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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放后我成了准法老的独宠
　　作者： Nefertiti
　　简介：
　　三千年前，卡莫西斯迫于赐婚，嫁给了仇人普拉美斯。
　　新婚之夜，他刺杀普拉美斯失败，被法老审判流放边境。
　　流放之路，在他险受凌辱之际，救他于水火之中的竟然是那个被他捅了一刀的倒霉蛋普拉美斯
　　三千年后，卡莫西斯从棺材里醒来，面前是一个长的跟普拉美斯一模一样的男人。
　　大雪之夜，这个名叫齐贤的男人冷冷对他说道：“别想了，你根本不配与她相比。”
　　新年之际，他捏着刚领到的结婚证走出民政局，牵着他的不是别人，正是这段时间被自己反复打脸的齐贤
　　齐贤：老婆，吃炸鸡吗？（痴笑）
　　沙雕情话咸鱼少爷攻×傲娇呆萌埃及公主受
　　雷点警告：攻前世有私生子（剧情需要），现世有前女友。


第1章 拍卖
　　齐贤怀疑自己买到了假货。
　　看着面前棺材里躺着的美人，他陷入了沉默。
　　至于这口棺材是从哪来的，事情还要从一个梦说起。
　　在两周之前，他就频繁做一个梦。
　　在梦里，他看到陌生的异域里黄沙飞扬，有一个蓝色的身影，在漆黑的夜里，金色的篝火旁，扭动着曼妙的身姿。
　　她衣袂翩飞，纤纤玉手捻起，好似飞天的白凰，面纱下她的眼睛恍若银白色的月亮。
　　这和几年前去埃及帝王谷参观的前一晚做的梦一模一样。
　　他觉得大概是平淡的生活有什么转机要出现了，命运指引着他去迈步追寻。
　　怎么说呢，这种被命运支配的感觉从他大学毕业那会儿就开始了，毕业旅行鬼使神差地选择了埃及，从此那种无法逃脱命运的指尖的感觉就开始出现了。
　　身处在那个地方，站在黄沙之上，头顶着炽热的太阳，面朝巍峨的神殿，有时候真的会给人一种被太阳神照拂了的错觉。
　　一个在神庙里工作的小伙子对他说：“你上辈子也许是一个埃及人，饮下尼罗河之水，灵魂无论在何处，终有一天会回到这里。”
　　那时他只把这句话当作小伙子向他索要小费的虚假占卜，但是渐渐的，他就察觉出来了异样，一些和埃及相关的字眼时常会有意无意地出现在他的生活之中，像是有一条看不见的线，无形中牵引着他。
　　在看到拍卖会清单的时候，那张埃及的木棺的照片如同一道闪电击打在他的心头，他坚信自己曾在哪里见过它。
　　合上清单，他辗转反则，最后还是决定筹备好资金，过来放手一搏。
　　即使这样东西他完全不需要，价格也过于昂贵，保养更是极费心思的事，他也想要追随自己的直觉，也追随“命运”。
　　晚上的卖品有瓷器、油画、玉件、还有一些名家制作的有趣摆件，但它们会出现在这里，就足以说明它们都不像表面所描述的那么简单。
　　卖家并不会告诉你，这样东西转手过好几个买家，并且个个都不得善终，运气最好的一个也半身不遂。
　　每一件拍品被拍下时，周围都会响起一阵雷鸣般的掌声，最后竞争的几个人，一个说恭喜，一个说承让，一个说阔气，这些客套话没有什么营养。
　　大概到十点的时候，众人翘首以盼的下半场终于开始了。
　　如果说上半场那是地上宫廷里的器物摆件，那么，下半场就是古墓里的陪葬品或者受到诅咒的器物，虽然这些东西的象征都不太好，但是总有人会抱着猎奇心态去购买。
　　为了烘托气氛，整个会场的灯光风格变了，舒缓的音乐陡然也变得诡谲，连投影幕上的背景也换上了暗沉的色彩，四周安静下来。
　　工作人员把舞台正中央的小桌移走，司仪轻咳一声：“下半场开始，第十一件拍卖品，拉美西斯一世王后的木棺椁，被葬于王后谷，最近几年被盗墓贼掘出，在我们的主办方先生及时制止下棺椁才没有被打开，完整地在这里拍卖。至于里面是否还有木乃伊，有多少陪葬品，我们并没有打开，也没有用x光扫描过，这是尊重买家。同时也请您考虑清楚，里面有什么，我们一概不负责，如果是空的，也与我们拍卖行无关。”
　　司仪退开一步，只看到她身旁不远处，舞台的一处竟然升了起来，变成为了一个平台，原来是一处活动的机关，上面放着的正是那口木棺。
　　即使经过了千年，宝石磨成粉制成的颜料依然鲜艳非常，木棺的色泽也油光发亮。如果不是棺底的土渍，恐怕说是新葬下去的也会有人相信。
　　三千三百多年的光阴，时光仿佛停滞在这棺椁之上。
　　齐贤坐直了身子，一改之前的懒散模样，如鹰隼般的双眼里射出了凌厉的光芒，他握紧了手中的牌子。
　　不仅是他，周围一些前半场都在悠悠喝茶的人此时也认真起来，表情和他相差无几。
　　“起拍价1千万，最低加价10万一次。拍卖开始。”
　　齐贤并不一开始就忙着加价，他在等，东西他是一定要带走的，钱，能少花一点是一点。
　　周围的人也有许多是冲着口棺材来的，价格一路走高，逐渐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
　　出价最高的是一个老富商，他摸着斑白的胡子，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每当司仪在说第一次的时候，他就笑眯眯地要站起来，可是齐贤掐着点举牌，价格又上去了。
　　一连几次，老富商的笑终于挂不住了：“后生，你这是做什么呦，尊敬长辈懂不懂啊，再说，你年纪轻轻的，要这东西做什么？”
　　“直觉，我要定了。”齐贤也没回头，两人较起劲来，谁也不让谁，价格一直在蹭蹭往上涨。
　　“这个男人是谁？怎么年纪轻轻，就出手这么阔绰？”
　　“估计是某个暴发户的儿子，家产那么多，哪里在乎这个数字啊？”
　　价格已经到了彻底的天价，就算用脚趾头去算也明白出这个价的人脑子多半不好使。
　　终于，老富商败下阵来，手上握着牌子颤抖着，再也没能举起来，人也气的吹胡子瞪眼。
　　当司仪宣布埃及木棺属于齐贤的时候，他更是转身愤愤而去。
　　齐贤耸了耸肩，目光放到那口正在被移下去的棺椁上，他的目的已经达成了，这是意料之中的结局，他的心情还不错，一掷千金果然有一种无可替代的快感。
　　他收拾着自己东西，已经归心似箭，后面的拍卖他也无心参与了，只想快点结束，付了钱离开这里。
　　他想赶紧回到他的收藏室，叫人来打开这破棺材，看看这个让自己几天几夜睡不好觉的棺材里，到底放了些什么东西。
　　齐贤早约了朋友到收藏室里，他对棺椁势在必得。
　　来的人有两个，都是齐贤的好友，他们随意寒暄了几句，便打算进入正题。
　　在开棺之前，齐贤最后环顾了一遍这涂着浓厚的油彩的棺面，上面雕刻描绘了一张埃及女性的脸庞。
　　她的脸圆润饱满，富有生气，鼻梁高挺，杏眸微瞪，绘的很是炯炯有神；嘴唇薄而抿起，欲言不言，万般柔情蕴含其中，眼角化着细长均匀的眼线，双手交叉置于胸前。
　　为了迎接这具贵重的棺椁，齐贤特意腾出了一间空房，如今它正好端端地摆在正中间的伸缩台上。
　　齐贤站到角落拿起了摄像机，这么有纪念意义的时刻，当然值得记录下来。
　　两个人看到棺椁也很是跃跃欲试，他们得到了齐贤的准许后，立刻拿起防毒面具，放下工具箱开始干活。
　　“不会需要很久吧？”齐贤担忧地问，他现在太心急了，恨不得吞一颗大力丸下去，一口气把它给打开。
　　他的灵魂深处有一个尖细刺耳的声音，忽远忽近的，大声朝他呼喊着：“快打开！快打开！”
　　“别着急，马上好。”说罢，两人拿出撬棍，插进了木棺的缝隙里，慢慢地撬开一条手指粗细的小缝，然后迅速把木头塞进棺缝里，沿着缝隙这么一撬。
　　齐贤听到了钉子断裂的声音，棺椁也露出了半个巴掌大的缝。
　　他打起手电筒靠近，往里面一照，看到了丧服的一角。
　　蓝色的丧服极其华丽，保存得非常完整，没有被虫蛀过的痕迹，甚至没有掉色。
　　“居然不是木乃伊？”齐贤有些疑惑，他以为打开之后看到的会是一具裹着布条的枯骨。
　　这个角度他看不到尸体的脸，只能看到她身上极尽奢华的服饰，还有放在身体两侧的那双手——肌肉组织保存得相当完好，甚至连水分都没有脱掉。
　　这真的是古埃及的棺椁吗？怎么一点都不符合古埃及的葬制呢？
　　算了，先不管了，打开看看吧。
　　他放下手电，摸到了棺盖的一角，和朋友一块儿将棺盖抬了起来，上百斤的棺盖连着这半断不断的钉子，要抬起着实很费力气。
　　他们花了吃奶的力气，脸都涨红了，才终于把棺盖彻底抬了起来。
　　还没来得及仔细往里面瞅上一眼，齐贤就支撑不住了，他赶紧往旁边挪了一步，把棺盖放在地上，这才直起腰来，拍了拍手上的灰。
　　当他喘着粗气往棺中看去时，顿时就心头一惊，整个人的表情都定住了。
　　王后的棺椁没有丝毫偷工减料，哪怕她的丈夫是只继位了一年零四个月的拉美西斯一世。
　　棺材缝内里也是实打实的雪松质地，至今依然泛着光泽。
　　躺在棺材里的人更是惊为天人，她的脸庞是那么的美好，睫毛根根可见，秀气的鼻梁，白皙的皮肤，淡粉的嘴唇，在她的左眼下，有一粒小巧玲珑的泪痣。她肌肉是那么的富有弹性，近看她的脸上还有淡淡的血色，像只是一梦梦过了千年。
　　她的皮肤水嫩，没有多少皱纹，更没有任何腐败干瘪的迹象。
　　时空仿佛停滞在了她的身上，或许呼唤她的名字，下一秒她就会起身应答。
　　齐贤更加坚信自己买到假货了。
　　他深吸一口气，强迫冷静下来，把视线从她的脸转移到她的衣着上。
　　她身着整齐又华丽的衣裙，奢靡的服饰包裹着她纤长瘦弱的身体，她黑色的长发与佩戴的黄金发冠编为一体，发冠上镶嵌着的珠宝，至今依然熠熠生辉。
　　她化着妖冶的妆容，即使时过千年，她的妆容色彩也丝毫没有淡去。
　　或许再过几分钟色彩就要氧化掉了，齐贤端起相机，紧急拍了一张，留下了她最初的模样。
　　她胸口佩戴着同样是精致无比的颈饰，无数彩色的短石被打磨成相同的长度，整齐的拼接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
　　最引人瞩目的是她胸口那枚的黑色的玉石。
　　扁平的玉石足有小半个拳头那么大，十分招摇，用当时的工艺切割成了圆形，每个切面都很平整，玉石闪烁着妖冶的光芒，一看就绝非凡品。
　　“怕就快走。”他一边挥手让那两个朋友先行离开，一边掏出了手机打电话，他打算把棺椁直接运去他父亲手底下那个实验室里。
　　地下信号不好，齐贤拿着手机，将相机放在一旁，转身离开了房间，顺手锁上了门。
　　他在门口随便找了个台阶坐下了，看着手机里好几个来自他老爹的未接来电，他感到头疼。
　　花了这么大笔钱，他该怎么和他爹解释呢？
　　他拨通了实验室的电话，约定了明天早上八点用货车将棺椁运过去。
　　他一边与实验室交涉，一边在脑中思考，如果他现在找到刚才在拍卖会中和他竞拍棺椁的老富商，有没有可能顺利将棺椁转手？
　　他很快抛弃了这个不成熟的想法。
　　与实验室交涉完毕，他刚要挂断电话，一个人突然从收藏室的门口冲了出来。
　　齐贤定睛一看，是收藏室里的员工，他气喘吁吁的，话都说不上来，抓住齐贤的胳膊将他往里拽。
　　“怎么了这是？别拽我！”齐贤被拖了好几步，终于把自己的胳膊抢了回来。
　　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工作人员神情慌乱，声音也在发抖，“齐先生，棺椁里的女人不，男人，他醒了！他正在房间里，我们不敢放他出来，总之您快进来吧！”


第2章 复活
　　死人复活？这世界上还能真的有这种事？
　　齐贤的脑子还是懵的，他被身边那个名叫埃姆的工作人员连拖带拽地往地下二层走去。
　　为了确认自己没听错，他又确认了一遍：“你说的是我刚刚打开的棺椁里的那个女人吗？她复活了？”
　　他偶尔也会看一点那些稀奇古怪的小说，里面将死者复生这种事，说的是神乎其神，人民大众的想象力是无限的，描述的过程详细得像是亲眼见过似的。
　　埃姆万分确信地点了点头，由于太过激动，他额上出了一层薄汗。
　　太有趣了吧？这种事居然能发生在他身边？
　　“人是千真万确醒过来了，会动会眨眼睛会说话，不过她还没有反应过来，我准备让人把她控制起来观察一下。”
　　埃姆快速地叙述现在的情况，说完，电梯门也开了，齐贤先一步踏了出去。
　　“先不急，看看她会不会主动交代。”他想到了什么，问道：“她不是女的吗？为什么你说她是男的？”
　　“你看他的肩宽，凭借我多年学习美术的经验，他肯定是个男的。”
　　“这样啊。”齐贤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同时对这一整件事还是有所怀疑。
　　他早觉得这一切不对劲了，棺木看起来这么新，里面的人也不是木乃伊。与其说死者复生了，不如说卖家塞了一个活人来糊弄他，这个可能性比有人能睡几千年再醒过来要大太多了。
　　齐贤在他说话的时候，已经到了放置棺椁的收藏室门口了。
　　他透过门上安装的玻璃朝里头望去，棺椁里的人确实已经坐了起来，直挺挺地坐在那里，没有下一步动作。
　　好像在发呆，又好像只是单纯地在回神。
　　他身量不矮，靠在木棺的边缘，一头黑曜石般的长发倾洒而出，几缕落在了棺边。
　　他没有立刻从棺中出来，在齐贤他们观察他的同时，他也在观察这个地方。
　　齐贤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的侧脸，没有任何表情。
　　没有困惑，没有慌张，也没有半分喜悦，就像是一个没有生命的木偶，被摆成了这样一个姿势。
　　他好像还没意识到自己沉睡了千年。
　　突然，他转过来头，像是知道齐贤来了一样，一双黑色的眼睛，定定地看着他。
　　齐贤被他突然转头吓了一跳，觉得很是瘆人，心说好端端死了几千年的人怎么可能醒过来呢，肯定是幻觉。
　　他转过身，闭上眼狠狠在自己手臂上掐了一下，痛死了，确定不是幻觉，才睁开眼回头。
　　房间里的人还是坐着，真真切切的醒了。
　　不是幻觉，绝对不是幻觉，一是痛得很，二是不可能所有人一起出现幻觉。
　　齐贤脑子里一片空白，呆呆的和那个男人对视。突然，那个男人张了张嘴，说了一句话，声音很是沙哑，像是几天没喝过水了一样，喉咙里发出沙沙的声音，活像个破风箱。
　　他说了什么，齐贤听不懂，于是“嗯？”了一声，转头看旁边的工作人员，显然他也没听懂。
　　“肯定不是英语，现在的埃及人讲阿拉伯语，如果真的是货真价实的古埃及人，讲的语言更得先请个专家来。”工作人员摇了摇头。
　　“埃姆，你去把这里所有的男性员工叫过来，叫姑娘们走远点，把大门锁上，我们进去会会他。”齐贤说。
　　名叫埃姆的工作人员应了一声，转身去叫人。齐贤还在目不转睛的和里面的男人对视，那个男人深吸了一口气，站了起来，一脚跨出了棺椁，齐贤的眼皮跳了跳，还是没放弃往里面看。
　　男人摇摇晃晃地朝他走了过来，随着他的走动，衣服上的饰品叮铃铃地响，他停在了齐贤的面前。一门之隔，透明的玻璃，面对着面，他伸出了他漂亮的手，朝前摸去，似乎想伸手去碰碰齐贤的脸，面上尽是不可置信与怅然若失之色。
　　他碰到了玻璃。像是早知道这个结果，他低下头，失望地后退一步，抱紧了手臂，缩起肩膀，四处张望着，最终目光停在了不断吹出冷气的空调。
　　齐贤这才想起里面的温度很低，他这层薄薄的衣服，肯定觉得冷极了，赶紧把空调关了，开了暖气。
　　说不定是因为太冷，才导致他醒来的，不然他还能睡很久。齐贤的脑袋里突然闪过了这个荒诞的念头。
　　他低下头，把认识的研究古代语言的人电话翻出来，他大学学的历史，认识不少教授和同学，也有好几个是研究古埃及这一块儿的。
　　打了几通电话，没一个人在伦敦。
　　齐贤也没有办法，正好埃姆带了人过来，都是他为了帮忙搬东西请的壮汉。
　　齐贤突然灵机一动，和正在打着电话的那头说：“别挂啊，你给我在线翻译。”
　　身边的人手够了，人多胆子也就大起来，齐贤长出了一口气，掏出钥匙，开了门，给身后的人使了个眼色，一推开门，七八个人涌了进去，本来不大的房间狭窄起来，围住了中间的男人。
　　见这么多人同时进来，男人退到棺椁处，警惕地环视了一圈，最终把目光放在了齐贤身上，开口又说了一句话。齐贤问电话那头的语言专家：“他说了什么？”
　　他的手机收音很好，专家听了之后，琢磨了一下，翻译说：“他说你们在冒犯他，还说了一个名字，听着像是个名字。”
　　齐贤为终于能勉强交流而松了一口气。
　　什么名字？他在说谁？为什么要盯着他说？
　　“你和他说，问他是什么人？”
　　语言专家酝酿了一下，说出了和男人发音相似的一句话。男人凝视着他的手机，怎么也想不通这个盒子为什么也能说话。最后，他吐出了两个名字。
　　“拉美西斯的王后，卡莫西斯。”
　　卡莫西斯？齐贤在心里默默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拉美西斯他知道，拉美西斯大帝，那个声名显赫的古埃及法老，但是卡莫西斯这个名字他从来没有听说过。
　　“你不是死了几千年了吗？为什么你活过来了？”抛开这个问题，齐贤接着问道。
　　卡莫西斯似乎对齐贤会说出这种话感到很奇怪，眼中闪烁着迷茫，他皱着眉，缓慢地说：“我不过是刚躺下，这里是哪里？你是谁？”
　　他的眼睛紧紧盯着齐贤不放，齐贤被他的眼神看的心里发毛，忙转过头去不与他对视。
　　在他转过头那一刻，卡莫西斯像是明白了什么一样，闭上了眼睛，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这里是公元2020年，英国的首都伦敦，我叫齐贤，是买下你的人。”齐贤想了想，觉得这么说有点怪，可是又确实是这么一回事，他买的是棺椁，但是不清楚里面有他这么个活人。
　　卡莫西斯不说话了，齐贤转过身来，扶着额头对身边几个人说：“我还是百思不得其解，这样，去上面我的房间拿件衣服来给他，让他把身上的东西换下来，这些饰品经不起折腾，容易坏，这些都是艺术品，棺椁送去实验室，人送去我爸的医院那儿，赶紧的，我要体检资料。”
　　埃姆听了，点了点头去了。齐贤又对电话那边说：“你人赶紧过来，机票我报销。”
　　电话那头的专家立刻气的吹胡子瞪眼：“我是你爸的朋友又不是你的朋友，你见我来我就来啊？懂不懂的尊敬长辈？”
　　“那成，我让我爸亲自打电话叫您，够不够面子？要不要我亲自开车去机场接您？”齐贤回头看了一眼坐在棺材旁不肯移动的卡莫西斯，心说这可真是个麻烦。
　　花大钱买了一个大麻烦。
　　离开收藏室，他回到了自己在伦敦的公寓。
　　齐贤从小就住在国内，最近几年因为留学和父亲安排的工作来伦敦暂住。
　　不过他自己并不喜欢这一座繁华的城市，预计在明年的五月份就要搬回国内。
　　齐贤不喜欢这座城市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这里有太多关于他前女友的回忆。他的前女友林莞莲，死于车祸。
　　那一天女友告诉他，她定了一家很美味的中餐餐厅，是他喜欢的川菜，还约他吃过之后去看一场最新上映的爱情电影，那一天是情人节，一切都那么美妙。
　　可她罕见地迟到了，他在餐厅里从六点等到了九点，手心里紧紧攥着红色天鹅绒的小盒子，人都走光了，餐厅要打烊了，女友仍然没有来，手机也没有人接。
　　他虽然失落，但是仍在心里默默谅解她：她可不是自己这样的纨绔子弟，她的工作，是真的很忙的。
　　放在桌面上的手机终于响起，他一笑，如释重负般的、急切的接通：“莲，你可要好好补偿我”
　　“对不起先生，林莞莲女士遭遇车祸，当场死亡。我看您是她手机里最近的联系人，请问您是家属吗？”
　　手机砸到地上，关机了。
　　他听现场的目击者说，他的女友抱着一束娇艳的玫瑰花，手上提着装着蛋糕的小盒子，不难想象，脸上一定还洋溢着甜美的笑容。
　　当她殒落时，落在地上的红色玫瑰沾了她的鲜血，被无数的车辆碾压而过，连警察经过时，都无意踩了一脚。
　　再如何美艳的花此时也黯然失色。也许是天妒红颜，她注定要在她最美好的年纪，带着最年轻美丽的容颜离去。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一年有余，可齐贤还是无法放下。他的家里，满是两个人生活的痕迹，遗物处理掉后，整个家也空荡荡的，只剩下落寞。
　　他真的非常希望有人能在某一天推开他的门走进来，拍着自己的肩膀，说：“阿贤，怎么一个人吃饭？”
　　这个人不能是别人，只能是林莞莲，只能是她，他所深爱的林莞莲
　　因为她在他爱的最深的时候离去，所以她也就成为了他心中最爱的人，曾经的一切，吵架，出走，复合都成为了记忆，之后被时常想起，不断美化，最后，她就成了他永恒的爱人，无法超越的顶峰。
　　夜色已深，经历了前几天的辗转反侧，他以为今夜还是会难以入眠的，可出乎意料的是，他几乎是沾上枕头就睡着了。
　　他做了一个梦，一个光怪陆离的，不能用常理去解释的梦。


