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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渣一世界》作者：十一有闲
　　文案
　　做为一个白手起家的董事长兼总裁，陆维热心公益，爱护小动物，希望世界和平，对身边每个人都竭尽所能的温柔以待。
　　包括他的竞争对手，以及本文的很多观众，都认为他是个好人。
　　但他实际上，是个莫得感情的渣渣。
　　空窗期的陆维吃了一个小受之后并不打算擦嘴，只打算甩给小受一张五百万的支票断绝关系，紧接着喜闻乐见的被小受和系统双重诅咒，九死一生进入平行世界，开始了他“辜负深情”的逆袭之旅。
　　食用指南：
　　1，陆总头顶精神疾病光环，帝王攻属性，渣且苏且万人迷，因为在平行世界中穿梭，经常换身体，所以渣攻使用的身体，有可能之前为受。（当然，渣攻附身后就必定展开反攻~）
　　2，穿越之后，每个世界都坚持1v1不动摇的原则。（虽然据观众反应，没个正经受）
　　3，希望大家食用愉快~

　　内容标签： 虐恋情深 相爱相杀 快穿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维 ┃ 配角： ┃ 其它：渣攻快穿
　　一句话简介：渣攻逆袭之路


第1章 
　　陆维是个渣。这点他自己明白，但是很多人看不清。
　　他今年二十九岁，结过一次婚，在国内一家上市公司任总裁。
　　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个好人，包括他的对手提起他，也会对别人半酸的说
　　陆维啊，是个很好的人，对他前妻孩子都很好，对父母也不错。而且他的运气很好啊，别人都是经过多次创业才能成功，他第一次创业就成功了。啧，还那么年轻英俊。
　　……
　　“陆总，我们的合作还有什么问题吗？”对面沙发上的秦格坐姿端正，一身商务西装，脸上带着丝紧张。
　　那是面对上位者的忐忑。
　　“没有什么问题。”陆维微笑了一下，拿起笔签了文件，“只是秦先生，裤子会皱的。”
　　“啊……”秦格连忙松开了无意识中攥着裤子的手，看见上面出现了几道皱褶，俊美而略带青涩的脸上不由自主红了红。
　　陆维看着秦格，心里充满了兴趣，却仍旧是眼眸温和，君子作派，起身帮秦格倒了杯茶，“秦先生这样，倒是让我想起了刚创业那会儿。”
　　陆维和妻子阿桑离婚不久，正处于空窗期。
　　“是吗？”秦格双手接过茶，似乎卸去了一些紧张。
　　“嗯。”陆维唇角微勾，“当我融到第一笔风投的时候，也差不多是你这个年龄。”
　　……
　　接下来的时间，两人相谈甚欢。陆维渊博的见识，卓越的眼光，进退有度的谈吐，很快俘虏了秦格。
　　他们无所不谈，创业的梦想与激情，成长的经历，父母家庭。秦格最初的紧张忐忑此时已经消散，眼睛里写满了亮晶晶的仰慕。
　　“我这次会在B市逗留半个月，人生地不熟的。”陆维朝秦格笑笑，凝视着他，“希望有空的时候，小秦能陪我逛逛。”
　　陆维有一副好皮相，高大挺拔，肩宽腿长，五官脸型仿若是工匠精心雕琢而出，发型着装总是打理的一丝不苟，第一眼望去严谨高冷。然而他的眼珠是浅浅的褐，比一般人浅很多，认真看人的时候显得剔透而多情。
　　秦格不由得红了脸，“陆总放心，本市好玩好吃的我都门儿清，你一定会满意的。”
　　“嗯，我很期待。”陆维看着秦格，脸上一派温和的笑，心底却涌上刺激背德的快感。
　　做为合作者，陆维自然是了解过秦格的背景。
　　秦格是个GAY，大学的时候有过一段无疾而终的恋情，大学毕业后开始创业。一家普通的小公司，成立时间又短，能够生存下来略有赢余已是不易。
　　选择和这样的公司合作，对陆维也是有好处的。在姿态和价格上，比起别的大公司更有优势。
　　再加上秦格的长相，确实比较符合陆维的口味。重要的是秦格不是出来卖的，很干净。
　　陆维是个双，然而最烦的就是鸡和MB。那些□□裸的，明码标价的□□，是他最看不起的东西。
　　他要的，是将对方的感情和□□一起吞吃入腹。
　　那种味道，鲜美而带着甜腥。
　　……
　　秦格很快迷恋上了陆维。自从和大学里的前任分手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心动。
　　他不是个随便的人，身边圈子本来就不大，能入眼的同性就更少了。和前任分手后他试着在GAY吧接触过两三个，都觉得肤浅无聊，要么有特殊性癖，要么就是冲着钱来的。
　　陆维再有一周就会离开。他这辈子，可能再也不会遇到像陆维这样优秀的男人了。
　　想到陆维剔透浅褐的双眸，温雅的笑容，秦格只觉得左边胸膛里跳的厉害。
　　秦格知道陆维曾经有过妻子，同时他觉得陆维应该是个直男。然而对陆维的爱意如此浓烈，让他难以自持。
　　他抱着一瓶红酒，伸手按下五星宾馆豪华包间的门铃，压抑着胸腔中燃烧着的火焰，轻声道：“陆总。”
　　陆维刚洗完澡，出来开门的时候就看到了脸色微红的青年。
　　不由在心里嗤笑了一声，真是太容易上手。不过做为填补空窗，享受一个假期的感情点缀还是足够美味。
　　“进来吧。”陆维微微侧身，让秦格走进房间内。
　　秦格打量了一下房间，把红酒放在餐台上。就在这时，房间内的灯忽然全部灭了。
　　秦格还没来得及适应眼前这片黑暗，就听见身后有音乐声响起。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他带了惊诧回头，就看见一片烛光遇入眼帘。是陆维端了蛋糕过来，蛋糕上插了代表他年龄数目的蜡烛，正在燃烧成一片明艳。
　　“怎么样，开不开心？”陆维把蛋糕放在餐台上，捏了捏秦格还带着几分婴儿肥的面颊，“快许愿。”
　　秦格的双眼有些潮湿，往脚下黑漆漆的地板望去，快速的眨了眨，“陆总……怎么知道我的生日。”
　　自从出柜以来和家里闹翻，和前任分手之后，就没有人帮他过生日了。
　　“关心一个人，自然就会知道。”陆维伸出手，抬起秦格的下巴，在他唇上印了个吻。
　　秦格慌乱之中向后仰倒，陆维及时搂住了他的腰，嗤笑一声，“你不是希望我这样吗？”
　　感觉到秦格站稳之后，陆维松开手，走到一旁打开了灯，“如果这不是你希望的，我们之间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秦格看着陆维挺拔似剑的背脊，却看不到陆维的表情，只听他声音依旧平静温和。
　　似乎随时可以转身离去，再不回头。
　　秦格只觉得巨大的恐惧袭上左胸之处，他近乎踉跄的跑到陆维面前，抱住了陆维，吻技拙劣。
　　秦格的牙齿不时碰到陆维的唇，尖锐的疼痛。
　　陆维轻笑了一声，有点不堪忍受，于是要回了主导权，将舌头探入秦格的口腔，去缠他的舌头。
　　吸吮，舔舐，互相交换津液，再吞入彼此的咽喉中。秦格的味道如同陆维想象中的好，青涩而炽热。
　　秦格从来不知道，接吻居然可以让人筋疲力尽、精神恍惚的。他有过和前任接吻的经验，但那都是小心翼翼的，带着一点小忐忑小甜蜜，从来没有过像现在这样像是彼此吞食一般的热烈灼人。
　　秦格吻的全身都软了，然后被陆维压倒在宽大的沙发上。
　　陆维看着秦格潮红的脸，微微垂下眼帘，浅褐色的眸子里透出温柔缱绻，咬了咬秦格的耳垂。
　　而后短兵相接，攻城掠地。


第2章 
　　接下来的一周，秦格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然而他没想到，这幸福如同海上的泡沫，经不起轻轻一碰，就会破碎。
　　情浓之时，秦格在床上抱着陆维问：“哥，你喜欢的是男人，怎么娶了太太还生了孩子呢。”
　　陆维裸着精壮的上身，点燃一根香烟笑笑，浅褐眼眸和燃起的烟雾一样氤氲，“父母传宗接代的想法总要顾及，还有些利益上的纠缠……我和她并没有多少感情。”
　　秦格大着胆子道：“哥你既然已经单身，不如……和我在一起吧。”
　　陆维低头，看到秦格亮晶晶的眼睛，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良久之后才缓缓道：“好啊。”
　　这段时间，陆维对秦格宠溺到可以说是放纵的程度，那温柔缱绻，情到深处绝非做假。而秦格公司需要的资源、发展空间，能给的都给了，所以秦格并没有觉得陆维在许下一个做不到的承诺。
　　所以秦格笑的甜蜜，仰头含住了陆维的唇瓣，以舌尖舔舐，辗转碾磨。
　　陆维任他吻了半天，眼睛微微弯起，溢出笑意，“技巧倒是有长进。”
　　在他陆维这里学到的技巧，也不知将来会便宜了谁。
　　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起来，陆维拿起手机按下了接听键。
　　秦格安静的听他打电话，看见他挺秀的眉峰皱起，向来温和的声音里带了焦灼，“是，知道了……我马上回去。”
　　然后挂掉了电话，翻身下床。
　　秦格莫名的觉得心慌，随着他起身，“哥，发生了什么事？”
　　“晓舟发烧了。”陆维皱眉回答，“病的很厉害。”
　　秦格沉默，他知道晓舟是陆维的儿子。陆维虽然和前妻没有感情，却很爱这个儿子。
　　陆维穿好衣服，秦格坐在床沿抬头看他。只见陆维身形笔挺，衣衫整齐，眉目冷峻，忽然觉得他们之间仿若隔了一个世界。
　　秦格嚅动了两下嘴唇，终究什么话都没说出来。
　　陆维收拾好之后，望了眼坐在床沿的秦格。青年的双眼不再闪耀明亮，而是透出死灰般的寂静。
　　如果不是晓舟忽然生病，本以为离结束这场爱情游戏的时间还有几天……不过也好，反正迟早都要结束的。
　　看着这样的秦格，陆维心头微痛。但比这痛更强烈几百倍几千倍的，是那种噬爱的喜悦和快感。
　　用尽全力去爱。然后像这样，结束在最相爱的时候就好。
　　……
　　陆维回到居住的A市之后，秦格打了好几个电话给他。
　　秦格不笨，隐隐中已经明白了什么。但他害怕得到确切的答案，所以对待陆维是难以想象的小心翼翼。
　　先是试探性的问平安，问了晓舟又问陆维，然后隐晦的表示要和陆维再见一面。
　　那怎么可能。
　　“我们之间结束了。”陆维将手中的烟蒂熄灭在烟灰缸内，对着手机缓缓道，声音平静，“你应该懂的。”
　　面对秦格这种试探纠缠，陆维只能给他一个确切的答案。
　　电话那头的秦格喉头哽咽，泪水被胸中的疼痛逼上眼眶，“是的，哥……我懂，我都懂的。”
　　陆维并没有骗过他，虽然陆维和前妻已经离异，但陆维是非常爱儿子，以及父母的。而且仔细想来，陆维和他根本就不属于一个层次和圈子，短时间的恋爱或许可以，怎么可能真的在一起。
　　只要是聪明人，就应该知道陆维是不可能出柜的，与爱无关。秦格并不是笨，他只是被陆维迷惑了心智。
　　“嗯。”陆维点了点头，淡淡道，“那么，再见。”
　　挂断电话，就看见阿桑从房间内走出来，明媚妖娆。
　　“快一个月没见，桑姐越来越美了。”陆维站起身，上下打量了一番阿桑，褐眸深情含笑，然后向她伸开双臂。
　　阿桑腰肢款款的走过来，笑了一笑，伸出涂了艳红甲油的食指，点在陆维的胸膛上，阻止他的接近，“既然是来看晓舟的，就不要再装。”
　　陆维听阿桑这么说，露出苦笑道：“桑姐……是真的不要我了吗？”
　　“这话说的，好像被抛弃的那个人是你一样。”阿桑横了他一眼，“你自己的毛病，你自己不知道吗？”
　　“桑姐，你也不想晓舟一个月见不着几回爸爸吧。”陆维望着阿桑，深情款款道，“我们复婚好不好？只要你答应了，我的财产，我的身体，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是，我知道跟你在一起，你会给我世俗所认定的幸福。可惜的是，你非常优秀，却不具备爱一个人的能力。”阿桑伸手，缓缓滑过陆维的肩头，开了个玩笑，“不过陆先生，把你的身体给我的话……倒是个挺吸引人的提议。”
　　“至于晓舟，你不用担心。我告诉过他，我们虽然分开生活了，你永远是他的爸爸，晓舟接受的非常良好。”
　　这时晓舟从儿童房跳了出来，“爸爸，今天我们去哪里玩？”
　　“去游乐园好了，顺便带你吃饭。”陆维摸了摸晓舟的头，然后把他抱起来朝外走，“儿子病总算好了，现在精神百倍啊。”
　　晓舟撑着陆维的肩膀，举臂大叫：“精神百倍！”
　　惹的陆维和阿桑一阵笑。
　　阿桑是陆维大学同校的学姐，当初是阿桑追的陆维。
　　那时的阿桑，爱陆维爱的要死，一个精明能干的学霸校花，为了倒追陆维不知做了多少傻事。陆维虽不知自己是否深爱阿桑，但他知道，他很喜欢阿桑。
　　那样明艳动人，肆意张扬，而又能力十足的女性，谁又会不喜欢呢？
　　况且，他知道阿桑深爱他。那炽热燃烧的爱情，自从和他相识相恋之后便经年未熄，他很享受那种噬爱的感觉。
　　所以大学毕业后不久，他就和阿桑结婚了，开始创业，并有了晓舟。
　　他们的婚姻，一直持续到阿桑发现陆维并不爱她。
　　形式上的一家三口，兴高采烈出门。陆维去车库取了车，载着前妻和儿子开往A市游乐园的方向。
　　然而陆维不知道的是，秦格拿着手机，就站在他家的车库旁，看着他和他的前妻儿子上车，然后绝尘而去。
　　“哥……就算我追到了A市来，却还是只能听你跟我说结束。为什么你看上去……那么幸福。”秦格背脊抵着冰凉的水泥柱，目送着那辆银灰色跑车消失，仿若失去了全身的力气。
　　“因为他足够强大和绝情啊。”秦格耳畔传来一个机械的声音。
　　“是谁？！”秦格用手背擦了擦眼泪，左顾右盼，却并没有人。
　　“不用找了，你看不到我的。”那声音继续道，“他就是我寻找已久的宿主，只缺媒介。你，愿意做我的媒介吗？”
　　“什么……”秦格有些发懵。
　　“换句话说，你想得到陆维吗？”声音听上去有些低沉，诱惑力十足。
　　“我当然想得到他！”秦格听懂了，仰起头，全身都在微微的颤抖，“……但那是不可能的，他有他背负的责任。”
　　“傻瓜，他一直在骗你。”
　　声音机械而平静，却在秦格胸腔内掀起巨大的波澜，“……但是我，并没有什么能让他欺骗的。”
　　骗财对陆维来说，简直是个笑话。至于贞操……秦格和前男友也不是没做过，男人又哪有那种东西。
　　“那就直说了吧。”声音忽然开始侃侃而谈，“陆维从见你第一面就在勾引你，他对你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姿势神态，都是经过计算的。他知道你的一切，知道该如何才能吸引你。他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拿你填补他的空窗期而已。”
　　“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那……他究竟有没有，爱过我。”秦格听完之后，艰涩的开口。
　　“这个问题，你只能去问他。”声音嗤笑，“按照我的观点，你的□□对他来说很美味，但他享用过之后就能断的彻底。你说他爱不爱你呢？”
　　秦格沉默了很久，才绝望道：“那么，我怎样才能得到他。”
　　眼下纠结爱与不爱已经不重要了。无论爱或不爱，欺骗还是责任所迫，能确定的是陆维都不会再回头看他一眼。
　　“带陆维进入平行世界。”说到重点，声音开始有点兴奋，“在那里，你可以对他生杀予夺。”
　　“生杀予夺……”秦格摇了摇头，“我不要这样，我只要和他相爱。”
　　声音沉默了片刻，才又重新响起：“对人类来说，自己的感情可控，别人的感情是不可控的。但是你可以得到他，这点毫无疑问……只要，你和我签订媒介的契约。”
　　“怎么签订？”秦格问。
　　“你只要答应就好了。”
　　“……我答应。”


第3章 
　　陆维开车的时候总是很专心，如同他的外表般一丝不苟。他目视前方，耳畔传来后座前妻儿子的嬉闹笑语。
　　然而开着开着，就有些不对劲了。
　　眼前这条路是通往游乐园的方向没错，但这里向来是市内人流车流聚集的繁华地带，怎么大白天的，他的前后左右一辆车都不见了？
　　就连行人，也看不到半个。
　　陆维眉头微皱，直接将车停在马路旁，转头叫道：“阿桑！”
　　后座上空无一人，哪里还有前妻的踪迹。
　　原本艳阳高挂，万里无云的天空，蓦然间黑了下来。
　　陆维打开车灯，看着在黑暗中散开的光柱，眉头皱的更深。眼前发生的一切超出了常识，他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错。思忖片刻之后，他拿起一旁的手机，准备拨打电话求助。
　　还未等他按下号码，手机却自动亮了屏，他原本想拨的电话号码“110”出现在屏幕上。
　　陆维按下接听键，“喂。”
　　“很镇静呢，宿主。”话筒另一端传来机械化的声音。
　　“你是谁，想要做什么？”身处自己完全不能掌控的局面，陆维内心难免不安，但声音和外表仍然维持着平静。
　　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探知对方，找出原因，以及对方的破绽。
　　“宿主可以叫我031。”声音自我介绍，“我将要做的，是将宿主送入不同的平行空间。”
　　“我可以理解你的意思。”平行空间、位面什么的，陆维在科幻电影小说中看到过，“但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是我？”
　　“理由并不存在于数据库中，031只是执行任务。至于为何是宿主，那是因为宿主足够冷静和绝情。你并不是第一个被031选中的宿主，确切的说，你是第219位宿主了。”
　　陆维倒吸了口气，“你能告诉我，之前218名宿主都怎样了吗？”
　　声音沉默了半天之后，才道：“之前的宿主们，最高纪录是五个世界，全部都死了。”
　　“我有拒绝的权利吗。”陆维扶了下额头，死亡率看来是百分百。
　　“没有。”声音回答，“但宿主不要灰心，宿主和之前的人是不同的。031一开始也并不知道要选择什么样的人参与，所以走了很多弯路，导致大批宿主死亡。论心理承受能力，绝情的程度，宿主是031见过最优秀的。更何况宿主的精神状态和常人完全不同，哪怕对方再爱你，宿主做了负情的事也并无愧疚，甚至可以从中得到快感。”
　　陆维苦笑了一下，“谢谢你的……夸奖。”
　　他的精神状态是和正常人不太一样，这点他自己心里明白，只是旁人都看不清楚罢了。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指出这个事实。
　　“嗯，宿主即将进入第一个世界。”交谈的时间短促，还没等陆维探清这系统的章法漏洞，声音便下了判决，“提醒，系统启动的能量是由秦格对宿主产生的执念提供，所以抹去记忆但执念仍保留的秦格将出现在第一个世界里，而宿主的身份地位将处于劣势，031也不知道秦格会对宿主做出什么事情。”
　　“不过宿主也不要担心，世界形成之后就会自成体系，优势和劣势都不是绝对无法逆转的。希望宿主旅行愉快。”
　　机械音刚落，陆维眼前就彻底黑了下去，连思维都沉入了一片深黑泥沼。
　　……
　　再次有了知觉的时候，陆维发现自己穿着一身战甲，骑在匹黑色健马上，手中拿着柄还在往下淌血的长刀。而在他的周围有大片的尸体残肢，还有面目狰狞浑身染血的大批战士。
　　古战场上烈焰高挂，日正中天。浓重的血腥气，混合着马匹砂尘的味道扑面而来。
　　我去……什么情况。
　　“宿主正在冲阵。”机械音在耳畔提示，“目标是生存下来。”
　　在穿越影视小说流行的时代，陆维虽说对这种流行不感兴趣，也耳濡目染过一些。尼玛一般的标配不是安全的从床上起来，然后问身边的丫鬟或者小厮，“这里是哪里，我是谁”吗？
　　难怪死亡率百分百。
　　腹诽归腹诽，既然被丢到这里来了，就需要面对，绝无逃避的可能。
　　陆维仔细观察周围，这里的军队明显是分为两拨，一拨红衣黑甲的属于自己这方。另一拨的甲胄则是青铜色，每个人都梳着很多小辫子，战盔顶部尖尖，身材相形高大魁梧，五官轮廓较为粗放，应该是异族。
　　自己这方打着“陆”字大旗，围绕在自己身边的大约还有七、八百人，被异族的战士包围在其中。
　　陆维估计不出敌方到底有多少人，他能看到的，就是无边无际的敌军，以及自己这方完全被包围的水泄不通。
　　“031你带我进入这个世界，就是让我来送死的吗？”陆维不由咬了咬牙。
　　“并不是。”机械音回答，“鉴于这是宿主的第一个世界，所以在这里提示一下宿主。宿主接下来要做的，是战到最后。”
　　你妹！
　　陆维暗骂一声之后，挥起手中的长刀，将一名冲到他面前的敌军骑兵斩落马下。瓢泼般的血雨溅起，湿了他红色的战麾。
　　他是没有见过战争和流血的现代人，精神就算有点轻微变态也不是走连环杀人狂魔的路子，原本做不到冷兵器时代的手起刀落，阵前斩人。
　　但这个身体身经百战，弓马娴熟，抡刀杀敌仿若已经成为本能的一部分。陆维最初的错愕之后，便开始逐渐适应。
　　而陆维身边围绕的黑甲军也是凶悍的很，虽然人数占了绝对劣势，在重重包围中依然进退有度，个个以一当十，死战不退。陆维对自己现在的身份也有了猜测，看他现在的装束，应该是这群黑甲军的主将。
　　陆维杀了几人之后也想明白了，现在的情况除了像031说的那样战斗到最后之外，已经没有任何选择。
　　黑甲军虽然凶悍，人数上的劣势却是无法弥补的。随着时间流逝，从正午到日落时分，敌方的包围圈渐渐缩小，陆维身边只剩下了百余人。
　　陆维骑乘的黑色大马早被敌军的数柄长刀刺穿身亡，他提着长刀和黑甲军一起步战，精钢的长刀砍人过多而卷了刃，脸上血污纵横。
　　只有“陆”字大旗还在阵中飘扬，未曾坠落。
　　一柄枪从斜刺里穿出，陆维战至如今，精神和气力都有些不继，身边护卫也不全，当下左肩处被刺了个对穿。
　　陆维大叫一声，忍痛抓住那杆枪，在对方惊恐的眼神中挥刀，将枪杆斩断，顺势斩去了偷袭者的半边头颅。
　　此时的陆维，全身都冒着破釜沉舟的煞气，令周围的敌兵畏惧。明明是占了优势的局面，却缺了口胆气，无法尽全力上前围杀。
　　“宿主的适应能力很强。”031机械的声音中带着一丝赞叹。
　　“强你妹！我若是在这里战死会如何？”陆维换了把刀，挥刀斩入一名敌人的胸膛，连着甲胄和魁梧的□□一起劈开，“马革裹尸？！”
　　“是的。宿主如果初始就在第一个世界躯体死亡，会真的死亡。”031回答，“系统为了传送宿主已经消耗了全部能量，在未获得新的能量之前，无法将宿主传送至下一个世界……到那时，031在获得新的机遇之前，会和宿主一起沉睡。”
　　陆维拔刀，继续问道：“照你这么说，我在这个世界上存活下去的话，就会获得能量？那是什么，有什么用？”
　　他似乎摸到了一点关于031的线索。根据这段时间的接触来看，这个系统有着机械的特征，那就是不会撒谎。
　　“累积到足够的能量，宿主可以有更多选择。比如回到原世界继续生活，甚至成为传说中无所不能的神，也是有可能的。”
　　陆维还没来得及问能量怎么累积，就听见敌军外围有声音传进来，“尔等蛮夷主营已失！还不速速授首投降！”
　　声音洪亮整齐，显然由多名士兵同时喊出，反复多次。
　　紧接着，一队打着“宋”字大旗的黑色铁骑排成锋矢阵，朝着包围圈中突袭而来。
　　“将军，宋统领终于赶来了！”陆维身边的黑甲军高声欢呼。
　　因为左肩的贯穿伤，此时陆维的左臂已经麻木，完全无法抬举。他右手执着血淋淋的刀，指向前方，沉声道：“突围，汇合！”
　　除了武功之外，这个身体的军事素养，陆维也一并继承了。
　　“战！战！！战！”只剩百余名的黑甲军连呼三声之后，便簇拥着陆维，汇聚成一个虽说小，却锐利无比的黑色钻头，朝着军心已经开始溃散的敌方包围圈攻去。
　　死战之后，铁骑和黑甲军很快汇合至一处。黑甲军的残部已是精疲力竭，汇合之后便掩退至后方，由姓宋的统领率骑兵进行主力对决。
　　这场对决很是精彩，但陆维没有看到最后。他大大小小负伤十余处，左肩处的伤势尤为严重，失血早已过多，只是撑着一口气回到后方，就晕了过去。


第4章 
　　昏迷期间陆维被送进了军中大帐疗伤，这期间他对外界并无感知，只觉得自己身处在一个狭小黑暗的盒子里，五感俱失，只有意识还存在。
　　陆维自知心理状态跟常人不同，所以阅读过大量的心理学书籍。他知道人若长时间处于现在的状态，只会崩溃和疯掉。
　　“031”陆维试着用意识呼唤。
　　“宿主。”
　　陆维松了口气，如果一直处于这种只有意识的状态，他也只有进行自我催眠躲避将精神伤害减少到最小了，好在还不需要这样，“怎么回事？”
　　“宿主身体受损导致昏迷，无法感应外界，所以灵魂暂时回归本源空间。”031回答，“等宿主身体恢复之后，自然会再度苏醒。”
　　“这里是密闭的空间。”陆维陈述事实，“长期待在这里对精神有严重伤害。”
　　“是的。”031承认，“但系统能量不足以构成更好的本源空间，宿主昏迷或者死亡，都会回归到这里。宿主要努力帮系统获得能量，才能争取到更好的空间。”
　　陆维沉思了片刻之后，道：“之前的宿主，都是在这里死亡的吗？”
　　“是的。”031回答，似乎带着丝伤感，“宿主累积不到足够的能量，就会回归这里，和031一起沉睡，直到灵魂消散。”
　　陆维听了，只觉得发寒。他身处的这个地方，已经消散了218条人命。
　　丧失了五感，只有神智清醒。031沉睡，也就是没有任何人可以交流，他能够想像那些生命是在如何的颠狂崩溃中发疯，一直到消散的。
　　他进入的，是怎样的绝境。
　　“给我讲讲，之前宿主的事情。”陆维开口，“比如那个经历了五个世界的人。”
　　他需要参照案例。
　　“那个宿主很优秀。”031的声音变得有点沉涩，“只是到了最后，他舍不得辜负第五个世界的伴侣，所以选择用尽了所有积攒的能量，救活本应死去的伴侣，并留在第五个世界度过凡人的一生。最后的结局，是在此间灵魂消散……除了意外死亡，没完成任务的之外，有这样选择的宿主也不少，但我相信您绝对不会。”
　　陆维一时无话可说。
　　他虽因精神缺陷而无情，但三观却还正常，并不认为自己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正确的。在合理条件下，也会弥补被自己辜负的人，比如给予秦格事业上的帮助，给予阿桑婚姻幸福。
　　被031选择，陷入这样的境地……在某种程度上，或者也可以说是自作自受？
　　“宿主需要本世界的身体记忆吗？”031询问，打断了陆维的思绪。
　　“当然。”陆维回答。
　　话音刚落，就感觉到一大串信息涌入了脑海之中。
　　这个世界相当于中国的古代，现在处于大穆年间。大穆这一朝的朝堂乱的很，开国之后没两代，昏君暴君权臣层出不穷。好不容易来了个中兴之主让国家喘息十来年，结果还死的早，留下根独苗，就是当今圣上刘琥。
　　而陆维本世界的身体也叫陆维，出身将门嫡子，战功赫赫，官至镇北将军，封晏武侯。虽然未做到武职最高，却是得到当今天子重用，手握实权，全国三分之一的兵力尽在掌握，镇守国家北大门，抵御北边的强大敌国金蛮。
　　而原身也实在是忠君爱国，之前那一战就是不惜以自身为饵拖延敌方主力，迂回至金蛮大营毁掉对方辎重粮草，从而剿灭后患，给予敌方歼灭性的打击。
　　这一战之后，金蛮至少五年内再无与大穆抗衡之力。
　　原身虽有才华，但以二十六岁的年龄便手握如此大权，和当今圣上刘琥的重用也是分不开的。
　　两人总角之交，陆维与刘琥同年，刘琥年长陆维两个月。刘琥因重用陆维，对他一家都多有恩宠。陆维封侯，其妹在宫中为贵妃自不必多说，朝堂上与其有亲戚故交者也多倚用。甚至以陆维为首，隐隐与先帝留下的勋臣党、清流党之间可抗衡，为一股新生势力，构成三足鼎立之势。
　　朝堂上多的是人精，老谋深算者都认为，天子登基后培育新贵势力，这招制衡耍的好，大有明君作派。
　　再者你看陆维都二十六岁了，也算得上权重势大，却在当今天子的示意中，至今还没有婚配，当然更没有子嗣。就算给他权势又怎样，他的才华价值被利用干净，身死寿尽，又哪来的后继者承爵。
　　大概只有陆维自己知道并非如此。
　　如果不是朝堂势力盘根错节，刘琥虽为帝王亦并非一家独大，否则令陆维封公建国、赐九锡这种事，恐怕刘琥也做的出来。
　　是的，刘琥爱陆维爱的要死，所以给他能给的一切，所以绝不允许他有妻室。
　　原身是极聪敏的一个人，早发觉刘琥对他的感情。
　　他出身将门，自幼读的是儒家文章，学的是忠君爱国，自是不愿成为史书上承欢的佞臣。他对刘琥可以为之效死，可以成为刘琥帝王道路上的基石，却绝不能接受那份爱意。
　　于是原身自请镇守北疆，远离帝京。在战场上设谋搏杀毫不惜命，也未尝不是存了以死成全刘琥和自己声名的念头。
　　……
　　陆维读完原身信息量颇大的记忆之后，问031：“我接下来要做什么才能搜集能量？”
　　031回答：“谋朝篡位，夺得天下。这个世界的能量，是大穆的气数。”
　　陆维考虑了一下，道：“并不太难。”
　　国家三分之一的兵权在手，而且尽是精兵良将，如果不在意这个王朝的话，他完全可以找个借口打回去。清君侧，黄袍加身什么的，上下五千年历史多么好借鉴。
　　遇神杀神，遇佛杀佛，遇到抵抗便屠城，多么简单。在他的记忆中，举国上下没有能与之相抗的兵力，而且朝堂人心并不齐。
　　只是山河破碎，生灵涂炭，到时候皇位到手也不过是内忧外患，为了这个位置可能还要和异族、当朝大贵族们做一些妥协，不怎么符合他个人的美学。
　　“请尽量完整的得到天下，获得尽可能多的皇权。”031仿若知道了他心里的考量，“这关系到获得能量的多少。”
　　陆维点了点头，他深刻明白能量的重要性。
　　就在这时，陆维漆黑一片的眼前，忽然闪过炽热的白光。与此同时，他感到鼻端一股浓重的血腥气蔓延开来，左肩处传来剧烈的疼痛，不由大喊出声。
　　五感恢复。


第5章 
　　陆维是在军医拔他身上枪杆的时候醒的，虽说有上好的止血药，吞了保险子，血还是又失了不少。
　　为防止昏迷中无意识的挣扎加重伤势，他由两个亲兵牢牢扶持上身，嘴里堵着软巾，由军医完成了拔枪杆的手术。
　　大帐外守着铠甲上还留着尘土鲜血，神色焦虑的将领们。不远处的红泥火炉上，正氤氲着独参汤的热气，被药童小心看管。
　　陆维脸色苍白的吐出软巾，对那看上去眉目清秀，年龄只得二十出头却沉稳持重的军医道：“给我缝好点。”
　　然后清醒的着看军医清创之后，拿出桑皮线和勾针，一针针将他肩头那血肉模糊的窟窿缝合，最后扎上厚厚绷带。
　　这时代没麻醉，上辈子加这辈子都没这么痛过。不过痛也好，代表还活着，总强过沉寂在无边无际的狭窄黑暗之中。
　　军医做完手术，行礼告退，帐外守着的将领们便哗啦啦进来了，为首的正是宋统领。
　　宋统领名叫宋晴，年约三十许，长眉凤眼，征袍染血风尘仆仆的样子。他刚指挥完一场大战，眼神流转间煞气还未消退。
　　一见陆维，宋统领便掀开下摆，单膝跪地禀报道：“末将幸不辱命，全歼敌军，已枭敌军大将首级！”
　　宋统领这一跪，后面的将领亦是跪了一排，场面看上去颇为肃穆壮观。
　　紧接着，有亲兵端着一个铜盘上前高高举起在陆维面前，里面盛放的正是金蛮王爷泰勒力的头颅。
　　陆维从榻上起身，伸出右手抓住那头颅的顶心发，在手中端详了片刻，只见那泰勒力双眼圆睁死不瞑目的模样，不由唇角勾起愉悦一笑，“好！当赏！”
　　说完将头颅扔回铜盘，“悬于城墙之上，让我军民都好好看看。”
　　接着又道：“都起来吧，此次擒杀金蛮大军有功者，按功劳大小记档，等待朝廷升迁赏赐。战死而有家眷者，皆领怃恤五十两银。”
　　听完陆维的话之后，将领们面面相觑。按战功升迁这点没什么问题，然而怃恤银这东西，本朝军队就没有发放过。
　　本朝制度，从军实际上就是人生一场豪赌。要么累积军功衣锦还故里，要么战死沙场马革裹尸。
　　将领们起身，一旁的书记官小心上前朝陆维躬了躬，道：“将军，朝廷不会拨给我们这笔银子的，军中并无这么多银两用于怃恤。”
　　陆维却挥了挥手，道：“只管去统计，银子很快就会有着落的。”
　　……
　　陆维虽醒了，到底因受伤精神有些不济。接下来简单了解之前的作战和目前军中情况后，众将见他性命神智无恙也就安了心，纷纷退出大帐，留他一人在帐中憩息。
　　此时陆维却并不想躺下，在帐内缓缓而行，看那熟悉而又陌生的布置。从壁挂的龙泉宝剑、宽大的地图一直到演军沙盘。
　　塞入脑海中的记忆，总比不得眼前的鲜活。
　　来到军容镜对面，铜磨成的镜子虽没有玻璃汞化镜般照人毫发可见，却也算得上明亮清晰。
　　镜中人高大的身体上缠满了绷带，有些伤处还在往外渗血，脸上气色虽是不怎么好看，腰身仍挺拔如松，军人姿态十足。镜中的容颜剑眉星目，原本应该是极为英气俊美的，但一条深色伤疤从左眉中间划下，一直延伸到接近嘴角的位置。
　　这条伤疤令他左侧深黑的剑眉从中间截断，面容失去了原有的俊美，英气更多化作了狰狞煞气。
　　这已是三年前初到北疆时受的旧伤，那一战陆维差点失去了他的左眼，由此换来军心服胄。
　　原身虽是位高权重、镇守一方的将军，活的也不太容易。
　　陆维继承了原身的经历记忆，却没有原身家国天下的胸怀感情，毕竟他是来篡位的，不是继续忠君报国的，所以也只是感叹了一下便罢了。
　　走到大案旁，从兵书中翻出张信柬来，上面封着红色的火漆，小小的“润”字印拓漆上，正是每月一封，刘琥千里之外传给他的“情书”。
　　是的，刘琥字子润。这封信在陆维此次出征前送到，并未来得及拆看便叠在兵书内，现在才有空闲一阅。
　　陆维用银刀拆开信封，里面如往常般厚厚一叠。刘琥字写的不错，他便饶有兴趣的翻看下去。
　　信的开头是抱怨陆维回信寥寥，两人相隔关山迢迢，三年来除了战报之外，关于陆维的音讯稀少到接近没有，与他不似旧时亲密。然后叙述漫漫长夜思念陆维到不觉泪下沾衣，言辞颇为忧怨。
　　接着就是叙述身边琐碎的事情，吃的用的见的，朝堂上制衡用人的不易。有御史又在递折子弹劾陆维，在金殿之上当着众臣的面被脱掉裤子打了板子。
　　朝堂和后宫现在都对他独宠陆贵妃一人不满，但他一意为之，并不因那些流言所动。
　　还有新得了一柄宝剑名铮戈，削铁如泥，锋华雪灿。现在收在内库里，等陆维回来亲手赠之，想陆维一定会喜欢。
　　最后说起陆维的妹妹陆贵妃第二胎已经顺利生产，是个皇子，赐名暠，肖其母更肖陆维。他看到这个孩子便会想起陆维，陆维却离他数千里之遥，心中酸楚喜悦兼之难以言表，只有加倍疼爱暠儿聊以慰寂，并期盼自己百年之后能将国祚许之。
　　……
　　刘琥在信中絮絮叨叨了十数页纸，在那些零碎的小事中不难看出这个帝王的眷眷情意。
　　陆维看完信之后，如原主寻常所做的那样，将信放在火盆上烧了。
　　陆维和贵妃是一母同胞，两人甚是相像，贵妃可以说就是柔和纤弱化的女版陆维。刘琥独宠贵妃，寄托的是怎样的情思他当然明白。
　　不过，现在已经不再相像了。
　　陆维烧掉信后微微偏过头，看到铜镜映照中，盘距着狰狞伤疤的面容。


第6章 
　　幸运的是五天之后，陆维没有发烧也没有感染，伤势在军医的精心照料中基本稳定下来。虽然还不能做幅度大的运动，但日常巡营训话已是无碍。
　　也就是这天，从金蛮那里来了使者，要求赎回泰勒力的首级尸体。
　　陆维坐在铺了虎皮的大椅上，手指轻抚桌案上的细瓷茶盏，眼角微挑望向下方跪着的金蛮使者。
　　大帐中两排黑甲亲兵手持利刃组成刀架，刀兵森寒、杀气四溢。那金蛮使者望去只有二十许，生得高鼻深目，跪在其中却还能维持着镇定，算是颇有胆色。
　　宋晴单手扶着腰间刀鞘，站在陆维身边，俯身轻声道：“将军，狼子野心不可与之谋，要不干脆斩了？”
　　陆维挥了挥手，“不行，抚恤金还要从金蛮那儿出。”
　　宋晴这才明白自家主将打的是这个主意，当下再不做声，望向陆维的眼神有些复杂。
　　他是在战场上搏命的人，懂得战士沙场马革裹尸，遇到这样的主将是幸甚至哉。然而这般做了之后，朝中必会有物议传来，到时主将又该如何自处。
　　但宋晴是军人，既然主将做出决定，他便只有配合服从。
　　陆维细细打量了一番金蛮使者，悠悠开口道：“此战既败，这两年草原雪灾，又出了这样一大笔赎金，你们那边不怎么好过啊。”
　　岂止不好过，做为游牧民族的金蛮这两年缺衣少食，过的甚是凄惨。这一战倾全国之力却败了，已经注定他们至少五年之内再无法对大穆用兵劫掠，接下来草原上不知道还会有多少金蛮的老弱妇孺冻饿而死。
　　金蛮使者抬起眼，有些警惕的望向陆维，“全拜将军所赐。”
　　陆维微笑与他对视，眸光锐利如刀锋。
　　若按照陆维自己的意思，这一切不过只是个开始。既然得胜，便是提条件的时候，到时候运用种种手段战略，将金蛮逐出草原扶持新政府或者是彻底将其同化奴化，又有何难。
　　君不见满清入关，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坐稳江山后照样是圣君，万口歌颂。
　　只可惜……
　　继承了记忆的陆维非常清楚大穆的现状，朝廷是一定会止步于这场胜仗，享受那五到十年的纳贡称臣。长期安居于中原的大穆已经没有野心，而且对掌握兵权素有声望的将军十足防备。
　　狡兔已死，走狗便要被烹，陆维已经做好被召回京城的打算。不过在这之前，他要在金蛮埋下一粒种子。
　　“你们那儿产翡翠羊群马匹。”陆维用略微遗憾的口吻道，“如能与我大穆开放互市，共通有无，想来大家都不必刀兵相见。”
　　金蛮使者听完这番话后，看陆维的眼神先像是见了鬼，随后渐渐明亮起来，朝陆维重重一叩首，“如能这般，将军便与我方有再造之恩。”
　　金蛮与大穆之战历经三朝拉锯，金蛮胜了之后的要求一般来说也都是割地赔款以及互市。大穆是农耕民族出产富庶，如果能和大穆做交易，无疑能解饥馁之危，而且是长久性的。
　　陆维微笑不语，挥挥手让那金蛮使者下去了。
　　明蒙互市，便是直接导致蒙族贵族高层腐化堕落的原因。当然，互市还是需要绝对的实力压制，让金蛮跟着大穆的游戏规则走，否则就算开放互市，依照金蛮这个民族的尿性，大穆最后无疑还是会沦为劫掠对象。
　　说起来大穆的隐患实在不少，从税制到工商管理制度，到地方豪强及大家族对皇权的架空。
　　陆维深深吸了口气，觉得自己任重而道远。
　　其实他做为一个掠夺气运者可以不必考虑这么多的，但奈何是个强迫症晚期癌。既然这样一个命运般的任务摆在面前，无法抗拒只能接受，那么无论如何都想要做的完美。
　　若非如此，换个攻略者的话，事情攸关生死，早就不管不顾带兵反了。
　　毕竟，在现世陆维可是公认的“很好的人”。
　　……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大穆一方交还泰勒力的尸首，金蛮一方则付出五万金，牛羊共计十万头、良马两万匹的代价。
　　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
　　陆维将这笔财富分作三份，一份用于抚恤，散给了在战场上牺牲将士的家小，以及因受伤而丧失战斗力的将士。
　　一份进行奖励，奖赏那些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的战士。
　　还有一份暂时搁置在军中，以做不时之需。
　　由于金蛮的战败，五年之内再无举兵之力，他们这些戎边的将士，也都迎来了难得的和平日子。
　　此时夕阳西下，军营之中炊烟袅袅，不时传来说笑声，正是一番和乐景象。
　　陆维在宋晴的陪伴下，缓步自其间走过。
　　此时距他成为将军陆维，已经过去了三个月，季节也由秋季进入了冬季。边疆气候寒冷，虽还未见第一场雪，却已呵气成雾，军中的兵卒们也都早早穿上了崭新的棉衣棉裤。
　　这些兵卒们身上穿的暖和，盘碗中有宣软的白面馍馍，以及热气腾腾的肉汤，个个脸上都洋溢着喜悦的笑容。
　　当陆维经过他们身边时，他们每个人都会放下手中的食物，站起身，满怀敬意的向陆维行军礼，大声问好。
　　每当这时，陆维亦会微笑着，向他们轻轻点头以作回礼。
　　前身英勇果敢，作战时身先士卒，悍不畏死，亦是十分受到军中将士们的爱戴。但前身在时，却从未在这些士卒们脸上，看到过如此轻松惬意的笑容。
　　自开国时算起，朝廷就重文轻武，这已是积年的习惯和规矩。前身在时，怎么说也是当今天子心爱之人，该给的甲胄兵器、马匹粮草倒是不曾克扣过，却从未给过用以抚恤的银子。
　　前身见边疆兵众活的太苦，也曾上折子向朝廷讨要过，但关系到钱财一事，陈年规矩怎么会如此轻易被打破。刘琥在朝廷上并非乾纲独断，对前身的请求亦是有心无力。
　　在前身的记忆里，每次到了冬天，大部分兵卒都穿着破旧的、内里棉絮结成板块的棉衣棉裤，在寒风冷雪中瑟瑟发抖。而他们的碗中，出现的都是碎米粗粮菜叶，完全谈不上味道，仅供裹腹之用。
　　肉类的话，也就是过年的时候能沾上些荤腥。
　　而就是这样一群人，他们无怨无悔守在寒冷的边疆，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国土、保护家园。他们，值得更好的生活和保障。
　　就在这时，一个校官从远处急匆匆走来，朝陆维行礼道：“将军，朝廷有使节到了营外！”
　　陆维唇角微弯，挥了挥手，道：“随我前去相迎。”
　　他在两个月前，向朝廷递交了此次大胜的奏表。算算日子，朝廷那边也该召他回京了。
　　三年出生入死，换得金蛮五年无力来犯。既是如此，边疆已经不再需要陆维这个人坐镇。
　　奉京城之中，有人想要他狡兔死走狗烹，亦有人想要与他缱绻缠绵，皆迫不及待。
　　而这，也正合他意。若不接近权力的中心，又如何能达到他的目的，进而夺取天下？
　　来到营外见到的，却是记忆中的熟人，正是刘琥身边的亲信，秉笔太监张德义。
　　张德义今年快五十了，从前是侍候刘琥母妃的，自从刘琥母妃去世之后便转为侍候刘琥，可以说是亲眼看着刘琥长大。身份虽是奴婢，感情上也算刘琥半个长辈。
　　刘琥对陆维的感情，没有人比张德义知道的更清楚。
　　此时，这个中等身材的老太监一袭宫造的黛青色锦袍，站在北疆的寒风中，远远的就向陆维作了一揖，用他略带尖细的声音道：“三年未见，将军别来无恙？”
　　走的近了，陆维看见张德义的那张脸，与三年前记忆中的并无二致。细眉细眼，皮肤白皙而有润泽，只是因为年纪的关系，脸上皮肤略略的有些松弛下垂，相貌看上去很有几分慈祥。
　　前身对张德义并没有什么好印象，在前身的记忆里，张德义就是一条狗。
　　一条属于刘琥的，疯狗。
　　走的近了，陆维看见张德义的同时，张德义也看清了陆维。
　　那张原本英气俊美的脸上，几乎纵贯了左边整个面容的狰狞伤疤。
　　“哎哟，我的将军！”张德义三步并两步走到陆维面前，想要伸手去触碰陆维的左脸，又不敢去真正触碰，焦急的道，“你的脸是怎么了？这可怎么办好……这可怎么办才好啊……”
　　“战场上刀兵无眼，难免受伤。”陆维退后两步，平静的看着张德义，“张公公奉旨而来，想必一路奔波辛苦。我已经令人准备好了香案，待公公宣旨之后，今晚就好生沐浴歇息吧。”
　　说完，也不待张德义回答，拱手为礼道：“请。”
　　张德义见陆维与他拉开距离，叹了口气，也不再多说，便随着陆维一起进了营内。
　　只是在行径途中，仍旧不时的偷眼打量陆维，发出叹息的声音。
　　天下谁人不知，陆家长子是奉京城中最俊美的郎君。那样一张脸……如今却被毁掉了。
　　还不知他的陛下见到了，会有多伤心难过。


第7章 
　　正如陆维所料，张德义带来的圣旨，除去冠冕堂皇的表彰嘉勉之语外，正是催促他回京的。
　　日子都订好了，就在明天，不可谓不急。
　　陆维率众在香案前听完旨意，拜伏以及口呼万岁之后，接下了那道明黄色、背面盘距着五爪金龙的华丽织物，命人仔细收起。
　　虽说有前身的记忆，并且到目前为止适应良好，但做为一个现代人，陆维内心对古代人视若性命的君臣尊卑、皇权至上并不以为然。
　　拜托，大清都亡了一百多年。
　　要搁三个月前，陆维是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还有向圣旨下跪的机会。
　　不过内心默默吐槽是一回事，外在的表现又是另一回事。
　　接旨的整个过程，陆维都表现的恭敬而顺从，礼仪姿态无可挑剔。
　　既在其位，便要行其事。他既然身处这个封建王朝的异时空，一言一行便要遵守此方天地的游戏规则，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步步为营，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
　　领了圣旨，陆维命众人散去，自己也打算回帐的时候，却被张德义偷偷拦住了，塞给他一封厚厚的信。
　　信上封着红色火漆，火漆上拓印了一个小小的“润”字。
　　“将军，带回去慢慢看。”张德义朝陆维挤了挤眼，这才转身离开，朝陆维为他安排的营帐走去。
　　看着张德义离去的背影，原身的记忆和情绪汹涌而起。霎时间，陆维恨不得追上去，将这封信狠狠甩在张德义的脸上。
　　但陆维最后还是忍住了那些情绪，不动声色接过信，回了自己的大帐。
　　此时天色已黑，但帐中明烛高悬、亮若白昼，陆维深深吸了口气，用手中小银刀拆开了来自帝王的私信。
　　刘琥那笔银钩虿尾的字，映入眼帘之中。
　　大约是因为知道陆维即将回京，这封信与之前的信不同，语调内容都不再幽怨，显得十分欢快……还很是咸湿。
　　是的，前身和刘琥有过一夜。
　　而前身之所以对张德义没什么好印象，就是因为那杯被下了迷药的茶，是由张德义为他奉上的。
　　刘琥生长于深宫之中，之前对龙阳之事了解不多，也是张德义偷偷在宫外搜集了各类龙阳春宫图、玉势等物，以讨刘琥欢心。
　　刘琥得到后果然大喜，却并不知其中大都是用于小倌身上的、折磨羞辱人的手段。他爱了陆维那么多年，一朝得偿所愿，亦是难免疯狂索求。
　　那一夜，从入夜到天色微明，刘琥足足折腾了前身一宿。
　　因为那杯下了迷药的茶，期间前身完全无力抵抗，就连意识也是昏昏沉沉、时而清醒时而迷糊。
　　然而就是那些清醒时记得的片段，以及身上留下的痕迹，都足以让前身羞愤欲死。
　　虽说他亦感觉到刘琥待他不同寻常，但这个时候，他的妹妹陆敏已经入宫，不仅身居贵妃之位，而且怀有身孕。
　　他没想到，刘琥会对他做出这种事情。
　　这算是什么？一雌复一雄，双飞入紫宫吗？
　　尽管羞愤欲死，但做为陆家长子，身负太多责任干系，又深受儒家忠君爱国的教化，前身还是将此事默默忍了下来，只是从此不动声色的提高警惕，刻意与刘琥保持距离，再也未曾让刘琥得手。
　　不久之后，便自请镇守北疆，从此就是三年。
　　在这封信中，刘琥甜蜜的追忆了那一夜。
　　铺在绣枕上鸦羽般的长发，彼此间交缠的呼吸，都被刘琥描写的细腻而美好，仿若他们真是一对相爱的眷侣。
　　最后，隐晦含蓄，却从字里行间都能看见期待的表示，希望能与陆维重温鸳梦。
　　陆维看完后，将手中的信丢入火盆。
　　他看着那被火焰吞噬的，写于雪浪笺上的当今御笔，被气的笑了出来。
　　要知道三个月前的那一战，原身以自己做饵，已经是打算死在战场上，了结这一身屈辱，成全身前身后名。
　　刘琥认为那是一场两情相悦的鸳梦，但对于原身来说，却是一场令他堕入无间地狱的噩梦。
　　这就是古代的帝王吗……还真是自我感觉挺良好的。
　　“喂，031，你真的只是掠夺能量的系统吗？”陆维用意识试探着询问。
　　总觉得有哪里不对，接受了前身的记忆后，连前身的情感也时不时会影响到他。
　　这种感觉……就像是两个人在不知不觉中融合了，也类似于演员的“入戏”。
　　“能量不足，在本世界结束前，031将暂时关闭，进入待机状态。”
　　这句话说完之后，无论陆维再怎么以意识呼唤，031就如同死去般沉寂。
　　这样，就已经算是把他丢在这里，不闻不问了吧。
　　……真是个不负责任的系统啊。
　　陆维这样想着，情绪却仍旧平静，并没有什么起伏。
　　反正在他看来，这系统就是个坑货。他原本生活的好好的，事业有成、娇妻爱子相伴，却莫名其妙被扔进这个时空，去完成篡位的高难度任务，不然就让他死的难看。
　　根本就不值得信任。
　　既是没有期待和依赖，就算被丢下不闻不问，自然也不会有任何情绪。
　　陆维站起身，拿起铜制的灭烛罩，走向营帐内燃烧的烛台，一盏盏将其熄灭。
　　直至帐中陷入完全的黑暗，陆维才走到自己的床头坐下，却并没有入睡。
　　他睁着那双如寒星般的眸，眸中是一片野心勃勃。
　　以及强烈的求生欲望。
　　……
　　第二日，陆维仅带了几个亲随，便和张德义一起，踏上了返回奉京城的道路。
　　在宋晴等将领看来，陆维大败金蛮之后，只得了圣旨上几句嘉奖，既未封官进爵，亦未见曾赏赐财物，反而是急急召人回京，朝廷怕是要卸磨杀驴。
　　想来就算回到奉京，陆维也不会有什么好日子过。
　　北疆的将士们鲁直，心中既是这样想了，便都嚷嚷着要跟随陆维回奉京。
　　最后却都被陆维以礼制军法不合劝住了，留了下来。
　　陆维经营北疆三年，处事明断，英勇果敢、体恤下属，朝廷不肯发的抚恤银子，亦是他一力承担，已经在北疆尽收人心。他走之后，再来的主将就是摘取陆维栽培出来的果实，只希望不是个贪墨残暴之辈，就已经谢天谢地。
　　所以将士们都很是不舍，一群人浩浩荡荡，足足将陆维一行人送出了二十里开外。
　　“大家都回去吧。”陆维身着一袭黑色锦缎为底，金银丝为补子的常服，腰束玉带，走下车辕，朝着周围的将士们拱手为礼。
　　陆维既已自北疆被召回京，便不领大穆的镇北将军一职，身上只有晏武侯的爵位，便再没有穿甲胄，改换了侯爵常服。
　　三个月前陆维身受重伤，现在虽看上去行动无恙，但到底是没好完全，整个人都清瘦了许多，玉带扎在腰间只得窄窄一束，望去少了武将的健硕，有了几分弱不胜衣的风流之态。
　　若非他左脸那条纵贯其间的狰狞伤疤，倒像是个身段修长、芝兰玉树般的俊美公子了。
　　将士们见他这般形貌，想到他因何而变成这样，却还要遭受朝廷不公平的对待，心中不由疼痛难忍，眼中皆含了热泪道：“将军……容我等再送一程。”
　　“送君千里，亦终有一别。”陆维开了个玩笑，“大家这是要把我送到奉京么？”
　　见没人笑的出来，陆维只得叹道：“回去吧，都做好自己份内的事，等着迎接新主将，别让我担忧。”
　　说完再度朝众人拱了拱手，转身踏入马车，放下车帘。
　　见陆维心意已决，众将士不能再坚持，于是每个人都推金山倒玉柱，匍匐在尘埃之中，向陆维的马车磕了三个头之后，这才依依不舍的站在原地，目送着陆维的马车远去。
　　宋晴站在人群之首，和众人一样，看着那辆挂着青色轿帘的马车，从自己的视线中渐渐淡去。
　　他的掌心中，紧紧握着半片金色的、制成小箭形状的令牌。
　　那是陆维平素用来调兵谴将的金令箭，在这北疆，金令箭之下无人不从，尤胜朝廷颁发的虎符。
　　陆将军是怎样的忠臣良将，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也许陆维留下这半片令牌，只是为了安他的心，让他好好留守北疆、侍奉新主将，若非如此，为何只留下半片？
　　说是回京城之后若有危险，便谴人送来另外半片金令箭，宋晴方可有所行动。否则无论发生任何事，听到任何消息，亦必须坚守北疆。
　　陆将军啊陆将军……依你的性子，怕是临到杀头的那天，也不会送来那所谓的半片金令箭求救吧。
　　不过，谁说半片金令箭，就不足以号令北疆呢？
　　陆将军，千谋万算，你到底是失算了。
　　宋晴的唇角微微弯起，眼底却流泻而出一片沧桑荒凉之意。
　　陆将军，到底是谁把你，把我们逼到了这步田地？
　　这样的朝廷，真的值得为之效死尽忠吗？
　　……
　　与此同时，马车之上的陆维，微微眯起了眼睛。
　　这三个月来，他在北疆一点都没有闲着。施恩与暗示，已经足够令事态朝着他想要的方向发展。
　　陆维敬重和怜惜北疆将士，想要为这些人做些事，并不是假的。
　　但同时，他也是个商人。
　　他并非，像看起来那般不求回报。
　　旁人可以看不清，但他自己很清楚，他就是个渣啊。


第8章 
　　今天，是陆维抵达奉京的日子。
　　刘琥身着五爪金龙绛纱服，高坐在金銮殿上。
　　他身高约有七尺五寸，长着一张对于帝王来说，过于秀致精美的脸。
　　浓淡适宜的眉下，是一双含情脉脉、总带着薄薄雾气的桃花眼。其肤质堪比邢窑白瓷，不见半点瑕疵，鼻子高而挺直，唇色红润如涂了脂膏。
　　这样的容貌，足以让后宫的嫔妃们为他欲生欲死，却威仪不足，难以震慑朝堂和天下。
　　好在此时，他的脸被冠冕垂下的十二旒遮挡住了大半，只露出一点鼻尖、白若细瓷的下巴，以及有着三月桃花之色的嘴唇。
　　刘琥保持着端坐的姿势，雾蒙蒙的桃花眼透过十二旒，看着出列的秦左相在那里引章据典、长篇大论，渐渐的，却完全不知道左相在那里说些什么。
　　他只知道，今天是陆维归来的日子。而他，三年未见心爱之人，此刻想见陆维的心如油煎火焚般急切，却没有办法亲自出城相迎。
　　爱之深亦恨之切，心里，不由对陆维恨恨的生了埋怨。
　　三年前，他竭尽全力扶持以陆维为首的新贵势力，眼见着已经初现峥嵘，却在陆维一意孤行自请镇守北疆后，再也不敌朝中的勋臣党和清流党。
　　陆维到底知不知道，他离开这三年，勋臣党和清流党为了扳倒陆维这个新贵党魁，参他的折子都已经堆积成山了，自己为他挡下了多少流言蜚语？
　　不……自己每月给陆维去一封信，他应该是知道的，却从未见他回信。
　　刘琥修长白皙，保养良好，泛着类瓷光泽的十指，下意识紧紧抠住了龙椅扶手。
　　他爱着陆维，对这一点，他深信不疑。
　　但同时不能否定的是，在他的内心，也怀疑和惧怕着陆维。
　　手握重兵，三年来与他只做官方明面上的来往，从不回复他的私信，视他的一腔深情如无物。
　　身为天下之主，被陆维这样对待，他就不会恼怒吗？
　　他当然会。
　　他砸碎过御书房内所有的瓷器，他因为一点小事杖毙了陆贵妃自陆家带来的奶嬷嬷，看到陆贵妃那张与陆维相似的脸上，出现惊惶失措的表情，泪流满面，不顾怀孕的沉重身子向他下跪，匍匐在冰冷的金砖上请罪，他才觉得心里好受一些。
　　然后，他又是怎么做的呢？
　　他和声细语的安慰了陆贵妃，就算她怀有身孕，亦夜夜宿于她宫中，引得六宫一片羡妒。
　　他在写给陆维的信中，只诉离愁和恩宠，讲讲自己的日常生活，就算提到陆维不给自己回信的事情，也是以幽怨的口吻，从没有过降罪和愤怒之情。
　　开国以来，大穆一直拿屡屡劫掠边境的金蛮没有办法，自从陆维去了之后，让金蛮狠狠吃了几次亏，那一方水土才得以安宁。
　　陆维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将帅之才，又手握重兵，刘琥要用他镇守国门，就必须对他进行忍让。
　　此次将金蛮击溃，至少五年没有再犯边境之能力，陆维的声望更是在北疆达到顶点，甚至超过了他这个皇帝。
　　而这样的陆维，会不会有举兵谋反之意呢？
　　堆在刘琥御书房的案头，参陆维的折子，十有八九都是参他有谋反之意。
　　虽然尽是捕风捉影、臆测之言，但隔着迢迢北疆，陆维又从不回他私信，刘琥这种折子看的多了，虽然口头上坚称不信，心里也渐渐起了怀疑。
　　火速召回陆维、口头嘉奖而不予实际封赏，这些做法虽是由臣子们提议，但刘琥最后同意了，皆是这种怀疑的具现。
　　而不能出城门相迎这件事……
　　如果三年前陆维不是坚持要去北疆，新贵党早与勋臣党、清流党三足鼎立，他身为天下之主，又怎么会受到情势与下面的臣子制肘，导致完全不能随心所欲呢？
　　陆维这个人……当真是可恶！
　　朕要把他，要把他……
　　刘琥想起了三年前，棠花盛开时，倚香殿内那一夜的风情。
　　鸦羽般散落在锦榻的长发，陷于被褥间的身躯呈现出武将特有的、健硕有力的男性线条。
　　修长遒劲的手脚，剑眉轻皱，星目微瞑，光洁的广额因虚弱而布满汗水……
　　那一夜，他从此食髓知味。
　　父皇早逝，他六岁登基，从小便在强臣环伺中长大，自认隐忍克制，只在那一夜对自己完全失去了控制。
　　朕该，拿他怎么办呢？
　　刘琥忽然泄了气，在心中叹息。
　　这时，秦左相总算在下面念叨完了冗长的奏折，朝刘琥行了君臣之礼，道：“陛下觉得如何？”
　　刘琥这才从自己混乱的思维中清醒过来，咳了一声以做掩饰，道：“如此……这件事就按左相的意思办吧。”
　　左相的这封奏折用辞繁复华丽，内容是曲里拐弯，还格外的长，他又在出神，其实根本没听明白讲的是什么。
　　但左相是勋臣党之首，如今勋臣党势强，先顺着毛摸总没大错。
　　秦左相抚了抚颔下长须，浓密胡须内藏着的嘴角，勾起个得意的笑容，躬身一拜，返回诸臣队列。
　　这时，有小黄门匆匆上殿，向刘琥传讯道：“禀陛下，晏武侯自北疆归来，在殿外等着见驾。”
　　刘琥大喜，手一撑，便从龙椅上站了起来，眼前的十二旒都晃的乱了，撞成一片轻微的脆响，大声道：“宣！快宣！”
　　在“宣晏武侯觐见”的传讯声中，陆维头戴高冠，身穿黑锦鎏银的侯爵朝服，登上了这座金銮宝殿。
　　所经之处，众臣无不侧目，脸上露出或惊讶或嫌恶的神情。
　　昔日奉京城中最俊美的郎君、无数深闺女子的梦中人，此刻因为左脸那道深刻狰狞的伤疤，已经貌若凶鬼恶煞。
　　刘琥站在金銮殿上，龙椅之前，看着自己心心念念了三年的心爱之人，带着那张被毁去的脸，一步步向自己走来，心中不由大痛，整个身体都摇摇欲坠，一时又无物可支撑身体，颓然坐倒在了龙椅之上。
　　此时此刻，他为陆维不肯回复自己的私信找到了理由。
　　是的，他和陆维是两情相悦的……陆维之所以不回他的信，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陆维的容貌毁了，无法再面对自己啊！
　　陆维真傻……真傻。
　　自己虽爱他俊美无双，又岂是那种只看外表的，肤浅的人？无论陆维变成什么样子，都是打小陪着自己一起长大，被自己放在心中爱慕的那个人啊！
　　他怎么能，他怎么敢，因为容貌被毁这种事，就刻意疏远自己呢？


第9章 
　　陆维目不斜视的走入殿中，依礼制向刘琥叩拜之后，起身垂手而立，静候帝王问询。
　　在陆维起身的时候，刘琥发觉他比从前瘦了许多。
　　陆维甫回京就来见驾，换上的侯爵朝服是三年前在京中的旧物。那套黑锦鎏银的朝服穿在三年前的他身上，原本是很合体的，如今却显得宽大。
　　玉带扎在腰间，亦只得窄窄一束。
　　当然，陆维的骨架生得好，纵然衣裳宽大，穿在他身上与从前相比，亦别有一番飘逸的味道，仍是好看的。
　　但身为一个纵横沙场的将军，陆维竟有了弱不胜衣之态，刘琥见此心中不由又是一痛。
　　此时此刻，刘琥觉得自己已经完全原谅了陆维。
　　刚想张嘴，询问陆维在北疆的经历，只见秦左相忽然出列，扬声道：“罪人陆维私通金蛮，收受敌国贿赂，叛国且意图谋反，奉陛下旨意就地擒拿，押入诏狱待审！”
　　话音刚落，就见左相袍袖一摆，百名早就埋伏在殿内的刀斧手呼啦啦上前，将陆维牢牢包围在其中。
　　刘琥还没反应过来，就看金殿之上，闪着森寒光芒的利刃如同密林一般，齐刷刷对准了陆维。
　　刘琥见状，不由大惊失色。
　　是，他在两个月前，是得到了陆维在北疆收受金蛮财物的消息。之所以这么快就召陆维回京，也多少是因为对此起了疑心。
　　但是……他从没有想过将陆维打入诏狱。
　　诏狱是什么地方？
　　自开国以来，诏狱便自成系统，不受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这三法司管辖，而是由皇帝直接控制，本是用来集权、方便处理□□的一个工具。
　　不过现在的诏狱，却不由当今天子刘琥控制，而是被以左相为首的勋臣党牢牢把持。
　　但凡入了诏狱的人，皆受酷刑逼供，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若是期间不蒙恩赦，没有在里面能撑过三年的。
　　本朝国祚的近百年间，听闻自己被打入诏狱，即刻当场自尽的臣子和王侯，数量总计多达近千名，可见那是个多么可怕的地方。
　　陆维却并未惊慌失措。
　　他立在刀丛戟林之中，腰背依旧挺直，宽大的黑色鎏银朝服穿在他身上，令他看上去如同一头濒临绝境的孤高黑鹤。
　　他垂下眼帘，睫毛在眼底投出一弯黛色阴影，平静的望着距离自己身体不足五寸的刀锋，淡淡道：“陛下……认定臣是罪人，要将臣押入诏狱吗？”
　　刘琥见陆维这般，顿时柔肠百结，在龙椅之上摇着头，刚想解释，却见左相爆发出一阵大笑，朝陆维高声道：“陆贼，这自然是陛下的意思！就在你进殿之前，陛下已经下令处置于你！”
　　说完，张开双臂，有些忘形的朝大殿四顾了一圈，“这满殿的文武百官，皆是见证！”
　　刘琥闻言，悚然而惊。
　　再望向殿下的百官，没有一个反驳左相的言论。而左相再怎么强势，也万万不可能在这么多人面前发表欺君的言论。
　　那么，他是真的下过……将陆维投入诏狱的旨意吗？
　　脑海中电光火石般掠过，陆维进殿之前，左相那篇让他走神的亢长疏奏！
　　这条老狐狸！
　　刘琥在心中骂着左相，却又不能反驳左相的话。
　　他刚刚同意了左相的奏言，如果现在当场反悔，说自己是因为没听清才同意的，他帝王的威信威仪何在？如何统御群臣？
　　刘琥这边正在心中百转千回，只见金殿之下，陆维惨淡一笑，道：“雷霆雨露皆是君恩，既是陛下要臣的性命，臣又怎敢不从。”
　　刘琥见陆维此番情态，忽然想起了本朝近百年间，那些因被打入诏狱一事，而当场自尽的近千人。
　　陆维身前的刀锋，距离身体不足五寸。
　　陆维刚回朝便被赦令押入诏狱待审，想必已经心灰意冷，此时只要用力往前一扑……
　　刘琥顿时心中大急，当即从龙椅上站了起来，在殿上失态的指着陆维大吼道：“不能让他寻死！把他捆起来！”
　　刘琥全身都在发抖，直至看到陆维被五花大绑押跪于殿前，刘琥身体的颤抖才渐渐停止。
　　陆维自幼与刘琥一起长大，陆维的身手如何，刘琥是很清楚的。然而从始至终，陆维都没有进行过半点反抗挣扎，顺从的让人绑了他，顺从的任人按着背脊，跪倒在刘琥脚下。
　　从始至终，陆维只是用那双寒星般的眸子，平静的看着金殿之上的刘琥，直至被人按下头颅，再也看不见。
　　陆维的头深深低下，在所有人都看不见的地方，弯了弯棱角分明的薄唇。
　　刘琥这人……跟记忆中的一样有意思。
　　从前他刚创业的时候，常常需要和人商洽和谈判，学过一些微表情解读，同时也学习过如何管理自己的表情。
　　刘琥初闻他被打入诏狱的吃惊、听见左相言论的犹疑不定，以及命人将他捆起来时的失态，都尽收他的眼底。
　　他很清楚，刘琥虽对他有疑心，却只打算剥夺他的兵权，并不想要他死。要他死的，是以左相为首的勋臣党。
　　清流党，应该也在其中推波助澜。
　　左相今天所用的手段，不可谓不高明。
　　以帝王的名义，当着满朝文武的面往他身上安了叛国谋反的罪名，这是豆腐拍在灰堆里，怎么洗也洗不清的事情。而诏狱，又在勋臣党的控制之中，只要入了诏狱，无论审讯结果如何，招认还是不招认，他还有出来的那天吗？
　　但左相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到，刘琥这人纵然做事犹豫不定、疑心重重外加看重自己的帝王威信，却是从内心里深深爱着陆维的。
　　这种爱，令前身一心求死。
　　而这种爱，亦可以用来叩响生门。
　　除此之外，整个陆家，以及三年间暂时在京中被打压势弱的新贵党，真的就毫无还手之力吗？
　　刘琥已经二十六岁，仅有一子一女，皆为陆贵妃所出。儿子于三月前诞下，刘琥得到独子后大喜，赐名暠，刚满月便下诏立刘暠为太子。
　　纵是刚满三月的婴儿，暗中亦有了势力不弱的党派投效。
　　谁都知道，陆贵妃是因为陆维而得宠，刘暠亦是因为这个手握重兵的舅舅，才被立为太子的。叛国谋反是诛连九族的大罪，陆维若是坐实了此罪，陆贵妃和太子纵是幸免于被诛连，还有什么前程可言？
　　所以，投效太子的那帮人，亦不会对此事袖手旁观。
　　包括当今天子在内，这么多人想要陆维活着，勋臣党纵是暂时占了上风，想在诏狱里将他就此处置了，也必定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
　　刘琥站在金殿之上，心中百般滋味的往下看去。
　　他看不见陆维的脸，只能看见他因跪伏而弯下的脊背、低垂的头颅，以及黑色鎏银衣领中，露出的一小截光洁脖颈。
　　“陆卿……谋反叛国之事，尚未有确实证据。”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刘琥听到了自己艰涩的声音，“不若改交大理寺……”
　　大理寺卿是刘琥的亲信，如果能将陆维交至那里，想来是最安全的。
　　“陛下不可！”左相精心设局，怎么能忍受大好局面被破坏，打断了刘琥的话，“之前陛下金口玉言，将陆维押入诏狱待审，岂容更改！”
　　说完直视刘琥道：“陛下是要出尔反尔，做一个言而无信之君吗？”
　　“你……”左相此言已有逼迫之意，刘琥闻言心中大怒，双拳于广袖中紧握，却又无言可驳。
　　“陛下不必怜悯罪臣，罪臣愿去诏狱。”
　　就在刘琥与左相对峙之时，被五花大绑，跪伏在殿下的陆维忽然开口。
　　声音不大，却清朗明晰，满殿皆闻。
　　刘琥知道事情无可挽回，陆维的话只是给了他一个台阶。刘琥颓然坐在龙椅之上，左手捂眼，右手举起，轻微的挥了挥。
　　刀斧手们簇拥着陆维，将陆维带下金殿。
　　陆维看了刘琥一眼，脸上没有任何表情，顺从的被押了下去。
　　虽然有些冒险，但诏狱，他是必须去的。
　　他从没有一刻，忘记过他的任务。而只有他下了诏狱这个事实，才能令他之前埋下的种子迅速成长，直至破土而出。


第10章 
　　下朝之后，刘琥换了常服，如往常般回到了御书房。
　　他此时的心烦意乱，简直是透于体表形外，任谁都能一眼看出。
　　不愿意让人看见自己失态的模样，于是刘琥支开了御书房内几乎所有的下人，将大门闭紧，只留刚刚回京的张德义一人在旁。
　　御书房内，刘琥坐立不安，尤如困兽般绕着御案来回踱步，朝张德义道：“大伴，左相这是要伯修的命啊！”
　　伯修，是陆维的字。只要不是在公开场合，刘琥总是这样称呼陆维。
　　“陛下不必着急，左相虽然表面上强势，现在却是不敢对侯爷下死手的。”张德义微微躬身，面目慈善，声音略带尖细，“侯爷身后有陆家、新贵党，以及整个北疆的军心，左相若就此杀了侯爷，牵一发而动全身，必然有人会鱼死网破，左相担不起这么大的干系。”
　　刘琥听张德义这么一说，想想确实如此，当下松了口气，继而又眉头紧皱，担忧道：“大伴，那你说……他们会不会对伯修刑讯逼供？”
　　诏狱的刑罚，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住的。
　　“虽是难免，但想必并无大碍。”张德义笑道，“陛下忘了，咱们在诏狱的几个钉子，有人正是负责执刑这一块儿的。只要陛下一道密令，侯爷就吃不了大亏，只走个过场给左相的人看看罢了。”
　　刘琥点点头，当即心定下大半，停了困兽般的踱步，秀美精致的脸上，终于露出一点笑容来，道：“朕是记得诏狱里面有咱们的几个人，但他们在里面是做什么的，这些许小事却如何记得。”
　　张德义见刘琥心情转好，小心翼翼的上前，给刘琥递了杯茶，道：“不过陛下，您真的打算让侯爷……从诏狱活着出来吗？”
　　“说什么混帐话！”刘琥拿着茶杯，用那对雾蒙蒙的桃花美目，狠狠剜了张德义一眼，如果张德义不是陪着他长大的大伴，感情深厚，他早将手中那杯茶泼在张德义脸上，“旁人不知道朕待他的心，也就罢了，大伴你岂能不知？！”
　　“陛下误会老奴了。”张德义连忙解释，“此番老奴去北疆，在军中虽只待了一宿，却也深知侯爷在军中，是尽得军心哪！北疆军中，说句大逆不道的话，是只知有侯爷，不知有天子啊！”
　　刘琥握着茶杯的修长手指骤然收紧，天青色的官窑盏衬着他瓷白的手指，青的愈发青，白的也愈发白，如同一副上了釉彩的画，令人赏心悦目。
　　然而他那张肌肤如白瓷的脸上，此时的神色，却绝对没有那么好看。
　　天下没有一个帝王，在听到“只知有侯爷，不知有天子”这句话之时，还能高兴的起来。
　　过了半晌，刘琥才迟疑道：“就算如此……剥了伯修的兵权便罢了，朕、朕还能真要他就这样死在诏狱吗？”
　　张德义摇了摇头，凑上前道：“老奴知道陛下舍不得，但只剥去侯爷兵权的话，却无法剥去北疆军心所向哪！”
　　“在朝堂上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侯爷入诏狱之事，是由以左相为首的，勋臣党一手谋划。”张德义见刘琥不语，继续道，“陛下不是一直想要打击先帝留下的勋臣党，却苦无时机吗？若侯爷死在诏狱，介时勋臣党就是千夫所指，陛下乘此时机发难，在一举击溃勋臣党势力之时，为死后的侯爷平反封赏，还能尽收北疆军心，正是一石二鸟之计！”
　　陆维若是活着，以他的才能功勋名望，刘琥是只能压制着他，不可能再对他进行封赏的。
　　如果陆维死了，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一个无法造成任何威胁的死人，再怎么封、怎么赏，都不为过。
　　刘琥身为一个帝王，却处处受到强臣挟制，朝堂之上从未曾乾纲独断。他想起适才在金殿之上，左相的咄咄逼人，想到能铲除这帮不把他看在眼里的强臣，对张德义的提议不可谓不动心。
　　但在诏狱的那个人，是他的伯修，他此生最为心爱的人。
　　所以最后他还是摇了摇头，艰涩道：“扳倒勋臣党一事，再等等……总会有其它办法的。再怎么样，朕也不可能杀伯修。”
　　“并不需要侯爷真的去死。只要造成侯爷名义上的死亡，这一石二鸟之计，不就可以实现了？”张德义隐秘的笑了一笑，“老奴知道，侯爷虽说心里有陛下，性情却别扭的很，总是不能遂陛下之意。介时失去了身份的侯爷，只有陛下可以依靠，侯爷还不是只能认命，任由陛下□□摆布了？”
　　正如陆维对张德义没什么好印象，张德义心里也是恨陆维的。
　　陆维这人性情清高冷傲，目下无尘，就算他是皇帝身边得脸的大太监，陆维也向来不怎么瞧的起他。
　　瞧不起他这个太监也就罢了，就连天下之主向陆维捧出一颗真心，陆维也敢将那颗真心视若无物。
　　张德义身为局外人，看的非常清楚，陆维忠君爱国，却从来就没有对他的陛下，有过半点君臣之外的感情。但他不敢说破，只能尽量从旁维系陛下的美梦，并帮助他的陛下得偿所愿。
　　刘琥听了张德义的建言，脸上的笑意止都止不住，却横了眼张德义，道：“大伴胡说些什么？！朕与伯修两情相悦，怎会□□摆布于他？事成之后，朕会好好待他，他也定会明白朕的苦衷。”
　　“是，陛下说的是，老奴失言了，该打、该打。”张德义含笑在刘琥面前弓腰低头，伸出右手，轻轻批了自己面颊一掌，做出顺从的姿态。
　　刘琥被热烈的感情蒙蔽了双眼、冲昏了头脑，但张德义知道，陆维既不爱他的陛下，又清高冷傲，被剥夺身份之后，依陆维的性情，恐怕是宁愿一死，也不愿就此乖乖低头，成为禁脔的。
　　但不要紧，宫外有以陆家为首的新贵党，宫内有陆贵妃，都是陆维的死穴。到时候他就算是铮铮铁骨，也由不得他不低头。
　　张德义看似慈祥的面容之上，倏的掠过一抹厉色。
　　敢视天下之主的真心如无物，陆维怎能不为他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或许，死在诏狱之中还是便宜陆维了，接下来等待陆维的，将是禁宫之中，生不如死的悠长岁月。
　　陆维是忠臣良将，纵然手握重兵，却从无反意。被剥去身份囚在宫中，对陆维而言显然是极不公平的事情，但那又如何？
　　只要他的陛下高兴就好。
　　没错，他张德义，就是陛下的一条狗。
　　一条陛下的疯狗。


第11章 
　　陆维被押进诏狱后，剥去了侯爵朝服和高冠，换上囚犯穿的赭衣。
　　之后，他被人绑在刑架上抽了三十鞭，戴了铁制的手镣脚铐，送进诏狱最深处的一个牢房。
　　尽管是白天，因为牢房内没有窗，所以光线仍旧不怎么好，视线所及尽是灰扑扑的一片，潮湿的气息迎面而来。
　　靠着牢房的北墙，有个低矮简陋的木桌，上面放着一小瓮水。
　　牢房的南墙根之下，堆着一些杂乱的稻草，想必就是给囚犯用来睡觉的地方。这些稻草气味难闻，上面有许多黑褐色的斑块，不知是霉菌还是以前被关押在此处的囚犯，因受刑而留下的陈年血迹。
　　陆维此时的形貌颇为凄惨，手腕和脚脖都挂着沉重镣铐，鬓发散乱，被抽了三十鞭的后背皮开肉绽，衣裳尽皆裂开，浸染出道道鲜红。
　　后背处是一片火灼般的疼痛，陆维站在牢房之中，面容却很是平静，并没有露出痛苦之色。
　　在现代的时候，他本就是个极能忍耐自持的人，若非如此，也不会年纪轻轻就白手起家创业成功，跻身国内有数的顶尖企业家之一。而融合了记忆和情感的前身，更是个冷峻骄傲、铁骨铮铮的将军，莫说一场鞭刑，纵然面对的是千刀万剐，也绝不会皱一皱眉头。
　　所以此时此刻，他并没有因为疼痛而失态狂乱，反而是头脑一片清明。
　　这三十鞭，很是古怪。
　　按照前身的记忆，诏狱的三十鞭虽不致命，却足够让人的筋骨受到重创。
　　而他身上的鞭伤看上去凄惨，鲜血横流、皮开肉绽的模样，实际上只伤到了他的皮肤和表层肌肉，根本没动到筋骨。这种伤只要将来好生调养，连块伤疤都不会留下。
　　陆维舔舔发干的嘴唇，感到了渴。
　　鞭刑虽是没有伤筋动骨，却失了不少血，他需要补充水分。
　　于是他走到那张简陋的木桌前，用双手捧起那一小瓮水，就着瓮沿喝下一口。
　　水是温热的，一股参味儿挟裹了热气沿他的舌尖滑落，直抵喉头。
　　这参味儿微甜带苦，十分浓郁。能将热水以参片泡出这种味道，所用人参的参龄绝不下于五十年。
　　他身后的陆家和新贵党，纵有救他之心，亦不可能在诏狱将手伸的如此之长……能做到这种程度，看来，是皇帝出手了啊。
　　陆维不动声色咽下这口参水，星眸微亮。
　　事态正如他之前所料，入诏狱之事虽说冒了些风险，他却绝对不会死在诏狱。
　　而他入诏狱之事，应该已经传遍了奉京。
　　传到北疆，也理应不会太久。
　　……
　　刘琥端坐在御书房内，看着跪伏在地上的黑衣死士，有些疑惑地问身旁的张德义，“大伴，此人……像伯修吗？”
　　张德义笑了笑，躬背弯腰道：“回陛下，依老奴看来，有七八成像了。”
　　“能不能瞒过左相那边啊？”刘琥狐疑。
　　照他看来，这死士的身形身高倒是相似了七八成，但容貌却只得两三分像。
　　双眼不及伯修深邃如星辰，鼻子也不够挺，嘴唇却过于丰厚，更不要说伯修那一身无人能及的凛然气度……只有面部轮廓还算相像。这样的一个人，能瞒过左相他们吗？
　　“陛下，诏狱的酷刑，是可以让人面目全非的。再说，侯爷如今的相貌也容易仿制。”张德义用手指着那死士的脸，“陛下请看，在他的左脸上作旧一条伤疤，再添些青紫肿胀，是不是就像了呢？”
　　刘琥恍然大悟，击掌道：“原来如此！那么，入夜后就让他去吧，尽快把伯修从那个鬼地方换出来。”
　　张德义笑着睨了眼刘琥，心里暗道，他的陛下是迫不及待想将侯爷纳入宫中了，嘴里却说着：“是，谨遵陛下旨意。”
　　……
　　陆维独自在牢房，将那瓮参水慢慢喝尽之后，天色便黑了下来。
　　这时，牢房之外的火把骤然亮起，耀成明晃晃的一片。随着铁锁与木栏的撞击声，牢房的门被打开，几名长相凶悍的狱卒冲了进来，朝陆维大声道：“我等奉皇命，夜审罪人！”
　　尽管这些狱卒看上去凶神恶煞，但陆维听到他们“奉皇命”，心中反是大定。便任由这些狱卒呼呼喝喝，牵引推搡着，离开了牢房，朝刑房的方向走去。
　　皇帝想做些什么呢？陆维虽猜不出来，却很期待。
　　来到刑房，只见这里灯火通明，四面墙上挂满了各类刑具。只要步入此间，鼻端就永远萦绕着一股挥散不去的血腥之气。
　　刑房内立着的成排刑架之上，缚了十来个人，皆遍体血污，生死不知。
　　有一个人正在受鞭刑。
　　他身穿赭色囚服，身形身高皆与陆维相若，鬓发散乱。他没有被绑缚，只是跪趴着，紧紧抠着一具木制刑架，任由发出尖锐破空声的鞭子，一下下沉重的击打在脊背之上。
　　那是真正的，属于诏狱的，足以碎筋伤骨的鞭刑。
　　见陆维进来，他抬起脸望向陆维。
　　这是张青紫交错，肿胀的辨认不清五官，左颊上纵贯着一条狰狞伤疤的脸。
　　陆维看到这张脸之时，瞳孔微缩，霎时间就明白了皇帝的意思。
　　瞒天过海，偷梁换柱。
　　他料到皇帝舍不得杀他，却没有料到，皇帝会想出这样的手段，一石二鸟。
　　三年未见，他大约是过于小瞧如今皇帝的手段了。
　　刑房的大门吱呀一声关上，从内落锁。
　　陆维知道刑房之内全是皇帝的人，便不再伪装，拖着镣铐，朝着正在受鞭刑的那个人走去。
　　恰好三十鞭抽完，那人慢慢从刑架上挺起身。
　　陆维在这个即将替自己赴死的人面前蹲下，良久良久，才开口道：“对不起。”
　　那人却摇摇头，神色木然道：“我不是为了侯爷。我是个死士，皇命不能违，职责所在罢了。”
　　陆维看着那人木然的神色，慢慢站起来，忽然觉得自己很无力，往后退了一步。
　　的确，这死士看似为陆维而死，然而实际上却是因为皇命，轮不到他道歉。
　　陆维是个现代人，做不到对无辜者的生命无动于衷。但眼前这名死士，却对自己的生命满脸木然、无动于衷。
　　自进入这个异时空之后，陆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清楚的知道自己置身于一个等级森严、规则残酷的封建王朝。
　　亦从来没有如此清楚的知道，自己一定要活下去，打碎这残酷的规则，打碎这重重施于己身的枷锁！
　　无论使用什么手段，他都一定要做到。
　　离陆维不远处，有狱卒用鞭柄抬起刑架上一名人犯的脸，悠然道：“这个，已经死了，把他放下来吧。”
　　陆维转身，就看见几个狱卒解开那人犯手脚的绳索，从刑架上放了下来。他们剥去他血淋淋的赭衣，以青布包裹身体，白布遮脸，放在墙根。
　　经过狱卒们的一番检查，刑架之上的十来个人，竟有六七个都死了，墙根处很快堆起了一摞以布包裹的死尸。
　　“这些死尸，很快就会拖去乱葬岗掩埋。”一个狱卒走到陆维身旁，弯腰为他解开手脚的镣铐，“侯爷，请吧。”
　　陆维垂下眼帘，沉默着任由狱卒们剥去他的赭衣，以青布包裹缠缚身体。
　　最后，一张白布盖上了他的脸，他再不能视物。
　　仿若真的死去了一般。


第12章 
　　一辆运尸车自诏狱驶出，乘着夜色直奔乱葬岗的方向而去。
　　而在这夜色之下，无人发觉运尸车行至半途，其中的一具“尸体”便活了过来，改换了衣冠车马，转朝皇宫的方向行驶。
　　当这具活过来的“尸体”抵达皇宫之时，向来戒备森严的皇宫为他悄然无声的打开了一扇角门，又悄然无声的放他进入了天下之主的所在。
　　倚香殿内，铜兽吞吐着甘甜的龙涎香。窗外的夜色中，一树海棠花开的正盛。
　　倚香殿三年来都没有妃嫔入住，但刘琥很喜欢这里。他命人收拾打扫的纤尘不染，有了什么好的摆件物品，小到一顶新鲜精巧的帐子，大到一片玉质假山，也爱往倚香殿搁，每天都要来这里独自坐一坐，才觉得安心。
　　此时，刘琥负手站在倚香殿主卧的窗前，鼻端萦绕着甘甜的龙涎香，只觉得缠绵悱恻。
　　他望向窗外夜色中的海棠花，虽然竭力保持着一个帝王的威严仪态，却管不住自己的心，那一颗心啊，在胸腔里砰砰的跳个不停。
　　这一夜，这一刻，与三年前的那一夜多么相像。
　　三年前的那一夜，他得到了伯修。而从这一夜开始，他再也不会和他的伯修分离。
　　以后，便将这倚香殿赐予伯修居住，每天下朝之后，他便可以日日与伯修对弈弹琴，夜夜与伯修交颈欢好，从此只羡鸳鸯不羡仙……
　　想到这里，刘琥白净的脸上不由红了一红。
　　倚香殿外，张德义望向身旁的陆维，笑容慈祥道：“侯爷，您知道该怎么做了吗？”
　　此时，陆维背后的鞭伤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处理包扎，身上换了袭暗绣云纹的霜色深衣。张德义站在他的右侧，看不到他左脸的那道狰狞伤疤，纵是向来恨他，也必须承认这人生得沈腰潘鬓、气度凛冽非凡，怨不得陛下痴迷于他。
　　陆维没有回答张德义，目光沉沉望向倚香殿半掩的大门。
　　张德义见状，收了脸上的笑容，道：“侯爷，您是个聪明人，今时不比往昔，您可别想着一死了之。好好的侍奉陛下，陆家将来才有路走，您说是与不是？”
　　陆维垂下眼帘，低声道：“张公公，我明白的。”
　　张德义见昔日清冷高傲的晏武侯，被剥去了一切身份地位，面对如此露骨的暗示，在他这个太监面前亦只有忍辱屈从，心中不由大为得意，道：“既如此，别让陛下等急了，侯爷快去吧。”
　　陆维看了张德义一眼，将他竭力掩藏的得意之情尽收眼底，不动声色推开了倚香殿的大门。
　　人都是有弱点的，张德义，这条刘琥身边的疯狗，自然也有。
　　他现在身处劣势没错，但他陆维白手起家，商海沉浮，身处劣势的时候还少了吗？只要静下心筹谋，创造一个机会……
　　陆维这样想着，深深吸了口气后，踏入了倚香殿内，一步步走向那于窗前负手而立，身着紫色帝王常服的背影。
　　自踏入倚香殿算起，他与刘琥有十八步的距离，当他走到第九步的时候，刘琥就发觉了，转身惊喜道：“伯修，你终于来了！”
　　陆维在刘琥发觉之后，又往前踏了四步，朝刘琥执臣礼，一字一顿道：“罪臣，叩见陛下。”
　　刘琥见状，脸上的喜色慢慢敛去。
　　两人一立一跪，相距五步。
　　五步，是个很微妙的距离。可以是君臣奏对，亦可以是仇人相见血溅五步，却绝不是相爱的人之间，应有的距离。
　　叹息了一声，刘琥走上前去，扶起陆维，“伯修，你在怨朕。”
　　并非疑问，而是肯定。
　　“臣不敢。”陆维站起身，垂下眼帘看着刘琥。
　　不再是君臣间的跪伏仰望，这样近距离的接触，陆维发觉刘琥并没有金銮殿上看到的那样高，整个人约一米七三到一米七五之间，自己一低头，就能看见他的发顶。
　　“朕明白，朕可以理解伯修的心情。换了谁，有伯修这样的经历……心里大约都不会好过。”刘琥喟叹道，“但是，朕这样做是有苦衷的！”
　　陆维看着急于在他面前解释的帝王，那张精致秀美的面容上满是焦虑，感觉到那瓷白修长的十指，牢牢抓住他的双臂，用力到几乎隔着衣服都要陷进他的皮肉。
　　手臂被抓的很是疼痛，但原本尚有些忐忑紧张的心，忽然间完全平静下来。
　　他对刘琥的全部记忆，都是三年前的。三年没见，他也不知道这个帝王成了什么样子，特别是当他在诏狱中得知“一石二鸟”之计时，更是认为刘琥的智谋和手段都超出他的认知，已经变得高明许多。
　　虽说这种高明并非顶尖之流，但加上刘琥的帝王身份，以及绝对权势的碾压，陆维并没有把握在刘琥手下占到太多便宜，他已经做好了艰苦卓绝方能翻盘的准备。
　　然而现在看来，刘琥与三年前并没有什么不同……这“一石二鸟”之计，怕是刘琥身边的哪个亲信给他出的吧。
　　陆维这人通达世情、头脑敏锐，他的猜测，往往就是极其接近事实的真相。
　　“……所以，朕是为了扳倒勋臣党，才委屈了伯修。”这时刘琥已经解释完毕，满脸期待的看着陆维，“伯修，就留在宫里伴驾不好吗？朕与你已经分离了三年，再也不想忍受相思之苦了！”
　　“陛下后宫佳丽三千，何必要一个容貌尽毁之人伴驾呢？”陆维眼神躲闪了片刻之后，半晌之后才艰涩开口，“臣已经不是三年前的陆伯修了，陛下不觉得臣……面容狰狞丑陋吗？”
　　“伯修，你不要因为怀疑朕的感情，而与朕生分了。”刘琥连忙摇头，桃花眼中的雾气愈发浓郁，仿若随时都会滴出水来，“弱水纵有三千，朕亦只取一瓢饮。这世间朕心悦者，唯伯修一人而已，无论你变成什么样，都是朕的伯修啊！”
　　“朕为何独宠敏敏，为何立暠儿为太子？在朕心中，暠儿并非朕与敏敏的孩子，而是朕与伯修的孩子啊！”
　　“……陛下。”陆维似被刘琥的这番话所触动，慢慢伸出右手，颤抖着抚向刘琥瓷白的脸颊，却又似不敢亵渎一般，稍触即分。
　　“伯修！”刘琥见状，心中激荡不已，连忙抓起陆维的右手，将自己的脸贴在宽大、因习武而布有薄茧的掌心，然后轻轻眯起桃花美目，在陆维的掌中蹭了蹭，发出满足的喟叹之声。
　　他就知道，他与伯修是两情相悦。只是由于种种原因，阴错阳差，到今时今日才能真正确定彼此的心意。
　　陆维看着刘琥此番情态，脸上似乎亦露出一点笑意，眼底却幽深如黑潭。
　　直至刘琥将他引至倚香殿内的锦榻之上，开始替他宽衣解带之时，陆维脸上的那点笑意，亦未曾到达眼底。
　　“伯修，民间都说小别胜新婚，也说春宵一刻值千金。”刘琥吻着陆维的脖颈，修长十指缓缓沿着陆维腰间的肌肉线条下滑，“可还记得三年前，朕与你就是在这张锦榻之上渡过一夜……”
　　“陛下。”陆维忽然打断刘琥的话，“那一夜，臣很疼。”
　　刘琥愣住了，一时间连亲吻都忘记了。
　　“臣并是易于承欢的体质……但君让臣死，臣亦不得不死。些许疼痛，原算不得什么。”陆维自嘲的笑笑，“陛下大约不知，那一夜后，臣在家里躺了足足半月，下不得榻。”


第13章 
　　恍惚间，刘琥记得三年前那一夜后，确实半月未曾见到陆维。之后纵是见到了，他也总是与自己不复亲密，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本以为是陆维害羞，却原来是因承欢受创过甚，从此心中有了芥蒂。
　　陆维看着刘琥那张秀丽精致的脸上神色变化不定，就知道自己已经成功将他唬住了。
　　那一夜之后，前身的确将自己关在家里半月未曾见人。但却不是因为承欢受创，而是由于羞愤难耐，几度欲拔剑自刎，最终放不开陆家和宫里的妹妹，才强忍下这番屈辱，开始不动声色筹谋后面的事情。
　　那半个月，只有陆维知道前身经历了什么，没有旁人佐证，自然是说什么都可以。
　　“臣之罪躯，蒙陛下不弃。”陆维伸出手，细细摩挲刘琥细致的面颊，星眸之中深情流露，“莫说受些创伤疼痛……纵是万死，亦算不得什么，臣只是怕……怕坏了陛下兴致。”
　　“……伯修，为何不早些告诉朕。”刘琥被陆维一番话感动了，紧紧抱住陆维，将头埋在陆维的颈项之间，声音哽咽，“以后只要是伯修的事，都绝对、绝对不可以再瞒着朕！”
　　他的伯修，果然是将他放在心间深深恋慕的。这份恋慕如此卑微，又如此小心翼翼，导致尽管他们两情相悦，却生生错过了三年！
　　陆维抚摸着刘琥缎子般的乌发，在他耳畔轻叹道：“三年来，罪臣身在北疆，没有一日忘记过陛下，何尝不想回复陛下的信件。然而每每执笔，想起自己容貌尽毁，又生就如此体质，如何再回报陛下的一腔深情，心如刀绞……最后只能忍痛搁笔，盼着年深日长，陛下能够早日忘记罪臣，另觅新人。”
　　刘琥只觉得陆维在自己耳畔所言，字字泣血，仿若下一刻就要离自己而去，慌忙紧紧抓住了陆维的衣襟，望着陆维表白道：“除了伯修，朕谁都不要！”
　　陆维听了刘琥的表白，仿若再不能压抑自己的感情，忽然扣住刘琥的后脑，朝那有着三月桃花之色的唇吻了上去。
　　这个吻，充满了雄性的侵略感，炙热到令人喘不过气，快要窒息。
　　刘琥十四五岁的时候就开始宠幸宫人，今年他二十六岁，后宫佳丽三千，纵是在帝王中算是节制的，经验亦不可谓不丰富。
　　然而他身为天子，所见皆是小心翼翼的迎奉，大胆点的嫔妃也就是做出妩媚妖娆之态勾引，从未被如此直接热烈、攻城掠地一般的亲吻过。
　　他被吻的眼前发黑，头脑中、身体里却仿若炸开了一道又一道绚丽的烟花。他的整个身体都仿若因这个吻而麻痹掉了，又酥又软，只能听见自己胸腔中心脏的跳动声。
　　砰砰，砰砰砰……
　　如此清晰，又是如此欢快。
　　待陆维松开他，结束这一吻之时，他唇角浸着银丝，桃花美目中泛起了蒙蒙泪雾，瓷白双颊一片飞红，只觉得意犹未尽。
　　他从不知道，一个吻，竟能令人如此销魂蚀骨。
　　陆维唇角微勾，缓缓解去刘琥的衣带，天子的身体很快呈现在陆维面前。
　　刘琥的武功不怎么样，但日常还是有锻炼，虽说不是健壮高大的那一款，却是肌理匀称、令人赏心悦目。
　　就像是一尊，由名匠妙手塑出的白瓷美人。
　　说实话，长相很对陆维的胃口。
　　为了达到目的，他并不介意暂时“侍奉”刘琥，但做为一个top，他和刘琥之间的位置，必须要换一换。
　　陆维将刘琥的发冠除去，天子的三千乌发皆刻间如瀑布般披落，在烛火的映照中闪着幽幽的亮光。
　　“陛下，罪臣可以抱你吗？”陆维逼近倚靠在枕上的刘琥，伸手撩起天子的一缕乌发，两人之间呼吸可闻。
　　在陆维炙热目光的注视下，刘琥感觉整个身体都酥软到快要融化，但他好歹还记得自己是天子，伸手抵住陆维的胳膊，面红耳赤的咬牙道：“陆伯修……你、你大胆！”
　　听到刘琥的回答，陆维眼中的炙热渐渐散去，转化为一片幽暗，黯然道：“……是，罪臣稽越了。”
　　说完放开了刘琥，转过身去，想要拢上自己的外衣。
　　刘琥这才注意到他宽阔挺直的脊背之上，包扎着白色的绷带，绷带之上，渗着鲜红的血痕。
　　刘琥开始后悔。
　　想起他经历几番生死、遍体鳞伤才得以到自己身旁，确定了彼此的心意。自己就因为所谓的帝王尊严和脸面，就这样推开他，让彼此的关系再回到最初吗？
　　伯修是不能承欢的体质，自己未尝不能一试。再说房中之事，关上门，拉起帐帘，外人又怎会知道是谁上谁下？
　　刘琥一念至此，再不迟疑，朝着陆维扑了过去，扯住陆维的衣袖，不让他拢上外衣，“伯修！”
　　陆维停下动作，疑惑的望向刘琥。
　　刘琥鼓起所有的勇气，霞飞双颊，结结巴巴道：“朕、朕可以的……只要是伯修，朕什么都可以。”
　　陆维目光沉沉的看了一会儿刘琥，道：“陛下不会后悔吗？”
　　“朕不后悔。”
　　随着这句话落地，刘琥被压倒在了锦榻之上。
　　陆维的手指仿若带有某种诡秘道术，每每掠过刘琥的肌肤，都会引来天子的一阵颤栗。被陆维触碰过的地方，仿若酥软的化成了水，又仿若被点着了火一般炽热。
　　哪怕是三年前，在记忆中无比美好的那一夜，也无法与此时此刻所得到的相比。
　　天子确实没有后悔，他在喘息和汗水中，飞上了云端。
　　乃至深深的，迷恋沉溺。
　　……
　　刘琥初次承欢，只两次便体力不支，在锦榻上昏沉沉睡了过去。
　　陆维拢好外衣，坐在锦榻边沿。白瓷般的天子双眸轻闭，横陈在榻上。
　　陆维扯过一床锦被，盖在刘琥赤着的身体上。
　　此时此刻，陆维看着刘琥的眼里没有了炙热，也没有了深情，只有一片平静。
　　以及，些微的愉悦。
　　这张脸，这具身体，他很喜欢。
　　刘琥身为天下之主，却甘愿在他身下雌伏。这份感情，也足够洁净鲜美，诱他吞噬入腹。
　　但是很抱歉，他与刘琥立场不同，亦不喜欢被人操纵生杀，再加上必须完成的任务，注定要彼此对立。
　　陆维修长的手指隔着半寸的距离，缓缓划过刘琥的脸。
　　你的身体，你的感情，和你的天下，我都将一一收入囊中。
　　做为回报，就让我们好好的，相爱一场。


第14章 
　　三天后，陆维死在了诏狱之中。
　　尸体的死状极为惨烈，十指的指甲尽皆连根拔去，琵琶骨被铁钩穿透，腿被打断，双眼和舌头皆被挖去，皮肤大半被烙铁毁去，可以称得上体无完肤。
　　一眼望上去，就是个血淋淋的肉囊，完全看不出是谁。只有仔细辨认，才能从身高体格、左脸上的那道伤疤，以及脸部隐约的轮廓中，瞧出几分陆维生前的模样。
　　左相闻讯，带了几个亲信风风火火来到了诏狱。
　　见到那个血淋淋的肉囊之时，左相不由跺脚道：“不是跟你们说过，不要急于取陆贼性命吗？！这样我怎么再行后手，怎么向陛下交待！”
　　“说，是谁做的？！”左相眼神凶狠的扫过在场的一众狱卒。
　　众狱卒面面相觑，其中的狱卒头领流着冷汗道：“应该……是谭四那几个人做的。”
　　谭四是负责诏狱刑房的头儿，其性情与常人不同，嗜好研究各类酷刑。而且每当研究出一酷刑，便要兴致勃勃将其用在囚犯的身上。
　　这种人放在别的地方，自然是要敬而远之的，但放在刑房内却是相得宜彰，刑房也离不得谭四这种人。
　　陆维第一次受鞭刑之后，谭四就相当兴奋，说是他在手底下从没有经过似晏武侯这等高位之人，说什么都要拿陆维试刑。
　　左相虽是交待过要留陆维性命，却也流露出将其身体弄残的意思。看谭四昔日表现，手底下也是有分寸的，想来不致将人严刑致死，狱卒头领就没管这事，任谭四施为。
　　直至三天过去，狱卒头领才发觉，陆维三天来根本没回过牢房，一直待在刑房里受刑。
　　诏狱之刑非同小可。连着承受三天，任是铁人都难以支撑，更何况是在谭四手中。
　　隐隐觉得不妙的狱卒头领带人打开刑房，发现里面空无一人，只有这具已经死去多时，血淋淋的肉囊，被麻绳缚在刑架之上！
　　“那么，谭四呢？！”左相一甩袍袖，朝着狱卒头领大吼，“速速让他出来见本相！”
　　陆维之死干系重大，左相知道自己难辞其咎。但有个替罪者，总比没有替罪者要强。
　　狱卒头领闻言双膝一软，扑通一声朝着左相跪下，连连磕头道：“回相爷的话，小人有罪！谭四……谭四他们已经畏罪潜逃，不知所踪！”
　　左相毕竟是两朝元老，身为资深政客，历经过不少风浪。听完了狱卒头领的话，他反而冷静下来，在心中叫了一声不好。
　　他和整个勋臣党，显然都被人设计暗算了。
　　对方是谁呢？是清流党？新贵党？陆家？还是……
　　无论是谁，都万万不能让对方得逞！
　　左相当机立断，对狱卒头领道：“你们，想办法将陆贼的尸体速速火化，骨灰装瓮。”
　　当务之急，是毁去尸体，才能掩盖酷刑的痕迹。
　　又对身旁的亲信道：“我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必须马上给本相造出一份陆贼招认私通敌国，谋反的供书！”
　　是的，陆维是招认了自己的罪状之后，在狱中畏罪自杀。
　　这样的话，虽说还是会有人不信，会给勋臣党带来许多麻烦，但大体上总算交待的过去。只可惜……自己安排的谋划因为陆维的死，而全盘作废。
　　左相正迅速的盘算着，一个带着几分慵懒之感，仿若名琴拂弦般，左相非常熟悉的声音，忽然自狱门口传来。
　　“若是朕再来晚一步，左相是不是就要带人毁尸灭迹了？”
　　身着绛纱衣，白瓷塑就的天子，被一众甲兵森寒的禁卫簇拥着，不急不徐的走到了左相面前，立在鲜血淋漓的肉囊之旁。
　　诏狱之内，包括左相的所有人皆跪伏在地，声音战战，“臣等叩见陛下！”
　　忽然有人惊声尖叫，“谭四！”
　　尖叫者正是狱卒头领，他坐在地上，全身都在颤抖，指向天子身后的一名铁甲禁卫。
　　左相听见这声尖叫，看了看狱卒头领，又看了看天子身后的那名铁甲禁卫，挺起了身体，不可置信的仰头望向刘琥，道：“是陛下，杀了晏武侯？”
　　左相虽不知刘琥的私心爱慕，却也知道刘琥念着与陆维一起长大的交情，并不愿意杀陆维。
　　他完全没有想到，设计暗算他的，竟是当今天子！
　　“是啊。”刘琥俯视着跪在地上的左相，淡淡道，“不杀他，又怎么扳倒你们呢？秦左相，秦太傅，你们在朝堂之上可是得意太久了……不知你是否还记得，这天下姓刘。”
　　左相闻言，怔忡了片刻之后，忽然笑了，“陛下好狠的心。”
　　平时在朝堂之上总表现出对陆维旧情未了、优容宽厚的模样，却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用那般惨烈的刑罚，杀了陆维。
　　“那又如何。”刘琥瞟了眼旁边那个血淋淋的肉囊，神色一片平静，“一切都是值得的。”
　　一个死士罢了，他有什么舍不得。
　　“陛下，你长大了。”左相的笑容中竟带了几分欣慰，“老臣……此次确实输给了陛下，输的不冤枉，不冤哪！”
　　左相曾为太傅，教导过刘琥读书，一直以为天子虽聪明好学，却缺乏杀伐决断的气度。
　　他选择做一个强臣，固然有种种原因趋使，根本上亦是出于这种认知。然而现在事实告诉他，他错了。
　　昔日小小的、玉瓷般的孩童，如今终于打败了他这个先生，要去夺回属于天子的无上权势。
　　刘琥却不耐烦再看见左相，勾起形状美好的红唇，朝身后的禁卫挥了挥手道：“将秦兴文以及这一众人等拿下，交由三司会审！朕要给天下人，一个交待！”
　　“哈哈，哈哈哈……陛下，好好走前面的路，恕老臣不能再陪伴您左右了！”
　　左相被拖出诏狱之时，仰天长笑不止，直至有禁卫将一块破布堵进他的嘴里，他方住了口，眼角滑落两滴混浊老泪。
　　刘琥看着左相等人束手就擒，想起在朝堂之上他对自己的逼迫，不由在心中暗嘲。
　　老东西，谁要你的陪伴。


第15章 
　　“这是礼部拟的谥号，思、悼、追、怀。伯修，你觉得哪一个适合？”
　　倚香殿中，刘琥递给陆维一纸奏书，唇畔含笑。
　　陆维无奈接过奏书，随手指了第一个，“思字就很好。”
　　他从来没想过，他会活着决定自己的谥号。
　　刘琥点点头，提起蘸了朱砂的御笔，在奏书的“思”字上画了个红圈，道：“追封宸王，谥号思。”
　　陆维望向刘琥，“历朝历代以来，宸王这个名号廖廖无几，而且从来没有封过外姓之人。”
　　宸王，从来是权势最大的王，封地之大，几占半壁江山。甚至每当天子由于种种原因，未能留下子嗣之时，都是从宸王一脉过继。
　　本朝百年间，从来没有皇族得到过这个封号。
　　“那又怎么样。”刘琥放下手中御笔，斜斜望了陆维一眼，桃花眼潋滟生辉，脸上带了几分春意，“这天下，是朕的，自然也是伯修的。”
　　刘琥话虽说的动听，陆维心中并不为所动。
　　天下皆知，他已经死于诏狱，刘琥才敢这么封。封的再大，也不过是个用来安抚人心的虚衔。
　　说到底，刘琥虽然爱他，却仍旧是个皇帝。
　　“来，伯修，亲亲朕。”自从承欢之后，刘琥在陆维面前越来越放的下皇帝身段，伸手揽住陆维劲瘦的腰，眼尾泛起薄红，主动索求。
　　尽管那次之后刘琥发起了低烧，才知道男子身体与女子不同，事后是要清理干净的。但那销魂蚀骨的滋味，让刘琥烧还没退尽，就又拉着陆维来了一次。
　　刘琥只觉得自己白白做了二十年天子，竟不知人间还有此等极乐。
　　“陛下，现在可是白天。”陆维看着天子快要滴出水来的桃花眼，无奈劝道。
　　“朕知道啊，那又怎么样？”刘琥并未放手，反而将那劲瘦的腰搂的更紧了些，惦了脚在陆维耳畔吐气，“如今左相一党已倒，还有谁手伸的那么长，敢参朕内闱之事？”
　　陆维见刘琥勾引人的技巧十分拙劣、又黏乎乎的缠人，本想再说些什么，眼角的余光却瞟到殿门打开了一条缝隙，露出点黛青色的锦袍衣角来。
　　那条疯狗，对他这个已经死掉的人，还是不能放心啊。
　　顿时，陆维改了主意。
　　他轻笑了一声，用令刘琥浑身发酥的声音道：“陛下说的是。”
　　说完，他俯身吻上了刘琥的唇，与其热烈的唇舌厮磨，然后不动声色的调整两人的方向，令天子的背朝着殿门处。
　　刘琥已经被吻的全身酥软，不时从喉间发出忘情吟哦，哪里还能分辨得出陆维的小动作。
　　陆维一边吻刘琥，一边将天子的外衣尽皆褪去，露出白瓷一般、肌理均匀的上半身。
　　一吻结束，刘琥已经衣冠凌乱，将头搁在陆维的肩上，整个身体软软半伏。
　　从殿门的方向望过来，正好能看见天子光洁的后背。
　　陆维双手放在天子的背脊之上，沿着脊椎慢慢往下抚摸，直至修长手指没入裤缝。
　　天子趴在陆维宽阔的肩上，原本瓷白的身体慢慢变成粉红，随着咕啾咕啾的搅动声，不住的颤抖和吟哦，眼神迷离。
　　陆维与刘琥相反，眸光锐利如剑锋，不见半丝沉溺之色，死死盯着殿门的方向，瞬也不瞬。
　　当与殿外张德义的目光对上之时，陆维勾起薄唇，朝面如死灰的张公公，挑衅的笑了笑。
　　两人之间虽没有任何对话，在这一笑之间，彼此间的心思皆曝露无疑。
　　看啊，你心中奉若神明的陛下，正在被我这个罪人恣意亵弄。
　　张公公，快点张开你的爪牙，扑上来咬我啊，你这条疯狗。


第16章 
　　身为司礼监仅次于掌印的秉笔，皇帝身边得宠的亲信之一，张德义并没有与寻常太监一般住在监栏院，而是在司礼监附近置办了自己的内宅。
　　此刻刚交亥时，张公公坐在他那张红木大床上，由干儿子小高侍候着洗脚。
　　小高亦是个太监，二十三四岁，长了副聪明伶俐的模样，很会讨人欢心。经过张德义这些年明里暗里的提拔，小高在宫内也算是有些势力，到处都说得上话的一号人。
　　纵然高升了，小高也未曾忘本。他做了张德义十年干儿子，十年来无论多忙，夜夜都过来服侍张德义洗脚入睡。
　　张德义身边也不是缺小高这个洗脚的人。洗脚，更多表达的是一种孝敬、一种态度。
　　想起这几天发生的事，张德义心中很是烦躁。
　　本以为被拔去了羽翼爪牙，戴上镣锁关进金笼的这厮，只能是陛下的一个玩物，乖乖任陛下亵弄。
　　万万没想到，被亵玩的那个人，竟是他的陛下。
　　这如何能忍？
　　甚至，虽说千方百计剥夺了陆维的身份地位，陆维却仍在参政。
　　陛下痴恋于陆维，只要有空，简直是一时半刻都离不得。就连奏折也不肯在御书房看了，全部带到倚香殿去，与陆维共同批阅。
　　朝堂上发生了什么事，被锁在深宫的陆维一清二楚不说，其中绝大部分决定还都是陆维下达的。
　　至于后宫的雨露……呵呵，自打陆维进了倚香殿，哪里还有嫔妃们的半点事？
　　烦躁之外，张德义还感到了危险。
　　除去身份不能见光外，陆维如今所行之事，简直算是半个天子，这样下去陆维若抓到半点机会，就能翻身。
　　不行，此人绝对不能再留。
　　但陛下痴恋陆维，要动陆维，凭他张德义的力量根本办不到，必须借力才行。
　　张德义手指无意识的敲打着床沿，陆维的身份既为禁脔，后宫之事，理应交给后宫高位者处理。
　　宫中最得宠的嫔妃，莫过于陆贵妃。但陆贵妃是陆维的嫡亲妹妹，兄妹之间感情很好，如果得知自家大哥被囚于深宫，莫说是动手铲除，恐怕会不惜一切代价救出陆维。
　　这条路非但走不通，并且还必须一直瞒着陆贵妃此事。
　　而后宫位份最高者，当属姜皇后莫属。
　　姜皇后这个人嘛……
　　如果非要形容，只能用心狠手辣、浑身淬毒来打比喻。
　　陛下今年都二十六了，身子康健，却为何子嗣单薄？除去陆贵妃诞下一子一女外，竟没有任何嫔妃诞下子女？
　　全都是皇后动的手。
　　而陆贵妃之所以顺利诞下子女，也是因为得陛下看重，自怀上龙胎后，陆贵妃居住的昭阳宫就防范得铁桶般，皇后没找到机会下手的原因。
　　追根溯源，其实一开始进宫的时候，皇后也不是现在这样的。只是陛下为了将来扶陆贵妃之子上位，不想与皇后生下名正言顺继承大统的嫡子，竟给皇后灌了绝育药。
　　那个时候，陆贵妃年纪还小，甚至没有待选进宫。
　　失去了生育能力，皇后如何能不恨？而陛下心里，大约对皇后有所愧疚，另一方面对陆贵妃之外的嫔妃也不怎么在意，便对皇后多有放纵，任凭她在宫中横行霸道、欺凌嫔妃宫人，更是对她残害龙嗣之事不闻不问。
　　皇后……无疑是个很好的人选。
　　张德义在心中做了决定之后，朝正在给自己洗脚干儿子道：“小高哪，爹要交给你件事……”
　　……
　　自十六岁大婚那年算起，姜皇后入宫八年，今年已经是二十四岁。
　　她十六岁那年，生得婷婷娉娉、如花似玉，家世却不是顶尖的。十八岁的皇帝钦选了她做皇后，她心里虽忐忑，却想着皇帝多少对她应有几分喜爱，又即将身为六宫之主，将来的日子应该不会太难过。
　　谁料到，皇帝选了家世不显的她为后，只是因为陆敏当时未曾到入选的年龄，想要一个好拿捏的挡箭牌！
　　陆敏啊陆敏……为何这般好命？
　　而如今皇帝又添新宠，据说爱的要死，连陆敏那儿也不去了，这新宠还是个男的。
　　她这个六宫之主倒要看看，那男人生得怎般狐媚模样。
　　顺便给皇帝陛下，以及皇帝陛下的新宠添添堵，也是件不错的事情。
　　姜皇后下了凤辇，身穿饰以霞帔的深红大袖衣，头戴龙凤珠翠冠，身后跟着十来个宫人，美艳的面容上一片肃穆，朝着倚香殿的方向走去。
　　最近朝廷上出了几件大事，眼下皇帝正被六部缠着，无法脱身。
　　乘此机会，她正好过来瞧瞧。
　　大约皇帝不认为后宫会有什么人来找这新宠的麻烦，加上身为皇后的积威，姜皇后一路上并没有遇到什么阻碍，浩浩荡荡一群人就来到了倚香殿前院。
　　前院的凉亭之中，有人素衣木屐，乌黑长发于头顶挽了个简单的道髻，谈笑风生的正在和一个小太监下棋。
　　纵然左脸颊多了道狰狞伤疤，眉宇间染了北疆的风霜之色，姜皇后也一眼就认出了他。
　　他曾是整个奉京城里，深闺少女的梦中人。当然……也曾在少女时期姜皇后的梦中，频频出现。
　　姜皇后甚至曾经，比任何人都还要接近过这个梦。
　　那个时候，她还不是姜皇后。
　　“……维哥哥，维哥哥！”姜皇后脸上的神色不复肃穆，眼中有泪水潸然而落，弄花了她精心化就、美艳凌厉的妆容。
　　她呼唤着，提起繁复华美的裙摆，朝着凉庭中那个素衣木屐、高大挺拔的男人，竭尽全力跑去。
　　这一刻，她坚硬的外壳和淬毒的爪牙尽皆脱落，她忘记了她是六宫之主，她忘记了她已经在宫中度过八年的岁月。
　　她重新回到了十六岁之前，她纯白干净、心地柔软，双手没有沾染过半点血腥，她的眼中只有她的维哥哥。
　　这一刻，她不再是在这深宫之中失去了所有的希望，浑身长满了尖刺、对人恶毒刻薄的姜皇后。
　　她是，姜青青。


第17章 
　　“青青？”
　　陆维先是认出那身深红的皇后常服，过了好一会儿，才从这张妆容花得一塌糊涂的脸上，辨认出昔日邻家少女的影子。
　　说起来，他已经八年未曾与姜青青相见。
　　纵是在每年的大典上，偶尔惊鸿一瞥，他也完全没有办法将那个端庄肃穆、上了大妆的美艳女子，与当初胆大妄为，爬墙偷窥自己的邻家少女联系起来。
　　陆家是将门，而姜家则是书香门第。两家人在奉京比邻而居，相互间只隔了一堵墙。
　　姜家和陆家关系很好，而姜家的女儿很多，嫡庶加起来足足有十来个。陆维每次年节去姜家拜访，姜家的女儿们拼着事后跪祠堂的惩罚，也要偷偷躲在屏风后看他一眼。
　　陆维自打十五六岁起，就以郎艳独绝闻名于奉京，爱慕他的少女数不胜数。而姜家的女儿又那么多，他本来对姜青青没什么印象。
　　然而在某个秋天的下午，阳光正好，他在陆家后院一个人练武的时候，看到墙头上出现了一双乌溜溜的，属于少女的眼睛。
　　过了一会儿，少女从墙头探出了小半个身体，与他四目相对之时，小巧白净的脸顿时变得通红，嘴里发出“呀”的一声，一对如点漆般的眸子却仍旧大胆的看着他，舍不得离开。
　　姜青青并不是陆维见过的，容貌最美的少女，而爬墙偷窥这种行为对一个闺秀来说，更是能称得上胆大妄为。但那个瞬间，他觉得她极为鲜活动人，很可爱。
　　所以他对她笑了，递给墙上少女一个极甜的水梨。
　　那一年，他十五，她十三。他记住了她，姜家行五的嫡女，姜青青。
　　后来，姜青青时不时的就出现在后院墙头之上，看他练武，与他偶尔聊上几句。而他，也没有忘记在练武场常备一盘水果吃食，招待来自墙头的可爱客人。
　　春天的枇杷，夏天的西瓜，秋天的苹果，冬天的枣，他都曾与她分享。
　　两家人对这种情形都有所知觉，却故作不知，甚至帮忙遮掩，应该是乐见其成。毕竟，陆维和姜青青也都快到说亲的年龄，两家门当户对，知根知底的，再合适不过。
　　据说陆母已经私底下去找过姜母，就差捅破一层窗户纸。
　　直至有一天，刘琥突发其想从宫里出来找陆维，令所有人不得声张，独自到了陆家后院的练武场。
　　正巧撞见陆维递给姜青青一个苹果，姜青青接过红彤彤的果实，望向陆维的清丽眉目间，尽是缱绻情意。
　　她叫他，维哥哥。
　　这一幕，灼伤了刘琥的眼。令他这个天下之主第一次尝到，嫉妒的滋味。
　　刘琥忍下在胸腹间燃烧的嫉妒之火，笑着走上前去，用手肘撞了撞陆维道：“伯修，这位妹妹是谁啊，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陆维那时和刘琥很是亲密，当他是最好的哥们儿一般，也不避讳，笑道：“是姜府的五妹妹。来，青青，见过咱们大穆的陛下。”
　　姜青青慌忙行礼，觉得这位陛下生得如瓷人精美秀致，唇畔也含着笑，看她的眼神却有点可怕。
　　“妹妹不必多礼。”刘琥脸上带笑，心底却在冷嘲。
　　青青、青青，叫得如此亲昵。她是你什么人呢？
　　是了，他的伯修，也到了该成亲的年龄。
　　奉京城中，有那么多女子都在肖想他的伯修，眼前这个少女，更是令他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威胁。
　　于是刘琥在陆家见过姜青青不久，就一纸诏书命姜家嫡五女入宫待选。紧接着，更是越过所有高门贵女，钦点了姜青青为后。
　　几乎所有人，包括姜青青自己那时都认为，天子这么做的原因，是对她一见钟情。
　　虽然不能嫁给心爱的维哥哥，但皇命不可违，姜家也需要她这份荣耀，人人都说她好福气。姜青青私下偷偷哭了几场之后，也就认命的入宫。
　　直至八年后的今天，她在倚香殿再度见到她的维哥哥。
　　暗红尘霎时雪亮，热春光一片冰凉。
　　“维哥哥……是我、是我！”姜青青哽咽着，拼命的点头，神情激动万分。
　　“呵，小花脸猫。”陆维只在看见她的时候错愕了片刻，紧接着望向她的目光就变得温柔平静。
　　他拿了条帕子递给她，让她坐在凉亭的竹椅上，又命与他弈棋的小太监下去，打盆洗脸水过来。
　　姜青青用帕子擦拭脸上的泪痕，见素帕上所落尽是浓铅重粉，想到自己以这般形貌与陆维相见，正觉得忸怩羞惭，就见自己带来的那一大堆宫人呼啦啦围了上来。
　　她捏着帕子，这时才想起来，她是姜皇后。她来这里，本是打算找天子新宠的麻烦，给心目中的男狐狸精立立规矩。
　　于是姜皇后从竹椅上站了起来，一甩广袖，板着脸对那群宫人道：“都给本宫下去，远远的候着。没有本宫的命令，不得接近此处！”
　　在这个宫里，除了陆贵妃之外，没有嫔妃宫人不惧怕心狠手辣、浑身淬毒的姜皇后。
　　她既下了命令，宫人们便都唯唯诺诺的退下，远远的围着凉亭。
　　弈棋的小太监端上洗脸水之后，侍候姜青青洁净了面容，也端了水下去了，凉亭内只留下陆维与姜皇后。
　　好在现在是白天，又是室外，这么多人看着，纵是陆维和姜皇后单独说几句话，也不是什么太过越矩的事情。
　　“维哥哥，皇帝他怎么能如此对你……你、你得多受罪啊。”姜青青望着陆维左脸的那道狰狞伤疤，眼眶一片通红，神情中含着隐恨。
　　事到如今，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从头到尾，刘琥钟情之人，并非是自己，也并非是之前以为的陆敏，而是她的维哥哥。
　　为了得到陆维，刘琥不惜折其羽翼，制造出其死亡，将一头原本应该展翅于九天的鲲鹏，视为禁脔囚锁于深宫金笼。
　　刘琥已经毁掉了青青的一生，把姜青青变成了姜皇后，如今又在恣意摧毁维哥哥。
　　“是啊，我落到这般境地，有辱祖先家门，早就不应该活下去了。”陆维垂下眼帘，星眸黯淡，阐述着前身的事实，“可是想到陆家，想到宫里还有敏敏和青青，又不得不苟延残喘。”
　　“不、不！维哥哥没有做错任何事！”姜青青摇着头，神情中的隐恨渐渐淬毒，“真正该死的人，难道不是皇帝吗？”


第18章 
　　“青青！”陆维满脸震惊，看着眼前这个神情淬毒的女子，“会被诛九族的！你怎么可以有这种大逆不道的想法？”
　　既已入戏，就当遵守人设和游戏规则。
　　在这个时代，忠君、皇权不可侵犯的思想已深入人心。前身若是听到这番言论，必然也是此种反应。
　　“但是，谁来治我的罪呢？”姜青青转眸望向陆维，忽然笑了，语调温柔，“勋臣党一派已被铲除，若是皇帝被毒杀，敏敏的儿子就是唯一继承大统的人……维哥哥你要取回身份兵权易如反掌。新帝年幼，敏敏又完全不通政事，介时，他们母子还能依靠谁呢？”
　　“宸王，权倾朝野，实际意义上的天下之主。维哥哥，到时候你想治谁的罪就能治谁的罪，想放过谁就能放过谁。”
　　“刘琥之死，是恶疾暴毙也好，是找个无关紧要的人顶罪也好，全凭维哥哥高兴。”
　　说到这里，姜青青连皇帝二字也不肯称呼了，直接叫刘琥的名字，点漆般的眸子大胆的直视着陆维，整个人仿若卸去了重重枷锁，竟显出少女时期的天真无邪之态来，偏着头轻快的道：“无论维哥哥答不答应，青青已经打算这么做了。青青相信维哥哥，绝对不会放下青青不管的。”
　　换了旁人，或许很难对防范森严的皇帝下手。但身为皇后的姜青青则不同，她有很多机会。
　　做出决定之后，姜青青朝陆维行了一礼，就要转身离去，却被陆维叫住，“青青，等一下！”
　　“不要弄脏你的手。”陆维与昔日的小青梅两两相望，仿若下定了某种决心，“你帮我传讯出去就可以了……其余的事情，交给维哥哥好不好？”
　　姜青青迟疑半晌之后，哽咽着点了点头，泪水潸然而下。
　　这世上，人人道她是心狠手辣的皇后，待她不是战战兢兢，就是敬而远之，就连曾经的家人也不例外。只有她的维哥哥，还在担心她已经染遍鲜血、脏污不堪的双手，是否会被弄脏。
　　维哥哥聪敏见识百倍于她，只是心地过于纯善正直，总是怀着忠君爱国的想法，才被刘琥以皇权一直压制。
　　既然维哥哥已经下定决心，布局谋划肯定强于她的办法，她亦不用再坚持毒杀皇帝。她只需……从旁协助维哥哥就好。
　　陆维见说服了姜青青，不由松了口气，打心底露出一个笑容。
　　刘琥还不能死。
　　因为他要的不是扶持儿皇帝政权，让自己权倾朝野，亦不是宸王之位。
　　他要的，是大穆的气数。
　　……
　　五个月后，驻守北疆的二十万大军反了。
　　以宋晴为首，将领们斩杀了朝廷派来的新统帅，歃血为盟，抽寨拔营，带着大军浩浩荡荡朝奉京急驰而去。
　　极为神奇的地方是，身为老对头的金蛮居然没有乘火打劫，反而给这二十万大军提供了不少粮草马匹等物资。
　　勋臣党倒掉之后，清流党向来自命清高，其组成以大儒文人为主，本就不怎么掺和权势，这期间以陆家为首的新贵党迅速上位。
　　新贵党能这么快上位，应该说刘琥功不可没。他将陆维废了身份姓名囚于深宫，虽然嘴里不提，心里对陆家多少有些愧疚，再加上手里确实没什么可用之人，于是将绝大部分勋臣党空下来的实缺，都给了新贵党。
　　陆维日日与刘琥厮混，在帮刘琥批阅奏折的时候，期间不动声色的将通往北疆道路上的县守郡守，以或调离或升迁的方式，统统都换了人。
　　刘琥思慕陆维多年，终于得偿所愿，沉溺于甜蜜的情爱之中，懒得多管政事，再加上陆维手法隐秘，所用换人理由也冠冕堂皇，因此刘琥对这些竟毫无觉察。
　　陆维的这一行为，导致这二十万大军一路上毫无阻碍，风波未起，粮草兵械充足的直抵奉京。
　　沿途的低级官吏以及百姓们甚至都认为，这是一次正常的朝廷调兵，没见县太爷和郡守们都率众去劳军了吗？
　　直至，二十万北疆大军兵临奉京城下。
　　朝廷从头至尾并未得到消息，奉京城的大多数人，尤自生活在繁华帝都的幻梦之中。
　　……
　　深夜倚香殿的锦榻之上，珠帘内几度云雨之后，刘琥浑身汗津津的紧紧搂住陆维，与他精壮的胸膛紧贴，饕足的喘息道：“伯修，你为何这般好。”
　　不是说陆维平常待他不好，只是这一次，待他格外的缠绵温存。平常会为他做的、不会为他做的，这一次都做尽了。
　　刘琥情潮达到顶峰的那一瞬，恨不能就此死在陆维身下，相互拥抱着永不分离。
　　“罪臣将来，都会待陛下好的。”与刘琥眼眸含水、颊飞桃花的情动之色相比，陆维的神色显得平静许多，望向刘琥的深邃眼眸中，仿若有着万千不可测的星辰，“陛下……信得过罪臣吗？”
　　刘琥仰头，轻咬了一下陆维的喉结，笑道：“若是朕连伯修都信不过了，还能信得过谁呢？伯修，咱们再来一次。”
　　“陛下，大事不好！大事不好了啊！”
　　就在两人气氛绮昵之时，衣冠凌乱的张德义并几个小太监推开倚香殿的大门，冲了进来。
　　刘琥见状连忙套上里衣，步下锦榻，因好事被打断，有些恼羞成怒的朝张德义等人斥道：“大胆！这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怎容尔等不经通传便横冲直撞！”
　　张德义却没办法顾及刘琥此时的心情，咽了口唾沫，跪在天子脚下不停发抖，尖着声音道：“北疆反了，北疆反了！二、二十万大军，已经到奉京城下！”
　　“陛下，赶紧换了衣裳，随老奴弃城出逃吧！”
　　刘琥怔怔的看着张德义奉上的百姓衣裳，心中的恼怒霎时全部化作惶恐，喃喃道：“朕……朕是天子，朕不能、不能弃帝都而逃。”
　　“哎呦我的陛下，这都什么时候了！”张德义急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人没事，咱们将来还可以东山再起。真等北疆那帮蛮子攻破奉京，到了逼宫的那一刻，咱们这些人哪里还有命在！”
　　“望陛下早做准备！”
　　在刘琥与张德义交谈期间，陆维不急不徐的穿好了衣服，走到刘琥身旁，静默不语。
　　刘琥在心如火焚的选择煎熬中，转过头看了一眼陆维，忽然就下了决定。
　　身为帝王，理应以身相殉天下。
　　但是……他还不想死。
　　“伯修，快换衣服，咱们一起逃！”刘琥接过张德义奉上的衣裳，对陆维道。
　　陆维却缓慢而坚定的朝刘琥摇了摇头，用那把被天子所爱，清朗的声音道：“陛下随张公公走吧，罪臣不走。”
　　“会死的，留下来会死的！伯修！”刘琥抓住了陆维的衣袖，失态的大喊出声。
　　“陛下还有御林军未动，不是吗？”陆维垂眸，平静的望向刘琥。
　　“御林军只有一万五千人！这点人马……如何对抗二十万大军？！”见陆维不肯走，刘琥急得冷汗迸出，白瓷般的额上挂满了晶莹的小水珠。
　　陆维轻笑了一声，道：“无法对抗，总能拖延时间。”
　　说完，他一撩衣摆，跪倒在地，朝刘琥低下挺直如剑的背脊，“罪臣乞求陛下赐予御林军兵符，为大穆尽忠！”
　　张德义虽恨陆维，却知道他是忠臣良将，为了让天子顺利出逃而自己断后，的确是陆维能够做出来的事情，这时倒是有些庆幸数月前未能顺利铲除陆维了，于是在旁怂恿道：“陛下，您、您就答应侯爷，成全侯爷的一腔赤胆忠心吧！”
　　刘琥咬了咬牙，大步走到暗格旁，从里面取出一枚金灿灿的虎符，递给了陆维。
　　陆维起身接过虎符，朝张德义语重心长道：“张公公，出城之后，陛下就托付给你了。”
　　张德义此时亦动了几分真情，流着泪行大礼道：“侯爷放心……老奴、老奴从前有错待侯爷之处，还望侯爷大人大量，原谅老奴。”
　　“不，朕不走！”刘琥将虎符交给陆维之后，却转身披了绛纱龙袍，端坐在殿内主位的梨花木圈椅上，“朕就在此处，等伯修得胜归来！”
　　“可是陛下，侯爷此去……”
　　怕是再也回不来了。
　　张德义看着他的陛下那总带着几分蒙蒙雾气的桃花眼中，出现前所未有的坚定之色时，吞掉了后面半截话。
　　陆维掌心中捏着虎符，看了刘琥一眼。
　　白瓷的天子身披深红龙袍，微微仰起那张秀致精美的面庞，以一种孤勇的姿态，在明烛高照的倚香殿中端坐着。
　　陆维转身，一步步踏出倚香殿，踏入茫茫的夜色之中，每一步皆沉稳坚定。
　　陛下，毕竟相爱一场，臣原本想要放你自由的。
　　是你自己不肯走，怨不得谁。


第19章 
　　陆维身披甲胄，骑了西域的高大健马，以虎符号令万余御林军，朝着奉京城正北门的方向而去。
　　御林军人数虽不多，却皆由皇族以及高门的精英组成，其利益荣耀、家族亲人与大穆血脉相连，是一支可以死战不退的队伍。
　　也是这一夜，北疆大军唯一可能遇到的顽固抵抗。
　　此时兵临城下的消息还未传开，又正值宵禁时间，城内十分安静，只能听到马蹄敲击青石板，而产生的声声脆响。
　　银色狮盔之下，陆维的薄唇微微弯起。
　　看这情况，父亲和弟弟他们已经按照计划，把城内的百姓官员们全都控制了起来。
　　避免无谓的伤亡，这样很好，很符合他的美学。
　　陆维经过一路疾驰，来到北门之上，往下看去。只见漆黑的夜里，有无数火把聚集在此，如长龙般蔓延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御林军统领齐尚，按着腰间的宝剑，立在陆维身旁，向陆维投以不信任的目光。
　　据齐尚所知，陆维半年前就死在了诏狱。以他的惨死为引，才导致了勋臣党的土崩瓦解。
　　但是半年后，陆维又活生生站在了他的面前，手里还拿着号令御林军的，天子持有的虎符。而兵临城下的北疆大军……与陆维曾经有过千丝万缕的关系。
　　怎么想，陆维此人都很值得怀疑。
　　齐尚已经拿定主意，如果一会儿陆维发布开城门之类的可疑命令，拼着违抗虎符，他也定要当场斩了陆维。
　　“齐统领，看来北疆大军全都集结于此啊。”陆维收回目光，望向齐尚。
　　“是的。”齐尚也见到城下的火把规模，浩浩荡荡，理应有二十万之众，同意了陆维的说法，“看这个情形，他们应该是会等到天亮再进行总攻。”
　　陆维点了点头，道：“他们人多势众，我们不能和他们硬拼，只能坚守城池，同时快马报讯，等待荆州、豫州以及扬州的总兵来援。”
　　“奉京城只要能守足十日，便不会再陷入被动之局。此时乘他们还未发动总攻，我们得连夜加固城墙和城门。”
　　齐尚看着陆维有条不紊的说出对敌之策，愣在了原地。
　　陆维手持号令御林军的虎符，非但没有下达开城门的命令，反而要去加固城墙城门，做足了守城迎敌的打算。
　　难道陆维真的和此次反叛没有关系，是自己错怪陆维了吗？
　　陆维见状，拍了拍发愣的齐尚，温声道：“去吧，十日很快就会过去，天子还在奉京城中，我们此战只能胜，不能败。”
　　“希望十日之后，陆某能有幸，与齐统领在庆功宴上把酒言欢。”
　　齐尚见陆维坦坦荡荡，君子作派，心中不由大起惭愧之意，当下抱拳为礼道：“是！”
　　接着，就匆匆下去，部署安排御林军进行加固城墙、报讯等工作。
　　陆维站在奉京城高大的城墙之上，望着齐尚离去的背影。夜风吹动他狮盔上的白色长缨，星眸之中闪烁着属于猎食者的锐利光芒。
　　齐统领……真是心思单纯，直爽可爱的一个人呢。
　　……
　　御林军忙忙碌碌，加固了大半夜的城门墙体，没等到天亮北疆大军攻城，却等到了一个半身染鲜的传讯兵。
　　“报！报！！”传讯兵刚下马，马匹就口吐白沫倒在地上，他则在地上连滚带爬的大叫，“我们中计了！南门已经被内应打开，他们、他们从南门进来了！！”
　　陆维看着这个传讯兵，在心里啧了一声。
　　御林军内皆是高门富户人家的精英子弟，这传讯兵才十六七岁的模样，身上还有些孩子气，纵是放他回来报讯时戏要作的真，也用不着下这么重的手。
　　看着太惨。
　　脸上却露出大惊失色的表情，“什、什么？！怎会如此？！”
　　再望向身旁，齐尚的脸上同样露出大惊失色的慌乱表情。
　　只不过陆维是装出来的反应，齐尚却是真实的反应。
　　此时正值晨光微熹，城下的火把露出了它们的真面目。
　　北城门之外空无一人，只有大批伪装过的营帐，绑在无数树木、竹竿上的火把在燃烧着余烬。
　　他们，果然是中计了！
　　“宸王殿下……现在我们该怎么办？”经过这大半夜的相处，齐尚完全相信了陆维，甚至开始在心理上对其产生了依赖之感。
　　陆维身为白手起家的总裁，以及尽收人心的沙场战将，其控制领导能力和人格魅力皆极强，得到齐尚的信赖，对他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只有两条路走。”陆维深深吸了口气，修长食指点了点北城之外，“马上逃离奉京，还能寻一条生路。”
　　紧接着，又朝着南城的方向指了指，“誓死一战，以殉天子。”
　　陆维是在军中训惯了话的，声音清朗明晰，此刻四周又是一片寂静，几乎每个御林军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过了片刻，御林军里有人喊道：“咱们就算是誓死一战，也来不及救出天子，更不能守住奉京，只会白白贴上性命，做无谓的牺牲，是这样吧？”
　　齐尚闻言，横了一眼那喊话的士兵，大声道：“说什么混帐话呢，咱们御林军怕死吗？！”
　　“齐统领，咱们不怕死，却怕死不得其所啊！”那士兵脸红脖子粗的吼了出来，“如果能有半点希望，战死又有何惧！齐统领，为了所谓的名节，你就要咱们所有人都赔上性命吗？！”
　　陆维见御林军内部如期产生了分歧，唇角不引人注意的勾了勾，上前道：“天子之恩当报，生命亦是可贵，此为两难。”
　　“既然如此，愿意殉城以报天子的，随我来。愿意出城寻一条生路的，打开城门，自去即可。”
　　对于陆维的提议，没有人再有意见。于是，一万五的御林军很快分成了两拨人。
　　求生者占了绝大多数，足有一万两千余人。陆维这边，仅仅有不到三千人。
　　当然，御林军的统领齐尚，从始至终都站在陆维身侧。
　　陆维见此情形，叹了口气朝那一万两千余人道：“我与齐统领走后，你们便打开城门自去吧。”
　　如他所料，人性所趋，在这种境况下，求生者理应占了绝大多数。但如此悬殊的比例，还是令他对号称死战不退的御林军有些失望。
　　陆维说完，骑上自己的高大健马，朝着南门的方向绝尘而去，再不回头。
　　身后紧紧跟随的，是怀揣着以死报国之心的三千兵甲。


第20章 
　　陆维率领三千人朝南城而去后，随着绞索的吱呀作响声，厚重的包铁城门被轰然放下，选择逃生的一万二千余御林军打开了北城大门。
　　御林军人人皆备有马，他们鱼贯出了城门，如同惊鸟投林一般，朝着通往豫州的官道方向策马急驰而去。
　　北疆军刚刚攻进帝都，而帝都繁华富庶，这些北疆蛮子进城后必然会烧杀劫掠一番，眼下是最好、也是唯一的逃生机会。
　　所有人都这么认为。
　　然而他们错了。
　　当御林军穿过横亘在官道与他们之间的那片树林时，马儿们忽然纷纷被绳索绊倒，士兵们则从座鞍上滚落在地。
　　因为是在急驰中，后面还有兵士同样在全力奔跑，就算意识到了前方有陷阱，也完全刹不住车，亦不能刹车。
　　否则，躲的过前面敌人的陷阱，却躲不过来自后方友军的踩踏。
　　一时间，只听得人仰马嘶，惊呼惨叫之声不绝于耳。
　　落马只是个开端。
　　紧接着，自四面八方传来喊杀声，他们被埋伏在林中的人马包围了。
　　原来那城下“伪装”的营帐并非如它们所展现的那般空无一人，里面真真切切藏了大队人马，此时才朝御林军揭开狰狞面目，露出利齿尖牙。
　　“我们中计了！”有人绝望的大喊。
　　“当初，就不该打开北门啊！”有聪敏些的在此时回过味来，悔愧不已。
　　“突围！快突围！！”有人试图挽回这乱局。
　　然而包围人马数倍于御林军，有备而来，御林军此时又人仰马嘶的乱成一片，纵然有心杀敌，亦是无力回天了。
　　……
　　另一边，愿为皇朝效死的三千御林军来到了南城。
　　南城的确如探子所报，被内应打开了。却没有想像中的烧杀劫掠，数万人马衣甲鲜明，手持兵戈安静的盘踞在南城入口处，并未深入城内，仿若正在等待他们一般。
　　“宸王殿下，昔日帐下偏将宋晴在此。北疆一别，敢问别来无恙？！”对面有一名长眉凤眼，年约三十许的铁甲将军，骑着黄鬃大马立于两军阵前，朝陆维高声喊道，“甲胄在身，恕属下不能见礼了！”
　　齐尚见宋晴想要与陆维叙旧，陆维神情间亦有些动摇的模样，连忙咬牙上前道：“休要听这北疆叛贼挑拨离间！咱们是抱着必死之心来此的，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到了，随我上！”
　　说完，已经一马当先，手持长刀朝着敌阵冲杀而去。
　　三千御林军正值群情激愤之时，听到齐尚呼喝，亦燃起了心中热血，大喊着随之纵马冲杀。
　　“后撤！”面对三千誓死如归的御林军，宋晴非但没有命令迎击，反而下达了后撤的命令。
　　然而，这后撤并不似兵败时的溃逃。整个兵阵撤的非常整齐，队形都没有乱半分。而在撤退的同时，他们往地上一人一大口袋，洒了随身携带的铁蒺藜。
　　说起来铁蒺藜这东西，还是陆维在北疆对抗金蛮骑兵时的发明，并未推广。在这之前，宋晴从没有想过会用此物对付大穆的军队。
　　骑兵属于这个世界的尖端兵种，面对其余兵种是碾压式的强悍，却有一旦发动冲杀，就难以及时停止的弱点。
　　法国拿破仑滑铁卢一役时，其麾下骑兵就曾吃过这个亏。因为上了敌方的当，错判地形，未能及时发现冲锋时位于前方的一条隐蔽壕沟，导致前方的骑兵大批覆没，用人马的尸体填平了壕沟，后方的骑兵才得以通过，损失大批战力。
　　特别是这种较短距离的冲杀，更是没有及时止损的可能。
　　三千骑御林军在冲锋中，眼睁睁看着对方撒下铁蒺藜，还没反应过来这是怎么回事，马儿们就踏了上去。
　　御林军装备精良，所乘马匹都打了马蹄铁，然而满地密集的铁蒺藜还是令马儿们受惊的受惊，崴脚的崴脚，跌倒的跌倒。
　　前一刻还抱着悲壮赴死信念的三千骑，此时乱作一片。
　　“合围！”宋晴一挥手臂，手下的数万兵众上前，将栽倒在满地铁蒺藜间、已经失去战力的三千骑兵围在当中。
　　插翅难飞。
　　齐尚的马也崴断了脚，栽倒在地。他头脸和双手全是擦伤和刺伤，虽不致命，看上去却显得十分狼狈。
　　没有杀掉敌方半个人就败了，没想到自己会输的这般惨烈，齐尚红着眼眶望向敌阵。
　　敌阵之中，一个头戴银狮盔、身披甲胄，如同天神般高大凛然的男人，正被将领们簇拥着。
　　齐尚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仍在模模糊糊的想，陆维什么时候到了那边？
　　直至三千骑一个不剩被绑了起来，数万兵众齐齐下跪，一袭明黄的五爪龙袍经过重重传递，披在了那位天神的身上。
　　“陆维，你这个骗子！”齐尚此时还有什么不明白，目眦欲裂，高声呼喊，“有本事真刀真枪来一场啊！你这个骗子，你骗的我好苦！”
　　“万岁！”
　　“万岁！！”
　　“万万岁！”
　　然而齐尚的喝骂，被接下来数万人山呼海啸的万岁声盖过，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
　　当然，陆维注意到了。
　　他在数万人的簇拥中，身披明黄龙袍，垂下星眸，远远望了被缚于地上，此时恨他入骨的齐尚一眼。
　　心里有点无奈。
　　真刀真枪的来一场，御林军也注定是失败的一方。
　　之所以设此计谋，将御林军分而化之，皆是为了不将其逼入绝境，双方不致于陷入到对奉京城来说伤害极大的巷战，为了保护这满城的百姓。
　　为了尽可能的和平过渡政权交接，尽可能的减少伤亡，他可是费了些心思。
　　也罢……他很早就明白，一件事总不会令所有人都满意的。
　　身旁的宋晴接到一名小校的报讯，朝陆维面露喜色道：“陛下，北城的那群御林军也尽皆被俘！这帮人大都顽固的很，我们是否就地将其全部格杀？”
　　陆维点了点头，道：“派人关押看守起来即可，过几天再处理此事，我们先去皇城。”
　　“是，谨遵钧命！”宋晴闻言大喜，朝陆维执了臣礼。
　　陆维翻身上马，身边跟着宋晴等一众将领，身后是浩浩荡荡的数万人马，直奔此时仍灯火辉煌的皇城而去。
　　随着马蹄踏上青石路的清脆声响，他离皇城越来越近。
　　想到白瓷的天子身披绛纱龙袍，怀着一腔孤勇，端坐在他们恩爱过无数次的倚香殿中等他，左胸中隐秘的疼痛，也越来越清晰。
　　不管别人信与不信，在与刘琥相处的这半年里，他认真而纵情的爱过。
　　陆维隔着冰冷甲胄，摸了摸自己心脏处的位置。
　　然而比这疼痛强烈几百倍几千倍的，是噬爱的快感。


第21章 
　　“陛下！陛下！！”
　　张德义作平民打扮，一夜之间仿若苍老了十岁，皮肤松塌的老脸涕泪横流，匍匐于倚香殿的冰凉金砖之上，看上去十分可怜，“宫外已经传来消息，御林军败了，全军覆灭！北疆那帮蛮子朝着皇城过来了！”
　　“您换了衣裳，赶紧随老奴走吧！趁现在还来得及，先帝曾在宫中留下一条秘道……”
　　刘琥身披绛纱龙袍，从梨花木圈椅上站了起来，望向张德义身后的小高。
　　小高和刘琥身形相若，此时穿了天子朝服，足踏朝靴，头戴十二旒。如果不看脸的话，完全能够以假乱真。
　　“小高……小高是个好孩子。”张德义抖抖索索自地上爬起来，将义子推到刘琥面前，“他自愿为陛下替死。”
　　说完，又擦了擦老泪，望向小高，“孩子别怕，这是你的荣耀。待将来陛下重振河山，你的忠义和姓名一定会流芳百世！”
　　小高显然有些惧怕即将到来的死亡，又情绪激动的完全说不出话来，面对义父只能哽咽着不停点头，完全没有了平时的聪明伶俐之相。
　　“全军……覆灭？”刘琥这时才恍若回过神来，转身用力抓住了张德义的肩膀，“大伴，可有伯修的消息？！”
　　张德义感觉到天子那白瓷般的修长十指如此用力，隔着衣衫布料根根陷进了自己的肩肉。
　　很疼痛，也令张德义自悲恸的情绪中骤然清醒。
　　极其明显的一件事情，御林军既败，身为其指挥者的陆维不是被俘，就是已经身亡。
　　依之前陆维在北疆的声望，如果是被俘，最多会被那帮北疆蛮子讶异于其“死而复生”，根本不会把他怎么样，说不定还会当成祖宗供起来。
　　但陆维那个目下无尘的性子，怎么能容忍自己战败被俘？在张德义看来，陆维多半是战死或者自尽了。
　　“陛下。”张德义用慈爱的神色望着刘琥，缓缓开口，“没有侯爷的消息。但依老奴想来，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御林军虽败，但侯爷武功高强，必定是能杀出重围，安然无恙的。”
　　刘琥抓住张德义肩膀的手指松开，整个人也霎时松弛下来，仿若找到了支撑自己的信念，嘿嘿的笑了两声，道：“大伴说的没错，大伴说的没错……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伯修吉人天相，武功高强，定是能杀出重围，安然无恙的。”
　　说完，刘琥顿时振作起来，脱下了绛纱龙袍，主动拿起张德义带来的百姓衣裳穿戴。
　　但他身为天子，平常穿衣都是有人侍候的，又是第一次穿这种粗劣衣裳，系带扣纽皆不得法。
　　张德义见状连忙上前，请刘琥张开双臂，替他整整齐齐的系上腰带，扣上盘纽，又替他换上粗布裤和一双青布鞋。
　　此时刘琥完全是一身寻常百姓的短打装扮了，只那张脸，以及露出的双手皆白瓷塑就一般，不像寻常百姓。
　　张德义又搓了些黑灰，往刘琥的脸和双手上都涂了薄薄一层，看上去总算没有那么显眼。
　　“大伴，我们快些走吧。”刘琥装扮完毕后，心急火燎抓住张德义的手臂，“伯修还在宫外，可能负了伤躲藏在什么地方，我们要快些找到他才行！”
　　张德义在心中叹了一声，知道自己适才的话说对了，点头附和道：“是的陛下……咱们要尽快找到侯爷才行。”
　　但纸是包不住火的，等将来陛下得知陆维身死之时，又该怎么办呢？
　　他已经想不了那么长远，只能且顾眼前，先让陛下安全出宫，再谋后事。
　　刘琥和张德义两人，并几个乔装打扮的小太监，很快走出了倚香殿，朝着后花园秘道的方向快步而去。
　　倚香殿中，只留下小高独自一人。
　　小高一边哽咽，一边将殿门从内锁死，然后将烛火打翻于纬帐之上。
　　火舌顺着泼了油的纬帐，迅速的熊熊燃烧起来，贪婪舔上这座木制结构的宫殿。
　　刘琥来到后花园秘道口处时，朝倚香殿的方向回了一次头。
　　只见那座满载了他与伯修美好记忆的华美宫殿，此时火光冲天，仿若在用最后的生命为他这个落难天子送行一般。
　　身旁传来张德义的哀泣声，“小高哪，好孩子……陛下不会忘记你的忠义，咱们来世再做父子！”
　　事态紧急，来不及过多哀悼小高，他们打开了假山的机关，进入秘道之中。
　　……
　　因为长时间没有人清理打扫，秘道内泛着难闻的潮气，洞壁和脚下都结着厚厚的青苔，十分的湿滑。
　　刘琥刚走进来的时候，闻到那股子发馊的潮气差点吐了，张德义连忙奉上棉帕系住口鼻，方才觉得好些。
　　刘琥被两个小太监搀扶着行走，几乎是一步一滑，形貌十分狼狈。
　　张德义在旁看的热泪盈眶，他的陛下自打出世就锦衣玉食，哪儿受过这种罪。
　　尽管秘道很长，一路走的十分艰难，刘琥体内却仿若生长出某股执拗的狠劲儿，几度差点摔倒，却从未放慢过步伐，从头到尾一声也没有吭过。
　　张德义知道支撑着刘琥前进的力量是什么，心中越发难过。
　　“慢点……陛下，这儿滑，您慢着点，小心摔了……”
　　然而张德义对此无能为力，只能眼含热泪，在刘琥身旁无用的哽咽絮叨。
　　大约在秘道内走了一个时辰，终于到了尽头。
　　秘道所通往的地方，其实离皇城并不远，但是极为隐蔽。
　　是一座位于城外，已经破败不堪、平常根本没有人会去的神庙。
　　先帝造这条秘道，并非是预料到自己的子孙会有被逼宫逃生的一天，而是为了密会某人。
　　推开密门，刘琥被激起的尘土呛得连声咳嗽，和一众太监从破败的、结满蛛网的山神像莲花座处爬出来。
　　他们之中没有人能想到，在大亮的天光之中，迎接他们的是兵甲森寒的北疆将士。
　　无数刀枪长戟，对准了刚从密道中爬出来的一行人。
　　刘琥保持着狼狈的爬行姿态，看清了那群北疆将士中领头的男人，怔怔的愣在原地。
　　男人头戴银狮盔，身披明黄五龙袍，高大凛然如天神。那对星辰般的黑眸，与趴伏在地上的刘琥两两相望。
　　彼此间沉默了良久良久，刘琥大睁的桃花眼中才落下两行泪，划过那张全是尘灰、肮脏不堪的脸。
　　“啊啊啊啊啊陆伯修！”
　　天子发出了撕心裂肺、泣血般的吼叫。


第22章 
　　“陛下，随臣回宫吧。”
　　前方密布的、泛着冷光的刀戟纷纷如摩西分红海，为陆维让出一条直通刘琥的道路。
　　陆维走到刘琥面前蹲下，朝满身满脸尘埃、狼狈不堪伏在地上的天子伸出右手。
　　他原本是打算领兵入宫的，但在他距离宫门不远的时候，看到了倚香殿那道冲天的火光。
　　是刘琥得知御林军兵败的消息绝望而自焚，还是另有原因？
　　陆维没有去赌，当下兵分两路，命宋晴依旧照原来的计划入宫，而他自己则领兵去秘道出口堵截。
　　是的，陆维知道倚香殿后花园通往神庙的这条秘道。半年来他与刘琥恩爱缱绻，在他面前，刘琥从未隐瞒过任何秘密。
　　刘琥通红了眼睛，望着伸向自己的那只右手。
　　那只手骨骼遒劲，指甲修剪的十分干净整齐，有习武的薄茧覆于手掌指腹。那修长的手指曾无数次点燃过他的身体，令他颤栗着飞上云端；他无数次用面颊摩挲过那覆盖着薄茧的手掌，贪恋掌心的温度。
　　刘琥从喉间发出急促的、困兽般的低嘶。他伸出脏污的双手，以一种迫不及待的姿势，捉住了陆维的右臂。
　　然后张开嘴，用一口洁白整齐的牙，狠狠咬在了陆维的手腕之上。
　　很快，鲜红血液顺着陆维的掌沿流淌下来，一滴滴落在地面，发出“啪嗒啪嗒”的细微声响。
　　有将士想上前拉开刘琥，却被陆维伸出左手制止，朝刘琥平静的道：“陛下，消气了吗？”
　　刘琥的泪水滑落，呜咽着摇头，牙齿和嘴唇皆被鲜血染红，他似乎整个人都陷入了某种癫狂的状态之中，誓要将陆维的手腕咬下一块肉来才甘心。
　　“既是如此，臣就等陛下消气为止。”陆维用左手理了理刘琥散乱的鬓发，眼底浮现几分温存之色，“臣此生几番重创欲死，都熬过来了……陛下咬臣这一口，实在算不得什么。”
　　刘琥听闻陆维此言，忽然僵在原地，牙关间霎时失去了力气。
　　只因陆维身体上的每一道伤疤，他都非常清楚。
　　三年间驻守北疆，大大小小受创数十处，其中足以致命的就有五处。就是陆维来到他身边的那一夜，脊背上还带有在诏狱受刑的鞭伤。
　　“为什么要背叛朕？为什么背叛朕的人是你？！”刘琥松开陆维的手腕，唇齿间尽被血染，泪眼朦胧的瞪着陆维，神色凄惨。
　　“陛下还不明白吗？”陆维轻声叹息，“臣，并非陛下的玩物。”
　　“陆伯修，朕没有将你当作玩物，从来没有！”刘琥几近癫狂的大吼,“朕是那样的信任于你！”
　　“信任？”陆维讽刺的勾了勾唇，“如果真的信任，就不会有将臣调回奉京的诏命了吧。”
　　“如果真的信任，怎会听信谗言，有功而不赏？”
　　“如果真的信任，又怎会夺去臣的身份姓名，将臣囚锁于深宫之中！”
　　刘琥吃惊的看着陆维，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不能接受的连连摇头，解释道：“朕……朕没有，朕做的一切，只是、只是为了与伯修长相厮守！”
　　“陛下，你所谓的信任，不过是在夺去了臣的一切、以为臣再也翻不出风浪之后。”陆维逼近刘琥，眸底有乌云般的沉郁翻滚，“我的陛下……你真的，爱过臣吗？”
　　刘琥听完陆维的一番质问，连哭泣都忘记了，双唇嚅嗫抖动着，桃花眼惊惶的左右四顾，混乱的道：“不是，伯修，不是这样的……”
　　他深爱的伯修，在怀疑和憎恨着他，他只觉得委屈和百口莫辩。
　　他不是伯修想的那样，但伯修所说的那些事，的确是他下令，无法推诿。
　　“是吗？那就回宫之后，慢慢证明给臣看吧。”陆维一对星眸清清冷冷的看着他，用未受伤的那只手掌拍去他身上的浮灰，将他打横抱起，朝神庙外走去。
　　刘琥仿若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气，闭上双眼，软软靠在陆维的怀里。
　　陆维垂眸看着怀里的昔日情人，唇角微弯。
　　人性人心是复杂的，除了幼小的孩童，哪有人全然无辜？更何况是在皇宫那种地方。
　　心理防线如此脆弱，简直不堪一击。我的陛下，你是真的不适合坐在皇位之上。
　　陆维抱着刘琥，跨上西域健马，带领北疆众将士朝着皇城的方向驰去。
　　随着马匹的颠簸，刘琥才感觉到铺天盖地的疲惫朝自己侵袭而来。这一夜，他经历了担惊受怕，经历了脏污环境中的跋涉，全凭着一个信念支撑着自己。
　　但现在他撑不住了，他整个人都开始发热发烫。他近乎下意识的拥紧了陆维，贴着陆维身上的冰冷甲胄，似乎好受了许多。
　　……
　　宋晴率兵抵达皇宫的时候，倚香殿已被烧毁，里面掘出一具焦尸。手下兵卒来报，从其身形、衣物残片和烧得变形的十二旒来看，应该是废帝刘琥。
　　现在这具焦尸就摆放在宋晴脚边，宋晴眉头紧皱的盯着它瞧。
　　如果刘琥真的就这样因逼宫而自焚了，对陆维接下来的登基上位不是件好事，至少有损仕林间的德名，想来清流党会有许多大儒名士群起而攻之。
　　到时候不得不进行一番血腥清洗，以塞言论。
　　而陛下正直心善，在夺权的过程中亦不肯伤害百姓，怕是并不愿意见到大批的流血事件。
　　这样想着，宋晴用剑鞘挑开焦尸身上所覆的衣物残片，紧接着眼前一亮，心中大定，朗声笑道：“这是个阉人哪！想来只是废帝刘琥用来拖延时间，扰乱咱们视线的！陛下那边，必有所获！”
　　果然不久之后，陆维带着刘琥，以及几个颤抖如风中树叶的太监回到了皇城。
　　半路上陆维发现刘琥烧的滚烫，于是进了皇城后，就直接将刘琥带至随安殿，令太医前来诊治。
　　张德义和几个小太监也被特许释放，贴身侍候刘琥。
　　做完这一切后，陆维并没有在随安殿停留多久，外面还有太多事要他处理，嘱咐下人们好好对待刘琥后，便离开了。
　　陆维走后，刘琥在随安殿宽大的龙床上，慢慢睁开了眼睛。
　　说起来，随安殿才是大穆皇帝正式的寝殿，这里布置的极为奢侈华美，雕梁画栋，耀耀生辉。
　　帐头的挂勾用料都是和田籽玉，幕帘皆为相同大小的东珠所串。
　　张德义换回了太监服，却并不再是秉笔的服饰，只是普通的青蓝色内侍服，跪在刘琥的床头不停抹眼泪。
　　“大伴……朕好冷，朕好冷啊……”刘琥额头敷着湿巾，朝张德义伸出已经清洗干净了的，白瓷般的一双手，喃喃道。
　　明明浑身烧的滚烫，却偏偏有一股冷意在骨髓里缠绕，直刺心房。
　　张德义连忙将自己双手在衣服下摆上擦了擦，这才握住刘琥的手，揣在怀里摩挲，哽咽道：“不冷了，陛下不冷了……”
　　“大伴你说，朕真的做错了吗？”刘琥的桃花眼中一片黯然，“伯修他如此恨朕……”
　　“不，陛下没有错！”张德义斩钉截铁道，“雷霆雨露，皆为君恩！是陆伯修不识好歹，是他辜负了陛下的深情，他狼子野心，他该死！”
　　刘琥摇了摇头，刚想说些什么，殿外忽然传来一个略带尖锐的女声。
　　“刘琥，你才是不识好歹，该死的那个人！怎么着，维哥哥好心让你住进随安殿，又请太医替你诊治病情，你就在这儿咒他？！”
　　话音未落，就见姜皇后一袭华丽正装，妆容极艳，满脸肃厉之色走了进来。她身后跟着几名宫人，以及一个背着医箱的老太医。
　　刘琥在看见她的瞬间，呼吸变得急促，整个身体都紧绷了起来。
　　虽然给了眼前这个女人皇后之位，他仍旧毁了她的一生，她的狠毒心肠他是非常清楚的，所以他很紧张。
　　姜皇后居高临下的看着卧在床上，瓷白双颊因发烧而绯红的刘琥，唇畔泛起一个讽刺笑容，抬起下巴点了点刘琥，望向太医道：“去给废帝医治吧。”
　　太医连忙上前，寻了张高脚凳在床沿坐下，对刘琥望闻问切。
　　见她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还让太医给自己诊治，龙床上的刘琥松了口气。
　　然而接下来，姜皇后看了一眼旁边的张德义，淡淡道：“废帝对维哥哥来说还有用，暂时不能动。至于你这个对维哥哥怀恨在心的老奴才么……啧，以下犯上，妄议新帝，还是拖出去杖毙了吧。”
　　宫人们得令，上前架起张德义，就往外面拖。
　　张德义在宫里活了快五十年，什么没有见过，此时落在姜皇后手里，自知不能幸免，也没有太过挣扎，老泪纵横的喊道：“陛下、陛下！老奴、老奴以后不能再侍候您身旁，只能来世再报皇恩了！”
　　刘琥父母皆早逝，张德义这个母妃留给他，从小陪伴他长大的老太监，一直在他心里就相当于半个长辈。
　　此时见张德义要被拖走杖毙，刘琥大惊失色的跌下龙床，连滚带爬的跪倒在皇后脚下，连声哀求道：“皇后，皇后！你就行行好，放过大伴吧！”
　　姜皇后看着跪在自己脚下的刘琥，心中大快，连连笑了几声，道：“你让本宫放过那老东西？别忘了当初，你可没有放过本宫！”


第23章 
　　“皇后，是朕对不起你……不，是我对不起你！”
　　随安殿外，远远传来沉闷的刑棍声，以及张德义惨烈的哀嚎声。那一下下重重击打的声音，不仅击打在张德义的身体上，亦击打在刘琥的心上。
　　刘琥从来没有如这一刻般清楚，他现在已经是个失去了权势地位、人人皆可欺辱的废帝。
　　他不再以“朕”自称，跪倒在姜皇后的绣履之下，伸手扯住那满绣凤纹的衣襟下摆，泪流满面的软弱哀求道：“皇后，我令你终身无嗣，你要怎么报复我都可以……适才大伴只是无心之言，他再不敢了的，只求你放过他这回吧！”
　　“啧啧啧，怎么哭成这样了，真是我见尤怜。”姜皇后俯身，伸出戴着玳瑁甲套的手，抬起刘琥线条优美的下颔，红唇勾起一个恶意的笑，“想替那老东西求情啊？先笑一个给本宫瞧瞧。”
　　刘琥被冰冷尖锐的甲套抵住下颔，根本笑不出来，却又不敢不笑。于是在那张精致秀美的脸上，浮现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笑的真难看。”姜皇后松开他的下颔，嫌弃的下了评语。
　　“皇后、皇后！”刘琥烧得满脸通红，呼吸急促，却仍旧紧紧抓住姜皇后的衣襟下摆不肯松手，再次哀求，“你让我做什么都成，只求你放过大伴这回！”
　　姜皇后却没有看刘琥，只将双手放在眼前，仔细端详欣赏玳瑁甲套上精美的花纹，慢悠悠道：“既然你都这么求本宫了，不给你个机会好像也不太近人情……那这样吧。”
　　她挑高了眉头，望向不远处姿态恭谨的太医，“依太医看，废帝身子如何，接下来该如何调养啊？”
　　“依臣看，只是疲累以及心火过旺导致的，并无大碍。”太医连忙躬身回答，“只要服几贴药，过两日就会好了的。至于饮食方面，务必以清淡为主，禁食油荤发物。”
　　姜皇后点点头，道：“既是如此，废帝还未用过早点吧，给他端一碗白粥过来。”
　　皇后既然一声令下，很快就有宫人端上一碗温热白粥。
　　银托子里放着天青瓷的精致小碗，碗中白粥煮至粘稠的恰到好处，分量虽少了些，看上去仍旧让人很有食欲。
　　姜皇后上前，微笑着端起那碗白粥，慢慢泼洒在脚下的金砖之上，然后直起身望向刘琥道：“等你用过早点，本宫就放了那老东西如何？”
　　“……你！”刘琥从未被人如此欺辱逼迫过，看着面前那滩泛着热气的白粥，红了眼圈道，“你、你竟敢如此！”
　　“是啊，本宫就是如此了，又怎么样？”姜皇后见状，以袖掩唇，笑得花枝乱颤，“这碗白粥若是不合你的心意，本宫也不至于勉强你，只不过可怜的张公公就……”
　　殿外沉闷的刑棍声没有停止，那重重的击打声，一下下的传至刘琥耳畔。
　　张德义的哀嚎声，越来越弱了。
　　刘琥咬了咬牙，泪水潸潸而下，像狗一样趴伏在了地上，大口舔食泼洒在金砖上的白粥。
　　随安殿做为天子寝殿，其实被打扫的很干净，金砖光可鉴人，比寻常百姓家的碗还要干净几分。
　　但身为一个皇帝，就算即将被废，这种事对刘琥来说也无疑比死还要屈辱。
　　“不可以浪费粮食哟，要吃的干干净净，张公公才能再度回到你身边呢。”姜皇后站在刘琥身前，笑着吹毛求疵。
　　刘琥一边流泪一边狼狈的吞咽，最终连金砖缝隙中的细小粥粒都用舌头舔出来吃掉，姜皇后才觉得满意。
　　她满足的叹了口气，侧身让出了一条路，温言道：“既如此，本宫也不是说话不算的人，你去接那老东西回来吧。”
　　刘琥闻言连忙站起身，踉踉跄跄的快步朝随安殿外走去。
　　这之前，在陆维的护佑中，刘琥多少还保留了一些帝王尊严。
　　然而此时的他目光涣散，散乱的鬓发间、脸上都沾了粥粒，胸口处被粥水打湿了大片，形貌极其凄惨，简直连常人都不如，哪里还像一个帝王。
　　殿外的板子已经停了，张德义的衣服被撩到胸前，裤子褪至脚脖，几近赤条条的被绑在一条长凳上。他露出来的部位，全部都是可怕的青紫色，同时泛着糜烂血肿。
　　“大伴、大伴！”刘琥哭着冲了上去，手忙脚乱去解张德义身上绑着的绳索，却怎么都解不开。
　　最后还是旁边的执刑者帮了刘琥的忙。
　　刘琥毕竟还是来的太迟，在姜皇后的授意之下，张德义被重责至骨折筋断，整个人似乎都从内部破碎掉了，软塌塌的被刘琥半抱在怀里。
　　“大伴、大伴！”刘琥哀泣着，“你睁开眼看看我……看看我！你已经没事了，已经没事了！”
　　张德义半张着嘴，已经说不出话来，自喉咙里发出微弱的“啊啊”声。
　　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半撑开眼皮，用混浊无光的老眼看了看抱住自己、哭得一塌糊涂的刘琥，就万般疲惫的闭拢了。
　　再也不会睁开。
　　“大伴……大伴！”刘琥感觉到张德义的身体在自己怀中渐渐变冷，先是不敢置信，紧接着发出了凄厉的哭喊声，“啊啊啊啊”
　　他身为天子，已经接受自己成为废帝的命运，并放下了所有的尊严，承受从未有过的屈辱，却还是留不住身边最后一个亲信。
　　不，张德义对他来说，并不仅仅是亲信这么简单。
　　为了个亲信的生死，他身为天子，还不至于做到这种程度。
　　张德义原本是他母妃的人，是看着他出生的。他父皇母妃早逝，六岁登基时这个老太监就一直陪在他身边，任劳任怨、忠心耿耿，彼此间感情非常深厚，简直算是他半个亲人。
　　“哟，死了啊。”不知什么时候，姜皇后来到了刘琥身旁，看了看刘琥怀中的张德义，轻描淡写的开口，“你都这么求我了，原本是真打算放过这老东西的，可没曾想……啧啧，这么不经打。”
　　“这可怨不得本宫了。”姜皇后轻笑道，“死在这里怪晦气的，来人，拖出去埋了吧。”
　　刘琥跪坐在地上，眼神涣散的看着有宫人上前，从自己怀里将那具死去的破败皮囊拖走。
　　他的体表燃烧一般的发烫，然而骨髓里，却缠绕着怎么都驱散不去的阴冷寒意。
　　“大伴……不在了。”刘琥睁着失去了往日神采的桃花眼，朝半空中伸出双臂，双手似乎想要抓住什么，喃喃道，“伯修，我好冷啊……”
　　眼前的视野蓦然变得狭窄，一片黑暗当头笼罩下来。
　　刘琥晕倒在地上。


第24章 
　　正值政权交接的非常时刻，陆维连甲胄都来不及卸去，在外忙碌了整整一天，直至傍晚日落时分才回到皇宫。
　　他在宫门处刚下马，就见一个早等在那里的小太监匆匆忙忙上前，朝他叩头行礼。
　　陆维认得这太监，是他妹妹陆敏身边的人。
　　在他被困于倚香殿的那段时间，因为皇后的帮忙，他很快联系上了妹妹陆敏，又通过陆敏联系到了陆家，这才有今天的布置局面。
　　这个小太监，就是常常来往于昭阳宫和倚香殿，为他和陆敏之间通风传话的人，也算是个有功的。
　　于是陆维让那小太监起来，和颜悦色道：“什么事？”
　　“娘娘请您去昭阳宫用晚膳，有话和您说。”小太监弯腰低头，恭谨回道。
　　陆维点了点头。
　　整个奉京城和皇宫都在他势力的掌控之中，刘琥已经形同被废，却未见太多乱象，大部分官员宫人各司其职，一切都按照之前的规矩，运行的井井有条。
　　皇宫之内禁止骑马，陆维向来遵守游戏规则，当下便换了辇驾朝昭阳宫而去。
　　尽管和妹妹一直有联系，这却是陆维第一次踏入昭阳宫。
　　只见里面布置的富丽堂皇，光泽艳丽的四尺珊瑚树、镶嵌红蓝宝石的法蓝焚香炉……这些价值连城的稀世奇珍，在昭阳宫都是寻常的物件摆设，处处可见。
　　若论起来，比皇帝寝宫随安殿还要奢侈几分。
　　陆维不在的三年里，刘琥寄托情思独宠陆敏，得了什么好东西陆敏这边都是头一份，真正称得上是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穿过外殿和绿柳绕墙的月洞门，陆维来到昭阳宫内殿。只见这里已经布置好了一桌菜，陆敏带着两个孩子，正坐在旁边等他。
　　陆敏入宫时年方十六，今年二十岁，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
　　见陆维进来，陆敏连忙起身相迎，泪盈盈行礼道：“大哥，敏敏终于见到你了！”
　　“敏敏，你我兄妹之间何须多礼。”陆维连忙扶起妹妹。
　　兄妹二人在桌前落座，皆感慨万分。
　　两个孩子还小，并未上桌。大的思思不到三岁，由宫女照顾着用饭，小的暠儿才刚刚九个多月，生得粉妆玉琢，在旁边被奶妈子抱着，红艳艳的小嘴微张，不时流下口水泡泡，一双清澈大眼睛好奇的望向陆维。
　　陆维逗了逗暠儿，朝陆敏道：“等过几天安定下来，带两个孩子回陆府看看，爹娘一定会很高兴。”
　　陆敏点头，看上去却有些神思不属。
　　陆维知道，陆敏现在的处境比较尴尬。
　　她为刘琥生儿育女，是刘琥宠爱的贵妃，又是陆维的嫡亲妹妹。刘琥被废已成定局，她的身份也将从前朝贵妃，变成当今公主。
　　刘琥纵然对不起许多人，却从来没有对不起两个孩子，待他们极为宠爱。
　　“敏敏，你有心事。”陆维放下筷子道。
　　陆家人将门出身，行事直接，再加上面对的是嫡亲大哥，陆敏也不矫情遮掩，点头道：“我请大哥过来用晚膳，正是为此。”
　　“大哥，看在两个孩子的份上，你就放过刘琥吧。”
　　在自家大哥和刘琥之间，陆敏纵是选择了站在自家大哥这边，心里多少对刘琥还是怀有怜悯愧疚。
　　“哦，敏敏对他还有情分？”陆维望向陆敏，悠悠道。
　　陆敏摇头道：“当我知道他将大哥囚于倚香殿的那一刻，我跟他的情分就断了。只是……若他死了，将来两个孩子将如何自处？”
　　若是刘琥被毁誉诛杀，纵是陆维将来着意照拂，这两个孩子在成长中亦难免会顶着废帝余孽的名声。说不得，还会被有心人利用，造成江山再度动摇。
　　这些，都是陆敏不愿意见到的。
　　思思生得与刘琥相貌肖似，白瓷般精致秀气的一个女孩儿，平素最喜欢和刘琥玩，这时已经懂了些事，听到陆维与陆敏的谈话，瘪了瘪小嘴，哭道：“呜呜……我要父皇……”
　　陆维挥了挥手，让宫女把思思带下去安抚，朝陆敏道：“就为了此事？”
　　陆敏郑重的点了点头。
　　“颍阳县虽然地处偏僻，却据说山清水秀、民风淳朴，是个好地方。”陆维缓缓道，拿起公筷，为陆敏碗内夹了一片炙羊肉，“颍阳公，敏敏觉得这个封号适合他吗？”
　　陆敏夹起那片炙羊肉，放进嘴里慢慢咀嚼，眼泪落了下来，脸上却露出个发自内心的笑容，“是，再适合不过了。”
　　在那偏僻的颍阳县，刘琥仍会被外界严密的监视，但有了颍阳公的封号，至少能在县中得到相对的自由。
　　这已经是身为一个废帝，最好的结局。
　　……
　　刘琥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时候，已是临近掌灯时分。
　　他是活生生被喉间的疼痛弄醒的。
　　他发着烧，需要进食和吃药，却因为昏迷而无法下咽。太医说本不是什么大病，但再拖下去怕是要不好，姜皇后便命人架起他，掰开他的嘴，拿了粗大竹管插进他的喉咙，直接把粥水和药沿着竹管灌进去。
　　姜皇后对刘琥没有半点怜惜，插进他喉咙的竹管外皮十分粗糙，很快磨伤了娇嫩的食道。
　　刘琥呛咳着醒了过来，因为喉间剧烈的疼痛而拼命挣扎，却在宫人们的压制中无法动弹，遍体冷汗淋漓。
　　他大睁着双眼流泪，喉间如刀割般疼痛，苦涩的药水不时自鼻孔、口腔与竹管的缝隙溢出，却无法说话和行动，只能发出可怜的呜咽，这种感觉真让他恨不得当场死了才好。
　　姜皇后不为所动，等到将粥和药全部灌下，才令宫人们拔去了刘琥嘴里的竹管。
　　刘琥半卧在龙床之上，俯身剧烈的呛咳。一些残余的粥水和药水，混着缕缕血丝从喉间咳出。
　　太医上前试了试刘琥的脉和额头，喜道：“已经降温了。”
　　刘琥咳声稍止，错愕了片刻之后，发觉自己体表的滚烫，真的随着那一场淋漓冷汗而消失了。
　　“禀娘娘，新帝已经回宫，正在昭阳宫用膳。”有小太监踏入随安殿，朝姜皇后禀报。
　　姜皇后点了点头，望向狼狈不堪的刘琥摇头道：“啧，这般模样，待会儿怎么见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本宫虐待于你。来啊，替他梳洗收拾干净了。”
　　刘琥闻言，心里既悲哀，又有了几分欢喜之意。
　　悲的是身不由己，受人欺辱摆弄。
　　而当他听见陆维的消息之时，知道陆维快要来随安殿，又忍不住像低入尘埃中开放的花，生出隐隐欢喜。


第25章 
　　刘琥一番梳洗收拾之后，随安殿外的天空便完全黑了下来。
　　殿内宫人们一盏盏点燃了铜台之上的明烛，整个大殿内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皇宫掌灯不久，陆维在昭阳宫用罢晚膳，换了常服乘辇驾来到了随安殿前，在门口与姜皇后留下的宫人交谈了几句，了解刘琥今天的情况之后，便踏入了随安殿内。
　　听到张德义被杖毙，陆维心情有些复杂。
　　张德义是刘琥的疯狗，陆维虽然对此人并无好感，却并未曾想过要他的命。因为在刘琥身边，肯完全为刘琥着想打算、用自己的一切护着刘琥的，也只有这个令人生厌的老太监了。
　　既然刘琥已被安排了去处，陆维总希望他身边有个得用的人，将来在颍阳县能生活的好一些。
　　不过人死不能复生，而且在封建王朝的制度中，必须严守上下尊卑。
　　在这政权交接的敏感时期，张德义私下谩骂陆维，必须严惩以端正风纪，论理来讲姜皇后做的也不为过。
　　这条疯狗死了，能够在宫中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也好。
　　陆维踏进随安殿内之时，第一眼就看见刘琥披着半湿的长发坐在床沿，目光涣散呆滞的盯着不远处，铜镜中自己的惨白面容。
　　“听说，陛下的烧退了。”陆维虽已打算称帝，但服饰却未来得及赶制，仍穿着黑锦鎏银的侯爵常服，走到了刘琥身旁，微微躬身凝视着刘琥，“想必身子已经大好。”
　　刘琥抬眼望向陆维，今天他流了太多眼泪，一双漂亮的桃花眼红肿不堪，喃喃道：“伯修……大伴死了，被皇后杖死的。”
　　“我知道。”陆维的声音和神情都十分平静。
　　刘琥脚步不稳的站了起来，伸手攀住陆维宽厚的肩膀，哽咽着，“她把粥泼在地上，让我像狗一样舔食！他们……他们把竹管插进我的喉咙，往里灌药，我差点被呛死！”
　　说到最后，刘琥的声音变得高亢，情绪也激动起来。
　　而在他说话的过程中，他的喉咙仍旧因为之前竹管造成的擦伤，一直在针扎般的疼痛。
　　“陛下，这些臣都知道。”陆维拍拍刘琥的脊背，以示安抚。
　　“那你为何不救大伴，为何不来救我？为什么？！”刘琥如一头负伤的小兽，在陆维怀中抽泣着埋怨。
　　在刚刚得知陆维背叛了自己之时，刘琥是怨恨陆维的。但现在张德义已死，他身边已经没有人可以依靠，再加上今天被姜皇后欺负侮辱，而陆维之前却一直尽力维持他的尊严，两厢对比之中，令他产生了幻想和错觉。
　　他觉得陆维虽然在报复他，夺去了他的皇位，心里却仍旧是对他有感情的。
　　对陆维生杀予夺的时候不觉得，但若是设身处地的回想起来，他对陆维其实是有些过分的。
　　他仍旧深深爱着陆维，所以他想要尝试放下那些恩怨，和陆维重新开始。
　　“陛下，你该长大了。”陆维伸手替刘琥擦去眼泪，平静的开口，“你现在已经失去了所有依仗和权力，让青青出出气不好吗？让她现在出了气，又不曾伤筋动骨，总比她恨意未消，将来在暗中动手报复的强。”
　　“以竹管饲药，是因为你昏迷中咽不下去药汁。瞧，你现在的烧不是退了？”
　　“至于张德义，衔恨妄议，他难道不该死吗？”
　　刘琥推开陆维，不可置信的退后两步，道：“伯修……你为何如此？”
　　他在随安殿被人欺辱了一整个白天，大伴的命都丢了，陆维竟然认为那些欺辱是对的？
　　“我只是就事论事。”陆维从袖中抽出两卷背面纹以五爪龙的绢帛，走到御案旁，将绢帛铺在光滑的桌面上，转身望向惊疑不定的刘琥。
　　“陛下，今晚应该是臣最后一次叫你陛下了。”
　　刘琥走到陆维身边，只见桌面上铺着的是两道诏书，一道是罪己诏，另一道则是禅让诏书。
　　刘琥伸出白瓷般的手，颤抖的指向那两道诏书，喑哑了声音道：“陆伯修，你今晚过来……就是为了这个？！”
　　陆维点了点头，道：“这两道诏书已经拟定，只差陛下的御印。”
　　刘琥只觉得胸中憋着一口气，他急急走向案前，从暗格内找出八道御印，凶狠而迅速的盖在两道诏书上，然后将御印砰然丢在桌上，朝陆维展开双臂，一边流泪一边哈哈大笑，“陆伯修，这下你得偿所愿了？！来，还等什么，我对你已经没有任何用处了，杀了我吧！”
　　面对癫狂的刘琥，陆维愣了一下。
　　并非是他被刘琥的癫狂之态所震慑，而是在刘琥在禅让诏书盖上御印时，他的头脑中传来了很久不曾出现过的，031的机械声音
　　“恭喜宿主完成本世界任务，大穆气数已获取，并转化为能量。接下来，宿主可选择继续留在这个世界直至身体死亡，或者直接脱离此世界。”
　　“温馨提示，留在这个世界不会消耗能量，也不能再获取能量。”
　　“留在这个世界，直至身体死亡。”陆维想都不用想，就在脑海中做出了选择。
　　陆维向来是活在当下的人，他在这个世界即将登基为皇，形势一片大好，他又对建设新皇朝极其有兴趣，怎么能不活到寿尽？再说了，鬼知道下个世界是什么情况。
　　“好的，请宿主尽情享受余下的生命。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能量浪费，031会进行待机，在宿主□□死亡之时前来接引。”
　　说完，这个不负责任的系统再度沉默。
　　陆维知道，他在这个世界死亡之前，都不可能再听到031的机械音了。
　　陆维与031在脑内的交流速度极快，从外表看起来，陆维只是因为刘琥的举动错愕了片刻。
　　“我不会杀你。”被判定完成任务，一直悬在头顶上的利剑终于消失，陆维的心情骤然轻松，就算看刘琥也顺眼了许多，“听说，颍阳县是个好地方。”
　　“颍阳公这个封号，敏敏觉得很适合你，我也这么觉得。”
　　“等过两日陛下退位，就去那里吧。”
　　说完，陆维走上前，收走两道诏书，重新揣进广袖，就转身打算离开随安殿。
　　刘琥看着陆维毫不留恋的转身，看着那笔直似剑的脊背，终于意识到，自己即将永远失去这个男人。
　　这个对自己来说，恨爱皆入骨髓，生长在心房深处再也拔不出来的男人。
　　“不……不！”刘琥前一刻还在愤怒，这一刻就忽然觉得万般惶恐，他不顾一切的冲上前，从背后紧紧抱住了陆维。


第26章 
　　陆维垂眸，看见刘琥的双臂从背后绕过来，双手紧紧抓住自己胸腹间的那片黑色袍服。
　　抓的很用力，手背处的淡青色筋络都凸了出来，像是细腻白瓷上面某种蜿蜒的缠枝纹饰。
　　陆维沉声道：“放手。”
　　刘琥将脸贴在陆维的肩背处，一边摇头一边哽咽道：“不放。”
　　陆维看不到刘琥的脸，却能感觉到有温热水滴“啪嗒啪嗒”的落下来，沾湿了他肩背处的锦衣。
　　陆维掰开刘琥的十指，挣脱了紧紧抱着自己的那双手臂，转身望向刘琥，放缓了语气道：“你这是在做什么？”
　　“我不去颍阳县，也不要颍阳公的封号。”刘琥流着泪，握紧了双拳死死盯着陆维。
　　“你要清楚。”陆维闭了闭眼睛，道，“这已经是我能为你安排的，最好的出路。”
　　“你在宫里用惯的东西，都可以带到颍阳县去。如果有愿意跟你离开的嫔妃宫人，也可以一并带走。”
　　“我可以向你保证，在颍阳县的范围内，你是受人尊敬，并且绝对自由的。”
　　“那个地方山清水秀，民风也淳朴，你会喜欢。”
　　陆维解释之后，平静的凝视刘琥，等待对方改变主意。
　　到了这个地步，谁都应该知道怎么选更好。
　　刘琥却执拗的摇头，擦干泪水，牙根紧咬，一字一句几乎是从牙缝中迸出来的，“除非我死，你休想将我送走。”
　　陆维笑了，当下也不着急离开，走到御案旁的圈椅上坐下，望向刘琥道：“你想留在宫里，嗯？”
　　“以前朝废帝的身份留在宫里，你知道会有什么下场吗？”陆维接着道，“不见天日的严密监管，谁都可以任意欺凌于你。说不定哪天你碍了谁的事，或许是一杯鸩酒，或许是一道白绫，就能让你无声无息的消失。”
　　“这皇城……从前属于我。”刘琥走到陆维身旁，缓缓道，“现在属于伯修。”
　　“如果伯修不想让我死，就没有人能让我就此消失。”
　　“如果哪一天伯修觉得我碍眼了，挡了你的路……”刘琥将手覆在陆维手腕处，已经结疤的齿印之上，仿若下定了某种决心，“那么我唯一的请求就是，不要假手于他人。我的命，只能由伯修亲手了结。”
　　陆维收敛了唇畔的笑意，道：“你不要一时冲动，考虑清楚。”
　　在陆维看来，刘琥简直是在发疯。
　　他非常清楚刘琥是为何做出这样的选择，然而这样对一切都不管不顾，只求留在他身边，就像是
　　扑火的飞蛾。
　　“我已经想得很清楚。”刘琥垂眸望向圈椅上的陆维，轻声威胁，“如果伯修执意要将我送往颍阳县，那么我向你保证，在未抵达颍阳县之前，我就已经是一具尸体。”
　　“介时伯修的名声，怕是会受到些影响吧。”
　　陆维看着刘琥，没有说话。
　　他并不害怕自己的名声受到影响，史书从来是由胜利者书写，有帝王弑兄杀弟，逼父退位，青史上不照样是情非得已、千古明君。
　　更何况身为一个在封建王朝自带光环的天子，人们更多的会看重其功绩，而非私德。
　　刘琥的威胁在他看来既软弱又可笑，但他并没有打断，而是想听刘琥把话说完。
　　“伯修若允我留在宫中，我愿面缚衔璧，请罪于天下，侍奉新皇。”刘琥威胁之后，放下所有自尊，向陆维抛出自己仅剩的筹码。
　　“为什么要做到这种程度？”陆维深深的吸了口气，“你明明可以有更好的选择和生活。”
　　“不，没有选择了。”刘琥忽然哭了起来，“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他一边哭，一边弯腰抱住了陆维的头颈，胡乱的亲吻那薄情双唇，毫无章法。
　　他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只有眼前这个男人，就算死了也不愿意放手。
　　……
　　陆维最终尊重了刘琥的选择。
　　其实若不是为了刘琥考虑，和将他送到颍阳县相比，把他留在宫中监管对陆维来说，反而是更方便安全的事情。
　　但既然刘琥本人都以死相抗了，陆维就算不顾及名声，也要顾及妹妹那边的两个孩子，总不能真把他往死路里逼，只得依了他的意思，将他留在宫中。
　　新皇的登基大典一切从简，却仍旧筹备了半个月。
　　半个月之后的吉日吉时，净鞭声响之后，伴随着鼓乐和号角，陆维乘坐着十六抬的銮驾，沿着红毯铺就的道路踏上了金銮殿。
　　九条金龙盘绕于其上的御座，就在陆维的面前。
　　他转过身，看见跪在金銮殿阶梯之下，广场上的众官员以品级分了位置先后，乌鸦鸦一片，皆对他低下了头颅，叩拜以示臣服。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在礼官的引导下，数千人齐齐向陆维所站之处朝拜叩首，声势蔚为壮观浩大。
　　众臣仍保持着叩拜的姿势，只见个身着一袭白衣，披散了三千乌丝，双手被绳索缚在身后的男人自众臣之间走过，跣足踏上通往金銮殿的红毯。
　　他皮肤宛如白瓷般光洁，双眼中蕴含着朦朦雾气，而那张宛若染了三月桃花之色的唇间，含了一块碧绿剔透的美玉。
　　面缚衔璧，是古礼中投降请罪、彻底臣服的姿态。
　　刘琥身为前朝废帝，在登基大典之上，众目睽睽下执面缚衔璧之礼，此生再难有翻盘的机会。
　　刘琥走过红毯，一步步踏上高高的台阶，弯下脊背，单膝跪倒在陆维面前。
　　陆维依礼制扶起刘琥，自他绯红双唇间取出碧玉，收入囊中，解开他捆缚在身后的双手，以示接受对方的臣服。
　　“从此以后，这世上再无天子刘琥，只有安乐公刘琥了。”陆维对刘琥道，“既无封地亦无实权，处处受人制肘……我可以再给你一次后悔的机会。”
　　陆维给过刘琥两次自由的机会，一次是在倚香殿，逼宫之前；另一次则是在逼宫成功后，打算放他去颍阳县。
　　这一次，是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
　　陆维虽对曾经的天子处处留情，却也再给不起第四次。
　　“我不后悔。”刘琥摇了摇头，深深凝望着陆维，唇畔慢慢浮现一个笑容，“我知道，之前我对不起许多人。就当是……我做错事的报应好了。”
　　陆维无奈的叹息一声，又觉得刘琥毕竟懂事了不少，多少有些宽慰，拍了拍刘琥的肩，望向长阶之下那宏大的仪式。
　　而从始至终，刘琥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陆维身上，贪恋痴迷。
　　不，我哪有什么错？
　　我唯一犯下的错，不过是……爱上你而已。
　　现在的一切，皆为认赌服输。


第27章 
　　陆维正式登基之后，改元“永朔”，定国号为“乾”，开始了他的执政生涯。
　　尽管已经以和平的形式过渡中央政权，但荆州、豫州以及扬州的总兵们皆拥兵自重，并不听其号令，打着“诛杀窃国之贼”的旗号自封为王，各踞一州。
　　好在这三州的总兵失去了前朝天子的号令，又各怀心思，陆维用了两年的时间将其分化，招降的招降，诛灭的诛灭，最终一统河山。
　　紧接着，就是改革落后的税制和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削弱豪强门阀对皇权的碾压。
　　想要改革延袭了百年的封建体制，肯定会触动许多利益集团，陆维上手后才发现，这个过程会十分的漫长。他不可能在有生之年将大乾完全变成自己的理想国，只能改变小半部分，然后将理念延袭传承下去，留待后人实现。
　　再就是开通了边境贸易和海上贸易。
　　边境贸易是他一早就与金蛮约定好的事情，盐巴茶叶粮食，以及丝绸瓷器等奢侈品源源不绝的运往金蛮，为大乾换来大量牛羊马匹和金银。
　　金蛮贵族阶层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腐化，处处靡华攀比，大穆衣食用具皆风行于此，许多人更以能讲一口流利的大穆官话为荣。要不了多少年，无论大穆是选择征服还是将其同化，都是相当方便的事情。
　　而海上贸易从没有被之前的帝王重视过，但陆维做为一个现代人，自然知道航海会给这个国家带来什么。
　　这个世界的大陆板块分布与中国古代略有不同，但大体相似。随着航海和海上贸易，甘薯、玉米等高产量的农作物被引进，辣椒、肉桂和丁香等等成为大乾人餐桌上的常见调味料，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了历朝历代前所未有的高峰。
　　永朔大帝的名声远播海内外，大乾成为整个世界都向往的繁荣文明之地。
　　做到这一切，陆维用了三十余年的时间。
　　如果说永朔大帝的人生还有什么地方不足，就是他一直没有能够拥有自己的子嗣。
　　几乎所有人都在感慨，如此伟大的君主竟不能留下他的优秀血脉。
　　但大帝本人却并不怎么在意，过继了陆家直系几名资质颇佳的子弟，从小就放在身边亲自教导，开拓其视野的同时，观察其心胸性情，在其中挑选储君人选。
　　……
　　云露是倚香殿的大宫女，已经在这里侍候了整整三十年。
　　据说倚香殿三十多年前曾被烧毁过一次，后来又在其旧址上再度新建，但这一切云露并不曾看见。
　　她三十年前踏入倚香殿之时，还是小宫女云露，而现在宫人们见了她都要恭敬的称一声“云露姑姑”。
　　她已经快五十了，如果没有意外，再过段日子就会领了银钱被放出宫，回家养老。
　　清早，她端着食盒，像往常一样踏入主殿，撤下案几上昨天的茶水点心，换上新鲜的。
　　整个倚香殿中寂静无边，只有杯盏盘碗碰撞时，不时发出几声轻轻的脆响。
　　倚香殿的主人亦像往常般披散了长发，端坐在一张圈椅上，沉默不语。
　　云露撤换隔夜点心的时候，注意到上面只动了一块，而且那一块只被咬了浅浅一小口，不由在心里感慨，这位主子的食量是越发浅了。
　　她抬起头，望向倚香殿的主人。
　　她还记得，三十年前她初见这人时的惊艳，当真是发若乌檀肤若白瓷，长身玉立，风姿秀雅，眉目间总是有着一段笼烟含雾的轻愁。
　　三十年后的今天，这人已经老去。
　　据说他与当今陛下同岁，但因为长时间的心情沉郁，他看起来比陛下要衰老憔悴许多。
　　他披散的长发大半皆已花白，脸上皱纹丛生，目光混浊不清。尽管仍旧保持着剃须的习惯，但看上去无疑已经是个老年人了。
　　云露摸了摸自己刚刚染上霜色的鬓发，忽然对倚香殿的主人有些同情。
　　她是当今天子的人，但在倚香殿服侍三十年，伴随着倚香殿的主人老去，她也老了，总是产生了一些岁月沉淀的感情。
　　于是她第一次稽越了自己的本份，朝坐在圈椅上的那人走去，开口唤道：“安乐公。”
　　刘琥“嗯”了一声，抬起眼皮望向她。
　　他的眼早在几年前就已经花了，看什么东西都模模糊糊的。他知道眼前的人是云露，却看不清她的五官。
　　“再过段日子，奴婢就要回家了。”云露道，“您以后要好好的，不要再总拿刀子割自己了。”
　　刘琥放在圈椅扶手上的指头动了动，脸上仍旧没有什么表情。
　　他穿着牙白色的深衣，两条手臂都被广袖所遮掩。但他和云露都知道，那被遮掩的手臂之上，是无数道新旧交迭的，斑驳的割伤。
　　寂寞的时候，相思到蚀骨的时候，只有一次次自残，看着鲜血沿着手臂流下，才会觉得好过一些。
　　“真的，您往后不对自己好些，就没人对您好了。”云露咬了咬下唇，“不要再对陛下抱有任何期待，陛下他……知道您的一切。”
　　知道他的寂寞，知道他痛苦自残，却从未因此多眷顾过倚香殿一星半点，而是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
　　刘琥疲惫的闭了闭眼，朝云露淡淡道：“我知道了……你走吧。”
　　云露能对他说出这些话已是极致，见他这般情态，只能叹息一声，朝他行礼之后退出大殿。
　　刘琥独自坐在圈椅之上，看着云露的背影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
　　三十多年了，他虽居于深宫，却并非对世情一无所知。他知道陆维做了多少事，知道陆维开创了怎样一个盛世，他再也无法追上心爱之人的脚步。
　　当他的容貌和身体逐渐衰老之后，陆维对他的供给一如往常，有时候也会来看看他，却不再拥抱爱幸于他。
　　不过，他既然选择了留在宫里这条路，就应该想到会有现在的下场，怨不得陆维无情。
　　而现在，他知道，他的寿数快尽了。


第28章 
　　得到刘琥快要不行的消息时，陆维正在随安殿中批阅奏折。
　　蘸了朱砂的狼毫御笔抖动了一下，在手中工部的折子上留下道鲜红的扭曲痕迹。
　　陆维皱了皱眉，批下“准”字之后搁笔，望向前来报讯的宫人道：“太医院怎么说？”
　　五十多岁的陆维，颔下蓄了短须，鬓发间掺杂着缕缕银丝，眼角亦出现了深刻的纹路。然而他腰背依旧挺直，目光越发深邃，这些变化并未使他显得老态，反而是增添了岁月沉淀的深沉威仪。
　　“太医院已经会诊过，说是就这几天的事了。”宫人低眉垂眼，恭谨的如实回话。
　　陆维深深吸了口气，站起身吩咐道：“准备銮辇，朕要去一趟倚香殿。”
　　天子一声令下，銮辇很快就在随安殿外备好。
　　大穆为火德，天子着绛衣；大乾为土德，天子着明黄。
　　身着明黄五龙常服的陆维，登上八人抬的銮辇，朝着通往倚香殿的道路而去。
　　銮辇之上，陆维这才想起来，自己这大半年都没有去看过刘琥了。
　　并非是色衰则爱弛，或者是刘琥自以为的那个理由。
　　陆维只是觉得无能为力，他自认尽量善待刘琥，却拯救不了那个郁郁寡欢的灵魂自我摧残。
　　刘琥对他的爱情，已经是于生命中仅剩的执念。
　　他两世都曾经被许多男女所爱，也喜爱品尝鲜美□□和热烈感情，却没有一人像刘琥这样，对他执着到如此可怕的地步。
　　简直是至死方休。
　　尽管陆维坐拥天下，在所有人眼里是英明神武的永朔大帝，每当他面对刘琥这个前朝废帝之时，如同直觉一般，心底还是会生出丝对未知事物的忐忑不安。
　　在纷杂的思绪中，銮辇停在了倚香殿前。
　　陆维走下銮辇，踏入殿内。
　　倚香殿内被打扫的很干净，几净窗明，正值海棠花落的时节，窗棂上洒落了些浅绯的花瓣。
　　而浓重苦涩的药香气，弥漫了整个空间。
　　正在床旁为刘琥视诊的太医见陆维进来，连忙朝天子执礼，紧接着退到一旁。
　　陆维走到床沿坐下，垂眸看向卧病的刘琥。
　　刘琥白了大半、失去光泽的头发披散满枕，整个人憔悴苍老，瘦削的简直不成人形。
　　然而当他看到陆维的那一霎，原本混浊涣散的眼中，忽然就燃起了某种奇异亮光。
　　刘琥伸出手，隔衣抓住了陆维的臂，艰难道：“让他们……都出去。”
　　陆维沉默的挥了挥手，大殿内侍候的宫人们以及太医便纷纷退出殿外，只留陆维与刘琥在殿内。
　　“你有什么话想说？”陆维看着刘琥。
　　这应该是他最后一次来看刘琥了，他会在合理范畴内满足刘琥的遗愿。
　　“不是我……伯修，不是我做的。”刘琥喘着气，“我知道，就算我再怎么解释你也不会相信……但我现在就快死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就信我这一回，不要、不要怨恨我了……好不好？”
　　陆维握住了他的手，道：“我相信你。”
　　刘琥松了口气，皱巴巴的苍白面容上，绽开了一个几乎可以称得上明亮的笑容。
　　大乾的天子之所以无嗣，是因为被人下了绝嗣的虎狼之药。而经过诊治推算，时间就在被刘琥囚于倚香殿中的那半年。
　　“其实就算是你做的，我也不在意。”陆维拍了拍他瘦骨嶙峋的手背，顿了顿后道，“我从来没有怨恨于你。”
　　对于这个世界，陆维只是个随时可以抽身离开的旅人，他是真的不介意能不能留下后嗣，也没有因此怨恨过刘琥。
　　毕竟他知道，他还有下一个世界的轮回。而刘琥，就只有这一世。
　　“真、真的吗？”刘琥颤抖着，不敢置信的问道。
　　陆维点头道：“我没有必要骗你。”
　　“太好了……太好了，伯修。”刘琥一边笑，一边流下眼泪，“那你……再抱抱我好吗？”
　　陆维叹息一声，伸出手臂将刘琥揽入怀中。
　　怀中的身体比看到的还要瘦，轻的如同只剩下一副骨骼。
　　刘琥枕着他的肩膀，在他耳畔吐出最后生命中的最后一口气，“陆维……哥……”
　　这一声呼唤千回百转，柔情入骨，又如惊雷闪电般令人毛骨悚然。
　　刘琥此生，从来没有叫过他“陆维”和“哥”。刘琥平时唤他的字伯修，生气愤怒的时候会连姓带字一起喊，称他陆伯修；就算为帝时在朝堂上，也是叫他“晏武侯”或者“陆卿”。
　　沉默了三十多年，几乎被陆维快要遗忘的031，忽然在他脑海中发出狂乱的电子音
　　警报！警报！！警报！
　　提供能量的媒介者已在本世界死亡，宿主不能继续留在本世界，即将脱离，即将脱离！
　　这声音实在令人狂躁，如果031有实体，陆维早一巴掌拍上去了，但很遗憾031没有，所以他只能在脑海里喊道：“给我安静！还有多长时间？”
　　“48小时。”031停止了狂乱的电子音，回答道。
　　“刘琥是秦格？”陆维接着道。
　　“是的。”
　　“他还会出现在下个世界吗？”
　　“是的。”
　　陆维无奈的叹了口气，“给我解释下秦格的情况。”
　　“本系统以秦格的执念为能量激活，身为媒介者，秦格有能够跟随宿主转生于每个世界，以及获取宿主部分所得能量的权利。”031以极短的速度组织了一下语言。
　　“他是不是还有挑选出身阶层的权利？”陆维想起自己刚穿过来时的情景，憋屈道。
　　“……是的，他有挑选每个世界身份的权利。”031停顿了片刻之后回答，“但相应的，他在转生后会抹去记忆，直到□□死亡之前才会回想起来，而宿主则保留了所有记忆和技能。”
　　陆维沉默了。
　　既然刘琥是秦格因执念而转生，那种对自己至死方休的可怕感情，就很容易理解了。但是，前身并不是他，刘琥就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说明这种爱情并不是非他不可。
　　031尽管看起来还隐瞒了不少东西，但系统就是这点好，从不说谎，“为了节省能量，从陆家长子婴儿时期起，宿主的精神体就已经被投放。”
　　“也就是说，没有什么前身……在这个世界活了五十多年的，皆是宿主本人。”
　　陆维松开刘琥，任那具失去了生命的枯瘦躯体滑落在褥榻间，朗声大笑。
　　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
　　为什么毫无隔阂的继承了前身的武艺和军事素养，为什么在这个古代的世界适应如此良好，为什么会和前身产生情感的共鸣……原来是这样！
　　他被抹去了记忆，在这个世界从婴儿时期起，生活了二十六年。然后在他二十六岁，一心求死的时候，系统将所有记忆还给了他，并令他错以为是附在别人的身体上。
　　“不，031，你错了。”陆维渐渐止住了笑，“那不是我。”
　　失去了所有记忆和人格，在这个封建王朝被捏碎了重新塑造，又怎么会是他本人？
　　同理，他也绝对不承认，刘琥就是秦格本人。
　　在他看来，连记忆人格都失去了，怎么还能称得上是同一个人呢？
　　“下个世界，我仍然会因为他的死亡而强制限时脱离吗？”陆维伸出手，慢条斯理捋了捋刘琥花白的发。
　　“不会。”系统解释道，“第一个世界以秦格为媒介，所以比较特殊。”
　　“而且因为宿主已经收集了这个世界的能量，介时系统会为您开放部分辅助功能，敬请期待。”
　　陆维眯了眯眼。
　　总算能够像个正常的穿越人士，拥有金手指了啊。
　　系统之前说过，能量搜集到一定程度后，他甚至可以成为传说中的“神”。
　　系统很不靠谱，却从不说谎，他确实有些期待了。


第29章 
　　永朔三十一年四月十七，前朝废帝刘琥因病逝于倚香殿。
　　刘琥病逝后，向来身体康健的大乾天子忽然间水米不进，并且开始交待后事，两日后龙御归天，谥号“思”。
　　据史书记载，乾思帝武将出身，平定北疆战功赫赫，因受到废帝刘琥猜忌迫害，愤而兵变造反，于奉京城中黄袍加身。
　　乾思帝陆维前半生纵横沙场，后半生帷幄执政，皆做的十分出色，立有不世之功，是史书上数一数二的英明君主。
　　令人不解的是，这样一个伟大的君主，居然定下自己的谥号为评价中庸的“思”。
　　有人说这是乾思帝的谦逊美德，也有人经过考据发现，乾思帝陆维在兵变之前，曾经“死”过半年，被废帝刘琥追封为“宸思王”，或许便是由此而延续下来。
　　这一考据引起了后世学术界的种种猜测，联系到废帝刘琥身死之后两天，原本身体康健的乾思帝就无缘无故驾崩，其真相更是令人感到扑朔迷离。
　　而终身未育，两朝为后，思帝驾崩被新帝奉为皇太后的姜青青，也成了传奇人物。
　　至此，种种关于乾思帝、姜后与废帝刘琥二男争一女的话本戏剧盛行于民间，皆凄婉哀艳，有兄弟间的情义两难，有儿女间爱情的缠绵悱恻，赚足痴男怨女们的眼泪，因而于世传唱不衰。
　　没有人知道，陆维之所以定下自己的谥号为“思”，只是因为在他看来这是件小事，既然有现成的，就懒得再想一个罢了。
　　……
　　再次睁开眼睛，陆维发现自己坐在一张椅子上。
　　他的左边是宽大而明亮的落地窗，窗外是一片绿色花圃，温暖的春风不时拂过窗帘，拂过他的肌肤。
　　右边则是一张kingsize的皮质大床，以及整排的衣柜，床头柜旁边竖着一把吉它。
　　整个房间是明亮的田原色调，整理收拾的十分洁净，看上去就令人心情舒畅。
　　……如果陆维没有嘴里咬着一根铁棒，被层层叠叠的铁链子绑在这把用生铁浇筑、焊死在地面的椅子上，他的心情确实是会很舒畅。
　　他艰难的抬起头，在颈椎发出的“咯巴咯巴”声中，从对面的等身穿衣镜里，看到了这个世界的自己。
　　只看了一眼，他就不想再看。
　　太可怕了。
　　镜子里是个看上去快要腐烂的黑发男人，他身材高大，皮肤显现出青灰的颜色，眼珠金黄，嘴唇缺失。裸露在外的白森森牙齿，横咬着根用系带牢牢固定在他嘴里的粗大铁棒。
　　不时有透明的黏液，自这男人被铁棒撑开的嘴里丝丝缕缕淌落。
　　“031，什么情况？”陆维镇定了一下情绪，在脑海中呼唤系统。
　　“正如宿主所见，这里是末世。”031的机械音响起，“宿主中了丧尸病毒，并且已经尸化。”
　　“是否选择接收身体记忆？”
　　“接收。”
　　选择接收之后，如同上个世界一样，一大串信息涌进陆维的脑海中。
　　这个世界是现代社会，正值科技高速发展的21世纪，法制文明。然而有一天，属于整个世界的噩梦降临了。
　　来自天外的病毒在人群中快速扩散，将所有人划分为了三种类型，丧尸，普通人，以及异能者。
　　丧尸和异能者皆为受到过病毒感染的普通人类，其中绝大部分人会转化为失去了神智，只留下吞噬新鲜血肉本能的丧尸；而一小部分人则在经过同样的高烧发热之后，会觉醒各种各样的超能力。
　　或是操控水、风、雷、电、金属等等的操控者，或是体格速度、某种器官的强化，或是预知能力，或是拥有了储物空间……千奇百种，不一而足。
　　由于丧尸数量庞大，除去失了神智、外形可怖之外，也会进化，产生种种奇异能力，普通人不得不依靠着异能者建起基地，在基地外筑起高墙，用劳动换取保护生存下去。
　　这个世界，大大小小已知的基地，数量已经上千。每一个基地，都有至少一个A级以上的异能者坐镇，方能保证这个基地不被人类和动物丧尸侵袭，以及不被别的基地吞并。
　　每个基地坐镇的异能者，都是所管辖基地规则的制定者，说一不二的君王。
　　陆维在这个世界仍然没有换名字。他在京城的军区大院长大，有个比他小两岁的弟弟，爷爷是开国元老之一，根红苗正的红三代。
　　原本无论从军还是从商从政，都可以过的顺风顺水，却没想到在大四那年，末世降临。
　　在病毒大面积扩散的情况下，军队也无力回天，陆维的父母都在与丧尸的交战中壮烈身亡，爷爷因悲伤过度而离世。
　　得知附近有能让人避难的基地建成，为了寻求一线生存的机会，陆维带着弟弟陆瑛，以及好友卫霄冒险驾车离开京城。
　　卫霄是陆维在大学里一个宿舍的，家庭环境非常贫困，还是外地人，完全是凭着一腔毅力，以及超出常人的智商才考上陆维所在的，全国数一数二的名校。
　　陆维很欣赏卫霄的骨气，所以在他手头拮据时会不声不响的帮助，在他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时候会竭力帮他争取。很快，整个学校都知道卫霄是被陆维罩着的，再也没人敢低看卫霄一眼。
　　两人因此结为好友，又在一个宿舍，平常焦不离孟。卫霄平时还爱给陆维洗个衣服袜子、打个水带个饭什么的，被人并不善意的调侃为“陆王子和他的小贤妻”。
　　卫霄这个人也奇怪，因为家庭条件和生活成长经历，他的自尊心相较常人高出许多。但别人这样说他时，他却一点也不生气，有时候遇上了，还会跟着一起玩笑调侃。
　　卫霄这种不在乎的态度，反而让那些不善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使得陆维越发欣赏这个朋友。
　　总之，接下来在三人逃往基地的路上，遇到了丧尸的袭击，卫霄不慎被丧尸抓伤。
　　他们在京城里，在一路上见过太多尸变，深知其可怕。虽然有少数异能者觉醒的传闻，但耳听为虚，谁也没真正见过。
　　陆瑛当即提议给卫霄一个痛快，卫霄本人也表示同意，但陆维拒绝这么做，用绳索绑住了好友，并且整夜一直守在好友身边。
　　经过一夜高烧，卫霄并没有尸变，而是很幸运的成为了能够操控植物的异能者。
　　三人皆欣喜若狂，一起抱头痛哭后，再度踏上前往避难基地的道路。
　　这一路非常顺利，卫霄的异能也在一次次战斗中变得越发强大，直至他们抵达了目的地——“冰霜基地”。


第30章 
　　“冰霜基地”的主人是一名女性冰系S级异能者，名叫俞从燕，二十七八岁，绰号“冰女王”。
　　冰女王虽然有个华族名，却并非华族本土的姑娘，而是俄族人，原来的职业是模特，银发雪肤蓝眼，身材高挑，非常的美貌。
　　“冰霜基地”的规模，在众基地里面算是中等偏上，除了冰女王这个S级异能者坐镇之外，还有五百多名从A级到F级的异能者活跃于其中，接纳的普通人达到了十万之众。
　　异能者是在感染过丧尸病毒的普通人类中随机产生的，异能强大并不等于其它能力也出类拔萃。冰女王身上虽然有股战斗民族的彪悍劲儿，但做为一个智商不高靠脸吃饭的模特，异能是S级的，管理统治一个基地的能力却是小白级别的。
　　好在她也意识到了这点，选了个擅长管理、双商俱在的精英男立为“王夫”。
　　王夫是个普通人，因为要找到既身怀异能，又年龄合适长相英俊，还具备管理能力的男人实在是太难，只能降低标准。
　　又觉得光靠着王夫一个人打理基地也不行，于是一众或是身怀特长，或是单纯长得特别好看的适龄男性纷纷被她立为“侧王夫”、“贵君”，纳入后宫。
　　强者天然有权利占有更多资源，包括异性资源。
　　除了少数有宗教信仰或者真正的情种，强大异能者的配偶往往都不止一个，这在末世是很寻常的事情。
　　在冰霜基地，冰女王的后宫是普通人跻身高等阶层的唯一途径，更何况她还如此美貌，基地绝大多数的普通人都向往憧憬着进入她的后宫。
　　在冰霜基地经过测试，卫霄觉醒的异能等级达到了仅次于S级的A+，更何况还是稀缺的控植系，当即在基地中引起了哄动。
　　末世什么最缺？毫无疑问是粮食。
　　身处绝境时为了寻摸一口吃的，人们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而一个A+级别的植系异能者，就代表着这个基地种植业的前景，代表着源源不绝的粮食、蔬菜和水果。
　　更何况，论起战斗能力控植系也很不错，可谓攻防兼备。
　　若不是卫霄觉醒的时间太短，没有任何人脉资源，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自行建立一个中小型基地。
　　冰女王大喜过望的亲自热情接待了卫霄，并且做为一个深度颜控，在看到卫霄的第一眼就打算将其纳入后宫，立为王夫。
　　至于之前的精英男？喜新厌旧的冰女王早就忘了他姓甚名谁，再说一个普通人，怎么配和眼前这位既强大又俊美的异能者相提并论？
　　于是冰女王展开了对卫霄的追求。
　　卫霄是与冰女王能力堪称对等的异能者，并非她之前的后宫可比，所以她也放下了身段，从约个饭，送个东西什么的开始，以平等的朋友身份交往，并不曾居高临下的逼迫。
　　究其原因，也是由于她对自己的美貌很自信，觉得没有她拿不下来的男人。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情史无数的冰女王，在追求卫霄的过程中，最终却一头栽倒在了陆维这个普通人的身上，拔都拔不出来。
　　这姑娘虽然号称冰女王，拥有偌大的基地，但当真爱降临之时，本身智商就不高的她，完全就变成了个傻白甜，每一次呼吸都充满了恋爱的甜蜜。
　　确定自己遇到此生真爱之时，她很快遣散了后宫，向陆维求婚。
　　没有异能算什么，她有嘛，还是S级的，足够在这个末世保护他。
　　拉拢控植系的强者？那是陆维最好的朋友，跟陆维结婚后大家就都是一家人了，还分什么彼此。
　　她的后宫里有不少能干英俊的男人，遣散后宫可惜了？唉，天知道她有多后悔曾经谈过这么多次恋爱，恨不得第一次初恋就是陆维……是的，她只是谈过恋爱，有过一些前男友，她还是未婚，就这样决定了。
　　在她眼里未来老公天下第一能干，第一英俊，嘻嘻。
　　完全打脸了在遇到陆维之前，普通人不配与异能者相提并论的看法。
　　陆维虽不见得同样爱上了冰女王，但漂亮的姑娘总是会得到异性的天然喜欢。而且在冰霜基地的这段时间，陆维也看到了普通人过得是什么样艰难困顿的生活。
　　若只是出卖劳动力、生活困顿也就罢了，普通人在异能者面前是毫无尊严，完全不能反抗的。
　　异能者因为欲望取乐逼迫伤害普通人的事件，在冰霜基地中比比皆是。而异能者只要不是大批量的杀死普通人，根本就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他不想自己和弟弟，以及自己的后代最终落到那样悲惨的境地。
　　所以陆维在刻意赢得了冰女王的爱情之后，答应了冰女王的求婚。
　　是的，冰女王一开始想要追求的是卫霄，他横刀夺爱，多少对卫霄这个兄弟有些抱歉。但卫霄本身已经是末世中顶尖的强者了，并没有他这般急迫的需求。
　　陆维以为卫霄可以理解，但在他与冰女王举行婚礼的当天，卫霄却在冰霜基地内发动了叛乱。
　　卫霄拉拢了所有能拉拢的势力，他拉拢的第一个人就是前王夫。
　　前王夫虽是普通人，却有着缜密的思维和强大的管理能力，最重要的是对整个冰霜基地的情况都了如指掌。
　　在这次叛乱中，冰女王虽然异能略胜卫霄一筹，却因措手不及和卫霄严密的布署而最终战败，带着十几个死忠的异能者，如同败家之犬般被卫霄赶出了基地。
　　陆维与冰女王一行人被冲散，见基地里死伤惨烈，觉得十分震惊。他想不到卫霄手段如此狠辣，对他的恨意竟是如此之深，感到绝对不能留在基地里被卫霄事后清算，于是带着弟弟陆瑛，拿了一些物资，乘乱驾车逃出基地，想要在外面继续谋一条生路。
　　然后发生了什么事呢？
　　是的，他和弟弟陆瑛在外面流浪了半个多月后，在加油站遇到了十几具丧尸。
　　虽然生为普通人，但陆维在末世也算是有些生存经验，原本完全有机会可以避开那些丧尸。
　　但他的弟弟陆瑛，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候，将他推向了丧尸群。


第31章 
　　至此，记忆回溯结束。
　　然而前身临死前的不可置信，疼痛，悲伤，恨意……种种情绪，都还在陆维胸口间沸腾不止。
　　“031。”陆维无奈道，“这回又把我的精神体投放在了婴儿身上？”
　　“是的。”系统承认，“确切的说应该是从胚胎时期开始投放，因为宿主转换世界时没有提出要求，系统采用了最节约能量以及最安全的方式。”
　　“那么，我现在拥有多少能量？”
　　如同3D立体投影，陆维的眼前出现了一个直径约为15厘米的透明沙漏，沙漏底部散落着一小撮白沙，一共二十六颗，泛着柔和的乳白色光芒，静静的躺在那里，全部摊开也盖不住沙漏底部的数量。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陆维对这些白色的沙子有非常熟悉的感觉，只看一眼就能数出它们的颗数，“这些就是……我夺取上个世界皇朝气数所取得的能量？”
　　“是的。”系统开始跟陆维算账，“上个世界宿主共获得三十粒沙，一粒用来投放精神体至婴儿胚胎，三粒用来改造被病毒侵蚀的大脑，避免宿主丧失神智。之前跟宿主提过的部分辅助功能已开放，屏蔽痛觉需要两粒，激发十五分钟身体全部潜能需要五粒，夺取儿童身体需要十五粒，至于夺取一个成人□□的功能，需要三十粒。”
　　陆维跟着系统算了算账，发现确实消费不起，“以后在每一个世界，都默认将我的精神体投放至婴儿胚胎。”
　　反正恢复记忆人格之前的原身，他绝对不承认是他本人。
　　至于屏蔽痛觉和短时间激发身体全部潜能，在这个丧尸遍地走，许多顶尖异能者都能呼风唤雨、移山倒海的末世，就是个渣渣能力啊，你说说能干个啥？
　　而且还要消耗本就不多的能量，使用次数非常有限。
　　系统果然一如既往的不可靠，他就不该太过期待所谓的“金手指”。
　　“在这个世界，我需要获取的是什么？”陆维接着问。
　　“让整个世界停止变异，但哪方是异端由你决定。”系统回答，“有两条路可选择，一条是消灭所有变异的动植物和丧尸；另一条路则是消灭所有未变异生物。”
　　“救世和灭世的选择……”陆维踌躇着。
　　按照他的美学，必然是不会选择灭世这条路的。想想整个世界全是破烂的建筑，半腐的尸体行走于其中，就觉得无法忍受。
　　但紧接着问题出现了，他现在的身体就是个丧尸，如果选择救世的话……
　　算了，现在想这么多也没有用，他现在只是个普通的丧尸，无论救世还是灭世都完全没有能力，还是先看看情况再说。
　　陆维刚与031沟通完毕，就听见这间充满了田原风格卧室的房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了。
　　卫霄走了进来。
　　因为家庭情况的原因，卫霄晚上了三年学，今年已经二十五岁，虽是同班同学，却比陆维大了三岁。
　　他身高约182，长相气质属于标准的禁欲系，清瘦而挺拔，腿长且直，穿着浅蓝衬衫，米色长裤，浓密的乌发整体向后梳，只有几缕不听话的略长刘海散落于光洁额头。
　　卫霄的五官自然是极出色的，俊美中又带着些拒人的冷意，刚来学校的时候就因为过于受女生欢迎，被大部分男生排挤。而在觉醒了植系异能之后，他的瞳孔和毛发隐隐泛出绿色，肤质变得非常细腻，原本的禁欲气质中也多出了清新天然的感觉，越发引人注目。
　　也怪不得深度颜控的冰女王，在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决定进行追求。
　　卫霄走到陆维身旁，深深的凝视了他一会儿，然后唤他的名，“陆维。”
　　陆维一时间无法可想，只能咬紧铁棒，从喉咙里发出沉闷的低吼声，合格扮演失去了神智的丧尸。
　　他记忆只到被丧尸们包围啃噬的那一刻，之后发生了什么并不记得。但合理分析，既然已经尸化还被锁在这里，卫霄应该是另有打算，不至于这就动手将他灭掉。
　　“陆维。”卫霄再度唤他的名，然后做了一个陆维完全意想不到的动作。
　　卫霄俯下身，浅樱色的嘴唇贴上了陆维裸露在外的牙龈。
　　不，不仅仅是贴上，而是吸吮、辗转舔舐，连那些自口腔间隙淌下的透明黏液也不肯放过。
　　丧尸病毒虽然可怕，但活性不高，只通过伤口血液的交互而感染，而且离开丧尸的身体超过半秒钟，就会失去其传染性。这也是为何普通人只有在遭遇丧尸的咬伤、抓伤之后，才会成为感染者，很少听说过哪个人在杀丧尸的过程中，被丧尸血液喷溅到而感染的。
　　更何况卫霄本身是异能者，自带抗体，所以他对陆维所做的事情并无危险性。
　　但是……陆维想到自己此时快要腐烂的可怕模样，不由在心底哀嚎，卫霄你口味太清奇了吧，完全和你的形象不相称啊。
　　深吻之后，卫霄脸上浮现悲痛欲绝的神情，张开手臂，紧紧抱住了被铁链束缚在椅子上的陆维，将头抵在陆维冰凉的颈窝处，良久良久。
　　直至门外传来三下敲击声，伴随着一个清澈的，近乎青年与少年之间的声音，“卫大哥，我能进来吗？”
　　卫霄这才松开陆维站起身，收敛感情，恢复了平常清冷的模样之后，淡淡开口，“是小瑛吗？进来吧。”
　　陆瑛开门走了进来。
　　陆瑛今年刚满二十，身高176，容貌与陆维有七八成相似，十分出众，两人一看就是兄弟。却又因为迥异的气质，令人绝对不会将兄弟俩混淆。
　　陆维张扬而锋芒毕露，像一把没有鞘的宝剑；陆瑛则是内敛秀致，如一块温润的璞玉。
　　“卫大哥，你打算这样锁着我哥多久呢？”陆瑛走到卫霄对面，抬眼望向卫霄。
　　“能锁多久，就锁多久。”卫霄避开陆瑛的目光。
　　“卫大哥，你清醒一点。”陆瑛上前，抓住了卫霄的肩膀，神情激动，“我哥已经死了！你留下的，不过是个有着他躯壳的怪物！！一个没有任何神智，只会生吃血肉的怪物啊”
　　紧接着，陆瑛哭了出来，泪水一滴滴沿着他秀美的面容滑落，打在木制地板上，“卫大哥，你放过我哥，给他留点最后的尊严好不好？”
　　如果不是清楚的知道，前身是被陆瑛推进丧尸群中的，陆维差点就此被陆瑛的兄弟情深感动了。


第32章 
　　“小瑛，不要再说了。”卫霄偏过头，望向被锁在铁椅上的的陆维，眼底翻滚着某种暗沉的执着，“不管他变成什么样，我都绝对不会放手。”
　　陆维丧失了神智，不要紧，只要乖乖被他亲吻拥抱就好。
　　陆维的样貌变得丑陋残缺，反而更好，这样就再也没有人能够跟他抢。
　　陆维以新鲜的血肉为食，不要紧，他可以为陆维去猎杀动物甚至普通人类，奉上其血肉……如果有一天，陆维要以他的血肉为食才能存活，他也绝对不会犹豫。
　　他始终记得，刚进入大学被人排挤时，陆维向他伸出了手，拉他出泥沼。
　　他始终记得，他被丧尸抓伤，绝望的想要就此放弃生命时，是陆维不由分说用绳索捆住了他，拄着武器红着双眼，在高烧的他身边守了整整一夜。
　　那一夜，他烧得全身像着了火，随时面临着可怕的尸变，然而因为陆维一直守在他身旁，他的内心非常踏实，觉得就算下一刻天地崩陷也无所畏惧。
　　从小到大，他的人生因为家庭环境的关系，在遇到陆维前一直是灰暗而不如意的。
　　陆维是他生命中唯一的光，他绝对、绝对不会放手。
　　陆瑛用袖口擦了擦眼泪，“我哥是那么骄傲的一个人，现在这个样子……太可怜，太可怜了……卫大哥你既然那么爱我哥，就该多替他想想啊。”
　　卫霄收回放在陆维身上的目光，死死盯着陆瑛，“你怎么知道？”
　　他一直以为，他把他那份铭心刻骨的爱情藏得很好，连陆维都从来没有发觉过，陆瑛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人就是这样啊，总是会不由自主的，关心自己所爱的人。”陆瑛面带凄然的笑了笑，“我哥的事情，卫大哥你全部都知道吧……所以卫大哥的事情，我也全部都知道。”
　　说完，陆瑛快速的向前几步，仰头想要去吻卫霄浅樱色的唇瓣。
　　卫霄偏过脸，用手推开陆瑛，避过那个亲吻，“小瑛，你既然知道了……就应该明白，我心里只有你哥一个人，从来只把你当弟弟。”
　　“是这样吗，我明白了。”陆瑛被卫霄推开后，也没有进一步纠缠，而是带着满脸黯然神伤，低头站在原地。
　　卫霄看着这样的陆瑛，就如同看到了对陆维求而不得的自己，再加上陆瑛与陆维七八成相似的容貌，心里多少生出了一些怜意。
　　但他也不知道此时该说些什么好，沉默，在两人之间蔓延开来。
　　陆瑛似乎不能再忍受这里的气氛，最终转身推开房门，走了出去。
　　……
　　陆瑛走出卫霄的卧室之后，关上了房门。
　　在关上房门的那一瞬间，他脸上黯然神伤的表情便收了起来，眼底掠过一抹算计和阴狠。
　　他挺直了背脊，双手叉进长裤口袋，懒洋洋的迈动步伐，模仿陆维平常走路的姿态，朝着别墅大门的方向走去，准备离开这里。
　　陆瑛知道，他和他哥长得很像。但每当他们兄弟俩站在一起的时候，他都只能沦落为他哥的陪衬。
　　他还记得他的初恋发生在高二那年，对像是他们班的班花。
　　他和班花之间，并没有挑明那层窗户纸，但班花对他明显和班上其他的男生不同，很热情，经常给他带零食吃的，还主动提出去他家玩。
　　直到高三快毕业的时候他才知道，班花真正喜欢的是他哥，去他家是为了能偶遇他哥，多看他哥一眼。
　　虽然班花最后和他哥也没成，但他从此知道了，他永远争不过他哥。
　　不，他哥甚至根本就不屑于和他争……他哥就像一个耀眼的发光体，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只要站在那里，就有无数优秀的男男女女如同飞蛾扑火一般，如同君王脚下心甘情愿的奴仆一般，向他哥捧出真心。
　　他在他哥的光芒掩盖之下，就如同一颗灰扑扑不起眼的小石子，根本没有人会在意。
　　除此之外，他哥其实对他非常好。就算在每个人都朝不保夕的末世，也是处处保护他，如果只剩一口吃的都会留给他，把他时时带在身边。
　　他不是多么丧心病狂、铁石心肠的人，他对他哥也有兄弟之情。仅仅是出自嫉妒的话，他并不会想要他哥去死。
　　但是，他知道未来。
　　并不是觉醒了十分稀有的，预知未来的能力，而是他在十年后的未来，真真切切的死过一次。
　　当他重生到十年前的现在，发现事情的发展仍然和原先一样。
　　他哥带着他离开了冰霜基地，开着车在外面流浪。
　　他知道，再过几天他哥就会重新和冰女王相遇会合，然后征服一个新的基地做为落脚点。
　　接下来，就是冰女王和卫霄之间长达十年之久，死伤数以万计的惨烈战争。
　　战争进行到第六年的时候，卫霄的异能升到了3s级，达到了世界的顶尖水准；冰女王在第八年的时候战死，他哥身为一个普通人，仍旧带领众人在新基地中苦苦支撑了两年，这才被卫霄攻破了基地。
　　十年战争，死伤无数，卫霄必须给部下一个交待。而他哥做为敌军的被俘首领，是肯定会以残忍刑罚处死的。
　　但这个时候，卫霄做了什么呢？
　　卫霄控制了他哥和冰女王生下的两个孩子，威胁他哥不许自杀，强行占有了他哥。
　　然后，割断了声带绑在广场上，被民众用石头砸的半死，最后在众目睽睽中被活生生肢解的那个人，是他。
　　十年后的他，无论身高体态还是容貌都和他哥十分相似，只要不说话不动，再做一些细小的修饰，就完全能够以假乱真。
　　好疼啊……好恨啊！
　　陆瑛一只手推开别墅的大门，另一只手在裤袋里紧紧握拳。外面的阳光灿烂，令他轻微的眯了眯双眼。
　　所以他重生之后，亲手把他哥推上了死路。
　　这世间再无陆维，只有陆瑛。
　　死人是没办法与他相争的，属于陆维的耀眼光芒，以及卫霄这个未来顶尖强者的爱情，他会一点点的，全部夺过来。
　　他自认是在做好事，阻止了那场长达十年的惨烈战争。
　　除了陆维，谁都没有牺牲。
　　抱歉了哥……
　　你虽然没有对不起我，但我不想再重蹈复辙。
　　……
　　接下来的日子，陆维过得十分重口。
　　他被卫霄脱光了按在浴缸里洗澡，看到自己这边缺块肉、那边少根手指头的可怕残缺身体，觉得实在是快要崩溃，而卫霄居然还在对这着具身体发情。
　　因为尸化，他饿的很快。每当他饿了的时候，卫霄都会当场杀死一只动物递给他。
　　一只兔子，一只鸡什么的。
　　他的理智是不愿意吃的，但他的身体吃得很欢，连皮毛带血带骨头，全部都被锋利的牙齿嚼碎，大口大口的贪婪吞下肚腹。
　　卫霄看着他吃，全程脸上露出满足的微笑。
　　天气好的时候，卫霄会牵着他出去散步。
　　是的，脖子上拴条铁链，像遛狗一样牵着。
　　为了避免他伤到普通人，他会被戴上嘴罩，手脚套上套子。
　　嘴罩和套子的外型看上去很可爱，是毛茸茸的猫嘴，和同样毛茸茸可爱的猫爪套。但实际上，这些套子里面都是由精钢打造，非常结实，难以被挣脱和破坏。
　　这种毛茸茸的套子除了猫造型的，还有狗造型，熊造型以及狐狸老虎造型等等十几种，每一种都颜色鲜亮，非常可爱。
　　以前从来没有发现，卫霄在这方面真他妈的是个天才。
　　对了，冰霜基地因为易主而改名了，现在叫做“青帝基地”。
　　卫霄身为青帝基地的君主，大家对他养了一头丧尸当宠物的事实接受得很快。强者嘛，衣食父母嘛，大家都能接受他无伤大雅的小癖好。
　　知道陆维不会伤人之后，有人还会带着笑上前夸赞几句收拾的真干净，打扮的真可爱之类的话。
　　就差上手摸摸头毛了。
　　啧……怎么想都还是很重口。
　　陆维无时无刻不在等待着离开的机会。


第33章 
　　是的，陆维从来没有主动逃跑的想法，只有等待时机。
　　因为在记忆中，他见过卫霄施展异能。
　　方圆五公里内的植物都是卫霄的耳目、武器和护盾。无数长满尖刺的藤蔓会毫无预兆的，在一瞬间从地面破土而出，将丧尸群绞成碎片；同时这些藤蔓也会结成坚固的绿墙，将想要保护的人牢牢围在其间。
　　这种攻防一体的藤蔓，只是卫霄惯用的手段之一，他还在不停发现实践各类植物的新用法，其能力范围也以惊人的速度提高。
　　现在陆维根本不知道卫霄有多强，他只知道，在卫霄的控制领域之中，他绝对逃不掉。
　　而这一等，就是三年时间。
　　三年时间里，他没有任何改变，仍旧是丧失了神智的，外形狰狞可怕的丧尸。
　　然而陆瑛身上，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陆瑛的身高从176长到了184，和尸变前的陆维身高相比已经很接近，只矮了一线。
　　他抛弃了从前自己喜欢的蓬松碎短发，换了陆维那种简洁利落的发型，穿着陆维爱穿的衣服鞋子，用陆维笑的神情笑，用陆维的语调说话，用陆维看人的眼神看人，走路姿势乃至一举一动，都活生生是三年前陆维的模样。
　　就连对卫霄的称呼都变了，再也不叫从前的“卫大哥”，而是和陆维一样直呼“卫霄”。
　　这些变化是三年里一点一滴累积产生的，并不突兀。
　　就算有人发现，也会认为他和陆维是亲兄弟，本来就长的像，再加上思念逝去的哥哥，越来越相似并不奇怪。
　　在这三年里，陆瑛再也没有对卫霄说过爱，只是经常的接近关心，又不会过于亲密，分寸从来拿捏保持在适当的距离。
　　像一滴不停落下的水，用时间的力量慢慢浸润穿透青石。
　　天色微明，卫霄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到卧室。
　　三年来，青帝基地的规模扩大了一倍，容纳的异能者上千，普通人的数量则达到了二十多万。
　　卫霄之所以成为这个大型基地公认不可撼动的君王，除去异能为强大的S级之外，其余则是因为他提供了所有人基本的生存保障——粮食。
　　但再强大的异能者，也是会累的。
　　特别是在刚刚过去的那个夜里，他用异能催生出厚度达数米的藤蔓护壁，将整个基地笼罩在其中，挡住大规模丧尸潮的同时，几乎将体力和异能消耗殆尽。
　　“陆维……我好累啊。”卫霄走进卧室，俯身亲了亲铁椅上的陆维，只说了这一句话，就转身一头扎在大床上睡死了过去。
　　陆维身为一头丧尸，是不需要睡眠的，而白天也不是丧尸身体进食的活跃期。他像平时一样，嘴里咬着铁棒，转动金黄的眼珠，安静的望着在床上陷入睡眠的卫霄。
　　落地窗外照进来的阳光，从墙壁一角移动到了地板中间。
　　除去卫霄的均匀呼吸声，以及眼前缓慢移动的阳光，整个卧室里的世界都如同静止了一般。
　　墙上的时钟指向下午两点时，陆瑛端着一个托盘，推门走了进来，轻声道：“卫霄，卫霄。”
　　陆瑛原本的声音较为清澈高亢，为了与陆维的声音相似，就连平时说话都刻意压低了一个调。
　　卫霄睡意朦胧的睁开眼，看见陆瑛走到他身边，将装了食物和红酒的托盘放在床头柜上。
　　“……陆维。”卫霄见到那张在自己面前放大的脸，下意识的就喊出了声，紧接着发觉不对，连忙闭上嘴。
　　陆瑛明明听清了卫霄喊的是谁，却没有反驳，只是道：“卫霄，起来吃点东西，再接着睡。”
　　卫霄确实饿了，再加上平时习惯了被陆瑛关心照顾，并没有感到不妥，当下点点头，起身坐在床沿端起托盘，开始吞咽陆瑛带来的食物。
　　食物是煎得极香嫩的小羊排配土豆泥，五个圆白的面包，以及一杯红酒，末世中大部分人难以想像的奢侈。
　　尽管拥有奢侈浪费的资格，但卫霄已经养成了不浪费任何食物的习惯，吞下最后一口红酒后向陆瑛道谢，“小瑛，谢谢。”
　　紧接着，他忽然感觉到头脑有些晕眩，然后被陆瑛紧紧的抱住。
　　因为是夏天，陆瑛只穿了薄薄的一件纯棉T恤，他年轻皮肉的热度，透过衣衫清晰的传递过来。
　　卫霄很清楚，陆瑛带来的那杯红酒有问题。但他是异能者，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将那点给他带来晕眩的物质逼出体外。
　　然而被陆瑛抱住的那一瞬间，卫霄犹豫了。
　　这个拥抱是有温度的，充满了阳光的气息……和他想像中陆维的拥抱，一模一样。
　　陆维尸化前只是把他当兄弟，最多只拍拍肩膀什么的，从没有彼此像这样紧密的拥抱过。
　　而陆维尸化之后的身体又凉又硬，他再怎么拥抱亲吻也不会产生温度，不会给他半点反应。
　　每一次情动，都像是一场可怜又难堪的独角戏。
　　他非常清楚自己爱的是谁，但是三年了……他也是个人，他也会有疲累不堪的时候。
　　所以卫霄放任了那点物质在自己的身体和头脑中弥漫，反手抱住了那具充满了阳光气息、有着热度的年轻身体，哽咽道：“陆维……我好累啊。”
　　陆维被束缚在铁椅之上，嘴里咬着铁棒，金黄色眼珠泛着冰冷的光，定定看着大床上的两人。
　　他们撕扯着脱去了彼此全部的衣物，赤条条的在大床上交缠接吻，一个只懂得粗鲁冲撞，另一个则是刻意的承受。
　　卫霄的技术实在是很烂，一开始就把陆瑛弄出了血，到结束之时整张床看上去就如同凶杀现场。
　　但陆瑛为了这一刻足足等待筹谋了三年，怎么可能因为受伤就中途喊停？
　　从头到尾，陆瑛都紧紧的抱着卫霄，咬紧了牙关迎合对方，未曾发出半点因疼痛而产生的声音。
　　被肢解的疼痛他都承受过，这点疼算什么？
　　当纠缠结束时，卫霄体内的那点物质被挥发殆尽，终于不能再给他自我欺骗的理由，于是他朝身下那脸色苍白的人儿，满怀愧疚的开口：“……小瑛，对不起。”
　　陆瑛微微仰起脸，朝卫霄露出一个骄傲倔强，却又极为灿烂的笑，“卫霄，这句话不该你说，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吧……你明明知道这一切，都是我策划的。”
　　说完，陆瑛起身捡起自己的残破衣物，拿在手上抖了抖，笑道：“卫霄你看，战况太激烈了。”
　　明明刚刚经历过那种事，流着血，双腿还在颤抖，就可以肆无忌惮的仰起头，满不在乎的开玩笑。
　　无论前生还是今世，他的哥哥陆维，就是这样骄傲的人啊。
　　卫霄果然受不了陆瑛这副模样，下一刻便将陆瑛按入怀中，沉声道：“先别动，我帮你处理下伤口。”
　　控植系虽不能直接治疗人体，但传说中具备起死回生、瞬间愈合伤口神奇疗效的植物，在这个末世是真实存在的。
　　陆瑛将头埋在卫霄怀中，感觉到身后的伤在一股凉意中迅速愈合，唇角勾起个得逞的笑容。


第34章 
　　既然有了第一次，那么第二次、第三次……也就顺理成章的发生。
　　背靠卫霄这棵大树，陆瑛虽然是个普通人，三年来在青帝基地却一直过着优渥的生活，并且很出名。而现在，在陆瑛有意无意透露出的只言片语、蛛丝马迹中，整个基地的人都认为他和卫霄已经确定了恋爱关系。
　　坊间赌场甚至专门为这个开了个场子，赌陆瑛什么时候能搬进卫霄那座开满了奇花异草的别墅。
　　不管别人押多长时间，反正陆瑛自信满满的认为，绝对不会太久。
　　这天下午，他拎着好几袋新鲜食材，抱着一瓶红酒，迈进了别墅的大门。
　　今天距他第一次和卫霄发生关系那天，刚好过去了一个月，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他打算亲手好好做几道菜，满足他俊美情人的胃之后，两人再共同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
　　卫霄的爱情是他算计得来的，但人都有慕强和虚荣心理，卫霄身为青帝基地的领袖，既强大又俊美，无疑给了他虚荣的满足感。两人交往这段时间以来，卫霄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房事中，都待他越来越温柔体贴，他觉得他是真的深深爱上了卫霄。
　　把食材和红酒拿到厨房放下，陆瑛听到浴室的方向传来哗哗水声，唇边不由绽开了一个甜蜜的笑。
　　他轻手轻脚走到浴室门口推开门，看见卫霄穿着件淡蓝衬衫，衣领敞开两颗纽扣，袖口挽得很高，露出一大截肌理靡腻的手臂，正坐在浴缸旁小心细致的帮陆维洗澡。
　　陆瑛凝视着卫霄脖颈处微微凸出的喉结，以及自衣领间露出来的，清晰平直的锁骨线条，下意识的咽了口口水，小腹间渐渐燃起一片火热。
　　他想要现在就拥抱卫霄，但他也知道不是时候，于是按捺下那片火热，走到卫霄身旁开口，“我哥今天还好吗？”
　　卫霄敷衍的点了点头，简单回答道：“很好。”
　　紧接着，又将全部注意力放在了浴缸里的陆维身上。
　　陆瑛多少觉得有些失落，但当他看到浴缸里的陆维时，就又释然了。
　　卫霄家的浴缸是特制的，有着数道精钢环扣，陆维身体的每一个关节都被这些环扣死死扣在浴缸之上。
　　他那曾经骄傲飞扬，英俊耀眼如同神祗一般的哥哥，嘴里横咬着一根粗大的铁棒，连脖颈都被锁死在浴缸上方动也不能动，被迫打开整个残缺丑陋的身体，以方便卫霄动手清洗。
　　哥哥……你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还拿什么跟我争？
　　陆瑛心里全是轻蔑和得意，脸上的表情却充满关怀，拿了块澡巾蹲在陆维身旁，不言不语的开始动手帮忙擦洗。
　　这是陆瑛第一次替陆维洗澡，没有经验，再加上心猿意马，又带着几分想要快点完事的急躁，看见陆维右手胳膊上有一块深褐的污渍，就用澡巾覆上去搓了几下。
　　他真的没有用很大的力气，也没有想过伤害陆维，只是想把那块污渍搓下来，然而只听见“啪嗒”一声，一片婴儿手掌大小的，呈现出青紫色泽的肉块掉落在了湿滑的浴室地砖上。
　　那是陆维的肉。
　　被陆瑛用澡巾搓过的地方，露出了一小截白骨。
　　陆瑛还在发呆，就听到耳畔传来一声属于他俊美情人的愤怒咆哮
　　“你都干了些什么？！”
　　一记耳光重重的扇在陆瑛的面颊上，异能者的力量非同小可，他整个人都朝后飞去，直至脊背摔在浴室冰冷的墙壁上，身体才沿着墙壁滑落。
　　就在陆瑛蜷缩在地面上，觉得他的脊椎都要被摔碎了之时，卫霄又冲过来，朝他的胸腹重重踹了好几脚。
　　像踹一个破烂的布口袋一样，丝毫没有怜意。
　　“不要杀我！卫霄……卫大哥，我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看在我哥的份上，不要杀我！！”陆瑛感到了卫霄凌厉的杀意，整个五官都扭曲了，口鼻间全是淋漓的鲜血，惨叫着大声求饶。
　　卫霄想起他是陆维的亲弟弟，情绪渐渐平息，终于不再踹他，居高临下用那对泛着黝黝绿色的眼珠看着他，目光冰冷，每一个字都都带着咬牙切齿的凶狠，“给我滚出去。”
　　陆瑛闻言如奉纶音，哪里还敢在此处再做半刻停留，连滚带爬的就出了浴室，并关好浴室的门。
　　当他关上浴室门的那瞬间，就再也撑不住，俯在地上呕出了一口血。
　　不行……不能把血流在这里，这样会弄脏了地板。万一待会儿卫霄出来看见了，又激起他的杀意怎么办？
　　怀着这样惊弓之鸟一般的惶恐心情，陆瑛趴在地上，努力用袖口擦着地板上的那一小滩血。
　　然后，他听到了自浴室紧闭的门后面，隐隐传来了卫霄哽咽抽泣，不停自责的声音。
　　“陆维，对不起……我不该让别人碰你……”
　　听到这个声音，陆瑛的泪水如雨点一般，啪嗒啪嗒的就落在了地面，和地面上他的血渍混在一起。
　　他怎么就忘记了……上一世送他去替死的人，正是卫霄啊。
　　那个时候，卫霄花费了十年时间，终于得到了他哥，眼角眉稍尽是春风得意，只淡淡扫了灰头土脸的他一眼，就不甚在意地对身旁亲信道：“瞒住陆维，把事情做的干净点。”
　　这一眼，这一句话，就决定了他的生死。
　　是的，他知道是卫霄下令杀死了他。但卫霄太强……太强了，他只是个普通人，连半点复仇的念头都没办法对这样的强者升起。
　　他只能把深刻的嫉恨全部投在他哥的身上，凭什么他要替他哥去死？前有冰女王，后有卫霄，凭什么他哥就能被强者所爱所庇护？
　　重来一次，他以为他可以的，他可以把他哥身上的光环夺过来，把卫霄的爱情夺过来，成为最后的胜利者。
　　但他错了，就算他哥失去了所有神智，变成残缺丑陋的丧尸，他都争不过他哥。
　　永远永远，争不过他哥。
　　……
　　卫霄那几脚导致的后果，是部分内脏破裂受损，以及数根肋骨被折断，半个胸腔都凹陷了下去，看上去十分骇人。
　　在这个医疗条件并不好的乱世，一般的普通人如果受了这种伤，就算不死也要卧床不起很长一段时间，留下终身的后遗症。
　　但陆瑛并非一般的普通人，他在基地里有些名气和地位，于是找了治愈系的异能者，没两天就将受损的身体修复完全了。
　　他恐惧着卫霄，但为了维持在基地的地位，他又开始频频登门造访，为卫霄洗衣煮饭、整理内务，就如同发生这件事之前，他做的一样。
　　卫霄虽没有撵他出门，却不再待他温柔体贴。
　　他稍微做的有哪一点不对，卫霄动不动就甩脸色给他看，他也只能唯唯诺诺的受着；每一次的欢好更仿佛是上刑，弄得他伤痕累累，痛哭流涕着求饶才肯放过。
　　在外人看来，他们之间只是闹了一次矛盾，接下来一切都恢复了正常。
　　只有陆瑛和卫霄两个人明白，他们之间的关系再也不能恢复正常。


第35章 
　　自从陆瑛失手搓掉了陆维身上的一块肉之后，本来就对陆维占有欲和保护欲都极强的卫霄，从此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身为青帝基地的领袖，卫霄就算每天再忙再累，关于陆维的事也绝不会有半点假手于他人。
　　傍晚时分，陆维坐在铁椅之上，从敞开的落地窗往外望去，半个天空都燃着灿烂的火烧云，庭院里的绿植们随清风发出沙沙的声响，这个世界仿若一片岁月静好。
　　今天一整天都天气很好，卫霄不仅没有像往日一样，给他换上毛茸茸的动物服装带他出去散步，甚至都没有出现在他面前，这很反常。
　　陆维强烈的感觉到，他等待了三年的逃离时机来临了，但他仍旧在等待。
　　行动的机会只有一次，假如他贸然行动而导致失败，以卫霄对他偏执的占有欲，是绝对不会再给他第二次机会的。
　　不要着急……不要着急，天还没有黑。
　　陆维转动金黄的眼珠，看见卧房的门被打开，陆瑛提着一个铁笼子走了进来。
　　铁笼子里装着两只鸡，一只兔子，都是活的。
　　看到陆瑛提着的东西，陆维心里的判断又笃定了两分。
　　但他还是没有任何行动，只是直直的盯着陆瑛。
　　没有决定性的证据支撑判断，他还不能轻易下结论。
　　这段时间以来，陆瑛肉眼可见的憔悴消沉了不少。卫霄对他的那一次殴打，不仅打击了他的□□，更沉重打击到了他的精神和自信。
　　陆瑛变得唯唯诺诺、患得患失，纵然仍旧蓄着和陆维同样的发型，穿着和陆维同样的衣服鞋子，因为整个精神面貌的萎靡，也不再和陆维相似。
　　面对这样拙劣的仿制品，卫霄自然失去了最后一点耐心和愧疚。
　　卫霄的性格本来就冷，在经历了末世几番生死挣扎，生命中唯一的至爱又变成丧尸之后，越发的冷酷无情。
　　若非陆瑛是陆维在这个世上血缘关系最近的亲弟弟，将来自有其可利用之处，他早就把陆瑛扔出去，任其在基地中自生自灭了。
　　陆瑛将铁笼子搁在地上，一步步走向坐在铁椅上的陆维，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是冰凉的。
　　他刚刚知道了一个消息。
　　卫霄两年前就开始组建科研团队，研究如何让丧尸的神智复苏，以及丧尸与人体大脑的交互移植。
　　如果成功，他的身体就是陆维最适合的容器。
　　他到了现在才明白，卫霄第一次与他交欢之后，那句满怀愧疚的对不起，究竟指的是什么。
　　卫霄从来没有爱过他，哪怕一点点，也从来没有。
　　三年来的纵容和温柔都是对一个将死之人的施舍，卫霄前世毫不在意的令他替死，今生纵然和他有了最亲密的关系，依旧没有任何迟疑的要他替死。
　　他自以为是水滴石穿，谁知是君心似铁，磐石无转移。
　　陆瑛停下脚步，与坐在铁椅上的丧尸两两对望。
　　无论看多少次，都还是很丑陋很可怕。
　　而除了丑陋可怕之外，它还很脆弱。
　　它被牢牢的束缚在铁椅之上，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他只要去厨房拿一把锋利些的刀，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切下它那颗丑陋的头颅。
　　众所周知，丧尸的弱点在头部。只要破坏了头部，或者割下头颅，就绝对没有再继续生存下去的可能。
　　但陆瑛不敢。
　　纵然知道卫霄所做的一切，知道他被卫霄视作陆维的容器，他也不敢。
　　装成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继续这样的生活，他至少可以在优渥的环境待遇中，再苟延残喘一段时间；而如果他切下陆维的头颅……不，甚至哪怕是再弄伤一点点陆维的身体，谁都不知道卫霄会对他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来。
　　陆瑛移开目光，走到床头柜旁，往马克杯里倒了一杯冰水。
　　然后他端着这杯冰水走到陆维面前举高，自陆维的头顶缓缓淋下。
　　水流很快打湿了丑陋丧尸的头发，沿着丧尸青黑色的鼻唇沟流淌。丧尸被这样当头淋下冰水，显然感到了不舒服，却只能徒劳地咬着铁棒，从咽喉中发出低沉吼声。
　　陆瑛脸上露出了病态的微笑。
　　冰水不会在丧尸身上留下任何伤痕，而在卫霄回来之前，他会弄干这些水渍，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他满足于，也只能满足于，这样小小的、不着痕迹的报复。
　　“031，兑换十五分钟的此身体全部潜能。”
　　陆瑛的这一举动，终于令陆维得到了决定性的证据，确认了之前的判断，于是他毫不犹豫的在脑海中对系统下达指令。
　　“是，已兑换，三十秒后生效。”
　　陆维脑海里传来031机械的回答。
　　陆瑛往陆维的头顶淋完整整一杯冰水，正想转身去倒第二杯，接着欣赏这丑陋丧尸湿淋淋的狼狈之态，却惊愕的看见陆维从铁椅子上站了起来。
　　粗大结实的铁棒，在陆维雪白锋利的牙关间被咬断，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滚落到房间的角落里。
　　束缚着丧尸身体的铁链，就如同已经腐坏的草绳子，一截截自他的身躯上断裂脱落，仿佛无精打采的死蛇一般垂挂在铁制靠背椅上。
　　清澈的水滴沿着丧尸乌黑的发稍滴落，啪嗒、啪嗒的，打在木制的地板上。
　　而丧尸那对金黄色的眼睛，直直的盯住陆瑛，闪烁着冰冷的、无机质的光。
　　“哥……哥！”陆瑛退后两步想要逃跑，却在丧尸冰冷的目光中双腿一软，一屁股坐倒在了地上，颤抖着流下眼泪求饶，“我不想的，我也不想的……哥，从小你就最疼我了，不要杀我，饶了我，饶了我这回！！”
　　是的，他哥从小就最疼他了。
　　他不小心撕坏了爷爷收藏的宋代名画，是他哥替他挨的打，竹条抽断了好几根都没供出他来。
　　他在大院里被人欺负的时候，第一时间出来护着他的，总是他哥。
　　末世降临，他和他哥、卫霄刚从京城里出来的时候，在三天三夜大家都没吃上一口饭，天天灌凉水，饿的前胸贴后背，只找到了小半个馒头的情况下，他哥宁愿自己饿着肚子，也要瞒着卫霄把那点馒头偷偷塞给他。
　　是，他是做了错事……但他哥那么疼他，无论他做错了什么，都一定、一定会原谅他的！
　　在陆瑛的颤抖求饶中，丧尸收回目光，沉默转身朝着敞开的落地窗走去。
　　丧尸的速度异常迅捷，很快消失在陆瑛的视线之中。
　　劫后余生，陆瑛如一滩烂泥般软倒在木制的地板之上，却止不住颤抖抽泣，眼泪仍旧无止歇一般的淌落。
　　在心中沸腾的，不知是懊悔多一些，还是嫉恨多一些。


