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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逃婚对象家种地的日子》作者：曲终欢

　　简介：
　　穿越成被爹娘利用的骗婚少年，甄恬欲哭无泪，眼见着夫家就要来接人，甄恬只能脚底抹油赶紧溜！
　　好在有“种啥啥丰收”金手指的庇佑，甄恬顺利找到了一份种地的活，只是是在传说中凶神恶煞的魔鬼将军家……
　　甄恬表示这简直……太合心意了，靠山越凶，自己就越安全！
　　只是为什么那煞神看自己的眼神总是饱含星星？？？
　　这个疑问一直持续到某天甄恬自己被那煞神深耕播种……
　　-----
　　有煞神之名的大将军熊孟得知自己心中白月光竟是男孩假扮并逃婚之后黯然伤神，直到某一天见到了自家庄子里的小家奴。
　　在脑补了10个G的玛丽苏爱情剧之后，熊孟被小家奴的“痴情苦恋”打动，于是果断把人扛走。
　　甄恬：“？？？”
　　除了种地金手指在其他方面都不怎么灵光的可爱纯真受（甄恬）X凶名在外但其实有一颗恋爱脑男友力爆表的将军攻（熊孟）
　　食用指南：美食+治愈小短文，温温吞吞细水长流型。不适合半夜看，会饿。
　　谢谢你们来看我。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穿越时空，种田文，甜文，古代，主受
　　搜索关键字：主角：熊孟，甄恬┃配角：很多┃其它：HE，1v1,甜宠
　　一句话简介：他是将军我是美…美人？
　　立意：珍惜生活中那些温馨的点滴，热爱生活，享受爱。


第1章甄恬
　　农历二月的风夹着丝丝缕缕不太明显的暖意，在吐着星星点点鹅黄嫩绿的垂柳枝条上打了个转儿，轻柔地摸了摸甄恬皮肤细嫩的脸蛋。
　　甄恬抬头，看着人声鼎沸的城门口上的两个大字——金京，略显疲色的面容终于放松下来，他咧开嘴，心想：京城重地，天子脚下，总不会把仇寻这里吧？
　　仇？
　　这事儿要从两年一个寻常无比的午后说起。
　　当时甄恬正在全市最大的图书馆看书，他最爱的农业类书籍，家里小阳台上种满了花草蔬菜，梦想是努力赚钱买一栋带院子的小屋，外围栽花，里面种菜。
　　虽然梦想之所以被称为梦想就是因为它很遥远，但世间有没有魔法棒谁也说不好……
　　或许也会有巫婆的恶作剧。
　　就在这个看着不起眼的午后，甄恬最常光顾的那排书架倒下了，他踮着脚想去够的超大部头农业百科直直砸到了他的脑袋上。
　　在醒来，已经在一个陌生的世界，这个世界没有他以前熟悉的一切，但是有房，有地。
　　还有金手指。
　　嗯......他穿越了，成了一个未知古代王朝不出名小山村的一个农家小少年，名叫田贞。家中有父母，房后有土地，甄恬在原世界孤苦一人，倒也觉得在这里过着挺好的。
　　只不过时间渐长，他发现了一些问题。
　　第一就是这个名叫田贞的小少年虽生的极为漂亮，但却天生是个痴傻的，随父母上山砍柴奔着一株小紫花跑了，摔到石头上一命呜呼，醒来时已经变成了甄恬，家中父母为他神智恢复而欢喜，但甄恬却知道，这一摔让他失去了田贞生命中前十三年的记忆，并且总是感觉脑子不太灵光，不太能转过弯来。
　　不过时间长了他也就习惯了，虽然有点懵懵哒，但还是在正常智力水平内的，并且种地是个朴实活，并不需要太聪明。
　　问题二就出在种地上，甄恬喜欢种地，也具备丰富的农业知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能在平平无奇的土地上种出比资深老农更大更丰产的作物来。爹娘没往儿子身上想，还以为是老天垂怜，但是甄恬自己知道，他拥有了一个种啥啥丰收的金手指。
　　他用不太聪明的小脑袋想了很久，认为本来他拥有的应该是那本农业百科的脑印版，但是由于他这个脑子不太能容下那么巨大的信息量，老天便将复杂问题简单化，直接给了他一根金手指。
　　不管怎么样，他爱这个金手指。
　　爹娘待他宽和，家中衣食不缺，甄恬悠闲自在，舒舒服服地过了两年梦想中的日子，直到几个月前父母双双病逝，临终前告诉他了一个惊天秘密。
　　田贞从小模样精致，常会被认作女孩儿，他爹娘便做了个缺德的事儿，把他打扮成女孩骗了一家大户愣儿子的亲。那愣小子凶得很，是城中闻名的小霸王，唯独偶遇痴傻只会微笑的田贞后晃了神。那家人都是粗里粗气的，还以为田贞不说话只扯着爹娘衣角笑是因为害羞，当时就把亲订了下来，见田家穷苦，财大气粗地这家人便每月送来银钱养未来的小媳妇，田家父母这才过上了好日子。
　　后来战火起，那户人家不知去了哪里，但银钱却是没断过。
　　甄恬听得一愣一愣地，等到他娘含泪说那户人家别的都好，就是很暴躁，动不动就砍人，手上还有人命，甄恬心就凉了，再等到得知婚约是十五岁便要来接人的时候，甄恬一颗心更是跌入冰河。
　　甄恬不想死，葬了爹娘之后，在要他命的人还没来之前，开溜了。
　　他不知道要逃到哪里去，也不记得有无亲戚，用他不太聪明的小脑袋一想，觉得还是京城治安最好，住京城最安全，于是便一路打听跋山涉水，历经两个月终于到达了京城——金京。
　　甄恬三证齐全，是合法良民，很轻易就通过审查进了城，城里繁华热闹，但甄恬并没有心情仔细品味王朝都城的种种，他很饿，他需要找到一份工作，最好是能包食宿的那种。
　　可是他会什么呢，这个脑子给人家家里当家仆都做不了，那得是机灵鬼才能干的活。
　　他只会种地。
　　甄恬揉了揉空空的小肚子，委屈巴巴撅着嘴想：京城里会有人种地吗？
　　他问了几个路人才找到了京城的人力市场，这里人特别多，甄恬惊喜的发现还真有人雇人种地的，原来京城很多富贵人家都有庄子，年年都要招些短工去种地。这会儿初春，正是种地的好时节。
　　一个管事模样的人大模大样地走过来，喊到：“广平王府招八十种地好手，每日一餐，十日工！”
　　呼啦啦一片人跑了过去，甄恬眼睛一亮，也跟着跑了过去，然后人家选了八十个体格健壮的，看都没看他一眼。
　　甄恬看了看自己纤细的小胳膊小腿，默默两眼泪，他长得太漂亮也太柔软，个子还不高，在一群肌肉男中就像个来凑热闹的小孩。
　　八十个人喜气洋洋地走了，甄恬羡慕地看着他们离开，发誓下次一定要抢到前面。
　　“城南陆家庄招三十短工，一餐，十五日工！”
　　呼啦啦又是一群人，甄恬撒腿往前冲，然后啪嗒——被一群腿硬的像铁柱一样的男人绊倒在地。
　　甄恬：“......”好疼啊——
　　等他爬起来，人家那边已经招满了。
　　甄恬看着那些人跟着管事的高高兴兴地走了，心中失落万分，他坐到了墙角，寻思等这些大块头都被招走了总能轮到他吧？
　　墙角有个好心的老婆子，她是等着招洗衣工的人来的，见甄恬长得喜人，便多和他说了几句话。
　　甄恬脾气好易相处，很快就聊了起来，他问：“婆婆，他们招人为什么还要自报家门呀？”
　　婆婆眯着眼：“因为怕遇到名声不好的东家。”
　　“名声不好？”甄恬正疑惑着，不远处又来了一个留着羊角胡子的管事，他看上去不像其他管事那么趾高气昂，反而有点愁苦的感觉。
　　甄恬听见他站在人群对面，无精打采地喊了一嗓子：“大将军府招......随便多少人，一天三餐，有鱼有肉，提供四季服装，提供住处，生活用品一应俱全，每月五两银！”
　　甄恬心说：哇，这个超好，肯定抢不到！
　　然而奇迹发生了，在如此高薪优待诱惑下，竟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大家说说笑笑，好像没人听见一般。
　　甄恬惊奇地问老婆子：“婆婆，他们怎么都不去啊？”
　　“因为这个就是那个名声不好的人！”
　　“怎么不好？”
　　“大将军府啊，就是熊孟大将军的府邸，懂了吧？”
　　“啊，我听说过，熊大将军是我朝第一猛将，他曾带领十万大军南征北战，向北威慑草原，向南震慑蛮夷，敌人一提他的名字都要屁滚尿流，是他守得我们大陈王朝疆土十年太平，他是大英雄啊！”
　　婆子点头，说：“他是大英雄，是威武的大将军，可是啊，他却是个脾气暴躁的人，这京城谁人不知，他每天都要发脾气，城东的将军府每隔两个月就要找人修一番，他府里的家丁换了一茬又一茬，现在都没人愿意去了，给再多的钱都不去，听出来的人说大将军可怕得很，像一头怪兽，就算离开他家也还是会夜夜噩梦，都是被吓的。”
　　“天呐！太夸张了吧？”
　　“不夸张”，老婆子指指东边：“你现在去看看，他家最近正在修房子呢，连泥瓦匠都不好找，都是他自己的那些个兵亲自上手，他们修了好多次，都已经是熟练工了。”
　　甄恬：“......”
　　说话间那管家又喊了两遍，见没人回应，垂头耷拉脑地正要离开，这时，甄恬赶紧站了出来，高高举起一只手喊到：“您看我行吗？”
　　管家像踩了地雷一般一下子就站直了身体，僵着脖子扭头看，只看见一个漂亮的纤弱的少年站在那里对着他笑，少年身上衣服破旧，脸上也沾了灰，不过一双眼睛笑意盈盈，看上去和善极了。
　　老婆子吓了个不轻，拉着甄恬问：“你这孩子，不要命啦！”
　　甄恬笑到：“我就喜欢凶的，越凶越好！”
　　老婆子：“......”这小孩看着哪都好，怎么是个傻的。
　　那管事一听，眼睛亮地可以照亮整片夜空，他嗖的一下蹿到甄恬身边，细长的手臂勾住他的脖子，笑眯眯得如同披着羊皮的狼，他说：“小兄弟是哪里人呐，真的愿意来我们庄子上吗，您这小胳膊小腿......”
　　甄恬笑到：“我叫甄恬，南边来的，我会种地，也喜欢种地，我种出来的庄稼长得都可好啦！”
　　管事勾着他走，好像得了什么不得了的宝贝，轻声细语地哄着：“行行行，您最好，您最厉害，其实您种的不好也没什么，咱们家不缺吃的，您只要在那庄子里待着就行......”
　　甄恬奇怪道：“为什么？”
　　管事的笑到：“那是陛下新赏的庄子，不能无人照看，这不好交代不是，您放心，庄子里什么都有，您尽管住就行。”
　　甄恬想了想：“有农具吗？”
　　“有，十几套呢，都是全新！”
　　“有牛吗？”
　　“还没，您要什么样的，我这就让人去买......”
　　“呃......除了耕牛我能要一头奶牛吗？”
　　“没问题，明天就送去！”
　　“锅灶有吗？”
　　“有，八口锅，有大有小，连笼屉厨具都给您准备好了......”
　　“......”
　　“......”
　　甄恬问了一圈，发现还真是拎包入住，应有尽有，对于他这个一无所有的外地人来说真是再适合不过了，心中开心极了。
　　管事儿的眼珠一转，反过来问他：“甄小哥，您可知道咱们熊大将军的威名？”
　　甄恬点点头：“据说凶得很。”
　　“那您......不怕嘛？”
　　“不怕，我就想找个凶的东家。”
　　“为何？”
　　“我外地来的，找个凶的东家没人欺负。”
　　“啊那倒是，其实呀，咱们大将军对自己人是真的好......”
　　说话间两人已经上了马车来到了庄子门口，甄恬心说待遇是真的好，别的短工都是走着去的。
　　等到了庄子，甄恬就真的开心到飞起了。
　　那是一个巨大的、漂亮的农庄，足有百亩良田，庄子里还有一套独栋别墅般漂亮的房子，他激动地在地里撒欢跑了一圈，亮晶晶的眼睛充满了喜悦，问：“这都归我管吗？”
　　“是。”
　　“我种什么呢？”
　　“您想种什么种什么，等会儿列个清单我给您买去。”
　　“可以种桃子吃吗？”
　　“没问题，黄的红的离核的不离核的我都给您买些。”
　　“樱桃呢？”
　　“樱桃树要多年才结果，我给您挖一株长成的来！”
　　“天呐！其他人呢？”
　　“什么？”
　　“庄子里的其他人。”
　　“没，就您一人！”
　　甄恬哇了一嗓子，又去跑了一圈，这百亩良田和别墅就是他的了，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管事儿的还这么体贴，这世界美好的不像话！
　　管事熊经达看着他撒欢的兴奋地模样暗中捏了一把汗——希望这百依百顺的条件能让这傻孩子在这儿多留一阵子吧，陛下赏的庄子，荒废不得啊！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新年快乐，新的一年一定要甜甜的哟，祝单身的小天使都能有甜甜的恋爱，祝已婚的小天使每天的日子像烤地瓜一样香甜流油哟~~~~
　　这篇是小短文，不会太长，新的一年我的重头是《大迁徙》。
　　么么么哒！！！！


第2章熊孟
　　两年后，盛夏，大将军府。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妇人坐在大床边，忧心忡忡得看着床上双眼紧闭的男人。
　　那男人十分高大魁梧，面目是刀削斧凿的硬挺，他睫毛又粗又长，在睡梦中不安地颤抖，老妇人叹了口气，抚上他眉间硬邦邦的川字纹。
　　昨夜是满月，熊孟又发作了，砸了偏屋半边的墙，又拔了后院九棵老树，家里早就没有瓷器花瓶之类的了，他就把桌椅砸了好几套。
　　老妇人摸摸儿子的手心，心中酸疼不已，那么粗的椅子腿，生生用肉掌掰断了，掌心现在还有一片红。
　　管家陈亢奏送走太医回来，见自家的兵将们已经轻车熟路地在补墙了，深深叹了一口气，府里已经一个外人也没有了，全是军队里的人。
　　陈亢奏是大管事，陈经达是他的亲弟弟，两个人都是从军队里退下来的，在自己大将军府上干起了管事——这府里也招不到别的管事了，他俩一主外一主内，干的也是焦头烂额。
　　不为别的，就因为将军身上的毒。
　　平日里大将军还只是脾气不太好，但是一到满月夜就会变成破坏机器，失去理智，遇墙拆墙，遇人杀人，凶名由此而来。
　　如今大家都有了经验，一到满月夜就都躲了起来，任他在家里大肆破坏，墙塌了可以修，东西坏了可以再买，熊家不缺钱，只要不出人命就行，反正根据经验他也不会到大街上去。
　　他进门的时候，熊孟刚好睁开眼睛，他眼睛还有残余的猩红，只是没了昨夜的残暴，只剩下满眼疲惫和颓然。
　　他哑着嗓子开口，声音像砂纸磨过金属：“有人受伤吗？”
　　熊老夫人摇头：“只拆了半面墙。”
　　熊孟抬起一只手，无力地遮住眼睛，却并不能遮住满眼的苦涩，那些无尽的煎熬在他每一根头发上，每一片指甲上，淋漓尽致。
　　半晌，他坐起来，无力地说：“我想出去走走。”
　　熊老夫人点点头：“出去透透气也好，先吃点东西吧，我让人在外面买些回来。”
　　熊孟摇摇头：“吃不下。”
　　天色刚亮，街上的人还不是很多，来来往往的人有些认出了熊孟，都只敢远远避开，如同躲避什么瘟神，什么猛兽。
　　熊孟习惯了这些，早些年他还会苦恼，如今也只是让他越来越沉默，看上去越来越凶而已。
　　他甚至不太想见这么多人，不管这些人是否认识他。
　　有什么地方是清静无人的呢，不知不觉，他走到了陛下前年赏的庄子前，他有很多产业，土地，铺子，也有很多很多钱，皇帝从来不吝啬对他的奖励，但却始终无法治好他的毒。
　　这破败的庄子，或许正适合乱糟糟的他。
　　这么想着，他推开了庄子大门，本以为会看到一副荒凉萧条的景象，却不想眼前的良田百亩被归置地井井有条，一块块种植着不同作物的地块边界清晰，排列整齐，上面的作物无一不是茂密而青翠，肥厚的叶子在夏日微风下沙沙作响。
　　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一大片果树林，要什么树有什么树，上面还都挂着硕大饱满的果实，让人垂涎欲滴。
　　空气中是花香夹裹着清甜的果香，分不清是桃子的，李子的还是满地滚圆的香瓜的，只是觉得心旷神怡，好生舒畅。就连这里一片小天地的阳光都好像更耀眼更温暖些。
　　-
　　甄恬今早想吃鲜肉馄饨，于是早早便起了床，想去对街胖屠户那里买最新鲜的五花肉，没想到一打开门，伸懒腰伸到一半就看见不知何时地边站了个高大魁梧的男人，吓了一跳，打到半截的哈欠又给惊了回去，在他的嗓子眼里发出“嗝儿——”一声巨响。
　　其实在他开门的时候，熊孟就敏锐地感觉到了有人的存在，只是他暂时不想去管，只想在那撩人的甜香中多站一会儿，但是那声响亮的嗝儿声让他忍不住回身瞧，这一看，便立刻绷紧了神经。
　　那是一个举着双手伸懒腰的滑稽少年，不，滑稽不是重点。
　　重点是那惊艳的清秀面容，白皙娇嫩的皮肤，还有未来得及梳起随意披在身后的及腰长发，以及人人都想摸一把的翘挺屁股......
　　熊孟眼睛一眯——小骗子，找上门来了？
　　自己养了多年的未婚妻竟然是个男人骗婚来着。
　　熊家的人去了趟南边回来，没有见到熊孟心心念念的小美人，却带回这么个消息，本来熊孟是有点生气，但是也没太在意，他知道自己的毛病，本来也不打算娶她，只想看看未婚妻是否安好，再把婚退了而已。
　　可是那货却跑了！
　　你丫好歹跪下道歉谢罪，怎么还能一声不吭地跑了呢，为这事儿那个月的十五，熊孟拆了家里厨房。
　　呵，没想到这骗子竟然是自投罗网来了，这熊蛋玩意儿竟然跑到自己庄子来了，也不知道见到自己他会不会吓死——对，刚刚那声，就是吓得吧？
　　他回身，便见那个漂亮的少年笑得两眼弯弯向他走过来，甜甜地跟他打招呼：“这么早就来啦！”
　　熊孟有点摸不着头脑，这货不该是很害怕吗，为什么如此自信还自来熟？
　　他粗声粗气地问：“你知道我要来？”
　　甄恬笑着走到熊孟面前，仰头看他，说：“一直盼着你呢。”
　　熊孟更疑惑了，心说想死你自己找绳子啊，那边高的矮的一排树呢，想死成什么形状不行，干什么非得让我来亲自动手？
　　然后就听甄恬声音中透着十二万分的开心，咯咯笑着说：“我还以为今年也找不到帮手了呢，没想到昨天和熊管事说了，今天就招到人了，太好了，今年的桃子不会烂在树上了。”
　　熊孟挑眉，所以他以为自己是被找来摘桃子的短工，心中更觉得怒火中烧，这完蛋玩意儿竟然不认得他了！
　　甄恬伸出手：“我叫甄恬，你以后就跟着我干，庄子里活不算少，不过陈管家从来不催，说是能干多少是多少，所以我不会让你太累的。”
　　他想了想，似乎觉得自己这样太温柔了，容易养成一个懒惰的手下，于是皱了鼻子，努力做出一个凶巴巴的表情叉着腰说：“但是也不能偷懒喔，偷懒了陈管家要扣你工钱的。”
　　熊孟：“......”
　　所以这小王八蛋是真的不记得他了，不过他竟然给自己改了个名字，说明还是亏心着呢，这货应该记得自己干了什么坏事，只是忘了受害人的脸而已。好伤心，好生气，所以超想欺负他，先顺着他，等他知道自己就是被他骗了的那个人，把他吓死！
　　他清了清嗓子，迅速进入角色，问：“我姓孟，以后还请多多指教，咱们现在就开始干活吧，先从哪里干？”
　　甄恬咯咯笑，拉过他满手茧子的大手握着摇了摇，说：“先不着急，我还没吃早饭呢，我们先去买些肉包馄饨吃，咦，你吃过了吗？”
　　熊孟不知道握着手摇两下是一种友好问候的礼节，只感觉到温热柔嫩的一只小手在自己粗糙的手心拂过，把他那些战火下磨砺出来的粗茧带起一阵阵战栗，让他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紧接着心肝儿都跟着酥了半截。
　　这货是个小妖精吧，怎么一个男儿身也能这么勾人？
　　熊孟愣了一下，倒也很快接受了这小子会勾人的现实，他的大军常年在苦寒之地作战，兄弟情变成基友情也不是什么稀罕事，所以他对男人并不排斥。
　　只是想到这男人是个小骗子，那些个酥麻劲就都褪了个干干净净。
　　他这一愣神便让甄恬感觉这大块头似乎也和自己一样不太机灵，于是他又扯了扯熊孟的袖子，催促道：“走吧孟孟，晚了好肉就都被挑走啦！”
　　萌萌......
　　熊孟满头黑线，然而那小骗子已经转身，一边随意地把自己长长的头发在身后扎起，一边走得摇曳生姿。
　　熊孟也只好跟上。
　　胖屠户的肉摊早就开张了，大家都趁着大早晨的来买新鲜的肉，甄恬带着熊孟到达的时候前面已经排起了长队，甄恬轻声抱怨了一句：“到底是来晚了，不知道轮到我们还有没有新鲜的五花肉啊！”
　　前面的人听见了，回头说：“怕是没有了，你没见着前面只剩——嘎——”那人说着话目光扫到甄恬身边高大魁梧让人无法忽视的熊孟，吓得一口气闷在胸口打了一个比甄恬早晨那个还要响亮的嗝儿！
　　熊孟：“？？？”今天怎么一个两个都打嗝？
　　甄恬不明所以，连忙帮他拍着背：“怎么了，呛着风了？”
　　那人：“......”不，我只是心脏病犯了。
　　那人嘴角抽了抽，说：“我......我突然想起来媳妇让我去买豆芽来着，我先走了，您往前请。”
　　甄恬茫然：“好啊，谢谢啦！”
　　然后前面回头看热闹的，一个——两个——突然都想起来了自己遗忘的“重要事”，甄恬目瞪口呆看着自己眼前的长队在一秒钟之内散得干干净净。
　　而队伍尽头的胖屠户上下牙打颤，正像哭一样笑着看他。
　　甄恬的脑子无法解释发生了什么，他往后看了看，后面也没人了，所以大家突然失去记忆又突然恢复记忆只是个巧合吗？
　　搞不懂的事情甄恬从来不去深究，他拉着熊孟的袖口，走到胖屠户面前感慨了一句：“咱们今天运气还真好呢，孟孟，你还真是一来就带给我好运了呢！。”
　　熊孟铁青着脸，看着胖屠户打了一个响亮的嗝，差点喘不上气来。甄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可是心知肚明，因为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上演，所有人都对他避之不及。
　　好你个鬼的运气......
　　熊孟垂眸，少年白嫩的小手抓着自己的袖口，似乎......似乎只有这一个人，会对自己甜甜的笑，会毫无芥蒂牵住自己的手。
　　如果是这样，那就多忍他一段时间似乎也无妨？
　　作者有话要说：
　　曾经
　　甄恬：孟孟好好干活不准偷懒！
　　后来
　　甄恬：孟孟求你休息一下吧！


第3章鲜肉小馄饨
　　甄恬如愿买到了新鲜的，质量上乘的五花肉，胖屠户知道他要做馄饨，还手脚麻利的帮他剁成了馅，这可真是太好了。
　　甄恬看着熊孟手里提着的超大包肉馅有些发愁，方才胖屠户问他要买多少，他顺口问了一句孟孟要吃几个，结果孟孟说要吃一盆。
　　原本甄恬算计着自己的饭量是六个，孟孟长那么大，吃十二个吧，这样他俩一共是十八个，他只需要包十八个馄饨就行了。
　　可是没想到孟孟吃饭是要按盆算的啊！这么一算感觉陈管家包吃包住实在是很亏，不过庄子里难招到人，能找到这么一个强壮的已经是积了八辈子德了，陈管家应该不会太在意多付点饭钱吧。
　　庄子里什么都有，新鲜的蔬菜更是样样俱全，想吃什么直接从菜园子里薅。
　　胖屠户那里的肉最香了，只需要加一点鲜嫩的小香葱就很鲜美了，甄恬让熊孟去菜园子里拔几棵嫩葱，自己则找了个超大盆，弄了些面粉加了水揉面去了。
　　那面粉是去年自己种出来的高产优质小麦磨出来的，细腻又喷香，面粉吸了水在甄恬的手下不断变换形状，很快就变成光滑柔软的面团，甄恬把面团放进盆里，盖上竹篾子做的盖子饧着。这时候熊孟拔了些小葱回来，甄恬看他的篮子里还有几个熟透的西红柿和几根嫩黄瓜。
　　他笑着说：“我还想着再让你去摘些果子来，没想到咱们想一块儿去了。”
　　他接过篮子，熟练地把葱剥了，放到盛着清水的盆里简单一洗就成了，水是庄子外围小溪里的水，干净清澈，带着丝丝甘甜，甄恬洗好葱甩了甩，晶莹的水珠在半空中转了个圈，有那么一滴两滴落到了熊孟的胸口，洇成小小一点。
　　甄恬摸了摸那一个小水点说：“小心湿了你的衣服，那边还有新的围裙，你穿上，然后把西红柿和黄瓜洗了吧。”
　　熊孟军旅出身，会干这些活，但是没穿过围裙，他觉得太娘了，干脆直接上手去洗了，一点水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打仗的时候整件衣服都被血染了好几层，也没觉得是什么大事啊，熊孟斜眼看甄恬，心中嘀咕了一声：娇气。
　　甄恬把小葱切碎，与肉馅和在一起，加了些油，酱油，盐，一点点糖，又把前一日特地留下的鸡汤加了一点点进去，闻了闻味，感觉鲜美极了。
　　面饧好了，甄恬拿出来又揉了揉肉，擀成薄片，切成大小均匀的馄饨皮。
　　熊孟洗好了西红柿和黄瓜，就站在一边看甄恬包馄饨，甄恬一手捏皮，一手拿着小木片挖馅，薄薄的皮摊在他手心，抹上饱满的肉馅，小手一翻一捏，一个大肚子馄饨就诞生了。
　　他手巧得很，熊孟看他小手翻飞看出了神，一个竹篾盖子摆满的时候，甄恬就让熊孟去烧水，水烧开的时候，第二个竹篾盖子也摆满了。
　　锅里滚着清甜的溪水，一个个雪白奶胖的馄饨就下了锅，甄恬用木勺轻轻推着一群白嫩嫩的小圆球转了几圈，馄饨就不会粘锅了。
　　他打了两个鸡蛋搅匀了倒进去就成了蛋花，眼瞅着馄饨煮的差不多了，甄恬取来一个白瓷小碗，和一个大白瓷盆，往里面各放了一点虾皮，一点葱花，一点盐，又滴了几滴香浓的香油。
　　馄饨喝饱了水腆着肚皮漂在水面上，这便是煮好了，甄恬拿着大勺把馄饨连着蛋花汤一起舀进碗里，一勺馄饨不多不少正好六个，剩下的就都盛进了大白瓷盆，满满当当一大盆，香油的浓香伴着虾皮的鲜味一下子就出来了，熊孟趴在灶边忍不住吸了两下鼻子。
　　甄恬见他一副等食吃的大熊模样，觉得有些憨憨还有些可爱，笑了起来。
　　“香吧？这是我种出来的芝麻，自己推出来的油，比外面卖的香上好几百倍呢。”
　　他递给熊孟两块干净的布巾：“你小心着点端到桌上去，小心烫。”
　　熊孟本来觉得自己一双粗糙大手用不到布巾，但是又觉得这鲜美的小馄饨应当娇气着点对待，于是便依言垫着布巾把一碗一盆捧到餐桌上去。
　　这会儿甄恬取了干净的菜板和刀，熟练地给西红柿去了蒂，切成一瓣一瓣的装进盘子里，撒上一层白糖，轻轻拌了两下，然后偏着头大声问：“黄瓜是拌蒜吃还是蘸酱吃？”
　　熊孟远远地回了一嗓子：“蘸酱就行。”
　　于是甄恬就把黄瓜切成条摆在另一个盘子里，又拿了一个小碟子，从厨房最里面的位置一个陶罐里取出一大勺面酱来。
　　这些端上桌就齐活了。
　　桌上白的绿的红的各种颜色交辉相应，煞是好看，熊孟突然觉得饿了——他以往疯过之后从不觉得饿，只觉得难过和浑身的疼痛。
　　甄恬喜欢那白糖拌西红柿，眯着眼睛欢喜的吃了好几口，熊孟见他红红的嘴唇动啊动，腹中交响乐起，也不顾得烫，直接送了一个馄饨进嘴里，馄饨馅里加了鸡汤，一口下去鲜咸的汤汁横流，满口都是浓郁的肉香，熊孟烫地直吸溜，甄恬在一旁小口吃着馄饨看着他还要笑话他馋。
　　一顿早饭吃的人心里胃里都是温暖和满足。
　　早饭后两人洗了锅碗，在地边溜达两圈消消食，然后才开始不紧不慢地干活，熊孟觉得自己有必要和陈经达商讨一下薪水的问题，别人家的工人也是这么悠闲的吗？
　　甄恬把熊孟带到那片果树林下，果子的香味愈加浓郁，甄恬说：“咱们上午把桃子摘了，你瞧这几棵桃树的桃子都熟透了，再不摘就要烂在上面了。”
　　熊孟抬头，那是六株繁茂的桃树，上面挂满了比自己拳头还要大的桃子，一个个桃子熟的透透的，饱满鲜艳，似乎动作稍微粗暴点就要破了皮流出甜蜜的汁水来。
　　这长得也太好了吧？
　　甄恬一棵棵树指过去：“这棵是水蜜桃，这棵是黄桃，这棵是大红袍，这棵是绿脆桃，别看它很绿，但是很甜的，还有这棵......这棵......”
　　熊孟不知道桃子有这么多种，他向来不挑食，有啥吃啥，他能轻易分辨出自己吃的食物有毒没毒，但是却不记得那些进了肚子的桃子到底是黄的还是红的，离核的还是不离核的，脆的还是软的......
　　墙角早就准备好了一摞大筐，甄恬说每棵树上都能结两筐，这才是一茬，有些小的还要继续长呢。
　　“你会爬树吗？”甄恬仰着小脸看熊孟。
　　熊孟嗯了一声，两下就蹿上了树，惹得甄恬一阵惊呼，大叫着说了十几声好厉害。
　　熊孟小时候因为爬树挨了不少揍，还是第一次觉得爬树竟然是个很厉害的本领，竟然生出了一股股自豪感。
　　他粗皮糙肉也不怕桃子毛，很快就从一棵树上跳到另一棵树上，胖猴子一般把满树的桃子摘了个遍，这会儿已经到了中午时分，熊孟确认树上再没有熟透的桃子了才从树上跳下来洗手。
　　桃子毛不太好洗，熊孟颇废了一番功夫才把手弄干净，一转身就对上一个巨大的黄色水蜜桃。
　　甄恬笑得眉眼弯弯：“嘻嘻，辛苦啦，吃个桃子解解渴。”
　　那桃子上还沾着稀稀拉拉的水，熊孟刚想接过，甄恬却又缩回了手，说：“你先擦手，我给你把皮剥了。”
　　熊孟就见他细细的白白的指尖从桃子尖上小心翼翼扯起一点点薄到半透明的皮，然后往下一撕，很轻易地就扒掉了那层外衣，蜜色的桃子肉上面汁水晶莹，在阳光下无声叫嚣着：我很甜我很甜！
　　等熊孟接过剥地溜光水滑的一颗大桃子，才发现整颗桃子一点肉都没有伤到。
　　甄恬给自己也剥了一个，一口下去又香又甜的汁水从唇角流满了整个下巴，甄恬赶紧用手去接，眯着眼睛吃的满足，还鼓着腮帮子催熊孟快些尝尝。
　　熊孟盯着少年沾满桃子汁亮亮的唇角，悄声咽下一口口水，狠狠咬了一口大桃子，瞬间被柔滑娇嫩，清甜芬芳的桃子肉塞了满口，他无端生出一个奇怪的念头。
　　我手里这个桃子和甄恬唇角的桃汁，哪个更甜呢？
　　他三口吃完一个大桃子，叹到：“真甜。”
　　甄恬还没吃完，用手接着下巴流下的桃汁，以为熊孟在喊他，抬起头疑惑地嗯了一声。
　　熊孟眯起眼，若有所思地看着甄恬，戏谑地补了一句：“甄恬可真甜啊！”
　　甄恬傻乎乎地笑：“我就说吧，我的桃子是最甜的。”
　　桃子......
　　熊孟下意识地看了一眼甄恬翘挺的蜜桃一般的小屁股，然后随手拿过一个洗好的桃子，又啃了一口。
　　两人吃饱了桃子，甄恬让熊孟把装满桃子的筐装上平板车，然后套到马身上，让熊孟赶着车把桃子送到大将军府去。
　　熊孟见他只留了十来个桃子，便问：“是不是太少了点？”
　　甄恬摇头：“每天都会有桃子熟，咱们吃新鲜的，大将军又不能来现摘现吃，多给他点吧，他比较可怜。”说着还淘气地眨了眨眼，耸了耸肩。
　　熊孟气得牙根痒痒，心中暗暗给记上一笔，发誓早晚要从着小混蛋身上连本带利讨回来。
　　最可恨的是，他一边赶着马车往外走，一边还听见那甜甜的悦耳的声音在后面喊：“早点回来，中午炸五香肉吃——”
　　五香个屁，熊大将军愤愤当车夫赶着马车回家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曾经
　　熊孟：咦？他怎么敢指使我干活？
　　后来
　　熊孟：干活就要主动！（并把甄恬扔上了床）