第3章 求婚
　　普拉美斯朝前望去，看到了漫漫黄沙，他身处在沙漠的腹地，这是他们埃及的领土，可以说是一望无际。
　　他们一行军队刚刚经过处于埃及中部的阿玛尔纳城，补给过了粮草，正在朝底比斯进发，带着胜利的消息，凯旋而归。
　　在法老的指引下，在塞特神的庇护下，强大的普塔赫军团横扫千军，顺利凯旋。
　　他正骑着一匹黑色的马，身上的白色亚麻衣服单薄而宽松，他手腕上紧紧缠绕着一截布条，布条下渗出一丝血迹。
　　毕竟是从战场归来，一些小伤在所难免。
　　他还精心地在脸上也裹了布，只露出两只眼睛，防止被太阳晒伤，即便脸上缠着布，也遮挡不住他清晰硬朗的下颚线。
　　在毒辣的太阳照射下，每个人都感到燥热不已，走在看不到尽头的沙子上，每一处沙丘都与刚才所看到的一模一样，让人感觉归期遥遥，永远也走不出这一片黄沙。
　　“还有五天的路途就到底比斯了，普拉美斯，等回到底比斯，我就封你为首席大祭司，今后所有的祭祀，你可都要站在我的身旁。”他身后的马车上，年迈的国王说道。
　　战捷归来，一队人脸上都洋溢着喜悦的神情，他们有说有笑，倒不像一支法老亲征，抵挡外敌的军队，而像一支满载而归的商队。
　　“陛下已经赐予了臣无上的荣誉，并非我得到了神的预言，而是普塔赫神的眷顾。”普拉美斯没有回头，目视前方，语气恭敬地说道。
　　五天实在是太久了，他比谁都想赶紧回到都城，甚至他想请示法老能否让自己一人驾马，先行回都，但是法老多半不会答应。
　　如果说法老是军队的精神领袖，那么普拉美斯就是实际掌权者，到了战场，他的话有时比法老的话更容易让士兵听从。
　　回都路上要是发生什么意外，没有他在，法老一人是摆不平的。
　　霍伦海布法老知道他这些话都是恭维，更不遗余力地夸奖他：“我御驾亲征，凡有你在身边，必定所向披靡，你说，你如何不是神眷之人？”
　　一拒不成，普拉美斯苦笑道：“臣受陛下之命，以将军的身份随陛下征战，本身志在沙场，可又肩负着“尼罗河口”管理人的要职。您任命为我叉提，又让我去当祭司。臣一人实难身兼数职。”
　　“真是辛苦你了。”霍伦海布法老爽朗一笑：“你真的比我那些只会谋权的儿子们优秀太多了。”
　　普拉美斯说：“殿下们各有所长，一些方面连臣也不得不佩服。”
　　法老闻言轻叹一声：“可是姆特奈得梅特王后为我生育的正统继承人虽然潜心学术，治民有功，却完全没有要继承王位的志向。”
　　普拉美斯沉默了一会，他有些怀疑法老又在考验他。
　　法老诚然在战场上很是凶猛果决，但是在家务事和继承权上却疑神疑鬼。不过这并不怪他，这是历朝法老的通病。
　　普拉美斯想了想，说道：“那是梅里殿下并没有体验过，想要守护一个人却无能为力的感觉。”
　　法老霍伦海布闻言，顺势问他：“那你有要守护的人吗？”
　　普拉美斯停滞了很久的目光终于一闪，他猛地勒住马，马嘶鸣一声，还未停稳，他就从马上跳了下来。
　　他一停，后面的所有骑兵也停了，连法老的马车也不再前进。
　　曾经他也有想要守护的人，可他还没来得及做些什么，那个人就突然消失了，从此再无音讯。
　　如今，他再次有了此生不愿辜负的人，他发誓这一次一定会无比珍惜，将她好好护在自己身边。
　　他来到法老的马车前，半跪下来，朝法老行了恭敬的一礼，目光灼灼，坚定地说：“臣爱慕卡莫西斯公主已久，请陛下将其许配与我！”
　　他的声音在沙漠的风沙之中依然字字清晰，他胸口涌动着的炽烈的热情像是要把沙漠都融化了似的。
　　霍伦海布法老听了，摸了摸不存在的胡子，他并不惊讶，这个答案早在他预料之中，而普拉美斯提出是早晚的事。
　　他没说什么，大概心中也是相当满意的。
　　最尊贵的公主和他最信赖的庭臣联姻，这是一桩求之不得的妙事，于是他没有怎么犹豫，当即同意了普拉美斯的请求，并亲自上前将他扶了起来。
　　“等祭司院选出一个最快的时间，我将与众神共同见证你们的婚姻。”
　　霍伦海布这么说着，拍了拍普拉美斯健壮的手臂，和蔼得就像是已经从他的君主变成了他的岳父。
　　“谢陛下。”
　　一切都那么水到渠成，顺利得普拉美斯都感到一阵恍惚。
　　他感到释然，感到疯狂的喜悦，感到了愿望达成之后充斥内心的深深的满足感。
　　终于啊，终于实现了。
　　普拉美斯亲自扶法老回到马车里，自己重新骑上马。
　　法老派了一个骑兵，让他快速前往底比斯，将两人婚礼的事告诉祭司院，让他们着手准备。
　　普拉美斯的嘴角微微上扬，毒辣的阳光此时在他眼中都成了阿蒙神的爱抚，大概没有比求婚告捷更令人高兴的事了，百余日的奔波劳累，两年来的出生入死，仿佛都一笔勾销。
　　“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愿望吗？”
　　普拉美斯想了想，摇了摇头：“如今没有了，希望陛下能保留这次许愿的机会，以后有愿望了再许。”
　　“好，依你。”霍伦海布对于这样一位难得的将才无比纵容，他灼灼的目光，有时候甚至让普拉美斯感到后背发烫。
　　他明显感到了法老对他强烈的期待，说是君臣，或许在外人眼里他们更像是别的什么关系，比如说父子
　　现在法老更是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了他，若说法老没有尤为偏爱他，怕是连尼罗河边洗衣的农妇都是不信的。
　　他们身后的士兵们不免好奇：能让一个身经百战的将军深沉爱慕的女人，到底会是怎样的美妙绝伦。
　　同时他们也对此事抱有一个疑问：这联姻真的起始于爱情，而不是普拉美斯迎娶王室后裔，巩固手中权势，取得法老进一步信任的捷径？
　　第六天下午，军队抵达了底比斯。
　　底比斯。这里繁华而富有生机，街头涌动着来自东南西北，许多国家的商人，贩卖的商品种类也十分丰富。文明在这里汇聚，权力在这里浸淫，黄金与宝石装点着贵族华丽的衣袂，亚麻和头巾遮掩着平民贫瘠的身躯，不知哪个小摊的香油洒了，街头间弥漫着醉生梦死的芳菲。
　　普拉美斯仰起头，看到了那高耸的方尖碑和雕像，还有屹立不倒的永恒的神庙，在更高的地方，还有神明在云端俯视。街市的两侧，遍布着数不清的小商贩，奴隶贴着墙缘，弓着腰丝毫不敢抬起头。
　　平民见到他们一支军队进城，又得知马车上坐着的是伟大的法老，纷纷让出一条可供通行的道路，跪下高呼：“法老万岁！”
　　他们的动作没有一丝犹豫不决，看来是发自内心地崇拜着法老，试问有如此骁勇善战的法老又有谁会不爱戴他呢？
　　王宫
　　卡莫西斯将下人打发走，宫殿里只剩下了他和母亲姆特奈得梅特王后。
　　四下无人，他才撩起浓密的长发，扎了起来，恢复了正常的声线。
　　“祭司院派人来说，父王已将我许配与普拉美斯。”
　　他的原本声音，无论如何清亮都有那么一丝男性摆脱不去的低沉。
　　谁也不知道，王后最小的女儿，竟然也是一位王子。
　　他留着一头浓密的墨色长发，这即使是在女人中也是少见的；他手脚纤细，皮肤和他母亲一样白皙。
　　他的母亲本就有几分异域风姿，而他的外婆，更是不知何处来的异邦女人，这才使他的皮肤不同于一般埃及人，是偏白的黄色。
　　他的眼睛是这张脸最完美的存在，即便他不说话，一双美眸也欲语还休；他眼睑下有一抹浅浅的绯色，大概是伊西斯女神亲吻他的眼睛时无意间留下的唇印。他嘴唇形状饱满，是蔻丹一般的绯红色。
　　因为他没有太多表情，当他垂着眼不说话时，很容易让人觉得他并不高兴。
　　连阿蒙。拉都要暗叹一声，天底下怎会有如此惊人的美貌，不愧是自己的后裔，有“法老王之女”之称的卡莫西斯。
　　唯一不那么像女人的是，他的身量不矮，肩膀宽度也就比正常男人小了一些。
　　“他不会和陛下揭发的，即使揭发了，父亲也有对策。”姆特奈得梅特王后并不着急，手中拿捏着侍者送来的新鲜水果。
　　“父王大概也没几年了，希望梅里王兄能尽早成为父王认可的继承人，不让普拉美斯这个外来人从陛下那里骗走王位。”卡莫西斯的目光瞥向窗外，眼望着天边阴沉的云块儿，抿着嘴唇。
　　“梅里是个不能指望的，他虽然有志向但始终无法下定决心，必须狠逼他一把才行。普拉美斯断然对你毫无感情，只是想借你巩固他的权力。”
　　姆特奈得梅特转过头，眼中迸射出一抹凶光；“我只希望你，希望你能杀了普拉美斯。”
　　听到这句话，卡莫西斯惊讶地回过头，他不太相信这番话竟是他的母亲说出来的，也从未见过她这副表情。
　　虽说普拉美斯抢夺王位，不可容忍，但是他毕竟是有赫赫战功的英雄，民众心中的一根顶梁柱，杀了他，怕是得不偿失。
　　王后见他犹豫不决，点醒他道：“只有扫清了梅里前往王座路上的障碍，我们才能不被普拉美斯驱赶到荒无人烟的边境等死。”
　　“我明白。”卡莫西斯深吸了一口气，面色苍白地点了点头。
　　他不清楚普拉美斯是什么样的人，但是他不愿意冒险赌他是个好人，更别提赌他是一个比梅里王兄更好的好人。
　　如果杀了他可以让梅里王兄顺理成章地登上王位，那么此事也未尝不可。
　　谋杀皇帝的宠臣，这可是大罪。普拉美斯骁勇善战，深得民心，如果他无端被人杀死，陛下也不好交代，估计只能拿这个不受宠的“女儿”出气。
　　他是王室成员，还是正妻所生，又有“法老王之女”的头衔，法老并不能随意处死他，但是除去死刑，公主因杀人而被贬为奴，流放边境，这样也勉强可以安抚民心，堵住群臣的嘴。
　　起码还有一条命在，等到父王去世，王兄登基，他就能被赦免重回底比斯了，不过是一年半载的苦日子罢了，他愿意忍受。
　　卡莫西斯并不相信普拉美斯会真的深爱着他，认为他多半只是想借着迎娶公主，使自己骗取王位变得更加名正言顺罢了。
　　或许对普拉美斯来说，卡莫西斯确实是联姻最合适的人选。
　　这个公主对王后来说，只是一个给长子铺路用的小女儿，对于党派来说，也不过是一个随时可以为王牌的出场而献祭的祭品，对法老来说，更只是一个迟早要因为巩固政权而结婚的公主，问题大概只有嫁给哪个人能带来最大化的利益。
　　而要卡莫西斯自己说，他最大的价值可能就是让自己的王兄登上王位，这也是他母亲的愿望，整个党派的愿望，是母亲从他出生开始，就不断在他耳边诉说的心愿。
　　为了实现这个愿望，王后不惜把自己的小儿子打扮成女儿，目的就是减少法老对卡莫西斯的关注，以免不经意间喧宾夺主，亦是防止二人日后为了争夺王位，打得两败俱伤。
　　王后离开了，留下卡莫西斯一个人待在屋子里。
　　桌子上的水果还剩了不少，他拿起一颗葡萄，用保养得当的手剥开皮，含在嘴里，慢慢地吃了下去。
　　一想到这双从未沾染鲜血的手很快就会变得污浊，他闭上了眼睛。
　　葡萄甜美的汁水在口中绽开，色泽浓艳的汁水沾了他满手，他嫌弃地甩了甩手，立刻有侍女捧着温热的毛巾上来，轻柔地为他擦手。
　　他听到了舒缓的奏乐，是从母亲宫外请来的乐师在弹奏，音乐暂时抚慰了他慌乱的心情，他叹了口气。
　　这样的好日子大概是不长了，每一秒都值得格外珍惜。


第4章 赐婚
　　普拉美斯抵达了底比斯之后，回到了王宫中属于他的那一间居室。
　　他并非王子，但是仍然生活起居都在王宫中进行，他是从祭司院提拔上来的庭臣，为了方便法老召他议事，一直住在王宫里。
　　而且他做叉提的时日并不长，属于他的居所正在修建中，准备竣工了，算来时间正好，迎娶他心爱的卡莫西斯公主之后，就可以直接入住“新房”了。
　　“陛下邀您沐浴之后，一同参与战后庆祝。”戴着假发的侍女帮他卸去盔甲，说道，她手捧着镶着金线的礼服，白色的礼服款式简单，但镶着的金线让它显得低调奢华。
　　“好的。请你在一旁等候。”普拉美斯脱去了满是风沙尘土的衣服，跨进了沐浴的木桶里。
　　连天的征战跋涉，精神和身体都紧绷到了极致，如今终于得以放松。
　　要是此时有美人在怀就好了。
　　他轻轻叹了口气，为什么婚礼不是明天呢？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将卡莫西斯公主接到自己身边了。
　　霍伦海布法老一回到皇宫，立刻筹备召集贵族臣子开庆功宴，他酷爱听众人夸赞他的勇猛无敌，无论其中有几分真假，都能让他老皱的脸上露出寒碜的笑意，他大手一挥，拿出掳掠来的美女和金银珠宝，给群臣瓜分。
　　卡莫西斯公主也会参加吧？他心里暗暗想到。公主虽然沉默寡言，鲜少参加兄弟姐妹举办的宴会，但是陛下的面子还是不会不给的。
　　她得知要嫁给自己的消息，是否会吃惊？还是认为意料之中？
　　她是否早已属意与我？哪怕是一丝一毫？
　　不可能，不可能，她的眼睛就像一池清澈的湖水，或许可以照出来者的倒影，但是任何人都无法在他眼中长久停留。
　　除非投身与此。
　　普拉美斯从前并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两人虽有数面之缘，但是他从未能将爱意表露出口。
　　每次上战场之前，士兵们围着沙堆讲述自己和亲人、爱人的故事的时候，他能想起来的，也只有卡莫西斯。
　　卡莫西斯公主大概会认为，这不过是一场政治联姻吧？认为这是她父皇为了笼络人心，不惜嫁出自己有继承人血统的后裔。
　　这是一步大棋，虽然公主并不多受宠，但她怎么也是姆特奈得梅特王后的小女儿，正统继承人梅里殿下的同父同母亲妹妹，王位的第二继承人。
　　与维西尔成婚，应当也算是门当户对，珠联璧合吧？
　　我坚信我配得上她，我能照顾好她。普拉美斯暗暗这么想着。
　　沐浴之后，普拉美斯穿上礼服，动身前往宴会厅。
　　他原本乱成一团的头发经过了修剪，服帖地贴着头皮，乱渣渣的胡须也剃掉了，露出光溜溜的下巴。这才从一个看起来四十岁的中年男人恢复到他本来的年轻英俊的样子，让一旁站着的侍女也不由得脸红心动，暗叹卡莫西斯公主真是好福气。
　　宴会厅
　　昂贵的地毯两侧，放置了两列矮桌，桌上摆放着美酒，熟肉和新鲜的水果。
　　已经有不少贵族来到宴会厅里了，他们笑着交流饮酒，一点也不严肃，就算主人还没有到来，他们也毫不拘束，自由自在的喝酒，吃肉，信手搂过倒酒的美女，惊叫之间，酒液泼洒到地上，一点也不怜惜。
　　普拉美斯的到来让宴会厅里掀起了一个小小的高潮，众人纷纷恭喜他随长老又取得一次大胜，庆祝他的仕途在不久的将来要更上一层楼。
　　和他站在一派的人，嘴角都快咧上了天。
　　普拉美斯笑着应付着，他觉得自己已经站的很高了，如同站在了峭壁边缘，再往前一步，就更靠近不见底的深渊，更容易被人一推，粉身碎骨。
　　他转头望去，看到卡莫西斯公主还未到来，心中不免有一丝淡淡的失望。
　　阿蒙神并没有让他失望多久，刚放下酒杯，身后就有侍从喊道：“法老到！姆特奈得梅特王后到！卡莫西斯公主到！——”
　　法老领着一大群侍者，浩浩荡荡地一大群人从远处走来，隔着老远都能听到盔甲摩擦的声音和雷电般的脚步声，他身后跟着的是他的正统王后，他气宇轩昂，威风凛凛地进入了宫殿。
　　他像是太阳的化身，所过之处，竟然掀起一阵热浪，他的光芒如此闪耀，竟让人无法直视他的身影。
　　普拉美斯和群臣一起，恭敬地向法老行礼，所有人的动作莫名的整齐，这也颇得法老欢心。
　　霍伦海布法老满意地接受过了所有人对他的膜拜，才慢悠悠地说：“这是庆功宴，各位不必多礼。”
　　他很做作，但没有人敢指出来，甚至理所当然地认为，法老不就应该是这样的吗？他有他的威严，有他的做派，不然怎么能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
　　人们从地上站起来，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法老从普拉美斯的面前经过，在他身后的，是保养得当的王后。
　　她三十余岁，但皮肤紧致，完全不像两个已经成年孩子的母亲，倒像是一朵开放到了极致的花朵，妩媚动人，虽然已经不在青春，但是仍有一种年轻女孩没有的成熟魅力，十分吸睛，她的模样，也正是法老身边骄傲的王后该有的样子。
　　这不是最重要的，普拉美斯屏住呼吸，痴迷地望向看向王后身后的卡莫西斯公主，这个让他想念了数月的人。
　　他怀揣着对她的爱意，离开底比斯，踏上无边的荒漠，经过冷寂的故都阿玛尔纳，再去往遥远未知量的边境。
　　日光在黄沙上跳舞，好像不停不息的小梭在织着金色的花毡。
　　时间在白云间欢歌，好像不眠不休的流水在谱写浩瀚的长河。
　　日以继夜，年复一年，爱情像是温润土壤中埋着的一颗种子，慢慢地生根发芽，从娇嫩的绿色幼芽，长成了笔直的参天大树。
　　在提着刀剑奋勇杀敌时，鲜血沾上他英俊的面容，他暗暗有了那么一丝的私心。
　　虽说在战场上为国而死，是无上的荣耀，但他不想要死在沙漠之中，不想要死在战场之上，更不想因为饥渴被死神夺去性命。
　　他要回到埃及，回到王都，带着胜利的姿态，回到他所爱的人身旁。
　　他要让自己足以与她相配。
　　而她此刻就在他的面前。
　　蒙面的纱巾，勾人的眼影，高挑的身材，身穿蓝色的纱裙，佩戴着华美的饰物，即便是侧颜，也足以让人沦陷。
　　许多的宝石黄金点缀着她的衣裙，却无法掩盖她的光辉，因为宝石黄金无数，而她是万中无一的。
　　她到最靠近法老王座的席位坐下，优雅的姿态没有半分做作，一切如行云流水，水到渠成。
　　这才是大埃及公主该有的姿态，她从头到脚都散发着尊贵的气息，宴会中不仅她一位公主，但她的美丽让其他的公主全部黯然失色，沦为陪衬。
　　“是卡莫西斯公主，能一览尊容，真是太难得了。”
　　普拉美斯听到周围有人说道，他转过头去蹬了他们一眼。
　　她很快就是有夫之妇了，请你们不要眼馋别人的妻子。
　　卡莫西斯身边还有一个人，也是衣着华丽的贵人。
　　那个人浑身上下散发着儒雅的气息，他的五官与王座上的法老颇有几分相似，但是气质却截然不同。
　　他给人一种温雅柔弱的感觉，在这个尚武的时代，这样的男人显然是并不得人赏识的。
　　他便是法老的嫡长子梅里，虽然身处宴会，但是他面前的酒壶和果盘被挪到了桌子一角，几张莎草纸摆在面前，他低着头，没有太多的事能吸引走他的注意力，只有在听到卡莫西斯公主的名字那一刻，他才堪堪抬头望了一眼。
　　法老和王后共同端坐在王座上，再往下的席位是王后所出的，有纯正血统的备选继承人，梅里和卡莫西斯面对面坐在两侧的席位上。
　　其余席位，就是侧室所出的王族子弟了，正常情况下，他们几乎并不具备继承权，如果有机会被法老注意到，那么就能去做一个地方长官，运气特别好的，还能留在底比斯定居，而公主们的价值，要么是嫁给大臣，要么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结婚，或者嫁给法老——自己的亲生父亲。
　　“塞特神，是象征着暴戾的。他赐予我们的军队强大的战斗力，赐予我们勇猛与血性。此次战争，我军在前线大胜！这多亏了我们的维西尔，普拉美斯。”
　　霍伦海布举起酒杯，向普拉美斯致意。
　　普拉美斯站起来，恭敬地抬起酒杯，朝他一礼，然后一口饮尽。
　　人们迫不及待地鼓掌，大声赞美法老骁勇善战，赞美叉提大人妙策制敌
　　“普拉美斯的计划，每一次都能直击敌人要害，带领我们取胜，是神在指引我们胜利，普拉美斯，是神眷之人。”霍伦海布又继续夸赞道，他的眼神一瞥，落在了身后的王位上。
　　人群中传来了轻微的抽气声，像是有人已经预感到了接下来要发生什么。
　　“所以，我将普拉美斯任命为首席大祭司，赐‘阿蒙高僧’衔。他将迎娶我的女儿，卡莫西斯。”
　　普拉美斯本人并没有多惊讶，他早已知道了这个消息。
　　但旁人是不知道的，有人感叹他能迎娶嫡出的公主，有人暗骂他利用联姻上位，普拉美斯并不在意他人的眼光。
　　他从自己的席位出来，到会厅的正中央地毯上，跪下接受法老的任命。
　　这些无疑是光荣的，是每一个战士梦寐以求的荣耀。但是他更希望卡莫西斯公主能够看到，希望她能认可自己的丈夫是一个优秀的人。
　　正想着，他偷偷地瞟了一眼卡莫西斯，卡莫西斯低着头，也是一副早已知晓的样子，她没有太多的表情，喜悦，害羞，恐惧全都没有，仿佛被赐婚的人不是自己。
　　连梅里的反应都比她大，他正用眼神询问他这是怎么回事，不过他并没有得到卡莫西斯的答复。
　　难道她并没有而感到半分喜悦吗？嫁给了像他这样优秀的人。普拉美斯不免有些失望。
　　群臣早已明白，此战一旦告捷，普拉美斯的仕途将更上一层楼，这些荣誉授予给他，也并非不当。
　　可是，他们想不到的是，法老对普拉美斯的宠信绝不仅如此。
　　“同时，我宣布，普拉美斯从此是我王位的继承人，当我的灵魂登上天空，与神融为一体后，由他代替我去守护这个神所眷恋的国家。”