第36章 
　　“宿主，你是对陆瑛还存有感情吗？”
　　031难得担心一次陆维。
　　它经历了218次失败，历经千辛万苦才和陆维这样优秀的人类绑定，对任何可能导致任务失败的因素都十分敏感。
　　“别开玩笑了好吗。”陆维毫不犹豫的回答。
　　原身的确曾经是很疼爱这个弟弟，但在陆瑛将原身推向丧尸群的那一刻，对陆瑛的感情就已经被彻底摧毁，只留下至死不休的遗恨。
　　陆维就算拒绝承认原身是自己，不愿意继承原身的爱恨，亦不可能对陆瑛产生半点好感。
　　他身为上位者活了两世，怎么会读不懂陆瑛每次看到他时，眼里隐藏的轻蔑得意？
　　更何况就在刚刚，陆瑛还往他头顶浇了一杯冰水。
　　“那你为什么……刚刚不教训教训他？”031疑惑不解。
　　陆维虽然神智尤在，不会像真正的丧尸一样去吃人，但他只需要咬一口陆瑛，就可以让身为普通人的陆瑛感染上丧尸病毒。
　　“激发身体潜能的时间，只有十五分钟。你以为我的时间，可以浪费到这种无关紧要的人和事情上面吗？不，一分一秒都不行。”
　　“不知道冰女王还能拖住卫霄多久。”陆维眉头微皱，“她不是卫霄的对手。”
　　论异能，现在卫霄和冰女王应该是半斤八两，差不了多少。而冰女王在失去地盘的三年后，敢于重新回来复仇，想必有她的底气。
　　但陆维了解冰女王，也了解卫霄。
　　卫霄做为一个基地的领袖，其战略能力，以及整合统筹能力要远远强于冰女王。简单的说，就是会用人，无论是异能者还是有才能的普通人，都在他的安排下各有其位，工作生活皆井井有条。
　　若非如此，青帝基地也不会只用了三年的时间，就将规模整整扩大一倍。
　　而冰女王身边唯一这方面的人才，她的前王夫，也在三年前的那场叛乱中投入了卫霄的麾下，成为现在卫霄最重要的亲信之一。
　　做为一个曾经指挥过大大小小数百场战役、名将出身的帝王，陆维非常清楚，决定一场战争胜负的因素有很多，统帅的个人武力值绝对不是其中最重要的。
　　“你、你怎么知道卫霄被冰女王拖住了？”
　　031诧异无比，陆维可是被捆在铁椅子上，连根手指都动不了，一整天都待在别墅的卧室里，哪里都没有去，也没有任何得到消息的渠道。
　　它这个系统都没办法知道的事情，陆维是怎么知道的？
　　“我一开始也只是怀疑，青帝基地遇到了强敌。”陆维回答，“而这个强敌出现在白天，就可以排除只有在夜间才活跃的丧尸。”
　　“S级的控植异能，只要卫霄愿意，整个青帝基地的花草树木都是他的耳目。呵呵，你以为卧室的落地窗外，那片四季常青的花圃仅仅是用来美化环境的吗？不，那是卫霄用来监视控制我的……还要感谢陆瑛浇在我头顶的那杯水，才令我最终确认，卫霄肯定是正在与强敌全力相抗，以致对他最重视的别墅庭院都失去了掌控。”
　　“否则的话，陆瑛那样一个贪生怕死的人，以他对卫霄的畏惧，他绝对不敢对我做出这种……自寻死路的事情。”
　　“在人类与丧尸对抗为主流的末世，基地与基地间的吞并虽然存在，却一般都是在绝对能力的碾压下才能实现。更何况是青帝这种大型基地，周围非但没有能将其吞下的势力，而且因为其产出粮食蔬菜的特殊性，很多基地都与其关系不错。”
　　“除了跟卫霄结有死仇的冰女王，还能够是谁？”
　　陆维一边跟被震慑至五体投地的系统在脑海内交谈，一边辨认着道路，快速的在青帝基地内，那些茂密的植物中穿梭。
　　三年来，在卫霄一次次把他打扮成毛茸茸的可爱动物，牵着他在外面散步的时候，他就已经确认了基地里最短最容易逃离的路线，并在脑海内一遍又一遍的演习过无数次。
　　现在，他只需要释放全部潜能，竭尽全力去奔跑。
　　……
　　异能者的寿命谁也不知道究竟有多长，但他们的确是比普通人显得更年轻。
　　冰女王的年龄算起来也超过了三十岁，然而其容貌身材和三年前相比，仍旧没有什么变化，完全是个二十左右的美貌小姑娘。
　　只是那对蓝眼中深刻的仇恨和怨毒，绝对不是涉世未深小姑娘所能拥有的。
　　“卫霄，你夺我基地，害死我的丈夫……我就是死也不会放过你！”
　　无数冰棱在半空中骤然出现，笼罩了附近方圆十数公里的天空，如同无数把锋利的宝剑一般，朝青帝基地的高墙袭击而去。
　　然而这看上去气势汹汹的一击，实际上已经是冰女王的最后一击。
　　她站在同伴们的尸体中间，孤零零的独自与卫霄一方对峙。
　　那些冰棱很快被地面冒出的荆棘高墙拦住，并被带着尖刺的藤蔓绞成冰屑，纷纷扬扬的飘洒在空中，像是一场祭奠的雪。
　　“你输了。”
　　卫霄瞬间移动到冰女王对面，手中延伸出一根木刺，对准了她的咽喉。
　　木刺是褐色的，光滑的表面零星生长着小小的白色花朵，看上去并不十分像一柄随时可以取人性命的武器，而像是某种经过打磨的精美工艺品。
　　冰女王的四周，被陆维这边的异能者所包围。
　　死战到最后，耗尽异能的她，已经没有可退之路。
　　冰女王看着卫霄，忽然哭了，哭得泣泪横流，像是个真正的小姑娘，“卫霄，你放过陆维好不好？”
　　“陆维没有对不起你，他一直当你是最好的朋友和兄弟。”
　　“他已经死了，变成了丧尸，你为什么还要羞辱他，把他当成宠物养在身边，炫耀给所有人看？我已经输了，我认赌服输，你怎么处置我，我都没有怨言。”
　　“爱情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我一开始是在追求你，但最后我和陆维彼此相爱了，这不是任何人的错。你放过陆维，好不好？”
　　听到“彼此相爱”这四个字时，卫霄深绿的瞳孔微缩，手中木刺毫无预兆的，蓦然往前一送。
　　冰女王的咽喉被刺穿，只能发出喑哑的低嘶，再也说不出话来。
　　很快，就连低嘶的声音，她也不能发出来了。
　　滚烫的，属于S级异能者的血，沿着褐色的木刺如泉涌般流淌，将小小的白色花朵染成鲜红色。
　　冰女王大睁着蓝色的美丽眼睛，倒在了地上。
　　死不瞑目。
　　“不，陆维没有爱过你，从来没有。”卫霄从她的咽喉中拔出木刺，神色平淡的下了结论，“他爱的人是我，只是他那个时候还太年轻单纯，没有意识到内心真正的感情，以为我们只是要好的兄弟朋友……而我一直在等他，等他明白。”
　　“陆维不是我的宠物，他是我此生唯一所爱之人。”
　　“我比你更爱他百倍千倍，只因为你是个女人，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拥有他，在我面前展现你们之间所谓的爱情吗？”
　　“你让我放过他……呵呵，他因为那场动乱而身亡尸化，我比任何人都后悔心痛，却又不得不怀着对未来的微薄希望撑起一片天空，再累再苦也不能撒手，谁又来放过我？”
　　卫霄扔下手中的木刺，将已经结束的战场交给了麾下的异能者们打扫，再也不看死去的冰女王一眼，朝着青帝基地内部的方向走去。
　　这是一场苦战，他此时异能也消耗的差不多了，但他还是在第一时间，恢复了对陆维所在别墅庭院的掌控。
　　青帝基地中无所不在的花草树木们，就如同一张巨大的消息网，在空气中击打着隐秘的节奏，朝卫霄传递着它们所见到的一切。
　　卫霄的脸色变了。
　　他的卧房里空无一人，只有那把用来束缚陆维的铁椅默默矗立。
　　椅背和椅座上，散乱的堆叠悬挂着一条条碎裂的铁链。曾经咬在陆维嘴里的铁棒断成两截，静静躺在房间一角。
　　卫霄在震惊中还没有来得及过多思考，就看见陆瑛满脸泪痕，一身狼狈的自对面跌跌撞撞跑了过来。
　　“卫大哥，我哥、我哥跑了！”


第37章 
　　“你给我说清楚，他是怎么跑的，往哪里跑了？”
　　经过这场苦战，卫霄本就疲累过度，听到陆瑛这一声喊，更是气血上涌，眼前隐隐一片发黑，却还是勉强忍耐着沉声问话。
　　“我、我不知道……”陆瑛混乱的摇着头，有些语无伦次，“我哥就是从椅子上站起来，然后当着我的面跑了……他去了哪里我不知道，太快了，速度太快了！”
　　卫霄听完陆瑛的话，终于再也无法忍耐，俯身吐出一口鲜血。
　　“卫大哥，卫大哥！”陆瑛连忙上前，想要伸手抚摸卫霄的背，却又不敢，“你怎么了？”
　　卫霄吐出这口瘀积于胸中的血，反而觉得整个身体轻松了许多，双手撑着膝盖，垂首沉默了半晌之后，忽然嘿嘿的大笑出声来，“跑得好，跑得好！”
　　丧尸除了外型可怕，没有神智之外，其中有一部分也是如同异能者般会进化，觉醒种种匪夷所思的异能。
　　甚至丧尸们的异能，也是和异能者们一样，可以从最低的F级划分至最高的3s级。
　　陆维可以挣脱铁链，快速的在陆瑛面前跑掉，应该是觉醒了力量速度方面的异能。
　　而仔细想来，陆维为何没有在别的时间逃跑，偏偏选择在他与冰女王全力应战，带出了基地内所有的异能者，无暇他顾的时候？丧尸的本能就是食人，吞噬新鲜的血肉，陆瑛在猝不及防的状态下被陆维逃脱，又怎么能够完完整整的站在自己面前？
　　三年来，也不知道陆维是什么时候觉醒了异能，又恢复了神智，却装作普通丧尸的样子蛰伏……
　　若非陆维这一跑，他至今仍旧瞒在鼓里，日日夜夜被后悔痛苦的情绪所煎熬。
　　陆维，你真狠……你对我真是太狠！
　　陆瑛见卫霄又是吐血又是大笑，状若被这个消息打击至精神疯癫一般，心中害怕起来，脚下不自觉地朝后退了两步。
　　……
　　争分夺秒的十五分钟过去，陆维终于将青帝基地抛在身后，堪堪离开了人类所管辖的地盘。
　　陆维从习性到外表都是一头丧尸，却因为刚刚尸变就被卫霄领去豢养，实际上没有真正接触过丧尸们的生活。
　　但是他知道，有哪些丧尸聚集的地方，是S级的异能者也不愿意踏入的。
　　苍茫的夜色中，出现在陆维眼前的是一座大型城市，或者说，是一座空有城市外表的钢筋混凝土废墟。曾经这座城市分为三大城区，常驻人口就有一千余万，加上外来务工的流动人口，更是远远超过官方登记的常驻数字。
　　丧尸病毒爆发之后，人口骤减了一大半。眼下在这个城市中常年盘踞的，是数量高达五百余万的丧尸。
　　其中3S级别的丧尸就有三位，号称“夜魔三巨头”，各据一大城区。夜魔三巨头之下，2S级的，S级的丧尸总计高达百余位，横行于各个市区。
　　也许有一些幸运的普通人、低阶异能者由于种种原因，仍在这座城市里苟延残喘，却已经绝对不是主流。
　　这里，是丧尸的天下。
　　卫霄纵然是S级异能强者，在普通人类眼里已经是手段通天，也绝对无法将爪牙伸进这座被丧尸统治的城市之中。
　　只要走进这座城市，他就如同一滴汇入汪洋中的水，可以与卫霄彻底了断。
　　夜风拂动陆维额前的黑发，此时因为激发潜能的后遗症，他全身的骨骼肌肉都像被揉碎了一样的酸痛发软。
　　但他没有就此停下脚步，仍旧用尽全力朝着目的地奔跑。
　　“陆维！陆维！！不要再往前了，停下来！”他身后传来撕心裂肺的呼喊声。
　　属于卫霄的呼喊声。
　　听到这个呼喊，陆维心中转过无数个念头，最终渐渐停下狂奔的脚步，转身向后望去。
　　丧尸的夜视能力很好，他看见卫霄脸色惨白的站在距他十米开外的地方，唇畔残余着一点干涸的血渍。
　　只有卫霄一个人，没有别人。
　　“跟我回去。”卫霄死死的盯着陆维，似乎害怕他随时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一步步朝他走过来。
　　陆维三年来第一次开口说话，“不。”
　　声音虽然嘶哑低沉，却无疑是属于人类的语言。
　　卫霄听到他的回答，并没有因此而恼怒，反而露出喜悦不已的神情，“你……你果然没有丧失神智。”
　　“是啊，确实如此。”陆维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满是讥讽的笑，“所以三年来我很清醒的知道，你对我做的一切，以及你和陆瑛的事。”
　　卫霄想起他曾经无数次的亲吻抚摸陆维，连最私密的位置也不曾放过，苍白的脸颊顿时浮起一抹浅红。而后想到自己和陆瑛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脸色又随即惨白下去，连忙解释，“不是的，我和小瑛不是你看到的那样，我们……”
　　“我并不关心你们之间如何。我甚至可以原谅……陆瑛当初将我推进丧尸群，导致我身亡尸化的事情。”陆维打断他的解释，神色平静，“我只是……要去我该去的地方。”
　　“你既然来了，做为三年来的朝夕相处，就让我们最后告个别吧。”
　　陆维金黄的眼睛之中，是磐石无转移的坚定意志。
　　卫霄惨白的脸上满是震惊。
　　三年前他刚刚得到基地的时候，事情纷乱如麻，根基不稳，根本没有能力派出人手去外面寻找陆维。而且在他想来，陆维应该是跟着冰女王一行人离开了，在冰女王这个S级异能者的保护下，无论如何人身也应该是安全的。
　　是陆瑛主动联系他，他才知道陆维一直带着陆瑛在外面流浪，而且遭遇了不测。
　　他见到陆维的时候，陆维已经断了气，整个身体都被丧尸啃咬的残缺不堪，令人望之触目惊心。
　　他当时后悔不迭、悲痛欲绝，差点就想跟着陆维一起去了。幸而后来陆维的尸化，才给了他一点微薄的希望，令他从这场打击中挺了过来。
　　却原来……是陆瑛把陆维推进丧尸群的吗？
　　陆维有多疼爱陆瑛这个弟弟，卫霄是知道的。陆瑛为什么要这样做？
　　“再见。”
　　陆维用嘶哑的声音吐出这简短两个字之后，转过身，朝着深沉的夜色中，那座宏伟的丧尸之城迈开了步伐。
　　“你以为，你走的掉吗？”陆维听见身后传来卫霄咬牙切齿的声音。
　　紧接着下一秒，卫霄瞬移到了他的对面，拦住了他的去路，神色阴沉的威胁道：“陆维，你不要逼我动手。今天无论如何，我都要带你回去！”
　　“你乖乖的主动跟我回去，我们还和以前一样，我可以在青帝基地内给你最大程度的自由。”在陆维看不到的地方，卫霄握紧右拳，用力将指尖刺入自己的掌心，撂下狠话，“你要是抵抗……我就截断你的四肢，再把你带回去，让你再也没有能力离开！”
　　陆维闭了闭眼，金黄眼珠望向对面脸色又惨白了几分的卫霄，缓缓开口，“和冰女王一战，几乎耗尽所有体力和异能，而且受了内伤，对吧？”
　　“在这种情况下勉强调动剩余的异能，以这样快的速度追踪并撵上我……一定很辛苦。要知道，你的部下可半个都没有跟上来。”
　　陆维伸出缺了一根指头的右手，摸了摸卫霄惨无人色的面颊，“到了这个地步，还要在我面前施展瞬移。卫霄，你太过逞强了。”
　　说完，他绕过僵立在原地的卫霄，大步朝前走去。
　　“陆维，你逃不掉的！你绝对绝对逃不掉的！！”
　　“陆维，你回来，回来啊！”
　　“陆维，求求你不要离开我，我求你了……”
　　身后卫霄传来的声音，从威胁到哀求，又转化为一片模糊不清的哽咽抽泣，皆被陆维抛在身后，渐渐远去。
　　从来没有回头。
　　……
　　进入a城区后不久，陆维感到了饥饿。
　　之前他一直被卫霄豢养，没有缺过吃的，也不知道一头“正常”的丧尸应该怎么活下去。
　　但他没有着急，现在是丧尸们的活跃期，他只需要观察，然后跟随大流就可以了。没道理那么多失去了神智的丧尸都能活得好好的，他一个拥有智慧的丧尸会无法生存。
　　陆维沿着深夜的街道慢慢行走，这里废弃数年，路灯等照明设备早就不能用了。但属于丧尸的夜视力，仍旧能让他将周围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一个穿着破烂裙子的女性丧尸，唇畔染着鲜血，牙齿上挂着新鲜的肉丝，与陆维擦肩而过。
　　很快，另一个指尖染血，身着残旧西装，明显饱餐过一顿的中年男人丧尸，慢慢晃过前方的拐角。
　　第三个，第四个……他们的去处各自不同，却都来自同一个方向。
　　陆维心中有了底，朝着那个方向走去。
　　不久之后，他到达了目的地。当他看清眼前的一切之时，十分惊讶。
　　那是一片被围起来的栅栏。
　　栅栏的结构很妙，由废弃的铁管、水泥块、糟烂的桌椅等等组成，看起来甚至不怎么像栅栏。
　　但它的确起到了栅栏的作用。
　　而被围在栅栏内的，是一群变异的，肥壮的兔子。
　　栅栏角落里堆放着许多变异的植物，这些兔子明显是以变异的植物为食。而它们看上去除了体型比正常兔子大了五、六倍之外，也没有什么明显不同。
　　当陆维出现在栅栏外时，那群兔子用泛着幽幽红光的眼睛，同时望向了他。


第38章 
　　别说，虽然只是中型犬大小，但这些兔子们在黑夜里齐刷刷看过来的红眼睛，还真有点骇人。
　　栅栏周围的地面上，还残存着些许新鲜血液和兔子毛。陆维大约猜到这些变异兔子，应该是被圈养起来供丧尸们食用的。
　　对这种情形陆维很诧异。
　　尽管他自己看起来也是一头丧尸，但在他的认知里，丧尸们都是失去了所有神智，只知道依照本能追逐新鲜血肉的可怕怪物。而这种圈养牲畜以供食用的行为，究竟是理智还是残余本能的产物？
　　陆维很饿，但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就去栅栏内招惹那些变异兔，而是站在栅栏外等待。
　　等了没一会儿，就看见两头丧尸摇摇晃晃的走了过来。
　　一头是个四五十岁的女人，另一头则是个看上去二十岁都没有的青年。
　　女人看上去生前应该是个家庭主妇，五官端正，身材和脸庞都胖的很墩实，身上还系着条肮脏破烂的围裙；青年和女人的五官很相像，有着男性因发育期身材抽高而产生的消瘦，按照年龄和长相判断，这应该是对母子。
　　青年走到栅栏旁，伸手拔出一根铁管，令栅栏中间出现个不大的缝隙，然后侧身穿过缝隙，摇晃着走到了那群变异的兔子们中间。
　　兔子们很呆，除去体型大之外，比普通的兔子竟然还要行动迟钝，也不见有什么攻击性。
　　青年很快捉住了一只兔子。然后他一只手提着不停挣扎的兔子，另一只手拿着那根铁管，又摇晃着沿着原路走出栅栏，顺手将铁管插回原来的地方。
　　紧接着，家庭主妇和她的儿子当场分食了那只兔子。两头丧尸吃饱之后，就离开了。
　　他们吃的很干净，地面上并没有留下过多的残骸，只有少量血液和兔子的细碎绒毛。而在血液和绒毛中间，一个指尖大小的晶体，在夜色中闪烁着隐约的红色亮光。
　　不知道为什么，那红色的晶体对陆维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
　　他不由自主就走上前，将晶体捡了起来，放在右手掌心中仔细端详。
　　然而还没等他看出个究竟，那粒晶体就如同见了阳光的雪花一般，渐渐融化在他的掌心中，直至完全消失不见。
　　在晶体消失的同时，陆维只觉得一般热乎乎的能量流遍了整个身体。他不再觉得饥饿，之前因为释放潜能而造成的全身酸软疼痛，也都被修复了。
　　更神奇的是，他的右手原本是缺了一个指头的。肉眼可见的，他缺失指头的那个部位，居然慢慢长出了小半截指根。
　　陆维站在原地思索了一会儿，走到之前青年进入的那个地方，照葫芦画瓢拔出铁管，到栅栏内抓了只兔子出来。
　　并非为了吃。在肚子不饿的情况下，他对血淋淋的生吃动物这种事情，实际上内心是抗拒的。
　　陆维掐死了那只兔子之后，用指爪探入了兔子的身体，一寸寸的寻找。最终在兔子的大脑内，找到了同样的晶体。
　　随着晶体消失在掌心，他缺损的手指长出了二分之一。
　　原来是这样……那么，为何刚才的那对母子没有吸收这晶体？
　　陆维正思索着，一头孩童丧尸出现在了他的视野内。
　　是个小男孩，只有四、五岁的模样，穿着破烂的海军服，肤色虽然青青紫紫的，仍旧看得出来生前模样很可爱。
　　小丧尸显然不具备进栅栏抓兔子的能力，他摇摇晃晃走到离陆维不远处的地方，慢慢趴在地上，去舔食地面上的一小滩血。
　　这小丧尸和晓舟差不多的岁数，而晓舟也有一套几乎同款的海军服。
　　想到自己在原世界的孩子，陆维看的实在揪心，于是提起手中的兔子，走到小丧尸面前将它放下。
　　小丧尸几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扑过来，抱住了那只兔子就开始拼命啃咬吞咽，可以看得出来饿了很久，平常只靠着别的丧尸留下的残羹度日。
　　在小丧尸进食的时候，陆维去栅栏里又抓了一只变异的兔子，从兔脑中取出晶体。
　　这一次，陆维没有触碰那粒晶体，而是将晶体用一块布拈起，然后放入小丧尸的掌心。
　　小丧尸此时已经吃的半饱，他呆滞的看着陆维放在他掌心中的晶粒，过了半晌后忽然一甩手，不感兴趣的将晶粒丢弃到旁边，又接着转头去啃食变异兔。
　　陆维躬下身，捡起小丧尸丢弃在地上的晶粒。
　　在他的指尖接触到晶粒之时，晶粒就开始似雪片般融化，随即他右手缺损的半根手指生长至完整无缺。
　　这种生长在变异动物体内的晶体，原来不是每头丧尸都可以吸收。
　　除了变异兔，别的变异动物体内也存在这种晶体吗？丧尸，乃至异能者的体内，是不是也有这种晶体的存在呢？
　　陆维并没有打算再继续杀死变异兔获得晶体，而是转过身，打算离开这里。
　　对这个丧尸之城，他还有很多事情没有摸透，一开始就过于贪婪绝对不是好事情。
　　然而他没走两步，就感觉到自己的腿被一双小手抱住了。
　　陆维垂下眼帘，看见小丧尸用脸颊蹭着他的腿，从喉咙里发出可怜的呜呜声。
　　“小东西，是想让我带你走吗？”陆维俯身伸出手，摸了摸小丧尸肮脏发硬的头发。
　　很明显，小丧尸并没有神智。他听不懂陆维的语言，也不知道回应，只是一直用脸颊蹭着陆维，呜呜叫着，像是只依循本能寻求强者庇佑的可怜小动物。
　　陆维叹了口气，将小丧尸举起来，让他坐在自己的肩膀上。
　　小丧尸很乖，乖乖的被举起来，又乖乖的坐在陆维肩膀上一动不动。
　　“那么，就一起走吧。”
　　……
　　带着被取名为“小东西”的小丧尸，在这座丧尸之城里生活了整整大半年之后，陆维终于摸清了城里的基本情况。
　　城里在很多地方都圈养着大量的，不具备攻击性的变异动物，比如变异兔，变异羊，变异鹿等等。
　　这些动物未变异之前就是食草为生，变异后也是以变异植物为生，性情相对温和无害，很容易被圈养起来。它们的脑内，都有着大小颜色各异的晶石存在。
　　丧尸们也大都没有神智，包括和陆维朝夕相处的“小东西”，半年来陆维从没有和一头丧尸成功沟通过。
　　但令人惊异的是，这些失去了神智的丧尸们，却可以因循本能一般的圈养变异动物，并且彼此间有着默契一般的规则。
　　吃东西的时候不能浪费；当饲料减少到一定程度，自觉的去城外郊区寻找变异植物添加动物饲料；发现栅栏破损时及时修复等等，都是公认的规则，没有一头丧尸会违反。
　　看似混乱无序的丧尸世界，却有着它独到的生存秩序。
　　而丧尸们可以分为两种，普通丧尸和觉醒了异能的丧尸。普通丧尸的数量在城市里占了绝大多数，平均一到两百头普通丧尸中，能觉醒一头异能丧尸，阶层从最高的3s级别至最低的f级不等。
　　普通丧尸以血肉为食，异能丧尸则除了同样可以用血肉充饥之外，还可以吸收变异动物脑内的晶石，提升自己的异能。
　　同变异的动物们一样，丧尸们的脑子里同样也存在着晶石。而且和动物们比起来，丧尸脑子里的晶石大的多，能量也更纯粹的多。
　　这种晶石对普通丧尸、普通人类和异能者来说，毫无吸引力，却是异能丧尸们的爱物。
　　陆维发现，普通丧尸以及低阶的异能丧尸们，以圈养的变异动物、动物脑内的晶石为食；但B级以上的高阶异能丧尸们，却是以丧尸脑内的晶石为食。
　　就如同一个食物链，普通丧尸圈养变异动物为食，异能丧尸圈养普通丧尸为食。
　　因为普通丧尸的基数巨大，B级以上的异能丧尸数量稀少，而且消化一个丧尸脑内的晶石至少需要半个月的时间，所以才没有出现高阶异能丧尸大肆屠杀普通丧尸的现象，甚至在整个城市里，丧尸们之间看上去都氛围平和。
　　通过吸收晶石，陆维可以确认，自己是异能丧尸的体质，但他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的异能是什么。
　　大半年来，他一直没有停止过收集和吸收变异动物脑内的晶粒，然而那些晶粒除了修复他残缺丑陋的身体，使得他越来越像个“人类”之外，没有任何其它的明显作用。
　　这天，落下了冬季的第一场小雪。
　　陆维走过公园的人工湖畔，马靴踩过薄薄的雪地，细雪在他脚底发出轻微的喀吱喀吱声。
　　小东西穿着蓝色的背带裤，名牌运动童鞋，被收拾打扮的很干净，与大半年前脏污的模样判若两人，乖乖的坐在陆维肩头。
　　人工湖因为是取的活水，非常清澈，还未曾上冻，清晰的倒映出陆维的影子。
　　丧尸并不畏惧寒冷，在这个冬天，他只穿了件自废弃商场中淘来的薄夹克衫，以及一条深蓝的牛仔裤。
　　他腰背笔直，宽肩窄臀，双腿结实修长。
　　大半年来没有修剪过、乌羽一般的发垂在肩头，不时随着湖畔的轻风拂动。


第39章 倒v开始
　　陆维踏上湖畔凸起的一大块平坦青石,将乖巧的小东西从肩膀上放了下来。
　　紧接着，他打开随身携带的马扎，接好鱼杆,往鱼钩上扎了香饵后甩杆入湖,坐在马扎上开始垂钓。
　　这座人工湖里曾经放养了许多鱼类,主要是以观赏性的锦鲤为主。末世来临之后，这些生活在丧尸之城的鱼，也都不可避免的感染了病毒，纷纷变异了。
　　陆维在半个月前，发现这些变异鱼类脑内的晶核,比城内圈养的那些动物们产出的质量更好，于是就在废弃的商场内找到了整套钓鱼工具,带着小东西开始了他每天的垂钓生涯。
　　而且他喜欢这一大片寂静的人工湖，这里没有外形可怕的丧尸们四处行走,令他产生身处和平人类世界的错觉。
　　他愿意每天花费大把时间，沉迷于这种错觉。
　　陆维并不是什么垂钓高手,只是从前谈生意的时候,跟着喜欢野钓的客户钓过几场，略通一二。但因为这几年来都没有天敌和捕捉者,以及强大的繁殖能力,变异鱼已经满湖都是，十分容易钓，每次都能收获一大桶。
　　每天钓上的鱼也都没有浪费。
　　陆维挖出鱼脑内的晶石吸收之后，就会拎着装鱼的大桶在他生活的那条街上转一圈,将鱼分给那些和从前的小东西一样，没有能力获取食物的丧尸们。
　　岸畔的湖水如镜，映照出陆维的面容。
　　那是一张英气勃勃，极为出色的脸。
　　眉稍和眼角都略略朝上斜飞，五官如同被造物主所爱，每一毫厘都精心雕琢而出；瞳仁漆黑，眸中藏着一整片璀璨的星辰大海。
　　陆瑛和他长得很像，单独看的话也是一个出众的俊美青年。但如果站在他的身旁，就立即沦为拙劣幼稚的仿制品。
　　当然，比起末世来临之前，陆维还是有了一些改变。
　　之前他喜爱各类运动，蓄着利落的短发，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因为成长环境的单纯和一帆风顺，岁数也刚刚二十出头，身上总带有少年人未经世事的飞扬跳脱之感。
　　现在他乌发垂肩，无论在太阳下待多久，皮肤也永远是沐浴在月光中那般冷冷的白。
　　有着两世上位者的记忆经历，整个人的气质更是完全沉淀，变得深邃不可测，却又隐含着凛凛之威。
　　陆维坐在马扎之上，撑着两条笔直的长腿，手里拿着钓竿，并不怎么耐心的等待鱼儿上钩。
　　下杆后没过五分钟，鱼漂就动了，陆维眼疾手快的迅速收杆，一条有着五彩斑斓鳞片，头上长着鲜艳的冠，嘴里遍布利齿的鱼，霎时间甩着尾巴被提出水面。
　　陆维从鱼钩上取下这条鱼的同时，手指就抠进了它的腮中。
　　他的双手除了肤质泛着冷冷的白之外，十指修长灵活，指甲剪的很平整，看上去和普通人类无异，完全不像一头丧尸的手。然而这双手，却有着属于丧尸的力量。
　　变异鱼的头骨坚硬如铁甲，却被陆维很轻易的抠开，熟门熟路的翻找出一颗透明的，指肚大小的六棱晶体。
　　随着晶体在掌心中被吸收殆尽，陆维将手中还在摆动尾鳍的变异鱼丢进桶中，望向一直乖乖守在身旁的小丧尸，“小东西，饿不饿？”
　　小东西的外表，这段时间有些变化。
　　变得……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人类孩童。
　　皮肤不再是丧尸们普遍的可怕青紫色，而是变成了较浅的鸭蛋青，眼珠也从金黄变成了极浅的褐，甚至还胖了一点，看上去越发的可爱。
　　是因为食谱从变异兔换成了变异鱼吗？
　　陆维不知道答案，却对这种变化并不排斥，便也没有深究，只是越发热衷于在商场超市寻找可爱的童装，替小东西收拾打扮。
　　原本陆维问小东西这一句只是出于习惯，他经常这样对着小东西说话，以免生疏了人类的语言，并没有指望小东西回应。
　　谁知道小东西朝陆维点了点头，走到大桶旁边，抓起桶里的鱼就开始大口啃咬吞咽。
　　陆维错愕了片刻之后，随即大喜。
　　要知道，他在丧尸之城这大半年来，可没有成功和任何一头丧尸沟通过。
　　当然，因为异能丧尸会食用普通丧尸的脑内晶核，他都是尽量避免与其碰面，接触到的都是普通丧尸，并且沮丧的认清了，普通丧尸是真的没有神智这个事实。
　　等小东西把鱼吃掉了大半，小肚子微微的鼓起来，将剩余的半条鱼放回桶里时，陆维取出一条棉制的手巾，将他的嘴和手擦干净之后，试探着开口，“小东西，来，叫爸爸。”
　　小东西抬起头，用那对浅褐的漂亮眼睛望着陆维看了半天，翕动形状可爱的小嘴，“……爸爸。”
　　说完，小东西像是忽然打开了什么阀门一般，他上前抱住了陆维的腿，依恋的将脸颊贴在陆维的膝盖上，嘴里仍旧喃喃着，“爸爸，爸爸。”
　　比起人类孩童的娇嫩童音，小东西的声音略带低沉，却绝对不是丧尸那种声带破损的嘶哑。
　　陆维揉了揉小东西细软的发，想试试小东西究竟是不是真的有了神智，一手举起鱼钩，一手将鱼饵递到小东西面前，“来，帮爸爸穿鱼饵。”
　　小东西点点头，放开陆维的腿，接过鱼饵，认真的穿在鱼钩上面。
　　“哈哈哈，乖孩子！乖孩子！”陆维放下钓杆，激动的站起身，将小东西高高举起。
　　小东西在半空中挥舞着短短四肢，发出快乐的咯咯笑声，“爸爸，爸爸！”
　　等陆维把小东西放下，发现小东西鸭蛋青的脸颊之上，居然浮现了一点因快乐而产生的红晕。
　　“小东西……帮……爸爸……鱼……”小东西说着含混不清的语言，转过身面朝人工湖，伸出了肥短可爱的右手。
　　霎时间，十几条肥大的变异鱼仿若被看不见的手摄住，哗啦啦的破水而出，在半空中拼命摆动鱼头和尾鳍，徒劳的挣扎。
　　看不见的手将那十几条变异鱼，移至陆维所在的青石上方，又蓦然松开。
　　大鱼们裹挟着冰冷的湖水，从半空中砸落在陆维和小东西的周围，在青石板上用力的甩着尾鳍，不停发出响亮的啪啪声。
　　陆维和小东西被从天而降的湖水当头浇的透湿，冰冷的水沿着头发不停淌落，衣裳紧紧的贴在身上。
　　小东西仰起头，浑身水淋淋，可怜巴巴的望向陆维，“小东西……不乖……第一次……没做好……”
　　“哈哈，乖孩子，你已经帮到爸爸了！”陆维笑着安慰，然后带着满心欢喜和一身湿淋淋的狼狈，躬身捡起一条脚下的鱼，丢入桶中。
　　小东西弯了弯双眼，像是在心满意足的笑，嘴里不停喊着“爸爸爸爸”，也开始在陆维身旁帮忙捡鱼。
　　随着一条条鱼被扔进大桶中，陆维虽然对小东西觉醒了超能力的事情十分高兴，心中的疑惑却越来越深。
　　小东西不能吸收晶核，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能吸收晶核的人是他，按理说觉醒者应该是他才对，怎么反而是小东西觉醒了异能？
　　他吸收了大半年的晶核，除了恢复了做为人类时的外貌，身体比普通丧尸更加灵活之外，根本就没有别的改变。
　　也曾经试着问过031，031这个向来跟摆设差不多的系统，理所应当的没有答案，他只能自行探索。
　　等到一大一小将最后一条鱼放入桶中之时，陆维的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嘶哑的声音。
　　“看来我的运气不错。”
　　陆维回过头，看见一头高大的丧尸站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
　　这头丧尸身高约有两米，与普通丧尸佝偻僵硬、肌肉萎缩的身躯不同，他的腰身挺直，每一块肌肉都仿佛充满了力量。
　　而且穿着打扮也不同普通丧尸的破烂肮脏，银白色的半长发整整齐齐拢在耳后，从衣服到鞋袜都称得上干净整洁，显然是经常更换。
　　仅仅看外表，就知道这是一头有着神智和异能的丧尸。
　　感知到来者不善，陆维下意识的退后了半步。更可怕的地方是，他根本就没发觉这头丧尸是什么时候，来到他身后的。
　　“王之所以为王，必须是在其完全觉醒之后。”高大丧尸一步步走向陆维，咬字中带着从喉咙里发出的嘶音，“还没有觉醒的王，也不过是属于强者的大补之物罢了。”
　　“你……什么意思？”陆维又往后退了两步。
　　“嘿嘿嘿嘿嘿……”高大丧尸发出一连串令人毛骨悚然的笑之后，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残缺的嘴唇，“我觉得你的血肉，还有你脑袋里面的晶核，一定非常美味。”
　　话音刚落，高大丧尸忽然瞬移到陆维的对面，伸出青紫色、骨骼粗大的丑陋手掌，抓住陆维的双肩，将他蓦然按倒在地。
　　他们是如此接近，陆维甚至能看清丧尸脸上那些凸起虬结的毛细血管，感觉到属于丧尸的，湿呼呼带着臭气的吐息不时喷洒在脸颊脖根。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的异能很好猜~~


第40章 
　　扣在陆维肩头的那双手,如同铁箍一般，力量奇大。
　　他试图挣脱，却完全没有反抗的能力,下一秒就听见“嘶啦嘶啦”的声音,他身上的夹克和圆领T恤都被撕得粉碎,露出泛着冷玉般光泽的上半身。
　　“记住我的名字，c级异能者搬山力士。”高大丧尸激动的喘息着，“等到吃掉你之后，我就会成为s级异能者……不，就连3s级也是有可能的！”
　　失去神智的普通丧尸没有人格记忆,而异能丧尸是从普通丧尸中进化而来，虽然有着近乎人类的智慧,却也没有身为人类时的记忆。
　　所以异能丧尸们的名字，都是与其异能相关的绰号。
　　说完,号称搬山力士的丧尸张开大嘴，露出尖利的牙齿,对着陆维的肩膀一口咬了下去,撕下一大片血肉，一边用力咀嚼一边发出满足的叹息声。
　　“爸爸,爸爸！”
　　小东西带着泣音扑过来,却被搬山力士一掌拍至旁边，小小的身体趴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似乎是害怕陆维这个大补之物被中途抢夺，丧尸进食的速度很快,短短几分钟的时间，陆维就看到了自己的半根臂骨，以及左胸的半扇肋骨。
　　鲜红的心脏，隐隐在他白森森的肋骨间“扑通扑通”的收缩跳动着。
　　大量血液沿着陆维冷玉一般的身体，如同涓涓的泉水般淌落，在地面汇聚成了一个小水洼。而他原本激烈的反抗和挣扎，变成了无意识的抽搐，星辰般耀眼的黑眸渐渐蒙上一层死灰色的翳。
　　看来……这个世界的任务，根本是条绝路。
　　面对这种毫无防备，对方实力又绝对碾压自己的突发事件，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他没有丝毫异能和倚仗，果然不能在这种危机遍地的世界长期生存，更不要妄想带领一方消灭异端。
　　陆维感觉到思维变得缓慢迟滞，身体轻得像根羽毛。
　　不要紧……他还有二十一粒砂，足够开启下一个世界，将精神体投放到新的胚胎上。只是有些不甘心……被丧尸活生生吃掉这种死法，死相太难看了啊。
　　陆维眼前黑了下去，身体的疼痛全部消失。
　　他以为自己死了，然而下一秒，他的眼前又是一片大亮。
　　他站在离搬山力士不远的地方，看着搬山力士将“陆维”半抱在怀里，撕开了“陆维”的胸膛，掰断肋骨，将整张脸埋进血淋淋的胸腔，大口啃食“陆维”的心脏。
　　丧尸的生命力极其顽强，除了头部之外没有弱点。就算是撕开胸腔，心脏被啃食，“陆维”半睁着蒙上了死灰翳色的双眼，仍旧在一下下的抽搐，没有死去。
　　陆维发觉自己的视野变得很低。
　　伸出手，是短短小小的肉手。
　　再往下看，他穿着蓝色的、湿淋淋的背带裤，以及一双名牌的运动童鞋。
　　“031，是你做的吗？”陆维震惊之后，在脑内询问。
　　“不是。”031简短的回答，“系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很好，是系统一惯的坑货风格。
　　不过无论怎么说，既然事情变成这样，他无疑再度有了死里逃生的翻盘机会。
　　陆维动了几下手腕，朝搬山力士伸出短短小小的右手。
　　在进入到小东西身体内的瞬间，他就明白了小东西的异能如何使用。而且他非常清楚的感知到，这种异能由他来使用的话，比小东西要强大数十倍还不止。
　　霎时间仿若出现了无形无迹的一只手，扣住了搬山力士的咽喉，将那头高大丧尸提到了半空之中。
　　高大丧尸在半空中蹬着腿，不停的呛咳，从喉咙中喷出一些属于陆维的细碎血肉。
　　丧尸从贪婪变得惊惶失措，大声嘶吼着，“我错了……咳咳，我错了，请饶了我！”
　　“搬山力士，愿、愿奉您为主……”
　　丧尸的话说到这里就中断了，因为他粗壮的颈骨连着结实的肌肉，都被那只无形之手捏碎，青紫色的头颅骨碌碌从脖颈上滚了下来。
　　在杀死搬山力士的瞬间，陆维又觉得眼前一黑。
　　小东西双眼一闭，身体软倒在地。
　　与此同时，躺在血泊之中的陆维，眼中的灰翳渐渐消散，睁开了仿若蕴藏着星辰大海的璀璨黑眸。
　　他现在浑身都在剧烈的疼痛，外表更是惨烈至极。
　　一条手臂已经被完全啃成了白骨，胸腔被撕开，断裂的肋骨散落四周。被啃食至只剩下一小半的鲜红心脏，仍旧在左胸中顽强的跳动。
　　陆维扭过头，看了看离自己不远的，倒在地上的小东西，有些担心。
　　通过这次的经历，虽然代价惨烈，他多少清楚些自己的“能力”是什么了。
　　不知道对小东西有没有伤害和后遗症。
　　他自认并不是个心肠多么善良柔软的人，但小东西跟了他大半年，他一直拿小东西当儿子养，在小东西身上寄托了晓舟的影子，无论如何也是产生了感情的。
　　幸好小东西很快从地上爬了起来，朝陆维喊着“爸爸，爸爸！”，并不像受到了什么伤害的样子。
　　陆维对着小东西弯了弯眼角，算是打招呼，躺在冰凉的血泊中，连根手指都无法动弹。
　　小东西走到搬山力士的头颅旁时，停下了脚步。
　　他蹲下身子，用短小的肉手插进那颗巨大的头颅，掰开颅骨，认真而努力的翻找着。
　　过了好一会儿，小东西从里面取出一颗核桃大小、流光溢彩的晶核来，才将那颗破烂头颅嫌弃的踢进湖中，捧着那颗晶核快步小跑到陆维身边。
　　“爸爸……会好的……”小东西捧着晶核，几乎是带着虔诚的表情，将它放进陆维血肉模糊的胸腔内。
　　随着那颗核桃般大小的晶核，如同融雪一般消失在陆维的胸腔内，陆维露出白骨的手臂重新生长出肌肉皮肤，被撕开的胸腔快速愈合，复生出新的肋骨。
　　恢复了生机和力气的陆维，从地上站了起来，将手放在自己的左胸处。
　　那里，一颗新生的心脏正在有力的搏动。
　　陆维站在原地，陷入了思索。
　　这是他第一次吸收丧尸脑内的晶核。
　　据他所知道的常识，异能丧尸吸收普通丧尸脑内晶核的速度，是半个月才能彻底消化一颗。而异能丧尸的晶核，要消化则需更长的时间。
　　因为吸收效率和获取难度，以及保护丧尸强者族群的原因，异能丧尸之间很少会彼此猎杀。
　　而在刚才，他吸收一颗c级异能丧尸的晶核，加上修复身体的时间，只用了不到十分钟。
　　这很不正常。
　　“还没有觉醒的王，也不过是属于强者的大补之物罢了。”
　　陆维喃喃出声，咀嚼着搬山力士初见他时，说出的那句话，慢慢握紧了拳。
　　他已经隐隐猜出了自己的能力。
　　如果真如他所猜想的那样，那么只要给他更多的时间成长，他就终究能让这座丧尸之城臣服于他。
　　“爸爸。”小东西上前抱住陆维的腿，用脸蹭了蹭，以示提醒自己的存在。
　　“哈哈哈……”豁然开朗的陆维抱起小东西，让他像往常一样坐在自己的肩膀上，转身大步离开了人工湖。
　　“小东西，你知道吗？这世上，果然没有真正的绝人之路。”
　　……
　　被搬山力士袭击的事件之后，陆维又花费了半年的时间，终于彻底摸清了自己的能力是什么，并开始了使用。
　　原本用不了这么长的时间，但很明显的，陆维在没有成长起来之前，他的血肉和晶核对异能丧尸来说是大补之物，所以他摸索的非常谨慎小心。
　　他本身是不具备任何超能力的，但他在能量充足的情况下，可以令普通丧尸恢复神智，并使其觉醒异能。
　　这种异能，被陆维命名为“赐福”。
　　小东西就是天天跟在他身边，被他无意识中“赐福”转化的。
　　恢复了神智，并产生异能的普通丧尸，仍旧是无法像真正的异能丧尸那样吸收晶核，提高自己的异能。他们要想升级异能，必须依靠陆维继续“赐福”。
　　除此之外，陆维还可以借用他“赐福”过的丧尸身体进行战斗，并且在附身其间能将其异能提高至百倍之多。
　　在被陆维借用身体之后，丧尸的异能虽然达不到陆维附身时的百倍，却也能暴涨至原来能力的数倍。
　　所以但凡被陆维转化的丧尸，都天然对陆维有着依赖崇敬之感，聚集于他麾下，并以成为陆维的“战躯”为荣。
　　陆维两世都身为上位者，统领治理能力本就是他的长项。
　　很快，他就在暗中发展出了一股不大不小的势力。
　　半年过去，又是一年盛夏，异变的蝉在枝头不停震动腹翅，发出单调的鸣叫声。
　　陆维在破败的街区中行走着，小东西乖乖坐在他的肩膀上。
　　他初入丧尸之城时就在这条名为“砂屏”的街区活动，如今也有一年多的时间了，对它已经是熟得不能再熟。
　　哪里是超市，哪里是宾馆，哪里是商场……身边缺了什么东西该去哪里寻摸，全都一清二楚。
　　现在的他和小东西，活得越来越像“人类”，而不是丧尸。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即将制霸丧尸世界~~


第41章 
　　走过从前的少儿英语培训中心,只见里面已经立好了黑板、讲台和课桌椅，收拾的像模像样。
　　里面有五、六个丧尸正在打扫卫生。
　　这些丧尸和普通丧尸，乃至异能丧尸的外表都有所不同。
　　他们的皮肤呈现出鸭蛋青,看上去光滑结实,并没有丧尸那种随时都会腐烂的感觉。他们的行动灵活流畅,脸上的肌肉群可以表达出细微的表情，彼此间不时的还会简短交谈几句。
　　与其说他们是丧尸，不如说是介于丧尸与人类之间的“新人类”。
　　一个正在擦玻璃窗的青年丧尸看见了陆维，脸上露出兴奋的神情，睁大了金黄色的眼睛。
　　陆维弯了唇角,用食指轻轻抵了下唇珠，示意那青年丧尸不要声张。
　　青年丧尸会意,重重的点了点头，然后目送陆维带着小东西一直至离开视线,眼神里尽是崇拜敬仰。
　　陆维的兴趣一直是建设繁华的文明世界，而非破坏毁灭。
　　纵然身为丧尸,在他有能力的情况下,他一定会致力于修复这个世界的秩序和繁荣。
　　两个多月前，他“赐福”于一名生前为建筑工程师的丧尸时,意外发现,那丧尸在恢复了神智后，虽然和大部分被“赐福”的丧尸一样，不曾记起自己的名字和过去，却还记得自己的专业知识。
　　所有普通丧尸在被陆维“赐福”之后,多少都会保留一些人类的记忆碎片，比如不成系统的语言，身为人类时的一些生活习惯等等。但其余的方面，就都如同未经世事的白纸般，需要人去引导教化。
　　这也是一直以来，陆维麾下的丧尸数量始终只有三百余人，没有能够大规模“赐福”丧尸的原因。
　　每一个丧尸都像是一个孩子，他既然令他们恢复了神智，就要对这些孩子负责，不可能有更多的精力再去发展成员。
　　像工程师那样，保留了所有专业知识记忆的丧尸，极为罕见，却也给了陆维启发，他开始专门赐福生前为老师、科研人员一类的高知丧尸。
　　不知是运气还是什么，效果很好，他总共“赐福”了二十人，其中有七人都记得生前的知识库。
　　陆维将这些高知丧尸经过简单的一系列分配培训，建立起其信仰和价值体系，就让他们“上岗”，代替陆维去引导教化那些如同初生一般的“新人类”。
　　教育是个长久的事，也是件很麻烦的事，尤其是那些刚恢复了神智的丧尸，大部分跟蹒跚学步的婴儿没有两样，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但好在开始的一团乱麻辛苦之后，陆维总算播下了种子。
　　这不，本世界的第一间为丧尸所设的教室，明天即将开放。
　　有一位伟人曾经说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陆维相信这句话，他相信今日他所撒下的火种，终究会形成燎原之势，席卷这个世界。
　　“爸爸，供给社的门面也建起来了呀。”小东西在陆维肩膀上兴奋的拍着巴掌，现在的他说话已经非常流利，除了肤色和眸色，外观与正常的人类小男孩没有什么两样。
　　陆维望向街道旁干净整洁，用彩纸装饰得花花绿绿的门面，唇畔的笑意又深了几分。
　　这座城几经人类、异能者与丧尸们的对弈，战火摧残，原本是破败不堪，触目可见到处都是灰扑扑的一片。
　　这花花绿绿，打理整洁干净的新开门面，就如同在这残破废墟中开放的，一朵属于文明的希望之花，十分醒目，令陆维心情愉悦。
　　既然恢复了人类的神智，丧尸们产生属于人类的各类需求欲望，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为了更好的恢复世界繁荣，必然少不了建立价值体系，信仰以及规则。
　　陆维搜集了这片区域的生活用品，比如衣服鞋子，床，洗漱用具，糖果之类的东西，存放在供给社的大仓库里。他麾下的丧尸，都可以凭着劳动换取积分，然后用积分来供给社兑换仓库里的任何物品。
　　对了，被他“赐福”过的丧尸们，可能是大脑需要更多的养分，除了像普通丧尸们那样以血肉为食之外，他们还嗜甜。所以糖果之类的甜食，在供给社是经常被兑换到缺货的。
　　陆维打算再过一两年，扩大了麾下丧尸们的规模，发展了种植业之后，在城内开家甜品连锁店，想必很受欢迎。
　　因为手下只有三百多人，陆维所控制的街区范围并不大，他如同往常般走了半个小时左右就巡视完毕，对其井井有条的秩序、每个人都各有所归，稳步的发展况状非常满意。
　　正打算踏上回程的路，却忽然看到一个瘦高的异能丧尸走进了他的地盘。
　　陆维认得这头丧尸，他的绰号是“风镰妖”，a级风系异能丧尸，砂屏街的老大，身边有四、五十名异能丧尸跟随。
　　等级越高的异能丧尸，长相和人类越是接近。陆维之前遇到的搬山力士，仅仅是c级，除去青紫色的溃烂肤色、异于常人的银发金眸之外，已经和人类相差无几。
　　风镰妖身为a级异能丧尸，打眼看上去完全是个人类。他的头发挑染了几绺金黄，浅灰卫衣配水磨蓝的牛仔夹克，有着二十五六的青年样貌。
　　丧尸都不记得自己身为人类时的姓名经历，但陆维知道风镰妖做为人类时的事情。
　　没有别的原因，只是由于风镰妖在末世降临之前太出名了。
　　天才的歌手，优质偶像，迷妹迷弟们遍地都是，从国内到整个亚洲，简直红透了半边天。
　　而现在他的外表纵然依旧如同从前一般秀美绝伦，却也再不可能因此而得到追随者。普通的丧尸不会欣赏美丽的皮囊，而异能丧尸们只尊重力量。
　　更何况，没有丧尸记得风镰妖的过去，连他自己都不记得。
　　见陆维盯着他看，风镰妖举起双手，径直朝陆维走过来，俊秀的脸上挂着一个笑，“我只是来看看，没有恶意。”
　　“你瞧，我一条尸都没有带，自己来的。”
　　可能是觉得“一条尸”这个形容极为幽默，风镰妖甚至朝陆维笑出了声。
　　“是吗？”陆维并没有因此而放松警惕，淡淡开口回应。
　　肩膀上的小东西感觉到陆维的情绪，肥肥的小拳头握了起来，在手背上呈现出几个可爱的肉涡，做好将自己的身体借给爸爸，随时进入战斗状态的准备。
　　“哎，我很喜欢你这里。”风镰妖的状态极为松弛，往四周打量了一番，“你订的规矩，你的能力，都很好，很合我意。我想要整个砂屏街，都变得像你这里一样。”
　　“你是想加入我这边吗？”陆维问。
　　“不不不。”风镰妖朝陆维伸出一根食指，左右摆动了几下，“很明显，是你接受我的印记，成为我的随侍。放心，你这么出色，我肯定会优待你，给你最大的自主权限。”
　　“印记……随侍，那是什么？”陆维将疑惑的神色摆放在脸上，套取他从未得到过的信息。
　　“看来真是，完全没有进入过异能丧尸世界的新生者呀。”风镰妖耐心很好的解释，“能力强的异能丧尸，可以在低于自己能力者的脑内烙印，使其成为自己的臣属，以供驱使。”
　　“比如我的脑袋里。”风镰妖指了指自己的头，“就有s级洪水老大的印记……而洪水老大更不得了，他脑内的印记，可是被夜魔三巨头之一，枭魔大人亲自烙下的！”
　　“原来如此。”陆维点了点头，“那么，我可以选择不接受印记吗？”
　　“哎呀，那你就傻了！”风镰妖拍了拍手，瞪大眼睛，“没有印记的异能丧尸，就等于没有人罩着，可是很容易被强者猎杀的！”
　　在风镰妖看来，陆维的异能属于转化系，可以建构起他喜爱的繁华世界，在后期会非常强大，初期却自保都困难，必须找个强者罩着。
　　他来这里要求印记陆维，是有些趁火打劫，得到未来一个强者做为手下的意思，但陆维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
　　“这样啊……”陆维垂下眼帘，似乎有些动摇，又似乎有些希冀，“我也可以，在低于自己能力者的脑内打上烙印吗？还有，如果我现在被你烙印，将来想被更强者印记，是不是就不行了呢？”
　　“当然可以。”风镰妖听到陆维还想被更强者印记，显然有些嫌弃自己这个砂屏街老大，脸上的神色有些不好看，却仍旧如实回答，“如果有更强者看上你，肯为你烙印，他的印记自然会将我的印记冲散替换，这点你不用担心。”
　　“那……疼不疼啊，有没有什么后遗症？”陆维看上去胆小又谨慎。
　　“只是像被针轻轻扎一下，绝对没有后遗症。”风镰妖做了个手势，示意如何运行能量烙印，然后向陆维保证。
　　“原来如此……那么，多谢你的指点。”
　　陆维退后两步，闭了闭眼。
　　再睁开时，星辰般耀眼的黑眸中已经布上了一层死灰色的翳。
　　与此同时，小东西从陆维的肩上一跃而下，极浅的褐眸瞬间变成深黑色。
　　“谁是强者，要打过以后才知道，不是吗？”
　　小东西抬头望着对面的风镰妖，翕动可爱的唇瓣。从喉间发出的，却是属于陆维的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事业心爆棚，正在努力的建设丧尸文明，升级打怪和谐丧尸界估计最少得好几年~~
　　想像了一下这段时间陆瑛在青帝基地的生活，不寒而栗~~


第42章 
　　风镰妖见此情形,错愕了片刻之后，咧开嘴笑了。
　　“原来是这样……好啊，那就让我们公平的来战一场吧。”
　　说完,只见风镰妖原本看上去十分俊秀,完全是属于人类的脸上浮现出青紫色、凸出于皮肤表面的纹路,就像是某种诡异的刺青。
　　紧接着，一对巨大的白色骨翼从他后背破衣而出。
　　A级以上的异能丧尸都有着两种形态，一种是类人的形态，另一种则是身体变异的战斗形态。
　　而他们的血液颜色与普通人类不同，并非鲜红,而是淡青色，类似于血管的颜色。
　　这也是为何高阶异能丧尸虽然外形接近人类,也拥有高等智慧，却从没有打入过人类内部的原因。
　　风镰妖扇动了几下巨大的骨翼,只见他周围的数米内风沙骤起，一道小型的,由黄沙组成的龙卷风将他包裹在其中。
　　驾着这道黄沙,他的双腿离地，升腾于半空,傲然俯视着地面上的,借用了小东西身体的陆维。
　　风镰妖，风系操控者，在A级异能丧尸之中，无论从攻击还是防御上都算不得特别强,但他速度敏捷，而且有一对能飞的巨型骨翼。
　　身处半空之中，许多地面系、身体系的异能丧尸，根本就不能对他造成打击，只能被动防御挨打，这本身就意味着立于不败之地。
　　而一些能打击到空中的异能，比如雷系、冰系之类，一般来说发动时都有个极短的蓄力时间，又往往容易被他敏捷的速度躲避开来，无法造成真正的伤害不说，稍有不慎就会被其反击。
　　能克制风镰妖的异能，可以说少之又少，所以造成了他在A级异能丧尸中，战力排名非常靠前，他本人也以此自傲。
　　“风镰舞！”
　　风镰妖想试探一下陆维，所以只用了两分力。
　　风，可以和熙柔顺，也可以如同锐利刀锋。
　　百余道锐利如刀的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挟着飕飕的破空声，密密麻麻截断了所有躲避之路，朝着地面上的陆维袭来。
　　陆维并未慌乱，肥短可爱的右手向前伸出，迎向那些锐利风刃。
　　百余道风刃，在还没有接触到陆维身体一米之内时，便于半空中纷纷爆裂破碎，一时间只听得“砰砰砰砰”的声音不绝于耳，就如同风镰妖和陆维之间炸开了百余个爆竹。
　　“咦，是意念系啊。”风镰妖有些意外，却随即又恢复了傲然，“不过，这小鬼最多是c级吧，你又借用他的身体战斗，能发挥八成就不错……啧，我看你仍然不是我的对手。”
　　意念系是罕见的，可以克制他的异能之一。但幸运的是，对手还未成长，他仍然可以依靠等级的压制取胜。
　　不过这一次，他不敢再过于托大，而是选择了全力迎战。
　　“你还是，乖乖接受我的印记吧！”
　　话音刚落，就见千余道风刃浮现于风镰妖的身体周围。
　　这千余道风刃不同于适才所发出的那些，它们由风镰妖全力施展，竟是在空中凝实成了一把把弯镰的形状，刀锋齐齐朝向陆维。
　　随着风镰如雨点般，带着刺耳的呼啸声，自半空中朝陆维劈下来，陆维慢慢的笑了，“这就对了。既然是要打一场，这样才有意思。”
　　说完，陆维小小的身体竟如炮弹一般离开了地面，直接迎向半空中那如暴雨一般的风镰。
　　他第一次使用“战躯”杀死敌人，就是借用小东西的身体。如今半年的时间过去，他对“战躯”的掌控，对小东西异能的理解，早就增益良多，不能与当初杀死搬山力士时同日而语。
　　“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风镰在陆维的身体周围纷纷破碎，他一瞬间就冲到了风镰妖面前。
　　风镰妖瞳孔微缩，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陆维小小的拳头重重击在了腹部上，“如果我只能发挥小东西八成的能力，那么……”
　　“我为什么还要借用他的身体？”
　　一口淡青色的血液从风镰妖的嘴里喷出，他还来不及产生什么情绪，下一拳又击打在了他的胸口处。
　　太快了……速度太快了！他的风镰已经是公认的快，但陆维的速度比他还要快！
　　而且用意念实现腾空飞翔，这绝不是c级意念系能做到的，至少是a级以上！
　　风镰妖被陆维打了十几拳之后，再也维持不住腾空的傲然之姿，像一只受伤折翅的大鸟，砰然从半空中重重砸落到地面，骨翼掠过之处，激起满地砂尘碎砾。
　　“你输了。”陆维的膝盖顶在风镰妖的咽喉之上，黑眼睛带了几分温柔，用肥短小手替风镰妖的头发上摘下一片纸屑。
　　“等……等等！”风镰妖唇角还挂着青色残血，看见陆维结印的手势，连忙高声阻止，“我脑内可是有洪水老大的烙印！你这样做，是会得罪洪水老大的！！”
　　陆维结印的手顿了顿，“你觉得，我和你的洪水老大哪个更强？”
　　“一对一的话……可能在伯仲之间。”风镰妖咽了口口水，态度诚恳，“但是洪水老大麾下，像我这样的a级异能丧尸就有百余人！通过层层阶级控制，他麾下的异能丧尸数量可是达到了近千人之众！而且洪水老大上面还有枭魔大人！你怎么斗？你根本没法跟他斗！”
　　“这样吧，我的能力确实不配烙印你，但我可以把你引见给洪水老大，让他来……”
　　风镰妖话音还未落，就见陆维结印的手势已经完成，一股属于陆维的能量波动直直打进他的脑内。
　　“啊”
　　随着这声惨叫，虽然肉眼看不见，但陆维和风镰妖都能感觉到，风镰妖脑内的一个小小的蓝色水波纹印记被打散，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个小巧的金色十二旒印记。
　　在这个印记被打上的瞬间，陆维就能感觉到，风镰妖和自己之间建立了某种亲密的联系。他会遵从自己所有的指令，并且在这种亲密联系的续存期间，永远不可能背叛。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这个人，不怎么喜欢被别人控制。”陆维放开了风镰妖。
　　风镰妖俊秀脸上的战纹褪去，骨翼收入肩胛，从地上撑起身体，哀怨的看了陆维一眼，然后持起陆维肥短的可爱小手，吻了一下那有着浅浅肉涡的手背。
　　“风镰妖，誓死效忠于您。”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绝对不是短小，而是在准备日万存稿~~
　　啊，存稿对我来说好难…
　　然后，陆总这一章很可爱~~


第43章 
　　属于青帝的田地一望无垠,足足有两万多亩。
　　两万多亩的田地中，栽满了青青的麦苗。而这些麦苗们，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抽条、生长,直至结上了沉甸甸的饱满果实压弯麦杆,催化成金黄色的麦穗。
　　正值春末的上午,温暖的阳光照耀在田垅间，与众多普通人类以及异能者们一起，见证着眼前这神奇的一幕。
　　这一过程，总共只花费了两个多小时。
　　看到催化结束，人们脸上都露出喜悦的神情,开始有组织的下地进行收割。如果没有意外，在日落之前,这批粮食就能进入粮仓。
　　完成了催化的卫霄转过身，唇畔溢出一缕鲜血,脸色惨白，面无表情朝他的别墅方向走去。
　　步伐疲惫而带着踉跄。
　　“首领！”卫霄的亲信之一,金属系异能者郝宏义连忙上前,神色焦急的扶住了他，“就算是为了尽快提升异能,也不能拿命拼啊,您这样下去……怎么能行？”
　　异能者的能力提升，不同于异能丧尸依靠晶石，他们必须经过一场场战斗的磨砺，一次次抽空自己体内的全部异能,才能逐渐成长提升。
　　末世的每个异能者都知道这个方法，都希望自己变强，恨不得立即就是3s强者，其中不乏能吃苦有毅力的人，然而顶尖的强者始终稀少，就是因为这种提升是有限制的。
　　抽空异能对身体的伤害非常大。对一般的异能者来说，大约是一个月抽空一次，才能维持身体的健康；就算是体质强化的异能者，一周抽空一次也已经是极限。
　　两万多亩的田地，经过卫霄的催化可以亩产3000斤以上。青帝基地二十多万人，卫霄只需要一年催化两次，就能够绰绰有余的养活。
　　当然，之前卫霄是一年催化四次，剩余的粮食还可以拿来和其它基地交换需要的物资。
　　而现在，卫霄平均三天就催化一次，而他是控植系，还不属于体质强化的异能者，简直是豁上了性命一般。
　　“一年了，已经一年多了……”卫霄喃喃自语了一句之后，深绿的眼珠转向郝宏义，“九重天那边答应出手了吗？”
　　九重天，当世的3s异能强者之一白鸿，绰号“玉帝”者所镇守的基地。
　　“他们收下了我们的粮食……但是，并没有立即答应。”郝宏义艰涩回答，“他们说要再看看。”
　　“果然是这样，自身不够强，就始终没有与强者平等对话的权利。”卫霄自嘲的笑了笑，挥开郝宏义搀扶的手，擦去唇畔血渍，挺直了背脊，独自朝前而行，“放心，死不了的，我还没有那么脆弱。”
　　当他得到了那个消息之后，这半年来，他平均三天就抽空一次异能，用来催化大量的粮食。而这些粮食，除了供基地食用以及交换生活物资之外，都被他送到了有着3s异能强者的基地，用来结交，换取强者们为他出手一次的机会。
　　现在他的异能已经升到了s+，也多少在各大基地结了善缘，但还是不够……要进入并攻破那座丧尸之城，还是远远不够。
　　半年来，他的肌肉经脉骨骼因为过度抽空异能，已经碎裂毁坏了一小半。他现在还能坚持的原因，是由于他将自己体内碎掉的肌肉经脉骨骼，全部用一种丝蔓植物替代修补。
　　尽管外表看不出来，但他的小半个身躯都确确实实已经植物化。他甚至可以进行光合作用，不吃饭，只靠喝水和阳光就能活着。
　　陆维，你看，我也变成了个怪物呢……正好与你相配。
　　卫霄走到他的别墅前，藤蔓自动为他打开大门，他跨过门槛，进入大厅。
　　阳光灿烂的大厅里，盘膝坐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
　　少女蓄着齐耳短发，穿着一袭哥特风格的黑衣，双眼失去了眼球，如两个黑洞洞的深坑嵌在眼窝中。在她的怀里，抱着件毛绒绒的猫偶套装。
　　那是为了方便出行散步，曾经穿在陆维身上用以束缚的套装。
　　“今天你看到了什么？”卫霄走向少女，在她对面站定了。
　　“他很好，还活着。”少女仰起头，简短的回答。
　　少女名叫费薇，是卫霄失去陆维不久后找到的，拥有追踪感应能力的异能者。
　　“什么样的很好？！被掰开胸膛断了肋骨，失去半颗心脏，因为丧尸的体质却还一直活到现在的很好吗？！”卫霄忽然失控的大吼，痛楚的抽气，“他是有神智的……他都能感觉到的啊！”
　　“除了重大伤害和死亡之外，别的我看不到。”费薇似乎习惯了卫霄的失控，神色平静的回答，“他还活着，他在那座城里，就是如此。”
　　“抱歉，我失态了。”卫霄低下了头，几绺墨绿的发丝因这个动作而垂于额间，喃喃道，“我不该太贪心的，活着就好，活着就好……”
　　说完，他慢慢自少女费薇的身旁走过，走向他这一年多以来，唯一可以释放内心痛苦的地方
　　别墅的地下室。
　　在卫霄进入地下室后不久，费薇就听到里面传来了撕心裂肺的惨叫，以及隐约的求饶声。
　　费薇抚摸猫偶装的手顿了顿。
　　听说这里的地下室就是个刑房，关押着一个罪人，还有两名穷凶极恶的囚徒。
　　一年来，卫霄命令这两名囚徒日日夜夜折磨罪人，但又不允许罪人死。而且每当卫霄去地下室的时候，囚徒们会格外卖力的对罪人施展种种羞辱和刑罚，以供卫霄欣赏。
　　……卫霄性格是有些冷酷，却算不得残暴。他这么做，一定是恨透了那个罪人。
　　费薇这么懒洋洋的想着，白皙幼细的手指又开始慢慢抚摸柔软绒毛。
　　她的能力虽然稀有，但在这个末世却并没有大用，而且只是d级，很多事情都无法看清。身为一个流浪的，差点被饿死的盲女，能够找到一处栖身之地，吃穿不愁，还有保姆照顾起居，这样的待遇已经很幸运。
　　她很感激卫霄。
　　所以那个罪人怎么样都好，反正不关她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在这边升级打怪，卫霄在那边努力的寻求反攻和虐弟弟~~


第44章 
　　砂屏街,生活着一万多头普通丧尸，以及以风镰妖为首的五十多名异能丧尸。
　　自从收服风镰妖之后，陆维就掌控了整条砂屏街。
　　而这五十多名有着智慧和思考能力,又绝对忠诚的异能丧尸的加入,使得陆维“赐福”普通丧尸的速度有了一个质的飞跃,麾下“赐福”过的普通丧尸从三百余众，两个月来就暴涨了十倍，发展至三千余众。
　　被“赐福”的丧尸们食用变异动物的血肉，然后将动物们脑内的晶石集中起来上缴，这就如同一个良性循环,完全省去了过去陆维自己去寻找晶石的时间，大大提高了从吸收能量到“赐福”丧尸的效率,这也是为何短短两个月时间，陆维所“赐福”丧尸的数量就可以暴涨十倍的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就是之前陆维的基础已经打好，从最初的教育系统到生产生活的组织结构,都完全可以适应这样的转化人数。
　　麾下的壮大,令得砂屏街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其变化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
　　灰扑扑的高楼大厦被重新装修粉刷,恢复了神智的丧尸们纷纷入住；为丧尸们开放的学堂教室,大大小小已经达到了十余家；以积分兑换各类物品的供给社，也有了更多种类和情趣，比如兜售绿植、宠物之类的门面都已经开张。
　　完全是自发性的，这些被“赐福”过的丧尸们自称为“宠儿”,因为崇敬爱戴而称陆维为“天父”。至此，“天父”便成了陆维在丧尸界的绰号。
　　陆维的住所，位于砂屏街中心的一幢独门二层小公寓。
　　这公寓的外观看上去并不豪华，比起周围的高楼大厦甚至显得有些单调朴实，但却是所有宠儿们心中的圣地。
　　此刻丧尸之城的上空，夜幕降临。
　　丧尸们都是夜间活跃的生物，夜间视力极好，不需要任何照明，然而此时陆维的小公寓内却亮起了灯。
　　丧尸之城内的电力设备已经被完全破坏，但丧尸们找到了一个大功率的柴油发电机，日夜不停，供应陆维住所里的电能使用。这不是生活必需，而更多的是代表着一种对信仰的依赖。
　　在砂屏街漆黑一片的深夜，任何宠儿只要抬起头，望向陆维所居住的小公寓方向，就能看见那一点光。这意味着他们的天父时时刻刻和他们在一起，为他们指明将来的道路，令他们感觉到心里踏实，进而一往无前。
　　风镰妖提着一个手提箱，踏上台阶，敲响了陆维居所的门。
　　手提箱里，装满了宠儿们今天上缴的晶石。
　　小东西含着颗棒棒糖，蹦蹦跳跳的出来开门，看见是风镰妖，含着糖口齿模糊的说，“风叔叔，是你啊。”
　　然后侧身放风镰妖进屋，又把门带上。
　　风镰妖羡慕的看了眼小东西，他和小东西这种“宠儿”不同，他只能食用新鲜的血食，味蕾永远尝不出糖的甜美滋味。
　　提着箱子走进房间，看见陆维窝在沙发里，阖了双眼听CD机里的柔和古典音乐，长睫如羽，轮廓鲜明的脸有一半浸在黑暗中，更衬得肤质如冷玉。
　　风镰妖把箱子放在桌子上，走到陆维身旁半跪下来，俯首亲吻陆维的手背。
　　经过两个多月的相处，陆维已经很习惯丧尸们这种表示崇敬的礼仪，从沙发上坐起身，睁开眼，朝风镰妖点了点头。
　　他经过一个白天的“赐福”，精神和身体都已经很有些疲惫。然而丧尸又没有“睡眠”这种东西，所以只能听听音乐进行假寐来放松。
　　“爸爸，今天的晶石数量更多了呢。”小东西踮起脚尖，熟门熟路按下桌子上手提箱的按键，箱盖顿时“嘭”的一声自动打开，露出里面大半箱灿烂的碎晶石。
　　陆维站起来，走到桌旁，伸出右手插进箱子里的晶石中。
　　那些或是指尖大小，或是指肚大小的碎晶石，倾刻间纷纷如融雪一般消失在陆维的指掌中。
　　“您的能力……无论看多少次，都觉得很惊讶。”风镰妖在一旁赞叹道，“您真的不考虑吸收丧尸脑内的晶核吗？那必定会让您的能力越发的一日千里，而您的宠儿们想必也很乐意为您猎捕。”
　　“不需要为这种事，让普通丧尸的数量减少。”陆维感觉到体内的疲惫正被修复，脸上露出了轻松的表情，“我感兴趣的，是与我敌对者脑内的晶核。”
　　“比如，你的洪水老大。”
　　风镰妖苦笑了一下，“哎呀，那已经是前任老大了，我现在的老大是您呀。”
　　随即脸上露出既好奇又疑惑的神情，“您能告诉我，您当初是怎么能够判断出来，洪水不会找您的麻烦呢？”
　　“首先，只有你一个人踏上我的地盘。”陆维一边吸收碎晶石，一边和风镰妖聊天，“这绝对不是因为，你真的是个和平主义者吧？”
　　“其次，我的血肉和晶核，足以令c级的丧尸吞食后，晋升到至少s级，甚至3s级的程度。”陆维看了眼风镰妖，“这一点，当你和你的洪水老大观察我的时候，就已经清楚了吧。”
　　风镰妖脸上浮现出羞愧的表情，“我当时并不知道……”
　　“在这里，没有异能丧尸不想变强，我是块香饽饽。”陆维开了个玩笑，打断风镰妖的话，“所以，你只是个探路石，你的洪水老大在利用你，试探我这边的实力究竟有多强。”
　　“我若是真的乖乖让你印记，表现出不如你的实力，想必现在我已经被你的洪水老大，啃得连渣都不剩了。”陆维神色平淡，“反而只有打败你，印记你，才能换来洪水的忌惮和更多的自由发展时间……呵呵，洪水是个谨慎的人哪。可能正因为这种性格，才能让他在众多异能丧尸中脱颖而出，晋升为统领一方的s级强者吧。”
　　“那我们是不是要开始防备他？”风镰妖咬了咬下唇，“我们现在的宠儿有三千多名，洪水老大手下的异能丧尸不过一千多，数量上完全可以抗衡，只是宠儿们大多等级不高，需要发展B级以上的尖端战力，自保应该……”
　　“不，我要直接杀死他。”陆维此时已经将箱中的晶石全部吸收完毕，从箱子里把手抽出来，黑眸中星辉璀璨，神采奕奕，“然后接收他的地盘和所有属下。”
　　“那恐怕，很难做到……”风镰妖有些迟疑。
　　陆维笑而不语，拍了拍风镰妖的肩膀。
　　前世纵横沙场，帷幄掌权，经历了大大小小数百场战役，论起战略和战术，他还没有输过任何人。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洪水老大做为被打的第一个波ss，泪流满面中~~


第45章 
　　s级异能丧尸洪水的外貌看起来,是个四十多岁，中等身材，外貌普通的中年男人。
　　他穿着一身绣了万字不到头团纹图案的宝蓝色唐装,鬓发微微染霜,坐在别墅院落的一张藤椅上,手里来回搓着两颗文玩核桃，发出“嚓啦嚓啦”的有规律的细碎声响。
　　午后的阳光照在他显得刚正坚毅的脸上，可以清楚的看见他眼角细浅的纹路，以及深深皱起的眉头。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为砂屏街的事情忧虑，并开始怀疑,自己瞒着发现“王”的事情不上报给枭魔大人，究竟是不是个正确的选择。
　　但是……独自享用“王”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他还记得枭魔大人是如何在五年前那场机遇中，晋升为3s强者,成为丧尸城夜魔三巨头之一的。
　　五年前，枭魔大人还没有自称枭魔,绰号夜鹰,只是个管理一条街区的a级异能丧尸。洪水自己那时候则是c级，当初夜鹰的手下之一。
　　然后,他们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发现了“王”。
　　“王”是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年，刚刚转化了两头忠心耿耿的丧尸在身边，对自己的能力还处于懵懂阶段。
　　当时自己只是c级，不具备审美观,现在回想起来，那少年真是生得非常漂亮，宛如天人。
　　鸦羽一般的黑发，冷玉般的肌肤，五官秀美，身材手脚修长。血管里流着的不是淡青的血液，而是鲜红的，与人类一样颜色的血。
　　夜鹰身为a级异能丧尸，见识到底不凡，很快就弄明白了，这少年是传说中具备统领丧尸世界能力的“王”。
　　就算完全没有自保的能力，但转化普通丧尸为侍奉自己的异能丧尸，这本身就绝对是个逆天的异能。要知道普通丧尸的基数之巨大，若是让其成长起来，莫说一个丧尸城，就是整个丧尸世界，包括人类世界都要臣服于其脚下。
　　相对的，“王”的初期成长十分艰难，因为其血肉晶核对异能丧尸来说，是能提升数阶等级的大补之物。
　　现在的枭魔大人，当时的夜鹰率众杀死了护卫在“王”身边的两头低阶异能丧尸，并将“王”掳获至自己的巢穴。
　　尽管洪水参与到了其中，却也不得不承认，那是一场属于恶魔的狂欢。
　　那名身为“王”的漂亮少年，被夜鹰及其部众不分昼夜的污辱和啃食。而每当少年被啃食至濒临死亡，小半个身体都只剩骨骼时，夜鹰就会往他的身体里放入晶核，让他的血肉再生，如此重复了数百次。
　　直至一个月后，“王”的血肉再也不能让夜鹰一众人提升，夜鹰才大发慈悲赐其一死，剖开了“王”的头颅，取出其晶核，并靠着这颗晶核升到了3s级，从此摇身一变，成为了夜魔三巨头之一的枭魔。
　　洪水现在还记得那少年惨痛的哀嚎，光洁的皮肤，体内销魂的紧致，以及唇齿间鲜美绝伦的血肉滋味。
　　想到这里，他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
　　饱食过“王”的血肉骨髓，升为s级丧尸，有了更多的智慧和思考能力之后，洪水常常在遗憾，当初“王”的晶核只有一颗。否则的话，他洪水是不是也有机会晋升至3s强者之列呢？
　　而五年后的现在，属于他洪水的机会终于来了。
　　在他的辖区内，“王”再度出现。
　　这次的“王”是名二十出头的青年，同样有着鸦羽一般的黑发，冷玉般的肌肤，俊美如天人的相貌。
　　只是不同于之前懵懂的少年“王”，这位“王”似乎对自己的异能和体质有充分的认识，而且十分的狡猾，行踪隐秘。当他发现“王”的时候，“王”已经成了些气候，麾下转化的普通丧尸达到了三百余名。
　　洪水自己麾下的异能丧尸统共有一千余名，按说要是全力强攻的话，那位青年“王”并不是他的对手。
　　但他有顾忌。
　　“王”的血肉已经不能再让洪水提升阶层，他想要的，是“王”头颅内的晶核。
　　他如果调集了所有手下全力去攻打，这么大的阵仗，是一定会被人发现，进而报告给枭魔大人。
　　“王”再度出现的事情，如果被枭魔大人得知，就算他费力将“王”掳获，也是一点好处都不可能有，晶核肯定会被枭魔大人要走。
　　而他由于脑内的印记，介时是完全不能生出反抗之心的。
　　所以他先派出麾下的风镰妖进行试探，想要将“王”诱骗过来。没想到风镰妖却反被对方一举擒获印记，他白白损失整条砂屏街，以及麾下一名得力干将。
　　在他既不能全力攻打，又舍不得将“王”的消息放出去的情况下，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两个多月，“王”转化的异能丧尸以他完全料想不到的速度，达到了三千之众，并拥有了“天父”的称号。
　　以他洪水的能力，这已经是块啃不下的硬骨头了……他是将“王”的消息传给枭魔大人，多少换点奖励，还是再等等看有没有掳获的机会呢？
　　毕竟，风镰妖本身并不知道他的计划，“王”应该也没有发现他的掳获敌意，也许他能从中找到机会……
　　洪水苦恼的思索着，眉头越拧越深，想要尽快做一个决定，就见他的心腹，a级异能丧尸土行者踏进了院落，脸上带着欣喜的神情，向他单膝跪下行了吻手礼，“老大，风镰妖在门外请求见您！”
　　洪水精神一振，从藤椅上半撑起身体，“哦，他的来意？”
　　“他带了很多礼物，说是代表砂屏街的新管辖者天父，向您表达投诚效忠之意。”土行者观察着洪水的脸色，小心翼翼的回答，“我觉得，您等待已久的机会到了。”
　　与不知内情的风镰妖不同，做为洪水真正的心腹，土行者从头到尾都知道洪水的心思。
　　“哈哈哈哈……”洪水一扫之前的沉郁，发出爽朗的笑声，一拍扶手，从藤椅上站了起来，“走，我们出去看看！”
　　这位号称天父的“王”，比起五年前的少年“王”，实在是聪明很多。
　　势微时懂得隐忍躲藏，现在又懂得拉拢依附。
　　但一个人有时候过于聪明，就会自以为是，其实并不是件好事。
　　洪水想到那名青年“王”天人般的容貌，已经在脑海里开始策划，如何将其分配享用之后，再挖出他脑内的晶核。
　　他会将这一切进行的优雅体面，如同高贵仪式，绝对不会像五年前的夜鹰那样，血淋淋的暴殄天物。
　　怀着这样的令人激动的想法，洪水脸上的神情却很是平静祥和，和土行者一起，步伐稳健的朝别墅大门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洪水老大即将上钩，话说他也算是死有余辜~~


第46章 
　　洪水来到别墅外,果然看到风镰妖恭恭敬敬站在那里等候。
　　在风镰妖的身侧，是个穿着背带裤，戴着副儿童小白兔的太阳墨镜,看上去只有四五岁的,可爱的小男孩。而在风镰妖的身后,则立着十几个宠儿，他们的手里都捧着琉璃的托盘，托盘里面盛放着礼物。
　　实际上大部分丧尸的物欲，比起人类来小得多。他们不畏寒暑，不喝酒不抽烟,没有什么审美，对食物的要求也只是新鲜热乎。
　　但是洪水这种s级的类人老牌异能丧尸,开发了智慧思考能力，年深日久,自然养成一些嗜好。
　　洪水缓步走到那十几个宠儿面前，只见托盘里放着小叶紫檀的各类手串雕件,大小金刚菩提子、鹤顶红的佛珠,海派大师精雕的南红把件……因为全球性的病毒扩散，制作它们的动植物都已经或绝种或变异,雕刻他们的大师也不复存在,这些东西是损坏一件就少一件，完全可以称之为见证原世界的珍贵遗产。
　　“呵呵，风镰妖，看来你把我的爱好,都告诉了天父啊。”洪水挥了挥手，他的手下便一盘盘将那些礼物接过，端进了别墅。
　　“送礼嘛，总要送的合人心意。”风镰妖弯腰陪笑，“您说是不是？”
　　这些东西实际上之前就存在于风镰妖的辖区，但他们这些异能丧尸总共也就五十人不到，就算想要讨好洪水，也没有办法去大面积搜寻这些不是生活必需的奢侈品。
　　现在就不一样了，天父麾下足足有三千多恢复了神智的丧尸，遍布整个辖区，只要一声令下，想要搜集寻找任何东西都是易如反掌。
　　洪水点了点头，负手冷淡的看了风镰妖一眼，然后说，“天父是不是以为这样，就可以弥补我的损失？”
　　“印记了我得力的手下，又派遣这个手下前来送礼，他是怎么个意思？”
　　“天父的意思当然是……我也属于其中的礼物之一。”风镰妖咬了咬下唇，脸上堆起的笑容有些勉强。
　　其实他是真心喜欢陆维那边的一切。与丧尸城别的地方不同，陆维的治下充满了希望和勃勃生机。
　　但做为计划中的一环，他不得不接受此次的安排。
　　“哈哈哈哈哈！”洪水爆发出一连串爽朗的笑声，毫不客气的上前，用右手划出能量波动，指向风镰妖的头颅。
　　然而蓝色的水波纹印记在风镰妖的脑内数次冲击，却始终无法冲散那小巧的金色十二旒，反而令其越发的光华璀璨。
　　洪水的脸色变了。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天父的等阶能力要高于他洪水。
　　不……这不可能。天父觉醒异能的时间也就在这一两年，无论如何等阶也不可能升的如此之快。
　　是了，“王”本就是异能丧尸中最为特殊的，可能是因为其异能的特殊性质，才导致自己无法打散他的烙印。
　　一定是这样。
　　再说了，天父等阶就算再高，也只能依靠转化的丧尸作战，自身丝毫没有战斗的能力。只要能捕获他，他就如同之前的那位少年“王”一样，任人宰割。
　　洪水想到这里，脸上尽量不动声色的变化右手姿势，改为在风镰妖肩膀上拍了拍，“天父这么有诚意，我怎么好夺人所爱？你既然已经跟了天父，就在他那里好好干吧。”
　　他自认动作极快，周围皆是等阶低于他的异能丧尸，并没有人能看出端倪。
　　风镰妖果然没看出来，当下松口气，朝洪水露出一个灿烂的真心笑容，“谢谢您的宽宏大量！”
　　洪水看着风镰妖的笑容，忽然觉得心塞，“哼”了一声之后开口，“你不用谢我。如果真有诚意，让你的老大来这里一趟，我和他好好聊聊。”
　　说完，他就要回自己的别墅，丝毫没有流露出别的意思。
　　正如陆维之前所料，洪水是个谨慎的人物，不见兔子他是不会撒鹰的。
　　但他没有料到的是，洪水居然没有办法打散风镰妖脑内十二旒的印记，重新将其收入麾下，令他接下来的计划出现了预料外的变故。
　　不过，根据事态变化调整战术，这本身就是做为一名统帅的基本素养。
　　洪水无法打散他的印记……这本身就是一个难得的可乘之机。
　　说不定，事情会比他之前策划的还要顺利和简单。
　　小东西推了推脸上宽大的墨镜，忽然向前一步，奶声奶气的开口，“风叔叔，那位大叔不是爸爸的朋友吗？我们都给他送了那么多东西，他怎么不请我们进那个漂亮的大房子看看呀？”
　　声音清晰而响亮，满是天真无邪，完全没有办法令人忽视其存在。
　　洪水转过头看见是小东西，忽然笑了，走到小东西面前躬了身子，捏了把那可爱的肥嘟嘟脸颊，“你就是天父的儿子，嗯？我听说过你。”
　　“是呀，他们都这么叫我爸爸。”小东西仰起脸，神色间尽是自豪，“大叔你的房子可真大真漂亮！”
　　“好吧。”洪水弯腰把小东西抱了起来，“既然这样，你就到大叔的房子里住下，等你爸爸来接你，你觉得怎么样？”
　　“好呀好呀！”小东西拍手，“我要住漂亮的房子！”
　　“那我们走喽！”洪水脸上的笑容慈爱，又状若不经意的看了眼风镰妖，“你也一起来吧，咱们叙叙旧，让其余的人回去给天父报讯就可以了。”
　　洪水之前就听说过，天父身边一直带着个孩子，而且对那孩子极其宠爱，彼此感情深厚。
　　高阶的异能丧尸，因为智慧思维的诞生，确实会产生“感情”这种东西，洪水对这个传闻并不怀疑。
　　还好小东西那一句话，提醒了洪水。
　　扣下天父的儿子，以及其得力属下风镰妖，天父就是再不想见他，也得过来见他了。
　　介时他布下天罗地网……天父的血肉和晶核便是他囊中之物。
　　想到这里，洪水脸上的笑容更增添了几分和蔼，亲了亲小东西的脸颊，迈入别墅的大门，“听说你爱吃糖？大叔有很多糖果，还有很多好玩的东西，你一定会喜欢的。”
　　“哈哈哈，大叔你不要这样，胡子好扎。”小东西笑嘻嘻的用肥短胖手推了推洪水的脸颊，又引来洪水的一阵爽朗大笑。
　　然而小东西的脸上虽然在笑，这笑意却未曾到达他小白兔墨镜下的，黑暗如深夜的双眸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酷炫狂拽的陆总，乃的黑历史又多了一个~~请问一边装嫩扮可爱，一边被大叔亲亲抱抱的感觉如何？
　　陆总不堪回首扶额中~


第47章 
　　洪水的别墅比起陆维的小公寓来,确实是气派的多。
　　别墅分上下两层，黑顶红墙，带有一个非常大、非常深的游泳池。洪水自己住下层,打开起居室的落地窗,就是波光粼粼的清澈泳池。
　　陆维在心中猜测,他既然号称“洪水”，其异能必定是和水相关。那么这个游泳池的意义，应该是相当于卫霄家花圃的作用。
　　洪水带着小东西到了自己的起居室，让他坐在自己的水床上，然后拿了些自己的藏品出来,比如水晶珠串等看上去亮晶晶的东西，和小东西一起赏玩。
　　共同玩了一阵子之后,洪水就明白天父为何愿意宠着这孩子了，这孩子十分亲人,而且聪明伶俐，懂得讨喜,连他都觉得怜爱,想留下来养着。
　　只是可惜，“王”转化的丧尸,对“王”忠心不二,是绝对不可能背叛“王”的。
　　更何况，这孩子说不定……
　　洪水捏了捏小东西可爱的脸颊，在心中暗暗警觉。
　　“洪水大人，晚饭的时间到了。”
　　洪水的管家,一头d级脑力开发型异能丧尸，绰号“景润”的，推开起居室的门走了进来。
　　d级异能丧尸的肤色青紫，看上去只比普通丧尸接近溃烂的外表稍好一些。洪水身为s级丧尸，尽管麾下有千名异能丧尸可供驱使，但因为所管辖的地盘很大，a到b级的类人高阶丧尸又十分少，总共加起来不足四十名，都分配到各街区做首领和小头目去了，所以他身边常服侍的，都是c级以下的异能丧尸。
　　洪水朝景润点了点头，抱起小东西，跟着景润一起离开了起居室，前往饭厅。
　　别墅的饭厅很大，当小东西被洪水抱进去的时候，看到长形的橡木桌旁，已经分左右坐了九名a级异能丧尸，还有风镰妖也在其中。
　　这些a级异能丧尸看见洪水进来，连忙齐刷刷起身向洪水行礼致意。
　　“呵呵，风镰妖已经两个多月没来了，难得今天全员到齐。”洪水将小东西放在一旁的儿童椅上，爽朗的笑了几声，然后坐入主位。
　　除了风镰妖之外，那些a级异能丧尸们轮流上前，亲吻洪水的手背之后，才纷纷回到自己的座位。
　　身为一头丧尸，架子这么大，而且仪式感居然这么强？
　　小东西坐在儿童椅上看着这幕，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好在他现在是个可爱单纯娇气的孩子，又得到了洪水的好感，不必忌讳那么多，于是娇声奶气，又带着没见过世面的惊叹开口，“大叔大叔，你每顿都要和这么多叔叔阿姨吃饭嘛？”
　　“不是每顿，叔叔阿姨们都很忙的。”洪水脸上浮现出几分自豪，“只有晚上这顿，大家聚上一聚。”
　　“哦……这样啊。”小东西依旧很惊讶，“每天晚上吗？”
　　洪水笑了，“是的，每天晚上。”
　　每天晚上的吻手礼啊……
　　小东西不再说话，看着丧尸侍者们端出一个个盘子，附以刀叉摆上铺了洁净桌布的台面。
　　尽管架势摆的很优雅，穿戴也很整齐，但那些侍者丧尸们因为等级低下，长相实在难以入目，而端出的食物也是血淋淋的新鲜肉类。除去切成较为美观的块状摆盘之外，和普通丧尸吃的并没有什么区别。
　　而那些“叔叔阿姨”们明显吃的也不是很享受。
　　要知道，高阶异能丧尸是可以靠吸收晶石裹腹的，这种肉食对他们来说并不是必需品。
　　每天晚上的仪式，以前的风镰妖肯定也是要参与的，而现在的风镰妖却没有参与……小东西心中已经有了初步判断，再度开口，“大叔，风叔叔怎么没有向你行礼呀？”
　　洪水用不锈钢的叉子叉上一小块肉，递到小东西嘴边，笑着说，“大叔不能再受他的礼。因为风叔叔现在，已经是你爸爸的人了呀。”
　　小东西张开嘴咬住这块肉，慢慢咀嚼。
　　不……这不仅仅是一顿充满仪式感的晚餐，这是洪水控制手下的方法。
　　洪水，只能通过接触才能确定，他的印记还存在于他属下的脑中，没有被其他的强者打散烙印。
　　洪水果然是个谨慎的人。
　　这很令小东西感到惊讶，因为他一直认为自己和洪水的异能，应该是洪水等阶更强。但他对自己打下的烙印，天然有心灵感应，若是被人冲击打散，无论身处何方一定会有所察觉。
　　一天的时间，应该足够了。
　　小东西结束判断，咽下嘴里的那块肉时，洪水忽然盯着他打量，目光犹疑，“小宝宝，为什么总戴着墨镜？”
　　说完已经伸出手，以小东西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的速度，摘下了墨镜。
　　“呀，大叔，你在干什么呀！”小东西瞬间条件反射般的闭上了双眼。
　　再睁开眼时，露出的是一对颜色极浅的，褐色双眸。
　　并不是属于“王”独有的，其间蕴含星辰般的璀璨黑眼。
　　“因为爸爸说我戴小白兔眼镜最可爱！”小东西嘟起嘴，“怎么，大叔不喜欢我戴眼镜吗？”
　　“没有，只是觉得有些好奇。”洪水笑笑，心里隐隐有些失望，把墨镜还给小东西，看着他接过去自己戴上。
　　他听说过王之“战躯”的事情，知道天父虽然没有任何异能，却可以附身于他转化的任意一头异能丧尸身上作战。而当天父附身之时，那名异能丧尸的双眼瞳色会转变为王的纯黑。
　　其实当他在起居室跟小东西玩的时候，看到小东西一直戴着墨镜，心里就有所怀疑。
　　而出于谨慎的性格，他在晚餐所有得力手下汇聚一堂之时，才选择骤然发难。
　　看来，天父并不能进行这样远距离和长时间的附体，是他自己想多了。
　　……
　　砂屏街中心，小公寓的沙发之上，陆维半睁的双眸之中，死灰色的翳渐渐散去。
　　“天父，您觉得怎么样？”一直半跪着守在陆维身旁的，有着鸭蛋青皮肤的少年紧张的看着陆维，俯首亲吻了陆维的手背。
　　“我很好，不用担心。”陆维顺手揉了揉少年细软如丝的黑发，一丝红晕悄悄爬上了少年浅青的面颊。
　　少年名为“紫霆”，外表看上去还不到二十岁，拥有a级异能，是“宠儿”中的佼佼者，亦是陆维的“战躯”之一。继小东西和风镰妖离开后，紫霆就正式住进公寓，开始负责陆维的起居安全。
　　毕竟天父拥有强大力量的同时，也十分脆弱，身边绝对不能离开“战躯”时时刻刻的随侍。
　　“紫霆，明天你去蓝滨街，替我做件事情。”陆维从沙发上坐起来，思索了一会儿之后，朝仍旧跪在自己膝下的少年开口。
　　作者有话要说：    即将日万，觉得好激动呀~~


第48章 
　　洪水很快从天父那边得到回音。
　　天父先是感谢洪水对风镰妖之事的宽宏大量,然后很放心的让小东西和风镰妖在他这里玩两天，约定了两天后亲自来接小东西。
　　完全没有防备的样子。
　　来蓝滨街、洪水别墅所在传讯的a级异能宠儿，名为紫霆,是一名清秀挺拔的少年。
　　洪水对紫霆表现的非常之友好,让他和小东西、风镰妖见面聊了很长时间,最后还拿了些糖果和精美小礼物送给他，这才让他带着给天父的亲笔信回去了。
　　如果不知其底细，仅从表面一派祥和气氛看的话，绝对猜不到洪水和天父这两支势力，都在暗搓搓的想弄死对方。
　　洪水是个谨慎的人,从来认为狮子搏兔，尚须全力,他并不会因为天父崛起时间尚短而轻视对方。所以在天父约定好来别墅的前一天晚上，他就调集了自己麾下所有的a级b级高阶异能丧尸,齐聚别墅二楼。
　　对小东西和风镰妖的说法，自然是为了隆重欢迎贵客天父第一次上门做客。
　　小东西还是个孩子,又一直和洪水玩的很不错,轻易的就相信了这一说法；而风镰妖也不是个有心计的，并没有怀疑什么,要不然当初洪水也不会派他去试探天父。
　　但是,小孩子都有人来疯的特质。
　　于是到了晚上，小东西看着这么多新的“叔叔阿姨”入住别墅，表现得非常兴奋和开心，说是自己明天就要被爸爸接走了,要乘这个机会和叔叔阿姨们亲近玩耍。
　　在这两天里，洪水又弄了一副新的儿童卷尾猴眼镜给小东西。和白兔眼镜不同的地方是，卷尾猴眼镜的镜片是透明的，并不是原先的墨镜。
　　小东西很喜欢洪水大叔给的卷尾猴眼镜，一直戴在脸上，人人都能透过镜片看到他那对浅褐色的眼睛。
　　洪水因此而放心，放任小东西在整个别墅里跑来跑去，做他喜欢的任何事情。
　　惯例的仪式晚餐之后，洪水麾下的高阶异能丧尸们便去了二楼的客房休息。客房共有十间，分别命名为风花雪月海，梅兰菊竹泠，每间可以容纳三到四人，堪堪可供前来的高阶异能丧尸们居住。
　　风间的三名a级异能丧尸们刚刚安顿下来，就听到了敲门声。
　　打开门，映入眼帘的是，抱着等身棕熊玩偶的小东西。
　　丧尸是不用睡眠的，他们所谓的“休息”不过是吸收晶石。所以尽管夜已经很深了，却并没有人被打扰。
　　“叔叔。”小东西仰起脸，浅褐的眸子纯净无邪，可爱的脸上绽开着大大的笑容，“我明天就要走了，想找你们玩。”
　　哄好小东西和风镰妖，放松天父的警惕心，也是洪水捕获计划中的一环，所以开门的丧尸十分和蔼，放小东西进屋，“好啊，你想玩什么？”
　　“叔叔，你们听说过四角游戏吗？”小东西走进房间，放下熊玩偶，房间内的另外两名丧尸也对他分别表示了友好。
　　“哦？说来听听。”丧尸们没有听说过这个游戏，都表现出好奇。
　　“是这样的。”小东西开始解释，“大家都蒙上眼睛，分别面朝墙壁，蹲在房间的四个角。然后从一个人开始，逆时针顺着墙沿走，拍一下前面人的肩膀，占据被拍肩膀人的位置，被拍肩膀的人接着逆时针顺墙沿走，拍下一个人的肩膀……”
　　小东西讲完之后，其中一头丧尸疑惑道，“这个游戏根本不可能一直玩下去吧，第四个人不是会走进空的角，没有肩膀可以拍吗？”
　　小东西咯咯笑了出来，“就是据说可以一直玩下去，这个游戏才有趣呀……好嘛好嘛，让我们来试试呗，看会不会出现所谓的第五个人。”
　　丧尸们听完后，好奇心也起来了。再说陪小东西玩是他们的任务之一，便纷纷答应，把客房内本就不多的家具清理了下，摆放在屋子中间，关好房门，腾出四个屋角。
　　由于丧尸们极佳的夜视力，洪水这里并没有安装灯。很快，三头丧尸并小东西就分别站在屋子的四个角，用布巾蒙住了自己的双眼。
　　“要开始喽！”小东西蒙着双眼，离开了自己的角落，沿着墙朝一头丧尸所在的角落摸索而去。
　　一、二、三、四、五……
　　小东西在心里数着自己迈出的步子。
　　踏出第五步时，他布巾下无人得见的双眸，从浅褐骤然转化为深黑。
　　踏出第二十步时，他跳起来用左手拍了拍面朝墙壁蹲着的那头丧尸，与此同时右手结印，指向丧尸的头颅。
　　丧尸脑内蓝色的水波纹印记瞬间被打散，小巧的金色十二旒浮现于其上。
　　“哈哈，该你了。”小东西做完这一切后，笑出声来。
　　“是啊，该我了呢。”丧尸也笑，离开了墙角。
　　四角游戏仍在继续。
　　而第五个人，也确实出现了。
　　……
　　“这孩子，玩得太疯了。”主起居室内，洪水端起骨瓷杯内的新鲜血液，皱着眉头啜饮了一口。
　　楼上传来“咚咚咚”的杂乱脚步声，小东西一连串银铃般的笑，不时伴随着“抓到你了！”的尖叫声，以及“不要不要”的讨饶声。
　　“是啊，居然把所有人都叫出来玩抓鬼游戏。”一旁服侍的景润将茶具收拾好，“还是孩子天性。”
　　“洪水大人，要不要我上楼去把他叫下来……”
　　“不用了。”洪水摇摇头，“让他多玩一阵子吧。反正，再闹也不过明天了。”
　　明天，“王”即将来到这里。
　　小东西现在越开心，到时候就会表现得越好越自然，从而让“王”彻底放下戒心。
　　洪水舔了舔自己的嘴唇。
　　虽然“王”的血肉对他来说已经没有升阶的作用，但那种鲜美绝伦的味道，绝不是普通品质能与之相比的。
　　等到掳获“王”之后，他会像之前的枭魔大人一样，与部下共享“王”的血肉一个月，再挖出其头颅中的晶石，使其价值得到最大的体现。
　　想到这里，他就觉得很期待。
　　就连小东西近在咫尺的玩耍打闹声，也不觉得刺耳，反而感到有几分可爱了。
　　作者有话要说：    周五日万给乃们看，话说万这个强受，真让本攻叽动不已~~


第49章 倒v结束
　　第二天傍晚,天父果然按时上门拜访。
　　尽管之前已经听说过有关于天父的不少传闻，搜集过他的不少信息，但这还是洪水第一次和天父正面接触。
　　只见天父乌发垂肩,穿了件铁灰色的休闲衬衣,配以黑色西裤,越发显得肩宽腿长，肤如冷玉。
　　和洪水记忆中，五年前的少年“王”极为相似，当真是宛若天人般的容貌。
　　若说有不同，就是眼前的天父,相比之少年“王”外表要更成熟出色，高大而挺拔,有一种少年“王”因年龄经历而尚不具备的，属于青年的凛然英气。
　　而天父身边只有紫霆一人随侍在侧,说明他完全对此行没有戒心。
　　洪水穿了身深青的缎子唐装，笑着上前,与天父握手之后,热情的将其迎入别墅。
　　“我平常也没什么特别爱好，只是喜欢搜集一些旧时代的文玩遗物,让您见笑了。”洪水引天父在别墅大厅的红木圈椅坐下,嘴里说着谦逊的话，眼里神情中却满是自豪。
　　洪水的别墅外观是简约现代风，大厅却是按照中式风格布置的，有屏风,木制的仿古家具；墙上则琳琅满目的挂着水墨字画，京剧脸谱，扇子，宝剑等装饰物。
　　按照陆维的眼光看来，那些家具实际上都不成套，是东一把西一把拼凑的，而墙上挂的字画等物也嫌太多，颜色过于纷杂，有不伦不类之感。
　　但考虑到洪水是从失去神智的丧尸成长起来的，品味风格能做到现在这样也实在是不容易了，于是陆维点了点头，“哪里，洪水大人很风雅。”
　　虽然只是寥寥几个字，洪水顿时被陆维搔到痒处。
　　他爱好旧时代文玩遗物的事情，他的手下，乃至枭魔大人都知道。下头为了讨好他，上面因他立功而赏赐他，都会时不时为他送上珍贵的物件摆设。
　　但异能丧尸们普遍素质太低，包括枭魔大人在内，从来没有谁赞过他“风雅”。
　　洪水略带遗憾的看了眼陆维。
　　如果眼前这个人不是“王”，他是真心想要和其结交。
　　“这两天小东西在您这儿，给您添麻烦了吧。”陆维带着微笑开口。
　　“哪里，小宝宝活泼可爱。”洪水连忙回答，“我们这里上上下下的，都很喜欢他呢。”
　　说完，便让人领了小东西和风镰妖过来。
　　小东西一见陆维，立即惊喜的叫了一声“爸爸”，紧接着就扑进了陆维的怀里。
　　风镰妖则要稳重许多，半跪俯身吻过陆维的手背，便和紫霆一起侍立在陆维身后。
　　两个人看上去都很好，容光焕发，神态轻松，显然这两天在洪水的别墅里过得不错。
　　陆维抱起小东西，让他坐在自己的膝上，顺手捏了捏小小软软的可爱肉掌，“感谢洪水大人这些天来的款待。”
　　他话音还未落，骤变乍起。
　　在陆维所坐红木圈椅的周围，一道又一道的水柱忽然冲天而起，在宽敞的大厅内形成了一个水的牢狱，将他们一行人困于其中。
　　风镰妖见状大惊失色，他反应最快，霎时间脸上战纹显露，扇动骨翼就要往外冲。
　　然而水柱形成的速度比风镰妖更快，他一只宽大的骨翼正好击打在水柱上，当即破碎了小半扇，骨碴横飞，只能惨叫一声倒退回原地。
　　“洪水大人，您这是在做什么？”陆维放下怀里的小东西，站起身，向前走了两步，望向水柱之外的洪水，神色并未见慌乱，“这就是您的待客之道吗？”
　　洪水挥了挥手，之前侍立在客厅内的九名a级异能丧尸立即上前，将水牢团团围住。
　　洪水这才感到完全放心，笑着开口，“您的血肉和晶核太诱人，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哪。”
　　说完，他眼含贪婪之色，盯着水牢里的陆维瞧，从俊美如天人的容貌，一直落至铁灰色衬衣领口处露出的，那一小截冷玉色锁骨。
　　久违五年了，“王”的滋味。
　　“啧，如果不是洪水大人您的眼神过于恶心……本来还想多玩一会儿的。”陆维忽然整肃了神情，冷冷望着洪水，下令道，“制服他！”
　　原先围住水牢的a级异能丧尸们听到陆维的命令之后，忽然齐齐转身，扑向洪水。
　　洪水不仅性格谨慎，反应也够快。
　　他这时候完全明白过来，自己的手下已经被天父不知用什么办法控制了。
　　他身为s级异能丧尸，比在场的所有人等阶都高，但蚁多咬死象，他只有一个人，现在不是这满屋的高阶异能丧尸对手。
　　对了……游泳池。
　　只有到了能为他洪水增幅能力的游泳池旁，才能够有一战之力。
　　洪水一念既转，已经施展能力，瞬移出了大厅。
　　与此同时，围住陆维等人的水柱瞬间溃散，在大理石地板上化做数滩并不起眼的水溃。
　　“要去泳池了吗？”陆维见状，唇角微弯，再度下令道，“都去泳池处堵截洪水，务必将其擒拿！”
　　异能丧尸们得令，亦齐齐施展瞬移离开大厅，包括风镰妖，都朝着游泳池的方向急驰而去。
　　一时间，原先热闹的大厅内，只留下陆维，小东西以及紫霆三人。
　　“天父。”紫霆在陆维面前单膝跪下，以唇轻触手背，“紫霆愿为您战躯，参与此战。”
　　陆维点了点头，以示恩准，然后到红木圈椅上落座，黑眸迅速笼上一层灰色的翳。
　　与此同时，紫霆的浅色双眸化为纯黑，转身朝着大厅外走去。
　　小东西则伏在陆维膝间，可爱的脸上带着警惕神色，小肉手紧紧握住爸爸一根玉色的修长手指，守着爸爸失去了感知的身体。
　　……
　　因为是完全没有预料到的变故，别墅大厅距离游泳池很有一段距离。加上身后紧紧逼迫的追捕者们，洪水很是费了些力气和心机，才终于来到了游泳池畔。
　　然而等待他的并不是可以用来增幅能力的依靠，而是绝望和恐慌。
　　不知道什么时候，游泳池的水被放的精光。
　　只有一个又深又宽的，四周和底部都贴了蓝色泳池砖的大坑呈现在他面前，就如同一张巨大的嘴，随时准备将他吞噬。
　　而与此同时，他之前准备对付陆维而召来的，三十几名高阶丧尸已经抵达泳池一带，堵住了他所有的去路，将他团团围困在中央。
　　如天罗地网。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23号，本周五，小妖精们就能看到本攻日万了~~然后因为入v字数的关系，明天休息一天，后天日万，紧接着就是每天晚上九点让小妖精们满足的诶嘿诶嘿…
　　具体情况请收看文案通告。
　　感谢小妖精们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喜爱~~我们周五不见不散~


第50章 
　　“你们这是要造反吗？！”被围困于一众异能丧尸中间,情知避无可避的洪水仍在色厉内茬，“若是被枭魔大人知道了……”
　　“枭魔大人是很忙的。”占据了紫霆身躯的陆维越众而出，打断了洪水后面的话,“枭魔大人以下,2s+级至s级的异能丧尸,共计四十余人，各有各的职责或者地盘。”
　　“据我所知，您属于这个阶级的基层。”陆维唇角勾出一个讽刺的弧度，“除去每年年底的聚会，您根本就见不到枭魔大人的面,不是吗？”
　　“枭魔大人如果有事吩咐，自然会派使者前来蓝滨街投递传讯信件。每季度的工作统计报表,以及孝敬，您也都是派景润送到枭魔大人的府邸,并不会和他见面。”
　　“而现在离年底聚会，还有大半年的时间。”陆维接着往下说,“已经足够我将您辖下的三万多普通丧尸全部转化。”
　　“枭魔大人麾下的异能丧尸,高阶低阶的全部加起来，总共才万余名。而且夜魔三巨头是三足鼎立,各占一城区,任何一方势弱都一定会被吞并，他纵然实力高于我，也绝对不敢与我硬拼，因为他承担不起己方大幅减员的后果。你说,到时我会不会害怕他呢？”
　　“你连这些，都算计好了？”洪水听完后无话可说，从牙缝中恨恨的迸出字句。
　　“那是自然。”陆维的黑眼微弯，“我这个人，从来不进行无把握之战。”
　　“哈哈哈……”洪水摇着头，忽然笑出声来，“这两年，我找到过一些佛家典籍诵读，看到里面的果报业报，一直不信。”
　　“如今事到临头，才觉得信了。”
　　陆维之前与洪水说这么多，并非是他话唠，也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安定在场的众人之心。
　　打入异能丧尸脑内的印记，确实是个很方便操纵手下的工具。但陆维始终认为，靠这种操纵之法，是没有办法真正治理一个国家和社会的。
　　在上一世的封建社会，皇族和高门皆豢养死士，自幼对其洗脑，培养奴性，最终令其为主人心甘情愿的效死。
　　然而无论哪朝哪代，都没听说过谁仅凭死士就能登上皇位，进而治理天下，开创盛世。
　　情感，人心和人性，自由，开放……这些东西，才是能够让世界走向繁荣，王道的真正基石。
　　绝非简单的洗脑控制。
　　但说过这些话之后，洪水的反应却出乎了陆维的意料。
　　果报业报？这是什么意思？
　　陆维还没有来得及多想，就见洪水反手切断了他自己的左腕动脉，淡青色的血液霎时间如喷泉般激射而出。
　　这些血并未曾淌落在地面，而是形成了一道道青色的环状雾气。
　　洪水整个人被那些青雾笼罩在其中，面目和衣饰都变得模糊不清，只能听到他变得神经质的咯咯笑声，“来呀，来呀！就算我今天注定要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不会让你们好过！”
　　丧尸和人类的体质不同，只要大脑没被破坏，就不会真正死亡。
　　洪水因为陆维的设计，用来增幅异能的池水被放空，所以他割开了手腕动脉血管，放出自己体内全部的血液，以做最后一搏。
　　陆维瞳孔微缩，顿时意识到不能再让洪水继续。
　　属于陆维的胜利已经没有悬念，但s级异能者的力量，动辄就能影响到十数公里的范围。如果让洪水奋力一搏，这幢别墅及其周围的建筑都会被全部轰平。
　　这么大的动静，一定会被别的势力所察觉。到时候想要收场，就不是轻易的事情了！
　　心念既动，雷系异能便已经释放而出。
　　只见洪水的四周，一道又一道紫色雷霆形成的粗大柱子自天空中的云层降落，形成了一个雷霆的牢狱，将洪水困在其中。
　　正如之前在别墅的大厅内，洪水对陆维一行使用水之牢狱的形态，只是其组成由水置换成了雷霆。
　　“啊啊啊啊啊”洪水在雷霆牢狱中疯狂的大叫，然而他身体周围的青雾无论如何变幻形态冲击，却始终无法冲破那道道雷霆。
　　“洪水大人，多谢您之前的指教了。”陆维看着在雷霆牢狱中发疯的洪水，微微躬身。
　　这回不用陆维下令，周围的几十名高阶异能丧尸便冲了上去痛打落水狗，各种手段不要钱一般朝着被困的洪水身上施展而去，以示向新任的主人投诚。
　　陆维立于一旁默默看着，又从这群高阶异能丧尸身上，认识了十几个或实用或花哨的招术。
　　陆维现在所能转化的最高阶丧尸为a级。而附体a级异能丧尸之后，在能力被放大百倍的情况下，他实际上能发挥出的力量要远远高于a级，洪水在力量没有增幅的状态下，并不是他的对手。
　　他已经很强，唯一的缺陷就在于使用异能的战斗经验不足。而这个缺陷，短时间内也没办法弥补。
　　因为他太忙了，每天转化宠儿，谋划策算，已经占用了他几乎所有的时间，根本没可能再去磨练自己的战技。
　　也只有眼下这种情形，能让他学习一二。
　　没过多久，洪水就在高阶异能丧尸们的围攻之下，失去了所有反抗能力，被押到了陆维面前。
　　“报应啊！哈哈哈哈……报应啊”洪水抬眼看着自己面前的陆维，从喉咙深处发出刺耳的笑声，形似疯癫。
　　洪水的眼前，紫霆那张清秀的少年面孔，渐渐和五年前少年“王”天人般的容貌，重叠在了一起。
　　洪水的双臂在身后被人钳持，腰背佝偻得很低。
　　在洪水的眼中，少年“王”发如鸦羽，身姿挺拔，居高临下的看着他，黑眸璀璨如星辰。然后少年“王”抬起右手，将那有着冷玉色泽的修长五指，抵在了他的额头之上。
　　“对不起，对不起啊……我不该，不该对你……”洪水惊惧的道歉，然后听见了自己颅骨破裂的声音。
　　洪水道歉的声音戛然而止，陆维的淡青色指尖拈着一枚五彩流光，核桃大小的晶核。
　　“看来，洪水大人干过的坏事太多了。”陆维将晶核收入囊中，淡淡瞥了眼头颅破碎，死于自己脚下的洪水。
　　高阶异能丧尸的外表已经很接近于人类，但死去的洪水看上去却极其丑陋，完全没有生前的模样。
　　因为抽干了体内的血，又使用异能过度，他的皮肤皱皱巴巴，身体也佝偻如一只弯曲的虾，脸上表情惊恐万状。
　　陆维只看了一眼就不想再看，转身朝别墅大厅走去。
　　高阶异能丧尸们都是各街区的头目，自然也是不屑于做收尸这种小事，纷纷跟随在陆维身后离开。
　　而之前躲在廊下，完全不起眼的管家景润走了出来，走向洪水的尸体。
　　景润弯下腰，在旧主人的身体上泼洒下汽油，“您知道吗，泳池里的水，是我放掉的。”
　　“对这点我很抱歉……但是昨天晚上，我已经提醒过您了。”景润点燃旧主的身躯，眯起双眼，看着旧主轰的一声熊熊燃烧了起来，“我说过，要不要把那孩子叫下来，您却没听懂。”
　　景润的声音，是听起来令人很舒服的谦和男中音，和他青紫而略带狰狞的外貌完全不同。
　　“在被印记的情况下，我为您做到这一步，已经是极限了。”景润叹息了一声，又仿佛有着终于放下的轻松，“洪水大人，再见。”
　　“您毫无疑问是个强者，只希望来生，您不会遇上天父这样的对手。”
　　……
　　布置拙劣的别墅大厅内，红木圈椅之上，陆维眼中的灰翳渐渐散去。
　　他站起身，从紫霆手中接过那枚五彩流光的晶核，放于掌心。玉色手指握着五彩的晶核，交相辉映，从视觉中看上去显得万分瑰丽。
　　晶核慢慢在陆维的掌中融化，足足花费了一个小时，才将其完全吸收干净。
　　这个过程中，所有的高阶异能丧尸都在陆维周围，用或崇敬或狂热的目光看着他。
　　高阶异能丧尸都不笨，其中甚至有几个智力方面远超常人。
　　他们亲眼看到了天父的能力，亲耳听到了天父对将来的谋划。
　　如果一切成真，天父不久后就会成为城中崛起的第四支强大势力……不，如果能转化更多的普通丧尸，再加上一点点运气，天父将来说不定就是这座城的主人！
　　他们这些初期跟随者，自然将来就会得到更好的地位和资源。
　　而且天父的作风和洪水不同……虽然一时说不上哪里不同，但就是让人更愿意去信任和依赖，而不是洪水那种纯然的命令和服从。
　　吸收完掌中的晶核，陆维感到有些诧异。
　　这晶核能量干净纯粹且不提，竟隐隐带有一丝本源上的亲近，这是他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此时此刻，饱满的能量充满了陆维的四肢百骸和经脉，他朝着紫霆点了点头，“紫霆，过来，我要为你赐福。”
　　宠儿们的资质，彼此间也是不同的。
　　像小东西，跟随他最久，现在也不过是c级，很难再向上提升。
　　紫霆就不同了，属于普通丧尸中的顶尖资质，只是多培养了他一段时间就达到a级，并且还有提升的空间。
　　紫霆面带激动，走到陆维的面前，半跪于地。
　　陆维的指尖划过，就见无数泛着白光的卍字无端端在空气中浮现，像雪片一般被打入紫霆的身躯之内。
　　他之前转化小东西的时候，完全是不知不觉中散逸了能量，才让朝夕相处的小东西，在半年的时间里逐渐被转化，浪费了不少时间和能量。
　　而意识到这点之后，陆维有意识的凝聚能量进行转化，效果大大加强。
　　这些雪片般的卍字图纹，就是转化能量的具现。
　　陆维的“赐福”中，所有人的目光注视中，紫霆身上的气息不停攀升，直接从a级提升到了s级。
　　所有在场者皆瞠目结舌，异能丧尸每升一阶都困难重重，因而为了变强不择手段，之前谁听说过这样的升级？
　　s级，已经是可以镇守一片区域的强者。还有大半年的时间，陆维还可以转化多少普通丧尸，拥有多少这样的s级强者聚于麾下呢？
　　当紫霆的阶级隐定后，卍字图纹在半空中变淡消失。
　　紫霆捧起陆维的手，虔诚的在手背上落下一个吻，“紫霆，感激您的恩赐。”
　　周围的高阶异能丧尸们被眼前这幕所震动，在紫霆这一吻之间，有人意识到这是向新主表忠心的时刻，于是带了个头，齐刷刷朝着陆维单膝跪下。
　　经历过上个世界，身为皇帝的陆维已经很习惯别人跪他，但他毕竟是个现代人，骨子里对这种周围人都矮了自己半截的礼仪，并不怎么欣赏，于是意思意思后就让大家都起来了。
　　“从现在开始，紫霆就是这间别墅的主人。”陆维看了眼身旁的紫霆，又望向一众高阶异能丧尸，“至于大家，就各自回到自己的辖区去，像平常一样，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要表现出任何异样。”
　　知道了陆维将来的谋划，对这样的安排，丧尸们自然是没有什么异议，各自又说了几句话后便纷纷散了。
　　等大厅里只剩下陆维，小东西和紫霆时，紫霆拉住了陆维的衣袖，很没有自信的样子，“天父，我怎么配成为这里的主人呢？”
　　“而且我不知道，是否管理好这里。要不……还是您住在这里吧，紫霆只要侍奉在您身旁，服从您的命令就可以了。”
　　“你不需要管理，只需要以你s级强者的身份，坐镇于此就可以了。”陆维微微一笑，“管理方面，有那个叫景润的管家，你不用过于担心。”
　　“我有我的事要做。紫霆，你能替我撑起这里的场子，不让外面的任何势力起疑吗？”陆维凝视着紫霆，“这个任务的重要性，不用我说你也该明白吧。”
　　“……是的，天父。”紫霆看了眼一直依偎着陆维的小东西，心里很是羡慕。
　　但是，天父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自己，这说明自己对天父来说，比小东西更重要，更有用吧。
　　他一定会好好表现，不辜负天父的期望。


第51章 
　　尽管做了周密的计划,却赶不上事态的变化。
　　这点，对现在的陆维来说深有体会。
　　灭了洪水之后不到半年，还没等到年底枭魔的聚会,却等来了人类异能者们对丧尸城的大举进犯。
　　这是陆维来到丧尸城的第二个冬天。
　　今年冬天格外的冷,凛冽寒风仿若席卷了整个世界,大片大片的雪花自乌压压的天空中坠落，天地间尽是一片肃杀的银白。
　　砂屏街的小公寓内，陆维接到紫霆传来的急讯，夜魔三巨头已经齐聚丧尸城外抵抗人类异能者，而且命令所有s级以上的异能丧尸率领其部下,在最快的时间内赶赴前线。
　　因为夜魔三巨头皆是以烙印驭下，所以并不怀疑自己的属下中会有人违抗命令,或者投机取巧。
　　陆维得到这个消息后，沉默了片刻后,朝着随侍于身旁的风镰妖说，“这是个机会。”
　　“您的意思是？”风镰妖小心询问。
　　跟随陆维的这半年里,也经历过几件大事,风镰妖十分清楚自己在陆维面前，脑子和心眼儿都不太够用。
　　“一个名正言顺,让我们在丧尸城中崛起的机会。”陆维微笑,“宠儿们的数量已经接近两万……足够左右一场战局的胜负了。”
　　说完后，陆维揉了揉身旁小东西的顶发，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既然枭魔大人有命令,那我们遵从调令便是。”
　　“传令所有人，随我赶赴城外。”
　　……
　　丧尸城外，已经升阶为2s异能者的卫霄，站在浩浩荡荡的人类异能者大军之中，眼神冰冷，看着拦住了前方去路的丧尸群。
　　一般来说，丧尸们攻打人类基地，都是驱赶失去了神智的大批普通丧尸群为先锋，异能丧尸从中押阵，这就是令所有人类都头疼的“丧尸潮”。
　　这样做的异能丧尸，一般来说都不是顶尖的阶层，并且流浪在外，没有自己的地盘，所以才会去发起“丧尸潮”，夺取人类现成的基地，以图谋得一个容身发展之地。
　　而人类异能者们此次骤然发难，兵临城下，夜魔三巨头猝不及防，根本没办法临时发动普通丧尸形成“丧尸潮”，前来迎战的全都是异能丧尸。
　　这也是自从丧尸病毒爆发后，人类对丧尸的第一次大规模反击。
　　丧尸城外，夜魔三巨头麾下的异能丧尸们已经倾巢出动，共计三万余名，黑压压的一眼望不到尽头。
　　人类阵营这边也不遑多让，有三名3s异能者压阵，参战异能者们的数量，更是达到了近四万。
　　“霄，因为你的任性，我这边可是连老本都赌上了，还为你说动了毒后和火神。”3s级光系异能强者，绰号“玉帝”的白鸿，伸手抬起卫霄线条优美的下颔，旁若无人吻了吻他的唇，轻笑道，“瞧瞧，你要怎么谢我？”
　　白鸿有着三十岁左右的外貌，身高约192，生得魁梧英武，因为异能的关系，体表总泛着一层淡淡柔光，望着卫霄的眼神情深缱绻。
　　“鸿，难道我昨晚的表现，您还不够满意吗？”卫霄打心里厌恶白鸿的亲密接触。
　　实际上自从陆维离开他的那天起，他就厌恶与任何人的亲密接触。
　　他常常想念之前在青帝基地，和陆维同一屋檐下的三年。
　　每一刻、每一个片段都恨不得撕开嚼碎了般的想念。
　　如果他没有对陆瑛那般放纵，没有因为寂寞，把陆瑛当作陆维的替代品，没有当着陆维的面被陆瑛引诱……陆维是不是就没有那么怨恨他，没有那么不信任他？
　　陆维在他身边蛰伏三年，找到机会离开后，宁愿奔赴危险重重的丧尸城，与那些丑陋恶心的丧尸们一起，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也不愿意留在他身边。
　　每每想到这里，他就既后悔又心痛，如何还能忍受旁人的亲密接触？
　　然而他现在想要进入丧尸城中寻找陆维，必须依靠白鸿，所以尽管心里厌恶，脸上却带着恰到好处的微笑。
　　“不够，怎么能够呢。”白鸿捏着卫霄的下颔，笑着宣布，“我希望未来的每一夜，我们都能在一起。”
　　白鸿的情话不可谓不动听，但可惜，非但无法令卫霄的内心产生任何波澜，反而令卫霄更加深了自我厌弃的感觉。
　　然而他又能怎么办？
　　这一年来，粮食和物资流水般填向那些3s强者们的基地，却无论如何都填不满强者们的欲壑。
　　他得到的全都是“再看看”，“等你筹备好”，“等大家都聚齐了”，“这可是件大事，我需要慎重考虑”……之类无用的回复。
　　他实在是被逼的没有任何办法，只有出卖他所能出卖的，3s异能强者们感兴趣的一切。
　　包括他的身体。
　　“如果能拿下这座城，找到我的朋友，我自然会如鸿所愿。”卫霄薄唇弯了弯，凑上前去，以极度暧昧的姿势，舔了下白鸿的嘴角。
　　“霄，你对你的朋友，真是情深义重啊。”白鸿揽住卫霄的腰，让他与自己贴的更近一些。
　　这句话，对白鸿来说可能是无心之言，但卫霄已经做到如此程度，又值此兵临城下的重要时刻，自然是容不得丝毫怀疑，于是强笑着回答，“陆维和我是大学同学，又对我有救命之恩，我俩是过命的交情……再怎么样，都不能放着他不管。”
　　这一年来，青帝基地的科研团队，已经完成了丧尸与人类大脑的互换。
　　只要继续忍耐一段时间，把丧尸陆维带回去，他就能重新得到一个活生生的爱人。
　　他折磨了陆瑛足足一年多的时间，始终不让陆瑛死去，也没有在陆瑛身体上留下任何不可修复的伤害，就是为了这个。
　　他绝对不允许自己前功尽弃。
　　……
　　人类与丧尸，终于在纷飞的大雪中，展开了第一次交锋。
　　第一次交锋，试探的意味更重。双方的中高端战力没有出动，先进行冲锋的，都是低阶异能者和低阶丧尸。
　　而无论哪一方，中高端战力都是少数。也就是说，百分之七十的异能者和丧尸，加起来总数差不多五万，在城下开始了一场混战。
　　夜魔三巨头的脸色渐渐变得难看。
　　人类一方的异能者，果然不愧是有备而来。
　　他们的异能不见得比丧尸们更强，但是配合极佳。
　　法系异能者向丧尸释放迟缓术之后，旁边立即就有敏捷系异能者扑过来，割走中招丧尸的头颅。
　　力量型、身体庞大的异能者，被施加了厚厚的石化皮肤。再锋利的刀，砍在身上也不过浅浅一条白印子，火球冰球砸在身上就跟玩儿似的，沿路碾压。
　　拥有治愈系异能的少女，一袭白裙恣意来往于丧尸群中，替受伤的同伴进行治疗，身侧萦绕着八面冰霜护盾，为她随时应付突如其来的偷袭。
　　反观异能丧尸这边，大部分都是各自为营，不懂得团体配合灵活作战，被人类阵营一坑一个准。
　　丧尸们就算觉醒后，拥有了一定的智慧和思考能力，因为时间太短，始终无法和真正的人类相比。
　　看着异能丧尸的队伍，慢慢被异能者的队伍蚕食，夜魔三巨头之一，脾气暴烈的骨魔首先无法忍耐，怒吼一声冲了出来，袭击向异能者们，试图挽回呈现出溃败之势的局面。
　　“咦，看来轮到我出场了。”白鸿停止吮吸卫霄的舌头，在大笑声中，纵身迎向骨魔。
　　卫霄用手背擦去唇畔的一丝银涎，垂下纤长眼睫，遮住眸中浓重的自我厌恶。
　　骨魔的参战，开启了人类与丧尸阵营中高端战力的交锋。
　　三位人类s级强者，玉帝，毒后以及火神，分别迎战夜魔三巨头，天魔，骨魔以及枭魔。
　　余下的b级至2s+级的中高阶层强者们，也分别找到了自己的对手，混战作一团，双方场面一时间平分秋色，打了个僵持不下。
　　从头到尾，无论是刚开始的试探也好，与三巨头的交锋也好，作为这场战役实际上的发起者，卫霄及其属下都没有动。
　　然而现在，卫霄终于动了。
　　“所有人都听好。”卫霄伸出手臂，指向不远处的城市，朝他的所有属下，隶属于青帝基地的千余异能者们下达指令，“趁现在，我们攻进内城！”
　　说完，他已经一马当先，施展出瞬移之术，率众绕开打得不可开交的两方，直接急驰向丧尸城。
　　是的，他出卖了一切可以出卖的东西，历经无数艰难，才发动了这场战役。但他不在乎人类阵营的死活，也根本不在乎这场战役最后谁胜谁负。
　　至于白鸿……最好死在这场战役中，免得将来继续对他纠缠不清。
　　卫霄深绿的眸中，尽是冰冷无情。
　　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这一刻，得到进入丧尸城内部的机会。
　　这一次，如果陆维继续反抗，他就算砍了陆维的手脚，也要尽快把人带回青帝基地。
　　反正……那具丧尸的躯壳损坏了也不要紧，陆维即将拥有更好的容器。
　　到时候，陆维一定会明白他的苦心。


第52章 
　　天上的雪花,依旧被凛冽的寒风挟裹着，不停回旋飘舞，完全没有止歇的意思。
　　然而对卫霄这种2s级的高阶异能者来说,那些雪花还未挨衣,就已经被外放的异能抖落,根本无法沾上他的身体，亦完全无法阻碍他的行动。
　　“陆维在哪个方向？”率领千人入城之后，卫霄扭过头，询问被一个速度系异能者背负着的，双眼失明的黑衣少女费薇。
　　经过半年时间,在卫霄的督促之下，费薇追踪感应的异能从d级升到了d+,已经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搜索固定人物目标。
　　她怀里抱着毛茸茸的猫玩偶装，略略抬起下巴,朝着前方伸出纤细白皙的食指，“他就在那里,前面不远的地方。”
　　卫霄看了眼费薇所指的方向,那是一条宽阔大路，几乎没有遮蔽物。
　　他所了解的陆维,是珍惜生命的。
　　在敌人兵临城下,随时可能攻入城中的时刻，陆维没道理不去寻找隐蔽安全的地方躲藏，反而出现在这种没有遮蔽物的地方。
　　陆维非常聪明，这不是他可能会有的选择。
　　所以他疑惑的问费薇,“你确定吗？”
　　费薇点了点头，神色坚定无比，“他正在朝我们的方向走来。”
　　“……走！”到了这个地步，卫霄没有别的办法，也只能压下心中那点疑惑，选择全然信任费薇，带领众人朝着她所指的方向疾奔而去。
　　疾行了一刻钟之后，在卫霄的面前出现了一支浩浩荡荡的，完全由异能丧尸组成的队伍。
　　这支队伍数量接近两万。
　　卫霄带的这点人手，在这支队伍面前，就如同小猫咪遇到了一头巨虎。
　　而这些异能丧尸的外貌，也和卫霄之前见过的，或皮肤青紫溃烂，或完全类人的异能丧尸们不同。
　　他们的肤色为浅青而光滑的鸭蛋色，瞳孔泛着琥珀般的浅褐，一眼看上去就和人类不同，却又有着与人类同样的身躯肢体，以及同样的灵活反应。
　　这支队伍的中心，是一架被四名速度系异能丧尸肩抬的藤编轿椅。
　　轿椅之上，端坐着卫霄此生唯一所爱。
　　当看清轿椅上之人时，卫霄双手下意识的紧握成拳，指尖深深扎入掌心。
　　素来冰冷无情的深绿双眸，泛起了一层热雾，又酸又疼，迷迷朦朦模糊了前方的一切。
　　用手背擦去眼眶中溢出的热泪，他的视线仍旧舍不得离开那人分毫。
　　和卫霄记忆中，蓄着利落短发，因为喜爱运动而有着健康肤色，大男孩一般的陆维不同，坐在轿椅之上的陆维乌发垂肩，肌肤冷白如玉，气度深沉凛然。
　　不过，无论陆维变成什么样，无论是之前健康活泼的大男孩，或是丑陋残缺的丧尸，还是如今这般宛若天人的容貌，都是他的陆维啊！
　　千人万人里，卫霄永远只会注意到陆维一人。
　　为他魂牵梦萦，辗转反侧；为他背负满身脏污罪孽，不择手段。
　　“陆维……陆维！”卫霄先是不可置信的喃喃自语，继而不顾一切的高喊出声。
　　陆维坐在轿椅之上，并没有把前面拦住去路的小股异能者队伍放在眼里。在他看来，不管那群异能者是知趣的退让，还是没有自知之明的想要和自己这边打一架，都是无伤大雅，很快就能解决的事情。
　　直至隐约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陆维才有些诧异了，循着那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
　　纵然隔着人山人海，但居高临下的陆维视野并不曾受限，很快就发现了卫霄。
　　卫霄望着陆维，因为情绪过于激动，连额头上的青筋都凸了出来，语无论次的开口，“陆维，陆维……你还活着，而且完全恢复了？”
　　陆维虽然没有任何异能，连领军出行都需要速度系异能丧尸们用轿椅抬着，但耳目还是如同异能者们般聪敏的，相隔这么远依然能听清卫霄的话，于是点了点头，“是的。”
　　“陆维，我有好多话要和你说。”卫霄咽了口口水，目光热烈的看着陆维，“跟我回去吧。”
　　“卫霄，你大概没搞明白一件事。”陆维与卫霄遥遥相望，脸上平静无波，“虽然外表发生了变化，但我是一个丧尸。过去是，现在也依然是。”
　　“那有什么关系。”卫霄热切的说，“陆维你还不知道吧，陆瑛可以做为你大脑的容器。无论你想保持现在的身体，还是转化为人，现在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陆维现在的模样……他很喜欢。如果是这样宛若天人的容貌，是丧尸或者是人，又有什么关系？
　　说到底，陆瑛不过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留着备用的劣质仿品。
　　所以也不坚持之前想要陆瑛成为容器的想法，端看陆维个人选择。
　　陆维看着热切的卫霄，缓缓摇头，“我不可能跟你回去。”
　　“因为，必然有一天，人类终将消亡。”
　　“必然有一天，这个世界会被我的宠儿们所占据。”
　　陆维从来没有忘记过他的任务，也从来没有对此世界的命运停止过思考。
　　在全球动植物大规模变异的趋势下，普通人类到底能在异能者们构建的基地里，苟延残喘多久呢？
　　从猿到人，从爬行到直立行走，从宛如禽兽的生活，到使用工具，都是适应环境和生存，而产生的进化。
　　只有变异体，比如异能者，比如丧尸，才能适应如今的世界环境，这难道不是一种进化吗？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从来是世间唯一真理。
　　当陆维发现他的年轻女性宠儿中，竟有人开始怀孕，就越发确信了自己的想法。
　　丧尸们不是怪物，不是异端，而是“新人类”。
　　在未来统治这个世界的，新人类。
　　他只需要活着看到那一天，任务就可以完成。
　　卫霄听完陆维的话，不可置信的看着他，“陆维，你竟然想要灭绝人类？你可不是失去了神智，一切从头开始的丧尸！你记得身为人类时的一切！是什么让你……有了这样可怕的想法？”
　　“是陆瑛的背叛，让你对人性感到失望吗？你放心，这一年来，他已经……”
　　陆维摇摇头，伸手阻止卫霄再说下去，“不，跟任何人都没关系。”
　　他对陆瑛的下场，可以猜测一二，却并不关心。
　　卫霄与陆维在大学一个宿舍住了四年，做为陆维曾经的至交好友，看清了陆维黑眸中坚定如磐石的信念。
　　不会因任何人而转移的信念。
　　“好吧……既然如此。”卫霄不再多说，唇角慢慢泛起一个凄怆的笑，“今天我们便不死不休……要么你杀了我，要么我带你回去！”
　　一年的生离，他受够了。
　　要不是一直怀着寻回陆维的执念，他恐怕早就疯了。
　　不……说不定，他已经疯魔了，只是尚不自觉。
　　若非疯魔，他怎么会以摧残自己的健康为代价，用一年时间生生从s级拔高到2s级？这不是c级升d级，b级升a级那么简单，达到了s级后，再想往上提升一点点，都难如天堑。
　　若非疯魔，他怎么会……汲汲营营一年多，连自己的身体都出卖，只为换取一个进入丧尸城，寻找陆维的机会？
　　无数绿色的粗大藤蔓从卫霄周围破土而出，顶裂冲开了大片混凝土的路面，疯狂乱舞。
　　卫霄的右手掌心中延伸出一根深棕的木刺，随即一朵一朵白色的小花在光滑的木刺表面绽放，如同精美饰物点缀于木刺上。
　　一根粗大绿蔓托着卫霄的双脚，令他腾空而起，高高跃于陆维的轿椅上方。
　　握紧手中木刺，朝陆维刺去的时候，卫霄并没有半点留情。
　　要么我死，要么带他回去。
　　只要不破坏他的大脑，哪怕废了他的手脚身躯，也再所不惜。
　　卫霄怀着这样的想法，深绿双眸死死盯住陆维。
　　然而木刺在途中就被人拦截，不容他再刺下半寸。
　　那是个手握紫色雷霆，面容清秀的青肤少年，有着一对如星辰般耀眼的黑眸。
　　而轿椅中的陆维，虽然保持原来的姿势坐着，半睁半闭的双眼中，却泛上了一层死灰色的翳。
　　“陆……陆维？你怎么会……”卫霄望着那青肤少年，惊愕的抖动双唇。
　　“既然宣称是不死不休之战，卫霄你居然还有时间去分神，嗯？”青肤少年黑眼璀璨，手中雷霆幻化成双剑，悬浮于半空中，一剑又一剑，如狂风暴雨一般，毫无间隙的朝着卫霄劈下。
　　陆维对异能的使用不在行，但他上一世身为戎边大将，武功高强，这种借助异能的近身肉搏战，对他来说倒是驾轻就熟了。
　　卫霄在陆维的攻击下，很快就只有招架之力，没有还手的余地。
　　没过多长时间，只听得“咔嚓”一声，卫霄手中那根坚硬深棕色的木刺，从中折断。
　　这也难怪。
　　陆维的每一下劈击，都精确在木刺的同一个位置，如此往复，就算是根铁它也该被劈断了。
　　“卫霄，你输了。”陆维用手中的雷电之剑，指向卫霄咽喉。
　　作者有话要说：    日万成功，感觉舒爽的要升天，明晚九点再接着诶嘿诶嘿~~
　　谁能想到这一章是发红包的一章~~


第53章 
　　卫霄被雷霆之剑指着咽喉,此时茫然四顾，只见他手下的千余名异能者，也已经被那些有着浅青皮肤的异能丧尸所包围控制。
　　“你这次的举动,可真是有失水准。”陆维望着卫霄,黑眸之中神色难辨。
　　回想四年前卫霄为夺取基地发起的那场叛乱,虽然说不上是件光彩的事，却做的实在是利落漂亮。
　　四处煽动不稳的人心，私底下以利益秘密拉拢，趁冰女王防范心最低，结婚的当晚发动……桩桩件件,都证明了卫霄有着缜密的心机，深沉的城府,以及准确的、一击必中的决断。
　　他认识的卫霄，绝对不是这种明明己方处于劣势,还要不顾一切，单枪匹马扑过来跟他不死不休,幼稚冲动的男人。
　　“哈哈哈哈哈……”卫霄死死盯着陆维,眼角滑下一滴泪，却忽然笑了,笑声凄惨,“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不要，还要什么水准？！”
　　“陆维，你以为各基地为什么会结成联盟,突然袭击丧尸的大本营？你知道，我为了进这座城找到你，把你带回去，究竟付出了何等代价吗？！”卫霄因为情绪过激，喉结不受控制的上下滚动着，“不……你不知道。而且就算你知道，恐怕也是不会在意的……”
　　“今天当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彻底明白了，我在你心里什么都不是……根本什么都不是！”
　　“你既然恨我怨我，那就杀了我吧……来呀，杀了我！”卫霄深深吸了口气，泪水滚落，“说不定对现在的我来说，反而是种解脱。”
　　陆维沉默着，看了一会儿眼眶通红、情绪崩溃的卫霄，最终将手中的剑剑尖朝下，不再指向卫霄的要害，“我不杀你，你带着你的人走吧。”
　　从卫霄支离破碎的语言中，他已经猜出了事情的大概。
　　没有一场战争是不需要利益做为其驱动的，人类各基地联合起来攻打丧尸城，就算打下来也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能在末世中发展出自己基地的强者，大都精明冷酷，会有这么多基地参与这种明显弊大于利的事情，本身就很奇怪。
　　原来是卫霄。
　　用一年的时间让这件事成真，其付出想必只能用呕心沥血来形容，难怪卫霄眼见不能带走他之后，就立即情绪失控，水准大失。
　　他选择不杀卫霄，则是为了制衡。
　　他并不像卫霄所认为的那样，对普通人类丧失了怜悯之心。
　　纵然他认为人类迟早会因为优胜劣汰，消亡在这个世界，他也不愿意这个世界对人类太残酷。
　　他希望人类能好好的在基地生活，直至和平演变，每个人都有转化的机会。
　　而不是被残杀啃食，这样的消亡方式。
　　青帝基地，养活庇护了二十多万普通人类，卫霄身为领袖一直做的很好。
　　然而陆维打算放过卫霄，卫霄却并不打算放过他自己。
　　卫霄惨笑一声，朝着陆维的剑尖扑了过去，任那柄缠绕着紫电的雷霆之剑，直直穿透他的咽喉。
　　是完完全全的刺入穿透，陆维能看到，从卫霄光洁的后颈处露出了一小截剑尖。
　　在场的所有人都被卫霄这一举动所震惊，陆维也不例外。
　　陆维连忙收了雷剑，几近下意识的伸手去扶卫霄，“卫霄！”
　　然而就在他朝卫霄伸出手的那一瞬间，卫霄抓住了他的手臂，将那具少年的身体牢牢抱进怀中，低下头，用双唇摩挲陆维的耳廓，在陆维耳畔轻声说，“陆维，我抓到你了。”
　　陆维此时与卫霄紧紧相贴，眼睁睁看见他咽喉上被剑尖穿透的伤口处，忽然延伸出无数纤长幼细的，半透明的丝蔓。
　　那些丝蔓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骤然朝着陆维的脸扑了过来，将他的下半张脸整个包裹在其中，死死缠住堵死了他可以用来呼吸的鼻子和嘴。
　　宠儿其实也是有呼吸的。
　　只是对宠儿来说，呼吸频率比人类要慢得多。而失去呼吸对宠儿们来说，就算两三天也不会就此丧命。
　　当然，这是在不进行什么活动，身体静止的状态下。一旦活动，就需要血液供氧，这点人类和宠儿并无二致。
　　于是失去了呼吸的陆维，挣扎了几下之后，只能僵直着身体，被卫霄紧紧的抱在怀中。
　　卫霄贴近陆维，吻上朝思暮想的眼睛，探出湿濡鲜红的舌尖，一点点舔开陆维的左眼，贪恋舔舐那颗深黑璀璨的眼球。
　　陆维倒不觉得卫霄此时的举动怎么样，之前在青帝与卫霄共同生活的三年里，再重口的事情他都经历过。卫霄的的很多行为，在世俗标准里都无疑是个变态。
　　当然，卫霄并不是一开始就变态的。
　　无论是谁，和一头没有神智，只食用新鲜血肉，外貌丑陋残缺的丧尸贴身亲密生活了三年之后，行为举止乃至思想，都必然会变得和常人不同。
　　陆维此时在意的，是那些缠住他口鼻，并通过鼻腔和口腔，一直往他身体内部延伸的半透明丝蔓。
　　那些丝蔓不停的生长着，缠上了他的经络，缠入了他的骨骼。
　　“陆维，你还不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去吗？”卫霄松开陆维，退后几步，望着那对被舔舐得湿漉漉的黑眼微笑，“这孩子的身体，可是完全属于我了。”
　　卫霄的话音刚落，就见缠住陆维口鼻的半透明丝蔓，如垂丝菊绽放般一下子散开，沿着鼻孔和微微张开的嘴，缩进了陆维的体内。
　　“2s级的异能，果然没有那么简单。”
　　陆维站在原地，虽然看似卫霄已经放开了他，他的体表也没有任何束缚，但只有他知道，他体内密密匝匝的丝蔓，已经缠上了每一寸经络，每一分骨骼，牢牢控制着这具身躯。
　　“不过，既然我借用了紫霆的躯体，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脱离，放任他陷入不能反抗，被你利用的境地？”陆维弯起尚能由自己控制的唇，“卫霄你知道的，好借好还，向来是我的人生信条。”
　　他如果这个时候离开紫霆的身体，紫霆就真是死路一条了。
　　卫霄不会对紫霆留情，甚至紫霆自己，都不会对□□纵的自己留情。
　　“你这个人哪，真是……”卫霄不赞同的摇头，紧接着又灿烂的笑了，“既然你知道我舍不得你痛苦，那我们就来做点快乐的事好了。”
　　这一年多以来，他第一次露出这样放松的笑。
　　“我对这孩子没兴趣，不过壳子里面是你的灵魂，那就不一样了。”
　　卫霄伸出修长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薄唇，“过来，吻我。”
　　陆维感觉到体内的那些纤柔丝蔓操纵着他，令他迈动步伐走向卫霄，然后张开双臂，搂住了卫霄的腰。
　　“一哭二闹三上吊，卫霄，你的策略是越来越难看了。”陆维踮起脚，用嘴唇贴了贴卫霄的唇，“在我面前假装寻死，终于达到目的了，嗯？”
　　“离我的目的还很远，我现在只是占据了主动而已。我很了解你，就算用这个孩子的命做要挟，你也不会跟我走。”卫霄用指腹摩挲陆维的眼眶，深深凝视着那对他挚爱的黑眸，“你对我这么狠心，我又这么想不开，如果能死在你的剑下，对我来说或许真的是解脱……不过，我现在也可以说是半个怪物了，不是那么容易被杀死的。”
　　“就这么想跟我在一起吗？”陆维问。
　　“你明明知道答案。”卫霄苦笑了一下，“大学里我等了你四年，丧尸病毒爆发之初，我与你几乎是生死相依，你却要跟一个女人恋爱结婚，我才夺取了基地。”
　　“或许我曾经做过错事，但到目前为止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包括和陆瑛上床？”陆维保持着与卫霄亲密的姿势，眼中却毫无感情波动。
　　“我不知道你有神智……”卫霄露出苦恼的神色，“而且那个时候我认为，他的身体是你的容器，迟早是属于你的……我只是太寂寞了……提前享用一下。”
　　“……算了，你认为是怎样就是怎样，我不需要辩解这么多。”说到这里，卫霄忽然泄气，“反正就算我是品格完美无缺的圣人，你也还是会整天想着离开我。”
　　“在这个末世，从来没有对错，只分强弱。只有强者，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不是吗？”卫霄带了几分软弱之态，垂下眼帘。
　　“你说的没错。”陆维回答，再次吻上了卫霄的唇。
　　随着两人的唇瓣紧紧相贴，陆维体内缠绕的半透明纤长丝蔓，骤然被无数细小如丝的紫电劈开，寸寸碎裂。
　　卫霄有所感应，惊愕的望向陆维。
　　但卫霄还来不及有任何动作，就感觉到无数细丝般的电流沿着两人紧贴的部位，钻进了他的身体。
　　就如之前进入陆维身体内部的丝蔓一般，缠上他的骨骼、经络，肌肉。
　　“你这个招术倒是挺有趣的。”陆维放开卫霄，倒退几步，“只可惜，我还是学得不到位。”
　　他可以用紫色的电流拟态丝蔓，却无法做到卫霄那样的精确掌控人的躯体，只能将卫霄束缚在原地，动弹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正常更新，让总攻的肾休息一下~~


第54章 
　　卫霄咬紧牙关,催化体内的丝蔓对抗电流。
　　然而那些电流不仅有束缚作用，还附带麻痹效果，与他结成一体的丝蔓无论如何催化,都仿若失去了活性一般,纹丝不动。
　　“陆维！陆维！！”
　　卫霄被一拥而上的宠儿们将双臂反扣在身后,用“捆仙索”牢牢绑缚，整个人跪伏在尘埃之中，脸被摁在地上，却仍旧朝着陆维的方向，神色凄厉的大喊着陆维名字。
　　这个世界变异的不止是动植物,就连一些金属也出现了不可思议的性状改变。
　　“捆仙索”，就是用改变了性状的黄金所编成的绳子。黄金本就是稀有金属,而这种机缘巧合中改变了性状的黄金更是极度稀少，它具备一种奇妙的功用。
　　不知是什么原理,用这种黄金编成绳索，绑缚在人类异能者的身体上,就可以压制人类异能者的力量。
　　异能者呼风唤雨,拥有种种不可思议的能力，与传说中的仙人极为类似,所以这种绳索,就被命名为“捆仙索”。
　　因为原料的稀有性，“捆仙索”的数量极为稀少。洪水嗜好收藏各类珍异物品，仓库里亦只有一根，还被珍而重之的放在一个单独的,底部铺了红丝绒的水晶匣子里。
　　如今这根珍贵的“捆仙索”，就被用在了卫霄的身上。
　　陆维坐在轿椅之上，眼中灰翳散去，垂眸望向被押解着跪伏在地，毫无反抗之力的卫霄，“你既然不愿意回去，我就送你回去。”
　　卫霄这个时候已经被推搡着站了起来，半身都是尘埃，脸上灰扑扑的，发丝凌乱。
　　他这个人向来爱干净，除了丧尸病毒刚爆发，和陆维一起在外流浪的那段日子，还没有这样狼狈过。
　　他已经失去了所有反抗的能力，却依然微仰了头颅，用那对深绿的眸子，不甘心地死死盯着轿椅上的陆维不放。
　　“不用这么看着我，是你说过的，只有强者才能得到一切。”说到这里，陆维忽然觉得，对卫霄再说什么都是多余，最终化作一声叹息，冷玉般的修长十指轻轻敲击了几下扶手，“……走吧。”
　　经过了路上的小小插曲，陆维在近两万的宠儿的簇拥中，继续前往目的地。
　　卫霄以及他带来的一千余名异能者，被宠儿们押解在队伍的前列。
　　这样做，一方面是防止这些人作乱，另一方面遇敌时正好由这些人首先充当炮灰，正是军队对待俘虏的常规做法。
　　卫霄做为重点关注对像，走在他身边，押解他的正是紫霆。
　　“你可不要再玩什么花样！”被陆维借躯的宠儿，在这个过程中并不会失去自己的意识。想到卫霄适才做的一切，紫霆在陆维看不到的死角里，恨恨的用力抽了卫霄一鞭。
　　异能凝成的鞭子蓄含暗劲，直接透过衣物，作用在卫霄的身体上。
　　卫霄闷哼一声，被鞭子抽到的肌肤，直接凹陷下去一条发白的痕迹，紧接着那条痕迹又渐渐凸起于皮肤表面，颜色转为深紫，从衣物表面却看不出任何异状。
　　卫霄扭过头，看着紫霆那对琥珀般的浅褐双眼，没有因此而发怒，反而勾起唇角慢慢笑了，“放心，我之前就说过，完全对你没有兴趣……我跟你一样，深深的爱着陆维呢。”
　　“你知道吗，我跟陆维认识快九年了。”卫霄伸出舌尖，舔了舔自己有些发干的樱色嘴唇，明明是一张属于禁欲系的脸，目光流转中竟带了几分媚色，“其中有足足三年的时间，我们无论吃饭散步，还是睡觉洗澡都在一起……就我们两个，像是夫妻一样。”
　　“他身体的每一寸，我都亲过摸过。”卫霄注意到紫霆逐渐扭曲的神色，兴致勃勃继续往下说，“那时候他的身体不好，整个身体对外来刺激都没什么感觉。只有他的眼球非常敏感，我每一次舔的时候，他的反应都可爱极了……”
　　“闭嘴，你闭嘴！”紫霆终于被激怒，连着抽打了卫霄好几鞭。
　　紫霆盛怒之下出手，鞭鞭皆没有留情。
　　“哈哈哈哈哈！”尽管身体被鞭打的疼痛入骨，卫霄却仰起脖颈，愉悦而恶劣的笑出声来。
　　紫霆冷静下来之后，意识到事情不能在天父眼皮子底下闹大，停止了鞭打，咬牙看着卫霄，不再多说什么，只是越发对其提高了警惕，押解着他往前走。
　　自己对天父的爱慕……真的表现得这么明显吗，明显到能被人一眼就看出来的地步？
　　为什么明明是自己在鞭打卫霄，却感觉被卫霄欺负了。
　　紫霆和卫霄之间发生的一切，在频频出现小状况的押解队伍中并不显眼。没过多长时间，陆维一行人就抵达了丧尸城外，丧尸阵营与人类阵营交战的地方。
　　两方阵营交战已经有一段时间，战力尽出，夜魔三巨头以及三位人类顶尖强者都出手了，场面十分可怕。
　　地面被各种异能轰击至片片焦土，整个战场都从地表水平面上凹下去一大块，成为一个方圆近百公里的硕大“天坑”，寸草不生；异能者和异能丧尸的遗骸，则横七竖八的散落在战场中，随处可见。
　　而这个时候，人类阵营明显占了优势。
　　毕竟是有备而来，就算白鸿是为了爱情出手，但毒后和火神也不是傻子，没有几成胜算，就算允诺再多利益，也是怎么都不会被说动的。
　　当陆维一行人出现在战场上时，正在与骨魔交战，而且战据了优势的白鸿，一眼就看到了被押解在队伍前列的卫霄。
　　“卫霄！”3s异能强者的目力，足够白鸿看清卫霄此时被捆在身后的双手，灰头土脸的狼狈，以及强忍痛楚，不时微微颤抖的修长身躯。
　　看到昨晚还与自己在一起的恋人如此形貌，白鸿心中又是怜惜又是疼痛，当即扔下骨魔，叫了一声卫霄的名字之后，就朝着卫霄的所在疾驰而去。
　　“玉帝，你回来！还差一点，只差一点，我们就要胜了！！”正在与枭魔交战，同样占据了优势的毒后见状大喊，却只得到白鸿不管不顾的背影。
　　无奈之中，毒后只有迅速命令麾下一个2s级的异能者，补上了因白鸿离开而出现的缺口。
　　失去白鸿这个重要战力，使得原本占据了上风的人类阵营，又逐渐与丧尸阵营陷入胶着状态。
　　白鸿催动异能，瞬移至陆维的阵前，双掌中乍现一道光芒四射的长矛，一言不发，就直直劈向近两万宠儿们组成的阵列。
　　“所有人，从中间散开！”轿椅之上的陆维瞳孔微缩，立即下令。
　　他前世就是带兵的大将，如今率领这两万宠儿，也衍用了前世的练兵之法，可谓令行禁止。
　　而因为宠儿们都身怀异能，并且由他转化，系出本源，其反应速度与配合度都比前世的那些兵士们，强过数十倍不止。
　　随着白鸿的光矛劈下，宠儿们如潮水般分开，坚硬的泥石地面上出现了一道深达数米，长数公里，几十米宽的沟壑。
　　不愧是人类的顶尖强者，一击之力，竟至于此！
　　尽管陆维下达的命令不可谓不及时，还是有数百名身处攻击中心，又不具备速度异能的宠儿当场粉身碎骨！
　　“把卫霄还给我！”玉帝白鸿手持光矛，直指向已经被劈分成两半的宠儿阵列之中，坐在轿椅上，明显身为领导者的陆维。
　　白鸿虽是3s的强者，但并不是速度系的，而且不了解眼前这些敌人的组成结构。他有把握击败这些敌人，却没有把握从敌人手中，将卫霄安然无恙的带出来。
　　所以他选择了先震慑，后讨要。
　　见白鸿将光矛指向陆维威胁，无疑是在亵渎宠儿们心中至高无上的天父。距离白鸿最近的紫霆，当即将卫霄扔给另一个同伴，清叱一声，手中交握雷霆双剑，便朝着白鸿飞扑而去。
　　“s级的小丧尸啊……”白鸿横举光矛，轻易挡下紫霆连续的两击，眯着眼睛打量这青肤少年，又看了看远处的陆维，“原来是这样……这次的丧尸王，竟然没在觉醒后被吃掉，而是成了气候。”
　　说完，白鸿再不看紫霆，一脚踹上紫霆的肚腹，“让开！”
　　这一脚，紫霆只觉得像是一记重锤击打在他的肚腹间，内脏都被踢至破裂，顿时呕出口血来，却咬牙忍痛，又是一剑狠狠劈向白鸿，“不让！”
　　“嗬，都说丧尸王的麾下皆忠心耿耿，死战不退，还真是的。”白鸿这才正眼望向紫霆，弯了唇角，“那么，你就去死吧！”
　　说完，他手中光矛暴涨，格开紫霆的这一剑之后，直接刺向紫霆眉心。
　　紫霆被白鸿的气机锁定，竟是在原地动也不能动，眼睁睁看着那道白色的光矛，直指自己的脸面。
　　然而就在紫霆以为自己会毙命于此之时，一股柔和的清风将他向后卷起，让他回到了安全地带，脱离了被光矛威胁的范围。
　　一名二十五六岁，灿烂的金发及腰，有着深黑璀璨双眸，穿着白色长款唐装的青肤男人站在白鸿对面。
　　驾驭着一道风，金发男人的双脚离地半米，长发和衣袂都在风中翻飞，身体周围紊绕着清新的，风的气息。
　　远处轿椅之上的陆维，眼中灰翳弥漫。
　　这金发青肤的男人，便是陆维除紫霆之外的另一个s级战躯，风伯。
　　而在风伯身后，还侍立着十数名从a级到s级的异能丧尸，齐齐与玉帝白鸿对峙。
　　作者有话要说：    即将对玉帝开战，据说这战非常凶险~~
　　今晚要上传说中的夹子了，啊啊，好叽动~~


第55章 
　　并没有多余的语言,陆维与麾下十数名高阶丧尸瞬移至白鸿四周，将他团团围住。
　　土系的a级异能丧尸首先发难，只见他俯下身子双掌贴地,白鸿脚下方圆数米的土地,就陡然凹陷了下去,成为一个深达十几米的大坑。
　　白鸿却并未因此而被困，他足尖一点便跃上了半空。
　　随后，他的足下出现了一条由异能凝成的光之巨龙，将他整个人托在半空之中。
　　这条巨龙全身都笼罩着刺目的白光，鳞甲灿烂,头角峥嵘，眼如铜铃。虽然并不是有生命的动物,但摇头摆尾，张牙舞爪间就像是活着一般。
　　3s强者与其下等阶的根本性区别,除了更加强大之外，就是他们可以将自己的异能外放,并进行彻底的物化,如臂使指，仿若第二个自己。
　　这种3s强者特有的能力,被称为“身外化身”。
　　3s强者之中,其实也是分强弱的。这个强弱，就是以能凝聚几具“身外化身”为标准，目前所知的世界最强异能者，能凝聚的“身外化身”高达五具之多。
　　每位3s强者所凝聚的“身外化身”皆不相同,毒后是一条剧毒的黑色大蛇，火神是祝融神躯。
　　而白鸿，则是他脚下所踏的这条光之巨龙了。
　　“啧，以为人多就了不起啊？”
　　白鸿手持光矛，立于巨龙之上，一人面对这十数名异能丧尸，脸上非但毫无畏惧之色，反而露出了一点鄙夷，“今天我就让你们明白，什么是等阶之间的差距！”
　　白鸿号称“玉帝”，就是因为其体表永远笼罩一层柔光，看上去皮肤像隐隐发光的玉一般润泽。
　　他又生得魁梧英武，此刻矗站在光龙上的模样，真的如同天帝临凡。
　　卫霄在宠儿们中间，仰头看着白鸿，神色肃穆，眉头深深的皱了起来，深绿的眸子中全是忧虑之色。
　　索性这个时候他被捆仙索绑了双臂，不能发挥半点异能，又正值这危险的时刻，旁边的宠儿并没有将他看的很紧。于是他走到距离不远的，因为受伤，正弯了身子捂住肚腹，呕出一口淡青色血液的紫霆身旁。
　　“喂，把我放开。”卫霄用脚尖踢了踢紫霆的腿肚，沉声开口。
　　“不可能。”紫霆回头，看见是卫霄，恨恨的回答，“你又想做什么坏事？”
　　“我了解白鸿，你们不是他的对手。”卫霄的目光投向天空，“我不想陆维死在他手上。”
　　“算了吧，别说大话。”紫霆用手背擦去唇畔的血，完全对卫霄无法信任，“你自己都是天父的手下败将，有什么资格说这种话？”
　　“你这个人狡猾的很，是又在玩什么花样了吧，我才不会上你的当！”
　　“我是败在陆维手上没错……”卫霄低下头，几绺发丝垂落，语调艰涩的解释，“但你也应该清楚，我们双方都没有施展出自己的全部力量……我最终落败不过是因为，陆维抓住了我的弱点。”
　　“相信我，我是唯一可以真正帮到陆维的人。”
　　一开始，卫霄看见自己和陆维的手下数量战力悬殊，就起了速战速决，直接冲进军阵中把陆维带出来的心思。
　　以他2s级异能者的眼光，当然能看出来陆维麾下最高级别的异能丧尸不过s级，而陆维身上则毫无异能波动的气息，所以他并不认为自己的判断有什么问题。
　　况且就算仓促间的判断有问题，他走到这一步，也没有了别的选择。
　　要他转身离开，放弃近在眼前的陆维吗？他做不到。
　　只能孤注一掷，不死不休。
　　谁知道陆维能够附身“战躯”，并且将“战躯”的力量增幅达到百倍之多呢？
　　他是控植系的异能者，控植系除去催生各类农作物外，本来就只适合中远距离的辅助战斗和防御，根本不擅长近战。而陆维则相反，非常擅长近身武器的格斗，他猝不及防中被陆维打败，并击断手中木刺，简直是再合情合理不过。
　　接下来他也没有就此认输，赌了一把，直接撞向陆维手中的剑，让那柄剑刺穿自己的脖颈。
　　这就是陆维嘴里所形容的，“一哭二闹三上吊”，难看的策略。
　　当看到陆维神色慌乱的撤剑，并伸手来扶自己的时候，卫霄其实是非常高兴的，紧绷了一年多的身心，都因此而感到轻松了许多。
　　就算表面上再怎么对自己狠心绝情，这个举动也证明了陆维的内心深处，其实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在乎自己。
　　他一路爱的太艰难，这一点点隐约的甜意，已经能让他欢欣雀跃。
　　纵然最后还是败给陆维，陆维还是狠心的坚持要把他送走，他的内心却完全没有之前那么痛苦了。
　　鞭子落在身上的时候，他甚至还可以逗弄欺负一下陆维看重的宠儿，那个名为紫霆的少年。
　　“你这么了解那个白鸿，应该是跟他认识吧。”紫霆看着卫霄，仔细想了想，果然还是觉得不靠谱，“我放开了你，怎么知道你会不会和他联手，反过来对付我们？你是觉得我年纪小，恢复神智没多久，好骗是吧？”
　　“不管你怎么说，就算嘴里吐出一朵花来，我都是不会放开你的！”紧接着，紫霆下定了决心。
　　“好，好！”卫霄忽然抬头，一对深绿眼珠发狠的盯着紫霆，“反正陆维死了，我也是绝对活不下去的。索性我和他死在同一天、同一个地方，之后大家谁也别挂念着谁，倒是干净！”
　　紫霆偏过头去，不去看卫霄发狠的模样，从喉咙里不屑的“哼”了一声。
　　另一边，使用“风伯”战躯的陆维，已经脚踏清风，腾驾于半空之中，率先向白鸿出手。
　　无数道风柱在白鸿的上下四周形成，正是陆维自洪水身上学到的，水之牢狱的衍变形态。
　　陆维麾下有飞行腾空能力的七、八个高阶异能丧尸，比如风镰妖，此时也已经来到了半空中，纷纷朝白鸿施展自己的手段。
　　“花样倒是挺多。”白鸿站在光龙上动也没动，光龙只是甩了下尾巴，身体周围的风狱和其它的束缚就全部破碎，“你们没听说过吗，在绝对力量的碾压之下，玩任何花样都是没有用的！”
　　“哈哈哈哈哈！”下一刻，白鸿扬声长笑，开始真正出手，“你们这些丧尸，统统都不应该活在这个世界上！”
　　白鸿的笑声还未落，他的人连带着整头巨龙，就出现在一名悬浮于半空，s级的重力系宠儿面前。
　　那宠儿完全没有反应过来，脸上还带着惊愕的表情，脖颈就被白鸿手中的光矛砍断，一颗头从半空中坠落。
　　因为惯性，那宠儿的身体还在半空中悬浮了片刻，这才随着头颅一起坠落。
　　风镰妖就站在那s级重力系宠儿的不远处，他只是a级，自知不是白鸿的对手，见状就想逃跑，却被白鸿手中暴涨的光矛，从根部削去了两片骨翼，大叫一声从半空中跌下。
　　索性他还能控风，从高处落下并没有摔的太惨，骨翼将来花费点时间也能再度长好，却是暂时失去了所有的战斗能力。
　　陆维亲眼看着自己的宠儿顷刻间被断头，知道不能再放任对方这种碾压式的屠杀，当即双手凝风为刃，脚踩清风，朝白鸿冲了过去。
　　他麾下的s级宠儿本就不多，只有紫霆，风伯，织女，以及刚刚被玉帝白鸿斩首的舂人四名。
　　紫霆，风伯和舂人都是他的战躯，织女虽然也很想成为他的战躯，但他没有办法附体在异性的身上，只得作罢。
　　如今白鸿刚动手就杀死一个重要成员，他只能选择和白鸿近战，把他缠住，或许才能寻找到胜利的机会。
　　“系统，兑换此身体三十分钟的全部潜能。”
　　陆维在脑内对031说。
　　“已兑换，30秒后生效。”031的机械音很快回答，“但请注意，此身体并非宿主在此世界的原身，请务过度使用此身体，以及令此身体受到过重伤势。”
　　“过度使用以及受到过重伤害，将反馈至此世界原身，导致此世界原身受伤死亡，任务失败。”
　　“明白。”陆维简短的回答后，望向前方的白鸿。
　　他麾下的最强者，s级宠儿都在白鸿面前不是一合之敌，他纵然能将异能增幅百倍，面对白鸿这样的强者，也完全没有自信。
　　只有兑换了这具身体的全部潜能，或许才能和白鸿一战。
　　至于后遗症……已经来不及考虑那么多，到了那个地步再说吧。
　　白鸿身为拥有绝对力量的3s级强者，根本没把冲过来的陆维放在眼里，傲慢的举起光矛，就朝陆维刺去。
　　这一刺，没有什么招式技巧可言。
　　然而就在这一刺之中，陆维的整个身体都仿若被什么定住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那根光矛朝自己的脖颈处挥来。
　　好在之前经过计算，光矛距离他的脖颈只差数寸的时候，他兑换的潜能生效了。
　　陆维身体周围萦绕的风蓦然增强，将那近在咫迟的矛尖吹偏了几分，他整个人几乎是贴着矛杆，如一道清风般顺势冲到了白鸿面前，手中风刃蓦然放大百倍，挟着强烈的风势，毫不迟疑的向白鸿抡去。
　　绝对的力量可以碾压一切吗？那就试试看好了。
　　白鸿大惊失色，连忙驾着光龙后退数十米，这才堪堪避开陆维这突如其来的一抡。
　　他用手指摸了摸疼痛的脸颊，那上面出现了一道深长的伤口。手指上，沾染了鲜红血液。
　　自从成为3s异能者之后，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能伤到他白鸿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夹子，还有两三个小时，希望晚上的数据能好一点~~
　　冲鸭~~


第56章 
　　“嘶……”白鸿因为疼痛而倒吸了口凉气之后,泛着柔光的脸颊皮肤就在陆维的面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了。
　　白鸿的脸颊只留下一点点血渍，除此之外再也没有曾经受过伤的痕迹。
　　光系异能,本就是治疗和攻击兼备的强大异能。
　　“嘿嘿,不错啊。”白鸿望向陆维,眼中是毫不掩饰的强烈杀意，“能力忽然提高，并且不再受我的等阶压制……是用了什么秘法吧？”
　　陆维兑换全部潜能的时间只有半小时，不愿意将时间浪费在和白鸿的废话中，望向白鸿的璀璨黑眸里面亦全是凛冽杀意,在半空中顷刻间便瞬移到白鸿面前，手中风刃形成长刀的形状,当头就朝着白鸿劈去。
　　陆维知道自己的短板，他对异能的理解运用实在是非常流于表面。别说跟白鸿这种在末世中,以战为道崛起的顶级强者比，就连自己麾下一些比较优秀,专研于此道的宠儿都比不过。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术业有专攻。
　　他觉醒以来这一年多的时间，前半年致力于隐蔽自己和发展地下组织,为丧尸的社会结构打下基础；后半年则没日没夜的忙于壮大提升麾下宠儿,根本没有时间精力去钻研异能。
　　所以面对白鸿，只有用他擅长的近战，才能搏取一线胜利的希望。
　　白鸿面对陆维劈过来的风刃，这次并不再托大,而是认真迎战。
　　他举起光矛，以矛身格拦住了陆维这一劈，一双手的虎口顿时被震得发麻，光矛更是差点当场溃散。
　　不由在心中暗惊，他知道陆维的战力已经提升，却没想到竟然提高了如此之多。
　　陆维并不给白鸿喘息的机会，手中长刀形状的风刃骤然分成数十道，紧接着朝着白鸿轰击而去。
　　白鸿的情况跟陆维相反，他对自身异能有充分的理解，懂得如何应用发挥最为有利，却完全不擅长近身战。
　　他也不需要擅长，毕竟之前他遇到的敌人大都等阶低于他，只需要以等阶碾压，将敌方以气机锁定，再轻轻巧巧的一矛断头就可以了。
　　而和他等阶相当的，3s级别的对手，也从来没有像陆维这样进行近身战的，都是用“身外化身”比拼。
　　所以面对陆维完全不给喘息机会的，狂风暴雨一般的凌厉攻势，白鸿一时间竟被打得措手不及。
　　避无可避之下，白鸿施展瞬移，勉强从陆维的攻击范围内脱身。
　　当能在视野里看到白鸿的身影后，陆维立刻以不逊于白鸿的速度瞬移紧贴跟上，令白鸿还来不及整顿，就又陷入近身战的噩梦之中，只能再度瞬移。
　　一时间，半空中一个紧咬不放，一个来回逃窜，看形势竟是陆维占了上风。
　　紫霆在地面上仰头看得热血沸腾，他很想为陆维助阵，之前也试着放过几道雷电去攻击白鸿。但那两个人在天空中移动的速度太快了，快到他的雷电根本跟不上，次次都击空。
　　这样的速度，已经接近光速了吧？
　　织女和其余的宠儿们也是一样，这场战斗他们完全插不上手，只能远远遥望。
　　随着“嗤”的一声，陆维的刀锋终于在白鸿左肩上，留下了一条深长的伤口，鲜血如小瀑布般潸潸流淌而下。
　　“混……混账！”白鸿今天第二次被陆维所伤，左肩的伤口虽然很快愈合了，但他失去的血液却无可弥补，脸色顿时难看了不少。
　　而陆维对现在的作战效率也并不满意。
　　他们二人交战已经过去了十分钟。虽然看似是陆维占上风，但他激发潜能的时间只剩下二十分钟，才令白鸿受到这种程度的伤害。
　　不够，远远不够！
　　并且因为多次使用远超这具身体等阶的瞬移，骨骼筋络已经产生了撕裂一般的疼痛。
　　很明显，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于是陆维趁着这个机会，忽然扬声大笑，一边继续追击白鸿，一边嘲讽的开口，“听说你的绰号，是玉帝？”
　　“不如改个名字，叫做丧家之犬好了！只会逃的丧家之犬！！”
　　陆维放开了嗓门，声音霎时间响彻这片天地，不止是地面上的宠儿们发出阵阵大声哄笑，就连和他们有一段距离的，正在交战中的人类与丧尸们，也有偶得闲暇者往这边看过来。
　　“好个丧尸王，还真以为我白鸿怕了你吗？！”
　　白鸿天赋异禀，自觉醒以来就没什么艰难的瓶颈，一路顺风顺水升到3s等阶，未曾遇过大的挫败。眼下被陆维如此羞辱，还在这么多人面前丢脸，果然令得他勃然大怒。
　　更何况他的恋人卫霄也在其中，身为男人，就丢不起这个脸！
　　他不再以瞬移避开陆维，驱使脚下光龙，执矛回身就刺向陆维，“所有秘术都是有时间限制的，我倒要看看你能得意到什么时候！”
　　听到白鸿的话，陆维心中一凉。
　　之前白鸿不肯与他真正交战，除去不擅长近战之外，竟然是为了拖延时间。
　　这样的话……他也没有别的选择了啊。
　　还有十五分钟。
　　陆维不再顾忌之前系统的警告，风刃交握于双手，咬牙迎向驱使光龙朝自己冲过来的白鸿。
　　风刃与光矛交击的那一刻，陆维榨干了体内最后一丝潜力。
　　光矛和光龙，在与风刃相接的刹那，化做了星星点点的破败光斑，漫天弥散。
　　与此同时，坐在轿椅之上的陆维忽然脸色发青，张嘴吐出一口含有内脏碎块的鲜血，眼耳鼻流淌出细细的血线。
　　七窍流血。
　　轿椅之上的陆维身躯并没有意识，乌发整齐的垂于肩上，灰翳弥漫的双眸半睁半闭，鲜血纵横的俊美容颜也依旧平静无波。
　　唯其这般，才令人觉得越发的可怖。
　　任谁都能感觉到，生机正在从这副身躯上抽离。
　　“放开我，你还在等什么？！”卫霄见状，冷汗流遍了整个脊背，朝身边的紫霆大喊，脖颈上的青筋都浮凸了出来，“你是真要看着陆维死吗？！这里没有人能帮他，只有我，只有我！！”
　　紫霆退后了两步，琥珀般的双眸满含泪水，慌乱的摇头，“我、我不能相信你……”
　　“哈哈哈哈哈！果然是这样！！”白鸿口喷鲜血，全身上下都是被狂乱风刃割出的伤口，眼见这幕却在半空中纵声大笑，“丧尸王，我看你今天怎么死！”
　　话音未落，就见白鸿身体上的伤口开始慢慢愈合，脚下刚才被击散的光龙再度凝实，光矛也再度出现在双掌之中。
　　还有十二分钟。
　　陆维现在清楚的知道了，之前系统的警告究竟是什么。
　　用尽风伯战躯的潜力之后，再消耗的，就是他在此世界原身的生机了。
　　好吧……那就试试看，是我先耗尽生机，还是你先被我击败。
　　既然没有选择，那也不用动摇迟疑。
　　陆维面无表情，继续冲到已经基本恢复原貌的白鸿面前，一刀又一刀的劈下去。
　　陆维能感觉到，伴随着多次重复受伤和大量失血，白鸿愈合伤口的速度明显变慢。
　　卫霄双手反缚，扑通一声跪在了紫霆面前，用额头重重叩击尽是尘埃的地面，哽咽着哀声请求，“他真的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求求你放开我……”
　　紫霆看着卫霄青紫了大片的额头，捂住了自己的嘴，全身颤抖。
　　一边是天父逐渐消散的生机，一边是不可信任的敌人，这个选择，对他来说太难太难。
　　还有五分钟。
　　轿椅之上的陆维再度吐血，乌羽般的发渐渐变白。
　　他手背冷白色的光滑肌肤，出现了数道皴裂，如同骤然裂开的名贵玉器。
　　紫霆满脸是泪，终于下定决心，解开了绑住卫霄的捆仙索。
　　在解开捆仙索的一瞬间，卫霄的肋下便陡然生出无数纤长的半透明丝蔓。
　　那些丝蔓在空气中迅速的生长着，直至交织成四片巨大的，如同草蛉虫一般的半透明翅膀，将卫霄瞬间带上半空之中，陆维与白鸿交战的地方。
　　白鸿面对陆维的攻击，渐渐力不能支。
　　陆维几度将他重创，他因为修复身体，异能消耗的很厉害，甚至到了不能施展瞬移术离开陆维攻击范围的地步，只能苦苦支撑，等待或是陆维先消耗尽所有的生命力，或是他白鸿先落败身亡。
　　看见卫霄出现在他们两人面前之时，白鸿当下不由喜形于色，“霄，快过来帮我！”
　　卫霄是2s级的异能者，如果有他的加入，白鸿自信一定能耗死陆维。
　　“好的，鸿。”卫霄温柔含情的对白鸿笑了笑，手掌中延伸出深棕色，缀以小白花的木刺，振翅飞向白鸿。
　　“霄，你是控植系，不需要正面迎敌，只需要辅助……”白鸿话还没说完，就感觉到背心处一凉。
　　低下头看去，只见卫霄手中那根深棕木刺的尖端，从自己左胸处，心脏的位置突了出来。
　　白鸿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陆维迎面而来的数百道锐利风刃击在身上。
　　就如眼睁睁看着恋人用木刺将自己穿心而过一般，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身体，被那些交错的风刃割成百片千片，飞散四处。
　　空中爆开了一朵硕大的淋漓血花，如同节日庆贺的焰火。
　　随后这朵血花，伴着一颗面目模糊头颅从高高的天空中坠落，在雪地上结结实实摔成了一滩靡烂的肉泥。
　　镇守九重天的至强者，玉帝白鸿，最后落得千刀万剐的结局。
　　时间，还有三十秒。
　　作者有话要说：    白鸿还挺惨的~~
　　下个世界的话，大家想看星际虫族雄子攻吗？


第57章 
　　凌迟白鸿之后,陆维停下来才意识到，风伯的战躯内脏破裂，体内的经络骨骼都寸寸碎断。
　　他虽然外表看上去还是个完整的人,但由于承受了不是他这个等阶能承受的力量,体内已经如同一团破败的棉絮。
　　对不起啊……风伯。
　　陆维只来得及在心里默念这句话,就感觉到自己的意识从风伯的躯体里被迫抽离了出来。
　　时间到。
　　卫霄看着风伯大口呕出几口淡青色、夹杂着内脏碎片的血，眼珠由璀璨的深黑转为浅琥珀色，继而轻轻阖上眼皮，再也不能控风浮空，整个人倒仰着,软绵绵的从半空中跌了下去。
　　尽管近在咫尺，卫霄也并没有试图伸手去救风伯,他第一时间转身朝着陆维所在的方向振翅而去，“陆维！”
　　还是织女及时出手相救,以念力凝丝成网，从半空中将坠落的风伯安全兜住,缓缓放置于地面。
　　陆维仍旧端坐在轿椅上,紫霆组织了数百拥有治愈系能力的宠儿将他团团围住，不停的对他释放异能,无数团属于治愈系的柔光在他的身体上明明灭灭,然而却不见半点起色。
　　他俊美的面容上鲜血纵横，衬衣胸口处和西裤上全是大片的血渍，一头黑发完全变白。
　　搭在扶手上的双手皴裂遍布，如同满是冰裂纹的玉石。
　　半睁的眼中,望不见璀璨的深黑瞳仁，仍是一片灰翳弥漫。
　　几乎感觉不到任何生机。
　　“陆维！”卫霄飞到陆维的面前，伸手抚上他的左肩，“你……快醒醒。”
　　由于卫霄刚才帮助陆维杀死了白鸿，宠儿们又都处于六神无主的状态，并没有上前阻拦。
　　卫霄的手刚刚搭上陆维的左肩，还没怎么用力，就见陆维的左肩如同沙子塑成的般，发出沙沙的声响，隔着铁灰色衬衣顷刻间塌陷了下去一大块。
　　“陆维……陆维！”卫霄连忙缩回手，看着陆维仍旧弥漫着灰翳、毫无生气的眼睛，只觉得从头到脚都一片冰凉。
　　陆维的肩膀塌了一块，原本端坐的身体失去平衡，缓缓侧身歪倒在椅子上。
　　“要怎么救他？！”卫霄再也不敢触碰陆维，转身红了眼眶，朝围在四周的宠儿们大喊，“你们快告诉我，要怎么救他？！”
　　“晶核，高阶的晶核或许可以。”有宠儿发出绝望的声音，“但是天父已经、已经不行了，这么短的时间要到哪里去找？”
　　如果他们的脑内有晶核，他们是不介意挖出来献上，换取天父的生存机会。
　　但是经陆维转化，觉醒了异能的宠儿们，脑内都是没有丧尸晶核的。
　　风镰妖弯着腰，鬼鬼祟祟混在宠儿们中间，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当他发现卫霄的目光扫过自己时，连忙露出贪生怕死的瑟缩笑容，“我、我只是a级异能，而且只有一颗……老大伤这么重，怕是不管用啊……”
　　好在卫霄只是扫了他一眼，并没有多说什么，就振翅朝着别的方向飞走了。
　　卫霄也没走远，来到了白鸿坠落的地方，那一滩靡烂鲜红的肉泥旁边。
　　他向来爱干净，此时却对血污腥气熟视无睹一般，踏入那滩肉泥中，在其中仔细翻找。
　　很快找到了白鸿面目模糊的大半个头颅。
　　像是掰开某种熟透的果实，卫霄修长的十指箕张，轻而易举掰开了白鸿坚硬的头骨，在大脑中挖出一颗晶核。
　　他在这末世中生存了五年多的时间，其中四年更是身为青帝基地的领导者，见识比一般人强的多。
　　他知道，无论是丧尸的脑中，还是异能者的脑中，都存在着晶核。
　　卫霄昨晚还在跟白鸿恩爱缠绵，今天就杀死了白鸿，并从其脑中挖出晶核。
　　然而卫霄却完全没有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甚至心中毫无波动。
　　除了陆维之外，他对旁人向来没有多余的感情。
　　为了救陆维，如果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他连自己脑子里的晶核都可以挖出来，更何况是白鸿。
　　静静躺在卫霄掌中的，属于3s光系异能强者的晶核并不大，只有一枚橄榄大小。
　　它通体澄透无暇，散发着柔和的白光。
　　卫霄握住这枚晶核，不敢再耽误分秒时间，瞬移到了陆维面前。
　　他修长的手指拈起这枚晶核，小心翼翼放入陆维因为多次无意识吐血，而微微翕张，苍白染血的唇瓣中间，然后用期盼的眸光凝视着陆维。
　　像是一枚会发光的糖果般，晶核在陆维的双唇间慢慢融化、变小。
　　随着这枚晶核消融于陆维唇间，他雪白的发丝渐渐转为乌黑，手背上冰裂般的皴裂一道道愈合，塌陷下去的左肩也恢复了原状。
　　只有那对半睁的双眼，仍旧弥漫着一层死灰色的翳。
　　还是太晚了吗？所以就算被高阶晶核修复了身体，也已经无力回天……
　　“啊啊啊啊啊”卫霄顿时情绪失控，弯腰伏下背脊，一把抱住陆维，将头埋入陆维冰凉的颈窝，放声大哭。
　　仍然被押解着的，青帝基地的千余名异能者，看到这幕都呆住了。
　　别人是不了解卫霄，但他们这些跟随了卫霄三、四年的人，非常了解他们的领袖。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他们完全不能想像，向来心如铁铸、高高在上的卫霄，居然会哭到声嘶力竭，完全失态，简直就像个失去了一切，却对此毫无办法的孩子。
　　卫霄正哭得不能自抑，忽然听到从陆维的胸腔内，传来了细微的抽气声。
　　然后有一双手，在他伏下的背脊上拍了拍。
　　他带着满脸的涕泪，放开了一点陆维，就望入了一对深黑璀璨的眸子。
　　他心头顿时一松，有种劫后重生的喜悦，就想对着陆维笑笑，最好能笑的好看点儿，却因为之前哭的太厉害，反而面目扭曲着，朝陆维打了几个哭嗝。
　　陆维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他的意识从风伯的身体里被拉出来之后，就陷入了一片纯粹的黑暗。
　　原本，他以为是任务失败，这个世界的原身已经死亡，也就在这片纯粹的黑暗之中渐渐沉入没有梦的睡眠。
　　他还有十一粒砂，并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应该就会转生到另外一个世界了吧。
　　谁知道当他再次睁开眼，看到的却还是这个末世，而卫霄正抱着他鬼哭狼嚎，就在他耳边，音量大的不得了。
　　陆维从来都不知道，卫霄快要三十岁的一个成熟男人，居然会这么吵。
　　啧，居然还五官皱成一团，哭着对他打了好几个嗝……实在是不忍心多看。
　　“天父，太好了！”
　　“天父，您终于醒了……”
　　“我们刚才都担心的不行，还好上天保佑！”
　　四周的宠儿们纷纷围上来，脸上都带着欢欣鼓舞的表情，其中甚至还有几个喜极而泣。
　　风镰妖捂着胸，终于松了口气，连忙凑上前，俊俏的脸上挂着谄媚，用自己学会不久的形容词大声赞美，“这就是老大吉人天相了！”
　　紫霆在最初的喜悦之后，站在宠儿们中间，望向仍然抱着陆维不肯撒手的卫霄，不知为何很想冲过去，将卫霄从天父那里扯开，让这个人离天父远一些。
　　但他知道刚才是卫霄救了天父，自己没有这个资格，于是只能怔怔站在原地，目光涣散的看着眼前这幕，心底是难以形容的失落……以及，此生第一次的嫉妒。
　　“紫霆。”陆维看到紫霆站在不远处发呆，叫了他一声。
　　他听到天父唤他的名，下意识的，有些不可置信的回应了一声，“是。”
　　“不要站在那里发呆了，去把风伯带到我这里来。”陆维如同往常一般开口吩咐。
　　“是、是的！”紫霆这才如梦初醒，按照陆维的吩咐，转身大步朝风伯所在的方向走去。
　　在听到陆维唤他名字的那一刻，他顿时觉得心落在了实处，失落和嫉妒全都在胸中消散无踪。
　　是的，他是紫霆，天父身边第一个s级的异能宠儿。
　　这半年来，天父甚至将洪水留下的别墅赐予他，并让他打点对外的一切，给予了他无与伦比的倚重信任。
　　他不需要对任何人，产生情绪上的失落和嫉妒……他的位置，本就无人可以替代。
　　陆维既然一声令下，陷入深度昏迷的风伯很快就被抬了过来。
　　有着金色长发、修长身躯的唐装青年，半身浸染了浅青色血渍，被织女的念力丝网轻柔的裹着，小心放在陆维面前，没有被磕碰到半点。
　　风伯也再禁不起磕碰，他的内脏已经碎成一块一块的，筋骨寸寸碎断，眼下还能勉强留着一口气，完全是因为他的丧尸体质。
　　如果是人类，哪怕是人类异能者，受了这种伤也早就死了。
　　陆维站起来，走下轿椅，来到风伯身旁半蹲而下，朝着不远处，忧心忡忡的织女笑了笑，“不用担心，小宝宝会看见爸爸的。”
　　织女是个娇小玲珑，乌黑的长发及踝，浅青肤色，外表看上去二十三四的温婉女性。
　　她一直强忍着悲伤，此刻终于哽咽出声，将双手交叠在自己看上去还完全平坦的小腹之上，低头半跪于地，“感激天父垂怜。”
　　风伯的伤，已经不是普通的治愈系异能可以恢复的了，她原本感到绝望，没想到还有这样的转机。
　　天父身边四名s级宠儿中，紫霆和死去的舂人都爱慕天父，织女则和风伯是一对恋人。
　　织女的腹中，已经有了属于风伯的，一个月的骨肉。
　　陆维点点头，将手掌虚按于风伯的躯体之上，大量发光的白色卍字图纹，在风伯的身躯周围浮现。
　　然后这些图纹旋转着，如同有生命之物般没入风伯的体内，温和修复着风伯碎掉的内脏，以及断裂的筋骨。
　　这个过程大约花费了一刻钟，风伯便长长吐出口气，睁开眼睛，从雪地上坐了起来，琥珀般的双眼里还带着一丝茫然。
　　“风伯！”织女扑过去，搂住了风伯的脖颈，喜极而泣，“是天父救了你，你终于没事了！”
　　风伯双眼微弯，摸了摸织女绸缎般的乌发，两人在雪地上紧紧相拥。
　　陆维则站起身，朝着不远处，仍在交战中的战场方向望去。
　　经过刚才那场惊险的意外，是时候按照原计划抛出筹码，为自己和宠儿们赢得一片生存之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卫霄此受不仅鬼畜，还黑寡妇，就问乃们怕不怕~
　　卫霄点了支烟，深沉的遥望天空：想当年，我也是一个爱好给陆维洗衣服的贤惠人……


第58章 
　　不过,在这之前……
　　陆维偏过头，望向在自己身旁寸步不肯离开的卫霄，神色陡然柔和,“卫霄,谢谢。”
　　“你和我之间,还需要提什么谢字。”卫霄到底是个爱干净要脸面的人，这个时候已经完全看不出，不久前抱着陆维大哭的狼狈模样，脸上收拾的干干净净，连额头上的那块青紫也不知用什么方法消掉了,露出清俊出色的五官。
　　“陆维，你不再恨我了吗？”卫霄小心翼翼地试探。
　　陆维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内心有些挣扎，最终却还是选择摇了摇头,“恨……又有什么用。”
　　“我不想再恨你了。”
　　“有时候我会想，你为什么不早点向我说出心意呢？”陆维垂下眼帘,神色中既是疲惫又满含哀伤,“无论是在学校的那段时间也好，我们一起在外流浪、相依为命的那段时间也好……如果你早一点告诉我,或许就不会发生那么多事。”
　　“阿瑛不会变得那样面目全非,小燕儿也不会死。”
　　俞从燕，是冰女王的华族名。她虽然年龄比陆维大几岁，但陆维一直管叫她小燕儿。
　　“因为在学校的时候，我不敢。”卫霄艰涩的回答,“陆维，你知不知道，你那时候有多引人注目？”
　　“校内校外，不知道多少女孩子喜欢你。我在学校和你走得近的那些年，私下找我递情书礼物的就要以打计数……还好那时候你家里管的严，你自己又不开窍。”卫霄苦笑着摇了摇头，“而我呢？我是个从贫困单亲家庭中，硬考出来的学生，没有任何背景关系，性格又不好，根本没人会喜欢我。”
　　“怎么会没人喜欢你？”陆维有些惊愕的看着卫霄，“据我所知，很多女生对你有好感的。葫芦和老雕他们就因为这个，才对你不待见，老找你麻烦。”
　　葫芦和老雕是他们的同学外号，这俩人都已经死在了丧尸爆发的那段时期，说起来也是令人唏嘘。
　　“那些女生所谓的喜欢，只是因为不了解我。”卫霄继续往下说，“我那时候既寒酸，又特别的犟，不会做人。也许你不清楚，其实刚开始的时候，葫芦和老雕他们并没有那么讨厌我，还想要和我做哥们儿的。”
　　“但是接触了才知道，我这个人有多么的讨厌。葫芦请客大家一起去吃个饭，我事后会把自己的那份钱算得清清楚楚，毫厘不差的当面还给葫芦，让大家都很尴尬，葫芦的面子也下不来；老雕中午去食堂忘记带卡，刷了我的卡，我一元一角一分的都会管他要回来……还有很多事，现在回想起来，确实是我太不会做人。”
　　“他们不待见我，并不是因为一些女生对我有好感，而是觉得我不值，这才开始排挤欺负我。”卫霄笑了笑，“明明比起我来，你更招女生的喜欢，却没有人因为这个而不待见你，就是这个道理。”
　　“只有你，明知道我是什么样讨厌的性格，却一点也不会嫌弃……你明明看上去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在帮助我的同时，却从不曾触及过我可怜的自尊心。我自从遇到你之后，性格才一天天的转变，懂得了怎么去处事，在学校的人缘也随之逐渐变好。”
　　“陆维，遇到你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幸运，到现在我仍然这么认为。”
　　“我怎么敢告诉你呢？那个时候的环境本来就对同性恋的包容度很低，你又是个还没开窍的人，要是告诉你的话，我怕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我怕我会就此失去你。”
　　“我怎么敢告诉你呢？如果你拒绝了我，这件事被人传扬开去，我就会立刻身败名裂。我没有任何背景依靠，一步步靠着自己考上理想的学校，其中经历的艰难困苦，种种轻视羞辱，根本不是你们所能想像……我那令人讨厌的，既自卑又自大，斤斤计较的性格，就是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中形成。”
　　“同性恋传闻造成的伤害打击，对家境优越的人来说，或许只是人生中一个不大不小的挫折，对我来说却会是致命的。我好不容易得来的一切，全部会因此而毁灭。”
　　卫霄深深吸了口气，“至于在外面流浪的那段日子，开始的时候大家每天肚子都吃不饱，谁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过明天，我就算想讲，你也没心思听……后来我觉醒了异能，成为你和陆瑛的保护者，又开始顾虑，你会不会觉得我是施恩挟报，强迫你接受我。”
　　“毕竟在那个时候，如果我真的告白，身为普通人的你就算内心不愿意，为了生存也没有别的选择。在末世我们见过的这种事太多了，大家都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我宁愿再多等你两年，也不愿意在你心中留下这样的印象。”
　　“陆维，我是真的爱你。”
　　卫霄说完之后，就站在陆维的对面，紧张的凝望着陆维，仿若在等待一场命运的宣判。
　　陆维看了卫霄一会儿，忽然笑了，“所以卫霄，你是在对我告白吗？”
　　“如果是的话，我想我会考虑的。”
　　“是、是的。”卫霄身为快三十的成熟男人，一个基地的绝对统治者，此时此刻居然紧张到口齿不清，“我、我爱你，我想跟你在一起……请、请你务必考虑！”
　　“那么，现在过来。”陆维朝卫霄张开双臂，一双黑眸熠熠生辉的望向他，温柔含笑，“让我抱一下你。”
　　眼前发生的这一幕，让卫霄有种美好到不真实的感觉。
　　似乎是踩着云朵，整个人轻飘飘的就过去了，然后被陆维拥入怀中。
　　卫霄反手抱住陆维，用脸颊蹭了蹭陆维的颈窝，鼻端萦绕着陆维清雅的气息。
　　如同在一眼望不到边的皎皎月色中，隐隐传来的水草幽香。
　　之前在大学的时候，卫霄经常借着替陆维洗衣服的机会，偷偷将脸埋进衣物里去嗅闻。
　　那个时候陆维身上的味道和现在不同，充满了阳□□息，极为温暖迷人。
　　不过，现在的气味卫霄也很喜欢。
　　只要是陆维，无论什么样子他都会很喜欢。
　　陆维是真的接受了他呀，卫霄的心里仿若有一根小羊尾巴，来来回回，幸福欢快的摆动着，搔得心尖儿直痒痒。
　　他想深深的亲吻陆维，想大声向所有人宣布他与陆维的恋情，却又怕自己显得太着急，让陆维嫌弃自己不够稳重。
　　他可是大了陆维足足三岁，毕竟之前在陆维跟前哭的面目扭曲，连声打嗝，已经狠狠丢过一次脸了。
　　正当卫霄幸福得昏昏淘淘，心潮澎湃的时候，一只手掌慢慢的，仿若毫无威胁一般，贴上了他的后颈。
　　他还没反应过来，就感觉到无数细若游丝的电流，涌进了自己毫无防备的身体，一瞬间将他体内的经络骨骼牢牢束缚，丝蔓尽皆麻痹。
　　卫霄僵在陆维怀中，再也不能动弹。
　　拥有深黑双眸的浅青色皮肤少年，绕到卫霄面前。
　　“陆、陆维……陆维！”卫霄朝少年大叫着，整张清俊的脸涨得通红，“你骗我，你为什么要骗我？！”
　　“我是为了你好。”占据了紫霆身躯的陆维神色平静，伸出手摸了摸卫霄的脸颊，然后吩咐道，“把他重新捆起来。”
　　立即有几名宠儿上前，将卫霄与陆维分开，将卫霄的双臂反扭在身后，用捆仙索牢牢绑紧。
　　在卫霄被绑好之后，不再需要紫电的束缚，陆维又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面。
　　他走向因为激烈挣扎，被两名宠儿按压着肩膀，跪入尘埃的卫霄，一双璀璨黑眸居高临下的看着卫霄，再度重申，“卫霄，我是为了你好。”
　　“呵呵……陆维，你就是这样谢我的？”卫霄红了眼眶，绝望的看着陆维，声音颤抖，“你对我从来都是这么狠心，我早该知道。”
　　“杀了白鸿，你知道后果吗？”陆维神色平静，“如果不能给人类世界一个合理的交待，你就是人类世界的叛徒，青帝将面临无法避免的报复和屠杀。”
　　陆维伸出两根修长的手指，在卫霄面前晃了晃，“二十多万普通人类，没有人能幸免。”
　　“这只是你的借口！借口！！”卫霄抻直了脖颈大叫，眼角溢出激愤的泪，“你恨我，你明明是还在恨我！”
　　如果能和陆维在一起，真正相爱，他才不要什么青帝，才不会管什么二十万普通人类的死活。
　　况且陆维现在是一头丧尸，并不是人类，从陆维嘴里说出这种话，简直就像个笑话一样。
　　陆维垂下纤长如羽的眼睫，用极低的声音轻笑了一声，“那就，随便你怎么想好了。”
　　“不过，我觉得你既然身为青帝的领袖，就应该承担起你肩上的责任。”陆维抬起羽睫，眸光沉沉的盯着卫霄看了片刻，然后一脚结结实实踹在卫霄胸口。
　　陆维的身体不具备异能，却还是有普通丧尸的力量，而卫霄则被封住了异能，这一脚下去，卫霄顿时闷哼一声，吐出口血来。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虽说爱好和平建设，心系天下，看上去是个好人，但不要忘记，他的本质就是个渣攻啊~~


第59章 
　　紧接着,卫霄的脸上又重重挨了几拳，陆维才住了手，满意的打量了他一下,点点头,“看起来不错。”
　　卫霄这个时候看上去很是凄惨,一张清俊的面容被揍得鼻青脸肿，星星点点的血渍洒落于唇畔和衣服、裤子上。
　　与此同时，他手下那一千多号被押解的异能者也在挨揍，只听得一片“唉哟唉哟”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站在费薇对面的宠儿是个短发的青年，他看着眼前这个瘦瘦小小,白白净净，抱着毛茸茸猫偶服的盲眼少女,拳头举起又放下，实在是下不去手。
　　这个少女虽然是敌方阵营的,但只具备感应追踪的异能,几乎完全无害，看上去又这样弱小可怜。
　　“对不起。”青年想了想,低声道歉之后,上前去伸手把费薇哥特风的黑色长裙撕烂了几条，揉乱了她的头发，又往她脸上头发上身上接连撒了十几把沙土，让她整个人看上去像是受了虐待一样。
　　费薇全程都很配合,等青年为她“妆点”完之后，仰起肮脏的小脸，用软软柔柔的嗓音开口说：“这位哥哥，我能加入你们吗？”
　　“咦？”青年错愕的看着费薇，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不瞒哥哥说，我能通过接触随身物品，看到一些关于别人的过去和未来。”费薇拍了拍怀里落了沙土的猫偶服，“我的异能初期虽然看上去是感应追踪，但实际上是‘预知’……如果能升到顶级，甚至可以改变天道运行的轨迹。”
　　“但是天父的过去未来，我一直都看不清，只能感应到他的当下状况。我苦苦思索了很久，只有他的命运存在于天道之外，这样一个解释。”
　　“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冥昭瞢暗，谁能极之；冯翼惟象，何以识之……”少女柔软的嗓音带着某种奇异的，悠远的韵律，“哥哥，你懂吗？”
　　青年搔了搔短发，露出困惑的表情，“你说的什么啊，我不懂。”
　　费薇笑了笑，“那就算了……不过既然已经出现了宁死不屈，却被迷心术操纵因而误杀友军的首领，再来个因为受不了虐待，彻底投敌的叛徒才更真实吧？”
　　“我这个人特别怕疼，特别吃不了苦，真的。”费薇指着自己小巧的鼻尖，一脸认真。
　　青年听完后正在犹豫，旁边的风伯走了过来，看着费薇笑了笑，“这个小妹妹很聪明，异能也很有用。既然这样，就留下她好了。”
　　说完拍拍青年的肩膀，低声在他耳畔道：“你先照看着她，回头我会把这件事禀报给天父。如果发现不对，就马上杀掉。”
　　风伯身为陆维最得用的四名宠儿之一，又是陆维的战躯，地位自是不同寻常，青年连忙应承下来。
　　卫霄被陆维当胸踹那一脚的时候，真是遍体生寒，一股怨恨激愤之气堵塞在心头，恨不得当场死了才好。
　　任谁前一刻还沉浸在巨大的喜悦中，下一刻就发现这是个心爱之人设下的骗局，都不会想得开。
　　他吐的那口血，除去陆维踹的力度没有留情，他又异能被封之外，更多的原因在于他本身情绪导致气血上涌。
　　然而卫霄毕竟是个聪明人，很快发现了不对的地方。
　　他被当胸踹了一脚，当场吐血，却连肋骨都没有裂；而陆维揍他的时候，光往显眼的脸上招呼，被衣物遮住的地方动都没动，目的只是让他看上去凄惨，仿佛一直在受折磨虐待。
　　“陆维，你到底想干什么？”卫霄带着满脸青紫望向陆维。
　　“哟，好好说你不肯听，挨顿揍倒是冷静下来了。”陆维拍了拍手，蹲下来望入卫霄的绿眼，“之前早就说过，我是在救你。”
　　“你怕我因为杀死白鸿的事，在人类世界无法立足，让我留在你身边不就可以了？”卫霄咬牙切齿，“不要跟我说青帝的二十万人类怎么办，你做为一头丧尸，根本没有这个立场！”
　　“但是你有啊，卫霄。”陆维平静的看着他，“我不恨你，真的……说实话，我还蛮喜欢你的。”
　　陆维也不算在说谎，如果抛开两人之间发生过的那些糟心事，以及卫霄对他过于强烈的占有欲，卫霄的长相和身材、浓烈到可以抛却生死的感情，确实还蛮对他的胃口。
　　“你喜欢我……喜欢我就让我和你在一起啊，混账！”卫霄狠狠盯着陆维，喉节在颈间上下滚动，“现在还说这种话，你让我怎么相信！”
　　“你留在我身边，然后在你我之间，横亘着二十多万条人命吗？”陆维缓缓摇头，“卫霄，你不能这样自私，这样没有责任感。”
　　“我喜欢的，也绝对不是这样的你。”
　　“那你要我怎么做，你究竟要我怎么做啊混账！”卫霄声音哽咽，“你知不知道错过这次机会，我们就完全没有可能在一起了！”
　　他就算得到谅解回到人类世界，因为这次进攻的失败，还亲手杀死了白鸿这个污点，再也不可能组织这样规模的进攻了。
　　这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接触陆维的一切可能。
　　“卫霄，你还不明白吗，我们早就不可能在一起了。”陆维揉了揉卫霄墨绿的头发，让它们看上去更凌乱一些，黑眼深邃又多情，“无论是我跟你回去，还是你留在我身边，最终都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有些事，错过就是错过了。尘归尘，土归土，丧尸归于丧尸，人类归于人类……这才是正确的道路。”
　　“卫霄，当初在学校吸引我的，就是你身处逆境，却始终不肯屈服于环境的，那份自尊骄傲。至少离别的时候，不要让我看不起你。”
　　说完之后，陆维站起来，转身离开。
　　卫霄仿若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失魂落魄的委顿于地，继而被绑在身后的双手，紧紧握成双拳。
　　什么叫不恨我，什么叫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什么叫正确的道路，什么叫错过就是错过了，什么叫不要这么自私，什么叫不要让你看不起我……陆维，就凭几句话，你就想再度抛弃我吗？
　　你休想，这辈子都休想！
　　四年前遇到冰女王的时候是这样，一年前从青帝逃离的时候是这样，现在你明明知道我可以为你死，明明知道我有多爱你，居然还是这样！
　　比起永不相见，我宁愿你恨我，宁愿不幸福，宁愿踏上歧路，宁愿付出一切换取和你相守的机会，宁愿自私自利，宁愿你看不起我！
　　卫霄垂下眼帘，看似接受了现实，黯绿的眸底却燃烧着不为人知的疯狂。
　　……
　　过了正午，风雪越发的大了起来。
　　丧尸之城外，人类阵营和丧尸阵营之间的战势，依旧陷入胶着状态。
　　毒后和火神此时都非常着急，刚才在不远处，陆维率领的宠儿大军中所发生的很多事，人类阵营基本上都看在眼里。
　　特别是在天空中的那场打斗，无遮无拦，惊险万端，真是想看不到都很难。
　　白鸿居然被杀死了？！还是他之前的恋人，绿帝基地的领袖，2s级控植系强者，名叫卫霄的那个男人动的手！
　　白鸿一死，远处的丧尸队伍再压过来，人类阵营的下场想都不用想，那是必败无疑！
　　当然，这个时候还没有人怀疑卫霄叛变到了陆维一边。
　　在他们的概念里，没有人类会真正想要投靠丧尸的，卫霄又和白鸿的感情那么好。肯定是那些丧尸见不能打败白鸿，用了什么操纵秘法，操纵了卫霄，让卫霄亲手杀死自己的恋人。
　　世上的异能千奇百种，已知的操纵秘法就有傀儡线、迷心术、失情花……等等十几种，一点都不奇怪。
　　可惜了英雄半生的白鸿。
　　当他们看到接近的那支队伍前列，卫霄反缚了双手，脸上伤痕累累，身上血迹斑斑，明显经过残酷的凌虐，头朝下被铁链倒捆在一个木制大十字架上之时，越发确认了之前的这个判断。
　　这是什么？不用多想，这就是操纵秘术时效过后，卫霄看见恋人死亡，情绪激动奋起反抗，从而造成的后果。
　　可怜的卫霄！
　　只有极少数人心中存有疑惑，卫霄之前一直在人类阵营的队伍中……怎么没有参战，反而落到那群丧尸手中，才使得白鸿不管不顾前去相救的呢？
　　当然，这种疑惑也只是在心头一闪而过，并没有人会去深究。
　　队伍渐渐近了，当正操纵着“身外化身”作战的枭魔，看到被簇拥在众宠儿之中，坐在轿椅之上的陆维时，顿时瞳孔微缩，“清……杨清！”
　　杨清，就是五年前死去的，少年“王”的名字。
　　少年“王”杨清没有成为丧尸前的记忆，但是他随身携带着一个学生证，上面有他的照片和名字。
　　所以他是少数能拥有自己的名字，而并非绰号的丧尸。
　　那时候杨清刚刚觉醒，转化了两头丧尸，整个人还是懵懵懂懂的。枭魔为了试探杨清的底细，在下手捕获他之前，刻意与他接触交往了一段时间。
　　杨清对成为丧尸前的一切都没有什么记忆，枭魔却有生前的知识库，是当初的夜鹰打开少年“王”随身携带的学生证，一个字一个字的告诉他，他叫杨清。
　　杨清很高兴，还忘情的搂着夜鹰的脖颈，亲了夜鹰的脸颊一下。
　　枭魔到现在还记得，杨清身上清雅的气息，以及可爱泛红的耳根。
　　夜鹰当初已经是a级的类人丧尸，和皮肤或青或紫的大部分丧尸都不一样，杨清很自然的把他当成同类，最亲密的伙伴。
　　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之后，他突然发难，率众杀死了杨清身旁的两头丧尸，把杨清带到了自己的别墅。
　　杨清被剥去了所有的衣物，如同一头被献祭的，美丽的洁白羔羊，被他和他的部下们啃食血肉，发泄欲望。
　　足足一个月的时间，从无止歇。
　　那段时间里，杨清流着泪水，无数次的哀求，“夜哥哥，你让我死了吧。”
　　而他只是面无表情的，无数次将晶核放入杨清残破的体腔内，让其血肉再生，以供下一轮的啃食。
　　“杨清，你是回来找我报仇的吗？！”
　　枭魔看着陆维，连“身外化身”都几乎忘记了操纵，脱口而出。
　　作者有话要说：    枭魔大人，欠的总是要还啊~~


第60章 
　　陆维端坐在轿椅之上,与不远处的枭魔遥遥相望，清晰的听到了枭魔叫他“杨清”。
　　这是他和枭魔的第一次见面，枭魔看上去大约二十七八的模样,穿了件不会超过五十块钱的绿毛衣,宝蓝休闲牛仔裤,中等身材，相貌端正温和，不怎么修边幅，极容易让人产生亲近信任的感觉。
　　搁在末世前，这就是个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普通男人,就算擦肩而过也不会怎么在意。
　　然而现在，枭魔那通身属于3s强者的气势,就如同一个在人群中燃烧着的耀眼火炬，令人一眼就能注意到。
　　陆维的目光,久久不能在枭魔身上离开。
　　没有别的原因，陆维从来没有在其他人身上,感觉到这么强烈的,属于自己本源的气息。
　　之前感受到这种气息，还是在吸收洪水晶核的时候,而且只有那么一丝。
　　“杨清……吗？”
　　陆维若有所思的垂下羽睫,修长如玉的手指在藤椅扶沿上，无意识地轻轻敲击。
　　洪水临死前精神恍惚的对他道歉，洪水晶核里那一丝本源的气息，还有枭魔身上强烈到快要溢出来的本源气息……此时都在他脑海里串联起来,共同指向一个极其残忍的真相。
　　果然有些人，坏事做的太多了啊。
　　陆维在轿椅上挥了挥手，宠儿们组成的两万队伍，便在人类与丧尸交战的阵前停了下来。
　　既不攻击人类阵营，也没有攻击丧尸阵营，仿若只是在观战。
　　“原来是丧尸王！”骨魔是个外貌约七八十岁的老太太，满头银发，满脸皱纹，正操纵着一具巨大的白骨和毒后的大黑蛇对抗，见状声音嘶哑地大叫，“丧尸城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你还在等什么，还不过来帮我们，一起杀尽这群可恶的人类！”
　　“丧尸王，别听她的！”毒后是个四十岁出头的中年女性，尖叫着反驳，“她说的好听，谁不知道之前的丧尸王是怎么死的！那可不是死在我们人类的手里！！”
　　“你小心事后，这帮异能丧尸翻脸不认人！”
　　“呵呵，难道你们人类得胜，就对丧尸王有什么好处？丧尸王刚杀了你们的强者白鸿，你们就不会记恨在心吗？我们至少……”
　　战场上两方阵营一边斗的激烈，一边七嘴八舌的辩论忽悠，都想让陆维率领的队伍下场，帮助己方消灭对手。
　　或者至少，能做到两不相帮。
　　只有枭魔除了刚开始失态喊了那句话之后，从头到尾一声不吭，神色阴沉的继续操纵着自己的“身外化身”，一头巨大的纯黑猫头鹰，与火神的祝融神躯斗得不分上下。
　　枭魔喊了那句话就开始后悔，当他与陆维对望的那一瞬间，他就知道陆维不是杨清。
　　杨清虽然有着“王”的能力，却单纯天真，澄澈如一条阳光下的淙淙小溪，心理上就是个极为的普通少年；而坐在轿椅上，被人团团簇拥着的那个青年，虽然样貌与杨清相似，却气质深沉如海，指挥有度，一看就知道是历经世事的上位者。
　　“枭魔。”陆维在阵前停驻了好一会儿，耐心听着双方阵营彼此间的攻讦，以及对自己的许诺忽悠，直至觉得再也听不出什么干货，这才开口。
　　陆维清朗的声音并不算特别大，但当他开口之后，无论人类阵营还是丧尸阵营，包括在场的5名3s强者，都不再进行互相攻讦的骂战，一边继续手上的拼斗，一边专注的听他说话。
　　他的决定，关系到任何一方的胜利或者落败。
　　“我的血肉和晶核，还觉得可口吗？”陆维眸光沉沉的盯着枭魔，薄唇开合间，吐出的话语令枭魔再度胆寒，直接击溃了他的心理防线。
　　“不……你不是杨清！”枭魔狂乱的摇头大叫，“你不是他！！”
　　但枭魔的心理，其实已经完全动摇。
　　杨清死的时候大约十六七岁……如今五年多的时间过去，不正好该是二十出头，眼前这青年的岁数？！
　　“是吗？”陆维微微一笑，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似是而非，令枭魔动摇恐惧，“你认不出来也很正常，人在生死间走过一遭之后，多少会吸取以前的教训，进而产生变化，不是吗？”
　　话音未落，陆维的双眼已经蒙上灰翳，紫霆琥珀色的眼珠转为纯黑，双手交握紫电之剑，率领上万宠儿冲入战场，直取枭魔所在的方向。
　　枭魔虽然和白鸿一样身为3s强者，但陆维这个时候想要杀他，实在是比杀白鸿简单的多。
　　枭魔正与人类强者火神交战，身边没有任何助力，再加上他的心神已经大乱，破绽百出，完全不能和之前的白鸿相比。
　　见陆维等人朝枭魔冲去，明显是带着强烈的杀意，天魔当场急了眼，出声大喊，“丧尸王，你不要因为私怨而冲动！你杀了枭魔，减损了我方力量，让人类占领我们的城市，你也会同样没有容身之地！”
　　“枭魔，我是必杀的。”陆维用紫霆清越的少年音回复，“我要他脑内的晶核，以及麾下所有的地盘势力！这，就是我出手帮助你们的代价！”
　　天魔和骨魔听了，互相对望一眼，终于不再说话，默认了陆维索要的报酬。
　　夜魔三巨头之间，虽然会互相合作，但关系本来就没有那么好，大部分时候彼此都是竞争对手，谁的手上都有谁的几桩血案，只是出于利益而维系着平衡。
　　枭魔被杀死，地盘势力被陆维接管，对天魔和骨魔来说并没有什么损失，只是夜魔三巨头中的一个，换了个人而已。
　　现在他们麾下的异能丧尸数量不停减员，他们急切需要陆维这支生力军的帮助。
　　如果能赢得这场胜利，杀死一个枭魔，不是什么大问题。
　　冲到枭魔身边之后，陆维并没有直接攻击他，而是开始在他的身边游走，一个个往枭魔麾下，s级以上的异能丧尸脑内，拍下自己的印记。
　　在吸收了白鸿的晶核之后，陆维很明显感到自己变得比从前更强。
　　然而这种强，却因为陆维本身不具备异能，除了修复风伯的身躯这件事之外，没有更多的机会表现出来。
　　直到现在。
　　3s级异能强者枭魔烙下的，小小的黑色翅膀印记，在陆维异能的冲击下只能坚持数息，便全数溃散，转化为金色的十二旒。
　　枭魔被人类强者火神绊住，根本无法抽身阻止这一切的发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势力，被陆维风卷残云般毫无阻碍的吞噬，目眦欲裂。
　　与此同时，趁着所有人目光和注意力都投向枭魔那边的时候，一名a级异能宠儿震断了绑住卫霄的铁链，同时解开了绑着他双手的捆仙索，“天父有命，放你们离开，快走！”
　　卫霄鼻青脸肿的从地上爬起来，果然看到之前被押解的，属于他的千余人，已经同样被松开了束缚，正朝着人类的阵营后方跑去。
　　卫霄仰起脸，深深凝望不远处坐在轿椅之上，眼蒙灰翳的陆维，忽然背生双翅，朝着陆维就冲了过去。
　　陆维真傻……看他不再反抗，就以为他真的听进去之前那番话，真的认命了吗？
　　以为放了他，他就会产生感激之情，乖乖的带着人回去吗？
　　陆维已经以紫霆为战躯，冲进了战场之中……那么，现在这里还有谁是他的对手？！
　　趁这个机会，带走陆维的身体！
　　他就不信，陆维会一辈子使用战躯，不回到自己的身体里！！
　　然而卫霄根本没来得及冲到陆维面前，只见一阵清风掠过，风伯挡在了他的面前。
　　“让开！”卫霄大喊，掌中延伸出深棕木刺，就朝风伯刺去，并没有把拦路的风伯放在眼里。
　　风伯脸上丝毫没有露出吃惊的神色，手中风刃同时祭出，与木刺悍然相撞。
　　两人各退一步，平分秋色。
　　卫霄看着风伯，墨绿的瞳孔微缩，“你……你升到了2s级。”
　　并非疑问，而是肯定。
　　“是啊，否则天父怎么会放心，让你这个时候离开呢。”风伯负手悬浮于半空，身躯周围清风缭绕，衣袂翻飞，“你再不走，可就真的来不及了。”
　　风伯做为陆维的战躯，在与白鸿一战中内脏筋骨尽碎。然而在陆维吸收了白鸿的晶核，为他修复身躯之后，反而因祸得福，升到了2s级。
　　这件事，卫霄之前并不知道。
　　眼见无法带走陆维，卫霄咬了咬牙，不甘心的最后看了陆维一眼，终于转身离开，和他的部下们一起朝着人类阵营后方而去。
　　原来，陆维还是把一切都算计好了，自己并没有任何可乘之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无论付出何等代价，自己一定会再回来的，一定！
　　这个时候，枭魔麾下的三十余名，从s级到2s+级的高阶异能丧尸，已经尽皆被陆维所控制。
　　“杨清……”枭魔被火神和陆维前后夹击，眼睛里尽是血丝，从牙缝中恨恨迸出这个名字，神昏智乱，“你从来在夜哥哥面前都那么乖，那么听话，为什么不肯为夜哥哥乖乖的去死呢？！为什么还要活着回来！！”
　　“是不是觉得，夜哥哥杀你一次不够啊？一个月啊，一个月……是不是觉得，没被那么多人玩弄够啊？哈哈哈……啊哈哈哈哈哈！”
　　枭魔口不择言，句句狠毒。
　　陆维看着眼前这个毫无悔意的男人，并没有多少意外。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承认自己的错误，往往是不得已的事情；枭魔既然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他何必认错，不若图些口头痛快再说。
　　作者有话要说：    等枭魔死后，最大的波ss就是黑化鬼畜卫霄了~~


第61章 
　　陆维也不需要枭魔的悔过认错。
　　那种东西,还是枭魔留到九泉之下，说给真正的杨清听吧。
　　借着枭魔露出的一个破绽，陆维手中的雷剑便朝他的眉心要害刺去。
　　异能丧尸和异能者的能力相差无几,但是毫无疑问的,丧尸比人类生命强许多,除非破坏或者砍下头颅，别的伤害都很难让丧尸真正死去。
　　枭魔及时偏头，躲过陆维这一刺，大半个左耳却被雷剑削了下来，浅青色的血液顿时披流满脸,越发显得五官扭曲狰狞。
　　“哈哈哈哈哈！”枭魔的精神明显陷入癫狂，尽管受了这样的伤,嘴里仍在大笑不止，“你们所有人都要我死,嗯？！你们究竟明不明白，丧尸王才是这个世界最大的祸患！”
　　“我枭魔在这里预言,无论是人类也好,丧尸也好，最后只能做为丧尸王登顶这个世界的基石！这个世界到最后,所有人都会遭到灭顶之灾,只留下丧尸王和他的追随者！”
　　“杨清，你从来都那么乖……为了夜哥哥，为了这个世界，你为什么不肯去死,还要回来呀？！”
　　枭魔一边大笑，一边涕泪俱下。
　　陆维看着枭魔的癫狂之态，听着他的疯言疯语，不得不承认，他的话确实戳中部分真相。
　　丧尸王的能力，本来就是为了“净化”和“重建”这个世界而生。
　　对宠儿们来说，天父是他们最仰慕最敬重，为他们带来新生命和新生活的人；但对人类和异能丧尸们来说，随着丧尸王的势力扩大，他们的生存空间无可避免的被压榨，生存优势荡然无存。
　　人类最大的优势就是可以繁衍，具备智能，宠儿们也都有；丧尸最大的优势是生命力强，宠儿们的生命力与之不相上下。
　　至于一两百人、一两百头丧尸中才出一个的稀有异能者，宠儿们无论等阶高低，潜力大小，每个都自带某种异能。
　　而庞大的，可以转化为宠儿的普通丧尸基数，更是足以令所有人类和异能丧尸畏惧。
　　但是……
　　“这就是你杀我的理由吗？听起来挺冠冕堂皇的，但还是不要往自己脸上贴金了。”陆维清澈的少年音显得分外冷淡，“你难道不是为了自己吗？”
　　“嗤”的一声，雷剑挺入枭魔的肩膀又拔出来，带出一串淡青色血珠。
　　“为了变得更强，为了自己的野心，这才是你真正的理由！”陆维又一剑斩断枭魔的两根手指，“当然，用那样残忍的手法，杀死一个对你全心相信依赖的单纯少年，你恶臭的内心，也多少会有些不安和阴影吧？”
　　“无论你找出多少理由，试图欺骗别人和自己，也无法掩盖你真正的丑恶！”
　　雷剑劈下，已是强弩之末的枭魔头颅被一剑斩落，骨碌碌滚落在地。
　　死去的枭魔依旧面目狰狞，似乎还随时会从那大张僵死的嘴里喷出恶毒语言。
　　枭魔一死，立即有陆维刚打下印记的，从前枭魔麾下的高阶异能丧尸讨好上前，亲手破开枭魔的头颅，挖出一颗五彩斑斓的晶核，单膝跪下奉到陆维面前，以做投名状。
　　陆维接过晶核，收入怀中。
　　他现在以紫霆为战躯，没办法立即吸收晶核，必须等此战结束，回归自己的本体之后才行。
　　然而怀中枭魔晶核所散发出的强烈本源气息，已经使得这幅战躯的力量有所增幅，令他十分期待吸收后的效果。
　　对面的人类强者火神眼见枭魔身亡，连忙操纵祝融神躯进攻，试图乘这个机会，将枭魔所守的战线一举击溃。
　　祝融神躯高达十几米，浑身缠绕着熊熊烈焰，比水缸还大的拳头带着炽热的火焰，其中所散发的高温热度，似乎使得拳头周边的空气都扭曲了，一拳就朝陆维刚掌控的枭魔阵营中砸去。
　　陆维连忙挺身上前，降下雷电为狱，再加上身旁宠儿们的辅助，堪堪将那燃烧着的巨大拳头锁在半空之中，扬声开口，“白鸿已经死了，我不知道他许诺了你们什么。但是火神，看看你的周围，你们是真的想继续再打下去吗？！”
　　最开始参战的异能丧尸有三万多名，人类异能者则是近四万。
　　现在两方几番拉锯战之后，双方还能战斗的人员都已经不足两万，死伤近半。
　　白鸿一死，他掌管的九重天肯定会即将陷入夺权混战，新的掌权者还不知道是谁，之前白鸿向火神和毒后许诺的东西，十有八九会不了了之。
　　火神和毒后其实也不想再打下去，早就想带着自己的人撤了，但战势既起，牵连颇广，他们又处在战圈中心，想退也退不了，这才咬牙撑到了现在。
　　听见陆维这么说，火神的心里顿时有些松动，远远喊道：“你怎么保证我们安全离开？！”
　　“很简单。”陆维勾唇一笑，清澈的少年声音响彻了整个战场，“现在所有人都休战，各自回到自己的地盘！如果再有哪一方动手，我就帮助另一方！！”
　　骨魔和天魔听了陆维的话，顿时气得要吐血，骨魔气到脸上的皱纹都多了几根，愤愤地喊道：“丧尸王，你刚才跟我们谈条件的时候，可不是这样说的！”
　　“兵行诡道，此一时，彼一时。”陆维转身望向骨魔，语气温和，“老奶奶，谁都想继续生存的，这样的结果对大家都好。”
　　尽管接替了枭魔的势力，看上去陆维在这个战场上游刃有余的占尽优势，但这只是个特殊情况。
　　人类与丧尸两方阵营僵持不下，他这个游离于战场外的第三方势力，自然就变得非常重要，可以任意和双方谈条件。
　　然而脱离了这个战场呢？
　　陆维已经做为丧尸王暴露在所有人的视线中，他的能力，他的一切都被摊开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
　　人类阵营自然是容不得陆维这个丧尸王的，异能丧尸也未必能容得下他。
　　枭魔有一点判断得很对，丧尸王的能力，足以让这个世界的所有异端生命为之颤栗畏惧。
　　如果削弱这一带的人类异能者势力，异能丧尸们自然很快会抱团，共同对付陆维这个还没完全成长起来的丧尸王。
　　不说别的，若是骨魔和天魔这两头3s级的异能丧尸联手，进行不计成本的打击，就完全能令陆维目前的势力土崩瓦解，性命不保。
　　而反之削弱异能丧尸势力，也会造成同样的后果。
　　所以只有制衡双方，才能使陆维有生存发展的空间。
　　除此之外，陆维骨子里是个理想型的创业建设者，前两世无论是公司与公司之间，国与国之间，都倾向于合作或者同化，个人的兴趣并非杀戮毁灭。
　　把充满了破败死亡的世界，修复成繁荣而生机勃勃的世界，才是他的兴趣所在。
　　陆维带着他的万余宠儿，以及新收到麾下的枭魔势力，如一道青色的曲折的墙，横亘在丧尸阵营与人类阵营中间。
　　在陆维麾下不分人类丧尸，斩下百余个还在混战的高阶异能者头颅之后，人类阵营与丧尸阵营果然开始忌惮，彼此间不再动手，纷纷撤退。
　　卫霄本就在人类阵营的后方，见到这一幕捏紧了拳头，沉默不语的转身，第一个带着自己的人离开。
　　有了第一个带头的，本就早想撤退的人类阵营，当下也没什么好顾虑的。一个个人类强者带着自己残余的部下，抬走伤者死者，退的井然有序。
　　骨魔这个老太太狠狠地瞪了陆维一眼，从鼻腔里“哼”了一声后，拖着下摆长长的灰袍，带领自己麾下的异能丧尸们转身回城。
　　天魔则是个披着领大红袈裟，看上去气质高冷的硬朗青年。
　　他若有所思的看了看陆维，也紧随着骨魔的脚步转身，朝丧尸城的方向走去。
　　人类与丧尸阵营之间的这场战斗，就因为陆维的插手，以这样的结局风流云散。
　　战场打扫的很干净，人类和丧尸的遗骸和伤者都被各自带走，只留下满地或浅青或鲜红的血迹，以及各类异能轰出的疮痍。
　　陆维回到自己的身体，收下了紫霆带来的，属于枭魔的晶核。
　　当那颗晶核被放入陆维掌心之中的瞬间，就开始迅速融化，精纯能量以迫不及待的速度流进陆维身体，仿若本就是陆维身体的一部分，吸收起来毫无阻碍。
　　陆维感觉到体内力量不停攀升的同时，对自身的感知大幅上升，他对“丧尸王”的存在，也有了新的认识。
　　丧尸王是自然选择而诞生的，就如同蚁群之中的蚁后，蜂群之中的蜂王，同一时间段内，全世界范围内只会产生一个，而且寿命悠长。
　　只有当丧尸王自然或者意外死亡，才会在丧尸中重新觉醒血脉，进而诞生新王。
　　五年多前，少年杨清在丧尸之城中短暂的觉醒了王之资质，就被枭魔捕获，残忍的杀死食用。
　　杨清死后，很快又有新王在别的地方诞生，却也都在没有成气候的时候，就因为种种意外半路夭折
　　或是和杨清一样，被异能丧尸捕获食用，或是被人类强者抓住后杀死。
　　这些世界范围内的事迹，人类的顶阶强者们都有所耳闻或目睹，这也是为什么白鸿明明之前从未踏足丧尸城，无从得知杨清的事情，却一眼认出陆维是丧尸王的原因。
　　直到如同宿命一般，陆维觉醒于这座城中，杀死了枭魔，得到杨清遗留下来的本源能量。
　　陆维睁开眼睛，清晰的看到天地间盘绕着九道来自不同方位，属于前任“王”的能量虚影，与他体内的本源之力遥遥呼应。
　　那些能量虚影充斥了种种负面情绪，或是悲愤，或是哀伤，或是疯狂……
　　每一道虚影背后，都昭示着一个惨烈的死亡。
　　陆维垂下眼睫，不再去看那些虚影。
　　看来这个世界上，坏人有很多……很多啊。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这里想了想，除了杨清之外，剩下九个国色天香的王是怎么死的~~
　　不敢往下想，好一个长篇血腥虐恋小黄文~~~


第62章 
　　丧尸城下的一役之后,以人类阵营与丧尸阵营各自减损了半数的战力而告终，可以说谁也没占到什么便宜。
　　唯一的赢家是陆维。
　　他在此战中接收了枭魔所有的属下及地盘，势力顿时暴涨了近百倍,辖区内的普通丧尸数量达到了近两百万；巡视管理各街区的异能丧尸则因为在之前的战役中有所耗损,从枭魔时期的万余众,降到了现在的六千余众。
　　但这对骨魔和天魔来说或许是损失，对陆维却完全构不成影响。他手下的宠儿很快补上了这个缺口，还绰绰有余。
　　可以说经过陆维的接手，其治下比枭魔时期的实力还要强大几分，因战争而消耗了实力的骨魔与天魔,都没有胆量去掠其锋芒。
　　而陆维最可怕的地方，远远不止是目前他拥有的这些。
　　他自从吸收了杨清的本源晶核能量,接手了枭魔的地盘之后，就在以惊人的速度,不停转化辖区内的普通丧尸。
　　目前骨魔和天魔麾下异能丧尸总共加起来，也不过一万三、四千,而陆维如果将辖区内的普通丧尸全部转化,麾下聚集的宠儿数量，将会达到可怕的两百万。
　　就算他本身不具备任何异能,麾下也没有出现3s的顶级强者,介时光凭人海战术，就足够把骨魔天魔这样的3s异能强者堆死。
　　纵然明明白白的知道这些，骨魔和天魔又能怎么办？
　　他们没有办法。
　　有人类异能者的制衡，他们根本不敢跟陆维拼死一搏。
　　可以预见的两个结果,他们跟陆维撕破脸面之前，如果由陆维统治这座城，他们最多是接受陆维的印记，成为其属下；而若是他们跟陆维斗到两败俱伤，这座城由人类攻破的话，他们除了死没有别的下场。
　　所以，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陆维的势力在丧尸城中，一天比一天更壮大，更不可撼动。
　　……
　　三年后。
　　青帝基地，绿意盎然的别墅大厅内，浑身气势已提升至3s等阶的卫霄，“啪”地一声，将这个月的帐本甩到亲信郝宏义脸上，“怎么回事，本月接纳的流民，竟然还不到五十万？你是怎么做事的？！”
　　郝宏义苦笑一声，把帐本从脸上揭下来，“首领，自打贺然从青帝叛逃之后，外面的流言就止也止不住……都说我们这里是普通人类的屠宰场，但凡有点出路办法的普通人类，怎么会敢再来投奔？就这不到五十万的人口，都是我们绞尽脑汁才弄来的，属下们、属下们真的尽力了啊。”
　　贺然，就是冰女王的前王夫，一直被卫霄所倚用，却因为不认同卫霄现在的执政理念，终于在四个月前忍无可忍，带了一些管理层精英的普通人类，从青帝叛逃出走。
　　“行了行了，你下去吧。”卫霄也清楚眼下的困境，无奈的叹口气，挥挥手。
　　郝宏义朝卫霄行礼之后，躬身退下。
　　卫霄一边思索着对策，一边走到窗前，看到满院灿烂的阳光中，他的几个手下和寻常一样，在宽大的草坪上正在“遛狗”。
　　身为“狗”，自然是不着寸缕的。
　　“狗”瘦骨嶙峋，浑身伤痕累累，缺了一条右腿，左眼眶内失去了眼球，正被人拉着脖颈上焊死的铁链，嘻笑着来回踢打，只能以双手抱头的姿势蜷缩，从喉咙里发出求饶的可怜呜咽声。
　　三年前，卫霄虽然也命人虐待陆瑛，却因为顾及到他的“壳”，使用的手段大都较为“温和”，比如不许睡觉、捆绑、强制溺水之类，就算体表留下伤痕也会很快帮他治好，从来没有真正让他的身体受到不可逆转的伤害，也从来没有让他走出过地下室。
　　至于奉命虐待陆瑛的囚徒，在那段时间内换了五拨，事后全部都被卫霄灭口。
　　毕竟，若是陆维真的使用了陆瑛这个“壳”，卫霄不希望听到任何不好的传闻。
　　自从那一战过后，卫霄知道陆瑛失去了做为陆维容器的存在价值，陆瑛就变成了“狗”。
　　卫霄对陆瑛不再有任何顾忌，把他交给最残暴的手下恣意对待，手下们察言观色，自然知道卫霄的意思，虐待起陆瑛来毫不留情。
　　卫霄面无表情的看着窗外，那条丑“狗”被踢打到失禁，尿液喷得到处都是，他的手下们都在大笑，他却开始觉得有些恶心。
　　三年……也差不多了，毕竟是陆维疼爱过的弟弟，让陆瑛就此结束吧。
　　卫霄冷淡的想着，瞬间移动到了那片宽大的草坪之上，距离陆瑛不算太远的地方。
　　卫霄这人很有点洁癖，在有可能的情况下，从来不愿意触碰他认为肮脏的东西，所以尽管惩罚陆瑛是他的意思，他自己却从来没有动过手，都是交给别人执刑。
　　也正因为如此，三年来他都是远远观望，这还是他第一次出现在陆瑛触目可见的地方。
　　陆瑛趴在地上，看到卫霄出现在自己面前，原本黯淡无光的独眼里，忽然燃起了一抹希望的亮光，仰起脖颈激动地朝卫霄望过去，“卫大哥……呜呜呜，我错了卫大哥！饶了我好不好？”
　　“你把陆维推进丧尸群里的时候，怎么没有想过饶了他呢？”卫霄冷漠的看了陆瑛一眼，朝手下们吩咐道，“他已经活得够久了，把他牵回去，今天之内处理掉。”
　　“不！卫大哥，你不能这么对我！！”陆瑛疯狂摇着头，手指死命的抠住草皮不放，却因为被人拽住了脖颈上的铁链，不得不强制被拖走，在浅浅的如茵草地上，划出一道因激烈挣扎而产生的棕色痕迹。
　　这个时候，陆瑛也顾不得什么了，放声尖叫，“卫大哥，卫大哥！我不能就这样死了，我已经死过一次了！我是有原因的！！我有秘密要告诉你，关于我哥的，关于这个世界未来的，全部告诉你！”
　　卫霄做了个手势，他的手下们不再拖拽陆瑛，陆瑛趴在草地上，绝处逢生般的粗重喘息着。
　　卫霄一步步走到陆瑛面前，用鞋尖抬起陆瑛涕泪纵横的脸，一对绿眸居高临下的看着陆瑛，“你说什么？”
　　“卫大哥……你也知道我哥有多疼我，而且他是在爷爷面前发过誓，无论如何会好好照顾我的，我没有理由那样对他啊，是不是？”陆瑛知道这是自己最后的求生机会，咽了口口水，开始组织语言，讲出他最大的秘密，“事实上，我是在未来死过一次，又重生到了和我哥逃出青帝的那一刻……”
　　“原来是这样。”卫霄听完陆瑛的秘密之后，冷冷的笑了，坚硬的皮鞋底踏上了陆瑛一根手指，残忍而细致地碾碎他的指节，“既然杀死你的人是我，你为什么要害陆维？”
　　“卫大哥……你太强了，太强了啊！”陆瑛哀嚎着，“没有人能反抗你！我不能，我哥不能，就连冰女王都被你杀了……我只是不想死，想活下去而已啊”
　　“我还有用，还有三年时间才到我原本的死期！我知道未来三年这个世界的变化格局，我知道会有哪些人类强者在这三年间崛起，我可以帮助你的啊，卫大哥！！”
　　卫霄慢慢松开了陆瑛的手指，勉强忍住想要一脚踹死陆瑛的怒火，朝周围的手下吩咐道：“把他洗干净，包扎一下，换身衣服，再随时等待我的传唤。”
　　陆瑛见总算保住了命，这才松了口气，一边低声呜咽啜泣，一边顺从的被牵走。
　　卫霄独自站在草坪上，疲惫的闭了闭眼，然后仰起头，望向远方那一道巨大的、直入云天的滚滚灰烟。
　　这一道灰烟自从三年前，卫霄返回青帝基地不久，就不分日夜、未曾止歇的在青帝基地上方升腾。
　　那是焚尸炉的灰烟，焚的，自然是死去丧尸的遗骸。
　　卫霄做了件很疯狂的事。
　　他向所有手下宣布，弱者不应该浪费粮食，继而组织了基地内不明真相的普通人类，以注射疫苗为由，分批次向普通人类注射丧尸病毒。
　　被注射的一百到两百普通人类里，才有一人能够觉醒为异能者，其余都会转化为丧尸。
　　觉醒的幸运儿，自然被卫霄收为麾下。
　　而不幸转化为丧尸的普通人类，则被卫霄下令当场斩首，送进焚尸炉中焚化。
　　之前二十万依附于青帝生存的普通人类，只觉醒了一千二百多名异能者，其余全部被塞进了巨大的焚尸炉。
　　对这个数字，卫霄显然是不满意的。
　　于是青帝开始扩大自己的地盘，收留流民。别的基地不肯收容的老弱病残，青帝一视同仁，而且因为有高阶控植系异能强者坐镇的原因，大家都能吃上饱饭。
　　没用多长时间，青帝的名声就变得极好，大量的普通人类流民听闻消息，涌向青帝。
　　鼎盛时期，青帝一个月就能收留近三百万普通人类。
　　当然，这些怀揣着生存希望的普通人类，绝大多数都化成了焚尸炉中的一抹飞灰。
　　踩着这些普通人类的血肉，现在卫霄的麾下聚集了二十多万异能者，已经变成了这片区域最大、最强悍的一股异能者势力。
　　贺然身为卫霄的亲信，同时也身为一个普通人类，实在对卫霄的做法看不下去，多次苦劝，认为他应该及时收手，悬崖勒马，否则就真成为满身孽债的罪人了。
　　而他们这些卫霄身边的人，则全是罪无可赦的帮凶。
　　卫霄当然听不进去贺然的话，他知道自己不对，但他收不了手。
　　他要快速的强大起来，只有这一条路可走，就算要背负满身罪孽，也只能继续走下去。
　　贺然忍无可忍之下，四个月前纠集了一些管理层的普通人类，愤而从青帝出走，并把青帝收容流民的真相向外界扩散。
　　从而造成了，卫霄眼下的困境。
　　卫霄垂下纤长眼帘，低头望向脚旁盛开的小小紫色花朵。
　　已经走到这一步了……贺然，你以为这样就能阻止我吗？
　　不，谁也无法阻止我。
　　陆维，我等着你替天行道，取我性命。
　　或者，你完全属于我。
　　我们不见不散，至死方休。
　　作者有话要说：    卫霄已经疯了，正走在通往毁灭的反人类道路上~


第63章 
　　当陆维在他那间小公寓里,收到风镰妖带来的，关于卫霄所作所为的消息之后，坐在沙发里沉默了很久很久。
　　这几年小东西长大了不少,从初遇时四、五岁的幼小模样,长成了现在十岁左右的小少年。
　　小东西跟随陆维的时间最长,很快发觉陆维的心情不好，连忙趴到他的膝上，用柔嫩脸颊蹭了蹭他的掌心，“爸爸，你在难过吗？”
　　“有一点,不过不要紧。”陆维揉揉小东西柔软的顶发，勉强在唇畔露出一个笑,让小东西安心。
　　“老大，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啊？”三年来异能丝毫没有寸进,仍是a级的风镰妖，在旁边焦急地搓手,“卫霄目前正在吞并四周的人类基地,势头很凶……九重天，以及毒后和火神的基地都已经沦陷,并入青帝了！”
　　“三年来,通过老大您的赐福，我们现在的宠儿数量也就刚刚三十万，根本没办法跟卫霄现在发展的速度相比。很明显，他这样做之后,最终的目标是丧尸城，是老大您呀！”
　　这三大人类基地里面，镇守的异能者总数也就三万多，但普通人类的数量加起来超过了两千万。
　　按照卫霄现在的做法，至少可以从这两千多万普通人类中，催生出十五万左右的异能者。
　　再加上其余或者被攻陷，或者畏惧卫霄势大而投降的中小型人类基地，其具体数字就算保守估计，总共也会催生出超过二十万的异能者。
　　可以预见的，新旧累加，卫霄麾下异能者的数量就将达到五十万。
　　陆维吸收了杨清的晶核之后，转化宠儿的效率大大提高，但一年也不会超过十万，明显处于劣势。
　　“不用担心，卫霄是在自取死路。”陆维从沙发上站起身，“他这样做，只会令人类世界和丧尸世界都没办法容下他，腹背受敌。”
　　“他再怎么来势汹汹，也不可能与全世界为敌。”
　　而且卫霄现在的做法，实际上造成的效果，是在加快陆维的任务进度。
　　以没有进化的普通人类为异端的话，自然是像卫霄这样快速的屠杀普通人类，更容易完成陆维的任务。
　　但是……
　　陆维闭了闭眼睛，轻声叹息。
　　无论如何，他也不愿意用这样灭绝人性的方法，完成此世界的任务。
　　而卫霄对他的执着，实在是超出他的想像。
　　他被许许多多的人爱过，品尝过或甜美或酸涩，或浅薄或深刻，种种滋味不同的感情。
　　情如美酒，可以令人微醺迷醉，可以令人沉溺其中。
　　但卫霄这瓶酒，却是淬了毒的烈酒，滴滴要人性命，如刀剐喉。
　　灭天毁地，泯却良知，哪怕与全世界为敌，也要拼得一个至死方休的结局。
　　卫霄是个聪明人，陆维不相信，卫霄不知道现在他的所作所为，会造成什么样的结局和后果。
　　或者事到如今，卫霄也已经无法停下脚步，不再在乎他自己的结局。
　　他只是用这样的手段，把他的偏执、他激烈的感情，完完全全展现在陆维面前。
　　死生不计。
　　“传我命令，让紫霆负责，和全世界的人类异能强者联系。”陆维眸光坚定，望向身旁的风镰妖，“人类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候，各基地必须结成联盟，才能共同对抗青帝。”
　　“是、是的老大！”风镰妖连忙应承下来，神情激动。
　　他从陆维还势力弱小时，就已经跟随在陆维身边，经历过数场以小搏大、以弱胜强的战役斗争，对陆维有着盲目的信任。
　　陆维既然已经下了决定，在风镰妖看来，就跟胜利果实即将摘到手中一样。
　　陆维看着风镰妖退出客厅，又伸出手，揉了把小东西的顶发，心底再度默默叹息。
　　如果早知道会造成这样的后果，当初他就不该对卫霄心软……
　　是的，他承认他对卫霄心软了。
　　他毕竟是个人，虽然不愿意和卫霄继续纠缠，也不可能对卫霄的感情和付出，完全无动于衷。
　　是非错对，他不想再计较。
　　就算是曾经的朋友，他也希望对方能尽量好好的生活下去，最终找到自己的归宿和幸福。
　　放下过去的一切，一别两宽，各自安好。
　　谁知道他所希望的，卫霄根本就不愿意接受。
　　既然如此，卫霄……
　　如你所愿，你的感情和你的性命，我会全部如数收下。
　　是你自己选择这条路的，无论结局如何，都怨不得我。
　　……
　　在卫霄的势力，如同疾风怒涛般横扫人类基地，滚雪球般扩大之时，“反青帝联盟”在陆维的组织下成立了。
　　其实自从归于明面之后，陆维和他的宠儿们，就处于一个很微妙的地位。
　　人类与丧尸有着数不清的血海深仇，互为死敌，不能共存，这点无庸置疑。
　　而“宠儿”们则是处于两者之间的位置，双方都将“宠儿”们视为异端的同时，他们和双方都没有那么深的仇恨。
　　所以在有共同的、强大的敌人情况下，人类异能者势力愿意与陆维结成联盟，这也是不难理解的事情。
　　夏日的下午，暑气未退，刚被青帝占领没多久的，九重天宽阔的广场上，立起了一长排结实的铁制刑架。
　　二十几个青帝的“内奸”、“通敌者”和“叛徒”，就被绑在那一长排刑架之上，正被公开处刑。
　　周围聚满了围观处刑的异能者们。
　　卫霄站在广场一侧，面无表情负手而立。
　　“卫大哥……我能回去吗？”陆瑛脸色惨白，坐着轮椅在卫霄身旁，仰起脸，怯怯扯了下卫霄的袖口。
　　现在的陆瑛比之前胖了些许，衣服整齐，瞎掉的左眼也戴上了眼罩用以遮掩，比起之前的瘦骨嶙峋、衣不蔽体，总算有了点人样。
　　只有他纤细的脖子之上，那被焊死在皮肉上的深黑色铁箍，每时每刻都在提醒着，他成为“狗”的那几年经历。
　　“不能。”卫霄甩开他的手，轻言细语，“还有，别随便碰我，否则我杀了你。”
　　卫霄顿了一顿，指了指一个正惨嚎着，被活生生剥皮的“叛徒”，黯绿的眼珠转向陆瑛，眸光中一片阴冷，“你觉得那种死法怎么样，嗯？”
　　陆瑛打了个寒颤，连忙低下头，死死咬住牙关，把因为恶心而涌至喉头处的胃酸咽下，不敢再泄漏出半丝声音。
　　只有轮椅上的瘦弱身体，不停地细细颤抖着，泄露了他此时此刻内心的极度恐惧。
　　卫霄现在的所作所为，极不得人心。
　　不光是外界的人类基地结成反对势力，就是青帝内部，也有不少异能者反对他的做法。
　　人类异能者，都是由普通人类转化而来的。他们并不像丧尸那样，丧失了生前的记忆，而是保留了全部的记忆情感，以及是非观、价值观。
　　之前的人类异能者，天然成为普通人类的保护者，建立基地对抗丧尸，正是这个原因。
　　除了极少数特例，普通人谁没有父母？谁没有家人？谁没有感情要好的朋友？
　　你幸运的变成了异能者，你的父母、亲朋好友，乃至恋人却变成了丧尸，被斩首进入焚尸炉化为飞灰，谁能接受这样的情形？
　　恐怕宁愿自己从没有这样的觉醒机会，也不想要这样的悲惨结局。
　　卫霄当然不蠢，也愿意保护异能者的亲人朋友，换取异能者们的忠心。
　　但异能者的觉醒是随机的，为了大规模的觉醒异能者，这一点根本就做不到。
　　所以卫霄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高压恐怖政策。
　　他制定了极为苛刻的法规，用来约束麾下所有异能者，并将所有胆敢违抗法规，以及通敌的异能者们在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以残酷刑罚处死，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
　　两小时后，刑架之上绑着的最后一个活人，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满场的围观异能者们眼中，除了压抑着的恐惧之外，还充满了兴奋与期待。
　　在这些兴奋期待的眼神中，卫霄微微抬起弧度优雅的下巴，右臂向前挥去，清朗的声音响彻了整个广场，向所有人宣布，“现在，九重天的八十一道仓库已经朝诸君敞开，诸君可以随意拿走能搬动的一切，这是属于胜利者的特权！”
　　满场轰然欢呼，震天彻地，黑鸦鸦的人群顿时如潮水一般，朝九重天的仓库方向涌去。
　　卫霄站在原地，对所有在场者脸上毫不遮掩的贪婪之色，冷眼旁观。
　　当然，仅仅使用高压恐怖政策来统治，也是不够的。
　　该行赏的时候，卫霄也赏的很大方。
　　而且，卫霄本身就是个巨型粮食制造机，成为他的麾下就没有挨饿风险，在这个生存第一的末世，无疑是个巨大的诱惑。
　　所以就算有这样那样的不得人心，在利益与生存的驱动之下，依然会有大批异能者心甘情愿依附于他的羽翼之下，成为他的帮凶。
　　再加上一点点洗脑和引导，让这些人只看到眼前利益，以及展望他们想要看到的未来，就足够令他们如同见血的猛兽一般出栏，为卫霄狂热的出生入死，不辨对错的指哪打哪。
　　“怎么，怕我吗？”
　　广场上的人群尽皆散去，夕阳余晖中，只留下二十几具在刑架上血淋淋的尸体。
　　卫霄的身旁，也只剩下几个贴身的亲信，以及坐在轮椅上的陆瑛。
　　他垂下绿眸，望向身旁的陆瑛，语气温和轻柔。
　　“不……不、不怕，卫大哥，我、我不怕。”陆瑛牙关咯咯的互相撞击着，目光闪躲，慌乱的回答。
　　陆瑛现在后悔了，他是真真切切的后悔了。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当初，他就不该把他哥推进丧尸群。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温柔哄劝：乖，找个好人嫁了吧~
　　卫霄咬牙切齿，打定主意吊死在陆总这棵树上：除非我死，你这辈子都别想！
　　渣攻叹息一声，磨刀中~


第64章 
　　陆瑛现在回想起来,他哥当初带他驾车逃出青帝的时候，他是知道未来十年世界格局，以及期间所发生的重大事件的。
　　卫霄虽然毫无疑问的是一位顶尖强者,但能够和卫霄抗衡者也不是没有。
　　他哥是个很聪明能干的人,就算身为普通人类,也能有手段控制住冰女王遗留下的异能者，并且在没有强援的情况下足足和卫霄相抗了两年之久，才被攻破基地。
　　如果他当初没有一心想着攀附卫霄，而是把一切都告诉哥哥……以哥哥的手段，加上冰女王的势力,未必不能够翻盘。
　　然而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因为他这只重生过来的小蝴蝶扑动翅膀,许多人的命运，甚至整个世界格局都因此改变了。
　　因为他的那一推,他哥觉醒为强大的丧尸王，卫霄变得比前世还要可怕许多倍,应该活到现在的玉帝白鸿、枭魔死于三年前,而原本应该意外死亡的火神却还活着……他已经不能预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卫霄在询问了他几句话之后,很快敏锐的发现了这点。
　　之所以还留着他的性命,完全是因为他还记得一些宝物和人才的发掘地点，尚有可利用之处。
　　卫霄、卫霄就是个魔鬼啊！
　　他当初是被什么迷了心窍，才会想要去代替他哥，得到这个魔鬼的爱情？！
　　依照前世的轨迹走,他这个时间段的待遇，也比现在要好得多。
　　就算末世条件不好，在他哥的照顾保护下，起码他一直四肢五官俱全，未曾受过虐待，吃的饱、穿的暖，也从来没有这样直面过血淋淋的死亡。
　　是的……他怎么能忘了，一直最疼他爱他的人，是他的哥哥陆维啊！
　　末世出逃之初，大家都饿着肚子，能找到的任何食物都是珍贵无比。
　　卫霄确实深爱他哥，很多次找到食物都只肯吃一点点，甚至假装吃过，然后就说吃饱了，不惜私下里拼命喝凉水，也要尽可能的把食物留给他哥。
　　他那时候还不懂，就算看到了，也只以为卫霄这么做，是因为和他哥是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开始隐约憧憬卫霄的感情。
　　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
　　而那个时候，卫霄就对他并不好。
　　卫霄认为在三人中最没有用的他，理所应当分配到最少的食物，每当发现他哥因为心疼他，把手上仅有的食物偷偷塞给他之时，脸都不是一般的黑。
　　不过碍于他哥的面子，才没和他当场撕破脸。
　　后来，卫霄就一定要盯着他哥当场吃掉分配的食物，才会觉得放心。
　　他是哪里来的自信，才会觉得只要他哥不在了，他就可以替代他哥在卫霄心目中的位置？
　　之后经过那场叛乱，卫霄和冰女王争斗十年，随着卫霄的势力强大，最后几年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差，越来越艰苦。
　　冰女王战死之后的那两年里，他哥真的是惮精竭虑，独自苦苦维系着大局。
　　三十岁出头的人，明明还算不得老，两鬓却都斑白了，人也渐渐憔悴支离。
　　如果说二十多岁时的陆维，耀眼如璀璨星辰的话，三十多岁的陆维，则一点点被消磨掉了从前的光芒意气，变得日益沉默寡言，每天如同一架机器般处理着各类事务。
　　他知道他哥那时候心里苦，而且对冰女王之死有着强烈的负罪感。
　　女性异能者因为怀孕生子，是会对提升自身能力造成影响的。他哥始终认为，冰女王如果没有选择生下两个孩子，就不会最终落得战死的结局。
　　所以他哥从那样一个骄傲坚强，不肯屈服于任何事物的人，逐渐变得隐忍深沉，把什么话都藏进内心。
　　只是出于强烈的责任感，对新冰霜基地的，对他的，对两个孩子的，才支撑着他哥在内心苦痛的煎熬里，在那种高强度的运作和压力之中，未曾倒下。
　　然而就算在那样的处境，他哥仍然竭尽全力的在保护着他。
　　他从没有上过战场，双手从没有沾染过任何血污，每天只是在他哥身边，做一些文书整理、传话跑腿的工作。
　　就是这样，他依然会嫌弃越来越粗劣的食物，嫌弃越来越糟糕的环境，嫌弃他哥压榨他的劳动力，嫌弃他哥闷的像一块木头，没有任何异能，却又找不到异能强者去攀附依靠。
　　他那时候甚至会恶毒的想，他哥是因为年轻时皮囊生得太好看，才能有机会攀附上冰女王，还哄得人家跟他结婚生子。如今头发都白了，容貌憔悴，又有哪个强者看得上？
　　他向来被保护的太好，没有那么深的城府，既然这么想了，就会带在脸上，时不时的甩脸子给他哥看。
　　他哥却从来没有因此生过气，每次都对他包容下来，最多带着无可奈何的表情，走到他面前，伸手把他的头发揉乱，然后用疲惫又略带沙哑的声音说：“阿瑛，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假如是二十岁出头，还锋芒毕露的陆维，肯定会在陆瑛甩脸子的时候，选择揍陆瑛一顿，直到揍服为止；但那个时候的陆维被磨平了所有棱角，心软了许多，而且每天过的疲惫不堪，面对他从小疼到大的、唯一的弟弟，只能无奈叹息。
　　陆瑛哽咽着，眼泪流了下来。
　　他错了，他真的知道错了。
　　如果上天能够再给他一次机会……
　　卫霄带着恶意欣赏了一会儿陆瑛的颤抖和眼泪，这才挥挥手，让亲信把陆瑛推走。
　　这段时间以来，他从陆瑛嘴里挖出了所谓“前世”的一切细节。
　　特别是有关陆维的。
　　知道的越多，他就越是对陆瑛感到愤怒。
　　原来陆维可以被环境摧残成那般模样，而陆维疼爱的弟弟，却在重生回来后第一时间就选择背叛了他。
　　卫霄打算再留着陆瑛折磨几天，把一些需要的信息榨出来之后，就送陆瑛上路。
　　他不相信，陆瑛还能有第二次重生的机会。
　　“首领，这是在九重天宝库里发现的！”卫霄根据陆瑛提供的信息，不久前新收服的手下，2s级空间系异能者任云兴冲冲的走过来，在卫霄面前行礼之后，奉上一个紫色的镶钻丝绒盒，“听说您正在搜集这个！”
　　卫霄打开紫色的丝绒盒，只见里面放着一颗水滴状，橄榄大小的剔透晶核，就像是盛放着一滴眼泪。
　　从丧尸王脑中剖出的晶核，不可谓不稀有，所以才被如此珍而重之的藏在了九重天宝库。
　　看了一眼后，卫霄关上盒子，递给旁边的亲信，吩咐道：“和上次一样，把这个送到中立基地，苍云堡。”
　　“告诉苍云堡的人……如果青帝有一天战败，请务必把它们转交给天父。”
　　……
　　接下来，青帝在卫霄的带领下，如同张开了羽翼爪牙的猛兽，发疯般地扩大地盘，吸收成员，吞噬撕裂所有阻挡它的一切。
　　而陆维则如同架起了恶雕，布下天罗地网的猎人，有条不紊部署联盟内的所有战力，转移普通人类至后方，切断其战力来源，与之相抗。
　　双方最开始看起来各有胜负，甚至联盟还要略占劣势。
　　但随着时间推移，战线的拉开，陆维部署的战略终于见到成效，优势逐渐转移到了联盟这边。
　　四年后，青帝终于兵临绝境。
　　陆维从轿椅上走下来，站在高高的山岗之上，俯视着下方那一大片焦土，以及被困于那片焦土之上的敌军。
　　山风烈烈，拂动他散于双肩之上，鸦羽般的乌发。
　　在击溃了青帝的主力之后，联盟一路或伏杀或诱敌，终于将卫霄以及其残部逼入了这里。
　　无论天空还是地面，这里的所有出路皆被重兵封锁，正是兵家所谓的“绝地”。
　　有己方的人员正在透过播音喇叭，嗓音宏亮的对青帝残部喊话，“你们已经无路可退了，不要再负隅顽抗，抱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只有尽快投降，才能争取宽大处理……”
　　陆维偏过头，望向他身侧穿着黑裙的，手中抱着已经半旧的、毛茸茸猫偶装的女子，“你看到了什么？”
　　七年时间，足够费薇从一个十五岁的少女，成长为二十二岁的女子。
　　异能者不会老，但还是会长大的。
　　“我看到了您的胜利，天父。”费薇朝陆维折腰躬身，行了一礼。
　　“这个啊，不是谁都可以看到吗？”陆维笑了笑，“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留下你，这些年你的预言对我来说，完全没起过什么作用。”
　　“什么小东西今天会摔跤啊，风镰妖明天吃饭的时候会被噎到啊，紫霆养的鸡会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下蛋啊……你说说，我要知道这些事情干嘛？”陆维轻轻摇头。
　　费薇抿嘴一笑，唇畔泛起两个梨涡，“您是在怀疑我一直有所隐瞒吗，天父。”
　　“不是怀疑，是确定。”陆维看着费薇，“既然对卫霄仍旧怀有感激之情，不愿意做出任何对他不利的事情，七年前为什么要选择我？”
　　“因为……”费薇迟疑了一会儿，才说出答案，“我看到了卫霄大人最终的落败。”
　　“您也知道，我只是个在末世中毫无自保能力，只能依附他人生存的小女子。”费薇说出答案之后，似乎放下了许多，“当初，是卫霄大人救了快要饿死的我，我自然对他是感激的……但也不得不考虑自己的生存。”
　　“喂，所以当年说看不透我的天命，想要参透之类的话，都是骗人的喽？”陆维用受伤的语气开了个玩笑，“啊，我还真以为我是天命之子，得到先知的垂青。”
　　费薇噗哧一声笑了，“虽然为了留下，当初说的有点夸张，却不是骗人的，我是真看不清您的过去和未来。”
　　“您的过去未来，一定有超出常人能理解的范畴之处，您能告诉我吗？”费薇一脸好奇。
　　陆维迟疑片刻之后，伸手轻轻弹了下费薇光洁的额头，“不能。”
　　费薇委屈地捂住了额头，小小声道：“您又欺负我了。”
　　山岗之下，焦土之上，卫霄浑身浴血，仰头望向山岗上正和费薇谈笑风生的陆维。
　　陆维看起来很开心，也很轻松。
　　是因为自己这个人类世界公认的魔王，终于走到了末路吗？
　　卫霄仰起脖颈，发出无声的大笑。
　　算了，陆维，你开心就好。
　　“首领，我们还没有败！”同样形貌狼狈的任云上前，神态激昂，“天父一直躲在幕后操纵战局，难得出现在距离我们这么近的地方，我可以用空间能力，把我们这边擅长暗杀的人传送到天父身边，乘其没有防备的时候刺杀了他，形势就会逆转……”
　　然而任云话还没有说完，他的脖颈就折断了。
　　一颗脸上带着不可置信神情的头颅，滚落尘埃。
　　卫霄目光冰冷的看着那颗头颅，手中延伸出的木刺之上，属于任云的鲜血蜿蜒而下。
　　作者有话要说：    卫霄转头，看向端着盒饭，吃到满嘴饭粒的冰女王，忽然觉得有点饿。