第4章白糖烙饼
　　且不说空手出去，带着一马车桃子回来的熊大将军给家里人带来了多么惊悚的精神冲击，惊得家里老太太罕见的便秘了，提着裙子在房间里走了半夜，就说晚上下班后，熊大将军动了一个粉色的本子，这就够陈亢奏半夜辗转难眠的了。
　　当年大将军中毒之后情绪开始变得暴躁喜怒无常，太医院束手无措，认定此毒只有血海紫灵芝能解，但是血海紫灵芝只存在于古籍之中，谁也不知道它到底在哪里，怎么才能采得到，又要如何服用。
　　眼瞅着大将军就要失控，一位太医想出了一个法子，让准备两个本子，一个记录愤怒，一个记录快乐，如此给了大将军一个发泄的途经，避免他每日里摔啊砸啊伤到人，这个办法确实有用，大将军养成了每天写日记的习惯，把那些心中焦躁难安的愤怒都留在了文字里。
　　老太太给他准备了两个本子，墨蓝色的是记录负面情绪的，粉色的是记录正面情绪的，这么多年来，大将军写满了二十多个墨蓝色本子，粉色本子却是一次都没有翻开过。
　　这一晚，陈亢奏照例用托盘递上两个日记本，熊孟习惯性的拿起了墨蓝色的本子，就在陈亢奏要离开时喊住了他，把墨蓝色的本子放了回去，换成了粉色的。
　　陈亢奏吓得一个趔趄，伸长了脖子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能让大将军动了这个尘封已久的粉色小本本啊！莫非是摘桃子？大将军爱摘桃子？
　　眼见着脖子快抻成龟丞相了，熊孟一个眼神飘过去，陈亢奏头皮发麻老老实实缩回了脖子。
　　熊孟翻开那从未动过的笔记本，提起笔，那些水灵灵的桃子就浮现在眼前，还有鲜美的馄饨，香酥的五香肉，鼻尖挥之不去的是各种勾人食欲的香。
　　在这些让人愉悦的奇妙事物之中，有一张笑得比蜜桃还甜的脸，让人恨得牙痒痒的小骗子，但是，但是又有那么一点点......
　　熊孟刚要落在纸面的笔一顿，然后又轻轻落下，在纸面上画了一朵五瓣小桃花，旁边写着：那年于我最痛苦时牵住我的小手，今日又牵住了我。
　　但他是个小骗子。
　　好看的小骗子。
　　如果他求我原谅他，或许我会给他一次机会，但他把我忘了。
　　可恶的小骗子，想捏（划掉）揍他屁股。
　　写完这几句幼稚的胡言乱语，他合上本子，拿来一根细草绳在本子上绑了一道，上面穿了一张纸条，粗狂的笔迹写着：偷看打死。
　　陈亢奏接过粉色小本本，满头黑线，为什么感觉这四个字带着声音？
　　转身欲走，却听见大将军在背后沉着声音，带着几分疲惫说：“我今日没有发怒。”
　　陈亢奏脚步一顿，不可思议转身：“大帅今日没有受那鬼东西的影响？”
　　“嗯。”
　　陈亢奏赶忙上前，问：“您今日干了什么？”
　　熊孟觉得有点累，闭上眼睛，带着一丝鼻音：“去庄子摘桃子，吃饭。”
　　“那您见了什么人吗？”
　　“唔，庄子里那个小长工，甄恬。”
　　“您......对他做了什么？”陈亢奏战战兢兢。
　　熊孟从眼角白他一眼，说：“他名字叫甄恬！”
　　“哦，是名字啊。”陈亢奏若有所思，刚想说什么，又听见熊孟恶狠狠叮嘱道：“任何人不准去打扰他，不准告诉他我的身份，我现在是庄子里的短工，名叫孟孟，你们两兄弟把事情给我处理好了，我不希望某天有什么人对他提起我的真实身份。”
　　“萌......”
　　“快去！”
　　“属下遵命！”陈亢奏用手托着下巴跑了出去，他觉得牙有点酸。
　　一转身他就出现在了老夫人房中，老太太还提着裙子在那溜达呢，听说儿子今日一天都没有发怒，还动了粉色笔记本，嗷了一嗓子就哭了。
　　天知道中毒之后这些年她的宝贝儿子从未有一天不发怒不砸东西，老太太那一头白发都是愁出来的啊！
　　“快把他叫来，我要和他说说话！”
　　“大帅今日有些困，我离开时他正往卧室去，这会儿应该已经睡下了。”
　　“睡了？他竟然自己睡了？”老太太不可思议，儿子的暴躁与整夜的失眠不无关系啊！
　　“是啊，属下也有点想哭。”
　　“你说他和那个小长工摘了一上午的桃子？”
　　“是。”
　　“什么桃子？”
　　“就咱家庄子上的，去年您吃着好吃一口气吃了八个后来肚子疼半夜召太医那个桃子。”
　　“......”老太太突然觉得肠道一阵通畅，不只是想到了那次惨烈的肠胃炎，还是儿子难得好转心情好，这会儿一言不发地去茅厕了。
　　大将军府上下今夜难得全部睡了个好觉。
　　第二天一早熊孟自然醒，一醒来便觉得心中不悦，不砸点什么东西就不舒服，他皱着眉头，这些年的经验告诉他，这是那奇毒的常见效用，心中不免一阵烦闷。
　　这才好了一天，怎么就又发作了呢。
　　他出了门，看着自家院子的天空，只感觉到一阵憋闷，怎么夏天就好像不进自己家门呢，为什么这里除了热没有花香，没有鸟叫，没有清甜的果子，没有......如花的笑颜。
　　就好像心里空空一块，少了些什么。
　　少了什么呢？
　　属下见他醒了，端来一盘桃子，是想着他昨日自己运回来的，一定会喜欢。
　　熊孟盯着那盘水灵的蜜桃看了半天，想起甄恬那小子挤眉弄眼说大将军比较可怜，吃不到现摘的的模样，终于发现不是夏天没有来他家，而是那个如同夏日烈阳的人不在而已。
　　他对着那盘桃子噗嗤一笑，不到一秒，却让那个端盘子的属下惊掉了魂儿，整盘桃子都抛上了天，大喊着“夭寿啦，大帅笑啦，见鬼啦——”就跑了......
　　熊孟：“......”
　　等到老太太闻声跑来，熊孟已经离开了，老太太提着鞋跟，严肃叮嘱所有人：“庄子那边务必加强护卫，要暗卫，莫要惊动那孩子，另外府里所有人嘴都闭紧了，大将军的变化任何人不得外传。”
　　——
　　熊孟的脚步很快，好像有什么力量催动他快步赶去庄子那边，一刻也等不得。
　　如同一个快要渴死的人奔向不远处的小河。
　　一只脚迈进庄子，他就闻到了花果香中令人垂涎欲滴的饭香。
　　他在门口停下脚步，抚上自己的心口，心跳好像慢了下来，平稳有力。
　　他缓了口气，就见房子的门开了，里面探出一个小脑袋，对他眨眨眼，然后招招手：“快来，糖饼烙好啦！”
　　熊孟有点想笑，其实没什么好笑的，但就是有点开心。
　　他进了屋子，那香味愈发浓烈，就像幼年时已经被淡忘的某个傍晚，他在落日中醒来，发现满屋子都充斥着祖母蒸的糕香。
　　那是老人粗糙手掌下的缱绻，是岁月皱纹刻画的温馨。
　　甄恬袖子挽到手肘，露出白嫩纤细的手臂来，他拿了一双筷子，在盆里搅啊搅，然后拔出筷子尝了尝，笑着说：“味道刚刚好。”
　　他把盆里的东西倒进盘子里，熊孟看见那是一盘水红夹着纯白的水萝卜丝。
　　甄恬喜欢在早饭的时候配点小菜，今日就拌了这道水萝卜丝，味道很淡，多的是萝卜本身的甜。
　　甄恬大概是一个人在庄子里呆了太久，有了熊孟这个伴儿就觉得很开心，今日特地早起发了面，给熊孟烙了糖饼。
　　糖饼里面掺了不少鸡蛋，整体看上去是金黄色的，上面带着漂亮的烙印花色，甄恬拿起一个递过去，熊孟刚好洗完手过来。
　　他咬了一口饼，又香又软，几乎可以说是入口即化，也不知道那小家伙费了多大的劲才能揉到这样的程度。
　　糖饼是夹心的，中间加了一层白糖，在高温蒸制过程中，白糖融化，变成微烫的糖汁涌到嘴角，甜丝丝的，熊孟用手指挑了一下唇角的糖汁，放进嘴里。
　　甄恬盛了青葱豆腐汤递过去：“慢点吃，别噎着。”随后自己也坐下来，拿了一个饼慢慢吃。
　　熊孟解决掉面前九张饼的时候，甄恬也吃完了自己那张，他摸摸自己鼓鼓的小肚皮，好奇地转悠到熊孟身边，自来熟地拍了拍熊孟八块腹肌的肚皮，纳闷道：“为什么你吃了这么多肚子都不鼓呢，饭都哪儿去了啊？”
　　熊孟：“......”
　　他敲我肚皮了，但我没有生气。
　　这大概是熊孟脑子里唯一的想法，这就很奇怪，中毒之后这些年自己就像一只河豚，旁人轻轻触及就会暴躁成球，要说被人笑话馋、能吃，还被拍了肚皮竟然没有愤怒的感觉，这就很难得了。
　　熊孟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是又不敢确定。
　　今天的工作是摘各种瓜。
　　地里的甜瓜香瓜西瓜哈密瓜熟了一地，熊孟也不太理解为什么在京城能种出哈密瓜来，不过他也不知道哈密瓜应该长在哪里，又该在什么季节成熟，只觉得有瓜吃真是太好了。
　　甄恬本着吃新鲜的把其他的瓜送给可怜的大将军吃的原则，挑了两个一碰就要碎裂熟的不能再熟的大西瓜，小心翼翼地放在溪水里，溪水清凉甘甜，用来冰镇西瓜最合适不过了。
　　各种瓜摘了好几大筐，甄恬每种瓜挑出一些最好最甜的放进几个精致一点的小筐，然后指挥熊孟把其他的好几大筐瓜拉到街边卖掉。
　　熊孟嘴张了又张，忍不住问：“这可是将军府的东西，你就这么卖了？”
　　甄恬咬一口甜瓜，十分理所当然地说：“这些瓜存不住的，这两日就会烂掉，大将军就算姓熊也吃不了好几筐，不如拿去卖掉，充实下我们的小金库。”
　　熊孟磨着后槽牙，想把这小子扔筐里卖了，姓熊怎么了，姓熊就该因为能吃被嘲笑吗！姓熊和熊有个屁的关系哦！
　　还有小金库是怎么回事，敢情你个看庄子的长工拿老子地里的东西去卖，卖的钱竟然不交给老子吗？竟然敢私吞吗！
　　甄恬不明所以，还以为他是担心害怕，扯着熊孟的袖子摇啊摇，安慰道：“放心吧，陈管家说了只要我能留下怎么样都可以，所以不会追究的，我去年也卖了不少钱呢，咱们地里的东西好，不愁卖！”
　　熊孟：“......”还有去年呢？
　　“走吧”，甄恬扔掉瓜蒂：“卖了钱买酒给你喝。”
　　熊孟挑眉，这小子要是知道了他在跟谁分赃一定会吓死，先攒着，等到时候来个连环吓，弄不死这小骗子！
　　作者有话要说：
　　大将军有一个秘密。
　　白天在部队浑汗如雨打败天下无敌手——
　　晚上在家用粉色小本本写恋爱日记。


第5章年糕
　　陈经达本是出来采购些调味品的，没想到在集市里看见了坐在地上卖瓜的自家元帅。他把眼睛揉的快出血了，才终于相信自己没有过早患上老花眼，那个仿佛洗洁精滴到油碗里，人群自动绕道而行的空地上坐着的，真的是自家的大将军。
　　然后旁边还垂头丧气地坐着自家庄子里的小家奴，两人身前是好几大筐芬芳扑鼻让人垂涎欲滴的瓜。
　　陈经达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这一准儿是自家大将军凶名在外，导致这些瓜卖不出去了，可怜那小家奴对真相一无所知，估计那个笨笨的小脑袋这会正头疼呢。
　　陈经达不愧是大将军心腹，这会儿必须为将军分忧解难，撒腿就跑回府里嚎了一嗓子，那些个光着膀子辛苦操练的大汉立马就穿上了平民衣服呼啦啦往外跑。
　　集市上，甄恬正发愁呢，他已经想尽一切办法了，到现在也只卖出了两个西瓜而已。
　　他甚至把瓜切了免费请大家试吃，结果竟然没有人愿意试吃！免费的还不愿意要，这些人怕不是比自己还笨？
　　熊孟一开始还恶趣味的看着那小骗子急得团团转，觉得挺解气的，但是后来小少年咬着嘴唇委屈巴巴请人试吃的时候，他就有点看不下去了，他的家奴，怎么还要去求人，甚至到了免费都没人要的地步。
　　更何况，自己就在这呢，这脸上也太无光了。
　　于是他伸了伸胳膊腿，站起来大喝一声：“走过的路过的，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都来看看我们的瓜，保甜保熟，都赶紧过来买了啊！”
　　说罢还扭了扭手腕。
　　百姓们：“......”
　　煞神的眼神像割人肉的刀子，从这头扫到那头，凡是扫过的人都打了个寒战，不得已只能战战兢兢往这边靠。
　　甄恬回头瞪熊孟一眼：“孟孟，不能这么凶！”
　　百姓们：“......”萌......什么......
　　就在这时一群体格强壮的汉子一窝蜂地跑了过来，七嘴八舌的问瓜怎么卖，甄恬惊喜之下应接不暇，手忙脚乱的在片刻之内卖掉了所有瓜。
　　甄恬抱着鼓鼓的钱袋子惊喜地跑到熊孟眼前，打开给他看那些铜钱，说：“孟孟，还是你有办法，瞧这一下子都卖光了，好多钱，我们买酒去！”
　　熊孟：“......”
　　他恶狠狠看着不远处躲在墙边对他挤眉弄眼的陈经达，眼中要冒出火来！
　　你个傻缺啊，拿我家的钱买我家的瓜，钱都进了小骗子的腰包啊！我们家是不是出了个叛徒啊！
　　回去要整顿一下军队作风了啊！
　　陈经达直觉大事不妙，撒腿就跑，他要赶紧回去跟老夫人汇报，特么的，大将军被人叫了“萌萌”啊！夭寿啦！
　　这边的甄恬半点没有领会到熊孟和陈经达之间的硝烟战火，心满意足地掂了掂手里的钱袋子，十分大方地扔进了熊孟的怀里：“喜欢什么买什么去。”
　　熊孟愣住，手里的钱袋子对于熊孟而言轻的很，如同一片树叶轻飘飘地落在了心里某个平静无波的地方，怪痒痒的，想去挠一下，但是又找不到具体位置，就这么别扭着。
　　上次发生这种事情还是在......
　　熊孟低头看那钱袋子，钱袋子口没有扎紧，一些新的旧的铜钱，有的还带着斑驳的油渍就那么半遮半掩的躺在那里，像极了那年午后，外婆把捣蛋的他推出门，往他怀里塞了一个粗布绣花的小钱袋子，笑骂着说：“熊蛋子，想吃什么自己买去，别耽误老娘做鱼！”
　　那天他买了长串的糖葫芦，亮晶晶的糖在阳光下煞是好看，凝固的糖汁儿形成了水滴状，将落未落，幼小的他伸了舌头去舔，糖葫芦甜中带酸，前一秒甜得人心肝儿颤，下一秒就酸得人龇牙咧嘴，他记得糖葫芦的滋味，可外婆却再也见不到了，甚至连那晚炖鱼的滋味他都想不起来了。
　　魁梧的汉子蹭蹭鼻下，熊孟握紧了钱袋子对上甄恬得意洋洋的脸庞。
　　“我想吃鱼。”
　　“咦，吃鱼呀，那我们得自己去捉。”甄恬扭头，露出漂亮的脖子，他看着一个方向说：“那边河里的鱼最是肥美，我们现在去捉，中午就能吃上最鲜嫩的鱼，不过要稍微晚一点，鱼要炖久了才会入味。”
　　“嗯。”瓜果卖得一个不剩，那些盛瓜果的筐子还是要带回去的，熊孟把筐子收拾成一摞，绑在车上，推起小推车就走。
　　河水很清，流速不算快，按理说这样的水中不会有大鱼，然而水流拐弯的地方有一处微深的水池，清清的河水在那里打一个转，岸边酸甜的浆果大片大片探入河中，有不少贪吃的大鱼会去那边吃果子，吃得饱了就在那边休息，懒得出来。
　　甄恬挽起裤腿和袖子，小心翼翼下了水，他皮肤很白，又细腻得很，在耀眼的阳光下泛着滑腻的光泽，熊孟觉得有点晃眼。
　　小潭的水不算太浅，熊孟看他一步三晃的样子有点不顺眼，揪着他的腰带把他扔了出来，自己粗粗挽了袖子裤子就下了水。
　　甄恬坐在岸边，两条小腿还泡在水里凉快着呢，他也不闲着，两条腿交替拍打着水面，带起朵朵水花，在水中的熊孟甩了甩挂着水珠的头发，不满地回头：“你干嘛？”
　　甄恬咯咯地笑：“帮你把那些又懒又馋的大鱼赶出来呀！”
　　熊孟心中很烦躁，他不喜欢被水花溅到，虽然这不算什么事，但就是心里烦，就像他每天早晨起来，一整夜的毒效发作，又烦又燥，想要打人。
　　于是他走过去，双手握住甄恬的小腿，低沉着嗓子吼道：“老实点，别捣乱。”
　　他手心滚烫又粗糙，甄恬又痒又惊，大笑着从他手中迅速把小腿收回，连滚带爬逃到岸边草地上，笑个不停。
　　柔滑的皮肤从熊孟手心像一条淘气的鱼穿梭而过，熊孟仿佛全身都被鱼刺扎了一般，又好像被雷劈了一般外焦里嫩站在原地，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水下被蛇咬了，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内心刚才有多......那一阵的感觉有多......少儿不宜。
　　甄恬笑了半天见熊孟还维持着原来的姿势站在那里，爬过去用指尖点点他的额头问：“你怎么啦？”
　　熊孟的视线被那张纯真无邪的脸占满，那带着凉水的指尖点在眉心，好像按下了什么开关，他一个趔趄差点蹲到河里，饶是最后站住了，也不免把衣服湿了大半。
　　“没事别耽搁老子摸鱼。”熊孟一甩手一转身，那张脸便从他视线里消失了，他现在见不得那张脸，会忍不住把人整个吞了去，深呼吸了好几个来回，才把满脑子“我摸了他的腿”的旖旎赶了出去。
　　甄恬见他恢复如常，也没多想，重新坐回了草地上，很快，一条又肥又大的鱼被一捧水翻着肚子上了岸，甄恬惊喜地跑过去比量了一下，好家伙，超级大一条鱼，又鲜又肥，他乐开了花，对熊孟招手：“快上来，这一条就够了！”
　　熊孟依言上了岸，两个人又采了些河边的浆果回去，甄恬说炖鱼的时候加上浆果鱼肉会特别清甜。
　　熊孟随手薅了几根草，编成一根结实的草绳把鱼串了起来，挂在小推车把手上。
　　他刚推起小推车，甄恬就翻身爬了上去，四仰八叉地躺在了车上，厚颜无耻地笑着说：“今天太累了，我休息休息。”
　　熊孟好气又好笑，说：“搬筐子的是我，捉鱼的是我，推车的还是我，你干什么了就喊累，要脸不要脸？”
　　甄恬双臂垫在头下，一点也没觉得不好意思，眯着眼睛晒太阳，说：“我这不要攒足体力给你炖鱼吃嘛，再说了，我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身体不太好，很容易疲累，现在是真的走不动了。”
　　熊孟心头一跳：“生病？”
　　“对啊”，甄恬毫无防备：“不瞒你说，我小时候脑子不太好，很多人都以为我是个傻子，后来在山上摔了一跤，磕到了头，差点儿没命，爹娘养了我很久才养好，那之后倒是不傻了，但是身体却不太好，而且忘记了十二岁以前的事情。”
　　熊孟听得揪心，原来这小子是真的不记得了，不过他说他以前是傻的，那......那自己和他定亲那会儿他不就是个傻子？所以他们家不仅用男孩骗了自己，还是个傻男孩，这么一想，更生气了。
　　他闷闷地不说话，甄恬傻乎乎地也察觉不出他的不对，优哉游哉躺在车上哼起了儿歌：“池塘里水满了鱼也停了......大哥哥好不好咱们去捉泥鳅......”
　　一遍一遍地重复那句大哥哥好不好咱们去捉泥鳅，熊孟听得又烦躁又感觉有一股莫名其妙的痒从心底腾起，让他觉得这歌儿还挺好听的。
　　两人回去的路上买了一块年糕，又买了一小坛子酒，回到庄子后，甄恬就开始处理那条鱼，那鱼已经干死了，他便熟练地把鱼刮了鳞，开膛破肚，清理干净，洗过之后就要下锅。
　　热锅里放了不少油，油烧热之后把葱姜蒜扔进去干煸出香味，然后再把整条鱼扔进去，立刻就有滋啦滋啦的声音伴着阵阵香味飘出，煎了一会儿他给鱼翻了个面，又过了一会儿浇上酱油、酒，一点点糖，然后加水没过整条鱼，盖上锅盖在那炖着。
　　趁着这会儿功夫，他洗了大米放另一口锅里煮着，又切了年糕，在大米锅里加了一层蒸盖子放进去蒸着。
　　他要去摘几个西红柿炒了吃，一出门就看见熊孟把自己湿透的衣服挂起来晾着呢，整个人就穿了里衣蹲在地头上切西瓜。
　　于是甄恬摘了西红柿，还顺走了一块西瓜。
　　锅里飘出香，这会儿已经过了中午吃饭点，熊孟吃得多消化快，闻到这味儿已经受不了了，跑过去在灶台旁边边吃西瓜便瞪着锅里看，急得团团转。
　　甄恬打开锅盖，用木铲铲了铲底，防止粘锅，然后扔了些浆果进去继续炖，熊孟原以为这是要出锅了，没想到又给盖上了盖子，心中更急，一个劲的叨叨叨，催个不停。
　　甄恬觉得好笑，弯弯眼睛，微笑着不紧不慢地把大米盛出锅，年糕拌上糖，然后切了西红柿，打了几个鸡蛋在锅里炒。
　　熊孟是真的饿了，自己去拿了双筷子夹年糕吃，年糕烫口凉地慢，他又心急，被烫得嗷嗷叫，好不容易吞下一口白嫩柔滑的年糕，转眼看到甄恬细白的脖子，又想起了那双小腿的皮肤的手感，这年糕就卡在喉咙里不上不下了。
　　甄恬没办法，只能先去倒了温水给这笨笨的大块头喝，好把他那一口年糕送下去。
　　熊孟红着脸躲了出去，他可以在战场上一刀一个敌军眼都不眨，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柔柔弱弱一小少年。
　　作者有话要说：
　　大将军的第二个秘密
　　那张塞北刀子般的风都吹不红的脸皮——
　　媳妇挽个裤腿就红了。
　　（剧情什么时候需要年糕，年糕就会出现，不用等过年哈哈）


