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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性】请温柔的向我开炮》作者：苏家寡人
　　简介：
　　撒谎精会做三件事。
　　骗你，骗你，和骗你。偶尔他也会爱你，对你笑得甜甜的，然后继续骗你。
　　你以为他对你说的全是谎话。
　　可有一件事，他不肯骗你，就是他爱你。
　　可你不敢信，撒谎精没有真实。
　　当有一天他离开你，你很痛心，他回来了，你欣喜若狂。
　　过了一段时间，你忽然发现，你们的孩子，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
　　一个谎言后面，势必会跟着一个真实。
　　而原筠身边，永远有林秋笙。
　　都市 正剧 现代 甜虐HE 斯文败类病娇受 久别重逢受撕攻 画家精神病受


第一章 请温柔的向我开炮
　　五年过去。
　　时间没有把记忆冲刷干净，反而叫一切更加清晰，历历在目。如同赤脚踩在沙滩，总和踩在平地感觉是有所区别的。
　　真心喜欢过一个人，就像得了慢性病，时不时就得发作一次。如同病痛般折磨身心，最可怕的是，如果哪一天没有按时发作，便觉得浑身痒痒，别扭，反而还期待发作，不敢相信自己痊愈，又怕更加病入膏肓。
　　习惯，可怕。
　　放不下，更可怕。
　　林秋笙总会做这样一个梦，梦里原筠站在窗边，凝望窗外风景，白色窗帘被风吹得飘忽，把原筠包裹在里面似的，像一只迟迟不肯破茧的蝴蝶。
　　每当这时，林秋笙总是不能自已的在心中生起悲凄，哽咽无语，早上醒来，发现自己正在哭。
　　“爸爸。”儿子林啾推推林秋笙，乖巧道：“我饿啦，我们去吃馄饨。”他一说话，一笑，就露出还没长全的牙。
　　眉眼弯弯，还藏着那人的影子。
　　林秋笙愣了一下，伸手摸摸林啾的头，说：“好，你去刷牙，爸爸换了衣服就带你去。”
　　林啾高兴，颠颠跑了。
　　“以后，我们有了孩子，就叫林啾。”很久之前，原筠托着侧脸，笑得好看，总有种蜜里调油似的甜腻，但他眼睛又清澈的好看，像是一望无际的蓝天。
　　林秋笙爱原中，爱得五迷三道，毫无自己，只点头，后又奇怪：“为什么要叫林啾？”
　　原筠那时候已经怀孕了，笑时却像着狐狸，眯眼看了林秋笙一会，才撒娇般的推推林秋笙：“我喜欢呀，多可爱啊，这个名字。”
　　林秋笙伸手把原筠搂在怀里，对未来期待了一会，胸口有无限爱意和温暖，成团似的活像火烧，他点点头，说：“是因为你喜欢鸟吗？”
　　原筠咯咯一笑，偏头看他，唇红得好看，或许是双性人，原筠的相貌也雌雄难辨，他微微张嘴，道：“我想变成一只飞鸟。”
　　那是原筠常常爱说的话。
　　原筠喜欢诗，喜欢哲学，看书之多可比一座图书馆。
　　他们本该一直这样幸福下去的。
　　林秋笙木然的穿好自己的衣服，往客厅走去，林啾正戴自己的小黄鸭帽子，看见林讷，便道：“爸爸，我今天能吃棒棒糖吗？”
　　林秋笙看他笨手笨脚戴不好帽子，便单膝跪在地上，伸手帮林啾戴好，看着林啾明显不随自己雪白的皮肤，没忍住轻轻勾了下嘴唇，点点头：“只能吃一个。”
　　“啊……”林啾失落，鼓起脸颊，看着林讷道：“那我要芒果味的。”
　　“嗯。”林秋笙站起身来，牵着林啾的手，出家门，到楼下推出自己的自行车，把林啾抱上去。
　　林啾一直在唱歌，摇头晃脑，说：“爸爸，你今天会不会又迟到？”
　　林秋笙说：“不会。”
　　“太好了。”林啾小手拍拍自己的腿，说：“你老板好坏的，老骂你，迟到就骂你。”
　　林秋笙微微露出笑容，伸手温柔摸摸林啾的头发，说：“别这样说，是总是迟到的爸爸不好。”
　　林啾看上去有点失落，：“可是爸爸是因为送我才会迟到。”


第二章 亲你三下好不好？
　　林秋笙无意多和林啾解释，只是摸摸林啾的头，说：“零花钱还有吗？”
　　林啾分了神，摇摇头：“没了，昨天买酸奶喝了。”
　　林秋笙笑了一下，从钱包里拿出五十块钱递给林啾：“想吃什么自己买，但不许吃糖。”
　　林啾被绿色的五十元钞票吸引了，拿过来放在鼻子底下嗅嗅，这个举动逗笑了林秋笙，林秋笙骑上车，幼儿园离他家很近，骑五分钟就到了。
　　“到了。”林秋笙把林啾抱下来，嘱咐：“中午吃饭的时候多吃蔬菜知道吗？”
　　“闪闪发亮。”林啾个子不高，因为父亲的过度疼爱有了小肚腩，此时他正举着钞票放在阳光底下看。
　　林秋笙也看，确实，钞票在阳光底下闪闪发亮。
　　他看见林啾，就不可控的想起原筠。林啾从没见过他的另一个父亲，却长得和原筠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也有很多的不像的地方。
　　可林秋笙还是时不时就透过林啾去看原筠的影子，原因无他，只是林秋笙太过想念原筠，想念的……快要崩溃了。
　　“爸爸，我能再多吃个草莓味的棒棒糖吗？”林啾忽然鼓起脸，看着林秋笙。
　　林秋笙被气笑了，轻轻踢了踢林啾的屁股：“快去上课，爸爸晚上来接你。”
　　“好吧。”林啾不高兴，气鼓鼓的走了。
　　林秋笙顶着太阳，骑着车去上班了，天空特别蓝，白云也白的好看，可是林秋笙一点都不愿去欣赏。
　　他的心是那么痛，痛到麻木。
　　打了卡以后，林秋笙上电梯，他是这间公司的经理，他的上司其实待他不错，或者说是可怜他。
　　都是道听途说，以为林秋笙的妻子在生林啾时难产死了，从那以后，林秋笙性格大变，成了颓废人群里的一员。
　　林秋笙任由他们去说，只不过……他从来没有妻子，他有的是丈夫，原筠虽然给他生了个孩子，却极其讨厌别人管他叫女人。
　　原筠也没有难产而死。
　　他只是在生下林啾以后，就不见了。
　　人间蒸发一样的离林秋笙而去了。
　　“林经理。”林秋笙手底下的职员跟他打招呼，林秋笙扯出个淡淡的微笑：“早上好。”
　　他们一同上电梯。
　　职员显然很话痨，兴致勃勃的对林秋笙说：“您听到消息了吗？咱们董事长的女儿好像有男朋友了，听说对方姓靳。”
　　林秋笙毫不关心，却跟着点点头。
　　电梯门打开了。
　　林秋笙抬头，那一瞬间，身体发麻，他甚至以为自己终于疯了。
　　“靳原筠先生，早上好啊！”职员高兴的和对方打招呼：“我和我女朋友约定这个礼拜要去看您的画展呢！”
　　靳原筠微微抬眼，他戴着银色的眼镜框，穿着得体的西装，淡淡看向职员，又看向林秋笙。
　　他看林秋笙的眼神如同在看一个陌生人。
　　“林秋笙。”林秋笙忽然想起以前，他的原筠天真的用嘴唇嘟着一根薯条，朝他笑：“我好喜欢你呀！你说我每次见你的时候，都亲你三下，好不好？”


第三章 离开我的你
　　林秋笙那时陷入热恋，头脑空白的就像面刚刷过的墙。原筠那时候很爱跟他说话，天真模样的侧脸，和高挺的鼻梁，睫毛总是轻轻眨着……睫毛眨动的时候，如同蜻蜓点水，在湖面点起那一点涟漪。
　　原筠和他说过很多话。
　　可偏偏那时候，林秋笙还是个毛头小子，跟心上人在一起时，心脏像是要劈天盖地那般跳动着，林秋笙只能楞楞看着原筠的侧脸，从而没怎么听进去原筠的话。
　　想想，也觉得可悲。在后来原筠离开他的这一个又一个一年，林秋笙反复不停回想到的，只是原筠的侧脸。
　　时间凝固般的不再走动，原筠和他记忆中的模样，始终如出一辙。
　　可现在……时间终于又开始走动了，机械的嗒了一声，指针往下走一格。
　　你还戴着？”靳原筠慢条斯理的朝林秋笙笑了一下，嘲讽的勾了勾嘴角，轻蔑的走近电梯里，站在林秋笙身边，朝他耳边说：“18块钱一对的戒指，质量可真是不错，到现在都没有掉色吗？”
　　林秋笙的心，生疼，生疼，那是不知道该怎么疼的一种疼。
　　靳原筠比林秋笙矮一点，因此要靠近林秋笙耳边需要踮起脚。
　　以前，他踮起脚，都是为了亲吻林秋笙。
　　而现在，只是恶意嘲讽而已。
　　林秋笙下意识的把手指蜷缩起来。
　　“林经理，你们认识啊？”职员不明所以的问，顺便把电梯关上了，问靳原筠：“您去几楼？”
　　靳原筠却如没听到般，不肯回答。
　　电梯里的光，总是暖色的橘光。此刻却显得晦暗不明起来，电梯往上升着，升着……每一秒都像是再林秋笙脑子里看起走马灯。
　　林秋笙觉得自己像个提线木偶，他嘴唇颤抖，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靳原筠看他一眼，忽而笑笑，凑近他耳边道：“老公，你再见到我，是不是很惊讶？你是不是觉得我已经死了？”
　　“在没有我的这几年，你过得应该很好吧。”靳原筠发出笑声，压了下眼睛，怪异的说：“你不是很恨我吗？把我抛弃了的你——过得快乐吗？”
　　林秋笙慢慢，无力的闭上眼睛，脸色惨白。
　　靳原筠还在他耳边说着：“你不要我了，你还记得吗？我哭着叫你的名字，你头也不回的走了。”
　　电梯门，终究还是被打开了，白色的光慢慢刺痛了林秋笙的眼睛，靳原筠只是扫了林秋笙一眼，便出了电梯，皮鞋踩在瓷砖上的声音格外清晰，原筠就是离开他，也总能折磨他的每一根神经。
　　林秋笙失力的一步一步挪出电梯，职员问他：“林经理，你怎么了？没事吧？脸色这么白。”
　　林秋笙却怎么也听不见别人说话的声音，他出了很多的汗，冷汗把衣服湿透了，背上的痛，就像火在烧他，烧得他又一次皮开肉绽。
　　林秋笙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逐渐演变成了抽搐，他摔到地上，身体像坏了的电器，无意识的发出悲鸣。
　　我怎么能不要你，我怎么可能不要你……原筠，原筠，原筠。
　　林秋笙在心里泣血般的嘶吼着这个名字。


第四章 亲吻他的嘴巴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那情呢？
　　林秋笙对原筠的情，像一团乱麻。又像一根带刺的玫瑰，他握在手里，扎得皮开肉绽，血珠子像泪水一样往下淌。
　　他心如刀绞，原筠说的那几句戳心的话，本该是很痛很疼。可是在这五年里，原筠生死不明，下落不知。已经把林秋笙的五脏六腑都摘下来，扔进砂锅里，像熬中药般，熬出浓浓的苦味，涩味，酸味。
　　没人能懂得，林秋笙这五年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
　　他觉得自己已经掉下悬崖，摔得死无全尸，却每每早晨一睁眼，偏偏看似还是一个完整的人。
　　林秋笙手脚都像冻僵似的，一动都动不了，他不知道自己怎么过完的这一天。
　　浑浑噩噩的，脑子里好像想了很多，可仔细捋一捋，他想的全是回忆，想的全是以前的原筠。
　　原筠怎样笑，怎样任性胡闹，怎样委屈，怎样撒娇。
　　忽而一道惊雷似的，今天见到的原筠，那么冷酷无情的嘲讽，把林秋笙从头到脚劈开了……他觉得自己的牙齿都在发颤，为什么呢？
　　为什么呢？
　　他想问问原筠，为什么呢？
　　林秋笙麻木的工作，同办公室的乔红穿着高跟鞋哒哒的走过来，她手指甲抹了红色的指甲油，戳了戳林秋笙，嗲着嗓子说：“你知道靳原筠吗？”
　　林秋笙像个木偶，呆滞的用关节扭头去看乔红。
　　乔红说得开心，没注意林秋笙：“他很有名的，被称作再世的毕加索呢。画展开了好几个了。”她低下头，神神秘秘的和林秋笙说：“最重要的是，你知道他一幅画可以卖到几千万吗？”
　　林秋笙听到这，忽哑然一笑，喉咙里泛着一丝丝苦，轻轻摇头。他眉目间透着浓浓的，化不开的忧伤。
　　却唤醒了乔红母性的爱，她看着林秋笙，俊美而忧郁的面容。不禁有点怜惜，拍拍他的肩，说：“我听说，咱们董事长的千金看上他了，想要和他订婚。今晚莫大小姐请客吃饭，估计也有炫耀靳原筠的意思，秋笙，你可一定要来。”
　　林秋笙没说话，只是注意到窗外的天空上有一抹橘色的红，突兀的刺痛了林秋笙的双眼。那道红，活像画家一笔画到纸上的。
　　“林秋秋～”原筠那时名不经传，手上都是颜料，他在家画了一天，自然没有工作，也没钱，穷得真是两袖清风。却半点不害羞，只是朝林秋笙一笑：“我可不吃素菜，你给我买好吃的。一旦我功成名就，就带你飞。”
　　林秋笙那会还是个新人菜鸟，一月没多少钱，回到家累得要死，还得再照顾一个原筠。他却半点不觉得苦，现在想想，那段日子，是多么快活。
　　他把鞋子脱了，换成拖鞋，扯着领带，温和朝原筠一笑：“好，大画家。”又走过去吻了吻原筠的头发：“我给你买了烤鸭，你洗洗手去吃吧。”
　　原筠眨眨他那双湿漉漉，像猫似的眼。一笑，撅起嘴巴：“亲这里。”
　　林秋笙也笑，吻上他的嘴巴。


第五章 我老公
　　去，还是不去？
　　要是有一枚硬币就好了，往上扔一次，硬币旋转时目光随着硬币而动，胸口那股渴望的悸动是否能稍微停止呢？
　　还是一样的，宣泄着，像种子有着破土而出的力量，要冲出来呢？
　　理智全无。
　　沦为感性动物。
　　林秋笙坐在椅子里，在手机上，稍微迟疑一瞬，却还是用拼音拼凑出来汉字，那小小的字体，饱含谎言和欲望。
　　对不起，萧柚。今天突然有事，能帮我今晚照顾一下林啾吗？
　　萧柚和林秋笙是高中同学，大学同学，是林秋笙十多年的挚友。
　　萧柚在家工作，主要是设计运动服和运动器材，所以大部分时间都比较空余，当然，忙起来的时候也是天昏地暗。
　　萧柚很快回复：OK，你欠我一顿海鲜大餐【表情】【表情】。
　　林秋笙笑了笑，回了个好字，就把手机揣进兜里，乔红在门口等他，靠着门，抽着香烟，香烟冒着白色的烟，有些呛人。
　　乔红看见林秋笙，便把烟掐灭，扔进垃圾桶里，她朝林秋笙笑笑：“抱歉，忘了你讨厌烟味。”
　　林秋笙只是摇摇头，说：“没关系。”
　　乔红伸手想要抚摸林秋笙耳边的头发，林秋笙不动声色的错开，只是看了眼手表：“走吧，不要让人等我们。”
　　乔红注视他一会，才哑然一笑，说：“你这个人，真是无情。”
　　林秋笙不回应这话，乔红也不再提，两个人并肩走着，上了同事的车。车里昏暗，而外面霓虹灯闪烁，林秋笙的心口又开始隐隐作痛。
　　窗外景色不停变化，林秋笙却仿佛卡在了某一段时间线里，他或许是掉进了陷阱的鼠，却还毫不自觉，只是心痛着，无法控制的心痛着，脑海里全是原筠。
　　他不知道自己该以何种心情去面对原筠。
　　饭店包间里的原筠却好像不这样认为，他冷漠，不关心的在白色烟灰缸里抖着烟灰，手指修长，却很白，白惨惨的让人看着心慌。
　　众人落座。
　　莫莉是公司董事的女儿，白富美作派。头发精致的烫了卷，穿着贴身的黑色裙子，她很美，很娇俏，依偎在靳原筠身边，宛如一对璧人。
　　“原筠……”她这样叫他。
　　林秋笙的心又开始痛了，脑子一片麻木，竟然不能思考。
　　靳原筠淡淡移了眼神，看了莫莉一眼，就又把目光放在烟灰缸上，他把烟掐灭，竟然笑了，说：“莫小姐，我们不熟，请你不要这样叫我。”
　　莫莉下不来台，眼睛里聚起泪光，朝靳原筠说：“我这样叫你又怎么样？我喜欢你嘛。”
　　靳原筠却眯了下眼睛，猫似的，竟显得有些刁滑。他去看林秋笙，忽然笑了，又变得有些柔若无骨，说话的语气里带着娇柔，却有说不出的阴凉，他说：“我是无所谓的，喜欢我的人那么多，不多，不少，你一个。”
　　莫莉吸了吸鼻子，快哭了。
　　靳原筠却觉得还不够似的，蛇吐信子般又说：“只是你老这样，我老公要不高兴的”
　　他这话一出，众人瞠目结舌，鸦雀无声。
　　靳原筠却笑着，他那漂亮的眉毛一挑。表露了他很多情绪，最多的就是得意，他说：“我老公很凶的，他生我气，会骂我的”


第六章 嘴酸心痒
　　莫莉的啜泣像点燃了一根无形的线绳，火光是尴尬，沉默的将众人围成一团，谁也没有出声。
　　以林秋笙为首，来参加饭局的几人大部分都是公司的经理，官小人微的，谁也不愿意参与这烂摊子。
　　唯独靳原筠，笑得开心，他是真的没心没肺，别人的喜与怒，在他看来都像是爆米花炸开来的那一瞬间。
　　砰一声，就把自己搞得支离破碎。
　　靳原筠看了，觉得很开心。他笑着，微微偏头，手上玩着一支香烟。
　　“靳先生脖子上还戴着红绳啊？”有人似乎想缓解气氛，于是随意找了个话题开始说。
　　靳原筠那鲜红的唇，微微张开，白色的牙，微微磨了磨。他摸上自己的胸口，轻轻解开衣服的第一个扣子。
　　露出一点白色的皮肤。
　　又解开一个扣子。
　　才露出他戴的红绳，上面挂着一尊观音。
　　“您还信佛啊？”有人问。
　　靳原筠笑了，却看向林秋笙，目光是那么怨毒，他眯眼笑了：“我是该信还是不该信呢？”
　　林秋笙只是愣愣的看着靳原筠脖子上挂的观音。
　　那是他从庙里，去给原筠求的。
　　林秋笙那时跟原筠说：“我这个人做事马虎，连信仰都不太虔诚。所以不能戴佛像，可是你可以戴。”他说着，把玉观音戴到原筠脖子上：“心不诚，是不要拜佛烧香的。念会越来越杂，欲望也会越来越多。”
　　“可你不同。”林秋笙温柔的对原筠笑：“我这辈子，唯一笃定，敢跪下来朝菩萨磕三个头，就是去求你的平安。其他杂念丝毫没有，所以，你放心去戴，我会用一生去求去许。”
　　而现在。
　　靳原筠只是嘴角噙着冷笑，连目光都那样凉，那样冷。
　　“你一定是骗我！”莫莉声嘶力竭的叫了一句，哭红了眼睛，朝靳原筠骂：“我才不信你是同性恋……”
　　她哭着骂了很多。
　　林秋笙却一句没听进去，眼里，心里全是苦涩，不知道他们怎么就落得这么个下场。
　　情人，情人，最后却闹得原筠把他当个仇人看。
　　林秋笙心里愈发无奈，竟然都想笑了，一丝愤怒，压抑，却是怎么都控制不住的，越蹿越高，他喝了两口酒，往下使劲压，才不至于去大声朝原筠喊：“这五年你到底干什么去了？你到底想怎那样？！”
　　林秋笙觉得自己喝醉了，他刻意忽略原筠那毒蛇般的目光。只是麻木的吃着菜，然后麻木的跟着众人离场。
　　只是准备打车时，脖子却突然剧痛，昏天黑地的摔倒在地上时，迷迷糊糊竟然看见了原筠的脸。
　　原筠居高临下的冷漠的俯视着他。
　　林秋笙觉得心累，他连叹气的力气都没用了，浑身着了一层火般的难受，下身又麻又痛。
　　“原筠……”他呐呐，痛苦的出声。
　　“你醒了？”原筠的声音带着点沉醉，闷闷的还有点哑，他抬头，脸颊绯红，手里正攥着林秋笙的蓄势待发。
　　原筠双眼很亮，嘴角还有一丝泄过的白，他颇有些委屈，却兴奋至极：“快陪我玩，我一个人很没意思，光嘴酸了。”


第七章 怪物生出来的孩子
　　双手被绑在床头，林秋笙狠狠扯了两下没扯开，看着原筠的脸，光亮中粉色的好看，双眼猫似的无辜，只是看着林秋笙，似乎不明白林秋笙为什么挣扎。
　　“你——”林秋笙一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嘶哑且哽咽，他心中涌出令人心悸的情感，此刻全部化为思念的痛苦，他涨红了脸，脖子青筋像暴露的树根，深深的扎进他的心脏。
　　就像原筠一般，对他肆无忌惮。
　　似乎，丝毫不担心他也会受伤，难过。
　　不，说难过实在太过浅薄，不足以形容林秋笙的悲痛欲绝，他觉得自己像染了病，疯疯癫癫，不由颠三倒四的说：“你究竟想干什么？这五年……五年你去哪了？你有想过我吗？有想过我们的孩子吗？”
　　原筠木着脸，看着林秋笙，忽而又缓缓的笑了，用手指的指甲，狠狠戳着林秋笙的胸口，那么用力，像是要戳进林秋笙的心脏里去似的，他宛如哭泣般的说：“我恨你，好恨你！”
　　他的声音尖而压，像是快要断掉的琴弦，歇斯底里的发出怪声，原筠一口咬上林秋笙的脖子，直到咬出血都没有松口。
　　林秋笙觉得痛，但此刻，又诡异的觉得麻木，只是身体一阵阵的发冷，骨头都在吱呀扭曲的发颤，身体不像是自己的了。
　　而像是破旧的木台阶，稍有重量，就要破一个好大好大的窟窿。
　　你为什么恨我？——这种话已问不出口，心里那样酸，觉得言语已经变得无能为力，他已经彻底变成原筠的东西了。
　　就只是个东西而已。
　　高兴时抚摸，不高兴就摔碎，再抗摔的东西，也已经满身伤痕了。
　　林秋笙忽然狠狠用力，把手上的胶带从床上扯下来，动静那样大，床都晃着响，原筠似乎也吓了一跳，却随后咯咯的笑，他还穿着西装，放松的躺在床上：“你力气还是好大，抱我，林秋笙。”
　　林秋笙只是木讷的扯开手上的胶带，转身就要走。
　　原筠目光不善，只是冷笑：“你敢！只要你今天出去，我就告诉莫莉，你就是我的老公。你想她会怎么样？金枝玉叶，从没受到过半点委屈，你觉得她能接受我是因为你，而拒绝她吗？”
　　“你就完啦。”原筠像吐泡泡糖那样吐了吐舌头，在黑暗里，那双眼睛是那样亮，亮的狡黠，令人恐惧，他说：“只要我这样说，你就在公司里干不下去了，怎么办？你想被辞退吗？”
　　林秋笙站在门口，没回头，也没往前走。
　　“你要是被辞退了，你家里那个，被我这个怪物生出来的孩子，要靠谁来养活呢？”
　　林秋笙突地踅回来，伸手拽着原筠的衣领，原筠上身被他拽起来，显得有点滑稽有点可怜，原筠鼻子动了动，此时却显得有点天真，委委屈屈的说：“老公，你要打我吗？我好怕啊，你知道的，筠筠最怕疼的。”
　　林秋笙像是被万箭穿心，手像是被人一下子砍掉似的，再也用不了力气。原筠就又跌回床上，咯咯得笑成一团，对林秋笙说：“你打我呀！打我呀！”


第八章 折磨
　　若说世间悲哀之事，最亲最近之人，反目成仇般相互折磨，想来也算是一件。
　　林秋笙的头在嗡嗡的痛着，原筠却还在半哭半笑，既阴沉诡异，而又泄露他自己心中的天真。
　　那是一种可笑的天真。
　　原筠哭泣般的折磨着林秋笙，却又紧紧抓着他不放，天真的以为这种方式就会让林秋笙痛，却不知道林秋笙已经痛过了。
　　所有可悲——是的，林秋笙忽然笑了一声，所有可悲从他们见的第一面，目光相对的那一刻就开始了。
　　“秋笙。”原筠双手紧紧抓住林秋笙的衣服，像一只淋湿的鹌鹑，颤颤发着抖，黑暗里他的声音，也变得那么神秘，神神秘秘得那么危险：“求你，求你，抱我，我想要你。”
　　“你是我的谁？”林秋笙笑出声，显得格外冷酷。他的心逐渐变得麻木：“从你离开我的那天开始，我就死了，你明白吗？原筠……不，或许我该叫你靳原筠对吗？”
　　“我还是我。”原筠反而平静的回答，他平躺在床上，以一种死人的状态，空洞而又空白的叙述：“我还是喜欢你。”
　　“于此同时，也恨你。”原筠的声音在这夜里变得甜腻，像是融化了的糖浆，一滴一滴往下流：“可我又爱你，爱得可以吃掉你。”
　　“老公，我是说真的哦。”原筠淡淡笑着对林秋笙说：“不要惹我生气。你也知道，我一直讨厌你妈妈，不要给我这个机会弄死她。”
　　林秋笙心脏发出哽咽般的痉挛，痛的一抽一抽。
　　“还有我们的孩子，林啾。”原筠笑着，咧开嘴，盛着一种冰凉的情绪，古怪的发出笑声：“我怕痛，也讨厌这具身体，可是还是忍着痛用这具不男不女的身体给你生下这个孩子。”
　　“林秋笙，是你欠我的。”
　　水滴落在地上的声音。
　　一切忽而变得透明且遥远，夜晚的天空，墨色的黑，繁星闪烁，哪里的水龙头没有拧紧，正在滴答水珠。
　　林秋笙听得很清楚，发了疯般的理智。
　　“如果你离开我。”原筠道：“林啾，你的家人，全部都会被我杀掉。”
　　林秋笙慢慢把目光移到原筠脸上，却轻轻笑了：“你做的到吗？”他覆在原筠身上，半压着原筠，在他耳边使原筠微痒的说：“从以前开始，你就害怕我不爱你，如果你这么做了，我不会爱你，也绝不恨你。因为……”他笑出来：“对你而言，能让你发疯的只有我忽略你，把你当做透明人。”
　　原筠的双眼瞪大。
　　林秋笙把原筠翻过去，压着他的背，扯开原筠的裤子，却半趴在原筠耳边，耳鬓厮磨，轻轻咬着原筠的耳朵：“宝贝，别惹我。你永远不知道我这五年是怎么过的，我不会再是原来的林秋笙。”
　　原筠突然变得温顺，撒娇的叫：“老公，老公……林秋笙……”
　　“原筠。”林秋笙一笑，无情的笑出声：“我的原筠，靳原筠……我们的账是算不清了，你想折磨我？好啊。”


第九章 蓝色和蓝色也会有所不同吗
　　黑暗里，他们诡异的含情脉脉般的相互注视了一会。原筠的目光像一把锋利的刀，一点点刺进林秋笙的身体。
　　林秋笙眼也不眨的看着原筠。
　　原筠露出了笑容，带着粘稠般的呆滞，和苦涩的忧伤，还有一种……时间仿佛缓慢流淌的僪佹。
　　那一瞬间，不需要话语，他们之间无形的交流了一番。林秋笙仿佛看到了原筠的暗示，原筠的痛苦，那是一种丑恶的，在泥潭里的挣扎。
　　林秋笙的头，痛了一下。
　　他知道，他已经原谅了原筠。这五年，这所有的一切一切，他无法再责怪原筠。因为原筠又完好无缺的出现在他面前。
　　再之后，原筠无论想对他做什么，是温柔而令人窒息的爱他，或是残忍毒辣的折磨他。
　　林秋笙都无法去怪他。
　　原筠去吻他，那有些小而娇柔的嘴唇，去触碰林秋笙的嘴。四周是那样寂静，是阒寂，是死寂……
　　林秋笙知道，他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因为他已被原筠攫取了灵魂。
　　结束之后，原筠在他怀里睡着了，像个孩子一般信任他，林秋笙看着他的脸颊，心中涌上了无法排解的悲伤，他的心那样痛，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他低头，把原筠藏在自己身下，感受到温热的体温，和浅浅的呼吸声。林秋笙不禁无声的哭出来，他不知道自己原来是那样爱哭。
　　但人到极限以后，绷着的那根筋一旦松懈，所有的情绪就像洪水猛兽，只有泪水诚实，模糊双眼。
　　他几乎一晚没睡，睡得磕磕绊绊，总是惊醒，要确认原筠是否在他身边。
　　尽管心里一遍遍告诉自己，原筠回来了，就在自己手边。不会突然消失……可还是那样恐惧，他林秋笙短短五年，从以前的自信精英，变成了如今的惊弓之鸟。
　　可笑，可笑。
　　等最后一次醒来，天色已经亮了，透着点雾气的天，并不澄澈，天空虽然蓝，却蓝得像一块还未开化的水晶，里面还残留着棉絮。
　　林秋笙坐在床上，看了一会原筠的侧脸，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双目酸痛……林秋笙伸手去按。
　　“老公？”原筠迷迷糊糊的开口，揉了揉眼睛，似乎被吵醒了，他看林秋笙，还带着一丝未成长的稚气，黏人似的说：“你怎么醒了？做噩梦了吗？”
　　奇怪的是，昨天还设下重重圈套，说着恨死林秋笙的人，甚至不惜以绑架的形式，把林秋笙带到自己身边。
　　今天却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五年，五年啊，五年是什么概念？
　　人生有几个五年？
　　可心照不宣，林秋笙也像是从来不曾分离过般的说：“嗯，我没事。你睡吧。”说着体贴的给他掖掖被角。
　　原筠握住林秋笙的手指，放到嘴边，赌气般的说：“你不睡，筠筠也不睡。”虽然这样说，但困意难忍，竟然就这样握着林秋笙的手指睡过去。
　　一切，如五年前一样。
　　原筠仿佛还是那个原筠。
　　可林秋笙心知肚明，如隔了夜的瓜果，咬上一口就能尝出坏掉的酸味。
　　五年前的天空，和今天的天空，有什么变化吗？蓝色和蓝色也会有所不同吗？


第十章 他结婚了
　　那天早晨，原筠起得很晚。
　　原筠这几年吃了不少的药，身体早就坏了一半。剩下一半就在日夜颠倒画画，和不正常吃饭里慢慢蹉跎。
　　昨晚，他身体紧的很，太久没和林秋笙在一起了，甚至还流了血。
　　原筠痛恨自己的身体，最厌恶女人的那一部分。因此不怎么让林秋笙碰那一部分，但偏一动情动的狠了，又哭泣央求林秋笙从那部分夺取他。
　　林秋笙想，那女性的一部分，是原筠隐秘的痛，他深藏的秘密，于原筠而言，女性的一部分甚至不是“器官”，而是像疾病所长出的瘤子。
　　他深恶痛绝身体上异于常人的不同，时时愤怒伤害自己的身体，却又恳求林秋笙的疼爱与怜惜。
　　原筠把自己暴露给林秋笙。
　　他最脆弱，最痛，最娇嫩的地方，统统都给林秋笙看。
　　原筠可以说是精神偏执不假，林秋笙早就知道这一点，可偏偏他还是爱他，他深知原筠疯起来会疯得毫无人性，可他还是爱他。
　　像是喜欢上暴风雨之夜的傻子。
　　淋上一晚，怪异的等着自己生病。
　　林秋笙无法不爱原筠，这是长久以来，他所深深认知到的一点。就像……认知到人不吃饭就会死这种事情一样。
　　不禁去想，人为何要吃饭，为何一天三顿，顿顿必须吃？
　　而他林秋笙，又为何爱原筠，心脏为何总是因他而刺痛，而甜蜜。
　　吃饭和感情，是多么无聊的事啊。
　　可是却是满足私欲的灵药，像是有人在耳边窃窃私语似的：吃啊，吃啊，人饿了就是要吃饭的。
　　这样自然，以至于犯下罪，做出残忍的事也不以为然。
　　屏蔽了，把血腥屏蔽了，只留下桌子上香气扑鼻的肉菜。
　　林秋笙在厨房里忙碌着，原筠是肯定不会做饭的，这样想着，他一回头，发现有个不认识的妇女手里拎着两大包蔬菜肉食。
　　看着林秋笙，惊讶的张开嘴。
　　妇女烫了卷发，利落的盘在头上。身上穿着丝绸短衫和黑色的宽松裤子，脚上踩着一双皮质凉鞋。
　　她张大嘴巴，却半点没发出声。
　　林秋笙冷静的把做好的菜放在桌子上，他问女人：“我是原筠的先生，您是？”
　　妇女一听，眨巴眨巴眼，忽然神情放松，下意识用手比划：我听靳先生说了，他结婚了，这两天他老公和孩子，要搬过来住。
　　林秋笙在心里讶异了瞬间，明白了对方是不会说话，所以才用手语，见妇女以为他看不懂，忙要用手机去打字。
　　“不用。”林秋笙笑了笑：“因为以前工作的关系，我懂一点。”
　　妇女点点头，又说：我来做吧？
　　“不用了。”林秋笙慢慢笑了一声：“他嘴挑，不好哄。再者说，如果我来的第一天都不做给他吃，不定要怎么跟我闹腾呢。”
　　妇女欣慰般的笑了笑，用手语道：我姓林，叫我林婶就好。你们两口子甜蜜，比什么都强，过日子，就得互相照顾。
　　林秋笙没有回答，只是温和说：“您坐着去吧，我做饭就好。”


第十一章 牺牲品有一个就够了
　　上一次做早餐，是什么时候呢？林秋笙想不起来，他看着窗外，阳光暖暖的正好，是金黄色……
　　他还是因原筠回到他身边，感觉到痛，又一种失而复得的扭曲般的啜泣感。他想，也许他也疯了。
　　他浑浑噩噩，并不清醒的想了很多，大多都没什么用。只是做了煎鸡蛋，牛奶炖菜，和红烧鸡翅。
　　原筠喜欢肉食，偏喜油腻而咸的菜。每次说是早餐，林秋笙却得花费时间，像午餐般的给原筠做。
　　多长时间了？
　　太久了，太久了。林秋笙下意识的在抹布上蹭了蹭手，目光发直，不知道在看什么
　　“我好饿……”原筠从背后勒住他，像个孩子似的要爬上他的背，林秋笙下意识的背住他，原筠像个考拉似的黏在他身上，嘟嘟囔囔：“肚子好饿，老公，肚子饿，筠筠要吃饭。”
　　林秋笙说：“洗手去吧，我给你盛饭。”
　　原筠从他背上下来，脸色阴晴不定的看着他，目光阴恶，冷冷一笑，却用黏黏的语气说：“老公，你还没亲亲筠筠呢，你也没说爱筠筠。”
　　原来，林秋笙想，原筠想要的是和从前一样。他并不是最爱这样撒娇，只是……稍微和从前有半点不同，原筠就受不了。
　　林秋笙用手掀起原筠额上的碎发，温柔的吻了吻：“爱你，好吗？”
　　原筠古怪的从喉咙里发出笑声，自己笑了一会，用一种几乎畸形而不怀好意的声音问：“你为什么不亲我的嘴巴。”
　　林秋笙也笑了：“你再胡闹，我就要生气了。”
　　原筠猫似的无辜，瞪大眼睛，却咧开嘴一笑：“筠筠知道了，筠筠听老公的话，筠筠是好孩子，老公奖励筠筠，抱抱。”
　　他朝林秋笙伸开双臂。
　　林秋笙把原筠抱在怀里，心中情感难以控制，那么爱，那么复杂……他拍拍原筠的后背，又亲了亲原筠的头发。
　　原筠这才心满意足，乖乖洗手吃饭，他光着脚坐在椅子上，哼着歌：“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天上的星星流泪，地上的玫瑰枯萎，冷风吹，冷风吹，只要有你陪。”
　　他哼着，自娱自乐。唱完后就自己笑了，笑的前仰后合，用筷子狠狠戳进荷包蛋里，搅成碎片。
　　“原筠。”
　　“怎么了？老公。”原筠抬头，眨眨眼问。
　　“好好吃，不要弄得哪都是。”林秋笙说，给他夹了牛奶炖菜：“里面有蘑菇，你最喜欢的，多吃一点。”
　　“嗯！”原筠重重点头，他用余光扫到林婶，忽然脸色突变，阴鸷而冷漠，他站起来，只是淡淡说：“你上楼去，这有我老公就行了，我不要这里有别人。”
　　这话说的无礼且粗鲁。但林婶反而疼爱的看了原筠一眼，点点头，用手语道：和你先生好好相处。
　　原筠看懂了，点了一下头，却冷笑：“我们一直很好，谁也别想拆散我们。”
　　“原筠，吃饭吧，饭要凉了。”林秋笙忽略着所有问题，只是要一个精神变态好好吃饭，而不是逃离他。
　　因为逃离不开，原筠就像海啸，注定是一场浩劫，牺牲品，有林秋笙一个就够了。


第十二章 生死不变
　　“你说什么？！”萧柚腾地一下子站起来，身后的椅子摔在地上，林秋笙默默闭上眼睛待了一会。
　　“怎么会？！”萧柚急躁的来回踱步，抓乱了自己的头发：“他不是失踪了吗？为什么突然回来？”
　　他说着，忽然踅回来，紧紧抓着林秋笙的肩膀，像是要把指甲嵌进林秋笙的皮肤里去似的。
　　“绝对不行，秋笙，绝对不行！！”萧柚眼眶通红，愤怒而无力又惊慌的说：“原筠就是个变态啊，他是神经病啊，你得离开他！对！离开他，带上林啾……”
　　“离开他？”林秋笙慢慢睁开有些酸痛的眼睛，伸手揉了揉，问：“去哪？我和林啾能去哪？”
　　“先离开这个城市，不！干脆出国好了……”
　　林秋笙闻言笑了，慢慢推开萧柚抓在他肩膀上的手，语气温柔，淡淡说：“不要再说这样的话了。我这辈子，只有原筠一个妻子。林啾是他和我的孩子，我们永远不会分开。”
　　“你疯啦！！”萧柚咬牙切齿：“他是个反社会的精神变态！那样的人哪里会有感情？别傻了……”
　　“我有。”林秋笙漠然，安静的开口：“我有感情。”
　　萧柚一愣。
　　“我已经受不了了。”林秋笙眨了一下眼睛，还是酸得厉害，他用手背按了按，继续说：“他再不回来，我就要疯了。”
　　这样轻描淡写，被他说出来的一句话，却令萧柚心惊肉跳。
　　“好在，他回来了。”林秋笙看着萧柚：“林啾昨晚麻烦你了，我左思右想，还是跟你说实话，你是我很好的朋友，萧柚。但以后，我们不要见面了。”
　　“为什么？因为原筠？！”萧柚不可置信，目眦欲裂：“他威胁你了？”
　　“会遭遇不幸……”林秋笙慢慢说：“从以前跟我关系太好的人，你也清楚吧，都会遭遇不幸。”
　　萧柚呼吸一窒。
　　“他始终是我的爱人。”林秋笙说：“生死不变。”说着，转身离开，帮萧柚关好门。
　　萧柚是林秋笙多年的好友，太清楚他和原筠之间的事。他时刻责怪自己，如果当时勇敢一点，他向林秋笙告白。
　　也许一切，都不会像今天这样。
　　林秋笙还是那个爱笑，温柔的学长。他身边的人，不会是原筠那个变态，而是自己……
　　林秋笙出了电梯，走进小区的娱乐设施，原筠正在陪林啾玩滑梯。
　　从林啾小时，林秋笙就告诉林啾，他还有一个爸爸，是天底下最好的人，叫做原筠。
　　潜移默化，林啾异常喜欢原筠，有时候和林秋笙吵架，就会用小奶音哭泣：“如果原筠爸爸在的话！就不会这样骂我！”
　　这招甚是管用。
　　林秋笙黯然销魂，哪里还管教得了林啾。
　　“宝宝要小心哦。”原筠穿着潮流而得体。真像个好爸爸那样，蹲在地上，朝林啾张开双臂：“daddy接住你。”
　　“daddy。”林啾用小奶音和小包子脸萌萌道：“你接到林啾以后，给林啾买烤肠吃吧？”
　　“好哇。”
　　“不行。”林秋笙走过去，看着林啾：“你早上不是撒娇让萧叔叔给你买了肉松面包？”


第十三章 永远不会消失
　　原筠一直是笑着的，直到从林秋笙口中听到萧柚，目光顿时如同一把刀，锋利得逼视着林秋笙的脸。
　　兀自看了一会林秋笙的眼，又看了看林秋笙的嘴唇。原筠冷冷嗤笑一声，不屑而鄙视，他抚摸着林啾的后脑勺：“宝贝，别怕，你想吃什么，跟daddy说。”
　　林啾听后，高兴是高兴，却偷偷去看林秋笙的脸色，林秋笙没什么表情，只是慢慢眨了一下眼，眼下一圈淡淡的乌青，唇也没什么血色，也许今天天冷，反而嘴唇还有点淡紫色。
　　他整个人，就是失意，困窘。落魄得从精神上开始颓废了，麻木的不像活人，身上看不出一点高兴的情绪。
　　林秋笙淡淡看了一眼原筠，像是习惯使然，他走过去蹲在原筠身边，问他：“你冷不冷？”说着，去握他的手，原筠的一双手果然又冰又凉。
　　原筠笑，脸颊酒窝好看。眉毛黑而修长。眉下的眼睛，仿佛藏着深意般的明亮，嘴唇红红的，像一朵娇柔的花。
　　看见了站在不远处的萧柚。原筠忽而勾起一边的嘴角，脸颊微微向上，扯出一个僵硬的弧度，眼中恶意怎么也藏不住，林秋笙看他的表情，大概就猜到了怎么回事。
　　“吻我，现在。”原筠眼睛眨也不眨。
　　林秋笙照做，嘴唇贴上去。这不是一个多么有感情的吻，单纯是为了满足原筠心中的恶而已。
　　原筠睁着双眼，接受着这个吻，看着萧柚惊慌失措的往后退了几步，转身逃跑般的离开。
　　林秋笙没有回头，耳边还能听见风的呼啸，和拖鞋离开时发出的哒哒声。他站起来，牵着原筠的一只手：“走吧。”
　　原筠握住林秋笙的手，以冰凉的口吻一字一句道：“我还没有原谅你。”
　　“是吗。”林秋笙反而一笑。
　　原筠紧紧握住林秋笙的手，攥得林秋笙的手指红得像快要腐烂的山楂。他从喉咙里发出声音，似幼兽的呜咽，又像是魔鬼不吐骨头的生冷：“我会毁了你。”
　　“你已经做到了。”林秋笙一笑，两人耳语几句。原筠另一手牵着林啾，像幸福的一家人般走向私家车。
　　那是原筠的车。
　　原筠从兜里掏出奔驰的钥匙扔给林秋笙：“你这几年还是没任何出息，连辆车都没混出来，窝囊废。”
　　林秋笙接过，对这话无动于衷。
　　原筠急躁的咂舌，气急般，有些狗急跳墙的意思：“你为什么不生气？为什么？！！”
　　林秋笙按下车钥匙的开车键，朝原筠说：“你跟林啾坐后座。”
　　原筠对林秋笙的反应愤怒的像是要把自己烧着了似的，眼睛凶恶的向上挑着。
　　“乖。”林秋笙用手掌揉了揉原筠的头发：“筠筠乖。”
　　好似咒语，原筠突然安静下来，望着林秋笙，他说：“林秋笙，我胸口好疼。”
　　林秋笙极其缓慢的，露出了一个哭笑不得的表情，却极致的悲伤。他的双眼里有很多的情绪，像湖水——慢慢结冰。
　　他对原筠说：“我能抚平你的痛吗？”
　　“你不能。”原筠回答：“任何人都不能。除非我死，否则这痛，永远不会消失。”


第十四章 儿子都有了
　　林秋笙手里捧着一杯热果汁，外边淅淅沥沥下起雨，他转头去看，人来人往，各人手里撑起一把伞。
　　原筠这人偏执，他决定好了的事，哪怕就是决定去超市买块糖，就算突然天崩地裂，地上长刀子，他都不会听一句劝，死都要去买这块糖。
　　原筠说要带林啾吃点零嘴，林秋笙也无意因为这么点事，跟他搞得两败俱伤，便去了肯德基，买了薯条和鸡块。
　　林啾也就是叽喳的欢快，吃了两口，就跑去肯德基里的儿童乐园里玩滑梯去了，原筠和林秋笙坐在附近，正好能看见林啾玩滑梯的样子。
　　“老公。”
　　“什么事？”林秋笙呷了一口热果汁，果汁实在太烫，他只好吹了吹，盼着能把它吹凉。
　　原筠一手托着脸，别有意味的看着林秋笙，拉长声音嗯哼着，手指放在桌子上灵活的五个指头依次轻敲，他笑了一声，说：“嗯……”
　　“师父？”疑惑女声把原筠的话打断了，林秋笙听着声音熟悉，抬头去看，那姑娘穿着黑色运动背心，露出马甲线，身材极好，手臂肌肉线条明显。
　　几年不见，林秋笙却也不至于认不出来对方：“蓝芯。”
　　蓝芯眼睛一亮：“师父！你这几年去哪了？怎么一声不吭的就走人了？我给你打电话也不接，我去找你，才知道你搬家了！”
　　她把背包放在桌子上，正要坐在林秋笙身边，却听原筠问：“老公，她谁呀？”
　　蓝芯这才发现对面坐着的原筠，她一顿，看着原筠，第一反应是这人长得真白，给刚剥出来的荔枝似的，水润润的好看。
　　“蓝芯，五年前我快离队时带过的两个月的新人。”林秋笙微微眨了一下眼，低眸看着面前的果汁，果汁倒映出林秋笙没什么表情的脸。
　　“你说的这是哪的话？”蓝芯突然有点心酸，坐在林秋笙身边：“一日为师，那就终身是我师父啦！你不知道那会多少人眼红我，一实习生，刚进来就有帅哥队长当师父！”
　　提起以前，林秋笙也有点忍俊不禁，轻轻弯了下嘴角。
　　“这就对啦！”蓝芯用肩膀碰碰林秋笙，做了个鬼脸：“你是帅哥师父嘛！笑起来才最好看！”
　　林秋笙看着蓝芯，微微一笑，问：“你怎么来h省呢？”
　　蓝芯咂舌，刚要说。
　　原筠却委委屈屈的噘嘴：“老公，你帮筠筠撕一下番茄酱好不好？筠筠撕不开。”
　　蓝芯心里笑了一声，心说这什么年头了，还流行柔弱无辜小白花？
　　刚想冷嘲热讽几句，就见林秋笙站起来，走到原筠身旁坐下，帮他撕开。
　　原筠甜甜一笑，乖极了，把头扎进林秋笙怀里：“谢谢老公～”
　　怎么男人都吃这一套？！蓝芯在心里骂了两句，后知后觉睁大眼睛：“师父，你和这个男的结婚了？！”
　　林秋笙淡淡点头，原筠却笑得恰当好吃，突然用手捏爆了番茄酱，红色的酱四处飞溅，蓝芯吓了一跳，却听原筠语调温温柔柔：“嗯，早就结婚了。我们儿子都有了，你想看看吗？”


第十五章 床上办我
　　蓝芯支吾，却下意识看向林秋笙。林秋笙看起来苍白，像月色间暴露出的贫乏的山脊，那样空，只露出瘦削的脊骨。
　　林秋笙是有些瘦了，比起五年前的时候。蓝芯却更觉得现在的林秋笙有韵味，实在英俊，有些传统东方男人缄言内敛的美。
　　可是，现在的林秋笙看起来太严肃了，她不敢喜欢。可却还是从五年前第一次见他，就惦记上了。
　　贼心不死的，这一见，又有些意难平。听到两人结婚……虽然同性婚姻已合法，但在蓝芯的心里，同性结合还是少数。
　　同性恋，在她看来，有点时髦，又有点古怪。
　　她是实实在在没想到，林秋笙结了婚，还是个同性恋。
　　蓝芯唉的叹了口气，目光却还是从林秋笙脸上摘不下来，她还是放不下，不过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林秋笙已是别人的男人了，蓝芯虽然对他有好感，但不愿自甘下贱，去当小三。
　　原筠也看林秋笙的脸，他知道，林秋笙知道这女孩喜欢他，心里有他。可林秋笙装傻充愣惯了，他不喜欢，就不会招惹。
　　原筠知道，可原筠还是烦。他去看蓝芯，蓝芯痴迷的盯在林秋笙脸上，像苍蝇围着一块独属于自己的香甜的奶油蛋糕。
　　“你的眼睛好看。”原筠笑了出来，嘴角边有一个小小的酒窝。他的眼珠很黑，漆黑的像夜。他诡诈的在心里补充完后半句：真该给你挖出来，要是这么喜欢看林秋笙，那就把眼睛给你挖出来，泡在罐子了，天天让眼珠盯着林秋笙看好了。
　　蓝芯哪懂，还含蓄了一下，说哪有哪有。
　　她又说了什么。
　　原筠听不见了，只因身后有小孩，跟要被拔了舌头似的，啊一声冲天喊叫。原筠就听不清了，声音一大，他就听不清，老毛病了，小时候让他妈一个耳光扇得了。
　　他不经意般的轻轻把手放在左耳上，不愿让别人看出来，如同支颐般的坐着，眼前一切，均像哑剧。
　　蓝芯像个木偶，嘴一开一合，原筠会唇语，知道她是在问林秋笙：“师父，你在h省刑警几队？我还想跟着你。”
　　原筠把脸转过去，去看林秋笙，林秋笙的眼睛顿时睁大了些，透着一层雾似般的迷茫与忧愁，原筠看林秋笙，林秋笙开口，原筠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他说：我不在刑警队，我现在只是个普通的上班族。
　　蓝芯惊讶的又说了什么，原筠懒得去看。
　　他目光涣散的望向一处，却被林秋笙握住手腕，林秋笙严肃，眉皱得很紧：你又听不见了，是不是？
　　原筠别有兴趣的看着，听力却又慢慢回来了，他没回答，心里痒痒的难受，他兀自的笑了。
　　蓝芯还在夸张的问：“师父，你为什么不干了？！”
　　林秋笙不肯回答，脸上神情凝固。刻板而又冰凉，像是雕像，而不是活人。
　　原筠却噗嗤一笑，语气柔柔：“你想知道他为什么不干了吗？”
　　蓝芯渴望的看着原筠。
　　原筠一笑，说：“因为我们想要二胎。所以他就不能去抓坏人啦，因为他急着在床上办我。”


第十六章 恶意之后的娃娃
　　蓝芯眼睛睁大了点，尴尬的笑了笑，下意识的把包里的水杯拿出来，掩饰般的喝了一口。这同性恋还真是开放，什么话都敢往外说……她又悄悄打量了原筠一眼，暗暗叹息，长得确实好看，像个女孩。就是性格不太好，别别扭扭……
　　肯德基里喧闹，离他们最近的一桌是午休的小学生，每人手里拿着手机正在开团打游戏，嘴里嚷着什么。
　　蓝芯喜欢小孩，因此也不大在意他们吵闹，抚摸着手机链，忽然朝林秋笙嫣然一笑：“师父，你还记得吗？这个！”她把手机链捧在手上。
　　是个和小手指差不多大的洋娃娃玩偶，精致极了。
　　“那会庙会，咱们组都去了。”蓝芯想着，觉得很开心，笑容也温柔起来：“拿枪打气球，那老板太坏，在枪上做了手脚。可你还是全中了，组里就我一个女孩，所以礼物也给了我，我一直留着呢。”
　　林秋笙看了娃娃一眼，嘴角有淡淡的笑，却慢慢摇头：“太久以前的事了，记不清了。”
　　“我去趟洗手间。”原筠突然站起来，他嘴角朝上，从蓝芯身边绕过去。
　　蓝芯不得不拿着手机，侧着点身体让原筠从她身边走过去。原筠手上动了一下，把蓝芯的手机链割断了，蓝芯毫不知情的跟林秋笙谈笑。
　　而原筠慢条斯理的把手里的折叠小刀关上，装进兜里，朝洗手间走去。
　　“师父，我真是想你……”蓝芯见原筠走了，还舒了一口气，笑容也开朗了不少“我……”
　　“不好意思。”林秋笙没什么表情的站起来，往原筠的方向看了一眼，他没回头看蓝芯，只淡淡说：“我也去趟洗手间。”
　　原筠靠在洗手池上，冷笑的看着手里的洋娃娃，他用手指一下一下的弹着洋娃娃的头，他的心跳起来，却充满愉悦，欣赏的看着娃娃。
　　林秋笙用枪打气球得来的？原筠笑出声，他不喜欢这个娃娃，更不喜欢蓝芯幸福的表情。
　　林秋笙是他的。
　　原筠脸颊潮红，暗暗笑出声，看着手上的娃娃，慢慢靠在身后的墙上。
　　想把头拔下来……
　　他用手捏着洋娃娃的头，使劲用力掰……之后想切断娃娃的手指和脚趾。
　　身体也破破烂烂的才好看。
　　我的……我的，林秋笙是我的。我是幸福的，我才是幸福的，我拥有权力，我有掌控一切的权利。
　　所以，洋娃娃不要存在，蓝芯也不要存在。
　　啵得一声……洋娃娃的头与身体分离，原筠左手拿着娃娃的头颅，右手拿着身体，厌烦的眨了眨眼睛，刚才破坏的快丨感消失殆尽，只留下厌烦，浓浓的厌倦。
　　他随手想把垃圾扔进垃圾桶里。
　　手腕却被林秋笙攥住了。
　　原筠抬头，林秋笙的目光在灯下照得有些亮，原筠摸不清他的情绪，因此只是笑笑：“干什么呀？我要扔掉垃圾。”
　　林秋笙想把娃娃从原筠手里拿出来，原筠却握得更紧，甚至把手藏在背后，执拗道：“是筠筠的！都是筠筠的！！”
　　“给我。”林秋笙没什么表情。
　　原筠眼睛里有了泪水，像个孩子似的嘴角向下，轻轻摇摇头。


第十七章 也就听话了
　　“原筠。”林秋笙叫他的名字，不是责怪也没有生气，只是叫他：“那只是个娃娃。十块钱打枪换来的，你和它过不去干什么？”
　　原筠嘴抿住，抽涕似的红了眼，目光却直得像狼看见食物，理所当然的笑着：“当然是因为我想。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想这样做。”
　　林秋笙木然，又道：“给我，原筠。蓝芯现在还没有发现。”
　　“发现了又能怎么样？”原筠不屑一顾，眼睛眯起来：“我说了不要，就是不要。”
　　林秋笙同样强硬，只是语气平稳：“我再说一遍，给我。”
　　“绝对不要！！”原筠朝他大喊。
　　林秋笙作势要擒住原筠的手，原筠却反应极快，直接把已经是两半的洋娃娃摔在地上，狠狠抬起脚，往下踹。
　　那黑色的皮鞋，踩在洋娃娃的脸上，踩扁……又踩脏，原筠还是嫌不够，他用尽力气，狠狠踩着，然后踢了一脚，洋娃娃的头骨碌碌的滚了很远。
　　他红着眼睛，却笑起来，笑得满脸通红，原筠的气喘得有点粗，看着林秋笙，语气像撒娇似的说：“我想要的，你不给我，我就毁掉。”
　　林秋笙只是看他一眼，淡淡问他：“幼不幼稚？”
　　说着，弯腰把洋娃娃的身子捡起来，又把头捡起来，他抽了张纸巾，细心的擦着洋娃娃脏了的脸颊。
　　林秋笙的侧脸，在灯光下显得……精密，对……原筠想，好像很精密。像是把一切都算好了，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好在娃娃是塑料的，即使原筠那么折腾的踩，但娃娃还是像个塑料瓶子似的，用手一推就又回去了。
　　就是有点脏。
　　林秋笙看着明显是被割断的手机链，忽然狠狠一扯，把链子整个扯下来，扔进垃圾桶里。
　　他又看向原筠：“刀给我。”
　　原筠瘪嘴：“不要。”
　　“你不是能拿刀的人。”林秋笙看着原筠，弹了一下原筠的额头：“你自己就是把刀，足够能闯祸的了。不需要再拿把小刀了。”
　　原筠使劲往后躲，他说：“我就这一把，锋利还小巧，特意德国定制的，很贵！我很喜欢……你不能！！！”
　　林秋笙已经从他口袋里把折叠刀拿出来了，直接装进自己兜里，看也不看原筠：“没收了。”
　　“不行不行……”原筠可怜巴巴的扒着林秋笙的袖子：“那是我最喜欢的刀，你还给我吧，好不好？我会听话的。”
　　林秋笙看着原筠，不敢苟同的嗤笑一声，反问他：“你会听话？”
　　原筠：“……”
　　“一会出去，你乖乖闭嘴，一句话也不许说，也许你的刀还能多活两天。”林秋笙告诉原筠。
　　原筠跟被人握住命根子似的：“你要对它做什么？它就是我的心里我的肝……”
　　“是你肚子里的孩子也不行。”林秋笙冷漠的拒绝了原筠的上诉。
　　原筠赔了夫人又折兵，气得整个人都炸了毛，不过命根子还在林秋笙手里，也就听话了。


第十八章 弯不下
　　蓝芯张大了嘴巴看着手里脏兮兮的洋娃娃，心都在颤抖：“怎么……怎么回事？”
　　林秋笙面不改色：“我不小心踩了一脚。”
　　蓝芯怒火都冲了天，但听林秋笙这样说，只能偃旗息鼓，瞪圆眼睛看向林秋笙，用女孩子特有的软绵声音，像要融化人似的：“师父，你怎么可以这样？”
　　“我可以。”林秋笙点点头，道：“抱歉了，请你喝可乐。”说着把一杯可乐推到蓝芯手边，又道：“我们先走了，孩子下午有培训班。”
　　蓝芯：“……”
　　原筠更是摆着死人脸，一句话都不说，直到林啾过来甜甜的喊他：“daddy。”
　　原筠才露出笑容，把林啾抱在怀里，林秋笙看蓝芯：“我们先走了。”
　　“师父。”蓝芯忽然叫住他，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的桌子上，很是玩味的笑着问他：“你知道吗？我被调到h省了。”
　　林秋笙不动声色：“恭喜。”
　　蓝芯嘴角弯起来：“你不好奇吗？我为什么被调过来。”
　　“不。”林秋笙严肃拒绝：“好奇害死猫，也使人老。我还想再帅几年。”
　　蓝芯无语一阵，干瘪的哈哈笑：“你真幽默。”又抬眼看林秋笙，笑了出来：“魔女，可能又犯案了。”
　　原筠抱着林啾的手一紧，眼神朝蓝芯看过去，蓝芯自己发觉了他的不对劲，与他对视，林秋笙却忽然挡住原筠。
　　蓝芯只得又看向林秋笙。
　　林秋笙说：“确定了？有没有可能是模仿犯？”
　　蓝芯看着林秋笙，林秋笙神色丝毫不变，蓝芯的手指轻轻挠了两下手心，才噗嗤一声笑出来，用徒弟的口吻跟师父撒娇：“帅哥师父，就是师父，果然瞒不了你，实际上，我们还在调查，不排除这个可能性。”
　　林秋笙了然的点点头：“那你们加油。”说着就要带着原筠往出走。
　　蓝芯却又叫住他：“真的不考虑归队吗？领导一直叫我找你，你是很优秀的警察，没错吧？”
　　林秋笙终于露出今天的第一个笑容，有点憨厚：“再优秀的刑警，拿着八千的工资，在二线城市还房贷，养儿子，也会秃顶的。”
　　蓝芯抿嘴。
　　“你不是说我是帅哥师父吗？你见过秃顶的帅哥？”林秋笙笑，目光令人琢磨不透：“我现在挺好，每个月工资起步三万，不包括奖金，我就不回去了。”
　　“你势必要回来的。”蓝芯在吵闹的肯德基里说的笃定，她身后是肯德基的大红瓷砖墙，背影音是肯德基的叫号取餐。可蓝芯镇定自若，势在必得：“你命中注定，是要做这个的。”
　　“我不这么认为。”林秋笙笑。
　　“人如果有才能，而不施展。有能力，而不作为，是会天诛地灭的。”蓝芯朝林秋笙笑：“这是我进队的时候，师父你和我说的。”
　　林秋笙笑着看她，有点欣慰似的：“人都是会变的，蓝芯。”说着，转身和原筠离开……
　　蓝芯看着林秋笙的背影，大声道：“有的人会变，而有的人不会！林秋笙，你的骨头是铁打的，弯不下去的！”


第十九章 锁的意义
　　林秋笙开车，手扶在方向盘上，他想到刚入队时的蓝芯，那时候的蓝芯还很青涩，扎着马尾辫，穿着警服，一脸天真懵懂，却声音极其亮堂。
　　【你为什么要当警察？】
　　蓝芯站得笔直，英姿飒爽，慷慨有力的回答：“因为要守护正义！”
　　林秋笙不由一笑，这丫头，半点没变。
　　原筠看着林秋笙的侧脸，和那真实的笑意，明亮的双眼，一瞬间一时恍惚，才想起……五年前刚遇见的林秋笙。
　　就是这样的林秋笙。
　　“你还想当警察吗？”原筠看向前方，冷淡的问。
　　“怎么？”林秋笙看了一眼原筠，才笑了：“你是因为“魔女”这样说吗？不要担心，筠筠。魔女早就死了，肯定是模仿犯，不要怕……”
　　“你没回答我。”原筠淡淡道，手指不住摩挲着太阳穴：“告诉我，林秋笙。”
　　林秋笙收敛了笑容，也不看原筠：“你是最重要的。何况我们现在有了宝宝，能安稳生活……”
　　“呵……”原筠冷笑，把手从太阳穴上拿下来，放在扶手上用指关节重重敲了一下：“胆小鬼。”
　　林秋笙不回答。
　　“我不喜欢平稳。”原筠说：“或许根本没有平稳。”他安静的看着窗户外：“温水煮青蛙，你和我……谁会先是别人的盘中餐呢？”
　　“又或者。”原筠低头一笑，朝林秋笙看过去：“成为狩猎者会更有趣。”
　　“都过去了。”林秋笙看着倒车镜里，熟睡的林啾胖嘟嘟的脸颊，心里不禁柔软，却又变得更加坚硬：“原筠，我知道我要什么，你和林啾，我就是豁出去命不要，也要保护住的。”
　　原筠目光暗藏哀伤的看林秋笙一眼，却又马上与平时无常。
　　到家以后，原筠直接把自己关在画室，谁都不让进。
　　林秋笙辅导林啾写作业，林啾坐在紫檀木的椅子上，半趴在桌子上写作业。桌子上摆放着珊瑚做的毛笔架，其次摆放着一盆兰花，扬扬其香。
　　再身边上的红木架子摆着各式摆件，林秋笙认不全，红的有玛瑙，紫的是半聚宝盆的水晶，还有些别的，看着挺精致。
　　林啾趴在桌子上，生无可恋的叫林秋笙：“爸爸，我不想写作业，我想出去玩。”
　　“写完再去。”林秋笙不为所动。
　　“那我和daddy说会话再写。”
　　“你daddy现在工作，你不要去打扰他。”
　　“就说会话，不会怎么样的。”林啾人小鬼大，趁着林秋笙不注意从椅子上滑下来，从林秋笙手边一绕，就跑走了。
　　林秋笙蹙眉，也懒得喊他，想着也许被原筠骂一顿，也就能老老实实把作业写完了。
　　于是跟在林啾身后，林啾跑得很快，似乎怕林秋笙抓住他，他人小，记忆力也好，爬上三楼，使劲拍拍原筠画室的门，大喊：“daddy！daddy！！”
　　林秋笙慢悠悠的跟着往上走。
　　林啾听着林秋笙的脚步声逼近，更是急出汗，一掰门把手，门竟然开了……
　　原筠画画时，并不锁门。
　　原因是，没人敢在他画画时开他的门。
　　因此锁的意义，并不大。


第二十章 加了冰块的酒
　　屋子里很黑，林啾顿时就怕了，没有一个孩子不怕黑，林啾泪水噙在眼眶，往后退了两步撞在林秋笙的腿上。
　　林啾颤巍巍的回头，见是林秋笙顿时就哇得哭了……林秋笙莫名其妙，他不懂一个孩子神奇的脑回路。
　　正如他永远不知道，在孩子眼里这间漆黑的屋子是多么可怕。
　　但林秋笙还是蹲下去，给林啾擦擦眼泪，小声道：“嘘，daddy在画画，你不要吵到他。”
　　林啾委屈的掉眼泪，小手拽着林秋笙的手指：“可是……爸爸，我怕……”
　　“怕就不要乱跑，乖乖去写作业。”
　　林啾小嘴一撇，委屈的抿抿，红着眼睛掉泪珠：“那还是在这吧，也没有那么可怕……”说着，就紧紧抓着林秋笙的袖子。
　　林秋笙快气笑了，但想想自己小时候也不怎么爱学习，林啾是他的亲生儿子……自然好不到哪去，林秋笙怒其不争，有些遗憾的叹气：“你要是随你daddy多好，你daddy是个爱读书的好苗子。”
　　林啾吸吸鼻子，擦掉眼泪，还是很委屈：“我不是daddy生的吗？为什么不随daddy？”
　　因为你还有一半我的基因，林秋笙心虚的摸摸鼻子，没好意思再训林啾。
　　这时，原筠才慢慢走出来，把灯啪一声打开，林秋笙让着突然亮了的灯光，刺得眯了眯眼。
　　原筠抱着手臂，靠着墙，没什么表情的看着他们两个。
　　“原筠，你怎么光着脚？”林秋笙蹙眉问他。
　　原筠看了他一眼，轻飘飘的又移回目光，问：“宝贝怎么哭了？”
　　林啾不好意思说自己怕黑，于是可怜兮兮的跑在原筠身边，抱着原筠大腿，他对原筠，就像雏鸟对大鸟一样，满是依恋，紧巴巴的抱着：“daddy，我不要写作业。”
　　以前，林啾就拿原筠的名字压林秋笙，一压一个准，只要提到原筠林秋笙就对他格外宽容。现在原筠本人在这，林啾就更能撒娇了。
　　“我当是什么事呢。”原筠语气有些冰凉，却笑了笑，把林啾抱在怀里，光着脚走在地板上，用座机打了个电话。
　　过了一会林婶上来了，似乎有些紧张，用手语问：怎么了？筠筠？
　　原筠说不上不耐烦，只是微冷的一笑，对怀里的林啾说：“既然不想写，就去玩会，院子里我养了两只孔雀，林婶，你看着我儿子，带着他逗逗去。”
　　林婶一听，笑了，忙点头，用手比划：我一定照顾好小少爷。
　　林啾还有点怕生，但一听院子里有孔雀，立马就从原筠身上跳下来，跑过去的时候，巴巴的看着林秋笙，像是请示。
　　林秋笙恨铁不成钢的挥挥手。
　　林啾欧耶了一声，就小旋风似的跑下去。
　　林婶也跟着下去，不过步履平稳。
　　林秋笙才想起来，朝着楼下大喊：“林啾，你听奶奶话知道吗？不准胡闹。”
　　“知道啦！”林啾活泼的喊。
　　不省心的，林秋笙笑了一下。才看向原筠，原筠翘着腿坐在圆桌前，手指轻拿着一杯加了冰块的酒。


第二十一章 逗猫似的
　　原筠没有看他，自顾自得发呆般的摇晃着手里那杯酒，他瘦了些，衣服显得大了点，能看出他身形消瘦，有纤细的腰。底下穿了一条黑色的休闲裤，林秋笙不知道是什么料子的，但看面料很像丝绸，光滑的和原筠的皮肤有的一比。
　　那双脚，光着，没穿袜，也没穿鞋。只是赤着，脚趾轻轻点在地上。像冰雕出来的美物。脚趾圆而修长，脚背弓起来一点，像伸懒腰的猫。
　　林秋笙看得呆了一会，喉咙干了点，眼神也发暗。
　　原筠不自觉似的，只是啜了口酒，冰的酒……林秋笙不自觉去想他嘴里酒的味道。原筠的唇，被润湿了，红得好看，有那么一点水光。
　　可原筠的目光却很冷，不怒自威的冷，空洞的冷，倦怠的冷，他忽然问林秋笙：“你还在这里干什么？”
　　林秋笙被问得一愣，才发现原筠现在的脾气真是阴晴不定，以前只是爱闹性子，跟只团儿似的猫的似的，要是不哄好了总得在他怀里炸炸毛。
　　现在不同了。
　　听他一说，林秋笙也不愿自讨没趣。这五年，确实是鸿沟。林秋笙对原筠的不辞而别也很恼怒，虽然不会再提起来，只是原筠若是这种态度，他也不会往前凑。
　　点了点头，没说别的，就要往出走。
　　啪一声，林秋笙一惊，回头去看，才发现原筠把那杯酒摔了，玻璃碴子满地飞。林秋笙顿时就火了，他压着声音：“你干什么？原筠。”
　　原筠冷着脸：“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林秋笙的火一下子就被拱起来了，脸色不好看，心也跟着生气跳快了点，语气倒是不温不火，拿捏着理智：“你非要跟我过不去，是不是？”
　　原筠看了他一会，知道他是真的生气了。才心满意足的露出了个微微憨厚的笑容：“老公说什么呀？筠筠不知道。”
　　林秋笙心里骂了句脏话，知道原筠是存了心的让他不好过。只是冷笑，气得脑袋发懵，过了一会，才发觉原筠是笃定了自己舍不得对他怎么样。
　　便有恃无恐，肆无忌惮起来。
　　林秋笙看原筠那瘦得贴骨的脸蛋，有些心疼，也舍不得对他怎么样，干脆想离开，他再在这待下去，就得气成高血压了。
　　哪知原筠看透了他的想法，裸着脚丫就要踩着玻璃碎渣走过来。
　　林秋笙眼睛都气红了，呵了一声：“你敢！！”
　　原筠无辜的瞪圆了眼睛，还眨了眨，提起脚在玻璃渣上轻轻晃晃。
　　林秋笙七窍生烟：“我看你敢给我踩，原筠！”
　　原筠笑得更欢，把脚趾轻轻碰到玻璃碎渣上，见林秋笙真的气急了，又把脚收回。
　　像猫捉老鼠，戏弄林秋笙。
　　林秋笙是疼他，疼到心肝里去了。但没想到他的爱，在原筠眼里变成跟逗猫棒一样，能作弄自己的东西。
　　一时心酸，一时生气。
　　却真气不起来。
　　原筠也怕真逗闹了林秋笙，往后退了几步，乖乖坐回椅子上，眼巴巴的看着林秋笙：“原筠乖，听老公话，不踩。”
　　林秋笙看他一眼，要是换个人，今天这样耍他，林秋笙怕是真的会气到动手。
　　可是面对原筠……


第二十二章 想当乖宝宝
　　林秋笙绕开玻璃渣，蹲到原筠面前，用手捧着原筠的脚，蹙眉道：“你脚这么凉，你不穿袜子，还光着脚？”
　　原筠走了会神，想着要说什么，才能再气林秋笙几句。
　　不过，林秋笙已经用手捂着他的双脚，又把他的脚放到自己的怀里，原筠踩着林秋笙胸膛的时候，心里有一点悸动，只有一点。
　　暖和，温暖。
　　挨着林秋笙心最近的地方，可是却无法听见他的心跳。
　　原筠想。
　　林秋笙还在说：“天气凉了，现在已经秋天了。该穿秋裤了……”
　　“切……”原筠小人嘴脸，：“土死了，大叔才穿。”
　　林秋笙不理他，帮他把脚捂热了一点，问：“袜子在哪？”
　　原筠说：“你管不着……”
　　林秋笙目光如电，如黑夜的灯，不管如什么，那目光认真且严肃，原筠就怕他这样的眼神，抿了嘴唇，小声说：“在衣柜里。”
　　又补充：“我不穿。”
　　林秋笙不管他说什么，直接把人打横抱起来，原筠看着林秋笙的侧脸，有点心动，看着林秋笙的高鼻梁，英俊的脸颊，心想这个人是我的，是我老公。
　　这样想，情之所至，轻轻探上去，吻了吻林秋笙的脸。
　　林秋笙感觉被奶猫舔了一下似的。
　　原筠搂着林秋笙的脖子，出乎意料的温顺，把头靠在林秋笙的胸膛上，闭上眼睛。
　　终于听到了……林秋笙的心跳声。
　　“哪一间是你的卧室？”林秋笙对这还不太熟，原筠声音软软的：“那个。”他指给林秋笙。
　　他有多气人，多摧人心肝，使人断肠。
　　就有多可爱，多纯真，多无辜，多惹人心动喜爱。
　　林秋笙把人放在床上，找了黑色袜子给原筠穿上，原筠动了动脚丫，看着脚上的袜子，忽然抿唇一笑，又动了动脚趾。
　　他不气林秋笙了，他想要当林秋笙的乖宝宝。
　　虽然只是一时的。
　　林秋笙看原筠的衣柜，里面各式衣服，除了两件大衣，剩下的都过于单薄。原筠爱美，也臭美，冬天也不肯穿厚些。
　　以前在一起的时候，林秋笙就盯着他，不然秋冬总爱发烧感冒。
　　“就这些衣服？没了？。”
　　“就这些。”原筠还盯着脚上的袜子，回答着。
　　“太薄了。”林秋笙皱眉，摸着原筠的衣服，心里担心，跟原筠说：“这不行。我带你买两件厚的，你穿这么薄不行，会感冒。”
　　“呵。”原筠嘲讽，不屑一顾：“筠筠不会感冒，笨蛋才会感冒。”
　　以前擤鼻涕的人不是你？林秋笙没理他，只是把原筠拎起来：“走，去商场。”
　　原筠不是林秋笙的对手，被他套上大衣和鞋子，又被塞进奔驰车里，林秋笙弯腰，给原筠系上安全带。
　　原筠还在反抗：“我不要坐这个车，我们开兰博基尼去。”
　　林秋笙淡淡看他一眼：“哪来的兰博基尼？”
　　原筠嘚瑟的指指自己的车库：“老公你还是个穷光蛋，但筠筠可今时不同往日了，筠筠现在很有钱，非常有钱。”


第二十三章 你把我吃了
　　林秋笙只觉得他可爱，笑笑：“是，筠筠乖。”
　　也不管他是不是有兰博基尼，对于林秋笙而言，奔驰就挺好开的了，也不想折腾再换车。
　　开车就走了。
　　在车上，原筠似乎心情很好，哼着歌，似乎又在哼虫儿飞。从以前，原筠似乎就不怎么听流行歌曲，但总爱听，也爱唱虫儿飞。
　　曲调确实很美。
　　但儿歌总归是儿歌。
　　由原筠唱，显得有点幼稚。
　　林秋笙只当他天真可爱，把广播声音关小，听着原筠哼的调子。
　　最近的商场不远，如原筠所说，他是真正的有钱人，住的是四合院，在正市中心，商场还是别的离的都很近。
　　把车停好，林秋笙把车钥匙拔下来，对原筠说：“筠筠，到了，下车吧。”
　　原筠沉浸在不知名的世界里，还在哼歌。听林秋笙说话，也只是软软，糯糯，像个驴打滚似的，语气里带着豆沙般的甜腻：“筠筠不会解安全带，老公给解开。”
　　林秋笙笑着摇摇头，知道他是瞎说。原筠以前就爱这样，他厌恶别人把他当女人，却跟林秋笙撒起娇来，比小女孩还小女孩。
　　只是原筠长得好看，或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原筠怎么样，在林秋笙眼里都是好的，天仙似的。
　　林秋笙给他解开，自己下了车，原筠还坐在车里。
　　林秋笙走过去，把车门打开：“怎么了？”
　　原筠那有些苍白的小脸，露出了笑容：“筠筠没劲，筠筠饿了。”
　　林秋笙看他的脸色总是有些白，心疼他，把手贴在原筠的脸蛋上：“饿了？怪我忘了饭点，这楼上好多饭店，你想吃什么？乖乖。”
　　原筠眨了眨眼，莫名显得有几分脆弱，他的瞳孔颜色浅，不是纯正的黑色。皮肤又白，五官又将他塑造成了美人，不管喜怒嗔痴，都别有风情。
　　这样，性子里的那点古怪，也都成了美人自带的脾气。
　　原筠朝林秋笙张开手，忽然有点累了似的，他觉得林秋笙说的对，天气确实冷了，冷得他有点犯困，也有点累。
　　想让林秋笙抱抱他。
　　林秋笙抱住他，手掌拍拍他的后背。原筠去嗅林秋笙的脖颈，闻他的味道。林秋笙身上好热，自带阳刚之气。
　　这就是男人啊……原筠是个双性人，他贪恋林秋笙，贪恋对方身上的暖，让他软了骨头，可以靠在他身上。
　　林秋笙是他的第一个男人，唯一一个男人，是他的老公，是他愿意给他生一个孩子的父亲。
　　林秋笙对原筠太特别了，特别到，对方的体温，就可以融化了原筠。
　　林秋笙拍拍原筠的后背，哄他似的：“饿的没劲了？”
　　原筠酥得像条蛇，恨不得挂在林秋笙身上。
　　林秋笙把他抱着，让他站起来，用发热的手，使劲搓搓原筠冰凉的小脸，说：“吃了饭就好了。”
　　原筠哦了一声，说：“我要吃肉，吃你的肉。”
　　林秋笙把车锁上，笑了，说：“你把我吃了，就见不着我了。”


第二十四章 生的心
　　说着往前走，走了两步，发现原筠没跟上来。林秋笙回头，发现原筠站在原地，呆愣愣，孤单单。
　　林秋笙走回去，发现原筠脸上，簌簌得掉了泪水。
　　一滴又一滴。
　　“怎么哭了？”林秋笙好笑的用手去给他擦：“快不哭了，你一哭，我就跟着难受，好像全天下的雨都泼在我身上了，透心的凉。”
　　“我不想见不到你。”原筠掉着泪水，却没什么表情。
　　“干什么就见不到我……”林秋笙说到一半，从喉咙里生起一股痒意，笑了似的咳了一声。
　　不是说：
　　人有三样东西是无法隐瞒的，咳嗽，穷困和爱。
　　可如果
　　反其道而行之，对见过人性的林秋笙来说，无论是咳嗽，贫穷，还是爱……都很好装出来，而且装得都很像。
　　比真的，还像真的。
　　只是，他信原筠，信他，即使原筠曾使他痛不欲生，他还是信他，信他什么呢？大概是信他也爱自己。
　　爱这种东西，有时候会变得很可怕。本身不受理智控制这一点就很可怕了，但……爱能使你更坚强，更勇敢，在林秋笙看来，更加可怕。
　　因为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信任一个人，尤如信任洪水猛兽，变数太多。
　　林秋笙撇下那五年，他们之间空白的五年，心痛的五年。因为他看到的，是和原筠之后的一辈子。
　　得失，
　　得，失。
　　“我向你保证。”林秋笙笑，笑得还和以前一样，他轻轻抹掉原筠的泪：“如果你想见我，你就回头，我肯定在。”
　　原筠看他，像被欺负了似的，又掉了眼泪。
　　鳄鱼的眼泪，不值钱。
　　到了商场里，刚才乖巧可人，柔弱无辜的样子一去不复返。
　　趾高气昂，端着奇怪的矜持，指着冰激凌，跟人家说：“我要最大份的，要抹茶的。”
　　抹你个头。
　　林秋笙要是能让他吃，那才怪了。他按住原筠的头，朝卖冰激凌的人笑笑：“不好意思，他不能吃。”
　　原筠被按得愣是弯了腰，他挣扎：“为什么不能吃！我要吃！！”
　　林秋笙揪着他的衣领，淡淡呵他一声：“不要胡闹。”
　　原筠不惧他，还想说什么。
　　林秋笙在他耳边小声威胁，声音低而沉，传到原筠耳里一阵酥麻，像是有小虫爬进来似的，痒。
　　林秋笙说：“听话，你不能吃，你吃了容易感冒。”
　　原筠鼓起脸，不满意到闹心，却又莫名听了林秋笙的意思，乖乖跟着他上楼找地方吃饭。
　　他一不高兴，就要找着理由闹人了。
　　林秋笙问他要吃什么。
　　原筠回答：“我不吃。”
　　林秋笙当没听见，问：“吃不吃烤肉？”
　　“吃。”
　　回答倒是很快。
　　林秋笙选了家日式烤肉的连锁店，同事聚会的时候来过，贵是贵了点，但带原筠吃，他舍得。
　　服务员把菜单放到林秋笙手边，林秋笙把菜单打开，递给原筠：“你想吃什么？”
　　原筠点了几样，忽然朝林秋笙笑：“我要吃生的牛心。”
　　林秋笙看了看他点的菜，朝一脸震惊的服务员点点头，说：“全部烤熟。”


第二十五章 握刀似的
　　原筠撇嘴，似乎是对林秋笙的无趣感到无语。但他有点累了，一旦累了，那些欲擒故纵的手段，就像过了期的牛奶。
　　不想要了。
　　他厌烦的托着侧脸，看着林秋笙熟练的烤肉，把切好的肉，在锅上翻个面，热气腾腾的发出香味。
　　林秋笙神情专注，他的手指骨节分明，手白得像一块刚蒸好的芋头。拿着夹子烤肉的右手，食指指肚上有一层老茧。
　　他抬眼，看原筠一眼。那张脸上……总是沉稳，仿佛什么事都不会使他动摇。林秋笙只问他：“五花肉要吗？”
　　原筠磨牙似的轻轻一笑，眼睛里有了点晦涩不明的光。他恨林秋笙的沉稳，他早晚有一天要扒了林秋笙脸上的面具，扯开他，叫他同样鲜血淋淋的面对自己。
　　我不好过，就绝不能让你一个人快乐。我得毁了你……原筠愉悦的想着，毁了你，叫你这一辈子，都跟我纠缠不清，让你分不出半点精力再去看别人一眼。
　　林秋笙见他不说话，便把烤好的肉放到他碗里，柔声对他说：“吃吧，就是可能有些烫。”
　　原筠朝他好看一笑，拿筷子戳着碗里的肉，却迟迟不肯吃。
　　林秋笙问他：“怎么了？”
　　原筠忽然握住林秋笙的手，那双眼睛魅惑般的望着林秋笙：“老公。”
　　林秋笙嗯了一声，被握着的手，与原筠十指相扣。原筠的声音好听，有节奏的蛊惑着他：“你爱筠筠吧？”
　　林秋笙低着头，用夹子翻着肉烤，闻言轻笑似的，说：“如果可以不爱你，我很乐意。”他抬头，对原筠很温柔却极其笃定，眼睛轻轻眯起来，眼下像是有了卧蚕，声音低沉：“如果可以，我希望我们连第一面都不要见。永远不认识……”
　　多毒的话啊。
　　原筠却很开心的笑了，他能感觉自己被这话戳伤了，像刀片，照着他的心就划开，血汩汩的流。
　　凉的，涩的，酸的，充斥他的身体。
　　他却自虐般的，尝着这份痛意。
　　你知道吗？
　　鱼就是被切成一片一片的，只要肉还连着骨头，洒上盐……还是会痛到颤抖。
　　可是多么快乐啊，多么快乐，原筠轻轻笑出来，眼角有水光，他的脸蛋红了，呼吸发麻，他心里说：
　　我倒是和你不同，老公。
　　即使初见的那天，要发生爆炸，或者地震海啸。
　　就算没有双腿，我也要爬着过去的。
　　林秋笙看着原筠，对方在灯光下，那光滑的皮肤。林秋笙低下头，把肉又翻了翻，肉被煎得流油，他却没有吃得胃口，又忽然对原筠说：“可是，我想，或许如果再来一次，我再见到你，还是会很喜你……”
　　“说谎。”原筠对他一笑，用筷子夹着烤好的肉，放进嘴里品尝，对林秋笙说：“如果真有如果，我会原谅你的，林秋笙。我允许你不爱我。”
　　林秋笙怔怔看着原筠，似乎失了神。
　　原筠却又笑着说，微微偏头，露出点动物般的狡猾：“不过没有如果。”他又夹起块肉，一口吞下：“现在你是不要想了。我不会放过你的。”
　　“就是把你宰了吃肉。”原筠说：“我也绝不会让你在别人身边活着。”
　　林秋笙嗤笑一声：“是吗，那你很棒。”说着把烤好的肉，放在原筠碗里。
　　原筠坦然接受林秋笙的夸奖，他一直握着林秋笙的手，吃得有些干了，问林秋笙：“老公，我有点渴了。”
　　林秋笙点点头：“喝什么？果汁可以吗？”
　　原筠咂舌：“又不是小孩，我要酒。”
　　“喝果汁吧。”林秋笙当做没听见，原筠倒是也不勉强，只托着下巴，笑着，脸颊两侧，有一个小小的窝。
　　可爱的，让人想戳一戳。
　　林秋笙看着，忽然笑了，伸手想摸摸原筠的脸。
　　“原筠。”声音低沉，像夜晚滴下的水。身穿黑色西服的男人站在原筠身后，他眼窝深邃，鼻子高挺，不苟言笑。
　　原筠没回头，神情更是百无聊赖，对林秋笙说：“老公，我们走吧，这里有只黑色苍蝇，在我耳边嗡嗡。”
　　林秋笙没说话。他不认识原筠身后的男人，因此只是看着，不做反应，眼神暗了暗，并不开心有男人和原筠亲近。
　　更不喜，搭在原筠肩上的那只手。
　　男人对原筠似乎很包容，并不生气他说话顽劣，只是幽幽叹气，语气有些慢：“你对哥哥，就这样说话？”
　　“这就是靳总的弟弟？”男人身边有些胖，圆滑的中年人笑着说：“靳大画家？是不是，我看过一次你的画展，真是有才……”
　　原筠一个字都懒得听，厌厌道：“靳森然，让你的狗腿子起开，离得这么近，哈喇子快滴到我腿上了。”
　　中年人脸色一下难看起来，却还是挂着笑，很僵硬。靳森然对他说：“王总，抱歉了。弟弟年纪小，还不懂事，您别跟他一般计较。”
　　王总笑了两声，但很明显并不高兴，临走前还看了原筠一眼，都说这靳家出了个神经病，这么一看还真不假。活该被关起了五年，真该。
　　靳森然站在烟熏火燎的烤肉店里，穿着西装也不嫌热，看向林秋笙，林秋笙从不知道原筠有个哥哥，但既然一个姓……
　　林秋笙站起来，算是得体的对靳森然点点头。
　　靳森然没有为难他，只是端详了一会林秋笙，才说：“还真是一样。”
　　林秋笙轻轻眯了下眼睛，没听懂他的意思。
　　靳森然却不再说，只是跟林秋笙道：“初次见面，我弟弟年纪小，还不懂事，你要多照顾他。”
　　二十多岁还年纪小，林秋笙心里发笑。他大概知道原筠和家里人关系不好，却从来不知道他有个哥哥。
　　林秋笙不动声色，道：“您放心好了。”
　　靳森然点点头，看着托着下巴，无聊的翻着烤肉的原筠，问：“原筠，没事回家看看，爸很想你。”
　　“我也想他。”原筠一秒都不犹豫：“想他快点死。”
　　靳森然皱眉。
　　原筠却巧笑嫣然：“哦，对了。如果他死了，你打电话给我，我是一定要买两串鞭炮上门庆祝的。”
　　靳森然显然是气着了，脸像河豚似的轻轻鼓起来一点。但很快又面无表情，对弟弟说：“这样不好。”
　　“不好？”原筠笑，却没有他的修养。拿夹了肉的筷子，像握刀似的握着。