第65章 
　　很明显,任云不能留下。
　　卫霄现在身边只剩万余残部，但能在陆维的数次设伏陷杀中逃到这里的，尽皆是精英,其中达到3s级别的就有五人。
　　他虽是公认的首领,现在所有人都听命于他,然而谁知道在这攸关生死之际，会发生些什么？
　　他纵然否了任云的提议，不代表这个提议最终就不会被执行。
　　只有杀了有空间跳跃能力的任云，才能永绝后患。
　　卫霄握紧了手中的木刺，仰起血污纵横的脸,望向山岗之上遥遥矗立的那个人影。
　　不愧是他所爱的人，运筹于帷幄之中,就能将他逼入这样的绝地……
　　其实以陆维的心机手段，也未必不曾防备任云这种空间异能者的谋杀,他杀了任云，或许只是杞人忧天。
　　但他就是不能容忍,陆维被刺杀这样的事情发生。
　　万一陆维因为胜券在握,而一时大意了呢？陆维的本体不具备任何异能，只要被刺客贴上,就完全没有幸免的可能。
　　“首领,您为什么杀了任云？！”
　　2s级速度系异能者朱星桥第一时间冲了过来，神情悲痛，从地上捡起任云的头颅抱在怀里，大声质问卫霄,“任云对您忠心耿耿，他到底做错了什么？！”
　　朱星桥是个身材瘦小的男人，此时因为激愤而全身都在颤抖。
　　任云和朱星桥是搭挡，任云擅长空间转换，而朱星桥则擅长以自身速度进行刺杀，已经多次成功配合，彼此间感情深厚，自然不能接受任云就这样毫无理由的，被所效忠的首领斩杀。
　　“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为什么？”卫霄斜睨着激愤的朱星桥，甩去木刺上的血珠，慢理斯条地回答，“看他不顺眼，杀了就杀了。”
　　“首领……您这样做不仅是杀了任云，还毁了我们唯一翻盘的机会！您疯了，您彻底疯了呀！！”朱星桥抱紧了任云的头颅，红了眼眶盯着卫霄，“不……卫霄，你不配当我们的首领，你不配！”
　　高岗之上，扩音喇叭里还在播放劝降的喊话。
　　见此情形，立即有人恨恨叫道：“卫霄既然是非不分，断了咱们的活路，咱们还跟着他干嘛？！干脆把他绑了交给联盟，他是首恶，咱们只是从犯，说不定还能换个宽大处理！”
　　卫霄麾下本来就是聚集着一群利益驱使的亡命之徒，没有什么坚定的信仰立场。
　　这样的声音一出，立即引起绝大多数人的共鸣。
　　原先的追随者们聚拢了过来，亮出异能凝成的各种武器，将卫霄包围在其中。
　　“你们好……很好。”卫霄手持木刺，看着四周那些熟悉的面孔，知道自己已经众叛亲离，居然还笑了一笑。
　　走到这一步，他并不意外，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只是无论如何，他也并不想以失败者的身份，接受全世界人类的公审。
　　难堪又难看。
　　一颗参天的巨树忽然冲破地面，带起无数泥土砂石横飞，拔地而起。
　　之前包围着卫霄的那些异能者们，被迫纷纷后退。
　　巨树高达五百米，直径超过百米。层层叠叠、成云盖形状的黝绿叶片大如车轮，树身比铁石还要坚硬，根系的生长范围达到了千顷之数。
　　这就是卫霄的身外化身，“生命之树”。
　　卫霄背脊挺直，站在“生命之树”顶端的枝杈之上。
　　远远望去，卫霄的身影在巨树硕大冠盖的映衬下，就如同一个不起眼的小黑点。
　　“陆维！”卫霄一对绿眸死死盯着陆维所在的方向，面露疯狂之色，纵声凄厉大喊，“来啊来杀了我！”
　　“陆维，我等你来取我性命！”
　　远处的高岗之上，陆维及其邑从将下方发生的一切尽收眼底，也都听到了卫霄的喊声。
　　“爸爸不要去，说不定有诈。”小东西已经长成了十四、五岁的俊秀少年，在陆维身旁紧紧握拳。
　　陆维闭了闭眼，轻轻摇头，鸦羽般的黑发在肩上随之摇曳。
　　不，没有诈。
　　卫霄是真的，想要死在他手上。
　　陆维也看得很清楚，卫霄之所以会杀死那个空间系异能者，造成目前众叛亲离的局面，完全是为了阻止对他的刺杀。
　　或者说……卫霄到目前为止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
　　这种不惜毁天灭地，堕心成魔的激烈感情。
　　他不是没有触动，但是当卫霄在七年前选择犯下那些罪行之时，就已经注定没有了回头路。
　　卫霄是必须死的。
　　无论是被绑缚至审判席前，接受公审而处死……还是任何一种死法。
　　他不死，人类的公理与正义就无法伸张；他不死，不足以平息人类世界的愤怒和伤痕。
　　想必这一点，卫霄自己也很清楚。
　　所以现在，卫霄实际上是在请求陆维，去亲手结束他的生命。
　　这个时候，暂时被生命之树逼退的，卫霄的前任下属们，现在的敌人们都回过神来，3s级的强者们也开始凝聚各种形态功用的“身外化身”，攻击生命之树。
　　卫霄这些年率众横扫四方，占领过许多基地，很是得了几次奇遇，其真正实力已经不是一般的3s强者所能比拟。
　　生命之树虽然只是一具身外化身，但其根须在地下蔓延千顷，以维持能量运转不绝，周围更是会生出大量困敌杀敌的藤蔓、荆棘，令敌人行动迟缓的花朵，有毒的孢子……等等利器。
　　与其说是一具身外化身，不如说是一个攻守兼备，可以移动的坚固堡垒。
　　卫霄统领一帮亡命之徒四年之久，其至高地位一直不可撼动，不是没有他的理由。
　　5名3s异能者放出“身外化身”强攻生命之树，再加上外围异能者们的辅助攻击，竟然还隐隐被卫霄所压制。
　　“镜影。”陆维沉声呼唤。
　　“是，天父。”
　　随着陆维的声音刚落，陆维的面前就出现了一名单膝半跪于地，乌发垂肩的高大青肤男子。
　　而在陆维出声之前，谁也不知道这男子隐匿在哪里。
　　卫霄之前的猜测没错，纵然任云将刺客转移到了陆维身边，陆维也布下了层层后手。
　　这位骤然出现的男子，显然就是后手之一。
　　男子俯首，吻过陆维手背之后抬起脸，一张脸型五官与陆维高度相似，只是肤色瞳色有所不同的脸，就出现在众人面前。
　　经过七年的累积，到目前为止，陆维使用过的战躯高达百余具之多，而这名为镜影的，3s级暗系异能者，就是与他最契合的那一具。
　　无论身高还是体格，甚至是长相，都令陆维有使用自己身体的感觉，从而更加应用自如。
　　镜影明白这一点，也以此为骄傲。出于对天父的仰慕之情，他将头发蓄到了肩膀的位置，日常穿着与陆维类似的服饰。
　　除了无法改变的，宠儿们特有的鸭蛋青肤色和琥珀瞳色，看起来简直就是第二个陆维。
　　“把身体借给我。”
　　陆维的双眸之中灰翳浮现，小东西及时伸手扶住了他的爸爸。
　　与此同时，镜影琥珀色的眸子转为墨色，脊背上展开巨大的、由暗能量凝成的纯黑羽翼，转身朝着卫霄所在的方向振翼飞去。
　　四年来联盟与青帝的对抗，陆维从来都是在帷幄之中运筹，没有出战过。
　　这并非是因为陆维不够强，而是因为他不需要。
　　在他看来，个人的力量再怎么强，也终究有其限制。
　　他要的不是亲身上阵厮杀，甚至不是一城一池的得失，而是左右整个战局的胜利。
　　能令战躯增幅百倍的能力，其实相当逆天。
　　在陆维还使用s级的战躯之时，就可以击败2s级的卫霄，甚至敢跟3s级的白鸿硬拼。
　　眼下使用3s的战躯，陆维已经强到一个可怕的地步。
　　如果说在场所有3s级异能强者，谁能独自硬捍卫霄锋芒，只有陆维。
　　不过一瞬间，陆维已经飞至郁郁葱葱、如云如华盖般的巨大树冠上方，与矗立在枝干间的卫霄两两相望。
　　卫霄仰起脖颈，望入陆维黑色的双眸之时，忽然笑了，笑容灿烂而纯粹，“我以为你不会来。”
　　“毕竟你一直对我那么狠心，而我已经是这样的下场……你来不来，都不会影响结局。”
　　陆维居高临下凝望着卫霄，神色平静无波，掌中浮现出遍体萦绕黑气的长柄镰刀，“但是，我来了。”
　　卫霄脸上笑意未敛，身前绿色藤蔓如狂蛇般乱舞，掌中木刺的表面层层剥落，褪去了原本的深棕色，显露出一片耀人眼目的金光灿烂，“既然这样，我也就死得其所。”
　　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都明白对方的想法。
　　此时此刻，仿若任何语言都是多余的，只等一场用来深深刻入对方生命，永以铭记的酣战。
　　“卫霄。”陆维展翅俯冲，黑镰毫不留情劈下之时，忽然唤了他的名字，“你的感情和你的性命，我全都收下了。”
　　卫霄眨了眨眼，举起手中的金色木刺，架住了陆维这凌厉的一击。
　　能量互撞的气旋内，兵器交接的铮然作响中，一滴晶莹剔透的眼泪，由卫霄深绿的眼中流淌至腮边，然后很快挥发不见。
　　暗能量如刀刃萦绕，割裂了他的衣衫和肌肤，手臂上鲜血流下，他笑着对陆维说：“好啊，都给你。”
　　原来陆维，真的没有那么无情狠心。
　　终究还是对他心软了。
　　两人之间的第一次交战，一触即分。
　　卫霄手臂被暗能量割伤，陆维的脸颊上亦被藤蔓划出一条口子，淡青色的血液缓缓溢出。
　　陆维展翅浮于半空之中，朝身前伸出手。
　　一具由暗能量凝实而成，其巨大程度不输于生命之树的“身外化身”，出现在卫霄面前。
　　陆维的能力，要到3s级别，凝聚“身外化身”之时，才能真正体现其可怕威能。
　　毕竟，无论再差劲的“身外化身”，在被增幅百倍之后，也会变得无可匹敌。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再问我啥时候完啦，很明显这已经走到了结局战。
　　呜呜呜，流下泪水~~
　　话说，其实比起卫霄，陆总更像波ss啊…


第66章 
　　那是一具,全身被包裹在层层叠叠黑雾之中的人形。
　　黑雾幻化成了斗篷的形状，遮住人形的头脸。而人形的双手之中，握着把巨大的黑镰。
　　这就是镜影的身外化身,“死神”。
　　死神发出震耳欲聋的尖锐呼啸声,挥动黑色的镰刀,朝着生命之树斩去。
　　黑镰刀锋所过之处，车轮大的黝绿叶片、比铁石还要坚硬的枝干尽皆折断，纷纷从五百米的高空往下坠落。
　　生命之树虽是能量凝成的身外化身，但却是有实体之物，被斩下的残枝败叶落在地上之时,顿时激起大片砂粒石砾漫天横飞，仿若一场小型的沙暴,令围在四周等阶稍低的异能者们，都不得不暂时避让。
　　而当那些残枝败叶落地后不久,又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被生命之树庞大的根系所吸收，化为树身的能量,生长出新的枝叶来。
　　这就是生命之树的强大之处,只要没有受到致命伤害，就可谓生生不息。
　　陆维敏锐的注意到,在生命之树上重新生长出来的枝叶,比原先的枝叶要明显要更脆弱幼嫩一些，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恢复从前的硬度和强度。
　　所以尽管生生不息，期间还是会产生耗损吧。
　　陆维却没有耐心再等，手势变幻,巨大的死神形态蓦地散开，化为三百余名身高五米左右，同样手持黑镰的小型“死神”，排列成整齐的阵势，如同密集的蜂群般，哄然俯冲而下，向生命之树发起了攻击。
　　陆维振动翼展十米的巨大黑翅，与黑衣的死神们同时俯冲而下，目标直指站在生命之树间的卫霄。
　　生命之树衍化的青藤荆棘，化作武器与坚盾挡住去路，被由暗能量凝聚集而成的执镰死神们纷纷破开。
　　在无数垂死落下的植物碎片之中，陆维冲入死神们为他分开的道路，手中黑镰骤然变形，化为他前生惯用冲阵杀敌的长刀，再次向卫霄劈斩而去。
　　卫霄身前再也没有用来遮挡防御的植株，只能手持金色木刺，与陆维进行近身拼杀。
　　卫霄从来就不擅长近身战，从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
　　不过四五个回合，他的右臂就被陆维一刀斩下，整条手臂连着金色木刺从高空中坠落。
　　陆维看着对面因为失去了一条手臂，而鲜血喷涌、摇摇欲坠的卫霄，并未因此而心中动摇，或是手下留情。
　　在陆维看来，事情已经走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卫霄前方的路只有一条，任何动摇拖延都是懦弱虚伪的表现。
　　说他无情也好，冷漠也好，他从来就不是个懦弱虚伪的人。
　　刀身挟裹着暗色的旋流，毫无迟疑地刺入了卫霄的胸口，贯穿至背部。
　　卫霄脸色惨白，呕出一大口鲜血之后，伸出仅存的左手，牢牢抓住了陆维的手臂，绿眼睛舍不得离开的看着陆维，眼神中似乎凝聚了千言万语，却半个字都再也吐不出来。
　　陆维还记得，卫霄的身体有异于常人，之前卫霄就用刺穿自己咽喉的法子欺骗过陆维。
　　所以卫霄此时受到的伤害，并不止是外表那一道胸前的贯穿伤。
　　无数暗能量乘机涌进卫霄的身体，正在绞碎他柔软的内脏，破坏他的经络肌肉和骨骼。
　　“再见，卫霄。”
　　陆维一手握着长刀刀柄，一手将卫霄拥入怀中，感觉到他的身体逐渐变凉，直至生机全部断绝。
　　一直到最后，卫霄的绿眸都未曾阖上，似乎仍在留恋着什么。
　　而在卫霄断绝生机的那瞬，生命之树忽然开始剧烈的颤动，然后在如云朵般的冠盖之上，绽放出一朵朵色泽艳丽如血的花来。
　　那花是复瓣，朵朵都有脸盆大小。当它们一片片舒展开花瓣的时候，浓烈的香气扑天彻地。
　　与此同时，生命之树绵延千顷的根系开始疯狂运动，令得整片大地都颤抖起来。
　　土地上出现了巨大的、纵横交错的沟壑，有不具备飞行能力的异能者惨叫着，跌入沟壑之中，然后被永远吞没。
　　陆维单手抱着卫霄冷却的尸体，悬浮在半空之中，看到这一幕后瞳孔微缩。
　　卫霄那几年里也不知是得了什么奇遇，他的身外化身居然不会随着主人的死亡而消散，而是能成为一个独立存在的生命。
　　现在正是因为主人的死亡，而彻底失去了控制，进而狂化。
　　比卫霄活着的时候，更加强大……和不可测。
　　陆维从来不打没有把握的仗，正准备带着卫霄的尸体从空中离开，卫霄的尸体却开始在他臂弯间碎裂。
　　就像脱水后年深日久的干花，轻轻一捻，就能化作粉末的那种碎裂。
　　“卫霄！”陆维大叫。
　　然后，他就看见自卫霄那双半睁的绿眼之间，延伸至头顶颅骨处，裂开了一条黑洞洞的深长缝隙。
　　紧接着，一颗五棱形的绿色晶核从那道缝隙中掉了下去，掉到了生命之树的巨大冠盖上，被一朵血红色的花所吞没。
　　高空中的疾风吹过，卫霄的尸体在陆维怀中化作细碎飞灰，四散而去。
　　伴随着大地裂开翻覆，无数巨木正在拔地而起。
　　卫霄遗留的残部已经走到了末路，地面上一片鬼哭狼嚎。
　　生命之树失去控制，本能地疯狂无差别攻击附近一切异己，之前围攻卫霄的那些异能者，首当其冲被殃及。
　　尽管他们当中有一部分人具备飞行能力，但陆维之前早就封锁了天空，又怎么能容忍他们就此离开？
　　“所有地面部队听命，迅速撤离此间地界！”陆维略微沉吟片刻，扬声下令之后，便果断地转身飞离。
　　卫霄已死，青帝残部正在被生命之树屠杀，也已经没有一战之力。
　　尽管是以意料外的方式，但这场战斗已经结束了。
　　不……应该说，这场绵延了四年之久的战争，结束了。
　　……
　　以生命之树为中心，千倾之地尽成密林。
　　这片密林吞噬了绝大部分青帝残部的生命，也波及到了少数没有能够及时撤退的，联盟地面异能者部队。
　　一些具有飞行能力的青帝残部想要冲破空中联盟的封锁，不是当场被格杀，就是被活捉，送到了人类的公审席上。
　　陆维做为联盟实际意义上的领导者，并没有参与到这些后续事件里去。
　　他回到了砂屏街，他的小公寓里。
　　“天父，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已经是二十多岁青年模样的紫霆，走向坐在沙发上的陆维，在陆维面前单膝半跪，虔诚吻上他此生最敬爱之人的手背。
　　“天魔和骨魔已经出发，继续扩大我们的辖区，争取到更多的普通丧尸。”
　　陆维从沙发上站起来，叹息道：“小东西非要跟着去，真是不放心他。”
　　“孩子嘛，总要经历些事情才能长大。”紫霆笑笑，话语中有点含酸，“比如我，当年也不过比现在的小东西大两岁，您就放心让我接替洪水的位置，把对外交接的事务全部交给我了。”
　　陆维点了点头，羽睫垂下，冷玉般的修长手指掠过桌案，“还有六枚晶核，一直没有下落？”
　　四年时间，陆维在率领人类联盟与青帝对抗的同时，从没有忘记同时发展自身的势力。
　　他清楚的知道，人类与宠儿并非是同一物种，而且属于目前生存环境中的竞争者，或许能够因为共同的敌人而暂时联合，却终究各怀心思。
　　四年里，他利用与人类联盟的优势，获得了这个世界上流落于各地的三枚丧尸王晶核，成功将丧尸城内五百多万普通丧尸转化，并将天魔与骨魔烙印支配。
　　末世之前，全世界人口接近八十亿。
　　经过末世灾劫，以及卫霄的大批量屠杀，现在的普通人类，只剩下不到五亿。
　　全世界人类现存异能者的数量，总共加起来的话有一千多万，差不多是他麾下宠儿们数量的三倍。
　　而普通丧尸的数量，则达到了三十亿。
　　陆维现在的势力，已经不再惧怕世界上任何一个强者。但距离他将整个世界收入囊中，实在还差的很远。
　　按他现在一年转化一百多万普通丧尸的速度，他要在这个世界上像架机器一样，日夜不停的赐福三千年，才能差不多将所有丧尸尽皆转化。
　　尽管陆维向来坚强而有毅力，但他毕竟不是架真正的机器。
　　再说三千年这样漫长的时间，他很怀疑自己以及那些普通丧尸，能不能活到那时候。所以他迫不及待想得到剩下的六枚丧尸王晶核，让自己变得更强。
　　紫霆迟疑了一会儿，从口袋里拿出个镶钻的丝绒盒子，在陆维面前打开，“不……它们都在这里了。”
　　盒子里，并排放着六颗璀璨的晶核，在陆维面前散发着来自丧尸王们的，强烈至极的本源气息。
　　陆维并没有第一时间伸手去触碰吸收它们，而是疑惑地看了紫霆一眼。
　　“是苍云堡送来的。”紫霆深深吸了口气，“说是卫霄……转交。”
　　人类强者都是划好地盘，各成体系。在之前那场四年的战争之中，有参战的联盟阵营，自然也有中立的阵营。
　　苍云堡，正是中立的阵营之一，以贵重物品的托管诚信而著称。
　　陆维似乎被璀璨的宝光耀花了眼目，闭了闭眼。
　　于此同时，左胸之中隐隐传来刺痛。
　　卫霄，这是你遗留给我最后的爱情，亦或是报复所用，直捅心脏的最终一刀吗？
　　陆维再度睁开双眼之时，神色间并没有出现脆弱动摇，黑眸中甚至隐约透出喜悦。
　　他伸出修长手指，抚上了盒中璀璨的晶核。
　　晶核们化作纯粹的能量，在陆维手指接触到其表面的时候，便争先恐后朝他的体内涌去，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
　　陆维胸中的刺痛感并没有止歇，一直绵绵密密的存在。
　　然而比这刺痛强烈千倍万倍的，是噬情的快感。
　　作者有话要说：    幕后黑手大波ss陆总上线~~
　　陆总虽然看似正义，其实也没有忘记利用卫霄完成自己的任务…
　　毕竟是乃们点的，丧尸统治的世界嗷~


第67章 
　　青帝被灭之后,就到了战胜方分配利益的时候。
　　青帝遗留下来的大片土地，以及粮食财物，在陆维以及几位人类异能强者的主持下,首先分配给了在这场灾劫中幸存的普通人类受害者,为他们专门划出一片土地,拨出物资，供其生存发展。
　　其余的土地物资，则按各人类基地付出的多少，以及战时的伤亡，公平的分配给各参战基地。
　　做为此战的发起者,以及最重要的领导者，陆维一方分文未取、寸土未占。
　　这个举措,令得人类世界对陆维十分感激，好感度暴增。
　　主流舆论皆认为他高风亮节、德厚流光。
　　而在接受杂志报刊访谈中,陆维透露出自己仍有身为人类时的记忆，并有意无意中表达出对人类世界的深刻感情,更令大众对这一印象根深蒂固。
　　由此,陆维部众和人类阵营的关系，进入了蜜月期。
　　丧尸城经过陆维这几年的经营,已经基本恢复了末世前的繁华面貌,并改名为“希望城”。
　　随着电力、水力系统的修复，街道上重新亮起了路灯，公园里的喷泉再度涌现清水，电器开始运作,通讯网络系统也重新被构架。
　　以前在城内粗陋的养殖圈被拆除，城外修建了巨大的养殖基地，以供应整座城的宠儿们日常食用。
　　在日益变好的环境之中，宠儿们也开始追求“精致文明”的生活，他们养成每天洗澡刷牙的习惯，穿上了整齐干净的衣裳，吃东西时会使用刀叉，将新鲜的肉质品切成美观块状，用精美的器皿摆放装盘。
　　他们可以用工作得来的积分，换取任何生活必需品。
　　因为希望城内通讯网络的成功构架，宠儿们用上了手机、电脑，每天按时工作学习，忙碌而充实，每周还有至少一天的假期，看上去生活得跟末世前的人类别无二致。
　　由于陆维与人类阵营的交好，他开放了整座丧尸城，欢迎普通人类旅游参观，也欢迎没有去处的人类定居于此，成为常住居民。
　　来到希望城的人类，无论初始是出于什么目的，看到希望城内的一切，没有不激动到流泪和深深向往的。
　　希望城本就是能容纳千万以上人口的大城，现在宠儿们的数量也不到末世前常住人口数量的一半，还有许多空余的住所和工作岗位。
　　于是，不仅是没有去处的人类，争先恐后想要拿到希望城的定居签证，就是有了居住基地，不具备定居资格的人类，也有许多向往这里更好的条件设施，而找宠儿恋爱结婚，想要在城内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
　　宠儿们与人类语言情感皆相通，相貌也大体类似，只是肤色和瞳色不同，这对很多人类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
　　况且，宠儿们每个都很有礼貌教养，还具备异能，可谓是极佳的婚恋对像。
　　陆维开放希望城，并且放纵了这股看起来有些投机取巧的通婚风气，就是想观察人类与宠儿的融合情况。
　　结果令他非常满意。
　　宠儿们基因强大，无论与人类，还是人类异能者结合之后，所生孩子都是带有异能的宠儿。
　　而异能者和普通人类，乃至双方都是异能者的结合，却达不到这样的效果。
　　陆瑛所见过的前世，陆维曾与冰女王有过两个孩子，那两个孩子就都是普通人类。
　　在经历过末世的艰苦求生之后，谁不希望自己能活得像个人样？谁不希望自己有强大的伴侣？谁不希望自己的后代能变得强大？
　　有了这一切为底蕴，宠儿们浅青的皮肤，以及琥珀色的双眸，都逐渐成为大众的审美。
　　人类与宠儿之间带有禁忌色彩的，跨越了种族而相爱的，各种令人感动的故事，被编成书籍、拍成剧集，流行于希望城，乃至全世界。
　　陆维将进程推动到这个地步，下面只需要自然演化，人类这个种族就会逐渐退出世界的舞台。
　　世界的规则之一，就是优胜劣汰、物竞天择，他毫不怀疑最终的结果。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宠儿们的数量太少。
　　于是陆维开始了在他在整个世界的游历，大批量的转化普通丧尸为宠儿。
　　他吸取了九位丧尸王的晶核之后，每年能赐福的普通丧尸数量暴涨至500万。
　　虽然仍需六百年日夜不停的赐福，才能将世界上所有的丧尸转化，但已经足以让陆维不再担忧，并且放平心态。
　　以这样的速度，以及人类与宠儿之间的快速融合，足够他在三百年内和平演变，消除异端，完成此世界的任务。
　　……
　　陆维在全世界间的辗转忙碌时光中，又是三十多年过去。
　　宠儿们的数量终于突破一亿八千万，大地上一座座城市重新恢复了生机，人类与宠儿间所诞育的第一代子女都已经成年，开始婚恋，并加入到各行各业的建设之中。
　　由此，宠儿与人类间的关系越发牢不可破，紧密相联，没有任何外力能将其分开。
　　是年春天，又是草长莺飞，世界充满希望的一年。
　　陆维坐在轿椅之上，三十多年来第一次，途经那片千顷之森。
　　眼前的森林郁郁葱葱，一眼望不到尽头，不时有成群的鸟雀掠于其上空。
　　自从那一战，这片森林便被划为禁地，禁止任何人出入。
　　好在生命之树只剩下自保的意识，在扫除了周边它认为的威胁后，并没有继续攻击，就在这片千顷之地上沉寂扎根。
　　陆维要忙的事情太多，人类异能者和宠儿们也禁不起再一次的大量损耗，所以只是派了支具有飞行能力的小队守在附近观察，发现危险异动随时报告。
　　如果没有危险异动，那么就不要做出任何事，招惹这片森林。
　　三十多年来，无论纪录片还是任何资料宣传中，卫霄在全世界的形象，都是一个反人类的邪恶魔王。
　　三十多年来，陆维绝口不提卫霄二字，也没有身边人敢在他面前提起卫霄，似乎将这个人彻底抹杀在记忆之中。
　　而当陆维再次来到那片千顷森林之前时，才确确实实的回想起，卫霄已经死了三十多年。
　　藤编的轿椅在身下，发出吱呀轻响。
　　春风拂面，入眼皆是深深浅浅的绿，还有其间点缀盛开的，不知名粉粉白白的花朵。
　　陆维一直沉默着，引得身旁同样坐在轿椅上的费薇发问：“天父，您在想什么呢？”
　　自从卫霄死后，费薇就开始真正帮助陆维，因为其预言的异能，成为陆维身边的一大助力，帮他规避了许多危险，少走了许多弯路。
　　陆维现在无论走到哪里，都将她带在身边。
　　陆维看了费薇一眼，“我在想，你怀里那玩意儿抱了四十多年，早就秃毛了，怎么还一直抱着？要不，回头我给你弄个新的。”
　　那套毛茸茸猫偶服虽然质量很好，费薇也极为珍惜爱护，但四十多年的时间过去，早就变得东掉一块毛，西掉一块毛，看上去斑斑驳驳的残旧不堪。
　　“今天之内，我跟它的缘份，应该就到头了。”身为异能者的费薇容颜未老，白皙修长的手指轻轻抚摸怀中的猫偶服，“还真有些舍不得。”
　　说完后，她“啊”了一声，“天父，您快看那里！”
　　费薇虽然盲眼，但随着异能的提升，她对周围的感知能力大提高，已经和拥有视力的正常人无异。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陆维看到森林旁的一块大石头上，坐着名青年。
　　青年大约有一米八出头的样子，肢体优美而修长，泛着墨绿色泽的柔顺长发一直垂到脚踝，遮挡住了大部分的，未着一物的光洁身体。
　　当陆维朝他看过去的时候，正巧他也同时望过来，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中交汇。
　　青年有一对绿色的眼，五官清俊
　　那是卫霄的脸。
　　陆维只看了一眼，就收回目光，并没有露出任何诧异的神情，朝费薇道：“他吗？我早就知道了。”
　　在这附近巡逻的小队，早就把林中的一切异动报告过给他。
　　虽然亲眼看到，还是第一次。
　　费薇低下头，手指与绒毛纠缠在一起，声音渐低，“这样的话，您还真是……无情。”
　　“他不是卫霄。”陆维只回答了一句，就轻轻阖上了双眼，仿若在闭目养神。
　　从生命之树中诞生的，没有任何过往记忆的新生命，就算拥有相同的容貌身体，又怎么会是卫霄？
　　他也绝对不能是卫霄。
　　否则……这个世界再没有他的容身之地。
　　“停下来。”费薇拍着她自己的藤椅，让抬着她的宠儿们止步。
　　她步下藤椅，走到那倚坐在大石上的青年面前，把手中毛绒斑驳的猫玩偶服递到青年面前，“还给你。”
　　青年略微偏了头，带着丝不解的表情看她，绿眼澄澈如初生婴儿。
　　“这是……我最后能为你所做的了。”费薇咬了咬下唇，把猫玩偶服塞进青年的怀里之后，便转过身，重新返回她的藤椅端坐，跟上前面已经行走了一段路程，只留给她背影的陆维，“我们走。”
　　青年目送她与陆维的背影渐渐远去后，垂下纤长的眼睫，望向怀里残旧斑驳的猫玩偶装。
　　那个有着星辰般黑眸的人……他还会再次路过吗？
　　刚才没看清，好想再看一眼。
　　然后，青年把猫偶装在怀里搂得更紧些。
　　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这样抱着毛茸茸的它，就觉得心里生出无限欢喜。
　　仿若空荡荡的旷野之上，开出一朵又一朵的，绮丽的花。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没想到啊没想到，我这个世界的蜜月，竟然是跟人类阵营一起过的……（流下注孤生的泪水）
　　没意外的话下章大结局，开启下个又甜又撩的世界~


第68章 
　　三百年后,最后一个普通人类寿终正寝，系统提示任务完成。
　　天色还没有放亮，陆维独自开车,来到希望城郊外的返朴陵园。
　　陵园的守墓人见是他,激动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笨拙地向他行了吻手礼之后，打开陵园的铁门，就想要随侍在他身侧，陪伴他缅怀故人。
　　陆维看着这个身材粗矮，相貌平凡,然而眼中对他的仰慕之情都快化为实质的宠儿，淡淡开口：“你去忙吧,我一个人走走。”
　　守墓人虽有些失望，但还是没有违逆陆维的意思,恭敬地退下了。
　　这位守墓人年约六、七十岁，已经不是陆维亲手赐福转化的第一代宠儿,而是繁衍杂交后的第五代或是第六代。
　　然而他们对天父的景仰孺慕皆出自骨血,一点都没有淡化。
　　说起来，他亲手赐福的第一代宠儿,除去有数的一些3s级别、强化了体质或寿命的人瑞,现在基本上都已经归于尘土。
　　普通人类的寿命不过百年，异能者和宠儿们的寿命可以高达两百年左右，但终究也会有走到尽头的那一天。
　　踏着破晓前夜的露水，走上一道斜坡,陆维首先来到了紫霆的墓碑前。
　　紫霆的墓碑用黑石磨制而成，光滑洁净如镜，看得出来平时修整打扫的很勤。
　　上面用金字简略写了紫霆的生卒年、大事纪，边角以闪电图纹交缠为饰。
　　二百四十六年前，紫霆战死。
　　那个时期，陆维麾下势力与人类阵营抱成一团，他本人则如一架机器般不停歇地转化普通丧尸，势力以可怕的速度不断扩大，终于令之前各扫门前雪的异能丧尸势力警觉。
　　全世界的异能丧尸们结成联盟，与陆维宣战，以避免陆维的势力继续坐大。
　　异能丧尸们从数量上来说，那个时候已经不能和陆维麾下的宠儿们相抗衡，但他们有他们的优势。
　　能操纵普通丧尸作战，形成丧尸潮，极为稀少的“控尸者”，只会出现在异能丧尸之中。
　　他们调集了世界范围内所有的“控尸者”，操纵了近两亿普通丧尸，忽然向陆维的大本营，“希望城”发起了冲击。
　　那个时候陆维并不在城内，但希望城是陆维修建的第一座城，也是世界范围内最繁华，最令人向往的一座城。
　　打掉了希望城，就等于打散了陆维的民心和军魂。
　　紫霆那时候是希望城的城主，已经是3s级的异能强者，城里共有一千多万人口，其中宠儿的数量占了一半，其余一半则是迁居于此的人类。
　　而有异能的宠儿们，拥有的也并非全是战斗异能，其中一部分是辅助或者脑域开发方面的，这样满打满算下来，能参战者也不过四百万左右，却要面对近两亿的丧尸潮。
　　异能丧尸们发起的这场战争，令人措手不及。
　　紫霆知道不能让希望城沦落，当即传讯给附近的城市要塞，请求增援。
　　然后，就是艰苦卓绝的守城战。
　　紫霆为了拖延时间，等待增援的到来，在守城后期，以一己之力迎战围城的四名3s级异能丧尸，力竭血尽，被敌方强者砍下了头颅。
　　希望城等到了增援，危机化解，紫霆却从此长眠于此处。
　　陆维冷玉般的修长手指，缓缓滑过冰凉黑石墓碑之上，属于紫霆的金色姓名。
　　他知道，紫霆一直在等他。
　　紫霆至死，身边亦从未有过任何伴侣。
　　他活过两世，怎会看不懂紫霆对他深切真挚的爱慕之情？
　　他很喜欢紫霆，但那时候大局未稳，他真是如一架机器般，每天都在赐福转化，制订完善规则，处理各类事务，根本没有时间精力去回应任何感情。
　　紫霆待在他身边那么多年，自然是懂他的，于是在竭尽全力辅助他的同时，也就安心的等。
　　两人间，从未挑开过那层窗户纸，直到再也来不及。
　　离开紫霆的墓碑，陆维缓缓步行至风伯织女的合葬墓。
　　一百三十六年前，风伯二百零八岁，已经进入了宠儿的古稀之年，在儿孙环绕中寿终正寝。
　　一百三十一年前，织女二百一十岁，同样在儿孙的倍伴中安祥而逝。
　　这两个人生前感情一直很好，死后也讲究浪漫。
　　按照织女的遗言，他们的墓碑就是以两人年轻时的样貌雕就，紧紧相拥而吻的上半身塑像。
　　以他二人当时的身份地位，为他们塑像的雕刻家，自然是出名的大师。
　　不仅将他们二人年轻时样貌雕刻的栩栩如生，还因二人的异能，在发间指畔绕以流风织羽，极为优雅唯美。
　　陆维唇畔微微含笑，在风伯织女的合葬墓前欣赏了一会儿，才前往下一块墓碑所在之处。
　　舂人，风镰妖，费薇……
　　这些人，统统都不在了。
　　最后，陆维停在了小东西的墓前。
　　八十二年前，小东西二百四十二岁，活到了在宠儿中堪称人瑞的岁数，也终于离开了他。
　　那时候，小东西的妻儿都已经逝去，照顾小东西的，是他的孙辈。
　　小东西临终前躺在病床之上，就如同他们相依为命的那些年里一样，用皱巴巴苍老的手，紧紧握住陆维的一根手指，“小东西已经老了……而爸爸还这样年轻好看。”
　　“爸爸，你对小东西的一生还满意吗？”
　　“爸爸你知道吗……其实我很羡慕紫霆。”
　　“爸爸，我舍不得你。”
　　陆维俯身，在小东西的墓碑前，哗啦啦撒下一把水果硬糖。
　　这时候天色已经微明，水果糖色彩缤纷，在晨光中闪烁着宝石般的光泽。
　　他在心里说
　　小东西，爸爸也舍不得你。
　　……
　　从陵园归来，开车回到砂屏街的公寓之后，陆维登上了小公寓的顶层。
　　那里停放着一架结构精巧，镜面漆身的黑色飞行器。
　　飞行器是由世界目前的顶端科技打造，最高时速可以达到1500公里每小时，飞行时长高达三十六小时，足够绕这个星球一圈有余。
　　“系统，准备脱离本世界。”
　　陆维在头脑中，对031平静地下达指令。
　　这个世界，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人或事物。
　　而早在五十年前，他就已经将手中的权力和职责逐步转交，并留下遗嘱，指定了继承者。
　　现在的他，更多意义上来说属于人们层面精神上的领袖，而非实际领导人。
　　所以……就算他离开，这个世界也会很好的继续运行。
　　“是，48小时之后，宿主即将脱离本世界。”
　　031的机械音回答得很爽快。
　　随之，陆维感觉到了自己的体内机能，开始迅速衰败下去。
　　陆维迈开腿登上飞行器，关上舱门，启动引擎。
　　这架命名为“神之翼”的飞行器，就是他为自己准备的棺椁。
　　“神之翼”腾空而起，在小公寓的上方盘旋了半圈之后，就朝着三百多年前卫霄身死之处，那片千顷森林的方向飞去。
　　三百多年后的今天，卫霄在全世界所有人的心目中，依然是万死难辞其疚的魔王。
　　尽管纯人类已经因彻底融合而消亡，但现存的宠儿们大多都混有人类血脉，所以这一点无可改变。
　　陆维还活着一天，自然就能封锁消息，护着从生命树中重生的卫霄一天。
　　卫霄从前为了进丧尸城寻找陆维，将他自己逼迫到极限的地步，导致身体植物化。
　　由于这样的禀赋，又经过几次奇遇，卫霄达到3s级别，形成“身外化身”生命之树后，生命之树其实就相当于他的半身。
　　当生命之树吸收了卫霄的晶核，在其内部经过数年的修复成长，卫霄便又以一个新生命的姿态，再度重生。
　　但陆维现在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不可能于将来的岁月里，一直封锁这个消息。
　　他只能以“神之翼”为棺椁，以千顷之森为寝陵，并立下不许任何人打扰自己长眠的遗嘱，才能继续保护卫霄不受侵害。
　　经过十数个小时的飞行，“神之翼”来到了千顷森林正中心，停于巨大的、拥有如云般冠盖的生命之树上空，然后缓缓下降。
　　通过透明舷窗，陆维看见绿色的藤蔓一根根绕上来，直至密密匝匝遮住了自己前方的视线。
　　他熄灭了引擎，翘起一条腿，以轻松随意的姿势坐在驾驶座上，听着“神之翼”因为被藤蔓缠绕，而不停发出的轻微“咯嚓”声。
　　体内的生机如同泻洪之水般流逝而去，他还有不到二十个小时就会死亡。
　　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对卫霄，确实抱有歉意。
　　卫霄真的是拿命去爱他追逐他，他却利用了卫霄。
　　当年，在刚刚知道卫霄用屠杀人类的办法转化异能者之时，他若真想立即阻止后面发生的四年战争，以及化解卫霄被杀的结局，是来得及的。
　　但他却立即组织了联盟，扩大事态的影响，将卫霄一步步推上绝路。
　　还有比树立一个共同的敌人，能让宠儿与人类更迅速结成亲密关系的方法吗？
　　还有比得到人类阵营的支持，能更快让他拓展自己势力声望的方法吗？
　　卫霄最后，确实只有一条绝路可走。
　　而这条绝路，由陆维亲手划下。
　　渐渐地，陆维深黑的瞳仁开始扩散，他看不清眼前的事物，触觉嗅觉也变得迟钝。
　　卫霄……这样，我就不再亏欠你了吧。
　　右手边的机舱门发出一声剧烈声响，然后骤然破裂。
　　一个全身未着寸缕，以曳地墨绿长发遮掩半身的清俊青年，从舱门外钻进来。
　　他用一双绿眸盯着驾驶座上的陆维看了一会儿，然后伸出修长双臂，将陆维的上半身拥入怀中，用光洁脸颊摩挲陆维的颈项耳根，发出满足的喟叹声。
　　陆维模模糊糊的看着、感知着这一幕。因为思维与身体的迟钝，他已经分不清眼前发生的事情，究竟是真实存在的，还是他濒临死亡时的幻觉。
　　青年的声音，千般柔肠百转，万种缱绻情深的在他耳畔响起
　　“陆维。”
　　作者有话要说：    本世界正式结束，明天开启下个世界~
　　话说，陆总这章撒糖了哟，然后蠢作者被这糖当场虐哭~
　　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
　　虽然是早就想好的结局，但这种时间岁月摧折掉所有故人，只剩下自己的感觉真是太揪心。


第69章 
　　陆维再度睁开双眼的时候,感觉到非常满意。
　　因为他终于享受到主角的开局标配，从一张柔软舒适的大床上醒来。
　　而他左侧床头旁，坐着个英俊高大、身着黑色军装,二十七八岁的男人。
　　男人正握住他的左手,眼眶红通通的守着他。
　　环顾四周,他身处一个现代极简性冷淡风格的房间，整个房间内的摆设，从沙发到顶灯，从天花板到地板，都是由黑白灰三色构成。
　　家具造型极为前卫,以陆维这种每个世界都处于顶层人物的眼光，都只在一些先锋艺术家的试验作品中,见到过与其类似的东西。
　　握住他手的男人黑发蓝眸，宽肩长腿,五官如雕刻出来般鲜明俊美，又带着军人特有的坚毅和凛然之气。
　　然而男人此刻发丝凌乱,线条刚毅的下巴覆着层胡茬,冰蓝色双眼下两抹黛青。显而易见，至少有两三天没有好好收拾自己,也没有得到适当的休息。
　　当发觉陆维醒过来之后,男人的一对冰蓝双眸顿时睁大，闪烁出惊喜表情。
　　但是……
　　大兄弟你究竟是谁啊？
　　陆维在脑海中呼唤031，想要试图理解并解决眼下的困境，但完全没有回应。
　　得,系统已死，有事烧纸。
　　陆维十分尴尬地和男人对望，试着从男人掌中抽回自己的手，居然没抽动。
　　陆维目光移到自己的手上，发现自己的手比男人的小了一圈，在男人的掌握中显得既白皙修美又纤柔脆弱，顿时感到五雷轰顶。
　　这、这不会是让他穿到女人的身体上了吧？
　　依系统的尿性，绝对不是不可能！
　　纵是陆维向来城府深沉，此时也不由得心中大乱。纵然之前在各个世界经历过种种逆境，他也从来没有设想过，自己变成一个女人的情况！
　　这个时候，男人舔了舔自己发干的嘴唇，用略带沙哑低沉的磁性男声朝陆维开口：“陆维，也许你不记得我是谁……”
　　是陆维从未听过的语言，却奇异地能完全听懂。
　　陆维心中虽乱，然而还是不动声色的看着他。
　　我是真不知道你是谁啊，大兄弟。
　　不过，看来你很愿意主动告诉我。
　　“我叫沐凤轨，是你的……未婚妻。”沐凤轨果然开始自我介绍，然后那张坚毅俊美的面容，显而易见的红了一红。
　　陆维盯着沐凤轨看了一会儿，从坚毅下巴上青色的胡茬，看到脖颈间的喉节，再到宽阔的双肩、厚实平坦的胸膛，还有刚才听到的那把低沉声音……他非常确定以及肯定，沐凤轨是男性。
　　……不是沐凤轨神智错乱，就是这个世界有问题。
　　做为对这个世界完全不了解的懵逼，陆维此时此刻的内心十分混乱，脸上却显露出合适此场景的，微微苦恼的神色，“……是这样吗？抱歉，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听到自己的声音，陆维的心终于稍微平定下来。
　　尽管是介于青年与少年之间的清越，但他自己的声音无疑属于男性。
　　还好没让他真的穿成女人。
　　“不要紧、不要紧的。”沐凤轨连忙将他的手握得更紧些，眼眶泛红，目光急切的看着他，喉头滚动了一下，“忘了也好，我们可以重新开始，一点点创造属于我们未来的记忆！”
　　陆维看着神情激动的沐凤轨，瞳仁微缩。
　　这个男人，有些不对劲。
　　于是陆维轻轻叹了口气，仿或不经意的问：“我是怎么失去记忆的呢？”
　　“是一次意外袭击事故。”沐凤轨略微绷紧腰身，开始字正腔圆的描述，“我们是在星网上，经过基因匹配而成为未婚夫妻的。你原先住在r星系，然后在过来和我成婚的路上，所乘舰艇被星盗袭击，导至你身受重伤……”
　　说到这里，沐凤轨摇了摇头，似乎再也不能说下去，神态沉痛，“对不起，陆维。”
　　陆维看着沐凤轨，目光平静。
　　很好，这个男人在说谎。
　　然而他并不打算揭穿。
　　沐凤轨话里异常的名词——星网，基因匹配，星系，星盗。
　　让陆维再度意识到，他的确是身处一个他并不了解的世界。
　　而沐凤轨虽然在骗他，但对他那种炽热真挚的感情，却几乎要形成实质，做不得假。
　　“我要去卫生间。”陆维从床上慢慢坐起来，这个简单的动作就令他感到浑身酸痛，于是向沐凤轨提出要求。
　　“我带你去。”沐凤轨连忙伸手，如同护持一件珍贵的易碎品般，小心翼翼地扶陆维起床。
　　陆维和沐凤轨一起站起来才发现，他的视线只能看到沐凤轨宽厚的胸膛。
　　足足有30公分的身高差。
　　纵然历尽几番世事沉浮，淡定如陆维，嘴角也不由抽搐了两下。
　　这是什么样弱鸡的身体啊，还能不能好了。
　　他并不歧视矮个子，事实上他认为比起人的外表，心灵和能力更重要……他只是接受不了自己这么矮。
　　沐凤轨把陆维搀扶到卫生间便器前的时候，正弯了腰想替陆维解开睡裤，却被陆维羞涩的阻止，“接下来我自己就可以了……你、你先出去吧。”
　　沐凤轨耳根刷地一下就红了，又慌乱的嘱咐了陆维几句，这才离开卫生间，并仔细关好了门。
　　陆维抬眼望向卫生间里，等身立镜内的自己。
　　镜中人皮肤白皙细腻，骨骼纤细修长，黑眸深邃，拥有罂粟一般，冲击性的美貌。
　　尽管被剃成了光头，生着青色发茬的头顶还有一大道明显刚缝合不久、蜈蚣般的伤疤，但当你看到他的第一眼，还是只会注意到他的脸。
　　传说中倾国倾城、惑乱君王的祸水妖姬，想来也不过如此。
　　陆维倒吸了口冷气之后，一颗颗解开自己的睡衣纽扣。
　　或深或浅的无数条伤疤，惨烈的遍布了上半个身躯。
　　看来曾经身受重伤这一点，沐凤轨倒是没有骗他。
　　而腹肌和清晰的人鱼线，都在告诉他，这具身体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弱鸡。
　　陆维把睡衣纽扣重新扣回去之后，解开自己的睡裤，嗯……基本上可以跟太史公笔下的“大阴人”有一拼，还好没有随着身高的缩水而缩水。
　　不知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小解之后，陆维走出了卫生间。
　　沐凤轨一直担心的守在门外，并没有远走，见陆维出来了，连忙小心翼翼扶着他回到床上，又端了碗淡薄无味的温热糊糊来喂他。
　　“医生说过，你现在肠胃还不能接受有滋味的固体食物，只能先进些营养流食。”沐凤轨一边喂他，一边絮叨，“等你好了，我再带你去吃好吃的。”
　　陆维的这具身体真是相当虚弱，只去了个卫生间就开始觉得疲累，勉强被沐凤轨喂下几口糊糊之后，就支撑不住，在靠枕上再度沉沉睡去。
　　沐凤轨见状放下碗和勺子，一手将陆维身后靠枕轻轻抽走，一手托着陆维纤瘦的身体，让他舒适的平躺下来。
　　陆维完全睡死了过去，对这一切无知无觉。
　　沐凤轨看见陆维的唇畔还沾着一些糊糊，花瓣般形状优美的嘴唇微微翕张着，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和一点鲜红舌尖。
　　沐凤轨冰蓝的眸色微黯，俯下身去，一点点舔掉了陆维唇畔的糊糊。
　　然后吻上了陆维的唇，以不弄醒陆维的程度，极尽温存缠绵。
　　良久良久，沐凤轨才舍得放开陆维的唇。
　　他长长吐出一口气，将自己的额头与陆维的额头轻轻相抵，在心里说
　　对不起，陆维。
　　……
　　和沐凤轨共同生活了半年之后，陆维终于养好了身体，并且通过光脑和星网，知道了自己究竟身处于什么样的世界。
　　好在文字、基本知识库和各种电子设备的使用方法，都已经储存于这个身体里，接触到之后就自然理解，就仿佛某种本能，陆维并没有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学习。
　　这是个人类生活在星际之中的时代。
　　而他身处的这个，名为擎天的皇朝，是一座拥有三十六道星系，数千颗人类居住星球庞然大物。
　　是的，皇朝。
　　虽然是遥远的未来时空，科学技术高度发达，人民也相对自由，体制却类似于君主立宪。
　　这里的人类，都带有虫族基因，体貌特征全部为男，压根不存在女性这个物种，只划分为雄子与雌子。
　　一般来说，雄子和雌子从外观上来看就一目了然。
　　雄子平均身高一米六二，身娇体弱；雌子平均身高一米九三，皮糙肉厚。
　　雄子数量稀少，平均每一百名新生儿的诞生中，才会出现一个雄子。
　　雌子们担负起了这个社会的绝大部分岗位职责，包括生孩子。
　　而当雌子成年之后，如果得不到雄子信息素的抚慰，就一定会在二十年内逐步走向癫狂和自我毁灭。
　　好在现代科技解决了这个问题，纵然接触不到雄子，只要雌子们肯花上一些钱，就能买到雄子的信息素喷剂，用以慰籍。
　　至于信息素价格的高低，则是由提供信息素雄子的等阶纯度所决定。
　　陆维现在，就是一个雄子。
　　而正俯在他身上，与他裸裎相对、肢体交缠的沐凤轨，则是一个雌子。
　　“啊啊啊……陆维……”沐凤轨的蓝眼中氤氲着一片欲望水雾，唇瓣张合间泛着光润的红。
　　陆维倚在背枕上，不时伸出手，抚摸一下沐凤轨。
　　每一次触碰，都令沐凤轨如过了电般遍体颤栗。
　　谁会想到，这个看起来高大坚毅英俊，却在他床上浪到不行的雌子，竟然是擎天皇朝的七皇子呢？
　　他和沐凤轨在一起，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事情。
　　毕竟，已经过去半年时间了啊。
　　一个弱小，可怜，身受重伤，无依无靠又失忆的美貌雄子，面对每天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复健，英俊温柔且位高权重的未婚妻，康复后发生点什么情不自禁的事情，不是再正常不过？
　　云收雨歇之后，沐凤轨将手伸至床头柜，拿起上面摆放的一瓶药，看了眼陆维。
　　陆维点点头。
　　沐凤轨叹息一声，旋开药瓶盖，倒出颗朱红色的药丸，仰脖吞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深沉状：听说我这个世界会被甜宠，唔……（内心欢快的撒花，终于可以吃软饭.jpg）
　　顺便，评论区貌似崩了，不能回复小天使们的留言了啊，奇怪~


第70章 
　　“凤轨。”
　　陆维看着沐凤轨吞下那颗用来避孕的药物之后,缓缓开口：“你知道，我什么都不记得了……而且我跟你，也还没有真正成婚,我没有信心去迎接一个孩子的诞生。”
　　这个世界雄子稀少,雌子们又因为血脉延续的本能,大都想要自己的孩子，于是借种与试管大行其道。
　　而做为这个世界的重要劳动力和支柱，再加上身边没有雄子，依靠廉价杂驳的信息素慰籍，导致性格暴躁易怒,大部分中低产阶层的雌子们独自孕育了孩子之后，又无法留在身边进行抚养教育,只能花钱把孩子送到帝国官办的育幼所去寄养，每个月有两次的探视权。
　　当然,此世界的上层阶级不在此列，他们得到雄子或者顶级信息素的滋润,每个人都显得理智而从容,彬彬有礼、教养极佳，完全可以很好的把子女留在身边养育。
　　皇室成员则全部实行一夫一妻制,他们的孩子由夫妻二人共同抚养,算是最接近陆维概念里的正常家庭生活。
　　“没关系，我明白的……我可以等，多久都可以。”沐凤轨勉强笑了笑，将陆维拥入怀中,轻轻摩挲着那道纤瘦的脊背。
　　掌心所触之处，尽是凹凸不平的伤疤。
　　陆维身上的每一道伤疤，都清晰地告诉沐凤轨，他曾对陆维犯下过怎样的罪行。
　　尽管这罪行无人审判，却始终心劫难灭。
　　他和陆维能有现在的生活，已经是上天垂怜，原本就不应该再奢望太多。
　　“睡吧。”沐凤轨吻了吻陆维的唇瓣，轻声道。
　　满室黄融融的灯光缓缓熄灭，陆维看到沐凤轨的眼角滑下一颗泪，落入鬓发间。
　　暗室之中，沐凤轨已经闭上了眼睛，陆维的黑眸却仍旧睁着，清醒地凝视着自己的枕边人。
　　他之前对沐凤轨说的那些话，其实是在试探。
　　很明显，沐凤轨非常想要个孩子。
　　正常人听到那些话的反应，不是应该尽早把婚期提上议程，以平抚恋人不安的心，同时实现自己的愿望吗？
　　而沐凤轨呢？
　　他说，“我可以等，多久都可以。”
　　相处这半年以来，陆维并不怀疑沐凤轨对他深切的爱意。
　　沐凤轨是有皇位继承权的皇子，是帝国大将，在军部原本身居要职、握有兵权。却为了照顾他，目前身上只挂个大将虚衔，半年来每天坚持不懈帮他复健，外带亲自洗衣做饭、收拾打扫房间，非但丝毫没有怨言，还乐此不疲。
　　陆维不想要孩子，沐凤轨分明也可以瞒着把孩子生下来，既成事实让陆维接受，却一直按照陆维的意思，乖乖服用避孕药。
　　他虽然半年来都没怎么出过门，但消息并不闭塞，此世界的星网发达程度，足够他了解很多事情，包括大众所知的沐凤轨生平。
　　但是，沐凤轨一直在骗他。
　　这个时候，半年来都仿若死了一般的031，忽然在陆维的脑海里发出声音，“宿主可以花费两粒沙，修复受损的脑组织，用以接受原身记忆，请问现在是否立即修复？”
　　“不。”陆维拒绝了031，随即反问，“这半年你去哪里了？”
　　“宿主上个世界获得的能量非常庞大，系统需要一段时间升级。”031用丝毫未变的机械音回答，“本源空间已经由1.5mX0.5m的大小，升级至50平方米，并提供了光源，床，桌椅，图书，影音设备等家居用品。”
　　陆维听到031的回答之后，错愕了片刻，继而苦笑。
　　本源空间，是他散尽所有能量、无法转生之后必须回归，继而等待灵魂消散的地方。
　　说重要也重要，毕竟关系到他假如任务失败，是在无边无际的狭窄黑暗之中癫狂至死，还是平静舒适的安乐死。
　　说不重要也不重要，只要他还有一粒能量沙，能够继续转生，本源空间就对他半点用都没有。
　　“那么，我现在还有多少能量沙？”既然系统已经擅自使用了能量升级，那么再追究也没什么用，陆维只能认了，接着询问。
　　直径约为15厘米的透明沙漏，以3D投影的形态出现在陆维面前。
　　陆维看一眼就知道，里面的白沙共有七十三粒。
　　因为几次激发身体全部潜能，他在上个世界临死之前，沙漏里只剩下十一粒沙。
　　而系统消耗能量把本源空间升了一次级之后，还能剩余六十二粒，可见他上个世界确实得到了不少能量。
　　“宿主是否花费两粒沙，修复受损的脑组织？”031继续道，“不修复脑组织，则无法接收此世界原身记忆，也无法开启此世界后续任务。”
　　“不修复。”陆维再次拒绝。
　　“好的，那么在宿主愿意修复之前，宿主将不再消耗能量，也不能从此世界获得任何能量，直到此身体死亡。”031说清楚后果之后，就不再多言，在陆维的脑海中沉寂下去。
　　陆维伸出手臂，揽住沐凤轨劲瘦的腰肢。
　　雌子的肌理结实，皮肤又如缎子一般光滑，带着人体特有的温暖，令他十分满意。
　　经历过前两个世界，他多少知道系统所发布任务的难度。
　　第一个世界是篡位当皇帝，第二个世界是消灭异端。
　　虽然他都完成了，却难免身心俱疲。
　　特别是前一个世界，他活了三百多年，看着身边最初的跟随者一个个死去，无论友人还是敌人都归于尘土，那种孤独感真是难以言喻。
　　他城府深沉，他心志坚强，他看上去坚不可摧、无所不能，但他毕竟是个人，也会疲累感伤。
　　他需要一场度假疗伤。
　　这个世界显然就很合适。
　　高度发达的科技，舒适的生活条件，英俊的，身处高位的，深爱他的恋人。
　　依陆维的头脑和判断力，他当然清楚，原身和沐凤轨之间，必定有不可言说的过去。
　　当他接收记忆之后，眼前沐凤轨苦心维系的一切，恐怕都会化作梦幻泡影，而他又会开始进行，约摸是颠覆这片星辰大海的高难度任务。
　　所以，他为什么要修复脑组织，接收记忆呢？
　　一粒沙转生的代价，就可以让他没有风险的，舒舒服服过完这一世。
　　沐凤轨，你真有本事的话，就骗尽我这一世。
　　……
　　又过了半个月，到了年底，沐凤轨在他的书房接收了一个全息通话，出来后表情很为难，对正在使用光脑的陆维说：“军部有事，我要离开三天。”
　　陆维取下鼻梁上架着的全息眼镜，一双深邃的黑眸望向沐凤轨。
　　在年底的这个时间节点，三天。
　　沐凤轨又在骗他。
　　根本不是军部有事，而是皇室那延续了数百年传统的，盛大的，集相亲、美食、各种感情交流、豪车衣饰展览等等于一体的年底三天聚会吧。
　　如果他真是沐凤轨的未婚夫，沐凤轨没有任何理由不带他参加。
　　但好在陆维早有心理准备，于是对沐凤轨毫无勉强的笑了，“我一个人在家可以的，你不用担心。”
　　不过是独自在家宅三天，有光网的陪伴，完全不会无聊，甚至还能浏览一些沐凤轨在的时候，不方便浏览的信息。
　　吃的方面也不用担心，偌大的冰箱里装满各类新鲜食材，厨房还有号称储备一万道食谱的自动烹饪机。
　　说起自动烹饪机这玩意儿，只要沐凤轨在家，就永远不会被使用，陆维好奇它做出的食物味道很久了。
　　还可以偷摸着用光网下单买一些于此世界流行的，却被沐凤轨唾弃为“垃圾食品”，认为会损害他的健康，不允许他购买食用的零食。
　　这样想来，沐凤轨不在的这三天时间，生活不要太美好哟。
　　忽略被骗的事实，陆维现在的心情，就跟“管东管西的老婆，终于能够回娘家住几天”的丈夫很相似。
　　沐凤轨明显松了口气，抬起陆维纤秀的下颔，吻了吻陆维的嘴唇，“说不定用不了三天，我会尽快回来的。”
　　说完，沐凤轨就去衣帽间换了衣服，匆匆出门，看起来真的很急。
　　算上第一次苏醒之时，这是陆维第二次看到沐凤轨穿军装。
　　黑色裁剪得体的军装，鎏银的纽扣以及星徽流苏，漆亮的皮靴，衬得沐凤轨越发肩宽腰瘦腿长，身姿笔挺。
　　啧，真是制服诱惑。
　　陆维用欣赏的眼神目送沐凤轨离开家门之后，这才重新戴上全息眼镜，登入星网。
　　手边就是新鲜的红莓果，陆维拈了一颗放进嘴里咀嚼，酸甜汁液在口腔中极有层次感的爆开，是他喜爱的水果。
　　上个世界他觉醒为丧尸王之后，只靠吸收晶核能量就能活着，而且根本没有什么味觉，也就完全不用进食。
　　食物的滋味，真是久违了三百多年。
　　正当陆维经过几番精心挑拣，将万恶的光标指向电子商城内，装满了“垃圾零食”的购物车，暗搓搓登陆沐凤轨的账号，准备用沐凤轨的钱下单购买的时候，忽然从屏幕左侧跳出来一个会话窗口
　　“你不是我哥。”
　　陆维当然知道这样的会话窗口是什么。
　　他只要点开这个会话窗口，就代表接受了对方的对话，双方会进行如同面对面般的全息会话。
　　他只犹豫了一下，又有个新的会话窗口跳出来
　　“因为，我哥正在相亲。”
　　陆维挑眉。
　　哟，很嚣张嘛，小舅子。
　　光标移动，陆维点开了会话窗口。
　　顷刻间场景转换，陆维发现自己站在由全息影像构架而成的，一个鸟语花香，藤萝垂架的绿色花园内。
　　一个看上去柔柔弱弱，比陆维还矮了几分的漂亮少年，出现在陆维对面。
　　这个少年陆维很熟悉
　　整个帝国雌子们的梦中情人，皇室直系血脉中唯一的雄子，十八皇子沐星临。
　　莫说陆维因为沐凤轨而检索过整个皇室，光凭星网上铺天盖地的各类照片和相关讯息，也再再昭示着这位皇室雄子的人气和存在感，完全令人无法忽略。
　　对了，皇室直系的皇子共有三十四人，皇帝陛下本人正值七十二岁，风华正茂之年。
　　按照皇室平均一百五十岁左右的寿命，加上被自家皇夫滋润到不行的模样来看，皇帝陛下再生个二、三十年也完全没有问题，如同此世界的大部分雌子一样，生育能力相当强悍。
　　沐星临穿着身纯白的露肩袍式礼服，纤细的双腿自膝盖处，从裁剪成燕尾式的袍服下摆露出来，足蹬金色系带尖头鞋，乌黑的长发一直垂到腰间，发间编了许多小辫子，坠以闪闪发光的宝石和金饰。
　　和沐凤轨一样，沐星临同样生着对冰蓝色，独属于皇家直系血统的眸子。
　　此时此刻，这对冰蓝色眸子的主人，正带着傲慢挑剔的神气，上下打量陆维。
　　啧，怎么会有这么粗陋不堪的雄子？
　　脸长的倒凑合，但这么短的头发，穿着松松垮垮毫无形状的衣服……最令人无法忍受的是，嘴角边竟还有红莓汁？！
　　这是个什么样粗鄙的吃货啊，七皇兄是瞎了眼吗？
　　在沐星临打量陆维的同时，陆维也在打量沐星临。
　　哟，看这小脸粉刷的，这小衣服穿的，这小辫梳的，那是相当精致啊。
　　但是很抱歉，小舅子你再怎么收拾打扮，再怎么摆出皇家高贵的，蔑视一切的，令人讨厌的模样，还是比不得我天然的迷人美貌。
　　陆维摸了摸自己的脸，颇有几分自恋。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不要大意的继续骗我吧，这个世界，我已经准备好躺平被甜宠了~
　　那么问题来了，陆总能不能得偿所愿吃上软饭呢？


第71章 
　　“你就是我哥养的外室啊？”沐星临打量完陆维之后,仰起那张用化妆品描绘得十分精致的漂亮小脸，以傲慢的口吻道，“你这个样子,可真够呛。”
　　无论哪个世界,上位者永远拥有特权,能获得此世界更珍稀的资源。
　　雄子，无疑就是此世界最珍稀的资源。
　　虽然皇室是一夫一妻的制度，实际上私下豢养外室者不在少数。
　　这就跟封建社会，富人可以三妻四妾，穷人却一个老婆都讨不起,是一个道理。
　　端着高傲架势，一脸想要重新将陆维进行再教育的小舅子,也就十六七岁，在陆维眼里不过是个板着脸的小屁孩,于是按捺住想要拽一下他头上小辫子的欲望，用舌尖舔去自己唇畔的红莓汁,朝他笑了笑,向前一步，“我的样子怎么了,嗯？”
　　沐星临被陆维这一笑晃花了眼,随着陆维的逼近，不自觉地倒退了一步，心脏开始在胸腔内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这个粗鄙的吃货……长的很有点凑合！
　　粉红色，花瓣般的唇微微翕张,那么鲜嫩的一点舌尖滑过嘴角，笑的时候黑眸微微眯起，就如同眼里蕴含了万千星辰……这瞬间，沐星临理解了他的七皇兄，为什么要养这样一个身份低下、粗鄙不堪的雄子为外室了。
　　但是就算这样，他也是不会允许，这样一个粗鄙外室继续嚣张的！
　　沐星临摸摸自己的胸口，安抚了一下乱跳的心脏，握紧拳头，再度望向陆维，“你……首先你的样子很不对！哪有正经人家的雄子是你这样的打扮？”
　　“瞧瞧你的头发，你的衣服，那都是些什么啊，连最贫穷人家出生的雄子也不会像你这样！还有，你居然连妆都不化！”
　　“咦，小舅子你在家宅着的时候，也化妆啊？”陆维好奇。
　　“你只是个外室，所以别叫我小舅子！”沐星临气愤的反驳，“我只有晚上睡觉前会卸妆，吃东西也绝对不会弄的到处都是，这是身为雄子的教养，教养懂吗？！”
　　陆维面带微笑，瞧着沐星临。
　　小舅子气鼓鼓的样子，很像一只河豚。
　　可惜是全息投影对话，不能真的上手去捏鼓起来的可爱脸颊。
　　“我确实什么都不懂……那你来教教我，好不好？”陆维低声叹了口气，缓缓道。
　　声音又轻又酥，听得人浑身骨头都发软。
　　沐星临的脸腾地一下子就全红了，连上好的粉底都遮盖不住，指着陆维，“你你你你你……你想得美！”
　　“总总总总总……总之，你不要想继续一个人霸占我哥，我哥正在相亲，就快要跟准王夫成婚了！”
　　放下色厉内茬的狠话之后，沐星临再也撑不下去，主动断线。
　　陆维想了想，打下一串字符
　　“其实，我觉得小舅子你不化妆会比较可爱。”
　　捏起来手感应该也比较好。
　　显然还守在通讯设备旁的沐星临很快回复
　　“不要叫我小舅子，你这个外室！”
　　陆维大笑，再度登入商城界面，点击光标，用沐凤轨的钱清空了购物车之后，取下鼻梁上的全息眼镜，黑眸熠熠生辉。
　　外室吗？
　　听起来还挺有意思的。
　　人生啊，总要什么都经历一次才好玩，不是吗。
　　……
　　这是个富丽堂皇，觥筹交错，衣香鬓影的所在。
　　沐凤轨身穿黑色军装，端着杯橙酒，立在人来人往的豪华厅堂一角，心不在焉地垂下蓝眼，看着面前这个瘦弱清秀的雄子。
　　雄子有一对漂亮的褐眼，化了淡妆，黑色长发披散至臀间，额束金环，穿着淡蓝的袍服，双手很是局促不安的放在身前。
　　身上散发的信息素对雌子们来说，极为浓郁诱人，显然等阶不低。
　　雄子名叫安欣，原先住在r星系，是在星网上，经过基因匹配而成为沐凤轨适配者的。
　　经过长途的星际跋涉，安欣才抵达了皇都所在的星球，准备与沐凤轨相亲成婚。
　　“我是不会和你结婚的。”沐凤轨垂眸看着安欣，仿若在看一粒与他无关的小小尘埃，“基因匹配虽然重要，但结婚这种事，也会考虑当事人的感情意愿。过了这几天，你就返回r星系吧。”
　　说出无情拒绝的话之后，沐凤轨就要转身离开。
　　却被安欣抓住了衣袖，声音神情急切，“七皇子，请等一下，我还有话要跟您说！”
　　雄子浓郁的信息素扑面而来，沐凤轨却不为所动地拂开他的手，面带不悦道：“请你自重。”
　　尽管安欣在大部分雌子们看来，都足够诱人，但沐凤轨既已情根深种，又怎会被安欣所打动。
　　更何况，陆维是罕有的纯血雄子，只要嗅过他的气味，抱过他，尝过那种欲生欲死的滋味，旁的雄子都会变得索然无味，再难入眼。
　　“我知道，您养着一个外室！”安欣咬咬下唇，终于豁了出去，“您不愿意和我结婚，是因为……爱着他吧！”
　　沐凤轨霍然转身，望向安欣，冰蓝色的眸中瞳孔微缩。
　　他将手中橙酒“砰”的一声放在案台上，然后抓住安欣的一只手臂，堪称粗鲁的将安欣拖进了附近一间空着的休息室，并将休息室的房门反锁。
　　紧接着，他将这个瘦弱清秀的雄子，毫无怜惜的一把推倒在地上，居高临下看着安欣，“说吧，你想做什么？”
　　“如果你想用这个威胁我，恐怕是打错了主意！”
　　好在地面上铺了厚厚的绒毯，安欣并没有怎么被摔痛，但是刚才被沐凤轨抓住的手臂，却青紫了一大片。
　　安欣从地上支起半个身体，一边咝咝抽气，一边用泛上了水汽的漂亮眼睛望向沐凤轨，“我怎么敢威胁您呢？我只是、只是在为您着想啊。”
　　“您那么爱他，却没办法和他结婚，想必一定有原因吧。”安欣神情委屈，声音温柔，“如果您一直不结婚，成为皇室的异类，那么必然会引得公众的关注。”
　　“而他的存在，到时候就一定会被挖出来。”安欣接着往下说，“公众的好奇，足以让媒体不计任何代价，挖出您所想隐瞒的一切……不是吗？”
　　“所以，您不需要一个挡箭牌吗？”
　　沐凤轨看了一会儿安欣，终于伸出一只手，将这个雄子从地上拉了起来，送他坐到沙发上。
　　他的确，被这个雄子说动了。
　　这个雄子很聪明，能凭借有限的信息猜透人心，懂得怎么取得想要的东西，又识得分寸，想必会是个很好的合作对象。
　　“所以，你为什么想要当这个挡箭牌？”沐凤轨望着沙发上的安欣。
　　安欣苦笑了一下，“我是小地方出来的雄子，如果这次和殿下相亲失败，被谴返回原籍的话，就会成为‘共夫’。”
　　“或者运气再差一点，被送到配种所去。”
　　“所以，我不能不抓住这次机会，哪怕是成为一个挡箭牌。”
　　沐凤轨听了安欣的话，沉默不语。
　　出生于中低层阶级的雄子，除去通过星网基因配匹到上层阶级对像的，的确大部分都难以避免“共夫”这样的命运。
　　毕竟雄子数量太少，难以满足雌子们的需求。
　　一个“共夫”，被二十名以上的雌子共同拥有，同时还要按月从体内抽取额定的信息素，上缴给帝国，做为量产信息素喷剂的重要组成物。
　　雌子们都身强力壮，欲望极度强盛，需要安抚，需要生育后代，而“共夫”则逐渐会力不从心。
　　雌子们的压榨，每月从体内抽取的信息素，都使得“共夫”所产出的信息素逐渐稀薄，不能满足雌子们。
　　每一年，帝国都会发生近千起“共夫”被得不到满足而性情暴戾的雌子们，活生生咬死在床上的惨剧。
　　配种所则是个更可怕的地方。
　　无论是谁，只要花钱，就可以和里面的雄子配种，直到顺利怀上自己的后代。
　　“共夫”在最开始的二、三十年，至少还能得到雌子们的宠爱呵护，而且有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雌子杀害“共夫”也是要被判重刑的；配种所里的雄子则完全不被当做人看待，简直是牲口一般的存在，因为过多的被抽取信息素和强迫欢爱，平均寿命不会超过五十岁。
　　“所以，您完全可以相信我。”安欣朝沐凤轨伸出手，目光热切，“我只要名份，一个可以摆脱我既定命运的名份……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要。”
　　“您要做什么，只需要告诉我，我就会完全配合。”
　　沐凤轨迟疑片刻之后，牵住了安欣幼细的手，“好，我答应你。”
　　安欣嫣然一笑，跳下沙发，走到休息室的门前，打开门，和沐凤轨一起走了出去。
　　看起来，宛若一对璧人。
　　安欣挽住沐凤轨的胳膊，很活泼的仰脸跟沐凤轨说着话，沐凤轨则含笑回望着他，神情中似乎尽是宠溺。
　　两人一路行至人流接踵的豪丽厅堂正中，几乎所有在场者都将这幕尽收眼底，进而窃窃私语
　　看来七皇子的相亲，是成了呢。
　　沐星临坐在厅堂一侧，用来休息的沙发上，脸上戴着全息眼镜，手中握着通讯器，盯着屏幕等了很久，也没有等到那个粗鄙外室再度发来信息，心里非常失望。
　　好几个跑过来向他献殷勤的贵族雌子，都被他不耐烦的从身边赶走。
　　沐星临正想再敲一条信息给那个可恶的外室，就看到他的七皇兄牵着相亲对像，走进了大厅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沐星临（气成河豚）：啊啊啊，那个可恶的外室，居然还不给我发信息~
　　陆.外室.维：……


第72章 
　　沐星临的内心顿时感到十分欢快,尽管仍旧保持着优雅端庄的坐姿，唇角却不由自主勾起。
　　他伸出纤细、戴着宝石戒指的手指，按下了通迅器上的录制键,开始录制沐凤轨和安欣在一起的全息影像。
　　从两人亲密的交头接耳,一直到在舞池中,随着音乐翩翩共舞。
　　啧，真是般配呀。
　　然后，他略微剪接浓缩了一下精华，按下发送键，把这段影像,发给了正在使用沐凤轨账号的那个外室，并留言
　　“哈哈哈,我哥对这次相亲非常满意，离婚期应该不远了。”
　　想到那个粗鄙外室哭到梨花带雨的样子,就觉得好开心。
　　沐星临一边盯着屏幕，一边得意的,用手指轻击面前的茶几。
　　“哒哒哒,哒哒哒……”
　　咦，影像时长只有不到一分钟,都过去三分钟了,明明在线，怎么还不回复？
　　“哒哒，哒哒……”
　　五分钟，该不会真哭了吧？
　　指不定还会做点傻事？
　　应该不会,那个外室粗鄙的很，怎么看都不像是太脆弱的人啊。
　　“哒……”
　　七分钟，沐星临再也忍不住，收回敲茶几的那只手，双手握住通讯器，打算问问情况。
　　就在这时，屏幕左下角弹出一条来自粗鄙外室的消息
　　“知道了。”
　　知道了，知道了是个什么意思？
　　沐星临双手如飞敲击信息
　　“有没有觉得很难过，是不是很想哭呀？”
　　“身为外室，就要懂得外室的生存之道。”
　　“哎呀，其实你也不用太难过，我哥这样的地位身份，总是要有相配的正夫呀。”
　　沐星临敲击信息的速度越来越慢。
　　七皇兄那样优秀俊朗的一个雌子，又听说之前特别宠爱那个外室，那个外室的一颗心恐怕早就沦陷在七皇兄身上了。
　　不会是难过到根本说不出话来了吧？
　　想到粗鄙外室难过的样子，心里越来越酸是怎么回事？
　　“咳，其实吧，你长的虽然只是凑合，但比我哥的相亲对像还是顺眼那么一点点。”
　　“我觉得，我哥会比较喜欢你。”
　　“所以……”
　　不要再难过了。
　　沐星临这条信息还没敲完，就看到屏幕左下角再度弹出粗鄙外室的消息
　　“感谢小舅子告之，我会把这些转给凤轨看的。”
　　然后，使用沐凤轨账号的粗鄙外室就登出了账号。
　　沐星临盯着屏幕看了一会儿，放下通讯器，用手挡住了脸，心中十分哀怨。
　　嘤，你这个无情无义的外室。
　　我好心好意的想要安慰你，你却这样对我……
　　七皇兄整治幼弟们的种种手段，想起来都令人肝颤，而且从来不会因为自己是个雄子就手下留情。
　　而且，这个外室怎么不按常理出牌呢？
　　正常雄子的做法，不是应该把这件事隐瞒下来，然后强颜欢笑继续生活吗？毕竟，像七皇兄这样的优质雌子实在难找，他总不会想把事情闹大，从而失去七皇兄，成为“共夫”吧？
　　但听他的口气，直接就想要跟七皇兄摊牌？
　　啧，看来真是从什么犄角旮旯小地方出来的，除了一张脸外一无可取之处，不知世道艰难，天真愚蠢成这副模样。
　　可真让人不省心。
　　……
　　让小舅子不省心的陆维取下全息眼镜，站起身，从门口处的传送器内取了快递拆开，并从中间拿起一罐号称“缤纷绮梦”的调制酒。
　　星际时代，快递业也十分发达，下单还不到三十分钟，他所购买的东西就出现在传送器内了。
　　陆维将整个身体舒舒服服的，陷在柔软沙发内，然后打开了手上的那罐酒，啜饮一口。
　　这款酒是此世界受到雌子们追捧的国民饮品之一，因为酒精含量偏高，沐凤轨在的时候死活不愿意买给他，平时只允许他喝鲜榨的果汁，陆维好奇它的味道很久了。
　　喝下第一口，就感觉到鲜明的口感在味蕾上弥漫开来，先是甜酸，再是一点点苦，一点点涩，最后化做道温热的暖流，沿着喉咙滑入腹中，回味甘香。
　　唔……果然很容易令人上瘾。
　　陆维半躺在沙发里，非常惬意的，一口接一口的喝着“缤纷绮梦”。
　　在他这种活了几百年的人眼里，看沐星临这样十六七岁的小屁孩，就如同阳光下浅浅流淌的小溪，一眼就能看透。
　　不过是“整治”了自己这个外室之后，又开始于心不忍。
　　啧，这种小孩子的幼稚把戏他才不想奉陪，等沐凤轨回来，都交给沐凤轨处理就好。
　　至于沐凤轨跟别人结婚这种小事，他也压根不会在意。
　　他在这个世界是准备度假的，“外室”这个身份不是再合适不过？
　　既可以不用承担“正夫”的责任，又可以利用沐凤轨的愧疚感，尽情刷沐凤轨的钱，享受舒适的生活。
　　况且沐凤轨管他太严，有“正夫”在未来日子的分担，想必他能得到更多的个人自由空间。
　　这样想起来，他还要感谢沐凤轨未来的“正夫”。
　　唯一的隐患，就是他不喜欢属于自己的东西“不洁”。
　　依沐凤轨对他死心塌地的程度，让沐凤轨答应“形婚”，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如果实在不行的话，自己就找沐凤轨要一笔赡养费，然后再想办法勾搭个精英阶层的漂亮雌子结婚。
　　陆维知道自己的身份应该是有问题，但如果结婚对像不是皇室成员，而只是上流阶层的精英人士，就不会获得过多关注，再加上沐凤轨的掩护，应该就可以继续隐瞒。
　　半年的时间里，陆维多少也对自己的容貌和血统等阶有所了解，想勾搭个把雌子不在话下。
　　陆渣渣毫无愧疚之心的一边盘着真到了那个地步，该怎么合情合理的抛弃沐凤轨，怎么结识新的漂亮雌子，一边把手里的那罐酒喝完了。
　　醺醺然的把手中空罐往地上一扔，半倚着沙发扶手，陆维仰起白皙纤细的脖颈，醉眼朦胧中仿若看到了自己未来美好的生活，不由灿然一笑。
　　这无人得见的笑容，足以颠倒众生。
　　……
　　一曲舞毕，沐凤轨携着安欣的手，步出舞池，来到边场的沙发上休息。
　　这个时候，一名大腹便便的雌子走了过来，和沐凤轨打招呼，“哟，七殿下。”
　　这雌子身着军装，挂着中将的星徽，等阶不低，显然也是军部的人。
　　他和沐凤轨的身高体格差不多，却不是沐凤轨那样坚毅英俊的相貌，而是长了对勾人的桃花眼，下颔较为尖削，作派浮浪，一看就是个兵痞。
　　而能出现在这个会场，他纵然是个兵痞浪荡子，也应该至少属于贵族出身。
　　沐凤轨看到这雌子的时候，脸色就变得很难看，但还是朝他点了点头，“叶羲，有段时间没见了。”
　　叶羲，叶家第九子。
　　叶家领公爵衔，和皇室是拐着弯的亲戚关系，经常进宫，沐凤轨和叶羲也算是从小认识。
　　“嘻嘻，那是当然，人家要养胎嘛。”叶羲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望向安欣，“这位，就是七殿下的准王夫吗？”
　　沐凤轨听到这个问题后，迟疑了片刻。
　　他的王夫，在他心里从来只有一人而已……但为了继续保护陆维，这一关总是要过的。
　　于是沐凤轨点了点头，温柔的看了眼安欣，“是的。”
　　“看起来两位感情很好嘛，这就再好不过啦！”叶羲一拍手，笑容真挚灿烂，“那么七殿下，总不能什么好东西都霸占着，是不是？”
　　沐凤轨坐在沙发上，抬眼望向叶羲，目光逐渐冰冷锐利。
　　叶羲揽过沐凤轨的肩膀，在沐凤轨耳畔道：“尝过他的滋味之后，才知道除他之外的雄子都是垃圾……既然七殿下已经决定结婚，就把他让给我，怎么样？”
　　“我会好好待他，毕竟，孩子也是需要爸爸的。”
　　下一秒，叶羲就被沐凤轨一拳击飞。
　　其力度之大，令叶羲背部压碎了身侧的整扇琉璃窗，还余势未止，掉落在舞厅外的后花园里。
　　就这样，沐凤轨仍是恨意未消，背上忽然生出一对洁白如玉的硕大甲壳，又从这甲壳下翻出对透明的类似于蝉翼的翅膀，双臂长出撕裂了军装的成排雪白锯齿，身形暴涨三倍有余，“嗡”的一声直接冲过碎掉的窗户，朝落在后花园里的叶羲飞过去。
　　这就是雌子特有的战斗形态，“虫化”。
　　中低阶层的雌子们，因为脾气性格暴戾，常有一言不合就“虫化”打架斗殴者，这种形态倒是屡见不鲜。
　　然而，“虫化”这种行为，极少出现在高层人士，乃至皇室成员的身上。
　　毕竟当众爆裂衣衫，显出虫族的形态，怎么说都是件极其不雅的事情。
　　厅堂内所有在场者，都目瞪口呆看着沐凤轨“虫化”的这幕。
　　原来七皇子是玉枢锯甲啊……该说果然不愧是皇室血脉吗？
　　“沐凤轨，别以为我怕你！”叶羲捂着胸口，从撞翻的藤萝架中站起，蓦然生出口器，指甲延伸成钩形，身体同样暴涨三倍有余，背上生出对铁色的甲虫翅膀来，振翅飞上半空。
　　沐凤轨蓝眸狠厉地盯着叶羲，英俊的面容上蔓延着数道玉色花纹，少了几分人形时的凛然正气，多出了几分妖异邪美之感。
　　他几乎失去了所有理智，跟着叶羲飞上半空，就与这个大腹便便的雌子斗做一团。
　　叶羲虽然怀着孕，但化为战斗形态，身体暴涨之后，怀孕的影响对他来说并不算大。他刚开始被沐凤轨击飞，只是在猝不及防之中，如今倒是和沐凤轨在半空中拳来脚往，一时间斗了个旗鼓相当。
　　作者有话要说：    叶羲：沐凤轨，你竟然殴打孕夫！
　　沐凤轨：打的就是你！
　　陆总今天仍然很努力的意图吃软饭中~


第73章 
　　然而在半空中交锋了十几个回合之后,叶羲毕竟怀着身孕，体力不大跟的上，外加身型较为笨拙,渐渐处于下风。
　　沐凤轨乘叶羲露出的一个破绽,右臂如霜似玉的利锯挥出,就将叶羲左侧的大半片铁色甲壳，连着整支蝉翼般的翅膀砍了下来。
　　玉枢锯甲，是极为罕见，举世公认排名前五的强大“虫化”战斗形态。
　　体表披甲色若霜雪，质地看上去剔透如美玉,却坚固堪比用来构造宇宙舰艇表壳的强化金属，其武器锯齿之锋利,更是斩金断铁都不在话下。
　　据说擎天皇朝的开国皇帝，就是玉枢锯甲。
　　叶羲“虫化”的战斗形态,铁犀战勾虽然也不错，却终究还是无法和沐凤轨这无坚不摧的玉枢锯甲相比。
　　叶羲被砍去半片甲壳和整支翅膀,身受重创,加上有孕，再也无法维持“虫化”,暴涨三倍多的身体缩小至原先的模样,因为之前衣衫皆被“虫化”撑爆，大腹便便的身体未着寸缕，从半空中坠下。
　　沐凤轨恨极了叶羲，况且此时理智尽失,当下毫不犹豫的追上去，挥锯就要将此时脆弱的人形叶羲拦腰斩断。
　　叶羲和他肚子里的孽种……都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然而当沐凤轨的利锯毫不留情挥下之时，却被一柄鲜红若滴血的巨型弯镰架住了。
　　擎天皇朝的二皇子，帝国元帅沐凤渊在半空中显露出“虫化”身躯，一只手的臂弯间抱着已经晕过去的叶羲，一手延伸出鲜红的弯镰，架住了沐凤轨的利锯。
　　沐凤渊的“虫化”身躯比沐凤渊还大上几分，体表却并没有硬甲覆盖，而是类似于螳螂一般，紧贴脊骨生长着一对鲜红纱翼，身侧生有六根修长灵活的红色节肢，每根节肢上都可以随时延伸出杀敌的巨型弯镰，色若滴血。
　　这种“虫化”形态属于牺牲了防护功能，却加强了速度和战斗力量的类型，被命名为赤血六臂，也是这个世界罕见的强大虫形之一。
　　正是由此，沐凤渊才能来得及救下叶羲，并架住沐凤轨全力一挥的利锯。
　　沐凤轨看着脸上蔓延着暗红纹路，和他有着同样冰蓝眸色的沐凤渊，目眦欲裂大叫道：“二皇兄，你让开！让我杀了他，还有他肚子里的那个孽种！！”
　　“七弟，你不要再闹。”沐凤渊无奈的看着这个弟弟，叹了口气，声音醇厚低沉，“人你已经带走了，现在如果杀了叶羲，是想把事情再度扩大化吗？”
　　“你的愤怒，我可以理解。”沐凤渊顿了顿之后，才再度开口，“那么……就算杀了叶羲，你还打算杀多少人，才能泄你心头之愤？”
　　沐凤轨慢慢放下锯齿，双拳紧握，尖利指甲深深刺入掌心，鲜红的血顺着修长手指蜿蜒而下。
　　昭示着他此刻内心的挣扎与痛苦。
　　“事情到此为止，追究发生过的往事没有任何意义。”沐凤渊眸光沉沉，“不要忘记，你当初是拿什么和我交换那个雄子的……如果他真的，比你曾经的野心更重要，就忘记过往的一切，好好护住他，安稳过你们的日子，不要再挑起争端。”
　　沐凤轨看了眼晕倒在沐凤渊怀中，挺着大肚子的叶羲，冰蓝双眸中的怨毒憎恨，几乎要转化为无数利箭，把叶羲刺成筛子。
　　然而最后沐凤轨只是沉默地转过身，震动透明双翅，离开了这里。
　　安欣立在破碎的琉璃窗前，端起手里高脚杯中的橙酒，凑在唇畔喝了一口，漂亮的褐眼之中一片清冷透澈。
　　看来……这场闹剧终于散场。
　　做为七皇子的准王夫，他接下来也要做些份内的事情，向所有人昭示自己的体贴贤德了。
　　安欣转过身，将高脚杯放在桌案上，去为沐凤轨准备新的衣物。
　　仪态优雅端庄，丝毫未乱。
　　沐凤渊抱着叶羲自半空中降落，将晕倒的叶羲交给叶家族人之后，去更衣室内收了“虫化”身躯，换了身新的制服，这才重新返回厅堂，朗声笑着安抚在场众人，“大家继续，没什么事，只是我家七弟和叶羲闹了点小矛盾。”
　　“血性方刚的年轻雌子嘛，谁没为点小事打过架呢？”
　　沐凤渊说话间，之前被叶羲撞碎的琉璃窗，就已经被服务的侍从们打扫干净了地面碴子，并换上了一扇新的窗面。
　　大厅之中，依然富丽堂皇、衣香鬓影，仿若什么都没发生过。
　　“是啊，二皇子说的对，哈哈哈！”立即有人附和。
　　“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七皇子是玉枢锯甲，而二皇子是赤血六臂呀！”有人赞叹，“都是了不得的战斗形态，不愧是军部强者，皇家血脉！”
　　“是呀是呀……”
　　适才那场生死相搏的斗殴，经过沐凤渊三言两语，很快转化为一个“小矛盾”，现场再度充满了祥和热闹的气氛。
　　沐凤渊那番话，乍一听没什么问题，细细深究却很有些不对。
　　雌子们禀性暴戾，打架斗殴确实成风，每年死在这上面的也不在少数。
　　却绝对不包括身处上层阶级，连“虫化”这种事，一生都不见得会发生一次的雌子们。
　　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身为帝国元帅，皇家直系血脉，掌握了至高军权者，说出的话自然是真理，有大把人应声附和。
　　于是舞曲再度响起，舞池之中的雌子与雄子们开始翩翩起舞，一片欢声笑语，歌舞升平。
　　沐凤渊在厅堂中来回走了两趟，与几个关系亲密的雌子碰杯谈笑后，就独自进了一间休息室，坐在沙发上以手支额，显露出疲惫之态。
　　他和沐凤轨是兄弟，模样也很相像，只是比沐凤轨更高大，眼睛更为狭长，轮廓更深刻。
　　除此之外，沐凤轨的气质坚毅凛然，而沐凤渊则威严深重。
　　沐凤渊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之后，就从沙发右侧扶手中的小暗格里，翻出了一支喷剂。
　　和量产贩售的喷剂不同，这支喷剂极为小巧精致，只有雄子们用的口红粗细，一根食指的长度，上面也没有任何产出标识。
　　沐风渊极为珍惜的拿着这管喷剂，喷了一点在自己的虎口处，然后将虎口置于鼻端深深嗅闻。
　　成大事者，必然有所舍弃，他很早就明白这个道理。
　　只是，难免有时候也会遗憾啊。
　　……
　　陆维在家里宅了三天后，沐凤轨就如期回来了。
　　自然，陆维懂得偷吃要擦嘴这个道理，早在沐凤轨回来之前，就解决了所有“垃圾食品”，保证不留一点痕迹被察觉。
　　当陆维看到沐凤轨高大修长的身影出现在门口之时，明显感觉到了沐凤轨情绪非常不对劲儿。
　　浑身都散发着阴沉的低气压，是要闹哪样？
　　于是上前踮脚勾住沐凤轨的脖颈，给了他一个吻，然后笑着说：“怎么了，心情不好？”
　　沐凤轨勉强笑了笑，避开陆维的目光摇头道：“没有，别瞎想。”
　　然后伸出手，将陆维打横抱起，来到卧室，一手撑在陆维的身侧，一手缓缓解开自己制服上的风纪扣。
　　直到双方交叠之时，沐凤轨那对冰蓝色的眸子都深深凝视着陆维，从未曾离开。
　　吻痕如同花朵一般，在陆维的颈项锁骨间绽放，沐凤轨贪婪吮吸着陆维的舌，牙齿不时互相磕碰。
　　陆维被沐凤轨吸到整条舌头都发麻，津涎不由自主的溢出，又被沐凤轨一次次的舔舐而尽。
　　陆维从来都是强势的掌控者。
　　不过……偶尔换成被掌控的一方，滋味好像也挺不错的。
　　之前，沐凤轨表现得很有节制。
　　早睡早起，生活规律，以及适度的锻炼。
　　含酒精的饮料，对身体不好的垃圾食品，沐凤轨都绝对禁止在这个家出现。
　　这种过度的放纵，更是不曾有过。
　　足足七个小时。
　　陆维完全被榨干了，瘫软在床上。
　　冰蓝色双眸死死的盯着陆维，沐凤轨用指端沾了一点唇畔粘稠，抹在自己的舌尖上，喉结滚动，邪魅妖异，充满占有欲。
　　“你是我的。”
　　沐凤轨伸出结实修长的手臂，紧紧将陆维抱进怀里，含住陆维的耳廓，再次于陆维耳畔重复，“陆维，你是我的。”
　　陆维有气无力的，在沐凤轨健硕光裸的背脊上拍了拍，表示知道了。
　　然后除却身体的疲软之外，心里也开始隐隐忧虑。
　　按照沐凤轨对他这么强烈的占有欲，将来若想要和平的跟沐凤轨分手，再寻第二春，怕是有些困难哪。
　　沐凤轨抱了陆维好一会儿才放开，将手伸到床头柜处，吃下那颗朱红色的避孕药丸，眉眼间又恢复了平常那种稍带克制的神情，不复之前的放纵。
　　雄子相对于雌子，本就是身娇体弱的物种，陆维经过那般狂风暴雨般的索求，疲惫难当，此时已经合上了双眼。
　　沐凤轨叹息一声，将遍体瘫软的陆维打横抱起，朝浴房走去。
　　浴池很大，足够两人共浴。
　　陆维在半睡半醒中，于温热的水中浮浮沉沉，感觉到沐凤轨一边替他清洗，一边仍然在吻他。
　　仿若要将他的身体之上，烙满永远不能消除的，属于沐凤轨的印记。
　　……
　　第二天，当陆维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已是天色大亮。
　　沐凤轨不在枕畔，从外面隐隐飘来煎蛋的香气，若有若无的缭绕在鼻端。
　　陆维掀开被子，发现自己是在裸睡，整片胸膛蔓延着不忍直视的紫红痕迹，从头到脚泛着一股子运动过度酸软的感觉。
　　就算是再不甘心，也不得不承认自己体力不足这个事实。
　　此世界，雌子凶猛啊。
　　陆维在心里哀叹一声，套上睡衣睡裤，穿了拖鞋，有些慵懒的走出卧房。
　　沐凤轨系着条围裙，端着盘子从厨房里走出来，盘子里盛放着两人份的蛋包饭。


第74章 
　　沐凤轨离开的这三天里,陆维吃了不少“垃圾食品”以及烹饪机煮出来的饭菜。
　　怎么说呢，“垃圾食品”流行自有它们的道理，而机器煮出来的饭菜严格按照食材调料比例,刀工规整划一,花样繁多,味道总是没有大错。
　　不过，少了些温暖的“人气儿”。
　　也许是餐具的搭配，也许是饭菜里那一点点变化的小心思，也许仅仅是由熟悉的人亲手摆盘端出，然后再附送一个笑容,食物的滋味就有了不同。
　　陆维走到餐桌旁坐下，切开沐凤轨端上来的蛋包饭,只见里面的饭粒浸透了沐凤轨的秘制酱汁，颗颗金黄晶莹,又包裹了干贝、鲜笋丁、肉粒、青豆等食材。
　　舀一勺送进嘴里咀嚼，蛋皮煎的恰到好处,米饭喷香酱汁浓郁,挟着肉粒的韧，干贝的鲜,笋丁的脆……十分令人满足。
　　再配上手边的大杯鲜榨果汁,就是极其美味的一顿早餐。
　　陆维拿起玻璃杯喝了口果汁，看了看站在自己身旁，取下了围裙，穿着一身家居服,仍旧显得高大挺拔的沐凤轨，心里有了动摇
　　且不说沐凤轨的相貌身材都十分出众，在床上足够放浪，还死心塌地的爱着他，就凭这做饭的手艺，能不分手还是尽量不分手吧，不然以后恐怕就吃不上沐凤轨做的饭了。
　　沐凤轨发觉陆维在看自己，蓝眸不由自主就泛上一层笑意，俯下身子，用修长手指轻轻抬起陆维弧度精致的下巴，“我发现，你今天很难看。”
　　沐凤轨舔去陆维唇畔的酱汁之后，又用他那把低沉磁性的声音继续道：“让我难以自拔的，看到入迷。”
　　陆维趴在桌子上，把脸埋进臂间大笑。
　　这种充满了羞耻感的情话……沐凤轨是在撩他吗？
　　他前世活了几百年，曾经爱慕他的人不计其数，但身为掌控一切的上位者，还没有人敢用这种幼稚拙劣的情话撩拨他。
　　“咦，不喜欢吗？”沐凤轨有点尴尬的站在原地，“论坛上明明说雄子们都爱听这种的……我想了好久，才想到这句。”
　　“没有，哈哈……很喜欢。”陆维仰起脸，笑的喘不过气，有着倾城之色的面容上，泛起薄薄胭红，“你知不知道，ph值为6.6～7.1，含有淀粉酶，以及少量无机物的饮料是什么味道？”
　　沐凤轨困惑的摇了摇头。
　　陆维揽住沐凤轨的脖颈，让他俯下背脊，给了他一个唇舌交缠的深吻，然后放开他，笑着说：“现在你知道了。”
　　两人恬不知耻互撩之后，沐凤轨耳根通红的在陆维身旁坐下，开始一起用餐。
　　沐凤轨做的蛋包饭味道很好，也很大份，陆维做为身材瘦弱的雄子，吃了一小半就已经饱了。
　　于是陆维一边啜饮果汁，一边时不时的，从自己的盘子里舀起一勺蛋包饭，再喂进旁边沐凤轨的嘴里。
　　沐凤轨来者不拒，一口口咀嚼吞咽陆维的投喂，望向陆维的冰蓝色眸子里，尽是缱绻温存。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恋爱的酸腐味儿。
　　最终以沐凤轨吞下一份半的蛋包饭，以及一杯半的鲜榨果汁收尾，结束了这顿早餐。
　　陆维趴在桌子上，听着沐凤轨在厨房的水池处洗涮盘杯餐具，懒懒的隔空开口：“凤轨啊，听说你要有王夫了？”
　　“啪”的一声，是瓷盘落在地上，摔成碎片的声音。
　　系着深蓝围裙的沐凤轨惨白了英俊的脸，一双大手上还湿漉漉的沾满了水渍和油渍，出现在厨房口处，看着趴在桌子上的陆维，“陆维，是谁告诉你的？”
　　“是小舅子星临啊，他知道是我在登陆你的账号。”陆维坐起身，望向沐凤轨，毫无愧疚之心的把沐星临出卖，“再说，这种事也瞒不住的啊……你一旦大婚，就全星系都知道了。”
　　“果然我是你未婚夫什么的，都是在骗我吧。”
　　沐凤轨深深吸了口气，把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拉出餐椅，来到陆维对面坐下，“是我不好……这件事，确实是我说了谎。”
　　“但我是怕你刚刚醒过来，受不了太大的刺激，所以才有所隐瞒。”
　　沐凤轨握住陆维的手，神情严肃，“我们是彼此深深相爱的，这点无庸置疑。但因为你是孤儿出身，与我的基因也不相匹配，所以无论从国民那里，还是皇室方面，都说不过去。”
　　“我们从前一直都是这样生活在一起的……直到半年前一起高空连环车祸中，你身受重伤，失去记忆。”
　　陆维看着沐凤轨，眨了眨眼。
　　沐凤轨你这样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真的没关系吗？
　　勉强自己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陆维嗫嚅着：“那、那你终究……还是要和别人结婚吗？”
　　“我们到时候……是不是就要分手了？”话语到最后，带上了一丝无助泣音。
　　“不会！我永远都不会跟你分手！”沐凤轨将陆维纤细修长的手，在宽厚的大掌中握得更紧些，回答的斩钉截铁，“我心里眼里只有你一个，如果真的结婚，也只会是彼此间利益的交换、形式上的婚姻，给大众和皇室一个交待而已！”
　　陆维凑过去，将头埋进沐凤轨的颈项间，嗅着他身上淡淡的煎蛋味儿，闷闷地道：“真的只是形式上的婚姻？你心里真的只有我一个？”
　　沐凤轨连忙道：“我发誓！”
　　“那么，不许和他上床，也不许你和他有任何，超出普通朋友范畴的亲密接触。”陆维抓住沐凤轨的衣领，仰脸望入那对冰蓝眼眸，神情骤然端凝，“否则，我就跟你分手，咱们好聚好散。”
　　沐凤轨见陆维被说服安抚，明显松了口气，低头亲亲陆维的唇瓣，语气柔和，“你放心，我跟他已经说好，只是利益上的交换，为彼此行个方便罢了，绝对没有其他。”
　　“我甚至可以介绍你们彼此认识，安欣是个很知情识趣的雄子。”
　　“嗯，我相信你，凤轨。”陆维得到沐凤轨的保证，满意的弯起黑眸。
　　很好，看来他的外室地位稳固，度假世界可以继续了。
　　只要沐凤轨能一直维系着这样的关系，并保证身心的干净，他不介意陪沐凤轨一生一世。
　　……
　　三天后，沐星临被冻结了所有的银行账户，没收了所有的电子设备，不仅过上悲惨的贫穷生活，还被逼着吞下变形剂，改换容貌身段，塞进一间封闭式，以严格苛刻著称的雄子寄宿学校，美其名曰十八皇子就快要成年了，也该多了解下民间疾苦，多学点规矩。
　　呜呜呜，他的规矩向来是学得最好的，任谁都要赞一声优雅端庄大方！至于民间疾苦，现在咨讯网络这么发达，想了解不过是分分钟的事，哪用的着亲身去体验！
　　可恶，这分明是来自七皇兄的打击报复，他却只能吞下这颗艰涩苦果。
　　而与此同时，陆维也迎来了和安欣的第一次会面。
　　没办法，天天和沐凤轨在一起腻歪，总会有些无聊，听说安欣想见他，于是无可无不可的答应了。
　　见面地点就在陆维现在的居所。
　　说起来，陆维现在住的地方私密性很强，别看屋里只是普通居家的配置，其实外面层层防范，极难被人窥探。
　　安欣提着礼物从玄关处走了进来，脸上带着羞涩的笑意。
　　他是纤纤秀秀的一个人，在雄子里算是中等身材，陆维在雄子里却算是高挑结实的，因而比陆维矮了大约一掌，让陆维感到十分惬意。
　　尽管已经习惯和接受，但陆维果然还是不喜欢自己太矮，看到安欣的时候就顿时觉得心理平衡了不少。
　　安欣穿着一身淡蓝的休闲服，脸上没有化妆，长发在脑后束成马尾，露出张清秀可人的脸蛋。
　　“听说您没有化妆的习惯，我也就入乡随俗了。”安欣把礼物放在会客厅的茶几上，朝陆维微微一笑。
　　“来，坐。”陆维和安欣握手，将他让入客厅的沙发，与他促膝而坐。
　　这个时候，沐凤轨腰间系了围裙，手上戴着隔热手套，端着一小瓮汤从厨房走出来，放在餐桌的一个隔热垫上，然后又转身继续进厨房准备下一道菜。
　　“没什么好招待您的，都是些家常便饭。”陆维看了眼沐凤轨后，又转头朝安欣笑笑。
　　“哪里……”如此居家的沐凤轨，令安欣目瞪口呆了好一会儿，才望向陆维，“看来您和七殿下的感情，是真的很好。”
　　沐凤轨这样的身份地位，居然会为了一个身份低微的雄子洗手做羹汤，除非真爱，否则实在是难以想像。
　　“是挺不错的。”陆维乘机宣布主权，“在这个世界上，能够找到一个真正和自己相爱的人，很不容易。”
　　安欣垂下眼帘，声音低低，用只有陆维能听到的音量说：“您……曾经失去过记忆吧。”
　　“说不定，和您真正相爱的另有其人呢？”
　　陆维霍然望向安欣。
　　安欣用那对漂亮的褐眼，毫无退缩之意地，与陆维的深邃黑眸对视。
　　陆维此时此刻已经清楚，安欣知道他的过去。
　　并意图将这个过去在他面前，揭露出来。
　　陆维只手按住柔软的沙发靠背，凑近安欣的耳畔，同样用只能安欣能听到的音量说：“以前的事，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现在爱着谁。”
　　安欣的褐眸中流露出失望之色，却不再往下继续这个话题。
　　安欣从来就是个聪明的雄子。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重要的是，我现在的软饭~


第75章 
　　安欣不再继续,陆维也就自然而然，装成完全没发生过什么的模样。
　　虽然他无意让任何人破坏目前的生活，但他也看得出来,安欣并不是他的敌人。
　　有这样一个人做为沐凤轨名义上的王夫,正所谓进可攻,退可守，不是什么坏事。
　　所以他也并不打算揭穿安欣。
　　安欣与陆维心照不宣，迅速掩盖了所有情绪，低头理了理自己的衣襟下摆，转换话题,“我来自r星系的竟夕星，您听说过那里吗？”
　　陆维摇了摇头。
　　他在半年里已经尽量去了解这个世界,但帝国三十六道星系，拥有数千颗大大小小、人类居住的星球,他怎么可能完全把这些星球记住。
　　“也难怪，那儿只是个小地方,很多人都没听说过。”安欣显得有些局促,“因为同步自转的关系，竟夕星的一半常年温度高达一百三十度以上,永远没有黑夜,而另一半则常年处于零下四十度，永远不见白天，被称为‘永昼圈’和‘永夜圈’，是个条件非常艰苦的星球,它的名字‘竟夕’也是因此而来。”
　　“永昼圈自然是没办法住人的，只有采矿的雌子们会在工作时间，穿了隔热服进入那片区域。”安欣笑了笑，“对了，我们那里盛产各种贵金属和高等阶的宝石，听说在上流阶层非常流行。”
　　“我是在永夜圈出生，再普通不过的雄子，而我的雄父，是一名‘共夫’。”安欣继续往下说，脸上露出一点点憧憬的神色，“雌父生下我之后，因为我是罕见的雄子，又打小身体不好，所以并没有被送到育幼院，而是极其难得的，被雄父亲自带在身边抚养长大。”
　　“我的雄父是个很温柔的人，今年七十二岁，一直尽心竭力安抚他的妻子们，按时按量缴纳信息素，本本份份的生活。”
　　“他年轻的时候，应该也很漂亮，应该也受到过妻子们的宠爱。但从我有记忆的时候起，他就瞎了一只眼睛，手指缺损了两根，脚趾少了三个，身体上更是时不时会出现种种被撕咬出来的伤口。”
　　陆维听到这里的时候，眉头微微蹙起。
　　安欣虽然貌似是只在讲述他自己身处的恶劣生活环境，但陆维敏锐的感觉到，这种讲述之中隐藏了，安欣想要他知道的什么信息。
　　安欣从头到尾没有放弃过，唤醒他曾经的记忆。
　　“我的雄父，就是整个帝国最普通雄子生活的写照。”安欣凑近了陆维一点点，“我们那里的雄子，除了和上层阶级基因匹配成功，进而结婚的幸运儿，最后都要过那样的生活。”
　　“当然，雄子们数量稀少，自幼被娇宠着长大，只学习各种教养礼仪规矩，不会去学习任何生活技能，只能被未来的妻子豢养，造成这样命定一般的结局并不意外……这也算是种社会需求吧。”
　　陆维心中，那种被安欣暗示着什么的感觉一直在慢慢扩大，却又无法说出任何不对。
　　安欣实在是个很聪明的人啊。
　　安欣的眼角瞥到沐凤轨托着一个银盘，再度从厨房出来，紧接着话锋一转，“所以，我跟七殿下的婚姻，不过是用来摆脱既定命运的跳板，无论如何……我也不想经历雄父那样的人生。”
　　“除此之外，我并没有其它的想法，也无意于插足到您和七殿下之间，您完全可以放心。”
　　陆维从沙发站起来，朝安欣笑了笑，牵起他的手，“在没见到您之前，我或许还有些犹疑，但您这样坦白的跟我说了一切，我又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既然安欣选择不说破一切，他也就装作没听懂，“菜已经上得差不多了，我们先吃着吧。”
　　安欣露出微笑，将心中的所有暗潮汹涌，都隐藏在得体优雅的举止中。
　　沐凤轨身为皇子，按说之前应该没什么亲自下厨的机会，却不知是天赋还是心思缜密奇巧，他做的菜肴皆五味俱全，诱人食指大动。
　　桌上的一罐汤，以鲜虾和剔去了骨头的鲜鱼为汤底，加入蟹膏，配上蕃茄、辣椒、洋葱等物熬成清汤，以酸梅酸叶菠萝等物调味，甜酸微辣中又带着鲜。
　　小羊排刀工齐整，浸透腌制到最里面的一层，在银盘中被炭烤的外表微微酥黄，撒上一层辣椒、脆花生、孜然制成的调料，正是质嫩爽口，恰到好处。
　　被咸酸口酱汁浇过的薰肉片，配上生菜和小葱，再裹上层薄薄面片，就可以做为主食之一。
　　连一盘普通的青菜也不简单，以高汤断生就起锅，配以干贝木耳等物，加上沐凤轨的秘制调料勾芡摆盘，色泽鲜亮清爽可口，而且完全不会油腻。
　　陆维做为主人，首先盛了两碗汤，并将其中一碗放到安欣面前。
　　两人一边端着碗喝汤，一边漫无边际的聊着天。
　　安欣虽然说他是小地方出来的，眼界却并不狭窄，谈的话题，以及看问题的角度都很有意思。
　　陆维除了沐星临和安欣之外，没直面接触过其它的雄子，但星网已经遍布到整个帝国的角落，他多少对这个世界主流的“雄子”群体有所了解。
　　雄子们从小就被娇养，热衷于各类服饰化妆品，把自己收拾打扮的漂漂亮亮。
　　而与此同时，底层的雄子们大多也被种种规矩条律洗脑，认为成年后娶妻以及为帝国贡献自己的信息素，是身为雄子的职责。
　　从出生，一直到成年后娶妻、开始按月被抽取信息素，成为“共夫”的普通雄子，生命中的前五十年左右，还是能够过的很不错，被二十个以上的妻子供养，生活水准远远高于同阶层的雌子。
　　所有的悲惨，都是从雄子们年纪渐老，信息素产出逐渐淡薄开始的。
　　而在育幼院长大的，年轻的大部分雄子们，也并不会同情老去的雄子。他们关注的只有最新流行的食物、衣服、饰物、化妆品、电子设备。
　　偶尔提到五十岁以上的雄子，都是用“今天真倒霉”，“遇到了个很丑的老东西”，这样的口吻。
　　仿若他们和老去的雄子们并不是处于一个世界，仿若那些老去的雄子们，不是他们的未来。
　　因为和之前的世界伦理体系悬殊太大，一直到现在，陆维对这个世界都没有什么真实感，所以他也就是把这些当个新鲜现象看看，心里一点感触和想法都没有。
　　安欣和陆维所知道的主流雄子不同，或许正是如安欣所说的，从小在雄父身边长大，再加上天生聪慧敏锐，所以才拥有这样独到的思想吧。
　　两人喝过汤，沐凤轨正好将最后一盘配了甜辣酱的炙烤时蔬丸子端上来，解了围裙坐到陆维身旁，轻声道：“这回放心了吗？”
　　陆维用手肘打了沐凤轨一下，沐凤轨脸上的笑容简直能淌出蜜来。
　　安欣将两人的互动尽收眼底，心中不甘，脸上却端静优雅，用叉子叉起块小羊排，踌躇道：“你们真好，给我了一种家的温馨感觉……我是独自来帝都的，身边一个熟悉的人都没有。将来，我能不能再过来做客呀？”
　　沐凤轨笑道：“等过了这段时间，军部恐怕又要忙起来。我不在的时候，欢迎你过来多陪陪陆维……顺便帮我监督他的日常生活。”
　　“他身体本来就虚弱，离开我的照顾又不注意自身饮食，可怎么得了。”
　　陆维以手扶额，在心里发出哀叹。
　　尽管他已经很小心，在沐凤轨回来之前清理掉所有酒和零食的痕迹，而且把星网商城上的购买信息也删除了，却还是被沐凤轨发现。
　　所以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都怪他没有在星际世界生活的经验，不知道在他用沐凤轨的账户下单购买任何东西后，沐凤轨都会在月底收到光脑发来的统一单据。
　　购买过什么东西，一目了然。
　　他喝酒吃垃圾食品的事，自然也不能隐瞒下去。
　　安欣也笑了，道：“七殿下放心，我跟陆维虽然是初次见面，却一见如故，感觉就像是亲人一样，肯定会尽心尽力的照顾好他。”
　　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
　　饭后，安欣又坐了一会儿，跟陆维和沐凤轨说了阵子话，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陆维乘沐凤轨收拾洗碗的时候，打开了安欣带来的礼物。
　　那是个约30cm长，20cm宽的木盒子，盒子里整整齐齐排列着，十几枚未经打磨的宝石原石。
　　“喂，凤轨，安欣的礼物会不会太贵重了？”陆维扬声道，拈起一颗雀卵大小的红宝石原石，在灯光下观摩，虽然皮面粗糙，却还是能看出其内部剔透耀眼的质地。
　　“啊，是宝石的原石吗？”沐凤轨在厨房里，刷刷的水声中回答，“不会啊，那就是他们那儿的特产，没经过上好的打磨雕刻，在原产地并不怎么值钱的。”
　　陆维想起了“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轻叹一声，将手中的原石放进盒中。
　　紧接着，他发现放置宝石的格子，与木盒边沿相接的地方，有一条细小的缝隙。
　　木盒是双层的。
　　发现了这一点后，陆维很自然的去揭开上面的格子，看看下层还放着些什么。
　　这个木盒不算小，上层足足摆放了十几枚宝石原石，下层却只有一个直径在2厘米左右，颜色黯淡，看上去破烂不堪的金色徽章。
　　除此之外，别无它物。
　　金色徽章虽然表面坑坑洼洼，却还能清晰的看出来，是一对展开的羽翼形态。
　　啧，安欣胆子真大。
　　还是说，他为了唤醒自己的记忆，就能如此不顾死活？
　　陆维一边想着，一边将那枚徽章取出，并决定将它藏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这章活活把我写饿了~~


第76章 
　　开年之后,沐凤轨又和陆维腻歪了几天，这才依依不舍的回到军部。
　　军部的事务非常繁重，沐凤轨身为帝国大将,能够得到半年多的假期陪伴陆维,已经是顶头上司沐凤渊法外施恩。到了现在,也确实不能够继续再拖下去。
　　沐凤轨离开的第一天，陆维是被门铃声唤醒的。
　　看看窗外的天色，已经大亮；再看看时钟，居然一觉睡到了下午的时候。
　　啧，都怪沐凤轨昨夜索求的太狠,既浪又野，到了天快亮的时候才肯停下。
　　陆维从床上撑起身体,只觉得浑身上下的骨头，像被拆过一遍又装上去那样酸软疼痛。
　　因为是离别前的最后一夜,他也就放纵了一把，平时不会答应做的花样,都任由沐凤轨做了个遍,才导致了现在这样的后果。
　　事毕，沐凤轨帮他清洗换衣、整理清扫房间,守着他沉沉入睡后,根本没怎么休息，就启程去军部了。
　　而他，则睡到了现在才被门铃声唤醒。
　　雄子和雌子的体力悬殊，就是这么天然的巨大。
　　踏进这个世界之前,完全不曾想过，他陆维也会有今天。
　　在心底哀嚎一声后，陆维拖着酸软的身体起了床，来到玄关处，点开“显影”。
　　“显影”的全息投影显示，站在门外的正是安欣。
　　陆维按下键钮，门自动打开，安欣提着一个水果篮，素颜清秀，轻轻巧巧的走进来，“下午好。”
　　当看到陆维睡衣领口处露出的红紫色痕迹，安欣瞳仁微缩，脸上却还是带着笑：“怎么，才起床啊？”
　　“既然这样，我去弄点吃的。”说完，安欣放下水果篮，转身就要进厨房。
　　陆维却伸出手，拦住了安欣，“安欣，你究竟想做什么？”
　　“如果您知道您自己是谁，就不会问我这个问题。”安欣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漂亮的褐眸中掠过丝失望，“怎么，看到我的礼物，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陆维深深吸了口气，走到沙发旁，从靠垫与沙发相接的缝隙底部，翻找出那枚金色徽章，拿到安欣面前，“这个吗？抱歉，确实什么都想不起来。”
　　安欣的神色忽然变得慌乱，他伸出手，在陆维猝不及防中，摸上了陆维的头顶。
　　尽管外表已经完全看不出来，但在陆维黑亮浓密的短发之下，确实有着一道深长的伤疤。
　　“星主、星主！”安欣忽然情绪失控，抱住了陆维，褐眼中流下泪水，“他怎么能对您这样残忍，怎么能……这是对您极致的羞辱，是把您彻底毁掉了啊！”
　　陆维推开安欣，“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安欣的情绪逐渐冷静下来，擦了擦眼泪，望向陆维，吐字清晰，“您知道吗，人为制造的失忆，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催眠，另一种则是切除记忆区域的脑组织。”
　　“您的意志与精神力都十分强大，也接受过相关的抵抗训练。如果是催眠导致的失忆，当您在看到那枚徽章的时候，就已经能够解除了。”
　　“所以，是沐凤轨切除了您的脑组织，并将失去记忆的您，做为他的玩物，一直藏在这里！”
　　陆维听到安欣说出如此耸人听闻的话，却并没有因此露出激动的神色。
　　他早就感觉到原身和沐凤轨的过去不寻常，也对此有了心理准备，淡淡回应：“你所说的一切都只是臆测，并不一定是真实的情况。何况就算是真的，那又怎么样？过去的事就已经过去了，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并不想改变什么。”
　　“我倒是很好奇，你为何如此大胆的在我面前摊牌？就不怕我把一切，都告诉凤轨吗？”
　　安欣摇了摇头，露出一个笑：“如果您要告诉沐凤轨的话，在您发现我的礼物之时，就应该告诉他了，而不是选择将礼物藏起来。”
　　“您心里也存有疑惑，并没有完全的信任沐凤轨，不是吗？”
　　陆维沉默不语。
　　确实如此。
　　沐凤轨英俊，身材好，位高权重，又做得一手令人垂涎欲滴的饭菜，可以称得上是理想中的伴侣。但他从始至终，确实连一分一秒，都没有信任过沐凤轨。
　　安欣实在是个很聪明通透的人，见陆维沉默不语，就知道自己说中，继续道：“您不需要挣扎犹疑什么，一切都交给我们，真相迟早会在您面前展露出来的。”
　　说完，安欣热切握了下陆维的手，就转身去厨房做饭了。
　　陆维走到沙发上坐下，隔着一道磨砂玻璃门，看着安欣在厨房忙碌的纤瘦身影，黑眸微微眯起。
　　树欲静而风不止。
　　看来这个世界的一切，并不会按照他的意愿所进行啊。
　　安欣的手脚很麻利，很快就用烹饪机做好了三菜一汤，端上饭桌。
　　烹饪机做出的食物味道，自然也是不错的，却始终比不得沐凤轨的手艺。
　　陆维走到桌旁坐下，拿了调羹和碗，没有跟安欣客气，就开始喝汤吃饭。
　　现在不是饭点，安欣没有饿，于是就坐在桌子对面看着陆维吃，一脸满足的模样，顺便和陆维聊天：“您应该听说过星盗吧？”
　　陆维手中的调羹顿了顿，“你不会想告诉我，我真正的身份就是星盗？”
　　星盗，他当然听说过。
　　那是一支在宇宙中横行霸道，霍乱良民的强悍盗匪。现在擎天皇朝的军部，也主要是在和星盗交战。
　　星网现在这么发达，他当然经常浏览到“军部三势联合，痛剿星际盗匪”，“匪首XXX已被我军击毙”，“残余星盗退避XXX星系”，“英勇战团歼灭残余星盗”……这样的消息。
　　“谁是盗匪，谁是官兵，不过是由当权者一张嘴说了算。”安欣垂下眼帘，看着自己的手指，并没有直接回答，“说不定，星盗那边，也在称帝国这边为盗匪呢。”
　　陆维点了点头。
　　历史，从来由胜利者书写；舆论，从来任当权者妆扮。
　　曾经身为上位者，手握至高无上权力的他，自然再清楚不过。
　　……看来，原身是星盗无疑了，而且绝对不会是什么无名小卒。
　　否则，沐凤轨不至于花费这么大的力气把他藏起来，安欣不至于甘愿冒这么大的风险找到他。
　　“我们之前，很熟吗？”陆维望向对面的安欣。
　　安欣摇了摇头，双眼亮晶晶的看着他，继而微笑：“我对您当然很熟悉，您却应该是不认得我的。”
　　陆维看着安欣眼中遮掩不住的仰慕，觉得事情麻烦大了。
　　他已经能预见，他在这个世界度假的愿望彻底破碎。
　　果然，系统的任务从来不会简单。
　　他再怎么逃避，该来的也还是会来。
　　……
　　接下来的日子，安欣每天都会到陆维这边来一趟。
　　替他洗衣叠被，打理家里的一切……周到的像个老母亲，为陆维简直操碎了心。
　　陆维挺喜欢安欣的，因为安欣既聪明又懂事，更何况他还能做到沐凤轨做不到的事，那就是带陆维出门和逛街。
　　毕竟身为皇室成员，沐凤轨如果出现在大街上，很快就会被围观的人群淹没，并同时出现在当天大大小小的报道上。
　　而带陆维出门就更麻烦了，陆维长着那样一张艳丽貌美的脸，血统又极为纯正，很难不被公众窥探他和沐凤轨之间的关系，进而做出种种揣测联想。
　　所以带陆维出门和逛街，对沐凤轨来说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安欣就不同了，他虽说是以沐凤轨基因匹配者身份来帝都的，却从没有和沐凤轨一起出现在公众场合，皇室对这种消息也向来封锁的很严，所以在正式大婚之前，根本没有人认识他。
　　转眼间，一个多月的时光似乎就这样过去了。
　　这天下午，陆维和安欣又和往常一样，行走在宽敞的街道上，商量着去哪个私厨吃晚饭。
　　安欣虽然只会用烹饪机做饭，没有沐凤轨那么好的手艺，但他可以带陆维出去吃馆子呀。
　　那么多私厨不同的独家手艺，还能够每天轮换，肯定抵得上一个沐凤轨。
　　所以沐凤轨不在的这段日子里，陆维跟安欣简直是过得有些乐不思蜀。
　　街道上绿植成荫，因为是工作日，来往的大都是婚后生活闲适的年轻雄子们，雌子并不多。
　　陆维入乡随俗，出门脸上也化着妆。
　　不过别人是往美里化，他却是往丑里化，浓厚的粉底堆砌了整张脸，然后简直是在粉底上又活生生描绘出另一张脸来。
　　说起来，这就不得不佩服安欣的化妆技巧了。
　　再加上一个信息素收敛器，将身上散发的信息素收敛起来，只有贴近肌肤的时候才能闻到。
　　陆维就变成了人群中一个浓妆艳抹的普通雄子。
　　安欣勾着陆维的两根手指甩啊甩，正是雄子们一起逛街最普通的姿势，“要不，今天去易牙百味坊？”
　　陆维点了点头，正想答应，就忽然看到远处一道火光从天而降。
　　而那道火光轰然落下的地方，正是陆维居住的地方。
　　转眼之间，只见熊熊火焰升腾，灰黑烟尘弥漫，高楼坍塌，那片偌大的区域尽皆化为废墟。
　　之前周围还在散步谈笑的雄子们，先是目瞪口呆，继而尖叫着四散奔逃。
　　“星盗！是星盗的袭击！”
　　“星盗打到帝都来了！”
　　“呜呜呜……好可怕，我要找我的妻子……”
　　“……”
　　震惊中的陆维感到自己的指头被勾了勾，转头望向安欣。
　　“没想到这么快，就到了离别的时候啊。”安欣笑望着他，一只手勾着陆维的指头，一只手点了点自己的唇，“这段时间我真的很开心，来个告别吻吗？”
　　作者有话要说：    采访下陆总，身为一个帝王型的强攻，你想没想过有被受做到嘤嘤嘤，以及化着大浓妆，和闺蜜牢着小手逛街的黑历史呢？


第77章 
　　“别开玩笑了,什么情况？”
　　陆维从震惊中略微回过神来，哪有心情跟安欣闹这个，朝安欣道：“袭击帝都,你们……”
　　话还没说完,他就感觉到安欣与自己手指相接触的地方,传来一点刺痛。
　　紧接着，一股强烈的麻痹感沿着那点刺痛的地方迅速攀升，直至蔓延到整个身体。
　　陆维眼前一黑，瘫软了身体，整个人失去所有知觉,倒了下去。
　　安欣伸出手，及时扶住陆维,脸上露出合适的焦虑表情。
　　雄子们都是身娇体弱的，街道上看到远处轰炸那幕,因而晕过去的雄子不在少数，陆维在其中一点都不显得突兀。
　　“既然没有告别吻,星主就送我个临别礼物吧。”
　　安欣艰难的将陆维扶到一个隐蔽的街角处,好整以暇地理了理陆维的额发，然后从陆维胸口的暗兜里,掏出那个颜色黯淡、破烂不堪的金色徽章,深深的凝望了陆维一眼后，将徽章握在手心中。
　　在陆维得知这枚金色徽章关系到他的过去，是星盗的军徽，不能暴露在人前之时,就觉得藏在家中的哪里都不合适，一直带在身上。
　　安欣扶着陆维在街角处等了一会儿，就有一辆小型的悬浮飞车无声无息开到了他们面前。
　　悬浮飞车是浅蓝色的，在这个世界很流行的颜色，再加上非常普通的大众型号，在街道上驶过，一点都不显眼。
　　飞车在安欣面前只停驻了十几秒，就又无声无息的开走了。
　　在这样慌乱的场面之中，谁也没有注意到，街角处原来站着的两个人，只剩下了一个。
　　安欣用那对漂亮的褐眼，神态沉静地目送着那辆淡蓝色的悬浮飞车，离开自己的视线。
　　然后将手心中的金色徽章，握得更紧了一些。
　　……
　　帝都被突然袭击之后，帝国军部迅速对此做出了反应。
　　最近不知为何，星盗们异常活跃，身为帝国元帅的沐凤渊，此时正在x星系前线布防设伏，人并没有在帝都。
　　在帝都军部坐镇的，是沐凤轨。
　　当沐凤轨看到被袭击的，已经化作废墟的那片区域之时，只觉得一股寒意从脊椎处升起，然后化作无数道坚硬锐利的冰棱，深深刺入柔软的心脏。
　　那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几乎要令他当场失控，不顾一切冲到事发地，去确认陆维的安危。
　　但身为坐镇帝都军部的大将，理智和责任感都在告诉他，他不能这样做。
　　“无需慌乱，敌方不是只有一个师的战力吗？”沐凤轨坐在指挥室内，双拳紧握，指尖深深的刺入掌心，声音听起来却仍旧十分平静，“他们既然是偷袭帝都，就不可能派遣大部队前来，以免暴露行踪。”
　　“这群老鼠一样的星盗，不过能做些偷偷摸摸的事罢了。”
　　随着沐凤轨平静镇定的声音，传遍了帝都行星上下各军事要塞，不稳的军心很快被平定安抚。
　　“传令第一军，第四军，第六军，第七军，即刻行动，马上对敌方的空中部队进行合围，我要他们有来无回，插翅难飞！”沐凤轨一边看着传来的战讯，一边有条不紊的布置下令，“第二军，第三军，第五军配合警力部队进行地面维和搜索，安抚居民避免造成动荡，同时防备星盗有暗桩在帝都乘机作乱。”
　　军令既出，接下来就是各部门要塞的严格执行。
　　大屏幕上代表着各军团的亮点逐次升腾而起，离开了原驻地。
　　沐凤轨穿着一身黑色制服端坐在指挥室中，脊背笔挺，神情端凝，冰蓝双眸之中不见任何情绪，随时准备接收战报，以及处理传来的突发情况。
　　沐凤轨从来，就是帝国内最优秀的战场指挥官。
　　……
　　陆维再度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半倚在一张被放下了靠背的，柔软的皮椅上。
　　在他的左侧，是一扇圆弧形的透明舷窗。
　　而舷窗之外，则是无边无际的深沉漆黑，以及大半个帝都星球。
　　从大气层外部看过去，帝都星球整体呈现出绿茵茵的色彩，像是缀于宇宙中一颗剔透的祖母绿。
　　舷窗微微凸起的球形表面，倒映出陆维有些变形的影子。
　　他仍然穿着逛街时的那身袍服，脸上浓妆未卸，大约是为了让自己舒服一点，那头繁复、坠满饰物的假发倒是被取掉了，露出黑亮的一头短发。
　　陆维只看了那倒影一眼，就尴尬到不忍心继续再看。
　　“星主，您终于醒了！”耳畔有人惊喜的喊，紧接着一大杯温热白水递到了他的面前。
　　陆维不知道自己被麻醉了多久，只觉得嗓子确实很干，于是接过那杯白水，一口气喝尽，然后才开始打量周边环境，以及面前的这个人。
　　虽然从没有见过类似的环境，但他身体储存的知识库很快告诉他，他身处于一艘宇宙战艇的休息室。
　　弯腰站在他面前的，是一名身着军装的雌子。
　　与帝国黑色为底，鎏银为衬，头戴黑色大檐帽的军服不同，这名雌子穿着深蓝为底，金徽为衬的制服，头戴一顶与军服同色的贝雷帽。
　　他的帽徽是金色的，直径约有两厘米，是一对展开的羽翼形状。
　　陆维对这金色的徽章，非常熟悉。
　　雌子约摸三十多岁，正值青年期，很是高大，一脸淳朴憨厚的长相，望着陆维的目光中尽是喜悦，以及仰慕崇敬。
　　陆维闭了闭眼，多少猜到自己的处境。
　　他在心底叹了口气，望向那名雌子：“你叫什么？”
　　“原来安欣传过来的消息，都是真的。”雌子眸中的喜悦渐渐散去，露出失望的神情，“我是卞柏啊，您真的忘记了吗？”
　　陆维点了点头，朝卞柏伸出手，“卞柏，扶我起来。”
　　尽管已经清醒，但大约是安欣对他下的麻醉剂份量太足，他腰以下的肢体还遍布一种麻痹感，无法行动自如。
　　“是……是！”卞柏看着陆维那对深邃黑眸，如同接到军令一般，下意识的挺直了腰杆，小心翼翼的扶着陆维从皮椅上站起来。
　　陆维被卞柏搀扶着，走出了休息室。
　　休息室外，有许多人或抱着文件，或提着各种设备正在舰艇内来往穿梭。
　　他们都穿着和卞柏同样制式的军服，显然都是军人，只以肩徽和领章区别部门和阶层。
　　这些军人的神色都严肃而焦虑，显然正面对不容乐观的情况。
　　而神奇的是，这里的军人构成跟帝国不同，雌子和雄子各占了一半，只是按照其体能和特点，分属于不同部门。
　　可能是因为陆维脸上还带着浓妆的原因，并没有谁认出陆维，只有人匆匆经过时，偶尔递来好奇的一瞥。
　　“星主，要去舰桥看看吗？”卞柏想起陆维之前在星舰最常待的地方，小心翼翼地建议。
　　说不定，熟悉的环境就能令星主想起什么了呢？
　　陆维点了点头，卞伯便如奉纶音，搀着他走过长长的通道，踏上自动扶梯，直接朝舰桥指挥舱的方向而去。
　　踏进指挥舱，只见里面的空间约两百多平米，内部共有九个控制台，每个控制台前都有两三个人，紧张的盯着屏幕，随时准备接受并传达军令。
　　位处正中，最大的一个控制台前，背对着陆维，坐着这个舰队的总指挥官。
　　总指挥官是一名身穿深蓝制服，和陆维体形相若的，正值青年的雄子。
　　雄子骨骼纤细修长，身姿挺拔优雅，后颈处露出的肤色白皙如脂玉，代表着中将身份的金色流苏，从他瘦削平直的肩膀上垂下，只是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背影就可入画。
　　显然正在面对巨大的威胁，指挥舱内所有的人都全神贯注，并没有人留意到进来的陆维和卞柏。
　　而在踏进指挥舱的一瞬间，陆维就被面前那块巨大的主屏幕吸引了，再也移不动眼珠。
　　他身体的每一滴血液都在告诉他，他对这个地方的熟悉亲近。
　　这个地方，一定曾经是原身的主场。
　　“长官，急报！敌军已从六个方向逼近我军，数量为我军的十倍以上！”
　　“必须找出应对措施，不能让他们合龙！”
　　“是的，如果一旦合龙，我军因为是突袭，没有强援，必然被困死！”
　　“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
　　陆维看着主屏幕上闪烁的光点，以及代表着这附近的环境分布图，逐渐在脑海中形成了分析。
　　东北方向，是一个由太空垃圾和行星碎片组成的狭道，帝国一方兵力最为薄弱，也是最容易冲破的地方。
　　然而如果往这边跑，速度不够快的话，就容易被帝国军集中兵力瓮中捉鳖，堵死在里面。
　　西北方向，是一片坦途，如果能够从这里突围，就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局面。
　　然而，那里也是帝国布军最严密的地方，以目前这点兵力，基本没有正面突破的可能。
　　从大的局面上来看，帝国军队肯定是占了绝对优势。
　　但星盗一方也不是没有自己的优势，他们本就是奇袭而来，星舰数量虽少，但自身机动力、以及屏蔽敌方侦察的设备，都是顶尖的。
　　陆维垂于身侧，修长的手指动了动。
　　他既然已经登上星盗们的舰艇，未来的命运就已经跟这群星盗捆绑在一起了。
　　要是这艘舰艇被彻底击毁，他也绝对没有生路。
　　被俘则更加糟糕，他原本的身份就是星盗，又惹出这么大一件事，沐凤轨还能不能滥用职权，把他藏起来第二次，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搞不好就是被当众处死的下场。
　　如果是他来指挥这场战斗的话……
　　看舰桥这里一片愁云惨雾的情况，好像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我觉得，现在可以马上关闭所有屏蔽设备，然后尽全力往东北方向冲锋。”
　　陆维那把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清越嗓音，在舰桥内响起。
　　舰桥内的所有人，几乎都在同一时间内朝陆维的方向望去。
　　就连身为总指挥官的雄子也不例外，转过身来。
　　深蓝贝雷帽下，雄子有一头微卷而略微蓬松的短发，鹅蛋脸型，两道略粗的柳眉，以及一对眼角微微下垂的深棕双眸。
　　而这对深棕的眸子，正带着惊喜和讶异，与陆维两两相望。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终于彻底告别软饭生涯，开始了征服星辰大海的旅途~~啊，这就是帝王攻无法抵抗的宿命。
　　陆总深沉状迎风默然矗立，心里内牛满面~


第78章 
　　听到陆维的提议,舰桥内先是安静了几个瞬间，紧接着如滴水入热油，轰地一声炸开了锅。
　　“想要利用我方速度的优势,从东北方向经过行星碎片形成的通道,快速突破逃离,我不是不能理解。”一个鼻梁上有几颗斑点，中等身材的雌子从座位上站起来，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看着陆维扬声道，“但为什么要关掉蔽屏设备,让敌方察觉到我方的动机呢？这根本说不通！”
　　“汤青说得对，哪里来的外行人,尽在那里瞎指挥！”马上有人深感赞同。
　　“看他的打扮，是暴露了身份,我们从帝国救出来的暗桩吗？”有雄子低声窃笑，“帝国雄子的流行风气真够呛,这妆化得完全看不出来长相,也不清洗一下再出来……”
　　“呵呵，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完全没上过战场的暗桩,居然也有资格在我们王牌师的舰桥大放厥词了！”有人语气愤愤。
　　“……”
　　陆维见过在舷窗上自己的倒影，当然知道现在自己这副模样，穿着繁复华丽的袍服，脸上化着令人不忍直视的浓妆,根本无法令别人信服。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刚想说些什么挽回局面，就只见总指挥官从座位上站起来，抬起双臂，在半空中虚按了两下，前一刻还沸反盈天的现场，下一刻顿时就变得鸦雀无声。
　　总指挥官神情凝重，一步一步的走到陆维面前，举起右手，五指并拢，戴了黑色皮质手套的手掌，与前臂形成一条漂亮的直线，掌心往外翻三十度，中指微贴太阳穴，朝陆维行了个再标准不过的军礼：“星主，欢迎归来。”
　　听到总指挥官对陆维的称呼，看到那恭敬认真的一礼，在场所有人一时都没反应过来，目瞪口呆。
　　这个满脸浓妆的雄子，就是他们此行搭救出来的惑星之主吗？
　　虽然惑星之主十分低调神秘，他们很多人没见过其真容，但可以肯定的是，绝对、绝对不应该是有着这样稀烂的品位……吧。
　　总指挥官也不愿意再浪费时间，直接将陆维引到主控制台前，自己则侍立在一旁。
　　陆维看着面前各色光点和线条、数据流动的光幕，以及面前分布于控制台上的键钮。
　　无庸至疑，他之前并没有接触过眼前这个东西，却对它有着强烈的熟悉感，并且如同本能一般，非常清楚该怎么使用。
　　陆维走到控制台前坐下，闭了闭眼，十根纤长白皙的手指，刚刚虚按上控制台的键钮，就见身旁的总指挥官开口：“星主，等一等。”
　　陆维转过头，看到棕眼的雄子为他披上一领蓝麾，并递过来一张面具。
　　面具极为华丽，以粉白为底，上面绘制着红金交织的细腻图纹。
　　同眼前的控制台一样，这领蓝麾和面具，都带给陆维一种极为熟悉的感觉。
　　陆维接过总指挥官递来的面具，并将它扣在了自己的脸上。
　　“所有部门注意，即刻关闭全部屏蔽设备，列锋矢阵，朝东北方向以最快速度行军！”
　　陆维修长的手指在透明键钮上飞舞着，清越的声音和此时戴了面具的形象，传遍全军上下、所有配备了通讯设备的星舰和部门。
　　“我看错了吗？是星主在直接向我们下达军令？！”
　　“天呐，星主在帝国没有受到任何伤害，还和以前一样，真是谢天谢地！”
　　“……”
　　军令既出，全军上下所有接受到命令者皆情绪激昂，无所不从。
　　毕竟，惑星之主从没有让他的追随者们失望过。
　　……
　　沐凤轨坐在军部的控制台前，看着在光幕上移动着的，时而浮现时而消失的光点，冷笑道：“想要凭借机动力，从东北方向突破逃窜吗？不错的想法。”
　　可惜，在他这里行不通。
　　“第一军、第四军听令。”沐凤轨蓝眸专注地盯着屏幕，十指按在控制台上，向离东北方碎星带最近的军队下令，“移动至东北碎星带两翼，埋伏于通过狭道的两条必经之路，等待那群星盗自投罗网！”
　　……
　　将整张脸隐藏在面具之下的陆维，此时同样紧盯着眼前的光幕。
　　在飞往东北方碎星带的路途之中，他每隔一段时间就关掉一次屏蔽设备，再隔一段时间打开，以对帝国那边的指挥官，造成己方屏蔽设备有干扰，时灵时不灵的错误感觉。
　　光幕之上，代表帝国军队的大批光点，正在奔赴碎星带。
　　陆维漆亮的黑眸中掠过一抹精光：“所有舰队听令，打开所有屏蔽设备，立即调头，朝西北方向全力行进！”
　　这个时候，舰桥里的操纵者们似乎明白了陆维的意图。
　　“是这样吗？原来是这样……”
　　“关闭屏蔽系统，利用机动性，将敌方的大股兵力引至东北方的碎星带埋伏，然后实际上要突破的是西北方向吗？”
　　“但是西北方向驻守的兵力依然很多，我们可以吗？”
　　“谁知道呢，总比被合龙好吧，拼死一搏或许有机会？”
　　窃窃的议论声中，陆维所下达的指令，被一丝不苟的执行着。
　　……
　　第一军和第四军摆下阵势，将碎星带包抄围困之后，沐凤轨紧接着在西北方向的通路上，发现了代表敌舰的光点。
　　该死！他被愚弄了！
　　沐凤轨重重一拳砸在座椅扶手上，心里隐隐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
　　尽管掌握着十倍于敌方的军力，他却很有可能……无法困住这群星盗。
　　这并非有什么确实的依据，而是经过无数场战斗，历练出来的直觉。
　　“第六军注意，封锁西北方的通路，第七军出击！”沐凤轨深深吸了口气，继续下令，“咬住他们，拖住他们！直到第一军和第四军从碎星带撤回，再进行合龙！”
　　……
　　陆维看着光幕上的光点移动，迅速的判断着战况。
　　敌方指挥官，做出了这样的应对啊……
　　想要咬住他，进而再度将已经被他牵散的部队合龙吗？
　　但是很遗憾，就连这样的应对，也在他的预料之中。
　　……
　　星盗们舰队的屏蔽器一直时灵时不灵，机动性又极强，第七军还没来得及咬住星盗舰队，这支舰队紧接着又出现在防守较为薄弱西南方，沐凤轨紧急调集部队，才填上了西南方的缺口，没有让星盗们从这里发动突击。
　　而之前埋伏在东北方碎星带的两只军队，也早已经接到了命令，以最快的速度回撤，意图与其余部队进行合龙。
　　虽然沐凤轨的反应已经非常优秀，但要将被牵散的部队迅速回撤合龙，必定做不到整体的严丝合缝。
　　当陆维注意到，东北方向出现了一道裂开的缝隙之时，立即意识到，属于星盗们的机会到了。
　　就是现在！
　　“所有舰艇注意，立即打开所有屏蔽设备，开启所有动力源，调转方向，全力朝东北碎星带进发！”陆维大声下令。
　　这个时候，舰桥内的所有人才真正明白了陆维的意图，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之前质疑过陆维、嘲笑过陆维的人，此刻尽皆在发自内心的大声欢呼。
　　“光荣属于星主！”
　　陆维先是佯装选择碎星带做为突破点，牵散了帝国的大部队。
　　帝国的指挥官发现中计之后，很自然的就会选择收缩兵力，再度将所有部队调度在一起，进行集中兵力的歼灭战。
　　而在调度兵力的过程中，做为第一个被佯攻过的碎星带，自然不会再视作重点防守之处，那里极度有可能出现一道逃生之路。
　　现在这条逃生之路，就展现在星盗们的面前。
　　陆维从座椅上站起身，把位置让给身旁的总指挥官，揭下面具朝着众人笑道：“光荣属于大家。”
　　“没有大家的配合，是不可能完成这一切的。”
　　他的战术已经结束，不需要再继续指挥，接下来总指挥官就能做得很好。
　　陆维现在仍然穿着流行于帝国雄子们中的袍服，脸上仍化着可笑的浓妆，舰桥内的每一个人却都无法再轻视于他，看着他的目光神情中尽是仰慕崇敬。
　　“星主，我扶您去休息一会儿。”卞柏上前，搀住走下控制台的陆维。
　　陆维垂下眼帘，半倚着卞柏，点了点头：“好。”
　　刚才高度注意力集中，指挥调度的时候不觉得，现在才感到疲累感如同潮水一般涌了上来。
　　沐凤轨一直说他身体虚弱，怕他短寿，对他的健康管理到近乎苛刻的地步，他心里还有点不以为然，现在才真正认识到这点。
　　如果是以前的话……
　　啧，怎么忘了，在这个世界，他并没有“以前”这种东西啊。
　　……
　　沐凤轨盯着光幕良久良久，才承认了自己的失败。
　　……还是被那群星盗逃了啊。
　　想不到，那群盗匪当中，竟是有着层出不穷的军事天才。
　　之前有陆维，而刚与他较量过的星盗总指挥官，如此兵行诡道，狡诈如狐，怕是比起当年的陆维也不遑多让。
　　沐凤轨深深吸了口气，事已至此，他已经尽力，再多想也没有用。
　　下令全军撤回驻地，进入一级战备状态之后，沐凤轨拿起手边的通讯器，拨出了一个号码。
　　属于安欣的号码。
　　陆维没有属于自己的通讯器，住的地方又被彻底炸毁，光脑什么的自然无法幸存，沐凤轨只能找安欣确认情况。
　　作者有话要说：    胜利大逃亡~


第79章 
　　讯息很快被接通。
　　在沐凤轨面前出现的全息投影却并非是安欣,而是一个穿着白色制服的警察。
　　以沐凤轨在帝国的知名度，这个普通的底层小警察很快认出了他，并满含激动地朝沐凤轨敬了个礼。
　　“怎么回事,这个通讯器的主人呢？”沐凤轨忍住心中的焦急,开口询问。
　　“禀告殿下,是这样的。”小警察连忙解释，“为了防止帝都人心浮荡，造成动乱，我们已经配合军方，将居民们妥善集中管理,救治伤员，并暂时收缴了居民们的通讯设备,避免恐慌情绪扩散。”
　　值此非常时刻，地面部队这么做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沐凤轨点了点头：“找到这个通讯器的主人，让他与我通话。”
　　“是！”小警察又朝沐凤轨敬了个礼后,掐断了通讯。
　　……
　　此时此刻,安欣在与外界隔绝的审讯间内，和一名帝国上尉相对而坐。
　　上尉是一名雌子,有着雌子们常见的高大身躯,腰背挺拔，身穿黑色鎏银军装，脸部轮廓棱角分明，锋利眉眼被檐帽投下的阴影,遮挡住了大半。
　　“始筑之巢永存，血继银河不灭。”安欣抬起清秀的脸，朝上尉低声念出了这十二个字。
　　上尉闭了闭眼，然后望向安欣：“原来是你。”
　　安欣点了点头：“是我。”
　　“既然已经依照计划救出了星主，为什么不跟着舰队离开，嗯？”上尉以手肘撑着木桌，朝安欣的方向靠近了几分，压低声线，“你究竟知不知道，你随时都有暴露的危险？”
　　“我知道的。”安欣垂下纤长眼睫，“但是，我怕我们再也没有这么好的机会。”
　　上尉沉默了，他知道安欣指的是什么。
　　在擎天皇朝三十六道星系之中，他们埋下的暗桩无数，以各种身份散居在各个星球，其中不乏行业精英，却没有一个像安欣这样，有成为皇室一员，打入到皇族内部的机会。
　　基因匹配这种事本就是随机的，安欣的机会确实是可遇不可求。
　　“如果能解救天下，如果能消灭擎天皇朝、血继一统……无论我会面对什么，都将是值得的。”安欣抬眼望向上尉，声音和神情都无比平静，漂亮的褐眸中却似乎燃烧着某种火焰。
　　上尉深深吸了口气：“这是条死路，你现在回头还有机会，我们可以想办法……”
　　安欣摇了摇头：“事情，总是要有人去做的；完成大业的道路上，又怎么会没有流血牺牲。”
　　“今天在住宅区被轰炸波及而受伤死亡的，也大都是些无辜民众。比起这些人的牺牲，我至少知道是为了什么。”
　　上尉还想说些什么，就听见外面有人敲门，于是沉声道：“什么事？”
　　穿白色制服的小警察拿着一个通讯器，走了进来，朝上尉行了个军礼：“禀告长官，七皇子殿下要找这名雄子。”
　　安欣站起来，朝上尉笑了笑，从小警察手里接过通讯器，步出审讯间。
　　上尉看着安欣纤弱的背影，从他的视线里消失，在心里深深地叹了口气。
　　安欣一边往民众聚集的地方走去，一边打开了手中的通讯器，向沐凤轨发送信息。
　　……
　　沐凤轨拿着通讯器等了一会儿，就收到了安欣发来的信息，他连忙迫不及待的点开，安欣的全息投影出现在他对面。
　　“安欣，陆维是不是和你在一起？”沐凤轨急切地问。
　　安欣的眼眶发红，神情慌乱：“我、我不知道……”
　　“你怎么会不知道？！”沐凤轨目眦欲裂，一拳捶到控制台的边角上，将金属制造、质地坚硬的台角捶塌了一块的同时，鲜血迸出，“你怎么能……不知道？！”
　　尽管因为沐凤渊去了x星系，沐凤轨这段时间都在军部坐镇，没能回家去看过陆维，但陆维平常的生活起居，他是非常关心的，经常和在家里的陆维进行全息通话，也经常和安欣就陆维的饮食锻炼，做简短沟通。
　　陆维的生活很简单，除了待在家里，就是和安欣一起外出逛街吃饭什么的。
　　如果陆维没有和安欣在一起，那么他一定是待在家里……那片生活区域都被轰炸成了飞灰，陆维是什么结局，便不言而喻。
　　“我、我真的不知道啊！”安欣重复着，表情就像是快要哭了出来，“我买了一些水果，正打算去看陆维，那么大的火光就忽然从天上落下来，让人一点准备都没有，把什么都烧毁了，什么都烧毁了……”
　　沐凤轨从坐椅上站起来，脚步踉跄了一下，若不是及时用右手撑住控制台的台面，差点就此摔倒。
　　他关闭了通讯器，从来挺直如剑的脊背，此刻完全佝偻了下去，嘴里喃喃的说：“不、我不信……我绝对不相信……”
　　沐凤轨一边喃喃地说着，一边朝指挥室外冲去。
　　“七殿下，您怎么了？！”
　　守在指挥室外，随时候命的副官见沐凤轨狂乱的冲了出来，连忙上前，伸手扶住沐凤轨。
　　然后，副官就看到沐凤轨那张坚毅凛然的脸上，纵横流淌的全是泪水。
　　“带我去被袭击的那片住宅区，现在、马上！”沐凤轨用力抓住了副官的手臂，语气凶狠。
　　副官尽管是被凶狠命令着，却感觉到沐凤轨的整个身体都在不停地颤抖，简直就像是秋天枝头上挂着的最后一片黄叶，脆弱到不堪一击。
　　“是、是。”副官小心的回应，“您别着急，我这就带您去。”
　　副官驾驶着军用悬浮飞车，很快载着沐凤轨，将他送到了被星盗们袭击过的住宅区。
　　这个时候，居民们都已经被集中控制管理起来，这片偌大废墟的外围，更是拉上了禁止出入的横条。
　　只有几队警察拿着侦测仪，在外围附近忙忙碌碌，一方面是侦测里面还有没有危险物品，另一方面则是避免居民踏入其中。
　　沐凤轨身为帝国大将，自然无人有权限拦他，悬浮飞车直接进入被烧得一片焦黑的废墟中，将他送到了与陆维曾经共同居住的地方。
　　这里位于轰炸的中心，比起别的地方状况越发惨烈。
　　完全看不出来这里曾经有幢房子，所有的一切尽皆夷成飞灰，地面都被高温灼烧成了板结的黑灰色琉璃状。
　　就连陆维，也化作了这些飞灰的一部分……
　　沐凤轨下了飞车，踉跄着走进这片灰烬之中，然后颓然跪倒在地。
　　陆维向来很乖，他对陆维说什么，陆维很少去怀疑。
　　他对陆维说
　　你没有从前的记忆，身份又不能公之于众，为了防止意外、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除非有安欣的陪伴，千万不要一个人出门。
　　陆维就从来没有，独自出门过。
　　沐凤轨修长的手指一点点抚摸着地上的飞灰，就如同抚摸着恋人曾经艳丽无双的面容。
　　报应啊……这一切，都是自己的报应……
　　一口鲜血“噗”地一声，从沐凤轨嘴里喷了出来。
　　他唇畔鲜红，仰头望向苍茫一片的青空，忽然扬声大笑。
　　笑声凄厉无比。
　　副官见沐凤轨的情况不对，连忙上前去搀扶沐凤轨，却发现沐凤轨冰蓝色的眼睛里，神色都涣散了。
　　“还给我……还给我啊”沐凤轨用力抓住副官的领口，眼神却一片散乱，完全失去焦距，嘴里胡言乱语，“还给我！”
　　“殿、殿下，您要什么啊？”副官嗫嚅着。
　　“有人、有人把我的心挖出来了……”沐凤轨高声喊叫着，“还给我，快还给我！”
　　“好疼啊，疼的快要死了！”沐凤轨一只手抓住副官的衣领，另一只手抓住自己的胸口，把笔挺的制服料子抓到起了皱，大声嚷嚷。
　　面对这样的沐凤轨，副官瞳孔微缩。
　　七殿下这是……疯了啊！
　　再也顾不得什么，副官在心里说了声抱歉之后，五指并拢朝沐凤轨的后颈处用力击下。
　　沐凤轨应声而倒。
　　……
　　半个月后。
　　皇宫的御花园里，沐凤轨穿着身柔软舒适的病号服，蹲在一个蚂蚁窝前，双手抱膝，目光呆滞地看着蚂蚁们进进出出，嘴里低声念念有词。
　　沐凤轨向来打理得整齐服贴的黑发，此时尽皆散落下来，略长的几缕掉落于额前，衬着他迷茫无焦距的蓝眼，倒显得神色无辜，年龄小了几岁的样子。
　　从x星系赶回来的沐凤渊戎装未换，站在不远处看了看这个弟弟，深深地叹了口气，转而望向身旁的医生：“他能好起来吗？”
　　医生摇了摇头，也在叹息：“七殿下这是精神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将来如何，很难说。”
　　“像他这样的病人，只能进行耐心的陪伴呵护，说不定还能有清醒过来的一天。”
　　“请二殿下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和陪伴七殿下的。”站在沐凤渊另一侧的安欣，此时连忙开口。
　　沐凤渊朝安欣点了点头：“我知道，你是个好的……是凤轨对不起你。”
　　半个月前，沐凤轨因为发疯而被送进医院后，经过检查发现，居然已经怀了快两个月的身孕。
　　对于身为沐凤轨未婚夫的安欣来说，无疑是件极其尴尬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怜惜一下沐凤轨~~


第80章 
　　“瞧您说的,我真是愧不敢当。”安欣低下头，用手指绞着袍服的系带，神态略带局促不安,“七殿下没有对不起我,他心有所属这件事,我一直是知情的，也完全可以接受……像我这种小地方来的人，能成为七殿下这样优秀雌子的正式伴侣，已经是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如果七殿下可以康复的话，我甚至愿意和七殿下的心上人交换……事情变成这样,是谁都不愿意发生的悲剧。”
　　安欣的话说得情真意切，仿若真的对沐凤轨深深恋慕,以至于可以将自己卑微到尘埃里。
　　沐凤渊听了，亦产生了几分感动,叹道：“七弟变成这个样子，对你、对他来说,或许也算是件好事。”
　　无论从对立的身份,还是从过于强势的手段和性格上来说，陆维都绝非沐凤轨的良配。
　　但怎奈沐凤轨就是一头栽在了陆维身上,甚至以放弃曾经的梦想和野心为代价,将陆维抹去记忆，留在身边。
　　陆维那样的身份，那样的经历，那样的容貌,就如同藏在囊中的锥子，就算被抹去记忆，随着时日推移，也是迟早会被人发现的。
　　星盗们的袭击，沐凤渊并不认为是意外。
　　否则，为何哪里都不袭击，偏偏袭击了陆维所居住的区域呢？
　　虽然陆维是难得的军事天才，在那群星盗中地位尊崇、声望极高，但距陆维被俘那天，已经过去了快一年的时间。
　　一年的时间。
　　沐凤渊推己及人，如果他自己被星盗方面俘虏长达一年的时间，底下几个既野心勃勃，又具备一定能力的弟弟怕是早就翻了天，将他手中的势力蚕食殆尽。
　　而品尝过权柄的滋味之后，没有人会希望他再回来接管一切。
　　那群星盗也是一样。
　　陆维在星盗中的声望过高，现在却是个已经被抹去了记忆的废人，除了被帝国方控制、对星盗方面进行掣肘之外别无它用，星盗们在这种情况下选择杀死陆维、消除隐患，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
　　“二殿下，这话怎么说？”安欣疑惑不解地望向沐凤渊。
　　“你也知道，七弟用情有多深。”沐凤渊将目光投向不远处，一动不动抱膝蹲着的沐凤轨，“只要那个人活着，你跟七弟之间，怕是一辈子都没有机会，结成真正的伴侣。”
　　“现在就不一样了，你好好的照顾他，等他产下这胎，再跟他生几个属于你们两个的孩子，有了自己的血脉绕于膝下，他总会慢慢恢复神智，进而明白你的一片苦心。”
　　“这……”安欣的脸红了，垂下纤长眼帘，“我还没有和七殿下成婚，可真让人……”
　　沐凤渊微微一笑：“在我们皇室，孩子总不能没有爸爸，否则说出去多难听。乘着七弟现在月份还小，身子不显，你们这个月内就把婚事办了吧。”
　　“我、我去看看七殿下。”安欣似乎羞涩到不行，不再和沐凤渊继续这个话题，低垂了纤细的颈项，提起浅蓝袍摆，转身朝沐凤轨快步走去。
　　沐凤渊看着安欣走到沐凤轨身边，温柔抚摸着沐凤轨的脊背，与之含笑窃窃私语的模样，心中泛起一缕酸涩。
　　也颇有几分遗憾。
　　几乎是下意识的动作，他伸出宽大手掌，摸了摸自己军服左胸处的口袋。
　　那里放着一支口红粗细，食指长度的圆柱形喷剂，硬硬地硌着他的手心。
　　据说，与纯血雄子交合之后的雌子，有二分之一诞下雄子的机会……不知道沐凤轨的这胎，会不会是与陆维容貌相似的雄子呢？
　　安欣虽然恋慕着沐凤轨，看情形不会待这个孩子不好，但再等三四年，安欣跟沐凤轨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情况必定又会有所不同。
　　如果到时候沐凤轨恢复神智，必定是会把所有的感情和爱，都倾注给这个陆维的遗腹子，从而令安欣与其余孩子嫉妒不满，造成家庭矛盾。
　　如果沐凤轨一直没有恢复神智，随着时间的流逝，安欣既然有了自己的孩子，就算表面再怎么大公无私，心也自然会慢慢偏向自己的孩子。
　　无论如何，这个孩子的处境，都会很尴尬。
　　皇室血脉总是不容流落在外的，真到了那时……自己就把这个孩子认在膝下吧。
　　……
　　顺利逃亡之后，陆维一行又在路上花费了接近一个月的时间，才抵达了星盗们的地盘。
　　对了，“星盗”是帝国单方面的叫法，他们则称自己为“始筑银河联盟”，称帝国方为“叛匪”，或者“自取灭亡之路的叛匪”。
　　想起安欣曾经说过
　　“谁是盗匪，谁是官兵，不过是由当权者一张嘴说了算。说不定，星盗那边，也在称帝国这边为盗匪呢。”
　　陆维此时，才真正体会到了其中含义。
　　深入了解之后，发现“星盗”们的规模，还真不能用“盗”来形容，它其实是个与擎天皇朝相差无几的庞然大物。
　　擎天皇朝掌管三十六道星系，始筑银河麾下二十九道星系，虽说论起总体实力，还是擎天皇朝较高，却相差不是太大。
　　如果不是举全国之力，来个你死我活的搏杀、强行在一场战斗中分出高下，局部战争中，还真的是各有胜负。
　　但联盟的体制与擎天皇朝的君主立宪制不同，它属于政教合一的体系，也有些像中国古代的诸侯分封制。
　　二十九道星系，每道星系都有200颗左右的人类居住行星，由一位“星主”执掌。
　　如同诸候奉周天子为主，这二十九道星系，也有一个共主，那就是名为“血继之巢”的教廷。
　　教廷本身的势力和地盘都不算大，是一颗被二十九道星系拱卫于其中的，血红色的大型行星。
　　而教廷的主人“巢帝”，却拥有号令二十九位星主的至高权力。
　　原因无它，只因为每一颗人类居住的行星上，都有“巢士”的存在，而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巢士”，都是由“血继之巢”培养出来的。
　　“巢士”们在血继之巢中长大，皆体质特殊，而且受过精神力训练，会耗尽毕生心血，在其定居的行星上建筑一个至少有千余平米大小的、鲜红色的巢。
　　这种巢类似蜂窝，外部有无数六棱形的孔洞，是专门为新生儿们准备的。
　　有哪家诞生了新生儿的一周内，便由父母将孩子抱去，放进巢中的一个孔洞内，滴入指尖血，孔洞就会自动闭合。
　　直到三个月后，孔洞自动打开，新生儿就算完成了“洗礼”，再由父母接回家中。
　　这种“巢”据说有提纯血脉、平衡性别的作用，听起来很有点玄幻，但看到联盟地盘内雌子雄子们近乎一比一的均匀分布，也由不得陆维不信了。
　　而更为神奇的地方是，“巢”并不是永远存在的。
　　“巢”存在的时间，跟构筑它的“巢士”的生命紧密相联。
　　当“巢士”体弱衰老之时，“巢”提纯血脉、平衡性别的能力也会随之降低；当“巢士”死亡之后，“巢”也会随之枯败失效。
　　以“巢士”二十五岁成年，平均二百岁左右的寿命来说，一个“巢”的有效使用时限差不多也就是一百大几十年。
　　这也就决定了，只要星主们还需要依靠“巢”平衡治下百姓的血脉性别，就必须接受巢帝的号令。
　　“星主，要顺路去看看巢帝吗？”
　　当舰队在同盟星系的地盘进行了补给之后，再度进入浩瀚太空之时，有着棕色眼眸的舰队总指挥官——谈泽，走到了陆维身边，试探询问。
　　谈泽是陆维所掌管的那道星系中，常驻主星的王牌师师长，据说是陆维的铁杆心腹之一。
　　但很遗憾，关于这些陆维全部都没有记忆。
　　自然，关于巢帝是原身雌父的这件事情，他也是这两天才听说。
　　不过想想，可以理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
　　中国古代的诸侯分封制，裂土封王封侯的，也大都是皇室自家血脉。
　　数千年的体制绵延，二十九位星主，彼此间多少都沾亲带故，又有着共同的敌人，倒是非常团结紧密。
　　“暂且不要，直接回主星吧。”陆维思索片刻之后，摇了摇头。
　　巢帝虽然是原身的雌父，但对他来说，就是个完全不知道什么性格脾气的陌生人。
　　见面的话徒增尴尬，不如不见。
　　“是，星主。”谈泽轻声叹息之后，朝陆维行了个军礼，就退下了。
　　陆维独自站在舰艇的休息室里，走到金属制成的小桌旁，打开了光脑。
　　帝国与联盟，虽然彼此都在对民众封锁双方的大部分消息，只做选择性的播报，以及丑陋化的抹黑，但显然不包括陆维这种上位者。
　　最尖端的军用技术，也足以让他侵入到帝国的光网之中浏览信息。
　　所以他知道，今天是
　　沐凤轨大婚的日子。
　　陆维戴上了全息眼镜，眼前模拟场景转换，他立即置身于帝都热闹的长街之上。
　　豪华奢丽，由九匹纯白高大骏马所拉的大型婚车，载着沐凤轨和他的新郎，在庄严的音乐声中，伴着从半空中抛洒而下的鲜花花瓣，在民众们众口一辞的祝福声中，从长街的尽头处缓缓驶来。
　　……
　　安欣穿着纯白的新郎袍服，头戴铂金小皇冠，坐在婚车之上，替身旁的沐凤轨整了整领结之后，向下方的民众们微笑挥手致意，仪态十分端庄优雅。
　　沐凤轨的情况一直时好时不好。
　　好的时候，他会一个人待在某个角落里发呆，嘴里不停的念念有词；不好的时候，他就发起疯来，大喊大叫，对身边的一切大打出手，说自己的心被挖走了，疼的不得了，让别人赶快还回来。
　　怕沐凤轨因此伤到腹中的胎儿，这个时候，安欣就不得不和佣人，以及皇家的家庭医生一起，把沐凤轨绑起来。
　　今天是沐凤轨与安欣大婚的日子，自然容不得出半点差错，所以在坐上婚车之前，沐凤轨被注射了镇静剂，以免他在婚车上忽然发疯。
　　这个时候，沐凤轨看似仪态完美，安安静静的坐在安欣身旁，但其实眸光昏散，心里全是糊涂的。
　　全仗着安欣的动作表演掩饰，才能造成两情相悦、幸福婚礼的假象。
　　作者有话要说：    下午一直停电，所以现在才能奉上今天份的更新~
　　久等了，爱大家，么么哒~
　　顺便问下，大家是希望沐凤轨生下宝宝呢，还是希望他流产呢~hiahiahia~~


第81章 
　　陆维在长街旁站了一会儿,目送婚车驶过，心里多少有些感慨。
　　想必沐凤轨是以为他已经死于那场轰炸之中，这才和安欣结婚的吧。
　　虽然安欣是联盟这边的人,对沐凤轨、乃至整个皇家都有所图谋,一定会在其中极力促成这场婚姻,但沐凤轨既然在他“死”后不到一个月，这么快就选择结婚，应该是打算放下他们的过去，重新开始生活。
　　这样也好。
　　他曾想过，和沐凤轨度过这一世,现在却再也回不了头。
　　就这样两两相忘、再无交集，或许是他们之间最好的结局。
　　当婚车消失于视线之中后,陆维取下了全息眼镜，继而轻声叹息。
　　……
　　安欣挽着沐凤轨的胳膊,将头略略偏过去，枕在沐凤轨宽厚的肩膀上,一边略带俏皮地笑着,一边朝着道路两旁欢呼的民众们挥手致意。
　　新鲜的花瓣纷纷扬扬，从青空中不停落下,每一寸空气中,都弥漫着靡华芬芳的气息。
　　安欣非常清楚，这是一场向全帝国星网进行直播的婚礼。
　　沐凤轨精神错乱的消息，已经被皇家全面封锁，而这场婚礼,自然也是经过悉心策划，容不得半点差错。
　　民众们与婚车的距离，安欣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带来的效果，都被精心计算过。
　　以确保哪怕是视力最好的人，也无法发觉沐凤轨的异样。
　　而出于私心，安欣也没有向联盟传递过任何，有关沐凤轨精神错乱的消息。
　　惑星之主是联盟二十九道星系之中，极少数拥有军事才华，能亲赴战场带兵，进行作战指挥的星主之一。
　　其身份地位既尊崇，长相又过于艳丽美貌，为了隐匿行踪，亦或是在战场上能够有效的迷惑敌人，每逢惑星之主指挥作战，或者出现在公众场合的时候，都会带上面具。
　　由于惑星之主行事低调神秘，从未有其真容的影音流出，除去他身边的工作人员和心腹高官，就连他治下的百姓，也有很多不知道他真正的相貌和姓名。
　　帝国方面就更是如此。
　　安欣是做为打入帝国内部，寻找和援救惑星之主的暗桩，才在之前看到了有关陆维的所有资料。
　　正因为如此，当看到曾经在战场上叱咤风云、联盟上下敬仰服胄的英雄，被抹去了所有记忆，像见不得光的外室一样被沐凤轨豢养，他才更加感觉到愤怒难堪。
　　陆维之所以战败被俘，都是因为沐凤轨使了见不得光的阴私手段。
　　而事到如今，沐凤轨居然还要用这样的方式羞辱于他！
　　安欣不可能原谅沐凤轨，但星主已经失去了从前的所有记忆，又和沐凤轨以恋人的身份亲密相处了大半年的时光，怕是人虽回了联盟，心里却会对沐凤轨余情未了。
　　这也算是个机会，能让星主对沐凤轨彻底放下，在联盟重新开始生活，找回曾经。
　　切除脑组织造成的失忆，一般来说不可能再恢复，但星主那样精神力强大、意志坚强的人物，就算不记得从前，也一定能再度拿回并掌控自己从前的所有。
　　虽然不知道是否能够亲眼看到，但安欣无比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
　　进入联盟的地盘之后，在空间跳跃技术已经成熟的今天，辗转了五个空间站，不到两天的时间，陆维就回到了属于他的星系，进入了据说是原身居住的星球
　　紫宸星。
　　陆维刚踏上紫宸星的土地，就看到了前来迎接的一群人。
　　大约是因为行踪进行了保密，来迎接的都是些高官以及内部人员，规模并不算大。
　　其中领头的，是一名身材高大的雌子，眉眼五官和陆维有六、七分相似。
　　神奇的是，相似的五官长在陆维脸上，就是仿若罂粟般的艳丽无匹，令人神迷目眩的美貌；而长在这名雌子脸上，就显得冲淡平和，宁静致远。
　　雌子看见陆维踏出舰舱，神情激动的迎了过来，拥抱了一下陆维：“兄长！”
　　被陌生人这样猝不及防的拥抱，陆维有点尴尬，不知道该做何反应，身体僵硬了片刻。
　　雌子显然敏锐地发现了，很快松开双臂，黑色的眸子中掠过抹失望：“我是小直啊，兄长……真的不记得了吗？”
　　陆维摇摇头：“抱歉。”
　　紧接着又道：“能给我讲讲，过去的事吗？”
　　“好的。”雌子情绪恢复得很快，黑眸微弯，带着陆维上了一辆悬浮飞车，“我们先去星主府邸吧。”
　　在前往星主府邸的路途上，陆维弄清了雌子和自己的关系。
　　雌子名叫陆直，是陆维的亲弟弟，也是现任巢帝唯二的两个亲生子。
　　巢帝身为教廷之主，拥有号令众星主的权力，在联盟几乎是被神化的存在，但世事总有缺憾，在普通雌子一生至少能生三、四十个孩子的情况下，就显得巢帝皆子嗣不丰。
　　历代巢帝皆为雌子，生命悠长，可以达到三百二十岁之久，诞下的血脉却从来没有超过一掌之数。
　　甚至绝嗣，必须从血继之巢的皇室旁支过继，以接替巢帝之位的，也不在少数。
　　这大概也是天道伦常，世事总不肯让人两全。
　　巢帝之子，若为雌子，则默认为下任巢帝的继承者；若为雄子，则必手握重权，成为教廷最有力的支持者与护卫。
　　惑星之主虽然名义上只是一道星系的领袖，而且相当年轻，却因为其身后的教廷威望，以及强大的个人能力、强势的手段和作风，令得其余二十八道星系之主，实际上都以他马首是瞻。
　　惑星的意义，即为行星；而宇宙间所有能够让人类生存居住的星球，皆为行星。
　　从陆维的称号就可以看出来，他在联盟拥有怎样的声望地位。
　　“这一年来，给你添麻烦了。”陆维坐在飞车之上，望向身旁的陆直。
　　历代巢帝两百五十岁后，需要继承人的时候才会开始产子；现任巢帝陆轩两百七十一岁生陆维，二百七十三岁生陆直，现在陆维二十七岁，陆直二十五岁，巢帝二百九十八岁，离大限也就这二、三十年了。
　　在巢帝离世之前，没有经过交接转化仪式，陆直也只是个普通的雌子，并未觉醒为可以控制“血继之巢”的巢帝。
　　而一旦继位成为巢帝，拥有莫大权力的同时，也被这权力所困，终其一生不可能再踏出“血继之巢”半步。
　　正因为如此，陆直还没继位的这段时间，自然不愿待在“血继之巢”，而是想到外面多走走看看。
　　陆维被俘之后，一直在星际间游历的陆直接到讯息，连忙赶赴紫宸星，暂代了星主之职。
　　一年来，帝国与联盟虽未再进行大规模的战争，却结结实实打了几次攻心战，帝国曾经大肆散布惑星之主被处死的消息，并配以血淋淋被肢解的尸体、蓝麾和面具的画面，以图动摇联盟的军民意志。
　　好在陆维行事向来低调，又没有多少人见过他的真面目。谈泽的声音体型皆与陆维相似，陆直便令其戴上面具，数次出现在公众场合进行演讲，揭破帝国的“谣言”，才把场面撑了过去。
　　“兄长能回来，一切就都是值得的。”陆直摇了摇头，唇畔露出微笑，“啊，我们到了。”
　　陆维和陆直一起步下飞车，只见眼前的星主府邸通体由剔透的白色玉石砌成，占地面积极大，修建得气势巍峨，结构繁复美丽，尖顶高耸，倒有几分大教堂的制式模样。
　　不愧是政教合一体制下的产物。
　　走近府邸，荷枪实弹的蓝衣军人们在通道两侧列队，面带激动之色，向两人行礼致意。
　　穿过被拱卫的道路，进入府邸的内部，里面的空间极为高袤。
　　粗大的雕花柱子支撑着拱形复状的天穹，金壁辉煌的壁画，阳光从五彩的琉璃窗处照进来，在地板上形成一块块美丽的彩色光斑……果然还是很像大教堂。
　　“这里是议事厅。”陆直朝陆维介绍着，“里面，则是兄长日常起居，以及批示公文的地方。”
　　“兄长以前并不爱使用议事厅议事，一般是用星网与下属们进行全息会议。”陆直试图唤醒陆维的记忆，“所以这里，倒是经常做为舞场和游戏场所。”
　　陆维点了点头：“雌父的身体怎么样？”
　　“没什么大的病症。”陆直苦笑了一下，“但年龄大了，身体总是一年不如一年的。”
　　“雌父很惦记兄长，兄长过阵子就去看看他吧。”
　　“我也很想见自己的雌父。”陆维垂下纤长的眼帘，“但是你也知道，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又怕惹得雌父伤心。”
　　“小直你觉得，我真的能继续担任星主之位吗？我怎么觉得，不仅仅是你，就连谈泽也可以做的比我好。”
　　“兄长，你怎么可以这样想？！”陆直上前一步，激动地握住陆维的手，“兄长从来就是最优秀的，是整个始筑银河的骄傲啊！”
　　“可是……这让我很痛苦，也很困惑。”陆维抬眼望向陆直，“我觉得，我无法胜任。”
　　越是了解帝国与联盟之间的争斗，陆维就越是不想趟进这滩浑水。
　　虽然他现在也算是联盟这边的人了，但不代表他在未来的日子里就一定要耗尽心血，背负起联盟的盛衰荣辱。
　　做为巢帝之子，做为一个失去过往记忆的可怜人，他是不是可以期待下富贵闲人的一生？
　　在星际间好好游历几十年，览尽始筑银河的风光名胜，再找个漂亮的雌子，生几个孩子，未来的生活不要太幸福。
　　反正看情形，再给这两架庞然大物几百年的时间，也不可能斗出胜负。
　　“可是，兄长是惑星之主啊！”陆直急切道，“兄长的声望和地位，谁能取代？你若撂下一切，让星主们怎么想？让公众怎么想？谁又能支撑和护卫未来的血继之巢？”
　　“你看，只要戴上面具，模拟出我的声音，无论谁都可以是惑星之主。”陆维在脸上比划了一下，“并不一定需要是我本人，不是吗？”
　　“兄长……一定是长途跋涉，太过疲累才会有这样的想法。”陆直放开陆维的手，退后两步，勉强笑了笑，“现在我们什么都不要谈，兄长先休息一阵子吧。”
　　说完，陆直像在逃避什么似的，转身离开了府邸大厅。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毫无心理障碍的抛弃了孕夫沐凤轨，并再度试图在联盟这边吃上软饭~~


第82章 
　　陆直走了之后,陆维又在议事厅里待了会儿，欣赏那些金壁辉煌的壁画，以及柱子上、顶穹上繁复美丽的花纹。
　　在这里开个party什么的,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难怪原身把这里做为舞场,以及休闲时候的游戏场所,看来英雄所见略同。
　　直到卞柏过来，带陆维离开议事厅，进入府邸内部。
　　陆维虽没有亲身去过帝国的皇宫，却因为星网讯息的发达，十分清楚帝国皇宫的大小规制。
　　而这座星主府邸的规模,竟是比起帝国皇宫也不遑多让。
　　整座府邸占地约五平方公里，有山水有园林,结构既整体宏大庄严，又不失局部的精巧美观。
　　卞柏官衔为上校,是原身的护卫长，负责星主府邸内外日常、以及星主出行时的安全,是原身最熟悉信任的人之一。
　　也正是因为彼此间的信任与情份,卞柏才会选择自告奋勇，跟随谈泽的舰队,冒死赴险,搭救被困于帝国的陆维。
　　而谈泽则是常驻紫宸星，号称拥有此世界最尖端装备技术的王牌整编师师长，受陆维直接管辖，是陆维身边的一支“御林军”。
　　因为这次搭救陆维的行动,需要极高的保密性和机动性，所以谈泽此行放弃了所有重型装备，只带了轻型战舰以及麾下三分之一的兵力。
　　否则的话，谈泽这支王牌师就算正面对上帝国的两个军，也未必会落入下风。
　　经过这一个月来，在军舰上和谈泽以及卞柏的交流，陆维发现星系的管理体制非常完善，他虽然身为星主，有绝对的决策权，但做为中央政权的紫宸星，也有内阁的存在，可以处理绝大部分的事情，离开他整个星系亦能够照常运行。
　　他对陆直说“无论谁都可以是惑星之主”，绝非是一时头脑发热，而是这个想法已经盘桓在他脑中很久。
　　不过现在……
　　卞柏带着路，引陆维来到了被命名为“南昭阁”的，星主的起居室。
　　这是在整体气势恢宏的府邸之中，占地面积中等的一个院落。
　　院落的风格与府邸的整体风格相类，玲珑尖顶，金碧辉煌。
　　它的特点就在于修建在一池活水之上，地砖皆为透明的高强度玻璃，周围绿植环绕。只要踏进这个院落，就能看见脚下有色彩缤纷的观赏鱼类不时游过，如同置身水晶宫。
　　卞柏是陆维的护卫长，并不负责陆维的生活起居，于是把陆维送到南昭阁门前就离开了，马上又有侍从官引陆维进阁。
　　陆维跟侍从官进去的路上，随便和他聊了几句。
　　陆维手底下使唤过的人不知道有多少，马上发现这侍从官对他的态度恭敬顺从有余，熟悉亲密感却不足，连卞柏和谈泽都比不得，应该不是原身常使的人，而是新换上的。
　　而走进去，仔细观察南昭阁里的布置陈设，包括桌椅沙发壁纸顶灯，也都是簇新的。应该是在他离开的一年时间里，全部进行了装修置换。
　　……这是除旧布新，新人新气象的迎接他归来吗？
　　陆维也没就此多想什么，一个多月的星际旅途，他现在只想洗个澡，然后好好睡上一觉。
　　……
　　沐凤轨躺在床上，浑身不着寸缕，原本精壮健硕的身体瘦成了一把骨头，肚腹却高高隆起，双臂举于头顶，被精钢打造的手铐束缚于床头，一双瘦长的腿则呈四十五度分开，同样被精钢脚镣牢牢束缚于床尾。
　　五个多月的时间，沐凤轨原本的短发已经成了中长发，沾染了他的汗水，湿漉漉地黏在他的额头上，以及颈项间。
　　他的嘴里被塞着一块棉布，却还在发出“呜呜”的声音，拼命抻着脖颈，试图挣脱束缚着他的手铐脚镣。
　　但那副为他量身订做的镣铐，又怎么能容他轻易挣开？
　　随着一支针剂被打入他脖颈间的静脉，沐凤轨才全身骤然一松，眼皮合拢，逐渐陷入沉睡。
　　“医生，殿下怎么样了？”安欣的双手放在身前，神色中带着焦急，望向正从沐凤轨的脖子上拔出针头的中年医生，“怎么月份越大，就越容易发病了呢？”
　　“今天更是当场虫化，杀了身边的看护……我该怎么办才好？”安欣一边用泣音询问着，一边动作轻柔地为沐凤轨盖上薄被。
　　中年医生叹息一声：“雌子们临产前的几个月，体内的激素会发生变化，一般来说性格应该变得更加温和才对，但七殿下神智错乱，不能以常理度之……七殿下是玉枢锯甲，虫化之后战力惊人，为了防止他忽然暴起伤人，也只能在他生产之前，对他严加看管和护理了。”
　　想起被沐凤轨活生生撕成碎片的那几个看护，中年医生也是心有余悸。
　　“可怜的殿下。”安欣摸了摸沐凤轨已经瘦到凹陷下去的脸颊，神色悲悯。
　　看来在沐凤轨生产之前，就只能每天被注射镇静药物，束缚于这张床上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不是吗？
　　中年医生离开后，安欣唇角隐秘的翘起，侧身坐在床畔，拿起一方温热的湿帕，开始慢慢擦拭沐凤轨满是汗水的额头。
　　自从沐凤轨月份渐大，整个人就开始迅速消瘦。
　　别人都以为是由于怀孕导致的饮食消减，只有安欣知道，他从来就没有让沐凤轨吃饱过。
　　他宁愿带着焦虑的神情，看着医生一次次将营养剂，注入沐凤轨的身体。
　　雌子怀胎期间需要种类多样的大量进食，孕期所需要的营养，绝不是营养剂能完全补充的。所以沐凤轨就这样一天天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瘦憔悴了下去。
　　因为长时间的饥饿和营养缺乏，再加上安欣的暗中刺激，原本在孕期应该性格温和的沐凤轨，终于忍无可忍，在今天骤然暴起虫化，杀死了身旁的几个看护。
　　当然，这也在安欣的算计之中。
　　那几个看护是由皇室指定的，他们不死，安欣又怎么有理由和机会，在这里安插自己的人呢？
　　安欣为沐凤轨擦完汗之后，纤细修致的右手隔着薄被，抚上了沐凤轨高高挺起的肚腹。
　　手掌之下，他能感觉到一个鲜活的小生命正在律动。
　　这是……星主的孩子啊。
　　虽然星主是被欺骗，才和沐凤轨有了这个孩子，但这孩子总归有星主的一半血脉。
　　该不该让这个孩子出生呢？
　　安欣心中有些犹疑不定。
　　就在这时，他忽然听到了属于沐凤轨的声音
　　“陆维。”
　　尽管这声音轻若游丝，但这里没有旁人，非常安静，便立即入了安欣的耳。
　　安欣悚然转头，正好看到沐凤轨睁开了那对冰蓝色的眸子，与他两两对望。
　　冷汗，顿时从安欣的背脊处冒出。
　　“陆维，我们……”沐凤轨从薄唇中喃喃吐出这几个字之后，又在体内药力的作用下，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安欣盯着沐凤轨的睡颜看了一会儿，伸手抚上左胸，这才感觉到胸腔内急促的跳动逐渐缓和下来。
　　沐凤轨刚才的眼神仍然呆滞涣散，应该只是半梦半醒间的呓语。
　　倒吓了他一跳。
　　……
　　这五个多月的时间，陆维在紫宸星过得很开心。
　　一开始，陆直和谈泽他们，还旁敲侧击的想要陆维重新学习执政。
　　就算陆维一直表现的态度消极，然而之前在逃亡时，陆维所显露出来的战术指挥，还是给了陆直谈泽他们一些信心。
　　直到陆维进行了第一次全方位体检。
　　陆维自己是没看到体检报告，但从陆直和谈泽这些人，忽然表现得对他千依百顺、绝口不提让他重新学习这件事看来，应该是不太好。
　　陆维并不觉得太吃惊。
　　早在沐凤轨苛刻管理他的健康锻炼之时，他就有这个预料。
　　陆维也不怎么在意。
　　他现在能吃能睡，除去耗费过多精力体力时会感到格外疲累，并没有什么不妥。
　　始筑银河的人类平均寿命是一百五十岁，他能活到平均寿命的三分之二，也有一百岁。
　　甚至三分之一，五十岁，他也没有任何不满。
　　反正在这个世界，他只是个不想担负任何责任，也不想留下什么遗憾的匆匆过客。
　　所谓生尽欢，死无憾。
　　人生嘛，不过如此。
　　走在紫宸星的街道上，只见高楼林立霓虹招展，这里的繁华热闹和帝都星不相上下。
　　陆维穿着身宽松的休闲装，素面朝天，只觉得空气都干净了几分。
　　在这里，没有人认识不戴面具的惑星之主，也不用画着浓妆遮遮掩掩。
　　而且联盟这边和帝国的风气不同，雄子和雌子穿着打扮区别不大，没有长发袍服、各种叮叮当当的首饰和堆积在脸上的化妆品，眼前的行人皆一片清新可爱。
　　刚想去星网上口碑极佳的那家炙鲜店，就看见一辆金色的悬浮飞车在他左侧停下，紧接着飞车舱门打开，从里面探出一颗属于雌子的脑袋来：“嗨，要搭顺风车吗？”
　　雌子发色瞳色皆为浅褐，眉弓中段上挑、又于末稍往下弯出个好看的弧度，丹凤眼下带了一点卧蚕，唇角天然的上翘，不笑时也像笑，天然一派风流倜傥。
　　而从他开的飞车型号，以及一身笔挺熨贴的名牌服装来看，应该是个成功人士。
　　陆维不认得这个世界车的型号和服装品牌，但他几百年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知道这是个自认条件不错的雌子，于是转头板着脸道：“你是在向我搭讪吗？”
　　雌子的脸顿时红了红，似乎有点泄气：“不、这个……”
　　陆维摇了摇头，没再搭理这个雌子，继续朝自己的目的地走去。
　　虽然他看起来是在独自逛街，实际上却完全没有隐私，所有的一切都以“安全”为名，被卞柏那帮人沿途监视着。
　　啧，就算这个搭讪的长得挺对胃口，也没什么兴致跟他调情。
　　作者有话要说：    沐凤轨在那边大着肚子被黑莲花安欣陷害，陆总在这边过着开心的软饭生活~~不要太嗨森。
　　安欣挥舞小手帕中：星主玩的开心点哟，人家会不辜负观众的期待，继续努力欺负七殿下的诶嘿~~


第83章 
　　雌子看着陆维逐渐走远,咬了咬牙，开启悬浮飞车的自动系统，让飞车自己在附近找个车位停泊,长腿一迈,就出了车门,朝着陆维的背影追过去：“哎……那个……”
　　陆维听到背后转来的脚步声和呼喊声，转身望向雌子：“怎么，有事？”
　　“你是要去细细炙鲜店吗？”雌子喘了两口气，有点紧张的望向陆维，“那里的生意很好,位置不怎么好等，我认识店里的大堂经理,可以帮你。”
　　“哦，谢谢,我已经预约过了。”陆维回答。
　　别的地方倒也罢了，紫宸星就是原身的地盘,只要吩咐一声,下面自然有人把一切安排得妥妥当当，别说让饭馆留个好点的位置,就连清场也不在话下。
　　雌子这个时候绕到了陆维面前,厚着脸皮继续：“这样的话，我可以和你拼个桌吗？”
　　陆维上下打量了一番这人模狗样的雌子。
　　刚才不还说认识店里的大堂经理，想要帮他寻摸位置吗？
　　看来搭讪的欲望很强烈啊。
　　好吧，满足你。
　　陆维无可无不可地点了点头。
　　雌子大喜过望,却仍旧不忘绷住派头，风度翩翩的自我介绍：“我叫秦嘉言，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陆维。”陆维回答。
　　既然卞柏这个时候还没出现，就说明秦嘉言身份来历清白，不具备危险性。
　　现在想想，一个人吃饭确实有点无趣。
　　享受下此世界雄子的待遇，身边有个献殷勤的雌子聊聊天也不错。
　　两人互相介绍之后，就一起往炙鲜店的方向走去。
　　到了店门口，向服务员报出预约号码，服务员就将二人领进店内，安排在一个相对僻静位置。
　　店内的装潢十分原生态，从顶棚泄下大片的暖色灯光，粗糙的浅黄砖墙上挂着许多大大小小的原木画框。
　　画框内装裱的并非名画，而是一片天空、或者一片叶子的速写，或者一件衣服的碎片，一只磨破的手套，一支古老的笔，乃至一个用旧了的玻璃瓶，充满了人文关怀气息。
　　这间店虽然没有包间，但还是很注意客人就餐时的隐私，位置分成一个个大小不等的格子，沙发靠背扶手尽皆做成凹陷的形状，将格子遮住大半，只留下上菜口，不凑近看，完全看不到里面的食客。
　　薄薄的牛肉片和鲜虾被放进刷了油的铁板，顿时被烧炙得滋滋作响，散发出香味。
　　烤好之后，再蘸上配好的酱料调料，用生菜包裹送入嘴里，别有一番热烫鲜美的滋味。
　　秦嘉言显然是个老饕，炙烤配料都是把好手，一顿饭下来，他主要负责烤，陆维主要负责吃，再互相聊聊天，倒是都挺开心，只觉得时间过得飞快。
　　在交谈中，秦嘉言很快发现，陆维对常识的匮乏。
　　且不提酒、衣饰品牌、飞车……等奢侈品的鉴赏。
　　就连流行的音乐、电影都完全没听说过；上至一百多岁老人，下至几岁小孩都看过的国民电视剧，也根本没看过。
　　每当他看到陆维露出略微吃惊的表情，认真听他讲述那些常识性的东西，就觉得……好可爱。
　　秦嘉言第一眼看到陆维的时候，虽然陆维用信息素收敛器隐藏了自身气息，却隐藏不了那艳丽无匹的姿容。
　　周围的人都在偷偷看陆维，陆维却行动自若悠然，明显习惯了众星捧月，是朵难以攀折的高岭之花。
　　只是秦嘉言自认条件也还不错，这才鼓起勇气上前搭讪。
　　现在通过接触，发现了陆维毫无常识的另一面，他却感到陆维越发可爱。
　　是从哪个偏远的星球来紫宸的吗？
　　亦或是家教严格，一直在上全封闭式的雄子学校，刚毕业不久？
　　他将疑问诉之于口，陆维却只是笑笑，将话题转开，并未正面回答。
　　吃过炙食之后，陆维与秦嘉言又去看了场电影，然后交换了彼此通讯器的号码，这才分离。
　　秦嘉言本来想开车送陆维回家的，却被陆维拒绝了。
　　开玩笑，让秦嘉言把他送到星主府吗？
　　那么接下来，不就完全没得玩了？
　　……
　　安欣将几个看护都换成自己人之后，一切计划都进行得越发顺心遂意。
　　原先安欣做事还很有些束手束脚的顾忌，现在有了同伴们的配合掩护，沐凤轨住的这座殿室，已经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中。
　　继看护之后，管家、厨师、园丁……也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被新人顶替。
　　可以说，除了给沐凤轨看病的那位皇家医生以外，这里已经被安欣经营的水泼不进。
　　这也幸亏是联盟对安欣十分看重，调集了帝都内所有能调动的暗桩和资源，供他驱使。
　　沐凤轨则一直被安欣锁在床上，直至临盆的那天。
　　这是个中午，天气晴朗艳阳高照。
　　然而沐凤轨的居室之内，因为窗户上垂挂着厚重的深色丝绒窗帘，却显得十分暗沉，像是阴天一样。
　　安欣坐在椅子上，看着沐凤轨像一条脱水的鱼般，挺着硕大的肚腹，在床榻上拼命挣扎扭动，却因为手脚处的镣铐徒劳无功。
　　惨烈的呼叫，也尽数被棉布堵在喉间，只能发出闷闷的呜咽声。
　　安欣知道，沐凤轨正在阵痛。
　　但他并不打算这么快，就替沐凤轨喊人过来接生。
　　沐凤轨现在比两个多月前，刚被束缚在这个床上的时候更瘦了，肚子也越发的大，体态有种不相称的畸形感。
　　他的皮肤则变得苍白，完全看不出从前做为军人时健康的色泽，像是脱了水的白百合花。
　　安欣姿态端雅地坐在沐凤轨对面，看着他痛苦挣扎呜咽，清秀的眉眼间一片平和。
　　根据医生之前的孕检，沐凤轨肚子里的是个雄子，除了因为孕体营养不足，发育得稍微瘦弱一些以外，没有别的问题。
　　他已经决定，这次生产，只要孩子活下来就可以了。
　　至于沐凤轨，就去死吧。
　　沐凤轨只要一死，他就成为沐凤轨的遗夫，又有名义上的他与沐凤轨的孩子，到时候他就不是出身低微，必须事事委屈求全、仰人鼻息的安欣，而是在民众中和皇室里都有了一定的超然地位。
　　介时，可插手发挥的余地、可以为联盟做的事情就会变得更多。
　　沐凤轨被锁在床上的这两个多月，安欣依然没有让沐凤轨吃饱过。
　　而每当沐凤轨因此焦躁不安，意图虫化的时候，就是一针镇静剂下去，一场昏沉的睡眠。
　　到了现在，沐凤轨已经虚弱到连虫化都不能进行。
　　安欣正在思索着，是让沐凤轨因为难产而死，还是产后衰弱而死这个问题的时候，沐凤轨的这场阵痛堪堪停止，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瘫软在床上。
　　他半睁着冰蓝色的双眼，眼角有泪痕滑过。
　　安欣站起身，拿着帕子擦去了他额头上的汗水，以及眼角的泪痕。
　　有医生盯着，难产而死这件事不怎么好操作。
　　所以，还是在产后护理中做些手脚，神不知鬼不觉的让沐凤轨衰弱而死吧。
　　安欣淡淡的想，便宜沐凤轨了。
　　这一波阵痛停止后的五分三十一秒，下一波阵痛再次降临。
　　沐凤轨又开始拼命挣扎扭动，从喉咙里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
　　紧接着，一股温热透明的液体，从沐凤轨的双腿间缓缓流出，将他驼色的睡裤打湿大片。
　　“啧，羊水破了啊。”安欣伸出手，轻轻拍了拍沐凤轨上下起伏的肚子之后，好整以暇地从他嘴里取出棉布，然后拿起通讯器，“真可怜，我这就帮你叫医生。”
　　以沐凤轨的凄厉惨叫为背景乐，安欣拨通了医生的号码，声音紧张焦虑。
　　沐凤轨的预产期本来就在这几天，医生和看护们早已经在皇宫内待命有一段时间了。
　　接到安欣的讯息之后，众人在二十分钟内就带着各种器械赶到。
　　在医生的指挥下，沐凤轨被捆在了一张特质的椅子上，褪去了睡裤，双腿一左一右大开，脚腕被分别绑在椅子两侧突出、又向下倾斜呈滑梯状的宽大扶手之上。
　　生孩子其实是件挺令人尴尬的事情。
　　脱裤子张开腿，把私处暴露在所有医护的面前，还要被人仔细的刮掉毛发，很大机率还会当众大小便失禁。
　　安欣刚开始的时候还表现得很体贴，不时替沐凤轨擦擦汗水，递点维持体力的饮品。
　　但当沐凤轨惨叫了足足七个小时，从中午到夜幕降临，嗓子都喊哑了，还没把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安欣就算再有耐心，也顶不住了。
　　他找了个理由走出房间，打算安静一会儿。
　　房间里，便剩下看护们、医生，以及被绑在椅子上生产的沐凤轨。
　　看护们原本就对沐凤轨这个敌国皇子没什么好感，又被魔音贯脑了七个小时，实在打不起什么精神，此时都避到较远的地方，做一些准备工作。
　　只有皇家医生还算尽职尽责，一直守在沐凤轨身旁，观察他的变化，以免有什么不测发生。
　　一波阵痛结束，沐凤轨抬起湿漉漉的睫毛，用那对冰蓝色的眸子望向身边医生，忽然开口：“孟叔。”
　　声线压低再压低，细若游丝，只堪堪能让身边的医生听见。
　　医生惊愕地望向沐凤轨，只见沐凤轨原本坚毅英俊的一张脸，此时瘦得两腮都凹了下去，倒衬得一对眼睛格外大，颇有几分楚楚可怜之态。
　　而此时，那对冰蓝色眼睛里所散发出的光芒，绝非失智者所能拥有。
　　医生姓孟，从沐凤轨很小的时候就为皇家服务，沐凤轨小时候叫他“孟叔”，成年后有了上下尊卑，才改口为“孟医生”。
　　沐凤轨只叫了这一声，就紧紧的抿住薄唇，不肯再叫，继而目光滑向一旁的大床。
　　医生顺着沐凤轨的目光望过去，看见床头与床垫相联的一道缝隙。
　　医生的双腿轻微颤抖着，简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过去，然后将手指探进那道缝隙，悄悄取出一团卫生纸的。
　　将东西迅速塞进裤袋后，医生借口上厕所，打开了那团纸。
　　卫生纸上，是用纸甲一点点掐出来的，凌乱的十几个字
　　安欣是暗桩，这里已被完全渗透，快走！
　　费力的将这十几个字认出后，冷汗顿时从医生的背脊上密密麻麻冒出。
　　他抖着手，连忙撕毁了这张纸，放进马桶里冲走。然后他走到水龙头前，用凉水拍了拍脸，让自己能更清醒的思考。
　　是的，他不能再留在这里。
　　他自认没有那么好的心理素质，这里既然已经被联盟那边渗透，万一露出丁点马脚，他和七殿下就都是死路一条。
　　而他们如果都死了，这里的情况就再也带不出去。
　　想到这里，医生勉强稳住情绪，整理了一下衣服，走出卫生间。
　　“我忽然想起来，忘记带一样东西。”医生神色中有着掩不住的焦虑，朝看护们说道，“你们在这里照看着七殿下，我回去一趟就过来。”
　　七皇子到现在都还没生，身为责任医生，心里有点焦虑也在所难免，看护们并未曾起疑，由着医生出了门。
　　安欣站在廊下，看着医生匆匆穿过走廊，知道他是要回去拿东西，也没有产生什么怀疑。
　　只是沐凤轨的叫声越来越惨了，还有雌子生产时浓重的腥味儿，连廊下都避不开，于是安欣慢慢踱到殿室外，来到了花园附近。
　　夜色中草木的清香，果然让他好受了许多。
　　园丁刚侍弄完几盆夜来香，手里还提着个小喷壶，看见安欣后，顺嘴问了一句：“里面正在生孩子，孟医生怎么就走了？”
　　“哦，他回去拿点东西，一会儿就回来。”安欣回答。
　　“不对呀。”园丁疑惑道，“孟医生是朝擎天宫的方向走的……”
　　擎天宫，是皇帝陛下的住所。孟医生如果要拿东西，怎么也应该是往御医所的方向走，而不是擎天宫。
　　安欣霍然抬眼，朝四处望去。
　　触目间尽是一片夜色朦胧，视线内再也找不出医生的身影。
　　安欣知道，他暴露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平安夜，也是日4的一天，祝大家节日快乐~~


第84章 
　　当清楚这一点之后,安欣没有时间进行太多的思考，转身就快步进了殿室。
　　“孟医生已经知道了我们这边的情况，正赶往擎天宫意图通风报讯！苗瑞和钱阳留下,其余人全部出去,分头去追,务必把他找出来！”安欣扫了在场的看护们一眼，大声宣布，“不能让他把消息带出去，找到后就立即动手杀了他！”
　　看护们听到安欣这么说，顿时大惊失色。
　　要知道,一旦这里被暴露，拔出萝卜带出泥,必定会牵扯到一大片。
　　他们这些在这里工作的暗桩且不说，还有向安欣提供人的机构、办事人员……全部都会被顺藤摸瓜,一一清算。
　　因为对安欣的看重，联盟为此可是动用了帝都内所有的重要资源暗线。
　　联盟发展经营了这么久的地下组织,搞不好就会因此而垮掉大半,从此一蹶不振，再难有大的作为。
　　当下不敢再耽搁时间,看护们按照安欣的吩咐,只留了两个人在房间里，其余的人立即哗啦啦地冲了出去。
　　安欣深深吸了口气，脸色发青的上前，用力给了刚刚阵痛完毕,正在椅子上喘息的沐凤轨一记耳光：“还在装！”
　　雄子们身娇体弱，手劲并不大，这一巴掌并没有对沐凤轨造成什么伤害，却很是清脆响亮。
　　沐凤轨抬起湿漉漉的蓝眼，有气无力地看了一眼安欣，虚弱到连话都说不出。
　　安欣看了看沐凤轨大开的双腿间，问一旁的看护：“他什么时候能把孩子生下来？”
　　“他是头胎，而且身体虚，宫口目前只开到一半，宫缩无力。”苗瑞是个有过生产经验的中年雌子，眉心深锁，“很难说什么时候。”
　　“我们已经没有时间了……既然是星主的血脉，就不应该留在这里。”安欣咬了咬唇，“能让他快点生吗？”
　　“这……剖腹产都是由医生执刀的，我们没有做过剖腹产。”苗瑞想了想，“也可以用器械打开宫口，把孩子掏出来，只是这个方法对临产的雌子来说很凶险……”
　　“我不管你们是剖腹还是打开宫口，总之让他尽快把孩子生下来！”安欣挥了挥手，打断苗瑞的话，“至于沐凤轨的死活，并不重要。”
　　沐凤轨肚子里的孩子，有星主一半的血脉。
　　如果事情有万一，派出的人没能追到孟医生，从而导致了最坏的后果，他也不能让这个孩子留在帝国。
　　所以，沐凤轨必须尽快生下这个孩子。
　　苗瑞和钱阳对望了一眼，用毛巾沾了些醚药，在沐凤轨的鼻子上捂了几秒，让他陷入昏迷，整个身体都瘫软下去，然后用棉布将他的嘴塞得严严实实，避免他半途醒来后大喊大叫或者咬到舌头。
　　他们这些看护并不具备麻醉师的资格，只能这样凑合一下。
　　冰冷的器械插进沐凤轨打开的双腿间，开始扩张宫口和骨盆。
　　随着宫口和骨盆被强行扩开，温热血液像泉水一样，噗嗤噗嗤的流了出来，苗瑞和钱阳一个在下面扩张，一个在用力按揉着沐凤轨的肚子，以便胎儿保持头下脚上的姿势，顺利下行。
　　两人皆满头大汗。
　　而醚药在沐凤轨身上，只作用了十分钟。
　　这真是一次可怕的生产经历。
　　在麻醉失效的情况下，沐凤轨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双腿间被硬生生扩出了一个血洞，然后在剧烈的疼痛之中，一个皱巴巴、遍体血污的婴儿被人用手掏了出来。
　　整个过程，不过二十三分钟。
　　……
　　夜色之中，孟医生脱掉了白色的医生外袍，借着树篱阴影的遮掩，朝擎天宫的方向沿路小跑。
　　擎天宫离沐凤轨所居住的殿室并不远，小跑二十多分钟就可以抵达。
　　但当他离擎天宫侧门还有一大段距离的时候，远远就看到了沐凤轨那里的一个厨师，正在和擎天宫门前的几个守卫说话。
　　孟医生犹豫了。
　　据那张纸条上所写，安欣已经将沐凤轨身边的一切，都掌控得严严实实。
　　而他不知道在这个皇宫里，安欣的手伸得有多长。
　　看守侧门的几个守卫里，是不是也有安欣的人呢？否则，那个厨师为什么和他们聊的这样亲热？
　　一步走错，就再也没有翻身的余地，他不能冒这个险。
　　孟医生思索了一会儿，倒退几步，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跑去。
　　……
　　孩子初啼之后，剪去脐带，清洗了一下身上的血污黏液，就被棉制柔软的小被子包裹着，交到了安欣手中。
　　安欣抱着孩子，正好孩子第一次睁眼，与安欣两两对望。
　　那并非皇室独有的冰蓝双眸，而是一对黑色的眼睛，清澈无邪，里面仿若倒映着星辰大海。
　　这是……星主的眼睛。
　　这是，星主的孩子。
　　安欣小心翼翼地抱着孩子，然后朝放在桌子上的通讯器看去，心里一沉。
　　半个小时过去了，还是没有人传来任何消息。
　　没有消息，就是最坏的消息。
　　“不好，产后大出血，人已经不行了！”钱阳在旁边喊着，捏住沐凤轨的脸颊，从他齿关间抠出棉布，然后手忙脚乱的为他戴上氧气罩。
　　沐凤轨已经失去了所有叫喊和挣扎的力气，就连求生的意志也不复存在，只是头仍然偏向安欣的方向，一双神光黯淡的蓝色眼睛，执拗地盯着安欣怀里的襁褓，瞬也不瞬。
　　那是，他和陆维的孩子。
　　算是次意外的产物。
　　那一夜，他和陆维分别在即，做的很疯，陆维中途体力不支，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也就没能看着他吃下避孕药。
　　他也故意的乘机“忘记”，心想若侥幸怀上便是天意。
　　谁知道，是真的怀上了。
　　对不起啊，孩子。
　　你的雄父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雌父也要追随他而去了。
　　不过，无论是联盟还是帝国，都会善待这个孩子的吧。
　　这样的话，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陆维……我们已经分开太久，很想你。
　　沐凤轨感觉到肢体开始一点点的冰冷，眼帘也逐渐垂下，然后在模糊狭窄的视野里，看见安欣抱着襁袍，朝他走过来，声音清冽：“你放心的去吧，星主一定会好好抚养这个孩子的。”
　　沐凤轨原本就要合拢的双眼蓦然睁开，死死地盯着安欣。
　　然后，瞳孔开始扩散。
　　苗瑞连忙上前，探了探沐凤轨的鼻息，又用灯光照了瞳孔，遗憾道：“他已经死了。”
　　死不瞑目。
　　这种情况下，活着的沐凤轨多少还有可利用之处，死掉的话，也就不具备任何价值。
　　安欣当机立断，将孩子交给苗瑞：“你现在立刻带着孩子出宫，秘密交给萧上尉，他是军方的人，会有办法把孩子送出去的。”
　　萧上尉，就是曾经在轰炸事件后与安欣相认的那位军人，也是联盟的重要暗桩之一。
　　一般来说，暗桩们除了自己的上线和下线，并不会彼此相认，以确保机密性。
　　安欣能与萧上尉相认，也算得上是一场机缘巧合。
　　然后转身望向钱阳：“你马上通知组织总部，我们已经暴露，让他们尽快斩断与这边的所有连线，不要让帝国追查到，把损失减到最小。”
　　两人得令，手脚麻利地脱下沾了血渍的看护服，就各自出门了。
　　安欣看了眼被绑在椅子上，下半身一片血污狼籍，已经气绝身亡的沐凤轨，简单收拾了下自己手边的东西，也很快出了门。
　　屋子里一片寂静。
　　不知过了多久，沐凤轨的额头上慢慢浮现出一小块白色薄片。
　　那是玉枢锯甲的壳片。
　　色若霜雪，质地看上去剔透如美玉，却坚固堪比用来构造宇宙舰艇表壳的强化金属。
　　这一小块白色薄片迅速在他的皮肤表面扩大着，很快将沐凤轨瞳孔涣散的冰蓝双眼蔽盖进去，继而蔓延至鼻尖、下巴、颈项、胸膛、四肢……将他整个人都包裹了进去。
　　……
　　安欣现在，正面临绝境。
　　他的人虽然及时赶到了擎天宫，然而孟医生却没有如预料般的，出现在擎天宫。
　　皇宫这么大，安欣手下的人却不多，不可能堵住每一个孟医生可能逃离的路口。
　　而直到现在，也没有医生的消息和踪迹。
　　孟医生就像个不安定因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在哪里爆炸，把他们这些人炸得粉身碎骨。
　　安欣甚至无路可逃。
　　如果现在他要联系地下总部，为他安排出逃，那么到时候波及的，就不仅仅是宫里的这些人了。
　　他身为皇家的王夫，出逃的动静太大，牵涉也过多，到时候很大概率逃不掉，还要牵连额外的一堆人为他陪葬。
　　安欣站在擎天宫门口，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袍服。
　　那么，就这样抱着一点侥幸，坐以待毙吗？
　　不，这不是他安欣。
　　“安王夫，陛下请您进去。”通报之后，皇帝身边的侍从官出来，朝安欣行礼如仪。
　　安欣朝侍从官笑笑，举步迈进擎天宫。
　　皇帝是个爱玩的人，这个时候入夜不久，大家都刚吃过晚餐，宫内灯火通明，正在进行一场桌球游戏。
　　陛下今年七十三岁，正值风华正茂之年，和皇夫一起，亲自持杆下场。
　　看见安欣走过来，皇帝放下球杆，直起身，朝安欣笑道：“凤轨现在怎么样了？”
　　安欣朝皇帝行了个礼，走近几步微笑道：“托您的福，生产很顺利，大小均安，我怕您担心，所以这不是来报喜了。只是孩子的身体有些虚，等过段时间再抱过来让您看看。”
　　其实皇帝膝下已经有了三十四个孩子，现在肚子里还揣着一个，真要一个个担心，哪里担心的过来，更何况沐凤轨根本算不得受宠，又因为精神失常而成为了废人。
　　但面子情总是要走的。
　　皇帝刚想说些什么，却看见安欣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从袍袖中掏出一支小巧玲珑的激光枪。
　　黑洞洞的枪口，直接对准了皇帝的脑门。
　　作者有话要说：    叮叮当，大家今天圣诞节快乐哟~


第85章 
　　安欣扣下扳机,白色的激光从枪口中射出，从皇帝陛下的额头穿透过去，形成了一个深黑的小洞。
　　并未见血液流出,皇帝陛下的半边脑袋,就在高强度能量的烧灼下迅速炭化。
　　皇帝陛下脸上的表情尚未来得及转为惊愕,就这样“砰”地一声直挺挺倒在地上，没有被炭化的、英俊的半张脸上，还带着一缕得体的微笑。
　　堂皇明亮的大厅里静默了片刻之后，才有雄子开始尖叫，场面变得混乱不堪。
　　这件事发生的完全促不急防、出人意料。
　　在所有皇室成员的心里,安欣这个小地方来的雄子，是柔顺、胆小而谦卑的。
　　纵然基因匹配成功,又得了七皇子的青睐，怎奈何最后还是时运不济,只能和一个疯子度日。
　　怜惜他的同时，多少又有些看不起。
　　谁能想到,安欣今天居然会做出这样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来？
　　安欣垂眼看着躺在地上的皇帝尸体,眼角的余光同时瞥到皇室的护卫们如潮水一般，端着武器,从四面八方朝他涌来。
　　他松开手,任那柄小激光枪坠落下去，摔在星辉石的地板上，发出一连串清脆悦耳的“砰砰当当”声。
　　由于能量压缩以及体积的问题，这柄枪只能发射一次,现在只是块无用的废铁。
　　不过，一次就够了。
　　一次，就足以杀死帝国最尊贵的皇帝。
　　正如人的一生，也只能活一次。
　　只要值得，就不算虚度。
　　……
　　当沐凤渊接到孟医生带来的消息之时，安欣已经射杀了皇帝，并被当场抓捕。
　　“穷途末路，孤注一掷啊！”沐凤渊“啪”地一声，关闭手上的通讯器，紧接着倒吸了口凉气，“看不出来，他一副柔顺懂事的样子，倒是个狠的。”
　　“总之皇宫上下大乱，现在人都涌到父皇那边去了，我们先去七弟那里看看情况再说。”
　　沐凤渊到底是经过大事的帝国元帅，很快平复了震惊情绪，下令封锁皇宫各处出入口，然后带着孟医生和一群皇宫侍卫就去了沐凤轨的殿室。
　　由于安欣之前的安排，殿室里此刻空无一人。
　　只有一个被洁白甲壳包裹着的高大人形，以张开双腿的生产姿势绑在椅子上，下半身和地面上尽是触目惊心的大滩鲜血。
　　“这是……七弟吗？”沐凤渊瞳孔微缩，看着这可怕的一幕。
　　任何人流了这么多血，按常理都不能够活着。
　　但七弟身上包裹的甲壳又是怎么回事？
　　“原来，有关玉枢锯甲的文献，是真的呀！”孟医生却带着激动的表情走了过去，小心翼翼地用手指触摸覆盖在沐凤轨体表那层，薄如玉片的甲壳。
　　“孟医生，这话是什么意思，七弟他还有救吗？”沐凤渊出声询问。
　　孟医生点了点头，眼睛却始终不曾离开沐凤轨：“有救、有救！”
　　距今两千多年前，擎天皇朝的开国皇帝，就是玉枢锯甲。
　　而玉枢锯甲除了战力超群之外，还有一项不被大众所知的神奇功能
　　起死回生。
　　只要大脑中枢没有被破坏，死前具备强烈的执念，未曾丧失生存的最后意志，玉枢锯甲就会在主人出现死亡体征之后，化做薄片，覆于其体表，为主人保留最后一丝生机。
　　当初开国皇帝就是靠着这一能力，三番四次的死里逃生，才最终打下这片偌大基业。
　　这种关系到生死存亡的秘密，自然是不会流传到外面去，但御医所却有绝密文献保存，以方便服务皇家后嗣。
　　在上流阶层雌子们一生都不见得会虫化一次的当代，这种文献就类似于传说一般，看到了也没有办法加以验证。
　　直到今天。
　　“怎么救？”沐凤轨继续问。
　　“调制一种特殊的营养液，将七殿下浸泡在里面，吸收营养成份。”孟医生回答，“七殿下是因为生产失血过多而导致濒死的，大约要用一两个月的时间在壳内自愈。”
　　“这个过程，在御医所才有条件进行。”
　　“那还等什么，医生你赶快带七弟去御医所救治。”沐凤渊道。
　　“是，二殿下。”
　　孟医生应承着，就连忙让几个侍卫把沐凤轨连人带椅抬起来，一起往御医所去了。
　　孟医生离开之后，沐凤渊又在房间里待了一会儿，才听到手下来报：“没有找到任何人，也没有找到孩子。”
　　“知道了。”沐凤渊眉头紧拧，继而深深叹息。
　　……
　　“陆维，你觉得我怎么样？”
　　夜间电影散场之后，灯火阑珊之中，秦嘉言看着身旁正在舔甜筒的陆维，俯身询问，耳根泛红。
　　“挺好的呀。”陆维朝他露出个灿烂笑容。
　　“那你看，我们认识好几个月了，彼此也都比较了解对方的性格爱好。”秦嘉言伸手整了整自己的领口，以掩饰不安，“是不是……可以把关系确定一下？”
　　陆维看了秦嘉言一眼，在心里评估，这人其实还挺不错的。
　　皮相好，精通吃喝玩乐，有教养有礼貌，而且有耐心，到现在都还不知道陆维的真正身份，就陪着陆维玩了几个月，还随叫随到。
　　自己的余生，能有这样一个人做伴侣，应该会挺轻松开心。
　　脸上却露出天真的表情：“你指的是恋爱关系吗？”
　　“是、是的。”秦嘉言两只耳朵变得通红，重重地点了几下头。
　　“这样啊……那我考虑一下吧。”陆维踮起脚尖，摸了一把秦嘉言浅褐的头发，笑嘻嘻的开口，“明天你准备好礼物，我会看礼物合不合心，再告诉你。”
　　这就已经是变相的答应了。
　　“我保证，明天一定会准备好合你心意的礼物！”秦嘉言浅褐色眼睛亮亮的，满含喜悦地看着陆维。
　　“那么，明天再联系喽。”陆维朝秦嘉言挥了挥手，吞下最后一口甜筒，然后转身离开。
　　人和人都是相互的。
　　既然秦嘉言肯耐心的陪他玩耍，他也不介意扮做秦嘉言的理想型
　　一个涉世不久，天真单纯的美貌雄子。
　　虽然他实际上经历无数，但偶尔谈一场纯纯的恋爱也不错。
　　仿若自己的身心也得到了净化般。
　　怀着愉悦的心情，陆维像往常一样回到星主府。
　　刚走进大厅，就发觉气氛不对，陆直、谈泽等人居然在这个时间点齐聚一堂，大厅里还多了个抱着婴儿的陌生雌子，神情都十分凝重肃穆。
　　“兄长，你总算回来了。”陆直看到陆维，明显松了口气。
　　“这是怎么了？”陆维上前问道，“发生了什么事吗？”
　　“这是从帝都星逃出来的萧上尉，我们的暗桩。”谈泽为陆维介绍抱婴儿的陌生雄子，语调艰涩，“他抱着的这孩子……是沐凤轨所生，是星主您的孩子。”
　　陆维心中一惊，连忙走到陌生雌子身边，朝他怀抱的那个婴儿望去。
　　婴儿刚满月没多久的模样，是个雄子，长得十分可爱，看见陆维就弯了一对清澈黑眸，咧开没牙的嘴笑了。
　　“已经做过鉴定，确实是星主的孩子。”谈泽在一旁补充。
　　陆维伸手摸了摸婴儿柔嫩的小脸，陷入了回忆之中。
　　他的孩子啊……
　　如果是这样，就只有沐凤轨回军部的那一夜了。
　　思索片刻之后，陆维抬起头，望向众人：“不对，是不是安欣出事了？！”
　　谈泽在心中暗叹，星主虽然没有了记忆，却还是和以前一样才智出众，只凭这点线索就能猜到是安欣出了事，于是艰涩道：“是，安欣已经在一个小时前，被帝国公开处刑。”
　　“安欣刺杀了擎天的皇帝。皇室封锁消息一个月之后，到现在才解禁消息，并当众处死了安欣，用以安抚民众。”
　　陆维深深吸了口气，心里觉得有些沉重，也有点难过。
　　安欣曾经照顾了他一个多月，与他朝夕相处。
　　他很喜欢安欣。
　　想起离别之时，安欣深深凝视他的眼神，以及开玩笑般的索吻。那个时候，安欣就已经知道，可能会有这样的结局了吧。
　　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而已。
　　陆维的双手紧握成拳。
　　为什么明明知道……却还要一意孤行呢？
　　安欣可从来就不是个笨蛋。
　　陆维望向神情有些忐忑不安的陌生雌子，勉强笑笑：“既然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你们……长途跋涉也累了吧，大家都下去休息，冷静一下，明天我们再谈。”
　　说完，陆维转身离开了大厅，在众人的目送中，朝南昭阁走去。
　　进入南昭阁，陆维第一时间就来到书房，打开了光脑。
　　既然是公开处刑，帝国必定会大肆宣扬，并大规模的进行转播，以儆效尤。
　　安欣……
　　戴上全息眼镜的瞬间，陆维就来到了安欣被处刑的广场之上，身处于熙熙攘攘的民众中间。
　　安欣穿着堪堪蔽体的宽大囚服，赤脚站在石台之上，双唇紧抿，神情麻木。
　　显然在过去的一个月里，他经历了残酷的刑讯，露出的手脚和脸上尽是青紫伤痕，浮肿到几乎看不清本来面目。
　　很快，粗砺的绞索套上了他纤细的脖颈，然后他脚下的石台被踢开。
　　安欣整个人瞬间悬在了半空中，也许是虚弱，也许是意志坚强，他并没有怎么挣扎，而是朝下方的民众们扫视了一眼。
　　有那么一瞬间，安欣的目光掠过了陆维。
　　然后，安欣张开了嘴，向所有人露出被绞去了舌头的口腔。
　　口腔之内，有一点黯淡的金芒在闪耀。
　　安欣用尽生命里最后的力气，左手拉着脖子上的绳索，右手从嘴里抠出那点黯淡金芒，然后紧紧的将它握在手心里，再高高举起。
　　民众们一片沸腾喧哗，传入陆维耳中的尽是“冥顽不灵”、“该死的星盗”、“活该”、“临死还搞些可笑的仪式，就是群疯子”……这样的议论声。
　　安欣却执拗的一直高举着右手，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手才松开垂落。
　　一个直径在2厘米，颜色黯淡，看上去破烂不堪的金色徽章，从安欣的掌心中滑落，叮叮当当的一路从高台上滚下来。
　　它在地上划了个漂亮弧度，然后不偏不倚的停在了陆维脚边。
　　陆维没有去捡，因为他知道，这只是全息投影。
　　他也救不了安欣，这里只是一段影像，真正的安欣早在一个小时前，就已经被处死。
　　安欣……真是个很聪明，很懂得怎么戳人心窝的孩子啊。
　　陆维取下全息眼镜，沉默着，独自在那张宽大的光脑椅上坐了很久很久。
　　然后，他下定了决心，在脑内对031开口：“系统，为我修复受损的脑组织。”
　　作者有话要说：    安欣便当，陆总即将变身，住事揭秘尽在下集~~
　　沐凤轨：呜呜呜……


第86章 
　　其实陆维刚接触了解这个世界的时候,根本没有什么实感。
　　虫族基因、雌子的虫化、没有女性的存在、高大强壮男人生孩子……这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在陆维看来就跟鬼扯一样。
　　但这里高科技带来的种种便利，还有很多充满创意的产品,琳琅满目的游戏以及美食,又令他很喜欢。
　　对陆维来说,这个世界就像是一场既荒诞又美丽的梦。
　　由于这样的观感，再加上前一个世界的疲惫，所以他一心只想把这里当成度假的地方，从不曾想过主动为这个世界做些什么。
　　当然被逼到生死存亡的地步，他还是会被动的做一些努力,比如之前指挥联盟舰队在帝国舰队的围攻下顺利逃离。
　　而一旦危机过去，就又打回原形,根本就不愿意承担起任何责任。
　　但有着他血脉的婴儿，以及安欣的死,让他清醒的意识到，这个世界根本就不是一个虚幻美丽的梦。
　　那枚金色徽章是之前安欣用来唤醒他记忆,藏在宝石盒里而作为礼物送给他的,因为怕曝露，他一直揣在衣服的暗兜里。
　　只是被迷晕之后,就莫名遗失了。
　　因为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他也就完全没有在意。
　　原来不是遗失，而是安欣又拿了回去。
　　以安欣的聪明，怎么不知道这场处刑会进行全星网的转播，怎么会猜不到,陆维可能来到现场送他最后一程。
　　安欣死前的举动，根本就是做给陆维看的。
　　就如曾经的戊戌六君子，意图以血唤醒国人。
　　安欣也是这样，用尽了生命中最后的力气，高举那枚曾经用来唤醒陆维记忆的金色徽章，其中有什么含义，不言而喻。
　　陆维虽然喜欢安欣，但他并不是因为怜惜安欣、产生或感伤或悲痛的情绪，才下了这个决定。
　　他是被直击心灵的震撼了。
　　在这个荒诞美丽的世界里，有人以命殉道，直至生命的最后时刻亦一往无前。
　　陆维可以在耗尽能量前一次次的转生……但他们的生命，只有一次。
　　这个世界并不荒诞虚幻。
　　安欣是真实的，所有人都是真实的，拥有自己的信念、立场、生活、喜怒哀乐。
　　而被抱到他面前的婴儿，也让陆维意识到，就算为了这个孩子的将来，他亦不可能继续再逃避下去。
　　他对小孩子从来心软，更何况这还是他的血脉。
　　“是，开始修复。”
　　系统接到陆维的命令后，发出毫无感情的机械音。
　　“修复完毕，宿主是否开始接收记忆？”五分钟后，系统又开口。
　　“接收。”
　　陆维仰躺在沙发椅上，闭上双眼。
　　随即，属于原身的一切记忆，尽皆涌入陆维脑内。
　　距今两千多年前，帝国与联盟本是一体，所拥有的疆域也比现在大得多，以“血继之巢”为中心，人类共占据了200余道星系，而且还在不断的向外扩展生存空间。
　　“血继之巢”是一颗大型行星，上面生活着约300亿人，而在上面生活的每个人都可成为“巢士”。
　　每一颗人类生存的行星，根据其大小和人口规模，需要的“巢士”数量从3000人到40000人不等。“血继之巢”完全可以支撑五千道以上星系的血脉提纯。
　　血继之巢所在，虫族吞噬银河的繁殖能力，绝非浪得虚名。
　　然而随着疆域的扩大，利益矛盾也随之产生，再加上那任巢帝没能处理好一些事情，从而令强者们滋生了不满和欲望。
　　他们认为教廷不事生产，自身也没有任何战斗力，却接受所有星系最好的资源供养、拥有生杀予夺至高无上的权力。所以理应废除教廷，把权力交还给真正开疆辟土、为世界做出贡献的强者。
　　这些人以擎天皇朝的开国皇帝为首，秘密组织军队，向教廷、以及教廷的拱卫者们发起了攻击。
　　那是一段时间跨度很长的惨烈战斗，是利益的交锋，也是场信仰理念之战，双方都绝对不肯让步。
　　总之打到最后人口锐减收缩，全盛时期200余道星系只剩下65道还有人类居住的时候，还没有分出胜负。
　　到了这个地步，双方也知道不能再继续打下去。
　　于是65道星系被割裂，帝国37道，联盟28道，双方停战对峙，形成了当时的星际格局。
　　帝国的构成，本来就是意图推翻教廷的强者们，所以他们一直实力较强，这也是他们敢于反叛的底气所在。
　　但失去了血继之巢的支持，帝国的弊端渐渐显露出来。
　　随着时间推移，血脉冲淡，雄子和雌子的出生比例越来越悬殊，以至于帝国方不得不推出并实行“共夫”和“配种所”的制度，以牺牲少数雄子的人生为代价，才能安抚大部分暴躁的雌子们继续社会活动，以及确保帝国的人口基数不会雪崩。
　　正因为这样，两千多年来帝国的疆土未曾有过什么大的拓展，仍旧维持着37道星系的结构。
　　联盟虽然拥有教廷的支持，不存在血脉提纯的问题，但势力始终较弱，在帝国的压制下也很难发展起来。
　　这个世界的陆维，出生于“血继之巢”。
　　他身为巢帝唯二的子嗣，从生下来身份就不同寻常，走到哪里都如同众星拱月一般，性情高傲，而且野心勃勃。
　　陆维在成为惑星之主前，就立下消灭帝国，在自己手中实现帝国和联盟一统的志愿。
　　当然，因为才智极高，再加上自幼受到的精英教育，陆维的优秀也担得起那份高傲和野心。
　　由于长相过分艳丽，陆维在接手一道星系，成为惑星之主后，觉得自己的相貌有损于做为领导者的威严，也惟恐不能令大众信服、令战场上的敌人嘲笑轻视，这才在战场和公众面前披上蓝麾，戴上面具。
　　毕竟，领导者俊美秀丽些不是问题，但长得像个祸水妖姬，那就分明有大问题了。
　　陆维二十三岁那年，在紫宸星上，星主府中，遇到了他命中的劫数。
　　那是个据说来自边远的贫瘠星球，身材削瘦，外貌也并不如何出众的普通雌子。
　　雌子名叫梁实，在星主府中只是个低阶侍从。
　　梁实与陆维同龄，在星主府中做一些打杂的工作，生活过得比较寒酸，不怎么起眼的一个人，也不大被瞧得起。
　　但几次偶然的相遇，让陆维发现梁实这个人心思细腻，虽然身份卑微寒酸，却能够将身边的一切安排得井井有条，上下打点妥当，自有其生存之道。
　　他身处低位，偏生气质清冷，不谄不媚，不卑不亢，陆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雌子，于是对他产生了兴趣。
　　而且梁实虽然相貌平平，却有一对琉璃灰的忧郁眼睛，在陆维看来十分迷人。
　　以梁实那样的身份，并没有见过惑星之主的真容。于是陆维摘了面具，隐瞒身份，带着戏弄的心情去接近梁实。
　　陆维很清楚自己容貌的杀伤力，只要他略施手段，没有雌子不为他神魂颠倒。
　　他并没有打算真的和梁实结婚在一起，他只是想看看，梁实在爱上一个人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同时他也想看看，当他抛弃梁实后，梁实身上那层清冷的壁障会不会被打破，会不会还总是那副淡然的模样。
　　毕竟那时候的陆维还很年轻，又刚刚大权在握，因为自幼被追捧着长大，性格中也带有一些天真的残忍。
　　梁实果然很快爱上陆维，为陆维神魂颠倒。
　　而陆维，也没有按照之前的计划抛弃梁实，而是日渐沉迷。
　　梁实虽说没什么钱，不能为陆维购买贵重的礼物，却做得一手比星主府大厨还要好的菜肴，勾住了陆维的胃。
　　在床上两人都是雏儿，梁实更放不开一些。
　　陆维喜欢梁实青涩的身体和反应，喜欢他那一双琉璃灰眼被自己逼到泪水涟涟，气喘吁吁的情动模样。
　　尽管梁实事后都会吞下避孕药物，陆维想到自己现在不能给他一个名份，也并没有介意。
　　反正来日方长，总是有机会的。
　　大众对惑星之主的年龄、姓名、相貌都一无所知。
　　梁实见陆维这样年轻，又长着一张摄人心魄的艳丽容颜，便听信了陆维的话，真的以为陆维是惑星之主的远房亲戚，目前暂居星主府。
　　而陆维身边的人，也只会为陆维的谎言打掩护。
　　以至于后来陆维心疼梁实，也想要梁实赚些功绩，有个方便以后结婚的身份，把他从低阶侍者一步步提拔到身边工作之后，梁实亦从来没有觉得戴着面具的惑星之主，和他亲爱的陆维是同一个人。
　　就这样，时间一过就是三年。
　　前面说过，陆维是个野心勃勃的人。
　　他虽然爱梁实，却不会沉溺于情爱，因此放慢自己的脚步。
　　三年时间，他数次亲自率兵与帝国交战，从无败绩，并将帝国的一道星系彻底征服收入囊中，形成了当下帝国36道星系，联盟29道星系的格局。
　　这是两千多年来，联盟从未有过的大胜，惑星之主的个人声望也因此在联盟中登顶。
　　这对陆维来说不过是个开始，他自然不会止步于此，而是乘热打铁，集合了联盟二十道星系的力量，向帝国发起总攻，意图再度收复更多的地盘。
　　但在舰队浩浩荡荡开往帝国的半路上，一直在陆维身边的梁实失踪了。
　　然后，他们被早有防备的帝国战舰重重包围。
　　陆维最开始接近梁实的时候，曾经想过抛弃梁实。
　　却没想到，最后是他被梁实抛弃。
　　梁实，是帝国的暗桩。他把陆维策划的整个行动，都透露给了帝国。
　　眼下，陆维几乎是倾了整个联盟之力，发动这场总攻。如果此次战败，联盟必将一蹶不振，再也没有和帝国对峙的可能，他陆维就是血继之巢、是整个联盟的千古罪人。
　　陆维被梁实背叛，深恨自己爱错、信错了人。
　　面对如此绝境，他只能选择由自己率领小股舰队断后，让大部队逃回联盟的地盘，以保留有生力量。
　　他是个高傲、宁折不弯的性子，又正值年轻气盛，根本不能忍受这场人生中的陡然大败。
　　无论爱情上，还是战场中，他都输的如同丧家之犬。
　　所以陆维选择了亲自断后，不光是出于战术层面的考虑，也是完全没打算继续活下去。
　　他的旗舰战斗到最后一刻，终于拖延了时机，让大部队逃出升天。
　　而陆维虽然身负重伤，却没能如愿战死，而是被帝国俘虏。
　　当他被一群荷枪实弹的帝国军人包围，反捆双手被迫跪倒于地时，有人上前揭开他脸上的面具，然后露出惊艳的表情
　　谁能想到，惑星之主会是这样一个艳丽无匹的雄子呢？
　　做为重要战犯，陆维被押往帝都之星的军部的地下黑狱，并在其间经历了长达半年之久的，令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刑讯逼供。
　　所有令人痛苦又不致死的刑罚，陆维都经历过数遍；他们也曾尝试往陆维身体里注射各种致幻药，以及强迫陆维吃下各类吐真剂，但陆维身为巢帝之子，精神力和意志力都十分强大，异于常人，所以最后也没有逼问出任何有关联盟的情报。
　　当然，做为罕见的纯血雄子，陆维的身体自然也是要同时被压榨的。
　　一天三次，他们按时从陆维的体内抽取信息素。
　　就算是每月抽取一次信息素的雄子，身体也会因此而逐渐衰败下去，更何况是这样频繁的抽取。
　　陆维想要绝食或者咬舌自尽，他们就堵住陆维的嘴，把营养剂混着催情药一起，注射进陆维的身体，然后把他绑起来，肆意对待。
　　半年时间，根本就不知道这期间军部有多少人在陆维身上借过种，或者只是单纯的因为想要而睡过他。
　　帝国对雄子的态度，向来是物尽其用。连自己的公民都不会例外，更何况是陆维这种敌国战犯呢？
　　半年后，陆维的身体已经因为各种刑讯，以及频繁抽取信息素，快要彻底垮掉的时候，沐凤轨穿着一身鎏银的帝国大将制服，踏进黑狱，出现在了陆维面前。
　　他红着眼眶，抱住被绑在刑架之上的陆维，喃喃道：“对不起，对不起。”
　　然后他取下了陆维嘴里堵着的口塞，朝陆维勉强露出一个笑：“我是梁实啊，陆维，以后我们……”
　　陆维冷冷的看着沐凤轨，咬破舌尖，“噗”地一声，往他脸上吐了口带血的唾沫。
　　陆维当然是知道沐凤轨的，敌国的七皇子。
　　尽管擎天的皇帝有三十多个孩子，沐凤轨在其中并不怎么显眼，身上没有职务，也很少出现在公众场合。
　　他万万没想到，沐凤轨居然会吞下变形剂，做为帝国布下的暗桩，在他身旁潜伏了三年。
　　沐凤轨用手背擦去脸上那口带血的唾沫，退后两步，红着眼睛朝陆维惨然一笑：“陆维，是我对不起你……你可以恨我，但以后我们会幸福的。”
　　他说完，朝身后挥了挥手，几名穿着白袍的医生拿着各种器械，就朝陆维走了过去。
　　医生们给陆维注射了一支麻醉剂后，开始剃陆维的头发。
　　头发剃到一半的时候，陆维的整个身体就完全没有知觉了。
　　但他知道，医生们即将锯开他的颅骨，切除他记忆区域的脑组织。
　　……
　　原身的记忆，到此为止。
　　然而那种激烈愤恨的情绪，却仍在陆维的胸口内左冲右突，始终不肯停歇。
　　陆维按了按自己的胸膛，苦笑了一下。
　　果然接收了记忆之后，就完全没有办法回头了。
　　“031，这个世界的任务？”陆维问道。
　　“统一帝国和联盟。”系统回答的言简意骇。
　　陆维闭了闭眼。
　　任务果然一如既往的不简单……但现在擎天的皇帝死了，应该有很好的机会。
　　明天，就召集陆直他们商量一下吧。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晚上发生了件可怕的事情。
　　我的电脑桌上放了半袋瓜子，半夜忽然听见塑料袋在响，起来一看，一只黑色的胖老鼠从我的桌子上跳了下去~~~
　　啊啊啊，想起来都头皮发麻~~


第87章 
　　御医所最里面的院子里,有一个露天大药浴池。
　　池子是由人工砌成，直径整体呈圆形，直径约十米,边缘至中心呈斜坡形。从边缘刚没入脚踝的深度,一直到中心处的水深七米,可以满足各种方式的浸泡。
　　此时的药浴池内热气腾腾，红莹莹的药水注满了整个池子，晶莹剔透，打眼望去就像是红宝石的溶液一般。
　　被白玉般甲片包裹着的高大人形，就沉在这个池子的底部,已经被药水浸泡了一个多月的时间。
　　忽然，随着一声轻微的“喀嚓”声,人形脸上光滑的壳片裂开了一道细细的裂纹。
　　渐渐地，这种裂纹开始出现出现在人形的脖颈、胸膛、四肢……直至遍布了人形的整个身体。
　　如同一件原本完美无瑕的白瓷物件,骤然出现了无数冰裂。
　　随着甲片在身体上一块块的剥落，沐凤轨于药浴池的中心,睁开了冰蓝双眼。
　　他开始的时候目光还有些茫然,然而渐渐地，他记起了一切。
　　陆维……陆维！
　　他半长的黑发如海藻般在水中漂浮着,薄唇微微翕张,从嘴里冒出一串气泡，在心里痛苦地呐喊着这个名字。
　　他记得他流了很多血，身体逐渐冰冷，完全丧失生存意志的时候,安欣抱走了他的孩子。
　　然后安欣告诉他，会把孩子送到陆维身边。
　　原来陆维并没有死于那场轰炸，而是身处联盟。
　　知道了这个事实后，沐凤轨并没有来得及多想什么，只有一个念头在他的脑海，在他的灵魂内来回盘旋呼啸
　　他不想死！他不能死！！
　　他还没有陪着陆维走完这一世，他还有很多很多的话，没有来得及和陆维说……
　　可能是这样的执念终于有了回应，沐凤轨知道自己现在还活着。
　　而且全身上下感觉不到任何损伤和疼痛，精力充沛。
　　他仰起脖颈，朝头顶莹红色的水面看了看，稍微活动了一下身体，划动四肢，让自己浮上去。
　　孟医生和沐凤渊站在药浴池的边缘，看着沐凤轨破水而出。
　　然后游到了池子边缘，一步步走上岸来。
　　经过这一个多月的营养液浸泡，沐凤轨原本瘦到畸形的待产体态，已经恢复到和从前没有什么两样。
　　只是因为一直待在水下，又被甲片包裹着不见天日，皮肤变得像是瓷一样白，配着他俊美五官，以及冰蓝双眸嫣红薄唇，望去不似真人，倒像是用玉瓷精心雕出的一般。
　　有护士连忙上前，为沐凤轨擦身、披上薄毯，孟医生有些紧张的开口道：“感觉怎么样？”
　　沐凤轨的情况，孟医生只在文献中看到过，这也是第一次经手，难免忐忑。
　　沐凤轨点了点头，道：“很好。”
　　沐凤渊见状，也松了口气，继而道：“凤轨，你没事就好……你知道吗，父皇被安欣暗杀了。”
　　身为皇子，便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既然经过一个多月的休养，沐凤轨此时精神身体都恢复正常，那么也到了为帝国、为他分忧的时候。
　　沐凤轨吃了一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什么？！”
　　“安欣已经在四天前被当众处死，以平军心民心。”沐凤渊眉头紧皱，“待会儿你换身衣裳，吃点东西，就去为父皇上炷香吧。”
　　沐凤轨露出的惊诧也不过一瞬，随即垂下眼帘，沉默地点了点头，就跟着护士下去了。
　　和安欣朝夕相处，被安欣用各种手段零碎折磨了好几个月，沐凤轨对安欣多少有些了解。
　　那是个外表柔顺乖巧懂事，实际上却是隐忍执着、狡诈非常，事到临头又能彻底豁得出去的人。
　　安欣在暴露后选择孤注一掷，倒是很符合他的性情。
　　沐凤轨进了些流食，换好一身纯黑用以悼念的西服，胸口上别一朵小小的白花，就跟着沐凤渊去了灵堂。
　　皇帝的遗体已经被火化安葬，现在按礼制灵堂中留下的只有一个牌位，供奉七七四十九天后再移入万寿寺，与历代先皇们供奉在一处。
　　沐凤轨为他的父皇上香磕头，然后跪在那个宽大的黑木鎏金牌位前，浅淡的几缕清烟袅袅升起，映入他哀伤的蓝眸之中。
　　他从小就聪明漂亮健康，十五岁之前，父皇其实是最宠他的，曾经多次当着大臣官员们，摸着他的头，说要把皇位传给他。
　　他也因此，打小就认为皇位是自己未来的囊中之物。
　　但自从十五岁初次虫化，知道他是玉枢锯甲之后，父皇就变得对他冷冷淡淡，见都不怎么想见他，只维持着面子情，再不复从前的宠爱。
　　他后来才知道，当初和父皇争夺皇位，斗得你死我活，差点要了父皇性命的一个皇叔，就是玉枢锯甲。
　　因为失宠，过去围绕在他身边奉承的人都逐渐消失。甚至每年父皇都会给众皇子们的礼物，他也常常被漏掉和忘记。
　　虽然仍旧享有皇子基本的待遇，却完全被边缘化。
　　一夜之间，从天堂被打入地狱，他当然痛苦和不甘心。
　　他要重新搏得父皇的正视和关注，他要拿回本来就属于他的一切！
　　他要，将那高高在上的，九五至尊之位，摘入掌中！
　　怀着这样蓬勃的野心，他在每个皇子都要经历的成年历练中，吞下变形剂，选择了最难的，也是最能获得巨大功勋的项目，成为潜伏在联盟的暗桩。
　　要知道，除了他之外，根本没有皇室成员会选择这么做。
　　皇子的成年历练，是两千年前开国皇帝订下的规矩，是为了让皇家子弟不至于在温室中被保护过度，也是为了在其中观察每个皇子的素质心智，为将来的立储做参考。
　　但发展到今天，已经是形式远远大于内容。
　　他的兄弟们基本上都是进入自己感兴趣的部门实习几年，或者干脆在星际间玩几年，美其名曰游历，走个过场罢了。
　　然后，他在紫宸星的星主府中，遇到了陆维，并初尝情之一字的滋味。
　　现在回想起来，那三年时光，真是他生命中最美好的三年。
　　他喜欢看着陆维吃下他亲手做的饭菜，满脸饕足的表情；他喜欢和陆维一起，坐在他简陋的小院外仰望漫天星辰，谈天说地；他喜欢陆维略带强势的侵占他、抚摸他，然后彼此亲吻，相拥入眠。
　　简直呼吸的空气都泛着甜。
　　而在与陆维相爱之后，惑星之主也注意到了他，并将他提拔到身边工作。
　　他那时候真傻，只以为是陆维在惑星之主面前说了他的好话，让他有了这样的绝佳机会，却从来没有怀疑过，陆维和戴着面具的惑星之主，根本就是同一个人。
　　其实在送出联盟的情报之前，他也犹豫过。
　　他知道这样做之后，“梁实”这个人就会彻底消失，陆维也会知道他背叛了联盟。
　　陆维这个人性情高傲，眼里揉不得半点沙子，在知道了这一切之后，是绝对不会原谅“梁实”的。
　　但他终究是帝国的皇子，有自己要背负的一切，也不可能一世依靠变形剂，就这样待在陆维身边。
　　所以最后，蓬勃的野心占了上风。
　　他是这样想的，只要这一战彻底击溃联盟的主力，帝国就可以挟风卷残云之势，彻底吞下整个联盟和血继之巢，从而一统星际。
　　有了这样的功绩，他的父皇，就再也无法忽视他的存在，也无法不把他当成储君的备选者。
　　到时候他再找到陆维，把陆维留在身边好好劝说，无论用什么样的办法，无论用多长的时间，也一定要让陆维原谅自己。
　　毕竟，他和陆维都还年轻，又那么相爱。
　　他有一生的时间，向陆维道歉。
　　他们有一生的时间，彼此消磨和互相厮守。
　　谁知道事情，并没有像他想的那样发展。
　　惑星之主毕竟是个军事天才，面对那样的困境，竟还是凭借着强大的指挥能力，让联盟的有生力量逃了出去，与帝国再度形成两方对峙的格局。
　　而且帝国明明俘虏了亲自断后的惑星之主，联盟那边却又推出了新的“惑星之主”，军心和民心甚至都没怎么动荡。
　　虽然如此，他的功绩能力在众皇子中依然令人瞩目，他的父皇也不得不开始重视他，并在军部得到了众皇子中仅次于沐凤渊的，大将的军衔。
　　但沐凤轨并不满意。
　　他牺牲了爱情所换来的权势，不能只是这样的程度而已。
　　于是在军部中，他开始逐步收拢军心，暗地里培植发展自己的势力。
　　沐凤渊虽然身为元帅，比沐凤轨大七岁，在军部中的根扎得比沐凤轨深，但论起手段狠厉和心思细腻深沉，还真比不得在联盟做了几年暗桩，又在惑星之主身边工作过，方方面面都经过磋磨历练的沐凤轨。
　　所以他虽然知道沐凤轨正在进行的事情，却也一时无可奈何。
　　在沐凤轨看来，距离他架空沐凤渊，将整个军部，乃至整个擎天皇朝收入囊中，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就这样，半年一晃而过。
　　雌子成年后，如果长期没有雄子或者信息素的抚慰，就会逐步情绪颠狂，进而走向自我毁灭之路。
　　信息素也像是一剂成瘾的毒，只要雌子嗅过，哪怕没有达到非要抚慰不行的程度，也很难戒断嗅吸的瘾头。
　　沐凤轨因为一直忘不了陆维，半年来别说去寻求雄子的抚慰，就连信息素都不肯吸一口，在不停谋取权势、培植势力的同时，私生活方面简直像个苦行僧。
　　但培植势力，自然也少不了各种交际。
　　在一次聚会上，沐凤轨一直想要拉拢的少将，神神秘秘拿出来一管信息素，说是从黑狱里流出，采自惑星之主的性腺，分给在座的人嗅息。
　　闻过的雌子们皆赞美感叹不已。
　　沐凤轨其实一直对惑星之主怀有愧疚。
　　他在惑星之主身边工作的那几年，惑星之主待他亦师亦友，教会了他不少战术、行政方面的东西，而且很有继续提拔他的意思。
　　因为这点愧疚，他不敢也不愿面对惑星之主，在惑星之主被俘后，他也从未去查看其资料影音。
　　由于在惑星之主身上施加的种种刑罚过于残酷，有损帝国一直以来经营的公众形象，所以一切都是秘密进行的。对外，帝国则一直声称惑星之主已被当场击毙，惟恐会引来联盟方面不顾一切的援救或者报复。
　　他只要不刻意去询问关注，这些相关资料也不会主动出现在他面前。
　　就像是把头埋进沙子里的鸵鸟，把有关惑星之主的一切事务都交给沐凤渊处理，就可以装作一切都不知道。
　　为了大业，总是会有人被牺牲的。
　　当沐凤轨带着微笑，合群的从少将手里拿过那管信息素，往虎口上喷了一点，放在鼻端下嗅闻的时候，脸色立即变了。
　　而身旁的少将，还在哈哈的笑着，提到惑星之主有多么的美貌，腰肢有多么的性感。
　　让人尝过一次，就再也忘不掉的销魂滋味。
　　沐凤轨愤然暴起，割断了少将的咽喉。
　　然后，他半身染血，跌跌撞撞，疯了一般跑回军部，调出惑星之主这半年来在黑狱的资料。
　　他这才知道，原来惑星之主和陆维，根本就是一个人。
　　由于他的背叛，在他一心追名逐利的时候，他的陆维在黑狱中被残酷的刑询，被以摧毁身体的方式抽取信息素……
　　沐凤轨简直想杀了自己，精神几乎崩溃。但他不能就这样垮掉，他还要去救出陆维。
　　所以接下来，他勉强收拾了精神，换了身军服，去找沐凤渊。
　　沐凤渊坐在靠背椅上，气定神闲的问他，少将的事情已经被压下来了，然后他接下来要怎么办。
　　他朝沐凤渊下了跪，执臣礼，向沐凤渊宣誓一世忠诚。
　　以斩断野心、弯折脊背为代价，交换黑狱中的陆维。
　　作者有话要说：    贤惠的沐凤轨，其实也曾经是个野心家~~


第88章 
　　沐凤渊宽宏大量地接受了他的投诚,而且只提了一个合情合理的条件。
　　以切除脑组织的方式，彻底抹去陆维从前的记忆，他就可以从黑狱中带走陆维,并将之秘密豢养。
　　这并非是因为沐凤渊和沐凤轨感情有多么好,实际上天家无父子,更何况他们这些兄弟，一个个从生下来开始彼此就是竞争对手的关系。
　　而是因为现在，在沐凤渊手里，陆维也不具备多大的价值了。
　　既无法从他嘴里逼出口供，又无法利用他的身份,再在联盟那边掀起什么波澜。
　　毕竟，联盟已经推出新的“惑星之主”。
　　就算是那具身为纯血雄子的躯体,亦已经被压榨到残破虚弱。
　　如果不是沐凤轨这个时候前来讨要，再过上一段时间,陆维的结局也无非是一个死字。
　　沐凤轨在皇子中极为出色，手段能力、隐忍城府都具备,而且野心昭昭,是皇位有力的竞争者之一，深深被沐凤渊所忌惮。
　　而把陆维交给沐凤轨,沐凤轨非但不能再和他争夺什么,甚至在将来的日子里，会变成一条任他驱使的恶犬。
　　陆维，就是拴在这条恶犬脖子上的铁链。
　　供奉在灵堂前的清香，渐渐地燃烧到一半,沐凤轨神色肃穆的叩头再拜，然后直起腰背。
　　他当然知道，在他刚刚醒来没多久，沐凤渊就迫不及待的让他到灵堂叩拜，以证孝道和身份，究竟是为了什么。
　　皇帝正值盛年遇刺身亡，生前未曾立下储君，夺位的大幕已经拉开，沐凤渊迫切需要帮手。
　　呵呵……看来，沐凤渊仍然把自己当成他的一条狗，可以任意驱使。
　　但拴在他脖颈上的那条铁链，已经不在了啊。
　　……
　　“也就是说，那群叛匪的匪首之位，现在主要的争夺者共有四名。”
　　陆维府内的首席幕僚，一个名叫钟明轩的中年雄子，正在全息投影的虚拟会议上侃侃而谈：“身为嫡长的大皇子沐凤凌，手握军权的二皇子沐凤渊，掌管叛匪内部官员任免升迁的五皇子沐凤宇，以及掌管叛匪首都行政要务、民望极佳的九皇子沐凤尧。”
　　会议模拟的环境是一片安静的汪洋，汪洋之上漂浮着一片平坦的冰山。
　　冰山上摆放着一个长方形的大橡木桌，数百名参加会议的政要首脑们围坐于此。
　　他们的身份分别是各星系星主，以及联盟内部顶尖的幕僚智囊、军政要员。
　　据说这样冰寒寂静的环境有利于集中精神，同时刺激思考。
　　陆维戴着面具坐在主位，手里拿着一根鹅毛笔，在对面的空气中，画出了代表着四位皇子的，四个颜色不同的小圈。
　　然后将笔尖，按在了代表着大皇子沐凤凌的金黄色小圈上，就有金色光点从那个小圈中层层迸出，像是绽开了一朵烟花：“现在看起来，沐凤凌是最没有优势的啊。”
　　除了占着嫡长的名声，身体不好，也没有什么势力。
　　陆维自己当过皇帝，当然明白帝王心术。
　　沐凤凌这样的儿子，虽然看着懦弱没用，但却最能令皇帝放心。如果是正常传位，很大概率到最后真的会选沐凤凌为储君。
　　但好死不死，皇帝盛年被刺杀，在根本没有立储的情况下，他也就成了最没有竞争力的那一个。
　　“是啊，据暗桩们带来的消息，他个人向来不怎么争名夺利，一副不关心储位的姿态。”坐在陆维身旁的井星之主回答，“也不知道真的还是假的。”
　　“之所以把他列入有力的竞争者之中，除了因为他身后有着支持嫡长体制的，部分官员大臣们之外，还因为他目前是所有皇子中，唯一诞下孙辈子嗣者。”
　　陆维点了点头。
　　原来，沐凤凌是这样的路线。
　　他肯定不是像他表现的那样，毫不关心储位。正相反，这个人的功利心非但丝毫不弱于他的兄弟们，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关心储位，身体不好，却生了好几个孩子，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
　　既然这样……那就逼他一逼好了。
　　毕竟，狗逼急了才会跳墙，兔子逼急了才会咬人。
　　而人被逼到绝路，什么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
　　说起来，还要感谢安欣。
　　在他最后危急的时刻，也没有忘记保存帝都的地下组织，令陆维现在有人有资源可以进行运筹。
　　否则要动点手脚，可比现在要难得多。
　　……
　　一个多月前，因为皇帝被刺杀身亡这件大事，沐星临终于从那间全封闭式管理的雄子寄宿学校中“刑满释放”。
　　当知道向来疼爱自己的父皇被安欣刺杀身亡，陆维死于星盗袭击帝都的一场轰炸、尸骨无存，他七哥怀的遗腹子也没能活下来，而且七哥因为产后大出血及并发症，在封闭式重症监护时，沐星临十分感伤，哭了一场又一场。
　　也恨他自己没有带眼识人，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当初就应该把安欣小贱人赶走，然后撮合陆维和七哥有情人终成眷属，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哭过悔过了，还是要继续生活的。
　　然后沐星临发现，身边的一切都变了。
　　自从父皇死后，原先关系很好的兄弟们，忽然间就各自站队、分成几拨，彼此间变得剑拔弩张，互相提防。
　　或者，他们原本就是这样的。
　　只是由于父皇的死，让他们揭下了兄友弟恭的面具，露出真正面目来。
　　沐星临不解又难过，身边却没有人商量，只有去找他的雄父倾诉。
　　因为先帝火化后停灵还没有超过四十九天，所以雄父还住在擎天宫内。
　　而在停灵过后，就会宣布继位者，雄父也将搬离这里，将这座他与先帝共同居住了三十多年的正殿让给新帝，住到皇宫的偏殿去。
　　毕竟擎天宫，是历代皇帝才能居住的地方。
　　雄父穿着一身黑衣，为先帝上过香后，用还染着檀香的纤细手指，摸了摸沐星临的头发，轻声哄劝：“别怕，你是个雄子，没有继承皇位的可能，他们不管怎么斗，都还是会对你好的。”
　　沐星临扑进雄父的怀里，哽咽着：“一切都不能回到从前吗？我就只能这样看着他们斗的你死我活，什么都不能做吗？”
　　“当然！”雄父忽然声色俱厉，扳住沐星临的肩膀，将他从自己怀中扯开，直直望入沐星临的眼睛，“你是不是胆子大了，你还想做什么？！你还敢做什么，啊？！”
　　“他们都是我的种，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比我更疼他们？！”雄父看着被吓呆的沐星临，痛楚的低吼，“但争斗是雌子们的天性，更是皇家的宿命！你什么事都没经历过，什么都不懂，就给我乖乖的待着，将来找个优秀的雌子结婚，不要管任何事情！”
　　“总之，无论是你的哪个哥哥登上皇位，都不会亏待你的。”雄父这个时候也似乎意识到，自己的态度有些过激，勉强在脸上对沐星临露出个笑容，想要抚摸一下沐星临的面颊。
　　沐星临却看着雄父，露出失望的神色，拍开了雄父伸过来的手。
　　然后转身跑着离开了灵堂。
　　转身的那一瞬，沐星临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他并不是不知道，这个世界雌子与雄子的地位不对等，许多雄子的老年生活极其困顿。但他身为千娇百宠的小皇子，国民偶像，一直认为这种事与自己无关。
　　然而事到临头，他仍旧被雄子的身份所困，什么也不能做，什么也不敢做……只需要等着自己的某位哥哥，踩着兄弟们的尸骨登上皇位，再给予自己施舍般的怜宠。
　　不知道什么时候，沐星临就跑到了帝都的街道上。
　　他还没有吃下变形剂的解药，走在街上，望去就是个眼睛红红、刚和谁闹过别扭的普通少年雄子，并没有引起路人太多的注意。
　　沐星临一边在街上走着，一边想起雄父对他所说
　　“乖乖待着”
　　“将来找个雌子结婚”
　　“不要管任何事”
　　雄父是整个帝国最尊贵的雄子，也不过如此。
　　天色渐渐的黑了下来，沐星临忽然发现自己来到了一条陌生街道，无数的霓虹灯在两侧招展。
　　这是一条夜店街，专门提供夜间的各种寻欢作乐。
　　来的大都是些雌子，也有不正经的雄子会来。
　　在父皇死前，或许还有哥哥会管管他，不允许他接近这种场所。
　　但如今哥哥们都忙着互相争斗，哪还有人会管他做什么。
　　沐星临揉了揉哭到发红的眼睛，怀着自暴自弃的心情，踏进一间酒吧，然后往吧台上拍下一叠钱：“给我来杯缤纷绮梦。”
　　由于之前沐凤轨冻结过他所有的银行账户，令他心有余悸，所以现在身上无时无刻不揣着现钱。
　　酒保很快为他端上一个插了吸管的高脚杯，杯沿装饰着柠檬片和鲜花，酒液五彩缤纷，看上去十分可口。
　　沐星临端起酒杯，想尝一尝这他从未尝过的饮品，看是不是如论坛所说那般可以消愁。
　　然而这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嘿，我觉得你最好不要喝……至少，不要在这里喝。”
　　沐星临眉稍微挑，转身望过去，却是一身便装的叶羲。
　　叶羲从小就经常进宫，沐星临当然是认识他的，也有些讶异于这样的偶遇：“为什么？”
　　“因为啊，第一次喝这种酒的人，一定会醉。”店内的音乐很吵，叶羲凑近了沐星临，在他耳畔道，“而在这种地方，像十八殿下这样的雄子，醉了以后，是很不安全的。”
　　沐星临恍然大悟，伸出一根手指：“我知道我知道，被‘捡尸’对不对？”
　　因为星网的发达，沐星临知道的事情其实是很多的，但因为生活环境经验的限制，总是无法联系到实际。
　　叶羲微笑着点了点头。
　　“好吧，既然这样。”沐星临朝叶羲歪了歪头，“你陪我出去喝。”
　　叶羲站起身，替沐星临端起那杯酒，然后陪他一起走出酒吧。
　　“你觉得，我应该在什么地方喝这杯酒？”沐星临一边走，一边问叶羲。
　　“在我的车上，然后我送你回宫。”叶羲端着酒回答。
　　“咦，你这人真没意思。”沐星临甩甩手，“不去啦不去啦，我看还是回酒吧被‘捡尸’比较有趣。”
　　反正将来总是要和一个“合适”、“优秀”的雌子结婚，这之前还是先来个一夜情比较不吃亏。
　　“殿下，去我的车上。”叶羲忽然逼近沐星临，重复着。
　　他高大的身躯如一堵墙在沐星临眼前横亘，半张风流的脸隐没在黑暗的阴影中，显得暖昧不明，手中酒杯却仍旧闪烁着五彩的光泽。
　　“你……你想干什么？”沐星临的心砰砰直跳，退后半步。
　　“去我的车上，我有事要求殿下帮忙。”叶羲微微垂下眼帘，露出一点脆弱之态，“这件事，也只有殿下能帮我了。”
　　作者有话要说：    帝都的皇子们开始争皇位了，胜出者会取得“国破家亡”的成就~~
　　众皇子：摔，这还争个叽叽~