第6章浆果炖鱼
　　大鱼炖了足够的时辰，肉质鲜嫩咸香，带着浆果特有的清甜，一端上桌就把熊孟满脑子的羞臊给赶了出去。
　　新鲜的大鱼肉质弹润有韧劲，每一口都带着香，没有一点泥腥气，再配上酸甜的西红柿炒鸡蛋，那滋味别提有多爽。
　　鱼汤浓厚味道醇香，熊孟学着甄恬倒了些泡米饭吃，那米饭瞬间变得比鱼还吸引人。
　　两个人吃的一脸满足，一口小酒一口鱼，好不快活，熊孟依然想不起外婆那晚炖的鱼的味道，但却重新感受到了那种发自内心的满足感，幸福感。
　　那是他还小，外婆不让他喝酒，如今他却是有了可以共饮之人。
　　他爱上了鱼的鲜美，也爱上了夏日午后小酒微醺的温柔缱绻。
　　吃完鱼不着急收拾，两个撑得肚皮滚圆的人在田边吹了会儿风，熊孟的衣服已经干了，他拉着甄恬又去了一趟河边，又抓了一次鱼，，晚上还要再吃一遍。
　　甄恬喝了点酒，脸颊微微泛着醉人的红。他坐在河边戏水，熊孟捉完了鱼，任那条大鱼在岸边蹦跶，自己也坐在了甄恬身边，学着他把脚泡在河水里，听着甄恬带着微醉的鼻音，指着天边那朵火烧云，说它像不像一头熊。
　　夕阳下，少年的额角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清凉的溪水在他光洁的脚趾下生出一朵朵剔透的小花，炎热的风吹过他浅色的发梢，就收敛了狂躁变得黏人又缠绵起来，熊孟转头，看见残阳余晖轻抚甄恬纯净的笑颜，而自己大概是因为靠他太近，也被拉进了光明之下——带着他遗忘已久的暖。
　　这一晚熊孟很晚才回去，就为了等那一条要炖很久的鱼。
　　甄恬吃过饭就睡了，他中午喝了酒，那小身板儿不胜酒力，草草吃过晚饭就一头栽倒在了床上，鞋子被他蹬掉飞到了房间地中间。
　　熊孟坐在床边看了半天，睡梦中的少年小脸粉嫩，就像昨天才下的那些大桃子，熊孟舔了舔嘴角，为甄恬盖上一层薄被，又给他把鞋子收好放在床前，这才蹑手蹑脚离去。
　　他在房前抬头，一个黑影出现对他点点头，他才放心离开。
　　府里的暗卫都是靠谱的，这定是母亲的安排。
　　回到府中就接到了陈亢奏的消息，说老夫人吃多了甜瓜，拉了半天肚子。熊孟就觉得头疼，自己娘亲什么都好，就两个毛病，一是贪吃，二是肠胃不好。
　　他跑去母亲屋子里，老夫人这会儿止了泻，喝了姜汤，又生龙活虎的在那组织了好几个婆子唱戏呢。
　　见到熊孟来，老太太挥退所有人，关上门拉过自己家儿子亲切地问今天感觉可还好。
　　熊孟挠头，说：“今天也没有生气。”
　　老太太大喜过望，说：“这可真是老天开眼，快跟娘说说你今天都干了什么。”
　　熊孟把事情从早到晚描述了一遍，只省略了自己的那些小悸动。
　　熊老夫人翘着脚，脚尖转了二十圈，思索了一番说：“你觉得问题是出在那些菜上还是那个孩子身上。”
　　熊孟摇头：“现在还不好说，我也有些摸不清头绪，不过娘亲，你知道那小家奴是谁吗？”
　　“是谁？”
　　“就是骗婚那小子。”
　　“什么！”老太太脚尖不转了，直起身子不可思议地问：“那骗子来咱家做什么？活腻了？想种棵树把自己吊死？”
　　“不是的”，熊孟捂着头，说：“他之前......”
　　他把甄恬那儿听到的事情说了一番，老太太托着下巴半信半疑，说：“还是要让人去查一下，你确定那小骗子对你没有坏心，我看你现在一副快上钩的蠢样，可别再让人骗了。”
　　熊孟无奈：“娘亲，我没有那么蠢，我好歹是个将军！”
　　老夫人不依不饶：“那不一定，你没经历过□□，懂个屁哦，当年不就让个二傻子骗了吗？”
　　“娘亲......”
　　“行了行了，就你那熊样，一看就是好骗的，谁知道那小子身上带了什么东西，为什么又那么巧的来到了咱们家，还很巧的在你发作后遇到了你，指不定一切都是人家安排的，你自己掉坑了还不知道。”
　　“娘亲，我觉得他不是那样的......”
　　“他是什么样的不重要”，老夫人打断他，盯着熊孟，双眼发亮，她两只手用力钳住熊孟的手臂，一字一顿地问：“重要的是，你生气了吗？”
　　熊孟眼皮跳了两下，双眼猛然瞪大：“娘亲，那小子有问题！”
　　老夫人松开他，精明的双眼眯起来，是的，那小子有问题，熊孟被如此激烈的言语攻击，打断数次竟然没有暴走，这就不正常，要知道往常他可是一句话不合适就要发怒的。
　　熊孟站起身来，在屋子里溜达了半天，觉得胸口闷的慌，一股莫名的怒气就在丹田处团团转，一个不小心就会挣脱压制爆发出来，他捂着胸口对老夫人说：“娘亲，我感觉不太好，先回去了，别伤着您。”
　　说完就跑了。
　　他快步跑进自己的房间，用力按着胸口，大喘着气想把心底的那股不受控制的暴躁压下去，陈亢奏胆战心惊外加忧心忡忡，上下牙打着战递过粉色日记本。
　　太医说过，大将军不开心的时候要多看开心的往事。
　　熊孟看见了那个粉红色的日记本，想到了和小骗子初见时的种种，心中感觉稍微好了一点，他手指在两个本子之间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拿走了粉色本子，坐到了书桌前，陈亢奏这才松了一口气。
　　熊孟提笔，轻轻眨了一下眼，然后写到：他忘记了我。
　　但他好像还是很喜欢我。
　　他给我炖鱼。
　　给我吃了甜瓜。
　　还......
　　将我拉到阳光下。
　　今晚无月有风，但我写下他的名字，便在黑夜之中看见了太阳。
　　他笔尖一顿，在最后写下甄恬两字，墨迹很快就干，他伸出手指小心在那个名字上摩挲了两下，合上本子，夹上那张“偷看打死”地纸条，跑去睡觉了。
　　——
　　甄恬睡到日上三竿才醒，他揉揉自己毛毛躁躁的脑袋反应了好一会儿才坐了起来，敲了一下头，自言自语：“糟了，孟孟该挨饿了！”
　　他跑出去，然而却并没有见到锅灶旁团团转的大块头，反而闻到一阵粥香，灶前坐着的是管事陈经达，正准备收火呢。
　　甄恬顶着鸟窝头打了招呼，陈经达捻着兰花指揭开锅盖说：“我煮了小米粥，蒸了南瓜，来尝尝？”
　　甄恬哦了一声，问：“孟孟呢？”
　　“孟......”陈经达的胃部有点不适，他揉了揉肚子，咳了一声，强行挤出一句：“老孟他家里有点事，这两天来不了了。”
　　甄恬挠头：“哦，那他以后还会来吗？”
　　“会，忙完家里的事情就回来。”
　　“那就好！”
　　没了熊孟，陈经达也很快离开了，甄恬站在地边上看着满院子瓜果蔬菜，感觉今天的阳光都不明媚了。
　　好无聊哦，他掐了一根狗尾巴草在田埂上无聊地边走边抽打着那些肥大的叶子，叶子北大的簌簌作响，甄恬却觉得这庄子里过于安静。
　　虽然孟孟也不太爱说话，说起话来还有点凶，粗声粗气的，但是他人真的很好啊。
　　他走了两圈，苦着脸仰面倒在草垛上，不满地喊了一嗓子：“孟孟，你早点来找我啊！”
　　一声孟孟差点没把屋顶上的暗卫惊得掉下来。
　　不过无论孟孟在不在，庄子里的工作还是要认真对待的，甄恬可是一个有职业素养的小朋友啊！
　　他今日要摘草莓，摘了一小筐就摘不动了，自己吃了个肚儿圆，继续躺在草地上放空自己。
　　无聊，无聊，还是无聊。
　　这种无聊的日子持续了半个月，这天天气有点阴，甄恬摘了不少梨拿去卖，天知道他把两筐梨搬上马车运到市场上费了多大的劲，就这一趟他就浑身湿透，小脸儿通红。
　　没有了熊孟的威力加持，他的梨子好卖多了。
　　不到半天他就卖掉了大半，这会儿马上到中午头，天气热得很，他躲进阴凉处啃着梨子解暑，不知从哪儿跑来一只小奶猫，惊慌失措，一头扑进了甄恬的梨筐里。
　　甄恬咦了一声，趴在筐边上看里面缩成一小团的橘色小奶猫，那小猫瑟瑟发抖，看上去又瘦又脏，这时候几个小混混从街头跑过来，大声嚷嚷着找猫，他们很快就发现了甄恬的筐，骂骂咧咧地一脚踢倒了甄恬的半筐梨，接着便要来抢那只小奶猫。
　　甄恬火速把小奶猫抱进怀里，气鼓鼓地冲那些人喊：“你们凭什么踢翻我的梨，你们要赔！”
　　小混混呸了一声，吼道：“小孽种弄脏了老大的鞋，就该打死，你敢护着它就一并打死！”
　　甄恬有些害怕，但依旧把小奶猫护在怀里，用清澈的目光生气地瞪着那几个混混儿，毫不示弱：“它只是一只小奶猫而已，你们弄翻了我的梨，我不要你们赔钱了，换你们饶过这只小猫行不行？”
　　混混哟呵了一声，步步紧逼：“小屁孩敢跟大爷讨价还价，找死了是吗！”
　　他亮了亮拳头，旁边一个看上去地位高一点的混混发现了什么，推开那个小混混，仔细端详甄恬的脸，啧啧两声，目光上染上贪婪和不善：“小东西长得倒是挺标致，比百花楼的□□还好看，能卖个不错的价钱。”
　　身后的小混混们凑上来，狞笑着用无比下流的调调附和着：“卖之前得先让大哥教教他怎么伺候人。”
　　“那不能免费教吧，小东西得付钱才行。”
　　“就是就是，付不起就免费伺候爷几个一年。”
　　“同时伺候！”
　　“哈哈哈哈哈——”
　　甄恬就算傻也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他从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成为色狼的目标，他浑身发抖，一步步退向墙角，惊恐喊救命。
　　眼见着那个领头的混混脏兮兮的手就要摸上他的脸颊，暗卫已经摸出了飞刀，突然听见人群中炸起一声怒吼，紧接着那个混混就被人提着横空扔了出去，一头撞到了石墙上，当场不省人事。
　　作者有话要说：
　　一拳一个小流氓！


第7章冰豆浆
　　几个混混一脸惊恐看着从天而降的大块头，熊孟的眼中布满了红色血丝，在那些混混发出尖叫声之前，一拳一个，全部解决，他的拳头孔武有力，几乎一下子就能将人的头盖骨捶地稀碎。
　　熊孟愤怒极了，他被皇帝叫去研究军务，一去就是半个月，情绪已经渐渐有些失控，不几日就恢复了之前的焦躁，皇帝担心他出事便让他早些回去休息，他一出皇宫就迫不及待往庄子跑，没想到人还没到庄子就听见市场这边甄恬的呼救。
　　他的心脏都要炸开，看见几个人把甄恬堵到墙角，流着口水要去摸他的脸，他感觉有一座火山彻底失控，在他胸腔喷发出最要人命的岩浆。
　　他们怎么敢，动他的人！
　　他彻底失去了理智，顾不得什么王法，也不记得什么叫做分寸，用最狠最硬的拳头只想把这些人砸成一滩肉泥！
　　周围看热闹的人群尖叫着逃散，熊孟如同狂躁的野兽将心中的愤怒大声吼出来，巨大的吼声几乎要将人的鼓膜阵破，整个街头巷尾都能听见他恐怖的嚎叫。
　　甄恬捂着耳朵，听见熊孟嘶吼着：“你们眼睁睁看着不帮他，你们都得死！”
　　甄恬吓坏了，一手抱着奶猫，一手覆上熊孟的铁拳，轻声唤了一句：“孟孟。”
　　熊孟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他转头龇着牙瞪向甄恬，只看见少年眼睛里的自己和浓浓的担忧。
　　甄恬轻声说：“孟孟别怕，我没事的。”
　　熊孟便觉得心肝都在颤。
　　他脑子嗡嗡响，感觉一片血色的脑海里有什么东西在逐渐清晰，大概是他的神志，也可能是本能，他轰然跪下，抱着头痛苦不堪。
　　甄恬没见过这样的熊孟，看着跪在那里的大块头痛苦的模样，鼻尖一酸，他心里想着孟孟都是为了我才如此愤怒如此痛苦，孟孟真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了。
　　他往前走一步，用空着的一只手将熊孟的头轻轻抱在了怀里，轻柔地抚摸着他又粗又硬的头发，轻声安慰：“孟孟不怕，我没事啦，我们回家，我给你做好吃的好不好？”
　　熊孟脑袋猝不及防落入温暖柔软的怀抱，耳边是少年清晰地心跳声，一声一声，把那些魔障和迷雾涤荡，不像战鼓般激昂，却是如轻拍婴儿睡觉的母亲手下的节奏，一声一声，安抚人心。
　　眼中血色缓缓褪去，直到退得干干净净，熊孟恢复神智，万般留恋的在甄恬怀里蹭了几下，知道此处不宜久留，还是要早点离开。
　　那些混混不知死了没有，反正不死也差不多了，暗卫会处理好这些事情，熊孟牵起甄恬的手，哑着嗓子说：“我们回家，我饿了。”
　　甄恬见熊孟恢复正常，心里轻松不少，露出笑容，把手里的奶猫举高高给熊孟看：“孟孟你看，多可爱的小猫咪呀，我们带回去养好不好？”
　　熊孟瞥了一眼那只瑟瑟发抖的小猫，感觉它抖得比刚才还厉害。
　　凭什么这破猫和老子一个待遇，要分甄恬一只手！熊孟鼻子里哼了一声，奶猫差点直接告别这个美丽的世界。
　　“你别吓它啦！”甄恬收回手，温柔地对奶猫说：“别怕哟，孟孟人很好的。”
　　熊孟手不自觉紧了一下，问：“你不怕我吗？”
　　甄恬奇怪地抬头：“我怕你做什么？”
　　“我刚刚......不可怕吗？”
　　甄恬牵着熊孟的手摇了又摇：“你是为我出头，我怕什么呢。”
　　熊孟喉头上下滚动了一番，是了，这小子是不怕的，不然怎么敢把他抱进怀里，小东西的胸脯没有女人那几两肉，但是却也很软很温暖。
　　他身上有好闻的香，是庄子里漫天的植物清新芬芳，闻到便让人重温那些惬意闲适的时光，让狂躁的内心一点点被抚平。
　　这家伙有点怪，以前还从未有人能在他狂暴的怒气发泄完之前安抚住他。
　　但怪又怎么样呢，总归是很好的不是吗。
　　甄恬被熊孟牵着回了庄子，一回到庄子他便突然想起了什么，把小奶猫往园子里一放，撒腿就跑进了卧室。
　　他从卧室床底下拖出一口巨大的箱子，打开箱子里面是一包一包鼓鼓囊囊的铜钱，他把一包一包的铜钱拿出来，一边那一边嘟囔着数数。
　　熊孟好奇地问：“你这是要做什么？”
　　甄恬焦急地说：“你下手太重了，那些人若是要闹到官府你讨不了好，我得准备些钱上下打点才行。”
　　熊孟鼻子仿佛被狂暴的自己捶了一拳，一下子变得又酸又软，他单腿跪在地上，在甄恬一手一个钱袋子回身问他够不够时，紧紧地拥住了他。
　　“你......”甄恬呆愣愣地捧着两个钱袋子石化。
　　“我怕官府判我刑，好怕......”熊孟抱着甄恬，把下巴和唇埋在他的衣领里，在那白嫩纤细的脖子上蹭了又蹭，也不知道是怎么忍住没有露出那一排钢牙啃下去的。
　　少年温热的脖颈让熊孟陶醉而不满足，他有点想用舌尖去舔甄恬的耳垂，但是那样动作会太明显，少年会发现异样，只能用青色胡茬的下巴把细白的皮肤蹭上一层粉色，时不时地，假装无意的，用唇擦过，吃吃豆腐。
　　反正是我自己的未婚妻。熊孟丝毫不觉得自己做的有什么不妥。
　　甄恬被他蹭的一阵阵鸡皮疙瘩，他缩着脖子扭扭头，还要轻声安抚说：“我这两年贪了老熊家不少钱，应该够打点的了，你不要担心。”
　　熊孟：“......”
　　这算怎么个情况，罢了罢了，自己的未婚妻拿自己的钱去给自己打点，好像也没什么不对的。
　　熊孟心中偷笑，丫的熊蛋玩意儿，以为逃了就没事了，难道他不知道婚书是什么东西吗？那上面可是红纸黑字明明白白写着他小娇妻的名字、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只要一查，不管是男是女，他都跑不了。
　　然后他恶作剧般的出了个鬼主意，让甄恬把钱和一些水果送去熊大将军府，让熊大将军帮自己家的家奴说说话。甄恬觉得可行，陈经达不是说过熊大将军对自己人最好吗，那自己家的家奴甲被欺负，家奴乙见义勇为打了人，难道他能眼睁睁看着家奴乙进监狱吗？
　　于是甄恬带着熊孟去了大将军府，跟门房说了要见陈经达，门房也是军队的人，早被千叮咛万嘱咐不得暴露大将军的身份，此时只能用手托着下巴去找陈经达。
　　陈经达看见自家大将军搬着个巨大的箱子跟在甄恬身后差点发出尖叫鸡的轰鸣。
　　不过多年的作战经验让他能很好地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他装模作样地问甄恬怎么了。
　　甄恬跟陈经达说了事情的经过，然后拉过熊孟，可怜巴巴地说：“陈管事，这是我这些年贪......不，攒的钱，全给你，求你救救咱们家孟孟，他真的是个好人，呜呜呜.......”
　　说着说着就急得哭出声，陈经达一脸呆滞，如木偶般从熊孟手中接过那口大箱子，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反正是答应那小子了，还打了包票，于是那小家奴便欢欢喜喜牵着大将军的手走了。
　　牵......牵着手......
　　艹。五雷轰顶。
　　老夫人得了消息说庄子里的小家奴来了，鞋都顾不得穿就跑了过来要看人，结果还是晚了一步，只见到遭雷劈了的陈经达和一口大箱子。
　　她伸手在陈经达眼前晃了晃，指着箱子：“这是什么？”
　　“那小家奴贪墨的咱家的钱。”
　　“他送过来是......”
　　陈经达见了鬼一般歪头看老夫人，说：“救咱们家孟孟。”
　　“啥？”
　　——
　　甄恬还是很信任陈经达的，这几年凡是陈经达答应他的事情就没有实现不了的，所以现在他心情很好，一边走一边哼着歌，好不惬意。
　　眼见着中午时分，甄恬问熊孟想吃什么，言说是要给熊孟压惊。
　　熊孟失笑，也不知道是谁受惊比较严重，不过他瞄了一眼甄恬白嫩的脖子，咽了口口水说：“想吃豆腐。”
　　甄恬没有任何多想，问：“咱们回去这条路上有好几家卖豆腐的，最好的有孙大叔家和周大婶家，孙大叔家的豆腐老一点，不过他家豆干特别香，周大婶家豆腐嫩得入口即化，而且她们家的腐竹特别好吃，你想吃老的还是嫩的？”
　　听他说这些琐琐碎碎的小事，充满了浓浓的市井小民安逸的生活气息，熊孟一时有些羡慕甄恬，他才到京城两年，便已经知道谁家的豆腐老，谁家的豆腐嫩，知道胖屠户家的猪肉早晨最新鲜，到了傍晚就会降价，这些有滋有味的生活之味，熊孟从未感受过。
　　他只经历过风霜，常年沐浴血光，蔑视死亡，最终，人人尊敬的大将军和人人畏惧的煞神，就是他和那些忙忙碌碌的百姓拥有的全部交集。
　　而甄恬，正一步一步带他入世，在他那些布满刀疤的生命力一笔一笔画上细碎的小野花，看似微不足道，却是疮痍中的微光。不过短短几天的相处，已经让熊孟觉得自己像个人了，活得真实的人，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回答：“嫩的。”
　　要像甄恬的脸蛋那么嫩才好。
　　甄恬便带他往周大婶家走，说：“那我就再买些腐竹拌了给你吃。”
　　周大婶家不算远，就在路边还挺显眼，甄恬带着熊孟走进那家豆制品铺子时，周大婶正好把一锅新做好的豆腐分成方方正正的一小块。
　　甄恬热情打招呼：“周大婶，我来买豆腐啦，咦，刚出锅吗，好香呀！”
　　周大婶笑着说：“甄小哥儿好久没来了，还以为你吃腻了呢。”
　　甄恬忙说：“不会不会，大婶的豆腐这么好吃，怎么会吃腻了呢，只是因为最近庄子里活多，我不太往这边走而已，不过我现在有帮手了，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们庄子里的新人，孟孟。”
　　周大婶抬头看见堵在门口的熊孟：“......”
　　然后就看见熊孟对她轻轻摇了摇头，眼神中没有威胁，而是带有一丝丝小可怜，好像在请她帮忙圆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周大婶对甄恬的智商还是有所了解的，这小子以前老是被市场卖菜的少斤短两都发现不了呢，所以......啊天呐，还是有点惊险有点刺激，有点离奇啊！
　　不过，想想前段时间来自己家铺子的士兵说过话，也不是不能理解，想来凡是甄恬活动范围内的铺子都被下了同样的通知吧？
　　这会儿不管发生了什么，周大婶都知道自己要把“孟孟”的戏演好了，不然......她有点怕大将军一拳把她的铺子砸出一个洞来。
　　她笑盈盈（挤出来的）：“你要多少？”
　　“两块。”
　　“好嘞。”
　　“再给我来一把腐竹吧。”
　　“好的，今日有新鲜的，正好你买了回去就不用泡了。”
　　周大婶麻利的把豆腐和腐竹包好，递了过去，甄恬连手都没伸，熊孟自然而然地接过了那些东西，哑着嗓子说了一句谢谢。
　　周大婶手抖了一下，不过......她眨眨眼，感觉大将军没有传闻中那么凶啊，她心宽体胖，没有感受到危险气息心也就放平了些，叫住刚想要走的甄恬和熊孟，说：“我后院冰了豆浆，你们拿两杯喝，瞧你的朋友——”
　　周大婶指指头：“额头出了好多汗，这天太热了。”
　　甄恬闻言立刻颠颠颠跑了回来，周大婶从后厨拿了两杯冰凉的豆浆出来，笑着说：“尝尝，煮的时候我加了冰糖，这会儿刚冰好。”
　　甄恬接过杯子立刻灌下一大口，哈了一口凉气，满面笑容地说：“好喝！”
　　周大婶把另一杯递给熊孟，虽然有点怕但还是微笑着说：“尝尝吧。”
　　熊孟死盯着那杯冰豆浆，仿佛要将那冰凉微甜的豆浆重新盯得沸腾起来，甄恬碰了他胳膊一下，熊孟才回过神来，接过豆浆喝了一口。
　　豆浆被井水冰的微凉，不至于太寒，又恰到好处的安抚了夏日的燥热，没有透心凉的爽快，却能在最让人心烦意乱的烈日下纾解心头的渴。
　　没有豆腥气，带着冰糖微微的甜，若有似无，不腻人，也经不起回味，仿佛恋爱中细小的悸动，稍纵即逝，抓不住，但被击中的人就是能无比确定它真的来过。
　　熊孟一口干掉了整杯豆浆，眼睛发涩，因为这是第一次，对自己敬而远之的小民笑着递给自己的善意。
　　作者有话要说：
　　出来贪的早晚要还回去。


第8章麻婆豆腐
　　豆腐特别嫩，表面没有丝毫疙瘩坑洼，光滑如缎，甄恬切豆腐的时候不得不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就弄碎了。
　　豆腐放在一边沥干控水，锅里放油，油微微热时入花椒，炒出花椒的香味后把花椒捞出来扔掉，吃饭时咬到花椒对甄恬而言简直是浑身起鸡皮的噩梦。
　　锅里加大蒜、生姜末、小米椒，煸炒出香味时扣进去一小碗肉沫，肉沫是早晨在胖屠户那里买的新鲜五花肉剁成的，又肥又香，等到把酱油和盐也倒进去，蹲在灶前烧火的熊孟觉得这麻婆豆腐就算不加豆腐也能就着下两盆米饭。
　　甄恬把白嫩嫩的豆腐小心翼翼掀下锅，接着又加了些酱油，一碗勾兑好的淀粉，这样勾芡出来的汤汁更香浓，豆腐也更爽滑可口。
　　锅里咕嘟咕嘟煮着，甄恬擦了把脸上的汗，转身打算去切腐竹，却突然感觉到眼睛一阵刺痛，哇的一声叫了起来，泪水刷刷地就落了下来。
　　熊孟慌忙起身去看他：“怎么哭了？”
　　甄恬死死闭着眼睛落着泪，声音里真就染上了哭腔，哇哇叫到：“我手刚切辣椒了......呜呜呜呜......眼睛好疼！”
　　熊孟看他无处安放的两只小手，眼睛又疼又痒却不敢去擦的样子心都碎了，赶紧牵着他的胳膊把他拉到院子里水缸前，捧了清水给他洗眼睛。
　　他手掌那么大，甄恬的脸那么小，甄恬每次都可以把整张脸埋进他的手心，强行眨着眼睛洗眼中的辣意。
　　那长长的眼睫毛甚至能挠到熊孟的手心。
　　夏日中午的大太阳下，若有似无的暧昧只在有鬼的人心底生根发芽，开出一朵朵小烟花，把熊孟的脸炸的姹紫嫣红的。
　　换了好几回水，甄恬才感觉好了一点，从熊孟掌心抬起湿淋淋的脸蛋，一双眼睛红肿成了不远处树上的大桃子。
　　“好疼啊！像有一千只小蜜蜂在蛰我！”甄恬难受地满脸通红，抽泣着就想用手去揉眼睛，熊孟连忙捉住他的手腕，用清水和胰子把他手洗了一遍又一遍，洗得白白香香，但就这样也不敢再让他揉眼睛。
　　熊孟捧起那嫩豆腐似的小脸蛋，为那楚楚可怜的小脸蛋抹去泪痕，说：“这不行，得去看郎中。”
　　“可是豆腐......”甄恬吸溜着鼻子，艰难地往厨房里面瞟。
　　“没事，锅里火快烧完了，糊不了。”熊孟说着转身，让甄恬趴在自己背上：“我背你去看郎中。”
　　“我不要，好丢人......”
　　“眼睛进辣椒必须要看郎中，不然你会瞎掉。”熊孟凶巴巴地说，赶紧上来。
　　“我看不见你在哪......”
　　熊孟一回头，好家伙，这会儿少年上下眼皮都对上了，连条缝都没了！只能说这家伙地也种的也太好了吧，桃子比普通桃子甜，辣椒也比普通辣椒辣啊？
　　他只能打横将甄恬公主抱起，风驰电掣跑出了门，锅里的豆腐自有暗卫处理，他现在要担心的不是这个。
　　熊孟想着反正甄恬看不见，去什么医馆啊，干脆回自己家得了，那有眼力见的暗卫早就先行一步去请太医了，估摸着他们到了家，太医也被拎过来了。
　　于是满大街的人都知道熊大将军把庄子里漂亮的小家奴弄哭了，抱着跑回了家，一时间坊间又热闹了起来，认识大将军的说的津津有味，不认识大将军的也听得浮想联翩。
　　熊孟抱着甄恬回了家，家里人炸了锅，一群糙汉壮男你挤我我挤你想看看那个能降住自己老大的人长什么样，陈亢奏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也没制止住，还是熊孟杀气腾腾的一个眼部机关枪扫射，才让这群混小子咬着手指头噤了声。
　　陈亢奏一路小跑在宽阔巨大的府邸里溜了一圈，把该通知的都通知到了，拍着胸口喘着粗气去了客厅，第一眼就看见了咬着手指头坐在椅子上抖腿的老夫人，差点没把自己吓死。
　　老太太紧张兮兮，看见陈亢奏赶紧招手让他进来，小声问：“人怎么还没到？”
　　陈亢奏：“到啦！”
　　“哪儿呢，我这紧张半天了都。”
　　“去大将军卧房了啊！”
　　“什么！”老夫人一个激灵跳起来：“才认识几天就上床了？”
　　陈亢奏抹一把冷汗：“老夫人，这不是上床。”
　　“不是上床是上哪儿？榻上？”
　　“不，老夫人，属下不是这个意思，就......反正不是......”
　　“熊蛋玩意儿，跟你说不清楚，老婆子我要亲自去看！”老夫人说完就拎着裙子一溜烟跑了，陈亢奏吓得在后面赶紧追，可是老夫人可是一米九壮汉的妈，那体格也是在部队里练出来的，想当年她披挂上阵的时候，陈亢奏不过是一个小文书，这哪里跑得过她！
　　熊孟小心翼翼地把甄恬放到自己的大床上，盖好被子，甄恬抽抽鼻子，奇怪地问到：“孟孟，这医馆怎么一点药味都没有？”
　　熊孟安抚到：“这不是医馆，是我家。”
　　“啊？”
　　“你不是嫌丢人不想被人看见吗，我家对面就有医馆，我让我娘去把郎中请过来就是。”
　　“还要麻烦孟夫人吗，这怎么好意思。”甄恬一听是在熊孟家，就有些紧张，还很害臊，自己这一副双眼含桃的窘迫模样，怕不是要被孟妈妈笑死，然而他并不知道自己这一路顶着两只桃子眼已经被数百官军看了个遍，他抓着熊孟的手说：“我们还是回去吧，我不太要紧啊......”
　　熊老夫人正走到门口，听到这句连忙小跑进去，尽量把自己的大嗓门放地柔和一点，说：“辣椒水进了眼睛怎么能算是小事，这弄不好可是要瞎......呃...失明的，你就在这儿好好躺着，我家对门的郎中手艺好的很，我已经叫了他，他一会儿就到。”
　　甄恬听见老夫人的声音，连忙起身就要行礼，被熊孟大力按了下去，挣扎又挣扎不动，只能闷在被窝里，羞答答软糯糯地小声说：“谢谢伯母，我叫甄恬，是孟孟的朋友。”
　　老夫人双手握拳捂住胸口，心说哎呦喂这小声音小模样，是真的甜，但是她还存了一丝理智，压制住泛滥的母爱之情，坐到了甄恬床边，怜爱地摸摸他的小脸，又摸摸他的头发，他的手，他的......
　　一边摸一边心猿意马说着贴心的话儿，熊孟在一旁看得双眼冒火，自己的人自己都没摸这么多啊，不能忍，他把老太太从床上拎起来，转了一百八十度，粗声粗气地说：“娘您去看看对门郎中怎么还没来。”
　　然后手上用力，把老太太推了出去。
　　老夫人：“......”
　　甄恬小声说：“你怎么这样对伯母说话。”
　　老夫人：QAQ瞧人家孩子！
　　陈亢奏正在门外等着呢，一手搭着凉棚看天边被暗卫架着腾云驾雾般飞过来的太医。见到老夫人，他小声问：“怎么样？”
　　老夫人也小声而郑重的说：“热乎的，是人。”
　　陈亢奏：“......”
　　“谁跟您说这个了，那不是人还能是鬼是怎么着，属下是问这小子有没有什么异常！”
　　老夫人摇摇头：“浑身上下长得跟活人一模一样，不像是什么精怪，这怎么就能把孟儿的毒压住了呢，可真是奇了怪了，难不成是现在精怪的变化之术太惟妙惟肖？”
　　陈亢奏：“老夫人您少看点稀奇古怪的话本吧，啊，太医下来了！”
　　太医在半空飞了半天总算落了地，双脚踩在青石地板的瞬间腿抖了三抖，好在人已经习惯了，也不是没飞过，偶尔晕晕机也能很好稳定下来。
　　甄恬的眼睛不太要紧，就是刺激有点大，还要肿上几日，太医开了药，每日需要敷在眼睛上，再用纱布包好了，见不得光，这几日也不能吃辛辣刺激的食物，不能碰水。
　　甄恬眼睛被敷上清清凉凉的药泥，这才感觉那种火辣辣的灼热刺痛感得以缓解，他躺了一会儿就浑身不得劲儿，悄声跟熊孟说想回去。
　　熊孟搞清楚这货竟然是认床之后感觉有点发愁，这以后嫁进来了要是睡不好可怎么办，不过他对于回庄子这件事没有半分异议，家里人多眼杂，很多事情不方便做，回到庄子只有两个人的时候，很多事情做起来就可以随心所欲......啊不，是得心应手一点。
　　特别是在这小子眼睛看不见做什么都不方便的情况下。
　　当然，暗卫不算人。
　　于是两人又在一排排大汉的注目礼中离开了大将军府，回到了庄子，甄恬还惦记着锅里的麻婆豆腐呢，熊孟去看了看，暗卫已经装了盘，放在锅里热着了，这会儿温度刚刚好吃。
　　只是麻婆豆腐有点辣，甄恬吃不得，熊孟正打算去附近酒楼买点，陈经达提着个食盒悄悄来了一趟，说是老夫人给准备了饭食，熊孟接过一看，里面是按照熊家人饭量准备的扎扎实实一大盆甜香四溢的八宝粥，够甄恬吃上好几日的了，下面一层是自己的粉色日记本、笔墨还有一张折好的小纸条。
　　纸条上狂草般的字迹写着：“太医未发现异常。”
　　熊孟挑眉，把那张小纸条扔进了锅蹚里，那里尚有未燃尽的红炭灰，小纸条一扔进去就化为了灰烬。
　　熊孟对陈经达说：“回去告诉老夫人，我这几日就住在庄子上了。”
　　甄恬抱着老夫人送来的八宝粥感激涕零，他原以为自己要吃上好几日没滋没味的白粥，没想到老夫人心细，给送了香甜可口的八宝粥，可真是太解馋了，味蕾一点罪都没有糟。
　　熊孟则一边吃粥，一边独自解决了那一大盘麻婆豆腐，豆腐温热，滑嫩爽口，几乎是进了口就直接沿着食道流了下去，带着汤汁的鲜香，以及微微的麻辣，这一顿被拖成晚饭的午饭熊孟吃得舌头都咬掉了，特别是看着甄恬抽着鼻子，闻着麻婆豆腐的鲜香却无法下口的模样，吃得更香了。
　　作者有话要说：
　　甄恬：“好丢人，不要让别人看见哦！”
　　熊孟被数百汉子围在中间......
　　“好。”