第二十六章 还小，不懂事
　　原筠嘴角挂了一点笑，像是冷笑。只不过轻蔑把这笑意又逼回去，只剩下一双眼睛，又冷又木，像冻僵了的死鱼，他握紧了筷子，狠狠一用力就要照着靳森然的眼睛扎过去。
　　分毫之间，一只强有力的手，攥住了原筠的手腕，原筠那般愤恨，心中有毁天灭地的情感，像是能化成一道道闪电，电光石火间，攥住他的手的那人，眼睛还是很稳，瞳孔黝黑像是黑黢黢的藏着什么……只是那双眼睛那么稳，像是能接纳一切苦难似的。
　　原筠一愣，而这一愣就已失去先机。
　　林秋笙还是没有什么表情，似乎对这一切并不意外。他攥住原筠的手腕，把原筠手指一个一个掰开，那手指都发了白……用力用的太狠。
　　林秋笙低着头把筷子从原筠手里拿出来，没敢放在桌子上，而是自己拿着。他抬头，不去看原筠，而是去看靳森然。
　　靳森然与他对视。
　　林秋笙站在原筠身前，把原筠藏在自己身后，原筠失魂落魄，淋了雨似的流浪狗一样的呆呆站着，空洞而乏味的看着自己的鞋尖。
　　“我弟弟，还小，不懂事。”靳森然机器般，哪怕他刚才差点失去一只眼睛，开口却没有一点胆怯与受惊，只机械的又重复了这句话。
　　林秋笙听得有点想笑，不过他笑不出来。只对靳森然，慢慢说：“原筠不小了。”
　　靳森然瞳孔一缩，表情如同崩开了一个小角。
　　林秋笙熟悉这种神情，更知道如何叫对方溃不成军。
　　他只是平静的说：“原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是故意的，带有恶意的。”
　　靳森然简直在发抖，说不上来是气的还是恼的，他把嘴唇抿成一条线，半响，才闭上眼睛，又睁开，冷漠道：“跟你没什么关系。”
　　“怎么会和我没关呢？”林秋笙嗤笑般的，轻轻眯了下眼，随后才感慨般的说：“我们结了婚……”
　　“呵……”靳森然比他更不屑，冷冰冰的使目光形成一个小小的漩涡，嘲弄着林秋笙：“你是指五年前？他以原筠的名字同你结婚？”
　　林秋笙一点一点把脸上的表情收起来。
　　“他姓靳，叫靳原筠。”靳森然眉毛挑了一下，很快又恢复正常：“你应该更清楚吧，他骗了你，我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法子同你结的婚，可靳原筠这个人，在我家的户口本上到现在还是未婚。”
　　半斤八两，互相伤害。
　　现在即将要溃不成军的人是林秋笙，不过林秋笙五年前就知道了这件事，现在再听，只不过如鲠在喉，历历在目的再心如刀割一遍罢了。
　　“我知道。”林秋笙平静道。
　　他设想过，这五年里，日日夜夜的想，有人挑破了这层遮羞布，他该怎么做。
　　他设想众多，唯没有像现在，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像是在听别人的事，他自己开口在说的好像也只是事不关己的流言而已。
　　而已，林秋笙心下了然，却嗤笑一声，看靳森然：“你想说什么？”
　　靳森然看了看他，又深深望了望一直一语不发低着头的原筠。
　　林秋笙以为他们之间还有很多难听的话可以当面撕开，这几年，大家心里都不痛快，像腌了五年的酸泡菜，一打开，熏得都能流出眼泪来。
　　可靳森然却什么都不说了，他只是看了看原筠，林秋笙从对方的目光里识别出对原筠的心疼和善意。
　　林秋笙搞不明白，原筠和他这哥哥的关系，究竟是怎么样的。
　　靳森然看林秋笙，忽然道：“再见。”
　　林秋笙内心无语，真觉得麻木，说不出一句话，对猫哭耗子这么一句再见，更是厌烦头顶。
　　这里的空气顿时也燥热，燥得林秋笙要忍不住心里蓄势待发的怒意与说不清道不明的委屈。
　　他怎么就这样了？怎么就这样了，他成了什么？被原筠弄得像个乌龟王八，到哪都抬不起头。
　　好好的一段感情，四目相对间的怦然心动，或许只是他一人的一厢情愿。
　　靳森然嘴唇翕动，目光里有无限的悲切，却只是轻轻说了一句：“玩够了，累了，就回家吧。”
　　原筠却突然说了一句，让靳森然和林秋笙都伤透心的话，他抬头，淡淡叙述：“我没有家。”
　　靳森然没说话，林秋笙却觉得自己要炸了，他整个人空了，木了，觉得眼睛都酸了，却一滴泪都流不出来，说不来的窝心，憋肺。
　　他招了招手，说：“服务员结账。”
　　服务员看他们三人的眼神，那么晦涩那么带着较有兴趣的探问，林秋笙心一痛，舌尖尝出苦涩，他们这是在外人眼里演了一出多么好的戏。
　　多么有趣。
　　林秋笙只觉得自己累了，掏了手机，扫码结账，输密码，密码是什么来着……林秋笙一愣，对了，是原筠的生日。
　　他眨眨眼，恍惚的想，也许这生日也是假的，骗他的。
　　结了账，林秋笙自己往出走，原筠似乎和靳森然还说了什么，林秋笙一个字都不想听，他过街老鼠般的捂紧自己大衣，还是冻得牙齿打颤，不如说是恨的。大步往出走，他怕原筠叫他，他怕自己心软，他还怕自己忍不住回头看他一眼。
　　可他是怎么说的。
　　他说他没有家。
　　对了，太对了……
　　他走出商场，手臂被人拽住，原筠那薄情的脸又出现在他面前，林秋笙淡淡问：“你还有什么事？”
　　“你说。”原筠目光有些迷离，却朝着林秋笙淡淡一笑，轻声问他：“只要我想见你，就回头……这句话还算不算数？”
　　不算数，全部都不算数。林秋笙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在嘎嘎的响……可他说不出来。
　　原筠看林秋笙，而他那张脸，忽然显现出了旖旎昳丽的光，宛如接近黄昏，又要衰败颓落，那种美丽，是一种哀哀欲绝的美丽。
　　时至今日，你还是能让我心痛。
　　林秋笙看了看他，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慢慢给原筠披在身上：“回家吧。”
　　原筠朝他笑了出来，天真烂漫。
　　天真也是一种罪，伤人不浅，而不自知。


第二十七章 司机兼情人
　　回去路上，原筠一语不发，只托着侧脸，望着窗外，林秋笙不去看他，却用余光悄悄望着原筠的一举一动。
　　原筠的下巴的弧度，和皮肤的洁白，他身上薄薄的衣服，膝盖上还盖着林秋笙的大衣。
　　对了，林秋笙短暂的抚了一下额头，让这些糟心事闹的，忘了给原筠买两件厚衣服了，他还记得原筠的尺寸，此刻林秋笙也不想说话，在心下想着自己去给原筠买算了。
　　到了院子以后，林秋笙坐在车里，对原筠说：“你先回去，我有事。”
　　“你有什么事？”原筠冷漠的僵着眼睛反问。
　　林秋笙看他，不知怎么心又软了，微微别开点眼，不愿意让原筠再想东想西，只好诚实说：“天气冷，本就是带你买衣服的，我再去一趟，给你买两件大衣。”
　　原筠楞了愣，才缓缓笑里一下，手指敲着腿面，对林秋笙说：“你讲真的？”
　　“什么？”林秋笙很疑惑。
　　“你骗我是不是？”原筠笑容越来越夸张，像裂开似的。他笑出来，咳嗽了两声，脸又发了红：“你要离开我……”
　　林秋笙看看他，懒得再多说一句废话：“你同我一起吧，正好有些瘦了，我怕给你买的不合适。”
　　原筠狐疑的望他，不过林秋笙表情太严肃，原筠喉咙哽了哽，难听的话难忍的忍下去，又望着窗外，不说话了。
　　林秋笙恶心刚才的事，又怕触景生情，他会忍不了，发火。就没去商场，找了就近的服装店。
　　不过繁华街道的商店都是大牌，林秋笙看着标牌上四位数，心跳了两下，但男人嘛，死要面子，板着脸说：“你试试看。”
　　原筠在这方面，倒像个柔顺的妻子。他这么乖觉的去试衣服，倒让林秋笙想起以前，原筠脾气是坏，还怪。但是不怎么在外人面前打林秋笙的脸。
　　“颜色老气……”原筠对着镜子看，软糯开口，慢慢说：“老公，我不喜欢。”
　　林秋笙替他整了整衣领，看了看，不由笑：“你好看，穿什么都好看。我看着还行，你不喜欢？”
　　原筠疲惫般的摇摇头。
　　“有没有再厚一点的？”林秋笙问店员，他想了想，又说：“这样，我想给他挑件大衣，再来件加绒的，厚些的。”
　　店员都是人精，脸上带笑，眼珠一转就说：“您好眼光，我们家的衣服都很保暖，质量很好的。”她见原筠身上穿的大衣是杂牌，可里面的衬衣却都是大牌。
　　可见是能消费的。
　　林秋笙只顾着挑衣服去了，看见一件宝蓝的羽绒服，特别满意，叫原筠：“宝儿，你来。这个好，绒厚但是衣服轻，穿着不累。”
　　原筠嫌弃的蹙眉，撇嘴往后躲：“不，不好看……”
　　林秋笙把他抓过来：“少说这个。你就不能听话，穿的薄，又要感冒，我工作忙，陪不了你吊针。”
　　原筠一听，眼睛就红了，泪水要掉不掉，说：“那我自己去吊针……”他这话说出来就是撒娇，店员在一边看着捂嘴笑了，林秋笙是还存着刚才那糟心事的火气，说话有点冲。
　　也不好意思，歉意笑笑：“我说错了，乖。”他让原筠把胳膊伸进去：“我重说，我是心疼你，怕你着凉。”
　　原筠吸了下鼻子，蔫蔫点头。林秋笙给他穿衣服，才发觉原筠是真的瘦了很多，林秋笙肋骨底下隐约发痛，不忍起来，语气更加温柔：“暖和吗？”
　　原筠看了看，不想再看镜子里穿着大蓝色羽绒服的自己，活像刚进城要赶火车似的，再提一篮子鸡蛋就更恰到好处了。
　　林秋笙却满意的不行，连连点头：“好，真好。”在羽绒服上捏捏：“厚实。”掏了手机就说：“给我结一下吧。”
　　只留下原筠穿着这羽绒服和镜子里的自己面面相觑。
　　但是……很暖和。原筠想，他不自觉小声笑了一下，很温暖……
　　林秋笙知道原筠审美更好，接下来就不再自作主张，只是陪着原筠去转，原筠挑了件款式时尚的黑色衣服大衣。
　　穿上以后身高，腿长。
　　俊得像当红的模特，林秋笙看着，忍不住走过去就轻轻抱着原筠的腰，朝对方脸上亲了一口。
　　结账的时候一看，林秋笙的死活不想把付款码递过去，这么一件大衣，好看是好看，但竟然要十万。
　　“我付吧。”原筠淡淡开口。
　　“你去车里等着。”林秋笙冷漠的说，拿着手机的手，轻轻颤抖。
　　原筠看他，倒是乖乖点头拎着袋子走了。
　　林秋笙见他一走，就忍不住暴露原形：“不打折？”
　　店员涵养很好：“没有折扣的，先生。”
　　林秋笙一直不算有钱，以前就不要说了，小警察基本月光，半个子都存不下来。现在在公司，还得供林啾读书，生活。他节省，上下班都骑自行车。
　　这么多年，自己买衣服都没上过千。
　　林秋笙看了看，把目光移在黑色的羊毛袜上，试探道：“那给个赠品？”
　　店员：“……”
　　林秋笙心满意足的拿着两双羊毛袜进车里，原筠看他，说：“没出息。”
　　“这是生活的智慧。”林秋笙也不恼，因为两双羊毛袜心情大好，甚至忘了自己花了十万买了件大衣。摸摸原筠的头：“你老公又没短你吃喝，出息不出息，都是外人看的。”
　　原筠噘嘴：“哦……”他摸着手上的羊毛袜，却忍不住笑了，跟林秋笙说：“晚上我要吃炖羊肉，放萝卜。”
　　“成。”林秋笙还沉浸在两双羊毛袜上的快乐，心情大好：“给你放点枸杞，是得补补。”
　　原筠瞧他，说：“这车以后你开就好，我不怎么用车。本来也是给你买的。”说完，又扭过头去，看着窗外。
　　林秋笙笑了一下：“好。”
　　之后，林秋笙每天晚上下班，开着奔驰去菜市场买菜，买得久了，人家摊主问他：“现在司机还得兼职买菜啊？”
　　林秋笙一本正经：“司机兼职情人。”他拿着一把芹菜，挡在脸上，故作深情的说：“他老公脾气坏，又不会做饭。你懂的吧？”
　　摊主一副听到皇家秘闻似的，郑重点点头：“没想到你长得人高马大，却道德这么败坏，以后不要到我这买菜了，我不卖给你。”


第二十八章 这可怎么办呢？
　　林秋笙买了菜，回到车上趴在方向盘上笑出声，把他车窗打开，点了根烟抽了一会，眼里全是笑意。
　　开车回家，他现在顶了林婶的大部分工作，一日三餐都是他负责。林婶对此很有意见，好在刷碗，和打扫房间等工作还是林婶的。
　　原筠性子娇，爱使唤林秋笙，尤其闹着要吃林秋笙做的菜，林秋笙不做他就不吃。林秋笙是很爱他耍赖的，因此也惯着他。
　　他从早上就把羊腰卤上了，到晚上刚刚好，切成片，放在锅里炸一下，出锅味道极好。
　　烤出的腰子容易腥，但卤过后再炸，酥软香脆。
　　做了凉拌海带，又蒸好了山药。
　　有了林婶，林秋笙轻松不少，林啾放了学，林婶去接。林啾一回来就眼巴巴跟着林秋笙，说饿了。
　　林秋笙给他一块蘸了糖的山药，林啾坐在小板凳上吹着吃，顺便道：“爸爸，明天早上老师叫你去一趟。”
　　林秋笙警惕的看他一眼：“你又和老师顶嘴了？”
　　林啾讨好的朝他一笑，嘴角还有山药的白泥，花猫似的道：“没有呀。”
　　林秋笙冷笑一声。
　　林啾蔫了声，表情很像撒娇时的原筠。林秋笙心软了一点，不再说他。道：“去叫daddy吃饭。”
　　林啾知道过关了，伸手欢呼三声，跑上楼去。
　　林秋笙摆好盘，盛了饭，用手语和林婶道：吃饭了。
　　林婶慈眉善目，和蔼的点点头。她是有一点胖的，加上年龄大了，脸颊上的肉有点下垂，但却显得更亲切了。
　　前两日，林秋笙叫林婶与他们一起吃，林婶不大好意思，林秋笙劝了劝，最后原筠冷冰冰的说了一句：“叫你在这吃，就在这吃。不然你去哪？”
　　林婶顿了顿，显得有点可怜，用手背抹了下鼻子，才答应下来。
　　这样想着，原筠下楼了，他穿着一双粉色带绒拖鞋，脚腕显得很细，裤子有点短，总之盖不住脚踝，他的腿很直，却也细，腰肢也纤细，盈盈一握似的，林秋笙却心疼他太瘦，一直跃跃欲试要给他吃出小肚腩。
　　原筠似乎刚才在画画，带着银边框的眼镜，成熟而冷漠起来。他扶着楼梯扶手，慢慢走下来，他长得好看，有些细长的眼睛，总是让人觉得有点妖娆。只不过他漠着一张脸，活像要给人悼哀。
　　大家坐下，原筠挨着林秋笙坐，用筷子夹了一小口米饭，含在嘴里，又夹了点菜吃了两口，忽然道：“老公，你最近心情不错吧？”
　　林秋笙确实最近心情愉悦，于是和颜悦色：“怎么？”
　　“我可能要给你闯点祸。”原筠嗓子里跟含了块糖似的，又绵又甜的，柔柔说：“我跟人家说，你是我老公，并且给人家看了我给你画的画像。”
　　“哦，这不是什么大事。”林秋笙脾气好的笑笑，没有多想，给原筠夹菜：“你多吃点，海带好，防癌。”
　　原筠似笑非笑，狡猾的朝林秋笙看了一眼。
　　林秋笙突然毛骨悚然一瞬，原筠却又吃起饭，搞得林秋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饭后，林秋笙和林啾说了一会话，林啾问了几道不会做的数学题，就去看动画片了，他年纪小，作业也少，基本都是老师带着课堂上做完了。
　　林秋笙从不叫林啾回来还做课外题，随着他玩。
　　林秋笙没什么事，就上楼了，卧室里的灯柔柔打着光亮，橘黄色的暖。林秋笙没见到原筠，就把门关上。
　　他转头，原筠却像只猫似的，眼睛里闪着晦涩不明的光，戴着眼镜，直勾勾的盯着他。
　　林秋笙吓了一跳，捂着胸口：“你从哪出来的？”
　　原筠兀自看他一会，身上穿的薄衬衫解开了领口的扣子，露出月牙似的锁骨。他慢步，赤着脚走过来，指尖冻人的冷，戳在林秋笙的喉咙上，林秋笙不自觉咽下去口水，喉咙动了一下。原筠的手指却往下摸，轻轻滑在林秋笙的皮肤上，林秋笙看着原筠的鼻尖，想要低头咬上一口。
　　原筠却突然用力扯住林秋笙的衣领，拽着林秋笙往前一步，两个人的目光渡着欲望，原筠的手在林秋笙的胸膛上抚摸，他轻轻含住林秋笙的耳垂，嘴唇濡湿，轻轻道：“我给你点甜头，你要记得我的好，无论我犯了错，还是惹你生气，你都不可以不理我。”
　　林秋笙喉咙一动，张开嘴却什么都没有说，他舔了舔干涩的唇。把自己的毛衣脱下来，原筠目光颤了颤，看着林秋笙光着上身，说：“坐在椅子上。”
　　林秋笙照做了。
　　书柜的反光，像一面巨大而朦胧的镜子，桌子上珐琅花瓶里的玫瑰，羞答答而娇艳的开。林秋笙想起，原筠的毛巾也是粉红色的，带着一点淡淡的香。
　　毛巾的主人，正站在他面前。原筠那双手，还没湿漉漉，用不着擦一擦。书柜的反光，林秋笙看见原筠的腰连着臀，原筠是那么瘦，而双腿却又笔直，此时原筠抬起腿来，用脚踩在林秋笙的胸口上。
　　屋子里的灯，暖黄着暗下来，原筠的脚却冰得像一枝利箭，戳进林秋笙的心窝。
　　可两人却都因肌肤之亲，感到欢愉的颤抖。
　　完事之后，原筠趴在床上，抽起烟来，他看起来太迷人，林秋笙凑上去，捧着他的脸，又吻了一会。
　　原筠抖了抖烟灰，脸色却更白了，还带着点厌倦，用嘴巴含着烟，舌头像是被烟熏酥了似的，懒懒道：“我不喜欢当个女人。以后我没有开口，你不许碰我前面。”
　　林秋笙了然，只是含糊的笑了。手指还停在原筠的尾骨附近，打着圈的轻轻挑弄，好像盼望着原筠能生出一只毛绒绒的大尾巴来。
　　原筠任由他摸，又拿了烟，点了火，那点火，零星的亮着，很快成了灰烬。林秋笙看着，开始吻他的背脊，密密的亲着，原筠嗤笑一声，拿烟头对着林秋笙：“再敢来，我就把烟戳进你的眼睛里。”
　　林秋笙笑了一声，是不信的。故弄玄虚的问他：“这可怎么办呢？”


第二十九章 周五的作业
　　原筠给了他一脚，林秋笙却哈哈地笑了，手拍拍原筠的圆臀，原筠娇憨的瞪了林秋笙一眼，林秋笙心里却美得不行。男人的愚蠢已经完全充斥了他的头脑，色令智昏的成了原筠的俘虏。
　　他咬下了原筠给的甜蜜的饵。
　　隔天，天泛起一点朦胧的亮，像火柴划过溅起的零星的光，慢慢簇成一团暖色的黄。林秋笙醒来以后，朝身边的原筠看去，原筠还睡着，像只小动物蜷缩着，呼吸均匀，嘴唇像婴儿那样合不拢，微微张着，粉嘟嘟的跟吃了玫瑰露似的。
　　林秋笙看了心里发软，把被子给他往上盖了盖。下床，去浴室洗了把脸，刷了牙。利落的换上西装，把领带打好。手腕上的表，是中规中矩的品牌，不算大牌却也说得上名，实用还防水。
　　镜子里的林秋笙，是个英俊板正的男人。他的眉毛也是英气的，鼻梁高挺，嘴唇薄，这样一看，应该是个冷漠而富有疏离感的男人，可是他的眼睛却仿佛有着涓涓细流，温和善良。时而还藏着笑意。
　　这样一来，他反而更有魅力的。他是内敛的，不露声色的。
　　林秋笙把皮鞋擦亮，他已经很久没这么细致的擦了，只是这么一擦，才能让他心中更有春风得意，意气勃发的快丨感。嘴角挂着笑，却不肯承认原筠回来，他心中有多么快乐。
　　只说，原筠离开他，他是痛的。
　　却不大肯好好承认自己爱原筠。
　　他还对原筠的名字多出一个字，有不满。原筠就很好，多出一个靳字，就有些画蛇添足。
　　林秋笙不肯原谅那个靳字，正如同他也不愿去想他们分开的那五年。实在是太痛了，像腐肉直接的粘连，一旦拉开……光是想想，都觉得难以忍受。
　　他要原筠，不管他是不是姓靳，他们都是结过婚，有了孩子的人。
　　林秋笙一想这些，心里就憋闷。却又转身看看还在熟睡的原筠。真是睡得很香，他看原筠，原筠该是这样的，光彩夺目的，像冬天顶雪盛开的腊梅，一枝独放，鲜艳得像割破皮肤流出的血。林秋笙有点恍惚了，他伸手去摸原筠的头发，他多爱他，搞得也跟着神志不清了。
　　在林秋笙眼里，原筠就是想怎样就怎样，肆意而耀眼的人。
　　原筠还没有醒，林秋笙有些失望了，他想吻吻他，不过他还是起身，下楼把牛排和火腿煎好。切了一小份芒果给林啾装进饭盒里，还有洗好的蓝莓和草莓，当做课间点心叫林啾吃。
　　原先在家，早餐总是出去吃，林秋笙那时候心情并不好，总郁郁寡欢。阴沉敲【鬼 姐姐 鬼 故事】|gui JJ. N e t|打着他的脊椎骨。现在不同了，他逐渐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
　　林啾年龄小，却很独立。他换好上学的衣服，就下楼了，跟林秋笙说：“爸，这里真好。”
　　林秋笙把早餐端给他，笑着问：“怎么好？”
　　“哪里都好。”林啾圆圆的眼睛，像只小老虎似，很有精神的说：“屋子大，睡得床大，还有院子，最重要的是daddy养了孔雀也胖嘟嘟的。”
　　林秋笙听他说话，笑了笑：“你作业都装书包里没？”
　　林啾咬下一口三明治，口齿不清：“张搞了。”
　　“拿好了就行。”
　　“爸，我们什么时候回家啊？”林啾又问。
　　林秋笙迟疑一瞬，擦盘子的手顿了顿。想要说话，却被人打断：
　　“这就是你的家。”原筠从楼梯上下来，他穿着酒红色丝绸睡袍，阳光从窗户打进来，照亮了他的小腿，和那双粉色的拖鞋。
　　“daddy！”林啾很高兴的叫他。
　　原筠摸了摸林啾的头，自己却是刚睡醒，不耐的朝林秋笙说：“给我杯咖啡。”
　　林秋笙给他倒了一杯热牛奶，原筠看了一眼，要发脾气似的瞪了眼睛，但一看林秋笙，又把眼睛低下了，捧着牛奶，猫似的伸舌头舔了两口。
　　推了推戴着的银色眼镜框，同林啾说：“以后，你和爸爸就住在daddy这里。”
　　林啾愣了愣，林秋笙担心他能不能理解。林啾倒是很开心：“只要爸爸在就行。”
　　林秋笙欣慰，又听林啾天真烂漫道：“爸爸给做饭，给零花钱。”
　　林秋笙忍不住笑出来：“兔崽子。”揉了揉林啾的头：“吃完了没？吃完了咱们就该走了。”
　　林啾咕咚咕咚把一杯牛奶都喝了，颠颠跑去拿书包，说：“好了。”又朝原筠说：“daddy再见。”
　　原筠微笑：“再见。”
　　林秋笙把西装外套穿上，跟原筠说：“我送了他去学校，就直接去上班了，你有事跟我发微信。”
　　“嗯。”原筠不多说话，只是不太耐烦了，把面包撕成一小块一小块，像是要喂鱼。把眼神冷冷的递过去，又忽然想起什么来，对林秋笙脸色突变，讨好的笑：“老公，早点回来。”
　　林秋笙莫名其妙的看他，走过去扯扯他的脸：“怎么了？你是病了？还是又做什么坏事了？我们筠筠怎么就突然会说人话了呢？”
　　原筠正心虚，眨了眨眼，蹭了下林秋笙的手掌，道：“老公，快去吧，不然该迟到了。”
　　林秋笙眉毛皱起来，走之前还又看了原筠一眼，他今天心里一直忐忑不安，总觉得原筠要给他搞点事情。
　　结果上午刚进公司，上了一个小时的班，电话就打过来了，是林啾的班主任，客气的问林秋笙能不能过来一趟。
　　林秋笙顿时就有点牙疼，也只能苦笑的陪着，说好，等到十一点下班，饭都没吃就开车过去了。
　　进了小学，一群孩子叽叽喳喳的说话，又一群孩子踢毽子跳皮筋，林秋笙往东走，进老师的办公室，客气的问了一句：“姚老师？”
　　姚老师戴着眼镜，抬起头，对林秋笙招手：“您好。”
　　林秋笙走过去。
　　姚老师对林秋笙说：“是前两个礼拜的事了，语文作业其中有一项，是让孩子们大胆的尝试平时不敢做的事，好让今天一起探讨上作文课。”
　　林秋笙有点不详的预感。
　　姚老师又说：“林啾大胆的尝试，就是没写上周五的语文作业。”


第三十章 高调公开
　　林秋笙站着，姚老师坐着，对方没请他坐下，林秋笙也不好坐。林秋笙走神的想，这场面倒像是领导找他训话。
　　“您跟孩子好好说吧。”姚老师脸上挂着笑：“老这样可不成。”
　　林秋笙说：“好的，给老师添麻烦了。”
　　姚老师认下这句软话，跟林秋笙又聊：“上一次月考，大家都考的不错，差点班级就评优，有两三个孩子，林啾也算，语文考的不理想……”说着，斜眼看林秋笙一眼。
　　林秋笙点点头，他习惯性站得笔直。只有双手，近些年学会了谦和，放在身前。听姚老师说，林秋笙的笑容没变：“是，给您添麻烦了。”
　　姚老师看了眼墙上的钟表，拿了手边泡的枸杞茶，吹了吹，喝了一口，才跟林秋笙说了：“也没什么事了，辛苦您来一趟，毕竟孩子的事，都得精心。”
　　林秋笙看着她喝茶，闻言，淡淡的笑：“您说的对。”
　　谈完之后，林秋笙才出了办公室，林啾早在楼梯边等着他，讨好的笑出了嘴边的两个酒窝。
　　“爸爸。”他喊他。
　　林秋笙眯了下眼睛。
　　林啾胆怯的缩了缩脖子。
　　“不要站在楼梯口，摔下去怎么办？”林秋笙朝他招手，林啾见他不像要发火的样子，就跑过来挨着他站。
　　林秋笙搂着林啾的肩，一句话也不再说，脑子里想了很多，看着林啾的头顶，阳光打在林啾稚嫩的脸上，和那双清澈明亮的圆眼上。
　　下了楼梯，林啾踢着脚边的石子，小声的问：“爸，你走啊？上班去？”
　　林秋笙看了看手腕上的表，林啾偷着眼看他，觉得林秋笙很不怒自威，嘴板得像黑板上画的直线。当然，他还不懂什么叫不怒自威，只是本能的怕父亲不说话而已。
　　他当然知道自己做错了事。
　　林秋笙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只是看了表，琢磨了时间。才对林啾说：“不，先带你去吃饭，你想吃什么？”
　　林啾奇怪又怕的看他，眼珠一转，忽然道：“爸爸，你不会不要我了吧？让我吃饱好卖了我？”
　　林秋笙打量般的看林啾，才悦色了些神情，把手放在林啾的头上，揉了揉：“你是我和daddy的儿子。他怀你时，受了很多苦，很多委屈。你在他肚子里时，我就盼着你来，因为你是他给我生的孩子，我永远不会不要你的。”
　　林啾被揉得摇头晃脑，他鼻尖闻到林秋笙手上淡淡的洗手液香味，鼻子突然一酸，可是他不哭，只是牵着林秋笙的手，两人一起去吃饭。
　　到了餐厅，林啾吃着石锅烤牛排，他对林秋笙说：“我昨天不就跟你说了，老师叫你过去。”
　　林秋笙胳膊撑在桌子上，双手虚扣着，想了想，才说：“是，我想起来了。”他又问：“你别的学科都过得去，怎么就语文老出岔子？”
　　林啾嘴一撇，眼神向下看，轻蔑不屑的晃晃脑袋：“我不喜欢姚老师呗。”
　　他这幅样子，与原筠几乎同出一辙。只不过不如原筠做出来的阴冷。
　　林秋笙一想，就忍不住笑了，看着林啾，对他说：“你得学着尊重老师。”
　　林啾哼了一声，没说话。
　　林秋笙还想说什么，却听餐厅里的电视声音响着：我们邀请了靳原筠画家。
　　不会吧？林秋笙想。
　　“啊，是daddy。”林啾嘴边还有黑胡椒酱，指了指电视机。
　　林秋笙扭头去看。
　　电视里，原筠穿着一身银灰色西服，领导是带着花纹的紫红色，皮鞋光亮。他分开腿坐着，下巴微抬，戴着银边框眼镜，眼神是不拘而冷漠的。
　　他是天之骄子，目空一切。
　　女主持人声音好听，又很客气的以谈话的方式采访他。
　　原筠却始终冷漠，笑也不笑。主持人问，他就答，三言两语淡淡的说。
　　林秋笙看了有趣，就忘了和林啾谈话。扭过身去，攥着手，笑着看电视里的原筠。
　　“听说，您有一副，画了五年的作品是这样的吗？”
　　原筠的表情有一点变化了。融化出点柔软，像涓涓的水，缓缓的流。他慢慢的，眨了下眼睛，又眨了一下。
　　才说：“我花了五年的时间。无时无刻，不在脑袋里勾勒这幅画。我用我的心，我身体里的血，当做颜料。一笔一笔的画。在黑暗里，把这点光留住。”
　　主持人惊讶的张嘴，才点点头：“我们能看看吗？”
　　原筠嘴角微微上扬，孩子似用手摩挲了两下膝盖。情人似的，目光如蜜如糖，痴儿似的，呆呆的，又直勾勾盯着那幅黑布盖着的画。
　　他轻轻点了一下头。
　　主持人示意把布掀开。
　　众人均不自觉屏息，电视机外，林秋笙也期待着，笑意盈盈的等着看。
　　布一掀开。
　　画布上，画着的是人像，是个男人。
　　有黑色的发，温柔的眼，高挺的鼻梁，和薄唇。
　　英俊的男人。
　　那副画，画的是林秋笙。
　　主持人看着，不自觉就心跳了两下，她说：“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有这种感觉，我一看到这幅画，就想起了我的初恋。”
　　底下坐着的大家都笑。
　　后来有人评这幅画：《情人》颠覆了靳原筠画作给大家的印象。以前，他的《玫瑰》和《睡莲》，《手》都是以全黑的背景，构成极大的视觉冲击，总是能唤起人心里的恐惧，与灵魂上的战栗，伤感。
　　可《情人》，就只是情人。
　　原筠一人安静，好像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嘴角挂着一点笑，宁静的望着那幅画。
　　主持人问：“能问一下，画里的人，是您的什么人？”
　　原筠把目光对准摄像头，他笑，张扬，桀骜。一字一句说：“我是同性恋，以及，画里的人，是我的老公。”
　　采访还在继续，林秋笙却不能再看了，餐厅里的人窃窃私语，把目光对向林秋笙。
　　林秋笙站起来，对林啾说：“我们走吧。”
　　林啾有些胆怯的牵住林秋笙的手，问：“daddy画的是你，对不对？”
　　林秋笙没有说话，只是牵着林啾快速往出走，脑袋里是乱麻，心绪如潮，一时半会，是理不清了。


第三十一章 洒满玫瑰花酒店的大床
　　林秋笙把林啾送回学校，一个人开车，手机几乎快炸了，信息雨点似的砸过来，林秋笙选择性的看了两条。
　　公司里同事乔红发给他的：什么情况？！靳原筠说的是真的？公司的大小姐快疯了，嚷着叫她爸开除你。
　　以及上司的短信，简洁的表示林秋笙被开除了，以及上司自己对这件事的遗憾。
　　手机闪着光，把林秋笙的眼睛照得很亮，忽闪忽闪的那种亮。就像，坏了的电灯泡，闹得人心烦，直想让人拆了它。林秋笙滑动着手机屏幕，他母亲也给他发了信息，短短两字：逆子。
　　林秋笙无声而苍白的笑了一下，他的笑，就像沙漠晚上的月亮，凄楚而幽幽的亮着，在无限的黑夜中扩散着冷冷白光。他目光发直，按下关机。
　　看着窗外，他什么时候开到这么热闹的地方去了？人来人往，小贩卖的棉花糖好大，白色的，粉色的，柔软的像一朵云。怎么？现在有卖冰糖葫芦的了？是秋天了？还是冬天了？
　　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
　　今天是什么日子？是几月的几号？林秋笙眯缝起眼睛想，他忽然笑了，无声的笑了，肩膀簌簌抖起来，他的喉咙里突然有点呜咽，林秋笙连忙按住眼睛，止住这种磨人的酸涩。
　　他把车门打开。
　　堂堂正正的站着，心里却突然生出一点畏缩恐惧。这世界怎么突然这么大，太阳刺眼，照得他的头一阵一阵犯晕，很想吐。浑身出了冷汗，止不住的发抖。耳边嗡嗡的响，林秋笙往前走了两步，呆呆地。
　　“买票吗？”
　　林秋笙怔怔把头扭过去。
　　卖票的人奇怪的看着林秋笙，不过还是笑脸迎人，扬了扬手里的票：“要票吗？给你便宜点。”
　　林秋笙手摩挲了裤子两下，把头低下去，又抬起来，说：“哪里的票？”
　　“你这人真奇怪。”卖票的人嘲讽的看他：“还能哪里的票？！你都到游乐园门口了，当然是游乐园的票！你买不买？”
　　“来一张吧。”林秋笙喉咙很痛，他清了清，才说。想掏钱包，忽然想起，现在手机都能付钱的，却又想起，他关了机。就又从口袋里拿出钱包，花了一百三十买了张票。
　　夏天结束了。
　　蝉，掉下树去了。雪糕，融化掉了。连暑热的风，和急躁的雨点，都离林秋笙而去了。
　　他突然感到那么孤独，天地间空起来，空落极了。林秋笙慢慢走着，呆呆走着，他失了神，却也感觉自己要发了疯。
　　他不自觉上了摩天轮，不是想玩。而是想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呆着。他把头搭在玻璃上，就像衣服无力的搭在晾衣架上。
　　他想，什么都丢下来。可是，心却不允许，他的牙齿发颤，觉得很冷，他又开始想了，想五年前，想现在。
　　五年前，他还记得，他牵着原筠的手，带原筠去瞭望塔，那踏好高好高，可即使那么高，白云却还在他们头顶上，遥不可及。原筠看着远处，一直笑着，那么天真，那么自然。
　　他们去公园里喂鸽子，白鸽，灰鸽。原筠的手，攥一把贩卖的鸽粮，撒出去，像开花似的扬，鸽子们急促促的飞，去抢着吃。每当这样，原筠就笑，笑得好开心，眼睛都是明媚且温柔的。
　　林秋笙就抱着他，脸贴脸，说：“等我请了假，我们就去玩。你想去哪？普罗旺斯。还是加拿大看瀑布？或者去撒哈拉看沙漠。不然去威尼斯？俄国，大峡谷也行。”
　　原筠淡淡一笑，拍了拍手上还残留的鸽粮。他的笑容，如同春风拂柳，说不出的温柔。他轻轻摇头，同林秋笙说：
　　“只要和你，去哪里都好。我渴望你带着我走，远离这个世界。”
　　林秋笙哈哈大笑，亲了原筠，当天晚上，他们在铺满玫瑰花的酒店大床上，做了。
　　现在，林秋笙一个人坐在摩天轮里。他面无表情，却笑了，他越笑越大声，到最后，笑得声嘶力竭，像一种讽刺。
　　他想，他失去原筠后，就再也不愿意当警察，那样会让他更痛。他常常在想，是不是当时，他没有保护好原筠。
　　他想了好久，没有答案。
　　于是他辞职，通过朋友的介绍，去公司上班，普通的领工资，普通的养儿子。要说，丢了这份工作，林秋笙多难受吗？
　　那倒没有。
　　工作，就是机械的去做，然后领钱。
　　没了，再找就是了。
　　他只是……难以接受，原筠的做法。
　　他到底把我当什么呢？
　　林秋笙觉得可乐了。经过这么多事，他还爱原筠。可他还能信任他吗？原筠做得是不是有点过分呢？连说都不说，就替他自己也做了决定。凭什么呢？我是你养的小动物？还是你原筠的仆人，奴隶？
　　手颤巍巍的开了机，他想打电话过去，破口大骂，他忍不住了！
　　可是原筠却突然打了电话过来。
　　手机啪一下子掉在鞋上，林秋笙舔了舔干涩的嘴唇，低头捡起来，电话铃一声一声的响。他还是接了。
　　无声了片刻。
　　原筠开口了，他说：“你往下看。”
　　林秋笙的心晃了下。顺着摩天轮的窗户往下看，人，像小蚂蚁似的，密密麻麻的聚在一起，他等着摩天轮向下，原筠好像心有灵犀，同样等着似的。
　　谁都没有说话。
　　摩天轮还是转到底下了，林秋笙看见了那个，穿着他给买的大衣的那个男人。高挑，出奇的好看。
　　原筠，说爱我的原筠，说恨我的原筠。那个有着天真笑容，狠辣眼神的原筠，如玫瑰般有刺，娇艳。一瞬间，林秋笙看着【鬼 姐姐 鬼 故事】|gui JJ. N e t|窗外的原筠，就失了神。他如同鸽子，饥肠辘辘的渴望张开翅膀飞到他的肩膀上。从地上，到飞翔，直到飞向原筠。林秋笙的心悸动着，头晕目眩，呼吸急促。
　　他渴望，原筠手中的那把鸽粮。
　　门开了，林秋笙步履稳当，他一步，一步朝原筠走过去，他吸的空气是冰凉的，呼出去的却是滚烫的，他喉咙动了动，红了眼眶。对原筠张开手臂，说：“过来。”
　　原筠笑了，还是那样好看，扑进他的怀里。
　　在人潮中，他们拥抱着。


第三十二章 你生气吗
　　然后他们回到奔驰车上，与往常不一样，原筠说：“我开车。”便神情冷淡的坐进驾驶位置上，系上安全带。
　　安全带发出咔得一声响。
　　林秋笙怔了怔，才揉了揉鼻梁，问：“你是怎么想的？怎么……突然公开了？”他这个人，或许是对原筠向来懦弱的关系，明明是应该问责，吵架的事。到他面前，也好像是林秋笙自己做错了事情。又或许，气生过了，再见到原筠，他反而躲避似的，不想去谈，怕得到一个令人伤心的结果。
　　归根到底，林秋笙是被原筠吓怕了。
　　一个人，你最爱的人，突然离开你。你的感觉很直观，就像一只狗，说不要就不要了，狗却好像还不明白，自己被丢弃了，执着的一遍遍找，寻着气味，想念着对方的脸，就这样支撑下来，找着回家的路。
　　“嗯。”原筠轻描淡写的哼了一声，算是回答。他拿出一个保温杯，拧开后，递给林秋笙：“喝吧，都喝完。”
　　林秋笙呆呆看着保温杯里的果汁，果汁倒映出他的脸，林秋笙拿在手里，手颤抖起来，忽然又涌出一股愤怒，他咬着牙问：“我问你的话，你没听见吗？”
　　原筠抬眼望了他一下，问：“你现在，是要跟我发火吗？”
　　林秋笙抿唇，原筠瞥他一眼：“快点喝，你不要那么大声对我讲话，我听了，心脏难受。”
　　林秋笙看他，终究还是慢慢把果汁喝了，他脑袋里很乱，想说什么，却浑浑噩噩，睁不开眼，突然意识到什么，愤怒的开口，可舌头却含糊起来：“你竟然给我下药……”
　　“哼……”原筠嗤笑，冷眼看林秋笙像根放凉的油条软下去，头靠在玻璃上睡过去了：“现在才意识到，你的警校白上了。”
　　林秋笙已经听不到了。
　　原筠从兜里掏出一包烟，拿出一根，放在嘴里含上，他开车……烟雾缭绕中，香烟能暂缓他心里的烦躁，和嘴里的那种苦涩，他看了看睡着的林秋笙，想：不管你愿不愿意，反正我是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他深呼吸，脑子里突然想起过去的事。小时候，他妈问他：“筠筠，你知道鱼哪里最好吃吗？”
　　幼年的原筠，刚刚六七岁的年龄。圆杏似的眼睛，水汪汪的琥珀颜色。大大的双眼皮，高高的鼻子，和那玫瑰奶油般柔软的嘴唇。是个极好看的孩子，但是，双目无神，像是没有焦点似的，如果让育儿专家去看，就会知道这个孩子，是受了心理创伤的孩子。
　　小原筠看着桌子上，摆放的那条大鱼，大鱼浑身没有了鳞片，痛苦的扭曲着，发出古怪的声音。
　　原筠小时候，就能从他的五官里看出母亲的模样。他的母亲，烫着时髦精致的卷发，两道眉毛细长细长，眼窝有点深邃，睫毛很长，密密的黑色。她确实是个美人，但总能从她的脸上瞧出点诡异的僵硬，倒不是整容的那种僵硬，而是生下来就有的古怪，她看人时，眼睛总会直直的望着对方。
　　所以，比起她的美貌，别人看她第一眼总会起一身鸡皮疙瘩。
　　“筠筠。”母亲搂住他，亲密的在他耳边吻了吻，又笑，笑出白洁的牙齿，就像她手上拿的刀：“你饿了吗？”
　　等不到小原筠回答，她就自问自答的笑了：“肯定饿了，我的宝贝。”手起，刀落，她割着鱼尾上的肉，撕下来的肉，血溅了身后的小原筠一脸。
　　小原筠却没有任何表情。
　　母亲转头，手里拿着那块肉，竟然生着放在嘴里开始咀嚼，她露出满意的神情，对原筠说话，露出牙齿上的血：“你唱首歌给妈妈听好吗？妈妈平时教你唱的那个。”
　　在绝望的哭泣声中，小原筠面无表情的开口，用稚嫩的童音唱：“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
　　一支烟抽完了，烫了手指。原筠回神了，他眨了眨干涩的眼睛，把烟扔出去，把车也停下，停在路边。他使劲摇摇林秋笙，林秋笙满头的酸痛，像是马蜂蛰了一头的包，费力的睁开眼，原筠已经扑进他怀里了，紧紧抱着林秋笙。
　　林秋笙才想起来，艰难的开口，他的牙齿像是要掉了似的：“你往果汁里放了多少安眠药？你知不知道放多了，是会死人的？”
　　原筠倒在他怀里，用脸贴着林秋笙的胸口，他发着抖，说：“林秋笙，你抱紧我，我害怕。”
　　你干脆去……林秋笙咬了下舌头，才把想法逼回去，他气得快疯了，但是还是忍着，不肯说太难听的话，他不是原筠，他是个成年人。
　　原筠抱着他，说：“你为什么不肯抱紧我？！”这声音如泣如诉，尖利起来。
　　“你也不看看你放了多少药！”林秋笙怒极：“我连说话都费劲，根本抬不起手臂。”
　　原筠这才抬头，小猫似的看他一会，两个眼睛往下看，开始拉林秋笙的裤子拉链。
　　林秋笙道：“你干嘛？”
　　“我想看看你能不能硬起来。”
　　“艹。”林秋笙罕见的骂了句脏话，咬牙切齿的道：“你是人吗？你给我下药就是为了看看我能不能硬起来？”
　　“我还可以更不是人一点。”原筠无所谓的笑笑，耸肩，舔了一圈嘴唇，低下头吻了吻手里的东西，抬头看他：“再给你加点料。”
　　说罢，还故意嗲着声音道：“笙笙，加油啊，笙笙加油站起来！”
　　林秋笙哑着嗓子：“你是不是想屁股开花？”
　　原筠嗤笑，眼角倒是露出点很媚的光：“就凭你这软绵绵的小兄弟？”说着，又低下头开始用舌头工作。
　　林秋笙气血上涌，眼睛都红了，他骂了一句很脏的脏话。
　　原筠还想再搞搞他，但软不拉几的东西就像一滩糯粥，原筠看林秋笙气得要冒烟了，才愉悦的舔了舔红色的嘴唇，对林秋笙说：“你生气吗？”
　　林秋笙要炸了。
　　“那就好。”原筠欣慰的点点头：“我本来很不开心，但是把你气成这样，我就很快乐了。”
　　林秋笙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车窗突然被敲了敲。


第三十三章 舔了舔
　　原筠扭头去看，又对林秋笙说：“啊……是警察，你说他身上有没有很粗很硬的警棍？”
　　林秋笙气得耳朵嗡嗡响，两片薄唇有些发白。
　　原筠却更高兴了，把窗户打开，狗似的双手巴着窗边，圆眼睛可怜的眨眨，委委屈屈道：“哥哥干嘛呀？”
　　交警瞥了他一眼，手上麻利的开罚单：“这不能停车。”
　　原筠有意撒娇，他要是有意，几乎多惺惺作态的姿态他都能做出来。可是做出来之后，他反而又觉得无趣了，心里开了个洞似的，觉得空虚起来，一个字，都不想多说，只厌厌的拿了罚单，把车窗关上，又开车。
　　他手里，扯了一张纸，无趣的揉着，直到揉烂，揉得满手，手指缝里都是白色的碎末。他厌恶自己想过去。像牛反刍，把恶心淋淋吐出来的一滩绿，又吃进去，满嘴的腥气味。他转头去看林秋笙，林秋笙也许厌烦了他，可是凭什么？原筠痛心伤臆，倒逼出两分冷笑，他还记得，自己是怎么为了林秋笙生出个孩子。
　　又是怎么被人压着，活像关畜生似的关了五年的疯人院！而他呢？林秋笙呢？这五年，他来看过他没有？
　　这世界，谁都可以恨自己，唯独他林秋笙不行！因为别人的恨，对原筠，不过是隔靴搔痒。而林秋笙，就是淡笑吐出个字，都会是一把尖利的刀，戳进他的心窝。
　　原筠没得到过爱，林秋笙大抵是爱自己的，可是还不够！要不然，他怎么会还觉得这么寂寞？这么抓心抓肺的难受？
　　他爱林秋笙，可也恨他。爱和恨，理由都足够充分应当了，可回首去看，却一地的鸡毛蒜皮，满心的痛，踩着玻璃渣走过的来路，在别人看来，那鲜血淋漓的路却是锦绣的前程。
　　原筠性子早已经被养歪了，人也怪得出奇。现在胡乱想着，猜疑着。油门踩得也紧，车子就像一支箭，嗖得射出去，只是原筠车技坏得很，开得太快，就有些摇摇晃晃了。
　　林秋笙总共比他理智一点，只得开口，软话哄他：“开慢点，原筠。”
　　原筠听不得，一门心思和他赌气，车子像是要飞出去般的开，整个人牙咬得死死的，连鼻孔也不通气了。憋着一口气，眼睛通红，疯魔般，不肯再听别人一句话。
　　林秋笙心里起了一股火，他本不是这么好脾气的人，是原筠磨了他的棱角，可是他也是正值壮年的男人，本来就激不得，原筠这么一闹，他自己也是天翻地覆的恼火，可是看着原筠的侧脸，他又无端哑了火，只嗓子里冒了一层烟似的干哑的疼，林秋笙绝望的想，要不随他去吧，爱怎样就怎么样，这么活着，一天又一天，竟然没有一天是能舒心过的。
　　想是这样想，林秋笙还是拍拍原筠的胳膊：“原筠，你听话好不好？”他伏低做小，倒觉得有点可笑了，轻轻咳嗽一声，也许是吃了太多的安眠药，头昏得难受，林秋笙夹起眉毛，两道眉像两把过分刚硬的利剑，硬邦邦的像是会刺伤人，他脸颊有点红，头昏得更厉害了，对原筠说：“你听话，成不成？”
　　这样哄孩子似的，柔声，翻来覆去的说了几十遍，原筠才慢慢把车停下来，林秋笙一看，是间木屋，再一看，周边全是湖。
　　他想着，原筠是不是要拉着他，投湖殉情，他想，原筠是能做出这种事的。
　　可是原筠没有，只是脸颊红成一坨，然后抽泣两下，扑在他怀里就哭了，捡了两句很难听的话骂林秋笙，林秋笙不知怎么，反而格外宽容起来，伸手摸着原筠柔软的头发，温柔的像是对一个孩子，“这是怎么了？你这样的小霸王，哭成这样我倒觉得别扭。”
　　“你装什么蒜！”原筠狠狠骂了一口，哭得更凶了，：“你恨死我了！总想着要离开我，再找个听话漂亮的老婆，你看我哪里都不好！你就是个混蛋。”
　　林秋笙轻轻扶着额头，慢慢笑了：“你真了解我，我算是明白了，为什么老一辈都说娶妻当娶贤，只怪自己我那时太年轻，看了你的脸，上了当，入了贼窝。”
　　原筠不哭了，阴鸷的看他，过了一会，自己拿拇指撇去眼角的那两滴泪：“果然，你是存了这样的心思。”
　　林秋笙逗小狗似的，挠挠原筠的下巴：“我的祖宗，终于肯把你这两滴鳄鱼的眼泪收起来了？你要闹完了，你看这样行不行？我先睡一会，你下了这么大剂量的安眠药，就算是我，也撑不住了。”
　　原筠看他，接受林秋笙的抚摸，似乎在打量他，只不过林秋笙太坦坦荡荡，原筠也不想再找林秋笙的晦气，他怕林秋笙真的发火。
　　以前，有过一次。林秋笙真发了脾气，越不声不响，好性子的人发火才是最可怕的，原筠闹归闹，还是忌惮的。
　　于是领着林秋笙进木屋，林秋笙是真累了，木屋虽然偏远，却被人收拾得干干净净，林秋笙把被子往身上一盖就睡着了。
　　再醒来，还是原筠坐在地上，用牙咬林秋笙的手指头，林秋笙吃痛，手指已经冒了血，他皱眉：“还真是属狗的。”
　　原筠讨好似的，又把林秋笙的手指含在嘴里，温暖的口腔，林秋笙看着原筠，看着原筠的脖颈，和锁骨，他白色的肌肤。原筠领会到什么似的，用舌头卷着林秋笙的手指，舔了舔。
　　“我睡了多长时间？”林秋笙用手揉捏着原筠的耳垂。
　　原筠说：“一天了，从昨天过来，到今天下午，都五点了。你睡得跟死了一样……”
　　林秋笙轻轻拍了拍原筠的脸：“闭上嘴吧。”他坐起来，倒觉得神清气爽，伸了腰，问：“那你吃饭了没有？”
　　原筠坐在地上，抱着膝盖，穿着还是昨天的衣服，摇摇头。
　　林秋笙嗤笑般，道：“别的不说，你这么大人了，热水先泡个方便面也不会？”他是这样说，却已经下床，准备看看有没有食材，能做些吃的。
　　原筠眼睛蒙上一层水雾，眨眨眼，哽咽似的说：“你怎么一醒来，就骂我，对我这么凶。”


第三十四章 被关起来了
　　林秋笙看他，原筠今年二十六岁，年近三十，却依旧娇艳，像一朵玫瑰花。原筠似乎从来没有变过，他们初见的时候，是在一个小公园。
　　林秋笙忙着办案，累出一身的热汗，天特别燥热，蝉鸣不断，他往公园里走，去自动贩卖机那里买一瓶水，原筠恰好坐在旁边的长椅上，把背靠在贩卖机上，戴着耳机。
　　林秋笙那时，只看到了原筠的侧脸，从那以后，却再也忘不掉了。久久盘旋在脑海里，朝思暮想是他，蓦然回首是他，就连看手里的烧饼，都很像他。
　　他从没想过，一见钟情是这样简单的事。
　　最后悔的是，那天林秋笙买了瓶水就走了，他把瓶子握紧，握得都瘪了，却没有勇气和原筠搭一句话，他只是涨红了脸，自己走掉了。
　　走掉，走不掉，在几日后，林秋笙就再次见到了原筠，穿着粉色卫衣，蓝色牛仔裤的他，脸上没什么表情，一双眼睛冷冷的，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他在人群里准确的看到了林秋笙。
　　然后朝他一笑，一步一步走过来。林秋笙的心，也跟着一步一步，跳动起来。
　　“你是不是小林警官？”原筠耸肩一笑，伸出一只手递到林秋笙面前：“你好，我是原筠，认识一下？”
　　林秋笙到现在还记得自己傻样，他把手背过去，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着他昨天居然没洗头，又想着……想和这个人结婚，要是能和他结婚，他甚至愿意天天烧水，伺候他洗脚。
　　啪！林秋笙狠狠拍了下自己的头，他从这可怕的回忆里出来了，吓得心惊肉跳，慌得脸都红了，那是他的青春岁月，好年轻，纯情的对一个人的喜欢。
　　他伸手把原筠拉进来，掩饰般的说：“快站好……”
　　原筠看他，见他情动，就微微狡黠笑了，歪了点头，伸手挂在他身上，对林秋笙耳朵吹一口气。
　　林秋笙颇绝望的说：“你没救了，真的。”
　　原筠笑，他温热的气喷在林秋笙的脸颊上，他往下抚摸林秋笙，对他说：“怎么会呢？你不就是我的药丸吗？吃一粒下去，药到病除。”
　　林秋笙没有力气推开他，却有力气把人压在床上，眼神温柔，而动作粗暴，咬上原筠的喉咙，他把原筠咬痛了，带他到另一个世界去了，那个世界，满是欲望，汗水轻如鸟的羽毛，织成五光十色的网。
　　“我爱你。”林秋笙在原筠耳边说，他是很喜欢说这句话的人，尤其是在床上，平时害羞，总觉得这样说怪轻浮。可是在床上，好像一个分界线，把你和我都去除，只剩下我们。
　　那些猜忌，可怕的，有毒的幻想，憎恶，像被圈进了框里，变成一张黑白照片。而爱呢，温室里的花朵，肆无忌惮，而又脆弱的长着。两者同时存在，多么恶毒。
　　晚上。
　　林秋笙煮了碗面，喂着原筠吃下，原筠身体发软，看见白煮面条倒是还有力气骂两句林秋笙：“把它拿走，我看见就饱了。”
　　林秋笙很好脾气的对他笑笑：“你先吃，这里冰箱里只有鸡蛋和挂面，我就是想给你做好吃的，也没有办法。明天你想吃什么，我都去给你买。”
　　“哼！”原筠嗤笑，却顺从的把面条吃下，他小口吃着，显得斯文，面容也被热切蒸得有些红，润润的好看。
　　林秋笙想起来，他们刚在一起时，也这样吃过一顿饭，原筠毫无铺垫，也没有试探，只是冷冰冰的直接对林秋笙说：“我是双性人。”
　　林秋笙懵了一会，才问：“双性人？什么是双性人？”不怪他傻眼，只是太过少见，吃惊。反而头脑一片空白。
　　“简单来说。”原筠手指交叉着，放在桌子上，头顶的橘黄色的灯光，照得原筠的脸，一会黄，一会偏红，晦暗不明。原筠大概是没有笑的，只是声音如常：“我有男性生|殖器官，也有女性的。”
　　林秋笙微微张开了嘴，惊骇。
　　但是，他还来不及说什么，反应什么。
　　原筠从手边的花瓶里，拈起一朵红色玫瑰花，把花瓣摘下来，弄得指甲缝里都是红红的，透着汁液的淡香。他把桌子上弄得满是花瓣，抬头看林秋笙：“你还爱我吗？”
　　林秋笙下意识的说：“爱的，我爱你。”
　　没经过思考的回答，显然愉悦了原筠，他舔了舔嘴唇，把只剩下杆子的玫瑰花，重新插|进花瓶里，花瓶里娇然欲滴的玫瑰中，只有一棵没有花，只剩下绿色的杆。就像一群有血有肉的活人里，有一个没有头，只剩下躯干的白惨惨的骷髅架子，说不出的阴森古怪。
　　可原筠对他笑了，笑容显得有点朦胧，他说：“很好。”
　　然后又对林秋笙说：
　　“如果你不爱我，你就去死吧。”
　　这就是原筠，偏执而冷血的原筠。
　　他的小怪物。
　　原筠向着电视台，广而告之自己是同性恋，有着男性恋人，节目播出的时间是二十五号。
　　不光林秋笙看见了。原筠同父异母的哥哥，靳森然也看见了，他冷静的看完了电视节目，用遥控器关了电视。
　　秘书阚月辰为靳森然端上一杯咖啡，同他说：“森然，魏倬来了，想见你。”
　　靳森然木楞了一会，像是发呆一样。才淡淡笑了笑：“见我？见我做什么？”
　　阚月辰无意多说什么，只是弯腰收拾桌子上的文件，靳森然忽然抓住了阚月辰的手腕，目光沉沉的，阚月辰已经明白了，顺从的为对方脱去衣服。
　　靳森然冷笑，又像是苦笑：“我真怕他毁了筠筠，筠筠从小就脾气古怪，像他那个母亲。筠筠被爸爸发现怀孕了，直接就被关到精神病院里去了。”
　　“我去见他，他的头发被医院里的护士剪坏了，目光也呆滞了，关在那么一个小屋子里，他的室友是真正的精神病，把大便涂到墙上。你不知道，我一见到筠筠那个样子，眼泪直接就下来了。”
　　靳森然说这话的时候，手在颤抖。他隐忍般的闭了眼睛，眼睛通红：“我知道爸不喜欢筠筠，可是我容忍不了他这么对筠筠，他不敢让我知道，筠筠被关起来了，我去看筠筠的时候，筠筠已经被关了四年了，我头一次这么恨爸。”


第三十五章 空白的四年
　　那是一个极其炎热的夏天，靳森然到现在，还能想起那年夏天的蝉鸣，像是能叫破人的耳膜一样，叫唤得让人头疼。
　　他坐在私人的黑色小轿车上，望着窗外，骄阳似火，热辣辣的一团，刺眼的不可直视。靳森然的手指轻轻扣着自己膝盖，每当他不安时，总会像小孩子嘬手指一样扣自己的膝盖。但他没什么自觉，只是发了呆，想起靳原筠也像这太阳一般，刺眼，不能直视。
　　他已经四年没有见过他了。
　　实际上，司机正在把车开向一间很偏远的精神病医院，靳森然用吸管喝着冰可可，脚不自觉的抖动着。他想起小时候，原筠的样子，他记得有些模糊了，只大概浮现出一张如同洋娃娃般精致的脸庞，冰和雪捏出来似的纯洁与可爱。
　　“靳董，到了。”
　　沿着山坡向上开，却没有美丽的景色。树大根深，遮挡住了天空，只剩下空寂，空寂。还有说不出的阴森，在这里，一只蝉都不会叫，靳森然下车，脚底下踩到了什么，他一低头，原来是一只死去的蝉。
　　他把脚抬开，心底像是被什么蛀空一样，觉得莫名的恐惧。
　　地上的有蚂蚁，团团围绕，似乎在商量怎么分割“尸体。”
　　靳森然在人的指路下，慢慢往上走。这是一条车开不进来的小道，越走，越觉得没有尽头。好像一口井，低头端详，除了黑色的裂缝想要把你吞噬进去之外，没有别的东西，连水都干涸了。
　　那是一座白色的房子，说是医院……靳森然愣住，这和他想象中的精神医院，疗养院差太多了，他们家很富有，如果原筠真的生病了，应该能得到很好的照顾。
　　怎么会？疑问在他心里生起。同时更多的是一种他自己也不了解的恐慌。那座白灰色的房子，周边好像撒多了除草剂，使土地像生了皮肤病一样，到处都是一块一块恶心的斑点。
　　汗水像是要融化靳森然一样，他胆战心惊的往里走，人群都在大厅里，病人无论男女，都穿着白色的睡袍，神情麻木的，统一的看向靳森然。
　　大厅里有三十多个病人，他们面色枯黄，形如朽木。脸颊上一点肉也没有，突出了圆圆的眼球，眼睛像要掉出来一样盯着靳森然看。
　　靳森然躲避的离开了，他的呼吸快了点，被人领到一间铁门前，上面涂着红色的油漆：502
　　他还没做好准备，去推开面前的这扇门。他还没有……
　　身边的护士直接把门打开了，像是叫一只动物：“1014，有人找你。”
　　靳森然不敢相信自己看见了什么，逼仄的屋子里……不能说是屋子，那只是个盒子！储物箱，他们像对待要被屠宰的动物一样，关押人类，不止尊严，连同名字都一同夺走。
　　满是臭味，靳森然从没闻过这么恶心的味道，生理性的捂着嘴干呕起来，他看见，一张破烂的小床上，坐着很瘦的……人，如同槁木，分不清男女。
　　长长的头发，黑色的……一看就知道好久没有洗了，脏得上面好像还长了毛。
　　地上到处爬着蟑螂。
　　靳森然无法呼吸了，那个瘦得，皮包骨头，像骷髅一样的人，迟钝的，慢慢转过身来，嘴干涩的裂开了无数的口子，眼睛里没有一点光的人是原筠。
　　他那个，像太阳一样刺眼的弟弟。
　　“筠筠……”靳森然开口，他不敢叫出这个名字，他不敢相信这是他的弟弟。靳森然脚像踩了湿泥土，几乎摔到原筠面前，他半跪下了，浑身颤抖，看着原筠那双如同石头般无光的眼睛，就痛哭出声，靳森然握着原筠的手，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
　　他不敢想，原筠是怎么在这种地方生活了四年。这种暗无天日的日子……墙上满是粪便，地上都是蟑螂，吃的饭里都有蛆虫。
　　那是他最疼爱的弟弟，以前，因为鱼有刺，原筠嫌麻烦，他都会挑好刺把鱼肉放到他碗里的弟弟。
　　“你……”
　　“什么？！什么……”靳森然紧紧握住原筠的手，期盼而焦急的去听：“筠筠你说什么？别怕，哥在这呢。”
　　“里……”太久没有出声了，大量的精神药物，让原筠的嘴角不停抽搐，他的控制不了自己的舌头，但他在努力。
　　“立……里……气……吸”
　　“什么？”靳森然紧紧握着原筠的手，殷切的安慰他：“别着急，别着急，慢慢来，别怕，筠筠不怕……”
　　原筠的眼睛里只流出一滴泪水，很慢很慢的流。像个僵尸，或者怪物，嗓子里发出啊呜啊呜悲痛欲绝的呜咽。
　　可双眼里，红得像是要爆裂开的只有恨意，肝胆欲裂的绝望，和一丝对生的渴望。
　　原筠那天，只流了一滴泪水。
　　而那是，从小到大，靳森然头一次见原筠哭。
　　后来，靳森然想了很久，才慢慢把原筠那天说的话拼凑起来，那句话不是责怪，也不是欣喜。
　　原筠那么着急，翻来覆去念的不过是三个字，一个名字。
　　林秋笙。
　　即使口齿不清，神情混沌，被折磨的不成人形，像被关畜生一样的关在笼子里，他靠着舍弃自己的尊严，念着那个人的名字，活了下来。
　　靳森然让人拿了条干净的毯子，裹在原筠身上，背着他，一遍一遍【鬼 姐姐 鬼 故事】|gui JJ. N e t|的说：“别怕，哥带你回家。别怕，哥带你回家……”他背着原筠，往出走。
　　护士正在给其他病人冲澡，拿着洗车的长管子，接上水，往站在一排的人身上冲，冲得瘦弱的人摔倒在地，也不会关水。
　　靳森然看见护士的嘴角向上，对方在笑，所有的护士都在笑。
　　这是活着的炼狱，这是没有人性的怪物。
　　靳森然把头转过来，背着原筠一步一步的走出去，门口有一株野生的向日葵，朝着太阳的方向开，光愈烈，花愈艳。烤焦了在花瓣上逗留的蜻蜓。
　　“但现在，小靳总已经能正常生活了。”阚月辰拿了杯子漱了漱口，对靳森然说。
　　打断了靳森然回忆的思绪。
　　靳森然紧紧握着沙发扶手，恨得咬牙切齿，冷笑：“筠筠花了一年的时间复健，你知道……他吃了多少苦？”


第三十六章 正面上我
　　原筠是不知道他哥哥大抵是很爱他的，可就算原筠知道，原筠也不会在乎。
　　他很偏执，眼睛里只能装进去林秋笙一个人。至于别人，他连对方的脸都记不住，也许靳森然应该庆幸，原筠还能记得他的脸。
　　林秋笙搞了点吃的，煮了面条。原筠做出嫌弃的表情，吃了两口就做出恶心反胃的动作，来告诉林秋笙自己的不满。
　　林秋笙是拿他一点脾气都没有的。只能无奈的把原筠剩下的面条吃掉。
　　“真不敢相信。”原筠用手背托着下巴，眼睛泛着冷冷的光，却清澈的像泉水。他显出点天真的态度，语气倒是很恶劣：“你竟然能把这么恶心的东西，吃得津津有味。”
　　实际上，林秋笙不喜欢听到有人说食物的不好，他受到的教育很传统，食物是宝贵的。但面对原筠，他是没信心能和他讲通的，倒是原筠开口，叫林秋笙想起来一件事，于是他拿纸巾擦擦嘴角，问：“我的手机呢？”
　　“切。”原筠把脸撇到一边，骂了句该死，又面无表情的转头看他。试图很冷漠的对林秋笙。
　　“你得把手机给我。”林秋笙皱眉：“我没有跟林啾说我今晚不回去。他没见到我，一定吓坏了……”
　　“那就吓坏吧。”原筠用格外空洞而事不关己的语气说。
　　外边刮了很大的风，在屋子里都能听见树叶被刮得呜呜作响，林秋笙也很冷静的对原筠说：“那是你和我的亲生儿子。”
　　“哦……”原筠拖着漫长的调子，冷冰冰的说：“我才想起来，对了，我有个儿子。”说着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手机，拨给林婶，他抬了下巴：“你有五分钟的时间。”
　　“我的手机呢？”林秋笙有种不好的预感，蹙眉问他：“你……”
　　原筠挑了下眉毛。如果林秋笙没睡这么长时间的觉，他就可以看见，原筠如何从他大衣兜里拿出手机，一脸不屑的把他的手机丢进湖里，然后歪着头看着手机下沉，直到湖面重新恢复平静。
　　原筠拍了两下手，转身离开。
　　……
　　“我的电话卡……”林秋笙意识到什么：“电话卡能不能补办？”
　　“电话接通了。”原筠挑眉，同时大声道：“嘿，叫林啾接电话。”
　　电话里林啾的声音很大，童音稚嫩，雏鸟一样的相当依恋林秋笙：“爸爸！！你去哪了！你答应我晚上要哄我睡觉的！”
　　林秋笙心都化了，声音不自觉很柔软：“爸爸……和爹地有点事，我们”他本来想说明天就回去，但有个原筠，一切等于未知。只好糊弄的说：“很快，尽量很快就回去。”
　　“哒可，哒可……”原筠用手指敲着自己的手腕，嘴里发出钟表的声音。他眼睛一眨不眨，直勾勾的看着林秋笙。
　　林秋笙皱着看原筠，意思是你认真的？说五分钟就真的只有五分钟？！他不理原筠，继续安慰林啾。
　　他说了很多，大概嘱咐林啾要听话。
　　“砰！！”林秋笙下意识的躲开，一根银色金属的棒球棍砸到手机上，林秋笙不敢置信，差一点他的鼻子就没有了。
　　手机的质量相当好，屏幕已经四分五裂了，但居然还在通话中。
　　原筠耸了下肩膀，露出笑容，对着电话说：“爹地有点事要和爸爸处理一下。”他把棒球棍举得和肩膀同高，狠狠的砸下去，手机的一部分，顺着林秋笙的头发飞过去。
　　林秋笙几乎惊呆了。
　　原筠发出很夸张的笑声，他是真的很快乐：“酷，我打了个好球。”他眯了下眼睛，对林秋笙说：“你觉得我在开玩笑是吗？说五分钟就是五分钟。除了在床上不限制你的时长，剩下的时间，你还是做个乖小孩，听我的比较好。”
　　“顺便说一句。”原筠把棒球棍扛在肩膀上：“我从来不开玩笑，老公。”
　　林秋笙处于深深的震惊中。以前原筠的性格就很糟糕了，但现在来看，今天的原筠已经完全是恶魔了。
　　尽管他这样想，想原筠的不通情达理，想原筠的神经质。但不妨碍他与原筠在床上打滚，都说饮食男女，他们是“饮食男男”。
　　原筠的腰总能让林秋笙一只手就掐住。
　　从早到晚，从晚到早，直到天边镀金，泛了一点橘黄，像一条金鱼，翻了个身就露出自己火红色的鳞片。
　　原筠趴在床上睡着了，林秋笙却精神很好，神清气爽。他与他睡，倒是脑子越来越清醒，连丢了工作的事在一场和谐愉快的性|爱下，显得微不足道。
　　原筠确实是会拿捏他的，不一定是原筠多喜欢上|床的，只不过他知道，林秋笙喜欢。
　　林秋笙在狭小的浴室里冲了澡，水不是很热，但还是冲出了雾气，他穿着内|裤就出来了，原筠已经醒了，托着下巴在床上抽烟。
　　“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过两天吧。”原筠神态餍足的说，往地上抖了点烟灰，轻描淡写的看了林秋笙一眼：“我已经叫靳森然和局长说好了，下礼拜一你就去报道。”
　　“……报道什么？”林秋笙皱起眉。
　　“去警局上班，你还是队长，幸好你过去的履历还不错，破案效率很高。不然就算走后门，都不太好走进去。”原筠说着，桀桀的笑了，用手指刮了下鼻尖：“不过，就算不好走，只有我想，你总会进去的。”
　　“我已经说了。”林秋笙口干舌燥，生出了无力感，他是原筠的……他的人生自己已经无法做主了，全部是原筠说了算。
　　“我不想去当警察，不想再看那些触目惊心的案子，不想再见受害人的家属，我很累……”
　　原筠把身子滑下床，头朝着地板，腰和屁|股躺在床上，双腿翘着。他眨了眨眼睛，说：“你想的。那才是你，人都有趋光性，而你是怪胎，喜欢追逐黑暗。光看你选择和我结婚，就能看出你的受虐倾向。”
　　林秋笙被气得一时无言。
　　“对我而言。”原筠淡淡说，他把烟放在嘴里吸了一口，慢慢吐出来：“我只是喜欢，你穿制服正面上我。”


第三十七章 你说了不算
　　林秋笙听得浑身一热。脑子又像刚烧开的水，咕嘟嘟的冒泡。乱了套了。坐在椅子上，拿了一瓶矿泉水喝了半瓶下去，才说：“真的不了，原筠。
　　“你说了不算。”原筠瞥他一眼。就这样定了结局。
　　他这样笃定，林秋笙却说不出反驳的话，破案……吗？他是有一点犹豫的，那些时光，对他来说，确确实实是最好的时光。他是一个好刑警，因为他总是能破案。
　　他做警察时，是优秀的，总会受到表彰。
　　现在呢？他还回得去？不晚吗？已经五年了，他还能果断的为救人，而不怕失去自己的命吗？他还能面对肝肠寸断失去受害人的家属们吗？
　　那些一个又一个无眠的夜。
　　这个决定是正确的，还是错的呢。
　　原筠不叫他婆婆妈妈的思考，只带着他上了崭新的白色快艇，珍珠白的漆，新的发亮。一拉发动机，出了声音。就只留下船后的涟漪，跑得很快。
　　林秋笙不知道原筠还会开快艇。
　　原筠笑了笑，显得很轻蔑：“不是什么难事。”他开船，对林秋笙说：“不说这些，我们这边去吃鱼。拐角有一家店，开在湖边的，专门做酥鱼。”
　　“你不是吃不了鱼？”林秋笙担心的问他。
　　“没什么。”原筠冷冷的笑，风吹得他的头发全部向后，他停了船，让林秋笙跟着他，两人进了一栋白色房子，是一间私人餐馆。
　　原筠找了桌子坐下，要了一壶大麦茶，一碟蒜香的花生米。点了卤味拼盘，是焦溜肥肠和猪蹄。
　　店虽然小，味道却很不错。卤味味道不是雷同的咸味，而有自己的特色。
　　原筠用筷子夹着花生米吃，老板把酥鱼上来了。都是湖里的鱼，新鲜。闷得骨头都烂了。
　　“你朋友哇？”老板胖墩墩的，笑容慈祥，像一尊佛。手上戴着沉香手串，虽然做菜，身上却没有油烟的呛人味，只是饭菜的香味。
　　他自来熟的坐在原筠身边，开始吃桌子上的花生米。
　　老板看林秋笙，原本很和善的笑停下来，眼神是害怕的，手里的花生米掉在桌子上，骨碌碌的滚到地上，掉了下去。他睁大了眼睛，颤巍巍的叫：“林队？”
　　林秋笙正在吃菜，听到这个称呼。一愣，他抬头，见老板害怕得像是姑娘见到蟑螂。突然一激灵，这张富态的脸，五官依稀清秀……：“你是姚锐东？！”
　　要说林秋笙为什么这么惊讶。任谁也没用想到，他会随便吃顿饭，就见到“魔女”一案的幸存人。
　　林秋笙基本再也没见过像魔女一样，臭名昭著，而心理变态，手段狠辣的连环杀手。
　　那也他五年前的最后一个案子，警方全力侦破的。他们手里的证据，显示魔女杀了最少得有三十个人，何况还有那些……并没有让他们发现的受害人。
　　魔女是实实在在的杀人狂。
　　姚锐东是幸存者，当时他们找到他时，姚锐东的后腰已经被割开，血流不止，能清楚的看见身体里好像要顺着口子滑出来的肾脏。
　　林秋笙亲眼见到，一个活生生的人类，像被要宰割的猪一样。躺在一大块塑料布上，赤身裸体。
　　但姚锐东幸运的没有死，只是失血过多，也没有丢失他的肾脏。
　　当时开会讨论，为什么魔女没有摘下姚锐东的肾脏，也没有杀了他，只是割开他的身体，然后让他自生自灭。
　　林秋笙坐在角落，抱着双臂。看着屏幕上那些血腥的图片，他眼睛没什么神采，暗沉的如同墨水，他是凝望深渊的人，没人比他们这些人更加清楚，人间这炼狱里，关着什么样的魔鬼。
　　他说：“因为不好吃。”
　　“你说什么？！”当时他说的这句话引起了轩然大|波，众人愤怒的情绪要把他淹没了，林秋笙很明白，魔女一天抓不到，他的这些同事就一天在受着煎熬。
　　“魔女犯案的标志性，就是拿走受害人的身体器官。”林秋笙没什么表情的说：“她是食人狂。也是经验丰富的屠夫，只要打开人的身体，她就能知道什么样的内脏是最美味的。”
　　“姚锐东……”林秋笙看屏幕上的受害人，强迫自己冷静，无动于衷的说：“对她而言，是失了保质期，不新鲜，不美味的食材。”
　　虽然当时林秋笙因为这番言论得到了警告。
　　但是后来证明，魔女确实是食人的。
　　林秋笙越接触她的“作品”，越看这些受害人，就越明白，魔女是个冷血的精神变态，是没有正常人的同理心的。
　　人类，在她看来，只是可以随意宰杀的动物。比起食用，她只是更喜欢玩弄。
　　林秋笙神情复杂的看着姚锐东，姚锐东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显然看见林秋笙让他想起了魔女。姚锐东眼球要翻过去一样，露出一大截眼白。惊恐的尖声叫着，手指抽筋了，三个指头紧紧并在一起。
　　“老姚？！”从厨房冲出来的女人，是姚锐东的老婆，她像老母鸡护小鸡一样，保护的把姚锐东挡住身后，姚锐东总算在她的安慰下慢慢恢复了平静。
　　原筠在姚锐东的尖叫下，平静的用筷子夹了一点鱼尾上的肉。放进嘴里，花了很长时间才咽进去，然后问林秋笙：“你对他做什么了？干嘛见到你就像见鬼一样叫唤？！”
　　姚锐东已经平静多了，虽然身体还在颤抖，但还是为林秋笙正名：“不……不是这样……林队……”
　　他从头开始解释，虽然他很努力，但受到了太大的惊吓，姚锐东的脸已经白了。
　　“还说什么说！”他老婆很凶的吼他一句，一米六的小女子，架着体重一百八的姚锐东，笨拙的往回走。
　　“我们也走。”原筠说，林秋笙脑子里还想着魔女的事，没说话。
　　原筠的脚刚迈出去，就吐了出来。胃里泛着很苦的水，他吐了很久。林秋笙半扶着他：“你吃不了鱼，就不要吃，为什么非要吃呢？”
　　有些伤痕，是时间抹不去的。


第三十八章 早点回来睡我
　　林秋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黑色的制服，五年后的今天才第一次穿上。他细细的看着，眯着眼摘下袖子上的小线头。
　　轻轻用手捏着，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去。
　　看着镜子里，站得笔挺的男人。
　　林秋笙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夏天，蝉声，火|辣的阳光，自行车轱辘轱辘的走在胡同里，他爸爸穿着同样的制服，是不是同样的……其实林秋笙不太肯定，这几年衣服有没有经过改版更新，他是不知道的。
　　只是那一身利落的黑，他们的信仰，一个警察的信仰，从没变过。
　　他那时候还小，或许和林啾一样大。能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他父亲则有宽厚的背，结实的肩膀。嗓门洪亮，跟他讲：“儿子，咱们一会去买块梅花肉，爸给你做炸酱面吃。”
　　林秋笙眼眶一阵酸涩，像酸梅汤。他把唇抿得紧紧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眶红了，溢着泪水，却憋得死死的，一滴泪都流不出来。他站得很直，动作很熟练，他做过无数次，哪怕在梦里都不会忘记。
　　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敬礼。
　　永远为人民幸福而战斗。
　　他看着自己，嘴唇在颤抖。他想，原筠说的是对的，他还是个警察，从心底里没有忘记过这份骄傲和自豪。
　　“你准备好了。”原筠把手指轻轻点在林秋笙的后腰上，像蜻蜓点水那样轻。他冰凉的手指，像哈着白气那样凉，那样梦幻。慢慢朝着林秋笙的脊柱向上滑，然后抱住林秋笙。
　　原筠的目光像一条蛇。
　　林秋笙因为他的拥抱轻轻抬了抬下巴，原筠却把手慢慢勒紧，捆住林秋笙的脖子，林秋笙好像没有察觉般的，朝原筠笑：“你觉得我准备好了？”他握住原筠的手腕。
　　林秋笙的手很暖，而原筠的手却凉得像一具尸体。
　　阳光从窗户刺进来，朦胧上一层金色的雾。好像从地板上蒸腾出什么，像欲望，像希望，无数的灰尘都被打亮，像有生命的虫，痒痒的在空气中蠕动。
　　那该死的阳光似乎刺到了原筠的眼睛，他痛的眨了一下眼睛，他那黑色的眼睛，在阳光下是茶色的，有点病态的阴郁。他扭过头去，用潮湿的嘴巴亲吻林秋笙的脸颊，只是轻轻贴上去。
　　然后，原筠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和林秋笙，很满意的，缓慢的勾起嘴角：“我不在乎你准备不准备好。我只是喜欢你眼睛里的这道光，愚蠢的向往着什么的光。”他伸出红色的舌尖舔了一下林秋笙的脸，尝到了点洗面奶的薄荷味，辣的他神经瘙痒着，无端的兴奋着：“富有美感。就像玫瑰里的花蕊。好看，好看的要死……”他轻轻说，唇轻轻的动：“好看的我都想把你的眼睛挖出来。”
　　“你能不能不要讲这么反社会的话？”林秋笙无奈而包容的笑，充满爱意的看原筠。
　　原筠嗤笑，把手勒紧林秋笙的脖子：“反社会？我只是一个有钱的画家而已。”
　　林秋笙笑着没有说话。
　　嘶……嘶……嘶
　　原筠的影子，恍惚好像变得扭曲。像一条让人上吊的麻绳，又像一条引诱人的蛇，轻轻的吐他的蛇信子。
　　他的语调温柔而又恶毒，林秋笙看着他，眼神已逐渐被爱所迷惑。他看不见，原筠的眼神是多么邪恶，像狰狞的猴子。
　　“你爱我吗？”原筠问。
　　林秋笙回答：“我怎么会不爱你，全世界我最爱的就是你。”
　　“你最好能永远给我这个答案。”原筠的手轻轻摸了一下林秋笙的脸，然后低头笑了一下。
　　原筠的睫毛，湿漉漉的。像乌鸦的翅膀，不……是乌鸦的翅膀像你的睫毛，原筠。
　　原筠抱着林秋笙，把舌头递到林秋笙嘴里，他和他接吻，口水，欲望，阳光。
　　灰尘，可怕的念头。
　　人性。
　　他和林秋笙接完吻，口水拉出晶莹的丝，像蜘蛛的网。原筠舔了一圈嘴唇，推开林秋笙，他眨了下眼睛，咧开嘴微笑了：“早点回来。”
　　林秋笙正了正自己的衣服，还没来得及回答。
　　原筠用手拍了下林秋笙的屁|股，朝他眨了下眼：“早点，回来睡我。”说完，他就款款的走了。
　　留下林秋笙一个人愣了一会，缓慢的露出暧昧的笑容来。
　　林秋笙拿上车钥匙，去儿子卧室，吻了吻还在熟睡林啾的额头，就开上奔驰去报到了。
　　他在路上。
　　有的人，却走上了一条充满迷雾的路。
　　张燕正蹲在地上，十一月份，天已经很冷了，她呼出一口白气。看着没有亮光的天色，青黑的天，连星星都没有。她用冷水洗手，洗脸……不由痛的倒吸一口气。
　　她的脸被擀面杖打了，眼角还肿着。张燕忍着疼，老鼠似的仔细盯着，看看这个家有没有人起来，这个家很团结……一致对自己这个外人，敌人。
　　从前，她心里还是埋怨，憎恶。可现在，只剩下平静，他们打她，她也一声不吭，她心里另有打算，而今天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的一天。
　　或许，她被生下来，就是为了这一天。
　　那个黑影，跟她说了，只要杀死这一家人，她就能得到解脱。张燕刚开始吓了一跳，可是“杀了他们”就像魔咒一样，盘旋在她的脑袋里，日夜不停的响。
　　她很小就拿刀，给鸡剁食，给猪剁猪草。她是很会用刀的，她用刀做出过一盘盘香而可口的饭菜，却从来没有杀过人。
　　张燕拿着刀，看自己的手，满是裂口和冻疮的手。她看了一会，轻轻把手往衣服上擦了擦，她从小就这样，腼腆害羞，却是好心眼的女孩。一紧张，就把手往衣服上蹭一蹭。
　　蹭出来的，是一点温暖。
　　好像有人会握住她的手似的暖。
　　她今天就要为了她自己而杀人了，也是为了“他”而杀人。也许有很多人不明白，张燕胆子这么小，连挨打都不知道怎么还手，怎么敢去杀四个活人。
　　那都是因为“他”，一个黑影。张燕自己在心里这么叫“他”，因为这个扭曲的世界，会伤害“他”。而张燕要保护“他”，保护这个曾经握住自己手的人。
　　她会为了“他”的理想而活。
　　也会为了“他”杀人。
　　张燕轻轻推开那扇门，她曾推开无数次的门，依旧发出老旧的吱呀声。她要杀四个人，最后一个……
　　是她自己。
　　在血液飞溅在发黄的墙上变成斑点，骇人的尖叫声都停下时，张燕最后看见的是一双粉红色的高跟鞋。