第89章 
　　沐星临看见叶羲露出这样的神态,又被吓了一跳。
　　要知道叶公爵家第九子，打小就是出了名的浑不吝，大家提到他就纷纷叹气,公认的让人头痛。
　　谁知因为在战场上敢拼敢打,累积军功,叶羲成年后倒是出人意料的，在军部混成了中将。然而其作派向来轻浮浪荡，是帝都出了名的膏粱纨绔。
　　谁见过叶羲露出这样的神态？
　　他……应该是真的有事要求自己帮忙。
　　于是沐星临点点头，跟叶羲上了他那辆花花绿绿、骚气十足的悬浮飞车。
　　上车之后，叶羲就将酒递给了沐星临,沐星临却没急着喝，只拿着杯子在手里,垂眼细细的看：“说吧，什么事？”
　　叶羲一边在电子盘上设定路线,一边启动飞车：“殿下应该知道，叶家一直和五皇子来往密切。”
　　“叶家的利益和前途都和五皇子绑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叶羲叹了口气，“如果五皇子这次争位失败,叶家也会随之倾覆。”
　　沐星临转动手里的酒杯：“所以,你想我帮什么忙呢？”
　　“如果我能劝阻我的哥哥们，也不会这么晚去夜店，想要借酒浇愁了。再说，五哥还没有败,不是吗？”
　　“在我看来，五皇子是必败的。”叶羲咬了咬牙，“恐怕在这几天，二皇子就要动手。”
　　“你们这些人真奇怪，既然认为五哥会输，为什么还要和他站在一起？”沐星临看了叶羲一眼。
　　“已经来不及了啊。”叶羲苦笑一声，耐心对天真的小皇子解释，“叶家早已经站队，现在根本扯脱不开。再说，叶家绝大部分人都还对五皇子怀着希望，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样，认为五皇子必败。”
　　“我当然知道，殿下对现在的时局无能为力。我只希望，殿下能把我的孩子带出叶家，让他不要受到波及。”
　　沐星临听到叶羲这么说，十分讶异：“按帝国律法，就算叶家倒了，也不会波及到小孩子的，最多是被送到育幼所，由国家抚养长大。”
　　叶羲摇了摇头：“那孩子是个雄子，而且血脉极纯，长得和他的雄父……简直一模一样。”
　　“五皇子一败，叶家就是永不得翻身。那样的孩子被送到育幼所，又背负着家族的污名……长大后恐怕连‘共夫’的身份都没有，只能去配种所。”
　　叶羲虽然看着神色淡淡，但他放在电子盘上的双手已经紧握成拳，指节泛白，出卖了他此刻痛苦纠结的内心。
　　“那孩子的雄父呢？”沐星临问道，“他不能收留这个孩子吗？”
　　叶羲并没有结婚，但他身为一个贵族阶层的公子、一个中将，再怎么浪荡无行，也不应该会随随便便到配种所，去找那些血脉淡薄、身份低下的雄子配种，然后生下小孩。
　　在沐星临想来，孩子的雄父，至少应该和叶羲是一个阶层的，只是出于种种原因，不能和叶羲结婚而已。
　　因为出生率，雄子本就稀少。而出身于上流阶层、血脉纯正的雄子更加是稀世珍宝，纵然是贵为皇子也往往求之不得。
　　比如沐凤轨，就只能在全帝国范围内进行基因匹配，然后相亲结婚。
　　按照叶羲的浪荡无行，搞不好就是和哪个已婚雄子看对了眼，有了苟且，这才私自生下孩子。
　　这种事，在上流阶层也算是屡见不鲜了。
　　只要不揭露出来、伤了颜面，大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他的雄父……是监狱里的囚犯，现在已经去世。”叶羲的神色中带着一丝乞怜，“如果不是没有半点办法了，我也不会来求殿下。”
　　沐星临倒吸了口冷气：“你胆子真大啊！”
　　虽然雄子不像雌子般好斗，身娇体弱，又从小就被管束保护，进监狱的不多。
　　但事情总会有例外，比如政治犯，比如间谍，比如被俘虏的星盗。
　　因为雄子的缺乏，监狱里的雄子被公用借种，被强制抽取信息素，也是大众默认的事情。
　　但像叶羲这样身份地位的人，居然会向囚犯借种，生下囚犯的孩子，这简直不可思议。
　　叶羲垂下眼帘：“我一开始，也只是打算玩玩他，并没有想生下他的孩子。”
　　“但抱过他，嗅过他的信息素之后，我就再也看不上别的雄子……除了他的味道，再顶级的信息素，也不能让我兴奋。”叶羲恨恨地道，“我他妈的栽在他手里了。”
　　“你爱上他了？”沐星临毕竟年龄小，还有些浪漫幻想，眼睛闪亮亮的看着叶羲，满脸好奇。
　　贵族与囚犯，禁忌的爱情，听起来挺带劲的。
　　“我不知道。”叶羲摇了摇头，目光迷茫了一瞬，“他的罪行很重，我保护不了他，只能劝他，让他不要再那么倔犟，把事情都交待了，跟星盗那边断绝关系，说不定还能取得帝国的公民身份，重新开始。”
　　“毕竟他是个很有能力的人，真有那天的话，我打算和他结婚。”
　　通常夸赞雄子，不外乎“可爱”、“漂亮”、“迷人”，沐星临从来没听说过用“很有能力”来表示。
　　沐星临更好奇了：“是什么样的能力呀？”
　　“统率调配的能力。”叶羲斟酌了一下，尽量用不会惊到小皇子的形容作答。
　　“啊，原来如此！我以前就听说过，星盗那边的雄子都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还会出去工作，竟然是真的。”沐星临拊掌，“那么，他听了你的劝吗？”
　　“他从来连个好脸都没给过我，怎么会听我的劝？”叶羲再度苦笑，想起那纤细虚弱，又美得惊人的惑星之主。
　　就算精神和身体再怎么被摧折，他黑色的双眼，永远不沾污浊，永远是高傲凌厉的。
　　叶羲无论是施展出怎样的风流手段抱他吻他，或是好言相劝，他看叶羲的眼神，永远都含着一抹讥讽的嘲笑，像是在看一堆垃圾。
　　他就是那样桀骜不驯的人。
　　然而他越是视叶羲如肮脏浊物，叶羲越是不能把目光和注意力从他身上移开。
　　就如同被下了蛊、着了魔。
　　叶羲知道他这样下去活不长，却没有任何办法阻止这个进程。
　　很多雌子都想要自己的孩子，其中并不包括浪荡的叶羲。他是雌子中少数的不育主义者，只想快乐的享受人生。
　　但那个时候，叶羲开始犯贱般的想要一个孩子，一个自己与惑星之主的，共同血脉的孩子。
　　原来他并不是真正的不想生育，只是没有遇到此生的劫数。
　　他这样想了，也就这样去做了。
　　才有了现在的小冤孽。
　　“所以，他后来死在监狱里了。”叶羲闭了闭眼。
　　还是沐凤轨有本事，抹去了他的一切记忆，把他带出了黑狱，秘密豢养。
　　那场皇家盛宴之中，叶羲见沐凤轨打算结婚，于是挺着大肚子，带着醋意说了几句酸话，试探着想从沐凤轨手里讨回他，却差点被沐凤轨杀了。
　　而沐凤轨，也没有留住他多久。
　　“啊，真可惜。”沐星临真情实意的叹息，“说吧，我要怎么帮你？”
　　叶羲知道自己打动了沐星临，微微一笑：“我都安排好了，其实不费什么事的，只需要殿下出个面……”
　　沐星临边听边点头。
　　……
　　两天后，沐凤渊果然如叶羲所料，忽然派兵包围了五皇子的府邸，以“贪污受贿，买官卖官”的罪名，将沐凤宇逮捕，并进行公开审判。
　　而同时，沐凤宇的簇拥们也不能幸免，叶家首当其冲被封查抄家，叶家人纷纷锒铛入狱。
　　叶羲在入狱的当天深夜，以皮带拴在床头勒颈，自尽身亡。
　　此次五皇子失势，因为对前途的绝望，以及对刑讯逼供的恐惧而自杀的高官不少，叶羲只是其中一个，并不如何显眼。
　　叶羲还没满周岁的孩子，则被沐星临出面，送上了一艘开往a星系的商用舰艇。
　　据说，将被a星系的某个星球上，某对当地的士绅夫妇领养。
　　傍晚时分，恢复了本来面目的沐星临，站在自己殿室的回廊下，看着自己的新花匠，正在花圃旁勤快的剪枝培土，不由心中十分感慨，也有点想不通。
　　叶羲让自己帮忙把孩子送走后，为什么要在狱中自杀呢？
　　虽然有很多人都会选择这条绝路，但叶羲并不像是那样的人。
　　是送走孩子之后了无牵挂，干脆为了所爱的那个囚犯殉情吗？
　　啧，真是个让人猜不透的雌子啊。
　　于是沐星临伸出手，朝不远处的花匠挥了挥：“狄华，你过来。”
　　花匠是个年轻的雌子，连忙将手在围裙上擦了擦，一脸憨厚的走到沐星临面前，行了个不太标准的礼：“殿下，您找我有事？”
　　“你知道吗，叶羲自杀了。”沐星临朝名为狄华的花匠开口。
　　“这、这……”花匠手足无措，露出震惊难过的神情，“这怎么会……”
　　“你也不知道，你的旧主人为什么自杀吗？”沐星临看见花匠的表现，有点失望，“我以为你是叶羲的心腹，他才会把你托付给我。”
　　“不，不是这样的呀……将军的事情我都不知道。”花匠讷讷道，“大约是将军看我老实，有点可怜我，怕叶家散了，我去外面吃亏……”
　　“好吧好吧，既然这样，你去干你的活吧。”沐星临不耐烦听他吭吭巴巴的解释，挥了挥手。
　　花匠又朝沐星临行了个不太标准的礼，就下去了。
　　沐星临看着花匠宽厚的背影，叹了口气。
　　算了，虽然笨笨的，却还是挺勤劳肯干，他这里也不缺狄华一口饭吃。
　　作者有话要说：    叶羲慈爱的抱着宝宝：他和他的雄父长得一模一样~~
　　沐星临接过宝宝：啊，好可爱~（抱了一路，亲手送上商舰，完全没发觉长的像陆维）
　　所以说，长得像这回事，实际上是叶羲自带滤镜咩？


第90章 
　　清晨,陆维从床上坐起来，看着在身旁睡得正香的陆涵，叹了口气。
　　奶娃娃穿着浅黄的婴儿服,垫着尿片,两只肉球球的小手捏成拳头放在脸侧,双腿打开，圆鼓鼓的肚皮朝上，睡姿如同一只小青蛙。
　　小脸肥嘟嘟的，白嫩的如同水豆腐一样，陆维忍不住伸出手轻轻戳了戳。
　　奶娃娃闭着眼睛,根本还没睡醒，头却转了过来,用还没长牙的，红艳艳像果冻柔软般的小嘴,吮住陆维的指尖，用力吸了好几口才放开,然后满足的咂咂嘴。
　　两个月不到的宝宝,确实很可爱。
　　陆维当然也很喜欢，所以这段时间一有闲暇就去和陆涵玩,谁知却被这小宝宝不由分说的“赖”上了。
　　再也不肯和照顾他的保父睡,就是晚上勉强睡下也会时不时的醒过来哭闹，让保父一夜醒过来至少七八次喂奶抱哄，年纪轻轻的就老挂着俩黑眼圈。
　　不光是保父睡不好，陆涵小宝宝自己还因此掉了奶膘,瘦了二两肉。
　　只有在陆维身旁，能一觉睡到大天亮。
　　于是陆维只有夜夜带着陆涵睡，解救保父睡眠的同时，陆涵小宝宝也日益健康活泼、白胖可爱。
　　陆维不是第一次做父亲的人，不过晓舟那时候却是缠着他妈妈，并没有这样黏他。
　　阿桑那样一个要强的人，身边还有月嫂保姆帮忙，也被搞得手忙脚乱，足足在家里待了半年，没有能出去工作。
　　据星主府的医生说，这是亲子间的天然感应，亲生父亲的信息素和体温心跳，都会让宝宝天然的觉得安心舒适，反之离开则会感到不安。
　　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改善，只能让陆维带着睡觉。
　　宝宝的健康生长需要充足睡眠，每天晚上八点钟左右，吃饱了奶就要睡，陆维也从此没有了任何夜生活。
　　说到夜生活，陆维不由想起了秦嘉言。
　　他修复了脑组织，接收记忆之后，给秦嘉言发了个道别的短讯，就把号码从通讯录里删掉了。
　　据卞柏回报，那傻小子现在还揣着要送给他的礼物，满脸神思恍惚，经常在之前他们游玩过的场所街道徘徊。
　　但陆维已经无法回头，也无法给秦嘉言什么补偿，只能让卞柏派人多盯着点，免得他出什么事，等他自己慢慢想开。
　　现在是清晨六点半，按小宝宝的生物钟还能睡一个半小时左右。
　　陆维脱下睡衣团了团，塞给陆涵。
　　陆涵很自然地张开肥短四肢，手脚并用把睡衣抱在怀里，然后把肉嘟嘟的脸在上面蹭了蹭，闻着雄父信息素的味道继续睡。
　　陆维只穿了一条睡裤起床，光着上身去了洗手间。
　　站在洗漱台前刷牙洗脸刮胡子，对面的大立镜清晰映出他此刻模样。
　　尽管这个身体已经有二十七岁，是成熟男人的年龄，但因为雄子天生骨骼纤细，模样还像是个少年一般。
　　因为一夜好眠，漆亮的黑色短发略显凌乱，睡眼惺松，玫瑰花瓣般的红唇微微翕张，露出一点洁白的牙齿，看上去十分适合被亲吻，慵懒而性感。
　　再往下看去，脖颈、手臂、胸背、腰腹的线条皆流畅优雅，纤细修长中又带着恰到好处的力量感。正所谓增一分则肥，减一分则瘦。
　　正是上天因为极度宠爱，精心雕塑而成的容貌身姿。
　　而上半身纵横交错的那些伤疤，又于这少年的优雅躯体上透出破碎的沧桑感，让人越发想要探究，拥入怀中珍惜呵护。
　　陆维漫不经心地看着镜中人，将冷水拍上面颊，想起昨天收到的消息，他的另一个孩子正在被送过来的途中。
　　叶羲生下的孩子。
　　陆维接收记忆之后，自然而然就会受原身的情绪影响，所以他对叶羲并没有什么好感。
　　不过是原身被困于黑狱之中时，施暴者中的一个。
　　尽管叶羲和原身在一起的时候，表现得很是体贴，有时甚至可以说得上小意奉承，但强迫就是强迫，并不会因为他态度的不同，而变得性质不同。
　　叶羲很爱那个孩子。
　　所以在叶家即将倾覆的时候，他选择了与联盟通话，把孩子送到陆维这边来。
　　联盟的环境比起帝国，对雄子来说要宽松友好的多。
　　再说，还有比让孩子在亲生雄父的身边成长生活，更好的选择吗？
　　陆维答应了叶羲，同时对他提出苛刻的条件。
　　他要叶羲所知道的，帝国军部所有的机密情报。
　　包括星系的军力分布配置，日常训练，武器装备的类型多少，近期作战计划等等，现在都已经堆放在了陆维的案头。
　　甚至将联盟的暗桩，送到了十八皇子沐星临身边。
　　叶羲虽然为了这个孩子豁了出去，不惜背叛帝国，出卖帝国的军事情报，但叶羲毕竟是帝国的中将。
　　他做下这一切后，又被良心的愧疚折磨，再加上看不到任何前途希望，所以在入狱的当晚就自杀身亡。
　　陆维对叶羲的死并没有什么感觉，其实若不是叶羲以机密情报交换，他甚至不想认下那个孩子。
　　原身是原身，他是他。
　　和他亲生的陆涵不同，对那个孩子，他不觉得自己有任何责任和义务。
　　再说，就算是原身也未必就想承认，那个在黑狱中被强迫侮辱而诞生的孩子，那个代表着他过去不堪回首伤痛的孩子。
　　不过，既然叶羲肯做到这个地步，他就当作养子认下也无妨。
　　他会如叶羲所愿，给那个孩子良好的教育，以及优渥的环境，让那个孩子好好的在联盟长大成人。
　　至于名字……就叫陆余吧。
　　余庆的余，劫后余生的余，也是多余的余。
　　……
　　五皇子沐凤宇入狱之后，沐凤凌和沐凤尧便开始频繁的私下联系，想要结成联盟，共同对抗沐凤渊。
　　毕竟沐凤渊手握军权，现在势力最为庞大，而且觊觎皇位的野心昭然若揭，沐凤凌和沐凤尧若不结盟，只会被其逐一击破。
　　而产后恢复不久的沐凤轨，则接到了沐凤渊给他的第一个重要任务
　　杀死沐凤凌的大儿子。
　　皇子们因为要学习很多东西和争夺权势，普遍结婚生育较晚。毕竟，从怀孕到生产调养身体，还不包括带孩子，至少也需要一年的时间。
　　一年的时间变数太多，足够你的兄弟们，跑到你追都追不及的地方。
　　像先帝，也是三、四十岁，地位势力稳固的时候才生下大儿子沐凤凌。
　　沐凤凌却是个异数，表现出不争不抢的态度，还没到二十岁就结婚生子，现在长子沐麒宣已经年满十六岁。
　　而且沐麒宣被教养的很好，兼且天资出众、善良正直，从小就是帝国公认的神童，在公众里的人气也很高，被称为“第一太孙”。
　　可以说沐凤凌之所以被视作有力的皇位继承者之一，他这个出色的儿子，占了很大的份量。
　　如果没有沐麒宣，沐凤凌对沐凤渊的威胁，就几近于无。
　　而沐凤凌一量失去价值，和沐凤尧还未成形的联盟，也就不攻自破。
　　现在，沐麒宣就被反缚了双手，跪在一间灰扑扑的仓库内，仰着修长的脖颈，望着对面的沐凤轨，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七叔，怎么是你？”
　　仓库内很吵，一架巨大的绞肉机正轰隆隆的运转着。
　　沐凤轨好整以暇的理了理自己的皮手套，居高临下望着沐麒宣。
　　十六岁的少年雌子身量还没完全长成，修长而单薄。
　　容貌端正秀丽，气质既温厚又带着皇家的高贵，冰蓝色的眼睛里透着纯真，确实很容易让人第一眼就产生好感。
　　“要怪，就怪你的父亲，把你捧得太高。”沐凤轨平静看着自己的侄子。
　　“第一太孙”的名号，不是谁都能承受。
　　尤其在这场残酷的夺位之争中。
　　然后，沐凤轨并没有多说什么，朝身后挥了挥手。
　　立即有全副武装、蒙面的军人上前，揪着惨叫挣扎沐麒宣的头发，割断了他的喉咙，并随后将他一块块肢解，扔进了绞肉机之中。
　　沐凤轨全程麻木地观看着，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心里也没有任何同情。
　　他们兄弟之间本就互为竞争对手，注定要你死我活，感情淡漠稀薄，更何况是隔了一层的侄子。
　　只有别在他左胸口袋处的一枚勋章中间，针尖大小的摄像头在不停转动，记录下沐麒宣被杀死的全过程。
　　……
　　沐麒宣失踪了。
　　确认这个消息之后，大皇子阖府上下乱作一团。
　　沐凤凌手上根本没什么势力，只能报警，然后派出府上几乎所有的仆从们出宫四处寻找，并火速联系近来接触频繁的沐凤尧，让他帮忙。
　　沐凤凌的二儿子沐麒明刚刚七岁，还是不怎么懂事的时候，看到殿室里四处空荡荡的，觉得无聊，便独自悄悄溜了出去。
　　若是平常，七岁的沐麒明未必会成功。
　　但现在处于非常时刻，沐麒宣一直是大皇子府中的希望和骄傲，如今忽然失踪，人人乱作一团，哪里还有心思去管沐麒明。
　　沐麒明出了门，迈开小短腿，沿着一条石子路走啊走，不知道走了多久，就来到了一座花圃前。
　　一个面目老实，年轻的园丁正在那里修枝。
　　随着大剪刀“咔嚓咔嚓”有节奏的响声，碧玉般的叶片和枝条纷纷扬扬，从剪刀的锋刃中间落下，掉在地面，别有一种韵律美感。
　　沐麒明把食指放进嘴里吮着，站在不远处，一时间看得入迷。
　　园丁发现了沐麒明，收起剪刀直起身，朝他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    提前祝大家元旦快乐，跟2018告个别~~


第91章 
　　沐麒明见园丁对他笑,也咧开刚脱落了两颗乳牙的嘴，朝园丁露出个笑容。
　　“小殿下，你好啊。”高大的,系着白色围腰的园丁放下剪刀,朝他走过来,在他面前弯了腰，一手支着膝盖，一手从口袋里掏出块糖，递到他面前，“怎么一个人出来了呢？”
　　沐麒明拔出在嘴里吸吮的食指,从园丁手里接过糖。
　　是块橙色的花朵形状水果糖，花瓣花蕊精巧交叠,做的栩栩如生，被透明的、带着道金边的糖纸包裹着,看上去十分芬芳香甜。
　　沐麒明点点头，生怕园丁反悔一般,把糖握在掌心里就跑开了。
　　他这段时间换牙,身边的人从不肯拿糖给他吃，他早就馋得有点狠了。
　　还好这个不认识的叔叔,肯给他糖。
　　……
　　沐凤凌今年三十七岁,身高刚刚一米八，在雌子当中算是相当瘦弱和矮小的。
　　他生下来的时候，先帝还没正式登基，在夺位之争中因为一次毒害,打小就身体不好，本来不是适合生孩子的体质，却撑着生了两胎。
　　到了现在，两鬓已是微见银白。
　　弟弟们都在争权夺势的时候，只有他不争不抢，专心的培养长子沐麒宣。
　　沐麒宣不负他的期待，成长得十分优秀，公众们喜欢沐麒宣，先帝也非常宠爱这个孙子。
　　这么多皇子之中，恐怕没有人比沐凤凌更懂得先帝。
　　随着皇子们成长起来，日益势大，先帝其实内心是忐忑、隐隐感到地位受威胁的。
　　沐麒宣虽然被教养得不错，毕竟还稚嫩的很，其实各方面能力、心机城府都比不得他那些如狼似虎的叔叔。
　　但隔了一辈的孙子，又是沐凤凌这个与世无争的大儿子所生，先帝被威胁的感觉就完全没有了，只剩下纯粹的亲情，于是各种荣恩加身，简直是捧在掌心里宠爱。
　　同时，先帝也是想利用这个优秀的孙子，制衡一下他的儿子们。
　　“第一太孙”这样的名号，如果不是先帝的纵容暗示，不会就这样众口烁烁地流传开来。
　　沐麒宣，就是沐凤凌用来搏得帝心，用来对抗他兄弟们的一切希望。
　　但是先帝现在已经身亡，沐麒宣又失踪，沐凤凌这半生的谋划眼看就要成空，他怎么能不着急？
　　他亲自带着仆从们在帝都四下寻找了一整个白天，却一无所获，眼看着天都擦黑了，也只能怏怏的回到宫里。
　　踏入殿室之后，仆从们各自归位，才有人发现沐麒明不见了。
　　沐凤凌起初并没有当回事。
　　沐麒宣是在宫外失踪的，他认为皇宫里还是安全的，沐麒明最多是贪玩跑出去了，那么小个人想必也跑不出宫，就叫了几个人去找。
　　谁知道，找回来的是沐麒明的尸体。
　　七岁的小孩安静蜷缩在一条浅渠内，嘴里含着半颗水果硬糖，唇色和指甲的颜色尽皆乌黑。
　　从小孩含着的那半颗糖里，检测出剧毒的成份。
　　沐凤凌痛哭一场之后，让仆从们去按礼制办理小孩的后事，把自己一个人锁在了书房里。
　　大家都以为他是伤心过度，不愿意再面对孩子的葬礼。
　　只有沐凤凌知道，并不完全是这样。
　　他是在害怕。
　　帝国历代夺位之争，都残酷非常。
　　就是先帝，也是踏着他好几个兄弟的尸骨，才登上这至高之位。
　　现在他的小儿子在宫中就能被毒害，大儿子沐麒宣想必也是凶多吉少，而他甚至还不知道，对他下手的是哪个弟弟。
　　沐凤渊的可能性最大，但沐凤尧亦不是没有可能。
　　还有沐凤玲，沐凤欣，沐凤华……这几个弟弟虽说势力较弱，一个个也都不是省油的灯，不排除他们会打着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主意，做混水摸鱼的事情。
　　沐凤凌为了让先帝放心，几十年来以纯臣自居，从来没有交好过任何官员党派，和兄弟们也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他现在就是想找个靠得住的人商量一下，都找不到。
　　他的儿子们都遇害了，他自己距离成为垫在皇位之下的尸骨，还有多远的距离、多长的时间呢？
　　他揣测先帝的心思，隐忍半生，不是为了这样的结局。
　　他不想死！
　　他也绝对不甘心，看到本应属于自己的皇位，落入旁人的手里！
　　但他又能怎么办呢，摆在他面前的，根本就是个死局。
　　沐凤凌把自己锁在书房里整整一夜。
　　当他再度踏出房门的时候，头发花白了大半，看上去竟一下子苍老了几十岁的模样。
　　……
　　陆维玫红的唇微微勾起，从脸上取下全息眼镜。
　　最近从帝都传回来的，都是不错的消息。
　　继帝国的军事布防被破解之后，大皇子沐凤凌也接受了他抛下的橄榄枝。
　　果然如他所料，会用那种迂回方法争夺帝位的人，本身就没什么血性坚持。
　　一旦被逼到绝路，无人可依，到了生死存亡之际，又心怀丧子之痛，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
　　即使是出卖帝国的利益。
　　看来他的大军，是时候整装出发了。
　　这个时候，从他的卧房内传来婴儿响亮的啼哭声。
　　应该是陆涵小宝宝已经睡醒了，却没在身边找到陆维。
　　陆维连忙从靠背椅上站起来，向卧房走去。
　　卧房的大床上，小宝宝抱着陆维的睡衣，正张开没牙的嘴，在那里干嚎，看见陆维走进来，声音才逐渐低下去。
　　陆维给小宝宝换了块尿布，把肥嘟嘟肉团子抱在怀里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咯咯笑了。
　　像往常一样，陆维接下来带陆涵离开南昭阁，去了育儿房，把他交给保父。
　　除了晚上睡觉的时候，陆涵并没有那么黏陆维，白天也很喜欢被保父或者其他人抱出去走一走，看看花花草草什么的。
　　保父接过陆涵，一边拿了奶瓶给陆涵喂奶，一边有些迟疑的问陆维：“星主，陆余那孩子来了有三天，一直闹腾的厉害，也不肯好好吃饭，您是不是去看看？”
　　像是生怕陆维拒绝，保父又接着道：“据医生说，亲生父亲的信息素，有助于安抚婴幼儿的不安情绪。”
　　陆维无奈的点了点头：“那我就去看看。”
　　他虽然没有把陆余当亲儿子的打算，但保父既然这么说了，想必事情有点严重，他不去看看也不合适。
　　星主府内的育儿房不算大，前后两间，陆余住在后面一间。
　　陆维走进后面那间屋子的时候，就看见陆余坐在婴儿椅内，前胸围着块脏兮兮的蓝围兜，面对着一碗肉沫蛋羹，大张着生有八颗小白牙的嘴，哭到声嘶力竭，脸涨得通红。
　　照顾陆余的保父，试图将鸡蛋羹用勺子送进陆余的嘴里，却被他用小手一下子拍掉，哽咽抽泣着：“爸爸，要……爸爸！”
　　叶羲虽然浪荡，但对这个孩子却是真心实意的爱，从生出来就一手带着。
　　所以离开叶羲之后，陆余十分的不习惯，每天都要到处找爸爸，吃不好也睡不安稳。
　　如果是陆维原先世界的一岁孩子，并没有开始记事，离开父母最多哭闹几天，也就会逐渐习惯并安于新的生活。
　　但虫族基因不同，一岁的幼儿对生父气味体温十分依赖，也早慧得多，并没有那么容易忘记生父。
　　然而叶羲已经死在了帝都，又到哪里去替他找爸爸呢？
　　这段时间以来，保父们除了耐心哄劝之外，也束手无策。
　　陆维走到陆余身旁。
　　陆余忽然嗅到了一股让他感到舒服安心的气味，渐渐止住了大哭。
　　“听说你不愿意好好吃饭，嗯？”陆维蹲了下去，有点嫌弃的看了看陆余那张脸。
　　无论是如何漂亮可爱的宝宝，哭到满脸通红，脸上全是鼻涕和眼泪的时候，都不会好看到哪里去。
　　陆维拿了块帕子，把陆余脸上的口水鼻涕眼泪擦干净，然后从保父手上端过鸡蛋羹，用软勺舀了，凑到陆余嘴边：“喂，张嘴。”
　　陆余闻着陆维身上传来的气味，乖乖地张开了嘴，然后在陆维的喂食下，把那碗蛋羹吃得干干净净。
　　“陆余，我知道你能听得懂。”陆维捏了捏陆余的脸，“从现在开始，如果你乖乖听保父们的话，我就每天来看你一次。如果我听说你不听话了，哭了闹了，那天就绝对不会过来。”
　　“知道了吗？”
　　说完之后，陆维放下碗勺，转身走出了房间。
　　陆余见状，刚想张开嘴大声哭嚎，却又想起刚才陆维的话，最终忍住了，只委屈地扁了扁小嘴。
　　……
　　在帝都星上，夺位之争进行得如火如荼之际，陆维的大军忽然突破帝国的前线布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征服了原本属于帝国的r星系。
　　那里，也是安欣的家乡。
　　帝国一片哗然。
　　陆维虽然是联盟最优秀的战术指挥官，本身却并没有出战，而是在紫宸星之上进行战略运筹。
　　一方面联盟得到的情报，以及大皇子的暗中支持，已经占据方方面面的优势，不需要多么奇诡的临场战术，只需要发挥这些优势，碾压过去就可以。
　　另一方面，也是陆维的身体状况不允许。
　　既然决定统一星际，陆维有些事也不能继续稀里糊涂，于是找了医生询问，他的身体到底是个什么状况。
　　医生很为难，但最终还是说了实话。
　　如果好好保养，他或许能活到五、六十岁。
　　如果像以前那样率领大军上战场，消耗过多的心智和体力，恐怕四十岁都很难活到。
　　系统031告诉陆维，可以用能量砂修补受损的身体，延长寿命。
　　但陆维觉得没必要。
　　五十岁，离现在至少还有二十三年。
　　足够他一统星际，也足够他将陆涵养育成人。
　　作者有话要说：    陆.偏心.维（板着脸瞪陆余）：不哭不闹，听保父的话，我就每天来看你一次~
　　转头就把哭闹的陆涵抱在怀里，大被同眠~
　　陆余扁嘴：呜呜呜噫……


第92章 
　　其实陆维开给沐凤凌的条件相当苛刻
　　当联盟征服帝国之后,将保留帝国的体制，扶持沐凤凌以皇帝的身份登基，并向其提供巢士,但只会划给其二十颗行星,以联盟附属的特区形式存在。
　　沐凤凌的两个孩子都已经被杀,他的身体也不容许再有后代。
　　所以他这任皇帝只会做为一个名义上的过渡，并不会有后继者，身后的一切亦将并入联盟，从此再无擎天皇朝。
　　但沐凤凌没考虑几天，就答应了。
　　一方面,他确实是被逼到了绝境，每天都感觉到朝不保夕,随时会丧命；另一方面，联盟这样的条件才真实可信。
　　如果给的条件看起来过于优厚,搞不好事成之后就会卸磨杀驴，沐凤凌这样一个胆小慎微的人,反而不敢伸手去接。
　　当刚刚得到r星系沦陷的消息之时,因为皇位未定，沐凤渊还没有打算亲自出征,只是派了数名大将去往前线布防,打算将联盟的军队先拒于国门之外，等腾出手来之后再去收拾。
　　但当联盟大军势如破竹般，紧接着攻陷了属于帝国的五道星系之后，沐凤渊就再也坐不住了。
　　他身为帝国元帅,手握至高军权，现在帝国六道星系接连被攻破沦陷，他人还在帝都星争位，国内的舆论首先就不能放过他。
　　到时候千夫所指、万人唾骂，名声都臭了，谈何帝位？
　　于是沐凤渊得到消息之后，就立即启程，亲自赶往前线。
　　沐凤轨则留在帝都，掌握了帝都的所有军事武装力量，坐镇于此，为沐凤渊打理帝都的一切事务。
　　……
　　会所的包间内，沐凤轨坐在沙发上等人，手中盘玩着一块打开的圆形合金怀表。
　　怀表这东西也曾是流行的报时工具，但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产品大行其道，其真正的功能基本消声匿迹，现在只做为个人爱好的收藏品，或者仅仅是一种胸前装饰。
　　这块怀表打开来看，一面是表，一面则镶嵌了照片。
　　陆维的照片。
　　上面的陆维黑眼弯起，正在对他绽开一个灿烂笑容。
　　沐凤轨也忍不住对陆维笑了一下，然后手指轻轻抚过陆维的头发、眼角、红唇……就如同恋人仍在身边般，目光柔软多情。
　　以切除脑组织方式抹去的记忆，是不可能再恢复的。
　　这也是为何陆维明明那样危险，他还是能将陆维带出黑狱的理由。
　　但自从陆维回到联盟之后，不到一年的时间，联盟就忽然以狂风迅雷之势，接连攻陷六道星系。
　　沐凤轨在联盟军部担任过工作，非常熟悉那样的作战方式。
　　毫无疑问，是只有惑星之主才能划下的手笔。
　　沐凤轨早就发现，陆维虽然失去了过去的记忆，但他脑内的知识库还是存在的，只需要在熟悉的环境下，接触和看到熟悉的物件，就能被激发。
　　陆维回到联盟之后，经过一年的时间，想必已经在熟悉的环境中，找回了曾经的知识和天赋，所以才能布置出这样的战略。
　　与此同时，陆维想必也会从联盟那边得知……自己是个卑劣的骗子。
　　他和陆维立场注定对立，再也回不去了。
　　不过至少，陆维身边还有他们的孩子。
　　这血脉的连接，亦让陆维永远无法真正的，将他的存在抹去。
　　听到敲门声，沐凤轨知道他等的人到了，于是关上怀表，将它重新放进制服的左前兜：“请进。”
　　沐凤尧走了进来。
　　沐凤尧比沐凤轨小两岁，担任国会议长一职，在民众间声望极高。
　　他的身高跟沐凤轨相若，因为同父同母，长的也相像，身上却没有沐凤轨那股凛然的军人气质，体格更单薄一些，鼻梁上架着副眼镜，文质彬彬的模样。
　　“七哥，很高兴你能选择我这边。”沐凤尧走到沐凤轨对面坐下，朝沐凤轨笑了笑，“东西带来了吗？”
　　“带来了。”沐凤轨将一个指节大的记录带，递给沐凤尧。
　　沐凤尧接过记录带，望向沐凤轨，有些疑惑地问：“七哥，二哥向来对你不薄。如果是他登基，你一样会获得帝国的军权，你为何要背叛他呢？”
　　“这就不关你的事了。”沐凤轨抬了抬下巴，“去吧。沐凤渊已经在赶往前线的路上，这件事越快公布越好。”
　　沐凤尧凝望了沐凤轨一眼，果然不再多言，起身走出了包间。
　　包间里，又只剩下沐凤轨一人坐在沙发上。
　　他再度从兜里掏出那块怀表，在面前打开，望入恋人的微笑，目光温柔缱绻。
　　为什么要背叛沐凤渊？
　　那当然是因为，在黑狱里的时候，沐凤渊曾经对陆维……做出过不可饶恕的事情。
　　如果他那时候不曾向沐凤渊讨要陆维，再过不久，沐凤渊也会选择切去陆维的脑组织，并将其豢养起来。
　　只不过为了得到他的效忠，沐凤渊才放弃了这个打算。
　　二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
　　沐麒宣被虐杀的全息图像，很快被沐凤尧提交帝国法庭，在星网上迅速地散布开来。
　　通过调查取证，皇家警察们找到了那个仓库，并在绞肉机里提取到了，属于沐麒宣的少量肉碎。
　　而全息图像非常清晰的显示了，杀死沐麒宣的人，是沐凤渊的直系暗部。
　　这也是沐凤轨留下的后手。
　　当初他接到杀害沐麒宣的命令之时，并没有全部带自己的手下前去，而是带了一部分沐凤渊的直系暗部。
　　沐凤渊也并未在意，以为沐凤轨是为了让他放心。
　　毕竟如果带去的，全是沐凤轨的人，也就没有人盯稍制衡。沐凤轨想要做点什么，或者因不忍心而故意放过沐麒宣，都很有可能。
　　他与沐凤轨，没有彼此信任到那种地步。
　　谁知道沐凤轨竟是让沐凤渊的暗部动手杀人，自己则在一旁录下影像呢？
　　这一消息散布之后，帝国群情激愤，沐凤渊的声望跌到了谷底。
　　他本人刚刚抵达前线，就被直接逮捕，押送回帝都进行审判。
　　等待沐凤渊的，将是无期徒刑。
　　随着沐凤渊的倒台，沐凤轨顺理成章接替了他的位置，继任为帝国元帅。
　　联盟来势汹汹，沐凤轨临危受命奔赴前线，倒是赢得了全国上下一致的赞誉之声。
　　……
　　“星主，目前的战况就是这样。”
　　全息对话中，谈泽的神情有些焦虑：“沐凤轨比他哥哥难缠的多，我们的战线无法再继续往前推进。”
　　陆维点了点头：“我知道了。你们不要着急，先保持现在胶着的状况，我来想办法。”
　　“是。”全副戎装的谈泽明显松了口气，向陆维行军礼之后，结束了这场通话。
　　陆维揉了揉眉心，神态中带着疲惫，从会议椅上站起来。
　　战略布署虽然比领兵要轻松，却也难免耗费心神。
　　“星主，我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收复了六道星系，已经是前所未有的大胜。”卞柏连忙走过来，扶了陆维一把，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担忧，“先让前线休整一段时间吧，我们慢慢来。”
　　卞柏很清楚陆维的身体情况。
　　好不容易迎回了星主，哪怕星主从此无所作为，他也不希望星主因为劳累过度而减损寿命。
　　陆维当然知道卞柏的担忧，朝他笑了笑：“放心，我的身体没什么大事。”
　　说完，他望向围坐在会议桌四周的幕僚智囊们，沉声道：“元帅领兵在外，也终究会受到中央政府的节制。是时候，让沐凤凌登上皇位了。”
　　幕僚们一直在运作帝都的地下组织，知道陆维所铺下的暗线，听到这话之后，当即精神一振，齐声应道：“是！”
　　……
　　要说现在整个帝国最同情的人，莫过于沐凤凌了。
　　两个儿子都因为帝位之争被暗害身亡，每当他顶着一头花白的华发，神色悲戚出现在公众面前之时，都会引来唏嘘感叹。
　　沐麒宣既然是被沐凤渊所杀，沐麒明之死虽然没有实证，自然而然也被安在了沐凤渊身上。
　　沐凤渊身为皇室成员，为了皇室的体面，虽然犯下这样残酷的罪行，却没有进行公开审理，也没有任何相关的报道图像流出，只是进行了一场秘密审讯，就被关进了军部的黑狱。
　　沐凤尧以弟弟的身份，去探望了沐凤渊一次。
　　然而沐凤渊始终坚持一件事，沐麒明不是他杀的。
　　杀沐麒宣，是为了断掉沐凤凌唯一凭持的羽翼，让他彻底退出这场夺位之争。而沐麒明才七岁，在这场夺位之争中，根本一点作用都起不到。
　　沐凤渊没有理由去杀沐麒明。
　　“你听我说，凤尧。”沐凤渊坐在黑狱的探视室内，看着沐凤尧，目光迫切，“我现在名声已经彻底败坏，这辈子都没有起复的希望，没有必要在你面前隐瞒欺骗什么。”
　　“沐麒明的死，我觉得有阴谋，你一定要当心。”
　　沐凤尧当然不会相信沐凤渊的话。
　　能对自己的亲侄子下手，这种人的话怎么会可信？
　　直到这一场阴谋，在他面前真正揭开了帷幕。
　　作者有话要说：    沐凤渊：呜呜，没人相信我~


第93章 
　　随着沐凤宇、沐凤渊的相继入狱,沐凤尧俨然就成为了台面上，这场夺位之争的最大赢家。
　　至于连丧两子的沐凤凌，纵然搏得了公众的同情,但谁都不认为他会有继位的可能。
　　毕竟,沐凤凌既无政权又无兵权,除了嫡长大皇子的身份之外，完全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谁都不认为他能和沐风尧相比。
　　就连沐凤尧自己，也是这么认为。
　　转眼间先帝已经停灵满了七七四十九天，牌位移入万寿寺供奉。
　　国不可一日无君,到了必须迎立新皇的时候。
　　新皇登基当天，沐凤尧穿了皇帝的礼服,在庄严的鼓乐声中，依礼制独自坐上十二匹独角兽所拉的金错御辇,缓缓行驶于通往皇宫的宽阔大道上，接受夹道官员大臣们的跪礼叩拜。
　　只要穿过这条大道,进入皇宫的正殿,让他的雄父为他亲手加冕之后，再登上那像征着皇权的宝座,就算礼成。
　　从此擎天皇朝即将迎来新君的统治。
　　虽然没有民众的参与,但这场盛大的典礼，同步于星网之上直播，全帝国的民众都能看到。
　　沐凤尧坐在高大的御辇之上，带着微笑朝下方挥动手臂,表现得风度翩翩、温厚亲和。
　　毕竟在这个时代，民众们都不再奉行皇权威严至高无上那一套，还是有亲和力的执政者更得人心。
　　沐凤尧心里亦是踌躇满志，想要在将来的日子里一展所长和抱负。
　　然而就在这看上去繁花似锦、烈火烹油的时刻，异变陡生。
　　上百名大臣官员忽然出列，在宽阔的道路上结成两排，拦在了十二匹独角兽前面，齐声喝道：“还不停下！”
　　沐凤尧当然可以让车夫无视眼前发生的一切，继续前进，让这些拦路的官员大臣们统统死于独角兽的利蹄踩踏、御辇的车轮碾压之下。
　　但现在是星网同步直播，他不能这么做，否则加冕典礼上血流成河，会大大有损他贤明的形象，为他的继位带来永远抹不去的污点。
　　所以沐凤尧挥了挥手，让车夫停下御辇，然后开口道：“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御辇之前，领头的大臣出列，拱了拱手，大声道：“先皇驾崩，难道不应该迎立嫡长吗？请九皇子下辇，向大皇子执臣礼，迎新皇！”
　　“请九皇子下辇，向大皇子执臣礼，迎新皇！”上百名官员齐声大喊，竟是声势赫赫。
　　“你们这些人……好大的胆子！”沐凤尧被气的笑了。
　　他执政素有贤名，现在沐凤轨虽然领兵在外，却也站在他这边，沐凤凌是有了什么凭仗竟敢这样做？
　　就凭这群只知道支持嫡长体制的，冥顽不灵的大臣们吗？
　　“飞翼卫，把这些人统统给我拖下去！”沐凤尧指着面前的那些大臣们，高声叫道。
　　现在前线吃紧，沐凤轨把大军都调走以对抗联盟，帝都内相对空虚。
　　飞翼卫，相当于皇宫的御林军，是一支精兵。不过人数不多，只有一个旅，主要是用来保护皇室的安危。
　　在新皇登基的场合，自然是由飞翼卫看守周边、维持秩序。
　　听到沐凤尧的呼喊之后，分散在周边的飞翼卫果然哗啦啦的收拢过来。
　　出人意料的是，飞翼卫们并没有拉走那些大臣，而是一言不发地，围住了沐凤尧所乘的御辇。
　　沐凤尧看到包围着自己的，黑洞洞的枪口，脸色顿时变得煞白。
　　然后，他看到同样身穿皇帝礼服的沐凤凌，在飞翼卫们的拱护中，朝自己缓缓走来。
　　“九弟。”
　　沐凤凌站在御辇之下，花白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仰头望向沐凤轨，表情平静，声音温和：“你下来吧。”
　　沐凤尧深深吸了口气，紧紧咬住牙关，从御辇上走下来。
　　他不是个笨人，当然知道现在只能屈服。
　　然后，沐凤尧朝沐凤凌单膝跪下，执臣礼：“臣弟，恭迎皇兄继位！”
　　他知道，自己这表明了态度的一跪，正在被星网直播。但心中纵有千般不愿、万种不服，也不得不这样做。
　　否则的话，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着离开这里。
　　沐凤凌朝沐凤尧宽容温和的一笑，伸手扶起他：“劳烦九弟替我走到这里，接下来的路，就让我自己走吧。”
　　说完，沐凤凌登上御辇，在沐凤尧面前扬长而去。
　　沐凤尧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却终究什么都没说出来。
　　……
　　登基的皇帝临场换人，明明沐凤尧是被逼着下台，官方却自有一套糊弄民众的说词。
　　再说沐凤凌本就占了嫡长名义，他登基也并非完全说不过去。
　　你没看见，九皇子当着所有民众官员们的面，对大皇子下跪称臣吗？你没看见，先皇夫都亲手将帝冕戴在了大皇子头上吗？
　　所以，并没有什么好怀疑的。
　　沐凤轨站在舰桥上，隔着透明的舷窗，望向眼前那片深邃辽阔的银河。
　　陆维大概因为身体的关系，没有像从前一样，亲自来到前线指挥作战。但陆维在帷幄中使用的战略手段，就足以和他两相抗衡，令联盟与帝国的大军形成胶着之势。
　　他知道陆维的身体情况，时常也会担心不已。
　　陆维有没有好好吃饭、按时作息和锻炼？会不会像以前一样不听话，随着自己心意的吃喝玩乐？
　　纵然只进行战略布署……也是会耗费心力的啊。
　　但他身为帝国的皇子，身为军队的统帅，实在没有立场将这些话付诸于口、将这些担心形诸于色，只能默默地埋藏在心里。
　　前几个月，他收到了沐凤凌登基的消息。
　　有些意外。因为他之前完全没想过，大皇兄会成为最终的胜利者。
　　说起来，那个位置他也曾经野心勃勃的肖想过。
　　为了那个位置，他当初才会吞下变形剂，到紫宸星上做为暗桩潜伏……并遇到了陆维。
　　那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相遇，也是最坏的相遇。
　　而当他知道陆维在黑狱中摧折了尊严、毁损了身体的那一刻，在他向沐凤渊下跪臣服的那一刻，他就不再执着于那个位置了。
　　无论是大哥也好，九弟也罢，谁登上皇位，都跟他没有太大的关系。
　　他是领兵的元帅，现在帝国又有外敌虎视眈眈，谁登上皇位，都得照旧用他，他的地位都没有任何改变。
　　听到脚步声响，沐凤轨回过头，望向朝自己大步走过来的副官。
　　“殿下，不好了！”副官朝沐凤轨行了个礼，脸色十分难看，打开军用的微型光脑，“您看看吧。”
　　光脑被打开的瞬间，一个全息屏幕就展开在沐凤轨的对面，上面浮现出沐凤凌的立体半身像。
　　沐凤凌仍是头发花白，眉目慈善的形象，朝沐凤轨开口道：“凤轨啊……”
　　沐凤轨默默地听着这段，来自新帝的全息传讯，双拳渐渐握紧。
　　沐凤凌说了一大堆，表达的意思却很简单
　　公众认为帝国接连沦陷六道星系，是帝国军部无能，让沐凤轨尽快出击，不要只顾着防守。
　　连出击的目标都替沐凤轨决定好了，是w星系号称粮仓的伊什塔尔座。
　　攻陷了敌方的粮仓，就至少能把联盟军逼出w星系，多么好的策略。
　　如果沐凤轨抗命，他也不介意把帝国元帅的位置换个人坐。
　　简直谎谬。
　　虽然擎天皇朝的制度还算公开民主，但什么时候，公众的意愿能左右军部行动了？
　　伊什塔尔座的三十三颗行星确实是粮仓，然而陆维那样的人，会不重视那里，不在那里设伏吗？从没有上过战场的沐凤凌及其幕僚们，这是拍脑袋想出来的策略吗？
　　一通瞎指挥，是怕帝国亡的不够快吗？
　　“殿下，我们怎么办？”播放完毕后，副官眼巴巴的看着沐凤轨，“据说……新任的指挥官，已经在来这里的路上了。”
　　“还能怎么办？”沐凤轨深深叹了口气，“出击，我亲自率兵出击！”
　　不是沐凤轨自负，放眼整个帝国，再也没有比他更优秀的战术指挥官了。
　　他如果抗命，这个荒谬的作战计划也自有人会接手。
　　既然如此，还不如由他来完成这个作战计划，或许还能有一丝渺茫的胜机。
　　……
　　“所以，沐凤轨已经亲自率领大军，朝伊什塔尔座出发了！”
　　谈泽通过全息对话，朝陆维兴致勃勃地汇报：“不怕他动，就怕他一直不动，现在我们总算找到突破口了！”
　　“你们做的不错。”陆维弯起红唇夸奖，“沐凤凌也做的不错。”
　　“嗨，他还能怎么样？”谈泽的口气中带着几分轻蔑，“我们扶助他登基，他的身边都是我们的人，只要他还想活着享受余生的荣华富贵，就得完全听我们的！”
　　“钟明轩做事很仔细，很多地方比我想的还要全面，皇帝陛下那边我们确实不用担心。”陆维又道，“谈泽，你不要太小看沐凤轨，他这个人还是有些本事的。这一战我们费了许多人力物力，铺垫了很久，务必要让他有来无回，彻底打垮帝国的军心！”
　　“是，星主！”谈泽端正了神色，向陆维保证。
　　陆维切断通讯之后，感觉到有东西在蹭自己的小腿。
　　低头一看，原来是陆涵小宝宝。
　　陆涵小宝宝半岁多了，已经会爬。陆维往他脖子上挂个婴儿用的危险躲避器，就让他在家里随便爬行了。
　　南昭阁收拾打扫的很干净，地面平坦，房间里铺有地毯，陆涵之前就很喜欢在卧房内到处爬来爬去。
　　这一次，竟然爬到了陆维的书房来，可谓前所未有的远征。
　　陆维把陆涵抱起来，捏捏他肉乎乎的小手。
　　陆涵咯咯的笑，发出清晰的字节：“爸、爸……爸爸！”
　　然后把头凑过来，拱进陆维的怀里，贪恋嗅着雄父身上信息素的气味。
　　陆维摸了摸陆涵柔软的顶发，想起即将落入天罗地网的沐凤轨，不由在心里叹息。
　　作者有话要说：    谈泽：皇帝都是我们的人，就问乃们怕不怕？


第94章 
　　当沐凤轨率领一支帝国舰队,抵达伊什塔尔座之后，毫无悬念地，被联盟所布下的天罗地网所包围。
　　尽管沐凤轨竭尽全力突围,但终究因为所带兵力不足,再加上获取的情报接连出错,不敌早有准备的联盟大军，最终战败，被联盟所俘虏。
　　谈泽坐在星舰审讯室中，打量着对面的沐凤轨。
　　因为安欣拼死让萧上尉带回紫宸星的孩子，大家虽然绝口不提,却多少对沐凤轨和星主的过去有所了解。
　　眼前这雌子穿着帝国的黑底鎏银笔挺军服，身材高大,肩膀宽厚，双手和双脚都被合金镣铐锁住,并注射过了防止其虫化的药剂，已经没有半点威胁。
　　五官轮廓鲜明,如琢如磨,气质凛然，肌肤如瓷玉般白皙,倒是长了副不错的相貌,看上去比资料照片中显得更加俊美挺拔。
　　难怪当初能欺瞒哄骗了，失去记忆的星主。
　　尽管沐凤轨已经是俘虏的身份，却看不到什么狼狈的神情，望向谈泽的冰蓝眸子中,一片平静。
　　“不错，不错。”谈泽点了点头，“带着这么点人就敢袭击伊什塔尔座，胆子不小。”
　　沐凤轨在此战之中，也多少发现了异样：“你们控制了我军的情报系统？”
　　“岂止是情报系统啊……”谈泽笑道，“你明明知道皇帝所下的命令不靠谱，却还是来了，还只带了这么点军舰……是想为帝国保持有生力量，并且以此做为继任者的警醒吧。”
　　“你对帝国，倒是忠心的很。”
　　沐凤轨见谈泽道破他的心思，也不慌乱：“身为帝国的皇子，一军统帅，这些……是我应该做的。”
　　“是啊。”谈泽看了沐凤轨一眼，忽然转换了话题，“我不需要从你嘴里逼问任何情报，我军也没有虐俘的习俗和规矩，但七殿下可能会是个例外。”
　　“毕竟当初你们俘虏星主的时候，可从来没对他手下留过情。”
　　沐凤轨平静的神情霎时被打破，呼吸变得急促起来，紧张的望向谈泽：“陆维、陆维他现在的身体怎么样？”
　　“星主的身体怎么样，你不是最清楚不过吗？比起从前，总不会更坏了。”话已至此，谈泽不想再和沐凤轨进行更多的交谈，沉声道，“来人，把他带下去！”
　　沐凤轨明明知道即将等待他的是什么，却垂下了眼帘，没有进行任何反抗，顺从的被几名持枪士兵带了下去。
　　虽然并非他的本意，但的确是他害陆维堕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并且留下了永远不可恢复的伤害。
　　陆维的身体就算好好养着，也不过五、六十岁的寿命……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些因酷刑和抽取信息素所产生的后遗症，就会越来越明显。
　　这是他的报应，他理应承受。
　　……
　　星主府的育儿房里，一共养了两个孩子。
　　陆涵半岁，陆余一岁半。
　　陆维虽然疼爱陆涵，但也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带个小宝宝在身边，他也照顾不到像保父那么精细，所以陆涵的大部分时间，还是在育儿房，及其附近的花园内度过的。
　　陆余现在已经可以摇摇摆摆的满地跑了，因为每天都盼着那个有好闻气味的“父亲”来看他，所以非常的乖巧听话。
　　在育儿房半年的时间，陆余也发现了，“父亲”每天早上带着“弟弟”来育儿房，晚上快睡觉的时候再接走。
　　“父亲”每天来看他，其实就是趁着早上带“弟弟”来育儿房的那一会儿时间。
　　陆余觉得有点委屈，但他不敢表现出来。
　　因为父亲说过，如果他不听话，父亲就不会来看他。
　　他害怕为此哭闹的话，就再也看不到父亲。
　　正值中午，阳光温暖和熙，陆涵坐在花园内的婴儿椅内，一边晒太阳，一边抱着个奶瓶喝奶。
　　陆余在保父的看护中，摇摇摆摆走到陆涵身旁，指着陆涵叫道：“弟弟！”
　　陆涵放下奶瓶，打了个奶嗝，转头望向陆余，然后呀呀的一笑。
　　半岁的小宝宝还不能久坐，陆涵的保父见他喝完了奶，就把他抱了起来，面朝陆余，道：“来，和哥哥打个招呼。”
　　陆余走过来，在两个保父的鼓励下，怀着好奇新鲜的感觉，捏了捏弟弟的小肉手。
　　“两个孩子的感情可真好呀。”保父们笑着。
　　陆维这个时候正好按医嘱在花园里晒太阳散步，看到这和谐可爱的一幕，忍不住走了过来，摸了摸陆余的头顶，夸了句：“真不错，要和弟弟成为好朋友哟。”
　　虽然只是随口一夸，转身就去逗弄陆涵了，却使得陆余的眼睛亮了亮。
　　陆余觉得自己应该找到了，接近父亲、搏得父亲喜爱的最佳方法。
　　陆维逗了一会儿陆涵，挂在腰间的通讯器就亮了起来。
　　他打开通讯器，看到谈泽发给他的讯息
　　沐凤轨已经被押送至紫宸星，接下来应该将其关押到什么地方？
　　陆维想了想之后，回复谈泽，让他把沐凤轨送到星主府内的临监院。
　　临监院全称“临时监察院”，是星主府中，一个关押犯人的地方。
　　星主在管理一道星系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重要的、暂时不能杀，又不能公诸于众审判的罪犯。
　　像这样的罪犯，就往往被幽禁在临监院之中。
　　自陆维成为惑星之主，入住星主府之后，临监院虽然仍旧保存了其编制，实际上却完全没有关押过人。
　　陆维选择这个地方，一来是因为这个地方条件相比其它的监狱，要好上很多；二来就在他眼皮子底下，也方便控制，杜绝沐凤轨有任何从紫宸星出逃的可能。
　　谈泽效率很高，中午接到指示，下午两点多的时候，就将沐凤轨送到了临监院内。
　　得到消息之后，陆维也未曾耽搁时间，去了临监院看望沐凤轨。
　　临监院从外观看上去，是一个围墙高耸，被看守得十分严密的地方。
　　走进去之后，这里也就是占地比较大的，普通的居家住所。除了光脑等通讯设备，别的生活用品都一应俱全，犯人也相对自由。
　　陆维见到沐凤轨的时候，沐凤轨甚至帮陆维泡了壶不错的茶。
　　陆维没有喝茶，而是坐在沙发上，看着对面的沐凤轨。
　　沐凤轨穿着普通的衬衣长裤，手上和脚上都带有镣铐。这镣铐并不至于太影响他的日常生活，只是让他在暴起伤人的时候，能轻而易举的被人制服。
　　陆维注意到沐凤轨略显惨白的脸色，以及尽管努力遮掩，却还是在袖口领口间隐隐露出的伤痕。
　　这并不出他的意料，也是他要把沐凤轨关在临监院的原因之一。
　　至少在这里，沐凤轨完全受到他的保护。
　　“孩子很健康，你放心。”陆维开口道，“但是，我不会让你们见面，也不会让他知道，他有你这样一个雌父，这样对他的将来不好。”
　　“你在这里会很安全。等一切都结束之后，我就送你回帝都。”
　　陆维对沐凤轨交待完这些之后，觉得再也无话可说，就起身打算离开。
　　“等一等！”沐凤轨却拦在了陆维面前，深深地凝望着眼前朝思暮想的恋人，“你……还会不会来？”
　　陆维想了想：“如果没有什么大事，不会了。”
　　沐凤轨也是个成熟的男人，应该明白，他们之间横亘着那么多的东西，难道还能有未来吗？
　　不如尽早割舍放下。
　　“等等……陆维！”沐凤轨看出陆维的决绝，心中大乱，蓝眸弥漫起雾气，喉头滚动了一下，“你、你知道了一切之后，是不是开始恨我？如果你恨我的话，怎么对我都可以，直到你消气为止！”
　　只是，请你不要就这样转身，说出不再相见的绝情的话。
　　沐凤轨忽然跪倒在陆维脚旁，然后握住陆维的手，舔湿那纤细修长的手指，然后抬起头，蓝眸微微弯起，柔顺地看着陆维。
　　他和陆维相爱了那么久，当然知道什么样的姿态最能让恋人心动和心软。
　　陆维垂下眼帘看着沐凤轨，眸底渐渐有欲望在浮沉：“帝国还危在旦夕，我们忠君爱国的七殿下，就试图勾引敌国的星主吗？”
　　“你这样，会让我忍不住的。”
　　“对帝国，我完成了自己的使命，问心无愧。再说我已经身陷囹圄，就算想做些什么，也完全不能够了，不是吗？”沐凤轨凑过去，用洁白整齐的牙齿，叼住陆维的裤子拉链，慢慢往下拉，“我现在只是个怕被所爱抛弃的可怜人，一只请求星主垂怜的小猫咪。”
　　这小猫咪的体型……可是稍微有点雄壮了啊。
　　陆维暗暗地想着。
　　但不得不承认，他真的吃沐凤轨这套，火都被点燃了。
　　也罢。
　　虽然他们之间没有未来，但沐凤轨既然想放纵，那么他也不吝惜相陪。
　　陆维喟叹一声，伸出手，插入沐凤轨浓密的黑发间，感觉到自己的灼热欲望，在沐凤轨柔软湿濡的唇舌间勃发胀大。
　　那么……就陪你到最后，直至帝国彻底被征服，不得不分开的那天吧。
　　作者有话要说：    可惜陆总还是打算到最后抛弃雄壮的小猫咪~
　　沐.小猫咪.凤轨：……（悲伤难言）


第95章 
　　十五年后,联盟终于攻破了帝国的最后一道防线，帝国的现任皇帝沐凤凌，向全星际宣布无条件投降。
　　陆维是在一个清晨得到这个消息的。
　　他在临监院沐凤轨的起居室内,从床上坐起来,关上通讯器,刚对枕边的沐凤轨说了一句，“你知道吗……”
　　然后就开始俯下身咳嗽。
　　这两年陆维添了咳嗽的毛病，总也看不好。沐凤轨为他悬了好一阵子的心，但除了每天几次干咳没见有什么大碍，也就渐渐习以为常。
　　见陆维咳嗽,沐凤轨连忙下床倒了杯润肺的冰糖梨水，然后一手端着梨水,一手为他抚背顺气。
　　谁知这次咳着咳着，陆维竟然咳出一口鲜血来。
　　沐凤轨看着纯白地毯上的那滩鲜红,还有恋人唇瓣沾染的血渍，全身不由自主地开始颤抖,再拿不住手中盛梨水的玻璃杯。
　　玻璃杯掉在长毛地毯上并没有摔碎,只见金黄色的梨水从杯沿流出，将地毯上的白毛浸湿了一大片。
　　陆维似乎也被这一幕惊住了,怔怔地看着前方。
　　然而只有他才知道,031久违的机械音此时在他的脑海中响起
　　“本世界任务已完成，宿主是否立即脱离本世界？”
　　“不。”陆维在脑海里说。
　　“是，那么宿主将留在此世界，期间不再消耗能量,也不能再获得能量，直至身体死亡。”
　　031例行公式的回复之后，便再不出声。
　　“陆维，陆维你别怕！”沐凤轨见陆维发呆，连忙伸开双臂，抱住了陆维，“我马上帮你叫医生，你、你绝对不会有事的！”
　　陆维听着沐凤轨安慰的话语，却感觉到抱住自己的这个男人，全身颤抖的越来越厉害
　　在害怕的人，究竟是谁啊？
　　陆维叹了口气，伸出手拍拍沐凤轨的背脊：“抱歉，吓到你了。”
　　说完之后，他推开沐凤轨，穿了鞋走下床，抽了张纸巾擦去唇瓣上沾染的血，然后将纸巾揉成一团，顺手丢弃：“其实没什么事的，我一周前就偶尔这样了，已经看过医生。”
　　“你放心，不会那么容易死掉。”
　　沐凤轨直直地站在原地，红了眼眶看着陆维，脸色苍白的像个死人一样。
　　是啊，陆维今年……四十二岁了。
　　这十五年，陆维不可谓不注意身体保养，但也到了出现后遗症的时候。
　　陆维早年身体被损毁的太厉害，能拖到现在才出现后遗症，已经是个奇迹。
　　“比起这个……你知道吗。”陆维走到沐凤轨面前，仰起线条细致优美的脖颈，望入那对蓝眸，“就在刚刚，沐凤凌宣布无条件投降了。”
　　十五年来，沐凤轨安居于这小小的临监院内，对外界的任何消息都一无所知。
　　而这也是十五年来，陆维第一次向沐凤轨提起政事。
　　沐凤轨听了陆维的话，勉强扯起嘴角笑了笑，但笑的极其难看，简直像是在哭泣一样：“那，恭喜星主了。”
　　“也要恭喜殿下。”陆维点了点头，“终于到了可以回国的时候。”
　　“陆维，你要把我送走？！”沐凤轨闻言神情激动，提高了声音，“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了，你不能这样对我！”
　　“你不是……最喜欢我做的饭菜吗？”随之，沐凤轨的声音又转为低泣般的哀求，“陆维，让我留下来好不好？”
　　陆维屈起指节，敲了敲沐轨手腕上的合金环，让它发出轻脆的“叮叮”声：“沐凤轨，你是不是忘了，你自己是谁？”
　　“还是你忘记了，我究竟是谁？”
　　沐凤轨听了陆维的话，如同五雷轰顶般退后了半步。
　　然后他垂下眼帘，看到了自己双手间，以及双踝间，闪烁着冰冷光泽的合金镣铐。
　　这两副镣铐很轻，看上去就像是饰物，也不会影响他日常的生活和行动，他可以戴着它们洗澡、做饭、换衣服……却自始至终，没有从他的身体上取下来过。
　　只要他有暴起伤人，或者虫化的任何动作意图，它们就会释放出强大电流，在瞬间麻痹他的身体。
　　十五年来，他除了陆维和卫兵，没有见过任何人，包括他拼死生下的孩子。
　　是啊，他是擎天皇朝的七殿下，曾经的帝国元帅。
　　而陆维，则是巢帝的儿子，惑星之主。
　　他们并不是一对真正的恋人，而是立场相左的宿敌。
　　只是这十五年……他过得太美好温存。
　　以至于，他以为能够结束他的过去，就这样和陆维一生一世……
　　“你想一辈子，做我的囚徒吗？”陆维的话，揭破了日常温情脉脉的面纱，露出现实残酷狰狞的爪牙。
　　“……为什么不可以？”沐凤轨喉头滚动了两下，蓝眼中露出绝望之色，依旧执着的想要挽回，“既然帝国已经宣布投降，现在整个星系，都在你的掌握之中了，不是吗？”
　　“想要动些手脚留下我，也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我以前就说过，陆维你怎么对我都可以。”沐凤轨执起陆维的手，吻了吻那纤秀的指尖，然后用笼上了雾气的蓝眸深深凝视陆维，柔情缱绻，“一辈子没有自由也好，切掉我的脑组织、抹去我所有的记忆也好……随便你怎么做，都可以。”
　　“你是在求我吗？”陆维从沐凤轨的掌中，抽出自己的手，声音冷淡。
　　“是，我请求你。”沐凤轨缓缓跪倒在陆维脚下，仰着颈项，目光始终不曾从恋人身上移走，“我的星主，我的大人，你就是我的一切……请你务必，怜惜你卑微的囚徒。”
　　陆维伸出手，摸了摸沐凤轨的脸：“可惜，十五年了，我厌倦了。”
　　“再好吃的饭菜，吃了十五年，也会腻的。沐凤轨，我玩腻你了。”陆维淡淡的看着沐凤轨，“你清醒一点，自甘下贱是不会得到任何尊重的。”
　　沐凤轨垂下双手，将大腿上质地优良的长裤抓到起了皱。
　　这么多年的相处，他怎么会不了解自己的恋人？他当然知道，陆维是为了什么，对他说出这些绝情的话，执意要他回国。
　　陆维的身体已经因为后遗症开始崩坏离析，往后只会越来越糟糕，寿数亦所剩不多。
　　这么多年来，陆维性情变了许多，从初识的高傲飞扬、意气风发，到现在的外表温和淡泊、城府深沉。
　　但陆维又一直没变过。
　　这个人打骨子里就极度孤高骄傲，愿意与他缱绻贪欢十五年，却不肯接受他的一切悔恨弥补。也不肯让他，看到身体日益衰败、逐渐步入死亡的样子。
　　这也是陆维能给予他的，最后的，冷酷的温柔。
　　陆维收回在沐凤轨身上的目光，转身打算离开这里。
　　他刚刚转过身，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器皿迸裂的脆响，然后是沐凤轨撕心裂肺般叫声：“陆维！”
　　陆维回头，就看见沐凤轨仍然跪在地上，一只手紧紧握着被砸破的玻璃杯碎片，横在因激动而青筋绽露的颈上，目露疯狂之色，死死的盯着陆维：“你如果现在踏出这个门，我就死给你看！”
　　对陆维，沐凤轨已经失去了所有的筹码，只能以性命相威胁。
　　如果让他离开陆维，他也是真的不想活了。
　　只要想到陆维在接下来的岁月里，在他看不到的地方，一点点衰败，直至步入死亡，他就心如刀割。
　　陆维并不为其所动，身姿挺秀的站在原地，目光冷冷：“好啊，那你就去死吧。”
　　沐凤轨知道陆维心意已决、无从转圜，不由大恸，用手中握着的玻璃碎片，直接狠狠切向自己的颈动脉，没有半点留情。
　　然而碎片的尖端刚刚刺入半寸，只在肌肤表面留下了一点血痕，强大的电流忽然从他手脚戴着的合金环释放出来，将他的整个身体瞬间麻痹。
　　陆维看着沐凤轨高大的身躯砰然倒地，这才缓步走到沐凤轨面前，蹲下来，揉了揉沐凤轨那头手感极好的黑发，无奈道：“喂，不要给别人添麻烦啊。”
　　沐凤轨在帝国的名声不错，在帝国刚刚宣布投降的时刻，如果不明不白死在这里，会为联盟带来一些不大不小的麻烦。
　　那四道合金圈不仅能防止沐凤轨暴起虫化，也能防止他有任何自残自杀的举动。
　　此时，沐凤轨的全身都被麻痹了，只有一双眼睛还能转动。
　　他趴在地毯上，冰蓝双眸瞬也不瞬的盯着陆维看，然后从眼角蜿蜒下两行泪水。
　　那股浓烈到可以抛却一切，令人颤栗的爱意，使得陆维的心脏，开始扑通扑通地跳动。
　　“沐凤轨，再见。”
　　陆维捧起沐凤轨的脸，用指腹擦去他眼角的泪水，以做最后道别。
　　左胸跳动的心脏处，隐隐有刺痛传来。
　　然而比这刺痛强烈千倍万倍的，是噬情的快感。
　　……
　　将沐凤轨遣送回帝国之后，陆维乘星舰去了“血继之巢”，看望巢帝。
　　巢帝今年三百一十三岁，离大限没几年了。
　　因此，陆直从去年开始，留在了“血继之巢”，一方面侍奉雌父、享享天伦，另一方面也是随时准备继位。
　　陆维这十几年虽然忙于政务，却也抽空去看了几趟巢帝，那是个极为温和慈爱的老者，让他想到了原世界自己的父母。
　　陆维这次见到巢帝的时候，他比上回看起来更加行动不便、言语思维迟缓。
　　很多教廷的事情，其实都已经是陆直在做决定。
　　但他见到陆维之后还是会笑，关心陆维的吃穿起居，毫无底线的宠溺，仿若陆维还是四十多年前，被他一手带大的小宝宝。
　　陆维在“血继之巢”上游手好闲的住了两年，才带着一大堆礼物返回紫宸星。
　　这个时候，陆涵和陆余都已经成年。
　　而陆涵已经带上面具，以惑星之主的身份，在卞柏、钟明轩、陆余等人的辅佐下，替陆维处理了两年的公务。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最终还是得到了来自老父亲，以及儿砸们的甜宠，当起了甩手掌柜~~
　　这个世界快结束了，下个世界是修真，陆总将以村里最帅一枝草的身份出场，开展被多位大能甜宠的，波澜壮阔的一生~~


第96章 
　　陆维从血继之巢归来,刚刚步下星舰，就看见陆涵迎了上来，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爸爸！”
　　陆维笑着拍了拍陆涵的脊背,陆涵这才放开他。
　　这个时候,陆余自陆涵身后走过来,朝陆维微微躬身致意，有礼的温和微笑：“父亲。”
　　陆涵和陆余都是雄子，相差不过一岁，两个孩子并肩站在陆维面前，样貌身高体型十分相似,宛如双生。
　　但仔细看看，又绝对不会将两人错认。
　　陆涵姿仪秀美,待人接物有天然的亲和力，心胸开阔。虽然他因为年纪尚轻,处理起政务来手段尚嫌稚嫩，但他很会用人,而且愿意接受一切有益谏言,就算陆维离开两年，整个星际也没有发现惑星之主换了人。
　　比起陆涵,陆余则要内敛克制的多。
　　他在人前几乎没什么存在感,就像是陆涵的影子一样，也似乎安于辅佐弟弟。
　　然而只有熟悉的人才知道，陆余无论在政务还是军务上，能力都要远远强于陆涵,其深沉的城府，以及偶尔展露的凌厉手段，更是肖似陆维。
　　陆维向陆余点点头，便牵着陆涵的手，朝来接他的悬浮飞车走去。
　　见此情景，陆余的黑眸黯淡了一瞬，随即又以惯常的微笑掩饰，像往常一样跟在陆涵身后半步的地方。
　　在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和陆涵不同。
　　陆涵是父亲的亲生子，他则是养子，所以自然而然，所有的资源都朝着陆涵倾斜。
　　父亲无条件的宠爱，父亲的关注，父亲的一切，都属于陆涵。
　　而他要做一个好哥哥，事事处处都替陆涵想得周到、做的体贴，父亲才会夸奖他几句，不至于将他完全忽视。
　　但随着年龄增长，他的相貌和父亲越来越像，疑窦开始渐渐在他心里滋生。
　　他真的，只是养子吗？
　　他偷偷捡了父亲的头发去测，结果发现自己和陆涵一样，是父亲亲生。
　　再往下查，发现自己的雌父是帝国的一名中将，名叫叶羲。
　　至此，真相大白。
　　原来他是不被父亲期待的孩子……是父亲，耻辱的证明。
　　他既心疼父亲过去的遭遇，又觉得落寞难过。
　　但他什么都没表现出来，只是变得越发没有存在感，越发尽力的做事，越发像陆涵的影子。
　　三个人坐上飞车之后，陆涵谈笑风生的说了一路，讲这两年紫宸星上发生的趣事，讲星主府的变化，又问陆维在血继之巢过得怎么样，爷爷的身体如何。
　　陆涵口才甚佳，把一些琐事讲的趣味横生，听得陆维忍俊不禁。
　　陆余则带着得体的微笑，从上车开始就向陆维递热毛巾擦手擦脸，又是端热饮又是准备点心，全程服务的妥贴周到。
　　陆维沿途享受着亲子陪伴的乐趣，到了星主府。
　　他虽然有两年没有过问政事，但陆涵和陆余在这两年里做了些什么，他知道的一清二楚。
　　看来是时候，把未来交给年轻人了。
　　陆维现在身体一年不如一年，禁不得太闹腾。所以回到星主府，把大家聚集起来，分了分从血继之巢带回来的礼物之后，就让众人散了。
　　只留下了陆余。
　　陆余坐在南昭阁客厅的沙发上，神态和姿势都有些拘谨，不时有几条锦鲤在他的脚下游来游去。
　　父亲从来没有单独留下过他，这样的待遇往常都是陆涵所享受的。
　　第一次，难免紧张。
　　陆余不敢直视父亲那对如暗夜星辰般的眼睛，把目光放在了父亲线条优美的下巴处，显得恭顺又知礼。
　　这一瞬，他无端端想起了五岁那年，他从陆涵那里骗来了一件父亲的衬衣，然后如获至宝的藏起来，夜夜抱着入眠。
　　不由有些心酸。
　　“陆余，现在我拥有的一切，将来都是陆涵的。”陆维对陆余开口道。
　　陆余听了陆维的话，神色微变，紧接着又勉强自己露出微笑：“父亲，我知道的。您放心，我会好好辅佐弟弟。”
　　我知道您有多疼爱陆涵，所以我绝不会和他争抢什么。
　　“你真的甘心？”陆维朝陆余递过去一杯热茶。
　　陆余接过茶，垂下纤长的睫毛，知道自己瞒不过父亲：“您放心，我认得清自己的位置。弟弟是您的亲生子……而我只是个养子，能被父亲收养，在父亲的护佑中长大，受到良好的教育，就应该感恩图报了……”
　　“你不是做过鉴定了吗？”陆维打断了他后面的话。
　　陆余霍然抬眼，放下手中茶杯，不可置信地望向陆维。
　　原来父亲，什么都知道。
　　“喂，陆余。”陆维走到惊愕的陆余面前，俯身凝望着他，“小孩子，不要把心思藏得太深。”
　　陆维接着道：“人是不能选择自己如何出生的，在这件事上，你没有任何过错。”
　　“父、父亲……”陆余看着陆维，酸楚从心底一点点的涌出来，涌上了眼眶，然后化做泪水流下脸颊。
　　“父亲！”陆余再度低声叫道，然后像自己从小到大，想过千遍万遍的那样，张开双臂抱住了父亲，将头埋进父亲的胸膛，哽咽难当的哭出声来。
　　陆维由着他哭，等他哭够了，呜咽声渐小，才又开口道：“我知道你不甘心。”
　　“是，父亲，我是不甘心。”陆余抬起头，红着眼睛望向陆维，“我样样强过弟弟，甚至我身上和弟弟一样流着父亲的血，却只能永远站在弟弟身后，做他的影子……我是不甘心。”
　　“但只要是父亲的愿望，我就一定不会违逆。父亲不想我和弟弟争抢，我这一生，就都不会和他争抢任何东西。”
　　“傻孩子。”陆维揉了揉陆余的头发，“这个世界，是很大的。”
　　“除了紫宸星所辖的这道星系之外，还有无限辽阔的星河存在。”
　　“父亲！”陆余大惊失色，“您是要让我离开紫宸星，到别的星系发展吗？！”
　　不，他不想走。
　　虽然相对于陆涵，他没有得到过那么多的宠爱，但也是在父亲的看顾下长大的。
　　父亲的身体是日渐不好了……侍从官毕竟是外人，哪有亲人照顾的妥贴仔细。
　　而陆涵打小就粗心，又要兼顾一道星系的政务，哪里有他想的周到。
　　他不想就这样被放逐，从此离开父亲的身边，音讯渺茫。
　　“是啊，你必须离开。”陆维看着陆余，“只有这样，你才不会因为我的愿望，而埋葬了所有理想志向、收敛了一切锋芒，郁郁寡欢的做为陆涵的从属，度过这一生。”
　　“而我，也想要在余下的生命里，多走一些未知的地方，看看这广大世界的风景。”陆维勾唇一笑，“所以你不会介意，带上你年迈又体弱多病的老父亲吧？”
　　陆余哭了出来，哭过之后又开始笑，拼命的朝陆维点头：“父亲，您可一点都不老……我、我求之不得。”
　　……
　　十年后，陆余经过一系列的开拓和移民，发展出了属于他自己的，拱卫着血继之巢的第六十六道星系。
　　这一年的二月，巢帝去世，由陆直接任了新的巢帝。
　　同年九月，陆维去世。
　　按照陆维的遗嘱，是将他的骨灰撒于长河之中，不留任何痕迹。
　　只是，陆余多少有些私心。
　　他留下了陆维的骨灰，烧制成一颗剔透闪亮的钻石，镶嵌于戒指上，戴在指间，一生都再也没有取下。
　　而沐凤轨，则迎来了离开陆维的第十二年。
　　回到帝都之后，沐凤轨的日子并不难过。
　　尽管帝国战败，但沐凤轨身为一个军人，已经尽到了他的职责。所以无论是帝国的民众，还是联盟的民众，对他都没有什么恶感。
　　做为皇室成员，他也自有相应的规格待遇，不用为生活琐事发愁。
　　但他做为一个雌子，拒绝拥抱任何雄子，甚至拒绝嗅吸任何信息素，这个问题就很大了。
　　他这样做，无疑是在慢性自杀，放任自己逐步走向癫狂死亡。
　　还是沐凤凌多少知道些实情。
　　他在沐凤渊的一个秘密保险箱里，找到了整整一箱信息素，交给沐凤轨。
　　那是陆维之前被抽取的信息素。
　　沐凤轨抱着那箱信息素，发疯般的又哭又笑，最终还是收下了。
　　这也是沐凤轨十二年来，都还保持着神智清醒的原因。
　　沐凤轨站在窗台前，从衣兜里掏出口红粗细，一根食指的长度，上面没有任何产出标识的喷雾剂，珍惜的往自己虎口处喷了一点，然后置于鼻端深深嗅吸。
　　他现在所居住的房间，完全是按照二十八年前，他与陆维在帝都的爱巢所建。
　　柔软舒适的大床，现代极简性冷淡风格的装修，所有的摆设都是由黑白灰三色构成。
　　偶尔不经意的一回头、一转身，就仿若能看到他那艳丽无双的恋人，在某个角落浮现，朝他露出鲜活灿烂的笑容。
　　光脑在不远处闪闪烁烁，播放着惑星之主莅临某处的新闻报道。
　　然而沐凤轨知道，现在的惑星之主已经不是陆维。
　　纵然戴着面具，身形被孔雀蓝的大麾所包裹，但以沐凤轨对陆维的熟悉，怎么会分辨不出，那是不是自己的恋人？
　　自从十二年前，离开紫宸星之后，他就失去了陆维的一切消息。
　　也是。
　　陆维应该在恣意纵情的享受生活了吧，怎么会还愿意每天工作，于公众中曝光？
　　沐凤轨想到这里，唇畔不由得泛起个既甜蜜，又恍惚的微笑。
　　他拒绝想起另一个可能。
　　如此，他才能揣着美丽的幻想，坚持着继续活下去。
　　一年又一年。
　　直到生命的终结。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的陆总已经变成了父控指间的钻石，宣告正式结束~~
　　明天开启新世界，hiahiahia~~


第97章 
　　春天的风和熙而温暖,吹过长满了碧草的山坡，掀起一道细柔的绿色波浪。
　　零星的野花点缀于碧草间，红的、黄的、粉的……小小的一朵朵,随着风摇摇摆摆,不胜娇羞。
　　四十多头毛色洁白的羊,悠闲而散漫地在这山坡上吃草。
　　一只土狗警惕的蹲在不远处，看守着羊群，防止有羊在无意中走远丢失。
　　陆维半卧在一棵老槐树下，于这春风碧草间睁开了双眼，然后看到个穿着襦裙,苹果脸的姑娘，正轻手轻脚的抖开帕子,把一捧红彤彤的樱桃小心翼翼放在他身旁的青石上。
　　发现陆维睁开了眼睛看她，这苹果脸的姑娘,脸立即红得像个熟透了的苹果，“呀”了一声之后,就如同受了惊的小鹿,连忙提着裙摆、迈着碎步跑开了。
　　陆维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视线中，然后伸出手,拈了一颗樱桃放进嘴里咀嚼,酸甜多汁，十分可口。
　　吐出樱桃核，再打量了一番四周的环境，虽然比不得上个世界的繁华似锦、科技昌明,只见远处村落炊烟袅袅，周围碧草成茵，却也颇有几分悠然野趣。
　　当然，最让陆维满意的，还是现在的身体。
　　伸出手臂，皮肤是健康的麦色，其上覆着一层恰到好处的肌肉，手掌宽大，指节灵活有力而修长，指腹有干活留下的茧。
　　陆维在上个世界最后那几年，身体总是病恹恹的，动不动就吐血，整个人有气无力。
　　幸亏是星际时代，生活和医疗条件好，才让他那样的身体，居然也活到了五十多岁。
　　而现在的这个身体，年轻强壮，有着充沛到近乎野性的生命力。
　　“宿主是否现在接收记忆？”
　　031的机械音，在陆维的脑海里响起。
　　“接收。”陆维伸了个懒腰之后回答。
　　一串信息涌入脑海。
　　这里是穆家村，村人十有七八都姓穆，同属一族。
　　陆维今年十九岁，是穆三十二家的养子。
　　穆三十二是穆家村的一个普通农汉，庄户人家起名没什么讲究，他是三月十二日生的，就被叫做穆三十二。
　　穆三十二因为有些木匠手艺，在农闲的时候就会去镇上找些活干，家里过得倒是比一般农户更宽裕些。
　　十九年前，穆三十二去了镇上之后，抱回来一个奶娃娃。
　　这个奶娃娃就是陆维。
　　那时候穆三十二的老婆，穆涂氏刚生了头胎没多久，奶水充足，自己的孩子也喝不完，就两个娃娃一起奶着。
　　陆维和穆三十二的亲生儿子穆鸣，可以说是一起穿着开裆裤长大的，彼此间感情很好。
　　陆维四岁那年，穆涂氏又得了个姑娘，取名穆细细。
　　陆维五岁开始在穆家干些力所能及的活计，比如喂鸡扫地带妹妹什么的，九岁下田，十三岁起成了村里富户家的羊倌。
　　穆三十二家也不是在有意苛待他，村子里绝大多数男丁都是这样的。
　　相当普通平凡的人生。
　　唯一不平凡的地方，大概就是陆维太过招人。
　　比如刚才在他旁边放樱桃的那姑娘，就是雇主家的小女儿巧灵。
　　其实雇主家说是富户，也不过是几辈子人勤扒苦做，置下百余亩的水田，请得起帮工，家境比较殷实罢了，算不得什么真正的富贵人家。他们家的女儿们，并不像真正的小姐，她们用不起丫鬟，平时也是要自己做绣活，以补贴脂粉零用钱的。
　　只能说，比普通农家的女儿过得体面些，将来嫁妆也厚实些。
　　当然，如果要配陆维这样出身的人，那就是低嫁了。
　　邻家的柳儿、玉锁，铁匠家的秋秋，赵秀才家的芷蓝……村里迷恋陆维的姑娘不要太多。
　　陆维长这么大，就没去几回镇上，不知怎么被镇上的俏寡妇看到了，还专门托人给他捎话，让他没事去她那里坐坐。
　　……
　　“这个世界的任务是什么？”陆维看过了原身的记忆，问道。
　　“这是个修真的世界。”031回答，“而这个世界，已经上千年没有人飞升过了。你要做的，就是使这个世界出现飞升的仙人。”
　　陆维觉得有点头疼。
　　他和原身都对修真这回事一无所知，原身就是个普通的乡下人，连相对富裕热闹的镇上都没去过几次，只见过村头跳大神的神婆，算是跟印象中的“真人”挨着点边，这个任务简直是在说梦话一样。
　　“我有修真的资质吗？”陆维试探着问。
　　“没有，你是个普通的凡人。”系统无情的回答。
　　“是不是我在这个世界的期间，只要有人飞升，都可以算我完成任务？”陆维接着问。
　　031似乎迟疑了一会儿，然后才回答：“是的。”
　　陆维深深吸了口气。
　　那他还能怎么办？只有在这个世界尽量活的长一点，等着撞大运呗。
　　上个世界他消极怠工了好一阵子，但这个世界，是逼着他消极怠工啊。
　　“这个世界的能量，很多。”系统忽然开口。
　　然后在陆维面前，出现了一个直径约为15厘米透明沙漏的3D立体投影，沙漏底部已经被完全泛着柔和光泽的白沙所覆盖，一共359粒沙。
　　陆维被吓了一跳，没想到在星际世界他获得了这么多能量。
　　记得他结束末世之后，沙漏里有71粒沙。他用了两粒沙修补脑组织，剩下69粒。
　　也就是说，他在星际世界获得了足足290粒能量沙。
　　而系统向他提示这个世界的能量很多，那就是真的很多了。
　　“你给我看这个也没用。”陆维挥了挥手，沙漏投影在他面前消失，他并未心动。
　　做不到的事情，就是做不到啊。
　　“系统不会安排，完全没可能做到这件事的身份给宿主。”031的机械音再度响起，“请宿主耐心等待。”
　　说完之后，031就如同往常的许多次一样哑掉，再不出声。
　　陆维也不急，靠着背后的老槐树，慢慢把手边的樱桃一粒粒吃完。
　　既来之，则安之。
　　031都要他耐心等待了，那就等着呗。
　　眼看着太阳已经西斜，陆维站起身，拍了拍粗布衣上沾着的草屑尘土，拿起牧羊鞭，唤了黄狗，带着羊群下山去了。
　　……
　　将羊送入雇主家的羊圈，陆维就带着狗回了自己家。
　　这个家在一年前，和众多村民们一样，住的还是夯土为墙，茅草为顶的土屋。
　　然而自从穆鸣考上了秀才公之后，屋子就被推翻重修过了，现在已经是砖木为外墙，铺了瓦片的宽敞院落。
　　说起穆鸣这个小了他几天的弟弟……原身自然是无知无觉，但以现在的陆维看来，还真是有点意思。
　　陆维刚走进院子，就看见穿着蓝花裙的穆细细出来迎他，拘谨羞涩道：“大哥回来了，正好赶上开饭。”
　　陆维点点头，和往常一样洗了手，来到厅堂。
　　厅堂里摆放着一张木方桌，方桌上五菜一汤，冒着腾腾的热气。
　　穆三十二、穆鸣已经坐在桌子旁等陆维，穆细细和穆涂氏是女人，平常都是在灶下吃，并不曾上桌。
　　穆三十二是个相貌忠厚的壮年男人，话不多，看见陆维过来之后点了点头，就算是打了招呼。
　　说起来，这个时代因为结婚早，穆三十二现在也没满四十岁。
　　倒是穿着长衫的穆鸣，在陆维坐下之后开了口：“大哥，你和穆富户家签的契也快满了，不如从明天开始，就不要去了吧。”
　　陆维端起碗，看了一眼穆鸣：“月底才满呢。”
　　“嗨，差不了几天，我去给你说说，不妨事的。”穆鸣笑眼弯弯。
　　当年穆涂氏，是这四里八乡出了名的漂亮媳妇。儿子随娘，穆鸣生得甚是秀美，又因为念书从没做过农活，肤色净白，笑起来颇为可人。
　　“是啊。”穆三十二这时候也帮着开腔，“二郎现在有功名在身，又在县城里置了几个铺子，生意好的不得了。你以后就帮着你兄弟打理生意，不比放羊强的多？二郎也可以安心读书，准备两年后的乡试。”
　　陆维一边点头，一边扒饭：“既然爹都这么说，我明天不去了便是。”
　　肥皂铺子，玻璃铺子……这种划时代的产物，怎么想都很可疑。
　　而在考上秀才，拥有一定的自保能力和关系网之前，穆鸣一直很低调的在念书，并没有拿出这些本事。
　　说起来，这人还是很有几分头脑。
　　吃过饭之后，天就快黑了。
　　这个时代的农民都是日出则作，日落则息，没有什么夜生活，陆维也就随应潮流的回到自己的房间。
　　房间的桌子上摆放着一盏油灯照明，收拾打扫的很干净，床头还插着一束浅紫色的野雏菊。
　　陆维知道，那是穆细细帮他收拾打扫的，花也是穆细细插的。
　　说起来穆三十二和穆涂氏，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打算把穆细细嫁给陆维。
　　毕竟陆维是个能干活的孩子，又和穆细细从小一起长大，彼此都知根知底的。
　　但自从穆鸣考上秀才之后，二老就不再这么想了
　　穆细细作为秀才公的妹妹，自然有更好的选择和未来。
　　陆维未开情窍，对于和穆细细成亲这件事，是无可无不可。倒是穆细细知道了，私下偷偷哭了几场，只是似乎为了证明什么，对陆维的日常生活越发照顾的体贴周到。
　　陆维刚走到床头坐下，就听到了敲门声，然后只见穆鸣带着笔墨纸砚，走了进来。
　　作者有话要说：    新世界开启，村里最帅一棵草万人迷陆总登场~


第98章 
　　在这个时代,普通的农民家庭想要供出一个读书人，是难以想像的困难。
　　拿穆三十二家打比方，他们一家租种了二十亩地,每亩年产小麦二石左右,一年能收四十石左右的粮食,交一半的租子，自家还能留二十石左右。
　　按照现代的算法，二十石粮食，大概是2300到2400斤。
　　当然，光靠着粮食肯定不够一家子五口人吃穿嚼用,所以他们家冬天还会往地里种上油菜、蚕豆之类的作物，平时养点鸡鸭什么的。
　　再加上穆三十二有点木匠手艺,不时去镇上打打零工，他们一家还算是村子里过得比较好的,能吃的饱饭、穿的暖衣，且稍有盈余。
　　而私塾一年的收费,就要四石粮。
　　这也就罢了,咬咬牙勒紧裤腰带，还是能拿的出来。但学习期间书本费、笔墨纸张的费用,就不是普通农民家庭能供得起了。
　　一石粮食按现在的市价,在300到400文之间波动，1000文为一贯，兑一两银。
　　也就是说，穆三十二家一年靠种地的主要收入,是6到8两银子。
　　而市面上一本40页左右的普通线装书，就要卖到3两银。
　　笔墨纸砚这些文房四宝，也都不便宜。
　　且不说别的，就说读书日常必须消耗用的纸张。最便宜的黄麻纸，也要200多文一刀，更遑论更贵的白麻纸、宣纸。
　　除此之外，读书就等于脱产，家里损失了个正当年的劳动力不说，还要承担将来屡试不中、一无所得的风险。
　　也正因为如此，家里既然供了穆鸣念书，陆维就只能在家里种种地、给村里的富户当羊倌。
　　好在他俩一起长大，感情很好，穆鸣自四岁开蒙，在私塾里认了什么字，都会在当天晚上回来教陆维。
　　所以陆维现在虽不能说有多深的学问，却能写能认，也会算账，倒不是真的像大部分普通农汉那样，两眼一抹黑。
　　要不然，穆三十二也不会提出，让陆维去帮忙管理穆鸣的铺子。
　　穆鸣像往常一样，在陆维房间的桌子上铺开笔墨纸砚，然后在洁白细腻的宣纸上，用漂亮的褚河南体写下一阙词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丝，空一缕馀香在此，盼千金游子何之。证候来时，正是何时？灯半昏时，月半明时。”
　　正是徐再思的折桂令。
　　陆维站在一旁，看着穆鸣那笔势巧形密的字，心中思绪渐生。
　　像穆三十二家这样的农户，收入十分透明，也没见他们怎么借外债，是怎么能供得起穆鸣十几年读书的？
　　他不由想到了原身记忆中，曾经看到过自己幼时的襁褓，虽说有些旧了，里子却是由上好的软滑杭绸缝制，面子更是价格不菲、华彩灿烂的蜀锦。
　　穆涂氏和穆细细都舍不得将其丢弃，于是按照穆鸣的主意把襁褓拆开，洗晒后精心缝制了十来个荷包，里面塞些干花拿出去卖，居然也卖到了不错的价钱。
　　襁褓尚且如此，原主就没有其它值钱的随身之物吗？
　　或者说，将原身托付给穆三十二的人，就不会支付任何报酬吗？
　　原身对此也不是没有疑虑，但穆家对他有养育之恩，穆鸣又跟他感情很好，纵是真有这样的内情，他也不打算追究。
　　在这世上，谁没有私心呢？
　　再说，穆鸣打小就聪明伶俐，确实比他更适合读书。
　　穆鸣写完最后一个字，将狼毫笔搁在砚台上，朝陆维笑道：“大哥，该你了。”
　　陆维微笑上前，形态自若地拿起穆鸣搁下的笔，饱蘸浓墨。
　　既然原身都不打算追究，他自然对此也没有任何异议。
　　他在古代当了几十年皇帝，一笔字虽说不上大家风范，却也是劲挺有力。
　　或许是巧合，或许是灵魂的共震，原身的字迹和他像到十成十，所以他下笔根本不需要任何迟疑。
　　陆维像往常一样，把那阙折桂令抄了一遍，就算完成了穆鸣所布置的，今天的课业。
　　穆鸣拿起陆维抄好的那张宣纸，吹干上面的墨迹，吟道：“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丝……”
　　吟完之后望向陆维，白皙的面颊上渐渐泛起红晕：“大哥的字越发进益了，这阙词我会好好收起来的。”
　　陆维看着这个和原身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觉得很不对劲。
　　原身因为见识少，对穆鸣夜里进他房间，让他抄情诗、情词，再好好收集起来这种做法，完全没有任何异样察觉，只当是兄弟教自己学习练字。
　　收集他写下的字句，则可以和从前对比，看看写的字有没有进步。
　　但陆维什么没见过，怎么会看不懂穆鸣隐晦的心思？
　　说起来，原身和穆鸣都已经十九岁。
　　穆鸣还可以说，是因为要专心考功名，存着将来攀得一门好亲的指望，所以至今未曾草率娶妻。
　　而在这个普遍早婚早育的古代，原身至今连订亲都不曾，就有点奇怪了。
　　他虽是养子，穆三十二家的家产将来必定没他的份，但身强体壮能干活，长的招人，又识得字算得账，想在村里订门合适的亲事，是极其容易的事情。
　　比如铁匠家，他家只有个独女秋秋，正想招个女婿继承家业和手艺，陆维的条件再适合不过。
　　再比如穆富户家那个苹果脸的小女儿巧灵，配他是有些低嫁，但抵不上人家姑娘愿意，也并非完全高攀不起。
　　原身情窍未开，见穆鸣和自己一样未曾订亲，就从来没有多想过什么。
　　“二郎，你觉得秋秋怎么样？”陆维试探着开口，“算算我今年也十九了，还没个着落。我觉得若是托人去提亲，她家应该会点头。”
　　穆鸣闻言，脸色顿时变了，将手中的字纸放在桌子上，再“啪”地一声用镇纸压住。
　　发觉自己的态度有点气急败坏，穆鸣又迅速调整了一下，转而语重心长道：“大哥，我这么多年寒窗苦读，考上秀才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让家里光耀门楣，让父母有个安逸的晚年，让你和细细都能过上好日子吗？”
　　“秋秋不过是个村姑，生得纵有几分姿色，却目光短浅又小家子气，将来对大哥有何助益？”穆鸣接着道，“大哥是要到县城里帮我管铺子的，难道还真要去继承那铁匠的家业？”
　　“大哥。”穆鸣情真意切地握住了陆维的手，仰脸看着他，“你的事，我都放在心里的，你不用想那么多。我跟爹娘都说过了，你将来的亲事交由我做主，务必要寻一个配得上大哥的人，方能够称心如意。”
　　穆鸣既然把话说到这份上了，陆维只得道：“二郎向来有主意，见识又多，我听从二郎的安排便是。”
　　穆鸣松了口气，走到陆维的床头处坐下，看到那里插着的野雏菊，觉得十分碍眼，顺手拔了出来，弃在一旁。
　　细细今年也十五了，到了该出嫁的时候。
　　他已经替她相看好了人家，是在院试中认识的，外镇的一个同年。
　　那同年姓李，今年十七，和细细年貌相当，此次虽然没有考中秀才，接下来还是有大把机会。至于家境，能供得起孩子读十几年书的家庭，能差到哪里去？
　　怎么说，都比土里刨食的穆三十二家要好上许多。
　　拿到哪里去讲，都是令人满意的一门亲事。
　　自己的铺子这几个月赚了不少，到时候再厚厚的替她添上一份嫁妆，让细细在夫家能挺得起腰杆做人，也算全了这一世的兄妹之情。
　　至于陆维，他是不会让给任何人的。
　　他为什么一定要考上秀才？
　　除去他之前说过的理由之外，还因为他要打消父母的念头，让细细另嫁他人。
　　更因为，他只有变得强大，才能一直将陆维掌控在手心，才能最终让这个男人，真正的属于自己。
　　“大哥。”穆鸣坐在床上，朝陆维仰起那张白净秀致的脸笑道，“过两天我就带你进县城，把咱们的铺子管起来。因大哥是第一次进县城，有些事要和大哥交待，今晚我就不走了，和大哥抵足而眠，好好谈谈。”
　　陆维似乎对穆鸣的心思一无所知，亦笑道：“如此甚好。”
　　于是这一夜，陆维就在穆鸣的絮叨提点和隐晦挑逗中入梦，倒也不无聊。
　　唯一的感想是，看这番宛转曲折到不行的心思手段，这穆鸣在来到这个古代世界之前，怕不就是个闷骚处男同志。
　　不过，却是别有一番情调。
　　……
　　过了两天，穆鸣果然依之前所言，带着陆维去了县城。
　　水路走了一天半，陆维不去不知道，一去还真吃了一惊。
　　穆鸣考上秀才这一年以来，不仅是在老家翻盖了房子，在县城里也置下了产业。
　　虽然只是个普通的青砖院落，却很是规整干净，种了不少花花草草，还雇了个洗衣做饭的老妈子，以及一个看守门户、打扫院落房间的小厮。
　　至于穆鸣那几间极赚钱的铺子，所落房契和在官府登记的名字，其拥有者居然都是陆维。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穆鸣笑咪咪的解释道，“我还要专心考功名嘛，所以都交给大哥打理比较好。”
　　这个时代的商人比较受重视，类似宋朝，并没有从商者低贱，不允许考功名的律法。
　　而陆维虽然和穆鸣一起长大，情同兄弟，始终是个外姓人。
　　所以穆鸣的这份信任，不可谓不重。
　　陆维想起他在原世界当总裁的那些年，因为不喜纯粹的金钱肉体交易，从来没有砸钱去包养过谁。
　　没想到在这个古代世界，却被人砸下重金试图包养。
　　……感觉居然挺不错的。
　　其实那几间铺子都已经形成了固定的经营模式链条，并不需要陆维如何操心，也就是月底的时候让掌柜们过来对对账目什么的，从进货到贩卖都自有人去做。
　　基本上就是坐着收钱的节奏。
　　至于穆鸣的“专心读书考功名”，完全就是个借口。
　　穆鸣这个穿越者，虽然表现出来的那一套已经被古代人同化，但骨子里还是个现代人，根本就不认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大丈夫当立于朝堂，成就一番功业”，这辈子跟考试成绩死磕到底的这个理念。
　　因为不认同、骨子里没有被融和，考上举人的难度又相当高，所以他其实就打算止步于秀才公这个身份了。
　　考上一个举人的难度有多高呢？
　　这么说吧，三年一次考试，全国只录取两到三千人，比现代考清华、北大这样的学府还要难数倍。
　　穆鸣虽然有些头脑，在现代也不是什么特别厉害的学霸，能考上秀才已经满足，不想再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这样高难度的科举挑战之中。
　　所以穆鸣和陆维在县城的生活，除了没睡在一起，实际上跟度蜜月差不多。
　　两人平常焦不离孟，没事的时候就去爬爬山，泛舟湖上，看看风景，听听戏，品尝古代县城的菜肴和美酒，学学骑术射猎什么的，生活甚是丰富。
　　一晃就大半年过去了，转眼到了落叶纷飞的深秋。
　　这期间，穆鸣往穆家寄了不少银子，也将穆细细的亲事提上了议程，却没有丝毫打算把父母接过来的意思。
　　他可不愿意，有任何人打扰他和陆维的二人世界。
　　直到那天，县城内出现了修真者，穆鸣一手营造的和陆维的二人世界，终于不得不被打破。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咦，有人费尽心思，砸大价钱要跟我谈恋爱？这口送到嘴边的软饭，我是吃呢，还是吃呢，还是吃呢……


第99章 
　　秋天是美丽的季节,延绵数百里的密林，在青色的天空之下，冷而爽冽的秋风里,都化作深深浅浅的红黄二色,绚烂而缤纷。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果实沉甸甸的挂于枝头，麦子成熟至颗粒饱满，田垅间处处可见农忙。
　　秋天亦是狩猎的季节。
　　朝廷在春夏两季是明文禁猎的，专供动物们休养生息，违者重罚。有钱的罚钱,没钱的视情节轻重，或蹲牢狱,或断手断脚。
　　到了秋天则开禁，就是皇家也会在这个时候,圈了皇城附近的山林做为皇家猎场，进行一年一度的秋狩。
　　上行则下效,秋猎不仅是民间的猎户们会当成一件大事来操办,在文人士子、商家富户中亦是蔚然成风。
　　有人可能要问了，这个时代的猎户只能秋冬两季狩猎,冬天又大雪封山,很多动物都要冬眠，基本上没法狩猎，也就是说只有一季打猎的机会，平时怕不是要餐风饮露过日子？
　　其实不然,这个时代的猎户算是吃一半官饷的。
　　他们都有点武艺，在禁猎的时间段里就是巡山者，防止有人违反禁猎令、私下狩猎，由官府发给一定的饷银，过得比一般老百姓家庭还强些。
　　而山林里的路况、以及动物的分布，没有比这些猎户更清楚的了。
　　所以文人士子、富家商户们每当秋天想去狩猎的时候，也爱雇上个猎户，一来避免在山林里迷路，二来在猎户的指点下，比较容易打到好的猎物，乘兴而归。
　　这个时代的马很贵，像穆三十二那样的家庭，这辈子看都难得看到匹好马，更何况买了当坐骑，所以之前穆鸣和陆维根本就没骑过马。
　　而射虽是君子六艺之一，但一把好弓着实不便宜，还要花钱请教习，其实也都是有钱的读书人才能学习的，穆鸣出生于在书本纸张费用上，都要抠抠索索的贫寒农民家庭，之前又一心读书考科举，自然也是没有时间和机会学的。
　　也就是这大半年里，穆鸣有了钱和闲暇，才买了两匹好马，备齐鞍辔，交由家里的小厮精心喂养。
　　又花大价钱请了个外地的绍姓中年教习师傅，弓马娴熟，据说是从军队退伍下来的好手，教导自己和陆维骑射之术。
　　毕竟男人骑马射箭在这个时代，其时髦值跟现代开豪车差不多，还可以强身健体、方便出行，既然有了条件，怎么可以不练起来？
　　按理说大半年的时间，普通人于骑射一道也学不出什么名堂，就是练个骑马的花架子，在比较近的距离射个兔子之类的小动物，可以唬唬外行人罢了。但令人吃惊的是，陆维在骑射方面竟然相当有天赋。
　　经过极短的新手学习磨合期之后，就能在马背上翻落如飞鹞。更兼天生神力，弯臂就能拉开五石的强弓，百步外穿透飘扬的柳枝。
　　直看得穆鸣目瞪口呆。
　　他一直知道陆维身体强壮力气大，春耕时家里有时候租不到牛，把犁往陆维身上一套，下田就可以当成头牛使。
　　但他没想到的是，陆维还有这方面的天赋。
　　绍师傅都因此动了心，想要写封荐信，让陆维去从军。
　　还是穆鸣一力相阻，绍师傅这才惋惜作罢。
　　只有陆维自己知道，这是他上一个古代世界，身为戎边大将时的能力。
　　不过也幸亏这个世界的身体强悍、天生神力。如果是星际时代的身体，就算有这样的能力，也不能够发挥出来。
　　既是学了骑射，秋天又到了，穆鸣和陆维很自然的，就要随大流赶时髦的去秋猎。
　　穆鸣向来做事妥贴，他不仅叫上了绍师傅一起去，还雇了个有经验的猎户带路，确保此行万无一失。
　　其实说是秋猎，不如说秋游。
　　陆维、穆鸣和绍师傅三个人在霜叶尽染的林中策马缓缓而行，头顶着一片万里无云的青空，呼吸着冷冽而清爽的空气，耳畔时时传来马蹄踏碎落叶的细碎声响。
　　猎户是走惯了山林路的，又身怀武艺，虽然只是步行，但跟着骑马的三人竟是一点也不费劲。
　　三人的马后都已挂了几只动物。
　　穆鸣是三只野兔、一只山鸡，绍师傅是两只皮毛光滑的红狐。
　　陆维的马侧，则是挂着头皮毛银白的貂。
　　貂的警惕性极高，动作敏捷，极难被猎获，更何况还是一箭从眼中射入脑内，未曾损伤半点皮毛，也只有似陆维这样的用弓好手，这样精准的眼力才能做到。
　　兼且这貂是紫貂中的变异，通体银白，未见半丝杂色，更为难得，说句价值百金也不为过。只这一头，就已经值得走这一遭。
　　陆维指着那白貂，朝与自己并肩骑行的穆鸣道：“我瞧着二郎冬天还缺个手笼，回头我便硝了它，让店里的裁缝做好，赠予二郎。”
　　穆鸣听了陆维的话，含笑点头，只觉得心里如同灌了蜜一般甜：“大哥，这眼看着也到中午了，咱们就在此地稍作歇息吧。”
　　最近他借口裘冷孤眠，难以入睡，经常晚上去蹭陆维的被窝。而陆维在与他大半年的朝夕相处之中，对他偶尔的亲亲摸摸、上下其手已经非常习惯。
　　想必距两人真正在一起，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他之前曾经说过，要帮陆维找一个能对陆维有助力，真正配得上陆维的人，方能称心如意。
　　而其实一直在他心中，既对陆维有助力，又能真正配得上陆维的人，只有他自己最合适。
　　“好。”陆维看了看天色后回答，翻身下马。
　　陆维是农家子，在乡下架个火烤个土豆玉米红薯什么的，都是常事。
　　当下系好马匹，和绍师傅、猎户一起清理出个干净地方，生起火堆，烘热干粮，又往附近的溪边取了水，放在锅子里烧开饮用。
　　猎户还有烤肉的手艺，手脚极麻利的将所猎野兔和山鸡，剥皮去毛开膛，用盐稍微腌了下后，撒上辛香调料，放在火上烧烤。
　　正当几人席地围坐，肉也烤到刚好，外皮焦黄，滋滋的冒着油香之时，忽然从不远处走来个青履黑衣的道人。
　　道人年约三十左右，中等身材，颔下蓄着几缕长须，望去颇有些仙风道骨之感。
　　这道人见陆维一行正在烤肉，竟就站在旁边不走了。
　　绍师傅是见过世面的人，见道人从这深山老林之中步行而来，脚下青履的白帮处，却一点尘埃都未沾，知道这必然是个异人。
　　于是起身施礼道：“这位道长不嫌弃的话，可与我们共食。”
　　道人点点头，便毫不客气的在火堆旁坐下。
　　绍师傅递给道人一块干粮，以及一条肥壮的野兔后腿，道人抓在手里也不食用，只是看着穆鸣说道：“好一条天外仙根，可惜年岁有些大了，兼且凡心炽炽，不得入道门。”
　　又转眼望向陆维，目光灼热：“金龙绕精魂、霸王横炼躯，又是一身的桃花风流邪骨头，虽为凡体，却是注定的此生际遇波澜起伏、风月无边。不若同去，与我做个炉鼎，管叫你一世快活。”
　　“你这道士好没道理！”穆鸣闻言大怒，“我们好心好意请你吃东西，你这却就是要当面拐人了？！”
　　道人吊起眼，望向穆鸣：“若见红尘桃花骨，九天金仙亦堕凡。休提我，你不是也被他所惑，早将其视为囊中之物了吗？”
　　“你……”穆鸣被说中心事，一时语塞，脸涨得通红，说不出话来。
　　还是陆维扯了扯穆鸣：“二郎放心，他不过是在胡扯，我好好的一个人，自是不会随他去。”
　　穆鸣这才收起忿忿，平息了怒气。
　　道人却在此时纵声长笑：“怕是由不得你！”
　　说完，道人的手臂忽然暴涨，伸出老长，一掌拍在身旁猎户的天灵盖上。
　　可怜那猎户顷刻间七窍出血，天灵尽碎，身死当场。
　　陆维反应极快，马上拉着穆鸣站起身退后，和绍师傅一起将穆鸣掩在身后，然后挽了强弓，一箭就朝那道人射去。
　　道人微微侧身，陆维所射的那一箭就被闪开，却其势仍猛烈无匹，半枝箭身竟没入道人身后的一块青石之中。
　　陆维见状，紧接着要从箭壶中抽出第二枝箭的时候，就见道人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他的面前，一手捉住了陆维的小臂，朝他大笑道：“随我去，随我去！”
　　说完，他另一只手臂暴涨伸长，又击在了绍师傅的胸口上。
　　绍师傅是个人高马大、身强体健的中年汉子，而道人这一掌看上去轻飘飘毫无力气，却顷刻间将绍师傅宽厚结实的胸膛击打到凹陷下去，胸骨尽碎，倒在地上眼见不活了。
　　这根本已经超出了人类的范畴。
　　陆维转头看了眼脸色惨白，被他护在身后的穆鸣，朝道人开口：“你再杀人，我便是自尽当场，也不会随你去了。”
　　道人闻言大喜：“不杀人，不杀人，只要你心甘情愿随我去……”
　　他还没来及向陆维许下偌大好处，就见青空之上有流光划过，紧接着一道耀眼的霹雳降下，向道人当头劈来。
　　道人连忙松开陆维的手臂，往后连退了十几步，才堪堪避开那道紧追不舍的霹雳。
　　陆维看见一名星冠鹤氅的青年踏着飞剑，从天而降，矗立于他与道人之间。
　　“邪魔外道。”青年如看死物一般看着那道人，鸦羽般的乌发以星冠高束，露出整张似玉山皑皑、冰冷凛然的面容。
　　声音若古琴拂弦般动听，却又毫无感情。
　　青年只是一挥袍袖，就见他身前浮现出无数道剑光，朝那道人截杀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总是有人争先恐后想要甜宠陆总，以及喂陆总软饭……


第100章 
　　黑衣道人见状,忽然佝偻了身形，道袍绽裂，自脖颈左右两侧各生出一颗头来,又从背后生出四条手臂,每条手臂各持一兵器,迎向剑光。
　　“三头……六臂。”穆鸣见状，不由得瞳孔微缩，喃喃出声。
　　这种形态他并不陌生，在前世的许多寺庙，都有三头六臂的护法金身雕塑。
　　还有著名的哪吒三太子,其战斗形态也是三头六臂。
　　但他从前一直以为，自己穿越的是个普通古代世界,一心一意只想让自己的生活环境变得更好，不负此生。
　　却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个世界居然可以修真，能见到这般诡奇的场面。
　　“什么邪魔外道,你这小子见识浅薄！”黑衣道人的六条手臂一一击开剑光,高声怒吼，“老子修的是异域神道,最终也是要位列仙班的！”
　　“不敬天地,恣意生杀。”青年一对如水墨勾出的眼，寒冰般冷冽的向黑衣道人望过去，“身心皆已堕魔，还敢妄想升仙？！”
　　话音刚落,只见青年鹤氅翻飞，手中剑“铮”地一声长鸣，剑身缠绕着白色的雷电，朝黑衣道人刺去。
　　黑衣道人举臂来挡，却被青年一剑斩落两条手臂。
　　那两条手臂掉在地上，连着手中所握武器都化做两道黑烟，顷刻间消散不见。
　　黑衣道人见状大惊失色，情知这青年不仅道行比自己高深，所修道法亦是自己的克星，转身就要逃跑。
　　却哪里逃得掉。
　　身后的两条胳膊在黑衣道人转身之间，再度被斩断，然后一剑穿心。
　　陆维和穆鸣目瞪口呆地看着那黑衣道人，在青年的凛然剑气下化作一团爆开的黑雾。
　　然后只见青年左手提剑，冰雪凝就般、骨节分明的右手于半空中一抄，就握住了意图乘着雾气爆开之际逃窜，黑衣道人的元婴。
　　那元婴生得和黑衣道人一模一样，只是仅仅一掌可握的大小，在青年掌中连连拱手求饶，形貌凄惨，甚为可怜。
　　青年却完全不为所动，没有任何迟疑地捏碎了黑衣道人的元婴，令其神魂俱散，消逝于这方天地。
　　只留下元婴最后一声长长的刺耳哀鸣。
　　杀了黑衣道人之后，青年将剑插入背上剑匣，转身朝陆维和穆鸣这边走来。
　　青年纵然杀的是罪大恶极之人，也帮助了他们，但其手段态度之无情凌厉，再加上其通身冰冷孤绝的气度，仍然令穆鸣觉得害怕，忍不住又往后退了两步。
　　陆维却向前两步，朝青年拱手道：“多谢这位道长。”
　　青年点了点头，并不因穆鸣的惧怕而忿忿不平，也不因陆维的致谢而喜形于色，整个人似乎就是一块万载难融的坚冰，完全没有情绪变化。
　　他走到绍师傅面前蹲下，往绍师傅凹陷的胸口处拍了几掌，又往绍师傅的嘴里塞了颗丹药进去。
　　肉眼可见的，绍师傅的胸膛基本恢复了原状，脸色逐渐红润，快要断绝的气息也变得有力起来。
　　“回去好好调养一两月，便无大碍。”青年简短的嘱咐之后，起身一挥袍袖，就见背上长剑清鸣一声，化作道流光自匣中飞出，浮于青年蓝履前。
　　青年踏上那道流光，顷刻之间便腾于青空，很快消失在陆维和穆鸣的视线之中。
　　陆维回头再看绍师傅，只见他已经能从地上坐起，连忙上前扶了他一把：“绍师傅，感觉如何？”
　　绍师傅搭着陆维的手臂站起身，感慨道：“仙人，仙人哪……没想到我老绍这辈子，还能有此等奇遇。将来去到哪里，都能拿来说嘴。”
　　穆鸣连忙也过来搀扶，望向不远处横尸于火堆旁的猎户，苦笑道：“这一遭累那猎户丢了命，却只能多费些银钱，好生补偿他的家小了。”
　　绍师傅看了看穆鸣，又看了看陆维，道：“那黑衣道人虽是邪魔外道，眼力却未必差了。依他所说，你们兄弟二人都是有些根脚的，怕是将来另有际遇造化。”
　　陆维沉默不语，心里暗想，这莫非就是031要他耐心等待的原因？
　　只是他纵然有招惹风月的什么“桃花骨”，却终究是个凡胎，不具备任何修真的资质。
　　看那黑衣道人的表现就知道，在这些完全超出人类范畴的修士们眼里，他最多也不过是个珍稀的、炉鼎玩物之类的存在，又怎么可能左右大能的飞升？
　　三人经历了这番变故，纵然天色尚早，自然没有什么心思再继续进行狩猎，当下灭了火堆，让一匹健马驮了那猎户的尸体，就沿原路返回了。
　　……
　　陆维和穆鸣回家后过了几日，花费银钱将那猎户葬了，又将那猎户哭哭啼啼的一家老小都安置妥当，倒是搏了个不大不小的仁义之名。
　　毕竟，往常亦有猎户带雇主进山，由于种种原因遇到猛兽身亡的，都没有似陆维和穆鸣这般，于身后事方方面面都想得周到，打理的齐整妥贴，令人再挑不出错来。
　　办完这件事后，穆鸣就收到了县太爷的帖子。
　　这本也是常事。
　　穆鸣有秀才的功名，又在这县城之内做生意，平常少不得给县太爷冰炭孝敬，没少往官府里塞银子，跟县太爷关系处得相当不错，没事就一起吃个饭、参加个诗会什么的，素有往来。
　　但是这帖子上居然写了陆维的名字，就有些稀奇。
　　纵然穆鸣一直喊陆维大哥，但明眼人完全能看出来，这俩从长相到姓氏都不一样，必定不是亲生的哥哥。
　　而且陆维身上全无功名，可以说靠着穆鸣在过活，这样的身份虽然不是多么低下，起码跟县太爷肯定不在一个层次上。
　　若是穆鸣参加宴会什么的捎带上陆维，大家自然都没话说，却万万没有县太爷亲自给陆维下帖子的道理。
　　穆鸣和陆维虽说觉得有些稀奇，因是与县太爷常来常往惯熟的，也没往深里多想，毕竟谁都有一时手误的时候。
　　县太爷既然相邀，焉能不去？
　　于是第二天，陆维和穆鸣就穿戴体面，按照帖子上的时间地点，前去赴约。
　　地点就在县太爷家的待客小花厅。
　　在僮仆的指引中，陆维和穆鸣踏入花厅，就见前几天在山林中救过他们的青年道士，以及两名老道坐在上首，县太爷则官服加身、态度恭谨的敬陪末座。
　　见陆维和穆鸣进来，县太爷连忙热情地招呼他们坐下，向他们介绍座上的三位道长。
　　两名老道俱是鹤发童颜，穿着黧青的道装。
　　一个唤作奇阳子，身形略肥壮，脸色红润，望去可亲可近；另一个唤作泰平散人，眉目疏朗，体型清瘦，颇具仙风道骨。
　　青年道号镇玄，三人中数他看起来年岁最轻，却是以他为尊。
　　奇阳子和泰平散人，竟都要恭恭敬敬的喊镇玄一声师叔。
　　“这三位道长，来自昊元峰，当世第一仙山。”县太爷搓着手道，有些羡慕的看了看陆维和穆鸣，“因你二人有仙缘，所以特来接引。”
　　“我们在几天前，已经见过面了。”陆维朝镇玄拱了拱手，“多谢道长搭救。”
　　镇玄闻言，朝陆维清清冷冷的看过来，点了点头：“原来是你。”
　　又望向身旁的奇阳子，道：“他便是我的情劫么？”
　　奇阳子摸了摸鼓起的腹部，道：“是老祖推算出来的，时间、地点、年貌，还有这身天下独一无二的桃花骨，当无他人。”
　　陆维不解道：“情劫？”
　　“是啊。”奇阳子笑着解释道，“我这师叔是老祖的关门弟子，宿世仙根之体，资质奇高，乃是当世数得上的，有望在近百年内飞升者之一。只是他所修无情道，必先历极情劫才得圆满……根据老祖的推算，你便是师叔的情劫。”
　　陆维听了恍然大悟，031让他等着的，原来在这里：“我要如何助道长历劫？”
　　“也不需如何。”镇玄道，“你与我去昊元峰，共度这一世，便算我历过劫了。”
　　镇玄虽然看着年轻，实际上岁数已过五百。
　　纵是最坏的结果，将来不得飞升，按他现在的道行，未来亦还有数千年漫长的寿元。
　　而凡人寿不过百年，陆维这一世，对他漫长的生命来说，实在是沧海一粟。
　　他自幼于昊元峰雪山顶上修行无情大道，不知岁月。这次还是为了历情劫，不得不下山。
　　在他看来，不过是个简单的任务，无非是找个特定的凡人，养他一世，完成便是了。
　　陆维一听，觉得挺好。
　　系统这是终于良心发现，给了他一个既简单，又能拿到很多能量的度假任务。
　　不需要惮精竭虑的去谋算、去运筹什么，只需要镇玄的庇佑下，简简单单活到这一生寿终就可以。
　　“不行!”穆鸣闻言，却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指着镇玄道，“谁知道他是哪里来的骗子邪修，我们兄弟二人过得好好的，怎就空口白牙的几句话，便要哄了人去？！”
　　“唉哟唉哟，穆老弟，可不敢这么说。”县太爷连忙上前打圆场，又朝着道士们团团作揖，“不知者不罪，不知者不罪。”
　　紧接着，底层家庭出身的陆维和穆鸣，被县太爷紧急恶补了一番这个世界的知识。
　　这个世界的修真门派林立，其地位超然于世外，战力更是卓绝。
　　皇室、贵族的子弟每当六岁，就会被摸骨测试，观其天赋。如果有修真的资质，就会被送入仙门，成为其家族未来的重要依仗助力。
　　因为修真资质的罕有，可遇不可求，而且修真者往往隐世求长生，并不常踏足凡尘，所以底层人民没有什么接触的机会，只有些传说流传于世间。
　　像陆维和穆鸣这样泥腿子出身的贫家子弟，自是无从得知。
　　昊元峰，便是这个世界排名第一的修真门派，就连当今天子也不得不向其低头，恭敬以待。
　　听了县太爷恶补的知识，穆鸣心中还是不服气
　　他和陆维好好的生活在一起，眼看着就要两情相悦，怎么就突然冒出来个镇玄，非要和他抢？
　　无情道了不起啊？历情劫了不起啊？
　　玩过电脑吗？用过手机吗？看过3D电影吗？知道什么是单身狗吗？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再说什么，就见那体型清瘦的泰平散人，忽然长身而起，朝花厅外走去：“你虽年龄大了些，五心不定，但身具天外仙根，从现在开始修行，还是能得些好处。随我去吧！”
　　穆鸣顿时张嘴结舌，说不出话来，紧接着整个人如风筝一般倒飞而起，就这样被道力所控，随着泰平散人出了花厅。
　　花厅里只剩下陆维一人，面对县太爷和两个道士。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不觉这篇文写到第100章 了啊，撒个花庆祝下~


第101章 
　　“既然入了仙门,凡尘之事就无需挂怀。”县太爷带着前所未有的慈爱神色望向陆维，“放心，你们留下的家业财产,本官自会转交你们的父母亲人,绝不会少了分文。”
　　事已至此,陆维自然没有任何选择，与县太爷道别之后，便随着镇玄和奇阳子离开了县衙。
　　踏出县衙门口之时，走在陆维身旁的镇玄，忽然自袍袖中伸出一只冰雪雕就的手,捉住陆维的腕。
　　陆维被捉住手腕之后，见镇玄并无其它的意思,甚至没有看他一眼，只是往前迈步,便连忙跟上镇玄的步伐。
　　一、二、三、四、五、六、七……
　　七步之后，陆维只觉得眼前一花,就再看不到县城的建筑和长街,只见四野茫茫，身处于一座巍峨山岳的山脚之下。
　　旁边的奇阳子捋掌道：“师叔这缩地成寸之术妙极,正所谓,万里之路倏忽而过。”
　　陆维心知这里应该就是昊元峰。
　　他站在这山脚之下，仰头望去。
　　只见整座山遍布植被，因为正值深秋，望去就是深浅红黄交错,层林浸染。
　　在层林掩映之中，自山脚至山间，又偶尔可见亭阁一角，想必就是昊元峰修真者居住之处。
　　而现在明明还没到冬天寒冷的落雪时节，昊元峰高耸入云的顶峰，却覆盖着一层厚厚的冰雪，明显是常年不化。
　　再往四周看去，只见一道碧绿澄清的江水在不远处流淌。
　　“那是晋江。”奇阳子见陆维驻目，解释道，“修为低下的弟子们住在山脚，平常都靠着这条江濯衣饮水。”
　　镇玄此人明显寡言少语，一言不发的召出飞剑之后，踏上那道流光，朝陆维看了一眼。
　　奇阳子笑着推了把陆维，道：“去吧去吧。”
　　陆维还从来没有乘坐过这样的交通工具，于是带了几分小心，试探着踏上去，立于镇玄身后。
　　那流光虽然看上去细细一道，但踏上去才明白，其实其承载的范围还算大，站的也挺稳。
　　“抱紧我。”镇玄吩咐了一声之后，飞剑便载着两人腾空而起。
　　陆维自镇玄身后伸出手，抱住镇玄的腰。
　　陆维在常人中算是高大的，镇玄身型亦如玉树般修长挺拔，竟不比陆维矮多少。
　　纵是隔着不算薄的鹤氅，陆维亦能感觉到，掌下镇玄的腰身窄而紧实。
　　但陆维此时却完全没有心情欣赏，也不能开口提醒镇玄。
　　作为一个凡胎，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急速飞行时产生的罡风刮在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就如同刀割一般。
　　而他只要一张嘴，大股的寒风就会从嘴里倒灌入腹，更不要提说话。
　　所以在整个飞行过程里，陆维只能死死抱住镇玄，尽量将头脸埋在镇玄的背脊处，咬牙忍耐。
　　好在因为飞剑的速度快，这个过程并没有维持多久，他们就来到了昊元峰雪山顶。
　　镇玄从飞剑上走下，看到陆维之时，不由吓了一跳。
　　陆维的脸部双颊和手背，尽是罡风造成的擦伤，红红一片，泌出成片的细密血珠。
　　“凡人，真是脆弱。”镇玄有些懊丧地嘀咕一声之后，让陆维站好了，从怀里掏出个玉瓶，抠出些透明的胶状药物，均匀涂抹在他脸颊和手背的擦伤上。
　　这药物倒是真的挺神奇。
　　抹上之后，陆维就立即感觉不到伤处火辣辣的疼痛了，至于皮肤的破损泌血状态，则肉眼可见地在镇玄面前平复。
　　镇玄面无表情的收起玉瓶，这才朝陆维道：“我们到了。”
　　说完，他转身踏着地面上亘古不化的积雪冰路，径直而行。
　　陆维跟在镇玄身后，呵气成白雾，用双手抱住了肩头。
　　来到山顶之后，气温骤然降低，感觉这儿至少得零下七、八度，就跟进了个冰窟差不多，他身上所穿的秋季衣裳便显得格外单薄了。
　　看镇玄穿得也不厚实，在前面带路却是行动自若，一点都不觉得冷，这大概就是凡人与修真者的区别吧。
　　镇玄带着陆维进了个洞窟。
　　这洞窟十分广阔高深，长长的半透明钟乳石自山洞顶端层层垂下，形状像是凝固的瀑布。
　　地面各种美丽形状的钟乳石生长的到处都是，它们拔地而起，有的似宝塔，有的像玉笋，有的似剑身，形态万千，是天然形成的瑰丽奇景。
　　在壁间镶嵌夜明珠的映照下，若明若暗间，洞窟更是展现出令人惊心动魄的美丽。
　　此等美景若是在平常，陆维必定是要好好欣赏一番的。
　　但现在陆维只看了两眼，就不想多看。
　　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这里的温度竟然比洞外还要低上几分，冷的人根本没有心情赏景。
　　再一转身，却见镇玄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换上了一身单薄的浅蓝色深衣，赤脚踏着双木履，鸦羽般的顺滑乌发散于腰际，一副居家的打扮，朝着洞窟中间放置的一大块玉石走去，然后盘腿坐于其上。
　　那块玉石大约有一张双人床那么大，镇玄抬起水墨勾勒而出似的双眼，望向陆维，拍了拍自己的身旁：“你也上来坐吧。”
　　陆维抱着肩膀走过去，只摸了一下那块大玉石，就立即缩回手去。
　　这怕不就是传说中的寒玉，实在是冷的吓人，仔细看上面，还丝丝缕缕的冒着寒气。
　　陆维发着抖，朝镇玄道：“这里实在是太冷了，有没有御寒用的衣物、火盆之类的东西？”
　　镇玄自幼在这雪山顶之上修行，除了这次下山，根本没有见过几个凡人，不通俗务。
　　也不知道，养个凡人竟是这么麻烦。
　　他微蹙眉头想了一小会儿，手腕一翻，就不知从什么地方抓出条火红色的细软毛皮围脖来，递给陆维：“这是火鼠皮做的，据说可以御寒。”
　　做为昊元峰老祖的关门弟子，镇玄手里的好东西自是不少。只是依赖借助于外物，有碍修行大道，所以绝大部分东西对他来说并没有用处，只是随意堆放在芥子空间里罢了。
　　陆维接过火鼠皮的围脖，围在颈上，只觉得一股暖融融的热气流遍全身，身体真的不冷了。
　　这个时候再去摸那块寒玉，竟也觉得触手生温，于是依照镇玄之前所言，坐在镇玄旁边。
　　陆维看了看这个洞窟，只见除了他与镇玄身下的这张，可以称得上“床”的寒玉之外，完全没有其他的家具，更不要提锅碗瓢盆等物。
　　既然是要在这里度过一生，总是希望能过得安逸些，于是朝镇玄道：“道长，你平常吃什么啊？”
　　镇玄道：“但凡入我玄门，便每日打坐，引灵气涤体即可。”
　　镇玄经陆维这一提醒，忽然想起自己此番下山，看见的凡人日常都要吃饭，于是又道：“我这就传讯给奇阳，让他每日遣人做些凡人所用的饭食送上来。”
　　陆维摆了摆手，道：“不用不用，道长让他们按时送些粮米柴火、菜蔬干肉和调料上来即可。我再列个清单，把日常用品都置齐。”
　　开玩笑，听镇玄所说，这满山的道士平时可都是从来不开火、不吃饭的！
　　让这帮道士做饭送上来，鬼知道是什么凶残的黑暗料理，陆维不敢赌。
　　好在乡下长大的原身，五岁做家务带妹妹，七岁就开始学着做饭，给穆涂氏帮厨，而且做的还不错。
　　所以陆维决定自给自足了。
　　镇玄点头应道：“好。”
　　陆维列好清单，交给镇玄传讯之后，望向镇玄皑皑玉山一般的侧脸，有些好奇：“听闻道长所修，是无情道？但从道长路见不平，便拔剑斩除邪魔，后又出手救人之事来看，道长并非无情之人。”
　　镇玄半垂了眼帘，神清若冰雪：“天道无情，以万物为刍狗；天道却又承秉浩然正气、滋生万物，何解也？所谓无情道，正是最接近天道之路。”
　　陆维恍然道：“也就是说在道长胸中，有灭魔之心、存慈悲之念，却又不执着于何物，视众生皆为平等。”
　　镇玄听了陆维的话，略显讶异，不由看了陆维一眼。
　　听自己一言，陆维即可一语说破无情道之本质，其悟性可谓惊人。
　　可惜如此悟性，竟存于一介凡人之躯。
　　镇玄素来寡言，此时竟也起了与陆维论道之心，和他交谈起来。
　　陆维前世今生加起来，也是活了几百年的人，而且不比镇玄五百年来孤身于这雪山顶上一人悟道，他见过世间万千风景、阅历丰富。
　　所以其见解，往往是镇玄闻所未闻的，且每每令人震聋发聩。
　　不知不觉中，两人就坐在寒玉床上，聊到日影西斜，直至奇阳子遣人把清单上的东西送了过来。
　　陆维要的东西可不少，但好在这洞窟够大，倒也堆放的下。
　　陆维见天色已经不早，便在洞内的一块空地架起柴堆，升火烧开了一锅雪水，煮饭炖菜。
　　吃完饭，陆维又要拎着锅子去雪地里擦洗，一直在旁边看着的镇玄却踩着木履走下寒玉床，给了他一大叠纸符，道：“这是涤尘符。若有不洁之物，贴于其上即可涤净。”
　　陆维接过纸符，从中间抽了一张，贴在铁锅饭碗上，果然随着纸符化作白光消失，铁锅饭碗顷刻间光洁如新，污渍油渍皆不翼而飞。
　　镇玄道：“此符还可以用来扫除，以及洁净体肤衣裳。”
　　陆维收下纸符，心道，怪不得镇玄这洞窟里连根笤帚都没有，却看上去干干净净的。
　　吃过饭后，天就完全黑了下来。
　　镇玄端坐在寒玉床之上，已经入定。
　　陆维虽说围着火鼠皮，已经不觉得寒玉床冷了，却还是不想睡那连个枕头都没有的，硬邦邦的玉床。
　　他就着火光，开始削昊元山特产的，奇阳子送上来的，以道力烘制好的青竹。
　　有的削成长篾片，有的锯成大小不一的圆柱体，有的做成契形，并于其上不时的比量、钻孔。
　　大约花费了三、四个小时，一张美观结实的竹床就出现在火堆旁。
　　没办法，整个昊元山就没床这东西，所有道士晚上都是以打坐入定代替睡眠的，他只能发挥原身记忆中的能力，自己做一张。
　　竹床做好后，他收拾了残余的碎片，整理干净，往床上面垫了两件大毛衣服，就有了一个柔软的铺面。
　　然后把火鼠皮围脖取下来，叠一下枕在脑后，整张床都是暖烘烘的。
　　陆维这时候也有些疲惫了，于是合衣躺在床上，在不远处火光的映照下，很快陷入了沉眠。
　　这是他来昊元峰雪山顶的第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上线的是生存技能满点陆总，既将开展世外桃源般的甜宠生活~~


第102章 
　　在生物钟的作用下,第二天天光微熹的时候，陆维就于竹床上睁开了双眼。
　　眼前火堆，只剩下一些有着暗红火星的余烬,对面的寒玉床上则空无一人。
　　陆维也没有太过在意镇玄去了何处,昨日找奇阳子要了那么多东西,今天他还有很多事要做。
　　他脖子上围着火鼠皮，在洞窟里进行了初步制作之后，扛着大根的青竹走出洞外，在附近找了片合适又平坦的地面，开始搭棚子。
　　在居住的地方生火做饭终究不是长久之计,除了煮就是炖，玩不出别的花样,而且也费柴、不好留火种。
　　所以他打算先搭个简易的厨房。
　　此处常年严寒、积雪不化，冰雪足有数尺厚,且冻得硬梆梆的，坚实无比。
　　陆维站在选址处,用竹子削尖的一头稍微戳了戳地面,只留下几个白点。
　　当然对此，他早有准备。
　　他放下竹子,拿出一根长铁棍,取下颈上的火鼠皮，包裹于棍身，然后往设定好的地基点插去。
　　来到昊元峰之后，镇玄给他的两样东西,火鼠皮和涤尘符都很实用。
　　包裹了火鼠皮的铁棍接触到坚冰之后，如同捅入嫩豆腐一般，很轻易的就插了进去。
　　陆维插到差不多的深度，再于洞内搅动几下，扩到青竹直径可以插进去的大小，取出了铁棍，然后一根根放入青竹。
　　当然，因为青竹和冰洞之间并非完合贴合，彼此间多少还留有空隙。这个时候，只要自空隙间灌一些水下去，自然就会冻住，成为再坚固不过的地基。
　　陆维将厨房搭到一小半的时候，就见镇玄仍然穿着那身居家的单薄蓝深衣，赤脚踩着木屐，肩膀上搭着个口袋，怀里抱着只毛色纯白的野鸡，于一片冰雪中踱过来。
　　见陆维在搭屋垒灶，镇玄抱着鸡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道：“甚好。只是这里再过段时间，就到了冬天，介时风雪严寒，这屋子怕是站不住。”
　　说完，他腾出只手来，递给陆维一颗灰扑扑不起眼的小石子：“这是定风石，将它放在屋内，便风雪不能侵。”
　　陆维知道镇玄给的都是好东西，当下谢了接过，放进厨房内。
　　待他再出来的时候，镇玄又不知去了何处。
　　陆维的简易灶台已经搭好，只是新泥糊上的地方还泛着潮湿。
　　这却也不打紧，烧几次灶就会自然干硬。
　　所以陆维就去洞窟里拿柴，准备烧灶，并将堆在洞内的柴火搬到新搭好的厨房里。
　　然后就看见镇玄之前抱的那只白野鸡在洞里，野鸡旁还放着镇玄之前搭在肩膀上的口袋。
　　野鸡在洞里一瘸一拐的走着，一只鸡脚上拴着条布片。
　　陆维顺手打开了那个口袋，见里面放着些板栗和松子，再看看那只肥肥的野鸡，心想镇玄倒是挺上道的，举一反三。
　　居然知道抓只野鸡来给他加餐，再加上这些板栗松子，正好做个板栗松子烧鸡。
　　于是捉住那只野鸡，手脚麻利地杀鸡褪毛切块，借着烧灶的火，和着炒制剥皮过的板栗松子，香喷喷红烧了一锅。
　　等陆维把柴搬了大半，就见镇玄进了洞窟，继而又很快折出来，朝陆维疑惑道：“奇怪，那只雪鸡呢？我替它裹好了脚伤，本来想养几天再放生，怎么就不见了？按理说它受了伤，跑不远的啊……你有没有见到？”
　　听了镇玄的话，陆维马上意识到，那只鸡不是镇玄捉给他吃的。
　　而那些板栗松子什么的，应该是镇玄为那只鸡准备的口粮。
　　“这个……”陆维迟疑片刻之后，指了指厨房的方向，“已经在锅里。”
　　镇玄朝厨房那边望去，看到门前还遗留有一大簇沾着血的白色鸡毛，再闻到厨房里隐隐传来的红烧香气，哪里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整张脸顿时黑了。
　　他却也不说什么，只是一语不发的转身，脚下木履踩着冰雪，朝洞窟内走去。
　　过了一会儿，就听见有愤愤琴音从洞窟内传出来。
　　陆维耸耸肩，一边听琴，一边将焖好的米饭和红烧鸡块盛出来，开始吃午饭。
　　纵然镇玄生气，但肉都熟了，除了吃掉还能怎样？
　　因为怕再刺激到镇玄，他却也没端到洞窟内吃，就在还没完全搭好的厨房里吃了。
　　好在他颈间围着火鼠皮，灶下的火也烧得正暖，又有定风石阻挡穿堂而过的寒风，纵是现在房子还缺墙少顶的，倒也不觉得如何。
　　一边吃，一边还有心情欣赏镇玄的琴音。
　　说句实话，弹得不怎么样。
　　这里破了音，那里又指法滞涩……啧，也就是好歹能听出来是首曲子。
　　他称帝那一世，自幼习君子六艺，乐一道也是学过琴的，而且于琴的天赋造诣颇高。
　　只是后来领兵打仗，又跟刘琥纠缠不清，继而称帝，事务繁杂，渐渐荒废了这些。
　　但鉴赏能力始终在。
　　吃完饭之后，陆维擦干净嘴，收拾了锅碗，这才踏入洞窟。
　　只见镇玄盘腿坐在寒玉床上，身前悬浮着一架七弦琴，修长十指置于其上弹拨。
　　七弦琴品相不俗，整体呈现出一种剔透的青，仿若是置于绿叶之上，莹莹欲滴的露水之色。
　　其声润静圆匀、清淡微远，配镇玄这一手不怎么样的琴技，真是挺可惜的。
　　陆维走过去，坐到镇玄身旁，放轻了声音：“道长，不知者不罪。”
　　镇玄抬眼看了看陆维，神色冷冷，手下并未停止拨弦。
　　兔食草，虎食兔，而虎兔死后，其身躯又归于地下，滋养草木。
　　天道循环往复，千万年来皆是如此。
　　他知道，陆维身为一介凡人，未曾断绝俗世烟火，会做出这种事，其实是正常的。若要怨，也只能怨他未曾想的周到。
　　他其实并未怪罪于陆维，只是心中郁郁，不得不发。
　　“道长，要不然我去重新捉一只雪鸡来给你养？”陆维试探询问。
　　反正他有火鼠皮，只要佩上弓箭，这雪峰顶上哪里都去得。
　　“行善事，当因缘际遇而发之于内心。如若刻意所为，便流于下乘。”镇玄眼皮都不抬。
　　“道长有所不知，似我这等凡躯，若不进些肉食，便会气短胸闷、日渐瘦弱无力。”陆维改为胡说八道的卖惨，“今日吃了道长带回来的雪鸡，纯属意外。既然道长不喜，以后我这一世便茹素斋食，再不敢沾半点荤腥，以赎今日之罪如何？”
　　镇玄抬眼看了看他，神情间似乎信以为真，有了些震动，却仍旧抿着嘴，不发一言。
　　“不瞒道长说，我亦略懂琴。如果道长不嫌弃，我便借道长瑶琴，抚琴一曲，以作赔罪如何？”陆维忍受着镇玄拙劣的琴音，又道。
　　镇玄这次却没有迟疑，袍袖微拂，那七弦琴便移至陆维身前悬浮，“弹来。”
　　陆维调试了几下弦音，很快进入状态。
　　他虽多年未弹，但从技法到音准乐感，都不知比镇玄高明到哪里去。初起之音还略为滞涩，逐渐便进入佳境。
　　一曲“洞天春晓”奏至酣畅淋漓。
　　随着琴声缭绕于洞窟，成千上万株翠绿的细草倏忽于墙角、地面的岩石缝隙处，颤巍巍地生长出来。
　　等陆维一曲终止，已是遍地细草摇曳，还有零星的白、粉、紫等花朵点缀于其中，不知哪里来的彩色蝴蝶纷飞于其间，冰冷的洞窟中一片生机盎然。
　　陆维讶异的看着眼前这幕。
　　然而琴声终止之后，这一幕亦不过存在了十几秒，便化作无数萤火虫般的光点四散纷飞，消失在陆维和镇玄面前。
　　陆维看着眼前依旧冷冰冰的洞窟，适才青草和鲜花的气息却还萦绕于鼻端，有些回不过神。
　　镇玄心中亦是讶异不已。
　　此琴名为昊天环佩，是昊元峰镇峰之宝，蕴含莫大威能，可以将抚琴者所奏之意境具现。
　　自师尊手中得此琴的十年间，镇玄屡试而不成，没想到却是与陆维这个凡人有缘。
　　“送你了。”
　　镇玄步下玉床，将琴推入陆维怀中，面无表情地转身走出洞外。
　　陆维也不知其是喜是怒，没敢挽留，只能坐在玉床上抱着琴，看着他的背影消失于洞口处。
　　虽然这琴无疑是个宝物，但说起来真是冤枉，他完全没打过这琴的主意，只是想让镇玄心情好一点。
　　毕竟为了任务，他跟镇玄是要在这里过一世的。
　　罢了，事已至此，他已经尽力，还能怎么着？
　　还是在今天把他的厨房建起来吧。
　　陆维把琴放在玉床上，再没多想什么，便起身去了洞外，继续他的建造大业。
　　到了夕阳逐渐西沉的时候，陆维一身泥一身汗的搭好了露天厨房，看着炊烟缓缓沿屋顶囱中而上，满意地笑笑，然后往自己身上拍了张涤尘符。
　　随着白光闪过，立即尘垢不见，整个人神清气爽。
　　然后他看见镇玄披了一身蜜色晚霞，逆着光影，怀里抱着个灰兔子向他走来，越发显得肤白如霜雪，整个人的身形轮廓似以水墨勾勒而出。
　　走到了陆维面前，镇玄把兔子往陆维面前一递：“给你。”
　　陆维受宠若惊的接过，忙道：“道长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喂养它的，包管它长的膘肥体壮，道长每日见了便心生欢喜。”
　　镇玄却沉默了片刻之后，道：“是给你吃的。”
　　“吃了，就不会胸闷气短、瘦弱无力。”镇玄仍旧面无表情、神若冰清，却说得无比认真。
　　陆维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终究只道：“多谢道长。”
　　镇玄朝陆维点点头，转身回了洞窟。
　　陆维来到昊元峰的第二天，晚餐菜色是蒜蓉蒸茄子，以及碳烤椒盐兔肉。
　　……
　　男人的某些方面，其实和野兽差不多，比如领地观念。
　　经过头几天的安置之后，陆维就开始了在洞窟周边环境的探索。
　　结果发现这里虽是冰天雪地，却亦别有意趣生机。
　　峰顶的东面，有一大片波光粼粼的湖泊，方圆足足数十里；远远望去，便是嵌在冰雪中的一块巨大蓝宝石，其水质之清澈，只有陆维前身见过的西藏“天湖”可差相比拟。
　　湖里生长着一种透明的无骨鱼，无论煮汤还是烤炸，皆味道极鲜。
　　峰顶的南面，则生长着一片耐寒的茂密树林，树林中还生活着野兔、鸟、狐狸、狍子之类的动物。
　　这些动物与陆维之前在乡下见过的不同，都长着丰厚的皮毛，非常抗冻，而且其中有些似乎具备灵性。
　　陆维甚至发现了一个温泉。
　　他虽然有涤尘符清洁体肤衣冠，但不时去泡下温泉，也是另外一种享受。
　　除此之外，还有件奇事。
　　那一日，镇玄说把那张琴送他，他并没有当回事，将琴仍旧放回玉床。
　　但自那日起，他就时时处处都能看到那张青色的七弦琴。
　　起床的时候，看到琴静静的倚在床侧。
　　做饭的时候，琴靠在柴扉旁。
　　就连出门打猎的时候，还能时不时的在哪棵树下看到它。
　　对这种也没有妨碍到他什么的事情，陆维不知该如何跟镇玄开口，只能自己习以为常。
　　就这样，不知不觉半个月过去，陆维在雪山顶上迎来了第一批不速之客。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镇玄身为金主，也在努力的包养陆总了，这才两天，送了多少好东西~


第103章 
　　下午,陆维在温泉泡了个澡之后，扛起今天所获的猎物——一头梅花鹿，踏上回程的道路。
　　眼见冬天快到了,他打算熏点腊肉,再灌些香肠。
　　说起来这个身体是真的强壮有力,扛着头200斤左右的鹿走在满是冰雪的道路上，居然非常轻松。
　　还没走多远，就看见沿着山路跌跌撞撞跑上来一个人。
　　这人身穿黑白相间的昊元峰弟子道装，头顶束着个简单的道髻，脚步虚浮,跑四五步就要滑一下，有好几次摔倒在地上,却又很快爬起来继续跑。
　　在雪山顶住了半个月，陆维知道这里属镇玄的清修之地,平时未经通报，是严禁外人踏足的。
　　一旦发现有人擅闯此地,会交予戒律堂重罚。
　　陆维见状,放下了肩膀上扛的鹿，站在原地等这人。
　　他本来只是打算顺便告诫下这弟子,让其尽快下山,免得被发现受罚。谁知道等这人跑得近了，他才发现竟是穆鸣。
　　穆鸣此时十分狼狈，脸上青紫肿胀成一片，道服破了好几处,上面东一块西一块尽是泥灰，若不是陆维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熟悉非常，差点没认出来。
　　“大哥！”穆鸣见他站在山道上，惊喜过望，叫喊出声。
　　陆维连忙上前几步，扶住了身形摇摇欲坠的穆鸣，吃惊道：“二郎，怎么搞成这样？”
　　这段时间以来，他一直都没有过问穆鸣的情况，甚至连想到穆鸣的时候也很少。
　　陆维以为穆鸣身具仙根，被泰平散人选走，自会好好栽培，没什么可担心。
　　他既已决定陪镇玄在这雪山顶上度过这一世，穆鸣与他则成为殊途。
　　再说，穆鸣已经踏上漫长的修行之路，他们彼此间从寿元到各个方面都不再相同，此生恐怕再难有交集。
　　陆维这个人的性情就是如此，他觉得不可为的事，或者因为种种原由、不可以再有交集共通的人，就会从内心与之彻底了断。
　　但穆鸣现在，以这样落魄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他又绝对不可能装作没看见、撒手不管。
　　穆鸣靠着陆维宽厚结实的胸膛，感觉到被所爱之人的有力双臂所护，不由心中酸楚苦涩，用冻得发红的手，紧紧握住了陆维温暖的手掌。
　　然而穆鸣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斥喝：“你还能跑到哪里去？还不把东西交出来！”
　　陆维抬眼望去，只见四名同样穿着黑白相间道服的道人，来到了他们面前。
　　这四人三男一女，打头的那个四十岁左右，蓄有一副山羊胡须；另两个男子皆为二十许，一高一矮；女子则是作道姑打扮，正当妙龄，生得颇为美艳。
　　这四人一看就是追着穆鸣上来，找穆鸣麻烦的。
　　陆维平常若是遇到这种事，对方势众而自己势孤，绝对会选择先避开，再谋以后。
　　但一来这山道在茫茫冰雪中，无遮无挡的、避无可避，二来他身边还有个遍体是伤的穆鸣，总不能丢下不管。
　　陆维将穆鸣护在身后，朝四人沉声道：“你们不知道这里是昊元峰禁地吗，怎敢擅闯？”
　　山羊胡须道人看了陆维一眼，道：“你只叫他把东西交出来，我们立即下山。”
　　陆维转身望向穆鸣：“什么东西？”
　　如果交出东西，就能让这些人离开，那便暂时交出来也无妨。
　　反正回头跟镇玄一说，解决这帮人、拿回东西，也不过是极其容易的事情。
　　“玉清观想图。”穆鸣带着呜咽之声回答，继而望向四名道人，“我都跟你们说过多少次，那是打进我脑子里的一幅画，根本就没有实物，你们怎么就不信呢？！”
　　他不情不愿地被泰平散人带上昊元峰之后，每天被关在一间两层小楼的楼上，给了他一本功法，强迫他修炼。
　　他哪里想修炼，整天吵着闹着要离开这里找陆维，但根本没人搭理。而且除了每天送一些清水给他，就没有给过他任何食物，说是打坐吐纳可疗饥。
　　在穆鸣身上虽然发生了穿越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但他做为一个现代人，从心眼里就不信这套。
　　然则一顿两顿不吃还可以，过了两天不吃，就实在饿得难受。穆鸣没有办法，只有依泰平散人所说，照着那本功法打坐吐纳。
　　谁知自从打坐修炼之后，还真的不觉得饿了，每天喝点清水就行，而且精神身体日益健旺。
　　他参了七日的禅，泰平散人说他已经入门，就带他去了降灵台。
　　那里是每个具有仙根的道士炼气入门后，都会来的地方。
　　降灵台与九天之外的仙灵相通，每个入门的道士按照其资质心性，都有机会在此处得到一份来自仙灵的馈赠。
　　这也是昊元峰会身为此世界，众道门之首的重要原因。
　　有人得到本命法宝，有人得到异术功法，有人得到灵丹妙药……当然，也有很多人运气不佳。
　　比如道器损毁后的碎片，一片属于灵禽的羽毛，几页完全看不清字的功法残卷等等。
　　你说这些东西没价值吧，它多少沾了些天外灵蕴；你说它是个好东西吧，它又全然无用。
　　穆鸣到了降灵台，按照泰平散人所说的叩拜之后，石台之上忽然金光大作，七色彩霞骤生。
　　这正是降灵台为天资超群者，降下不世出宝物的征兆。
　　然而待金光彩霞散去，穆鸣却两手空空的走了下来，说是一副名为“玉清观想图”的图形打入了他的脑中。
　　这番话别说昊元峰上的弟子们不信，就连泰平散人也是半信半疑。
　　原因无它，只因众人所见拜灵台者，除了穆鸣之外，没有一例不得实物馈赠的。这等虚妄之言，自然不能取信于人。
　　而穆鸣于降灵台叩拜之时，所产生的异象，又十分令人眼红心热。
　　所以趁着这两日泰平散人有事下山，这四个心怀邪念，之前却一直表面上和穆鸣交好的同门，就找了个机会把穆鸣约出来，想要得到他手上的宝物。
　　昊元峰自有律法，是严禁同门互相争斗、抢夺财物的。
　　但这四人修仙资质低下，与之对应的，在降灵台也没得到什么好东西。
　　四人眼见入门之后，每天苦哈哈的做为低阶弟子待在昊元峰上，没有什么前途，打算做完这一票后就叛出师门，改修魔道，再找个不认得他们的地方逍遥快活。
　　因为要避人耳目，他们就把穆鸣约在了雪山顶附近。
　　这个地方位于禁地边缘，平素极少有人前来，是个动手逼问的好地方。
　　但他们搜遍了穆鸣的身体，也没有搜到什么有价值的宝物。
　　继而无论怎么诱哄、殴打穆鸣，穆鸣也坚持不松口，只说拿不出东西。
　　四人既要从穆鸣这里掏出宝物，又要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以尽快的速度叛逃出师门，时间也是有限的。
　　于是渐渐不耐烦，对穆鸣动了杀心。
　　就在这时，穆鸣不知怎地就逃出了他们的控制，往雪山顶的方向跑去。
　　穆鸣只要活着跑出去，他们逼迫同门、意图抢夺财物的所作所为就会曝光，介时一切都将成空。
　　所以这才不顾昊元峰禁令，跟着穆鸣跑了上来。
　　陆维看着眼前这四名道人，拱了拱手：“我家二郎从不说谎，他说没有，便是没有了。”
　　陆维跟穆鸣打小一起长大，深知他不是那等要钱不要命的迂腐之人。
　　穆鸣听陆维说“我家二郎”，又见他一力维护自己，心里自酸涩苦楚中又生出股甜意来，暗忖道，虽然我二人因外力不得不分离，大哥总归是心里有我。
　　山羊胡道人略通望气术，眼珠咕噜噜的往陆维身上一转，就知他是个凡人，杀念陡生，朝其余三道使了个眼色。
　　就算拿不到宝物，为了能顺利出逃，穆鸣也不能活着。同理，明显和穆鸣相识的陆维也一样。
　　这里虽说已经是在雪山顶的范围，却地处边缘，就算在这里杀人，只要不闹出太大的动静，想必那个一心在此清修的师叔祖也不会及时发现。
　　杀穆鸣这样刚踏入炼气门坎、还没来得及学任何术法的修行者，和陆维这样的一介凡人，能闹出多大的动静？
　　陆维曾身经百战，对杀意极为敏感。
　　在四名道人还没有来得及动作之时，他便身手敏捷的取下弓箭，先发制人，一箭朝那看上去动作最为迟缓的矮个子道人射去。
　　矮个子道人刚收到山羊胡道人的眼色，就觉得心口一凉。
　　再低头看去，只见心口处多了个血窟窿，鲜血像小瀑布般从窟窿中汩汩而出。
　　在他身后的雪地上，插着根带血的铁箭。
　　陆维力大无匹，这一箭全力施为，竟是直接将矮个子道人的心口穿透。
　　他甚至没有感觉到多少疼痛，就口吐血沫倒了下去，生机断绝。
　　“小子你敢！”
　　山羊胡道人见此情形，勃然大怒。
　　他们纵然在昊元峰的一众道士之中算质资低下者，却也是身具仙根、会些道术，自认身份远远高于凡人。
　　谁知就在眼前，同伴竟会被一介凡人当场射死？
　　陆维听他在那里叫喊，并不答话，直接从箭壶里再度拈出一根铁箭，搭上弓弦，然后一箭又朝为首的山羊胡道人射去。
　　战场之上，只论生死存亡，哪来那么多的废话。
　　山羊胡道人此时却有了防备，拿出一面八卦镜来，喝道：“挡！”
　　只见陆维那穿云裂石的一箭，只至道人身体的半尺开外，便不得寸进，跌入雪地中。
　　陆维连射了两箭之后，那高个道人和道姑也反应过来，也不知使了什么术法，身体顷刻间化作虚影，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朝着陆维扑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穆鸣：呜呜呜，大哥我被人欺负了~


第104章 
　　穆鸣见状大惊。
　　他虽没有练过道术,好歹在昊元峰上待了半月有余，却是见过的，深知其威能。
　　陆维纵有霸王之力,终究是个凡人,绝对不可能与之相抗。
　　情急之中,穆鸣伸开双臂，挡在了陆维身前，然后紧紧闭上眼睛。
　　他从没有怀疑过，自己爱陆维这件事。
　　他十年寒窗苦读筹谋，积攒出可观的产业和人脉关系,都不过是为了在这个礼法教条等阶森严的时代，能与陆维长相厮守。
　　同时他做为重活一世的人,亦无比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性命。
　　毕竟谁也不知道，他还有没有下一世。
　　但只有事到临头的这一刻,他方切身体会到，他为了陆维是可以豁出这条命去的。
　　然而他等了好一会儿,也没感觉到任何疼痛,于是慢慢张开了双眼。
　　他看见那三名道士站在对面，神情惊愕地望着他。
　　而在他的身前,悬浮着一张琴。
　　琴整体呈现出一种剔透的青,仿若是置于绿叶之上，莹莹欲滴的露水之色。
　　仙灵之气四溢，一看就并非凡品。
　　“果然不曾死到临头，就会一直嘴硬。”妙龄道姑见状,弯唇冷笑了一声，“瞧瞧，这不就拿出宝物了？”
　　适才那道姑与高个道人一起发动道术攻向陆维，穆鸣挡在陆维身前的瞬间，这琴忽然就出现在穆鸣身前，化解了他二人的道术攻击，并将二人震退。
　　在三名道人眼中看来，这琴可不就是穆鸣在降灵台之上所得的法宝？
　　只是不知穆鸣如何藏匿的，到了生死危急的时刻才肯祭出。
　　山羊胡道人看着昊天环佩，眼中流露出热切的贪婪之色：“把这宝物交予我，就放你等一条生路。”
　　山羊胡道人看得很清楚，穆鸣并不具备使用这张琴的能力。适才所发生的一切，应该是宝物因循本能的出来护主。
　　只要是踏入大道门槛的修真者，其言行冥冥中皆为天地所感，通灵宝物对此则更为敏感。
　　这时候只要能哄骗穆鸣亲口承诺将宝物送出，也就断了此琴与穆鸣的联系，从此归于他囊中。
　　“这、这琴……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啊……”穆鸣仿若此身坠于幻梦之中，喃喃道。
　　“那就怨不得我们了！”山羊胡道人眼见到了这样的境地，他们这边还死了一个人，穆鸣仍旧在糊弄拒绝于他，不由恼羞成怒，朝妙龄道姑和高个道人使了个眼色之后，右手一扬，掌中便出现一柄红色拂尘。
　　红色拂尘一出，周边空气中，便立即弥漫着浓重的血腥恶臭气息。
　　这琴虽是个通灵宝物，但落到不会使用它的穆鸣手里，发挥的能力始终有限。
　　既然穆鸣不愿给，他就杀了穆鸣和那个凡人，再将其抢夺过来！
　　与此同时，那道姑忽然瞳仁变红，双手指甲暴涨，化为纯黑之色的利爪。
　　高个道人的上半身陡然弯下，自脊骨处生出一根根宛若剑龙般的森然骨片，撑裂了他背部的黑白道袍。
　　原来这几名道人，早就在偷偷修魔，并且已经有了小成。
　　修魔道的初期，见效比正统道法要快得多，而且威能颇大。
　　四道人也是在昊元峰上苦修正道不成，又不甘心一生于道之途上踯躅不前，这才甘冒风险，修了魔道。
　　既入魔道，修到一定程度之后，便难免邪魔之气逸散、被人发觉。所以四道人这才谋划着夺了穆鸣的宝物之后，便叛出师门，再名正言顺的改修魔道。
　　山羊胡道人一挥手，就见红色拂尘丝穗暴涨，仿若千蛛结成的万网，笼罩了一小片天空，朝着陆维和穆鸣当头罩去。
　　那股迎面扑来的，血腥恶臭的味道，几乎令穆鸣当场呕吐。
　　也幸亏他这半月来都在辟谷，只饮清水，肚腹中干干净净的，无物可吐。
　　与此同时，道姑和高个道人也发出似鬼哭似狼嚎的尖啸声，合身朝穆鸣和陆维扑了过来。
　　昊天环佩遍体清辉缭绕，忽然腾空飞至陆维面前，发出铮铮铿锵之音。
　　这弦音是请求主人弹奏，亦是兴奋难耐。
　　陆维精通音律，很快听懂了这弦音的含义。
　　危难当头，他来不及多想什么，十指按上昊天环佩，一曲“沧海龙吟”便自然而然的，从指下流泻而出。
　　穆鸣眼睁睁地看着，那张散发血腥恶臭的红丝网就要当头罩下之时，一道巨大的碧色浪涛凭空出现，在半空中将那张网彻底冲散。
　　中人欲呕的难闻腥臭气，被突如其来的、带着咸味儿的海风完全吹散，空气骤然清新。
　　再低头看去，他哪里还是身处于冰天雪地的雪山顶，而是站在一片金黄色的沙滩之上，海浪拍打过来，濡湿了他的鞋尖。
　　海蟹们不时忙忙碌碌地，从沙滩上爬过去；大大小小、形态颜色各异的海螺贝壳，散落在沙滩各处；天空之中，飞过几只毛色黑白相间的海鸥。
　　“幻象，不要怕，这些不过是幻象！”山羊胡道人指着陆维和穆鸣，高声嘶吼道，“冲过去杀掉他们，宝物就是我们的了！”
　　山羊胡道人因为年纪最大、见识最广，一直是四道的主心骨。
　　道姑和高个道人见此情形，本来已经很是迟疑，但听到山羊胡道人这么喊，便又再度朝着陆维和穆鸣扑去。
　　山羊胡道人却并未如他喊的那般冲过去，他转了个身，朝反方向拔腿就逃。
　　开玩笑，那一道碧浪打过来，把他苦心炼制的血尘网都冲毁了，怎么会是幻象？
　　而这种将千壑万刃的雪山顶，霎时间化做一片浩瀚汪洋的道力，他别说见了，这辈子就连听都没听过，不知是什么厉害的法术。
　　死道友不死贫道，他也不敢妄想什么宝物了，还是乘着两位道友冲过去，能替他挡一挡，尽早跑路的好。
　　然而他还没跑上几步，就见海面上怒涛忽起，一条鳞甲灿烂的白龙破浪而出，冲到他面前，张开巨口就将他叼入嘴里，然后腾入半空。
　　山羊胡道人于半空中惨叫一声，就被白龙一口锋利的牙齿，自腰间咬成了两截，掉落在沙滩上，鲜血横流，陨命当场。
　　高个道人和那妙龄道姑此刻也回过味儿来，止住了攻击的步伐，却又一时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好。
　　刚咬死了山羊胡道人的白龙，却于此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折身，冲到高个道人的面前，一爪破开他的胸腹，霎时间只见肠子内脏滚落满地。
　　妙龄道姑见两个同伴在顷刻间身死当场，惊骇万状，扑嗵一声朝着陆维的方向跪下了，颤抖着掠了掠鬓发，露出那张吓得煞白，却仍不失楚楚动人的脸来，哀声乞求，声调婉转欲泣：“奴奴有眼不识泰山，只是被恶人蒙蔽，并非有意要与仙师作对呀！”
　　说到这里的时候，那白龙已经来到了她的面前，贴着她张开了血盆大口，她甚至能感觉到从白龙嘴里喷出的，带着咸腥的潮湿气息。
　　妙龄道姑的脸一边害怕到抽搐，一边勉强要自己露出个妩媚笑容：“仙师，仙师您听奴说……您只要放过奴，奴奴愿侍奉仙师枕席，其中妙处……”
　　然而她话还没说完，就被白龙咔嚓一声咬掉了半颗头颅。
　　她顶着半颗血糊稀烂的头颅，仍然保持了一会儿下跪的姿势，才慢慢就着这个姿势，软软的歪倒在沙滩上。
　　“眼睛红的似是得了烂眼病，指甲既黑又长，像个铲草的笊扒。”陆维拨出最后一个音之后收手，“这样的姿色，也来跟我自荐枕席？”
　　穆鸣听陆维这么说，忍不住噗哧一声笑出来。
　　其实那道姑乞命之时，已经收起了魔化的战斗形态，并没有陆维说的那样不堪，反而很有几分楚楚风姿。
　　但见陆维完全不为那道姑的言语美色所动，心中不知怎么就觉得轻松快活。
　　陆维一曲终毕，不过十几秒的时间，就见沙滩、大海、白龙……尽皆化做无数光点，四散纷飞而去。
　　他们眼前只有悬浮着的昊天环佩、一片皑皑雪地，以及四具血肉模糊、死到不能再死的横尸。
　　“大哥。”穆鸣揽着陆维的臂弯，说什么也不肯放开，“倘若不是来了昊元峰，咱们不会这么久都见不到一面。我瞧着大哥住的地方冰天雪地，也没什么好的……大哥既已有了这样的本事，不若打出昊元峰去，咱们一起归家。”
　　“我已经答应过，要陪镇玄一世，助他历劫。”
　　陆维走到不远处，一手扛起之前狩猎的鹿置于肩头，一手挽着穆鸣，音色低沉。
　　开玩笑，关系到他在这个世界的任务，他怎么可能离开镇玄？
　　“大哥……”穆鸣哀怨的叫了一声，偷眼看陆维的神色，知道他已经下定决心、没有转圜，又委委屈屈地道，“大哥看到了，这昊元峰上十分危险，下回我万一又遇到这种事怎么办？既是不能归家，不若我搬来与大哥同住，大哥也好看顾我些个。”
　　陆维想了想，觉得这倒无妨，山上只他与镇玄两人，生活确实也有些清冷，于是道：“既如此，我跟镇玄说一声，你就搬来与我同住。”
　　穆鸣听陆维应承了，忍不住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
　　这一笑之间，牵扯到了他脸上被揍得青紫肿胀的伤处，又疼的不行，让他呲牙咧嘴了好一会儿。
　　“你啊……”陆维见状摇了摇头，背朝穆鸣，弯下腰去，“上来，我背你。等回去之后，找镇玄要些灵药，给你抹上就好了。”
　　穆鸣打小就跟陆维一起长大，知道他力气惊人，于是便依他所言，安心趴在他宽厚结实的脊背上，让他将自己和那头鹿一同背负而起，心中十分甜蜜。
　　穆鸣好歹是个175左右，体重正常的青年男子，怎么着也有一百二、三十斤，加上那头鹿的重量，就是三百多斤。
　　然而回程的一路上，陆维走的依然很轻松，脚步都并未因为负重而慢上半分。
　　作者有话要说：    山羊胡叉腰：小朋友们，给我冲啊自己转身就跑）
　　话说镇玄道长，情敌要住进乃家了~


第105章 
　　自打陆维来了雪山顶之后,镇玄就觉得养个凡人实在不容易，他向来平静简单的生活都被改变了许多。
　　比如说，陆维在洞窟外搭的那个简易厨房,每天都会按早中晚三顿饭传来煎煮烹炸的声音,以及食物的香气。
　　虽然那些食物的香气并不令人讨厌,却始终嫌其凡俗烟火太重，对修行无益。
　　比如说，陆维每天都要进些肉食，所以常常出门狩猎。
　　有时候天气不好，陆维连着两三天不能出门打猎、没有肉食库存的时候,他就会冒着风雪亲自到森林里，去抓一两只动物回来给陆维吃。
　　无情道几近天道,讲究的是存善念驱邪祟、视万物众生为平等。
　　他清楚地知道，陆维自己去狩猎动物食用也就罢了,只算得是这世间的自然生杀之道。
　　似他这般亲手去猎杀动物们的生命，换来陆维身体康健,其实已经将陆维视为,凌驾于万物众生之上的特殊存在，有违无情道的道义。
　　但是他一想到陆维不进肉食会胸闷气短、身体瘦弱无力,就完全不能做到袖手旁观。
　　接下来令镇玄又没想到的是,陆维居然把穆鸣，带到了两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地方。
　　傍晚时分，伴随着落日淌蜜般的霞光，陆维背负着穆鸣的高大身影,出现在洞窟之外。
　　镇玄如往常这个时候一般，盘腿坐在寒冰床上，看见陆维在洞口处放下背上的穆鸣，然后小心搀扶着鼻青脸肿、一瘸一拐的穆鸣走了进来。
　　将穆鸣扶至铺了柔软大麾的竹床坐下后，陆维走到镇玄面前微微躬身：“道长，我家二郎受了伤，烦请借伤药一用。”
　　救死扶伤乃道义所在，镇玄并没有犹豫，自虚空中伸手一抓，就拿出个洁白的玉瓶递给陆维：“这是治跌打的伤药，每日涂抹于患处，按揉化开瘀伤，两、三日即可痊愈。”
　　陆维谢了镇玄，接过玉瓶，走到竹床旁坐下，开始替对面的穆鸣上药。
　　穆鸣受的伤不光是在脸上，四道人当时为了逼问出宝物的下落，将他殴打的很严重，全身上下尽皆是伤。
　　好在只是皮肉受损，骨头没有断裂，倒是万幸。
　　往穆鸣脸上擦过药后，因为洞窟里太冷，陆维怕穆鸣受冻着凉，将火鼠皮围在他的颈上，又要替他解衣宽带，用药涂抹推开身体上的瘀伤。
　　穆鸣见镇玄在一旁的寒玉床上端坐，很不好意思地推了推陆维，朝陆维使个眼色。
　　陆维看了一眼镇玄，微笑道：“那是道长，你害什么臊。”
　　自从觉醒以来，陆维一直都知道穆鸣喜欢他，他并不是没有办法阻止穆鸣的所作所为，之前却放纵了穆鸣，甘心被穆鸣所安排掌控。
　　在县城山林中遇到的邪道人曾经说过，穆鸣视陆维为囊中之物；其实相应的，以陆维的能力，如果陆维不愿意，穆鸣做不到这一切。
　　这么说吧，陆维之前又何尝不是，把穆鸣视作自己的囊中之物呢？
　　谁是猎物谁是猎手，捕获与被捕获，驯服与被驯服，在情爱这场游戏中，从来就并非一成不变。
　　而在陆维的心里，镇玄其实算不上一个正常人类。
　　镇玄身具移山倒海、缩地成寸的非人之能，不食人间烟火，七情六欲淡薄到几近于无，就跟供奉在庙里的神佛一样，是拿来仰视、拿来拜的，却万万不可能对其产生亲近爱意。
　　陆维之所以选择跟镇玄在这雪山顶上共度一生，完全是为了任务。
　　供在庙里的神佛，皆为泥塑金身，并非肉体凡胎。
　　在这样泥塑的神佛面前宽衣解带，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
　　再说天都快黑了，他们除了这洞窟之外，也没别的地方可去，纵是穆鸣害羞，也少不得将就些个。
　　穆鸣听了陆维的话，羞答答地道：“既如此……大哥轻着点儿。”
　　火鼠皮极其保暖，陆维也再不怕穆鸣着凉受冻，为了方便上药，于是三把两下，便将穆鸣在竹床上脱了个精光。
　　不看不知道，一看令人倒吸了口冷气。
　　穆鸣原本白皙光洁的身体上，布满了一块块大大小小青紫发黑、泛着血点子的瘀伤，望去十分惨烈可怖。
　　陆维的手指修长而有力，指腹带着一些干活留下的粗糙薄茧，蘸了镇玄所赠的药膏，首先握住穆鸣的小腿，有节奏地按揉着肿胀老高的脚踝，将药力推开。
　　“啊，大哥……”穆鸣“咝咝”地倒抽着冷气，泛白的唇瓣微微翕张，低吟至百转千回。
　　望向陆维的眸光之中，尽是掩也掩不住的缱绻柔情。
　　“有些疼吧，二郎忍着点儿。”陆维头也不抬地继续搓揉，“要不然这伤好不了。”
　　“嗯嗯，啊……”
　　穆鸣一边跌宕起伏的轻哼，一边点头，在心中暗忖，大哥似这般与自己肌肤相亲，是个不错的机会。
　　只可惜镇玄在旁边看着，不能施展出自己阅片无数的手段，勾搭大哥成就好事。
　　不过也不甚打紧，自己在这雪山顶上住下，将来与大哥同出同进的，还怕找不到机会么？
　　陆维此刻心中却全无绮念，只一心替穆鸣推揉瘀伤。他虽对穆鸣有过意思，却也不是禽兽，怎么可能朝着这么一具伤痕累累的身体发情。
　　镇玄坐在寒冰床上看了会儿，散着一头及腰乌发，赤足踩木屐从床上走了下来，走到竹床旁，顶着张皑皑玉山似的容颜，如往常般面无表情朝陆维道：“你走开，我来替他治伤。”
　　“这、这个……不敢劳烦道长。”穆鸣此时光溜溜地躺在毛皮上，脚踝被陆维握在手中，见镇玄站在旁边，连忙扯过自己放在床沿的内衣，遮住胯间私密，很是尴尬。
　　“看你刚入道门不久，已经辟谷，却不知道凡人是要一天吃三顿饭的吗？”镇玄一对水墨勾出似的眸子，冷冷淡淡地望向穆鸣，“往常这个时候，陆维已经在准备晚饭了。如果今天为了替你疗伤，陆维吃不上晚饭，变得胸闷气短、瘦弱无力该怎么办？”
　　穆鸣没有料到，镇玄居然会说出这番话来，一时间张口结舌，不知该如何回复，只能转头望向陆维。
　　这道长是个什么意思，他怎么就没听懂呢？
　　陆维收到穆鸣的目光，垂下眼帘，尴尬地咳了一声。
　　那些话本来是他无意中吃了镇玄救下的雪鸡之后，哄骗镇玄卖惨用的，没想到镇玄居然从此念念不忘、奉为圭臬。
　　事已至此，木已成舟，他总不能对镇玄说——道长，我是骗你的，其实一两顿不吃肉，甚至不吃饭，对凡人来说并不算什么大事。
　　好在也不耽误什么，还能时不时收到镇玄带给他的猎物，就亦无不可的让这个误会延续下去。
　　“瞧瞧，道长不说，我都差点忘了呢。”陆维短暂的尴尬之后，就连忙顺着镇玄的话，将手中药瓶塞给镇玄，“既如此，就由道长来替二郎上药吧，我先去做饭。”
　　说完，陆维就转过身，打算如往日里一样走出洞窟，去外面的厨房烧火做饭。
　　镇玄捏着手里的药瓶，却朝陆维道：“且慢。”
　　陆维闻言，稍缓了步伐，镇玄就绕到他面前，拿出一只冰底赤纹的玉钏，套在他的手臂上，打量了一番，这才满意地点点头：“去吧。”
　　凡人脆弱，受不得热、挨不得冻。
　　就连御剑飞行时被天上的风吹一吹，都是成片的泌血擦伤。
　　陆维既已将火鼠皮给了穆鸣，他少不得从自己的芥子空间里，再取出个冷暖玉钏给陆维套上，以免陆维受了冻。
　　说起这冷暖玉，产出于被冰川环绕的火山之中，比火鼠皮的功效其实更胜一筹。
　　它不仅能御寒，还能抗暑，令佩带者冬暖夏凉。
　　陆维看看臂上的玉钏，感觉到那自那玉钏贴于肌肤的地方，一道道暖流淌过全身，渗入到四肢百骸之中去，遍体暖融融的。
　　知道镇玄又给了自己一个暖身之物，陆维向镇玄笑了笑，这才再度迈开长腿，走出了洞窟。
　　镇玄看着陆维的笑容，错愕了片刻。
　　镇玄向来视天地万物众生为平等，心中只分正邪，却没有喜恶。然而陆维这一笑，却令镇玄短暂的失了神，暗忖，怎地他笑得如此……令人心魂俱荡？
　　好在他定力尚足，只是片刻便回过神来，拿着药瓶朝穆鸣走过去，开始替穆鸣揉搓伤处。
　　他揉搓的力度恰到好处，也很认真，只是从头到尾那张冰砌玉雕般的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
　　穆鸣被陆维揉搓的时候，就算不怎么疼，还要放软了身子，百转千回、令人骨酥肉麻的哼上一哼，以博得心上人的怜爱；然而被镇玄揉搓的时候，就算是真的揉到痛处，也只能牢牢用内衣遮住胯间，面目扭曲、咬紧牙关的不发出半点声音。
　　等陆维吃完饭，镇玄正好替穆鸣上完药，又再度不发一言，面无表情的登上寒玉床，如往常般开始打坐入定。
　　陆维的竹床虽然不算小，毕竟是个单人床，不够两个成年男子敞开了睡。
　　陆维有心再替穆鸣做一张，这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不好再折腾，只有等明天。
　　好在陆维和穆鸣是自幼一起长大的，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挤在一处睡觉是常事，倒也不觉得如何。
　　陆维今天做了不少事，外加是第一次使用昊天环佩，体力和精神力都消耗了许多，后脑勺刚刚挨上火鼠皮，便沉沉地睡了过去。
　　倒是穆鸣，他这半月来都是以打坐入定代替睡眠，一时间难以入睡。
　　在竹床之上，他和陆维极其靠近，差不多是脸挨着脸。
　　离得这么近，近到能感觉到陆维的体温，听到陆维有力的心跳。
　　他的手置于陆维的光裸腰间，忍不住偷偷摸了把那如同缎子般光滑的肌肤。
　　借着洞壁的夜明珠，在若明若暗的光线里，他看着陆维那张半没于阴影之中、俊美无俦的脸，遐思顿生。
　　却因为是在镇玄的洞窟里，终究不敢造次，只轻轻地舔了舔陆维的唇瓣，便闭上了双眼，习惯性的，以睡眠的姿势入定。
　　他以为自己的小动作没有人能够发现，却不知道，一直在寒玉床上打座的镇玄，将这一切尽收眼底。
　　作者有话要说：    穆鸣握拳：我要在这个修罗场中得到最后的胜利，胜利一定属于我！
　　镇玄道长愕然：谁能告诉我，什么是修罗场？


第106章 
　　第二日,洞窟外的天空刚刚开始泛白，陆维如同往常一般，在生物钟的驱使下睁开双眼。
　　借着洞壁上夜明珠的光亮,陆维从青竹床上撑起身体,垂眸看了看枕畔的穆鸣。
　　初窥门径的修真者,往往不能控制自己入定的时间，以及不能在入定后察觉到周围的动静。
　　所以穆鸣不知道陆维在看他，仍旧保持着深度入定的状态，未曾醒来。他双目轻闭，纤长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两弯浅黛色的阴影,大约是因为昨天擦过药，脸上的青紫肿胀退了不少,显露出清秀温润的五官轮廓。
　　那身破烂的黑白道袍，在昨晚脱下后已经被丢弃。穆鸣身上盖着白色的棉制里衣,一截带着瘀伤的小臂从里衣下伸出来，手掌搭在陆维劲瘦的腰上。
　　陆维轻轻抓起穆鸣的手腕,将他的手从自己腰间移开,放置于铺了柔软皮毛的床榻上。
　　心想，穆鸣这一世虽是生于贫寒农家,却自幼就没受过什么苦楚,昨天难为他受了那么重的伤和惊吓，若不是遇到自己，差点连命都没了。现在就不要把他惊醒，再让他好生的多睡一会儿。
　　陆维趿鞋穿衣起床之后,如往常般去了洞窟外的简易厨房，炊火淘米、剁了些细碎菜肉，煮了半锅简单的菜肉烫饭，又摊了几个鸡蛋葱油千层饼。
　　等他把锅子和葱油饼端回洞窟，天色已经大亮，这才看见穆鸣揉着眼睛，肩上披着里衣，露出半片胸膛，从床上坐了起来，迷迷糊糊的说：“早啊，大哥。”
　　陆维见穆鸣露出的半片胸膛之上，青紫瘀伤的颜色褪了不少，可见镇玄给的伤药果然有奇效，不由心中大定。
　　顺手把锅子放在洞内的钟乳石台上，盛了一碗烫饭端给穆鸣，道：“昨晚见你没什么胃口，今早身子爽利些了吧，好歹用些稀饭。”
　　穆鸣却皱着一张清秀小脸推拒道：“好教哥哥得知，我并非是没有胃口，而是因为修习了打坐参禅之术，再也无需饮食。如今闻到这些饭菜的香气，虽然不觉得讨厌，却没有什么口腹之欲了。”
　　穆鸣说完，正好看见镇玄收了趺坐，从寒玉床上起身，于是指着对面的镇玄打比方道：“就和镇玄道长一样。”
　　镇玄听了穆鸣的话，踩着木屐步下寒玉床，走到陆维和穆鸣身边，仔细端详了一番在竹床上披衣而坐的穆鸣，面无表情道：“不，你还没有完全断绝口腹之欲。”
　　穆鸣错愕道：“自我打坐修行以来，确实每日里只饮些清水，再也不想吃东西了，道长此话怎讲？”
　　镇玄表情和语气都极为认真：“若非如此，为什么你昨天晚上，还要偷偷舔陆维的嘴尝味儿呢？”
　　穆鸣闻言，脸腾地一下子全红了，一直红到脖颈处，结结巴巴的道：“我、我……我不是，我没有……”
　　镇玄摇了摇头，打断穆鸣结结巴巴的解释，目光凝重道：“我们修真之人，首要的就是要断绝克服口腹之欲，才能轻身健神，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的话，将来如何踏上大道、羽化飞升？这一点，与君共勉。”
　　说完之后，镇玄这才顶着那张高冷的冰山脸，踩着木屐，转身离开洞窟。
　　陆维和穆鸣之前，彼此间只以兄弟相称，是没有挑破这层窗户纸的。如今被镇玄一说破，两人之间的气氛就变得非常尴尬。
　　穆鸣掩饰似地，带着张大红脸慌乱的穿衣起床，然后弯腰去整理床铺。
　　陆维见穆鸣双颊通红，已经臊到不行，也不知该再说些什么，只有沉默的低下头，端着碗开始慢慢吃烫饭。
　　床铺根本没有多乱，穆鸣一会儿就将它铺的平平展展，于是直起身看到不远处的竹制桌椅，便又去整理。
　　陆维在这雪山顶上，平时除了和镇玄聊聊天，精神生活方面其实挺空虚无聊的。
　　而镇玄专注于修行，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陪着他聊天。
　　所以他又找奇阳子要了笔墨纸砚，以及朱砂、石青藤黄等颜料，闲来时写写字、画些画儿，聊以寄情。
　　这些东西，现在就堆放在竹桌之上，并没有怎么收拾。
　　穆鸣这个时候臊劲儿已经过去了，脸上慢慢褪了红，伸出手从桌子上拿起一张雪白宣纸，看到上面简单的勾勒了几笔花草，朝陆维开口道：“大哥，你如今还在学画画啊？”
　　陆维一边端着烫饭喝，一边回答道：“在这雪山顶上，平时闲着没事儿，胡乱画画。”
　　原身自然是没有学过画画的，但是陆维却会。
　　他的这一笔丹青，看起来寥寥几笔写意，其实从墨色到构图都极为讲究，算得上是大巧若拙，连镇玄见了，也赞他书画中自有质朴道韵。
　　穆鸣之前一直在读书考科举，再加上这个世界颜料着实不便宜，哪还有精力金钱兼顾绘画，对绘画方面并没有什么真正的鉴赏能力。看到简简单单绘于素白宣纸上的这些几笔画，亦不知陆维的画到底是什么水平。
　　但现在左右无事，穆鸣自忖还是在前世的义务教育美术课上学过点水彩画，如今见颜料笔墨齐备，不由得起了些兴致。
　　反正他与大哥水平都不高，谁也别嫌弃谁，正好树立个共同爱好，互相学习进步、增进感情。
　　他当即拉开一张竹椅坐下，铺开宣纸，磨墨提笔，凝神片刻，也开始作画。
　　陆维的记忆中没见过穆鸣作画，有些好奇，于是端着吃了一半的烫饭走了过去，站在穆鸣旁边，看他在纸上勾勒。
　　穆鸣落笔极快，陆维看到他画的却是一个老道。
　　老道身穿姜黄的八卦道装，星冠束发，乌须垂于胸前，眉目清隽出尘，盘腿坐于蒲团之上，眼皮半垂，神色平和端雅，给人一种需要仰视的光明伟岸之感。
　　说来也奇怪，穆鸣本来没有什么画技，只会一点水彩，但这个老道的形象却特别的细腻逼真，仿若是真人一般，简直从画面中呼之欲出、伸手就能触及。
　　而且这老道周身散发的气势既光明清正，又苍茫深远，仿若他就是“天道”的存在，仿若他就是整个浩渺的宇宙。
　　陆维看着穆鸣画完最后一笔，还没来得及感叹夸赞两句，便异像陡生。
　　那张绘有老道形象的宣纸，忽然腾地一声起火，光焰耀耀，眼瞅着就在陆维和穆鸣面前，瞬间烧作灰烬，什么都没留下。
　　“奇怪，这是怎么回事？”陆维端着碗，不自觉地退后了半步，吃惊的望向穆鸣，“二郎，你画的是什么？”
　　穆鸣也被吓了一大跳，望向陆维，怔怔道：“大哥……那是玉清观想图，就是之前在降灵台的时候，打入我脑中的那一副画。”
　　其实他原本只是想画幅简单的葡萄水彩练手，但不知怎地，莫名就画下了那幅脑中的玉清观想图。
　　简直就像是，冥冥中有人捉住他的手，引导了他的思维。
　　陆维觉得这现象十分奇异，于是道：“二郎，你再画一幅试试看？”
　　穆鸣点了点头，拿出一张新的宣纸铺在桌子上，蘸饱了笔墨，重新开始绘画。
　　然而这一次刻意为之，画出来却线条滞涩，形象与第一幅画只得两、三成相似，并且完全看不到之前那种栩栩如生、细腻逼真。
　　陆维明白了，这才是穆鸣绘画的真实水准。
　　穆鸣画完这幅之后，又试了一次，稍有进步，能基本描绘出老道的容貌衣着，却始终再描绘不出那浩瀚无涯的气势。
　　陆维见此情形，不由叹道：“二郎，这或许就是无上至宝，只得有缘人惊鸿一瞥，不容留存于世间。”
　　至此，穆鸣也只得无奈搁笔，开始收拾竹桌上的笔墨纸砚，朝陆维点了点头：“大哥说的是。”
　　陆维这时候饭也吃完了，就收拾了锅碗，搬了张竹椅坐在洞口，拿出刀具借着天光削青竹，准备为穆鸣做张竹床。
　　他一双大手麻利的削着竹子，有条不紊。
　　他用竹子做家具也算是熟手了，所以进行机械动作的时候，脑子里会有一小段时间的放空。
　　然而奇异的是，每当头脑放空时，穆鸣所绘的那幅玉清观想图，就会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并不是一般的“回想”，那老道的衣冠容貌神情皆纤毫毕现，仿若是拓印到了陆维的脑海里一样。
　　当陆维找回思绪之时，那幅画又会影遁不见。
　　而在那短短的放空时间之后，陆维觉得自己神清气爽，精神似乎又健旺了些。
　　毕竟是四道人冒险也要得到的宝物，他看了那观想图，想必是有些好处在的。
　　陆维做竹床的时候，穆鸣也没闲着。
　　他把陆维昨天猎的鹿肉一部分用盐腌好了，然后燃了柏树枝，放进铁皮桶里进行熏制。紧接着又烧了热水，就坐在陆维旁边洗肠衣，以便过两天灌香肠。
　　穆鸣因为读书，从小在家里没有干过什么体力方面的农活。但熏肉和洗肠衣，以及包饺子烙饼什么的这类细琐事，农家都是在年节的时候做，那个时候私塾也休学了，穆鸣刚好有空，亦是经常帮着家里做的，算是个熟练工。
　　陆维将穆鸣的竹床做好，眼瞅着刚刚过午，时间还早，便拿了钓竿、背了弓箭，打算去雪山东面的湖泊钓些鱼。
　　穆鸣见状，连忙将手上的活收拾好了，跑到陆维面前，挽了陆维的胳膊道：“大哥，你要出门啊？我与你一同去。”
　　“要不然，我一个人待在这个陌生地方，周围几百里地都冰冻数尺，还见不到个人，心里慌慌的，有点害怕。”穆鸣生怕陆维拒绝他，又示之以弱。
　　陆维想了想，觉得确实是这样，于是点头道：“既如此，二郎便随我同去。”
　　……
　　雪山顶东面的湖泊中心，水鸟亦不敢轻易于此间飞掠，如同镜子一般平静，倒映着蔚蓝的天空，正是秋水共长天一色之景。
　　镇玄身穿一袭蓝色深衣，乌黑的柔滑长发垂于腰际，以结跏趺坐的姿势，悬浮于湖面三寸之上，眼睫微微低垂。
　　这里的湖水极为清澈，又极静，清晰倒映出镇玄的身影。
　　就仿若有两个镇玄，一个在湖面上，一个在湖水下，两两相望。
　　“师尊，我觉得现在，我的情况很不好。”
　　镇玄的面容神色，依旧如皑皑玉山般高不可攀，声音中却带了些沮丧：“他只是个凡人，脆弱不堪、寿元短促，为何我看见他笑，就会无缘无故神魂俱荡、道心难稳？”
　　“为何在我心中，他会比别的生灵更重要？为何我竟生出了口腹之欲，看见别人舔他的嘴唇，就也想去舔上一舔？”
　　作者有话要说：    摸下可怜的道长~
　　唉，我果然还是不适合语音码字，写作速度不增反降，也是没谁了~


第107章 
　　“师尊,请您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湖光倒映着镇玄玉白的脸，一个似乎近在咫尺,又似乎远在天边的苍老声音,于他耳畔回响
　　“无情道必遇极情劫,既然遇到了命中的劫数，便避无可避，亦无需躲避。只有最终勘破此劫，方能得成大道，羽化飞升。”
　　这苍老声音,属于镇玄的师尊，昊元峰的老祖洪宸。
　　洪宸今年已是五千八百六十三岁,其道行之高深，距离飞升成仙只有半步之遥,却怎奈何寿元将尽。
　　所以在三百年前，他便在这湖中心最深处的一个洞穴之内,落下断龙石、闭了生死关,发誓若不飞升，此生绝不出关。
　　所以这三百年来,镇玄每当要寻洪宸老祖解惑的时候,都会来到此处相询。
　　镇玄暗忖道
　　避无可避，亦无需躲避么……
　　也就是说，他可以遵从自己内心所思所想、顺其自然，无须为此事过多烦恼。
　　沉吟良久之后,镇玄的眉宇间豁然开朗，唇畔不由自主的泛起一抹微笑。
　　他起身，立于镜湖上方三寸之处，左手叠于右手之上，折腰朝湖面深深一揖：“多谢师尊指点，徒儿知道该如何做了。”
　　……
　　陆维和穆鸣拿了钓具、猎弓，以及装鱼用的桶，沿着山间狭道，来到东面湖泊。
　　昊元峰雪山顶虽然尽是冰雪铺地，但在这片湖泊的周围地面，却没有完全被冻结，于冰雪中露出成片的石子滩。
　　陆维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他熟门熟路地找到了一块临湖的平坦青石坐下，然后拿出钓竿、装上鱼饵，甩竿入湖，静待鱼儿上钩。
　　穆鸣却是第一次来到这湖畔，他将手里提着的桶放在陆维脚旁，然后望向那片广大清澈、水天一色的蔚蓝湖面，发出了一声“啊”的感叹。
　　无论前世还是今生，穆鸣都从来没有见过，似这般瑰丽奇幻的景色。
　　站在这片澄澈的、似乎与天相接的湖泊旁，清冽山风不时拂过他的刘海，整个人的身心仿佛都被净化了。
　　再往脚下看去，石子滩上尽是圆滚滚、五颜六色的鹅卵石。
　　这些鹅卵石或为玛瑙，或为石英，或为籽玉……在这片湖水不知道多少年的冲刷下，色泽光鲜、莹莹可爱。
　　其中有许多若是拿到外界去贩卖，想必也是价值不菲。
　　因为找奇阳子要的衣物还没有送到，穆鸣只穿着单薄的白色里衣，但他脖子上围着火鼠皮，纵然身处这冰冷的雪山顶，却是一点也不觉得冷、行动自若。
　　他弯下腰去，凭着心意捡了几枚漂亮鹅卵石，放进旁边的水桶里。
　　再站起来的时候，就看见陆维正在收竿，已经钓起了一条无骨鱼。
　　这无骨鱼只有巴掌长，身体近乎于半透明，毫无骨刺，肉味极其鲜美，煎煮烹炸皆相宜。
　　它在水桶里活泼泼的游来游去，衬着水桶底部的几枚鹅卵石，望去倒是别有一番意趣。
　　陆维拈起鱼钩，正打算往上面再放鱼饵、继续垂钓，却见穆鸣忽然在他对面蹲下去，伸出手来，握住了他的大掌，仰脸深深望入他的双眸之中，道：“大哥。”
　　陆维“嗯”了一声，有些疑惑地回望穆鸣，不知他为何忽然如此。
　　“……大哥。”穆鸣又叫了他一声，紧张的看着陆维，咽了口口水，“今天早上，镇玄道长说，我偷舔大哥嘴的事……”
　　说到这里，穆鸣就羞到再也说不下去，垂下眼帘，不敢再直视陆维的目光，脸颊升起红晕，像是错涂了胭脂一样。
　　陆维见状，怕他尴尬，连忙宽宏大量地道：“夜里洞窟内光线昏暗，或许是道长看差了亦未可知。二郎放心，我并没有在意。”
　　“不、不是这样的！”穆鸣却摇着头，“镇玄道长所说……都是真的。”
　　“我、我……心悦于大哥。”
　　表白过后，穆鸣似乎放下了胸中大石，长长的吁出一口气，然后顶着张红彤彤的脸，紧张地看着陆维，等待意中人的回复。
　　穆鸣今年刚满二十，有一点娃娃脸，皮肤又白皙细嫩，看上去就比他实际的年龄显得小上那么几岁。
　　他蹲在陆维的膝前，握着陆维的一只手。澄澈的黑眼睛里含着期待、亮晶晶的仰视着陆维，就像是某种可爱的小动物一般。
　　简直不忍心让人拒绝。
　　陆维捏了捏他的脸，逗弄他道：“二郎是家中唯一男丁，如若要和我相好，就不怕二老失望、穆家绝嗣么？”
　　穆鸣听陆维言语松动，心中不由大喜，将他的手握得更紧一些，道：“我如今被带到这昊元峰，就已经是世外之人，子嗣与我有甚重要？想来家中父母，也以为我等是遇了仙缘，只有为我们欢喜的，怎会失望？”
　　“至于穆家的子嗣传承，不是还有细细？待她嫁人生子，令一个儿子姓穆，就算没有断绝这一脉的香火了。”
　　陆维听穆鸣说的如此周详，便知道他是在心里再三考量思索过的，绝非因一时冲动而向自己表白，也觉得有些感动。
　　陆维嘴唇微翕，正待说些什么之时，忽然一个冷冽如冰凌撞击的声音响起：“什么是相好？”
　　他沿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却见镇玄就站在距他们不远处，穿着袭蓝色深衣，身长玉立，一双眼睛冷冷淡淡地朝两人望过来。
　　镇玄踩着冰雪和湖滩上的鹅卵石，脚底木屐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走到陆维身旁，重复道：“什么是相好？”
　　就在陆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的时候，穆鸣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霍地站起身，完全豁出去一般，走到镇玄对面道：“相好便是同卧起，日里在一起做伴，夜里在一处睡觉。”
　　“相好就是我可以舔大哥的嘴，大哥也可以舔我的嘴；相好是两个人的事，容不得第三人觊觎插足。”
　　镇玄听完后，脸上的表情并没有多少变化，只是垂下纤长的眼睫，若有所思低声道：“原来如此。”
　　镇玄继而又望向穆鸣，道：“陆维不能与你相好。”
　　穆鸣错愕道：“为、为什么？”
　　镇玄板着脸，一本正经的答道：“因为相好是两个人的事，容不得第三人觊觎插足，而我要舔陆维的嘴，与陆维相好。”
　　“所以，你就不能再舔陆维的嘴，与陆维相好了。”
　　陆维和穆鸣听了镇玄这番义正言辞的话，皆目瞪口呆，一时间不知该作何反应。
　　直至镇玄走到坐着的陆维面前，弯下瘦窄的腰身，以双手捧起陆维的脸，往他的嘴唇上舔了一舔之时，陆维都仿佛整个人在梦里般，没有完全反应过来。
　　好歹在这昊元峰上和镇玄一起住了半个月，陆维对镇玄这个人，多少还是有些了解的。
　　镇玄为人严谨、专注于修行大道，七情六欲皆淡薄，又常年如同一座冰山般，自带冷冽而高高在上的气质，如同寺庙里供奉的神佛，是个跟情爱完全沾不上边的人。
　　以至于，纵然陆维知道，他是要帮助镇玄渡情劫的，也完全没想过要跟这个人谈一场恋爱。
　　镇玄现在的所作所为，实在是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镇玄尝过陆维的嘴之后，觉得又软又韧滑，佐以陆维身上传来的清冽气息，滋味儿实在是妙不可言，难怪穆鸣会在夜里偷舔。
　　他忍不住又舔了一下，才放开陆维，神色冷淡却坚定的宣布道：“从现在开始，我便与你相好。同卧起，日里在一起做伴，夜里在一处睡觉。”
　　“我、我不同意!”穆鸣这个时候才回过神来，一把推开镇玄，拦在陆维身前，眼泪都差点流了出来，“你休想！”
　　他喜欢了那么久的人，今天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告白，却被突然冒出来的镇玄打断，还当着他的面，旁若无人般亲了陆维，让他如何能甘心？
　　镇玄微微蹙眉，难得露出一点苦恼的神色，道：“我知道你还想舔陆维的嘴，但陆维与我相好，却不能让予你了。”
　　“既是如此，你再留在这雪山顶上，看见我舔陆维的嘴，怕也是会和我之前一样难过。”镇玄蓝色广袖略略挥动，五指微张，将一个玉瓶扔向穆鸣，“不若仍回到原来的地方，继续修行。”
　　“你放心，我会嘱咐泰平，好好将这昊元峰上下梳理一番，必不会让你遇到似从前般的危险。”
　　穆鸣下意识地伸手接住，镇玄自半空抛过来的玉瓶，然后就觉得眼前一花，自己已经不是身处于那广大清澈的湖畔，而是来到了雪山顶外，一道被杂草掩映的小径上。
　　穆鸣手里拿着玉瓶，距离他眼前十来米的地方，皑皑白雪蔓延而上，这里正是雪山顶与普通地界的交汇处。
　　他打开手里的玉瓶，发现里面装着治疗瘀伤的药物，心中不由愤愤
　　镇玄是想拿这点东西，就打发了他，进而独占陆维吗？
　　认识陆维二十年的人，明明是他；十年寒窗苦读，为陆维苦心筹谋一切的人，明明是他；首先向陆维告白的人，明明也是他。
　　甚至陆维还没有表态选择谁，镇玄就迫不及待把他扔下雪山顶，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穆鸣觉得不平，当下没有迟疑，大步朝雪山顶的方向走去，打算找镇玄问个究竟、讨个公道。
　　然而他只要往前走三、四十步，靠近雪山顶的边缘，就会再度觉得眼前一花，回到原来的那条小径之上。
　　如此数次，穆鸣明白这是镇玄布下的阵法，终于心灰意冷，耷拉着肩膀，转身朝山下的方向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说完全不用担心道长的老攻被抢走，道长这个人虽然单纯，但是就因为单纯，反而比常人更不要脸……
　　镇玄面若冰霜的看过来：你说谁不要脸？（不要脸是句坏话，以为我不懂吗？）


第108章 
　　刚开始的时候,穆鸣下山的脚步，还很是艰涩缓慢。
　　然而到了后来，他脚下越走越快,与此同时眼底泛出泪水,心中万分激愤
　　罢罢罢,镇玄道行高深，他斗不过镇玄。莫说去见大哥，将来就连踏足雪山顶也再不能。
　　既然如此，他还留在这昊元峰上修什么道、参什么禅？他本就没有修炼成仙的意愿，不若早早归家,离开这片伤心地。
　　穆鸣既然这么想了，也就没有打算回自己的二层小楼,而是沿着下山的路径，迳直而去。
　　他胸中怀着一腔激愤之情,脚下生风，自中午走到日头西落、星辰隐现,来到了昊元峰的山脚处。
　　昊元峰地广人稀,而且在这里居住的修真者都很“宅”，没事儿的时候都喜欢寻找一个隐秘之处、参悟大道,轻易不会随便出来走动。
　　所以穆鸣在下山的道路上,竟然没有遇到半个人影。
　　直至他来到山脚处，看见一个身形瘦高、头戴星冠，身穿黧青色、绘了日月星辰图案的道袍，手持拂尘的老道,于夜幕之中朝他迎面走过来。
　　穆鸣擦了擦眼角泪水，发现这老道正是泰平散人，看情形，应该是在山下办完了事刚回来。
　　穆鸣本就对泰平散人心怀怨怼，再加上现在在气头上，就更不想搭理他，当下就假装没看见，仍然闷着头朝山下走去。
　　泰平散人却微微一个折身，黧青色袍角拂动，拦住了穆鸣的去路，道：“天色已晚，你这是要去哪里？”
　　穆鸣低着头，从鼻腔里发出闷闷的声音：“别拦路，我要归家。”
　　泰平散人闻言，意图劝阻：“你才修了几天的道，还未知其精妙处，莫要如此轻言放弃。再说，你大哥还在山上，就要独自归家么？”
　　这句话正戳到穆鸣的痛处，他抬起头，望向泰平散人道：“你知不知道这昊元峰上有魔修？若不是我大哥，我就差点死了！你又知不知道，那个镇玄，完全是把我大哥视作囊中之物，根本容不得我探视接近的！既然如此，我还留在这里作甚？！”
　　泰平散人见他情绪激动，也一时愣住了。
　　他离开昊元峰五天，现在刚回来，并不知道穆鸣在此期间经历了什么。
　　于是一手拿着拂尘，一手伸出袍袖，开始掐算。
　　穆鸣见状，“哼”了一声之后，就要绕开泰平散人，继续下山。
　　然而须臾之间，泰平散人已经掐算完毕，挺直了身躯对穆鸣道：“且慢！”
　　话音未落，他便再度绕到穆鸣身前，将他的去路拦住。
　　“我都说了我要下山啊，你总是拦着我干嘛？！”穆鸣气急败坏道，“你这老道还讲不讲道理？！”
　　泰平散人却正色道：“我明白你心中的怨愤，但是，这一切不都是因为，你还不够强吗？”
　　“你因为耳根子软，被几个道行浅薄的魔修所哄骗，才发生了后来的事，你自己便要负上一半的责任。”泰平散人继续语重心长，“至于镇玄师叔那边……你是天外仙根，有宿世的福慧，若肯用心修行，将来的成就未必比他差了。”
　　“所以说，眼光不妨放得长久些，莫要争那一时之气。你若现在离开昊元峰，断了修行之路，才是真真正正，此生再不得和你大哥相见。”
　　穆鸣听到泰平散人所说，“此生再不得和你大哥相见”这句话，只觉得一股痛意涌上心扉，亦不再坚持下山，只是垂首握拳、沉默不言。
　　泰平散人见穆鸣态度松动，微微一笑道：“你看现在天已经黑了，这方圆百里之内又没个人烟，亦有猛兽盘距于其中。纵是我现在放你离开，你又如何归家？路上遇到了危险怎么办？”
　　“不若先随我回去，好好将此事思量一番，明天再做决定可好？”
　　穆鸣点了点头。
　　……
　　夜幕低垂，黛蓝色的天空之上，繁星点点。
　　若明若暗、宝光流溢的钟乳洞内，镇玄往寒玉床上铺了一层厚厚的皮垫子，然后坐在上面拍了拍，朝陆维道：“上来睡。”
　　经过半月的相处，镇玄知道陆维喜欢睡在软和些的地方，还要垫个枕头。
　　他既然已经决定和陆维相好，要与陆维夜里睡做一处，自然就必须迁就陆维的喜好。
　　陆维看着坐在床上的镇玄，心中暗忖，要助镇玄渡情劫，果然不是之前所说的那么简单。
　　看来还是得谈一场恋爱……不过，谈恋爱他还算在行，而且总比之前世界的任务要容易、轻松许多。
　　于是陆维走向镇玄，按照他所说的上了寒玉床，然后靠上软和的绣枕。
　　镇玄见他睡下，便将手臂撑在枕畔，凑了过去，一下又一下，如同猫儿般舔他的唇。
　　陆维被他这般生涩的舔舐，弄的既是麻痒又是好笑。
　　然而镇玄自幼就在这雪山顶上修道，不知世事，在某些方面单纯宛如一张白纸，纵然心中有了情爱欲望，除了不停舔陆维的嘴唇之外，亦不知下一步该如何。
　　陆维躺在床上，被他接连舔了十几口，终于忍不住伸出舌头，碰了碰他的舌尖。
　　镇玄却被吓了一跳，连忙直起身体，停止了动作，暗忖
　　他明明是个凡人，怎地他只是这样碰了碰我，我便在一瞬间全身酥麻，如同过了电般？
　　“道长，你动情了。”
　　陆维斜靠着枕头，以手支颐，望向镇玄，开口道：“修无情道，可有固守元阳一说？”
　　纵然眼前的镇玄看上去十分可口，但陆维是来助镇玄飞升的。
　　如若爱欲有碍于镇玄的大道，他亦只会选择，陪镇玄谈一场纯洁的精神恋爱。
　　镇玄茫然地摇了摇头，神情无辜又无邪。
　　他在这雪山顶上活了差不多五百年，虽然没有刻意的去固守元阳，却因为一心向道而玄关紧闭，从未产生过不该有的欲念。
　　若见红尘桃花骨，九天金仙亦堕凡。
　　这句话，并不是说说而已。
　　“既是如此……道长。”陆维反客为主，伸出修长有力的手臂揽住镇玄，解开他腰间的系带，眸光渐次暗沉，“我来教你些愉快的事，如何？”
　　镇玄张了张嘴，却完全说不出话来，只是呼吸渐次粗重。
　　在两人肌肤相触、肢体交缠之时，他就感觉到一簇火苗从心底烧了起来。
　　所接触的地方都仿佛过了电，令他颤栗而兴奋到不能自已。
　　他在日升月落之中，年年岁岁参禅修道，曾进入过玄妙的忘我之境，亦曾经触摸过天道的边缘。
　　却从未尝试过如现在这般，与另外一个灼热的身躯紧紧相拥，如同寻到自己丢失的另一半。
　　颈项相缠，百般缱绻，患得患失……
　　镇玄的脑中仿若爆开了无数朵五彩的烟花，璀璨非凡、莅临天下。
　　镇玄在他的臂弯中喘息着，玉山皑皑一般的脸，染上了绯红的美丽颜色；而那素日里，冷冽而没有任何感情的双眸，此刻雾气缭绕，水光盈盈。
　　正是冰山乍融、初尝爱欲。
　　第一次，陆维只打算到此为止，所以放开镇玄，碰了碰他的唇道：“睡吧。”
　　镇玄却抓住了陆维的领口，一边喘息，一边深深地看着他，目光中有说不清的氤氲在缠绵不休。
　　于是翻云覆雨、乘风破浪，探幽寻芳径，红蕊含露开。
　　这一折腾，就到了天明。
　　……
　　自从那日之后，镇玄便再不似往日般勤修苦练、一心向道。
　　他日日夜夜都和陆维黏在一处。
　　白天一起狩猎，一起做饭，一起写字画画，一起焚香弹琴赏雪……到了夜里，便一起同床共枕，享那快乐无边之事。
　　从陆维那里，他学到了很多事情。
　　之前不染红尘、如同谪仙一般的人，也因而沾染上了凡俗烟火。
　　然而奇异的地方是，他之前一直困顿的瓶颈，居然在这样的生活之中突破，迈进了一个大境界
　　自合体期进入到了大乘期。
　　与他师尊一样的境界，距离飞升只有一步之遥，而他还这样年轻。
　　陆维看见他这样，就越发放心。
　　陆维心想，照这个情况发展下去，待他和镇玄走完这一生，镇玄于世间再无牵挂，妥妥的飞升，他也就能够完成这个世界的任务了。
　　深山之中不知岁月，只见春秋变幻，转眼间二十年过去。
　　陆维年满四十。
　　他虽说仍旧体格高大强壮、行动矫健，整个人看上去生龙活虎，然而两鬓却添了几缕白发。而俊朗的面容之上，笑起来的时候，眼角亦会出现一丝纹路。
　　镇玄的容貌却如二十年之前一样年轻，完全没有任何变化。
　　这令镇玄感到慌乱和不安。
　　二十年来，他第一次意识到陆维是“凡人”，是会老会死的……会在将来的某年某日，与他永远别离。
　　“听说，海外蓬莱岛上，有凡人亦能服食的不老药。”他四处打听了一番之后，握住陆维的手，情真意切的道，“我已是大乘期的境界，只差半步飞升，这世间无人是我敌手。我必定为你取回不老药，让你我能长久相伴。”
　　陆维其实并不想镇玄离开，去什么海外蓬莱岛为他寻找不老药。
　　他这辈子只想正常度过这一生，完成任务，并不愿意在这个世界活得多么长久。
　　然而无论他怎么说，镇玄都去意坚决，一定要下山，为他寻找不老药。
　　于是陆维独自在雪山顶上生活了半年之后，镇玄终于带着丹药，历尽艰辛从海外归来，并亲手喂陆维服下。
　　从那以后，陆维果然便不再老去，一直保持着四十岁那年的相貌。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镇玄，等我死了你就快点飞升吧~~
　　镇玄端着碗，脸色冷若冰霜：张嘴，吃药。


第109章 
　　在边境的村落里,有一座不大的神庙。
　　这个地方很穷也很苦，连年战乱，使得赋税十分的高,而且村里的成年男人,基本上都被官府抓去当了壮丁。
　　所以村子里只有一些老弱妇孺常驻,怀揣着家里顶梁柱早日归来的期待，苦苦挨着日子。
　　这样的一个村子，可想而知房屋都是十分破旧的，黄泥为墙、苫草为顶。
　　在这些破旧房屋的簇拥中，那座不大的神庙便显得十分惹眼了。
　　它建成的时间不超过两年,外墙由红砖砌成、碧瓦为顶，踏进里面便是青砖铺地,常年有鲜花香烛供奉，收拾打扫得十分洁净。
　　神庙中间的神龛里,供奉的既非佛祖，亦非三清,而是个白白胖胖的小娃娃。
　　小娃娃的样子十分可爱,头扎冲天小辫儿，目若点漆,穿着一个鲜红的肚兜,脖子上挂着金项圈，肥嘟嘟的脸颊上还生着两个小酒窝。
　　这天清晨，就见一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小女孩，跪在神庙的蒲团之上,朝着那小娃娃虔诚的磕了三个头：“神仙娃娃，神仙娃娃，我家里已经没有吃的了，请神仙娃娃赐一些米粮吧。”
　　她如此将这番话重复了三遍之后，就看见她面前摆放的粗陶破碗之中，忽然涌出了精细的白米，直至将整个碗堆满、冒出尖儿，这才停止。
　　小女孩儿大喜过望，又朝着神龛重重地磕了几个响头，这才捧着装满了白米的碗，蹦蹦跳跳的出了神庙。
　　镇玄步入村子的时候，恰好与捧着碗的小女孩擦肩而过，将这一幕尽收眼底。
　　他迈入神庙，来到神龛对面站定了，将目光投向那白白胖胖、穿着鲜红肚兜的娃娃泥像。
　　他只看了片刻，就听见半空中忽然传来“嘤”的一声，一个和神龛中一模一样、活生生的娃娃出现在他面前，抱起两个粉嫩的拳头，奶声奶气的朝他作揖道：“不知高人来此，有何指教？”
　　这娃娃乃是深山中的千年人参成精，因为近两百年来修为不得寸进，所以才来这穷乡僻壤，收集信仰香火之力。
　　顺便还可以做些善事、积些阴德，以便将来历雷劫之时，所受的业力反噬会小一些。
　　“五鬼搬运之法，使得不错。”镇玄看着这娃娃，点了点头。
　　他虽然嘴里似乎是在夸赞，望向娃娃的眼神却是冷淡的，玉山皑皑一般的脸上也看不出任何表情：“我有一挚爱之人，寿元将尽，需食用灵物方能延寿，所以特来此地拿你。”
　　娃娃闻言，点漆般的双眸转了一转，拔腿就要逃跑。
　　他是人参成精，已经在这个世界上活了上千年，经历过不少事情。
　　他躲避过参客们的挖掘，逃避过意图将他炼作丹药的道士，如今听到镇玄这番话，哪里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而以他千年道行，竟然看不清镇玄的修为，便知道此人的境界远远高于自己。
　　这样的人要拿他，除了立刻逃跑，再远远的躲避到深山里面，他还能怎样？
　　镇玄见状，双手微微抬起，鹤氅轻扬，娃娃就觉得自己的双腿，仿若粘在了这青砖地上，再也迈不动步伐。
　　镇玄缓步走到娃娃身旁，伸手捋了捋他的冲天小辫，就听见娃娃发出一声短促而高昂的尖叫，紧接着在镇玄的手中，化作一根儿臂粗细、遍体洁白的人参。
　　镇玄看了看这人参，将它揣入到袍袖之中，然后便再不留恋，大步走出神庙。
　　在镇玄身后，神龛之内供奉着的娃娃泥塑神像，那白白胖胖的可爱脸上，忽然裂开了数道细纹。
　　紧接着，这些细纹蔓延到娃娃的全身，伴随着“噼里啪啦”的声响，神像碎作无数泥块，土崩瓦解。
　　……
　　陆维从躺椅上站起来的时候，感觉到自己的腰椎以及腿关节，分别响了两下。
　　今年他已经一百二十岁了。
　　他慢慢沿着五彩鹅卵石铺成的小路，穿过长满了奇花异草的园子，走上一座由白玉搭成的拱桥，然后就觉得身体有些疲累了，于是倚在桥栏之上，望向桥下的一曲潺潺流水。
　　流水碧绿清澈，里面不时游过几尾锦鲤，同时映出陆维的倒影。
　　现在陆维的眼睛已经花了，看东西都是模模糊糊的。但他不用戴上镇玄为他精心磨制的水晶镜片，也知道水里倒映的那个影子，仍旧是他40岁那年的模样。
　　镇玄前往蓬莱岛，为他所求的不老药确实有效。
　　他的外表从此不再衰老，但身体的内部机能，却仍旧遵循着大自然的规律，逐渐老化。
　　算起来他在这昊元峰，已经足足待了一百年。
　　这一百年来，发生了很多事。
　　首先他现在的居住环境，就已经不像他刚上昊元峰之时，周围尽皆是冰天雪地、大地白茫茫，空无一物。
　　而是小桥流水，建起了类似于江南的楼台亭阁。
　　除了户外的石子地，是采用了雪山顶上湖泊旁的鹅卵石，这里的大部分东西，都是由镇玄至山下采购运送而来。
　　其次，经过几番折腾，镇玄和穆鸣终于在两年前达成和解，镇玄甚至允许穆鸣在他外出的时候，过来这边照顾陆维。
　　说起来，穆鸣于修行一途，倒也算得上是天纵奇才。
　　不过一百年的时间，便已修成元婴。而容貌，亦是永远停驻在二十五六岁时的样子。
　　陆维每当和他、和镇玄站在一起，就感觉自己是他们两个的长辈。
　　而自从七十年前，镇玄发现陆维的身体机能开始衰老，知道不老药只能维持陆维的外表，却不能延长陆维的寿命之后，便开始慌乱着急。
　　他是洪宸老祖的关门弟子，芥子空间里自然放着不少灵丹妙药，其中也有一些具备延寿功能。
　　但是那些丹药都是给修真者吃的，身无仙根、经脉堵塞的凡人倘若食用了，非但无法吸收里面强大的灵能，反而会爆体而亡。
　　只有那些自然生长、通了灵的天材地宝，通过特殊炮制，才能堪堪让凡人入口，延长一定的寿命。
　　于是这七十年来，镇玄在这个世界的各地东奔西走，到处为他寻找天材地宝，用以强壮他的身体、延长他的寿命。
　　所以他才能活到一百二十岁，这样普通凡人根本无法奢望的高寿。
　　“大哥。”
　　穆鸣的手臂上搭着两件浴衣，踏着石子路走到白玉桥畔，唤了一声陆维。
　　然后他看见大哥倚着桥栏，清风拂动大哥两鬓的几缕白发，扭动脖颈缓慢地朝他望过来，就觉得心里一阵难过。
　　大哥是凡人，纵然勉强用不老药维持了容颜，亦是难以阻止整个身体机能的老化衰败……直至走向可以预见的死亡。
　　越发让人想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捧到他面前，求他永远不要离开。
　　大约是出于这样的原因，镇玄才在两年前答应与他和解。
　　一来是，镇玄这两年越发频繁的，去各地寻找天材地宝为陆维续命，陆维身边需要有个人照顾；二来也是，镇玄希望陆维能够过得更加快活、开心。
　　“大哥。”穆鸣走到陆维身边，又唤了他一声，“活血通络，有益于身体健康，我们去泡泡温泉吧。”
　　陆维虽然外表看着，只得当年四十岁的模样，但实际上无论从反应速度还是身体机能来看，他已经是个真正的老人。
　　他看着穆鸣，温和的笑了笑，然后缓慢地点头。
　　穆鸣心中不由得又是一痛。
　　他压抑住内心的痛楚，上前牵过陆维的手，“我们走吧。”
　　缩地成寸之术，当年在穆鸣看来，是多么的神奇。然而到了如今，他也能轻易施展。
　　一、二、三……
　　他牵着陆维的手，走了三步之后，两人便来到了雪山顶的温泉旁。
　　这眼温泉，也不再像是一百年前，那天然粗糙的模样。其底部和周围都以青玉铺成，四个方向分别盘着四条光灿灿的金龙，龙头朝向温泉池，从嘴里喷出股股适于沐浴的温热水流。
　　穆鸣为陆维宽衣解带，扶着他踏入温泉，然后散开他的一头长发，为他仔细梳洗。
　　“大哥。”穆鸣为陆维洗完头后，伏在陆维仍旧宽厚的肩膀上，手指抚过陆维仍旧细腻结实的肌肉，“这么多年了，我有一句话想问你，却不知当讲不当讲。”
　　陆维抬眼望向穆鸣。
　　“如果没有镇玄……大哥，那天你会接受我吗？”穆鸣咬了咬下唇，迎上陆维的目光，纤长的睫毛上挂着几粒水珠。
　　陆维看了一会儿穆鸣，终于缓慢地点了点头，“二郎，你……很好。”
　　纵然现在镇玄仍然为陆维，努力的寻找天材地宝续命。
　　但陆维自己知道，总有一天，他是会离开这个世界的。既然如此，为何不让大家都好受一些呢？
　　再说了，当年他确实是有接受穆鸣的打算。
　　穆鸣听完陆维的回答，抱住陆维哭了，泪水一滴滴打在陆维的肩膀上：“大哥，我自修道之后才明白，人是真的有轮回。你我今生无缘，但待你今生寿尽之后，我必然比任何人都要早的，在这世间寻得你的转世，与你再续前缘。”
　　陆维垂下眼帘，伸手轻轻拍了拍穆鸣的背，以示安慰。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在这个世界死亡之后，必然是进入到下一个世界，穆鸣又到哪里去寻找他的转世呢？
　　不过人总是要有所期待，才能好好的活着，就让穆鸣保留这个美好愿望吧。
　　“你闭嘴。”
　　然而就在这时，近在咫尺之处，传来了镇玄的声音。
　　陆维扭头望去，只见镇玄踩着青玉的池沿，头戴星冠，身披鹤氅，显然是刚刚从外面回来，就站在他和穆鸣身旁。
　　镇玄目光冷冽地望向穆鸣，开口道：“我会一直为陆维寻找延寿之物，陆维不会死，也不会进入轮回。所以，你就不要在那里痴心妄想了。”
　　“我这里，再也不欢迎你来。”
　　说完镇玄一挥袍袖，穆鸣便霎时间消失不见。
　　只剩下陆维和镇玄，一个泡在温泉里，一个站在池沿处，于飘散的白色热气之中，两两相望。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即将揭开真正的、令人兴奋的序幕~~
　　笑容逐渐变态.jpg


第110章 
　　“这又是何必。”陆维发出一声叹息。
　　他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日子终究有限,镇玄却还要因为这种事情吃醋，等他真正离开的那一天，镇玄又如何能够勘破情劫,进而飞升上界呢？
　　镇玄没有回答陆维,而是步入温泉,来到了陆维的对面。
　　在他举足踏入水面的一瞬间，星冠鹤氅道履皆化作点点流萤般的碎片，消散于半空中，与陆维裸裎相对。
　　镇玄上前，将陆维抵在温泉池沿,一手扣住他的后脑，然后微微仰起头,与他唇舌交缠。
　　一百年的共同生活，镇玄的吻技已经十分熟稔。
　　二三十年前,陆维还能在这样双方亲密的接触当中，大多数时候占据主动；然而自从他迈入百岁大关,生理机能衰老,欲望也日渐淡薄，便往往是镇玄向他主动索求了。
　　这一吻既深又长,直到陆维快要喘不过气来的时候,镇玄才放开了陆维。
　　大约是因为修行无情道的关系，镇玄看上去总是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冷冽感觉。
　　此刻他上半身浮于水面，肤若霜雪，被温泉水濡湿的黑色长发散于胸前背后,与他的皮肤互相衬映，显得黑得越发黑、白的越发白。望去不似真人，倒像是哪座观里供奉的俊美神像。
　　他不发一言的，深深地凝望着陆维，从头到尾都没有开过口。
　　只有那黑曜石一般的眼睛里，燃烧着某种暗沉的火焰。
　　陆维明白他的意思，摸了摸他如冰玉雕成般的脸颊，叹道：“道长，你将来可怎么办？”
　　初识之时，陆维便称镇玄为道长。
　　因为叫的顺口了，所以纵然这一百年来，彼此间已经成为最为亲密的人，也仍未改口。
　　陆维顿了顿之后，又看着镇玄，试图说服他道：“天道循环往复，凡人有生老病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这一点，道长你修行数百年，应该领悟的比我还要透彻才对。能与道长相遇相守，这一生我过得很快活、没有遗憾。”
　　“道长想要我多陪你一些时日，四处寻找天材地宝为我延寿，我亦很是感动，也愿意多活一些时日陪伴道长。但是道长不要忘记，当初带我来这雪山顶之时的初心。”
　　“我是道长的情劫，道长与我共度这一世之后，是要飞升上界、羽化成仙的。如若能助道长达成此宏愿，我纵是在九泉幽冥之下，也含笑瞑目。”
　　镇玄听了陆维的话，瞳孔微缩，心中如油泼火煎，失控的惨笑几声，恨声道：“你休想！纵然你去了九泉幽冥，我也会不计一切代价，把你从地府捞出来！”
　　他剧烈地喘息几下之后，情绪终于有所平复，伸开双臂抱住陆维，与其耳鬓厮磨，放轻了声音道：“你万万不可再说如此戳我心窝的话了，也无须担心什么，我会想办法的。我们好好的过，啊。”
　　陆维见状，只得无可奈何的点了点头。
　　反正按照之前的经验，他在此间只有一世，如果能助镇玄飞升，完成任务、获得大批能量自然是好；如果实在不行，他该说的说了、该做的做了，身为凡人也已经尽力。
　　等走完这一世之后，无非就是再度开启下一个世界。
　　说白了这件事的成败，关键其实不在于他，而在于镇玄本身。
　　……
　　替陆维沐浴完毕之后，镇玄以道力烘干陆维的头发和身体，然后用一张白色的棉质浴巾将他裹住，打横抱起，踏出温泉池。
　　陆维体力衰退，池水又温暖怡人，于是镇玄替他沐浴到一半的时候，就开始打盹，眼下已经在镇玄怀里昏昏睡去。
　　镇玄亲了亲陆维的额头，以缩地成寸之术带他回家。
　　他们仍然住在那个洞窟里，但是洞窟已经改造成了，与百年前完全不同的模样。
　　拔步床、琉璃窗，洞壁四周挂上了字画，桌角金兽腹内暗焚檀香蜜丸，地面铺着毛茸茸的地毯，一踏进去就感觉到温暖如春。
　　镇玄把陆维放在拔步床上，替他盖好薄毯，又站在床前看了他一会儿，见他呼吸均匀，着实睡得沉了，这才转身离开。
　　镇玄披散了一头乌黑长发，身穿宽大的蓝色深衣，脚踩木屐，施展缩地成寸之术，只用了一个呼吸的时间，便来到了雪山顶东面的湖畔。
　　他虽外表看起来无情冷淡，却最是恋旧，穿惯了的衣物，便不会轻易更换颜色款式；爱上一个人，便恨不得永生永世相守。
　　他迈开步伐，双足悬于湖面上方三寸之处，朝着湖中心走去。
　　来到湖中心之后，他撩开深衣下摆，结跏趺坐，垂眸望向湖水中映照的倒影，开口唤道：“师尊。”
　　这一次，却没有苍老的声音回应他，只有寒风刮过湖面，在他耳畔传来一些呼啸风声。
　　实际上自从十年前开始，他就再也听不到师尊的回答了。
　　师尊没有破关而出，没有历雷劫、飞升成仙，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已经在这湖底深处的洞窟内，寿尽坐化。
　　但镇玄仍然继续道：“师尊您告诉过徒儿，无情道必遇极情劫，既然遇到了命中的劫数，便避无可避，亦无需躲避……只有最终勘破此劫，方能得成大道，羽化飞升。”
　　“陆维是我命中的劫数，但是我勘不破。”
　　“既然恋上了一个人，又怎么能忍受与他生离死别？徒儿不愿得成大道，也不想羽化飞升了，只愿他年年岁岁康健，再不分离。”
　　“每当想到徒儿还有几千年的寿命，却要带着与陆维的回忆，守着陆维的坟冢，一个人孤零零走下去……徒儿就害怕，害怕的不得了。师尊您告诉徒儿，徒儿该怎么办？”
　　“穆鸣要与陆维相约来世……他休想。无论用什么样的方法，徒儿绝对不会让陆维死的，陆维没有下一世，他会永远永远的，陪在徒儿身边。”
　　说到这里的时候，镇玄低下头，发出一声轻笑。
　　然后有一滴小水珠沿着他的面颊落入了湖里，荡起圈稍纵即逝的涟漪。
　　“师尊，徒儿定会寻到，凡人亦可永存不灭的延寿之法。”
　　没有人回答镇玄，镇玄此时却唇角轻翘，仿若找到了令自己满意的答案。
　　……
　　又是九十多年山中光阴，倏忽而过。
　　陆维今年已经二百一十三岁了，在天材地宝的滋养之下，仍旧还活着。
　　而在这九十多年间，镇玄除了陪伴陆维之外，就是四处剿灭魔门，在修真界闯下了偌大的名声。
　　他已是半步飞仙的道行，天下能掠其锋者不过寥寥几人，往往单枪匹马、一夜之间就灭人满门。
　　不仅是魔道对他闻风丧胆，就连正道人士提起他，也往往摇头叹息，认为他杀戮过重，将来历天劫时必有业报加身，不值得效仿。
　　镇玄却不在乎。
　　他剿灭这些魔门，一来是这些魔门多少都藏有些天材地宝，能够用来为陆维延寿；二来魔道的法门众多，他也是为了搜集寻找，凡人亦可永存不灭的方法。
　　当然，关于这些镇玄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而二百多岁的陆维虽然现在还活着，也只是还活着而已了。
　　陆维靠坐在洞窟内的锦榻之上，对面的镇玄在他眼中，只是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而已。
　　二百多岁，对一个凡人来说已经太老太老，老到不能动弹，老到五感尽皆迟钝，老到随时可能断气。
　　而这段时间以来，陆维能感觉到，那些天材地宝对他身体滋补的作用，逐渐接近于无。
　　不管什么样的灵丹妙药，吃了一百多年之后，对这个普通的凡人之躯，也该到了无力为继的时候。
　　镇玄端着一个青花瓷的小碗，把碗内深棕色的汤药含了一口在嘴里，然后嘴对嘴的喂陆维咽下。
　　就这样一口口的，将那碗汤药尽皆送入陆维的腹中。
　　毕竟现在，陆维连吞咽的能力也丧失了。
　　喂完药后，镇玄将青花小碗放在旁边的茶几上，拿起一块棉帕，动作温柔的，擦去爱人唇畔药渍。
　　陆维拼尽全身的力气，在这个时候抓住了镇玄手腕，朝镇玄摇了摇头。
　　到了这个地步，镇玄做这些事，明显是在白费功夫了。
　　生命已经不可抑止的，从他身体内部流失掉，他只希望镇玄在那一刻到来的时候，不要太难过。
　　“没什么可难过的，你在一日，我便要照顾你一日。”
　　镇玄与他共同生活了将近两百年，彼此间心意相通，明白他的意思，于是拍了拍他的手背。
　　然后，镇玄低低的笑了一声，仿若下定了什么决心，将陆维打横抱起：“看来，到时候了。”
　　他抱着陆维，踩着柔软的地毯，抖落衣袂间多情温柔的熏香，洞窟内的环境骤然变幻。
　　那些琉璃窗、拔步床，名家的字画，吞吐烟气的铜兽，明亮的光线、清新的空气……通通都不见了。
　　他们身处于一个空荡荡的洞窟，四壁的熊熊燃烧的牛油火把，将这个不见天日的洞窟，映照得灯火通明。
　　有粗大的铁钩从洞窟顶部垂落下来，铁钩旁置一石台，上面放置着许多锋利的小刀、烙铁、钳子……等工具。
　　而在石台的旁边，有一堆篝火在燃烧着，旁边还放着一口锅。
　　陆维虽然看不清眼前的一切，却能感觉到周围环境变了，因为有浓重的血腥浊气扑面而来，侵蚀着他残存的嗅觉。
　　“陆维啊，不要怕。”镇玄俯身亲了亲陆维，“我已经让别人试过，而且做好了完善的准备，这个方法可以说是万无一失。”
　　“而且，我不会让你疼的。”
　　说完，镇玄冰雕玉砌般的手掌，拂过陆维双眼。
　　顷刻之间，陆维只觉得眼皮变得很重很重，再也不能睁开，整个身体仿若朝着一个暗不见底的深渊落下去、落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道长：不要怕，放轻松，我很温柔的~


第111章 
　　没有一丝光线的黑暗深渊里,陆维五感尽失，连思维都发散成了一片空白。
　　甚至忘记了自己是谁，不看、不听、不想……只是不停往下坠落。
　　他不知道,自己在这道黑暗深渊里坠落了多久。也许只有短短的一刹那,也许是千年万年,时间不再流逝、万物俱寂。
　　接着，他的眼前忽然大放光明，紧接着出现了一幅人物像。
　　是一名老道。
　　老道身穿姜黄的八卦道装，星冠束发，乌须垂于胸前,眉目清隽出尘，盘腿坐于蒲团之上,眼皮半垂，神色平和端雅,给人一种需要仰视的光明伟岸之感。
　　其周身散发的气势既光明清正，又苍茫深远,仿若他就是“天道”的存在,仿若他就是整个浩渺的宇宙。
　　正是他刚来昊元峰雪山顶没多久的时候，穆鸣所画的那副“玉清观想图”。
　　当年陆维看过那幅图之后,每当放空了自己的思绪之时,这幅图就会出现在他的脑海里，继而令他感到身轻体健，神清气爽。
　　他能活到二百多岁，除去在这期间,镇玄不停的为他寻找天材地宝之外，这副观想图也是功不可没。
　　这副玉清观想图出现于眼前之时，陆维感觉到自己不再往深渊坠落，而空白的思维也逐渐回笼。
　　他想起了自己是谁，整个身体变得很轻很轻，轻得像一根羽毛，漂浮于半空之中。
　　当他想起了自己是谁的那一瞬，光、黑暗、老道，全部在他面前消失不见。
　　他站在牛油火把映照下的洞窟里，看见镇玄把另一个他，吊在了洞窟顶部垂下来的那个铁钩之上，然后一件件的，脱去了另一个他身上的所有衣物。
　　另一个他虽然双目紧闭，却明显还活着，宽厚的胸膛正微微上下起伏，呼吸均匀。
　　陆维低头望去，却看不见自己的身体；试着伸出手，眼前所见亦是空无一物。
　　他忽然间明白了，自己现在是一个灵魂，或者说是一个精神体。而被吊在铁钩上的另一个他，则是他丧失了意识的肉体。
　　“陆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
　　他看见镇玄伏在他光裸的脊背上，恋恋不舍地亲吻了一会儿，然后拿出把薄如蝉翼的小刀。
　　小刀从后颈开始，沿着他的脊椎骨自上而下，划开了他的皮肤，却没有流多少血，只在他的脊背留下道深长的红色缝隙。
　　镇玄显然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手法极为熟练果决，没有丝毫多余的动作。
　　很快，镇玄活生生剥下了他的整张人皮。
　　这个时候他的肉体虽然没有意识，却因为肌腱的条件反射，血淋淋的在半空中抽搐颤抖着，看上去十分可怕。
　　镇玄将人皮小心翼翼地放好之后，剖开了他的肚腹，将心肝肺肠等内脏掏出来，切成块状，放进旁边的锅里。
　　陆维这些时日都处于弥留状态，只靠着药水吊命，内脏倒是很干净。
　　紧接着，镇玄开始剔他身上的肉，将肉块也放进铁锅里。
　　镇玄剔的极为麻利，肉是肉、骨是骨。
　　很快，被吊在半空中的那具身体，就被剔成了一具白森森的人体骨骼。
　　而那口锅颇为奇怪，它看上去不大，而陆维这一身血肉连着内脏，怎么说也得有百把斤，放进去之后却不满不溢，看着还绰绰有余的样子，想来也是什么道家宝物。
　　做完这一切之后，镇玄拍了张涤尘符，清除掉洞窟内的血渍污迹，然后从芥子空间中抓出一具人偶。
　　这具人偶是由万年阴沉木做成，雕刻做工极为精细，和陆维一模一样，眼耳口鼻俱全，甚至每一个关节都可以活动。
　　陆维站在旁边，看着那个和自己不差毫厘的俊美人偶，不由在心中感叹，能找到这样万年不腐的材料，做到这样的程度，不知道镇玄花了多少功夫时间。
　　镇玄放下被悬吊在半空中的那具骨骼，与人偶摆放成两两相对，盘膝而坐的姿势，然后往骨骼以及人偶的头顶上，分别拍了一掌。
　　只见那具陆维的骨骼，顷刻间化作滩洁白的骨粉，悬浮于半空之中。
　　而与此同时，人偶的七窍忽然打开，每一个关节上也旋转着出现了绿豆大小的孔洞。
　　在镇玄的引导之下，那滩洁白的骨粉，于半空中分化成百余股，分别灌入人偶七窍、以及那些关节上的孔洞。
　　待到骨粉灌完，七窍与孔洞闭合，镇玄双手在胸前结出繁复的法印，不停打入人偶身体。
　　随着法印的打入，人偶身上出现了道道绕体而生黑色的咒纹，如同条条黑蛇盘绕。
　　陆维感到那些咒纹有着强大吸力，一个劲儿的将他往人偶体内牵引。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能抵挡那种吸力，然而随着咒纹渐渐增多，他就感到越来越力不从心。
　　直至镇玄将人皮与人偶包裹贴合之后，这种吸力终于大到了他无法抵抗的地步，他被吸入了那具人偶。
　　“陆维、陆维。”
　　镇玄完成这一切后，将他抱到石台的边缘处坐下，亲了亲他的脸，十分高兴：“这世间再也没有任何事物，能把我们两个分开。”
　　陆维看着对面的镇玄，非但脸上无法露出任何表情，就连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
　　然而奇异的是，他的五感却变得十分鲜明，不再像之前那样迟钝。
　　那具人偶本就做的栩栩如生，连眼珠都是能转动的，再附上他被剥下来的皮，现在的外表看起来就像是活人一样，如果不用手去触碰，很难相信这是具木制人偶。
　　镇玄抱着他亲昵了会儿，挥动袍袖，洞窟内就出现了一张锦榻。
　　镇玄将不能动弹的陆维放置在锦榻之上，然后走到铁锅旁，开始烹煮那一锅内脏和血肉。
　　经过这么长时间和陆维的共同生活，镇玄的厨艺现在已经很好。没过多久，洞窟内便传来肉被煮熟的香味儿。
　　陆维躺在锦榻之上，闻着肉的香气，不知道自己该是什么样的心情。
　　……
　　将人活着剥皮，碎骨灌入阴沉木所造之偶，令其魂魄附身于其上的邪术，是镇玄屠了数十个魔门之后，才找到的永生之法。
　　记载了这个方法的书卷上说，人偶会在术成的七日后苏醒，一举一动、宛若生前。
　　而若是施术者，能够在此时吃下被施术者的血肉，则彼此将生出神魂上的牵绊，从此天涯海角亦互有感应。
　　镇玄并不知道陆维一直清醒着，只以为他七天后才会醒来。
　　所以在接下来的七天里，他当着陆维的面，吃完了整整一锅肉。
　　被天材地宝养了一百多年，陆维的血肉自然也非比寻常。吞入腹中，便会化为温和灵气滋养筋脉，没有半点渣滓残余，是修士的大补之物。
　　陆维看到镇玄眉间，在这七天之内，渐渐生出了堕魔的血红印记。
　　身为修真者，自当秉持正道，不得对凡人恣意生杀。
　　强行夺人魂魄以秘法囚困、食人肉这种事，天地难容。
　　镇玄自镜中见到这道血红印记，也非常无奈。
　　堕魔的印记，是任何道术皆不能抹去的，最后只能在眉间贴上一块狭长的蓝色宝石装饰，用以遮掩。
　　眼看着七天就要到了，镇玄将陆维带出了那个用来施术的洞窟，重新回到他们的住所。
　　然后他将陆维衣冠穿戴整齐，放在那张他们欢好过无数次的拔步床上，坐在床沿，一动不动的守着陆维。
　　陆维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只知道自己在那张拔步床上，躺了几个时辰之后，忽然就能动了。
　　他抬起手臂，伸出两根手指，缓缓抚过镇玄眉心的那块蓝宝石。
　　与此同时，他脑海里传来031久违的机械声
　　“任务目标已堕魔，请宿主寻找新的任务目标。”
　　陆维对031十分无语，沉默了一会儿，才在脑海中道：“我可以选择，进入下一个世界吗？”
　　“宿主在这个世界并未完成任务，请宿主再接再厉。”031回答。
　　“但是我在这个世界的身体，已经被镇玄吃掉了，魂魄则被困在木偶里面。”陆维道，“我没有能力离开这里，镇玄也绝对不会放我离开这里，你觉得我完成任务的可能是多少？”
　　031回答的很快：“宿主已经获得这个世界的玉清观想图，这幅图是用来增强精神力，以及魂魄力量的。只要宿主持之以恒修炼，自然就可以脱离这个木偶，继而远遁而去、夺舍重生。”
　　“夺取儿童身体需要15粒能量沙，成人身体则需要30粒，而宿主现在共有359粒沙。”
　　说完之后，031再度哑掉。
　　陆维在心里叹了口气，然后看见镇玄面露惊喜，捉住他的手指，在掌心中摩挲：“你、你终于回来了。”
　　陆维朝镇玄张开嘴，刚想说些什么，却发现自己无法出声。
　　这副躯壳确实是精心制作、宛若生人，却只有一个短处，那就是没有办法说话。
　　“陆维，我知道你心中有疑惑，但你无需多想。”镇玄摸了摸陆维的鬓发，温柔道，“现在感觉怎么样，能不能下来走一走？”
　　陆维点了点头，穿上鞋，走下拔步床。
　　拔步床旁放着一架等身水银镜，让他此刻的模样，映照得纤毫毕现。
　　镜子里映出的人，身穿一袭茶白色的锦衣，足蹬软履，鸦羽般的头发以金冠束得整整齐齐，俊美无俦。
　　却不再是他维持了百余年的，四十岁的模样。
　　是他二十岁那年，初遇镇玄之时，最好的年华。
　　镇玄走过去，从身后抱住了陆维，在他耳畔道：“陆维，从今往后，我只为你一人而活。”
　　“而你，也将只为我而活。”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的肉，香喷喷~~
　　话说还是没敢详写剥皮碎骨那段啊~~


第112章 
　　镇玄对陆维并没有什么隐瞒,在接下来相处的几天时间里，把一切都告诉了陆维。
　　他知道，陆维老去之后,就不怎么愿意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
　　不过事情他已经做下,既成事实,陆维也无法更改这一切，只能接受。
　　万年阴沉木的身躯火烧不去，水泡不烂，刀斧不能伤；而蒙在外表的那一层皮，亦做过特殊处理,既光滑柔软如丝缎，又比精钢还要坚韧结实。
　　这是他花费了足足五十年时间,为陆维精心雕刻制造的身躯，是装载陆维魂魄的容器。
　　所以务必要结实坚固、牢不可破。
　　陆维想要破坏这个身体,进而如系统所说，远遁而去、夺舍重生,就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他每天只能借着睡眠,老老实实的进行观想，以图强大魂魄,从而离开这具人偶。
　　但系统对做任务这种事情,显然没有什么时间观念。
　　陆维就这样修炼了几天之后，发现进度实在是慢的可以，他想要离开这具身体，搞不好还得在镇玄身边,再待个几百年。
　　他一时也没有办法，只能先这样。
　　这天阳光正好，镇玄陪着陆维在花园里散步的时候，忽然收到了奇阳子投书
　　位于北海深渊的金仙秘境，将于五年后开启。
　　北海秘境是一位上界金仙在飞升之际，对未曾得道的众生心怀悲悯，于是以大神通在北海凿下了这一秘境。
　　此秘境六百年一开启，里面散放着这位金仙毕生积攒下的天材地宝、道物灵器、修真功法……其中最珍贵的当属金仙遗蜕，据说其上残存贯通天人的道韵，若是像镇玄这样的半步飞仙得之，将其参透，便可迈过那最终一道门槛、羽化飞升。
　　每当金仙秘境开启之时，都是修真界的大事，各大门派的精英都将齐聚于此，进入秘境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造化。
　　六百年前，是镇玄的师尊洪宸老祖亲自带队前往金仙秘境，却最终没有如他所愿，寻找到金仙遗蜕。
　　所以洪宸老祖回到昊元峰不久，交接处理完宗门的事情之后，才在雪山顶的湖底洞窟内，放下断龙石、闭了生死关。
　　镇玄虽然还有两名师兄，但很明显，已经达到半步飞仙修为、独居雪峰顶的他，才是洪宸老祖真正承认的衣钵弟子。
　　是昊元峰上，洪宸老祖之下第一人。
　　所以这次带队去北海秘境的事情，非他莫属。
　　镇玄当然并不想去，一来他对所谓的金仙遗蜕，并没有什么想法；二来他实际上已经堕魔，在那重重危险的秘境之中，难保什么时候就会露出马脚来。
　　自古正邪不两立，他若是被人发现堕魔，不仅宗门会因他而蒙羞，还会被整个正道群起而攻之。
　　而他之前对魔道也杀戮过重，便是转身再投魔门，亦有不少魔修要向他寻仇。
　　从此再无宁日。
　　镇玄伸出一只冰雕玉砌般的手掌，往身前按了按，那些平铺在他眼前，奇阳子传来的金色文字，便如同金色蝴蝶般四散飞去，不留半点踪迹。
　　然而他又不能不去。
　　洪宸老祖身死道消的这件事情，虽然除了镇玄之外，还没有其他的人知道，但洪宸老祖闭生死关的这件事情，却是众所周知的。
　　闭生死关者，往往都是在寿元将尽，没有任何办法再进一步的时候，才会做出的行为。
　　一百个人里面，都不见得能成功一个。
　　洪宸老祖五百多年未曾出关，其实所有的人，包括本门弟子都在猜测，老祖多半已经冲击境界失败。
　　只是由于昊元峰多年来第一仙门的名声赫赫，所以未曾有确实的消息传出来之前，没有人敢于妄议。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镇玄拒绝带队前去北海秘境，那么也就证明了，昊元峰确实是后继无人，第一仙门的地位从此难保。
　　镇玄纵然在陆维刚刚受术醒来的时候，说过他从今往后只为陆维而活，实际上却是不能完全做到的。
　　昊元峰是洪宸老祖毕生的心血，而他被洪宸老祖抚养长大，不仅在这雪山顶上悉心传授他功法，还于闭关前赐下芥子空间和毕生所得的宝物，可谓师恩深重。
　　知恩当图报，镇玄既然有能力，就绝对不能眼睁睁看着昊元峰从此没落。
　　再者，昊元峰也是他与陆维的家，总是要好好维护。
　　细细想来，以他现在的修为，天下没有几人能与之比肩。
　　此番前去带队，只要他小心些，只去镇镇场面，不真的进入秘境，想必也不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于是镇玄看完了奇阳子传来的讯息之后，思忖了一会儿，望向陆维道：“陆维，我们离开雪山顶一段时间，去北海散散心吧。”
　　……
　　虽然北海秘境是五年之后才开启，但实际上现在就要出发了。
　　在昊元峰上，有资格进入秘境的精英，足足三千余人。他们需要事先在北海秘境开启地点的附近住下，占据进入秘境的最佳位置，然后花时间去了解秘境内的环境和路线，以及如何应付各种突发状况，进行一次又一次的推演，以确保安全，以及尽可能得到最大的收获。
　　当然，这些琐碎的事情无须镇玄亲自去做，他只需要成为宗门名义上的领队、精神上的支柱。
　　一个月后，陆维和镇玄便来到了北海的一个小镇上。
　　这是近两百年来，陆维初次离开雪山顶。
　　和镇玄一起漫步在小镇上，看到街头巷尾的小贩、来来往往的凡人，充满了市井生活气息的人家，不由既觉得亲切，又觉得陌生。
　　北海这边夏天短冬天长，一年里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有人举着个顶部扎了稻草的杆子，穿街走巷卖冰糖葫芦。
　　镇玄虽然在这一百多年来，为寻找天材地宝而去了不少地方，但他心里挂着陆维，来去皆匆匆，实际上也没有真正融入过这种平凡人的生活。
　　他见那冰糖葫芦包着一层亮晶晶的糖衣，红润可爱，于是往前几步叫住了那小贩，问道：“这是什么？”
　　小贩是长年穿街走巷的，自是笑脸迎人、口舌伶俐：“道长，这是冰糖葫芦，酸甜可口、开胃健脾，只要三文一根，任挑任选，您来根尝尝？”
　　镇玄掏了三文铜钱递给小贩，然后举着那根他精心挑选的冰糖葫芦，走到了陆维身边，将冰糖葫芦塞到陆维手里：“尝尝。”
　　陆维现在的这个身体，从体感上来说，与活人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味觉，五感俱备；甚至与镇玄欢好缠绵之时，除了不能真正喷发欲望，也有不错的快感。
　　当然，他毕竟是一个木偶，不会饥饿。食物对他来说除了满足咀嚼感和味觉之外，没有别的功能。
　　但镇玄爱他至深，恨不得将全天下的好东西都捧到他面前，也不想让他感觉到自己与活人有任何不同，其中自然包括满足他的食欲。
　　于是镇玄在他的肚子里面，装了个类似于黑洞的璇玑袋，这样无论陆维吃下多少东西，都无需清理排泄，而且可以随心所欲、尽情的享受美食。
　　陆维接过冰糖葫芦，放进嘴里咬了半颗，咀嚼咽下，然后朝着镇玄笑了笑，做出口型
　　味道不错。
　　镇玄跟陆维共同生活了差不多两百年，彼此间再熟悉不过，所以经过了短暂的磨合期之后，镇玄就能看懂陆维的唇语，彼此间进行交流。
　　镇玄也对着陆维微微一笑，然后牵起陆维的一只手，在光天化日之下、于众目睽睽之中，与他携手同行。
　　昊元峰上众所皆知，镇玄有一个相爱至深的道侣。
　　只是陆维两百年间，未曾踏出过雪山顶上半步，见过的活人除了镇玄就是穆鸣。
　　奇阳子和泰平散人纵然偶尔会送个东西、传个讯上来，也都是镇玄与之接触，没见陆维的面。
　　所以昊元峰上的大部分长老和弟子，只知有陆维这个人，却都不知道陆维的年龄、性别、姓名、长相，以及其他的具体情况。
　　所以当镇玄带着陆维第一次离开雪山顶，来到这北海小镇，出现在昊元峰众精英面前的时候，众人只是赞叹羡慕，只觉得二人皆是当世罕见的美男子，甚为般配。
　　只有一点遗憾，似陆维这样形貌出色的人，居然不会说话，是个哑巴。
　　奇阳子和泰平散人虽知道陆维是个凡胎，诧异于陆维现在居然还活着，而且和二十岁那年相比，看上去一点也没有变化。但二人毕竟是将近两百年没有见过陆维的面，再加上镇玄这些年来四处寻找天材地宝，只以为镇玄是得了什么可以令凡人延寿驻颜的稀世奇珍，并没有往旁的地方多想。
　　觉得异样的，只有做为昊元峰精英，同样来到小镇，等待北海秘境开启的穆鸣。
　　他自九十多年前，在温泉中想要与陆维相约来世，被镇玄移出雪山顶后，这还是第一次看见陆维。
　　要知道在九十多年前，陆维就已经是四十岁的样貌，而且反应行动开始迟钝，机体也逐渐老化；怎么将近百年没见，陆维却生龙活虎的出现在他面前，而且恢复到了二十岁那年的模样？
　　这近百年来，穆鸣因为一次次被镇玄轻而易举的撵出雪山顶，见不到陆维的面，心中十分愤愤，所以越加的努力修行，以期增强自己的实力。
　　由此，在短短不到百年的时间内，穆鸣自元婴期修炼到了出窍期，足足跨过了一个大境界。也算是在昊元峰上，十根指头都能数过来的，天资纵横的人物了。
　　然而穆鸣纵然觉得有些异样，却也没有确实的根据，所以只能把这点疑惑埋藏在肚子里，只是日常悄悄的注意镇玄和陆维。
　　镇玄带着陆维，足足吃了半条街之后，打他们对面，过来了一架两人抬的滑竿儿。
　　抬滑竿儿的是两个健壮小伙子，穿着短打，皆生得浓眉大眼，十分端正。
　　滑竿儿上却坐着一个妖妖娆娆的女子，头绾灵蛇髻，穿着如意纹的金丝琵琶扣外袄、妃色绉纱裙，眉间贴一枚精致的金花钿，举手投足间媚态横生、风情万种。
　　镇玄知道，这应该是合欢宗的某个女长老，于是牵着陆维，往旁边的侧道上避了避。
　　作者有话要说：    道长实力宠夫中~
　　羡慕下陆总的大胃~~


第113章 
　　说起这合欢宗,在差不多距今千年前，镇玄没出生的时候，对其是属于正道还是属于魔道,修真界还颇有一番争议。
　　说合欢宗是正道吧,天天干着采补的事儿,逮着人也甭管熟不熟，但凡看着顺眼，就能睡上一睡。更兼豢养炉鼎、滥交成风，每个人都没有固定的伴侣，简直毫无节操。
　　然而要说合欢宗是邪魔外道吧,比起其他的真正魔门，好像又没有那么严重。
　　要知道,在这个世界的真正魔门修者，屠灭上万凡人、炼制鬼吞万魂幡者有之；每天要以处女血沐浴者有之；喜爱食童子肉者有之；至于动辄杀人夺宝、同门相残,对于无视天理人伦的魔修们来说，更是像吃饭和喝水一样,根本就不当回事儿。
　　这么一比起来,合欢宗只是耽于欲望，他们从不杀人害命,所习的采补之术基本上也是互惠互利,甚至对双方都有些好处。
　　纵是难免时不时传出些强迫逼淫、污人清白的事儿，也不太够格称得上是魔门。
　　当时的洪宸老祖是正道领袖，声望如日中天。经过他的裁断，最后还是决定把合欢宗,划分到正道这边来。
　　既是正邪难断，多一个同道，总比多一个敌人要好。
　　当然，既然划分到正道这边来，就要守正道的规矩，纵是滥交和豢养炉鼎，也要讲究个你情我愿、契约文书，那些强迫逼淫的事，却是再不能干了。否则一旦被发现，便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合欢宗之前是个向来两头不沾、在夹缝中生存的宗门。既是被正道所认同，倒也愿意约束门下、遵守正道的规矩，如此已过了千年。
　　而因为五年后的北海秘境将要开启，合欢宗和其他的正道宗门一样，提前来到这附近等待。
　　所以镇玄和陆维在这条街上，碰见合欢宗的女长老，也算不得什么意料之外的事。
　　但是眼见着镇玄和陆维避开了，妖娆女子却朝镇玄望过去，并且在滑竿上做了个手势。那两名抬着滑竿儿的小伙子见了，便停下脚步，把肩上的竹竿放下来。
　　女子步下滑竿，来到镇玄对面，折腰作了个道揖：“久闻镇玄真人大名，今日初次相见，真人果然如传闻中一般气宇轩昂、相貌不凡，令人好生仰慕。”
　　这女子不但相貌生的妖娆，就连声音也是如莺鹂婉转、魅惑动人。
　　镇玄却不为所动，只是冷着脸看她，微微的点了点头，便算是打过招呼。
　　寻常人见到镇玄如此作派，便应该知道他态度冷淡，不会与他多做寒暄停留。
　　然而这女子却反而又上前了一步，伸出右手，葱管般的白皙手指抚过自己眉间金花钿，娇娇柔柔地朝镇玄笑道：“奴家瞧着，真人眉间坠着蓝晶，而奴家眉间贴着金花，倒好似金玉良缘一般。”
　　“也不知真人坠蓝晶的理由，和奴家贴金花的理由，是否一样呢？”
　　说到这里的时候，女子脸上的笑容逐渐变得意味深长起来。
　　镇玄闻言，瞳孔微缩，望向女子沉声道：“你想要做什么？”
　　“奴家无论身份还是道行，都与真人云泥之别，又能对真人做什么呢？”女子见她只是试探了一下，镇玄便默认了，心中窃喜，脸上却装模作样，露出些委屈的神色来，娇滴滴道，“无非是见真人法力高深，又身为昊元峰之首，想要寻找一颗遮阴的大树，背靠着乘凉罢了。”
　　“说起来，奴家最近正在冲击元婴的境界，缺一些破婴丹……”
　　镇玄不耐烦与她多做纠缠，从芥子空间里抓出一瓶丹药扔给她：“十二颗破婴丹，纵然你资质再差，也足够了。”
　　女子接过破婴丹，嘴里朝镇玄道了声谢，一双眼儿却媚媚地朝陆维斜瞟过去。
　　镇玄见她媚态横生的瞟陆维，心中大怒，却又因把柄在人手上，强行抑制不曾发作，只是上前一步，挡在她与陆维之间，不让她多看陆维，道：“看什么看？拿了东西，还不走吗？！”
　　“真人莫要误会，奴家只是有些好奇，什么样的绝顶人才，才能配得上真人。”女子瞧出镇玄的不悦，连忙收回眼神，“真人大概还不知道奴家的名字吧，奴家名为戴柳，是合欢宗的丙阶长老。”
　　“以后奴家若有需要，少不得再来叨扰真人。”
　　说完之后，戴柳朝着镇玄又作了个道揖，这才娉娉婷婷、妖妖娆娆的转过身，拿着她向镇玄敲诈来的破婴丹，再度登上了滑竿，被那两个健壮的小伙子抬走。
　　若是换了陆维，有镇玄如今的本事和地位，自然有千百种办法，对付这名为戴柳的大胆女子。
　　甚至一开始，陆维就不会被戴柳诈到。
　　他只要面对戴柳的试探，未曾表现出心虚、佯装不知，戴柳又不能透视那颗蓝宝石，怎么就能确认他已经堕魔的事实？
　　然而镇玄却不行。
　　因为常年在雪山顶上修道，遇到事情也是以绝对的武力解决，镇玄为人其实极为单纯。
　　纵然和陆维在一起的两百年间，知了不少世事，他的肠子里还是没有多少弯弯绕绕。
　　他站在原地，只是在心里想，我要不要杀了她？
　　但是杀了她的话，就又会牵扯出许多事情来，包括两个宗门的问责，包括隐情可能会被泄露。
　　所以……还是暂时满足她的要求，彼此间严守秘密比较好？
　　或者还是想个万无一失的法子，不让任何人发现的，偷偷杀掉她，才能永绝后患？
　　但是，如何才能确保万无一失呢？
　　镇玄眉头轻蹙，垂下纤长眼睫，十分苦恼的思索着。
　　陆维看到镇玄的模样，刚想拉拉他的衣袖，给他出个主意，却看到穆鸣就站在不远处，显然是目睹了刚才的一幕。
　　于是陆维微微眯起双眼，手指在接触到镇玄的衣袖之前，便垂了下去。
　　穆鸣可不像镇玄般单纯，他是活过两世，在红尘中打过滚，曾经于官场和商场上步步筹谋，并取得成功的人啊……或许，该让事情乱起来。
　　只有事情乱了，才容易找到可趁之机。
　　……
　　穆鸣如同往常一样，于大街上不远不近、不引人注目的，坠在镇玄和陆维身后。
　　其实也并不完全是，他觉得镇玄和陆维异样蹊跷、怀着想要一探究竟的目的，才这样做的。
　　他将近百年没有见过陆维了，心中思念不已。
　　但经验告诉他，只要他试图上前去接触陆维，镇玄就一定会把他远远撵走。
　　就是有心打一场架，争个输赢对错，他也只会沦为镇玄碾压的对象，完全不是对手。
　　所以他只能在这样的时机、以这样的方式，偷摸地看上陆维一眼，也好稍稍缓解百年来的相思。
　　然后他就看到了，刚才发生的那幕。
　　对于镇玄和陆维的事情，整个昊元峰上可以说，没有人比穆鸣更加清楚了。所以他知道，镇玄之前根本就不认识，那名叫戴柳的女子。
　　再往下看去，戴柳不过三言两语，就让镇玄掏了瓶珍贵的破婴丹给她。
　　这也就罢了，镇玄虽然外表看着冷淡而高高在上、不容易接近，其实了解之后就知道，为人单纯直接的很。
　　幸亏镇玄是个常年住在雪山顶的修士，见不着几个人，没有生在凡俗市井人家。
　　否则的话，一天怕不被骗个八百道。
　　然而紧接着，穆鸣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了，戴柳朝着陆维抛媚眼儿，镇玄居然只是挡在了她和陆维中间，让她全身而退。
　　这不正常，这很不正常。
　　穆鸣作为亲身经历者，非常清楚，镇玄的醋劲儿有多大。
　　若是有人敢用这样不正经的眼神瞟陆维，按照常理来说，镇玄势必是会出手，给对方一个教训的。
　　当然众所皆知，陆维是镇玄的道侣，镇玄又是那样的身份地位和修为，所以在这之前，倒也没有人敢用轻浮不正经的眼光去打量陆维。
　　戴柳却不但瞟了，甚至没受到多少责难，就在镇玄面前全身而退。
　　穆鸣觉得有点儿意思。
　　戴柳手里，到底捏着镇玄的什么把柄呢？
　　于是穆鸣不再跟踪镇玄和陆维，转而跟在了戴柳坐着的滑竿儿后面。
　　穆鸣现在已经是出窍期，而戴柳还没有突破元婴，彼此间足足差了两个大境界。所以他想要不被戴柳发觉，是件轻而易举的事。
　　戴柳坐着滑竿又在街上逛了一会儿，买了点镇上的特产，这才离开了小镇。
　　北海秘境开启之前，各宗门都会划下自己的据守地盘，这个小镇是属于昊元峰的，合欢宗的根据地却在另一个镇上，戴柳此番过来，只能算是观光和串门儿。
　　穆鸣跟着戴柳离开了小镇，来到了野外的官道上，眼瞅着四下无人，便悍然出手，将戴柳从滑竿上摄去。
　　抬滑竿儿的那两个小伙子，正是戴柳的炉鼎。
　　这俩好端端的抬着滑竿儿在道上走着，忽地觉得肩膀上一轻，然后就发现，戴柳从滑竿的座位上消失了。
　　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两个小伙子放下滑竿儿，在原地愣了半响，心里很有些忐忑不安。
　　他们两个是签了身契的炉鼎，相当于戴柳的奴仆，在宗门地位低下。如今戴柳忽然失踪，他们两个却毫发无伤的回去，怕是脱不了干系。说不得，就会遭受到什么残酷严苛的对待。
　　两个人对望一眼，从彼此眼中都看出了相同的意愿。
　　签下卖身契、成为戴柳的炉鼎，他们各有原因，但都不是心甘情愿的。
　　现在对他们来说，既是个困境、也是个机会。
　　在合欢宗签的身契，并不像凡间那样，还有个官府留存档案、可以追查逃奴，都是被修士们自己捏在手里。
　　戴柳若是真的从此彻底消失，就不会有人来追究，他们这两个无名炉鼎的去向。
　　而两个大男人，身体健康、有手有脚，天下哪里去不得？
　　一念至此，两人再不犹豫，转身朝着与合欢宗地盘相反的方向，快步而行。
　　另一边，戴柳只觉得眼前一花，周围的景色便不再是野外官道，而站在了片茂密的松柏林里。
　　这里的景物她十分陌生，根本没有来过，也不知道自己是为何就忽然到了这里，不由得心里发怵，脸上露出恐慌害怕的神情。
　　“哟，这就怕了，还以为你胆子有多大。”
　　下一刻，一个白白净净，看上去二十岁出头，穿着袭青色长衫、头戴儒巾，足蹬方口布鞋，做儒生打扮的清秀男子出现在她面前。
　　慕鸣虽是于昊元峰修行了近两百年，却始终没有换上过道士衣冠，而是一直保持着从前的读书人打扮。
　　由于之前四道人的事情，差点要了穆鸣的命，泰平散人对穆鸣有些愧疚怜意，所以在方方面面都多有包容忍让，这些小节也就不做强求，一直由着他去。
　　也因为如此，戴柳并不能从他的衣冠上看出什么信息，无法辨别他是属于哪个门派的人，于是抖着声音道：“你、你是谁？”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活没活够。”穆鸣勾起唇角微微一笑，模样清秀温润之极，“说吧，镇玄到底有什么把柄在你手里？”
　　戴柳朝穆鸣望过去，发现她根本就看不出来这个男人的境界，心里知道她不是他的一合之敌。
　　而以她阅男无数的经验，也非常清楚眼前这个男人，绝对不会对她怜香惜玉、手下留情。
　　于是不敢心怀侥幸，老老实实道：“镇玄真人他……已经堕魔。”
　　穆鸣闻言，很是吃了一惊。
　　因为陆维的事情，他肯定不会对镇玄有什么好感。但在他的心里，镇玄却一直是除魔卫道、正气凛然的形象。
　　从初遇之时，镇玄斩杀邪道士，救下他们的那一刻起，这个印象便根深蒂固。
　　这样的镇玄，竟然会堕魔？
　　然而，穆鸣纵然内心吃惊，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只是不辨喜怒的看了戴柳一眼，道：“此话当真？”
　　“千真万确。”戴柳忙道，然后伸出葱管般的手指，揭开眉间的那枚金花钿。
　　金花钿下，是一片光洁细腻的皮肤，什么痕迹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戴柳是个投机者，还很欺软怕硬~~
　　今天有木有粗长，小妖精们~