第9章烤排骨
　　当晚，熊孟就以照顾甄恬的名义睡在了庄子里。
　　熊老夫人听到陈经达的报告后捶胸顿足，哭天喊地说没教好儿子，才认识几天就学会夜不归宿了，她对不起祖宗。陈经达冷漠地看着老夫人的表演，心说您一滴眼泪都没有，祖宗不会这么轻易被您糊弄过去的，一面和陈亢奏对了个眼神，今晚庄子那边暗卫加倍，他们很担心大将军在外留宿的状态——万一发疯，莫要伤到百姓，这是熊家人的底线。
　　庄子这边，甄恬有些扭捏，他不太习惯有人伺候，但是双目都被厚厚的药泥和纱布包得严严实实，一丝光也感觉不到，他做什么都特别不方便，熊孟心细如发，将他照顾的无微不至，确实是让他方便不少，就是......就是有点太心细如发了。
　　比如......
　　上厕所的时候，熊孟不仅会牵着他的手把他领到马桶前，还要帮他脱裤子。
　　虽然大家都是大老爷们，但甄恬还真是不太能接受另一个男人给自己脱裤子，看自己方便。
　　他委婉地拒绝了。
　　但熊孟还是坚持把他的外衣撩了起来，只剩下薄薄一层单裤，正当甄恬心中松了口气，感激熊孟给他留了最后一丝尊严的时候，熊孟把他往前轻轻推了推，说是隔得有点远，怕他长度不够。
　　甄恬：我感激你个大头鬼啊！
　　还有，你后面补充那一句“不好意思，我光想着自己的长度了，考虑欠缺......”是想死吗！
　　再还有！你有那么长吗？咱俩差距有那么大吗？敢不敢亮出来看看！
　　甄恬在腹诽中上完了厕所，提上了裤子，然后被熊孟牵着去洗手，熊孟的手又大又热又粗糙，尽管他极尽温柔地为甄恬擦洗，还是带起甄恬手心手背皮肤一阵阵酥麻，他很别扭地说：“我自己可以洗。”
　　熊孟毅然决然否定了他：“你看不清自己手上的脏污，洗不干净。”
　　甄恬委屈：“我手上有那么脏吗？”
　　熊孟脸不红心不跳，泰然自若地说：“当然，让我看看刚刚有没有尿手上。”说着便又捧起了甄恬的手，摸了又摸。
　　甄恬再迟钝也觉得不太对了，他用力抽出自己的手，气鼓鼓站起身，在黑暗中指着熊孟大声说：“你是不是故意笑话我，是不是觉得把辣椒水弄进眼睛里很傻？趁机欺负我呢哼？！”
　　熊孟还以为自己的小心思被发现了，这一听小孩完全没往歪里想，心里顿时乐开了花，又看看小孩歪歪指着旁边一棵小葱苗的手指头，无声地笑抽了筋。
　　他捂着肚子在地上笑了半天，惊得房顶上暗卫探出了一排黑黝黝的小脑袋。
　　甄恬更加确定熊孟是在趁机戏耍他了，气得团团转，熊孟赶忙起身按住他的肩膀好一顿道歉，连哄带骗的将人弄进了屋，在后面洗脚擦身子的环节，熊孟是一点都不敢造次。
　　这简直是磨人的差事，熊孟第一次见到只穿着里裤的甄恬，他那副充满少年感的白皙匀称的身躯在烛火泛着淡淡的光泽，可以看出他皮肤保养的很好，没有干过太苦的活，是个不让自己遭罪的性子。
　　就这么一个诱人的小东西傻乎乎站在面前，熊孟却半点不敢上下其手，趁机吃豆腐什么的更是一点都不敢想，他怕甄恬气哭了，眼睛就遭了殃。
　　于是在帮甄恬擦身体的时候，他的手都是抖的，耐着性子认真擦完，自己立刻跑出去浇了几大桶井水，屋顶上的暗卫齐齐摇头，可怜的老大，能看不能吃啊，活遭罪。
　　等到熊孟再次回到卧房，甄恬已经自己摸索着穿好了衣服，乖乖坐在床边等他，像个乖巧地不知所措的小媳妇。
　　熊孟换了睡衣坐过去，搓了搓鼻子，红着脸问：“那什么，咱们......睡吧？”
　　甄恬脸蛋也有些微红，他很是自责，很是惭愧，孟孟那么仔细那么温柔的照顾他，带他看眼睛，为他找郎中，孟妈妈还亲自为他熬了粥，孟孟为了他家都不回了，徒留一个老母亲在家也不知道安全不安全，他还为自己擦洗，为他引路，连厕所那种地方都不嫌弃，自己却因为一点小事生了他的气，这么一想自己多不是人啊！
　　于是他摸索着拉住熊孟的袖子，小声说：“孟孟，对不起，刚刚凶了你。”
　　熊孟心虚不已，眼望天：“啊？没有啊，怎么会凶。”
　　“对不起啊”，甄恬说话声音软软糯糯：“你那么尽心尽力照顾我，我却凶你......你莫要生气好不好？”
　　熊孟哦了一声，挠头，亏心无比，但是内心有点什么又要蠢蠢欲动，他将甄恬打横抱起塞进被窝，而后自己也钻了进去，甄恬因为眼睛上敷了药泥，只能平躺睡觉，熊孟侧躺着，可以看见他优美的侧脸轮廓，翘挺的小鼻子，还有喋喋不休轻声道歉的小嘴，真是可爱的要了老命了。
　　甄恬睡眠好，很快就睡着了，熊孟待他呼吸均匀之后爬起来，在烛光下写自己的粉色恋爱日记。
　　“他为我花光了家产，他为了弄伤了眼睛，我该如何对他？
　　我该以身相许，就这么定了。”
　　“今晚我们同床共枕，想趁他眼睛不好做点什么，但是更想看着他湿漉漉的眼睛做。”
　　“他好像不太开窍，会不会不喜欢男人呀？”
　　“可他也有脸红，哎呀呀，我的小心肝......”
　　他欢欢喜喜写了一大篇酸倒牙冒着粉色泡泡的日记，之后才熄了烛火上床睡觉，原以为自己会心痒难耐一夜无眠，不想感受少年体温，在那清浅呼吸的催动下，头沾了枕头就进入黑甜睡梦。
　　甄恬生活很有规律，就算是看不见外面的光，他也按时醒了过来，一醒来就听见枕边粗重的呼吸夹着滚烫的气息，那气息扑到他耳畔，带起一阵痒意，甄恬羞羞的红了脸，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一个男人的气息害羞，但就是觉得不太好意思，心跳也有点加快。
　　他坐起身来，熊孟的呼吸依旧沉稳有力，他睡得很深，甄恬有点饿，但是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坐在床边老老实实等熊孟，他想穿衣服，摸了半天也没摸到，也不知道熊孟把衣服放到了哪里。
　　他想下床，可是这床靠墙，熊孟把他堵在了里面，要是他摸索着下床定然会惊醒熊孟，他不舍得。
　　于是这小傻子就只好揉着肚子，委屈巴巴坐在床里面，耐心等熊孟醒来把他喂饱，差点没把屋顶的暗卫急死。
　　熊孟这一觉一直睡到了快中午才醒，一觉醒来只觉得神清气爽，心神畅快，他伸了个懒腰，觉得有什么不对，猛然回头，看见坐在身边蒙着眼睛的甄恬。
　　他诧异地看看外面，问：“什么时辰了？”
　　甄恬摇摇头：“不知道，应该快到中午了吧。”
　　熊孟觉得太不可思议了，自己多少年来从未有过这样深沉满足的睡眠，不是在噩梦中惊醒，就是一夜浅眠辗转天明，他的脾气与长年累月不足的睡眠有很大关系。
　　可是这一夜，怎么就睡到了中午？
　　甄恬眼睛看不见，看不到熊孟震惊、错愕、复杂的眼神，熊孟可以百分百确定这小子有古怪，但是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却......却不觉得心烦意乱，只觉得自己捡到宝了。
　　阅人无数，杀伐予夺的大将军根本不担心身边这个人是不是坏人，有什么企图，他一眼就能将甄恬看个通透，这孩子自己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所以还是要小心翼翼供着这宝贝啊！救命的宝贝诶！
　　甄恬不知道熊孟这些想法，他现在很想上厕所，还很饿，伸手摸到熊孟，委屈地说：“孟孟，我想去茅房......”
　　“啊？”熊孟懵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说：“你这半天就一直憋着啊？”
　　“对啊，我怕弄醒你嘛！”
　　“唉你这小笨蛋！”熊孟赶紧给他穿上鞋子，披上衣服，牵着手把他送到了茅房，然后又给他洗脸洗手，给眼睛换了药，甄恬的眼睛已经消了大半肿，应该换上这次药就好了。
　　“肚子饿不饿？”
　　“饿。”
　　“饿就对了，你在家乖乖坐着，我去买些排骨给你做好吃的。”
　　“咦，你会做饭？”
　　“废话，坐好了！”
　　“孟孟......”
　　“嗯？”
　　“咱家的钱昨天都给了陈总管了......”
　　“......”
　　熊孟扶额，随口胡诌到：“我昨日在家拿了些，够用了。”
　　“哦......我们今日去卖花吧，很快就能挣回来。”
　　“......”
　　熊孟其实有点紧张，他还是第一次自己出门买东西，像个头回打酱油的小朋友，生怕老板因为什么原因不卖给自己，不过熊孟怕的是老板见了他就跑。
　　好在胖屠户没有那么脆弱，这个时间买肉的人也不多，熊孟乖乖排队，前面两个人买完肉就轮到他了。
　　胖屠户给他称好了猪排，问要不要剁，见熊孟看着他不说话，胖屠户咽了口口水，尽量平静地说：“来买肉的人若是有需要我都会给剁好，免费的。”
　　“嗯......剁了吧。”熊孟寻思这剁了好，省的回去剁地厨房乱糟糟的不好收拾。
　　胖屠户手起刀落，剁地案板砰砰响，熊孟却嫌他太慢，就像在看一个笨笨的弱弱的士兵一样碍眼，于是不容分说拿过刀咣咣几下，手中刀舞出虚影，没把胖屠户眼睛绕成蚊香圈，几秒钟就剁好了，让胖屠户包好了给他带回去。
　　胖屠户觉得今天是他人生的耻辱，他头一次对着自己案板上的猪肉两手发抖，不得不说大将军的排骨切得是真的漂亮，就是想想那个气势，那个刀法，那个杀气腾腾.......腿肚子有点软呐！
　　于是在熊孟转身离开后，胖屠户小声感慨了一句：“不愧是大将军啊，真是厉害！”
　　熊孟走出没几步，耳力又极好，整句话一字不落地飘进了他的耳朵，熊孟第一次听见了百姓的夸赞，竟然不自觉的加快脚步，有点想逃。
　　他用生命守护的百姓，夸他了呢！
　　熊孟的心情说不出的好，回家之后看见甄恬还在原地乖乖等他，心里就更软了，他随手把猪排扔进锅，说：“等着，给你做你没吃过的好吃的。”
　　锅里放冷水，扔两片葱姜，熊孟粗放，也不用刀切，直接用熊掌掰两下就扔进去了，火开撇去血沫子，再把排骨捞出来放进盆里，加酱油、盐、一点点酒，一点孜然、胡椒，大力抓几下，静静腌制。
　　趁这个功夫，熊孟爬上墙边红柳，折了一把柳枝，用随身带的短刀削成一端尖尖的签子，水里简单一冲放旁边晾着。
　　院子里的黄瓜老了一片，熊孟捡着嫩的采了几个洗干净，用刀背拍碎，拌了蒜泥和盐，这就是一道菜了。
　　主食也可以趁机做了，大盆里倒细白的面粉，加一点盐，打两个刚从鸡窝里摸出来的蛋，扔一块种面，加上水和葱花搅合成浓稠的糊状，但是又不能成团，盖上湿布放在阳光充足的院子里醒发。
　　这会儿肉腌得差不多了，熊孟在院子里架起了一个小篝火堆，搭了个架子，用红柳签子串了排骨搁在架子上烤。
　　架子上的肉很快发出滋滋的声音，一股带着红柳清香的香味裹着粗犷的香料气息阵阵入鼻，甄恬坐在小凳子上吸溜鼻子，赞到：“好香，你在烤肉吗？”
　　“嗯，快好了。”熊孟给手里的排骨串翻了个面，养了一年多的肥猪脂肪厚得很，焦香的烤肉滋啦滋啦，一滴滴油汁把排骨表面抹的油光铮亮，然后不甘心地滴到柴火堆里，柴火堆的火更旺了。
　　烤到六分熟的时候，熊孟拿着刷子在排骨表面刷了一层蜂蜜，蜜汁泛着金黄色的诱人颜色，懒洋洋的一点点深入肉中，与那些浓烈的酱汁交缠，碰撞出一股鲜中带香，香中带甜的醉人气息。
　　甄恬有些坐不住了，他半天加一宿没有吃饭，哪里经得住这种勾引，嘴一张，话还没说呢，口水就要流出来，肚子里也已经打了好一会儿的擂台了。
　　“还没好吗？”甄恬收拾收拾口水催到。
　　“好了，但现在烫嘴。”熊孟把两大把已经烤得焦黄油亮的排骨抖了抖，霎时间香油四溅，甄恬感觉自己快疯了。
　　“还有饼子呢，你等等。”熊孟怕这小孩贪吃烫了嘴，把烤排骨连着大托盘放在了树杈中央，甄恬是够不着这么高的，但是房顶上的暗卫化身蝙蝠在房檐下挂了一串，眼睛直勾勾盯着那盘排骨，闪着饿狼般的绿光。
　　他们不敢吃，超想哭。
　　熊孟把那盆稀软的面抱进厨房，这时候气温高，面已经发好了，熊孟用大勺子搅了搅，面很黏，不能上手去揉，不过做成饼就会很软很喧腾。
　　一大勺面糊下了热油锅，鲜绿的葱花和雪白的面糊在油锅里欢快跳舞，很快就在底部凝成一片金黄色的饼皮，熊孟手快勺子稳，锅里一圈一圈很快摆了十几个葱花饼，没用多长时间就翻了面，再被夹出来，装进盘子的时候还有不少油泡泡在表面唱歌呢。
　　院子里摆上小桌，排骨还是有点热，但已经不烫了，面饼的香和排骨的香交杂，还有黄瓜爽口清新的气息，甄恬大声喊：“我可以吃了吗？”
　　熊孟将布巾浸了水，给甄恬擦了手，挑了一串肥肥的排骨放进他手中，甄恬迫不及待一口下去，油汁四溅，在口里变成绵软醇香的味道，香料用的粗犷，但很贴心的避开了辣味，甄恬白花花的小牙一撕，整块排骨肉都乖乖的脱了骨，把他的小嘴巴塞得满满的，吃的满嘴流油。
　　“真好吃，没想到你这么会做饭！”甄恬牙口好的很，不一会儿两串排骨下了肚，手里又被塞了一个热乎乎的油饼。葱花发面油饼咸香又有嚼头，甄恬吃得起劲，心中对熊孟刷了好几番好感度。
　　“怎么想起做烧烤了？”甄恬问。
　　熊孟想说我们以前在部队吃的最好的就是烧烤，不过那时候没有时间也没有闲情且这么小的块，也不会这么慢条斯理的烤，都是整只猪羊开膛破肚抹上调料就烤，辣一定要多加才够劲儿！
　　但是他怕说漏了嘴，掉了马甲，于是话到嘴边改成了：“我听说熊大将军的军队里经常这样吃，在西北又冷又干的地方，将士们冬天冻得慌，就加上大把的辣椒粉烤上几只羊，和着烧刀子几口下去，特别御寒。”
　　甄恬嚼着大饼，托着下巴悠悠叹道：“驻守边疆可真是辛苦啊！”
　　熊孟吃肉，没接话，又听甄恬认真地说到：“所以说，咱们大将军是铁铮铮的汉子，是民族的英雄，他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带着那些热血的官兵在前线为我们守住这盛世平安，我们才能在这里开心地吃烤肉。”
　　“人们不该忘记他的劳苦功高。”
　　“他不是煞神。”
　　“我崇拜他。”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日子过得不太甜都写不出来甜甜的故事了。。。


第10章草莓果奶
　　熊孟已经吃不出排骨的味道了，他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放辣椒，为什么入口不觉辛辣，但是入喉却能带起一股火烧火燎的滚烫，比辣椒还要辣，比烧刀子还要滚烫，烫得他心中发慌，呛得他几乎要流下泪来。
　　屋顶上的暗卫化身狐獴，静静地矗立了一排，各自心情复杂，他们的大将军顶着煞神、扫把星的名头过了太多个年头，以至于他们都忘记了从百姓口中听见英雄二字的感受了。
　　模模糊糊的画面从记忆深处升腾而起，无论是熊孟还是那些忠心耿耿的暗卫，都不约而同地回到了当年，他们战胜凯旋，百姓十里长街敲锣打鼓，热闹喧天，每个将士的怀里都被塞了饼子、糕点或者鲜花。
　　那是怎样一副旷世盛景。
　　可是后来呢......人人避而远之，提起大将军之名人们想到的第一个词就是煞神......
　　能治小儿夜啼。
　　朝堂上那些纷纷扬扬的奏折，都在说着大将军不适合再领兵打仗，可是问他们谁行，却又都变成了锯嘴葫芦，皇帝左右为难，追究源头不过是......
　　熊孟深呼吸一口气，放下手中的排骨，努力平复自己的情绪，缓缓开口说：“其实关于熊大将军，我听说过另一个故事。”
　　“什么故事？”甄恬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兴致勃勃地要听故事。
　　“多年前，西北贪狼入我边境，年轻的陛下御驾亲征，大将军一路追随，苦战数月，敌我僵持之时，贪狼以数千百姓性命为诱饵，激怒陛下，陛下深入险境，他的小支部队和那数千百姓被困在一处险要山谷之中，大将军带部队赶到时陛下的部队仅剩几十人苦苦支撑，护着身后无助的百姓。”
　　“大将军一方面要保证陛下的周全，一方面要护着那些无辜的百姓，那一战可以说是他多少年来打得最难得一战。”
　　“待到苦战险胜，所有人都脱身之时，大将军身负数箭，走到一半......是被亲兵抬回去的。”
　　“那一战数千百姓无一伤亡，陛下毫发无损，贪狼部队全军覆灭。”
　　“鲜血将大地染红，战火让天空沸腾。”
　　“大将军身上拔出了十七根箭，其中六根伤口是黑色的。”
　　“那是贪狼特有的毒，能使人发狂，据说中毒之人情绪暴躁不受控制，而且力大无穷，破坏力极强，这种毒随着日积月累会越来越深入骨髓，到最后人就没了神志，化身为狼人，如野兽一般嗜杀嗜血。”
　　“这毒，原是给陛下准备的，他们想让一国之君变成狂躁的野兽，那样这个国家就完了。”
　　“这也是为什么大将军后来那般......暴戾......陛下对他的恩赐却从未断过，不管他造成了多大的破坏，陛下都会为他善后。”
　　“因为那是为他挡下的毒。”
　　“但是百姓们不会知道这些，也不会包容这些，大将军回来之后毒发几次，伤了人，拆了几家铺子，煞神之名逐渐传开，大家说他恃宠而骄，说他有了军功忘了百姓，甚至诅咒他去死。”
　　“他也很想去死，但是在我朝培养出来能接班的大将之前他不能死，边疆有了战争还要他亲自上阵，所以他在生不如死的煎熬中痛苦度过了这些年。”
　　“大将军府不断扩建，围墙不断加高加固，外人骂皇帝昏庸，过于宠爱，但其实这些只是为了关住他，让他在每次毒发时将狂躁活动范围控制在自己家里，不再惊扰百姓。”
　　“没人知道他的苦，他......无药可治，却还死不得。”
　　一番话说完，院子里除了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再也无声，熊孟仗着甄恬看不见，将头深深埋在双膝之间，无声沉默，屋顶上的暗卫们垂头丧气，有些不争气的还抹了眼泪。
　　甄恬如同雕像一般呆呆坐在小板凳上，好半晌他摸索着拉过熊孟的手，轻声说：“所以说大将军是英雄啊！”
　　“孟孟呀，我们作为将军府的家奴要为主家分忧，我听说吃甜的会让人心情好，院子里的草莓熟透了，又大又甜，我们做一些草莓果奶送过去好不好？”
　　他拍拍熊孟的手背：“你也很崇拜大将军对吧？莫要伤心啦，去采些草莓吧。”
　　熊孟将另一只闲着的大手覆上甄恬的手背，粗糙的茧子珍重地在细嫩的手背上揉了又揉，心中酸软一片，这小傻子哟，这都没有起疑心吗？
　　他乖乖听话去采了一小筐红通通，熟透透，比蜜甜的草莓，在甄恬的指导下，为自己做了一杯草莓果奶。
　　草莓在清水中洗净，取一部分切成碎块，撒上一大把白糖抓匀，从院子角落里一棵小柠檬树上摘下一个果子，一切两半，挤几滴酸酸的清香的汁水进去，这一小盆扔进锅里熬煮。
　　待到沸腾时撇去表面苦涩浮沫，就只剩下了甜中带着微酸的草莓果酱。
　　草莓酱汁被舀进小瓷盆的时候还在咕嘟咕嘟冒着黏稠的红色泡泡，每破裂一个泡泡，空气中甜腻的香就更浓厚一分。
　　庄子里就有奶牛，牛奶每日都有新鲜的，不过现挤出来的牛奶要煮沸了才能喝，煮好的牛奶同样放凉。
　　浓香的牛奶冲进草莓酱垫底的深白瓷杯子中，激荡起一阵阵粉红与奶白交织的甜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分不开的交融，织就粉色缱绻的一杯甜。
　　一共做了六个大杯子草莓果奶，甄恬让熊孟将这些草莓果奶放进水井中冰了半个时辰，而后又切了新鲜的草莓果粒盖在了果奶的最上面，等送去大将军府的时候正好是傍晚时分。
　　熊孟送了四杯回去，自己跑回庄子和甄恬一起喝。
　　甜，却不是很腻人的那种甜，带着一一粒粒蹦进口中的清凉果粒，说不出的好喝，说不出的舒坦，犹如把果汁的清甜和牛奶的香浓植入血液般的温柔。熊孟一口下去算是知道甄恬为什么说甜的会让人心情好了。
　　熊孟不太爱吃甜，但也拒绝不了这样一杯果奶。
　　甄恬也喝得开心，粉嫩的小嘴唇上挂了一层粉色的胡子泡泡，熊孟伸手帮他擦掉，指腹触到凉凉的柔软的唇，两人都是触电般战栗，甄恬下意识红了脸后退一步，熊孟若有所悟看着他，将那根手指放在唇上，品尝残存的香甜。
　　小少年的眼睛无碍，天微微黑就拆了纱布，熊孟看着那一双朦胧的眼睛心中欢喜，不过却要说出告别的话。
　　“家中有事，过几天我要离开几天，等事情结束我就回来。”
　　“一定要回来哦。”
　　“一定。”
　　几日后熊孟消失了，家中能有什么事呢，不过是又快到满月了而已，虽然这些日子他情绪稳定，甚至时常有开心的感觉，粉色的笔记本写了好几页，但他依然不敢在满月这日冒险，甄恬对他而言太重要了，绝不能有半点损伤。
　　所以在满月的夜里，熊孟如同一头危险又孤独的狼，静静躲在自己高墙深院的卧室中，等待着痛苦的降临。
　　他从昨天晚上就没有见到甄恬，现在心里烦躁的很，晚饭甚至摔了盘子。
　　天边最后一朵火烧云褪去，夜幕悄然降临，将军府里所有的灯火全部熄灭，数百府兵如鬼魅般消失地一干二净，整座府邸如同鬼宅般漆黑寂静。
　　月亮一点点。慢吞吞爬上夜空，熊孟在房间里喘着粗气，他的额头豆大的汗珠如同暴雨滴落，一丝丝猩红爬上他的双眼。
　　该死——
　　熊孟咬破自己的嘴唇。
　　滚开！
　　他对占据理性的毒魔嘶吼。
　　好痛，头很痛，浑身都疼，胳膊上的肌肉暴涨，快要炸裂，就算他拼劲全力压制，胳膊还是在不自主的抽搐，直到他狠狠一拳砸到桌子上，将那结实的木桌砸成一堆木片才好了些。
　　泪水从眼眶奔流而出，口水从嘴角滴滴答答落下，他如同一头无法控制自己发疯而悲泣的饿狼。
　　月上中天，血色满上眼底，熊孟的整个世界除了血腥就是漆黑，他暴躁极了，极度渴望想要撕碎什么来填充空荡荡的灵魂。
　　他撕了椅子，撕了被褥，又将整扇门劈烂，但依然止不住那些魔鬼爪牙般狰狞的杀意。
　　不好——
　　这些东西都不好——
　　他们没有血——
　　不够满足！
　　熊孟抱着头，目呲欲裂，狠狠撞着院子里的围墙，那围墙是巨石浇筑铁水制成，很快他就头破血流，鲜血的刺激让他疯狂，这是他最喜欢的味道，他迫切想要更多更多。
　　可是那里有鲜血呢，他意识混沌，脑子里只有本能的模糊的几个身影，家里那些找不到，都躲起来了啊。
　　不过没关系——
　　外面，就在这座围墙外面——
　　还有一个。
　　一个，他很想要的猎物。


第11章银耳羹
　　甄恬睡得不算□□稳，夜里屋子里进了两只蚊子，他起来拍到半夜，这会儿刚迷迷糊糊睡着，所以当床边站了个呼吸急促的生物，然后那生物又跳上了他的床，把他压在身下之时，甄恬虽然立刻就惊醒了过来，但熬夜的疲惫还是让他有点懵。
　　屋子里只留了一盏灯，为了防止火灾，放在了地中间，借着微弱的光，他看清了熊孟的脸。
　　那是一张狰狞的，恐怖的脸，眼底一片赤红，额角鲜血横流，正直勾勾盯着他。
　　甄恬内心有种本能，一种不太像正常人的本能——他没有恶意，便看什么都没有恶意，特别是对亲近的人而言，熊孟是他来京城这么多年最亲密的朋友了，所以他此时此刻竟然一点都不怕。
　　他紧张地伸出手，触上熊孟的脸，震惊地问：“孟孟你怎么啦？怎么流血了？和人打架了？”
　　熊孟身躯微微颤抖，有什么东西好像在一点点从脑海深处浮现，让没有理智的他有点恍惚。
　　甄恬甩甩迷蒙的双眼，看清熊孟眼中血色，更是担忧不已，他坐起身来，两只手将熊孟的头搂在怀里，轻声问：“怎么哭了？”孟孟的眼睛那么红，一定是哭了很久很久啊！好可怜，一定是遇到了了不得的难事。
　　熊孟的大脑袋贴在甄恬胸口，那里有一小块裸露的细腻的皮肤，温温热热，带着少年的气息，还有那不算稳健但是很有规律的心跳，还有温软的担忧的话语，那轻轻拍在肩头安抚自己的小手......
　　熊孟眼底的血色迅速褪去，他的意识一点点占据高地，如同一头被驯服的巨兽，静静靠在甄恬怀里，一动不动。
　　但平静的表面下，心跳如战鼓，熊孟的意识还没有完全恢复，残存的野兽的本能让他无比想把眼前的人整个吞掉，但一点点明晰起来的意志告诉他不能这么干，所以他进退两难，一面死了一般靠在甄恬瘦弱的怀里，一面在甄恬看不见的某个部位，竖起了狰狞的大旗。
　　他的身体因为毒性来势汹汹去势汹汹而微微发抖，熊孟呜咽一声，嗓音又干又哑，甄恬轻声说：“我晚上熬了银耳雪梨羹，去给你拿些吧？”
　　熊孟闷闷地嗯了一声，虽然他很贪恋甄恬的身子，但此时把甄恬留在身边容易出事。
　　甄恬随意地趿拉着鞋子跑去盛银耳羹，熊孟把自己整个人盖在了甄恬的被窝里，深深呼吸着被子里的气息。
　　银耳羹香糯软烂，熬煮的火候正好，时间也足够长，里面加了大枣枸杞，一勺子银耳里星星点点的红，汤汁拉出长长的丝，好看极了，这会儿喝不热，也不算凉，吃到雪梨就有些醒目的清甜，剩下的都是温温吞吞，就像某些人慢半拍的脑子，总是不紧不慢，又总是让人牵肠挂肚。
　　熊孟其实不爱这类甜汤，但却也只能二话不说，接过那个白瓷碗，一口一口囫囵喝了下去，他眼睛里的红色已经完全褪去了，身体的焦躁也在润燥清火的汤里得到安抚，他偷瞄了一眼被子下的某处，旗子已经倒了，这才放心大胆地将空碗随手搁在床头，从被子里虎扑出来把甄恬抱了个满怀，呜呜咽咽，如一头委屈的野兽。
　　“甜甜，有人欺负我，你哄哄我。”
　　——
　　大将军府沸腾了。
　　老夫人捂着胸口跌坐在太师椅上，望着天花板泪流成河。
　　熊孟刚跑出去那会儿她吓坏了，差点就集结军队上街搜捕了，结果就在出发之际，暗卫来说人已经安抚住了，并且声情并茂地讲了大将军是如何把庄子里的小家奴扑倒在床，又是如何撒娇，如何求哄求抱求投喂。
　　画面香艳又旖旎，老夫人对自己儿子做出如此蠢萌之举存疑，但不管怎么说，野兽确实被那小孩赶跑了，自己儿子的病有救了。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老夫人便拄着先帝赐的蟒纹金拐杖上了朝，再后来熊孟也去了，再后来整个太医院的人都去了。
　　太医轮番给熊孟把了脉，不可思议得集体抖如筛糠，院首颤颤巍巍地禀告到：“这不可能啊，大将军的毒性明显被压制，这......这只有血海紫灵芝才能做到！”
　　老夫人：“所以那孩子是个灵芝精！”
　　皇帝：“老夫人封建迷信要不得，那孩子身上到底有什么这还有待详查，不管怎么说，咱们的大将军解毒有望，是我朝一大幸事。”
　　院首：“大将军，不知可否取来一点那位小公子的鲜血，我们或许可以找到端倪。”
　　熊孟：“想都别想，谁敢动我家甜甜一根头发，老子把他头皮削了去。”
　　院首：“......”为什么感觉头皮有点发凉。
　　不过老太医到底是专业素质过硬，并没有太计较自己头皮的问题，本着为大将军负责和高度的专业精神，认真提出了几个问题：“将军的病情得以控制是好事，不过有几个方面还是要注意。”
　　“第一，那孩子到底以何种形式控制了大将军的毒，是因为他做的食物，是因为他与您的触碰，还是......”
　　院首挤眉弄眼：“你们之间那啥啥没？”
　　熊孟饶是经历诸多刀光血影，被当面问这种事也是不太好意思，窘迫地摸摸鼻下，嘟囔了一句：“没有，不是食物的问题，我们试过了。”
　　院首点头：“那就是触碰，不一定是肌肤.......咳咳......就不一定真的碰到，反正是这孩子自身携带着某种东西的缘故。”
　　熊孟想了想摇头：“没有，他浑身上下我都扒过了，没有任何奇怪的东西。”
　　皇帝：“......”
　　院首：“......”
　　老夫人：“家门不幸，见笑，见笑。”
　　院首伸出食指挠挠脸，斟酌再三，小心翼翼开口：“恕老朽直言，您既然都扒光了他，那......那那......也没有那啥啥吗？”
　　老夫人看着院首逐渐下移的目光一阵恶寒，一巴掌扇上了老头的后脑勺，啐到：“去你妹的，我儿子雄风......不，你个老东西不要跑题好不好，我们现在说的是毒，是毒！”
　　熊孟一个刀割般的眼神扫过去，院首觉得自己下半截也有点凉，战战兢兢抹了把汗，暗骂了自己一句嫌命长，更加小心翼翼开口：“还有就是时效的问题，这孩子的解毒能力能坚持多久，总不能一直一直形影不离吧，现在是好说，可是万一哪天将军要上前线，您舍得带他去吗？还是要找个彻底解决的法子才行。”
　　这话倒是中肯，熊孟也为这个苦恼着呢，谈恋爱这种事情留在什么时候都可以，不必非得带着一身毒，他也还是想早点把毒解了，干干净净地谈个恋爱。
　　他在粉色的笔记本上写下了自己的恋爱烦恼，到底要如何一劳永逸呢，大将军提笔：
　　——我原以为和他圆房便可，可是细想起来确实不妥，若是他身上的某种东西能为我解毒，那就应该是他上了我，在我体内留下东西才对，这......
　　——总觉得画面突然不美了。
　　虎背熊腰的大将军在书桌前单手托腮苦苦思索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个主意，最后笔尖起起落落，墨汁蘸了又干，干了又蘸，最后写的却是毫无干系的几个字——
　　“罢了，怎样都好吧，我想他了。”
　　因为各种事情里里外外耽搁了好几天，熊孟脾气又不太好了，好容易捱到各种事情处理完，急急火火跑去庄子找自己的小心上人，却并没有在庄子寻到人。
　　这会儿天气已经有了转凉的趋势，庄子里的果子不算太多，熊孟看见地窖的门开了，想来那小东西已经打算清理地窖，储存一些瓜果蔬菜好过冬了。
　　只是地窖门大敞着，里面还没有清理，也没有人，干通着风呢。
　　熊孟跑去菜市场，没有找到人，又在庄子里转了好几圈，脾气越来越差，就在爆炸的边缘时，听见大门吱嘎一声响，回头就看见甄恬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迈进了庄子，熊孟眼睛一亮，大步跑过去接人。
　　甄恬见到熊孟也挺开心，弯着眼睛甜甜的笑着喊道：“孟孟你回来啦！”
　　熊孟拳头握紧松开好几次，才克制住把人搂在怀里的冲动，接过那一堆油纸包，问道：“你去哪里了，我找了你好半天。”
　　甄恬挠头，不太好意思地说：“每个月二十五号我都会去看望北巷贺奶奶，今日去给她送了些蔬菜瓜果，她说要给我说门亲事，便在那儿多呆了一阵子。”
　　熊孟的好心情戛然而止，原本就凶的脸一下子乌云密布，犹如三百年没吃到人心的黑山老妖，带着浓重的杀气凑到甄恬面前，一字一顿，言语间都能滴出血：“你说你去干什么了？”
　　甄恬见他这副模样倒也不太害怕，就是有点摸不着头脑，因为不知为何惹了孟孟生气而惴惴不安，他缩了缩脖子，声音小得像蚊子：“去了贺奶奶家......”
　　“后面那句！”
　　“送了蔬菜......”
　　“再后面！”
　　“相亲了啊！”
　　锵——
　　空气中似有刀斧交战金石相击的声音，甄恬看着要吃人般的熊孟，突然觉得有点莫名其妙的心虚。
　　作者有话要说：
　　甄恬：我去相了个亲啊，咋滴？
　　熊孟：给你个机会重新说一遍。
　　甄恬：我没偷情，真的没有......