第5章 夜袭
　　霍伦海布法老的话如同一道惊雷敲击在所有人心头，一瞬间没人说的出话来。
　　王后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陛下，您”
　　法老的意思是，他将抛开他所有的继承人人选，否认她诞下的长子，这如何不让她震惊？
　　不仅是王后，其他王子也如遭雷击，杯子摔碎的声音打破了周围的寂静，香醇的葡萄酒撒了一地。
　　卡莫西斯的表情终于变了，她猛地抬头，同样不敢相信地望着她的父王。
　　她怎么都没有料到，法老居然真的能狠下心来做出这个决定，这个决定虽能让他死后得到让贤的美名，但是这又将他的子女置于何地呢？
　　谁不想让江山世世代代由自己的后人继承？霍伦海布到底在想些什么？
　　反观她的梅里王兄，此时仍无所事事地翻动他的莎草纸，好像被从第一继承人的位置上赶下来人不是自己一样。
　　看他的样子，王位谁来坐，对他来说都无所谓，就算叫他去坐也能勉强一试，但是他不希望如此就对了。
　　相信这一夜之后，庭内的局势又会发生一番极大的变动。
　　卡莫西斯低下头，不甘地瞪了她的王兄一眼，心中一定在恨他的不成器。
　　同时，她的眼中闪过一丝阴鸷。
　　杀了普拉美斯。
　　只要杀掉他，继承权又会回到她王兄的手中。
　　所以，一切都还没有太糟糕。
　　王后捂着脸，抽噎着拂袖而去。
　　她走后，宴会厅里的气氛便冷了下来，没有人敢再说一句话。
　　霍伦海布知道，这一次提拔普拉美斯，绝对会几家欢喜几家愁。
　　他不想场面上那么难看，为了活跃气氛，他拍了拍手，对庭下说道：“上战利品。”
　　庭下的人听到他这一声命令，顿时一阵骚乱，十几个侍者进进出出，搬上了许多箱子，垒在阶下堆积如山，甚至还押上来了几个异域面孔的女人。
　　箱子打开，里面是无数的金银珠宝，还有许多珍贵的器皿。
　　法老走上前去，伸手在箱子里搅动，金属碰撞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清脆悦耳，而他本人的表情也十分享受。
　　他挑了一会儿，从箱子里面取出了一条镶嵌着黑曜石的手链。
　　“祭司院得出，七天之后就是神瞩目这片土地的日子，而我的继承人与我女儿的婚期，也正是这一天，卡莫西斯——”
　　他转过头去，呼唤他女儿的名字。
　　卡莫西斯阴沉着脸，没什么兴趣地朝这个方向看了一眼，缓缓起身走了过去。
　　她一点儿都不矮，几乎和她的父亲一样高，这应该是继承了父亲的优良基因。
　　“你是我霍伦海布的女儿，大埃及的公主，未来的王后，阿蒙神将与你同在。”
　　霍伦海布拎着手链，示意卡莫西斯伸手，自己要亲自将这串手链赐给他。
　　卡莫西斯后退一步，恭敬地伸出双手，打算接住法老的赏赐，霍伦海布却拉过她的手腕，亲手为她戴上了那串美丽的黑曜石手链，衬得她本就白皙的皮肤更加漂亮。
　　“普拉美斯。”
　　普拉美斯早已按耐不住了，他站起来，来到他们的身边。
　　他的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卡莫西斯，而卡莫西斯却目视前方，并没有转过头去赏给她的未婚夫半个好脸色。
　　“我的女儿今后就托付给你了，你必须好好对待她，并且，她一定要成为你的王后。”霍伦海布拉过他们的手，搭在了一起。
　　在这种时候，他热衷于向他的群臣展示自己对子女是有多么的慈爱，哪怕在平时，他本人从来不愿多看这个女儿一眼。
　　普拉美斯低头称是，他灼热的目光再次投向了卡莫西斯，而卡莫西斯皱了皱眉，偏过头躲避开他的视线。
　　她的眼里没有订婚的喜悦，充斥着冷漠无情，甚至还有点嫌弃。
　　“普拉美斯，我将会派去更多的工匠，让你的府邸早日完工，以便迎接它的两位新主人。”霍伦海布像是看不到卡莫西斯的表情，仍自顾自地说道，他还沉浸在安排并主导一切的权力之中。
　　普拉美斯鞠了一躬，表示多谢法老的恩赐。
　　卡莫西斯勾了勾唇，露出一抹不屑的笑，但是也没忘了礼数。
　　在法老招手让他们回到位置上的时候，她立刻甩开了普拉美斯的手。
　　好吧，她可能还有些害羞，我得给她点时间缓缓。普拉美斯在心中默默为她解释道。
　　不过他有点诧异，看卡莫西斯这个表情，难道她是真的完全没认出自己？
　　之后的几天很快过去，普拉美斯去看了他的新居所，对于这个新家，他还是相当满意的。
　　这间不大的居所里囊括了所有生活所需要的功能，有谷仓、酒窖和葡萄架，还有饲养牲口的牛羊圈。
　　居所的门口有一个小水池，里面永远漾着清澈的水，在居所的后面，还有一个很大的花园，因为没有请打理花园的人过来，所以目前还是荒芜一片。
　　每天都有很多人来找普拉美斯，询问他有关婚礼的各项事宜。
　　普拉美斯对婚礼的一切事宜都非常上心，经常抓着负责人滔滔不绝地述说自己的想法。
　　这场婚礼他期待已久，在心中也有过许多假设，随便挑出一两个他都能讲上一整天。
　　一想到几天后卡莫西斯就会成为自己的妻子，普拉美斯就觉得自己充满干劲，一连几天笑容都没从脸上撤下来过。
　　虽然大部分眼睛没瞎的人都觉得他还挺惨的。
　　一看卡莫西斯那个脸色，就知道她肯定不喜欢他。
　　更何况他还夺去了本该是她兄长继承的王位，她对他说恨可能都是轻的。
　　甚至有人觉得，如果普拉美斯对卡莫西斯毫不设防，那么他就离死不远了。
　　夜晚
　　普拉美斯骑着马，进入了底比斯的王宫。
　　虽为王宫，但其实内部并不多么奢华。埃及人信仰来生，对于他们来说，与今生相比，死后的来生才是更重要的。
　　所以，与其装点活着的时候住的房子，还不如把钱花在身后事上。
　　经过通报，普拉美斯被法老召进了殿内。
　　殿内依然是熟悉的陈设，黄白的墙面，跳跃的烛光，华美的壁画被描绘在墙壁上，侍女们整齐划一地站在法老的身侧。
　　这里是整个埃及最奢华的房间，可它却被压抑的气息笼罩着。
　　那些光照不到的角落里像是藏着什么不可见的怪物，只要有人稍微放松警惕，就会被它扑上来吞噬殆尽。
　　普拉美斯是这里的常客了，他早已习惯这里压抑的氛围，不用法老招呼，他就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
　　“明天就是你的婚礼了，这么晚还找你来，实在是有些对不住你。”霍伦海布嘴上这么说着，脸上却没有任何愧疚的表情。
　　他摊开莎草纸，对普拉美斯说道：“我和你挑着重点说，我找你是因为赫梯人有动作了，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可能会面临一场硬仗。”
　　就当下时局，两人所持意见不一，这一聊便聊到了深夜。
　　普拉美斯是年轻人，他并没有感到疲惫，但是霍伦海布是实在撑不下去了，率先败下阵来，他实在是没有精力再去反驳普拉美斯了。
　　他拍了拍普拉美斯的肩膀说道：“不早了，你先回去吧，明天就是婚礼，你好好休息，不要让我的女儿失望。”
　　普拉美斯告退之后，驾马离开了皇宫。
　　一旦思绪中断，困意便席卷而来，他打了个哈欠，心想反正他的马认识回家的路，不如就这么眯一会儿。
　　刚才法老提起明天就是他的婚礼时，他感觉自己的心跳都漏了一拍，唇角也止不住地上扬，心中更是像有一头活蹦乱跳的小羊，它撅起了它新生的角，猛烈撞击着他的心扉。
　　虽然这个日期他早就熟记在心了，但每逢有人提起，他还是会讶然。
　　时间竟然过的这么快，这可是他从前想都不敢想的事。
　　明天就要举办婚礼，他现在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去休息。
　　他要早点睡着，免得不知道要怎么度过这么一个充满期待的漫漫长夜。
　　突然他的马一个踉跄，像是被黑暗中的什么东西吓了一跳，普拉美斯也敏锐地察觉到了不一样的气息，他紧急刹住了马，从腰间一把拔出了他的剑。
　　剑光倒影明月，照进了阴暗的角落，一双眼睛正阴鸷地盯着他。
　　普拉美斯听到了有人朝自己全速冲来的脚步声，但周围一片漆黑，他并不知道人是从哪里奔来的。
　　他竖起耳朵，听到了挥剑的声音，在右边！
　　他朝着声音发出的地方一剑挥去，“哐”的一声，两柄剑撞到了一起，发出金属摩擦的尖锐声响。
　　是刺客！有人要杀了他。
　　普拉美斯出身指挥官家族，征战沙场已久，担任着将军的职位，这几个人自然不是他的对手。
　　但无奈天色太黑，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即便他已经尽力抵挡，仍不可避免地受了伤。
　　刺客见在马下直取他头颅不成，便退开一步，一剑划向马颈，鲜血飙出，马大惊，人立起来几乎把普拉美斯给摔下去。
　　普拉美斯见马惊了，也不敢再在马上逗留，松开缰绳，飞身一跃，从马上跳了下来。
　　落地之后他快速起身，一下挡住了从他身后刺来的剑，抬起一脚踹翻了一个刺客。
　　他贸然从马上跳下来，双腿麻痛，一脚以后，竟然一下子站不起来。
　　见他们非要取自己性命不可，他也起了杀心，抬起手，剑直捅其中一个刺客的胸膛。
　　那刺客中了一剑，朝后退去，撞倒了后面的另一个刺客。
　　普拉美斯趁机爬起来，察觉到自己的腿已经恢复了知觉，他便撒开腿朝巷子深处奔去。
　　平民区的羊肠小道四通八达，普拉美斯跑得极快，把一群人远远甩在了身后，趁着夜色，他躲进了一个羊圈里。
　　他屏住呼吸，埋下身形，竖起耳朵听着周围的脚步声，等到刺客走远了，他才松了一口气，推开在啃他堪堪挂在头顶上假发的羊，暗叹算是逃过一劫。
　　他捂着鼻子从羊圈里爬了出来，借着月光查看身上的伤口，并不严重，但是伤在手臂上。
　　他不悦地想到：手臂上扎着绷带，不好看也就罢了，万一到时候连公主都无法抱起，岂不是有失浪漫？
　　更重要的是，谁又会在结婚前夜，跳进羊圈里滚了一身羊粪回去呢？
　　近日他风头正盛，有人要杀他不足为奇，但到底是谁要杀他？王后？敌派？还是公主本人？
　　普拉美斯强迫自己不要多想，想杀他的人能从底比斯排到孟斐斯，是谁派的杀手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马没了，他现在该怎么回家呢？
　　◎作者有话说：第五章 在修改，还没被放出来。