第114章 
　　这女人贪生怕死是真,胆大包天却也是真。
　　“奴家素日里，对各门各派的大能都有所关注。还因而编撰了些他们生平的册子暗中贩卖，在低阶修士们当中卖得不错。”戴柳为了取信于穆鸣,继续道,“镇玄真人在百余年前低调神秘,几乎从未下过雪山顶，一心向道；近百余年来，却四处搜刮天材地宝、魔门秘籍，频繁杀戳，经常一夜间就屠人满门,简直令魔道闻风丧胆，与之前判若两人。”
　　穆鸣看了一眼戴柳,暗忖，这女人倒是颇有几分心计。
　　“实不相瞒,奴家根骨资质皆平平，却又不甘心一生困顿于此。搜集各门各派大能的生平、关注他们的动向,也是为了给自己牟一些好处。”戴柳说到这里的时候,眉眼低垂，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依奴家所知,镇玄真人素来穿戴简朴、不喜浮华，这次出现在北海秘境之畔，眉间却多了一块蓝晶坠饰，此事甚为奇怪。”
　　“联系到镇玄真人之前的所作所为,所以奴家便去诈了一诈他，若他未曾堕魔，便只会认为奴家是在勾引他。奴家是合欢宗的长老，平素勾引人是常事，只能算是有些唐突冒犯，算不得什么大罪过。”
　　“若他已经堕魔，便会认为奴家是他的同道中人，接受奴家的相认与索要物品。而就算如此，依眼下众门派聚集北海的环境，镇玄真人势必不想把事情闹大，奴家至少不会有性命之忧。”
　　“所以这个风险在奴家看来，值得冒。”
　　戴柳一五一十交代完之后，紧张地看着穆鸣，等待他的裁决。
　　“不错不错，有勇有谋。”穆鸣击了几下掌，以示欣赏，“既是如此，你可愿与我去做个见证？毕竟北海秘境六百年才开启一次，是整个正道的大事，若混进了心怀不轨的魔门人物，那可就大事不妙了。”
　　戴柳是个千伶百俐的人，到了这个地步，哪里还看不出来，穆鸣与镇玄有私怨？
　　她此刻小命儿就捏在别人手里，哪还有什么选择，于是连忙点头附和：“除魔卫道，是我等的本分，自当如此。”
　　……
　　镇玄为戴柳的事情，烦恼了两日。不过逐渐的，他也就想开了。
　　戴柳既然敢于向他敲诈勒索，难免没有什么后手；在这样的时期与环境，若是他真的去杀她，万一她将此事声张开来，便是得不偿失。
　　而戴柳既然和他一样是堕魔者，在事情没有弄到你死我活撕破脸的时候，她就绝对不会把这件事捅出去，因为此事对她也是有害无益。
　　换而言之，他和戴柳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
　　镇玄本来就不怎么凭借外力修行，洪宸老祖虽然因为偏宠他，在闭生死关之前，把装有毕生累积财物的芥子空间都留给了他，对他来说却是可有可无。
　　她无非就是想向他索要一些东西，满足她便是。
　　凡人有句老话，蚀财免灾，大概就是这样一个意思。
　　镇玄既然把此事想开了，便不再多做烦恼，继续安心和陆维一起在小镇上生活，每天逛逛街什么的，过得甚是惬意悠闲。
　　就这样，半个月一晃而过，期间风平浪静。
　　然而他却不知道，远在天边，此刻每一个在昊元峰留守的高阶修士，心里都掀起了狂风骤浪。
　　昊元峰的现任掌门，道号镇黎，正是镇玄的大师兄。
　　此刻，镇黎坐在昊元殿的主位之上，两侧侍立着昊元峰留守的诸位高阶修士，朝跪在下方的戴柳望过去，缓缓开口：“你说的可是真？”
　　作为天下第一正道仙门，掌门聚集部众议事的主殿，昊元殿金碧辉煌、规模宏大，看上去竟比当今天子上朝的金龙殿，还更要奢华庄严。
　　戴柳一扫往昔烟视媚行的模样，梳着简单的道髻，穿一身黑灰相间的道姑装，端端正正的跪着，看上去极为正经，垂下眼帘道：“奴家敢以性命担保。”
　　镇黎吁出口长气，他和在场的大部分高阶修士一样，虽然听戴柳这样说，但实际上还是半信半疑。
　　虽然这几百年来，他没有跟镇玄怎么接触，但镇玄是什么样的人，他心里是清楚的。
　　由于镇玄天资过人，打小长得又冰雪可爱，师尊十分偏宠于镇玄。
　　明明镇玄是最后一个入门的，明明他才是大师兄，明明他对师尊更加恭谨孝顺，师尊却把衣钵、以及所有的身后财物都留给了镇玄。
　　并且教镇玄长住雪山顶、将雪山顶划作禁地，不使镇玄受到任何俗事打扰，能够更好的一心参悟大道。
　　他呢？他得到了昊元峰的掌门之位，听起来不错，每日却只是打理一些门内的琐碎事务，以便让镇玄能够更好的清净修行。
　　这不，就连六百年一次的北海秘境开启，也必须要镇玄带队方能成行，以震慑天下宗门。
　　他这个掌门，却只能以坐镇的名义，留守在昊元峰。
　　自师尊闭关的数百年来，他为了昊元峰费尽心血、支撑门户。论地位和名望，镇玄却超于世外，远远高于他这个昊元峰掌门。
　　也正因为师尊的偏宠，事事处处都为镇玄筹谋规划好，所以养成了镇玄看上去冷傲而高高在上，实际上却单纯至极、不知世事的性子。
　　这样的镇玄，真的会堕魔吗？他又是为了什么而堕魔呢？
　　师尊与镇玄感情很深，镇玄也是唯一师尊在闭生死关之际，允许前去探视交谈的人。
　　如果师尊还在的话，镇玄是不会堕魔的。
　　但是……假如师尊不在了呢？
　　镇黎一念至此，长身而起，开口道：“此事关系重大，又空口无凭，必须交由师尊裁决。”
　　“诸位，看来眼下不得不夺情破禁，随我去雪山顶上走一遭了。”
　　众高阶修士闻言，齐齐躬身行礼，道：“谨遵掌门号令。”
　　穆鸣亦在这些高阶修士的行列中，朝着镇黎礼拜。
　　他虽与镇玄是情敌，但实际上这些年镇玄对陆维如何，他也是看在眼里的，所以他的内心深处并非真正讨厌镇玄。
　　这一个瞬间，穆鸣忽然有些后悔。
　　然而事情既已被推进到了这步，于他于镇玄，都再也没有回头之路。
　　……
　　这天，镇玄正和陆维在家里玩投壶，忽然收到掌门镇黎传来的讯息，说是让他暂时放下手头的一切事情，回昊元峰奔丧。
　　能让镇玄回昊元峰奔丧的人，只有一个
　　他的师尊，洪宸老祖。
　　收到讯息之后，镇玄就知道，洪宸老祖坐化的事实已经被确认。
　　若是换了有些心眼儿多的人，现在就会猜测，雪山顶明明是昊元峰禁地，镇黎是怎么有胆子进入其中，确认洪宸老祖的生死？
　　而为什么又要于现在，这个北海秘境即将开启的关键时刻，将之公布于众，还要操办丧事，而不是暂时隐瞒起来？
　　镇玄却毫无怀疑，只是牵着陆维的手，悲伤道：“师尊……果然去了。”
　　其实在百年前，洪宸老祖不再回应镇玄的时候，镇玄心里就隐隐约约的知道这一点。或者说，他实际上是最早知道这件事的人。
　　只是他与洪宸老祖师徒情深，不肯真正承认。
　　直到这一刻，避无可避。
　　陆维感受到他的悲伤，将他搂入怀里，用手上下抚摸他起伏的脊背，以示安慰。
　　于是当天，两个人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换了斩衰孝服，便以缩地成寸之术返回昊元峰。
　　刚踏入昊元峰的地界，就看见平常总是关着门静修的道士们，身穿麻衣孝服，成群结队的在山间来来往往，举行各种仪式活动。
　　而昊元峰山上的每一棵树，都挂有白色的纸幡布条，极尽哀思。
　　如此大规模的悼念，除去确认洪宸老祖真正坐化之外，还能作何解释？
　　镇玄虽然从小在昊元峰长大，但他真正熟悉的地方只有雪山顶，对其余的地方并不怎么熟悉。
　　好在镇玄与陆维来到昊元峰山脚下的时候，有早就守在那里的低阶道人接引，领着他们去了昊元殿。
　　这个时候的昊元殿，已经被布置成一座灵堂，洪宸老祖停灵在里面。
　　殿外则跪着一圈披麻戴孝的道人，有的捶胸顿足放声嚎哭，有的静静垂泪，有的深深低头、面无表情，不一而足。
　　其中为首的，正是昊元峰掌门镇黎，以及掌经阁首座、镇玄的二师兄镇德。
　　镇黎身着斩衰重孝，看见镇玄与陆维并肩过来了，擦了擦眼角的泪水，起身相迎，朝镇玄指了指殿内停放的棺材道：“小师弟，师尊生前最疼你，现在他就停灵在殿内，你进去给他磕个头，见他最后一面吧。”
　　镇玄强忍悲伤，点了点头，踏入昊元殿，走到棺材前的蒲团前，撩开衣摆，跪了下去。
　　陆维因为并非昊元峰的亲传弟子，所以是没有资格入内磕头的，便在殿外等着镇玄。
　　镇玄双手掌心贴于冰凉的地板之上，弯腰伏背，朝着洪宸老祖的灵柩遥遥低头叩首。
　　然而就在他低头的那瞬间，在他身下亮起了一个灵纹繁复的法阵。
　　显然是之前经过精心计算，镇玄膝下的那个蒲团，就位于法阵阵眼。
　　这个法阵，镇玄再熟悉不过，却从未想过它会被同门用于自己的身上，正是昊元峰顶级的降魔阵法
　　太清诛魔显形阵。
　　若有正道修士入得这个阵内，则来去自如，无所束缚；而堕魔入其间，则骨软筋酥、功力尽失，其形无处可藏。
　　镇玄眉间的那块蓝宝石上，忽然出现无数道蛛网般的裂纹，然后“砰”的一声尽皆粉碎。
　　在众目睽睽之中，露出了那一道，血红的堕魔印记。
　　作者有话要说：    弟弟：终于能干掉镇玄啦，踏马的让老子失恋憋屈了几百年，hiahiahia~~（发出反派的笑声）


第115章 
　　“天哪,镇玄师叔居然真的堕魔了！”
　　“我本来还一直不相信的，但是事实就在眼前……”
　　“但那是镇玄师叔啊，老祖已经坐化,我们该怎么办,昊元峰的将来该何去何从啊？”
　　……
　　就在众道人七嘴八舌的时候,穆鸣从其中挺身而出，走到陆维身旁站定了，朗声道：“我等在此议论也是无用，还是请掌门拿主意吧！”
　　说完，他朝着镇黎深深一揖,然后不动声色地，牵过陆维的手,将陆维掩于自己身后。
　　镇黎虽然是昊元峰的掌门，但实际上自从他掌权以来,并没有多少人真正迎奉巴结于他。
　　只因修士们，平常大都是各扫门前雪。
　　特别是资质较高的修士,成日里想着如何提高境界、延长寿命还来不及,哪有什么时间和心思，浪费在多余的事情上。
　　而等阶低下、在道途上没有什么前程的修士,倒是有心去巴结攀附他,以他的身份地位眼光，又看不上那些人。
　　如今镇黎见穆鸣知情达意，是个难得的通透人，心里十分满意。
　　他又见到穆鸣对陆维的亲密举动与明显维护,暗忖道，早就隐约听说过，穆鸣与镇玄的道侣，是一同被带上昊元峰的，原来如此。
　　仔细望去，穆鸣身后那人高大挺拔，确实丰神俊朗、萧萧肃肃，殊异于众，明明是个毫无修为的凡人，却连他见了也觉心神撼动，不敢多瞧。难怪镇玄与穆鸣，皆为之神魂颠倒。
　　自古皆称红颜祸水，殊不知蓝颜亦可惑乱无垢道心。
　　穆鸣既然为了情之一字，不惜甘冒天大风险、揭穿镇玄堕魔，今后便天然是站在自己这边的人，那他也不吝于顺水推舟，就此成全穆鸣二人。
　　镇玄一身斩衰孝服，跪伏在太清诛魔显形阵中心，四周无数灵纹明灭流转，令他骨酥筋软、法力尽失，被困于其间，无法出阵。
　　他因忧心陆维，挣扎着抬头望向殿外，刚好看见穆鸣牵过陆维的手，将陆维掩于身后的那幕，心中不由痛楚难当。
　　镇玄张了张嘴，想要唤陆维一声，却最终咬紧牙关，将那个挚爱的姓名，合着牙龈间咬出的血一起，咽入腹中。
　　这样也好，他对自己说。
　　陆维有了穆鸣的保护，就不会受到他这个堕魔者的牵连。
　　不久之前两人还在一起恩爱缠绵，陆维现在却连看都没有往他这边看一眼。他虽然很是失望难过，但仔细想想，陆维现在又能做什么呢？
　　陆维只是一介凡人，面对这么多的高阶修士，除了与他撇清关系、保存自身之外，陆维又能做什么呢？
　　他不是不能理解。
　　只是终究、终究……意难平罢了。
　　另一边，穆鸣既是给镇黎递了台阶，镇黎便顺势轻咳一声，走到议论纷纷的众道人面前，伸出双手，于空中虚按了两下：“诸位静一静，听我说。”
　　众道人见镇黎出面，果然议论声渐次低了下去。
　　“镇玄师弟与我同为老祖门下，一脉相承，也是我昊元峰的希望。如今失道堕魔，我极为痛心。”紧接着，镇黎话音一转，“然而正邪不两立，师弟既已堕魔，便是与正道为敌，必须接受相应的惩罚。”
　　“按昊元峰律法，堕魔者当诛。”说到这里的时候，镇黎仰天叹了口气，露出极为感慨的样子，“但法理亦不外乎人情，师尊生前最为疼爱小师弟，如今师尊尸骨还供奉在灵堂，我若是按律执法诛杀于他，并将此事公之于众的话，岂不是伤了师尊的心，令他老人家在九泉之下都无法瞑目？岂不是连累我昊元峰的名声，都败坏了去？”
　　“所以对外，我们便称镇玄师弟回雪山顶为老祖守孝。自家事自家毕，诸位也都是我昊元峰的中流砥柱，是我镇黎信得过的人，请务必严守秘密，万万不可将此事对外声张开来。”
　　“至于镇玄师弟……便关押在寒月狱中，以免他祸乱人间，永生不得释出。”
　　陆维站在人群之中，看见镇黎在那里装模作样说漂亮话，心里觉得有些好笑。
　　他是活了好几世的人，如何能看不出来，镇黎要把这件事儿捂严了，哪里是为了昊元峰的名声。
　　而是因为如今，洪宸老祖坐化的事情天下皆知，半步飞仙修为的镇玄如果再被诛杀，昊元峰从此以后，就无法以绝对的武力震慑其余宗门，第一仙门的地位从此难保。
　　但有一点他却想不通，看镇黎也是有些心眼儿的人，为何不趁此机会杀了镇玄以绝后患，反而要将镇玄关押起来呢？
　　陆维垂下眼帘，望向自己与穆鸣交叠在一起的手。
　　既然镇玄暂时没有生命危险，那么他也就不急于行动，且看看情况再说。
　　……
　　寒月狱位于昊元峰地下深处，因为形状似一道弯月，常年酷寒无比、呵气成冰雾，故名寒月。
　　因为其严苛的环境，境界稍微低一点的修士都很难在其中生存，所以已经有数百年的时间，没有人被关押在这里了。
　　镇玄仍旧穿着那身斩衰素服，长发披散，被降魔索绑缚了双手，以脚尖稍微离地的姿势，悬吊在寒月狱的正中心。
　　寒月狱的地面，张开了太清诛魔显形阵，无数玄妙道纹在他脚下明灭流转。
　　镇黎踏进寒月狱的时候，镇玄看见了他，于是抬起头来，叫了他一声，“大师兄。”
　　脸色苍白、神情憔悴，一双黑眸却仍旧纯净澄澈，对镇黎没有任何敌意。
　　也没有任何憎恨、愤怒的情绪。
　　因为在镇玄的心里，认为堕魔本就是他自己的错。镇黎发现此事之后，不过是依昊元峰律法办事，最终还能留得他性命，囚于寒月狱，已经是法外开恩。
　　他没有任何理由去怨恨镇黎。
　　“镇玄师弟。”镇黎朝镇玄点了点头，上前几步，“师尊若是知道了你如今这般，不知该有多难过。”
　　之前属于镇玄的芥子玉佩，因为镇黎上前的动作，在镇黎腰间轻轻晃动了几下。
　　“你辜负了这么多年来，师门对你的栽培和期待。”镇黎在镇玄对面站定了，继续道。
　　镇玄低头不语，神情痛楚。
　　他知道他做的不对，然而如果再来一次，他也不会有别的选择。
　　名为陆维的这道极情劫，他度不过。
　　“既然如此，镇玄师弟，人总是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的。你既然亏欠师门，便还回来吧。”
　　镇黎说完之后，伸手便从芥子空间里，抓出一条金鞭。
　　这条金鞭长约三尺，遍体布满细鳞，只有人的食指般粗细，盘在镇黎的手上，如同一条金灿灿的细蛇。
　　镇玄见状，神情微动，他自然认得这条金鞭。
　　此鞭名为散魂鞭。
　　像镇玄这般修炼到半步飞仙的地步，其骨骼，肌肤，毛发，都不同于常人，坚韧异常，堪比防御类的灵物道器。普通的刑罚，是没有办法伤害到他的。
　　只有像散魂鞭这样，直接用于击打破坏神魂的法宝，才能够令他感到痛苦。
　　“大师兄，你这是要做什么？”镇玄提高了声音。
　　“当然是让镇玄师弟你，魂飞魄散啊。”镇黎的脸，露出了一点狰狞之色，“再以你这半步飞仙之躯，炼制成听话的道魔僵尸……那么就算宗门失去了老祖、失去了你这天纵奇才，也仍旧可以让第一仙门的地位，屹立不倒。”
　　所谓的道魔僵尸，正是令堕魔者魂飞魄散之后，再以其躯体炼制而成的法宝。其容貌法力宛若生前，没有自己的思维和智慧，只知听从主人驱使。
　　堕魔者，其实和一般的魔修还有所不同。他们皆是之前修行大道，并且有着较高境界的修士。
　　因为这样的修士一旦叛道入魔，往往就会酿成天下大祸，所以上天才会降下警示，在他们的眉间烙下堕魔印记。
　　像之前穆鸣遇上的四道人，也是弃道修魔，却因为境界太低，就根本没有这个资格。
　　所以可想而知，堕魔者的数量有多么稀少；而被捕获，进而被炼制成道魔僵尸者，就更是少之又少。
　　“大师兄，你……”
　　镇玄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见镇黎抖开了手中金鞭，狠狠一鞭朝他抽去。
　　散魂鞭直接作用在神魂上，没有在镇玄的身体上留下任何痕迹。
　　镇玄受这一鞭，当即惨叫一声，嘴唇的颜色霎时变白，冷汗一颗颗从光洁的额头冒出来。
　　紧接着，镇黎手下毫不停顿，连着抽了镇玄三百鞭，方才喘息着住手。
　　镇玄此刻已经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样，身体在半空中微微地摇晃，头颅低垂，斩衰素服几乎被汗渍完全浸透。
　　要知道，修炼到镇玄这般境界，已是神魂道躯一体，纵使身处炎炎夏日、烈火蒸笼，亦自清凉无汗。
　　像现在这种情况，明显是神魂受到了重创。
　　镇黎一手倒提着散魂鞭，一手捏着镇玄白玉般的下巴，令镇玄抬起脸来。
　　镇玄此时眼睑半垂，睫毛湿漉漉的，目光迷茫涣散。
　　刚开始镇黎抽他的几十鞭，他还能喊叫挣扎。到了后面，叫声就越来越低，挣扎越来越弱，直至像鞭打一床破败棉絮般，再没有半点反应。
　　“真可怜啊，师弟。”镇黎看着他道，“既然疼成这样，为什么还要守着一线灵台清明，不肯就此散魂呢？”
　　镇玄垂着眼帘，似乎是在无意识中，惨白的唇瓣翕动了两下。
　　“既是如此，师弟，我明天再来。”像散魂鞭这种高阶法宝，镇黎一天之内挥动的次数也有限制。
　　三百鞭，就是镇黎的极限。
　　于是镇黎松开了镇玄的下巴，转身离开寒月狱。
　　镇玄头颅低垂，墨发披散下来，遮挡住了他大半张脸。
　　是啊，明明这么痛苦，明明散魂就可以结束这一切……为什么还要执拗的固守灵台？
　　在任何人都看不到的地方，他的唇瓣又微不可察地，翕动了两下。
　　无声的，唤出他此生挚爱之名
　　陆维。
　　作者有话要说：    相信亲妈，已经轻虐道长了，之前的设想比现在这个可怕的多~~
　　顶锅遁~~


第116章 
　　穆鸣刚握住陆维的手,便觉得指腹之下触感有异，那样硬邦邦而又带着冰凉的感觉，分明不是活人的手。
　　他惊异地望向陆维,差点因此而叫出声,陆维却向他投以平静、且略带告诫的眼神。
　　在陆维目光的提点下,穆鸣终于明白过来，现在他和陆维，是身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场合。
　　于是他收起脸上所有的惊诧，牵着陆维的手，安静地站在人群之中,看着镇玄被人用降魔索捆缚得结结实实，拖出阵外、押往寒月狱的方向而去。
　　直至消失在他与陆维的视线中。
　　接下来他们这群昊元峰的高阶修士,留在这里也再没有什么用，于是彼此间寥寥交谈几句,便三三两两散去。
　　“大哥，我们回家。”
　　穆鸣将陆维的手握得更紧些,施展缩地成寸之术,须臾之间，便将陆维带到了他现在的住所。
　　此时穆鸣已经想开了,纵然陆维身体异样又如何？
　　寻常凡人如何能活的像陆维这般长久,又如何能回春到二十岁的模样？想必，陆维总是经历了一些他不知道的事情。
　　而无论陆维变成什么样子，始终是他的大哥，是他惦记了两百年之久的意中人。
　　那是一个不大的青砖院落,门外拴着两匹马，几树桃花绕墙而开。
　　踏入院门，就能看到个小厮坐在木板凳上，在那里头一点一点的打盹。
　　不远处，有一名青布扎头的中年妇人，正在手脚麻利地，晒晾浆洗好的衣服床单。
　　院子中间搭了个葡萄架，因为还没有到挂果的时节，架子上蜿蜒着绿色细藤，满目尽是碧玉般的翠叶。
　　陆维站在院落之中，不由错愕了片刻。
　　这分明……就是二百年前，他与穆鸣共同生活了大半年的地方。
　　院落里的一砖一瓦，墙外的桃花，门外拴着的马……全都和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就连中年的女佣人，看门的小厮，虽不是当年旧人，其穿着打扮、行动体态，也都和从前的下人差不多。
　　只是换了时间，换了地点。
　　“大哥，你还记得这里吗？”穆鸣眼神炙热的朝陆维望过来，“我们的家。”
　　“自从一百年前，我就陆陆续续把这里建了起来，生活在这里。”
　　“想想那个时候，我们有多快活。”
　　“往后，我们会和那个时候一样快活的。”
　　这时，在暖洋洋春光中打盹的小厮醒了，看到主人已经归家，连忙揉了揉惺忪睡眼，上来打千儿问安。
　　穆鸣心情很好，朝小厮笑了笑，就牵着陆维的手，一起去了书房。
　　进入书房之后，穆鸣便开始研墨铺纸，然后望向陆维：“大哥，镇玄究竟对你做了什么？”
　　陆维知道，穆鸣已经瞧出他不能说话，于是走到案前，提笔蘸墨，将事情原原本本写在纸上。
　　穆鸣拿起墨迹未干的字纸，看完后大惊道：“他是将大哥的魂魄困锁于人偶体内，又吃了大哥的血肉，才会堕魔？”
　　陆维点点头。
　　穆鸣吁出一口长气，沉默了良久之后，才转动道力，将手中的字纸碾作灰烬，朝陆维道：“虽为事出有因，但他堕魔之事被掌门等人知晓，以你我的能力，已经无法控制和逆转。”
　　“既是做不到的事情，便无需多想，自寻烦恼了。幸亏掌门为人宽厚，念着同门情份，只是将他关押起来，性命无碍。”
　　说到这里，穆鸣微微一笑：“或许以后有了什么机缘，他还能重获自由，亦未可知。”
　　“在这之前，大哥安心与我住在这里便是。”
　　陆维闻言叹了口气，露出只得如此、无可奈何的神色。
　　穆鸣上前，抱住了自己朝思暮想的人，以手掌轻抚他的脊背，表示安慰。
　　他心中欣然喜悦的同时，也隐隐感觉到陆维的凉薄。
　　当年他与镇玄相争，陆维固然是由于镇玄的实力强悍，不得不留在雪山顶，但陆维也从来没有试图过为了他在一起，争取过分毫。
　　而与镇玄在一起将近两百年，骤然分离、很可能永世不见，也只能让陆维露出些无可奈何的神色，便毫无挣扎痛苦的，接受了这一事实。
　　固然是由于事情不可为，并非陆维的错，但陆维表现的仍旧太过于平静。
　　现在回想起来，大哥自十五六岁起，便被许多人如痴如狂的追逐爱慕，就连自己也不能避免为他神魂颠倒、百般筹谋，又经历了重重波折，才有今日。
　　这样的大哥，其实并未曾懂得，情之一物为何吧。
　　不过，也好。
　　至少大哥的心，从来没有真正交付旁人。
　　他仍然有机会，在未来漫长的岁月里，一点点谋取。
　　……
　　于是接下来，陆维与穆鸣日日于山间骑马狩猎，习字作画，烹茶焚香……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
　　若是在山上待的腻了，两人还会下山，去繁华红尘逛上一逛，听听名伎的歌舞、茶馆精彩的说书，碧湖泛舟，走马蹴鞠赏花，管管世间不平事，结识一些或出色、或有趣的人物。
　　不得不说，若论起享受和情调来，穆鸣实在是比镇玄要强的多。
　　镇玄与陆维相处二百年，虽然为了陆维改变不少，性子却仍旧是孤高清冷，无甚趣味。
　　除去为陆维延寿那段时间，被逼无奈下山四处搜寻天材地宝，根本不愿沾染红尘，更不用说像穆鸣这样，与陆维一起入世游玩。
　　就这样，两年的时间一晃而过。
　　而镇玄在寒月狱内，也足足被关了两年。
　　这两年，镇黎每天都要过来抽他三百鞭，按照常理来说，早该经受不住神魂日日被撕裂摧残的痛苦，进而魂飞魄散，成为炼制道魔僵尸的材料。
　　然而不知为何，镇玄却挺了过来，无论遭受到如何残酷的对待，亦死死守住灵台那点清明不散。
　　“师弟啊师弟，瞧瞧，你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镇黎手中的鞭梢，缓缓滑过镇玄颈项，点在那块突出的锁骨上，“告诉我，你为什么还要继续活下去呢？”
　　镇玄被捆缚了双手，悬吊于空中，垂着头颅，不发一言。
　　两年时间，他原本穿在身上的斩衰素衣，都已成了破麻布条，一条一条的垂挂在身上，完全不能蔽体。
　　而他原本肌肉均匀，健康修长的身体，由于两年间持续不断的折磨，变得瘦骨伶仃，腰肢细瘦到只得一握，胸前肋骨根根突出。
　　镇黎终于失去耐心，抓住镇玄的长发，强迫他抬起头来，狞笑道：“你不是喜欢男人吗？既然留恋世间不肯离去，师兄把你带到南风馆接客，让你好好享受几日如何？”
　　镇玄闻言，涣散而没有任何神采的眼里，两年来终于第一次出现了恐惧，挣扎着开口解释道：“不……我、我没有喜欢男人。”
　　我只是，喜欢陆维。
　　喜欢到不能自已，喜欢到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离开这个有陆维存在的人间。
　　镇黎其实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就算这么做能让镇玄精神彻底崩溃、进而魂飞魄散，他亦不可能这么做。
　　动静太大，干系太多，很难不被外界察觉；而且身为正道第一仙门，这样的手段过于下流卑劣，对身边的知情者也说不过去。
　　镇黎慢慢松开了手中的长发，缓缓道：“师弟应该听说过，九天仙霆灭魂阵吧。”
　　“你若现在散魂，还能有个来世。若是逼我动用此阵，你的神魂可是会被彻底摧毁，连来世也不会有。”
　　“师弟，我给你两天时间，你好好想想。”
　　说完，镇黎转身离开了寒月狱。
　　镇玄看着镇黎的背影，唇角缓缓泛上一丝苦笑。
　　来世？
　　来世他可还能与陆维相遇，还记得陆维这个人，还记得这一腔缠绵蚀骨、柔肠百转，无论如何都不能割舍的感情吗？
　　若是要他转世，成为另外一个人，那么与被彻底摧毁神魂，又有什么区别？
　　不，他不要什么来世……只求今生。
　　……
　　这天，陆维与穆鸣在凡间最大最繁华的城市里，歌舞饮宴之后，夜宿碧湖画舫。
　　陆维躺在画舫的一个暖阁内，感觉到整个身体，随着湖水的荡漾摇摇晃晃。
　　其实自从他受术换身之后，就不再需要睡眠。但因为要修行玉清观想图，所以每天晚上都作出睡觉的姿态。
　　他修行玉清观想图也有几年，虽然还达不到脱离人偶身体自行离去的地步，却明显感觉到精神力和神魂的壮大。
　　比如现在，他虽是闭着眼睛，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却能看到和听到，隔壁的穆鸣在做什么。
　　穆鸣收到了镇黎的传讯书信。
　　据那由金色光点组成的文字显示，镇黎要穆鸣回昊元峰，协助几位心腹长老，共组九天仙霆灭魂阵，诛灭镇玄的神魂，以便将其炼制为道魔僵尸。
　　因为穆鸣就是揭发镇玄的那个人，与镇黎是天然的盟友，所以镇黎书信之中对他毫无保留、言无不尽。
　　穆鸣看完了书信后，袍袖轻拂，那些金色光点便四散飞去，不留半点痕迹。
　　然后他在原地站了良久，发出一声轻微的叹息，这才从隔壁走过来，踏入陆维所在的暖阁，脱去外衣和软履，在床上抱住了陆维。
　　此刻他的心里若说没有半点后悔，那也是假的。
　　他素来不喜镇玄，却从未曾想过，要诛灭镇玄的神魂，令其连转世也再不能。
　　不过事已至此，他也没有了别的选择，只能按镇黎所说去做。
　　他将头靠在陆维的颈项处，轻轻地蹭了蹭，终于觉得心内稍安。
　　至少，他还有大哥在身边。
　　作者有话要说：    道长之所以不愿意散魂，除了舍不得陆总之外，其实内心还是有难过怨忿的~~
　　怨魂咩，都很难超度…


第117章 
　　构筑九天仙霆灭魂大阵,是件十分复杂麻烦的事。
　　若非镇黎足足花费了两年时间，都未曾成功让镇玄魂飞魄散，也不会祭出这最后一招。
　　首先这个大阵,必须建于昊元峰的降灵台之上,才能够沟通天外仙霆,令其诛灭魔修魂魄。
　　其次需要数以百万计的高阶灵石、以及各种珍贵的筑阵画符材料，花费十分巨大，而且过程繁琐。
　　幸好镇黎得了镇玄的芥子空间，里面有洪宸老祖毕生积蓄，花费方面倒是不用太担心；而繁琐的筑阵过程,显然是镇黎短时间内无法独自完成的，所以他才叫上穆鸣,以及昊元峰十几名长老共同参与。
　　自从那日在画舫上，收到镇黎的来信后,穆鸣便与陆维一起返回了昊元峰，并且帮助镇黎构筑大阵。
　　由此,穆鸣便披星戴月、早出晚归,忙得与陆维往往是整天都照不上一面。
　　他对陆维倒也没有完全撒谎，只说是帮掌门筑阵,忙过这段时候就好；却没有告诉陆维,他帮镇黎构筑此阵，是为了诛灭镇玄的魂魄。
　　陆维在画舫上，见过镇黎给穆鸣的传书，当然知道穆鸣在做什么,却佯作不知。
　　他每日就浇浇花、画个画儿，在附近的林子里骑骑马、散个步什么的；最近院子里葡萄也熟了，他摘取了小半，开始像往年一样自酿葡萄酒，过的甚是洒脱自在。
　　穆鸣见陆维毫不知情的模样，也就更加放心。
　　如此两个月后，昊元峰降灵台上，九天仙霆灭魂大阵方才构筑成功。
　　中秋的夜里，月色皎洁，新酒已酿成。
　　青砖院落、葡萄架下，摆放着一张竹制圆桌，桌上放着月饼、蒸蟹等应节的食物，以及各色酒品点心菜肴。
　　陆维和穆鸣对面而坐，穆鸣朝陆维举起杯中酒，与他碰了一碰，感慨道：“想起当年，我们虽家境贫寒，却也是阖家团聚，每年这个时候母亲都要做些月饼、烧上几个好菜，沽半斤薄酒应节。如今父母妹妹俱已不在，却幸得还有我兄弟二人……来，大哥，我敬你。”
　　穆鸣修道已久，早就失去对食物的欲望，酒却还是能喝上几盅、品出些滋味的。
　　他与陆维碰杯之后，仰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心中既感慨万千，又有些郁郁。
　　只因为今夜不只是中秋佳节，亦是九天仙霆灭魂大阵开启之夜、镇玄魂魄消散之时。
　　他帮助镇黎构筑大阵之后，因为内心难安，便找了个理由，提出不再参与接下来处死镇玄的行动。
　　纵然知道事情会如何发展，不曾亲眼所见，感觉上总是要好过一些。
　　于是才有了闲暇，与陆维共度这个中秋。
　　陆维端着手中的酒杯，亦是一饮而尽，然后他朝穆鸣微微勾唇一笑，从竹椅上站起身，踏出葡萄架外，来到院落中皎洁如银的月光下。
　　方挥手，就见一架青色的七弦琴悬浮于陆维身前。
　　此琴色泽剔透，仿若是置于绿叶之上，莹莹欲滴的露水之色。
　　拨弄三两声，弦音润静圆匀、清淡微远。
　　正是当年，镇玄赠与陆维的昊天环佩。
　　“大哥……要弹琴吗？”
　　穆鸣正觉得有些疑惑，还没来得及多想什么，就听一曲“归梦故里”自陆维指端流泻而出。
　　这首琴曲化意自刘晊虚的诗句
　　归梦如春水，悠悠绕故乡。
　　琴曲刚起第一个音，穆鸣周围的就环境变了。
　　这里不再是月色溶溶的青砖院落，而是夕阳余晖之下，黄泥筑的墙、稻草苫的屋顶。
　　会牧羊、会看家的大黄狗，在门外安静地趴着，时不时伸出粗糙大舌，舔一下黑湿的鼻头。
　　穆细细穿了身土布家常衣裳，刚喂过鸡，手里拿着两个刚从鸡窝里掏出来的蛋，走过来朝他怯生生地道：“二哥散学回来了。”
　　穆鸣听她这么说，往自己身上看去，发现自己穿着千层底的青布鞋、娘亲手裁剪的细棉布衣裳，背后还背着个书箱。
　　于是在心里模模糊糊的想，我果然是散学回家了。
　　因为他自小就聪明伶俐、很会读书，遇事心里又有成算，穆细细虽是他的亲妹妹，却跟他有一定的距离感、心存敬畏，见他总是怯怯的。
　　他从前并不觉得怎样，但现在不知为什么，却觉得他们兄妹之间理应再亲近些的，于是朝穆细细笑笑：“小妹，我回来了。”
　　踏入堂屋，放下书箱，鼻端闻到灶房炊饭的香味儿。
　　他娘从灶房半旧的蓝色土布帘后，探出半个身体，朝他道：“二郎，待会等你父亲和大哥回来，我们再开饭，要不要先吃点儿饼子垫垫？”
　　他答应了一声，不久就见他娘用粗陶的盘子，端了张刚摊好的鸡蛋饼过来，慈爱的笑着说：“我家二郎正在长身体的时候，饿不得。”
　　穆鸣洗了手，抓起鸡蛋饼咬一口，在嘴里慢慢的咀嚼着。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他好像忘记了什么事，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
　　按理说，像穆鸣这样境界的修士，已经不再需要睡眠，亦不会被梦境所迷惑。
　　然而，昊天环佩是昊元峰镇峰之宝，它所营造的幻境与梦境不同，足以令这世上的任何一位大能沉溺其中、无法挣脱醒来。
　　“归梦故里”琴曲于青砖院落的夜色中流淌，曲方至半阙，就见在厨房忙碌的中年仆妇，卧于灶下熟睡；上菜的小厮，在半路打翻了托盘，倒于几株开得正好的绿菊间，发出细微鼾声。
　　穆鸣的手肘放在圆桌之上，以手支颐，唇角微翘，纤长睫毛往脸上投下两弯浅淡黛青，沉沉入酣梦。
　　忘了自己身处于何时何地，亦记不起自己的本来面目。
　　只是耽溺于二百年前，什么都没来得及发生、没有生离死别，令人留恋追忆的故里。
　　陆维一曲奏毕，只见四下寂寂，万籁俱静。
　　再见，穆鸣。
　　陆维看着穆鸣已经陷入沉睡的脸，在心里默默的说。
　　然后他抱琴转身，离开这座他生活了两年多的青砖院落，朝着昊元峰降灵台的方向而去。
　　……
　　降灵台是昊元峰上，除了雪山顶外，最为神圣之处。
　　在这里，踏入道之门槛的修士们，经过叩拜仪式，可以得到来自天界仙灵的一样馈赠，是能够与苍天沟通的地方。
　　所以平常，众修士皆是敬畏仰望此地，如非必要极少踏入此间。
　　更兼这两个月来，镇黎在附近下了禁入令，四周更是绝无闲杂人等。
　　降灵台上，无数繁复的赤色道纹明明灭灭，组成一个直径数十尺的大阵。镇黎与十几位昊元峰长老立于阵前，神情凝重的看着，衣衫褴褛、跪伏在阵眼处的镇玄。
　　这两年多的时间，除了镇黎之外，没有任何人见过镇玄。而再次看见镇玄的人，都难免大吃一惊。
　　昔日镇玄是冰雕雪筑、气质高洁，天人一般的相貌；如今却瘦得脱了形，憔悴苍白，两颊凹陷，双目无神，再也看不出原本体貌。
　　只有那道赤红的堕魔印记，证明他就是镇玄无疑。
　　见此情状，长老们心里虽然也有些唏嘘，但他们已经被镇黎说服
　　老祖仙逝，镇玄堕魔，纸是不会永远包住火的。昊元峰若想维持第一仙门的地位，便必须将镇玄炼成道魔僵尸。
　　此刻黛蓝的天穹之上圆月渐移，就快要到推算好的，大阵发动的时辰。
　　九天仙霆灭魂大阵发动之后，自弱渐强，共有七道神雷降落。
　　七雷俱落之后，纵然是像镇玄这样半步飞仙的修为，也绝对逃不过魂飞魄散。
　　镇黎抬眼望了望天，时辰已到，他伸手自半空中虚虚一抓，掌中便出现柄七色小旗。
　　他看着镇玄，七色小旗挥动、落下。
　　随即天空之中，劫云涌动，一道水桶粗细的赤雷从天而落，发出轰然巨响，击在阵眼处的镇玄身上。
　　这两年多的时间来，镇玄被镇黎日日抽打三百鞭，忍受神魂撕裂之痛，本以为自己极为挨得痛苦，谁知道这赤雷落在身上，竟让他忍不住扬起脖颈，于阵眼之中长声惨叫。
　　他本是自持自制、高高在上的一个人，如今额头、脖颈、手背之上细筋绽出，面目扭曲，于众目睽睽之下高声惨叫，可见是痛到了极处。
　　“镇玄师弟，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镇黎叹了口气，“现在反悔已经来不及了，这可才刚刚开始。”
　　赤雷落下之后，不过须臾，镇玄头顶上的劫云便再度凝聚。
　　镇玄衣不蔽体，狼狈地伏在地面之上喘息着，身下无数道纹流转明灭，心中悲凉绝望，既怨又苦。
　　他绝望的是，今夜他必然难逃此劫；他怨苦的是，相爱了两百年的恋人，从此与他阴阳永隔。
　　穆鸣一定将陆维保护的很好，不教陆维知道自己的任何消息。在未来漫长的时光里，想必陆维会一点点把自己忘掉，一点点接受穆鸣，从此琴瑟和谐、花好月圆。
　　但他不曾后悔，永远也不会后悔。
　　橙色的雷电，在劫云中酝酿了须臾之后，挟着比之前赤雷还要可怕的声势，自苍穹之上朝镇玄劈落。
　　镇玄咬紧牙关，浑身不自觉地细细颤抖，准备迎接这第二道灭魂天雷。
　　然而就在这时，一曲“萧史乘龙”的琴音，自远方悠悠传来，滑过所有在场者的耳膜。
　　连第二道灭魂天雷，也似乎被这优美琴音所惑，在空中暂停了片刻。
　　陆维跪坐在一条巨大的白龙脊背之上，十指抚弦，乘风而来，然后停驻于九天仙霆灭魂大阵的上空，拦在即将降下的橙色雷霆，与镇玄之间。
　　作者有话要说：    道长，你老攻来救你啦~


第118章 
　　苍穹之上,滚滚劫云遮住了皎洁圆月，天昏地暗。
　　一道橙色惊雷划破黑暗长空，湛然闪耀,将四周环境映照得分毫毕现,轰然朝半空之中、乘坐着巨大白龙的陆维当头劈下。
　　陆维低首垂眸,并不为其浩浩声势所动，就连指端拨弄的弦音，亦未曾乱了半分。
　　当初，是他故意放任了戴柳和穆鸣，不曾提醒镇玄,才令事情发展到如今的地步。
　　他乘龙而来之时，看到了伏在阵眼之中,衣不蔽体，因为疼痛而不停颤抖,瘦至形销骨立、完全不似从前体貌的镇玄。
　　老实说，这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镇玄有多强大,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半步飞仙修为,每一毫寸的骨骼肌肤都炼至极处，宛若强大的防御法器。
　　而镇黎身为正道第一仙门的掌门人,也不可能用什么邪魔外道、或者过于下流卑鄙的手段对付镇玄。他原以为,镇黎纵是将镇玄关押起来，镇玄也该安然无恙。
　　哪曾想到，不过两年多的时间，镇玄便被折磨成了这般模样。
　　但陆维这个人,对于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从不言悔。
　　他蛰伏两年之久，等到今天援救镇玄的机会，就是为了将这具身体、这一世都还给镇玄，以偿镇玄两百年深情，从此天高任鸟飞，放二人自由。
　　他在这个世界还有任务，不可能如镇玄所愿，永远困于偶人体内；镇玄则对他执念成魔，进而道途尽毁，也早就到了该放下的时候。
　　随着橙色惊雷轰然劈落，自陆维光洁额头的发根处，出现一道深长裂缝，划过左边眉眼，一直延伸至他形状优美的下颌。
　　他身下所乘坐的白龙，则承受了大部分伤害，仰天长啸一声，指爪龙角绽裂，身上灿烂鳞甲纷纷而落。
　　镇玄伏在地面，仰首望去，看见自黑暗无际的天空中，仿若降下了一场纷纷银雪。
　　而它们与真正的雪花，不同的地方是，它们还没有来得及接触到地面，便化作点点萤光消散而去，未曾在这世间留下半点痕迹。
　　“陆、陆维……”镇玄抖着苍白的嘴唇，喃喃唤出那个挚爱的姓名，继而高声长叫，原本如古琴拂弦般动听的声音，变调至尖锐凄厉，“你为什么要来？你快走，快走啊！我不想见到你！！”
　　两年前他于昊元殿束手被缚、押往寒月狱之时，陆维连看都未曾看他一眼，便接受了穆鸣的保护。他虽然始终未曾表达出来，实际上内心却一直怨苦到如今。
　　然而陆维现在拼却性命来救他，他心里也没有任何喜悦之情，巨大的恐慌笼罩了他。
　　陆维的身体是万年阴沉木雕就，虽然结实坚固，水火刀斧皆不能侵，却也抵挡不了九天仙霆灭魂大阵之中，这七道威力越来越强的天雷。
　　他有半步飞仙的修为境界，纵然最后一道天雷会彻底抹除他的神魂，好歹会留下这个半仙之体，以供镇黎祭炼为道魔僵尸。
　　但陆维若要与天雷硬抗，最后只会落得身体与魂魄俱碎的结果。
　　更何况天雷之外，还有镇黎和十几位昊元峰长老，就守在一旁。
　　陆维如今明目张胆的来救自己，便是站在堕魔者的这边，与镇黎、与整个昊元峰，乃至于整个正道为敌。
　　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陆维乘坐的白龙，终于受不住那一道雷霆威能，在指爪龙角绽裂、鳞甲剥落之后，巨大的身体于空中四分五裂，溃散作无数光点。
　　陆维心中感到十分诧异，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指端骤然变调，几声带有“清风”曲意的乐音流泻而出。
　　于是便有几缕清风缭缭绕绕，缠上他的足端，托住他的身体，令他缓缓降落至镇玄身旁。
　　九天仙霆灭魂大阵，顾名思义，理应以伤害魂魄为主，对身体的打击伤害反而是次要。
　　但是适才的橙色惊雷，击溃了他乘坐的白龙、将他的面部劈出一道裂缝，他的神魂却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与之相反，此刻他的魂魄仿若浸泡在暖洋洋的温水中，很是舒爽，而且凝实有力了不少，足足抵得上他修习一年玉清观想图的效果。
　　陆维不知道的是，所谓“九天仙霆灭魂大阵”，是不知其真正用途者，为此阵所取之名。
　　而此阵的真正名称，应该是“玉清七色锻魂阵”，与陆维一直以来修习的玉清观想图，正是相辅相成。
　　由于玉清观想图承载天道之奥妙玄秘，不能以图像的形式留存世间，所以在世间基本上已经失传；而“玉清七色锻魂阵”的构造之法，却流传了下来。
　　此阵对于修习玉清观想图者，便是锻实凝魂、大补增益之物；而对于其他不修其法的修士，则可令其神魂重创、永远寂灭。
　　所以在玉清观想图失传的情况下，当初拥有“玉清七色锻魂阵”阵图的大能，便将此阵作为诛灭魔修神魂的用途，并更名为“九天仙霆灭魂大阵”。
　　这样传承了数代之后，再也没有人知道此阵的真正面目。
　　陆维俯身，解下斗篷披在衣不蔽体的镇玄身上、搀起全身仍在颤抖的镇玄，然后试图解开，捆缚在镇玄手腕上的降魔索。
　　镇玄却毫不配合，用尽全力试图推开陆维，嘶声道：“解不开的……你走，你走啊！”
　　陆维不能说话，只能向镇玄做口型
　　不，我不走，我要救你出去。
　　说完，他张开双臂，强硬的将镇玄钳制在怀中，再度试图去解降魔索。
　　镇玄此刻法力被封，神魂遭到了重创，已经与虚弱凡人无异，被陆维钳制住了便无法挣脱，只能看着陆维用一双宽厚大掌，摆弄着自己苍白的细瘦手腕。
　　陆维虽然得昊天环佩认主，有了异于常人的能力、其神魂亦有不逊于高阶修士的强大凝实，但终究是个凡胎，没有办法修行和运转道力。
　　他尝试了两次，都没能将捆住镇玄双手的那条黑色细索解开，第三道黄色天雷便自滚滚劫云中降落。
　　陆维虽不知玉清七色断魂阵的前因后果，刚才被橙色天雷劈过一次，多少知道，这些雷霆只能伤害他的身体，对他的神魂反而多有益处。
　　如此正好。
　　他本来就想离开这个木制的人偶身体、脱壳而去，却一直被困其中不得方法，这正是个绝佳时机。
　　于是他转身将镇玄护在身下，用自己的脊背迎向那道黄色天雷。
　　黄色天雷看上去只得碗口粗细，然而遍体闪耀着金光，其中蕴含的能量，比前两道之和还要强大。
　　黄色天雷刚击打在陆维脊背，陆维的衣物、毛发皮肤就都燃烧了起来，直至化作灰烬，露出皮肤包裹下的阴沉木，以及如蛇一般盘绕于整个身上的，道道黑色咒纹。
　　此阵一次只供一人使用，所以在陆维承受雷击之后，镇玄相应的便毫发未损。
　　这个时候，围在大阵四周的昊元峰长老们，都发出了惊叹的声音。
　　陆维现在，已经完全露出了偶人的真面目。
　　其整个身体由木头雕成，却行动自若、宛如生人，再加上遍体缠绕的黑色咒纹，看上去十分邪恶诡异。
　　“大家不要慌。”镇黎沉声道，“他这是在自寻死路！我们只需守住大阵四周，等待七道天雷过去，不要让他们有机会破阵而出即可！”
　　现在大阵之上，重重劫云密布，镇黎和众长老自然不敢进入阵中直接拿人，否则若被天雷误劈，便是得不偿失。
　　而他们也无需进入阵中。
　　反正现在镇玄被降魔索捆住，没有办法施展道力，只需要守在大阵周围，等待陆维被天雷击至身灭魂散，将镇玄再度擒拿即可。
　　只是可惜了，这一个花费百万灵石、无数珍稀材料，以及两个月时间布置的大阵，却没得到诛灭镇玄神魂的预期结果，此后还得重新再来一次。
　　“陆维……”镇玄被陆维抱在怀里，脸颊贴着陆维冰凉的木制胸膛，再也忍不住，低声啜泣，“你怎么、你怎么……”
　　他向来以冰冷强大、高高在上的面目示人，从来就不是个弱者，今天却一而再再而三，露出软弱不堪的姿态。
　　阵外和阵内的情形，他看得很清楚，陆维若继续在阵中维护自己，替自己挡天雷，最后只会身魂俱碎。
　　而陆维若是现在离开的话，就会被阵外的镇黎和众长老围剿，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
　　正所谓留也难，去亦难。
　　他绝望的想道，若今日陆维身魂碎灭，他便立即自毁神魂，追随陆维而去，也算不负两人这一世死生相恋。
　　陆维为镇玄挡去黄雷之后，松开镇玄，转身原地跪坐，挥手间，昊天环佩浮于身前。
　　木质的十指按于七弦之上，奏出陆维在这两百年间，所领悟到的最强琴曲意境，庄周的“逍遥游”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扶摇羊角而上者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
　　琴曲初奏，便见天地之间忽然飞沙走石，狂风大作，就连大阵之上的劫云也尽皆被吹散，露出天穹上属于中秋的一轮皎洁明月。
　　然后紧接着，明月和黛蓝色的天穹，尽皆被一个巨大的阴影遮住。
　　这阴影不知是否为鲲，亦不知是否为鹏，只因为它太大太大，绵延数千里，首尾皆不见，完全看不出其真正的形态。
　　而在这阴影之下，又有无数银色飞鱼，以及黑色大雕穿梭围绕，似是在为其护航。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救了道长之后，又即将渣了道长~


第119章 
　　围在大阵四周的镇黎及一众长老们,全部看得傻了眼。
　　等到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有十数头黑色大雕俯冲入阵中，有的叼着镇玄的衣领袖口,有的以脊背托住他身躯,扑棱棱的扇着翅膀,簇拥着镇玄往天上飞去。
　　镇玄发觉陆维仍然端坐在阵中抚琴，没有跟他一起离开的意思，于半空中嘶声大叫。
　　镇玄那一瞬，只觉得热血直冲脑门，胸中既慌乱又恐惧,整个人惊怖到完全失控，也不知自己语无论次都在喊什么,只记得自己不停反复的叫着
　　“一起走，陆维,一起走！”
　　却因为被降魔索缚住了双手，身子又虚弱,无力反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雕群凌空托起，离陆维越来越远。
　　然后他看见镇黎及一众长老们,此时都回过神,再顾不得劫云随时可能再度凝聚、降下雷霆的威胁，有的御剑而起朝镇玄所在腾空飞去，有的朝阵眼中的陆维扑来，想要阻止陆维现在所做的一切,同时截住镇玄。
　　陆维不为所动，木制十指之下琴声铮铮，无数银色飞鱼和黑色大雕如汹汹海浪般分作两股，缠住了镇黎与长老们。
　　那飞鱼的身躯足足有五尺长，遍体银白鳞片，鱼唇上突出半尺的尖刺，鱼鳍大的就如两排翅膀一般，锋利如刀刃，分列于腹部两侧；而黑色大雕们则更不用说，羽丰肌实，每一头都大到能载人飞行，力大无比，指爪鹰喙坚硬锋锐到足以劈金裂石。
　　虽然它们只是山海传说中的异兽，并没有修炼产生妖力，论起单打独斗来绝非镇黎与长老们的对手。但只要陆维的琴音不停，它们的数量便多到源源不绝，足以阻挠镇黎等人的行动。
　　霎时间，只见银色鳞片与黑色翎羽四散纷飞，数百飞鱼与黑雕被镇黎等人以道力击溃，化作光点在夜空中散去，像是一团团稍纵即逝的灿烂烟花。
　　然而紧接着，就有数千头再次替补，在陆维琴声催促中，悍不畏死地缠上来。
　　镇玄此时已经被那十数头黑雕托入云端，往下看去，陆维只是在红色道纹缭绕的大阵中间，一个黑色小点。
　　“陆维，你这是要我的命，你这是在要我的命啊！”
　　镇玄趴伏在黑雕们厚实的羽背上，泣血般的嘶喊着，泪如雨下。
　　他当然知道，陆维不能和他一起离开的原因。
　　若是陆维离开这里，那么谁又来奏响琴音，驱使飞鱼和大雕，于此处缠住镇黎等人呢？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陆维只能选择自己留下，送他离开。
　　他这两年来总是在心中暗暗恨怨，恨怨陆维待他过于凉薄；然而事到临头，他又宁愿陆维是真的凉薄成性。
　　他宁愿被诛灭神魂，从此消散于世间，也不愿陆维牺牲了性命来救他。
　　很快，那十数头黑雕将镇玄拱上了鲲鹏脊背。
　　鲲鹏之巨可负青天，翼若垂云，展翅一飞便是九万里。
　　镇玄挣扎着爬到鲲鹏巨大的脊背边缘，往下望去，只觉得耳边风声呼呼作响，下方白色的云气雾霭蒸腾。
　　云雾遮挡了视线，他又法力被封，根本就看不清，自己是否还身处于昊元峰降灵台的上空。
　　狠下心来，想要纵身往下跳，却又被在旁簇拥着的黑雕们叼住衣领袍袖，拽了回去。
　　另一边的降灵台、九天仙霆灭魂大阵之中，陆维仍在低头拨弄着琴弦，琴声淙淙流淌，尽得逍遥之意境。
　　要成为昊天环佩之主，并不需要有道行修为，却需要强大的精神力，方能将琴音中的意境具现。
　　他前世身为巢帝子嗣，生来精神力就异于常人，又经过后天锻炼滋养，越发坚韧强大。
　　身体可以换，但精神力却是属于魂魄范畴内的，所以这一能力就被他带到了这个修□□，进而令得昊天环佩认主。
　　再经过两百年间陆陆续续的感悟各种曲音意境，以及修习玉清观想图，令他使用昊天环佩起来，越发的圆融如意、挥洒自如。
　　之前他弹奏逍遥游，意境已经有了，却总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神魂之力，无法将其完全具现化。
　　然而今夜他承受了橙、黄两道天雷之后，神魂精神力都凝实壮大了不少，方能将这遮天蔽日、扶摇直上九万里，传说中的神鸟鲲鹏彻底具现出来。
　　接下来还有四道天雷，如果他能够将其全部吸收，神魂之力会强大到什么地步呢？
　　他很期待。
　　鲲鹏载着镇玄飞离这片天空之后，再度露出黛蓝色苍穹，以及皎洁的中秋明月，月光如银纱般辉耀大地。
　　但是这皎然月光只出现了须臾，便被再度聚集起来的劫云所遮挡，一道绿色闪电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朝着陆维当头劈下。
　　随着闪电劈下，只听见“咔嚓咔嚓”连声作响，那水火不能侵、刀斧不能伤的阴沉木身躯上，出现了无数道裂缝。
　　镇黎和长老们，此时又围在了大阵四周，目睹此情形，皆在心里对陆维恨得牙痒痒。
　　却又不能拿他怎么样。
　　镇玄被送走已成定局，鲲鹏展翅便是九万里，须臾全无影踪，根本不知去了哪里，镇黎等人找都没有地方去找。
　　而此刻大阵之上劫云密布，随时可能降下雷霆，他们都是至少好几百岁的人，不可能在这时候意气用事，不顾死活的冲进去拿陆维。
　　陆维挥手，令昊天环佩隐退而去。
　　紧接着青雷落，将整个身体烧灼成焦炭状、面目全非。
　　蓝雷落，劈掉了他半个脑袋和半边肩膀。
　　最后一道紫电最为威势赫赫，直接将这具焦黑残躯击作一堆齑粉，散于九天仙霆灭魂大阵中心。
　　……
　　穆鸣于葡萄架下蓦然惊醒，睁开双眼，看见桌上已经冷却的菜肴，以及面前酒杯里残余的酒渍，在皎洁月光下闪着一点银色，周围空荡荡的一片。
　　这里不是他二百年前的故乡，这里是昊元峰，他与大哥的家。
　　他撑着桌子站起身，心里正觉得有些失落，便看见陆维从对面朝他走过来，于是面露喜色，迎上去道：“大哥，你去了哪里？”
　　陆维点了点头，朝他道：“我去了降灵台。”
　　穆鸣顿觉心头一震，还没有来得及表示讶异，想出什么应对之辞，随即就听陆维又道：“二郎，你快些离开昊元峰吧，现在就离开。当着掌门和众位长老的面，道长已经被我救出送走，那边的事儿一了，恐怕你会有麻烦。”
　　说完，陆维根本不给穆鸣犹疑考虑的时间，伸手就捉住他的腕子，带着他离开这青砖院落，迳直往山下奔去。
　　不知为何，陆维明明是个凡胎，扣住他腕子的手却仿若铁钳一般，牢固不可挣脱；脚下亦如乘云踏雾一般，走的飞快，须臾之间就带着他到了山脚。
　　穆鸣这个时候才悚然惊觉，暗忖，大哥是个偶身，怎么忽然会开口说话了？是不是他此刻还在幻梦之中？
　　来到山脚之后，陆维才放开了穆鸣的腕子，看着穆鸣道：“二郎，我已在降灵台上被天雷击碎了身子，只能陪你到这里了。我们这一世的兄弟缘分已尽，你以后好好的过，莫要再惦念大哥。”
　　穆鸣闻言大惊失色，上前就要去扯陆维的袖子，却扯了个空。
　　只见陆维笑着朝他点了点头，衣袂袍袖渐次透明虚化，直至整个人消失在他面前。
　　此刻山脚之下四野寂寂，只有轮皎洁明月挂于苍穹。
　　有冰凉的秋风吹过，拂动穆鸣的刘海。袍袖之下，他的指甲深深掐入掌心，传来的尖锐疼痛提醒着他，他并非身处于一场幻梦之中。
　　他在原地怔怔的站了一会儿，冷静下来之后想，大哥虽然是个凡胎，却自有其奇异之处。
　　比如身具桃花骨，比如能得昊天环佩认主。
　　莫不是真如适才大哥所说，大哥去了降灵台救出镇玄，被天雷击碎了身子，却一灵未泯挂念着自己，所以在轮回之前，才过来给自己通风报讯？
　　此事事关重大，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莫若依大哥所言，先暂时离开昊元峰避避，看看这段时间的风头形势在说。
　　如果大哥所说是真……那么他便少不得如百年前约定的那般，在这世间四处流浪，寻找大哥的转世了。
　　穆鸣眼角滑下一滴泪，背离昊元峰的方向而去。转眼间，身影便隐匿在茫茫夜色之中。
　　……
　　镇玄趴在鲲鹏的背上，不知迎着罡风在高空中飞了多久，终于缓缓降落于地面。
　　降于地面之后，巨大的鲲鹏，以及在周边拱卫的飞鱼和黑雕，不过存在了十几秒，便皆化作点点光斑，在夜色中散去。
　　镇玄从地上爬起来，借着月色打量四周，发现这个地方他是来过的
　　逢魔之渊。
　　他曾在此处寻到了万年不腐的大块阴沉木，用于雕刻陆维的身躯。
　　这里乃是极阴之地，妖魔横行之处，正道修士若是长留此处，会对修为境界造成损害。所以就连当年的他，在找到万年阴沉木之后，也未曾在此地多做停留。
　　与之相对的，这里是邪道魔修们的天堂；也是目前，被正魔两道所不容的，堕魔者镇玄唯一能选择的归处。
　　陆维选择将镇玄送到此处，可谓是一片苦心。
　　镇玄站在被铁褐色荆棘丛丛围绕着的赤红土地上，绑住手腕的降魔索终于忍受不了这里的强烈阴气侵蚀，“砰”的一声断开。
　　镇玄曾吃过陆维的血肉，与陆维神魂相系，能够时时感觉到陆维。
　　就在这时，他全身一震，感觉到在一股极强能量的的轰击之下，陆维的阴沉木身躯已经化作齑粉。
　　不过他也同时感觉到，陆维的魂魄并没有因此消散，而是还留在这个世间。
　　镇玄心中不由大恸大痛，将镇黎和参与此事的众长老皆恨入骨髓，却也将之前的求死之意收了起来。
　　他瘦骨嶙峋的站在圆月之下，肩上披着陆维的大毛宝蓝披风，月光将他原本就惨白的肤色，映得越发毫无人色，眼中缓缓流下两行血泪。
　　这些人，最终还是没有放过陆维，他们不让陆维出阵，逼着陆维在阵中承受了其余所有天雷。
　　他只受过第一道，就疼痛的想要立即死去。
　　纵然侥天所幸，陆维逃过了一缕残魂，六道天雷之下，那又是什么样的苦痛折磨？
　　他要上昊元峰，杀镇黎，屠尽迫害陆维致死之人。
　　他要想尽一切办法，寻找到陆维的残魂转世……与陆维再也不离分。
　　似乎感觉到镇玄的心意，四面八方的无数阴气向镇玄汇聚而来，迫不及待钻入他的毛孔、七窍……又化作浓郁的黑气，自他的皮肤、衣袂间时不时的散逸而出。
　　镇玄眉间的堕魔印记越发鲜明，仿若随时都会滴出血来。
　　自此，心魔已深。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头疼：你们不要想着找我了，我还要做任务~~


第120章 
　　陆维与穆鸣在昊元峰山脚分离之后,隐去了身形，飘飘荡荡朝那凡尘俗世而去。
　　九天仙霆灭魂大阵的六道天雷，击毁了囚禁束缚他魂魄的木偶身躯,又将他的神魂滋养到前所未有的强大,以至于他可以随心所欲在穆鸣面前显形、通风报讯。
　　他虽不会缩地成寸之术,然而魂魄轻若无物，一夜之间乘风飘荡可行数万里。
　　不过鸡鸣初报之时，他便来到了座风物华美的大城外。这座城正是当世皇朝的都城，名为晖京。
　　他还从来没有以魂魄的形式游历世间，觉得十分新奇。眼见着天色微明,有披甲的士兵将城门打开，便身若一缕清风,飘进城内。
　　古代的人民十分勤劳，这个时候就已经有人在街上叫卖朝食浆水,各家店铺也纷纷开门营业。从晖京城中间流淌过的那条大河上，有货船驶入码头。
　　陆维之前早就知道晖京城,两月前还曾和穆鸣在碧湖画舫上,计划到这里来游玩，却因为镇黎临时的召唤,终究没有成行。
　　自长街上走过,就见许多贩夫走卒在街边巷角，拿几个胡麻饼或者馒头什么的，奢侈点的再来碗豆浆，蹲在那里边吃边聊,这便是一天的朝食。
　　绸缎铺的中年掌柜穿一身老棕色、如意团纹的茧绸褂子，颔下蓄着短须，一边懒洋洋把算盘剪尺等工具放在柜台上，一边以手掩嘴，打了个长长的哈欠。
　　现在这个时间，店里还没有客人上门，陆维便走了进去，四处看看。
　　这间铺子颇有点规模，各色绢、纱、绮、绫、罗、锦、缎、缂丝等等，一应俱全，看上去华彩耀耀、五色缤纷，想来必定受到不少城中富贵人家追捧。
　　不过，陆维也就只能看看而已，身为虚无魂魄的他就算伸出手去触摸，也感觉不到绸缎绫罗的丝滑、织锦缂丝细腻的凹凸。
　　他在绸缎铺逛了一会儿，正想再去别的地方，忽然脑海里传来031的声音
　　“警报，警报！目标已出现在城东郊外，生命垂危，请宿主速速前去救援。”
　　其实，当陆维发现自己能够以魂魄的形态，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他对任务就完全没有了担心。
　　他大可以长长久久、千年万年的等下去，就算什么都不做，亦自然可以等到，有人飞升的那一天。
　　不过若是有机会，他当然也愿意做些事，以便更好更快的推进完成任务。
　　所以听到031的警报之后，陆维辨别了一下方向，便从绸缎铺的东墙穿了过去，朝城东方向而行。
　　他速度极快，又是魂魄之体，根本无需绕开建筑物和种种障碍，直接穿过就是，须臾间就到了城东郊外。
　　按照031的提示，他在郊外荒地的丛丛衰草之下，找到了一个被遗弃的男婴。
　　婴儿看上去刚刚出生没多久，还拖着条血淋淋的脐带，被裹在破旧的一块土布里，双眼紧闭、小脸发青，全身软软的倒着气，眼看着就要不活了。
　　“031，你确定这就是任务目标？”陆维无奈的问道。
　　“是的，目标身具天灵仙根，资质不下于镇玄。”031的机械音响起，“只要踏上道途，于一呼一吸之间便可自动修炼，加以时日，飞升的可能性极大。”
　　陆维显了形，一手抱起婴儿，一手摸着下巴，道：“听起来很不错，我可以夺舍他吗？”
　　“夺舍具备仙根的身体，需要额外花费能量沙。这具身体为天灵仙根资质，需要500粒能量沙。”031回答，“而宿主目前只有359粒能量沙，不具备夺舍此身体的条件。”
　　说完之后，031便哑掉了。
　　陆维叹口气。
　　这样算来，他纵使身处于修真的世界，却始终不能去夺舍一个有仙根的身体。
　　若是仙根低劣，便飞升无望，那么夺舍来也没有什么用，比起普通人的身体，还要额外花费宝贵的能量沙；若是像眼前这个婴儿般，具有极佳的仙根，他又兑换不起。
　　陆维将目光投向怀中婴儿，只觉得婴儿神魂虚弱，随时都可能咽气。
　　他想了想，从体内抓出一团血气，轻轻拍入婴儿天灵。
　　陆维吸收了九天仙霆灭魂大阵的六道天雷之后，神魂力量增强，就发现了位于魂魄深处，这一团不属于自己的血气。
　　他并不知，此物是在镇玄吃了他的血肉之后所生，镇玄就是靠这个来连结感应他的魂魄。
　　他只是觉得，这团血气里面蕴含着较为温和的能量，适于滋养婴儿的虚弱神魂。
　　反正这团血气于他无甚大用，拿来救人却是刚好。
　　血气刚接触到婴儿的天灵处，便如海绵吸水一般，被迅速的吸收掉了。紧接着，婴儿发青的脸色渐渐转为红润，呼吸均匀，并睁开了一双黑琉璃般纯净的眼睛。
　　然而这男婴只看了一眼陆维，就再度闭上眼睛，放开嗓门哇哇大哭，声音极为宏亮。
　　陆维却因此松了口气，婴儿之所以哭，是因为神魂坚固，进而感觉到肚子饿了，这条小命总算是救了回来。
　　他掐断婴儿脐带之后，抱着因为肚子饿而哭闹不休的婴儿四处逛了逛，终于在远处的山岭间，找到一头母老虎。
　　这头母老虎身强体壮、皮毛黄黑斑斓，刚生下两只小老虎不久，正趴在洞穴里给小老虎们喂奶。感觉到有外人侵入到自己的地盘，母老虎刚想起身呲牙咆哮，却感觉到精神上传来一股巨大压力。
　　老虎号称百兽之王，哺乳期的母老虎更是凶猛异常，然而在这股精神压力下，却完全生不起反抗之心，柔顺的趴伏在地，露出肚皮，以示臣服。
　　陆维以神魂之力震慑了母老虎，然后将男婴放在母老虎的肚皮旁。
　　因循本能，婴儿很快张开没牙的小嘴，含住能分泌乳汁的那个深红色揪揪，开始用力吸吮，很是健康、生机勃勃的模样。
　　陆维向来喜欢小孩，见了也甚是欢喜，一边看着婴儿吃奶，一边道：“算来今年正是虎年，你又吃了这虎奶，想来与虎有缘，便与你取个小名儿，叫阿寅怎么样？”
　　婴儿在吃奶的间隙，哼哼了两声，似是对这个名字十分满意。
　　……
　　之后，陆维又在北城郊外找到个废弃的破旧山神庙，把里面收拾打扫一番，便与阿寅一起住下。
　　晖京城内风物繁华，生活用品吃喝，应有尽有。陆维在城里面寻摸了小床、被褥、小儿衣物片子等婴儿用品，搬到山神庙中，给阿寅平常铺盖换洗。
　　阿寅一旦觉得饿了，陆维便会抱他去找那只母老虎，让他饱食一顿虎奶。
　　老虎一胎往往会生两到七只，那母老虎这一胎生了两只，再加一个阿寅吃奶，倒也不觉得如何。
　　直到阿寅六个月大，已经不需要每顿吃奶，可以进一些稀烂的辅食之时，去母老虎那里少了，母老虎反而感到有些失落，时不时的下山来庙里，叼些山鸡、野兔之类的猎物来看阿寅。
　　就这样，阿寅在陆维的看护照顾之下，在山神庙里不为人知的长到了五岁。
　　可能是因为吃虎奶长大，阿寅长得比一般的五岁孩童，要高大强壮许多，看上去足有六七岁的模样，相貌举止间，亦是有了美男子的雏形。
　　也不知见到他现在的样子，之前把他丢弃在郊野、令其自生自灭的父母，会不会后悔。
　　这天，陆维又有事进城去了，阿寅独自在山神庙里，和他的两只奶兄待在一起。
　　因为有幼时一起吃奶玩耍的情谊，阿寅与两只小老虎感情也十分好。
　　阿寅五岁，看上去还是个娃娃；而两只小老虎奶兄，现在已经成长为两头成年的老虎，吊睛黄眼、皮毛斑斓，看上去十分凶猛威风。
　　阿寅管陆维叫“爹爹”，管奶兄们分别叫“虎大”和“虎二”，管母老虎则叫“奶姆”。
　　陆维神魂强大，与母老虎一家常来常往了几年，它们受其影响，竟生出类人的灵智来，能够听得懂阿寅与陆维的话，并受其驱使。
　　奶姆这段时间又怀了孕，就在山上养胎，没有怎么下山陪他。
　　阿寅与两只奶兄玩了一会儿，就觉得有些无聊起来。
　　他长到五岁了，爹爹从来没有带他进过城。在他小小心灵里，就觉得城内的世界，是神秘而值得探索的。
　　所以阿寅抓住虎大，让它趴着，在它毛茸茸的耳朵旁低语了几句，然后翻身骑上虎大的脊背，小手揪住虎大项间短毛，神气地宣布道：“虎大虎二，我们进城去找爹爹！”
　　虎大向来最听阿寅的话，驮起阿寅便向山神庙外走去，虎二紧随其后。
　　山神庙离晖京城很有点远，陆维因为是魂魄之躯，须臾之间就可以打个来回，阿寅则骑虎走了一个多时辰，还在半路的山道上。
　　附近鲜少人迹，阿寅年纪幼小腿短走不远，又有两个奶兄看护，不至于遇到什么危险。这也是陆维为什么放心，让他一个人在家的原因。
　　阿寅从来没有走过这么远的路，正有些不耐烦，想着是和奶兄们就此打道回府呢，还是继续前往城里去找爹爹，对面就过来一个樵夫。
　　樵夫五十多岁，衣衫褴褛，皮肤黝黑、膝弯背偻，肩上扛着好大一挑柴，一看就是贫苦人家出身。
　　樵夫望见阿寅，立即扑通一声跪下了，全身瑟瑟发抖，朝阿寅不停磕头道：“山鬼大人恕罪，山鬼大人饶命，小的不是有意冲撞！”
　　阿寅天生晒不黑的白皮肤，穿着身红色贡绸团福纹玉纽对襟短衫、月白撒腿裤，头挽双髻，颈项间挂着金项圈，赤着粉嫩双足，容貌极为俊俏的一个童子，骑在头巨大的吊睛斑斓猛虎背上。
　　在普通百姓眼里，可不就是神鬼一流的存在？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奶兄们名字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当初喂阿寅奶的是头熊，嗯…


第121章 
　　“咦,这是个什么丑东西？怎么还会说话？”
　　阿寅嫌弃地看了在那里磕头跪拜的樵夫一眼，扁扁红润的小嘴。
　　他长到五岁，平常除了爹爹之外,并没有见过其他人。
　　陆维虽为魂魄,显形时却仍是生前模样,神仙般的品格相貌；阿寅自己长得也似个金童，更兼打小吃穿都是陆维从晖京城中寻摸来的，穿绫着绸、各种有趣稀奇的玩具，山珍海味皆不在话下。
　　就连身边的三头老虎，也都是毛色斑斓、行动优雅有力,干净漂亮威风凛凛的模样。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穿着草编鞋，粗布衣服上面还补丁摞补丁的老年山民。
　　你看这个丑东西,瘦巴巴的，露出来的肌肤皆为黝黑之色,还打着皱。手背脚背处，松弛的老皮下,是一根根支棱着的青筋,像是虬结的树根。
　　脸就更不能看了，层层叠叠的尽是褶子,眼角和嘴角皆深深下垂,露出一副苦相。
　　虽然这个丑东西也有手脚四肢、五官俱全，阿寅却并不认为，这个丑东西和自己、和爹爹是一样的人。
　　就如林间的猴子、山魈、猩猩之类的动物，阿寅也绝对不会将它们错认为同类。
　　不过这个丑东西会说话,倒是有点儿意思。
　　所以阿寅骑在虎大身上，伸出白白嫩嫩的小手，指使虎二道：“把那个丑东西，给我抓过来！”
　　虎二听了阿寅的话，便依言朝那樵夫扑了过去。
　　跪在地上的樵夫，眼见一条吊睛的斑斓猛虎甩尾抬爪，张着血盆大口，从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声朝自己扑过来，顿时吓得魂飞魄散，连话都说不出，只得紧紧闭上眼，缩起脖颈，在心里暗道，老朽此命休矣！
　　然而老樵夫闭了会儿眼睛，却没有感觉到猛虎的爪牙落在身上，于是又小心翼翼地稍微抬起头，把眼睛睁开条缝，看看面前的情况。
　　只见一个高大的男人背影，挡在了他与那条猛虎之间。
　　那条猛虎如同乖顺的家犬般，在男子脚下俯首帖耳，上下扑动着铁棍似的尾巴，将地面都击打起片片尘土，一副谄媚讨好的样子。
　　男人摸摸猛虎的头顶，无奈道：“我一时不在家，你们就这般胡闹。”
　　坐在另一头猛虎上的俊俏童子望见男人，顿时高兴的跳下虎背，嘴里叫着“爹爹”，也不顾自己赤着足，就小跑到男人身边，伸手紧紧扯住男人的衣袖，再也不愿意放开。
　　男人转过身望向老樵夫，老樵夫看见他的正脸，只觉得再想不起旁的事儿来，脑海里反复来回，都是这辈子听说过的遇仙传说，什么“斧柯烂尽”，什么“华光显圣”，什么“真武临凡”……如果世间仙人真的存在，一定就是眼前这男人的相貌风姿。
　　男人上前，躬身将呆呆怔在原地的老樵夫扶起来，致歉道：“小儿顽皮，惊扰了老丈，莫怪莫怪。”
　　男人扶起老樵夫的时候，老樵夫只觉得其举止潇逸，一股浅淡的清幽松香扑面而来，不敢让他久扶，连忙起身朝男人作揖，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只是没口子的连称“仙人”、“不敢”。
　　男人见老樵夫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只是因为刚才跪地叩拜，粗布长裤的左膝盖处破了道口子，于是从袖中取出一小块银子赠予老樵夫：“老丈拿去，置身衣裳吧。”
　　山民穷苦，若是贸然赠与其过多的财物，反会为之招惹祸患。
　　见老樵夫接过银子，男人微微一笑，便转身招呼两头猛虎和那俊俏童子一同离去。
　　老樵夫站在原地，目送着他们离去，直到那两人两虎的背影消失在视线中，兀自捧着手里的银子，久久回不过神，仿若坠入了一场离奇幻梦。
　　……
　　陆维带着阿寅回到山神庙之后，并没有因今天发生的事情去责备阿寅，而是开始了自我反思
　　阿寅已经五岁，他本想开始教阿寅一些修真炼气的法门，但看阿寅今天的表现，如果再让其这样隔绝人群的生活下去，怕不是第二个镇玄？
　　不，阿寅甚至比当初的镇玄还要不如。
　　镇玄那个时候至少还知道斩妖除魔，对弱者有一份匡助之义。
　　而阿寅呢？看见老者非但毫无怜悯之心，还要虎二把人抓来玩耍。
　　如此下去，如何能证道飞升？
　　当然，这也怪不得五岁的阿寅，稚子何辜，都是他自己的教育出了问题。
　　痛定思痛，陆维就觉得这山神庙再住不得了，还是要带着阿寅入世，经历人间百态。
　　而若是要带着阿寅入世，他一个魂魄之体肯定是做不到的，必须为自己找一个新的身体。
　　于是第二天早晨，陆维再三吩咐虎大、虎二和阿寅，乖乖待在山神庙里玩耍等他回来，哪里都不能去之后，须臾间便飘到了晖京城内。
　　陆维虽然可以花费能量沙，去夺舍凡人身体，031给的条件却很是苛刻
　　为了保持这个世界平衡，他只能夺取新死者的尸体。
　　而他自己这五年来，觉得做为魂魄状态于这个世界存在并无不妥，甚至行事更方便，所以也就没有想去夺谁的舍。
　　好在晖京城近两百万人口，每天总有人生有人死，可供他选择的余地倒是不少。
　　他先是去了城北，当今长公主的幼子不慎堕马而亡，正在郡公府里停灵，四十余岁的长公主素面朝天，在灵堂中抚棺痛哭，心肝肉儿的乱叫，驸马亦立于一侧、悄悄拭泪。
　　陆维凑过去看了看，上好的金丝楠木寿材中，躺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
　　这青年全身上下也没有什么别的伤口，只在脑壳上磕破了一块，想必磕到了什么要害处，这才一命归天。
　　陆维考虑了会儿，还是决定放弃这具新死的尸体。
　　他是要帮助阿寅飞升成仙的，而这具身体生于复杂的皇家，又有父母兄弟亲人，业障太重，况且死得很有点蹊跷，不知道还有什么麻烦事。
　　除此外，由于皇家历代基因的优化，这壳子也生得太过好看。
　　经历过镇玄之事以后，陆维就认为好看的外表，对于这个世界的任务来说，反而是一种负累。
　　之前，若非他生得太过好看招人，镇玄怎么会爱上他？又怎么会因为不舍得他离开这个世间，不惜行魔修之法，锁他魂魄啖他血肉，进而堕魔，导致任务失败？
　　这一次，他只想当个平凡的父亲，照顾阿寅长大，引导阿寅飞升成仙。
　　于是陆维离开了郡公府，又开始在城内转悠。一天下来，他看了几具新死尸体，老的老、病的病，都不甚满意。
　　正打算回去、明天再来的时候，忽然瞧见个乞丐，倒卧在一旁较为隐蔽的墙根处。
　　陆维绕过去看了看，只见这乞丐大约二十岁左右，指甲口唇青紫，身边放着口破碗，已经断气。像是因为饿极了，采摘了什么有毒的菌类蕨根生食，而导致的中毒身亡。
　　陆维见这乞丐身上虽然穿得破破烂烂，体形瘦弱，却不似寻常乞丐般肮脏污秽，面目五官普通平凡，心里就有了几分满意。
　　既为乞丐，还独自死在这里，想必就没有多少因果业障，正适合他带着阿寅入世。
　　“031，我要夺舍这具身体。”陆维在脑内呼唤道。
　　“是，消耗30粒沙，已为宿主兑换。”
　　031的机械音响起之后，陆维只觉得眼前一花，便见自己仰卧在墙根处，抬眼可见墙檐处一角，被斜生过来的树枝半遮挡住的青天。
　　这一角青天，想必就是这无名乞儿，临死前最后所见到的景象。
　　陆维忍受着肌肉的酸痛，扶着墙，从地上慢慢站了起来，不由苦笑了一声。
　　他是第一次夺舍，没有经验。依着这身体目前的状态，要回山神庙，恐怕要走到半夜。
　　在陆维从地上站起来的时候，他指甲口唇间的青紫便慢慢褪尽，转化为常人的肉色。
　　此刻已是傍晚时分，城门就要关闭；如若陆维现在不及时出城，那就只有等明天再回去了。
　　阿寅还在山神庙中，又只得五岁，若是一夜未曾见他归家，该有多么害怕。所以陆维虽然行走较为缓慢，脚下却未曾迟疑，直接朝城东门而去。
　　走到半路，却被一个丑陋健壮的独臂乞丐拦住了去路，朝他嬉笑道：“哟，王郎，要去哪里呀，三天没讨着吃食了，饿不饿？”
　　说完，这乞丐便将陆维逼入巷角，伸手捏着他的脸道：“王郎，我晓得你从前是跟过人的，如今我只要你跟我睡上一睡，怎么就不肯应了？”
　　“要知道，这附近一带可都是我的地盘，还想接着挨饿吗？”
　　陆维只觉得一股中人欲呕的酸臭味扑面而来，看见这乞丐眼中毫不遮掩的欲望，心中不由大怒。
　　他虽刚刚夺舍不久，浑身酸痛无力，但对付这种小混混，还不费什么事儿。
　　适才不曾直接动手，只是因为人来人往，太过惹眼。如今这独臂乞丐将他逼入无人巷角，正是自寻死路。
　　陆维两指并拢，往对面独臂乞丐的身上戳了几下，就见这独臂乞丐忽然软倒在地，人事不省。
　　半途夺舍，和陆维之前的觉醒不同，他并没有王郎的记忆，不知道王郎与这独臂乞丐之间，到底发生了何事。
　　但这并不妨碍，陆维对独臂乞丐所作所为的厌恶。
　　见他倒地，陆维又往他身上踢了几脚，踢断了他几根骨头，令他至少三个月不能再作恶，这才继续往即将关闭的东城门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夜里三点多，偷吃瓜子的大黑老鼠终于落网，在挣扎中被火钳击打身亡。
　　然后我半夜擦着地板上的血迹，感觉十分酸爽~~


第122章 
　　阿寅晚上在家等爹爹,左等也不回来，右等也不回来，一直等到他趴在软榻上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才听到用屏风隔起来的浴房内,传来哗哗的撩水洗澡声。
　　爹爹身上总是一尘不染,还有着好闻的清幽气味，比他、比虎大虎二和奶姆都干净。然而他长这么大，那个浴房内的木浴桶都是他在使用，还从来没有见过爹爹洗澡换衣。
　　阿寅揉揉眼睛，下了软榻,光脚踩在四合如意图案的短毛地毯上，朝浴房那边走过去,一边走一边道：“爹爹，你回来啦。”
　　虎大和虎二极为警醒,这附近有任何陌生的人或者动物出没，哪怕仍在睡梦中,它们都会立即发现,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而现在这两头老虎都趴在距离软塌不远的地毯上，发出均匀悠长的呼吸声,不时在梦中抖动两下毛茸茸的耳朵,睡得很好。
　　因此阿寅丝毫没有怀疑，正在浴房内洗澡的人，就是他的爹爹。
　　阿寅走到屏风的一侧，看到大浴桶里面有一个青年,正在里面洗澡。
　　青年并不算矮，大约一七五左右，但体态却很是单薄瘦弱，锁骨和肋骨都十分明显的突出，发色泛黄，一看就知道常年营养不良，面目平凡。
　　他看见阿寅站在浴桶旁，朝阿寅偏过头微微一笑：“吵醒阿寅了？”
　　明明是那样普通平凡的面目，却因为他这随意的一偏头、勾唇一笑，尽显意态风流。
　　“爹爹，你的样子怎么变了？”阿寅上前几步，踮着脚尖抓住浴桶边沿，睁着对圆溜溜的眼睛，好奇的上下打量陆维，嘟囔着，“还是以前的爹爹好看。”
　　陆维大笑，朝阿寅伸出一只沾着水珠的手：“来，摸摸。”
　　那只手细瘦偏窄、指端椭圆，上面还有一些细碎伤痕，跟阿寅印象中爹爹修长遒劲、骨节分明的双手，完全不同。
　　但他还是按照爹爹所说，摸了摸那只手，然后惊喜道：“是暖和的。”
　　“是啊，从今往后，爹爹就可以跟阿寅一起吃饭睡觉，还能带阿寅进城去玩。”陆维弯起双眼，黑眸之中光华流转，“阿寅喜欢现在的爹爹吗？”
　　阿寅闻言，脸上顿时乐的笑开了花。
　　他的爹爹是全天下最厉害、最好看的人。但同时，爹爹的身体时隐时现，并且永远没有温度，因而从来没有带他睡过觉，也从来没有和他一起吃过饭，更没有带他去城里玩耍过。
　　而现在，这些事爹爹都可以和他一起做了。
　　所以阿寅握住陆维的手，认真宣布：“阿寅喜欢现在的爹爹，最喜欢了！”
　　陆维现在已洗的差不多，于是从浴桶里迈出来，将身上的水拭净，并将头发擦得半干，这才换了亵衣，与阿寅一同在软榻躺下。
　　阿寅此生第一次与爹爹一起睡觉，有点儿不习惯，又觉得很是新奇，不时伸出小手摸摸爹爹的手臂，把腿搭在爹爹的腰上，将耳朵贴在爹爹温暖的胸膛处，去听那一下下的心跳。
　　小孩子在怀里拱来拱去、摸来摸去，似乎得了什么新鲜的玩具，一点也不安份，陆维的新身体，此时却很是疲惫了。更让他哭笑不得的是，阿寅因为好奇心重，接下来居然试图往他的胯间摸。
　　于是他忍无可忍，捉住阿寅无法无天的手脚，沉声道：“好好睡觉。”
　　陆维虽然平常宠爱阿寅，但在阿寅面前还是很有一些做爹的威严，阿寅听了他的话后，果然不再乱动，往他的怀里又拱了拱，找了个舒适位置，这才闭眼睡了。
　　……
　　陆维在晖京城内游荡了五年，对城内的官府规矩以及住户人家，虽说不上了若指掌，却也算得大致明白。
　　晖京城分为外郭和内郭。
　　内郭寸土寸金，靠近皇城，住的皆是达官贵人、豪商富户；外郭则地价便宜，大部分平头百姓，都居住于此。
　　他先在晖京城外郭，找到一户王姓人家，使了笔银子，冒认是其失散的子侄，在京兆府落了户籍；继而又打通各路关节，分出来自立门户。
　　从此，他与阿寅便有了在晖京城的合法居住权。
　　陆维这个身子，原先就在晖京城的外郭一带讨饭，还是有些人认得王郎的。他也不曾就此避讳，只说是运气好，不意竟与失散多年的叔叔在城里相认，得叔叔扶助照顾，这才脱离叫花子的生活。
　　他如此坦荡荡地承认，反叫之前认得他的人，就此说不出话来，转而赞叹他时来运转。
　　至于阿寅，则更名为王寅，与王郎的户籍落在一处，只说是因为母早逝，王郎之前无力抚养、寄养在别人家，现在条件好了，接回来的亲生子。
　　阿寅五岁，王郎二十岁左右，在这个普遍十三四、十四五就结婚的古代社会，也是完全说得过去。
　　只是儿子随娘，看阿寅长得如此俊俏，王郎却普普通通，让人不由羡慕王郎的艳福，同时嗟叹佳人早逝。
　　陆维打过的那个独臂乞丐，倒是有些不甘心，伤好后偷偷摸摸的在陆维新家附近转悠过几次，最终发现无隙可寻，又怕再挨打，也就灰溜溜地去了别的地方，不敢再出现在陆维面前。
　　之后，陆维将阿寅送去私塾念书，让阿寅多接触一些同龄的孩子，知晓一些世事；而他自己，则去附近的木匠铺找了份工。
　　木匠、石匠中最赚钱的，莫过于雕花匠。
　　陆维本就眼光上佳，又会画画，在木匠铺子里适应了一阵子刨子锯子凿子等各类木匠工具的使用，就成了老板离不得的人，铺子里最好的雕花匠。
　　别的雕花匠都是会几套普通的吉祥花样，寻常老百姓人家够用就行，陆维却能推陈出新，自己绘了样子雕花。
　　陆维的手稳，雕出来的花样儿既新鲜又好看，时日一长，名声竟渐渐传到内郭去了，不少达官贵人、豪绅富商，都指名要他在新打的家具物件上面雕花。
　　老板见他行情好，生怕他被别家的木匠铺子挖去，于是给他加了数倍的月钱、外带年末花红，还惟恐他累到手不稳，不再教他接外郭平民钱少的单子，只接内郭那边赚钱的大单。
　　这天在店里，陆维正往张黄花梨拔步床上雕花，因是内郭一户豪富人家为独女准备的嫁妆，雕的是百子千孙、榴实万结，以图个好彩头。
　　老板的大女儿珍珠端着碗汤圆甜酒，推门进来，朝陆维笑道：“王哥哥歇会儿，来吃碗汤圆暖一暖。”
　　珍珠身材窈窕，容貌秀丽，穿了条桃红的裙子，过了这个年就满十三，正是娉娉婷婷的豆蔻少女，花骨朵一般的年华。
　　眼下刚进冬，其实店里烧着火盆并不冷，但大约是为了拉拢他，老板默许妻女时常给他送些热茶点心什么的，于是陆维朝珍珠笑笑，放下手中的活儿，接过那碗汤圆甜酒舀着吃。
　　汤圆白胖细腻，桂花黑芝麻的馅儿，倒是十分可口。
　　珍珠望着陆维在那里端碗吃汤圆，一时之间竟望的痴了去，心中暗忖，王哥哥生的平平常常，既不魁梧也不高大，甚至还有几分瘦弱，放在人群中根本就不打眼。
　　不说别的地儿，就是她家铺子附近，好几个向她献殷勤的后生，都长得比王哥哥要高大端正。
　　然而为何她总觉得，王哥哥的坐立行止就是与旁人不同，既利落又飒爽，就是那张普通的脸，也让她觉得十分舒服，总惦记着多瞧几眼。
　　自打王哥哥来了她家的铺子，她已经说不清有多少次，在梦里梦见过王哥哥。
　　陆维这个时候刚好吃完，发觉珍珠在偷偷看他，当即放下碗，抬眼投以疑惑的目光。
　　珍珠脸上红了红，掩饰地走到那张黄花梨拔步床旁，小心翼翼抚过床头繁复美观的雕花：“王哥哥手艺真好，也不知到了珍珠出嫁的时候，能不能有这样一张床陪嫁。”
　　说完之后，珍珠脸更红了，臊的低下了头，然后上前几步把空碗拿走，转身出门。
　　珍珠说的这句话，若放在现代自然是平常；但这是重视礼教的古代，珍珠虽然不是什么住绣楼、使奴唤婢的闺秀，却也是将满十三的未婚少女，在一个男人面前谈论自己将来出嫁的嫁妆，显然很是不妥。
　　陆维摸摸自己的脸，再想想自己现在的年龄，以及鳏夫带孩身份，并不认为以珍珠的条件会看上他，然后觉得珍珠应该只是一时失言，所以才臊着走了。
　　再说了，老板也万万没有把自己一个未出阁的亲生闺女，嫁与别人做继室的道理。
　　陆维笑着摇了摇头，不作细想，把手洗干净，又开始继续为那张拔步床雕花。
　　他自然会为珍珠小姑娘，永远保守这个秘密。
　　也会在珍珠出嫁的时候，为她陪嫁的家具雕花。
　　在店里干完活之后，陆维便如往常一般在街上买了菜，然后顺道去私塾门口接阿寅。
　　他与阿寅已经在这条街上生活了两年，跟卖菜的、摆摊儿的都互相认识，阿寅已满七岁，这两年学的嘴甜，且生得玉雪可爱，一路上又被邻里街坊塞了不少瓜枣零嘴儿，口袋袖子被塞的鼓鼓囊囊。
　　此时晚霞漫天，陆维与阿寅沿途说笑着归家，却见一个身着金乌纹黑色长袍，身形如玉树般修长挺拔，肤白若霜雪，眉间一道鲜红印记的俊美男人，就站在他家门口。
　　镇玄抬起水墨勾出般的眼，容色若玉山皑皑，望向不远处的陆维与阿寅。
　　作者有话要说：    道长万里寻夫来了~


第123章 
　　陆维完全没想到会在此时此地见到镇玄,一时间手里提着刚买的鱼肉蔬菜，怔在了原地。
　　镇玄的目光投向阿寅，在这个孩子的身上,感到了强烈的,属于他与陆维之间的神魂联系。
　　来之前镇玄就打听过了,这孩子的生日是八月十六，年岁也完全对的上……正是陆维在九天仙霆灭魂大阵之中，被击碎了身体的次日。
　　他用了五年时间一统逢魔之渊，成为逢魔之渊真正的主宰，紧接着杀上昊元峰,将镇黎、以及参与过那年中秋夜事件的长老们屠杀殆尽。
　　其余昊元峰上人等，愿意归顺的则留,一意孤行抵抗的则杀无赦。
　　那一日，昊元峰血流成河；那一日,昊元峰亦归于他的麾下，从此世上再无赫赫扬扬的第一仙门。
　　镇玄已经堕魔,自是不能被正道承认；而就算是魔道上,因为他此前杀戮过重，肯承认他为同道的门派也极少。
　　但他并不在乎。
　　他现在的能力和势力都足够强大。
　　弱小的动物或者人类,才需要成群结伴的牟取生存空间；而强大者,只需一往独行。
　　这五年时间，他所经历过的生死搏杀、尔虞我诈，比他之前数百年生命中的总和，还要多的多。
　　然后接下来的两年,他令属下在世间四处奔波，寻找陆维的转世。
　　期间他的属下打听到过，好些个疑似陆维转世的孩童，男孩女孩都有；然而最终见面之时，他从那些孩童身上，却都无法感应到陆维的神魂。
　　他甚至几度怀疑，陆维因为神魂太弱，转世成为了人类之外的生命，那他需要搜索寻找的范围，可就不是一般的大。
　　直到今天，此时，此刻。
　　镇玄走到阿寅面前，眼眶一点点泛起红色，蹲了下来，目光瞬也不瞬地望着阿寅，却沉默不语。
　　只因他清楚，陆维现在已经不记得他了；面对转生为一个七岁孩童的恋人，心中纵有千言万语想对恋人说，他亦不知该如何开口。
　　“爹爹！”
　　阿寅虽然胆子向来大，又调皮，但他身具天灵仙根，直觉十分敏锐，很快感觉到镇玄身上有一股危险邪恶的强烈魔气，而且天然的对其排斥厌恶和恐惧，连忙跑过去躲在陆维身后，寻求庇护。
　　跑的慌乱，就连小袖子里兜着的红枣瓜子洒了满地，也顾不得捡。
　　镇玄见此情形，心中不由一痛。
　　然而他的城府已非昔日可比，脸上未曾露出分毫，慢慢直起身，一副渊渟岳峙的模样，用那把古琴拂弦般的声音，朝陆维淡淡道：“王郎？”
　　陆维这时才回过神来，心中暗忖，镇玄竟是没有认出我，那他到这里来做什么？
　　他一边猜度着，一边按照自己目前的身份地位，弯了腰回答道：“正是小人。这位……公子，找小人有何事？”
　　镇玄点了点头，道：“令郎身具仙根，天资非凡，随你埋没凡尘甚为可惜。不若交予我抚养，日后必有一番造化。”
　　说完后，他袍袖微拂，身边就出现了两口半人高的大箱子，箱口敞开，露出里面满满的金银珠宝。
　　镇玄确认阿寅为陆维转世的同时，也看出其根骨非凡，心中越发满意。
　　这一世，陆维终于不再是个只有短短百年寿命的凡人，而是可以通过修行，长长久久的与自己相伴相守。
　　说完之后，镇玄惟恐再度惊吓到阿寅，收敛了浑身的血煞之气，朝阿寅露出个和蔼笑容来。
　　“爹爹，我不跟他走！”阿寅却躲在陆维身后大叫，满脸抗拒。
　　陆维虽说这些年都一心抚养阿寅，对修真界之事未曾留意，同时没有渠道打听，却是亲手将镇玄送到了逢魔之渊，猜也猜得出镇玄现在是个什么状况。
　　镇玄是他上一次失败的任务，已经堕魔，而阿寅将来是要飞升成仙的，他怎么可能将阿寅交予镇玄抚养？
　　于是他放下手中提的菜蔬，安慰地摸了摸阿寅的头顶，朝镇玄道：“公子听见了吗？”
　　镇玄原先根本未曾将这个王郎放在眼里，如今见他挺身而出维护阿寅，面对自己毫无惧色，一扫之前的卑躬曲膝，这才不由仔细瞧了他两眼。
　　他自成为逢魔之渊与昊元峰共主后，威严日重，而且适才在王郎面前露出的那一手，已经证明他绝非凡人。
　　这个王郎瞧着也不是个蠢货，还敢这般，当真好胆。
　　若是依着镇玄这几年嗜杀的性子，逆则亡，早就将其斩于剑下。
　　不过，王郎到底是陆维这一世的生父，为了避免陆维对自己产生恶感，倒也不可如此去做。
　　自己来得晚了些，陆维此时已经记事，若就此杀了王郎，便弄成了杀父之仇。
　　世上血海深仇，至重不过杀父之仇、夺妻之恨。
　　镇玄微微一笑，低头捋了捋自己黑袖上的金边。
　　纵然他惯以杀戮震慑正邪两道，怀柔威逼的手段，他亦并非不会。
　　“小孩子不懂事，大人也不懂事吗？”镇玄望向陆维，声音缓缓，眸中却带着明显的威胁之意，“有些行为看似爱护，实为溺杀。王郎你就忍心，看着令郎这等良材美质，错过修行大道，与常人无异的度过一世，百年后便归于尘土吗？”
　　陆维揽紧了阿寅，道：“若阿寅真有一番造化，我自是愿意他有更好的前程。然公子所习之道，恕我不能苟同。”
　　“敢问公子眉间，难道不是堕魔的印记？”
　　镇玄被问的愣了愣，没想到王郎一个市井俗人，居然有此般见识，问题出在这里。
　　他其实也并非一定要阿寅随他修魔，只要能够延寿长生，得恋人永远相伴，道魔又有什么区别？
　　无非手段罢了。
　　“王郎好见识。”镇玄道，“那么不知你又是否听过，天魔誓呢？”
　　但凡踏入大道的修士，一言一行皆为天道所察；若是指天而誓，最后又不应誓的话，必生心劫，从此修为不得寸进。
　　魔修也是类似。
　　他们指深渊古魔而誓，如不应誓，一生五脏六腑都将被魔焰所焚，时时刻刻痛不欲生，到死亦不会停止，直至焚尽魂魄、永不超生，比正道修士的违誓惩罚还要重。
　　这两种誓言，正邪两道修士皆轻易不发，统称为“天魔誓”。
　　“修仙者可堕魔。”镇玄伸出手，抚过自己眉间的鲜红印记，“而只要守持大道，在何处又不可修仙？我镇玄在此指深渊古魔为誓，将来必不教阿寅习魔修之法，只令其明心见性、修习正道，如此可否？”
　　陆维自是知道天魔誓的，听镇玄发下这样的誓言，思忖了片刻之后，觉得并无不可。
　　镇玄本就是距离飞升只有半步之遥的正道大能，正道的诸多修行法门，没有人比镇玄更清楚。让镇玄领阿寅入门，自然比他这个只是因为好奇，浏览了一些炼气书籍，根本没有亲身修炼过的凡人要强。
　　而他，也不可能再替阿寅找到比镇玄更强大、更适合的引导者了。
　　只是……镇玄为何要这样做？
　　陆维正在犹疑间，镇玄已经上前捉过他的腕子，自顾自地扯着他就走。
　　王郎的身体既是个凡胎，体质又比常人还瘦弱些，被镇玄一扯之下，就随着镇玄踉踉跄跄走了几步。
　　阿寅一直躲在爹爹身后，扯着爹爹的衣角，便也跟着小跑了几步。
　　几步之间，便换了天地。
　　他们不再是身处于晖京城外郭的平民弄堂，而是一处鸟语花香、小桥流水的花园。
　　这里的小路是由晶莹剔透的五彩鹅卵石铺就，处处栽满了奇花异草，碧绿清澈的一曲流水中不时游过几条锦鲤，横跨流水的拱桥，则由大块的白玉搭建而成。
　　这里，是昊元峰雪山顶。
　　这里，是陆维与镇玄共同生活了近两百年的地方。
　　当陆维看清这里是何处时，不由在心里倒吸了一口冷气。
　　他是聪明剔透、闻一知十的人，当然知道镇玄能够带他们到这里来，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镇黎已经被杀，意味着昊元峰归于镇玄。
　　意味着此处曾经血流成河，意味着镇玄亲手将他修道成长、被恩师授业的地方，搅了个翻天覆地。
　　再望向镇玄的侧脸，仍是玉山皑皑、冰清绮貌的熟悉模样，他却忽然觉得这个人很陌生。
　　这个人，究竟还是不是，他认识和喜欢过的镇玄？
　　……
　　从此以后，陆维与阿寅便被镇玄半强迫的，居住于这雪山之顶。
　　并且镇玄以阿寅要专心修行为理由，一个月才让陆维与阿寅见上一面。
　　陆维百思不得其解，镇玄这么做是为何，直至阿寅成功引气入体后，镇玄替阿寅起了道号。
　　镇玄道貌岸然，装模作样，面目慈爱可亲的对阿寅说：“陆为地，为众生赖以存活之基；维为系，望你习正道之法，心系众生。从今往后，你便道号陆维。”
　　陆维听了镇玄这一番牵强附会、夹带私货的言论，才终于明白过来
　　镇玄是将阿寅当成了他的转世。
　　仔细回想，才恍然大悟，应该与自己救下阿寅时，打入阿寅体内的那团血气有关。
　　然而他并不打算戳穿。
　　如果镇玄明白过来他才是正主，他这个身体又是个凡胎，以镇玄对他的执念，不知道会不会做出，比从前拘魂魄、食血肉还要可怕的事情来。
　　阿寅是天灵仙根，只要踏入道途，一呼一吸之间皆可修炼。他将阿寅交予镇玄，镇玄又已立下天魔誓，绝不将阿寅引入歧途，其实已经算是推动完毕，只等最终结果。
　　作者有话要说：    听到镇玄誓言的深渊古魔：这种立志培养出一个正道修士的誓言，为什么还要说给我听……（心中一万句mmp狂奔而过~）


第124章 
　　换个角度想,便让镇玄如此误会下去，亦无不可。
　　陆维能够感觉到，自从他与阿寅来了这雪山顶之后,镇玄便刻意收敛了一身的煞气与魔气,人也变得心平气和许多。
　　除了额间堕魔的印记之外,镇玄从外表上看来，又是从前那不沾凡尘、清清冷冷的仙人作派。
　　由此，阿寅在这雪山顶上待了半年之后，也不再如何畏惧躲避于镇玄。
　　七八岁的孩子狗都嫌，陆维管孩子向来是宽严有度,把阿寅教的很好；镇玄却因为千辛万苦找到恋人转世，巴不得把全世界的好东西都捧到阿寅面前,哪里还舍得管教，只是一味宠溺放纵、无论要求合理与否,多半言听计从。
　　这样就导致了，阿寅在不害怕镇玄之后,就敢于骑在镇玄头上作威作福。
　　镇玄亦从不为此发怒,纵是阿寅闹得狠了，亦只是好脾气的哄劝,或者一笑了之。
　　而得偿所愿的镇玄,安于眼下的生活，把手下全部好好的约束起来，完全没有继续再造杀戮、将势力扩大的意思，也算是为世间少了个杀星祸患。
　　如此平安无事过了两年,又值中秋之夜。
　　镇玄和阿寅住在正院，陆维则住在西偏院，两厢里住所隔的甚远。
　　再加上西偏院外有暗魅护卫看守，所以若非镇玄授意，陆维与阿寅轻易是见不到面的。
　　镇玄虽对阿寅多有宠溺放纵，但一心想要成为阿寅最重要之人的镇玄，却对披着王郎皮的陆维十分警惕，因此一月一见的规矩，两年来都未曾松动改变过。
　　镇玄看着在拔步床上，仰面朝天、四肢大开，睡到鼾是鼾屁是屁的阿寅，十分头疼的按了按太阳穴。
　　修士首先是断绝食欲，继而以打坐修行代替睡眠。
　　但是阿寅在修至断绝食欲之后，就跟他又哭又闹，说是被他哄骗，害自己见到好吃的都再也没有胃口了。
　　继而怎么说也不愿意以打坐修行代替睡眠，到了晚上必须在床上躺着睡觉。
　　好在阿寅是天灵仙根，只要入得道门，呼吸卧起间皆可加深道行，他又年龄尚幼，将将九岁，虽是因此而修行速度慢了些，倒也不必急于求成。
　　镇玄上前，替阿寅掖了掖被角，看着那张粉装玉琢的俊俏小脸，想起阿寅白日时的无法无天，又是一阵头疼。
　　继而念到前两日阿寅与王郎见面之时，那副乖巧听话无比的嘴甜模样，不由心中忿忿。
　　两年来他已经尽量缩减这对父子相处的时间，平常照顾阿寅的是他，对阿寅千宠百爱的也是他，怎么这孩子对待王郎和对待他，就完全是两副面孔？
　　从来没养过小孩的镇玄，百思不得其解，又有些不服气。
　　见阿寅睡的沉沉，镇玄索性步出房门，起意去西偏院，见一见王郎。
　　走到西偏院外，才觉得自己此念好笑。
　　王郎是个凡人，此生不过百岁寿命，让其远着阿寅些，好好养到寿尽也就是了。待阿寅成年自会懂事，王郎与自己、阿寅本就不是同路人，修士见凡人皆如蝼蚁，他又与王郎争些什么、比些什么？
　　但既然来了，顺便看看王郎正在做些什么，却也无妨。
　　镇玄隐去身形，踏入了院落之中。
　　此刻月至天穹顶，院落里的一切都笼罩在皎洁的月光下。
　　两年来，镇玄刻意忽视王郎的存在，这还是他第一次踏入西偏院。
　　出乎他意料的是，他原以为王郎出身卑微，是个不会有多少意趣的人，这里却被收拾打理的颇有韵致，又充满了生活气息。
　　院子里并未种什么奇花异草，牵牛爬满了半边墙壁，其间点缀红红紫紫喇叭状的花朵；墙角几垄黄瓜架，结了顶黄花带嫩刺的新鲜黄瓜，水灵灵极为喜人。
　　葫芦藤、葡萄架，新酿的果酒摆在院中石几之上，芬芳扑鼻，佐以几碟小菜、上好湖蟹，和手打的月饼，中秋的节日气氛就此铺染开来。
　　王郎坐在石几旁，正与看守他的暗魅对饮。
　　暗魅化了人身，是个黑衣的清秀少年，端着骨瓷做的剔透荷叶盏，与王郎互相碰了碰，含笑一饮而尽。
　　镇玄暗忖，王郎是个凡胎，又两年未曾下山，这套他从没有在家中见过的，价值万金的龙泉窑杯具，想来必是暗魅不知在人间何处花费心思寻摸而来，转赠王郎的。
　　再往下看，无须饮食的暗魅，与王郎碰了一盏酒之后，就熟门熟路的用起了蟹八件，剔出蟹膏蟹肉，蘸以姜醋，再放到王郎面前。
　　王郎亦未曾推拒，将暗魅递过来的蟹肉就酒吃尽，显然关系处的极好，也不是第一次共度中秋。
　　他二人在那里笑语晏晏，吃喝完毕，就见暗魅收拾了杯碟，然后拿出根若木来，要王郎为他削箫。
　　镇玄不知道自己为何一直站在这里没走，然而看到这幕时，不由惊了一下。
　　若木生于若水之源，乃是天下十二灵木之一；每一个暗魅，一生都能在其上折一枝条，而后寻能工巧匠做成本命箫。
　　若木箫，一曲勾人魂，入障梦三生。
　　暗魅一生只得一枝若木，其珍贵程度，相当于暗魅的第二条性命，暗魅们一般都是寻找擅长铸器一道的高阶修士，精心雕琢打磨方成。
　　而此时此刻，暗魅居然要王郎这个凡人与他做箫？
　　王郎竟然也不推辞，让暗魅又取了木匠工具，拿起那根灵光含蕴、如同翠玉一般的若木，略微沉思了一会儿，就开始动手。
　　他做的也很快，不过个把时辰就钻孔打磨成型，箫身上浮凸几朵落梅，整支木箫光润玉洁，望去并无浮华，古朴简素。
　　王郎做好之后，将箫横在唇边，吹奏了半首“洞天春晓”试音。
　　确认音准无误，才将做好的木箫交给暗魅。
　　暗魅得了此箫，大喜过望，上下摩挲了好几次，方向王郎道谢。
　　一旁隐匿身形的镇玄，却是被那半首“洞天春晓”摄了魂去。
　　为何如此凑巧，当初陆维为了讨他欢喜，第一次弹奏昊天环佩试音时，也奏的是此曲。
　　一念至此，胸中苦涩不足之意翻滚，也未曾多想什么，便在王郎与暗魅面前显了形。
　　自陆维身亡于九天仙霆灭魂大阵之后，他便过的孤苦伶仃，无论是四方杀戮征服时，还是成为逢魔之渊与昊元峰共主时，所能感觉到的都是无边冷寂、胸中永远像是缺失了一大块。
　　两年前找到陆维的转世阿寅，他刚开始的时候固然是欣喜若狂、患得患失，将满腔情思投入到阿寅身上，还为阿寅取道号“陆维”，就是为了能够光明正大呼唤恋人之名。
　　然而相处的时日久了，才明白过来，阿寅根本就还是个不懂事的小孩子，与他所期待的“陆维”相距甚远。
　　所以在镇玄怀揣着私心，为阿寅取了“陆维”的道号之后，反而不怎么肯叫阿寅道号。
　　只因他隐隐约约觉得，阿寅现在还配不得这个名字。
　　当然，尽管如此，他仍然深信随着阿寅长大成熟，迟早会成为他心目中的那个人。
　　只是在这之前……他依旧十分寂寞。
　　不识得情之滋味时，他几百年在冰天雪地里苦修，也不觉得空虚无趣；识得情之滋味以后，不过几年分离，一花一月、半首箫曲，就能令他心中酸楚难当、空空落落。
　　镇玄挥散暗魅，取其箫走到陆维面前，道：“那首曲，再吹奏一次。”
　　他修无情道数百年，轻易不露情绪，此时明明心若潮水起伏，脸上却仍旧面无表情。
　　陆维并不知镇玄今日会出现，他平时其实也注意将自己在雪山顶上两百余年养成的习惯、爱好、所长掩饰起来，避免露出马脚。
　　他之前爱画画，现在便改为木刻；他之前擅抚琴，如今绝不碰琴半下。甚至于坐立行走的姿势，之前与镇玄生活时养出的一派潇肃洒逸之气，也尽皆悉心改变。
　　见镇玄忽然出现，陆维先是吃了一惊，继而见他面无表情的看着自己，心又定了下来，回想今晚自己所做的一切，并无破绽。
　　“洞天春晓”是再普通不过的曲目，琴可奏，箫笛笙亦皆可奏。若说自己习惯性的用此曲试音，便令镇玄认了出来，那便是滑天下之大稽。
　　所以陆维只初初吃了一惊，紧接着便未曾慌乱，接过镇玄递过来的木箫，站在溶溶月色之中微笑躬身道：“小人领命。”
　　陆维虽悉心改变了自己以前的姿态气质，却自有另一番不卑不亢、意态从容。
　　如果要打比方，他从前似骄阳耀目，一见便令人神魂皆荡；如今便如静水澜渊，看似水波不兴，实则深藏暗漩。
　　镇玄听过一曲之后，又在这里坐着喝了几杯酒，才又面无表情的离开。
　　只是这夜之后，镇玄换下了看守陆维的那只暗魅，他自己却成了西偏院的常客。
　　……
　　镇玄知道自己很不对。
　　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深爱陆维这件事，但他明明找到了陆维的转世，却对王郎动了念。
　　这半年时光，他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往王郎那边跑。
　　有时候明明面对的是阿寅，眼前却会不知不觉浮现出，王郎那张再普通不过的平凡面容。
　　在王郎那边，两人半年来也未曾越过雷池，不过品茶读书、听箫饮酒。
　　然而他只要见到王郎，自陆维去后这些年空虚孤苦无依的心，仿若就有了归处，被填的满满当当。
　　不……他并不是真的爱上了王郎，他只是在陆维真正回来之前，太过寂寞罢了。
　　镇玄一边这样想着，一边不知道多少次的，踏入了王郎所在的西偏院中。
　　作者有话要说：    道长：不，我没有爱上他~
　　紧接着口嫌体正直的去找老攻喝茶~


第125章 
　　此时正是初春,草木生出了嫩绿新芽，镇玄踏入院中之后，就见王郎正在用细纱布往坛子里滤新酒。
　　这酒是由王郎自己种的葡萄酿成,与普遍认为越陈越香的粮食酿造白酒不同,从采摘到酿成滤清,不到半年时间。
　　此酒度数不高，却自有一股馥郁果香气，喝起来十分爽口清新。
　　镇玄见王郎旁边已经滤好了一小坛，手一翻掌中便出现了个夜光琉璃盏，略微催动道力,那小坛中的浅青色酒液自动飞出一小股，如线如缕,自半空中注入盏中，直至堪堪半满。
　　然后他便端着这半盏酒,一边细细啜饮，一边在廊下倚着,看王郎滤酒。
　　镇玄看王郎,自然是苛刻挑剔的。
　　他一边嫌弃王郎那身洗到泛白的棉布短打、草编鞋、平平无奇的相貌，一边觉得王郎滤酒的动作利落爽快、富有节奏,令人越看越是容易沉迷,倒似暗含了某种天道之韵律。
　　此事虽稀奇，却也是有的。
　　天道俯视万物的同时，亦滋养众生。慧星陨落的地界，当地凡禽有所感应,每每有产下壳上带有星落花纹的“慧星蛋”来。
　　天人交感，并非修士所专有，也有宿慧凡胎。
　　难怪当初，暗魅会求王郎削若木为箫，想必就是相处日久，瞧出了这点。
　　在之前这样的凡人，镇玄只见过陆维一个。
　　当年陆维不过一介凡胎，便能令昊天环佩择其为主，亦是此等道理。
　　待王郎滤过新酒，便过来向镇玄问安，紧接着小心翼翼地道：“阿寅最近可好？”
　　镇玄听他如此询问，只是简短的回答道：“好。”
　　王郎闻言搓了搓手，有些拘谨的道：“阿寅年岁尚小，有不懂事的地方，望公子多担待些。小人知晓阿寅在公子那边，定是什么都不缺，只闲时做了些乡野玩物，是市面上买不到的，希望公子走时带给阿寅，聊以解闷。”
　　言语姿态之中，尽是属于底层小人物的卑微，却又充满了父亲对儿子的殷切关爱。
　　镇玄见王郎如此，顿时感到心头纠结。
　　这样一个小人物，又是陆维这一世的生父，他怎么会偏偏对其动了念？
　　难道说他对陆维的爱情，并没有他想像的那样深刻入骨？
　　不、不是这样，绝对不是这样……他对王郎的动念，跟对陆维的感情，绝对不是一回事。
　　陆维是他此生挚爱，他为了陆维可以堕魔道、屠师门；而王郎……不过是个用来消遣寂寞的玩意儿，如何配与陆维相提并论？
　　再说了，这一世的陆维，才是能跟他长长久久走到最后的人。
　　王郎是个寿命短促的凡人，纵是拿其消遣一番，在他漫长的生命中亦水过无痕，算不得什么。
　　想通了这点关节之后，镇玄的心情忽然舒畅开朗，朝王郎挑眉道：“要我多担待阿寅，要我送东西给他，瞧你这个做父亲苦哈哈的，却又有何物来求？”
　　他这两年都在尽量收敛隐藏身上邪气，此时却骤然外放，邪魅之意陡生。
　　“这……”王郎讷讷，似乎一时不知所措。
　　实际上陆维在心中暗道，几年不见，镇玄的情趣倒是有所长进，这是就要对他强取豪夺的架势？
　　镇玄不是心里一直惦记着，从前的自己么？
　　镇玄对他执念过深，如果能借着王郎这个壳子让镇玄放下过往，对镇玄来说，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陆维对镇玄始终怀有份歉意。
　　镇玄为他堕魔，为他变得如今面目全非，他却为了任务，一直在欺瞒哄骗镇玄。
　　反正他的魂体能永存于世，等到这个壳子寿尽，他始终是要离开的。在这之前，他愿意满足镇玄的一切需求。
　　所以当镇玄捏住他的下巴，吻过来的时候，他顺势扮演了一个不知所措的小人物，一个爱子被人捏在手里要挟的可怜父亲，不安的轻轻颤抖着，却完全没有抵抗。
　　令陆维感到欣慰的是，镇玄因为从来没有做top的经验，与他接下来的欢爱之中，虽然一直在霸道的强迫威逼，却极为习惯的选择了承受一方。
　　……
　　镇玄坐在书房内，听完那跪在自己面前的独臂乞丐，眉飞色舞讲述了王郎过往，终于忍不住一挥手，让那乞丐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便化作了一团黑灰弥漫四散。
　　然后他站起来，在书房内来来回回的蹑步，心中既是郁气难消，又是隐隐作痛。
　　距他与王郎初次发生关系，时间已过去四年。
　　他虽一直把王郎只作消遣，却也在这个过程中，忍不住想知道王郎的过去。
　　王郎是什么样的人，与什么样的女子相爱生下阿寅，在他未曾参与的过去，经历了什么事情，他都想全无遗漏的弄清楚。
　　只有这样，仿若才能真实的、全部的拥有王郎。
　　所以他派人前去晖京城中打听，对知情者许以重金，就找来了这么一个自称曾经是王郎同乡的独臂乞丐。
　　原来，王郎曾经是西北翼侯府的家奴。
　　他是翼侯府七公子奶妈的孩子，与七公子一起长大，算是七公子的奶兄。
　　七公子亲娘生他时便难产而死，虽是被认在主母名下，但主母自有亲子，对七公子也就是个面子情，七公子被奶妈一手拉扯大，名为主仆，实则情若母子。
　　因而未曾落魄的时候，王郎也是个讲究体面人，这也是为何他行乞之时，尽可能的仍旧注意干净整洁，不似其他乞丐脏污不堪的原因。
　　之后七公子与王郎长到十三四岁的时候，奶妈又因为府中一场妻妾之争的算计，无辜被牵连进去，为了保住七公子的名声，一死以证清白。
　　自此，七公子身边的可信可依之人就只剩下王郎。
　　王郎虽相貌平平，又没有什么特别的长处，但胜在忠心可靠，加上七公子念及奶妈，以及自幼在一处长大的感情，待他自是与旁人不同。
　　后来等王郎长到十五六，在翼侯府中到底发生了何事，其实独臂乞丐亦不知晓内情，只听说得王郎是背了“惑主”之名，被打个半死扔出侯府，在故乡实在是过不下去，这才到了晖京，以乞讨为生。
　　王郎虽背了这样的名声，其实并不代表他真的与七公子就有什么首尾。侯府之中看七公子碍眼的人不少，七公子又没娘庇护，说不得就是遭人陷害，拔去七公子身边这唯一忠心可信之人。
　　但独臂乞丐之前被陆维踢断了几根骨头，养了三、四个月才好，听见有人许他重金询问王郎的过去，便挟了私愤，在他所知事情的基础上，添油加醋的说出来，将王郎与七公子之间形容的十分不堪，描述的真真切切，仿若亲眼所见过一般。
　　巧的是，王郎确实有个订过亲的未婚妻，后来受他连累不知所踪，就连阿寅的出处也有了由头。
　　镇玄自然不是偏听那独臂乞丐一面之辞的人，但他同时从西北命人打听来的消息，跟独臂乞丐说的八九不离十，两下暗合，便让他心中坐实了王郎的过去。
　　镇玄在书房里来回蹑步，如同困兽，胸中气血翻涌，一时间想屠了翼侯府，一时间又想就此杀了王郎、一了百了。
　　他本就是杀人如麻、动辄屠门的堕魔者，连自己的师门都未曾放过，凡间小小的翼侯府，原本就算不得什么。
　　一念至此，便挥手招出服侍于身边的暗魅，将屠戮翼侯府满门的命令传达下去。
　　暗魅领命而退。
　　现在正值晌午，镇玄身为逢魔之渊的主人，此命既下，翼侯府就绝对不可能，在今天日落后还存在于这个世间。
　　镇玄下过屠杀翼侯府的命令之后，又怀着对王郎的杀心，来到了西偏院。
　　此刻的镇玄衣袂间黑色戾气蒸腾，眉间堕魔之印红若滴血，玉山皑皑的高洁容颜化作邪魅凶煞之色。
　　这才是镇玄完全未加收敛的真实面目，这才是逢魔之渊与昊元峰的共主，反噬戮杀师门、令正邪两道皆闻名丧胆的堕魔大能。
　　王郎如往常般穿着棉布短衣，正在侍弄一垄番茄，这是他托镇玄帮他在西域找到的植株，如今已经挂上了青红可爱的果实。
　　然而转眼之间，他就发现自己不再站在植物葱笼的院子里，而是悬于半空之中。
　　脚下，是淙淙流淌的一弯碧绿曲水。
　　然后，他被半空中陡然生出的一股大力掼下，将他直接掷入水中。
　　这弯曲水其实算不得深，最深处也不过三米左右，王郎水性也还不错，按说万万没有溺水的道理，然而那股大力却将他直接摁在水底，令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浮上水面。
　　镇玄站在白玉造就的拱桥之上，长长的黑发散落于腰背间，随风飘扬，目光冷冷地注视着在水底挣扎的王郎。
　　他若动念杀人，向来是决绝狠厉、起手无回，如今不知为何，对待王郎却是用了这样留有余地的手段。
　　看着王郎挣扎渐弱，面皮在水底化作惨白，眼看着人就要不行了，他又催动道力，将其提出水面，这才恍然大悟
　　似王郎这等背负了诸多污浊过往的低贱之人，只需一死，就能偿还他心中之痛愤吗？
　　不，这样太过便宜王郎了。
　　王郎出得水面，咳喘不休，刚缓过气来没多久，就又再度被镇玄以道力按入水底，如此反复数次。
　　陆维不知镇玄今日为何忽然发疯，将他反复溺于水底，一副要杀人的嘴脸，却也无从抵抗，亦无意抵抗，只得受着。
　　反正他这个身体已经完成了使命，镇玄就算今天真的杀了他，也不过是早些脱身。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除夕快乐~~


第126章 
　　王郎当年本就是打的半死被扔出侯府,名声败坏、无处可依，伤也未曾好好养，便开始了长达数年的艰难流浪乞讨生活,身体底子相当虚弱。
　　纵是陆维附体之后这些年有意调养过,也仍是远远不及常人。
　　此番被镇玄数度按入水底,很快就气息奄奄、腹部鼓涨，神智昏沉，脸色口唇惨白，连挣扎都变作下意识的抽搐。
　　镇玄原本是带着杀意来此，一直站在白玉拱桥上,冷眼看王郎在水中沉浮挣扎，如今见此人随时可能咽气的模样,内心深处又不自觉的开始恐慌。
　　他活了数百年，真正与之生活过、深入了解过的凡人,只得陆维一个。
　　陆维曾被邪修断为“霸王躯”，身强体健,力能举鼎,一生中除了年老体衰的那段时日，连个小病小灾也未曾有过。
　　由此,镇玄只以为所有凡人,都该与陆维体质差不多。
　　现在又是夏天，如果是当年的陆维这样在浅水中被浸几次，不过是感觉上难受一些，并不会有性命危险。
　　镇玄也没料到,王郎在水中撑的时间如此之短。
　　在这种恐慌的驱使之下，镇玄也不知自己怎么的，就从拱桥上跳进了水中，将浑身湿透的王郎抱进怀里，捏住王郎的两腮，令其张嘴，开始一口口的，为王郎渡气。
　　在渡气间隙，同时按压王郎的腹部，以道力令其将腹中的水吐出。
　　王郎连着吐了好几口水，惨白的脸色才渐渐恢复过来，睁开被濡湿的睫毛，眼睛里带着水汽，迷迷朦朦地望着对面的镇玄。
　　王郎长相普通，身材也过于瘦弱，比镇玄矮上大半个头，更不似陆维那般有着形状优美、恰到好处的肌肉。
　　然而镇玄此刻的手掌透过一层湿透单衣，紧紧贴在王郎的脊背处，却被这具并不完美的瘦弱身体引的动了火，胯间逐渐坚硬。
　　“公子……”王郎唇瓣翕张，眼眸半睁，睫毛上挂着水珠，表情无辜的看着镇玄，神智似乎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
　　镇玄听他这一声唤，又想起之前那独臂乞丐在他面前所说的一切，心中暗火升腾，冷笑讥讽道：“这声公子，却是唤谁呢？我可不是你那七公子，莫要认错了人！”
　　镇玄并非容不得王郎有过别人。
　　他可以接受王郎曾经娶妻生子的事实，也可以接受王郎与任何人曾经相爱。
　　镇玄自己过去，亦与陆维刻骨铭心的相爱，甚至到了现在此情仍心心念念，他并非如此不通情理之人。
　　知道了，不过自己憋在心里难受些时日，也便罢了，绝不至于对王郎动了杀念。
　　只是独臂乞丐将王郎当年，说的过于不堪。
　　那乞丐本就是贪淫好色之徒，又是凭着想像任意发挥，其下流龌龊的程度，是镇玄这辈子非但闻所未闻，就连想也未曾想到的。
　　陆维听镇玄说起“七公子”，便知应是关窍所在，十有八九是王郎原来留下的业障，才引得镇玄大怒。
　　但他根本没有王郎的记忆，也无从知晓究竟是怎么回事，为免露出破绽，只得低头垂眼，闭嘴不言。
　　这种反应在镇玄看来，无疑是心虚的表现。
　　镇玄心中暗火烧得越发凶猛，伸手一把掐住王郎的脖颈。
　　然而要他真的动手把这人掐死，他又做不到。
　　所以镇玄尽管做了这个举动，却还未曾用力，下一刻就松开了王郎的脖颈，改为去撕王郎的衣衫。
　　王郎本就身体瘦弱，再加上之前被按入水中浸过数次，更是无力抵抗，只是象征性的挣扎了两下，就被镇玄将衣服裤子撕个精光。
　　镇玄扯着王郎的手臂，将澄澈河水撩到王郎单薄瘦弱的身体上，然后一言不发的，像是清洗一件弄脏了的物品般，用手掌将王郎从头到脚反复擦拭搓揉。
　　直至将王郎的整个身体擦到红通通、火辣辣，几乎掉下层皮来，这才住手。
　　镇玄右手两根手指探入王郎口腔，挟着滑软的舌玩弄，左手则熟门熟路的抚弄那具瘦弱身躯，唇齿间叼着王郎既薄又小的耳垂。
　　两人的身体，在水中紧紧相贴、互相摩蹭着，彼此都起了情潮。
　　镇玄的修长手指沿着王郎腰线，往后探去，第一次起了意，要将怀中这人贯穿占有。
　　两百年和陆维生活在一起，他其实已经习惯了做承受方，而且能从中得到最大的享受和意趣，并非是因为要满足自己的欲望，才想这样对待王郎。
　　镇玄只是觉得，这人如此肮脏不堪……必须要从内到外，都好好清洗一番才行。
　　然而镇玄还没有来得及如何，就忽然听到一个少年的声音，伴随着哗哗趟水声传过来
　　“道长，不许你欺负爹爹！”
　　镇玄听到这个声音，不由得七魄惊去了六魄。
　　当下放开王郎，转头望去，只见阿寅脸上带着怒气，站在岸沿，趟着水就朝这边走过来。
　　阿寅已经年满十三，他自幼就生得比普通孩童强壮高大，望去就像十六、七的少年一般，身材矫健修长，眉宇间有了勃勃英气。
　　而且因为他五岁之前由陆维的魂体抚养，许多动作、小习惯都与陆维有相似之处，再加上镇玄这些年的刻意引导，每每望去，直如少年时代的陆维。
　　镇玄平素拿王郎消遣时，都会注意避开阿寅，然而今日他气到迷了心，往常的心机布置半点也不剩，却怎知就这么巧，刚好被阿寅撞见。
　　此刻清澈的碧水之中，王郎一丝未挂，浑身上下都湿淋淋的，显得极为狼狈；镇玄则衣冠整齐，身上半点水渍未沾，之前又钳制抚弄着王郎，在尚未通人事的阿寅眼里看来，可不是在欺负人？
　　阿寅虽平常不怎么用心修行，甚至还保持着每晚睡觉的凡人习惯，但来雪山顶六年，成天耳濡目染，又吃下不少增加修为的灵丹妙药，已经身具神通。
　　只见阿寅踏入河水中，河水便分作两边，露出底部的河床，为他让出一条通路来。
　　阿寅现在的身高已经与王郎相若，他来到镇玄与王郎中间，将王郎护至身后，似一只雄纠纠的小公鸡般，仰头瞪着镇玄。
　　镇玄看着眼前的阿寅，仿若少年陆维的阿寅，心中的感觉既复杂又强烈。
　　愧疚、惊怕、痛苦、酸楚……种种情绪若一道道枷锁，纠结缠绕在他的灵魂中，无可解脱。
　　他知道他做错了，是他对不起陆维。
　　陆维为了救他，于九天仙霆灭魂大阵之中，身体被击作齑粉，只留一缕残魂进入轮回，转生为如今的阿寅。
　　他理应好好的等阿寅长大，与之再续前缘。
　　然而他却变了心。
　　是的，此时此刻，镇玄丢开之前那些无谓的理由，就再清楚不过，他变了心。
　　他无可抑止的被王郎吸引，却对陆维转生的阿寅，从头到尾都没有半点感觉。
　　之前，他还可以欺骗自己说，那是因为阿寅岁数尚小，他是拿王郎消遣打发寂寞。
　　随着阿寅逐渐长大，这个理由却越来越站不住脚。
　　他当年与陆维在一起的两百年间，因为陆维年老体衰，有几十年未曾欢爱，却也能感觉到深刻入骨的感情在两人间时刻流淌，无论陆维如何老迈，也舍不得放陆维就此离开人世。
　　丢不下、放不开，千般眷恋入魂魄，万种缠绵蚀骨髓。
　　面对阿寅，他却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甚至有时候他故意想要亲近一下阿寅，都会觉得心里有关隘过不去，继而一百零一次祭出阿寅还小的借口，转过身去西偏院找王郎。
　　若他真的只将王郎看作消遣的玩意儿，那么他为什么又要去打探王郎的过去？
　　他为什么，会因为王郎的过去勃然大怒，连自己的情绪都无法控制？
　　他明明是，把王郎看成了重要的所有物；他明明是，对王郎动了真心。
　　所以才不能容忍王郎的曾经，继而想要杀了王郎，却又无论如何不能真的下手。
　　镇玄在短短时间内，与阿寅的对峙中，想通了这一关节之后，心中震惊非常。
　　阿寅却右手扬起，召来一股水流，在掌中凝成冰剑，一剑便朝着镇玄刺去。
　　其势迅如奔雷，用尽了全力，毫不留情。
　　镇玄因心中的震惊而怔在原地，被那柄冰剑“哧”的一声贯穿了肩头，血流满肩，却恍若不知。
　　等镇玄因肩头上的剧痛而反应过来时，第一感觉竟是轻松了些。
　　对陆维的愧疚，对自己负心的悔恨，被戳穿实情的震惊恐惧……似乎都淡去了不少。
　　所以镇玄甚至勾起唇角，朝阿寅笑了笑。
　　阿寅也没料到镇玄不躲不避，自己一剑竟将镇玄刺伤流血，先是有些心虚的松开剑柄，继而想起爹爹的狼狈之态，又愤愤起来，转身从芥子空间中抓出件薄披风，披在陆维的身上，聊以遮掩，道：“爹爹，我们不要留在这里了，我们走。”
　　镇玄看着阿寅将王郎扶着离开河岸，身形微动，便拦在了两人面前，道：“阿寅，你打算带他到哪里去？”
　　阿寅却朝他呵斥道：“你管我呢，让开！”
　　阿寅对镇玄向来如此，毫无尊重敬仰，以及对高阶修者的本能畏惧之意。
　　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年来，镇玄对阿寅宠溺过度，让阿寅养成了在他面前无法无天的性子；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镇玄将他当作陆维转生，自不肯做他长辈、教他尊师重道。
　　镇玄肩头的冰剑已经消散不见，然而留下的血窟窿还在汩汩往外冒血。
　　镇玄摇了摇头，语调坚决的朝阿寅道：“不，你们哪里都不能去。”
　　他虽是朝着阿寅说的这话，一双黑眼却从始至终，没有离开过王郎。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新年好~~


第127章 
　　王郎见状,脸上微露挣扎之色，继而裹紧了身体上的披风，朝阿寅道：“阿寅,跪下。”
　　阿寅对着拥有移山倒海之能的镇玄,从来毫无敬意,顶撞忤逆样样在行；然而面对一介凡人的爹爹，却向来乖巧顺从。
　　阿寅心里有些不服气，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却见爹爹脸色发白、眼角泛红，心中不由一疼,不忍逆其意，最终什么都没说出口,双膝一弯便跪下了。
　　“公子，阿寅今日伤了你,只是因为一时情急，并非存心。”王郎喘了两口气之后,朝镇玄露出恳求的眼神,弯下腰背，“要怪,就怪我这个父亲未曾把他教好,还望公子大人有大量，原谅阿寅莽撞。”
　　王郎并不知，阿寅在镇玄心中的重要程度。
　　所以身为一个父亲，一个卑微的小人物,面对他无法反抗的强者，为了保住自己的孩子，这样的举动再正常不过。
　　镇玄的肩伤，此时传来阵阵剧烈的刺痛；然而比肩伤更疼痛煎熬的，是他的内心。
　　他忽然意识到一个事实。
　　他自欺欺人的，这些年只把王郎当做消遣，却不知自己早就动了真心。
　　然而王郎呢？
　　王郎会愿意与他欢好、满足迎奉他的一切要求，并非是因为喜欢他，只是迫于现实。
　　王郎对他或许有畏有敬，却根本就没有喜欢过他。
　　王郎说过这番话之后，见镇玄站在原地久久不语，又小心翼翼道：“今日之事，虽不知是何处触怒了公子，但想来一定是小人的错。公子要小人如何赔罪，小人都依得，只是恳请公子，不要再涉及他人。”
　　王郎明明是放低姿态，在说着软话陪不是，却句句如刀，扎入镇玄心扉，直扎的鲜血淋漓，痛彻肝肠。
　　回头再想，王郎自幼为奴，是否也以现在的姿态，服侍讨好拥有对其处置之权的，翼侯府的大小主人？
　　王郎只是个小人物，他卑躬曲膝、放下自尊脸面去迎奉强者，只为求得生存之地，活得更好一些，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人和事物，王郎错了吗？
　　纵然这样算是错，王郎那时候也根本没有别的选择。
　　王郎在与他相遇之前，已经抛开为奴的曾经，好好的带着阿寅在晖京生活，靠木匠雕花手艺吃饭。是他一意孤行，逼迫王郎和阿寅来了昊元峰。
　　他在王郎屈膝为奴时，从来就没有帮助过、保护过王郎；在王郎有了新生活之后，却破坏了这对王郎来之不易的一切，又有什么资格嫌弃王郎污浊？
　　镇玄忽然觉得自己无法再思考下去，也无法再面对王郎父子。
　　但镇玄素来高高在上、面无表情惯了，当年他那般爱陆维，两人若有分歧之时，每每也是陆维事后过来哄他。
　　纵使他察觉到自己错了，心中愧悔已极，亦不知该如何表达、如何弥补。
　　所以镇玄只是退后几步，紧接着不发一言、沉默着转身离去。
　　陆维看着镇玄的背影，心里松了口气。
　　他与镇玄一起两百多年，自然知道镇玄这样的表现，就代表着此事揭过。
　　回想之前镇玄的寥寥数语，陆维已经猜出，镇玄应该是去调查了王郎的过往，然后发现王郎的过往有令他深恶痛绝、不能接受之处，这才开始发疯。
　　原来……镇玄已经这样在意“王郎”了吗？
　　陆维自从在十三年前的中秋夜，九天仙霆灭魂大阵之中救出镇玄，将那一世还予镇玄之后，便决定与镇玄就此了断、各自安好。
　　他用了两百年的时间，做一个最好的情人，无非是想要镇玄顺利度过情劫，飞升成仙，完成这个世界的任务。
　　谁知最终，镇玄竟然堕了魔，他的任务亦由此失败。
　　任务失败，他自是要抛下镇玄，寻找下一个任务对象的。
　　他这个人虽无情，但相应的，责任感却强过常人，也希望爱过的人离开自己依然能好好生活，所以还是为镇玄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的最好安排，这才离去。
　　世事难料，兜兜转转几年，他换了身体容颜，却还是与镇玄搅在一起。
　　陆维见镇玄仍然对过去的他执念深重，不过短短几年时间就性情大变，终究于心不忍，想要以王郎的身份再陪镇玄一世。
　　他的魂体可长存于世，这对他本就是无可无不可的事情。
　　但看眼下情况，他与镇玄、阿寅三人纠葛难了，这身体之前又不知有何业障，留下只会令镇玄痛苦，不若及早抽身而去，对大家都好。
　　“爹爹。”阿寅从地上站起来，扶住了陆维，不服气道，“我们不走的话，爹爹难道还要留下来，受那不明不白的腌臜气？”
　　陆维却没有回答阿寅。
　　阿寅此番是见陆维被镇玄欺负，情急之中为了护着陆维，才刺了镇玄一剑。
　　然而陆维非但不领情，反而让他给镇玄下跪，低声下气的请求镇玄原谅，他虽不曾违逆爹爹的意思，心里到底也是忿忿不平的。
　　见陆维不回答他的话，他孩子性格，这些年又是被宠坏了的脾气，便也撅着嘴不肯再与陆维说话，只是搀扶着陆维回了西偏院的住处。
　　待到陆维擦干发肤，换了洁净干爽衣裳出来，见阿寅仍旧坐在厅里，一副气鼓鼓的模样，于是上前用手摸了摸阿寅的头顶，道：“你嚷嚷着要离开，却难道不知，公子岂会真放你走？”
　　“做不到的事情，便不要挂在嘴上，惹人猜嫌。”
　　“大不了鱼死网破，怕他怎地。”阿寅撇了撇嘴，听陆维肯主动跟他说话，心中气便全消了，只还硬撑着场面，说着不肯服软的话。
　　“你啊……”陆维无奈摇头，“你这样，让爹爹怎么办才好。”
　　顿了一顿之后，陆维继续道：“既如此，爹爹就在这里立个誓。如若你今后再与公子为敌，伤害了公子一丝一毫，便叫爹爹死后堕入地府，与你永生永世再不相见。”
　　镇玄既已错认阿寅，那么在他离开后，阿寅无论想要伤害镇玄的心还是身体，便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从今天的情形就可以看出，镇玄面对来自阿寅的伤害，是连避让都不肯的。
　　这让他怎么放心。
　　“……你！”阿寅听陆维为了镇玄，发这样的誓，先是愤怒的从靠背椅上站了起来，继而冷笑道，“爹爹，人死如灯灭，之后自然就见不着了，这却是在吓唬谁？”
　　此时已经到了傍晚掌灯时分，陆维并没有直接面对阿寅的质问，而是走到厅房的案几旁，挑亮了案上的高脚铜制油灯。
　　灯影幢幢，映照着陆维那张平凡的脸，为他镀上了层亮黄色的光晕。
　　他这时才转眸望向阿寅，声音和神情同样平静：“阿寅，你真这么认为吗？”
　　“五岁，我原以为你已经记事。”
　　阿寅听了陆维的话，真是分开八瓣顶阳骨，一桶雪水浇下来，震惊地看着陆维。
　　他确实记得，五岁前的一些生活片段。
　　他和爹爹生活在一座有半截神像的房子里，与三头老虎常年作伴，爹爹也根本不是现在这般平凡。
　　任何猛兽，见到爹爹都会变得俯首贴耳，仿若见到主君的臣仆。
　　爹爹须臾之间便可行走千里万里，衣袂鞋底永不沾尘埃，生得也是高大俊逸、潇潇肃肃，令人只能仰望的神仙般品貌，比之镇玄还要出色几分。
　　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他以为那只是他儿时的一个幻梦。
　　因为他的爹爹过于平凡，在真正有权势的人面前过于卑微、如同蝼蚁，所以他才在幻想中生造出了这样一个厉害的爹爹，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这种事并不少见。
　　他上私塾的那两年，便有一个同窗，不时吹嘘自己的爹爹有多位高权重，讲得真真的，住什么样的房子、家里有多少下人使唤，吃用的是什么，一应生活细节俱全。
　　然而谁都知道，同窗的爹，不过是个外郭卖甜酒酿的。因他家甜酒酿做的好，有了些余钱，才能把孩子送到私塾读两年书。
　　也不是为了考功名，只为认识些字，懂得计数，将来方便做生意罢了。
　　阿寅觉得很能理解那个同窗，在私塾众生都排挤同窗的时候，倒是愿意与其玩在一起。
　　因为他与那同窗的区别，不过是没有将臆造的幻想说出来而已。
　　之后，阿寅又见过几个这样的例子，越发明确了自己幼时记得的生活片段，应该只是幻想。
　　否则怎么能够解释，他记忆中那似乎凌驾于万物之上，什么皇权富贵都不放在眼里，潇洒来去如风的爹爹，会成为现在的模样？
　　“等你以后修行有成，想爹爹了，就回去看看爹爹。”陆维见阿寅震惊的样子，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抚。
　　陆维说的话看似令人摸不着头脑，然而这字字句句，阿寅竟然都听懂了。
　　“去吧。”陆维在阿寅耳畔轻声说。
　　阿寅如同坠入一场梦中般，依言转身，离开了西偏院。
　　……
　　镇玄回到正院之后，伸手抚过肩头伤处，那里的血渍和伤口顿时消失，连肩头处的衣裳都恢复如初，再看不出受过伤。
　　他的身体之坚固强韧，堪比防御类的法器，天下并没有多少人和物，能真正伤害到他。
　　他受阿寅这一剑，完全是因为心中愧疚悔恨，有意为之。
　　镇玄走到书房内，在紫藤椅上缓缓坐下，伸手抚过面前放着文房四宝的条案。
　　他与陆维相爱的两百年间，陆维常在这里画画，每每画成一幅，便兴致勃勃的与他同赏。
　　作者有话要说：    道长即将被虐~~
　　话说过年期间三次元很多事，每天不一定都能九点准时更新哈~~爱大家，都抱抱~


第128章 
　　阿寅却只会把那些宣纸裁了,折成纸梭梭，再用颜料涂成五彩色，扔的满天满地。
　　就连陆维留下来的满意之作,他珍藏的几十幅画,也在阿寅幼时的一次淘气中,尽皆被毁损。
　　再抬头望向墙上挂着的那张强弓，是陆维当年随身之物，足有五石之力，配上精钢的箭簇，力道能够穿云裂石。
　　陆维自从百岁过后,就再也拉不动它。
　　于是他便将这张弓挂于书房的墙上，每隔一段时间便维护除尘一遍,到了今天还能如当年一般的使用。
　　阿寅长到十岁往上的时候，倒是曾经对这张弓发生过兴趣。
　　但当阿寅很快发现,使用这张弓不仅费时费力、准头难以掌握，非常不方便,而且其威能完全不如以道力凝出的法箭强大,便再也没有碰过它。
　　镇玄垂下纤长的眼帘，发出一声轻叹后,身形转换,又来到了他与阿寅日常的起居室。
　　阿寅刚来这里的时候只得七岁，正是狗都嫌的调皮年龄，又对他有抵触反抗的情绪，屋子里除了那个焚香的铜兽还算完整,其余的东西基本都被糟践了一遍。
　　蜀锦的帷幔被阿寅拿着剪刀，剪成了一条条的，现在挂在那里的，已经换成了垂珠帘。
　　拔步床还是当年的那张，床柱和靠背处，却多出了密密麻麻以小刀刻出，不知所谓、幼稚变形的线条和文字。
　　琉璃窗虽然看着还是完整如初，但镇玄知道，它们曾经被阿寅用弹弓一块块的射破，换过数次，早就不是当初被陆维推开过、瞭望风景的那几扇。
　　名家的字画、苏绣的屏风、青鸾云霭图案的地毯、精美的玉瓷器……都不再是陆维在时的那些。
　　镇玄站在起居室的正中，看着满屋子这几年添置的、簇新的用具摆设，忽然觉得心里空落的厉害。
　　是他亲手接回阿寅，自以为能与陆维再续前缘，最终的结果却是将家中陆维留存的一切，几乎摧毁殆尽。
　　转生之后，记忆性格全部改变，阿寅究竟还是不是两百年间，他刻骨铭心爱着的那个陆维？
　　还是不是那个宁愿身碎魂散，也要将他救出危境，待他情深义重的陆维？
　　是不是这六年来，只有他一厢情愿的这么相信着，沉溺于自己编造的幻梦中不可自拔？
　　瞧瞧，他这些年，到底都做了些什么啊……
　　镇玄惨笑一声，跌坐在拔步床的床沿，沉默如雕像，望着窗外深沉的夜幕降下，天色一点点变黑。
　　他不知道像这样，在一片寂静中独坐了多久，才听到阿寅归来的脚步声。
　　那脚步声到达门外之后，就有些迟疑滞涩，踯躅不前，显然是因为今天发生的事情，阿寅感到难以面对他。
　　“阿寅，你也大了，不再需要人时时刻刻的看顾。”镇玄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平静又冷淡，“往后你就去南院住，修行上有什么不懂的便传讯与我，不必与我同住于此。”
　　阿寅在门外没有回应，只是转身走了，脚步声比来时轻松许多。
　　镇玄听着阿寅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合上了双眼。
　　在他合上双眼的瞬间，他看到原本黑沉沉的房间内骤然变亮，数十枝粗大的龙凤红烛高高燃起，将四下里映照得亮如白昼。
　　他仍旧坐在拔步床沿，床头是繁复细腻的雕花，床柱和床沿透着紫檀的光润色泽，并没有阿寅幼时刻下的，歪歪扭扭的图形文字。
　　被青玉勾挽起的帷幔，仍是那幅圆纹蜀锦；墙上挂着曾经的前朝名家字画；屏风图案不再是两面光鸳鸯眼儿波斯猫的精致苏绣，而是以湘绣织出红日东升，酣畅淋漓的朝阳山水图。
　　那些在这几年被阿寅毁损的物件用具，都恢复了原貌，待在它们应该待的位置。
　　除此之外，拔步床上的铺盖面，换了大红的龙凤呈祥刺绣图案；琉璃窗上，贴着成对的红双喜镶金边窗花；红色绸缎扎成的花绣球带着丝穗，悬于屋子正中。
　　镇玄自修行到一定程度之后，便以打坐代替睡眠，从不做梦。他清楚的知道，他这是入了魇。
　　是他因执念心魔，而将自身带入的幻境。
　　然而这个幻境，又是曾经真实存在过的。
　　当初他与陆维相好几年，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他偶然得知凡间有“结婚”这种仪式，便一定要与陆维办一场。
　　此情此景，恰是当年。
　　他看见年轻的陆维身着一袭红衣，做凡间新郎打扮，丰神俊朗，站在亮堂堂的屋子中间，笑吟吟端着两盏酒朝他走过来，递给他一盏，道：“来，道长，喝个交杯盅儿。”
　　他从床沿处站起，接过陆维递过来的酒，勾上陆维那结实有力的修长臂膀，与陆维一起仰头饮尽盏中酒液。
　　酒入喉间的同时，镇玄的眼泪流了下来。
　　“道长，今天是我们的好日子，哭什么呢？”陆维放下酒盏，以指腹揩去镇玄眼角的泪水，笑语温存。
　　“我是高兴……高兴的。”镇玄朝陆维露出个由衷笑容，泪水却不知为何，流淌的越来越多。
　　陆维与他饮过交杯酒后，拿了把鎏金剪过来，绞去他一绺发，又绞去自己的一绺发，将两绺黑发用红带子结在一处，放在个象牙的小匣子里。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镇玄身处当年之场景，见到陆维俯下身，与他唇齿交缠，一双骨节分明的大手伸过来解他的衣带，将他压倒在柔软被褥间。
　　镇玄清楚的知道，这一切并非真实，只是他因心魔而入魇。
　　然而他半点也不想挥散这心魔幻境，只愿在此间长久地沉溺下去。
　　陆维剥去了镇玄身上穿着的红色新郎服、白色里衣，露出延颈秀项、欺霜赛雪的胸膛、劲瘦腰肢，以及修长有力的一双腿。
　　陆维舔咬着他的喉结，一双大手扶着他的瘦腰，渐次往下。
　　他仰着头，献祭般朝陆维打开了整个身体，在这新婚之夜，任由恋人将他完全占有，手足颈项交缠，一次又一次共同攀上顶峰。
　　他流着泪，因而眼前朦朦胧胧，甚至都看不清陆维的脸；他又舍不得闭上双眼，舍不得错失有陆维存在的一刹那一弹指。
　　陆维捧着他的脸，望入他泪水漫溢的眼睛里，叹息一声：“道长，当年我选择去救你，是因为我爱你，我想要让你好好的活着。”
　　“你以为我愿意看到，你为了此事而痛苦挣扎，变得面目全非吗？”
　　“道长，答应我，放过你自己。”
　　说完后，陆维朝他微微一笑，容貌和身形都逐渐变化，成了王郎的模样，目光深深的凝望着镇玄，道：“公子，你以后要好好的。”
　　镇玄受惊之中骤然睁眼，红烛、陆维、王郎都消失不见，他依然衣冠整齐的，端坐在原先的卧房内，浑身大汗淋漓。
　　只因在魇幻中与陆维那一场翻云覆雨，他胯间湿浸浸、冰凉凉的一片。
　　此时琉璃窗外，东方的天空开始泛白，竟是一夜过去，即将天明。
　　镇玄往身上拍了张涤尘符，收拾狼狈之后，过了一会儿，忽觉心慌意乱。
　　像他这样的大能，交感天地，每每都会对重要之事隐隐有所预知。
　　为何在魇梦之中，陆维会变成了王郎的模样？王郎为何又对他说
　　“公子，你以后要好好的。”
　　一念至此，悚然胆寒。
　　镇玄起身，瞬间便移至王郎所在的西偏院。
　　此时天色初明，院中的藤生植物们蜿蜒交织，掩映着院中洁净的石几石凳，绿色叶片在清冽晨风中沙沙作响，与往时并没有什么不同，一切看上去都平和而安静。
　　镇玄踩过石子路，直接冲到王郎的卧房前，吱呀一声打开房门。
　　这几年他虽与王郎有过数不清的交欢，却因为顾忌到阿寅，也怕亵渎了陆维，从没有带王郎去过正院，次次都在王郎的房中解决。
　　所以镇玄对王郎的卧房，非常熟悉。
　　王郎侧躺在他那张黄杨木的架子床上，以薄被裹身，腰背弓起，整张脸埋入薄被间，只露出黑色的头顶，似是在熟睡。
　　镇玄站在门前，全身都在细细的发着抖，一股寒意自尾椎处升起、直冲脑门，只因他感觉到王郎的生机已经断绝。
　　他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到架子床前，然后推了一把那单薄削瘦的肩。
　　王郎显然刚断气没多久，身子还是软的。
　　被镇玄一推，便露出那张平凡无奇、肤色惨白的脸来。
　　与此同时，一道鲜血从王郎微翕的唇间流淌而下，洇入蓝花土布的荞麦枕。
　　王郎是摔碎了一个龙泉窑的骨瓷荷叶盏，然后将碎瓷片尽皆吞入腹中，因而身亡。
　　明明是痛苦异常的死法，但王郎的面容却十分安详，仿若只是沉入了一场睡梦。
　　镇玄撕心裂肺的大叫一声，双掌按于王郎胸口，运转道力，逼出王郎体内的瓷片，修复其体内肠胃动脉，想要将人重新救回来。
　　然而他虽号称半步飞仙、人间大能，毕竟不是真正的神仙。已经断气身亡的人，又怎么能够救活？
　　镇玄花费了一个多时辰，将王郎的遗体完全修复，最后亦只落得个徒劳无功。
　　他颤抖着从王郎胸口处移开手，目光转到屋内的方桌处，那上面放着一纸信签。
　　王郎是识得字、会写字的，但大约是出身的原因，并没有上过私塾，全靠自学，也就没有人纠正王郎左手执笔的习惯。
　　镇玄走到方桌旁，拿起那一纸信签展开，属于王郎的那笔不甚端正的字，便出现于他的眼前。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唔，用左手写字的话，就不会有人认出我的笔迹从而掉马了~


第129章 
　　王郎的字迹既不工整,谴词用句也都是白话。
　　王郎在信上说
　　“公子，小人走了这条路，完全是由于小人自己的选择,和任何人、任何事都没有关系。”
　　镇玄咬紧牙关,仿若看到了王郎每次面对自己时,弯下膝背，既卑微又小心翼翼的模样。
　　王郎从来都在镇玄面前自称“小人”，哪怕两人有了最亲密的关系，都保持着这份尊卑距离，未曾有过半分张狂和逾矩。
　　镇玄曾经认为这样很好,王郎知道自己的身份，知道进退,可以免去很多麻烦。
　　但镇玄现在于字纸间看到王郎的这个自称，只觉得心痛如绞,连抓着信纸的手都在微微颤抖。
　　王郎在信上说
　　“小人本是庸庸碌碌，再俗气不过的一介草民。这几年来,小人到此仙境,公子令小人有衣有食、不受劳累奔波，又悉心教养阿寅,小人在心里对公子很是感激。”
　　镇玄的眼眶渐渐泛红。
　　王郎,你到了活不下去的时候，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还是在委屈求全，还是在撒谎,不肯吐露半点真心话。
　　这全部，都是为了阿寅吧。
　　王郎在信上又说
　　“这世间对小人来说本是无边苦海，无人可渡，又不能自渡，早有离去之意。苟活至今，完全是因为阿寅尚且年幼，放心不下。”
　　“今日阿寅为小人伤了公子，小人忐忑难安，思及小人若再留在这世间，对阿寅与公子的关系有害无益，不若早些求个解脱。小人虽愚昧，却也知公子对阿寅有几分看重，阿寅现在已经长大，又被公子教养出一身本领，小人可以放心。”
　　在镇玄看来，王郎的这几段话才算是透露了些实情。
　　也越发证实了，王郎对在翼侯府的过去亦感到痛苦，却一直以来无人倾诉、无从解脱，只是为了阿寅苦苦支撑着活下去。
　　而他呢，他做了什么？
　　他对王郎动了真心而不自知，从来没有试图去了解过王郎，了解这个在他看来，如同蝼蚁一般卑微，只是拿来消遣寂寞的小人物。
　　他用他的暴戾，他的无知，生生逼死了王郎。
　　镇玄以手扶额，红着眼眶看王郎最后说
　　“得遇公子，小人此生有幸。公子，你以后要好好的。”
　　“小人再三叩首拜别。”
　　一滴泪落下，落在那个“好”字上，浸润出一个圆圆的淡色墨痕。
　　镇玄放下那张字纸，一步一步，走到黄杨木的架子床旁，垂眸望向仰卧于其上，神情安祥的王郎。
　　“对不起，我错了。”望了半晌之后，镇玄朝床上的那具尸体道。
　　原来这句话，也不是那么难以出口。
　　如果那个时候他能早些说出来，而不是转身离去，王郎是否就不会“忐忑难安”，不会走上绝路？
　　他们就还有很多的时光，可以互相了解，可以舔舐彼此的伤口，令其不再那么疼痛。
　　镇玄还想问王郎一句话
　　你有没有真心喜欢过我，哪怕只有一点点？
　　然而他根本没有资格问这个问题，仰卧于床上的尸体也永远不会告诉他答案。
　　镇玄不知在王郎的床前站了多久，直至听到有人踏入了这间院落，朝着卧房的方向而来，伴随着一个少年轻松愉快的声音：“爹爹，道长说往后不管我了，我今天便搬过来住怎么样？”
　　是阿寅。
　　镇玄的身体霎时僵直，转头向窗外望去，只见此时竟已是正午，少年披着满身夏日的灿烂阳光，吱呀一声推开了卧房的木门。
　　阿寅见镇玄眼眶通红的站在床前，情知事情不妙，当即几步迈过去，伸手探了探王郎的呼吸，惊呼道：“爹爹！”
　　说完，便握着王郎的手，跪倒在床前，泪水沿着面颊流了下来。
　　虽然之前陆维已经告诉了阿寅实情，但阿寅没想到陆维会离开的这样突然，看着爹爹失去了呼吸的身体，就忍不住心中酸楚疼痛，眼泪不知不觉滚落。
　　然后阿寅睁着一对红眼睛，迁怒的望向镇玄：“道长，这回你满意了？”
　　阿寅本就对镇玄这么多年以来，一个月只许他与爹爹见上一面，隔绝他与爹爹的父子情份而感到不满。
　　如今虽是知道爹爹死遁，却也是镇玄一手造成，他自然没有什么好脸色对待镇玄。
　　镇玄面对阿寅的愤怒，沉默了良久之后，道：“我可以补偿。”
　　“补偿，道长，你拿什么补偿？！”阿寅“霍”地一声从地上站起，仰头瞪着镇玄，“人都死了啊，你拿什么补偿？！”
　　“一切。”镇玄看着如同小牛犊子般的少年，眸中一片黯淡死灰，抚了抚自己的左胸，缓缓开口，“还记得我给你的那把七雁剑吗？用它，往这里刺下去，便可以杀了我。”
　　七雁剑，乃是前朝神匠周七雁所造，故名七雁剑，剑身内蕴含周七雁对天道的感悟，有诛仙灭魔之威能。
　　镇玄的身体虽堪称千锤百炼的法器，坚韧无比，但若是他不闪不避，任由阿寅将此剑刺入心脏，也万万没有幸存的道理。
　　镇玄此时此刻，是真的不想活了。
　　其实在十三年前，陆维身亡的那个中秋夜，他便应该追随陆维而去的吧，否则便不会有现在这番沉浮痛苦了。
　　能死在身为陆维转世的，阿寅的手里，将这条性命偿予陆维与王郎，也算了结此生这一场爱恨因果。
　　阿寅却冷笑道：“可惜爹爹立过誓，我若伤了你一分一毫，他便在业果轮回之中，永生永世不再与我相见。”
　　说完，阿寅俯身打横抱起王郎的尸身，再不看镇玄，朝着房门外走去。
　　镇玄望着阿寅的背影，心中因阿寅适才的话语而震惊。
　　王郎立下这样的誓言，究竟是为了保护阿寅……还是为了保护他？
　　如果是后者，那么在王郎那一直卑微求全的面具下，是不是对他亦动了真心？
　　镇玄想起幻境中，与王郎留下的字纸上，都有这么一句话
　　公子，你以后要好好的。
　　陡然间万箭穿心，泪若雨下。
　　……
　　之后，王郎的尸身被阿寅于雪山顶湖泊畔亲手火化，骨灰装坛。
　　在装坛之前，镇玄在其间搓了一撮骨灰，放入一个小小的玉葫芦佩饰里，然后悬于腰间。
　　“人都死了，道长你何必做出此等情态，却给谁看？”阿寅嗤笑一声，讽刺的看着镇玄。
　　“他希望我活着。”镇玄虽是在回答阿寅的话，双眼却未曾看着阿寅，而是望向那一片广大深邃的湖面，“我带着他的骨灰，便能时时刻刻提醒我，我曾经犯下过什么样的错。”
　　以及在余生，将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阿寅刺了镇玄这一句之后，便不再说话，将王郎的骨灰仔细收敛，装入白瓷的坛子里，再严密封口。
　　爹爹生前曾经赞过这片冰雪中的湖泊澄澈剔透，渺渺接天，令灵魂都仿若能够涤去尘埃。
　　将骨灰葬于此处，想必爹爹亦会觉得不错。
　　这时镇玄却主动开口道：“阿寅，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为你取的道号，那么以后便不要用。你也大了，今后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我不再强留你待在雪山顶。”
　　阿寅闻言后，想了一下，然后道：“不，我修行未成，不能下山。”
　　他还记得爹爹说过，等日后他修行有成，便可以回去看望爹爹。
　　他明白爹爹的意思。
　　他现在的能力还不足以对抗镇玄，若是贸然去寻爹爹，却被镇玄发觉，爹爹的死遁便算是做了一场无用功。
　　所以在他能够有能力自保之前，这里便是最安全的地方。
　　镇玄对阿寅这么说，稍微有些意外，随即点了点头：“也好。”
　　直至将王郎的骨灰安葬于湖泊中心，两人之间都未曾再进行交谈。
　　……
　　陆维以两粒沙的代价屏蔽痛觉之后，打碎了一个荷叶盏，吞下瓷片，使得王郎的这具身体死亡。
　　陆维对自杀这种事情，老实讲不怎么在行。
　　但是他考虑了一下已知的自杀方法，蹈水的话，很可能要过许多天，才会被发现，尸体被泡的浮肿变形；上吊的话，舌头伸出老长，而且还会到最后不可控的大小便失禁；割动脉的话，他这儿也没个处理的地方，血会喷的到处都是。
　　总之在没有安乐死的古代，无论哪种非自然的死法，都不会令人好受。
　　吞金听起来不错，但他曾经有商场上的一个对手，因为公司资金链断裂，濒临破产扬言要自杀，喝得醉醺醺之后，当着他的面吞下了一条金项链，被送到医院急救。
　　然后第二天，这条金项链就被此人拉了出来，屁事没有。
　　因此，陆维对吞金能致人死亡这种事，向来持怀疑态度。
　　所以最后，他选择了吞瓷片。这种死法固然十分痛苦，但他屏蔽了痛觉，便也算不得什么。
　　陆维的魂魄脱离王郎身体之后，便乘着夏日的晚风，飘飘荡荡离开了昊元峰。
　　以前的镇玄正直单纯，对感情、对所行之道皆执守一心；而现在的镇玄，经过了这么多风风雨雨，生离死别，堕心成魔，已经不再是他所认识的那个镇玄。
　　然而镇玄这些年如何看待王郎，陆维是瞧在眼里的。王郎对镇玄来说，只是蝼蚁一般的存在，只是阿寅长大成人之前，排遣寂寞的消遣物。
　　但是对阿寅来说，王郎又是他的爹爹，在这世上唯一至亲之人。
　　所以说“王郎”若是一直存在于雪山顶，最后只会令得镇玄痛苦，使得阿寅与镇玄反目成仇。
　　这世上能真正伤害到镇玄的，大概只有阿寅。
　　所以他发了那个誓，要阿寅此生不得伤害镇玄，要阿寅修行有成之后再来找他；所以他用王郎的身份口吻，留下了那封给镇玄的书信，撇清镇玄的责任，并对镇玄报以祝福。
　　如此，想来镇玄最多因他的离开，感觉上别扭几日，一切就都可以恢复原状。
　　或许他还有一些未曾考虑周全的地方，却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
　　冷月之下，四野寂寂。
　　陆维踏过草尖，穿过树稍，须臾将千百里人间抛于身后，遍体轻若无物，清风盈袖，从此天大地大。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过年事情很多啊，而且JJ的评论区还时不时抽风，所以导致没有逐条回复大家的留言，但我每一条都会看的~
　　所以虽然没有能够回复，还是请大家继续留言，么么哒~


第130章 
　　陆维用了十三年时间将阿寅引上道途,又与阿寅约定，修道有成之后再相见，想必那孩子接下来于修行一途,不会再如从前般惫懒。
　　然而看镇玄就知道,飞升成仙是何等艰难之事,漫漫道途之中意外太多，纵然天资卓绝，也仅仅是有飞升的可能性，并非一定能够飞升。
　　不过以陆维的能力，能为阿寅做到这步就已经是极限。他自己本身不是修真者,在修炼方面也没有办法给阿寅什么引导帮助。
　　所以这个世界的任务，不仅耗费时间漫长,而且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陆维倒也不急，反正他已经做好准备,长期在这个世界留驻，细赏风光人情。
　　百年后。
　　江水悠悠,一条不大的乌篷船上,有一艄公正在摇橹，船舱内坐着位五十许的老人,身穿一件青布袍,相貌清癯，须发斑白。
　　“陆君，敬你。”老人端起一杯酒，朝空无一人的桌案对面举起,然后仰头饮尽酒液。
　　陆维在老人的对面慢慢显出形来，望向老人：“杨君，不听我言，如今可曾后悔？”
　　老人哈哈一笑，洒然道：“我当年若听从陆君之言，怕是如今亦难免后悔。”
　　“人此一生，若要算起来的话，后悔之事太多，只能求个无愧于心。”
　　老人名杨策，三十年前还是个青年士子，与陆维偶然相识。
　　说起来杨策倒是个妙人，当年明明是个凡胎，明明见到陆维无形无影，是个魂魄之体，却一点都不以其为异、感到敬畏惧怕，反而邀其赏花共游，吟诗作画，当作好友一般来往。
　　陆维见杨策这般有趣，更兼在杨策面前不必遮掩什么，相处得十分轻松，便也与之相交，常来常往。
　　杨策出仕之后，一心要改变本国目前的现状，增强国力、进行变法，也得到了当时的皇帝大力支持。
　　陆维那时便对他说：“杨君，你此举撬动了贵族门阀的利益，必遭来众多嫉恨。如今的圣上雄才大略，将你做刀，斩除沉疴弊端；等到圣上归天的那一日，新皇登基，必然以你为祭，平息众怒。”
　　杨策那时却道：“纵是如此，此事我亦不能不为。”
　　紧接着又打趣道：“陆君总是没错的，但说不得，圣上比我寿长呢？”
　　一副嘻嘻哈哈，根本没放在心上的模样。
　　陆维知道，杨策并非是对此事毫不在意。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攸关生死，怎么可能会有人毫不在意？
　　杨策只是把家国天下，看得比个人的生死荣辱更重。
　　可以说是铮铮风骨，也可以说是愣头青，认准了便绝不回头，一厢情愿的冒傻气。
　　所以这些年来，从二十多岁的青年，到如今年过半百，杨策都只是一介孤臣，不结党朋、无家室，只为迎接那最后死无全尸的结局。
　　半个月前圣上驾崩，新皇登基第一件事，果然就是要将为朝廷当了三十余年快刀、斩除国家沉疴的杨策处死，以平息国内之众怒。
　　陆维去天牢救杨策的时候，这老头正在牢里独自吃断头饭，有酒有肉，看见陆维来了，还兴致勃勃道：“陆君，今日待我行刑之后，人间事了，魂魄便与陆君做个伴儿，四海遨游、逍遥快活去。”
　　陆维哭笑不得，这老头儿想得倒美。
　　他修行过玉清观想图，又得天雷凝炼，魂体方能不散、永存于世；若是平常凡人，只要身体死亡，魂魄随即便进入六道轮回，前尘往事尽皆忘却，下一世还不知是猫是狗，哪里能和他做伴？
　　他也懒待和这老头多言，直接催动昊天环佩，将杨策救出天牢。
　　好在这是信息不发达的古代，出了晖京城便没人认得杨策，两人一路顺利的南下来到江东，才有了今日江上泛舟。
　　“陆君，听说江东花娘甚美。”乌篷船上，杨策又敬了陆维一杯，神神秘秘道，“待到入夜，咱们就去本地烟花巷看看如何？”
　　陆维因是个魂体，只能看着杨策一杯接一杯的饮酒，揶揄道：“杨君昔年不苟言笑，于朝堂之上杀伐决断，绝无妥协，大把人送你金银珠宝、美姬俏婢皆拒之门外。都说你清高孤僻，不爱财色，正是个炒不熟砸不烂的铜豌豆，怎么临到老了反而晚节不保，要去看花娘了？”
　　杨策哈哈一笑，捻须道：“财色谁人不爱？只是我当年既知自己下场，要钱财何用，娶妻纳妾更是耽误佳人。”
　　“如今幸得陆君搭救，捡来这条性命，自是不敢再辜负世间美景娇娥。”
　　陆维向来喜爱杨策坦荡有趣，杨策亦只在陆维面前暴露出这一本性，陆维不知不觉中唇角微翘，损他道：“杨君若是年少翩翩时，少不得与此间美貌花娘来段佳话。如今须发花白，眼昏齿摇，放在平常人家都已是抱孙的岁数，也不知有没有慈悲的花娘，怜老悯弱则个。”
　　杨策听了也不恼，端着酒盅细细打量了对面的陆维一番，摇头道：“陆君倒是潇飒清举、俊逸无度，与我相交这三十余年来容颜未改，倘若有花娘见了，怕是不要银钱也肯倒贴。可惜啊……遍体冰凉、轻若无物，只好看得不好用，入不得鸳鸯帐，共不得春梦夜长。”
　　两人一番互损取乐之后，乌篷船在江中拐了个弯儿，转为逆风，速度陡然慢了下来。
　　陆维见状，伸手招出昊天环佩，一曲“风解意”自指端流泄而出。
　　此曲一奏，与天地交感，原本的逆风吹至乌篷船一尺外便消散无踪。又有清风顺势起，伴随着沓沓琴音，送乌篷船沿江而去，船速倍增。
　　摇橹的艄公在江上几十年，亦未曾遇到过这种事，当下便啧啧称奇，却不疑有它。
　　……
　　江北是著名的膏粱锦绣之地，富贵温柔乡。
　　此处顶级的青楼便有七座，七座楼又各有一位名满天下的行首，并称江北七绝楼。
　　傍晚时分，陆维与杨策便来到了七绝楼其中的一座，梨花楼前。
　　梨花楼，顾名思义，此处前庭后院都栽种了梨树。
　　眼下恰逢春季，正值梨花盛开之时，只见一座朱楼被淡雪般的花海簇拥，香气馥郁，当真是春风梨花入绮梦。
　　杨策只穿了一袭普通青布袍，然而其因为久居上位，掌管生杀多年而气度超然，踏入此间之后，非但没有人去拦他，反倒有大茶壶殷勤的过来替他在大厅里寻了个雅座，端茶递水。
　　陆维则隐去了身形，随于杨策之侧。
　　梨花楼做为七绝楼之一，往来常有儒生士子、文人骚客，虽然从底子上来说，亦是声色犬马之所，表面上却总要端起个不流于凡俗的高雅架势。
　　比如这大厅里，就没有迎来送往、陪酒卖笑的姑娘，只得两名女先儿坐在厅堂正中唱弹词。
　　再就是几名大茶壶穿梭来往，为满座的客人斟茶倒水。
　　听弹词与喝茶水都是免费的，只有点了姑娘相陪或者渡夜，才会按姑娘的身价收取银两。
　　这里的姑娘比那些中下等窑子里的姑娘，也要矜贵许多，轻易不出厅抛头露面，只在楼上接待客人，不似欢场女子，倒似闺秀一般。
　　梨花楼的大茶壶都极有眼色，见杨策是初次来这里，便拿来一个纹饰华美、巴掌大小的紫檀盒，放在杨策所在的桌上。
　　杨策觉得新鲜，伸手打开盒子，只见里面摆放着手掌长、四指宽、半分厚，做工极为精致的象牙签。
　　随意从里面抽了一张签出来，只见正面纹绘有一琵琶，并在旁边以簪花小楷题了句诗：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
　　反面则写着伎家的名字：柳茵茵。
　　又抽了一张，只见绘有一枝花，一壶酒，同样以簪花小楷题了句诗：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反面同样写着名字：章福儿
　　原来这里的姑娘不出厅堂抛头露面，新客人便是通过这画了画儿、题了诗文的象牙签来挑选。
　　这两个签文都很明显，柳茵茵擅长琵琶，而章福儿擅长陪酒、笑语解闷儿。
　　再往下看，居然还有：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
　　没想到这青楼之中，连熟读兵书的姑娘都有，当真是考虑到了各个层面、爱好的客人。
　　杨策在那里看着新鲜，陆维却将目光投向了厅堂正中，两名正在唱弹词的女先儿。
　　她们在弹词中讲述的，并非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故事，而是去年青河突发洪水，眼看着就要冲毁了良田房屋，却有一位仙人翩然而至，拯救了万千百姓的故事。
　　女先儿们弹奏演唱的情绪充沛、感情饱满，字字句句皆对这位仙人充满了敬仰赞美之情，又仿若亲眼目睹。
　　陆维听了，就觉得有些奇怪。
　　像这种神仙传说，历朝历代都有，基本上都为编造，不足为奇；奇的是这时间节点就在去年，地点也是再清楚不过，若是编造，岂非轻易就会被戳穿？
　　他见过的修真者，皆为避世修行，整日为自己的寿命与进境操碎了心，除非师门遇到大事，基本对外界不闻不问，哪里有什么闲暇去管世间不平？
　　于是陆维转头朝杨策道：“杨君，你觉得这弹词如何？”
　　杨策看象牙签，看得头也不抬，道：“略有所闻。”
　　梨花楼大厅的雅座，都是由屏风隔成一间一间的，而且大茶壶们未经召唤，也不会轻易过来。
　　所以纵然杨策对着隐去了身形的陆维说话，也不会显得过于突兀，被人发觉不对劲。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杨老头，人老心不老……
　　杨策：谁是老头，论岁数你明明比我老一大截好吧？


第131章 
　　“陆君这些年只在晖京一带停留,又未曾参政，故而有所不知。”杨策一边翻检着手里的象牙诗签，一边与陆维闲聊,“近几十年来,在民间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我算算啊……青河与嘉江数次水患,各地蝗灾、地震，每次在朝廷安排的人员物资下去之前，便常常有人施以援手，稳定局面。”
　　“刚开始的时候，朝堂上还为此担心了一阵子,怕是有什么邪教或者前朝余孽，趁着天灾的机会施恩于民众、拉拢人心,妄图颠覆社稷，因而严禁晖京城中民众谈论。而后见几十年皆如此,民心并无异动，才渐知不是。”
　　“我虽未曾亲眼得见,却也对这等做出利国利民之事,又不留姓名者，怀以敬意。”
　　陆维点点头,道：“原来,是我孤陋寡闻了。”
　　杨策这时举起一张诗签，击节叹道：“此女子必为一妙人儿。”
　　陆维凑过去看了看，只见这张诗签上绘有一面鸾镜，题着：花落花开自有时,总赖东君主。
　　背面写着伎者的名字：顾水云。
　　陆维笑道：“此女口气很大啊。”
　　这诗签上的意思翻成白话就是——甭管您是谁，爱好些什么，来我这儿就对了，都能给您兜着，让您满意。
　　如孤鸾临镜照影遇知音，如顺着青帝之意开放凋落的花朵。
　　杨策摇了摇桌上的铜铃，立即有附近听到铃响的大茶壶跑过来，垂手弯腰等待客人吩咐。
　　杨策将那张象牙诗签递给大茶壶，大茶壶看了看，却面露为难之色，道：“这是顾行首的签。新客莫说是点她相陪，纵是见上她一面，也要按规矩考较过三关。”
　　杨策昔年，也是晖京城内有名的才子，闻言起身笑道：“那便按她的规矩来。”
　　大茶壶打量了一番杨策，见他虽看着有些气度学问，却是个年过半百、须发斑白的老头，于是心中暗忖，顾行首正值青春年少，大约不会对这位客人满意，一会儿拿出最难的那三道题目给他做便是。
　　陆维见大茶壶领着杨策上楼会佳人去了，无意跟随，便独自一个人在附近逛逛。
　　此时夜幕将临，厅堂正中唱弹词的两名女先儿已经离场，四周挂起成串的彩色琉璃盏，点起兰膏明烛，明亮堪比白昼。
　　随后丝竹之音响起，有数名舞姬身着明艳服饰，来到场中跳胡旋，梨花楼的夜场这才揭开序幕。
　　陆维悬浮在半空之中，兴趣缺缺的观看。
　　他可不像杨策那老头，一直孤家寡人，半百的岁数都消耗在朝堂之上、勾心斗角之中，没经过什么世面，瞧见个新鲜点的诗签，连那女子是圆是扁都不知道，就能屁颠屁颠凑过去。
　　此处为江北七绝楼之一，自是不错的，然而陆维在这世间辗转数百年，什么没见过？
　　然而就在这时，他感觉到距此处千万里之外，郊野的山神破庙之中，有人燃起了藏匿于暗柜中的线香。
　　那线香只有三根，每根陆维都分出了一丝神魂附于其上，所以燃起之后，他便会有所感应。
　　而暗柜的所在，只有在庙中生活过的阿寅知道。
　　百年来，阿寅的境界大约未曾达到预期，所以一直也没有到山神庙中找过他，这还是初次线香被点燃。
　　当年陆维既然答应了阿寅与之再聚，便没有不见的道理。
　　他心念既转，身形飘动，不多时便来到了千万里之外的山神庙前。
　　自陆维与阿寅搬离此处，为了消除此间居住痕迹，从前使用过的地毯、屏风、软榻等家具物什皆被毁去，这里看上去仍旧破败不堪，遍结蛛网，只有半截泥胎神像孤零零的立于台上。
　　陆维在阿寅十三岁的时候离开，百年未见，阿寅已经成长为一个高大矫健、姿容俊美的成熟男子，望去比之少年时，越发与陆维神似。
　　然而此刻阿寅鬓发蓬乱，一袭檀色的袍子开了好几处口，在泥尘中滚成了灰色，两只手举着一支烧尽的线香，整个人看上去狼狈不堪。
　　陆维在阿寅面前显出形来，道：“你这是怎么了？”
　　“爹爹！”阿寅看见陆维，一张脏兮兮的脸喜出望外，又语无伦次道，“我们离开这里……不，离开中土，去海外、去南疆、去漠北塞外，去哪里都行!”
　　“总之，爹爹，我们快走！”
　　“阿寅，你这是在躲什么人吧？”陆维却伸出手，按住阿寅的肩，“你不与我说清楚，咱们哪儿都不去。”
　　“爹爹，道长是真的不管我了，这几年我只要不主动找他，他都在忙他的事，未曾与我照面。”阿寅咽了口口水，顾左右而言他，“咱们不必再担心什么。”
　　“不必担心道长，却要离开中土，躲到南疆海外去，嗯？”陆维微微眯起双眼，越发觉得阿寅不对劲。
　　阿寅张了张嘴，刚想再说些什么，却听山神庙外随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怎么，以为躲到这荒山野地，我便找不到你了吗？”
　　随即，一个看上去二十多岁，生得白净清秀，头戴逍遥巾，做儒生打扮的男子踏入庙中。
　　阿寅听到这把声音、见到这人，顿时大惊失色，转头又去寻陆维，只见得四下里一片空荡荡，却哪里还有陆维的影迹？
　　陆维隐去了身形，看着中等身材的穆鸣，将身形高大的阿寅一步步逼到全是尘土蛛网的墙角，挑眉笑道：“大哥，跟我在一起不好吗，为何要逃？”
　　“谁、谁是你大哥！”阿寅中气不足的驳斥道，“我早就跟你说，你认错了人。”
　　“若你不是大哥的转生，镇玄又如何会把你带回雪山顶，藏起来这么多年？”穆鸣道，“如今镇玄不知发什么疯，明明已经堕魔，反倒满世界的奔走救人行善，放着你不管不顾……大哥前世与我约过来生，这想必是咱们俩的缘分到了。”
　　说完穆鸣垫起脚尖，与阿寅对了个嘴儿，眼角眉稍泛上几分媚色：“再说，大哥与我睡都睡过了，便是要翻脸不认人？”
　　阿寅的脸顿时腾地胀至通红，一时间张嘴结舌，再也说不出话。
　　陆维眼见这幕，不由扶额。
　　很明显，穆鸣与镇玄一样，将阿寅错认为他的转生，甚至与阿寅发生了关系。
　　而且看起来，在这个过程中，阿寅似乎还有些理亏的样子。
　　若不然，依着阿寅被镇玄养得飞扬跋扈、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纵然能力境界弱于对方，又岂有被追的到处跑、见面后脸红耳赤说不出话的道理？
　　说起来，陆维才是始作俑者。
　　镇玄与穆鸣认错了人，阿寅偏偏又不知前因后果，无从反驳解释，才造成了现在的结果。
　　但是陆维既然不打算负责，总要有个人为此负责。
　　所以他默默转过身，忽略穆鸣对阿寅越来越狎昵的举动，离开了山神庙。
　　阿寅，你已经一百多岁，在凡间都是做祖爷爷的年龄，也是时候有个伴儿了。
　　穆鸣说的也对，你们睡都睡过了，总要对彼此负责。
　　这么想着，陆维脚下乘着夜风飘忽疾行，离开晖京一带抵达了江北，进入梨花楼内。
　　此时正好天亮，就瞧见杨策这老头，揽着一个女子，容光焕发的下楼。
　　这女子从头到脚的穿戴，皆价值不菲，额头高广，顾盼姿态优雅，然而相貌却属平常，连大堂里跳胡旋的舞姬亦不如。
　　只有一对眼睛灵动非常，充满了慧黠之意。
　　梨花楼的鸨母跟在杨策和女子身后，一声声的唤道：“顾行首，顾行首且慢些！妈妈并非不肯放你从良，但此人非官非商，而且来历不明，莫要一时冲动！”
　　原来这相貌平常的女子，正是这梨花楼内的行首，顾水云。
　　顾水云停下脚步，看了看身旁的杨策，眼中尽是盈盈笑意，道：“千金易得，知己难寻。似杨郎这般人物，便是真的为盗为匪，我也跟了他去，永不言悔。”
　　又转眸望向鸨母：“妈妈是忘了吧，我三年前便已自赎身价，去留自由，又怎来肯不肯放我从良这一说呢？”
　　言罢，顾水云便与杨策迳直出了梨花楼。
　　陆维刚想显形，去揶揄这老头一番，却毫无预兆的，看见一道粗大的风柱在远处升起，呈现出漏斗的形状，接天连地。
　　天空之上乌云呈旋涡状翻滚着，电闪雷鸣。
　　街上有许多人开始大喊
　　“风龙过境，风龙过境了！”
　　紧接着，许多人纷纷从房屋里奔跑而出，朝着那道风柱开始遥遥叩拜。
　　陆维作为一个现代人，当然明白那是什么。
　　江北地势平坦，又有许多湖泊水洼，气候湿热，很容易产生中小型的龙卷风。
　　而在这个时代，龙卷风过境的破坏几乎是无解的，好在破坏范围算不得大，所以大家只能对着“风龙”跪拜乞求，希望它能绕过自家的房屋田地。
　　不知为何，陆维今天所见的这一道龙卷风，规模格外大，且来势汹汹。
　　陆维见状，刚想伸手招出昊天环佩，却见不知从哪里来的一道黑影，已经先于他，朝着那道龙卷风冲了过去。
　　陆维定睛细看，发觉正是镇玄。
　　百年未见，镇玄依然穿着那袭金乌纹黑袍，长发披散于腰间，眼眸若水墨勾勒而出，容色若玉山皑皑。
　　而眉间光洁一片，那道堕魔的鲜红印记，已然消失无踪。
　　陆维隐了身形，疾驰到了飓风前，看着镇玄如一头展翅的大黑鸟，直直冲进那道接天连地的巨大龙卷风内。
　　作者有话要说：    道长命苦哇，陆总即将掉马，话说这个世界快结束了~


第132章 
　　陆维是魂魄之体,身子轻若无物，世间任何有实体的东西，都不能对他造成伤害,包括眼前这道来势汹汹的飓风。
　　他思忖了片刻之后,便也紧跟着镇玄,进入了那道龙卷风内。
　　那道龙卷风本来是一直在前进，将途中所经之房屋尽皆绞为碎片、所遇人畜家禽卷于半空。
　　然而当镇玄冲进风眼之后，道力陡然外放，与风势相抗，这道龙卷风便只在原地旋转,再不得前进半寸。
　　风力最大最强、最能产生破坏力的地方，是龙卷风的外壁,所过之处无不披靡；越往内部风势反而越缓，到得风眼之后,竟是一片平静，就连镇玄披散于腰间的发丝,也不曾被拂动半分。
　　在这平静的、偌大的风眼之中,按照九宫八卦位，有九头赤猿如人类修士一般,在半空中悬浮着盘膝而坐,它们面目狰狞可怖，獠牙长长的呲出唇外，遍体黑紫色邪气缭绕升腾，一看就并非善类。
　　陆维在雪山顶上与镇玄相伴的那两百年,因为平日里生活比较单调，阅读了不少书籍消乏解闷，其中就有专门讲述这个世界精怪恶兽、异人异物的《不与经》。
　　这里的赤猿在《不与经》中有过描述，其名为“恶风猿”，算是修魔的妖物，专门制造和驾驭厉风，毁物杀生、造下恶业，以增强自己的道行和法力。
　　似这般九头风猿结伴，制造出一个巨型的风龙卷，当真世所罕见。
　　难怪往往夏季才出现在江北一带的中小型龙卷风，会蹊跷的现于春天，规模还如此巨大。
　　陆维隐去身形，无声无息立于阵眼之中，镇玄和那九头风猿都没有发现他，彼此间开始了一场激烈厮杀。
　　镇玄是半步飞仙的修为，那九头风猿也不弱，其中修为最低的亦是元婴期，最高的达到了合体期，而且数量占优，一时间你来我往，斗了个不分上下。
　　陆维站在旁边观战，不时有风猿从他虚化的身体里穿过，他也不觉得如何，目光一直没有从镇玄身上离开。
　　百年未见，镇玄看似未曾改变，却又变了许多。
　　他的气质不复凛冽冰冷、高高在上，像是被时光经历打磨至温润内敛、返朴归真的一块璞玉；他对那九头祸害人间的风猿起手无情、招招夺命，却又不曾对自身做出过任何防护抵御。
　　就仿佛是一把过刚的利剑，完全不顾自己是否有被摧折的危险，也要斩尽这世间邪祟，一往无前。
　　原来堕魔的印记，是可以因善行而消失的吗……陆维在心中猜度。
　　这样的话是不是意味着，镇玄将来依然有羽化飞升的可能？
　　陆维还没考虑出来些什么，就见镇玄斩杀了一头风猿的同时，后背被三头风猿偷袭。
　　那三头风猿的指爪大约是经过异术锤炼的，堪比神兵利器。镇玄的黑袍及里衣被扯去大半幅，欺霜赛雪的背部肌肤也尽皆被划烂，伤口极深极长，虽未曾见流出多少血，却可见白森森的脊骨，在鲜红翻开的伤口中若隐若现。
　　镇玄的身体微微颤抖着，显然很是痛苦，但他玉山皑皑的脸上却没有露出丝毫痛苦之色，转身反手，便再度不要命一般，攻向那三只偷袭他的风猿。
　　这时陆维发现，镇玄居然是带着旧伤前来，与这九头风猿相斗的。
　　镇玄的前胸并未受过风猿的攻击，却在被扯烂的袍襟间，可见数枚青紫色的掌印叠于胸膛上。要知道镇玄的身体堪比防御类法器，在他的身体留下这样的痕迹而不得痊愈，必然是极其严重的伤害。
　　依照镇玄这些年的所作所为，会受这样的伤，想必不是为了救人，就是为了除害。
　　陆维倒吸了口冷气，无论如何，今天他不能让镇玄死在这里。
　　一来镇玄眉间的堕魔印记已经消失，有极大可能再度成为他的任务对象；二来镇玄到底与他相好多年，就算看在过去的情分上，他也不能放着这样相当于正在找死的镇玄不管。
　　陆维伸手招出昊天环佩，一曲“战诸天”自指端流泻而出。
　　琴曲响起之时，就见十几位骑着飞马、身披金甲的神将，陡然出现在风眼内，手持利兵，一声呼喝之下，朝着风猿们冲杀而去。
　　当琴曲响起第一个音之时，镇玄便愣在了原地，然后迅速回头，朝着琴音传来的方向望去。
　　只见那里空无一人，晶莹剔透如草间露的昊天环佩遍体泛着清光，悬浮于半空之中，七弦颤动，奏出铿锵之音。
　　“陆维……”镇玄先是喃喃的自语，神情中满是不可置信，继而大声喊道，“陆维！是不是你？！”
　　昊天环佩之主，除了陆维之外，别无他人。
　　当年陆维为了救他，命丧九天仙霆灭魂大阵，镇玄本以为昊天环佩亦随其主被雷霆摧毁，谁料还能在今日、此时此地得见？
　　但他当年食了陆维血肉，与之神魂相系，又为何感应不到陆维？
　　不、不对……那么，阿寅又是谁？
　　一时间，镇玄只觉得如同五雷轰顶，头脑中一片混乱。
　　陆维见状，知道此情此景瞒他不过，索性现出形来，朝镇玄扬声道：“我们之间的事情容后再说，道长，除恶务尽，你还在等什么？”
　　镇玄见到陆维现形，听得陆维唤这一声“道长”，顿时热泪盈眶。
　　他想要投入陆维宽厚坚实的怀抱，向恋人倾诉自己这许多年来的苦痛酸楚；又想要抓住陆维的衣襟，质问恋人为何要抛下自己这么多年，不管不顾。
　　然而他最后还是转过身，握紧手中长剑，在金甲神将们的襄助下，剑锋直指那些赤色风猿。
　　之前，镇玄的剑意完全是破釜沉舟、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感觉；而现在，他的剑意转为灵活多变，不再运用那些两败俱伤的招式，令人看了，就觉得充满着一股勃勃生机、赏心悦目。
　　修者的剑意从心而发，镇玄因为百年前王郎的事情，从此郁郁寡欢，常常深躬自省。
　　王郎平凡、出身卑弱，他对王郎内心充满了愧悔负疚，便体恤扶助卑弱的平凡百姓，四处行善，以救助天下万民于水火为己任。
　　镇玄在这些年来一直心存死志，但他当年是被陆维以命换命的救出，王郎临终前的愿望，亦是要让他好好的活着，他生怕辜负了两人，不敢轻易抛却这条性命。
　　所以只能在一次又一次的救人于水火之中，斩妖除魔之中，舍生忘死、寻找解脱的可能。
　　但现在镇玄与陆维再度重逢，自然死志全消，萌发出新生的希望。
　　陆维与镇玄，一人操琴控场，一人持剑杀敌，很快将风眼中的赤色风猿们斩杀殆尽。
　　当最后一头风猿哀鸣着倒下，龙卷风便停止了旋转，无数房屋树木的碎片，挟裹着人畜家禽的尸体，从接近云端的高空中往四下里纷纷坠落，恰似一场噩梦之雨。
　　在这场噩梦之雨的中心，镇玄转过身，眼中有复杂的情感在冲撞和激荡，与陆维两两相望。
　　陆维收起昊天环佩，朝镇玄点点头：“道长别来无恙。”
　　镇玄走到陆维面前，张了张嘴，胸中有千言万语想要对陆维说，有千万个疑惑想问陆维，然而他还没有来得及发出任何声音，就只见头顶之上忽然涌来大片大片的乌黑云朵，其势汹汹。
　　陆维看见了，朝镇玄道：“看来此地情势不妙，再来个什么怕是兜不住。道长，我们先走再说。”
　　镇玄刚刚带着伤杀了九头风猿，心中又有了挂念，不再无惧生死，于是亦道：“我们走。”
　　镇玄是半步飞仙的修为，陆维又是个魂魄之体，他们二人既动此念，须臾之间便将千百里抛于身后，想要避开那些乌云。
　　然而哪怕他们行走了上万里的道路，团团乌云仍是在他们头顶紧追不舍，而且越来越厚重，笼罩的区域足有百里，其间隐隐浮现五色雷霆。
　　这个时候，两人来到了一座无人的荒山之上，镇玄停下了脚步，朝陆维苦笑道：“看来，避不开了。”
　　同时镇玄也明白了，那些乌云究竟是什么：“那是我的劫云。”
　　“道长，你的境界已是大乘期。”陆维想了想后，迟疑道，“那岂非是……飞升的劫云。”
　　“是啊。”镇玄垂下纤长羽睫，苦笑了一声，“飞升谈何容易，我若挺不过这一劫，便是身陨道消，魂飞魄散。”
　　说完，他抬眼望向陆维，咬牙切齿道：“那样倒也不错，可以让你这狠心短命的体会一番，我这百余年来是何等心情。”
　　镇玄经过这一番奔逃，已经发觉陆维是魂魄之体，情知陆维确实已经在百年前丧命，却仍对他久久不来寻找自己，令自己痛苦至今而耿耿于怀。
　　“道长，此次天劫无论何等艰难，我也希望你能够挺过去。”陆维却不闪不避，直直迎向镇玄投过来的目光，“否则我就用最快的时间忘了道长，另结新欢。”
　　“我绝对不会为道长痛苦，也不会伤心难过，更不会流下半滴眼泪。”
　　镇玄闻言大怒，却见陆维已经转身，在须臾间离开了这百里乌云的笼罩范围。
　　他却也没有走远，只在外围矗立，默默守候。
　　“陆维，你还真是个混账啊。”镇玄身处劫云中心，遥望着在远方矗立的那道高大人影，含泪带笑的低声骂道。
　　紧接着，一道在乌云中酝酿了许久的耀眼闪电，挟风雷势，朝着镇玄当头劈下。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道长你要是度劫死了，我找个新欢睡你老攻，打你小孩，花你的遗产……
　　镇玄：……（气得浑身发抖）
　　等等，你俩好像还没有小孩。


第133章 
　　竟然是九九天劫。
　　陆维站在雷云笼罩的范围之外,遥望第三十七道天雷，朝镇玄的头顶劈下。
　　天劫分为两种，一种是六六天劫,一种是九九天劫。
　　如今天雷降下的次数,已经过了六六三十六,其势非但不见衰竭，雷云反而堆积得越来越浓重，那么便是九九天劫无疑。
　　仔细想来，也算不得太过意外。
　　镇玄这些年来，虽然一直在行善事、活人无数,但之前杀戮太重，身上累积的业障亦是无数,于是便引来了这对修真者而言，最严厉、最难渡的天劫。
　　而且飞升之天劫,不能以法器抵挡，亦不能有旁人出手相助,否则起不到淬炼精神身体的作用,无法顺利飞升。
　　甚至搞不好，还会引来不可预知的、更加危险的状况。
　　当第五十七道天雷降下之后,陆维听到镇玄在劫云所笼罩的中心,喊他的名字。
　　虽然相距甚远，陆维这里只得听个余音，却也能听出声调凄惨尖锐，充满了痛苦和不甘心。
　　不甘心……不甘心就好。
　　陆维的精神力扩散,将镇玄目前的情况，看得十分清楚。
　　镇玄的衣物毛发此刻已经化为飞灰，原本白若新雪、滑若凝脂的一身肌肤，被烧灼成漆黑的焦炭状，整个人如同大虾米般蜷缩于地，痛苦的抽搐着。
　　看上去并不怎么像个人，倒像是某种丑陋的怪物。
　　然而镇玄求生的意志十分强烈，目光从未离开过劫云外的陆维，眼中有执拗的光焰在燃烧。
　　直至第七十三道天雷，朝着奄奄一息、已经没有人形，像是一截烧焦木头般的镇玄劈下去，陆维仍旧不为所动地矗立在场外。
　　这是属于镇玄的天劫，他无能为力。
　　而且他之前对镇玄所说，都是真的。只要镇玄此番历劫失败，他绝对会忘记镇玄，开始寻找他的下一个任务目标。
　　相爱时竭尽全力，放手时毫不留恋，他从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镇玄，不甘心吗？
　　不甘心的话，就从这九九天劫之中，活下来给我看。
　　最后一道天雷降下，其势烈烈、发出的声响震耳欲聋，竟然直接将整座规模不小的荒山夷为平地，将镇玄的身体击作齑粉。
　　见此情景，陆维瞳孔微缩
　　渡劫失败了吗？
　　就在陆维这么想的时候，却见镇玄的身体于虚空中再度重新缓缓凝聚。
　　从骨骼开始，再到内脏、肌肉血管、皮肤，以及毛发。
　　天雷烧毁了镇玄堪比法器的身体，同时亦留下大量的、属于天道的纯净灵能。
　　如果镇玄承受了这比凌迟之刑还要痛苦千百倍的九九八十一道天雷，求生意志稍微不足，那些灵能就会随着他的魂魄一起在天地间散尽，从而渡劫失败。
　　而镇玄再次见到陆维，又受其言语刺激，无论如何也不甘心就此魂飞魄散，于是这些大量纯净的、蕴含了天道韵律的灵能，就成了构筑他新身体的材料。
　　一念生，一念死；一念仙界，一念地狱。
　　这就是九九天劫，将旧皮囊随着此生恶业焚毁殆尽、偿还一世业债；以天道之灵能重塑身躯，凤凰涅磐重获新生、羽化为仙。
　　天空中翻滚的乌黑劫云散尽，浮现出一朵朵五色祥云，有不知名的花香弥漫于空气之中，沁人心脾。一道明亮粗大的光柱，自天穹之顶泻下，照耀在镇玄新生的、莹润如无瑕之玉的身体上。
　　与此同时，陆维脑海里传来031的提示音：“恭喜宿主，此世界任务已完成。”
　　机械的声音紧接着顿了一顿，又道：“由于宿主身体已死亡，以精神体的状态存在，所以在这个世界只能继续停留48小时。”
　　单方面的宣布之后，031就如往昔一般，不再出声。
　　陆维唇角微翘，须臾之间，便移动到镇玄身面前，躬身为礼：“道长，恭喜。”
　　镇玄抬起黑眸望向陆维。
　　此时他已是仙灵之体，与这个世界的天道沟通无虞，无论何事何物，望一眼既知过去未来。
　　他看不清陆维的未来，却能看清陆维在这个世界的过去。
　　“……王郎。”镇玄的声音清若冰磐相击，又暗含着愤怒压抑，“原来是你，骗得我好苦！”
　　陆维捻了捻不存在的手指，有些尴尬地道：“没曾想，还是被道长发现了。”
　　镇玄怒极反笑，朝着陆维步步紧逼：“得遇公子，此生有幸，嗯？”
　　“公子，你以后要好好的，嗯？”
　　“你我之间的这笔账，要如何算来？”
　　你自尽隐遁而去，让我痛彻肝肠、让我心碎欲死的这笔账，要如何算来？
　　当初镇玄以为自己对王郎动念、对陆维变心，却从来没有想到过，陆维与王郎根本就是同一人。
　　陆维看着镇玄近在咫尺的那张脸，微笑道：“哎呀，自然是公子要小人如何，小人便如何。”
　　反正一则，他自忖是个魂魄之体，想来镇玄不能真正拿他怎么样；二则，他在这个世界只剩下48小时的停留时间，镇玄也飞升在即，他自是甘愿什么事都随了镇玄。
　　镇玄仰起头，感觉到在苍穹深处的仙界之上，天道在对他进行不停的召唤，要他沿着这条降下的光柱前往仙界，认领仙籍。
　　这召唤对升仙者无可抵御，就如同鱼必须生活在水中，人必须要有氧气进行呼吸，才能生存一样。
　　仙人必须有了仙籍，才能得长生不老，才能被天地所认可。
　　镇玄看了看眼前这个令他恨得牙痒痒的人，狠狠道：“待我领了仙籍回来，为你重塑身躯，然后咱们再同去仙界，好好算这笔账。”
　　镇玄虽一眼看尽陆维的过去，却始终无法想通，陆维为何要这样做。
　　陆维当初将魂魄深处那团血气取出，按入阿寅天灵，还可以说是不知其真正的功用，只是为了救人；而在自己误会之后，陆维分明已经想通这些关节，为什么还要放任自己继续误会下去？
　　甚至陆维自九天仙霆灭魂大阵中脱身之后，根本就没有想过，再去寻找自己。
　　这些事情不能深思，若是深思，怕是要把人活活气死。
　　自此之后，亦无需多想。
　　反正将来有与天地一样悠长的时间，慢慢与陆维算这笔账。
　　镇玄临别之际，觉得还是不能对陆维完全放心，伸指勾出一缕仙灵气，打入陆维的魂体内。
　　这缕仙灵气不同于之前的那团血气，是由晋升为仙人的镇玄亲手打入，又沾染了镇玄的魂魄之力，这个世间没有任何人和事物，能将其从陆维的魂魄中剥离。
　　纵然陆维再度夺舍重生，改变了样貌，镇玄亦能时时感应到他的状况，从千人万人中，一眼将他认出。
　　“好生等着我。”镇玄这样吩咐陆维之后，才转身离去。
　　陆维看着镇玄踏入那道光柱之中，须臾之间飞入天际、消失不见，不由轻声叹息：“好的道长，我等你。”
　　他虽不清楚这个世界的仙界是什么情况，但“山中一日，世上千年”，“观棋烂柯”这样的传说，他在这个世界听了不少。
　　只有48个小时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等到镇玄回来。
　　荒野之中，这附近的泥土都被天雷劈至焦黑，被高温烧灼成琉璃状，寸草不生，山峦化为平地。
　　陆维矗立在此间，仰头望向高远的青色苍穹，旷野的风不时挟着细碎尘沙，穿过他半透明的身体。
　　无论还能不能等到镇玄回来，他都会在这里一直等下去。
　　一直等到，再也不能留驻在这个世界上为止。
　　……
　　镇玄进入天界之后，只见此处琼楼玉宇，浩渺无边，日月星汉于脚下运转，不时有仙人、飞天凌空而过，紫气蔚霞缭绕，果然好一番仙家气象。
　　他按照天道的指引，踏过一道虹霓搭成的桥，桥旁不时有白鹤彩凤飞过，口吐人言
　　“恭迎新仙人。”
　　“与新仙人道喜。”
　　镇玄目睹此情此景，想起自己的师尊洪宸老祖，寿尽坐化而不得飞升，心中不由感慨万千。
　　这里是世间多少修士的终极梦想之地，又有多少天资纵横的修士只差半步之遥，终究堕入六道轮回、不得长生。
　　镇玄走过虹桥，不知为何，内心深处泛上一缕隐隐的不安。
　　说起来，洪宸老祖曾经推算过，陆维是他的情劫……如今他已得道飞升，那么作为情劫的陆维……
　　镇玄摇了摇头，不让自己再想下去，来到虹桥尽头，一块矗立的大青石前。
　　这块青石高达百尺，遍体金纹，有七色霞光不时于其上流转。
　　这便是仙人依其资质修为、宿世缘法，认领仙籍之处——卜仙石。
　　镇玄仰望着这块大青石，深深吸了口气，按照天道的指引，将手掌慢慢贴在冰冷光滑的青石之上。
　　镇玄手掌贴于其上的瞬间，青石光芒大作，紧接着一块金牌悬浮于镇玄的面前，上面只有两个字“中天”，这便是镇玄的仙籍。
　　镇玄伸手拿起那块金牌，就听那青石忽作人言
　　“恭迎中天紫微北极大帝归位。”
　　中天紫微北极大帝，正是统御日月万星之主，仅次于三清五老之下，是六御天帝之一，于仙界地位尊崇。
　　紧接着，就见许多仙女仙童、神将仙君出现在周围，四下里传来贺喜的声音
　　“恭贺大帝历劫归来。”
　　“恭喜大帝。”
　　……
　　这些仙人的神情声音里，都带着无尽欢喜、由衷赞叹。
　　然而镇玄的心却在慢慢下沉，一点一点的变冷。
　　因为就在这个时候，他感觉到，陆维的魂魄散了。
　　是真真正正的魂飞魄散、于世间不留半点痕迹，纵是仙人，也无法再将其复生。
　　那缕镇玄亲手打入陆维魂体内的仙灵气，自下界晃晃悠悠的飞上来，如同一片轻盈羽毛，绕着镇玄的身体周围打转。
　　镇玄惨笑一声，痛入骨髓，冷入骨髓，亦恨入骨髓。
　　他手下用力，掌中那块写有“中天”二字的仙籍便被捏碎，化作无数金色光点，四散而去。
　　周围的仙人们适才还在热闹的说着话，此刻见此情景，尽皆鸦雀无声。
　　仙人必须有了仙籍，才能得长生不老，才能被天地所认可。
　　反之仙籍被毁，便是天道不容其存在，便是永远消散。
　　镇玄在捏碎仙籍的瞬间，就感觉到构造身体的仙灵之力，被快速的、无可挽回的抽走。
　　中天紫微北极大帝，崩。
　　日月倒悬，天地无光。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结束了，即将开启新世界，哈哈~~


第134章 
　　陆维再度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条淙淙流淌的小溪畔，身上穿着运动夹克、运动裤以及休闲鞋。
　　在几个世界辗转了七百多年时间，再度看见这身装束,陆维怔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这是他开车载着前妻和儿子去游乐园玩,被系统强行拖拽进平行世界的那天，所穿的衣服。
　　陆维不由欣喜若狂，坐起身，望向身侧那条澄澈的溪水。溪水如镜，倒映出他那张在原世界的脸,以及一对剔透多情的浅褐双眸。
　　他回到原世界了吗？
　　但是……这里又是哪儿？
　　陆维举目四顾，只见周围一片郁郁苍苍,正是身处于一片茂密的丛林之中。
　　就在这时，031的机械音在陆维脑海里响了起来：“鉴于宿主在之前的四个世界表现优异,搜集到足够多的能量，并获得神器昊天环佩与灵魂绑定,提前进入返程之战,将于这座岛屿之上，与25名宿主争夺5张返程票。”
　　031的话音刚落,就只见一个遍体泛着柔光,直径约为15厘米，装满了白沙的沙漏，在陆维面前缓慢地旋转。
　　里面的能量沙数以万计。
　　陆维看到这幕之后，面露喜色道：“是否争夺返程票成功之后,我就能回家了？”
　　031回答的很快：“不能。但如果宿主在返程之战中，未曾争夺到返程票的话，将不具备回到原世界的资格。”
　　紧接着，在陆维面前旋转的沙漏，毫无预兆的，“砰”地一声炸开。
　　数以万计闪闪发光的能量沙，仿若有灵之物般，在陆维的身体周围绕了几圈，继而消失不见。
　　“特别提示，之前比宿主拥有更高系统权限的，能量提供者秦格，因为四个世界的任务全部失败，已被剥离所有系统权限，成为这个岛屿上，25人之外的‘流浪掠夺者’。”
　　“新手期引导者031已完成使命，即将永远关闭，能量兑换面板权限向宿主全面开启。今后的道路，请宿主自行探索。”
　　陆维还没来得及多问一句，031的机械音便消失不见，紧接着，他眼前“唰”地打开了一个巨大的面板。
　　里面兑换的东西林林总总，比起之前031为他提供的“兑换服务”，要丰富的多得多。
　　比如“修真”一栏，就有各种法器、灵器、神器，符纸灵丹，修行秘籍，以及各种仙根的兑换。如果在上一个世界，陆维能够享受这样的兑换服务，那么就完全不会像之前那样被动。
　　当然，按照上一个世界，他只有三百多粒能量沙的储备，也兑换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就是了。
　　这个兑换面板与陆维的心意相通，他升起“如何返回原世界”这个念头，面板就自动翻页，来到“通往原世界之路”的兑换界面。
　　兑换界面是灰色的，代表着现在暂时没有条件兑换，需要返程票一张以及三百万粒能量沙，才能将其点亮兑换。
　　25名不知确切情况的对手，以及5张返程票……那么他首先要做的，就是在其中挑选四名同伴，凑成一个有共同利益和目标的5人小队，才能具备更多的竞争力。
　　“显示这个岛屿的地图，以及其余24人的分布情况。”
　　陆维动念之后，面板果然向他显示了这个岛屿的基本地形图，以及分布于其上的，24个或静止、或移动的光点。
　　岛屿面积十分大，足足有两万多平方公里，四面八方无依无靠，尽是悬崖峭壁，以及望不到边际的深海。
　　除此之外，再没有更详细的资讯。
　　在这样的情况下，时间就是一切。陆维必须尽快挑选出同伴，才能比别人都早的立于不败之地。
　　于是陆维心疼地花费了五百粒能量沙，兑换出一对号称日行万里的“神行马甲”绑在双腿上，将面板收起来，朝距离他最近的那个光点方向疾驰而去。
　　两万多平方公里的岛屿，25人随机散布于其上，陆维的运气比较好，最近的那个光点，距离他只有不到一百公里，而且状态接近于静止不动。
　　“神行马甲”虽然贵，但确实好使，不到半个小时，陆维就走出那片郁郁葱葱的森林，来到了光点所在位置。
　　那是片长满了青草的洼地，一名矮个子、戴着近视眼镜的青年，正被群中型犬大小的野兔团团包围。
　　青年的身体四周缭绕着一层能量沙，其数量比陆维所拥有的多了两、三倍，像是层坚不可摧的屏障，因而这些长着锋利獠牙的野兔，无法真正伤害到青年；但同样的，这望去黑压压一片的野兔数量众多，青年左冲右突，也始终无法突出重重包围。
　　这就是为何在陆维的显示屏上，代表青年的光点状态，接近于静止不动的原因。
　　陆维眼见得此情此景，心中暗忖，原来这个岛屿上的危险，不只是互为对手的25人，还有变异动物，或者其他一些什么。
　　再就是，青年被围困成这样，为何不肯动用能量沙兑换武器？
　　“喂！同志，朋友，伙伴！！”青年看见陆维出现在附近，露出希冀的表情，一边朝陆维大叫，一边挥手，“快来救救我！”
　　救与不救，陆维想了一会儿，伸手招出昊天环佩。
　　之前031曾经说过，他是因为在之前的四个世界里表现优异，所以才提前进入返程之战。而看这青年虽然战力不强，但所拥有的能量沙比他多了两、三倍，必定经历过更多的世界、知道更多事情。
　　与其贸贸然的去找强者结盟，不若先将这个弱者控制起来，将一切询问清楚，再进行下一步决策。
　　随着一曲《呼鹰嗾犬》奏响，天空中成群结队地飞来大群苍鹰，仿若一朵黑云，遮住了青年与陆维头顶上那片青空；与此同时，地面上亦有大群半人高的猎犬奔驰而来，朝包围着青年的兔群，露出利齿獠牙。
　　矮个青年扶了扶眼镜，目瞪口呆的看着这幕，半晌之后才从嘴里说出一声：“哇哦。”
　　苍鹰和猎犬都是兔子的天敌，纵然是变异的兔群，也不会例外。
　　只见苍鹰们从天空中俯冲而下，猎犬们自地面凶猛围捕，兔子们逃窜无门，不过十来分钟就全部被剿灭，只留下满地兔尸，以及破碎的皮毛鲜血。
　　陆维琴音停止，苍鹰和猎犬们不过存在了十几秒，便化作无数光点纷纷消散。
　　出人意料的是，消失的不止是苍鹰和猎犬们，就连那群变异兔群的尸体，也化作一团团薄雾，在这片大地上散尽。
　　“朋友，实在是太感激了！”矮个青年热泪盈眶的从远处跑过来，紧紧握住陆维的双手。
　　若是美人的手，陆维还有兴趣握上一握。然而对这鼻头红彤彤，脸上架着大眼镜，鼻梁和脸颊上还有几点小雀斑的矮个子青年，陆维实在是没有什么想法。
　　于是陆维很快抽出手，朝矮个青年微笑道：“陆维，初次见面。”
　　“初次见面，江元亮。”陆维的气质形象实在是太好，又刚刚救他于水火，矮个青年有些自惭形愧，在陆维面前拘谨的搓着手。
　　陆维正想问江元亮一些事情，却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少年清越的声音
　　“陆维？”
　　陆维听到这个声音，诧异于在这个地方居然有人认得自己，当即转过头望向身后。
　　只见不远处站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身材修长，五官标致，生着双鹿一般的眼睛，浅栗色柔软的头发覆于额前，直直盯着陆维看。
　　陆维十分确定，无论在哪个世界，他都并不认识这名少年，于是投以疑惑的目光。
　　少年的眼眶却霎时红了，伸手抓住陆维的手腕，嘶声道：“又换了副样貌骗人，嗯？”
　　“有本事，你就不要使用昊天环佩啊！”
　　陆维听了少年的话，沉默片刻之后笑笑：“镇玄，你怎么来了？”
　　在上一个世界，他是看着镇玄飞升之后才离开的，原以为镇玄在仙界与天地同寿，却怎么又追着他来到了这里？
　　不……或者说，是秦格。
　　是四个世界的任务全部失败，失去了原世界以及之前几个世界的记忆，被剥离所有系统权限，只记得“镇玄”这一世的秦格。
　　是这个岛屿上，没有光点标记，25人之外的“流浪掠夺者”。
　　紧接着，陆维又开口解释：“并不是换了样貌，这才是我真正的样子……反而是你，镇玄，你还记得你原来的模样吗？”
　　镇玄看着陆维轻描淡写的笑容，心中忽然慌乱起来：“什、什么意思？”
　　他当然记得他原来的模样。
　　只是不知为何，他因陆维的魂魄彻底消散，心若死灰捏碎仙籍之后，就来到了一个山洞中，变成了现在的少年样貌。
　　而且穿着这样奇怪的衣服，头发短得像是还俗没多久的僧人，甚至没有了任何道力。
　　紧接着，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声音告诉他，这个岛屿上除他之外，一共有25名具有超自然能力，在不同的世界，带着记忆不停转生的“宿主”。
　　他本身虽不具备任何能力，却能够在这些“宿主”死亡时间的三分钟内，掠夺其生命和能量为己用。
　　这25名“宿主”将在这座岛上进行生死搏杀，争夺5张“返程票”。
　　如果争夺结束时，他于这25名“宿主”身上都没有掠夺到任何东西，那么他就会彻底消散死亡，从此天上地下不复存在。
　　他在山洞中待了一段时间，觉得肚子饥饿，洞里又空荡荡的，没有什么吃的，于是便走出来寻找食物。
　　谁知毫无目标的在外面游荡了一会儿，就听到了昊天环佩的琴音，从不远处一个洼地的方向传来。
　　作者有话要说：    土著对陆总来说已经没有对手了，对手升级为宿主~~


第135章 
　　镇玄本来心灰意冷,并不想听从那个声音，去掠夺岛上25名“宿主”的生命能量。
　　然而，当他跑到洼地前,看到无数苍鹰从天空中俯冲而下,无数猎犬从四面八方围逐而来,将那群变异兔剿灭殆尽，继而化作光点消失的时候，不由震惊万分。
　　操琴者是一名体态修长优雅的青年，穿着贴身的、分上下两截的奇异服装，五官如琢如磨,气质深沉如渊，却偏偏有着一对浅褐色的多情眼眸。
　　虽然外表和之前完全不同,但镇玄可以确定，这青年就是陆维。
　　冰冷空荡的胸腔里,顿时燃起炙热火焰；原本完全丧失了的求生意志，再度如野草般疯狂蔓延。
　　他只觉得一股热血直冲头顶,于是唤了陆维的名字,扑过去抓住那人手腕不放。
　　陆维盯着镇玄看了一会儿，确定其丝毫没有其余世界的记忆,于是慢慢笑了：“没什么,你现在的样子也很好看。”
　　镇玄听陆维用那把磁性的声音赞他好看，脸上先是红了红，继而含羞带怒道：“你这个大骗子，休在那里花言巧语糊弄人,我三番四次被你骗，再不会上当。”
　　话虽是这么说，镇玄却将这个大骗子的手腕，抓得更了一紧些，怎么也舍不得松开。
　　紧接着，从镇玄的肚子里，传来了“咕”的一声长音。
　　镇玄在上一个世界，是餐风饮露的修真者，无需进食；然而在这个世界里换了凡人身体，就开始懂得饥饿是个如何令人难以忍受的东西。
　　若非如此，他也不会离开山洞，试图到外面去寻找一些食物裹腹。
　　陆维听到这声长音，看了看镇玄尴尬的表情，笑着拍拍镇玄的手：“找我算账也不急于一时，先吃点东西吧。”
　　陆维拥有的兑换系统里面，是有食物这一项的，而且相当便宜。
　　二十分之一粒能量沙，就可以兑换数量相当于满汉全席的丰富菜肴。
　　于是陆维挥了挥手，他们面前就出现了一道长桌，长桌上摆放着冷盘热盘、锅子烧烤，共计108道菜肴，冒着腾腾的热气，散发出扑鼻的香味儿。
　　镇玄看着这桌子菜，闻到香味儿，越发觉得饿了，肚子里又响起了“咕”的一声长音，脸顿时胀得通红。
　　陆维正待拉镇玄入座，却见江元亮率先朝那桌菜扑了上去，拿起牙筷夹了个梅花汤包就往嘴里塞，被烫得呼哧呼哧仍然吃的很欢，一副刚从饿牢里放出来的模样。
　　陆维正好有事要问江元亮，于是坐在江元亮的身旁，顺手帮另一边的镇玄盛了碗汤饭，像聊家常一般，开口询问：“小江啊，你到目前为止，经历了多少个世界？”
　　江元亮一边狼吞虎咽，一边用手比划着：“五十六个。”
　　陆维无语，他很难想像一个经历了这么多世界的人，居然会这么的弱小，而且看上去完全没有什么城府心机，于是又道：“你都完成了哪些任务？”
　　“我的系统任务主题是‘孝子’，也就是说，在每个世界里，都要当一个孝顺的儿子，而且名声被传播的越广越好。”江元亮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可能是我比较笨吧，至今为止都没有像陆大哥一样，得到过灵魂绑定的兵器防具，积累的能量沙也非常有限。”
　　“看你饿成这样，舍不得用能量沙兑换食物啊？”陆维试探着问。
　　“是啊，没有办法。”江元亮坦率的回答，“在这个岛上，能量沙是我唯一防御和攻击的手段。要知道，这里有25名共同争夺返程票的宿主，其中不乏像陆大哥这样的强者……我知道以我的实力，大概是抢不到的。”
　　“其实我经历了五十六个世界之后，原世界的模样已经模糊不清，也不怎么想回家，只是来这里凑个数，被别的宿主杀死也不会介意。反正在这里的死亡，也不是我真正的死亡，我还会继续在别的世界转生。”
　　“我只是害怕被流浪掠夺者杀死，被掠夺了系统和能量沙，那才是我们这些宿主真正的死亡。”江元亮感慨道，“如果不是这个岛上的规则禁止自杀，我早就选择自杀离开了。”
　　陆维看了一眼在旁边端着碗吃汤饭的镇玄，然后默默的扭过脸去，再度望向江元亮：“你不能分辨掠夺者和宿主吗？”
　　对陆维来说，分辨掠夺者和宿主是件极为简单的事情。
　　“据说极少数的，精神力强大的宿主可以分辨。”江元亮摇了摇头，“他们的控制面板上，甚至可以看到这个岛的地形图，以及所有宿主的位置。”
　　原来如此，陆维在心里暗暗的想。
　　镇玄吃了半碗汤饭之后，肚子里不再那么饥饿，抬眼望向江元亮。
　　此时此刻镇玄十分清楚，他若是想要继续活下去，就必须杀死一个“宿主”，趁着宿主死亡后的三分钟时间内，掠夺其系统与能量。
　　这一点陆维明白，江元亮明白，他自己明白，在岛上的其余23名“宿主”也都明白。
　　陆维亦是“宿主”之一，他尽管把陆维恨得牙痒痒，但杀陆维他没有这个能力，同时下不去手。
　　他若是想杀江元亮的话，陆维必定会帮他，但江元亮看上去不是什么坏人，他又觉得不忍。
　　还是继续等一等，看有没有更好的机会。
　　“系统的任务都有主题吗？”陆维有些好奇，继续问道。
　　“不同的系统获取不同的能量，所以宿主都有相应的主题。”江元亮回答，“陆大哥，你是什么主题呀？”
　　“大概是……关于世界气运类的吧。”陆维想了想之后回答。
　　031从来没有跟他说过任务主题，但他经历的四个世界，其任务难度都相当高，要么是改朝换代，要么是关乎人类的生死存亡……仔细想想，都跟世界气运有关。
　　“哇哦。”江元亮羡慕的感叹，“很危险，但收获也很丰厚，难怪陆大哥有机会得到灵武。”
　　江元亮这个时候也吃饱了，想要在饭桌上和镇玄再套几句近乎，却见这人板着张脸，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就打消了这个想法。
　　因为本人性格和任务的关系，江元亮经历了56个世界之后，虽说没长什么本事，身为一个孝子，察言观色却还是懂的。
　　镇玄跟陆维明显是熟人，而且关系匪浅，虽然看上去彼此间有些小矛盾，却并非他能掺和得进去。
　　如果他还要想要在这个岛上依靠陆维，就不要去得罪镇玄。
　　“不知道像我们这样的人，究竟有没有终点，终点又是什么？”陆维朝江元亮叹息一声。
　　“目前所知的结局，无外乎三种。”江元亮神神秘秘的回答，“一种是拿了返程票，选择回到原世界；一种是任务失败，能量沙耗尽，永远死亡；最后一种是‘成神’，拥有了数以亿万计的能量沙，自行创造新世界。”
　　“知道上帝七天创世的传说吗？到时候，你就是上帝。”江元亮说完后哈哈笑着。
　　经过这一番交谈之后，陆维已经从江元亮身上，获得了他想要知道的全部信息，江元亮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价值。
　　这个人虽然口口声声，说他没有争夺返程票的意愿，陆维却并不这么认为。
　　如果江元亮真是这么想的话，那么当初他被那群变异兔包围的时候，直接放弃抵抗就可以了，又何必向陆维求救？
　　这样的意愿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但江元亮实力太弱，并非陆维理想中的同伴。
　　于是陆维站起身，用餐巾擦了擦嘴，朝江元亮微笑道：“小江，很高兴认识你，希望咱们还能再见。”
　　“别、别啊！”江元亮见状急了，合身一扑，就抱住了陆维的大腿。
　　当孝子，最重要的是脸皮厚，平时伏得低做得小，爹妈指东不往西，爹妈叫打狗不撵鸡，在灵堂上披麻戴孝说哭就哭，哭到声情并茂情真意切，还得三天三宿都不带停。
　　“陆大哥，您就是小江我的亲大哥，可不能抛下我不管呀。”江元亮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肝肠寸断，“您看看这荒山野岭的，我连群兔子都打不过，您要是不管我，我可就真的没活头了。”
　　“小江我也还是有些用处的，比如说到了危险的地儿，为陆大哥做个探路先锋。哦，对了对了……我还有一项本事，就是如果有‘宿主’动用灵武超过十五分钟，我就能瞧出他灵武的弱点。”
　　江元亮说起这项本事的时候，自己都感觉到很沮丧羞惭。
　　这本事对能力低微的他来说，就是个鸡肋。
　　如果拥有灵武的‘宿主’想干掉他，根本就是须臾间的事情，哪里还有十五分钟能让他瞧出弱点？
　　再说了，就算能让他瞧出弱点，那弱点也不是他所能触及到的。
　　陆维想了想，朝江元亮叹了口气，道：“既然这样，看小江你也挺可怜的，那以后就跟着我们吧。”
　　江元亮连忙从地上爬起来，破泣为笑：“我就知道陆大哥仗义，不会丢下小江不管。”
　　镇玄在旁边见到陆维这般模样，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他现在已经猜到，陆维身为“宿主”，之所以在上一个世界里三番四次的骗他，想必都是为了所谓的“任务”。
　　陆维这人，向来理智决绝的很。他之所以答应留下江元亮，绝对不是看其可怜，而是江元亮对陆维来说，自有其用处。
　　他镇玄半生清修，怎么就栽在这样一个人身上，爱到死心塌地、再也拔不出来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嗯咳，这卷不是最终章~~


第136章 
　　三人吃饱喝足之后,就准备结伴而行。
　　恰好这个时候，陆维发现地图上一个代表着“宿主”的光点，向自己这边快速的移动而来。
　　陆维猜想,这个“宿主”大约像之前的江元亮那样,是正在受到什么猛兽之类的危险东西追赶,就打算过去看看。
　　于是他带着镇玄和江元亮，迎着那个光点而去。
　　步行两三里之后，果然看见一个身材瘦高，30岁开外，穿蓝西服打条纹领带,夹着个公文包，上班族模样的男子在拼命狂奔。
　　在这男子身后,并未见什么猛兽追逐，他整张脸都呈现出赤红的颜色,口唇半开粗重的喘着气，头发像鸡窝一样蓬乱,汗流浃背,目光慌乱而涣散，眼白中血丝遍布。
　　陆维见这男子状态不对,刚想带着镇玄与江元亮暂避,却见这男子陡然转过脸来，发现了三人，随之停止奔跑，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绕到三人面前,拦住去路。
　　“你们这些人……该死，通通都该死啊！”
　　男子眼珠转动，目光扫过陆维三人，嘶声低吼着，疯狂的眼神以及四下挥舞的肢体，都流露出强烈的攻击意思。
　　陆维伸手招出昊天环佩，做好防御的准备，将镇玄和江元亮掩在身后，同时还想要和这个男子沟通：“这位先生，你不要激动，冷静一点，有什么事好好说。”
　　“嘿嘿嘿，哈哈哈哈哈……有什么好说的？！”男子却爆发出一阵狂乱笑声，原本看上去正常的脖颈忽然胀得有之前数倍粗大，撑裂了西装下的衬衣领口，“我和你们，有什么好说的？！”
　　从脖颈开始，他的肩膀、胸膛、手臂……逐一胀大，直至将身上的所有衣物完全撑裂。
　　现在站于陆维三人面前的男子，像一座小山般，足足有七八米高，全身青筋虬结暴起，红着一双眼睛，面目狰狞地盯着陆维道：“你们这些人，通通去死！！通通都要去死啊”
　　这个时候，陆维完全没想到的状况发生了。
　　男子身上的汗毛孔，一个个张开，每个孔洞都有婴儿拳头大小，然后从里面纷纷探出体型巨硕，生着黄黑交织纹路的杀人蜂来。
　　看上去实在是令人感到毛骨悚然、浑身发麻。
　　男人大张着嘴，杀人蜂从他嘴里源源不绝的往外爬，以至于他癫狂的声音变得含混不清：“死……都去死……”
　　陆维见状，知道与这名男子无法沟通，连忙催动神行马甲，拖着镇玄和江元亮在瞬间往后退了几百米。
　　紧接着十指抚上昊天环佩七弦，一曲“燕归来”自指端流淌而出。
　　人体身上的毛孔共有30万个左右，男人的七窍和毛孔里，源源不绝爬出数量以百万计的杀人蜂，它们带着黝黑的毒尾刺，“嗡\”地一声震动透明四翼，以扑天盖地之势，朝陆维三人扑了过去。
　　与此同时，昊天环佩亦具现出数十万精神抖擞、羽毛光洁油滑的燕子，迎上那数以百万计的杀人蜂。
　　燕子是蜂类的天敌，只见生着长长剪尾，黑白相间的燕子们伸爪展翅，在半空中连着翻、喙、扑、咬，地面上很快累积了一层杀人蜂黑压压的尸体。
　　当然也不时有燕子在杀人蜂的围攻中牺牲，在半空中化作星星点点的碎片消散。
　　地面上累积的那群杀人蜂尸体，也没有留存多长时间，便化作股股紫黑色的污气升腾，重新被男人的七窍和毛孔吸收，转化为新的蜂群。
　　陆维眼见得此情此景，哪里还有不明白的。
　　虽不知这名身为“宿主”之一的男人，因何而发疯，攻击他们这些毫无过往恩怨的陌生人。但很明显，这些蜂便是男人的“灵武”。
　　这男人的“灵武”不弱，可以源源不绝再生，数量众多且带有剧毒，与昊天环佩斗了个旗鼓相当，一时间难分胜负。
　　陆维觉得，如果男人不是现在这样丧失神智的模样，能够如同排兵布阵一般，有计划的调遣运用蜂群，恐怕还要强大许多。
　　陆维一边弹奏昊天环佩，一边开口提醒江元亮：“15分钟。”
　　江元亮一个做孝子任务的，哪里见过这样大规模的“灵武”拼杀阵仗，此时浑身瑟瑟发抖的躲在一旁，经陆维提醒之后，才上牙打下牙，开口应承道：“是、是的……陆大哥。”
　　他也知道现在无路可退，拍拍自己的脸打起精神来，扶了扶脸上的大眼镜，开始仔细观察，嘴里碎碎念叨：“弱点、弱点、弱点……”
　　15分钟过去后，江元亮的声音陡然高了八度：“陆大哥，陆大哥，我知道了！火，这些毒蜂怕火！！”
　　陆维经过几百年的练习磨合，对昊天环佩的操纵已臻化境，闻言指端换弦，曲中意境顿改。
　　半空中的燕子们，迅速变换了形态。
　　它们遍体的羽毛化作漆黑，双眼从圆形变为狭长，头顶伸出一小撮凤羽，爪子从两只变为三只，每一根羽毛的外沿，都燃烧着灿烂的金色火焰。
　　三足金乌，传说中身披烈焰、驾驭太阳的神鸟。
　　它们如同一道金色火焰旋风，挟着可怕的高温，扑向密密麻麻的毒蜂群，所过之处蜂群尽皆烧成焦炭，而且无法再转换成紫黑色的污气、被那男人吸收。
　　金乌群如此来回穿梭了十数次，蜂群再也顶不住，节节溃退，最后只剩下万余只，被金乌群如同天罗地网般团团包围，一举全歼。
　　七八米高、如同一座小山般的男子却兀自在那里挥手踢脚，大声嘶吼：“死，全都去死！”
　　他此时的模样十分可怕，全身毛洞皆开，就像是一个活着的、空荡荡的蜂巢，让人看一眼都觉得惊悚，像是场噩梦。
　　陆维瞧男子明显失去神智的模样，叹了口气，轻拂琴弦，指挥金乌群自那男人身上的孔洞钻入，然后令其在男子的身体里爆裂。
　　男人巨大壮硕的身体自内部被炸开了花，鲜血沿着七窍和身上的毛孔汩汩而出，痛嚎一声这才断了气，轰然倒下。
　　只有三分钟时间，这男人完全是自己送上门的，此时不去掠夺系统和能量沙，更待何时？
　　镇玄与陆维对望一眼，时间有限，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接下来，还有没有这样的机会。镇玄也来不及多想什么，在男人倒下的瞬间便冲了过去。
　　陆维看到一团橙红色的屏障亮起，将男人与镇玄同时包裹。
　　“掠、掠夺者……”江元亮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又惊又怕，舌头都变大了一圈，“他、他是掠夺者呀！”
　　说完之后，他转头望向陆维：“陆大哥，你……你是怎么敢跟他在一起的啊？”
　　“小江，你在害怕什么？”陆维收了昊天环佩，转眸望着江元亮，微笑道，“我们走的这一路上，镇玄若是想要掠夺你的系统和能量，你根本就不能活到如今。”
　　“何况现在，镇玄已经有了自己的系统能量，就和我们一样是‘宿主’，拥有争夺返程票权利的宿主。”陆维继续道，“小江，希望你明白。”
　　“我、我明白的，陆大哥。”江元亮定了定神，仔细想想，情况确实如陆维所说，便也不再惧怕，“不知道镇玄哥，能获得什么主题的系统。”
　　镇玄虽然看上去只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比江元亮年龄小，但这个岛上的“宿主”们，都是不知道在各个世界轮回了几百几千几万年的人，并不能以外表来确定年龄。
　　大概也只能以实力来排行。
　　江元亮自忖，但凡是个有系统的“宿主”，就不可能比孝子系统拥有者的他还要弱小了，所以他叫镇玄一声“哥”，并不算过份。
　　那团橙红色的屏障明明灭灭，大约过了半小时之后，才像一朵绽放的莲花般层层打开。
　　花蕊中站着镇玄，而那个男人可怕如噩梦般遍布孔洞的尸体，则消失不见。
　　镇玄现在很后悔，接收了那个男人的系统和能量。
　　只因为，男人系统的主题居然是“受虐”。
　　一世又一世的被虐，从中累积产生的痛苦负面情绪，成为系统吸收的能量。上一世，男人是在一个有巫术存在的世界里，被献祭给“魔蜂”，整个身体被“魔蜂”叮咬了无数孔洞、筑成巢穴，从而在无边的痛苦中死去，同时也得到了“魔蜂”做为与灵魂绑定的“灵武”。
　　“受虐”系统每一世都会抹去“宿主”从前转生的记忆，以保持“宿主”的情绪心态不至于崩溃，方便进行任务、累积能量。
　　但当这个男人以原世界的形态来到岛上之后，之前所经历过的所有世界任务，就全部被记了起来。
　　他无法承受记忆中那么多世的痛苦，精神上的、肉体上的，于是整个人崩溃，进而疯狂，只想杀尽这世上所有伤他害他的人。
　　或者说，他经历过的每一个世界，鲜少得遇真正的善意关怀，几乎没有人不在伤害他。
　　所以当他遇见陆维一行三人的时候，会完全无法沟通，逼得陆维动手消灭了他。
　　除了系统之外，“魔蜂”是跟男人灵魂进行直接绑定的，男人死后便自动随着男人消散，镇玄无法继承。
　　当然，看过男人使用“魔蜂”的那种丑陋形态，镇玄也无意继承。
　　再就是大量的能量沙，约莫有八、九十万之多，是陆维与江元亮能量沙加起来，总和的八、九倍。
　　说起来，这个系统其实很强大，却让人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因此而高兴。
　　作者有话要说：    道长：……（脸上没有表情，内心哇的一声哭出来~）


第137章 
　　陆维看见镇玄脸色发青的站在原地,于是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怎么了？”
　　镇玄回头看了一眼陆维，心中暗忖,生生世世不停的被虐待、被背叛、被辜负……诸般痛苦加身,或许死亡对那个男子来说,反而是一种解脱。
　　但他纵然继承了这个系统，却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就此赴死的。
　　他不甘心，也舍不得，就此放开眼前这个大骗子、宿命的冤家。
　　所以镇玄咬着牙,恨恨的对陆维回了一句：“你放心，死不了。”
　　说完之后,就臭着一张脸转身离开。
　　陆维看出镇玄的心情不好，却又不知他是为何生气,只得打消接下来问他系统主题的想法。
　　经历过刚才男子的事情，陆维再次选择接近“宿主”目标的时候就小心了很多。
　　距他们五百公里开外的地方,有两个光点重合了,正在同时移动。
　　整张地图之上，除了陆维三人之外,目前为止共有三处两两彼此重合,并进行移动的光点。这就说明，和陆维同样想法意图的人并不少，正在凑集同伴。
　　那些看起来零散、单独行动的绝大部分“宿主”，也并非绝对没有这样的想法,而是因为整个岛的面积太大，他们又没有地图，很难彼此碰面而已。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光点大约是因为实力弱小，又运气不好遇到危险，已经熄灭，宣告在这个岛上死亡，彻底失去夺返程票的资格。
　　既然大家都有这样的意图，有商有量、可以沟通，事情就好办了。
　　于是陆维让镇玄和江元亮都兑换了神行马甲，径直往500公里开外的，那两个重合光点方向快速移动而去。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跋涉，陆维终于见到了那两个光点所代表的“宿主”。
　　其中一个是名高大魁梧的汉子，肤色黝黑五官鲜明，头戴毡帽，佩带了不少金银玛瑙象牙珊瑚做成的饰物，腰间挂刀，身披藏袍脚踏藏靴，留着浅浅络腮胡，看上去就觉得一股野性之气扑面而来。
　　另一个则是名十七、八岁的纤细少女，身高大约还没有1米6，容貌楚楚可怜，肌肤细白柔嫩，像朵纤弱小白花，一头黑色长发结成辫子拖在身后，穿了身浅蓝色的连衣裙，与身旁的汉子一高一矮、一黑一白，正好形成鲜明对比。
　　这两人坐在头皮毛雪白、足足有两米多高的大狼身上，款款而行。
　　陆维看了眼身旁的江元亮，江元亮就知道自己表现的时候到了，首当其先小跑过去，朝着骑狼的二人高高挥动双手，喊着：“这位大哥，这位小姐姐请留步！咱们聊一聊！”
　　狼背上的汉子听到喊声，看见了不远处挥手的江元亮，点了点头，便驱使白狼朝陆维这边走过来，朗声道：“你们好。”
　　陆维见这汉子眼神正直清明，态度和善，举手投足间都带着身为强者的自信，不由松了口气。
　　看来他们的运气，也没有那么差。
　　陆维三人上前，与下了白狼的汉子和少女互相介绍，知道了那汉子名叫多吉，少女名叫杜语柔。
　　“我的‘灵武’，就是这头狼王。”多吉拍拍身旁皮毛雪白的大狼，“它对我有着绝对忠诚，白天可以当成坐骑赶路，晚上可以守夜巡逻，战斗时则可以召唤出数以十万计的狼群。”
　　“不瞒你们说，之前也有人想跟我结队。”多吉望向陆维，讲话非常直接，“但他不肯带上语柔，所以我们谈不拢。”
　　“语柔没有灵武，也没有任何战斗本领，只能依靠我的保护。”
　　说完，多吉目光温柔，看了眼身旁娇怯怯的杜语柔。
　　杜语柔似乎性格内向，抓着多吉的藏袍角，往他高大身躯后缩了缩。
　　陆维想了想：“多吉兄弟，你刚和杜小姐认识没多久吧？”
　　“是的。”多吉点头，“但我和语柔一见钟情，我答应过要保护她，并且为她弄到一张返程票。”
　　“我们将来要一起回到原世界，结婚生子，再也不分开。”
　　陆维对多吉很有好感，这人直来直往、有一说一，心胸坦荡，是个不错的同伴人选。
　　最重要的是，多吉的“灵武”，刚好可以弥补昊天环佩的短板。
　　昊天环佩虽然拥有“具现”的强大力量，却没有办法像白狼那样预警、守夜和巡逻。也就是说，如果陆维受到猝不及防的攻击，没有来得及招出昊天环佩，他们这支三人队，就基本失去存活希望。
　　岛上“宿主”不乏强者，他们将来的对手中，万一出现以速度擅长的突袭者，就非常危险。
　　而如果有了预警的白狼，这块短板被弥补，情况会变得完全不同。
　　陆维衡量了一会儿利弊之后，朝多吉道：“可以加入我们吗？”
　　多吉爽朗大笑，朝陆维伸出右手：“好兄弟，不离不弃。”
　　陆维与之右手交握，亦笑道：“不离不弃。”
　　……
　　就这样，陆维凑齐了五人队伍。
　　陆维与多吉，是队伍中的“灵武”拥有者、最强战力，且能力互补；镇玄虽然没有“灵武”，却有着数百年的战斗经验、以及数量庞大的能量沙，遇到强敌亦可自保无虞；江元亮本身弱小，却拥有15分钟内看穿“灵武”弱点的能力，在关键时刻可以起到重要作用。
　　只有杜语柔毫无力量，然而作为多吉买一送一的附带品，必须接受。
　　这样一支队伍说不上最强，但陆维认为还是比较合理的。
　　既然结队，打的就是配合协调。在很多时候，全是强者的队伍，未必就能干得过配合协调得当的队伍。
　　这个时候天色也已经到傍晚，于是陆维兑换了一大桌菜，让大家边吃边喝边聊，一方面享受下美食美酒，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彼此的了解和感情。
　　多吉拥有藏族汉子的爽朗天性，且感情丰沛，吃喝的高兴了，席间拉了杜语柔围着篝火跳舞，还和江元亮一起唱了首歌。
　　在欢快愉悦的气氛中，他们来到这个岛上之后的第一个夜晚，降临了。
　　随着一弯明月自西边的天空缓缓升起，原本还在热热闹闹推杯换盏的五人，不约而同安静了下来。
　　因为此时此刻，他们的耳畔同时响起一个声音
　　“生死游戏，第一场，现在开始。”
　　话音刚落，就只见天地倒转翻覆，原本在野外的饮宴消失不见，他们五人身处于一个巨大的拱顶建筑内，四周比白昼还要明亮，五人的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适应过来。
　　再看看周围，除了陆维等五人之外，还有十九个人，大都零零落落的分散站着，只有两个两人队。
　　这也是难免的，毕竟这些人不像陆维那样拥有岛形地图，想要遇上同为宿主者、结成队伍全凭运气。
　　目前的情况，应该说陆维这一方占有优势。眼下所有宿主都处于同一屋檐下，且零零散散不成团队，而他们已经聚集了五个人，只要五人协力，在其余宿主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行动，就能消灭部分对手，减少竞争者。
　　但陆维并不打算这样做，而是打算再等等。
　　因为这是第一个夜晚、第一场战斗，他并不熟悉和了解情况规则。
　　然而陆维这边不打算动手，却自有人起了这个念头，开始动手。
　　只见其中一个两人队互相看了看，就朝着距离他们最近的一个老者扑了过去，这两人明显是兑换了速度型的道具，彼此配合，在瞬息间就割断了那名老者的喉咙。
　　这时，建筑的拱顶之上传来声音
　　“在游戏中擅自杀死同伴，犯规。予以抹杀，取消此次争夺返程票的资格。”
　　“生死游戏，每夜一场，本场以游戏通关或者死亡一人结束。目前死亡三人，游戏结束。”
　　话音刚落，只见刚才动手杀死老者的那两个人，仿若被什么东西扼住了咽喉，拼命在那里挣扎蹬腿，却完全叫不出声音，直至头颅掉了下来。
　　三具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在地板上，很快就化成一片白雾，消散不见。
　　然后在绝大部分人都还是一脸懵逼的状态下，天地再度倒转翻覆，陆维等人又重新回到了餐桌旁，桌上一片杯盘狼藉，不远处熊熊燃烧着篝火，仿若什么都没有发生。
　　“陆大哥，这是怎么回事？”江元亮望向陆维，开口询问。
　　“没什么。”陆维回答，端起面前的酒杯，啜饮一口，“应该是这个岛的主宰，想让这个游戏玩起来更公平更有趣，却搞砸了。”
　　从那声音中透露的信息不难猜出，所谓的生死游戏，并不是让宿主之间互相残杀，而是让他们在这场游戏中互相结为同伴，共同对抗一些什么。
　　在这个过程里，宿主们自然而然的就会彼此了解、互相选择结成队伍。
　　虽然这些宿主不像陆维这样有地图，但在兑换系统里面，是有“盟约蝶”这东西的。
　　五粒能量沙兑换一只，往上面滴了自己的血，转赠盟友，就能以最快速度找到彼此，在岛上聚集成队。
　　“看来除了生死游戏时间不允许互相杀戮……别的时间都可以。”陆维放下酒杯，环顾四周，“诸位，在明天的夜晚降临之前，随我干一票，尽可能的消灭对手吧。”
　　趁着所有的宿主，都还没有机会结成队伍。
　　因为知道这里的死亡，并不是“宿主”们真正的死亡，所以队伍成员们虽然并非杀人不眨眼之徒，却都没有任何心理负担，齐声应和。
　　目前为此，岛上存活的宿主共有二十名。
　　作者有话要说：    争夺返程票之战揭开序幕~~


第138章 
　　陆维一行五人,开始了时间为24小时的，针对岛上所有其余“宿主”的无差别袭击截杀。
　　陆维选择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消灭竞争对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使队伍尽快彼此熟悉、通晓配合,进入最佳的战斗状态。
　　在这一天一夜的时间内,除去吃饭和休息，他们在岛上一共进行了六次袭击。
　　杀死四人，逃脱两人。
　　逃脱的两人当中，其中之一是刚开始时，队伍配合不当造成的；另一个则是身怀空间系的“灵武”,根本无法将其合拢围剿，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人从眼皮子底下瞬移逃脱。
　　到了夜晚降临,生死游戏如期揭开序幕之时，岛上的“宿主”还剩下十六人。
　　天地翻覆倒转,五人再度来到那个巨大的拱顶建筑内。
　　这一回谁也不敢彼此动手，纵然是之前被陆维等人截杀过的两个宿主,彼此间结有仇怨,也只会投来愤愤的眼神。
　　陆维望向那愤愤不平的二人，还以礼貌微笑。
　　“生死游戏,第二场开始。”
　　昨夜的声音再度响起,在整个建筑内回荡：“杀灭娲皇，或者死亡二人，游戏结束。”
　　话音刚落，就见彩色琉璃铺就的拱顶之上,忽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黑洞，然后从黑洞里降下一个人身蛇尾，发髻高盘，身长达十数米的女人。
　　这女人肤若凝脂，发堆乌云，十分美貌，然而双眸之中却闪烁着无机质的光芒，任何人第一眼看到她，都不会觉得她是一个活人。
　　她是月、她是星、她是苍穹，她是天道无情的造物，她是……需要人类跪拜仰视的神。
　　在“娲皇”降落于场中的第一时间，就已经有宿主率先催动自己的“灵武”，朝她动手。
　　那是个中等身材、额头高广的青年。他的“灵武”，是一头巨大的火焰凤凰，挟着滚滚热浪、滔天烈焰，清鸣一声便朝着“娲皇”撞去。
　　只见“娲皇”轻描淡写地，朝那头火凤伸出只形状优美的手掌，滔天的火焰便在她掌间熄灭。
　　她继而翻转手掌朝那名青年打去，幸好有一名拥有速度型“灵武”的宿主冲过去，拉了把青年，最终才没有被她打中。
　　而坚固的石头地面，却被打出了个巨大的、深不见底的坑洞，一时间沙石尘土飞扬。
　　“今天的游戏，进行时间会比昨天长很多。”陆维立在建筑边沿地带，望向场中，“不过这个游戏，并不属于我们，我们只需要在一旁观望就好。”
　　又朝江元亮道：“小江，你注意观察场中这些人的‘灵武’弱点，并且尽可能的记下来。”
　　镇玄看了眼陆维，欲言又止，心想，这人还是一如既往的满肚子弯弯绕绕，又开始算计旁人了。
　　多吉是个耿直的汉子，完全没瞧出什么，于是带着一脸懵逼的表情望向陆维：“我们什么都不用做，就在这里看着？我看这娲皇非常强大，纵然我们在场的所有人全上，也未必是她的对手。”
　　“你说的没错，我们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陆维既然不打算上场，左右无事，便向多吉解释现在的情况，“多吉兄弟，返程票只有五张。我们这些人聚集在这里，最终的目的，不过是争夺这五张返程票。”
　　“所以说，在场所有人想要像我们这样结队，也一定都是五人队，才能够保持队伍的团结向心力，以及目标的一致。”
　　“但是多吉兄弟你现在看看，除了我们之外，这里一共还有多少人？”
　　“十二人。”多吉很快给出了答案。
　　“没错，十二人。”陆维点了点头，重复道，“可以结成两个五人队，以及……多出了二人。”
　　见多吉仍然是一脸茫然的模样，陆维叹了口气，朝多吉伸出两根修长手指，继续道：“游戏结束的条件，是杀灭娲皇，或者死亡二人。”
　　多吉一拍脑袋，恍然大悟：“你是说，他们最终会推出两个人去送死？”
　　“结局一定是这样，但过程却务必精彩激烈、守望互助。”陆维微笑，“每一个人都必须展现出自己的能力和价值，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可，避免成为被淘汰的两人之一。”
　　“如果是搞不清楚情况，想要在这里藏拙保身的，最后只会是死路一条。”
　　多吉听了陆维的话，哈哈大笑，然后朝着场中正在与“娲皇”激战的十二名宿主扬声喊道：“喂！你们要努力加油啊，是个汉子，就不要让自己被淘汰！！”
　　杜语柔如同往常一般躲在魁梧的多吉身后，露出半张娇柔小脸，用那双含羞带怯的明眸，扑闪扑闪地偷偷望着陆维。
　　这场战斗果然如陆维所说的一般，进行得精彩纷呈，几乎每个人都发挥的超出自身水准。
　　江元亮推着脸上的大眼镜，伸着细瘦脖颈，直看得目不暇给，按照陆维之前的要求，观察场上每个“灵武”拥有者的弱点。
　　大约经过两个小时的自我表现与互相配合选择，场上十二人终于结成了两支五人队，同时产生了两名“弃子”。
　　多吉看着那两支五人队，非常有默契的将两名“弃子”逼至“娲皇”发招的危险区域，借“娲皇”之手将两名“弃子”杀死，不由摇头叹息：“人心难测啊，真是人心难测！”
　　那两名“弃子”也曾经尽量的表现过自己，与周边的人做出过不少配合行动，却最终因为实力较弱，被之前曾经携手并肩作战过的“同伴”们，逼上了死路。
　　战斗结束，江元亮这时候也没有了观察的对像，于是接话道：“多吉大哥，他们这些人统共才见过两面，哪有什么人情可讲？不过是时势利益所趋罢了，不用放在心上。”
　　当两名“弃子”的尸体化作白烟，消失在地板上之后，拱顶之上的声音宣布
　　“目前死亡二人，游戏结束。”
　　天地翻覆，陆维等五人再度回到星空之下、旷野之中。
　　那十人结成的两支队伍，已经彼此交换了“盟约蝶”，在陆维的地图面板上，他们正在快速的彼此靠近，集结成队。
　　“看来，真正的战斗就要开始了。”陆维望向江元亮，“小江，之前在场子里的‘灵武’弱点记的怎么样？”
　　“陆大哥，场上拥有‘灵武’者，共计有八人。”江元亮显得有点儿不好意思，“他们的‘灵武’形态以及功用我都记下了，但当时场面太乱，弱点只能看出三个人的。”
　　“没关系，以后我们总要和那两支队伍碰面相斗。”陆维拍拍江元亮的肩膀，“到时候你不用管别的事情，只需要观察对方的‘灵武’弱点。”
　　“镇玄，如果将来发生战斗，由你负责保护小江。”陆维扭过头朝镇玄道。
　　镇玄瞟了眼陆维，短促的“哼”了一声，算是答应下来。
　　然后他朝陆维道：“陆维，我有话要与你说。”
　　陆维自踏入这个岛以来，就在不停的寻找同伴、团结队伍，思考运筹，到现在才算得了闲暇，知道镇玄有疑问要问他，于是朝镇玄点点头：“好。”
　　陆维走到镇玄身边，镇玄一挥手，就有无数闪亮的能量沙结成屏障，将他们与外界隔绝。
　　此时此刻，多吉、江元亮和杜语柔三人，完全看不到、听不到他们。
　　镇玄来自修真界，曾经羽化飞升。他虽然没有“灵武”，却对能量沙的理解运用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这也是陆维为何会放心，将江元亮交予他保护的原因。
　　“陆维，你争夺返程票，是为了回到原世界。”镇玄仰起脸，用一双小鹿般的眼睛望向陆维，“现在的你，就是你原本的样貌。而你的原世界，跟我的世界不是同一个吧？”
　　很明显，无论从服装还是发型来看，陆维都不属于镇玄所生活的那个时代。
　　陆维沉默了片刻之后，道：“不管你相信与否，我与你来自同一个世界。”
　　“你作为流浪掠夺者，失去了自己的系统，以及之前所有世界的记忆。”
　　镇玄点点头，接受了陆维所说的话。
　　否则的话，他自己也不能解释，为何在他捏碎了仙籍之后，并没有消散于天地之间，而是重生于这个岛上。
　　“那么我就是带着任务，却被抹去记忆，在无数世界中辗转轮回的类型喽？”镇玄继续道，“原来你接近我、欺骗我，都是为了任务；而我的任务之所以会失败，大概也是因为你。”
　　陆维苦笑一声：“是的。”
　　镇玄所说，虽不全面，居然与事实八九不离十。
　　镇玄闭了闭眼：“我现在持有的这个系统，同样会每一世被抹去记忆。下一世，我们不会转生到相同的世界，不会相遇，我也不会记得你了。”
　　陆维想了想，道：“也好。”
　　他与镇玄虽然有过美好的回忆，但终究带着欺骗色彩，不记得了也好。
　　“……你！”镇玄瞪着陆维，眼眶发红，“你就这么急于摆脱我吗？”
　　“有些事情，不会因为我们的主观如何而变化。”陆维回答，“既然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放下过往好好生活，也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镇玄退后两步，死死的盯着陆维，泪水潸然而落。
　　过了良久，镇玄才摇头道：“陆维，我今日才算是看清了你这个人。”
　　陆维望向镇玄，心中泛上一丝涩意。
　　他当然知道，他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镇玄看清了也好。
　　看清了，就再也不会痛苦纠结，再也不会生死相随。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开始作息就正常了，哈哈，好不容易~~顺便，伦家没有短小~~