第12章芙蓉鲜虾汤
　　甄恬两只小手在身前拧成了麻花，活脱做了错事被惩罚的猫崽子，瞪着大眼睛巴巴看着熊孟的脸在眼前无限放大，然而又有那么些委屈，因为心里总觉得自己好像也没做错什么啊。
　　他抿了抿嘴唇，壮着胆子开口：“我......我不可以相亲吗？”
　　熊孟眯着眼睛，吃人一般直勾勾盯着甄恬的眼，从鼻孔里发出一声冷哼，磨着后槽牙说：“你说呢？”
　　甄恬委屈巴巴：“我觉得可以。”
　　哼。
　　熊孟把脸挪开，压着陈年老醋坛子的盖子，没好气地问：“感觉怎么样？”
　　“啊？”
　　“姑娘漂亮不？”
　　“嗯，挺好看的。”
　　“有多好看？”
　　甄恬挠头，小脸红彤彤，总感觉自己有点奇怪，明明是光明正大的相亲，怎么就弄成了一种偷会地下情人的做贼心虚，还是被正房抓现行那种。
　　甄恬抬头看熊孟，满心疑惑——我为什么会觉得孟孟是正房？
　　熊孟见他看着自己愣神，不悦道：“比我好看吗？”
　　甄恬不假思索脱口而出：“那怎么能比，人家水灵灵一个小姑娘，你......”
　　——一个皮糙肉厚的大老爷们。
　　剩下半截话在熊孟杀人的眼神下被硬生生吞了回去，甄恬咽了口并不存在的口水，硬生生刹住车，重新组织了语言：“你......你是男人中最好看的......”
　　倒也不算是违心的话，熊孟长得确实还不错，五官好看，身材也好，除了总是凶巴巴之外没有什么缺点。
　　熊孟对他识时务这一点还是很满意的，把所有东西放一只手拿着，空出一只手捏了捏甄恬的小脸蛋，说：“相得怎么样，快说。”
　　他手上稍微用力，甄恬吃痛，眼泪都要下来了，但又不敢反抗，怕熊孟生气，只能无奈地回答：“没成啊，人家看不上我。”
　　“怎的看不上？瞎啊？”熊孟突然更生气了。
　　要说这人就是奇怪，一旦有了心上人，就陷入双重矛盾中无法解脱，外人喜欢自己的心肝肝，就觉得醋意浓，没有安全感，恨不能把那外人打死，外人若不喜欢，又要怒气冲冲把人家眼珠子挖出来，让人看看自己的心肝肝有多好多美，不喜欢就是眼瞎。这......就是苦了无辜的外人。
　　不过熊孟倒是稍微安了心，暂时放过了甄恬的腮帮子，甄恬苦着一张小脸揉着红红的皮肤说：“人家说我人还行，就是这工作风险太大，一个不小心就容易被主子打死，唉，原以为在大将军手下工作是比较安全的，能得庇佑，没想到不利于娶媳妇啊，这点真是好糟糕。”
　　熊孟乐了，心说这点真是太好了。
　　他故作一副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愁苦表情，揽住甄恬的肩叹气道：“唉，咱们两个苦命兄弟看来要孤苦相伴一生喽！”
　　甄恬懊恼地哼哼两声，摊手笑道：“那也挺好的。”
　　熊孟一愣，就听甄恬笑嘻嘻地说：“所以你也打算在这里陪我长久地干下去吗？”
　　熊孟低头望向他的眼睛，甄恬仰着笑脸说：“有你作伴就很好啦，不要媳妇也行。”
　　于是熊孟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吃米饭被沙子硌到牙一般酸软，那点因为甄恬相亲而产生的小情绪被冲刷得一干二净，他放柔了声音，无比认真地问：“就算找不到媳妇，你也要在这里干下去吗？”
　　“对呀，”甄恬说：“做大将军家的人就没人敢欺负，最最安全，大将军的庄子住着最最舒服，大将军人也不错啊，前阵子不还帮你摆平了打架的事情吗，所以我在大将军手下最最舒服最最幸福，这才是最重要的！”
　　熊孟彻底融化了，随手把东西搁置在架子上，双手捧起甄恬的脸，欢喜又温柔地把那张漂亮的脸蛋放进瞳仁深处，烙下最深刻的印记，他说：“是啊，做大将军的人最好了，所以就一直留在这里好不好？”
　　甄恬笑得干净明媚，一口答应：“好！”
　　就在熊孟心满意足之时，这小子又补了甜蜜一刀：“留在这里一直陪着你。”
　　熊孟的蜜罐子便成了蜂窝，甜是要人命的甜，蜇得心里也是又刺又痒，他难以自持，把甄恬整个拥入怀中蹭了又蹭，揉了又揉，直把甄恬弄得满脸通红，窘迫不堪才恋恋不舍地放手。
　　甄恬胡乱挠两下被弄得乱糟糟的头发，红着脸捧起架子上的东西，小声飞速地说：“贺奶奶送了我一些干货，我去做晚饭了。”
　　说完就跑了，熊孟痴痴盯着他的身影，唇角上扬，跟着跑了进去。
　　天开始变短，此时夕阳西下，正是最让人容易慵懒的时光，锅里热气氤氲，屋顶上的暗卫如同融化的糖果甜腻腻地躺了一片，甄恬转头对正要进门的熊孟说：“孟孟，你去采一朵西蓝花过来。”
　　熊孟应了一声，颠颠地跑去选了一朵肥嫩的西蓝花，然后自觉地取了案板切成小块放盐水里泡着，轻轻搓洗。
　　甄恬这会儿已经把所有的油纸包都打开了，里面有些杏仁，核桃之类的干果，还有一包白玉菇、一块豆腐和十来只鲜虾。
　　甄恬把虾洗了，虾头多了，扔进油锅里煸出红红的虾油，然后切了姜片，连同虾身子一同扔进去翻炒，直到虾变成漂亮的红色，加入一点点料酒，然后把洗好的白玉菇倒进去翻炒两下添水，这时候再把西蓝花也放进去，把豆腐切成小小的方块放进去，接下来尽情地煮就可以了。
　　这边解决了，熊孟那边也把米饭煮上了，两个人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了默契，配合地天衣无缝。
　　最后甄恬炒了个鸡蛋，切成细细的丝，锅里汤好了之后放入鸡蛋丝，加上盐和一点点白胡椒，大勺搅动一番便能出锅。
　　这一锅芙蓉虾汤红的绿的白的黄的相映成趣，无需太多佐料，光是那满满的红色虾油熬成的汤就足够鲜掉舌头。
　　甄恬取了大汤碗把汤盛出来，熊孟就把米饭盛好了，甄恬见他在米饭中加了黑芝麻，不禁大加赞赏，这货学会讲究了。
　　熊孟一脸骄傲接受了那番表扬，尾巴都要翘上天还甚是不满足，鼓动甄恬尝尝米饭。
　　甄恬用筷子夹起一点米饭吹凉了放入口中，只觉一股清甜的味道溢满口腔，惊喜地说：“你加了冰糖？”
　　熊孟得意洋洋纠正他：“梨汁冰糖。”
　　甄恬满意点头：“好吃，加的不多，甜味若有似无，没有覆盖米饭本身的香味，好极了。”
　　熊孟捏他的耳朵笑道：“真是嘴刁。”
　　甄恬笑嘻嘻地躲过他的熊掌，把汤碗端到桌上去，熊孟出去拔了几个洋葱头拌了端过去。
　　甄恬见了边吃饭边开玩笑：“洋葱味道很大的，孟孟你要记得那天要和姑娘约会可不能吃洋葱。”
　　“为何？”熊孟夹起一块洋葱正要吃，听见他这么说手就顿了下。
　　“味道太大，接吻的时候破坏气氛，会把姑娘熏跑的。”
　　熊孟想了想把筷子放下，直接把整盘洋葱端了出去扔掉，甄恬惊讶地问：“你这是干什么？”
　　“破坏气氛的东西不要。”熊孟一边倒一边盘算着自己的小计划。
　　甄恬笑道：“你今晚要接吻吗，哈哈！”
　　熊孟挑眉不说话，心说你等着瞧。
　　甄恬没把这个小插曲当回事，只觉得孟孟有时候真是憨憨的好可爱，他给熊孟盛了一碗汤，里面虾、西蓝花、白玉菇和豆腐蛋丝都齐全了，熊孟先吃一口西蓝花，那蓬蓬的西蓝花吸饱了鲜美的虾汤，一口下去爆出浓香的汁水来，熊孟头一次觉得绿色的青菜也能如此好吃。
　　更别说滑嫩又淘气的白玉菇哦，在口腔里蹦蹦跳跳，躲避牙齿的追捕，滴溜溜地将美味传遍整个味蕾，还有新鲜的虾肉，又弹又鲜，那可是鲜香滋味的源头，别提多让人回味无穷了。
　　不一会儿一碗汤入肚，熊孟忍不住悄悄伸了伸舌头，看自己的舌头还在不在，有没有被一起吞下。
　　两人吃得饱饱的便在庄子里溜达消食，甄恬之前救的小奶猫不知从哪里跑出来，对着剩余的虾头虾皮一阵大嚼。
　　熊孟围着小猫转了一圈问：“真的是那只猫吗，怎么长这么大了？”
　　甄恬笑着说：“就是他，橘猫嘛，就这个属性，整日里不着家，也就是家里吃鱼吃虾的时候才会回来。”
　　两人玩了一会猫，熊孟闹着要留下来过夜，甄恬自然没意见，说：“你若是要在这里长住，我便去给你收拾一间屋子出来。”
　　熊孟撇嘴：“要，我以后都住这儿。”
　　甄恬笑笑，趁着还有些光亮，赶紧地去给他收拾屋子了，他卧室旁边的屋子就空着，里面家具都是齐全的，庄子里也有新的被褥，只需要打扫一番，铺上被褥就能将就一晚，待到明日再好好整理就是了。
　　殊不知在他辛辛苦苦为熊孟打扫房间的时候，熊孟却悄然潜入他的房间点了满屋子的红蜡烛，整间屋子都洋溢着暖洋洋的光，活脱放火烧山的壮观场景。
　　趁着甄恬还没回来，熊孟拿出粉色日记本，飞快地写下：有些事情本不打算这么急，可是小东西今日背着我去相亲了，我已被逼上梁山，今晚必须让他知道自己到底是谁的人。我没吃洋葱，吃了十八颗草莓，我准备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熊孟：长久干下去，这是你说的！
　　甄恬：我......我不是那个意思......
　　屋顶上的小麻雀们：主子给换个任务吧，我们是人，不想吃狗粮！


第13章甜吻
　　甄恬在迈进房间的第一步就惊呆了，满屋子的红色蜡烛晃瞎人眼不说，光是空气中那股浓浓的烟味就几乎要把他呛死。
　　甄恬揉着眼睛问：“孟孟，你点这么多蜡烛干什么，怕黑吗？”
　　熊孟走到甄恬身边，认真地盯着少年的脸，说：“我有些话想跟你说，甜甜，我其实——”
　　“阿嚏——”甄恬一个大喷嚏打断了熊孟的话，他摆摆手：“孟孟我们出去说好不好，这里好呛。”
　　熊孟：“......”看看自己点的满屋子的蜡烛，熊孟揉揉鼻子，好像是有点太多了，烟有点大。
　　“那就出去说......”在哪儿亲不是亲呢，熊孟急火火拉着甄恬跑出去，正准备开口，甄恬又打断他。
　　“孟孟，咱们先把这些蜡烛灭了吧，就算你怕黑，也不用这么多蜡烛，瞧这房间跟火坑似的，一会儿别把屋子点着了。”
　　熊孟噎住，甄恬说的很在理啊，屋子里家具都是木头做的，要在平日，熊孟也不会在房间里点这么多明火，今日是头脑发热做了蠢事，出来凉风一吹脑子稍微清醒点就立刻觉出不妥来了。
　　于是他只能耷拉着脑袋，一脚踏入自己亲手布置的火坑中，一根一根熄灭那些蜡烛，最后只留下甄恬常用的一盏油灯，之后还要开窗通风。
　　等到再次踏出房间，熊孟真是什么旖旎心情都没有了。
　　夜间的风有一点凉，甄恬在院子里点了灯笼，无奈地看着冒着烟的窗子，这一时半会儿怕是散不完。
　　罢了罢了，反正明日不用上班也不用早起，晚点睡也无妨，而且晚上也有晚上独一份的美景，白天看不到的。
　　他站在灯笼旁微微歪头，拉住熊孟的衣角问：“孟孟刚才想和我说什么？”
　　熊孟张了张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想到自己蠢到家的那满屋子蜡烛就很糟心，难道要在这冷风中告诉甄恬他为他准备了浪漫满屋，想要表白，却差点引起火灾并且把被表白对象呛得眼泪鼻涕直流吗？
　　这也太尴尬了。
　　表白应该在浪漫的场景下进行，说什么也得花好月圆诗情画意，怎么也不能是在这寒风中，背靠着一大堆的尴尬。
　　于是他摇摇头，撇嘴说：“忘了。”
　　甄恬见他似乎不太开心，便说：“是不是生气啦？好啦好啦，是我不好，应该先听你把话说完的，只是你点那么多蜡烛实在是太危险了，所以我才急着先灭火的，不要生气好不好？”
　　熊孟更不开心了，特么的你把我的浪漫给灭了啊，我还说什么？
　　一根一根点亮的蜡烛，一根一根亲手灭掉，这种滋味实在是太酸了。熊孟觉得自己第一次告白计划失败，咬牙切齿发誓以后都不要表白，避免回想起这段痛苦的回忆，小傻子太傻了，唔，自己也很傻，这样的两个人根本不适合表白什么的，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过一辈子算了。
　　受到严重打击的熊大将军差点自闭，房顶上被烟熏得头痛的暗卫捏着衣角紧张地忘记了呼吸。
　　甄恬只觉得熊孟生气了，还不太好哄，心中有点自责，他想要缓和尴尬气氛，却想不出什么点子，正急得抓耳挠腮之际突然笨笨的小脑袋一亮，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他拉住熊孟的手，说：“孟孟，反正屋子一时半会儿进不去，我带你去看一处好景致，平日里看不到的。”
　　熊孟闷闷地应了一声，眼神扫过甄恬翘挺的屁股，心说要是你说的好景致是这里我就饶了你。
　　当然这不可能，甄恬拉着熊孟的手兴冲冲跑到院子最边上的某处，那里有大片的各种各样的花，晚上大多都合上了花瓣静静休息。
　　甄恬带他到一丛顶着雪白花骨朵的花旁边，那里有一棵歪歪的树，靠着墙角，甄恬在那里用结实的藤蔓做了个吊床，野趣盎然。
　　甄恬拉着熊孟在吊床上坐下，兴致勃勃地指着那丛花说：“这是晚香玉，只在晚上开花，这会儿估计就要开，可好看了。”
　　“这边是月见草，也是晚上开花的。”
　　“还有这个......”
　　熊孟兴趣了了，托着腮帮子半眯着眼睛，还在为人生第一次表白出师未捷身先死而心塞。
　　两人坐了一会儿，月亮爬上树梢，若隐若现朦朦胧胧一个半圆，如同羞涩的新娘揭开盖头一角，半遮半掩好奇地看着树下荡秋千的一对人。
　　这份好奇随着月光感染了月下大片花田，小花们要热烈大方一些，争相舒展花蕾，光明正大地对着两个人嬉笑，笑声中散发着各种各样悠悠的香气，混成一大片。
　　饶是熊孟这种提起浪漫只会想到放火的糙汉，也被此时的场景震撼到了，大片红的白的紫的粉的蓝的小花争相开放，那么急切，发出哔啵的轻响，浓郁清甜的花香紧接着扑面而来，其中以晚香玉为首，似乎是花仙伸出轻柔的手臂，托起两人的脸，问你们在做什么，又说你们应该做点什么，才对得起这大好的夜晚盛景。
　　甄恬眼睛冒出星星，这是他亲手种下的花田，前几年没有熊孟的夜晚，他总是在这里与花共度。
　　“孟孟，你看它们多好看啊，多香啊，多害羞啊，像不像夜间私会的情人，偷偷摸摸又满心紧张和兴奋，如果不是有心等待，根本发现不了这隐晦的爱情。”
　　他自觉自己说了一段十分具有浪漫文学色彩的话，托着下巴歪着头等熊孟夸奖。
　　然而，熊孟只是静静望进他眼睛，看着那里的月亮，百花，还有自己，轻声说——
　　“我们接吻吧。”
　　甄恬头脑一懵，脑子还未反应过来，脸就已经本能的红了，原是以为借着月色掩护不易被人发现那份羞涩，却没想月亮偏要亮亮的打在他的脸上，原本看不清的那些，全都一清二楚地展现在熊孟眼中。
　　甄恬心跳如同月中乱跳的玉兔，他语无伦次地说：“什么...什么啊，孟孟......你不能......”
　　熊孟舔舔嘴唇，把甄恬那份慌乱悉数吞下，万分珍重地捧起甄恬的脸颊，入手滚烫，是羞恼，是紧张，是不知所措，甚是有些意乱神迷......
　　但是没有反感，没有厌恶，没有害怕也没有抗拒。
　　于是熊孟再一次温柔而郑重地说：“甜甜，我的好甜甜，我喜欢你，特别喜欢，比全世界的东西加在一起的喜欢还要多的那种，我想和你在一起过一辈子。”
　　甄恬脑子嗡嗡响，他知道自己被表白了，但不知道怎么应对，他不讨厌熊孟，甚至很喜欢熊孟，但是这会儿就是有点不知所措。
　　“我们.....我们不就是......”
　　“不是作为朋友那种一辈子”，熊孟说：“是相爱的人那种。”
　　“啊？”
　　“我们在一起吧，我想和你接吻，每天都要。”
　　甄恬眼睛水汪汪，眼神这里飘飘，那里荡荡，就是不敢对上熊孟的眼，熊孟感觉手中的小脸已经烫手，再也忍不住，低下头，灼热的呼吸错乱，不容分说印上了甄恬柔软的唇。
　　唇间的温软让两人届时浑身一颤，这种刺激而美妙的滋味把两人的神志都打乱了，一触即分，熊孟的声音破碎地不像样子。
　　“我们再来一次好不好？”虽是疑问句，但是动作总比甄恬的回答快，那一句“嗯”只出来半个音，柔软的唇便已再次覆上。
　　花前月下晚风中芬芳柔软的唇间是大将军从未经历过的新战场，总是他作战经验再丰富也只能小心翼翼试探，步步深入，到最后狂风骤雨般的攻城掠池，在新战场上越来越驾轻就熟，越来越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等到两人气喘吁吁地分开，衣衫都已经被汗水打湿，彼此之间狭小的空间里只有灼热的呼吸，甚至闻不到浓郁的花香。
　　甄恬的小手撑在熊孟的胸膛，似是要推拒，但又那么苍白无力，在情海浪潮中摇摆不定，最终成就了欲拒还迎的错乱，熊孟嫌那双小手碍事，干脆把它们拉到自己的肩头，环住自己的脖子，他大手揽住甄恬的腰，把人往自己怀里一带，两人间没有了隔阂，总算是亲密无间。
　　两人迷乱之后额头相抵，一深一浅的呼吸打在彼此鼻间，差点又擦出火来。
　　甄恬羞得头都抬不起来，艳红的唇开开合合好几番，才说出话来：“孟孟，我们怎么这样......”
　　“哪样？”熊孟粗声粗气地反问。
　　“就这样......我们......”甄恬羞得要死，怎么也说不出下文。
　　熊孟倒是不为难他，只是把人又往怀里搂了一把，直接把甄恬抱在了怀里，任凭自己战鼓雷雷的心跳在小少年耳边躁动。
　　“我们在一起好不好？”在疯狂而绵长的热吻之后，熊孟再次开口问。
　　甄恬缩在熊孟胸前，半合着眼睛又羞又甜，他对熊孟的感情在一个吻中得以明晰，自从熊孟来了以后有多少欢乐多少生机，那些熊孟不在的日子里就有多少无趣多少寂寞，甄恬不是没有朋友，他认识那么多街坊，但却没有一个人能像熊孟这样在他生命中留下这般浓墨重彩，也没有哪个人能为他笑，为他怒，为他不顾一切，给他这般滚烫又踏实的胸膛。
　　离不开，很挂念，这大概就是喜欢了吧。
　　于是他很不好意思地转过脸，把整张脸捂在熊孟怀里，闷闷地回了一句：“好。”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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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白菜鲜肉水饺
　　两个人黏黏糊糊手拉手走进散完烟的屋子，又分别扭扭捏捏地洗了满身汗水，换上干净的衣服在柔光满溢的屋子里羞赧相对时，甄恬突然回过神来，有些不可思议地问：“孟孟，你点了满屋子蜡烛就是要对我表白的吗？”
　　熊孟挠头，决定死鸭子嘴硬，绝不承认那213的事情出自自己之手，他往床上一个尔康跳，直挺挺躺在床上，死皮赖脸地说：“不是，我就是怕黑，不敢一个人睡。”
　　甄恬：“......”
　　见甄恬站着不动，熊孟把身边的位置拍地啪啪响，催促道：“快来！”
　　甄恬红着一张小脸，犹犹豫豫地小声说：“你的房间我已经收拾好了，你可以......多点几盏灯。”
　　熊孟急得要死，是哦，怕黑点灯不就好了，这个理由完全不足以成为赖在这里的理由。
　　正抓耳挠腮想借口呢，就听见细小的一阵风声，房间里的灯噗地一声熄灭了。
　　甄恬咦了一声，奇怪道：“哪儿来的风？”
　　熊孟在黑暗中对着房顶某位极其有眼力见的暗卫比了个大拇指，嘴上却是惊慌失措的夸张语气喊道：“啊，好黑呀，我可不敢摸黑回屋，甜甜，快过来，我害怕......”
　　甄恬犹豫了一下，判断不出这大老爷们带着哭腔的声音到底是真是假，毕竟真的有人杀猪都不怕却独独怕黑或者怕小毛虫的，人类的恐惧点总是千奇百怪。
　　于是他还是放弃挣扎，摸索着走到床前，刚坐下就被一把搂了过去，发出低低的惊呼。
　　熊孟手脚并用缠住甄恬柔软的身体，把人紧紧禁锢在自己怀中，闻着好闻的发香在少年头顶蹭了又蹭，活脱一头扒紧蜂蜜罐的熊宝宝。
　　“好怕哦......”熊孟手脚都在乱动，睡衣宽大，睡裤更是宽松，他很轻易地蹭到了甄恬的小腿，又摸到了少年滑腻腻的后腰，甄恬浑身着火般难受，熊孟也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一下子没把握住分寸，加上高估了自己的自制力，没两下就有些按捺不住，差点走了火。
　　如此鲁莽必然会伤到甄恬，熊孟是真的从心底喜欢他，自然不会做什么虎狼之举，只好保持树袋熊的姿势挂在甄恬身上，静等消火，直到不知不觉睡去。
　　这一觉又是深眠，无梦而香甜，只苦了小只的甄恬，被大熊压得几乎喘不过气来，想要挣脱又怕把熊孟惊醒，只能小心翼翼把自己个儿一点一点从熊孟身下抽出来，等到彻底解脱已经热出了薄汗。
　　浑身轻松的时候甄恬才发现睡在熊孟身边的好处，他体弱畏寒，而熊孟气血旺盛，犹如一个大火炉在身边熊熊燃烧，甄恬在温暖中满足入睡，睡梦中本能向热源靠近，等到天明时分，竟是又自己滚回了熊孟怀中。
　　两个人又羞又甜地在庄子里住了好些时日，熊孟的粉红小本本越写越多，两个人的感情稳步升温，同居生活中暧昧地摸摸碰碰愈加频繁。
　　熊孟感觉自己已经积攒了足够的正能量，便不能再继续这般不管不顾地逍遥下去，他可是当朝一品大员，执掌军权的大将军，家国责任扛在肩头，既然身体好了许多，那么每日早朝就不能再耽搁了。
　　于是每天早晨他都早早起床上过早朝再回来，借口是回家看望母亲，甄恬自然没有二话。
　　不知不觉秋意渐浓，天气真的冷了下来，今年庄子里多了一个人，自然要多准备些过冬的东西，往年甄恬只需要给自己做一两身棉衣就可以了，今年不仅要给自己做，还要给熊孟做上两身，另外棉被也要做新的，倒不是现有的被子不够用，而是习惯了和熊孟盖同一床被子睡觉，熊孟块头太大，甄恬原来的被子太小，两个人挤在一起只能是刚刚好，一点多余没有。天气热的时候还好说，一旦到了冬天，翻个身啥的就容易透风，冻得慌。
　　听说城里布庄这些日子有打折，甄恬便跑去看看，他喜欢绵软而有厚度的细棉布，穿起来又透气又耐磨，很适合在庄子里干活的时候穿。
　　他两年的积蓄都在给熊孟处理打架事件中花掉了，这会儿靠着卖菜卖果子收入的银钱有限，所以不能直接买成品，为了节约起见，他买了布料带去给贺奶奶，让贺奶奶帮忙做就可以了，贺奶奶人好把甄恬当自己孙子看，给些吃食就很开心。
　　把给自己选了湖蓝色，给熊孟选了黑色，又扯了些素色碎花的布料准备做棉被，这些布料卷成三个卷重量可不算小，他有些吃力地抱着布匹往贺奶奶家走，布卷很长，他只能从缝隙中看路，走着走着竟然看见了熊孟站在街边的一家卖胭脂水粉的店铺门前，好像在等什么人。
　　甄恬正要打招呼，就见铺子里欢欢喜喜地跳出来一个大红罗裙的姑娘，那姑娘笑得灿烂，手里提着大包的东西直接扑到了熊孟怀里，而熊孟并没有生气，反而带着宠溺揉了揉姑娘的头，接过姑娘手里的东西，任由姑娘挽着他的胳膊蹦蹦跳跳有说有笑地转身走了。
　　甄恬霎时感觉浑身冰凉，如坠冰窟，他脸色发白，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一幕，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自己和熊孟之间的感情，他不知道一个人是怎么做到每天上午和姑娘亲热，下午和晚上又能对着自己浓情蜜意。
　　他感觉自己是个傻子，蠢到家了，他一直知道这具身体的脑子不太聪明，但他觉得自己一直与人为善，多做好事，上天总不会太亏待他，可是如今却让他在感情上栽了一个大跟头，被欺骗的痛苦涌上心间，如同小刀子般一下下割着他的心脏，痛不欲生。
　　他手脚颤抖，浑浑噩噩转身，晕晕乎乎之间没有看清路，迎面撞上一个人，摔在地上，布匹散落一地。
　　而对面人似乎也被撞得不轻，哎呦一声娇呼，甄恬稍稍回神定睛一看，原来是个十分好看的姑娘，那姑娘一身浅紫长裙，发丝散散挽成一个髻，眉目间是一片弱不禁风，清纯弱小无辜的模样，煞是惹人怜爱。
　　甄恬见撞倒了人，连声说对不起，站起身来顾不得自己的布匹赶紧去查看那姑娘的情况，这一看可不得了，那姑娘手上缠着厚厚的纱布，这会儿竟是有鲜血渗出。
　　甄恬吓坏了，连忙说：“对不起，姑娘你受伤了，我带你看大夫去。”
　　姑娘抬起精致的小脸，她没有涂脂抹粉，素颜白净清秀，给人一种温暖又无害的感觉，她似乎很疼，秀美轻蹙，摇摇头说：“不赖这位小公子，我手本就有伤，刚从医馆包扎回来，我这儿就有药。”
　　甄恬忙说：“那定然是伤口摔裂了，是我的错，我来帮你换药，重新包扎。”
　　姑娘弱柳扶风地笑笑，说：“谢谢你，只是这里不太干净吧，我们要找个干净的地方处理伤口比较好。”
　　甄恬一拍脑门，赶紧说：“我家就在前面不远处，先去我家吧。”
　　姑娘微微一笑：“好啊。”
　　回到庄子，甄恬帮着姑娘换了药，重新包上干净的纱布，那姑娘手上的口子很深，出血不少，想来是刚刚止血就又摔倒了，甄恬愧疚不已。
　　姑娘倒是没有很介意，只是说自己很饿，这会儿有些头晕，甄恬立刻就接话要给姑娘做些吃的，问起姑娘想吃什么，姑娘看了眼地里鲜嫩的大白菜，说一顿白菜鲜肉饺子就好。
　　这简单，甄恬马上洗了手开始和面拌馅，他用木盆取了半盆子面粉，正要加水，突然想到熊孟和姑娘亲亲热热的画面，赌气决定中午不给他做饭了，于是又把面粉倒了一半回去。
　　软绵绵的面粉在甄恬手下不断变换形状，最终被揉成了云朵般洁白绵软的一团，甄恬喜欢面软一点，这样包出来的饺子皮薄馅大。
　　鲜肉家里就有，切成小丁用酱油腌上，甄恬去地里挑了几棵嫩葱，一棵白菜，剥了外层皮一刀切开，新鲜饱满的白菜在刀下发出的声音让人心情舒畅，汁水散发出的清香惹人怜爱不已。
　　白菜要剁地碎碎的才好，一盆菜里加上一大碗腌制好的肉，再加上油、酱油、一点盐就可以很鲜，甄恬喜欢再加上一小勺香油，这样味道会更醇香一些。
　　食材最不辜负人，你给它什么样的调料，它就会呈现出什么样的滋味，半点不打折扣，也不会欺骗，不像人心，就算你对他千般真心万般好，他也不一定会回报真心。
　　这么想着，甄恬鼻子就有些酸，他性子温顺，没什么脾气，感到感情被欺骗也不会撒泼打滚，大哭大闹，只是鼻子有一点酸，眼眶有点红，若是没有那好奇的姑娘围在身边，他可能会蒙着被子无声哭上一会儿，也就仅此而已了。
　　姑娘自我介绍说名叫槿儿，一个劲儿地夸甄恬长得好看，手巧心也善，真是世间难得的好少年，他越这么说，甄恬越觉得委屈，心说自己这么好为什么还不被珍惜，有什么用。
　　委屈极了一滴晶莹的眼泪悄然落下，甄恬心说糟糕，可莫要弄到馅料中，怠慢了客人，却不料一只柔白的小手伸过来，那滴眼泪恰好落在了槿儿的指尖。
　　槿儿的声音温柔，语气和善，十分关切地问：“甄小公子怎么哭啦？”
　　这一声关切把甄恬所有的委屈都勾了出来，强忍着的泪水扑簌地往下掉，这下彻底瞒不住了，也不用偷偷哭了，甄恬转过头哭地浑身发抖。
　　槿儿看上去十分焦心，轻柔地抚摸着甄恬的胸口，还拿出自己的小帕子为他擦眼泪，真真是温柔体贴善解人意。
　　这样本身没有什么攻击力又温柔漂亮的姑娘太容易让人心生好感了，特别是甄恬这种没什么心机，甚至有点缺心眼的单纯小男生，当下就头脑一热，哭诉道：“我喜欢的人在外面有人了......”
　　槿儿微微讶异，轻叹一口气，拉着甄恬坐下说：“到底怎么回事，跟姐姐说说。”
　　作者有话要说：
　　神助攻出现。