第三十九章 爹地坏蛋
　　往烟灰缸里弹了弹烟灰，一点点碎末的灰，零星的掉落在地上。原筠坐在窗边，望着鱼肚般的云，偶尔喝一口咖啡。
　　他用手去摸孔雀的毛，抓一把粮，放在手心，孔雀就从他手里啄食起来。林秋笙去警局了，原筠吸了一口烟，缓慢的吐出来，黑色的瞳孔迎着窗外的蓝天，像是要被粘黏上去，留下心底窟窿般的空洞。
　　去吧。林秋笙应该去。原筠想，把一支烟别这耳上。又点燃一支，他不想欠林秋笙什么，虽然他本来就不欠林秋笙任何东西。
　　他觉得自己被分裂，灵魂渡着阳光，越来越空白，透明。身体却活在阴暗之下，像一株避光的植物，生根发芽。他心里有很痛很痛的东西，难以言说的欲望，在鼓动，叫嚣。
　　林秋笙没有发现，原筠也不想叫他发现，他有很多事，不想叫林秋笙知道。他只要占有林秋笙就够了。
　　足以填满他的胸口的洞。
　　他放开林秋笙，帮他去他应该去的地方。因为原筠知道，林秋笙渴望什么。知道一个人想要什么，只要给他想要的，投其所好，就能把他永远的锁在自己身边。
　　原筠用手指，白玉般的手指，轻轻抚摸孔雀脚上的锁链。
　　“什么？”原筠转过头看林婶，林婶憨厚的朝原筠微笑，用手语道：林啾醒了，吃饭吧，包了纯肉的馄饨，你喜欢吃。
　　原筠冷漠的看她，用手摸着白色的孔雀。他的睫毛在阳光下，莫名显得有些锋利，像蜜蜂的刺。
　　嗤笑，原筠淡淡道：“你和他去吃，不要来烦我。”
　　林婶的嗓子里发出点颤音，急忙用手比划：你不能不吃东西……
　　原筠眉毛一拧，已经要发火。林啾却揉着眼睛，穿着睡衣走过来，伸手爬到原筠的怀里，困倦的问：“爹地，爸爸呢？”
　　原筠没多少爱心，也没多少耐心。即使是对自己的孩子也一样。但他不能对林啾发火，于是说：“去上班了。”
　　林啾嗅着原筠身上的香味，说：“爹地亲亲我。”
　　原筠冷漠的把他抱给林婶，林啾哇一声就哭了，坐在地上哭泣：“爹地不好，我要去找爸爸！爸爸！！”
　　他哇哇大哭。
　　原筠心里也没引起一点温暖，但也没有厌烦。只是觉得有点奇怪，很奇怪的感觉，他蹲下来，伸手戳戳林啾的额头：“小不点，你去找你爸爸告状也没用，你爸爸怕我。”
　　林啾啜泣，可怜的湿了睫毛，鹅蛋脸显得他眼睛圆圆的，天真又可爱。他的相貌，很像林秋笙，只有脸型和眼睛有点像原筠。
　　林啾伸手让原筠抱，原筠无意和他再纠缠，就伸手把他抱起来。林啾依偎在他怀里，抽泣道：“爹地……我要喝牛奶。”
　　“喝什么牛奶。”原筠道：“没有什么比牛奶更恶心的了。”
　　“爹地笨蛋，牛奶好喝，爸爸往里面放糖，甜甜的。”
　　原筠冷漠：“除了你爸爸的牛奶，我一点也喝不下，光闻见就想吐。”
　　“爸爸又不是牛，哪里来的牛奶？”
　　原筠兴致一下子就起来了，眼睛眯起来，笑意的要给林啾普及：“是体液……”
　　林婶把林啾的耳朵捂住，责怪的看原筠，然后张嘴，无声的说：如果林先生知道你给林啾讲这些，一定会生气的。
　　原筠切了一声，面容又变得半死不活，随意把林啾丢到地上，转身就走，林啾屁颠颠的起来，跟在原筠身后：“爹地，给我牛奶。”
　　原筠烦得要死，电话响了，是林秋笙，原筠接通后，语气很冲：“干什么？！”
　　林秋笙的语气还是温温柔柔的：“林啾醒了没有？他早上喜欢喝牛奶，你要是不会热牛奶，就让林婶弄，再给他煮一个鸡蛋。煎培根和面包……”
　　原筠直接按了挂机，并把林秋笙拉黑。
　　“爸爸说什么？说什么？说什么？”林啾绕着原筠走来走去，眼里全是光芒，像一闪一闪小星星。
　　原筠恶意的扯嘴，笑：“你爸说如果你不听话，就把你扔掉。”
　　林啾愣了下，哭得浑身发颤。一嗓子吓得原筠的孔雀差点开屏。孩子的哭，歇斯底里的，像猫被踩了尾巴。
　　让成年人听了心里恐惧。
　　原筠也有点吓住了，他皱眉问林婶：“他是不是生病了？他干什么哭？”
　　林婶蹲下来哄林啾，抱着林啾，林啾不让她碰，脾气大的不行，活像二代原筠，尖着嗓子哭，站着哭，坐着哭，躺着哭。
　　原筠搬了椅子，安静的坐着看，心想要让艺术家来写，来作画。就该命名《哭泣的生命》，没准林啾就是个奇迹，能哭出汪洋大海，得养活多少生命。
　　林啾借题发挥，说不去学校了。
　　原筠给的回答同样简洁：爱去不去。
　　班主任的电话打过来，打得是原筠的电话，因为林秋笙的手机前几天被原筠沉河了，所以紧急联系人就变成了原筠，林秋笙还没来得及改。
　　“是有什么事吗？”老师关心的问：“林啾怎么没来学校？”
　　原筠说：“他正在哭，不能接电话。”
　　老师迷茫了一会，皱着眉：“您是林啾的父亲？林先生吗？”
　　原筠回答：“我是原筠。”
　　“原筠？”老师愣了一下，才淡淡笑了：“是林啾的另一个爸爸对吧？林先生跟我讲了你们的家庭情况，林啾还好吗？怎么没来上学？”
　　原筠用手指掏耳朵，轻描淡写道：“他正在哭，他说他不去了。”
　　老师笑了：“您作为家长，可不能随他这么任性，快叫他来吧，马上要上第一节 课了。”
　　原筠哦了一声，把电话放远点，问林啾：“你老师说，第一节 课要上完了，叫你去上课。”
　　林啾打了个滚，趴在地上哭。
　　原筠想挂断电话，但转念一想，又冷漠的同老师讲：“不要给林秋笙打电话，我这就送他上课。”
　　他把手机扔到一边，站起来，面无表情的讲话：“你起来，去上课。你也不想这事搞得让你爸知道吧。”
　　林啾平时一哭，所有人都把他当心肝宝贝。他受不了原筠这么冷漠，于是哇得哭起来，大喊：“萧叔叔！我要萧叔叔！爹地不好！爹地坏蛋！！”


第四十章 蝴蝶兰和钢笔
　　林秋笙看着手机，想了想还是没有再触原筠的眉头，没有再给原筠打电话。他看了眼时间，九点二十，还差十分钟……
　　公安局里人不少，林秋笙安静的坐着，手里捧着保温杯，他看着一双又一双的鞋，踩在瓷砖上走过。有的慢，有的快，根据人走路的样子，基本能判断一个人最基本的性格。或者此时的心情。
　　林秋笙看着保温杯里的枸杞，红红的，一粒粒被泡开了，发涨的胖圆圆。他注意到楼上有几个人正在张望他，伴随着小声讨论。林秋笙拧开瓶盖，轻轻吹了一口热水，他想那几个人就应该会是他以后的组员。
　　林秋笙喝了一口热水，有人叫他：“您可以进来了。”林秋笙把保温杯拧上，站起来，他个子很高，比面前的女警员高出不少。
　　女警员看他，说：“可以进去了。”
　　林秋笙道谢，他走进局长办公室，把门关上。是间宽敞的办公室，有一套茶具，只有壶和几个小茶杯。局长姓包名瑞，见到他来，也只是从鼻子上架着的近视镜片里看他一眼，又很快的用钢笔在纸上写着什么。
　　林秋笙猜想是他的入职评测。
　　包瑞的声音很稳重，伸出一只手：“坐吧。”
　　林秋笙坐下，包瑞正打量他。林秋笙看着对方，露出一点微笑。包瑞把手里的文件往桌子上戳了戳，声音很大。包瑞翻着文件里的纸张：“你的履历很优秀，名校毕业，体能测试优秀，笔试也优秀。”
　　包瑞用钢笔点了点桌子，他中年有些发福，却更加坐得稳。常年工作压力，包瑞的头发稀少，像鸟巢，只周边一圈稀稀疏疏的长着几根，中间是空的。
　　他审视林秋笙：“你曾经参与过郭香茹一案？”
　　郭香茹是魔女的真实姓名，有大部分警察深恶痛绝媒体送给郭香茹的名字“魔女”。
　　林秋笙说，是。
　　包瑞没问他为什么要离开警队，又为什么再次入职。只是身子往后，双肘撑在桌子上，他把手指轻轻触碰到一起，像金字塔。
　　“我问过你以前的上司，包括你的队友，他们对你的评价都很好。你很擅长侧写？”
　　林秋笙微笑：“我学习过。”
　　“那你侧写一下我。”包瑞坐在椅子上，双眼透过镜片观察林秋笙，好像有一根蛛丝挂在林秋笙的身上，包瑞就能把林秋笙看透。
　　“我只侧写过犯人。”林秋笙回答。
　　“没关系。”包瑞说：“让我见识见识。”
　　沉默了几秒钟。林秋笙把双手放在桌子上，握在一起。他看向包瑞：“你和你妻子的关系并不好。”
　　包瑞的神情凝固了。
　　“你手上的钢笔，是名牌，还很新……我猜测是礼物。从你的办公室的风格来看，你生活比较简朴，不会购买过贵的物品。这一点可以从你的手表看出，你戴了很久，但并不珍惜，因此可以看出这是你自己买的，我想你大概戴了两到三年，表带已经开始褪色了。”
　　“这说明不了什么。”包瑞两个眉毛又平又直，像是要拉到眼尾去。
　　“已经说明了很多。”林秋笙看着包瑞的眼睛讲：“你的茶具，是新的。但没怎么用过，你不是爱茶，否则茶具里面不可能只有壶和茶杯。这么看，你不是很讲究生活品质的人。”
　　“但是你身边，你放在左手边，离你很近的植物，是蝴蝶兰。这是很难养的植物，这么大盆的蝴蝶兰同时很名贵……”林秋笙站起来，走过去观察：“花盆里的泥土里有已经有干枯而掉落的花，叶片边缘也已经发黄。是没有得到精心的养护，购买这种名贵的蝴蝶兰而不会养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应该是别人送给你的。送这种花给人的，一般都是经济条件较好，有情调的女性。”
　　“而你手里的钢笔，我推测是礼物，是因为包装盒还在垃圾桶里。”
　　包瑞攥紧了钢笔。
　　“这款钢笔，的确是名牌。却是款式里价格最低的一款，和送蝴蝶兰给你的人明显性格有很大不同。我猜想钢笔是你妻子送给你的，因为垃圾桶里的包装盒上写了：祝生日快乐，老公。你拿了礼物以后到现在才拆包装，并直接把包装扔到了垃圾桶里，可见你并不重视。”林秋笙又用手摸了摸蝴蝶兰的叶片：“你的确不会养，可是你很珍惜这盆花，叶片上还有水，从阳台上的喷壶来看，我进来之前，你应该刚刚给蝴蝶兰喷过水。”
　　“而钢笔。”林秋笙看：“是新收到的，可是已经有了磨损，再加上你刚才思考时用它敲了敲桌子……”
　　林秋笙没有再说下去，只是看包瑞桌子上的照片：“你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孩，刚上大学。一个男孩，已经工作了。”林秋笙看了一会，说：“你更重视女孩，更喜爱女孩，即使你有意将两个孩子的照片都摆在桌子上，可女孩是和你亲密的合影。而男孩只是个人的照片，并且是毕业照……”
　　“刚上大学的女孩，一般不会送人蝴蝶兰，也没有这样的经济能力。所以我想，应该是年纪大一些，并且用香奈儿的香水的女性。”
　　“即使你打开窗户通风。”林秋笙看打开的窗户：“但是大牌的香水，保持的时间是很长的。但能保持这么长的时间，不是见一面就能留下的。”他看向包瑞：“我想只要问一下尊夫人，是否喷香水，就能证明很多问题了。”
　　包瑞的眼睛看了一会林秋笙，随后闭上，再次看向林秋笙时，说：“你可以去报道了。”
　　林秋笙站起来，敬礼。拿上桌边的警号，贴在警服上，转身离去。
　　他这边算是顺利，而原筠却已经开始头疼了。
　　林啾还在地上打滚：“我要萧叔叔！萧叔叔！”
　　原筠听了头疼，他恨不得一脚踢到林啾身上，却不能这样做，他不知道怎么对待小孩，因为从前他的父母对待他便是一脚踢开。
　　他不能这样做，林秋笙不会允许的。
　　林啾还在哭闹，念着萧柚的名字。原筠不管林啾想要谁，但可见林秋笙这些年和萧柚关系亲近。
　　原筠是允许不了这五年有别人在林秋笙面前当过好人。


第四十一章 你要记得
　　林啾坐在地上哭，他是一块粘牙的牛皮糖，持宠而娇，他知道大人拿他没脾气，因为他是小孩，哭是有利的武器。
　　老实讲，原筠从不信性本善这一套。他相信的是人如果有欲望，就会制造伤害，林啾太小，他是他的儿子，所以原筠原谅他，也不会伤害他。
　　仅此而已，但他不会因为林啾的眼泪而爱他。
　　林秋笙到现在都没明白，林啾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
　　口，秋。
　　比原筠自己想象中的纯情，他几乎像个少女一样，渴望幸福，心里满是春意，开始盼望一朵一朵花开。他只是想每天能亲林秋笙一口。
　　口秋，他一口吞下林秋笙。林秋笙是他的食欲，是他的性|欲。是他的生命之光，是他的欲望之火。他有撕扯原筠灵魂的能力，总有一天，林秋笙会伤害他，原筠心里很清楚，他赋予了林秋笙武器。林秋笙是他的骑士，也是他的国王。
　　原筠爱他，像一条不断流淌的河，他爱他，所以愈加清楚事情的本质，爱的本质。他永远爱他，意外着他永远不会放过他。
　　就算死。
　　他也不会放过他，哪怕灵魂被浇上热油，他滚烫，窒息，恐惧……他也不会放过他，这已经不是爱了，原筠清楚，所以明白，如果有一天他逼迫林秋笙太紧，林秋笙是会妥协，还是会利落的捅他一刀，转身离去呢。
　　无间地狱，如此冰冷。万千神佛，端坐莲花，有没有一位，肯用那半睁半闭的眼睛，为他流下一滴泪水呢。
　　原筠不在乎。
　　小时候他妈对他讲：筠筠，你知道花为什么美吗？
　　原筠还记得，女人窈窕的身姿，她总爱穿白，她的耳上挂着一只白贝母蝴蝶，那只蝴蝶好像能孕育生命，内里有流光，伴随着她的动作，一摇一晃，就要飞起来了……
　　可是，蝴蝶只是挂在她的耳上。她往自己的耳朵上穿了一个洞，挂上一只蝴蝶，她叫蝴蝶永远不能飞翔。
　　蝴蝶恨不恨她，原筠不知道。
　　她手上涂着浅粉色的指甲油，那么好看。她转身……脸被光挡住，实际上原筠已经记不清她的脸了，她从花瓶里捏了一枝白玫瑰，放到鼻下细细的闻：“筠筠，你知道花为什么美吗？”
　　为什么？
　　原筠看着她耳上的蝴蝶着了迷，蝴蝶还在晃动，白闪闪的光，好刺眼。
　　花为什么美？该说它就是那样一种植物吗？美是人类赋予的，对于虫子来说还不是能噬咬就行。哪里有为什么，它不过是占据天时地利人和，作为一朵花盛开了，没有死在寒冬，没有输给盛夏。
　　就那样开了。
　　仅此而已。
　　原筠想，她应该是笑了，她的嘴角短暂的向上了一下，她对原筠说：“儿子，你真傻。”
　　“花美，是因为它终究要枯萎，要死去。一朵合格的花，要允许自己慢慢失去美貌。它要枯萎，一天一天看着自己凋敝，它的花瓣会变成枯草的颜色，它翠绿的枝【鬼 姐姐 鬼 故事】|gui JJ. N e t|会干瘪。这才是造物主恩赐。一朵永远美丽的花，是伪劣品。花的生命，从被人摘下那刻起，就应该结束。”
　　“摘下来，它死了。可是它却绽放的更加美丽，你不觉得吗？筠筠，死亡和生命的美，这浅浅的分界线。我会一点点教给你，你会懂的，筠筠。”
　　原筠始终没懂，死亡？生命？对他同样的没有意义。没有意义的活着，是一种死亡，没有意义的死去，则会以另一种方式长久的活着。
　　同样糟糕，同样没有意义。
　　他看着坐在地上哭泣的林啾，蹲下来和他讲：“我给你买个新款游戏机，你好好去上学。”
　　林啾一秒停止了哭泣，睫毛湿湿的，可怜样的问他：“真的。”
　　“真的。”
　　“不骗人？”
　　“你要不要？”
　　“要！要！谢谢爹地！！”林啾开心的抱着原筠的大腿，伸手搂住原筠，亲热的亲原筠的脸：“爹地全世界最好了！最喜欢爹地。”
　　原筠被抱着，不自觉露出一丝笑。他看到对面的白墙，白墙映上影子，徐徐地动，原筠的眼睛跟着颤了颤，他闭上双目。
　　他把林啾抱得很紧，来遮挡他的脆弱。
　　林啾比他幸运的太多，他一出生，就有人无条件的爱他。不像原筠，赤手空拳，撞得头破血流，像一只无人敢要，马上要被安乐死的流浪狗。
　　这只流浪狗，得到了一个林秋笙。
　　他怎么放手，他如何放手，他怎么敢放手。
　　晚上，林秋笙下班，他把大衣脱掉，把公文包放到沙发上，看正在玩游戏机的林啾，入迷的见他回来招呼都不打。林秋笙走过去，伸手揉揉林啾的头：“作业写了？”
　　林啾讨好的一笑：“还没有。”
　　林秋笙气笑了，问他：“原筠爸爸给买的？”
　　林啾把游戏机藏到背后，可怜巴巴的朝他点点头。
　　“先洗手吃饭吧，以后写完作业才能玩，知道没有？”林秋笙无意威严，孩子贪玩，在他看来是件很正常的事，过分的严厉，会让小孩子变得不像小孩子。
　　林啾乖乖说好，珍惜的拿给林秋笙看：“爹地给我买的，最新款，班里的同学都羡慕我。”
　　林秋笙看着漂亮的红色游戏机，摸摸林啾的头：“爹地对你真好，爸爸都没有。”
　　“班里有人想玩，我不舍得借给他们。”林啾噘嘴，宝贝似的摸着游戏机，眼里闪闪发亮。
　　林秋笙不讲要分享那一套，笑了笑，很理解的说：“我明白。”
　　“你明白？”林啾惊讶的问：“我们老师都说我小气呢。”
　　“人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因为喜欢所以宝贝。只是我想你在班里也有【鬼 姐姐 鬼 故事】|gui JJ. N e t|很好的朋友，对方和你的友谊同样珍贵，你可以试试和对方一起玩，也许会更开心。”
　　林啾犹豫了一下，嘴撅得更高，他摸着游戏机：“我还是不想借，这是爹地买给我的礼物。”
　　林秋笙有一点惊讶，才慢慢的笑了，他内心止不住的心酸，他把林啾抱在怀里，语气温柔：“爹地和所有父亲一样，他爱你。只是他头一次当父亲，他不懂怎么对你表达，他很爱你，宝贝。就像我爱你一样。因为你我才懂得，为人父母是多么大的一门学问，我和爹地会永远爱你，这一点你要记得。”


第四十二章 开端
　　林秋笙把林啾哄睡着以后，把床头的灯关上，万籁俱寂，他把目光递送到窗外的夜空去，只看到弯弯的月，稀疏的星。
　　林秋笙在林啾额头上亲了一下，出了屋把门关上。林婶拘谨的不敢看他，像一个少女，羞怯般的不去看成年男性。
　　只低着头，用手语和林秋笙道：原筠中午没吃东西，晚上也没有，我说的话他不听。
　　林秋笙目色平静，他说：“是吗？”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钟，他又说：“早点休息，林婶。我给他做点吃的，你不用管了。”
　　林婶点点头。
　　林秋笙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呼出来。把袖子挽上去，他把西红柿口蘑拿出来，煮上意大利面。
　　炉上的火苗跳跃，隐隐约约露出蓝色的光。林秋笙注视一会，才开始处理食材，把馅料炒好，做了一盘意大利面。
　　他端着盘子，在门前停顿，露出微笑后，才敲了敲门：“筠筠？我能进来吗？”
　　没人回答，只有意大利面的香气，冒着一层热乎的气。
　　林秋笙微笑着又敲敲门：“筠筠？”
　　门开了一个缝，露出原筠那双好看的浅黑色眼睛，他表情不耐，咂舌：“烦死了，大晚上你不睡觉，打扰我干什么？我要画画，你滚蛋。”
　　林秋笙习以如常，即使生气，也尽量对他保持耐心，温柔的对他说：“好，我不打扰你，吃完饭再画吧。”
　　原筠鼻子动了动，眼睛看意大利面，看了一会，他有点犹豫，最后还是拒绝：“算了，我不吃了，吃的太多，脑子会生锈的。”
　　说着把门拍上……
　　林秋笙把门推住，让原筠关不上门，原筠张口刚要骂他，林秋笙露出一点微笑来：“我今天上了一天的班，也很累。趁着我还能跟你好好说的时候，筠筠，把门打开，乖乖吃你的饭。”
　　原筠眼巴巴的看他，忽然露出一点可怜的神情，很脆弱的眨了下眼睛，声音也变得小：“我想喝橙汁……”
　　“我给你切，吃一个就行了，晚上不要摄取那么多糖分，对身体不好。”林秋笙把意大利面递给原筠，摸了摸原筠的头：“不要太辛苦了，画画很累？”
　　“还好……”原筠手摸了摸鼻子。
　　他变得颓废起来，像没了骨头，端着意大利面进屋，没有关门。
　　林秋笙无奈的笑了一下，下去切了个橙子又上来，他站在门口，问原筠：“我可以进来吗？”
　　原筠瘫在沙发上，懒懒道：“不让你进，你又生气，你还是进来吧。”
　　林秋笙只是流露出一点苦涩的笑，到底是谁爱生气。他把橙子放在小圆桌上，原筠小口吃着意大利面，他吃东西总是很慢，张嘴也很小，几乎看不到他的牙齿，细嚼慢咽，却总是把林秋笙做得菜吃得干干净净。
　　林秋笙坐在他身边，原筠的画室大概有几百平米。淡黄色的暖灯，屋内摆设非常空旷，除了他们坐的这个真皮沙发，和面前的梨花木圆桌，几乎没有任何家具了。
　　这么大的屋子，太空了。
　　设计了一个小旋转楼梯，上面只摆放了一架雅马哈进口钢琴，很优雅。
　　原筠忽然把头靠在林秋笙的肩膀上，他手里捧着水晶碗，小口吃着碗里的橙子。林秋笙能看见他鬈而浓黑的睫毛，鼻翼，樱桃红般的嘴唇，他的脖颈，和像箭矢般的锁骨。
　　他可爱而天真的筠。
　　林秋笙用手抚摸着原筠的腰，原筠看他一眼，就拽着林秋笙的毛衣，和林秋笙接吻，他嘴里里还有橙子的汁，像蜂蜜水般的清甜，一股得涌进林秋笙的嘴里。
　　他的舌，牙齿，他的全部……林秋笙越吻他，越搂他越紧，因为原筠是他的。
　　林秋笙只是吻了他，没有做别的，手指暧昧的在他脖子上抚摸，暗示般的说：“睡觉吧，好吗？明天再画。”
　　原筠的气息有点乱，他的双目清澈，却嗤笑林秋笙，他倒在林秋笙怀里，让林秋笙的手可以摸到他柔软的腹部。
　　“我不要，今晚不要。”原筠说，他带着喘息声，和轻轻的笑，看着林秋笙充满欲望而暗淡的那双眼睛，愚弄般的说：“我今晚绝对不会和你睡。”
　　林秋笙看他半响，认命般的哀叹，用手梳了下自己的头皮，他回答：“好吧，我尊重你。但你应该去睡了，原筠。”
　　原筠嗯了一声，漾出一点笑。他骄傲且冷漠林秋笙的情|欲，他把他玩弄股掌之中，他挑起林秋笙纤弱的那根神经，叫他敏感的颤抖，他最喜欢看林秋笙隐忍颤抖时的模样。
　　和他平时礼貌微笑的样子，判若两人。
　　林秋笙和原筠躺到床上，林秋笙因为今天报道的事已经很累了，一会就睡过去。
　　半夜，传来痛苦的呻|吟。
　　林秋笙醒过来，看原筠，透过窗外的光，他看见原筠眉头紧锁，出着冷色的汗珠，嘴唇也变得苍白起来……
　　林秋笙轻轻将原筠搂住，他身子非常暖和，原筠下意识抱住他，传来哭泣般的呻|吟，却没有哭，只哀泣着什么。
　　“筠筠，筠筠？”林秋笙的声音温柔，轻声叫他：“做噩梦了？”
　　原筠惊醒般的睁开眼睛，恐惧攫取了他的双目，他身子颤抖着，咬着嘴唇：“她……她……”
　　口齿不清的说着什么。
　　林秋笙细心的听，笑了笑：“是做梦，筠筠，什么事也没有。”
　　原筠倒在林秋笙怀里，像破布娃娃，身上的关节一动不能动了，眼睛里逐渐蓄满水雾，濡湿了他漂亮的睫毛，他说：“她杀了蝴蝶，她杀了蝴蝶……”他在林秋笙怀里呜呜得哭着，重复着这两句话。
　　林秋笙的表情有些许的怔愣，片刻，他的声音又变得温柔：“筠筠，她是谁？谁杀了蝴蝶？”
　　“她……”原筠哭泣着，紧紧闭着眼睛，恐惧的对林秋笙说：“妈妈……妈妈杀了蝴蝶……”
　　林秋笙抱紧原筠，沉默无言，原筠反而哭了一会，又睡了过去。
　　林秋笙却无法继续睡觉了，他面无表情的坐在床上。
　　五年前
　　一具残尸被发现了，成年女性，脸部损坏严重，没有手指，没有牙齿……只在双|乳上，用刀刻下了一只：
　　栩栩如生的蝴蝶。
　　魔女案的开端，罪恶的开始。


第四十三章 异常好色的男人
　　原筠眨了眨眼，困倦的翻身躺着，总感觉做了不好的梦，胃里有很恶心的感觉。但具体梦见了什么……
　　已经忘了。
　　睁开眼睛，才发现林秋笙没在，原筠懒懒得打了哈欠，社畜估计是去上班了。他把被子往上拉了拉翻身继续睡。
　　“林队……”陶美露出又惊又恐的表情，嫌弃的把目光从林秋笙的电脑页面移开：“真亏你能看这些，喝豆浆。”
　　林秋笙嗯了一声，朝陶美笑了笑：“红枣黑豆的很好喝，对身体也好。你要吗？我还有两包速溶豆浆。”
　　“我不是指豆浆……”陶美看着电脑页面，胃里一阵反酸：“被害人被砍断了手指啊……”血淋淋的，让人看了心里发毛。
　　“很早以前的案子了。”孟正明手撑在林秋笙的椅子上，看电脑：“林队还真辛苦啊，又有教学？”
　　林秋笙：“是，给警校的同学上公开课。”
　　“辛苦了。”孟正明说：“给我一袋豆浆，谢谢谢谢。”
　　“不要再说豆浆了……”陶美捂着嘴：“我看了那些图片，好想吐。”
　　“你也不是新人了。”孟正明：“不至于这么掉链子吧。”
　　“你不懂，这种东西，看一辈子都不会习惯的。”陶美虚弱的坐在椅子上：“这可都是活生生的人，又不是电视剧里的道具。”
　　“要是所有变态都能像你这么想就好了。”孟正明用热水沏豆浆：“我宁愿丢了这份工作。”他喝了一口热乎的豆浆，反而被烫了舌头，孟正明赶紧把豆浆放到桌子上，问林秋笙：“林队，我一直很好奇，魔女真的杀了那么多的人吗？光找到的尸体就有三十多……”
　　“三十六。”林秋笙目光平和，挺温和的对陶正明说：“三十六位被害人。”
　　孟正明看着林秋笙的眼睛，微微一愣，才哦了一声。
　　“好在魔女已经死了。”陶美义愤填膺，厌弃道：“真不知道这种变态为什么要诞生在这个世界上。”
　　孟正明喝豆浆，“好啦好啦，咱们国家还算好的。最近也比较太平，不然我们肯定不能坐在这喝豆浆。”
　　陶美点点头，拿出手机看了眼短信。
　　“哇，你又换老公了？”孟正明大大咧咧的说：“这个明星也太小鲜肉了，比你长得还好看。”
　　陶美愤怒的瞪他一眼。
　　“哇！我说实话也要挨你眼刀，明明就是嘛……”孟正明拍拍林秋笙的肩：“你看林队也算是个帅哥，可一看就是个男人啊，你爱豆是化了妆吧，比女孩还好看。”
　　“孟！正！明！！！”
　　孟正明接受了的正义的制裁，捂着脸，道：“小美，你这样是要找不到对象的哦。”他戳戳林秋笙：“林队，快给我们两个单身狗讲讲，你是怎么追到原筠哥那样的美人的。”
　　林秋笙好笑的在电脑上敲PPT。
　　陶美在心里想孟正明这个蠢货竟然也会捧臭脚了，不以为然，说：“林队，你结婚了吧。”
　　林秋笙看着无名指上发亮的婚戒，淡淡笑了笑：“是啊。”
　　“林队，你给陶美看看原筠哥的照片，让她见识一下真正的天然美人，毕竟陶美小姐，除了名字里有个美以外，和美没有任何关系。”
　　陶美气红了脸。
　　林秋笙叹了口气：“你们两个，工作还没做完吧？我这可还有一大堆PPT要做……”
　　“就看一眼。”孟正明：“看完了我们就去工作。”
　　林秋笙没脾气的拿出手机，把图库打开，递给他们。
　　“果然什么时候看，原筠哥都这么漂亮。”孟正明一脸陶醉：“如果是个女人，就算和你结婚了，我也一定会去追他的！！”
　　“好漂亮的人……”陶美双手捧着林秋笙的手机，惊讶的瞳孔在晃动：“美男子啊，真的像洋娃娃一样好看啊。”
　　“也没有这么夸张。”林秋笙笑了一下，把手机拿回来：“普普通通吧，估计去选美只能得个前三名。”
　　孟正明浑身打颤：“好恶心的炫耀，美美，我们还是工作吧。”
　　林秋笙笑了笑，安静的坐在椅子上在电脑上敲了一天的PPT。
　　直到下班，脖子都是酸的，一扭头就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林秋笙疲惫的捏了捏鼻梁，换了衣服就开车回家了。
　　路上看到一家精美的店，林秋笙眯了一下眼，把车倒进停车场。上次来这种店，还是几年前吧？不知道现在有没有什么好看的款式。
　　毕竟情趣用品店，也得与时俱进吧。
　　林秋笙扯开点领带，心情愉悦的下车。有很多人来这种店都不好意思，但对于林秋笙这种既吃芒果又吃榴莲的榴芒来说，就像逛超市一样。
　　“您想要什么？”女老板穿着白衬衣牛仔裤，手上却拿着一条黑色皮鞭。
　　林秋笙露出纯良的微笑：“尾巴吧……因为我的小可爱，非常可爱来着，所以戴耳朵和尾巴之类的，就更可爱了。”
　　女老板托腮笑了一下：“店里来了新品，白色的丝袜，设计的非常……”她露出心照不宣的笑：“引人遐想。当然啦，尾巴也是有的~”
　　原筠在家窝了一天，本来是要画画的，可是一拿笔，就很烦躁，最后坏脾气的摔了两个花瓶也没解气，气愤的下楼，闻到了炖排骨的香味，他心情变得好了一点，对林秋笙说：“给我尝一块。”
　　林秋笙微笑：“刚炖上，现在不能吃，等会吧。”
　　原筠不满：“你早点回来炖啊！！”气哼哼的抱胸坐在沙发上。
　　“别生气。”林秋笙用毛巾擦了擦手，对原筠说：“我陪你玩会，好不好？”
　　原筠冷笑：“你当我小孩子啊！”
　　林秋笙把原筠拉进卧室，原筠抱胸站着，一脸厌恶：“你哼的是什么歌？好恶心的调子。”
　　“是吗？抱歉。”林秋笙笑着把盒子打开：“看，筠筠，白色的尾巴和耳朵，很适合你吧？还有这个……”他把一条轻薄的，该遮的地方一点都不会遮到的白丝袜拿出来：“穿给我看，筠筠，你屁股很圆，腿上肉很软，穿这个会很好看的。”
　　原筠一脸冷漠的望着林秋笙。
　　他们确实分开的时间太长，长到让原筠差点忘了。
　　林秋笙是个……异常好色的男人。


第四十五章 最漂亮的男孩
　　漂亮的玻璃高脚杯里，盛满了甜腻的菠萝汁，林秋笙坐在单人沙发上，身子略微向前倾，带着些许轻浮的笑：“筠筠，不行啊，让尾巴摇起来。”
　　原筠对林秋笙的游戏感到厌烦了，他的腿型相当漂亮，或许是双性人，没有多少肌肉，而是柔软如鱼肚般的肌肤。他穿着林秋笙买的长丝袜，股间一阵发凉。
　　“阿嚏。”原筠揉了揉有些痒的鼻子，抱着手臂站在，白色毛绒绒的尾巴垂下来，几乎到脚踝。
　　林秋笙微笑着：“过来，筠筠。我想摸摸你。”
　　原筠走过去，顺从的让林秋笙的手在他身上游走，林秋笙笑着对他说：“你知道吗？今天我的同事也夸你长得漂亮了，夸你……”他的手摸着原筠肋骨上的皮肤：“夸你漂亮。”林秋笙的呼吸很热，灼着原筠的皮肤，生起像雾一般蒸腾的欲望。
　　他继续往下抚摸，把原筠带到他怀里，咬着原筠的耳朵，湿腻腻，小声的说：“这里……暖和和的。”他用手把原筠的大腿分开:“你是男人，又有女性特有的器官。筠筠……”
　　原筠没什么表情，但林秋笙敢发誓，原筠伸手环住林秋笙的脖子，任由林秋笙对他做任何事情。原筠的神情，一种冷淡而动人心魄的美，那是一种狠辣的攫取。天真的风情。
　　林秋笙把嘴唇贴到原筠的脖子上，原筠红色的唇，润得像刚涂了唇膏，他对林秋笙说：“把菠萝汁给我，我喝一口。”
　　好的，喝下这甜蜜的菠萝果汁，从嘴角流出一点，火热的点燃我，原筠。
　　盛满菠萝汁的玻璃杯，倒映出林秋笙吻原筠的身影，他抱紧他，把原筠压在身下。
　　早上，林秋笙开车，原筠穿着林秋笙的长袖运动服，坐在车里无精打采，双手插兜。
　　“你还好吗？”林秋笙精神气爽，眉毛都在飞扬，他语气温柔：“你得增加运动量了，筠筠。”
　　原筠没什么表情的打开口香糖，倒在手心两粒绿色的糖，道：“这话不应该由昨晚搞了我一整夜，早上五点把我叫起来，又压着我|干了三次的人来说。”
　　林秋笙不好意思的笑笑：“因为筠筠太可爱了。”他腾出一只手摸原筠的后脑勺：“再给我生个孩子吧。”
　　原筠哼了一声：“疼死了，你自己生。”
　　“那先让你怀孕？”林秋笙笑着问他。
　　原筠眯着眼睛看他，对他不屑冷笑：“我给你生了林啾，你就叩谢我吧。”他看着车窗外，手指扣着膝头的牛仔裤，发出声音：“这具怪物一样的身体，我绝不再用第二次。”
　　“你看，又这么说你自己了。”林秋笙看他一眼：“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男孩。怎么会是怪物？”
　　“哼。”原筠冷笑着眯起眼睛，看林秋笙：“我当然漂亮，不漂亮你能压着我|干我那么多次？”
　　“文明用语，用干多不好。”林秋笙笑笑。
　　“那用什么？cao？搞？”原筠冷静的问他：“还是你昨天文明的对我进行了你的生理需求以及你的繁衍欲望？”
　　林秋笙摸着下巴笑：“我是热情的表达了我对你的火辣辣的爱。”
　　“放屁。”原筠说。
　　“不过。”原筠把目光移到林秋笙脸上，他慢慢说：“如果你真想对我表达爱，就把萧柚拉黑。”
　　林秋笙的蹙眉，神情不算好：“怎么突然说起他？这几年……”他不打算旧事重提，提原筠离开的五年：“这几年萧柚帮了我很多忙，包括找工作，还帮我带过林啾。”
　　“这是你的事。”原筠看着车窗外飞闪过去的景色：“他喜欢你。我的容忍有限，先说好，林秋笙。如果我再发现他联系你，和你私自见面。”原筠看向林秋笙：“我就让他丢掉工作，失去一切，我说到做到。”
　　“原筠，不要这么任性。”林秋笙蹙眉说：“我和萧柚一直是朋友。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不会再和萧柚单独相处，但如果他需要我帮忙，借钱，我会帮助他。”
　　原筠的眉眼中露出一丝疲惫，他往靠背上缩了缩，长长的，乌黑的睫毛向上翘着。他脸色发白，嘴唇的颜色却鲜红。他淡声回答：“你知道我是怎样的人，我不容许你心里想着别人，哪怕是对朋友的善意，我也不允许。”
　　他睁开眼睛，玻璃球般的眼珠僵硬而空洞的盯着林秋笙的脸，漩涡般的将一切都铺平：“再有一次，我会毫不留情的折断他，让他下半辈子只能去坐轮椅。”
　　林秋笙握紧方向盘，汽车一下子停下来。原筠身子往前折了一下，被安全带勒回来。林秋笙慢慢呼气，闭着眼睛呆了一会，才又重新开车，他对原筠说：“我会按你的意思去做的。但原筠，你什么都不要做，你让我当上警察，就不要挑战我的底线和原则。”
　　原筠哦了一声，声音很乖：“老公，停一下车，给我买杯草莓牛奶。”
　　林秋笙飞快的开过去。
　　原筠的脸一下子耷拉到地上，一言不发。
　　最后还是林秋笙受不住冷战，给原筠买了草莓牛奶。
　　原筠捧着现煮的草莓牛奶，穿着过大的黑色运动服，显得脆弱而不安。他总是低着头，让人只能看见他黑色的睫毛。他拉着林秋笙的手，走在大学校园。
　　“我上完公开课，今天就没有事了。”林秋笙体贴的整理了一下原筠的衣口，柔声问他：“冷不冷？”
　　“不冷。”原筠含着吸管喝牛奶。
　　林秋笙怜惜他怜惜得心痛，用手狠狠揉了揉原筠的头发，原筠被他揉得一晃。林秋笙说：“你坐在这，我上完课以后，你想去哪？”
　　“没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原筠坐在后排喝牛奶，他脸色发白：“你讲课？那会不会有血腥的图片？我不想看。”
　　林秋笙担忧：“没有特别血腥的，毕竟都是学生。”他拽起原筠：“这样吧，对面教室讲海洋学，你去听海洋学吧。他们下课了，我这边也就下课了。”


第四十六章 真的很不舒服
　　原筠把手藏在袖子里，趴在桌子上睡觉，从远处看只能看见他黑色的短发和从袖口露出的粉红指甲。
　　他闭着眼，昏昏沉沉。
　　被人拍了拍，原筠也不愿睁开眼睛，只是那人太过难缠，耐心的又拍了他。原筠带着不耐醒过来，一睁眼。
　　仿佛又是一场噩梦。
　　他的心在胸腔里不安分的跳着，那么慌，那么乱。
　　原筠看着讲台上的女人，栗色的卷发，嘴上涂抹着颜色好看的口红。他眼球不自觉的发颤，原筠把右眼按住，左眼睁着，却清楚的看见女人的相貌。
　　他想起，以前也看到过的。
　　人的头颅，如同西红柿般掉落在地上，滚了几下，就破破烂烂的流出红色的汤汁。
　　原筠捂住嘴，他低着头忍着胃里的苦酸水。
　　“同学，同学，你还好吧？”身边的女孩柔声问他，语气里还有着担忧。
　　原筠回答不上来，他低着头，眼睛睁得快要裂开了，不会的，不会的！！不可能……不可能，她已经死了……
　　“怎么了？”讲台上的女人踩着高跟鞋，款款而来，高跟鞋落在瓷砖上，一声响接着一声响。像一把锤，紧密的砸在原筠的心上。
　　原筠看到了一双粉红色的高跟鞋，和白色的裤脚。
　　女人担心的伸手，想要拍拍原筠的后背，原筠忍不住哇的吐出来，他如同要把心脏也呕出来一样。
　　筠筠……记忆的片段一闪而过，如同破碎的玻璃，只能折射出碎成无数块的自己，原筠站在原地，脸色发白，半步不能动弹，提线木偶，他在女人手中就如同提线木偶般不能反抗。
　　“怎么回事？”“好恶心……”“吃坏东西了吧？”议论纷纷，原筠一句话也听不到，他眼睛睁得很大，不自觉的痉挛着，原筠一把夺过桌子上的钢笔，没有人反应过来，原筠只想快速的把这只钢笔戳进她的喉咙里。
　　“啊！！！！！！”
　　尖叫声中，原筠却停住手，他神情痛苦，恍惚，最后是疑惑，他攥着钢笔，看着女人，女人的身影。
　　不是……不是……这双眼睛是温柔的，温暖的。不会是她的眼睛。
　　不会是你的眼睛，妈妈。
　　那只是长得像吗？不，不，怎么可能？鼻子，嘴巴明明都一样，但是眼睛！眼睛？这个女人的眼睛同妈妈一样漂亮，可是却没有阴郁残忍，这只是一双漂亮的眼睛而已。
　　“你身体不舒服吧。”女人担忧而温柔怜悯的望着他，伸手拍拍原筠的后背，原筠见她伸手，就害怕的躲避，女人的手停了停，才轻轻落到原筠的背上，像怕吓着原筠般，很温柔的说：“我陪你去保健室好吗？”她跟助教说：“我先带他去保健室，这里麻烦你了。”
　　“诺老师……”
　　诺莉莉笑了笑，她掰开原筠的手指，把钢笔盖上盖，原筠目光楚楚，呼吸很快，他像一只被雨淋湿的猫崽。诺莉莉扶着原筠，一步步走到保健室，她看到原筠脖子上红痕，避开眼睛不再去看。
　　阳光突然变得很足，刺眼得让人什么也看不清，原筠不知道自己在哪，在做什么，躺在床上的时候……
　　他僵硬而干涩的转动眼珠，五年的监禁医院生活，让他习惯了被捆绑，在狭小的屋子里安静的躺着。
　　原筠又丧失了语言功能，只能睁着眼睛，一句话也不说。
　　诺莉莉手扶着自己的手臂，朝他微微一笑。原筠很恐惧，他想逃，却动不了，只能任由自己的呼吸灼热嘴唇，然后变得一片冰凉。
　　他看着诺莉莉，看她的身材，看她的脸，他越看她，越是能从里面看到母亲的影子，逐渐的，是一片黑影慢慢缠上诺莉莉，把她的脸一口一口咬掉，像剥落的墙皮，慢慢地，变成了母亲。
　　那双眼，也是母亲的眼。
　　冰冷的目光从不曾温暖过，只有嘴角讥讽的冷笑从未变过。她坐到原筠床边，问他：“筠筠，你以为逃得了吗？”
　　原筠发不出声响，只剩下胸腔里的呜咽色。林秋笙……林秋笙……林秋笙……救救我……林秋笙。
　　冰凉的手指，不是活人体温的手指，手指的指甲像刀一样在他胸膛上划开，她冷冷的对原筠说：“你是我的孩子。我最美的作品。”
　　白色的帘被一把扯开，随之而来的是粗糙的呼吸声，和林秋笙跑过来时脸上的汗水，晶莹的在皮肤上顺着脸颊滑落，林秋笙着急的走过去，他的身体轻微撞开在原筠身边的诺莉莉，林秋笙担忧的眼，他握着原筠的手：“筠筠？你哪不舒服？”
　　好暖，林秋笙的手好暖。原筠流下泪水，紧接着他呜呜地哭了，哭得很伤心，随着哭泣而身体颤动，原筠躲进林秋笙怀里，趴在林秋笙怀里，用泪水打湿了林秋笙的心。
　　林秋笙把原筠抱在怀里，坐在床上，亲原筠粉白的耳朵，亲原筠的头发，安抚他：“怎么了？哪里痛？”
　　原筠哭个不停，他的嗓子哑了：“我想回家，林秋笙，我想回家，你带我回家。”他不停的重复。
　　林秋笙什么也问不出来，如芒在背一瞬，林秋笙下意识的回头，冷冽的目光变成温柔如水的目光。
　　诺莉莉问他：“你是这位同学的哥哥？”
　　林秋笙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给原筠穿上，对诺莉莉道：“不是，我是他老公。”林秋笙用余光留意着诺莉莉的神情，诺莉莉显得有点惊讶。
　　“我是刑警队派过来上公开课的。”林秋笙解释。
　　诺莉莉恍然大悟，又担忧的看原筠：“哦，是你，林队是不是？我听校长说了。我是在这教海洋学的教授，诺莉莉。他刚才……”她看像原筠：“吐在教室了，最好还是去医院看看。”
　　林秋笙一把抱起脆弱而狼狈不堪的原筠，原筠把头藏到林秋笙怀里，只是颤抖不停。林秋笙抱歉的对诺莉莉说：“抱歉给你添了麻烦，诺教授。打扫教室的钱我会出的。”
　　诺莉莉轻轻摇头：“保洁阿姨已经去了。没关系，谁也不想生病。还是赶紧带他去医院吧，他看起来真的很不舒服。”


第四十七章 天啊，原筠
　　原筠手揪着肩膀上披着的大衣，大衣还有林秋笙身上的味道，一种暖，暖洋洋的色彩落在他的鞋上，原筠像个迷茫的孩子盯着鞋尖。行人忙碌，多少双脚，在他面前踏来踏去，踩着他拉长的黑色影子。
　　手冰凉，像刚从水里捞上的鱼，距离窒息，还得有一会。
　　林秋笙不知道，原筠的右手，原本是六指。当他刚从子宫里出来，嚎啕，像个血球一样，手和脚都小小的，稚嫩的粉扑扑，护士惊讶的诶呀了一声，对母亲说：这个孩子，右手是六个指头。
　　母亲微微一笑。
　　护士也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把孩子放在襁褓里，却突然声音颤抖：“医生，这孩子……这孩子是不是双性人？”
　　母亲还是看着灯光满足的微笑。
　　原筠的母亲，总喜欢教原筠唱儿歌，甜美的声音，教原筠唱虫儿飞，原筠小时候最喜欢这首歌，他稚嫩的手，还在钢琴上练习过这首童谣。
　　“筠筠，我的宝贝。”母亲蹲下来，对原筠微笑：“你是特别的，我最特别的。你和这群活着的垃圾不同，不需要改造。你一生下来，就是特别的。”
　　原筠呆头呆脑的看母亲，想吃桌子上放着的巧克力。
　　母亲透过原筠的目光，了然的笑：“筠筠，想吃巧克力？”
　　原筠点点头。
　　“那，你喜欢妈妈吗？”
　　原筠像每一个孩子一样，乖乖点点头，含蓄的期待着巧克力。
　　“那，和妈妈永不分离好不好？你是妈妈的孩子，我的天使，也会是我最完美的作品。”
　　原筠为了得到那块巧克力，点了点头。
　　后来，他时常在想。也许没有要那块巧克力就好了，那块和他小指般大小的巧克力，换走了他右手多余的小指。
　　原筠被绑在冰凉的铁床上，被打了适当的麻药，看灯光，觉得灯光在闪，他闻到了很浓很浓的腥味，很久以后，每当回忆，他就忍不住呕吐。
　　因为那是血的味道，鲜血的味道。
　　电动的声音，原筠被打了麻药，他没有痛处的被切下多余的小指，然后母亲帮他缝合伤口，体贴的原筠微笑：“不会痛是不是？”
　　原筠一直睁着眼睛。
　　冰凉的贴床，泛着银色的冷光，母亲穿着白色连衣长裙，她的脸，若隐若现的倒映在铁床上，母亲拿起原筠被切掉的小指，如获珍宝，她的唇忽然鲜红，眼神也变得妩媚，那么妩媚的去看躺在床上不到六岁的儿子。
　　“筠筠，这样，我们就会永远在一起了。”母亲微微仰头，她修长的脖颈，喉咙微动，鲜红的嘴唇，像一朵大红色的月季在寒冬顶着雪盛开了。
　　她吞下了原筠多余的小指。
　　麻醉过后，原筠痛了几天，很快就好了，他脑袋变得麻麻的，不敢反抗母亲，他的懦弱救了他。
　　母亲爱他，世界上最爱他。爱畸形的他，身体异于常人的他。
　　母亲喜欢穿白色，穿白色杀鱼，喜欢让原筠看她杀鱼。杀一条一条的鱼，有的先斩断头颅，一刀下去，身子还在动弹，血像烟花溅得绚烂。
　　或找一条活蹦乱跳的鱼，按住，用刀活剐，从腹部开始，还能看到属于活物的组织，活剐时，是不会先流血的，往往把肉切下来，血才会流……
　　流成一条河，脚踩进去，就满是罪孽。
　　原筠开始讨厌母亲喊他筠筠，开始讨厌“筠筠”这个名字。
　　但在很多年以后，原筠又喜欢了。原因是林秋笙喊他筠筠，林秋笙年轻健康的气息，像春天，对待枯萎的枝叶同样温柔。植物是很敏感的，敏感的嗅到一丝生气，只要闻到，就会不管不顾，管你是地缝，还是贫瘠土地，照样开花，活给你看。
　　对于其他人来说，就不由觉得有点恶心了。因为那本该是干净的土地，不适合死皮赖脸的花，突兀的生长。
　　“筠筠？”林秋笙试探的轻轻搂住原筠：“真的不去医院？”
　　原筠脸色苍白的摇摇头，他乞求林秋笙不要带他回家，因为他突然想起他不能把肮脏的回忆带回家。他不要去医院，医院不是什么好地方，他伤痕累累，不想让人用探究的目光，去揣测，他怎么了，因为什么原因，搞成这幅惨样。
　　他好累，呼吸发沉，眼睛里涌上泪水，就又是一层迷雾。
　　林秋笙把手放在原筠的额头上，另一手放在自己的额头上，林秋笙的目光是担忧的，温柔的。他的脸，是英俊的，帅气的。身体是健壮，健康的……
　　“不发烧。是不是胃炎？”林秋笙揣测，但他隐约明白，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泪水突然夺眶，原筠无声的哭着，他的泪，是滚了线的珠子，慌乱的跳在地上，再也无迹可寻。
　　林秋笙焦虑，他不知道怎么找一个人掉落下去的眼泪，正如他安抚不了原筠。他耐心，温柔的要去抱原筠。
　　原筠却忽然推开他，捂着脸凄凄得哭着，好像有半截身子断了，被折断了，他的原筠，或许一直是断的，断成一截一截的，是勉强靠什么东西糊上的，那么脆弱，那么不堪。
　　原筠的哭着，他看林秋笙，目光是恳求，悲痛，无法回头，绝望。林秋笙忽然站起来，他自己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站起来的。
　　只是身体快速的反应，像是要避难一样。
　　脑子也一样，他受过的训练，经验，都在此刻让他的心受苦。只这一眼，他和原筠对视。
　　林秋笙就不明白的，不明白的明白了什么。或许这样说真的很矛盾，但人在大难临头时，或多或少都会感觉出什么。
　　原筠白色的脸，哀痛的目光，楚楚的望着他，那是一个渴望赎罪，渴望救赎，渴望拥抱的目光。
　　一时间，所有的线索，是原筠的眼泪，又一滴一滴回到林秋笙手里，林秋笙的心在拒绝，脑子已经快速的把它们穿好，穿在一起。
　　天哪！天啊……原筠……原筠……林秋笙望着原筠青白色的脸，他想起了魔女案的多个案发现场，铁床，杀猪用的塑料布，溅到墙壁上的血，残缺的尸体。
　　和尸体的臭味，那种味道，没有人想再闻第二次，那是被害人绝望的失禁。
　　失禁，林秋笙也在失禁，他的灵魂在失禁，一点点拧巴，像拧毛巾。
　　天啊，原筠……天啊……


第四十八章 我不能
　　林秋笙看自己的眼神，让原筠有一种被生吞活剥的痛苦，他看他，好像觉得原筠已经疯了。
　　原筠的体内缓慢的，蒸腾起苦涩。巨大的痛苦来临，使他的皮肤发痒，轻轻颤抖。他看着林秋笙，觉得自己心跳，忽然就停止了。
　　他想，他同样病态。
　　痛苦慢慢使他平静，他从绝望中获得宁静。原筠伸手，擦掉自己的眼泪。他看着林秋笙，看林秋笙扭曲的神情。他猜想林秋笙知道了多少，如果他要问，他不能说。
　　始终，原筠明白。他唯一不能背叛的人，是她母亲。而林秋笙，他只希望，他活着。
　　原筠的牙齿发颤，他想他母亲或许会有一天来找他，他逃不过的，没有人能从她母亲手里逃过。他后悔了，他甘愿一辈子被关在精神病院里，或者被他母亲拆得破破烂烂……他不该来找林秋笙。
　　林秋笙……会死的。像是预感，在不停警告原筠，林秋笙蹲下来，伸手轻轻把原筠抱在怀里，原筠的身体，就像尸体一样冷，林秋笙抱紧他，原筠没有任何回应。
　　林秋笙抱紧原筠，跟原筠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原筠。”
　　原筠眨了眨干涩的眼，缓缓的扯出来一个，僵硬的微笑，他说：“不要道歉，林秋笙，你会恨我的。我不能保护你，他们说的对，我会毁了你，说真的……”他干巴巴的重复：“我会毁了你。”
　　半响，林秋笙说：“我不会让你毁了我的。”他捧着原筠的脸，摆出原筠认识的神情，温柔的，让人安心的神情，他说：“我爱你。”
　　原筠不愿承认，他把目光飘走。
　　林秋笙用固定住原筠的脸，他一字一句，郑重的向原筠承诺：“不会有事的，你是得了胃炎，你只是身体不舒服，喝了药，就会好，好吗？”
　　原筠看着林秋笙，像是讥讽，像是悲哀，又如同怜悯自己，他的手非常冷。
　　林秋笙把他按住，严肃的对他说：“原筠，你什么都不知道。”原筠一愣，林秋笙的眼睛，看起来像块石头，人们总说，黑色的眼睛像黑曜石，这是真的，林秋笙的眼睛，像石头，他的目光让人如鲠在喉，原筠穿肠破肚的痛，痛到不能再痛。林秋笙教他说谎，原筠看出，林秋笙也在对他说谎。
　　林秋笙把沉甸甸的目光，压抑的东西隐晦的传递给他，他紧紧握住原筠的手腕，像要折断一样的握着。林秋笙每一句话，都是咬着牙说的，但他非常平静，他对原筠说：“你什么都不知道，对吗？”
　　原筠看着他，点点头。他确实知道的不多，他只是……害怕，他知道他母亲会找到他的，她不会放过他，不会原谅林秋笙。
　　她会杀来他，说真的。
　　林秋笙因为原筠的话，长呼一口气。低头，沉默不语，原筠看见，从林秋笙低着的脸上，滴在地上的水珠。林秋笙眼里是泪水，但他没有管，他抬头，像做了生死之间的决定，原筠知道，他害惨了林秋笙，是他，他硬把林秋笙拽进这个漩涡，他会使林秋笙跌进绞肉机，他真的会破破烂烂……
　　原筠害怕，非常害怕，他想躲，却无处可藏。
　　林秋笙对原筠微笑：“你什么都不用担心，你什么都不知道，你记住，原筠。今天你只是不舒服，身体不舒服。”
　　他握住原筠的手。
　　原筠脸色苍白没有回答。
　　“魔女已经死了。”林秋笙松开握着原筠的手，改为轻轻抚摸原筠的手臂，他对原筠说：“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原筠愣住，眼神迷茫，他惊恐的看着林秋笙。
　　“听我说。”林秋笙跟原筠讲：“都结束了，早就结束了。不管和你曾经有什么关系，你必须告诉我，原筠。”
　　“我不能……我不能说。”原筠简直快吓昏过去：“你不是……你不是她……她会来的，会来找我的……”
　　“原筠！！”林秋笙低声呵斥，目光如炬，紧紧看着原筠慌乱不安的眼睛：“魔女已经死了，郭香茹已经死了。”
　　原筠脸色一白，嘴唇颤抖。
　　“你吓坏了。”林秋笙把自己的大衣盖在原筠身上，哄诱他站起来，好让他带他回家，他在原筠耳边小声而轻声的问：“筠筠，你为什么害怕魔女？”
　　原筠心神俱裂，慌乱的看林秋笙。
　　“你小声的跟我说。”林秋笙很有经验对被吓坏的人，他放慢语气：“这很安全，我让你感到安全不是吗？筠筠，是我，没关系，你小声跟我说，我不跟别人讲。”
　　原筠吓坏了，哭得睫毛黏在一起：“我……我……我不能……不让我说，我不知道……不知道……”
　　“我想帮助你，筠筠。”林秋笙搂着他，两个人坐到车里：“你什么都不说，我怎么保护你呢？”
　　原筠忽然变得理智：“你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才安全。”
　　“不是的。”林秋笙用手抚摸他的头发，对他很温柔：“你知道魔女是谁，她是连环杀手，她是没有感情的反社会精神病，可她已经死了……”
　　“她根本没有死！！！”原筠哭着朝林秋笙大喊，他捂着脸，几乎崩溃，指缝里露出眼白：“郭香茹！郭香茹根本不是魔女！！！”
　　林秋笙五脏俱焚，浑身像着了火。
　　原筠哭着，崩溃的侧脸看他：“我母亲……母亲……最擅长的，就是蛊惑别人，替她杀人，她不喜欢动手……但她喜欢血和肉，她喜欢鱼……”原筠低头呜呜得哭着：“郭香茹以前是我们家的保姆，对于魔女，你一无所知，林秋笙。”
　　林秋笙喉咙疼痛，他按住原筠：“听我说，原筠。魔女案确实已经完结了，我们所有的证据，都能证明郭香茹犯案。”
　　原筠露出一个悲哀的眼神。
　　林秋笙说：“你吓坏了……”
　　“你不信……”
　　“不。”林秋笙把原筠抱在怀里，勒得很紧：“不是我不信，你知道，我是最信任你的人。我永远无条件相信你……但我不能，我不能……”


第四十九章 一个案子
　　早上，一月初的天，雾蒙蒙的阴冷。林秋笙带着手套，面容镇定，带着专业性的冷静从容，平和的听着警察的叙述，刚入职的民警，遇到最大的报案就是老公出轨，老婆持刀威胁。可怜的新人，头一次见到凶案现场，吓坏了，刚吐完，脸色难看，结结巴巴的努力的专业的跟林秋笙描述第一现场，林秋笙那种稳定的从容感染了这位新人，逐渐也呼吸平缓，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吐出来：“就是这些了……”
　　林秋笙温和的点点头，目光深邃：“好的，谢谢。”他站在原地，听着法医取证，拍照的声音。环顾现场，他有个习惯，凶案现场，他会站在原地，把一切都纳入眼底，这样善于他思考。
　　人群流动的地铁站，多个摄像头，空气里漂浮着各种气味，林秋笙安静的看着距离他不远的尸体，推测着受害人的年龄，职业……
　　“林秋笙……”耳边忽然响起原筠的声音，林秋笙看着满地的血，血的味道唤醒了他的记忆……从原筠平地一声雷说出的秘密，已经过去一两个月了，林秋笙只是搂紧原筠，发誓不惜一切保护原筠。
　　原筠的回答，是不信任，怜悯而讽刺的眼神。和紧紧缩在他怀里，渴望他抚摸的身体。极端的不安，极端的偏执。林秋笙对原筠说的话，做出分析，现在没有证据，能证明魔女没有死。
　　更没有证据，能证明，死的人不是魔女。
　　太匪夷所思，但林秋笙提高警惕，永远不要对人性的恶，产生怀疑，善与恶都是毫无底线的。
　　他开始无声的调查，并对原筠下了命令：不要跟任何人提起这些事。
　　原筠翻了个白眼，冷冷的点了一支烟，烟雾中露出他美丽的侧脸，长长的睫毛，具有攻击力，他吐出一口烟雾，对林秋笙说：“我还没有疯。”
　　“头儿。”孟正明最近看了不少电视剧，又开始变动了对林秋笙的称呼，从林队，变成头儿……
　　头儿：发号施令，思考纵横全局的头脑。
　　需要一丝不苟的专业精神。
　　林秋笙接过孟正明递给他的档案，仔细的翻看着，孟正明则在旁边，不满的对这边负责的刑警说：“已经死了三个人了！加上这个，就是四个！已经可以肯定是连环杀手，你们为什么不上报？”
　　对方对孟正明的指责，冷嘲热讽的愤怒：“没有任何关联，都是一刀被捅死的，你知道这里居住多少人吗？又有多少即兴的一刀致死？我们怎么连在一起？”
　　孟正明更加愤怒：“那要你们干什么？连……”
　　林秋笙把档案合上，声音没有任何起伏，问孟正明：“说完了吗？”
　　孟正明噤声，明显不服气。
　　林秋笙看向负责这个案子的刑警，朝他点点头：“这个案子现在由我们接手。我们队是专门负责连环杀手的，你们是负责单一的凶杀案，这个案子可以转交给我们了。”
　　对方对林秋笙的态度比较满意，也放松语气：“真的是一个人干的？”
　　林秋笙没有回答，拿出手机朝着地铁的路线图拍了一张照，放大一块区域的红色路线，递给对方看：“是的。死因是一刀致死，但所有人受害人身上，都在不同的地方被划开，划的线连在一起……你看看，是不是很眼熟。”
　　对方凑过来看，不由睁大眼睛：“这是……”
　　林秋笙没什么表情，理智的回答：“地铁的路线图。”
　　“我还以为……”对方不可思议，惊讶的不断的放大路线图，又缩小：“只是凶手不小心划到的……没想到连在一起……竟然是地铁的路线图。”
　　“这些伤口，在法医的报告里，都是死后造成的。从尸检报告来看，这个凶手有精神问题，但不是虐待狂。都是一刀致死，唯一的划痕是在死后造成，这是有原因的，凶手在表达什么，他很愤怒很焦虑，这一点从受害人从一个礼拜增加，变成两天增加一位受害人，能看出凶手精神临近崩溃。”
　　“陶美，你需要调查从凶杀案开始的那段时间，这条地铁路线发生过什么，要细致，多小都写入报告。”
　　陶美拿着笔记本，点点头。
　　“孟正明，去跟着法医和取证组，我要完整的报告。李欣和我一组，我们去跟受害人的家属谈谈。”
　　李欣对林秋笙点头，跟着林秋笙上车，林秋笙闭目养神，李欣开车。林秋笙忽然睁开眼，打电话给陶美：“调查监控，看看你能不能发现什么。”
　　陶美说：“可是现场的那些警察已经看过了，什么都没有发现。”
　　林秋笙平静的回答：“再看一遍。我们面对的是精神极度紧绷的凶手，他不会轻易犯错。所以查不到也是正常的，但这是地铁站，这么多摄像头，不可能拍不到一点我们想要的东西，尸体上的部分路线图，需要时间绘制……把受害人倒下去的前后十分钟监控发给我，我看一下。”
　　“好的，林队。”
　　林秋笙挂了电话，打开笔记本。
　　李欣拍了拍方向盘，这个团队里她是刚来的新人，她试图和林秋笙搭话：“林队，凶手是怎么做到不被监控和身边的人发现的呢？”
　　林秋笙看着监控，回答：“晚上的末班地铁，十点半的地铁，几乎空无一人。受害者在等地铁……”林秋笙看着监控：“身边的人上了一天班，都很累了，很疲倦，大家保持着距离，受害人在看手机……”
　　他几乎自言自语：“离末班地铁还有二十分钟，受害人太累了，他站不住了，时间还长，于是他坐到了休息的椅子上，闭上眼……睡着了，他睡得太沉了……地铁的到站的声音都没有吵醒他……这么大的声音，就算有嗜睡症的人也会睁开眼睛。”
　　林秋笙打开手机，给孟正明打电话：“让法医检测一下受害人的血液，他睡得太沉了，不太对劲。凶手很可能早就潜伏在他身边，给他下了药。”


第五十章 女儿
　　“会不会尸体被移动过了？”孟正明那边把电话用脸和肩膀夹着，戴着手套的手指正仔细的在尸体的衣服上看看有没有被遗漏掉的蛛丝马迹。
　　“不太可能。”林秋笙说：“除非监控被改过，让鉴定科查一下。”
　　“好嘞。”孟正明回答，他从尸体衣服的口袋里，拿出一张被折叠了的小票和一张字迹不清的电影票：“哦……”他把小票慢慢打开：“拿铁咖啡，好品味啊，嚯！50一杯？怎么不去抢啊。头儿……”孟正明想起还在跟林秋笙通电话，于是汇报：“受害人在昨晚九点45，买了咖啡。”
　　“很好，去调查取证。”
　　“没问题。”孟正明又咂舌：“还有一张电影票，好像被水打湿了，皱皱巴巴什么也看不清。”
　　“日期能看清吗？几月几号几点开场能看清吗？”
　　“12月……”孟正明努力睁大眼睛：“不行！太费劲了，只能看见12月。”
　　林秋笙漠然，闭着眼揉了揉太阳穴：“有什么进度再联系我。”
　　“好嘞，头。”
　　林秋笙把电话挂断，继续看监控，调速加快……没有什么发现，受害人穿着蓝色的条纹运动服，背着黑色的公文包。
　　运动服和公文包？
　　林秋笙拿出手机，昨天是星期三，现在还没有查清受害人的身份……林秋笙只能大概做出推测，他搜索了被害人身上的运动服，名牌，一套下来三千左右，公文包似乎是很平常，随处可见的公文包，这两样搭配起来，不是很奇怪吗。
　　正常的上班族，会穿运动服上班吗？自由职业？那应该要查受害人最近的活动路线，但现在受害人身份不明，无法查询。
　　在晚上九点45分买咖啡，受害人……林秋笙闭着眼睛回忆，体脂率看起来很高，应该是平时不注意身体健康。晚上喝咖啡……如果是有长期不良的生活习惯，很可能患有神经衰弱，偏头痛？那对地铁的声音，那么大的机器声音，应该有排斥反应。
　　林秋笙重新把笔记本打开，看监控……地铁最晚班次是在十点半，监控在十一点自动关闭，早上五点自动开启。
　　受害人死亡时间，在昨晚十点左右。
　　监控没有拍到受害人死亡，今早发现受害人尸体垃圾桶里，发现人是保洁员。
　　也就是说……犯人正好抓了监控关闭和开启的空子，在昨晚十一点和今早五点之间？不对，受害人应该是在昨晚十点左右身亡。
　　换个思路……林秋笙皱眉，手指敲着笔记本，三名受害人，第一位王小姐，死因是刀伤导致失血过多……失血过多，不够果敢啊……在右手手臂上被刻下划痕，林秋笙把档案打开，拿出照片和地铁路线图对比……
　　刻的应该是大马牌……
　　第二名受害人，李先生。死因喉管割断，窒息死亡……充满力量的死因，犯人在进化，越来越熟练，不再犹豫。一刀就把脖子割开了，现场的血脚印表面，犯人很可能注视了一会正在死亡和死亡后的受害人。二号受害人的胸口被刻上的路线图，应该是大马牌到宽慧门。
　　血腥，凶暴，没有犹豫，从尸体上来看，犯人已经具有了反社会的残忍，但和一号受害人差得有点多，一号受害人身上，显示了犯人的犹豫，懦弱。二号已经完全不同了。
　　三号受害人，暂时无名。死因：大致是被刀捅进胸口(因法医还未出报告，现在暂不明确)，后背被刻上的路线图，是宽慧门到中医院。
　　现在的问题是：
　　为什么要刻路线图呢？
　　“林队，我们到了。”李欣找了小区停车场，把车倒进去。
　　一号受害人家属。
　　林秋笙慢慢呼吸，保持冷静。点点头，他和李欣下车，上电梯，15楼bc号。
　　门上还贴着去年过年贴的福字，本该在今年换成新的，但估计可能近三年都不会再贴福字了，林秋笙默默的想。
　　按响门铃。
　　开门的是头发花白的老太太，眼睛还红肿着，一听李欣说是警察，悲痛欲绝的流出眼泪，站不稳的摔坐在地上，林秋笙习以为常的伸手把人搀扶住，老太太一百斤的体重砸在林秋笙的胳膊上，林秋笙心里忍不住生出同样的疼痛。
　　但他不能，这是他的工作。
　　同情是没用的。
　　“节哀。”林秋笙说，半扶半架的把老太太扶到沙发上，对面墙上有两张黑白照，旧的照片是位中老年男性，看上去精神很好，正在微笑。
　　新的照片，是个不算漂亮的女孩。可是很年轻，哪怕只是一张黑白照，也这挡不住女孩的活泼与生气。
　　她的一生，本不该用相框框住。她本可以去做任何她想做的事。
　　节哀对于老太太来说太空白了，空白的让人心痛。刘老太太是一号受害人王小姐的母亲，她目光呆滞，还泛着泪，就这样坐着，不断的流着眼泪。
　　李欣不忍再看。
　　林秋笙把他自带的保温杯放在茶几上拧开，把茶水倒进茶几上一个有猫咪和草莓图案的马克杯里，他把茶递给刘老太太：“喝一点吧，有安神的功效。”
　　刘老太太一看见林秋笙手里的马克杯，就双手捂着脸，压抑的悲哭起来，她的哭声，充斥着绝望与哀痛。那是她女儿常用的杯子，林秋笙知道，她会用这个杯子喝点安神的茶。
　　刘老太太接过，身体不自觉的颤抖：“凤啊……凤啊……”悲从心起，肝肠寸断。
　　她缓慢的抿了一口茶，泪水掉进茶水里。
　　李欣等着老太太喝了几口，才柔声的慢慢的问：“阿姨，我们是刑警，要问你几个问题……”
　　刘老太太把目光移到李欣脸上，却刺痛了眼，她不能再看她。于是只好看身为男性的林秋笙。她哭着，苦笑：“问吧，问吧，凤……我的女儿……我的心肝肉……”
　　她忽然咬着牙，咬碎了牙看着林秋笙：“我这心，活生生被挖了一块。警察……警察同志……犯人呢？犯人是谁？是谁和我的凤有这样的仇恨？要杀了她？！”
　　林秋笙蹲下来，把目光放到刘老太太眼睛上，直视着她：“我们现在还不知道犯人是谁，但我保证，保证我们会抓到犯人。”


第五十一章 想我了吗
　　“林队。”从受害人家里出来，李欣盯着林秋笙手里的白色保温杯：“你给那个老太太喝的什么啊？泡的茶？”
　　“安神的茶。”林秋笙倒在杯盖里，低头喝了一口，问李欣：“你要吗？”
　　李欣刚把安全带系上，闻言，她看向保温杯的杯盖，林秋笙刚用这个杯盖喝过茶，有淡淡的水印。李欣哦了一声，不太自然的想去拿林秋笙手里的杯盖，双颊泛红，她伸出双手……
　　林秋笙却从车里拿出一包一次性纸杯，他没注意李欣。拿出个纸杯，纸杯上还印着圆嘟嘟的熊猫。林秋笙不自觉笑了一下，把茶水倒进杯子里，递给李欣：“尝尝看，里面有茯苓，玫瑰，酸枣仁，大麦，味道不错的。”
　　李欣后知后觉的从浅色的茶水里看见自己的脸，她尴尬的接过“谢谢……谢谢林队。”不自然的啜着茶水。
　　她用余光看见林秋笙还在盯着手里的纸杯看，不由问了一句：“怎么了，林队？”
　　“嗯。”林秋笙笑：“没什么，这个纸杯是我儿子选的。比普通的要贵三块，估计是上面印有熊猫吧。”
　　李欣一口水差点喷出来：“你结婚了？！”
　　“是啊。”林秋笙有些摸不到头脑，伸出手指：“我一直戴着婚戒。”
　　“我还以为你戴着玩的。”李欣哈哈笑了两声，笑容干涩：“你结婚好早，孩子都有了？”
　　林秋笙把保温杯拧上：“嗯，要小孩要得早。我喜欢孩子。”尤其是原筠给他生的。“不聊了，咱们得去二号受害人家里问问。”
　　“好的。”
　　一天问下来，并没有得到太多有用的信息。家属悲痛欲绝，但对谋杀都没有头绪，这两位受害人，都是努力生活的普通人，没有结过死仇。
　　工作一天，小组成员也已经疲惫不堪了。林秋笙请大家简单的吃完饭，就让大家回酒店了。
　　这次是跨省的工作，这边的警局给安排的住所。普通酒店，两人一间。
　　林秋笙和组员都没什么意见，他和孟正明一间，孟正明先洗得澡，林秋笙还在翻档案，想着能不能找出什么线索。
　　他抬手，看了眼时间。七点了……林秋笙给原筠打了个电话，他以为原筠不会接。
　　他要到这边留宿工作，原筠气疯了。用刀划烂了好几副油画，魔女已经让原筠焦头烂额，好几次临近崩溃。他想放手，可是做不到，魔女也是，林秋笙也是。
　　原筠过了害怕的阶段，只剩下难以压制的愤怒。
　　“筠筠？”林秋笙难忍笑意，他揉了揉眼下的皮肤：“吃饭没有，想我了吗？”
　　“……”
　　“怎么不说话。”林秋笙问他。
　　“我恨你。”原筠闷闷不乐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
　　林秋笙被噎得一愣，用圆珠笔在便签上画着横线。他说：“不要这样说，筠筠。我爱你。”
　　原筠把电话挂了。
　　传来一阵忙音。
　　林秋笙没有再打给原筠，只是去楼下前台买了一包烟，站在酒店门口吸烟，他很久【鬼 姐姐 鬼 故事】|gui JJ. N e t|没有吸烟了，已经忘了烟过到身体里那种令人上瘾的快乐。
　　他叼着烟，忽然望向天空。夜晚很凉，周边的路灯明亮，他没有看到月亮。只看到飞蛾或别的虫，执着的在路灯边围绕。
　　现在这个年代，已经不需要月亮了。
　　橘黄的灯，暧昧的吻在原筠的皮肤上，原筠手臂张开，躺在床上。他把手压住自己的眼睛。慢慢的，原筠又把四肢【鬼 姐姐 鬼 故事】|gui JJ. N e t|都舒展开，忽而翻身躺着，他把林秋笙的枕头抱在怀里，用鼻尖嗅，他企图得到一点点林秋笙的味道，或林秋笙的爱。
　　但两者，他都失去了。
　　“啪！”枕头被狠狠摔到衣柜上，滑落到地面。原筠无声，一句话也不想说，懒得说。他把自己也下滑，头顶几乎着地，而身体还在床上。他把身子弓起，像柔软的蛇。两条腿，曾无数次缠住林秋笙。而现在，它们，却又放跑了林秋笙。
　　原筠在灯光下，看自己的腿，伸直的腿……他动了动脚趾，圆润的十个粉色指头……胸口一缩，像拉伸带，忽然一紧一勒。满头的汗，冷汗，原筠像一只虫，侧身蜷起自己，他喃喃，忍痛的眯起眼睛，把自己的手藏在怀里。
　　林秋笙……他想。
　　他又想，他本有十一个手指……一想起，不存在的手指，霸蛮不讲理的痛起来。就好像他这个人，一样招人讨厌。
　　原筠泛起一丝微笑，又忍住。几乎咬下嘴里的肉，他很痛，从精神病院里留下的病。头晕目眩中看见林秋笙的影子，林秋笙回来了？
　　“老公？”原筠眯着眼，很想把林秋笙看真切一些。林秋笙对他笑了……这不是林秋笙，原筠想，他刚挂了林秋笙的电话，林秋笙要是见到他，会摆出一副严肃说教的模样。
　　那是他自己幻想出来的林秋笙。对他那样好，同他温柔微笑，永远不会离开他。“林秋笙”解开衣服，上衣的扣子一个一个解开，然后他捧住原筠的脸，压在原筠身上，吻了起来。
　　原筠像一个喝醉的人，他不愿清醒。宁愿装疯卖傻，他含住手指，口齿不清：“林秋笙……林……秋笙……林秋笙”
　　他并不重欲，他只是想他，想他可以抚摸他，拥抱他。
　　他不愿意一个人。
　　却不得不对林秋笙放手，如果他不放，林秋笙那样性格的人，只会忍着，他离开林秋笙，林秋笙会一辈子忘不了他。可他在林秋笙身边，他回来了……他不可捉摸的坏脾气，神经质，发疯的咒骂……林秋笙或许不会离开他，但会从心底一点点疏远他。
　　终究，爱上他人。
　　林秋笙是喜欢弱小的，他爱弱小。爱拯救，爱包容与宽容，他是一个英雄，可以允许原筠活剐了他，而不会原谅原筠把他困在原地，变成狗熊。
　　如果他和林秋笙说这些，林秋笙会笑笑，骂他傻瓜。
　　可原筠明白，等有一天，林秋笙变得不像林秋笙了，他就会开始憎恶自己，无比的，无比的憎恶……等林秋笙回过神，他会后悔爱上原筠，他或许还会同情原筠……
　　原筠发誓，如果林秋笙有一天有那么一点……一点一点点不爱他了。原筠就要把他剁碎了喂狗。
　　说真的。


第五十二章 画展
　　林婶用一碗虾仁蛋羹把林啾喂饱，送去学校，惯常去菜市场买了新鲜的菜与肉，和刚才摘下来散发着香甜气的草莓。她猜想，照往常原筠还在睡，或许因为工作原因，原筠的睡眠是很不定的，有时候彻夜不眠，有时候整日都在昏睡。
　　她打开门，想喂一喂原筠饲养的两只金贵孔雀。门开了，是阳光，白色的孔雀用喙整理着它美丽的羽毛，它圣洁，高傲，正如它一尘不染的美丽，原筠正用手捧一把食粮，另一只绿孔雀正从他手里乞食，低顺头颅，冠羽低下，原筠穿着白色的衬衣和白色的睡裤，他又瘦了，整宿无眠，安眠药的吞食，使他的骨骼越来越像他吞的那两片安眠药，白惨而干硬。原筠把窗户开着，冷冷的晨风呼进来，鼓动他的衣服，灵巧的钻进他的皮肤，衣服吹得像帆，好像一去不返的远航。
　　原筠低眸，不语。轻轻注视着，他的唇，微微张开，没有闭合。他是在发呆……
　　林婶与他比手语：起得好早……
　　原筠把眼球转到她身上，又不动声色的转回来，他松手，把手上的食全撒到地上，无声的站了一会，原筠声音干哑：“我觉得我又要失去林秋笙了……”他呆愣愣的站着：“我不想失去他……”
　　林婶急忙的比：怎么会？秋笙很爱你……
　　“爱我？”原筠凄怆的惨笑，质问般的呵笑出声：“他不爱我，他不爱我……我……”
　　白墙被人一砸，原筠的手抵在墙上，流了血，他低头，任血流下，他说：“他爱我，为什么我还会寂寞？”
　　他不想看林婶的回答，他不需要。原筠坐在地上，脚趾蜷缩。林婶走过来，轻轻把他搂到怀里，搂得很紧。她看不得原筠受委屈。
　　最后，林婶用手语道：你想要的，都会实现的，筠筠。
　　原筠咬唇，低头不语。
　　林秋笙忙着破案，却仍旧没有什么结论。嫌疑人调查，还没有答案。
　　陶美说：“林队，这段路线最近发生的事我都查了好几遍，真没什么需要注意的。”
　　林秋笙翻档案：“肯定有所联系。凶手在被害人身上弄出的伤口，是地铁的路线图。从被害人被谋杀的手法上来看，也不是施虐型的凶手，不具备冷酷和理智的谋杀。更像是报复，冲动犯案……但受害人之间并不认识……”
　　孟正明咬着手抓饼，他说：“头儿，就是破案也不能不吃饭啊。”
　　林秋笙看着案子笑了笑，没回话。
　　李欣从桌子上拿了一个手抓饼，她咬了一口皱眉，她不喜欢番茄酱。把手抓饼放到一边，李欣忽然说：“林队，你看这个……”她把手机递给林秋笙：“天才画家靳原筠画展，你看底下还有其他不出名的画家的照片，这个人，是不是跟三号受害人长得有点像？”
　　靳原筠……听到原筠的名字，林秋笙眉心不由一跳，他拿过手机，忍不住在原筠的照片上停留一秒，随后才看向其他画家。
　　“靳原筠挺出名的，这次的画展估计他不会来。”李欣继续说，她咬了一口手抓饼，强忍着番茄酱的味道，不由烦躁：“他的画我看过，与其说他画得有多好，不如说他的画给人一种震撼感。我以前挺喜欢他的，美男子。就是结婚了，对象是个男的，好像在电视台出柜了……”
　　李欣一抬头，发觉孟正明和陶美的眼神都很奇怪，不由反省自己说错了什么，她试探的问：“怎么了？”
　　陶美跟她小声说：“林队就是靳原筠的老公。”
　　“哈哈……不好笑。”李欣下意识反驳：“怎么可能？”林队不是有儿子吗？她去看林秋笙，发现林秋笙专注看手机，握手机的手，已握得骨节泛白。
　　那是克制。
　　李欣立马闭嘴了。
　　“小孟跟我去画展看看。”林秋笙已经把手机还给了李欣，站起来拿了外套。孟正明一向活泼，现在也噤声，怕说错话。
　　车高速行驶。
　　林秋笙和孟正明到了博物馆，今天二层展览原筠的画，租展一星期，就要付给原筠三百万，这还是听管理人员说的。
　　“成人两百六十一张票。”门口工作人员说：“靳原筠的画展是三百。”
　　林秋笙心情有点复杂。他和孟正明拿出警|徽，工作人员警惕的看着他们，说要去找领导。
　　“不用了。”原筠穿着银灰色西装，帅气逼人，他皮鞋踩地，有种凌驾一切的架势。原筠没看林秋笙，把保时捷的车钥匙扔给工作人员，他冷着脸：“他们跟我一起的。”
　　说完就往里走。
　　“等等……”工作人员叫住他。
　　原筠站住，冷笑的弯了嘴角：“需要我给你停车小费？”他把墨镜摘下来：“你不知道我是谁？”
　　“靳先生……”工作人员脸一红又青，最后憋屈的讲：“您请。”
　　“呵。”原筠眼神中有一点轻辱，他冷笑，皮鞋踩在地面声声有响，但很轻，在人群众多中，并不明显，但却如同踩在林秋笙心上。
　　“天哪，靳原筠？”
　　“不会吧，他从没出席过自己的画展。”
　　“好拽啊，听说靳原筠风评不好，好像来者不拒。”男人小声的跟同伴坏笑：“我有个朋友是干媒体的，听说靳原筠睡过的女人没有一车也有一房子了。连冰冰都睡过。”
　　“那个女明星冰冰？”同伴同样坏笑，轻蔑的朝靳原筠看过去，又羡慕嫉妒他身上的西装和手表，均是奢侈品牌。
　　“怪不得……”
　　不堪入耳，林秋笙几乎听不下去了。
　　原筠却直接走过去，眼神打量两人，嗤笑般：“别瞎放屁。”他带点京腔：“我他妈是gay，同性恋是什么，你懂么，孙子。”
　　两人脸都憋红了，似乎没想到原筠会过来反击。
　　原筠看他们两个一会，口齿清晰的吐出两个字：
　　“傻|逼。”
　　“你有什么可牛的，还不是靠我们买票你才能吃得上饭！”对方气红了脸：“你是gay还是直男管我什么事，二椅子有什么可牛的！你别有艾滋吧！同性恋！”