第6章 问询
　　长夜过去，齐贤在一片光明中醒来。
　　闹钟还没有响，他又躺了一会儿才缓缓起身，揉着眼睛适应光线。
　　幸亏一觉醒来身处自己整洁干净的被窝里，他大松了一口气。
　　太糟糕了，他感觉自己的大脑还没有从那个满是羊粪和血腥味的梦里缓过来。
　　他将手放在了自己心脏的位置，心跳好像比平时更快了一些，像是被梦里的人炽热的心跳传染了一样。
　　回忆起梦里那个充满封建王权酸臭味的的订婚仪式，又想起那个名叫普拉美斯的人甜得发傻的笑容，齐贤突然想到了自己。
　　他当初下定决心和林莞莲表白的时候，笑的也挺傻的吧？
　　牵动了回忆，他心底下一片酸楚，舌尖也弥漫着苦涩的味道。
　　这是他心里一道难以愈合的伤口，只要稍有不慎就会破疤流血。
　　于他而言，那并不只是一个可惜的意外，而是足以困住他的深渊。头顶上是黑暗的，脚下也是黑暗的，阴冷的空气时刻笼罩着他的身躯。
　　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该往哪去，就像是两个人的游戏模式却只剩下了他一个人，于是便永远无法通关，无法走出去。
　　如果不是发生了那样的事，他应该也会有期盼着婚礼的一天吧。
　　他叹了口气。
　　卡莫西斯在他的安排下，如今正待在医院的vip病房里。
　　他目不斜视，安安静静地低着头发呆，什么话也不说，谁和他说话他都没反应。
　　他像是一块儿不受尘世影响的腐朽枯木，对这个世界不剩下了什么欲求，纵使春意浓稠，百花缭乱，也与朽木没有半分关系。
　　与其说是平静，或许更像木讷，他眼睛无外乎是一池漆黑死水，映射不进半点光亮，既没有对新生的喜悦，也没有对陌生世界的恐惧。
　　他低垂的眉宇间凝着不符合年纪的沧桑，仿佛一个早已看清世俗本相的老者。
　　唯一能让这池水激起几片水花的，是齐贤的到来。
　　当他推开门进来的时候，卡莫西斯的表情发生了变化，他的目光紧随着齐贤，看着他到窗边把窗帘拉开了，又用指尖逗了逗窗台上那一盆橘色的小花。
　　他眸光微沉，唇角却不自觉地微微扬起。
　　齐贤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玩自己的手机，医院的消毒水味让他不太舒服，他一直在打喷嚏。
　　他最近在玩儿一款新出的游戏，他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和卡莫西斯谁也不理谁。
　　房间里的气氛格外沉闷，因为语言不通，他们之间一点交流都没有，两个人都沉默地坐着。
　　早在齐贤没有来的时候，卡莫西斯就已经将这间屋子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了。
　　这里的墙面比沙滩还要洁白，床也柔软得像绵羊的绒毛，虽然软，却不是皮毛铺垫成的。
　　这里的一桌一椅都有着精致的花纹，特别是他面前这个椅子，椅子腿像章鱼的足部，稳稳地摆在地上，竟然还可以左右旋转。
　　此时他正拿着水性笔，在一本素描本上乱涂乱画，他翘着眉头，应该是在惊奇居然还有这样神奇的东西，不用沾墨水，一次可以写无数个字。
　　他从没见过这样质地细腻的纸，抚摸了半个小时才舍得动笔。
　　在古埃及只有莎草纸，这种纸很脆，不能折叠，只能小心翼翼地卷起来，而面前这张纸不但能折叠，还能折叠多次，折出许多奇怪的形状。
　　齐贤凑近看了看，他拿笔姿势一点也不对，和幼儿园孩子没什么两样，画出来的东西也是奇形怪状的符号，这应该是他们的文字。
　　这真的是人类可以学会的文字吗？齐贤心中缓缓浮出了一个问号。
　　一想到自己请的埃及学专家下午才到，他就觉得自己来一大早赶过来盯着卡莫西斯简直多余。
　　他闲的没事，便开始悄悄盯着卡莫西斯看，美人总是百看不厌的。
　　他不否认卡莫西斯长的很好看，并且完全长在了自己的审美上。
　　他的五官很大气，像是一束初绽的白百合一般纯洁无瑕，初见惊艳，细品更是留得芳香满襟，
　　一旦卡莫西斯侧过头，他就会立刻调转视线，假装自己刚才哪儿都没有看。
　　他察觉到卡莫西斯的妆没有卸干净，于是扯了张湿巾给他，示意她擦擦脸，还给他了一面镜子。
　　古埃及有镜子，是模糊不清的铜镜，勉强可以看清一个轮廓，就算贵族用的稍微好一些，也跟哈哈镜差不多。
　　大的镜子还非得贵族和富人才有资格使用，平民想要照镜子，可以去摊贩那里购买一面巴掌大的青铜镜，而奴隶只能打一盆清水，或者到尼罗河畔借着水的反光照照自己的模样，
　　卡莫西斯拿着镜子看了好一会儿，可能是第一次这么清晰地看到自己的模样。
　　齐贤看到他左右晃了晃脑袋，还摸了摸脸，面露惊奇的样子看起来又傻又滑稽。
　　他对着镜子擦了很久，才把妆容全部卸掉了。
　　即便卸去了妆容，他的容貌依然美得惊心动魄。
　　没有了绛色的唇妆，他的嘴唇仍然浅浅的粉色，仔细看倒像是草莓味的奶油布丁。
　　他眼角下的那一枚小痣，不是瑕疵，更像整张脸的点睛之笔，赋予了这张脸最真实的美感。
　　他的脸好像被伊西斯赋予了魔法，只要看向他的人，都会打心底为他的容貌所折服，感叹世间怎会有如此美丽之人。
　　真是太有本事了，居然能长成这样。
　　偷偷欣赏完他的脸之后，齐贤摸着自己的下巴想到了关键的问题，这样的拍卖算不算倒卖人口啊？
　　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下来，应该不算犯罪吧？
　　下午，埃及学家科克来到了医院。
　　“来了？快坐。”齐贤见他终于来了，便从椅子上弹起来迎接。
　　“你好，小齐先生。”
　　两人坐在病床的两侧，一个面露不爽，一个面带微笑。
　　科克对齐贤催促他过来这件事感到十分恼火，但是他忍着没发火，因为他现在还不想不给老朋友面子。
　　卡莫西斯坐了起来，靠在枕头上，十指交叉置于洁白的被单上，黑色的长发披散在脑后。
　　科克清了清嗓子，对卡莫西斯正色说道：“你好，我叫科克，是一个致力于研究你那个时代历史和文化的学者。”
　　“你好。”
　　卡莫西斯紧握着自己右腕，抿着嘴唇，看起来十分拘谨，他犹豫了一会儿，把手里的画本递给了科克。
　　画本上面写满了象形文字，他的字体很工整，可以看出她接受过良好的教育。
　　再有，这种文字是僧侣体，不是所有的古埃及人都会写的，所以他不仅身份很高，多半还是是神庙中的神职人员。
　　“那我们开始聊天吧，卡莫西斯先生，请不要那么拘谨，如果叫您卡莫西斯王妃，您会不会高兴一点？”科克问道。
　　卡莫西斯的脸色更糟了，像是对这个称呼抱有什么怨恨一样。
　　科克立刻改了口：“卡莫西斯公主，这样称呼可以了吗？”
　　齐贤有些着急，让科克别聊太多，直接切入正题。
　　“他在纸上上写了什么？”
　　科克摇了摇头，神神秘秘地说：“这是他对我说的话，强调了不能告诉你。”
　　“少给我卖关子。”
　　他根本不认识我，有什么事要特意要瞒着我？齐贤想道。
　　卡莫西斯脸色陡然一变，看起来相当不满齐贤的态度。
　　要不是语言不通，他很可能会开口指责他的无礼。
　　“你真的是古埃及的王后吗？为什么我查不到你的名字？”
　　齐贤特意查了拉美西斯一世的资料，然而并没有看到卡莫西斯这个名字。
　　“我就是王后，王后就是我，我没必要骗你。”卡莫西斯昂着头，不屑地说。
　　齐贤撇了撇嘴，看他这个态度，他多半只是一个妃子，但是为了面子，咬死了说自己是王后。
　　和他吵没有意义，不如问下一个问题。
　　“你的丈夫是不是叫普拉美斯？他是个将军，还是个什么叉提，对吗？”
　　卡莫西斯的神色突然凌厉起来，他冷冷说道：“请不要直呼他的大名，他是我们埃及的法老，伟大的拉美西斯陛下。”
　　齐贤心说对上了，他果然就是他昨天梦里梦到的那位公主。
　　科克提醒他道：“现在是2021年，这里是英国，采用的是君主立宪制。”
　　t沉默不言。
　　“你不是死了吗？为什么没有被做成木乃伊？你们那时候不都是这么做的吗？”
　　齐贤抛出了他纠结已久的问题，关系到了他是否买到的是假货。
　　“因为有位颇有声望的女祭司说我是拉神照拂之人，不会死亡，可以以永生之躯陪伴法老，直到法老复生，所以采用的是活葬。”
　　卡莫西斯自嘲地笑了笑，活葬，这意味着灵魂没办法顺利前往来生。
　　这便是神的照拂吗？他并不这么认为。
　　“所以，你其实并没有死过，只是眼睛闭了一会儿又张开了？”
　　卡莫西斯点了点头。
　　齐贤兴奋地握紧了拳，看着卡莫西斯，他心里隐隐燃起了一丝希望，这希望的火苗热量很快便传遍了他的四肢百骸。
　　这一年多来他一直致力于复活林莞莲的事，如今终于，终于让他看到那么一丝眉目了！
　　◎作者有话说：
　　把他改成她又改成他，我腻了，家人们要是看到她全当他好了。


第7章 莫莲
　　齐贤转头对科克说：“你得留下来，工资你开。”
　　“得寸进尺！我来伦敦是看在你爸的面子上才来的，不可能留下来给你当翻译，你知道我是学校里的导师，有正经的工作要做的！”科克从椅子上站起来，颇为生气地叫道。
　　虽然他的确挺想留下来，能和一个真正的古埃及人面对面交流，那得到的信息可比翻译那些残缺不全的古籍多多了。
　　但是他不满齐贤这个态度，作为长辈，他怎么样都得摆出自己的底线来。
　　看着科克一副“我能帮但我不想帮”的样子，齐贤被迫软下了语气，好吧，毕竟他现在是在请求科克留个人下来帮自己。
　　“那就拜托你推荐一个人来帮帮我吧，你学生也好同事也好，没有翻译我们没办法交流，你也明白他的价值吧？拜托了。”
　　科克沉思了一会儿，确实，如果真的能从卡莫西斯这里了解到一些当时的事情，那对于他的事业肯定能有莫大的帮助。
　　他摸了摸自己已经地中海的头，有些犹豫地说道：“有一个人，是我的学生，刚从大学毕业，学的是埃及学。他和你一样是中国人。我给你电话，你自己去问问他愿不愿意接你的活儿。”
　　科克打开手机，把一个号码抄在了便签上，交给齐贤。
　　“放心，他愿意的。”齐贤接过来，将便签收进了自己的口袋，一改之前留客的态度，双手抓住科克的手，非常敷衍地握着摇晃了几下。
　　“非常感谢教授您不远千里过来，现在您该回去了，您的学生还在等您，拜拜，再见，一路顺风。”
　　这个讨厌的臭小子！科克被他推搡到了病房门口，啪地把自己的手收了回来，突然想起了什么，嘴角一扬，转头对齐贤说：“我走之前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齐贤看着他的表情，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科克咳了两声，幸灾乐祸地拍了拍齐贤的肩膀，说道：“你爸让我转告你，他把你银行卡停了，卡里就剩几千块买菜的钱，说这是为了防止你再乱花钱。”
　　“卧槽那个老头？”齐贤赶紧拿出手机，果然，卡上的钱已经被转走了，就剩五千。
　　齐贤抬头透过玻璃看了一眼房间里的卡莫西斯，他正垂着头，对他们在门外吵闹的内容一点儿也不关心。
　　齐贤看着他瘦削的下巴，还有自然垂下的烟柳般的长发，一瞬间有些不知所措。
　　他沉默寡言的样子，就像是流落人间的天使，辗转沦落间折了洁白的翅膀，无法重回蓝天，很容易让人生出保护他的欲望。
　　好吧，他现在得认真想想该怎么安顿卡莫西斯了。
　　医院病房价格昂贵，他还是带着卡莫西斯赶紧搬走吧。
　　齐贤叹了一口气，没办法，他现在只能把卡莫西斯带回家了，幸亏家里还有间客房，。
　　虽然很不想让外人进入自己的领地，但是眼下也没有别的地方能免费安顿他了。
　　“你和我走。”齐贤对卡莫西斯说。
　　卡莫西斯完全没听懂，一脸迷茫。齐贤深吸了一口气，指了指他，又指了指自己，然后伸出两个指头比了个小人走路的姿势。
　　卡莫西斯总算勉强看懂了，默默下床穿上他的医院标配拖鞋，跟着齐贤离开了房间，去办理出院手续。
　　他站在那些因为被批准出院而神采飞扬的病人之中，显得格格不入，那些人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而他两手空空。
　　齐贤发现他不喜欢坐电梯。
　　看着电梯门缓缓关闭，他的神色明显地有些慌乱。宽大的衣服下，他攥紧了电梯里的扶手，用力得指尖都泛了白。
　　他看样子非常不喜欢待在这样一个封闭又狭小的空间里，在电梯下降的几十秒中，因为有很明显的失重感，他甚至害怕到咬紧了下唇，但是一言不发。如果不盯着他的脸看，可能什么都察觉不出来。
　　他对现代生活极其不适应，齐贤也很无奈，但是他实在帮不到他什么。
　　因为就算是齐贤自己，如今也不能完全融入这个异国他乡。
　　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慢慢适应。
　　如果想让他融入这个世界，就很有必要让他学会现代的一种语言。
　　如果通过翻译把一切新事物逐一告诉他，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也更容易让他感到与这世界的格格不入。
　　不如直接让他学会一种语言，让他自己慢慢融入新社会，自己去探索并逐渐了解外界事物。
　　哦，这些也是有前提的，一是“复活”没有副作用，不会过两天人就没了，二是他不会离开齐贤的身边。
　　齐贤拉开车门，让卡莫西斯坐到副驾驶去，他必须时刻盯着他，不让卡莫西斯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不然他担心他会做出点什么反常的举动。
　　卡莫西斯对于车这个铁箱子的反应要比电梯要好上很多，可能是因为有窗户吧，这样的移动他起码能看得到，不至于感到恐慌。
　　毕竟车这种东西，什么时候都有，只不过是先进与否的问题。
　　古埃及人开的是马拉着的，有两个轮子的车，而现在的车不用马拉，但是需要马达。
　　齐贤亲自给他扎上安全带之后才上车启动。
　　蓝色的车驶出停车场，一个繁华的世界跃然眼前，卡莫西斯看着一路的风景，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车窗。
　　他的眸中映着城市缤纷的色彩，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太新奇了。高耸入云的建筑，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
　　路上奔跑着的车不需要马去拉动，每一条路都那么宽敞，平坦，车驶过时扬不起半点土灰，连传统土房子的影子也见不到。
　　男人和女人的服饰都非常精致，看起来也很舒适御寒，随便一个人穿着的布料，都是他那时候连王族都没有见过的。
　　女人不戴面纱，抛头露面，甚至连假发都不戴，把自己的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特别夸张。
　　男人也不袒胸露背，穿着长袖和长裤，在他们身上鲜少能看到夸张的金饰。
　　伦敦的街头，白皮肤黄头发的人数不胜数，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拿着一个巴掌大的扁平盒子拨弄着。女人脚下踩着的鞋，让她们需要踮起脚来走路，这像刑具一般的鞋，看起来不但没给她们带来痛苦，反而还让她们一举一动都变得更加婀娜妩媚。
　　这里的灯中没有一点火星，不用添加灯油，就可以彻夜不熄。
　　但这耀眼的霓虹灯就像咆哮的雄狮，吞噬着所有人的时间，灯不会熄灭，人也是不眠不休的。
　　卡莫西斯心下十分震惊，可他的表情没有显露出来。
　　齐贤在等红灯的时候瞥了他一眼，是啊，虽然表情没有流露出什么情绪，可他那一双璀璨的双眸可把他出卖得彻彻底底了。
　　看了十多分钟，他累了似的躺回了副驾驶座里。
　　他低着头，抱着手臂，夜晚的寒风透过窗缝渗了进来，不夜城的霓虹倒映在他眼睛里，他却感到了无尽的落寞。
　　他并不属于这里，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太陌生了，和他的那个年代几乎没有什么相似的地方能让他找到归属感和安全感。
　　他的黑发凌乱地散落着，是非常纯正的黑色，不是直发，他的发尾打着卷儿，服帖地贴着他的侧颈，不动时看起来就是画中恬静的美人，独坐磐石上，潺潺的溪流自他足下淌过，杏花化雨落在他的肩头。
　　齐贤开着车，有时候也会瞄他一眼，他安静而慵懒地坐在副驾驶上，偶尔抬头望一眼窗外的万家灯火的样子，让他有点恍惚了。
　　他不免想起来，自己已经逝去的女友也是黑色的头发，发尾还打着卷儿，她总是喜欢坐在他旁边的副驾驶上，趴在车窗前，一旦发现了什么好玩儿有趣的东西，就叫着指给他看。
　　有时候他会半责怪半宠溺地说：“莲，你打扰我开车了，你就让我专心点吧。”
　　黑色的长发，瘦高的身影，是那么的相似，像到仿佛她就坐在他的身旁。齐贤眼神发直，夜晚的霓虹灯晃得让他看不分明了似的，他喃喃自语道：
　　“莲”
　　卡莫西斯回过头，以为齐贤是在叫他。
　　齐贤摆了摆手，示意自己只是在自言自语，然后赶紧掐了一下自己，把自己从恍惚中拉出来。
　　正赶上下班高峰期，毫不意外地堵车了，不愧是伦敦，前面的车迟迟不动，齐贤放开方向盘，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手机显示的页面还停留在拉美西斯一世那截短小的资料上，他退出去，没有人给他发消息，连条广告都没有。
　　他的置顶还是林莞莲。昵称是莲一个字后面加了一个猪头的表情，这是她亲自设置的。
　　原来这一栏是最吵的，一个下午不摸手机，里面就会攒上七八条来自她的语音消息。现在这一栏已经沉寂很久了，他不敢点进去，怕让自己看到最近一则消息显示的时间。
　　他关上手机，轻轻拍了拍卡莫西斯的手臂，卡莫西斯回头看他，眉头微蹙，表情有点嫌弃，看样子不喜欢和人肢体接触。
　　“我给你取个名字吧，一个中文名字。”齐贤自己也没发现，他的声音一改之前的冷漠，变的无比温柔，像是融了化了的一颗奶糖，香甜的味道溢出了包装纸。
　　“按你的名字发音，一般翻译是卡莫西斯或者卡摩斯，我没猜错的话，这是你们前朝一个法老的名字。而这几个字里，放在中文能当姓的，只有莫字。”
　　他顿了顿，自己也不知道为何微笑起来，望着卡莫西斯写满防备的眼睛，语气亲昵地说道：“你叫莲好不好？和我一样都是单名，放在古代，单名的都是有身份地位的人。”
　　取完了名字，他也不管他刚才说的卡莫西斯有没有听懂，兀自笑了笑，将这两个字拼凑起来，缓缓的，一字一句清晰地说道：“莫莲。”


第8章 超市
　　他像在品着这两个汉字的香气似的，砸吧了下嘴，对自己起的这个名字相当满意。
　　卡莫西斯显然是没听懂的，但是齐贤说后面这两个字的时候，目光灼灼地盯着他。
　　他也顿时明白了，齐贤这是在交代什么，而最后这两个字，是在称呼他。
　　他受不了齐贤突然的温柔，别开脸把凑过来的齐贤推远了。
　　既然他没有表达对这个名字的不满，齐贤就当他答应了，哼哼唧唧快乐得就像一个作文里夹带了私货还被老师表扬了的小孩子。
　　回到家后，齐贤感到肚子有点饿，那些需要时间慢慢做的菜是肯定等不及做了。
　　他让莫莲坐饭桌前，自己戴上围裙去做饭。
　　这是他自从林莞莲离开之后，第一次做两个人份的饭菜，一般家里有客人的话，他都会选择在餐厅吃饭。
　　他有点记不清怎么样做比较合适了，饭的水放少了，菜的盐放多了，火候也没调整好。
　　他把莫莲拉到厨房，告诉他碗筷放在哪里，碗柜怎么打开。
　　莫莲不会用筷子，齐贤就给他了个勺子。如果勺子都不会用，那他也是束手无策了——这已经是齐贤家里最不需要技术水平的吃饭工具了。
　　也不知道古埃及十九王朝有没有发明出勺子这种东西，难道在那时拥有极其先进的文明的古埃及人吃饭还是用手抓着吃的？
　　很快齐贤就觉得自己多虑了，莫莲对于勺子使用得还是不错的，就是用勺子夹菜并不是很方便，但齐贤并不介意他偶尔的小失误，亲自把菜夹到他碗里。
　　“莲，你吃多点，不要挑食。”
　　这股没来由的温柔，在莫莲这里并不是很受用，他根本不看齐贤，反而自己在和面前这碗米饭较劲。
　　尼罗河所孕育的埃及人并不以稻米为主食，他们一般吃的是面包和烙饼，还有鸡鸭鱼肉。
　　莫莲不知道是不是从没见过米饭，有些无从下口。
　　他用勺子小心地舀起来尝了一口，表情不算坏。
　　他很快注意到齐贤一直在盯着他，自己却没怎么动。
　　他非常不喜欢别人这么看着自己，便非常不满地瞪了齐贤一眼。
　　齐贤被他一瞪，轻轻摇了摇头，也低下头来吃饭了。
　　齐贤做的这桌菜称得上是荤素合理搭配，很是营养，他把芹菜炒牛肉往莫莲面前推了推：“尝尝这个，我觉得我炒的还是很嫩的，就是盐不小心放多了。”
　　莫莲凝视着这一盘颜色较深的肉，看了好久都没有动勺子。
　　齐贤见他没下勺子，以为菜有什么问题，先夹了一块尝了尝，除了挺咸，什么问题都没有。
　　“你不吃肉吗？”齐贤觉得问题并不在这盘菜上，而是莫莲自己不想吃，所以才不动。
　　他也不勉强，把西红柿炒蛋往他面前放。
　　“这个菜好，酸甜开胃，半荤不素的，黄白黑人都爱吃。”
　　莫莲这才勉为其难地动起勺子，给齐贤一个面子把番茄炒蛋下着饭吃了。
　　见他愿意吃自己做的饭，齐贤的心放下了一半。
　　他很担心莫莲会出现厌食的情况，或者因为吃不惯索性不吃。
　　看着莫莲姿态优雅地小口吃饭，齐贤叹了一口气。
　　就当养了一只矜贵的布偶猫吧，只要眼睛看着舒服，花多少钱，会有多少麻烦都是值得的。他安慰自己道。
　　吃过了饭，齐贤一个人待在厨房把碗洗了，他做这些家务活相当的熟练，没有半分富家子弟的架子。
　　他洗过碗，擦着手从厨房出来，按照习惯要关楼下的灯，可回过头来，莫莲还坐在餐桌前。
　　忘了家里还有客人了。
　　莫莲规规矩矩的坐在沙发上，小心地靠着沙发上的企鹅靠枕，双手搁在膝盖上，没有乱走乱碰。
　　他对这个陌生的屋子相当的谨慎，除了齐贤带他去过的地方，哪里都不主动去。
　　齐贤擦干了手，寻思着接下来要做什么。
　　对，他还要为莫莲准备一整套的生活用品，因为家里太久没来新的客人了，很多东西都没有全新的。
　　齐贤在这个国度并没有大多的朋友，但有许多熟人，可他并不会把他们领回家里住，客人只有固定的那几个，而他们已经把家里所有的备用牙刷和毛巾都给用过了，并没有全新的用品能提供给莫莲。
　　他看了一眼时钟，才刚刚八点，热闹的夜晚才刚刚开始，超市也没有关门，现在去刚好来得及。
　　齐贤在这种方面并没有拖延症，想到什么就立刻会去做。
　　“莲，我们出去一会儿吧。”
　　他打开了门，对莫莲招手道。看着外面漆黑的夜色，莫莲露出了不情愿的表情，他以前这个时间都睡了，现在这个人竟然叫他出门。
　　但是相比出门，他更不愿意待在没有人的屋子里。
　　于是他勉为其难地从沙发上起身，迈着倦懒的步伐，跟上了齐贤。
　　齐贤担忧地皱眉，卡莫西斯实在太瘦了，已经到了不健康的程度。
　　他的衣服穿在卡莫西斯身上，宽松得有些过分，厚实的衣服把他结结实实地裹了起来，只剩下脑袋和小腿，连手都只能伸出来半只。
　　难道法老虐待王后不成？
　　不对，齐贤有幸看过埃及博物院中一尊著名的石雕，彩色石雕中王后的身体丰腴白皙，就像是浸过牛奶的面包，就算透过石头也能感到扑面而来的富贵气息，根本就是营养过剩。
　　为什么莫莲会这么瘦呢？
　　他们从电梯里出来，齐贤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心情又好上不少，此情此景，此风此月，美人在侧，坏心情没理由再存在。
　　但显然莫莲并不这么认为，他把自己半张脸缩进了羽绒服里，手也缩在袖子里不想伸出来。
　　埃及从未有过这么坏的天气，风刮在脸上像冰刀子，吹久了会感觉面部僵硬，最冷得莫过于耳朵和鼻子。
　　现在已经快十一月份了，真正的冬天已经到来。
　　齐贤和他一同走在路上，和别人并肩而行的感觉，齐贤好久没有体验过了。
　　虽然是同行，但是莫莲离他至少有半米远，保持着一段可谓疏远的距离。
　　看着莫莲的一截头发掖在了衣服里，他还是没能忍住，偷偷伸出手，把它顺了出来。
　　莫莲停了下来，偏头望向了他。
　　如水的月光流淌在他的长发上，像一粒粒色泽均匀的珍珠撒在了一池澄澈的湖水中，黑发倾泻而下。
　　他的眸光明晦不清，嘴唇紧闭着，沉默不言，像是在责怪他又举止无礼。
　　齐贤执着发圈的手停在了原地，他呆呆地看着莫莲，半天挪不动半步。
　　莫莲看着他的傻样子，不想陪他发愣，自己走了。
　　反正面前只有一条路，不用齐贤带他也会走。
　　齐贤连忙跟了上去，暗骂了一句自己实在是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怎么能盯着人家的脸傻傻发呆呢？
　　虽然，他的确从未见过能与莫莲匹敌的容貌。
　　商场没有关门，相反人还挺多的，齐贤拉出一辆购物车，想让莫莲推着，当他把车把塞进莫莲手里时，莫莲满脸的不悦，但是还是臭着脸接过了。
　　可能在他那时候只有工地中的工匠才会使用推车，而且大概从来没有人敢这样使唤他。
　　齐贤摇了摇头，他得告诉莫莲：你现在已经不是埃及的王后，而是一个没有身份的普通人，我可以帮你买生活上需要的东西，但是你不能在一旁袖手旁观，因为我没有义务惯着你。
　　话明明已经到了嘴边，看着莫莲瘦削的背影，他又觉得不忍心。
　　他刚刚来到这个时代，观念和心态都无法迅速转变过来，没必要这么快给他提醒和打击。
　　算了，惯着他一两天也没什么不可以。
　　齐贤摸着自己的额头，微笑着叹了一口气，心说自己真是太温柔了。
　　莫莲完全没意识到有的人在他背后进行了一番思想搏斗，顺便自恋了一会儿，他自顾自地推着购物车，穿行在货架与货架之中。
　　“拜托，不要走这么快！”齐贤刚打算在冰柜里挑自己最爱的榨菜鲜肉包子，一转头莫莲已经不见了。
　　莫莲才听不懂他的话，他对这些的货架上一切都感到新鲜极了，特别是头顶的电灯。
　　古埃及人对于光明的崇拜远超现代人的想象，在他们脑海里，光明就是最神奇的东西。
　　因为有光，植物方能从地下破土而出，因为有光，建筑才得以衡量出朝向。
　　甚至烛火还被想象成太阳的化身，每一盏灯都是阿蒙神神力的一星一点。
　　毕竟在黑夜到来的时候，光明是难得可贵的，因此，日与月，火与光很容易就成为了古人崇拜的对象。
　　莫莲对什么都很有兴趣，但是却谨慎地什么也不碰，看几眼就走，即使有特别喜欢的也不会上手去触碰，很令人放心。
　　既然如此，齐贤也不想去管着他了，自顾自地在货架上搜寻着要买的东西。他提着两块毛巾，一蓝一黄，问莫莲喜欢哪一个。
　　莫莲只瞥了一眼，就毫不犹豫地把蓝色的毛巾放进购物车里。
　　齐贤很快发现莫莲对蓝色有一种独特的偏爱，什么都喜欢蓝色的，无论是牙刷，水杯，还是干发帽。齐贤为这个有趣的发现感慨一笑。
　　“莲她也很喜欢蓝色呢。”看着莫莲的背影，他喃喃道。
　　◎作者有话说：
　　没有营养呢。