第139章 
　　镇玄见陆维不为所动的模样,心中越发气苦。
　　这人虽看上去温存多情，一副潇潇君子的模样，实际上却郎心似铁。
　　一旦决定了的事情,便如磐石无转移。
　　然而他又能拿这个人怎么办？
　　嘴里说着已经将这个人看清,却始终放不开、抛不下,连着筋扯着骨。
　　当下气急反笑，拭去眼角泪水，朝陆维道：“且等着，我此次一定会得到返程票。”
　　“我镇玄在此指天道为誓，将来无论转生多少次,亦不忘此心，最终必将返回原世界,与陆维……讨要个结果。”
　　镇玄知道自己接受了这个系统之后，前路坎坷艰辛,害怕自己如之前的那个男子一般，在无数次轮回之中失掉本心、狂乱疯癫。
　　同时,他更害怕自己在这个过程中忘却陆维,所以才许下这个对修真者来说，最重的誓言。
　　陆维本以为镇玄已经放开,接下来的无数世界里,他们也再不会相逢，心里产生了一丝离别的涩意，却没想到镇玄最后，居然以天道之名发下这样的誓愿。
　　“你这又是何必。”陆维叹息一声。
　　他刚想再劝解几句,让镇玄莫要如此执拗，却见镇玄走上前来，双手搭上他的肩膀，在他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仰头叼住他的喉结。
　　两人相恋几百年，对彼此的身体皆了若指掌，陆维的喉结处极为敏感，一旦被舔咬就毫无反抗之力，当即坐倒在茵茵草地之上，被镇玄趁势将手探入胯间。
　　“镇玄。”陆维喊着他的名字，语调中染上欲望的喑哑，“你清醒一点！”
　　“我很清醒，我知道我在做什么。”镇玄伏在陆维身上，死死地盯着陆维，五指插入恋人乌黑的短发间，“陆维，我会好好的记住你。”
　　用手指，用眼睛，用鼻，用唇舌，用肌肤，用整个身心魂魄……将你现在的模样、气息味道，一丝不错的好好记下来。
　　哪怕经过千万年，哪怕经过无数次注定残酷命运的轮回，也绝对不要忘记。
　　直至与你在原世界再度重逢。
　　“镇玄，这可是你自找的。”
　　陆维的呼息逐渐粗重，对方做到这个地步，他还能再继续忍下去，就不是男人了。
　　于是陆维反客为主，翻身将镇玄压倒在草地之上。
　　衣物尽褪，耳鬓厮磨、肢体交缠。
　　……
　　多吉三人一直到后半夜，才看见陆维跟镇玄，从由能量沙所组成的隔绝屏障中走出来。
　　两人似乎聊得并不怎么愉快，出来后，彼此都没有再看对方一眼，就各自在营地里找了个地方睡下，相距甚远。
　　江元亮心比较细，发现这两人出来的时候，穿的衣裳裤子都不是原先那身，不由对屏障里面发生的事情，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不过自他认识陆维和镇玄，这两个人的关系就十分古怪，既维护着对方，又时常言语态度不合。
　　特别是镇玄，看陆维的眼神时常带着怨恨失望，然而当陆维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们五人中第一个站出来愿意以命相护的人，必定是镇玄。
　　于是江元亮没多想什么，经过一日一夜的奔波他现在也十分劳累，当下把自系统中兑换的睡袋，往身上裹得更紧一些。
　　临睡前他摘下眼镜，将模糊的视线望向天空，黛蓝色天幕上所悬挂的那轮明月，在他的眼中，看起来像霉豆腐一样长了圈毛边。
　　大约再过个三、四天，就该到十五月圆的时候了。
　　江元亮迷迷糊糊的想着，在不远处篝火火光的温暖映照中，不久后便陷入香甜酣梦。
　　因为有多吉的狼王带着狼群，在营地周围整夜警戒巡逻，所以五人根本就不必担心晚上遇到对手的偷袭，都一觉睡到天亮。
　　当东方出现启明星、天空泛起鱼肚白之时，五人被一个从天而降的洪亮声音唤醒
　　“第一张返程票，在等待着它的主人。”
　　与此同时，所有人的系统兑换面板之上，都出现了整个岛屿的地形图，地形图上有一张在南边森林中旋转的闪亮红色卡片，标识着返程票所在的位置。
　　陆维在心里叹了口气，这张地形图一出，他之前独掌岛屿地形的优势就被彻底消除。
　　不过好在，其余宿主都只能在地图上看到属于自己的那个光点，不能及时得知队伍之外其他宿主的行动，陆维在这方面多少还是占了些上风。
　　陆维等五人飞快的起床收拾之后，那洪亮的声音再度响起
　　“规则，第一个接触到返程票的人，即可与之灵魂绑定，成为执票者。如果在五张返程票尽出之后，执票者仍然存活，便为胜利，可以获得返回原世界的资格。”
　　“在五位执票者没有完全出现之前，杀死执票者，即可成为新的执票者。”
　　“争夺返程票之战，正式开始。”
　　当话音落下之时，陆维的地形图面板上，包括他们在内的三支五人队光点，便开始以最快的速度，朝着南方的森林方向进发。
　　其中一个光点，大约是拥有着速度型的灵武，又急于得到返程票，竟将他的同伴们也远远的抛到身后，一路绝尘遥遥领先于众人。
　　陆维这一支队伍目前距离南边的森林最远，三支队伍增速的装备，都是自系统兑换而来的神行马甲，陆维一方在目前的状况下并不具备优势。
　　当然，陆维也可以弹奏《逍遥游》，选择具现鲲鹏从天空上飞过去，瞬间抵达返程票所在，碾压所有对手，成为执票者。但他的精神力虽然强大，却并非毫无限制，《逍遥游》此等强音一出，精神力被全部掏空，至少两到三天不能操纵昊天环佩御敌，到时候被人找到机会反击，便是得不偿失。
　　要知道，按照争夺返程票的规则，并非成为执票者，便是万事大吉。
　　在第五名执票者诞生之前，所有的执票者，都会面临比从前更加凶险的局面。
　　不过陆维也并没有因此而着急，游戏的操纵者既然可以通过削弱他来平衡大局，那么绝对不会是跑得最快的人，就能拿到返程票。
　　那样的话，也太过轻而易举。
　　果然，当那个跑得最快的光点，抵达森林中那张旋转的红色卡片附近之时，就开始在原地静止不动，似乎被什么困住了。
　　直到一个半小时之后，代表他同伴们的光点从后面赶过来集聚在这里，停留了近二十分钟，才令他脱离困境。
　　像这种到了关键时刻，看到利益就背弃同伴自己往前冲的人，当然是不可以信赖依靠的。
　　然而想来他的同伴们尽管心里窝火，但五人队伍既成，少一个人就少了一份与其他队伍对抗的战斗力，也不得不去救他。
　　等到陆维一行五人，做为最后一支抵达返程票标记附近的队伍时，时间已经过去了四个小时。
　　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九条森林小径入口。从地图上来看，每一条小径最终都会通向返程票的所在。
　　而每一条小径入口处，都结有层层叠叠的巨大蛛网，上面盘踞着许多脸盆大小的八足人面蜘蛛，看上去十分狰狞可怕。其中有两个入口的蛛网已经被摧毁，看来是之前的两支队伍各自选择了前行道路。
　　“陆大哥，我们选择哪一条？”江元亮站在九条小径的入口前，看看这边又看看那边，举棋不定，“除了被选过的那两条之外，是根据地图上显示最近的那条，还是道路最平坦的那一条呢？”
　　“小江啊，你觉不觉得这么多的蜘蛛网，清理起来会很麻烦？”陆维摸了摸下巴。
　　代表着那两支队伍的光点，一个在这里停留了53分钟，一个在这里停留了1小时5分钟，而那两支队伍若是单纯论战斗力，都不比陆维这支队伍差。
　　至少在他们的队伍里面，没有像江元亮和杜语柔这样的成员。
　　也就是说，如果陆维一行人选择新道路前进的话，必定要花费一个小时以上的时间清理蛛网、消灭人面蛛。
　　“陆大哥，你是说……我们在这两条路中，选择一条？”江元亮指了指蛛网已经被摧毁的两个入口，“但是，如果我们选择了其中一条路，必然会和别的队伍撞见，进而产生争斗。那么剩下的那支队伍，不就坐收渔人之利了吗？”
　　“利益在前，当然会产生争斗。”陆维望向江元亮，“但反过来想，如果是困难在前呢？”
　　“我们之外的两支队伍，在抵达了这个地方之后，并没有产生争斗，而是各自选择入口进行清理。这就说明了，在真正看到利益之前，宿主们都是很谨慎的对待彼此，并不会无缘无故的开战，消耗自身力量，从而让第三方得利。”
　　“以及……大家真的认为，只要我们选择了一条路径入口，就可以不遇见任何险阻，顺顺利利抵达目的地吗？”
　　陆维伸手指了指其中一个清理干净的路径入口，笑道：“有人替我们先行开路、抵挡危险，难道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吗？”
　　这个时候，队伍里众人都明白了陆维的意图，江元亮挥舞着手臂，狗腿道：“陆大哥说的没错，小江茅塞顿开，时间不等人，我们这就走吧！”
　　陆维其实并不是个喜欢解释很多的人，然而他们这支队伍刚拉起来没两天，虽然已经努力的去凝聚向心力以及适应配合，却还是没有达到完全信赖，可以不发一言、生死相托的默契。
　　所以他遇到事情不得不解释，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建立同伴对自己的依赖和信任。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元宵节快乐呀


第140章 
　　于是陆维等五人在两个清理完毕的密林小径入口当中,选择了一个继续前进。
　　距离之前的那支队伍进入这里，时间已经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有人替他们扫清初始的前行障碍,所以刚开始的那段路很是顺遂,行走如飞。
　　直至半小时之后,听觉敏感的白狼王发觉前方远处传来打斗的声音，朝多吉预警，大家才放慢脚步，尽可能的隐匿身形，缓缓前进。
　　等靠近了才知道,拦路的是一只足足有5、6米高的人面蜘蛛。
　　这只人面蜘蛛整体呈现出油润的淡黄色泽，仿若由老蜜蜡打磨雕琢而成,八爪锐利，每一只爪子都有4~5米长,像是8只无坚不摧的利剑一般，分别长在身体两侧。
　　它的口器生得如同一柄大剪刀,内侧还分布着锋利的锯齿,只要用力闭合，就随时可以撕咬掉猎物的肢体或者头颅。
　　而望去最为诡异的地方,是人面蜘蛛的后腹部；那里是它的丝囊,鼓鼓胀胀的拖于身后，上面自然生长的黑白色花纹，望去竟是一张微翕着樱桃口，眉目修长满含幽怨、下巴尖尖的美人脸。
　　除此之外,在这只巨型的人面蜘蛛周围，还有上百只1~2米高的伴生人面蛛，为其保驾护航。
　　在陆维他们前方的那支五人队，其中的首领是名青年和尚，身穿一袭缟色的僧衣，脚踩罗汉鞋，肤色偏白，手中拿着一串14粒的紫晶佛珠，样貌虽不见得有多么俊美出色，却干净柔和，给人一种超脱俗世的出尘之感。
　　如果要形容的话，就像是供奉于佛前，惯听经文、浸染檀香的一枝莲花。
　　和尚遍体缭绕着闪闪发亮的能量沙，脚下如同踏风乘云，穿梭往复不停，正在独自牵制那只巨型人面蜘蛛。
　　在那和尚之下的第二号人物，是一名五大三粗、肌肉坚实发达，穿着搬货工服装的壮汉。
　　说起这名壮汉，陆维虽然现在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彼此却也算得上半个熟人；他就是日前在陆维等人截杀中逃生的，那名有着空间系“灵武”的宿主。
　　只见这名壮汉在蜘蛛群中神出鬼没，一会儿出现在这头、一会儿出现在那边。
　　壮汉战斗的方式也十分特别，他的手中没有任何武器，完全看不到鲜血飞溅的场景，但只要他的双手接触到蜘蛛身体的一部分，无论是头还是爪子，那一部分都会在瞬间消失不见，被他送入异空间。
　　空间系“灵武”使用起来其实相当逆天，但大约是壮汉的能力有限，并不能将整只蜘蛛送走，只能将其部分躯体弄至消失。
　　然而，纵使是部分躯体消失不见，却并不代表这些蜘蛛真正失去了那部分躯体。他们那部分躯体实际上还存活，也没有丧失任何功能，只是不再能够作用于这一个空间而已。
　　所以满场都可以看到一些没有头的伴生人面蜘蛛仍然活着，四处乱爬、不分敌我，无差别挥舞着它们的脚爪朝周围攻击。
　　再就是一名身材瘦小，腰背稍稍有些佝偻，额头低窄，生着个突兀的鹰钩鼻，一身黑衣的中年男人。
　　鹰钩鼻男人手持能量沙凝结成的双刀，速度快如闪电，在蜘蛛群之中穿梭战斗，十分卖力的模样；但仔细看来，攻击力实属一般，并不能有效的对那些蜘蛛造成真正伤害，基本上只能起到辅助扰敌的作用。
　　然而因为其奔跑躲避的速度确实非常快，蜘蛛群也不能拿他如何，倒是显得来去自若。
　　陆维猜想，这个鹰钩鼻男人大约就是之前，抛下所有同伴跑在最前面，想要第一个抢夺到返程票的，速度型“灵武”的拥有者。
　　余下的两名宿主，一个是二十七八岁、身材矫健修长的女人，另一个则是十岁左右的男童，位于战圈边沿。
　　女人并没有“灵武”傍身，但她在过去的世界里应该有习武的经验，而且十分擅长箭术。只见她护着男童，将能量沙凝结成弓箭的形态，不时贯穿周围偶尔意图冲过来的，人面蜘蛛的身体，攻击能力竟然不弱。
　　男童穿着拼色夹克和水磨蓝牛仔裤，肩膀上停着三只浑身萦绕着淡淡荧光的半透明小鸟，分别为红、蓝、黄三色，这便是他的“灵武”。
　　红色的小鸟具有治愈能力，但凡场上有同伴受了伤，男童就会驱使红色小鸟飞过去，为同伴治疗伤口。
　　无论驱使能量沙还是“灵武”，都需要一定的精神力。宿主们的精神力有高有低，战斗时难免耗损，这时就轮到蓝色小鸟出场，为同伴们填补耗损的精神。
　　黄色小鸟的作用，则是能够激发同伴们本身的□□潜能，延长耐力、增强力量，屏蔽部分痛觉，以及增加抗击打能力。
　　而且这三只小鸟并无实体，在蜘蛛群中纵横来往穿梭，不受任何约束。
　　陆维在旁边观察了一会儿，发现这男童的“灵武”辅助能力虽然很全面，但可能是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的原因，能够做到的程度有限。
　　比如说，稍微深一点的伤口就要用十五分钟以上的时间才能彻底痊愈，可想而知红鸟对致命伤几乎没有用；在较为激烈的战斗中，蓝鸟恢复精神的速度，比不上同伴消耗的速度；黄鸟激发□□潜能十五分钟之后，会有三分钟的衰竭期，如果不能在十五分钟内一鼓作气的消灭敌人，就很容易于这三分钟时间被敌人反扑。
　　……不过无论怎么说，男童的能力，总强过自己队伍里的江元亮和杜语柔。
　　“陆大哥，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要上去帮助他们吗？”江元亮扶扶脸上的大眼镜，凑过来朝陆维低声问道。
　　“在那之前，小江你先把这些人“灵武”的弱点记下来。”
　　陆维摇了摇头，扭脸望见镇玄就站在自己身边，双眼瞬也不瞬的盯着自己看，不由笑着伸手指向场中那只巨型人面蜘蛛，道：“镇玄，我瞧着那蜘蛛腹上的人脸，倒是有几分与你相似。”
　　镇玄的脸皮绷了绷：“难不成你在消遣于我，明明一点也不像。”
　　那蜘蛛上的美人脸，下巴尖尖、眉目修长。而镇玄却生着对鹿眼，有着一头浅栗色短发，少年还没完全长开的脸型偏圆，从外表看确实完全没有相似之处。
　　“你知不知道你每每看我的眼神，都与那张人脸十分相似。”陆维做了个手势，然后望向多吉，“是不是啊，多吉兄弟。”
　　多吉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却见他身后的杜语柔，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确实……很是相像呢。”
　　经过这些时日相处，杜语柔也不再像初识时那般娇怯怕生，能够常常与大家开个玩笑什么的。
　　那蜘蛛小腹上美人脸眉目间暗含的幽怨，与镇玄每每凝视陆维时的幽怨眼神，简直一模一样。
　　镇玄听杜语柔也这么说，连忙垂下眼帘，在心中暗忖，难道平常有意无意间，我真的都是这样看着陆维？这样的话，我镇玄堂堂男儿，与一介怨妇又有何异？
　　这边镇玄低头沉思，那边的江元亮开口道：“陆大哥，他们的‘灵武\’弱点我基本上观察完毕，但那个和尚一直没有使用他的‘灵武’啊。”
　　“那个和尚……极端的强。”陆维试着延展出自己的精神力，却在距离和尚十米开外的地方便被其气机拦下，“我们再等等。”
　　蜜蜡色的巨型人面蜘蛛，此时似乎厌烦了和尚在它四周游走牵制，一甩后腹，就见一大股粘液自美人脸上的樱桃小嘴中喷出，在半空中瞬间凝成黏性极佳的透明蛛网，朝那和尚当头罩下。
　　“看来你已经不耐烦了，正好我们也在赶时间，那就尽快结束这一切吧。”和尚神情若水般平静，双手合十，不躲不避，从嘴里吐出一个字，“唵！”
　　话音刚落，就看见他手腕间的十四颗紫晶佛珠串开始飞快旋转，其中一颗飞离出去，化作一名与人面蜘蛛等高、蓝色皮肤，生有八只手臂，每只手臂上都执有不同兵器，遍体披金戴银的金刚。
　　这名金刚用两只手臂破开当头罩下的透明蛛网，其余的手则执着兵器，朝那巨型人面蜘蛛斩去。
　　陆维瞳孔微缩，此时那名和尚浑身的气势外放，他已经看出来，和尚手腕间的紫晶佛珠串并非存在于现实之物，而是与其灵魂绑定的“灵武”。
　　佛珠共有十四颗，和尚现在不过动用了其中之一，明显仍然在保存实力。
　　巨型人面蜘蛛发出一声哀鸣，被蓝皮肤的金刚如狂风暴雨般攻击，猝不及防之中斩下两条长爪，浓绿色的血液自伤口中汩汩而出。
　　它一边接连后退，一边朝金刚喷出大量黏液凝成蛛网，想要得到片刻的休整喘息。
　　然而，蓝皮肤的金刚却不肯给它这个机会，八条手臂拿着武器，破开面前蛛网，行云流水、没有任何间歇的朝它劈去。
　　和尚浅淡的眉毛轻轻蹙起，望向节节败退的巨型人面蜘蛛，神情中带着些疑惑：“只有这个程度吗？”
　　疑惑间，金刚已经斩下了人面蜘蛛狰狞的头颅，并将它巨大的身体劈作两段。
　　说时迟那时快，在人面蜘蛛身体被劈断、浓绿血液四溅横飞的瞬间，它后腹部上那个眼含幽怨、下巴尖尖的美人头，忽然消失不见。
　　然后自人面蜘蛛被劈开的，狰狞难看的断口处，伸出一只毫无瑕疵、仿若羊脂白玉般修长美好的手。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为啥最近，镇玄总用幽怨的眼神看我？
　　道长：……（宝宝心里苦，但是宝宝不说。）


第141章 
　　这只手攀住蜘蛛破损的甲壳边缘,用力往外一掰，那寻常刀斧都难以劈开的坚硬甲壳，便如脆薄的蛋壳一般剥落,从中间探出具白腻湿滑的身体。
　　那是个不着寸缕的美人,全身遍布透明黏液,半湿的黑色长发一直垂落到脚踝，下巴尖尖，修长的眉目间带着愁苦幽怨之色，转动眼珠朝和尚看过来。
　　与此同时，四周的百余伴生人面蜘蛛忽然停止不动,背部甲壳无端端的裂开，亦从里面钻出一个个人。
　　这些人有老有幼,有男有女，皆为裸身、遍体黏液,如同本能般纷纷朝着美人的方向跪伏，如同臣民跪拜君王。
　　和尚见这些人出现的诡异,知道并非真正的人类,趁着其势尚未形成，双手合十,手腕上的紫晶佛珠再度飞快旋转,从嘴里吐出六字真言中的第二字：“嘛！”
　　如同大雄宝殿中间的铜钟被撞动，声音浑厚悠远。陆维等人与和尚离的很有些距离，都感觉到那声音就像在自己耳畔边发出的一样。
　　第二颗紫晶佛珠飞出，化作一头雄狮大小、遍体金毛的动物。
　　这动物两耳尖长,四爪有云雾缭绕，目光如电，脖颈上挂着一串儿由十个小骷髅头组成的串珠，落地之后，口鼻间便呼出缕缕烟气。
　　“金毛犼。”多吉喃喃道。
　　他的原世界在藏区，而藏民们基本上人人信佛，自是认得这佛教传说中的殊胜神兽。
　　传说中金毛犼为死去的僵尸所化，所以脖颈上挂着生前头颅，在东海以龙脑为食，非常凶猛善斗，后被观音菩萨所教化收服，成为其座下坐骑。
　　多吉尽管也信佛，却从来没有想过，这种传说中的神兽会活生生出现在他面前。
　　金毛犼抖抖遍体的金色长毛，身形骤然从一头雄狮的大小，变化为一头成年非洲象的大小，口里喷着烈火，和那蓝皮肤的八臂金刚一起，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向刚从人面蜘蛛甲壳内钻出来的美人。
　　金刚的兵器和金毛犼的火焰，皆来势汹汹，却在还没有来得及真正接触到美人之前，美人就在原来的地方消失了，只将那死去巨型蜘蛛的残躯，击作片片破碎、烧至一片焦灼。
　　抬头再看时，只见美人手持一对柳叶形状的剑，额饰金环，身披皮藤甲，在距离和尚十米开外的地方，已经与同样身披皮藤甲、手执兵器木盾的百余名男女老幼，结成战阵。
　　“巴国王子！”杜语柔捂着嘴，惊呼出声，“这……我原本只以为是个传说，却原来是真的！”
　　“语柔，那是些什么东西，你不妨详细的跟大家说说看。”多吉虽然向来护着杜语柔，但也希望她能够表现出一些能力，不至于被人完全看轻，于是鼓励她道。
　　“嗯。”杜语柔稍稍回过神来，点了点头，“这是我在原世界古代文献上看到过的记载，本以为只是将一段历史神化，这也是古代一些文献写史惯用的笔法，谁曾想竟是事实。”
　　“文献上说，昔日秦灭巴国，老国王坚守领土、率领大军正面迎敌力战而死，巴国王子则带领一群官员百姓、牛马书籍金银离开故土，打算寻找新的家园延续种族血脉。”杜语柔深深吸了口气，“然而秦国势大，他们后有追兵，前有强敌，当时的状况可以说是陷入绝地，很难逃出去。这个时候，他们来到了一处山涧，在山涧里发现了个被一道瀑布遮住的隐蔽洞窟。洞窟非常深，其间有风来回穿梭，按照道理来说，应该是通往另一处开阔地。”
　　“王子与其幕僚官员当时也没有别的办法，便带着大量的百姓、牛马等物进入洞中，打算穿过这个不知道有多深的洞窟，以躲避秦军追击。”
　　“洞窟之中危险重重，王子他们对其内部构造又一点都不了解，在穿过其间的过程中死了不少人、丢失了不少财物粮食。然而他们一直咬牙坚持，怀揣着对未来的希望，花费半个多月的时间走到了洞窟尽头。”
　　“但这个时候，才是真正绝望的开始。因为展现在他们面前的，并非是什么新的家园，或者能够逃亡的开阔地，而是一处高达数百丈的悬崖峭壁。”
　　“而且这片悬崖草木不生，光溜溜一片，根本没有可攀爬之处。他们所身处的洞窟，就位于这片悬崖中部偏上，于山石间凹进去，正所谓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
　　“此时此刻，王子等人携带的食物已经吃完，也不可能再走一次回头路，只能困在这悬崖间等死。然而王子却不甘心，因为他们这些人一旦死去，就代表着巴国真正灭亡，代表着之前的所有牺牲都被白白浪费。”
　　“于是王子打开了记载着上古巫术的□□，生祭数千百姓之性命，令自己与残存的百余臣民化身为巨蛛，从此世间不见其影踪。”
　　杜语柔说到这里之后，顿了顿：“不瞒大家，我在原世界是考古系的，曾经去过文献记载的那个洞窟。里面确实十分深长，通往一处悬崖，沿路散落着人类牛马的遗骨，越往里面就越多越集中，还有许多具有巴国特色的陶罐、货币、刀剑等物。”
　　“由此可见，那本文献所记载的基本为事实，只是后面王子‘化蛛’之说，却向来被认为是无稽之谈。”
　　杜语柔伸出手，指了指与他们相距甚远的美人：“大家看，他头上戴的金环，正是巴国储君的象征。而身上所披藤甲，以及手中所拿的柳叶双刀，都属巴国特有之物。”
　　陆维听完杜语柔的话，思忖片刻之后，开口道：“对原世界来说，或者这本就是无稽之谈。看看在这个岛上曾经出现过的东西，女娲、金刚、观音坐骑……哪一个不是传说中的存在？甚至我们这些穿梭于不同世界的‘宿主’，也根本没有办法用现实的科学观去解释，不是吗？”
　　杜语柔微笑着点了点头：“陆大哥说的有道理。”
　　陆维等人在这边交谈间，以和尚为首的五人队，已经与巴国王子及其属下战作一团。
　　巴人好战且善战，他们无分男女老幼皆手持兵器，勇猛刚强有进无退，而且人数众多，将和尚的五人队层层包围起来。
　　穿着搬货工服装的壮汉尽管具备空间系异能，但在这样密集的包围下，还是一时不慎被刺伤了胳膊。
　　男童见状，连忙驱使红色的小鸟飞过去，试图为壮汉疗伤。
　　谁知就在这时，头戴金环的美人冲了过来，挥舞手中雪亮的柳叶剑，动作若舞姿般优雅跃于半空中，一剑便朝那红色的半透明小鸟刺去。
　　这小鸟并无实体，按理来说不应该被刺中，却偏偏被那一剑刺中了。
　　红色小鸟哀鸣连连，数片绒毛羽片落下，然后化作无数红色光点消散于半空。
　　男童捂着胸口，闷哼一声，当即吐出口鲜血。
　　“释清，怎么回事？！”矫健的女人一边护着男童，一边大声喊着和尚的名字。
　　她刚才以能量沙凝聚而成数枝利箭，射向那些巴人，每一支箭都从那些人的身体中穿过去，却并未造成任何伤害。
　　蓝色的六臂金刚以及金毛犼，也同样无法对那些巴人造成伤害。
　　就仿佛那些人，并非是血肉之躯，而是蜃气制造的虚幻之影。
　　但这些虚幻的影子，却又能对他们造成实实在在的打击。
　　“这些人是由未知能量凝聚而成，你们不是对手，大家注意了！”名为释清的和尚瞳孔微缩，双手合十，嘴里吐出六字真言的第三字，“呢！”
　　紫晶佛珠飞出第三颗，化作一个直径约有5米，燃烧着金光火焰的大圈，将释清等五人罩在其中，将巴国王子与其臣民隔绝于其外。
　　“我这佛焰罩，是由高僧舍利所化，内含无上佛力。”释清看了看周围的同伴们，眉目淡淡，“他们冲不进来。”
　　果然，巴人几度冲击那火焰大圈，都无法通过，而且每一次冲击，都使得巴人们的身体变得虚化一些。
　　然而这每一次冲击，亦使得释清的脸色变得一次次泛白，直至唇畔淌下道细细血线。
　　释清所持的系统主题为“成佛”，他每一世都是得道高僧，已经轮回了几十世。
　　他手持的紫晶佛珠，实际上就是他自己累世的佛骨舍利，以及领悟的佛道精髓凝就，与他魂魄相连。所以当巴人们冲击佛焰罩时，也就相当于在对他的神魂造成冲击和伤害。
　　“鹬蚌相争，渔翁也未必能够得利！敌人如此强大，待我们败亡之后，便轮到你们！不若携手并肩，方有一战之力。”当巴人们第十三次冲击佛焰罩之时，释清忽然扬声道，“躲在暗处的朋友，你们这个时候还不出来，更待何时？！”
　　佛家有所谓狮子吼，释清这一声若洪钟大吕，振聋发聩。
　　陆维闻言耸了耸肩，望向镇玄等人：“和尚求助了，看来是真的已经撑不下去。”
　　多吉朗声长笑道：“那么，我们便去助他们一臂之力吧！”
　　说完之后，健臂一挥，就见那头雪白的高大狼王冲了过去，朝着巴人们伸爪撕咬。
　　“灵武”基本上都是能量体，白狼王也不例外，然而那些巴人们的身体也不知是何种能量凝就。只见白狼王的指爪尖牙切入他们的身体，就仿如切入豆腐一般轻易；拔出之时，巴人们身体又恢复如初，如破水无痕。
　　作者有话要说：    自古红颜多薄命~~话说其实俺不怎么会断章的，羞涩~~


第142章 
　　陆维望着被金光火焰大圈罩在其中、苦苦支撑巴人攻击的释清一行,于心中暗忖，为何只有这个“佛焰罩”对巴人们来说有些作用，其余的攻击手段都毫无用处呢？
　　他想起释清之前说过的一句话
　　我这佛焰罩,是由高僧舍利所化,内含无上佛力,他们冲不进来。
　　也就是说，释清之前放出的金刚、金毛犼皆为神通，而非舍利所化，所以才会毫无作用。
　　而舍利是什么？舍利是僧人尸体被火化后，所烧出来的五色坚固结晶,是僧人“戒、定、慧”的佛力凝就，是心与佛结合的证明。
　　简而化之,也就是所谓的灵魂信仰之能量。
　　陆维作为一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心中只有信念,并没有什么执着的、肯为之生为之死的信仰。
　　但是，他曾经被无数人当成神一般信仰过。
　　他曾是英明神武,声名远播的大帝；他曾是以一己之力,将整个世界进程改变了方向的天父；他曾是一统星际、战功赫赫，被无数人敬仰崇拜的惑星之主。
　　在上一个世界,他被擅长观气术的邪道人判定为“金龙魂”,实际上指的就是他因累世为王，魂魄外部笼罩萦绕着灿金色的、被无数人信仰而产生的强大能量。
　　当然，自他受过九天仙霆灭魂大阵的六道天雷之后，魂魄以及精神力被滋养增强,就可以将那巨量的信仰之力融入魂体内，不再如之前那般外放惹眼。
　　陆维一念至此，伸手招出昊天环佩，是与不是，他总需要试上一试。
　　骨节分明的修长十指拨动琴弦，与体内的信仰之力共鸣，奏出《漫天花雨》之意境。
　　一丝丝灿烂的金色能量，被这琴音自陆维体内引出，与意境交融为一体。
　　晴朗无遮的天空中，有两三片柔弱娇嫩的花瓣，慢悠悠飘落下来。
　　这花瓣看似和普通花瓣没有什么区别，就仿佛是被一阵风从哪里吹过来的，然而它们来到遮挡在陆维、释清等人头顶的树荫之时，并未为其所阻，而是迳直穿透下落。
　　它们虽有形，却无质。
　　释清伸出手接住了其中一片，那片柔嫩花瓣如细雪般融化于他的掌心，继而消失不见。
　　与此同时，释清感觉到一缕与自己虽非系出同源，却殊途同归的力量，自掌心间弥散入心肺，自己之前被冲击伤害过的神魂，都因此而感到了瞬间的轻松舒畅。
　　释清不由一惊，望向陆维心中暗想，如此精纯的信仰之力，且能外放到这般程度，比自己强大了不知道多少个境界，此人难道也是累世的修行者？
　　自己轮回数十世苦修参禅，拒绝凡尘诸多诱惑，自认勇猛精进，却始终未曾触摸到成佛之路，将来他必要与这人好好讨教论道一番，应该有助于早日破开境界。
　　释清却不知，他再如何累世苦修，所积也不过是自身一人的信仰之力，陆维却是被亿万万个体所信仰，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随着琴声渐入佳境，花瓣自天空中越落越多，飘飘洒洒，充满了诗情画意。
　　然而这些花瓣只要落在巴人们的身上，就如利刃、如火焰，穿透灼烧了他们的身体，造成无可恢复的损伤。
　　对巴人们来说，他们身处之地，并非是浪漫诗情的画卷，而是刀山林立、毒焰席卷的十八层地狱。
　　巴人们痛苦的嚎叫着，扔下武器四处奔逃，想要躲开这纷纷扬扬从天而降的花瓣雨，却哪里逃得开？
　　王子推开一个伏在自己身上，试图为自己遮挡花瓣的族人，一对美眸转动，望向端坐抚琴的陆维，发觉他正是以琴音招来花瓣雨之人，当下调转身躯，手持柳叶双剑，嘴里发出一声悠长的凄厉尖啸，顶着漫天飞舞的花瓣，朝远处的陆维冲过来。
　　柔嫩纤弱、看上去伸指轻轻一捻就会破碎的花，瓣瓣落在王子羊脂玉般的面庞、四肢、身体上，无情烧灼出片片焦黑，冒出缕缕青烟。
　　然而王子始终死死盯着陆维所在的方向，脚下奔驰的速度，并未曾因此而慢了半分，这一切皆不能阻止他杀死陆维的决心。
　　多吉见状连忙催动白狼，召唤出大批狼群朝王子扑过去，想要阻止王子的接近。
　　面对浩浩荡荡的凶猛狼群，王子毫无惧色，如一道虚幻的影子般直接从中间穿过，以舞蹈般的动作跃入半空，高举手中银亮锋利的柳叶双剑，当头朝着陆维刺下。
　　花瓣坠落最密集的地方，就是陆维的身体周围。
　　王子这自半空中袭来的一剑，挟裹着无数花瓣，半张脸、大半个身体皆被烧灼至焦黑，他又生得美貌，及踝的长发披散纷扬于半空中，仿若天人劫火而坠落般。
　　但是这竭尽全部力量的一剑，最终还是没有刺中陆维，只听得“铮铮”两声兵器交接的声音，于半空中就被人挡下。
　　有两个人同时挡在了陆维身前，一个是守在陆维身旁的镇玄，一个是被壮汉以空间转移术送过来的释清。
　　镇玄手持一柄能量沙凝成的半透明长剑，刺入王子胸口；释清则手持一把金光灿烂的禅杖，其尖端穿透了王子的小腹。
　　王子的额头上和脖颈间皆细筋暴起，目眦欲裂，用不甘心的哀怨眼神望向陆维，然后其伤痕累累的身体就在陆维的眼前，一点点虚化。
　　他的臣民们，此时已经在花瓣雨落之中，化作一堆堆黑灰色的烟尘。
　　然而王子又不甘心就此溃散消失，只见他仰天惨烈的哀嚎着：“巴族不会亡，巴族绝不会在我手中灭亡！”
　　陆维望向濒死的王子，声音清朗，指下弦音陡然一转：“巴族本来就未曾亡啊……两千多年过去，人们仍然记得巴族的英勇善战，知道巴族流传下来的器具规制、生活状况、文字文化。一个民族，乃至于一个人，如果还被记得，就不能算真正的死亡。”
　　“反而是你们，生祭了数千臣民的血肉化身为蜘蛛……纵然能够因此而延续生命、永存不灭，就能代表真正的巴族吗？你父亲若是知道，你现在变成了这般不人不鬼的模样，怕是九泉之下也难以瞑目。”
　　花瓣雨渐渐止歇，在十几秒的时间内，纷纷化作细小的流光消散，只因陆维此时弹的琴曲意境已并非《漫天花雨》，而是一曲《望乡台》。
　　隔世阴阳屡回顾，奈何桥头望乡台。
　　“父王……是我错了吗？”王子激烈的感情被琴曲逐渐平复，眼中滑下一颗剔透泪水，“对不起，父王……对不起，大家……”
　　声音渐弱，身体迅速虚化，直至完全消失。
　　释清眼见得这幕，心中越发对陆维的能力唏嘘感叹，在他眼里陆维以琴曲意境渡化死灵，其中暗含深奥佛理。
　　然而在消灭了共同的敌人之后，他与陆维便是争夺返程票的对手，所以只深深的看了陆维一眼，便转身离开，回到自己的队伍中去。
　　陆维却望向镇玄，心中存有疑惑。
　　这帮巴人需要信仰之力才能杀灭，镇玄虽然修无情道数百年、道心甚坚，后面却既堕魔又捏碎了仙籍，明显已经不再具备任何虔诚信仰，又为何能将能量沙凝成的长剑刺入王子胸口，对其造成伤害？
　　都是自己人，既然心存疑惑，陆维一边收了昊天环佩起身，一边就顺嘴问了出来：“镇玄啊，你心中所信所执是何物？”
　　镇玄却不答他，冷着张脸，扭头就走。
　　陆维也没有深究，毕竟现在时间紧迫，大家都忙着争夺第一张返程票，于是当即催动神行马甲，与同伴们沿着已被扫平的道路奔走而去。
　　镇玄紧紧跟在陆维身侧两步开外处，默默注视着陆维的侧脸。
　　我心中所怨所恨是你，所爱所恋是你，所信所执……亦是你。
　　……
　　两支队伍争分夺秒的在道路上奔走着，沿途再无凶险拦路，再加上彼此都没有进行攻击，很快来到了返程票的所在。
　　那里是森林中间的一大片草地，草地上有数都数不清的，活蹦乱跳的兔子，以及它们的许多巢穴。
　　这些兔子看上去平常兔子也没什么不同，只是跑得特别快，而且数量、巢穴众多。
　　根据地图上的提示，返程票，就在其中一只兔子的身体里。
　　大家这个时候也无话可说，只能各出其宝。
　　释清召唤出蓝皮肤的八臂金刚以及金毛犼，然而因为草地面积过于宽广，那些兔子又跑得太快，收效不大，只是所过之处的草地，一大片一大片的都被破坏得很厉害，几为焦地。
　　穿工人装的壮汉，以及那名黑衣速度系“灵武”拥有者，表现却是比释清要好一些，他们一个能够使用空间能力瞬间移动，一个速度飞快，抓兔子一抓一个准。只是兔子数量太多，他们每人又只有一双手，只能说是在其间碰运气，也不知道要抓到什么时候去。
　　矫健的女人以能量沙凝成利箭，不时射穿草地上兔子的身体，效率竟不比壮汉和黑衣男人慢多少。
　　只有肩膀上停着三只小鸟的男童，下场试了几次皆一无所获，只得睁着对圆溜溜的眼睛，在一旁观看队友们抓兔子，内心焦急却又无可奈何。
　　陆维这边，多吉哈哈一笑，朝众人朗声道：“对不起了大家，刚才没帮上什么忙，现在却要占些便宜了。”
　　说完后，白狼王在旁呼啸几声，不知从哪里来的大批狼群，就遍布了整个草地，开始抓兔子。
　　这些兔子虽然数量多、跑得快，但狼群的数量也不少，而且懂得彼此配合。
　　作者有话要说：    王子内牛满面：其实，我觉得我还可以抢救一下~~


第143章 
　　只见那些狼群像是受过训练一样,彼此间分工合作，它们有的守在兔子窝跟前蹲守不动，有的去满场撵兔子,把成千上万只兔子撵到一块地盘上再集结成包围圈,进而全部歼灭。
　　怨不得某个善战的异族曾说过,草原狼就是他们的战术老师。
　　镇玄和江元亮也下了场，镇玄按照之前使用道力的方法，将能量沙凝结成手掌长短的飞剑，效率比对方阵营那用箭的女子稍高一些；江元亮本人虽然很认真，但看上去完全是在里面凑热闹,忙活了半天才扑到两只兔子。
　　“陆大哥，你不打算下场吗？”杜语柔走过来,站在陆维身边，低声询问。
　　目前为止,抵达这里的所有宿主，只有陆维和她没有下场去逮兔子。
　　杜语柔没有任何能力,但作为同伴她明白,陆维是有这个能力的。
　　昊天环佩可具现出世间万物，陆维若是真的参与这场游戏,其赢面比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要大。
　　“是啊,之前耗损了些精神力。”陆维望向她，顺嘴回答，“还有一支队伍没有出现，我们总要保存些实力才好。”
　　杜语柔却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陆大哥真会开玩笑,你本来就没打算要这第一张返程票吧。”
　　她原本只是疑惑，如今见陆维这般态度，心下便已经笃定：“因为风险过高、得不偿失，甚至第二张、第三张，陆大哥也未必想要。只有第四张和第五张，才具备真正出手抢夺的价值。”
　　陆维双眼微弯，看着杜语柔的目光带着一丝欣赏：“或者说，等到只剩下最后一张返程票之时，真正的争斗才会开始。在此之前，我没有必要成为所有人的靶子。”
　　这女人除了柔弱美貌之外，果然还是有些过人之处，难怪在与多吉认识没多久之后，就能让多吉为她出生入死、一力维护。
　　杜语柔也是辗转过不知道多少世界的“老妖精”了，然而被陆维这样注视着，不知为何，心脏就开始怦怦地在胸腔里跳个不停。
　　这种感觉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过。
　　然而她知道，现在多吉就在不远处指挥狼群，并非是她放纵这种感觉的时候，于是掩饰的垂下眼帘，声音细细：“总之，我相信多吉大哥，也相信陆大哥。”
　　于偌大的草地之上，数也数不清的兔子中，捉住那只身体里有返程票的兔子，固然些有运气成分在里面，但实际上还是捕捉的越多，概率就越大。
　　这一点，能够调动指挥狼群的多吉，占据了天然的优势。
　　大约两个多小时后，已经过了中午，大家肚子都开始饿，陆维与多吉索性在草地边沿架起了一个火堆，开始烧烤兔肉，杜语柔也在旁边帮忙。
　　这时白狼王从远处跑过来，嘴里叼着一只兔子，在多吉面前放下。
　　白狼王的这个举动，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因为之前它也是这样，为多吉等人送过几次食材。
　　但白狼王是多吉的“灵武”，与多吉心意相通，多吉自然是明白它的，于是一手抓起兔子，一手拔出那柄镶嵌了松绿石和珊瑚的腰刀，剖开兔子的腹部，从里面掏出张沾有鲜血的，扑克牌大小的卡片。
　　这卡片刚刚接触到多吉的手指，就化作团光芒消失，紧接着，洪亮的声音自半空之中降下
　　“恭喜，第一位执票者诞生。”
　　之前在地图上南部森林中，不停旋转的那张红色卡片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红色光点，标示着多吉所在的位置。
　　第一张返程票既然有主，这个时候，在场地中捉兔子的众人也都停了下来。
　　多吉在狼群的簇拥之中，笑哈哈的朝镇玄和江元亮挥手：“不好意思，到底是我占了先。大家都饿了吧，过来一起吃烤兔肉，我请大家喝酒！”
　　释清等人朝陆维他们这边看了过来，目光中尽是不甘心、羡慕嫉妒等情绪。
　　然而他们之前经过一场与巴国王子的消耗战，又在草地上耗费精神力，全力以赴捉了两个多小时的兔子，不再适合继续战斗，纵然此刻再不甘心，也拿陆维等人没有办法，只有在释清的带领下打算转身离开。
　　陆维将柴火上的烤兔翻了翻，看到自己控制面板上的地图显示，到现在还没能清除道路上的阻碍、抵达这里的第三支队伍，已经开始沿着原路返回。
　　于是陆维站了起来，伸手招出昊天环佩，脚下神行马甲催动，拦住了释清等一行人的去路，开口道：“要走可以，你们当中必须留下一个人。”
　　“第一张返程票已经是你们的了，就不要太过分！”与陆维一行素有旧怨的工人装壮汉挺身而出，捏紧了拳头，言语忿忿，“不然惹急了我们，来个鱼死网破，到时候谁也讨不了好！”
　　陆维微微一笑，还未曾说话，就见释清手中一道金光划过，黑衣的鹰钩鼻男人捂着脖子倒下，继而尸体化作白烟消失于地面。
　　用弓箭的女人捂着嘴，发出短促的惊叫声：“朱岭这个人虽然讨厌，但是杀了他的话……”
　　释清淡淡扫了这个女人一眼，女人就立即闭上了嘴，不再继续往下说。
　　“现在，我们可以走了吗？”释清望向陆维，双眸清澈平静，如无波之湖。
　　在陆维动身拦住他们的时候，他们的四面八方就已经被群狼所包围，镇玄亦手持长剑，侍立在陆维身旁。
　　“请。”陆维为释清等人让出了一条通路。
　　释清朝陆维合掌一礼，沉默不语的，带着他的人离开。
　　陆维等人亦回到柴火旁，继续烧烤兔肉，吃他们的午饭。
　　陆维对大家这次的反应非常满意，因为他没有对这件事做任何解释，大家便无条件跟随了他的行动。
　　这种默契与信任，在团队合作中非常重要。
　　“陆大哥，为什么那个释清，那么听话呀？”江元亮将烤得入味的兔子，切成整齐的肉块，撒上各种调料，摆放在一个瓷盘里，递给陆维。
　　“那是因为他很聪明，把现在的情势看得非常清楚。”陆维回答，“别看他们现在跟我们妥协，若论起总体实力，大家状态相同的话，他们其实是要明显强于我们，以及另外一支队伍的。”
　　“当然，也要感谢那个拥有速度型‘灵武’的男人，释清等人应该非常讨厌他。”
　　江元亮挠了挠脑袋：“看得清楚情势……就会主动削弱己方的力量以求脱身吗？我不是很懂。”
　　陆维往嘴里塞了一块兔肉，并没有回答，开始慢慢咀嚼。
　　三角形，是最稳定的形状。
　　其中任何一边的力量失去平衡，都会造成情势的巨大变化。
　　在未来尚没有明确之前，陆维不愿意看到这种变化。
　　释清正是因为明白这一点，也不愿意在精神力几乎耗尽的劣势下，与陆维斗到两败俱伤，使得第三方得利，这才动手杀了黑衣的鹰钩鼻男人。
　　当然其中大概也有，释清早就看那黑衣男人不顺眼，陆维给了他个理由，他便顺水推舟的部分原因。
　　陆维看见自己的控制面板上，代表着释清队伍以及另外一支队伍的光点，基本上是同时出现在森林的入口处，然后很快就彼此分开，沿着不同的方向而去。
　　他接过多吉递过来的青稞酒，笑着饮下。
　　青稞酒的度数并不高，但是大家从中午喝到晚上，还是都有些微醺了。
　　奔波劳碌了半天的时间，夜幕降临之后，大家便早早入睡，等待第二日的来临。
　　……
　　第二日，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出现，天空中降下他们熟悉的声音，告诉所有人，第二张返程票在等待它的主人。
　　地图上旋转闪亮的红色卡片，出现在西边凹地的沼泽之中。
　　“今天我们养精蓄锐，不去争夺返程票。”陆维向所有人宣布。
　　多吉听陆维这么说，想到杜语柔还没有得到返程票，正要张嘴说几句话，却被杜语柔拉住了衣服下摆：“多吉大哥，陆维大哥这么安排有他的道理。”
　　“一方面，现在我们队伍中，多吉大哥已经拥有了返程票。如果不想成为其余两支队伍的靶子，就不要太过惹眼。”
　　“另一方面，他们彼此消耗实力，我们才有可乘之机呀。”杜语柔说到这里时，朝多吉笑了起来，唇畔浮现一个浅浅的可爱酒窝。
　　多吉看着这样的杜语柔，心都软到化了：“当时我不知道，第一个触碰到返程票的人就会成为执票者。否则的话，这张票我情愿先留给你。”
　　“多吉大哥的心意我懂。我相信，我有机会得到返程票的。”杜语柔的笑容，灿烂而纯粹，“只要多吉大哥一直都在我身边。”
　　站在一旁的单身狗江元亮，被这两人秀恩爱撒狗粮的样子，闪瞎了狗眼。
　　第三日，陆维等人仍然没有去参加争夺返程票之战。
　　直到第四日，第四名执票者诞生，陆维看了看天色已是下午，这才向所有人宣布，真正的争夺战，正式开始。
　　截止到目前为止，陆维这边有一名执票者，释清的队伍有两名，第三支队伍拥有一名。
　　只剩下最后一张返程票，以五人为一队的对抗格局即将产生巨大变化。
　　果然，代表释清队伍的光点，与第三支队伍的光点相遇之后，这次不再很快分开，而是彼此交战之后，分成了两个阵营。
　　一个阵营是由红色光点组成的三名执票者，另一个阵营则是由四个普通光点组成。


第144章 
　　这是理所应当的事。
　　执票者想要保住自己的返程票,其余的宿主则想要抢夺到属于自己的返程票，本就是天然对立，在返程票还剩下一张的情况下,据此分成两个阵营再正常不过。
　　说白了,像他们这些拥有系统的宿主,不管最开始是什么样的性格，在转生了数个世界之后还能存活下来的，不说是从此变得绝对自私凉薄，却也不会打心底里成为一个大公无私的人。
　　因为每个世界对宿主们来说，都不过是这一场漫长到看不到尽头的旅途中,暂时停下来住宿的旅馆而已。
　　认识的人，所经历过的事,最后都将变成过眼云烟；如果真的上了心，留给自己的只有无边痛苦。
　　他们是孤独的旅者,只有自己可以陪伴自己到最后。
　　他们当中的绝大部分人，都将原世界作为自己心中最后的、唯一的归处和圣地。这也是为何,所有人皆不遗余力争夺返程票的原因。
　　陆维在赶赴执票者所在地的路上,看了眼身旁的多吉，心想,若不是这人憨直重情,又有杜语柔这个牵挂，此时怕是已经去了执票者的阵营。
　　在陆维刻意的控制下，他们这支队伍距离第四张返程票出现的地点，本身就不是很远。所以只花了十几分钟,便来到了三名执票者所在。
　　这三名执票者分别是释清、工人装的壮汉，以及之前在夜间“生死游戏”里见过的，中等身材、额头高广，“灵武”为巨大火凤的青年。
　　能在这个时候执有返程票的，都是队伍中数一数二的强者。陆维等人赶到的时候，其余四名宿主正被三名执票者压着打，见到陆维等人不由大喜过望，都有绝处逢生之感。
　　陆维却冷眼旁观，并没有急于上前，眼见着四名宿主中较弱的两名被执票者杀死，才朝江元亮开口道：“小江，轮到你了。”
　　他对弱者向来怀有怜悯扶助之心，但在这个时候，弱者并没有继续存活的必要。
　　现在虽然看似分了两个阵营，但实际上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彼此的对手，包括那些看起来威胁比较小的“弱者”。
　　而“弱者”的存活对一个阵营来说，既无助力，还会成为将来不安定的因素。
　　现在岛上仍然生存的宿主，数量为十名。
　　江元亮推了推眼镜，朝陆维道：“陆大哥，火凤喙上的那一撮绒毛，就是它本命弱点所在。”
　　“而拥有空间系‘灵武’的那个兄弟，他无法通过能量沙结成的屏障。而且他每一次转换位置的时候，该位置都会出现1/10秒的能量波动。如果能抓住那丝波动进行预判，并在1/10秒内进行狙击，他便无招可使。”
　　“至于释清和尚，能力弱点尚不明确。”江元亮迟疑了片刻之后，继续道，“因为他手上的佛珠共有十四颗，也就是相当于十四具灵武，而它们又浑然是个整体。所以在见过他所有的灵武之前，无法进行准确判断。”
　　陆维点了点头，下达指令道：“我先去对付那只火凤，你们拖住释清二人。”
　　通过这几天的磨合相处，众人对陆维的指令并无丝毫疑议。
　　再说，队伍中的多吉主要是操纵狼群进行地面攻击，镇玄也不能像在之前的世界那样御剑飞行，除了陆维，又有谁能去对付那只长了翅膀、能够来去自如于天空地面的巨大火凤呢？
　　释清等三名执票者虽强，却因为连日苦战争夺，体力和精神力都消耗了不少，战力明显下降，比不得一直在养精蓄锐的陆维等人体力精神充沛。
　　陆维这边七人通过一系列配合，很快将那名拥有火凤的青年与释清二人隔开，使其无法守望相助。
　　陆维指端昊天环佩音调陡转，火凤周围忽然出现无数身材娇小玲珑，分红、黄、白三色的芙蓉鸟，清凌凌的高声鸣叫着。
　　因为羽毛闪着金丝般的美丽光泽，所以芙蓉鸟又被称之为“金丝雀”。
　　火凤面对着这大量的芙蓉鸟，为了护卫其主，用爪抓、用翅膀扇，竭尽全力想将它们消灭。
　　小巧玲珑的芙蓉鸟们，看上去也确实不是火凤的对手，火凤巨大的翅膀扇过去，它们就死掉一片，化作星星点点的流光消散。
　　然而它们百折不回，数量众多，死去一批就立即有另一批上来补充，而且非常灵活，总有几只小鸟绕着火凤的喙附近飞，寻找可乘之机。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纠缠来往，趁着火凤一时不察，终于有只白色的芙蓉鸟瞅准机会，将火凤喙上的那一小撮浅绯色绒毛叼了下来。
　　那处浅绯色绒毛，正是火凤的命门所在、精华所凝。
　　火凤失去绒毛，凄厉长鸣一声，整个巨大的身体四崩五裂，化作一道道璀璨的红色火焰消散。
　　与此同时，操纵火凤的青年捂住胸口，吐出口鲜血，再也支撑不住摇摇欲坠的身体，半跪于地。
　　“灵武”与宿主魂魄相连，火凤既灭，其主人神魂受损，也绝对不会好受。
　　消灭火凤之后，陆维指端并未迟疑半分，芙蓉鸟们继而如同一道三色旋风般冲向青年，用小小的尖喙和锋利指爪，直指眼前这毫无反抗之力的青年。
　　青年的整个身体上都停满了三色的芙蓉鸟，远远望去，像是被一朵三色的云彩所包裹。他只来得及闷哼一声，便倒在了地上，尸体化作白烟消失。
　　地图上，代表着青年身为执票者的红色光点消失，而陆维的所在位置，则以一个红色的光点标示，代表着陆维作为新的执票者诞生。
　　目前岛上仍然生存的宿主，数量为九名。
　　镇玄见陆维已经夺得了返程票，心中十分焦急。无论如何，他也不想被陆维抛下，想要和陆维返回原世界，这是他活下去的唯一原因和动力。
　　但是现在，留给他的时间和机会都已经不多了。
　　他们五人虽说号称是一个团队，这段时间也相处得还算融洽，但实际上每个人内心都是有偏颇的。比如说多吉，他如果得到杀死“执票者”的机会，必定会让给杜语柔。
　　再比如说江元亮和杜语柔，他们一直以低姿态在队伍中，察言观色，跟每个人的关系都尽量处好，也不过是为了依附强者，以求将来能够得到返程票的机会。
　　陆维已经得到了返程票，便回转过来与多吉一起拖住释清。镇玄、江元亮等五人，则结成了阵势，开始对付那拥有空间系“灵武”的壮汉。
　　五人的能量沙此刻全部外放，结成一个中等规模大小的屏障，将穿工人装的壮汉笼罩于其间，令其只能在这个范围内移动。
　　江元亮作为能看清“灵武”弱点的主导者，在其中指挥道：“西南方向第三格12度角，波动出现。”
　　距离那个角度最近的镇玄，便手持长剑冲过去，往那个方向刺上一剑。
　　壮汉嚎叫了一声，显出身形，却没有被刺中要害，只是手臂在流血。紧接着，他再度发动空间瞬移，随即消失在镇玄面前。
　　壮汉现在的处境很凶险，他只能在这个屏障内进行空间瞬移，又时时刻刻会被江元亮道破所出现的方位。
　　然而他却不能放弃使用空间瞬移的能力，因为如果那样的话，他根本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马上就会被一拥而上的五人杀死。
　　使用空间瞬移的能力，至少能拖延一些时间，让他死的没有那么快。
　　“东，五格9度角。”
　　“……”
　　随着江元亮不停的报数，壮汉身上伤口出现得越来越多，并将愤恨的目光投向江元亮。
　　壮汉情知今天自己已经不能幸免，然而看上去，江元亮是这些人当中最弱小的一个，临死前想来还是可以拉个垫背的。
　　“呀！”当江元亮正打算报数，却发现波动出现在自己身旁时，被吓了一跳。
　　但幸好他反应还算快，当即从腰间摸出一把多吉送给他的，用来防身的藏刀，双手握紧刀柄，闭上了眼睛，直直朝那能量波动的方向用力捅过去。
　　要么说这个世界上，确实有运气这种东西的存在。
　　壮汉之前被比江元亮力量强大得多的人，攻击了那么多次，都没有被击中要害。而江元亮这一捅，却正好将刀身送入了壮汉的心脏。
　　江元亮睁开眼睛的时候，就见壮汉眉头紧锁、眼白里尽是红丝，死死地瞪着自己，粘稠的鲜血沿着雪亮刀身不停淌下。
　　“啊”江元亮握住刀柄的双手不停颤抖，吓得叫了一声，松开了手中刀柄。
　　壮汉健硕的身体化作缕缕白烟，消散于江元亮面前。
　　只有那把镶嵌了宝石珊瑚的锋利藏刀，呛啷一声掉落在地上。
　　代表着壮汉的红色光点从地图上消失，江元亮作为新的执票者诞生。
　　目前岛上仍然生存的宿主，数量为八名。
　　另一边被陆维与多吉牵制的释清，见状银牙紧咬，手中紫晶佛珠开始飞快旋转，从嘴里吐出六字真言的第四字：“叭！”
　　这一次有三颗佛珠同时飞离，释清唇角溢出鲜血，沾染了缟色僧衣，像是在其上盛开的红色小花。
　　巨大的紫色透明晶石，在释清的四周拔地而起，将他整个人包裹在其中。
　　陆维等人仰着头，连连后退，看那紫色的透明晶石不断生长、扩大其存在的范围，一直生长到像座小山般的大小方才停止。
　　释清就在那需要仰望的山顶，被层层晶石包裹于中间，双手合十，肃然而立，宛若一尊不动明王。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的留言我都看到了，很有价值，抱抱小可爱们，爱你们


第145章 
　　“嗬,这和尚倒是挺聪明，敢情是做了缩头乌龟。”
　　多吉上前，伸手敲了敲那紫色的透明晶石：“这是固舍利化作的山,我们没有办法将它破坏。”
　　“他只要在这里撑过明天第五名执票者出现,也就不战而胜了。”
　　多吉原世界位于佛教盛行的藏区,辨认佛教的物品颇有一些眼光，所以认得这是什么。
　　陆维点点头，认可了多吉的判断。
　　现在距离日落还有半个多小时，岛上一共有八名宿主存活，其中的执票者为释清、多吉、陆维,以及江元亮。
　　而除了释清之外的三名执票者，都属于同一个队伍。
　　剩余的两名宿主见情势已定,他们跟这五人又没什么交情，继续留在这里怕是会被灭口,于是当即催动神行马甲想要逃跑，离开这五人所在的区域,以求能得到明天第五张返程票的争夺机会。
　　陆维知道这些人的想法,哪里能容他们就此离开，当即操纵昊天环佩上前,与镇玄一起截住两人去路。
　　那两人的实力不高不低,但连着参加过数日返程票的争夺战，已是疲兵，没过多久就败于陆维与镇玄的配合之中，被镇玄斩于剑下。
　　“啊！救命！！救命啊”
　　就在这时,江元亮忽然大叫出声。
　　陆维这边刚收拾完两名宿主，回头一看，只见矮小的江元亮，被那头巨大白狼伸爪当胸摁在地上，衣物破了好几条口子，眼镜破碎掉落在一旁，眯着双眼四肢徒劳舞动着，模样颇为滑稽。
　　白狼是多吉的灵武，没有多吉的吩咐不会随便攻击人，于是陆维转而望向远处的多吉：“多吉，你这是在做什么？”
　　“还剩下最后一张返程票，这场争斗就结束了。”多吉扬声回答，然后从腰间拔出自己的藏刀，递给身旁的杜语柔，目光中全是深情，“虽然对不起小江，但我只能这样做，我答应过语柔。”
　　陆维能理解，多吉这样做的理由。
　　最后一张返程票的不确定因素太大，单纯以实力而论，镇玄得到第五张返程票的几率，比杜语柔要高上许多。
　　纵然杜语柔有多吉一力维护支持，但通往返程票的路上向来凶险，而且成为执票者是要当事人亲手接触到票才行，其中变数太多。
　　现在让杜语柔杀死弱小的江元亮直接成为执票者，无疑是最省心、最万无一失的方法。
　　杜语柔从多吉手中接过藏刀，双手握住刀柄，刚要往江元亮那边走，此时却听得铮然几声琴音作响，一头人立起来足足有五、六米高的棕熊，出现在白狼身边，然后挥动巨大的熊掌，“啪”的一声就把白狼给击飞出去。
　　然后这头棕熊叼住江元亮的衣领，四爪着地，迅速地跑到陆维身旁，将狼狈不堪的江元亮放下。
　　陆维虽然清楚多吉这样做的理由，但是他并不认可这个理由。
　　江元亮给自己兑换了一副新眼镜戴上，然后从地上爬起来，声音哽咽，还没有忘记朝陆维道谢：“陆大哥……谢谢、谢谢你。”
　　白狼刚才被棕熊一掌击打在腰间，受了些伤，呜咽两声后，一瘸一拐走到多吉身旁。
　　“陆兄弟，你是在破坏我们这段时日的交情。”多吉伸出大手，安慰的摸了两把白狼，有些恼怒的望向陆维，“让语柔杀了小江成为执票者，我们再齐心协力，帮助镇玄兄弟得到最后一张返程票，这样不好吗？”
　　“破坏交情的人，并不是我。”陆维手持昊天环佩，一对浅褐色的眼珠转动，扫过多吉和杜语柔，“是你们。”
　　“你们可以背信弃义，杀死比自己弱小的同伴达到目的，怎么还能再相信你所谓的齐心协力？”
　　镇玄在一旁眼见得这幕，默默凝剑于手，面朝多吉二人，与陆维并肩而立，表明自己的立场。
　　其实，镇玄也曾想过，杀死江元亮成为执票者。
　　只有他自己知道，在离开这座岛之后，他将于无数轮回中面对什么样的残酷局面。
　　那张代表着与陆维能够重逢于原世界的返程票，对他而言实在太过重要，无异于生命的支撑与信念。
　　然而陆维既是做了选择，他就一定会站在陆维这边。
　　陆维垂眸望向身旁的江元亮，心里有几分怜意。
　　不知为何，陆维总是有种直觉，第五张票的获得不会那么简单。
　　他虽然在多吉手中救出江元亮，其真正的理由，却绝非表现出来的那般冠冕堂皇……镇玄曾与他相恋相守两百多年，等这一次争夺战结束之后，又不知道多久才能相见，无论他们将来的结局怎么样，在他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总是要让镇玄得到希冀的东西。
　　就算是最后的分手告别礼。
　　人类，是偏心的动物。多吉和陆维，其实从根子上来说，也并没有什么不同。
　　不过是遇事时，一个心思行为简单，一个隐忍而擅长欺骗。
　　只希望明天一切顺利，不要让他有机会启动这最后的备用方案。
　　江元亮则在心里对陆维感激不尽，同时也觉得有几分羞惭。他知道，自己只有看穿“灵武”弱点的这个本事，所以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向陆维说出所有宿主“灵武”的弱点，还偷偷留了两手，以防被一脚踢开。
　　现在他暗暗下定决心，将来一定要好好的辅佐陆大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多吉将杜语柔掩于身后，令白狼招出大批绿眼狼群，朝陆维等人摆出汹汹战阵。
　　今天无论如何，他也要为语柔夺得一张返程票。
　　陆维方面亦毫不退让，昊天环佩琴音响起，召出大批熊罴虎狮，与多吉的狼群遥遥相对，互不相让。
　　就在两方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时候，太阳自西方落了下去，一轮圆月自东缓缓升起。
　　今天大概是十五了吧。
　　江元亮按住怦怦直跳的胸口，为了缓和自己紧张焦灼的情绪，不敢再去看对峙的双方，转而望向对面缓缓升起的那轮圆月。
　　不对……是两轮。
　　初降的夜色之中，升起了两轮月亮。它们的表面像是熔岩，沸腾燃烧着明亮的火光。
　　这两轮月亮，以快到不可思议的速度彼此靠近，然后融合在一处，化作名全身燃烧着烈焰、手持火矛火盾的少女，从天而降。
　　无论陆维还是多吉，都被眼前的这幕变化所惊呆。
　　多吉忽然感到从后背传来一阵剧痛，他低下头，看到左胸处出现一截染血藏刀的尖端。
　　那是他，曾亲手从自己腰间拔出来，递给杜语柔的藏刀。
　　多吉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他眉目间出现了浓重的哀伤，翕张着嘴唇，仿佛想要说些什么，却终究什么话都没有说出来，魁梧健硕的身体就化作缕缕白烟。
　　和多吉一起化作白烟的，还有那头大白狼，以及遍布四面八方的狼群。
　　与此同时，全身燃烧着烈焰的少女从天空中降落至杜语柔身前，与杜语柔合为一体。
　　白烟散尽，在陆维等人对面的，是身披燃烧的火焰铠甲，脚尖离地、悬浮于半空之中的杜语柔。
　　此时杜语柔眉目间的腼腆羞涩尽皆不见，她腰身笔直、姿态矫健，手持火矛指向陆维等三人，目光灼灼生辉，仿若是一尊女武神降临世间。
　　陆维只呆怔了一小会儿，便回过神来，朝对面的杜语柔道：“原来这就是你的灵武，很强大。”
　　“不过看起来有限制，只能在月圆之夜出现？”
　　杜语柔弯唇微笑道：“不错。所以，我上次争夺返程票时失败了。”
　　“这一次，我以‘流浪掠夺者’的身份出现。需要杀死半数以上的‘执票者’，才能获得返程票。”
　　说到这里时，杜语柔叹息了一声：“难度很大呀。”
　　确实，陆维刚到岛上时的那个声音，并没有告诉他，“流浪掠夺者”只有镇玄一名。
　　“你已经杀死了多吉。也就是说，只要你杀死我和小江，就可以获得返程票。”陆维深深吸了口气，“那么，就过来试试吧。”
　　杜语柔却以手掩唇，发出串风铃般清脆的笑声：“陆大哥，我的灵武只能支撑一夜的时间，我理应杀了你，但我也很钟意你，这该怎么办呢？”
　　她用手指点着自己嫣红的嘴唇，眼珠转动，露出点苦恼的神色，然后伸出右手，朝虚空中一抓，就见她手里出现了个看上去极为普通的、红色的线团。
　　“这是我偶然在一个有神仙存在的世界里，得到的‘羁绊’线。”杜语柔的右手，将那个红色线团抛上又抛下，“只要有了这个，我就可以和陆大哥在一起了。”
　　陆维心里暗忖，杜语柔除了有自己的“灵武”之外，居然还可以将别的物品带离原世界吗？
　　“陆大哥，不要恨我……毕竟这里不会是我们真正的死亡。我会在接下来很多、很多的世界里，好好弥补陆大哥。”杜语柔话音刚落，就见她皓腕微动，将那团红色线球扔向陆维的方向。
　　红色线球被她扔出的瞬间，就化作团璀璨红光，在半空中直冲陆维而来。
　　“小江，注意了！”陆维喊道，指端流泄出毕生最强琴曲意境，庄周的“逍遥游”
　　琴曲初奏，便见天地之间忽然飞沙走石，狂风大作。
　　然后紧接着，明月和黛蓝色的天穹，尽皆被一个巨大的阴影遮住。
　　这阴影不知是否为鲲，亦不知是否为鹏，只因为它太大太大，绵延数千里，首尾皆不见，完全看不出其真正的形态。
　　而在这阴影之下，又有无数银色飞鱼，以及黑色大雕穿梭围绕，似是在为其护航。
　　杜语柔仰头看着这一幕，感觉到毕生从未经历过的沉重压力盖顶而来，却反倒纵声长笑：“好、好！不愧是我看上的男人！！”
　　镇玄亦仰头看着这数百年前经历过的一幕，只觉得五味俱全，酸涩、苦楚、甜蜜、欢欣、骄傲……种种复杂的感觉萦绕于心头。
　　“镇玄，一会儿小江看出她的弱点，你就去杀了她。”陆维一边弹奏，一边朝镇玄道。
　　“好。”镇玄回答之后，眼角不知不觉中微微湿濡。
　　然后镇玄仗剑上前，劈开前方不远处的那团璀璨红光。
　　作者有话要说：    我想了想，假如以江元亮的视角来写……哇，这个世界恶意好大。


第146章 
　　随着镇玄一剑劈下,那团璀璨红光破开后，忽然化作无数条红色细线，千丝万缕,在半空中仿若活物一般绕开镇玄和其手中剑,仍然直指镇玄身后抚琴的陆维。
　　“陆维！”镇玄大惊失色回头,然后看见那无数条细线瞬间没入陆维的身体。
　　江元亮手足无措的站在陆维身旁，眼睁睁看着这一幕从发生到结束，完全懵逼。
　　“小江，不要忘记你的任务。”陆维手下琴音并未因此而错乱半分，沉声提醒江元亮。
　　“是……是的！”江元亮听到陆维的吩咐,终于找回主心骨，这才打起精神,将目光重新投放到杜语柔身上。
　　“陆维，你没事吧？！”镇玄冲到陆维身边,见他举止神情表现得并无异样，但一颗悬起的心却始终不能放下。
　　“我没事,不用担心。”陆维回答,“注意保护小江。”
　　杜语柔作为他们曾经的同伴，对江元亮的能力非常清楚,当下手中火矛挥舞,以其火焰能量波动搅碎了数十只苍鹰和银鱼之后，自半空中直直向陆维等人冲过来：“十五分钟？我倒要看看你们能不能撑到那个时候！”
　　杜语柔身上披着火焰铠甲，仿若一颗陨星般拖着长长的尾焰划过夜空，经过之处所向披靡,成千上万拦在她路前的苍鹰银鱼鳞羽爪鳍破碎，化作灿烂光点。
　　陆维这人，从来是事态越紧急的时候，他就越冷静。
　　用他的话说，那就是最坏的状况也不过这样，着急没有用，不如静下心来想想对策。
　　杜语柔的“灵武”有限制，只能在月圆之夜出现；然而这限制一旦被解开，就可以说是在岛上的二十五名宿主之中，最强大的存在。
　　强过多吉，强过释清……就连陆维，也不能直接掠其锋芒。
　　陆维见苍鹰与银鱼皆不能挡住杜语柔，连忙紧急召来数头苍鹰，将三人驮至高空中鲲鹏的背上，对冲过来的杜语柔进行避让。
　　“呵呵，逃？”杜语柔手持火矛，浑身燃烧着熊熊烈焰，仰头望向黑压压的天空，“你们纵然是逃到了天上，我也要把天捅出一个窟窿！”
　　灵武的限制被解开之后，杜语柔与之前判若两人，从柔弱的解语花，变成了骄傲肆意、狂放自负的女武神。
　　是将本性压抑的太久，所以得志之后分外放纵。
　　或者现在的她，才是真正的她。
　　江元亮伏在鲲鹏背上，一手扶着眼镜，一手紧紧抠住边沿处，在周围飞来飞去的苍鹰掩护中，紧张地探头向下望去，继续观察杜语柔的灵武弱点。
　　镇玄持剑守在陆维身旁，因为担心之前发生的事，寸步也不肯离开。
　　杜语柔娇小的身躯如同炮弹般冲向天空，然而这个时候，一道绵延数千里的巨浪忽然从天而降，朝着杜语柔当头落下
　　鲲鹏击浪三千里。
　　杜语柔在这道滔天巨浪的映衬下，就如同一个黑色的小点，被卷起，然后又重重打落回地面。
　　而此时此刻的地面，已经不再是属于小岛上遍生绿植的泥土地，而是遍布着沙砾。数丈高的珊瑚，透明发着微光的水母，以及游来游去、长相奇异的鱼儿们……皆出现在陆杜语柔四周。
　　杜语柔张了张嘴，一串气泡混合着几缕血丝，就从她翕张的嘴里浮上去，从四面八方而来的沉重压力，挤压着她的肺、她的内脏。
　　这里不是岛屿，这里是深海。
　　杜语柔虽然身披灵武铠甲，但毕竟还是个血肉之躯，再者此地与她灵武的属性水火相克，在海洋万米深渊里过大的压强中，终于受了内伤。
　　这个地方的压强之大，纵然是制造精良的潜艇进入，都会被挤压成一堆无用的铁皮。
　　与此同时，在鲲鹏背上端坐操琴的陆维，也张嘴吐出一口鲜血。
　　将鲲鹏与万米之深的海渊同时具现出来，已经超出了陆维目前的精神力极限。这一次交锋，他虽看似占了些上风，却可以说是与杜语柔两败俱伤。
　　深海之中，丝丝缕缕的鲜血，从杜语柔的眼、耳、口、鼻中不断冒出，她的心里开始慌了。
　　作为“流浪掠夺者”，如果不能完成这一次的任务，那么就是她真正的死期
　　不能再像之前那般无数次的轮回，从此魂消魄散。
　　无论如何，她也不能输！
　　杜语柔咬紧牙关，凝聚起全身力量，朝着头顶上万米之遥的水面冲去。
　　“陆维，你觉得怎么样？”镇玄见陆维笔直的脊背陡然弯下、口吐鲜血，连忙伸出手去为陆维顺气，只恨自己没有这个能力解决目前的险境。
　　“小江！”陆维因为精神力使用过度，头痛欲裂，支撑着望向江元亮的所在，低吼道，“看出杜语柔灵武的弱点没有？”
　　比起吐血的陆维，江元亮这个时候的模样看上去更加狼狈，头发被九天之上的罡风刮的乱七八糟，脸颊和鼻头都红彤彤的，抖着声音开口：“她、她的灵武弱点是……战靴左脚踝处那一颗红宝石。只要将那颗宝石击碎，她、她的灵武就会瞬间溃散了。”
　　“镇玄，听到没有，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陆维手下仍拨弄着琴弦，有细细的血线再度自他唇畔溢出，“等她再度出现之时，就去击碎那颗宝石，我会用昊天环佩辅助你。”
　　“但是陆维，我不放心你的伤。”镇玄用一双小鹿般的眼睛望着陆维，眼底是蒙蒙泪光。
　　“去吧。去杀了她，拿到那张返程票。”陆维却并未曾抬头看镇玄，只是勾起染血唇瓣笑了笑，“不要忘记，就算我们战败而死，这里也不会是我们最后的终点。”
　　镇玄听完陆维的话，慢慢直起腰，手中执剑，将目光投向下方那片一望无际的汪洋水域。
　　陆维说的话，他都明白。
　　然而他就是见不得陆维受伤，见不得陆维疼痛，见不得陆维明明使用精神力到了极限，却仍然要勉强支撑下去的样子。
　　恨不能以身代之。
　　浩浩荡荡的水面，忽然从中间被破开，杜语柔手持火矛再度浮于半空。
　　她受了很重的内伤，可能比陆维还要重几分，但是从表面上来看，却不怎么能看得出来。
　　七窍流出的鲜血已经被海水洗净，在夜色与火焰的双重映照下，掩去了她面容上的惨白。只有遍体燃烧的火焰，不再似之前那般怒贲拔张、有着冲天之势，而是减弱了许多。
　　在杜语柔出现的瞬间，数十只苍鹰集结，仿若朵大乌云般稳稳托住了镇玄的双腿，展翅朝着杜语柔的方向飞翔而去，一往无前。
　　杜语柔自然也不会避让，清叱一声挥动火矛，迎向镇玄。
　　说实在的，杜语柔心里从来都没有把镇玄看作威胁。
　　首先镇玄没有灵武，这就注定了他纵然有所长项，却不会强大到哪里去；其次，到目前为止镇玄都不是执票者，并不是她必须要杀死的对象，她和镇玄之间没有利益冲突。
　　其实只要镇玄现在趁着陆维重伤，又在集中全力与自己对抗，杀了陆维成为新的执票者，这场返程票之争也就提前结束了。
　　因为第五张返程票虽然还没出现，岛屿上却只剩下四名执票者存活，自然没有再继续的必要。
　　这一点陆维等“宿主”不知道，但同为“流浪掠夺者”的镇玄，虽然与她任务不同，却应该是清楚的。
　　然而，这人竟是个痴的，一直选择留在陆维身边，并且对其舍生忘死的维护。
　　能量沙凝成的长剑，与火矛在半空中相击，迸出点点火星。
　　镇玄与杜语柔两人须臾之间，在半空中便交战了数个回合。
　　杜语柔的火焰铠甲与火矛虽然强大，但她使用它们的时间不多，每月只有一个晚上这具灵武才会解开限制，所以实际上运用起来并不熟练。
　　镇玄就不一样，他用剑用了数百年，杀人无数，简直是如臂使指、熟极而流。
　　再加上杜语柔受有内伤，所以这数个回合之内，两人竟堪堪打了个平手。
　　杜语柔眼见此情此景，心里不由得越加着急；她虽自信镇玄不能拿她怎么样，但如果再被镇玄这样拖延下去，她离她的任务只会越来越远。
　　着急就会慌乱，慌乱就会露出破绽。
　　在数头苍鹰的配合搅扰中，镇玄一剑刺向杜语柔左边战靴脚踝处的那颗红宝石。
　　红宝石在雪亮的剑尖下砰然碎裂，杜语柔身上所披火焰铠甲以及手中所握火矛，皆随之四分五裂。
　　失去灵武之后，杜语柔再也无力维持在高空中的悬浮飞行，之前受过的内伤亦陡然加重，大睁着不甘心不相信的双眼，七窍流血，朝地面坠落而去。
　　镇玄脚踩苍鹰俯冲而下，趁机将手中长剑送入杜语柔左胸。
　　杜语柔心脏被刺穿的瞬间，伸出手抓住了镇玄的腕，咬紧鲜红的牙关道：“没想到，便宜……你了。”
　　她娇小玲珑的身体在半空中化作白烟的同时，一团璀璨红光出现，然后分作无数条红色细线，以快到不可思议的速度四射而去。
　　其中大部分没入镇玄的身体，有些飞到江元亮体内，还有那么零零散散的几条，竟去了那很远很远、紫晶小山顶部释清和尚的所在，如入无物般穿过紫晶，钻进释清七窍。
　　镇玄见状心中大惊，还来不及想那是什么，就听见得自苍穹之上降下一个浑厚的声音
　　“于岛上存活的宿主，现在只剩下四名执票者，返程票争夺战到此结束。”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张返程票：噫呜呜呜噫~~~为什么伦家非但没有主人，连露小脸的机会都没有~~


第147章 
　　余音仍旧回荡在众人耳畔,就见脚下的海岛四分五裂。
　　镇玄知道离别在即，朝着陆维的方向跑过去，想要最后和所恋之人说几句话。
　　因为他知道即将等待他的,将是没有陆维存在的,漫长的残酷轮回。
　　然而他距离陆维还很有一段距离时,就看见陆维的身体化成了白烟，而他向陆维伸出的手，也从指端开始消失，化作缕缕白烟。
　　天地碎裂，头脑中所有错综复杂的思绪、胸口里激荡的情感,不能放下的执念爱意……皆归于虚无。
　　眼前刹那漆黑。
　　……
　　陆维再度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在一张躺椅上,柔和的初夏阳光从左侧斜照过来，全身上下都带着慵懒的温暖。
　　微风不时拂过窗台上成片的绿植,发出细微的沙沙声。在距离他不远的地方，挂着一个鸟笼,里面有两只相思鸟正活泼泼跳来跳去,发出婉转动人的鸣叫。
　　陆维从躺椅上站起来，发现自己穿着件老头衫、松松垮垮的大棉裤衩,赤脚趿着双塑料拖鞋。
　　再走两步到屋子里去,只见一水儿的中式家具，茶盘、黄花梨的书柜、衣柜沙发，太师椅……一应俱全，倒是都价值不菲。
　　客厅的正中摆放着一张女人的黑白遗像,遗像前用水晶盘供奉了两个彩芒。
　　以陆维的眼光来看，女人长得并不算美，只是正值最好的青春年华，又眉目温婉，笑起来有那么几分动人。
　　所以，这次的身份是中老年鳏夫吗？
　　陆维这么想着，踩着塑料拖鞋，来到了衣帽间的穿衣镜前。
　　镜中映出的男人五官轮廓鲜明、身形高大，应该说保养的还算好，而且肌肉结实，看得出来平时有锻炼。
　　然而眼角的浅纹以及鬓边几丝银发，都说明他已经并不年轻。
　　初步判断，应该是四十到五十岁之间。
　　陆维在房间里转了一圈之后，打开控制面板，选择接受记忆以及任务。
　　在这个世界，原身的名字依然叫陆维，是国内最大娱乐公司的一名明星经纪人，曾经捧红过娱乐圈的不少明星。
　　客厅正中女人的遗像，是与陆维渡过了半生的妻子齐箐。自齐箐因患病去世后，陆维十分悲痛，无法继续工作，拒绝了公司老总的一系列挽留，辞去职务，从此处于退隐状态。
　　而他的任务，则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捧红尽可能多的明星，吸收这个世界的信仰之力。
　　这就是完全拥有系统的福利吗？
　　这一次的原身经历相对简单幸福，身处的环境也非常平和，任务更是看上去比之前轻松不少，可以供他游刃有余的发挥。
　　陆维站在大厅内女人黑白遗照的对面，有些刺眼，毕竟对他来说，齐箐不过是个陌生的女人。像这样出出进进的看见她，总是感觉怪怪的。
　　陆维叹了口气，正打算动手把这张遗照收起，口袋里的手机在这时响了起来。
　　他拿出手机，按下接听键：“哪位？”
　　“请问，您是陆修的家属吗？”电话彼端传来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他出了车祸，伤势较为严重，正在市一医院，请尽快赶过来。”
　　“好的。”陆维回答之后，挂断电话。
　　说起这陆修，虽然跟着陆维姓陆，其实并不是原身的亲生儿子。
　　齐箐一直身体不好，没有办法孕育孩子，所以陆修实际上，是他们两人收养的。
　　而在十一年前，当陆修得知自己并非原身与齐箐的亲生子之后，就变得越来越叛逆。
　　陆维两口子对这个养子向来贴心贴肝，甚至是过于纵容。原本想着等陆修年龄长大一些，叛逆期过去，懂事了就好，谁知道陆修今年已经二十二岁了，也没有丝毫转变的迹象。
　　陆维当了这么久的经纪人，在外的人脉关系、在公司的声望地位都不错，人人见了都要尊他一声“陆叔”，还没到老得不能动的时候，收入也很高，为什么要这样快处于退休状态？
　　除去因妻子患病去世而感到悲痛之外，其中大部分原因都来自于这个养子。
　　飙车打架，和一群富二代混迹于风月场所，这都是家常便饭。
　　最可恨的是，他经常顶着陆维之子的名头招摇过市，去欺骗引诱那些刚入圈的小明星和模特，却每次都要陆维出面，替他收拾摆平后事。
　　陆维本身是个正直而有职业道德的人，陆修的这番所作所为令他相当苦恼。
　　或者，这就是陆修想要达到的效果吧。
　　陆维脱下那身老头衫，在衣柜里找到衬衣和西裤换上，就出了门。
　　打开车库，里面有两辆车，一辆是十来万的宝骏，一辆是价值超过百万、红得骚气的保时捷。
　　宝骏是原身平时常开的座驾，内部空间大又实用，接人载物出游都很方便；保时捷则是陆修的车，除此之外他还有一辆同等价位的法拉利，今天开了出去，然后遭遇车祸的想来就是那辆。
　　说起来，陆维作为当红的明星经纪人，虽然和齐箐感情很好，但时常在外面奔波忙碌，在家的时间却不多，家里的一切也是交由齐箐打理的。
　　那两辆车，都是由齐箐出资为陆修购买，而且陆修但凡有所要求，她都会答应。她对这个养子，实在是宠溺到了没有界限。
　　陆维迈开长腿，进入那辆红色的法拉利，觉得这个家庭的关系有点奇怪。
　　不过，也没有什么要紧的，过去的便过去了，他自然会替原身结束这一切，然后开始新的生活。
　　陆维发动引擎，开车到了市一医院，于前台问询之后，在接待护士小姐羞涩目光的注视中，朝陆修所在的病房走去。
　　推开病房门，就看见陆修仰躺在病床上，一只脚打了石膏被高高的吊起，左手也打了石膏，头上缠着渗血的绷带，鼻青脸肿，但精神看着还好，右手正拿着一只苹果在啃。
　　看见陆维，陆修当即把啃剩的半个苹果朝着陆维扔过来，大喊：“死老头，怎么现在才来？！”
　　陆维略略偏过身，那个苹果就扔到了门框上，发出一声闷响，然后咕噜噜的滚在地上。
　　“妈的啊，老子这遭的什么罪！”陆修嘴里不干不净的骂着，“这次他妈的真背，输了四百万，一会儿有人来，老头你帮我付了。”
　　他家虽然还算有钱，然而比起那些真正的富家子弟来说，算不得什么。
　　人要名、虎要皮，陆修既然混在那个圈子，就不想被别人看不起，所以他向来是玩得最开的一个。
　　这次去清湾山与人赌车，因为急于在新交的小女友面前露脸，又因为齐箐死后，陆维这老头就对他吝啬起来，手头有点儿紧，想要赚上一笔。
　　谁知道钱没赚到，车反而被撞毁了，幸好人只是折了几块骨头，没什么大碍。
　　当他看到陆维出现在他面前，想起若不是这老头对他开始吝啬钱财，不如他妈在时出手大方，他又怎么会落到这般地步？所以一气之下，就把手头上啃了一半的苹果朝这老头扔过去。
　　至于他赌车输掉的那四百万，让这老头付了不是理所应当？
　　陆维点了点头，上前几步，走到陆修床前站定，俯视着陆修。
　　陆修被陆维俯视着，忽然感到一股威严与压力传来，这是他从来没有在陆维身上体会到过的感觉，下意识地往里缩了缩，语气也软了下来：“老、老头……你要干嘛？”
　　“你受了伤，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的。”陆维缓缓回答，声音清晰，一字一顿，“但是，我不会替你还钱。”
　　“我国的法律，父母没有义务替已经成年的子女还债。”
　　“当然，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医药费我会替你出，直到你痊愈。祝早日康复。”
　　说完之后，陆维就打算离开。
　　陆修瞪大了眼睛看着陆维，不可置信的大声道：“老头、老头你疯了啊！”
　　“我妈走后，你可就只剩下我这一个儿子了！你这是想让我跟你断绝关系，想将来没有人养老送终吗？！”
　　“你不是我的儿子。这一点，你自己不是很清楚吗？”陆维捋了捋衬衣袖口，漫不经心看着陆修那张青紫肿胀的脸。
　　“但是、但是……我妈在的时候……”陆修被陆维冷静的态度，激的上下牙开始打架，同时感觉到某种恐慌从心底升起。
　　他原以为，他和他妈把这老头吃得死死的，现在他却觉得开始看不透这老头。
　　“断绝关系，听起来不错。”陆维轻笑了一下，声线缓缓，令人骨醉神迷，又隐隐透着危险，“你也知道，是你妈在的时候啊。”
　　“之前一直养着你、纵着你，不过是因为齐箐喜欢。现在她人都不在了，我还留着你做什么？”
　　陆维的话，仿若狠狠一巴掌扇在陆修的脸上，疼痛无比。他哆嗦着嘴唇，连话都说不出，看着这个陌生而又带着危险魅力的男人，转身离开了他的病房。
　　陆修现在才知道，陆维之前竟然只把他当做一只昂贵的、讨妻子欢心的宠物豢养。
　　妻子既然已经死了，宠物就可以随之丢弃。
　　陆修现在才知道，陆维竟然可以对他如此狠心决绝。
　　作者有话要说：    新的世界，娱乐圈，哈哈~~


第148章 
　　作为一个合格的明星经纪人,最重要的就是方方面面的人脉资源。原身在这行做了几十年，之前并非没有能力管教束缚这个儿子，只是在齐箐的哭哭啼啼中,狠不下这个心。
　　毕竟他因为工作繁忙,对齐箐母子也有愧疚。这几十年他的假期加起来都没有超过50天,每天工作10~16小时，虽然收入颇为丰厚，抵得上平常人几辈子赚的钱，却根本没有什么时间去陪伴身体不好的妻子，以及管理家庭和教育孩子。
　　陆维就完全没有这个顾忌,打了几通电话，弄明白陆修嘴里的“四百万”是怎么回事,便就此事在朋友圈广而告之，并表明自己的态度,以免陆修伤好之后，继续打着他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等到换了门钥,钟点工把陆修的东西全部从家里清理出来的时候,陆维在朋友圈发的那条消息，已经获得十几条点赞
　　“陆叔,做的好,支持你！”
　　“维啊，你以前总是心太软，那个仔早就该这样教训教训了。”
　　“说句不该说的，大快人心。”
　　……
　　陆维对此有些哭笑不得,但是好吧，达到目的就行。
　　紧接着，陆维又把客厅里那张女人的黑白遗照收起来，替陆修租了间公寓，付了一年租金，将打好包的陆修的东西都扔到那间公寓去，然后觉得自己已经仁至义尽。
　　紧接着陆维在齐箐死去半年后，第一次开始清点家里的财物。
　　齐箐留下的值钱首饰衣服并不是很多，她这人看上去不喜奢华，尽管身体不好，却把家务打理得妥妥帖帖，没有让他操过心，是个贤妻良母，这也是为何原身会在她死后，那般悲痛愧疚的原因。
　　然后当陆维看到他们这个家庭，除了居住的房子，以及原身几年前花费不到两千万，购置的两处位于帝都黄金地段、用来出租的商铺之外，居然只剩下不到200万的现金存款，感到十分吃惊。
　　但凡原身为明星们联系寻找到的资源，都要在其中收取10%到20%的提成。他在这行做了这么久，供职于全国最大的娱乐公司，不算各种投资增值，实打实赚到的钱都至少过亿。
　　跟真正的富豪当然是没有办法比，却也算得相当殷实富裕的家庭。
　　既没有购置不动产，也没有做过什么亏损的生意，更没有过着特别奢靡的生活，而且两个商铺加起来的年租都有6、70万，足够正常的家庭生活开销绰绰有余，不知道齐箐把钱都花到哪里去了，是不是都拿给陆修败掉。
　　陆维觉得这个除了养子叛逆之外，看上去还算幸福的家庭，必定有问题。
　　不过他也不想追究，齐箐人都死了，到此为止就好。毕竟，他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任务要完成，没有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
　　陆维梳理原身遗留下来的这些琐事，用去了一周时间。
　　然后他给天盛娱乐公司的老总梅宣，通了电话。
　　梅宣是陆维的同龄人，当初梅宣创办天盛娱乐的时候，原身就在梅宣的手下任职，算是公司现存的元老之一。后来原身的业务做得出色，有其它公司开出不错的条件想要挖人，都被原身一一拒绝，直至天盛娱乐成为现在全国最大的娱乐公司，可以说梅宣和原身，都是伴随着它一步步成长到如今的规模。
　　娱乐行业是一个属于年轻人的行业，公司的人员更是来来去去、流动性比较大，像原身这样跟梅宣从头开始干到现在，精通业务、人格品性都可以信赖的同龄人，实在是不多了。
　　梅宣这人也念旧情，方方面面都对原身十分优待，就连原身半年前因妻子逝世要离开公司隐退，梅宣一再挽留不住，也仍然对原身承诺，会保留他在公司的位置。
　　“维啊，这有什么问题？”梅宣在手机里听完陆维的话，发出爽朗的笑声，“我早说过，天盛是你的家，我就是你哥。咱们都还年轻，再干个二、三十年也完全没有问题。既然长假休完了，明天就过来公司，啊。”
　　“好的，梅哥。”陆维挂断了电话，“我们明天见。”
　　第二天，陆维如约来到天盛，见过梅宣之后，来到经纪部原身的办公室，只见这里摆设什么的果然和半年前一样，半点都没有改动，而且打扫的非常整洁。
　　办公室的打杂小妹倒是换了人，却没有忘记在他的桌子上，放下一杯他习惯口味的现磨咖啡。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那些跟着明星跑前跑后，为明星打伞递水的就是明星经纪人，实际上并非如此，那是明星助理干的活儿；真正的明星经纪人虽然也会去探班，会贴身为明星公关处理一些私事，但他们主要做的事是为明星接洽好的资源，以及安排行程。
　　他们与明星之间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明星赚的多，他们的提成也就多，明星的名气大了，他们的地位也就随之水涨船高。所以每一个有想法的经纪人，都希望能从自己的手中捧出当红明星、乃至影帝影后。
　　当然，也有一些不懂行的明星有了名气之后，任用自己的亲戚或者发小当经纪人，但实际上这些人并非专业，能力一般，人脉和资源都不行，最多能干点儿助理的活，并且经常好心办错事。
　　比如说几年前有一位女明星，在电影学院表演系毕业后，还没真正走出社会，就被一名大导演看中，演了这位导演的电影女主角，一时间风光无两、人气迅速攀升，成为了当红的女明星，接戏接到手软。
　　当时她想着，肥水不流外人田，就让她的亲哥哥做了经纪人，然后就接二连三的开始被坑，差点没爬起来。
　　这位哥平时也是个爱上网的，做了妹妹的经纪人，觉得自己任重而道远。于是在当时的明星八卦论坛上，注册了十几个小号，没事儿就黑一黑别的女明星，然后顺带着大捧特捧自己的妹妹。因为手段拙劣、言语粗俗不堪，还过于活跃，结果被别的女明星粉丝们群起而攻之，最后被人肉出了其真实身份。
　　可想而知，那位女明星的公众形象被亲哥带累，一下子跌到了谷底，几度公关都没能挽回多少，到现在都还是她的一个黑点。
　　除此之外，这位哥给自家妹妹接的戏，眼光也是相当不行。当他推掉一部最终获得国际奖项的片子之后，女明星痛定思痛，终于辞掉了她哥，换了一名专业的经纪人，事业这才逐步走上正轨。
　　陆维慢慢啜饮着手中那杯咖啡，在半年前，他手下还是带着几名当红明星。但这个行业节奏变化之快，你半年没有接触，这些明星自然就转投其他经纪人，虽然他的资历摆在那里，但都是一个公司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却也不好去别的经纪人手里挖人。
　　况且……他的任务是培养站在行业顶端、被人追捧迷恋的明星，以吸取信仰之力。而要达到这个效果，那些明星必须对他十分信任依赖，才能将所获得的信仰之力转化。
　　如果仅仅是依仗自己的资历，从别人那里挖来当红的明星，这个任务就不能完成了。
　　陆维的咖啡喝到一半，正打算等会儿去公司的练习生那边看一看，有没有值得培养的对象，就听到了几下敲门声，于是直起腰道：“请进。”
　　进来的是一个青年，身高180，大约二十七、八岁的模样，长得很“正”。
　　所谓的“正”，就是浓眉大眼、满身正气，看上去就是个好人。
　　青年一进来，就双手贴着裤缝，朝陆维行了一个90度的弯腰礼，恭恭敬敬的喊：“陆叔。”
　　“小谢啊，来，坐。”陆维当然是认得他的，让他在自己的对面坐下，又唤茶水小妹进来，给他倒了杯茶。
　　青年名叫谢宇飞，科班出生，之前是海系的校草，出了校园之后就签了他们公司，当初公司也是出力气捧过的。
　　那几年仙侠电视连续剧当道，很有几个小生小旦被捧红，公司趁热打铁，接着连开了两部仙侠剧，两部都让谢宇飞演男一号，着力捧他上位。
　　但人红不红，真的有时候是要看命。
　　谢宇飞长相英俊，演技因为是科班出身，也还中规中矩，好过许多野路子出身的明星。但因为长相太“正”，戏路也过于“正”，仙侠剧的观众根本就不吃他那套。
　　他虽然演了两次男主，最终红起来的却是男二和男三，被称为“史上最没有存在感的男主角”。
　　公司眼见捧不红他，也就不再往他身上浪费资源和金钱，因为起点过高，与人做配又显得突兀和难以放下身段，这几年他很少能接到通告，实在是过得很难。
　　“陆叔。”谢宇飞手里捧着茶杯，态度显得有些拘谨不安，“很高兴……你能回来。”
　　“我想要你带，不知道行不行？”
　　来之前，谢宇飞仔细的考虑过。像陆维这样的老牌明星经纪人，如果是在半年前，以他在公司的资历地位，根本就没有办法提出这个要求，陆维也不会去带一个被认定为“捧不红”的艺人。
　　但是半年后的现在，陆维重返公司，手下的明星艺人现在已经跑光，他觉得自己可能会有机会。
　　尽管演艺圈里昙花一现、红不起来的明星艺人太多，他或许也不会例外，但他总是觉得不能甘心。
　　他今年已经28岁，今天来找陆维，或许会是他的最后一搏。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一定要恢复到九点更，希望能行~~


第149章 
　　“小谢啊,恕我直言，依你现在的年龄和形象，包装成为明星偶像会有一定难度。”
　　陆维打量了一番谢宇飞,说出自己的判断。
　　“果然,陆叔……我还是不行吗？”谢宇飞双手捧着温热的茶杯,垂下眼帘，声音艰涩，心中是铺天盖地的失望，“没事儿，我只是过来问一问,没有别的意思。”
　　如果连陆维这样的经纪人都扶不起他……他果然还是不适合吃这碗饭的吧。
　　“不是不行，只是要换路子走。”陆维轻轻摇头后回答。
　　谢宇飞霍然抬眼望向陆维,眼眸中迸发出新的光彩，上半身不自觉的向陆维倾去：“陆叔,怎么说？”
　　陆维眯了眯眼，开口道：“其实你有两种路子可以选择,一是谐星,二是军旅、硬汉。”
　　“你形象英俊正直，作为谐星可以有一种反差,令人印象深刻；虽然说谐星这条路,最终的成就还是看个人努力和这方面的天分，但我想经过适当经营，再塑造几个讨喜角色，至少观众缘是有的。”
　　“军旅和硬汉这条路,则与明星偶像完全不同，你要把自己‘磨糙’、‘变土’，在这个过程中摸爬滚打，真正把自己的爆发力和演技都逼出来……你的气质还是很适合，却不知道你有没有这个觉悟，吃得了这份苦。”
　　“陆叔，可以的、我可以的！”谢宇飞放下茶杯，激动的喊着，“我不怕吃苦，如果陆叔能给我这个机会，我一定不会给陆叔丢人！”
　　他一个正规院校毕业出来的，对自己也有大致评估，知道自己在谐星一途天分平平，就是再努力成就也必定有限；而军旅、硬汉这条路，对他无疑来说是打开了一扇新的窗，让他再度看到自己演艺道路上的希望。
　　“好吧，既然这样。明天上午十点，你过来这里跟我签约。希望以后合作愉快。”陆维望向谢宇飞。
　　“谢谢、谢谢陆叔！”谢宇飞站起身，再度双手贴着裤线，朝陆维鞠了个90度的躬。
　　“嗯，去吧。”陆维弯唇微笑，目送谢宇飞走出他的办公室。
　　演艺圈就是这样一个地方，过了最佳年龄段都红不起来的人，以后就很难再红起来。除了客观原因之外，其中产生的种种挫折压力，也不是正常人所能承受的。
　　当然，就算真的红了，也会有这样那样的压力，或者担心自己过气，还是要看个人心态调节。
　　像谢宇飞这样的艺人，挂在青春的尾巴上，年龄地位不尴不尬，想要就此放弃却又不甘心。但这样的人也有好处，那就是他们比一般初出茅庐的偶像更加努力豁得出去，能忍人所不能忍。
　　因为他们坐过冷板凳，知道属于他们的机会不多，也会愈加珍惜到手的每一个机会。
　　下午，再去看看那些练习生吧。
　　陆维一边这么想，一边开始联系他熟悉的导演和制片人。
　　……
　　为了打造出优质青春偶像，公司对练习生的管理训练都十分严格。
　　这些孩子招收进来的普遍年龄是12到18岁，一般练习的时间达到3~4年才会出道，长的6~7年也有，而青春偶像是有时限和保质期的，如果年龄太大，就错过了成为偶像的黄金时段。
　　公司培养练习生是免费的，和监护人签好合约、提供训练期间的食宿，同时也会在这期间帮助兼顾未成年生员的学业。但练习生出道之后的三年内，所赚取的佣金将与公司三七开，出道偶像三、公司七，三年之后再按照其市场价值更换新的合约；如果在尚未出道期间，练习生半途提出解约，将支付数额不多的，也就相当于在公司食宿、课时资源费用的解约金。
　　如果是已经出道的练习生，提出解约的话，那赔付的数额就将非常巨大。
　　成为偶像明星，是很多少男少女的梦想。然而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撑不过那3~7年的练习时间，半途而废，在还没有出道的时候就和公司解约走人。
　　究其原因，不过是管理太严格、训练太辛苦，加上时间漫长竞争激烈，就算在公司练习到了年限，如果被公司评定为条件能力不够，最后也未必能真正出道，感觉自己熬不过去。
　　一般来说，公司对这样的练习生亦不会多作挽留。偶像的道路上，并非只有光鲜亮丽昭示于人的那面，还有成为公众人物后的重重心理压力和不为人知的苦痛。
　　如果练习生时期都挨不过去，也就说明了这样的人身心承受能力较弱，不适合走这条路。不如趁早改行，对公司对自己都有好处。
　　国内如今天盛娱乐一家独大，和其体制相对干净清明有关。
　　像一些中小型规模的娱乐公司，他们也培养“练习生”，其对生员的招收条件比天盛要放宽许多，但因为其金钱资源有限，在其中真正捧出的偶像寥寥无几，其余的“练习生”会被派出去做陪酒陪夜等色情交易，为公司牟取利益，内幕十分黑暗。
　　陆维走在通往练习生选管办公室的过道上，偶尔遇到公司的练习生，这些十几岁的漂亮孩子见到他都是两眼放光，然后恭恭敬敬的弯腰鞠躬，口称“陆叔”。
　　天盛是有上下阶层的，晚辈必须尊敬长辈，这些孩子被教的很好。更何况，像陆维这样成熟出色的明星经纪人，哪一个练习生又不希望出道后被他看中呢？
　　陆维推开选管办公室的门，就看见吕鹤明正在等他。
　　吕鹤明今年三十二岁，身高1米68，打扮的很潮，长得在常人里还算挺端正，但在这漂亮孩子扎堆的地方就显得过于平凡了。
　　他看见陆维推门进来，连忙从椅子坐起，朝陆维恭恭敬敬的弯腰鞠躬道：“陆叔。”
　　就如同陆维之前在路上遇到的，十几岁的练习生一样。
　　说起这吕鹤明，是天盛招收的首批练习生之一。这人的外貌平平、身高偏矮，但训练刻苦，综合素质不错，没有什么短板，外加很会跳舞，又具有相当的领导聚合能力，所以最后公司经过多方面评估，还是让他作为一个偶像团体的队长出道。
　　那个偶像团体当年也火一段时间，最终还是逃不过普遍偶像团体3~5年的生存期，成员各自单飞，拓展自己新的事业。
　　吕鹤明虽然智商情商都在线，自身能力也不错，但奈何五行缺脸，在这个颜值排第一位的偶像圈里逐步沉寂，却眼瞅着自己之前团队的成员们，一个个都有了不错的发展。
　　到了二十九岁那一年，吕鹤明终于对成为明星偶像这件事死心，做了公司练习生的选管。
　　这个位置倒是十分适合他，因为他本身就是练习生出身，又当了几年偶像团体的队长，懂得怎么去训练这些孩子，怎么发现发掘他们的长处、弥补短板，怎么去安排课程，以及处理其间发生的事情。
　　当然，公司给吕鹤明的条件待遇也十分优厚，让他能够安心在这里工作。
　　“陆叔，你看看，这些个孩子条件都不错。”吕鹤明打开幻灯机，在投影墙上播放做成PPT文件的练习生照片和特长简介。
　　然后递给陆维一个文件夹，里面放着这十几名练习生更加详细的个人资料。
　　这些孩子很漂亮，男女都有，也各具特长特色，但陆维看过以后并没有仓促的下决定，对吕鹤明笑道：“这段时间我都会过来，到时候小吕你安排我看一下他们的训练情况。”
　　一个人的平面照片和动起来有相当大的差别，还有肢体语言以及个体气质，都不是照片所能完全展现。
　　至于性格和内在，则需要更长的观察时间，陆维不会轻易就对一个艺人作出判断。
　　吕鹤明也笑道：“那是应该的，不知道哪个孩子会走大运，最后得了陆叔青眼。”
　　像陆维这样的经纪人，纵然手上现在没有什么艺人，也不会随随便便挑个人捧。他能有意向在这些还是新人的练习生当中选择，就已经是意外之喜，要观察一段时间更是理所当然。
　　……
　　两个多月后，陆修伤愈出院。
　　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陆维只在最开始的时候去看过陆修一次，其余时间都是请的护工照顾陆修。
　　陆维工作之余，倒也没忘了这个便宜儿子，让人开了车去接他，把他送到自己为他准备的公寓那里去，并给了他一万块生活费。
　　陆修知道自己已经被扫地出门，别看他平时都对陆维颐指气使的模样，但当这个爸爸真的放弃他、态度强硬的时候，他拿陆维半点办法也没有，只有按照陆维的安排，夹着尾巴，如同丧家之犬般灰溜溜地住进公寓。
　　陆修这些年来一直被齐箐无条件的溺爱，读书勉强混了个不入流大学的文凭，本事没有，花钱在行。被陆维摆明了放弃之后，他对自己的未来十分迷茫，拿着手里的一万块，不知道自己该去做些什么才能在这个社会上继续生存。
　　想要回头去求陆维原谅，又觉得拉不下这个脸面，再加上在医院会面之后，隐隐对陆维产生了顾忌害怕的感觉，内心十分纠结。
　　然而还没等陆修在公寓里想明白，债主就上门了。
　　他赌车输了，欠了对方四百万的债主。
　　那些人逼起债来真是毫无下限，往门上泼油漆、打威胁的电话，在他住的公寓附近堵人……如果他仍然是陆维承认的孩子，依照陆维的人脉地位，哪怕一样没有还钱，这些人也绝对不敢这样放肆。
　　但他现在不是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恢复九点更新，喜大普奔，哈哈~


第150章 
　　没过多久,向陆修讨债的那群人便找准了机会，把陆修堵在街角里揍了一顿，在陆修的苦苦哀求下许了他一个月时间,并威胁如果这次再逾时不还,就把他的器官拆了拿去卖。
　　陆修从小到大没有被这么逼迫威胁过,心里十分恐惧害怕，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他手上的现金只有陆维给的1万块，但好在他衣服鞋子饰物、电子设备什么的不少，而且都是昂贵名牌，便低价挂到网上出售。
　　因为急于在短时间内套现,大概只卖出了原价的20~30%，东拼西凑得到一百来万现金。
　　然后他到处打电话给自己之前的狐朋狗友,包括好几任前女友，想要找他们借钱凑一凑,以渡过眼前的危机难关。
　　但是这些人之前肯跟他玩在一起，肯和他谈恋爱,无非是看在他有钱、而且有个好爸爸,将来或有可利用之处的份上。现在他爸爸摆明了将他扫地出门，本来就不是亲生的,想必将来也没有什么回转余地,谁又肯花费大把金钱帮助陆修这个一无是处的人？
　　这些所谓的“朋友”都不穷，但他在这群人那里，总共加起来只借到了打发乞丐一样的几千块，还有好几个人索性把他拉入了黑名单。
　　一个月时间转眼就到了,讨债的那群人再度上门，看到陆修拿出来了一百多万，脸色稍微和缓。这一次那群人没有怎么打陆修，而是在陆修的恳求下，又给了他一个月时间，威胁他再去筹钱。
　　说到底，私下赌车这件事其实并不合法，而现代法治社会，真要把一个大活人人卖去黑市拆器官，也是要冒风险的。他们无非是求财，既然能够在陆修身上榨出钱，哪怕慢一些，这些人也不愿意把事情做得太绝。
　　别看陆修从小活得飞扬跋扈，却被陆维和齐箐保护的太好，这些事情他都不懂，又被要债那群人凶神恶煞的模样吓破了胆，于是在那群人走后就开始头疼，他该再到哪里去筹剩下的两百多万？
　　这个时候，他想起了一个人。
　　一个令他在得知真相后感觉万分痛苦，一个原本他这辈子，都不想去接触、与其相认的人。
　　他的亲生父亲。
　　……
　　原初穿着一件领口袖口磨出好几个洞眼的棉T恤，一条皱巴巴、完全没有版型的西裤，脚踩底部开裂的PU皮凉鞋，看见了离他不远处的电线杆子下，有小半截别人抽过丢弃的烟屁股，还在冒着烟。
　　他跛了条腿，一瘸一拐走过去把那截烟屁股捡起来，放进自己的嘴里，就蹲在小区的电线杆子下，眯着眼睛开始嘬，红亮的烟头在他唇间明明灭灭，浅淡的烟雾从他鼻孔中喷出。
　　然后原初伴随着喷出的袅袅烟雾，从胸腔内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陆修拖着口皮箱站在远处，望见这幕，心里满满的全是嫌弃。
　　原初的真实年龄明明比陆维还要小上两岁，但陆维平时也没见刻意保养，除了鬓边几缕银丝和眼角浅浅细纹，看上去仍然高大挺拔、英俊而富有魅力，原初却已经完全是个糟老头子。
　　他虽然总是带着恶意和难以宣泄的稳秘苦恼，叫着陆维老头，其实心里很明白，陆维算不得老。
　　原初这个糟老头子完全没有发型可言，一看就是在街边的小理发店里五块钱随便推的，而且头发已经斑驳花白，下巴上的胡茬未经打理。
　　178的身高，腰背却老是佝偻着，看上去总是比真实身高要矮一截，面孔依稀可见年轻时俊美的轮廓，皮肤却已经松弛，露出苦相。
　　人三十岁之前的相貌靠天生，青年时期的美貌男女，哪怕是随便披个破麻布片都好看；30岁之后的相貌，不说完全靠保养，却跟身处的环境、社会地位、精神状况，以及吃穿住行息息相关。
　　像原初这样四十多岁，没有事业、没有家庭子女，想抽根烟都要捡别人抽过烟头的男人，纵然原本的五官生得再俊，也没有人会觉得他好看有魅力。
　　为什么这样的人，会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呢？
　　为什么他的亲生父亲不是陆维？
　　如果，他的血管里流淌着陆维的血，陆维就不会在母亲死后对他这样绝情，他仍然可以活得恣意飞扬，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走投无路。
　　二十多年前，原初在一家国营单位上班，给领导开小车。
　　当年在单位开小车的司机工作很吃香，原初人又长得高挑英俊，齐箐凭借着自己的温婉懂事能干，过五关斩六将才和他好上，并在婚前发生关系，怀了身孕。
　　那段日子，应该就是原初一生中最美好的岁月。
　　既然齐箐怀了孕，原初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自然打算和她结婚，连婚期都定下了。谁知道就在正式结婚之前，原初按照领导的吩咐开车到外面出差公办，却出了大事。
　　在原初的车上，查出了一包毒品。
　　警察问他是怎么回事，他也说不清楚，只是一个劲儿的表示自己冤枉、不知情。
　　贩卖毒品属于国家严厉打击的范畴，依照当年的办案流程，原初在证明不了自己清白的情况下，很快入狱，判了二十多年刑，同时被单位开除。
　　那个时候齐箐年轻，又刚从闭塞封建的老家出来没多久，而且社会氛围相对保守。原初从出事到入狱，她名义上还是个大姑娘，怀着孕身边也没个能商量的人，一时间六神无主，心里又总揣着些侥幸，只能咬紧牙关拖着，错过了打胎的最佳时间段。
　　还好齐箐的妈是个能干人，知道了姑娘的情况之后，就找了个理由从单位把姑娘接回老家，并偷偷在老家生下了这一胎。
　　齐箐生陆修的时候，甚至都没有去医院或者卫生所，是陆修的姥姥亲手接生。正是由此，齐箐的身体开始不好，并失去了再次生育的能力。
　　姑娘年轻，将来还是要嫁人的，未婚先育是件大丑事，为了姑娘将来的前程，陆修的姥姥又亲手将陆修送到了孤儿院。
　　怕将来事情败露，齐箐从原单位辞职，脱离原先的人际圈，在帝都一家小宾馆里做了服务员，并在机缘巧合之中，认识了才刚刚开始和梅宣一起创业的陆维。
　　那时候陆维没有什么钱，每天总是忙忙碌碌，并且不被当时的社会主流所认可。那时候的大多数人觉得，“国营单位”、“铁饭碗”、“稳定”才是正经人，像陆维这样的人也就跟二流子差不多，属于社会混混的范畴，想要找个姑娘处对象都很难。
　　所以当时齐箐虽然只是一家小宾馆的服务员，却并非与陆维不般配。而且她温柔体贴，纵然陆维没有钱、没有多少时间陪她，她也从不抱怨，还时不时奉上亲手织的毛衣、围巾之类的东西，时时处处为陆维着想。
　　认识齐箐两年后，陆维的事业逐步有了起色。像这样贫穷低微时就相处出来的感情，陆维当然十分珍惜，很快就和齐箐结了婚，并且在得知她身体不好、不能生育的时候，也没有另做打算，而是按照她的意思，两个人去孤儿院领养了一个“合眼缘”的孩子。
　　这个孩子就是陆修，同时也是齐箐和原初的亲生儿子。
　　而原初那边，在坐了十几年牢之后，警方抓获到一个毒贩，那个毒贩供出了很多事，其中就包括十几年前，因为被警方一路追捕，为了脱身把一包毒品偷偷扔进原初的车里。
　　原初这件事，就成为了一桩冤案。
　　警方也感到很无奈和抱歉，只能尽力补偿。于是给原初的单位开具了证明，说明他是冤枉的，给予办理内退，每个月可以拿到四千多块的退休金，又在帝都内给他调剂了一套90平米的小区房。
　　要知道，帝都的房价现在寸土寸金，这套房子不算装修，市价都在300到400万之间，房内两间居室出租一间，每月都至少能收入个几千块。虽然青春时光无价，去了便再不能追回，他们在补偿方面也算是没有亏待原初。
　　有了房子和退休金，原初不说从此大富大贵，混个安稳度日却是没有什么问题，毕竟他平时开销也不大。
　　谁知这人竟是命里带衰的，他出来的时候父母已经亡故，只剩下个小他五岁的弟弟原宜。
　　十几年前，许多人都把陆维当作混混，这原宜却才是个真正的混混，一直没个正经工作，也不是做事业的人，就到处东诓西骗，还不知在哪里讨了个老婆，生了女儿。
　　原初的父母很疼这个小儿子，虽然身家不厚，在的时候多少还能帮衬些原宜，父母死了之后，原宜的日子就开始变得越发难过起来。
　　这个时候他听说原初在帝都得了赔偿，有了退休金，还有了一套房，便难以按耐心中的激动，拖家带口的来到帝都找原初，并以找工作为名，全家搬进了原初的房子。
　　谁不知道，现在帝都的房子是什么价码？他哥没结婚又无儿无女，他哥的东西，不就等于将来是他的东西吗？
　　原初坐了十几年牢，父母和弟弟因为怕丢人，一次都没有来看过他，他对弟弟举家搬进来住这件事，心里自然是抵触的。
　　然而他又很孤独。
　　十几年的牢狱生活，使他在外面的人际关系完全断绝，纵然最后证明是被冤枉的，但坐过牢出来，还是少不得有人会拿有色眼光看他。
　　于是他对弟弟的软磨硬泡妥协，默许了弟弟一家人搬进来住。
　　房子是2室1厅的，弟弟要过夫妻生活，夫妻二人占了主卧室；他们的女儿因为是女孩子，换衣等许多私事不方便，自然占了次卧，原初则在阳台架了个铁丝床。
　　后来弟弟弟媳又以照顾他生活、做饭洗衣打扫为由，每月管他要三千块钱买菜，以及购买生活用品。
　　原初自己只留一千多元，还要负担整个家庭的水电费。
　　而实际上，原初的衣服从来都是自己手洗，饭桌上摆放在他面前的，也永远是最便宜、最不新鲜的那盘菜。
　　作者有话要说：    得到被虐系统的下场，就是一辈子都不会过上好日子~~


第151章 
　　关于原初的事情,齐箐从头到尾都一清二楚，却从没想过再去与原初相认。
　　她以前是爱过原初，然而当她一个人怀着孕瞒着人在单位忐忑不安的等待时,在乡下的简陋小屋子里挣扎着生产时,那份爱就已经被消磨干净了,原初带给她的只有，不堪回首的过去以及伤痛。
　　是，原初是冤枉的，也从牢里放了出来，但这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她已经嫁给了陆维,成为生活优渥、人人称羡的陆太太，谁人听到陆维与她在贫微之时相识相爱的经历,不羡慕夸赞几声？
　　她不需要，有原初存在的不堪过去。
　　在陆修十一岁那年,无意间得知自己是陆维和齐箐收养的之后，心里十分苦闷,具体表现为上课注意力不集中、逃课和一些混混玩,以及打架斗殴等等。
　　齐箐原本是想把这件事一辈子瞒住，但这样过了几年,眼见着陆修做的事情越来越过分,只好跟陆修说了掏心窝子的实话，希望他能理解自己这个亲生母亲。
　　陆修刚开始的时候变得叛逆，确实是因为内心苦闷，然而现在几年过去,他早在逃课打架、狐朋狗友们的前呼后拥中得到了乐趣，觉得那样生活比读书有意思的多，又怎么会轻易做出改变？
　　齐箐因为对陆修心怀内疚，明明是亲生的儿子，小时候却丢在孤儿院没怎么管过，现在生活好了，也只能以养子的身份待在自己身边。再加上她已经不能生育，所以陆修但凡对她有物质上的要求，她都一定会答应，溺爱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就连陆维好几次起意要管教一下陆修，她每次都会眼泪婆娑的拦着，陆维偏偏又吃她这套，所以“管教”这种事，基本上都是不了了之。
　　陆修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也曾私底下偷偷去看过、打听过原初。
　　因为害怕失去现在陆维带给他的优越生活条件，他虽然偷偷去打听原初，却并没有打算和原初相认的意思。他只是好奇，基于一个人对自己身世来处的好奇，也有一些隐约对亲生爸爸的期待感。
　　结果令他非常失望。
　　那个男人老态、卑微，而且没有半点血性。他连自己的房子和财产都守不住，任由那水蛭般的一家人吸血，自己活得抠抠梭梭，不光会捡别人丢弃的烟头抽，有时还会在餐馆捡别人的剩饭剩菜。
　　把自己活得像个乞丐。
　　街坊邻居也有人看不过去，偶尔好心提醒他两句，他却每每报以一个苦笑，道：“谁让我是做大哥的呢？”
　　这句话一出，就代表着当事人完全没有改变现状的意愿，还有谁会再去三番四次提醒？
　　在陆修看来，原初脑袋完全不清楚，真是神经有问题。
　　比起事业有成、处处受人尊敬的陆维，原初简直就是堆完全上不了台面的垃圾。
　　由此，陆修再也没去见过原初，内心怀着隐秘的羞惭与苦恼，开始恶意的喊陆维“老头”，以发泄心中那股不能为人所知的怨忿。
　　陆修若是个明白道理的人，这件事之后就会对陆维加倍恭敬、并且改邪归正，毕竟他的吃穿用行都来自陆维，以后的前程也要仰仗这个继父；然而他打小就被齐箐宠惯了，养得无法无天的性子，再加上自觉他妈把陆维吃得死死的，却是越发的飞扬跋扈起来。
　　直到今天他走投无路，身上还背着两百多万的债务，才想到了原初这个亲生父亲。
　　他有钱的时候，手头散漫，自然是看不上原初手上那套价值三、四百万的房产，更犯不上为了这套房就去认个爸爸，把自己的身世揭露出来。
　　但他现在等钱救命，哪里还顾得这许多？
　　陆修拖着拉杆箱，走到蹲在电线杆下抽烟的原初面前，深深吸了口气，又做了一番心理建设，才开口道：“我妈是齐箐。”
　　原初有二十多年没听过这个名字，乍然入耳，当下错愕抬头，扔掉了手中的烟屁股，然后慢慢站起身，望向站在自己对面的这名青年。
　　青年二十出头的模样，五官长得和齐箐有五、六分相似，只是眉眼间并没有齐箐那股温婉，而是透出骄纵之气。
　　原初搓了搓手，有些手足无措的感觉，半天后才讷讷的开口：“你妈她……还好吗？”
　　作为这辈子唯一的一次恋爱经历，原初当然是记得齐箐的，也记得在自己入狱的时候，她刚怀孕不久。
　　他对不起这个女人，但他十几年来身不由己，也是实在没有办法。
　　他能为齐箐做的，只能是绝口不提对方，以免她被自己这个罪犯拖累名声。
　　而十几年后他走出监狱，听说齐箐十几年前从单位离职，也没有想过找齐箐再续前缘。这么多年了，最艰难的日子已经过去，想必她已经为人妻母，他又何必再去打搅现在对方平静安稳的生活呢？
　　他更加从来没有想过，齐箐居然没有选择在月份还小的时候打胎，而是背着人偷偷生下了他的孩子。
　　因为回单位办理内退的时候，他根本没有从同事领导那里听说齐箐怀孕生子的事情。而那个年代如果有这种事发生，一定会闹得沸沸扬扬，不会没人知道。
　　陆修朝原初点了点头，道：“我妈已经去世。”
　　原初听见陆修的话，脸皮抽动了几下，一股悲恸涌上心头，眼中泛起泪雾，最终却仍然只是讷讷的道：“她年纪还不算大，怎么能、怎么能这么早……就去了。”
　　对面这个青年是齐箐的儿子，而他与齐箐十几年未曾相见，彼此间的关系相当于半个陌生人，连为她放声哭泣的资格都没有。
　　原初将不停颤抖的右手藏在身后，以免泄露自己内心的真正情绪。
　　陆修深深地吸了口气，不耐烦再跟原初绕来绕去：“我妈说，你是我亲爸。”
　　被陆维扫地出门之后，又被逼债的威胁折磨这么久，他好歹学了些乖，尽管心里对原初尽是鄙夷和看不起，脸上却没有露出来：“这么多年来，我和妈都很想念你。”
　　原初闻言，再也难以压抑心中激荡，上前一步，颤抖着张开双臂紧紧拥抱眼前这个青年，言语混乱的喊着：“儿子……我的儿子！我对不起你妈，也对不起你……”
　　因为卫生习惯还算良好，原初身上倒是没有什么难闻的气味，然而陆修被他这样抱着，抬眼就能看见他棉T恤领口上的破洞，心中又是一阵嫌弃。
　　陆修安慰的拍拍原初脊背，开口道：“爸，我妈死以后，我就跟继父闹翻了，离开了那个家。”
　　原初放开陆修，双手搭住陆修肩膀，上下打量着他，从他脸上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连声道：“那有什么关系？以后你就搬到爸爸这里来住，啊。”
　　陆修知道要钱这件事不能操之过急，于是腼腆的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原初从陆修手里接过拉杆箱，脸上扫去往日的灰败颓唐，变得神采奕奕，一瘸一拐领着陆修朝住所走去。
　　沿途如果看见认识的，或者脸熟的街坊邻居，都会主动向对方打招呼，迫不及待拉了陆修兴奋介绍道：“这是我的儿子！你看看，都这么大了！”
　　每当这时，陆修只能尴尬的笑笑，不说话。
　　虽然场面有点让人难堪，但原初这样做，对他无疑是有好处的，有利于他把原初的房产从那三只水蛭手里抢回来，所以他表现得十分配合。
　　……
　　陆维坐在间禅房里，对面的僧人向他推过来一盏香茶。
　　僧人的相貌对见惯了漂亮男女的陆维来说，并不如何俊美出色，却干净柔和，给人一种超脱俗世的出尘之感。
　　如果要形容的话，就像是供奉于佛前，惯听经文、浸染檀香的一枝莲花。
　　“释清啊，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陆维接过那盏香茶，揭开茶盖，轻轻吹去茶沫，喝了一口。
　　是这位于深山的寺庙里，僧人们自己栽种茶树，今年摘下的新茶，味道甘爽回香。
　　这几个月以来，陆维替谢宇飞接了一个军训主题的热门综艺，又将他介绍给一位熟识的军旅片导演，让他参演新片的男三。除此之外，就是在练习生当中发现了一块璞玉。
　　那是个二十二岁的女孩子，名叫毛凌，在公司练习也有两年多的时间了，却因为唱跳和长相都不是很出众，所以一直没有得到偶像出道的机会。
　　陆维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无精打采站在群漂亮的十几岁小姑娘中间，全身散发着“丧”的气场，岁数又偏大，一点儿也不惹眼，导致陆维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她。
　　然而她又在吕鹤明为陆维推荐的，十几个比较出众的练习生当中，所以陆维还是对她进行了关注和跟进。
　　结果发现，这是一名天生的女演员。
　　只要站在镜头下，她无精打采的模样便瞬间消失，变成了她所要演绎的那个人，微表情的控制、肢体语言、眼神流转皆丝丝入扣。
　　很多演员都因为外表或者性格天分，有其局限性，只能演同一个类型的角色；但毛凌不同，平时的她看起来极度不起眼，唯一的性格表现大概就是“丧”，在镜头下却能千变万化。
　　而且她的脸虽然日常看着不出众，却非常适合上妆，而且是少有的电影“高级脸”。
　　她只要化好妆，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配上合适的背景和光影，就仿若有一个暗潮汹涌的故事在开始讲述。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原初身边真是没有一个好人呀~~


第152章 
　　陆维曾经问过毛凌,以她这样的天分，应该去报考电影学院之类的艺术系院校，为什么要来天盛当练习生？
　　毛凌的回答很简单,也很令人无语,因为当练习生是免费的,而艺术类院校一个学期就至少要花两到三万，她家里没有钱供她念。
　　像毛凌这样年龄偏大、全无资源背景，也不是科班出身，虽然有着成为优秀女演员的天分和条件，如果将来不是撞了大运,其实给到她的机会并不多，搞不好就会在圈子里摸爬滚打几年、乃至十几年才能够找到机会红起来。
　　而现在,陆维就是她的大运。
　　两个月前，陆维十几年的好友、国内排名前五的电影导演,高导开新片。这片子高导就是冲着拿奖去的，讲述上个世纪末,一个农村女人在女儿被人贩子拐走之后,在丈夫婆婆、乃至身边所有人都不理解的情况下，不惜任何代价,满世界寻找她的女儿。
　　为此,她和丈夫离了婚，甚至众叛亲离。没有人能长年累月的，忍受她这种不理智的行为。
　　唯一能够让她疲惫痛苦心灵感到慰藉的，是一座位于深山的寺庙,也是整部电影的灵魂象征、情感升华之处。
　　关于这座庙，高导没有选择搭景，而是在深山里真的找到了一座寺庙作为拍摄地点；同时也让庙里的主持与僧人们参与演出，务求拍出质朴真实的感觉。
　　通过陆维的推荐和高导考核，影片大胆起用了毛凌这个新人做女主角，拍摄周期需要花费四个月左右的时间。当然后期还要走剪辑宣传发行等程序，至少大半年后才能在影院正式上档。
　　现在毛凌进剧组拍戏两个月，时间进程过半，从高导的反馈来说很不错。不过陆维作为她的经纪人，这又是她的第一部 片子，还是要去实地探班，关心一下、看看情况。 
　　坐着宽敞的越野车，陆维沿路颠簸进了深山，来到毛凌正在拍戏的那座庙里，然后发现了自己在上个世界见过的熟人，这座庙的主持——释清。
　　因为转世换了躯体，释清的面貌、身形和上一世所见有所变化不同，但他那身特别洁净出尘的气质，以及累世不变的名字，使得陆维很快认出了他。
　　所以才有了，在禅房中的会面。
　　二人虽然在上一个世界是敌对的关系，但那也是由于利益所趋，彼此间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释清甚至以为陆维亦是累世的修行者，存着与其好好讨教论道一番的心思，想要帮助自己早日破开境界。
　　所以在这个相对平和的世界遇到对方，彼此非但没有剑拔弩张，反而感到有几分亲切，像是老友相遇。
　　要知道，他们之前都是怀揣着任务的孤独旅者，遇到同类的概率几乎为零。
　　“陆维，我们是由于杜语柔临死前掉落的‘羁绊\’线，才能够在这个世界再度相遇。”释清姿势端正的跪坐在蒲团之上，“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接下来我们这些人，都会出现在相同的世界。”
　　杜语柔被镇玄一剑穿心的时候，释清虽然被封在紫晶石山内，但实际上他对外界是有感知的，将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好在我们的任务并没有冲突，各安其所就行，或者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出手帮帮彼此。”释清微微一笑，一手挽袖、一手执茶勺的姿势十分优雅流畅。
　　“你是说……镇玄和江元亮，也在这个世界？”陆维略感诧异。
　　“是啊。”释清回答，“小江正在他七十岁的老母身边日日尽孝；镇玄以失去了记忆的形式，被系统投放入世，说起来也算是难为他了。”
　　“怎么说？”陆维停止了吹茶沫的动作，抬眼望向释清。
　　陆维最近几个月才觉醒，而释清是自从降生于此世界，就拥有全部记忆，自然知道的事情比他多。
　　“据我观察，他的系统应该是属于，吸收宿主负面情绪能量的类型。”释清缓缓道，“所以他每一世都会经历坎坷、受尽苦难。这一世他名叫原初，刚坐牢出来没几年，又被一群对他不怀好意的所谓‘亲人’缠上。”
　　“不过，若不经历这些事情，并从内心里感到痛苦绝望，他便无法产生负面能量、得到能量沙。若是旁人强行对他的命运加以干涉，反而达不到他这一世的目的。往好里想，至少他手上已经有了返程票，总有回去的那天。”
　　陆维听后，沉默不语。
　　他想起了那个完全无法沟通的、做上班族打扮，能够驱使杀人蜂群为“灵武”，全身遍布可怕孔洞的男人。
　　原来如此。
　　然而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正如释清所言，他还是不要对其横加干涉的好。
　　他当然可以对原初出手相救，以他的地位手段，这并不是什么难事；然而从长远看，假如他出手帮助了原初，反而是害了原初，令其不能获得赖以生存的能量沙。
　　再者，这个世界的“原初”并非镇玄，而是一个陆维不认得的陌生人，他对其并没有救助的义务。
　　希望镇玄或者……原世界的秦格，将来累积了足够的能量沙，恢复累世的记忆之后，也能分清楚这点，才不至于沦落到，像之前那个男人般神智癫狂。
　　“对了，与人面蜘蛛那一战中，你所弹奏的那曲漫天花雨，蕴含大道至理，想必于此颇有心得。”释清执壶为陆维添茶，“我转生几十次皆为僧人，每一次皆避世苦修参禅，却始终不得突破更高层的境界，陆维你觉得是什么原因？”
　　陆维放下心中些许的感慨，想了一想，开口道：“你有过僧人之外的经历吗？”
　　陆维虽不认为自己精通佛理，但他曾经作为镇玄的“情劫”存在，而兜兜转转数百年之后，镇玄成功飞升，所以他在这方面还是有一些心得。
　　见释清摇头，陆维又继续道：“还是童子身？”
　　释清的白皙面皮顿时红了，有些窘迫地点了点头：“身为僧人便须清心守戒，怎能作它想。”
　　“那么依我看来，你想要达到更高层的境界，首先要还俗，然后把该破的戒都破了。”陆维侃侃而谈，一点儿也不怕自己把释清引入歧途，“从来没有入过世，不识得七情六欲、人间百态，又何谈出世避世呢？”
　　镇玄在雪山顶上苦修数百年，最终还是需要渡情劫、入世济人，心中执着不散方能真正飞升。在陆维看来，释清的情况应该与镇玄差不多。
　　释清听了，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释清心中隐隐对陆维所说有所怀疑，然而陆维并没有骗他的理由，况且他境界不得寸进，每一世获得的能量沙越来越少也是事实，于是他迟疑了一会儿，道：“那便试试看吧。”
　　……
　　原宜的女儿原玉兰今年十八岁，因为成绩太差，高中勉强毕业之后便无所事事，几个月来都待在家里混日子。
　　她长得有几分姿色，平时又喜欢化妆打扮，便向家里宣布，她要去报考天盛的练习生，并且在家里开始了一系列的“特训”。
　　原玉兰虽然平时在家里好吃懒做，是个油瓶倒了都不带扶的主儿，但现在资讯发达，她知道天盛的练习生不是随随便便能考上的，她脸虽然好看，年龄却有点偏大，又没有舞蹈唱歌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只能说一般。
　　毕竟怀揣着粉红色的明星少女梦，原玉兰“特训”起来十分刻苦。
　　原初带着陆修回到家里的时候，原玉兰正在客厅里对着电视里唱跳的明星，扭腰摆胯、模仿其动作眼神。
　　陆修现在虽然落魄了，但毕竟是在富贵圈里活过一遭的人，什么没见过？看到原玉兰的这番作态，觉得十分好笑，于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原玉兰听到这声笑，当下停止了动作，没好气的扭过头，望向原初和陆修：“大伯，这谁啊？进了别人的家，一点礼貌都没有！”
　　“我来介绍一下，这是你堂哥阿修，大伯的儿子。”原初脸上的喜色遮都遮不住，把拉杆箱放到房屋的角落，又转向陆修道，“这是你堂妹玉兰。”
　　原玉兰眨了眨眼睛，心里的危机感陡然而生。
　　在原宜两口子的言传身教中，她一直认为大伯的房子，乃至大伯身后的所有财产，到最后都是属于她的。
　　想想看，大伯无儿无女，唯一的亲人就是弟弟原宜，唯一的亲侄女儿就是她原玉兰，房产不留给她还留给谁？
　　然而现在，怎么又凭空冒出来个儿子？
　　她也不是个有城府成算的，当即跺了跺脚，高声叫起来：“妈，大伯带了个男的回来，说是大伯的儿子！”
　　声调十分委屈，带着哭腔。
　　原宜是混混本色，来到帝都后有所收敛，却仍旧不务正业，白日里东游西荡。有时候运气好了，也能往家里寻摸俩钱儿，这个时间段并不在家。
　　而原宜的老婆吴青正在厨房里择菜，听到原玉兰这一声喊叫，连忙将双手往围裙上擦了擦，就冲到了客厅来看情况。
　　这对母女虽然穿着廉价的衣服鞋子，一看就生活得并不宽裕，但衣服至少是整齐半新的，头发也有好好打理。
　　不像原初那样连一件棉T都穿出了破洞，PU皮凉鞋底裂了还舍不得扔。
　　这一家人，基本上就是靠着原初那四千多块退休金在帝都生活，像是吸血的水蛭。
　　“他大伯，你不会是被人骗了吧？”吴青站在客厅里，看了看委屈的女儿，又看了看原初身旁的陌生青年，面露忧色。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终于出太阳了~~不容易啊~


第153章 
　　“弟妹……话可不能乱说。”原初听了吴青的话,比陆修表现的还要难堪，胀红了一张脸，“是不是我的儿子,我还不清楚吗？”
　　在来的路途中,陆修给原初看了身份证,二十二岁的年龄，出生月份和齐箐怀的那胎完全对得上。
　　其实就是不看那张身份证，凭着陆修那张与自己和齐箐都有几分相似的脸，原初心里也没有什么怀疑。
　　“哟，他大伯,我只不过给你提个醒儿，现在骗子可多了。”吴青见没唬住原初,撇了撇嘴，扭脸看见客厅角落里的拉杆箱,声音当下就提高几个度，脸皮也开始绷紧,“怎么,这是就要住进来？”
　　陆修听了吴青的话，只觉得心里一阵鬼火乱冒。他住进亲老子的房,至少比这三条水蛭更加名正言顺吧？
　　但他自从被陆维扫地出门,这几个月都过着心惊胆战的日子，被人揍又被人威胁，下跪求人成了家常便饭，在某些方面也算是“成长”了不少。
　　于是他扭头望向原初,怯怯的说：“爸，我不能住进来吗？”
　　原初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见吴青一屁股坐在地上，拍着腿开始放声哭嚎：“这是造了什么孽呀！我在这个家里当牛又做马，现在莫名其妙的来个外人，就要把我们从这家里撵出去了！”
　　吴青一方面是施展出乡下妇女放泼耍赖的手段，想拖着不让陆修住进来，另一方面心里确实还挺委屈。
　　她自从嫁给了原宜，就没过上什么好日子，年轻的时候，不知道为原宜不务正业的事情，怄了多少气。但那时候好歹在乡下有公婆帮衬着，把日子勉强过了下来，还生了原玉兰。
　　等到公婆都去世，日子越来越艰难，原玉兰也大了，她过不下去想要离婚的时候，原宜又对她抛出了一个希望
　　原宜出狱的哥哥原初，无儿无女，现在住在帝都，每个月都有四千多块的退休金，而且手头上有一套价值三百多万的房产。
　　每个月能有四千多块钱的收入，对于乡下人来说就十分丰厚了，更何况三百多万……那是原玉兰这辈子想都没想到过的数字。
　　而且原宜还偷偷告诉她，他大哥在牢里被人打瘸了一条腿，身体也被搞坏了，想必寿命不长。等他大哥死了以后，留下的东西就都将是他们家的。
　　吴青跟原宜做了十几二十年夫妻，哪里不知道原宜是个什么德性？
　　现在是原宜没到抛弃糟糠之妻的地步，才跟她有商有量，如果三百多万真的到了原宜手里，这人怕不是马上就把她一脚踹开？
　　所以她虽然也眼热那三百多万，却没有那么急迫，只寻思着将来找个什么机会理由，把这套房产过户到自己女儿名下。
　　为了这个，她这几年才在家里忙忙碌碌、精打细算的伺候原宜这父女俩。
　　虽然大伯每个月都出三千块钱家用，她一开始还觉得不少，但在这城里住得久了些，才知道这里的消费那么高。
　　玉兰儿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家里吃的太差不行，总要时不时有蛋有肉，而且帝都这里就连蔬菜也是不便宜的，她再怎么趁着菜场收市时扫尾买便宜货、抠着用钱，一个月饭菜上也要花费1000元左右。
　　剩下2000元，要为玉兰儿的学费存一部分，要给原宜300块抽烟，五十块钱以上的地摊货衣物都不敢怎么买，这几年日子过得紧紧巴巴。
　　其实对乡下出来的吴青而言，这样的生活也并非过不下去，但人就怕对比。
　　这几年到城里来，眼界拓宽了，看见周边和自己同龄的女人，都显得比自己年轻，而且穿戴不知比自己好到哪里去，出入还都有小车，衬得她就是个黄脸的乡下婆子。
　　她的玉兰儿成绩是不好，但成绩不好的有钱人还少了吗？他们可以花钱让自己的孩子继续念书，甚至出国留学，而她的玉兰儿就只能肄业在家。
　　可以说她和她的玉兰儿，能过上好日子的唯一指望，就是原初这套房产的将来归属。如今原初在外面认了亲儿子回来，眼瞅着接下来房产就没他们什么事儿了，这无异于挖了她的心头肉，怎么能不哭嚎撒泼？
　　“弟妹，你这是在做什么？”原初见吴青坐在地上拍着腿哭，他是个男人，又不好上前动手拉她起来，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孩子回来了是好事啊，你们、你们……难道就不为我高兴吗？”
　　他看见吴青的这番表现，心里十分难过失望。这些年来，弟弟一家三口吃他的住他的，他想着父母已经离世，彼此间是仅存的亲人，总是对弟弟一家退让迁就，反正他是吃惯了苦的，日子再怎么难过也不会比牢里更差。
　　谁知道他的亲生儿子找到了，弟妹和侄女儿竟是如此强烈的表现出抗拒。
　　“爸，既然婶婶和堂妹都不欢迎我留在这个家，我看我还是走吧。”陆修看了一眼原初，痛苦的摇了摇头，走到客厅的角落，就要去拿放在那里的拉杆箱。
　　原初见状，被气得浑身发抖，拖着条跛腿三步两步拦在陆修身前，露出难得的强硬姿态，大声喊道：“这里是我的家，是我的房子，谁若容不得阿修住在这里，现在就马上收拾收拾，给我搬出去！”
　　二十二年来，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没有尽过一天当父亲的责任。
　　正因为如此，原初的脾气底线虽然被坎坷命运磨得几近于无，却无论如何不能看到自己的儿子这般委屈求全。阿修是他在世上最亲的人，是他唯一的血脉，他不可能在阿修的事情上退让半步。
　　吴青被原初这声大喊惊呆，一时间连哭闹都忘记了，坐在地上抬起双哭得红红的眼睛，怔怔地望向那个从来脾气软和、非常好说话的大伯哥。
　　这个时候，客厅的大门从外面被打开，走进来一个40岁左右的中年人。
　　中年人论长相和原初有几分相似，如果忽略身上所穿的廉价衣物，打眼望去长得还不错。只是一双滴溜溜乱转的眼睛，以及过于精明厉害的神色，让人没有办法产生什么好感。
　　进来的人，就是原初的弟弟原宜。
　　原宜在回来的路上就听说，原初带了个儿子回家。
　　本来嘛，之前原初带着陆修到处跟街坊邻居打招呼，这事儿马上就传开了。
　　然后他在门外的时候，听见了原初那声大喊，心里顿时咯噔一下，知道自己的老婆惹了原初，恐怕要坏事儿，于是连忙开门走进来。
　　他知道他这个大哥虽然看着没脾气、对人非常忍让，但犟起来八头牛也拉不回。所以之前他想要达到自己的目的，都是顺着大哥的毛摸，说明自己家庭的难处，然后再软磨硬泡，才有了现在的局面。
　　所以他进来之后，就先走到吴青那边去，呵斥自己的老婆：“怎么跟大哥说话的？！妇道人家，头发长见识短，还不带着玉兰儿去厨房做几个菜，再热半斤酒，庆祝大哥找回自己的儿子？”
　　眼见着老婆从地上爬起来，灰溜溜的带着女儿去了厨房，原宜才转过身，情深意切的对原初道歉：“大哥，女人家不懂事，你多担待着点儿。”
　　“这么多年了，大哥能认回儿子不容易，今天咱们就好好的喝上几盅，聊表庆祝。”
　　原宜话都说到这个份上，原初当然不会继续生气，转而觉得弟弟实在是通情达理，于是回握了原宜的手，连声道：“好、好！”
　　陆修在一旁没有作声，跟着原初于餐桌旁落座，心里隐隐觉得原宜比他老婆只会撒泼的手段，要高明许多。
　　吴青手脚还算麻利，因为女儿高中肄业不再承担学费，最近家里的用度开销有所缓和，倒是很快端上来了几个肉菜和卤菜，算是难得的丰盛好菜。
　　饭桌上酒过三巡之后，原宜又和原初商定，要原玉兰把房间让出来给陆修，让她去同学那里住几日。
　　理由也很充分，再过几天原玉兰就要和那个同样高中肄业的女生，一起去报考天盛的练习生。既然如此，不如早些待在一起，互相训练学习，到时候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反正那个女生在外租房，前段时间跟原玉兰提过这事儿，只是吴青怕女儿在外面没人照顾，所以一直没有同意。
　　原初这人从来命运坎坷，一生没有得到过什么善意和真心，如今见弟弟能做出这般退让，就觉得十分感动，将自己身上仅剩的三千块积蓄都掏了出来给原玉兰，祝她考练习生成功。
　　可怜原初，自从原宜一家搬到这里之后，他手上就从来没有剩过钱。这三千块还是他刚得了房子和退休金的那两个月攒下，一直没舍得动。
　　原玉兰虽然被原宜夫妇养的又懒又性情娇纵，但因为家里这个情况，她也是没见过什么钱的。虽然要搬出去住，但得了这三千块可供自由支配，心里还是有些满意，脸上却做出不情不愿的样子，拿着行李对全家人大声宣布：“我将来肯定会成为天后巨星，你们现在撵我出去可别后悔，都瞧好吧！”
　　无论原初怎么哭笑不得的解释，她都不听，而是仰着那颗骄傲的小头颅，在吴青的陪护下离开。
　　当天夜里，原初仍然睡在阳台，陆修则搬进了次卧。
　　原宜夫妇把主卧的门关上，吴青就开始对着原宜哭：“你这是干什么呀！把咱们的女儿撵出去，给这不知道哪里来的小畜生腾位置？！”
　　作者有话要说：    原玉兰：我要王者归来，闪瞎乃们的狗眼~


第154章 
　　“你懂什么？现在街坊邻里都知道他是大哥的儿子,他已经占了理。”原宜朝妻子丢过去一块帕子，“把他撵出去，房子将来就是我们的吗？你瞧瞧大哥现在对他那热乎劲儿,他就算不住在这里,大哥因为觉得对他愧疚,私底下立个赠予遗嘱什么的，到时候还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吴青接过帕子，擦了擦眼泪，渐渐止了哭声：“那你说该怎么办？”
　　“先把你那哭丧脸收一收，平时脸上给我摆出点笑模样儿来。”原宜望向妻子,皱了皱眉头，“先这么着过一段时间,放松那小子的警惕，观察其喜好,我再找人做个套儿让那小子钻。”
　　“人生在世嘛，不过财色酒气,他总要中一招。看他细皮嫩肉年纪轻轻的样子,想必也没经历过什么事儿，到时候还不是任由我捏圆搓扁？”
　　吴青这才破涕为笑,伸手捶了原宜的肩膀一下：“你这个坏东西,怎么不早说？！”
　　又道：“你既然这么有办法，怎么不把你大哥直接给算计了，不是更加方便吗？省得这样曲里拐弯的，让我和玉兰儿白白过了这几年的穷日子。”
　　吴青本来是想着将来找个机会,让原初把房子过户给原玉兰，所以才忍了这几年。但现在人家亲儿子出现，便也顾不得那么多，只想着把那几百万早日搞到手也是好的。
　　原宜叹了口气：“你在这里过了几年，却还是不了解我大哥真正的性格。你以为他的腿在牢里是怎么瘸的？”
　　“他年轻时长得俊，刚进监狱就被人盯上，足足五六个重刑犯把他堵住，就要弄他。在那时候的监狱里也是常事儿，往上告都没人耐烦管。”
　　“结果怎么着？他坏了一条腿，被打的满脸是血，身上骨折了好几处，但那五六个人高马大的重刑犯也都没讨着好。从此以后，牢里再没人敢打他的主意。”
　　“我大哥这个人打小吃软不吃硬，只要你对他表面上好一点，他怎么着都行。那如果你把他真逼急眼了，那就是鱼死网破。”
　　吴青听完之后，点了点头：“嗯，总之我听你的……等你将来得了钱，我和玉兰儿也能过上城里的好日子。”
　　原宜在心里暗想，等到有了那300多万，谁还耐烦跟你这没点眼力见识的黄脸婆夹缠？不过女儿是自己的，他倒不会不管。
　　嘴里却承诺着：“那是当然，我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和玉兰儿。”
　　主卧里，原宜和吴青两口子商量着将来怎么对付陆修、得到房产；次卧里，陆修睡在原玉兰那张有着廉价香水味儿的床上，被熏的头有点发晕，心里同样在盘算个不停。
　　以目前的情况，将来原初的房子财产肯定是要留给他这个亲儿子的，但他等不了这么久。
　　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那群讨债的可就又要找他了。
　　今天白天，他背着人用言语试探了几次原初，有意无意间提起房价将要贬值，不如现在趁早套现租房住，然后再做个什么生意来得稳妥。
　　但原初只是笑笑，然后说他年轻不懂事，并没有接他的话茬，他也就没有继续往下说。
　　他要想个什么法子，让原初把这套房卖了呢？
　　陆修在床上翻来覆去琢磨这事儿，一直到后半夜才睡着。
　　只有原初，在阳台处那张狭窄的铁丝床上，怀揣着与儿子相认的喜悦，整晚都睡得十分香甜。
　　……
　　释清与陆维一番交谈，又经过仔细思量之后，决定还俗入世。因为他无论怎么转生，境界都一直无法突破，这也算是死马当作活马医。
　　他脱去了袈裟，转交了主持度牒，以助理的身份留在陆维身边，对外称是陆维的远房亲戚，正巧在这里相遇。
　　当然，释清累世都是清修的僧人，除了念经诵佛烹茶在行，其余都不在行。陆维也不指望他干什么，只让他在身边待着，多参与和观察世间百态，还按月发放工资，算是看在相识一场的情分上，把他养起来。
　　陆维探了毛凌几天班，指点了一番她为人处事，又以她的名义在剧组里请了几回客，场务灯光道具服装化妆等等都没有漏掉，为她结下善缘。
　　一个演员想要有好的机会，自然少不了高层人士，比如导演、制片人的提携；但如果只顾着往上爬，忽略了、甚至得罪了剧组的工作人员，那也是不行的。
　　况且在这个资讯发达的社会，有时候哪怕是一个小人物、一件小事，也会影响到艺人的口碑和公众形象。
　　陆维身为毛凌的经纪人，有义务指点她这个什么都不懂的新人，帮助她少在这方面走弯路。
　　至于陆维名下的另外一位艺人谢宇飞，因为在演艺圈已经经过一段时间的打磨，就完全不需要他操这方面的心。谢宇飞进了军旅片剧组后，自己就能把方方面面照顾得十分周到，而且给全剧组都留下了积极向上、刻苦学习的印象。
　　而之前谢宇飞参加的，以军训为主题的热门综艺播出，也是因为走对了路子，为他赚回不少人气，算是小火了一把，树立起“坚毅、踏实、靠得住”的人设，为接下来这部军旅片的播出打下基础。
　　在深山里探班几天过去，陆维事情做得七七八八，就打算第二天回程。
　　当天夜里，释清起来上厕所，就看见陆维很有礼貌的，将剧组的一名女演员送出陆维的房间。
　　那姑娘眼泪汪汪的，像是被感动的不轻。
　　剧组在庙里拍了这么多天戏，这名女演员释清也是知道的，就是个小配角，在整部电影里总共只有两个镜头、一句台词。
　　当然，能在高导的戏里露脸，她多少还是有点儿关系才进了剧组。
　　她的脸整过，上镜不怎么自然，在这部戏里更是做灰头土脸的装扮，但实际上在日常生活里还是好看的，而且身材前凸后翘，倒是长得不错。
　　释清走到陆维跟前，开口道：“怎么，潜规则？”
　　紧接着见陆维的衣裳穿得整整齐齐、神色清明，又摇了摇头：“不太像。”
　　陆维无奈道：“你在想什么哪？我只是跟她聊了聊，世界戏剧三大表演体系。”
　　这和尚决定入世没几天，知道的名词倒不少。
　　陆维向来最反感利益肉体交换，这一点洁癖无论他转生多少个世界，都从来没有变过。那姑娘倒是想要被他潜规则，借以能够上位，他又怎么可能会接受？
　　那姑娘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儿了，却是第一次遇到像陆维那样尊重她、爱护她的男人，到最后被陆维感动送出房间，才有了释清看到的那一幕。
　　“演艺圈这样的事很多，各种各样的诱惑也很多。”陆维拍了拍释清的肩膀，“在其中坚守本心、一以贯之，可比避世清修要难的多，你说是不是？”
　　说完之后，陆维便转身回房，只留释清一人默默在原地，咀嚼陆维说过的话。
　　……
　　陆修在原初家里住了两周，也思索考虑了两周，头都疼了，也没有想出，从原初的手里尽快挖出钱财的方法。
　　眼看着离还债的日期越来越近，想起那些人逼债的手段，陆修心里的恐惧感越来越强，终于让他想到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他颤抖着，拨通了那群讨债人的电话，把自己目前的情况告诉那群人，然后低声下气的道：“孔哥，现在钱就在眼前，却不凑手，你看能不能再宽限一段时日？”
　　那名为孔哥的讨债头子，却在电话的另一端，乌鸦般嘎嘎大笑出声：“你不是说，你那个爹特别疼你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事情就好办了。”
　　“孔哥，怎么说？”陆修焦急询问。
　　“这事儿，就需要你配合了。”孔哥的声音忽然变得善解人意，“我知道你以前也是个少爷，过惯了富贵日子，现在手头缺钱。咱们做这一票，不光能让你把债清了，还能给你留个一百万左右，将来无忧无虑的过日子。”
　　陆修咽了口口水，十分心动。
　　一百万对以前的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只要张嘴找他妈要，他妈总会满足他；但这几个月，他被陆维扫地出门，囊中羞涩，才知道一百万对平常人意味着什么。
　　他如果有了这笔钱，起码能够活得不像现在这样狼狈。
　　但他心里又有点怀疑，踌躇道：“那……能行吗？孔哥你是知道的，我有个叔，他们全家现在也盯着房产呢。”
　　“原宜是吧？你那个叔我知道的。”孔哥道，“他这段时间正在外面四处活动，想找人下套，还找到过我头上来。你给我打这个电话是打对了，要不然我还不知道，你就是他的侄子，他想要下套的人就是你。”
　　“这老鬼……可真是太坏了！”陆修咬牙切齿。
　　“是啊，所以既然知道了，就不会让他得逞。”孔哥心想，算计自己亲爹，你也不是什么好鸟，嘴里却道，“我们到时候，就来个将计就计。”
　　陆修嘴里又是一通对孔哥奉承恭维，这才挂了电话，心里开始有些后怕。
　　如果不是他想到给孔哥打这通电话，他恐怕就陷入了原宜的陷阱而不自知。好在，他现在有孔哥撑腰，已经多少有了些底气成算。
　　这样又过了两天，因为家里多出了口人吃穿，财政眼看着越发紧张，于是原初找了个晚间看仓库的临时工作，一周休息一天，夜里值班六小时，每个月能赚1000块钱，每天晚上12点上班，早上八点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开启狗咬狗模式，而两条狗都想从原初身上咬块肉下来~~


第155章 
　　据原初说,晚上听听收音机，没事的时候四处转转，注意一下周边的异动就行,倒也不累。
　　但这种活儿虽然比较轻松,却是晨昏颠倒、赚的又少,对帝都的人来说根本就不能够生存，现在基本上没有人肯做，所以才能轮得上原初这个半残疾人。
　　这天晚上8点过后，因为昨天同事跟原初说过今天帮个忙、早点去顶班，所以原初吃过晚饭、休息了一会儿之后,就离开了家门。
　　原宜眼瞅着是个机会，于是凑到陆修身旁道：“阿修,你回家得有半个月了，我这个做叔叔的也没怎么好好招待你,年轻人哪有不爱玩儿的？不如今天晚上叔叔做东，带你出去逛逛好地方。”
　　陆修听原宜这么说,因为心里之前已经有了准备,哪里不知道这位叔要对他出手？
　　然而他脸上却装作全然不知的模样，高高兴兴的对原宜说：“那就多谢叔了。”
　　……
　　原玉兰离开家之后,就跟她的同学姚安安住在同一个地下室里。
　　说起这姚安安,在学校也是个成绩垫底的主儿，经常和原玉兰一起罚站挨骂，两人难姐难妹，产生了惺惺相惜之情,倒是能说到一起、玩到一处，关系处得挺不错。
　　姚安安比原玉兰手上阔绰些，她父母离异，两边儿都各自组建了家庭，没有人管她，但父母每个月又会各自寄2000块钱给她，用作生活开销。
　　这里的地下室位置接近市中心，管理得挺规范，被隔成了几十个小间，每间大约是8到15平，出租的价格也不等。姚安安租的这间一个月1500块，水电暖气另算，每天有清洁工打扫公用的走廊卫生间，环境还算安全可靠。
　　虽说地下室难免潮湿，但原玉兰和姚安安都年轻、精力体力旺盛，加上住的时间不长，倒也没有感觉不妥。
　　吴青心疼女儿，每天都会到这里来帮忙洗衣做饭、打扫打扫卫生什么的，两个女孩子生活过得还挺好。
　　“安安，我爸还有大伯他们太过分了！居然为了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人，把我给赶出来！”原玉兰坐在地下室的床上捏紧了拳头，朝着闺蜜抱怨，“等我出道成为明星，赚了钱以后，有他们后悔的！”
　　“可不是，像我爸和我妈也一样，根本就不管我，每个月就拿点儿钱来打发我。哼，狗眼看人低！”姚安安吹了吹手指上鲜艳廉价、气味刺鼻的甲油，“你还好有个妈，天天过来帮忙洗衣做饭。等我有了名气地位，就把我爹妈这些年给我的钱，都甩他们脸上，再也不理他们，让他们后悔去！”
　　“今天你对我爱答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两个女孩子兴致勃勃地谈论着，嘻嘻哈哈的笑着，仿若自己已经真的成了明星，鲜花和钻石铺成的路就在她们脚下展开。
　　但实际上她们前几天刚去考过练习生，到现在还是前途未卜，正在等天盛那边通知。
　　不一会儿，姚安安的手机响了，一看号码显示，正是天盛那边发来的邮件。
　　和姚安安的手机同时响起来的，还有原玉兰的手机。
　　原玉兰因为之前家里经济状况不好，每个月的日子都过得紧紧巴巴，根本没有余钱买手机。要是咬紧牙关买个百元机吧，每个月通话费都要好几十，还怕拿出去被同学笑话，索性就没有买。
　　这回还是拿了原初的那3000块钱，才买了一台崭新的千元机，近来爱不释手、珍惜的很。
　　然而等她们点开邮件之后，却都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在这个世界上做着明星梦的少男少女不知道有多少，天盛身为全国最大的娱乐公司，挑选练习生自然是相当严格。像原玉兰和姚安安这样，没有什么特长和特点的女孩子，脸长得虽然还算漂亮，却也没有十分惊艳出挑，在练习生考试中一抓一大把，落选算不得意外。
　　“啊，兰兰，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啊？”姚安安捏着手机叫出声，泪水在眼眶里直转。
　　之前她们抱着的希望有多大，现在所受到的打击和失望就有多大。
　　“安安，情况看起来越坏的时候，我们就越不能慌。”原玉兰想了想，“你还记不记得之前我们考试完的时候，有一个老头曾经发给过我们名片，说他是京梦娱乐公司的，我们也可以去报考他那里的练习生。”
　　姚安安回忆了一下，撇撇嘴：“但那个老头看起来不怎么靠谱啊，色眯眯的不像好人，我也没听过那个公司。”
　　两个人从犄角旮旯里找出那张名片，用手机在网上搜了一下，结果还真有这间娱乐公司，但是却没有听说这间公司有什么出名的明星和作品。
　　“京梦娱乐的练习生，据说也是免费培训的。”原玉兰思考着，“是不是新开的一家公司，然后急需我们这样漂亮的、有明星潜质的女孩儿？”
　　“不管怎么说是个机会，明天我们根据名片上的地址，去看看吧。”
　　“嗯。”姚安安点了点头。
　　……
　　陆修跟着原宜出了家门，叫了辆出租车，来到了一条夜店街。
　　这种地方都是陆修以前玩剩下的，甚至嫌弃这里的酒和妞儿档次太低。然而现在他脸上却带着兴奋的表情，走在这条霓虹招展的大街上左顾右盼，完全是一副没有见过世面的模样。
　　原宜见陆修穿戴一般、人又年轻，便料定他没有来过这种场合，便摆出熟客模样，向陆修介绍这里的吃喝玩乐。
　　他为了引陆修入套，也算是下足本钱，带陆修进了一家这条街上最大、装修最土豪的酒吧，然后叫了个座，两人面对面的坐下。服务生端了酒水单上来，原宜点了两瓶香槟，又要了果盘和零食。
　　原宜吃住都靠着原初，每个月还要拿300块烟钱，他再在外面偶尔坑蒙拐骗到的钱，就都是他自己的，身上倒是存着俩钱儿，只是没让家里知道。
　　“叔，这里咋消费这么贵呢？”陆修看着酒水单上的数字，露出目瞪口呆的表情，“一下子，1000块就没了。”
　　“叔叔说了今天做东请你，你就好吃好喝，不要在乎这点小事情。”原宜和蔼微笑，眉目间尽是属于长辈的关爱，紧接着一拍桌子，“啧，我说还缺点什么呢，还缺个陪酒的妞儿！”
　　说完之后，原宜就自顾自的掏出手机，拨出一串号码，当着陆修的面就大咧咧开口：“喂，孔哥啊，我之前跟你说的那事儿妥了，找个盘靓条顺的妞儿过来，我在……”
　　陆修拿叉子在果盘里插了块苹果，一边听原宜在那里打电话，一边送入嘴里慢慢咀嚼。
　　他这个蠢货叔叔，自以为找到了有能耐的帮手对他下套，却不知孔哥跟他早有联系，到时候这蠢货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原宜打过电话之后，没过一会儿就来了个女的，顶着张整容过度的脸，留着大波浪化着大浓妆，穿一身亮闪闪的名牌高仿，香气扑鼻。
　　她娇嗲着跟原宜和陆修打个招呼，带着点外地口音。然后就一屁股坐在陆修身旁，开始和叔侄两人说笑聊天、掷色子赌酒什么的，倒是很玩得开。
　　陆修以前交过几任女友，个个从长相到品位都比这女的好，他自然是看不上这个女的。
　　但为了配合孔哥的安排，他从头到尾都摆出羞涩不好意思的初哥模样，然后时不时对这女的欣赏地看上一眼，仿若很中意她的大方豪爽。
　　三个人吃着喝着玩着，几个小时很快就过去，这时候原宜才拿出手机看时间，露出惊讶的表情：“呀，都这么晚了，这时候回家不太方便啊。”
　　“哎哟，宜叔。”名叫珊珊的女人撒着娇，“既然都到了这里，还想着回去做什么？大家玩得尽兴最重要。”
　　“说的也是。”原宜拍着脑袋，仿若恍然大悟，暧昧的看了一眼陆修，又看了一眼珊珊，“既然这样，珊珊，我就把阿修交给你了，可要好好照顾我这侄子。”
　　“叔，你这是干什么……”陆修被珊珊挽住了胳膊站起来，既不安又羞涩，却因为是对着喜欢的女人，还有些半推半就。
　　“哎呀，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原宜朝陆修挥了挥手，笑道，“别多想，你们好好玩儿。珊珊是个好姑娘，过了今天，阿修你就是个真正的男人了。”
　　然后原宜目送着陆修和珊珊离开酒吧，嘴里哼着小曲儿，一个人继续开始喝酒吃菜。
　　陆修和珊珊走在通往最近一家宾馆的街道，珊珊挎在陆修的胳膊上，两人姿态十分亲密。
　　进了宾馆开了房，陆修坐在床上等珊珊洗了澡出来，朝她道：“孔哥那边怎么说，咱们玩真的啊？”
　　珊珊穿着浴袍，手里端着半杯红酒，晃晃悠悠走到陆修旁边：“当然要玩真的，不然我‘老公’怎么来捉咱们的奸，怎么玩仙人跳？”
　　“一会儿你配合着点拍视频照片，孔哥他们不会下重手打你的，但你脸上的表情要痛苦，要叫的惨一些才好。”珊珊把手里的半杯红酒放在床头柜上，坐在陆修身旁，“这样，你的亲爸爸才会不忍心，才会拿出钱来赎你。”
　　“这些我都懂，不用你多说。”陆修伸出手，解开珊珊浴袍的腰间系带。
　　珊珊是风月老手，不动声色的看着陆修，心底却对眼前这个长得还不错的青年，难免有几分鄙夷。
　　她这辈子如果能有个好爸爸，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这样，而陆修……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不过她拿钱办事，良心这东西早就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也就是暗暗感慨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即将收到儿子果照的原初：……


第156章 
　　第二天早上7点半,原初值了一夜的班在回家路上，就发现手机上有十几个未接来电，全都是原宜打给他的。
　　他值夜班的地方地处偏僻、信号不好,加上他的手机是用了好几年的老人机,上面的漆都掉的差不多了,只有拨打接听电话，以及发短信的功能，所以原宜一直没有联系上他。
　　等回到家中，就看到原宜一脸焦急的模样在客厅里走来走去，于是连忙上前询问：“发生了什么事？”
　　“大哥,你看看。”原宜把手机递给原初。
　　原初接过手机，滑动屏幕,上面一张张全是陆修和一个女人赤身裸体、不堪入目的照片，还有一段视频。
　　点开视频,只见陆修鼻青脸肿的跪在地上，可怜的哽咽着：“爸,我闯祸了……我不该一时贪玩,动了别人的女人。”
　　说到这里的时候，画面中伸出一只骨骼粗壮的手,一巴掌就拍在陆修的脑袋上,发出清脆的拍击声响。
　　陆修呜咽一声捂住头，过了会儿才抬起哭丧着的脸继续往下说：“爸，他们要400万的赎金才肯放了我，否则就要废了我的手脚……不要报警、千万不要报警,不然他们把照片视频散播出去，我这辈子可就全毁了啊！”
　　“爸，救救我！”
　　视频到这里，戛然而止，原初拿着手机的右手微微颤抖，沉默不语。
　　“大哥。”原宜知道这是他大哥被气到了极点的表现，趁机凑过来从原初手中拿过手机，语重心长道，“阿修还年轻，就算是犯了一次错，可不能就这样被毁了呀。如果真被这些人把视频照片散播出去，他将来走到哪里，都抬不起头来。”
　　“人言可畏啊，大哥。”
　　原宜到现在都不知道陆修跟孔哥早有勾结，还以为陆修真的钻了他和孔哥做下的套，所以在原初面前卖力表演。
　　原宜这人没有什么长处，倒是很懂得揣摩他大哥的心理，原初果然被那“人言可畏”四个字所打动。
　　他吃过这方面的亏，当年被冤枉入狱，人人待他如同过街老鼠，就连父母和弟弟都从没有来牢里看过他；后来就算证明是冤案被放出来，大部分人也对他避而远之。
　　毕竟一个人被关在监狱里十几年，接触的都是罪犯，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谁又能证明他没有罪犯朋友，将来牵扯出什么麻烦？
　　现在的社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总之远着他点儿总没错。
　　就连他眼下找的晚上看仓库这活儿，都是隐瞒了自己过去的经历，人家只以为他是在单位因伤残而内退的工人，才接受了他。
　　他不能看着他的儿子，再走上自己的老路，于是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开口道：“我这房……能卖400万不？”
　　他心里也恨陆修不争气，虽说不知情，但他作为陆修的亲生父亲，22年来没有管过陆修是事实。陆修犯了错，又这么可怜的求到他面前，怎么可能当做没发生？
　　他也想好了，好歹他每月还有4000多块退休金，等这事儿结束，实在不行就带着陆修离开帝都，寻个消费低、没人认识他们的小镇租房住。到时候陆修找个工作去上班，他就给陆修洗衣做饭，再抽时间做点零工，日子总会慢慢有起色。
　　“这……咱们急于出手的话，恐怕有点悬啊。”原宜见原初松口，心中已是乐开了花，脸上却仍旧带着焦虑的神色，“不过，总能凑个三百来万吧。”
　　又怕原初因此而反悔，继续道：“我看那些人扣着阿修，也不过是求财。他们开口要400万，我们拿不出那么多，未必不能和他们讲讲价钱。”
　　原初闭了闭眼，疲惫的点头。
　　他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不比年轻时。此刻值了一夜的班回来，又听到这样令人受打击的消息，身心皆憔悴不堪。
　　但为了陆修这个儿子，该做的事还是要做。紧接着，他就跟着原宜跑房产中介、拍照片，将名下的房子挂牌出售。
　　……
　　陆维探完毛凌的班回到天盛，身边就多了一个“助理”释清。
　　由于是他私人掏钱雇佣，没有走天盛的帐，再加上陆维在公司的声望资历，也就没有其他人想着去考核释清的工作能力，而是默认了这一存在。
　　陆维与释清是朋友相交，两人在接下来的世界还会继续见面，所以虽说释清挂着“助理”的名头，陆维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支使释清干什么活儿，只想着带他经历一番世事，彼此间算是结个善缘。
　　但释清却另有想法。
　　他既然已经选择入世，就要有入世的态度。
　　如果真像陆维之前所说，识得七情六欲、世间百态，才能真正参破佛理玄关，没道理别人都在红尘中打滚，为了生存在这个社会上而汲汲营营，他只冷眼旁观，不去参与这些事情。
　　那样的话，又和之前的避世清修有何区别？
　　所以他虽然做事样样不在行，却很积极的在学习周边一切，包括真正的助理应该做的事情、电脑手机以及家电的使用。
　　最近他在一个佛学论坛注册了账号，因为其对佛理了解精微深刻，很快成为这个论坛上有名的人物；他自己也在和网友的交流之中，得到了不少启发，感觉大有进益，这让他对入世修行的效果更加充满信心。
　　陆维见释清如此，也开始把其当成一个真正的助理，有了活儿都放手让释清去做，让他多接触一些人、增强处理判断事情的能力。
　　这天陆维来到办公室，看见提前到这里打扫卫生的释清抱着捧红玫瑰，朝他走过来道：“陆叔，有人送你的，要不要插起来？”
　　释清之前轮回了几十个世界，论真实年龄不知道比陆维大出多少。但他在这个世界的身体刚刚三十出头，比陆维足足小了十几岁，又是陆维的助理，所以便跟着公司的员工管陆维叫“陆叔”。
　　陆维瞟了一眼，他在这个位置，有人给他送东西不稀奇，像谢宇飞和毛凌，时不时的就会给他寄点礼物；他带过的明星，就算现在不在他的麾下，彼此也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不管去哪里买伴手礼的时候总是有他一份。
　　奇的是有人给他送花，还送的是九十九朵红玫瑰。
　　他都这个岁数了，又刚刚丧妻半年多，是哪个这样不开眼？
　　陆维走过去，看见这捧红玫瑰还插着张卡片，上面用刚劲的字体写着
　　“我回来了。”
　　没头没尾的一句话。
　　陆维想了想，也没想起来是谁。原身长得高大英俊、智商情商手段都不差，又在娱乐圈里打滚，身边诱惑众多。
　　原身成为有名的经纪人之后，不知道有多少男男女女对他表示过好感，有单纯想要借爬床上位的，也有真心爱慕痴恋他的；但原身性格正直重情，对贫微时就跟了自己的妻子齐箐一心一意，从来没有过外遇。
　　说起齐箐，是个幸运的女人，也是个可怜可悲的女人。
　　陆维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就觉得原身的家庭状况很有些不对，虽然他不介意，却还是找人调查了一下，把事情弄清楚。
　　齐箐的事情发生在20多年前，一手操办此事的、齐箐的母亲又已经去世，调查起来很有些困难。但近期陆修“认父”的举动，让陆维委托的调查者摸着了头绪，很快把之前发生的事情揪出水面。
　　社会对女人从来就不宽容，和齐箐同时代的女人，被强迫后、被迫嫁给犯罪者有之；被数次家暴、却完全得不到任何帮助支持，最后被虐待致死者有之。
　　齐箐未婚产子，可想而知压力会如可大，一有不慎就是万劫不复，所以作为一个普通女人，她才会忍痛把亲生儿子送到福利院。
　　幸运的是她遇到原身，有了个幸福的家庭。
　　可怜可悲的是，即使面对着这世界上对她来说最亲密的人，她也从来无法说出以前的遭遇，只能建造一个心坟，将过去的事情埋入其中。
　　她40多岁就去世，除了身体不好之外，跟常年的压抑心思也不无关系。
　　跟原身的近二十年，纵然原身后来有了钱，她也从来没有在自己身上奢侈浪费过，值钱的首饰和衣服都不多，而且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整洁有序。
　　知道自己出身和学历不高，她还会去上一些补习班，学习交际礼仪以及如何得体应酬，为原身装点门面。
　　除了对陆修的过于溺爱之外，可以说，她二十年来都是一个合格且称职的妻子。
　　当然，站在原身的立场上来看，她欺骗的做法难以令人接受；但陆维觉得，做为一个求自保的弱势女人，也不是不能够理解。
　　反正斯人已逝，往事便一笔勾销罢了。
　　有些意外的是，陆修的亲生父亲居然是镇玄转世，这一世名叫原初。
　　不愧是绑定了吸收宿主负面情绪的系统，原初这个人真是衰气缠身。从生下来开始，因为被村里的算命先生说“鬼登锅投胎，克娘克老子”，就从来不受父母待见。
　　弟弟原宜出生之后，这种情况愈演愈烈，原初哪怕多说两句话，就会被几个耳光重重扇下去，打到他在家里再不敢说话为止。
　　直到原初后来不顾父母反对进城，几经波折和努力，终于在帝都找到一个体面的开小车工作，和家里关系才渐渐缓和。
　　那个时候原初也正和齐箐谈恋爱，说起来，那就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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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章 
　　然后就是入狱出狱、被弟弟一家子吸血,到现在被儿子算计卖房。
　　二十多年的时间，桩桩件件，都不是常人所能承受之痛苦。
　　他的系统主题就是如此,陆维若救他出苦海,反而会是害了他；但就算是这样,原宜一家子和陆修的所作所为，也实在是令陆维恶心。
　　原初那边的情况，陆维一直让人密切关注、随时向他汇报。原宜和陆修现在正在忙着玩攻心计和无间道，反正等这场大戏过去，这俩货谁也讨不到好。
　　“陆叔,你看这花要不要插起来？”释清又问了一遍。
　　“插什么插，把它扔了。”陆维走到办公桌前坐下,看了眼那捧娇艳欲滴、还挂着新鲜露珠的红玫瑰，回答道。
　　甭管是谁送的,他一个40多岁的中年鳏夫，又不是谈恋爱的小姑娘,办公室里插红玫瑰像什么话？
　　你说要拿去转手送人吧,这东西又太暧昧，送给谁都不好,只能扔掉。
　　“哦。”释清回答了一声之后,带着那束玫瑰出门，然后按照陆维的吩咐，把它扔进了位于楼梯过道的垃圾桶。
　　等释清离开过道之后，沿着僻静的楼梯拐角处,慢慢走上来一个男人。
　　男人30岁左右，正是最成熟和富有魅力的年龄段，肩宽腿长，脸上架着副墨镜。在这刚刚入秋的天气里，打底的蓝黑条纹衬衣领口解开了两颗纽扣，穿着身灰色的定制休闲西服、黑色休闲鞋，给人一种雅痞的感觉。
　　他朝垃圾桶里看了眼，迟疑犹豫了片刻，紧接着仿若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朝着陆维所在的办公室方向走去。
　　13年过去，他不再是昔日那个青涩的无知少年。
　　然而当他想到，即将与陆维再次见面的时候，原本干燥的掌心中，还是因为激动而微微泛潮。
　　……
　　陆维打过一通电话之后，把手机搁在办公桌上。
　　这通电话是打给电影学院的硕士生导师，萧山的。萧山跟他认识多年，今年六十好几了，在学院内担任班主任，同时也是德高望重的老戏骨，算是学院里的一宝，陆维在他面前都要恭恭敬敬的喊一声“叔”。
　　因为萧山还在教学，所以学院内应届生的情况他都非常清楚，而且他本身演了几十年的戏和话剧，眼光没得挑。
　　听说陆维要签新人，萧山非常高兴。毕竟娱乐圈的水很深，像陆维这样靠谱的经纪人不多，他也希望自己培养的学生，将来能有好的发展。
　　于是他和陆维约定，下周二让几个他看好的学生过来天盛面试，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就由陆维签下。
　　陆维现在要签人，其实是件很容易的事情，不过他的性格就是这样，既然签了就要对艺人负责，用心去规划对方的演艺事业，尽量让对方红起来。
　　而不是像有些经纪公司那样广撒网，签下霸王条款，常有陪酒陪夜，却对艺人的事业经营根本不走心，红不红的起来主要看命。有许多原本很有潜质的艺人，就是毁在这样的经纪公司手里。
　　相对的，陆维签人也很挑，所以到目前为止，他手底下只有谢宇飞和毛凌两个艺人。
　　谢宇飞之前在综艺节目中小火了一把，反馈到陆维的系统面板上，大约是百余粒能量沙，对现在的陆维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当然，那个综艺节目只相当于谢宇飞的热身，他真正的重头戏和铺垫还在后面；而毛凌还有一个多月杀青的高导那场电影，也将成为她演艺事业上的，一个非常不错的起点。
　　陆维想到了头几个世界，他赚取能量沙可谓无比艰难，成王称霸，一个世界都只能得到几十、几百粒。而自从修仙世界之后，他的能量沙数量忽然暴增到近两万粒。
　　这究竟是因为修仙世界的特殊性，从而导致所获得的能量沙多呢？还是因为秦格连续四个世界任务失败，使得系统所获的全部能量，能真正为他一人独有的原因呢？
　　从现在这个世界来看，应该是第二个原因才对。
　　就在这时，办公室门外传来了有礼貌的敲击声，陆维开口道：“请进。”
　　肩宽腿长，穿着灰色休闲西服的男人走了进来，顺手带上门，然后在陆维对面的真皮沙发椅上坐下，摘去自己脸上的墨镜，露出张轮廓分明、无可挑剔的俊美面孔。
　　“……葛英。”陆维从记忆中翻找出这张面孔的名字，惊讶道，“你回国了？”
　　“是啊。”男人的身子略略前倾，双手交叉放于桌面，双眸瞬也不瞬的看着陆维，“半年前，我听说陆叔的夫人去世，就决定回国。只是那边的合约有些麻烦，到了现在才能真正脱身，来这里见陆叔。”
　　“陆叔，你老了。”
　　“是啊，岁月催人老。倒是葛英你，比以前更成熟，是个真正的男人了。”陆维感慨道。
　　葛英是原身带过的孩子，既非科班出身，也不是他们公司培养的练习生，而是因为长得太好，被人拍下照片和视频，在网上意外红起来的，出道那年只有15岁，和他签了三年的经纪合约。
　　而葛英的家庭情况，说起来令人唏嘘。他的妈妈是个三陪女，一次意外中生下了他，根本就不知道他父亲是谁，独自把他抚养长大。
　　陆维签了葛英之后，就开始全心全意的栽培葛英；因为葛英还是个未成年人，所以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对其也多有照顾。
　　葛英本来就自带流量、再加上陆维的悉心经营，演艺之路可以说是一路走红。
　　说起来，那时候的葛英表演十分稚嫩、情商和手段也几乎为零，经常在节目上说一些傻话直话，还喜欢在博客上炫耀自己买的奢侈品，手表跑鞋大金链子什么的，基本上毫无品位。
　　但演艺圈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人要红起来什么都挡不住，他的这些表现反而被粉丝们视为耿直可爱。
　　这孩子从小没有父亲，母亲因为忙于赚钱生存，对他也多有忽视，十分缺乏照顾和关爱，也从来没有人为他规划过清晰的未来。
　　大约因为这样，他对于陆维十分依赖，有事没事都黏在陆维身边，会因为陆维分心照顾别的艺人而生气，甚至很不高兴陆维已经结婚有养子这个事实。
　　陆维只把葛英当小孩子，并没把他的这些表现放在心上。
　　由于未成年，葛英的粉丝基本上都是亲妈粉和姐姐粉，他就这样在陆维的悉心照顾下、在粉丝们的宠爱声援中，顺风顺水当了两年多的偶像。
　　人红被人嫉，特别是当年娱乐圈里，并非天盛一家独大，还有两三家同等规模的公司在互相竞争。葛英飞速蹿红，别的公司推出每一个美少年款的偶像出道，都会拿来和他比较，简直是压得别人无路可走。
　　到了第三年的时候，网络上忽然爆出，葛英的妈妈曾经做过三陪的消息。陪酒陪客的照片、同为小姐的证人，散布的到处都是。
　　与这些同时掀起的，还有许多恶意的谣言，比如说葛英曾经做过童伎。
　　甚至还有葛英曾经的“客人”，似模似样的在网上匿名留言，回味葛英当初的身体有多么紧致，皮肤有多么的细嫩光滑，其描述完全不堪入目。
　　虽然没有照片和真实证据，但葛英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长大，又生成这般模样，很多不明真相的人就会认为，他怎么可能会是干干净净的呢？
　　陆维当时紧急公关，一方面压下网络上声浪、引导舆论，另一方面走法律程序，发律师函直接起诉造谣生事者，忙得焦头烂额，算是他这半生中遇到的数次大危机之一。
　　就在事态稍微被控制，平息了些的时候，一件所有人都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
　　葛英的妈妈自杀身亡，并留下长达十几页的遗书。
　　葛英虽然从小由妈妈抚养长大，但母子间性情不合，葛英的妈妈平时又不太看顾他，实际上关系并不算亲密。
　　他红了之后，就没有再和妈妈怎么相处。虽然给了妈妈不少金钱物质上的东西、买车买首饰，实际上大都也是出于炫耀的心理，就类似于“没有你，我现在也出息了，你后半辈子还得靠着我，怎么样？”这样的想法。
　　然而当看了那封遗书之后，他才知道，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但他的妈妈在心底里还是深深爱着他的。
　　他妈妈看得很清楚，这件事情只有以她的死收尾，才能画上完美句点。
　　为了她儿子的前途未来，她不吝惜于一死。
　　葛英捏着那封遗书，跪倒在地、泣不成声，心中十分后悔。
　　他为什么、为什么就那么幼稚呢？如果妈妈不爱他，为什么会生下他，又在当年那么艰难的情况下，独自一个人把他抚养长大？
　　他为什么在她活着的时候，只知道气她、拿钱砸她，以行程忙碌为借口不去见她，而没有好好地看到过她的内心呢？
　　在葛英的妈妈遗书公布之后，事态很快被平息，舆论转为谴责那些造谣生事的人，并对网络暴力产生的后果进行反思。但葛英的妈妈，再也回不来了。
　　葛英则受到了人生中重大的打击，尽管名声被洗白，却无意再待在娱乐圈，于是在陆维的建议下，出国学习表演，再居住一段时间。
　　陆维的本意是让葛英去看看更广阔的世界，在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交些朋友，同时治疗精神和心灵上的创伤。