第五十三章 叫老公
　　“会说人话吗？”孟正明撸了袖子，肩膀却被林秋笙按住。林秋笙站在那，脸上被阴影遮住，他的神情莫测，让孟正明莫名觉得对方有几分恐怖的阴郁。
　　林秋笙按住他，理智而冷漠：“我们是来工作的。”
　　你老婆都让人骂成这样了？你还在想工作？！孟正明把眉毛古怪的拧在一起，好像吃了苦瓜。
　　现场喧哗，原筠对辱骂只是冷笑，他跟对方说：“你知道我脚上穿得这双鞋要多少钱吗？”
　　男人还没反应过来，心窝挨了一脚，猛然摔在地上，像翻了壳的乌龟，倒在地上痛呼。
　　“操|你妈！”男人的同伴一拳要捣在原筠脸上，原筠嘴角噙着不屑，他眼神向下，轻辱嗤笑。
　　孟正明惊呼一声，只见原筠一手擒住对方手腕，往后一折……对方痛得大叫，原筠目光冷冷，他一脚踹在对方膝窝上，使得他双膝直接一跪，原筠听到尖叫与哀嚎，愉悦的轻轻挑了嘴角，他觉得还不过瘾，于是一脚接一脚踹在对方背上。
　　“意大利手工定制的皮鞋，质量很好，就是踹断你的骨头，我的鞋都不会有一点褶皱。”原筠笑。
　　几个保安快速跑过来，试图阻止原筠，林秋笙把警|徽露给他们看：“这里由我们负责。”
　　他对孟正明说：“全都扣走，寻衅滋事。”
　　林秋笙亲自去押原筠，原筠身姿高挑，嘴角挂着漂亮的冷笑，西装穿在他身上好看极了。原筠抽出怀里的手帕，细致的擦自己的手指，林秋笙淡淡说：“去警局说。”
　　原筠眼角瞥他，神情明媚，兴奋还未在身体里消化完。他舔了嘴角，像偷腥的猫。有点妖媚的笑，对林秋笙比了中指：“操，去和我的律师谈吧！”
　　当时原筠如果知道自己即将面临的是什么，他可能会适当的，在林秋笙面前收敛一点。
　　他那点东西，在林秋笙眼里不够看的，林秋笙一捏他后脖颈，原筠几乎软在他怀里，林秋笙冷淡讲：“老实点。”
　　在警局，原筠凭借自己是林秋笙的家属，待遇好一点，没被拷起来，还得到了一杯速溶咖啡。
　　林秋笙平静的注视着原筠。
　　原筠默不作声，眼睛不肯看林秋笙，他在想究竟是暴风雨前的宁静，还是宁静之后的暴风雨。他想不明白，或者他根本不想去浪费时间思考，原筠把左腿搭在右腿上，朝林秋笙笑：“你看我做什么，我很好看么？”
　　“还挺好看的。”林秋笙平和的回答
　　原筠一怔，用手指去摸耳边的碎发。
　　“我还没有看过你的画展，筠筠。”林秋笙双手握着，身体前倾，微微一笑。
　　“没什么大不了的。”原筠把眼神瞥开，脸有点红，他清了清嗓子：“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你看不看我都不在乎。”
　　“要看的，等这个案子结束了，我会花钱买票去看的。”
　　原筠把头低下：“你到底想说什么？你不骂我？”
　　“为什么要骂你？”
　　“我打人，骂人……”原筠说着，自得其乐，慢慢笑起来，不太在乎的把头靠在身后的墙上：“如果没人搅局，我就把他眼睛挖出来……”原筠抿唇，笑了：“再把他手指一根，一根折断，然后再喂他吃进去，你说好不好？”
　　“你不会这样做。”
　　原筠笑：“你真没劲，林秋笙。”他疲惫的眨了眨眼睛，仰头看着白色的天花板，灯光照下来一小圈光晕。
　　“叫老公。”林秋笙在纸上写了什么：“你因当众寻衅滋事而罚款三千元，我会替你付。对方的医药费我也会出……”
　　“噗…噗……噗……”原筠从嘴里发出怪声，他脸色苍白，眼下乌青明显，修长的手指轻轻拨弄着眉毛。
　　“饿了吗？”林秋笙问他：“如果你现在能暂时收起你的阴阳怪气，和坏脾气。我还有时间带你去吃午饭。”
　　原筠没有吭声，过了一会，他卸下重担般，有点驼背：“饿了。”见林秋笙不语，他又补充：“老公，我饿了。”
　　他们去吃午饭，林秋笙点了鸡汤和几个热菜，原筠不怎么吃，林秋笙给他夹菜：“我出差这两天，又不好好吃饭了？”
　　“不饿。”原筠在碗里挑挑拣拣，把西蓝花丢到林秋笙碗里。
　　“呵。”林秋笙嗤笑般，问他：“对了……”他从口袋里掏出原筠画展的宣传海报。
　　“干什么，要签名啊？”原筠冷笑，把筷子戳到林秋笙碗里：“我连你x巴都含过，你突然搞什么纯情？”
　　林秋笙因污言秽语短暂皱眉，身体起了一层浮躁的热，很短暂。他看原筠，警告般的蹙眉。
　　原筠小声道：“签名就签名，干什么这么凶。”
　　“不是签名。”林秋笙把海报铺开，要从手机里找出死者的照片，他忽然想起原筠害怕尸体和血腥的东西，又把手机放回兜里，只问：“这个画家你认识么？”
　　原筠看了一眼，懒散的笑：“画家？你管这只苍蝇叫画家？”他笑：“别让我笑了好不好？”
　　看来是认识了。
　　林秋笙问：“你对他有什么了解？”
　　“他啊……”原筠眯着眼睛，似乎是在回忆，他一笑：“像苍蝇一样烦人，还有，他的才能是零。就算我有一天帕金森了都比他画得好，就是个废物而已。”
　　林秋笙习惯了他讲话的方式：“你看谁不像废物？”
　　原筠耸肩笑，没有反驳。
　　原筠突然皱眉：“你问他……”他突然胃里恶心：“你问这些，不会是因为……”
　　“是的。”林秋笙有点抱歉，原筠本身在就不爱吃外边的菜，他走这两天已经瘦了不少……
　　原筠强忍恶心：“他死了？怎么死的？”
　　“我不能透露太多。”林秋笙给原筠倒了杯茶漱口：“这是工作。”他伸手搂住原筠，让原筠把脸扎在他怀里，林秋笙一下一下轻轻拍抚着原筠的后背。
　　原筠格外老实，他去嗅林秋笙身体散发的热，和林秋笙惯用的洗衣液香，还有林秋笙手指上留下的消毒洗手液的味道。


第五十四章 多么丑陋
　　原筠手指间夹了一根烟，嘴角是若有似无的笑。
　　“三号受害人，名字是张成……”林秋笙停顿，额首在本子上写了什么：“你对他有什么了解？”
　　“了解？”原筠笑出声，手指去搔头发，掩不住轻蔑，眼皮变得很窄的去看受害人的照片：“他求我看他的画，希望我给他一些指导。”
　　“所以呢，你给了吗？”坐在一旁的李欣问，她是头一次见靳原筠本人，不是电视，不是新闻，而是会呼吸的靳原筠。林队的太太，林队与靳原筠一同吃完饭，因三号受害人和靳原筠在同一地方举办画展，所以林队照例询问靳原筠对三号受害人有什么看法，没准能查出线索。
　　烟浓白的雾，好呛人的香烟味道。李欣皱眉，看着靳原筠手里的烟，她有点恼火。
　　靳原筠只是笑，不在意：“我给了。我建议他去找份工作，他不适合画画，我说了，他的才能是零。他的画是垃圾，只适合扔到垃圾桶里。”
　　李欣有点受刺|激，她不由勾了嘴角，咄咄道：“他和你在同一个地方办画展，你说他的才能是零？那你呢？和他在同一个地方办画展，你是不是感觉很恼火？所以你杀了他？”
　　“呵……”靳原筠吸了一口烟，慢慢呼出来。林秋笙皱眉，靳原筠把烟雾弄成阴影，掩住他的脸，他的神情。靳原筠看着休息室的灰墙，说：“世界上总有这种蠢材，愚昧无知，总想靠着努力办成一切。”他笑了笑，看李欣：“就像你一样，小姑娘。他不是和我在一个地方办画展，好好做你的工作吧，调查清楚再跟我讲话。”
　　靳原筠把烟碾在桌子上，烫了不少烟灰，他把烟丢在桌子上，眼皮一抬轻辱的笑：“你看上我老公了，是不是贱哪你。”
　　“原筠。”林秋笙低声呵他。
　　“怎么？”原筠调笑般的腻声讲：“我不能说？我只是你们的询问对象，她却直接诱导胁迫，问是不是我杀了他？”他似乎觉得太滑稽，笑了出声：“她对我的有敌意，我知道因为什么，因为她对你有好感。”
　　“嘘。”原筠对林秋笙笑：“别否认，她已经在你面前撩了三次耳边的头发。”
　　李欣眼眶通红。
　　林秋笙叹气般的凝神定气。
　　“我不想再和你们谈了。”原筠把肩膀向前，用脸颊蹭了一下，他说：“你现在不是我老公，是林队，我有说过吗？我真的很讨厌警察。”
　　他站起来，对林秋笙说：“晚上十点来荔园酒店接我，博物馆请吃饭，我得去一趟。”
　　林秋笙没回答。
　　保时捷开得飞快，原筠面无表情，他厌烦透顶，厌倦像抖落下去的烟灰，带着灰飞烟灭烧枯了的味道。他想，令人恶心，觊觎，而贪婪。没什么比勾引已婚男人，更恶心的事了，像烈火，应该把她烧成灰，就像从他指尖那只烟，落下的灰一样。
　　原筠把几百万的车直接撞到附近公园的栏杆上，剧烈的撞击，内脏晃动。原筠安静的望着车窗外，几米处，有一只喜鹊，正低头找食。重新踩油门，倒车，车依旧能开，只是前面撞出个大坑。原筠不在意，他开车去荔园酒店，他是众星捧月，所有人都恨不得管他叫祖宗，可原筠却不愿有那么多孙子。
　　其他画家也来了，包括博物馆领导，副市长，都想请原筠喝了他们倒的那杯酒。
　　不仅是因为原筠是个稀罕物件，年少成名，一幅画最低都能被拍几千万。更因为，他是靳家的人，靳森然的弟弟。
　　“张成没来？”博物馆的人问。
　　众说纷纭。
　　原筠坐着，露出一点微笑：“他死了，没看新闻么？地铁杀人。”
　　“哦，哦……”恍然大悟：“太可怕了！究竟是谁做的？”
　　“张成可惜了，他的最后一幅画，天使……笔触多细腻，不知道他画的那个小女孩是谁，很吸引人。”
　　“天使？我还没看过，他的前几幅……”那人笑笑，善意的没有评论。
　　“给你，我手机上有，他邀请了我们好几个人去他家里看这幅画。张成对这幅画很骄傲，听说他为了这幅画癫狂了，所以画得格外好，这次博物馆怎么没展这幅画？”
　　博物馆人说：“别提了！本来不会展出他的画，就是因为天使让人耳目一新，才从三楼拐角展出一米，要展他的画，没想到那副画竟然丢了！！”
　　“这幅画……”看的人说：“虽然只是从手机上看，但已经很好，张成是有意模仿啊……这不是他的画法，而且他也画不了这么好吧，这像是……这是模仿靳原筠的画法啊！”
　　大家哗然。
　　有人去看原筠，原筠平静的微笑，去看“天使”这幅画，他给出的答案一如既往，他说：“我再也没见过，比这更垃圾的画。让我作呕。”
　　“也没有那么糟糕，明明画得很好。”有人不平，其实是对靳原筠的一枝独秀不满。
　　“嗯，画得这个小姑娘，很纪实，但笔触真美，这幅画叫天使真不是虚名。”
　　靳原筠把一条腿放在另一条腿上，他虚虚的笑了，说：“恕我直言，在座的各位，有眼无珠，连赏画的能力都没有，更不要说执笔画画了。”
　　“靳原筠！”那人把白酒一饮而尽：“你别狂！你画得又有多好？！无非是靠你哥哥！”
　　靳原筠脸色有点冷，他不怒反笑：“傻缺。”
　　聚会就这样结束了。
　　林秋笙在楼下，拿着一份红豆薏米的芋圆等着原筠，晚风习习，吹过林秋笙的头发，又轻吻过原筠的嘴唇。
　　“车怎么了？”林秋笙抬了下巴，问原筠。
　　原筠笑，不答。反而张开手臂：“你感觉到风了么？风，朝我吹过来吧！！”
　　“傻子。”林秋笙很温柔的笑了，脱掉自己的夹克，给他穿上：“小心着凉，我给你买了芋圆，让放了芋头，都是你喜欢的。”
　　原筠接过芋圆，笑了笑，同林秋笙说：“我有点厌烦在这了。所以你赶紧把这个案子破了吧，我给你点提示，不能全告诉你，不然就没有意思了。你去看看你那个所谓的“三号受害人”，也就是张成那个垃圾的画，如果是你，应该能明白他画得是多么丑陋的东西。”


第五十五章 代价
　　林秋笙望着“天使”这幅画，严格来说，只是从手机里的照片上看，他默不作声，只是沉了下来，像心脏咯噔一声，说不好。
　　“画得很好啊。”李欣在一旁看了，插嘴说。她平时空闲，去听音乐会，看看画展。也算有点见识。
　　陶美说：“不太懂，但还是原筠哥的画好，我喜欢原筠哥的画，最喜欢他画得玫瑰，每次心烦的时候，看一看，都能有不同的心境。”她并不知道昨天休息室里发生了什么。只知道是林秋笙询问原筠，而李欣非要跟着去。
　　陶美想，人家两口子，你掺和什么，不是招人烦。但她没说，孟正明手压在她的肩膀上，肩膀一沉，陶美正要呵他，孟正明的神情却挺暗，恍惚的盯着手机里的画。
　　果然……林秋笙闭眼一笑，凄哀的叹息，他摇摇头，半响都说不出来话。
　　“怎么了？”李欣终于觉得林秋笙神情不对，于是问。
　　“这个孩子，画里的这个孩子……”林秋笙目光悲哀，说：“如果没错，应该已经死了。”
　　李欣一惊，睁大眼睛去看画：“怎么回事？这是失踪人口么？”
　　“应该不是。”孟正明抿住嘴唇，压抑的成一条线：“你看画里的孩子，是闭着眼……微笑的。”
　　“就因为这个？”李欣蹙眉，好笑般：“你这也太不靠谱了，难道不能是通过想象力画出来的……或者，或者让孩子闭着眼去画。”
　　“在进林队的小组之前。我在恋童区做了三年的狱警，因此我很清楚，变态是什么样的。”
　　窗外，救护车转圈般重复着响声，呼啸而来，又呼啸而去。
　　精神紧张，谁都没有说话。林秋笙心情沉重，他揉了揉眉心：“天使这幅画失窃，画这幅画的人被杀死在地铁站……已经说明了很多，孟正明，去查画里的女孩是谁，一定要快，详细。这很可能是破案的关键。”林秋笙看着白板报上受害人分析和关系图：“三号受害人一定与前两个受害人有关系，我判断错了，不是随机。在第一个受害人身上，凶手显得懦弱，第二个受害人果断，唯有在三号受害人，张成身上……凶手有折磨倾向，凶手恨张成！我以为是凶手在进化，其实不是，他/她的目标一直都是张成！怪不得……怪不得……”林秋笙惊然骇笑：“凶手杀人速度这么快，而最近两天没有下手，我们的凶手不是精神变态！而是一个复仇者！”
　　“陶美，我让你查地铁最近有没有发生什么案子，凶手在受害人身上留下的伤口，就是地铁路线图。小到失窃，只要有报案，全给我，我要过一遍。新闻也是，全整理好。”
　　陶美惊讶而慌张的点点头，似乎吓到了。
　　“张成和一号受害人一定有联系。”林秋笙抱臂深思：“一定有……”
　　昨晚。
　　“林秋笙，如果有一天，有人把你重要的东西，非常非常重要的东西，夺走了，你会怎么办？”原筠喝醉了，手指不断揉着眼睛。
　　床上有半瓶红酒，一瓶白酒，和三罐空的啤酒，原筠混酒喝，他放贝多芬的音乐，所有音乐里，他最喜欢贝多芬。
　　原筠躺在床上，酒洒在床单上，溅成一朵一朵的花，原筠红着脸，身体如同在燃烧，他却在微笑：“告诉我，林秋笙。”
　　“我不知道。”林秋笙只喝了一点啤酒，他和原筠不同。他明天还有工作，轻轻晃动着手里的啤酒，沉思般轻轻微笑。
　　“你知道的。”原筠的声音仿佛蛊惑，让人下坠，如同鸟没了平衡，失力的掉下云层，蓝色的山，绿色的地，红色的熔浆，那是地狱。他脸色潮红，目光澄莹，静静的微笑，他盯着白色的天花板，闷热，屋里没有一丝风，他对林秋笙说：
　　“如果有人抢走了你最重要的东西，答应我，杀了她。”
　　“我不能，现在是法治社会。”林秋笙觉得这是一个玩笑。
　　原筠从床上坐起来，笑着问他：“那又如何。”
　　“什么？”林秋笙问，他坐在藤椅上，椅子变得很凉，僵硬，像放置太久的硬馒头，有很浓的湿灰味。原筠笑，笑容从嘴角向上，蛇吐信子，嘶嘶凉气。原筠在床上，影子却活了……像一条蛇，漫延扭动，黑色的影……
　　林秋笙无法动弹，只有眼珠能看清原筠在笑，他的笑在耳边，咧到耳边，邪恶狰狞。
　　原筠的影子扭住他，缠住他，湿凉的舔他：“林秋笙，林秋笙……为我，为我，为了我……为何不为了我…”
　　是的，为你，我什么都能做。
　　那天晚上，林秋笙心中涌出一股酸热的满足，他看清了自己，仿佛另一个他正与他对视，他们彼此一望，就心知肚明。
　　下一秒，林秋笙就醒了过来。
　　原筠在他身边睡得打呼噜，林秋笙抹去额上的汗，在黑暗中，他沉默，无语。
　　他们确实喝了点酒。
　　原筠很早就睡了，睡之前，只是撒娇腻人的求林秋笙：“老公，抱抱我，然后亲亲我。”
　　这就是全部。
　　刚才一切，是个梦。
　　是林秋笙心底最暗的想法，他仿佛看见另一个自己正活动起来，在黑暗中狡诈的隐藏，正举好斧子，斧子的光射痛了林秋笙的眼睛。
　　那是他的恶。
　　为了原筠，他不惜一切。杀人，是不用刀的。
　　也不用亲自动手。
　　林秋笙痛吟一声，他把手按在额头上，简直疯了！他是喝多了，这种想法，这种想法……简直和“魔女”一样。
　　他怎么能有这种想法。
　　如果有一天，有人把你重要的东西，非常非常重要的东西，夺走了，你会怎么办？
　　林秋笙抬头，眼睛直直盯着墙壁，盯得眼珠酸胀，疼痛，他执拗的盯着。
　　可是他已经有了答案。
　　人很难改变心中的第一想法。
　　诚实一点，那才是你真正想要的，想做的，不管你服从与否，最终都要付出代价。
　　生命的代价，活着的代价。


第五十六章 比不上原筠吗？！
　　恨，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情感？
　　方佳佳依旧做好了三份早餐，她把目光移到手边的水果刀上，目光仿佛凝固，她老公照例从她身边走过，从冰箱里拿了一袋牛奶，用牙撕开一个口，大口吞咽起来。随后才看见方佳佳一般，照常打了招呼：“你今天出去找找工作吧，反正也没有小孩要带了。我们两个人多挣一点，以后要小孩手头也宽裕。”他没有注意到方佳佳逐渐颤抖的身体，自顾自皱眉：“你买草莓干什么？二十块一斤。”
　　熙熙喜欢吃草莓……这个人已经忘了，方佳佳露出微笑，她从手边的刀能看见映出的自己的脸，笑容无限向上，像一个扭曲的漩涡。算了，反正也不是这个人的孩子。
　　至于再生一个？他真是掩耳盗铃的可爱，一个月一次的夫妻生活，已经让他沉默而怀疑。她也不在乎他在外面找女人。却还想让自己给他生一个孩子？别让人发笑了！一摊肥肉烂在她身上，粗鲁的喘气，已经是她对他最大的宽容。
　　一个男人，怎么敢要求这么多？！
　　“老婆…”他把手搭在她肩上。
　　“猪猡。”她小声说。
　　“什么？”他没听清。
　　“吃早饭吧。”她照常说，轻轻微笑。用手撩过耳边的碎发，肩膀推开男人的手。
　　…
　　“林队。”陶美加了一晚上的班，身上还披着她的羊毛毯子，她忍不住打了个哈欠：“都在这了。”
　　林秋笙拧眉，专注的看着。“咖啡来了。”孟正明把四杯咖啡放在桌子上，他倒是神清气爽，他很信林秋笙的判断，得知他们的连环杀手是个复仇者，而不是单纯的精神变态，实在让人放松，虽然这样说不太好，但是复仇者只会杀固定的对象。但是精神变态就不同了，犯案速度会很快。
　　“林秋笙先生在吗？”外卖小哥手里提着四个大袋子：“你的外卖到了，麻烦拿一下。”
　　林秋笙专注，没有听见，只是快速翻了一页。不对，时间对不上，这个人…也不对。
　　“头儿。”孟正明喝咖啡烫了一下舌头，他吸了一口凉气，说：“你的外卖，你点了什么？”
　　“什么？”林秋笙抬头，眼神专注而显得有点冷酷。
　　“哪位是林秋笙！”
　　“我是，哪位？”林秋笙皱眉站起来。
　　“你的外卖啊！哥！”外卖小哥愁眉苦脸：“叫了你好几遍啊，你在的话答应一声，要不耽误我送下一个单。”
　　“不好意思。”林秋笙笑笑，接过。
　　“什么啊？头儿？”孟正明好奇的凑过来。
　　“不知道…”林秋笙说，正好此时手机响了一声，林秋笙随手把外卖递给孟正明，孟正明开心的接过，去桌子上打开。
　　你昨晚表现不错，赏你的-----筠筠是颗糖。
　　林秋笙心照不宣的的微笑，把手机装回口袋。原筠买了这么多，是给组里的人买的早饭。孟正明惊呼：“虾饺！我超爱！”转头期待的看着林秋笙。
　　林秋笙挥手：“吃吧，筠筠给大家买的。”
　　“原筠哥牛x。”孟正明招呼陶美：“快来。”他挑挑拣拣：“猪脚姜，小美，你吃这个，没准会和原筠哥皮肤一样好。”
　　陶美一巴掌拍到他背上：“原筠哥人家是天生的好皮肤！我天天熬夜当然皮肤不好啦。”
　　孟正明不以为然的一笑：“勤能补拙嘛，来，啊~多吃一点。不然回头我送你一套你们女孩子常说的神仙水，叫silk的那个？”
　　陶美反应了半天，噗嗤笑出来：“你说的是sk2吧。那个很贵的，你舍得？”
　　孟正明正色，看她脸上红光一愣，本想说个玩笑。却在陶美眼波娇俏中说：“多贵我都送你，大不了分期。”说完，后悔的差点咬了自己的舌头。
　　陶美半响才慢慢笑出来，她说的很对，她说：“我不信。”撩了耳边的头发，低头咬了一小口烧卖，斯文的好看。
　　孟正明恍惚陶美原也是个女人，有那样小巧红润的唇。要是普通刚认识的女人就好了，他会请她喝杯酒，上床。或者约几次会。孟正明舔唇，干涩的嘴皮有些发刺。心痒难耐，只可惜不得不耐，陶美胸太小了，作为女人也不够风情万种，他喜欢一手握不住的漂亮姐姐。
　　孟正明顿时端庄起来，警告自己要好好工作，等放假去和漂亮姐姐玩，不该招惹的女人是万万招惹不得。
　　“早。”李欣照常梳着高马尾，青春靓丽。孟正明说早，陶美则低头吃着东西，林秋笙也只是冷淡点点头，一边翻着陶美的报告，一边吃着牛肉粥。
　　“哇，好丰盛啊。”李欣不受影响，毕竟她是新人。她有意搭上孟正明的肩，睫毛是涂过的：“哦，这家店是米其林餐厅，很贵的。”她拍拍孟正明的肩膀：“我以前和闺蜜常吃的，自己挣钱以后就不行啦。”她吐了吐舌头，俏皮的讲：“不靠父母，钱就要省着花啦。”
　　孟正明只是不动声色的微笑。
　　陶美笑了一声：“我还是第一次吃早茶，原筠哥一直对我们很好很大方的，上次还让林队给我们一人一盒国外的巧克力，我和我家人分着吃了，都说挺好吃的。”
　　李欣笑，走过去不受影响的搓搓陶美的脸蛋：“这算什么，你挣钱后自己买嘛，美美，你皮肤好白哦…”她刚说，孟正明就忍不住笑出来。李欣不理，继续笑着说：“我一个朋友送了我两瓶神仙水，我用不完，你拿一瓶去用。”
　　陶美微笑，又夹了烧卖：“不用了，我自己有，比起这个，我更喜欢吃烧卖，你说得没错，这家店的菜真好吃。林队，替我们谢谢原筠哥。”
　　“对对对。”孟正明差点噎着：“原筠哥人美心善，还有气质！头儿，你一定是上辈子拯救了地球。”
　　林秋笙抽空笑了一下，说：“何止，我是拯救了银河系。”
　　大家都笑了。李欣的手指紧紧扣着桌面，从来没有男人拒绝过她，林秋笙实在是太过分了，就算拒绝她，也应该给她一个拥抱，温柔爱怜的对她说些话，她难道比不上原筠吗？！


第五十七章 被打屁股
　　原筠抽了一上午的烟，每一根抽上两口就塞进啤酒罐里熄灭。他面容愁绪，显得有点疲劳，唯有眼中的神情，晦暗不明。他捏着烟，更像是思考…
　　怪物千千万，哪一只会钻进你的梦里？
　　原筠看着明信片上的字，冷冷一笑。他把烟叼在嘴里，按下打火机，火光忽闪，仿若一个“永远”的刹那。原筠把那火靠近明信片，几乎瞬间，如同骄阳滚烫，早已烧裂了正东方的天空，一切慢慢成灰。原筠半仰着头，呼出一口烟。
　　他早已过了会害怕噩梦的年纪。寄给他明信片的人啊，原筠笑，他知道是谁寄给他的。
　　林秋笙打电话给他，原筠嫌烦，直接把手机摔到墙上，四分五裂成碎片。原筠露出微笑，继续吸烟。
　　林秋笙打了两遍，知道这人是不会接自己的电话了。他叹气，到前台要了备用卡打开了酒店房间的门。好浓的烟味，林秋笙咳嗽几声，用手捂着口鼻，走过去把窗帘一下子拉开，突如其来的阳光使得颓废窝在沙发上的原筠眯了眼睛。“你要疯，是不是？”听着林秋笙近乎咬牙切齿的声音，原筠只是懒散的一笑，柔弱无骨的笑：“林大队长，不去破案，怎么想起我来了？”
　　听他阴阳怪气，林秋笙也懒得管，把窗户打开通风。“吃饭吧，我给你买了披萨，上面有你喜欢的菠萝。”
　　“不吃。”原筠眯眼，看着林秋笙白衬衫底下隐约的肌肉，暧昧的笑了笑。
　　“你年纪不小了…”林秋笙转身去整理床铺。
　　原筠咧嘴学林秋笙讲话，无声的：不好好吃饭，不保养好身体，将来有得你苦头吃…吧啦吧啦
　　林秋笙转头看他，原筠立马恢复原状：“你买千层面了没有？没有千层面你休想让我吃一口。”
　　“都买了，奶茶三分甜。披萨有菠萝，牛排五分熟，千层面多加芝士。”
　　原筠满意了，从沙发上下来。他穿着不长不短的丝绸浴袍，他这人很怪，睡衣只穿丝绸制的。林秋笙的目光在他臀上一晃，默不作声的想这是女士浴袍。
　　原筠却仿佛能听见似的：“这是男女同款，一件要你一个月工资，土包子。”
　　林秋笙好脾气的不回答。甚至不去叫他洗手，习惯的从口袋里拿出一片湿纸巾，拆开后蹲下给原筠擦手，一根手指一根手指细致的擦，原筠低头能看见对方的睫毛，他冷笑，忽然把脚踩在林秋笙的肩膀上，林秋笙习惯了他的神经质，只是给他擦手。
　　原筠看他不动声色觉得无趣，把脚又放下，他每种食物只吃两口，披萨也是吃两角，唯有千层面，他喜欢千层面。
　　林秋笙给他切牛排。
　　原筠突然出声，像刚想起来：“你案子还没办完？太无能。”
　　林秋笙不理，只是看着原筠吃饭。
　　“你的案子，关键就在那副画上的小姑娘身上。如果你们找到了那个女孩的尸体，我相信连猪都查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知道？”林秋笙觑眼看他。
　　原筠恨透了他那副冷漠的端视模样，他非要搅乱了他！于是得意的一笑，眼里神情是无限伸展，好像要铺成一张网，他笑得很浪荡，万般的风情只因为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一张漂亮的脸，嘴唇轻轻撅起来，像撒娇，引人遐想：“我知道？我怎么不知道？”他正在诱惑他，声音愈轻愈加暧昧，他知道他会懂他的意思，他把一只脚反复在林秋笙膝盖上撩拨：“我是连环杀人犯的儿子，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你说我身上流的什么血？”
　　林秋笙是很安静的，却一把钳住原筠的下巴，原筠吓了一跳，他都忘了林秋笙曾经瞬间卸了别人的关节。林秋笙的眼睛还是那样安静，不泄露主人的一点情绪。他只是盯着原筠的眼睛，原筠愣了愣，不知道怎么就生出点怯意。
　　他这副样子总在知道自己犯了错之后短暂的出现，和林啾一样。身上流着相同的血么？
　　林秋笙有一点想笑，欣赏了一会原筠努力藏住的惶恐不安，他被自己捏着脸，嘴唇嘟着，很可爱。
　　“原筠，再让我听到这样的话…”他本来想说把你的腿打断，但这不可能，不管原筠做什么，他都不会打断他的腿，于是换了个执行力更高的，林秋笙几乎是嘲笑他：“再瞎说，我就把你按在腿上打屁股，打肿为止，不信你试试？”
　　原筠一下子就恼了，侮辱性极强。他是被林秋笙千娇万宠的，立马就火了。他一把打开林秋笙的手，却没打开，更生气了，嗓子都喊哑了：“你敢！！”他气坏了，脸却还被林秋笙捏着，口齿不清：“你敢打我？！”不可置信极了：“林秋笙，你简直不可理喻！你打我一下试试！我让你付出血的代价！”
　　林秋笙把他当小孩性格，笑了。松开手，觉得被原筠喊的耳朵有点痒。
　　原筠见他根本不在乎自己说的，站起来不停狠狠踢他小腿，林秋笙也习惯了，并不当回事。原筠得意了，说：“我就说！就说！我身上流着…”
　　他没说完。
　　林秋笙的眼神太可怕了。
　　原筠嗫嚅。
　　“说啊。”林秋笙朝他点点头，声音平静：“说。”
　　原筠不肯服软，声音却很小：“流着连环杀人犯的血…”
　　下一秒，原筠已经趴在林秋笙腿上了，原筠一直觉得林秋笙的手是温暖的，温柔的。从没想过他打人会这么疼，原筠被这一巴掌扇到屁股上，发麻之后是剧痛。不可置信，林秋笙打他？林秋笙打他？！原筠从没被打过屁股，他觉得那是对小孩的，他没想到会这么痛。
　　“道歉么？”林秋笙还是问的很平静。
　　原筠哽咽，眼见他要打第二巴掌，原筠哭喊起来：“才怪！才怪！我身上流着连环杀人犯的血才怪！你没有听我说完！你打我是不对的！很没有道理的！！”
　　往常这样林秋笙基本就饶过他了，他是最宠他的，什么都会包容他，原谅他。


第五十八章 美狄亚
　　“我不想研究你的前后措词，原筠。”林秋笙表现的很平静：“道歉或者继续挨打。”
　　“你这是家暴！”原筠试图拳打脚踢，挣扎，林秋笙拧住他的手腕，“疼！你弄疼我了…”原筠带了点哭腔：“林秋笙…”
　　林秋笙稍稍松开他：“道歉，承诺你以后不会再说关于这件事的一个字。”
　　原筠哼哼唧唧。
　　林秋笙抬起手，原筠哀呼：“啊…啊…”他使劲转头去看林秋笙的手，睫毛已经湿漉漉，他如小动物般警惕，却眨着一双清纯不谙世事的眼睛，此刻正很担忧恐惧的看着林秋笙。
　　“呵…”林秋笙嗤笑：“我还没打呢，你叫什么…”
　　“别打我…”原筠呜呜的哭：“老公…求你了…”
　　“我太了解你了，原筠。你总爱惹一堆麻烦，却以为自己能全身而退。你知道我怎么看吗，筠筠？和真正穷凶极恶的人打交道是我的工作，在我看来，你只是一个出色的小骗子。你灵活，聪明，可是还不够聪明，我不管你怎么想的，听好了，原筠，魔女案已经结束了。剩下的事，让我来处理，现在，你道歉，并且向我保证，关于魔女你一个字都不会主动提起。”
　　原筠眨掉鳄鱼的眼泪，换为冷笑，他惯于用那种不着调的语气轻飘飘的讲话，带着天马行空，什么都不在乎：“我道歉？凭什么啊？林秋笙，有一件事你不要搞错，我待在你身边，是可怜你…”他说着，忽然声音变得尖利：“我永远是对的…林秋笙…我根本不爱你。”他咯咯的笑，好像小孩子对于摔碎一个盘子的响声而感到有趣，“林秋笙，你以为你是谁？你在警局的这个位置都是我给你的…”
　　“那还真是谢谢你。”林秋笙已经变得麻木，一瞬间的厌烦之后，他还是说：“别说这些没有用的，原筠，你已经消耗了我所有的耐心，我再问你一遍，你道不道歉？”
　　“道歉？”原筠嗓音偏高，笑了一声：“我道你姥姥！”
　　巴掌打在他臀上，原筠宁死不屈在连续的几个巴掌下顿时变得渺小，他又开始啜泣，像做错事的小孩用手挡着不让林秋笙打他，林秋笙其实对原筠说的那些话并不生气，太多年了，一开始感到心痛，伤害，慢慢的变成折磨，痛苦。可再之后，是习惯。婚姻需要维持，尤其是面对原筠这种性格的人，“说谎成瘾”。伤害林秋笙是原筠偶尔乐意操作的兴趣，只要有趣，原筠几乎都会尝试。而惹恼林秋笙，原筠总是乐此不疲。
　　原筠在他腿上无声的抽泣，哭得很可怜。林秋笙把他的手拿开，原筠发出濒死动物一般可怜的呜咽。原筠大哭出声：“我道歉！道歉好了吧！！”他发脾气，越哭越大声：“我保证以后不再这么说了，我不会傻到跟外人说我跟魔女有关系！你不知道…”原筠边哭边说，用手背擦眼泪：“我不会说的…我害怕她，她和你不一样，她真的会杀了我的…我害怕…我不会说的…”
　　只有这句话是真的。
　　但够了。
　　林秋笙把原筠抱进怀里，原筠坐在他腿上，臀上钝痛，又躲进林秋笙怀里哭，林秋笙摸着原筠的头发，安慰的亲吻他的额头，原筠总是这样，总觉得自己很委屈，以及在林秋笙面前的有恃无恐。林秋笙安抚的轻轻摸原筠的后背：“好了，不要哭了…乖乖…嗯？”他捧起原筠的脸，看原筠哭红而泛着晶莹泪水的眼睛：“小可怜，乖乖…”他吻吻他：“我哄你睡觉好吗？睡醒就好了。”
　　原筠在他怀里哭哭啼啼，林秋笙把他抱起来，塞到被子里，原筠挣扎：“不要…”他的嗓音因哭泣变得软绵绵：“我想要你抱着我。”
　　“好的，宝宝。”林秋笙脱下鞋，钻进被窝，原筠把头塞进林秋笙怀里，用鼻尖顶着林秋笙的肩窝，林秋笙爱抚着他，时不时亲吻他的头发。
　　原筠忽然乖得像只奶猫，他在林秋笙怀里说：“你不会丢掉我吧？”
　　“不会，筠筠。”林秋笙吻他的头发：“为你，我可以做任何事情，不惜一切。”
　　原筠哭得有点累了，在他怀里说：“我会听你的，会乖的，不会再这样说了。”
　　“嗯。”
　　“林秋笙…”
　　“什么？”
　　“对不起，我说不爱你，是假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说，或许…是因为你让我感觉害怕了，我就想伤害你，老公。”
　　“嗯…”林秋笙笑了：“睡吧，我抱着你。”
　　原筠唔了一声，一会就睡着了。
　　确保他呼吸均匀，睡得很香。
　　林秋笙蹑手蹑脚，轻声从床上起来。打了电话：“陶美。”
　　“怎么了，林队？”
　　“想要报道这起案件的那个记者…”
　　“啊，他啊，您放心，我一个字都不会跟他说。”
　　“不，放点料给他…这样跟他说…”
　　……
　　“好的，林队，我知道了。”陶美在本上逐字记下。
　　“嗯，辛苦，今天下午我不过去办公了，有点事情需要查清。”
　　“关于这个案子吗？”陶美撕了张便签，用肩膀夹着听电话：“需要我叫孟正明和你去吗？”
　　“不用，我还有其他事叫他去做。”
　　“哦，好的…”陶美怔了一下。
　　“辛苦了。”林秋笙说完就挂了电话。
　　房间因原筠熟睡而拉上窗帘，屋里昏暗。只有电脑的光在闪烁，林秋笙打开一个加密的文件夹，从原筠失踪，离开他那五年的开始，就有了这个“秘密”的文件。
　　原筠今天说的话，不会是巧合。林秋笙捏了捏眉心，原筠比他自己想象的要脆弱，林秋笙了解他，一定是魔女或者…，不，从原筠说的话来看，应该是魔女联系了他，或者原筠认为联系他的人是魔女。
　　那场爆炸，死无全尸，从DNA证据来看，炸掉的尸体残块确实是他们一直在找的犯人魔女。如果真如原筠所说，就要重新考虑了。
　　房间座机响了，林秋笙接听，看了一眼，原筠还在睡，没有吵醒他。林秋笙接听，声音压低：“什么事？”
　　“哦，有一个您的包裹，您下来看看，是不是生鲜，好像有点漏了…”
　　“寄件人知道吗？”
　　“给您看一眼哈，好像是…快递上写着美狄亚…”
　　美狄亚…希腊神话中的魔女，女巫。


第五十九章 究竟是……
　　“好的，但不要动这个包裹，我这就下去。”林秋笙挂断电话的手停顿：“酒店大厅有监控？”
　　“有的，”打电话的人笑：“放心吧，先生，我们是不会随便动客人的包裹。”
　　“嗯。”林秋笙把电话挂断，他拿出腰间放置的枪，上膛。不能调小队…找救援是不行的，收到一个包裹而已，仅仅寄件人是美狄亚，就能确认危险性吗？还不能让他们知道魔女的事，如果暴露了筠筠可能是魔女的儿子，原筠的一生就完蛋了，绝不行！绝不行…
　　林秋笙咬紧牙关，他是这样想保护原筠，魔女会想不到，从而利用这一点吗？…对方是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连经验丰富，快退休的法医都唏嘘魔女案的尸体。
　　筠筠是魔女的儿子，这一点有待考证，如果寄包裹的美狄亚是魔女，前台说似乎是生鲜？能暂时排除炸弹…不，绝不能掉以轻心，想想看，魔女要威胁他，他林秋笙最怕的是什么，是原筠受到伤害，还有他的儿子林啾。
　　短短一分钟，林秋笙脑子里像炸开一袋跳跳糖，对，就像一袋跳跳糖…冷静，林秋笙深呼吸，反社会精神病喜欢的是什么？折磨他人，玩弄操纵别人，来显示自己的聪明。
　　如果是他林秋笙，要威胁伤害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酒店已经不安全了，对方知道他们的所在地，必须让原筠出酒店，外面有监控…监控会被黑掉吗？答案是肯定的。林秋笙摸着腰间的枪，躲在窗边，掀开一角窗帘，往外看去…
　　似乎依旧是平和的街道，但林秋笙知道，和平已被打破，不再存在。他是个胆小的人，一想到有人在暗处，想要伤害原筠，他就恐怖得肝胆俱裂，但是，还不行…他不能怕，什么时候都可以，或许是明天再来后怕，现在不行，原筠，他一定要保护他。
　　林秋笙在床边叫醒原筠：“筠筠…”还是那张如玫瑰色般美丽的脸颊，林秋笙忍不住，克制的在原筠头发上吻了吻：“听我说，筠筠…”
　　下电梯
　　数字再下降，2，1…
　　门开了。
　　林秋笙大步走向前台，往常毫不重视的细节忽然全出现在他的眼前，包括他脚踩的地毯，他甚至看出了那是百合的花纹。
　　“林秋笙对吧？”前台把包裹推向他。
　　林秋笙眼睛盯着对方，大脑不受控制的分析着对方，他试图在对方身上找出一丝不寻常的地方，但很遗憾，这些烂事和这位女士一点关系都没有。
　　“要打开吗？”前台问他，看来有很多客人都喜欢直接打开包裹：“我们这里有小刀。”
　　林秋笙抬眼，小刀，是的，他确实需要，不能再回房间。“谢谢。”于是他说。刀划开胶带，箱子打开，浓重的血腥味…
　　前台早闻见了，她好奇而又掩饰的想看看是什么东西，她早估计是生鲜，一定要问问这个客人，用不用送去厨房，只要一点加工费，而她会得到一笔小费。
　　是猪头…血淋淋的像刚被砍下来，好像上一秒它的身体还没有和它的头分离。前台差点叫出来，这只猪头，被挖掉了眼睛，血色的两个窟窿。
　　林秋笙看着那个猪头，没有一点表情。
　　电话响了，当然…林秋笙看着不认识的号码，恐吓如果没有信，在这个时代，一定会是电话。恐吓信太谨慎细致，而直接打来电话，则代表了炫耀，张狂，自信。对方是有把握的…这是不好的现象。
　　林秋笙心脏猛然一收，痛苦的窒息一痛。但他没表现出来，对方现在一定在哪里看着他，一点破绽不能露，还要观察，周边的一切，每一个人…
　　魔女一定不会只通过监控…对她而言，不够快感，会是谁？会是谁…她会挑选什么样的信徒来为她直播这一场面？
　　林秋笙接听电话：“喂。”
　　传来诡异的笑声，像半夜在你枕边的笑声。
　　“你…好吗？”断断续续的变音器里传来的声音，童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来回变化：“你好吗？林秋笙。”
　　“要看你问什么了？”林秋笙装作漠不关心的样子，眼睛快速环顾四周，拉着行李箱穿西装的出差人…不是他！没拿手机的人…不是！带着小孩的人…不是…是谁？是谁？！林秋笙后脑勺在跳动，用脑过度，他强忍着…不会是在这酒店工作的人替魔女直播，他是有案件之后才来的…等等…
　　对方在电话好像很有兴趣的，在笑：“你发…觉…了吗？”
　　林秋笙笑：“你指什么？”
　　“你…知道的…这个…案子…你…喜欢…吗…我找…了…一个女人…寂寞…无能的…女人…这个…女人…为了…保护…她…的孩子…会做任何事。”对方笑：“我正在看着……天使这幅画。”
　　林秋笙握紧拳头，却笑：“你的意思是你在背后操作的？我不信，躲在下水道的老鼠，不会有这样的能力。”
　　对方没有回答，没有恶心的笑声。
　　很好，对方被他激怒了。
　　为魔女直播的人，肯定听着这场对话，一个信徒会允许神明受辱受到怀疑吗？
　　即使他忍耐，人的微表情，那些下意识的反应是无法欺骗自己的，人是会说谎，可是情感，自然流露出的情感，躯体反应是无法作假的。
　　找到了！坐在沙发上，戴着毛线帽子的男人，他早该注意到的！林秋笙骂自己，没有人会在三月份，开空调的酒店里带毛线帽子！一定是为了掩饰蓝牙耳机，他被魔女吸引了太多的注意力！该死…
　　电话里又传来声音：“你还是和以前一样聪明，老公，看来在你身边那个冒牌货没有影响你。我还是对你有点生气，老公，为什么没有认出真的筠筠呢？”对方忽然撤下了变音器，声音是令林秋笙熟悉的，熟悉到现在让他胆寒的撒娇的声音：“如果你不信，老公，去问问那个冒牌货，我们第一次约会，你给我买了什么口味的冰激凌，是抹茶的对不对？”
　　林秋笙太过震惊，反而哑口无言，就好像…他是提线木偶，皮肤上的每一个毛孔，都被缝制上一根线…
　　这究竟…究竟是…


第六十章 我不是gay
　　“你是小林警官？”过分漂亮的青年，这是林秋笙的第一反应。他坐着办公，而对方站着，把身体半趴在林秋笙的桌子上。林秋笙喉咙不受控制的一动，能看见对方衣衫里若隐若现的锁骨，瘦得有些单薄了。林秋笙想…
　　“不是吗？”青年镇定自若，朝林秋笙桌子上的工作牌【警察林秋笙】努嘴，眨着猫儿般漂亮的眼睛，林秋笙从没见过一双像青年一样漂亮的眼睛。林秋笙那时二十岁出头，毛头小子，才做人生第一份工作，凌云壮志，不切实际。脑子里充满天真的幻想…
　　却从没跟爱情有过关联。
　　可想而知，他见青年第一面，瞳孔放大，呼吸发烫，他几乎没法完整的说出一句话。头脑空白，结结巴巴的说：“嗯，我姓林，不用…叫我警官…”他声音有点小，强装镇定，清了清嗓子：“有什么事？”
　　青年挑眉，神情桀骜不驯，面若桃花，他那么骄傲的一抬下巴，俯视着林秋笙，宣布道：“我叫原筠。”他伸出手。
　　骨节分明，白皙的一只手，手指修长，指甲剪得整整齐齐，能透过皮肤隐约看见淡青色的血管。
　　林秋笙当时是怎么回应的，他有没有握住那只手？
　　“老公。”电话传来滋滋啦啦的声音，有什么顺着电话，就像一只老鼠…
　　（不断啃噬对方的声音，或者林秋笙的神经。）
　　“我不喜欢你走神。”对方笑嘻嘻的：“我对你很生气，筠筠很生气，林秋秋，你知道我的，我…”他的声音徒然一转，就像是戏剧，或者高速路上突然的转弯口。自称原筠的人声音变了，尖利愤怒，歇斯底里：“我要杀死那个冒牌货！！！我要让他…”
　　“原筠。”
　　对方突然没有了声音。
　　林秋笙握紧手机：“你说你是原筠？”
　　对方没有回答，而林秋笙听见了自己的耳膜仿佛被穿破，发出翁隆隆的重音，以及无法忍受的疼痛，即使如此，对方依然没有回答。
　　“我们第一次见面。”林秋笙努力不让自己的声音露出破绽，要是露出一点，就完了。“你还记得你问我，是不是林秋笙警察吗？”
　　“骗子！！！！！！！！”对方忽然撕心裂肺的喊，“骗子！！！！！！！！！！！！！！！”
　　林秋笙被这叫声折磨的心脏挤压在一起，他觉得自己像一个烂番茄，从灵魂开始腐烂掉，滴着红色腥臭的汤汁。
　　“你不相信我！”对方焦虑，带着抓烂心肺的声音：“老公…老公…”走投无路般，他叫了林秋笙几声，用原筠的声音，让林秋笙心痛。
　　“你不信我。”声音开始冷静：“那就先炸死那个贱|人吧。”甜腻腻语调刺|激着林秋笙的神经。
　　“老公…”林秋笙伴着这声呓语，下一秒，天已经翻过去，他重重摔在地上，脖子骨头发出痛苦的断裂声，林秋笙躺在地上，看着手机掉在他身边，屏幕上闪着雪花，屏保一直是原筠…
　　原筠。
　　林秋笙心中涌出痛苦的东西，几乎…像是熔浆，从内里烧着，把他的器官都烫成腐烂的废弃物。他不受控制，林秋笙想，他大概在呕吐…
　　“林秋笙！！”是原筠的声音，急切，慌乱，像个小孩…
　　林秋笙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把自己翻过来，躺平，他睁着眼睛，视线却越来越模糊，原筠就像一个光点，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不见。
　　恍如隔世。
　　如果有什么。是林秋笙意识到的，那就是原筠的声音，林秋笙从没有忘记过原筠的声音，能穿透云层的声音，让人坠落，刺眼的太阳…整颗心忽然都被蛀空。林秋笙想，他大概永远不会忘记原筠的声音，犹如他们第一次见面，对方身上，手上，久久散不去的淡香味。
　　如同松叶尖上还未能融化的雪。
　　带着冷冷，清澈，从鼻腔直接到肺里的冰冷味道。
　　林秋笙握住了那只手，手真小…他发了呆般的看着他握住那只手，手指很长，好看的手。粉嘟嘟的指甲…就像是猫的肉垫一样…林秋笙这样想着，笑了出来。
　　发自内心喜爱的看着这只手，连同这个叫原筠的青年，想一同疼爱。
　　那次，是他工作以来第一次的失职。他还没有道德上的谴责反省自己。他只是一见到原筠，就什么都忘了。
　　他不是经过选择，也没有考虑。他的思想一片空白，沦为原始。在吃和不吃之间，食欲这几乎带有屈辱性而无法拒绝的欲望，瞬间就捕获了他，
　　林秋笙没有。反应的，呆板的握着原筠的手，去看原筠的脸，他被惊艳，有一种预感，像是看到消费不起的奢侈品，在见到原筠的那一瞬间，只是胜过一切，空气是湿润的，适宜的温度。原筠的眼睛，没有欲望的看着他…
　　林秋笙也看着原筠。
　　好像他们为了此刻，已经等待很久。
　　然后，原筠就笑了，永远那么青春洋溢，热情似火。林秋笙对他而言，从那一刻，就已经势在必得，囊中之物。
　　而林秋笙，傻小子，心跳起来，像剥开，一层层的，如同糖浆，滚滚的溢在他的微笑里。
　　“你有什么事？”林秋笙问原筠，却迟迟没有松开原筠的手。
　　原筠在笑，张扬的，嘴角有藏了一点，很小的一点含蓄。他没有说话。
　　林秋笙看着他：“我能帮助你什么？”他停顿片刻，又说：“如果我什么都不能帮助你，也许我能留给你电话号码，只要你打给我，我一定会接。”
　　原筠像孩子般惊奇的睁大眼睛，咯咯的笑：“你不是第一个这样对我说的人。”
　　“我会是最后一个吗？”
　　原筠歪了头，把身体斜靠在椅子上，他还是笑：“警官，你还是先想想我会不会要你的电话号码，我只是想问问是不是这里办护照，还有…”原筠挑眉，那是他独有的动作，因为林秋笙再也没见过别人能做这个动作做得比原筠好看，传神，那么眉目如画，神情，连每一根发丝都跟着活起来。原筠娇憨的笑，眼睛却像是另一个人的，黑曜石般老辣的撩人风情：“我不是gay，警官。”


第六十一章 和我求婚
　　阒寂无人，没有星星和月亮的夜晚，林秋笙猜想天上的乌云是一片接着一片。他把双手放进兜里，过了一会，原筠来了，穿着贴身的牛仔裤，白色T恤，左手手腕上戴着一条银色的手链，那是他们第二次见面，出乎意料的，原筠联系的他。
　　那晚，迎着海风，吹开了原筠眼前的发，原筠望着…海面，实则一片漆黑，只有呼呼地浪声翻涌，偶尔，咆哮。原筠偏着头，林秋笙看见他白皙的脸，和泛着水光的嘴唇，痴痴的发呆。
　　原筠开始脱|衣服，林秋笙吓了一跳，原筠却完全不注意他，好像林秋笙是透明的，无声的。在半夜的海边，是没有人的，除了他们两个。后来，林秋笙才知道那片海滩属于靳家的私人海滩，原筠从小就在这片海滩长大。
　　原筠脱去了全身的衣物，他站在那，双腿笔直而修长，林秋笙却不敢再看，他脸上烧起一层火，如同侵略扫荡过他的全身的皮肤。他心乱如麻，呼吸是迟钝的，只看着原筠。
　　而原筠站着，抹了一下头发。便一步一步往海水里走去…
　　林秋笙不敢叫他的名字，那是一种亵渎，他偏爱，偏爱原筠的古怪，寡淡，这种冷漠。融入海水，涉入口鼻，呼…顿一下，沉进去，原筠含住一小口海水，湿咸的泛着苦涩的腥味，偶尔，他咽下，像一把小刀，辣辣的粗过嗓子。偶尔，他把海水吐出去，像一只小鱼，吐出一个泡。他光滑的背脊，在林秋笙面前一览无遗。
　　“林秋笙。”那才是他们第二次见面，原筠忽然回头，对他一笑，天太黑了，林秋笙看不清，他甚至怀疑那笑，是自己幻想出来的。
　　“来抱我。”原筠说。
　　他那洁白的牙齿，是命运齿轮上的矬锯，银光下满是鲜血的味道。
　　林秋笙往海里走，孤注一掷，却又满腔热血。
　　原筠拥住他，他在林秋笙的耳边留下冰凉的吻，如同窃笑，私语。轻轻的，他说：“爱我么？”
　　林秋笙没有回答，他无法回答，他被摄取心魄。
　　呆呆的，他听原筠笑，轻描淡写，毫不在意，又是那种冷漠的语调：“你现在如果要娶我，我或许会答应。”他问，在林秋笙耳边：“敢吗。”
　　见面第二次，原筠就成了林秋笙的未婚夫。
　　林秋笙活在那个海水冰冷的夜晚，那么冷，却温柔的抚|摸着他们。原筠的嘴唇…把他从记忆里唤醒的，却是剧烈的头痛。
　　林秋笙忍不住的要呕吐，头痛欲裂，像锤子再击打，敲碎头骨，慢慢溢出脑浆。
　　“老公…”原筠的声音，像小孩一样无助，紧紧缩在林秋笙旁边，握着林秋笙的手。
　　林秋笙费力睁开眼睛，疼痛使他难以忍耐，眼皮从没那么沉过，针刺般的记忆回来了，他看原筠那双水汪汪的眼，还是他的原筠，一直都是，他怎么会认错，辨认不出来。
　　他不肯去想，电话里的另一个声音。
　　“别…怕。”林秋笙把手抚在原筠的脸上，他强忍着疼痛，问：“你有没有受伤，筠筠？”
　　原筠眼睛泛出泪水，看起来有点脆弱，但他没有哭。只是摇摇头：“我听你的，从窗户翻到隔壁的阳台，从楼梯下去的，炸|弹爆炸的时候我已经出去了，余震让我摔了一跤…”他话里带着哭腔：“你给我的项链…请来的观音，摔碎了…”
　　林秋笙疼惜的用手摸着他脸颊上的一块青：“别怕，筠筠…”
　　他只来得及说这一句，沉重的闷痛让他几乎昏过去，林秋笙想，他大概又是睡着了。他还想跟原筠说什么呢，筠筠…你到底是谁。
　　一直在我身边的，是你吗，筠筠。
　　再次醒来的时候，也许是强剂量的止疼药，林秋笙勉强能坐起来了，原筠本来偏瘦的脸，现在更瘦了，只有一双眼睛还是那样的明亮。像只脏兮兮的奶猫，瞪着眼睛望着他。
　　林秋笙心疼，把原筠搂到怀里：“筠筠…”
　　原筠还瞪着那双眼睛，愣了一会他说：“你叫我不要怕，我努力了，可我还是好怕。”
　　“没事了，筠筠。”林秋笙吻了他的头发：“一切都有我在，你什么都不用怕，筠筠。”
　　“林队…”陶美和孟正明走进来，孟正明把果篮放到林秋笙身旁的桌子上。陶美看林秋笙，眼睛里露出后怕的神色：“好点了吗？”
　　林秋笙挥了一下手，脸色苍白的笑笑：“没事。”他想让原筠自己坐着，但原筠不，紧紧的躲在他怀里，林秋笙干脆一边抚|摸着他的头发一边说：“查清是谁安的炸|弹了吗？没有人员伤亡吧？”
　　“我们查了所有监控，一个炸|弹在大厅旅客的行李箱里，只有近处在前台附近的人受了伤，不过，医生说都会好的。另一个炸|弹，在你的房间里，是远程定时的炸|弹…”陶美无法继续再说下去，她深吸了一口气：“现在那个房间已经被炸空了…”
　　林秋笙一阵胆寒，恶心的感觉又逐渐涌上来。
　　如果当时，他没有想到…原筠如果还在那个屋子里…
　　林秋笙眼皮跳动，他按住眼睛，头又开始刺痛起来。
　　孟正明问他：“头儿，你对寄炸|弹的人，有头绪吗？”
　　林秋笙没有任何迟疑，他用沉重而忍耐的声音，明显是一个忍痛人的声音：“不，我也一直在想，可是没有任何关联。”
　　孟正明抱臂，站在一旁：“该死的！说不定是这次我们调查案件的犯人，妈的…”
　　林秋笙没有阻止他们这么想，林秋笙忍着头疼：“听我说，案子还没有查完，上头有把案子拿走吗？”
　　“给我们加派了人手”陶美似乎也感觉奇怪：“但没有换人调查。”
　　孟正明说：“可能伤亡不严重，而且咱们队是破案率最高的，只有头儿一个人受了伤，上面估计也觉得这是犯人的挑衅威胁…王|八蛋，别让我抓着他…”
　　林秋笙没有反对，他强忍着，说：“既然还是我们的案子，陶美，我跟你说的都记下来了？”
　　陶美说：“放心吧，林队。”
　　“还按计划进行，我暂时不能出勤，要辛苦你们了。”


第六十二章 落网
　　“据可靠消息来源，警方已掌握了大量关于地铁路线杀人案的证据。因此，导致凶手威胁恐吓在调查此案的警员，在警员房间投放了炸弹，好在无相关人员死亡。请看现场截取监控…”报道新闻的女主持看已经播放了监控，低头核对稿子，早间新闻，都是直播，需要很强的职业素养。
　　女主持人看着稿子，不觉想起昨天组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对话。“这些明天都要报道？可靠吗这些消息？”有人问。组长习惯的把稿纸卷起来放在胳膊下夹着，得逞般的笑了，眯缝眼睛：“当然了！这是热点！我们的消息是最新的！得到的数据也就是最好的…跟着我混等着升职吧。”大笑两声。
　　女主持人喝了口水润了润嗓子，继续报道：“第三位受害人张成先生生前是一位非常有才华的画家。作为新人，却得到最近炙手可热，一幅画曾被拍到八千万的，才华洋溢的画家靳原筠的赞扬，请大家欣赏三号受害人的最后一幅作品《天使》据警方内部可靠消息，前两位受害人都与这位画家张成有着不可分离的密切关系，凶手是因为嫉妒第三位受害人的才华…”
　　“张成是非常有才能的画家…”
　　方佳佳端着水杯的变得麻木而僵硬，她感觉自己在发颤。
　　电视是机器，不能理解她的情感。声音刺耳，而屏幕像是一个漩涡，又逐渐变得模糊。
　　“天使这幅画受到广大群众的喜爱…”
　　方佳佳发觉自己哭了。
　　茶杯掉到地上。
　　方佳佳弯腰去捡，锋利的碎片割破了她的手指，血液…红色的往外涓涓流出。她却感觉不到疼痛，她双目猩红，眼泪如断线，却不是因为悲伤。
　　而是愤怒。
　　那个女人嘱咐她，教给她的一切…该说是犯案守则还是杀人技巧，她都记不得了，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电视里那个贱|人…那个贱女人的声音，她怎么敢说…敢这样说？！
　　方佳佳抬头，泪水无法控制的流下，虽然已经什么都看不清，可是她还是踉跄的把桌子上的照片抱在怀里，她失力的跪在地上，怀里的照片几乎勒进血肉，泪水一滴接着一滴掉在地上。
　　照片上，是一个可爱聪明的女孩。
　　熙熙，我可爱的孩子，熙熙…
　　方佳佳猛然抬起头，脸上神情麻木不仁，嘴角却挂上笑容，钟表的针在一秒一秒的走动。听…滴答，滴答…
　　你们都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去死…
　　无法言说的愤怒占据了方佳佳整个胸膛。
　　医院里。
　　孟正明大口咀嚼着他手里的肉夹馍，一边嗦粉。陶美在耳机里听着，很是【鬼 姐姐 鬼 故事】|gui JJ. N e t|嫌弃。她转移注意力：“林队，凶手真的会来杀人吗？就为了一篇报道？”
　　林秋笙喝鸡汤，他想，那会准备伺候原筠坐月子，结果没伺候上。现在看着原筠鞍前马后，默不作声，乖巧的模样，倒像是他坐月子了。
　　“筠筠，别削苹果了，你过来吃点东西，看见你好我才好的快。”
　　原筠没什么表情，神情空洞的令人觉得可怕。他的嘴唇泛着淡淡的紫色，脸色白的与脑震荡的林秋笙不相上下，他好像在分析林秋笙的语言一样，看得林秋笙浑身发麻，才坐在椅子上，机械的吃饭。
　　林秋笙知道他们需要谈谈，但得等这个案子完结。孰轻孰重，林秋笙竟然一时难以抉择…
　　他忍着内心令人不安的东西，对陶美说：“人无法控制情绪。尽管有时你觉得你控制住了，但在以后，可能会由一些媒介，重新唤醒你那时未曾发泄的情绪。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
　　凶手已经杀害三个人，第三个人直接在人多的地铁站被杀害，充分展现了凶手的自负，冷血。
　　《天使》这幅画绝对是我们的鱼饵，顺藤摸瓜，一定能把对方钓上来。我们时间不多了，冒险是值得的。人是无法抵抗诱惑的。”
　　能抵抗住的就不是诱惑了。林秋笙忽然笑了，他手指尖碰在一起，继续说：“你知道困兽吗？
　　把动物关在笼子里，动物会产生各种反应，负面反应居多，想要逃离而无法逃离，相信我，这绝对不会是愉快的事。
　　而动物一旦，以为自己逃出去了，重新获得自由，再把动物抓回来，负面的情绪会比刚开始更高，逐渐产生空洞反应，这就是自我厌弃，黑洞情绪，大部分动物会有自残现象。
　　其中，还伴有更激烈的伤害欲望。人也是一样，一旦脑子里只有情绪，就会变成动物。我们面对的是发狂的动物，他一定会犯错，之前的所有的缜密，都会在今天被一网打尽。”
　　林秋笙轻笑，窗外的阳光打在他的身上，像把林秋笙劈成两半，右脸被阳光照着，而左半边身体却在阴暗里。他说：“凶手会忍不住的，压抑的禁锢，短暂的通过杀人缓解，如今我重新激怒了他…他会来的。新闻里提到了筠筠。比较危险的还有直播的主持人…他会挑一个下手，来炫耀自己的力量，真单纯啊…”林秋笙觉得好笑：“其实什么都证明不了，陷入自己怪圈而无法自拔的怪物，从中找到了乐趣，是会用生命的来保护的。”
　　陶美其实没太听明白，但不知道为什么，林秋笙说这些的时候，陶美觉得自己就像是听另一个人再说，那个人理智，冷酷，自私，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是典型的自恋者。可是林队…陶美使劲晃了一下头，她的侧写里，林秋笙是个温和，从传统家庭里长大的男人，有很强的自制力，道德感强，容易被束缚…可是一个容易被束缚的人，真的能做刑警队的队长吗？
　　陶美还没能继续想，李欣没有波动的声音从耳机里传来，活像机器：“五点钟方向，穿深蓝色外套的人。”
　　“收到。”陶美和同组警员换了一下神情，摸着后腰的枪。
　　啊…是个女人…陶美下意识的想，应该不会是凶手。
　　“哪位订的咖啡？”女人提着牛皮纸的纸提袋。
　　“危险解除…”陶美松了口气。“不对！！”李欣呵喊出声。
　　瞬间之中。
　　陶美只听见放下武器！以及…蓝色外套的帽子掉落在女人的身后，女人的长发随着帽子一起，向后掉着，银色的刀在她手里反光的发亮，给陶美留下更深印象的却是女人阴暗的笑，那么狰狞，像掉进沼泽的野鹿，绝望而孤注一掷。
　　枪声响起的时候，时间好像都变慢了。头上的聚光灯好像是天使吹响了号角，血像蝴蝶从女人的胸口一只只飞出来，方佳佳抽搐着，嘴角涌出大量的血…她却慢慢笑了，她伸出手去够她的女儿，只抓到了空白：“熙熙，妈妈替你报仇了…”
　　陶美站在原地，看着生命流逝而去，却无能为力，她忽然想起林秋笙的话：
　　你知道困兽吗？
　　luxuria， gula，a|varitia，acedia，ira，invidia，superbia。
　　及：色|欲，暴食，贪婪，懒惰，暴怒，嫉妒，傲慢。


第六十三章 想喂小兔子
　　天才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存在？
　　或者说，这世界上真的有天才吗？
　　张成在日记上这样写下。
　　算了…只要做好自己就行了，一点点进步…
　　还有时间…
　　一直都是这样安慰自己的，可是，张成此刻震惊的头脑空白，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抽搐，嘴唇因为笑容而无意识的抽动着，他想，就是亚当第一次见到夏娃，都不足以形容他现在的感受，如同他一口吞下了整个太阳。
　　张成血脉偾张，盯着《情人》这幅画作，怎么会这么美？笔触是多么的温柔，色彩又是运用的多么恰当，张成看得入神，好像画里的情人，正慢慢的对他微笑，然后一点一点融入他的身体。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回的家，他让自己的小女儿当模特，坐在椅子上，从女儿恐惧的神情里，张成想，我一定是吓到她了…
　　但张成顾不上了，他没日没夜的画，女儿熙熙刚开始还哭着说：“爸爸，我饿了…”后来，得不到任何反应，熙熙就不再说话了，像个娃娃一样坐在那，任他摆布。
　　完成了…完成了…张成语无伦次，赶上了…虽然只是底稿…他幸福的头晕，眼睛不受控制的晃动着，他穿上最好的一套西装…
　　“爸爸…”熙熙试探的叫。
　　却只有关门的巨响，关门的声音让熙熙吓得缩了缩脖子，她呆呆的站在那。望着关上的门，发了好一阵的呆。
　　……
　　来了！来了！！！！！！张成看着那个人，情人的创作者，靳原筠！
　　他还是第一次见靳原筠，不知道靳原筠肯不肯看一看他的画。
　　靳原筠穿着一套银灰色的西装，戴着眼睛。他在灯下，点燃了一支烟，放在嘴里，显得很斯文。
　　张成愣了愣，他没想到靳原筠的长相如此俊美…他盯着对方的侧脸看了一会，忍住内心的羞涩与不安，局促的走过去：“靳先生…请你看看我的画好吗？我见到你画的情人…找了迷，我从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你知道…就像发了疯一样，我回去没日没夜的画，求你看看，因为你，我才会画这幅画，靳原筠先生，我从没见过比你更有才华的人…你画的太好了…”
　　灯光下，靳原筠侧脸渡上一层黑暗的影子，他嘴唇牵扯出一个冷漠的弧度，像是讽刺，或者不屑一顾。他的眼睛…在夜里如同琥珀般美丽。张成听见靳原筠嗤笑了一声，把烟扔在地上，用脚碾灭。
　　他看了张成的画，大概几秒。
　　张成看见靳原筠脸上出现了近乎不悲不喜的神色，眼里几乎掺杂了一丝怜悯。靳原筠说：“放弃吧，你的才华是0。”
　　那一瞬间，破碎掉了。
　　天才…天才…天才？
　　张成疯狂的画画，想要完成这幅画，可是…“不对！不对！！！！”他双目通红，好几个晚上通宵，他摔了身边所有的东西，“爸爸…”熙熙蜷缩在角落里，小声又胆怯的叫他。
　　张成朝她看过去，手里的刮刀只是还没来得及放下，达不到的…达不到…他永远不会像靳原筠画的那样好…可是…如果有好的材料…他看见的和靳原筠看见的如果是一样的！没准他就能画出来了！
　　他从靳原筠的画里看出了一种美，窒息的美。从死亡里开出生的花朵。
　　当张成用刮刀刺进了女儿的身体，或许是刮刀不够锋利，熙熙只是尖叫一声，弱小的胸膛起伏着，血不断的往下流，她无法动弹了…可是没有死，也没有叫他，爸爸。
　　只是流着眼泪，默不作声的任由血液从身体里流出。
　　太美了…太美了…
　　张成重新安静下来，坐下来画画，底稿的女儿是睁着眼微笑，但现在，是闭着眼睛。
　　却更美了。
　　他终于和靳原筠站在了同一水平，虽然还不如靳原筠那样完美，但是将来有一天……再加上慢慢努力，他相信他会成功的。
　　警方从张成藏在家里的日记，慢慢摸清了地铁杀人案的始末。
　　凶手方佳佳是同性恋，爱上了一号受害人王凤。但王凤是双性恋，在与方佳佳恋爱的同时，没有禁住母亲的哭喊与埋怨，与三号受害人张成有了个孩子，算是对母亲的补偿。
　　传宗接代。
　　方佳佳得知这一消息后伤心欲绝，听方佳佳的朋友说，方佳佳那时候本想与王凤分手，但王凤又哭又给方佳佳下跪，说自己离不开她。王凤答应方佳佳，自己会和张成一刀两断，和方佳佳共同抚养这个孩子。
　　方佳佳本来就喜欢小孩，在王凤的软磨硬泡下，勉强同意了。在孩子出生的时候，方佳佳的心一下就软了，她抱着襁褓里的那个女孩，吻她的小脚。
　　孩子有名字了，叫熙熙。
　　故事本应该到这里结束的。
　　几年后，王凤得到一个去美国念书的机会，她支支吾吾的跟方佳佳讲，熙熙已经被判给孩子的父亲张成了。
　　看着那么小的女儿，方佳佳的心几乎被扯开，她知道，这都只是王凤的托词，她否决，熙熙由她抚养，而王凤可以专心去美国读书。
　　王凤送了一口气般的，像是笑了。
　　方佳佳看了一会曾经的爱人，心冷漠的像是再看一个陌生人。
　　独自带小孩很累，但方佳佳也觉得很开心。只是熙熙总是问，她为什么没有爸爸。
　　这样，方佳佳接受了熙熙幼儿园老师的求婚，因为熙熙真的很喜欢她的老师。
　　平静的日子过得很快，打破，就像打破一个陶瓷罐子一样容易。
　　当王凤带着律师，再次哽咽痛哭，扇自己嘴巴，给方佳佳跪下。说法院已经把熙熙判给了张成，她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实则是因为张成给了她十万元。她就把熙熙卖了！方佳佳可真恨她！恨透了她！
　　方佳佳不甘心，她求王凤，求张成，求所有能求的人。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请求张成别把熙熙从她身边带走，她那么恳求他，而张成就像个软钉子，说什么，都势在必得把熙熙从她身边带走。
　　方佳佳请律师，也就是二号受害人…方佳佳每次想到这个律师，就恨得牙痒痒，如果不是他那么漫不经心，不咸不淡的打官司，或许她不会输掉官司！熙熙也不会死！！
　　她恨死了这些人，当她知道熙熙死的那天（警方判断是小孩自己拿刮刀玩不小心戳伤，流血死亡的。）方佳佳耳边只是又响起了，熙熙跟着地铁报路线，那么可爱的声音，那么活泼，那么生动：
　　大马牌到啦…下一站是宽慧门。宽慧门到啦，下一站是中医院！
　　中医院到啦…下一站就是熙熙最喜欢的动物园！
　　熙熙圆圆的苹果脸蛋，可爱的笑容，牵着方佳佳的手：“妈妈，我想喂小兔子。”


第六十四章 天天生气
　　案子过去一个星期，林秋笙终于获得了出院许可，上司包瑞还算人性给他多加了半个月休息，约林秋笙面谈时，包瑞眼皮好像比他们上次见面，更加向下耷拉，沉默不语倒是没有变化。唯有他的眼睛，轻描淡写的瞟林秋笙一眼，又慢吞吞的看回文件。
　　但林秋笙分得出来，那是一双怒目，是惯常盯人吓唬人用的，包瑞把这双眼睛磨练了几十年，坐到了今天的位置，林秋笙包含同情的理解着这双不会给人带来快来的眼睛。
　　“你是说…”包瑞讲话很慢，眼睛也慢慢眯起来：“你不知道酒店爆炸的事，一点关联也不知道？”
　　林秋笙是读了警校的，受过培训，他靠着这些来判断谁是凶手或者坏人。反而之，他的说谎技能随之点亮，他曾发过誓，对他的警|徽忠诚，对人民忠诚，但现在誓言亲手被他粉碎。林秋笙一点冷汗都没出，他想，他会抓到魔女的，这是他的补偿，赎罪。“我毫无头绪，炸弹爆炸的时候，我脑子里一片空白，以为自己要死了…”是的，他真是这样，只不过在这之前他只想着怎么让原筠逃出去。
　　“是吗…”包瑞在文件上写了什么，他没有看林秋笙，或许是信了林秋笙的话，或者不信。林秋笙等他慢悠悠的【鬼 姐姐 鬼 故事】|gui JJ. N e t|写完，包瑞抬头看他，把文件合上：“林警官，你很出色。”看着坐在对面沙发上的英俊男人，包瑞忽然笑了一下，捉摸不透的说：“你破了魔女的案子…”
　　他知道了！林秋笙一阵心惊肉跳…面上不露声色，不，他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没错，魔女案已经破了，绝不能表露出来我知道什么。
　　原筠…
　　“到这里来，又接二连三的侦破了好几个大案。市长亲自打电话褒奖你，我也跟着颇有殊荣，你是队里的人才，警局也需要你，和你的团队。”
　　林秋笙只是笑了笑，从孩子起，他母亲就教给他，对，笑一笑，好孩子要有礼貌。好孩子…呵，成为了警察？他是为什么做警察来着？哦，为了他殉职的父亲，十岁以后再没有父亲的人生…伟大…伟大么…
　　“可惜你队里的陶美辞职了。”包瑞说起这话的反应也很迟钝，让人怀疑他的心脑血管健康。可实际上，他的话很少，却都在刀刃上。
　　棘手啊，林秋笙默不作声的想，他说了一些惋惜看似感同身受的话，“对，真可惜，她是个聪明的女孩，能有作为…”陶美是因为什么辞职来着？
　　“你的团队要进新人。”
　　“好的，我们会听安排。”林秋笙不动声色的微笑。
　　他们握手再见，林秋笙获得假期，依旧骑着他那辆用了几年的带筐子的自行车，蓝天白云，晴空万里，林秋笙心里却一片肃穆。他车下的两个轱辘，骨碌碌的转动…
　　红灯…停车，旁边婴儿车的小孩看着林秋笙的脸笑，林秋笙也微笑。绿灯，继续骑车，去哪？对了，买菜，林秋笙去菜市场，喧闹与各色的菜，让林秋笙稍微获得了短暂的宁静。
　　他情愿来这，选一日的食材，杂货店的里的碟碗卖的便宜，选两个？菠菜，藕都新鲜，买一些。原筠爱吃肉食，买两根排骨…40一斤？又涨价了。牛肉，鸡翅，原筠好像没有不爱吃的。林啾喜欢吃炸丸子，买块豆腐。
　　说起豆腐…怎么做好吃？
　　砰！
　　林秋笙站在原地，眼前变得一片模糊…嗡，嗡，嗡，耳朵里全是这样的耳鸣，酒店爆炸时也是这样。头剧烈的疼痛，炸弹爆炸的时候他离得很近，他能感觉自己上一秒还站在地面上，下一秒像弹簧一样，弹出去，重重砸在地面…他的脖子像被扭了麻花，不能动了，医生说他很幸运，养一养就好，林秋笙觉得这就很不幸了，医生看他一眼，不在意的说：你的运气够好，这一下如果再寸点，没准就高位瘫痪看了。
　　之后呢，脑震荡，让他吐了好几天，无时无刻不眩晕，眼睛像钟表的针，从1到2再到了3不正常的往下转，他从没这么头痛过，几乎疼得让他丧失尊严，感谢止疼药这伟大的发明。
　　“没事吧…”
　　“咋啦？”
　　“小孩的气球爆了，是不是吓着他了？”“不会吧，这么大个男人…”“诶呦，没准别有心脏病啥的吧…”“我就知道新闻里的没错，气球这玩意太危险，要真给人吓出好歹，家长得赔钱吧。”“凭什么我们赔钱？！碰瓷吧！就是找也得找卖气球的！再说了，这人还没准出门就被车装死了呢…还找卖黄历的赔啊。”
　　林秋笙闭着眼睛休息了一会，他懒得理别人说什么。
　　那边似乎是吵起来了。
　　“我说你，你是那男的谁呀？碰瓷也没有这样碰的吧！他要真有病，去治啊，别是癌症精神病治不好吧…别在这讹人啊…再这样…再这样…我报警你信不信！都得拘留你们这群骗子！”
　　“我是他老婆，我是谁…”青年嗤笑一声：“破嘴一逼逼，喜鹊都能被你逼逼死。”
　　“诶你！！！”
　　“我什么我？”原筠嗤笑，不屑从他的眼睛里流露出来，晦涩阴暗的烧起蓝色的火：“会说人话就请讲，不会讲就烦请您左边进卫生间把自己冲下水道好吗？我也理解，这世界上粪水还能施肥呢，也不难接受人世间有您这样的智障。”
　　“同性恋有什么…！”
　　“劝你别说。”原筠笑了一下，从烟盒里抽了支烟，放在嘴里才点燃，眼睛冷漠的出奇：“我也想掐爆你的脑袋，但我在忍耐，麻烦你也安静一会。”原筠吸了一口，把烟拿在手里，缓缓的笑了，烟雾缠绕在他的眼眉处：“别拿同性恋来说事，爱情是我自己的，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吃多几|吧的闲饭才能有你这样的闲心。”
　　原筠看对方被自己气的脸都绿了，才微微一笑：“对，很好，祝你天天生气，早日得癌。”
　　他说完，走过去踹踹蹲在地上，捂胸口西施状的林秋笙的小腿：“有事没有？没事回家装死去，怂死你，搞我的时候兴致勃勃，被人快骂祖宗了在这不吭声，我以前没发现，林秋笙你丫挺有受虐倾向啊。”
　　“嗯？”林秋笙耳鸣的厉害，什么都听不清，眯着眼睛看：“筠筠，乖乖…你怎么来了？”
　　原筠低头，咬牙切齿恨恨地一笑，眼睛却柔得要缠在林秋笙身上了：“我来接你回家，饭都不做，你饿死我啊？”


第六十五章 筠筠
　　林秋笙笑了一下，手撑着膝盖慢慢站起来，脚尖磕地活动了下脚腕：“早上走之前，我不是说了，上司找我谈话，中午不一定回来，冰箱里有酱牛肉和香肠，你热一热…”
　　“不会。”
　　“怎么会不会呢？”林秋笙弯腰把摔倒在地的自行车扶起来，笑了笑：“那点个外卖，出去吃总可以…”
　　“我吃不了外面的东西，都让我作呕…”原筠淡黑的眉下聚起说不清的阴鸷，红色的唇一努，刻薄如同刀子一样向人刺过来：“谁知道他们做的是什么东西，用的是什么肉。”
　　林秋笙不想再跟他谈，只是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去过警局了？”
　　原筠悄悄嘟起一点嘴，看林秋笙一眼，又把目光放到车筐里：“你买鸭子了吗？我想吃咸水鸭，你给我做。”
　　“好，我去买。”林秋笙掐了原筠的脸蛋，原筠恹恹的把林秋笙的手打开，林秋笙推车继续往前走，车子忽然一晃…林秋笙回头，哭笑不得：“祖宗，你走两步吧，我这小车只能载林啾那样的小孩，你回头给我压坏了…”
　　“压坏了买新的。”原筠圆目一瞪，小老虎一样：“你载林啾就行，我就不行？！”他伸手去拧林秋笙的腰：“你再说…你再说！再说我不能坐！以前都是我坐…”
　　林秋笙被他掐得一疼，有些上火。但一看原筠的眼睛都气红了，抬眼瞪他，却只显得楚楚可怜，林秋笙连忙拜倒：“好，坐，给筠筠坐，好不好？”
　　原筠哼了一声。
　　林秋笙心里叹气，活祖宗…
　　要了命了。
　　他买了一只鸭子，原筠却看见卖兔子的，蹲在地上不肯动，执拗的盯着兔子。
　　“别买啊，不养这些…”
　　“谁说我要养…”原筠嗤嗤地笑了，目光阴冷却带着无限怜悯，他自言自语：“最后都落得被宰掉的下场，不如一开始就被剥了皮…”
　　林秋笙在一旁听得毛骨悚然，心惊胆战有余。他按下心中不妙预感，原筠站起来，面无表情阴沉的站起来，林秋笙想…他得做点什么。
　　妥协…
　　“哈…”林秋笙心累的叹气：“买吧买吧，给你养着玩，你要什么颜色的？”
　　“白的，黄的，黑的。”原筠很快回答，他盯着一笼子的兔子。泛起一丝凉薄的微笑，耐人寻味的同林秋笙讲：“三角关系是最坚固的，很有意思，越有竞争力越想活下去。我却想要一只等死的兔子，绝食是一种骨气，最后连呼吸都不要，只把痛苦灌进鼻腔，肉|体留着腐烂。林秋笙，这世界上应该有这样奋起反抗的兔子。”
　　林秋笙微笑：“你到底养不养？”
　　“养啊…”原筠大大咧咧的说，坐回林秋笙的后车座，天真的笑，明媚的笑。有时候，林秋笙觉得原筠真像一个孩子。
　　或者像是……天空，上一秒乌云笼罩，仿佛大厦将倾。下一瞬间，几乎只是眨眼的功夫，云就被扫开了，从没见过那么湛蓝的天空，原筠…即使这份湛蓝也不过是你众多谎言伪装下的其中一种苟且。
　　林秋笙不是要指责原筠欺骗了他什么…至于酒店的那通电话，他还需要理一理。只是说…原筠过去受了太多常人无法想象的伤害，这份伤害包裹他，割碎他，扭曲了他的精神。原筠不是想伤害什么，他只是想保护自己。
　　像一个孩童一样还击的方式保护自己。
　　那是他仅知道的方式。
　　林秋笙怎么舍得怪他，他只是怪自己，原筠生完孩子就被强制送到精神医院，原筠是那样生机勃勃而有个性的男人，如同心理阉|割般在那个活炼狱被烧得体无完肤。
　　表面还在，肉|体完好。
　　可林秋笙知道…
　　“干嘛啊？”原筠拎着笼子里的兔子笑，身后蓝天，白云，轻轻涌动，那种痛…一下就击中了林秋笙，为什么…仿佛早在身体里埋下的东西炸裂开来，为什么…要是原筠…他能清楚听见自己身体里有什么东西正在瓦解碎裂。为什么…魔女这种破事要摊在他们头上！
　　他们应该也像普通人，考虑一日三餐，闲暇时间养花弄草，或养两只猫两只狗，几只兔子…都可以，他们或许会对房价望而却步，去仍想努力奋斗。
　　接吻，上床，睡觉。
　　那平凡而温馨的日子在林秋笙眼前，以分秒必争的速度快速离去。
　　林秋笙感觉到一种难以说明的痛。
　　“走啊…”原筠笑得那么开心：“快点回家，我饿了。”
　　林秋笙朝原筠很温柔很温柔的看过去，心肝揉碎都饱含在这一眼。
　　坐上车子，林秋笙慢慢骑动。
　　“筠筠，你开车来的？”
　　“嗯。”
　　“你开车回去吧，不然车怎么办…”
　　“找个代驾的就行。”原筠爱不释手的逗他怀里笼子的三只兔子。
　　林秋笙笑了一声，骑车回家：“筠筠你冷不冷？有风。”
　　“有点。”原筠说。
　　林秋笙把车停下，把自己的夹克脱下来，给原筠穿上：“乖乖筠筠，你穿得太少了，不怕感冒？嗯？”他让原筠穿袖子：“抬手，筠筠。”
　　原筠抬起一只，另一手抱着兔子。
　　林秋笙给他穿好，原筠忽然拉住林秋笙的衣角：“亲亲筠筠。”
　　林秋笙有一点好笑，低头吻了吻原筠的嘴唇。
　　林秋笙坐上车，重新开始骑，原筠搂着林秋笙的腰，把脸靠在林秋笙的背上，车轱辘圆圆的转动，近处的风景变成远处，红灯变成绿灯…
　　炽烈绽放过的樱花谢了。
　　原筠抬头看着光秃秃只剩凄凉的枝干，把脸重新埋在林秋笙背上。
　　到家，原筠明显困了，捏着林秋笙衣角不松手，林秋笙没脾气极了，弯腰把原筠打横抱起来，原筠很自觉的搂住林秋笙的脖子，用头发蹭着林秋笙：“老公…老公…”
　　林秋笙只是笑了笑，把原筠放到床上，给他换睡衣，原筠一滚就把自己包进被子里去了。林秋笙坐在他身边，撩开原筠耳边的碎发，在他耳朵上吻了吻：“筠筠乖乖睡吧，饭做好了叫你，好不好？”
　　原筠从嗓子里黏腻的挤出两声哼哼，林秋笙听了半天，才听见原筠说的是：
　　别忘了喂我的兔子。
　　“睡吧，乖乖。”林秋笙吻了吻他：“别担心，我会帮你喂你的兔子。”