第9章 冰淇淋
　　“要这个，没意见吧。”齐贤将一袋巧克力放进购物车里，是草莓味儿的，也不管莫莲听不听得懂，反正他问过。
　　莫莲哼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同意还是反对，齐贤权当他是没意见，就像给他取名一样，完全不用征求他的意见。
　　或者说，只要他不发表意见，那么就当作同意处理。
　　但是齐贤一转头，他就顺势把旁边的一盒葡萄味儿的小熊饼干放进了购物车。
　　“葡萄味的不好吃，我吃过了。”齐贤皱眉，抱着手臂对他说道，希望他能早日醒悟。
　　他话都没有说完，莫莲已经推着购物车风一样地离开了。
　　好吧，好吧，葡萄味也不至于那么糟糕，齐贤安慰着自己，一瞬间突然很后悔把购物车交到莫莲的手里。
　　接下来他还得给莫莲买鞋，在出门之前，齐贤在自己的鞋柜里给莫莲找鞋子穿，他的鞋穿在莫莲的脚上，全部大了好几圈，跟拖鞋似的耷拉着，最后他穿了一双休闲鞋出来。
　　这双鞋子是真的休闲过了头，鞋底是祥云一般的七彩色。
　　齐贤是要去给莫莲买鞋，但是他不知道莫莲的脚尺寸是多少，只好把他领到试鞋的地方坐下来，亲自蹲下借了尺子给他量。
　　“他是6码。”齐贤收起尺子，站起身来，在展示的鞋架上环顾一圈，挑了一双圆头的皮鞋，拿在了手上。
　　当他转头看到女销售员手里捧着的一双墨绿色的高跟鞋时，大脑中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从他手里接过那双高跟鞋，半跪下来小心地给莫莲穿上了。
　　莫莲的脚不大，刚好是中国码的40码，可能因为长时间穿的是草编的凉鞋，脚底有一层磨出来的薄茧。
　　齐贤托着下巴，觉得还是挺合适的。
　　墨绿的高跟鞋衬得他的皮肤更加白皙，像是满树梨花间一片碧绿的叶，色调明快，是一种沁人心脾的美。
　　“简直像是为您的女友量身定制。”女销售员夸赞道。
　　齐贤刚想去纠正他的话，突然听见莫莲半眯着眼睛，看着脚下的鞋，说了一句什么。
　　他的声音很低，只有齐贤才听得到，可是他听不懂。
　　“他说什么？鞋不合脚吗？”女销售员担忧的问道。
　　齐贤笑了笑：“不瞒你说，我这个朋友是从遥远的非洲过来的，不会说英语，也听不懂。”
　　他又把之前挑中的皮鞋取出来，给莫莲试穿，上脚的效果不错，但是还是显得太笨重了。
　　“这双绿色的高跟鞋很好看，帮我装起来吧，我要了，只要这双。”
　　齐贤在女款那边挑了挑，觉得不太满意，又换了一家店，终于在隔壁店看到了一双很好看的女士皮鞋。
　　他给莫莲试穿上，反正他自己相当满意，看莫莲也不像有意见的样子，便大手一挥，付款后提上购物袋兴冲冲地离开了。
　　他买完之后，突然想起来好像全程只有他一个人在发泄购物欲，莫莲完全不提供任何选择方案和意见，他觉得这似乎不太合适。
　　他回头问道：“你为什么不自己去挑挑看呢？如果有喜欢的你也可以试试合不合脚。”
　　莫莲面无表情，目光呆滞，缓慢而木讷地摇着头，不知道是不想去挑，还是听不懂说厌了。
　　皮鞋是黑色的，高跟鞋是绿色的，接下来总要有一双是蓝色的。如果不是这样，莲一定会很生气。
　　齐贤心里默默想着，在挑选运动鞋的时候，特意只看蓝色的。
　　莫莲的脸色一直不太好，他觉得这样穿穿脱脱，挑挑选选地购物麻烦极了，远不如把工匠叫到家里，让工匠照着他的要求，或者按当下流行的款式定制。
　　齐贤反而乐在其中的，他挑来挑去，一个晚上莫莲试了得有十几双鞋子，被迫站起来走来走去。
　　他觉得自己像一个没有感情的工具，但齐贤却极其快乐。
　　他买了鞋子还不够，又拉着莫莲去买了衣服。
　　衬衣风衣长裤外套卫衣，蓝色是必买的，其他颜色看着来。
　　他甚至还买了一件连衣裙，莫莲的脸色更加不好看了。
　　他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齐贤身为一个男性，购物欲会这么强烈，一个人提七八个袋子都不带喘气的。
　　就像“他”一样。
　　正想着，突然一阵扑鼻的芳香浮过，像是坠在枝头上刚刚成熟的蜜桃，弥漫着清甜的芬芳，香气似嫩绿的蜜叶，又似一柄绣满花团的小扇，调皮地扰着过路人的鼻尖。
　　他一愣，耸了耸鼻子，朝香味的源头望去。他看到了一家装修非常精致华美的香氛店，开在众多服装店之间。
　　他快步走到了店门旁的橱窗前。
　　橱窗的布置尽显店主人独特的审美，万圣节将至，橱窗中悬着一轮似钩的弯月，散发着晦暗的光芒，摆放香水的货架变成了通往黑暗古堡的台阶，最顶端的城堡只亮了孤独的一盏灯，像隐藏了许多不可言说的秘密。
　　台阶上摆着许多造型奇特的瓶瓶罐罐，比如鬼脸南瓜形状，幽灵小鬼形状的，甚至还有糖果形状的，都非常精致逼真。
　　万圣节主题的橱窗只斜斜地打了一盏昏黄的灯，诡谲的气息扑面而来。
　　这是一家现代的香水铺子？莫莲抚摸这橱窗前的玻璃，想道。
　　他自顾自地走了进去，齐贤喊了一声，见他没反应，也拎着大包小包跟了过去。
　　莫莲居然也对香水感兴趣吗？那真是一个不错的爱好，齐贤好不容易拉开推拉门挤进去，看着莫莲想道。
　　古埃及人早在三千多年前就已经与各种香料结下了不解之缘，甚至可以说他们对各种人造的香味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
　　香油和香薰的使用已经渗入了贵族与富人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在侍奉神明的时候，祭司会洗净神明的雕塑，为神明反复涂抹香膏，替其熏香。
　　在出席盛大的晚宴时，人们会在自己的假发里放上一块香膏，随着体温上升，香膏会缓缓融化，滴落在他们的肩膀和后背上，醉人的芬芳会弥漫整个宴会厅。
　　除此之外，他们还坚信精油可以生发，嫩肤，甚至延缓衰老。
　　在他们离开这个世界后，肉体也需要用香料进行保存。将器官存储起来之后，肉体要先涂抹厚厚一层的混着香料的树脂，再裹上白色的亚麻布，经过七十多天的等待，方能进行开口仪式，葬入棺中。
　　为了得到埃及无法种植的香料，他们甚至会乘船不远千里地去与彭特国做交易，用自己国家的金银去换奇珍异兽和珍贵的香料。
　　齐贤看着他终于肯上手去触碰那些瓶瓶罐罐了，像其他的顾客一样，他把试用装的香水洒在自己的手腕上，闭着眼睛去慢慢感受香水的甜美。
　　好吧，虽然经济不那么宽裕，但是也不至于连瓶香水都买不起。
　　他看着莫莲挑来挑去，耐心地站在旁边等候，一边告诉导购小姐，他听不懂英语，让他自己慢慢挑吧。
　　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味道？
　　莫莲对这些香水好像都不是很满意，他挑了快十五分钟，终于在闻到一瓶淡粉色的香水时，舒展开了眉头。
　　“这款香水叫金粉女郎，好像并不是很符合您家女士的气质啊？”
　　导购小姐犹豫道，她不知道为什么莫莲会喜欢这个味道，这一款一般都是推荐给三四十岁的那些夫人的。
　　齐贤接过来，闻了闻，一股浓烈的芬芳扑鼻而来，不是那种会令他心情愉快的果香，而且一股浓郁的，属于化妆品和夜店女郎的脂粉味儿。
　　怪不得叫做“金粉女郎”。
　　莫莲怎么会喜欢这个味儿？看不出来啊？
　　看着他微微蹙起眉，莫莲的表情好像有些失望。
　　齐贤敏感地捕捉到了他脸上的失落，赶紧把自己的表情收拾好，让导购立刻去拿一瓶一样的，用礼品盒装好，他马上去付款。
　　从超市出来，超市已经快打烊了，外面的食品店也关门了，莫莲一只手提着袋子，跟在齐贤的后面。
　　莫莲知道这是给他买的，本来想一个人全部提完，可是齐贤不准。
　　两个人没有交流，在超市门口为提袋子无声争执了挺久，吸引了很多目光。
　　最后莫莲终于做出了让步，给齐贤提了一半。
　　齐贤觉得他实在是太独立，也太见外了，明显不愿意平白地接受自己的好意，可是身为古埃及贵族，在他的观念里不应该是认为别人服侍他都是理所当然的吗？
　　为什么他会如此计较呢？
　　“我给你买一个双球的冰淇淋怎么样？”齐贤发泄完一通购物欲望之后，身心都舒畅了许多，见只有一家冰淇淋店还没有关门，赶紧拉着莫莲走了进去。
　　他相当娴熟地和老板说：“双球冰淇淋，一个蓝莓一个芒果，加榛果碎。”
　　他把冰淇淋给了莫莲，温柔地告诉他怎么下口。
　　莫莲瞪了他一眼，意思大概是让他离远一点，不要贴自己那么近。
　　对于冰淇淋，他皱着眉想要拒绝，怎么是凉的？谁会在大冬天吃这个？
　　齐贤一直把冰淇淋往他手里塞，执意要他拿着。
　　于是乎莫莲也只是拿着，时不时瞅瞅齐贤手里那个什么时候吃完，好接手自己手上这个。
　　“你吃嘛，跟我客气什么？我已经花了这么多钱了，还缺一个冰淇淋？”
　　齐贤把冰淇淋往他脸上怼，莫莲摇了摇头，他不要。
　　“买都买了，我一个人吃不了两个，你就当是帮我行不行？”最后齐贤几乎用上了乞求的语气，他想不到请别人吃冰淇淋居然这么难。
　　每次从这家超市出来，无论是冬天还是夏天，林莞莲总是雷打不动的要去这家店买冰淇淋，双球的，一个蓝莓一个芒果。
　　这早都形成了一个习惯，即使他不在了，他还是愿意去过超市，再来这里买一个冰淇淋，仿佛接过冰淇淋，转头就还能看到那个冷得不停朝手心哈气，还执拗地要吃冰淇淋的小女生。
　　“好吧，那我就吃了？”莫莲说着他听不懂的话，不情不愿地地低下头，小心翼翼地舔了一口。
　　齐贤笑了笑，顺手把他手里的袋子一并接过来，双手满满当当地提着数个袋子，朝家的方向走去。
　　莫莲很快把冰淇淋吃完了，他没吃过这么甜的东西，还是冰的，于是感到特别新奇。
　　如果是夏天吃，岂不是会特别的快乐？
　　他腾出了手便想要帮齐贤提一点东西，被他拒绝了。
　　但是这并不能让他放弃，他瞅准时机，几乎像抢一样从齐贤手里拎过了袋子。
　　他差点把齐贤挤倒在地。
　　咋回事啊这孩子？齐贤由此空出了一只手，摸了摸额头上的汗，看着莫莲一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样子，然后再打量了一番他那纤细的手臂，心说这不是找罪受吗？
　　用得着这么生分吗？
　　◎作者有话说：
　　圣诞节＋上推荐每日双更，米娜桑圣诞节快乐呀。