第158章 
　　谁知道葛英这人竟是天生有星运的,去了没多久，就被国外的一位名导演相中，担任他电影里的男主角。
　　正好跟天盛的合约到期,于是通过那位名导演的牵线搭桥,顺势与国外一家颇具盛名的公司签约,并凭借那部电影拿了国际上的电影大奖。
　　拿奖那一年他还未满20岁，成为那个电影大奖历史上最年轻的影帝。这十几年混得风生水起，被誉为“最受欢迎的神秘东方面孔”，就连陆维在国内，也时时听到看到有关于他的报道。
　　“陆叔,这些年我都没有和你联系……你有没有怨我？”葛英望向陆维，带着些小心翼翼的试探表情。
　　他身处异国他乡的这13年里,除了最开始的那段时间，从来没有和陆维主动联系过。
　　被大导演相中的时候,他刚刚年满18，却已经遭遇过社会上铺天盖地的谩骂质疑,以及母亲被逼自杀的痛苦。然而幸运的是,他因为有陆维在身边鼓励支持，没有因此被打垮、一蹶不振,反而变得比同龄人更加坚强成熟。
　　无论什么地方,想要成功都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他明白这个道理。
　　他在异国完全没有背景和资源，纵然是运气好，因为外形气质合适那部电影,得到了名导的青睐，谁又能保证这样的青睐能长久呢？毕竟那位导演出了名的不喜欢拍重复题材人物，而影帝影后昙花一现，便逐渐没落再无人知的例子，也不是没有。
　　作为一个演员，需要拿出更多更好的作品说话。
　　那时候展现在他面前的，是更广阔的世界和天空。
　　年轻的他从血液里、从内心深处，想要变得更强，想要得到更多人的赞赏敬仰崇拜，想要站在更高的领奖台上。
　　无关其它，这是属于一个男人天生的征服欲望。
　　所以他放弃了和陆维续约，转投国外的那家娱乐经纪公司，并在新经纪人的控制安排下，再也没有和陆维主动联系过。
　　人际关系都是有来有往才能长久，陆维这边单方面的给葛英打了几次电话、寄了几次东西之后不见回应，两人的关系也就逐渐疏远。
　　陆维虽然觉得可惜，却也猜到一点葛英的情况，没有放在心上；毕竟娱乐圈里变数太多，他又不是没经历过世事沉浮的毛头小子。
　　而新经纪人对葛英有这样的安排，亦不难理解。公司既然在艺人身上砸下大把金钱和资源，就必须得到忠诚和回报，葛英不需要有一个关系过于亲密的前任经纪人。
　　葛英刚开始几年由于年纪小、资历浅，所有的行程安全以及交往的朋友范围，都完全被公司所控制；后来他渐渐出了头，能够令公司为他改变一些规则的时候，又不好意思接近关系已经疏远的陆维，所以造成了这些年两人完全没有联系。
　　所谓近亲情怯，大约就是如此。
　　“怨啊，很多个晚上都睡不着觉，在心里骂你这个小白眼狼。”陆维先是开了个玩笑，继而又道，“你这不是回来见我了吗？我知道，你一定有你的理由。”
　　陆维就是有这样的本事，只要他愿意，就能让与他相处的人都如沐春风。
　　葛英小心翼翼的表情消散不见，长吁了口气，唇畔不知不觉中浮起笑容：“陆叔果然是这个世界上，最懂我的人。”
　　“好了，不要十几年不见，见面就给我戴高帽子。”陆维从办公椅上站起来，忽然想起了什么，“小葛，今天你是不是送了束花给我？”
　　卡片上的“我回来了”那四个字，正好与眼前的葛英对上。
　　“红玫瑰。”葛英并不避讳，“然后陆叔你让你的助理，把花扔进了垃圾桶。”
　　陆维挑眉望向葛英，等他解释。
　　葛英深深吸了口气，等自己的心脏跳动稍微平缓下来之后，才开口道：“陆叔，我喜欢你。从我十几岁的时候开始，我就非常清楚这点，却一直没有机会向你表白。”
　　他认识陆维的时候，陆维就已经有了家庭，而且是个对妻儿负责，从来对外界诱惑毫不心动的正直男人。那么多男男女女的前车之鉴摆在他面前，他就算再傻也知道，不能暴露自己对陆维的真实感情想法。
　　话又说回来，如果陆维不是这样一个人，或许也不能让从小没有父亲、内心缺少安全感的葛英，念念不忘了这么多年。
　　葛英自身的条件相当不错，又有明星光环加持，疯狂追逐他的男男女女不知道有多少。十几年的时间，他想要找一个条件合适的伴侣，实在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期间他不是没有想过放下陆维，毕竟陆维有家庭有妻儿，他这一场暗恋怎么想都没有结果。
　　但他尝试了好几次，却发现自己做不到，只能认命放弃。
　　这个时候，从来学习成绩平平的他才真正理解，“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两句古诗的含意。
　　他十几年来没有跟陆维联系，除了近亲情怯之外，也有这方面的原因。暗藏的感情酝酿发酵了太久，惟恐一不小心暴露出来，伤人伤己。
　　“但现在陆叔的夫人已经去世半年，我就想着……或许我可以有，陪伴陆叔走完下半辈子的机会。”葛英说到这里的时候，十分动情，导致一双漂亮的黑眼睛都微微湿润，“陆叔，我知道你是可以接受男人的，能给我这个机会吗？”
　　“老实说，这件事有点突然。”陆维听完葛英的话，错愕了一会儿，“你知道，我们相差足足有十几岁。在我眼中，你一直都是我的晚辈。”
　　“陆叔，我并没有要求，你现在就接受我。”葛英见陆维没有直接拒绝，当下松了口气，“只需要给我追求的机会就好，我会给陆叔足够的诚意。”
　　“陆叔，你愿意重新签下我吗？”
　　陆维看着葛英，感觉天上掉下一块馅饼，砸中了他的头。
　　还是纯金的。
　　其实像葛英这样在国际得了好几座金像奖，在星光大道上留下过手印，名声如日中天的影帝，就算想要回国发展，也可以有更好的选择，完全没有必要再回来找他。
　　葛英已经在演艺圈里混了十几年，现在属于他自己的人脉资源、声望眼光、名气地位，都绝非从前那个稚嫩少年可比。
　　而陆维也可以想象，在他签下葛英之后，他的任务进度将如何突飞猛进。
　　虽然谢宇飞和毛凌都是具有潜力的演员，但捧新人的运作周期较长，没个两三年见不到效果。就算见效不错，花费十几年最后也未必能走到葛英今时今日的地位，无法与葛英相提并论。
　　毕竟明星的崛起经历，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而且不可复制。
　　陆维没有考虑多久，就朝葛英伸出了右手：“希望我们将来合作愉快。”
　　“陆叔，我不会让你后悔的。”葛英与陆维双手交握，露出一个由衷的喜悦笑容。
　　他从面容到身材打扮都已经是一个成熟男人，但此时此刻笑起来的神态，却仿若仍旧是从前的青涩少年。
　　……
　　原初的房子虽然装修一般，但地段不错，周边的配套设施都很齐全，而且因为急于出手，比市价压低了十来万，所以挂牌不过两周多点的时间，就卖了出去。
　　一共得了三百六十六万，数字倒是挺吉利的，全部给了孔哥那边。
　　之前，陆修就已经通过卖自己的衣服鞋子手表首饰，给了孔哥他们一百四十万，其实再给二百六十万就能抵上这笔债了，还多出来一百零六万。
　　孔哥倒也公平，做为“演出辛苦费”，毕竟珊珊和一众小弟都需要报酬，给陆修抹去了六万的零头，陆修自己最后落下了一百万。
　　有了一百万的陆修，哪里还耐烦再去原初面前扮演乖儿子，跟在原初身边吃苦？他只和原初通了个视频电话报平安，然后随便找了个借口，搬回之前陆维为他租下的公寓居住，再也不见原初。
　　原宜和吴青这时候还做着美梦，想着事态平息了，就可以从孔哥手里把那笔钱要回来。
　　谁知道原宜去找了几次孔哥，对方却每次都推托不在，或者是在忙，原宜根本就见不着孔哥的面。原宜就算再迟钝，这个时候也觉察出不对劲。
　　他私下打听了一段时间，才知道事情的真相。
　　真是常年打雁，被雁啄了眼；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原宜自己算计着哥哥的房产，却没料到自己被那个看上去年轻、没有经过什么世事的侄子，和孔哥联合起来摆了一道。
　　他怎么能甘心？
　　“大哥，报警吧。”所以他来到了原初面前，带着满脸沉痛的表情，“没想到阿修会为了钱骗我们，这根本就是他和别人做下的套，让我们钻哪！”
　　原宜知道，现在只能以“诈骗”起诉陆修等人，才有可能拿回那笔房款。由于房产属于原初，陆修又是原初的亲儿子，只有原初出面提交证据、进行起诉，事情才能顺利进行。
　　到时候钱在他大哥手上，纵然还是需要花费心思和时间，想办法一点点的掏出来，总比落在孔哥和陆修手里，一点味儿也闻不到的强。
　　原初现在，已经搬到了位于城郊的出租屋居住。
　　这间出租屋只有十平左右，由红砖砌成，平房，只有基础的水电。周围环境嘈杂而肮脏，地处偏僻，谈不上任何周边配套设施，基本上都是租给刚刚进城务工的农民。
　　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租金便宜。
　　作者有话要说：    鉴于每个世界只能睡一个受，正在考虑是让陆总为了任务睡影帝呢，还是一如既往睡原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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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这间出租屋并不大,但因为里面的家具只有一张铁丝床，连张多余的板凳都没有，倒显得十分空荡。
　　此时此刻,原初就站在这样一间出租屋里,脊背微微佝偻着,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衣，望向对面神情激动的弟弟。
　　“如果我报警，以诈骗罪起诉阿修的话，他会坐牢。”原初叹了口气，走到床旁坐下,痛苦的摇了摇头，“我不能这样做。”
　　他坐了十几年牢,对牢里的情况再清楚不过，个中滋味绝不好受。
　　“大哥,俗话说父慈子孝，儿子孝顺了,父亲自然会慈爱。但那个小畜生摆明了是来算计你的,你还跟他讲什么仁义？！”原宜急道，“像这种儿子,不要也罢！”
　　“我因为坐牢,二十二年都没有管过他，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他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我作为父亲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原初闭了闭眼，重复道,“我不能让阿修走我的老路，他还年轻，进去的话一辈子就毁了。至于那笔钱，就当是我这二十二年来欠他的。”
　　“大哥，你糊涂啊！”原宜跺脚道。
　　原初沉默不语，只是低头坐在铁丝床旁，脸上也看不出任何表情。
　　原宜见原初一副铁了心的模样，知道自己从原初这里撬不开口子，当下也不耐烦再和原初作戏，转身摔门离开这间破旧的出租屋。
　　原初抬起头，盯着紧闭的房门看了一会儿，从口袋里慢慢摸出他那个掉了漆的老人机，第101次拨打陆修的电话。
　　电话里第101次的，传来短促的“嘟嘟”忙音提示。
　　原初将电话贴在耳畔，耐心的等那一串忙音提示消失，才又慢慢的把手机放下。
　　他知道，他很可能已经被陆修拉了黑名单，却又忍不住怀着丝渺茫希望，一次次的拨打。
　　……
　　被原初拒绝之后，原宜知道自己这个闷亏是吃定了，气愤恼怒之余，他既不能把孔哥那边怎么样，又不能强迫原初去起诉陆修，但生活却还是要过下去的。
　　吴青现在已经搬去和原玉兰、姚安安两个小姑娘一起住地下室，虽说有点挤，但也方便她照顾女儿的日常生活。
　　好在原初的退休金存折，一直捏在吴青手里。往常顾及着面子情，而且还想着将来能得到原初的房产，每个月总要从里面拿出一千多块给原初。
　　现在闹翻了正好，那一千多块钱也不用再给。这是他那个倒霉又没用的大哥，最后所能做出的贡献。
　　他身高体格长相都不错，就在一家宾馆找了个看门的活儿，工资不高，但包吃包住，算是把生活暂时稳定下来。
　　而他们一家之所以还要咬紧牙关，住在房价和物价较高的市中心，是因为原玉兰和姚安安都考上了练习生，和娱乐公司签了合约。
　　练习生是免费的，但食宿需要自理。为了女儿的将来，他和吴青自然要留在附近，方便看顾。
　　父母对儿女往往会产生盲目的期待和自信，原宜和吴青也不例外。虽然房产的事儿已经打了水漂，但他们的玉兰儿争气，在那么多人当中脱颖而出，考上了练习生，想必熬过这几年，等玉兰儿成了明星，就可以开始享女儿的福。
　　这对目前的他们来说，也是人生中唯一能看得到的希望。
　　然而原宜和吴青却不知道，天盛的练习生和其它娱乐公司练习生的区别，也根本就不知道京梦娱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进入京梦娱乐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原玉兰和姚安安都还觉得挺不错的。
　　虽说不包食宿吧，却没有传闻中天盛的练习生压力那么大、竞争那么激烈，课程比较轻松，还会着重教她们怎么穿衣化妆打扮，这些女孩子们感兴趣的事情。
　　然而买衣服首饰和化妆品都要钱，因为姚安安已经成年而且不再继续读书，她的父母在上个月便将给她的钱减半，她与原玉兰又都没有经济来源，两个女孩子很快感觉到了囊中羞涩。
　　纵然只是购买山寨衣服和廉价首饰化妆品，凑合着使用，也已经入不敷出。
　　公司里教导她们的老师似乎发现了这点，于是私下里找她们谈话，先是态度亲切的，表示很看好她们的前景，又问她们想不想利用课余时间赚点外快、贴补生活？
　　这对于原玉兰和姚安安来说，自然是求之不得的事情。但她们刚进公司一个多月，多少还是有些谨慎，于是小心翼翼地询问那名老师，要怎么赚取外快？
　　那名老师笑了，告诉她们不要紧张，只是陪客人喝酒吃饭、活跃下气氛，并没有别的事情。
　　出场陪一次，就能赚500块；到时候老师抽成100，她们自己能落下400。而且只要她们愿意，像这样的场子很多，每天都可以有。
　　原玉兰和姚安安扳着手指算了算，如果她们每天出场的话，一个月就能赚1万多块；哪怕懒一点，两天去一次，也能赚5000朝上，可以大大改善她们的生活状况。
　　不就是陪吃陪喝吗？她们可以的。
　　于是那名老师当天晚上就带着她们去了一间夜店酒吧，果然就是陪着喝酒唱歌、活跃下气氛什么的，当天两人就各自拿了400块钱回去，也就此放下心来。
　　两个女孩子之前都是不爱学习，追星混论坛的，很有点鬼心思。她们知道，像在夜场陪客的这种经历，如果等她们将来有名了，被人挖出来就是个污点，甭管你是不是清白的，到时候就是黄泥巴糊在□□上，不是屎也是屎。
　　所以她们每次去夜店之前，都会化上很浓很艳的妆、穿平时不会穿的衣服，甚至戴上假发，务求让人辨不出本来面目。
　　就这样过了半个月，两个女孩子得了甜头，跟夜店的很多人混熟、兄弟姐妹相称，胆子也变得越发大了。甚至不用之前的那名老师带队，每当夜幕降临之时，她们就手拉着手，脚踩高跟鞋，扭动细细的腰肢，熟门熟路走在那条五光十色的夜店街上。
　　“今天我生日，小鱼儿和瑶瑶怎么着也得多喝两杯，不然就是不给我面儿！”
　　说话的人，是魅店的红姐，也是原玉兰和姚安安近来最羡慕佩服的女性。在这里工作的女性一般都不会用自己的本名，小鱼儿和瑶瑶，则是原玉兰和姚安安的花名。
　　红姐今年21，比原玉兰和姚安安也大不了几岁，是魅店的头牌。今天她生日，光客人送的九层香槟塔就起了六座，她手指头上戴的、胸口上挂的，身上穿的，原玉兰和姚安安两个人加起来好几年也赚不到。
　　红姐的皮夹子里，经常装着上万的现金，她嫌沉的时候，就会交给身边的跟班拿着，并且随便跟班怎么花销，出手十分阔绰。
　　被红姐点名，原玉兰和姚安安都与有荣焉，在众人的起哄当中，豪气的仰头将手中烈酒一饮而尽。
　　几杯过去，两个女孩子先后倒下，红姐挑眉做了个眼色，就有两名男子以“送她们回家为理由”，将不省人事的原玉兰和姚安安分别架出了酒吧。
　　……
　　夜已深，原宜穿着马甲衬衣西裤，像平时一样守在宾馆的大门前值班。
　　他是三班倒，宾馆24小时开放，每天要在门口守足8小时，还没有休息日。但他既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任何谋生技术，这里已经是他最好的工作选择。
　　过了会儿，一辆跑车开过来，走出个壮硕得像熊一样的男人，怀里抱着个穿着打扮暴露的女人。
　　女人一条手臂软软的垂下，双眼紧闭，脸上化着妖艳的妆，完全看不出本来面目。
　　原宜在外面混了这么多年，当然知道这个女人未必是心甘情愿，而很有可能是被“捡尸”了，但这又关他什么事？
　　看这男人开的跑车和衣着打扮都是名牌，原宜连忙殷勤上前，为男人拉开宾馆玻璃门，放男人进去。
　　见男人抱着女人，行动不便，原宜还主动去前台替他开房，并帮他将女人搀扶进房间、放在床上。
　　“祝您夜生活愉快。”即将离开时，原宜朝男人挤了挤眼。
　　男人见原宜如此上道，不由哈哈大笑，顺手就给了原宜500块小费，非常大方。
　　原宜把小费揣进裤兜里，慢慢踱回门口，心里美滋滋的，还有几分得意。
　　像这样的客人，最好每天多来几个。
　　……
　　第二天早晨，原玉兰在头痛欲裂中醒来。
　　不、不只是头疼……她全身都在疼。
　　她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张大床上，只盖了条薄被；而在她的身边，一个又壮又丑的男人正鼻孔朝天，仰着头发出阵阵鼾声。
　　原玉兰当场尖叫出声，然后不顾一切的伸出手抓向那个男人。
　　男人被她的尖叫声惊醒，然后看到自己手臂上出现几条指甲抓出的鲜红痕迹，当场大怒，翻身坐起望向原玉兰：“嚎什么嚎，还跟爷动上手了？！”
　　说完，他抓起原玉兰的头发，“啪啪”就给了她几记耳光，下手又重又狠，原玉兰的双颊顿时青紫肿胀起来，两道鼻血蜿蜒而下，还掉了一颗后槽牙。
　　原玉兰刚开始的时候，只觉得有满腔激愤怒火，想跟男人拼命。但这几记耳光下来，顿时把她打懵了，再不敢和男人动手，只能把那条薄被裹在身上，缩在大床的角落里，呜呜咽咽地道：“你这是、你这是□□……我要、我要告你！”
　　男人的眉头皱了起来，从床头柜上摸出手机，拨通了红姐的电话：“喂，怎么回事儿？我花了钱的，这小妞却说要告我！”
　　作者有话要说：    看来大家都希望陆总睡影帝啊，那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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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接到男人的电话之后,没过多久，红姐就开车亲自过来了。
　　看见原玉兰那张被掌攉至青紫的脸，红姐嘴里啧啧两声,摇了摇头,露出怜惜的表情,开了包湿纸巾走到原玉兰身旁，动作轻柔地为小声啜泣的原玉兰，擦去半干涸的鼻血。
　　“你这人也真是，怎么着也不能动手打人啊。”红姐把纸巾丢进垃圾桶，站起身含嗔带怨的看了一眼男人,“瞧瞧，我们小鱼儿一个娇滴滴的姑娘家,就被你打成这样，连大牙都掉了一颗。”
　　男人被红姐那一眼看着骨头都酥了,哪里还有气，嘿嘿的笑着,伸出自己一条胳膊：“我平时也是个讲文明规矩的人,这不是一时情急嘛？你看看，这小妞上手把我抓的。”
　　红姐看过,“切”了一声：“你这皮糙肉厚的,抓两下怎么着了？就算这样，也不该下那么重的手。”
　　原玉兰见红姐过来一直在为她说话，之前被男人几巴掌吓住的她，仿若找到了主心骨,大声的哭了出来。
　　“妹妹别哭。”红姐又过来为她擦泪，“来之前我都打听过了，这事也不怨谁。昨个儿夜里你喝醉了，扒着他不放，他以为你是可以带出场的，就带你来这里，说起来大家都是误会。”
　　“事情已经这样，你去告他，自己也落不下什么好。”红姐吓唬原玉兰，“再说了，这事儿究竟是强迫是自愿，要真调出监控看，法院还不定怎么判。”
　　“不如这样。”红姐摸摸原玉兰的头发，“姐知道你缺钱，今天也吃了亏，咱们就整点实惠的。”
　　于是红姐拿了手机出来，打开软件，转账了5万给原玉兰。原玉兰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当下只觉得脑子晕晕乎乎的，也顾不上哭了。
　　红姐却横了一眼男人：“你动手打人这事儿就算了呀？再添1万给我这可怜的妹妹看伤补牙，凑6万，听着也吉利不是？”
　　男人没脾气，过来按照红姐所说，转了1万给原玉兰，心里暗想头牌到底是头牌，手段不可小觑。
　　他看上这妞有两天了，主要图年轻鲜嫩，还是个没开苞的处，给了红姐10万，让红姐凑成好事，红姐轻轻巧巧就吞下一半，还让这妞说不出话。
　　……
　　原宜值了一夜的班，正和人交接的时候，看见三个人从宾馆门口走了出来。
　　因为其中那个壮硕男人，昨天晚上给了他500块钱的小费，所以他往那边多瞧了两眼。
　　然而不瞧还好，这一瞧顿时血气直往头顶冲去，脸色变得铁青。
　　壮硕男人走在前面，原玉兰和红姐就走在后面。经过一晚上的时间，原玉兰的妆早就掉的差不多了，刚才红姐还帮她用热水洗了个脸，面颊上虽然还有些青紫浮肿，却不妨碍原宜认出自己的女儿。
　　他的玉兰儿……怎么会打扮的那般轻浮浪荡，大晚上的出现在宾馆？想起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原宜还有什么不明白。
　　他几步冲到三人的面前，全身都被气得发抖，大喊出声：“原玉兰，你怎么会在这里？！”
　　自从被父亲和大伯“撵”出家门，原玉兰心里就跟自己的父亲不怎么对付，父女俩好几个月的时间都没有见面。索性两边都有事情，原宜在谋算着怎么得到他大哥的房产，原玉兰则和姚安安忙着做明星梦，到也没时间去撕扯什么。
　　原宜这两天正想着，什么时候去地下室那边看看女儿，缓和下父女关系，没料到就见着了这幕。
　　原玉兰被突然冲出来的父亲吓了一跳，往后倒退了一步，紧接着梗了脖子朝原宜道：“我爱去哪儿就去哪儿，你管我呢？！”
　　她对这个父亲实在是很失望，40岁的人了一事无成，成天就知道在外面东游西逛，没人看得起他；而且她刚从她妈那里知道，大伯的房子已经卖了，钱都给了那个突然冒出来的堂哥，没她家一点事儿。
　　“好、好！”原宜跟原玉兰说不通，转脸望向男人和红姐，“她是我女儿，你们都在这里站着别动，我要打110报警！”
　　说完，从裤兜里摸出手机。
　　红姐脸上却一点都不悚，风情万种的撩撩头发：“你打啊！反正是出来卖的事儿，大家谁都落不下好。到时候警察来了，我倒要看看，你跟你姑娘面儿上有没有光！”
　　原宜握着手机，动作停顿，激愤的望着红姐：“什么出来卖？她明明是被强迫的！”
　　他自己的姑娘，他是知道的。原玉兰虽然懒一些、被养的虚荣骄纵了些，心思却还算单纯，绝对不会主动出来卖身。
　　红姐嗤笑一声：“钱都打给她了，你说不是出来卖的，谁信？”
　　说完，她把原玉兰往原宜那边一推：“我还有事儿，你们父女既然见面了，就好好说道说道。”
　　紧接着，红姐就跟那男人一起上了车，绝尘而去。
　　原宜在弄清楚事情的真相之前，也不敢拦着，更不敢报警。毕竟事情如果真如红姐所说，到时候原玉兰的名声就全毁了。
　　他上前拽着他姑娘的胳膊，把原玉兰拉到僻静无人的角落，放低了声音，压抑着怒气问道：“你收人家钱了？”
　　原玉兰被他拽的有点疼，甩开他的手，带着哭音道：“事情已经这样，我不收钱、不收钱的话，多亏啊！”
　　“你、你……不要脸！”原宜忍无可忍，被原玉兰气得胸口疼，抬起手就给了她一记耳光。
　　他虽然是个没本事的混混，为了钱什么卑劣的事都肯做，却从来没有想过让自己的女儿走这条路。原玉兰既然收了那男人的钱，这件事无论拿到哪里去说，都已经定性，如果张扬出去，吃亏的只有女儿。
　　“你凭什么打我？！”原玉兰大声哭嚎着，“从小到大，你管过我多少？有没有往家里拿过一分钱？！你知不知道，每当跟同学聊起自己爸爸的时候，我都觉得丢脸！”
　　“怎么，这些年你吃的喝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原宜怒道，“要不是我，你们能到这城里来？”
　　“你才不要脸！自己一点本事都没有，我们家还不是全靠着大伯的那点儿退休金？！而且让我跟妈在这里苦兮兮住了好几年，你连个房子都弄不到手，倒是有本事动手打人！”哭喊之后，原玉兰转身就跑，离开了原宜。
　　原宜独自站在寂静的街角，肩背垮下去，仿佛一瞬间就苍老了好几岁。
　　他伸出右手，狠狠抽了自己几个耳光，疼痛而响亮。
　　……
　　原初搬到郊区去住之后，尽管原宜一家把他的退休金吞了，但他看仓库的活儿还在，再加上时不时打点零工，这附近生活消费低，日子倒也能过得去。
　　他就像块沉默的礁石，经历过生活中无数风浪的侵袭、身心千疮百孔，却仍旧不言不语的承受一切。
　　原初住的这附近都是农民工，时不时就有工头过来找临时工，活计倒是时不时有，只是脏、苦、累，要不然也轮不上他们这些人。
　　这天下午，原初帮人做家装，又是刷墙砌顶，又是扛大件物品，从工头那里拿了两百块钱、灰头土脸的回来。他年龄已经不小，身体又不好，只觉得全身上下都疼，像散了架一样，晚上还得去给人看仓库。
　　幸好看仓库这活儿比较清闲，瞅着时间可以睡几小时。
　　原初拖着疲累的身体烧水洗了个澡，出来的时候发现手机在响，他拿起手机，惊喜地发现上面的号码，属于他的儿子陆修。
　　半年了，足足有半年的时间，他没有收到过陆修的任何消息。
　　然而刚拿起手机，耳畔就传来陆修带着哭腔的声音：“爸，救救我！”
　　陆修得了那100万，刚开始固然过得很滋润，但他好了伤疤忘了疼，虽然不能像从前他妈还在的时候那样大手大脚，但以平常人的眼光看，生活还是过得十分奢侈。
　　再加上和孔哥来往密切，没事儿就花钱请客，再小赌一下怡情、泡几个妹子，没几个月，他手上只剩下三四十万。
　　这个时候他心里有点慌，孔哥见状，就怂恿他去赌球，并举了好几个在赌球上赚到大钱的例子，说的陆修十分眼红心热。
　　不知他是时运不好还是怎地，把手上那几十万很快就全部输了出去，还借了10万的高利贷。有了上一次的教训，他本来没敢借多，但现在利滚利，已经滚到了快20万。
　　而且没想到孔哥翻脸无情，拿了人体贩卖器官的协议书让他马上签，说是现在割一个肾就能还清，等这利息再滚几天，可就要割肝割胆割眼角膜了。
　　陆修走投无路，这才想起了自己还有原初这个爸爸，打来电话求救。
　　原初听完陆修的哭诉之后，深深吸了口气，心里是无边无际的绝望与失落，却仍然在帮着陆修想办法：“我听你提起过，你的继父是个有钱人，每年光收房租就将近百万的收入，能不能找找他？”
　　“也不是管他要，是管他借。借了以后，咱们往后慢慢还他。”
　　之前陆修在原初面前，把陆维的身家好好吹嘘了一通，说自己为了和亲生父亲在一起，不惜在母亲死后，主动离开有钱的继父，用来表现自己的重情重义。
　　所以关于陆维的情况，原初是清楚的，才有了现在这个提议。
　　陆修听了原初的话，声音却逐渐低下去，措辞含糊不清，只是报了现在自己住的地方，让原初快些来救他。
　　像陆修这种人，柿子都是捡软的捏，他已经被陆维态度强硬的扫地出门，又怎么敢回头去找自己曾经的继父？陆维可不是原初或者原宜，他根本就拿捏不了陆维，而且内心深处对陆维充满了恐惧感。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陆修这儿子专业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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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原初放下电话,在心里深深的叹了口气，阿修这孩子太不懂事，看来只有他进城去跑一趟,找找阿修的继父
　　那个名叫陆维的男人。
　　能借来钱当然是好,他这人不会赖账,将来无论如何辛苦工作都会还给陆维；如果借不来的话，他也做好了准备，那些人不是要一个肾还债吗？阿修还年轻，到时候他替阿修上手术台，割那一刀就是。
　　……
　　“陆叔,这就是你给我接的本子？”
　　葛英没好气地把手里的剧本扔在桌上，发出“啪”的一声响。
　　“是啊。”陆维坐在沙发里,满脸正直的回答，“蜚声国际的制片公司,拿过世界级金奖的导演，本子也很好,兼顾了市场娱乐性和艺术性……20%的票房分成,我觉得没有什么可挑剔的。”
　　“陆叔，你是要气死我吗？”葛英气极反笑,俯下身体,单手撑在沙发上，望入陆维的双眼，“这个片子要出国拍4个月，还是封闭式拍摄,你打算接下来4个月跟我都不见面，嗯？”
　　“我选择回国发展，到底是为了什么？”
　　面对葛英的诘问，陆维忽然笑了笑，伸手抓住葛英的条纹领带，让这个体型与自己不相上下的男人低头，然后出其不意吻上了葛英。
　　两人在沙发上紧紧相拥，唇齿交缠，热烈的吻着彼此，吸吮对方的舌尖，良久才放开。
　　“陆叔，你以为这样就能打发我了吗？”葛英深深的凝望着陆维，食指插入对方有着缕缕银丝的发间，粗重地喘息着，眸光中尽是不加掩饰的爱意。
　　自从葛英回国与陆维签约，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半年。
　　这半年来葛英接的都是一些华国区域的产品代言，以及高端产品的广告，行程并没有很忙，有足够的时间和陆维在一起。
　　他在国外的那十几年都忘不了陆维，但实际上长时间的彼此没有接触，过去陆维对他更像是一个符号，一个因为无法得到、而显得越发珍贵的回忆和执念。
　　经过这半年的相处，他发现陆维与十几年前的印象中，相比改变了许多。
　　十几年漫长的时光中，人总是会变的，这不足为奇。陆维比他记忆中的符号鲜活动人得多，又如同经过时间酿制的醇酒，令他越发迷恋沉醉，只想用一生细细探究，与其天长地久。
　　而陆维对于葛英的热切追求，其实是有点享受的。
　　葛英从样貌到身材都没得挑，感情上也足够专一执着，很对他的胃口。
　　所以半年的时间，他们自然而然走到了一起，可以说除了最后那步，恋人间应该做的事情都做过了。
　　“那要怎么样，才能打发你呢？”陆维笑道。
　　他虽然喜欢葛英，但为了任务进程，自然是要使得葛英在事业上有更好的发展，而不是这样放纵下去，让葛英贪恋朝朝暮暮的相守。
　　葛英的眼珠转了转，轻轻咬了咬陆维的下唇：“按照这本子的要求，我明天就要飞过去试镜，除非……今天晚上，陆叔你留下来过夜。”
　　他与陆维虽然已经确定了恋人的关系，却由于工作方面的客观原因，没有住在一起。
　　两个月前，葛英就已经在网上购买了成套的浣肠工具、凡士林，以及各类情趣用品，放在自己的床头柜里，却迟迟没有能够付诸行动。
　　一方面是没有找到机会，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他觉得陆维的年龄到底是有点大，又从来没有做过承受方，怕陆维的身体经不起折腾。
　　直到经过这段时间陆陆续续的学习、观看视频，葛英觉得有把握不会弄伤陆维了，才提出要求。
　　陆维想了想，迟疑道：“明天你就要上飞机，身体能行吗？”
　　“陆叔，不要质疑男人的这方面能力。”葛英严肃的回答后，把陆维从沙发上拉起来，朝着宽大的卧房走去。
　　陆维无可奈何的被牵着手，跟他去了卧室，心想，但愿你没有高估自己的承受能力。
　　……
　　一夜翻云覆雨之后，手机闹钟还是准时在5:30响了起来。葛英今天8:00的航班，7:00左右就要赶到机场，加上接近一个小时的车程，现在无论如何也要起床。
　　在闹钟尖锐的叫声中，葛英睁开一双因为没睡醒、还带着湿气的眼睛，费力地撑起酸软腰肢，后面传来阵阵钝痛。
　　没想到，他准备了那么久的工具，昨天全部用在了他自己的身上。
　　想到昨天夜里，他在陆维身下扭动着腰肢，喊的那些粗言浪语，一次又一次的索欢，他自己都觉得脸红，忍不住双手扶着额头，把脸深深的低下去。
　　昨夜到了最后，他的整个身体爽到过电般的抽搐、完全瘫软，还是陆维抱他去的浴室，做的事后清理。
　　大概因为是第一次，陆维器物又比常人粗大，虽然因为事先做足前戏、没有出血，他其实还是疼的。只是当时铺天盖地、溢满身心的爽，以及终于与恋人合为一体的快乐满足，使得疼痛变的微不足道。
　　直到今天早上，才爆发出昨晚狂欢的后遗症，开始觉得钝痛。
　　这大叔……果然不愧是比他多活了十几年，经验手段相当丰富，他算是栽在这位叔手里了。
　　“发什么呆，起床吃饭了。”
　　葛英抬起头，看见陆维已经衣冠整齐的站在床前，朝他扔过来几件衣服。
　　从外衣到长裤都搭配好了，穿上就能出门。
　　葛英嘴里发出嘶嘶抽气声，挪动酸软的大腿，哀怨的看了陆维一眼，开始往身上套衣服。因为去试镜的话，还要去那边换戏装造型，不需要穿的那么正式，再加上紧接着要坐飞机，所以陆维为他选择的，是柔软舒适的休闲装。
　　穿好衣服，葛英迈着有些别扭的步伐走到餐桌前，开始吃陆维为他准备的早饭。
　　陆维在修仙世界雪山顶的时候，做了一两百年的饭，在这方面颇有心得。虽然是普通的皮蛋瘦肉米粥，却熬得十分香浓、入口绵软，而且温度适宜。
　　“陆叔，我就要飞去异国他乡了，不说准备大餐，你就给我喝点稀饭啊？”葛英半边屁股挨着凳子，一边拿勺舀着吃米粥，一边不满足的叨叨。
　　“以你现在的身体状况，今天也就能喝点稀饭。”陆维顺手把一盒药膏扔在他面前，“记得涂药，等差不多消肿了以后再进固体食物，否则到时候屁股受罪，年轻人。”
　　葛英红着脸收了药膏，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三两口把面前的稀饭喝完，心里却不知怎么的，甜滋滋的如同灌了蜜。
　　“陆叔，等拍完片子回来，就换我在上面。”临出门换鞋的时候，葛英为了扳回一城，朝陆维道，“往后，咱俩一人一次。”
　　男人都有征服占有欲，虽然被陆维抚摸进入的感觉很爽，但葛英依然没有放弃，成为主动进攻的那一方。
　　陆维暗想这人都三十岁了，怎么还这样幼稚。
　　当下却不好拂了葛英的意，点了点头，边系鞋带，边心不在焉的道：“行啊，等你回来。”
　　于是葛英心满意足，信誓旦旦：“陆叔，你放心，下一次我肯定会让你舒服的。”
　　两人向来有默契，他们现在的关系不能曝光。一方面葛英现在的事业阶段不适合有绯闻流出，特别还是跟比自己大十几岁的男经纪人；另一方面，陆维在天盛工作，还带着其他的明星，也不能有这样的传闻。
　　出了这个门，两人就再也没有半点暧昧的言语举动。陆维开车将葛英送到机场，把葛英交给他的助理，公事公办送两人登机之后，就又开车回自己家。
　　现在的明星可以说没有隐私，而他虽然在葛英家过了一夜，但因为年龄和身份，就算有记者看见他与葛英出入，倒是没有任何人会对此进行暧昧猜想。
　　如果他是个小姑娘或者女明星，恐怕立马就会成为今天的娱乐头条。
　　陆维住在位于市中心的，一处从私密安全性到绿化都做得不错的小区。他开车来到小区大门，看门的警卫认得他的车，按下护栏升降，铁质的栅栏缓缓升起。
　　这个时候却只见一个瘦弱、身躯微微佝偻，穿着洗得发白衣物的男人从旁边冲了出来，拦在他的车头处。
　　陆维眯起双眼，经过调查者传来的情报和照片，他当然是认得这个男人的
　　陆修的亲生父亲，原初。
　　是的，现在的原初对他而言，不过是这种意义的存在。
　　失去了所有的记忆，被所处的环境和经历重新塑造了人格，又怎么会是最开始的那个人呢？
　　所以他拒绝承认，每个世界的原身是他自己，同时也拒绝承认，原初和镇玄、秦格……是同一个人。
　　再说，上一个世界陆维得到了完整的系统，同时也挣脱了系统对两人生生世世的束缚，他们两人的关系已经结束，都应该有新的开始。
　　陆维放下车窗，朝原初礼貌的点头：“请问，找我有什么事吗？”
　　原初看着眼前这个仪表堂堂的男人，他英俊而眸光深沉，腰背笔直，就连鬓边的几丝银发，也只是给他增添了岁月的威仪华贵，而绝非垂暮老态。
　　想起陆修之前聊起他继父时，不经意的赞叹，原初咽了口口水，当下只觉得自惭形秽。
　　但为了陆修，他只能硬着头皮上前，开口道：“你好，我叫原初，是阿修的亲生父亲……因为阿修出了点事情，我没有办法，所以才来这里找你。”
　　作者有话要说：    葛英握拳：我要反攻！
　　陆总：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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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陆维想了想,打开一侧车门，朝原初道：“上来。”
　　他虽然一直没有去干涉原初的生活，但这不代表,他不知道原初身上发生的一切。
　　他知道原宜与陆修争夺房产的全部经过,他知道原宜一家目前的状况,知道陆修欠下的高利贷，也知道原初这半年来，过得是什么样的生活。
　　他甚至知道，原初的一条腿是怎么在监狱里瘸了的。
　　在陆维看来，原初之所以在出狱之后遭遇这些苦痛,完全是因为他在意身边这些所谓的“亲人”。
　　如果这次陆维不替陆修出钱还高利贷，陆维可以想象得到,原初最后必定会选择割掉他自己的肾，替陆修偿还欠款。
　　就算是陆维,也觉得原宜一家子和陆修的所作所为过于恶心。
　　但这段时间他一直很忙，身边又有个葛英时时刻刻黏着,所以一直没有来得及就此事多想,直到原初现在找上他。
　　原初望向敞开的车门，有些拘谨,拍了拍身上并不存在的尘土,才束手束脚上了陆维的车。
　　陆维看了眼原初瘦消憔悴、神态麻木的侧脸，在心里暗自叹息，看来真的是环境造就性格和命运。
　　这一世的原初，因为从小缺爱,就像个感情上的乞丐，别人但凡对他好一些，他就恨不得百倍千倍的报偿。而由于系统主题限制，出现在他身边的又偏偏都是些虚情假意，像原宜和陆修这种人。
　　原初容忍原宜一家子这么多年，也不过是因为原宜小时候，曾经在父母扇他耳光的时候，为他说过两句还算公道的话。
　　看着这样的原初，陆维心里生出了新的想法。
　　出狱之后，原初一直忍受着生活的折磨，无非是为了他那个不争气的弟弟原宜和陆修。
　　他们既是原初的痛苦来源，也是情感的依赖。
　　如果这两个人得到他们应有的下场，原初的心里究竟是痛苦多一些，还是解脱多一些呢？
　　看原初之前的所作所为，大概会是前者。
　　陆维把车开进车库之后，带着原初回到他的家，开了袋面包，沏了一杯热的巧克力牛奶递给原初：“坐。”
　　看这人既瘦弱又营养不良的样子，大概率贫血，据调查者传来的相关信息，这人还没有吃早饭的习惯；所以比起待客的茶叶，还是面包和营养丰富的牛奶热饮更适合他。
　　原初尽量斯文的小口咬着面包，对陆维详细说明自己的来意。
　　在杯中热气的蒸腾下，原初憔悴的脸色终于稍微好看了些，神色却仍然是怯懦而卑微的，小心翼翼地看着陆维。
　　“我为什么要帮你？”陆维一手支着额头，一手放在太师圈椅的扶手上，神色难测的望着原初，“那是你的儿子，不是我的儿子。”
　　原初的心沉了沉，但想着陆维既然肯把他带到这里谈话，应该就不是完全没有希望，呐呐的道：“陆、陆总，你毕竟养了他十几年，就算是养条小猫小狗也总会有点感情……他欠的钱要是再不还，人家这两天就要割他的肾哩。阿修年纪还轻，以后会改好的，到时候我带他来给你磕头。”
　　非常诚挚朴实，语气近乎于哀求，却毫无说服力的一番话。
　　“是啊，你也知道我养了他十几年，但我养的可不是什么小猫小狗，倒是个祖宗呢。”陆维嗤笑一声，“知道我为什么把他赶出家门吗？”
　　原初茫然的摇了摇头。
　　当初陆修跟他说的是，因为母亲病逝，知道了他这个亲生父亲的存在，所以主动离开继父的家找他团聚。
　　但他就算再无知，通过陆修这段时间的所作所为，也不会认为陆修所说是真。
　　“他是你跟齐箐的孩子，这一点，我养了他多久，齐箐就隐瞒了我多久。”陆维抬眼望向原初，“他在外面赌钱，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事了，不过每次都有齐箐给他兜底，所以他才肆无忌惮。齐箐死后我初步调查了一下，不算在外面的挥霍乱来，光是‘赌’这一项，他这些年就输掉了3、4000万。”
　　“不要总说他年纪轻，他过完年就二十三岁了，早就是个成年人，我这个继父算是对他仁至义尽。”
　　原初不知道，之前陆修跟陆维还有这一出，神情纠结挣扎了半晌之后，才垂了头，放下手中的杯子低声道：“对不起。”
　　陆维打量着原初。
　　现在已经入冬，再过两三个月就要过年，帝都今年虽然还没有下雪，实际上外面温度很低。
　　陆维看着虽然穿的不算多，但都是上好的保暖料子，而且无论公司或者家里，都已经开始供暖，去外面也都是开车，一点都冻不着。
　　原初就没有这样的条件，他住的地方只有个烧水用的小电炉，房子还四面透风，根本没有暖和的时候。
　　更不要说原初现在只穿了件脱线的毛衣，外面配着夹衣，一双单鞋。
　　之前陆维在门口让他上车，就是见不得他那副在寒风中佝偻着瘦削身躯、瑟瑟发抖的模样。
　　原初听了陆维的一番话，自然是没有脸再要求什么，于是就打算站起身，离开这里。
　　“站住。”陆维见状开口道，“离了我这里，你又打算怎么办？”
　　“割一个肾替陆修解决问题吗？也不看看你那身体，就算下的了手术台，又能再活多久？”
　　原初苦笑一声：“我是他的爸爸，他纵然有千般不是，这个时候如果我不去帮他，就没人能帮他了。就当……是我上辈子欠他的。”
　　“是吗？”陆维走到原初面前，面无表情的看着原初，“那你们欠我的，又该怎么还？”
　　陆维身形高大气质深沉，面无表情站在那里，就给人一种无形的压迫感，原初下意识的退后了两步，却只能无奈的低头重复道：“对不起。”
　　齐箐骗了眼前这个男人半生，养大了他们的孩子，而几千万这个数字……是他这辈子想都不敢想的。
　　他无法偿还。
　　陆维闭了闭眼，朝原初开口：“你觉得现在跟我说对不起，还有什么意义？20万，我可以出，但我有条件。”
　　原初不可置信的望向陆维。
　　“子债父偿，妻债夫偿。”陆维冷酷无情的道，“20万，买断你的后半生。”
　　……
　　原初给陆修打了20万，解决掉陆修眼前的危机，同时与陆维签下一纸“卖身契”。
　　这一纸“卖身契”看起来似模像样，原初盖了手印还签了字，实际上要真正论起来，并没有什么法律效力。不过，这一纸合约足够糊弄原初就行。
　　反正原初的半生，就是被人欺骗糊弄的半生，也不多陆维一个。
　　按照合约上所写，原初从拿到钱开始，对外就称是陆维家请的男保姆，对内则是陆维的“狗”，无论陆维如何驱使对待于他，必须任劳任怨、听从吩咐。
　　并且，和除了陆维之外的人，断绝一切来往。
　　签下这一纸带着侮辱性质合约的时候，原初的手都在抖，但他需要这笔钱去救阿修。
　　同时，齐箐和阿修这些年确实对不起陆维，陆维心中有怨有恨也可以理解，他只当是为齐箐和阿修赎罪。
　　原初的东西实在有限，他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只带了两床被褥以及几身衣裳，签好合约的次日就住进了陆维家。
　　陆维工作很忙，到了晚上才回来。
　　原初一直在饭厅等陆维，听到开门的声音，连忙到厨房端出他做好的晚饭，摆在饭桌上，心里忐忑不安。
　　陆维走了进来，把车钥匙扔在沙发上，然后到饭桌前坐下，在旁边原初殷切的目光下，夹了一筷子素炒青菜放进嘴里。
　　然后吐了出来。
　　本来他对原初的厨艺还有些期待，要知道星际世界的沐凤轨可是做得一手好菜……果然不再是同一个人。
　　“什么垃圾。”陆维用餐巾纸擦擦嘴，指了指桌上的菜，神色冷厉，“都给我倒进垃圾桶。”
　　说完，拿起手机点外卖。
　　原初心里有点委屈，他觉得那些菜色都挺好的，有肉有菜，有鱼有汤，花费了他挺长时间拾捣，而陆维只尝了一口青菜，就要全部丢进垃圾桶。
　　但他却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按照陆维所说，把桌上的七碟八碗都收拾了，菜和汤全部倒掉。
　　其实做菜这种事儿，会吃才会做，原初这辈子除了给领导开小车那会儿，有时候进席面给领导挡挡酒什么的，就没吃过什么好的。
　　再加上因为穷惯了，虽然陆维给了他家用，买菜买调料时却也难免抠抠缩缩，只敢捡着中不溜的成色买，做出来的饭菜自然平平。
　　过了一会儿外卖送来，陆维看了眼刚在厨房收拾完的原初，开口道：“没吃晚饭吧，过来一起吃。”
　　原初望着摆在饭桌上的那几道菜，卖相确实比他做的要好许多。
　　再坐下来吃两口，刚才的委屈就变成了惭愧。和眼前的美食相比，他做的饭菜确实啥也不是。
　　但他却也不气馁，细细品尝着嘴里的食物，琢磨着怎么能够在将来把饭菜做的更好吃。
　　毕竟原初的身上还挂着“男保姆”这个职务，他希望自己能够胜任，这样多少能为他找回一些，在陆维面前的尊严。
　　吃过晚饭、洗过澡之后，陆维就回到卧房里看书充电。
　　作为一个明星经纪人，要懂的东西很多，而且必须时时更新知识，才能跟得上时代审美的发展。
　　墙壁上的挂钟走到9:30，卧房外传来了敲门声，原初走了进来，垂着双手腼腆地道：“陆总，我晚上睡哪儿？”
　　陆维的房子不小。眼下空着的屋子，除了陆修之前居住的之外，还有一间客房。但未经陆维同意，这两间屋原初都不敢擅自入住。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从现在开始，乃就是我的狗狗~
　　原初：……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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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陆维把手上的书放到一旁,抬起眼望向原初。
　　这人顶着头斑白的发，瘦削的身体上仍旧套着他那件洗得发白的夹衣，卑微而手足无措的站在那里,等待着陆维回答。
　　“你先去洗个澡,换上睡衣。”陆维冷冷道。
　　“我昨天刚洗过澡的,不脏。”原初脸上浮现一丝为难的神色，抿了抿因为营养不良，而颜色发白的嘴唇。
　　“不要让我再说第二遍。”陆维重新拿起旁边的书，打开放在眼前，“在我这里,每天都必须洗澡。”
　　原初今天下了厨，虽然外表看起来如他所说的“不脏”,身上却难免有油烟味儿和葱姜蒜沾染的味道，这是与他同一屋檐下的陆维所不能忍受的。
　　原初无奈,只得拿了自己的毛巾、冼漱用具和换洗衣物，按照陆维所说去浴室洗澡。
　　等他再度出现在陆维面前时,陆维才明白过来,他刚才为什么脸上会出现为难的神色。
　　原初根本就没有睡衣，他穿着一身领口和袖口都被磨烂、还带着好几个破洞的秋衣。他姿态别扭的站着,双手置于裆前,遮住那里的一个洞。
　　陆维见状，忍不住轻笑一声，紧接着就拉下脸开始训斥：“我是没有给你钱用吗？穿成这样，是要给我出去丢人？！”
　　原初惊惶的摇头,他从来就没有那样想过。
　　他怀着赎罪的念头签下那纸合约，自然在陆维这里做什么事情都小心翼翼，陆维虽然给了他钱，但他从来没有想过往自己身上花。
　　仔细想想，他里里外外穿成这样……确实是很丢人。
　　“算了，今天就先这样。”陆维指了指衣柜，没好气道，“里面有一套新的睡衣，尺码买小了，我没穿过，你找出来穿吧。”
　　看着原初战战兢兢的打开衣柜去找睡衣，然后换上，陆维发现原初比他想象中的还要瘦弱。
　　原初的个子不矮，骨架也算不得纤细，但那套对于陆维来说小了一码的睡衣穿在他身上，却显得空空荡荡，根本撑不起来，加上眉眼间的怯懦小心，衬得他整个人越发显得可怜。
　　就这样的身体，竟然还想着要去替陆修割肾还债。
　　陆维完全可以想象，如果他不插手，任由事态发展下去，原初最终的结局，只会是失去一切、孤独死在那个四面透风的出租屋里。
　　“陆总，我晚上睡哪儿？”原初换好了睡衣，再度小心翼翼的询问。
　　“做为一条狗，当然是应该睡地板。”陆维嗤笑一声，往地上指了指，望向原初的目光中尽是不屑和轻蔑，“你以为，你配拥有单独的房间和床铺吗？”
　　原初听了陆维的话，捏紧了拳头，浑身都在发抖。
　　但他为了救阿修，已经签下了那一纸合约，眼前这个男人用20万买断了他的下半生。
　　他也早就做好了，被这个男人驱使侮辱的准备。
　　看到原初那张因为屈辱而发白的脸，陆维心里松了口气。对于他们这些“宿主”来说，无论经历了什么，在每一个世界完成任务，获得足够的能量沙最终返回原世界，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他虽然改变了原初既定的命运，却并没有打算让原初完不成这个世界的任务。
　　“壁柜里有被褥枕头，你以后要睡觉就铺在地上。”陆维用高傲的态度继续道，“起床的时候，再叠好放回原位。”
　　原初忍气吞声的走到壁柜前，按照陆维的话去做。
　　然而等原初打地铺的时候才知道，地面上那层米白色的羊绒地毯，比他这辈子穿过的任何一件衣物都要柔软，他长着粗茧的手指划过去，都惟恐将其挂坏。
　　而他铺的盖的，虽然看着不怎么厚实，却都是上好的蚕丝被褥，再加上室内开着暖气，他睡下之后，就感觉到自己好像被软绵绵的云朵所包围。
　　此时此刻，卧房内只开着两个角灯，以及陆维用来看书的一盏床头灯，屋内的灯光并不明亮，而是一片令人舒适的昏黄暧昧。
　　陆维见原初躺下，便再也没有理他，自顾自的仍然捧着本书在那里看。
　　原初偿还完陆修的欠款，今天刚刚搬进陆维家里，其实之前整个人都是紧绷着的，身心俱疲。
　　他裹着被褥，抬头朝陆维所在的方向望了一眼。
　　只见那个高大挺拔的男人半坐在床上，灯光为他英俊鲜明的轮廓镀上了层柔软金边，他修长的手指不时翻过书页，在这寂静一片的空间里，发出有规律的沙沙声。
　　就像是座不可撼动的山岳，又像是潭不可见底的深水。
　　原初虽然内心为陆维之前的轻蔑态度，仍然感到有些气恼，但只是这样看他一眼，原初却无端端感到安心。
　　仿若这一生的颠簸流离、痛苦无依，都有了归处。
　　紧接着原初又摇了摇头，把这种感觉从脑海里赶出去。
　　齐箐骗了陆维半生，陆修又欠了陆维那么大一笔天文数字的债务，他是来这里为妻儿赎罪的。
　　陆维是他的债主，仅此而已。
　　原初闭上眼睛，听着耳畔传来的翻书沙沙声，渐渐放松了身体和精神，很快陷入沉沉酣梦之中。
　　……
　　第二天早晨原初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
　　原初抓起自己掉漆的老人机看时间，竟然已经是9:30。再望向卧室的那张大床，陆维不在，想必是出门上班去了。
　　原初心里不由得有些惭愧，他作为陆维家的保姆，竟然连主人的早饭都没有准备，就一觉睡到了现在。
　　说起来，他之前的睡眠很浅，每晚睡不了几小时，总是天不亮就醒来，已经很久没有睡得这么熟。
　　大约是……这里的环境，实在令人太过舒服的缘故。
　　原初拍了拍自己的脸，望向窗外，只见有零零碎碎的洁白雪花飘舞在空中，屋顶和地面上有了层积雪，银装素裹十分美丽。
　　这是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
　　如果现在他仍然住在那间出租屋，恐怕就毫无心情欣赏这些美丽雪花，而是在为寒冷和四处透风的房间而发愁。
　　原初把自己的被褥叠起来放进壁柜，然后把陆维的那张大床整理得平平整整，洗漱完毕后才走出卧房。
　　经过昨天的相处，他已经看出来，陆维这人非常爱干净，而且方方面面都十分挑剔。
　　原初打算今天把屋子里里外外打扫一遍，然后好好做顿午饭。他知道自己的手艺不行，做的饭菜陆维不吃，就想借着每天给自己做午饭的机会，把手艺尽快练起来。
　　他走到厨房，看到保温锅是扣着的，旁边还放着一张纸条，于是拿起来看，上面用刚毅遒劲的字体写着
　　“剩下的早饭，不要浪费。”
　　原初以前跟原宜一家子住在一起的时候，是常吃剩饭的，倒也不怎么介意。
　　揭开锅盖，却只见里面放着半盘蒸饺，还有一小碗虾仁蒸蛋。虽然说是剩下的，但蒸蛋那样细嫩、一搅即碎的东西，却看上去完完整整，倒像是特意为他留的。
　　和原初之前吃的，用隔夜的、杂七杂八食物搅作一堆的剩饭，完全是两个概念。
　　原初端出饺子和蒸蛋，一个人坐在饭桌旁开始吃。虽然是很平常的食物，但做早点的人显然是个高手，蒸蛋嫩滑如布丁，饺子里包裹着饱含鲜美汁水、嚼起来还有一点脆的馅料，咬一口鲜掉眉毛。
　　因为太过美味，原初吃了一半，才忽然想起来，这饺子和蒸蛋难道是陆维亲手做的？
　　虾仁蒸蛋用的是厨房里的碗，碗沿还留着蒸蛋的痕迹，不可能是外卖。而他也没有在厨房的垃圾桶里，发现新的外卖盒子。
　　原初的心里越发惭愧，他顶着男保姆的名头，做饭的手艺竟然还比不上陆维，同时不知为何，鼻子觉得有一点酸酸的。
　　等他吃完早饭，洗过碗之后，忽然听到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
　　原初以为是陆维，把一双手往围裙上揩了揩，跑到门前，心底竟隐隐有几分期待的雀跃。
　　然而推门进来的，却是一个手里提着大包小包，30出头的男人。
　　男人一边把东西往桌子上放，一边朝原初自我介绍：“你是陆叔家的保姆吧，我是陆叔的助理，名叫释清。”
　　“你、你好。”原初帮忙关门，请释清坐下，然后开始打量释清。
　　释清身高跟原初差不多，大概是因为刚刚采买回来，穿了身方便活动的休闲服，整个人看上去十分干净柔和。
　　“陆叔说你没有什么衣裳，叫我带过来几身衣服。”与此同时，释清也在打量原初，“还有就是，陆叔让我教你用电脑上网。”
　　在上一个世界，释清是见过镇玄的。他虽然知道镇玄已转生，却没有想到，当初那个如一柄出鞘利剑般、性情高傲凛然的美少年，居然会沦落成现在这副模样。
　　同为“宿主”，难免有些物伤其类，心怀戚戚的感觉。
　　不过他是修佛之人，懂得个人有个人的缘法道路，也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打开了手提电脑包，把带来的电脑放在客厅茶几上，按下电源键。
　　原初活了40多岁，从来没有用过电脑，学习起来比较慢。释清教他怎么充电和开机关机，以及怎么网页搜索，就教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然后才告辞离开。
　　幸好原初学过拼音，打字倒是不用人教，否则还不知道要学到什么时候。
　　释清走后，原初打开了那几个装衣物的包装袋，却只认得其中一个衣服牌子，知道是贵得要死的名牌。
　　而里面的内容，从内裤到袜子，从大衣到睡衣鞋子，一应俱全，足够他四、五天不重样的换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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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除此之外,居然还有染发膏、新毛巾之类的日用品，想必是陆维实在看不下去他那满头斑白，以及挂在洗手间内那条十分劣质,而且用到绒毛几乎掉完、像是条抹布般的毛巾。
　　陆维这个人虽然看似冷漠,言语间更是刻薄到对他毫不留情,但心思却这样细腻。
　　原初这一世，从来没有被人这样照顾过生活。就是当年的齐箐，因为还有着姑娘家的羞涩，再加上大环境比较闭塞，只敢私底下织个围巾手套什么的偷偷送他,也未曾为他在生活方方面面设想的如此周到。
　　原初望着这些东西，完全可以想象的到,他就算对陆维表示感谢，那个男人也只会嫌弃的瞥他一眼,然后说出诸如“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或者“我是怕你出门丢了我的脸”,之类的话来。
　　想到这里,不知不觉中，原初的唇角竟然微微上翘。
　　还有释清送来的那台手提电脑,简直就是向他这个一直挣扎在灰暗生活中,对现在很多新事物都不知道的人，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窗户。
　　有了这台电脑，他就可以学习使用陆维家里陌生的新电器；他还可以方便的检索各类菜谱，免去了长时间的摸索实践。
　　除此之外,他还能使用电脑做很多很多的事情。
　　据释清说，在网上可以交纳水电费，可以网购，而且很多东西比在实体店购物便宜。
　　这些，他作为陆维家的保姆，在将来都会一项项的学习。
　　……
　　原初在陆维家生活了两个月之后，整个人就如同脱胎换骨般。
　　染黑了头发，长了圈肉。原本脸上显得有些松弛的皮肤，因为人胖了些，加上吃得好睡得好，皮肤紧致不少，不再显得苦相，气色变得红润健康。
　　就连之前总是佝偻着的脊背，都在陆维每天嫌弃的督促提醒中，挺直了起来。
　　因为要迁就陆维近乎苛刻的挑剔审美，从发型到平时穿衣的品质样式，都不能像以前一样凑合。他现在比两个月前看起来足足年轻了十几岁，走在大街上，还会时不时的有小姑娘回头看他，仿佛回到了年轻时的那段时光。
　　其实四十多岁这个年龄段的男人，在现代社会本来就还算不得老。大把演艺圈的男明星，四十多岁的时候，还保养打扮得如同三十左右，而且到四十往后的年龄段，才会考虑结婚。
　　除了外表改变之外，自从有了电脑，并懂得怎么使用之后，原初的眼界更是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知道了许许多多的新事物，开阔了原本狭窄灰暗的视野，喜欢上看电影，并培养出了烹饪的兴趣。
　　陆维现在已经能够吃得下他做的饭菜，并且有时候还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赞赏，这让他的心里十分满足，觉得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多少对别人还是有些用处。
　　今天是大年三十，从两天前开始，除了一些洋餐厅，街上的饭店超市就开始一家一家的关门闭店，菜场更是无人营业。
　　就连网络上的店铺，因为合作物流放假的关系，在过年期间的十几天，也大部分是不发货的。好在原初早有准备，囤了满冰箱的蔬菜水果肉类，还买了熏肉，去肉店灌好香肠，广味川味都有。
　　陆维现在手下一共带着七名艺人，最近又和个有歌唱特长的青年签了约，每天都忙得很，早晨6:00出门，晚上经常10:00以后才能回家，原初虽然在这段时间里做饭的手艺大有长进，实际上往往每天也只能为陆维做一顿早饭。
　　但原初之前就打听过了，陆维过年还是有五天假的。作为陆维的保姆，他有责任和义务，为陆维把这五天的生活安排得舒舒服服。
　　想到接下来和陆维朝夕相处的五天，原初心里既有些忐忑，又有些隐约的期待和快乐。
　　下午5:00，原初包好了饺子，拿起自己的新手机，打电话给陆维，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电话彼端传来陆维冷漠，又显得有些不耐烦的声音，说是已经在路上了，十五分钟后到家，紧接着就挂了电话。
　　然而原初听完后，却只觉得安心，还有一丝甜意在胸口中荡漾。
　　自从他来到这个家，陆维对他就从来是板着张冷漠的脸，对他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十分挑剔，言语间更是刻薄，从来没有说过一句好听的。
　　但陆维从来没有骗过他，而且就是这样的陆维……让原初变成了从前想都没有想过的，更好的人。
　　让原初接触到了，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世界；让原初一天比一天的，感觉到更加自由和轻松。
　　以前的原初，自从生下来就被父母所不喜，他其实到了现在仍然为此而痛苦，身上仿佛带着原罪的枷锁。而之后的入狱等一系列事件，更是摧毁了他仅剩的，向命运抗争的力量和心志。
　　虽然没有口头上承认过，但他内心深处却一直认为父母的不喜、被陷害入狱、齐箐早逝、儿子的不成材，都是自己的错。他就是这样一直背着沉重的负罪感，艰难的活着。
　　在他刚学会上网不久，只知道查各种资料菜谱的时候，陆维似乎是不经意的向他推荐了一个论坛，那个论坛里面有很多和他一样在原生家庭或者社会上，无辜受过伤害的人，讲述自己的经历和心路，以及最终得到救赎的故事。
　　原初才开始渐渐懂得，他之前的经历，并不是他的过错，也懂得了如何去疏导自己的心理。
　　陆维虽然表面上看似只会挑剔对待他的一切，并对他不时进行语言上的打压，但他现在所拥有的自由和轻松，所拥有的更加开阔的视野，以及良好的物质条件，都是陆维为他带来。
　　十五分钟之后，陆维果然回到家中。
　　原初开始下饺子，端菜上饭桌，又开了瓶好酒。
　　等陆维和他一起在饭桌旁坐下吃饺子的时候，天色已经擦黑，长长的落地窗外，有大片大片的彩色烟花带着隐约的呼啸声，在天空中炸开绽放。
　　原初夹起一个饺子，蘸了醋放进嘴里，望向窗外灿烂的烟花。
　　齐箐已经不在，他的退休金交给原宜，也算是对得起这个弟弟；而阿修，他已经为这个儿子竭尽全力，只希望阿修以后能明白他的苦心，好好做人。
　　陆维和他一样也是单身，还比他大上两岁，看陆维现在的模样，想必不会再娶。
　　他愿意下半辈子都和陆维在一起，为陆维做饭和打点家务。等陆维退休以后，不再这么忙，他们两个老头就好好的在一起过日子，陆维想去哪里他都会陪着，一直到老、一直到死。
　　想到这里的时候，原初只觉得从身体到心里都暖暖的，十分充实。
　　这个时候，陆维的手机响了。
　　原初也没有在意，虽然现在这个时代，大家都在短信上拜年，还能顺便在群里发发红包什么，增添节日气氛，但也有岁数大点的人习惯电话拜年。
　　陆维拿起电话接通，露出一点讶异的神情：“你回来了？”
　　“是啊，陆叔。叮咚，惊不惊喜，意不意外？”电话彼端传来葛英愉悦的笑声，“我在家里等你。”
　　“但是四个月的封闭拍摄……”陆维有些犹疑。
　　“不要扫兴，今天是大年三十，阖家欢聚的日子。想要见一个人，再忙也总会挤出时间来的。”葛英压低了嗓门，声音中刻意带出磁性的诱惑，“陆叔，这两个多月来，我想你都快想的疯了，你就不想我吗？”
　　葛英的情话令陆维感到愉悦，于是轻笑出声：“当然想你，我这就去见你。”
　　原初在旁边看着陆维，他来这个家两个多月了，从没有听过陆维用这样柔软亲密的声音说话，从来没有见过陆维绽开这样的笑容。
　　他从来不知道，陆维笑起来是这样好看，令他的心房猛烈撞击了几下，却又同时感到无比失落。
　　这样灿烂而不设防的笑容，是给谁的呢？难道说……陆维已经有了在交往的女人？
　　陆维挂断电话，将手机装入口袋，站起身朝原初道：“我这几天应该都不会回来了，具体回来的时间，你等我电话联系。”
　　因为陆维现在所住的房子，是原身和亡妻生活了多年的地方，还摆放过齐箐的遗照。葛英对此多少有所芥蒂，再加上身为公众人物也不太方便，所以两人从来不在陆维这边过夜，都是陆维去葛英那边。
　　原初跟着陆维三步两步走到门口，心里很想在这大年夜留住陆维，却又不知该以何种身份借口张嘴挽留，最后只能呐呐道：“要不……事情不急的话，还是吃完饭再走。”
　　“不用了。”陆维看他一眼，披上外套穿了鞋子，就开门出去。
　　没过一会儿，原初就听到楼下不远处的车库方向，传来车子的发动声，在夜晚中显得格外清晰。
　　原初望了望满桌的饭菜饺子，心里有一点凄怆慢慢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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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陆维家的车库里,一共有两辆车，一辆宝骏、一辆保时捷。
　　为了在街道上不那么惹人注目，现在陆维开走的是宝骏。
　　原初本来就有开车的技能,而且开的相当不错,要不然当初也不能成为领导的小车司机。但因为瘸了一条腿,所以出狱后没有办法考驾照，就再也没有摸过方向盘。
　　听到楼下车子发动的引擎声，原初只觉得心里像油煎火燎一般，来不及多想什么，快手快脚在房间内翻找出保时捷的车钥匙,在这寒冷的天气里，连外面的衣服都没来得及披,换了鞋子就往楼下冲。
　　直到原初已经坐在了驾驶座上，开动保时捷,远远的缀在陆维开的那辆宝骏后面之时，才清醒过来自己究竟在做些什么。
　　陆维虽说工作繁忙,但大年三十连饭都不吃就往外跑,结合他接电话时暧昧的神情语言，肯定是为了私情。
　　说起来……陆维是他的债主,用20万买断了他的下半生；他们之间的真正关系,无非是雇佣与被雇佣。
　　而且齐箐已经走了一年多，陆维没理由一直为她守着，有了交往的女人，甚至在不久的将来结婚,都是人生中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如果那个家里真的有了女主人，他将来是继续以保姆的身份待在那个家里，服侍陆维夫妇呢，还是会被终止合约、扫地出门？
　　无论是哪种，他都觉得心里既苦又酸。
　　原初知道自己不应该有这种想法，如果陆维真的遇上了合心可意、可以与其共度下半辈子的好女人，他应该为陆维高兴才是。
　　但他却控制不住，在自己心中弥漫的凄怆悲哀，他也不知道，他这究竟是怎么了？
　　不过既然开车追出来了，他如果不看看陆维究竟要到哪里，去见什么样的女人，到底是有些不甘心。
　　……
　　陆维把车停在葛英的别墅大门前，然后按响门铃。
　　葛英出来开门，在门口就迫不及待的勾住陆维脖颈，来了个缠绵蚀骨的深吻，这才意犹未尽的与恋人一起进屋、关闭大门。
　　“在外面，你能不能稍微注意点儿？”陆维走进玄关，擦了擦自己被葛英吮吸到发红的唇。
　　“陆叔，今天是大年三十，狗仔们也要放假的。”葛英毫不在意的道，“再说了，我住的这个地方本来就比较偏，再加上今儿是秘密回国，之前这里一直都空着，又有谁会在大冷天的为了新闻蹲守附近？”
　　“放心就是了。”
　　陆维想了想，葛英刚才的行为虽然有些莽撞，但正如葛英所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因此而曝光的几率很低，便也不再多言，跟着葛英走进厅堂。
　　他和葛英刚踏进厅堂，整个屋子的灯光忽然就全部熄灭，然后在黑暗中响起一首小提琴独奏的抒情曲。
　　陆维被这诡异的情形惊了一惊，紧接着却见十几盏地灯亮起，将整个屋子映照得朦朦胧胧，灯影投射到天花板上，就像是无数灿烂星辰在旋转。
　　随着灯光音乐，一个憨态可掬、大约只有1米5高的机器人推着餐车从屋子的拐角里走出来，将餐车上的牛排红酒等菜品摆放到饭桌上，还摆好了烛台和鲜花，气氛顿时变得十分浪漫。
　　“好大的惊喜。”陆维和葛英一起在饭桌旁坐下，望向琳琅满目的菜色，“居然还有蛋糕……我们就两个人，一顿饭怎么吃得完？”
　　陆维现在才明白，葛英之前为什么要在门口的时候，就那样迫不及待的吻他。
　　因为葛英算好了时间，必须在门口的时候拖延一会儿时间，灯光才能在陆维刚踏进厅堂的时候恰恰熄灭，以达到最佳的效果。
　　“这些蛋糕，我会涂在陆叔的身体上，然后用整夜的时间，慢慢吃完。”葛英用炽热而带有侵略性的目光望向陆维，为陆维倒上一杯红酒，低沉磁性的声音诉说着让人脸红心跳的情话。
　　两个多月前那一夜，陆维在他身上做过的所有事情，今天他都要讨回来。
　　想像着陆维这样一个平时看起来正经端严、如山如岳的男人，却在他身下动情承欢的模样，他就觉得胸口里仿佛有一个欢快的小羊尾巴在摇啊摇，弄得心头又酥又痒。
　　两人吃过晚饭，葛英拉着陆维洗了个鸳鸯浴之后，便怀着雀跃期待的心情，迫不及待进了卧室。
　　一夜翻云覆雨，骨醉神迷。
　　第二天早晨快十一点，葛英醒来的时候，感觉到身体上传来的酸软和钝痛，悔恨的捶了捶床铺。
　　昨夜明明刚开始的时候，场面还是完全由他控制的，陆维乖乖的躺在他身下，没有半点反抗的意思，任由他爱抚亲吻。
　　他都想不起来中途发生了什么，主动权就到了陆维手里。
　　仿佛是为了还击他的“不轨之念”，又因为在假期，陆维整晚把他摁在床上，层层叠叠不重样的手段使出来，一点都没有收敛，让他简直招架不住，感觉快要升天。
　　同时，因此而产生的后遗症，也比上次更加严重。
　　他现在不仅仅是四肢疼、腰疼和后面疼，就连口腔和咽喉，也火辣辣的疼，应该有一些微肿。
　　真是要了卿命。
　　“醒了？”陆维衣冠整齐的走到床前，腰背挺直精神奕奕，看不出半点疲态，朝葛英笑笑，“起来吃饭。”
　　葛英先是被他的那个笑容迷得心神荡漾、小鹿乱撞，继而认命的爬起床，坐到餐桌旁，开始喝陆维煮的稀饭，心中有些忿忿难平。
　　这大叔明明已经40多岁，就算外表锻炼保养得再好，也该到了体力减退的年龄，昨夜的疯狂却对他好似全然没有影响，根本不符合常理。
　　算了，等再隔几年，陆维过了50岁，精神体力总该衰退下来，他再把陆维这样那样……总不是什么难事。
　　实在不行，就等陆维60岁、70岁……他比陆维小十几岁呢，他们有一生的时间好好算这笔账。
　　葛英一边牙痒痒的想着，一边喝着陆维煮得软糯可口的稀饭，心中十分甜蜜。
　　陆维则坐在旁边的沙发上，一页页翻看葛英正在拍摄的电影剧本。
　　葛英在演艺界混迹的这十几年来，只差一座世界级的金奖，就能成为大满贯影帝，其敬业程度和演技天赋绝非浪得虚名。
　　所以葛英纵使这个本子接的有些不情不愿，但既然接了，就算是秘密回国度假这几天，也随身带着电影剧本方便揣摩。
　　这个剧本讲的是一个名叫李华的男人在生活中遭遇到了种种不幸，但不幸中的万幸，他有三个最好的朋友在身边，开导他，帮他解决一切困难。
　　三个朋友分别是少女萝拉，长者肯，以及青年张锐。
　　比如说少年的时候，李华曾被校园凌霸，萝拉就会关心他的伤势，为他购买伤药、处理伤口；肯负责开导他，让他的心灵不那么迷茫痛苦；张锐则出手一个个惩罚那些凌霸他的同学，让他们不敢再作恶。
　　有了这三个朋友在身边，李华觉得自己很幸福，并成长为一个阳光积极、正直向上的人。
　　但随着李华踏入社会，张锐的举动越来越出格叛逆，他开始杀人。
　　当面撕掉李华报告书的上司，在家里被刺穿了咽喉；拒绝李华告白、并以此嘲笑取乐的女同事，被吊死在公园里。
　　李华为此而十分痛苦，并且一次次的协助警方阻止张锐杀人，但他最后却发现，他这三个朋友在真实的世界里根本就不存在，而是他自己的人格分裂。
　　警方将李华逮捕后，心理医生将李华催眠，让他进入一个设定好的场景，杀死这三个他分裂出来的人格。
　　也是陪伴他成长至今，为他带来过安稳喜悦，永远不会背叛离弃的，他的最好的朋友。
　　葛英在剧中扮演主角李华，这部电影眼下已经拍摄过半，前半部分的李华其实还比较好掌握，就是一个普通的、正直善良的青年；而后半部分，他则要将随着真相一一揭开，将李华的痛苦、对三名好友的情感纠葛，以及吸收了全部人格之后，内心世界的转变，通过眼神和行为举止完全表现出来，其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葛英最初是因为几张照片和几段视频在网上红起来的，并非科班出身，但他的观察揣摩能力一流，演技完全是在实践中学习成长，十分有灵性，算是表演艺术中的体验派。
　　这一点，跟第一部 影片即将上档的毛凌，倒是有相似之处。 
　　而李华这样复杂的角色，由体验派演员来演的话，将是一个比较痛苦纠结的过程。因为所谓的体验派，就是要将自己彻底变成所表演的那个人。
　　“小葛，接下来的两个月拍摄，你怕是不怎么好过啊。”陆维拍拍手里的剧本。
　　“所以陆叔，到时候你要负责帮我尽快出戏，并且好好安慰我受伤的心灵。”葛英放下粥碗，脚步蹒跚的走到陆维身边，向他索吻，“等到杀青的那一天，你就要飞过去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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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葛英也算是极有地位的人,国际影帝的身份，在公众场合气场强大，比喻成一头威风凛凛的雄狮也不为过。
　　然而现在他在陆维面前,就由雄狮化身为一头撒娇的大型猫科动物,半趴在沙发上,用还带着湿气的漂亮黑眼睛望着陆维，红而湿润的嘴唇半启，露出一点洁白的牙齿，有着无辜的性感，等待陆维回答。
　　“好。”陆维伸手揉了揉葛英的头发,目光宠溺，顺便将一块清凉喉糖放进对方嘴里,在沙发上与其拥抱接吻。
　　只要陆维愿意，他从来都是世间最出色的情人。
　　……
　　原初把车停在一处比较隐蔽的地方,在夜色中蹑手蹑脚的接近，看着陆维按响了那栋别墅的门铃,然后过了会儿,一个高大青年从屋里走了出来，在门口与陆维拥抱接吻良久,两个人才亲密的进了屋。
　　就算是像原初这样,对现在的流行趋势与新生代偶像基本一无所知的人，也是认得葛英的。葛英红了十几年，在国际上有多部获奖作品，这些作品同时也在国内各大影院上映过,正所谓是墙外开花墙内香，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更何况前段时间，葛英在国内接了一些高端产品的广告代言，无论是在地铁公交，还是在高楼林立的商区电子广告墙，都能看见那张俊美耀眼、令人目眩神迷的脸庞。
　　原初完全被眼前的这幕惊呆了，他猜到陆维有正在交往的人，却没想到这人是个男的，还是个大明星。
　　联系到陆维的职业，和明星交往似乎也并非不能理解。通过网络，他早就知道陆维供职于一家怎样的娱乐公司，也从一些零碎的信息中得知，陆维在这个行业做得十分优秀，许多明星艺人都想要和他攀上关系。
　　像陆维这样的男人，无论是找个门当户对、年龄相仿的靠谱女人结婚，还是在圈子里找个漂亮小姑娘玩一场恋爱游戏，只要他想，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原初万万没料到的是，陆维居然会选择身为男性的葛英，他的心里变得很乱。
　　原初出生在保守闭塞的农村，在他受到的教育和环境中，都是男女配对结婚生子，就没有两个男人可以在一起的概念。而他从小就被父母打骂虐待，在原生家庭带给他的苦难命运中反抗挣扎，根本就没有来得及真正爱上过什么人。
　　就是齐箐，他愿意和她在一起，也不过是因为她那个时候真心实意对他好。而他这个人生来缺爱，别人若是对他好上几分，就恨不得千百倍的报偿。
　　原初入狱之后，才知道男人和男人之间，也是可以做那种事的。但那并不是基于爱情，更没有半点美好，而是强者对弱者的占有侵略，是狱中罪犯因为心灵肉体空虚而诞生的罪恶，是退而求其次的、女人的替代品。
　　他刚入狱那会儿，就差点被几个重刑犯摁在地上给轮了，幸好他拼死反抗，以坏了一条腿、全身多处骨折为代价，给那几个人开了瓢、见了血，从此以后才没有犯人再敢招惹他。
　　但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原初那样以命反抗的勇气。
　　在原初的下铺，就睡着一个外号叫做“公厕”的，长得瘦而白皙，有几分清秀，入狱时才刚刚19岁的甄姓青年。
　　甄姓青年做为一桩贪污大案的从犯，判的是三十多年，就算期间表现良好，能得到几年减刑，出去的日子也遥遥无期。
　　原初入狱的时候，甄姓青年就已经是整个牢房的玩物，几乎每天晚上原初都能听到他的下铺咯吱咯吱作响，听到肉体互相击打的啪啪声，听到甄姓青年断断续续的呜咽。
　　牢房里一共住着14名囚犯，只有原初没有上过他。
　　原初好几次看见他在那里洗带血的裤子和床单，脸色惨白，整个身体都在颤抖。然而就算被玩弄的再狠，他却从来没有反抗过。
　　像甄姓青年这样的囚犯，各个牢房里都有，原初在狱中自保尚且要付出如此大的代价，根本就没有能力改变这些人的境遇，以及监狱内罪犯们的弱肉强食规则。
　　在原初的概念里，男人和男人在一起，就是这样肮脏而混乱、承受方只有痛苦的事情。
　　所以陆维与葛英拥抱接吻的这幕，对原初心灵的冲击可想而知。
　　他穿着单薄的衣裳，不知道在那栋双层别墅前，痴痴呆呆的站了多久、望了多久。直到东方的天色微微泛白，室外的寒冷将他整个人冻得几乎都没有知觉了，这才僵硬地转过身，朝着停靠保时捷的方向走去，上车发动引擎。
　　原初机械性地重复着开车的动作，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车子驶回车库，然后再回到家里的。
　　幸好现在是大年初一凌晨，街道上空荡荡的，根本就没有几辆车，更没有见到行人，幸运的没有撞上什么，还算是安全到家。
　　打开门迎接原初的，是满桌已经凉透了的饭菜和饺子。他慢慢的在饭桌旁坐下，一个人食不知味的吃掉半盘饺子，然后把剩下的饭菜倒掉，清洗干净碗碟。
　　大约是吹多了冷风，又回家被暖气一冲，他现在的头疼欲裂，但他还是像平时一样去卫生间洗漱沐浴之后，才来到陆维的卧房打好地铺。
　　陆维爱干净，所以他每天都要洗澡，不能让陆维瞧着不舒服。
　　原初迷迷糊糊的想着，把卧室的灯全部关上，钻进被窝，感觉到身体和脸颊开始隐隐发烫。
　　睡吧，现在是大年三十，药店没开门，去医院又会很麻烦，虽然有点发烧的迹象，但睡一觉起来说不定就好了。
　　他贱命一条，这么多年都熬过来了，这点小病痛也一定能熬过去。
　　原初闭上眼睛，在头疼和身体的逐渐升高热度中，朦朦胧胧陷入了混乱无章而杂芜的梦。
　　他先是梦见，他又回到了刚进监狱那会儿，20岁出头，腿还是好好的，长相比现在的葛英，还要俊俏几分。
　　四面是高墙，上头架着通了电的铁丝网，天空瓦蓝瓦蓝的一片，正是放风的时间。
　　原初窝在一个不引人注意的隐蔽角落，偷偷点燃半支他费尽了心思才搞到的烟，放在嘴里嘬了一口。
　　然而还没等他尝到什么滋味儿，就只见一只大手伸过来，把他嘴里的烟拿走。
　　他抬起头，看见陆维站在他面前，把那支烟放进嘴里深深一吸，然后将浓浓烟雾喷在他的脸上，笑容温暖而暧昧，目光明亮。
　　他被那股烟呛到，感觉有些喘不过气来，警惕的看着陆维。
　　在梦里，他忘记了真实世界，只觉得陆维是他在监狱里认识的罪犯。
　　陆维抽完烟后，忽然抱住了他，叼住他的嘴亲。
　　他大惊失色，想要反抗，然而陆维的双手就像铁箍一样，根本就挣脱不开。
　　“原初，跟了我。”陆维轻轻咬着他的耳垂，声音像是裹着毒的蜜糖，柔软亲昵，“反正我们这辈子都出不去了，不如就这样永远在一起，好不好？”
　　听到陆维这番话，原初果然模模糊糊的觉得，他和陆维都是判了无期徒刑的重刑犯，再也出不了这个监狱。
　　他心中悲凉，又有一丝隐约的欢欣喜悦，朝陆维点了点头。
　　陆维把他摁在地上，脱掉他的衣物。
　　他看到自己如同那名甄姓青年一般，被进入、被撕裂，流了很多很多的血，如一条脱水的鱼在地上呜咽挣扎。
　　但不知为何，肉体在痛苦中沉沦挣扎，他的心却感觉到十分充实，仿若借此而和陆维产生了某种既亲密无间，又牢不可破的关系。
　　紧接着画面一转，他忽然发现自己站在一栋别墅前，看着陆维和葛英亲密接吻，然后二人手挽手进了别墅大门。
　　他心中大急，想起陆维承诺过要和自己永远在一起，于是不顾一切的跑过去。
　　他就像是幽灵一样，穿透了那扇厚厚的大门，来到别墅里面，看到陆维和葛英一起进了卧房。
　　他看到的别墅内部的所有摆设家具，都和陆维家里是一模一样的，包括卧房，包括那张大床。
　　他看到葛英脱掉了陆维的衣服，又看见房间里不知怎么的多了几个人，摁住了陆维的手脚，用毛巾堵住陆维的嘴，将陆维摆出耻辱的姿势，恣意玩弄。
　　他心中似油煎火焚，大叫着冲过去，想要阻止这些人，却在那瞬间蓦然睁开了眼，发现自己蜷缩在羊绒地毯上，身上裹着蚕丝被，背脊上出了一层冷汗，胸口犹在上下剧烈的起伏。
　　窗外，属于冬日下午3:00的阳光照射进来，细小浮尘在没有温度的光束中舞蹈，四周一片寂静无声。
　　一觉醒来，他的头越发觉得疼，面颊上烫的火烧火燎，颤颤巍巍的站起来，瘸着条腿，朝洗手间走去。
　　把冷水拍在脸上，神智终于清醒了一些，看着镜中自己已经老去、不再如年轻时般俊俏的面容，想起自己做的那些个荒唐的梦，原初不由苦笑了一声。
　　梦中他被陆维进入撕裂，以及陆维被多人玩弄的景象，都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只不过主角并非他与陆维，而是绰号“公厕”的甄姓青年。
　　又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见过葛英所居住别墅的内部，所以里面的家具布局才自动替换成陆维的家。
　　梦……果然都是荒诞无比、七拼八凑，毫无逻辑可言。
　　但他身处其中，只有一个念头是无比清晰的，那就是他想要和陆维在一起。
　　他曾经以命相抗的暴行，却因为对方是陆维的缘故，都变得可以坦然接受、心生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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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不要脸。
　　原初,你真的心思肮脏，又不要脸。
　　原初狠狠给了自己一记耳光，然后看着对面的镜子中,有五条手指印,慢慢从自己的右边面颊上浮凸起来。
　　脸上火辣辣的疼,然而他的心里比脸上还要疼痛千倍万倍。
　　他也是40多岁的人了，有什么看不明白的？他这一生孤苦飘零，背负着重重罪责枷锁，被身边亲人毫无顾忌的盘剥价值，所见所闻皆为恶事,活的如履薄冰。
　　他从来没有真正发自内心的深爱过什么人，就连为他生下孩子的齐箐,也不过是责任和愧疚感作祟，却在不知不觉中爱了陆维。
　　爱了那个从来对他没有好脸色、言语刻薄,却让他脱胎换骨，让他的精神逐渐变得轻松自由,为他开启了一个美好世界的陆维。
　　若非如此,陆维只是他的雇主，陆维愿意和女的或者男的在一起谈恋爱,又和他有什么关系？他为什么要在寒冷的大年夜追着陆维出门,为什么要在发现陆维有了恋人之后心中又酸又苦，仿若被抛弃了一般？
　　现在头疼发烧，都是他自作自受。
　　他根本，不配对陆维动这样的心思。
　　如果、如果陆维能够不再找人就好了,他就可以保姆的身份、以赎罪的名义待在陆维身边，为陆维洗衣做饭、打理家务。
　　然后每天夜晚陆维睡在床上，他睡地板，就可以在陆维的均匀呼吸声中，以及翻书的沙沙声中，裹着云朵一样柔软的被褥，安心入睡。
　　就这样和陆维过完下半辈子，不行吗？
　　如果陆维不嫌弃，他也可以像在那场梦中一样，献出自己的身体，换取与陆维更加亲密的关系。
　　……没错原初，不要再自欺欺人，你已经脏透烂透了，这才是你内心深处真实的想法。
　　原初的耳畔嗡嗡作响，精神不堪重负，望着镜中自己那张双眼通红、右边脸颊肿起的脸，视野忽然迅速的变窄、变黑。
　　他缓缓闭上眼睛，像一袋沉重的沙石，砰的一声栽倒在洗手间冰凉的瓷砖地面，因为之前的整夜高烧而晕了过去。
　　……
　　原宜最近的日子，很不好过。
　　虽然在宾馆干着门卫的工作，但他游手好闲、坑蒙拐骗了大半辈子，又怎么肯一直老老实实的工作？
　　连两个月都没做到，原宜就因为偷偷摸走一名客人的贵重物品，被宾馆辞退。若非客人是外地来旅游的，找回了东西之后就不想多事，放他一马的话，他还少不得要蹲几天局子。
　　好在被宾馆辞退之后，他总算还是有地方住的。
　　原玉兰和姚安安大半年前都遭遇了同样的事情，也都在对方的连哄带吓中收了钱，无法就此事报警。但两个原本志同道合的姑娘，接下来却分道扬镳。
　　姚安安的父母虽然离异，都不怎么看顾她，但毕竟是亲生的骨肉，怎么可能完全不管？姚安安高中肄业的时候，母亲就给她找了一个柜台收银员的工作，是她自己做着明星梦，不肯去上班。
　　姚安安经历了这件事之后，对成为明星心灰意冷，又仿若想通了什么，于是回头接受了母亲安排的工作。
　　大约是害怕想起之前的荒唐和伤痛，她离开后就断了和原玉兰的所有联系。
　　原玉兰则和姚安安不同，就算明星梦破碎，她的物质欲望也要比好友高得多，而且她无路可退。
　　姚安安可以退后，寻求父母的庇护，她原玉兰要往哪里退？
　　原宜就是个没本事、靠不住的男人，全家人手里捏着大伯的4000多块钱退休金过日子，她要往哪里退？回到她出生的地方，那个封闭落后的乡下吗？
　　见识过了城里的花花世界、灯红酒绿，让原玉兰怎么甘心？
　　反正已经失身，又经过红姐的几番劝诱，于是原玉兰索性破罐子破摔，搬出了地下室，租了间不错的公寓，开始正式在夜店接客。因为年轻貌美，倒是赚的不少。
　　原宜则和吴青一起，住在之前狭窄的地下室，每个月抠着那4000多块钱用，还要交房租水电供暖，日子过的十分拮拘，夫妻二人经常为生活琐事和原玉兰的事情吵闹打架，还没有从前和原初同一屋檐下的时候过得好。
　　眼瞅着还有几天就要过年了，原宜却因为吴青的吵闹，在家里待不下去，独自坐了十几站路的公交车，来到市中心最繁华的商区，看着人来人往，蹲在街道花坛一角闷闷抽烟，想找机会寻摸点儿小钱。
　　再坏的人，也总不会希望自己的子女走上邪路。
　　原宜作为一个父亲，每每夜深人静的时候，也会因为原玉兰而心痛，怒其不争，感叹女儿大了翅膀硬了，他再也管不了。但他从来没有想过，上梁不正下梁歪，原玉兰最终会贪慕虚荣、选择走上那条路，跟他从小到大的言传身教脱离不了关系。
　　他正在动歪脑筋琢磨的时候，看见了原初。
　　第一眼看见原初的时候，原宜差点没认出来。
　　只见原初染黑了头发、做了发型，整个人胖了一圈，手里大包小包提着好几个购物袋，腰背挺直、精神奕奕，从衣服到鞋子穿的全都是名牌。
　　原初打小就长得俊，当年风华正茂的时候，比起现在所谓的流量明星也不差，只是坐牢的那十几年，将他从精神到身体完全打压摧折了。现在这么一收拾打扮，再加上精神面貌完全改变，虽然走路的时候脚仍然有些跛，但旁边路人看他的眼神已经不再是从前的怜悯疏远，而是带着好感和欣赏。
　　原宜心中十分吃惊。
　　自从大半年前，他在原初的那间小破出租屋摔门而出，就再也没有把原初这个大哥放在心上，更没有试图和原初联系。
　　原初的房子卖了，退休金又捏在吴青手里，在原宜看来已经没有可利用和压榨的地方，还害怕原初将来因为穷困潦倒、日子过不下去，转而向他讨要退休金，而避之不及。
　　说句不好听的，原初既然把卖房的那三百多万给了陆修那条白眼狼，就是将来原初死了，他也不愿意花钱为原初收尸。
　　但看原初现在的模样，是在这大半年的时间里经历了什么事情，忽然变得有钱、飞黄腾达了？
　　原宜心中一动，掐灭手中的半截烟，站起身来就想要去原初那里，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知道原初这人吃软不吃硬，又半生极度缺乏关爱，十分重视感情。只要说些好话再卖几句可怜，想必就能轻易的重归于好。
　　然而原宜还没走到跟前，正在肚子里思索着措辞的时候，就看见一辆保时捷停在了原初身旁，车窗放下，露出半张英俊的男人侧脸。
　　原宜混了一辈子社会，别的本事没有，看人的眼光却还是有一些的。
　　他远远一看那辆车，再看那辆车里坐着的、气质深沉如渊如岳的男人，就知道那男人绝对不好糊弄，他也惹不起。
　　所以他并没有凑上前去说话，而是看着原初拎着大包小包上了男人的车，绝尘而去。
　　但原宜从此就上了心，开始四处打听原初的情况，再结合之前从陆修那里听说的事情，就知道原初是做了陆维家的保姆。
　　陆维表面上看着深沉难测，没曾想竟是个心软的。原初因为陆修的事求到他头上去，他不仅替陆修出了20万，还因为看着原初可怜、生活无着落，居然就收留了自己的情敌。
　　齐箐那个女人除了温婉柔顺一些之外，也算不得是什么绝世美人，不知道有什么魅力，能让两个男人都对她念念不忘。而且她死后居然还能生活在一起、和睦相处。
　　原宜很快摸明白了原初住在哪个小区，但因为小区管理很严格，所以原初和陆维具体住在哪一单元、哪一层楼，他却是不知道的。
　　到了大年三十那天晚上，原宜跟吴青两口子在潮湿的地下室里煮了锅速冻饺子，填饱了肚子，勉强算是对付过了新年。
　　大半年的时间，原宜跟吴青都住在这间地下室。
　　这里年轻的原玉兰和姚安安住着没觉得什么，但原宜和吴青都是有点岁数的人了，没过两三个月就开始觉得四肢关节不舒服，进而隐隐作痛。
　　因为农村习俗把过年看得很重，年三十和初一吴青总算忍着没有和原宜打架吵闹，原宜终于能安安生生在家里待了两天。然而到了初二，吴青就又忍不住故态重萌。
　　她因为关节疼痛，初二天还没亮就醒了，一时吵闹着要原宜把女儿带回来，又一时哭喊原宜没有本事，眼看着就要到手的房产都飞了，便宜陆修那个小畜生，让她活得这样贫困糟心。
　　原宜拿她完全没有办法，因为她把手里每月那4000多块钱攥得很紧、藏的很严，碰都不让原宜碰，原宜还要指望着她生活，对她的种种行为只能退步忍让。
　　所以初二的大清早，原宜乘坐最早的那班公交车躲了出去，独自在看不到什么行人的街道上溜达。
　　这段时间他已经养成了习惯，没事就在原初居住的小区附近来回走动，看看有什么可乘之机，现在也自然不会例外。
　　本来在这个时间点，又是过年期间，原宜没有抱什么指望，谁知道他刚到小区门口没多久，就看见原初头戴帽子，脸上还带着个口罩，捂得厚厚实实的走了出来。
　　原初走路的时候脚下都在打飘，帽檐下隐约能看到额头上的青紫浮肿，露在口罩外的眼睛血丝遍布，去的地方是药房，买了一些化瘀消肿的药油，以及退烧药。
　　作者有话要说：    陆总：我是不会出钱让原初整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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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昨天下午起床洗脸的时候,原初因为发烧在洗手间晕倒，磕伤了额头，又在冰凉的地砖上躺了很久。
　　好在屋里的供暖一直没断,到底没在这大冬天的把他给冻死,也不知道他这人是真的命贱还是怎地,半夜里自己又颤颤巍巍爬了起来，心里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熬下去，于是等到天亮药房开门的时候，就出来买药。
　　也就是原宜现在看到的情形了。
　　原宜在旁边观察了一会儿，确定原初是一个人出来之后,马上意识到等了这么多天的机会来了，于是在原初走出药店大门的时候,连忙凑了过去，伸手扶住原初：“大哥,你怎么了？”
　　“我没事。”原初看见原宜忽然出现在身边，十分惊讶,“你怎么来了？”
　　“还说没事,听听，大哥你声音都哑了。”原宜脸上带着关切的表情,“都这样了大哥你还一个人出来买药,这让我怎么放心。”
　　“对了大哥，听说你在给人做保姆啊，是那户人家对你不好吗？”原宜装出对原初的雇主一无所知的模样，“看你额头都青了,病成这样还要自己出来买药，也不给带去医院瞧瞧。”
　　“没有，别瞎说。”原初咳了两声，不能忍受别人污蔑陆维的名声，哪怕是自己的亲弟弟，“人家这两天根本没在，头是我自己不小心摔的，我生病的事情他也不知道。”
　　“就是个感冒发烧的事儿，吃点药就好了，小题大做上什么医院？医院都是坑钱的，你又不是不清楚。”
　　跟原宜一家子住了那几年的期间，原初也不是没有病过，每次都是靠自己吃点药扛过来。其实原初是有职工医保的，可以报销看病费用的70%以上，反而是原宜一家子连居民医保都没买，但原宜见原初身体不好，怕检查出什么大病，所以一直向原初灌输“医院坑钱”的概念。
　　原初坐了十几年牢，观念和消息落后，刚放出来没多久就被原宜一家子缠上，因为自卑和坐过牢的经历，也没有怎么和外人深入交往，对原宜故意灌输的一些事深信不疑。
　　原宜被原初的话噎住，随即转了转眼珠，道：“大哥，不管怎么说，你病成这样，家里没有个人看着是不行的。听你说那家主人不在，不如我跟你去住两天，也好方便照顾。”
　　“就你，连个饭都不会煮，还想照顾谁？”原初无力的摆了摆手。
　　“我虽然不会煮饭，但端茶倒水、替大哥上药还是可以的。”原宜缠着原初，动情的说，“大哥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你生病了，我给你端过水的？”
　　那一年原初十岁，因为没有照看好五岁的原宜，让原宜摔掉了一颗乳门牙，被父母用绳子吊起来抽了一顿，躺在床上半夜就开始发烧。
　　但原宜心里清楚，他是因为没有听大哥的话所以才摔跤，父母打大哥的时候那股狠劲儿让他觉得害怕，所以也没敢出面去阻拦，但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愧疚。
　　当时父母住一间房，原初带着原宜住一间房，原宜见原初烧得满脸通红，身体四肢都是藤条抽出的伤，于是夜里就在没有惊动父母的情况下，偷偷给原初端了两次水喝。
　　三十多年前原宜出于愧疚的一点善意，每当原宜提起的时候，原初就再也没有办法拒绝，原宜接下来的要求。
　　“不瞒大哥说，我现在也算是无家可归的一个人了。”原宜见原初态度松动，连忙趁热打铁，“我们家的情况，大哥你是知道的。现在玉兰儿大了，根本就不管爹妈，本市的房子贵，我跟吴青租了个地下室每月都要1500块，还要自己出水电供暖费，什么指望盼头都没有，每天就是混日子罢了。吴青脾气还不好，每天跟我吵闹，有时候还会动手，弄得我就跟没个家似的。”
　　说到这里的时候，原宜也有几分真情实感的自伤，可怜巴巴地望着原初，眼中泛起了泪花。
　　原宜跟原初相差5岁，从小就跟原初住一间屋，算是原初看着出生长大的。谁也不是生下来就学坏，原初一家人长得都不错，原宜小时候既天真又可爱，所以原初不管原宜做了什么事情，总觉得他这个弟弟本性是不坏的。
　　父母因为一个批命而打小不待见他、偏心他弟弟，也总不能算到他弟弟的头上。
　　看到原宜眼中含着泪水，可怜巴巴的望着自己，原初叹息：“家和万事兴，日子总会慢慢好起来的。再说夫妻哪有隔夜仇，弟妹现在正在气头上，你想躲出来住两天，等她消气也可以……不过那也不是我的房子，要不你在这附近找家旅馆先住两天，啊。”
　　说完，原初塞给原宜5张100面值的粉红钞票。
　　原初跟陆维生活了快三个月，好歹对陆维有些了解。像陆维那么爱干净、注重隐私的人，肯定不愿意外人进自己家居住，他不会为了原宜违逆陆维的意愿，令陆维觉得不舒服。
　　不过现在陆维每个月都给他2万块钱的家用，说是为了不让生活质量下降，要让他改掉那些“寒酸”的习惯，不许什么东西都捡着便宜的买。
　　别说，原初还真的改了不少，现在购买给陆维做饭的食材、挑选家中常备的点心水果时，都是捡着新鲜顶尖的东西，不再像刚来那会儿抠抠索索，觉得饭桌上能有肉有蛋就很不错。
　　除此之外，他还负责缴纳这个家里的水电气，以及家电清洁维护等日常开销，陆维把这些摊子都扔给他，算是彻彻底底当了甩手掌柜。
　　就算是这样，因为陆维工作太忙，每天只有早餐是在家里吃的，2万块钱一个月，对原初来说还是远远花不完。
　　原初跟陆维曾经提起过钱花不完这事儿，陆维却嫌弃的告诉他，为了不让他出门丢人，有多的就让他自己买几件好点的衣裳穿。
　　然而陆维之前给他买了几身好衣裳，包括好几双外出鞋，他平时换洗完全够用。至于内裤、袜子什么的倒是不嫌多，穿在露不出来的地方，他觉得也没必要买那么贵的，自己网购了些价格便宜的大路货换洗，花不了几个钱，纯棉的穿着挺好。
　　但陆维既然这么嫌弃的说了，他也就不好再提，只能把多余的钱攒下来。
　　所以现在原初的手头上，还是有那么几万块，所以才能拿出钱给原宜，让原宜去找个宾馆住。
　　原宜这大半年来生活过得很是困难，看见原初递过来的这500块钱，眼里都在冒绿光，嘴里说着“这怎么好”，却最终还是接过去，很快塞进了自己的兜里。
　　拿了钱之后，原宜却还是不肯就此离开，朝原初开口：“大哥，我知道你在别人家做事的难处，我也确实是不好搬进去住。但你生病了，我白天在你那儿照看一下还是可以，想必主人家就算知道了，也会体谅。再说我都到门口了，大哥你不带我进门去喝口水吗？”
　　原宜的话说到这地步，表现出来的又是一片好心，原初想了一会儿，点了点头，默许了原宜扶自己回家。
　　到家之后，原宜扶原初在沙发上半躺，又是倒水让原初吃药，又是给原初用药油按摩、化开额头脸颊、胳膊大腿上的青紫瘀伤，表现得十分殷勤。
　　在给原初右脸擦药油的时候，原宜心中暗想，这伤的地方倒是赶巧儿了，要不是大哥亲口说是摔的，再加上头脸身体都有摔伤的痕迹，他还以为是有人扇了他大哥一巴掌。
　　如果能借机赖上陆维，说是陆维虐待欺凌家中保姆造成的话，怕是能讹笔钱……原宜摇了摇头，只要他大哥不承认这事儿，一切都是白搭。
　　更何况陆维那人看着就厉害，身份地位人脉样样不缺，跟他根本就是两个层面的人，他肯定是惹不起的。别到时候好处没捞着，自己倒脱了层皮。
　　原初吃过药以后，因为药力的作用，在沙发上盖着条毯子，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原宜在屋子里轻手轻脚来回转悠，看着屋子里昂贵的成套家具和各类名牌电器，十分眼热，琢磨着怎么在其中捞点好处。
　　转悠到陆维书房前，原宜小心翼翼地推门进去，只见里面除了摆满两面墙的书和杂志之外，还有多宝格上的一些金玉水晶古董摆设。
　　因为圈里都知道原身有这方面的爱好，所以这些黄金玉石古董，一些是陆维的老板梅宣赠送，一些是陆维带红的明星，或者有求于他的艺人，为表感谢，不惜重金购买赠送给他。
　　原宜并不识得古董玉石的价值，但金子值钱他还是知道的，于是他偷偷拿了两个位置不太显眼的黄金摆件，揣进怀里。
　　这个时候原宜回过头来，看到漆面光滑如镜的书桌上有一个皮革制成，看上去十分高档有设计感的盒子，就随随便便的放在那里。
　　他走过去拿起盒子打开，只见里面放着一块表。
　　那块表看上去造型十分奇特，外圈漆黑，表壳是透明的，能看见里面的三层金黄齿轮，却没有看见值钱的钻石和黄金之类装饰。
　　原宜想着，这东西看着也不值多少钱，陆维买它大概只是图个新鲜，搞不好扭头就忘了。不如他拿回去，哄哄吴青。
　　他却不知道，这块表是葛英在国外寄回来给陆维的，出了名的奢侈品牌，还是限量版，价格如果换算成人民币，已经上了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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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原宜鬼鬼祟祟的把那块表连着盒子,和两个黄金摆件一起揣进怀里，走出了书房，来到客厅。
　　这个时候原初还在客厅的沙发上,裹着一条毯子沉睡,根本没有半点察觉。
　　原宜拿的那两个黄金摆件,虽然看着不算大，摆在陆维那琳琅满目的多宝格上根本不打眼，却并非市面上流行的那种内部掏空制品，而是实心的，揣在怀里沉甸甸,怎么着也得有两、三斤重。
　　近些年金价走低，现在市面上打好的金饰卖300多块钱一克,纯粹按金子出售则是280多块钱，而像原宜手上这种偷窃得来、见不得人的赃物,价格还会被压低。
　　但怎么着，这两、三斤重的金子,总能卖到20万出头。
　　想到大把大把的钞票,原宜心中既是一片火热，又觉得有点发虚,毕竟东西是偷来的,而且数额挺大。
　　但原宜心里总存在一些侥幸，陆维那么有钱，随随便便就拿出来20万替陆修还债，就连原初都能穿一身名牌,屋里的家具电器贵到让人咋舌，那一架子黄金玉石古董，更不知道全部加起来价值多少。
　　他只是拿了其中两个不起眼的“小东西”，应该不会被发现才对。
　　看了一眼在沙发上躺着的原初，想到自己这大半年来过的日子，原宜咬了咬牙，转身离开。
　　……
　　陆维和葛英在别墅里一共待了四天，两人刚刚确定关系没多久，正是蜜里调油，如胶似漆的时候。
　　陆维倒是想要顾及葛英的身体，但葛英觉得好不容易有几天假和恋人独处，看着陆维在眼前晃来晃去却不能随便碰，简直是要了他的老命，于是各种作死、玩着花样的撩拨陆维，期间颠鸾倒凤自不必说。
　　到了大年初五早晨，也是陆维的最后一天年节假期。陆维拎着行李箱，开车把脚步蹒跚的葛英送到机场，为他贴心的准备好了药膏、柔软的坐垫等物，并再三嘱咐他这两天只能喝粥，还给国外那边打了电话，让他们记得派人去给葛英接机，一切事无巨细都打点妥帖，这才开车回到自己家。
　　因为之前陆维打了电话给原初，说自己会回来吃午饭，所以他中午到家的时候，原初已经做好了可口的饭菜等他，家里看着一切如常。
　　但当陆维吃完饭，走进书房之后，就立即发现房间里少了三样东西。
　　多宝格上的两个黄金摆件，以及放在他书桌上的，葛英送给他的那块表。
　　陆维经过上一个修仙世界，精神力强悍到了普通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所以才会被昊天环佩这样的神器，以灵魂绑定的形式认主。
　　当然，每一个世界都有它的规则限制。
　　比如说现在的这个世界，和现实世界类似，根本就没有鬼神这类超出自然规律的东西存在。所以陆维就不可能打破这个世界的规则限制，召唤出昊天环佩。
　　于是陆维强悍的精神力，就表现在对自己身体每一个部位准确精微的控制，以及过目不忘、对周边环境人物敏锐的观察方面。
　　如果陆维不是做了明星经纪人，而是改行去做科研什么的，以他这种精微到毫厘的控制观察能力，都将会成为行业中最顶端的人才。
　　所以陆维才能在这个年龄段，从体力等各方面把比自己小了十几岁的葛英压制得死死的；所以陆维才能在踏进书房的时候，就立即发现屋子里少了东西。
　　陆维的眉头轻轻蹙起，走到书桌旁坐下打开电脑，调出这几天书房内的监控录像。
　　虽然小区里的保安很严密，但他书房里摆放了许多具有纪念意义的贵重物品，还有保险箱和一些重要的私密文件，再小心也不为过。
　　这也是他家里，唯一放置了针孔摄像头的房间。
　　时间拖到年初二那天，陆维很快看到原宜探头探脑的推开房门，出现在这个房间里，拿走三样东西的整个过程。
　　联系到今天饭桌上，原初微微有些喑哑的声音，以及放在客厅角柜上面的两盒药，陆维很快推测出了事情的大致经过。
　　陆维早就恶心原宜很久了，只是他这段时间一直都很忙，所以只是让原初签了那纸和原宜陆修断绝关系来往的合约。反正像原宜一家子那种混混寄生虫，只要失去了依靠庇护，没了经济来源，自然会越过越惨，根本用不着他动手。
　　却没有想到，原宜会凑到他跟前来自寻死路。
　　……
　　原宜偷了东西离开之后，因为心怀鬼胎，没有再和原初联系。
　　而原初吃了药睡醒后发烧好了许多，想起之前跟陆维签的那纸合约，对自己推不过情面带原宜来家里的事有些后悔，眼见着原宜已经走了，也就没有主动去联系原宜。
　　原宜揣着两个金家伙回到地下室，却一时不敢出手，也不敢在谁面前显摆。想着等这段时间过了，确定陆维没有发现，他再拿出去熔成金锭转卖才能稳妥保险。
　　除此之外，他拿了那个表去讨好吴青，却因为表盘上过于复杂的机械齿轮和成圈的刻度，还是宽大的男表，吴青觉得看个时间都费眼，带在手腕上也嫌不够秀气，根本就不喜欢。
　　所以到了最后，原宜只能自己把那块表戴上。
　　就这样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春天到了，天气渐渐转暖，走在街道上的人们纷纷脱下了棉衣羽绒服，换上春装。
　　原宜既没有接到原初的电话，也没有听说陆维报案，心就渐渐的放回了肚子里，打算过两天就去熔了那两个金玩意儿。
　　这天原宜志满形得的走在街道上，抬起腕表看时间的时候，忽然有个二十七八岁，打扮得挺新潮时髦的青年朝他走过来，开口问道：“叔，你这手表卖不卖？”
　　原宜上下打量了一番这青年，扮出老神在在的模样：“你出多少？”
　　这表的款式过于时尚前卫，原宜其实也不大能欣赏的来，但因为是没花钱从陆维那里顺的，看着质量做工又都挺好，所以才一直戴着。现在有人出价想买，他可以说是求之不得。
　　不过，他也不知道这手表的具体价格，所以打算讹一讹这青年，不能卖的吃亏。
　　“这个数。”青年朝原宜伸出一根手指，“1000块，你看怎么样。”
　　原宜被吓了一跳，他本来以为这块表只值几百块，没曾想青年开口就是1000，看来这块表比他想象的值钱。
　　不过陆维那人太有钱，他顺了两个金家伙出来陆维都没发现，几千块的表对陆维来说更加算不得什么。想到这里，原宜内心不由得对原初产生了嫉妒羡慕之情。
　　他这个大哥生来背运，做什么事都没有顺顺当当过，大半辈子坎坷多难。
　　然而就像是积攒了大半生的好运，都是为了遇上陆维一样。现在他大哥虽然名义上是侍候人的保姆，但那过的日子，吃的用的穿的，可比普通人要好的多。
　　原宜心里吃惊于表的价格，但脸上却没带出来，朝青年摇了摇头：“太低了吧。”
　　“那要不……1500？”青年脸上露出犹豫的神色，张嘴道。
　　原宜坑蒙拐骗了大半辈子，当然知道怎么样才能从对方那里撬出物品的真实价格，当下只是抿了抿嘴，又摇摇头。
　　“2200，不能再多了。”青年看见原宜的态度，果然着急了，“叔，你要知道，任何商品无论成色，都是拆封二手砍一半价。你这块表原价也就是4000块，我不要你的包装盒，这个价钱已经很公道。”
　　“如果不是这块表当初产量小，我又喜欢这个款式，到处都买不到，也不会开出这个价码。你换个地方出手，就不是这个价了。”
　　原宜这个时候才觉得青年说了实话，满意点头道：“你要诚心买，包装盒就在我家里，我给你去拿。3000块，一分都不能少。”
　　青年迟疑了一会儿，但看起来是真的很喜欢那块表，最后还是点头答应。
　　原宜去家里拿了盒子，把那块表出手给青年之后，心里十分欢畅，觉得自己倒了大半年的霉，现在运气应该是来了。
　　手里攥着新得的3000块钱，想着明天再去把那两个金家伙换上二十万，他现在还回什么家？在潮湿的地下室对着吴青那一张苦瓜脸，还得忍受她时不时爆发的坏脾气吗？
　　原宜转过身就去了洗浴中心，那里的小妹年轻，按摩服务又周到，过夜比起夜店酒吧的公主们价格还便宜。
　　有的人就是这样矛盾，原宜一方面对原玉兰混迹于酒吧夜店痛心疾首，觉得她不知廉耻；另一方面自己有了钱，又会毫不犹豫的去吃喝嫖，从来不会自我反省。
　　话说回来，如果原宜真的懂得反省自己，他们家也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洗浴中心是一条龙服务，原宜去洗脚按摩，美美的吃了一顿，唱了几个小时卡拉OK，又点了个妹子开房。结果他这回运气不好，夜里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就被警察踹开房门，摁在地上铐住了双手。
　　原宜以为警察是来抓嫖的，连忙做出不再反抗的姿势，大声解释：“误会啊，同志，这都是误会！我只是找小妹儿来聊聊天的，什么都没做，真的，你们要相信我！”
　　“什么都没做吗？”领头的警察笑了一声，“价值1000多万的盗窃大案，证据确凿，也敢说自己什么都没做？！”
　　“带走！”
　　原宜穿着浴衣和拖鞋，听完这番话之后整个人都是蒙的，半天都没有回过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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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被带到局子里之后,因为证据确凿，没有盘问多久，原宜的心理防线很快被攻破,承认了自己进入陆维家中盗窃的事实,并且一五一十交待了作案经过。
　　但那块表已经被他卖出去,警方仅仅追回来了他藏在家里的两个黄金摆件。
　　得知那块表价值一千多万的时候，原宜吓到两条腿都软了，他盗窃的数额特别巨大，如果能把东西都还回去，还能争取个宽大处理、量刑轻一些,但他又不认识那个买表的青年，到哪里去找那块表？
　　通过原宜的交代,警方去调监控，却发现那个时间段的监控摄像头不是失灵,就是被完美避开了可视角度，显然这青年是有备而来,根本无从下手调查。
　　现在原宜后悔不迭,他自以为精明，没想到却反而被人下了套。想必那个青年识货,盯上他戴的表已经不是一天两天,所以才能做出这么周密的计划安排。
　　然而无论原宜再怎么喊冤，说自己不知道那块表那么值钱，只出手倒卖了3000块，盗窃罪却已既成事实,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无情的判决。
　　……
　　陆维坐在书房里，拆开快递纸盒，拿起手中高档而具有设计感的皮质表盒掂了掂，然后将它放进保险柜里锁好。
　　葛英从国外寄给他的这个礼物虽然贵重，但陆维在每一个世界都是顶尖人物，见过使过的好东西不知道有多少，眼界甚高，而且作为这个世界的旅者过客，钱财对他来说都是身外之物，还真的没有很在意过。
　　所以陆维的保险柜里锁的基本上都是文件，这个表拿到手里了以后，也就是随随便便的摆在桌子上，才误打误撞给了原宜盗窃作死的机会。
　　当然，买表的青年也是陆维一手安排，所以现在这块表才能够物归原主。
　　盗窃罪一般如果犯案者能主动退回全部赃款，判的都不会很重。陆维可不想原宜这种人渣在牢里关个几年就被放出来，再在他面前恶心的晃来晃去。
　　眼看着时间差不多，陆维站起身，朝客厅的方向走去。
　　这个时候原初正在厨房里洗碗收拾，陆维坐在客厅柔软的沙发上，用遥控器打开几乎有大半个人高、占据了小半面墙的高清液晶电视。
　　以前的原身虽然在娱乐圈，手下带的艺人也经常会拍电视剧，但他工作十分忙碌，一年就没几天在家，基本上都从电脑网络上摄取信息，并没有看电视的习惯，这点倒是和陆维本人相似。
　　而齐箐虽然有一般主妇看剧追剧的习惯，却是个吃过苦受过穷的，就算在普通人眼里看来家中很富裕了，生活上也舍不得大手大脚，不会消费几十万就为自己买个电视看剧，这个电视是陆修磨着齐箐买回来，给他打游戏用的。
　　最近这几个月，使用这个电视机频率最高的人是原初，陆维不在家的时候，原初做完了份内事，有时候觉得累了，就会用电视机看看电影什么的。
　　原初刚刚洗碗收拾完，就听到客厅里传来电视的声音，因为知道陆维的习惯，难免觉得有几分诧异，于是解开围裙擦干净了手，走出厨房来到客厅。
　　基于对自己身体每一寸结构的完全控制，陆维就算是经过了一整天的高强度工作，略带慵懒的坐在那里，也完全没有他这个年龄段男人常见的老态和疲惫感，而是躯体修长舒展，筋骨间又暗藏着力道，优雅精悍的如同一头猎豹。
　　原初看着这样的陆维，想到自己之前做的那个梦，难免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忍不住耳根一热，胭脂般的红色慢慢攀上耳尖。
　　陆维抬头看见原初，伸手拍了拍自己旁边的沙发：“过来坐，一起看电视。”
　　原初也没有多想什么，走到陆维的身旁坐下，心里带着丝隐约的忐忑和欢喜，和陆维一起看正在播放的本市新闻。
　　直到女播音员用字正腔圆的声音开始播报
　　“我市最近发生了一起性质恶劣、数额巨大的入室盗窃案……”
　　然后屏幕上出现了原宜的脸。
　　原宜耸着肩膀低着头，脑袋已经全部被剃光，穿着橙红色的囚服站在审讯台上。他一审被判了无期，后不服上诉，两个月下来却仍然保持原判，已经完全没有任何指望，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完全垮掉，一脸死灰。
　　看完这条新闻之后，陆维就关掉了电视。
　　原初霍然转过头，抖着声音朝陆维道：“我弟弟他……入室盗窃？”
　　“是啊，我过年离开的那几天，你弟弟来过吧。”陆维把遥控器扔在茶几上，与原初四目相对，神色冰冷，“他进了我的书房，拿走了几样东西，所以我报了警。”
　　“对、对不起，都是我的错。”原初的双手放在自己的大腿上，把裤子都抓出了褶皱，嗫嚅着，“我以后再也不会了……但是，无期是不是太重了一些？我去见见他，跟他说说，让他无论如何把东西还上，是不是能改判轻点？他本性不是那么坏的，家里还有老婆孩子……”
　　陆维脸上露出讽刺的笑容：“价值一千多万的东西，你让他怎么还？你替他还吗？”
　　“做了错事，就应该受到惩罚。否则的话，你当法律只是摆在那里看看而已？”
　　陆维忽然伸出手，撑在原初脑后的沙发靠背上，欺身靠近，与原初两人之间呼吸可闻：“还有，你违约了。”
　　原初睁大了眼睛看着陆维，感受到他身上传来的危险气息，整个人又被他圈在沙发里，退无可退、避无可避，只能再次重复：“对不起。”
　　虽说是原宜自己找上门来的，但原初知道，只要他再度和原宜联系，就算是违背当初签订的合约，更何况是把人带到了家里。
　　他当时烧的厉害，在当时心灵和身体的双重痛苦中，原宜对他表现出来关心照顾、所说的话就变得令人无法拒绝。
　　所以，一切都是他的错。
　　原初的全身都在发抖，从心灵深处产生了恐惧。
　　按照那纸合约，陆维出20万买断他的后半生，如果他达不到上面的要求，就必须赔偿50万违约金，并被扫地出门。
　　他不怕赔偿钱，他至少还有几十年命，也能吃苦干活，一年攒个2万块左右，后半生总能把钱慢慢还清；如果再不行，卖肾卖器官也是使得的，是他自己做错了事，给陆维带来麻烦，陆维显然并不缺这个钱，但只要陆维能接受他的歉意，他心甘情愿。
　　但是，他怕被陆维扫地出门，从此再不能相见。
　　他这一生中，就是在监狱服刑的那段时间，心里也从来没有像这样恐惧害怕过。
　　陆维看着原初，从嘴里吐出语调缓缓，却冷酷无情的话语：“我这个人呢，有个习惯，就算是养一条狗，也会把它养的皮毛光滑、打扮得体面好看。牵出去的时候让每个人见了，都得夸赞句，那条狗遇到了好主人。”
　　“我觉得，你到这里几个月了，现在还没有认清你的身份。”
　　“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支付那50万的违约金，并且离开这里；第二，接受一条狗不听话的惩罚。”
　　原初的脸色和唇色都变得惨白，他嗫嚅了几下唇瓣，却最终什么都没说出口。
　　陆维的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他知道，如果他还有半分自尊自爱，就应该选择第一条，头也不回的离开这里，并以余生偿还欠款。那样的话，说不定陆维还能高看他几分。
　　但他说不出口，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
　　所以到最后原初只是惨白着一张脸，缓缓的垂下眼帘。
　　“果然是在这里的日子过得太舒服了，舍不得离开，又害怕背上债务，所以哪怕当我的一条狗，也无所谓吧。”
　　陆维的话如刀锋，将原初的心伤得鲜血淋漓，他惨笑了一声后回答：“是的。”
　　原初只能承认陆维说的话，因为他不想离开的真正理由，比陆维所说的更加不堪。
　　就算事实真如陆维说的那样，他在这几个月来从陆维身上感受到的好，只是陆维“养狗”的习惯，他也根本就不能想象，自己离开陆维后会变成什么样。
　　他这大半辈子，亲情、爱情、友情……从来就没有真正得到过，但陆维却是他唯一想要紧紧抓住，怎么都不愿意放手的人。
　　陆维从沙发上站起来，面无表情、居高临下地看着原初的表情变化，心里有几分满意。
　　根据他的调查，原初这辈子最重视的人无非是他的弟弟原宜以及陆修，他虽然因为看不下去，出手改变了原初的命运轨迹，但现在他把原宜送进监狱，又这样当面讽刺羞辱原初，原初的内心一定非常痛苦。
　　更何况这大半年来，陆修也在作死的道路上狂奔不止，想必不久后，原初就能看见陆修的下场。
　　既然原初的系统，是以吸收宿主痛苦的负面情绪为能量，这样的话，原初这一世的任务就能完成的很好。
　　陆维伸出手，从旁边的沙发上拿起一个亮晶晶的项圈，俯身扣在原初的脖颈上，用修长手指勾了勾上面的小巧银铃铛。
　　清脆的铃铛声响了起来，不是很大，却非常清晰，像是风铃的声音，一连串的叮叮当当，还带着悠扬的尾音。
　　“狗项圈，很适合你，也能让你时时刻刻记住自己的身份。”陆维最近看了不少戏剧理论，说着变态的台词，居然觉得有点上瘾，“只要在这间屋子里，你就不能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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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从此以后,原初每次回家，就会按照陆维所说，戴上那个具有侮辱意义的“狗项圈”,以及一个毛茸茸狗耳朵的发箍。
　　有时候陆维回家的时候心情好了,还会凑过来,用手指拨动原初脖颈上的那个小巧银铃，让它发出叮叮铃铃的声响，然后像摸狗一样，抚摸两下原初的头发、挠挠原初的下巴。
　　其实那个项圈亮晶晶的，款式十分精致,只有一根手指的宽度，如果不是陆维特意说出来,根本就没有人会觉得它是一个狗项圈，反而像是戴在脖子上的精美饰物。
　　但这种饰物一般都是年轻人戴的,原初纵然这段时间恢复了些昔日风采，毕竟40多岁的人了,之前又被生活磋磨的过于厉害,年龄摆在那里，戴这种亮晶晶还会响的东西出门实在过于羞耻,所以只能够在回家的时候戴上。
　　到了现在这个地步,陆维对他的恶意已经很明显。
　　原初知道，他作为陆修生父、齐箐前夫的这个身份，陆维没有理由喜欢他这个人，彼此间又完全不认识,可以说是纯粹的陌生人。之所以买断他的后半辈子，留他在身边，怎么想也不会是出于怜悯之心。
　　虽然陆维能接受男人，但演艺圈里漂亮的男男女女那么多，就算陆维没有和年轻俊美的葛英好上，也肯定不会看上原初。
　　所以内心尽管不想承认，但思来想去，只剩下最初陆维说出的那个理由
　　他欠陆维的，所以要用后半生的任由驱使和人格侮辱来偿还。
　　但他仿若是中了陆维的毒，就算明知道是这样，就算陆维嘴里只会对他吐出刻薄的话语，就算陆维现在愿意毫无代价的放他走，他也不想离开陆维。
　　原初看着温和可欺，其实在骨子里，是有着一股执拗狠劲儿的。否则的话，当初他不会在既无背景又没有一分钱的情况下，刚成年就离家到城里去谋生路。
　　否则的话，他不会在进监狱的那会儿，对施加在自己身上的暴行舍命相抗，导致瘸了一条腿，成了个残疾人。
　　就算是原宜一家子和陆修，之前对付原初的手段也是以软磨和欺骗为主。
　　但只要是面对陆维，仿若是遇到了天生的对头，他那些执拗狠劲儿，就如同暴露在炽烈阳光下的薄雪，化成一滩软弱的水，身心都再不能抵抗。
　　原初无疑是痛苦的，但在这痛苦之下，又有着隐秘的欢喜。
　　他在网上曾经看到过上个世纪某位作家的一句话，觉得非常适合他现在的心境
　　“遇见你，就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但心却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
　　又过了半个多月的时间，到了初夏时节，毛凌那边传来好消息。
　　高导拍摄的那部电影因为充满了社会性，以及对人性心灵的拷问，再加上毛凌的演技出色，在国内有了不错的反响，影评基本也都是正面，之前就被提名了国内三大电影奖项之一的最佳女主角。
　　对于一名新人的处女作来说，起点可以说非常之高。
　　而现在，毛凌即将参加电影奖的颁奖典礼，不管这次能不能得奖，这样的经历对她来说都是一种荣耀。
　　陆维作为一手把她捧到这个地步的经纪人，像这样重大的场合，自然也是要跟着去的。
　　颁奖典礼在魔都，而为了打点上下以及提前做好各种布置安排，陆维提前一周就离开帝都飞了过去，留下原初独自在家。
　　这半个多月，发生了很多事情。
　　在原宜入狱之后，陆维趁机让人把吴青手上捏着的，属于原初的养老存折要了回来，并还给原初；吴青没有了男人，也没有了唯一的经济来源，摆在她面前的就只剩下两条出路，一条是收拾包袱回老家，另一条是投奔她那看起来越活越滋润的女儿原玉兰。
　　其实在老家，还有原宜父母留下的宅子，以及一些分配的耕地和财产，吴青要是回去，虽然乡下日子过得辛苦一点，却并不是没有活路。
　　但吴青因为在城里呆了几年，再看不起在乡下劳作，选择了后者，现在跟原玉兰住在一间小公寓里，帮原玉兰干干家务洗洗衣服什么的。
　　吴青文化不高，穿着长相都很土气苍老，原玉兰因为面子问题，也因为在圈里要自抬身价，甚至不愿意承认这是她自己的妈妈，对外称吴青是她雇佣的阿姨。
　　吴青面对这种状况，本应该生气，她也一直对女儿现在所做的“工作”痛心疾首。但在如今的吴青看来，她的后半辈子都要指望原玉兰，于是也只能默默忍受下来，每天看着女儿白日里睡觉，一到夜里打扮的花枝招展、出没于灯红酒绿的长街。
　　个中滋味，也只有吴青自己心里清楚。
　　至于陆修那边，还了孔哥20万、避免了割肾危机之后，倒是老实了一段时间。他账户上的钱已经弹尽粮绝，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还试图出去找过工作。
　　但他这人从小就被齐箐宠坏，眼高手低，高端的工作做不了，低端的工作来钱少，他这人向来大手大脚惯了，又瞧不上。
　　听说业务员既不要求有多高的学历，又能赚到不少钱，他就跑去做业务。但这个行业虽然不要求学历，却是需要吃苦耐劳，而且情商一定要高，懂得揣摩客户的心理、服务周到，才能真正赚到钱。
　　陆修如果是个既吃苦耐劳又情商高的人，当初也不会被陆维扫地出门，可想而知他业务做的怎么样。咬牙撑过一个月，拿了千把块钱的底薪，看到身边是个人就比他强，他就再也做不下去，并从此放弃了找工作的念头。
　　工作做不下去，待在家里又无聊，也没有个朋友来往。虽然孔哥之前坑过他，但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回头找孔哥，有时候当一下孔哥坑人时的“演员”，跟着混日子。
　　虽然当一次“演员”就有一两千块，但孔哥这人做事比较谨慎，每次布局都务求让对方抓不住把柄，这种事情他两个月都做不了一单，缴纳公寓水电气的费用都不够，仍然入不敷出，每天苦哈哈的跟着孔哥蹭点吃喝。
　　孔哥见陆修过的挺惨，就端出关心他的模样，说是有一个来财的路子很适合他，不知道他愿不愿意做。
　　陆修虽说没本事也吃不了苦，但模样身材还是挺不错，有六七分原初年轻时的模样。再加上大家都知道，他曾经是陆维的继子，算是个落魄少爷，很多顾客都偏爱这一口。
　　他只要豁得出去卖身，就不会再愁钱的事儿。
　　陆修想了两天，内心痛苦挣扎了几番，最终还是答应了孔哥。
　　齐箐在的时候，陆修什么没见过玩过？之前他的那个圈子里也有玩男人的，只不过他自己喜欢的是女人，所以从来没有亲身掺合体验过这种事。
　　没想到现在，他变成了被选择的商品，被玩的那一个。
　　但陆修没有别的办法，他已经活得山穷水尽，陆维之前为他租的公寓快要到期，连房租都续不起，很快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摆在他眼前的，只剩下孔哥给他指的这条路。
　　孔哥这回总算没有再坑他，陆修入了这行之后，来钱果然又多又快，但作为一个直男，违背自己真正的生理意愿，总是件让人痛苦的事情。
　　所以，陆修很快在身边人的怂恿中，在精神极度空虚之下，染上了毒品。
　　他看似每天都赚了不少，实际上赚的钱都被填了毒品这个无底洞。
　　但陆修也顾不得这许多，染上毒品的人是没有道理可以讲的，为了一口吸的“瘾君子”们可以不惜一切，每天都沉溺在醉生梦死之中。
　　再说回吴青这边，她跟闺女住了半个多月，刚开始的时候还挺风平浪静，原玉兰虽然表面上叫她阿姨，心里到底还是念着些母女之情。要知道当初陆修回来，父亲和大伯撵她出门住地下室，是吴青时不时的过来，给她和姚安安做饭洗衣打扫房间。
　　在原玉兰心里，全家人也就是这个妈对她还好点儿。
　　所以她对吴青出手还算大方，除了当月家用之外，经常五百一千的给吴青花销，有时候凌晨“下班”回来，还会给吴青打包一些昂贵的饭菜点心提回家。
　　原玉兰在欢场里混了快一年，也弄清楚了这里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这里赚的是多，但同时开销也大，圈子里的人都十分物质，跟斗鸡似的，衣食住行每天互相攀比，手里根本攒不下几个。又见过许多“姐妹”三十岁以后的下场，觉得自己不找条出路是不行的。
　　她在两三个月前就认识了一个男的，这男的40多岁，来夜场的频率不高，相貌身高普通，但穿的衣裳开的车都很不错，身材也没有发福变形，看起来既有钱，又不是很乱来的一个大叔。
　　原玉兰还没有满19岁，非常年轻，卸了妆之后眉眼间还带着些稚气，在风尘中很难得，这也是她在夜场中向来生意不错的原因。而她却不清楚自己的优势，总是不满意自己看上去年龄小，把自己往浓艳方面打扮，还是经过这个男的提醒，才渐渐改化淡妆。
　　虽说这男的年龄跟她父亲原宜差不多，然而在原玉兰的眼里，那是既可靠又令人信赖，不久后就推掉了其他的顾客，总是和其出双入对。她知道这男的家里有老婆，但她年轻又漂亮，不信自己不能上位。
　　紧接着没过多久，原玉兰就被男人的老婆带人堵在巷子里打了一顿，并当众剥衣羞辱。
　　原来这男人的老婆，在帝都是有些身份地位的人，虽然不能说是手眼通天吧，但对付原玉兰这种小角色还是绰绰有余。从此以后，男人不再出现在夜场，原玉兰也在夜店再难混下去，这几天只能被吴青照顾着，躲在公寓里面养伤。
　　可谓是看不到未来的路，眼前一片愁云惨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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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当然,这些都不关陆维的事，电影颁奖典礼已经开幕，他正在和毛凌走红毯,来自四面八方的闪光灯此起彼伏,照耀一路。
　　在陆维复出的这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先后共签了九名艺人，而他最开始签的谢宇飞和毛凌，现在都已经在演艺界崭露头角。
　　谢宇飞拍的那部军旅电视剧近期开始上映，收视率达到了14点，排在收视榜第一位,称霸电视屏幕。而作为男三的他，因为戏份很讨巧,也很适合他的个人气质，自然而然就被全国的绝大部分观众所喜爱熟识,身价涨了数倍，不少电视剧和代言邀约都纷纷找上门来。
　　但谢宇飞毕竟不是刚出道就爆红的新人,而是经过了好几年的冷藏又再度复起,所以他并没有因此而得意忘形，反而更加认真谦虚的学习锤炼演技,更加努力的经营自身和人脉,一步步走得很稳。
　　像谢宇飞这样的艺人，演过两次热剧男主角、公司捧过之后还不能红，在观众中间留下了固定印象，确实很难再度翻红。所以陆维选择了把他“打破重塑”,让他离开偶像圈，将他推向另一个崭新的、更大的舞台。
　　偶像圈的受众是年轻人，而军旅片的受众则更广，他们当中的绝大部分人是不会关注偶像剧的，这两个圈子之间重合很少，所以也就对谢宇飞没有任何固定印象，接受现在的谢宇飞更加容易。
　　把一个新人捧到国内三大电影奖的最佳女主角提名，把一个过气艺人捧到家喻户晓的程度，这不得不说是陆维的功劳和本事；但最令行业内吃惊的，还是陆维居然签到了葛英。
　　葛英是什么人？只差一个国际电影奖，就能得到大满贯的影帝，观众对他的欣赏认可度，以及手上的资源人脉，都不是一般人所能想象的。
　　可以说签了葛英，就是手里捏着块金字招牌，根本不用费心去跑什么关系、找什么资源，自然有流水般的高端剧本和代言送上来挑选，做他的经纪人简直是躺着赚钱赚名声。
　　陆维虽说在业内是口碑很不错的经纪人，也算是公认的优秀，却和葛英不在一个重量级。葛英回国之后，完全可以有更好的选择。
　　当然，之前葛英刚出道的时候陆维带过他三年，大约是葛英这人恋旧，所以回国后仍然选择了陆维签约，也只能让人感叹一声陆维的好运气罢了。
　　毛凌穿了一身黑色打底、剪裁得体的旗袍款长裙，裙子上半身用金色的丝线绣了条龙，活灵活现的浮凸，像是一条真龙盘在她纤秾合度的身体上。绣了波涛的下摆则散开铺洒在红毯上，走动时款款摇曳，其间有水纹不时闪烁，如同步步行走在波涛之上。
　　这样的毛凌挽着陆维臂弯走上红毯，甫一出场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闪光灯亮得越发频繁。
　　毛凌素颜的话，其实长相在漂亮男女扎堆的演艺圈里根本不出挑，还总带着“丧”的感觉。但她只要上好妆，穿了合适的衣服，面对镜头的时候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光彩夺目、充满了高级感，合该天生吃这碗饭。
　　圈里漂亮的男男女女太多，一些女明星为了搏出位，还会在红毯上故意摔跤、走光等营造噱头，以求能上个头条热搜。
　　而毛凌只需要简简单单站在红毯上，根本不需要做什么，就是绝对的发光体，艳压群芳，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目光的存在。
　　被毛凌挽着臂弯，穿着普通黑礼服的陆维，在这样的女明星身边竟然没有沦为陪衬，而是如星月般交相辉映。他高大挺拔、肩宽腿长，五官鲜明俊朗，浑身散发着深沉的气势，哪怕是乌发间夹杂的缕缕银丝，以及眼角出现的细纹，都像是岁月赋予他的馈赠装饰，华贵威严。
　　闪光灯下，陆维的嘴畔挂着微笑，朝毛凌低声道：“跟高导一起走红毯不好吗，怎么最后还是决定拉上我？”
　　陆维虽然来了电影节，但作为经纪人，却压根儿就没打算陪毛凌走红毯。怎么想，都是由高导带着毛凌走红毯比较合适，可以验明正身女主角，营造和谐气氛。
　　“我跟高导说过，我们三个人一起走，但他不答应。”毛凌抿嘴笑了笑，同样压低了声音，“他说怕被咱们俩艳压。”
　　陆维无语，高导是原身认识了十几年的老友，作为国内排名前五的电影导演，无疑很有能力和才华，但天赋点似乎忘记了点在长相上，人长得矮矮胖胖，相貌中等偏下。
　　虽说走在大街上就是一普通老矮胖子，扔人堆里就找不出来，还不至于影响市容，但在星光熠熠的娱乐圈，俊男美女遍地走，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皮相就显得有点磕碜。
　　短短几分钟走完红毯，陆维和毛凌两人入场落座，只听见毛凌在他旁边继续低声道：“其实在我心里……也是只想跟陆叔两个人走完这段红毯的。”
　　陆维微微侧脸望向毛凌，目光中带着询问。
　　毛凌伸出洁白的柔荑，轻轻覆在陆维的手背上，叹息道：“陆叔，你明白吗？”
　　毛凌出生于四线城市，一个非常普通的家庭，从小就喜欢演员这个行业，模仿电视剧什么的都活灵活现。
　　但她长相只是中等偏上，平时整个人又总是散发着“丧”的气息，看上去就不太讨喜，和那些或青春漂亮、或软萌可爱的女明星相比有不小差距，所以父母根本就不看好她入这行。
　　虽然在毛凌小的时候，父母很喜欢逢年过节让她在众人面前模仿电视剧演戏，并引以为骄傲，但那些在父母眼里不过是小孩子玩玩罢了，当不得真。
　　而且想也知道，艺术生向来是最烧钱的，最后还不一定能出头。家里环境在四线城市也只是普通，她下面还有个弟弟，弟弟比她学习成绩更好，为人处事也显得更加机灵，显然更有前途，将来要念大学要结婚买房，总不能为她压根不现实的梦想砸锅卖铁吧？
　　加上父母虽然还算疼爱毛凌，对她和弟弟日常的吃穿花销尽量一碗水端平，观念上却多少有点重男轻女，想着女孩子能做多大的事业？将来找个稳定的工作，再嫁个好人家，与老公感情融洽、和和美美的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也就是女人幸福的一生了。
　　因为这个，在毛凌高中毕业之后父母就要她去报考师范，将来成为收入稳定又被社会尊重的教师，但毛凌根本就不愿意。
　　父母的态度也很坚持，毛凌已经满了18岁，如果她一定要去读艺术类院校的话，将不再提供她的学费和生活费。于是毛凌跟父母争执几场之后，仗着头铁，脑袋一发热兜里揣着2000块钱和自己的各类证件，破釜沉舟去了帝都，然后在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天盛的练习生。
　　天盛的练习生虽然包食宿，也免费培训各类课程，生存压力比起别的地方不算大，但买衣服和日常用品的开销总是有的，别的练习生大部分都有家里援助，而毛凌想穿件好点的衣服、用套好点的护肤品，却只能靠着挤时间打零工，其中辛苦不足为外人道。
　　在成为练习生之后，才发现自己身边忽然有了这么多优秀的竞争对手，从年龄到长相她确实不占优势，她也曾经为自己的未来忐忑不安过，感受到过重重压力，却四年来始终没有放弃，并且将这些全都转化为她向上的动力。
　　时至今日，她感谢四年来没有选择放弃的自己，是她的坚持和努力让上天看到，才让她有了这样的运气，被陆维选中。
　　陆维是她的光、她的神，是陆维向她伸出手，把她从辛苦困顿、看不到前途未来的训练生活中，带到了电影节的红毯之上，让她像一个女王，被无数艳羡的目光包围。
　　拍过高导的这场戏之后，所有人都赞她有演戏天分。但她自己却知道，如果没有陆维，她还不知道要在这个圈子里锉磨打滚多久，才能有这样好的机会，期间说不定会放弃，背着包袱回老家也不一定。
　　没有陆维，就没有现在的毛凌，她对陆维产生深刻的信任和依赖，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而陆维又是那样一个出色的男人，这种信任和依赖转化为爱慕之心，也是水到渠成。
　　“你觉得现在，我们谈这个合适吗？”陆维不动声色的抽开手，“别忘了，你才刚刚起步。”
　　毛凌才刚满23岁，就被提名了电影节最佳女主角，可谓前途无量。这个时候如果爆出绯闻，对像还是比自己大了20来岁的经纪人，可想而知，将会对她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什么样的打击。
　　“陆叔，我不在乎。”毛凌摇摇头，露出一丝失望之色。
　　毛凌绝对是个在事业上有企图心的女人，否则当初也不会拒绝稳定的生活规划，和父母闹翻，揣着2000块跑来帝都打天下。但只要能和陆维在一起，成为陆太太，她觉得她可以放弃眼前的一切。
　　陆维的妻子已经去世快两年，毛凌之前并不认得她，也从来没有和她见过面，却能够感觉到自己内心深处对她的羡慕嫉妒。
　　近来毛凌常常想，如果能够早生20年，早一步认识陆维就好了，这样就不会有另外一个女人，占据了陆维最好的那段年华。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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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毛毛,你从来都很懂事。”公众场合，镜头无处不在，陆维的唇畔挂着微笑,神情并无异样,“别忘了你是怎么走到这个地步的,不要让我失望，不要让观众失望，也不要让从前的你自己失望后悔。”
　　演员表面看似光鲜亮丽，赚的又多，其实这碗饭并不好端。毛凌除了4年来艰苦的训练和等待之外,在高导这场电影几个月的拍摄中，毛凌出演一个年轻勤劳的农村妇女,因为题材的原故，也因为要追求画面的真实感,绝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乡下，风里来雨里去,学会干各种农活,双手生出老茧，皮肤晒得又黑又粗糙,可以说她从来都没吃过这样的苦头。
　　幸好她还年轻,现在总算已经养了回来。今天她在红毯上能够成为焦点，除了本身足够惊艳之外，也有本人和荧幕上的形象反差太大的原因。
　　她付出过这么多，怎么可能真的不在乎？而陆维耗费心血把她从一介无名小卒,带到现在距离封后只差一步之遥的位置，只是为了听她说一声“不在乎”吗？
　　这是极端的任性，是对陆维的不尊重，也是对她自己未来前途的不负责任。
　　“陆叔，我懂了。”毛凌眨了眨眼睛，把泛上来的泪雾眨回去，唇畔同样挂上得体的微笑，“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毛凌是天生的女演员，只要她愿意，她就能在顷刻间把自己的表情管理得滴水不漏。
　　接下来，两人虽然还是若无其事的时不时交谈，却再没有触碰过这个话题。
　　很快颁奖典礼进行到了，宣布最佳电影女主角这一环。当主持人拿出信封打开，念出“毛凌”这个名字的时候，全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毛凌带着不可置信的表情，从座位上站了起来，顶着满场或羡慕或嫉妒的目光，走向颁奖台。
　　颁发给毛凌奖项的，是成名已久的老牌影后，曾经的国内电影奖大满贯影后得主，现在已经快七十岁，是个满头华发的老太太，美貌不再，走上颁奖台气质却依然出众，将金色的奖杯递给毛凌，勉励道：“这部电影我看过好几遍，演得很好，就算是让我再年轻几十岁，也不能演得比你更好。以后的影坛，就都是你们这些年轻人的天下了。”
　　毛凌和她握过手，同样表达了自己从小对她仰慕崇敬的感情，又礼貌的搀扶她下了颁奖台，这才重新回到颁奖台上，发表自己的获奖感言。
　　感谢导演、经纪人，感谢一直以来支持自己的观众，回忆沿路走来的辛苦和快乐，说到动情处流下泪水、哽咽失声，弄花了脸上精致的妆容也不在乎……一场打动人心、完美的获奖感言。
　　只有毛凌知道，她的泪水是为何而流。
　　是为了哀悼自己那一场，刚刚无疾而终的爱恋。
　　陆维坐在台下，当主持人宣布毛凌封后的那刻，他控制面板上的能量计度尺就往上猛窜了一大截，而且后续还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不断增长。
　　这个世界的任务，进行得比他想象的还要顺利。
　　……
　　原初拎着几袋子食材回家，把东西放到厨房、洗过手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出那个亮晶晶的项圈套在脖子上扣好，再将毛茸茸的狗耳朵发箍戴在头上。
　　其实按照原初的眼光，他一个40多岁的老男人，打扮成这样无疑是具有侮辱性和变态的。
　　陆维现在不在家，而是在魔都参加电影颁奖礼，这两天根本回不来，反正没人看到，原初完全没有必要按照陆维之前所吩咐，回家后就戴上这两样东西。
　　但他虽然不喜欢不习惯，却只有戴上这两个东西才觉得安心，仿若这样就和陆维建立了某种关系……仿佛这样，就可以真正成为陆维的所有物。
　　原初试制了两个芒果班戟，这个很适合夏天吃，准备成功后尝下味道，如果感觉不错的话，就等陆维回来再做给他当早餐甜点。当按照网络上的教程，把做好的班戟端盘，还没来得及摊凉放进冰箱里的时候，他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他现在用的，自然不再是之前的老人机，换了智能机，也换了4G的卡，但号码却没有变。
　　其实他现在的人际关系非常单纯，会给他打电话的人也不多，除了陆维，以及快递、物业管理水电工等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还有一些推销骚扰诈骗电话，就再也没有别的。
　　看到屏幕上显示的陌生号码，并没有推销或者骚扰的备注，于是原初也只是犹豫了一下，就按通了接听键。
　　从电话彼端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语气中全是茫然无措和哀切：“大伯，原宜入狱了，你知道吗？”
　　这声音属于吴青，其实原宜已经入狱有几个月了，只不过这几个月她都和女儿原玉兰住在一起，生活上过的还算不错，心底对原宜又有怨气，嫌弃原宜一辈子做什么事都不成，到头来还坐牢丢脸，所以一直都没有去探过监。
　　直到原玉兰被打，在家里养好伤，却再也不能做从前的“工作”，加上原玉兰这一年来大手大脚，根本没攒下多少钱，她们母女俩快要在帝都混不下去，这才想起让原玉兰去牢里看看原宜，有没有出路办法可想。
　　吴青知道，原宜对自己没有多少情分，大家只是在一起凑合着过日子而已，但原玉兰是他的亲生女儿，到底有几分真情实感的疼爱。现在原宜下半辈子也就这样了，如果他在外面还有财产路子什么的，肯定会想办法透露给原玉兰。
　　原玉兰探监之后，才知道父亲是盗窃了陆维家的东西从而坐牢，而大伯就在陆维家里当保姆。
　　作为一个曾经做过明星梦的女孩子，原玉兰最初的目标就是天盛练习生，当然具体了解过天盛的情况，知道陆维是隶属于天盛十分出色的经纪人。
　　而就算原玉兰放弃了成为明星这个愿望，出于兴趣爱好的原因，也时时刻刻关注着娱乐圈。知道最近异军突起的硬派小生谢宇飞，以及出道第一部 作品就获得了电影金像奖最佳女主角提名的毛凌，都是由陆维一手捧出。 
　　这还不算，近来就连国际影帝葛英都签在了陆维名下，可以说是天盛整个公司排名第一的经纪人，风头无两。
　　因为除了葛英之外，陆维签的都是之前名声不显的艺人或者新人，所以无数苦于没有出头机会的艺人都希望被陆维看上，主动要求签霸王条款的有之，想要送礼求告却没有门路的更是大有人在。
　　虽然陆维签人相当严格，都是仔细判断过对方有没有红起来的潜质能力，才会最终做下决定，所以他捧红的人的概率才能这么高。但在这些没有出头之路的艺人看来，只要能够被陆维签下，那么摆在面前的就是一条洒满星辉的坦途大道。
　　原玉兰自然也是这么认为的。
　　她的父亲虽然因为盗窃了陆维家的东西而坐牢，但他的大伯并没有因为这件事被陆维扫地出门，这说明陆维对大伯还是很信任，关系应该处的不错才对。
　　如果能够得到大伯引荐，让陆维把她签下来的话，那么她就将摆脱现在的困顿，走上一条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
　　她也不贪心，不求影后视后，只要做个流量小花，就够一辈子受用不尽。
　　所以才有了吴青打来的这通电话。
　　“知道。”原初沉默了片刻之后回答。
　　大半个月前他就从电视里知道了，但他连看都没有去看过原宜。
　　对原宜这个弟弟，他虽说多少还是有些怜惜，但原宜是因为盗窃陆维家的贵重物品而入狱，法律上也合该判无期，算是罪有应得，他不可能因为这点怜惜，就去和陆维以及律法作对。
　　再说了，他后半生已经被陆维买断，也没有这个能力。而如果去监狱看原宜，陆维知道了心里肯定不会舒服，同时也不能改变原宜现在的境况，他又何必去呢？
　　“大伯，我跟玉兰儿实在是过不下去了，才会打这个电话给你。”吴青的声音带着哭腔，“我知道，原宜是偷了你现在雇主家的东西才会被判刑，他自己想岔了、做了错事，我们也不能说什么。但是我和玉兰儿总要生存下去，现在家里的顶梁柱倒了，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其实原宜哪曾做过家里的顶梁柱？他不过是一条之前附在父母身上，后来附在原初身上，吸血的蚂蝗罢了。
　　但吴青不得不这么说，因为她和原玉兰之前能够占尽原初的便宜，也不过是仗着原初对这个弟弟的怜惜回护之情。
　　原初想了想，回道：“要不，我手头上还有点钱，给你们3万块，你就带上玉兰儿，好好回老家过日子吧。”
　　在陆维家差不多半年的时间里，实际上原初手里现在一共有将近十万块，其中大部分是花不完攒起来的家用，那一部分属于陆维，他不会轻易动。这3万块是之前他打了大半年零工攒下一部分，加上这几个月他自己的养老金。
　　无论如何，罪不及妻儿，原宜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原初对弟弟的妻女还是抱着善意。
　　“那怎么行？大伯，我知道你在别人家里当保姆赚钱也不容易，我怎么能拿你的钱？”吴青回答的义正言辞，好像之前几年捏着原初养老金不放手的人，不是她一样，“大伯，我只想求你件事儿。”
　　作者有话要说：    吴妈妈，乃想过电话另一端的大伯是脖子上挂着亮晶晶项圈，头戴毛茸茸狗耳朵在和乃通话咩？感谢小天使们给我投出了霸王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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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大伯你也知道,玉兰儿那丫头打小就长得漂亮，能唱会跳的，可惜生在乡下地方,没有好好培养,把她给耽误了。”吴青娓娓道来,“听说你的雇主是在天盛做经纪人的，能不能帮忙引荐一下，给她指指路？”
　　“我也知道，原宜这个没出息的，偷过别人家的东西,别人怕是对玉兰儿会有成见。你到时候就说是你的侄女儿，不要提玉兰儿的爸爸就可以了。”
　　原初拿着电话,无声的苦笑了一下。
　　他并不知道，原玉兰在这将近一年来的时间里经历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他对原玉兰的印象，还停留在之前那个不怎么懂事的女孩儿。
　　依原初看来,原玉兰虽然有些娇纵任性,从来不好好学习，成天只知道幻想做梦,到底年纪小,也算不得是什么坏孩子。再说弟弟就这么一条血脉，他能帮当然是会帮。
　　但在陆维家半年的时间，他非常清楚陆维这个人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上，有多么的挑剔。他作为陆维家的保姆,经常能收到非常贵重的礼物快递，或者是用牛皮纸袋装的照片、视频之类的东西。
　　原初曾经不小心打开过一个牛皮纸袋，里面装的甚至有非常暴露、充满了挑逗意味的照片，其中的暗示意味不言而喻。
　　这些东西陆维看过之后，有的收下，绝大部分则让原初再按照地址寄回去。
　　在吴青的眼里，自己生的女儿当然是哪儿都好，长得漂亮能唱会跳，随随便便让人指条路、栽培一下就能成名。
　　但开拓了眼界的原初却知道，原玉兰那长相确实算得上漂亮，原初的奶奶年轻时是十里八乡闻名的美人儿，后辈继承了她的基因，长得都不错。
　　但演艺圈里长相漂亮的人海了去，原玉兰放在里面就变得一点儿也不起眼，只凭着卡拉OK和迪吧蹦迪那种程度的“能唱会跳”，没有自己的特色长处，情商又低，想要红起来简直是在做梦。
　　像陆维那样挑剔的人，压根儿不会瞧上原玉兰。
　　“弟妹，我是在人家家里当保姆，端着人家的饭碗。”原初尽量用着婉转的措辞拒绝，“之前发生的盗窃那件事，别人对我已经很有意见。不过是看我平时工作还算用心，没有开掉我而已。”
　　“所以我在人家跟前没有那个脸面，根本就没办法引荐，如果硬要凑过去，搞不好还会引得别人反感。”
　　“这样啊……”吴青嘬了一下牙花子，紧接着不死心的又道，“那大伯你能不能找机会，让玉兰儿有机会去他面前晃晃？咱们玉兰儿长得这么漂亮，指不定就看上了呢？”
　　“弟妹，你不要再说了，你们如果想回老家的话告诉我一声，我答应给你们的3万块，一直都作数。”说完之后，原初挂断了电话。
　　吴青放下手机，在心里暗骂了原初一句胆小鬼，只是让他帮点儿小忙，他却生怕得罪雇主、丢了饭碗。
　　既然这样，她少不得再想想别的办法。
　　……
　　颁奖典礼结束之后，作为赢家的陆维和毛凌载誉而归。
　　之前因为电影上映，毛凌得到了电影奖最佳女主角提名，就有许多本子和代言找上她。她自己也看过，对其中一个电视剧十分心动，是大热过宫廷剧的姐妹篇，邀她出演女主角，给的片酬特别高，片场待遇也很好，她的戏基本都是文戏，不会像上一部电影那么辛苦。
　　如果是由她自己选择的话，她肯定会选择接下来拍这个电视剧，但陆维却把这个电视剧推掉，为她接了第二部 电影，那部电影的导演自然是好导演，但同时在业内对演员是出了名的严苛。 
　　除此之外，因为这部电影采取分成制，给她开出的片酬并不算多。
　　“毛毛，如果一部剧大热过的话，根据资料统计，它的续集或者姐妹篇，虽然会有固定的受众基础，但90%以上不会超过前一部戏的热度。”陆维坐在办公室里，望向对面的毛凌，“你第一部 戏就拿到电影奖最佳女主角，起点很好，但毕竟根基太薄，票房号召力肯定比不上一些成名时间长的明星艺人。也就是说接拍了这部戏，你在将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会被拿来和前一部剧集的女主角对比，并被她压在头上。” 
　　“高起点就像是一把双刃剑，不知道有多少艺人第一部 剧就让大众熟知，然而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过去，观众们记得他的仍然是那部剧。” 
　　“你正在事业上升期，绝对不能去拾人牙慧。这部电视剧虽然开出的条件很好，但是对你将来的前途有害无益。”
　　“是的陆叔，反正听你的总没错。”最近毛凌买了房，正巧弟弟也考上了帝都的大学，于是接她的父母来了帝都帮忙装修，再加上还有每天安排得十分紧密的工作行程，所以比较忙。
　　说到底毛凌的父母还是为她好的，只是彼此观念不同，所以才引发矛盾冲突。毛凌来了帝都以后，父母期间也曾经试图联系过她，毛凌当初也是头铁外加脾气犟，到帝都的几年时间都拒绝和父母联系，直到现在年纪渐长，又被陆维教导的懂了一些人情世故，成熟不少，懂得了妥协，这才在半年前和父母弟弟言归于好。
　　除此之外，毛凌现在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如果被爆出家庭关系不和，也是对她事业和形象方面的伤害。
　　因此在和陆维商讨过要接的剧本之后，毛凌就离开了。
　　释清走过来，为陆维端上杯咖啡，并将办公室花瓶里插着的那束红玫瑰拔出来，换上一束新鲜的：“陆叔，两天一束花，从来没有间断过。前面的还没打蔫儿，新鲜的就送过来，你这是有情况啊。”
　　“是啊，情况的品味既俗气又差劲，只懂得每天送红玫瑰，没有办法，只能凑合着。”同为在无数世界穿梭的“宿主”，陆维在释清面前十分放松、丝毫没有掩饰的意思，“既然决定入世，不打算在这个世界谈场恋爱吗？要知道这个世界我们身处的环境，非常适合恋爱。”
　　“关键是和谁谈？”释清回答后，望了眼陆维，“如果没猜错，你的情况应该是个男的吧？”
　　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释清已经融入公司的大环境，身上少了那种遥遥立于云端俯览众生的姿态，多了些烟火气，头发也蓄了起来，看起来除了人特别柔和干净之外，就是个普通的经纪人助理。
　　陆维微微一笑：“佛家说身体只是灵魂寄居的皮囊，对世间万物不要有差别心和分别心，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跟他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关系？”
　　“怎么，就没有遇上，能够打动你那颗佛心的人吗？”
　　“阿弥陀佛，声色皮相皆为白骨骷髅。”释清念了声佛，“世上的痴男怨女见过太多，小僧只要一想到迟早要离开这个世界，所经历的人和事物对我来说皆为镜花水月，就没办法真心实意的去爱一个人。”
　　“而如果感情不真不深，又怎能明白情之一字究竟为何？那么就算是像普通凡人一样谈恋爱结婚，也对修行毫无进益。”
　　“那你可就想岔了……”
　　陆维刚说过这半句，就看见释清走到自己旁边，一本正经的道：“要谈情说爱的话，我们既为同道，将来又会在别的世界相遇，不如我们两个试试？你来教我。”
　　陆维听了释清的话，把头靠在沙发后背上大笑出声：“真的假的？和你？我可从来没有想过。”
　　“你现在考虑也不迟。”释清淡然回答。
　　“你明知道我和镇玄之前交往过，明知道我在这个世界有新的对象，也不介意吗？”陆维看着释清不变的表情，渐渐明白这不是玩笑，释清是认真的，于是唇边的笑意收敛了起来。
　　“不介意。”释清望向陆维的眼睛黑白分明，澄澈一片，“他们都不能陪你走到最后，而我等的起。”
　　说完，释清朝陆维笑了笑，走出办公室。
　　陆维看着释清的背影，感觉有点头疼。
　　他并不觉得释清是真的对他动了情，这和尚轮回了几十辈子都在清修，跟块石头也差不多；而爱情这个东西具有相当强烈的排他性，绝对不会是像释清那样不介意。
　　但释清说的“试一试”和“你来教我”，显然却是认真的。
　　陆维隐隐约约觉得，自己是不是挖了个坑，把自己埋到了里面。
　　工作到晚上快要11:00，看过今天邀约的一些代言广告通告，进行筛选，以及调整过手下几名艺人的行程安排，应付了两三个不大的突发状况，陆维这才开车回家。
　　这样繁忙的工作，就是陆维的日常，还经常没有休息日，普通人从心理到生理，根本很难常年累月的撑下来。
　　不过在之前的几个世界，陆维为了整个世界的繁荣延续和任务的完成，比现在还要繁忙，所以对这种高强度的工作负荷已经习惯，再加上精神力的强大，倒不觉得怎样。
　　其实就算在原世界，他白手起家打拼出一个上市公司，其中所付出的艰辛努力也不足为外人道，想来他就是个劳碌命。
　　唯一可以用来安慰的，就是深夜这个时间段街道上的车辆不多，完美错开上下班的堵车高峰期，让他可以一路顺畅的开车到家。
　　车子行驶到了小区门口的时候，防护栏缓缓升起。车灯的照耀之下，却看见一个明显精心打扮过的女孩子，忽然从斜下里冲出来，就往他的车头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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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陆维之前派人调查过原宜全家的情况,所以他一眼就看出来，这个脸上带着视死如归的表情往他车头扑、精心打扮过的女孩子是原玉兰。
　　自从原宜坐牢之后，陆维就再也没有关注过原家这对母女,因为在他看来,原玉兰走的是一条绝路,根本就不用他做什么，她们到最后都会得到各自应有的下场。
　　但他从来没有和原宜一家照过面，也不知道为什么原玉兰会过来这里，还一副要碰他瓷的架式。
　　然而还没等原玉兰扑到他车子跟前，陆维一打方向盘,脚下猛踩油门，擦着原玉兰的鼻尖就过去了。
　　由于陆维的精神力非常强大,对自己身体每寸筋骨肌肉的控制，以及对周围细致入微的观察能力都非常人能及,所以才能做出这样貌似危险，实则一切尽在掌控的动作。
　　随着车子开进小区内,防护栏放了下来,原玉兰鼻尖被刚才车子驶过的风擦得微痛，好半天都没回过神。
　　一般人看到这种情况,不是应该立马踩刹车吗？怎么那个人、那个人居然反而踩油门,加快了车速冲过去，根本就没在乎她死活。
　　现在虽然已经入了夏，深夜的风却还是凉的。因为不知道陆维什么时候下班，原玉兰穿着漂亮的吊带裙和高跟凉鞋,在这里足足等了5、6个小时，被冷风吹到瑟瑟发抖。
　　然而现在她的脊背上布满了冷汗，心里全是后怕，发软的双腿再也站不住，一屁股坐倒在地上。
　　其实来之前她想的很好，她现在已经走投无路，哪怕拼着受伤，拼上这条命，也要和陆维搭上关系。
　　谁知道事到临头才明白，拼命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她活到这么大，从来没有像上一刻那样接近死亡。
　　……
　　陆维在停车入库，以及回家上楼的这个过程中，梳理了一下思绪，大致想明白了原玉兰是要做什么。
　　原玉兰一年前，还是个嘴里整天嚷嚷着要考练习生的普通女孩；但后来因为种种经历遭遇，很快堕落，去夜店做了公主。
　　而现在原玉兰大概是出了什么事儿，再也做不成公主、生活艰难，又从原宜那里辗转得知了自己的姓名和住址，重新燃起做明星的想法，这才到自己这里“碰瓷”，想要找个机会。
　　按照原玉兰今天晚上的所作所为，就算受了伤，无论从法律从情理上来说，她自己是要负全责的。
　　难道她以为他是个滥好人，会对她心怀内疚？
　　或者是偶像剧看多了，脑袋瓦特，以为这样做会给对方留下深刻美好的印象？
　　简直是不知所谓。
　　陆维用门卡打开家门的时候，原初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脖子戴着亮晶晶的项圈，顶着两个毛茸茸的狗耳朵，头一点一点的，显然已经开始困倦。
　　然而听到开门的声音，原初立刻回过神来，抬起头揉揉眼睛，望向陆维：“你回来啦。”
　　说完就跑过来替陆维拿拖鞋，又端上一玻璃碗酸奶水果捞，让陆维吃。
　　陆维晚餐是陪着梅宣吃的炙烤，现在胃口不太好，吃了两口放下，原初就端过来接着吃。
　　陆维知道，原初本身之前就有吃剩东西的习惯，和原宜一家人住的时候就常吃那家人剩下的饭菜，有时候还会在饭馆捡别人吃剩的东西。
　　这个习惯，却是从原生家庭带出来的。因为不得父母疼爱，原初基本上吃得都是家里的剩饭剩菜。
　　他说过原初两回，还逼着原初倒了几次饭菜。后面原初果然改了许多，现在不再三四天的隔夜饭菜都舍不得倒，只是见不得当顿新鲜的食物吃不完浪费，陆维也就由得原初去了。
　　但陆维却不知道，原初并非因为之前养成的生活习惯，才会去吃陆维剩下的东西。谁不想活得好？吃剩饭剩菜这种事，完全是以前不得已而为之，在有可能的情况下，谁又愿意活的那么苦？
　　他会这样做，是因为怀着隐秘而又不可告人的心思。
　　自从大年三十晚上，他看见陆维与葛英拥吻的那一幕，他就做了许许多多内容光怪陆离的梦。数不清有多少次，他梦见那晚与陆维拥吻的人并不是葛英，而是他自己。
　　这些梦境身临其间的时候有多甜美，醒来的时候就有多失落。
　　现实中他与陆维虽然同属一个屋檐下，却仍旧是保姆与雇主的关系，所以他只能借由这样的行为，满足自己的那点隐晦心思。
　　洗过澡之后，陆维就打算上床睡了，原初已经打好地铺，谁知道在这个时候，他的电话响了起来。
　　“陆叔，想没想我？”
　　电话彼端传来葛英低沉性感的声音，却又掩不住其中的欢欣雀跃。
　　“怎么，电影杀青了啊？”陆维笑道。
　　葛英进行的是全封闭拍摄，为了对外界保密，期间剧组成员期间不许和外界有任何联系，不许对外界透露拍摄情况。
　　葛英能在这个时候打电话给陆维，就说明电影已经杀青。
　　“是啊，我就要回来了，陆叔你想要什么礼物？”葛英询问。
　　“你回来，对我而言就是最好的礼物。”既然已经确定了彼此间的关系，陆维说起情话来毫不含糊。
　　葛英开心的哈哈大笑：“好吧，既然这样，那么礼物就由我来挑选，也算是给陆叔一个惊喜。”
　　“我这里才刚刚过中午十二点，不过陆叔你那边，应该已经是凌晨。”葛英继续道，“我就是打电话过来知会一声，陆叔你早点睡啊，挂了。”
　　陆维把电话放在床头，无奈的笑着摇了摇头，这才躺下。
　　原初远远望着陆维唇畔掠过的那抹宠溺微笑，只觉得心中既酸又涩。
　　……
　　险些被撞死之后，原玉兰吓破了胆，再不敢往陆维跟前凑。
　　其实仔细想想，她压根儿就不会被陆维这样的经纪人看上。毕竟当初她报考天盛练习生的时候，就是落选者之一，她非常清楚天盛有多少既漂亮又具备各种特长的女孩子，都眼巴巴盼着陆维的挑选，哪里能轮得上她？
　　而原初又不争气，在陆维跟前完全说不上话，她更是半点指望都没有。
　　她的爸爸原宜，这辈子就没做过什么靠谱的事儿，他指的路、说的话也能信吗？
　　眼看着原玉兰和吴青完全没有办法可想，就要打点包袱回老家的时候，忽然天无绝人之路，红姐找上了她。
　　说是原玉兰虽然得罪了人，不能在明面上的场子混了，但可以私下带客给她，就是挣的比之前少点儿，而且红姐要在里面抽四成。
　　“公主”们在夜店接客，夜店只收取酒水餐饮的费用，而且酒水餐饮费用还要给“公主”们分成，剩下客人们的打赏和渡夜资，全部都属于“公主”自己。
　　红姐一张嘴就要抽四成，可谓是狮子大张口了。
　　但原玉兰到了这个地步，又不能不答应。不管怎么说，她也不想回老家，只能答应红姐，走一步看一步。
　　而陆修，又出了车祸。
　　最近有个金主花大价钱包了陆修，虽然金主可能就是好陆修这口儿，算得上对陆修不错，三十多岁，长得也挺斯文、没有什么怪癖，说出去都让同行羡慕嫉妒，陆修却总是觉得心里苦闷。
　　他喜欢的是女人，却要被一个男人，每天晚上翻来覆去的在床上折腾。
　　所以有了钱之后，也带着在旧日朋友面前抖威风的想法，他又故态重萌，跑去跟人家赌车。
　　反正他现在输得起，花金主的钱也不心疼。
　　谁知道车子坠崖起火，他侥幸逃了一条命，却烧坏了半张脸，还有身体小半的皮肤。
　　金主闻讯赶过来，看到他那半张扭曲可怕的脸，又得知现阶段的整容手术根本没有办法完全恢复，当场神色就垮了下来，拂袖而去，给过陆修的钱他不会要回来，却也再没管陆修。
　　以色事人，色衰则爱弛。
　　金主不是陆修的父母，他们两个人也不是平等的恋爱，而是买卖关系，自然不可能出了什么事儿都为陆修兜着。
　　陆修现在身上虽然有两个钱，但他付了赌车输掉的钱以及医疗费用，就所剩无几了，他日常还要吸粉，连后续修复疤痕和整容都没有钱做。
　　住了一个多月院，陆修再度山穷水尽，而且他现在连门都不敢出，不敢见任何人，每天蜷缩在一间廉价租来的蜗居里，家里的镜子也全被砸碎，生怕自己顶着那张脸出去被人指指点点，像个怪物一样。
　　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滋生出很多阴暗的想法。
　　陆修想，他过了二十几年的快活日子，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是怎么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的呢？
　　是陆维。
　　如果陆维不是在妈妈死后，就无情的将他赶出家门，而且公诸天下，让他连点光都沾不着，他现在还是在快快活活的过日子，怎么会到这个地步？
　　被人在门上泼油漆、拖入巷子中殴打，差点被割了肾，做业务员腿都跑瘦了一圈，被男人摁在床上折腾，到现在人不人鬼不鬼……他活成这样，全都是拜陆维所赐。
　　他认了陆维20多年爸爸，就算不是亲生的，陆维怎么可以真的就这样不管他，怎么可以把事情做的这么绝？
　　他知道，陆维现在可是越来越风光了。捧出了影后，捧出了硬派小生，捧出了唱作小天王……就连国际影帝葛英，也签在陆维的名下，渐渐有了“国内最佳经纪人”的名头。
　　可谓是金山银海，前途无量。
　　凭什么，他和陆维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了20多年，却混成这副鬼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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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陆修越想越不甘心,原本他很有点怕陆维，遇到事情都只知道找原初，不敢往陆维跟前凑。
　　而且人类都有慕强心理,陆修也不例外。
　　就算遇到事情,一次次向他伸出援手,最后甚至不惜替他割肾还债的，是亲生父亲原初，他却迄今为止也没有改姓原，身份证上仍然姓陆。
　　表面上说是嫌麻烦，但陆修心里怀着怎样不为人知的想法,以及隐秘期待，只有他自己明白。
　　他现在已经变成这副怪物一般的模样,还有什么人和事物能够令他害怕？
　　陆修怀着这样的想法，心中有了怨恨怪罪的对像,倒是又恢复了一些生气，不再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而是戴上大口罩,穿上可以遮挡住身体烧伤疤痕的长袖长裤运动服，开始在陆维的住宅和天盛附近转悠。
　　他这副打扮一看就很可疑,住宅小区以及天盛的警卫,自然不会让他接近任何业主和员工。
　　而陆维又是开车来去，陆修连到陆维跟前说句话都没有机会。
　　但陆修现在无业游民一个，失去了所有人际交往，衣食住行也不再讲究,生命中唯一存在的意义仿若就是盯梢陆维。
　　他从来不是个做事有耐心毅力的人，却在这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毅力。
　　葛英拍完戏回国之后，陆维就开始频繁出入葛英的别墅。
　　这在旁人看来，也没有什么。陆维是葛英的经纪人，而葛英目前是陆维手中最大的一张王牌，来往的密切些实属正常。
　　陆修却在一次次盯稍追踪当中，嗅到了这两人关系不同寻常的味道。
　　虽然陆维和葛英在外面的时候，彼此并没有做出什么特别越轨的亲密行为，但是葛英望向陆维时的眼神、唇畔泛起的微笑，以及一些不经意中的小动作，都流露出款款深情。
　　其实这些在普通人看起来，不过是两人关系比较好而已。
　　但陆修在夜店酒吧打滚了一圈，又被男人包养过，在这方面产生了异于常人的敏锐。
　　这让陆修很吃惊。
　　陆维和他妈齐箐做了二十年夫妻，虽然因为事业忙碌而不怎么管家里的事儿，但就算身处于诱惑很多的娱乐圈，也从来没有出过轨。
　　他从没有想过，陆维在他妈死后，会接受一个男人。
　　这也让陆修感觉很愤怒，凭什么他妈死了，他过的贫困潦倒，脸也毁了，陆维却找到了第二春？
　　于是他开始在网上四处发贴，攻击葛英和陆维，说他们两个人名义是明星和经纪人，实际上经常在一起鬼混，把两人之间的关系描述得十分不堪。
　　葛英是公众人物，而且是红到发紫的巨星，忽然曝出这样的惊天大料，整个娱乐圈都为之哗然。
　　因为陆修心里怀着恶意，所以他的帖子都发在恐同、仇富这样地方，引来一大波针对陆维和葛英的人身攻击，葛英的官博下面，连着好几天都能看到有人成群结队的谩骂。
　　葛英躺在别墅的大床上，关掉了手机，望向陆维：“陆叔，那些人骂的太难听了。”
　　仗着网上没有实名制，什么“烂屁股”、“死兔子滚粗”等等话语到处皆是，简直不堪入目。
　　“是啊，这可怎么办好呢？”陆维用手撑着床沿，俯身望向葛英，吻了吻他的唇，语调缓缓而多情。
　　葛英的嘴里虽然嫌弃网上的那些人说话难听，实则脸上的表情连半点危机感都没有，反而带着被滋润后的慵懒惬意，双手勾住陆维的脖颈：“不如，我们公告天下吧。”
　　葛英之前十几年的时间，都在为事业打拼，直至成为影帝登顶。在那段时间里，他的确很注意经营自己的个人形象和名声，从不乱来。
　　然而到了现在，他的野心已经全部实现过，比起巨星的赫赫名声，他更安于做一个演员。他不需要有那么多人狂热的追捧，只需要能够在屏幕上继续塑造出更好的角色，带给喜欢他的观众，这样就足够了。
　　有了陆维的陪伴，他甚至觉得自己现在就直接宣布息影，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他和陆维的下半辈子，有很多很多的事情可以做。因为拍电影和各种宣传代言，他去过很多风物宜人的地方，却因为事业名利心太重，再加上当红巨星的身份，怕外出引起什么骚动，所以那些地方他都没有好好游玩过。
　　演艺圈是个更新换代很快的地方，如果没有曝光，再红的明星没几年也就变得籍籍无名。等到那天到来，他可以和陆维一起，去那些地方好好游玩。
　　他们两个都老了，再也玩不动的时候，就在家里养几只鸟，没事儿就一起晒晒太阳遛遛鸟，打打太极拳什么的，包管可以长命百岁。
　　想到这里，葛英的唇角高高勾起，俊美的脸上露出个甜到能齁死人的笑。
　　“傻笑什么呢？”陆维伸了拍了下葛英的头，沉吟道，“公告天下……也不错。”
　　他和葛英虽然平常都尽量与人为善，并没有主动招惹过什么人，但身处名利圈中，又站在这样高的位置，就算你什么都没做，也一样会招来莫名其妙的嫉恨攻击，这些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也没有办法完全杜绝。
　　只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这个时候，陆维还根本没有怀疑到陆修身上去。
　　他知道这段时间，陆修总是鬼鬼祟祟的出现在他附近，但比起陆修，跟天盛有利益方面冲突的公司和艺人更加可疑。再说，就算陆修把他和葛英的名声搞臭，陆修自己也捞不到任何好处。
　　陆维从本质上是个商人，一切都从利益取舍的角度判断，而且他虽然有精神方面的隐疾，思维却是正常的。
　　所以他不能猜测因为毁容、失去一切，已经心智癫狂到接近疯子的陆修的想法。
　　“但是公告天下这种事，不能成为我们化解危机的方法。否则的话，就显得我方不择手段、已经被对方逼到狼狈不堪……”陆维说到这里，就再也说不下去，因为葛英已经叼住他的喉结，开始舔咬。
　　“无所谓……”葛英手足并用的缠上他，发出含混的声音，“这些都无所谓。陆叔，一切都听你的安排。”
　　陆维面对这个不知死活的男人，终于忍无可忍，抓住葛英四处乱摸的双手，将他再度摁倒在床上。
　　……
　　陆修坐在阴暗的房间内，对着电脑屏幕，眼睛里布满了红色血丝。
　　此时此刻，他可怕的半张脸扭曲着，形貌之狰狞，如同自地狱深处爬出来的魔鬼。
　　前一段时间他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到处注册账号、加群、发帖煽动，终于见到成效，引了不少人到葛英的官博下面谩骂，并由此造成舆论新闻、上了热搜。
　　但他心里对这种情况，却一直是不满意的。因为陆维本人比较低调，又不是需要曝光的明星，根本就没有注册微博，也没有什么资料照片流传到圈外。
　　所以陆修在这里挑起的熊熊战火，看起来只对葛英造成了一些影响，根本就烧不到陆维的身上。
　　而且就连对葛英的影响，似乎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有效果。葛英成名多年，有大批粉丝护着，就算是热度炒成这样，黑子们也只能算是跟粉丝势均力敌。
　　葛英本人更是摆出不care的态度，连回应都没有，官博照常更新，偶尔还举办一下抽奖，和粉丝们互动的很开心。
　　这个时候，一名葛英的大V粉忽然甩出了一组照片，写着
　　“我并不清楚事情的真相，但是我觉得，就算葛英真的和他的经纪人在一起，也绝对不是罪恶。”
　　照片似乎是偷拍的，并没有什么暧昧互动，只是很平常的一起上下车、吃饭、购物之类。
　　明星万众瞩目，但公众很少去关注他们背后的经纪人，也没有那个兴趣知道，所以这虽然不是陆维第一次曝光，却是第一次受到大面积的关注。
　　照片上的男人俊朗而气质深沉，和葛英身高相若，站在一起就仿若有强大的气场在互相撞击，虽然只是偷拍，但每一个角度都像是一幅画。
　　很快有人发出感叹
　　“天哪，这不是和毛凌一起在电影颁奖礼上走红毯的那名经纪人大叔吗？没想到他除了是毛凌的经纪人之外，还是葛英的经纪人！这大叔行踪一直很神秘，这次能看到这么多照片，幸糊，感谢大V。”
　　“完了，我竟然觉得葛哥跟他经纪人很有点般配肿么破……”
　　“如果这真是罪恶，也绝对是华丽丽的罪恶，嘻嘻。”
　　……
　　属于颜狗的狂欢之后，大家开始理智的思考，现在真相还不知道是怎么样，但就算葛英真的和他的经纪人在一起，就要被这样谩骂攻击吗？
　　葛英的老粉都知道，当年葛英的妈妈，就是被曝出之前从事的行业，为了葛英的前途自杀身亡。
　　可以说葛英的妈妈，就是被当时舆论逼死的。
　　葛英为了这件事情，刚刚成年就远遁海外疗伤，放弃了国内的事业。幸运的是，他没有在这次打击中倒下，而是越发茁壮华美的成长起来，在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用十几年的时间在海外创出自己的一片天地，从国外一直红到了国内。
　　那是十几年前发生的事情，社会还相对闭塞保守，而现在时移世易，“同性恋”在国内已经被公认为不是原罪。
　　葛英活了三十年，虽然有过公司安排的绯闻对象，却一直是单身；而据消息透露，那名大叔也没有家室。
　　两个单身的人在一起谈恋爱，有什么错吗？
　　会对这件事反感的人，想必也只有那些恐同和仇富者吧。
　　作者有话要说：    电脑坏了，只能把已经年满九岁的老电脑清灰出来再用~~哎，不知道还能用多久，再就是装系统好难。因为装系统所以更晚了，明天恢复更新时间，都抱抱~~感谢小天使们给我投出了霸王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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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之后攻击葛英的账号被扒出来,这伙人看着来势汹汹，实际上人数并没有那么多，很多都是注册了数个小号来葛英的官博下面谩骂。
　　再顺藤摸瓜,查出这些人百分之七十以上都是来自于恐同的贴吧论坛,剩下的则是部分仇富者,以及目的不明的个别心理变态者。
　　他们还抱成一团，建有好几个群，每天都会确定抹黑葛英的主题，再进行有组织的活动。
　　这个时候，舆论导向已经被完全扭转。而且这些人的行为,属于对葛英的名誉伤害，性质十分恶劣。
　　所以天盛接下来报了警,在网警和网友自愿者的帮助下，开始从那一个个虚拟的账号下面,揪出真实的人，并对其提出起诉赔偿。
　　大部分人在网上当喷子很放纵,什么现实里不敢说的话都敢往外喷,但真到摊上事儿的时候，缩得比谁都快。毕竟网上只是图个嘴头痛快,谁又愿意因此付出沉重代价,而毁了自己的现实生活呢？
　　当看到电视上出现曾经的同伴，在大庭广众之下露出真实的面孔，一个个怂眉耷眼的认错赔偿，甚至有几个情节特别严重的,接下来还要坐牢。这帮人开始慌了，生怕下一个就轮到自己。
　　于是注销账号的注销账号，退群的退群，如鸟兽散。
　　原本热热闹闹的好几个五百人群，现在所有的群里人数加起来，连陆修在内，只剩下六个人。
　　陆修通过仔细观察，发现这剩下的五个人当中，还有俩是打入他们内部的葛英粉丝。
　　于是解散了所有的群，加了硕果仅存的那三个人好友，四个人建了一个小群。
　　其实网上这样大规模的谩骂污蔑，天盛也不可能不计成本、起诉所有的黑子，只能是在其中抓出比较活跃的一些人，杀鸡敬猴，并且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让这帮人再也不敢兴风作浪而已。
　　效果可谓是立竿见影，原先活跃在各个地方的黑子，一夜之间便销声匿迹，再也没有人敢出声。
　　陆修等四人也不例外，但他们和绝大多数只是跟风黑葛英，知道要付出代价后就马上离开的人不同，他们的立场和意志更为坚定，并不会因此而动摇。
　　陆修不用说，他容貌被毁，生活完全没了指望，只剩下对陆维的怨恨支撑着他，心理状态已经接近疯癫。只要能伤害到陆维，他可以不计任何代价。
　　剩下的三个人，其中两个人都是极端恐同者，属于光脚不怕穿鞋的底层阶级；还有一个特别出人意料，他在现实生活当中是吃家族基金的二世祖，而且是葛英的狂热粉丝。
　　这位二世祖姓苗，名祺祥，因为没什么本事，在他的一众精英兄弟姐妹当中，没有人能看得起他。只不过投了个好胎，每个月都能拿到家族基金的10万生活费。
　　每月10万对他身处的那个庞然大物家族来说，就跟打发乞丐差不离。要知道他精明能干的表姐，随便买个包、买身衣裳都比他一个月的生活费多。
　　所以他也不怎么乐意跟家族里的人来往，自己在外面住，并且性格逐渐古怪阴沉。
　　但苗祺祥这样的身份和月收入，在普通人当中绝对算是很不错了，所以陆修和其余两人才会觉得意外。
　　经过这段时间的“共同奋战”，四人多少产生了些惺惺相惜的感情。
　　陆修现在大势已去，坐在电脑对面满眼红丝、十指如飞，就是在跟这三个人聊天，发泄心中的苦闷。
　　“要不这样吧。”网名“翔”的苗祺祥留言，“反正阿修你的房子也快到期了，不如就搬到我这里来住。”
　　陆修生活上已经接近山穷水尽的地步，没想到还能有这样的意外之喜，当即顺势答应，并对苗祺祥再三表示了感谢。
　　……
　　用了半天的时间收拾东西，陆修拖着行李箱来到了苗祺祥告诉他的住址。
　　虽然苗祺祥相当于是被家族放逐出来的，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住在一间接近200平、不错的电梯公寓里，这套公寓属于他自己的名下。
　　陆修乘电梯到了苗祺祥所在的楼层，踩过走道上的地毯，按响门铃。
　　苗祺祥出来开门，他是个长相和身材都非常普通的青年，穿着打扮也非常普通，皮肤苍白，眼底有着明显的黑眼圈。
　　“你好。”陆修朝苗祺祥伸出手，苗祺祥却怯缩了一下，并没有回握，而是默默的让开路，让陆修进屋。
　　他看起来似乎有些沟通障碍，和在网上表现出来的热情简直是另外一个人。
　　陆修拖着行李箱进屋，就看到了铺天盖地的葛英。
　　四面墙，乃至天花板上，全都贴满了葛英的海报；沙发上放着葛英的等身抱枕，包括马克杯上都印着葛英的头像。
　　苗祺祥做了个手势，示意陆修在沙发上坐下，然后把葛英的等身抱枕抱在怀里，拿起手机，开始给陆修发消息
　　“阿修，欢迎入住！除了我住的房间之外，还有三个房间，里面家具什么都是齐全的，你都去看看，喜欢哪一间就住哪间。”
　　信息的字里行间都流露出友好和热情，然而那个窝在沙发上，用脸颊贴着抱枕上葛英的脸颊，捏着手机打字的青年，神色却是冰冷而僵硬的，与其敲打出的信息形成了鲜明对比。
　　陆修知道，苗祺祥大约不能和人面对面交流，只能通过软件打字与人沟通，于是也回复
　　“没想到，你真是葛英的粉丝啊？”
　　苗祺祥很快回答
　　“如假包换。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他、对他最真心的人。”
　　陆修想了想，觉得有些不解
　　“那么，你为什么要加入我们？”
　　两个人交流的方式十分诡异，屋子里一片寂静，只能听见手指击打手机上按键的轻微啪啪声
　　“因为葛英是我的，不能属于别人。如果他能够像他妈妈一样，因为受不了流言而自杀就好了，这样他就可以永远定格在最好的年华，永远是我的了。”
　　极为轻快的语调，甚至后面还附了一个微笑的表情，表述的内容却令人不寒而栗。
　　陆修叹了口气
　　“但是这已经不可能，他们完全掌控了局面，我们没有任何办法翻盘。”
　　苗祺祥打字道
　　“别怕，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嘛。你不用担心，就在我这儿先住着，咱们慢慢筹划。”
　　两个思想诡异内心阴暗的人，就这样一拍即合。
　　……
　　解决那帮黑子之后，陆维和葛英的生活一如既往。
　　说实在的，那帮人虽然在网络里上窜下跳，看似造成了比较危急的局面，但葛英根本就没将他们放在心上，也就无从造成什么伤害。
　　反而是葛英的粉丝越发对他怜惜和死忠，还因此扩大了热度影响，无意中收获了一波路人粉。
　　“陆叔，我们是不是该公告天下了啊？”
　　葛英拿起枚外型朴素的白金钻戒，捧起陆维的左手，放在唇畔吻了吻，将那枚白金戒指套进陆维左手修长的无名指。
　　紧接着他又将同款的白金钻戒戴在自己的左手，然后把他自己的左手和陆维的左手并在一起拍照，并加上爱心光圈特效，照片上两只手四周全是粉红色的动态泡泡，其中的意义再明显不过。
　　这两枚戒指他在那家世界著名的珠宝店订做很久了，看似简单无华，其实工艺相当复杂，又要满足葛英的一些特殊要求，所以现在才拿到。
　　“换句话说，陆叔，我什么时候才能把这张照片发出去？”葛英举着手机，不安份的在陆维面前晃动。
　　“现在。”陆维笑了笑，望向葛英。
　　葛英听过陆维的话，先是不敢置信的错愕片刻，紧接着伸开手臂，发出一声欢呼：“太好啦！我爱你，陆叔！”
　　说完之后，葛英根本就没有经过什么停留，直接把那张照片发到自己的博客上，并配以文字
　　“余生，在一起。”
　　文字很简短，表达出来的意思却很明确。
　　葛英这条微博一发，立即像是往水里投了个炸弹，掀起了巨波。
　　葛英身为红了十几年的明星，可以说哪怕是他的后脑勺，也为人所熟知。大家很快看出来，那张照片上的一只左手是属于葛英的。
　　而陆维的手骨节分明，手指修长遒劲，怎么看都不会是女人的手。
　　在多年以前，成名的明星大都是隐婚隐恋，一方面怕粉丝闹事，另一方面则是要保护自己的家人。
　　但现在的环境不一样了，恋爱结婚也基本上不会影响明星的价值和名气，追星族要理智的多。
　　甚至对于从一开始，就追着葛英到现在的亲妈粉和姐姐粉们，反而有种“我家宝宝年过三十，再不恋爱结婚就老了”的感觉。
　　于是除了个别冒酸水的，只见满屏的祝福和打趣，气氛十分和谐。
　　……
　　苗祺祥捧着手机，盯着葛英刚刚发布的那条微博看，眼圈渐渐开始变红。
　　然后他狠狠将手机掼在大理石地板上，屏幕顿时四分五裂。
　　葛英是他的，不能属于别人。
　　他连看着葛英被万千粉丝追捧都会觉得嫉妒难耐，更何况是像这样宣布正式恋爱？
　　他很生气，气得胸膛都快要炸裂。
　　他摔过手机之后，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砸碎了有葛英头像的马克杯，又去房间里取出一把剪刀，开始剪沙发上放着的葛英等身抱枕。
　　抱枕上微笑的葛英被剪得稀烂，白色的羽毛飞得满屋都是。苗祺祥在情绪激动之下，不小心用剪刀戳伤了手，鲜红的血液沿着他的手指滴落在沙发上，滴在葛英被剪烂的俊美面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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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从里屋走出来的陆修,眼中映出的正是这一幕。
　　苗祺祥看看陆修，又看看地上被摔得四分五裂的手机，懊丧地抓了抓头发,简单处理完手上的伤口之后,回房拿了一个备用机出来,打出信息
　　“怎么办？我的葛英恋爱了，我很难过，我快要不能呼吸了。”
　　陆修连忙用手机打字安慰
　　“不要难过，这不是你的错，全部都是葛英的错。”
　　经过这段时间和苗祺祥相处,发现苗祺祥这人喜怒无常，陆修已经懂得该怎么顺着他的毛摸。
　　苗祺祥的眼睛亮了亮,敲击手机道
　　“是啊，这都是葛英的错。他怎么可以背叛我,背叛我们之间的感情。”
　　“阿修，趁他现在还没有被别人完全玷污,我想杀了他。这样的话,至少他在我心中永远是清白的。”
　　陆修看到苗祺祥这段话，觉得很开心；但凡能够伤害到陆维的事情,他都觉得开心。
　　但他却装出担忧的模样
　　“可是我们该怎么做呢？用刀吗？那我们首先要在没有人发现我们携带刀具的情况下,找到机会接近葛英……恐怕有点困难。”
　　“要不然，用硫酸？毁了他的容，自然就再也没有人想要和他恋爱，他就永远都是你的了。”
　　苗祺祥看了陆修的话,显然有点心动，然而他却否决了陆修的提议
　　“不，硫酸不行，我的葛英如果被毁了容，就再也不是我心目中的他了。”
　　“刀不行，用枪。”
　　陆修十分惊讶
　　“你有枪？”
　　要知道本国对枪支管理十分严格，层层把控，发现民间私藏枪械者会严厉打击，并且颇见成效。
　　这也是为什么，看国外新闻经常看到枪杀案，国内发生的杀人案件尽管不比别国少，枪杀案件比例却远远低于国外，基本上报道所见都是执刀砍人。
　　苗祺祥点了点头，把手机放进口袋，转身走到自己的房间里去，拿出两把只有手掌大小的枪给陆修看。
　　枪身上没有任何标识，显然是组装的产品，里面只能装三颗子弹。
　　再严格的枪支管理，也难免有漏网之鱼；苗祺祥对这方面有兴趣，所以买来了一些零部件自己组装。
　　陆修接过苗祺祥递过来的枪，脸上兴奋的笑容逐渐放大。
　　这样的笑容，配上他那大半张被火烧毁的脸，看上去就如同是魔鬼的狞笑，丑陋瘆人。
　　……
　　苗氏集团是以房地产起家，现在又同时做起旅游、电影娱乐、体育、生态园方面的生意，还在海外收购过不少产业和股份，可以说是一个庞然巨物。
　　最近本市苗氏集团旗下的生态园建成开业，葛英曾经为苗氏集团旗下的产品做过代言，又在演艺圈里声名赫赫，理所当然的收到了开业酒会请帖。
　　苗氏集团相当重视这次酒会，董事长亲自出席主持，许多商界成功人士以及知名富豪都会到场。
　　这些人平时各有各忙，很少能够聚在一起，能在这次酒会当中和他们相识、结个善缘，是难得的机会。毕竟就算是影帝，也是需要投资理财的。
　　除此之外，葛英觉得这也是很好的机会，曝光他和陆维之间的关系。
　　所以现在，葛英和陆维的无名指带着同款的白金戒指，面带微笑，站在衣香鬓影、杯筹交错的酒会大厅内，时不时的与人碰杯交谈。
　　苗氏的董事长已经50多岁，但在成功的企业家当中来说并不算老，而且思想还紧跟着时代潮流。
　　他最近在海外收购了家影业，联系了一些名导合作，开始制作影片，以及一些宣传短片，当然少不了邀请葛英加盟出演。
　　作为今天酒会的主人公，苗氏的董事长很忙，于是跟葛英和陆维碰过杯，谈了两句合作的事情就离开了。
　　而能够坐稳一家大企业董事长位置的人，经过无数大风大浪，心胸和眼界都不可能狭窄。所以他就算明明看到陆维和葛英手指上的对戒，也只是态度平和的道了恭喜，并没有觉得两个男人在一起，有多么令人惊诧和不可思议。
　　董事长表现出来的态度，也影响到了在场的所有人。就算席间有个别恐同者的存在，也只能把情绪按耐在心底，表面上一片融洽升平。
　　此时，一名穿着深色礼服、长相和身材都十分平凡，脸上挂着黑眼圈，皮肤苍白的青年出现在距离葛英和陆维二十几米的地方。
　　这名青年，正是苗祺祥。
　　苗祺祥的手放在裤兜里，脸上露出了挣扎的表情，然而陆维和葛英手指上戴的那对戒指，刺痛了他的眼睛，也刺痛了他的心。
　　既然得不到，那就毁去吧。
　　苗祺祥以演练过多次的飞快速度，从裤兜里掏出枪，朝葛英连发三枪，射尽枪膛内的子弹。
　　陆维就站在葛英身边，由于他强大的精神力，在苗祺祥掏枪的瞬间就已经注意到不对。然而苗祺祥这个时候距他有20多米，在世界法则的压制下，陆维不可能在一瞬间冲过去把他制服。
　　那三颗子弹飞过来的轨迹，以常人肉眼根本无法判断，但陆维在全神贯注下，却能看得很清楚，并在倾刻做出它所能造成最小伤害的计算判断。
　　他用力把葛英撞到一旁安全的位置，其中两颗子弹擦着他的发梢和手臂过去，最后一颗实在无法避开，击中了他的左肩。
　　入骨的疼痛在左肩处炸开，陆维今天穿的是浅色礼服，血顺着他宽厚的肩膀流下来，染在衣服上，望去触目惊心。
　　此时此刻，现场的保安们才回过神，朝苗祺祥所在的位置一拥而上。
　　疼痛和失血，令陆维眼前有了短暂眩晕。纵然精神力和意志再强大，他这具身体也不过是被世界法则压制的肉体凡胎，之前的行为已经属于对身体的使用过度。
　　“陆叔！”
　　眼前一片眩晕，没料到，耳畔却又传来接踵而至的三声枪响，陆维听到葛英在他旁边大叫一声，然后他整个人就被葛英扑倒在地。
　　短暂的眩晕终于消失，陆维看见葛英趴在自己身上，用手臂半撑着地面，俊美的脸一片惨白、神情惶恐不安的看着自己：“陆、陆叔……你没事吧？”
　　陆维闭了闭眼，伸出右手安慰地摸了一下葛英的面颊
　　傻孩子，有事的分明是你自己。
　　“没事、没事就好……”葛英想要笑一笑，却有大股鲜血不受控制的从唇角溢出，滴滴嗒嗒落在陆维的衣襟前。
　　今天葛英穿的也是浅色礼服，只见有血渍慢慢从他胸口处晕染、扩大，像是一朵次第绽开的，硕大的鲜红花朵。
　　行凶的两名歹徒已经被保安制服，还在不时发出癫狂的笑声，救护车也已经第一时间在赶来的路上。
　　陆维把葛英抱在怀里，看着他那对漂亮到迷惑众生的黑眼睛，一点点失去光芒。
　　葛英，等不到救护车了。
　　陆维从来没有想到过，他在这个世界的任务，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以这样的方式结束。
　　……
　　枪击事件过后，苗祺祥和陆修的生平以及作案动机很快被扒出来，由于性质特别恶劣，被判处死刑。
　　苗祺祥虽然是苗家人，但他在苗氏举办的酒宴上行凶，损害苗氏的名声，就是和苗氏作对。再加上他本来就一直是被家族边缘化的，所以苗氏家族根本没有人想去出钱出力捞他，巴不得跟这个变态划清界限。
　　至于陆修，当公众知道他作死的一系列经历，无不叹为观止。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天底下竟然有活成这样的人。
　　紧接着，就是杂志媒体，以及网络上铺天盖地对葛英的纪念以及哀悼。
　　葛英的陵前，日日都有人前去祭拜，花圈花篮简直堆成小山。
　　葛英没有别的亲人，身边唯一的伴侣就是陆维。葛英生前已经立下了遗嘱，如果他发生意外，他唯一的财产继承人就是陆维。
　　葛英红了十几年，除了天文数字的钱财之外，产业、股票……珠宝等等无以计价。
　　但陆维却没有接受这笔财产，而是全部捐给了慈善机构。他的这一举动，被外界交口称赞。
　　现在，陆维坐在他在这个世界第一次醒过来的那张摇椅上，望向阳台外秋季傍晚的天空。
　　距离葛英去世，时间过了大半年。
　　葛英生前拍的最后一部电影上映，海内外票房风头无两，纵观整个电影史上也能排名前三。而且这一部电影多次获奖，终于成全了葛英大满贯影帝的称号。
　　在这段时间里，随着万众的哀悼、遗产被全部捐出，葛英的遗作上映，所造成的影响可谓空前巨大。就算是之前不了解葛英的人，也在这个过程中对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怜惜。
　　更有许许多多遗产捐献的受惠者，对葛英充满了感激崇敬之情。
　　陆维控制面板的能量计度尺一直在疯长、从未停歇，到现在已经满了。
　　陆维从摇椅上站起来，走向厅堂。
　　只见饭厅里，已经摆好了满桌的饭菜，原初戴着项圈和狗耳朵，身上系了条围裙，站在饭桌旁。
　　“从今天开始，你不用穿戴成这样。”陆维望向原初，神色平淡的开口，“你自由了。”
　　原宜坐牢、陆修被判死刑，原玉兰这段时间听说得了治不好见不得人的病，和她妈妈一起离开了帝都。
　　原初重视的人，全部都下场凄惨万端。
　　这样的话，原初所产生的负面情绪，无论如何也足够完成任务了吧。
　　原初有些僵硬的看着陆维：“抱歉，我没听明白，什么是……我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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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自从葛英被刺、陆修判了死刑,陆维就没有怎么再管原初。
　　以前陆维有事没事总是挑剔原初，摆着高高在上的态度，说一些难听讽刺的话。但这大半年来,陆维却日益沉默,他辞去了天盛的经纪人工作,除了有关葛英身后事的场合，很少出现于人前。
　　陆修当众射杀葛英一案，事实确凿、铁证如山，并且造成了葛英身亡的后果，情节特别恶劣,被判立即执行枪决，七天内执行。
　　而苗祺祥虽然也做了同样的事情,却只是射伤了陆维的肩膀，没有造成人员死亡,算是故意杀人未遂，加上私藏枪支弹药,被判了死缓；接下来就算是最好的情况,苗祺祥这辈子也都会在牢狱里度过，忏悔他的罪行。
　　是原初给陆修收的尸。
　　陆修被枪决的那一天,原初远远的站在安全线外,看着陆修绑了手脚跪在地上，戴了面罩的武警站在身后，黑洞洞的枪管离陆修后脑只有30cm。
　　枪响过后，陆修直挺挺栽倒。
　　陆修的运气不太好,子弹自后脑进入从前额穿出，掀开了一块头骨，脑浆喷的到处都是。
　　是原初拿着调羹，一勺一勺把脑浆舀起来，倒回陆修头上的那个窟窿里。
　　之后的火化、安葬，都是由原初一手办理。
　　原初没有办法埋怨任何人，因为这都是陆修罪有应得。但他始终觉得，他自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子不教，父之过。
　　而在这个世界上，白发人送黑发人更是至深的悲恸。
　　但他甚至，没有办法沉浸于自己内心的伤痛中，因为他担心陆维。
　　自从被刺事件发生之后，葛英的遗嘱被公开，原初才知道葛英是那样热烈深切的爱着陆维。葛英是替陆维挡枪而死，至于身后的大笔遗产，更是毫不吝惜的都留给了陆维。
　　葛英是真的发自内心把陆维当成了，他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
　　陆维被那样一个人真心实意的爱过，那个人又是因陆维而死，他看着陆维日益沉默，每天说不到两句话，心里很怕陆维想不开。
　　所以他这大半年来，对过往只字不提，每天都努力的换着花样做吃的，努力的和陆维说话，想尽办法让陆维开心一点。
　　然而现在，陆维只是没有任何情绪的看着他：“字面上的意思。”
　　“别、别开玩笑了。”原初退后半步，脸上扯出难看的笑容，“我要是离开，你连饭都不会记得吃……”
　　大半年前，陆维失去了葛英，他则失去了唯一的儿子，没有人是赢家，他们的内心都是伤痕累累。
　　但是或许……等陆维走出来，他可以和陆维互相舔舐过往的伤口，共同度过余生。
　　原初一直是这样想的，所以当他听到陆维说出“你自由了”的话，难免觉得受到打击。
　　陆维打断原初的话：“陆修死了，你不恨我吗？还想着照顾我的起居？”
　　这是大半年来第一次，陆维将这个血淋淋的问题抛在原初面前。
　　原初的双眼往旁边望去，不能再正视陆维，内心浮现出深切的哀痛，却摇了摇头：“阿修死了，我很伤心……但我并非不明事理的人，他是因为要杀害你，并且造成了葛英死亡的后果，才得到这样的下场。”
　　“这种事不能怪你。”
　　“但是，我却觉得你很碍眼。”陆维冷漠无情的开口，“你的儿子杀死了我的恋人，你每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你觉得我是什么样的心情？”
　　“那你、你为什么大半年来都不说？”对陆维这样指责，原初只觉得胸口被无数利刃刺穿，疼痛难当。
　　“因为看你可怜啊。”陆维冷笑一声，忽然欺身向前，捏住原初的下巴，“像条狗一样，只要随随便便朝你丢块骨头，你就会粘过来摇尾巴，赶都赶不走。”
　　“你觉得，我会喜欢像你这样的人吗？”
　　原初只觉得五雷轰顶
　　陆维知道！陆维什么都知道！！
　　知道了他心中那卑微又可耻的念头，知道了他无望又隐秘的爱恋。
　　“知道了。”原初狼狈挣开陆维的手指，侧过头去泪流满面，“我、我这就走。”
　　陆维不发一言，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面无表情看着原初取下脖颈上的项圈、头顶的毛耳朵，耷拉了脑袋，瘸着一条腿收拾东西。
　　他纵然一开始没有发觉原初的心思，但通过这大半年的朝夕相处，还有什么看不明白的？
　　原初要带走的东西实在不多，只装了一个手提袋，所以他清理收拾的时间也非常短，只花了十分钟。
　　十分钟后，原初站在陆维的家门口，挣扎着对陆维说了一句：“饭菜再放就要凉了，记得吃。”
　　然后双眼通红，再不能多作言语，推门离开。
　　等听到原初的脚步声逐渐远去，陆维这才起身，来到饭桌旁坐下，提起筷子，慢慢挟菜送入嘴里。
　　不得不说经过锻炼，原初的手艺确实有了长足的进步，做出来的饭菜很对他的胃口。
　　将胃填得半饱，陆维拿出手机，拨通了释清的电话。
　　然后过了不到一小时，释清就赶了过来，坐在陆维的对面。
　　“我在这个世界的任务，已经完成。”陆维望向释清，为他倒了杯热茶。
　　“即将脱离吗？恭喜恭喜。”释清捧起茶杯，感慨的叹了口气，“可惜，我在这个世界虽然有些新的感悟，却仍旧没有突破，想来也只能这样度过一世了。”
　　“不过，我已经十几世都这样。有了新的感悟就好，人总不能太贪心，倒也不用急于一时。”
　　“我走了以后，这间房子和我名下所有财产都留给你。”陆维看着释清，“已经办好了公证，到时候你只需要同意接收。”
　　“哎，那怎么好意思？”释清笑道，“你名下的财产可不少。”
　　“说起来，你在这个世界的感情经历，真是令人唏嘘。”
　　“我对不起葛英。”陆维喝了口茶，将茶杯放在案几上。
　　“话不能这样说。”释清连忙安慰，“事情变成这样，也并不是你想要的嘛，都是意外。你知道，我们既然被投放入这个世界，成为这个世界的一员，就有很多事情，都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
　　陆维摇了摇头：“我对不起他的地方，是既不能陪他走完这一生，也不能回应以同等的感情。”
　　“我的精神状态与常人不同，‘喜欢’的感觉还是有的，却从来不会‘爱上一个人’、‘为其生死不计’。”基于释清之前想和他“试一试”，所以陆维觉得还是借着这个机会，当面把话说清楚的好，“只有在别人对我付出深刻热烈感情的时候，我才能在某些瞬间感觉到爱情的存在；那种感觉让人沉醉，如同喝了上好的陈酿，又如同毒品般上瘾。”
　　“打个比方的话，就像是自身不会发光的月亮，只能借助太阳的光芒；而这种事，对别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我在原世界的妻子，就是因为发现了这件事，才会选择跟我离婚。”陆维看着释清，“我很努力的想要做个好人，我学会怎么样掩饰自己，让对方觉得我很爱他。就算不能回应以同样的感情，也会在尽可能的情况下，给予对方需要的补偿。”
　　“我原来想要给葛英的补偿，是这一世的相守相伴。所以说，我对不起葛英。”
　　听完陆维的话，释清想了想：“那么等你离开后，我把你跟葛英葬在一起吧。”
　　陆维朝释清举了举茶盏，微笑道：“多谢。”
　　“哎，其实我也不太懂爱情是什么，同时也不想辜负旁人。”释清仔细的上下打量了一番陆维，“好像觉得……我们两个越来越合适了，不如将来在一起凑合着过呗。”
　　陆维之前说了那么一大段，完全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该说的话也都说完了，于是只有叹息一声，又和释清交待了一些事情，才让释清离开。
　　接下来，陆维去洗了澡，换上一身黑色礼服，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梳好头发，开车去了葛英所在的陵园。
　　其实这大半年的时间来，有很多人都在明里暗里关心陆维。
　　比如说天盛的老板梅宣、新晋影后毛凌、谢宇飞、吕鹤明……特别是毛凌，不顾自己的星途，还公开表达出过，想要和陆维共度余生的意愿。
　　好在毛凌这一宣言，并没有对她的事业造成什么负面影响，反而树立起“敢爱敢恨”的耿直形象，为她引了一波粉，也算是意料之外。
　　但这一切关心陆维都没有接受，他越来越低调，越来越深居简出。这些关心他的人只道他伤痛未愈，只有花时间慢慢自己振作起来，也没有打搅他的生活。
　　之前陆维的妻子去世，他也是沉寂了快一年才复出，紧接着就创下了比之前更为辉煌的战绩。
　　陆维不是没有经历过生活打击的人，这次就算痊愈时间会更长一点，但他们都可以等待。
　　陆维来到陵园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葛英离世半年，其影响力延绵不断，从早晨到入夜前都一直会有人来这里祭拜，为他送上花圈，或者焚烧一些信件纸张，络绎不绝。
　　这些人男女老幼俱全，有本市的，也有外地的，甚至有来自于大洋彼岸的。
　　也只有到了深夜的时候，才会清静下来。
　　陆维在石子铺成的道路上走着，皮鞋底与路面敲击，发出轻微的“啪啪”声。
　　在万籁俱静的夜里，显得那样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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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 
　　因为葛英坟前每天都是堆积如山的悼念花圈,所以陵园的人也会在每天入夜前进行收拾打扫。
　　现在葛英坟墓周围是干干净净的，只有一块比人还高的青石墓碑矗立，墓碑上浮雕出葛英生前的半身像。
　　陆维站在墓碑下,望着葛英那张俊美无俦的脸,在月光下安静微笑。
　　经历过这么多世界和时光、生离死别,纵然陆维意志坚如铁石，也难免感慨。
　　近千年的轮回时间，在他生命中留下遗憾离去的人很多，葛英不过是其中一个。
　　他原以为，他和葛英的这一世能够圆满；然而,人生不圆满是常态，能得圆满才是上天的宠爱恩赐。
　　他深知在这浩渺的宇宙和无边无际的时间当中,相遇相知的人都不过是过眼即逝的烟火；而唯其短暂易逝，才越加显得光华璀璨。
　　所以,他愿意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善待世间每一个值得的人。
　　虽然已经轮回了近千年,但陆维并不认为自己会一直长生不死。终有一天他们这些人,爱与被爱的、辜负与被辜负的，将于死亡的黑暗乐园再度重逢。
　　陆维一步步走上台阶,伸出双手抱住了那一块冰冷的青石墓碑,将脸颊缓缓贴在墓碑上。
　　然后将他停留于这个世界的时间，调整为5分钟。
　　自从得到了系统的最高权限，陆维就可以在完成任务之后，自行选择肉体存活的时间。
　　当然,由于受到世界法则的压制，肉体存活时间的长度，不能超过普通人类的极限就是了。
　　陆维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力飞速从身体里被抽出，慢慢闭上双眼，五感尽失。
　　……
　　原初离开陆维家的时候，虽然看似收拾的东西很简单，实际身上带有十七、八万。
　　在陆维家里一年的时间，陆维每个月按时往他的卡里打2万块钱家用，每个月却往往一半都用不到，再加上他一直攒着没有动的养老金，就有了这个数字。
　　他是被陆维撵走的，当时情绪激动悲伤，就忘了这茬。等他找到了临时居住的地方，取钱付租金的时候看到账户，才想起那笔本来不应该属于自己的钱。
　　原初从小就不受父母待见，对他的教育十分严苛，直接导致了他缺爱向往爱的同时，道德观念十分的强。
　　不属于他的东西，就算是陆维不在意，他也不会要。
　　但陆维明显不想再看见他，他正在考虑是不是先把钱给释清，让释清转交给陆维的时候，就传来了陆维的死讯。
　　陆维是抱着葛英的墓碑，心脏衰竭而死。
　　之后由继承了陆维遗产的释清出面，将陆维和葛英安葬在一起。
　　恋人意外去世，在处理完恋人的身后种种，紧随而去；这件事充满了传奇性，充满了令人感叹的深情，还发生在曾经的巨星和他的同性爱人身上，马上就被传的到处都是。
　　原初这个时候才明白过来，陆维为什么要撵他走。
　　他为什么没有看出来，陆维根本就不想活下去了？他为什么，没有死皮赖脸的留在陆维身边，那样说不定、说不定陆维就不会决意去陪葛英。
　　尽管据官方新闻报道，陆维经过验尸，死于心脏衰竭，但原初和很多人都是不相信的。
　　收拾打扮的体面干净，穿着庄重的黑色礼服，抱着曾经恋人的墓碑去世，这分明是经过预谋策划的。
　　心脏衰竭，哪里有这么巧的事？
　　原初的余生，都活在这种懊悔之中。
　　从此，每天去葛英和陆维坟前祭拜的人群里面，多了一名在其中不起眼的、瘸腿的中年男子。
　　直至10年、20年、30年后，祭拜的人群逐渐减少到零星无几。人类都是健忘的，又有了新的偶像追逐，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葛英。
　　但这名瘸腿的、早已步入老年的男子，却风雨无阻，每天都要去坟前待上大半天，或是送上几朵花，或是喃喃自语，说着任何人都不明白的话。
　　直到这一世的生命终结。
　　……
　　这一次陆维先感受到的，是胸腹间针扎般的疼痛。他睁开双眼，发觉自己睡在火塘旁、一座宽敞的竹楼内。
　　头顶上，一盏蛛网遍布的白炽灯亮着，昭示着陆维身处于一个现代社会。
　　在他不远处，坐着一名身穿黑衣、胸前背后以及宽大的裙摆上绣满彩色图纹，脖颈头顶都戴着繁复精美银饰的老妇人。
　　老妇人不知道究竟有多少岁，但看上去已经很老很老，肤色深棕，瘦消的脸上和枯瘦如柴的手臂上，层层叠叠全是褶皱。
　　陆维的眼睛只睁开了瞬间，便又重新闭上，打开系统，查看这个世界的状况和自己的任务。
　　这个世界文明相当于陆维的原世界，但陆维所处的地方，却是位于穷乡僻壤的一个苗寨。
　　陆维今年十七，是一个孤儿，从小被这位名叫立色的老妇人收养长大，十四岁完成义务教育，初中毕业后就没有再去上过学，而是跟着这名老妇人学蛊。
　　是的，这是一个存在着巫蛊的世界；而他所处的寨子，蛊术巫术盛行。
　　每年都有很多政要、明星和商界人士，或者仅仅是想达成自己某个愿望的普通人，揣着自己能付出的代价，来到这里秘密求助。
　　他的任务就是，令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巫蛊异术消亡。
　　陆维看过自己的生平以及任务简介，并没有睁开双眼，而是开始思考。
　　想要令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巫蛊异术灭亡、吸收其气运，那么他就必须得先在这方面登顶，才有这个可能。
　　“陆维，我知道你醒了，就不要再偷懒。”老妇在火塘上反复烤着双手，指尖拈着一只赤红的虫子，用喑哑的声音缓缓道，“米合给你下的情蛊，我拿出来了。你如果能用心学习蛊术，也不会着了她的道儿。”
　　因为普及了义务教育，所以寨子里除了像立色这样近百岁的老人之外，大都取了汉化的学名，或许是巧合，陆维这一世的名字仍然没变。
　　而他的每一世，相貌都生得相当不错，这一世也没有例外。是个长手长脚，皮肤带着健康的浅棕金色，十分俊俏的苗家儿郎。
　　他们这里是少数民族，结婚早，政策也经过放宽，男的年满十八岁，女的年满十六岁就可以领证。四十岁不到就做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比比皆是。
　　米合跟陆维同岁，是寨主家的姑娘，曾经和陆维是同班同学。苗族的女儿向来热情奔放，爱一个人就是爱了，多次向陆维示爱未果，再加上周围的竞争对手太多，很有危机感，最后竟不惜向陆维下情蛊，想要借此拴住陆维的心。
　　陆维醒来时感受到胸腹间针扎般的疼痛，就是立色从他身体内取出情蛊而造成的。
　　陆维翻身从竹床坐起，然后下床，走到立色的身旁：“对不起奶奶，我以后不会再偷懒了。”
　　这个苗寨虽然不大，也就住了两、三百户人家，却上下等级分明，而这种上下等级，是以蛊术的高低排列。
　　其中蛊术最高明的十户人家，被尊为黑彝，享受最好的资源待遇，地位高居于寨内众人之上，接待外来的高位客人。他们虽然住在苗寨里，实则身家难以计数，所居住的楼房如果走进去的话，就会发现里面装修的富丽堂皇如同宫殿，现代家具和最新款的电器一应俱全，甚至还配备有私人飞机。
　　剩余的人家则统称为白彝，只能捡黑彝不要的普通客人接待，赚取一些生活开销。当然，这也是各凭本事的，基本上混个富裕水平没有问题。
　　如果说黑彝是贵族，那么白彝就是平民。
　　而在寨子里所有人看来，黑彝和白彝之外，尽皆是可供生杀趋使的奴隶贱民；就算是捧着大笔金钱诚心来找他们求助的“客人”，也不曾例外。
　　因为拥有超出常人、控制情感气运生死的能力，所以尽管时移世易，现在整个世界已经步入了文明社会，却从古到今，寨子里的人都是这么认为。
　　苗寨的人擅长养蛊，而具有各种功效的所谓“蛊虫”，就是将几只、几十只、几百只，乃至上千只毒虫放在一起，令其互相噬咬厮杀，最后活下来的那一只则为“蛊”。
　　这种方法，其实就是物竞天择、胜者为王。
　　而在他们的生活中，他们也信奉这一点。所以十户黑彝并非固定不变的，每隔五十年，寨内就会举行斗法，改换十户黑彝的名单。
　　当然，拥有了最好的资源待遇和大量的钱财之后，强者愈强，所以名单的轮换并不是那么容易，却还是能够带给白彝们一些希望。
　　而这五十年一次的斗法，又是极其残酷的；如同蛊虫的互相厮杀，可谓是生死不计，只为选择出最强者。
　　五十年前，立色四十多岁，是寨内一户黑彝的主妇，和公婆、丈夫儿女，以及孙子外孙四世同堂，居住在寨内的一幢大楼里。
　　然而他们家斗法败了，中了断绝血脉的“落根蛊”，一户人尽皆死绝；立色因为是嫁过来的媳妇，没有这家人的血脉，才能幸免于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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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章 
　　失去黑彝的身份,原先居住的房子，以及大部分的财产资源也自然被收回，交给新晋升的黑彝一家。
　　立色从此远离苗寨中心,搬进位置偏僻、条件相对简陋的竹楼居住。
　　她享受过黑彝的待遇和荣光,又怎么甘心沉寂？于是在这座位置偏僻的竹楼里,她仍然穿着黑彝的衣服，佩戴着从前的首饰，全心全意钻研蛊术，期待有一天能够重新夺回属于自己的地位。
　　斗法如养蛊，是物竞天择、你死我活的事情,是他们苗寨一代一代流传下来的规矩。
　　人都是有惰性的，唯有这样,才能保证历代对蛊术精进强大的无止境追求。不得不说这很有效，人们千方百计的变强,造就了寨子里的一代又一代弄蛊高手。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假如寨子遇到了天灾人祸,首先出力保护整个寨子的,也一定会是黑彝。
　　所以非常奇异的，立色并不如何怨恨夺取了她全家性命的那户黑彝,她只是怨自己那个时候还不够强大。
　　到她80岁的那一年,她意识到自己剩余的时间已经不多。
　　尽管在体内种下了延长寿命的“寿蛊”，但世事难料，蛊术之路更是步步凶险，她不能保证,自己能活到寨内斗法重新开启的时间。
　　况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身体日益衰老无力。纵然能够活到那个时间，她那时候的身体，到底还能不能支撑她，在凶险的斗法中胜出？
　　一切都是未知数。
　　但她半生都为了这个愿望活着、沉浸于蛊术之中，怎会愿意就此放弃？
　　所以，她要为自己寻找一个继承人。
　　她的儿孙尽皆死绝，于是她回了趟娘家，在娘家的重孙辈里经过精心挑选，收养了一个父母双亡、资质很好的婴儿，这个婴儿就是陆维。
　　立色的娘家在外寨，他们没有异术傍身，生活比较贫困，多年来都靠着立色接济财物。所以当立色提出收养这个生下来就没了爹娘的孩子的时候，娘家人很高兴地就答应了，并且都认为，这个孩子是要跟着立色去享福的。
　　因此立色跟陆维，是有隔代血缘关系的，陆维纵然没有被她收养，论辈份也得叫她一声太姨奶奶。
　　也大约是因为如此，再加上将对死去儿孙的感情投射到陆维身上，立色很是疼爱陆维。
　　陆维小的时候非常可爱软萌、看到毒虫就哇哇大哭，让立色这个老太太心生怜惜，就没怎么忍心拘着他学蛊术；等到陆维长到十岁上，不再害怕毒虫，又有了自己的想法和主意，学习蛊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完全是个半吊子。
　　因为陆维根本就不想参与你死我活的斗法，觉得会几手能糊弄外人的蛊术，赚点钱财、轻轻松松的过生活就足够了。
　　况且，外面的世界那样大、那样精彩，他可不想一辈子都被困在苗寨里。等他年满十八，就出去闯世界，到处看一看。
　　立色坐在火塘旁，将指尖上拈着的红色小虫投入火中，发出两下细微的噼啪声，翻起耷拉的眼皮望向陆维，无奈地叹了口气：“你啊，就是嘴甜，会哄奶奶。不好好练习蛊术，下次你再着了别人的道儿，奶奶就再也不管你了，看你怕不怕？”
　　“回你自己的房歇着去吧。”
　　陆维喏喏的应了，离开立色的房间，穿过客厅，推开一扇竹门，来到自己的起居室。
　　和立色那间只有火塘和竹床等简单生活用具、遍布蛛网的屋子不同，他的这间起居室干净亮堂整洁，安装的有电脑、冰箱、热水器、空调……甚至还有一把价格昂贵，花费二十多万买来的吉他挂在墙上。
　　纵然失去了黑彝的尊贵身份，立色却并不缺钱。或者说在这个村寨里，因为时常送上门来的，肯花费大笔钱财实现愿望的“客人”，就没有贫困户。
　　但过多的物质、过多的信息浏览，只会令人迷失沉溺、丧失初心斗志，对提高蛊术一点帮助都没有。立色就是明白这点，再加上年老想要清静，所以才会一直住在，简单到家用电器只有个白炽灯泡的房间。
　　就连屋内到处可见的蛛网，亦是必须存在的，那是立色喂养各类有毒蜘蛛的地方。
　　陆维在床头坐下，打开床头柜的抽屉，取出一只铁制的盒子，里面是原主制作了一半，就失去兴趣放在那里的蛊。
　　这只蛊算是很基础的蛊虫，名为“疾驰蛊”，如果往体内种上它，在奔跑的时候，速度就能达到人体所能达到的极限，仪器还检测不出来。
　　很多田径选手，国内国外的都有，一到赛事就来寨里求这种蛊；但实际上他们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得偿所愿、获得奖牌。
　　因为每个人的身体素质、先天结构以及后天培养不同，蛊所能开发的，不过是你自己身体的极限。“疾驰蛊”这东西流传甚广，选手们体内都同样种了“疾驰蛊”的情况下，发挥也是有高有低的。
　　而且“疾驰蛊”种下后存活时间只有半个月左右，之后就会死去，毫无副作用的被身体排出。在村里顶层高手们看来不过是小孩子的玩具，糊弄外人骗钱用的。
　　现在，陆维打算将它完成。
　　原主的蛊术程度在这个村子里，低劣到跟闹着玩似的；而从来没有接触过蛊术，只是继承了原主记忆的陆维，水平也不会比原主更高。
　　饭要一口口吃，他先拿这只半成品的蛊试试手。
　　陆维揣着那只小铁盒，走下竹楼，正在想去哪个地方去合适，就看见一个长发披肩，穿着绣了繁复彩纹、坠以饰带的黑裙，佩戴着华丽银饰，脸上化了精致妆容的艳丽少女，扑到他的怀里，撒娇道：“阿哥，这几天怎么没见你出来？”
　　这就是之前给陆维种了情蛊的，寨主的女儿米合。
　　除去立色奶奶自带8米厚的“我家孩子最可爱”滤镜，陆维在老辈儿的人看来，就是个没用的半吊子。
　　但他却很受同龄人欢迎。
　　寨子里很多女孩子都迷恋他，更难得的是，男孩儿们也不会因此而讨厌排挤他，大都跟他称兄道弟，彼此间关系处得很好。
　　米合出生在寨子里蛊术公认排名第一的人家，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她的蛊术资质比起两个哥哥来说很一般，所以家里并不需要她挑大梁，并没有怎么严格的进行培养。
　　她的蛊术比原身还是强一些，在寨里却并不算高明，只不过为了将来的幸福，自打十四五岁起就精心炼制了一只情蛊，并在两个月前给陆维种下。
　　所谓情蛊，苗女的一世只能炼出一只、种给一人；而一旦情蛊被破，中蛊者将终身对所有情蛊免疫。
　　自从陆维可以料理自己的生活，立色奶奶就经常连着好几个月的闭关练蛊。
　　所谓计划比不上变化快，立色奶奶现在都不敢想一年后，通过斗法重回黑彝的事，只想着在自己大限来临之前，给陆维留下几只能力强悍的蛊虫，至少让陆维在这强手如林的寨子里能够自保，也是为下一代操碎了心。
　　因此陆维跟米合同出同进、亲亲抱抱，像情侣一样相处了足足两个月的时间，立色奶奶才发现陆维被人下了情蛊，并在今天将情蛊从陆维的体内取出。
　　幸好陆维和米合没有进行到最后一步，大错尚未酿成。
　　“奶奶管得紧，阿合你又不是不知道。”陆维像往常一样，伸手摸了两下米合的黑发，叹了口气，“我们这段时间，还是不要再见面了。”
　　“阿哥，为什么呀？”米合听了有些着急。
　　如果能够两情相悦，苗女又怎么会动用情蛊？
　　没有下情蛊之前，她向原身表白过，原身却拒绝了她。
　　主要是因为她有些大小姐的强势脾气，习惯了周围人对她众星拱月，再加上显赫的家庭背景出身，全家尽是蛊术大佬，原身觉得恋爱倒是无所谓，但如果和她结合的话，夫妻日常生活中难免产生矛盾和摩擦，按照米合的强势和她家人的能力，他将来的日子肯定会不好过。
　　而原身，又是绝不甘心被人管束起来，那样一个向往自由和广阔世界的少年。
　　“因为，我要开始好好学习钻研蛊术。”陆维朝米合露出微笑，“为了，我们的将来。”
　　很明显，米合并没有发现她下的情蛊已经被取出。
　　基于她身后的庞大家族能量，陆维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打算先将她哄骗过去。因为米合下蛊在先，陆维就算这样做，心里对她也丝毫没有内疚。
　　“你是在担心，我阿爸和哥哥他们吗？”米合松了口气，“只要我喜欢，他们不会不同意的。”
　　“不，这也关系到我的尊严，和你的名声。”陆维望入米合的双眼，带给人一种深情的错觉，“你总不希望将来寨子里所有的人都说，一朵鲜花插在稻草堆上吧？”
　　“不用将来，现在就有人在说。”米合撇了撇小嘴。
　　虽然她深深的爱恋着陆维，但听到这种话，心里难免还是有些不舒服。
　　“等我明年满了十八岁，才能领证结婚，所以给我一年的时间。”陆维道，“我要所有的人都对我刮目相看，要把你风风光光的娶进家门。”
　　米合听了十分感动，心里甜的像是灌了蜜，脑袋又好像是喝了酒，变得晕晕乎乎，丝毫不觉得陆维在说大话。
　　沉浸在恋爱中的少女，都是没有理智的，看情郎自戴8米厚的滤镜，觉得对方那是千好万好。
　　陆维既俊美又高大强壮，男子气十足，能歌善舞，脑袋也足够聪明。不是她说，寨里那么多的小伙子，哪个能比陆维强？
　　陆维的蛊术之所以比较低，不过是之前没有把心思用在这方面。只要他下定决心做一件事，哪里有做不成的？
　　所以没两句话，她就被陆维忽悠走了，心里还美滋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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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忽悠走米合之后,陆维朝着附近一片树林的方向走去。
　　他们这儿位于山区，林深树茂、毒虫猛兽很多，除去购买了直升机的几户黑彝之外,进出都不是很方便。其实按照他们寨子的能力和财力,完全可以把这整片区域搞得豪华舒适,建成方便的生活设施，铺上四通八达的宽敞道路。
　　但这个口子开了的话，就会不可逆转的、破坏身边环境的生态结构。
　　各类毒虫若是因此而大量减少，他们赖以生存的蛊术也就没有了凭依之处。所以迄今为止，寨子里就算有人动过这个念头,也很快就打消。
　　因为这片树林过于茂密，如云如盖,把阳光都遮挡住了，当陆维走进树林之中后,有一种天空在瞬间黑了下去的错觉。
　　树林之外阳光遍布，树林之内阴暗潮湿,虽然只相隔几步之遥,却仿若是两个世界。
　　然而就是这样阴暗潮湿的地方，才是各类蛇虫的滋生之处、繁衍的乐土。
　　陆维将铁盒放置在林中一块半人高的青石上,旋开盖子,露出直径大约两厘米的口子，再往口子里丢入一截火柴棍粗细的引虫香，就守在附近安静的等待。
　　引虫香是立色奶奶特制，无需点燃,只需要暴露在空气里几分钟，就可以自行快速挥发。而引虫香也分为很多种类，按照制蛊的需求吸引不同的虫子，由于现在是制作基础的“疾驰蛊”，所以陆维用的也是最普通安全的那一种。
　　这些都是按照原身记忆去做的，而制蛊是一个非常精密细致、需要耐心的过程，这只是第一步。
　　原身因为年轻跳脱，虽然有立色奶奶这样好的老师毫无保留的悉心教导，也算是知道许多制蛊的手法，却很容易在制蛊的过程中就失去耐心，所以才有了陆维手上的这个“疾驰蛊”半成品。
　　引虫香的味道，以人类的嗅觉并闻不出来什么。但陆维把香从密封的小银筒里取出来，丢进铁罐里没多一会儿，就听见四面八方传来了虫子爬动的细微沙沙声。
　　打东边过来六只，西南方向五只，附近树下的草叶里钻出来两条……被引虫香招来的，共计五十三只虫。
　　陆维有些惊讶，因为原身虽然在制蛊方面资质不错，却并没有这样耳聪目明，能够听到虫子爬动的声音，以及在短短的时间内分辨出引过来的虫子数量和种类。
　　这大概，就是陆维异于常人的强大精神力，在这个巫蛊世界所带来的效果。
　　当然，由于这个世界没有灵气这种东西，虽说也有佛寺道观之类寄托信仰的存在，人们却不可能修仙飞升。受到世界法则的压制，陆维仍旧不能召唤出昊天环佩。
　　这五十三只虫有隐翅、飞蚁、毒蛾、蜘蛛、草底鞋子、螳螂……甚至还来了一只蹦蹦跳跳的树蛙。
　　但因为铁盒留的口子太小，树蛙在铁盒子周围转了几圈，最终只得遗憾离去。
　　差不多过了两、三个小时，陆维看到最后一条蜈蚣爬进铁盒，估摸着那截引虫香也挥发的差不多，就戴着手套上前，飞快的把铁盒盖子旋上。
　　将铁盒拿起，揣入腰间专门放蛊罐的兜里，这样就差不多大功告成，接下来只等每天抛入诱剂，让这些虫子在里面尽情厮杀，决出胜负。
　　“疾驰蛊”虽然简单，但按照陆维目前的制蛊水平，最终一只蛊成也需要花上差不多半个月的时间。而且在这半个月的时间之内，蛊成之前，这只铁盒绝对不能离身，必须随时关注盒内的任何一丝细微变化，用以调整诱剂的剂量种类。
　　如果是交给立色做的话，两天之内就能蛊成，而且可以批量生产，一次至少能产出二十到三十只“疾驰蛊”。
　　当然，像立色这种段位，如果不是偶尔为了赚钱满足陆维的物质需求，也不会出手制做这样在她眼里，简单到跟玩具一样的蛊，浪费她自己宝贵的制蛊时间。
　　回到竹楼，已经到了傍晚，陆维系上围裙，和往常一样，开始洗手做晚饭。
　　厨房用的是煤气罐，用火倒是很方便，袅袅的炊烟，很快沿着架设在竹楼顶部的竹烟囱升起。
　　因为立色奶奶太忙，所以自从原身十二岁起，就一手包揽了家里的做饭洗碗打扫等工作，做得一手好饭菜。
　　立色奶奶之所以会那么疼爱原身，除去十几年来相依相伴的感情之外，原身也不是丝毫没有优点。
　　把老人克化的动、营养美味的粥食和软糕端到立色那里，陆维在厨房里吃完了饭，又去立色那里收了碗筷。
　　动作利落的洗过碗后，把厨房收拾打扫干净，才回到自己的房间，坐在书桌旁，拿出那一只装着毒虫的铁盒。
　　那只铁盒拿在陆维的手里，陆维放开了精神力，小小盒内，五十几只虫子的一举一动，一震翅一弹腿，在他的识海内都清晰可见。
　　而且按照这些虫子的气息，陆维能轻易分辨出它们的等阶强弱。
　　铁盒实际上就是一个蛊罐，蛊罐的材质千百种，常见的有铁、铜、铝、竹、陶瓷、木、石……等等；贵重的，也有金、银、玉石、玛瑙之类。
　　当然，蛊罐说到底只是一个养蛊的器物，每个种类的蛊都有最为适合它养成的蛊罐，端看想要炼制什么样的蛊、适合于否，绝非是价值越贵重的越好。
　　再者寨子里的人，也不怎么受外界的价值观影响。寨主家里就有一个欧泊石做的蛊罐，价值恐怕过了几千万，也是日常使用，并没有把它供起来。
　　这些材质都有同一个特点，那就是它们一定不能完全透明。所以尽管蛊罐有千百种材质、千万种形态，却绝对没有玻璃或者白水晶制品。
　　其实完全透明的蛊罐，对于制蛊者是有一定好处的。他们可以更加方便的观察，罐中虫子们的争斗和变化，做出更为准确的判断。
　　但这样完全透明的蛊罐，对虫子们的影响更加大，它们往往会忘记争斗，一次又一次的撞向罐壁，最终成蛊的概率基本为零。
　　因此所谓的制蛊资质，就是在不揭盖的情况下，根据虫子们在蛊罐内产生动静，对其强弱、所处的位置、以及目前的状况进行精准判断。
　　比起资质，经验的积累也很重要。
　　所以寨子里公认顶尖的制蛊师，既不是十几二十岁没有经验的年轻人，也不是年岁过了七八十，形、声、闻、味、触五感已经迟钝的老人，他们绝大多数集中在三十~六十岁这个区间。
　　当然，年岁过了七八十的老人，虽然制蛊能力下降，但活到这个岁数，却肯定有数只强力的蛊傍身，都是寨子里的强者，大家对其都非常敬重，并无人敢轻易招惹，比如立色奶奶就是其中一位。
　　因为这是原身制作了一半的蛊，除去今天陆维引入盒内的这些毒虫，里面还有一只半死不活、指甲盖大小的白虫。
　　这只白虫是上次毒虫争斗中的胜利者，但因为原身不小心漏掉了一个制蛊环节，还因为判断失误没有放对诱剂，最终空有“疾驰蛊”的形态，却最终没能进化成为完全体。
　　原身十三岁那年，花费半个月的时间制作一只再基础不过的蛊虫，却得到这样一个结果，心里十分懊丧，也失去了进行补救的兴趣，把这只装了半成品的铁盒往抽屉里一扔，就此不管不顾。
　　蛊虫制成之后，大多数就是不饮不食也能存活极长时间，所以这一只半成品的蛊虫，在抽屉里差不多放置了四年，到现在也并未曾死去，只是长时间得不到主人气息的滋养，变得比较萎靡。
　　当陆维的精神力扫过这只白虫时，它的身体忽然明显地颤动了起来，发出压倒蛊罐内所有毒虫的“嗡嗡”声响。
　　陆维觉得有些惊讶，再想要集中精神力进行仔细的观察，却只觉得眼前一黑，他来到了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
　　只能听见上下左右，放大了数倍的，虫子们爬动、震翅、蹬腿的声音。
　　陆维忽然意识到，他现在就身处于，他手里拿着的蛊罐之中。
　　陆维试着动了动腿脚和身体，判断他自己应该是化身成了那一只白虫。
　　他还没有来得及思考什么，就感觉到前方有一只螳螂朝他挥舞如同镰刀的前肢，扑了过来。
　　虽然黑暗中目不能视，但这螳螂的大小和形态动作，乃至身体的每一个弱点，在精神力的扫描下，陆维全部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几乎是因循本能的反应，陆维和这只螳螂斗了起来，因为熟知其弱点，没两三下就以利翅斩掉了它的头，令其身亡。
　　这一场虫斗，仿若使得蛊罐里的虫子们都觉醒了相斗的意识，它们三三两两的捉对，开始互斗。
　　时间仿若变成了不存在的东西，陆维在黑暗中斗过一场又一场，直至蛊罐里只剩下他自己还活着，四周到处都是毒虫们死去的肢体。
　　这个时候，他再度觉得眼前一亮，自己仍然坐在明亮整洁的房间里，手里捧着铁盒，连动作都没有改变过。
　　拿起手机看了眼，讶异的发现才刚刚过去了10分钟。
　　而铁盒里的那只白虫，已经开始吞食周围毒虫们的尸体、吐丝结茧，做出再度进化为完全体蛊虫的准备。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到明天早上就能破茧而出。
　　虽然是最基础的“疾驰蛊”，但10分钟成蛊这种事，如果被传扬出去，恐怕立即就会造成苗寨里的大轰动。
　　纵观整个寨子的历史，尽管出过许多天资纵横、实力俾睨众生的蛊师，却无人能够达到似陆维这样的制蛊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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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不过陆维自己也知道,他这种误打误撞的制蛊法，是占了强大精神力的便宜，剑走偏锋,大约不能被普及。
　　蛊既然已经制成,陆维就将它放到一边,拿出抽屉深处锁着的厚厚一叠，记录了立色奶奶毕生的制蛊经验，由立色奶奶口述、原身笔录的《蛊谱》。
　　把那叠字纸拿在手中翻阅，只见上面一字一句写的非常认真，但笔触幼稚,还时不时夹杂着汉语拼音。
　　立色奶奶年轻的时候没能赶上义务教育，是识不得几个字的。原身九岁那年,刚上小学四年级，立色奶奶已经八十九岁,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所以就让原身把这些记录下来,就算哪一天她有了意外,也不至于断了传承。
　　原身九岁的时候，非常单纯软萌,还没有后来那么多想法,奶奶说什么就是什么，每天放学回来就认认真真的记录，倒是把这件冗繁的事情完成得不错。
　　当然，小孩子忘性大,完成了这件事之后，这叠《蛊谱》也就被锁在抽屉里不见天日，到现在原身早就已经不记得上面写了什么。
　　精神力强大所形成的一个重要能力，就是过目不忘，能够记住一切自己想要记住的文字图形。这个能力因为没有超出普通人类的极限，所以在任何世界都是生效的。
　　伴随着窗外深沉的夜色，陆维在明亮的灯光下，一页一页的仔细翻阅。等到他翻完最后一页纸，《蛊谱》就完完全全印在他的脑海中。
　　不过就算是完全记住，距离真正理解它、将它融会贯通实际应用到制蛊控蛊，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然后，陆维就把那叠纸拿到厨房去烧掉了。
　　虽然有点对不起立色奶奶，但他来这个世界是为了消灭巫蛊之术，遇见了像这样的东西，当然是能毁则毁。
　　接下来陆维又去洗了个澡，这个时候已经过了晚上11:00，于是上床睡觉。
　　第二天早晨6:00，陆维被这个身体的生物钟叫醒，于是像往常一样起床做早饭，和立色奶奶一起吃过之后才回到自己的房间。
　　立色奶奶一天忙到晚，中饭和晚饭都是陆维给她端过去，也只有早饭这个点儿她不是很忙，能坐在一起吃顿饭、说两句话。
　　这还是她没有闭关炼蛊的时候，她若是闭关，房门一锁，陆维能连着好几个月见不到她。而她在闭关期间不饮不食，想必是靠着什么蛊，维持生命和活动能力。
　　陆维把铁盒拿在手里，精神力投放进去，发现盒子里的白虫已经结成了一个厚茧。而这个厚茧正在轻微的颤动着，里面蛊虫已成，就差破茧而出。
　　点燃引诱蛊虫尽快破茧的香，打开铁盒盖，没过多久，就看见从里面爬出来一只直径约为0.5cm，色泽为浅豆绿的虫子。
　　这虫子跟常见的“疾驰蛊”结构上差不多，但体形更小，颜色也并非通常的白色。
　　炼蛊的过程中，确实有极小的蛊虫变异机率。至于变得更强还是更弱，甚至衍生出新的品种来，全看运气。
　　蛊虫分五等，白、绿、蓝、紫、金。
　　五等之中，按照从弱到强排列，白色蛊最弱最普遍，金色蛊最强最稀有。
　　在这五等之上，还有二色、三色、四色，乃至传说中的五色蛊。
　　如果按颜色来判断的话，这只蛊虫应该是变得更强？
　　最普通基础的蛊虫变异，而且是这样浅的豆绿色，想必强的程度也有限。
　　陆维没有怎么在意。
　　根据原身的记忆，他知道蛊之一道有多么艰难凶险，也完全没有作过第一次炼蛊，就能炼出什么强大蛊虫的指望。
　　像现在这样，已经属于意外的惊喜。
　　见蛊虫爬出，陆维举起手臂，他的左腕上戴着一个厚实的银镯，银镯制作十分精美，遍布优美的凹凸纹路，上面有三十个大小不等，可以旋开、用来放置蛊虫的孔洞。
　　陆维旋开其中一个闲置的孔洞，引导这只“疾驰蛊”爬进去，然后再旋上盖子。
　　这只镯子原身从小就戴着，哪怕是闭上眼睛，只凭镯子上的纹路手感，也知道哪一只蛊虫对应在哪个孔洞里面，根本无需思考就能快速的取出。
　　像这种东西寨子里人手一件甚至几件，按照每个人的使用习惯，不一定都是做成镯子的形态，有做成项圈的、有做发簪的，还有做成戒指的。
　　它们对于弄蛊的人来说，就是第二生命。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对它熟悉到不能再熟悉，能够做到顷刻间辨认取蛊，就连原身这样的半吊子也不例外。
　　经过昨夜的成功制蛊，陆维觉得自己可以尝试继续炼制别的蛊虫，于是找出一只竹做的蛊罐，揣进腰间专门放蛊罐的兜里，就出了门。
　　这一次他想要炼制的，仍然是白等蛊虫，名为“二牛蛊”，顾名思义，把此蛊种进身体之后，人就会生出相当于两头牛的蛮力来。
　　这种蛊在人体内能存活半年左右的时间，几十年前周边的寨子，每到干农活的季节都会来找白彝求这种蛊，比买牛划算的多。
　　当然，现在这种蛊因为很多运动员肯出高价求，价格水涨船高，周边的寨子是用不起了。
　　炼制这种蛊，需要在水边以竹罐引虫，所以陆维就朝附近的一条小溪方向而去。
　　刚到溪边，却看见寨里的一群十几岁半大小子，正围着口铁锅说说笑笑，锅里炸着什么东西。
　　远远望见陆维过来，有人朝他挥手招呼：“陆哥，炸蜈蚣，上好的猴儿酒，过来一起吃呀！”
　　陆维眼见这样，就走了过去。
　　适才跟陆维打招呼的人瘦瘦小小，容貌清秀，正蹲在那里往炸好的蜈蚣刷调料，手脚非常利落，问旁边的人：“要不要辣一点？”
　　江元亮的这一世，倒是比他原世界的本来面目要好看许多。
　　原身本就和江元亮熟识，江元亮也非常好认，他的名字完全没有改，而且狗腿巴结的神态跟从前一模一样。
　　陆维入乡随俗的跟这群半大小子们围坐在一起，用筷子挟起条炸到金黄的肥大蜈蚣，蘸以酱料送入嘴里，酥脆包裹着鲜甜，美味至极。
　　再配上一点猴儿酒，霎时全身三万八千个毛孔，都透着难以言喻的舒爽。
　　蜈蚣这东西形貌狰狞，普通人见了往往头皮发麻、很难入口，但对苗寨里的人来说，却是无上美味。
　　半大小子们正是能吃的时候，这些对他们来说就是个零嘴儿，不耽误日常三顿饭。
　　大家的任务并不冲突，陆维本没有打算和江元亮相认，江元亮却凑过来，神神秘秘的低声道：“陆哥，你觉醒了啊？”
　　“是啊。”既然江元亮主动凑过来，陆维也就大方的承认，“怎么看出来的？”
　　“上一个世界我也有关注陆哥，不过陆哥一两年就完成任务离开，没来得及跟陆哥有什么交集。”江元亮拍马屁道，“像陆哥这样英明神武、气质独特的大佬，小江我当然是一眼就能认出。”
　　陆维不由失笑。
　　江元亮这人也知道分寸，确认过陆维觉醒之后，就没有继续再缠着陆维多说、引起旁人注意。
　　一百多条蜈蚣很快就在说笑声中，被五六名半大小子分食殆尽，大家还没过瘾，于是挖开不远处做了标记的泥土。
　　泥土里面埋着一只死去半月的大公鸡，而公鸡的尸体内外，都爬满了蜈蚣。
　　鸡和蜈蚣就是这样的天敌，又相生相克。蜈蚣是最怕鸡的，鸡看见蜈蚣必啄而吞食，但鸡死后埋在土里，又是养殖蜈蚣最好的载体。
　　又从公鸡身上取出百来条肥大蜈蚣，在溪水里淘洗干净，丢进锅里油炸。
　　蜈蚣是有毒的，但它有毒的蛋白质会在高温下变化，转为无毒。而且蜈蚣毒是进入血液，才能起到对人体最大的破坏作用，通过肠胃吸收的话，其毒性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当然，保险起见还是要将它炸透，才可以放心食用。
　　蜈蚣炸到一半，却看见远处来了个中年男人，揪着名瘦到皮包骨的青年，把青年拖在溪边丢下，嘴里骂着晦气，吐了口唾沫，就离开了。
　　那青年看上去只得二十岁左右，凌乱的长发遮挡住了上半边脸，只能看见毫无血色的双唇微微翕张，线条单薄优美的下巴，以及秀挺的鼻尖。
　　青年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挣扎，身子直挺挺地躺在溪边上，露出来的手脚和颈项青紫淤伤交叠。
　　半大小子们见中年男人走了，连东西都顾不得吃，乌泱泱围了过去看躺在溪边的青年。
　　“唉呀，死了吗？”有人问。
　　苗寨的小子们胆儿肥，马上有人过去探了探青年的脖颈动脉，翻开青年的眼皮，遗憾道：“死啦。”
　　“哎，说起这个外来的奴隶有够倒霉，在林子里迷了路，结果被王正平给捡走。”有貌似知道内情的感叹，“王正平是个变态的，专门捡外来人试蛊折磨，听说在他家地下室前后已经整死了四、五个人。整死了还不管埋，就往山林溪边一丢，等着野兽拖走。”
　　“因为这个奴隶长得特别好看，所以王正平天天换着花样折磨他，这才不到两年就死了。”
　　“咦，为什么长得好看，就要折磨他呀？”有人不解。
　　“我也不知道。”讲话的小子显然也是道听途说，搔了搔短发，“大概……大概就是因为王正平长得难看，羡慕嫉妒恨这样吧。”
　　苗寨里的传统观念，黑彝为贵族，白彝为平民，黑彝和白彝之外，尽皆为贱民奴隶，其价值性命相当于牲畜牛马之流。
　　然而，就算对家畜猫狗，人相处久了都是有感情的；更何况对待同类，尽管划分了等阶，正常人怎么都会有一些爱护和同理心。
　　这就相当于，在你身边有个变态专门抓流浪的猫狗进行虐待，尽管从道德层面对这变态非常反感，不愿意和他成为朋友来往，但也就仅此而已。
　　小子们谈论的时候，都带着惋惜的语气，也都对王正平表示了厌恶之情，却并没有把这当成什么大事。
　　就像是陆维所在的原世界，路边轧死条流浪猫狗，人们围过去看看、讨论一番这种程度。
　　江元亮在一旁咽了口口水，偷眼看了看陆维的侧脸，觉得既然人已经死了，事情无可挽回，还是不要告诉陆维了。
　　他们这些人，每个都有自己的任务，虽然存在于同一个世界，却往往不能互相干涉。
　　这两年的时间里，作为曾经的同伴，江元亮也无数次犹豫过，要不要出手相救？但一方面他没有这个实力，另一方面如果他干涉了，导致镇玄的任务无法完成，那反而是害了镇玄。
　　镇玄这样，也算是完成了这个世界的任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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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陆维垂眼望向那具尸体,开口道：“怪可怜的，把他埋了吧。”
　　语气淡淡，如同躺在脚边的是一条死去的小猫小狗。
　　这个悲剧,由王正平这个始作俑者一手酿成,而苗寨其余人的不作为,也都是帮凶。
　　但陆维初来乍到，没有显赫的身份，更没有绝对的力量，无法挑战撼动苗寨自古以来，根深蒂固的阶级观念。相反,他要得到周边人的认同、彼此保持良好的关系，就必须遵循这里的处事规则。
　　如同当初在第一个世界,他在没有得到绝对的权力之前，也必须执臣子礼,向刘琥弯下他的膝盖。
　　更何况人死都死了，陆维就算想要救助,也已经是无力回天。
　　陆维的这一提议,立即得到了苗寨小子们的响应。
　　当然，所谓的“埋”也不过是在附近找块儿干燥些的地方,挖个坑把尸体丢下去,再填上土，摆上两块溪边的鹅卵石，形成一个简陋的坟包。
　　此后，小子们心里带着做了好人好事的雀跃感,一起把剩下的炸蜈蚣吃尽，这才三三两两的散去。
　　说起来，苗寨的近两代人为了识字、更好和日新月异的外界沟通交流，基本上都受过义务教育，有人甚至上过大学，虽然没有把人人平等当回事儿，却还是有许多外界观念不动声色的渗入融合进来。
　　就如同看起来古朴原始的苗寨，实际上家家户户都安装了现代化的电器，用上了方便的洗浴卫生设施，新旧两代人、新旧两代的观念都在不断磨合碰撞。
　　尽管苗寨从传统观念上认为，黑彝白彝之外尽皆为奴隶贱民，但实际上寨子里根本没有多少人，会像王正平那样私养外来人为奴隶，大家虽然心里带着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但与外来人基本上是合作的关系。
　　毕竟，如果没有外来人到寨中求蛊，他们不能拥有现在这么方便优渥的生活。而外面制造的很多电子设备，以及各类创意产品，也是相当有趣。
　　陆维留在溪边引虫，引虫的过程比较无聊。
　　就是把竹制的蛊罐旋开，往里面丢入引虫香，然后等上两三个小时，期间还得忍受各种虫子的嗡嗡声和爬行声。
　　陆维见这里是一片空荡荡的开阔地，十几里之内有没有人过来都尽收眼底，也不怕有人拿了他的蛊罐，于是就离得远了些，避开虫子们行经的范畴，打算估摸着时间到了再过去。
　　这个时候，只见一只半大的黄狗跑过来，被两只大狗在后面追。
　　陆维知道这条黄狗，是从外寨流浪过来的，因为长得有几分憨态可爱，大家看见了时不时会投喂它点东西吃，它见这里伙食不错，于是就留下不走了。
　　原身动过收养它的念头，但立色奶奶快一百岁的年龄，每天还要忙着炼蛊，自己都靠原身照顾生活琐事，肯定不能照顾狗。
　　原身又是打算一年后就要离开苗寨去外面城市看看，听说城里不许随便养狗，有办狗证、打疫苗等等一系列麻烦事，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只黄狗因为是外来的，又没有完全长成，虽然是条公狗，却还是经常被寨子里的几条大狗“欺负”，动不动就两条前腿趴在它身上耸动，模仿交欢。
　　养过狗的人都知道，公狗们要是到了发情期，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甚至会抱着主人的腿耸来动去。
　　黄狗对此当然是不情愿的，每天夹着尾巴，看见那几条大狗就躲；想要离开寨子吧，却又舍不得这里的好伙食。
　　对于牲畜之间的事儿，寨子里的人见了也不会管，顶多觉得有趣，嘻嘻哈哈笑两声。
　　黄狗望见陆维在不远处，认出这个人经常给它喂食，于是发出嗷嗷呜呜的叫声，跑过来向陆维求救。
　　陆维见这黄狗叫的挺惨，于是顺手丢了两块石头，帮它赶走了那两只大狗。
　　谁知就因为陆维这个动作，黄狗赖在他身旁不肯走了，用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他，湿润的黑鼻头在他脚边嗅来嗅去，小心翼翼的晃着尾巴。
　　黄狗也不是什么名贵的犬种，只是因为脸比较短，又吃得胖乎乎、皮毛顺滑，看上去挺可爱。
　　“喂，我没办法养你啊。”陆维蹲下来，摸摸那颗毛茸茸的狗头。
　　他是带着任务来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没有稳定下来，暂时没有多余的精力养狗。
　　陆维想了想，抬起左腕，旋开上面的银镯，用指尖拈出今天早上刚炼成的“疾驰蛊”，弹向黄狗。
　　浅豆绿色的蛊虫顺势落在黄狗背上，只停留了一瞬间，便钻入了黄狗体内。
　　能跑得比别的狗快，应该就不至于被欺负了吧，陆维这么想着，却感觉到这黄狗与自己生出了一丝心神联系。
　　为了确认这是不是真的，陆维站起身，朝黄狗抬了抬下巴：“看见那块浅红色的鹅卵石没有？给我捡过来。”
　　那块鹅卵石，距离陆维大概有100米远。如果是普通的狗，没有经过训练，大概根本就不知道陆维在说什么。
　　但黄狗毫不犹豫，如同一支离弦的利箭般冲了出去，又在顷刻间回头，速度如同刮过一阵疾风。
　　等到它再度蹲在陆维脚边摇尾巴的时候，嘴里就叼着那块浅红色的鹅卵石。
　　陆维从狗嘴里取出鹅卵石，放在一旁，开始思索原因。
　　据他所知，除去高手们以心头血饲养的本命蛊，一般的蛊虫，并不能造成这样心神相连的效果。比如说米合向他下的情蛊，蛊虫已经被立色奶奶取出，米合自己却不知道。
　　问题应该出在，他与众不同的炼蛊方法上。他能在10分钟成蛊，是以精神力拟态成为了虫子，在蛊罐中搏杀化蛊。
　　如此，就会导致蛊虫身上残存着他的精神力，从而造成这样的效果。
　　他能够与蛊虫互相感应，并可以通过蛊虫对其寄宿者，也同样产生心神上的联系。
　　可能因为“疾驰蛊”是最低阶的白蛊，现在他与黄狗之间的心神感应并不算强烈，但如果往黄狗身上种高阶蛊，或者是多种几只低阶蛊呢？
　　陆维觉得这个推测十分有趣，将来可以试验看看，结果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
　　算算时间，竹罐里的引虫香差不多该挥发完，虫也引的差不多，陆维走到放置蛊罐的地方，将蛊罐盖好收起来，然后朝自己居住的竹楼方向走去，半大的黄狗紧紧跟在他身后。
　　中午了，他该回去给立色奶奶做饭。
　　谁知道，当陆维端着满托盘的饭菜，推开立色奶奶居所竹门的时候，却只见里面空荡荡的。
　　满屋的蜘蛛网不见了，火塘里的火熄灭，窗户敞开，屋内被打扫得干干净净，看着温暖而明亮，再不复之前的阴暗灰败、毒虫四处爬行。
　　一只镶了大大小小、颜色各异宝石的银镯子，静悄悄躺在桌子上面，在阳光中闪耀着璀璨的宝光。
　　陆维将饭菜放在桌子上，拿起那只银镯，顷刻间属于原身的，难受的感觉从心底慢慢涌上来。
　　立色奶奶自从原身十岁起，就在不断地向原身交代后事。
　　她说过，如果有一天她大限将至，就会把这只银镯子留给原身，然后自己找个地方静静离开，让原身不要去找她。
　　实际上，在这里的老蛊师们天命将至之时，都会选择这样做，这是身为蛊师最后的骄傲和尊严，而不是让后人给自己举行风光大葬。
　　这只镶了宝石的银镯，是立色奶奶佩带之物，其功用与陆维左腕上戴着的那一只大同小异，镶嵌的宝石都可以逐一旋开，其下有十二个孔洞，放置了立色奶奶此生炼制出的三只最强蛊虫，留给陆维傍身。
　　陆维不知道在桌旁坐了多久，直到饭菜全部都凉了，直到太阳一点点西沉，屋子里渐渐黑下去，他才叹息一声，将那只镶满宝石的银镯，和自己左腕上原有的那一只，并排扣在腕上。
　　苗家人本来就酷爱佩戴银饰，就算是陆维这样的小伙子也不例外，两只银镯在他的左腕上闪闪发光，一点都不显得突兀，也没有任何违和感。
　　……
　　立色奶奶远远遥望着竹楼上的灯熄灭，知道陆维已经睡了，这才转身离去。
　　她穿得非常很隆重，是当年的嫁衣；那个时候夫家正值繁荣鼎盛，用得是最好的料子，最好的绣工，最好的珠宝坠饰。
　　就算经过了90年的时光，嫁衣颜色已经不再红的那么鲜艳，坠于其上的珠宝也有些暗淡，然而那漂亮的剪裁，繁复精细的绣花，仍然能留驻旁人的目光。
　　如纱如雾的月光，映照出立色奶奶此时的脸。
　　是她十七岁出嫁那年的样貌，美到惊心动魄。
　　若非如此惊人的美貌，当年她一个贫困寨子的姑娘，也不会嫁入黑彝高门，让丈夫钟爱了她半生，直至天人永隔。
　　在陆维的记忆中，立色一直是个皮肤皱巴巴、总是气色不太好的老奶奶。此时此刻，就算陆维与立色奶奶面对面，恐怕也认不出来是她。
　　人的一生，只有一次青春，永远不可能再回头。
　　而动用“青春蛊”的代价，就是只剩下七天寿命。
　　但是“寿蛊”已经在体内溃坏，就算是不动用“青春蛊”，她也没多长时间可活。
　　既然如此，她宁愿只剩下七天寿命，整个人充满活力、漂漂亮亮的离开。
　　鲜红色的大裙摆在夜风中舞动，划出优美的弧度，穿着绣鞋的脚迈着碎步，在这无边静谧的夜，发出沙沙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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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5章 
　　十七年前,立色收养陆维的理由很明确。
　　为了给自己找一个蛊术的继承人，为了复兴夫家的荣光，重新恢复黑彝的身份。
　　然而,看着那么一个小小的可爱婴儿,在这十七年间逐渐成长为俊朗的少年人,立色坚硬冰冷了几十年的心越来越暖，也越来越软。
　　尽管仍旧日日穿着黑衣，但重回黑彝，变得不再是她心里唯一的执念。
　　看陆维现在的蛊术程度，以及修习蛊术漫不经心的样子,她也不能对这个继承人做什么太大指望。
　　对此，气愤和不平自然还是有的,但只要陆维能活得平安健康，这些其实都是旁枝末节。
　　她大限将至,给陆维留下了三只强力的蛊虫，却还唯恐不够陆维在这寨子里自保,于是踏着夜色,穿过林间小径，来到溪水畔的一个新坟前。
　　立色奶奶虽然足不出户,但她养了许多虫豖为耳目,实际上寨子里发生的大小事情，都瞒不过她。
　　她夫家最强的蛊，名为“醒尸蛊”。
　　她那辈儿的人都没怎么念过书，蛊术皆为口口相传,并没有文字记载下来。而“醒尸蛊”的制作方法，向来只传给嫡系子孙，她作为嫁过来的媳妇并没有资格学习，已经随着她夫家的血脉断绝而失传。
　　所谓“醒尸蛊”，就是令生前饱受折磨、心怀怨愤不平的人或者动物，重新醒来，成为唤醒者的尸仆，被唤醒者驱使。
　　至于被唤醒的尸体究竟有多强，取决于其生前所遭到的折磨程度、产生怨力的多少。
　　立色奶奶年轻的时候，她家里一个忠心耿耿的中年男仆，就是她丈夫的“醒尸”，其身躯刀枪不入、力大无比、行走如飞，无需饮食睡眠，具备思维和智慧，除了不记得前尘往事，看上去和活人并没有什么两样，是非常能干的助力。
　　“醒尸”虽然能免疫一切外来蛊术，却是和其主人性命相联的，伴随着她丈夫一家中了“落根蛊”死去，那名男仆随之身化秽土。
　　虽然“醒尸蛊”的制作方法已经失传，立色奶奶几十年来也未曾将其成功复原，但好在当年丈夫宠爱她，给过她一只已经炼成的“醒尸蛊”。
　　只要令此蛊喝下主人鲜血，就能用来唤醒尸仆，立色奶奶这么多年来始终没有舍得动用。
　　而在昨天，立色奶奶为陆维取情蛊的时候，已经顺便让这只“醒尸蛊”喝下了陆维的血。
　　埋在这里的青年，之前受过差不多两年惨无人道的折磨，必定怨力强大，是蛊虫再适合不过的载体。
　　“你无辜身死，陆维葬了你，也算是对你有恩。”
　　红衣的立色奶奶站在新坟前，手指微动，隆起的坟包就整个塌陷下去，泥土四散，露出里面双眼紧闭、完全僵硬的青年尸体。
　　“我以后不能再看顾陆维，请你以后务必好好照顾看护他。他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替他想到做到，不要让任何人伤害到他。”
　　立色奶奶纤柔的右手五指结成兰花状，轻轻一弹，就见一只指甲盖大小的白色蛊虫，落在了青年眉间。
　　月光之下，只见这蛊虫初看起来是白色，却又随即转为翡翠般的绿、晴空般的湛蓝、落霞般瑰丽的紫、以及黄金般灿烂。
　　蛊虫以颜色分五等，而五色俱全者，便为顶级的“五色蛊”。
　　五色轮换之后，蛊虫如同没入一块嫩豆腐，小小身体毫无阻碍的没于青年眉间。而青年的眉间，看起来光滑一片，没有留下任何伤痕印记。
　　半埋在泥土之中的青年，抖动长长的睫毛，睁开黑白分明的双眼。脸上和身体上，属于死去尸体的、发青的难看气色以及旧伤逐渐褪去，变得洁白无暇，泛着莹莹的光泽。
　　他的确长得很好看，当他从泥土中撑起身体半坐起来，沐浴在月光中之时，宛如一尊由玉石雕就的精美人像。
　　立色奶奶见他醒来，知道他自然会因循蛊虫血脉本能的指引去寻找陆维，简单吩咐了几句之后，也不在此处多做停留，转身离开。
　　剩余七天的时间，她将放下几十年来从未间断修炼的蛊术，陪伴她丈夫和儿女的坟冢，和他们唠一唠，她这几十年来的经历心路。
　　最后，尘归尘，土归土。
　　……
　　第二天早晨，陆维在一股焦糊刺鼻的气味中醒来。
　　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这才睁开双眼，趿上拖鞋翻身下床，朝着厨房冲过去。
　　然后他就看见一个穿着围裙的青年，对着灶台上熊熊燃烧的火焰，以及烧到发红焦糊的铁锅不知所措，拿了一个瓢正在水龙头那里接凉水，看起来想要把凉水往上面浇。
　　“放着我来！”陆维大喊一声，三步并两步上前，抢下青年手里的水瓢，迅速关掉灶台上的火，这才松口气。
　　煤气灶不关阀门，直接被水浇熄，会造成煤气泄漏的隐患；而烧红的铁锅泼上凉水，立即就得炸裂，再也不能用。
　　“对不起，我、我只是想给你做早饭。”青年往围裙上擦了擦手，不好意思的讷讷道。
　　陆维看到铁锅里那堆黑里吧唧，根本辨不出是什么东西的食材，知道青年没有说谎，扶了下额头。
　　但是……兄弟你谁啊？
　　青年站在那里高挑俊靓、唇红齿白的样子，完全不复之前皮包骨头、遍体伤痕的僵硬尸体，陆维压根儿没认出来。
　　陆维的话还没问出口，就听青年开口道：“我也不知道我是谁……不过，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我的存在，都是为了你，这一点无庸置疑。”
　　“奶奶让我告诉你，我是她留给你的，最后的礼物”
　　陆维很吃惊，这青年知道他在想什么，仿若能够读心一般。
　　不过，立色奶奶离去的事情迄今为止只有陆维知道，青年能够说出“最后的礼物”这番话，想必都是真的。
　　陆维的心里有点难受，也没说什么，只是当着青年的面重新收拾好了灶台，重新打火，架上口备用的铁锅，开始如同往常一样做早饭。
　　至于那口烧红的铁锅，只能放在旁边等它慢慢自行冷却，然后涮洗干净之后，看看还能不能再用。
　　整个过程，青年未发一语，站在旁边默默的看着，把所有步骤过程都记下来。
　　做好早饭之后，关掉煤气，将饭菜放在小木床上，陆维朝青年招呼道：“过来一起吃吧。”
　　青年摇头：“我是用不着吃喝的。”
　　陆维诧异的看了青年一眼，发觉他并不是在开玩笑，于是伸出修长而有力的五指，搭上青年的手腕。
　　是人体正常的温度，但没有脉膊。
　　陆维忽然间明白了青年是什么，他是立色奶奶经常挂在嘴边儿提起的“尸仆”。
　　立色奶奶的家当，原身虽然从来没有太感兴趣，但架不住立色奶奶经常唠叨，生怕出个什么意外，自己死后原身漏掉重要遗产没能继承，所以关于“醒尸蛊”的存在，原身是一清二楚的。
　　“尸仆”没有生前的身份和人际交往圈子记忆，但生前学过的技能记忆还是完全存在的，所以说这名“尸仆”，生前压根儿就没摸过灶台吧。
　　“以后，你就叫……小白。”
　　见青年皮肤白皙，陆维又看了眼蹲在饭桌下面摇尾巴的黄狗，顺嘴取了个名字。
　　尽管立色奶奶离开，但以后家里有了小白和小黄陪他作伴，想必不会孤单。
　　“是的，陆维。”小白脸上露出了一个真心的笑容，“以后我有什么不懂不会的事情，还请你多多教导。”
　　陆维昨天晚上睡觉之前，又花费10分钟炼出了“二牛蛊”，这次孵出的白蛊同样变异为浅绿，比普通的白蛊要强上一个等阶。
　　吃过饭后，陆维就把“二牛蛊”种入小黄的体内，满意地发现，小黄的心神和自己联接得更加紧密了一些。
　　“尸仆”能感应到其主人的想法，一件事，往往陆维别说开口吩咐，就连个眼神都没有，只是在心里想了想，小白就全部替他做在前头。
　　这个世界上，恐怕就是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夫妻，也不能做到如此默契。慢慢适应了之后，倒是十分方便。
　　吃过早饭，小白在那里洗碗收拾，陆维带着小黄出门，再度去引虫炼蛊。
　　蛊虫由弱至强排列，分为五等，白、绿、蓝、紫、金。
　　连着两天白蛊的成功，陆维觉得自己可以提升一下，去炼绿蛊。
　　这一次他想要炼制的绿蛊，名为“铁皮蛊”，种上此蛊之后，皮肤变得会像铜铁一样坚韧，镰刀砍上去也不过只会留下浅浅白印。
　　这种蛊是永久性的，可以跟随其宿主直到死亡，但相应的宿主皮肤触觉也会降低。
　　寨子里的人不是蛊师也是预备蛊师，制蛊要求五感敏锐，所以并没有人将其用在自己的身上，都是高价卖给外边有需要的人。
　　而绿蛊的制作比起白蛊，要复杂许多，光引虫就需要耗费五、六个小时。
　　陆维不知道的是，当他带着小黄出门，往密林深处走的时候，有一双贪婪的眼睛，悄悄地盯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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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章 
　　王正平有一个儿子,名叫王昊，比陆维小两岁。
　　因为王正平相貌丑陋、生性残虐，蛊术在寨子里也只能算中下,这附近的人都对他知根知底,没有人愿意把女儿嫁他。在这个普遍早婚早育的地方,他到了二十五岁都还没有结婚。
　　他挺着急，自己寨子里同样会蛊术的姑娘肯定是不好下手，附近外寨的姑娘虽然大都不会蛊，但从身份上来说同属白彝，而且彼此经过许多年通婚,搞不好就跟自己寨子里的哪位强者沾亲带故。
　　他要是强迫了人家，到时候惹来什么报复,也不是他能担得起。
　　幸好天无绝人之路，就在他二十五岁那年,在林子里捡到了一个迷路的姑娘，长相挺不错,还是个女大学生。
　　王正平当然不会娶她。
　　黑彝白彝之外,皆为奴隶贱民。婚姻讲究的是门当户对，就连黑彝跟白彝通婚都极少,更何况是和外来人,那是会被人戳着脊梁骨，一辈子抬不起头来的。
　　所以王正平把那个姑娘关进了地下室，根本不让她有机会见人，日日折磨。
　　那姑娘当年生下王昊之后就疯了,没两年就死去；王正平挺满意，因为他终于有了后人。
　　儿子像娘，王昊没有继承王正平那丑陋的长相，长得还算端正，中等个儿，双眼皮高鼻梁。
　　但因为王正平的关系，打小寨子里就没有孩子愿意跟他玩，他日日跟着他那个爹，有样学样，也养成了残忍坚硬的心肠。
　　自从王昊的生母之后，王正平尝到了甜头，频繁去捡迷路的外来人，带回地下室试蛊和虐待，这其中王昊也是帮凶。
　　而王昊心里，有一个秘密。
　　他喜欢陆维。
　　当然，村子里的少年男女们都喜欢陆维，陆维聪明又俊美，总是有很多新奇古怪的想法，跟他在一起永远不会无聊；他会用吉他弹唱很好听的歌，说出来的话总是令旁人心悦诚服，像是一股自由而又清新的风，又如同一尊被供奉在心尖儿上的少年神祗。
　　刚开始喜欢陆维，因为陆维就像是，王昊真正想要成为的样子。
　　这种喜欢与日俱增，随着王昊年龄渐渐长大，哪怕只是陆维远远的、不经意地瞟到他，他都会感觉到两腿发软，裆部发硬。
　　他对此困惑又羞涩，却并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直到父亲带回了那个漂亮到如同用白玉雕出的青年。
　　那青年刚被带进地下室的时候，还很有傲骨，尝试过反抗和逃跑，但没过一年，就被父亲的手段彻底摧折了脊梁，哪怕是再屈辱的事情，让做什么就做什么。
　　其实王正平还是比较喜欢女人，但捡到孤身女人的概率太低，再说漂亮到青年那个程度，就算男人也不是不能凑合着用。
　　同时，王正平因为自身丑陋，在追求女性方面受过挫折，对长得好的男性有强烈的嫉妒敌意，所以对青年百般折磨，以看到其痛苦为乐。
　　王昊那个时候才明白，男人和男人之间，也是可以交欢的。
　　每当他和父亲一起，玩弄折磨过那青年之后，回去睡觉的时候，做梦梦见的却是陆维。
　　清风一般、神祗一般的陆维被他用绳子捆了起来，全身不着寸缕，比缎子还要光滑的皮肤在灯光下，流淌着蜜的颜色。
　　他用刀子割开陆维的皮肤，陆维疼痛到颤栗，却因为被堵住了嘴，只能从喉间溢出“嗯啊”的声音。
　　他趴在陆维的身体上，舔食伤口泌出的鲜血，然后一次次的贯穿陆维，两人紧密的结合在一起，不分彼此。
　　陆维就是他，他就是陆维；那是一种，找到了自己遗落的半身般，至高无上的幸福感。
　　每次做完这样的梦之后，他都会到地下室里，换着花样的欺辱折磨青年。
　　可以说，青年在地下室连两年时间都没有撑过去，王昊功不可没。
　　但王昊做的梦，也仅仅只是做梦而已。
　　陆维是白彝，身份地位不比他低，又有个蛊术高明的立色奶奶护着，在寨子里人缘还很好，凭他根本就动不了。
　　于是王昊只能每天远远的，躲在不易被人察觉的暗处，用贪婪又炽热的眼光，偷偷的看陆维。
　　这几乎，已经成为了王昊的生活习惯。
　　前两个月，陆维和米合谈恋爱，每天都粘在一起。米合是寨主的女儿，王昊虽然心里十分痛苦，却无可奈何，只能放弃追踪偷看的习惯。
　　直到这两天，见米合不在陆维身边，他才开始继续偷偷摸摸的跟着陆维，并察觉出陆维不对劲儿。
　　因为缺乏经验，哪怕是炼制一只简单的白蛊，对他们这些十几岁的少年人来说，最快也需要三天的时间。这还是得生在黑彝，倾家族之力培养起来的未来家主人选。
　　但这几天陆维都在做什么呢？他在连续的引虫。
　　第一天到附近的林子，第二天到小溪边，今天则进入了比较深的密林，腰间悬着蛊罐，找了个洞窟钻进去，明显也是为了引虫。
　　再看陆维刚刚收养的那条半大黄狗，奔跑速度如脱弦之箭，根本就不是普通狗能比得上的；力气还变得很大，洞窟前那块挡路的石头足足有一人高，它三两下就用爪子刨开，又用嘴拱动了几次，就令其远远滚落到一旁。
　　联系到陆维这两天用的蛊罐、去的地方，就能够得出一个很惊人的推论。
　　很明显，这条黄狗身上应该是种了“疾驰蛊”和“二牛蛊”，而这两只蛊，是陆维在这两天之内炼成的。
　　别看寨子里平时看起来气氛挺祥和，除了传说中五十年一次的生死斗法之外，大家彼此间都没有什么争端，相处得十分融洽，连拌嘴都少见。
　　实际上，但凡有半点能令自家蛊术变强的可能，无论黑彝还是白彝，都会不择手段的争取。
　　一日成蛊这种事情，如果被散布开来，陆维恐怕就只有马上入赘和米合结婚，将蛊虫速成的方法献给丈人，换取寨主的庇护，这样一个选择。
　　否则的话，就算是立色奶奶，也难以护住陆维。
　　然而这并不是王昊想看到的结局，他也无意声张散布，甚至在可能的情况下，还会为陆维遮掩。
　　但是他或许可以，拿这件事要挟陆维。
　　当然，尽管三番四次做过对陆维这样那样的梦，他却不可能真的如梦中般对待陆维。
　　他只想要抱一抱陆维，嗅嗅陆维身上的气息，摸摸那身看起来如缎子般的蜜色皮肤，亲一亲陆维形状优美的嘴唇，就心满意足了。
　　王昊小心翼翼地想，只是这样的程度，换来他为陆维保守秘密……陆维应该不会不答应的吧。
　　王正平那样一个人，王昊虽然是他的独子，平日里稍有不顺心的地方，也少不得打骂，只是没有对待地下室的奴隶那么过分而已。王昊从小没有妈妈，在寨子里也没有朋友，又在性情残暴的父亲身边生活，其实内在十分自卑，而且心思细腻敏感，没有完全把握的事情，他是不会去主动做的。
　　所以，他虽然有了这样的猜测想法，却并未冲动的立即将其付诸实际，而是想再试探一下。
　　……
　　说起这苗寨，除了蛊术之外，还有许多神秘之处，比如“落洞花女”。
　　山区多林木，也多山洞。
　　所谓“落洞花女”，就是有正值妙龄、性情贞静的女子从山洞前走过，偶尔被洞里的神仙看中，回到寨中之后就日复一日容华灿烂，每天只把自己关在暗室之中，直至五年之内死去，都是面带红晕微笑，容貌显得异常美丽祥和，仿若要去赴洞神的约会。
　　近几十年没听说附近出过“落洞花女”，但立色奶奶是见过的，还当成睡前故事给原身讲过。
　　原身自然是不置可否，只当个故事听听；陆维却觉得，这有点像女子自我产生的心理暗示。
　　但据说“落洞花女”哭时可令树叶簌簌掉落，笑时可以令山花绽放，这种种神异之处，又不能完全用心理暗示解释了。
　　这个山洞，据说正是百年前，勾去了一位“落洞花女”的魂魄，所以才被用一人高的沉重山石封住入口。
　　山洞所在的位置、里面的环境都非常适合引虫制作“铁皮蛊”，而且百年间没有人进去过，效率明显会比别的地方要高。
　　陆维不怎么信邪，就让小黄把那块山石推开，走进去引虫，果然比一般的地方要快得多。
　　一般来说制作绿蛊引虫需要五、六个小时，但陆维在山洞里待了三个多小时，还没到中午，就引好了虫。
　　陆维在洞里待了这么久，觉得这个山洞看上去也就是普通的山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引完虫后，陆维收了蛊罐带着小黄，正想离开这里回家，却忽然听见一声属于熊的咆哮，近在咫尺响起。
　　扭头望去，只见两只身长足足2.5m的棕黑色大熊人立在洞外，堵住了洞口。
　　这要是普通人遇上了，便是十死无生之局。
　　但陆维并未如何慌张，他将强大的精神力释放出去，威压这两头大熊离开。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这两只大熊虽然瑟缩了一下，却继而发出更响亮的咆哮声，其中一只保持着人立的姿势堵住洞口，另一只四肢着地，朝着陆维缓慢的走进洞来。
　　这种情形，大大出乎了陆维的预料。
　　虽然这个世界没有灵气不能修仙，但明显是可以运用精神力的，否则的话，他的10分钟制蛊便不能成立。
　　没想到，居然存在无视他精神力威压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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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7章 
　　“小黄！”
　　陆维一步步往后退去,直到脊背贴住了冰冷的洞壁，朝脚边的黄狗喊道。
　　就算精神力的威压失效，其实他也并不畏惧这两头熊。
　　他左腕的银镯子里面,还有立色奶奶留下给他傍身的三只强力蛊虫,但仅仅是这样的对手,他就马上动用立色奶奶留给他的东西，也太没用了些。
　　半大黄狗如同一道小旋风般冲了过去，直接把那头熊掀翻了个跟头，顶出洞外，然后站在原地守住洞口,前爪趴住地面，凶狠的盯着那两头熊,对土狗来说偏短的鼻梁上面起了几层皱，发出威胁的狺狺叫声。
　　虽然陆维在它身体里种下的,只是再基础不过的白蛊，但那两只白蛊是变过异的,所以黄狗现在真正的力量,实际上超过了二牛之力。
　　在那两头体格庞大的熊对面，黄狗的身躯小得可怜,但它的速度快、力量大,就如同一颗小小的炮弹，看见熊过来就把熊顶出去，寸步不让。
　　一时间两头熊在黄狗面前，看起来还略处下风。
　　陆维见状也就放下心,将精神力沉入蛊罐，寻找到里面那一只气息最强的虫子，附于其上，开始与罐内的虫子厮杀。
　　前天的第一次炼蛊，陆维是在蛊成之后就抽回精神力，然后任凭蛊虫自己在罐子里面结茧变化。所以说他成蛊虽然只需要十分钟，但距离蛊虫能真正使用，那个时候还是经过了一晚上的时间。
　　昨天夜里他又尝试在蛊虫结茧的时候，不将精神力抽出，结果同样大大提高了效率。
　　现在他想要帮助小黄退敌，明显不可能在山洞里待很长时间。
　　小黄的速度和力量虽说不错，但它的身体毕竟只是条普通土狗，论起耐力消耗，未必是那两头大熊的对手。
　　所以这一次，他在将罐内的所有虫子杀死之后，并未将精神力抽离，而是像昨晚那样开始结茧。
　　陆维将精神力沉入蛊罐之后，是没有时间观念的。整个过程感觉上似乎很漫长，但当蛊虫破茧而出，陆维收回精神力的时候，他看了一眼随身携带的手机，时间过去了半个多小时。
　　昨天夜里他花费了不到二十分钟，看来炼制绿蛊所花费的时间，还是比白蛊要长一些。
　　洞外，黄狗仍然在和两头熊对峙，然而情势已经逆转，黄狗明显体力不支，伸出红红的舌头，在那里喘着粗气，身上也出现了三、四道皮肉翻卷的伤痕，淋淋漓漓的流着血。
　　小黄并不是一条胆子多么大的狗，实际上它除了样子长得有几分可爱，胆小又贪嘴，除了讨人喜欢什么都不会。
　　否则的话，它之前也不会被大狗们追的到处跑，心里十分害怕，却既不曾反抗，也不肯离开寨子。
　　如果是从前遇到这种事，它根本没有勇气和两头大熊对峙，早就夹着尾巴逃跑了。
　　但被种入带有陆维精神力的蛊虫后，它可以做到为了守护陆维，无论面对怎样的强敌亦死战不退。
　　这实际上，就相当于“本命蛊”的效果。但以心头血饲养的“本命蛊”何等珍贵，就算是寨子里最强的蛊师，所拥有的数量也不会超过十只。
　　原因无它，只是由于饲育成本太高。如果养的多了，恐怕会有性命之忧，甚至遭到可怕的反噬。
　　而陆维的精神力之强大浩如烟海，这样分出一缕在蛊虫身上，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他可以拥有千千万万只“本命蛊”。
　　对这一切还不甚清楚的陆维，旋开手上蛊罐，就看见一只背壳泛着蓝宝石般光泽的甲虫，慢慢爬了出来，乖顺的停留在陆维指尖。
　　陆维将细小的甲虫弹了出去，半空中划过一道隐约蓝光，落在黄狗毛茸茸的耳侧，甲虫迅速沿着黄狗的耳朵眼儿钻了进去。
　　紧接着，就看见黄狗身上那三、四道皮肉翻卷的伤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
　　但黄狗被两头大熊薅掉的毛，没有办法立即长回来，所以还能够看见，黄狗毛下原本粉白色的皮，渐渐泛上了一层铁锈般的灰。
　　“铁皮蛊”的表征就是这样，这也是为何它虽然在绿蛊中算得上强大，而且具备种下一次受用终身的优势，却极少有人愿意把它种在自己身上的原因之一。
　　正常的人类，如果有着铁锈灰色的皮肤，怎么看都很怪异。
　　陆维与小黄心神相通，眼见“铁皮蛊”生效，当即指挥着它朝左边的熊扑去。
　　两头熊之中，左边的那头明显较弱，对其造成伤害之后，能对另一头起到震慑作用。
　　对于陆维来说，如何进行近身战，发现敌方的弱点并对其进行打击，已经深入到他的意识之中，就相当于呼吸一样自然简单。
　　但当他指挥小黄进行战斗的时候，总是隔着一层，不能造成最好的效果。
　　看看，小黄的爪子只差两寸，就能击打在那头熊的鼻子上，真是可惜。
　　在小黄战斗的过程中，陆维觉得心头一急，忽然间就视野下沉，发现自己以四肢着地的姿势，面对着两头大熊。
　　抬起前肢，发现既短小肥壮又覆盖着一层黄毛，正是属于小黄的爪子。
　　现在的情况，就如同他将精神力沉入蛊罐，化身为虫子一般，只不过载体变成了小黄。
　　在一旁观战的时候不觉得，真正进入小黄的身体之后，才觉得那两头大熊的身形非常魁梧、如山如岳，横亘在面前，其气势压迫得人简直喘不过气来。
　　做为一条没有什么战斗经验的狗子，小黄顶着这样的压力和两头熊相斗，能做到刚才那般已经算是很不错。
　　陆维既然接管了小黄的身体，当下再不迟疑，后腿一撑高高跃起，伸爪就朝左边那头大熊的鼻子上拍去。
　　熊的弱点就在它的鼻子，如果被实打实拍击到，立即就能晕过去。
　　陆维这一下稳、准、狠，熊的鼻孔里当即流出两道鲜血，然后“砰”的一声倒了下去，重重砸在地面上。
　　撂倒这头熊之后，陆维并没有停顿，紧接着如颗小炮弹一般，在半空中扭腰转身，扑向另一头熊。
　　半空中，小黄因为“铁皮蛊”化做深铁色的指甲忽然暴涨，像是五道锋利的长刺，划过那头熊的肥厚肩膀。霎时间只见皮毛翻卷，黄色的是脂肪层，红色的是肌肉筋腱，再往下隐隐约约露出的白，则是熊的肩骨。
　　通常的“铁皮蛊”只有防御功能，并不具备令身体生出坚刺的攻击作用，现在这种情况，就是蛊虫变异之后的附加效果。
　　大熊吃痛，当下长嗷一声，忽然转过身四脚朝地，就这样跑走了。
　　陆维见状也没有进行追击，而是回到自己的身体里，指挥小黄用利爪把地上昏迷那头熊的颈动脉割开，将其置于死地。
　　……
　　王昊坐在大树浓荫的遮挡下，吐出一口鲜血，随即眼角、鼻孔、耳朵里都流出细细的血线。
　　肩膀受伤的大熊来到他面前，可怜的呜呜咽咽，像是在倾诉着什么，非常人性化。
　　王昊没有理它，径自摘下几片树叶，仔仔细细抹去自己脸上的血痕，这才望向那头大熊：“没用的东西。”
　　说完，只见王昊伸手一招，就有一道紫光从大熊身上飞出，落入他的手心，然后转身离去。
　　大熊半张着嘴，看着王昊的背影在自己的视线中渐渐远去，眼里的清明亦随之消散，眼白爬上了红丝。
　　它忽然发起了狂，大喊着，用宽厚的熊掌一次次拍击自己的胸膛，然后用熊爪撕开自己的肚腹，内脏流了一地，倒伏在地上死去。
　　王昊很早以前就知道，寨子里的人都不喜欢他和他父亲；所以他将来要想活的好，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变强，让所有的人敬畏他。
　　论起修习蛊术的努力程度、以及为蛊术付出的代价，王昊比曾经的陆维强上千百倍。
　　所以他今年才刚刚十五岁，就炼出了紫色的两只本命蛊。这种程度在同龄人当中，也只有有数的几个黑彝少主，能比他强。
　　“本命蛊”有强有弱，功能也是千奇百种。而王昊因为年轻尚轻，炼出的这两只，仅仅是具备了最基本的“本命蛊”功用，可以将其附在动物身上，令其被王昊驱使。
　　并且有着，不能与其它蛊虫共存在同一生命体上面的限制。
　　自炼出这两只“本命蛊”，他就将其附在这两头大熊上。这也是他所能接触到的，最强悍的动物。
　　两头大熊为他和他父亲做过许多事，巡查山林的迷路外来人，秘密截杀边远的外寨农户，采摘深山中的奇花异草，取野蜂巢蜜等等……但凡嘱咐，莫有不从。
　　但没想到，居然会败在陆维那头半大的黄狗爪下。
　　其中一头被黄狗杀死，其体内的“本命蛊”亦随之身亡，王昊受到蛊力反噬，这才内腑受伤、七窍流血。
　　而另外一头在陆维的跟前露过脸儿，如果王昊继续驱使这头熊做事，难保将来不被揭露事败，所以这才收回了蛊虫，使得这头大熊发狂身亡。
　　王昊听着身后传来大熊撕心裂肺的吼叫，并没有回头，而是慢悠悠的踱着步，走到了寨子入口处，默默蹲在一棵老树下面挖蚂蚁。
　　不知道过了多久，才看见陆维带着黄狗回寨子。
　　黄狗的嘴里叼着根结实的草藤，草藤上拴着几根圆木，圆木上面则放置着一头大熊血淋淋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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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章 
　　现在正值中午的吃饭时间,村口附近四下无人。
　　对于已经确定，陆维拥有快速成蛊方法的王昊来说，现在正是挑明一切、拿这件事要挟陆维的好机会。
　　放下挖蚂蚁窝用的小树枝,王昊走到陆维面前,拦住了陆维的去路。
　　陆维停下脚步,用疑惑的目光望向王昊。
　　在陆维的记忆里，对王昊没有多少印象。王昊向来是个存在感很低的孩子，陆维费了一点时间，才想起他的名字。
　　王昊此生是第一次，站在距离陆维这么近的地方,被陆维注视着。
　　就如同瑟缩在黑暗角落里很久很久的动物，一直向往璀璨耀眼的阳光。而当阳光真的降临在他身上之时,又会被这光芒灼伤已经习惯黑暗的眼睛、自惭形秽。
　　王昊被陆维这样注视着，当下只觉得头脑一片空白、双腿发软。他嗫嚅了几下嘴唇,最后什么要挟的话都没有说出来，只知道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
　　然后,他就看见陆维朝自己伸出一只手,揉了揉自己的头顶：“刚流过鼻血吗？脸色不太好的样子。”
　　刚才王昊虽然已经用树叶，仔细擦过自己脸上的血痕,但鼻子旁边还是留下了一点血印。而且他刚刚被“本命蛊”反噬,伤到了脏腑，脸色惨白，自然不会好看。
　　陆维从荷包里翻找了一会儿，掏出几块糖,塞进王昊手中：“拿去吃吧，别在外面待着了，回家好好休息。”
　　原身除了不肯用心学蛊术之外，兴趣倒是十分广泛，杂七杂八的东西知道很多。因为日常负责家里的伙食安排，就顺带着在网络上学会了做蛋糕、烤饼干，以及制作手工糖果。
　　他家的冰箱里，就放着一大袋色彩缤纷、各种口味的手工糖果。他自己也吃不完，于是平时习惯出门往兜里揣上一把，遇到小孩子就给几块。
　　虽然寨子里家家户户都很富裕，但因为交通没有那么便利，绝大部分人醉心于蛊术，物欲需求也没有那么高，所以像蛋糕、饼干，以及手工糖果这种外来的东西，还是比较少见的，很受这里的孩子们欢迎。
　　说完之后，陆维顺手又揉了揉王昊细柔的头发，这才绕开王昊，带着小黄朝自家竹楼的方向走去。
　　王昊没有抬头，垂下眼帘，看着静静躺在自己左手心的那几块糖果。
　　糖果是彩虹的颜色，用模具压制出星星的形状，用透明的糖纸包着，在阳光下闪耀着诱人色泽。
　　王昊剥开一颗含在嘴里，甜味儿在味蕾上弥漫开来，又不会很腻，带着奶油的醇香。
　　然后，他用右手抚上自己的头顶，摸了一下，又一下。
　　……
　　远远望去，竹楼的顶部升起袅袅炊烟。
　　竹楼的构造分为上下两层，一般来说上层住人，下层是用来养殖鸡鸭猪羊等动物的。
　　陆维和立色奶奶嫌养动物味儿大，家里又老的老小的小，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清洁打理，所以下层一直闲置，陆维就让小黄把那头大熊拖到竹楼下层放着，留待晚些时候处理。
　　走上竹楼，就看见一桌热腾腾、香喷喷的饭菜迎接自己。不远处的地上，摆放着一碗给小黄煮好的肉拌饭，还专门剔出根熟大骨给它没事时啃。
　　再进厨房里转一圈，打理得清洁整齐，就连今天早上被烧得焦黑的那个锅也被洗涮得干干净净，看起来还能再用。
　　回到饭桌前，挟起一筷子菜放到嘴里，味道不错。
　　心思挺细，学习能力挺强啊，还能举一反三，看来以后可以把家里这摊子事放心交给小白。
　　刚这么想着，就看见小白从他的房间里走出来：“饭菜的味道不错吧，我用了你的电脑，在网上找的菜谱。”
　　小白虽然是“尸仆”，不进饮食的同时没有味觉，但严格根据菜谱来调味，总出不了大错。就算有所偏差，他能感应到陆维品尝食物时的想法，也可以据此在后续进行调整配方，手艺总会一日强过一日。
　　“我还烤了一些很酥的葡萄干黄油曲奇，做饭后点心。”
　　小白站在陆维身边，看着陆维将饭菜一口口吃下，眼眸微弯，脸上尽是心满意足。
　　他做为陆维的“尸仆”，陆维的愉悦就是他的愉悦，陆维的难过就是他的难过，陆维生他生，陆维死他死。
　　“尸仆”与其主，就是这样紧密相连，不是一体、胜似一体的存在。
　　“以后我的电脑，你可以随便使用。”陆维朝小白点点头。
　　反正这个世界的原身只有十七岁，电脑里储存的东西除了社交软件就是各类游戏，没有什么重要的资料，也不怕误删。
　　小白应了，下楼去看那头熊，陆维也没有管他，吃过饭后把碗筷一扔，尝过几块确实很酥的黄油曲奇，就又带着蛊罐和小黄钻进林子里。
　　等到晚上回来的时候，熊已经被剥了皮，身上的好肉被切割成块，码得整整齐齐放在冰箱冷冻室里。因为冰箱没有那么大，所以一些味道不好的部位，则被堆埋起来，等待沤烂了肥地，留着种养蛊用的花草植物。
　　熊头则在几天之后，经过脱脂漂白上胶，还包了铜边，变成了一个精美的头骨壁挂，挂在客厅做装饰，颇有几分粗旷野性的味道。
　　期间，陆维吃到了软糯粘嘴、烹饪十分地道的鲜美熊掌。
　　就这样，陆维和小白小黄生活在一起，时间转眼过去了半个月。
　　寨子就那么点大，纸是包不住火的。尽管陆维没有去声张，但这半个月的时间，足够人们察觉到立色奶奶已经离开，只留下陆维一个人在那座竹楼里生活。
　　怎么说呢，立色奶奶已经很老很老，而且自从她丈夫子女乃至孙辈死绝，她在精神和身体上都受到了严重打击，再加上长年累月作息不规律、不计成本的研究蛊术，涉及到许多对身体有损害的禁术，体质本来就不好。
　　就算有金阶的“寿蛊”延命，但在人的一生中只能使用一次“寿蛊”，其延寿效果按照宿主的体质状态，从20年到90年不等，在这个时候离开，也不是一件令人非常意外的事情。
　　这天陆维刚刚起床没多久，正在吃早饭，忽然听见楼下传来女孩子略带激动的声音，很明显这个女孩子是想要上楼见他，却被小白拦住了，正在和小白在楼下争执。
　　陆维从窗户那里探出头去看了看，见是米合，于是让小白放她上楼。
　　说起来，米合这段时间的表现很不符合常理。
　　虽然之前陆维对她说要为了迎娶她而钻研蛊术，减少两人见面的时间，但沉浸在恋爱中的少年人，每天少不得找些由头也要见上两面，聊慰相思之苦，哪有真正就半个多月不再照面的？
　　但陆维本就不想和她继续纠缠，反正不关他的事，所以也就将此事抛诸脑后，没有多想。
　　过了一会儿，米合就来到陆维面前。陆维心平气和的起身，为她拉开座椅，说道：“还没吃饭吧？”
　　然后，替米合倒了一杯鲜榨的果汁，切了块奶油蛋糕，摆在她面前。
　　蛋糕松软，分三层夹着切开的时令水果，新鲜的奶油上面还撒了些杏仁片中和甜味，看上去十分可口。
　　米合咬了一口蛋糕吃下，捧着那杯鲜榨的果汁，眼圈儿忽然就红了，泪水扑簌簌的从眼睛里掉落，其中一滴落在她捧着的、装果汁的玻璃杯里：“阿哥……你的情蛊已经解了。”
　　“什么时候知道的？”陆维坐在她对面，同样捧着果汁杯，语气波澜不惊。
　　“半个多月前，你对我说过那番话，我回去后告诉了我大哥。”米合低垂着眼帘，“我大哥说，中了情蛊的男人，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都是不可能忍受和恋人分开的。所以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你的情蛊解了。”
　　“对不起，阿哥……不，陆维。”米合道歉，“这段时间我都躲着你，是觉得没有脸面再见你。”
　　其实若不论那层恋爱的关系，米合与原身也是很好的朋友。
　　所以出于私心爱慕，米合往陆维身上下蛊，无论如何都是一件不地道的事情。
　　“都过去了。”陆维望向米合。
　　“陆维，我做了错事，但之前的两个月我很开心。”米合揉了揉眼睛，抬眼与陆维的目光对视，“谢谢你能原谅我的任性。”
　　“我今天来这里，是要你跟我结婚，越快越好。”
　　陆维咳嗽了一声，手里的果汁差点翻出来，望向米合的目光转为疑惑。
　　这姑娘明明知道他情蛊已解，对她没有意思，却还要跟他结婚？
　　“这样做，对我们两个人都有好处。”米合解释，“我今年已经十七，虽然家里答应了让我婚姻自主，但在我十八岁之前如果找不到心仪的结婚对象，他们就会在寨子里为我择婿，找一户黑彝联姻。”
　　寨子里的姑娘，嫁龄大都是十六至十八岁，就算家里宠爱，留的久些，怎么都不会超过二十。寨主的姑娘因为身份矜贵，确定了女婿人选之后，还需要一两年时间举行繁琐的往来礼仪、考验女婿各方面的能力，以及置办彩礼嫁妆什么的，所以才有了这十八岁之约。
　　“而陆维，你知道吗，你现在的处境非常危险。”米合用手肘撑着桌面，身体略微前倾，“还有一年，寨子里的斗法就会重启。立色奶奶离开，想必把她毕生所炼的强力蛊虫都留给了你，寨子里很多人眼馋。”
　　“当然，立色奶奶离群索居这么多年，没有人知道她有多强。所以他们一开始，会打着各种旗号接近你、试探你，最后不管用什么方式，将你拥有的一切归于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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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章 
　　陆维听完米合的话,沉思了一会儿。
　　根据他半个多月来收集的信息，蛊术自上古开始，迄今已经延续了几千年。
　　虽然现在,因为时代环境变迁和科技的发展而收缩在比较偏僻的地方,但一直没有断过代；甚至因为“斗法”的体制,发展出各种强力的，以家族血脉为单位的炼蛊流派。
　　这中间，或许有像立色奶奶的夫家那样，在争斗中意外断绝了血脉、从此失传的炼蛊流派。但总体，是朝着越来越强的方向走。
　　他的任务是要摧毁这架庞然大物,夺其世界气运，虽说有精神力炼蛊这样像外挂一样的存在,却仍旧不可谓不艰巨。
　　一周前他在家尝试用精神力炼制金蛊，结果失败了。
　　以精神力炼制金蛊所耗费的时间,比他想象中的要长，他的精神力沉浸在蛊罐中,没有时间的概念,实际上五天五夜都没能醒过来。人如果五天不吃东西倒还不至于饿死，但超过七十二小时没有水喝,身体就会因为严重脱水而死亡。
　　幸好,有小白在。
　　精神离体等同于灵魂离体，陆维那个时候的身体，就如同一个“活死人”的壳子，连吞咽都不会。五天时间,小白感应到他的身体逐渐衰弱，守着他寸步不离，每天帮他活动肢体，嘴里含着蜂蜜水喂他，他的身体才没就此死亡。
　　最后眼见着陆维一直不醒，小白急了眼，当下摔碎蛊罐，把里面的虫子都全部捻死，陆维才从“活死人”的状态中清醒了过来。否则的话，不知道还要在蛊罐里面耗费多长时间。
　　陆维其实已经很小心，从白蛊到绿蛊、蓝蛊、紫蛊都炼制过，没发现什么问题，才会去尝试金蛊。
　　但蛊术之路步步艰难，一着不慎就会有生命危险，陆维身处其中，自然也不会例外。
　　蛊虫由弱到强排列，分为五等，白、绿、蓝、紫、金。
　　五等蛊虫之上，还有二色蛊、三色蛊、四色蛊、五色蛊。
　　其中二色蛊由弱至强，就又有十种排列，三色蛊六种，四色蛊三种，以及顶阶的五色蛊。
　　也就是说，以五等蛊虫为基础，其上可以一共产生二十种变化。
　　拥有金蛊，才配称得上是白彝中的强者；而黑彝的底线，则是至少拥有三色蛊。
　　当然，蛊术这种东西各家各户都是严格保密的，谁也不知道谁手上的蛊虫底牌是什么，只是根据斗法时表现出来的强弱，有一个大致的区分判断。
　　陆维手上，当然是有金蛊的。
　　立色奶奶给他留下的三只强力蛊虫，其中两只为金蛊，一只为白绿二色蛊。
　　立色奶奶一直以夺回黑彝的身份为目标，钻研了几十年蛊术，其能力确实离黑彝只差一线。
　　而他以精神力炼制的蛊虫具有变异进阶的特性，之前他耗费了十二个小时炼出的紫蛊，变异进阶成为了浅金色。虽然比起真正的金蛊能力还差一些，胜在可以快速的炼制。
　　要知道普通的白彝蛊师，耗费一生的精力，也未必能得一只金蛊。
　　哪怕是紫蛊，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任何蛊师，能仅仅用十二小时就炼出。
　　谁能料到，金蛊与紫蛊的炼制难度竟有天壤之差，陆维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差点没有能醒过来。
　　看来想要得到金阶以上的蛊虫，没有什么捷径可走，只有老老实实钻研立色奶奶留下的《蛊谱》。
　　好在这个身体的五感本就比常人敏锐，也就是俗称的制蛊“天资”不错，所以当初才会在婴儿时期就被立色奶奶看上。再加上精神力的延伸感应，陆维就算按部就班的学习，也应该比常人更有优势。
　　陆维绝对不会自大到认为，自己能在一年后寨子里的凶险斗法中胜出。
　　但黑彝之下，寨子里的人想要打他的主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为了完成任务，必须学习和见识各类蛊术，他肯定是不会离开苗寨的。而之前他都被庇护在立色奶奶的羽翼之下，要在这个苗寨真正立足，就必须向所有人表现出相应的能力。
　　别人敢于打他的主意，也是因为原身之前，在众人心里半吊子的印象根深蒂固。
　　所谓柿子拣软的捏，有便宜不占白不占。苗寨虽然民风还算淳朴，却不能指望每一个人都道德高尚，这很正常。
　　他不会主动挑起争端，但如果有人向他寻衅，他亦绝对不会留情。
　　倒是米合这姑娘……
　　陆维望向米合期盼的目光，缓缓开口：“米合你应该知道，在外面的世界，别说十八岁，就是二十岁，也仍然是读书的年龄。”
　　“而外面的世界很大，远不是我们这里只有200多户人家的寨子所能比拟。你这样漂亮优秀的姑娘，如果到了外面，一定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米合志不在精研蛊术，实际上她家有两个天资优秀的哥哥在，也不需要她传承，对这个幼女的要求相对宽松许多，说得上非常宠爱。
　　这一点，从她家给了她一定的婚姻自主权，就可以看得出来。
　　只不过身处一个地方，就必须遵守一个地方的规矩。特别是在这个，处于新旧两代磨合碰撞的苗寨，把持着资源和权力的父辈，更是觉得新生的一辈过于轻浮，生怕他们丢了传统，把老规矩的延续看得十分重。
　　米合的父亲身为黑彝之首、一寨之主，很多时候都需要以身作则，所以就算宠爱这个小姑娘，也不能太过离谱，才有了十八岁之约。
　　“我阿爸……不知道会不会答应。”米合的眼睛里渐渐泛起亮光，又掠过一抹忧虑。
　　米合的父亲平常说一不二，在家里在外面都很有威严，疼爱女儿也从来不做在表面上，米合实际上是有些怕他的。
　　陆维活了几百岁，自己也做过位高权重的父亲，心里对此有八九分把握，于是朝米合笑道：“你不去试试，怎么知道呢？反正情况肯定不会比现在更坏了，不是吗？”
　　陆维几句话，说得米合生出了勇气和信心，她继而又望向陆维：“要不然，如果我爸答应了，陆维你就跟我一起走吧。”
　　“黑彝之下的争端，我阿爸是不会出手干涉的。到时候没人护着你，你可怎么办。”
　　陆维摇了摇头：“我答应过奶奶，要留在这里，传承她的蛊术。而我如果想在寨子里立足，总要过这关。”
　　米合听了这话欲言又止，最后叹了口气道：“陆维……你变了。”
　　她知道的陆维，向往着外面的世界，打算满了十八岁就离开苗寨，从来就没有继承立色奶奶蛊术的意思。
　　“人长大了，经历过生死离别，总是会有所改变的。”陆维望向米合，唇畔露出微笑，“祝我们都好运。”
　　“……嗯。”米合点头，眼角滑下泪水，接受了陆维的说辞。
　　然后她吃完了那块蛋糕，喝掉果汁，从座位上站起来，转身离开。
　　在米合站起来的时候，一只蓝色的蛊虫沿着她白皙纤细的脚腕爬出来。待她步下这栋竹楼，那只虫已经爬到了陆维的指尖，被放入银镯间的孔洞内。
　　这只蓝蛊名为“静从蛊”，有使人镇静下来、听从施蛊者引导的作用，与催眠术有相似之处。
　　不同的地方是，它更安全有效，没有被反催眠、以及催眠失败的可能。
　　它本是绿蛊，但经过陆维精神力的催化，现在已经升阶为蓝蛊，其效力更加强大，行动更为隐秘而不易被人察觉。
　　陆维看见米合经过和小白的争执，有些情绪激动，所以趁着给她拉椅子的机会，就已经把蛊弹进了她的衣领间。
　　米合是寨主的女儿，性情强势，人又聪敏，而且恋慕着陆维。
　　情蛊为红色，不入五等蛊，只能由女性饲养。
　　而苗女一生仅能养一次情蛊，米合选择把情蛊种在陆维的身上，可见用情之深。
　　如果不是这只“静从蛊”，她不可能这么快被陆维说服，按照陆维的意思去做，两人之间必定会有争执纠缠。
　　作为曾经亲密相处了两个月的情侣，说不定，还会因为发现陆维与原身的不同，而对现在陆维的所作所为生出怀疑。
　　女人的第六感，从来不容小觑。
　　陆维旋上银镯孔洞的盖子，抬眼望向窗外清晨的天空。
　　打他主意的，也不知道是些什么人。
　　这些人，应该就快要开始前来试探了，他很期待。
　　……
　　米合离开后的第二天，果然出现了异象。
　　大中午的，阳光正好。
　　因为之前炼制金蛊的失败，五感也未曾恢复到最佳状态，陆维这两天都没有炼蛊，只是梳理那本《蛊谱》。
　　说起来，小白真是非常强大的助力。
　　无需睡眠和饮食，白天家务里外操持一把手不说，到了夜间还可以根据陆维的要求，带着蛊罐到林地野地里去引虫，因为身上没有生人的气息，比陆维自己去效果还要好。
　　并且两人心神相系，陆维只需一个念头，小白就完全能理解陆维的要求，效率不要太高。
　　炼制金蛊从引虫开始，就跟其下的等阶不是一个难度。步骤非常繁琐，而且往往要换好几个地方，不是待在一个地方就能解决的。
　　为了再次炼制金蛊，小白昨天晚上洗过碗就出去引虫了，到了今天中午还没有回来。
　　陆维独自坐在竹椅上，摸着小黄柔滑的皮毛，在竹楼前的一棵大树下乘凉，有些昏昏欲睡的感觉。
　　就在这个时候，远远的跑来一头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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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章 
　　因为五感比常人敏锐,所以陆维隔得老远，就能将那头羊的模样看得非常清楚。
　　是一头瘦骨伶仃的公山羊，头上两对长犄角,原本皮毛应该是白色的,但现在却因为身体上密密麻麻的虫子,皮毛大半都被虫子啃食掉，看上去是恶心的灰黑色。
　　可能因为疼痛的驱使，它发了狂一般的朝竹楼这边跑，眼白血红，神情狰狞。
　　“小黄！”陆维见状喊道。
　　在陆维的命令驱使之下,小黄面对两头恶熊都不会畏惧，但面对这头公山羊却难得的瑟缩犹豫了一下。
　　原因无它,只是因为那头山羊看上去太过恶心。
　　然而这犹豫只存在了不到半秒，小黄就重新抖擞了精神,汪汪的大声叫着，如一道小型旋风,朝着那头公山羊扑去。
　　公山羊看着来势汹汹,却根本没有什么战斗力，被小黄一扑即倒,以锋利的指爪划开了喉管,当场断气身亡。
　　紧接着，小黄就开始嗷呜嗷呜的叫，向陆维求援。
　　因为从公山羊切开的喉管里流出来的，除去少量发黑的血之外,更多是大堆大堆、纠结成团块的虫子。
　　这些虫子呈深黑色，体型并不算大，只有1.5~2厘米，却长着锋利的大螯钳口器，以及能够灵活移动的节肢。它们沿着小黄和公山羊接触的地方，以不可思议的飞快速度爬上了小黄身体，并开始像啃食公山羊那样，啃食小黄的皮毛。
　　当然，小黄的体内种过“铁皮蛊”，虫子们想要用口器撕开它如铜铁一般坚韧的皮肤、进入体内并不容易。但它的皮毛没有经过加强，只是普通的狗毛，很快就被啃的东缺一块西少一块。
　　原本挺可爱的小黄狗，就这样成了斑秃。它黄毛覆盖下的皮肤还是铁灰色的，看上去灰一块儿黄一块儿，既可怜又可笑。
　　立色奶奶口述的《蛊谱》前半部分，是介绍各种已知的蛊虫形态和功用，后半部分才是炼蛊的方法和相关知识。
　　所以陆维现在已经辨认出来，公山羊是中了“南竺蛊”。
　　此蛊等阶为金蛊，却比普通的二色蛊还要难缠。因为它在这个世界的历史上，曾经用来灭绝过一个名为“南竺”的小国，因而得名。
　　“南竺蛊”可怕的地方，在于它的无孔不入，以及快速的自体繁殖能力。哪怕仅有一只，只要它沾上人类或者家养动物的身，两三个小时之内就能让附着的生命变为它们狂欢的繁殖场。
　　而被它们附着的动物或者人类，一定会在48小时之内，因为被啃空了内脏、吸干了血液死亡。
　　“南竺蛊”不是瘟疫，其产生的恶劣效果胜似瘟疫。
　　尽管苗寨里的彝民们，并不把外面人的性命看得如何重，也认为像“南竺蛊”这样大规模的屠杀太过份，有伤天和。
　　如果放任下去，世道必乱，对苗寨只会产生坏的影响，没有任何好处。
　　所以此事之后，寨子里就定下了规矩，将三十六种蛊虫列为“禁蛊”，不许向外人提供和出售；如果有人胆敢违反这条规矩，并且被发现的话，就会受到十户黑彝的联手制裁，废掉蛊术、剥夺彝民的身份，撵出村寨。
　　既是为人所控的蛊虫，“南竺蛊”自然并非潘多拉的匣子，打开就收不回。
　　它的母巢捏在施术者的手里，只要母巢被毁，那看似所向无敌的蛊虫，就会马上失去活动能力和繁殖能力，迅速的衰败死亡。
　　“南竺蛊”如此强悍，之所以列于金蛊，不入二色，就是因为它完成任务之后会被毁掉，只能使用一次的缺点。
　　没想到为了立色奶奶留下的东西，居然有人使用“禁蛊”做下马威来试探陆维，当真是利益动人心。
　　也是，“禁蛊”因为其破坏力，仅仅不许向外人提供出售，并没有禁止在寨子里使用。
　　小黄知道那些虫子不是好东西，不能沾上陆维的身，站在原地动也不敢动。因为小黄的皮肤咬不开，有一些虫子试图往它的耳朵眼儿和鼻孔爬，小黄大力喘息两下，往它鼻孔爬的虫子就被吹飞，与此同时，耳廓处生出和皮肤同样坚韧的膜。遮住了耳孔。
　　因为怕有虫子乘机爬进来，小黄连狗嘴都不敢张，只能从喉咙深处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
　　当然，“南竺蛊”的可怕，仅仅是针对不会蛊术的外人而言。
　　陆维手上有立色奶奶留下的两只金蛊，以及一只二色蛊，以及他自己炼制出来的，仅次于金蛊的浅金蛊虫，要赢过眼前的“南竺蛊”并不是很难。
　　甚至只要等小白回来，因为小白并非活人，而且具有免疫一切蛊术的能力，“南竺蛊”不能拿他怎么样。陆维只要撒手不管，留给小白费点手脚心思，将其隔离处理就可以。
　　但人家既然都来给他下马威了，他不做一个漂亮的反击，别人就会一直拿他当半吊子轻视。
　　陆维右手抚上左腕的银镯，旋开其中某个孔洞，就看见一只纯金色的蛊虫蹦了出来，落入他的掌间。
　　这只蛊虫看着只有一粒豌豆大小，身体蜷缩成球形，被密集金色鳞片包围，形态也像是一颗金灿灿的豌豆。
　　然而出来之后鳞片层层打开，迎风就长，不到半秒钟的时间就化成一只大金蝶，娉娉地轻巧停在陆维手心。
　　“约束。”陆维命令道。
　　金蝶得令，飞离陆维的掌心，开始在小黄和死去的公山羊头顶盘旋。
　　陆维现在拥有的三只最强蛊虫，都是立色奶奶留下来给他傍身的，他得到它们已经大半个月。在这大半个月的时间里，他尝试用精神力与它们相联，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和自己炼制出的没有什么两样，现在已经能够如臂驱使。
　　仔细看金蝶在半空中飞舞的路线，是一个非常规则的正圆形。
　　而奇异的，原本在四处乱爬的虫子，都被约束在这个正圆形之内，在地面上形成了一个密集的、令人看上一眼就觉得毛骨悚然的圆形图案。
　　金蝶名为“鬼墙蛊”，不仅能困缚所有五等蛊虫，甚至包括世间的飞鸟鱼虫，乃至人类。
　　有人进入深山老林之后，会产生这样的经历，就是在一个地方转圈圈，怎么也走不出去，来来回回总是看见同样的风景，俗称“鬼打墙”。
　　“鬼墙蛊”所能够造成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当然，因为它本身是金蛊，不可能束缚比自己等阶更高的蛊虫，所以面对金蛊之上的二色蛊就会失去效力。
　　而束缚动物和人类，由于体型和飞行范围的限制，一般最多也就是两三个人、两三只动物。
　　“鬼墙蛊”和“南竺蛊”同为金蛊，其应用场景效果不同，并没有谁强谁弱的区分，但凭形势。
　　如果“南竺蛊”成了气候，繁衍的到处都是，遍布整个城市，“鬼墙蛊”自然也无法将其完全约束；而像现在这种情况，“南竺蛊”只寄生于那头公山羊身体上，范围有限，金蝶能力所及，就能够将其约束起来。
　　陆维慢慢走上前，这个时候不仅仅是“南竺蛊”，就连小黄也被约束在金蝶所画的圆形内，一人一狗近在咫尺，两两相望。
　　“毛秃了啊。”陆维看着小黄，违心的安慰道，“没关系，这样也很可爱。”
　　小黄从嗓子眼里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似乎听出同陆维的言不由衷。
　　“好吧。”陆维摊开手，“我回头给你配点长毛的药膏，会很快长出来的。”
　　因为在炼蛊的过程中，需要很多药材辅助，比如说诱剂、引虫香，都是药材制作而成。蛊师对药性非常熟悉，一般来说也是非常好的药师，寨子里没有医院，只要不是需要动手术的病，自己家配点药就能治好。
　　所以陆维跟小黄说，要为它配长毛的药膏，此话并非虚言。
　　小黄似乎得到了安慰，朝陆维眨动那双湿漉漉的黑眼睛，露出非常人性化的委屈表情，似乎是在说“不要骗我”。
　　下一秒，陆维再度旋开左腕上银镯的两颗宝石，从里面分别弹出两只蛊虫。
　　一只浅金，一只白绿二色。
　　“溯源，共振攻击。”陆维沉声命令，将自己的意志传达给这两只蛊虫。
　　……
　　青砖砌成的院落里，竹制的桌子上，一个成人手掌大小，遍体显灿金色，奇形怪状，上面遍布密密麻麻的孔洞，看上去像是某种金属制成、摆设装饰品的东西，忽然啪的一声裂开了道缝隙。
　　就如同大河决堤时裂开的第一条口子，随着这条缝隙裂开，这个金灿灿的物件上面，顷刻之间产生了数道密密麻麻的缝隙，连续发出沉闷的“嘭嘭”声，在桌面上碎裂成无数块，散落满桌。
　　原本老神在在、坐在竹桌旁喝茶的老头子眼见得这幕，从座椅上跳起来，茶杯落下摔得粉碎尤自不觉。他双手伸向那金灿灿的物件，似乎想要挽回什么，却终究无可挽回，只能一边咂着嘴，一边发出“哎呀哎呀”的可惜声。
　　“咦，阿爸，没想到那个半吊子，还有些真本事。”一名中年男人撩开竹帘走出来，走到桌旁，用手指拨了拨上面的金色碎块，“看来动不得他了。”
　　就算想占便宜，也要考虑到对手的能力；如果弊端大于利益，就没必要掺合进去。
　　这老头名叫张承福，今年刚满六十，他儿子名叫张胜，是寨子里面，白彝之中蛊术较强的人家。
　　“就凭他一个十几岁的毛头小子，哪有什么真本事？”张承福听儿子这么说，有些不服气，“还不是立色那个老家伙，给他留下了好东西，才能支撑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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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章 
　　苗寨的人结婚生子早,张胜今年也有40出头，看着自家阿爸叹了口气：“无论是不是自己得来的本事，‘南竺蛊’他都破了,而且是用这种溯其本源、震碎了母巢的方法,可见他手上一定至少有二色蛊。再说,立色那老太太离群索居多年，谁都不知道她手上最后的底牌是什么，搞不好连三色蛊都是有的。虽然咱们家底子不错，并不惧怕那小子，但如果和那小子直接对上,结成死仇的话，怕是会两败俱伤,到最后反倒被旁人捡了便宜。”
　　苗寨之中，家家户户炼蛊,绵延数代。一户人家就算只是白彝，期间如果没有断代的太厉害,总会有些先人炼制的强力蛊虫,像传家宝一样留下来给后人，底子当然不会差。
　　蛊虫自然也是有寿命的,比如说陆维炼制的第一只白蛊“疾驰蛊”,它通常的寿命就只有半个月左右。
　　但高阶蛊虫的寿数，一般来说比人类长。金蛊通常能活到三百年左右，有些特殊的蛊虫甚至能存活几千年。
　　张胜却不知道，立色奶奶留给陆维最强的蛊虫,是五色“醒尸蛊”，也就是目前守在陆维身边的尸仆小白。
　　其实在五色之下，也有类似将生前留有怨气的尸体唤醒，充作兵甲的蛊虫。但那些都不过是行尸走肉，动作较为迟缓，只知道机械执行主人的命令，没有感情、没有自己的思维想法，而且外貌往往狰狞可怕，一般来说只应用于战场，很难日常使用。
　　像小白这样宛若生人、免疫一切蛊术，近乎全能的尸仆，也只有五色蛊能造出。
　　蛊虫虽然在同阶没有强弱之分，却有着应用场景的差别。如果互相争斗起来，最后谁输谁赢，端看天时地利人和，以及一点点运气。
　　拥有“醒尸蛊”的立色奶奶夫家，可能就是缺了那么一点运气，在斗法中失败，血脉断绝，“醒尸蛊”的制作方法也从此失传。
　　小白是留存在这个世界上，唯一一具被“醒尸蛊”唤醒的尸仆，应该也是最后一具。
　　张承福之前因为“南竺蛊”母巢被破坏而激动心疼，所以有些口不择言。那毕竟是金阶蛊，炼制起来很不容易，花费了他很多心血，还有许多珍贵的毒虫和材料，用了将近三十年才炼成。
　　可以说他的小半辈子，都耗在这只金阶蛊上。蛊成之后第一次动用，根本没能翻出什么水花，就被陆维在短短时间内彻底毁去，怎么可能会不心疼？
　　现在被儿子这样说了几句，张承福头脑也渐渐冷静下来，想了想之后，开口道：“就算是这样，不探出他的底儿来，总是感觉有些不甘心……你说，如果我们不和那小子直接对上，是不是就能行？”
　　张胜听了他阿爸的话，并未第一时间接话，而是沉默着思索。
　　“还有一年时间，寨子里的斗法就会重新开启。”张承福继续道，“咱们家是没有什么指望挑战黑彝，陆维那小子自然也没有。但再过50年，就是他们这些孙辈的天下。”
　　“咱们虽然拿不下他，但趁着那小子还年轻，心性单纯、羽翼未丰，把他的底儿都试探出来，对孙辈们的将来都有好处。”
　　张胜不得不承认，他阿爸这几句话说得很有道理。
　　蛊虫的强弱，除了等阶判定之外，还有其特定的应用场景和效果。如果能预先知道对方手中有什么蛊虫，再进行相应的合理布置，不说稳操胜券，起码能够做到自保无虞。
　　“那么阿爸，你觉得我们要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够在不直接和他对上的情况下，探出他的底儿？”张胜眉头微皱，望向张承福，“经过我们之前那番试探，寨子里的白彝们应该也都知道，不能和陆维那小子真正结成死仇，否则就是得不偿失，根本没有人会再上门去试探挑战他。”
　　“你觉得，王正平怎么样？”张承福上前一步，小声道，“他除了一个儿子之外，就是个孤人。因为脾气模样招人讨厌，跟寨子里的人关系也都处得不好，就算出了什么事，大家也会跟他撇清关系，没有人肯替他出头的。”
　　“虽然王正平的蛊术一般，根本无法和陆维那小子拥有的强力蛊虫抗衡，但他毕竟比那小子多吃了二十几年的饭，又处在一个蛊师最鼎盛的年龄，至少用蛊经验方面，要远远强过那小子。再加上，我们可以为王正平提供几只蛊虫，让他面对那小子的时候有一争之力。”
　　“你也知道，我们祖上传下来的有那么几只金蛊，寿数就在这两三年。与其捏在手里，不若让它们发挥发挥余热，物尽其用，想必祖宗们知道了，心里也会觉得欣慰。”
　　张承福说完，拈了拈自己下巴上花白的胡须。
　　“此事可行。”张胜听完之后点头，吹捧父亲道，“阿爸，姜到底还是老的辣。”
　　张承福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拍了拍儿子的宽厚的肩膀，这才慢慢踱进屋内。
　　……
　　王正平家和陆维家一样，住在寨子偏僻的一角，是一幢两层的竹楼。
　　只不过陆维家的竹楼在村子南边的一角，王正平家的竹楼在村子西边的一角，两边很有点距离，还隔着条溪水，丝毫不挨着就是了。
　　这天下午，王昊在竹楼外面跟一头他新收的大花豹玩。
　　他的两只本命紫蛊，被陆维毁掉了一只，另一只他从大熊的体内收回，就再次种在了这头大花豹身上。
　　本命蛊种下之后，就与其寄生的动物魂命相连，如果被取出，就等于将那头寄生的动物魂命撕裂，痛苦非常。这也是为何当初王昊自大熊体内取出本命蛊之后，大熊会顿时发狂，进而掏腹自尽的原因。
　　玩到累了，王昊就以大花豹为枕靠，半倚在大树的浓荫下面，从怀里慢慢掏出一颗糖。
　　糖是彩虹的颜色，用透明的塑料纸包着。
　　王昊很珍惜的打开包装纸，咬了一角下来含在嘴里抿着，剩下的包好，继续放回怀里的小兜。
　　陆维半个月前给了他五颗糖，现在还剩下三颗，他必须省着点儿吃。
　　嘴里甜蜜的、带着牛奶醇香的糖果味儿在弥漫，然后他把右手放在自己的头顶上，慢慢摸了两下，不知不觉的笑出声。
　　每次这样做，他都仿若回到了半个多月前的那个时候，身体和思想变得轻飘飘的，感觉十分美妙。
　　这段时间，他已经不怎么做关于血腥和暴力的梦了。
　　他这段时间经常梦见的是，他变成了陆维收养的那只小黄狗，娇气慵懒的趴在陆维膝头晒太阳，然后陆维伸出温暖的手掌，一下下抚摸他的头。
　　就是这么简单的场景，这么简单的动作，无需任何言语交流，他的心灵就已经十分满足，只想将时光永远停驻。
　　说到底他只是个十五岁的孩子，又从小没有妈妈，虽然生活在充满了严苛残酷、血腥暴力的环境，却总还是希望有人温柔相待。
　　“小杂种，最近学会偷懒了，让你去地下室帮忙，就会推三阻四！”
　　王正平穿着件染血的旧衣裳，从地下室走出来，左手端着一个血淋淋的钢托盘，右手轮圆了朝王昊就是一记耳光。
　　耳光响亮清脆，五条红色指印很快从王昊的左脸上浮凸起来，火辣辣的疼。
　　打巴掌王昊来说是家常便饭，如果把王正平惹生气了，吊起来抽也是有的。所以王昊没吭声，只是把那一角糖深深压在舌根处，然后默默的站起来，低眉顺眼的等待父亲吩咐。
　　王正平看见王昊这样，果然怒气没有延续，只是把那个钢托盘往王浩的手里一塞：“我累了，你去做完。”
　　托盘上血淋淋的，近20颗属于人类的牙齿散落于其上，还有一把染血的钢钳。
　　王昊低着头，不声不响的端着钢托盘，朝地下室走去。
　　没过多久，就听见地下室的方向，传来隐隐约约的惨烈嚎叫。
　　王正平这才觉得有些放心。
　　他在这个寨子里无亲无故，因为特殊的嗜好，没有人愿意和他来往，看他的眼神也总带着歧视躲避，只有儿子是他唯一的亲人血脉。
　　一直以来，儿子也没有令他失望，成为了和他有着共同嗜好、能互相就此认同交流的人。
　　有了儿子之后，他活的比之前开心得多。
　　但这段时间，他觉得儿子有些变了。儿子人虽然在这里，地下室的游戏却不再令儿子真正感兴趣，外面似乎有什么吸引了儿子的目光和注意力。
　　这令王正平的内心感到恐慌不安，却又不知道该如何挽回，他这一生只会对人施以暴力折磨，从没有过正常人的生活，不知笼络人心是何物，对儿子也只懂暴力镇压。
　　每次看到儿子顺从的，按照他的吩咐去地下室，听到地下室传来的哀嚎声，王正平才会觉得一切都仍然在他的掌控之中，稍微放心。
　　王正平在原地蹲了下来，点燃一支苗家特制的香烟，放进嘴里嘬吸，开始吞云吐雾。
　　苗烟和外面卖的不同，整体呈黄褐色，有一根筷子那么长，抽起来清香，十分令人享受。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因为比较没时间，所以没能逐条回复留言，实际上小妖精们的留言建议我都会看的，都抱抱~~