第六十六章 我才是原筠
　　林秋笙喂好了原筠的兔子，原筠挑的兔子和他的人一样难伺候，一只白色的兔子，雪团般的立在那，鼻子和三瓣嘴一同颤动。
　　你忘了我吗？
　　不合时宜的，林秋笙又想起了那通电话。随着声音如沙砾般的粗糙感，想起来的却是是树叶簌簌而下，某个深秋，在众多逐渐枯萎的颜色里，唯有枫树是真正精神抖擞的活了过来，树叶飘落下来的时候，原筠正抬头盯着天空看，错落的金黄没入着红色，以凄哀壮烈的方式填满了整个天空，而天空的蓝从树叶遮盖处斑驳的往下落，随着落叶一同。
　　原筠的脸，美丽的抬着，林秋笙注意到他眯了眯眼，一个细微的小动作，然后笑了…纯洁烂漫的，原筠像是旷野，或整个天空…
　　林秋笙无法用语言形容。
　　而他，只能站在地面，透过叶子斑驳处去望望他望的天空，遥远，触不可及。
　　一阵风，就吹走了所有的叶子，漩涡般的将林秋笙陷入困地。之后，有什么开始掉落，连同叶子一起，如同墙皮般剥落的是美好的记忆。
　　他们陷入魔女案越深，美好就越离他们远去。
　　林秋笙清洗他的菠菜，水从管道里倾泻而下。他想起很多以前的事，没有一件能告诉他，现在的原筠不是他的原筠。
　　林秋笙应该和原筠讲那通电话的事，可是他没有，他不知道自己在犹豫什么。或者他不敢承认自己害怕了。
　　一个小小的诡计，却是他走万里路鞋子里的那颗沙粒。
　　他为了原筠，林秋笙的呼吸又开始发痛了，他为了原筠…
　　空的酱油瓶子…原筠喜欢咸味的菜，林秋笙无奈的笑笑，在毛巾上擦擦满是水渍的手，出门去小超市买一瓶酱油。
　　他盘算着午饭，给原筠把鸭子做了，再做牛肉面，冰箱里里有现成的前天刚酱出来的牛肉，这样等下午接林啾放学回来，可以直接做给他吃，对了…早上林啾说要吃披萨，林秋笙答应他了，那就放学回来顺便给他买披萨。
　　原筠要是愿意跟着一起吃个披萨，他晚上就不用做饭了。
　　“，还要别的吗？”
　　“不了。”林秋笙惯例礼貌的笑了笑，扫码付账，拿着酱油回家。
　　他走了神，忽然被人搂住了腰。
　　“我是谁？”
　　林秋笙一笑，无奈而宠溺的说：“别闹了…筠筠。”他低下头，却看见一双缠满绷带的手。阴影在地上，那是林秋笙自己的影子，慢慢抖动起来，像湖水扭捏，歪歪斜斜的倒影。
　　林秋笙的理智，就像一串珠子，线突然就断了，珠子蹦得哪里都是，而林秋笙发着呆般，只是呆愣愣的看着他曾拥有的，和他正失去的。
　　“你不回头，看看我么？”
　　林秋笙回头了，他手里的酱油掉在地上，砸碎了，溅在地面上是一朵又一朵深色的花儿。玻璃碎片如同镜子般，反着两人的身影。
　　林秋笙都不明白自己有什么好惊讶的，他只是……看着和原筠同等身高，身材相似，脸上缠满绷带，只露出眼睛的一条小缝。
　　“怎么？”讽刺的笑，还有点紧张：“只认识那个漂漂亮亮的冒牌货？”
　　林秋笙没有说话，他嘴唇干涩。
　　天上毫无动静的，安静的漂浮着云。
　　林秋笙静静的看着他对面的人，声音是原筠的。
　　“听我说，老公…你要相信我，我才是原筠！是你的筠筠…你还记得吗？”对方如数家珍，把他们的过去娓娓说给林秋笙听。“我生完孩子，被魔女抓走了，她把我点燃了，我烧伤的很严重…这几年我一直在复健，我发了疯的想你…”
　　林秋笙站在那，微微笑着。
　　对方说了很多，希翼的问他：“现在你知道了吧？我是原筠，你的原筠！！”
　　林秋笙伸手牵住对方的手：“你被魔女抓去了？”
　　“对！”
　　“跟我说，说说魔女…”
　　对方沉浸在林秋笙的语调下，林秋笙温柔的手，是他一直以来渴望，想念的爱抚。让他如此饥渴，如同常年冻结的雪，正以欲望的形式缓缓融化。
　　“你想知道什么？筠筠都告诉你。”
　　林秋笙抚摸他的头：“告诉我，是魔女让你来的吗？”
　　似乎有点犹豫，但对方还是说：“老公，筠筠才是魔女，筠筠才是发号施令的那个人…”
　　林秋笙胃部如同打结，他笑了笑：“筠筠怎么会是魔女呢？我们没有分别之前，刚认识我的时候，都是骗我的吗？”
　　“不是！”对方很着急：“你听我说，听我说老公…老公…我…”
　　“老公？”原筠穿着拖鞋，从不远处慢慢走过来，脸上神情讥讽，眼神已经恶毒，他像一条蛇，以嫉妒为名。原筠二话不说，直接踹在对方的肚子上，林秋笙还没有反应过来，原筠已经拽住对方的头发开始拖行了。
　　原筠微微眯了眼，把人踹在地上，笑了一下：“哦，你让我明白了惨叫声还是用的，让我看见了你的牙齿…呵呵呵…”原筠自顾自笑了一阵，从地上摸了块石头，直接砸碎了对方的牙。
　　“啊！！！！！！！！”
　　在刺耳的惨叫声中，原筠满足的眯上了眼睛，他像只餍足的猫优雅的舔掉爪子上的鲜血。他轻轻拍了拍满是绷带的脸，虽然现在已经被鲜血涂满了。“再让我听见你叫他老公，我就…”他想了想，笑着说：“一点点剪碎你的舌头。”
　　原筠满手是血，不顾周围人的大呼小叫，他坐在对方的身上，慢条斯理的掏出烟盒，抽出一支，夹在手指间里晃了晃，忽然无辜可爱的睁大了眼睛，问林秋笙：“老公，你有带打火机吗？”
　　原筠没有等林秋笙回答，突然阴沉了脸色：“我真应该剁了你，林秋笙。”
　　“嘿你！从那人身上起来！”有人报了警，民警跑过来，逮捕了原筠，原筠咧嘴一笑，什么都不在乎。林秋笙和原筠一起被带走，两人坐在一块。
　　缠满绷带的男人被另一辆警车带走。


第六十七章 不是你，我也会结婚
　　“听我说，筠筠…”
　　原筠在拘留所翘着腿，冷笑一声：“说什么！”他的神情越发阴暗，像乌云密布，即将迎来轰轰雷声，原筠嘴角挂着一抹似笑非笑，更像是嘲弄的表情，他眨了一下眼，更像是睁大了一下眼睛，来缓解眼睛的酸痛。
　　他双目莹莹，抱着手臂，来回活动着脖子，原筠笑了一下，不知道自己因为什么在笑。于是他闭上嘴，来缓解心中咆哮不安的痛楚，全是他活该…他从一开始，就不应该爱上林秋笙，爱一个太辛苦了。不适合他，他很清楚自己，原筠很清楚自己，他盯着墙壁上一溜烟快速向上爬走的蜘蛛…
　　逃命吧……灰色的小玩意，为了逃跑长了多少条腿？一个指尖就能按死它。无所谓，逃跑，逃吧！！
　　原筠发自内心邪恶而狠毒的想，他的胸腔里简直像有一个闷热潮湿的培育地，平时他还管的住自己，但是，现在？此刻？他就不那么确定了。他胸腔着了火一样，从根部开始燃烧，那隐晦的，藏起来的欲望，渴望，都被恨带起来，燎原之势，寸草不生…那玩意，咆哮的想要一些鲜血，或者一些都不够。
　　林秋笙说了什么，原筠听不见，他嘴角的笑已经告知林秋笙，原筠到他自己的世界去了。
　　从什么时候起，眼见那个女人杀第一个人起，活像宰一条可怜的鱼。而自己第一次杀一个人时多大？七岁，八岁？站在那个墙角，看着猩红的血流了满地，人被杀的时候，会像猪一样惨叫，然后可怜的尿了，感受自己被割成一块块的，可不是什么好体验。
　　“筠筠。”女人穿着一身白裙，笑容优雅自信，用毛巾擦掉手上的血，看得出来刚折磨完一个人，对她来说就像是买到一个高档的包，让人心情愉悦：“你饿了吗？”
　　“不。”原筠至今还记得自己是怎么回答的，他那么冷静，不如说是冷漠，因为他不想发出女人讨厌的哭声或者是表现出懦弱，那会让他挨一顿毒打。
　　于是原筠回答：“我能走了吗？”
　　女人蹙眉，鲜红的嘴唇和她脸颊上的鲜血一样的红：“为什么，宝贝？”她朝他走过去，使劲拧住了原筠的脸，带着克制和忍不住的…愤怒，原筠被拧得眼泪出来了，但不是因为想哭，而是自然的生理反应，原筠拍拍女人的手，娃娃般精致的脸上，那双眼睛又圆又亮，他就像是女巫捡到的濒死的奶猫，已经有了邪恶和玩弄的本能，原筠对女人说：“他尿的臭死了。”
　　女人对这个回答愣了下，瞬间笑了，温柔的拍拍原筠的脸：“哦，筠筠，这个人可真坏是吗？给他点惩罚，去吧，筠筠。”
　　原筠就去了，他才刚比那个铁床高一点。
　　“求求你，求求你…”那个被铁床禁锢住的人哭花了自己的五官，那个人的脸在原筠脑袋里慢慢融化掉，原筠看不见他了，也屏蔽了声音。
　　原筠只是看着铁床的某一角，他什么也没说，挑了一把尖刀，他从五岁就熟知人的心脏长在哪里，实际上，他是在五岁的时候，别的小孩在公园里放风筝，去泥土里看生长的西红柿，原筠是看一个人被没被打麻醉的情况下，活生生被抛开胸腔，看心脏如何跳动，那可真是活灵活现。
　　所以，原筠到现在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他准确的用刀刺破了那个人的心脏。他相信，自己做对了。相信他，那个女人是有超高经验的虐待者，反社会的心理变态，无所谓怎么叫，她像变魔术一样，让一个男人被折磨了一个月都没死，所以，原筠想，他这么做是对的。
　　与其不轻不重的给那个男人戳上一刀，不如结束这种痛苦。
　　原筠清楚那个女人，下一步，她就该一根根剪掉对方的手指，再像炖猪蹄或者卤鸡爪一样，炖了它们，再让这个人吃下去。
　　不美好吧？
　　“哦！筠筠！”女人责怪惊讶的叫了一声，却在微笑：“坏孩子，我只是说让你给他惩罚，你却杀了他，坏孩子。”
　　原筠冷酷的擦掉脸上的血：“这就是我的惩罚。”他知道这样说，女人会感到开心的，不要小看一个孩子，那是最会迎合父母心意的玩具。
　　果然，女人笑了，在原筠的脸上咬了一口：“我的小苹果，你真棒。”
　　“原筠！”
　　林秋笙有点恼火了，他一个人说了半天，但原筠一个字都没听见。多亏他，原筠从记忆里出来了，他眨了眼，才发现自己还在盯着墙壁看，而那只蜘蛛已经跑得没影了，原筠嘴角挂起了古怪的笑容。
　　“筠筠…”林秋笙牵着原筠的手指：“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原筠看着林秋笙牵着自己的手，他感觉自己又坚固了，同时又破碎的更快了，他笑了笑：“我的手破了…”
　　“什么？”
　　“你总会发现的，因为你的注意力全在我身上，就连我了掉的头发掉在哪你都能说清楚，而现在我的手破了，你却只顾着跟我说你那些破话？”
　　“筠筠…”林秋笙几乎悲呼了一声，他去看原筠的手，只是破了个小口子，林秋笙心疼的蹲下来，久久的注视原筠的手，他说：“对不起，好吗？我…我有太多的事情…还记得酒店爆炸的那个包裹吗…我一直没跟你说…”
　　原筠面无表情的听着。
　　“我知道那不是你。”林秋笙苦笑：“从他出现在我面前，我就知道那不是你。具体原因我说不清楚，或许，你从不会要跟我解释什么…”
　　“你的脑子进水了吗？”原筠能听出自己声音的冷酷，以及抑制不住的愤怒，他一脚踹在林秋笙的肩上，林秋笙被他踹得趔趄，摔坐在地上，像是迷茫般看着原筠。
　　原筠换了腿，把右腿搭在左腿上，他眼神冷漠的要麻木了：“你以为世界上像我这样不男不女的怪物，又为你生了孩子的蠢货有多少？”
　　“哦，筠筠…”林秋笙的心都碎了：“求你…求你，别这么说…筠筠…”
　　原筠不为所动，他尝到了鲜血的味道，那么快意，像是把自己撕裂一次又一次…他眯了下眼睛，他感觉自己失控了，如魔女所愿，他真的失控了，因为林秋笙现在才告诉他这件事，魔女得逞了，林秋笙真的犹豫了。
　　原筠感觉自己被割裂了，胃部像烧了无数个孔，他眼睛里有泪水，同理，不是因为他想哭，只是生理反应，太痛了，他的喉咙阵阵刺痛，好像吞下了长针，原筠知道不受控了，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以及他接下来的话绝对能让林秋笙受到同等的痛，他说：“你不是一直想知道，为什么我们见面第二次我就要和你结婚吗？”他喉咙痛的要死，可他却还在说话：“不是你，我也会结婚。”


第六十八章 我们离婚吧
　　林秋笙猛然站起来，眼睛通红，他死死盯着原筠的脸。
　　原筠用指甲掐着自己的手，声音平静，他能听见自己说话的声音，就好像…石子滚进了深井，黑黢黢地无声坠落。原筠眨了下眼睛，泛起一丝微笑，忽然语调变得很温柔：“你一直什么都想知道，又什么都不敢知道…”
　　“别说了…”林秋笙的声音很空洞，好像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我正在狠狠的伤害他…原筠想，他继续微笑，我给了他很痛的伤害？那很好…或许很好，谁也不会像我一样给你这种伤害。
　　因为是你自找的，林秋笙，因为你爱我。
　　原筠停顿了片刻，笑着说：“我和你相遇的时候，魔女正在教我捕猎，你只是其中一个对象，不是你也会是别人。只不过我选中了你，你很有趣，林秋笙，因为你出奇的懦弱，我猜和你母亲的教育离不开关系。那么压抑，控制，你知道吗？”原筠朝林秋笙好看的微笑：“你有杀人的天赋。”
　　林秋笙眼睛发烫，他看着原筠的脸，他所深爱的，所保护的…发过誓…林秋笙不敢眨眼，只是看着原筠，他轻轻笑了，脑袋里不受控制的想起以前和原筠出去玩的时候，原筠坐在旋转木马，张开双臂的模样…他的笑容，笑声，好像就在林秋笙眼前，就在现在，就在他面前…
　　和在他面前的原筠，好像是两个人。
　　在他面前的人究竟是谁啊？是原筠吗？是他的筠筠吗？
　　不是吧…
　　原筠还在说：“你只是我选中的猎物。不是你，也会是别人…你该感谢我，如果不是我，魔女早杀了你，就像她杀了其他的待选人…”事实是，他为了林秋笙反抗了魔女，原筠欺骗了魔女，耍弄了魔女，不得不说那感觉真好。虽然挨了一刀，做了十四个小时的手术，不过保护住了林秋笙，也不算坏“明白了吗？”原筠问他：“你在我心里什么都不是。”他有意的要伤害林秋笙，他绝不原谅林秋笙对他的怀疑和动摇。
　　沉默之后是沉默。
　　林秋笙看了一会原筠，问他：“你有爱过我吗？靳原筠。”
　　他没有叫他原筠，而叫他靳原筠，这一点激怒了原筠，原筠冷冷朝他微笑：“爱你？当然爱你…哈！如果你把对玩具的喜欢称为是爱的话。”他当然爱他，为什么林秋笙会问出这种蠢话？他为他生了一个孩子？这还不够吗？！他还要怎么爱他？就连林秋笙不信任他，怀疑他…原筠从心里还是爱他，林秋笙为什么要这么问，他当然爱他，林秋笙是这个世界上，他唯一爱的人。
　　“呵…”林秋笙讥讽自己般凄苦的笑了几声，他问原筠：“你和我结婚，只是为了…找个猎物，不是我，也会是别人。我只是个替代品？像超市里那样选购商品一样，我只是合适？
　　你有一点…一点，哪怕一点点都没有爱过我吗？”
　　“当然。”不是。原筠看着林秋笙回答。
　　当然……林林秋笙眼眶通红，看着原筠…当然两个字在他心里砸开裂缝，把他的整颗心都砸碎了。
　　“老公…”原筠下意识的叫他，不可置信的站起来，他从没有见过林秋笙哭。
　　林秋笙做了个制止的手势，按了一下眼睛：“我恳求你，求你，请求你，再也不要这么叫我了，靳先生。”原筠微微张开了嘴看着他，像是不能理解。
　　林秋笙看着原筠，原筠的手指上很干净，结婚戒指他早就不带了。
　　林秋笙手指发痛，发愣的站在原地，过了一会，他低头摘戒指…如附骨之疽，稍稍触碰，心如刀绞，真够痛的了…太痛了…林秋笙止不住的想，戒指摘下的时候，林秋笙觉得真是十指连心…痛彻心扉。
　　“你这是什么意思？”原筠面容阴沉，发狂般问他：“你这是什么意思？”
　　林秋笙看他，忽然觉得可笑：“我们离婚吧，原筠。”
　　原筠一下子站住了，什么声音也没有发出。
　　林秋笙不敢看他，他怕他再多看一眼，哪怕只是一眼，他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
　　林秋笙转身，按了拘留所的按铃：“我是重案组的警察，你们可以电话核实，我的警号是***，事出有因，那个缠满绷带的男人是我查的案子里的嫌疑人…”
　　原筠很安静，出乎意料的很安静，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安静。林秋笙要跟他离婚？他要跟他离婚？
　　为什么？
　　为什么他生命里美好的事物总要离他而去，林秋笙也是，林秋笙是个说谎者，他欺骗他。
　　看着林秋笙的背影，原筠轻声问他，像个孩子一样核实：“你说过，你会永远爱我。”
　　林秋笙肝肠寸断，笑了笑，没敢回头，他同样轻声，怕惊扰了什么一样：“我会永远爱你，原筠。我再也不会像爱你一样，爱其他人了。”
　　原筠眼睛又慢慢变亮了：“你说离婚是骗我的，对不对？”
　　“恐怕不是，筠筠。”
　　“你说你爱我…”原筠焦头烂额，快哭出来：“可是，你说你爱我…”
　　“我爱你。”林秋笙回答，声音温柔。让原筠想到，林秋笙像他求婚的时候，也是这样温柔，他对他说：你愿意嫁给我吗？
　　现在，也还是那么温柔的对他说：“我爱你，永远爱你。可是你还要我怎么样呢，靳原筠。”
　　“你连名字一开始告诉我，都是假的。现在你告诉我，我们的婚姻也是假的，你爱我…不，你也告诉了我，你从不爱我。天哪，筠筠，天哪…”林秋笙笑了。
　　“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你想要人从魔女那保护你，或者因为魔女利用我，无所谓了，筠筠，真的…你放心，即使我们离婚，我也会保护你，好吗？
　　你是我儿子的另一个父亲，你是我…”他没有继续说，只是告诉原筠：“你说的，让我做的，我还是会做，好吗？
　　我们离婚吧，我只是无法忍受了，因为我是那么爱你，而你…算了，原筠，算了，你永远不会知道，在我失去你的那五年，我是如何的思念你，我是…他妈的那么想你，每一分每一秒，我都心如刀绞，在我失去你的那五年，每一秒我连呼吸都是痛的，现在你告诉我，你从不爱我，那就放过我，原筠。”
　　“我们离婚吧，筠筠。”


第六十九章 他想给他做
　　“秋笙？”
　　林秋笙发觉好像有人在叫自己，他不在乎的笑了笑，举了举手里的啤酒，眼睛看东西一片模糊，他能说什么？都怪冰镇啤酒太好喝了。
　　“你喝了多少啊？”那人的手指从林秋笙脸颊旁穿过，还带着古龙水的香味，按住林秋笙的手：“你不能再喝了…”
　　林秋笙眯了下眼，试图把眼前的人看清楚一些，但毫无作用，于是他笑笑：“这位多管闲事先生，请让我喝吧，放心吧，炸弹都没有带走我，只是留下来恶心的脑震荡。”林秋笙灌下一口凉爽的啤酒，笑着：“我的妻子…不，前妻，告诉我他从没爱过我，你觉得现在还有什么能伤害我？什么都与我无关了，你以为我想喝酒吗？我宁愿再被炸弹炸个一百次，一万次的…”林秋笙大笑起来，被口水呛得咳嗽，他从前最瞧不起喝的烂醉的人，现在好了，他喝大了，喝得跟陌生人谈心了。
　　自尊像遮羞布，唯一的作用，就是从他身上滑落。
　　去他妈的…操…林秋笙笑起来，擦掉嘴角的酒，离婚快乐！快乐！就像人们说圣诞快乐一样，实际上，大家连圣诞老人是个什么都不知道，那是个私自钻进你家，然后站到你面前，告诉你他要送你礼物的人…对！对！！林秋笙想，太滑稽了…二百四十五条，非法侵入住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林秋笙猛然站起来。
　　“怎么了！嘿！你去哪？”
　　林秋笙笑出来，眼角有细细的笑纹，他说：“我要去逮捕圣诞老人。”
　　“林秋笙…”萧柚无奈的看他：“你真是喝多了，要我给原筠打电话吗？虽然我一点都不愿意跟那个疯子联系。”
　　“不…不…”林秋笙左脚绊右脚摔了个狗啃屎，躺在地上一阵泛冷，酒吧里在放般若波罗蜜心经…什么酒吧放心经？眼前的灯像红色蔓延，像蓝色泼墨般泼过来，色彩交织，织成罪恶的网，慢慢向下滴落，林秋笙耳边还能听见佛歌，他后知后觉，才发现酒吧在放可可托海的牧羊人。林秋笙放纵自己般笑出来…
　　心经是过去母亲常听的。
　　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林秋笙以为自己早就忘了，实际他也根本没记过佛经，他只是…听过，为什么现在不停的在他耳边唱。
　　度一切苦厄？他刚刚失去了一切，他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是假的。
　　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该死！别再唱了…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原筠…呃…呵…窒息般如水灌进鼻腔，原筠…他的笑脸，他脸颊的雪粉色…他的笑容，他的一切…
　　一千只蝴蝶向你飞过来，每一只都是蝴蝶的翅膀，扰乱了你的心绪，控制了你的思想，掀起海啸般的高浪，推起来，再冲下去…
　　原筠…
　　原筠…
　　原筠！！！！！原筠！！！！！！！
　　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蝴蝶就在林秋笙眼前飞舞，一千只蝴蝶向你飞过来…这是谁跟他说过的话？是原筠。对，是原筠…
　　在海边，礁石上，海浪的声音起…伏…起…伏，白色的碎浪如同一颗颗细小的钻石在阳光底下闪闪发亮，原筠的侧脸，嘴唇，他吻他时身上带着好闻的玫瑰洗发露的香味，原筠吻了他一下，眼里神情在阳光下显得晦涩不明，他问林秋笙：“你愿意为我死吗？”
　　“我愿意。”
　　原筠微笑着，身后的海鸥高高飞翔快速向下，冲到海里腰斩了一条鱼，吞入腹中，再慢慢消化。海浪的声音混合在原筠的声音里，原筠別了一下耳边的头发，对林秋笙说：
　　“那么一千只蝴蝶向你飞过来。”
　　记忆…记忆…晦涩不明，有时清晰，有时空白。
　　海鸥啼叫的声音…海浪的声音…还有窸窸窣窣蝴蝶飞过来的声音？
　　林秋笙眨了眨眼，他试图清醒一点，只有酒后的头疼，“嗯…”痛苦的呻吟一声，林秋笙在床上翻了个身，这是哪？
　　他看着身边躺着的人。
　　林秋笙想他喝多了，之后呢？
　　萧柚听见了声音，打着哈欠坐起来，看林秋笙：“你醒了？”
　　“萧柚？”林秋笙疑惑的笑了一下。
　　“是我。”萧柚翻了个白眼：“感谢我吧，在酒吧捡到你，要不然你就要露宿街头了。”
　　林秋笙笑了笑：“谢谢。”
　　萧柚控制自己不要看林秋笙的无名指，他觉得自己的音调就泄露了一切，他故作轻松，但听起来反而更加诡异：“哈哈哈，一醒来身边的人是我，是不是吓了一跳？先说好，我们什么都没发生哈，你睡死过去了。”
　　林秋笙朝他微笑：“是有一点吓到了。”他从床上下来，发现自己还穿着昨天的衣服，他身上满是酒味怕这样回去吓到林啾：“借你的浴室洗个澡好吗？”
　　萧柚哦哦，嗯嗯了两声，他尽量让自己笑出来，显得一切很轻松：“你跟原筠怎么了？”你的戒指呢？请告诉我你们离婚了！千万不要是戒指丢了或者吵架这种鬼话！
　　“我们离婚了。”
　　“太好了！”萧柚尴尬的停顿了一下，才说：“我是说太不幸了…”
　　林秋笙什么话都没说。
　　浴室里响起水声，一切忽然都变得暧昧起来，最起码萧柚是这样想的，他犹豫了一下，下床走到浴室，浴室的门上个礼拜就坏了…天赐良机般，萧柚推开门，他第一次看见林秋笙的身体，后背的宽度，双腿修长…
　　他喜欢了他那么久。
　　从上学喜欢到现在。
　　原筠就是个错误，从一开始，萧柚就知道原筠绝对是个害人精，在原筠刚开始离开的时候，林秋笙束手无策，慌手慌脚，萧柚主动帮忙，他想一点一点感化林秋笙，五年，就是石头都该捂热了，可是，没有。
　　萧柚一头扎进热水里，从背后抱住林秋笙，把嘴唇贴到林秋笙光滑的背上，他问：“你不再属于他了？是不是？你不再属于他了…我从没见你摘下过戒指，秋笙…学长…”林秋笙转过身，想轻轻把萧柚推开，萧柚不允许他推开他，沿着林秋笙的胸膛往下吻，逐渐蹲下…
　　他想给他做。


第七十章 会是无脸男尸
　　欲|火焚身，是情|欲的一种，萧柚渴望着林秋笙，他很狡猾的利用了林秋笙此刻的脆弱，他知道一个受伤的人，是很需要什么来填补内心的空洞的，水从花洒里一滴滴的流出来，缠绕在林秋笙的皮肤上，睫毛上，嘴唇上，林秋笙把嘴微微张开，在洗澡时不好呼吸。
　　心中感觉到了可笑。
　　从胃部又开始逐渐感觉到冰凉。
　　林秋笙温柔的握住萧柚的手腕：“站起来，萧柚…”
　　“你不喜欢我这么做…”萧柚的声音是颤抖的，让人想象到赤身在冰雪里行走。
　　林秋笙微笑着，眼神里难以控制的流露出悲悯，他强制的，把萧柚拽起来。萧柚不顾一切的想吻他，眼神迷离，嘴唇如玫瑰的颜色一般好看，温热的肉|体…带着他独有的气味，和原筠截然不同的…林秋笙按住萧柚，转身把水关上了。
　　萧柚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
　　林秋笙把他拉到外面的床上，让萧柚坐在床上。
　　萧柚的声音里带着隐约的颤音：“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我一直知道…”他勉强笑了笑：“我是不是很贱？”
　　林秋笙把浴巾搭到萧柚头上，然后站起来坐在萧柚身边：“你说错了。”林秋笙笑了笑：“我一直很喜欢你，作为学弟你很聪明，学习认真。作为朋友，你帮助了我很多。我一直很感谢你，萧柚。”
　　林秋笙听着萧柚的哭声，他说：“看着我，看着我，萧柚…”
　　萧柚不情愿的用哭肿的眼睛看着林秋笙。
　　林秋笙的神情温柔的像是一块黄油逐渐被融化，反复煎熬直到泛起焦…他的笑容是堆砌出来用来粉饰内心的悲伤，林秋笙对萧柚说：“都是我的错，萧柚。是我太懦弱了，总是给你添麻烦，以前就老是拜托你帮我照顾林啾，那几年如果没有你，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办，所以，你瞧，比起你，我甚至连个好的朋友都算不上。我只是一直给你带来…一些不好的感觉。”
　　他又泛起微笑：“我知道你喜欢我，我应该跟你说的更明白一点的，萧柚。
　　我确实是离婚了，我也很喜欢你，但这种喜欢只是朋友间的，你继续待在我身边，只会受到伤害，你以前问我，问我你是否有机会，我对你说，我对原筠的感觉是超乎你的想象的，爱的其中一部分是忠诚，更像是灵魂上的束缚或者烙印，我很难对原筠不忠。
　　即使我们已经离婚，但我还深爱着原筠，萧柚，我不能接受你，尽管你是这么好这么出众的一个人，萧柚，我不想再带给你痛苦和疑惑了。你值得很好的人来爱你，所以别哭了，好吗？不好的不是你，而是我。”
　　萧柚没说话，他听着林秋笙穿皮夹克的声音，在林秋笙出门之前，萧柚问他：“我们还是朋友，对吗？”
　　“只要你想，萧柚，是的，我会一直是你的朋友。”
　　关门的声音都很轻，林秋笙是那样一个细致入微温柔的男人，他真的喜欢他很久了…真的…萧柚咬着嘴唇，倒在床上哭起来，他知道不是林秋笙伤害了他，而是他伤害了林秋笙，林秋笙不是那样的人…他是，他才是那个坏人。
　　对不起…他忍不住哭声，一遍又一遍的想。
　　林秋笙走在街道上，早上很凉，他哈出一口半白的气，把手掌揣到上衣口袋里。走在路上，他看见一家店，刚做出来草莓蛋糕，他想，要是巧克力的就好了，原筠喜欢巧克力的。林秋笙眯了下眼睛，笑了笑…他得花很长的时间，去学会过没有原筠的生活，他压根没打算忘记原筠，因为他做不到，现在，他已经足够肝肠寸断了。
　　电话响了。
　　林秋笙深呼一口气，接通，是孟正明：
　　“头儿，关押的那个嫌犯，缠满绷带的男人，在被警车押送的途中出了意外。有人把他劫走了，运输他的警察都受了轻伤…”
　　……
　　原筠穿着定制的白色的西装，手腕上带着有铃铛的银镯子，他戴着眼镜，把口罩往下摘了摘，露出迷人的微笑。他的睫毛像黑色天鹅的翅膀，轻轻眨动，在湖面留下些许短暂的涟漪。原筠头疼般的重新戴了一双橡胶手套：“来…啊，把嘴张大点，你这样我不好拔掉你的牙。”
　　缠满绷带的男人被胶布缠在椅子上，那是个牙医专用的治疗椅，他眼神绝望，嘴角流出大量的血，身体抽动着挣扎，喉咙里发出痛苦的悲鸣。
　　“我知道，你只是魔女派来的一个傀儡。”原筠笑：“所以我不杀你。”他拿住钳子，低下头，灯光在他脸上投下一层温柔的橘黄色。原筠用钳子夹住这个人的牙：“来，告诉我，你叫他老公了是不是？叫了几次？”原筠娇俏的笑出来，用一种很甜蜜的语调：“肯定叫了很多次，是不是？”声音又开始慢慢越来越平淡：“你叫一次，我就拔掉一颗牙，好不好？”
　　原筠利落的从他嘴里拽出一颗牙齿，他用手背擦掉溅出来的血，却在脸上拉出一个很长的红色血痕：“魔女给了你多少钱？还是威胁了你？嗯？”钳子落到另一颗牙上。
　　原筠等了一会，他觉得自己很耐心了。但对方没有说话，只是颤抖着…原筠发觉出不对，把这人脸上的绑带拆开，一层又一层，原筠没有那么好的脾气，拿刀直接把绑带割断了。
　　原筠看着对方的脸，半响没有说话。
　　一直在旁边站着的靳森然正好抽完了一支烟，走过来问：“筠筠，怎么了？”
　　原筠把钳子扔到一边，开始站起来摘手套，靳森然奇怪，看了一眼，一种恶毒的惊悚感顿时从脊椎窜上来，那个人的脸上留下了歪歪斜斜的疤痕，但能看清楚这些疤痕组成了一句话，这个人的脸上被刻下了：
　　送给你的礼物，我可爱的宝贝筠筠。
　　“筠筠…？”靳森然忍住胃里恶心的感觉：“要怎么做？”
　　“可怜的小东西…”原筠笑了笑，不屑一顾的把手套扔在一边：“是被魔女催眠了的倒霉蛋，怪不得被我拔了牙都不肯供出魔女，因为他什么都不知道，他真以为他自己是原筠呢。”
　　“我是原筠！！我就是原筠！！！！！”那个人突然撕心裂肺的喊。
　　“让你的人把他丢出去，魔女会找到他，处理的很干净的，明天你就会在新闻上发现他们正在播报一个无脸男尸。”原筠嗤笑。
　　“筠筠，这是一个无辜的人…”靳森然还想说什么，但没能继续下去，他畏惧原筠的眼神，原筠长了一双猫眼，一双漂亮的圆眼，当他睁大了那双眼睛看你，你能从中看见地狱。
　　靳森然什么都无法继续说下去了，原筠却出乎意料的回答了他：“从他叫林秋笙老公的那刻起，他已经不无辜了，就算魔女不动手。”
　　原筠笑了一声，没继续说，从烟盒里掏出一支烟，放进嘴里咂摸，扭曲的笑着：“他也会是个死人。”


第七十一章 我会比你更邪恶
　　原筠坐在花园的椅子上抽烟，西府海棠已经开败了，二月兰在原筠脚底下的土地上开得正旺，原筠把烟撕碎，放在嘴里缓慢的咀嚼，有一点苦味，辛辣的在齿间爆开，舌头逐渐麻木，却又尝到一点甜。
　　靳森然走过来，吃了一惊：“筠筠！你吃什么呢？”
　　原筠没什么表情，眼神空洞，像一只丢了魂的兔子，呆滞的咀嚼着嘴里的烟草。
　　“筠筠…”靳森然从他手里夺走烟盒，只剩下一个空盒子了，靳森然舔了舔干涩的嘴唇，阳光刺眼，靳森然犹豫了一下：“怎么了，筠筠？发生了什么。”他坐在原筠身边，不动声色的把烟盒捏扁。
　　“林秋笙要跟我离婚。”原筠没什么情绪起伏的说。
　　靳森然愣了一下，搂住原筠的肩：“不会的，放心吧筠筠，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不惜一切代价。
　　阳光暖和和的照在原筠的脸上，他睫毛轻闪，嘴角显示出冷酷，不为所动的弧度。
　　原筠对靳森然没有一丝宽容或者谅解，更别提感激了。他只是说：“我知道你的手段，以及你会对林秋笙做的事。相信我，如果我想…”
　　原筠显得很骄傲，或者傲慢，白云飘在天上，遮住些许的太阳，阴影落下来，原筠的声音像是从无线电传来的，模糊，混淆，还有一种令人恐惧的陌生：“只要我想，他会是我的狗，或者我手边的尸体。”
　　原筠有一些失落，眨了眨眼，微笑着，没人知道他在微笑什么：“可是我不能，林秋笙永远不会知道我有多爱他，就像他从不知道我没有丢弃我们的婚戒一样。”
　　“筠筠…”靳森然感觉一阵头疼，他能感觉自己说话时牙齿发麻。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他知道一些魔女的事，比警察，甚至林秋笙知道的更多，但这不代表什么。这么说吧，靳森然很怕魔女，谁不怕一个爱好是把人砍得零零碎碎然后用来煲汤的变态呢？鬼知道魔女每天都吃什么。
　　但他更怕原筠，是的，靳森然爱原筠，非常的爱，因为原筠是他的弟弟，他的家人。这让他变得软弱…原筠…原筠只是不像林秋笙眼里的那么无害…
　　魔女塑造了原筠不健全的人格，在原筠心里烙下了残暴血腥，没有规章制度的种子。
　　被关进精神病院的五年，让原筠更加偏执，不信任任何人。除了林秋笙，该死的…这就是问题所在，林秋笙…林秋笙太软弱了，而且是个警察，他就知道林秋笙会让原筠受伤！他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什么都不要对林秋笙做。”原筠从怀里把墨镜拿出来戴上，他的语调像一条鱼慢慢被冻在结冰的水里，带着森然和一种靳森然无法控制的东西“我只说一遍，如果你对林秋笙下手，我就不会这么友善的坐下来和你说话了。”
　　靳森然没有回答。
　　原筠忽然朝他笑了，墨镜里倒映着靳森然的脸。原筠笑着，牙齿洁白，又带着那种古怪的甜腻语调：“你的秘书挺可爱的。”
　　靳森然的心仿佛被拽掉了。
　　原筠轻轻微笑：“你的秘书一直在看你呢，长得也很乖。”
　　靳森然无法动弹。
　　原筠伸手，像是抱住靳森然一样，在他耳边吐出温热的气，像蛇发出的呲呲声。靳森然能闻到原筠身上的那股玫瑰花露的味道，淡淡的香却腻住人的整个鼻腔。原筠的笑声，很轻，很柔：“听我说，听我说，哥哥。”
　　靳森然身体发热，像是把自己点燃了一样，原筠已经好久，好久…他记不清是多久没有叫他哥哥了。
　　“哥哥，你的秘书真可爱，你知道的，筠筠如果喜欢一个东西，是一定一定会弄到手的。但筠筠现在有更重要的，我要讨老公的欢心呢，你懂吧？哥哥，筠筠忙着要讨好老公呢。所以筠筠什么都不会对你可爱的秘书做。”
　　原筠笑了一声，勒住靳森然的脖子，靳森然感觉仿佛又尖牙刺进他的皮肤，浅浅的刺进去，耳鬓厮磨的，考虑这块肉的美味程度。
　　原筠的声音冷下来：“听好了，你不光不能动林秋笙一根汗毛，我要你派人保护他，如果他掉了一根头发，我保证，我保证，靳森然…我会让你的小情人痛不欲生的，你明白吗？我会拔掉他漂亮的指甲，让他哭花他那张漂亮的小脸，你不想看到的，对吧？”
　　靳森然流下冷汗，他不敢犹豫：“我会按你说的做的，筠筠。我发誓。”
　　原筠松开他，像个孩子一样微笑，得到糖果般微笑：“我知道你会的，哥哥，我知道的，你爱筠筠，是吗？”
　　靳森然像是被锤子砸了后脑勺一样，神经突突的跳，但他什么都来不及管，他握住原筠的手：“我爱你，筠筠，你是我的弟弟，筠筠…”他吻原筠的手指，沉浸在原筠喊他哥哥的狂喜里。
　　原筠眯眼被墨镜遮住了，他只是微笑：“哥哥，我要你，帮我在警局，林秋笙的团队里弄一个职位…”
　　魔女教给原筠的第一课：人心是很脆弱的，蛊惑他们，占有他们，一旦你听到心脏跳动的声音，利用你所能利用的，让那颗心成为你的。
　　然后，吃掉它。
　　“你让我保护林秋笙，魔女…我是说她又要出现了吗？”靳森然担心的握着原筠的手。
　　原筠把手抽出来，轻轻抚摸着靳森然的脸颊：“是的，很快。她已经动手了。”
　　“筠筠…”
　　“哦，”原筠笑了出来：“不要害怕，哥哥，我在这，在你身边，这一次也会像从前，有我在她就无法伤害你。”
　　“是的。”靳森然点点头，有点愧疚为难：“从小就是你保护我，筠筠，而我没能保护你…”
　　啪！
　　原筠刚才还轻轻抚摸着靳森然的脸，现在却在他脸上狠狠扇了一巴掌。原筠眯起眼，音调变得冷酷：“狗杂碎，你以为【鬼 姐姐 鬼 故事】|gui JJ. N e t|你是谁？保护我？别开玩笑了，不要把关系弄错，听明白了吗？”
　　靳森然变得很脆弱，他甚至想要哭泣，但他没有，只是红着眼眶：“对不起，筠筠，我只是想…想补偿你…”
　　“嘘。”原筠的声音很温柔，搂着靳森然。原筠面无表情的轻拍着靳森然的后背，瞧，抓住一个人最脆弱的过去，他所害怕的，比如一个人怕狗，你就要把他带到狗面前，让尖牙再贯穿他一次。如果一个人害怕水，很简单，把他扔进海里，很容易屈服的，因为，大家都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坚强。
　　但我不一样，原筠忍俊不禁，我流着魔女的血，我受过训练，而且，我会比你更邪恶，妈妈。


第七十二章 离婚不是你一个人的事
　　蝴蝶，是一种隐喻。
　　林秋笙在记事本这样写，他思绪很乱，正在经历一场头脑风暴。他在整理魔女案，记忆实在是不靠谱的东西，像无数错乱的线，让林秋笙身处迷宫，唯一能分析出来的是，蝴蝶是魔女的特征，出现在被害人身上的蝴蝶伤疤，不是偶然，而是一种标志，像是入场券，或者写着魔女大名的名牌。
　　特征手法，对连环杀人犯是一种很隐秘的东西，他得抓住什么，林秋笙想，他得搞明白，不然原筠会永远身处这个漩涡。
　　“我带了肉桂面包。”萧柚把身子探出半个门。
　　典型的试探动作…林秋笙没从侧写的思维里出来。
　　大脑是很不听话，不受控的器官，简直不像长在自己身体里的东西，因此说前世或者上一辈子，一些神秘猜想，林秋笙也并不反对。
　　有时候大脑会比你表现的更成熟，更叛逆，积累的东西不像是你能积累出来的，人们把这些不能理解的，归纳到天赋里去。
　　林秋笙却更偏向于，大脑和人体是两个部分。更像是你身体里的原住民，大脑简直像是一匹黑色的野马，在你的身体里肆意妄为。因此思维，想法，行为有时候是不可控的。
　　可以联系到微表情观察上，比如你说谎时会不自然的流露出一些细小的动作。又比如侧写，该死…林秋笙想，简直要钻进这群杀人犯的脑子里。
　　“你不吃吗？”萧柚有点不自在，耸肩问他。
　　回避动作，回避情感。林秋笙想，看来萧柚是真的想过怎么处理他们之间的感情。从他站在门口来看，是不愿意侵犯林秋笙的隐私，表示一种尊重和友好，常见于修复感情，和归纳感情。
　　人的行为是可被分析的。
　　林秋笙感觉到一阵反胃，他从椅子上起来，把本子随意合上，丢到一边。笑了笑：“好啊，谁不爱刚出炉的面包。”分析…分析人类，侧写身边人的情感真是够糟糕的了，他陷入的太深了，他必须停止，上帝！他的脑子现在简直是一锅煮熟的番茄汤，已经要冒泡了。
　　“爸爸…”林啾坐在沙发上吃甜甜圈。
　　“好吃吗？”林秋笙不自觉露出笑容，凑过去揉揉林啾的头发：“过来，宝贝。”
　　林啾点点头，被林秋笙抱在怀里，林秋笙亲亲林啾的脸蛋：“想爸爸了吗？”
　　林啾答非所问，有点情绪化的说：“原筠爸爸呢？你惹原筠爸爸生气了吗？爸爸，为什么原筠爸爸不回家？”
　　林秋笙沉默了一会，笑了笑：“你想原筠爸爸啦？”
　　林啾露出点难过的表情，点点头，看着手里的甜甜圈说：“原筠爸爸答应要教我画画的。”
　　“我们一会给原筠爸爸打电话好吗？”林秋笙摸摸儿子的头发。
　　“真的？”林啾把眼睛睁得圆圆的。
　　不愧是原筠的血亲，他们的眼睛…简直是一模一样。
　　“真的。”
　　林啾高兴了：“那我先去写作业，写完了再给原筠爸爸打电话，原筠爸爸一定会夸奖我的。”
　　林秋笙笑了：“当然啦，林啾最乖啦，你是原筠爸爸最爱的小孩。”
　　林啾美滋滋的上楼。
　　林秋笙觉得好笑，摇摇头。从盒子里拿了个面包。
　　“所以…”萧柚眨了眨，一副宿醉难受的样子，很别扭的说：“作为朋友…”他强调：“上次过后，我认真想了，我想做个好朋友。所以…”萧柚强忍不适，对原筠的厌恶：“虽然我真的很不喜欢原筠…但是，我觉得你要慎重考虑离婚。”
　　林秋笙点点头，表示很愿意听萧柚继续讲。
　　萧柚得到无声鼓励，清了清嗓子：“很显然，你还爱原筠，很爱他。并且，你们之间有林啾，林啾就像是我的干儿子，你懂吧？我是你的学弟，在警校也修了一年的心理学，你我都很明白，林啾这个年龄的孩子，正是学着社交，建立人格的阶段，所以需要更多的关注和爱。”
　　“我完全赞同你的说法。”林秋笙不太在意的笑笑，去冰箱里拿了茶叶。
　　萧柚看着林秋笙烧水，他的心仿佛也烧出无数个洞。强忍着胃酸在胃部和胸口像火山爆发一样沸腾…萧柚尽量保持正常：“我是说，我认为你没有想好离婚这件事，离婚是你的气话，或者是愤怒的诞生物，无所谓是什么…你们是伴侣，有一个家庭，有林啾，所以婚姻不仅仅是你们两个人的，更深思熟虑一点吧，学长。不要做任性的决定。”
　　林秋笙啜了口茶，轻轻笑了一下，吹着杯子里的茶叶：“我和原筠之间…是很复杂的。”
　　“我很愿意听听你的想法。”
　　林秋笙耸肩，把另一杯茶递给萧柚：“你是我信任的人…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婚姻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和人相处也是…我和原筠之间，不能说我一点问题没有，我可能对他保护欲太强了，我没有把这段关系处于一个正常的关系中。”
　　萧柚点点头：“相信我。不是我说原筠坏话，而是他这个人，活得就像少吃了二十年的药。”
　　林秋笙笑了，喝了口茶，睫毛被茶水的气熏湿般，眼神也显得很温柔：“原筠他…你只是看到了他的表面。筠筠他…和普通人看不到的东西进行着殊死搏斗。也就是他之前，追溯到幼年所受到的虐待和伤害，他没有在幼年，得到合理的关爱和关注，他的…母亲虐待过他。”
　　“我的天…”
　　难以启齿的，林秋笙也感觉很伤心，他无奈的笑了笑“这种虐待超乎正常人想象。
　　儿童与母亲的关系是很重要的，相处不好，或者没有得到过应有的爱，会在成人后形成心理上的黑洞。
　　原筠没有得到过正常的爱，使他内心极度的不安全，并有表演型人格，这是一种人格障碍。
　　萧柚…这种伤害，永远不会好的，原筠只会…要的更多，更疯狂…
　　他要从我身上得到一种超乎母爱的东西，在常见的情况下，大家所理解的，母亲爱孩子应该胜过自己的生命…
　　原筠没有得到过这种爱，正相反，他还遭受了虐待，他想要的，如果他得不到，他就会制造。
　　他想从我身上得到的不止是爱情。
　　他要我无条件的爱他，自恋巨婴型的控制欲。
　　他理解的爱和安全，是我要爱他胜过我对生死的本能，他要掌控我的全部…”


第七十三章 他是你的，原筠
　　原筠…原筠…原筠
　　三次大声喊叫你的名字，迷雾茫茫中，麋鹿的角会穿透你的心脏。鲜血淋漓的路上，麋鹿托着你的尸体，你会是我最好的礼物，原筠。
　　…
　　原筠托着下巴，屋里黑暗，没有开灯，他脚上趿着一双羊皮黑色拖鞋。桌边的酒只喝了一口，加了冰的威士忌正在融化。电视屏幕闪着…
　　［男尸，无头，没有躯干，只留下四肢，目前警方正在…］
　　原筠眨了一下眼，嘴角挂着一丝微笑。
　　“你怎么想？”白鸟坐在他旁边的沙发上，啜着香槟，看着电视机里的尸体，他眼睛流露处一种近乎哀默的神情。
　　原筠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
　　“我们怎么做？”白鸟转头看着原筠，脸上露出凄美而又凌厉的神情，像刀刃闪过的银光，发出铮铮而疼痛的呜咽：“她拿走了头，原筠，她没有像你说的那样，只剥了他的脸…”
　　原筠充耳不闻，只喝着酒。
　　“你应该明白她传递的信息，尸体只留下四肢…是愚弄我们吗？”
　　“正相反。”原筠笑了笑，穿着浴袍站起来，走到窗边逗弄孔雀，他用手指挠挠绿孔雀的下巴：“这是示好，对待昆虫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掉头…至于四肢…”原筠嗤笑：“是她给我留下的信息，代表了蝴蝶。”
　　白鸟抱着白孔雀，眼睛看着原筠：“你是说，下一场游戏很快就开始了吗？”
　　原筠不说话，若有所思泛起微笑。
　　“秋笙…”白鸟忽然出声：“我能见见他吗？”
　　原筠把一个眼神施舍给白鸟，冷漠又麻木。他走过去跪在沙发上，双手掐住白鸟那纤弱的脖颈，原筠真想知道，若双手再勒紧一点，再用一点力气…
　　不过不行，原筠松开了手，冷冷的嘲笑：“你以为魔女找个人挑拨离间，就能改变什么了吗？”
　　白鸟毫无惧色的望着原筠。
　　原筠觉得没什么意思，只是坐下来，阴沉古怪的说：“林秋笙爱的是我，只能是我，不是你，也不是任何人…”
　　“林秋笙当然也爱我。”白鸟忽然很强势，一双圆目瞪回去，那张漂亮的脸上因怒气显得有点楚楚可怜，那是原筠永远不会有的楚楚可怜，因此让原筠厌烦。如果有第三个人在场，就会发现白鸟和原筠长得一模一样。
　　“我想见他…”白鸟发出几乎凄厉的声音：“我想见他…我好想再见他一面…”
　　“绝不可能。”原筠的眼神异常冷酷：“林秋笙只会叫我的名字，他只会叫原筠。”
　　白鸟用恶毒的眼神盯着原筠：“我好恨你，原筠，我真恨你，林秋笙只是不知道我，你不敢让他知道，你怕了，你怕他不会选择你。”
　　“他当然会选我。”原筠笑了：“因为他永远不会知道有你。”
　　“你总会有无法控制的时候…”
　　“那你就试试看，试着击溃我。”
　　“你这个婊|子。”白鸟怨恨的诅咒原筠：“你用我的画，你用我的画…情人是我为林秋笙画的…你却告诉所有人那是你的画…婊|子…我诅咒你…”
　　原筠听了，反而笑了：“你的画？”他自言自语重复了一遍，笑得更开心了：“不是你，我怎么会离开林秋笙五年？！白鸟，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和魔女做了交易…你想让林秋笙看到那副画，我让所有人都看见了…但林秋笙永远不会知道那是你为他画的。”
　　白鸟忍痛般的抿住嘴唇，不住的眨动双眼。
　　“林秋笙不会喜欢杀人犯的，对么？”原筠嘲弄的笑：“从五年前，你同意和魔女交易，林秋笙就不可能再给你一点爱了，虽然我现在要给这摊烂事收尾，但是…”原筠笑出声：“你同样要付出代价。林秋笙是不会爱一个连环杀手的。”
　　“我只是…只是不想林秋秋受到伤害…”
　　“不许你这么叫他！！！”原筠怒火中烧。
　　白鸟看到他这副样子，忽然冷静下来，文雅的笑了：“林秋笙不会知道是我的，就算他查出来了，也会以为是你，是你，原筠做的。”
　　原筠没有回答，表情恶毒的像一条准备攻击的蛇。
　　“林秋笙已经不爱你了。”白鸟说：“他要和你离婚…”
　　该死的！该死的！！！！！！！！！！！！
　　原筠简直要把自己烧成一团灰烬，该死的白鸟，如果有那么一丁点的可能性，绝对要杀了他。
　　敲门声。
　　原筠和白鸟一同转头。
　　门被打开了，萧柚探出身体，皱眉：“你干什么呢？有没有点时间观念。”
　　原筠没说话，冷漠的看着萧柚。
　　萧柚骂了一句有病，但为了林啾…林秋笙，妈的…萧柚走进来，把买来的咖啡放到桌子上：“我听了听学长的意思……”
　　“为什么要帮我？”原筠的声音很平静，目光随着萧柚的走动而动，他问：“你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钱？还是有想杀的人？”
　　“呵呵…”萧柚：“好笑…我最想杀的人就是你，真逗。”他坐下来：“不开玩笑了，我是为了学长和林啾，很明显学长还爱你…”
　　“你爱林秋笙。”原筠面无表情。
　　“…”萧柚诡异的沉默了一阵：“以前是，从前两天他拒绝我后，我决定不爱他了，但我伤害了他的情感，我爱他只是让他觉得困扰，学长这么好，值得最好的…”
　　“你用的什么方法停止爱林秋笙？”原筠不屑的冷笑，明显是不信的：“你在说谎。”
　　“我干什么说谎？爱人有很多种的…”
　　“对于我而言，只有一种。”原筠忽然说，冷漠的打断萧柚。
　　“什么？”萧柚搞不清楚原筠的脑回路。
　　原筠脸上甚至露出了点温馨的神情：“挖了我的心，我死了，我就会停止爱他了。”
　　“呵…”萧柚喝咖啡：“拍电视剧啊你，我也懒得跟你这个神经病解释那么多。爱信不信，我是为了学长和林啾，不是为了你。”
　　“不是每个人都有第二次机会的原筠。”萧柚看着原筠：“我坐在这，不是因为我给了你机会。而是林秋笙，因为林秋笙始终爱你，即使他痛苦得心都碎了，我能【鬼 姐姐 鬼 故事】|gui JJ. N e t|.D.J看得出来，你伤害他伤害的很深。学长…林秋笙还像你们刚认识那会，一样爱你。我能看出来，也记得他看你的眼神，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改变过，他爱你，原筠，爱成了束缚，因此他还属于你，他是你的，原筠。”


第七十四章 你好，我是白鸟
　　在那件事发生之前，原筠还不是原筠。
　　原筠在又一天的浑浑噩噩当中，很突然的，没有预兆的，就像是天边橘黄色落入整个世界，视网膜被强烈的色彩占据，胸口像冻住似的，连呻吟都发不出来，原筠突然想起来那件事。
　　那件事开始之前，他才七八岁，他忘记自己具体多大，因为也不会有人给他过生日。他看过魔女杀人，杀很多很多的人，有漂亮的女人也有男人，只不过，他们最终在原筠心里，像流水一样安静的逝去了，他不可能记得一切，他会疯。
　　唯独记得那件事。
　　他哥哥，同父异母，靳森然。
　　靳森然那时还是个矜贵的小少爷，住别墅，有人侍候他吃饭喝水。原筠喜欢他，喜欢靳森然身上，他没有的东西，一种自由的快乐，洋溢着幸福，像煮熟的糖浆，冒着泡泡，但最终还是烧糊了，粘在锅上，原筠想，一切可能都是留不住的，像过了火候，糊的，苦的，糖。
　　靳森然不和原筠玩，对于他来说，原筠是外来的小杂种。原筠也认同，但他还是喜欢靳森然，他想，可能确实也因为他没有什么选择，他总不能和尸体交朋友。
　　没有人知道那些尸体，正如没有人知道原筠。
　　但靳森然知道他，尽管他叫他小杂种，原筠坐在地上，还是朝他露出一个很傻的微笑，傻极了，靳森然磨了一会牙，教养和本能比较，本能赢了，他踹了原筠一脚。
　　原筠懵懵的看他，很疼，像是不明白靳森然为什么踹他，他像所有的幼小的流浪动物，弱小，脏兮兮，可怜…可爱。深深刺痛了靳森然的心。
　　原筠什么都不懂，继续傻笑，靳森然没有和他说话，原筠失落了一会，低头去看地上的蚂蚁。
　　“怪胎。”靳森然叫他。
　　原筠并不生气，还挺高兴，他从兜里掏出糖果，都给靳森然，双手捧着，奶声奶气：“哥哥…”
　　靳森然很愤怒的打开原筠的手，跑了。
　　原筠眨了眨眼，蹲下来把糖一颗颗捡起来，然后哭了，哭了一会眼泪流干了，原筠继续捡糖。
　　后来，靳森然总会骂他，怪胎，小废物，垃圾，杂种，心情好的时候，就带原筠去坐船，给原筠一个漂亮的风车，那个风车，就那样转啊，转啊，原筠就笑了，他边吹风车边笑，然后叫靳森然：“哥哥…”
　　靳森然也会笑，然后就突然不笑了，冷冷的骂他：“小杂种。”
　　原筠也总会愣住，湖面是金色的鳞片，像把什么割开一样，一个瓦片一个瓦片似的闪着亮亮的光。手里的风车，会让原筠感觉到耻辱，一种侮辱的羞耻，但原筠会朝靳森然笑，双眼满是泪光，讨好的朝靳森然笑，再偷偷把手藏起来，藏到背后去，就像是把自己也藏起来一样。
　　为什么没有人爱他呢，原筠有时候会去想这个问题，但他没有得出答案，没有答案的时候，他就吹一吹靳森然送给他的那个风车，看着风车转动，原筠就会很开心，很满足。
　　后来那件事就发生了，连环杀手是没有情感的，他们以为自己有，比如魔女，她觉得她很爱原筠，其实她不爱他，原筠能感觉到。
　　魔女把靳森然绑在那张铁床上，靳森然赤|身裸|体，双手被保鲜膜封住，双脚同样，电锯的声音让靳森然哭泣，他哭泣的很软弱，他恳求，哀求，他害怕…
　　魔女更兴奋了，只是笑。
　　原筠知道之后会发生什么，他大可眼睁睁的看着靳森然被分成几块，被魔女切成同等大小，他也害怕，他像靳森然一样害怕，原筠浑身发颤，他紧紧咬着牙齿，跌跌撞撞的跑过去拽住魔女的手：“妈妈…”原筠惊恐的摇着头：“不要…”
　　魔女戴着塑料防溅的面具，原筠从中看见了自己，渺小的一团影子。
　　魔女思考了一会，把电锯关了，在原筠的注视下拿起一把小巧的手术刀，她的手腕转动，人的喉咙为什么会那么脆弱？皮肤为什么那么脆弱？
　　血为什么会流的那么快？
　　原筠什么都来不及阻止，他眼睁睁的看着靳森然像个被宰杀的畜牲一样，血从脖子里的口子里不断流出来，靳森然抽搐着，他开始逐渐的无法呼吸，失去生命…
　　靳森然在原筠面前毫无尊严的抽搐着，因痛苦而抖动着身体，泪水和血混在一起。
　　原筠听见自己的叫声，歇斯底里的，他第一次听见这种叫声，是从自己的身体里发出的，痛苦，绝望，无助，他尖叫，尖叫，像一只失去母亲的野猫，原筠不住的尖叫，他看着靳森然抖动的身体开始慢慢变得不动…
　　原筠的心底忽然变得极其麻木，他从没有过那样的感受，身体被分开似的，理智而冷漠“救救他，妈妈，求你了，救救他，我什么都会听你的，我什么都会为你做的。”
　　咚咚咚咚…咚咚咚…他胸口里有东西很快的跳着。
　　我害怕！有一个声音不停的叫喊…
　　原筠冷眼旁观着这个声音，他任由那个弱小的身躯在角落里哭泣。
　　哥哥…哥哥…
　　他一直在喊。
　　原筠感觉着无法呼吸，从他身体里一点一点抽离，窒息，又那么自由，他什么都感觉不到了，痛苦…绝望…快乐…什么都没有了，只有那个声音，不停的在哭，在叫喊。
　　懦弱，无能，原筠笑了一下，他看着床上的靳森然，靳森然还在抽搐，他还活着，原筠走过去，他扒着铁床，看着靳森然那双惊恐的眼睛，那双眼睛…就像婴幼儿的眼睛。
　　真恶心，原筠想。
　　救救他…求求你，救救他…那个声音不断的哭喊。
　　原筠爬到铁床上，眨着那双无辜的眼睛，朝魔女微笑，他扬起头，露出脖子：“妈妈，你能也割开我的喉咙吗？我想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感觉。”
　　魔女笑了，很满意的把面具摘下来扔到一边：“筠筠，你为什么不自己问问他呢？”
　　“他就要死了，死人是不能说话的。”原筠笑，晃荡着双腿。
　　魔女犹豫了一下，又重新把靳森然的脖子缝上了。
　　别意外，魔女曾是个优秀的手术医生，只是那些血不能再满足她了。
　　靳森然活了下来。
　　那个声音不再叫了，他多半在原筠的身体都像一个智障儿，沉睡在原筠的身体里，原筠不喜欢他，那个声音也不喜欢原筠，有时候，晚上原筠睡着了，那个声音会偷偷用他的身体跑出来，跑出去玩，告诉别人他的名字。
　　用原筠的身体，用原筠的脸笑：
　　“你好，我是白鸟。”


第七十五章 野蛮的干
　　认识原筠的人，总会说他有病。
　　原筠不知道正常的标准，以至于也不清楚自己是否有病。只是他讨厌药，白色的片，太苦。或者胶囊，总黏黏糊糊的卡在喉咙里，打针吊水他却不怕的，原筠喜欢吊水，输液，像现在似的。
　　他总会忘记吃饭，人不吃饭就会死竟然是世上最真诚的话。
　　原筠忘了自己几天没吃东西了，他喝了不少的酒，抽烟？抽了，烟灰缸盛不下了。他无意折磨自己，只是忘了，他总是过得太随心所欲。
　　输液的时候，不属于他身体里的液体流进来，让他浑身冰冷，就像威士忌里的冰块。
　　他抬头，盯着输液，一滴一滴下滑到管子里，眼睛不眨的看上两个小时，一种本领，没什么用，说出来会被叫做怪胎。
　　桌子上的百合花，很香。原筠喜欢花，他看着新鲜的花，大捧的，用指甲能在花瓣上掐出水来，像人的皮肤。他总会在发呆时想起林秋笙，想起他，想起林秋笙按住他脖颈的手，亲吻时嘴唇的热。
　　林秋笙在床上，总像只野兽，兽|欲，眼睛里好像有蒸腾的欲望，他在他身体里的时候，会喘息，原筠觉得很性感，他偏爱林秋笙脸颊上的汗，迷离的神情，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屈服本能，从胸腔里呼出的热气，足以融化原筠。
　　原筠跟一只被钉死的蝶没什么两样。
　　他总是没什么欲望在这方面，他出奇的单纯，冷淡，像水一样，但林秋笙喜欢这档子事，赤|身裸|体，野蛮的干。
　　体力活，原筠多半都不喜欢。
　　他讨厌，在这场社交活动里的快乐，身体不受控制的快乐，短暂的什么都忘了，灰飞烟灭，太作孽了，蝴蝶标本也是，跟他一样的，从大概腹部的位置被贯穿，锋利的穿透他，是没有血的。
　　原筠只能动动四肢，林秋笙不肯放他走，总要搞上好几个小时，花上大半天的时间，简直是虐待，连口水都不给喝，原筠讨厌，躺在床上的自己，他会哭，林秋笙吻掉他的泪水，说爱他，然后继续干|他。
　　有时候，会恨这种懦弱。懦弱是透明的泪水，冰糖葫芦上的那层米皮，避免了黏连。
　　是皮肤，林秋笙吻过他的皮肤，上上下下，像鱼被刮下的鱼鳞，明知道要死，却只能等死，不住的，徒劳的，恐惧着…太靠近了，靠近真实，剥下他的皮肤，一个血肉之躯的原筠。
　　他为此等待太久，也徘徊的太久了，他肯细心呵护自己，也肯把自己铺平到林秋笙面前任他欢喜，只因为他是他的情人。
　　输液输了很久，原筠觉得厌烦了，他还穿着那件丝绸的浴袍，胸腔袒露，蝉翼似的皮肤娇弱而薄，骨头从皮肤里清晰的隔离出来，能数清楚是几根。
　　为什么时间过得如此缓慢？
　　本来不觉得痛，只是输液输得时间太长了，手背开始痛了，太阳穴跳动，一切裸|露，是他的心，原筠自己的心，长期以来，原筠都不敢去看自己的心，他怕它不是完整的，是密密麻麻，蛀空的，像蚂蚁窝。
　　手指因为冰凉的药液更加冰凉，皮肉的苦，是一紧一紧的，一跳一跳的。
　　原筠等的有点烦了，他去掐百合的花，他太闲，而时间富裕，他贫穷，时间富裕，他痛苦，时间还是富裕。原筠摘下一瓣，他用指甲掐，大肆的，掐出汁来，在他的指甲上流得哪都是，原筠舔了舔，发苦，像林秋笙给他的感觉，苦涩，苦涩的，自虐的从中尝出一点甜。
　　原筠揪花，一瓣一瓣，圣洁美丽的白色，他把他们咬碎，吞咽。百合有毒，他知道，他只恨自己死的不够快。
　　他吃得太多，身体不能承受，又呕吐。
　　他想念林秋笙的手，想让林秋笙叫他的名字，那是他仅剩的人性，尚存的良知。他从不知罪恶，罪恶该死，他也是，他让人恨，活该被拆得七零八碎。
　　可他不是老旧收音机，真被林秋笙拆碎，他还会感觉痛。
　　林秋笙不觉他是罪恶，只觉得他可怜，可怜的可恨，有几次，他看他的眼神，让原筠觉得陌生。让原筠觉得害怕，可林秋笙总会回来，给他做菜，第二天从他身边醒来。
　　原筠不知道这次他回不回来，如果不回来，医院下的病危通知书原筠希望是给自己的。
　　他一直都想安安静静的死，有点洁癖，想干干净净，大概是以前看了太多的尸块，太多的血。他知道这个愿望过于奢侈，他想干净的死，窒息或者淹死，不要血。
　　或者抽走他身体所有的血，去救人，去实验，他大可一死，却不流一滴血，也不流一滴泪。
　　多安静，他再也不用当个怪物，后天培育出的怪物，也不必爱人，也不必想要他人的爱。
　　电话响了。
　　是靳森然，他叫他的名字，原筠却觉得有点陌生，靳森然告诉他，他周一可以去上班，和林秋笙一起。
　　一起。
　　原筠挂掉电话，他忽然有些不耐烦，躺倒在沙发上，地上是他的呕吐物。原筠笑了，觉得好笑。
　　白鸟试探的跟他说话，原筠一个字都不想听。
　　白鸟说的对，总有他无法掌控的时候，他会虚弱，虚弱的时候，白鸟就出来，他迫切的想出来，因为林秋笙。
　　也是因为林秋笙，原筠才变得虚弱。
　　或许有一天，这具身体会变成白鸟的。
　　但不是现在，不会是现在。
　　原筠和白鸟，古怪的畸形儿，灵魂上的连体人。
　　却都以为自己才是身体的主人。
　　二分之一，残忍恶毒的诅咒。
　　白鸟说：本该是我的，留在林秋笙身边的，本该是我的，那双手抚摸的应该是我的头发，亲吻的是我的嘴唇，梦里呼唤的是我的名字。
　　其实他们很少交谈，多半时间白鸟都是沉睡的，如同那五年，林秋笙怨恨的那五年，沉睡的是原筠一样，生孩子的痛苦撕裂了原筠，因为这些事，他昏沉过去，像做梦一样，那时候，多半是白鸟占据着身体。
　　原筠厌倦和白鸟辩驳，像所有日子里的尘埃，积蓄成灰，呛出咳嗽，缓慢的撕心裂肺。但原筠还是说：林秋笙不会爱你，他是很懦弱的人，他会爱我，我是他麻烦的源泉，因为我，他才会有勇气活下去。


第七十六章 永远美丽
　　包瑞打电话通知林秋笙要给警院尖子生上一周的课，林秋笙沉默了一会，包瑞没让气氛安静下来：上面的人决定的，会有其他省的小组队长也来上课，你知道，现在都在提升破案率，林队，你是我手上最好的警员。
　　林秋笙笑了笑，给林啾把早餐放在桌子上，他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表，戴着身上的围裙坐在椅子上，他没有拒绝，可能是因为包瑞是他的上司，也可能因为他休了太久的假。
　　也许是他想找个理由，名正言顺的从家里出去，好不必忍受林啾每天问他原筠去哪了，他爱的原筠爸爸…林秋笙好几次尝试开口，林啾却仿佛有预感般，用那双清澈的圆眼盯着他，像漩涡一样从原筠那继承的眼睛，林秋笙头晕目眩，只好笑笑，他无法跟林啾说，他和原筠要离婚。
　　“早，爸爸。”林啾个子又高了，他愈长大，林秋笙就愈能从中看到原筠的影子。又开始了…林秋笙自我厌弃，如同几年前，他每天透过林啾去想念原筠。
　　糟糕透了。
　　“早，宝贝。”林秋笙对林啾笑笑。他试探的对孩子说：“我可能要出差，不会太久，一个礼拜…这段时间拜托之前在原筠爸爸家的林婶照顾你好吗？”
　　林啾不符合年龄的沉默着，问他：“原筠爸爸呢，原筠爸爸可以照顾我…”
　　“宝贝…”
　　“我想要原筠爸爸，我只想要原筠爸爸！！”林啾眼睛里满是泪水，他问林秋笙：“为什么他不来看我？为什么…”
　　林秋笙无法回答，他尝试的给原筠打过几个电话，无法接通。儿子的情绪，逼问让林秋笙焦头烂额，他双手合在一起放在桌子上：“冷静一点好吗？”
　　“我不…”
　　“林啾！”林秋笙低声呵斥，声音严肃：“我知道你想原筠爸爸了，但不要在餐桌上大叫。”
　　林啾小声啜泣起来。
　　林秋笙看他哭，心都碎了。他走过去把林啾抱在怀里，吻他的头发：“你想去博物馆对么？这次我出差回来咱们就去，我带着你咱们去见原筠爸爸好吗？”
　　“他会一起去博物馆吗？”林啾在林秋笙怀里抽泣。
　　“你当面问问他，好吗？”
　　“好的，爸爸。”林啾不再哭了，只是鼻头因刚才哭泣哭得有点红了。
　　坐上局里给安排的大巴，林秋笙还在想林啾，他拜托林婶多照顾他一点。林秋笙知道，如果要和原筠分手，他最好不要和原筠身边的人见面，但是一个人带孩子…况且林啾也是原筠的孩子，林秋笙要对林啾负责，他总不能随便找个保姆就把林啾扔过去，他身边也没什么朋友，萧柚…他不想再给萧柚添麻烦。
　　早餐没怎么吃，林秋笙现在胃里有点难受。孟正明这次和他同去，食欲倒是很好，锅巴吃得很香，他比林秋笙小五六岁，还是大男孩模样。“头儿，喝咖啡呗？”孟正明嘬了嘬拿锅巴的手指，眼神明亮：“我拿着一次性纸杯呢，还有速溶咖啡，你看…”他献宝的拿出背包里的大水壶：“我还带了这么大的保温杯，用热水很方便的。”
　　“给我来一杯吧，谢谢你。”林秋笙难掩眉眼间疲惫，斯文儒雅中带着一种衰老，面容没受多少摧残，依然俊美，只是眼神，神情都是带着受过伤的味道，有种想让人垂怜的落寞美感。青中年男人，更增添了这种受伤的味道。他抽出一张纸巾，垫着纸杯，手指骨节分明，一双男人的手，拇指蜷曲，指甲修剪的整齐。
　　他是重案组的队长，身上却没有那种凌厉感，多半人见到他，可能更觉得他像个教书的老师，写一手好看的行书。而不是整日与人皮野兽打交道。
　　林秋笙啜着速溶咖啡，大脑这匹疯马，越想控制，得到片刻安宁，他就越乱，陷入囹圄，扬蹄嘶吼…炸弹密封的不严，装炸|药的钢管没能产生足够的压力…林秋笙看着杯子里的咖啡，想起那天酒店的爆炸，和拆弹小组的队长跟他说的，如果压力足够，整座酒店都能掀翻了，而不是只掀翻了一个林秋笙，脑震荡住了几天的院。
　　炸弹，巴掌大的东西，却能把比自己大出几倍，十几倍…炸到天上去。
　　你真是够幸运的了，拆弹小组的队长拍拍他的肩膀。
　　幸运？林秋笙哑然苦笑，更是不屑。跟那么多连环杀手打过交道，林秋笙唯一明确的不能再明确的就是，连环杀手没有感情的，他们是畸形的诞生物。所以没有幸运这一说，如果下手的人是魔女…林秋笙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大楼，树木，只不过是魔女不打算让他现在死。
　　一杯咖啡喝完，林秋笙还是有点昏昏沉沉，学生已经在教室了，他们主要是讲犯罪心理学，如何追捕连环杀人犯。
　　林秋笙每次讲，都会有一种梗住喉咙的感觉。站着大脑空空一会，才能开始讲，罪恶好像是抓不完的，如果只把这份工作当成工作，就很难和那群杀人者对抗。有时候，你必须用他们的思想思考，甚至想要快他们一步时，要更疯狂。因此很多警察都牺牲了不少东西，有的是假日时间，有的是因这份工作无法继续下去的婚约，更有的是自己的生命。
　　但这些要怎么和这群学生说，怎么对这一双双天真热血的眼睛说。
　　就像以前他的前辈告诉他一样，他也只能说：做得很好，今天或明天会有一个人因你而获救。
　　他们把东西放到宿舍，去教室也就是先和学生打个招呼。
　　教室在阳面，阳光透过玻璃窗照下来，空气里带着暖洋洋的味道。照亮了趴在桌子上睡觉的原筠的侧脸，他洁白无垢的脸上，睫毛像是细细的松叶，带着冷清如雪的味道。阳光照亮他的脸，绒毛…好像无血色般的脸颊，淡淡粉白色的嘴唇。
　　他那么美，就好像死了一样，像一具尸体一样，有着残酷而再无一息生气的美，他就像…死去的蝴蝶，躯体经过防腐，永远美丽。


第七十七章 满足的了你吗
　　原筠从来浅眠，听到动静，眼皮微动，睫毛轻眨，就睁开眼朝林秋笙望过去。
　　林秋笙心不可抑制的泛酸，青涩的李子，杏儿的酸，倒牙发了软。眼睛眨了几下，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是否难堪，还是从一双眼睛里透露了心思。
　　原筠就这样定定看着他，不喜不闹，近半个月他又瘦了，瘦得有些可怜，清癯的脸上唯有那双眼睛看起来还有点生气，他转着无名指上的婚戒…林秋笙眼睛发胀，他以为他早丢了。
　　原筠双手向前伸…嘴唇微微张开，没有闭合。
　　林秋笙不可控制的想起在浴室，他们那时结婚不久，都很年轻。原筠看起来经验丰富，但林秋笙确实是他的第一个情人。浴室花洒下的水，温热的水滑过林秋笙的皮肤也滑过原筠的，原筠就像现在…
　　嘴唇半张半闭。
　　林秋笙禁锢住原筠腰的那只手往上抚|摸着，嘴唇饥渴的贴在原筠的皮肤上，原筠颤抖的呼吸声，像雪慢慢融化散出来的甜，原筠的脖颈，嵌下的红痕，甜蜜的果实由此诞生。林秋笙粘稠而积蓄的欲望稍显青涩，而又迷茫，罪恶的想要找到一条归路。
　　原筠，是他的鞭下的绵羊。
　　苦笑…转为一种蔓延的痛，很轻，而应该觉得耻辱。昏了脑子，林秋笙用手压住嘴擦了下脸颊，他在做什么？对离婚对象意淫吗？
　　停止，停止不下来。
　　大脑总这么诚实。
　　欲望，伴随着原筠，他美丽的身体，少年气的身体，白衬衫下的身体，林秋笙曾一览无遗，他的手曾掌控，曾揉捏，他是他的阿佛洛狄忒。
　　原筠不知道林秋笙在想什么，正如林秋笙不知道为什么原筠会在这里。
　　自我介绍，有资历的警官上台，幽默风趣自信的介绍。
　　林秋笙这才知道，坐在底下的学生不是还没毕业的警校生，而是早有经验，各省从底层挑上来的，无论哪种，林秋笙都不明白原筠为什么在这。
　　他上台，习惯性的不露声色，只说了名字，讲了几句寒暄。
　　孟正明是跟过来上课的，不是老师。因此早坐到原筠身边，他不知道原筠和林秋笙闹了不愉快，照常和原筠开玩笑，打招呼。
　　原筠反应平淡，微笑。但他的微笑是足够迷人，给人留下印象的。他翘着腿，双手抱着膝头，好看的膝头…林秋笙知道，那膝盖上的皮肤娇柔得可怜，微微的粉色…只有他在看原筠，原筠没有看他。
　　原筠只是抱着一只腿，孩子似的。眼神朦胧，对谁都只有一个微笑。因为他长相太美，笑起来有些粉面气。带着脂粉的柔，脂粉的香，他的手指，惯常的冰凉，浅色的指甲轻轻擦过嘴唇，他是一个男人，却更是一个美人。
　　太美了些，太魅惑了些。
　　坐在那，不与他人说话就足够美好了。
　　今天只是大家认识一下，明天才开课。一下课，原筠就双手放进兜里，他不朝林秋笙笑，冷冷的，是他平常的冷漠，他头发长了很多，懒懒的搭在肩膀上，因为有些近视，戴了银色的镜框。他穿着白色的衬衫黑色修身的裤子，一双手工的皮鞋。
　　他还是不与林秋笙说话，即使林秋笙望眼欲穿，他还是不和他说话。
　　他把林秋笙当成一个陌生人，他是谁，他是原筠，没有人可以拒绝他。
　　或许他张狂，疯癫，但他是原筠，有的是资本随他高兴。
　　林秋笙见他走了，只是望着原筠的背影，他想和他说说话，他想问问他是否吃饱，穿暖。但那都不是一个前夫该说的话。
　　…
　　酒吧里橘黄色的光照得墙壁发红，空气里是月季的香，放的古典音乐。原筠修着一盆月季，手里的花剪修掉干枝，他侧着脸，神情专注。
　　“我来这是要和你哥讲话。”马参脸上斜着挂着一道疤，眼神不善撇着原筠：“小弟弟回家吃糖，省得打脸。”见原筠不答，马参倒也恼得不厉害，走近勾起原筠一缕发，低头嗅了嗅：“你可真香，你到底靳森然的弟弟？还是他的情儿？”
　　马参把手摸上原筠的脸：“他满足的了你么？你这水蛇似的腰，哪个男人不想死在你床上，嗯，乖乖？”
　　原筠听闻，想起林秋笙总叫他乖乖。愣了半响，痴痴的一笑，眼睛慢慢朝马参移过去，他把下巴枕在手背上：“靳森然是眼睛瞎了的，养条狗都养得叫人烦。”
　　马参一听，气极反笑：“我|操|你成母狗。”
　　原筠微微歪头，眯起点眼：“捆起来。”
　　身后五个人把马参的胳膊折断，听着骨头断裂的声音，原筠露出点笑，含着笑，继续修剪花。
　　“c|ao…你…你到底想干什么？靳森然跟我是合作关系…现在是什么年代？你以为你这么对我…”
　　原筠抬头，笑了出来：“剪了他的小指。”
　　身后的人立马照办，小指飞出去半米，血溅出来，慢慢又变成滴滴拉拉往下流，马参惨叫一声，脸色惨白。
　　“要不是因为老公不允许，我就把你弄成几段去喂狗了，真可惜…”原筠脸色照常，继续微笑，面容带着一丝病态的绯红，他可能又有点发烧了。
　　疯子。马参忍着断指的痛，快速的动着脑子：“靳森然想要那块地？我签，我什么都签…”
　　“那是你和他的事，我不管的。”原筠自认好心的解释。
　　“那你想要什么？”
　　原筠手停在半空，天真烂漫的看着他修剪的花，笑了一声，直接把月季花剪下来，放在鼻尖嗅着：“我想要老公。可他不理我。我寂寞，好寂寞…”原筠往后仰着身体，把剪下的月季别在耳上，月季花红，原筠比花更娇美几分，他闭上眼，笑着：“我寂寞，想要血，想尝尝他人血的味道…”
　　“你有病…”
　　“我是有病。”原筠睁开眼，冷漠的目光刺过去，对着马参：“为什么都来招惹我？”
　　“我只是以为靳森然想找我的茬，因为那块地…”马参艰难的辩解着：“大家都听说靳森然的弟弟来了，以为要给我们一个下马威。我只是过来想要先发制人，你放了我…你已经断了我一根手指，够了吧。”
　　原筠觉得厌烦，厌烦所有的事：“把他扔给王蛇。”