第15章醋
　　甄恬委委屈屈把自己被一个人表白，然后真心和人交往，结果在大街上发现人家瞒着他和妹子搂搂抱抱的事情说了一遍。
　　槿儿静静听着，默默为甄恬擦着眼泪，柔声安抚到：“许是你看错了，认错了人，照你那般形容他对你的好，不像是骗你的。”
　　甄恬摇头甩泪，哽咽道：“不会看错的，我们日日夜夜都在一起，朝夕相对，我对他再熟悉不过了，仅凭背影我就能认出他，更别说我还看见了他的脸！”
　　槿儿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光，问：“你说你们朝夕相对，意思是已经睡过了？”
　　“嗯。”甄恬毫无防备：“我们每晚都在一张床上睡。”
　　“我不是这个意思”，槿儿捏着小帕子顿了顿，说：“我是问你们有没有内个内个......”她一手握成空心拳，一手伸出一根手指往那个洞洞里戳啊戳，甄恬一下子就止了哭，转而满脸通红，捂着脸叫到：“槿儿姐姐你......你说什么呢！”
　　槿儿自觉有点失态，连忙拉住甄恬的小手，轻声细语地哄到：“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知道你们到底进行到哪一步了，有内个内个和没有内个内个这两种情况的性质可是迥然不同的呀，对不对？”
　　甄恬一想也是，失身不失身性质确实不一样，特别对于槿儿这样彻头彻尾的古代女子而言，于是他就不恼了，心说槿儿姐姐为了帮我做出对女孩子家而言那么难以启齿的动作，真是一片好心，太善良了，这么一想反而对自己的激烈反应有点不好意思了。
　　他拘谨地摇摇头，用蚊子般细小的声音说：“没有。”
　　“在一起睡了这么多天竟然没有.....”槿儿嘀咕了一声，赶忙追问：“那你们进行到哪一步了？亲嘴了没？”
　　甄恬又红透了脸，低着头，小声说：“嗯。”
　　“这也算挺亲密的了”，槿儿又嘀咕一声，追问到：“你们是怎么认识的，跟我说说呗？”
　　甄恬满心以为槿儿要帮他分析情况找到应对之策，完全不设防，羞羞涩涩地把一切全招了，槿儿听得眼睛都眯起来了，又追问了甄恬到底喜欢那人什么。
　　甄恬羞赧地说：“他人很好，长得好，对我好，我......我之前被辣椒水弄伤了眼睛，他很耐心地照顾我，给我换药，做饭，帮我擦洗身体，甚至连上厕所这样的事情都不嫌弃地帮我做......”
　　“啊？他扒了你的衣服？”槿儿娇呼到。
　　甄恬吓了一跳，连忙摆手：“槿儿姐姐，不是那样的，他没有那种想法......”
　　槿儿望天，再低下头来又恢复了那张人畜无害柔和的面容，她轻声叹息：“弟弟的经历确实是见者伤心闻者落泪，他太不是个东西了，唉。”
　　甄恬心中酸楚，低着头一声不吭地把饺子包完，烧了水扔进去煮，煮饺子和煮馄饨差不多，一开始都要用漏勺不停地轻轻搅动，等到饺子浮起来就要盖上盖子煮，当地有种说法是开盖熟面，盖盖子熟菜，意思就是说要盖上盖子煮，饺子馅才能熟烂。
　　期间水沸腾后还要加两遍冷水继续煮，等到第三遍水开，饺子就能出锅了，饺子又白又胖，一口下去白菜的汁水混合着肉和调料的浓香流入咽喉，带给人心满意足的美味体验。
　　明明是最普通不过的白菜肉饺子，却因为食材的新鲜而平添许多分的鲜香。
　　槿儿大呼好吃，一连下肚四五个，突然想起什么般，弯着眼睛说：“弟弟，咱们加点醋吧。”
　　甄恬啊了一声，连呼忘了，吃饺子就得蘸醋呀。
　　他弄了些米醋放进小碟子中，蘸了饺子再送入口中，就听见槿儿问：“酸吗？”
　　甄恬点点头：“酸。”
　　槿儿又问：“醋味浓吗？”
　　甄恬点点头：“浓。”
　　“这醋好吃吗？”
　　“好吃。”
　　槿儿微微一笑，一本正经地说：“那是好醋，弟弟你知道吗，用醋沐浴可令皮肤娇嫩细腻，你皮肤本就好，若食用醋洗上一遭，定然是又白又嫩又滑，不比任何姑娘差，那负心汉见了你那般好皮肤定然后悔不已，这时候你再拒绝他，想想那滋味爽不爽？”
　　甄恬筷子在空中停了一秒钟，竟然觉得槿儿说的很有道理。
　　饭后槿儿在庄子里玩了一会儿，她和甄恬聊得很投机，留下一句明日还来玩就走了。
　　甄恬后知后觉发现熊孟今日中午没有回来吃饭，心底一片哇凉。
　　他是个孤独细腻又敏感单纯的人，若是喜欢一个人，整个世界就完全被这个人占满，迷迷糊糊，干干净净，不掺任何杂质，一门心思对人好。若是受了伤，也没有那个聪明的脑子去沟通去解决，心里干着急，偏还有那么一股子不知从哪里来的倔强硬撑着，外加十二万分的委屈，一不小心就钻进了牛角尖，你说什么他都往这上面想，越来越难受，越来越纠结。
　　熊孟是在快傍晚的时候回来的，一进门就风驰电掣地跑到厨房，找到了正在那里收拾的甄恬，一日不见，熊孟心里又痒又躁，没怎么在意甄恬的情绪，一上来就搂住少年的腰，把头埋进他的颈窝，又亲又咬。
　　“对不起，我回来晚了。”
　　甄恬满肚子苦水，见他这副模样更是委屈，就觉得自己已经看穿了一切，这货还在这儿装呢，多么可笑，多么可悲。
　　他抽抽鼻子：“你去哪儿了，中午怎么没回来吃饭？”
　　熊孟一边亲他一边说：“中午被点事缠住了，没能来得及告诉你，晚上补偿你可好？”
　　熊孟只当他是因为自己迟到而闹情绪，一个劲儿地哄着，手上动作越来越多，然而甄恬并没有任何让他欢喜的回应，反而扭捏着，好像要从他怀里挣脱出来。
　　熊孟终于觉出不对劲来，松开双臂捧起甄恬的脸，竟是看见小少年眼圈红了，那些个泪水都快满出来了，熊孟手一抖就要洒出几滴来。
　　“怎么了？有人欺负你了？”熊孟关切问道。
　　甄恬一跺脚，哭出声来，抹一把泪气势汹汹地拔腿就跑，边跑边吼道：“就是你欺负我，就是你个坏蛋！”
　　果然是生气了......
　　熊孟叹口气，小少年是真的把自己放在心上，恋爱中的人果然敏感又难哄，不过心中又是蜜般的甜，这世上有什么比自己的心肝小宝贝也很在意自己这种事情更让人欢喜的了呢，难哄又怎么样，慢慢哄，软磨硬泡地哄，把全世界的好东西都拿来给他，总有一样会让他开心不是。
　　他追到卧房，哄了半天不见好，一直到晚上睡觉，甄恬都不让他近身。
　　这可急死个人，熊孟借口出去上厕所，把屋顶上的暗卫叫下来问了一番，顿时火冒三丈。
　　转身要回屋解释，却发现小东西哭着睡着了，眼角带着泪，蜷曲着身体还一抽一抽的，无比凄凉无比可怜。
　　他轻手轻脚把人塞进被窝，低头的瞬间便闻到了淡淡的醋酸味。
　　熊孟哭笑不得，这小家伙当真用了米醋洗身体了，真是......也太好戏弄了。
　　他俯下身子，在甄恬额头上轻轻吻下，爱怜地把玩着少年发间青丝，就倒在他身边，安心睡去。
　　次日天明，甄恬是被一阵嘈杂声吵醒的，迷迷瞪瞪揉着有点肿的眼睛，一下子就揉出了七八层眼皮，看着怪可怜的。
　　他仔细一听便听见熊孟暴躁的声音，隐约还有姑娘的哀嚎，他一下子就清醒了，心说坏了，可别是槿儿姐姐来找他玩，被熊孟欺负了去。
　　他赶紧穿上鞋子跑出门去，屋外有些冷，甄恬打了个激灵，不可思议地看着墙边上蹲着的两个姑娘——还有叉腰凶神恶煞的熊孟。
　　两个姑娘抱着头蹲在墙边，一个一身大红裙，一个浅紫色长裙，正是昨天熊孟身边的那位以及槿儿姑娘。
　　只见熊孟丝毫没有怜香惜玉，中指曲起，挨个给两个姑娘脑瓜崩儿，弹得两个姑娘脑袋嘣嘣响，哭爹喊娘。
　　甄恬连忙过去拉住熊孟，挡在两个姑娘面前，厉声质问：“你这是做什么，为何欺负两个姑娘家？”
　　熊孟好笑地看着气势汹汹的甄恬，小东西刚起床，头顶还顶着一撮呆毛，这个模样凶起来真是好笑极了。
　　熊孟拉过甄恬，指着地上的红衣姑娘说：“你昨天就是看见我和她在一起才吃醋的？”
　　又指指槿儿：“又被她煽风点火一番，真以为我在外面有人，是骗你的负心汉？”
　　“啊？”甄恬有点懵，挠着头说：“我都看见了，你们抱在一起。”
　　熊孟揉揉他头顶的呆毛说：“你被这俩耍了，红衣服这个叫熊小柔，是我一母同胞的姐姐，紫衣服这个叫熊槿儿，是我小两岁的亲妹妹，她俩戏弄你呢，我这就揍她们一顿给你解气！”
　　说着扬起拳头扭了扭，正要装模作样地开打，却见两个抱着头的姑娘像见了鬼一样看着他，他直觉有点不妙，隐约觉得自己刚才的话有问题，但是又一时想不起来到底哪里有问题，转头看甄恬，却见甄恬木呆呆地死死盯着他。
　　半晌，甄恬愣愣开口问：“孟孟，你的姐妹为什么姓熊啊？”


第16章糖瓜
　　好半天，甄恬也没有从自己的孟孟就是东家熊大将军这件事情带来的震撼中回过神来。
　　倒不是他有多在意，而是他的脑子确实转不过来，能注意到两个姑娘的姓氏问题已经属于超常发挥了，这会儿怎么也转不过来弯了。
　　熊孟生怕他生气，一个劲地在旁边解释，两个姑娘乖巧站在一边，大气不敢出。
　　甄恬脑子绕了山路十八弯之后才想出一点点疑问，他问：“你为什么不一开始就亮明身份呢？”
　　熊孟极其温柔地解释道：“我那日穿了御赐的蜀锦做成的衣服，你却把我当成庄子里的伙计，我以为你是故意的，就......”
　　“就什么啊？”
　　“就说我是庄子里的伙计呗，将计就计嘛！”
　　“将什么......”
　　熊孟急得抓耳挠腮，脱口而出：“我那时候因为你逃婚的事情很生气，就想着先装作没认出你来，再找个机会收拾你，我......”
　　这话一出，两个姑娘看他的眼神就不是见鬼了，那是下了地狱一般恐怖，熊孟立刻察觉自己嘴瓢，然而话已出口，也已经进了甄恬的耳朵，想收回早已来不及。
　　甄恬一脸懵逼，嘀嘀咕咕将“逃婚”“大将军”“孟孟”几个词在嘴里琢磨回味了几遍，突然震惊地用手指着熊孟，一个“你”字话音未落，人就两眼一闭晕了过去。
　　两姐妹连忙过去掐人中，熊槿儿给甄恬搭了脉，这才放心下来，说：“哥你厉害，一句话把嫂子吓得晕过去了，放心吧，人没事，过会儿就醒了。”
　　熊孟气急败坏，指着两个姑娘说：“还不是你们两个惹的祸！”
　　熊小柔两手一摊：“我们可没说自己姓熊。”
　　熊槿儿也学着姐姐的模样，说：“我们也没提逃婚的事儿。”
　　熊孟：“......”
　　眼见着火山就要炸了，熊槿儿连忙过去拉住哥哥的手，说：“哥，既然话都说开了，咱们就把嫂子带回家吧，干脆一做到底，把人娶进门，从此不纠结可好？”
　　熊孟虽是生气，但是也不是以前那种狂躁，他仔细想想觉得熊槿儿说的有道理，反正马甲都掉了，不如大大方方光明正大地认了，再把人哄好了娶回家，从此也不用费心隐瞒了，是挺好。
　　于是他抱起甄恬，熊小柔和熊槿儿在后面收拾了一些简单的行李，陈经达赶着马车一直在外面等着呢，屋顶上的暗卫一溜烟跟着飞回了大将军府。
　　甄恬又来到了熊孟的卧室，与上次不同的是，卧室里不知被什么人重新布置过，被褥床帐子全都换成了喜庆的大红色，床前矮桌上摆上了精致的花瓶，里面全是盛放的月季。
　　屋子里一扫阴霾，被用清甜的香熏过，干净又明媚，如此这般连很久不在家住的熊孟都吓了一跳，更别说是刚受了刺激悠悠转醒的甄恬了。
　　甄恬一睁开眼睛就看见熊孟、熊小柔、熊槿儿还有老夫人一个不落，整整齐齐地坐在床边看着他，差点没吓得再一次晕过去。
　　不过这么一晕，他情绪倒是稳定了一点，熊孟把他扶起来靠床坐着，静静等他发话。
　　甄恬把逃婚的事情，装家奴的事情弄清楚了，问到两个姑娘的事情之时，两姑娘却怎么都不肯把话说清楚，支支吾吾，只说是恶作剧。
　　甄恬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但是熊孟一个劲地保证两个姐妹只是喜欢捉弄人，甄恬便也没有再多想，重新把心思放在了逃婚的事情上，一轮轮用纠结碾压自己的心脏。
　　老夫人使了个眼色，带着两姐妹走了，给熊孟和甄恬留下私人空间，只是这母女三人前脚出了门，后脚就出现在了窗户外面，齐齐蹲了一排，闭气凝神听八卦。
　　屋子里。
　　甄恬很不好意思，熊孟很忐忑，两个人像是头次相亲的小年轻，各自拘谨地捏着衣服角，过了许久，外面三个女人腿都要麻了，他俩才异口同声开口——
　　“对不起。”
　　“对不起。”
　　说完两人一愣，又齐齐羞红了脸低下头，甄恬声音小得像蚊子：“你对不起什么呀？”
　　熊孟低着头：“我不该瞒着你，我娘从小就教我谈恋爱要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我却一直瞒着你，是我不好。”
　　甄恬脸蛋红红：“说起来事情还是因我而起，要不是我骗婚逃婚，也就不会有这些事情了。”
　　熊孟咧嘴笑：“也怪我那时候傻乎乎的，分不清男女，把你当做小姑娘了，不过你那时候确实很好看......当然你现在也很好看，模样都没怎么变，我才会一眼认出你来。”
　　甄恬腼腆笑笑，说：“我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你给我讲讲好不好？”
　　“那敢情好。”熊孟挪动屁股，坐到甄恬身边，一手把甄恬揽入怀中，小少年低声惊呼一句“你干嘛呀~”熊孟就在窗纸上看到了三个骤然升起又迅速退却的人头剪影。
　　熊孟对家里的女人们十分无语，只能认命，搂着甄恬，思绪在大红纱幔中荡啊荡，荡到了记忆里差点被遗忘但却从不曾忘记的寒冬雪日。
　　——
　　熊家几代忠烈，家世显赫，世人皆羡慕不已，钦佩不已，但是殊不知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熊家也不例外。
　　在万丈荣光之下，熊家人有着不为人知的苦涩——熊家男丁世代单传，而且从未有人活过三十岁。
　　三十岁，恰似树苗刚刚成材，在天地间蓬勃向上正要独当一面之时，骤然衰败。
　　并不是熊家人有什么遗传疾病，相反他们的身体都很好，而他们的死因各种各样，多是战死沙场，也有噎死的溺死的病死的，总之，三十岁就是他们的一道坎。
　　这仿佛一个诅咒，困扰熊家几代人，他们不信命，但一次次的死亡事件却告诉他们熊家男人就是活不过三十。
　　也没有哪家姑娘愿意与他们家联姻，谁也不想婚后几年就守寡。
　　熊孟的父亲与母亲从小一块长大，感情深厚，当年老夫人分文未带提着一根□□就去了熊家，打死不出来了，两方家长无奈，只能准了他们的姻缘，然后心惊胆战等着熊将军的三十岁。
　　后来他们有了孩子，一胎是一对姐弟，二胎是一个姑娘，之后再无所出，熊家一根单传的诅咒依旧在延续着。
　　老夫人姓孟，他们便给男孩取名为熊孟，也是希望他能凶猛一点，惹得阎王爷都害怕，不敢早早把他收入地府，求得个长命百岁。
　　熊孟五岁这年，家里来了个衣衫褴褛的高人，说是曾为熊家人所救，后来得到机缘修成半仙，如今前来报恩，他说要想这孩子长命百岁，就得把他放在穷山恶水的乡下养大。
　　高人说完这句话没两天就死了，死时须发尽白，如百岁老人，有人说他是泄露天机耗尽了寿数所致。
　　于是熊家人就认真践行了高人的嘱咐，把熊孟送到了老夫人的祖宅，由于小女儿槿儿身子不太好，受不得苦，老夫人只好留在京城，照顾两个女孩子。
　　熊孟则交给了他的外婆孟老夫人养大。外婆性格爽朗，能文能武，又是个宠孩子的，熊孟的童年倒是幸福得很，就这么无忧无虑吃嘛嘛香隐姓埋名地过了数年，直到熊将军三十岁那年——噩耗传来，将军战死沙场，马革裹尸。
　　熊家人陷入了沉重的哀痛之中，熊孟一下子成了没有爹爹的孩子，他披麻戴孝伤心欲绝，这一切被村里的孩子看在眼里。
　　有些孩子性子顽劣，家长教育不当，觉得熊孟没了父亲就没了依仗，便想去欺负他，扔石子，吐口水和辱骂时有发生。
　　熊孟并不是个好惹的，他身强体壮，长得比同龄孩子要大，还带着熊家战场上传下来的强悍基因，一点不惯这些小流氓毛病，来一个打一个，来一群打一群，一次不落全部打了回去。
　　那段时间他的身上总是带着些伤，不算太重，但也没消停过，周边的孩子们也和他越来越疏远，他没有朋友，每天除了打架都是包扎伤口，外婆心疼他，但终归是孩子的事情，她不想过多插手。
　　直到那一个冬天，年前的集市上，熊孟买了外婆爱吃的糖瓜正要往回走，十来个小痞子围住了熊孟，骂他是没爹的孩子，骂他是野种，熊孟的性格向来是二话不说直接干，一群加一个很快就陷入了混战。
　　几个小痞子不守规矩，叫了年龄稍大的痞子助战，这些人平日里以欺负弱小为乐，哪里管什么无辜什么道理。
　　熊孟毕竟是个未长成的小少年，在一群痞子的围攻下很快处于劣势，他的嘴角渗出了鲜血，眼前有星星在绕圈圈，他浑身都很疼，有几个成年痞子用脚踹了他的肚子，不知道骨头断了没，火辣辣的疼，几乎要让他直不起身子来。
　　再这么下去他会死的，熊孟对眼前的形势有很清醒的认识，混乱中他抡起一块尖锐的冰凌，捅进了一个混混的眼睛里。
　　那个混混惨痛地哀嚎一声，鲜血从他的眼眶中喷涌而出，很快淋了满脸，煞是血腥恐怖，所有人都被吓住了，围观人群窃窃私语，说这孩子好可怕，怕是要坐牢的。
　　熊孟只觉得委屈，明明他是被欺负的那一个，为什么他被欺负的时候没人出来说句话，而他反击了一下却出来那么多人指责他。
　　他又气又恼小手攥着冰冷刺骨的冰锥子，恶狠狠地大吼：“来啊，来一个我弄死一个，来啊！”
　　痞子门被他的气势吓住，一时半会不敢上前，熊孟气得喘着粗气，红着眼睛扫视混混，扫视人群，他听见人们说他可怕，说他是煞星，说要自己孩子远离他，泪水就在眼眶里打转转。
　　他愤怒他委屈......
　　就在情绪燃至最高点，熊孟就要控制不住自己想要杀人时，一只暖乎乎的小手握住了他脏兮兮的拳头。
　　熊孟愣住，差一点就本能的把人打了，可是转头那一瞬间，他却看到一个漂亮地不像话的小孩瞪着一双清澈水灵的大眼睛看着他。
　　那孩子只到熊孟腋下，身上衣衫打满了补丁，但是洗得干净，也很厚实，头上戴了个破旧的大帽子，看得出是穷人家里被疼爱的孩子。
　　那小孩握着他的拳头摇了摇，轻声细语地说：“你的糖瓜脏了，贞贞擦好啦！”
　　说着把一个皱巴巴脏兮兮的油纸包高高举起，熊孟一眼就认出，那是他给外婆买的糖瓜。
　　在混战中糖瓜散落满地沾满泥和雪，已经不能再吃。小孩就算是擦了又擦，也不能完全擦干净。
　　就在所有人看热闹的时候，就在所有人指着熊孟说三道四的时候，一个漂亮的小孩默默蹲下身子，把他遗落的糖瓜一个一个捡起来，细细擦拭，然后握着他的手还给了他。
　　熊孟隐忍的泪水一下子就落了下来。再怎么说他也只是个十来岁的小孩，能忍受多少委屈呢，把痞子眼睛捅了难道他自己就不怕吗？无非是靠着一股子硬气强撑着勇敢罢了。
　　而这些强行堆砌而成的倔强在这一瞬间土崩瓦解，明明就是个瘦弱的陌生的小孩，却让熊孟特别想把头埋进他的怀里哭一场，明明是瘦弱单薄的身体，可熊孟就是觉得可以依靠。
　　小孩看着他落泪，笑得眼睛弯成月牙，说：“你的眼睛下雨啦，滴答滴答！”
　　再后来，小孩的父母——一对穷苦的农人惊慌不已，赶紧把小孩拉开，躲得远远的。
　　再再后来，得了信的孟老夫人挥舞着皮鞭子跑过来，把那些欺负过熊孟的小痞子大痞子全部抽了个半死被家人抬了回去。
　　再再再后来，孟老夫人把登上门的官兵和知府也抽了一顿，指着鼻子把那不分青红皂白的知府骂的狗血淋头，可知府却跪在地上一声不敢吭的时候，附近的村镇就都知道这家人来头不小，惹不得了。
　　熊孟再也没受过欺负，但是也不太开心，情窦未开的臭小子心里有人了。
　　他一直惦记着那个漂亮的小孩，后来他去过集市好几趟，却再也没有遇到那个小孩，直到过完年，直到十五月圆那夜。
　　作者有话要说：
　　马甲：要么不掉，要么掉个干净。
　　暗卫：我们下班了。