第10章 婚礼
　　他看到卡莫西斯什么都藏不住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嫌弃，虽然她的肢体上掩饰得很好。
　　这大概是长期学习舞蹈的成果，她的每一个动作都非常入戏，离得远一些的人完全看不出破绽。
　　她如同羞涩的少女一般，慢慢的伸手过去，两只手最终握到了一起。
　　“阿蒙神啊，请你见证普拉美斯与卡莫西斯的婚姻。”
　　祭司站在神的右侧，他高声呼喊着，为了让神听清楚他所说的话，还特意重复了几次。
　　他的声音充斥回荡在宏伟的神庙之中。
　　连普拉美斯都忍不住老脸一红，侧头看卡莫西斯的眼睛，她对这一切竟然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
　　估计是在神庙之中待久了，时常能见到贵族在这里举行婚礼，即便主角换成了自己，她也没觉得有什么稀奇。
　　虽然多次呼唤神的名字在神庙中很常见，但是自己的姓名也被加了进去，当着那么多的埃及人和外国人面前呼喊的时候，普拉美斯还是会觉得太好意思。
　　可是他没有看到的是，没有人会为此而笑，所有民众都虔诚地望着通进神庙里的那道门，怕自己一出声就会打扰到祭司将神唤醒。
　　连小孩都不敢说话，眼睛在眼眶里滴溜溜地打转，他们从来没见过这样壮观的场面。
　　在法老王座下的两侧，整齐地站着百官。
　　神殿的不远处，尼罗河沉静地流淌着。
　　普拉美斯执起卡莫西斯的手，与他在阿蒙神。拉的神龛前跪下，共同面对蕴生万物，福泽万物，俯瞰万物，掌控万物的神。
　　祭司口中呢喃着对众神的祷词，歌颂着神的功德，赞美着二位新人之间是多么的般配，是天造地设，珠联璧合，他们是天与地的交融，他们是沙与海的交合，他们是风与雨的交映。
　　“神赐予了我们这流淌着油和蜜的土地，他们注视着埃及每一个子民，庇佑着每一个善良和智慧的人。”
　　“尼罗河吾母，我们一生与您相伴，生死不离。即使死亡，灵魂也会经过神的指引，乘着不息的河水，再度回到这太阳的国度。”祭司捧起硕大的水壶，往他们面前桌上的一对金色的酒杯倒去。
　　祭司转过头，对他们两人说道：“神已经听到了你们的心意，饮下这一杯尼罗河之水，你们将结为夫妻，生生世世都将受到神的祝福，即便来世与对方相隔甚远，也能通过河水般的缕缕丝线，再回到彼此身边。”
　　普拉美斯毫不犹豫的举起酒杯，卡莫西斯没有他这么热情，冷静地拿起酒杯，手腕一翻变出一根银针，伸进杯中的水中。
　　确认了没有毒，她才抬头和普拉美斯对视一眼。
　　两人同时一仰头饮下了这一杯水。
　　神殿内围着的人欢呼起来，群臣也鼓掌，无论真心实意还是虚情假意，都为这一对新人送去了祝福。
　　普拉美斯抓紧了卡莫西斯的手，脸上满是自豪和喜悦，。
　　王后的神情很复杂，原继承人梅里倒是相当平静，他站在离他母后很近的位置，安静地鼓掌。
　　对于这段婚姻，他还是觉得相当不错的。平心而论，连他都能看出来普拉美斯有多喜爱他的“妹妹”卡莫西斯，反正比他要适合卡莫西斯多了。
　　接受神的祝福之后，他们将共同坐上轿子，要在众人的拥护下，走遍整个孟斐斯。
　　仪仗队把他们请上车之后，几个精壮的士兵骑上车前的马。
　　一队人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马车后坐着几个身着彩衣的小女孩儿，抱着一个很大很大的花篮，马车一边走着，小小的手一边抓起一片片新鲜的花瓣，洒向人群。
　　“愿阿蒙大祭司保佑你们！”
　　坐在轿中，卡莫西斯第一次和普拉美斯贴的那么近，她不自在的朝轿子的一侧靠去，和普拉美斯拉开距离。
　　普拉美斯当她害羞，一笑之后，又伸手把她揽入怀里。
　　“你放开我。”卡莫西斯压低声音说。她不想碰普拉美斯，也不想让外人听见他们里面异常的动静。
　　“怎么？你已经是我的女人了，应该没有躲我的必要了吧？”普拉美斯说着，他的手臂轻轻搭在卡莫西斯的肩膀上，手自然而然地垂在她的胸口。
　　本来想顺理成章小小耍个流氓，可普拉美斯非但没有感觉到一丝的柔软，摸起来居然还感觉***的。
　　他觉得奇怪极了，心里升起了一股不太妙的预感，一个女性总不能平成这样吧？
　　一个非常不好的猜测浮上了他的脑海。
　　“你的女人？”卡莫西斯冷笑一声，像是印证他的猜想一样，轻蔑地说：“真是不好意思，未来的法老陛下，我卡莫西斯，是大埃及的嫡系王子，是个男人。”
　　普拉美斯此时的脸色就算不用看也能猜到，僵硬得像一块石头，他想了想，随即表情变的有些扭曲。
　　他瞪着卡莫西斯，仿佛想从他的脸上找到一丝撒谎的痕迹，可他不能。
　　卡莫西斯抱着手臂，一副爱信不信的样子。听他刚才的语气，一点也不像是编的。
　　普拉美斯又企图在为数不多的几次见面的回忆中找到线索揭穿他，可他很快发现，他那些所谓证据确凿的回忆，仔细想想，又全部都指向卡莫西斯就是个男人。
　　怪不得他之前总感觉这一切有那么一丝不对劲，有一种说不出的奇怪，但是他又说不出到底怪在哪里。
　　知道了卡莫西斯是个男人之后，一切仿佛都说的通了。
　　卡莫西斯不爱说话，可以说是“她”性格腼腆，是身为公主从小受到的教育使“她”变成这样的。
　　其实不然，“她”只是不想从声音里露出破绽。
　　是“她是公主”的思想先入为主，使普拉美斯相信了她就是个公主。
　　再者，卡莫西斯的身材并不娇小，和“她”的母后站在一起就更加有了鲜明的对比。
　　“她”对外宣称这是继承了父亲的优点，其实不然，因为他是男人，所以这个身高非常正常。
　　还有，卡莫西斯和那些丰腴的女人比起来，真的是非常的不性感，胸部一马平川，如果不是他那张足以雌雄莫辨的脸，加上化妆技术高超，普拉美斯早就该怀疑他是男人了。
　　普拉美斯一直觉得，男人装成女人，必须要戴一顶假发，可是卡莫西斯就不用，因为他从小就如此，并不是某一天突然要扮作女人的。
　　在普拉美斯认识他之前，他就早已是一头长发了。
　　因为常用昂贵的精油滋润保养，他的头发比女人的还要细滑。
　　“你，你这是欺君，王后连同你一同隐瞒法老，这是重罪，你”普拉美斯感到自己的喉咙发干，他不曾想到他一直喜欢仰慕着的女人，竟然和他同样是男人。
　　是否该告诉法老？法老知道了会如何？
　　婚礼已经到这一步了，外面是数不清的埃及子民，法老即便知道了，也会硬着头皮让他们的婚礼进行到底。
　　大不了将卡莫西斯叫回宫后，罚他去神殿里到神前思过，再送几个美女补偿普拉美斯。
　　这样卡莫西斯将彻底失去法老的信任，不仅是他，和他站在一起的王后殿下，梅里殿下也是一样。
　　王后的父亲是老臣欧利，王后要是倒台，欧利那一派地位也将岌岌可危。
　　如果权力制衡出现破裂，那么其中强势的一方就会极力扩张势力，之后就会出现一家独大，一手遮天的局面，这客观上对政治而言是非常不利的。
　　普拉美斯和欧利所处的是两个对立的党派，针锋相对了许久，两派势力均衡，让他们两权相斗，相互制约，这其中不乏有法老的意思。
　　如今，欧利他们派中的一张“小王”卡莫西斯公主其实是男扮女装，这件事被普拉美斯知道了，相当于普拉美斯掌握了对方的一个把柄。
　　但是这个把柄并不能轻易使用，如果使用不当，会带来不可估计的后果。
　　“你不会告诉父王，因为你是一个聪明的人。”卡莫西斯推开他，安静地挤在角落里，外面人民的热情丝毫不能影响到他。
　　他纤长的手指交叉着放在膝头，抬头掀开帘子望了一眼窗外正炽热的太阳，大概在想着游行什么时候结束。
　　他懒洋洋地靠着铺着兽皮的椅背，甚至打算闭眼小憩一会儿。
　　他对于的这个可能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婚礼一点也不在意，毫无激动的情绪可言，和普拉美斯正好相反。
　　凌晨就起来沐浴，化妆，编发和着装，他已经疲倦不已了，反正普拉美斯现在正心态崩塌，短时间也不会碰他，更没理由害他。
　　他闭上眼睛之后，普拉美斯依然感觉自己的心情没有平静下来。
　　他真正喜欢上卡莫西斯，是在一次宫廷宴会上，他因为做了一个小官而受到了邀请，一片歌舞声碰杯声中，远远的，他看到陛下和王后身边，坐着一个精致的女孩儿。
　　她刚满十六岁，精致的脸蛋好似被哈比女神所亲吻过。
　　她穿着长裙，纤细的手臂毫无保留的露出来，美丽，优雅，她那么一舞，让他一改之前的审美，完全对她倾了心。
　　如今让他知道，他喜欢的人是男人，且这个男人美过大多数的女人，他一定不能接受。
　　在他观念里，男人就该裸露上身，去骑马去打仗，狂放喝酒不拘小节，绝不是卡莫西斯这样的。
　　他手腕只有那么细，像是一辈子没做过重活粗活，指甲薄薄的，颜色是那么淡，和他那种染上了黄沙颜色的指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最心爱的女人，一朝之间变成了他最恨的那种男人中的一个，这要他如何接受？
　　◎作者有话说：
　　前半段是普拉美斯的视角，在他眼中卡莫西斯这时候还是个女人，所以用的是“她”。


第11章 刺杀
　　卡莫西斯将是他今生唯一的正式妻子，他们刚刚还在阿蒙。拉神面前许下了诺言，发誓要永不分离。
　　这要他未来如何面对这个“妻子”？
　　正妻是个男人倒是好隐瞒，但要是正妻一直无所出，他又该怎么办？
　　普拉美斯的内心非常地纠结，要是别人遇上这种情况，肯定当场就写下“休书”，签字画押走人了，因为这已经完全可以算入骗婚的范畴。
　　可惜贵族的离婚程序非常繁琐，他们刚才结婚的一幕，就已经被书吏记录下来，写入史册了，这也将绘入他们陵墓的壁画中。
　　现在就算想反悔也没什么机会了。
　　他们乘着四个人所抬着的轿子，在孟斐斯的大街上走了一整个来回，在万民簇拥下，回到了他们的新家。
　　近日普拉美斯经常来监督工匠们的装修进度，虽然是新房，但是已经被他里里外外看了好几百圈了。
　　天色渐黑，仆人们已经准备好了菜肴，等待这一对新婚的夫妇归家。
　　房间布置得相当温馨，角落处堆满了来自各方的礼物。
　　床褥也铺的柔软极了，一层层的皮毛上铺着手织的床单，让人躺上去了就不想下来。
　　可回到这里的主人却各怀心事，一同坐在长桌的两侧。
　　他们沉默地用水洗净了手，擦干之后，着手享用今日份的菜肴。
　　虽然这些菜里放了很昂贵的香料，用了最好的肉，但其实并不怎么好吃，因为香料的味道太重反而掩盖其本身的味道。
　　双方都心事重重，连菜肴的味道没有仔细品尝，一餐之后，就进了房间。
　　这里只有一间主卧房，另一间暂时还没有布置好，即使其中一方想要分房也没有可能。
　　普拉美斯想，也许他们应该谈谈，谈谈他们的将来，将来该怎么办。
　　他怎么也想不到，他心中想着和谈，想着他们的未来，可卡莫西斯心中想的，却是杀他。
　　烛光摇曳在偌大的卧室里，照着两个人俊美的脸庞，卡莫西斯抿紧了的嘴唇。
　　床上铺着新鲜的莲花瓣，花瓣上还有晶莹的水珠，它们铺洒在床上，一室的清香。
　　床头的花瓶里也插着两朵淡蓝色的莲花。
　　“卡莫西斯殿下。”
　　先开口的是普拉美斯，因为他的主动求婚，才有了这一场婚姻，他认为自己应该先做出让步。
　　他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求法老赐婚的，而如今一切变成了这样，其中多半是他的责任，所以他想要主动去尽力解决这个问题。
　　“我不会后悔和你结婚，我认为，即使你是男人，我也能很好的和你相处下去。”
　　他也见过好男风的人，军中全是男人，肯定会摩擦出一些躁动，在没有军/妓的情况下，他们互相解决，有些就生出了情愫。
　　他相信和卡莫西斯待久了，也一定会习惯有彼此的生活，到了那时候，性别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卡莫西斯闻言，脸色一黑，他沉声说道：“叉提殿下说笑了，我并没有打算和你相处。”
　　他们背对着背，普拉美斯回过头，而卡莫西斯完全不看他，低头摆弄他的那些嫁妆。
　　他是以大埃及公主的身份嫁过来的，嫁妆足足堆满了一整个储物室。
　　他正在自己面前摆着的那些小木箱子里寻找着，终于找到了放首饰的箱子。
　　他一件件摘下身上的饰品，毫不心疼地把它们丢了进去，然后打开放着衣服的箱子，拿出了平日里穿的衣服，当着普拉美斯的面，背对着他换下了华丽的衣裙。
　　普拉美斯这才愿意相信，他真的是个男人。
　　虽然瘦，却不能忽视他有着很漂亮的肌肉，至少放在他的身上，是可以用漂亮去形容的，他的腰很直，身体线条很是优美又不失力量。
　　普拉美斯这才想起来，他是法老的嫡系后裔，王位的第二继承人，平日里除了要学关于相夫教子的知识，还要学剑术、马术、射箭和近身搏斗。
　　“你和我都已经不能悔婚，除了如此还能怎么样呢？”普拉美斯说道，他没有想到卡莫西斯说话会这么不留情面。
　　卡莫西斯回过头，他的长发没有了发冠的束缚，披散下来，像一团浓稠的黑雾。
　　浓艳的妆容下，他的脸如同鬼魅一般。
　　“您是否搞错了什么？我没必要悔婚，这对我来说多此一举。因为很快，你就会迫不及待地把我休弃了。”他语气平淡地说，仿佛已经提前看到了他们的未来。
　　普拉美斯以为他是不愿意嫁给自己，想要做点什么事惹自己生气，然后顺理成章地回到王宫，回到他的母亲身边。
　　“既然我已经迎娶了你，就一定会对你负责到底，保证你衣食无忧。我的财产你随意使用，从前你在王宫里怎么过，现在也依然可以像以前那样，只要你把这里当作自己家，就算你想偶尔回去住几天，也不是不可以。”普拉美斯安慰他道。
　　卡莫西斯冷笑一声，不说话。他的笑声让普拉美斯心里发毛。
　　他开始一点一点卸去脸上的妆容，他的妆容非常华丽，甚至还在脸上贴了小小的宝石粒，想要弄下来并不容易。
　　他命人洗了好几次卸妆用的柔软方巾，白色的帕子染上了浓郁的色彩，铜盆里的水也浮了一层淡淡的彩色。
　　他微挑的远山眉不太友善地微蹙着，薄薄的唇不悦地抿成了一条线。
　　他眯起眼睛，看着镜中的自己，还不太满意似的。
　　以这副模样离开的话，会不会太过狼狈？
　　他摘下耳朵上那副纯金的耳坠，放在桌子上，取出一副绿松石的耳坠，戴了上去。
　　这副耳坠已经磨损得很严重了，没有刚做成那时候好看。
　　“我有一个最大的愿望，它也是我活着的意义。”
　　卡莫西斯将花瓶里的莲花折下，在他身后轻声说道。
　　这是普拉美斯第一次听到卡莫西斯用这样的语气说话，明明用了满不在乎的语气，可莫名有点伤感，他甚至还若有若无地感受到了卡莫西斯言语间决绝。
　　卡莫西斯抬起头，望着面前的墙壁，垂首静静地诉说着自己的往事。
　　““我生来就是为了党派的计划，计划中母亲要有一个女儿，而这个女儿最好能以后和她的大儿子结婚，或者和需要笼络的人结婚，稳固这一派的权力，于是就有了我。外公认为我是男孩，会抢走父亲对王兄的喜爱，所以就让母亲从小就把我打扮成女孩，由此瞒过了法老。这么好瞒也是因为法老知道王后的第二个孩子是女孩之后，实在对我是不闻不问。”
　　“于是我生下来的意义就只剩下了一个，那就是做王兄登上王位的垫脚石。他成为法老，被众人膜拜，就对我来说足够了。我没有什么愿望，嫁给谁都无所谓，我只想跟母亲和哥哥永不分离。”
　　他的语气一转，兀自回过头，冷冷地盯着普拉美斯的后背。
　　“可我偏偏遇上了你这个碍事鬼，你的出现阻碍了党派的一切计划，甚至还深得法老宠信，成为了继承人。这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而法老也给自己赚够了好名声。法老之位，传贤不传子，呵，你听听，这多好听。”
　　他只画了眼线，唇妆未动一笔，整个妆容极不协调，加深的眼线使他整个人看起来凶神恶煞，像被地狱之蛇上了身一般，让人毛骨悚然。
　　他浓墨般漆黑的眼睛望向了普拉美斯。
　　“你知道吗？我真是恨死你了。”
　　“只有你死了，王兄才有机会重新登上继承人的位置，成为未来的法老。”
　　“只有这样，我曾经拥有的一切才能回到我的身边。”
　　普拉美斯听到这里，背后猛地冒出一身冷汗，卡莫西斯的声音在他脑中反复回荡，击打在他的灵魂深处，像被上了发条，不转完就根本停不下来。
　　他猛地站起来回过头，而卡莫西斯已经如同鬼魅般扑来。
　　他的速度快得不似常人，反手握着的东西闪过一道银光。
　　是一柄匕首！
　　他要杀了他！
　　普拉美斯感到大脑嗡嗡作响，对卡莫西斯突如其来的刺杀猝不及防！
　　他根本想不到，卡莫西斯竟然会把嫁妆里那把镶着许多宝石的匕首拿了出来。
　　更想不到那把女用的匕首竟然如此的锋利，纵然他驰骋沙场，身体灵活，此刻也根本躲闪不及。
　　卡莫西斯的匕首猛地刺破了他身上的软甲，锋利的刀尖捅进了他的胸口。
　　“你！”普拉美斯一个字噎在喉咙里，他瞪着卡莫西斯，痛感来得完全不及他的震惊迅速。
　　他眼睁睁地看着卡莫西斯把刀捅进了他的身体里，随即迅速地把匕首抽了出来。
　　鲜红色的血喷涌而出。
　　他杀人了。
　　那个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公主，他竟然杀人了！
　　卡莫西斯冷傲地仰起头，玩味地从上方俯瞰着他，嘴角甚至勾起了一抹冷笑。
　　“你不是口口声声说爱我吗？我的这点愿望，你会满足我的，对吗？”
　　普拉美斯看着血慢慢流了出来，淌了他满手刺目的鲜红，他觉得太不真实了。
　　他从来没想过有那么一天，他会在自己的家里，被所爱的人一刀捅进了身体。
　　在晕过去的边缘，他看到他的心腹和侍从冲进了房间，他们呼喊着，悲呼着，尖叫着，扑上来查看他的情况。
　　其余的人架住了卡莫西斯，锋利的兵器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而卡莫西斯完全不挣扎，他顺从地丢掉了手里的匕首，侍从架着他走，他也没有反抗。
　　染血的匕首落在红色的地毯上，滚了两下，与地毯融为了一体。
　　“别不要”
　　不要把他带走，不要！
　　他发不出声音了，眼皮也沉重的像灌了铅一样。
　　终于，他失去了所有的力气，颓然倒在了侍从的怀里。