第七十八章 吻
　　王蛇是这一片的地头蛇。
　　马参才听到这个名字，脸色惨白，双腿打着颤：“这么点事不用惊动王哥了吧…”
　　原筠修长的手指拆着软糖包装，他闻言眯眼笑了：“你怕他？却不怕我？”软糖塞进嘴里，原筠用红色的舌一卷，牙齿嚼着。
　　“我不是怕…”马参讨好的笑：“是没有必要…”
　　原筠玩着包装纸，听得有点累，他就像是个应付上课的学生，双手托腮，笑眯眯的，看不出他有什么打算。
　　“小靳先生，您的同学朝这边来了…”
　　原筠满不在乎的笑着。
　　“林秋笙先生也在。”
　　原筠咬牙，不耐的嗤笑，眯着眼睛：“把他扔到酒库，嘴堵严点，别让我听见任何声音…”原筠的手指指尖在对方【鬼 姐姐 鬼 故事】|gui JJ. N e t|西服上缓缓往下滑：“要不然，你就去做一个器官捐献者，好吗？”
　　对方身体颤抖，低声回答：“我明白您的意思，小靳先生。”
　　原筠冷笑一声收回手指，朝另一人抬了下巴：“正常营业吧，别给我惹事。”
　　“好的，小靳先生。”
　　原筠不在乎他们叫他什么，名字只是一个称呼，不是在意的人叫什么都无所谓。
　　酒吧的门被推开了，这是一个喝酒的小酒馆，提供精致的小菜和酒。靳森然好久以前买下的，干什么用原筠不清楚，他从没在乎过这些，他有的是钱，只怕花不出去，花不完。
　　…
　　孟正明和这群学生早就玩到一块去了，勾肩搭背说出去吃饭，又拍拍林秋笙肩膀：“这是林队，林队跟我们一起吃吧，在屋吃泡面多难受啊！”学生跟着起哄，都藏着心思愿意跟这次教课也是有名的警察林秋笙打好关系。
　　林秋笙因为原筠…他心里那些见不得光的念头，愚蠢的有些致命的欲望，太花里胡哨，他迫切逼走这些，没有一口答应下来，也没拒绝，经不住孟正明说这边的菜好吃，就跟着去了。
　　酒吧的门一被推开。
　　林秋笙就注意到坐在高位，楼上的原筠，原筠脸上戴着黑色的蝴蝶面具，手指夹着一截燃了一半的香烟。
　　显然，不只是他一个人注意到了。
　　“楼上的人是谁？”问话的人，林秋笙有些了解，刚毕业没几年的年轻警察，但破案率很高，跟林秋笙在一个学校毕业，可以说是林秋笙的学弟。
　　来之前曾经跟林秋笙关系不错的教授打电话特意让林秋笙关注这个叫姚奈的后辈。
　　因为这个教授不爱夸人，林秋笙有点好奇，同时笑着答应下来，问：“这么优秀吗？”
　　教授笑了笑，颇有深意，回答：“后生可畏，后生可畏。”
　　姚奈长得很高，和林秋笙不分伯仲。林秋笙长相偏俊美，姚奈就不同了，虎眼浓眉，笑起来牙齿整齐，和林秋笙是两个类型的。
　　姚奈挺好奇，接过服务生递给的面具，来回的看：“今天是变装舞会？我戴上能去楼上跟那个小哥哥要微信吗？”
　　哼…林秋笙想，小哥哥？他都是孩子妈了，还小哥哥…
　　“这个我得给您问一下。”服务生说的很客气：“那是我们小老板。”
　　姚奈惊讶的点点头：“好年轻哦…”富二代啊，这么年轻能在这么繁华的街道有店。
　　林秋笙不苟言笑的跟着一众人坐下，随着夜越来越深，人也越来越多。他们坐了一桌，林秋笙戴着兔子的面具…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选兔子。
　　为了告诉原筠自己对他余情未了吗？！还是提醒原筠，他的兔子还是自己替他养的呢？！
　　音乐越来越劲爆，大家都喝了不少酒。姚奈终于按耐不住了：“我想去楼上找那个小哥哥…”
　　“万一对方面具摘下来长得巨丑呢？”“对对…万一龅牙呢？”“或者眼睛小…”
　　林秋笙听着，他想他一定喝了太多的酒：“他不龅牙，眼睛也不小。”他喝得实在有点太多了：“他…”林秋笙把手放在桌子上，整个人趴在手背上，声音小得别人甚至听不见：“他长得特别好看…但他是我的…”
　　不，理智告诉他，他不是你的，是你，林秋笙，是你提出的离婚。而你知道，离婚是很正确的选择。
　　林秋笙突然站起来，不顾所有人诧异的神情：“我出去吹会风。”他大步走出去，心跳得很难受，像得了心脏病。
　　点了一支烟含在嘴里，林秋笙慢慢蹲下来。
　　操
　　他想，真该操|死原筠。
　　为什么这么浪，为什么有这么多人都喜欢你…
　　林秋笙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他脸烧得厉害，眼睛却很亮。把烟从嘴里拿出来，用脚碾灭。
　　他重新带上面具，屋里舞会已经开始了，原筠不知道什么时候和姚奈跳到一起去了。
　　林秋笙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想法，他想，既然戴上了面具，他也许也可以不要做人了。
　　去他妈的，这些鬼事为什么都由他来思考，他怎么就不能像原筠一样没心没肺耍脾气的活着？
　　林秋笙把外套脱了，随意扔到沙发某个角落里。他加入了狂欢，他想起了大学的时候，也跟着蹦过几次迪，玩得挺开心。
　　音乐声音那么大，而屋里又那么黑，只有彩色的灯来回闪来闪去。
　　林秋笙身材不错，所以戴着面具也有人愿意跟他跳舞，穿着黑色蕾丝裙的女孩到他身边，贴着他的身体跳，林秋笙去看原筠，姚奈离得原筠很近，正贴着原筠耳朵说话。
　　女孩手扶着林秋笙的肩膀跳起来。
　　林秋笙说不上看原筠和别人离那么近是什么感觉。
　　他在看原筠。
　　原筠也朝他看过来。
　　林秋笙很明确的捕捉到了这个眼神。
　　原筠看着他，在黑暗里，他的眼睛像狼的眼睛。
　　他看着林秋笙，眼神里带着霸道，不屑，嘲讽。
　　以及，无与伦比的性感。
　　林秋笙轻轻推开前面的女孩，他推开所有人，一把钳住原筠的手腕，原筠含笑的和他注视几秒，林秋笙拽着原筠往出走。
　　走出去，走到旁边的小巷里。
　　里面有不少男男女女，林秋笙把原筠推到墙上，开始吻他，咬原筠的唇，他肆意的吻了一会，把原筠翻了个面，他身体紧贴着原筠，用嘴唇吻原筠的耳朵，咬原筠的耳垂，他把原筠的头按在墙上，原筠用嘴呼着气，脸上还戴着那个面具，眼神却已经迷离。他像个囚犯一样被林秋笙按着不能动。
　　林秋笙揪着原筠的头发，把他拉向自己，林秋笙的声音莫名的沉：“跳舞跳得开心吗？”
　　原筠就笑，笑得很开心。
　　完全不理半掉下来的裤子，和林秋笙大力揉捏他屁股的那只手。
　　林秋笙没有等到他回答，就又和他吻到一块。


第七十九章 为什么
　　“你要在这个小巷子里做吗？”原筠带着调笑的语调伴着微凉的晚风，一同吹过林秋笙的脸颊。原筠的眼睛在这黑夜里让林秋笙想起了水晶球，亮闪闪的碎屑缓慢的落下。
　　林秋笙恨他漫不经心，他按住原筠的头：“别说话…”
　　“别说话？”原筠冷冷的哼了一声：“你以为你操|得是谁？”
　　林秋笙在他耳边低语：“你想让我那么对你是吗？”他摸着他耳边的碎发：“想让我|操|你？你以为我们是什么关系？我们离婚了，原筠。”
　　原筠不在乎，他说：“离婚了？那你现在在做什么呢？摸一个陌生人的屁股？把你舌头粗鲁的放在我嘴里来回搅？”
　　他低声笑了一下：“虚弱的懦夫，林秋笙你怕死了吧，怕死了我会被其他人摸，吻…”
　　林秋笙使劲捏住原筠的后脖颈，他粗粗的喘了几口气，却更加郁闷。他张嘴咬到原筠的脖子上，又轻轻吻了吻，他压抑又感到痛苦，似乎有点迷惑：“把你的裤子穿上，原筠。”
　　原筠没有回答，林秋笙的手在他脸上抚|摸，他嘴唇的热灼着原筠的耳后皮肤，林秋笙把手放到原筠的后脑勺上，不轻不重的捏着：“开间房，我要你。”
　　原筠笑了，任由林秋笙把他扔到酒店的床上，他如此赤|裸，如同婴儿来到世上。林秋笙给他的热，如子|宫里的热。他抬起原筠的腿，林秋笙脸上，身上都泌出一层淡淡的汗水，像萤火虫的光。
　　一条腿，任由他摆弄，抬高，到极限，翻身，连着尾椎，脊柱…蜷缩起来的身体，手指抓着床单，越压抑越快乐。
　　那是一个充满极限的世界，乐极生悲的世界。
　　林秋笙在他身上，体内，他的器官，吻溺着他。
　　原筠手指指甲抓得发白，他喜欢看林秋笙脸上的表情，像煎一块牛排。
　　几分的火候，几分的痛苦。
　　他溺在他身体里的时候，那么一个瞬间，好奇怪，原筠看得出林秋笙的沉沦，可是他自己却只剩绞刑般的痛苦，一个刽子手，一点点剔开他的皮肉，白骨，还剩什么什么呢。
　　林秋笙从来不懂，对于他，纯正的男人，身体是男人的，心也是。性就是性，是纯白，是空白，他不懂在他身下的原筠是什么感觉。
　　该死的性。
　　看起来太像爱了…
　　原筠把脸扭过去，他睁着眼睛，为自己的纯真而哭，他的哭总是没有声音的，睁着眼睛流泪而已，在床上牺牲掉不仅是一个晚上，还有以后千千万万个黎明。
　　他是林秋笙的了。
　　这让他痛苦，郁闷，不安，他是林秋笙的，彻彻底底，不是因为他给了林秋笙身体，而是因为，他给了林秋笙自己的心。
　　正如这具身体一样赤|裸。
　　那黑色的，微鬈的毛发，从毛囊里生长出来的，藏匿着的秘密。
　　是一个男人的器官，还有一个女人的。
　　身体的不同，叫做一种残缺。
　　以残缺示人总不够礼貌，可给林秋笙看，太苍白了，林秋笙能轻易折断他了，他已在他面前一片空白，惶惶不安。
　　“为什么哭？”林秋笙在这时候总过分的温柔，舔舐他的泪水，像一头母牛对他的孩子那样，舔舐着。
　　“太可怕了…”原筠不记得自己说过多少次。
　　林秋笙沉默着，即使他不理解，他是索取掠夺者，但他用他那线条好看的臂膀，抱紧了原筠。把他抱在了怀里，以原筠的姿态同样蜷缩着。
　　原筠不喜欢这种安静，他贴紧林秋笙：“进来，再来一次。”
　　打破着沉默的轨道，一辆通往不知名方向的列车。
　　林秋笙很温柔，太温柔了：“你想让我停下来的时候，告诉我。”
　　原筠不回答，只有呻|吟，内部的融化与焦灼。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林秋笙还是不怎么说话，他抱着原筠，像对一个孩子。
　　他亲热的吻他，把原筠抱进浴缸，他给原筠洗头发，清洗原筠身体上的每一寸。叫原筠张嘴，他小心温柔的刷着原筠洁白的牙齿。
　　把原筠洗得满是香波的味道，林秋笙用那种无法控制的爱怜的眼神看原筠，他看他很久。
　　然后他抱着他，和他在充满水的浴缸里坐着。
　　水溢出来……
　　“为什么？”林秋笙的话语是破碎的，太过痛苦，心脏是纠结的。他抱紧原筠，他不知道自己在问什么，问原筠为什么来这，当学生，还是为什么要和他睡。
　　为什么？
　　原筠的回答同样简洁，他身上的香，是肥皂泡的香。带着同样无力，惨白的味道，苦涩的…白在水里漾开。
　　他说：“因为我爱你。”
　　“我不相信了，原筠。”林秋笙闭着眼睛，却把原筠抱得很紧，他在颤抖：“这是另一个玩笑？我不敢相信…原筠…你叫我怎么信…”
　　原筠说：“你早就信了，你是软弱的，在我身上却是有力的。软弱是你的伪装，你的保护色，林秋笙，真实的你，是暴力的，你渴望控制，喜欢控制，你在我面前是真实的，真实总会产生爱，即使容易是畸形的。”
　　“爱没有准确的定义。”
　　“有的。”原筠说，他扭过身体，把额头抵上林秋笙的额头：“在我心里，你是完整的。我也是，在你身边，我才是原筠。对我而言，这就够了。”
　　“这就够了么？”林秋笙轻轻吻原筠的嘴唇。
　　“够了。”原筠说：“你只要记住，此时此刻的我，是原筠。一直见到的是原筠，在你面前的原筠，是真实的，情感是真实的，恐惧也是，离开你身边，离开这个小小的浴缸，原筠就不再单纯的是原筠。”
　　“人性如此复杂，我们都有秘密。林秋笙，你已得到我的全部。就不要再窥探我内心里的怪物，一旦他出来了，这具身体就不再是原筠。”
　　轻轻接着吻。
　　原筠抚|摸着林秋笙的脸：“对不起，我之前说谎了，原筠确实是魔女的孩子，但请你相信我，我从来没有主动杀过一个人，我很害怕，我之前跟你说我很害怕，那不是虚假的，也不是谎言。我很害怕，我怕魔女，我更怕她的思想。林秋笙，魔女最可怕的不是杀人，而是教给你一种思想。”
　　“那种思想是无形的，是透明的。却比任何武器都可怕，她很擅长教给别人吞下一颗怪物的心，一旦吞下，我们就不再会是我们了。”
　　“林秋笙，我恳求你，留在我身边。关押我，控制我。”
　　“我是你的，林秋笙，不再是魔女的了，我是你的…”他一直重复这句话，林秋笙从中听到了悲哀和一丝癫狂的欣喜，却更哀默了。
　　“还有，如果有一天，我不再是我…叫别人扣动扳机吧，不要是你，对你来说太残忍了，不要是你…这是我仅存的…人性。”


第八十章 她打你是吗？
　　他们离开了那个小小的浴缸。
　　林秋笙的目光沉默的打量着正在穿衣服的原筠，原筠的脊柱…他抬起的腿，和脚…“你太瘦了…”林秋笙不自主的呻吟出这一句，他的心紧缩，又慢慢放空，林秋笙低头整理自己的衣服：“你饿了吗？”
　　原筠没有找到他的内|裤，烦躁的皱眉：“你指什么？如果你指被|操|了一晚上我好不好，那谢谢你，我还好，我不饿。”
　　林秋笙无话可说了，他感到内疚：“我请你吃点什么好吗？”
　　“该死的。”原筠咂舌，他很不耐烦的坐在床上，摸出烟开始抽起来：“你能不这么优柔寡断吗？我们又不是第一次干，你脑子有毛病吗林秋笙？”
　　我关心你…林秋笙没说，他走过去把原筠的烟从他嘴里拽出来，扔到马桶里。
　　原筠听着抽水马桶冲水的声音，烦躁的更厉害了，把卫生纸撕得满床都是。
　　林秋笙走过来，他的耐心也耗尽了，把原筠的裤子扔到原筠身上：“穿好，我们去吃早饭。”
　　“我不饿…”原筠怒斥他：“你要是不和我复婚就滚出去！哔哔哔的…”
　　林秋笙能感觉自己的太阳穴轻微的抽了一下，他走近他，轻轻拽住原筠的头发：“我说了，吃早饭，原筠。”
　　“放开我的头发！”原筠目光冷冷的斜着林秋笙的手：“你个狗|娘养的…”
　　“听我说…嘘…”林秋笙用手指抚|摸原筠的嘴唇，舌头，牙齿“友好点，原筠。我要是再听你骂一句，原筠。”他把嘴唇贴到原筠耳朵上，悄悄话：“我就把你关起来，你自己一个人待一天。”
　　原筠蹙眉，他轻轻推开林秋笙，抚|摸着自己的胳膊，语气很不好：“我没有内|裤…我出不去…”他不喜欢一个人待着。
　　“我给你买一个。”
　　“不干净，我不会直接穿的。”
　　“洗了以后用吹风机给你吹干。”
　　原筠皱着眉头不说话，愣了一会：“你不用上课吗？今天不是开课吗？”
　　“我的的课下午四点到五点。”林秋笙笑了一下：“你是真的旷课了，这次竞争很大，来上课的学生也都是优秀的警察，原筠，我不认为你会被选中。”
　　原筠不在乎，双手搂住林秋笙的脖子：“你给我开个后门。”
　　林秋笙笑着拍拍原筠的臀：“后门已经开了。”原筠把脸颊贴在林秋笙脸上：“帮帮我，筠筠想和你在一起，筠筠会很乖的。”
　　“说实话，我不知道你的意图是什么，筠筠。”林秋笙抚摸原筠的手，原筠坐到他怀里，用头发蹭了蹭林秋笙的下巴：“筠筠只是想做你的乖孩子。”在你身边，哪怕你窒息，你都得是我的。
　　“得了吧，原筠。”林秋笙笑：“你要是乖孩子，这个世界就没有坏孩子了。你没有读警校，也没有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我都不知道你是怎么混进来的。”
　　因为我让靳森然和他那个市长好朋友谈了谈，市长又和他的好朋友谈了谈，嗯哼…就这样了呗。
　　原筠不屑的笑了笑，林秋笙看不见。原筠忍住幸灾乐祸，嘲笑。他心里控制不住的想都特么是狗屎，他很娇滴滴的说：“我是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养大的，你说我没有相关知识。老公，我们就像水里的鲨鱼，闻着血味就能追踪几公里，见到彼此都能看到对方的獠牙，我们是怪物，你觉得我会认不出同类。”
　　“原筠。”
　　“嗯？”
　　林秋笙往他臀上打了一巴掌，原筠觉得火辣辣的痛：“你干什么…”
　　“我早就跟你说过。”林秋笙的声音像黑夜，密不透风，阴沉，闷热，他的声音没有起伏：“不要提起这些，你觉得你很厉害吗？你的傲慢会害了你。你知道什么是连环杀手吗？他们都和魔女一样，没有感情，穷凶极恶，原筠，你那点手段在真正的杀手眼里还不够塞牙缝的，你什么时候能成熟一点，你说的话幼稚的让我想笑。”
　　原筠沉默，又古怪的笑了一下：“你觉得连环杀手都没有感情？”
　　林秋笙没有回答。
　　“他们有。”原筠又重新赖回林秋笙怀里：“很低级，他们要的只是快感。抛去所有的因素，他们杀人只是因为很爽。”
　　“就像我和你在一起。”原筠嗤笑，用舌尖舔了林秋笙的脸颊：“他们杀的人，在他们眼里都很像变了质的情人。有弃如敝履的，也有视如珍宝小心收藏的。”
　　“连环杀手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原筠在林秋笙耳边轻轻吐气：“是他们会进化，老公。”
　　“你觉得我幼稚？”原筠贴在林秋笙身上：“我只是你的乖乖，亲爱的老公。蝴蝶并不软弱，蝴蝶很聪明，蝴蝶擅长伪装，它们很漂亮是吧？会让人忘了它们曾经是爬在地上的蛆虫。”
　　林秋笙禁锢住原筠的手臂：“收起你的小聪明，原筠。我不会让你进队。”
　　“因为你要保护我吗？”原筠无辜的耸肩，他像没有骨头一样在林秋笙怀里：“如果我不呢，你要怎么做呢？你要打我屁股吗？爸爸？”
　　林秋笙咬牙切齿，他甚至能从口腔里尝出锈铁的味道。
　　“你的保护欲是从哪来的？”原筠恶劣的笑，他笑得眼睛弯弯的好像在跟林秋笙调情，实际上他正在往林秋笙心上戳刀子，他的坏，和恶，像他的衣服，脱掉后就是赤|裸。
　　“哦～我知道了，是因为你那个死在杀人犯手底下的老爹吗？那个连环杀手叫什么来着？还没有被捉到不是吗？
　　怎么啦？为什么这种表情？”原筠看着自己活动的脚趾，他笑：“你爸是警察，却死在杀人犯的手下，正义输给了邪恶是不是？
　　“这让你感觉到软弱无能是不是？很愤怒对不对？”
　　“一向强大，权威的父亲，像牲畜一样被人宰杀了，哭泣不停的母亲，弱小的妹妹。”
　　“哦，对了…你的母亲，从你父亲死后就开始变了对不对？PTSD的母亲，你应该谅解她的变态控制欲是不是？她想要一个永远婴儿的你是不是？她几乎精神阉|割了你，对吗？”
　　“因为你太像你的父亲了，一旦你不听话，她是怎么对你的？她打你，对吗，亲爱的老公，她打你对吗？只打后背为了不让人看出端倪，你试过自杀，对么？”


第八十一章 吃了我，吻我
　　林秋笙，以后咱们家就靠你了。
　　黑暗的房间，失去父亲后的母亲就像是幽灵，一步一步朝林秋笙逼过来，从她身上林秋笙再也闻不到好闻的洗衣液香，带着阳光味道的衣服。
　　只剩下冰冷的眼泪滴到林秋笙的脸上，母亲常用的那个发簪，牛角的…她把它从头上拔下来。
　　“转过去！！转过去！！”她像是黑暗里的野兽，失去一切的母兽：“把你的上衣脱了！！”她握着簪子，没有尖的簪子，在皮肤上不会留下伤疤，只是青紫几天：“林秋笙！你为什么要去外地上高中！！你怎么这么自私，我和你的妹妹怎么办？！”
　　她用簪子，这几年无数次的戳向林秋笙的后背，如同她这个人歇里斯底，不留余地。
　　林秋笙习惯了忍受，对那时候的他来说，反抗反而可能是更可怕的事。
　　“你的人生你以为是你自己的吗？！！”母亲的宣言，是一种渗透入骨的警告。
　　林秋笙无论听几次还是觉得恐惧，他那时候不大，年纪和心理都是孩子，他其实不能足够理解这句话。
　　现在想想，真是足够愚蠢的了。
　　无论是对他的母亲，还是他的忍受，无可避免的受伤。
　　“你说得没错。”林秋笙眯了下眼睛，笑着问原筠，他的声音透着悲凉，麻木，和一种说不出的冷血：“你满意了吗？她打过我，进过急诊室，我想不开，或者那时候我太想我爸爸，我想我爸爸…我想那唯一对我好的人，我从医院三楼跳下去了，却只摔断了腿。”
　　“我只能说。”原筠的声音泛着冰凉，冷漠，事不关己。但他却紧紧搂着林秋笙的脖子，他跪在床上，迫使林秋笙把脸转向他怀里：“如果你想死，应该找座高点的楼。”
　　林秋笙无法出声。
　　“林秋笙，听我说。”原筠的声音像是从远处飘过来的，他们好像一同站在二十层的高楼上，有很漂亮的风景，但他们都能闻到受伤的味道，像医院的漂白水，带着记号似的，那难以除去。难以忘记的味道…从二十层往下望。
　　一切都变小了。
　　声音也是，只有风的声音，自由的声音，和自己心跳的声音。
　　林秋笙站着，原筠朝他走过来，眯着一只眼，做了一个开枪的手势：
　　bang！bnag！
　　“永远别让别人控制你，林秋笙，就算是我也不行。”原筠抱着他，声音冷酷：“听好了，别受这些声音的影响，别让这些声音告诉你该怎么做。听我说，林秋笙，记住我的声音，真实的你是勇敢的，不要掩藏你的灵魂，记住我的声音…还有…”原筠斜了下嘴角，笑了：“我们需要一对新的婚戒，这对质量太差了，连个钻都没有。”
　　“好了，现在，睡过去。”
　　林秋笙一瞬间坠到水里，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诡异的弯成半圆，好像他还没有出生，这种感觉非常好…他感觉很安心…水里很温暖…
　　“我数到三，你会醒过来，追随我的声音。”
　　林秋笙走在很长很黑的隧道里。
　　一
　　这是哪？他感觉有一点头晕。
　　二
　　出现了一点亮光，林秋笙看自己的手指，指尖上有一只短暂歇息的蝴蝶，纯白色的发着亮光，翅膀轻轻扇动着。
　　三
　　“额…呵！！！！”林秋笙翻倒在一旁，心脏好像要呕出来了，他胸腔感觉空白了几秒，窒息的觉得头痛，他大脑一定是缺氧了…林秋笙把手压在胸口上，因恐惧而睁大着双眼，目光涣散，盯着白色的天花板。
　　他觉得自己就像具尸体。
　　原筠已经穿戴整齐，西装，皮鞋，他调着手表的表带，漫不经心的看躺在床上的林秋笙一眼：“穿好你的衣服，我现在饿了。”
　　林秋笙机械的坐起来，眼珠很痛，他不得不用手压住眼球：“哦…”疼的厉害：“你对我做了什么，我感觉我要爆炸了…”
　　“这是你平时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东西，你内心深处的黑色能量，通俗的解释就是你藏起来，忽略不去解决的悲伤，还有别的问题吗？”
　　林秋笙双手按住眼睛，又倒在床上，他痛得无法呼吸：“有，请给我两片布洛芬。”
　　原筠没有拒绝，发了条短信。有人把药送上来。
　　林秋笙喝了两片布洛芬，慢慢好转，他大病初愈，虚弱的坐在床上，才想起来看原筠：“你会催眠？”
　　原筠优雅的坐在沙发椅上，啜着红茶，对他微笑：“亲爱的林秋笙，你究竟要我说多少遍，我是魔女亲手养出来的，你不会不知道魔女案的特点就是，魔女精通催眠他人来为她捕获猎物，或者直接为她杀人。”
　　林秋笙把身上的毯子拿下来：“闭上嘴，不要提你是魔女养大的。还有，我以前从没见你用过。”
　　“没有必要。你那时的情绪是稳定的。但现在不同，如果我不在你的脑子里留下点声音，你会偏离我的轨道，这对于我来说是无法忍受的事情，你知道我，我宁愿让你死在我身边，防腐好你的尸体，也不能让你离开我。”
　　“你是说我临近崩溃？”林秋笙在怀里把毯子对折，放在膝盖上叠好。
　　“我不在你身边的那五年，你积攒了太多的情绪。最近可能因为那场爆炸，该死的魔女！”原筠舔了下嘴唇：“我竟然没有想到，妈的，一开始她就打的这个主意，她不是拿你来恶心我，而是想要你完全崩溃，你一旦崩溃，我就会出现裂缝，妈的…那场爆炸给你留下了心理暗示，再加上脑震荡，你本身就在崩溃的边缘了…”
　　原筠冷笑着，桀桀的笑，笑得身体发抖：“她了解我，了解我是谁，我准许不了背叛，她是用我的手来击溃你…你是我的王后，王后倒了国王脆弱不堪，我一定要还她一份大礼，说真的…我一定会给她惊喜。”
　　林秋笙蹙眉，想了一会：“你觉得我会崩溃？”
　　“你会的。”原筠微笑：“你会的，魔女给你下了暗示，潜移默化你会越来越暴躁，从你想要和我离婚那刻…”
　　林秋笙做了个制止的手势：“我无法思考了，我得先吃点东西。”他站起来：“你饿了，是吗？”
　　原筠木着一张脸，看他：“我对你，永远欲|火焚身。”
　　“好极了。”林秋笙同样冷静的回答了一句：“楼下有家油条店，你和我一起吃吗？”
　　“如果你吻我。”原筠站起来，看着林秋笙，直视他的双眼：“我的意思是，你他妈最好狠狠的吻我。”


第八十二章 前妻
　　“你在想什么？”姚奈把果汁递给原筠。
　　原筠靠在身后的椅背上，手指间转玩着一支黑色钢笔。他嘴角有些笑意，总显得讽刺而不屑。姚奈看了他一会，见原筠没有接果汁，耸肩坐到原筠旁边，试图不经心的说：“那天酒吧里跟我跳舞的是你吧。”
　　原筠把笑意加深了一点，没有说话。
　　姚奈也笑了：“能加个微信吗？小哥哥。”
　　原筠这才看了他一眼，嘴角的笑游刃有余，却让姚奈红了脸。原筠把他手里的果汁拿过来，翻了面看着成分表：“无添加…100%天然橙汁？”
　　“挺好喝的…”
　　“你是最无趣的那种类型。”原筠笑出来，直接把果汁掷到垃圾桶里：“我喜欢酒。”他把眼神斜到姚奈脸上，轻轻的笑：“小可爱，离我远点。”
　　姚奈似乎是气得脸红了。
　　原筠嘴唇半张着，食指轻轻抚摸着额头，他看着林秋笙，林秋笙把袖子挽到小臂处，不上也不下。站在讲台上，露出的上半身显得很精壮，穿着薄荷绿的衬衫…原筠舔了下唇，朝林秋笙挑眉笑了一下。
　　林秋笙也看了他一眼，又转回眼睛，继续看他的教案。
　　嫉妒了吗？原筠不经意的笑着。林秋笙是最棒的，最好的…就像牛上脑一样好，最新鲜的牛肉，从身体里割下来，血淋淋的放在火上烤。原筠始终最喜欢这滋味，新鲜的还带着一点血，却已经有了成熟的香味…
　　最美妙的…林秋笙。
　　懦弱的，暴力的，矛盾的林秋笙…原筠几乎爱不释手，清醒而又颓废，任由自己被毁坏的林秋笙…他是原筠的盘中餐。
　　他们的谈话在油条的早餐店进行，带着豆腐脑的咸味和刚炸出来油条的脆。
　　而原筠却在想念咖啡。
　　林秋笙吃得很香，埋头吃着。
　　原筠能理解，林秋笙精疲力尽了，他就像一只该冬眠拼命进食的熊。
　　林秋笙多半在问，原筠半真半假的回答，玩味的笑。
　　林秋笙只是偶尔抬头看他一眼，其余的什么都没说。
　　原筠喜欢这样的林秋笙，让他琢磨不透的，乖乖…他真是爱他，恨不得把他切成几块分开来爱。
　　时间回到现在，林秋笙讲课，原筠一个字也没听，他用所有时间视|奸林秋笙，意|淫他。
　　下课后，原筠还坐在教室，看着林秋笙。
　　林秋笙可能会过来，也可能不会。
　　“林队。”进来的是个女人，上了点年纪。原筠记得她，她在林秋笙身边说话降低了好几个音调，不自觉的搅着耳边的头发，用那双加了美瞳的眼睛含情脉脉的看着林秋笙。
　　原筠挑了下眉。
　　“我可以帮你做课件的…”
　　林秋笙似乎有点疑惑，朝对方笑了笑，他把东西都装进单肩包里，背在自己肩上：“不用，我已经做好了。”
　　郭依也朝林秋笙笑了笑：“你速度真快，我还拿你给学生做过榜样，我在警校教课。”
　　林秋笙点了点头，笑着说：“那我要叫你老师了。”
　　“哈哈…”郭依把头轻轻偏了偏，她讲话语调格外温柔：“或许，我能请你吃个饭。”
　　林秋笙笑着：“等结课的时候，请让我请客，请大家一起吃顿饭。”
　　郭依笑得很勉强。
　　“原筠。”林秋笙转身，语调变得冷淡：“走了。”
　　原筠耸肩，懒洋洋的笑：“哦~”
　　他们走在街上，原筠双手插兜走得不紧不慢，看见冰激凌直接走进店，林秋笙往前走了一截，才发现原筠不见了。
　　林秋笙心脏都快停了，来回一看才发现原筠含着勺子坐在店里吃着冰激凌。林秋笙把那些不好的想象丢下，面无表情的也进了店。
　　原筠眨眼时，睫毛总是簌簌般的一动。他含着勺子，眼睛因笑而变得有些弯，皮肤过于白嫩而显得像从没有见过太阳。
　　泡在福尔马林里…
　　刚在一起时，林秋笙摸着原筠耳边的发，眼神温柔：“你皮肤真白…”
　　原筠不着调的笑，挑逗的用鞋尖撩起林秋笙的裤脚：“好看么？泡在福尔马林里泡出来的。”
　　林秋笙现在想起来，只觉得色字头上一把刀，他是被原筠搞昏了头，这么不正常的话能是正常人说出来的？如果当时分手…
　　林秋笙看着吃冰激凌的原筠，心下叹气，做不到的事情还想它干什么。
　　他走过去，站在原筠身边。
　　原筠也不理他，林秋笙忽然掐住原筠脸颊上的肉：“你又瘦了，为什么不好好吃饭？”
　　“太无聊了。”原筠任由林秋笙掐着他：“吃饭是最没有意义的事。”
　　“你不吃饭靠什么活着？”
　　原筠狡黠的一笑，朝林秋笙眨了下眼：“冰激凌趴，亲爱的。”
　　林秋笙想抽他。
　　他们坐在火锅店里的时候，原筠无精打采：“我都说了，我一点都不饿，老妈。而且我讨厌火锅，你是有什么特殊心理癖好吗？喜欢看人吃东西？
　　林秋笙把买来的青菜鲜虾粥放到原筠面前：“没人让你吃火锅，是我想吃才来的，你喝粥。”
　　“你是禽兽吗？”原筠很真诚的问。
　　林秋笙没搭理他。
　　“有你这样的男人吗？你吃肉让你老婆喝粥？”
　　“是前妻。”林秋笙面不改色：“我没有义务管前妻。”
　　“你还同样没有义务睡前妻，和管前妻和谁睡。”
　　林秋笙看着原筠，原筠拿了个勺安静的喝粥，妈的，双标狗林秋笙，只许你说是吗？
　　林秋笙点的辣火锅，原筠发现林秋笙很能吃辣，锅里都快成了辣椒涮辣椒，林秋笙吃得却连滴汗都不流。
　　原筠眨了眨眼睛，才想起他们每次出去林秋笙都点清汤，因为原筠不喜欢辣。
　　林秋笙面色微红，但还是涮了不少菜。
　　原筠看锅里：“我也想吃…”
　　林秋笙吝啬的施舍给他一个眼神：“你几天没吃东西了？”
　　“我吃了！”原筠不可理解。
　　林秋笙面容平静：“告诉我你这几天吃了什么，说出三个。”
　　原筠眨了眨眼：“咖啡，酒…”他实在没得可说了，试探的看林秋笙：“烟？”
　　林秋笙的脸色变得很可怕，他忽然很安静的吐出一句很脏的脏话。
　　原筠看着他的神情，不自觉露出点讨好的笑。


第八十三章 魔女向你问好
　　**年4月10日15时56分，我区发生命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女，31岁。**人）在李村拿斧头砍死丈夫，婆婆，小姑子，公公，两个孩子。事发多日后，因邻居闻到异味，报警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多位受害人躺在地上，身上已经出现腐烂。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长期受到家暴，神志不清下用斧头砍死|全家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近一步侦办中。
　　电视画面闪烁，原筠含了一抹笑，轻轻眯起眼睛。
　　林秋笙把虾滑放进火锅里，跟服务员又点了一瓶啤酒。
　　“我也要一瓶。”原筠笑着说，他把手肘抵到桌子上，双手重叠，下巴放在手背上。
　　林秋笙看了他一眼，重新对服务员说：“就一瓶，谢谢。”
　　原筠笑了笑，没说话。
　　“怎么了？”林秋笙不着痕迹的问，他从火锅里冒出的白烟里，看向原筠。
　　原筠勾了下嘴角，眼神明亮，却像是喝醉了一样：“你要忙起来了。”
　　“什么意思？”林秋笙皱起眉头。
　　原筠笑起来，眼神晦暗不明，他用手指勾了一勺碗里的冰淇淋，放在嘴边，轻轻舔了舔，含进去，他笑出来：“看电视。”
　　林秋笙照做，抬头…
　　“恭喜你，你要有一个魔女的模仿犯了。”原筠笑嘻嘻的，用筷子把冰激凌搅来搅去：“拙劣的手法，魔女喜欢信徒，她可不会丢下自己的信徒不管。”原筠笑出声：“虽然她的信徒都是杀人犯。”
　　林秋笙比原筠想象中的镇定，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他把目光移回来，放到原筠脸上，原筠出了点汗，脸上的皮肤就像珍珠的光，鼻尖微红，像一只觅食的兔子。
　　“不是我负责的区，这个案子不会是我们的。”林秋笙说，他接过冰镇过的啤酒，喝了一口，带着醉醺醺和不经心的态度，呼出的气仿佛还带着碎冰。
　　原筠耸肩，笑容好看，他总是那样好看，皮肤光洁，双眼明亮：“好吧。”
　　他眯眼，掩饰的笑了笑，走过去坐在林秋笙身边，用手指去触摸林秋笙的手背：“你累了…是么？”
　　林秋笙嗤笑般的笑了一声，用手指捏住眉心。
　　“你不用这么累的，你知道…”原筠在他耳边轻轻吐着气，还带着冰激凌的甜，他逐步吻上林秋笙的脸：“我在你身边，你不想找点乐子吗？找点快乐，我们一起玩…”
　　“不，原筠。”林秋笙攥住原筠的手腕，像要捏碎似的，林秋笙放大了一下瞳孔，浑身战栗，又轻轻松开原筠，把他推到一边：“把你的粥喝完。”
　　“我已经喝够了。”原筠笑，轻声轻语，缓慢的在他耳边诉说：“我想吃点别的，放弃吧，别这样无趣，我可以给你快乐，比忍耐要快乐的多。”他抚摸上林秋笙的小臂：“你知道，我喜欢极了你穿这件薄荷绿的衬衫，在教室的时候，我就想扒光了你。”
　　“干什么这么压抑？”原筠笑他：“为什么这么严肃，嗯？”
　　“我是筠筠，你的筠筠。”原筠笑起来，眼睛是弯的，坏得狡诈又痒到人心里去。
　　“逗我有意思吗？”林秋笙冷淡的问他。
　　原筠抚摸了一把林秋笙的手臂，才松开，拿了林秋笙手边的啤酒，他往嘴里倒了半瓶进去，眼神朦胧，身体显得很放松，原筠把啤酒放回林秋笙手边，用手指擦掉嘴边的酒，他直接倒在身后的椅子上：“爽啊。”
　　“你这样下去，是要没命的，原筠。”林秋笙的声音很平静：“你喝了太多的酒，你从来不懂节制。”
　　“得了吧。”原筠嗤之以鼻，懒散的笑：“这才半瓶，哪到哪啊。”
　　林秋笙心力交瘁。
　　原筠已经笑出来了：“为什么不享乐，时光短暂，我不是呆瓜，也许明天我就死了呢，纵情享乐，早死早狗带，连佛祖都不会怪我的。”
　　“你明天不会死。”林秋笙看他，注视原筠的双眼：“你的废话说得还不够多吗？”
　　林秋笙没有邀原筠共度这个晚上。
　　原筠只好住回2万元一晚的酒店，窗外灯火通明，街道车子来来回回像是复制黏贴，原筠把身体埋进浴缸里，记忆闪烁就像是一部烂片，恶心自己也恶心别人。
　　“你在心痛，为什么？”
　　原筠从浴缸里出来，看着和自己拥有同一张脸的白鸟。
　　你好，另一人格。
　　“你心如刀绞，为什么？”白鸟坐在洗手台上，朝他微微一笑：“你的控制力越来越差了，这种疼痛越来越频繁证明了你的虚弱，你几晚没有睡过了？”
　　头发的水滴从鼻尖，一滴一滴滑落。原筠睫毛湿漉纠缠在一起，他脸色苍白，像白色的灯光打下来的白，原筠笑了笑：“滚回去。”
　　“你的心，你的灵魂，如同你现在正在糟蹋的身体，同样破烂不堪。”白鸟露出笑容，愉快而狡诈：“你就要失去身体的控制权了，你的疼痛唤醒了我，你也知道，如果再这样疼下去，你会昏睡过去。”
　　“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心痛，如此的痛…”白鸟从洗手台轻轻滑下来，步履轻盈，他靠近原筠，把手放在原筠的胸腔上：“我只有对林秋笙的感情，对林秋笙的感情那么快活，自在，幸福…我一见到林秋笙，就想唱歌。”
　　“你现在比我强大，原筠，也只有现在了，你很快会睡过去，我不像你，我没有心，所以我不会受伤，你放心原筠…”白鸟几乎是咬牙切齿，满心憎恶的说：“一旦你睡过去，我将确保你，再也无法醒过来。”
　　原筠笑了出来，一手钳住白鸟的脖子：“你以为你在跟谁讲话？我能压制你一次，就能压制你第二次，滚回去。”
　　“客人，客人，醒醒…”
　　原筠动了动眼珠，看着酒店工作人员，他说：“谁让你进来的？”顿了一下，原筠忽然笑了：“你是谁的人？”
　　“魔女向你问好。”
　　刀插进原筠的左腹，原筠拽住对方的头发，磕向浴缸，对方磕晕了过去。原筠的血把浴缸里的水染红了。
　　【鬼 姐姐 鬼 故事】|gui JJ. N e t|


第八十四章 你欠我的戒指
　　原筠随手扯了条毛巾，按住流血的腹部，蹒跚走着，失力的坐在沙发上，原筠满头汗珠和水混合在一起，腹部的毛巾逐渐变红，原筠拿了桌子上的红酒，用牙把瓶塞咬开。
　　他往嘴里灌着酒，多少个夜晚，只要疼痛，他就会用酒精麻痹自己。
　　他不是不能忍痛，只是这痛太强烈，持续的时间太久。
　　酒精麻痹，屏蔽所有感官，他才能昏睡过去一会。
　　但今天不行。
　　原筠冷静的用手机给林秋笙打了电话：“闭嘴，听我说。第一，我爱你。第二，我被人捅了一刀，现在在酒店。第三，如果我死了，你要活下去，为了林啾。”原筠说完，疲惫不堪，他没有听林秋笙的回答。
　　按了挂机。
　　他想，总是这样漫长…荒度的夜晚，和逐渐亮起的黎明，同样和他无关。他那么执着生命，执着林秋笙，最后却要一个人死去。
　　孤独，疲惫，空气里是受伤和血液的味道。
　　他想起的是林啾，他给了他一半的血，一半的肉，让自己的血液稀释进林啾的身体。怪物的血…但林啾有个好父亲，即使失去一个不常见的亲生父亲…还是该说是母亲？一个怪物，从生下来男女同体的怪物。
　　白鸟问他为什么心痛，白鸟像是原筠精神上诞生的癌症，他出现的时间太早，原筠早已忘了谁是主人格，白鸟也不记得了。
　　孩子的时候，白鸟总是在夜晚偷了身体，像精灵换了一身皮…出自哪个童话故事来着？原筠想笑，但是笑起来太费劲了，疼痛很剧烈。白鸟总是出去玩，面对魔女，一切不好的事物，他就怕得瑟瑟发抖，躲起来，把原筠推出去。
　　原筠在外面的时间越来越长，掌控身体的时间就越长。
　　他的心，他的灵魂早已破败，荒芜。他不记得听了多少，多少声人类受苦的嚎叫，濒死的惨叫，血味…这一切曾让他怕过，后来就不了。
　　只是睡不着，他不怕，却还能听见惨叫声，回放不停。
　　林秋笙…对了，林秋笙…原筠控制不住自己，控制不住自己不去想他，他哭了起来，像个懦夫，他知道他可能会死，他害怕，他哭起来，却没用。
　　小时候幻想过有人来救他，现在不了，已经不想了。
　　林秋笙，林秋笙一直想帮他。可却不知道原筠面对的是什么。
　　或许，一切都快结束了。
　　但最起码林秋笙活着，原筠想。虽然他这一生都没什么好事，但也有人爱过他，林秋笙爱他，想让原筠避免一切苦难，可苦难承受的太早了，已经无药可救了。
　　“原筠…筠筠！筠筠…不…”林秋笙像一只受伤的兽，伤得很重，他的声音带着很浓的恐惧：“看着我…”他按住原筠的伤口，那条白色毛巾已经染红，血一滴滴往下流。林秋笙喊得撕心裂肺，呼喊声情真意切，可该走的不会留。
　　原筠费力的睁开眼睛，一条缝隙，他能看清楚林秋笙的脸，正如以前，多少次他都看得很清楚。
　　“跟我说说话，原筠…筠筠…救护车马上就到了，求你…别走…陪着我…”
　　原筠笑了，疼痛奇迹的消失了，他想，或许是时间到了，或者别的，这就是结局么？泪潸潸而下，原筠却只能笑出来，除了他的笑，此刻一切都变得苍白，他的笑，是失去的血液，是驻扎在生命上绽放的花，艳丽得无可比拟。
　　“嘿…嘿…筠筠…”林秋笙把原筠抱进怀里：“你不会有事的，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你…说…火化我的时候，我会不会感觉到疼？”原筠眼前逐渐失去光明：“我其实…很怕疼的。”
　　“林秋笙…”
　　“嗯？别胡说了，你会活得好好的，长命百岁…”
　　“你…欠我个…戒指，一克…拉。别人…都有的，你怎…么舍得让我…没有，你知不…知道我等了有…多久，为什…么你那么…爱生气，我…已经努力…做得更好了，可是…还是不够，你还是…生我的气…现在…我要…死了”
　　“我没有生你的气，宝贝…我爱你，你知道，我那么爱你，求你了，原筠，救护车马上就到了，等你好了，我们去买戒指好吗？”
　　原筠笑了笑：“我们…已经…见了最后一面了，别怕，林秋笙…别怕…”
　　“筠筠？筠筠？原筠！！！”
　　“让我们来吧，先生…”“失去意识，心跳加快，血压极速下降…”“除颤器准备！”
　　“原筠…”林秋笙眼眶血红：“你们得救救他…你们得救救他…他是我的妻子…”
　　“先生，请退后。”
　　…
　　“原筠。”
　　“原筠。”
　　“原筠。”
　　心跳停止…原筠如同溺水，他挣扎，但越陷越沉…痛苦…永无止境的痛苦…如果他只是个普通人，普通男人…普通的家庭…养条狗，然后上小学，上初中，高中，大学…
　　如同他只是普通的长大，如果他不再是原筠。
　　幸福平和的长大。
　　生活中没有魔女。
　　“哦…呃…咳咳咳。”原筠的胸腔剧烈的疼痛，他咳嗽不停，嗓子里有股血腥味，他猜他把喉咙咳破了。
　　“汪！汪！汪！”
　　“嗨，早上好，巧克力。”原筠揉了揉嗓子，摸了摸金毛犬的头：“别担心，我想我可能有点感冒。”
　　看着金毛犬温顺的眼神，原筠笑了笑：“想去散步吗？”
　　“汪！”
　　“早上好，哥哥。”原筠坐在沙发上穿鞋。
　　靳森然正在煮咖啡，回头看原筠：“大学生活怎么样，筠筠？”
　　“挺好。”原筠温顺而腼腆的笑了笑，睫毛眨动了两下。
　　“那就好。”靳森然说，他倒了咖啡：“你喝吗？”
　　“你知道我不喜欢咖啡，哥哥。”原筠朝他笑了笑：“太苦了，不适合我。”
　　靳森然耸肩：“好吧，你真是个怪胎，不喝酒不抽烟，你像个腼腆的小姑娘。”
　　原筠只是安静的笑了笑。
　　他拿着狗链，带着金毛犬巧克力出去遛弯：“天气多好啊，巧克力。”原筠遗憾而温柔的看着巧克力：“但我们要回家了，巧克力，我得去上课…哦，别露出这副表情，我保证，我一下课就回家陪你玩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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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是的，先生
　　第八十五：是的，先生
　　他并不是喜欢过这样的生活，而是这样的生活过起来也没什么不好。
　　早上，他与靳森然问好。靳森然总要问一遍他喝不喝咖啡，那褐色迷人…有着烧糊味道的液体，让人想起熊熊燃烧起的大片森林，焦卷起的树皮，叶子变成灰烬后留下的白色…像某一晚上的月光，绝望而荒凉。
　　“早上好。”
　　早上好，是的，早上好。没有任何意义的对话。
　　放狗，愚蠢的狗。
　　“筠筠，吃早餐吗？”年轻女孩像骄阳一样刺眼，生命的活力如同鲜花，原筠眯了下眼，嘴里咀嚼着泡泡糖，他不知道自己该以什么样的目光去看待这个世界。
　　但这个世界很狗屎。
　　原筠微微偏头，笑了：“不了，还是说声谢谢。”
　　女孩走上前，她是原筠的同学，伸手去触摸原筠的额头，原筠没有躲，只是胃里忍不住一阵恶心，像闻到了什么烧焦的味道。
　　“没发烧呀，筠筠，你平时跟个小仓鼠一样，什么都爱吃。”
　　原筠注视这个姑娘，笑了：“那肯定不是我，还有，不要这么叫我，我甚至不知道你的名字。”
　　“莉莉，我是莉莉。”
　　原筠感觉着嘴里的泡泡糖，一切都让他觉得烦躁不安，犹如高压锅，他正在被慢慢煮熟，发不出声响。外面阳光不错，绿草旺盛，莉莉手里的早餐发出香味，一切如同平常。
　　该死的，如同以前一千个，一万个平常。
　　可原筠就是觉得讨厌，讨厌得要死。
　　以及内心无法忽略的空虚和焦虑。
　　莉莉对着他笑起来，笑容明媚，把早餐放到桌子上：“你简直像来了大姨妈一样。”
　　原筠眯了下眼：“如果来了，我会变得比现在更糟。”
　　莉莉笑容更明亮了：“我说的大姨妈不是你理解的那个意思，你一个男人，怎么会来大姨妈。”
　　原筠的脑袋像中了一枪，那么强烈的从头骨里发出裂声。他想起红糖的味道，有人给他买了红糖包子，总是这样做，哄他，当他是个宝贝，他依稀记得那人，那人的手，声音，如此温柔…可就像做梦一样，都太短暂了，如潮水褪去，什么都没有了。
　　“我想要酒。”
　　“可你从来都不喝酒。”莉莉微笑：“你是睡迷糊了，来吧，一会就上课了，是你最喜欢的老师，下课后我们约同学去吃冰激凌，看电影，这不是你想要的吗，筠筠？”
　　原筠无法回答，他张不开嘴。像失力一样，身体忽然不听他的指令。
　　你想要的…？我吗？我？我想要什么？
　　余光被窗外吸引，那么好的阳光笼罩着大地，像洗过一样，刷过草地，干净的发亮，心中有什么在跳动，不止是心脏，更多的是一种感情，叫做快乐。
　　自由的大地，自由生活的人。
　　正常而普通。
　　原筠笑出来，有点天真，有点迷人：“你说的对，莉莉，我睡迷糊了，谢谢你的早餐，我喜欢小笼包。”他拿出一个，咬着，嚼着，忽略着自己什么味道都没有尝出来。
　　放学，一起去吃冰激凌，一个店，热闹的有些枯燥，叽叽喳喳说着没用的废话，抱怨父母，抱怨学校，抱怨老师，抱怨朋友，抱怨早恋对象…
　　“我讨厌我爸爸…”哭泣着往纸里擤鼻涕。
　　原筠微笑着，试图赶走不耐，他越听越能明白其中的愚蠢。
　　他身体里流着血，在呼唤一种渴求，一种欲望。原筠幻想着，他想对这个女孩微笑：你讨厌你爸爸，那就杀了他。
　　女孩会大惊失色，看怪物的看他。
　　如果你没恨他恨到死，就闭上嘴小洋娃娃，幼稚的鼻涕虫。无休的索取是不是？我理解的。想要爱不是吗？会管用的，但小姑娘，你天生了一张不够美丽的脸，哭起来没有足够令人怜惜的风情。你的眼睛是水管，而不是湿漉漉的宝石，男人会厌烦这种哭泣的。
　　吃这一套的，只有足够爱你的人。
　　长大点吧。
　　莉莉发现原筠吸着奶茶，问他：“很好喝，对不对？”
　　原筠扯出一个笑，正常世界的微笑：“我要走了。”
　　莉莉的声音有点生气：“你去哪？”
　　她难以理解原筠，因为原筠已不再是原筠。
　　原筠轻浮的笑了一下：“我想去地狱。”
　　渴望鲜血，渴望疼痛，渴望爱。
　　快要折磨死他了…
　　他已饥渴难耐，浑身着火般，他欲|火焚身，他急需什么东西，来控制，来缓解。
　　他的骨头，肋骨间，比起他这装模作样的皮囊，身体里跳动的东西，更能真诚的告诉他，他是谁。
　　蹦迪是件快乐的事，谁都不认识，彼此挨得那么近，可能会先接吻，但绝不会先知道对方的名字。
　　野兽。
　　不止他一个人是情感的牺牲品。
　　…
　　手术室的灯从没灭过一样亮，林秋笙坐在冰冷的铁椅子上，他双手抵在脑门上，祈祷着不知名的神，又一遍一遍默念着“原筠”的名字。
　　每过一秒，祈愿的希望都会被下一秒的绝望所覆盖。
　　林秋笙疲惫不堪，他不能倒下，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他想到原筠说的戒指，他会买的。
　　无论原筠生，或死。
　　如果原筠活着…林秋笙紧咬嘴唇，他眼里分泌出滚烫的东西，他觉得那是他的心脏在燃烧，不停的燃烧，融化出来的东西，决不能称呼为眼泪那么简单，他不敢想。
　　他不敢想原筠死，原筠如果死了，他就找出魔女，还有杀了原筠的人，所有人，所有人，他就是把灵魂出卖，也要一个个，把他们揪出来。
　　他要他们都亲自尝尝这种生不如死的滋味。
　　别怕，原筠跟他说的最后的话。
　　好的，原筠。我会勇敢，在一切结束后，我才会一枪打爆我自己的脑袋。
　　…
　　尽情摇摆身体，尽情疯，喝够多的酒，调足够的情，充分利用皮囊的美丽，这美丽的脸蛋。不忠的舌头，去放荡，去风流，说谎话。
　　是的，先生，我一个人。
　　你要请我喝酒？当然可以，不如我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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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过家家
　　寻欢作乐。
　　一点酒精，双眼朦胧。音乐，跳起来太快，不停歇。呼吸有些费劲，心脏很疼。这不是玩乐的高潮，而是内心聚集的苦闷，像七月，闷起来的天等待一场大雨。
　　他察觉到了原筠，挑起一个笑，请原筠喝酒。
　　原筠看他，脸长得很俊，身材也过得去，于是原筠不吝啬自己的笑容，在gay吧请你喝酒，大家心知肚明是什么意思。
　　狩猎。
　　原筠微眨了下眼，任由他靠过来。游戏，很有意思，男人走过来，想捉到你，掩饰轻蔑遮盖下流，衣冠禽兽，笑容得体，却只有一个念头，和这杯廉价的酒一样还想赠送你廉价的大床房。
　　原筠可太喜欢了，他太喜欢他了，他想伤害他，狠狠地伤害他。
　　原筠会活拆了他，他会沿着他的神经一点点捕捉到他的脆弱，痛苦，他要折磨他的灵魂，他想看他眼里脆弱的光，想要他濒临破碎。
　　太美妙了。
　　今晚，他是原筠的了。
　　原筠用手指轻轻摸着嘴唇，他看他，忽而笑了：“你结婚了对么？和女人是不是？”
　　对方僵硬住，用呆滞的目光看他。
　　原筠已经品尝到这种快乐的甜头了，让人上瘾的快乐：“我猜，你爸爸很严厉对么？对你很凶，对你妈妈也不苟言笑。他教给你一切正义善良的规则，可他自己没有遵守对吗？他出轨了？”
　　看着对方的神情，原筠笑出来：“是工作上的人？嗯…是的，下属？不，是秘书。”
　　“现在我们来看看，是在你多大的时候发生的？哦，这种创伤在年幼形成不了，是在青春期，十三岁左右？不对，十六岁？”
　　原筠笑得很高兴：“知道后，天都塌了对么？更糟的是，你发现自己是同性恋。我猜，你搞上了一个很像你父亲的男孩，当然是脾气上像…然后，你伤害了他，是不是？你不敢报复你的父亲，但是他，一个替代伤害品，就无所谓了对么？”
　　“你爱你母亲，从小就是你母亲带你…哦，我明白了，你的妻子是你母亲喜欢的，哈哈哈…”原筠笑起来，他微弯腰，欣赏着对方的神情，如果他想，他可以给对方下点暗示，这世界上就会多一具自杀的尸体。
　　可是，不了。
　　今天到此为止，他已经吃饱喝足了，对方比他想象得脆弱。
　　瞧，发怒了，哦，举起酒瓶了，原筠眯起眼睛，朝他笑了：“你知道，你为什么要举起瓶子来打人吗？看看你，小男孩。你连发火都不会，是模仿你父亲对吗？”
　　父权，世界上最扯淡难搞的东西，一方面憎恶，一方面眷恋。
　　看着男人红了的眼眶，生气而起伏的胸膛。原筠安心了，他只是太过满足了，满足于伤害他人这种快感，真想，真想…真想…再往下试试看…
　　“到此为止吧。”那人的声音像原筠刚喝过的酒，带着一种沙哑低沉。他长相英俊，穿着风衣，过分英俊了，原筠痴迷的看着他。
　　男人只是见义勇为，那人骂了原筠句婊|子就走了，而男人也没有停留的意思…
　　这可不是原筠想看到的。
　　“学长，怎么了？”
　　“没什么。”揉动着手腕，轻轻一笑：“我们走吧，萧柚。”
　　萧柚皱眉，有点撒娇的说：“再玩一会吧，你不是对gay吧没有意见嘛。”
　　男人只是笑，有点无奈：“好吧…”
　　原筠看着，古怪的露出一个笑，把杯子打到地上，碎片像蜘蛛的眼睛，照出原筠多个角度的脸，他隐藏下的东西…原筠去捡，任由玻璃片割掉自己的皮肤，露出血肉。
　　男人果然注意到了，温柔而担忧的蹲下来：“你还好吗？”
　　义警性格么？
　　原筠低头冷笑，看着男人时有些迷茫，单纯的笑笑：“没事…不小心打碎了杯子。”
　　男人蹙眉，执起原筠的手，看着伤口：“得去医院了，割得太深了。”
　　“啊？”原筠迷迷糊糊的看自己的手：“不用吧…”
　　男人看他一眼，叹气。又看萧柚：“你玩吧，我带他去医院。”
　　缝针的时候，原筠一直在看他，原筠想或许是自己的面无表情，和眼神里露出的冷血吓到他了，男人对他有些警觉。
　　“告诉我，你的名字。”
　　沉默片刻“林秋笙。”
　　那一瞬间，就好像长期失去的东西，突然回来对他弥补。
　　林秋笙…林秋笙…原筠在心里反复反复反复念着这个名字：“我见过你。”
　　林秋笙疑惑，表情冷淡：“是吗，我不记得见过你。”
　　“你是我的。”
　　林秋笙的表情很怪异。
　　“你是我的了。”原筠笑，嗜血而冷漠：“现在这里就我们两个人了。”
　　林秋笙蹙眉。
　　“你身上有茉莉茶的味道…”原筠把林秋笙逼到墙角：“你究竟是谁？”他去嗅林秋笙的脖子，神情恍惚去触摸林秋笙的衬衫…他还记得…记得这衬衫下的皮肤，那薄薄皮肤下的肋骨，肋骨下流着的血，心跳…他都记得。
　　原筠做了个开枪的手势，把食指抵到林秋笙的胸口，用了点力气：“你不认识我？”
　　原筠眯了下眼，忽然低头笑了，“你当然不认识我，这是我的幻想，还是死后的世界？”他眯眼看林秋笙：“该死的冒牌货，我真想拆了你，但如果我死了，我想要你的头颅，那上面有我最喜欢人的脸。”
　　他把头发往上顺，缓慢的吐出一口气：“这该死的过家家该结束了。”
　　…
　　“呼…”
　　原筠睁开眼，光线朦胧，他腹部一阵疼痛，但他顾不上，耳朵听见的监护仪上他心跳的起伏，林秋笙呢？
　　“林秋笙…”
　　林秋笙坐在他床边，趴在原筠腿边睡着了，但不安稳，听到声音后立马抬头，像没有睡过一样，头发很乱，眼下乌青很重，满脸胡渣。
　　他满眼不可置信，紧接着是悲痛：“筠筠，这是个梦吗？”
　　原筠看了他一眼，低头先把手上的输液针拔了扔到一边，他眯眼看林秋笙：“梦？这不是梦。我去过天堂了，那地方不怎样，所以就回来了。”
　　“你知道吗？我觉得天堂里的酒掺水了…”原筠一脸嫌弃：“我还见到你了，你身上一股骚包香水味，答应我，林秋笙…”
　　他没说完，林秋笙紧紧把他抱进怀里。
　　病房里，现在是黑夜，窗外的月光悄悄溜进来，原筠感受着林秋笙的心跳，身体的温度，他感觉自身的血液又开始流动了，驱散了身体上的寒冷，压住了他想伤害他人的欲望。
　　“林秋笙，我的戒指呢？”
　　林秋笙从兜里掏着什么，把戒指套到原筠的无名指上。
　　刚刚好。
　　原筠满意的笑了，看着一克拉的钻，眯眼：“知道么？如果刚才我问你戒指，你告诉我你没买，林秋笙，我就爆了你的菊。”


第八十七章 保护
　　低筋面粉，黄油，蛋液，糖粉，苹果，柠檬汁…
　　原筠嘴里叼着一根烟，蹙着眉看看菜谱，再看一眼烤箱里的黑炭。操|了…
　　贤妻良母真不是人人都能做得了的。
　　“筠筠？”林秋笙穿着白衬衫灰色休闲裤，显得肩宽，腿长。走过来被呛得咳嗽，打开窗户通风：“你往烤箱里放什么了？”他皱眉：“这黑乎乎的东西是什么？”
　　“派。”原筠把嘴里的烟拿下来，放在手里揉灭：“你个蠢货。”
　　林秋笙挑了下眉，看着烤箱里的东西，想了一会忽然笑了：“虽然烤箱有保险，但估计不会给免费清理。”
　　原筠斜眼看过去，冷冷的踩着林秋笙的脚走过去。
　　“哦！！”林秋笙痛呼。
　　“清理了那堆玩意。”原筠坐在沙发上给了指令，林秋笙耸耸肩只好照做。
　　过了一会听原筠打电话：
　　“给我弄个派过来，九点之前。什么？”原筠的声音逐渐不耐：“不，不是避孕|套的名字，是派！
　　你小时候没看过动画片吗？白雪公主烤的那玩意，像苍蝇拍拍到蛋糕上的东西。对，苹果馅的。”
　　原筠翻了个白眼：“你管我干什么，你个蠢货。听着，人都会变，尤其我刚被人砍了一刀，我很好，谢谢你。再说你管我好不好呢。
　　我突然觉醒了爱心不可以吗？我就要他妈的做个该死的家庭主妇，去你大爷的！你再说一句废话我保证要撅断你的手指！九点之前我看不到派你就给我收拾包袱滚蛋！！”
　　啪！！
　　手机摔在墙上，屏幕碎了。
　　林秋笙默默在厨房里收拾烤箱，他已经忘了这是第几个摔坏的手机，但他不想触原筠的霉头。
　　“林秋笙，我让你收拾烤箱没让你吃了它。”
　　林秋笙保持忍耐的微笑：“这很难清理。”
　　“废物东西，你连个烤箱都搞不定吗？”
　　“我想…”林秋笙深呼吸，气极反笑：“如果你没把厨房搞得一团糟…”
　　“你再说一句，你试试。”原筠把脚放在茶几上，弯腰拿了遥控器。
　　“我连话都不能说了吗？”林秋笙无语，气笑般问。
　　“你再说一句，我就哭。”
　　“你认真的？你多大？”
　　“你是要试试吗？”原筠忽然扭头，看向林秋笙。
　　林秋笙微笑：“不，王子殿下。您坐着，我这就清理烤箱。”
　　原筠哼了一声，态度傲慢：“清理完做点早饭，告诉林啾是我做的。”
　　林秋笙已经无力反驳了。
　　“回答呢？”
　　“好的，王子殿下。”
　　九点钟，原筠的助理准时敲响了林秋笙家的门。
　　原筠打开门，拿过派。
　　助理郭夜是个乐天派，能在原筠手下活过两年不是受虐狂就是傻子。郭夜是个小个子，长得有点像米老鼠，笑呵呵的露出不算整齐的牙：“早上好，小靳先生。”
　　原筠面无表情要把门拍上。
　　“等等，小靳先生…”郭夜神神秘秘，有点狡诈的说：“我们怎么处理那个往你身体里捅了一下的神秘侍者，魔女派来的那位小姐。”
　　“你想死吗？”
　　“呵呵呵…”郭夜满不在乎的笑：“小靳先生一点都不懂得幽默。捅了你一刀的那个女人怎么办，大家都在等你的指令，你一句话我会做得很干净的，把她从警局里带到咱们的神秘小屋里。”
　　“不。”原筠冷酷的掀起眼皮，乌黑的眼珠透露出诡异的神色：“她只是被催眠的小白鼠，不用管她，精神崩溃也不过是一两天的事。”
　　“您太仁慈了。”郭夜笑了：“这样仁慈，几乎不是靳原筠了。”
　　原筠横着拉了下嘴角，把手里的派放到屋里的餐桌上，走到门口照着郭夜心窝就踹上去。看着郭夜摔倒在地，原筠嗤笑一声，背着手轻轻把门关上了。
　　老化楼道里的灯总是闪闪烁烁，原筠脸上的神情忽暗忽明。
　　郭夜倒在地上，忌惮恐惧的看着靳原筠的脸，更多的是一种兴奋：“我们会抓到魔女，为了抓到魔女不惜一切代价…”
　　靳原筠冷冷的看他：“闭上嘴。”
　　郭夜不敢直视他的目光。
　　“我养的宠物很多，你不是第一只敢对我叫唤的。”
　　靳原筠笑了笑，眼珠漆黑，眼白分明，他漂亮的脸显得此刻更加瘆人：“也不会是最后一只。但你知道敢对我叫第二声的乖乖们都怎样了么？”
　　靳原筠穿着林秋笙买的睡衣，粉嘟嘟的，纯棉的很舒服，但不代表他的本质有什么变化，他半蹲下来，直视郭夜的眼睛，冷漠得使一切都变得死寂：“我亲手剥了他们的皮。”
　　郭夜发着抖：“不会了，小靳先生…我不会了…真的…原谅我吧…”
　　原筠忽然笑了，两边嘴角朝上，完美的笑容，甜蜜而又多情般，他轻轻笑，甜滋滋的说：“这就好了，不要惹筠筠生气明白吗？筠筠最近要做个乖孩子的，不可以惹老公生气的，你们也不可以私自出现在老公面前哦，懂不懂呀？”
　　“懂的，懂的，小靳先生。”
　　原筠站起来，声音冷漠的没有起伏：“滚。”
　　“筠筠…”林秋笙把门打开，看着原筠的后背皱眉：“快进来，你才好了几天，感冒发烧你以为是闹着玩的？”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原筠把手捂在耳朵上，进屋把门甩上。
　　“原筠爸爸！！”林啾飞扑过来抱住原筠的腰，双眼亮晶晶的像小狗的眼睛，纯洁的眼睛。
　　“早上好，甜豆熊。”原筠的表情，声音就像一个完美的演员，带着令人信服的演技，充分把昨天看的家庭电影妈妈的反应表演出来，台词也是，稍加润色就是新的。
　　正如原筠前面所想，贤妻良母不是人人都可以当的，没有感情的怪物，想要一个家庭，就得学习伪装。
　　说话的语调，身体反应，但原筠永远都不明白“甜豆熊”这样的昵称是为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妈妈早上要给孩子做早饭。
　　只是他半个月前挨了一刀时，忽然想起他有个儿子，身上有他一半的血。
　　怪物的孩子还有另一个父亲，原筠笑着，笑着给林啾摆早餐。这说明林啾有一半的可能性会像林秋笙，他必须像林秋笙。
　　而不能像原筠。
　　怪物在家庭里，只有一个就够用了，承担保护作用，再多一个，就该互相吞噬了。?


第八十八章 春游
　　事情的起因，总是比看上去要复杂。
　　在医院住了几个礼拜，原筠厌烦上了白色。林秋笙不放心，想让他再住院观察观察，原筠冷冷看他一眼，什么话也没说，靳森然知道这件事后当天晚上就赶过来，风尘仆仆，脸上仍有倦容，原筠是他最爱的小弟弟，他最爱的，也是承担着一切的人。
　　有的人，生来就比较软弱，比如靳森然，比如白鸟。但他们却又都如此…如此的让人觉得可恨，原筠知道，知道软弱的人内心中更多的是藏着仇恨。
　　对魔女的，对原筠的，对生活不公平的。
　　愤世嫉俗，欲裂的目光，和心中难以触及的柔软，都在靳森然看他那一眼中体现。
　　他有多么爱原筠，就有多么…连自己也难以查询的…盼望着的古怪念头。
　　原筠不怪他，靳森然总以为，原筠恨他，恨他很多事。
　　除了林秋笙，从没有人真正理解过原筠。在年龄的增长，和生命的涮洗下，就像一只只碗碟，已失去最初的光彩，对于一个人来说，可能是没有爱的能力。
　　他已遗忘，遗忘仇恨。
　　留给原筠的，只有无尽的伤痛和悲伤，在他的灵魂上，刻下的一道道，一幕幕，他还来不及删除，以及没搞懂原谅这个词的含义时，疼痛就席卷了他，凌虐着，慢刀子割着…他的无常来源于疼痛，除了林秋笙，没有人真正懂得这一点。
　　就连吸食香烟，渴求酒精的原筠自己，也不懂他不是天性如此，而是折磨太多，疼痛太多，这些东西彻底折磨的他不成人形，日日夜夜的行尸，走肉。是因为他的灵魂在烙铁上，蜷缩着跳舞。他的生命之花绽放的舞步，是踩在刀刃上，疼痛着走下来。
　　他自己也不懂这一点。
　　他还像个孩子，对于疼痛有着天生的敏感，用酒精代替了哭泣。除此之外，他就不懂了，不懂其他的方法，也没有其他的方法可以缓解。
　　因为他是受过磨难的人。
　　林秋笙只好看着，不去点破，点醒，只能提醒他少喝点，或者做一顿饭菜给他吃，在晚上，明亮的圆月下，静谧而凄凉的气氛下，抱紧他，把他的头放在自己的臂弯上，林秋笙呼吸的节奏能传递给原筠一种信息，他在分担原筠的痛，因为林秋笙的呼吸，原筠再熟悉不过，那是压抑的，忍痛的，悲哀的呼吸声。
　　连同心跳一起，是无力的。
　　在医院的几个晚上，靠着止痛药没有那么难过，吃了，就倒头睡去。
　　然后，醒来。
　　刚开始，避免了痛。后来，逐渐的另一种痛来了，他不肯放原筠走。撕裂着原筠，夺走他的睡眠。不能睡下的夜晚，就睁着眼，麻木的，想着一些事，浑浑噩噩的，又足够清醒。这时候，林秋笙就紧紧抱着他呀…抱着他…
　　熬着…煎熬着…
　　原筠出了院，回家，林秋笙的小房子。
　　他经常面无表情，坐在椅子上，几个小时一动不动，嘴唇颜色泛白，时而眨眼透露出神情凄苦。等到林啾回来，他微笑，如同往常。
　　他尝试着做了早餐，派，但做砸了，也和以前没什么不同。
　　林啾不停说着话，很高兴。
　　林秋笙时而眉头紧缩，时而笑着，更多的是赞同着对林啾的表达，嚯，多么幸运的孩子，生来就有父亲真正的爱他，真正的爱，无私的爱他，不求回报的，只因为他是他的孩子，他的血脉，他求上天让他在某一晚诞生于原筠的体内，以示他们的结合，灵魂的，身体的和谐。
　　然后，林啾来了，用原筠撕心裂肺的痛，换来的一团肉，小小的，生出来第一件事就是哭，原筠那么痛，听到这种哭声，反而笑了…他眼睛模糊，不知道是因痛的冷汗，还是无意识的泪，都那么冰，冰的让人…想要遗忘那种感觉。
　　后来，再后来，他不愿去讲，不愿想，或者有一天，他会说的，把这些事，完完整整的讲，但现在，不了，他一句话也不想说，劳累，疲劳，使他的目光或许都是无力的。
　　“春游？”林秋笙的声音向来都是很温和的，此时他轻微蹙眉，似乎在衡量什么。
　　“对，只要一个家长去就行了！”林啾声音欢快，把目光投递到原筠身上，带着希望…又似乎觉得有点对不起似的，小声嘟囔：“我想让原筠爸爸带我去，学校里大都是妈妈陪着去的。”
　　林秋笙没有回答，只是蹙眉，然后问：“几号去呢？”
　　林啾转身在书包里翻翻找找，拿出一页纸，学校发的，放在林秋笙面前，卖乖道：“爸爸，爸爸…让原筠爸爸带我去吧…”
　　林秋笙笑了，说：“还是我带你去…”
　　“我去吧。”原筠在指尖揉着一支烟，没什么表情的说：“9号不是有事，叫你们去外地开会。”
　　“不是很重要，我不去别人去也行。”林秋笙解释着，眉眼间有点惊讶和疑惑，但是很温和很善良，原筠最喜欢的就是林秋笙看人时，那种眼睛里透露出的体贴。
　　“林啾想要我去，我也没什么事。”一直没事…原筠自娱自乐的呵笑了一声，有点讽刺的意思，眼睛朝下，掩饰了点情绪，他慢慢又在唇间融化开了一个笑容：“来，林啾，到我这里来。”
　　林啾乖顺的，食草动物的脾性，随他爸爸。长长的睫毛，美丽的白瓷似的肌肤都是由原筠这里继承来的。原筠任由林啾坐在自己腿上，像抚摸猫儿似的抚摸林啾的黑发。
　　原筠沉默下来，若有所思。林啾也不说话，很享受的由原筠轻轻抚摸他的头发，偶尔抬头看原筠一眼，眷恋的，充满爱意而平和的眼神，孩子爱父母的眼神。
　　林秋笙则温柔的看着原筠，只是等待着，不逼迫也不希翼着什么，他无意给原筠任何压力，只是温和的看着原筠，赞许的爱意的。
　　原筠看了他一眼，皱眉道：“你上次这么看我，给我卖了一套护士装，折腾了我一晚上。”?


第八十九章 身体
　　原筠眼见着林秋笙的神色尴尬，他无心嘲笑，却摆出一副嘲笑的样子。他总难以理解，身边人对于“性”的看法，避之如洪水猛兽，却对繁殖奉为天道。就好像两者是可以割开的，分隔开的，繁殖是一种进化需要，性呢？只是快乐和罪恶。
　　是野兽本能？
　　原筠从来不明白，他知道林秋笙喜欢和他睡，原筠并不讨厌，也不足够喜欢。但原筠喜欢林秋笙的手在他皮肤上游走的触觉，他自己皮肤上的感觉。
　　一种感觉，是了。
　　越想就觉得可笑。
　　林秋笙似乎不赞同的，训斥的口吻说了他什么。原筠走了神，半是敷衍的听着，他有点头痛，答应下来。原筠看着林秋笙的脸颊，脸颊上的胡渣…第二性特征么，呵…（男女，雌雄）同体的是什么？是怪物，是未知。
　　最令人讨厌的是，你什么也不是，不是男人，不是女人。我是什么呢？原筠疑问，我究竟是什么呢，造物主的玩笑，媾|合的后遗症？
　　卵巢，睾|丸，性腺，脑垂体，松果体，甲状腺…荷尔蒙，原筠不由笑出来，林秋笙蹙眉：“我说的你听到了吗？笑什么？”
　　原筠斜睨他一眼，不慌不忙的微微一笑：“因为很好笑。”
　　“什么？”
　　原筠勾起嘴角，反而什么都不说了，他拿起笔在林啾的春游单子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原筠的字写很好，他用瘦金体，是他自己的风格，锋芒太过。
　　他已经忘了是怎么过的这两天，等有这个想法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踩在干瘪的树叶上，柔软的草地上，他踩碎这些，鞋底的泥土，草末。太阳强烈，人工湖的水上有游湖的船，湖里有鱼，人放下去的，养起来的。
　　林啾和他的同学，争先恐后的喂鱼，用拳头大的馒头，菜叶。原筠恨透了刺眼的阳光，他摸了摸口袋，里面有香烟。他声音平淡，透着一种干枯的调子，有点哑，有点寂寞，像他踩过的树叶：“林啾，别折磨那该死的鱼了。”
　　原筠一直讨厌鱼，活的，死的，都讨厌。
　　魔女老喜欢管她猎下的人们叫“鱼”。
　　魔女喜欢的，原筠都讨厌的要死。
　　原筠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的百元钞票，皱着眉递给林啾：“去买点糖果雪糕什么的，分给你的同学，我在这边椅子坐会，等着你。”
　　“好的，爸爸。”林啾吐了吐舌头，语调欢快：“你要雪糕吗，爸爸。”
　　“不。”原筠手揣着兜，踩着草坪走近椅子，安静的坐下，把烟从口袋里拿出来。
　　“这里不能抽烟的。”
　　原筠目光一觑，是个小女孩，娃娃头，苹果脸蛋，红色裙子。原筠心里冷笑：“那不如你走远点，小红帽。”
　　“我不叫小红帽。”女孩圆圆的脸蛋上说话时两个酒窝跟着动，阳光照在她脸上闪闪发亮：“不是穿红衣服，就是小红帽，而且小红帽穿的是红斗篷。”
　　谁管你。原筠没什么好心情。
　　“我们做朋友好不好？”女孩坐在原筠身边：“我知道你，你是林啾的爸爸，开法拉利的爸爸，同学们都在讲，说林啾家很有钱，他零花钱也是最多的。”女孩从包里掏出一包巧克力豆，往嘴里塞着，又递给原筠：“你吃巧克力，不要抽烟。”
　　原筠看都没看。
　　“我叫闻巧巧，叔叔你叫什么，我们做朋友啊。”
　　原筠嗤笑了一下，站起来就要离开，手指忽然被闻巧巧拉住。原筠回头，闻巧巧低着头，弱小的身体轻轻颤抖：“我想和你做朋友。”
　　闻巧巧抬头，笑容很阳光：“我很寂寞，但我也想做个乖孩子，我不能跟奶奶抱怨，也不能喊疼，我想要个朋友，班上没人愿意做我的朋友，我觉得你会和我做朋友…”
　　“叔叔你是不是也生病了？”闻巧巧问他：“我就生病了哦，一直住院治疗，还留级了呢。但医院里我的好朋友都夸我好坚强，大家都不喜欢生病，因为生病很痛。”
　　“我没生任何病。”原筠看着面前的小女孩：“我也不会和你做朋友，如果你想要朋友，去找同龄人，或者我帮你叫林啾…”
　　闻巧巧摇摇头：“你是我的朋友，我觉得你很痛苦，因为我也很痛苦，我生了很严重很严重的病，是天生的，要花很多很多钱，而且治不好。”她晃荡晃荡脚：“奶奶叫我不要操心钱，叫我好好的，说我们家有钱，其实我知道，没有钱的，否则爸爸妈妈也不会丢下我走了。”
　　原筠目光能看见远处波光粼粼的湖面，他想走，安慰孩子，交朋友，和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在一起，除了被当成恋童癖没有任何好处的事，他不会做。理应如此，他却坐下来，双手轻轻合拢放在膝盖上。
　　闻巧巧笑了：“叔叔你答应做我的朋友了？你叫什么名字呀。”
　　“原筠。”
　　“筠筠…”闻巧巧笑得很开心：“你的名字真好听，叔叔你长得也很好看，眉毛好看，鼻子好看，眼睛最好看，你知道吗林啾在我们班上就是帅哥了，但你比他好看很多。”
　　原筠嗤笑般，放松下来靠在椅子上，静静的看天上的云，从一边移到另一边。
　　“叔叔，你为什么不高兴啊？”
　　“我没有不高兴。”
　　“你说你没有生病，可是你为什么不笑呀，你长得那么好看，要是笑一笑多好呀。”
　　原筠没有回答。
　　“偷偷告诉你，筠筠…”闻巧巧看着自己手背上的水珠：“其实我知道我要死了，奶奶背着我偷偷哭了，我只能装作不知道，但我还是想高高兴兴的，我有一个计划单，像老师布置的学习表。第一个愿望就是交一个朋友，你是我的朋友了，筠筠。”
　　原筠看着天上的云，默不作声，又忽然问：“知道自己要死了，是一种什么感觉？”
　　“嗯…我也不知道，筠筠。我不怕死，但是我舍不得我奶奶，我想再见我爸爸妈妈一面…就这些了。”
　　原筠哦了一声，白鸟坐在另一边，笑了：“你还要装作看不见我多久？原筠。怎么，你可怜这个小姑娘？”他靠近原筠，非常近，凑到原筠耳朵上，低语呢喃：“知道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吗？因为最开始，软弱的人格就是你，想要母亲的爱，寂寞时亲近靳森然想要个朋友，对林秋笙是想要个保护者，这些全都是你。有印象了吗？第一次受不了惨叫声音，捂住耳朵躲起来的…一直都是你，不是我。你还要篡改记忆，逃避到什么时候，你快承受不住了，你会再次逃的，正如上个五年前，生孩子时无法承受的你。身体马上就是我的了，靳原筠。”?


第九十章 杨慈与神明
　　“杨医生。”
　　原筠没有注意到身边有人靠近，他又发了呆。直到周边有小朋友欢快的问好声，原筠才从迷糊中清醒了一些。
　　他看到闻巧巧不经意间的发抖。
　　原筠抬头。
　　比起样貌，先注意到的是似有若无的酒精味道。阳光刺眼，遮挡住了男人的脸，只听见声音，磁性又淡漠：“好久不见，靳原筠。”
　　原筠眨了眨干涩发痛的眼睛，他记得这声音，只是记得不多。
　　原筠看向他，那男人皮肤几乎到了惨白，使得嘴唇的颜色在这张脸上艳丽的凄美。鼻梁极高，眼窝深，能依稀辨别出混血的痕迹。身高大概一米九左右，穿着蓝格子的衬衫，袖子因天气热而整齐的挽在小臂上。
　　头脑里有什么不经意的一闪而过。
　　“朋友…”他坐在原筠身边，摆出一副嘲弄的姿态，但他做出来，是冷冷的，淡淡的：“朋友…”他说了两次。
　　原筠漠然，而闻巧巧早走掉了，原筠并不在意。
　　原筠嘴角噙住一丝冷笑，玩着的打火机的滑轮，呲得一声让火苗窜出来，烫熏着原筠脸颊的皮肤，他点了一支烟，放在嘴唇。
　　“魔女给你的礼物，拆开后没有失望？”
　　“还不错。”原筠咬着烟，鼻哼似的轻嗤着。
　　“避开了重要器官，她太喜欢游戏了，如果是你…”短暂的停顿：“如果是原来的你，你会直接干掉魔女。”
　　原筠没有回答。
　　姓杨的医生…原筠有一点印象，但是不多，过去的事，有关魔女，可能受到白鸟的印象，他身体里的另一人格，他的记忆不完整，片面，零散。但魔女喜欢孩子这件事他记得很清楚，变态总有收集癖，孩子是魔女的爱好，原筠是其中一个，后来活下来的，原筠有印象的，姓杨的只有一个。
　　“杨慈。”
　　杨慈没有应声，他和原筠坐在树下，脸上，身上没有一滴汗。
　　“我得到了些消息，不少人听到魔女还活着吓坏了。”
　　原筠只是笑，狂妄而冷漠：“他们什么时候不害怕。”
　　“魔女的信徒增加了， 她引诱女人，年轻的，年老的，只要心里受过伤害的，都已经被她下了暗示，被下暗示的人不会察觉，只会觉得痛苦都离自己远去，比止痛药还要好用。她们对魔女更加忠诚。”
　　“嗯哼。”原筠从喉咙发出笑声，眼神严峻：“魔女让人找过你。”
　　“找了，暗示了我的患者。我没同意，和你的情况一样，要砍我一刀。”
　　“你没中招。”
　　“不。”杨慈眯眼，笑了：“我的信仰比她信仰的更强大。我给她注射|了一针高剂量的镇定剂，并确保她下半生能在精神病院度过。”
　　“闻巧巧是你让她过来的？”
　　“我没那么无聊。”杨慈轻描淡写的笑笑，眼睛里的冷漠像冰冷的针尖：“也没那么恶趣味。她说得都是真的，她快死了。我只是听从我的神明，把她带到你身边，我的神明很恶趣味，他喜欢看人崩溃。”
　　原筠微微笑了：“崩溃？”
　　“我觉得你不会。”杨慈站起来：“崩溃也得有灵魂才行，你的灵魂已死，靳原筠。”他淡淡看原筠一眼，目光没有过多停留：“就算不死，你也不适合活着，已经给了你太多的时间，你连魔女的头发都没摸到，想复仇的人很多，既然你不能做英雄，那就当个废物被人一枪爆了头，安静的去死比较好。”
　　原筠听后，反应很轻，只是笑了笑：“可以，只要你们有人能做到。”他脸上绽放出笑容，美丽得不能直视，圆目笑得弯弯，清澈如一汪水，可目光里却什么都没有，黑黢黢得如同深井，里面什么都没有，原筠只是笑，音调甜蜜的：“但如果做不到，我就一枪爆了你神明的头，我很想看看神明是否会不死。”
　　杨慈的脸，在阴暗下看不出表情，更像是莞尔，他说：“靳原筠，你和他不是一个级别的。他强过你，更强过魔女。”
　　…
　　“你见过他了？”
　　杨慈看着满墙的调查资料，默默的注视了一会，才回答：“我见过他了。”
　　“他不如你说得那么厉害，我看出他的软弱，他是只迷茫的羊羔。也许你说得对，闻巧巧的死会让他崩溃，一个孩子注定要死去对他来说会是一种折磨，他连陌生人的死都承受不了。是承受不了魔女的，一个精神变态连环杀手。”
　　对方闻言只是笑了出来：“看看你的手机。”
　　杨慈摸兜…摸了个空。
　　“我们得搬家了，他是一只狼蛛，会闻着味道嗅过来，我还有事要做。”
　　杨慈沉默一会，不着痕迹的骂出一句：
　　“混蛋。”
　　…
　　原筠没什么表情的对着手机屏幕，需要密码解锁…
　　哼…他嗤笑，恰了挑眉…神明么…
　　密码：666
　　手机开了。
　　头脑简单的家伙，原筠手托着脸，在手机上找着线索，图库里一张合照都没有，只有一堆流浪猫的照片，没想到还是个猫奴。
　　原筠掏出自己的手机：“到**公园来，我要你查个手机，什么？不是林秋笙的手机，我查林秋笙干什么？”原筠听完对方说话，舔了舔嘴角，笑了出来：“他要是外边有女人，有人。我一眼就能看出来，还查什么手机，我废了他。”
　　“废话少说，过来。查明白，不需要查他的住址，肯定都是假的，等找到真的，早就跑了。查深点，我要点线索。”原筠眯了下眼睛，笑眯眯的滑动着手机上的流浪猫的图片：“仔细查查手机上的图片，这家伙基本把他去过哪都告诉我了。”
　　“爸！爸！”
　　原筠眼见着一个小泥猴朝自己一个飞扑。
　　他仅装了不到三天的母爱，就此崩塌。
　　原筠感觉着太阳穴皮肤的跳动：“你知道我的西装，都是定制的吗？”
　　林啾闻言，咯咯笑了，用满是脏泥的小手往原筠西装里的衬衫上一按…
　　原筠感觉到了崩溃，他用自己都不可相信的镇定语气说：“你往我身上按了什么？”
　　“蚯蚓和土。”?