第17章棉花糖
　　正月十五比过年还热闹，这会儿不算太冷，家家户户大人孩子都爱出来走动走动，熊孟身上的伤早就好了，十几岁的小孩就算是有心事也无法抵挡对热闹的爱。
　　他拉着孟老夫人逛灯会去了，熊孟对于五颜六色的花灯没有什么兴趣，倒是对等会上各种各样的玩具还有吃食比较在意。
　　年前的一系列事情让这祖孙俩声名远扬，所有人看他们的眼神都恭敬了起来，世间大多数人都是这般欺软怕硬，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有人觉得让人敬畏比让人爱戴要好得多。
　　他俩大摇大摆地在灯会中穿梭，这里玩玩那里玩玩，活脱一对恶霸祖孙，熊孟难得玩的开心，转过一条街，就在那里看到了心心念念的小孩。
　　那小孩的父母都在，一家三口穿的依旧破旧，但是却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小孩穿了件红色的袄子，这里的小孩都喜欢在过年穿红色的，显得喜庆吉利，只是这小孩的袄子明显是大人的旧衣改的，而且是个手艺不怎么好的大人，衣服改得歪歪扭扭，还能看出原本的走线。
　　然而这并不妨碍小孩笑盈盈地展示他的可爱与美貌，也不妨碍这一对父母对他宠爱有加。
　　只是他们真的太穷了，熊孟看那小孩想要一个拨浪鼓，父母却囊中羞涩无法给他买，小孩倒也不介意，随后又看上了棉花糖，他的父亲歉意地对摊主笑笑，母亲揉揉孩子的头发，无奈离开。
　　随后小孩看上了兔子花灯，看上了沙包，想吃包子，想吃糖葫芦......
　　他的父母都只能尴尬离开，熊孟看着小孩爱这个爱那个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的样子心中又酸又疼，终于忍不住在小孩想要一个草编的蛐蛐，他的父母连一文钱一个的小玩意儿都买不起的时候出了手。
　　小摊上一共就五种草编玩意儿，熊孟掏出五文钱给老板一样买了一个握成一捧送到小孩面前，说：“这些给你。”
　　然后在小孩父母震撼的目光里指着家里仆从手里的东西说：“这些都是你喜欢的，都给你。”
　　那家仆手中提满了东西，拨浪鼓，棉花糖，兔子花灯，一袋袋的点心零食，还有四串红艳艳的糖葫芦......
　　小孩乐开了花，笑出声来围着那个家仆直转圈，还伸出舌头舔了一下棉花糖。
　　他的母亲连忙把他拉进怀里，轻声斥责道：“贞儿怎的如此不懂事，怎么能拿别人的东西。”
　　小孩哇哇大哭起来，他的父亲则往前一步挡在妻子和孩子身前，有些胆怯地行礼赔罪，道了一大堆的歉。
　　熊孟没有接受他的道歉，他拿出一枚小小的珠花递了过去，说：“我喜欢您家小妹妹，愿意给她买这些，您收下吧，小姑娘就该得到她想要的东西，就该打扮地漂漂亮亮的。”
　　那枚珠花小巧精致，一看就是专门为年幼的小孩准备的，这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可不多见，穷人家的小女孩子，哪有专门买首饰戴的，多是一块红布带绑两个朝天揪得了。
　　不过这不是关键，关键是他家这个是儿子啊，不是女孩儿！
　　这时候孟老夫人出面了，说：“二位，我家这外孙自上次集市上见过令嫒就念念不忘，这俩孩子或是有缘，咱们进一步详谈可好？”
　　小孩的父亲想要拒绝，但是他的母亲在后面拉了他一下，给了个眼神，于是这一家人便跟着孟老夫人去了附近的酒楼，在私密的雅间里，这一家人吃到了一辈子从未见过的美味。
　　田家夫妇是真的太穷了，他们的地太贫瘠，收成不好，家里已经是吃了上顿没下顿，他们很饿。
　　于是两口子在眼神中达成共识，哪怕要被打一顿，也要先吃饱了肚子，只要吃进去的东西不被打地吐出来就算值得。
　　一家三口狼吞虎咽风卷残云的模样让熊孟和孟老夫人心疼不已，这地方是穷，但他们有钱啊，平时并不能接触到真正的穷苦贫农，今日确实是有些心塞了。
　　祖孙俩耐心地等眼前一家人吃饱了才开口说话，问了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特别问了孩子的名字，熊孟也是这时候才知道这孩子叫田贞。
　　孟老夫人知道熊孟喜欢这小孩，而这小孩看上去也挺可爱，这家人虽然贫穷，但是相亲相爱，温馨幸福，算是个好人家，便动了心思，问能不能订个亲。
　　两口子吓坏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该怎么办，孟老夫人只觉得自己是突兀了，完全不知道这家人害怕的点在哪里，便留了地址，说是让他们回去商量，若是想好了就上门订亲，至于那些个小玩意儿就都送给田贞了，不管他愿不愿意订亲，都给。
　　当晚田贞抱着小波浪鼓睡得香甜，他的父母却失眠了。
　　他的父亲在空荡荡的破土屋里叹气，他的母亲低声哭着说话。
　　“咱们实在是无路可走了啊，这两年天不好，咱们的地本就不行，这会儿更是没什么收成，现在就得给孩子吃带壳的谷子，将来可怎么办，昨儿个贞儿拉血了，那是被谷子壳划的，你心疼不心疼？”
　　“心疼是心疼，但凡有点吃的我也得给孩子吃，但凡有点挣钱的法子我也会去干，可是这骗婚......万一被发现了怕不是要被打死？”
　　“那也得赌上一赌，当家的你想啊，那家人那么喜欢咱们贞儿，定会送些银钱米粮，等到我们攒了足够的钱粮就带着贞儿逃走，镇上离咱们村那么远，他们一时半会儿也发现不了。”
　　“可是贞儿......唉......他不仅是个男孩，他还......”
　　孩子的母亲抹着眼泪说：“正因为贞儿有些痴傻，这事儿才好办，姑娘家害羞不爱说话不爱见人也是有的，我们可以以这个理由减少他们见面的次数，那小子也是个孩子，懂什么男女，不会发现的。”
　　“你待我再想想。”
　　“咱们家今年若是再没有进项，下个冬天还指不定能不能过......”田贞的母亲泣不成声：“若是不成，你就把我卖了吧，起码能让孩子吃上饭。”
　　田贞的父亲紧紧握着拳头，无言捶墙，等到天明时分，他们不再纠结，给田贞梳了个女孩儿头，带上那枚小珠花，扣上大帽子，偷偷摸摸就出了门。
　　婚书就这么订了，熊孟身份特殊，加上高人说了定要隐姓埋名，孟老夫人便难得当了一回恶霸，强行要求婚书只签一份，让田家父母先按了手印，之后只说自家姓张，却不肯说真名字。
　　田家父母忍气吞声，只能签了这份不平等婚约，虽然是有点担心，但是老夫人说了，每个月供五两银子养小媳妇，吃穿和日常琐碎的小玩意儿另算，这对于田家父母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做梦都不敢梦的巨额资产，他们也就乖乖接受了。
　　这一下皆大欢喜，熊孟得到了最喜欢的小姑娘，自然是千万分宠爱，只是田贞有些痴傻，多数时间都是躲在父母身后傻乎乎的笑，熊孟也就跟着傻乐呵。田家的困境得到扭转，他们没有把这门亲事对任何人提起，只是说田父找了个好活计，再不多言。而田贞本就是被父母捧在手心上的宝贝疙瘩，这下条件好了，更是被养的白白嫩嫩，出落得越加漂亮可爱。这两家一家极力隐瞒，一家人粗心大意，这事儿竟然就这么一直平平稳稳地延续了下去。
　　田家父母攒了不少钱，几乎要带着孩子跑掉的时候，孟老夫人托人传了信，说是老家有事，暂时离开，每月供养不断，只是要让田家等上几年，并说若是十年后不回来，婚约自动解除。
　　田家父母当时就乐开了花，只不过他们并没有等到那么久，两人前半生吃了太多苦，身体早已经是外强中干，很快就生病去世了，好在是去世之前田贞因为摔了头意外变得神志正常，还学会了种地，能够养活自己，两口子才能略微放心地闭了眼。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熊孟把婚书拿来给甄恬看，上面除了田贞的名字，还被补上了熊孟两个端正大气的字，盖上了将军府的大印。
　　甄恬捏着婚书轻轻摩挲，好半天才轻声开口：“我叫惯了甄恬，不想再改回去了，能不能把这上面的名字改了？”
　　熊孟握着他的手，问：“你还是愿意嫁给我的对吗？”
　　“嗯。”甄恬羞羞地躲进熊孟怀里，说：“反正跑来跑去最终还是自投罗网了，就我这个智商也不指望这辈子能逃出你的手掌心了。”
　　小孩说情话真是要了人的命，熊孟把人搂进怀里揉了几番，说：“可我大概活不过三十，甜甜你知道吗，我今年二十八了。”
　　甄恬身体一抖，淡淡开口：“你不是都按高人说的做了吗，一定能长命百岁的。”
　　“若是不能怎么办？”
　　“那我就改嫁......不，我就娶妻，不为你守寡，不会孤独一生，你放心吧。”
　　噗嗤——
　　熊孟笑出声来，这小东西到底是聪明还是不聪明呢，平日里看着笨笨的，这会儿竟然知道哄自己了，真是让人又爱又怜，无论如何都割舍不下。
　　熊孟把婚书收好，说：“等到我真的活过三十岁再给你写一封，那时候我就风风光光把你娶进门！”
　　作者有话要说：
　　熊老夫人：感动天感动地。
　　熊家姐妹：是啊，他们的爱情太感人了。
　　熊老夫人：不，我是说我妈的智商。


第18章海鲜盛宴
　　当晚，大将军府举行了盛大的宴席，说是盛大，其实也只有老夫人，熊家姐妹、熊孟和贵宾甄恬这几个人而已，重点是菜多酒多气氛好。
　　老夫人亲自下厨做的菜，这让甄恬受宠若惊。别看老夫人是刀里来枪里去腥风血雨大半辈子的人，做饭的手艺却完全不像她的性格那般粗犷，从之前她送给甄恬的那一盆八宝粥就可以看出，她其实是个细腻又温存的老妇人。
　　熊孟也随了她的性子，看上去粗枝大叶，其实心细的很呢，这段时间他和甄恬朝夕相处，日夜共餐，早就摸准了甄恬的喜好和口味，一大桌子菜几乎都是甄恬爱吃的，细数起来竟是把这些日子他们做过的，甄恬最喜欢吃的菜全都做了一遍。外加上几道甄恬这种小老百姓平时吃不到的珍馐。
　　比如说，豆花小海鲜。京都并不靠海，在这个年代海鲜还是很少见的，甄恬之前也不过是弄了些河虾和鱼吃吃解馋，说起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甄恬还没有吃过正经的海鲜呢。
　　扇贝丁、扇贝肉、鱿鱼腿剁成小块，新鲜的海蟹取了肥嫩的后腿肉，切成小段混合切碎的豆腐花煸炒，靠一点青翠的鲜红的彩椒提色，点缀的白白一盘生趣盎然。这一盆——没错，熊家人的盆——要用勺子吃才行。
　　一大勺入口，有豆花的软糯醇香，更有各色各样海鲜的鲜嫩肥美，弹润有劲道的是鱿鱼，一□□鲜汁鲜得人眉毛都要掉了的，定然是肥嫩的蟹腿，这一口下去就是半片海的满足。
　　桌子正中是一个巨大的盘子，在一干瓷盆木盆当中显得不太出众，但是它硬是凭借自身面积和内容物捕获了所有人的眼球，那是一盘超级海鲜盛宴。
　　老夫人的意思是海鲜还是要蒸着吃更鲜美，所以这一盘里有花甲，有扇贝，有牡蛎，有螃蟹，有大虾，有鲍鱼，还有海螺、香螺各种甄恬能想到的海鲜满满当当摞了一大盘。
　　海鲜的鲜味是一种难以形容的美味，不是鲜香，不是醇厚，不是各种可以想到的味道，若是问食用者，他想半天最终也只会给你一个“鲜”字，其中的美妙滋味只有亲自动了口才会体会。
　　作料也是丰富多样，姜汁是为了螃蟹准备的，蒜汁是为海螺准备的，芥末汁配上鸟贝定会让你通体畅快一秒上天......
　　这一大盘成了所有人为之疯狂的焦点，大家手脚麻利地剥壳，蘸酱汁，麻利地塞入口中，然后无缝衔接下一个。
　　甄恬眯着眼睛吃得欢呢，熊孟那边递过来一个黑漆漆的浑身长刺的东西，甄恬一看就乐开了花——海胆蒸蛋，焦黄的海胆混合嫩滑的蛋黄蒸熟，上面撒了点点葱花作为点缀，一勺子挖入口中，吃起来有点柔润又有些沙沙的口感，三四勺下去，甄恬眼前就只剩一个滴流圆的空壳。
　　海鲜是今日的主角，那些肉啊，蛋啊，菜啊之类的反而成了配角，一顿饭大家吃的宾主尽欢，很是满足。
　　老夫人喜欢甄恬，她俩也不算是头回见，聊起天来就像是老熟人，时不时笑出声，熊小柔活泼热烈，熊槿儿看上去是个柔弱的，但是是那种半天不开口，开口就见血的类型，也为桌上添了不少乐趣。
　　最最安静的反而是熊孟，一桌子家眷叽叽喳喳，这个老爷们就乖巧地瞅着机会往媳妇嘴里塞吃的，看着甄恬小嘴油亮亮不停地嚼啊嚼，熊孟感觉自己这顿饭是吃不饱了。
　　甄恬在大将军疯玩了一天才休息，那些个军汉子真是太热情太能疯了，大概是使出了闹洞房的劲儿折腾小两口，甄恬一整天脸都是红的，多数时间是躲在熊孟身后又被硬生生拖出来折磨。
　　倒也是尽兴，只是晚上头一沾到枕头就立刻睡了过去，熊孟给他盖好被子，悄声走出了门。
　　熊家的女人们乖巧地在正厅站了一排，白天她们玩得欢快，晚上就到了算账的时候。
　　熊孟屈指敲敲桌子，扫了一眼家里三个活宝，一扬下巴：“说吧，到底是谁的主意？”
　　两个姑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诚实地指向老夫人。
　　熊孟：“......”这两姐妹能弹脑瓜崩，老娘可怎么办！
　　他只能好声好气地过去扶着老夫人坐下，十分耐心地问：“娘咧，您说您这到底是要做什么？”
　　老夫人摸摸鼻子，也是有点不好意思，但是依然硬着脖子说：“还不是因为那天老太医说你那啥啥可能不行吗，你个混不吝的不在意，老娘我能不上心吗，但是这种事我也不能直接去问你不是，正好你姐姐妹妹从南边回来了，我就让她们帮我试试。”
　　熊孟满头黑线：“您所谓的试试，就是让我姐先让甜甜吃醋，然后让槿丫头去探甄恬的口风？”
　　“对啊，不是说人在脆弱的时候最容易吐露真心吗，你要平时去问他你俩怎么怎么样，他也不会说啊。”老夫人觉得自己还挺有理，说：“所以就要先让他吃醋，然后在最伤心的时候来个温柔体贴的大姐姐关心慰问，他才最容易说出实情。”
　　熊孟：“......”
　　熊槿儿插话到：“不过说真的，哥哥，我听小甜儿说你们衣服都扒光了也没做什么，你把他浑身上下都摸遍了还没做什么，你是不是......真的有难言之隐？”
　　熊孟还未来得及说话，老夫人蹭的一下就从椅子上弹起来，拉住熊孟，关切到：“对啊怎么回事啊，都睡一个被窝了怎么还......儿啊，你要是不好意思找太医，咱们自己也有好大夫，跟你妹说说，她嘴巴严，咱丢人也丢不出这个家门，不怕哈。”
　　熊孟：“......”
　　熊小柔也凑过来，说：“老弟，你要不行千万别耽误人家，我看甜甜怪单纯可怜的，你可不能骗人家一生幸福啊！”
　　熊孟被三个女人左右开弓问到底行不行，简直要崩溃，他觉得自己脾气暴躁可能不仅仅是因为毒，家里有这么三个女人，不气死也要气疯。
　　他只好一遍遍地保证自己真的不是不行，只是怕三十岁死了对人家甄恬不负责。
　　家里三个女人一点都不信他三十岁会死，她们三个人的神经也很简单，就觉得已经按照高人说的做了就不会出事，所以为题的重点还是放在了行不行上。
　　熊孟被她们折腾到半夜才放了回去，临别老夫人神秘兮兮地让他回去看看矮桌下面有什么宝贝。
　　熊孟直觉不妙，随后果然在矮桌下面翻出了承载着母爱和姐妹亲情的鹿血酒，虎鞭酒，亢龙散......
　　熊孟满头乌鸦飞，无奈地站在床前望着睡得正香的甄恬叹气：“小东西，看来我得早点把你办了啊，不然我娘他们要去对列祖列宗许愿了可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
　　快完结了--。。。
　　这几日人生之路起了点雾，明天休息不更，后天继续-3-


第19章被掳
　　甄恬不太好意思在大将军府长住，无论是热情过度的老夫人——也就是自己的婆婆，八卦兼影后的熊家姐妹——大小姑子，还是那群热情奔放，整日口号震天响围着将军府操练并时不时偷跑来看他的将士们，都让他有点拘谨，于是在两天后，甄恬就带着自己的熊回到了庄子上。
　　熊孟也乐于二人世界，熊家人更是没有意见，只要两口子过得好他们就开心，至于八卦什么的......山不过来我就过去嘛，不见那之后一年多的时间，熊小柔和熊槿儿几乎天天往庄子里跑，和甄恬相处的时间甚至比熊孟还多。
　　最忙的人倒是熊孟，熊家姐妹驻扎边疆，此次回来述职带回来一个不太好的消息，北边的贪狼部落余孽未尽，和王朝军队交锋了数次，熊家姐妹从战俘口中得知已经有贪狼部落核心人物渗入到王朝内部，这个消息在朝廷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朝廷上下对贪狼部落恨之入骨，自然要全国搜捕，作为最熟悉贪狼部落的熊孟，最近忙的就是这件事。
　　甄恬帮不上忙，乖乖在家准备冬衣，眼见着要过年了，家里的年货也得备起来了，虽说是大将军府啥也不缺，但甄恬还是想亲自为自己和心上人准备一些东西。
　　熊孟掉马甲之后就乖乖把甄恬的小金库还回来了，这会儿甄恬可是个小土豪了，他买了新棉花，找人弹好了，这天便带着布料和棉花去了贺奶奶家。
　　熊孟忙了一天，到晚上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庄子，一进门他就立刻发现了不对，庄子里一片漆黑，连盏灯都没有，他们在一起这么久还从未有过这种情况。
　　他一开始以为是甄恬不舒服，早早睡下了，可是扫了一眼屋顶，连暗卫都不在，这就比较诡异了。
　　熊孟一身疲惫被吓得半点不剩，他翻了整个庄子没见到甄恬的身影，又跑回家问了熊小柔和熊槿儿，两姐妹也直觉事情不妙，她们今日恰巧都有事，没有去庄子上。
　　陈经达和陈亢奏这些天一直跟在熊孟身边，一时竟然没有人知道甄恬的踪迹。
　　就在全家人急的团团转的时候，熊槿儿突然想到一个关键点，她说：“前两日甜甜问了我们的衣服尺寸，说是这几日要给我们准备冬衣来着，他自己不会做，定是交给外人做了，哥哥今日有没有注意到他的那些布料是否还在？”
　　熊孟还真没注意到，赶紧去庄子跑了一圈，一看那些布料果然不在了，立刻就想到了甄恬之前提到过的贺奶奶，那个为他介绍对象的老太婆。
　　熊孟带着两姐妹和几个亲兵连夜赶往北巷，一进巷子便闻到风中丝丝缕缕的血腥气，熊孟心中警铃大震，暗叫一声不好，顺着血腥味敏捷地翻进了一户人家。
　　月光下的场景让熊家人大惊。
　　平日里守护甄恬的四个暗卫全部倒在院子里，已经了无生机，甄恬的布料和棉花堆在门口，被血污沾染，刺目可怖。
　　熊小柔皱着眉头说：“他们四个是暗卫中的好手，如果发生他们不可控的战斗，定然不会恋战至少有一人会回来通报情况，所以他们是被一击全灭的，能有如此能耐之人必定不是普通的匪徒。”
　　熊槿儿查看了暗卫的伤口，说：“每个人身上都只有一处伤口，伤口细小平滑，血液有腥臭味，是中毒而死，这种毒我太熟悉了，见血封喉，是贪狼族！”
　　熊孟瞳孔猛然收紧，他们最近一直在追查贪狼族，一定是让这些家伙听到了风声，感到了危机，所以提前撤离，至于掳走甄恬。
　　或许是因为甄恬恰巧撞到了枪口上，也可能是贪狼族早有计划，已经发现了甄恬的特殊之处，故意设计将他掳走。
　　若是这样，可就糟了。
　　院子屋子里都没有发现甄恬的踪迹，说明人极有可能还活着，熊孟在一名暗卫的手里发现了一节蝶香烟，那是熊家军特有的追踪香，想来是这名暗卫在临死前捏破了蝶香烟，只要贪狼族的人沾染了这种香，熊家军就能追踪到他们。
　　就在熊孟等人忙着追踪时，甄恬在一辆马车的颠簸中醒来。
　　他的眼角还有未尽的泪痕，醒来的第一种情绪便是惊恐。他记得昨天发生了什么，他兴高采烈地拿着布料去找贺奶奶，那慈祥的贺奶奶却当着他的面撕了面具，变成一个面容妖艳，眼窝深邃，鼻子高挺的男人。
　　好像撕破羊皮的狼，露出狰狞的利齿，不容分说地把他给绑了，那四个平日里总在他屋顶上探头探脑的暗卫，熟了之后总是在园子里摘果子吃的年轻人，在他面前被杀，甄恬撕心裂肺但是却发不出声音，他的穴位被堵住，嘴也被堵上了，然后就被拖进了马车里。
　　他双手双脚都被绑住，无助可怜地躺在一个男人的腿上，睁着眼睛默默流泪。
　　那个妖艳的男人弯了弯锋利的薄唇，轻柔地抚摸着甄恬的头发，柔声说：“你果然很特别，昨夜在你体内种下的巫毒这会儿已经解了，难怪姓熊的和你在一起后就没有毒发过，你到底是什么人？”
　　甄恬默默流泪不说话，那男人叹息一声，说：“不管你是什么人，我都不会留你在他身边，你这张小脸真是让人百看不厌，若是识趣便跟了我，只要你伺候的好了，我便给你荣华富贵，若是不识趣，那我就把你扔进林子里喂狼。”
　　甄恬吓得浑身一颤，那男人锋利的指甲一抖，便在他细嫩的脖颈上划出一道血痕，殷红的鲜血淌出来，染红甄恬雪白的衣领，甄恬更怕了。
　　男人把他嘴里的东西扔掉，捏着甄恬的下巴，满意地端详一番低下头就要去吻他，却听见甄恬用细小颤栗的声音说：“滚开！”
　　男人笑了，手下用力，说：“愚蠢的小东西，你的脑子还真是不好用，告诉我，跟着姓熊的有什么好，他可活不过三十岁，两年后你就要守寡了。”
　　甄恬恶狠狠地瞪着他，咬牙切齿地说：“呸，你才是短命鬼，我家孟孟长命百岁，你才是明天就死！”
　　“孟孟......”男人的笑容染上寒霜，揪着甄恬的衣领把人提起来，狠狠给了他一个耳光，甄恬皮薄，登时就是一片血红。
　　“你恶不恶心啊？”男人把甄恬的脸拉近，狞笑着说：“记着，以后你的男人叫赫连宣，你要尊称我为巫大人，懂了吗？”
　　甄恬的口腔里泛起锈味，半边脸火辣辣地疼，红肿一片，他忍着泪水，倔强地瞪着赫连宣，大着舌头喊：“才不！”
　　“妈的，最讨厌这种不服管教的。”赫连宣失去了耐性，把甄恬狠狠摔到马车内的软榻上，扯开衣服就要硬上。
　　这时候外面突然战马嘶鸣，马车一阵颠簸，赫连宣差点摔倒，大吼一声：“怎么回事？”
　　外面守卫怪叫两声，没人回答他，赫连宣慌忙拉开门帘，一柄□□如雷霆般扑面而来，赫连宣大惊之下正准备报上自己名号，求得一生，毕竟作为部落重要成员的巫，有着重要的价值，一般的对手都会把他当做俘虏。
　　然而熊孟并不是一般的对手，未等赫连宣发出一星声音，□□就再次调转方向，劈开马车，直直插进了他的胸口。
　　甄恬尖叫着躲在马车角落里发抖，熊孟心疼的要死，后面的熊小柔手握钢叉，从天劈下，将马车和惊慌失措的战马分开来，马车骤然停下，甄恬在极度惊恐中听见一个声音，粗犷，焦灼，却能带给他无尽的安全感。
　　“甜甜别怕，是我。”
　　甄恬抬头，看见骑着高头战马的熊孟，他的眼中布满腥红血丝，手中□□还滴滴答答淌着血。
　　宛如煞神。
　　却也宛如救世之神。
　　朝阳在熊孟背后冉冉升起，甄恬哽咽着伸出双手，哭着喊道：“孟孟，他们杀了我们的朋友！”
　　熊孟跳下战马，单膝跪在甄恬身前，把少年揽入怀中，他才知道原来少年早已成为联系在他和深渊之间的一根绳子，绳子在，他便能生，绳子若是断了，他便万劫不复。
　　甄恬脖子上的伤不是很要紧，熊槿儿给他简单检查了一下，确认只是破了皮，没有中毒也没有致命损伤，倒是脸上的伤比较严重，这短短一刻钟的功夫就肿成了血馒头。
　　熊槿儿医术不在太医之下，而且多年随军见多了跌打伤，对这种伤的处理十分熟练也十分高效，又轻又柔地给甄恬上了清清凉凉的药膏，然后包了起来，没有让甄恬吃一点苦头。
　　甄恬又回到了大将军府，这下全府上下把他看得可紧了，生怕他们的宝贝再受一点点伤害。
　　赫连宣的身份很快查清，他确实是贪狼一族的巫师，躲在京城很多年，就为了看着熊孟毒发死去他们好卷土重来，只是没想到中途出现一个甄恬，打乱了所有的计划，赫连宣便想着把甄恬抓走，让熊孟的毒再无指望。
　　不过这些都交给皇帝就好，熊大将军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日日夜夜抱着他的心上人安抚着，保护着，哪怕数日之后甄恬已经恢复了，他还是黏黏地赖着不走，真叫甄恬又喜欢又无奈。
　　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之后，日子终究慢慢平静了下来，熊槿儿带着那日为甄恬擦伤口的纱布钻进了太医院和院首研究了数日，终于得出了结论。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加班真要命。。。
　　明天后天看缘分更新吧。。。
　　下周完结，一心一意为大迁徙存稿。


第20章佛跳墙
　　花园中，熊孟和熊槿儿相对而立，熊槿儿静静说着她和太医的发现：“甜甜的血液经过处理后可在红色中看见淡淡的紫，院首大人经过反复对比，确认是血海紫灵芝的精华，血海紫灵芝一经服用，会在血液中终生留下痕迹，所以甜甜定是在某个时候吃过血海紫灵芝，只是他自己忘了，或者并不知道那是血海紫灵芝。”
　　熊孟想了想，说：“他曾经摔到过头，康复之后智力恢复正常但是记忆全无，我记得他说过最后的印象是一株紫色的花，或许他所说的花并不是花呢？”
　　熊槿儿摇头：“这就不得而知了，不过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救哥哥命的东西就在甜甜血液中，哥，怎么办？”
　　熊孟想都不想：“在就在吧，我还能喝他的血不成，既然甜甜在我身边就已经能克制毒性，那就可以了，不必要求过多，反而是这个消息一定要注意，绝不能让其他人知道，贪狼族能出来一个巫师，就能出来第二个，绝不能再让甜甜身处险境。”
　　熊槿儿深以为然，说：“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哥哥的毒需要一整只血海紫灵芝，甜甜体内虽然留有紫灵芝，但够不够多，紫灵芝的成分会不会随着时间越来越多或者越来越少都说不准，总不能把他全身的血都放了……我会加派人手守护甜甜，只希望他在哥哥身边的时间能长一点就能多一些解毒效果。”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就散了，却没注意到院角柿子树后，甄恬抱着捡来的柿子默默站了很久。
　　等两人走后，甄恬抬头轻声唤到：“我知道你们在暗中保护我，出来吧，我有话和你们说。”
　　话音刚落，四个暗卫悄无声息落在他身前，饶是甄恬早有准备也还是吓了一跳。
　　他定了定神，清清嗓子说：“我知道你们都是最忠心的暗卫，但是为了你们大将军的毒，能不能不忠心一次？”
　　暗卫们无声凝视着甄恬，甄恬小声保证：“我保证不让自己出事，在这个前提下我做什么都不要和孟孟说，好不好？”
　　暗卫们面面相觑，最后点点头，转身就消失了。他们是最忠心的战士，比其他人更在意熊孟的安危，也更忧心熊孟身上的毒，既然有人能解了那毒，他们又何乐不为呢。大不了情况不对赶紧反悔就是了。
　　甄恬摸摸手中熟透的柿子，大大的眼睛里写满了坚定，熊孟为了心爱的人可以放着致命的毒不顾，他怎么就不能为熊孟流点血。
　　柿子虽好吃，但是和很多食物相克，每次也不能多吃，甄恬吃了一个就跑去准备熊孟的生日宴了。
　　这家伙大年三十过生日。
　　眼下距离过年也不过几日，甄恬要做一些硬菜，这会儿就得准备起来了。
　　自从绑架事件之后，甄恬就乖乖住在了大将军府，这里虽然人多了点，但都对他很好，倒也还算自在，最重要的是这里厨房超大，食材样样俱全，有些外面买不到或者甄恬买不起的好东西，这里可以随便吃，这就给了甄恬极其完美的发挥空间。
　　肥厚的深海黄鱼干花胶提前两天泡发，海参也要提前泡上。大朵的花菇提前一天泡就可以。白嫩娇软的瑶柱要多泡些，不然不够分。
　　整只庄子里跑来跑去的鸡，加上猪大骨和猪蹄焯水，葱姜蒜爆香锅，再把这些鸡啊猪啊的放进去炒香，添上水煮成滋味鲜美醇厚的高汤。
　　另取一口锅，葱姜切段入热油锅爆香，把焯好水的新鲜小排、猪蹄扔进去爆炒出肉香，再加一小勺料酒去腥，一大勺老抽一大勺生抽一大勺冰糖翻炒，炒到冰糖融化，肉上面糊上一层鲜亮的汤汁。
　　甄恬摆上了六个大砂锅，每个砂锅底部都用姜片铺满，把炒好的小排、猪蹄连同酱汁倒进去，而后铺上一层在沸水里滚过的冬笋，泡好的花菇也放在这层。
　　年前南边贡给皇帝的大火腿，这会儿有两条就挂在大将军府后厨呢，这火腿不是火腿肠哦，是货真价实的大猪腿，甄恬用力搬了一只，切出来平整肥厚的一大盆，铺在六个大砂锅里。
　　东边贡的鲍鱼是八百里加急连夜送来的，这会儿还新鲜着呢这东西看上去珍贵，肉质厚而嫩，但其实如果只是煮了吃根本没什么味道，一口下去就是嚼一块肉质还不错的大肉而已。不过放在这里就很合适了。
　　甄恬给鲍鱼们切了花，整只铺在火腿上，最上面是泡好的花胶和大捧的瑶柱。
　　这些食材倒入高汤，将最底层的酱汁冲荡出波浪，浸没每一块精心准备的食材，然后端上火煮上一个时辰。
　　煮着的时候，甄恬烧水煮了一锅鹌鹑蛋，这会儿慢慢剥开皮，一个个晶莹弹润的小鹌鹑蛋就蹦出来了。
　　一个时辰后打开砂锅盖子，把鹌鹑蛋小心地放进去，再把泡发好的海参也摆进去，最后上面铺一层新鲜的海虾。
　　盖上盖子再煮上一刻钟就可以了，关火，不急着开盖子，再焖上一会儿锁住汤汁中的鲜美。
　　这道佛跳墙是今日生日宴的主菜，熊家人多饭量大，光是这一道菜就差点把甄恬送到另一个美好的世界，他是绝对做不动其他的菜了。
　　但他还想做一个大生日蛋糕，只是这会儿只能动嘴，指挥熊小柔来干。
　　烤蛋糕的关键在于打发鸡蛋清，蛋清务必要打发的硬挺，烤出来的蛋糕才足够□□。
　　甄恬深知没有电动打蛋器要打发蛋清有多难，提议多找两个大男人换着来。不了熊小柔胳膊甩地如同豆浆机，毫不停顿打出一大盆蛋清，到甄恬担心打过头制止她的时候，她也只是出了点薄薄的汗，轻松地甩了两下胳膊而已。
　　真是让甄恬目瞪口呆，熊家大小姐是个金刚芭比，甄恬在这段时间的生活中反复被深刻领会。
　　蛋糕烤好，切成上下两层，中间要抹上打发的奶油，还要铺上一层水果才足够结实，能撑起上面的各种装饰，这会儿没有水果，熊小柔便弄了各种坚果和果干碾碎了夹在中间。
　　再后面就是抹奶油，这种细致技术活熊小柔干不来，得耐性极好的熊槿儿才行。
　　她们各自发挥创意，在蛋糕上用奶油做了四只熊一只兔子，熊小柔和熊槿儿满意地表示一家人齐全了。
　　只有甄恬一个人撇这嘴看着兔子委屈巴巴。
　　这兔子是谁，真是显而易见，甄恬甚至觉得想打一个冷战——进了熊窝的兔子啊，好可怜。。。
　　大将军府有厨子，做饭还相当不错，不过熊孟的生日宴，熊家人还是愿意自己亲手做一些菜。
　　老夫人老当益壮，手脚麻利切菜剁肉，红烧狮子头，溜肝尖，糖醋里脊，炸黄花鱼，炒田螺就香喷喷出锅了。
　　熊槿儿口味清淡点，做了六个素菜，又蒸了大锅米饭。
　　熊小柔做饭如下毒，实在不敢动手，只能瘪着嘴把甄恬烧高汤的鸡拿出来加上些香菇炖了一锅汤，倒也算是鲜美。
　　很快饭菜就摆上了桌，甄恬的佛跳墙闷了这一会儿已经酥烂软糯，各种食材的香味交织掺杂在一起，肉中带了海鲜的鲜，海鲜也带上了肉的香，浓香和浓鲜之中夹着冬笋的清新爽口，使得这一大砂锅荤菜竟然没有油腻感，极其适合喜欢吃肉的熊家……不，是喜欢吃肉的你！我！他！
　　桌子上只有一锅佛跳墙，其余的都分给了家里的将士。
　　桌子上的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大碗，熊孟强忍着抱锅吃的冲动翻动砂锅，确保每个人能分到每一种菜。
　　碗里的美味每一样单独放出来都够做一道菜的了，更别说是混合到一起，甄恬自己都忍不住要流口水，老夫人也不讲究什么开场词可不顾别的，直接宣布开动，满桌都是默契的勺碗相碰声。
　　甄恬先吃了一块猪蹄，猪蹄已经被炖烂了，抖一抖就能自动脱骨，表面被红烧酱汁染成油亮的酱红色，看着便让人腹中轰鸣，入嘴后满口都是香和糯。
　　一桌子人狼吞虎咽掉所有食材，连骨头都恨不得吞下，最终连碗中汤汁都被喝得一干二净，那汤汁也是温柔极了，懒洋洋地缓缓流动，承载着每一种食材的精华，在味蕾上爆炸。
　　熊小柔想用这汤汁泡米饭，但又想直接喝，矛盾了一番仰起脖子一饮而尽，端着碗就要出去蹭外面官兵的，结果只能失望而归，气鼓鼓地说那些个糙汉子，连里面的姜都吃掉了，更别说是汤汁了，早就一滴都没有了。
　　甄恬看着好笑，哄着熊小柔说明日会做肉拌饭给她吃，这才稍稍让她欢喜了些。
　　今日一桌子菜承载着熊家人对熊孟满满的爱，大家都不想浪费，到最后竟然一根菜丝都没剩下。
　　满桌子人的肚皮都鼓鼓的，老夫人打了个饱嗝举了最后一次杯，嚷到：“祝天下人都能每日吃撑！”
　　“干杯！”
　　所有人举杯，饮下熊槿儿提前准好的健胃消食汤，一顿饭落下帷幕。
　　晚上还有一顿守岁饺子，全家人在一起包，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饺子惹得大家笑个不停，欢笑声在熊家一直到快要天明时才消停。
　　外面有人在放焰火，甄恬在五颜六色的烟火中安然入睡。熊孟搂着心上人却是满心欢喜满心忧。
　　他熊孟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也能爱□□业双丰收，拥有一个体贴又温柔的床上佳人，按理说该一头扎进温香软玉中醉生梦死，可是偏偏过了这个生日他就是二十九岁了，就算是对那位高人有着深厚的信任，熊家人的诅咒始终像一把利剑悬在每一个人的胸口，让人胆战心惊，生怕那日利剑坠落，血腥一片，熊家人所有的希望全部化为白骨。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女神节快乐。
　　我吃到海鲜盛宴了，文里有的都吃了，没的也都吃了，真是边吃边愧疚，怪自己想象力不够，语言表达也不够，那么好吃的海鲜大餐没写出鲜味来。
　　真的太好吃了，我爱海鲜！
　　今天想吃佛跳墙，但是没时间做，哎呀呀，每天都是忙忙碌碌。