第192章 
　　张胜来到这里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幕。
　　王正平穿着带血的旧衣裳，蹲在那里抽烟，他那张脸五官奇形怪状、左脸还生了个肉瘤,宛若恶梦般丑陋。
　　张胜看得一阵反胃,他们整个寨子里,怕是再找不出比王正平更丑陋的人了。
　　除去脸长得丑之外，这个人心地也邪性的很，眉目间总有一股污浊气，看上去越发让人觉得难受。
　　王正平是孤儿，九岁那年就没了双亲,好在双亲给他留下了这栋竹楼，以及家传的蛊术。
　　有了容身的地方,再靠着手上那点微末的蛊术糊弄一下外来人，搞点钱和物资,王正平就这样独自生存了下来。
　　其实王正平十几二十岁的时候，虽说也算不得善良,做事却远远没有现在这么过分。如果他能长得稍微没那么难看,有姑娘愿意跟他，正经好好的成个家,他的邪性可能也不会发展到现在这种地步。
　　王正平看见张胜过来,连忙站起身，心中有些讶异。
　　寨子里的人，对他是什么观感和想法，他是明白的。平时这些人躲他都还来不及,怎么会忽然有人上门？
　　虽然在外来人面前仿若无所不能、掌控生死，但王正平在这个按蛊术高低排资论辈的寨子里，无论生活水平还是身份，都属于中等偏下的阶层。
　　见张胜过来，王正平也不敢怠慢，于是走到张胜对面，拿了一支烟递给张胜。
　　要搁在往常，张胜怕被沾染了晦气，肯定是不会伸手接王正平这支烟的。
　　但现在张胜要笼络王正平，让王正平替他出头办事，于是脸上带着笑容，接过了这支烟，在指尖上下意识的掸了掸，放进胸前的兜里。
　　一直在寨子里被人嫌弃惧怕、避之不及的王正平，有些受宠若惊。
　　王正平的这栋竹楼，平常根本就没有人会靠近，张胜也不怕有人听见，于是非常自然的开口：“正平啊，这一转眼，咱们都40出头，你家的小子都十五了。孩子距离成家，也就是这两三年的事儿，时间过得可真快啊。”
　　语气像是多年的老友叙旧。
　　王正平见张胜没有抽烟，自己也不好意思继续再抽，于是摁灭了半支没抽完的烟，有些局促不安地绞着手指：“正为这个发愁哩，他的对象不好找。”
　　张胜在心里暗嘲，有你这个爹在，儿子的对象当然不好找，脸上却挂了忧虑之色：“这可不行，总不能让阿昊走了你的老路。”
　　王正平只有一个儿子在身边相伴，也是他这个人唯一的弱点软肋，所以张胜选择了他的儿子王昊作为突破口，要他心甘愿意为自己所用。
　　王正平点点头，没吭声，过了一会儿才开口：“阿昊将来要继承我的家业，不能入赘的。”
　　王昊的蛊术天分非常优秀，而且肯下功夫刻苦钻研，在资源条件都不是最好的情况下，以十五岁的年龄，已经能够炼出两只本命紫蛊。除去有数的几位黑彝少主之外，同龄人之中再没有强过他的。
　　这一点，寨子里许多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
　　再加上王昊随了他亲生妈妈，长得非但一点都不丑，甚至可以说得上眉清目秀。若是身边没有了王正平这个爹，入赘别户的话，还是有很多人家愿意接纳的。
　　虽然王昊也参与了那些损人不利己的残忍恶行，但毕竟他并非自发，是出生在那样一个畸型家庭，没有别的选择。而且王昊才十五岁，性格还没定型，如果离开了王正平，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有了相亲相爱的妻子，不是没有希望扳过来。
　　王正平自然也是知道这一点的，但由他亲手养大的儿子，又怎么肯送出去？他孤独半生，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血脉，再也不愿意一个人过日子。
　　所以女方嫁过来，添丁加口是可以的，入赘却是万万不能。然而他们家里这情况，又有哪个姑娘愿意嫁？
　　这就形成了一个无解的题目，也就是王正平所说，“他的对象不好找”。
　　“入赘是不大好，但要我说，再怎么着也不能从外面绑人了。”张胜理解的拍了拍王正平肩膀，语重心长，“总要娶个心甘情愿的姑娘，日子才能过得长久安逸。”
　　王正平想起自己二十五岁那年，绑来的那个迷路的女大学生，王昊的生母。
　　经过殴打和折磨，她虽然在自己面前服了软，但心里还是无时无刻想着要跑，到最后生下王昊，知道此生逃跑无望，精神崩溃发疯，没两年就死了。
　　期间，她几次想要掐死还是婴儿的王昊，导致王正平根本就不敢把王昊交给她带。
　　家里没个女人操持，他又当爹又当妈的把王昊拉扯大，日子经常过的鸡飞狗跳、邋邋遢遢，确实很辛苦。
　　所以王正平再度点了点头，同意张胜所说的话。
　　“我弟妹的娘家在外寨，家里比较穷，却养着好几个女儿，都在十几岁的年龄，模样长得不错，和阿昊挺般配。”张胜向王正平画大饼，“他们家靠着我这儿接济生活，如果我出面为阿昊提亲，要他们家嫁过来一个女儿，他们是不会不同意的。”
　　王正平有些不敢相信：“这……以我家的名声……能成吗？”
　　他嘴里虽然说着怀疑的话，心里却信了六、七成。
　　如果张胜对他说，王昊能娶到本寨的姑娘，他当然是不敢相信的。但外寨沾亲带故、靠着张胜家生活的姑娘，以张胜的能力和手段，这不是难事儿。
　　当然，这是建立在张胜真心肯帮忙的基础上。
　　“有什么成不成的，过两年嫁过来以后，让阿昊好好对人家也就是了。”张胜笑道，紧接着话锋一转，“不过，你得帮我点小忙……”
　　交待过真正的来意之后，张胜就离开了。
　　王正平望着张胜远去的背影，再度蹲了下去，点燃手里的半支烟放进嘴里咂吧，烟雾从嘴里和鼻孔中喷出来，眉头拧成了个小疙瘩。
　　“阿爸，你不要去。”
　　这个时候，王昊从地下室出来，端着沾满了血的钢托盘，走到王正平身旁，把托盘放下：“不要信他那些鬼话，他自己摆明了不敢跟陆维正面结仇，才拿你做出头的椽子试探陆维底细，这件事非常危险。”
　　王昊虽然只有十五岁，但因为父亲的暴力高压教育，以及常年被寨子里的同龄人忽略歧视，所以非常心思细腻和早熟，心智并不亚于成年人。
　　“人家动动手指，就能把咱们捻死。我不去，又能怎么着？”王正平横了王昊一眼，“你还不明白吗，他既然来了，我就不可能不答应。”
　　“只希望等这件事了，无论结果怎么样，他能遵守承诺，嫁个外寨的姑娘过来。”
　　说完，王正平摁灭手上的烟头，起身朝竹楼的方向走去，腰背微微佝偻，仿若一瞬间就苍老了好几岁。
　　虽然张胜从头到尾都是和和气气的，并没有说出威胁的话，还给他画了一张大饼，但这里面的意思，他怎会不懂？
　　如果王正平只有孤身一人，那怎么样都是无所谓的，张胜并不能威胁到他。
　　但有了儿子，不再感到孤单的同时，他也有了软肋。
　　张胜在交谈的过程中，反复提及王昊。他不怕张胜对他下手，但他怕张胜对王昊下手，所以这件事他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都说他王正平残酷凶恶、带着邪性。
　　可谁知道，许多看起来和和气气、非常好相处的人，才是背后那把杀人不见血的刀。
　　……
　　公山羊事件之后，陆维这边很是消停了一段时日。
　　小黄斑秃的毛，擦过陆维配制的药膏，不过两三日就长了出来，看上去竟比从前还要油滑光顺些，现在已经成天神气的翘着尾巴，跟在陆维脚边。
　　陆维在这段时间，又用精神力炼制了几只紫蛊变异的淡金蛊傍身。
　　金蛊的炼制确实很难，许多白彝强者耗费毕生的时间心血，也不过能得一两只。
　　如果陆维完全按照《蛊谱》上的记载方法一步步、踏踏实实去炼制，就算有强大的精神力为辅助，所花费的时间和最后得到的结果，也不会比那些白彝强者们好到哪里去。
　　立色奶奶穷其半生，活到近百岁，也不过炼制出了两只金蛊，以及一只二色蛊。
　　而陆维炼蛊的底子还很差劲。
　　要知道在他使用精神力炼蛊之前，其真正的能力，连炼个白蛊中最简单基础的“疾驰蛊”，都是个半成品。
　　毕竟，陆维本人来到这个世界刚刚一个月，原身在炼蛊方面是什么样的能力，他就是什么样的能力。
　　如果他的任务，仅仅是在这个存在着蛊术的世界上自保生存，这样也就罢了，只当是体验一下不同的人生，在这里学透立色奶奶留下的《蛊谱》，活到寿终就行。
　　但他的任务偏偏是要消灭这个世界的蛊术，那么这种程度，就完全不够。
　　任何事情都是有方法捷径的，只是看你能不能够把它找出来。
　　最近陆维揣摩《蛊谱》后，有了几个思路，但验证起来非常危险。
　　他自己也比较犹豫，最后还是决定暂时不要尝试那几个危险的思路，多看看、多在这个世界上经历事情，多长些见识，有了把握再说。
　　毕竟他现在的身体也才十七岁，不用那么急功近利。
　　所以这天早上，陆维坐在书房内，手里捧着一个铁制的蛊罐，正在聚精会神听着里面的动静。
　　然后旋开罐口，往里面撒下一点调配好的诱剂。
　　蛊罐之内正在养成的，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炼制的第一只白蛊“疾驰蛊”。
　　这一次，他不走精神力炼蛊的捷径，而是把蛊罐片刻不离的带在身上，认真的观察其动静，并调制诱剂。
　　这个过程虽然繁琐而枯燥，花费的时间也较长，却令陆维对蛊术有了和从前不一样的感悟。
　　作者有话要说：    说到王昊的长相问题…不是绝色那种，但也肯定不丑，普通好看的清秀少年吧~~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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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章 
　　撒过今天的诱剂之后,陆维把蛊罐放入腰间的兜里，起身打算出去吃早饭，却正好透过窗户,看见有一个形貌丑陋的中年男人,摇摇晃晃的朝竹楼这边走过来。
　　这人因为长得太过丑陋,令人印象深刻，见过一次就不会忘记，所以陆维马上就认出，那是王正平。
　　只见王正平手里，倒提着只割断了脖子没多久的肥大山鸡,鲜血滴滴嗒嗒流了一路。他走到竹楼前，把这只山鸡往陆维的门口一扔,然后就站在那里不走了。
　　陆维知道，王正平的这番行为,在苗寨被称作“开血门”。
　　除去五十年一轮回，范围为整个寨子的斗法之外,其余的时间如果你想和一户人家比拼蛊术,就必须举行这样的挑战仪式。
　　“开血门”之后，双方生死勿论,一定要争出个胜负输赢才罢休,而且旁人不许插手。
　　一般来说不是有深仇大恨、不死不休的利益纠葛，不会有人去别人家“开血门”的。
　　而苗寨之中200多户人家，五十年一次的斗法中就要死不少人，甚至有的人家会绝户。斗法间隔之所以有五十年这样长的跨度,也是为了让寨子休养生息，不致于人口减少。
　　所以寨子里，日常大家相处的都比较和谐友爱，颇有些世外桃源的味道。原身在这里生活了十七年，只从立色奶奶嘴里听说过“开血门”这件事，从来就没有真正见过，这回算是开了眼。
　　人家既然已经上门挑衅，陆维这个主人躲避不出的话，就显得过于胆怯畏缩。
　　所以陆维没有去饭厅，径自下了竹楼，来到王正平的对面。
　　王正平虽然长得丑陋，但陆维是经历过丧尸世界的，再丑陋的丧尸和变异动物都见过，而王正平长得好歹还属于人类范畴，所以陆维望向王正平的目光，并没有常人惯见的嫌弃和躲避，一双清亮眸子毫无波澜。
　　王正平被陆维这样安静的望着，心里悚然一惊，然后背脊上的冷汗就冒了出来，他怎么从来不记得，陆维是这个样子的？
　　王正平对陆维的印象同样很深刻，这孩子从小被夫家死绝的立色奶奶带着，和自己家一样离群索居，却能让整个寨子的同龄人都喜欢他，和他玩到一起。
　　王正平向来对此嗤之以鼻。
　　不过是因为长得好，又不务正业，知道一些外面稀奇古怪的事情罢了。弹吉他，烤蛋糕饼干，玩电脑……却从来不肯认真学习苗人赖以生存的蛊术。
　　要知道没了蛊术，这些烧钱的玩意儿不过是无根之萍。也就是立色奶奶老糊涂了，才会从小到大，一直宠着纵着这个绣花枕头。
　　王正平之所以接下张胜的这个活计，一方面是他没有办法推拒，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觉得，陆维就算继承了立色的强力蛊虫，按照他的年龄和经验，也未必能懂得怎么发挥蛊虫真正的力量，自己不会有什么危险。
　　然而眼下，陆维就站在他对面，安安静静的看着他，王正平就感觉到一股非常沉重的压力，朝自己排山倒海般的压过来。
　　这种无形压力他只在寨主，以及有数的几个黑彝强者身上感受到过。
　　而以陆维刚刚十七岁的年龄，带给他的压力，感觉甚至比寨主还要强大的多。
　　王正平却不知道，这就是所谓的精神力威压。
　　陆维试过，在这个世界，精神力威压对动物比较有效果，只要释放出去，对方就会循着动物侍强的本能，因敬畏而服从，或者远远逃开。
　　当然，种了蛊虫，被其主驱使的动物是例外。
　　但人类是有智慧的，懂得思考，所以对于人类就没有那样立竿见影的效果，只是能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力。
　　而这种压力，久居上位者因为其身份阶层，也是拥有的，两者在人类的感觉上很容易混淆。
　　大概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陆维的精神力使用，尽管没有被这个世界的法则所排斥，效果却远远没有修真的世界那样强大。要知道在修真的世界，大能们的精神力威压只要外放出去，当场就能令普通人骨断筋折、七窍流血而亡。
　　不行，不能被这小子唬住了，这说不定就是立色留给他的蛊虫，所造成的特异效果。
　　王正平这样想着，很快收敛心神，扬起那张丑陋的脸，望向陆维：“小子，你知道‘开血门’的意思吧？”
　　王正平能在陆维施加的精神力威压之下，这么快的恢复常态，是因为他的心理状况并非普通人。
　　虽然他一直被周围的人歧视和畏惧躲避，但在他的那个地下室里，他就是帝王。
　　他可以随随便便的掌控生死，再倔强有骨气的人，在他的手里最后也会被折弯了脊梁，乖顺如羔羊。
　　他极度自卑，却又有着极度的自信，心灵和他的外貌一样扭曲。
　　“当然知道。”陆维回答，“所以王叔叔，想必你已经做好准备。”
　　陆维的话音刚落，就见他脚边的小黄忽然人立而起，坚硬如铁石的指爪暴涨，露出满口尖牙，朝着王正平扑了过去。
　　人家都已经欺上门，明摆着来意不善，那么陆维也就没有必要礼貌待客。
　　王正平连忙后退，身上的衣裳却还是被小黄锋利的指爪划破几道。
　　“驱使种了蛊的牲畜战斗……看来你对蛊术的觉悟，也不过这种程度而已。”
　　王正平看了下自己身上破烂的衣裳，非但没有恼怒，反而裂开嘴笑了笑。
　　然后，他索性将手指伸进衣裳的裂口处，三两下把衣裳全部扯烂，露出精赤的上半身。
　　陆维见状，不由瞳孔微缩。
　　只见王正平的脖子之下，都呈现出金黄的颜色，正是“铁皮蛊”的加强版，“金身蛊”。
　　此蛊的作用与“铁皮蛊”类似，但因为是金阶蛊，效果自然不是白阶的“铁皮蛊”所能同日而语。
　　白阶“铁皮蛊”能刀枪不入，陆维以精神力让它晋级为绿阶之后，产生了在战斗时，延伸出锋利指爪和牙齿御敌的附加功能；而“金身蛊”比“铁皮蛊”还要坚韧得多，能令人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随心所欲变化为意念所能想到的武器，还可以选择其覆盖在身体上的范围。
　　除此之外，“铁皮蛊”是随着其宿主的死亡而死亡的，而“金身蛊”有着300多年的寿命，宿主死后它依然会活下去，可以传给好几代人使用。
　　令陆维这样经过大风大浪的人，都感到吃惊的是，王正平原本胸口上那两个颗粒的位置，竟长着一对金黄色的眼珠，正在咕噜噜的左顾右盼。
　　而他左脸上的那个瘤子，此刻也绽开了一个口，同样生出一只金黄色的眼珠，直直的望向陆维。
　　王正平之前好歹还能说是丑陋的人类，但他现在的模样，简直就是个怪物。
　　那是金蛊中的“天眼蛊”。
　　种下此蛊之后，加以催动的话，人的身体上就会长出这样的金黄眼睛。至于长在哪个的部位、长出几个，全看个人体质。
　　神话传说中，有整个身体长遍眼睛的“百目蜈蚣君”，也有眉间生一只竖眼的神仙，在这个蛊术盛行的苗寨，都并非不能实现。
　　“天眼蛊”的效果是十秒预判。
　　短兵相接之时，十秒之内准确无误的预判，已经能够决定胜负和生死。所以它能位列金阶，当之无愧。
　　在金阶“天眼蛊”之上，据说还有五色“预知蛊”，能看到人的过去未来，使人趋福避祸，这就不是陆维他们这个层次能接触到的了。
　　经过陆维这段时间的教养，小黄打架的功夫长进了不少。但除去第一击撕裂了王正平的衣裳之外，接下来是次次落空，每次都因为那十秒钟的预判，被王正平躲了过去。
　　因为双方的速度都非常快，所以这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
　　陆维见己方不占优势，正待取出腕镯内的金蛊相助小黄，去见王正平嘿嘿的笑了一声，整只右臂忽然化作一把巨大的金色铡刀，朝着小黄拦腰铡下。
　　速度之快，甚至在半空中出现了一道金黄色的虚影。
　　小黄虽然有“铁皮蛊”护身，但“铁皮蛊”只是能防御一般的刀砍斧劈，像这种硬度和锋利程度都远远强于它的，“金身蛊”所化成的铡刀，是防御不住的。
　　眼看着小黄就被拦腰劈成两半之际，半空中忽然无声无息飞掠过一道白影，然后陆维就看见小白站在自己身边，臂弯里抱着受惊过度的小黄，安慰的摸了两把，然后才把它放回地面。
　　陆维知道小白生前是外来人，但既然在这个苗寨里生活，小白也就换上了白彝的服装。
　　由于具备生前的审美，小白不怎么喜欢通常彝民们衣服上面繁复的彩色绣花，只象征性的在腰间系了一条绣花带子，白衣白裤，越发衬得人修长挺拔、青靓俊秀。
　　“是、是你！”
　　当王正平看清小白的面目之时，不由得大惊失色：“你、你没有死！”
　　小白成为陆维的“尸仆”之后，白天主要是帮助陆维打理内务，晚上才会出门去做引虫之类的事情，基本上没有出现于人前。
　　可能也就是米合来的那趟，见过小白一面，还互相争执了几句。
　　但那时候她心里有事，后来也就按照陆维所说，跟她阿爸摊牌去了，根本没把小白这个人放在心上，更没有声张出去。
　　毕竟苗寨并不封闭，而且大多数人都比较富裕，有客人上门求蛊的同时，也有一些外来人，会到寨子里打短工。
　　寨子里又不都是王正平这样的变态，大部分人还是拿钱受雇干活，并没有什么危险，而且一般来说雇主出手大方，比别的地儿挣的还多。
　　立色奶奶刚走没多久，家里想必事务繁琐，陆维雇个人帮忙打理一下，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儿。
　　但王正平，是亲眼看着小白断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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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此时此刻,与王正平同样大惊失色的，还有躲在远处用单筒望远镜，窥探着竹楼前发生这一幕的王昊。
　　在王昊的心里,肯定是不希望王正平和陆维对上结仇的。
　　一边是抚养他成人的阿爸,一边是他喜欢的人,无论是哪一边，他都不愿意见到受伤。
　　更何况“开血门”这样的事情，搞不好就会死人，端是凶险万分。
　　他很是不放心，但以他现在的能力,又没有办法阻止这一切的发生，所以只能偷偷摸摸的跟在王正平身后,远远窥探观望。
　　谁料到，竟然会见到已经死去的人呢？
　　小白与对面的王正平两两相望,眉头慢慢蹙起，在眉间形成细小的褶皱。
　　他没有被立色奶奶唤醒之前的记忆,但不知怎么的,越看眼前这个人，就越觉得深刻的厌恶,而且内心深处产生了难以言喻的纠结痛苦,欲除之而后快。
　　“陆维，我想杀了他。”小白轻声道。
　　陆维知道小白之前的遭遇。
　　就算小白刚来竹楼的时候，因为形貌与之前骨瘦如柴、遍体伤痕的尸体相差太大，导致他没能认出小白。但后面看见溪边的新坟被夷平,联系到“醒尸蛊”一定要种在怨气深重的死者身上，才能诞生“尸仆”，他还有什么不清楚？
　　所以陆维淡淡的回答：“那就杀了吧。”
　　像王正平这种变态，不知道虐杀了多少条无辜人命，死不足惜。
　　能死在小白的手里，也算是一报还一报。
　　更何况，王正平来这里“开血门”，已经是生死勿论的比斗，就算是死在这里，也只能怨他自己技不如人。
　　小白点了点头，身化白影，一瞬间就冲到了王正平的面前，悍然出手。
　　王正平的体内，显然也是和小黄一样，种过速度型的蛊虫，当下侧过身体，堪堪避过了小白的这一击。
　　然而王正平的心里，却开始感到隐隐慌乱。
　　不仅仅是因为小白的死而复生，还因为他的“天眼蛊”，根本就不能预判小白接下来的动作，所有事情都失去了掌控。
　　他却不知，体内种有五色蛊的“尸仆”，是能免疫一切蛊术效果的。
　　实际上，“醒尸蛊”迄今已经在苗寨绝迹了五十多年，比王正平活的岁数还要长，而且作为黑彝的不传之秘，本身就没有多少人知道它的特性。就连听说过它声名、见识过它显赫时期的老人，基本上都已经入土。
　　再加上通常人们都认为，失败者就是弱者，也没有人去太过关心，一个在斗法中失败，血脉断绝的家族的底牌。
　　小白的动作快如疾风，又流畅如行云流水，中间毫无停顿，他见一击不中，随即欺身上前，反手第二掌便朝王正平打过去。
　　行动之时仿若一朵白色飞絮，如羊脂玉一般色泽的指掌间，却又蕴含着劈金断石的力道，发出裂空之声。
　　王正平此时避无可避，当下大喝一声，将金色的双臂化成盾牌的形状，挡在胸前。
　　“金身蛊”的强度比时下最坚韧的合金还要高，然而小白这一掌打下去，就看见王正平的脸上露出痛苦之色，两条手臂化成的盾牌凹陷下去一大块，表面还出现了几道裂痕。
　　如果不是“金身蛊”将他的血肉异化，那么现在他的两条手臂，已经尽皆化作骨碎肉沫。
　　两人交手快如疾风闪电，好在陆维的精神力足够强大，还是能够看清楚双方的动作。
　　蛊师的强大之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炼蛊，二是对蛊虫的理解应用。
　　当然，一般来说炼蛊强悍的蛊师，对蛊的理解应用都会达到相应层次；而因为天分资质所限，在炼蛊方面平平的蛊师，也有在蛊虫应用方面不错的，只是手上缺少强力的蛊虫，在寨子里排名不高。
　　王正平属于后者，并且正值一个蛊师的巅峰年龄阶段，若非如此，张家也不会让他出头做这件事。
　　借着小白这一掌之力，王正平快速后退，整只左手化为金光灿烂的弩箭，朝着小白“夺夺夺”连声，射出十数枝金箭。
　　小白只觉得疾风袭面，当即被王正平逼退了好几步，金箭射入距他脚面不远的泥地里。
　　这些射出的金箭都挺迷你，大概只有成年人中指的长度，箭身更是比火柴棍粗不了多少。不过因为其速度和强度，杀伤力倒是非常强悍。
　　插入泥地后不过数秒，那十数枝原本金光灿烂的小箭，就化做了白渗渗的骨头颜色。
　　再看王正平的脸色，跟地上那白渗渗的骨头颜色，竟也不相上下。
　　“金身蛊”可以将人体异化，却不能平白生出多余的血肉骨骼，所以这些射出的，威力强悍到足以逼退小白的十数只金箭，实际上是自王正平体内抽出的一根骨头。
　　而骨头离体，不再受“金身蛊”所控制，自然就还原了其真正的材质。
　　紧接着，就见王正平的嘴巴张开，从他的嘴里爬出一只金色的大蛙。
　　看见这幕，陆维不由想起了王正平之前，对自己嘲笑的说
　　“你对蛊术的觉悟，也不过这种程度而已。”
　　抽骨为箭，以身饲蛊……王正平虽然品行败坏、令人厌恶，但不得不说，他是真的有为了获得更强大的蛊术，不惜一切的觉悟。
　　不只是他，其实立色奶奶也一样。
　　“寿蛊”是二色蛊，就算只剩下一口气的人，都能救回来，至少再延寿20年。
　　在注意保养，没有大病和天灾人祸的情况下，最长可以把人的寿命再增加90年，活到近200岁的人瑞都不是问题。
　　如果不是为了得到更强大的蛊术，屡屡涉险的话，她也不会体内寿蛊溃坏，没满百岁就离开。
　　那只金色大蛙出来时是蜷着的，等出来后四肢张开，足足有成年男人的拳头大小，蹲在王正平的掌心处，然后它原本看着光滑的背部，忽然鼓起了许多包，变成了一只金蟾蜍的模样。
　　随着那些鼓包炸裂，乳白色的浆汁迸溅，产生巨大的冲力，令其中无数只黄豆大小的金色蜘蛛高高弹射半空，来到小白的头顶上方。
　　蜘蛛们在半空中吐出闪闪发光的金色丝线，成股的抛洒下来。
　　那些丝线看着非常纤细、毫无杀伤力，在风中萦萦绕绕的样子，却无处不在，令小白无法避开。
　　很快，它们结成了一张巨大的金丝网，将小白束缚在其中。
　　小白力大无比、行走如飞，然而在这张金色丝网之中，无论如何都无法挣脱其束缚。他动的越厉害，丝网就往肉里面陷得越深。
　　王正平见状，在一旁嚣张大笑：“我管你是不是真的活过来，现在就要你再死一次！”
　　远远观望着的王昊，刚为父亲脱离了险境松了口气，又开始为陆维的安危揪心。
　　很明显，陆维身边的助力除了黄狗，就是被那名称为“小白”，死而复生的青年，大约都是立色奶奶留给他的。
　　黄狗明显不是自己阿爸的对手，小白又被金丝网所束缚。
　　他虽然知道陆维有能够快速炼蛊的方法，但毕竟陆维年轻，时日尚浅，他见着陆维引的虫也就是堪堪炼些白蛊绿蛊，除了立色奶奶留下给陆维的遗物之外，根本就没可能炼出什么强力的蛊虫。
　　王昊正在那里动着脑筋，一会儿怎么从他阿爸的手里保住陆维性命，却看见深陷于金色丝网之中的小白，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咆哮。
　　然后小白的一头半长黑发，渐次变成灰白，连瞳仁都变成了灰白。
　　他额头上浮现出一根根青紫色的细筋，指甲骤然伸长，变得更加坚硬锐利，指甲前端同样浮现出青紫色的细筋，像是某种诡异而又美丽的花纹，缠绕于其上。
　　这就是“尸仆”除了日常形态之外，第二种名为“尸变”的战斗形态。
　　在小白变化之后，那些之前看起来坚不可摧的金色丝网，就如同再普通不过的蛛网，轻轻一挣尽皆断裂，只留下几根萦绕在小白的肢体上，像是金色的华美装饰。
　　面对再度逆转的形势，王正平完全措手不及。
　　他眼睁睁看着小白来到自己面前，用一只右手，轻轻松松将他被“金身蛊”异化过的胸膛，捅了个对穿。
　　然后那只右手，在他被破开的胸膛里面掏啊掏，掏出颗金色的心脏来。
　　这个过程当中，因为王正平的身体已经被异化，甚至没有见着一滴血。
　　小白把那颗金色的心脏拿在双手间，像掰开一颗桃子般掰开，用指尖捻出两只仅有绿豆大小的金色蛊虫，放在眼前仔细端详，然后轻轻笑了一下。
　　这一笑之间，王正平体表的金色迅速褪去，整个人如同袋沉重的沙石，砰地一声栽倒在地上。
　　王正平在小白掏出他心脏的时候，就已经断了气。然而直至他倒下，才有大股大股的鲜血，如同小喷泉一般，汩汩从他破开的胸膛中流出，浸湿了他身下的泥地。
　　他大睁着不可置信的、已经失去了生命光泽的双眼，满脸震惊的神色。这神色衬着他那张丑脸，看上去十分可怖。
　　小白却仿若视若无睹，又从地上捡起那只金色大蛙，捧着三只王正平遗留下来的金蛊，转身朝陆维走去。
　　每走一步，他灰白的头发就变得更黑一些。等来到陆维面前的时候，他已经恢复了黑发黑眼的日常形态，额头和指甲前端上的青紫色细筋，也尽皆消失不见。
　　陆维垂下眼帘，看了看小白没有能够收回去，尖利的手指甲：“指甲挺长啊。”
　　小白也看了一眼：“回头等我咬掉就好。”
　　“咦，为什么不是剪掉？”陆维奇怪的询问。
　　“因为太硬，铁剪会卷刃。”小白有些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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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 
　　“既然这样,不要丢掉浪费了。等你咬下来以后，可以给小黄做个爪套，比它自己的爪子强。”陆维了然的点点头,从腰间取出一个空的蛊罐,将小白递过来三只金蛊装入,朝王正平躺卧的地方望过去，“把他找个地方埋了吧。”
　　谁知就在这时，远远奔过来一个神情慌乱的少年，陆维见状道：“原来是有人收尸的……那我们就别管了。”
　　说完，陆维径自上了竹楼。
　　小白看了一眼那名扑在王正平身上哭喊的少年,转过身去，随着陆维上楼。
　　刚才王昊远远望见王正平被小白挖心的时候,只觉得脑子里轰的一下就炸了，随即丢下手里的望远镜,拔腿就朝这边跑过来。
　　现在，无论他怎么拍阿爸的脸,怎么哭喊,阿爸都不会再醒过来。
　　虽然从小到大，王正平对王昊向来是暴力教育,但如果说秉性凶残的王正平,在这个世界上还真正“在意”过一个人的话，那个人一定是王昊。
　　就连王正平来陆维这里“开血门”，其中的大半原因也都是由于王昊。
　　王昊扑在王正平的身上哭了一阵子，但回应他的,只有不时掠过耳畔的风声。
　　这件事，在背后指使王正平的张家不会管，被上门挑衅的陆维更不会管。
　　王正平死后无知无觉，结出的苦果只能由王昊吞下。
　　王昊心思细腻敏感，而且早熟聪慧，哭了一阵子之后就认清现实，唤来大花豹驮起王正平的尸身，默默离开。
　　……
　　回到家中之后，王昊把王正平埋在自家后院的一丛竹林中，并将地下室本就折磨到不似人形的两个奴隶杀了，为王正平殉葬。
　　在寨子里，因为家家户户的蛊术传承不同，各家的葬礼安排也不同，分为火葬、土葬、岩葬、树葬、天葬、水葬……等等，并且往往要在家里停灵一段时间，召集亲友邻居们操持大办。
　　当然，强大的蛊师一般可以预知自己的死亡，在这之前就会离开，寻找自己的葬身之所，不会让儿孙安排自己的葬礼。
　　而以王正平在寨子里的人缘，就算是王昊想要操持大办，也根本没有人会来。再加上王正平死得并不光彩，所以王昊只有为王正平举行最简单土葬，当天落葬。
　　做完这一切，就到了晚上。
　　王昊和平常一样洗过澡，来到自己的竹床上躺下。
　　从婴儿时期到十岁之前，王正平是带着王昊一起睡的。后来王昊大了，父子两人分了床睡，却没有分房。
　　往常这个时候，王昊总能听到王正平沉入酣梦、略带粗重的呼吸声。然而现在四周寂静一片，除了偶尔两声从窗外传来的虫鸣之外，什么都听不到。
　　因为之前挖掘坟坑，王昊十指传来火辣辣的疼痛，腰背很酸。
　　说起来，王正平虽然动不动就打他，得了什么好吃好喝的，却都是紧着他，更从来没有让他干过什么体力重活。
　　王正平肯定不是一个好父亲，更加不是一个好人，但那颗丑陋扭曲灵魂内仅剩的一点善意，都给了王昊。
　　王昊躺在竹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如他火辣辣疼痛的十指一般，他觉得心里也有把火在烧。
　　陆维，陆维……
　　他伏在王正平逐渐冰冷的尸体上，痛哭的时候，陆维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就转身离去，登上竹楼。
　　或者说，因为王正平的事，陆维这一辈子，都再也不会正眼看他。
　　既然王正平选择了去陆维那里“开血门”，就是生死自负。王正平有这样的结局，无论从哪方面的道理讲，其实都是怨不得陆维的。
　　但是，内心如火焚烧的王昊，又该去怨恨谁呢？
　　黑暗之中，睡不着的王昊将自己双手放在眼前，只能看见隐约的轮廓，反复张开又合上，缓解筋骨间的酸疼。
　　再也得不到了。
　　甜蜜的糖果，温和的目光，在自己头顶一下下抚摸的手。
　　随着王正平的死去，他曾经憧憬幻想的一切，也都随之死去。
　　他和陆维之间，隔着杀父之仇。
　　既然得不到，那不如就想办法毁掉。
　　阿爸从来都是这样做的，比如他的亲生母亲，比如被锁在地下室里，那些只要看到他们，就眼露恐惧憎恨的外来人。
　　这天夜里，王昊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自己手里拿着刀子，和同样拿着刀子的陆维彼此厮杀。
　　他用刀子刺入陆维的心脏，陆维手里的刀子，则在同时抹过了他的脖颈，两人之间靠的那么近，肢体呼息交缠。
　　在陆维用刀子抹过他脖颈的一瞬间，他感觉到眼前白光迸现，以为自己真的死去。
　　那种共同赴死的感觉，令他狂喜无边。
　　……
　　王昊待在家里，细细筹谋了几天，决定把陆维拥有快速炼蛊方法的事情透露出去。
　　毕竟他的阿爸都死在陆维手里，以他现在的能力，根本奈何不得陆维。
　　然而把这件事具体透露给谁，就十分耐人思考。
　　张家肯定是不行的，或者说任何一户白彝都不行。
　　陆维的实力，在与王正平一战之中已经表露无遗，谁也不想跟他鱼死网破。白彝们知道了这件事纵然心动，也会有所顾忌，最多会使用一些曲折委婉的拉拢手段，比如说通婚联姻、认亲之类。
　　而底蕴深厚的黑彝正统，家家都有不传之秘的五色蛊，又未必看得上只能快速炼出低阶蛊虫的方法，不屑于自低身份的朝一个十七岁少年出手。
　　王昊考虑了很久，才锁定了一个人。
　　这个人出生于黑彝，但纵然是强大尊贵如黑彝，也难免出现一些蛊术天资不太行的子弟。
　　他名叫唐修杰，今年将将二十出头，正是这样的情况。
　　唐修杰是唐家幼子，百姓爱幺儿，被家里宠的既自大又霸道。虽然他资质不行，家里却基本上对他和几个哥姐一视同仁，算是一碗水端平，资源和培养都没有倾斜。
　　但家族五色蛊的继承，只能在他们这辈儿人当中选一个，纵然父母再宠爱，也不可能选择资质差劲的唐修杰。
　　唐修杰很是不服，闹了几场之后，终于让父母松口，约定在这10年间，几个儿女谁能够找出最有价值的炼蛊方法，谁就继承家族的五色蛊。
　　如果唐修杰知道陆维的炼蛊术，一定会心动，进而下手抢夺。
　　唐修杰这人既蠢又坏，因为出身于底蕴深厚的黑彝，纵然蛊术差劲，身上却少不了强力蛊虫，导致他向来只懂横冲直撞，根本不懂运用迂回的手段，必定会正面跟陆维杠上。
　　依唐修杰的性格，如果他赢了，陆维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如果唐修杰输了，甚至身亡，那就更好。他背后护短的父母兄姐，一定会为他出头报仇。
　　到时候，陆维无论是胜是负，都将陷于万劫不复之地。
　　王昊坐在他家竹楼的书桌旁，用手指尖蘸了水，将“唐修杰”这个名字写在桌面上。
　　然后在这个名字外围，慢慢画了个横平竖直的框框。
　　就跟电视剧里的演员表上，代表逝者的那个框一模一样。
　　……
　　自打王正平“开血门”身亡，陆维原以为从此后，可以清清静静地过日子、专心研究蛊术，却没料到才过一周，麻烦就再度找上了他。
　　这天天气晴好，他带着小黄到林子里找几味野生药材，准备配制新的诱剂，就看见一个牛高马大的青年，拦住了他的去路。
　　黑彝拥有最好的资源，其中自然也包括本寨及周边寨子最窈窕漂亮的姑娘，经过数代基因优化，五官身材都在水准之上，唐修杰也不例外。
　　但他的脸上表情总带着一股俗称“油腻”的气息，虽然没有做过什么大的恶事，却行事霸道爱占便宜。
　　已经结过婚有孩子的人了，孩子都是老婆带，一点对家庭的责任感都没有，还没事儿就骚扰寨子里的漂亮姑娘，并不讨人喜欢，只有他的父母家人爱若珍宝。
　　也就是他出生在黑彝，闹出点事儿也有家里给兜着，如果是在别的普通人家，他这样纨绔霸道、没有头脑的行事，早就被打死一百遍。
　　所以唐修杰站在陆维的对面，就这样大大咧咧的开口：“听说你可以一天之内成蛊？怎么炼的，把方法交出来。”
　　“你听谁说的？”陆维想了片刻，望向唐修杰，“那人大约是跟我家里有仇，所以散布这样的消息，你不要相信。”
　　“你看。”陆维给唐修杰看他刚挖的草药，“如果我能一天之内成蛊，又怎么会需要出来找药材，配制这么多的诱剂？”
　　陆维活了几百年，看透世情，面对像唐修杰这样才二十多点、头脑简单的年轻人，结合唐修杰之前嘴里说出的话，自然知道该怎么打发。
　　唐修杰听陆维这样说，想到这消息是王昊透露给他的，寨子里谁不知道王昊跟陆维有杀父之仇，就信了个八成。
　　再看陆维背篓里的药材，确实是好几个月的诱剂份量，而且材料选择上多为炼制白蛊和绿蛊所需。如果陆维真的能一日成蛊，那他还需要这么繁琐的配置大量低阶诱剂吗？
　　其实这倒是误打误撞，因为陆维遇到金蛊瓶颈，所以最近放弃了以精神力炼蛊的方法，开始按部就班的炼蛊，所以才需要配置相应份量的诱剂。
　　“妈的，这小子，我回头就让他好看。”唐修杰低低骂了一声，目光却并没有离开陆维，“就算一日成蛊是骗人，我也总不能白跑这趟。听说立色那老家伙给你留下了不少强力蛊虫，把你身上最强的那一只拿出来送给我，这事儿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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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章 
　　刚才陆维耐着性子跟唐修杰解释,并非是因为怕了他这个人，只是不想一日成蛊的“谣言”继续被散播，给自己带来麻烦。
　　苗寨之中,黑彝底蕴深厚,占据了绝大部分的资源,却只有10户，是人口的近1/30。而且在50年一次开启的斗法当中，每户黑彝都可能会被替换。
　　所以黑彝虽然号称贵族，但在日常生活中，就算偶尔存在欺压白彝平民的行为,也绝对不会做在表面上，搞得太明显。
　　他们怕犯了白彝的众怒。
　　毕竟风水轮流转,你若是在寨子里千夫所指，大家都欲除之而后快,到了50年一次的斗法开启之时，家家户户万蛊齐出、死生勿论,白彝强者们联合起来对付你一户黑彝,到时候必然会被拉下马来，如蚁吞象,死无葬身之地。
　　苗寨的历史上,不是没有过这样的事情发生。
　　更何况，像现在这样距离斗法还有一年的时间节点，黑彝们都很低调，绝对不会去主动挑起什么事端,免得成为众矢之的。
　　也只有像唐修杰这样没什么能力的纨绔二代，如无意外，等分家之后妥妥的要降为白彝，算是黑彝中的边缘人，又横行霸道惯了，才会这样明目张胆的朝陆维索要蛊虫。
　　反正在唐修杰的意识里，只要不闹出人命，都是小事，家里可以帮他兜着。
　　所以陆维听过唐修杰的话，只是用看傻子的眼神一样，看了唐修杰一眼，然后带着小黄转身就走，根本就不想搭理他。
　　“哎，你给我站住！”
　　唐修杰刚想追赶陆维，突然看见头顶上出现了无数条闪闪发光的金线。
　　那些金线自半空中抛洒下来，结成一张网，将唐修杰束缚在其中，动弹不得。
　　唐修杰身为黑彝，自然有强力蛊虫傍身，但关键是他从来没有想过，陆维敢对他动手，于是在猝不及防之中着了道儿。
　　陆维将金蟾蜍收进蛊罐，脚下没有半点停顿。
　　王正平死后，他体内养的那三只金蛊，按照“开血门”的规矩，就都归陆维所有。
　　三只金蛊各有所长，但它们都临近寿终正寝，当中剩余寿命最长那的一只，也只有三年，最短的那只仅有不到半年时间。
　　陆维稍微想了一下，就知道王正平应该是别户人家派来试探的弃子。
　　不过这些对陆维来说都无所谓，能被人这样暗中试探，说明他至少已经可以在白彝中自保，而王正平自有他取死之处。
　　待陆维离开之后，这张金网会将唐修杰捆缚半小时，算是给他一个小教训。
　　这附近并无猛兽出没，纵是难免有些毒虫，但彝民们自幼跟毒虫打交道，都习惯随身带着避虫的香包、绣囊之类的东西，所以陆维认为就算他在这里将唐修杰困住半小时，也理应没有什么危险。
　　陆维并没有想要取唐修杰的性命，一方面是唐修杰罪不至死，另一方面杀了唐修杰会有麻烦。
　　但像这样稍微教训一下，以目前寨中情势和唐修杰的名声，就算传扬出去，也只会令彝民们拍手称快。至于黑彝唐家，其家主如果不太傻的话，就根本不会为这点小破事出头，只会将唐修杰严格的管束起来，还能令这个纨绔二代多少学点乖。
　　唐修杰被金网牢牢罩住，四肢动弹不得，朝着陆维的背影又是破口大骂又是威胁，陆维却始终连头都没有回，很快消失在他的视野里。
　　差不多20分钟后，唐修杰泄了气，正在那里低声嘟嘟囔囔的时候，就看见自浓密的树丛中，绕出了一名白彝少年，来到他的对面。
　　唐修杰见是王昊，立马就再度来了劲儿，骂道：“你这个骗子！你跟陆维有仇，却拿我做伐子，长这么大，我还没这么被人戏弄过！”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缠绕的金丝网，接着瞪王昊：“还不过来，想办法帮我松绑？！”
　　谁知道之前在他面前做小伏低、一味讨好的王昊，慢慢走到他面前，并没有任何解救他的动作，而是居高临下，面无表情用冰冷的眼神看着他。
　　“你、你要干什么？”就算是唐修杰，现在也感觉到王昊的不对劲，声音都颤抖了起来。
　　王昊并未回答，而是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缓缓送入唐修杰的胸膛。
　　王昊从小就跟着他的父亲王正平，在地下室里进行各种“游戏”，对人体的构造非常了解。所以这一下，准确无误刺进唐修杰的心脏。
　　看着唐修杰断了气，王昊这才拔出匕首转过身，轻手轻脚的迅速离开。
　　没错，他要把这件事嫁祸给陆维。
　　缠绕在死去唐修杰身上的金丝线，就是证据。
　　然而王昊不知道的是，在他离开之后，唐修杰那紧闭的双眼之中，左边的眼珠骤然消失，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个深深凹陷的坑洞。
　　……
　　黑彝唐家的家主，名叫唐信瑞，今年50出头，正处于一个蛊师最鼎盛的年华。他膝下三儿两女，最小的儿子唐修杰都已经给他抱了孙子，算是手掌重权、儿孙满堂，人生没有什么不足之处。
　　虽然幺儿唐修杰做事有些不着调，但也就是嘴里咋呼的厉害，却从未伤人害命，依他看来本性还算纯善的一个孩子。反正唐家偌大的家业权势，护着幺儿一世平安顺遂也就是了。
　　毕竟自家的孩子，纵然有缺点也是可爱的。
　　谁知道这天，他正在自己的“蛊房”里，用一个玉碾子碾制草药，就看见自己的二子唐修礼气喘吁吁的推门进来，脸上带着大惊失色的表情。
　　“慌什么。”唐信瑞放下手中的玉碾子，从桌旁站起来，望着唐修礼，“出什么事了？”
　　“修杰……修杰的‘遗见蛊’，出现在祠堂。”唐修礼脸上惊惶的神色，并未因唐信瑞的话而收敛半分。
　　“什么？！”
　　50多岁的唐家家主闻言，再也绷不住脸上的气定神闲，大步朝唐家的祠堂走去。
　　所谓的“遗见蛊”论等阶只是金蛊，而且没有任何攻击防护能力，却是唐家专属的秘蛊之一，绝对不允许外传。
　　每个唐家子弟年满8岁之后，都会在自己的眼球里种上一只这样的蛊虫。这只蛊，能映照出其主临死前一小时之内发生的事情。
　　唐家靠着“遗见蛊”，得知了不少强敌的底牌，这也是他们能在强者如林的苗寨，够立于黑彝的很大一部分原因。
　　除此之外，如果唐家子弟在外死于非命，“遗见蛊”也能帮助其主找出真正的仇人。
　　走进唐家祠堂，这里除了供奉历代家主的牌位之外，还摆着一长排透明的玻璃瓶子。每一个玻璃瓶子的瓶身上，都用金粉写着一个姓名，代表着唐家每一个在世的人。
　　如今，写着“唐修杰”这三个金字的玻璃瓶子里，悬浮着一颗带血的眼珠。
　　唐信瑞颤抖的双手，拿起玻璃瓶打开，就看见那颗眼珠如同活的般，从宽大的瓶口处弹出来，落入唐信瑞掌中。
　　紧接着，眼珠内光影变换，浮现出唐修杰短短20年人生中，最后一小时的所见所闻。
　　唐信瑞是铁青着脸色看完的，最后从牙缝里蹦出两个字来：“……王昊！”
　　这人年纪小小，平时看着极度不起眼的一个孩子，却如此胆大包天、心思歹毒。
　　王昊跟陆维有杀父之仇，知道靠自己的本事报仇无望，就来挑唆他的幺儿。
　　最后还杀了他的幺儿，意图嫁祸给陆维。如果不是“遗见蛊”的存在，唐家真的会中计，做了那把王昊借来杀人的刀，也说不定。
　　……
　　两天之后，江元亮来陆维家拜访，喝着果汁，吃着小白新烘培好的葡萄干黄油曲奇，满嘴都是酥渣，感慨道：“陆大哥，这次真险啊。”
　　“如果不是唐家家主明察秋毫，你就要被人陷害了。好在，如今王家的那个小崽子已经被唐家抓了起来，听说被关押着日日拷打，也算是恶有恶报。”
　　江元亮自从和陆维相认之后，因为都有各自的任务要做，所以并没有太过频繁的来往，但有时候还是会到这里来坐一坐，和陆维聊聊天，顺便对寨子里发生的大小事情通风报信一番，算是陆维的耳报神。
　　“辛苦你了，小江。”
　　陆维看看时间差不多，又见江元亮喜欢那曲奇点心，就给他装了满满一大铁盒，这才让小白将他送走。
　　紧接着，陆维走到客厅的窗前，望向一片湛蓝的天空，眉头微微蹙起，叹了口气。
　　他原本是想在这个寨子一直待下去，好好的研习蛊术，看看一年后的斗法是怎么回事，现在却是不成了。
　　虽然事情看起来是水落石出，真凶被揪出，但唐家就真的对他毫无芥蒂吗？
　　陆维虽没有杀唐修杰的心，实际上之前若不是他用金丝网将唐修杰捆住，王昊也没有动手的机会，他实际上是间接促成了这一切。
　　当然，为了显得自己明察秋毫、不曾被人利用误杀滥杀，在寨子里营造好名声，唐家家主表面上，是不会拿陆维怎么样的。
　　但私下里使个什么绊子，甚至在一年后的斗法中趁乱杀了陆维，对唐家来说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陆维深知人心人性，从来不会有侥幸的心理。而黑彝唐家，是他目前无法对抗的庞然大物。
　　他纵然想留在苗寨里研究学习蛊术，那也得有命在才行。
　　小白送走江元亮之后，来到陆维身边：“陆维，我们要离开这里了吗？”
　　“是啊。”陆维有几分感慨，继而又微笑，“虽然有些遗憾，但人生际遇难测，说不定我们又能有一番新天地。”
　　“总之，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小白坚定不移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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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章 
　　陆维既然已经决定离开,就没有再怎么拖延。一个星期之后，他带着小黄和小白，打包了重要的家当,跟着几个求过蛊的外来人,离开了苗寨。
　　寨子里很多人知道,陆维本来就打算满了18岁之后，去苗寨外面看一看。如今立色奶奶已经离开，他无牵无挂，决定提前去外面，也算不得什么意外。
　　因为人缘好,倒是有许多从前一起玩的伙伴们舍不得陆维，送他上了车,又送了他一堆有用没用的东西，把车子装得满满当当,实在塞不下了才罢休。
　　载着陆维等人的越野车绝尘而去，谁也没有发现,一头隐匿在密林中的大花豹,以一对莹莹绿眼，从头到尾暗中窥探。
　　另一边,黑暗房间之中的王昊,睁开了双眼。
　　花豹体内种了他的本命紫蛊，只要王昊愿意，它所见即为他所见。
　　此时此刻，王昊双脚离地,双手高举，被铁链悬吊在房梁之上，脚踝处挂着一个沉重的铁砣，遍体鳞伤。
　　不时有鲜血，缓慢沿着那个黑沉沉的铁砣，滴滴答答落在地面上。
　　陆维，离开寨子了啊。
　　刚才唐家的执刑人进来，用7根铁钎穿透了他的身体，虽然为了让他活得久一些、延长他的痛苦，已经尽量避开了他重要的脏器，却还是伤到了他的肺叶。
　　他现在每一次呼吸，都是撕心裂肺的疼痛。
　　不行，我要去找陆维……找到他，然后杀了他。
　　在这之前……我、我还不能死在这里。
　　王昊的手指甲和脚趾甲都已经被拔掉，结了紫黑色的痂。而因为长时间的悬吊，以及脚下坠着的那一个铁砣，他的手脚毫无力气。
　　他想要握一握拳，结果却只是手指轻微动了动。
　　只有那对睁开的眼睛里面，在黑暗中烈烈燃烧着求生光彩。
　　王昊因为他的父亲王正平，从小就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他两三岁就开始辨认毒虫，别人家的孩子用来玩耍嬉戏的那些时间，他都用来学习蛊术，以及钻研制蛊。
　　并不是他天生就有多么勤奋努力，而是没有人和他玩，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
　　他的蛊术在同龄人当中，可能也就只有少数的几个黑彝少主比他强一线，自有其特殊的体悟。但这些，因为他和王正平的离群索居，寨子里的人也就是泛泛知道他蛊术资质天份不错，并不知道他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拥有什么样的蛊虫。
　　花豹目送陆维离开之后，悄无声息的朝密林深处走去。
　　自从王昊被唐家抓起来，囚入深黑的刑房，它就没有像往日一样猎捕动物、以新鲜血肉为食，而是听从王昊传达到它脑海里的命令，一直在“吃草”。
　　这10天时间，吃进花豹肚子里的各类药材，已经达到了200多种。
　　以豹的速度也走了半日时间，才来到一片看不到尽头的，周边生长着大片芦荻的沼泽地。
　　花豹一步步踏入沼泽，安静的平卧于其上，让身体与泥水的接触面积达到最大，于是便不曾沉下，而是在其间半沉半浮。
　　经过泥水的浸润，在它的呼吸间，在它的三万六千个毛孔内，那200多种药材交织而成的，诱惑虫类的香气，浓郁而不加任何掩饰的散发开来。
　　这片泥沼对于一般的动物而言是死地，却是毒虫的天堂。
　　沼泽之内，生长着许多奇形怪状、叫不出名字来的毒虫；沼泽之外存活的毒虫，也因为其体型轻巧，或有着翅膀，或生长着数对节肢，根本不惧泥沼，来去自如。
　　数不清的毒虫，沿着花豹的耳孔、鼻孔、张开的嘴巴，簌簌的爬了进去。
　　等这些毒虫的数量足够，花豹便将整颗头颅埋进了泥沼中，以粘稠的泥水将七窍彻底封闭。
　　谁说蛊罐，只能由铁、金银、玉石、竹木……等等没有生命的材料制成？
　　现在花豹的身体内部，就是一个天然封闭的蛊罐。
　　无数毒虫，在其中啃噬厮杀。
　　……
　　越野车足足开了三天，才算是彻底离开了深山老林，来到一条不算宽敞的公路。一路上，中年的同行者对陆维毕恭毕敬，口称“小大师”，几次试探，想邀请陆维到自己所在的城市居住。
　　虽然陆维只有17岁，在寨子里仅算得略懂蛊术，但在普通人的眼中，却已经是有着了不得的本事。能够结交一番，有个来往，将来沾沾光也是好的。
　　陆维拒绝了中年的同行者。
　　中年的同行者不见得是坏人，却绝对是个世俗的人，又对陆维的来历知根知底。
　　与这样的人扯上关系，可以预见将来肯定会有很多“却之不恭的人情”和“不错的生意”上门，与他专心研究蛊术的初衷不符。
　　再加上斗法临近，苗寨表面平静，内里却是暗潮汹涌，唐家现在肯定是腾不出心思来，把陆维怎么样；但等一年后寨子里的斗法结束，唐家如果想起来陆维这个人，很容易就能根据中年的同行者，暗地里找出陆维的下落。
　　陆维为了自己的将来着想，就不可能埋下这样明显的隐患。
　　于是陆维带着小黄和小白，到了那条公路就和中年的同行者分开，朝着地图上的另一座，位于西方的城市而行。
　　陆维甚至没有再雇车，因为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任何车辆，能快得过小白的腿脚。
　　小白背着比他身体还要高，还要宽大许多倍的大竹篓，竹篓里面放着陆维的家当、路上的吃喝用具，以及临行时友人们赠送的一大堆离别礼物。
　　远远望去，就如同扛着一座小山。
　　在竹篓的中间，又十分精巧的嵌入一架置有顶篷竹幕帘的轿椅。陆维和小黄就可以坐在里面，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并且就算小白在疾奔的时候，都感觉非常平稳。
　　而小白就如同一架永动机，是无需饮食睡眠的。
　　所以他们离开人烟稀少的区域，来到泱城附近，按照正常换乘坐车至少耗时五天，他们却只花了短短一天。
　　到了城区附近，人口逐渐稠密，小白再这样背着小山般的竹篓疾行，被人不小心看见的话，就显得太不正常，所以这个时候他们才雇了辆小卡车，装上东西，“正常”的进了泱城。
　　在进城的路上，陆维看见了一片垃圾场，心中不由微动。
　　城市里面，肯定是没有苗寨的养蛊条件。这是为什么数千年来，他们寨子在普通人眼里拥有通天的手段本领，却只愿居于深山老林。
　　在漫长的时光中，人们以那片土地上的药材、毒虫炼蛊，家家户户的蛊术发展和进化，都起于这个基础，已经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循环。
　　如果走出那片土地，已成系统的蛊术，就失去了它赖以生存之地，蛊师也会由此转变为普通人。
　　但实际上若只论虫子，这一片垃圾场里，未必就比苗寨中数量少。
　　物竞天择，它们被废弃的塑料、挥发的化学毒物成日侵蚀，还能坚强的在其中生存繁衍，本身就像是“筛”过一遍，至少其生命力是非常强悍的。
　　而到了城市，就有医院。医院的维生系统，可以让一个植物人的身体好几年不死。
　　如此，再让小白在旁边守着，每天帮他活动手脚，让他醒来时不至于肌肉四肢萎缩，他也就有了精神力炼蛊的条件。
　　所以陆维朝卡车司机道：“大哥，就停在这里吧。”
　　卡车司机停了车，却觉得有些诧异：“小老弟，这附近可没有什么人家，是个垃圾场，你搞错地方了吧？”
　　陆维摇了摇头，拿出手机在司机面前晃了晃：“我叔就在这附近的垃圾回收站上班，他有车，让我们去找他，顺道儿带我们回家。”
　　司机就是拿钱被雇佣的，听陆维都这么说了，也没多想什么，当即就停了车，放陆维和小白、小黄拿了行李下车。
　　这附近除了倾倒垃圾的大车，以及一些拾荒者偶尔会来，并没有什么人，于是两人一狗就在其间慢慢转悠。
　　气味自然不会太好闻，所以陆维和小黄都戴上了内夹香草的口罩。
　　小白因为是“尸仆”，没有活人欲望的同时，也没有香与臭的区别感觉，所以对此完全无所谓。
　　他们在其中转悠了两个多小时，发现了一处废弃的房屋。
　　这房屋看着破破烂烂，顶棚破了个大洞，里面遍布蛛网灰尘，放着两个缺了口的瓷碗，以及一床结块的破烂棉被，显然很久没有人居住。
　　但它修的又很巧妙，位于背风处，外面垃圾堆的臭气不至于传过来。
　　而且别看这这房屋破烂，却装着太阳能的灯泡，拉开还挺亮；门口立着个锈迹斑斑的水龙头，拧开就有清澈的水流出。
　　陆维手头上并不缺钱，甚至可以说比较富裕，想要在这座城市的繁华地段，买个舒适宽敞的房子居住，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但想必在这座城市里，没有任何地方，比这个地方更适合他研究蛊术，以及炼蛊。
　　所以陆维拍了板：“我们以后，就住在这里。”
　　小白和小黄自然都没有异议。
　　小白先把天花板和床铺清理出来，让陆维坐在床上面休息，然后他就开始打扫房间。
　　擦净家具，扫一遍浮尘，再里里外外把地面抹一遍，屋内看上去就焕然一新。
　　小黄也在其中帮忙，四只小爪子踩着块抹布，连床下、桌子下面的边边角角都抹到。
　　晚上，陆维躺在柔软的被褥中，将睡未睡的时候，鼻端嗅着清淡的焚香，还听到小白在屋顶上一下下敲击，修理上面的破洞。
　　可能是怕扰了陆维的睡眠，小白巧妙的控制了手劲儿，敲击声并不算重，倒像是一下下的梆子声。
　　这里是垃圾场，虽然环境比较恶劣，但以小白的身手眼力，寻找各类修理材料也是相当方便的。
　　陆维就在那令人安心的、有节奏的敲击声之中，沉入睡梦。
　　作者有话要说：    前面有小妖精猜王昊是CP，但实际上，他是波ss~~


第198章 
　　第二天早上起来,就发现那破破烂烂的房屋，完全变了个样子。
　　屋顶上的大洞自然已经被修补好，窗户上镶嵌着干净透亮的玻璃,换了一扇白木清漆门,多了好几样新家具,包括碗柜、衣柜、桌椅、沙发……甚至还多了一台电视机。
　　因为这些东西都是从垃圾堆里淘出来再修理好的，所以风格并不统一，有欧式有中式，但放在一起，却有某种奇妙的和谐感。
　　电视机是那种带着天线的老式盒子电视,居然能收到三个台。
　　陆维发现自己身下睡的床也换了，不再是那张吱吱呀呀的简陋板子床,而是张实木雕花的大床，明显经过修理,十分结实。
　　昨天晚上他大约睡得太沉，被小白移床的时候完全没有发现。
　　趿鞋下床,就看见了洗脸架上放着挤好了牙膏的牙刷,以及一盆温热的清水。
　　小白真是……居家旅行过日子必备全能管家，立色奶奶给他留下了个不得了的助力。
　　洗漱之后走出房间,发现就连厕所和浴房都搭出了雏形。
　　小白蹲在外面的一个炉子跟前烧火,屋角放着堆劈柴，正是之前那张简陋的板子床，炉子上的吊锅里煮着面条，香气四溢。
　　等面条煮好捞起来沥水,放入辣椒花椒花生碎芝麻等各色调料、烫青菜和熟熏肉，拌上一拌，端到饭桌前，红的熏肉绿的青菜，色香味俱全。
　　这碗面条虽然看上去简单，但实际上面都是小白自己现掸现下的，他的臂力异于常人，掸出的面非常筋道。调料相对普通，胜在新鲜，而且搭配起来有一种特别的香。
　　陆维口味比较淡，所以小白把半肥瘦的咸熏肉煮过去咸，肉片却仍旧保留了松柏枝熏出的香气，嚼起来格外过瘾。
　　陆维坐在沙发上吃过面，就带着同样被小白喂得饱饱的小黄出门。
　　他们住的房屋，实际上离真正的垃圾堆放场还是有点距离。一人一狗脸上戴着香草口罩，走了大约15分钟，才来到垃圾场跟前。
　　陆维拿出一个竹制的蛊罐，露出一个小口，在其中放入可以自行挥发的“引虫香”，开始引虫。
　　他所在的苗寨传承了数千年，对于附近哪些地方有什么样毒虫活跃，什么香能引什么样的虫，什么样的虫适合炼制什么样的蛊，大家都是了若指掌，已经成为了一个完整的系统。
　　就算是期间进行各种变化改良，形成自己家族的不传之秘，也是基于这个系统的基础。现在陆维离开了苗寨，脱离了那套蛊术系统的赖以生存之地，很多事情都需要自行摸索。
　　不过原身本来就是个蛊术半吊子，陆维如果没有以精神力炼蛊这个近乎作弊的方法，单论蛊术也比他强不到哪里去，这样从头开始自行摸索，或许对陆维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因为不清楚这座垃圾堆里面的情况，所以陆维用的“引虫香”是适用于绝大部分虫子的那一种，而竹制蛊罐是炼蛊时应用最常见的一种蛊罐。
　　谁知道，刚把引虫香丢进去不久，就听见周围发出了细小的沙沙声，从附近的泥土中、垃圾的间隙中，爬出无数条虫子，像潮水一般朝蛊罐涌过去。
　　这些虫子有陆维认得的，也有陆维不认得，大约是经过变异的虫子类型。
　　陆维被这个效果吓了一跳，连忙带着小黄退后了几十步，离开虫潮的范围，在旁边仔细观察。
　　这个时候，那些虫子已经密密麻麻把蛊罐都爬满了，纷纷如饥似渴往不大的罐口钻去，看着直让人头皮发麻。
　　陆维在苗寨的时候引过数次虫，却没有一次有这样骇人的效果。
　　仔细想来，生物都会演变进化。虫子这种东西寿命短暂、繁殖得非常快，这种演变进化相对也就推行得非常快。
　　在彝民们长达数千年的岁月里，一次次以“引虫香”诱捕的过程中，那片区域的虫子们，逐渐也会产生相应的抗药性。然后彝民们就会随之调整加强“引虫香”的剂量和配方，使之对虫子更具诱惑力。
　　如此，相互促进进化演变，直至形成现在的局面。
　　所以陆维用的“引虫香”虽然在苗寨里是大路货，实际上对于外界没有被这种香诱捕过的虫子们来说，效果不是一般的强劲。
　　过了十几分钟，罐子里的那一小截香可能都被大批的虫子们啃完，味道不再挥发，虫潮这才逐渐退散。
　　陆维走上前，从那个小口往里面望了一眼，只见罐子里虫挨虫，基本上满了。
　　旋上盖子，把蛊罐放进兜里的时候，都觉得沉甸甸的。以精神力扫描计算了一下，大大小小总共三百一十六只。
　　如果不是蛊罐的内部空间就那么大，恐怕还会远远多于这个数量。
　　而当初陆维在苗寨的时候，引虫炼制简单的白蛊，都花费了两三个小时，没想到在这里十几分钟就结束。
　　回去的时候，总共出来还不到一个小时，小白已经把浴房的墙体砌出大半。
　　陆维朝小白吩咐了声：“七天后如果我醒不过来，再像上回一样把我叫醒。”
　　说完，陆维径直走进房屋，把蛊罐放在床头，将精神力沉入其中。
　　对于这次炼蛊，陆维没有太大的把握，完全不知道需要耗费多长时间，也完全不知道会炼出个什么样的东西。
　　虫子的种类不同，数量又这样多，超出了苗寨的那一套炼蛊体系。
　　但他既然离开了苗寨，总是难免要进行各种尝试。
　　反正有小白守在身边，至少不必担心出现生命危险，比起苗寨里的许多蛊师，如立色奶奶、王正平之流，他这番做法已经算得上相当保守。
　　……
　　就这样，小白在陆维的身边足足守了四天，厨房厕所和浴室都建好了，陆维还没有醒过来。
　　经历过上一次炼制金蛊的事件，小白有了经验，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怎么更好的照顾陆维。而且只要把蛊罐摔破，捻死里面所有的虫子，陆维就能够醒过来，所以也并没有太过着急。
　　每天两次帮陆维活动肢体，七次喂食。因为陆维喜欢干净，有每天洗澡的习惯，还要抱着陆维去浴房沐浴换衣一次，事情进行的有条不紊。
　　因为陆维无法吞咽，所以小白都是喂他牛奶、蜂蜜水等流食。除此之外，为了营养均衡、肠胃通畅，还需要喂一些果蔬汁。
　　现卖瓶装的那种果汁，大都含有香精色素防腐剂，对身体没有好处。所以小白为了更放心，每天都会去买新鲜的水果和蔬菜，自己榨汁给陆维喝。
　　他们的附近自然是没有菜场的，而且这里离主城区挺远，足足有一百多公里，但这些对小白来说都不是事儿，以他的速度跑个来回，连一刻钟都不要。
　　当然，小白是有智慧能够思考的，他也知道自己这种状况要掩人耳目。他有开车的记忆知识，却没有驾照，所以花钱买了一辆结实的新三轮，人少的地方就扛着三轮疾驰如飞，人多了、有了摄像头的地方，就改为蹬着三轮，限制在人类可以接受的速度。
　　别人见了最多诧异一下，这小伙子体力不错，把三轮蹬的嗖嗖的，比电动摩托车还要快。
　　今天小白买过蔬菜和水果之后，又去了主城区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打算给陆维和他自己买几身换洗衣裳。
　　以他个人的审美观，其实是不太欣赏彝民的衣服，主要是太花哨，上面的彩绣配饰太多，还层层叠叠的。女孩子穿着显娇俏也就罢了，男人穿这种总觉得有点不伦不类。
　　再加上现在他为了购买新鲜的蔬菜水果和一些生活用品，经常往主城区这片儿跑，入乡总得随俗，他老穿着彝民衣服的话，就会在人群中显得格外突兀。
　　至于没有选择位置相对比较偏僻的，普通的超市和小店铺，是在他的潜意识里，根本就没考虑过那里贩卖的衣物。
　　小白拿着陆维的卡，走进商业街上，占据了偌大门面的一家成衣品牌店。
　　这里进来的人并不多，三三两两，却个个衣冠楚楚，手上随随便便挎的一个包、戴的戒指首饰，都是价值不菲。
　　这是一家出了名的奢侈品牌店。
　　小白并不怕花钱。
　　立色奶奶生前一心炼蛊，就不怎么管俗事，家务琐事都由陆维一手操持。在陆维16岁领了身份证那年，立色奶奶就把赚到的钱全部放在陆维名下的银行卡里。
　　因为住在苗寨里，大家都普遍物欲不高，而陆维除了一些爱好，如电脑、吉他、烘培花了些钱，也没有什么费大钱的地方，所以这些钱就攒了下来，足有好几百万。
　　苗寨里家家户户的白彝，实际上普遍都有这个数的存款。
　　而小白现在虽然穿着彝民的衣服，但他站在那里就令人觉得气质清贵，不似普通百姓，所以门口的店员也没有阻拦他，而是朝他鞠了个躬，恭敬的说出“欢迎光临”。
　　与此同时，葛宜然正站在试衣间前，等他新交的女朋友试衣，隔着一道立柱，就听见两个女店员在那里窃窃私语。
　　“哎呀，你快看那个人。”女店员之一压低了声音，“他穿的衣服，应该是苗族的。”
　　在这种品牌店，店员都经过专门的培训，对各类衣服都有些见识眼力。
　　“是啊，好帅哦。”另一个女店员花痴道，“看他的样子，该不会是苗族那里的王子之类的吧？”
　　葛宜然听到这两个店员的交谈，就往四处看了看，然后就看到了正在挑选衣物的小白。
　　那一瞬间，葛宜然不可置信的睁大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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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如果葛宜然没看错的话,那是海城俞家家主俞睿明的独子，俞冰。
　　说起海城俞家，虽然是商人,却跟京城手握军权的俞家一脉相承,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再加上俞家这两代善于经营,在海城首富的位置坐了近三十年。
　　葛宜然所在的泱城葛家，虽然规模名望上比俞家差一些，却也同属一个阶层，并且因为许多商业合作，两家素有来往。
　　所以,葛宜然对俞冰不仅是熟悉的，更因为葛宜然只比俞冰大三岁,两人还挺说的到一起，算得上是处得不错的朋友,对俞冰家的情况也是再清楚不过的。
　　俞冰的母亲殷傲雪是高干子女，其祖父的身份地位,比起京城俞家也不遑多让,当年算是下嫁；俞睿明因为娶到了她，才在一众兄弟姐妹中终于杀出重围,成为海城俞家真正的掌权者。
　　殷傲雪在的时候,他们家算得是非常融洽和睦，更兼荣华富贵、男俊女美，独子俞冰在学校里从来学习成绩数一数二，还结合了父母双方相貌的优点,人人称羡。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俞冰十八岁那年，殷傲雪飞机失事身亡。
　　这对俞冰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他和父亲一起，哀哀切切料理了母亲的丧事之后，没过多久却又迎来了第二个打击。
　　一个女人，带着个名叫俞信的，当时比俞冰小两岁的十六岁少年，私下里来找俞冰。
　　她身段放得极低，告诉俞冰，俞信是俞睿明的亲生儿子，近乎恳求的想要让俞信认祖归宗，有个名正言顺的身份。
　　殷傲雪在和俞睿明的这段婚姻中，始终处于强势的地位，事实上她嫁给俞睿明，也确实是下嫁。俞睿明作为一个男人，有时候难免感到憋屈，所以就有了外遇。
　　当然，俞睿明身为俞家的家主，肯定不蠢，也不是恋爱脑。他在纾解自己欲望、满足自己大男人心理的同时，绝对没有想过要扶正那个女人，更没有想搞出婚生子之外的孩子。
　　是这个女人偷偷的生下了俞信，俞睿明见木已成舟，一时心软，便将她和俞信在外面拿钱养着，却从来没有要把俞信认回来的意思。
　　无论从半生付出的感情上来讲，还是从能为家族带来的人脉资源来讲，俞睿明认定的继承者，只会是俞冰。
　　更何况，俞冰还那样优秀出众。
　　所以这个女人才放低姿态，找上了俞冰。
　　她认为，现在殷傲雪已经不在，俞冰又年轻没有走出过校门，想必心软，是个趁虚而入的机会。
　　反正俞信的状况也不会更差，不如搏一把。
　　俞冰确实年轻，又被父母保护得太好。
　　如果他稍微知些世事，就根本不会把俞信这样的私生子放在眼里。不论父亲如何想，单凭母亲留下的遗泽，他要把俞信母子二人或驱逐或毁掉，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但俞冰刚刚丧母，继而又得知父亲婚内出轨，只觉得天黑地暗，便留下一纸书信，离家出走。
　　这一出走，就是将近三年。
　　俞睿明找俞冰找的都快疯了，然而上天入地，毫无音讯。
　　在这件事里面，唯一觉得开心的可能也就是俞信母子。现在虽然俞睿明还会迁怒他们母子，根本不愿意认俞信，但时间久了，如果一直找不到俞冰的话，余瑞明也就剩下余信这个私生子，将来继承俞家家业的还有谁呢？
　　哪知道，葛宜然会在这个地方见到失踪了快三年的俞冰。
　　来不及多想什么，葛宜然三步两步走到俞冰的身旁，喊出他的名字：“俞冰！”
　　小白没有回头，只顾着挑选手上的衣服裤子，心里寻思陆维适合的颜色和款式，根本不知道葛宜然叫的人是他。
　　直到葛宜然站在小白的对面，又叫了一声：“俞冰！”
　　他这才反应过来，葛宜然是在叫自己。
　　小白手里拿着挑选出来的衣服，望着对面那张带着激动的年轻面容，缓缓直起身：“你认错人了。”
　　“我怎么可能会认错？”葛宜然急切道，“你知不知道，俞伯伯为了找你，人都老了一大截。”
　　“三年了，你放弃学业，什么都不管不顾，再怎么任性怄气也该够了，回家吧。跟你比起来，俞信算是个什么东西，余伯伯到现在也没有认他。”
　　“你认错人了，我不叫这个名字。”小白重复道，脸上半点情绪波动都没有，绕开葛宜然，拿着衣服去结账。
　　小白没有生前的记忆，当然也不会对葛宜然的话产生任何情绪。
　　葛宜然试图去拉小白，但小白只是稍微甩了甩手，他就觉得一股巨力从那条臂膀上传过来，踉踉跄跄的后退好几步，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
　　然后他眼睁睁的看着小白结了账，提着大包小包的袋子，走出店门。
　　葛宜然追出去，就只能看见小白蹬三轮车的背影，迅速远走。
　　他深深的吸了口气，稳定了一下情绪，然后掏出手机拨打电话：“喂，俞伯伯吗？我在泱城见到了俞冰……”
　　……
　　沉睡到第五天的时候，陆维醒了过来。
　　竹制蛊罐里原本三百一十六只大大小小的虫子，现在仅仅剩下一只。
　　这只蛊虫破茧而出之后，约有指甲盖大小，身体外部覆盖着一层甲壳，在暗处呈漆黑色，对着阳光却又有数种颜色在光滑如镜的甲壳上流转，看着十分绮丽。
　　陆维尽管与其神识相系，却感觉不到它真正的功用，只能感觉到它仍然想要吞食其余虫子的强烈欲望。
　　一般来说，虫子们互相厮杀成蛊之后，就不会再有吞食的欲望。这种情况，陆维实在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而且立色奶奶留下的《蛊谱》之中也没有相关记载。
　　特别是当它接近金蛊的时候，身体就会不停的颤动，节肢互相摩擦发出沙沙的声音，那种欲望强烈得简直就要溢出来。
　　陆维手上有三只从王正平那里得来的金蛊，都快到了寿数。
　　其中的“天眼蛊”只剩下半年寿命，继续拿在手里用处也极其有限，于是陆维便将其和那只新炼的蛊虫放在一个罐子里，看看会是什么情况。
　　结果放进去之后，根本无需诱剂，新炼出的那只蛊虫便主动出击，和“天眼蛊”斗的不可开交。
　　但“天眼蛊”虽然快到了寿数，却毕竟是金蛊，两只蛊虫一时在罐中彼此僵持不下，也不知最后会谁胜谁负。
　　陆维也未曾进行人为干预，只是每天把蛊罐悬在腰间，以精神力笼罩，随时注意里面的动静。
　　陆维没有立色奶奶同时炼制数只蛊的本领，所以在新蛊虫和“天眼蛊”交战的时候，就没有去做引虫等事情，只是耐心观察，等待最后的结果。
　　这天中午，小白做了盆小龙虾。
　　小龙虾是最新鲜的，买回来一只只都还活着。小白将其刷的干干净净，剔去虾线，这才下锅。
　　其实这东西长在泥地里，吃起来好吃，下锅前收拾刷洗起来却很麻烦，但小白动作利索，又不怕虾的那些甲刺扎手，倒是显得十分轻松。
　　陆维坐在那里吃，小白就在旁边带着双透明的塑料手套为他剥虾壳，剥出白嫩的虾肉，就放进蘸料碗里。望向陆维的目光，尽是满足和依恋之情。
　　俞睿明见到的，正是这一幕。
　　他在两天前收到葛宜然的电话，就马不停蹄从海城赶过来，然后凭借他的金钱和人脉资源，很快弄清楚了小白的住所。
　　但俞睿明通过葛怡然略带激动的描述，知道儿子甚至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真实身份，大约是不想回家的。
　　为了不打草惊蛇，他之前派过来探查的人都打扮成拾荒者，总算没有引起小白和其同居者的注意。
　　而眼前的这一幕，令俞睿明觉得，他大概知道了儿子不愿意回家的理由。
　　这个名叫“陆维”的，应该比自家儿子小上那么几岁，还是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模样。
　　浅棕带金的健康肤色，身量高挑，长手长脚，脸也生得极其漂亮，有着某种野性的美感，和难以言喻的吸引力。
　　如同在山林深处千折百转才能偶然遇见的，御虎骑豹、擅长射猎的少年神祗。
　　也不知长成之后，会是如何的勾人心魄。
　　就是这样一个人，让俞冰放弃了学业和他这个父亲，足足在外三年不归吗？
　　似乎也不是不能理解。
　　并且，陆维肯定也并非普通家庭出来的小孩。
　　自家事自家知，俞冰从来没有自己赚过钱，但这三年的时间里，除去头几个月的时间，俞冰银行卡上的余额就再也没有变化过。
　　而两天前，俞冰还到奢侈品牌的店里去买了好几身衣服裤子和鞋子，足足花掉五万多，现在就穿在两人身上。
　　刷的是陆维的卡。
　　普通家庭出来的孩子，哪里会去这样消费？
　　就是这样大手大脚花钱的两个孩子，却为了掩人耳目，住在垃圾场的旁边。
　　如果不是葛宜然偶然发现，谁会想到？
　　然而三年前陆维才多大，有15岁吗？想到可能是自家儿子诱拐了别人家的未成年男孩，俞睿明就不由得在心中暗暗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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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小白抬起头望向窗外,看到了那名踯躅的中年男子。
　　男子四十多岁，身材高大，面容英俊,和小白长得有六七成相像,但轮廓更为坚毅硬朗。
　　他穿着条纹衬衫和深色西裤,以及一双休闲皮鞋。明明是很日常的装扮，不知为何却有着令人无法忽略的气场。
　　男子的气色看上去不太好，眼睛下面有着浅浅黛青色，下巴上生出没有来得及打理的胡茬。
　　小白摘下沾了油汁的塑料手套，起身推开房门,走到俞睿明的面前，打断了他的思绪：“这位大叔,有事吗？”
　　语气平静，目光澄澈。
　　俞睿明被小白这样看着,心里不由自主就咯噔了一下，颤声道：“小冰,我是爸爸。”
　　“爸爸有些事做的不对,但现在爸爸知道错了……你回家吧。”
　　俞睿明从生下来就含着金匙，一辈子从来没有向人这样当面服过软,更何况对方是自己的儿子。
　　就是之前和强势的殷傲雪有争执,合好也往往是事后买个礼物、准备一场二人旅行之类。
　　但三年的分离让他真的怕了，俞冰是他看着出生，带在身边养大的，寄托了他所有的希望和期许。虽然有俞信的存在,但在他的心里，他就这么一个儿子。
　　如果俞冰能够回家，他可以接受一切，并放下父亲的威严。
　　搁在三年前，知道俞冰和男性相好，俞睿明肯定会打断俞冰的腿，并要求对方立即离开。但经过失去俞冰三年的担惊受怕、种种不可预知的揣测，现在他已经非常想得开。
　　只要孩子没事就行，其余的都好说。
　　再者孩子们现在都还小，不一定能走到最后，等到将来年纪大一些，说不定就自然分开，各自娶妻成家立业。
　　就算两个人感情深，彼此都认定对方，现在科学技术发达，他们家路子和钱又都不缺，实在不行将来去做试管婴儿，也算是给家里留了后。
　　“大叔，你认错人了。”小白回答。
　　尸仆自诞生之日，便前尘往事尽皆忘却，只为其主而生。
　　陆维在旁边将一切尽收眼底，这个时候已经有了成算，走上前去拉了拉俞睿明：“借一步说话。”
　　小白与陆维心意相通，默默的退入屋内，只留下俞睿明和陆维在屋外。
　　俞睿明望着对面的陆维。
　　刚才隔着扇窗看他的时候，俞睿明只觉得这少年有着冲击视觉的野性俊美，然而这么近距离的打量，又觉得气质十分神秘。
　　明明是鲜活年轻的身体和面容，以俞睿明的年龄和阅历，却难以一眼看透。
　　如同迷雾如同深潭，复杂难测，引人探究。
　　“你好，我叫陆维，来自聿州苗寨。”陆维朝俞睿明伸出一只手，态度友善，“是彝民。”
　　俞睿明顿时觉得了然，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具备神秘的气质也没有那么奇怪。
　　见陆维愿意主动与他友善沟通，他觉得放下了大半的心，伸手回握：“你好，陆维。我姓俞，大约比你痴长二、三十岁，你愿意的话，可以叫我俞伯伯。”
　　“俞伯伯好。”陆维顺着俞睿明的意思改了称呼，接下来直入主题，“我是在两年前的林子里，捡到小白的。”
　　“那个时候他受了伤，伤到了头。”陆维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以前的事情，都不记得了。”
　　陆维在俞睿明的身上，嗅到了同为上位者的气息，知道小白的来历恐怕不简单。
　　而这件事情是双刃剑，如果处理的不好，会为自己带来不小的麻烦；反之如果能好好处理的话，会平添一大助力。
　　他也需要这样的助力。
　　陆维虽然自己钱够用，却也有很多不能为人所知的秘密，所以他和小白才住在垃圾场，方便炼蛊的同时，也是为了避人耳目。
　　将来他的计划之一，需要使用医院的维生系统炼蛊，这种事情没有势力保驾护航，就很难保障其私密性。
　　俞睿明的到来，可以将这些事情很便利的解决。
　　俞睿明脸上露出纠结的神色：“小冰他……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通过刚才小白的表现，其实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只是一时间还不愿意承认而已。
　　“也不完全是。”陆维安慰道，“生活的基本常识，和学过的技能都是记得的。他不记得的只是他是谁，以及从前的人际关系。”
　　“我带他去医院看过，医生说他这种情况，有可能一辈子都会失去从前的记忆。其实不要紧，一切都可以慢慢来。就算想不起来，父子始终是父子，关系永远不会改变。”
　　“刚才看到俞伯伯您的样貌，我就知道是小白的亲人找来了，很为他高兴。”
　　陆维一番话知情达理，简直说到了俞睿明的心底里去，他有些热泪盈眶的望着陆维：“陆维，你是个好孩子，小冰很幸运遇到了你……你看着岁数不大，是自愿跟他在一起的吗？”
　　陆维错愕片刻之后，扑哧一声笑了：“小白失忆之后，都是我陪着他，所以他对我感情上比较依赖而已。”
　　俞睿明刚才看得清清楚楚，俞冰凝视着陆维时那深深的依恋和满足感，他是过来人，自认为懂得儿子的感受，却没想到被这少年否认。
　　少年人难免脸皮薄，或者是俞冰还没有表白，俞睿明便也含混过去，不再深究这件事情，看了看周边的环境，继续道：“你们怎么住在这里呢？”
　　其实这里窗几明亮，搭有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收拾的十分干净，空气清新，看上去倒是挺舒适的，并非想象中凌乱肮脏不能住人的样子。
　　“是这样的俞伯伯。”陆维解释，“我奶奶去世之后，给我留下了一笔数额不小的遗产，我就想着到城里来看看，见见世面，顺便帮小白寻找亲人。”
　　“但人生地不熟的，我们沿途上过好几回当，有一次还遇到人贩子，想想真是后怕。”
　　陆维拍了拍胸口，仿若余悸未消的模样：“听说城里有很多骗子，我没敢贸然买房，住旅馆又不许带宠物，所以就暂时带着小白和小黄在这里住下。”
　　“其实，这里住惯了也还不错。”
　　说完，圆滚滚、毛茸茸的小黄应景跑到陆维脚边，朝着俞睿明摇了摇尾巴。
　　俞睿明听后，语重心长道：“陆维，过去没有这个条件，也就算了。但你正是读书的年龄，就这样荒废学业和青春，对将来可没有什么好处。”
　　“如果信得过俞伯伯，就和小冰去海城吧。在那里，我会为你们安排好一切。”
　　陆维朝着俞睿明笑了：“嗯，我都听俞伯伯的。”
　　……
　　王昊赤身蜷缩在黑暗房间的角落里，已经不成人形。
　　他全身的肌肤几乎都被烙铁烙过，散发着浓重的焦臭。
　　两条腿自膝盖以下已经不见了，它们被执刑者寸寸碎断，切下来一片片烤熟，再逼着王昊吃下去，如今在王昊的胃里。
　　唐家的家主用这样的酷刑，发泄丧子的悲痛。
　　王昊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但他觉得自己应该离死亡不远了。
　　极度的痛苦，甚至令他向往死亡。
　　但是……陆维。
　　王昊闭上双眼，在无边无际的黑暗和痛苦之中，看见了一团光。
　　在那团光中，陆维朝自己伸出一只手，揉了揉自己的头顶：“刚流过鼻血吗？脸色不太好的样子。”
　　然后陆维从荷包里翻找了一会儿，掏出几块糖，塞进自己手中：“拿去吃吧，别在外面待着了，回家好好休息。”
　　说完，陆维又微笑着揉了揉自己的头发，这才转身离开。
　　他想要留住那一只温暖的手，想要那个修长矫健的身影停下来，然而他的舌头被连根拔掉，说不出半个挽留的字；他的双腿自膝盖以下都没有了，跟不上陆维矫健的步伐。
　　他从喉间发出喑哑的声音，断续而低微。
　　“半个多月了，这小子死了没？”有人像踢一条破麻袋一样，用脚踢了王昊两下，“踢他都没有反应。”
　　“还没死，不过也差不多了。”执刑者恭敬回答，然后将一根烧红的铁钎插进王昊的锁骨下方。
　　因为肌肉的条件反射，王昊开始颤抖。
　　但王昊没有睁开眼睛，他想要在那团光里面，停留的久一些、更久一些。
　　“啧，看着挺恶心的。”声音鄙夷道，“给他个痛快吧。”
　　“是。”执刑人躬身应承。
　　那人离开了刑房，脚步声逐渐远去，收到命令的执刑人将王昊倒吊，割开他的喉咙，在淋漓下落的鲜血中，看着这名十五岁的少年在抽搐挣扎中断气。
　　然后找了个麻袋，将王昊残破的尸身收拢，放在一辆竹制的架子车上面，推了出去。
　　因为失去双腿，再加上在这半个月的折磨当中骨瘦如柴，根本没有多少重量，执刑者推起架子车很是轻巧。
　　像这样的罪人，自然是不配得到安葬的。
　　执行者来到附近的一座山崖处，将麻袋往下一倾，就算是完成了任务，推着空架子车折回。
　　山崖非常高，装着王昊尸体的麻袋坠落再坠落，最终沉重的拍在一块青石地，在上面慢慢洇出朵硕大的血花。
　　血肉的气味，被山风吹得逸散。
　　距这里遥远的地方，半浮半沉在沼泽之中，花豹的尸体，忽然睁开了双眼。
　　然而这双眼睛，却是没有眼珠子的，黑沉沉的两个洞，爬出无数长了透明复翅的花斑飞虫。
　　这些花斑飞虫成群结队，像一片小小的黑云，沿着王昊的血肉气息，朝着山崖下的方向飞去。


第201章 
　　飞虫群赶了几十里路,来到那滩被麻袋包裹着的血肉跟前，停驻了片刻之后，“嗡”地一声扑了上去,开始用它们发达的颚器以及锯子一般的前肢,撕裂啃咬粗粝硬实的麻袋。
　　没过多久,沾血的麻袋被撕开了一条长口子，尸体沿着青石地的斜面，从麻袋里面滚落出来。
　　从那么高的山崖上被抛下，肉已经被摔烂，包裹着碎断的白骨,血肉模糊一团，其实已经看不太出来是个人形。
　　花斑飞虫密密麻麻停驻于尸身,开始吞食血肉，吃饱了之后,就在上面□□、产卵繁衍下一代。
　　如此两天，青石地上只留下一具破碎的森森白骨,飞虫群则壮大了百倍。
　　原先只是朵小小的黑云,现在望去足以遮天蔽地。
　　在距离尸体不远的地方，有一株枝干虬结的大树,树干粗壮,三个人都难以环抱。
　　飞虫群在树干处啃咬出了一人大小的深洞，开始在树洞里吐丝筑巢。
　　……
　　陆维从来没有想过，他还有重返校园的一天。
　　但事实上，他眼下就坐在海城某重点名校高三的课堂,听老师讲数学课。
　　没办法，虽然俞睿明有将小白送到国外去念大学深造的打算，但小白十八岁高三那年出走，到现在二十一岁回来，连高中的学业都没完成。
　　陆维经过学前测试，已经达到了高三的程度，俞睿明见小白情感上十分依赖陆维，于是就让陆维和小白一起上学。
　　这所重点高中的升学率在海城排名第一，学风很好，学生们大都是靠自己硬考上来的，当然也有个别如同小白和陆维这样，家里有钱有权的插班生。
　　课堂上没有人交头接耳，只能听见一片如同春蚕啃食桑叶般，做笔记的沙沙声。
　　陆维算上原世界，有过三次高考的经历记忆，再加上过目不忘，现在的学业对他来说并不困难，甚至颇有余力。
　　所以老师在上面讲课，他只分了小半的精神听讲，大部分的精神力都笼罩在课桌内书包里的竹制蛊罐里，时时刻刻观察“天眼蛊”与那只新炼蛊虫的争斗。
　　这两只蛊虫互相争斗已经有一周时间，到现在也没能真正分出胜负。
　　目前看来，“天眼蛊”虽然寿数将尽，但毕竟是活了200多年的金蛊，在争斗中占据优势地位，却没有什么斗心，不会主动上前撕咬对方。
　　那只新蛊虫倒是斗心炽烈，吞食对方的欲望十分强，却因为“天眼蛊”的稳若泰山，一周来无可奈何。
　　老师布置过作业之后，下课铃响起，陆维和小白收拾了书包，走出教室。
　　因为他们两个是走读，所以不用参加晚上7:00~10:00的自习。
　　经过走廊的时候，看见陆维的鞋带开了，小白就蹲下去替他系鞋带。
　　现在正是下午放学时间，三三两两的学生走出教室，这一幕被不少人看见。
　　本校虽然学风端正，学生们拼成绩拼得很厉害，一心向学，看见此情此景，却难免还是会有八卦之心熊熊燃起。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俞冰才是俞睿明的儿子吧？”有女生和同伴咬耳朵。
　　“是啊，听名字就知道了。”同伴回答，“再说你看俞冰和俞睿明的长相，说不是父子都没人信。”
　　俞睿明作为海城首富，这十几二十年来，经常出现在各类新闻媒体，所以就算是扫大街的也对他非常脸熟。
　　“那为什么，我看俞冰总是很巴结陆维啊。”女生疑惑不解，“中午的时候给陆维带饭带水，仔细的不行，看那架势就差喂到陆维嘴里。值日替陆维全包，现在还给陆维系鞋带，倒是一点儿也不藏着掖着，啧啧。”
　　“是不是……陆维有着更了不得的来头？所以海城首富家的公子，也不得不放下身段巴结。”
　　女生所说，也是绝大部分学生的想法。
　　同伴脸上却浮现出诡秘的笑容：“你们这些人啊，就是太世俗。”
　　不懂爱情。
　　瞧瞧陆维的长相，再瞧瞧俞冰看陆维的眼神，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只不过两个都是男的，所以大部分人没有想到那个地方去而已。
　　“哎，你说我世俗，那他们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女生不服气。
　　“不可说，不可说。”同伴晃着手指，诡秘的笑容一直没有从脸上消散，奔赴食堂。
　　自打入了这所高中，就学习和生活节奏都十分紧张，如同打仗，去晚了食堂可就没有好菜。
　　陆维和小白对这一切置若罔闻。
　　其实以陆维的精神力、小白的敏锐感官，他们当然能听得到周边的窃窃私语和小声议论。
　　但他们无需掩饰，更不必在乎，因为这一切如清风过耳，对他们没有任何影响。
　　这就是有势可依的好处。
　　走出校门，就看见有两个便衣的保镖在附近转悠，司机已经开着车在那里等他们，陆维和小白上了车，驶往俞家大宅。
　　说起来，俞睿明因为独子失而复得，十分紧张，所以对两人的行程看得很紧，生怕再有什么意外闪失。
　　俞家大宅位于海城西清湾道的一幢独门别墅，这里也是出了名的富人区，居住密度很低，安全系数非常强。
　　巨大的雕花铁门缓缓升起，在绿荫中驶过一条“Z”形跑道，才能来到那一栋于繁花绿叶中包围的三层楼房跟前。
　　走进厅房，俞睿明正在等他们吃饭。
　　“爸爸。”小白朝俞睿明打过招呼，在俞睿明对面和陆维在饭桌旁坐下，提筷为陆维挟鱼挑刺。
　　亲疏立现。
　　小白对俞睿明有着对待年长者的礼貌，也始终带着对待陌生人的疏离。
　　俞睿明知道儿子失忆，这件事急不得，虽然心里有些失落，脸上却只是亲切的笑道：“你们正在长身体，多吃一点。”
　　小白闻言，也就像模似样的挟了一筷牛肉，放入嘴里咀嚼，又给自己舀了碗汤饭。
　　没有办法，小白虽说无需吃喝，也没有味觉，但既然在人前生活，总不能暴露出这些。其实他吃了东西也不碍什么，只是不能消化，会一直积存在体内，事后要找机会吐出来，多费道事而已。
　　“小冰，在你三年前离开的时候，爸爸正为你筹备十八岁的成人生日宴会，打算邀请一些和你玩得好的同学参加，也让一些叔叔伯伯们正式认识你，可惜没能来得及。”俞睿明吃了两口菜之后，开口道。
　　陆维明了，这是俞家的太子已经成年，要验明正身、广而告之。
　　其实富人家的孩子，在未成年的时候，一般都养得很低调，曝光很少，有的干脆从小送出国，念全封闭的寄宿学校。毕竟社会复杂，绑架报复等案件层出不穷，富人的孩子更是高危人群，俞冰也不例外。
　　所以俞睿明既然认定俞冰是自己的继承人，这个形式是必须走的。
　　“虽然有些遗憾，但现在也不算晚。”俞睿明脸上带着微笑，“正好后天是周末，学校放假，你今天晚上可以仔细考虑一下，想要邀请哪些同学过来玩。”
　　“我刚上学没几天，现在身边没有什么玩得好的同学。”小白回答，“至于以前的同学，我都不记得了。”
　　俞睿明脸上的微笑僵硬了瞬间，继而道：“那也没关系，很多叔叔伯伯都会带他们家的孩子过来……你还记得小然，宜然哥哥吗？他以前跟你玩得很好的，还在我们家住过一个暑假，很不错的一个孩子。”
　　小白摇头。
　　“其实不记得也没关系，就当重新认识好了。”俞睿明终于难掩失落，“待会儿，我让人把后天宴会上要穿的衣服，给你们送过去。”
　　俞睿明正值中年，位高权重，其实平时根本就没有多少话，威严的很。
　　但这一顿饭吃下来，就数他的话最多。
　　他也是没有办法，如果他不主动说话，这顿饭就基本上是冷场的局面。
　　儿子对他礼貌而疏远，父子间竟没有多余的话可以说。
　　想起从前，恍若隔世。
　　陆维在旁边扒着饭，将一切尽收眼底，并不觉得如何同情俞睿明。
　　若非俞睿明婚内出轨，还搞出孩子来，俞冰丧母同时受到这样的双重打击，也不会一气之下离家出走。
　　不是说人这辈子不能做错事，但做错了事，就要有受到相应惩罚的觉悟。
　　要知道真正的俞冰，是在王正平父子手中经历过将近两年的凌虐，最终惨不忍睹的死去，由陆维亲手掩埋。
　　如今在陆维身边的，并非当年的那个俞冰，而是尸仆小白。
　　三人用过晚饭之后，陆维和小白就上了二楼，去了他们的房间。
　　俞家的这幢别墅分三层，一楼包括饭厅和会客厅以及佣人房，二楼有六、七间起居室，还包括书房和健身屋，三楼是娱乐室，场地宽敞，想要邀请朋友们在家里喝酒打台球什么的，都非常方便。
　　俞睿明和陆维小白住在同一层，房间却是分开的，隔音什么的也做得很好，彼此都有相对私密的空间。
　　陆维和小白进了他们的起居室之后，小白第一时间就去了厕所，把刚才吃下去的饭菜及时吐出来，否则留存在肚子里总觉得有些不舒服。
　　出来之后，小白就开始写家庭作业。
　　不光要写他自己的，还要写陆维的，因为他与陆维心意相通，模仿起陆维的笔迹来也是熟极而流。
　　而在这个房间里面没有其他人，小白也不需要为了掩人耳目，去刻意放慢自己的速度，下笔如飞，纸张上简直看不到笔尖是如何运行的，只能看到一片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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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没过多久,小白把两人的作业写完了，正在收捡习题册的时候，就听见外面有人敲门。
　　“请进。”
　　陆维回答,然后就看见人过中年的李管家,提着两个袋子走进来：“小冰,俞先生让我把后天要穿的礼服给你们送过来。你们试试看合不合适，有哪里不合适的话再跟我说。”
　　“谢谢李叔。”小白有礼貌的回答后，接过了袋子。
　　李管家的父亲，就是俞睿明父亲的管家，父子两代都在俞家服务,深得俞家两代家主信任。
　　小白是李管家看着长大的，算是小白的半个长辈,所以尊称一声叔。
　　李管家见小白对自己礼貌而疏远，不复当年的亲热,心里有些惆怅，也不便多待,于是送过衣服之后便离开了。
　　李管家和保姆厨子以及几名得力的保镖,住在别墅底层的佣人房。其余的清洁工、园丁司机之类，则住在别墅外面专门搭建的附属建筑内。
　　说是佣人房,其实格局器物用具等方面,跟二楼的起居室也差不了多少，都是配了卫生间的套房。
　　特别是李管家在俞家，可以称得上是半个主事者，所以又跟别的服务人员不同,自己和妻子都住在底层套房。
　　管家的职责是按照主人的需求，安排其余的人做事、设立奖惩，协调服务人员，管理这个家庭。
　　所以到了这个时间，如果没有意外的事发生，主家也没有特别传唤，李管家自己也就没有什么事情要做了。他走下二楼，来到属于自己的套房跟前，推门进去。
　　然后就看见女儿李纯和妻子坐在沙发上，微笑着窃窃私语。
　　李纯与俞冰同年，比俞冰小半岁，因为成绩稀烂，职高毕业以后就没有再读书，李管家在外面给她买了套房，很少回俞家大宅。
　　说起来，李纯和俞冰也算是青梅竹马，两三岁的时候经常在一起玩儿。
　　但等到俞冰再大些，对洋娃娃游戏和李纯失去兴趣，玩伴换成了男孩子，之后又有了性别意识，彼此间就越发疏远。
　　一般来说，女孩子在某些方面的觉醒比男孩子早得多，所以尽管俞冰没有把李纯放在心上，李纯却一直对俞冰十分恋慕。
　　这种恋慕算不得单纯，既有对俞冰外型的欣赏迷恋，也有对财富权势的崇拜。
　　虽然因为少女的羞涩，李纯自以为把这份恋慕隐藏的很好，却怎么能瞒过父母的眼睛？
　　而李纯和俞冰是不可能的。
　　按照俞冰的人生规划，将来注定要娶门当户对的小姐，而不是管家的女儿。话说回来，如果俞冰对李纯真的有意思，未必不可一争，毕竟俞家的太子，有一个家世显赫的妻子也不过是锦上添花，并非绝对必要。
　　关键俞冰对李纯半点意思都没有，她还硬往上面凑的话，那就会惹得主人不快，也失去了做管家的本分。
　　为了女儿和全家人的将来着想，李纯念职高的时候，李管家为她安排了住校，一周只允许她回来一天，还被看得很严，根本没有接触到俞冰的机会。
　　尽管在职高毕业之后，李管家就为李纯买了房、买了辆小车代步，怕她钱不够用，时不时还往她卡上打钱，在普通人家看来已经是非常好的父亲，但李纯还是因为这件事而和父亲有了隔阂，加上俞冰那段时间失踪，她之后就很少回俞家大宅，也很少跟父亲联系。
　　李管家虽然有些失落，但知道李纯跟母亲还是没有断了联系，而且在外面虽然花钱比较大手大脚，却也没有怎么乱来，就又放了心，只想着孩子现在年轻不懂事，等她将来年岁渐长、成家生子，自然就懂得父亲的用心良苦。
　　“爸，你回来啦。”李纯看见李管家推门进来，从沙发上站起，亲亲热热的喊他，把手伸到他的臂弯里，拉着他在沙发上坐下。
　　父女寒暄过后，李管家毕竟头脑还没有被完全冲昏，于是问道：“今天怎么想着过来看爸爸？”
　　“我听说……后天俞家要举行宴会，邀请很多人过来。”李纯忸怩道，“爸，我想带个朋友参加。”
　　“什么朋友？钓金龟婿的朋友吗？”李管家看了李纯一眼，说话很直，“爸爸在俞家工作半辈子，年纪一大把了，还想要体面的退休，你别给我惹事。”
　　“你是不是，还想着小冰呢？趁早把这心收起来。”
　　“哎呀爸，你怎么总是拿老眼光看人呢？”李纯的脸红了红，“我以前是喜欢过俞冰哥，但他从头到尾对我根本就没意思，我也不是那么不识分寸。再说我们都六七年没接触，听说他回来还失去了以前的记忆，连俞先生都不记得，更不会记得我，我再巴巴的往他跟前凑，也怪没意思的。”
　　李管家听了李纯这番话，觉得她确实开了窍，于是放缓神情，微笑着点了点头。
　　“是我的男朋友。”李纯羞涩道，“他想认识点儿场面上的人，好为将来铺路。”
　　“是个什么样的人？”作为父亲，李管家对李纯交往的对象，自然存着考量的心思。
　　“哎呀，明天我带过来你就看到了嘛。”李纯撒娇。
　　李管家想了想，年轻人想要拓展人脉，别的不说，至少也算是有事业上进心。
　　俞家的这场宴会办得很盛大隆重，除了圈中大佬，也难免有一些沾边的亲戚、趁附者收到邀请，说实话，只要李纯不给他惹事，并不缺两个位置。
　　“好吧。”李管家想了一会儿，最终点了头。
　　……
　　用一天时间恶补过这个世界上流社会的礼仪之后，就到了小白的生日宴会。
　　因为今晚小白是主角，必须要有一个隆重的登场，做足准备，所以陆维尽管平日里跟小白焦不离孟，到了这个时候也得暂时分开。
　　宴会是自助餐的形式，宽敞的大厅内叠了九层的三座香槟塔在水晶灯下闪耀着琥珀色，周边摆放着琳琅满目的各色食物，任人取食。
　　厅堂正中能够跳舞，大厅之外还设有烧烤架和大型游泳池、以及用来换衣小憩的房间，因为之前考虑到小白的同学，以及一些富二代都是年轻人，所以想要玩得high一点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宴会要到晚上才正式开始，陆维算是来得早的，端着一杯香槟坐在花架旁，看着好些个年轻男女嘻嘻哈哈，在不远处的游泳池里游泳。
　　这些都是来观礼的富二代，以及俞家几个趁附的、年龄比较轻的远房亲戚。
　　因为知道陆维是俞冰的救命恩人，这些人对陆维倒是非常客气，还邀请陆维一起下水。
　　但陆维几百岁的人了，对和一堆年轻人游泳有点提不起兴趣，所以婉言拒绝，只是端了杯香槟坐在旁边看。
　　过了一会儿，就看见个穿着蓝色泳裤，看着连二十都没有的俊俏青年端着盘蛋糕饮料走过来，小心翼翼的放在池边，显然是供那群年轻男女取食。
　　那青年眉宇之间和俞睿明有些相像，但在场的很多都是俞睿明一脉的亲戚，有些相像也不以为奇，所以刚开始陆维并没有怎么在意。
　　但游泳的男女对青年的讨好并不买账，有人游上岸来，假装拿了一杯饮料和蛋糕，然后顺手就把那杯冷饮泼在青年的脸上，然后将奶油蛋糕糊了青年满脸。
　　这个行为，仿若打开了某种阀门，十几个年轻人，一个接一个的上岸，往青年的脸上泼冷饮、抹蛋糕，然后哈哈大笑。
　　青年不敢躲避，自始至终站在原地受着，只是用手掌抹了抹脸，然后露出讨好的笑容。
　　“我们如果有需要，自会喊服务生，要他来献什么殷勤？”有人讥诮道。
　　“他是怎么进来的？”有人疑惑。
　　“你们不知道吧，俞伯伯没有打算让他来，但这小子可能耐了，跟李管家的女儿，那个叫李纯的谈上了恋爱，所以趁机弄了张请帖混进来。”有知情者解答，“到底是小三的仔，就会使这些不入流的手段。”
　　“要我说，进来了又怎么样？这种下流胚子，有点身份的谁会多看他一眼，不过是自取其辱。”
　　年轻人对他们认定的罪恶，总是有制裁的愿望。
　　把盘子里冷饮全部泼完之后，大家就推推搡搡，把青年拉下了水。
　　青年虽然是会游泳的，但架不住这么多人抓着他的头发，一次次把他往水里摁，完全没有反抗的能力。
　　看着青年因为缺氧而脸色逐渐发紫，嘴巴大张，脸上露出丑态，众人拍着手，爆发出一连串笑声。
　　陆维对这种欺凌弱小有点看不下去，于是放下手上的香槟，举步朝着游泳池畔而去。
　　青年就是俞信，此时此刻他睁眼看着蔚蓝的池底，视线模糊、双拳紧握，内心既羞又悔。
　　这三年时间，俞信跟他母亲的生活过得不错。
　　虽然俞睿明始终没有承认他，但俞冰失踪，他就是俞睿明唯一的亲生子，很多人都看好他的将来，在他身上押注，他所到之地总是有人趁附讨好，和他交朋友。
　　然而俞冰回来之后，这一切都在一夜间土崩瓦解，原本称兄道弟的朋友，看向他的目光也变为鄙夷不屑。
　　正牌太子归来，谁还看得上小娘养的？
　　他很彷徨失落，却没有任何办法。李纯比他大一岁多，其实他对李纯没有任何感觉，却听从母亲的话，从李纯这里打开突破口。
　　他只有十九岁，他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错是对，他只想重新回到自己熟悉的人群中，重新获得支持和友情。


第203章 
　　母亲说过,就凭他是俞睿明的骨血，俞家的荣光、俞家的财产就都该有他一份，俞信一直未曾怀疑。
　　然而现在,他的肺部像是快要炸开,池水咕咚咕咚的往气管里倒灌,他开始怀疑了。
　　他不想和俞冰争了，也不想待在这个豪华却充满了恶意的宴会上，他想回家。
　　临近泳池二楼的窗台上，矗立着俞睿明高大却沉默的身影，李管家陪在主人的身侧。
　　“俞先生,是不是闹得太过分了？”李管家的神情带着些不安，“要不要我下去阻止？”
　　以李管家的精明,当然是在女儿带着俞信过来的第一时间，就发现了此事,原本并没有想着放俞信进宴会会场。
　　但俞睿明阻止了李管家，说是既然来了,放俞信进去也无所谓,想必就是料到了俞信的下场。
　　“不用。”穿着深色礼服的俞睿明，语气淡漠的回答,“他也该长点教训,明白自己的身份。知道有些东西，不是他能妄想的。”
　　“到底是俞先生的孩子……”李管家低声道。
　　“我的孩子只有小冰。”俞睿明转过身，“他被生下来，就是一个错误。”
　　俞睿明从来,就没有期待过俞信的降生。
　　再者俞睿明作为俞家的家主，又是一个成功多年的商人，自然拎得清孰轻孰重。
　　三年前妻子离世，对他也是个沉重的打击，加上许多事情骤然当头压下来，他忽略了对俞冰的关心，一时不察，让那女人钻了空子有机会凑到俞冰跟前胡说八道。现在俞冰既然回来了，他还没有糊涂到放任外室所出的孩子继续蹦哒，影响未来他跟俞冰之间的父子感情。
　　听着先生的脚步声逐渐远去，完全没有停驻的意思，李管家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跟上主人。
　　另一边，陆维绕过花架，来到游泳池畔，蹲下来看着池子里面正在大声笑闹的青年们，开口道：“到此为止吧。”
　　“宴会还没开始，一会儿长辈们过来如果看到了，终究不好。”
　　确实如此。
　　大家都猜测得出来，俞睿明并不待见俞信这个私生子，而且当年俞冰会离家出走，完全是俞信母亲的缘故。想要和俞家的太子打好关系，自然要跟俞信彻底划清界限，所以就有了这一场欺凌。
　　但就算是这样，此番行为落在一些仁厚长者的眼睛里，还是难免会觉得他们这群人欺负弱小。
　　晚上来赴宴的很多都是商界大佬，俞信的事情来日方长，今天万一在哪个大佬心里留下不好的印象，影响到未来的事业人脉，实在没有必要。
　　被陆维点醒后，俞家一个机灵的远房亲戚，首先松开了俞信，还顺手拍了拍俞信的脊背，笑道：“大家都是年轻人，只是玩玩而已，别当真。”
　　富二代们都不笨，实际上因为从小见识眼界、生活环境和普通人就不同的关系，他们大部分都非常聪明，一个个都回过味儿来，放开俞信，四下散开。
　　当然，就算停止欺凌，也没有人愿意跟俞信扯上什么关系，都离他远远的。
　　俞信会游泳，所以身边的人放开他之后，他就游到泳池边缘上岸，捂着胸口弯腰呛咳不止。
　　陆维并不知道俞信是谁，走到俞信对面问道：“你没事吧？”
　　俞信听到刚才替自己解围的那把声音，抬起头望向陆维。
　　是个浅棕肤色、长手长脚，看上去比自己还要小一些的少年，生得极为俊美。
　　来到这个宴会的年轻人，由于基因优化、生活优渥的缘故，长得基本上都属于平头正脸，最不济也养了身不错的气质。
　　甚至有好几个相貌出色到堪比当红小生小旦，就连俞信自己的长相都十分俊俏。
　　然而这个少年，和所有人都不同。
　　当俞信看清陆维的瞬间，只觉得呼吸骤然停止，头脑一片空白。
　　与宴会之上，被家庭精心呵护塑造出来的年轻人们，那种大众认可的“优秀”、“俊朗”不同，那是某种直击人心的、带着野性不羁的美感，和俞信对望的目光深邃而神秘，仿若里面存在着星辰大海。
　　陆维见到俞信呆怔的表情，已经很是习惯。事实上只要是和他初次见面的人，都会呆怔上那么一会儿。
　　至于呆怔的时间长度，端看对方教养定力。有人只是一瞬间就恢复常态，也有人久久没有办法回神。
　　这其中，固然有他这具皮囊太过好看的原故，更多则要归功于他强大的精神力，就算没有刻意去使用，也会在不知不觉中外散，形成了对普通人的强烈吸引。
　　“看起来，这个场合不太适合你。”陆维朝湿淋淋的俞信伸出一只手，“我陪你去换衣服，然后你就离开吧。”
　　陆维左右无事，不如送佛送到西。
　　俞信回过神，握住陆维伸出来的手，接受了他的好意，又觉得十分羞惭。
　　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并不想以这样狼狈的姿态，与这名少年结识。
　　然而与俞信交握的那只手，坚定又温暖，令俞信被欺凌之后，惶恐不安的心情逐渐平定。
　　陆维陪俞信去了更衣室。
　　俞家安排的很周到，因为怕宴会上出了什么意外，比如客人被酒水弄污了头发衣裳之类，更衣室里面甚至有沐浴的地方，沐浴乳洗发水电吹风等等一应俱全。
　　俞信在沐浴间洗了个简单的澡，吹干头发，换上礼服，然后才有些怯缩的走了出来。
　　从小到大，俞信一直是个怯缩的人。
　　他是俞睿明见不得光的私生子，虽然生活中没有缺过钱，却只能跟着母亲躲躲藏藏的生活。
　　殷傲雪是什么人？高干家庭出身，身处的阶层不是普通富商可比，嫁入海城首富俞家，都属于低嫁。
　　如果她知道丈夫在外面有其他女人孩子，只要动动指头，都能把俞信母子捻死。
　　殷傲雪在的时候，俞信母子就连大气儿都不敢出，只能本本分分的龟缩着。
　　俞信没有爸爸，在学校里难免被欺负，也从来没有人替他出头。
　　还是近三年，因为俞冰的失踪，他身边多出了不少或仗义或知心的“朋友”，令他逐渐变得自信，敢于说出自己想说的话，敢做以前自己不敢做的事。
　　又是因为俞冰的归来，他的这些“朋友”一夜之间土崩瓦解、冷眼相待。
　　俞信之所以会来参加这个宴会，除了母亲的怂恿之外，也因为他其实是想挽回这些“朋友”的。
　　他的内心深处也知道，这些“朋友”之前跟他要好，只是利益所趋，但就算是这样，他也不想再回到从前，不想失去这些虚伪的友情。
　　现在这一场梦醒了，他仍旧是那个怯缩的俞信。
　　然而比起从前，还是有什么东西，在俞信十九岁的心灵中，悄悄改变了。
　　陆维看着沐浴完的俞信，从沙发上站起来，点了点头：“记得从后门走，那里是服务人员的通道，不至于撞上什么不该遇见的人。”
　　说完之后，陆维自觉已经完成任务，朝着门口走去，拉开木门。
　　俞信却三步并两步上前，伸手抓住了陆维的胳膊。
　　陆维抬眼，用疑惑的目光望向俞信。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俞信不敢与陆维灿若星辰的双眼对望，耳根有些泛红。
　　“你不需要知道。”陆维拂开俞信的手，掸了掸衣袖，“如果没有意外，我们不会再有交集。”
　　陆维会选择出面去帮俞信，纯粹是看不下去欺凌弱小的行为。
　　他活了几百岁的人，在这个世界又有任务，没有兴趣和一个二十岁都不到的青年交朋友。
　　“为、为什么？”俞信结结巴巴的挽回，“你刚才救了我……我很感激，至少以后，让我请你吃顿饭……”
　　陆维轻笑一声，打断俞信：“我没有兴趣，与弱者来往。”
　　说完，陆维径直离开更衣室。
　　俞信听过陆维的话，放在身侧的双手逐渐紧握。
　　紧接着，俞信并没有依照陆维所说，往后门的方向走，而是跟在陆维身后，朝大厅的方向走去。
　　耽搁了这样一段时间，此时此刻已是华灯初上，宾客们聚集一堂，三五成群的交谈着，杯筹交错，场面甚是繁华热闹。
　　银色的、铺了红毯的螺旋梯上，身穿深色礼服的小白走下来。
　　水晶灯的灯光映照在小白黑缎子般的头发上，耀出梦幻般的光圈。他皮肤白净，五官立体精致，整个人如同用羊脂玉雕出来的，甫一出现就吸引了全场的视线，在场者纷纷发出赞扬的声音。
　　当然，除去小白本身外貌就出色之外，能得到这么多关注和大面积的赞扬，半点恶声都听不到，更多是出于他俞家太子的身份。
　　毕竟男人不像女人，只要长得美就可恃靓行凶，如果要旁人服气，最终还是靠能力和实绩说话。
　　而这些，小白暂时都不具备。
　　“小冰，来。”俞睿明站在螺旋梯下，脸上带着慈和的笑，“跟叔叔伯伯们都认识一下。”
　　于是带着小白满场敬酒、寒暄，做足主人姿态，俞家太子从此验明正身。
　　等到场面走完，小白能够自由活动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来到陆维身旁，与陆维搭肩私语，亲密之态不同于对待别人。
　　一些人并不认识陆维，有些诧异俞家太子为何对这不知来历的少年如此亲近，随即从旁人嘴里得知陆维是小白的救命恩人之后，也就释然，不作他想。
　　俞信坐在大厅内一个较暗、不引人注意的角落，看着他的异母哥哥俞冰，和那名救了他的少年亲密交谈。
　　这个时候，他已经从旁人的嘴里听到，少年名叫陆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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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陆维。
　　俞信心里再三咀嚼着这个名字,在黑暗而不引人注意的大厅角落里，目光贪婪追随着位于人群中心的陆维。
　　璀璨灯光下，盛装的人群来来往往,其中不乏形容出色者,然而谁也无法掩盖那名少年的独特魅力。
　　那般罕见的美貌,当然会令人想要接近、引人觊觎。
　　有人搭伙上前向陆维敬酒，想要将他灌醉，却被他三两下化解；有腼腆害羞的少女被女伴们起哄推到陆维身边，紧张到浑身僵硬，然而只是陆维几句话的功夫,就已经露出轻松笑容，目光闪亮的看着陆维。
　　在这样的场合里,陆维如鱼得水。
　　俞冰只要有时间，就会一直陪在陆维身边,表现得与有荣焉。他每次投向陆维的目光，都与对待旁人不同,专注而充满了依恋。
　　仿若这满厅的人来人往,只有陆维能真正入他的眼、进他的心。
　　每当俞冰和陆维并肩而立，就如同两颗星辰交相辉映,场面美好的像一幅画。
　　俞信垂下眼睫,看着自己放在西裤大腿上，修长白皙的手指。
　　陆维救了他，却不想和他有任何交集，甚至不愿意知道他的名字。
　　他和俞冰,和这些能够堂而皇之与陆维交流的在场者，差别在哪里？
　　是了，他是弱者，是不被承认的私生子，而陆维对弱者没有兴趣。
　　如果他不是俞信，而是那个身披万千荣光、被无数人簇拥讨好的俞冰……实际上，在俞冰没有回来的那三年时间里，他也尝过被人簇拥讨好的美妙滋味。
　　他距离那个众人中心的位置，曾经只有过半步之遥。
　　然而他如今待在这黑暗的角落，不想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格格不入。
　　俞信在沙发上坐如针毡，感觉到时间的流逝速度慢的惊人，如同永生永世，被无形的钉子钉死于原地的地缚灵。
　　他只是为了一次次在人群的间隙中见到陆维，而勉强支撑下去。
　　因为明天还要上学，陆维并没有在宴会上待到后半场，晚上8:00不到就和俞冰一起离开。
　　实际上到了这个时间段，圈中大佬们都已经退场离开，后半场基本上是属于年轻人的各种游戏。参加可以，不参加也无所谓。
　　俞信之前吃过那帮年轻人的亏，自然也不会留下来。他按照之前陆维所说，悄无声息贴着光线较暗的墙角行动、不引人注目的走了后门，没有受到任何为难，顺利离开宴会大厅。
　　俞睿明虽然不肯承认俞信，但在钱财上从来没有亏待过他，他不过19岁，就已经考过驾照，并且有了属于自己的一辆不错的跑车。
　　他开车回到居住的小区，把车停入车库，回到位于三楼的家。
　　母亲谭翠玲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脸上贴了一张面膜，看见他回来，立即起身开口指责：“你知不知道今天是个多好的机会，怎么这样快就回来了？”
　　谭翠玲出身市民家庭，以前不过是俞家分公司的打杂小妹，长相其实还没有殷傲雪美，论起头脑和学历家世，更是拍马都及不上殷家的大小姐。
　　但她认识俞睿明的时候年龄还小，很是清纯可人，跟美艳的殷傲雪是两种类型，又有着殷傲雪没有的温柔体贴，这才使得俞家的家主动了心。
　　然而没过多久，清纯就化作贪慕虚荣，头脑和教养素质不足的缺点被凸显出来，就算没有殷傲雪，她也根本上不得台面。
　　偶尔说些傻话是可爱，一直唠唠叨叨的说就是不识时务，温柔体贴在俞睿明看来也变作了黏黏糊糊，珍珠化作鱼眼珠。
　　而且谭翠玲胆子还挺肥，竟瞒着俞睿明偷偷生下孩子，从那以后俞睿明就开始远着她，虽然钱财上对她还算大方，却再也不怎么跟她接触见面。
　　虽然俞睿明嫌弃谭翠玲又蠢又上不得台面，但她其实还是有些小人物的生存智慧。否则的话，也不会这么多年带着儿子一直闷不做声的生活，直到殷傲雪意外身亡才跳出来。
　　不过也仅此而已。
　　她一次次向儿子出谋划策，但以她的眼界和见识，使出的也只能是一些不入流、充满了后顾之忧的手段。
　　比如说让儿子主动接近李纯，得到宴会请帖的这件事。
　　就算是能一时混进去，这种事又瞒不住，俞信一定会成为所有人的笑柄。
　　他以俞家子自居，需要借着俞家家仆的势，才能参加俞家举行的宴会，谁能看得起他？
　　但谭翠玲却不觉得，她知道这场宴会盛大，邀请了商界许多重要人物，认为俞信和俞冰是兄弟，俞睿明向大家介绍俞冰的同时，俞信就算站在那里不做声，肯定也能捎带着被众人知晓。
　　在谭翠玲看来，自己的儿子长得体面又懂礼貌，肯定能在所有人面前赢得好感，从此进入上层阶级的圈子。
　　因为被谭翠玲一手带大，谭翠玲在俞信面前又是个强势的人，俞信很少顶撞母亲，但这一回却忍不住：“只是你眼里的好机会而已。”
　　“怎么跟妈妈说话的？”谭翠玲伸出手，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我都是为了你的将来着想，你还有理了？”
　　“你明明跟俞冰是兄弟，又不比他差到哪里去，他有的你也该有。”
　　“你想一辈子，都被人踩在脚下吗？！”
　　俞信听着母亲略带尖锐的嗓音，想到今天自己一次次被强按入游泳池中，一次次窒息，心中恨意陡生，冷笑道：“我和他是不差到哪里去，只是从不同娘的肚皮里爬出来而已。”
　　一句话戮到谭翠玲的痛处，她噤了声，咬着嘴唇，望着俞信的眼睛里开始泛起泪光，却还要维护自己的尊严，厉声道：“那也是你没本事，不会投胎！三年了，俞冰失踪了三年的时间，你都没有得到你爸爸的承认，你就是个没本事的人！”
　　“现在正主儿回来，你再不加紧些，我看你将来可怎么办！”
　　“加紧些？怎么加紧些？！”俞信大叫，情绪也激动了起来，“我进了会场，连佣人都不会理睬我。我端着蛋糕和饮料去讨好别人，他们把饮料泼在我的脸上，把蛋糕糊了我一脸，然后一次次把我的头摁在泳池里面！”
　　“那里根本没有人看得起我，我差点就回不来了，你知不知道？！”
　　俞信爆发完之后，谭翠玲直愣愣的看着俞信，然后哽咽出声，大滴大滴的泪水淌落下来，划过脸上的面膜纸。
　　她伸出双手抱住了俞信，哭泣道：“对不起……对不起，我都不知道，你在那里会这样难。”
　　“是妈妈不好，如果你不是投生在妈妈的肚子里，也不会有这样的处境。我们以后不往俞家那边凑了，再也不去了，我们以后就好好的，过我们的日子。妈妈其实也不是一定要大富大贵，只是一直不甘心……”
　　“对了，你不是想去国外看看吗？”谭翠玲用手背擦了擦眼泪，“妈妈之前怕你远离了俞家，会产生变故，所以一直没有答应，明天我们就去办留学手续。”
　　谭翠玲确实爱慕虚荣又势利、眼皮子还浅，但她同时也是个母亲。
　　俞信听谭翠玲这一番哭诉，心早就软了下来，伸手拍了拍她的背，以示安慰。
　　去留学吗？也好。
　　他今年只有19岁，在学校的成绩一直很不错。或许只有将自己真正的充实起来，变得更为强大，才能把自己的命运、以及想要的东西握在手里。
　　俞信轻轻闭上双眼，脑海里浮现出陆维那张俊美不羁，略带讥诮轻笑的脸
　　“我没有兴趣，和弱者来往。”
　　……
　　约会过后，陆维和小白仍旧过着高中生的规律生活，转眼间又过去了两个多月。
　　蛊罐里面的“天眼蛊”和新炼的那只黑蛊虫，终于分出了胜负，“天眼蛊”吃掉了那只新炼黑蛊。这也算不得太过意外，毕竟“天眼蛊”是金蛊，本身实力就强于黑蛊。
　　令人惊讶的是，紧接着，“天眼蛊”就开始在竹制蛊罐内吐丝结茧，将自己重重包裹起来。
　　没过两天，“天眼蛊”破茧而出，形态跟从前相比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却从寿数将尽，化为初生新蛊，再活个几百年也完全没有问题。
　　而且它的颜色，从凌晨12:00到中午12:00是灿烂的金色，剩余的12个小时则是剔透莹白，如此轮番变化，产生了二色蛊的特征。
　　至于功能更是上了一个大台阶，从之前的10秒预判，变成了可以看到人的过去和将来。
　　当然，由于仅仅是二色蛊，所以看到的过去和将来有限，只限定在某个人过去的12小时，以及将来的12小时，一天还只能使用三次。
　　陆维将其取名为“先知”。
　　出于一些常人的心理障碍，陆维从来没有尝试把蛊虫种进自己的身体，都是种进小黄的身体，或者随身携带。
　　但“先知”不同，必须种进活物的身体里才能起效。
　　首先小黄的智力有限，也不会说话，将它种进小黄或者其他动物的身体，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小白更是不用提，“尸仆”本身是免疫一切蛊术的。
　　所以陆维最终，只能选择将“先知”种进自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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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章 
　　这个变化,也让陆维对炼蛊有了新的思路。
　　苗寨的炼蛊术，无论各家流派玩出什么千奇百怪的花样，其基础理论都是让毒虫互相厮杀吞噬,最后成蛊。从来没有人试过,让蛊虫与蛊虫之间互相吞噬。
　　绝非是蛊师们头脑僵化、习惯于固定模式,实际上苗寨的强大蛊师不少是聪慧的智者，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就浸淫于此道，敢于冒险、毕生都在尝试不同的方法炼蛊，否则也不会代代推陈出新，形成这么多的流派和不传之秘。
　　这一切,是客观的原因造成。
　　蛊成之后，除去一些特殊的蛊虫,比如日常以心尖血饲养的本命蛊，大部分蛊虫都无需食物,也没有厮杀吞噬的欲望。如果想让两只蛊虫斗起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那只黑蛊不同,虽然自身没有什么能力,但斗性很强，而且具备让蛊虫进阶的能力。
　　如果多炼几只黑蛊,让它们互相吞噬,会得到什么样的蛊虫？黑蛊能和金蛊相斗这么长的时间，显然金蛊以下都不是它的对手，如果让黑蛊吞食白蛊绿蛊蓝蛊紫蛊，它会进化出相应的能力吗？金蛊吞噬一只黑蛊,就能进阶到二色，如果让这只二色蛊继续吞噬黑蛊，会一直进阶到五色吗？
　　而这些，如果按照炼蛊的正常程序走，会耗费大量时间精力，穷尽一个强大蛊师的一生也没有可能探究到底，需要分工合作、几代人去摸索。
　　不过陆维有精神力炼蛊这个作弊器，能够将时间进程缩短不少。
　　“小白。”这天回家吃过饭之后，陆维看着小白用飞快的速度写完了作业，若有所思的喊他，“看来，我们需要尽早独立。”
　　现在他和小白的身份，就是普通的高中生，还被患得患失的家长俞睿明看得很严，每天的行程去处都安排得清清楚楚，生怕再有什么闪失。
　　这也就导致了，陆维没有办法用精神力炼蛊，小白也不能夜里外出引虫。
　　毕竟，这附近的安保设施做的很好，到处都是摄像头，小白就算身手再敏捷，夜里偷偷出去引虫的话，也很难不被发现；而陆维用精神力炼蛊的话，除去基础的白、绿、蓝、紫蛊，一沉睡至少就是好几天，身边离不得人，也没办法跟旁人解释是什么情况。
　　“陆维，你是打算留学？”小白收拾好作业，来到陆维身旁。
　　陆维点了点头：“这样我们的空间会相对自由。”
　　同时，也可以发展出属于他们自己的势力。
　　陆维在领先于这个世界科技不知几千年的星际时代生活过，并且受过那个时代的高等教育，随便拿出来一些知识，都是影响到这个世界进程的伟大技术。
　　他自己又是个成功的商人，可以将其价值最大化。
　　当然，基于陆维在这个世界的任务，并不是创建一个显赫的商业帝国，所以他并没有打算自己去做这件事，而是全部交给小白。
　　小白身份合适，无需饮食睡眠，有着数倍于常人的精力、聪明的头脑和学习能力，并且没有人类贪婪、恐惧的弱点，永不背叛。
　　而他的每一个念头小白都清楚，相当于他的半身。
　　“好的，那么我去金融类专业，陆维你去化学专业。”小白打开电脑，开始飞快的查询国外知名院校，并且将每个院校的优劣势、附属环境等做成表格，给陆维过目选择。
　　……
　　由于要获得相对自由的空间，陆维并没有打算靠俞睿明的关系出国念书，所以两人择校之后，接下来就是考托福、过sat考、act考，办签证等等。
　　陆维过目不忘，小白学习能力异于常人的快速，还能和陆维进行知识共享，这些对他们来说都不太难。
　　尽管进行的十分顺利，但因为需要一步步的走程序，时间也过去了几个月，一切才尘埃落定。
　　当他们将这件事告诉俞睿明的时候，俞睿明十分惊讶，觉得自豪的同时，也隐约感到有些失落和不放心。
　　在俞睿明的圈子里，像俞冰这样的二代，出国留学的屡见不鲜。但纯粹自己考出去被名校录取的很少，大都是靠家里砸钱走关系，再加上俞冰这几年在苗寨里生活，根本就没有碰过书本，所以俞睿明觉得既惊讶又自豪。
　　失落的是，虽然俞家是海城首富，在海城可以称得上呼风唤雨，手却伸不到天遥地远的国外去。
　　到了国外之后，俞冰和陆维就是普通的留学生，再也得不到特殊的照顾和保护，和自己这个父亲也不能时时见面，实在是不怎么放心。
　　孩子已经成年，有了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又是靠自己的本事考出去，俞睿明总不能拦着。
　　但还是就留学生活几番讨价还价，比如说住宿的选择，俞睿明想要二人选择家庭住宿，方便有人照顾吃穿和看护，还能更好的熟悉当地环境，而二人则想要选择比较自由的外租公寓住宿。
　　最终小白向俞睿明保证，至少两天一次视频通话之后，他才放了行。
　　到了国外，普通留学生活其实并不轻松，也绝对没有一般人想象的那样光鲜，吃饭问题、语言交流问题等等，层出不穷。
　　特别是他们所在的名校，压力相当的大，课业繁重，绝大部分学生每天睡不到5小时。
　　陆维和小白租住的那间公寓旁边，相邻的好几间都住着华人留学生。
　　这些留学生很多时候吃不惯国外的东西，加上囊中羞涩，又没有时间去自己做饭，就用辣酱拌白饭凑合。
　　放学后一个个在家里或大量阅读文献资料，或奋笔疾书写Essay，或留在学校里做实验数据，或准备Pre色ation，放假了还要去红十字会做社会实践。
　　国外看似不在意应试教育，但想要拿到学分，其实也并不容易。
　　每天都累得瘫倒沙发里，动都不想动。至于电视电影里经常演的泡夜店、喝酒跳舞之类的日常，更是跟这些留学生绝缘，他们偶有闲下来的时间，基本都会选择上网，也不会打扮的很时髦。
　　当然，陆维和小白在这方面都开了挂，比起普通人来说要轻松许多，而且并不缺钱花，除了完成学业之外，还有多余的时间做其它的事情。
　　国外创业的投资孵化已经形成了方便而快捷的系统，小白在网上提交的全息技术概念和粗略做出的成品效果，已经引起了多家投资公司的关注和兴趣，目前正处于选择洽谈阶段。
　　这里的冬天比海城要寒冷，整夜大雪过后，就是一天一地的银白。
　　家境比较贫穷的留学生，会利用寒暑假打工赚钱，也有人会选择上summerschool，方便更快的毕业，但陆维和小白不必如此。
　　现在陆维和小白都已经上了大二，正值寒假时间，陆维和小白穿着靴子，走在铺满了冰雪的道路上，离开公寓打算去超市买菜和日常用品。
　　陆维本来可以不去的，但他在家里调配了两天的诱剂和引虫香，觉得有些疲累，就和小白一起出门走走，沾沾地气，呼吸下新鲜空气。
　　苗寨的炼蛊术，完全是靠经验和代代相传。而如果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的话，就可以检测出各种诱剂和引虫香的成分，进行方便的组合和成分提纯，得到更好的效果。
　　陆维之所以会选择化学专业，就是因为如此。
　　去超市之前，他们先去了一趟银行，打算取些现金。
　　毕竟国外的电子支付并没有国内那样发达，有时候想买点小东西之类的，还是现金方便。
　　谁知道就是那么巧，陆维和小白刚来到银行大厅没多久，就呼啦啦冲进来7、8个人，这些人看体型都十分壮硕，穿着便于行动的衣服，头上蒙着丝袜，手里拿枪到处比划，大喊大叫道：“抢劫！都不许动！！”
　　因为天太冷，出来的人少，银行里其实没有几个客户。在这种情势中，大家都抱着头，跑到大厅就近的角落蹲下。
　　银行职员在黑洞洞枪口的威胁下，很快颤抖着，拿着大叠大叠的钞票，装满了这些抢劫犯带来的两口箱子。
　　满屋子的人都指望这些煞星拿了钱赶紧走，谁料到他们居然还要劫持人质自保，从人群中挑选了一名女士，一名华裔模样的青年架起来。
　　本来按照他们的计划，两名人质就已经足够了，但这个时候，有人看到了同样蹲在大厅角落的陆维和小白，眼睛亮了一下。
　　“不要想着两个都带走，我们的车只能再带一个。”有同伴知道那人的兴趣爱好，提醒那人。
　　那人有点苦恼的看着陆维和小白。
　　一个精致净靓到如同用羊脂玉雕出，无一处不美好；另一个则充满了原生态的美感，双眸如星辰，看上去很是带劲儿。
　　经过短暂时间的选择，那人最终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陆维的额头：“你，跟我们走。”
　　已经被架起来，成为人质的那名华裔青年，其实不是别人，正是俞信。
　　他也考入了附近的学校，但因为跟陆维和小白不同校，加上学业繁忙，一年多来就没有彼此照过面，也不知道对方的存在。
　　当看到陆维的头被枪管抵着，举着双手慢慢站起来的时候，俞信的心情有些复杂。
　　俞信确实很想再次见到陆维，但绝对不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而那名绑匪要陆维跟着走，是出于什么样的肮脏理由，也不言而喻。
　　然而俞信此时此刻自身难保，绞尽了脑汁也不知道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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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 
　　按说陆维体内种有“先知”,如果能提前看一看，就能避免这场祸事。
　　但他首先看不了自己，其次看不了对一切蛊术免疫的小白,刚踏进银行大厅没多久就发生了这种事情,所以是避无可避。
　　不过虽然被枪抵着头,陆维并没有慌张，这些歹徒再怎么凶悍也都是普通人，根本不可能拿他怎么样。
　　小白见状，手指微动，就想要暴起杀人。
　　以小白的速度和力量,要杀死这些持枪歹徒不过是一瞬间的事，这些歹徒甚至会连扳机都来不及扣下。
　　但陆维看了小白一眼,用目光阻止了他。
　　这里不是偏僻无人的郊区，或者对使用蛊术习以为常的苗寨,这里是大都市。众目睽睽之下、监控摄像之中，如果小白展示了不属于人类的力量,这帮歹徒是当场解决了,后续却不知道会招来些什么麻烦。
　　小白蹲在原地，没有违抗陆维的命令。他眼睁睁看着陆维在那帮歹徒的挟持下走出银行大门,尽管知道陆维的心里已有成算,却仍旧心如油煎。
　　所谓尸仆，拥有敏锐的五感、庞大的力量，思维行动快速，其余看起来与普通人也没有什么两样。但实际上,他们对事物的判断与思维模式更接近于一架精密的仪器，而不是人类。
　　人类是会软弱，会恐惧，会贪婪，会懒惰，会猜疑，分亲疏远近，同时也会哭会笑，会爱会恨，有情绪起伏和弱点的生命。无论看上去多么自律强大的人，只要他不是机器，都难以逃离这些影响，多少都会因此出现错误的判断和选择。
　　这些，尸仆们身上却不存在。他们如钢铁一般贯彻着主人的意志，维护主人的利益，永远不会被这样那样的原因干扰情绪，做出错误的判断，是最优秀的守护者和执行者。
　　但尸仆又并非是完全没有感情的，或者可以这样说，他们的感情比普通人类还要浓烈、执着的多。
　　他们本是死者，被其主鲜血从冰冷墓穴中唤醒，受血脉召唤而相随于主人身侧。在他们的眼中，世间万事万物皆为灰败死物，只有其主是唯一的真实存在。
　　对于普通人类来说，在这个花花世界，因为千丝万缕的关系，生命中有太多的无奈、诱惑和选择，或主动，或被动。
　　所以“一生一世一双人”这种事情，正因为其稀有，是要写在小说里、戏本子里，再三被赞颂传唱的。
　　说起来，写下这千古传诵词句的男子，感情必定是真挚的，但就连他自己，也没有做到“一生一世一双人”。
　　尸仆却不同，他们忘却往事，如初生赤子，世间万物在他们眼里皆为不值一提的尘土，在这个世间只有主人与他们神魂相系、心灵相通。
　　他们恋慕其主近乎是某种本能，单纯而热烈，如同蝶恋慕花，如同飞蛾恋慕火光，如同恋慕这世间唯一的色彩。
　　……
　　劫匪们的车是一辆大吉普，他们用枪比着俞信和陆维，以及那位不知名的女士三名人质，让他们到后座上挤成一团坐好，这才迅速上车，发动那辆灰黑色的大吉普。
　　俞信几次想要张嘴和陆维交谈，但看到周围那些凶神恶煞的劫匪，又打消了这个不合时宜的念头。
　　陆维倒是认出了俞信，尽管有一年多的时间没有见面，他也没有怎么把俞信放在心上，但他这个人过目不忘，俞信这一年多来的相貌又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对他来说很好认。
　　那天宴会之后，尽管没有去刻意打听，陆维也从旁人嘴里得知了俞信是俞冰的同父异母弟弟。
　　这些豪门恩怨对于陆维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琐事，所以听了一耳朵也就算了。
　　反正俞睿明的态度很明确，他绝对不会承认俞信。而无论从背后家族关系还是个人能力，各个方面来看，俞信都是被俞冰碾压的弱小存在，根本无须介意。
　　这世界上的事倒是挺巧，陆维没想到会在这里再度与俞信相遇。
　　吉普车载着几名劫匪和三名人质，疾驰而去，逃离案发现场。
　　陆维趁着匪徒们暂时对他放松了警惕的时候，右手抚上羽绒服袖口遮掩下的左腕银镯，旋开了其上的一个孔洞。
　　一粒豌豆大小，身体蜷缩成球形，被密集金色鳞片包围的蛊虫从其中跳出。
　　紧接着鳞片层层打开，不到半秒钟的时间就化成一只大金蝶，娉娉地轻巧停在陆维指尖。
　　仔细看来，这只金蝶和从前有所不同，从前纯然金色的大翅膀上，生出了莹白花纹，仿若金丝嵌玉，耀耀生辉，越发的美丽。
　　是的，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这只“鬼墙蛊”也被陆维催化到了二色。
　　陆维挥了挥手，“鬼墙蛊”就扇动它美丽的翅膀，朝车窗外飞去。
　　车窗其实是紧闭的，但在“鬼墙蛊”对其视若无睹，仿若无形之物一般，直接穿过那扇透明的玻璃，飞到了外面去。
　　这就是“鬼墙蛊”进化为二阶蛊后产生的特殊能力之一，“穿墙”。
　　厚度在3cm以内的物体，它都可以轻易穿过，汽车的玻璃侧窗自然不在话下。
　　而在整个过程当中，除了陆维之外，满车的人就跟瞎了一样，根本看不到这幕。
　　要知道，“鬼墙蛊”长得十分显眼，展开翅膀足有成人巴掌大小，又是那样灿烂美丽的金白二色。
　　这就是“鬼墙蛊”另外的一个特殊能力，“隐匿”。
　　除此之外，它本身具有的“约束”之力，控制的范围增加了足足数倍。起码对付这一辆吉普车，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抢银行是重罪，劫匪们这个时候也很紧张，因为没有到达他们认为安全的区域，所以他们连头上的丝袜都没有取下，在车上透过玻璃窗，紧张的注视着周边环境。
　　“老大，我们之前是不是到过这里？”车子行驶了快半小时之后，一个坐在陆维身旁的劫匪喊道，声音带着丝颤抖。
　　由于卫星可以通过gps锁定目标，为了避免被警方锁定，这帮劫匪在办事之前就想的很周到，车上并没有安装任何导航系统。
　　但该如何逃离现场，在这条路上他们演习过好几遍，没有道理会出现这种情况。
　　老大就是开车的劫匪，当即瓮声瓮气的回答：“没有吧，应该是你看错了。”
　　然而过了十来分钟，那名劫匪又开始喊，带着哭腔：“老大，没错，我们第二次经过相同的路段了！”
　　“那个垃圾桶，那家汉堡店……我不会认错！！”
　　这个时候，也有几名劫匪同样发现不对劲，开始纷纷附和。
　　“妈的，怎么回事？！”劫匪老大用手狠狠的拍了一下方向盘，在后方发现了鸣笛的警车。
　　就算是比较粗心的劫匪老大，也发现了此事的诡异。
　　按照他们的行动计划，这个时候早就应该离开了市区，奔赴向自由的大道。
　　其实警方也觉得很诧异，这帮亡命之徒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一直在市内沿着固定的道路开车转圈，就像是等着警察们围截逮捕一样。
　　不过，劫匪们既然做下这种大案，当然不会轻易放弃。
　　当发现前方的道路也被几辆警车堵上的时候，劫匪老大拍板道：“带着人质下车！”
　　紧接着又看了俞信一眼：“下车后先射杀他，震慑一下那些条子。”
　　劫匪们带着三名人质下车，俞信像只可怜的小鸡崽一样，被两名劫匪瑟瑟发抖的夹在中间，太阳穴抵着冰冷的枪口。
　　同时，有七辆警车将劫匪们围堵起来，从警车上跳下来二十几名，用手中枪对准劫匪们的银徽警察。
　　“有什么遗言吗？”劫匪在俞信耳边嘻嘻的笑着。
　　“求、求求你们……放了我吧，我身上的钱都给你们。”俞信抖着声音恳求，语无伦次，“我妈妈只有我一个儿子，我要是死了，她受不了这个，也没人给她养老送终……”
　　这些劫匪都是亡命的恶人，哪里耐烦听俞信说这些，当下就扣动了扳机。
　　俞信闭上了眼睛，泪流满面。
　　他只有20岁，却因为一场无妄之灾，要在这异国他乡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没想到枪声响了，他除了被震得嗡嗡作响的耳膜之外，却没有感到任何疼痛，也没有失去意识。
　　他试探着睁开双眼，却看见那一枪打进了身旁劫匪老大的头颅，那名壮汉左半边颅骨都肉眼可见的塌下去一块。
　　因为劫匪们的脸上仍然蒙着丝袜，所以看不清劫匪老大的表情，只能看见鲜血不停的流淌下来，沾染了牛仔服的衣领，紧接着劫匪老大壮硕的身躯像一袋沉重的沙石，砰的一声直挺挺倒在地上。
　　“彼得，你疯了吗？！”劫匪们被眼前的这幕所震惊，死一般的寂静过后，有人大叫，“那是老大！老大！！”
　　彼得正是刚才拿枪对着俞信的那名劫匪，此刻不可置信的低下头，看着自己双手，喃喃道：“我、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旁边有劫匪斩钉截铁的下了判断，怒吼着：“还不明白吗？他是叛徒，是警察安插在我们中间的钉子！！现在终于暴露了！”
　　说完，举起手中的枪，就朝着那名叫彼得的劫匪扣下了扳机。
　　然而这一枪并没有打中彼得，而是打中了另一个同伴，精准的射入眉间。那名同伴连声音都没来得及发出，就仰天倒地。
　　“鬼墙蛊”既然能够让人丧失方向感，在同一个区域打转，自然也能够令人在射击时，混淆目标所在的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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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这场银行劫案,最终像闹剧一般结束，其真实情况如果不是亲身见识参与，大概都没人肯相信。
　　一群身强体壮、看起来计划周全的持枪劫匪抢完了银行之后,挟持了人质驾车离开,却没有选择进入高速公路逃逸,而是在市内沿着固定的路线兜圈子，直至被警方堵截。
　　于是歹徒们持枪挟持三名人质下车，警方已经做好打一场硬仗的准备，还请来了狙击手和谈判专家，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令警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群劫匪开了枪，然而并不是对警方或者人质,而是对他们自己的成员。
　　他们彼此射击，在死了四名匪徒之后终于精神崩溃,纷纷把手里的枪丢弃，跪在地上大哭讨饶,主动向警察投降。
　　当劫匪们逮捕归案,在警局里被问讯犯罪经过的时候，对这段经历也完全不知其所以然,只是说起来就感到非常恐惧,下意识的瑟瑟发抖。
　　活下来的几名劫匪虽说是亡命之徒，也难逃对未知神秘力量的恐惧，他们之前并没有信仰，却都在监狱里面信了教。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至于陆维等三名人质，配合警察做完笔录就很快离开了警局。
　　其实这桩劫案事实明确、过程清楚，也不需要陆维他们提供多少涉案线索，只是走个流程而已。
　　“陆、陆维！”俞信走出警局大门的时候，紧张地叫出了陆维的名字，“没想到我们会在这里，在这种情况下再度见面，还真是巧。你……你还记得我吗？”
　　陆维望向他，并没有遮掩：“记得的，俞信。”
　　被陆维那对星辰漫溢的眸子注视着，俞信的耳根泛起红色，声音不知不觉中低下去：“我都不知道，你也来了这里留学。”
　　原来陆维知道自己，也记得自己。
　　陆维朝俞信点了点头，没有再继续说什么，迈步绕开了对面这名表情有些紧张羞赧的俊俏青年。
　　他并不讨厌俞信，但也无意与其深交。
　　在这个世界，陆维身上的秘密太多，和人深交并不是什么好事，很容易招惹来麻烦。
　　俞信转过头，看着陆维迈开笔直修长的双腿、背影挺拔，朝着不远处，来警局门口接他的小白走过去，心中怅然若失。
　　是啊，陆维是跟着俞冰一起来国外的，他们俩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他想要亲近陆维的想法，不过是妄念。
　　然而这妄念如火，烧灼着他的心房，炙烤着他的五脏六腑，无论如何也停不下来。
　　……
　　数年后，山崖之下。
　　原先枝繁叶茂的大树，现在已经完全枯死，枝杈间光秃秃的一片，不见半点绿意，树身呈现出诡异发亮的黑色。
　　而三人都难以环抱、基本上已经被掏成空心的粗壮树干之中，盘踞着巨大的茧。茧子结的已经有些年头，外壳硬得像石头一样，白绿蓝紫金五色于其上交织成繁复的花纹。
　　“佳佳，佳佳快过来看！”
　　十五岁的彝族少年任宾，身材壮实，双眼明亮，穿着手工缝制的布鞋，腰间挂着避虫的香袋和蛊罐，踩过山崖下长长草丛，来到这棵枯死的大树下，兴奋招呼着小青梅。
　　小青梅名叫林佳，比任宾小两岁，跟任宾打小就是邻居，俩人很是能玩的到一起。
　　由于他们这里结婚早，女孩子普遍16~18岁就会出嫁，男孩子娶妻的年龄也基本在20以内，人相对早熟，所以两个人除了从小玩到大的感情之外，实际上彼此间也产生了一些朦胧好感，只是尚未说破。
　　这个地方处于深崖底部，来一趟不容易，也不产什么稀罕的毒虫药材，平时寨子里基本上没有人会涉足。
　　但少年人精力和好奇心都旺盛，任宾尤其是这样，平时就喜欢去人迹罕至的地方“探险”。于是在两天前，他来到崖底的时候，发现了这一块生在枯死树干中间的硕大“五彩石”。
　　而少年人又性喜炫耀，有了这样大的发现，自然会迫不及待告诉心爱的青梅，邀她同赏。
　　林佳只得十三岁，头戴简单的银饰，脖子上挂着银项圈。她身段纤细，尚未长成，相貌不能说如何美丽精致，但鼻子翘翘，脸蛋小巧，红唇生得略微嘟起，自有份娇憨动人。
　　她走到那块彩石面前，抿了抿红艳艳的嘴唇，没有说话。
　　任宾与她并肩而立，伸手抚上那块他眼中的“五彩石”，在旁边兴奋道：“怎么样，佳佳，阿哥没有骗你吧？大不大？漂不漂亮？”
　　“阿哥，我们快走吧。”林佳清澈的双眼之中，倒映着那一块“五彩石”，脸上却逐渐浮现出恐惧的情绪，“这个东西……有点可怕。”
　　“一块石头，有什么可怕的？”任宾不以为意。
　　“阿哥，你看看这上面的花纹。”林佳退后了两步，指点给任宾看，“远远瞧着确实颜色挺漂亮的，那你仔细看看，这里的图案不是骷髅头吗？”
　　“还有那里，是一个鬼影蜷缩在地上，张大嘴做出惨叫的模样……”
　　任宾的冷汗下来了。
　　她不说还不觉得，她这样一说，眼前的哪里是一块漂亮的彩石，分明是一幅可怕的地狱图！
　　刀山火海，剑戟枪林，无数恶鬼在其中呼啸咆哮，浓重的阴森险恶之气迎面扑来。
　　“别说了佳佳，我们走。”
　　终于察觉出不对劲的任宾，拉过小青梅的手，就要沿着来时路离开的时候，“五彩石”仿若感应到二人即将离去，忽然开始剧烈的颤动。
　　原本坚硬光滑的表面，绽开了一道道手指粗细的深长裂缝，然后从这些裂缝里面呼拉拉飞出来一群灰黑白三色相间的肥大飞蛾。
　　而在这些飞蛾展开的翅膀之上，都有着一个栩栩如生，痛苦扭曲的人脸。
　　苗家人打小就见惯毒虫，蜈蚣蝎子也不过是他们日常的美食和下酒菜，但面对这样的大群诡异飞蛾，少年和少女同时大叫出声，寒毛根根竖起，拔腿就跑。
　　飞蛾的速度如一道灰色旋风，又如同一片惨灰色的云雾，从头到脚，将任宾和林佳整个人包裹在里面，翅膀遮住他们的双眼，锋利可伸缩的口器，刺入他们年轻健康的皮肤。
　　少年和少女刚开始的时候，还用力拍打着身上的飞蛾，竭力想要逃出这片区域。
　　只要能逃离这里，到了人口较为稠密的苗寨居住区，那里有强大的黑彝蛊师坐镇，这些飞蛾就不能再伤害他们。
　　但这里离苗寨太远，他们拍死了一些飞蛾之后，就开始觉得手脚麻痹，思维也变得迟缓。
　　是飞蛾刺入的口器，往他们体内注入了麻痹毒素。
　　任宾和林佳倒在通往苗寨的道路上，他们的身体上停满了进食繁殖的飞蛾，甚至看不出来是两个人形。
　　从正午一直到夜幕降临，灿烂的星子铺满了整片黛蓝天空。
　　停在任宾和林佳身上的飞蛾不再进食和繁殖，次第掉落，如同片片枯死的树叶。
　　任宾睁开双眼，抖落了一身飞蛾尸体，从地上慢慢爬起来。
　　紧接着，林佳也同样爬起来。
　　两人在星空下对望了一眼，相视而笑。他们的笑容是如此相似，连唇角翘起的弧度都惟妙惟肖。
　　他们不再是任宾和林佳，他们是怀着深刻的愤恨怨念，从地狱深处爬出来，死而复生的王昊。
　　他们彼此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整理了一下对方的衣饰和仪容，接着就手牵手，走向通往苗寨的小径，脚步无声无息，速度快似鬼魅。
　　大约走了十五分钟，听到随风传来“任宾”、“佳佳”的呼唤，看到几只火把正往这里靠近，两人才放缓了脚步，以普通人的速度行走。
　　来找他们的，是任宾和林佳的双亲。
　　苗寨尽管风气开放，两家人也对他们之间的将来乐见其成，并不会阻止他们平常在一处，但怎么说任宾和林佳的年龄尚小，到了深夜还不回家，家里面自然是要担心出了什么事，四下寻找的。
　　找到后，看到孩子们没有真的出什么事、衣冠整齐，双方家长松了口气之余，自然是要劈头盖脸的数落教训一顿，得到再不敢的保证之后，才把各自的孩子领回家里。
　　任宾回到家，就被撵回自己的房间，勒令立即睡觉。
　　他有一个弟弟名叫任华，今年才6岁，刚念小学，跟他睡一间房，正躺在床上一个人玩，看见哥哥回来了，小大人般开口，却还带着娇嫩的童音：“哥，你今天怎么这样晚才回来？爸妈很着急的。”
　　“因为啊，哥哥今天发现了一个好东西，所以回来的迟了。”任宾坐在床沿，朝任华神神秘秘的笑，“你想不想看？”
　　任华虽然有时候看着像个小大人，但本质上还是个孩子，当即非常感兴趣，而且对自家哥哥毫无戒心：“要啊要啊，哥你快拿出来。”
　　“那你闭上眼睛。”任宾笑着说。
　　任华当即仰起小脸，紧紧的闭上了双眼。
　　然后任华感觉到，有什么轻轻柔柔的东西落在了自己的手背、脚背，以及脸颊上，紧接着那些被轻柔物体覆盖的地方，传来轻微的刺痛。
　　但他还来不及出声喊痛，就全身麻痹，思维也完全变成了空白，侧身直挺挺倒在了床上。那张小脸却仍旧保持着仰起的姿势，紧闭的双眼也始终没有睁开。
　　任宾坐在床边，双眼直勾勾的看着任华，嘴巴张得很大。
　　从张开的嘴里，接二连三爬出黑灰白相间的肥大飞蛾，扑向倒在床上的那具小小身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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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 
　　第二天清早,任宾的妈妈独自在厨房做早饭。
　　丈夫和做为半大小子的任宾，都是能吃的。所以做了满满一笼肉包，又煮了大锅稀饭,配上拌了辣椒的新鲜小菜,以及腌萝卜。
　　相对于城里人吃的肉包,她做的肉包没有那么宣软，但比较扎实有嚼劲，菜肉馅真材实料，更容易饱腹，另有一番乡土风味儿。
　　把肉包放入蒸笼,架在火上，任宾的妈妈就打算去叫两个儿子起床。
　　这个时候起来,等他们穿衣洗漱后，就差不多刚好能吃上新出笼的蒸包。
　　“阿妈。”
　　她身后传来小儿子娇嫩的童音。
　　任宾的妈妈听到了还挺高兴,没想到今天不用自己叫，儿子就能到点自己起床了。
　　回过头,看见任华穿着睡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自己。
　　母亲并没有察觉到什么不对,声音轻快：“小乖,快点去刷牙洗脸梳头换衣服，一会儿吃了早饭好去上学。”
　　话音刚落，她忽然感觉到有片轻软的物体落在自己的后颈上，然后传来一点轻微的刺痛。
　　母亲伸出右手,往自己的后颈拍了一巴掌，然后将手掌放在眼前，就看见掌心中沾了灰渍，有一只被拍死的肥大飞蛾。
　　这只飞蛾生得非常丑陋，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品种，翅膀上黑灰相间的花纹形成了一个栩栩如生、痛苦扭曲的人脸。
　　“这、这是什么？从来没有见过……”
　　精通蛊术的苗寨之中，就算是五岁幼童也能认得出附近区域生存着的所有毒虫品种类型，就如同学龄孩童背诵九九乘法表和拼音字母一样，是必修的基础课程。
　　这种知识的传递已经延续了一千余年，经过时间的考验，严密而没有错漏，所以当母亲看到这只飞蛾的时候，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然而她还没有来得及就此多想，就感觉到一股强烈的麻痹之意窜入了身体，思维也逐渐变得滞涩迟缓。
　　她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砰的一声倒在了厨房地砖上。
　　在最后仅存的意识中，她看见小儿子任华朝自己走过来，然后一颗一颗解开了棉布睡衣的纽扣。
　　小肚皮之上，原本肚脐存在的地方，有了一个直径不到2cm的、深黑的洞。
　　一只接着一只丑陋的肥大飞蛾从洞里面爬了出来，朝着倒地的母亲扑过去。
　　……
　　群居的许多昆虫，比如常见的蜜蜂和蚂蚁，它们的巢穴中都有“王”的存在。
　　以蜂王举例，它就是蜂群中的大脑，指挥着蜂群日常有条不紊的活动运作，精密如同一架庞大的机器。
　　王的意志，贯穿了整个蜂群。
　　假如蜂群失王，当即就会大乱散团，继而不能再起王台的话，最终整个蜂群就会走向灭亡。
　　王昊现在已经失去了作为人类的身体，但他的意识仍然存在于崖底枯树内的五彩茧内，如同这些飞蛾的“王”，指挥着飞蛾们，去掠夺他人的身体。
　　王昊其实很早就在思考一个问题，蛊到底是什么？
　　由于王正平对他自幼的暴力棍棒教育，以及家里的名声问题，没有同龄的孩子一起交流玩耍，王昊性情沉静，喜欢读书和思考。
　　王正平也觉得爱读书不算是件坏事儿，所以在王昊购买书籍阅读方面，从来没有限制过他。
　　在苗寨的人看来，蛊是由毒虫们互相厮杀，其间又经过种种手段炮制，最终形成特异功用的物品、道具。
　　但王昊想得更深。
　　地球之上，生命从初生到现在，演化发展了几十亿年。
　　期间由于地形气候的变化，由于生存环境和天敌之间的优胜劣汰，不知道有多少大大小小的生命种族，黯然消失在历史的舞台上，最终由智人登顶，成为这个世界的统治者。
　　这整个过程，像不像养蛊？
　　以地球这颗蔚蓝行星为蛊罐，以几十亿年为计数，以无数生命种族为祭，最终养出了被称为“人类”的蛊。
　　此蛊通天彻地、移山倒海，发展出无数学问和科技，在地球上构筑无数宏伟的建筑，甚至飞向了外太空，并且在未来有着无限的可能。
　　就是他们这些蛊师，毫无疑问也都属于“人类”的成员。
　　基于这种看法，王昊拓宽了眼界，重塑了思维，并不局限于通常的炼蛊术，开始试着使用一些非常规的炼蛊手段，并小有所成。
　　因为他死时只有十五岁，所持最强的蛊，也不过是用来驱使兽类的本命紫蛊。但假以时日的话，必然会成为苗寨内了不得的人物。
　　他设计陆维不成，杀害了唐修杰，被关进唐家刑房之后，自知不能幸免。于是就在那黑暗的刑房之中，开始了最后一次，以自身性命为祭的炼蛊。
　　这最后一次炼蛊，王昊倾尽所学，尝试了以前只出现过在他的想法里，而没有胆量和勇气付诸实际的手段。
　　他献祭了相当于自己半身的花豹，献祭了自己的血肉骨髓，挟着凶死的巨大怨气，结成了枯树中的五彩茧。
　　但这些还不够，所以王昊的意识一直在茧中沉睡。
　　直到数年后，任宾和林佳这对少年男女来到树下，以生人之气和血肉将他真正唤醒。
　　此时此刻，夜幕深黑，三十名男女老幼手里拿着火把，安静围绕着崖底的枯树，他们都穿着彝民的衣服，以衣服颜色划分的话，白彝二十名，黑彝十名。
　　一个蜂巢在一名蜂王的控制下，通常可以同时生活着数万只蜜蜂，数量庞大，却总有其极限，不可能无限的扩张。
　　王昊目前也是这种情况。
　　飞蛾们可以在他的操纵下，大量的繁殖、占据人的身体，却以三十具身体为极限。毕竟人体是大自然用几十亿年养出的蛊，那样精妙细微的东西，要做到宛若生前，操纵起来并不容易。
　　如果再多，就做不到如臂支使，人体行动起来会明显迟缓，目光呆滞，看起来宛若痴呆，根本无法做任何事情。
　　而这三十名男女老幼，彼此之间并无言语肢体、甚至眼神上的任何交流。
　　他们也不需要交流，因为他们并没有自我意识，每一个人都绝对遵循贯彻王昊的意志，如同蜂群遵循贯彻蜂王的意志。
　　或者说，他们每一个人都是王昊。
　　只见这些男女老幼分工合作，先是收捡了王昊遗落在不远处的白骨，涮洗干净装入锦袋；继而手脚麻利地锯开了枯树，将那颗巨大的，足有一人大小的彩茧小心翼翼抬出来，和白骨一起放在座装饰华丽的轿椅之上，再用块绸子遮挡得严严实实，然后抬着轿椅朝着大山深处走去。
　　这些人形同鬼魅，抬着轿椅走起路来飞快，同时仿若轻无一物，无声无息。
　　江元亮蹲在路边的草丛里，看着诡异的这幕，捂着自己的嘴，连大气儿都不敢出。
　　这几天，江元亮觉得自己的老爹有点不对劲，感觉怪怪的，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
　　作为“孝子系统”的持有者，他在这个世界的任务，就是要让中年丧妻的老爹过得舒心畅意，快快乐乐的结束这一生，所以越发就对老爹上了心、留了意。
　　江元亮发现老爹深夜出门，于是就偷偷跟在他身后，结果没想到竟是如此。
　　怕什么来什么，走在华丽轿椅旁边护送的老爹江潮，忽然望向江元亮躲藏的草丛。
　　紧接着转过身，一步步朝着江元亮走去，明显是发现了他的存在。
　　江元亮大叫一声，从草丛里跳出来，转身拔腿就跑。然而老爹江潮平时看着就是个普通中年大叔，还由于江元亮的孝顺发了福，有个不小的肚子，此时动作却仿若一只迅猛的猎豹，将江元亮迎面按倒在地。
　　紧接着江潮掏出一把匕首，利落的扎进了江元亮的左胸。
　　江元亮低头看着左胸膛处渐渐洇出的血色，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但江潮并没有多看他孝顺懂事的儿子一眼，转身就跟上抬着轿椅的人群，远远离去。
　　江元亮胸口处流着血，躺在深夜冰冷潮湿的泥地上，看着那三十名男女老幼在自己的视线中消失，过了很久，确定他们不会再去而复返之后，才从地上爬起来，将匕首从左胸拔出，当啷一声丢在地上：“真他奶奶的疼！”
　　幸好这一次转生为彝民，生活在毒虫猛兽出没的地区，身上日常备有各种药物，江元亮给自己的伤口上了药，血很快就止住。
　　在每次转生之前，江元亮都可以选择身体的某些特质，他次次都会选择“心脏右生”这一项。
　　其实他一个“孝子系统”的持有者，这个选项对他来说很是多余，但他从小看武侠中毒已深，觉得这个身体特质非常酷，就算没有用也不妨碍他过过瘾。
　　所以江潮那毫不留情的一匕首，并没有刺入心脏、要他的命。
　　江元亮捂着左胸，慢慢从地上站起来，他不但胸口受了伤，心灵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很想大哭一场。
　　很明显，他这个世界的任务失败了。
　　而按照系统的规则，无论成功还是失败，他都可以在这个世界度过余生。
　　他这么一个热爱生命的人，又不想无端端自杀，那么接下来该如何继续生活？
　　现在这么个不知根底的诡异情况，苗寨肯定是不能继续再待，他趁现在连夜出逃到外界，隐姓埋名，这条小命应该还是能保得住。
　　江元亮既是这么想，也就这么做了，他捂着受伤的左胸，瘦小的身影迅速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第209章 
　　月影瞳瞳中,三十名彝民打扮的男女老幼手持火把，排列成队，无声无息在暗夜中疾行,脚步动作整齐划一到令人毛骨悚然,所过之处连树上的鸦雀都不敢鸣叫。
　　他们将装载着王昊主体本源意识的大茧,藏匿在深山某处隐秘之地之后，就马不停蹄，来到了黑彝唐家的大楼前。
　　黑彝所居住的大楼有三层，砖瓦结构，金顶红墙,在周边圈了一块不小的地，高高的院墙矗立围护,还有好几幢附属建筑将大楼拱卫于其中，是独门独户,看着甚为气派的一座大院。
　　三十名彝民之中，有两名壮年男子上前,伸脚踹向唐家大院那扇厚实宽大的铁门。
　　苗寨虽没有和现代社会完全接轨,却也用上了许多现代家具和电器，古老和现代在这里奇妙的糅合成一体。这扇铁门是高级防盗门的规格,做工很是结实,然而在这两名壮年男子的脚踹中，完全没有抵抗之力，没两脚就铰链铁锁全部断裂，脱离了门框,砸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
　　在深夜忽然有了这样的动静，当然会惊醒主人。
　　大楼的窗户渐次亮起灯光，传来兽类的吼声、忙乱的穿衣起床声，以及唐家人骂骂咧咧的声音。
　　最先出来的是唐修礼，黑彝唐家家主唐信瑞的二子，也是唐信瑞现在仅存的儿子。
　　八年前苗寨那一场斗法，唐家保住了自己的黑彝之位，却也失去了一子一女。
　　唐家这样的情况，还算是好的，有两户黑彝直接被拉下了贵族的位置，降为平民。而在这次斗法中，整个寨子死伤超过1/2的人口，不可谓不惨烈。
　　这种情况每隔五十年，都会不可避免的来上一次。所以在接下来休养生息的时间里，大家都会格外珍惜，彼此相处的和谐友爱，不会轻易寻衅滋事。
　　“邹和璧，章泰平，任昊穹？”
　　唐修礼来到前院，看到火光映照下打头几个男人的脸，一一叫出他们的名字，露出吃惊的表情。
　　苗寨就这么点儿大，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所以来这里的所有人，唐修礼都是认得的。甚至其中有几个黑彝，平时跟他家关系处得不错。
　　“你们，为什么……”唐修礼还没来得及开口询问，猝不及防就被一只铁钳般的大手掐住了咽喉，摁倒在地，整张脸胀得紫红，再也说不出完整的句子。
　　手的主人是邹和璧，和唐修礼一起穿着开裆裤长大，同样出身黑彝，算是发小，长得牛高马大，公认的憨厚。
　　然而此时此刻，火光之中，唐修礼看到邹和璧那张向来憨厚可亲的脸上，露出了前所未有的阴毒表情。
　　“拔掉我的舌头，用刀子一片片把我腿上的肉割下来的时候，你开不开心？”
　　邹和璧在唐修礼耳畔低低问道，声音如同毒蛇吐信。
　　唐修礼双眼露出恐惧的神色，从喉咙里发出断断续续的声音：“我、我没有……你、你是谁？”
　　他知道对方说的是什么，在唐家受过这种酷刑的，从来就只有那一个人。
　　九年前唐修杰身亡，唐修礼负责“关照”王昊，为亲弟弟报仇。
　　但他嫌弃刑房那里血污腥气不干净，所以自己并没有动手，只是平时会去看看进度，其余则全部交给了唐家旁支的一个亲戚处刑，这也是他为什么说“我没有”的原因。
　　现在那个亲戚已经在八年前的斗法中死去，再也不会成为王昊报复的目标，也不知该说幸或不幸。
　　“我是谁，你现在还不清楚吗？”邹和璧唇角勾起诡异的弧度，“你承不承认都无所谓……反正今天你们唐家人都得死，鸡犬不留。”
　　邹和璧话音刚落，突然从斜剌里冲出来一头毛皮顺滑、体格壮硕的雄狮，张嘴就咬住了邹和璧掐住唐修礼咽喉的右胳膊。
　　苗家有养狗的习俗，认为狗忠诚勇敢、能通神灵，日常用来看家护院、打猎放羊什么的。就是在祖先坟前，也往往会镇上一只石头狗，以示守护泉下逝者。
　　以前家家户户养的基本上都是土狗，但自从和外界有了往来，引进了一些别的犬种，也有人开始养博美、德牧、金毛之类。
　　黑彝唐家养在院子里的却不是狗，而是狮子和老虎。
　　这些狮子老虎并没有被关在铁笼子里，而是跟养土狗一样，平日里就放任它们四处晃悠，寨子里的大人小孩看了也不害怕它们，有时候遇到了还会凑过去撸上几把毛。
　　因为它们并非普通野性难敛的猛兽，其体内都种了唐家人的“本命蛊”，受到蛊虫的驱使和限制，比一般的家犬还要温驯，如果没有其主的命令，并不会随意伤人。
　　雄狮的咬合力非比寻常，又是全力救主，咔嚓一口就把邹和璧的右臂咬断，断臂落在地上发出闷闷声响。
　　唐修礼脖颈间的钳制骤然不见，连忙捂着受伤的喉咙后退。
　　邹和璧见状也不追击，发出咯咯的笑声，朝前方举起右手残肢。只见那断臂处并没有流下多少血，在露出白生生骨茬的血肉模糊处，打开了一个直径约3cm的黑色空洞，从洞内飞出一大群灰黑的肥大蛾子。
　　雄狮被这群蛾子以口器叮咬之后，不出几秒钟就倒在地上，身体麻痹动弹不得。
　　在这群飞蛾继而扑向唐修礼的时候，却在半空中被骤然出现的一大片五色丝网黏住，于丝网上徒劳的扑楞着翅膀，无法继续向前飞行。
　　唐家的家主唐信瑞，身披一件宽大黑色斗篷，伸手从地上扶起狼狈不堪的儿子：“他们不是你能对付的，到我身后去。”
　　唐修礼面露羞赧之色，躲在了父亲身后，嘶哑的声音带着颤抖：“他们……很奇怪，像是来替王昊报仇的，阿爸你小心。”
　　邹和璧隔着那片在夜色中莹光灿烂的五色丝网，朝着唐信瑞冷笑道：“儿子不能对付，老子就能对付得了吗？唐信瑞，不要太高看你自己。”
　　唐信瑞望着眼前这黑压压一片三十号人，虽然不明就里，却也知道对方深更半夜欺上门来，并且敌我数量悬殊，情况有些不妙。
　　他作为唐家家主，身怀五色蛊，自是不怕和这些人对抗，但他还有家庭子女，不得不有所顾忌。
　　“我唐家向来以仁厚宽和为本，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寨子的事。但王昊杀了我的儿子，我要他偿命，天经地义，拿到哪里去说，都是我家占理。”唐信瑞朝着面前这三十号人拱了拱手，“诸位深夜来我家造访，恐怕并不是为了王昊，而是另有原因吧。”
　　“诸位对我唐家有什么不满、有什么要求，都可以坐下来谈，我又并非是不通情理的人，何必搞得剑拔弩张呢？”
　　说到这里，唐信瑞甚至露出颇有几分和蔼可亲的笑容。
　　唐信瑞活了这么大岁数，自以为很清楚人情世故。
　　王昊在苗寨就是个孤儿，没有任何亲朋好友，唯一的父亲也先于他去世，根本没有人会为他做些什么。
　　所以这三十人来到自己家里，必定是另有不明原由，而绝非儿子所说是来替王昊报仇的。
　　“我唯一的要求，就是要你满门的命！”
　　面对唐信瑞摆出的示好态度，邹和璧不为所动，望向唐信瑞的目光越发恨毒。
　　他当初被吊在唐家的刑房里，被零碎活剐了半个多月，拔舌断腿，受尽酷刑，死后还被抛下悬崖，摔成一滩肉碎。
　　不灭唐家满门，此恨难填。
　　唐信瑞见对方不能沟通，当即高声喊道：“修礼，带着你阿妈和孩子们到楼里去，门窗栓好，无论如何不要出来！”
　　唐信瑞的两个女儿都已经嫁作人妇，现在家里住着的就只剩下老伴和儿子，以及几个未成年的孙子孙女。
　　唐信瑞毕竟是个优秀强大的蛊师，并且是经过一次斗法的幸存者，经验十分老道。
　　十户黑彝同气连枝，住的区域也临近，然而他家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却没有一个邻居出来看看究竟，必然是敌方用了什么遮挡声音光线的秘术，使得其余人等不能察觉。
　　在这样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守”。只要能撑到天亮，周边家家户户都起床的时候，眼前困局就不解自破了。
　　而恰好唐信瑞所持的五色蛊，正是擅长于“守”之一道，是对方那诡异飞蛾的克星。
　　“想当缩头乌龟？”
　　随着邹和璧的嗤笑声，三十名男女老幼身化三十道黑影，如同离弦之箭，朝着唐修礼等人藏身的、金顶红墙的大楼冲去。
　　他们的速度不可谓不快，然而比他们更快出现的，是无数道莹莹生辉的五色丝网。
　　那五色丝网仿佛是凭空出现一般，将整栋大楼密密的罩护在其中。
　　但凡是冲到跟前的人，都如同进入传说中的盘丝洞、如同被黏住了翅膀的飞蛾一般，被丝网缠缚住手脚，在其中来回摆动挣扎，却因为巨大的粘性而始终不得挣脱。


第210章 
　　说起唐信瑞使用的这五色丝网,其功能与之前陆维用来网缚唐修杰的金蛛网有相似之处。但因为一个是五色蛊，一个是金蛊，其能力与规模都不能同日而语。
　　金蛛网只能网缚一人,但是五色丝网看上去却是铺天盖地、延绵不绝,将整幢三层楼房都包裹了进去,形成了密密的一层保护罩。
　　看到这三十名男女老幼全部被黏在丝网之上，不得挣脱，唐信瑞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好言好语你们不听，非要把事情闹到这个地步。既然如此，也就怪不得我。”
　　话音刚落,就只见无数只脸盆大小的蜘蛛出现在五色丝网上。
　　五色蛊之间无分强弱，但纵然以应用场景而划分的话,唐家的五色蛊实际上只擅长守之一道，其应用范畴并不广。之所以会在近几百年的斗法中屹立不倒,一直保持了黑彝的地位，完全是因为其辅助手段高明。
　　比如能探知敌方底牌的“遗见蛊”,就曾数次挽救唐家于水火。
　　但纵然如此,以唐信瑞看来，对付这前来挑衅生事的三十人,却是绰绰有余。
　　脸盆大小的蜘蛛生有八只长足,色分五彩。五彩原本是非常美丽鲜艳的颜色，但由于蜘蛛外形狰狞，遍体生长着一层丑陋刚硬的绒毛，看上去直让人起鸡皮疙瘩。
　　蜘蛛们爬到被蛛网捕获的三十名男女老幼跟前,开始进食。
　　它们进食的方式和普通蜘蛛类似，先是将口器插进猎物体内，往里分泌大量消化酶，当猎物的内脏和肉都化作半溶的浓稠液体之后，再通过口器吸食入肚。
　　整个过程只有短短半小时。
　　就看到蛛网之上的那些男女老幼们，由于肌肉脂肪和内脏被融化，整个人由外往里的塌陷下去，仅仅留下一层薄薄的皮肤包裹着骨骼。
　　他们再也不会挣扎，如同被这些蜘蛛捕获的巨大昆虫，只留下一具具空壳残骸，挂在五彩蛛网上轻轻的晃动着。
　　唐信瑞眼见大功告成，动了动手指，想要召回这些蜘蛛、撤下蛛网的时候，却惊愕的发现蜘蛛们不再受自己驱使。
　　蜘蛛们刚刚进食完毕，肚腹鼓胀到相当于原本身躯的两倍大，像是吃撑了一般，一个个用长爪抱住自己涨大的肚子，蜷缩起身体，在蛛网上动挂着也不动。
　　忽然，有一只蜘蛛的肚腹裂开，从里面钻出两只丑陋的肥大飞蛾；飞蛾的翅膀上，是灰黑相间扭曲痛苦的人脸图案。
　　伴随着一连串细碎的噼里啪啦声响，五色蛛网上所有蜘蛛鼓胀的肚腹都纷纷裂开，一蓬接一蓬的飞蛾扑楞着翅膀，从里面飞出来。
　　随着蜘蛛们的死去，笼罩了整栋楼房的五色蛛网迅速失去了色彩和莹莹光泽，支离破碎，仿若一团一团灰白的棉絮，从半空中散落下来。
　　随着这些棉絮坠落地面的，还有蛛网上那三十具男女老幼的遗骸。
　　因为有防御类的五色蛊傍身，所以唐信瑞并没有往体内种其它蛊虫。而他今年也是60多岁的人了，又因为炼蛊，常年在蛊室内坐着，腿脚并不利落，当头就被一具从天而降、龇牙咧嘴的可怖尸骨砸个正着。
　　十几只飞蛾见缝插针的扑过去，将口器深深扎入唐家家主起皱的皮肤。
　　与此同时，更多的蛾群飞向金顶红墙的楼房。
　　不久后，楼房内隐隐传来唐修礼以及女人孩子们绝望的哭叫声。
　　……
　　当你的老板全知全能，判断精微准确，做事效率又高得像一台机器的时候，作为其下属，可谓压力山大。
　　张经理现在就处于这种情况。
　　他已经四十多岁，负责产品开发，有着漂亮的履历以及近二十年的从业经验，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算是行业精英。
　　然而面对小他十来岁的老板俞冰，每一次指出他产品环节中的瑕疵以及执行的细微错漏不足，他都会觉得额头上冒冷汗。
　　其实老板并没有责怪他的意思，老板的表情冷静，情绪也丝毫没有起伏，纯粹是指出事实。
　　却偏偏令人有一种小学生没有做好作业，被家长逮住现行的压迫感。
　　“好了，目前就是这样。”俞冰终于说完，“张经理，你可以离开。”
　　张经理下意识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离开了俞冰的办公室。
　　离开前他偷偷的瞟了一眼老板的脸，再说老板今年也满三十了，却不知是怎么保养锻炼的，看着仍然跟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一样。
　　不对……以老板的工作强度来看的话，哪有什么时间保养和锻炼？那就大概是基因好。
　　小白看着张经理离开后，随即关闭电脑，从宽大的办公桌旁站起身，走出自己的独立办公室。
　　正在外面十指如飞整理资料的王秘书见了，连忙起身问候：“俞总。”
　　一般公司负责人的秘书往往都是女性，但小白这边来来去去的助理和秘书却都是男的。
　　原因无他，一般的女性实在是经不起他那种当牛做马、没日没夜的长期操练，再高的薪水也撑不下去，只能雇佣皮糙肉厚、经打耐踹的男性。
　　“有事打我电话。”
　　小白朝王秘书简短的交代之后，就离开了公司。
　　时光匆匆，距离他和陆维一起离开苗寨的那天，已经过去了九年。
　　在这九年的时间里，发生了许多事情。比如说，陆维当年首创的全息拟真技术，已经推向了全球各个领域，并得到了极其广泛的应用。
　　游戏，军事，太空，网络购物，通讯……等方方面面，这一股科技的新浪潮如旋风般席卷全球，可以说现在，人们的生活已经完全离不开它的存在。
　　相应的，经过合作与各方利益的交换分配，它的技术也不再是完全掌握在陆维个人的手里。但作为先驱首创者，陆维仍然是全球全息眼镜镜片的唯一制造供应商。
　　由于陆维刻意的隐于幕后，外界的一切皆由小白代行打理，所以在这个世界享有赞誉盛名的并非陆维，而是俞冰。
　　小白开车去了市内的一家私立医院，这家医院由他出资修建，引入了许多先进治疗设备，也进驻了许多优秀知名的医生坐诊持刀，却并不以盈利为目标，每年他还会往里面搭很大一笔钱，在全国都声誉很高，也算是回馈社会、造福人群。
　　当然这些事情都是附带做的，其主要目的还是为了让陆维以精神力炼蛊时，没有丝毫的后顾之忧。
　　小白去了医院的西门，进入专属的电梯通道，来到任何外人都不能进入的顶层病房。
　　比起医院别的地方熙熙攘攘的情形，这里显得格外安静，也显得格外的空空荡荡，只有一名值班医生在，来来往往的也不过三四个护士，却都是小白完全可以放心的人。
　　这里的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栀子花香，完全没有消毒水味儿。装修和医院通常的纯白不同，更像是家庭的田原风格装修，处处绿意盎然，装扮充满了小心机和生趣，令人觉得十分舒适，就算之前神经是绷紧的，也会在踏入这个空间之后逐渐松弛下来。
　　小白踏入陆维所在的病房，只见浅棕肤色的俊美青年，长发垂腰，正躺在柔软的被褥中沉睡。而在距他不远处的床头，放着一个白玉制成的蛊罐。
　　五年前，陆维把一切都安排好之后，就决心炼制五色蛊，沉睡到现在仍未醒来。
　　以世界顶尖的医疗维生条件，陆维可以就这样活到生命的终结，也完全没有问题。所以陆维沉睡之前告诉小白，不要将他唤醒。
　　小白伸出手，慢慢抚摸陆维的面颊，触感如同丝缎。
　　算起来，陆维今年也已经二十六岁了。但因为长时间的沉睡使得生理机能流动缓慢，他看起来和五年前的模样没有任何区别。
　　“……陆维。”
　　小白喃喃喊他的名字，目光渐沉，俯身叼住他形状优美的唇瓣，在嘴里轻舔慢吮。
　　然后小白伸出手，如同膜拜一般，一颗颗解开陆维棉质的睡衣纽扣，湿漉的舌滑过主人的光洁脖颈和胸膛，在上面绽开了瓣瓣紫红色的印记。
　　尸仆有智慧能思考，与其主血脉交融，视其主意志为世间唯一真理，失其主则尸仆亡，永不背叛。
　　但陆维现在的情况，又和历代拥有“尸仆”者不同。
　　他的意识完全沉入蛊罐，也就是说，实际上小白是“失其主”的状态；但因为陆维还活着，所以小白并没有死去。
　　“失其主”的状态如果短暂的话，其实也没有什么影响。但如果时间一长，失去了主人意志支配，又有智慧能思考的尸仆，就会产生自己的欲望。
　　而在尸仆的看来，除了自己的主人之外，世间万物皆为尘土，不入眼中，那么他产生的欲望，又会是什么？
　　小白手指抚过陆维劲瘦的腰间，想要继续向下探索，却最终还是忍住了，叹息一声，一颗颗将陆维睡衣的纽扣重新扣好。
　　“……陆维。”
　　小白将头埋入陆维的颈项间，用沉闷的声音唤他的名，然后是一场悠长而静默的深深拥抱。
　　……
　　七年前由俞冰引发的科技浪潮，冲击了不少传统行业的同时，也给许多年轻人创造了投身新兴产业、成功的机会。
　　俞信抓住这个机会，创建了属于自己的公司，目前拥有的财富市值不下于俞睿明，在大多数的人的眼里也算是一个非常年轻有为的成功人士。
　　俞睿明在三年前就认了他，但他已经是和俞睿明站在同一个层面上的人，幼时对父亲的执着期待，放在现在看已经什么都不是。
　　作者有话要说：    小白就这样放弃了做攻的机会…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斯文败类、被□□之人20瓶；竹青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11章 
　　身下的少年手长脚长,浅棕色的健康皮肤，与陆维相像到足有九成。
　　少年的双眼系着条红布，身体完全被打开,显得十分色气,随着俞信一次又一次的撞击,发出断续的沉醉声音，一双手臂紧紧揽住俞信宽厚的肩膀不放。
　　俞信看着少年，目光一时清明，一时迷恋不已。
　　他找了多年的替代品，这个已经很像了,却还是没有那般璀璨如漫天星辰，深邃如同大海的双眸。
　　所以他每次和这名少年在一起,都会蒙住少年的双眼，少年只以为他是玩情调,并没有怀疑。
　　云雨过后，少年扯掉眼前蒙着的那条红布,如一只矜贵的猫般窝在俞信的怀里：“信哥,你爱我不？”
　　红布之下，他长了对猫眼,眉毛细致上挑,眼白略带一点蓝，显得格外清澈和孩子气，很漂亮。
　　但这对眼，和陆维一点也不像。
　　“你说呢？”俞信顺手揉了揉少年的头发,不去看他那对漂亮的猫眼，目光在他与陆维相像的鼻梁与嘴唇之间逡巡，声音低低，听上去十分温柔。
　　“我也不知道。”少年的神情带上了困惑，偏过头看俞信。
　　他是普通家庭出生，学历头脑都上不得台面，除了长得好一些，并没有什么对方可以贪图的东西，俞信却独独选择和他在一起，而且对他出手相当大方。
　　这些也就罢了，但他得到的还有无止境般的包容和宠溺，甚至有几次他想在上面，俞信都依了他。
　　但若要说俞信爱他，他又觉得俞信每次凝望他的时候，总是隔着一层云山雾罩，难以窥见真心。
　　“傻瓜。”俞信俯下身体，以吻封缄。
　　窗外无边无际的黑夜中，一只飞蛾扑楞楞的飞过，然后停留在透明的玻璃窗上。
　　飞蛾粉白色的翅膀上，生长着黑灰色的图纹，像是一张狰狞扭曲的人脸，用阴险恶毒的目光，凝视着室内发生的一切。
　　一夜沉眠之后，两人被闹钟唤醒，电子屏上显示着6:00。
　　紧接着就是健身、早饭，时间安排的很紧凑。到了8:00的时候，两人收拾整齐，即将出门。
　　“信哥。”少年喊俞信，说出这两个月来一直憋着的话，“我就不是块读书的料，以后那些补习班，不要去了吧……浪费钱，还浪费时间。”
　　少年因为学习成绩不好，只读到职高。谁料到他职高刚毕业，就遇到了俞信，从此踏入了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阶层，过上了他以前想都没想过的生活。
　　但俞信千好万好，对他各方面照顾得也都十分体贴，却见不得他不学无术，给他报了许多补习班，授课时间从早上8:30一直到晚上9:00以后，周末也没有休息，过得简直比高三学生还辛苦。
　　俞信瞟了少年一眼：“那你以后怎么办？”
　　“我以后……就在家里给信哥做做饭、收拾收拾房间什么的……”少年注意到俞信脸上难看的表情，声音越来越低。
　　俞信以手扶额，叹了口气。
　　当年在银行抢劫案中得救之后，虽然陆维一直在疏远他，但他还是想尽办法打听到了陆维和俞冰的住所，搬进了那栋公寓居住。
　　所以陆维和俞冰当初是怎么创业的，俞信非常清楚。他们那时候事情千头万绪，还要兼顾繁重的学业，房间的灯经常通宵达旦的亮着。
　　看着他们的事业一天天有了起色，俞信受到感染，从母亲那里拿到第一笔启动资金，也注册了属于自己的公司，从此发愤图强，紧追不舍，才有了俞信的现在。
　　但纵使是这样……还是被抛在了身后。他目前的事业，仍然无法和俞冰相提并论。
　　再看着面前那神情忐忑不安的少年，忽然觉得，少年和陆维一点也不相像。
　　打个比方的话，陆维是翱翔于九天的鹰，而少年则是贪图安逸的檐下雀。
　　俞信看着少年的目光，就骤然冷淡了下去：“随便你。”
　　右手扶上了门把，打算推门而去。
　　“不，信哥，我只是说说而已！”少年扑过去，抓住俞信的右臂，脸上勉强露出笑容，“我知道信哥是为了我好，我会好好上补习班，开拓自己的知识和眼界，学会更多的东西，将来帮信哥做事……”
　　“我说过，随便你。”
　　俞信甩开少年，没有再多看他一眼，自顾自的走向车库，取了车绝尘而去。
　　从俞信的住所到办公地点，其实不用经过俞冰创建的那家私立医院，但每天早晨上班的时候，俞信都会特意开车绕路，缓缓驶过医院的西门。
　　因为每当这个时候，他都能远远看到陆维坐着轮椅，被护士推出来在小花园里遛弯儿。
　　现在全世界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俞冰，年仅三十的俞冰被盛赞为“新时代的开创者”，“全息之父”，甚至夸张的称他为“世纪伟人”。
　　但曾和俞冰比邻而居的俞信知道，俞冰现在所拥有的，至少一半是陆维的功劳。
　　然而五年前，陆维就被俞冰以疗养的名义送进了这家医院，从此再也没有踏出医院大门半步。
　　陆维无亲无故，是个孤儿，俞冰却享有偌大盛名，手眼通天。俞冰就算这样对待陆维，也没有人会为陆维发声。
　　五年时间过去，现在这个世界上还记得陆维的，大约也只有他俞信了。
　　俞信始终不相信陆维是得了病，因为这不合常理。
　　有什么病需要长达五年被这样严密的看护，不许任何人探望，又不许病人自行活动的？
　　陆维明显是被俞冰软禁了。
　　俞信很想把陆维救出来，哪怕是跟陆维面对面的问问具体情况也好，但俞冰把陆维周围经营得铁桶似的，医护人员都是对俞冰忠心不二的人，水泼不进，他根本就没有任何机会，也不能让任何人发现他有这样的心思。
　　否则的话，俞冰有一百种办法永绝后患。
　　所以只能每天早上借着上班的机会，缓缓的绕过医院西门，远远看陆维一眼。
　　这样远的距离，他其实根本就看不清陆维的脸，只能看到花木掩映中，陆维坐在轮椅上穿着蓝色棉质睡衣，那把直直垂到腰际的乌黑长发，在阳光下闪烁着锦缎的光泽。
　　俞信如同平常一样绕过西门，来到自己的公司大楼前泊车的时候，刚从车门上拔出钥匙，忽然看见自己的对面，出现了一个身材中等的青年。
　　青年离俞信非常近，近到俞信能看清楚他上唇的浅浅绒毛。
　　这青年出现的突然，而且无声无息，俞信被吓了一跳，退后半步：“你……你是谁？”
　　“我叫王昊。”青年微微一笑，望向俞信，“我有事情，想要和俞总单独谈谈。”
　　俞信松了口气，紧接着上下打量了一番青年，只见青年相貌陌生，他更没有在业内听说过名叫“王昊”的人。
　　俞信之前公司刚起步，自己招聘时也见识过各种类型的“妄人”，但像青年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拦他，不走任何程序就要跟他单独谈谈的，还是第一次见到。
　　所以俞信拒绝了他：“如果你是来应聘的话，请通过公司人事；如果有别的事宜需要洽谈，请先去前台报备。”
　　说完之后，俞信转身欲走，却听到青年开口：“是关于陆维的事情。”
　　“这半个月来，我每天都能在维安医院西门看到你的车经过。”
　　俞信闻言停下了脚步，望向青年：“跟我一起去办公室详谈。”
　　青年露出微笑，跟俞信一前一后走进公司大门，进入电梯，来到俞信的办公室。
　　两人进了办公室之后，俞信命令任何人不能进来打扰，将门反锁，又拉上窗帘，将屋内一切遮挡的严严实实，这才警惕的开口：“你都知道些什么？”
　　“也不多。”名叫王昊的青年给自己倒了杯水，意态悠闲的在沙发上坐下，“除了刚才我对你说过的之外，我还见过你养的情人。”
　　“长得跟陆维很像。”王昊喝了口水，“如果用红布蒙上眼睛，简直能以假乱真。”
　　“你是怎么知道陆维的？你又究竟想做什么？！”俞信听到这样一番话，只觉得一股寒意陡然生出，在背脊处流窜。
　　这个名叫王昊的青年……连他床上的私事都知道，怎能不令人毛骨悚然。
　　“我跟陆维……这话说起来就长了。”青年将水杯放下，走向俞信，“至于我来找你，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达成你的愿望。”
　　俞信也算是白手起家做起一间公司，这些年养出的上位者气势并非学生时代可比，却被青年一步步逼到了墙角，被迫看着青年在眼前放大的脸，寒毛竖起。
　　然而紧接着，青年就无甚兴味的松开了俞信，退后几步，捻了捻自己的手指：“我有办法，把陆维从医院里面弄出来。”
　　“但是这之后，如何躲避俞冰的耳目，顺利的把人藏起来转移，就要全靠你了。我相信，你不会令我失望，对吧俞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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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俞信咽了口口水：“我、我要怎么相信你？”
　　王昊见俞信果然心动,幽幽道：“你也可以不相信我。”
　　俞信情知王昊这人出现的诡异，而且不可靠。
　　但他自19岁那年被陆维救下，陆维就已经成了他的执念。面对这样大的一个诱惑,就如同鱼儿明知道香饵里面包了铁钩,也忍不住心怀侥幸。
　　所以俞信只是稍微踌躇一会儿,便朝王昊点了点头：“要我怎么配合，你说。”
　　……
　　赵护士今年30岁，护理专业硕士刚毕业没多久就被调到了维安医院西楼顶层，照顾那个被俞总称为“陆维”的植物人，在这里从事护理工作已经有5年的时间。
　　以她的学历和能力,到哪个医院去现在都早该是护士长的级别，然而在西楼顶层,她不过是普通的四名护士之一。
　　不过赵护士也并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这里只睡着一个病人,工作相对简单清闲，待遇薪水却比任何一个护士长都还要优厚。
　　这天到了上班时间,赵护士如同往常一般踏入西楼顶层。
　　刚踏进楼层,就看见地面上落了两只灰扑扑的死蛾子，当即皱起了眉头。西楼顶层不允许有外人出入,昨天是杨护士负责清洁打扫,她向来细心负责，怎么会出这样的纰漏？
　　再说，这又是哪里来的蛾子？
　　正准备顺手拿扫把清理了，就看见孟医生探出半个身子,朝她道：“小赵，你先去配药室一趟。”
　　孟医生是医学院博士，40出头的岁数，既有资历水平又有临床经验，还正值年富力强，平时负责整个西楼顶层，四名护士都得听他的。
　　赵护士觉得孟医生的声音听上去，有点怪怪的，却也没多想，以为是要她整理药品，应了声就去了配药室。
　　谁知道她刚进配药室，门就被从外面咔嚓一声锁上。
　　紧接着不知从哪里来的，大蓬大蓬的飞蛾朝她迎面扑来。她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就倒在地上，不一会儿体表停满了进食排卵的蛾子。
　　孟医生是个保养得很好的中年人，看上去比同龄人年轻得多，一双手白皙修长，脸上戴着细框眼镜，十分斯文，给人一种舒适安心的感觉。他拉拉脖子上的高领毛衣，遮住下面那道尚未愈合的深长伤口。
　　孟医生，不，现在应该称他为王昊。
　　真正的孟医生，在昨天晚上值班的时候就已经死了。
　　说起来这位医生倒也算是号人物，他一个普通人，昨晚居然跟王昊周旋了足足15分钟之久，期间还各种试图和外界联系以及报警。
　　直至孟医生明白过来，自己面对的是极为诡异的未知力量，情知逃离无望，用手术刀割断了自己的脖颈自杀，也不愿给对方任何可乘之机。
　　王昊虽然最后还是占据了孟医生的身体，但孟医生那一刀割得既准又狠，声带气管尽断，到了现在也还没有能够完全恢复，所以之前赵护士才会觉得他的声音听上去怪怪的。
　　处理过赵护士之后，王昊踏入陆维所在的病房，向那沉睡于柔软被褥中的俊美青年伸出手去，想要将他打横抱起。
　　然而就在这时，一团黄影像个小炮弹般，朝着王昊冲了过来。
　　王昊被逼得在瞬间后退了两步，定睛细看，原来是条小黄狗。
　　小黄自从体内被种了蛊之后，就没再怎么长个子，一直是憨憨可爱的半大狗模样。此刻它四爪趴着地面，身子低伏，冲王昊呲牙咧嘴，比一般狗要短的鼻梁上，起了层代表愤怒的皱褶。
　　它按照小白的吩咐，时刻贴身守在陆维身边，负责陆维的安全。而这个人一进房间，它就闻到了令人感到不安和危险的，陌生的气味。
　　“是你啊。”王昊认出小黄，发出声低笑，“你就是俞冰留在这里最后的底牌吗？”
　　小黄比普通的狗聪明得多，虽然仍旧听不懂人话，却还是能听出王昊声音里的嘲笑意味，当即嗷呜叫了一声，朝着王昊挥爪扑上去。
　　由于动作和力气都太大，还带翻了一旁的床头矮柜，柜子上放置的杂物砰砰当当掉了满地。
　　王昊好整以遐地避开小黄的攻击，然后半空中陡然出现一束五色蛛丝网，将小黄牢牢束缚在其中，并且缠住了它的狗嘴，让它连叫都叫不出来，只能在地板上来回挣扎。
　　之前王昊灭了唐家满门，唐家所持的蛊虫，自然也就都收入他囊中，令他如虎添翼。
　　王昊解决了这个小小意外，一脚踩断地上小黄的脊梁，然后再度上前，将床上的陆维打横抱起。
　　怀中的身体和他想象中一样温暖、结实而柔韧。
　　王昊忍不住将口鼻埋进陆维颈侧，深深的吸了两口气，这才抱着陆维离开病房。
　　外面已经有护士推着轮椅等候，王昊将陆维抱上轮椅，和护士一起推着轮椅，乘电梯离开西楼顶层。
　　沿途他们并没有受到任何怀疑，因为每天到了这个时候，只要天气晴好，陆维也都是会到花园里接接地气、晒太阳的。
　　然而这一次，陆维离开了医院，被推出了侧门，推到了相邻的马路边上。
　　不一会儿就过来辆面包车，停靠在他们面前，将三人载走，整个过程不过十秒钟。
　　……
　　小白知道自己遇到了强敌，但他连对方是谁、用的是什么手段都不清楚。
　　他留在顶楼照顾陆维的那五个人，一名医生四名护士，经过他精挑细选和多方考验，无论人品作风还是技术忠诚，都是完全可以信赖的。
　　但就是这样的五个人，居然集体和陆维一起失踪了。
　　小白把陆维看得比自己的命还要重，生怕有什么闪失万一，所以除了这五个人之外，在西楼顶层到花园那段路，布下了层层监控，还令小黄贴身保护。
　　蛊术之外的世界，小黄可比十几个特级保镖加起来都还要管用。
　　然而那些严密的监控，尽皆被破坏，小黄被人踩断了脊梁躺在地上不能动。
　　唯一的线索，大概就是西楼顶层地面上，以及监控内出现的大片飞蛾尸体，让小白猜测对方必定会使用蛊术，却又无从追查。
　　现在小白就半蹲在陆维的病房内，替小黄扶正了脊椎骨，然后涂了些药膏，用夹板夹上。
　　一般而言，别说半大土狗，无论是多么凶猛的大型犬，受了这种伤，救下来也只有瘫痪的份儿。但小黄被各种蛊改造过身体，不能跟普通的狗同日而语，被小白接好骨头、上好夹板之后，竟然就晃晃悠悠从地上慢慢站了起来，从喉咙里发出低低可怜的哀叫。
　　小白见小黄一直朝床底下叫，就俯身钻入床底，不久找到了一个白玉制成的蛊罐拿出。
　　小黄知道那个蛊罐很重要，于是之前带翻了陆维的床头柜，就是为了让蛊罐滚进床底，不被王昊注意。
　　它看见小白找到了蛊罐，也就不再哀叫，软软的趴在地上养伤。
　　小白手里拿着那个白玉蛊罐，见它只是磕伤了一点边角，大体上仍旧是完整的，里面传来微弱的虫鸣和震动。
　　对方劫去的只是陆维的身体，陆维的精神，仍然存在于这个蛊罐里。
　　小白只要打碎蛊罐，捻死里面的虫子，陆维就可以醒过来。
　　而到了那个时候，神魂与身体合一，小白也就能够凭借着血脉的召唤指引，感应到陆维所在的位置。
　　但是，陆维既然被这样计划严密的带走，对方必定是有所求……而陆维现在没有任何蛊虫傍身，如果这个时候被唤醒，只能任人宰割，说不定在小白找到他前，就会受到逼供伤害之类。
　　如果是那样的话，还不如暂时无知无觉的沉睡，直到他把陆维救出。
　　小白虽然因为自身对所有蛊术免疫，不能使用陆维留下来的蛊，但他有别的手段。
　　小白掏出了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喂，外公吗？我是小冰，有件事要拜托您老……”
　　听完后，电话彼端传来苍老威严的声音，十分吃惊：“什么，你要调动军队？”
　　“是的，全城戒严，封闭严查所有交通要道，地毯式搜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小白陈述着，“我要尽快。”
　　苍老的声音叹了口气：“小冰，调动军队非同小可，只是为了……你的一个恋人，这件事外公做不到。”
　　“虽然我很愿意，但陆维不是我的恋人。”小白闭了闭眼，“他是全息技术的真正创造者，一直以来，我不过是他在外界的代言人。”
　　陆维和小白当初是在国外开始创业，但最后还是把核心技术带回了国内，现在两人也在国内定居。这项技术在军方是加强版，免费供给的，应用于模拟战争、飞行、射击训练、精准定位等等，节约了大量的军费，减少人员伤亡，训练效率起码翻了好几倍。
　　谁都知道，全息技术有着什么样的价值。为了这样的价值，俞冰的要求并非不能接受。
　　“……好的，我会尽快给你回复。”苍老的声音没有再犹豫，挂断了电话。
　　……
　　面包车行驶到一个僻静无人的地方后，载着孟医生和四名护士离开，而陆维则被送上了一辆小吉普。
　　吉普车的驾驶座上是俞信，后座则安置着自称为王昊的青年，以及沉睡不醒的陆维。
　　俞信一边转动方向盘，与面包车背向而驶，一边很有些好奇的询问：“王昊，你是怎么收买到这五个人的？”
　　这件事，连俞信自己都做不到。
　　就算机缘巧合，偶然能收买到其中一个，也万万没有五人全部收买的道理。
　　“秘密。”王昊伸出手，将陆维的头扶在自己的大腿上枕着，捻着一缕乌黑的长发，轻轻绕于指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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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越是和王昊这人接触的久了,就越觉得可怕，所以俞信没有继续再追问，而是换了个话题：“那五个人打算去哪儿？他们已经暴露,不会给我们带来麻烦吧？”
　　“他们会消灭一切证据,然后自杀。”王昊懒洋洋的回答,“所以不用担心。”
　　答案听起来非常不可思议，而且令人毛骨悚然，但俞信没有办法不相信。作为同谋，王昊无需在这个问题上撒谎。
　　俞信坐在驾驶位上，通过后视镜,看到王昊的手就放在陆维脸颊上，一下又一下的抚摸,心里很不舒服。
　　但考虑到王昊的诡异手段，俞信也不敢提出来,只是闷声不响的将车开回了家。
　　回到家之后，两人将陆维搬到卧室的床上,俞信见陆维仍然在沉睡,最终还是忍不住开口：“什么时候能醒过来？”
　　睡得这样沉，应该是被注射了麻醉剂之类的东西吧。
　　“不知道。”王昊垂下眼帘看陆维,用手理了理陆维披于枕上的长发,“毕竟，已经这样五年了。”
　　“什么？！”俞信大惊失色。
　　他一直不相信陆维有病，认为是俞冰出于某些不可告人的理由软禁了陆维，想要救陆维于苦海。
　　虽然也夹杂着一些隐晦难言的私人感情,但大体上总以为自己是在做好事，怎知从王昊嘴里听到这样的话。
　　那么，他所做的一切非但毫无意义，还给自己招来了王昊这样可怕的人。
　　王昊慢慢转过身，看着大惊失色的俞信，似乎知道俞信在想些什么，声音平静而冷淡：“俞总，现在你跟我是一条绳上的蚂蚱，这个时候想抽身，已经晚了。”
　　确实如此。
　　如果知道这件事是俞信做的，俞冰不会放过俞信。
　　虽然外界对俞冰充满了赞誉之声，这些年俞冰也做过不少公益回馈社会，但俞信关注了俞冰和陆维这么多年，他知道俞冰那个人到底有多冷漠。
　　和王昊的诡异可怕不同，那是一种类似于机械的冷漠无情，任何事物都影响不到他的情绪波动与判断，世间一切在他眼中皆为尘土瓦砾。
　　以前陆维在的时候，俞冰大约为了拉拢人心，在陆维面前还会伪装得温情脉脉，做什么事都留有余地；而这五年来俞冰大权在握，是装都不屑于装了。
　　俞信默认了王昊的话，走到床前看着陆维：“五年沉睡不醒……能保持成这样，俞冰也算是尽了心。”
　　植物人常见的褥疮臭气、肌肉萎缩，在陆维身上半点都看不到。
　　他身体衣裳洁净，四肢灵活柔韧，缎子般的黑发铺了满枕，长而密的眼睫在脸上投下两弯迷人的黛色，俊美的面容平静安适，像是刚刚入梦般。
　　王昊点了点头：“离开这里，找到可靠的护工和医生，继续照顾陆维这件事，就全靠俞总。”
　　这也是王昊为何要和俞信合作的原因之一。
　　王昊可以夺取别人的身体，却无法获得对方的记忆和技能。其实他最开始，起过夺取俞信身份的心思，但他对苗寨外面的世界并不怎么了解，也从来没有管理过一家公司，纵然顶着俞信的皮囊，也难免会露馅。
　　王昊这个人很聪明，他向来知道什么样的选择对自己更有利。
　　“这个可以放心。”俞信回答，“我有私人飞机，随时能够离开这里。”
　　“越快越好。”王昊道。
　　王昊话音刚落，就听见俞信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俞信接通电话，放在耳边，神情惊愕：“……什么？空管局封锁所有航线，禁止起飞？好了，我知道了。”
　　摁掉手机，俞信无奈的望向王昊：“俞冰动作太快，居然调动了军队，实行全城戒严搜索。在他找到陆维之前，恐怕连一只苍蝇也很难飞出这座城。”
　　“这样啊……”王昊听了这个消息之后，脸上没有出现任何忧虑之色，反而嘴角咧开，露出一个颇有兴味的笑容，“那么挟持陆维离开这里，也挺有趣的。”
　　“你在想什么？”俞信在烦躁中拍了一下桌子，完全不能理解王昊的想法，“我不可能做出伤害陆维的事情，再说万一俞冰不受要挟呢？”
　　“那就杀了陆维啊。”王昊坐在床沿，手指缓缓划过陆维脖颈的喉结，目光痴迷，“割开这里，他的血就会热热的喷出来……只是可惜，以他现在的状态，就看不到他挣扎痛苦的模样了。”
　　俞信打了个冷颤，只觉得王昊是个变态，完全不能理解眼前这人的想法。
　　到了这个地步，他多少能看出来，王昊和他相似，对陆维怀有某种深刻而隐秘的感情。但喜欢一个人，自然会希望那个人好好的，希望与那个人长相厮守、情投意合，又怎么会想要杀了他，看他挣扎痛苦？
　　但王昊这人心思手段诡异，他不能当面与其闹翻，这样对陆维和他自己都很危险，只能先稳住对方，放松对方的警惕，徐徐图之。
　　“先别着急，我们在这里暂时住下，俞冰不会查到我家里来的。”俞信放缓了口风，“这里的医疗条件虽然不比医院，但我也有认识的可靠医生，让他每天过来家里看看陆维的情况，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有事。”
　　“那还等什么，你快去安排吧。”王昊朝俞信挥了挥手，目光却没有离开过床上的陆维。
　　俞信见暂时将王昊稳住，心底也松了口气，拿起电话开始联系他认识的医生。
　　……
　　小白对面的沙发上，坐着个身形瘦小、相貌清秀，捧着杯热巧克力的青年。
　　这名叫江元亮的青年，之前在苗寨的时候，时不时会到竹楼上蹭吃蹭喝，给陆维传递一些讯息，说起来和陆维小白也算是常来常往的熟人。
　　“你是说……苗寨已经被灭？”纵然小白是情绪波动几乎为零的尸仆，在听到江元亮带来的消息后，脸上也露出了一丝吃惊的神情。
　　要知道，那可是蛊术强者如云的地方，怎么会如此轻易的就被灭了呢？
　　“没错。”江元亮沉重的点头，“先是寨子的人被飞蛾控制，灭了黑彝唐家，然后是张家……继而是整个苗寨。”
　　“幸好我被捅了一下，提前有所察觉，他们又以为我已经死了，躲了起来，才避过这一劫。”
　　“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情况，王昊会为何会死而复生，但做下这些事情的，应该是王昊没错。”小白沉寂了片刻之后开口，“唐家对他有杀身之仇，张家曾经拿他父亲王正平当枪使，去试探陆维的底牌，导致王正平死亡……而整个苗寨的对此不作为，在他看来都是帮凶，没有可以饶恕的人。”
　　“按你所说，王昊可以夺取别人的身体……而且是同时夺取多人。这样的话，简直是防不胜防。”小白的眉头微蹙。
　　比如他派去照顾陆维，明明完全可以信任的那五人，在把陆维带出医院之后，就开车投河，集体自杀，湮没了最后的线索。
　　比如说眼前向他通风报信的江元亮，现在看固然是可靠的，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可能一时不察就会变成王昊的化身。
　　也只有小白自己，因为尸仆特性免疫一切蛊术，不会被王昊夺取身体。
　　陆维现在的处境很危险，王昊的父亲王正平，虽然是被小白杀死，也自有其取死之处，但王昊不会把这笔账算在小白头上，一定会算在陆维头上。
　　因为王昊很清楚，小白死而复生，不能再算是人类，应该是被炼成了某种“蛊”，供陆维驱使。所以说要报仇的话，一定是会找驱使的主人，而不是“蛊”本身。
　　而后来王昊暗算陆维不成，被凌虐长达半月而死，除了唐家这个罪魁祸首之外，间接造成这一切的，也是陆维。
　　想起陆维不知道正在遭遇什么，小白就觉得心如刀割。
　　“是这样的。”江元亮点头，“就算能够把被夺取了身体的那些人全部找出来，一一灭掉，但只要那些飞蛾有一只活下去，找到机会在任何人或者动物的身体上产卵繁殖，王昊就能再度翻盘。”
　　唐、张等几户人家相继被灭之后，这件事引起了苗寨的不安和警觉。剩余的黑彝联合起来，共同对付王昊。
　　虽然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蛊术，而且王昊防不胜防、无孔不入，搞不好就会化身成为身边的亲人，但黑彝们还是在对抗中发现了一些东西。
　　他们发现王昊同时控制的人数是有限制的，以30人为上限。
　　于是他们施展手段，将寨子里被控制的人和飞蛾找出来，杀死后集体焚烧，以为除了后患。但没想到的是，没过两天王昊就再度以另外的身体复活，翻盘重来。
　　这个时候经过几番恶斗，再加上五十年一次的斗法刚过去不久，寨子的蛊术高手经过消耗，所剩无几，终于被王昊屠杀殆尽。
　　小白听了江元亮所述，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简直是个死局。
　　苗寨的黑彝们有多强大，小白虽然没有亲眼所见，却也是听说过的。
　　连黑彝们都拿王昊没有办法，他真的能从王昊手里救出陆维吗？


第214章 
　　兹拉拉、兹拉拉……
　　一片寂静无声中,从洗手间传来的细微声音也就显得格外清晰。
　　俞信站在洗手间外，心惊胆颤的听着这声音，看着王昊手中雪亮的刀锋,在陆维涂了剃须水的下巴和鬓角处游走。
　　王昊正在里面替陆维刮胡子。
　　但他使用的并非是普通的安全剃须刀,而是把锋利匕首。
　　匕首薄薄锐利的刀锋,不时在洗手间的灯光下闪耀出光芒，只要王昊手稍微偏一下，就随时可能割断陆维的咽喉。
　　俞信看着这一幕，只觉得手脚发麻，却又不得不盯着看下去。
　　他之前也三番四次,试图说服王昊使用电动剃须刀或者安全刀片，但王昊拒绝了,说是匕首用起来更顺手。
　　俞信没有办法，只得妥协。
　　实际上,每一次和王昊意见相左之时，俞信也只能妥协。
　　因为王昊根本就不是个人,他是个妖物。
　　俞信还记得前天早上,王昊从卧房里走出来的时候，兴高采烈询问他,自己新的身体怎么样？
　　就如同女人询问一件新买的漂亮衣裳。
　　然后还万分感慨的叹了一口气,说自己死前正好是十五岁，还是这样的身体用得习惯。
　　没错，现在的王昊，已经不是之前那个面目普通的青年,而是一个只得十五岁、模样异常俊秀的少年。
　　而那名面目普通的青年，王昊抛掉的“旧衣服”，则蜷缩在地板上动也不动，没有呼吸心跳，宛若一具尸体，是俞信将其塞在汽车的后备箱里，趁着夜深人静载到外面处理掉了。
　　不久之后，俞信在网络上看到那名少年的失踪寻人启事，终于明白过来，王昊就是一个可以夺人身体、拥有种种诡秘手段的妖物。
　　俞信非常后悔。
　　他后悔自己当初答应了王昊的“合作”，非但自己陷入这进不得退不得的境地，也……害了陆维。
　　当初王昊和他谈“合作”的时候，说是要实现他的愿望，但现在王昊和陆维同起同卧，简直半分钟都离不开，表现出极为强烈的占有欲。
　　好在，据俞信这几天心惊胆颤的观察，王昊夜里并没有对陆维做什么下流的事情，他只是窝在陆维的怀里，然后把陆维的手放在自己的头顶上，脸上露出极为享受的模样。
　　俞信甚至觉得，那个时候的王昊，就像是卧在主人膝头晒太阳的一只慵懒猫咪，惬意而满足。
　　但王昊对陆维的杀意也是真的，他不止一次在俞信面前轻描淡写的“商量”，要用什么样的方式杀死陆维。
　　兹拉拉……
　　王昊终于将陆维的胡茬剃得干干净净，用湿毛巾擦净陆维脸上白色的剃须水泡沫，又擦掉匕首上的残余，回刃入鞘，然后朝着陆维满意的吹了一声口哨。
　　王昊现在这具15岁少年的身体，单薄而瘦削，却能轻而易举将身形高大的陆维打横抱起。仿若他抱起的，不是一个骨肉沉重的男人，而只是一个大型的公仔玩具。
　　王昊把陆维放到沙发上，让陆维以舒适的姿势躺下之后，就坐在陆维身旁，从怀里摸出一只黄棕色的短笛，开始吹奏。
　　王昊吹奏笛子的技艺并不高明，短笛是手工打磨，材质看起来不怎么好，也制作的比较粗糙，他似乎想吹一首欢快悠扬的曲子，却总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像是什么人在哀哀哭泣一样。
　　但王昊吹得非常认真，俞信在旁边也不敢打断他。
　　直至一曲终了，王昊才抬起头来望向俞信，笑着挥了挥手里的短笛：“这个很有纪念意义哟，是用我的骨头做的。”
　　俞信脸上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心内颤颤，不知该如何回答。
　　仔细看那短笛的材质纹理，确实像是某种骨头。而且似乎是在野地里放置多年，经过日晒雨淋，已经发黄变色的那种骨头。
　　好在王昊也不需要听他回答，将短笛收入怀中，转而望向陆维：“你说……我把陆维吃掉好不好？”
　　“先从四肢开始，把肉一片片的割下来，烹炒煎炸，足够饱饱的吃上三、五天。我好好的照顾着，那个时候，陆维甚至还没断气。”王昊温情脉脉的看着陆维，嘴里却说着让人毛骨悚然的可怕的话，“最后剖开他的肚腹，把内脏取出来做菜。骨头熬汤、磨成粉末吞下，就可以一点不剩的吃掉了。”
　　“当然，还是要留下一根臂骨，做成笛子，和我的配成对。”
　　说完王昊咯咯的笑出声，仿若对这样的设想十分满意。
　　俞信的背上冒出一层冷汗，勉强笑了笑，回话道：“这样不好，如果这样的话，接下来你又该怎么办？”
　　“我觉得，不如……”
　　王昊却打断了俞信的话，用奇怪的眼神望向俞信：“什么怎么办？陆维都已经死了的话，我当然也不会继续再活着。”
　　说完，他又伸出手去摸陆维的头发，露出含情脉脉的目光。
　　看着王昊，后悔之意再度袭上俞信的心头，他怎么就招惹到了这么个不可理喻的妖物？
　　……
　　陆维失踪之后，几天来事情一直没有进展，直到这天小白打开邮箱，收到了一封邮件。
　　邮件署名为俞信，并非用本国文字书写，而是用的外文，正是当初他们留学国家的文字。
　　在邮件中，俞信详细描述了自己的处境。
　　他被一个名叫“王昊”的妖物胁迫，参与了绑架陆维的事情，现在王昊和陆维就在他的家里。
　　这妖物千变万化，可以同时控制多具身体，可以化身成任何人，还可以放出飞蛾为耳目，探测他想探测的所有地方，知道他想知道的所有事情，俞信一直被严密的监视和控制着，无法向外界求救。
　　但好在俞信通过这几天的观察，发现这妖物眼界和知识有限，对电子设备的应用初通皮毛，而且不懂外文，才让他有了机会发出这封邮件。
　　当然，俞信好歹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对他现在的状况描绘得很详细，对于刚开始是他主动答应和王昊“合作”的事情，却只字未提。
　　俞信这也是没有办法了，才会向俞冰求助。
　　俞冰这人虽然冷漠无情，但和王昊比起来，好歹还属于人类的范畴。
　　和王昊相处这几天，俞信天天坐如针毡，心惊胆颤，仿若头顶上悬着一把随时会坠下的利剑，根本就不知道那个神经病会做出什么样可怕的事情来。
　　小白看过邮件，简单的回复了“稳住王昊”之后，就关闭页面，快步走向江元亮的房间。
　　自从江元亮来这里通风报信之后，就住在了小白这里。
　　一方面是为了安全，另一方面也可以随时商量事情。
　　敲门进屋，就看见江元亮正端着一盆洗得鲜亮的大草莓，旁边还放着牛肉干等零食，吃得津津有味，正在看电视剧。
　　江元亮住进小白这里之后，十分满意。
　　身为“孝子系统”的拥有者，听起来任务比较简单没有危险，但实际上在每个世界过得也是很辛苦的。
　　他每一次转生的环境都不是太好，每天要考虑很多事情，担心老爹和老妈哪里不够高兴满意，还要面面俱到，劳神劳力。
　　像这样可以放下任务，不用多想什么，有人养着、有钱有闲的享受生活，感觉跟神仙也没有什么两样。
　　看见小白进来，江元亮放下怀里的那盆草莓：“小白，有事吗？”
　　“有事。”小白点了点头，简短向江元亮描述了现在的情况。
　　“哎呀，事情有点麻烦啦。”江元亮搓了搓手，“如果真的像俞信说的那样，我们该怎么救出陆大哥呢？”
　　因为知道陆维就算在这个世界死去，也不过是任务失败回归本源，开启下一场轮回，并算不得真正的死亡，所以江元亮并没有那么着急。
　　“俞信跟我说了一个计划，我觉得挺不错的。”小白回答，“但是需要你的帮忙。”
　　“我？我能帮什么忙？”江元亮有些诧异。
　　小白看着江元亮：“你会蛊术。”
　　江元亮苦笑着摸了摸鼻子：“是……但是，非常粗浅。”
　　因为他的任务是“当孝子”，所以纵然生活在蛊术盛行的苗寨，他也没有怎么用心去研究过这些，从来就没炼制出过绿蛊以上的蛊虫，身上惯常携带的也就是几只白蛊绿蛊，只能拿来唬唬外面人。
　　论起水平能力的话……大概也就跟觉醒之前的陆维，算是半斤八两。
　　这样的水平，完全不足以和王昊对抗，送上去就是个炮灰的命。
　　小白却点了点头：“这样足够了。”
　　“陆维留下了许多蛊虫，其中最高阶的达到了四色。我把它们各自的功能告诉你，这些蛊虫都给你使用，你熟悉一两天，我们就开展行动。”
　　江元亮比较惜命：“那……你既然都已经熟知那些蛊虫的功用，你自己驱使的话，不是更加方便吗？”
　　小白没有回答，只是盯着江元亮不动，气势沉沉。
　　如果不是他身为“尸仆”，对所有蛊术免疫，导致不能驱使蛊虫，他当然会亲自出马，哪里还轮得到江元亮？
　　江元亮感受到房间内的低气压，连忙快速点头：“好的，那我们还等什么？”
　　……
　　俞信收到小白的回复之后，又煎熬了两天，这才等来了正主儿。
　　小白敲开俞信家的门，看上去是单枪匹马一个人来的。
　　他面对着改头换面的王昊，只说了一句话
　　“王正平，是我要杀的，跟陆维无关。”
　　王昊的眼睛立刻就红了，没有更多的话语，扑上去就和小白缠斗做一处。


第215章 
　　“尸仆”其实是相当强大的存在,特别是免疫所有蛊术这一项，尤为逆天。就是当年立色奶奶的夫家中了“落根蛊”血脉断绝，他家的“尸仆”其实在明面上的争斗中也从未曾落败。
　　只是因为其主死亡,“尸仆”们才随之覆灭。
　　小白游刃有余面对着王昊的攻击,利用王昊的愤怒,将其引至落地窗附近。
　　然后找了个机会，一拳将那扇玻璃制成的大窗砰当一声击得粉碎，如同颗炮弹般朝窗外跳下去。
　　这里是18楼，但这样的高度对于小白和王昊都算不得什么，而且王昊明显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于是毫不犹豫的随着小白冲下去，紧追不放。
　　俞信挨挨蹭蹭的走到窗边,透过那扇被砸烂的窗户，小心翼翼往下看。
　　只见小白和王昊并未坠落于地,而是在高楼的墙体和挡棚之间快速跳跃、互相攻击，呼啸来去,完全不是正常人类所能做出的动作。
　　王昊也就罢了,俞信早知他是个妖物，却没料到自己的异母哥哥俞冰竟也如此,当下大为震惊。
　　震惊的心情还未平复,只见就在17楼，俞信的楼下传来一声巨响，一扇玻璃窗骤然破裂，从里面冲出来一个穿西裤衬衫的中年男人,加入了对小白的攻击。
　　别看这中年男人身形庞大，还挺了个啤酒肚，但动起来的灵活度，一点不输王昊和小白，同样可以在没有任何支撑的墙体上飞檐走壁。
　　紧接着就如同放爆竹一般，俞信的楼上楼下左右邻居，窗户“砰砰砰砰”纷纷炸裂，亮晶晶的玻璃碎片伴随着破损的铝合金窗框满天坠落，从里面冲出来二十几名男女老幼，随着王昊一起向小白发动攻击。
　　其中有美艳惹火的女郎，西装革履的社会精英，身穿黑色皮衣的朋克青年，拄着拐杖才能行走的八十老翁，身材微胖的平凡主妇，戴着眼镜的小学生，不修边幅的宅男……
　　他们可以是在你路上遇到的，任何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此刻尽皆在垂直的高楼墙体上起纵跳落、力大无比，如履平地。
　　俞信看着这一幕，冷汗就下来了。
　　他知道王昊将周围监视保护的很严密，却没有想到，他竟然将周围邻居的身体尽皆夺取。
　　幸好俞信没有擅自采取行动，而是采取了向俞冰求援的措施，否则的话，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样的下场。
　　一、二、三、四……
　　俞信默默数着正在攻击小白的人数，一直数到了二十八。
　　看起来，俞冰这波仇恨拉的不错，吸引了绝大部分的火力。
　　但俞冰之前在邮件中告诉过他，王昊能控制的人数上限为三十，那么也就是说，可能还有两名躲藏在暗处的敌人。
　　俞信正在这么想的时候，耳畔忽然传来一个声音：“把陆维带到窗户跟前来，要快。”
　　是俞冰的声音。
　　俞信虽然之前震惊于俞冰超出正常人类的表现，但想要摆脱王昊这个神经病的控制，现在也只能依靠俞冰。
　　所以俞信没有犹豫，快速跑到沙发旁抱起陆维，然后冲到窗户边上。
　　就在他冲到窗户边的瞬间，只见一架黑色的军用中型直升飞机在虚空中显露出了形态。
　　飞机舱门是打开的，里面一名清秀的小个子青年正在对他焦急的招手：“快、快上来！”
　　俞信手忙脚乱的和那名小个子青年一起，刚把陆维弄进机舱，自己还没来得及进去，卧室的门突然被“砰当”一声打破，从门外掠进来两道人影，挟着高速移动的呼啸声，朝着俞信迎面扑过来。
　　俞信闭上了眼睛，以为此命休矣，然而过了一会儿没有感觉到冲击感和疼痛，于是睁开双眼。
　　这时候才看清，冲进来的那两个人，一个是穿着牛仔衣，衣裤有点点白灰的装修工人；另一个是肤色较白，长相普通，穿着桔色衬衫式连衣裙的女孩子。
　　这两个人被困在一个透明的大泡泡里面，冲着俞信全力挥动手脚，然而却完全使不上劲。
　　装修工人贴在泡泡壁上的，那张被挤压到扭曲的脸，距离俞信仅仅只有不到3厘米。
　　俞信还在发愣，就感觉到后领处传来一股大力，让他直接拎进了机舱，旁边是小个子青年的声音：“发什么愣，快走！”
　　当机舱门被关上的时候，黑色的直升机便又在半空中消失不见。
　　……
　　王昊看见那架黑色直升机陡然出现的时候，情知中计。
　　当即顾不得小白，想要带着大队人马折返，却已经来不及，那辆直升机已经在眼前消失，不知所踪。
　　那是“隐蛊”，可以隐形。
　　但苗寨通常的“隐蛊”仅仅是蓝阶，只能作用于人类或者动物这样的有机生命体，并且行动时产生的声音，是无法隐去的。对于外面的人来说可能很有用，但对苗寨蛊师们来说，不过是逗小孩子玩的东西。
　　而眼前的“隐蛊”显然不同，它可以作用于直升机这样的无机物构成体，范围这样大，还能够隐去飞行时产生的声音，显然是经过强化升阶的。
　　王昊转身望向小白，眼白充满了血丝，从牙缝中狠狠迸出字句：“把陆维还给我！”
　　“明知道不可能的事情，就不用再提。”小白停在相邻高楼探出的一点屋檐之上，白衣黑裤迎风矗立，发丝飞扬，身形笔直如标杆。
　　他目光冷冷的望着王昊：“我不管你是什么样的怪物，今天这里，就是你的葬身之地。”
　　话音刚落，只见俞信所住的那间公寓里，腾的一声出现硕大火光，继而整栋高楼冒出滚滚浓烟。
　　高楼从中段缓缓断裂，里面传来人们的尖叫哭喊声，响成一片。
　　“哈哈哈哈哈哈……”王昊见状，仰天大笑，“一个在世界上享有偌大赞誉，经常做公益捐款，造福社会的善人，为了杀我，也可以牺牲无辜吗？”
　　小白却丝毫不为王昊的言语所动：“没错。”
　　世间一切人与事物，在他眼中不过是瓦砾尘土。如果是为了陆维，没有什么不可以牺牲，包括他自己。
　　原本明亮的天色，忽然间黑了下来。
　　王昊抬头望向天空，只见无数架歼击机密密麻麻的布于上空，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下方，宛若一个倒扣的锅盖，将这片区域笼罩得严严实实。
　　黑彝白彝之外，皆为奴隶贱民。
　　但为何那些骄傲的彝民们隐居于世外荒野，数量稀少，只占据这个世界的一个小小角落，还往自己身上施加了重重规矩束缚，低调行事？
　　再强大的蛊术，也不过是寄托在一只小小的、脆弱的虫子身上，能不能抵得过一颗原子弹爆炸？
　　这个世界，是科技的世界。
　　蛊术，已经成为了旁门左道的诡术，无法与其正面相抗。
　　站在高楼上的小白，面无表情，迎着风高高举起他的右臂，然后用力挥下。
　　无数红与白交织的火线从空中砸落，形成了一张密密麻麻的火力网。
　　一时间什么都听不到，只能听到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响；什么都看不到，只能看见血肉沙石横飞，滚滚烟尘。
　　小白与王昊，于其中拼杀。
　　两个人都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人类，在密集的火力网以及惨烈的厮杀中，一个胸腔被击穿了个大洞，另一个头颅被劈掉半边，却都仍然活着。
　　“你……杀不了我的。”王昊瞪着一对血红的眼睛，看着对面失去了半边头颅的小白。
　　“是吗？”小白淡淡回答。
　　小白的黑发渐次变成灰白，连瞳仁都变成了灰白。
　　他的额头浮现出一根根青紫色的细筋，指甲骤然伸长，变得更加坚硬锐利，指甲前端同样浮现出青紫色的细筋，像是某种诡异而又美丽的花纹，缠绕于其上。
　　然后，小白于一瞬间冲到了王昊面前，五指并拢如刺，戮穿了王昊的脖颈。
　　王昊根本来不及反应，就看见自己整个身体“腾”的一下子燃烧了起来。那是某种金蓝交织的火焰，温度奇高，顷刻之间就将王昊整具身体烧成了灰烬。
　　这就是小白“尸变”后战斗形态的能力之一，“无间火”。
　　天穹之上，隐去了形体的黑色直升机之中，俞信透过玻璃机窗，看见下方失去了半边头颅的小白，快速的移动着，快到根本看不清楚他的动作和身形，只能看见道道残影。
　　小白在快速的猎杀，所有王昊的化身。
　　而小白每当捕获一人，就会在那人身上燃起大片金蓝交织、颜色奇异的火焰，将那人在一瞬间化为飞灰。
　　“俞冰他……和王昊一样，不是人类吧。”俞信颤颤巍巍的开口。
　　“那又怎么样？小白站在我们这边。”瘦小的清秀青年，从兜里掏出一个苹果，在袖子上擦了擦，放进嘴里咬了一口，“俞信是吧？我叫江元亮，初次见面。”
　　俞信答非所问，神情怔忡：“怎么会，死了这么多人……”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江元亮咔嚓咔嚓咬着苹果，神态轻松，“王昊这个怪物，只要让一只飞蛾成为漏网之鱼，他就能再度复活翻盘，到时候会发生更不可预知的事，连累到更多的人。”
　　“只要能彻底消灭他，眼前的牺牲都是值得的。”
　　俞信对江元亮的话不怎么赞同，但他张了张嘴，又说不出任何反驳的意见。
　　此时的地面上，王昊还剩下最后一个化身。
　　那人已经看不出来原本的样貌，头发眉毛衣物尽被烧掉，只剩下一具外表黑色焦糊的人形。


第216章 
　　焦黑的人形抬头望向天空,那里有四色的金蝶忽隐忽现，扭曲了这片区域的空间，连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
　　而在他身处的这片断壁残垣之中,已经没有任何活物,能够让他再度夺取身体。
　　穷途末路。
　　看着迎面冲过来的小白,焦黑的人形突然长啸一声，撕开了自己的胸腹。
　　从那被撕开的胸腹间，无数只肥大丑陋的飞蛾扑棱棱的飞出，飞向四面八方。
　　“明明知道没有指望，还要做最后的挣扎？”
　　小白嗤笑一声,无数朵金蓝交织的火焰，陡然在他的身体周围升腾而起。
　　宛若夜晚自野坟荒墓间,生出的粼粼鬼火。
　　金蓝色的火焰四散，点燃了所有意图逃生的飞蛾,将它们在须臾之间化作团团灰烬。
　　焦黑的人形也同时被火焰点燃，在绝望的最后嘶吼之后,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江元亮见下方已经没有危险,连忙指挥飞机驾驶员：“快、快下去！”
　　黑色的军用直升机在半空中显形，轰隆隆的降下,停在距小白不远处。
　　小白一步步朝直升机走去,每走一步，灰白的头发和瞳色就转黑一些，当他来到直升机机舱前的时候，已经恢复了原本的黑发黑瞳。
　　但他被劈掉的那半边脑袋,却没有能够恢复。
　　当舱门打开的时候，俞信和江元亮都能清楚的近距离看到，小白的脑髓和脑干。
　　看着这幕，俞信说不出来自己是什么样的心情，但小白却神色未变，平静的踏入机舱，径直走向陆维。
　　俞信下意识地想要伸出手臂去挡，不愿意让这怪物般的人接近陆维。
　　但小白只是平静而淡漠的看了他一眼，他那只手臂便慢慢放下。
　　是了，他没有这个资格，更没有能力。
　　小白越过俞信和江元亮，走到仍旧沉睡着的陆维身边，执起陆维的手，放在唇畔，然后张开嘴，轻轻叼住了陆维的一根无名指。
　　尖利的犬齿小心翼翼试探着，逐渐加重咬合力，直至刺破陆维的指腹，泌出鲜红血滴。
　　小白珍惜的用舌尖舔去指腹上流下的血滴，不留半点残渍。
　　他吞咽了陆维的血之后，原本失去的半边脑袋，仿若是快进镜头下的植物生长纪录，迅速的重新长出。
　　从内部的脑干脑髓，到坚硬的头骨，到包裹头骨的头皮……最后从毛囊中生出浓密乌黑的发。
　　俞信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发生，眼前的这个人，又是他所熟悉的，那个完美强大而冷漠的俞冰。
　　不，说他冷漠或者已经不再合适。
　　他望着陆维的目光专注而眷恋，透着俞信从未在他身上见过的鲜活，以及……脆弱。
　　就在这时，被俞信执着手的陆维，突然掀动了一下纤长的睫毛，从喉咙里发出声闷哼。
　　然后陆维睁开双眼，用有些酸软的手臂撑着身体，缓缓坐了起来。紧接着发现自己身处于直升机舱相对狭小的空间内，小白、俞信和江元亮将自己团团簇拥，三双眼睛全部巴巴的盯着自己看。
　　“发生什么事了吗？”陆维对现在的状况感到茫然。
　　小白几乎喜极而泣，却尽量压抑着，不让自己显露出更多的情绪。
　　他伸出手，从坐椅侧边拿出个白玉的蛊罐，在陆维面前打开。
　　里面，静静卧着只一角硬币大小的蛊虫，身上的五色流光溢彩。
　　……
　　“原来，是这样啊。”
　　陆维等人回到了小白的住所，在客厅的沙发上，陆维一边喝着小白为他调制的养胃热饮，一边听眼前这三人描述事情的经过，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情。
　　“幸好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不用再担心。”小白看着陆维，不自觉的微笑。
　　“是啊。”江元亮欢欣鼓舞，“这一仗虽然牺牲不小，但我们打的很漂亮，保管那个怪物一根头发都没有留下。”
　　“不，还没有结束。”陆维淡淡回答，将马克杯放在茶几上，确实感觉到久未进食的胃里，舒服了不少。
　　在陆维被王昊劫持的那段时间，由于医疗设施条件有限，没有像之前那样受到全面精细的照顾，基本上是靠打葡萄糖维持生命，肠胃难免受到影响。
　　不过好在时间尚短，这影响并不算严重，调养两天应该就没有大碍。
　　“哦，怎么这样说？”俞信诧异，同时内心感到恐惧。
　　那种无孔不入、可以化身为任何人的怪物，如果再度卷土重来，想想都头皮发麻。
　　“因为你们做的事情，之前已经有人做过一遍。”陆维回答，“但最后，他们失败了。”
　　小白与陆维心意相通，首先反应过来：“陆维你说的……是苗寨彝民？”
　　“没错。”陆维点了点头，“小江之前提起过，苗寨的人实际上已经发现了王昊的许多特性。”
　　“比如控制的人数上限，比如漏掉一只飞蛾，王昊就能再度翻盘复活。所以在最后的战役中，他们杀死了所有附身者，并将其集体焚烧。”
　　紧接着，陆维望向江元亮：“那么小江你认为，苗寨是因何被灭？”
　　“大概是……因为不小心漏掉了一两只飞蛾？”江元亮想了一会儿，不确定的回答。
　　说白了他只是个胆子和本事都不怎么样的，幸存的观战者，并没有亲身参与那场恶战。
　　陆维摇了摇头：“并不是这样。”
　　陆维从来不会轻视任何人，更何况黑彝之强大有目共睹，就算是经过五十年一次的斗法，消耗了不少人手和实力，也自有其深厚底蕴。
　　他们既然出手，全力扑杀，就不会犯“错漏”这样的低级错误。
　　“那是什么原因？”俞信焦急询问。
　　陆维沉思了一会儿：“我猜测，灭掉苗寨的，以及出现在我们面前的，都并非王昊的‘本体’。”
　　他的炼蛊之术，是以精神力化虫，所以对虫子的理解层次，比普通人要深刻得多。
　　王昊虽然看似妖物，但细探其究竟，仍旧脱离不了“蛊虫”二字。
　　此时陆维已经想到，王昊能够这样大规模的驱使飞蛾，其真正的形态，理应是如蜂、蚁一般的存在。而蜂、蚁必有其王为头脑指挥，坐镇不出。
　　王在则命巢永存，失王则群虫尽灭。
　　于是陆维继续道：“他的‘本体’，应该藏匿在一个隐秘而不为人知的地方。只有灭掉‘本体’，他才能真正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对、对……我想起来了！”江元亮忽然一拍巴掌，“我第一次发现这件事儿的时候，是个晚上……就看见很多附身者抬着个花花绿绿的轿椅，轿椅上用布罩着个一人高的东西，看上去很郑重其事。现在回想起来，那应该就是王昊的‘本体’了！”
　　“哦，小江，你还记得那些人去了哪里吗？”陆维的双眼微微发亮。
　　“我在半路上就被捅了胸口，所以不知道他们最后去了哪里。”江元亮苦笑了一下，“但是他们大致往哪个方向走，我还是记得的。”
　　“事不宜迟。”陆维从沙发上站起身，“趁着王昊刚被重创，我们立即启程，寻找他的巢穴所在。”
　　……
　　按照江元亮记忆所在的范围，是一片道路不通的深山老林。
　　于是小白再度调动了军用直升机，空运大批特种部队至其上方跳伞投放，进行地毯式搜索。
　　特种兵们武装到了牙齿，为了不给那些飞蛾可乘之机，全身上下都包裹得严严实实。
　　就算是这样，在搜索的过程中，还是时不时会发生有人被附体的事件。
　　但幸好，可能是王昊因为之前被全歼受过重创，真的进入了虚弱期，这种事件发生的并不多。
　　而且为了对付王昊这种无孔不入的附体行为，再加上王昊本人并不能获得被附体者的记忆与知识，大家研发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执行方案，在日常行动中能够快速排查被附体者。
　　至于特种兵们之间的方案机密交流，有用摩斯密码的，有用各类外语的，王昊就算是窃听，也只能听得一头雾水。
　　话说，落后就要挨打，斯大林同志诚不欺人。
　　搜索到了第七天的时候，特种兵们仿佛仍旧一无所获，但陆维和小白所乘的隐形直升机座驾，已经悄悄来到了一片无人区域的上方。
　　“就是这里吗？”陆维在直升机的轰鸣声中，望向下方，神情凝重。
　　这片区域怪石嶙峋，草密林深，从表面上并看不出什么异样。
　　“六七成把握，一会儿就知道了。”小白在陆维的身边回答。
　　陆维点点头，转动左腕银镯，一粒豌豆大小呈球形，被密集金色鳞片包围的蛊虫从其中跳出。顷刻之间，在他的指尖绽开了一只金色大蝴蝶。
　　蝴蝶虽然整体呈灿烂金色，但实际上还有白、绿、紫三色花纹萦萦缠绕生于翅膀之上，看上去华丽非凡，正是进化为四色的“鬼墙蛊”。
　　四色蛊中的上等品和五色蛊比起来，在实际应用上能力差别并不算太大，其决定性的区别，只差在“通灵”，也就是自主性。
　　比如说小白和王昊，都是有着自主性的“五色蛊”。
　　在陆维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小白可以有着自主思维判断，井井有条的代主行事；王昊更不必说，他其实已经算是个死者，只是一缕执念怨气难消，附于蛊身不散，从而做出了这么多事情来。
　　在应用得法，双方特长领域不同的情况下，四色蛊亦并非完全不能与五色蛊对抗。在苗寨的历史上，也不是没有手持四色蛊，却将拥有五色蛊的黑彝，从贵族座席上拉下来的例子。
　　“鬼墙蛊”就是仅差一线能够通灵，能力强悍到足以困住五色，这样的一只上等四色蛊。


第217章 
　　蝴蝶展开金色的翅膀,晃晃悠悠穿透直升机舷窗，来到那片无人山林的上空，释放出“约束”之力。
　　紧接着,一片毫不起眼的嶙峋山石之中,忽然响起了震耳欲聋的爆裂声。
　　伴随着火光闪现,随即大片石碴尘土四溅。
　　之前一支特种部队经过这里的时候，悄无声息埋下了纽扣式炸药，就在刚才得到小白所下达的命令，将其引爆。
　　烟尘过后，山石间出现了个椭圆形的“卵”。
　　“卵”足有一人多高,上面遍布着五彩的纹理，远远望去还挺漂亮。但盯着仔细看上一会儿,就会莫名感觉到一股阴森森的煞气扑面而来，令人不寒而栗。
　　“看来就是它了。”
　　确认过后,陆维打开机舱的门，在迎面而来的疾风中纵身跃下,小白紧随身侧。
　　两人都没有带跳伞包,背后却仿若长着对隐形之翅，从高空中盘旋而下,掠过云和风,降落到地面，距那彩色的“卵”不过一箭之地。
　　那“卵”安安静静的矗立在原地，然而任何人都绝对不会对它抱有轻视之心。
　　双脚刚刚沾地，小白的发色和瞳色就转为灰白,额头和指端浮现出青紫色的细纹，身体四周蓝金火焰缭绕，快速的朝“卵”疾驰而去，想要将其毁掉。
　　但是，就在他锐利的指尖刚刚接触到那五彩壳面之时，壳面上陡然裂开了一条大缝，从里面扑拉拉飞出来群蛾子。
　　这群飞蛾与之前见过的不同，它们的身体并非是由灰白黑三色组成，而是色分五彩，如虹般绚烂夺目。
　　比起之前灰黑色的飞蛾群，这般五彩绚烂的颜色，使得飞蛾翅膀上扭曲痛苦的人脸，显得越发真实可怖。
　　而且这些五彩飞蛾和之前的飞蛾相比，明显强大了许多。
　　它们不似灰黑飞蛾般，沾到小白的火焰就化作灰烬。如果没有被蓝金火焰完全包裹在其中，就只会受到轻微的灼伤，甚至三五只聚集起来，就能扑灭一团蓝金火。
　　之前的灰黑飞蛾，就算是普通人也能一掌拍死；而五彩飞蛾不同，他们的翅膀像刀锋一样锐利，身体坚韧。
　　小白在用指爪撕碎几只飞蛾之后，那样比铁剪还要坚硬的指甲，居然隐隐出现了几道泛白裂痕。
　　非要谈劣势的话，那就是五彩飞蛾的数量，比之前足以铺天盖地的灰黑飞蛾少了许多。
　　无论是蜂群还是蚁群等虫类，王之下都可以大致分为“兵”、“工”两类。
　　如果说之前用来占据人身体的灰黑飞蛾是“工”，那么眼前的应该就是拱卫主巢和王的“兵”，其战斗力不可同日而语。
　　陆维在旁边观战，并不曾上前。
　　偶尔有一、两只飞蛾朝陆维扑过去，然而都未曾沾到陆维的身体，便都在半空中消失，继而重新出现在小白附近的位置。
　　这就是“鬼墙蛊”的“约束”之力。
　　从一开始改变人或者动物的方向认知，到现在已经进化到了可以扭曲空间的地步。
　　在这场短兵交接中，小白渐渐占据了上风。
　　“尸变”后，小白的皮肤肌肉比“尸变”前要坚韧数倍，飞蛾们的翅膀纵然锋利，也只能留下一些划伤血痕，伤不到根本；他的指甲在攻击中数度碎裂，却又能及时长出新的补充。
　　而那些飞蛾，则是实打实的死一只少一只。距离将其全部消灭，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而已。
　　两个多小时过去，当飞蛾群被灭掉近1/3，小白脚下尽是破碎的五彩蛾翅之时，“卵”内的“王”似乎知道情势不妙，忽然开始颤动。
　　“卵”像是个里面蕴藏着活物，真正的蛋一样，先是从顶部出现了数条呈放射状的裂痕，继而顶部碎裂，从里面钻出一个光溜溜、滑腻腻的人来。
　　这人遍体呈现出不见天日的白，从面容到身段只有两三分与陆维印象中的王昊相似，黑发一直垂落到脚踝处，骨骼纤细修长，眼珠乌黑，泛红的眼尾微微上挑，看人时带着某种魅惑之意。
　　他头顶长着两根飞蛾的触须，脊背间生着蛾的翅膀，臀部并不是普通人类的形状，而是一个肥大的，半透明的囊。
　　通过半透明的囊皮，可以看到里面挤挤挨挨，孕育着无数还在活动的未成熟虫卵，观之令人头皮发麻。
　　这就是飞蛾们的“王”，王昊的“本体”。
　　王昊“出壳”之后，并没有去看正在和飞蛾纠缠的小白，那一双微微上挑的眼睛直直盯向陆维，里面似乎有千百种情绪在流淌，紧接着扑动还带着湿意的翅膀，朝陆维合身扑了过去。
　　“鬼墙蛊”并非无物可破，凌驾于其上的绝对力量，就可以打开空间的壁障。
　　而王昊的本体，就是拥有这样力量的存在。
　　只见他冲到陆维跟前时，身形虚化了一下，却并没有如同那些飞蛾般马上消失，他的一只手超越了“鬼墙蛊”设下的壁障，掠过陆维的面颊。
　　面颊上顿时出现了一道擦伤，有细小的血珠泌出。
　　陆维瞳孔微缩，急忙后撤。
　　为了这次决战，陆维往自己体内植入了数种强力蛊虫，动作速度都非常人可以比拟。
　　而王昊的速度亦丝毫不慢，双手破开壁障，紧随其后。
　　他的身体已经失去了人类的发声器官，只能发出虫鸣般的“唧唧”声。
　　他就这样一边“唧唧”的长声叫着，一边朝陆维发动了猛烈的攻击。
　　陆维看似不敌，在王昊如狂风骤雨般的攻击中不断后退。
　　最后，两人来到了一片山崖之上。
　　王昊住了手，因为他惊愕的发现，这里就是他曾经的葬身之地。
　　陆维站在山崖的边沿，山风吹动他的发梢。
　　他朝王昊笑了一笑，然后纵身跳下云雾缭绕、深不见底的山崖。
　　王昊虽然一直想杀死陆维，但还是为陆维此时的举动大吃一惊。
　　他来不及多想什么，想不到陆维是否埋伏了什么诡计，也想不到以陆维现在的能力，摔下去根本就不会死。
　　曾经身为人类的常识和下意识，让王昊头脑发昏的冲到山崖边，伸手去抓陆维，却终究晚了半步，只能眼睁睁那个让他爱恨交织的男人如一颗石头般坠落下去，快速的消失在云雾间。
　　等到王昊稍微清醒过来，想要展翅飞到山崖下面细探究竟的时候，一大片晶莹的绿色忽然出现在他的眼中。
　　一条直径足有六七米的绿色长虫，从云雾缭绕间探出头来。
　　这只虫子遍体呈现透明的绿，质感看上去像是果冻一般，晶莹剔透。只有自它头部半探出的舌头，是粉红色的。
　　而那粉红色的舌头前端，露出陆维腰腹以上的身体，与王昊两相对望。
　　王昊见状，发出“唧唧”长笑
　　陆维，你为了打倒我，终于也变成了和我一样的怪物吗？
　　那么就一起死吧。
　　王昊如同一颗炮弹般冲向陆维，陆维似乎察觉到他的杀意，粉红长舌蠕动，就要意图撤入虫子的口腔里。
　　王昊速度惊人，在陆维撤进去前紧紧抱住了他，两人被果冻般的绿虫一口吞下。
　　“……有这么恨我吗？”
　　另一边，陆维踏着山风，一步步重回崖顶，听到从旁边绿色长虫体内传来的“咕噜咕噜”消化的声音，伸手拍了拍绿虫的头，忍不住喃喃自语。
　　那个粉红舌头上的“陆维”，不过是虫子用来诱捕猎物的“拟态诱饵”，并非真的是陆维本人。
　　绿虫就是陆维炼出的那只五色蛊，命名为“饕餮”，可吞食消化万物。而“拟态诱饵”这种东西，一定是对方内心最深刻的执念所在。
　　陆维自问做事向来留有余地，王正平之死的祸首并非是他，将王昊凌虐至死的人也不是他；比起他来，至少唐家和张家的人，理应排在王昊怨恨名单的前列。
　　却没想到“饕餮”在王昊面前现出的“拟态诱饵”，竟然会是自己的模样。
　　通过绿虫半透明的身体，陆维看见王昊和那个“拟态诱饵”紧紧的抱在一起，扭动挣扎。
　　这个时候王昊的眼睛已经被虫子的酸液融化，尽管真正的陆维离他仅有咫尺之遥，他却什么都看不到；他的皮肤像是被烈火烧灼一般疼痛，心里却充满了狂喜
　　他终于，可以和陆维死在一起。
　　如同身为人类时，曾经最隐秘、最美好的梦。
　　最后的最后，陆维看见王昊摸索着拉住“拟态诱饵”的一只手，将那只手轻轻放在自己皮肉皆烂的头顶，继而再也没有了动静。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陆维竟然觉得王昊被腐蚀了大半的脸上，此刻神情平静而安详。
　　“围攻我的那些五彩飞蛾，忽然无端端都死了，我就知道你这边应该大功告成。”小白来到陆维身旁，与陆维并肩而立，看着绿虫肚腹中，与“拟态诱饵”抱在一起的，那具只剩下骨骼，已经静止不动的残躯。
　　“是啊，尘归尘，土归土。”陆维回答，有几分感慨。
　　硕大的绿虫忽然开始扭动身躯，它的身体从绿色渐渐变为白色，从白色又次第转为蓝、紫、金三色，然后逐渐膨大，继而化成一大滩清水，哗然坠地。
　　纵然名为“饕餮”，吞食消化掉同为五色蛊的对手之后，也不得不付出相应代价。
　　在“饕餮”身躯崩溃之时，所产生的冲力将体内王昊遗骨甩上崖边，落在了陆维和小白的不远处。
　　那副骨骸窝在同样化成骨骸的“拟态诱饵”怀中，如同孩童般蜷缩成小小的一团。
　　小白见状连忙走过去，燃起蓝金火焰，将其化作灰烬。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晚了一个多小时，因为网络的原因，抱抱小妖精们，希望没让大家等太久~~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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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做完了这一切,陆维和小白相携离去。
　　在他们身后，山风卷起白色的细碎灰烬，须臾之间就将其吹散,于这世间杳无痕迹。
　　……
　　这个世界的任务,几近完成。
　　苗寨里的人基本上死绝,而除了立色奶奶那种特殊情况，彝民的蛊术为了保密，都是家家户户历代心口相传，并没有留下什么文字上的记录。
　　陆维让小白放了一把火，烧去这座空无一人的苗寨,寨子里面残余的引虫香、蛊罐之类的制蛊用具也尽皆化作飞灰。
　　江元亮将随身携带有数的几只低阶蛊虫，很痛快的上缴、销毁。他蛊术低微,连引虫香的制作方法都不知，将身上的蛊虫交出,也就相当于再也不能使用嗯，蛊术。
　　这对江元亮来说都无所谓,他更在意的是,能不能继续在这个世界优哉游哉的享受生活。
　　反正陆维和小白给了他大笔钱财，足够这辈子奢侈,就已经很好。
　　除了江元亮之外,苗寨还有一个人活着
　　米合。
　　米合当年听了陆维的话，和父亲谈过之后，就以念书的名义走出了苗寨。
　　在外面，她果然见到了更大的世界,也遇到了真正与她相爱的男人，并且结婚生子。
　　米合坐在陆维对面，穿了件米色的风衣，留着大波浪的发型，脸上的妆容精致而时尚，完全是个都市丽人，看不出半点曾经苗女的痕迹。
　　她捧着咖啡杯，感伤的垂下眼帘：“我离开的时候，阿爸对我说，走了就不要再回来……你也知道阿爸那个人，威严厉害的很。所以这些年，我没有和寨子里联系。”
　　“没想到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寨子居然被灭了。”
　　米合眼中流下泪水。
　　一滴一滴，像雨点一样，打在桌面上。
　　陆维看着米合，拿起一张面纸递过去，却并会不为她太过担心。
　　她听到这个消息虽然悲伤，但她已经有了丈夫孩子的寄托，再怎么悲伤，也总会过去。
　　米合接过面纸擦净泪水，抬眼望向陆维：“陆维你说的很对，蛊术这种东西，不应该再存在于世上。”
　　说完，她从手提袋里拿出一个银项圈，放在桌面上，再将其推向陆维。
　　然后她站起身，勉强朝陆维笑笑：“幼儿园快放学了，我要去接孩子。”
　　“对了，我看上去像是哭过吗？去幼儿园接孩子的家长很多，希望不要被看出来。”
　　“大体还好，只是需要稍微补一下眼线。”陆维回答，越发对她放心。
　　在米合的心中，她现在的生活，显然比她的过去更重要。
　　米合向陆维道声告辞，去了洗手间补眼线。
　　陆维拿起桌上的那个银项圈，收入怀中，结账后离开了咖啡厅。
　　小白开着车在外面等他，他打开车门，跨入车子后座。
　　……
　　在销毁了江元亮、米合，以及陆维自己拥有的蛊虫之后，天地间还剩下最后一只。
　　这一只名为“醒尸蛊”，色分五彩，存在于小白的体内。
　　但只要取出这只蛊虫，小白就会重新化作一具尸体。
　　理论上，只要陆维在这个世界死亡，小白和这只“醒尸蛊”也就会追随陆维而去。但问题是，小白的死亡时间会比陆维晚。
　　这也就导致了，如果放任小白自然消亡，陆维不可能在离开前完成任务，仍然会被判定失败。
　　陆维蹲下身子，摸了摸趴在毛垫子上的小黄。
　　小黄现在看上去，不再是那只半大的可爱狗崽模样，躯体和脸拉长，体型大了不少，和乡下随处可见的土狗没有什么区别。
　　说起来，它已经年过十岁，也是条老狗了。
　　小黄被取出了体内的蛊虫后，不久就恢复了它应有的形态和智商，表现得远没有从前那样聪明伶俐，非但听不懂精细一些的指令，随地大小便、咬东西也是经常的事。
　　沙发罩子被扯烂了数次，陆维的拖鞋都被它咬坏了两双，厨房、客厅和卧室地板上，到处都曾经留下它便便的痕迹。
　　而且最近精神头越来越不济，动不动就趴在毯子上瞌睡打盹。
　　去医院检查过，并没有什么大的毛病，只是岁数到了的正常现象。
　　毕竟，狗这种动物在正常情况下，寿命不过8~15年。
　　它在陆维的抚摸中抖了抖耳朵，不理不睬的闭上眼睛，似乎是在养神。
　　陆维站起身，看见小白立在不远处，静静的望着他。
　　陆维在原地，与小白两两相望。
　　小白与他血脉相系、心神相通，所以尽管二人从始至终不曾言语，但陆维此时此刻想的是什么，小白都一清二楚。
　　“陆维，我陪了你九年。”不知过了多久，小白终于艰涩的开口，“你再陪我九年，好不好？”
　　他望向陆维的目光中有乞怜，有期待，更有某种说不清道不明，被压抑在眼底的炽烈光焰，热切地燃烧着。
　　他知道陆维想杀他，但他不问原因。
　　陆维点了点头，最终应承道：“好。”
　　小白得到回答，净靓俊秀的脸上，绽放出一个真心的笑容。
　　他快步上前，伸手抱住了主人，吸吮主人形状优美而又显得凉薄的唇瓣；他以舌顶开主人的齿关，舔食主人口腔内的津液。
　　两人在去往卧室一路上，都密不可分的彼此抚摸亲吻纠缠着，衣物和鞋子丢了满地，直至小白将陆维压倒在床上。
　　小白粗重地喘着气，修长白皙的手指正要往下继续探索，却又感觉到陆维内心的抵抗，于是住手，笑了一笑：“只要是陆维，都可以的。”
　　于是百炼钢化作绕指柔，深情缱绻。得成比翼何辞死，只羡鸳鸯不羡仙。
　　虽然之前完全没有经验，但小白对于如何令陆维和自己感到愉悦，却是无师自通。
　　这初夜，快活的简直要飞上天。
　　……
　　接下来的九年里，陆维和小白的足迹遍布了世界的每个角落。
　　他们在极光中接过吻，在数人高的海浪顶端嬉戏，在古老的小镇上手牵着手散过步，一起乘船经过巨大的海峡，攀登过世界上最高的山峰，于白雪皑皑的斜坡上相视一笑、撑杆滑下……
　　九年的时光，仿佛眨眼就过去了。
　　在这九年中，小白一直表现得极为开朗，从来没有提起过那个沉重的话题。
　　直到这年春天，陆维和小白来到了一座郁郁葱葱的大山。
　　这座山是自然保护区，也是佛教胜地。陆维和小白手牵着手，站在山际半人高的野草野花中，看着下方那一座座点坠在葱笼绿色中的白塔。
　　那是舍利塔，也是僧人们的墓地，埋葬着死去僧人们的骨灰。
　　“这里……挺不错的，既静又美，视野空旷，还有这么多的花草相伴。”小白侧过脸，望向陆维，“我喜欢这里。”
　　陆维亦望向小白，眸光渐沉：“决定了吗？”
　　小白点头。
　　陆维深深吸了口气：“不问原因？”
　　小白虽然知道陆维心中的念头和打算，却不能分析主人的思维，所以只是知道陆维想要杀他，却不知其究竟。
　　“虽然稍微有点好奇，但是有伤心的风险，所以算了。”小白笑了笑，垂下纤长眼睫，“反正我知道，陆维你已经下定决心，没有挽回的余地。”
　　说完，小白慢慢解开衬衫的纽扣，露出羊脂玉般的一片胸膛。
　　那细腻又韧实的肌理，曾被陆维无数次的抚摸，无数次的印上痕迹。
　　小白修长的五指抚上左胸处，慢慢探进，直至五根手指完全没入，在里面翻找着。
　　小白的神态安静平和，也并没有血流出来。
　　陆维却不忍心继续再看，微微偏过头去。
　　就在这时，陆维眼角余光瞟到距他们不远的塔林之中，有一个僧人朝他们跑过来，嘴里似乎叫喊着什么。
　　陆维正值心中微动之时，却听见小白“啊”了一声，语调中带着欢欣喜悦：“陆维，找到了。”
　　陆维转头，只见小白朝他伸出的右手指尖上，停着一只指甲盖大小的蛊虫。
　　这蛊虫初看起来是白色，却又随即转为翡翠般的绿、晴空般的湛蓝、落霞般瑰丽的紫、以及黄金般灿烂，五色流转。
　　陆维接过蛊虫，用拇指和食指稍微用力一捻，它就碎掉了。
　　“蛊”就是这样强大而脆弱的东西。
　　它强大到可以偷天换日、移山倒海、改换气运，令人死而复生……却又脆弱到，仅仅只需要两根指头稍微一捻，就会彻底毁坏。
　　随着“醒尸蛊”的破碎，小白亦骤然化成一具白骨，倒卧于一蓬开得绚烂缤纷的野花中。
　　僧人气喘吁吁的跑过来，眼见得这幕，不由得捶胸顿足：“陆维，为什么不再等等？”
　　僧人五官不能说如何出色，但看上去整个人特别干净，自有一股超逸出尘之气。
　　“释清。”陆维喊出僧人的名字，神情平静无波，“因为没有必要。”
　　九年前就已经决定了的事情，没有必要改变。
　　“他是镇玄，是镇玄！”释清简直要捶胸顿足，“你究竟知不知道，在同一个任务世界，一个持有系统的‘轮回者’被另一个‘轮回者’杀死，结果会怎么样？”
　　“他的系统和所有能量，都会被杀死他的那个人的系统所吞噬！永世不得超生！”
　　陆维沉默了片刻之后，回答：“我不知道。”
　　话音刚落，就看见他的控制面板之上，返程票所在的那道能量沙计器，已经满了。
　　在完成了这个世界的任务，并吞噬掉了小白的系统和能量之后，返回原世界的那条道路，在猝不及防中，于陆维面前打开。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陆总继续渣~~话说不仅是这个世界快完了，整个故事都快完了呀，还有最后一个原世界~~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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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猪仙女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19章 
　　陆维这个人,从来厌恶后悔，也从不为已经发生过、无可挽回的事情做假设。
　　人是活在当下的，假设如果当初怎么样,这种问题本身就没有意义。
　　他俯身,拾起倒卧在花丛中的那具骨骸,用小白遗留的衣物包裹了，抱在怀里，一步步朝山坡上走去。
　　到了坡顶，只见这里视野开阔，空气清新,蔚蓝的天穹仿若触手可及，山风吹过,就能看见满山遍野的绿草繁花如同波浪一般起伏，静谧而美好。
　　小白说,他喜欢。
　　陆维将骨骸放在旁边，开始蹲在地上挖坑。
　　释清追过来看见,叹息一声,同样蹲下来帮忙。
　　没过多久，两人就挖好一个深深的土坑,将骨骸埋葬,堆起坟包。
　　“要不要立个碑？”释清此时情绪已经平静下来，拍了拍沾着泥土的手，神情有些感慨。
　　陆维摇头：“不用。”
　　彼此间相处了十几年，小白能读懂他的心,他又何尝不懂小白？
　　“俞冰”这个名字，虽然近年来已经尽量逐渐淡出公众视线，将财产权力尽皆转移，却仍旧如雷贯耳，显然并不合适刻在墓碑上。
　　至于“小白”之名，是由陆维所取，人都已经不复存在，又何必再用这个名字牵绊彼此。
　　不若从此无名无姓、无牵无挂，在山花烂漫中安然长眠。
　　“世事无常，你不要太难过。”
　　释清走到陆维身旁，拍了拍男人宽厚的肩膀，出言安慰。
　　他们这几个人共同经历了三个世界，彼此敌对过，也一起生活工作过，多少有些不同旁人的情分，看到小白是这样的收场，亦难免物伤其类。
　　陆维沉默良久，看了一眼释清，简短回应：“谢谢。”
　　然后他拂开释清的手，转身离去，从始至终未曾回头。
　　……
　　陆维回到了本源空间。
　　眼前虚浮的金色返程票，以及满满的能量格，以投影的方式不停旋转着。
　　经过这么多个世界，无数次生死危机、爱恨情仇，终于可以返回现实。
　　陆维深深吸了口气，按下面板上闪烁的“返程”键，然后他看见了一道轨迹。
　　轨迹泛着纱笼雾罩般的柔和光芒，形态如一带铺开在无边无际黑暗中的星河，其间有无数星子闪烁明灭。
　　那是他在现实世界的生命轨迹。
　　其中闪烁的星子，是现实世界固定的时间节点。
　　可能是作为最后的福利，系统允许他选择生命中的任意一个节点穿越回现实世界。
　　陆维从不为做过的事后悔，也不喜欢假设“重来一次”会如何，但他没料到的是，此时此刻，竟然真的有后悔药放在眼前。
　　陆维想了想，伸手探入星河，点选其中一颗星辰。
　　在他的指尖触碰到那颗星子之时，黑暗、星河、本源空间……像是存在于幕布上的一般燃烧了起来，化作片片飞灰于眼前散落。
　　然后场景转换，他来到了一间中等大小的办公室内。
　　办公室不算豪华，却显然经过精心的布置打扫，窗几明亮，半粒灰尘都看不到，墙角和桌子上都养着绿植。
　　在陆维面前的茶几上，温热的功夫茶袅袅冒着浅淡白烟，散发出隐约的茶香。
　　陆维其实只来过这里一次，又经过几百年的辗转，眼前的一切都显得是那样陌生。
　　“陆总，我们的合作还有什么问题吗？”对面沙发上的秦格坐姿端正，一身商务西装，脸上带着丝紧张。
　　那是面对上位者的忐忑。
　　陆维看着那张俊美而略带青涩的不安面容，原来秦格的长相是这样的吗？
　　时间漫长，他都忘记了。
　　确实还挺合他胃口，怨不得那时会刻意引诱。
　　“没有什么问题。”陆维怔忡了一下，紧接着拿起笔签了文件。
　　这次，他没有提醒秦格裤子会皱，也没有畅谈父母家庭，以及秦格感兴趣的创业，而是直接站起身。
　　“合作愉快。”陆维和秦格公事公办的握了握手，转身离开。
　　是的，这样就好。
　　回到一切都还没有发生的时候，划开彼此的距离，就不会再有那些辗转了数个世界的生死爱恨。
　　他很好，秦格的将来也会很好。
　　“陆总，我送送您。”
　　秦格见状，连忙跟在陆维的身侧，紧张的为他拉开办公室门，然后殷勤的一路将他送到公司楼下。
　　看到陆维挺拔高挑的背影逐渐从视野中消失，秦格想起那对浅褐色的剔透眼眸
　　明明是公事公办的态度，不带任何情绪，却无端端慑人心魄。
　　他感觉到之前被陆维握过的手掌逐渐发热，左边的胸膛中砰砰直跳。
　　……
　　既然决定放开曾经的猎艳对象，合约又已经订下，陆维就不打算在B市继续多待。
　　回到下榻的酒店，正准备订机票，传来了敲门声。
　　陆维以为是酒店的送餐服务，放下手机打开门，却只见门外站着一名光头青年。
　　青年穿了身运动装，肤色偏白，样貌虽不见得有多么俊美出色，却干净柔和，有着超脱俗世的出尘之感。
　　如果要形容的话，就像是供奉于佛前，惯听经文、浸染檀香的一枝莲花。
　　“释清？”陆维有些不可置信。
　　“是啊。”释清点头，走进房间内四下打量，然后在沙发上坐下，“没想到你在原世界，也是号人物。”
　　陆维关上门：“你怎么会在这里？”
　　“不止是我，小江也在。”释清望向陆维，“你忘记我们体内的红线了吗？这里对你来说，是最后回归的初始世界，但对于我们来说，仍然是任务世界。”
　　这并不难理解。
　　无数世界平行运转，而身怀系统的“轮回者”们，并非来自同一时空。属于你的原世界，可能就是别人的任务世界。
　　“好吧，以后的世界不能陪你们了。”陆维耸耸肩，从烟盒中抽出支烟，心态轻松。
　　“那真是遗憾。”释清叹气，“看来要抓紧时间，和你试试了。”
　　陆维指间夹着的香烟，差点掉到地毯上：“……我以为你只是开玩笑。”
　　“我认真的。”释清走到陆维对面，为他点燃香烟，凝视着他，“这世界上，再没有比我更合适你的人了。”
　　释清作为同类，了解陆维的一切，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
　　从某种方面来讲，这个世界上，确实没有人比他更适合陆维。
　　“说实话，没这个心情。”陆维抽了口烟，避开释清热切的目光。
　　“没关系，我可以等。”释清不依不饶，语气和神情忽然透露出可怜巴巴，“其实吧，我之前挂单的庙被拆了，现在还俗没有钱，也没有地方去。”
　　“末法时代，和尚不好混哪。”
　　陆维竟无言以对。
　　……
　　最后，陆维还是“收留”了释清，并且因为释清要办理证件，又在B市停留了几天。
　　好歹相识一场，陆维这几天又没事，所以基本上就是带着释清到处“买买买”，为释清添置行头和生活用品。
　　他却浑然不知，在这几天的时间里，有一对眼睛，一直在观察他的所有举动。
　　秦格看着陆维为了那个干净柔和的青年挥金如土，看着二人同出同进，看着那名叫“释清”的青年，在一次忘形中亲吻了陆维的唇角。
　　虽然只是在没有人的地方，一触即分，却令人无法不进行更深层次的联想。
　　秦格知道自己是不对的。
　　陆维和他只是商业上合作的关系，他没有道理去尾随别人，窥探别人的私生活。
　　但不知为何，他总有一种感觉，他觉得陆维应该属于他，而不是别的任何人。
　　这种感觉如此强烈，如同烈火一般，烧毁了他的理智和矜持，让他做出本来不应该做出的事情。
　　秦格戴着口罩和墨镜，站在酒店角落的阴影中，看着陆维开车载释清归来，两人提着大包小包，回到酒店包间。
　　两个人，住同一间房。
　　秦格的右手紧紧握成拳头。
　　“你想得到陆维吗？”一个低沉而诱惑力十足的声音，在秦格耳畔响起。
　　秦格心中咯噔一下，举目四顾，却没有在身边发现任何人。
　　“只要，你和我签订媒介的契约就可以。”
　　秦格这才发现，这声音是从他脑子里响起来的。
　　“你，愿意吗？”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写了半年，正式宣布完结~~下本会开的坑是《嫁入豪门的老狐狸》，希望小妖精们继续收藏支持~~~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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