第九十一章 薯条的力量
　　水流冲过皮肤，原筠把嘴张开，任由水进入口腔，牙齿尝出点痒意。
　　热水澡让人心生烦躁。他把水关上，湿淋淋的往身上套了件浴袍，走出去坐在沙发上，喝着早已冰镇好的酒。
　　电话铃声。
　　“讲。”原筠开了免提，把手机扔到茶几。
　　“小靳先生，我们查了不少，但都跟魔女没关系。”
　　废物…点心。原筠看着酒杯里的气泡，眯了下眼：“我让你查的手机…”
　　“要找的人应该是c市的，通过图片放大找到了几个地址，要怎么做，小靳先生？”
　　“嗯。”原筠抿了下嘴唇，再喝了一口酒：“接着查，手机是杨慈的，我对他不感兴趣，但是对他身后的人么。”他笑出来：“我很想跟他谈谈。”原筠举了举酒杯：“不太友善的那种谈谈。”
　　“好的。那魔女那边…”
　　“随时跟我汇报，我还有一份…”原筠笑出声来，声音越来越低：“一份大礼没还给她。”
　　“筠筠？”
　　原筠咂舌，烦躁的把电话挂断，走过去把门打开。
　　林秋笙站在原地，一副准备敲门的样子。
　　“春游怎么样？”林秋笙把行李箱拖进来，问。
　　“好极了，你儿子毁掉了我定制的西装。”原筠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孩子嘛。”林秋笙老生常谈，笑了笑：“你知道跟孩子在一起，衣服是不会干净的。”
　　“我不想知道。”原筠往身后沙发一坐，紧了紧身上的浴袍：“经过这一次，彻底结束了我的家庭煮夫生活。”
　　“彻-底-结-束！你明白吗？”
　　林秋笙无奈的笑了笑：“好吧。”
　　“你什么时候上班？”
　　林秋笙：“明天，打工人打工魂，没办法。”
　　原筠嫌弃的蹙眉，又说：“收拾东西，我要回家了，我可不想住在你这么个小仓库里了。”
　　林秋笙闻言把行李箱放在地上，看原筠：“这话太过分了，我房贷还没还完呢！”
　　原筠嗤笑，一脚踩在林秋笙的茶几上，紧接着把另一条腿搭在上面：“我管你？”
　　林秋笙闻言，笑出眼角的细纹，凑过去捏原筠的脸：“你想我了吗？”
　　“我想你个鬼。”原筠试图拍开林秋笙的手。
　　林秋笙去挠原筠的腰：“来亲一口吧，宝宝。”
　　原筠反抗，林秋笙像抱小孩一样把他抱起来了，啄原筠的嘴。原筠双手把嘴挡住，像“x”一样。林秋笙看他猫儿似的圆眼，孩子似的狡黠。不由笑出来：“你这是拒绝我亲你吗？”
　　原筠上下点头，含糊的嘟囔：“对，不要亲我，我讨厌你亲我，愚蠢会传染我的，你亲我，我就晕晕乎乎的。”
　　林秋笙闻言笑了一下，看着原筠湿漉漉滴水的头发。林秋笙低头把自己的T恤脱下来了，原筠睁大眼睛看着林秋笙的身体，每一块肌肉，他疑惑林秋笙吃得那么多，为什么不胖…只是壮…
　　“下一次，如果你不想我亲你，就不要说这么可爱的话。”
　　原筠见林秋笙压过来，不由慌的踢腿：“你起来！我讨厌你…”
　　嘴唇被咬住了，讨厌死了！他吻得我喘不过气，原筠想。他嘴唇真软…有薄荷糖的味道…残留着薄荷糖的味道，不…不要舔我！！
　　“林秋笙…不行…”原筠的声音像逐渐融化的糖：“我不喜欢…”
　　林秋笙吻着他的耳朵，闻言笑了笑：“不喜欢？那我再亲亲你，我们今天不做。”
　　原筠皱眉，不小心道：“不做？不做你亲我干个屁。”
　　林秋笙不由笑出来，把脸扎在原筠的脖子一侧，笑出来的呼吸让原筠觉得痒痒的，林秋笙说：“你不是说讨厌吗？讨厌就不做。”
　　原筠嗯呜一了一声，皱眉：“你还是继续吧，不继续更讨厌。”
　　“那你给我脱裤子。”林秋笙说，他的声音含笑：“我教给你怎么做，正好练习一下你的口腔肌肉，舌头的灵活度。”
　　“我不要…”原筠嗯嗯嗯的，扭捏的推林秋笙。
　　林秋笙笑了，眼睛笑得弯弯的，伸手解开原筠的浴袍。
　　…
　　躺在床上，林秋笙身上的汗还没有变干，他笑出来，伸手搂住原筠，吻吻原筠的脸蛋：“饿不饿，老公带你出去吃饭？”
　　原筠冷漠瞪他一眼，很有脾气的把林秋笙的手拍开，他想坐起来…呵…腰疼…
　　林秋笙看原筠皱成包子脸，不由笑了：“你真应该加强锻炼了，腰疼？”
　　原筠痛苦的呻吟了一声，手臂撑在床上：“膏药…给我贴点膏药…”
　　“扭着了？”林秋笙担心的凑过去，他的体温很热，手上的温度更甚。摸在原筠的腰上的时候，原筠舒服的喟出一声，慢慢移到林秋笙怀里，把林秋笙当肉垫，哼哼的：“用点力气…嗯…小点劲…痛…”
　　“娇气的。”林秋笙抱着他，给原筠揉腰。
　　“我想吃饭…”原筠觉得自己处在半昏迷状态，头也晕：“我想吃…想吃东西…”
　　“想吃什么？”林秋笙问他：“给你点个汤？”
　　“嗯…嗯…”原筠在林秋笙怀里觉得自己要没气了，他费力的睁开眼睛：“我想吃…”
　　“什么？”
　　“薯条。”声音逐渐虚弱。
　　林秋笙：“…”垃圾儿童。
　　点了外卖，林秋笙只穿了条裤子，上身精壮。原筠窝在被子里，把空调再调低两度，接过林秋笙递给的薯条，慢慢嚼起来，他发出微弱的信号：水。
　　林秋笙端水。
　　喝了水，信号强了点：“我的牛肉汉堡呢，加培根芝士香肠的。”
　　林秋笙感叹：“这么一个多少热量…”
　　吃了超级巨无霸汉堡后，信号恢复。原筠擦了擦嘴：“把鸡块给我。”
　　林秋笙默默递给原筠。
　　原筠吃着，看林秋笙，目光有点沉淀下来，用大人的目光看林秋笙：“你身体好色。”
　　林秋笙莫名其妙的看原筠。
　　原筠边咬鸡块边说：“尤其是斜方肌，你的斜方肌长得好色，有点太好看了。”
　　林秋笙疑问了一会，偏头：“谢谢…？”
　　“不客气。”原筠挠了挠脸颊：“还有薯条吗，我还想吃个蛋挞。”?


第九十二章 单手
　　醒了，是早晨吗？
　　原筠在黑暗中醒来，他捂住耳朵…巨大的声响，是什么在响？窸窸窣窣，窸窸窣窣。他睁开眼睛，在夜里，这个凄迷惨淡的夜里，只剩下白色的雾，迷茫的雾，线条般互相缠绕，他感觉恐惧，光着一双脚站在地上。
　　忽然，他忘记了自己的名字。
　　只在这黑暗里，迷雾里，出现了亮光点点，亮光像坠落的星星，那声音也越来越近，他去看，才忽然发觉：那是一只蝴蝶。
　　声音是蝴蝶扇动翅膀的发出来的。
　　紧接着，一千只，一万只，千千万万只蝴蝶朝他飞过来。
　　他已忘了自己的名字，不知自己身在何地，身边只有蝴蝶，不停的飞舞着。
　　想触摸一只蝴蝶，但才碰到它的翅膀，它就不动了，掉在地上。看着它，恍惚明白了一个概念，它不是不动了，而是死了。
　　死
　　心惊肉跳，还不明白“死”到底是什么，但已经为之恐惧。感到孤独，迷茫，心像是要跳出来一样，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已经孤独，蓄势待发很久了。
　　渐渐地，不再是人，忘记了人类的身体，和黑暗融合在一起，已没有“我”的概念。
　　在见到光的那一瞬间，只觉得刺眼。
　　有人很焦急担忧的叫着：筠筠，原筠。
　　听不懂，觉得是外星来的语言。
　　当他凑近，紧紧抱住。
　　迷雾开始散去，听见了的哭声，恐惧，像孩子一样和他诉说委屈。
　　“我”的概念又出现了。
　　我记起来他是谁，我记得他的名字，每当我害怕的时候，我就会默念他的名字，他是林秋笙。
　　而我，我是原筠。
　　“筠筠…嘘…没事了。”林秋笙一下一下抚摸着怀里原筠的头发，他吻他，珍重又珍重。林秋笙看着柜子，衣柜，像针刺一样刺痛了他的心，从刺痛开始又逐渐漫延，他抱起原筠，抱他上床，搂紧他。
　　等原筠冷静下来，他扫到林秋笙担忧的目光，原筠淡漠的说：“别问我，我不记得了，我应该是睡迷糊了。”
　　林秋笙低下目光去，他自欺般的笑笑：“我是被你的哭声吵醒的，我醒来找不到你，而你本应该睡在我身边。我是在衣柜里找到你的，你蜷缩着，不停在哭，这不是没事，筠筠。”
　　“噩梦而已，我不记得了。”原筠试图下床，他脚尖落地，身体却在身后被人抱住，林秋笙一吻落在他的脖颈上，声音压抑而痛苦：“跟我说说吧，好吗？你为什么哭，梦见了什么？”
　　原筠感受着林秋笙的拥抱，他的吻。他心里逐渐麻木起来，像乱麻…他想起很多的事情…但没有一件跟现在有关。他甚至笑出来。
　　林秋笙吻他，然后问，笑什么。
　　“我想起，我们有一次见面，你带我去公园…有个小孩喂鱼的时候掉进了人工湖。周围的人都在大叫，孩子的母亲在哭，只有你…。你跳进湖里的时候，溅起来的水花落在我脸上。我来不及反应，只剩下错愕。等我再有意识的时候，你已经带着那个孩子游过来了。”
　　林秋笙也轻轻笑了笑。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有人会救一个陌生人。哪怕自己也要承担风险，也会救一个人，为什么呢，林秋笙？为什么你会这么勇敢。”他说起话的语调近乎呢喃，像还在梦里。
　　“…等意识到了，我已经那么做了。”
　　原筠听了，只是笑。
　　“筠筠，如果你需要我，我会在，如果你需要我救你，我会不惜一切，哪怕是我自己的生命，我也会救你。”
　　“你就是…这点好。”原筠轻轻眯了下眼睛：“也是这点不好。我相信命运，我遇到你，遇到很多，如果到时候了……魔女……我不知道…”
　　“我会逮捕魔女，让法律去审判她。而你，筠筠，你会活着。”
　　“也许吧。”
　　原筠重新躺在床上，枕在林秋笙的胸膛上，闭上眼睛。
　　他睡着了，什么也没有梦到。
　　…
　　原筠跟着林秋笙到警局，他衣服上顾问的牌子很新，刚刚做好。正如他所说，他想要的，总会得到。他现在是林秋笙团队里的顾问了，没工资，没保险，白干活。但原筠不在乎，他想和林秋笙在一起，多一刻是一刻。
　　如果发现了魔女的信息…
　　团队里的人员发生变动，只剩下孟正明。
　　又招了两个精英，比起他们，原筠就像是买二赠一白送的。
　　“林队。”陈荃对着电脑，马克杯上印着精灵女王。林秋笙听说她以前是黑客，后来被收编进的团队。林秋笙点了下头，挺温和的说：“早上好。”
　　和孟正明聊得一脸生无可恋的是周谭，周谭的情况比较倒霉，他原本是要晋升的，但所在团队过于拉胯，周谭忍无可忍选择，上边的人就把他调到林秋笙所在的团队了。
　　因为林秋笙的团队，因为上一场案子，加上魔女的搅和，说是就地解散也不为过。
　　陶美因上个案子受到的刺激太大，直接放弃一线，现在工作是文职。李欣是个人因素，太有野心觉得林秋笙和团队不够重视欣赏她，调去了别的团队。
　　“林队，这个案子按理来说不应该归我们管的。”陈荃耸耸肩：“只出现一名受害人，但当地是个小县城，当地警察办过最大的案子就是因情自杀跳河捞尸，上边想让咱们过去。”
　　林秋笙接过档案看着。听到陈荃说话，只是笑笑：“那就咱们去。”
　　原筠听了也不过懒散的靠在沙发上，抻抻他的杯子里的茶包。
　　孟正明搂着周谭的肩，说走吧兄弟，来活了。
　　周谭：……
　　林秋笙说去，他们就跟小鸭子一样上车，开往案发现场。
　　原筠想开法拉利，让林秋笙拒绝了。原筠闷闷不乐的上了林秋笙的奔驰，他觉得这车突现不出他是个暴发户，影响他让别人仇富的快乐心理。
　　林秋笙说：“这车不也是你的？”
　　原筠哦了一声，后知后觉：“当时给你买的，谁能想到后来会影响我单手开法拉利。”?


第九十三章 案件
　　民宿。
　　拉起的警戒线，拍照的声音，人们的议论声。两男一女身上都披着灰色的保温毯，神情疲倦蜷缩在椅子上，警察问话然后写在本子上。
　　林秋笙出示证件，和当地民警勾通过后拍拍对方的肩膀：“交给我们吧。”
　　民警点了下头，招手让其他几个警察过来，和林秋笙说：“我们在警局给你们安排好了办公室，有什么问题就问唐娜，她会帮助你们的。”
　　林秋笙点了下头。
　　唐娜是个有点胖的警察，鹅蛋脸上长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笑起来很爽快友善，她主动和林秋笙说话，语气不禁带上唏嘘：“挺惨的，四个大学同学放假一块出来玩，死了个女孩，花一样的年纪.....”她不再说了，换成一种哀悼似的沉默。
　　林秋笙听了也只能点点头：“我们会找到凶手的。”
　　唐娜深吸一口气，笑了出来：“你们要问话吗？那三个孩子吓坏了，像下雨天被淋湿的小鸡仔。”
　　林秋笙点头：“正明，你去吧。”
　　孟正明说行。
　　林秋笙和周谭去看案发现场。
　　孟正明找了个椅子，搬过去和受害者的三个同学坐，孟正明的语气很温和：“我知道你们累了，回答我几个问题，然后我会安排警察带你们去休息好吗？”
　　女孩怯懦的看了孟正明一眼，把身上的毯子紧了紧，下意识的看向身边的男孩。男孩也含情脉脉的看过去，伸手把女孩搂住。
　　“到底还要问几遍？！我们已经说了很多次了！周雪就是个丧门星！”
　　“张贺！”
　　“刘宇你也别装好人，好好的学术研究，你非要带什么女朋友。”张贺讽刺的笑了笑：“你女朋友还要带她的女室友，你真当是过来玩的！”
　　“我知道你一直讨厌我.....”一直低头不语的女孩红着眼眶，眼神充满恨意，咬牙切齿的一字一句说：“但周雪已经死了....你积点德吧。”
　　她说着，失声痛哭。刘宇安慰的把她抱在怀里：“没事的，年年。”
　　“没事的，年年~”张贺阴阳怪气的模仿：“都死人了还没事。”
　　刘宇恨意的瞪过去。
　　“好了！”孟正明严厉的出声制止：“我知道你们的朋友去世了你们很难接受。”
　　“让他们吵。”原筠如闲庭信步，微微笑着：“多有意思，让他们互相咬。”
　　“原哥.....”孟正明不理解也不太赞同的看过去。
　　原筠冷冷一笑，但什么也没解释。他把一杯咖啡递给孟正明：“加糖加奶？”
　　孟正明一路开车过来也有点累了，说了声谢谢就接过来，刚喝一口就听原筠说：
　　“快问快答。如果把死去的周雪比喻成一种动物，是什么动物，不要思考直接说。”
　　沉默了一会，谁也没有开口。年年从男朋友怀里抬头，显得很文弱，伤透心的开口：“荷兰猪，很可爱的小荷兰猪。周雪很善良人也很可爱。”
　　刘宇抱紧了年年，安慰的吻了吻她的头发，似乎是赞同。
　　唱反调的张贺也没有开口，只是沉默着。
　　“嗯~”原筠似乎若有所思的笑，他把咖啡放到桌子上：“你们最喜欢什么动物？”
　　“你有病吧！”张贺骂了一句cao：“长得也不男不女的。”
　　原筠听了只是笑，他伸手一个耳光抽过去，扇得张贺耳朵一嗡，偏过头去愣住了。
　　等回过神来，上去就要和原筠干架。
　　原筠坐在那，不喜不怒，只是拿了一袋砂糖，他撕开包装，说：“坐下。”
　　张贺头脑一片空白，真的就坐下来。坐下后才恢复了愤怒：“我弄死.....”
　　“闭嘴。”原筠开始往咖啡里倒糖，他不喜欢苦味。“回答问题。你们最喜欢什么动物。”
　　张贺喃喃：“松鼠.....”
　　年年：“老鹰。”
　　刘宇回答：“狮子。”
　　孟正明觉得脑子发出极其疲惫时才会发出的滋滋的悲鸣，他不由也回答原筠的问题：“我喜欢....”
　　“你不用回答，小可爱，喝你的咖啡吧。”原筠说着打了个响指，孟正明如同刚睡醒，怔怔的愣在那，看着原筠。
　　原筠起身，整理了一下他的定制西服。弯腰拿起他的咖啡，对孟正明说：“林秋笙要问起我，就说我定了酒店。”
　　“啊？”孟正明疑惑：“你去哪啊，原哥，头儿不喜欢我们单独行动。”
　　“没关系。”原筠眨了下眼睛：“为人妻，我有特权。”
　　剩下三人都恍恍惚惚，张贺惊恐的看着原筠。
　　原筠看回去，微微笑着，把食指放在嘴唇上：“嘘”
　　........
　　“看上去是被勒死的。”周谭带着手套，仔细的看着伤口。
　　林秋笙嗯了一声，在这间民宿里不大的房间里看着，鉴证科收集着房间里所有的物品，在林秋笙身边忙忙碌碌。
　　林秋笙说：“把死者的手机给我。”
　　“技术科还没有解开手机密码....”
　　林秋笙接过手机，直接抬起死者大拇指用指纹解锁开机。
　　手机背景是动漫背景。
　　相册里图片很多，基本上都有三个人，张贺，刘宇，年年。
　　林秋笙注意到这些照片里，每一张，不管谁和谁的照片，其中总有一个人出现在照片里，每一张都会出现，那就是刘宇。
　　包括刘宇和他女朋友年年的自拍，都频繁出现在死者周雪的手机相册里。
　　周谭见林秋笙看看图片，又抬起死者的脚。
　　周谭不由问：“林队发现什么了吗？”
　　“嗯。”林秋笙心不在焉的回答，仔细的看着死者脚上的那双鞋：“嗯？大概是吧。”他看向周谭：“交给鉴证科吧，去看看孟正明那问的怎么样。”
　　周谭点了点头，最后看了一眼死去的周雪，躺在床上，眼睛突出的睁着，死不瞑目。
　　他说：“我来跟进法医好了。”
　　“可以，把死因报告记得给我一份。”
　　“好的，林队。”
　　他们走下去，孟正明也问得差不多了，所有团队的人都在想：是谁杀了周雪？
　　唯有一个人。
　　在高档酒店享受的原筠，只担心红酒够不够好。?


第九十四章 空
　　一百块钱一晚和三千元一晚的酒店差距其实并不大。
　　但三千元一晚，你可以做完水疗后喝一杯不好也不坏的红酒，然后穿着浴袍站在整面的玻璃窗前，注视外面世界的车水马龙，霓虹灯把世界变成一条又一条彩色的线，从玻璃，透过去……
　　原筠看着，总是觉得迷茫，心里空洞洞的，像虫咬，带着一点令人烦躁的痒意，每到这种时候，他就格外想念林秋笙，意识到，他是如此需要他。
　　他的头发半干半湿，服务小姐想要帮他吹干，原筠却厌了，懒懒得推开对方，穿着浴袍点了助眠的香薰，他叫他们都走开，水疗和按摩都做了。
　　原筠站在硕大的镜子前看自己，他看自己的脸，光滑，细腻。他其实很重视自己的身体，他如果不够美了，要怎么留住林秋笙。
　　男人或许不应该讲美，但原筠不在乎，他是双性人，他可以选择任何他想要的，不被性别限制。
　　他知道林秋笙，知道林秋笙喜欢这具身体，皮肤的手感，双腿的修长和臀部的紧。
　　原筠其实觉得自己怎么样都是无所谓的。
　　可是林秋笙喜欢。
　　他需要他喜欢。
　　他需要林秋笙注视着他，时时刻刻被他吸引。
　　林秋笙打来电话是在晚上六点三十分，原筠已经盯着时间看了很久，他在数，数时间是一秒一秒的，他抓不住它，只能任由它在自己面前绕过。
　　“筠筠……”林秋笙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疲惫，更多的是好笑:“你在哪？查案前我跟你讲过，不要乱走，我找不到你，会担心。”
　　会担心……就不应该让我从你眼前消失一秒。原筠不太在乎的想，但他没有说，说了或许会吵架，或许不会。
　　他不再执着于时间，仰躺在床上，原筠的手指抚摸着床单的面料，他说：“我愿意怎样，就怎样。”
　　林秋笙就笑。
　　原筠在等，等林秋笙问他，他在哪。
　　“你在哪？乖乖。”
　　“酒店。”原筠不冷不淡，但又补充：“星越酒店。”
　　林秋笙微愣，忽然笑了：“在给咱们定的酒店的隔壁酒店，你真是瞎折腾……”
　　原筠把电话挂了。
　　林秋笙心想他惯坏了他。他总是拿他没脾气的，他对林啾还尚有教育，对原筠……就只求他平平安安，不要作践自己。
　　林秋笙原本想，酒店哪分什么好坏。也不知道这两家酒店出于什么心理，建在一起，左邻右舍。
　　林秋笙他们那间，就是快捷酒店，说不上好坏，都是免费，这边也尽了情意。
　　在孟正明和周谭的目瞪口呆下，林秋笙也有点惊讶，两个酒店建得那么近，差距一目了然，原筠订的，是度假山庄，走进去音乐喷泉正在尽职表演。
　　树木一排排，空气里花的香味，灯光的美感……
　　透露着价格的不菲。
　　他进去，空调温度适宜，林秋笙猛然觉得这才是人类应该生活的温度。
　　他想给原筠打电话，问他几号房。
　　却发现没有必要，台球室里原筠正在玩。
　　透着半开的门，林秋笙看见原筠，西装革履，原筠的西装都是定制的，穿在他身上更是贵气逼人。
　　原筠很好看。
　　你很少能见到比原筠好看的人，不论男女。
　　昏暗灯光，靡靡气氛。原筠站在那，嘴角挂着一丝笑，抽着一支烟，然后擦擦台球的杆子，有人朝他靠过来。
　　“哥，你台球打得真好。”
　　原筠朝他看了一眼，嘲讽的歪了歪嘴，不算是笑。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冷漠的，嘲弄的。
　　年轻男孩见他不语，也没用拒绝，语言客气，却与原筠越靠越近，手扶在原筠的胳膊上。暧昧的与原筠说:“哥，我陪你玩玩?你长得这么好看，我连钱都不想收你的。”
　　原筠听了，漠然的笑。他打量着男孩，男孩在他的注视下逐渐脸红，原筠在想，他大可试试，试试出轨，和别人瞎搞，他可以的……他没有道德观念。
　　他好像只是在衡量这件事，他觉得很有趣，就像是打台球一样，他只是无聊。
　　他能不能做到和别人睡，他也不知道，所以对答案原筠还挺有兴趣知道的。
　　可他不能做，他承受不了代价。
　　他很少有无法承受的代价，背叛林秋笙是其中之一。有时候原筠会想，会想要别的东西代替林秋笙，因为林秋笙过于重要，所以给他一点不快，都变成了压抑的巨大的痛。
　　他无法和别人亲吻，上床。他想着，进行冷漠的思考，和别人……他会觉得恶心。可是如果能戒掉林秋笙，他会愿意。
　　戒掉林秋笙，比挖肉剔骨更加难以忍受。
　　原筠想，他又觉得厌烦了。
　　对方还贴在他身上，越贴越紧，原筠没有拒绝，他冷眼旁观，他想知道，事态会如何发展。
　　他能否伤害到林秋笙。
　　他能否，磨灭这一切的情感。
　　当男孩要和他接吻，原筠皱了一下眉，他发觉自己做不到。
　　“你在做什么?”
　　原筠看见林秋笙的时候是吃惊的，紧接着是紧张，他很少手足无措，但他就像个做了坏事的小孩那样，呆呆的看着林秋笙。
　　林秋笙出乎意料的，冷静而冷漠。
　　他的反应让原筠害怕。
　　林秋笙看到对方和原筠越贴越近，而原筠没有拒绝，比起怒火，更多的是胃里的恶心，内心的伤心和无助。
　　他以为自己是特别的，他曾有很多次，都这么认为，却一次次被原筠打破。
　　支离破碎。
　　“你在这挺好的。”林秋笙听见自己说，他转身就走，肺部逐渐紧绷，那种怒火，像是要烧毁了他，林秋笙握紧拳头，才不至于让彻底失控。
　　“林秋笙……林秋笙”原筠追过来，抓他的手，慌张的像是被抛弃的生病的狗。
　　他的双眼亮亮的，充满惶恐。
　　林秋笙猜，原筠自己都不知道该跟自己说什么。
　　林秋笙像把原筠的手推开，原筠察觉到了，更紧张的抓住，他看着林秋笙，好像林秋笙是掌握他生死的人。
　　让林秋笙意想不到的是，原筠突然开始哭，原筠很爱哭，但多半是演技，为了好玩，示弱，夺得自己想要的。他精明算计，控制眼泪剂量，他很知道，流几滴眼泪，才能让林秋笙心软。
　　今天不是，原筠是在大哭。
　　忽略了他精心挑选的西装，忽略他长期以来的保护壳，原筠连自己的骄傲都忘了，恐惧也忘了。
　　他可能只是麻木了，或者什么都感受不到了，一种巨大的空充斥着他。
　　原筠没敢拉林秋笙的手，只拉着林秋笙的衣袖，蹲在地上嚎啕大哭。
　　哭得林秋笙的心都碎了，那种碎，恨不得现在就杀了自己，也不愿感受这种心碎。
　　他的原筠，他的原筠不该是这样的，他的原筠应该快快乐乐，飞扬跋扈，骄傲的把世界踩在脚下。
　　林秋笙爱护他，爱护到会抽出自己的脊椎骨去做一把剑，只为了支撑和保护他。
　　他是他的原筠，永远，一直是。?


第九十五章 别生我的气了，好不好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下雨，雨声把不大的屋子闷起来，像是隔绝。林秋笙没和原筠一起住。回到酒店，没洗澡就躺下了，昏睡过去之前，他想他可能是太累了，半夜又醒，被雨声吵醒了，身上一阵痒，发现蚊子咬了好几个包。
　　林秋笙试图开灯没有反应，猜想是雨下得太大了把电给停了。他睡不着，揉了把脸打开笔记本开始处理工作，没看手机，也怕看微信未读的消息。
　　他不敢想原筠。
　　有的人，真是天生来要你的命的。
　　笔记本剩得电不多，烦闷像一股气，也像慢性的胃病，沉重的压在柔软的腹部，不好呼吸。林秋笙点了根烟，借着烟试图唤起一丝平静，只在烟雾里梳理案子，脑海不时闪过的片段，忽略，不去想他。
　　天有点亮的时候，雨渐渐停了，也来电了。林秋笙发了一阵空，去冲了个澡。热水淋过他皮肤的时候，林秋笙有种无法忍耐的无力感，他倒吸一口气般，告诉自己，他是来干什么的，人命关天，有个女孩死了，他的那点破事…都破了这么久了，就破着吧。
　　他过早的起床，出门，一开门。
　　发现原筠蜷缩在门口的角落，身上湿一块干一块，抱着手臂，见他出来，眼睛有点红，轻轻一笑：“你不接我电话？”
　　林秋笙嘴唇颤抖，什么话也没说出来，不知道说什么。
　　原筠坐得太久，等了一晚上，腿麻了，他站起来的很慢，朝林秋笙笑:“扶我一下好吗？”
　　林秋笙不答，原筠只是微微偏头，眼眶的红让他显得有点憔悴，他又笑：“你去案发现场？”原筠看林秋笙：“我知道犯人是谁了，我告诉你好不好？但条件是你不要生气。”
　　原筠像是不理解林秋笙为什么还是不说话似的，眨了眨眼：“你不信我？我不骗你的，你知道我很会看犯人的，真的…我告诉你，我都告诉你，你别生气了，好不好？”
　　他凄惨的一笑，轻轻呼吸：“犯人是年年，真的，我说真的，我都告诉你了，你还生我的气？那再生一会好不好？”
　　原筠语气有点乱，又笑：“你不信是不是？对了，你喜欢证据。”他给自己树立信心般的点点头，继续说：“我那天，问了他们一个问题，死者是什么动物，把死者比喻成动物的话…”他说的颠三倒四：“只有那个年年说自己是老鹰，而死者是荷兰猪，这是心理战，她把自己放到了猎手的位置上，她是杀人犯…”
　　原筠一把抓住林秋笙的胳膊，脚下趔趄摔了一下，他抓着林秋笙的手：“好了，你不许生气了，我都说了，我都说了。”
　　他受不了这沉默，正如他开始厌烦自己过重的呼吸声，仿佛代表了一种脆弱…
　　原筠有那么一刹那，又看见了母亲，他恍惚看见她的眼神，冷漠的像林秋笙的眼神，都是这样，高高得俯视着他，别看了…别这样看我。
　　“原筠，蝴蝶在人的头骨里会孵化的更加美丽，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人的本性冷漠，看到美丽的东西，哪怕是蚕食着同类身体的美丽也想追逐。美丽是一种罪，会激起不平等。有美，就会有丑，分化出的不公平，会引起人的嫉妒，情感是一切罪恶的源头。”
　　原筠，你永远不如白鸟。
　　你太软弱。
　　原筠把头抬起来，他想看看林秋笙，又不敢看他，他怕看到林秋笙眼中的自己，也怕林秋笙眼中冷漠凝固的像一块冰，根本没有自己。
　　“你想要什么？”原筠抓着林秋笙的手：“钱？还是我听你的话？”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都给你，都给你…”
　　“林秋笙，你跟我说句话好不好？”
　　林秋笙，我又做梦了。
　　我梦见海，你知道那片海，我们遇见的地方，那么黑，那么暗，海水不动了，漆黑的连成一片，我讨厌没有声音的夜，就像死了般岑寂。我想要叫你的名字，但只敢在心里面念，我怕我叫了，你不回答。
　　我又好像躺在病床上，精神病院的床太小了，我伸不开腿，腿疼…我在那里待了五年，我说恨你，是假的，我最大的恐惧是怕见不到你，我没有怪你不找我，其实我怕你找到我，我怕你看到我那副样子，会不喜欢我。
　　我想看你笑，林秋笙，你一笑，我就很开心，你一不笑，我就很恨我自己，为什么我是这样的，我是这样的…为什么痛苦和不快乐都是我带给你的，明明我是最想你笑的人。
　　我想很好很好的去爱你，可是我不会，没有人那么爱过我。我不确定你是不是爱我，我怕有一天你反悔了，我承认这爱的时候，太晚，也太痛，所以我不承认。
　　这样，就什么也没发生。
　　然后听你叫我，筠筠。
　　在外人看来，永远是你爱我一点。
　　其实不是的，不是的，我什么都没有，可是我还想要你…我想你的手指，你的皮肤，你的微笑，你的眼睛…你的一切。
　　你为什么不和我说话，林秋笙，你和我说话，你和我说话啊，你和我说话，说话啊，林秋笙，林秋笙…林秋笙…
　　原筠醒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坐着，他看着白色的墙，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他呼吸时胸口会很痛，皮肤很干，他想要拔下输液针的时候，林秋笙阻止了他，从门外走进来，对他很温柔的林秋笙。
　　像梦一样。
　　林秋笙把手背轻轻贴到原筠额头上：“还是有点烧。”
　　他的眼睛，看起来好像会说话，那么温柔，令人沉溺。
　　林秋笙让原筠躺在床上，原筠乖乖躺在床上，睁着眼一眨不眨的看林秋笙。
　　“你看我做什么？”林秋笙朝他笑，喂给他一点水：“慢慢喝。”
　　原筠小口抿着水，盯着林秋笙看：“你不生气了，别生气。”
　　林秋笙愣了一下，没有说话，只是很温柔的喂给他水喝，让他躺下睡觉，原筠抓住林秋笙的手臂，执拗的问他，哀求他：“我说的是对的，是不是？年年是凶手？我说的对，你就不能生气了，不能生气了。”?


第九十六章 后脖颈
　　发了一次烧，睡梦里也不安生，骨头烧得干裂裂的，像枯柴，苦处是体温太高，把皮肤也烧得只剩一层皮，干巴巴的敷衍在身上，原筠觉得身体特别轻，像气球。不觉得轻，只觉得恍惚，偶尔觉得心里头一刺，就跟扎破他似的，身体也爆开了。
　　他睡眠轻，心事太重，思绪烦，平日里十天九天半都在失眠里，这些天好了，昏昏睡着，却浑身发冷，他的身体本就不好，又不珍惜，不愉快时就糟蹋自己取乐，如今病如抽丝，他这丝可不好抽，心里又想着林秋笙，一会想哭一会想笑。
　　病里可能娇气，他那便宜哥哥靳森然日理万机，抽出时间来看他。原筠也不想见，闷在被子里，连往日的冷笑讥讽也做不出来。林啾也过来看他，给他带了一幅亲手画的画，希望他快快好起来。
　　原筠什么也没说，勉强敷衍出个笑。
　　没意思到极点了，倒不如…不如什么呢？他心里一跳，又躺下，血液好像流进肺里，他一咳嗽，有股甜腥味。拿被子闷上头，他把心又放回去，总是没意思的，但还有事没做完，魔女一日不死，他就一天没好日子过。
　　只希望能有结束的一天了。
　　原筠估计自己就安静了。
　　人生如同还账，还干净了…就了结了。手上沾染的血腥，还得要靠血来换，他把自己拆得破破烂烂…也没凑成个心如磐石的样子，反而东施效颦，只剩千疮百孔了。
　　他不愿去管魔女，冷眼旁观也不是不行，只是，他是魔女的儿子，不管他怎么样，事情总不会如他所愿的，他不去反抗，魔女在他身上要是觉得没了意思，第一个要开膛破肚的就是林秋笙，也许不会拆林啾，林啾也流着她的血，估计她会很愿意把林啾培养成第二个原筠。
　　原筠怎么舍得。
　　他怎么舍得。
　　林啾要很像他父亲才行，不要像他，一点都不要像他。
　　“筠筠，”靳森然欲言又止，试探的坐在原筠病床边的椅子上：“身体好点了吗？”
　　他断断续续说了很多关心的话，原筠听得很烦闷，干脆躲在被子里不出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声音停止了，只剩窗外聒噪不止的蝉鸣，原筠觉得自己冷得发抖，听着蝉鸣，才后知后觉，现在是盛夏。
　　他想望一眼。
　　于是从被子里钻出来，窗外的阳光刺得他几乎睁不开眼，只剩下蝉鸣。等看见时，只看见绿色，闪闪发亮。光线下的绿，在风中轻轻闪动，一溜的绿，几乎让他胸中涨得发疼，他真想下去，想扯一片叶子放在手里揉碎了，他想知道，阳光到底暖不暖。
　　他怔怔望着。
　　窗户反光，只露出影子。
　　原筠回头。
　　林秋笙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坐在那，安静的没有说过一句话。只是他在这，原筠才不觉得自己孤独。
　　他望着林秋笙，林秋笙没有他那么多的情绪，只是朝他笑一笑。
　　他坐在那，朝他笑一笑。
　　原筠就觉得都值得了，释然了。只那么一瞬，一瞬的动摇，是一种解脱。他却深知自己扎根越深，越无法轻易动弹，既去不了远方，也到不了人们常说的彼岸。他只能在这，拥有此时此刻，去看林秋笙的笑，把时间都放慢了。
　　他就不去羡慕别人了，绿叶有阳光，能晒得发暖发烫。他也有一个人，能笑到他心里，驱散阴霾，已经很幸运了。不了解的人不会懂，大概是死也瞑目。林秋笙的笑，能短暂的让他忘记仇恨，痛苦。他就觉得很值得了，再坏的人，死时也应该闭上眼，今生就到这了，得一点宽恕，一点怜惜。
　　这些，林秋笙能给他。
　　他心里没有净土，所以暴虐。林秋笙给他这点，能让他忘了，遗忘，放手过去。他就觉得幸运了。
　　林秋笙今天穿着一件带花纹的T恤，黑色运动裤。他一向不懂穿衣，衣服估计也是趁活动买得两件八折。这折扣，却没打折林秋笙的俊朗温和，只在原筠心里轻轻的敲了一下。
　　原筠知道那是什么，是爱。可他不太敢看。
　　林秋笙问他：“喝点粥行不行？”
　　原筠乖巧下来，温顺的坐下，林秋笙喂他一口，原筠含在嘴里，又咽下去。问他：“放了糖？”
　　“这两天光喝药了，怕你太苦，多给你放了勺糖。”林秋笙吹凉了喂给他：“多吃点，嘴里还有苦味吗？”
　　原筠朝他看，不觉得脸上的皮肉紧绷了，他是快乐，所以笑了，摇摇头。继续喝粥，不苦了。
　　林秋笙还有工作不能天天陪他，原筠并不闹，也许是怕林秋笙生气。上个案子果然如原筠所说，犯人是年年。不过不可能根据原筠猜测办案，最后还是林秋笙看监控，发现了漏洞，找出了证据。
　　剩下的几天，原筠养了病，没事时就画画，好像终于想起来他是个画家。他画了窗外的绿色，画得断断续续，画一会，不想画了，就停笔。
　　林秋笙没事时就来陪他，逗着原筠玩，原筠不觉得怎么开心，林秋笙伸手捏了捏原筠的脸：“筠筠，我大学有个朋友，读心理学，现在是心理医生。我们去和他见面好吗？聊聊看。”
　　原筠麻木的看他：“你觉得我有病？”
　　林秋笙看他，反而笑了：“只是去见面，聊天而已。”
　　原筠看林秋笙一会，伸手要他抱，林秋笙抱住他，原筠把脸在林秋笙胸膛上蹭了蹭，忽然说：“我想吃个冰激凌。”
　　“好的，就想想吧。”
　　原筠一听，往林秋笙喉咙上咬了个牙印，又舔了舔，很悒郁的说：“不能喝酒，也不能抽烟，吃个冰激凌也不能吃。”
　　“你还想再发烧一次？医院打针技术特别好是不是，还是病号餐好吃。”林秋笙捏着原筠的手：“自己看看，都快扎成刺猬了，手背上青一块紫一块。”
　　原筠看了看自己的手，输液输了几天，他皮肤就这样，稍一碰就容易青紫。但闻言还是不愉快，又拿林秋笙的脖子磨牙，被林秋笙不轻不重的捏了下后脖颈。?


第九十七章 好友
　　“坐下吧。”
　　【星期五，早上起来，我看见院子里的水池里有一只死猫。】
　　林秋笙和大学好友寒暄了几句，对方客气让他坐下，林秋笙看见医院窗户外的人工喷泉，不知道怎么就想起来这句话。
　　为了更了解原筠，他得知原筠在小时候写过日记，就找出来翻看，原筠写得很简单，只有这篇日记让林秋笙印象深刻：
　　【星期五，早上起来，我看见院子里的水池里有一只死猫。我有点害怕，白鸟站在窗前，正微笑的看着，我问他在笑什么，白鸟却告诉我该吃早饭了。】
　　林秋笙问原筠：“白鸟是谁？你小时候的朋友？”
　　原筠被问得一愣，神情瞬间狰狞起来：“你怎么知道的白鸟？”
　　林秋笙下意识用手捏着日记上的纸，他从原筠过激的反应里似乎知道了什么，但他没有试探，而是实话说：“你日记里写的。”
　　原筠皱着眉，抢过日记，粗暴的翻着，似乎在确认没有什么内容是林秋笙不能看的，而看他本人的反应，“白鸟”这个人他是完全不想让林秋笙知道的。
　　果然，原筠态度不耐：“不知道，可能是小时候的朋友。”
　　原筠似乎完全不记得自己小时候写过什么日记，林秋笙没有深问。对于原筠这种性格，他只能慢慢来，把原筠逼急了，就像在干草堆上放一把火。
　　去看心理医生的事，原筠没给林秋笙一点好脸色，就差踹林秋笙了，见他这么反感，林秋笙只好先退一步，自己先去见见，顺便和老同学叙旧。
　　林秋笙和对方也有两三年没见过了，上学时关系不错，但后来慢慢也就淡了。对方倒是没什么变化，书卷气，挺斯文戴着一副眼镜。
　　“林秋笙，喝茶还是咖啡？”叶翷问，手上却已经倒起了咖啡。
　　林秋笙忽然一笑，似乎忍俊不禁。
　　“怎么了？”叶翷喝了一口咖啡。
　　“想起了原筠，他也喜欢咖啡，问别人想喝什么，转头就全布置自己喜欢的。”
　　叶翷闻言，笑了笑，推了下眼镜。
　　他们闲谈了一会，体育，经济。甚至还约了下次一起打球。林秋笙不好谈原筠，主要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叶翷可能是专业的，倒是很轻松的问：“你们之间有什么问题？吵架，还是性|生活不和谐？”
　　林秋笙有点尴尬，于是笑笑：“不怎么吵架。”不合的事现在也不吵了，主要是林秋笙不敢跟原筠吵，原筠心思敏感，林秋笙说了一，原筠能添油加醋到一百。至于性|生活…林秋笙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孩子都有了。
　　叶翷大概听了听：“那你们这不是挺美满，干嘛还来咨询？”
　　林秋笙不可置否，又无奈笑了笑：“筠筠…心思比较重，又敏感，有些事不爱跟我说，但他一琢磨过的事，又老让他伤身体，他吧…有点偏执。”
　　叶翷笑了笑，把咖啡放下：“靳原筠，艺术家吗，都这样。”
　　“你知道他？”林秋笙笑了。
　　“知道，我还去看过他的画展，只是没想到他结婚这么早。”叶翷往后坐了坐，靠在沙发上：“说起来，我也算他的粉丝，你说得这些我了解了，有些人是会对心理医生排斥，这样吧，下次打球约他一起来，只当闲谈，不收你咨询费。”
　　林秋笙好笑：“看看吧，我不一定能说得动那个祖宗。”
　　叶翷也笑了。
　　林秋笙走时，客气的问了问：“一起吃个饭吗？”到饭点了。
　　叶翷故意笑：“你请客？”他一挑眉，让林秋笙从这双眼睛看出来点熟悉感。叶翷又玩笑：“你请客我也不去，中午我可是佳人有约。”
　　林秋笙笑了笑，和对方握了个手，他离开时，叶翷目送他，然后把眼镜摘下来，又倒了杯咖啡。
　　以前他有这么喜欢咖啡吗？林秋笙却想不起来了，他们说是朋友，没准校友更合适，两人之间有个共同的朋友就是萧柚。萧柚最近也不见面了，一是有事，二来清楚萧柚对他的心思，不见面对彼此可能更好。
　　说起咖啡，原筠是真喜欢，不健康的东西，他都喜欢。
　　林秋笙恨恨的一想，微舔了下槽牙。又觉得原筠的孩子气实在可爱，病的这些天控制饮食，吃得清淡闹了好一会脾气。不能抽烟，喝酒，差点又折原筠半条小命。林秋笙看了看，连锁甜品店里有一款点心是原筠爱吃的。
　　林秋笙走进去。
　　“你好，要点什么？”
　　“奶酪月饼。”
　　“奶酪月饼卖完了，刚才一位客人全买走了。”
　　林秋笙不由有点差异：“全买走了？”
　　“对的。”
　　林秋笙内心叹息。问：“做新的了吗？”
　　“还得一个小时。”
　　“那我等会。”林秋笙心里可惜，但原筠爱吃，就等会吧。
　　门被推开，欢迎光临的电子音程序的响起。进来的男人很高，黑色头发微鬈，皮肤很白，眼窝很深看起来应该是混血。林秋笙之所以注意到男人，不如说注意到他的工作服，这人是个医生…白大褂袖口的徽章是…和叶翷一家医院。
　　林秋笙看了一眼，又收回目光。
　　“会员卡，忘给我了。”
　　“不好意思杨医生，新来的实习生忘给您装了。”
　　对方拿了会员卡，放进口袋里就走了。林秋笙等了一会，接到了原筠的轰炸电话，听到林秋笙在买点心，原筠才平和点，冷冷道：“你回来时买点排骨，我要吃麻辣香锅。”
　　“你吃什么辣？”林秋笙忍笑般问他：“你忘了吗，喝药忌食辛辣。”
　　原筠一顿，声音颇有点恼羞成怒：“你给不给我做？你不做我让林婶给我做！”
　　“林婶回来了？”林秋笙蹙眉。
　　“嗯。”
　　“我得给林婶发个微信，不然她宠你又惯着你瞎吃瞎喝。”
　　“谁管我？”原筠冷笑：“我愿做什么做什么。”
　　林秋笙忙着给林婶发微信，没空理他。
　　原筠挑衅无果，更加恼怒：“你做不做麻辣香锅。”
　　“现在做也来不及了。”林秋笙给他顺毛：“我也没买虾，不放虾不好吃。先买点排骨，烧烧给你吃。”?


第九十八章 开始了
　　原筠还是没有吃上烧排骨。
　　新闻上简直炸开锅了。酒店砍头案，拉起的警戒线，林秋笙戴上手套，把证件给现场警察看，他神情严肃，省里上一次出这么残忍的案子时，还是几年前的魔女案。
　　“头被砍下来了，剩下的身体还没有找到。”
　　来侦查案子的年轻警察，有的刚毕业，第一次上一线就碰上这么刺激的，胃里涌了几下就捂着嘴出去吐去了。
　　林秋笙半蹲下来，看着床单上的头颅。
　　很奇怪。
　　“头儿…”孟正明叫了一声后，看着床上的头颅不禁有点起鸡皮疙瘩，于是改口：“林队，被害人是今天刚才有旅客想要入住酒店才发现的，这的工作人员，酒店老板一直认为这间是空房，没有人入住。”
　　“嗯…”林秋笙答应了一声，算是回答。
　　“你问的那个经理说谎了。”原筠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看见床上的头时不由恶心的皱眉：“谁能把那玩意从床上拿走？”
　　林秋笙没搭理他，用手摸了摸被砍下的头上的头发。
　　原筠的表情看起来像吃了苍蝇一样，觉得十分恶心。
　　“原哥，你怎么知道的？难道是那个经理做的？但看着他也不像能杀人的样子，要砍头，犯人必须得强壮吧，毕竟要把人的头砍下来。”说着做了个砍东西的动作。
　　原筠冷眼旁观：“经理说谎只是为了掩饰他不知道这个房间到底有没有进入过，万能房卡只有经理有。而东区分一张万能房卡，西区分一张。他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本该在上午打扫房间的保洁，和他搞上床了。所以这些空房间根本没人打扫过。”
　　孟正明诧异：“你怎么知道的，原哥？”
　　“我不瞎。”原筠语气生硬，皱眉道：“在你询问的时候，经理看了四次那个保洁，保洁身上喷着带有白麝香的香水正好在经理身上也能闻见，你一看那个经理，他就心虚不止的看自己的无名指，而无名指上的婚戒明显不太合适了，应该是中年发福。但他还戴着不合适的戒指，不是因为他爱他的老婆，而是因为这份工作很可能是靠他老婆得来的，综合他上班时间也要戴着，他老婆应该也在这上班并且是他的上司。戒指勒得手指发红，如果是一直戴着戒指，就算是不合适但只要能带进去，也不会红得半根手指都是红色的，只能说明他是匆忙戴上的，而且不超过半个小时。”
　　而半个小时前，正是这个经理带客人入住而发现尸体的时间，孟正明在心里唾弃，渣男。
　　“你干脆和他闭眼接个吻好了。”原筠恶毒的朝林秋笙小声说。
　　“别闹。”林秋笙声音平常。
　　“头…林队,看出什么来了。”孟正明问他，周谭也忍不住凑过来想听听林秋笙的看法。
　　林秋笙站起来，把手套摘掉，也许是因为蹲得太久，膝盖有点酸，他捏了捏，说：“我们要找的是一个连环杀手。”
　　孟正明大吃一惊：“不会吧，我草啊…”他说完，眉头紧皱不松。
　　周谭也叹气：“这种杀人手法，如果是连环杀手，我们恐怕要加班了。”
　　“林队，你怎么确定的，真的是连环杀人犯？”孟正明心里抱一线希望。
　　“这是两个被害人。”林秋笙说，他的语调不显急促，很平常的讲话：“砍下的头，和一个被扒了脸的受害人。如果仔细看，会发现在耳后顺着后脑勺，这个人脸是被缝上去的。”
　　“靠！这么变态。”孟正明一眼都不愿多看这满脸是血的头颅。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最少有两个被害人。”周谭蹙眉手环在胸前。
　　“我们要找的，是精神病反社会杀手。砍头是一种示|威，给警察也想给民众造成恐慌，他想让人害怕他。把砍下来的头在没人知情的情况下放到酒店的床上，这是炫耀，他在炫耀自己的能力，以及愚弄酒店和警方，能看出犯人有幻想的倾向，很自恋，杀人能满足他的这种自恋，等什么时候这种感觉消失了，我们就会出现新的受害人。”
　　林秋笙看着床上的头颅继续说：“同时犯人是反社会人格，能砍下人的头颅，并且剥下被害人的脸，再缝上其他被害人的脸，可以证明有幻想倾向。但手段残忍证明犯人有精神病，可能还有妄想症。但砍头其实是一件很精密的事，尤其是砍得这么整齐，说明犯人很可能是自制了刑具，剥脸和缝上的脸，都显示了犯人对人体有一定的知识，缝针的手法很有经验，我们如果对付的不是一个医生，就会是一个很有经验的连环杀手，有经验的连环杀手，这就不会他的第一个受害人。”
　　众人心情沉重，呼吸里仿佛还残留着血腥味。
　　林秋笙转头跟法医说：“我看了下被害人，我觉得死了可能有一段时间了。头颅没有再流血了，我觉得这具尸体曾被整体的冰冻过，或者做了别的防腐处理，应该也放过血。被缝上脸有些针口有愈合的倾向，但最后还是出现了排异反应，很可能这个受害人和这张脸皮的受害人是同一血型。”
　　法医点了一下头：“我会在报告上写上检测结果的。”
　　林秋笙又说：“死者头发上有少量的白色结晶，顺带化验一下。”
　　等林秋笙都布置完，才忽然想起原筠一直一言不发。
　　回头才发现原筠早就不在案发现场了，正坐在外面大堂里吃林秋笙给他买的点心。出了连环杀手，人们早就成惊弓之鸟了，都惶惶不安的厉害。
　　林秋笙看原筠倒是心理强大，坐在那不慌不忙的吃点心，喝林秋笙保温杯里的养生茶。
　　他坐在那，好像什么都不怕。圆眼总像猫儿似明亮且狡黠，你永远不知道原筠在打什么算盘。
　　他一笑，好像别有用心很坏的一笑，也好像，只是甜甜的朝你一笑。
　　林秋笙定下心来，朝原筠走过去。?


第九十九章 你们还没分呢
　　原筠吃了几口点心，就觉得腻得很。太甜…他扫了扫手上的点心渣，林秋笙朝他走过来，站在他面前。
　　原筠微眨了两下眼，却觉得酒店的灯有点刺眼，他最讨厌这种白炽灯。低头时看见林秋笙穿了一双款式很低调的皮鞋，鞋尖朝着自己，林秋笙自己很可能没意识到，他朝他站的距离，他的肢体动作，都在像众人告知，他们很熟，关系很近。
　　“我得去开个会。”发生这么大的案子，省里的领导都跟疯了一样想要侦破这起影响恶劣的案子。林秋笙用笔记本敲了敲自己的肩膀：“你先回家吧，筠筠。我让林婶给你煲了汤。”
　　原筠斜了斜嘴角，长长的睫毛在眼睛闭上的时候显得就像童话里的公主，脆弱而迷茫。闭上眼睛的瞬间好像就像是他再也不会醒过来。可是原筠只是嘲讽的挤出了脸边的酒窝：“蓝芯也在，是不是？”
　　林秋笙一愣，想不到他会提起这一茬。更没想到原筠这一口无端的陈年老醋能含在嘴里，酸了这么久都不肯咽下。
　　原筠冷冷暼了他一眼，更像是笑，摆明了是嘲弄：“我讨厌她。”
　　林秋笙听了，想了想也很释然，跟着点了下头。
　　看林秋笙如此油盐不进，原筠笑：“你不问我为什么讨厌她吗？”
　　林秋笙反而笑了：“不如说，你不讨厌谁我更有兴趣知道。”
　　原筠冷笑，像是气笑似的把眼睛一弯。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管东西，林秋笙刚开始还以为是钢笔，直到原筠把它打开，林秋笙一看才知道那是一管大红色的口红。
　　“你怎么会有这玩意？”林秋笙双手插兜，笑问。
　　“路上买的，我看那个广告，那女的涂上他老公告诉她，她是世界上最美的人。”原筠语气一顿，转而讥讽怒笑：“我比那女的好看漂亮一万倍，怎么我老公不这么跟我说。”
　　神经吗这不是，林秋笙笑了，看原筠像只被捏了尾巴的猫，炸开了毛。要是没事他就哄着原筠，当玩了。现在有案子，还有会要开，催他开会的短信像轰炸一样。林秋笙把手放在原筠的头发上。
　　原筠愣了下，呆呆抬头看林秋笙。
　　林秋笙嘴角含笑，手掌抚过原筠的头发：“好了，在我眼里，你是最好的。”
　　“有多好？”原筠不知为何有些呆滞的问。
　　林秋笙说：“全世界都不如你。”
　　原筠怔了下，舔了舔牙齿。
　　他见林秋笙道别，想要离开。
　　原筠忽然拧开口红，往嘴唇上抹，他从没用过化妆品，不会用，所以涂得很厚，鲜艳的大红色，在林秋笙眼里像一朵花似的绽放开了，让林秋笙想起夏季第一朵盛开的红色月季。
　　原筠楚楚的朝林秋笙望了一眼，后来，林秋笙想，这一眼可能是自己的脑补。因为下一秒，原筠就用大拇指抹了嘴唇，唇上的色彩减淡，都聚在他的拇指上。
　　原筠见林秋笙没有防备心，直接往林秋笙T恤上…那一抹白交错的T恤上，涂了一块红，还顺着把这块红拉长…这究竟是一块污渍，还是朱砂痣。
　　林秋笙茫然了一瞬，勃然大怒：“原筠！”他怎么顶着这块口红去开会，都是他的顶头上司，出了这么大的案子，他这个要追凶手的队长倒是兴致很好，顶着口红印去开会？
　　原筠被骂了一嗓子，往后缩了缩。他很久没听到林秋笙发火了。
　　林秋笙的眼神让原筠有点后怕，他一沉默，就越显得凶神恶气的。原筠就委屈的要死，可可怜怜的朝他看。
　　林秋笙已经不想管这小王八蛋了。在外面35℃的天气里，他外面穿着一件皮夹克去开会，才总算挡住了胸口的那一抹红。
　　空调房子里林秋笙总算慢慢喘了口气，说是开会，其实也很简单，说起来上边的人也不过把担子推给他们，限期林秋笙他们一个礼拜把案子破了。
　　蓝芯作为邻省的刑侦队长，对上边的吹毛求疵气得鼻子都歪了，会开完以后跟林秋笙抱怨：“一个礼拜破案，他行他上啊，这案子他妈就是个无头案，他还非想要个鼻子脸的，那小破酒店连门口监控都坏了俩月了没修，上哪一个礼拜给他破案去，他干脆去找福尔摩斯好不好？”
　　林秋笙一向对这些话是不回应的，除去对原筠，他反而是没什么情绪的，疏离的有些冷漠。他热得厉害了，扯了扯T恤。
　　蓝芯虽然比他矮，但还是看见了林秋笙扯T恤时露出的一小块肌肤。我lsp了，蓝芯心里想，跟林秋笙又熟，不由就带了点撒娇的语气：“师父，你送我呗，案子没破我就都在这边的小旅馆了，我们全队人马都听你指挥。”
　　林秋笙听了，想了想：“行，送你到局里门口？我叫人给你们收拾出个办公室。”
　　蓝芯挺乐呵：“成啊，师父。”
　　上了车，蓝芯左右打探了两眼，系安全带：“成啊师父，你这私家车吧，局里可不会给配奔驰。”
　　林秋笙总算能把皮夹克扔到后座上了，闻言道：“筠筠的车，他平时不开，放着也得年审，就让我开了。”
　　蓝芯听了,被空调风吹得冻了一下,言不由衷：“我还以为你们分了呢。”
　　林秋笙挺奇怪的转头看她，蓝芯清楚的看见了他T恤的口红印，感觉又被空调冻了一下。
　　“哪有你这么说话的。”林秋笙蹙眉，有点气笑似的。
　　蓝芯后知后觉，哦了一声：“师父…你衣服上…有口红。”
　　林秋笙低头，都是无奈，说起来有点可气：“筠筠闲的，手欠往我衣服上抹的。”小王八蛋。
　　蓝芯又让空调冻了下。
　　林秋笙看蓝芯冻得哆嗦，把空调调高了几度：“冷得很？”他一向很烂好人，除去办案，身边的人都不去琢磨。因此惹了很多债，原筠与他正相反，心眼跟蜂窝煤似的，就想着往哪戳刀子了,人情世故在原筠眼里是一张白纸，他处理它,只是为了用到的时候好办事。
　　林秋笙则待人真诚多了。因此两眼空空，眼盲心瞎，他能跟原筠搞上，实在是原筠道行太高，只一眼就把林秋笙从苦海捞上来，从此对他念念不忘。
　　“还冷吗？”林秋笙看人时总显得很真诚，很温柔，他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还冷我就把空调关了。”
　　蓝芯忽然就觉得很难过，她想，想什么呢？电台里突然放了一首歌，叫someone like you。她就更难过了，她比她想象中的更喜欢林秋笙，原本没觉得的，有这么喜欢。但喜欢，也只能到喜欢了。
　　林秋笙见她情绪不对，以为真冻着了。默不作声把空调关了，后座上有一条羊绒的薄毯子，他没问蓝芯要不要用，因为那是给原筠准备的，像原筠这种后脑勺都长眼睛的，绝对能知道别人用过他的毯子。
　　如果原筠知道了。
　　林秋笙笑了一下，反正他也不会给别人用。?


第一百章 保留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杨慈站在角落，靠着墙问。
　　“做什么？”被问的人笑了笑，他戴着一副眼镜，手指正栖着一只枯叶蝶，杨慈看见蝴蝶在他手指上翅膀微动，又看向对方：“你为什么砍掉他的头。”
　　“你知道枯叶蝶是食腐蝴蝶吗？”
　　“不知道。”
　　“哈…”对方笑了笑：“你总是看不见问题的关键点，我亲爱的。”他用镊子夹起蝴蝶，对杨慈说：“砍头，砍头只是为了夺取。”蝴蝶被镊子夹住身体，那人用手术刀慢慢割去蝴蝶的翅膀：“很残忍是吗？可是它还活着，但失去翅膀的蝴蝶和蛆虫没有什么区别，但我拿走它的翅膀，是一种给予，我亲爱的，我给了它自由。肉|体的绚烂只是短暂的，只有灵魂的自由才是高尚的。”
　　“你和魔女越来越像。”杨慈透过镜片冷冷的看着他：“都一样变态。”
　　对方听了，也不过笑笑：“魔女只是一个称呼，本质都是人类，我们像是一定的，有共同点也是一定的。”
　　“你找到魔女了吗？”
　　“嗯…有点线索。”他说：“但有点小障碍，亲爱的。你或许听过林秋笙这个名字？他一直追着魔女不放，很难缠。找人把他清理了好吗？否则他会打草惊蛇。”
　　“林秋笙…”杨慈慢慢说：“我记得他没有再查过魔女的案子。”
　　“亲爱的，你是在质疑吗？”
　　杨慈看向对方：“我只是询问。”
　　…
　　一个白色纸球从半空被抛下来，顺着林秋笙的视线，比林秋笙的反应要更快，原筠得逞般的笑容要更加一目了然，如同慢动作般，林秋笙看见他的笑，后而自己也笑了，纸球砸在他身上，又落在地上。
　　林秋笙抬头看着站在二楼随手置物，恶作剧得逞的原筠。弯腰把纸球捡起来。原筠正朝他笑，似乎没有把嘴上的口红擦得很干净，他的嘴唇像熟透的李子因过分饱受阳光温暖而自身破裂的小口，血红色的肉，充斥着新鲜。你能想象到，他的吸引力。蜜蜂，鸟儿，蝴蝶，昆虫都会被他吸引。
　　致命的甜美，从裂开的缝隙中滑落的汁液，不自知的未发觉自己已成熟的魅力。
　　原筠还在朝他笑。
　　电话响了。
　　林秋笙接通：“你好。”
　　“头儿。”是孟正明：“还记得你说被害人头发上有白色的粉末吗？那是蝴蝶翅膀被磨成的粉，还有一件事，被害人不仅仅是被砍掉了头…”
　　“他的大脑被拿走了。”
　　“对，你怎么知道的，头？”
　　林秋笙挂断的了电话。
　　他看着站在二楼的原筠，原筠正朝他微笑着，他身后的人来来去去，只有他站在那，很好看的朝他在笑。
　　前几年，他们还年轻时，刚刚相遇，那时候林秋笙还没有遇到魔女的案子。
　　原筠曾拿着一只蝴蝶标本玩，他身形清瘦，腰肢似乎盈盈可握，他那时比现在还要瘦些。“你知道什么与蝴蝶相似吗？”
　　林秋笙靠在沙发上，抚摸着原筠的黑发。原筠的黑发在阳光下显得闪闪发亮，原筠说起话来，咬字清晰，像个刚学会说话的小朋友：“大脑。”
　　“大脑？”林秋笙爱抚着原筠的身体，他就像一缕光游走在原筠身上，原筠对他着了迷，也不顾林秋笙带给他的影响，他那时还年轻，在情人面前还没学会隐藏自己。他把头枕在林秋笙的胸膛上，眯着眼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我妈告诉我的，你猜是为什么？”
　　林秋笙附身，咬住原筠的唇瓣，两人似乎在做一场游戏。
　　“哈…”原筠喘出一口气，他就像是在水里的鱼，浑身都是湿的，他是春天未结下的果，还带着盎然，他如此鲜活，而又充满天真的风情。冬天未消化的冰，没有泯灭他，反而滋润他，他的眼角，看人时带着一点点冷清湿润的红。
　　他那时如此年轻，如此美，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抵抗住他。
　　他肆意在林秋笙身上共寻快感，丝毫不违背身体给他带来的快感。他尽情舒展自己，像在一匹马上奔驰般得到凌虐似的快乐，他常跟林秋笙说，在他耳边说：“再快点，带走我，林秋秋。”
　　我的爱人，我生命的火。
　　原筠爱点一支烟，为林秋笙点，他则崇拜似的把头枕在林秋笙的大腿上：“完美，你说什么完美呢？我母亲说，完美带来的快乐是毁灭你的快乐，排山倒海的来，湮灭你。可我们仍不能抗拒，就让理性全无，消失掉好了，而我们自身则不重要，我们没有选择的来，因此不用为任何人，任何事负责。”
　　“就像蝴蝶。”
　　“蝴蝶？”
　　“蝴蝶在长出翅膀前并不知道自己是蝴蝶，他只是同其他虫子一样，如此丑陋。”
　　原筠把手上的蝴蝶递给林秋笙把玩：“人类与动物的区别则在大脑。”
　　“大脑？”林秋笙看向原筠。
　　原筠却握住林秋笙的手，让他重新看向手上的蝴蝶：“大脑，神经系统的最高级。左半球…右半球…”他缓慢的笑了，像一滴墨不小心滴在宣纸上，就这样晕染开了：“智慧，智慧使人类特别。”
　　林秋笙想看原筠，原筠却用双手捂住他的眼睛：“你知道，你手上拿的是什么蝴蝶吗？”
　　“我…不知道。”他嘴唇翕动。
　　“孔雀蛱蝶。”
　　“孔雀…蛱蝶”
　　“对…”
　　林秋笙感觉脸颊上落下一个吻，原筠亲昵的吻着他：“睡吧，我不会让蝴蝶飞向你的，别怕，我会保护你的，你不会变成蝴蝶，你是我的，林秋笙。”
　　我是你的…
　　林秋笙甚至快忘了他们之间有过这么柔情蜜意的一段，他望向站在二楼的原筠。
　　魔女犯案，警方从未公布的细节如下：
　　1有时候会从被害人头发里找到蝴蝶粉末
　　2被害人的重要器官会被魔女拿走，媒体报道魔女多半会拿走肾脏，肝脏，其实不是，魔女拿走最多的器官：
　　是大脑。
　　他们两人相望彼此，却都不能做到对彼此诚实。
　　看，他们都说深爱，可都还有所保留。?


第101章 凄艳
　　原筠含笑望着林秋笙，在光与暗的连接处，他如同一道裂缝。像蛋壳已经不能再承受内在心跳，破碎自己迎接新的生命。
　　他的神色透露出晦涩不明的欲望，勾缠着林秋笙向他走来。
　　又或许，他是真的不谙世事。
　　单纯的等待着林秋笙。
　　可林秋笙望着他脸上摇曳不定闪烁的灯光，局里的灯泡坏了有一个礼拜了，闪烁的像飘雪花坏掉的电视。
　　原筠站在那，朝他微笑。林秋笙望着他，只觉得他是一副未解谜的画作，他嘴角的笑，像是不笑，像是冷漠，而无端的嘲讽。
　　又也许只是，林秋笙生了怀疑的心在摇摆不定。
　　他一步步朝原筠走过去。
　　原筠似乎觉得一切理所当然，他脖颈修长，锁骨因过瘦的身材而显得格外清晰可见。唯有双颊饱满，雪中透粉，较好容颜显露着他好似从未受过生活的苛待。双目又是那么明亮清澈，他是多么纯洁…他该是多么纯洁…
　　“你骗我！？！！开什么玩笑！！！”
　　“孟正明同志你冷静一点！！”
　　林秋笙只透过原筠看向会客室的玻璃，玻璃门没有关上，一切谈话，从林秋笙和原筠的位置都可以听见。
　　“我自首，酒店里的人是我杀的，剩下的尸体被我分割存放在了冰箱里。”
　　混乱与震惊过后，女人被收押起来。
　　孟正明像一头受伤了的野兽，睚眦欲裂的被身边的人拦住，却扔冲向女人：“诺莉莉！你回来！你说清楚！你…”
　　拉扯和挣扎中，林秋笙看见了诺莉莉的脸。
　　时间仿佛停止一瞬，又快速倒回。
　　原筠拽着他衣领，在教室崩溃躲在他怀里，之后告知他和魔女的关系的那一天。
　　诺莉莉也在。
　　林秋笙把目光又移向原筠，这么多年了，他目光开始变得滚烫而酸涩起来。原筠似乎没有意识到林秋笙正在看他，原筠只是注视着这场无端闹剧。
　　人生如果是场戏剧，我们不过是剧本里的角色，各自有各自的喜乐，欢乐也并不相通。只是按照剧本去说台词，按照他人的意愿去表演喜怒哀乐。至少，活到至今应该会是个好演员。
　　这么多年了。
　　原筠听着孟正明撕心裂肺的质问慢慢变成哭声，他和诺莉莉四目相对，诺莉莉朝他笑了一笑。
　　时至今日，原筠都得承认，诺莉莉真的很像他母亲。
　　诺莉莉走到原筠面前，细致的将他上下打量，然后眯起眼睛，温柔而又悲哀的对他说：“夜晚还会有蝴蝶落在你枕边吗？”
　　“快走，不许交谈。”诺莉莉身后的警察严厉的制止了她和原筠说话的行为。
　　原筠似乎也没有兴趣和她交谈，只是等诺莉莉走了很远以后，原筠才低下头，林秋笙看着他颤动的睫毛，想伸手抚慰原筠的颤抖。
　　可很快，原筠就抬起头。
　　他靠在林秋笙耳边说：“你放心，我死也不会放过你的。我就是死…”他的舌尖缓慢的划过口腔，用一种决绝的口吻：“也会带走你。”
　　林秋笙习惯了他突如其来的古怪，只是对他说：“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你先回家吧，筠筠。我得去看看孟正明。”
　　原筠在他侧脸上轻轻吻了一下：“爱我么？”
　　林秋笙的心尖很隐约而又酸涩的颤抖了一下，正如他不安的舌头因无法说谎而缄默。他沉默下来，而原筠则像个等糖的孩子，安安静静睁着一双漂亮的眼睛看着他。
　　林秋笙受不了这种沉默，他点了一下头。
　　“除了你，我再也爱不了任何人。”
　　原筠很开心的笑起来，他的笑脸，让林秋笙想起原筠以前集糖纸的时候，他们那时不富有，林秋笙只是个菜鸟警察，领的工资交完房租只勉强能吃饭。而原筠没有工作，那时候画也卖不出去，一穷二白的艺术家。
　　原筠会穿着洗得很干净的白T恤，和带着皂粉味道的湖蓝色牛仔裤懒懒得赤脚躺在沙发上，举着一张廉价的彩色玻璃糖纸，他却像欣赏一颗宝石般欣赏着糖纸发出的光泽。
　　兜兜转转，原筠再次这么对他笑时。
　　林秋笙却觉得说不出的心酸，细数过往，他们都不再年轻，可过去回忆却没有被封存，而是不经意，快乐的跳跃出来。
　　而他，一如既往，从未变过心的爱着原筠。
　　原筠听他的话先走了，林秋笙不放心他自己开车，给他叫了代驾。
　　自己去安慰孟正明，而孟正明只露出凄惨的一张笑脸，他问林秋笙：“哥。”
　　那是他第一次这么叫林秋笙。
　　“都是假的吗？她还说想和我结婚…今天她过来给我送午饭，她…看着我吃完…她…”
　　林秋笙温柔的，像对一个迷路的小孩:“正明…”他只叫了他的名字，而没有说其他的话。医疗团队就给孟正明打了一针镇定剂。
　　林秋笙看着孟正明迷迷糊糊的安静下来，他忽然想起原筠离开他的那一天，他也是这样，疯疯癫癫的去找他，最后被打了一针镇定剂，送到医院。
　　萧柚抽了他一巴掌，林秋笙毫无感觉，萧柚却痛哭起来，他把还在襁褓里的林啾抱过来，问林秋笙：“你连孩子都不要了？”
　　…
　　林秋笙很想回家了。
　　他脑子一片空白，什么也不想去思考。
　　但媒体热烈的展开攻势…问他知不知情孟正明和那个女杀人犯诺莉莉的关系，无数的闪光灯和话筒，让林秋笙突然想起林啾的第一声啼哭。
　　和原筠完全不一样的哭声。
　　林秋笙把林啾抱在怀里，眼泪滴到还是婴儿的林啾脸上。他轻轻吻了吻婴儿的额头：“这可怎么办，你没有你妈妈…一半好看。”
　　他就这样浑浑噩噩的度过了没有原筠的日子。
　　从警局离职，到公司上班，平淡，但是却能养育他和原筠的儿子。
　　“先停职，接受考察。”上司包瑞很简单的告知对林秋笙他们整个小组的处理结果。
　　林秋笙没有出声反驳。
　　他回到家时，屋子里的灯都开着，原筠没穿一件衣服，光洁的如同刚破壳出生。他站在灯下，问林秋笙：“你回来啦。”
　　林秋笙却没有把身后的门关上，而是想掏出手枪…却发现他被停职，枪都上交了。林秋笙默不作声的把手垂下来，问：“什么时候回来的？”
　　“原筠”却笑了，露出洁白如贝的牙齿。安静的看向林秋笙：“你不是认出我不是原筠了吗，那还装什么？”
　　林秋笙握紧了拳头，能感觉血液正在胸腔里跳动，他咬着牙说：“原筠呢，你把他怎么了？”
　　“原筠”勾了勾手指，立马有四个人从房间里走出来，把原筠扔到地上，原筠被绑起来，摔得很重，吃痛的闷哼一声。
　　“筠筠！”林秋笙伸手去扶原筠，却被人从背后拿东西重重一砸。脊椎发出断裂的声响，林秋笙嘴里尝到一股血腥味，他往前摔，却只弯曲了一条腿半跪在地上。
　　原筠双手双脚被绑住，眼睛里积蓄一层泪，朝林秋笙爬过去，看林秋笙嘴角有血，原筠说不出一句话，止不住的颤抖，只伸出舌头舔了舔林秋笙的嘴角。
　　林秋笙把原筠护在怀里，把嘴里的血吐到地上，但很快又涌出新的血。林秋笙眼睛冷得像是被擦得发亮的子弹，他一说话只露出沾满血的牙，他只问了那人一句：“你想怎么样？”
　　和原筠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只是笑了笑，他们真的很像。此时，正慢条斯理的穿上内裤，一件一件穿好自己的衣服，他说：“你好，我是白鸟。”
　　林秋笙脑子像钟被撞了一下，发出悲鸣。
　　“我虽然很想知道你是怎么认出的我不是原筠，不过…”白鸟笑了笑：“我现在先要给筠筠松绑。”
　　原筠被解开双手双脚，怔怔望着白鸟。
　　白鸟笑了笑，亲昵的吻着原筠的头发：“筠筠，哥哥来接你了，开心吗。”
　　“我的筠筠，我天真的小狗。你查了这么多年，你明知道魔女已经死了，可你被吓傻了不是吗，这么多年，你没有学到我的十分之一，乖筠筠。”他伸手把原筠搂在怀里，一下一下抚摸他的头发。
　　“去|你妈的，你个狗杂碎。”原筠笑着，笑出了眼泪，他固执的推开白鸟：“放林秋笙走，不管他的事。”
　　“筠筠…”林秋笙浑身颤抖起来：“你的手怎么了…”
　　原筠只是坐着看着林秋笙，他因忍痛而身体轻轻发着抖，他对林秋笙笑了笑：“别怕…”他没出声的对林秋笙做着口型。
　　头发被白鸟强制的扯起来，被迫仰头看着林秋笙，白鸟甜腻的笑起来：“对，去我们妈的。”又对林秋笙笑着说：“他真好看是不是，虽然我们长得一样，但我一直觉得筠筠要比我漂亮一些。我们太久没见，我有些忍不住，我一根根折断了他的手指，又砸断他的脚。”
　　白鸟眯着眼，用手指在原筠脸上摸了一下：“这样就更好看了。”
　　“草你妈！”林秋笙眼泪迸出来，仿佛切肤之痛是受在他身上，林秋笙临近崩溃，双眼血红：“草拟麻痹！你别碰他！你离他远点！草…”
　　林秋笙被按在地上，那种无力感，就好像他是一只眼见着自己即将被屠宰的狗。他发了疯竟然挣脱控制住他的三个人，他像一条疯狗，不管不顾，直到有人用枪把砸了他的脑袋。
　　林秋笙眼前一片血红，被头顶流的血染红了眼睛，他却没有倒下，只是翻身和砸他的人撕打在一起，人多势众，他又被砸了第二下，林秋笙耳鸣不止。
　　却听见了原筠的哭声，林秋笙像是被原筠的哭声吸引般转身去寻找原筠，却直接被砸得头破血流摔在地上，他几乎动弹不得，又肝胆俱裂。
　　原筠看着他，好像灵魂被换洗了一般，用一种扭曲的平静，问白鸟：“你怎么才能放他走。”
　　白鸟像欣赏奇怪物件似的看原筠，笑了笑把刀递到原筠手里：“我知道你对人体多熟知，你刺他九刀，不多。刺完我们就走，我会让人送他去医院，死不了。”
　　原筠看了看顶在林秋笙脑袋上的枪。
　　轻轻眯下眼。
　　“不！”林秋笙怒喊，声音凄厉：“你刺我九刀…放开原筠！别碰原筠…”
　　原筠缓缓露出一个仿佛哭泣般的神情。
　　他对白鸟说：“我刺我自己九刀，你放林秋笙走，你不放他，我现在就割断自己的脖子。”
　　“筠筠！原筠！！！！！”林秋笙发了疯的大喊：“你疯了，你别听他的…”
　　白鸟认真的看了一会原筠，忽然笑了：“这样也行。”
　　原筠看向林秋笙，温柔的说：“别看，闭上眼。”他几乎没有犹豫，往自己柔软的腹部戳进一把刀。
　　一共九次。
　　刀落地的时候，原筠嘴角滴着血，无力的向后倒下去。
　　林秋笙叫着原筠的名字。
　　一切都来得太快了，原来刺自己九刀，只需要不到两分钟。
　　原筠没有倒在地上，而是倒在白鸟的怀里，他开始失去力气，折断的手指原来只要愿意也可以用上力气…原筠有点想笑，他侧过头去看林秋笙。
　　那或许是他仅剩的力气。
　　他口中流出大量的鲜血。
　　他看着林秋笙，忽然想笑着问他：“原来你也会说脏话？”
　　可他没办法说话了。
　　原筠那么安静的栽倒在白鸟怀里，他安静的像一尊没有生气的玻璃娃娃。
　　他曾跟林秋笙说了那么多次，别怕，我会保护你。
　　可林秋笙一次都没信，甚至还觉得有点好笑。对于林秋笙来说，原筠带给他的痛苦远超过别人。
　　原筠眨着眼睛，温柔的注视着林秋笙。生命逐渐从他身体里流走，躯壳反而展现出一种惊人的美，他的黑发，林秋笙曾吻过，他那双漂亮狡黠的眼睛，林秋笙吻过，可此时变得凝滞，像漂亮的艺术品。
　　他就像人偶娃娃一样，一只手落在地面上，脸侧着，眼睛始终看着林秋笙。
　　只是不再眨眼了。
　　林秋笙好像知道了什么一般，发出凄厉野兽的嘶吼声，他凄厉的尖叫着，渴望离原筠近一些，可他却不敢叫一叫原筠的名字。
　　原筠如同穿了一件最美丽的华服，衣服上开满了血色而美丽的樱花，凄艳得慢慢凋零。他垂落的手臂，手指上还戴着林秋笙给他的婚戒。
　　别看，闭上眼。
　　林秋笙仿佛忍不住般，闭上了眼睛，他坠入无尽黑暗。?