第21章上战场
　　时光从来都是匀速向前，不为美景停留，不为悲苦略过，但人们总是会在各种岁月中产生速度的错觉，有时候想过的慢一点，将当下的滋味细细琢磨，时光的脚步就很快，有时候痛苦与难过想要赶紧将过往翻篇，时光又偏偏留恋不舍，非要让人在百转千回的滋味中碾断了肠子。
　　二十九岁的熊孟每一日都像是在过世界末日般小心翼翼，心惊胆战，他总希望这一年过得慢一点，仿佛这样生命就会拉长一点，然而偏偏老话却说好日子总是过得快，这一年有了爱情的滋润，每一天都短了一半之多，时光像是抓不住尾巴的白马，嗖嗖地就飞驰而过。
　　甄恬不知不觉成了家里的核心，这小家伙成天围着厨房转，每天变着花儿的做出各种美食，惹得熊家人和熊家军每天到了饭点就自觉抱着饭盆巴巴等，甄恬这一年也算是很忙了。
　　他又顺手把大将军府后院开垦了，种了一大片瓜果蔬菜，到了夏天就结了果子，这果子结得比庄子那边还要大还要甜，甄恬觉得应该是家里的军汉子们闲着没事就会去捉虫浇水，管理上比只有甄恬自己那会儿要好上几百倍，不过同样，每有一批果子成熟，甄恬只能分到刚够吃的几个，其余的全部被这些大老爷们一抢而空——即便是庄子那边也不例外，甄恬再也不用担心果子烂在树上，当然也没法办法卖菜赚外快了。
　　全家人在紧张兮兮中过了春过了夏，到了秋日熊孟接到军令，要北征去。
　　整个熊家军都陷入了浓浓的悲伤之中，这些汉子从来不害怕上战场，只是他们都知道这极有可能是大将军的一劫，此次出征，必定是要在战场上过年的，而大年三十就是熊孟三十岁的生日。
　　熊家人的诅咒，难道还是逃不过吗？
　　皇帝也很无奈，他并不是非要折腾这王朝第一大帅，只是眼下是在无人可用，新起来的几个将领也有战功，但是此次征战涉及草原二十九部，并不是随便谁都能胜任主帅之位的，算来算去，竟然还是只有熊家人可用。
　　老夫人唉声叹气好几日，她担心自己的儿子，也担心熊家从此绝后，总之是吃不香睡不香，到了出征那日披了战甲就要亲上前线，谁也拦不住，只能由着她去。
　　熊小柔和熊槿儿也会跟着去，家里就剩下甄恬一个人，甄恬吵了半天家里人也没有同意他去，但是小东西并没有就此放弃，做了自己人生中第二大胆的决定——第一大胆是逃婚。
　　他给自己贴了个胡子，换了身衣服，跑去征兵处报了个名，征兵的是兵部的人，不在军中，也不认得他，竟然就给他通过了，四个暗卫急得团团转，但是看到甄恬报的是火头军，四个人便商量了一下，悄悄把这事儿瞒下了。
　　熊孟作为主帅，需要提前一两日到部队中，这就给了甄恬一些空子，离开当晚熊孟抱着甄恬哀伤了半天，第二天甄恬转头就钻进了军营。
　　头一次进军营，甄恬还是很紧张的，他拿了腰牌，被分配到火头军中，火头军并不是直接为所有人做饭，而是分为很多小组，每支队伍中都跟着一个，甄恬再次把自己的积蓄拿出来，外加两大筐苹果贿赂了主管，把自己分配到了中军队伍中。
　　随军是个苦差事，即便是比较安全的火头军，甄恬脱下绵软的衣物和鞋袜，换上粗糙耐磨的军装，一瞬间感觉自己爷们了许多，虽然衣物还是有点大。
　　大军开拔，甄恬也跟着出发，他们这一组里除了他还有十九个人，都是膀大腰圆的大汉，抡起斧子虎虎生风，就算是让他们上前线打仗也绝对没有问题。
　　于是甄恬这位小老弟就格外扎眼了，其他人总爱开他玩笑，倒也没有恶意，一天下来虽然是很累，但是甄恬却觉得别有一番趣味。
　　晚间大军停下来生火做饭，甄恬洗了青菜和肉细细切着，被管事的刘老哥看见了叫住：“小田你在干嘛呢，给你媳妇坐月子饭呢？”
　　“啊？”甄恬不明所以。
　　刘老哥无奈摇头：“你这般切法什么时候能做出上万人的饭来？”
　　他走上前去把菜扔到巨大的盆里搅和搅和捞出来，两手一掰直接扔油锅里炒，大块的肉剁了也不用焯水，扔锅里炖着就是，成袋的大米简单过一遍水，淘去大块泥沙，上锅就煮，简单粗暴，不一会儿几十口大锅就都填满了。
　　甄恬目瞪口呆，刘老哥一边挥舞着大勺，一边喊他：“别愣着，赶紧洗菜剁肉，还得来几轮。”
　　甄恬：“......”
　　中军的火头军有好几组，他们这组也负责熊孟的饮食，这些将领们和战士们吃的都一样，甄恬本想着在菜里加点血，结果这么一看几十口大锅好几轮，怕不是要把血放光也不够？
　　失算了。电视里的情节不靠谱啊。
　　甄恬只能卖力洗菜剁肉，累到浑身酸痛之后割破手指头弄一点点血，交给暗卫，让他们找机会偷偷放在送往熊孟桌上的菜里。
　　军中菜口味重，特别是胡椒辣椒之类放得多，不然这群汉子就嫌不够味，这倒是方便了甄恬，那一点点血根本尝不出味道来。
　　大军一路往北，每天都要停下来两次，每次都要疯狂做饭，早晨要早早起来把米饭和肉蒸上，草草巴拉两口饭就得趁着大家还没吃完赶紧把中午的菜和肉准备了，不然怕是来不及，中午要有两菜一饭，更是忙得不可开交。
　　甄恬算是知道为什么说大军未动粮草先行，这庞大的军队每天消耗真的不在少数，也算是知道了为什么粮草会被看得那么紧，万一有敌人烧了粮草，这些将士三天都撑不住。
　　唯一的好处就是跟着粮草走比较安全，适合甄恬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
　　只是甄恬身体底子不好，经过这番折腾，不到一个月就起不来了，浑身疼，甚至发了低烧，军医来看过，给开了简单粗暴的一碗药汤，喝进肚子里没把甄恬给弄死，出了一身冷汗不说，还头疼了一整宿。
　　不过好歹是退了烧，第二日就又能跟着大军往前走了，只是这么一折腾，甄恬就虚弱了许多，本就瘦弱的他如今衣服都是空荡荡的。
　　刘老哥担心他撑不住这一路苦行，给他安排了一下，让他去医疗队那边帮忙。
　　这会儿没有开战，医疗队比较清闲，顶多是哪个战士有个头疼脑热虫咬碰伤的给医治一下，甄恬这才觉得缓过劲来了。
　　只是医疗队在熊槿儿的手下，虽然熊槿儿多是跟在熊孟身边，不会每日来看，甄恬还是时常感到担心，颇有些做贼心虚的意味。
　　于是他也不刮胡子了，就那么疯草一般乱长，很少说话也不爱出风头，总是躲在队伍里最不起眼的位置，默默无闻。好在队伍行走了三个多月，到后来谁也没有说话打趣的闲情了，一个个都疲惫不堪，就想着赶紧到达前线好好打一仗休息休息。
　　熊孟是大军的核心人物，甄恬总是能在某些场合远远地看见他，听他讲些激荡人心的话语，默默在眼睛里闪耀着星星，却是连个招呼都不敢打，也不敢靠近说句话，当真是辛苦极了。
　　辛苦的倒也不止他一个，帅帐中的每个夜晚，熊孟都要靠着粉色笔记本苦苦支撑，他每夜梦中都是和甄恬相处的点滴，起来后怀中空空，怅然若失，只能把梦中场景一遍一遍写下回味，等到大军到达边境，他的粉色笔记本又用完了三个，上面写得全是相思之苦，又酸又涩，苦不堪言。
　　所谓咫尺天涯，大概就是如此。
　　好不容易抵达边境，只休息了一日，就收到军情，草原二十九部发起进攻，熊家军整顿一下就上了战场。
　　整个医疗队气氛紧张却也有条不紊，他们忙忙碌碌准备各种药品、纱布、提前煮了通用的草药，收拾好了伤兵营帐，刚做完准备工作，就有第一批伤员被抬了进来。
　　整个伤兵营一下子就被刺鼻的血腥味和哭天喊地的哀嚎占领，甄恬看着一个个缺胳膊短腿的伤兵被抬进来，大脑受到了极大的刺激。这和平日里摔摔碰碰绑个绷带擦个碘酒完全不同，很多人浑身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是死是活，多少人腿骨就白生生露在体外，甄恬干看着却不敢碰。
　　他毕竟不懂医术，只能做些简单的包扎，他的小队长喊他，甄恬才回过神来，抱着纱布去给一些处理好伤口的伤兵做包扎。
　　没有干净的医疗环境，没有先进的医疗设备，也没有高效的药剂，甄恬拿了提前煮好的温开水，用干净的布巾蘸了简单给伤口擦洗一下，就要覆上白色的药粉，然后用纱布包起来，整个过程都是简单的，他甚是没有时间去安抚士兵，更没有时间轻手轻脚，尽管他已经很小心了，还是会时不时听见士兵的痛苦哀嚎。
　　甄恬处理的伤口越多，动作越熟练，也就越胆战心惊，因为他发现伤员根本源源不断，他一分钟停歇的时间都没有，有些伤员还没来得及救治就断了气，这就会立刻被抬出去处理，他的位置马上就有新的伤员顶上。
　　这一战打了一天一夜，等到伤员处理完已经是两天后的事情，但是甄恬并不能得到休息时间，他们需要清洗大量纱布布巾，还要准备各种伤药，这次是第一战，各种医疗物资尚且充足，但是接下来还有几个月的持久战，药品供应就很是问题，所以纱布之类的这些物资必须能省则省，那些染了血的纱布并不好洗，医疗队烧了开水把皂角和纱布扔进去煮，再拿去河边清洗干净。
　　北境的冬天不太好过，河水刺骨冰冷，医疗队没有一个人有怨言，等到所有纱布都晾起来，他们又要分批到处收集药材，甄恬不懂药材，就被安排在伤兵营照顾伤员。
　　每天都有熬不过去的伤员被抬出去，也有人逐渐好转，甄恬的心情就随着他们的好好坏坏而起起落落，他出去打听了，熊孟没有受伤，心中稍安。
　　这一战军中死了两百多人，伤员四千多，然而这一战的结果是——大捷。
　　军中情绪高涨，甄恬的心情却十分沉重，明明有那么多人失去了生命，却被埋在了胜利背后，胜利尚且如此，实在不敢想象败了该是什么样的情景。
　　甄恬久久望向帅帐，终于明白了常胜将军熊孟对于一个国家意味着什么，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皇帝不得不派他出征，更是明白了为什么熊家人背负着那样的恶毒的诅咒，却还是一代又一代奋不顾身投身疆场，他的眼眶湿润，心中是一万分的骄傲。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追这部小短篇到现在，明日完结=3=
　　之后我会消失一段时间准备《大迁徙》
　　顺便问一句要是我之后写一部言情你们会不会看？


第22章全文终
　　在北境熬了快三个月，大大小小的战役经历了十几次，甄恬从看到血浑身发冷到麻木，已经习惯了战争的残酷，北境也在寒冬中迎来了一场又一场的暴雪。
　　真的是太冷了，纵然帐篷里有火盆，甄恬还是时不时打个寒战，有时候远远望见带着士兵操练，只穿着薄薄单衣的熊孟就很想扑到他怀里暖暖，但是并不能，最终只能看着熊孟和将士们在一起说说笑笑，自己躲在帐篷里继续发抖。
　　眼瞅着差半个月就要过年，只需要熬过这个年节诅咒就算是破了，可就在这时，一声战鼓几乎把熊家人的神经都要震碎。
　　北境草原二十九部借着大雪掩护，在年关将至之际发动了最后的攻击。
　　这一战倾尽了二十九部所有的战力，几乎是倾巢出动，背水一战，胜则生，败，则面临着全部落灭亡的惨境，所以每一个草原战士都是红着眼睛，拼尽了全力战斗。
　　熊家军苦苦迎战，局势对他们而言也是一样，一旦战败，北境失守，后面的家国山河就对蛮夷敞开了大门，他们只能胜。
　　熊孟带头出战，这一战就是十几天的厮杀。
　　甄恬快要疯了，他已经连续几个晚上没有睡好，每次都是眯上片刻就被叫起来连轴转。
　　战事愈加胶着，送来的伤员越来越多，甄恬浑身染满了鲜血，黏黏糊糊，但并没有时间去换去擦，每一个伤员都是满脸血，有些已经高烧呓语，有些情绪比较激动哭着喊着还要回战场。
　　正忙着听见外面一阵嘈杂，一个背后被砍了好几刀的伤员被强行抬了进来，甄恬一眼就认出那是熊孟的亲兵，心骤然被高高揪起，他慌忙跑过去想问问熊孟的情况，那个亲兵却比他还激动，抓着他的袖子死死瞪着眼睛支离破碎的话和血液一起喷涌而出：“送我......回去......大将军......大将军能撑住......我也能......”
　　锵——
　　甄恬一颗心坠入冰谷，他愣愣呆立在原地，脑子里转不过来弯，什么叫做大将军能撑住......熊孟他......受伤了？
　　亲兵说完话就昏死过去，旁边的人喊他赶紧来帮忙，他浑然听不见，如同木偶人般伫立片刻后突然发疯一般撒腿就跑，撕心裂肺地喊着“孟孟——孟孟——”
　　他如同疯魔一般飞奔而出，跑到城门前却被紧闭的大门拦住，他被守城士兵拦住，心中焦灼，嘶吼着要见大将军，却被一次次推回去，守城士兵恶狠狠地把他推倒在地，斥责道：“大将军在前线杀敌，容不得半点分心，你个小小的军医是想做什么，滚回去，做你该做的事情去！”
　　甄恬哭得满脸血污淌成河，急得围着城门团团转，对着城墙撞了好几下头才狼狈不堪地往回走，那守卫说的没错，他现在是医疗队的人，应该坚守岗位救治伤员，而不是因为一己私情大哭大闹，给所有人增加不必要的干扰和压力。
　　他哭着返回伤兵营，迎面就是劈头盖脸一顿骂，在这种时候擅离职守不是小罪，甄恬哭着抬起头，对着怒火中烧的上司压着嗓子喊：“槿儿姐姐，是我。”
　　熊槿儿一愣，赶忙上前捧住甄恬的脸仔细端详一番，惊诧不已问道：“小甜？”
　　“是我，姐姐，他们说孟孟受伤了......呜呜呜呜......”
　　熊槿儿心中一紧，别开目光，忧伤地说：“我知道，可是他现在还不能回来，这一战是关键一战，他作为主帅就算是......也不能离开，这其中的道理你可懂？”
　　甄恬抹着眼泪点头：“我懂姐姐，我都懂，可我不能接受。”
　　熊槿儿叹气：“熊家世代忠烈，就是要为国尽忠，抛头颅洒热血算得了什么，我心中又何尝不是痛如刀绞，只是家国大义，没办法。”
　　甄恬点点头：“我知道了姐姐，我先去照顾伤员，孟孟回来你叫我。”
　　熊槿儿握着他的手：“走吧，我们现在都该在伤兵营。”
　　两人很快投入到工作当中，又过了一日，战争结束，草原二十九部全军覆灭，熊家军取得全面胜利，但是损失也十分惨重，主帅熊孟只剩一口气，是被亲兵抬回来的。
　　熊槿儿在城门开的第一时间就飞奔了出去，甄恬跟在她的身后，亲眼看见一个血肉模糊的巨大身体被用担架抬着进了城。
　　他不敢相信那是熊孟，那具身体上插了四把刀，连战袍是什么颜色都看不出来，全是黏糊糊的血，有他自己的，还有更多的是敌人的，甄恬跟着担架跑到主帅大营才分出哪是头哪是脚。
　　他刚想哭，被熊槿儿一嗓子喝止住了：“小甜，我哥还没死呢，别在这儿哭，赶紧去拿剪刀给他把衣服剪开！”
　　甄恬的眼泪一下子就憋回去了，他的精神提到十二分的紧张，跑去找到了小剪刀，跪在熊孟床前，深呼吸两个来回，强行冷静下来，告诉自己熊孟还没死，高人说了他不会死，现在要做的就是救他！救他！救他！
　　他咬破自己的唇，丝丝缕缕鲜血落下，柔弱少年的眼中闪过一次决然——不就是救治伤员吗，这种事情他已经手熟得很了！
　　他手下稳定而利索，飞快地剪碎熊孟全身上下的衣服，小心翼翼地把那些能撕下来的布料撕下来，伤口周围有些布料已经和皮肤黏在一起了，他怕牵动伤口，只能小心翼翼一点一点用小镊子捏掉。
　　熊槿儿早就在帅帐里准备好了所有药品纱布，一盆盆热水被端进来，熊槿儿麻利而细致地拔掉四把刀，给熊孟止血消毒，甄恬则见缝插针，给熊槿儿递过各种用具，为她擦汗，并小心清理熊孟身上完好皮肤的血迹，活脱一个熟练的小护士。
　　熊孟身上的伤口纵横交错，深深浅浅，熊槿儿一个人忙不过来，甄恬便主动承担了那些轻伤的处理。
　　大概三个多时辰之后两人才忙完，熊孟身上的伤口全部处理完毕，然而情况并不乐观，他失血太多，加上伤口感染，很快就发了烧，整个人的脸惨白惨白的，毫无血色，甄恬红着眼守在他床前，一步都不肯挪，倒不是哭的眼红，纯属熬夜熬的。
　　熊小柔也拄着拐包着头走了进来，过了一会儿老夫人也出现了，老太太精神也不太好，虽然冲锋陷阵她没有在最前面，但也多多少少受了些伤，最后陈经达和陈亢奏也出现了，熊家人算是齐了。
　　大家看见甄恬都很吃惊，不过谁也没有去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所有人都默默坐在床前不远的地方，提心吊胆地都是为同一事情。
　　熊孟的脉象很弱，完全不似他平日里的生猛健壮，熊槿儿按着他的脉搏担忧地说：“哥哥失血太多了，现在又高烧，对身体的消耗实在太大，他现在一滴水都喝不进去，再这么下去可不行。”
　　所有人的心立刻就揪了起来，围到熊孟身边，老夫人颤颤巍巍摸着儿子的手问：“这可如何是好，要是能把我的血给他就好了！”
　　甄恬一下子抬起头，突然想起了什么说：“用我的血！”
　　所有人看向他，甄恬则看着熊槿儿坚定地说：“我知道我的血里有血海紫灵芝，你们那天的话我都听见了，这一年来我每天都给孟孟的菜里加一点我的血，他应该已经适应了，不会出问题的。”
　　熊槿儿震惊地拉住甄恬说：“你说什么？哥哥喝了一年你的血？”
　　甄恬伸出手，给她看手指上的小伤口：“就算是这些日子也没有断过。”
　　熊小柔拉着甄恬的手看了又看，喃喃到：“难怪这些日子二弟心态如此平和，我们还以为是因为和你在一起时间久了，谁能想到你这小东西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也是苦了你了。”
　　老夫人叹了口气，摸摸甄恬的头发说：“好孩子，你能有这个心我们全家都很感激你，只是这人喝下的血并不会变成自己的血，就算喝了你的血，熊孟的血也不会增多，这你可知道？”
　　“那怎么办？”甄恬急得团团转，这里又没有点滴，不能输血，那要怎么才能增加熊孟的血量啊！
　　这时候熊槿儿沉吟片刻，说：“稍等。”
　　她取来一些熊孟的血液，这对于满身是伤的熊孟来说一点都不难。
　　她从药箱里翻出一个小小的纸包，里面有一些透明的晶体，她倒出一些晶体融入水中，那水就变成了湛蓝色。
　　“这是从哥哥体内弄到的贪狼巫毒”，熊槿儿说：“如果哥哥血液里能提出血海紫灵芝的成分，那么就说明之前小甜喂到哥哥肚子里的血可以进入他的体内。”
　　她把熊孟的血滴了一点在碗里，碗里蓝色的水瞬间淡去颜色，血液量少不足以把水染成红色，碗里的水带上了极浅的可以忽略的粉。
　　“有效！”熊槿儿激动地说：“娘亲说的对，喝到肚子里的血确实不会变成人体的血液，但是血海紫灵芝就不同，血海紫灵芝的效用可不仅仅是解毒，还包含了生血消肿清火之类的，也就是说，虽然小甜的血液不能进入到哥哥体内，但是血海紫灵芝却能，只要血海紫灵芝的量够多，哥哥就能自己生出更多的血。”
　　“说是这么说，可是小甜....”熊小柔瞟了一眼甄恬，立刻大叫起来：“小甜你在干嘛！”
　　大家赶紧看向甄恬，这傻孩子听完熊槿儿的话立刻就割了手脖子，瞬间鲜血横流，滴滴答答满地都是。
　　老夫人急得不行，揽住甄恬说：“你这傻孩子你干什么这是，槿儿，赶紧给他止血！”
　　熊槿儿刚要动，甄恬赶紧说：“别啊，别浪费了，我割都割了，赶紧接着，不然不白流了吗？”
　　他声音带上哭腔：“反正孟孟要是没了，我也就跟着没了，你们救我干嘛！”
　　熊家人心中泛起酸软和暖意，无奈只能依着他的意思，赶紧取来干净的碗接了一碗血，熊槿儿立刻就给他包扎上了，甄恬不肯，熊槿儿红着眼睛凶他：“你老实听话，再放多了你和我哥还不定谁能熬过谁！”
　　甄恬本就疲惫，放了这些血更加虚弱，也没怎么反抗就晕了过去，被扶到熊孟床上，就睡在熊孟身边。
　　老夫人端着那一碗鲜血，哽咽地晃动熊孟，说：“儿子快张张嘴吧，小甜为了你放了好多血，人都晕过去了，你赶紧张开嘴，别浪费他的一番心意，别让他白白流血啊！”
　　如此重复了好多遍，昏迷不醒的熊孟似乎心有感应，牙齿稍微一松，立刻被眼疾手快的熊小柔一手扣住，裂开一条小缝，熊槿儿扶着他的头小心翼翼抬起他伤痕累累的上半身，老夫人热泪盈眶，一点一点把那碗尚且温热的血液喂入熊孟口中。
　　接下来又是漫长的守候，熊槿儿恨不能时时刻刻把手指搭在熊孟的手腕上，在全家人的焦灼等待下，天明时分，熊槿儿激动呼出声：“脉象稳了！稳了！”
　　老夫人赶紧把手腕搭上去，但是她又摸不懂，就一个劲抹着眼泪问：“槿丫头啊，你可摸准了？”
　　熊槿儿也抹了把泪：“娘，我的医术你还不放心吗，现在就等着哥哥退烧醒来，至少血量是在增加了，我不敢把话说满，但……但真的有希望！”
　　熊家人抱头痛哭，老夫人哭天抢地，喊着：“等他们都好起来，我豁出去这个脸，亲自去找陛下给他俩赐婚，咱们风风光光，体体面面办一场全京都最大的婚礼！”
　　所有人都笑，吵吵嚷嚷地把甄恬吵醒了，甄恬迷迷糊糊坐起来，他的头还有点晕，眼还没睁开，第一句话就是：“孟孟……”
　　熊家人正要说什么，就听见躺在床上的熊孟，模模糊糊发出了声音。老夫人赶紧按住所有人，屏住呼吸小声翼翼的说：“儿子，是你在说话吗？”熊孟没有反应，老夫人给了甄恬一个眼色。
　　早已清醒的甄恬端坐在床上，紧张兮兮的对着熊孟的脸又喊了一句：“孟孟……”然后在寂静可闻落针声的房间里，所有人都听见了熊孟发出了一声细微的“嗯”。
　　整个房间陷入死一般的寂静，而后就是沸腾般的欢呼。所有人又哭又笑，抱成一团。甄恬笑着抹掉眼泪，趴在熊孟身上，一遍一遍轻柔的呼唤“孟孟…孟孟…”
　　就这样，等到中午时分，熊孟终于不紧不慢的睁开了眼睛。他的神情尚且有些恍惚，嘴唇翕动，眼前的景象逐渐变得清晰，他诧异地看着甄恬，哑着嗓子扯出一句细弱的呼唤：“甜甜？”
　　甄恬流着眼泪，笑着疯狂点头，他喉头哽咽，这会儿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接着就听见老夫人笑骂到：“臭小子，有了媳妇就忘了娘。”
　　熊孟艰难的转动眼球，这才看清了所有人，最后目光又回到了甄恬脸上，有些难以置信地问：“今天是几号？”
　　熊家人都知道他在担心什么，异口同声的告诉他：“大年三十！”
　　熊槿儿又哭又笑，轻声说出了所有人的心声：“哥，生辰快乐，恭喜你，三十岁了。”
　　三十岁，意味着熊孟大劫已过，成了熊家男丁中第一个活过三十岁的人，也意味着他以后的寿命自由了，压在熊家人心头的阴云彻底消散。
　　熊孟闭上眼睛，深深出了一口气，眼角有泪光闪过，不过他突然发应过来，睁开眼睛瞪着甄恬，问：“你怎么在这里？还留起了胡子？”
　　甄恬：“……”
　　这个问题谁也没有回答他，一直等到过了年，熊孟能活动自如的时候，大家才敢把真相告诉他。
　　熊家人心中都是一样的感慨，高人所说的缘分原来竟是如此，如果熊孟没有去乡下，就不会遇到甄恬，也不会被粗心大意的外婆定了亲，如果甄恬没有熊家的钱养着想，或许根本活不到长大，更不会有机会逃婚误打误撞进了熊家的门……
　　这一切说是巧合，倒不如说是上天垂怜，给了两人不可思议的缘分。
　　这一仗取得大捷，北方草原一蹶不振，数十年恢复不了元气，熊孟没有对剩余的老弱妇孺赶尽杀绝，他们在春天的时候开拔回京。
　　老夫人真的去向皇帝讨了赐婚圣旨，大婚当天皇帝还去讨了喜酒喝，把同样参加婚礼的胖屠户他们吓地酒都端不稳，熊家一时风光无两。
　　甄恬的庄子再不种瓜果蔬菜了，改成了各种药材，他的金手指对一切植物都管用，那些药材长得壮实，药效也好得很，甄恬每年都会分文不取全部捐给边境部队，收获一片好评。
　　又过了两年熊小柔和熊槿儿一人生了一个大胖宝宝，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两人都是硬茬，偏是要孩子姓了熊，两个小孩子生龙活虎，从小就爱在军营里混，熊家的战神神话将继续续写。
　　一切美好都在变得越来越美好。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小短文就这样结束啦！没有番外。
　　正月里来甜一甜，希望我的小天使们今年一年都会甜甜的哟。
　　我要继续准备大迁徙啦！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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