第12章 照片
　　“啊！”
　　齐贤大喊了一声，从床上弹了起来，被子被他的大幅度动作甩落在地。
　　他半梦半醒，一下子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大脑特别混沌。他抱紧枕头，支开眼皮四下望去。
　　随即，他看到了站在门口的莫莲。
　　莫莲安安静静地靠在进门处的衣柜旁，大概是找齐贤有事儿，又看到他没醒，才站在这儿等他醒来。
　　他一脸困惑，不明白为什么齐贤起个床需要这么大动静。
　　不就是没有传唤吗？齐贤干嘛这么凶地看着他？况且，他只是来问问画眼线的笔在哪里罢了。
　　怕不是有什么毛病吧？
　　齐贤他心中警铃大作，大脑还沉浸在那个梦中，他抄起床头柜上的装饰摆件，朝莫莲喊道“你别过来！”
　　这到底是梦还是现实？
　　他怎么在这儿？！他不是已经被带人走了吗？
　　莫莲一脸莫名其妙，他用看智障的眼神看了齐贤两眼，转头就走，半分留恋都没有。
　　见他没来由地出现在门口，又转头走了，齐贤也终于清醒了过来。
　　他看了看自己手中抓着的东西，是他和林莞莲去迪士尼乐园时买的娃娃。
　　他这才确信，自己已经真真切切地从梦中醒来了。
　　现实中没有什么刺杀，这是法治社会，没有拿着刀要捅他的卡莫西斯公主，只有乖得跟个木头似的莫莲。
　　他甩了甩头，心中疑惑，莫莲站在自己门口做什么？
　　如果莫莲已经站在那里好一会儿了，那么刚才他突然从床上跳起来的一幕会不会已经被他看到了？
　　要真是这样，那可丢脸丢大了！
　　大清早大喊大叫的，还拿着个娃娃挥来挥去，实在是
　　太丢人了！
　　齐贤捂着脸，宁愿自己没有清醒过来。
　　人虽然醒了，但是他还是没能从那个吓人的梦里缓过来。
　　莫莲坐在沙发上，什么也不做，他抱着手臂，就这么盯着齐贤的一举一动，一言不发。
　　他举手投足间是齐贤不曾见过的气质。
　　齐贤从未有幸亲眼见过各国的王室，不知道何为贵族风范，但是当他见到莫莲的那一刻，他知道这大概便是了。
　　星星愿意同他畅谈，天空也在他面前垂首，用它傻傻的云朵和彩虹来愉悦他。
　　放在西方童话里，他身边理应绽放着五颜六色的花，弥漫着糖果的芬芳，飞舞着七彩斑斓的纸鸢。
　　理应有王子半跪在他的身旁，亲吻他指尖的瓷蓝色钻石。
　　齐贤看了他好几眼，背过身去，从冰箱里拿出面包，用微波炉热了，抹上果酱，又拿出杯子给他泡了牛奶，招手叫他过来吃早餐。
　　齐贤感觉自己养了一只沉默的白猫，不爱笑，看起来很凶，空有一身高傲。
　　他优雅端庄，难得可贵的是特别的识时务，也一点都不矫情，懒得顾影自怜。
　　他看着正在慢吞吞地喝牛奶的莫莲，心下突然有了一种莫名的快感。
　　梦里高傲的天鹅公主，此时正住在他的家里，坐在他面前，吃他准备的食物，时不时伸出淡粉色的舌尖舔掉嘴唇上沾到的果酱。
　　他什么都不挑，对什么都无所谓，无论这些东西是否配得上他。
　　齐贤感到自己的喉咙有点发干，忙喝了一口牛奶强行把这种感觉压了下去。
　　他只能把这些当作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齐贤晚些还要去公司开会，就算他开完会立刻回来，也赶不上做午饭了。
　　他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下，决定勉为其难地打包一些菜回来。
　　不过他要怎么告诉莫莲他要出去呢？留他自己一个人在家不太安全吧？
　　齐贤倒不是担心他找不到自己会心慌，而是怕他自己在家，碰着什么不该碰的，弄伤自己。
　　于是他用手指轻轻叩了叩桌子，引起莫莲的注意，指指自己，又指指自己家大门，示意自己要出去，然后指指他，指向客房。
　　他希望莫莲能待在房间里，尽量不要出来，客房是比较安全的，因为那里危险的器具不多。
　　既然莫莲没有说什么，那就当他看懂了。
　　齐贤满意地回房间换衣服去了。
　　他从房间出来的时候，客厅已经没有了莫莲的踪影，客房房门紧闭着，看来他已经进去了。
　　莫莲大概明白了齐贤的意思，他的意思就是他要出门了，让他待在房间里不要出去。
　　他也不想出去，外面的那些东西让他觉得太陌生了，他不肯轻易去了解和触碰。
　　突然来到这个社会，他感到这一切一点儿也不真切，仿佛是神和他开了一个玩笑，要考验他的意志。
　　最让他觉得不真切的，到底还是齐贤。
　　这个男人他是如此的熟悉，又是如此的陌生。
　　他的一切行为都是那么的随意，还带着不礼貌的暧昧。
　　他的眼中有浓烈且炽热的爱意，但是莫莲明白，那些爱意和他并没有什么关系。
　　复活这到底是阿蒙神的礼物还是惩罚？
　　不到一会儿，他感到有些口渴，于是开了一条门缝，从里面钻出来找水喝。
　　齐贤早走了，虽然他表达了不想出房间的意思，但是他现在不得不去适应一下外界的环境。
　　齐贤昨天给他从超市买回来的陶瓷杯子，就放在桌子上的电热水壶旁边。
　　他摸索着，学着齐贤的样子从壶中倒了一些水出来。
　　水很烫，水壶也不轻，即便他已经很小心了，水还是撒了一些在桌面上。
　　他有些束手无策，手中拿着装了热水的杯子，四处张望有什么能处理桌子上那滩水的办法，免得齐贤回来，发现桌布上的水会不高兴。
　　其实齐贤并不会因为这些小事而不高兴，因为莫莲就算有什么东西使用的不顺手，也是在情理之中。
　　可是莫莲不喜欢给别人制造麻烦，特别是陌生人。
　　他抽了两张餐巾纸，把水吸了擦干净，找到了厨房里放厨余垃圾的小垃圾桶，隐藏作案工具一样偷偷塞进了最底下。
　　他拍了拍手上的灰，相当满意地离开了。
　　逛到客厅里时，他猛地刹住了脚步。
　　他抬起头看向了头顶的水晶吊灯，又扭头看向了门边的开关，眨了眨眼睛，突然玩心大起。
　　他跑过去，“啪”地一下，把所有的灯都打开了，然后一个个开关按下去，看看灭的是哪一盏灯。
　　房间里顿时变的比屋外还要明亮，他好奇极了，从小他的母亲就告诉他，每一盏灯上的火光，都是阿蒙神的一点神力。
　　阿蒙神在白天用它光明的身躯照亮整个埃及，把生命的光辉播种进泥土和人民的血液里。
　　夜里，它在天边死去，死后他的神力化作点点火光，再次照亮整个埃及。
　　虽然这只是一个神话，但是他却相信了好久。
　　且不说是不是阿蒙神的神力，这么多灯，是不是每一盏灯中都藏着一个小蜡烛？
　　这个按钮真是神奇，只要按下它，灯就会熄灭，完全不用担心浪费蜡烛了。
　　这样实用的工具也不知道是谁发明出来的。
　　他又打开冰箱，里面的冷气溢了出来，他伸手进去，冰箱的四壁并不是由冰块组成的，但制冷效果与冰块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冰箱里放着很多瓶瓶罐罐，还有透明的盒子，盒子摸起来不是银不是铜也不是铁，里面放着他们昨晚吃剩的菜。
　　居然不丢掉。
　　里面的菜看起来还很新鲜，应该还能再吃吧？
　　他又走到沙发对面的柜子前，墙上挂着一块黑色的横版。
　　他俯下身摸了摸，上面很光滑，什么也没有，不知道是不是拿来刻字绘画的。
　　柜子上面还放着一个花瓶，里面的植物根须底下没有一点泥土，全都是水。没有泥土滋养，它的叶子也还是绿油油的。
　　莫莲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在桌子前坐下来。
　　他觉得这间房子很不对劲。
　　他昨天就注意到了，放鞋的地方明明只有齐贤一个人的鞋，但他却只把鞋摆了一边，另一边不知道留出来给谁。
　　还有，在他住的客房有一个梳妆台，台上有一把梳子，他看到梳子上缠绕着几根长长的头发，柜子里还有女人的发饰。
　　这个家全是两个人生活的痕迹。
　　他又翻了翻床头柜，在床底下找到了一张照片，不知道是怎么掉进去的。
　　照片上是三个人，除了齐贤之外还有两个女人。
　　那两个女人妆容精致，一个很娇小，另一个则很高，和齐贤差不了多少。
　　他们三个并排站在一起，把齐贤夹在中间，一个搂他一边胳膊，三人看起来很亲密。
　　在看到那个比较高的女人的时候，莫莲脸色大变，像是见了鬼一样，照片从他颤抖的指尖掉了下去。
　　他退开了好几步，像是害怕照片里的人爬出来似的。
　　等了好久，确认那真的只是一片薄薄的、有色彩的图画之后，他才勉强上前，把照片从地上捡起来。
　　他又看了一眼，并没有把它放到抽屉里或桌面上，而是动手把它撕的粉碎，丢进了垃圾篓里。
　　她们和齐贤是什么关系？两位都是他的妻子，还是都是他的妹妹？或者有一个是妻子，有一个是妹妹？
　　那么，住在这个房子里的人，究竟是哪一个呢？
　　◎作者有话说：
　　我很好奇真的有人能看完吗？


第13章 唐茜
　　齐贤去食堂打包了饭菜，趁着菜还没有冷，马上开车回家。
　　他真是害怕莫莲一个人在家会出什么事。
　　停好了车后，他三步并做两步赶回了家门口，输入密码后，推开了门。
　　屋子里面安安静静的。
　　他走进屋子里，客厅、厨房和餐厅里的东西都摆放得整整齐齐的，一点被人碰过的痕迹也没有。
　　他到了客房的门前，门虚掩着，他悄悄推开门，往里面望去，莫莲正安安稳稳地躺在那个懒人沙发上，半个人都陷进去了。
　　他双眼紧闭，没有听到齐贤回来的动静，还躺在沙发上安然地午睡着。
　　“怎么不到床上睡？”齐贤轻声说着，好歹也是冬天了，睡觉不盖被子，很容易着凉的。
　　莫莲的睫毛轻颤了一下，没有醒来。
　　午后的阳光照在他百合花一般纯洁面容之上，他已经睡着了，如兰的呼吸缓慢绵长。
　　他微张的唇是淡淡的粉，像是枝头未熟透的樱桃，比刚出炉的草莓布丁更有光泽。
　　要不要叫醒他吃午饭呢？
　　齐贤纠结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让他多睡一会儿。
　　他轻手轻脚地给莫莲盖上被子，把门重新掩上。
　　莫莲在下午两点半的时候才起来，但这时候齐贤正好已经睡了。
　　他默默在齐贤的门口站了一会儿，回到餐桌前，菜已经冷了。
　　他不会用微波炉热，只能对着菜发呆，然后转头到灶台前。
　　他没有见过这样的灶台，齐贤使用它的时候，不用打火石，不用添柴火，只要轻轻一拧那个旋钮，火焰就会喷出来。
　　反正齐贤一时半会也不会醒来，不如先行摸索一下？
　　他靠近灶台，手指轻轻在不锈钢制的板上敲了两下，灶台什么反应也没有，他这才伸手去碰那个旋钮。
　　朝左边转，动不了，他朝右边一扭，火星闪了两下，火焰从内火盖冒了出来，是最小火。
　　他退开一步，像是害怕火烧到自己身上，确认了没事，他才靠近灶台，抱着手臂，似乎觉得这还挺简单的。
　　几千年后的东西，用起来也难不倒他。
　　他转过头去，把锅架在灶台上。
　　其实在他那个时候，这些东西基本都有，只不过和这些不锈钢制品比起来，就像是木筏见到了游轮。
　　齐贤家的水都不用从井里运上来吗？还是说，在这个只有手臂一半细的水龙头下面就有一个水井？
　　他摸了摸不锈钢的水龙头，它的结构很简单，龙头和开关，只要有脑子，就能看出关键在开关上。
　　莫莲抓住开关往上提了一下，没有任何反应，他再试着往左打，清澈的水从龙头里涌了出来。
　　他手忙脚乱地用碗接了一点水，倒进锅里，把菜也倒了下去，然后去研究调料架。
　　那个壶里金黄色的是油吧？
　　他拿下来，打开闻了闻，确认之后觉得有必要倒进锅里，于是打开锅盖，小心地倒了一点点进去，然后拿锅铲翻动。
　　他动作相当娴熟，就像是经常在厨房出没似的。
　　水烧开了，浅红色的汤底中浸泡着皮香肉嫩的猪肘子，鲜甜的香味溢出来。
　　他把旋钮往回拨，反复确定火彻底熄灭后，才用锅铲小心翼翼的将菜铲出来。
　　齐贤中午的睡眠质量一般都很好，也只有在中午他不会梦到那些荒谬又如同连续剧一样的梦。
　　他梦到了自己变成了小孩子，回到姥姥家，姥姥给他做了他爱吃的酱猪肘子，还有梅菜肉饼，厨房里的一直不断的传来锅铲的声音，香味飘了出来。
　　他砸吧了下嘴，迈着小短腿跑进厨房，但是却不见姥姥的身影，只有锅铲在锅里自己翻动。
　　梦突然变浅了，他好像真的听到了锅铲炒菜的声音，嘴里还有酱肘子的味道，对了，中午吃了酱猪肘子。
　　不对，哪来的声音，难道这屋子除了他之外还有别人？
　　对，还有刚来这里的莫莲。
　　莫莲？锅铲？不对不对，这个味道是真的！他到底在干什么？
　　齐贤踢掉被子坐起来，踩住拖鞋穿上，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从卧室冲出来，砰砰砰的下楼，走向厨房。
　　油烟机没有开，难怪味道会这么大。
　　齐贤忧心地看着莫莲手上那盘酱肘子，虽然看起来没有太糟，可是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
　　他放了水之后，重新放盐没有？不补充一点酱料，味道不会被水冲淡吗？
　　莫莲怎么学会用灶台的？
　　难道他就这么看着自己做饭，然后就学会了？
　　没有那么神奇吧？齐贤想道。
　　莫莲才到现代来几天，不至于才看了他做一顿饭，就学会使用现代的工具了吧？
　　齐贤取出筷子去尝了尝莫莲热过的酱肘子，还行，能吃，就是味道有点淡，熟透且没有糊锅已经是相当不容易了。
　　莫莲脸上还是只有一个表情，即便是第一次用现代工具成功做菜，他也没有表露出任何自豪和得意。
　　他好像对什么都不太有兴趣，连最起码的获得新生的喜悦都没有。
　　新生后的这一切对他来说就好像无垠的宇宙中拂过的一粒流星，他早料到了，算不了什么。
　　齐贤奇怪极了，如果是他自己，英年早“逝”，并且在三千年后醒过来，一切都那么的新奇，曾经想都不敢想的东西，出现在了面前，曾经不可能的愿望，只需要动一动手指就能实现。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是绝对做不到每时每刻都待在家里不出去走动的，就算是死缠烂打也要出去一探究竟。
　　可是莫莲唯恐自己在这个时代留下什么痕迹似的。
　　唯一能让他产生兴趣的，好像只有齐贤。
　　齐贤在不经意间与他视线相碰时，总是会被他热烈的眼神吓得退却。
　　他总觉得莫莲其实是认识他的，只是他不认识莫莲而已。
　　到了下午，外面的阳光不错，莫莲在阳台的躺椅上晒着太阳。
　　他很喜欢晒太阳，躺在椅子上像只慵懒的猫似的。
　　没人管他的话，他可以一个人发一整天的呆。
　　按照齐贤的话就是：他入定了。
　　他是沉默的，而空中的飞鸟是喧闹的，他眯着眼睛，飞鸟在他眼底穿云而过，翅膀蹁跹间却扇不去他眼底的阴霾。
　　齐贤不知道他在看什么，也抬头看了一眼太阳，太阳照常无异，差不多四点了也极其炽热。
　　他去厨房泡了两杯柠檬水，半熟不熟的黄色柠檬滚落进杯底，像是一颗月亮滚进了银河之中，酸涩的汁液与冰水融为一体。
　　他一手一杯，刚端出来，门铃就响了。
　　他脑中闪过几个可能出现的人，但拿不准到底是谁，于是端着两个杯子，用手肘开了门。
　　“Hi！阿贤！”门外站着一个年轻的女孩，朝他喊道，她人不高，声音倒不小。
　　说完，她咧嘴笑起来，扬了扬手里的购物袋：“我从巴黎回来啦，给你带了一些纪念品，干嘛把我挡在外面，快放我进去。”
　　唐茜？她什么时候从法国回来了？
　　她风风火火的，从齐贤身边钻了过去，红橙色的头发扎起来成了双马尾，整个人都显得古灵精怪的。
　　她把手中的好几个袋子放在玄关的柜子上，然后熟练的换上拖鞋，根本就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她敏锐地注意到，鞋柜里多了好几双鞋子，刚开始没有怀疑，以为是齐贤又换了一批鞋，当她看到那双高跟鞋的时候，眼皮猛地跳了一下。
　　“欸？——”
　　她伸手把它拎出来，放在眼前端详着，鞋太新了，根本就是新买的，鞋底一点磨损也没有。
　　“你买这干嘛？你有女朋友了？送给我的？还是你有女装癖？”
　　“不是给你的，也不是给我的，更不是给女朋友，只是觉得好看而已。”齐贤上前把鞋从她手里夺回来，放回了柜子里。
　　“你难道知道我要来吗？这么巧给我准备了柠檬水？哎呀，真的谢谢你，”唐茜也不客气，一把从齐贤手中接过了水。
　　齐贤觉得把她放进来是自己今天做的最糟糕的一件事。
　　“不是给我的，你一个人干嘛整两杯？难道家里有客人吗？”她换好了鞋，重新提起袋子，要一一给齐贤介绍这些东西。
　　“没有客人，但是有人。”齐贤说道。
　　“不管不管，你快看，这件外套，我在店里一眼就相中它了，你知道吗？我看到它，眼中一下子就浮现出你穿它的样子，你说神不神奇？”唐茜从一个袋子里取出一件外套，抖抖开给齐贤看。
　　齐贤拗不过她，只好放下手中仅剩的一杯柠檬水，把外套脱了，放在客厅的沙发上，然后接过那件衣服往身上套。
　　“嗷嗷嗷，好看！和我想的一模一样！”唐茜看了猛劲拍手叫好。
　　齐贤本来就还算是有点肌肉的，人又高肩膀又宽，穿上这件衣服效果也还不错。
　　唐茜提来了好多个袋子，手指都被绳子给勒变形了，可是她一点儿也不在乎，不停地翻出衣服给齐贤试穿。
　　说好听了是把齐贤当个人形衣服架子，说难听了这和小女孩儿爱给洋娃娃换衣服是一个性质。
　　单单把衣服穿上还不够，唐茜还特别讲究搭配，齐贤被迫不停地在更衣室和客厅之间徘徊，但他也没有觉得烦，像是早都习惯了自己青梅竹马的性子。
　　“哒，哒，哒。”
　　楼梯处传来下楼的声音，两人都不由自主地朝楼梯处看去，莫莲扶着扶手，走了下来，大概是听到了下面的动静。
　　齐贤心说坏了，他忘记家里还有别人在了。
　　他乌黑的头发随着他低头看台阶披散了下来，有点遮挡视线，他伸手把它抹到耳后，露出自己美丽精致的脸庞。
　　他缓步走下了台阶，一转头看到了客厅里的两个人。
　　唐茜扭过头，嘟起了嘴，语气委屈的问道：“阿贤，她是谁？”