第102章 你我
　　车子行驶在大道上，躺着的林秋笙，涣散而虚弱的睁着眼睛，水泥的马路上灯光如同五色的莲花灯，一点点被车轮碾灭成虚弱的光。鼻子里插的管子，把肺里的脉络抽走，一条条铺平…
　　原筠就坐在那。
　　林秋笙睁大眼睛，可还是看不清，他试图伸手，却被人按回去。
　　原筠托着下巴，似乎是在朝他微笑。
　　林秋笙哽咽，胸腔起伏，他的四肢变得冷而僵硬，躯体发痛，头也很痛，眼睛痛得要从眼窝里跳出来，他大哭，大恸。感觉星星全从天空追落下来，砸在草地上，一颗颗，燃烧起来，火焰的力量和只剩下的死灰。
　　鼻腔中慢慢嗅到冰冷的气息，林秋笙意识沉重，他哽咽起来，哭泣是一缕一缕的，像出生时，别人鼓励的言语：用力，用力。他在那个小小的地方，还没剪断的脐带，被一刀剪断，离开温暖，冰凉的感受到自己的皮肤，毛骨悚然的被人抱到臂弯。
　　他听到众人在笑，却没人清楚他到底失去了什么。
　　林秋笙觉得自己变得很敏感，他失去皮肤，只剩下一层厚重的血肉，和青色，紫色的血管。失去原筠，如同在他身上剥了一层皮。
　　辗转反侧，连呼吸都觉得痛。
　　原筠把手放到林秋笙的手上。
　　他的手是那么凉…
　　林秋笙忍受不了的闭上眼，他像野兽般从喉管发出撕裂般的哀呼，眼泪一团一团的滚出来，他不敢去看。
　　那确实是原筠的手，他曾抚摸过，亲吻过千千万万次。
　　那柔软的小手，纤细的手指，如同他那个人一般，洁净而纯洁。
　　林秋笙不能呼吸了。
　　头要爆炸一样，原筠却握住他的手，他叫他的名，哀切而不厌其烦的叫他的名字。
　　林秋笙。
　　“蝴蝶，飞过来了。”原筠说，他忽然躺在他身边，侧身望着林秋笙的脸，原筠在笑，然后枕在林秋笙的胸膛上。原筠问林秋笙:“人的心脏，一天要跳多少次才是正常的？”
　　“人，什么样的，才是正常的？”
　　原筠握着林秋笙的手，他把林秋笙带走。
　　林秋笙不得不睁开眼睛。
　　那是他们的家。
　　地上的血迹，像月光不规则的从窗外洒进来，照亮的影子。原筠悠闲的光着脚，像一只自由的蝴蝶，衣服宽而肥，如同两肋之间生出的翅膀，他走在地上，不在乎的踩上自己的血，像在沙滩，留下一串脚印。
　　原筠低头拾起桌子上的酒杯，他嗅了嗅，忽然低低的笑了：“酒杯是空的。”他看向林秋笙：“我喝了酒是吗？”
　　林秋笙站在那，目光模糊，见原筠点亮了烛光摇曳的蜡烛，暖暖的红色，暗黄的光，拔高起来，黑暗越长…原筠的侧脸在黑暗里，他的影子也是黑暗，越来越长，他对林秋笙笑了：“为什么不回答，多有趣，能分析自己的被害现场，能有几次这样的机会，快来，林秋笙。”
　　他把手伸出来：“握住我的手，林秋笙，这会很有趣的。”
　　林秋笙握住原筠的手。
　　原筠笑了：“来吧，让你的脑子动起来，告诉我，酒杯是空的，我喝了酒吗？”
　　林秋笙双目胀痛，握紧原筠的手，他几乎不能说话，但嘴唇翕动：“你喝了白兰地，你总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吻你时，能闻到酒味。我不喜欢你喝酒，你笑着答应，却从不守信。”
　　原筠耸耸肩，不以为耻的一笑：“被你抓到了。不过我喝得不多，我只尝一点点，能唤醒我的味觉…”他看着手里的酒杯：“但今天我喝了很多，为什么林秋笙？”
　　空杯里斟满了酒。
　　没有人有任何动作，空杯子里重新斟满了酒。
　　林秋笙呼吸变得钝痛起来，他按住眼睛：“你害怕了，你在感到不安时，会靠酒精麻痹你自己。”
　　“哈哈哈哈…”原筠笑起来，他说：“我为什么害怕？”
　　“我让你回家…”
　　“是的，我回家了，是那之前，什么让我感到害怕了，林秋笙？”
　　林秋笙深吸一口气，咬紧牙关，不让疼痛埋进骨髓：“在那之前…我们在警局，诺莉莉认罪了…”记忆变成碎片，割着林秋笙的神经。
　　“嗯…”原筠笑：“她认罪，我什么反应，我为什么要害怕？”
　　“有什么事要发生了…要发生了…”林秋笙崩溃的想捂住脸：“我让你回家，我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回家，不，不，筠筠…不…”
　　“嘘。”原筠轻声对他说：“别走神，拉住我的手，我们现在在警局，告诉我，我为什么害怕？”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好吧，那再往后，发生了什么，你让我回家之后。”
　　“我…我被约谈了，我安慰了孟正明，他很痛苦…他…因为他和诺莉莉的恋爱关系，小组被停职接受检查了，武器也被上缴了。”
　　“好。”原筠似乎喝着杯子里的酒：“我回家了，发生了什么？”
　　“不…筠筠！筠筠！”林秋笙摔在地上，满地狼藉。
　　原筠蹲下，神情冷静，他睫毛在烛光下，映在脸上微微发颤。
　　“林秋笙，你回家，打开家门，一切都如同往常，可是你干的工作，已经习惯让你察觉别人察觉不到的蛛丝马迹，你发觉了不对，是什么让你产生了怀疑？”
　　林秋笙的声音沙哑而悲痛，他目光哀痛的望着屋子：“我打开门，闻到了酒味。你喜欢喝酒，酒量却并不好，喝完酒后总是躺在沙发上抽烟，这次没有。我注意到了…瓶子里的花…百合被拿走了，你喜欢百合，我新买给你的，开得很好，你不会允许别人拿走我送你的花，可是只剩下花瓶。”
　　“你想问问我，对吗？”
　　“是的，我想问你。有人走出来了…”
　　“和我长得一模一样，你却知道那不是我，为什么？”
　　林秋笙目光变得温柔，他去摸原筠的发，说：“你左乳上，有两颗对称的痣。”
　　原筠笑出声来：“那是白鸟，他没穿一件衣服，站在你面前，你说这是为什么？”
　　“他很自信，自信我分辨不出你和他的区别。”
　　原筠手指轻轻抚摸着酒杯的边缘，这是他以前思考时爱做的动作，他问林秋笙：“他这么自信…”滢滢目光，似盛着瓦蓝的水，却又一点一点暗淡下去：“自信你分辨不出我和他的区别，林秋笙…”耳语般呢喃：“他确信我们没有还手的余地…”
　　林秋笙被这一句话击得裂开一般，分散出无数的记忆，他痛起来，哀痛的看原筠：“在警局，你看到诺莉莉，你知道有什么事要发生了。诺莉莉是白鸟的人，她当天去自首，不过是为了确定一件事。”
　　“确定我的枪被上交，我没有任何武器…”
　　“我亲眼看着，你被刺了九刀…原筠…啊…原筠…”他林秋笙痛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他握着原筠的冰冷的手：“为什么，为什么！和你的生命比起来，为什么要选择我？！”
　　原筠看着那个空花瓶，空花瓶忽然就隔在他们两个之间。
　　林秋笙身体里一阵轰鸣，震耳欲聋般，他仿佛失明又失去了听力，他茫然的看向原筠。
　　却只看到了一片雪色的白。
　　“连环杀手，杀人后总喜欢带走被害人的东西，留作纪念品。”以前原筠曾躺在林秋笙的肚子上，听林秋笙分析过连环杀手的案子。林秋笙亲口这么告诉了原筠。
　　而在林秋笙没有回家的那几个小时里。
　　白鸟带着人，绑住了原筠，他要和原筠独处，他确保原筠是他的掌中之物，原筠对他是有意义的，他花了那么多心思在原筠身上，又折磨原筠，却没有杀死原筠…
　　但连环杀手，已经带走了一束百合花作为纪念。
　　从始至终，白鸟想杀的人从来不是原筠，而是林秋笙。
　　杀死林秋笙，符合对白鸟折磨人的侧写，原筠才是最关键，重要的，对于白鸟来说，林秋笙就像一把刀，刑具，他会让原筠痛，而对白鸟是毫无用处的。
　　原筠从白鸟拿走那束百合时，就知道了白鸟不会留林秋笙的命。
　　可是如果，他自己折磨自己，让林秋笙看着自己死去，也很符合白鸟的心意，因为很有趣，也可以让原筠很痛，他让原筠自己，选择了，放开了林秋笙的手。
　　原筠曾如此执着，用生命的一切来执着林秋笙。
　　白鸟只出现了几个小时，就把这一切毁于一旦，对于白鸟来说，这是多么快乐的事。
　　原筠输了，他选择了放手，而保住林秋笙的命。
　　【曾看壁虎断尾，觉得愚蠢不可言。直到自己，才知道，真到生死关头，来不及想，一颗心抛出来，比羽毛要沉，比羽毛要轻，平生胡作非为，临死前剩下一点善意，全是有关与你。
　　肝胆俱裂，目光所到之处，一寸一寸的断，如同这些年的光阴，全是绯红色，不好的日子，饮鸩止渴自以为疯狂，疯癫的护着怀中烛火，怕它熄灭。护得久了，人也贪婪了，以为占有才是最重要的事。
　　临了临了，回头一看，满目疮痍，你这烛光，既照亮了我心中为数不多的一点火，也让我看见了自己的千疮百孔。
　　烛光是你当年为我点亮的不动明王，光明照见，回首见君，却还是断肠。
　　吹灭这光，拂去身上爱意，你我，你我，从此以后，只剩你了。
　　哪怕，大雪纷飞，埋葬得安安静静，或凌迟身上，血红点点嫣然，我还是选你，林秋笙，我总是，一直，选你，林秋笙。】
　　“原筠的烛火灭了，以后，你要一个人走了，林秋笙。”原筠说着，轻轻把烛光吹灭。
　　林秋笙睁着眼睛，望着烛光熄灭，四肢百骸，只觉得冷。?


第103章 没有心的怪物
　　靳森然坐在轿车里，跟着前面那辆救护车。
　　天色已经晚了了，但其实并不暗，各色的灯亮得如同白昼。只是心里空洞，觉得什么也看不清楚，鼻尖还能闻到血味似的，一想到胃里就觉得恶心。靳森然到的时候，林秋笙已经被抬到担架上了，林秋笙虽然受了伤但身上衣服还算干净，那地上那些血是谁的…靳森然捂着胃，跑出去吐了一通，才勉强跟上。
　　等着林秋笙从手术室里出来。
　　麻醉过了以后，林秋笙睁开眼。
　　靳森然和林秋笙关系一向不好，于是见他醒了，也只有一句：“筠筠呢？”
　　林秋笙似乎身体颤了颤，他把嘴唇抿得很紧，眼睛却睁得很大，死死睁着，像是忍受痛苦般，手揪着被单，直到护士过来哎呀一声，说跑了液。
　　林秋笙没讲过一句话，只睁大了眼睛，不知道在看什么。
　　“你说话啊！”靳森然忍无可忍，也跟着颤抖起来，揪着林秋笙的衣领，林秋笙被他拽得坐起来。却面无惊色，只剩下枯败的暗淡，接下来就乱了套，靳森然耳朵里嗡嗡的，血都进了脑子，也进了眼里，什么也听不清，看不清。
　　他想，林秋笙可能也是这样。
　　靳森然是被护士赶出去的。
　　在门口折腾了好一会，见林秋笙就维持着靳森然拽他的姿势，坐着。过了一会。林秋笙鼻腔里滴下了鲜红的血，一滴，两滴…滴到白色的被褥上，弄得很脏。林秋笙呆滞的伸手去擦，却缓慢的笑了。
　　撕心裂肺而又沉默的露出了笑，自嘲般缓缓笑起来，笑出声，声音越来越大，似哭声，又像哀嚎。
　　靳森然听不到了，看到了被褥上的血，就又撑着墙吐起来。
　　再见到林秋笙，是两个礼拜以后。
　　警察的到访，原筠的不知所踪，不知生死…靳森然觉得自己是一只蛾子，在夜晚路灯上来回打转。
　　他去看林秋笙。
　　林秋笙瘦得可怜，人大病一场，就显得有些衰败了，心也跟着死了，眼神就像是幽灵的眼神，既愤恨又阴毒，只是空空的，好像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也不知道自己该恨谁。
　　头上还裹着纱布，也不说话。
　　靳森然一开口，才发现自己声音沙哑的不像话，他勉强道：“筠筠说过…他嘱咐过…”靳森然开口，才发现自己脑子已经糊涂了，于是站起来，把病房的门去关上，然后再坐回去，看着林秋笙：“他说过，如果有一天他不见了，有些事我需要告诉你。”
　　林秋笙置若罔闻。
　　靳森然心中涌起一团火，却还是压了压继续说：“魔女的事你知道多少？”见林秋笙并不回答，靳森然皱着眉继续说:“那我就只能捡我知道的说。”
　　该从那说起呢？
　　是父亲新带回来的那个女人，自己不肯叫她妈妈就被绑在铁床上差点分尸，还是女人带过来的两个漂亮的孩子？
　　“筠筠被我父亲关到精神病院这事你知道，但是还有些详情，我说给你听…”靳森然想了想：“筠筠很特别，他是双性人，这事我知道了也很吃惊，尤其是他那会已经大了肚子，医院和医生都是我给他找的，他把孩子生下来的时候…”靳森然似乎走了神，叹气：“真是不顺利，那天医院停电了，另一个产房生孩子生得更辛苦，叫得很惨，筠筠一直握着我的手，吓得脸都是白的…”
　　林秋笙眼皮颤了颤。
　　“总之生完孩子后，我父亲就把原筠关到精神病院里了。”靳森然自嘲般的笑了：“我找了好几年但一直都没头绪，魔女一死，不，应该说是她的替身，我们家的保姆郭香茹，也就是广为人知的魔女案，死在爆炸里的，顶了这个恶名的郭香茹，只不过是魔女众多信徒的其中一个。”
　　“魔女擅长洗脑，有追随着她肯为她杀人的…”靳森然嗤笑：“你都不敢想象有多少，所以郭香茹死了，魔女却依旧活得好好的，我一直很害怕…筠筠也一直在查询魔女的下落，但都没有线索。”
　　“筠筠…从小就是特别大孩子，他…和他的双胞胎妹妹，一看就是不同的，筠筠总是…很爱读书，在小阁楼一待就是一下午，他临近生产的那天，不知道是害怕还是怎么，让我带他回家，在阁楼里待了一天。”
　　靳森然头疼，不适的捏了捏：“哦，对了，筠筠在我们家长到十八岁，之后就遇到了你，他妹妹待的时间更长，我爸也很喜欢叶翷。就是筠筠妹妹的名字，随魔女，他们母亲的姓。”
　　听到笑声，靳森然一瞬间以为听错了，抬头看林秋笙不禁愕然。
　　林秋笙笑着，眼泪却不断流着。
　　虽然笑着，却并不快乐，明明流着眼泪，却也看不到悲伤。只有空洞，无尽头的空洞。
　　林秋笙跟靳森然说了两句话。
　　但第一句，更像是跟自己说的，笑得喉咙都哑了，捧腹蜷缩，泪水却湿透了床单：“他从来…没跟我说过实话…”
　　第二句是。
　　“你应该去，原筠常待的那个阁楼找找，我想魔女的尸体就在那。”
　　靳森然惊吓的站起来，往后退着，像是看到了什么恶鬼，林秋笙却还躺在床上，笑得不停，身体颤抖。
　　靳森然不相信，他不信，一直折磨他的魔女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如果死了，原筠不会不告诉他，不会一直任由他担惊受怕…不会的，不会的，不会的…
　　他像个无头苍蝇的在阁楼里把书架推倒，翻乱…他就知道林秋笙是胡说！直到他看到了墙，身体颤抖起来。
　　几年前，原筠怀着孕，朝他微微笑着：“我不喜欢这面墙，重新装一下吧。”
　　靳森然那时说：“好啊，我找人装，你喜欢什么颜色。”
　　“不用了，我找人装就可以了。”原筠笑着，如同这几年，他对他笑时的模样。
　　靳森然肝胆俱裂，扑上去，在这面有些掉色的墙猛烈敲着，终于敲到一处空…他拿了把锤子，疯了一般的把墙砸开。
　　里面是专用的器材，用福尔马林泡着一颗女性人头。
　　闭着眼，连那头黑色的鬈发都没有改变丝毫，仿佛仍旧鲜活。
　　过去历历在目，靳森然却懂得了林秋笙的那种笑，原筠啊，原筠…你真是…半点心都没有。
　　魔女的人头还对着靳森然，靳森然也笑了，像林秋笙一般，原筠，你和你母亲，叶若一样。
　　真是一模一样，是没有心的心怪物。?


第104章 
　　非亲生父亲
　　亲子鉴定，非生物学父亲。
　　林秋笙盯着亲子鉴定看了好一会，直到眼睛酸得厉害，才伸手按了按。林秋笙愣了愣，把这份鉴定撕得粉碎，扔进垃圾桶里。
　　林啾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原筠啊…原筠…
　　林啾与原筠长得那么像，却一点都不像林秋笙，林秋笙却从来没怀疑过。
　　桩桩件件，所有人都被你耍得团团转，原筠……就连那天，白鸟闯进家里…我都开始怀疑是不是你的自演自唱。
　　已经不剩气愤，连伤心也没有，只是觉得困，好像要感冒似的，嗓子也觉得疼，头脑很涨，林秋笙回家洗了个澡，就躺在床上，浑浑噩噩，却没什么情绪。
　　这几天林啾是林婶带着的，一放学林啾就跑进屋里，把自己砸在床上，赖在林秋笙怀里：“爸爸，原筠爸爸去哪了？”
　　林秋笙住院这两天，怕吓到林啾，只告诉林啾林秋笙是出差去了，林啾早已习惯林秋笙出差，所以也不觉得有什么。
　　林秋笙听到他问原筠，只是笑了笑，摸着林啾的头发：“我不知道…”
　　林啾嘟着嘴：“你怎么能不知道？给原筠爸爸打个电话好不好？”
　　林秋笙嗓子更痛了，只是说：“你乖，爸爸累了，让爸爸睡会。”
　　林啾没再说话了，或者说了什么，林秋笙实在是太累了，躺在床上闭着眼，睡得却并不好，一个又一个梦，像是回忆，又觉得像是自己的幻想。
　　他想起魔女，原筠其实一句话，一句都没跟他说过关于魔女，一切不过都是林秋笙通过原筠的反应探测出来的，而人的反应是能作假的。他应该相信自己的侧写…林秋笙想，他关注过这几年的刑事案件，没有一件是能和魔女的作案手段直接联系上的，也没有魔女的作案标记。
　　林秋笙是相信魔女是真的死了的。
　　但原筠…原筠表现的那么害怕，那么恐惧，林秋笙就怀疑了，他只是想保护原筠。
　　可原筠一直都在骗他。
　　连他们的孩子，林啾，都不是林秋笙的亲生儿子，跟林秋笙一点关系都没有，可原筠一走五年，还把这个…让林秋笙放在心尖上的孩子，丢给他，到现在，林啾已经七岁了，想到这些，原筠就像在林秋笙心上活活割了一块肉下来。
　　连喉咙里都有血腥味。
　　偏偏林啾又和原筠长得那么像，那么像…甚至和靳森然也有些像？…！！
　　林秋笙忽然惊醒，浑身出得都是冷汗，坐在床上大口喘着气，天已经黑了，林秋笙望着窗口。
　　他是从靳森然说的话里开始怀疑的，从靳森然开始说魔女，如果靳森然一直知道魔女，那原筠必然牵扯很深，其实刚开始听，林秋笙并没有找到什么很深的线索。
　　但听到靳森然说，原筠的双胞胎妹妹。
　　林秋笙就知道了一件事，如果不是靳森然故意欺瞒，那就是靳森然也身在这个骗局里，因为原筠，根本没有双胞胎妹妹，有的是和他长相一致的白鸟。
　　靳森然说白鸟叫什么，叶翷。
　　巧合么？
　　就这么巧吗，恰恰和林秋笙大学时朋友同名同姓，甚至做了他和原筠的心理医生，原筠又究竟为什么不肯，那么抗拒去看心理医生，林秋笙现在想起来只觉得心冷而可笑，到底是怕去看心理医生。
　　还是原筠早就知道了。
　　叶翷，白鸟。
　　白鸟，叶翷。
　　林秋笙觉得自己的眼珠都在痉挛，他是知道原筠瞒着他什么，却没想到一切都是假的，既然原筠不可信，那…原先的认定不由又浮现心头。
　　那就是魔女确确实实已经死了。
　　因为没有任何侧写或证据表明魔女还活着。
　　根据他的侧写，魔女是三十岁左右，高智商的女人，有极高的社交能力，但缺乏同理心，女性连环杀手占得比例很小，魔女案的受害尸体，又展现了魔女是个折磨犯，冷血的精神病态。
　　受害人的尸体，都证明了曾遭受很痛苦的虐待，以及…魔女会把他们留上三天左右，能控制受害人三天，就肯定要有关押他们的空间，林秋笙他们刚开始侧写，排除了住房偏远，偏僻。从受害人被弃尸的地方开始算，林秋笙等人都觉得魔女的活动区域就在市中心这一片。
　　其实，就连刚开始，他们确认了犯案的是个女人。
　　都是因为魔女在受害人身上画了一只蝴蝶。
　　而这只蝴蝶，是用眼线笔画的。
　　抓到这些蛛丝马迹后，慢慢又在最新受害人失踪的地点找到了关联，就这样抓到了郭香茹。
　　郭香茹在自己工作的别墅犯案，证据都很确凿。
　　林秋笙也没什么可再怀疑的，因为很快就有新的案子要办。
　　如果魔女真的不是郭香茹，而郭香茹只是魔女的其中一个模仿犯，那郭香茹死后为什么没有再出现其他的受害人？
　　连环杀手不会有这么长时间的控制力，不去得到新的受害人。
　　那有没有可能，真正的魔女也死了？
　　只是一个猜测，却越来越清晰。
　　白鸟…叶翷。如果魔女已死，那一直针对他们的人是谁，与最开始侧写不同，针对他们的人明显更暴力，而缺乏魔女的那种冷酷性。
　　林秋笙一直猜测，针对他们的人一直透露出关于魔女，如同给他们信号似的，想把过去拽出来，但更让林秋笙觉得，针对他们的人不是魔女，而是魔女的模仿犯。
　　而白鸟很明显是符合侧写的。
　　更暴力，更具有炫耀性，却缺乏镇定和控制力，能力退化，说明幻想的成分远超过对现实的分辨，比如闯进他们的家，戏剧性的要求原筠捅林秋笙九刀…都带有表演的成分。
　　但如果，白鸟和原筠都是魔女的孩子，而原筠怀孕时，正好对上魔女渺无音讯的开始。
　　而郭香茹也同时期被抓，却在爆炸中身亡。
　　这一切都是谁策划的？
　　正如之前分析，白鸟缺乏缜密的控制性，他无法做这么大，花费这么多心思的案子。而同时，知道魔女，知道这一切的人，还有谁呢？
　　原筠。


第105章 我也想知道
　　林秋笙想起了之前翻到的原筠小时候粗写过的那本日记，上面曾记载过白鸟，当时林秋笙问过原筠白鸟是谁，林秋笙还记得原筠那不自然的表情，欲盖弥彰的把日记本从林秋笙手里抽走。
　　他有秘密，也有心隐藏，不是一天两天了。林秋笙不喜欢逼问，像审犯人。只好在内心当中存了个疑惑，如今疑惑成了现实的一把刀，在他脖颈处反复割剌，想死不能，是一种折磨。
　　林秋笙恨原筠吗，他怪原筠吗？说句真话就这么难吗，一直骗他不累吗，林啾不是他的儿子，却让林秋笙以为是他的亲生骨肉，爱怜着，把他当成心上的一块肉来疼。林秋笙同样也做了林啾和原筠的亲子鉴定，结果是显然的，林啾和原筠有血缘关系，但根据鉴定显示，原筠是林啾的亲属，舅舅。
　　当头一棒，林秋笙觉得自己已经不会呼吸了，直到胸口发疼，像是要爆炸了，眼睛也睁得快要裂开了，才把气慢慢呼出来。死刑和缓刑，原筠对他仅剩下这点仁慈，判了他缓刑。
　　那他们的孩子在哪？
　　他和原筠的孩子，和林秋笙有血缘关系的孩子，林秋笙曾在那十个月里，把脸颊贴到原筠的肚皮上，尝试去听孩子的心跳。
　　那是他们的孩子啊…林秋笙眼眶湿润，用手搓了搓脸，看着医院天花板上的灯发了一会灯。
　　和原筠有血缘关系，林秋笙抿了会嘴唇，下了个决定。
　　“你还来做什么？”靳森然没好气的缩在沙发里，久病不愈般的青黑着眼下的两个眼圈。
　　林秋笙淡淡看着他，声音没什么起伏：“我需要你去做一份亲子鉴定。”
　　“什么？”靳森然没有听懂，皱紧眉毛，往杯子里倒满松子酒。
　　“我需要你做一份…”
　　“亲子鉴定，你刚才说了，我的意思是…”靳森然觑着一只眼，冷冰冰道：“和谁做？”
　　林秋笙有些为难，闭了闭眼睛：“和林啾。”
　　“谁？”靳森然喝着松子酒：“我和原筠没有血缘关系。”
　　林秋笙叹了口气，忍耐般耐心道：“我需要确认些东西。”
　　靳森然打了酒嗝，喝得昏头脑胀，躺在沙发上：“确认什么？”
　　林秋笙见实在没有办法说通他，只好把自己的一些想法说给靳森然，他确实有些猜测想从靳森然那里得到证实。
　　靳森然听了，脸色阴晴不定，又忽然倒在沙发上大笑不止：“你是不是有什么病？原筠都这么对你了，和对我有什么区别，叫老公养别人的孩子，他可真做得出来。”
　　“我不是来和你探讨这些的。”
　　“事到如今，你还查这些做什么，魔女已经死了，原筠…警察说原筠在你们家流得那些血，估计是活不下来了…”靳森然说到这有些悲恸，但很快把眼睛眯起来，似笑不笑：“他或许这次还是死了比较好。”
　　林秋笙不悦的皱眉，却没有和靳森然辩驳:“这些你都不用管，我只需要你做一份…”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靳森然看林秋笙：“魔女已经死了，我亲眼见到她的头。我为什么还要掺和到你这些破事里。”
　　“我要找到原筠。”林秋笙平静道：“他一定活着，在等我找他。”
　　靳森然愣了下，大笑起来，擦去眼角的眼泪：“疯了，疯了…”他笑了一会，身体颤抖：“好，我就做这个鉴定，但我做了以后，你和你的那条疯狗，再也不要来找我，我一想到原筠，我就恶心。”
　　林秋笙还是很平静：“好。”
　　“你带林啾的头发了吗？”
　　“带了。”林秋笙回答。
　　靳森然在沙发上摸了一会，终于找到被自己摔碎屏幕的手机，按了一会才开机。
　　托靳森然的金钱超能力，原本要等两三天的报告，仅用了两个小时就出了结果。
　　靳森然看着报告，像吃了一只苍蝇。
　　他和林啾也有血缘关系。
　　“这是什么意思？”
　　林秋笙的脸色同样难看，他忍了又忍，看着血缘关系的百分比，最终轻轻吐了一口气：
　　“这说明，你是林啾的哥哥。”
　　靳森然愣在那，一句话都说不来，只发起抖，猛得站起来，把面前的茶几一脚踹翻。
　　玻璃茶几破碎的声音让林秋笙闭上眼睛，他想，不是现在，最起码不是现在，林秋笙慢慢呼吸。
　　靳森然睚眦欲裂，站在那的样子，林秋笙看了觉得有点可怜。
　　过了好一会，靳森然垂下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他说：“林啾…是原筠妹妹的孩子是吗，和原筠有血缘关系，和我也有血缘关系。”声音有些颤抖：“林啾…是我爸和原筠妹妹的孩子？”
　　林秋笙吐出一口气，他想了想，还是没有把叶翷的事告诉靳森然。
　　站起来，林秋笙对靳森然说：“这件事不要告诉林啾，大人的事和孩子没关系，林啾永远是我儿子。”
　　靳森然听了，忽然显得有点脆弱似的，他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我爸和叶翷有关系…”他又开始颤抖起来，他抬头问林秋笙：“你说，叶翷是自愿的吗？还是…”他忍不住打了个冷颤：“叶翷和原筠到我家里时才都那么小。”
　　林秋笙没有回答，但很显然已经有了答案。
　　“你说的筠筠常去的那个阁楼，还在吗？”
　　“在。”靳森然有些走神：“叶若…魔女的头也是在那找到的。”
　　林秋笙顿了一下：“找到的时候，只有头吗？”
　　靳森然失去魂魄般的点头：“被原筠藏在墙里了，保存的很好，让我烧成灰了。”
　　林秋笙略微点了一下头：“筠筠常看的书，或者用的东西还在吗？”
　　“还在…”靳森然不自然的别过来，最终轻轻叹气：“我没扔，还放在阁楼里，什么都没动呢，如果你想看，就看吧。”
　　林秋笙说了句谢谢，起身却被靳森然叫住：“我知道你会找答案，我只希望你找到了，告诉我好吗，告诉我…叶翷到底是怎么怀上我父亲的孩子的。”
　　靳森然一愣，突然惊愕抬头：“如果林啾不是原筠亲生的孩子，那…原筠和你的孩子呢？”
　　林秋笙也泄露出一丝脆弱，但他只是笑笑，轻声回答：
　　“我也想知道。”?


第106章 数字密码
　　假设原筠把两个孩子换了，让白鸟叶翷的孩子成为了他们的孩子林啾，林秋笙觉得最合理的解释是，原筠想保护林啾。
　　想让林啾快乐平安的长大。
　　那他们的孩子还活着吗？林秋笙一想到这，就觉得无法呼吸。
　　阁楼很矮，人不能站着走动，只好弯着腰，阁楼地方不大，一进去先能看见两扇大红色窗帘，之后摆放着小圆木桌子，两边的墙都靠上了书架，书摆放的整齐，都落了灰。
　　被靳森然砸开的墙，没有被修补，裂开很大的空洞，周边墙面被砸，都斑驳的裂开或卷起墙皮，林秋笙看了一会，随意抽出一本书，翻开来看。
　　灰尘呛得他不由捂着鼻口咳嗽了几声。
　　是一本绘画，颜色鲜丽，像是小孩子会喜欢的。
　　林秋笙轻轻抚摸着图书，想象原筠是不是看过这本，是不是还是孩子的时候就常常躲到阁楼里看绘本。
　　这样一想，林秋笙轻轻笑了一下。把绘本放回去，又抽出一本书来看，这本书上画了一只幼稚的小鸟，是小孩子画出来的，脑袋小小的，翅膀倒是很大。
　　让林秋笙想起来林啾画的画，实话实说，林啾就没什么绘画的天赋。
　　看着这只被画得略显畸形的小鸟，林秋笙忽然想起原筠留在家里的那本老旧日记，空白页也画了这么一只不好看的鸟。
　　那本日记，有很多笔迹稚嫩的数字，写得乱七八糟。
　　难道…
　　林秋笙忙从怀里的口袋内把日记拿出来，有了年头的日记本，纸张都旧得泛黄了。林秋笙翻到全是数字的那一页。
　　7，3，21。
　　林秋笙急忙把书打开，第七页，第三行，第二一个字。
　　是【我】。
　　又慌忙对照下面的数字。
　　9，8，66。
　　【叫】
　　虽然觉得可能也许是自己猜想错了，那么小的孩子，为什么要以这种麻烦的方式，记录自己的日记，但林秋笙还是坐下来，在小圆桌上拿了一张纸，咬掉笔盖，开始翻译日记本来的内容。
　　翻译内容如下：
　　【我叫原筠，不能写字，会被看到。我住在这座大房子里，但我不想住在这，我也不喜欢我妈妈，我问哥哥怎么想，他也不喜欢妈妈，妈妈很奇怪，房子里的男人也很奇怪。】
　　第二篇：
　　【哥哥哭了，因为男人叫他穿裙子，说他是女孩，哥哥告诉我，妈妈住到男人的房子里，就得给他一个孩子。我听不懂，但很害怕。我问哥哥这是什么意思，哥哥发火了，把我推倒，打我，可边打我自己也在哭，他说，妈妈更喜欢我，他是牺牲品。这是什么意思？】
　　第三篇：
　　【我睡不着，不敢闭眼睛，妈妈今天杀了好几条鱼，可是鱼为什么长得会和人一样呢？鱼死了以后，妈妈又叫我看，也叫哥哥看，哥哥尖叫起来，妈妈打了哥哥。哥哥为什么要叫呢，妈妈不喜欢，就要挨打，他还说我笨，他才笨呢。】
　　第四篇
　　【哥哥给我跪下了，他让我扮成他。他求我，他实在不想去那个男人那，哦，那个男人就是靳森然哥哥的爸爸，但不让我们叫他爸爸，为什么？我们不是一家人吗？哥哥哭起来，叫我穿裙子，戴假发。他哭得太厉害，我只好答应，因为他再哭，妈妈会听见，听见了要挨打，我不喜欢挨打，感觉火辣辣的。】
　　第五篇：
　　【我穿裙子，和假发。有点奇怪，但我不太在意，也不想哭，到靳森然爸爸那，屋子好黑，我什么也看不清。他让我坐下，我坐在沙发上，他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膝盖上，反复的摸我的膝盖，他好奇怪，他喜欢摸别人的膝盖吗？我问他，你为什么要摸我，他愣了愣，回答说，叔叔是生病了，只有你能救我。我顿时觉得他好可怜，原来他不摸别人的膝盖就会死，真可怜。他继续摸我的膝盖，又往我大腿上摸，然后给我吃了一个冰激凌，很甜。回去后，哥哥期待的问我，他对你做什么了，我回答，我吃了冰激凌，他顿时又生气了，真奇怪，他们怎么动不动就生气，还有，冰激凌真甜。】
　　林秋笙看到这，牙都快咬碎了，魔女能找到藏身之所，交付的报酬是把自己的孩子送给恋童p吗？
　　原筠…他的筠筠…
　　忍痛继续看下去，之后记载的都是一些琐事。
　　似乎隔了很长一段时间，原筠才又开始记载。
　　【我二十岁了，妈妈不怎么允许我出去，我常常躲在这看书，哥哥说，我希望你可以去死。我原来听不懂，但是我遇到一个人，他叫林秋笙，他的名字真好听，他笑起来真好看，有一次林秋笙把手放在我的手上，我以为他跟叔叔一样，也生病了。可是当我看他的时候，他的脸好红，看起来很健康。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他笑了，眼睛笑得细细的，弯弯的，他说：“我喜欢你”】
　　【我也笑了笑，回家以后，我却觉得胸口疼，好疼，胃也好疼，我开始呕吐，原本哪里也不疼，也不害怕，也不恐惧，我是那么的空，我什么也没拥有过。可是，他对我说，喜欢我。我开始觉得疼了，我好疼，我开始明白，哥哥为什么要哭，为什么要偷偷和我换着去那个叔叔那。他对我做的事情是不对的，妈妈做的事情也是不对的，他们都喜欢伤害别人。】
　　【我好想见林秋笙，林秋笙，林秋笙，林秋笙，林秋笙…】写满一整张的数字，1，4，8。9，9，2。7，4，1。都代表了三个字：林秋笙。
　　【他又叫叶翷过去了，叶翷说：如果你不去，我现在就跳楼，死给你看。我想，叶翷真可怜，他甚至没被人爱过，也没爱过人。肯定不会有人握着他的手，告诉他，我喜欢你。只有林秋笙会这样对我说，林秋笙是特别的。我好骄傲，我觉得自己是一只被充满气的气球，我就要飞起来啦。哈哈哈。但我还是去了，我对着那个老男人扔掉头上的假发，他吓坏了，我说：你去死吧。我明白了一件事，人可以为了自己的幸福而叫他人去死，我不过是同类而已。】?


第107章 红色的
　　“你干什么要说那样的话？”叶翷把湿毛巾叠好放在原筠的额头上：“真倒霉，你不想去我就去好了，妈妈还不知道你做了什么，要是知道了，会惩罚你的。现在好了，挨了一针，舒服了？”
　　原筠光着脚躺在沙发上，单手扶着额头上的毛巾，他看着天花板，笑了笑：“我现在好像看见了老鼠在天空上跑，把白云当成奶酪咬。”
　　叶翷愣了愣，伸手挽了耳边的长发，从来了这个家，到今年的二十岁，没怎么剪过。他和原筠是双|性人，从小性别都觉得自己是男孩，来这以后，那个老男人更喜欢他一些，挑了他做女孩，逼着叶翷把头发留长，无论远处近处看，都会觉得叶翷是个姑娘。
　　“他给你打了几针？”叶翷低着头问：“你真傻，你就让他摸摸不就好了，他不敢做别的。他不知道给人打的是什么镇定剂，真恶心，一不听他的话，反抗他就给人打针，打完以后脑袋昏昏的，有一次给我打完，我好像做梦一样，也能看见正常人看不见的东西。”
　　原筠轻轻捏住叶翷的一缕黑发，放在手里玩：“我不是他的，不会听他的话。”
　　叶翷听了，问：“我没让你听他的话，可是他要是跟妈妈告状怎么办？”
　　原筠闭上眼睛，道：“随便，我不会再让他碰我了。”
　　叶翷心一跳，急忙问他：“你什么意思？你要丢下我一个人吗？我们一直是在一起的，你不让他碰，他就只能找我，我…我要怎么办。”
　　原筠睁开眼睛，看叶翷正在神经质的啃自己的指甲，原筠握住他的手腕，因为被注射|了镇定剂，脑袋还是很晕，他告诉叶翷：“我不打算在这了，我遇到一个人，他向我求婚了。”
　　叶翷听了，反而大笑，眼神冰冷：“你疯了，妈妈不会让你走的。”
　　“我总要试一试。”原筠含笑说，他看着落地镜里的自己，悄声般的问：“你知道他给我打针时，会做什么吗？”
　　“我一动不能动，从你叫我过去代替你的那一天开始，已经很多年了，叶翷。喝药片，紫色的，粉色的药片，或者输液打针，我都动弹不了。我的身体像是死了一样，可我却还有思想，我在想，我什么时候才能移动我的身体，有时候在想，我是不是已经死了，只是在做噩梦。”
　　原筠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他恍惚询问般：“当我不能动时，他会把我身体摆平，让我的双手交叠放在胸口。他会看着我，看我很长时间，然后叫我白鸟，他从不叫我的名字，他叫我白鸟，一遍一遍的叫，镇定剂使我精神也变得涣散，有时候他叫得时间长了，我就会疑惑，我是不是真的叫白鸟？他会把手放在我的脖子上，有时候只是放在上面，有时候往下压，掐住我的脖子，直到看我不能呼吸，才把手松开。最严重的一次，他把我掐昏过去了。”
　　叶翷听着，凄笑般，弯下身体环抱住自己：“他对我做的事，正如对你做的一样。”
　　原筠看向叶翷。
　　“他也叫我白鸟，我不知道白鸟是谁，他只是…一直那么叫，他会扯我的头发，扯着我的头发把我拖来拖去，有时候，他又会跪在我脚边，哀求我，对我说：白鸟，给我讲个故事吧，给我讲个故事吧，你没给我讲故事，我睡不着。如果我不照做，他就打我。”
　　叶翷眼睛里含着泪水，在原筠面前脱掉自己的裙子：“你以为他只对你做这些事吗？你以为我没有承受更多的痛苦吗？看看…”他指着自己身上一个又一个伤疤：“都是他咬出来的，他咬我，你知道吗？这些痕迹，怎么洗也洗不掉，会永远在我身上，永远在我身上，为什么是我，原筠，为什么是我！”
　　“我是双性人，和你一样，可我们都觉得自己是男人不是吗？他竟然为了满足自己那恶心的癖好，他让我留了长头发，还让我穿裙子。”
　　叶翷倒在沙发上痛哭。
　　原筠看着，只是告诉他：“别哭了，母亲听到了，会惩罚你的。”
　　叶翷身体一颤，连忙擦掉自己的眼泪。
　　“你不能走，原筠，你走了我怎么把？”叶翷紧紧抓着原筠的手腕。
　　原筠看着他，告诉他：“我们一块走。”
　　“不…不可能的…”叶翷害怕极了：“母亲会杀了我们的。”
　　“杀了我，我也不会再待在这了。”原筠轻描淡写的轻轻看了一眼叶翷。
　　叶翷似乎受到了鼓舞，忽然眼睛里露出不一样的光彩，凶恶的，饥渴的，像黑色的云里露出的一道闪电，他浑身颤抖起来，脸红的像得了肺病：“或者…我们可以跑，在他们杀了我们之前，我们先杀了他们。”
　　原筠没有对此做出评价。
　　门被敲了敲，母亲的学徒，说母亲在叫他们。
　　叶翷身体一颤，惊恐的看着原筠，而原筠则面无表情。
　　他们一同到了那个屋子，母亲坐在一把装饰豪华的红沙发椅上，她面容安静而美丽，手上的鲜血还没有擦干净。只是看向原筠：“筠筠，你顶撞了叔叔是吗？”
　　原筠看着他，没有任何表情和回应。
　　屋子里只有他们三个人，和一条可怜的，已经被处理完的“鱼”。
　　“去把她的舌头割下来，我特地把头留给你，筠筠。你做错了事，妈妈跟你说过，不要做没礼貌的事，顶撞大人是不对的，去，像以前那样，你做错了，就得受罚。你知道该怎么做，把她的舌头割下来，你放在嘴里含着，我想让你知道，说错话的后果，如果不会说话，就保持沉默。”
　　叶翷感觉到了羞辱，身体颤抖起来。
　　而原筠没有任何反应似的，看着铁床上的那个死去的女孩，不难看出她死得很痛苦。原筠扭过来，用一种平直没有感情的声调说：“不。”
　　母亲看着他：“你说什么？”
　　“我说，不。”原筠冷漠的回望着母亲。
　　桌子上放着一把让原筠割死去女孩舌头的刀子，母亲似乎想去拿那把刀，笑容变得有些扭曲：“你是想躺在这张铁床上吗？”
　　躺在铁床上意味着什么，叶翷再清楚不过，他开始颤抖不停，他甚至想起以前因不服从那个男人，母亲也是这样做的，把死人的舌头割下来，塞进他和原筠的嘴里，从以前就是这样的，他们一人做错了，两个人都要受罚。
　　叶翷还还记得含着别人舌头，死人舌头的感觉，那种血腥味，令人呕吐的翻涌，那种可怕的…
　　一切发生的太快了，恐惧之中，人是会反抗的，当叶翷重新听见自己的呼吸声后，他握着刀，而刀正戳进母亲柔软的腹部。
　　啊…叶翷如释重负的想，你的血…原来也会是红色的啊，妈妈。?


第108章 我怀孕了，妈妈
　　叶翷坐在地上，看着手上的鲜血。
　　母亲捂着腹部，血一股一股像是喷泉里的水往外涌着。她的脸颊变得如白色的纸，慢慢失去颜色，她是魔女，是媒体口中的魔女。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犯。警方到现在甚至连她的影子都没有抓到。一想到这，她就十分快意。
　　她有两个孩子。
　　她让一个外姓的男人，她所嫁却并不爱的男人，去触摸，触碰他的两个孩子，正如她母亲以前对她做的事一样，冷眼旁观。
　　一切都要谢幕了，她对死亡着迷，对恐惧，尖叫，迷一样的色彩感兴趣，就像织成一张彩色的网，红色总是最鲜艳，蜘蛛的网，线却如同刀般锋利，稍稍触碰，鲜血就缓慢的滴下。
　　她就要死了，她闻到了死亡的味道，这一次，是她自己的。可她仍没有任何感觉，疼痛…更像是一种烟雾，对一支香烟的感情，厌烦而又依赖，最后变得笨重，痴呆的把身体，两个肺脏一点点涂黑，这就是死亡，不知不觉。
　　她看到她的两个孩子，大的坐在地上在哭，小的站在那，在打量，如同他们小时候还在婴儿床里，她短暂的想起他们的父亲，一个曾被她称呼为继父的男人，但很快她就不再想了，她的思绪又回到两个孩子身上。
　　她从没体会过爱的感情。
　　没拥有过，也没被给予过，她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吗？是的，她很漂亮，十个男人遇见她，有九个都会痴迷上她，妄图想抓住她，把她困在自己手心里，却反被她一点点肢解。
　　她对杀人，折磨，习以为常，因为生活就是对她这么做的，她喜欢而且感恩。
　　她有两个孩子，弥留之际，她没什么情感触动，唯一有的只是审视，她没有犯错，大的那个不像她，小的…小的才和她很像，没有感情。
　　可是最近不了，她感觉到了，她的小儿子背叛了她，那种味道很奇妙，像糖霜，饼干上的糖霜，太甜了，很腻，以至于她吃到嘴里觉得是苦的，她可能老了，变得迟钝了，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明白过来，那种味道，叫做|爱。
　　爱。
　　有人爱他，爱着小儿子。
　　多可笑啊…魔女发自内心笑出来，她的嘴中流出鲜血，眼部变得湿润，她望着原筠，她的小儿子。
　　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像我们这样的人，是被抛弃的，注定被抛弃的，在你这还有天真的年纪…你不会懂得，爱是多么薄弱，就像一块饼干，咬下去，就只剩半块了。原筠，你是我的儿子，你身上流着我的血。
　　这意味着，你永远不会干净。
　　会有人爱阳光下的东西，比如你的美貌，原筠。可他永远不会爱你的心，你那肮脏，疲惫，饱受折磨的灵魂。
　　我也曾试过…爱过…魔女顿住了，她想起了什么，正是她一直想忘记的。她把自己曾毫无保留的献给一个人，可是结果不好。
　　原筠，你的结果会好吗？
　　会有人那么爱你吗，透过你的灵魂，毫无保留的爱你吗？
　　“筠筠…怎么办？”叶翷哭着对原筠说：“我杀了母亲…”
　　“她还活着。”原筠没什么感情的回答，坐在另一边的沙发椅上。
　　叶翷忘记了流泪，而泪水还在他的脸上没有干，他长着和原筠一模一样的脸，却永远能让真正有眼睛的人，一眼看出他们的区别。
　　“怎么办？”叶翷呆呆的问：“怎么办…？”
　　一只手抚上叶翷的脸，叶翷回头发现是母亲，将死的母亲，手还是那么柔软，她是被他杀死的。叶翷被这想法惊得身体僵硬，他愣着，母亲却对他说：
　　“我原谅你。”
　　叶翷不敢置信。
　　原筠却皱了眉，他站起身：“出去！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叶翷对原筠的依赖比母亲的强，当即就爬起来，望着原筠，又回头看了一眼母亲。
　　就在这时，母亲说:
　　“原筠，你永远比不上白鸟。”
　　叶翷瞪大眼睛，迟滞的望着母亲：“你…在说什么…”
　　“你会是白鸟。”母亲下了决定，慢慢笑了：“你会是白鸟，而原筠，你这辈子，都脱离不了白鸟。”
　　“白鸟…”原筠嗤笑：“这里没有人叫白鸟，白鸟是不存在的，是那个男人幻想出来的人。”
　　“别这么快下结论，孩子。”魔女口中流着血，却有些开心：“有些噩梦，会伴随你一生。”
　　“叶翷，我可怜的孩子，杀了我，你才真是一无所有。”魔女笑了笑：“你以为原筠会爱你？他不，他不爱任何人，他跟我一样，和我最像，我们是没有情感的，但现在有人爱上了你的弟弟，他改变了原筠，他会打动他，然后带走他，从你身边永永远远的带走他。”
　　“不！！”叶翷哭着喊了一声，他抓住原筠的手：“不…你不会离开我的是不是？”
　　“出去等着。”原筠没有看他。
　　魔女继续说：“等我死了，你弟弟走了，你要去哪呢？”
　　叶翷止不住的颤抖。
　　“我告诉你，你会去哪，叶翷，你天性懦弱，不如你弟弟坚强，你会回到从小侵|犯你的男人身边，你会听他的话的，叶翷，你会听他的话，变成白鸟。”
　　“白鸟就跟魔女一样，一旦你有了苦难给你的名字，你就会彻底改变了，我们这样的人，注定会下地狱，魔女是恶魔，那她生下的两个孩子是什么呢，是怪物啊…”魔女笑起来。
　　叶翷已经变了脸色。
　　原筠抓住他的手：“别怕，我会保护你的，你先出去。”
　　叶翷的眼睛里又有了光彩，点点头，走出去把门关上。
　　屋子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魔女笑起来。
　　“笑什么？”原筠蹲在地上，望着魔女的脸。
　　他从这张脸上继承了眼睛，和嘴唇的形状。
　　魔女微笑着说：“你知道为什么他们叫我魔女吗？”
　　“因为你很会洗脑，你给这些人吃|精神药物，不断的下精神暗示。”
　　“错了，筠筠。我可怜的原筠…”魔女伸出手，最后一次触摸原筠的脸：“因为我能洞悉人心里的恐惧，恐惧是最好塑造的东西，人心里的恐惧加以引导，就会变成怪物。”
　　“要我说，那些人只是寂寞。”原筠任由魔女抚摸他的脸：“寂寞太久，脑子不再清醒了，才会听从你的话。”
　　“又错了，人心里都有恶鬼，一旦放出来，就关不回去了。”
　　魔女的手垂下去：“你刚才，就放出了叶翷心中的鬼，你答应会保护他，这个世界上，我们只能保护自己。”
　　“你说这些，是为什么？”
　　“是一种过来人的经验。叶翷会回到他身边，变成白鸟，而你，原筠，你会一生为白鸟付出代价，要保护一个人，你得有些觉悟为他牺牲一切。”
　　“你觉得你什么都知道，妈妈？”原筠在魔女耳边说。
　　“是的，儿子。”
　　原筠在魔女耳边小声说：
　　“我怀孕了。”
　　魔女最后一次睁开眼睛，看着原筠的脸，这个世界，变得像珠光般迷蒙，她死去了，眼睛还睁开着。
　　原筠看了她一会，用手把她的眼睛合上。
　　看来，你也不是什么都知道。妈妈。?


第109章 点亮与熄灭
　　“筠筠…”叶翷不敢信般的盯着原筠沾满血的双手。
　　原筠并不在意的抽了几张纸巾擦着手指，并细致的擦了指甲的缝隙。他抬头扫了一眼叶翷，有些冷淡，漠不关心：“我砍下了妈妈的头。”
　　叶翷往后退了几步，跌倒在身后的沙发上，双眼充满泪水，呆呆的望着原筠。
　　原筠却厌烦叶翷眼中的泪水，像是会刺痛他般让他觉得厌烦。他把弄脏了纸巾扔进垃圾桶，发出点声响，原筠听见自己的声音，冷漠的无动于衷：“母亲死了…”他不知道为什么有点想强调是叶翷杀了母亲，就好像小孩打碎了盘子怕承担责任。原筠嘴角露出点古怪的微笑。
　　“别哭哭啼啼的了。”原筠说：“我们得解决，得处理。”他清了清自己的嗓子：“得处理…”他说了两遍，提醒自己般醒悟过来，又变得麻木不仁：“妈妈的信徒，还有上边的人，我砍下母亲的头是为了震慑她的信徒，他们虽然崇拜母亲，但精神变态是没有感情的，没有人会因为魔女的死去而掉眼泪的…”
　　原筠看着叶翷的眼泪，微微歪头，如同嗤笑般把嘴角微微向上，又像是把嘴角平直的拉长。他眼睛冷漠的像塞进玩具眼窝里的黑玻璃珠子，没有感情：“现在只能这样做了，我猜想，上边的人会找人来杀掉杀了妈妈的人…”
　　叶翷呆呆的看着原筠，像丧失了语言能力。
　　原筠走过去，蹲下来捧住叶翷的脸，他直直望着叶翷的眼睛，看着这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原筠甚至有一瞬间觉得自己是在和…自己说话：“听好了，你没有杀死母亲，你和我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们只需要打给高祥…”
　　叶翷总算反应过来一些，眼睛也有了光彩：“高祥…母亲的联络人？”
　　“是。”原筠直直盯着叶翷，手捧住叶翷的脸，叶翷却觉得原筠仿佛掐住他脖子般用力，让他无法呼吸。
　　“头，我砍下来了。”原筠告诉叶翷：“你和我，我们两个人分尸，除了头，剩下的身体部分不能让人找到。只有头，他们发现不了母亲真正的死因是什么。只有头…母亲的信徒会短时间被震慑住，没有人会想到是我们做的。而组织的人，即使怀疑，但我想，他们应该会往别的上面猜，叶翷，听我说，做完这一切，我们就逃，改名换姓，做什么都好…我们逃跑…”
　　“逃…？”叶翷看着原筠，看着这间四四方方的屋子，原筠衣服上和自己身上残留的血迹。忽然意识到自己所处的空间是多么逼仄，而他又陷入无处可去的囹圄。
　　“逃得远远的，然后活下去。”
　　叶翷看着原筠，仿佛原筠能给他勇气一般：“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吧？”
　　原筠眯眼看他，然后握住叶翷的手：“我们是双胞胎，我会保护你的，不管发生什么。”
　　叶翷喜极而泣般的重重点头。
　　直到很多年后，叶翷还能记得当时自己的心情。
　　最可怕的是，他希望寄予着他们的未来，而原筠想的却是如何从他身边离开。
　　也许没有原筠的承诺，叶翷想，自己不会那么恨他。
　　他们两个是一样的，都想得太简单了，他们只学过，得到过残暴，血腥，和恨。从没得到过爱的人，怎么去爱彼此，爱他人呢？
　　闷热的房屋，已经有苍蝇的嗡嗡声了，一切比叶翷想象的容易，从什么时候起，他和原筠，已经习惯了，做熟了这样的事。用什么样的刀，更容易切开肉，大腿的骨头要用斧头砍开，因为经验，他们可以默不作声，只是沉默，安静的去做。
　　两个黑色的大塑料袋，他们连工具都不需要买。
　　只是往里面装而已。
　　往里装人体器官，人体部分，这些…曾是他们的母亲。
　　电话声响起的时候，原筠仿佛梦中惊醒般，他有些慌张的脱下手套，拿着手机接听，没有避开叶翷，这样叶翷感觉到安心，他们亲密无间。
　　但很快，一种胃里恶心的感觉逐渐涌到胸口。
　　“我能在干什么呀？”
　　叶翷从没听过原筠这种语气，那么甜蜜…充斥着虚伪，狡诈的欺瞒，他就像猎人，用糖果，奶油做出层层陷阱。
　　原筠的表情也在变，一点点变得鲜活，就好像…母亲曾给他们看到的…蝴蝶破茧。
　　叶翷想要吐了。
　　在这个房间里，血腥，恶心，充斥着人类黑暗的地方，袋子里是被他们分尸掉的母亲。原筠却仿佛在咖啡厅，鲜花店。他是那么平常，正常，正常的享受着阳光沐浴。
　　而叶翷，叶翷还是那只肉虫，他就像蛆一样，暗无天日的躲在角落。
　　他听原筠打电话，第一次听到了那个名字：
　　林秋笙。
　　“我就要吃鸭舌！”原筠笑起来，眼睛弯弯的，若无其事的撒娇：“你去买，排队几个小时算什么？我就要看电影吃鸭舌，你不给我买？”
　　电话里的人就笑，宠溺而温柔：“好，我去买。筠筠…我快发工资了，你想吃什么？还是有想要的东西？算了，我带你去吃火锅？上次你说还行的那家。还是去吃海鲜自助？吃完东西，我再买件毛衣给你好不好？”
　　“我不要毛衣…”原筠低声笑了一下：“你怎么这么喜欢给我买毛衣？你都给我了七件了。”
　　“秋天了，我怕你冷，你总穿得太薄。”林秋笙打电话笑了：“那算了，你想要什么我买给你。”
　　“我想要什么你都给我？”原筠故意般的把声音变得娇俏一点。
　　林秋笙听了就笑：“什么都给你。”
　　原筠听到后，表情顿了一下。慢慢融化般…轻轻笑了一下：“你对我这么好，是因为什么，因为爱我？”
　　“嗯，因为爱你。”
　　“只爱我？”
　　“只爱你。”
　　“世界上最爱我？”
　　“对，世界上最爱你。”
　　叶翷听到这些话，又看向原筠。
　　原筠的神情，表情，他的身体内好像有什么被点亮了。
　　而叶翷，他清楚得，打了个冷颤。他知道…他最后一点光，就在刚刚被熄灭了。?


第110章 户口本
　　等拿着那黑色的铁钳子，面前赫然张开血盆大嘴，咬食又重新退回水里。叶翷才惊出了一身冷汗，他转头见原筠没什么表情，把黑色塑料袋里的碎肉一块块扔给鳄鱼吃。
　　这是母亲的产业，鳄鱼养殖场，有好几个相似的地方。
　　满意的作品就摆放在外，让世人皆知。至于不满意的，常常是交给原筠和叶翷去做，就像今天到鳄鱼养殖场一样。毁得很干净。
　　“筠筠…”
　　都弄完了，叶翷已经洗完了澡。他擦着头发上的水珠，看浴室里隔着帘子的原筠，暖黄灯光下在白色浴帘勾出了一个身影，叶翷看着，顿了顿，问他：“你怕不怕？我有一些怕。母亲的联系人说要见我们。”
　　“不是明天见么。”原筠淡淡说了一句，关上水，拉开浴帘。他并不与叶翷忌讳，没有穿衣物，赤脚出了浴缸，叶翷心又顿了顿，半响，才听见吹风机的声音，他往屋外看，只看到细细的腰和圆润的臀。
　　也许是双性人，从背后看，他们都不太像男性。可又不是女人…
　　叶翷把眼睛低下去，看自己的拖鞋：“明天见，就不用害怕了吗？”许是声音太小，原筠没听见，或是听见了，厌烦安慰他，懒得回答。
　　“我出去一趟，晚上回来。”原筠说，他对着化妆镜看了看自己。他在叶翷的屋子，叶翷来到这是被当女孩养的，屋子的东西很全。
　　去哪…？叶翷想问，话又哽住了。
　　原筠找了一件粉色的衬衫，外头套了一件蓝色格子的大衣。叶翷看着他穿，心想，也只有原筠能穿得出样子来，别人穿上可能像跳大神。
　　“你有唇膏吗？最好带颜色的。”原筠对着化妆镜看自己：“有吗？”
　　叶翷点头：“有，在抽屉里。”
　　“用一下。”原筠说了一声拉开抽屉，拿出个白色的小长管，转身：“这个？”
　　叶翷点点头。
　　“谢了。”原筠笑，往嘴唇上淡淡的涂了一层。
　　“你抹这个干什么？”叶翷抱着沙发上的抱枕，坐在斜角，望着原筠。
　　“我要见未来老公，得注意形象。”原筠笑，双眼亮亮的，他从镜子里望着叶翷，叶翷也从镜子里看着他。原筠又说：“叶翷，我打算结婚了。”
　　叶翷怔怔的，想笑一下，但是笑不出来。他还是笑了一下，眼睛却酸了。
　　原筠转身，手摸着腹部，微微歪头，有些迷惑，又有些开心，他俏皮的对叶翷眨了一下眼睛，说：“我怀孕了。”
　　叶翷把怀里的抱枕捏得变了形，他听见自己的声音：“怀孕？”
　　“嗯。”原筠回答。
　　“你不是说…”叶翷嗓子突然变得很痛，他说不出话来。等了一会，他发现自己脑子里一片空白，可他还是问：“你不是说我们是男人，男人怀孕的话不是怪物吗。这些不都是你说的吗？”叶翷越说越急。
　　原筠却只是一笑，他坐在化妆镜的椅子前面。翘着腿，托着侧脸：“不知道啊。”他说：“就是和他做了几次爱，然后肚子就有了个小娃娃。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过林秋笙说…”
　　叶翷看原筠，看原筠态度那么平常，而又轻松的说：“林秋笙说这是上天给他的礼物，他那么高兴，我也觉得有一点高兴。”
　　叶翷捏着抱枕的手慢慢放松下来，他听见自己说：“那或许是件好事…”他看着原筠身后的镜子，身后镜子里他的脸，就像漩涡一样慢慢扭曲，只留下红色的嘴唇。他开始听不清原筠说了什么，他看着镜子里，一道黑，一道黄还有白，他分辨了很久，才忽然明白黑色的是他留长的发。
　　他想起来了，那双手落在他的肩膀上，嘴唇贴到他的耳朵上，对着他，也对着他们身前的那面镜子，他说：“以后你就留长发。”
　　等他完事以后。
　　叶翷花了很长时间，才能活动自己的四肢，他不敢开灯，躲到床底下。有好几次，他特意去看原筠去了那个男人的屋子里，他以为会发生同样的事，可是没有，男人只是叫原筠吃那块芝士蛋糕，然后抚摸他的膝盖，就让他回去睡觉。
　　叶翷却呆呆的回屋，躲到床底下。
　　之后又陆陆续续，有新的小孩被送进来了。这是男人和魔女的交易，魔女对孩子其实不是特别感兴趣，她认为缺乏美感。于是这些孩子被送给了男人，和原筠一样，这些孩子也只是吃了男人给的食物，偶尔有几个会被咬几口，可是剩下的，就什么都没有了。
　　只有他，叶翷想，只有他。
　　为什么，那为什么是他？为什么不可以是原筠，是任何人…
　　那种感觉叶翷还记得，和现在很像，原筠还在笑着对他讲话。
　　而叶翷，只是突然觉得那么讨厌。
　　原筠出去会见他的情人，叶翷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心理，他偷偷跟着去了。
　　他们在电影院门口见面。
　　他第一次见到那个叫林秋笙的人。
　　林秋笙见到原筠的第一面，是解下自己的围巾，围到原筠的脖子上。原筠只是睁着那对亮晶晶的眼睛，像宝石的眼睛。笑起来，他把额头抵在林秋笙的胸口，轻轻蹭了一下。
　　林秋笙吻了吻原筠的头发。
　　“我能吃个冰激凌吗？”
　　“不能。”林秋笙把原筠的手放进自己的大衣口袋里，两个人握着手，林秋笙在原筠的侧脸吻了一下：“今天画画了？有趣吗？”
　　原筠就笑，在冷天里他呼出一口白气，半真半假的笑着说：“没画画。我去分尸喂鳄鱼啦！”
　　林秋笙蹙眉，却笑。用手刮了下原筠的鼻子：“别胡说。”
　　“警察叔叔，你要逮捕我嘛？”
　　林秋笙把原筠整个人圈在怀里，对他说：“逮捕你，让你给我生个小原筠。”
　　原筠笑出声：“万一是个女孩呢。”
　　林秋笙吻原筠的侧脸，鼻尖，嘴唇：“女孩就更好了，要是像你，那简直是天上的星星掉在我的手掌心了。我真幸福，筠筠，我迫不及待和你去领证了，我们明天去好吗？”
　　“明天不行。”原筠笑：“我有约了。不过后天行，我愿意把名字写到你的户口本上。”
　　林秋笙受不了似的，低头吻原筠的嘴唇，他那么温柔，又那么兴奋，好像真在吻掉到自己面前的一颗星星。?


第111章 我好想你
　　“原筠。”
　　在他不太细致，稍显粗略的打量了一番原筠。原筠穿着一件淡红色，像是大红玫瑰晕染出来的丝绸衬衣。
　　很称原筠，白皙孩子般娇嫩的皮肤。高祥想。
　　“坐吧，一家人。”高祥习惯的笑笑，略小的办公室，有一扇窗，还放着监狱般的栏杆。从栏杆处看，外边的世界别分成一块，一块的。
　　原筠看起来还像个有些腼腆的孩子，眼睛很大，有时候看起来却像闭着眼，黑长的睫毛轻颤时，显得眼窝淡淡的黑。
　　“你长得，很像你的母亲。”高祥若有所思，坐在牛皮的沙发上。抽起了电子烟。
　　原筠听了，只是笑了笑。把手放在膝头，那手指纤细而长，也很白。
　　“说说看。”高祥笑了一下。
　　原筠有点紧张的抿了下嘴唇，有点像羔羊警惕的舔了舔地上的水。他的目光轻柔的打在高祥脸上，温驯却并不献媚的，柔顺的就如同衣服底下包裹的身体。
　　呵……杀人犯的儿子么。
　　高祥想。
　　“组织是有意培养你的。”
　　原筠听到后，睫毛轻轻颤了一下。胆小怕事的模样，只是弯了弯嘴角，眼睛里却露出不知所措。
　　“你母亲的死，节哀。”
　　原筠笑了一下，幅度不大。很快，他的手又放在膝盖头上，轻轻来回抚摸着，低着透，没有说什么。
　　高祥略微有一点不耐。
　　很快，原筠有些磕巴的声音响起来：“我……我要怎么做呢？”
　　屋子里没有开灯，逼仄的空间无限的缩小版般，在高祥的眼球里慢慢凹凸展现起来。他看着原筠，看着这个年纪不大的年轻人。
　　“你还有个姐姐是吧。”高祥把电子烟握在双手中，低头吸了一口。
　　原筠目光稍微动了动。
　　“叫什么，哦…”高祥沉思般，把嘴中的烟雾慢慢吐出来，朝原筠笑了一下：“叶翷是不是？和你是双胞胎？”
　　窗外响起噼里声，是一阵疾风暴雨打在窗户上。
　　原筠用余光窥见了窗外的天色，不是黑暗，而是一种肮脏的颜色，是雾和土色。在这种时候，他就会想起林秋笙，为什么呢？慢慢把手放在腹部上，原筠看着高祥。
　　雷电，是一道光，逼到原筠的眼上，刺得眼睛一阵白。
　　原筠胃里搅成一团，却只是笑笑。
　　“想活下去吗？”高祥问他。
　　屋子里都是电子烟的味道。虚伪和欺骗的味道，比真正的香烟更让人觉得恶心的味道，高祥站起来，走向原筠。
　　“会抽烟吗？”他的目光放在原筠的脸上，又滑到嘴唇上。他吸满了一口烟，喷到原筠脸上，手指抚摸着原筠的侧脸，嘴唇。
　　手往下，摸到了原筠的脖颈。
　　纤细的，让人想起天鹅。一掐，似乎就要断了。
　　“会抽么？”高祥朝他笑，嘴角向两边，很滑稽的向两边扩展。
　　他的手，放到原筠的脖颈上，轻轻的握，像是一种掐握。
　　“我教你？”
　　他靠近，把脸停在原筠的脸边，打量他，然后不怀好意的笑：“十二月，十二月五号。组织给你的时间，杀了叶翷，让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这个人。这样，你就能活下去。”
　　“不然。”他的呼吸喷到原筠的嘴唇上：“你就会死。相信我，你不会想落到组织的手里的，他们会绑住你，在你胳膊上勒上皮筋，你知道为什么吗？”他笑了：“因为要砍掉你的胳膊，接下来，就是你的腿，只剩下头和身体。”
　　“痛不欲生。”高祥在他耳边笑：“到时候，你会知道痛不欲生不只是个词语。”
　　他要吻上原筠。
　　原筠微微低着头，却笑了，桀桀的笑着。
　　似乎是觉得很有趣似的，把一条腿翘到另一条腿上。手托着下巴，笑起来，像是忍俊不禁。
　　高祥皱了眉。
　　原筠站起来，把桌子上的烟灰缸拿起来端详，一双眼睛也跟着笑起来，看起来狡黠的像一只玩毛线的猫儿。他的声调变得甜腻：“琉璃的呀？”
　　高祥蹙眉，把衣服西装下摆往下使劲抻了抻。他厌烦男人跟女人似的说话，叫他恶心。顿时了结了和原筠亲密一番的想法。
　　原筠却不知似的，还在笑：“真漂亮呀。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做：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他把目光转向高祥，微微笑起来：“琉璃的硬度其实要比玻璃高呢。但是…”他把烟灰缸往上一抛又用手接住：“砸人，却不如玻璃好用。”
　　高祥还没反应过来。
　　直接被打中太阳穴，掀翻到原筠刚才坐过的沙发上。
　　原筠又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冷冰冰的笑，用甜腻腻的声音说：“我其实很无所谓的，被人摸也好，调情也无所谓。因为我根本不能懂，一个人为什么要用手在一个人身上摸来摸去。”
　　直到林秋笙，他的手，是带着爱意的。
　　原筠有一瞬间的停顿，像做错事似的，不行，不行！他愤怒的瞪高祥，生气的跺了下脚。
　　突然崩溃的嚷叫来：“啊！！”
　　声音像勺子重重刺过锅的声音，听了，身上就是一激灵。
　　原筠拿着烟灰缸，一边又捂着耳朵，来回踱步：“没事的，没事的，没事的…”林秋笙什么也不知道，我还是他的那个筠筠。对了，他什么也不知道，他不知道。原筠蹲下来，咬起手指甲。
　　他不知道，我什么都没做过，在他眼里，我是个看血腥电影都不敢看的人。
　　原筠又笑起来，眼泪在眼眶里。
　　他笑起来。
　　笑起来。
　　又慢慢站起来，转身。
　　目光一点，一点，染上红色，眼泪却始终流不下来。
　　他走到满头是血的高祥面前，高祥虚弱的睁着眼睛望着他：“你活不了…我会告诉组织…”
　　原筠又感到了愤怒，揪心的，撕心裂肺的。他把高祥的手按在沙发上，用烟灰缸把高祥的手指一根一根砸断。
　　他举起烟灰缸，直到琉璃的烟灰缸再砸下来的时候碎掉了。
　　原筠想起林秋笙。
　　林秋笙戴着一条红色羊绒围巾，那天下雪了，他微微侧脸，抬头，眼睛温柔而又安静的望着落下来的雪花时的场景。
　　那天下雪了，那天下雪了…
　　原筠笑出来，他捂着脑袋，大笑出声，疯狂的大喊：“下雪啦！下雪啦！！！！！”他那么笑，很快就喘不过气了，心口一阵扭曲的颜色，他趴在地上，失声痛哭，逐渐变成呜咽。
　　林秋笙，那天下雪了。我好想你。?


第112章 水龙头
　　坏了。
　　林秋笙着实忙着修了一阵，刚开始谁也没发现漏水。
　　直到昨天晚上原筠一脚将他踹醒。
　　林秋笙正睡得迷迷糊糊，猛得被踹了一脚。脑子还没反应，身体却快速的将面前人的胳膊朝背后折过去。
　　原筠痛呼一声。
　　林秋笙完全是吓醒了，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他刚刚折了一个画家的手……
　　林秋笙对绘画或艺术全然没有品味，也不多关注。在他看来，原筠就是在世梵高，因为所有画家里，林秋笙只知道梵高和原筠，或，原筠和梵高。
　　林秋笙忙过去查看。
　　原筠冷冷的看着他，巴掌大的脸，精致的可爱可怜。睫毛很长，簌簌得抖着。
　　林秋笙猜到原筠大概气得不行，只不过不肯明说。
　　果不其然，原筠从床上坐起来，一言不发，脸上神情全无，像雪捏出来的娃娃。
　　林秋笙忙握住原筠的手：“筠筠，弄痛你了？”
　　原筠冷眼看他，微抬着一点下巴，冷了林秋笙足够的时间，才略微矜持的点了一下头。
　　林秋笙颇有错觉，仿佛自己应该领旨谢恩。
　　他解释：“你突然踹我，我吓了一跳。你不要在我睡着的时候……”
　　原筠越听脸色越难看。
　　林秋笙赶紧不说了，哄着原筠说话：“怎么了，做噩梦了。还是怎么了……”
　　原筠看了他好一会，直把人心里看得发毛。
　　半响，他说：“睡不着。”
　　声音听着很可人怜。却是低声有些发哑的。
　　林秋笙满心满眼全是原筠，只拉着原筠的手：“做噩梦了？”
　　原筠微低着点头，侧着脸，洁白的肤，如用石膏雕刻出来的像。许愿天使般的沉寂肃穆，眸中还有一丝哀怜，淡淡的不易让人察觉。
　　“滴水的声音，太吵了。”
　　林秋笙以为他又幻听了，自己也耐下心听了一会，发现还真不是。他站起来穿上衣服，和原筠说话现在都不敢太大声，只温柔细语，款款的讲：“好像是有，你耳朵太灵。应该是哪漏水了。”
　　原筠直勾勾的望着他，不知在思索什么，眼下淡淡青黑色略微显得有些憔悴。
　　林秋笙伸手摸了一把他微卷的发，跟他说：“睡吧，我去看看。”
　　原筠没说好还是不好。只是林秋笙走了，他也跟着林秋笙身后。
　　林秋笙知道原筠的脾气，也不劝阻。往水声那去，是洗手间水龙头的水管有点坏，往外嘀嗒着漏水。
　　林秋笙也没修过，缺乏经验。只拿两块干毛巾先堆堵着。
　　说：“应该是管道坏了，我去买个新的换了。”
　　“明天再去。”原筠拉住林秋笙的衣袖，睫毛轻眨，眼里是笼盖不住的疲倦。
　　林秋笙想现在半夜估计也买不到，漏水的地方暂时堵着也没什么事。他跟原筠说：“好。你先去睡吧，我把水阀先关了。”
　　原筠嗯了一声。
　　等林秋笙都弄完，发现原筠正在沙发上坐着。
　　林秋笙走过去摸了摸原筠的脸。
　　原筠说：“我想喝酒。”
　　林秋笙心里叹气，告诉他：“医生不是说了，不能喝。”
　　原筠像听不见似的，眼睛眨也不眨，直勾勾的盯着眼前墙上的钟表，一时间钟表像一块融化了的奶油蛋糕，像是要把他淹没似的的。
　　“……给你煮个西红柿鸡蛋面好不好。”
　　林秋笙的声音好像是从山谷传来的，飘荡着，也回荡着，一个字一个字的跳过来。原筠听了好一会，才发觉林秋笙是在喝自己说话。
　　他停了下来。
　　原筠愣在原地，停下来什么呢？
　　“我想喝酒，我想喝酒，我想喝酒……”原筠不停顿的连续的在重复这一句话，他胃部绞痛，像吞咽下了石子无法消化，混合着血肉一点点消磨着他。
　　他终于停下来。
　　原筠这才发现，原来刚才到现在他一直在重复这一句话。
　　他停下来，看着林秋笙：“我饿了。”
　　林秋笙温柔的望着他，用全天底下最含爱意的眼眸凝望着他。原筠看着林秋笙，就像与星河对望。
　　林秋笙从背后搂了原筠一下，随后松开捏了捏原筠的肩膀：“西红柿鸡蛋打卤面，要不要吃？”
　　原筠点了一下头，实际上他现在胃疼的要死，只不过他的忍痛能力实在是练了出来。
　　几乎没有一天，是哪里不难受的。
　　真想一枪……不，不能那么想，他还有林秋笙，林秋笙需要他。
　　林秋笙去厨房煮面了，冰箱里总备着手擀面。炒了西红鸡蛋，很简单，也很快。
　　他端到沙发那。
　　原筠拒绝自己吃，把脸歪到一边。
　　林秋笙笑了，喂给原筠。
　　原筠吃了一会，接过筷子几乎是一根一根的挑着面，很慢的吃起来。
　　吃了有半碗，林秋笙觉得浪费，把剩下的吃掉了。
　　他跟原筠笑：“我非得长胖不可。”
　　原筠罕见的露出一点微笑，脸颊旁陷进去一个柔软的小酒窝，甜甜的。
　　林秋笙看着，心里有些难过。
　　总算是把原筠哄睡着以后。林秋笙也慢慢睡过去。
　　他总是临睡前，想起过去。
　　原筠被捅的每一刀，都像捅进了他自己的身体，甚至更痛，更无法言语。
　　现在还不能想起来，太痛了，太痛了……
　　敢相信吗，从那会到现在已经过了六年。
　　林秋笙却仍觉得自己被困在里面。
　　他只是……现在不敢去想，也不敢回忆。
　　七点半的时候，林秋笙就醒了，即使现在不去上班，也有了生物钟，七点半总是醒。
　　原筠这个时候睡得正好，要睡到十点多。
　　林秋笙轻声，怕吵到他。切了一块面包自己吃了。就去解决坏了的水龙头还有管道。
　　水龙头是真正坏了，漏水的管道也需要换新的。
　　林秋笙打算去买个新的，却发现原筠醒了。
　　如同一个住在这里很久的白色幽灵，穿着一件淡粉色的睡裙。阳光打在他身上，几乎穿过去，把他照得透明，像是这具身体里的血液逐渐褪色，如玫瑰被冰雪冻住。
　　原筠淡淡的看着他，却不太友好，似乎又变得有些偏执，他问：“你去哪。”
　　林秋笙顿了一下，说：“水管坏了，我去买新的，筠筠。”
　　原筠忽然发怒，一脚踹翻了身边的衣架，像暴怒的狮子那样砸了身边所有能砸的东西：“我不许你出去！不许！！”
　　林秋笙把外套又脱下来，安抚他：“我不去，我不去了。”?


第113章 恨与身体
　　原筠缩在沙发上，手里有一把药片，用手指一片片的拨弄着。眼睛却在往林秋笙那边的方向看。
　　林秋笙正和物业的人讨论修水管的事。
　　负责他们这片区域的经理换了一个挺漂亮的，混血女经理。性格也很好，说话幽默，很容易让人接受她说的话。
　　林秋笙同意了换管道，但水龙头他拒绝从物业这买，因为和他们的装修不搭。
　　临走前，女经理给了林秋笙一张名片：“有任何需要，联系我。”
　　等物业的人走后。
　　原筠终于把他那一把药，搓成了粉灰，只有阿立哌唑还剩下小半块，依稀能看出药片的形状，剩下的都已混在一起。像一把骨灰。
　　林秋笙端给原筠一杯橙汁，望着原筠：“筠筠。”
　　原筠不耐，而又疲惫的缩在沙发上，闻言像受到刺丨激的含羞草，愈发要把自己关起来。
　　林秋笙再次叫了他的名字：“原筠。”
　　原筠有一百个不耐，真心的。还是把手上的粉末倒进嘴里，苦得苦，涩得涩，一个人吃这么多药，再灵活的舌头也尝不出是什么味道了。
　　只是喝进去，还是干呕，觉得反胃。
　　原筠连忙接过橙子，往嘴里灌进去。原本应该新鲜可口的橙汁，在药粉的混合下，好像一块劣制的泡泡糖，黏糊在嗓子里。
　　林秋笙坐在原筠身边，伸手轻轻搂住他。
　　原筠这时候总像只折断羽翼的小鸟，双眼放空，什么都不记得了。一会，他眨眨眼睛，又恍然想起，他还有一天要过活，今天还没活完呢。
　　他又想起一件事。
　　看向林秋笙：“名片呢。”
　　林秋笙说：“什么名片。”
　　“那个眼珠子都快掉进你领子里女人的名片。”
　　林秋笙想了一下，才说：“那个经理的？”他有些好笑，原筠很爱吃醋，嫉妒心也很强，占有欲……那更是不必说的了。
　　把放在名片夹里的名片递给原筠。
　　原筠眯眼，半响红唇微张，舌尖一卷，像一条欲望满满的蛇，不无恶毒的说：“婊丨子。”
　　林秋笙已经习惯，揉揉原筠的头发。
　　原筠拿了助眠的香薰，又拿了个琉璃的茶碗，用手如刮冰激凌一般，挖出香薰里的一块油脂，抹在那张名片上。
　　丢进茶碗里。
　　点燃一根火柴，那瞬间迸发出的火光，贪婪的舔舐，吞噬着茶碗里的油脂。
　　不过片刻，那张名片，那娟丽的名字，白色的纸扭曲成一个女人的形容，前凸丨后翘，却顷刻间被火焰吞灭。
　　原筠止不住的放快了呼吸，心里一霎那涌上的恶毒在窃窃发笑。
　　他恨每一个接近林秋笙的人。
　　他憎恶她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可以用涂了红色指甲的手指撩丨拨自己的头发，理所当然的用苍蝇腿般的睫毛，恶心的眨着去勾引别人的男人。
　　他有时也会憎恶林秋笙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可原筠爱他，也爱那具英俊的身体，没有赘肉的腹部，长期锻炼出来的腹肌，有力的臂膀，原筠都是喜欢的。
　　正如此，他也憎恶，憎恶他自己与世人不同的躯体。
　　多出来的那一部分，让他迷茫的丛林花园。像一条很深的隧道，连接着生命。
　　他那多出来的器官里，曾孕育过一个小小的孩子，小小的鼻子和眼睛，看起来像一条丑陋的鱼。
　　他失去了这个小小孩子。
　　原筠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他是双性人。说实话，原筠都已经不知道双性人是什么了，异于他人的身体，使他既没有普通男性那么明显的身体肌肉，也没有胡须，喉结也并不明显。
　　也不同于女人，没有玲珑的身材曲线。
　　心理上，是的，心理上，他到底觉得自己是个男人。可身体的不同到底让他觉得无助，说到底，还是怪物二字更适合形容他。
　　林秋笙常常夸赞他长得美。
　　而原筠觉得，这种美像一株永远不会开放的玫瑰，永远是含苞待放的。他画了几张画，很多人喜欢，他的外表也受到了关注，常常以宫殿里的美少年来形容他。
　　说他像个忧郁的王子。
　　原筠对这些说法，评价，无动于衷。
　　唯一令人愉快的事，这些画带给了他相当多的财富。
　　他可以圈禁住林秋笙，像喂养一只鸟一样，喂养林秋笙。
　　他知道林秋笙不喜欢，可是他没法控制住自己。
　　到中午了。
　　原筠移出点精神，他跟林秋笙说：“我们出去吧，我想走走。”
　　林秋笙露出点疑惑的神情，还是说好，他找出一件微厚的羊绒大衣，给原筠穿上。
　　原筠直直的望着墙：“我知道，你已经不如以前一样爱我了。你可能恨我，如果不是遇见了我，你现在应该过着你想要的生活，没准已经升到了副局长，有一个为你操持家里家里的妻子，和漂亮可爱的孩子。”
　　林秋笙闻言，停顿下来，然后笑了一声。像是嗤笑，又像是悲伤。他蹲到原筠面前，握住原筠的手。
　　如骑士，对他的国王。
　　“也许吧。”林秋笙吻了一下原筠的手：“可是我知道，筠筠。我永远不会像爱你一样，去爱任何一个人。”
　　“没发生的事，说什么呢，没意思的。”原筠冷漠着，讽刺着不愿相信。
　　林秋笙却拽住原筠想要收回去的手，他郑重，认真：“不论你信不信，我都爱着你，只爱着你，即使我不认识你，心里有一块地方仍留着给你。”
　　原筠愣了一下。
　　林秋笙却不说了，给原筠系好鞋带。就站起来穿大衣了。
　　他背过去，喉咙有些干涩发痒。
　　他永远无法忘记。
　　原筠被捅了好几刀以后，他以为原筠死了，只留下现满地的血。
　　可林秋笙不愿相信。
　　恐怕一旦信了，他也活不下去了。
　　没有办法一个人活下去了。原筠是他生命里的全部了。
　　他发现的日记本…BaN…
　　他知道的始末。
　　不断的寻找着原筠。
　　终于有一天，毫无预兆的。他见到了行走在大街上的原筠。
　　他所爱的人，拥有他心脏的人，生死未卜，却突然出现在街道上。
　　没有来找他。
　　只是毫无预兆的，相遇了。
　　多么残忍啊，筠筠。


第114章 白头到老
　　也不知道是哪一天，只记得那天阳光特别足，金子似的光洒满了地面。亮晶晶的尘灰，黏到人的面颊上，像缓缓流动的泪。
　　林秋笙几乎翻烂了原筠写的那本日记，稚气的字，一刀一刀似的刻在纸上。眼睛也看得酸了，数不清是多少天了。
　　日与夜的区别也不大了。
　　林秋笙癫狂的寻找着原筠，也许是想问一个答案，也许是说服自己相信原筠没有死，也许是因为多年以前。
　　他初见他的第一面，第一眼。
　　他就把一生搭了进去。
　　耗费了无数心血，殚精竭虑，似乎快死在这上面。
　　林秋笙仍不放弃线索，寻找着蛛丝马迹。抬头间，眼睛花了那么一瞬，一个模糊的人影。
　　大街上，人流不停，树叶沙沙作响，却准确的击中林秋笙这颗已经开始腐烂的心。
　　是原筠。
　　林秋笙发了疯似的跑出去，拽住了原筠的手。
　　原筠有一瞬间的惊异，在眼中一闪而过。
　　天空那流动的云霭，仿佛在昏昏欲睡。
　　清癯瘦弱的身体，眼睛也越发缩进去了，像皮裹着骷髅，皮却还是一张美人皮。
　　林秋笙半响说不出一句话来，青筋在太阳穴蠕动着，爬上了额头。汗泪濡湿了满脸，血丝是理不断的线，绕在眼睛里，种满了，就要往外溢了。
　　原筠出乎意料的安静。
　　风一吹就会倒似的。
　　却平稳着，鸟折了翅膀似的，勉强支撑着。
　　林秋笙还是说不出一句话。
　　最后，他领着他，如婴儿似的照顾他。
　　给他脱衣，放进浴缸里，热的水，凉的身体，原筠打了个颤似的。
　　林秋笙却比他更冷似的，一连串的事，穿珠子似的，平滑的在线上走动着，累积着。突兀的断了，断在手里，珠子满地的蹦着。砸出点声响来，像夹生的饭，硌着牙，慢慢磨着，要豁了口子。
　　他不像是在哭，只是发着抖。
　　望着原筠身上那一道一道，毛毛虫似扭曲的疤痕。
　　缝针的人有意的恶毒，横平竖直，左左右右，蜈蚣似的飞着。
　　原筠梦中惊醒般，连忙要拿什么裹住自己，可怜的，像被拔光了羽毛的孔雀。
　　骄傲与美丽，都消失无踪。
　　林秋笙握住他的手，再也忍不住了，倒在原筠的膝盖上放声痛哭。
　　水没有关上。
　　满了，溢了。洒出来，瓷砖光滑的像婴儿的脸蛋。
　　浴室回着音，像私人的山谷，秘密的藏着人的哭声。
　　嗡嗡的，像坏了电器，林秋笙哭着，闷闷的，心碎了，怎么也拼不全了。
　　原筠则一点声音都没有了。无声的，脑子也终于被挖空了。
　　这器官，不大的地方，一下子毁灭性的雪白着。
　　老旧电视机般，飘着雪花，什么也见不到了。
　　原筠用手抚摸着林秋笙的头发，说了一句话：“不用担心，我都解决好了。”
　　再也没说任何的话，空留身体，是一具活着的尸体。
　　无论林秋笙或医生再问什么，再说什么。
　　原筠也没有说一句话。
　　睁着眼，迷茫的望着所有人。
　　医生的诊断，是一纸延长的死亡通知书。
　　从医院往出走，路过别的病房，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哭声，哀恸着，晃动着，却什么都改变不了。
　　林秋笙站住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停住脚步。
　　旁边有人说：“出了车祸，植物人。”指指头：“这儿，已经死了。”
　　“靠呼吸机维持着身体。”
　　“家里人不同意拔，每天钱就像是流水似的花出去，倾家荡产的也不愿意。”
　　林秋笙听着，看着。麻木了。
　　世上的苦难，原不是一件，两件。
　　“唉……”
　　哀。还是唉。
　　谁在叹息。
　　还是最终，所有人世间，都归在这一声叹息里？
　　林秋笙不知道，他疲于奔命，不敢停下。
　　西医，核磁共振，抽血化验。精神科，诊断，住院。
　　精神医生，心理医生，束手无策。
　　到中医，补心丸，平肝解郁汤药，养肾或清肺。
　　五脏六腑恨不得通通拿出来。对症下药。
　　沉沉浮浮，升升降降。
　　一味药，百病解。
　　一年三百天，重复的喝着。
　　就是一命换一命，林秋笙也认了。
　　林秋笙握着原筠的手，说：“若现在医生跟我说，我的心是药引，我也会毫不犹豫抛出来挖给你做药。”
　　“我只求，你跟我说一句话，好不好？”
　　原筠睁着眼睛，无神的，听不见，看不见。
　　林秋笙：“我一点办法好像也没有了。如果非要这样，死，我们一块，好吗。”
　　出乎意料的。
　　原筠对这句话有些反应，他没有看林秋笙，而是莫名其妙的说了一句话。
　　长时间的无言，嗓音听起来很干。
　　他忽的，睫毛抖动了，蝴蝶翅膀似的一动，嘴唇凄白得像新打出来的布。
　　“我们的孩子，出生就死了。”
　　声音没有波动，收音机没有调好般暗哑着。
　　“林啾，不是我们的孩子。”
　　“我很怕。”原筠面无表情的说着，静静撕开心里最痛的一块疤：“你知道，就不会在和我在一起了。”
　　林秋笙低着目光：“我知道，我……从你的那本日记，还有其他线索，查出来了。”
　　原筠没有再说话了。
　　“即使，我们的孩子没能活下去。”林秋笙安慰的抚摸着原筠的手，泪流出来，却笑了，真心的说：“林啾也是我们的小孩啊。”
　　原筠不再说话了。
　　但从那天开始，一切都有所好转。
　　直到两个月半后，林秋笙拿着一大包子药，和原筠出院回了家。
　　原筠卖掉了以前的房产，换了城市，林秋笙辞去工作，给林啾换了学校。
　　重新开始。
　　在一个新的，谁也不认识他们的地方，继续生活。
　　原筠的状态时好时坏，可终究还是愿意跟林秋笙讲话了。
　　林秋笙专心的去爱，专心的去活。
　　世界变得简单，或他变得简单。
　　原筠仍有很多事没告诉他，就是他们两个的小孩，终究也是原筠猜到林秋笙知道了，才会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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