第14章 求情
　　齐贤都不知道唐茜在委屈什么。
　　“别酸，这位是来自大埃及的客人，莫莲，他很贵，平常人请不到。”
　　齐贤看着莫莲，莫莲也瞥了一眼他们，他的视线在唐茜身上多停留了几秒，然后默不作声的回到客房，关上了门。
　　“你请那种穷苦地方的人干嘛？这是什么态度？”唐茜不高兴地瞪着客房的门说道。
　　齐贤替莫莲解释道：“别怪他没和你打招呼，大小姐，他不会说英语汉语，也听不懂我们在说什么，你还想要他怎么和你打招呼呢？”
　　“你有事求他？我看这个背影，和莲姐姐一等一的像。”唐茜皱起了秀气的眉头，她不高兴的大部分原因当然不是因为打招呼这种小事。
　　齐贤没想到她居然反应这么快，欲盖弥彰地扭过头说道：“别胡说，谁也不配像莞莲。”
　　提起林莞莲，齐贤的神色不再散漫，“过两天我要送他去一次实验室，他是几千年来唯一躲过时间洪流的人，从古埃及新王国时期的十九王朝活到了现在，我想研究出来这凭借的是什么力量。如果研究成功了莞莲就可能有机会回来。”
　　“什么？起死回生？”唐茜惊讶的张大了嘴，她见齐贤很久都没提过这件事，以为他早都放弃了，没想到他居然还在坚持着。
　　她抓着齐贤的手臂问道：“阿贤，你凭什么觉得他能够复活林姐姐？”
　　“我也是亲眼所见，他本来该在三千多年前就死去的，可我眼睁睁的看着他从古埃及的棺椁里醒来，完美的复活了，而我刚打开的时候，他明明一点呼吸都没有，你说这足不足以让我猜想t能够复活莞莲？”
　　唐茜听的眼睛都直了，朝紧闭的客房的门望去：“可林姐姐不早都下葬了吗？哪来的完整的身体呢？”
　　林莞莲的墓正立在国内广东林家老宅附近的家族墓地里，况且逝者安息，齐贤哪里来的能力把她从安睡的地方“请”出来。
　　“我和她的父亲协商过了，下葬的是她的衣冠冢，她的身体一直好好地保存在我父亲实验室的冷冻柜里。我相信我活着的百年之中，一定会有办法让她重新回到我面前。”
　　齐贤说着，面上尽是坚毅之色。
　　唐茜点了点头，认同道：“那她可还真是一位贵客了。”她顿了顿，突然想起来什么，“等会，那双高跟鞋其实是你给她买的咯？”
　　齐贤瞬间汗颜，他摆了摆手：“我答应你一个愿望，你把这茬忘了吧。”
　　唐茜嘻嘻笑道：“成交！”
　　齐贤把唐茜在法国买的礼品尽数收下，分类放进衣柜和杂物房里。为了表达谢意，他把她留了下来一起吃晚饭。
　　唐茜的口味挑惯了，吃的菜都是专业厨师做的，对于齐贤普通得不得了的厨艺开始挑三拣四。
　　莫莲坐在她对面，一言不发，但是动作姿势优雅得比唐茜还像一位贵小姐。
　　唐茜没尝试过和林莞莲之外的女人一起坐在齐贤面前吃饭，不自觉地开始和莫莲暗中较劲。
　　她看着莫莲在用勺子吃饭的时候，嗤笑了一声，齐贤拍了一下她的头：“他刚来这儿第三天，什么不会的太正常了，你不要针对他。”
　　唐茜很少因为别人被齐贤教训，顿时做出哭泣的表情，她演得像，齐贤顿时有点手足无措：“哎，不至于吧？平时就算指着你头骂你也没哭啊？”
　　莫莲不动声色地放下了勺子，默默拿起了唐茜拿碗筷时给他拿的筷子，望向齐贤，眼神询问他该怎么用。
　　“嗯你可以先用好勺子再去学这个的。”齐贤转过头，莫莲看着他的眼神实在让他难以拒绝去教她。
　　他原先是有打算让莫莲学用筷子的，可是莫莲用勺子都不熟练。
　　“没关系，你先用勺子吧，我让她给你道歉。”齐贤朝莫莲微笑了一下，强行按着唐茜的头让她给莫莲道了一个歉。
　　唐茜终于看清楚了，齐贤对莫莲真的是非常尊重的。
　　好吧，看在他能有办法复活林姐姐的份上，她也尊重一下她好了。
　　吃过了饭，唐茜也不多待，一会儿便要走了，她原本想顺便在这里住一个晚上的，可是客房有人，她就只好回家了。
　　“我很快就会再来的啦，下次一定会给这位姐姐带点礼物，这一次是没料到。”唐茜在门口换鞋的时候，说道。
　　齐贤闻言点了点头，一本正经的说：“可以，带几瓶香水过来。还有，莫莲是男的，不要叫他姐姐，他虽然现在不知道，但是等他知道了一定会不高兴。”
　　“什么？！”唐茜大惊失色不住地跨过齐贤往坐在沙发上的莫莲的方向瞟。
　　她怎么都想不到，如此长发飘飘，美丽如斯的人，居然是个男的！
　　送走了唐茜，齐贤回到沙发上，和莫莲并排坐下，打开电视，不是给自己看，而是给莫莲看。
　　他打开手机，李博给他发来消息，告诉他自己已经和家人联系好了，最后的商量结果是两月休一周，包往返中英的机票，他明天就坐飞机来伦敦。
　　十点钟，齐贤在莫莲依依不舍的目光之中关掉了电视，催着她回房间，自己也洗过了澡，躺上了床。
　　他虽然不想回到那个被刺杀的梦境，但是他也不可能不睡觉，明天还要去上班。
　　普拉美斯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眼前的一切事物都被烛光照的如同白昼。
　　这里是冥府吗？怎么这么亮？
　　他举起手掌伸到眼前，手上是一片猩红，不仅是手上，他身下躺着的地板，也堆积着一摊鲜红色的血。
　　他的眼前逐渐清晰了，他看清了面前的人，是他的仆人，如今正哭的撕心裂肺的，他费力地转过头，看到了更多认识的人。
　　原来不是冥府啊，普拉美斯大松了一口气。
　　他居然没有死，他居然活过来了。
　　即便是没死，他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只要微微抬起头，他就能看到自己胸口处裂了一个大窟窿，血液正从这个窟窿里不断涌出。
　　哦，他是被疼醒的。
　　周围围满了御医，他们手忙脚乱地摆弄着纱布和药草，不停地为他止血，祭司在一旁为他祷告，差点踩到他，口中念念叨叨的，至于说什么，他听不清了。
　　他只担心卡莫西斯，他现在在哪里？他刚才看到他被人架出去了。
　　刺杀没有成功，刀子没有正中心脏，他没有死，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但是卡莫西斯会怎么样？
　　谋杀继承人，这是什么样的罪？
　　想到这里，普拉美斯的大脑猛地清醒过来，他挣扎着坐了起来，不顾众人阻拦，要穿衣服去追带走卡莫西斯的那群人。
　　他要想个办法，赶紧把卡莫西斯带回自己的身边来。
　　如果卡莫西斯落进别人手里，指不定会出什么事。
　　“普拉美斯大人！您快点躺下来，我们正在全力为您医治！”见他挣扎着要起来，老御医连忙把他按了回去，动作间碰到了伤口，他痛的又坐到了地上。
　　唉，这个破身体，关键时刻还掉链子。
　　“卡莫西斯公主呢？他在哪里？”他抓着御医的手，急切的问道。
　　老御医的眼中闪过一丝犹豫，默不作声地收回了自己的手，从身边的盒子里取出药材给他镇痛，要缝合他的伤口。
　　“公主因刺杀大人您，如今已被押至王宫等待陛下的审判。”
　　普拉美斯闻之大惊，“什么？你们把他送到了法老那里？为什么不先询问过我的意见？”
　　老御医以为他的意思是，卡莫西斯已经嫁给了他，是他的人，理应由他决定惩处，就解释道：“方才大人您晕倒过去了，由于公主是王族，普通监狱无法关押，审判官也无法定罪，就只能押至陛下面前。”
　　“你们这是要杀他？！”普拉美斯撑着身体从地上爬起来，不顾身边所有人的劝说，毅然道：“快！帮我包扎，再给我服用能使我保持清醒的药，我要即刻去见法老。”
　　挺拔的群树如表示大地的愿望似的，踮起脚来向天空窥望，在它们足侧，一匹黑马在大道上奔驰。
　　天色已黑，道路上空旷无人，伸手不见五指。月亮隐去了身形，荧荧的星光点缀着如水般的夜空，同时也吝啬地赏些星芒给这黑暗的的大地。
　　漫天神明趁着夜色，拨开夜幕，闭着一只眼睛，欣赏这美丽而强大的埃及。
　　高耸的金字塔，神圣的神庙，富丽堂皇的宫殿，强壮的法老，虔诚的民众，丰腴的牛羊，这就是空前强大，空前繁荣的埃及。
　　富人点起了灯，和儿女妻子坐在踏前，饮用着仆人端上来的葡萄酒，吃着新鲜送至的水果。
　　而穷人基本上已经睡了，没有羊圈而养在屋内的羊羔卧在他们身旁，潮乎乎的舌头舔弄着他们身下铺着的稻草。
　　马蹄有节奏地踏在地上，声音在这静谧的夜色里格外清晰，所过之处扬起阵阵黄土，普拉美斯骑着马，朝着王宫飞快赶去。
　　护卫长闻声朝宫门外望去，一个人孤零零骑着马靠近了，他挥手让卫兵放下弓箭，仔细一看，认出了那是普拉美斯。
　　普拉美斯本就是庭臣，深的法老的信任，如今又成了继承人，估计在不久的将来，底比斯的王宫就属于他了，没有拦着他的必要。
　　“普拉美斯求见法老！”普拉美斯在宫门外大喊着，他话音刚落，宫门就发出一阵轰隆隆的巨响，为他打开了。
　　士兵整齐地站在宫门两侧，恭敬地收起刀剑，朝他行礼。
　　普拉美斯从马上下来，把马交给卫兵，步行进入王宫，他脚步匆忙，要不是宫中不允许疾走，他早都跑到了法老的殿前。
　　他也不管自己的伤口正在撕裂流血，捂着胸口，面色苍白疾行于王宫的大道上。
　　今夜的王宫突然很安静，唯有法老的寝宫灯火通明。
　　他不知道卡莫西斯是否已经到了法老面前，总之，他只能去找法老，因为在这个地方，一切只有法老说了算。
　　他急匆匆地要闯进法老的寝宫，却被门外守卫拦住了。
　　他一边匆忙地向他们解释自己的来意，一边侧耳倾听里面的声音。
　　里面很安静，几乎什么声音也没有。
　　普拉美斯被守卫的两人用长刀堵在门外，见两人执意不放他进去，他深吸了一口气，握紧拳头逼迫自己冷静下来，沉声说：“去禀告法老，普拉美斯求见。”
　　“法老在审问卡莫西斯公主，您此时不能进去。”守卫也是秉公执行法老的命令，对他说道。
　　得知卡莫西斯已经到了法老面前了，普拉美斯的心沉了下去，更加不耐烦了，他一掌把两人推开，从刀剑的缝里挤了进去。
　　两人虽手拿长刀，其实都不敢伤普拉美斯半分，见他执意进入，也实在无法阻拦，退开一步，放行了。
　　他如今气喘吁吁的样子，胸口的纱布甚至还在渗血，神色也分外焦急，继续去拦他不就是往枪口上撞吗？
　　他们已经尽力地去完成法老的旨意了，剩下的，还讲究个点到为止。
　　毕竟，普拉美斯可是未来的法老，敢惹他的人，一定都没有好下场。
　　普拉美斯喘着粗气，跌跌撞撞地闯进了这一片最敞亮的地方——法老的寝宫。
　　进门处有众神的画像，工匠把文字刻在墙上，为法老祷告祈福，进进出出的士兵和侍者在经过这里时，心中都会默念一遍这些文字，以此向神明歌颂伟大的法老。
　　普拉美斯常来这里，可以说是对这里很熟了。
　　如今又进入到这里，却不再是为了什么国家大事。而是为了私事，为了卡莫西斯。
　　普拉美斯闯了进去，他看到了数十个守卫守在那里，法老坐在铺着狮子皮的王座上，正低头审阅着面前的纸莎草书，他冷凝着脸，不怒自威。
　　在他面前不远处，卡莫西斯笔直地跪在那里。
　　他没有被周围的肃杀之气压迫下身形，一言不发，无声地与法老——他的父亲较着劲。
　　他的眼神中没任何对法老的崇拜之情，哪怕面前这个人是法老，是人与神的桥梁，这个国家的主人，受万人敬仰，一句话就能决定他的生死。
　　他称呼他父王，但是他首先是法老，其后是未来的神，最后才是他的父亲。
　　他与他之间没有任何的父女情分可言。
　　他的脊背不会因为法老的权力与威慑弯下半分。
　　卡莫西斯的神色平静，两柄长刀交叉架在他白皙的脖颈前，留下了数道血痕，看起来很是瘆人。
　　或许他此刻应该道歉，祈求法老的原谅，请求王后与梅里王兄为他求情，可他不会这么做。
　　因为他是卡莫西斯，天塌下来也别想从他嘴里听到一句道歉。
　　他不怕死，更不可能会怕法老的惩罚。
　　他什么也没说，法老也什么都没问，两人就这么僵持着。
　　他们都在等待，等待对方先开口。
　　见到普拉美斯闯进来，霍伦海布没有责备他的冒冒失失，而像是早料到他会来，并已等待多时。
　　“陛下，恕臣冒犯。臣深夜闯入，别无他求，只想请您饶恕卡莫西斯公主的罪过。”
　　普拉美斯快步到法老面前，当着卡莫西斯的面，跪了下来，郑重地行了礼。
　　他目光灼灼地望着迈向暮年的霍伦海布法老，语气诚挚地请求道。


第15章 审判
　　在看到普拉美斯的一刹那，卡莫西斯的脸上写满了不可置信。
　　他瞪大了眼睛，渗着血丝的眼睛里写满了仇恨，怨毒的眼神如同蛇蝎一般，要顺着普拉美斯的脊椎盘旋而上，一口咬下他的头颅。
　　你为什么没有死，你凭什么不死？！他嘶哑着声音，朝普拉美斯怒吼道。
　　他奋力挣扎起来，身后的士兵几乎架不住他，长刀在他的脖颈间的伤口上又留下了好几道血痕。
　　普拉美斯没有偏头看她，他知道此时不能在法老面前流露出他对卡莫西斯的感情，因为这样反而会使事情复杂化。
　　法老对他寄托了非常大的希望，绝不会允许他为一个女人而大吵大闹。
　　他目光如炬地望着不远处的法老，“臣记得，前几日陛下您应许了臣一个愿望，可以由臣日后随时许愿，那么现在，臣已经想好了，臣希望您饶恕卡莫西斯公主。”
　　“他要杀了你，你却替他求情，你做出这么愚蠢的行为，不怕丢掉你的继承权吗？”霍伦海布用他威严的声音说道，
　　普拉美斯低下头，和法老解释道：“这本身也有臣的一部分原因，臣并不知公主深爱大王子殿下，强娶了他为妻子。公主嫁给我，心有不甘才做了蠢事，如今臣并无大碍，公主也并未成功。臣是他的丈夫，日后会管教他，让他用余生向我忏悔。所以，请陛下将卡莫西斯公主交予我处置。”
　　见他一本正经的编谎话，卡莫西斯在怨恨的同时又疑惑万分，他为什么要这么帮自己，难道这样对他来说有什么好处吗？
　　“刺杀法老的继承人，本来是死罪，但是既然你有心求情，我可以饶他一死。”霍伦海布挥挥手，守卫的长刀收进了刀鞘里。
　　“但是，我不能让他回到你的身边，他随时有再次刺杀你的可能。我要流放他，把他贬为庶人，让他去边远的地方，下半生和普通农妇一样，靠苦力和缝补度日。”
　　卡莫西斯听到审判，神色有些黯然，他望了普拉美斯一眼，眼神复杂。
　　普拉美斯也看着他，眼中划过一丝悲伤。
　　能免去卡莫西斯一死，他的的最低要求已经达到了，之后的事情需要再从长计议。
　　他收拾好心情，向法老谢恩。
　　法老随后又冷漠地说道：“卡莫西斯之后再也不是你的妻子，我将会再在众多公主中挑选几位送给你，就当是对你的歉礼。”
　　至始至终，对于这个亲生的、血统纯正的公主，他并未多提，轻飘飘的略过，又随意的发配，仿佛在他面前的只是一个最低贱的奴隶，不是他和他最尊贵王后共同诞下的，拥有继承人血统的亲生女儿。
　　卫兵带着卡莫西斯离开了这里，普拉美斯留了下来，霍伦海布看着他的伤口，命令最好的御医前去他府邸，让御医一直等到他没有大碍了才能离开，并派人抬轿送他回去，吩咐他安心养伤。
　　普拉美斯年轻力壮，伤口不会太久就能痊愈。
　　可是他的心中充斥着浓浓的失落感，身体也在阵阵疼痛，不是因为伤口，而是因为丢失了喜爱的人而感到悲伤。
　　他这才明白自己对卡莫西斯的爱，比他自己想象中的还要更加真切。
　　短暂的得到比根本得不到更令人失望。
　　他一胸膛的悲怆满的仿佛要溢出来，到底为什么呢？在知道爱了这么久的人是个“男人”之后，又被那个人刺了几乎致命的一剑，他还能为了他这么难过？
　　他又想到，也许凡世之中伟大的单恋皆是如此，无论对方是否对你恶语相加刀剑相向。
　　他一点也不忍心把这一段荒谬的单恋给断掉，无论卡莫西斯是有多么恨他。
　　曾几何时，他总是下意识地把卡莫西斯当做了他活下去的动力，在征战沙场时，他只要想到她，间挥剑也会更有力量。
　　他父亲的荣光原本能庇佑他一生的，但是他从中挣脱了出来，为的就是证明自己并不是不如他的父亲，不是一辈子只能在他父亲这棵大树底下乘凉。
　　如果让他走他父亲曾经走过的路，那么他也一定不会比他的父亲逊色，他也可以有自己的一番大作为。
　　可是后来一切变的不太一样了，他发现了世上最高的不是他父亲的树荫，还有无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王公贵族，在他们头上，还有伟大的法老，而法老的头上，又有百千众神。
　　再后来，他爱上了卡莫西斯公主。
　　他知道自己的职位低微，能力不足，根本没有可能在公主的眼睛里停留。
　　他想站在一个和公主一样高的位置上，让他能够看到自己，感受到来自他的爱恋。
　　可是真的有了这么一天之后，他才发现，原来公主的眼睛里从头到尾都装不下别人，完全没有任何位置留给他。
　　如果他强行插入其中，下场只能变成现在这样。
　　谁也不好过。
　　他不甘心。
　　普拉美斯回到了自己的宫殿，休养了几日，而法老所说赏赐给他做“赔礼”的公主已经送到了他的居所来。
　　送来的两位公主均是中上之姿，带来的行李装了四驾马车，大有待在这里就不走了的架势。
　　普拉美斯有些苦恼，他在居所修建的时候，就只设计了为数不多的几个房间，育儿室、更衣室、厕所、浴室和仆人住的房间，还有就是他和卡莫西斯的房间。
　　他没有迎娶侍妾的打算，所以实在没有房间供她们居住。
　　因为这里只是一个暂时的居所，他迟早要住进王宫里。
　　每天都过的很慢，从早上起来到晚上睡觉，普拉美斯都过的不安稳。
　　他反复利用自己在王宫的关系，去打听关于卡莫西斯的消息。
　　听说，他被关押在了地牢里，现在法老已经找好了士兵，要押送他去边境。
　　在地牢里他会过的怎样？普拉美斯不能说他不清楚。
　　他曾被法老派去那里审问犯人，那里有堪比猪食的饭菜，有比地狱之蛇的尾巴还坚硬的鞭子，有寒冷的锁链和阴冷潮湿的空气，除了四处爬窜的老鼠，可能还有毒蛇。
　　他们会不会打他？会不会折磨他？他吃惯了宫里的佳肴，会不会滴水不进？会不会自残？会不会想不开自尽？
　　光想到这些，就足够令普拉美斯辗转反侧。
　　他很爱卡莫西斯，无论他是男是女，性格如何，是否恨自己。
　　他希望自己爱的人能够过的比他还要好，而不是因为他的缘故要下到地牢去。
　　法老下令流放的日子很快到了，囚车即将启程。
　　它从大埃及的地牢驶出，由数个骑着马的士兵押送，朝边境西瓦驶去。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从街市穿过，人们对他们指指点点，目光全集中在囚车中抱膝而坐的卡莫西斯身上。
　　他神色平静，手腕和脚踝上都有镣铐，紧紧系在囚车的木板上。
　　他穿着那晚换上睡衣，睡衣本就单薄得无法御寒，如今更是残破不堪，灰扑扑的，沾着点点血迹。
　　他那双黑曜石般的眼睛中却没有愤怒，没有哀伤，只有空洞和淡然。
　　他安静地望着天空，仿佛此去不是向着边境，而是前往她的来世，此生的尽头。
　　人群议论纷纷，都在讨论和讽刺公主竟然是这样的人，新婚之夜，刺杀自己的丈夫。
　　而他的丈夫还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爱戴的叉提——普拉美斯大人。
　　他们讽刺着公主的同时，又在夸赞普拉美斯的种种：他治理的河水湍急流淌，孕育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庄稼；他指挥的士兵常打胜仗，奋战在埃及动乱的边疆，他不负众望，将要成为埃及的法老，人与神之间沟通的桥梁。可这个女人，这个可恶的女人，“她”竟然要刺杀他！
　　善良的普拉美斯为他求情，法老才饶了他一命。
　　妇女捂着嘴窃窃私语：要我说，他就该葬身在沙漠里！连绵延万里的尼罗河都淌不到的地方去！秃鹫会将他的身体啃食殆尽，等他的灵魂到了地狱，恶毒的心脏就被怪兽阿穆特一口吞进肚子里。
　　他们拿出家里的腐烂的果蔬和垃圾朝他砸去。
　　普拉美斯看着这一幕，痛心疾首，他在心中喊着：“不！不要！”
　　可他不能出声，他怕引起那些士兵们的注意。
　　他穿着普通的衣衫，戴着和平时不一样的、没有任何装饰物的假发，混在人群里，他衷心的手下跟在他身后。
　　他要逃过法老的眼睛，在囚车驶去边境时，在荒凉的沙漠里把法老派去的士兵杀了，然后把卡莫西斯抢回去。
　　无论卡莫西斯把他怎么样，都不能改变他最初的心意。
　　这个“男人”，即使“扮作”女人也有魅力让他魂牵梦萦。
　　神眷之人？
　　大概也是神，让我时常梦到你。
　　前年夏。
　　夏日的艳阳照在了富饶的大地上，燥热的天如同在每个人的心头都点了一把火，令人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般，聒噪不安。
　　在这样炎热的夏日，自然少不了一些独属于贵族的风趣——猎鸭。
　　就连法老也酷爱起在河边陈桌作宴，美其名曰与民同乐。
　　他在平静流淌的尼罗河上撑起一艘庞大的金色船只，载着自己的妃子和群臣，在尼罗河上泛舟嬉戏。
　　在法老的授意下，梅里殿下被迫与神庙里的一群祭司比赛，比谁能在水里抓到更多的鸭子——这是每年这个时候都会举行的大型娱乐活动。
　　而卡莫西斯公主和王后法老一同站在河中央豪华的船上，观看着各王子与年轻力壮的祭司之间的比赛。
　　每一个法老的继承人，都要有健壮的体魄，这便于他们能统帅军队，四处征伐。
　　而在尼罗河中游泳便是一项强身健体的好方法。
　　梅里殿下向来对攻读书籍的喜爱胜过任何一项训练，在凫水这方面，他和其他的兄弟相比还差了一大截，就算已经到手里的鸭子，也会挣扎着扑腾走。
　　不一会儿便高下立见


第16章 猎鸭
　　在一群王子和祭司中，一个人脱颖而出，手中的绳子很快栓上了一大群鸭子。
　　他凫水的动作游刃有余，浅水处的人不少，很多人看着他手里的鸭子，眼馋不已，想要趁他经过时夺下几只。
　　他可不会让那些人得逞，牵着鸭子，灵活地越过所有人，不给任何人机会。
　　这偌大的一片水域仿佛已是他的天下，他徜徉于此，他是哈匹神的儿女，尼罗河的每一滴河水都为他护航。
　　法老偏过头，身边的侍从告诉他，这位是祭司院里新晋的正式祭司，名叫普拉美斯，他的父亲，是数年前名贯沙场的指挥官。
　　“哦，我记得他”法老点了点头，目光不自觉地望向了这个杰出的年轻人，眼神中流露出浓浓的赞许。
　　普拉美斯转回头，在心里默默估计了一下手里该有多少只鸭子，并且把目光投向了远处那些依然还在水面上徘徊的鸭子。
　　鸭子像是被他炽热的目光吓了一跳，扑腾起翅膀又飞远了。
　　他从小接受着比旁人更艰苦的训练，父亲的目标就是把他培养成一个出类拔萃的军人，在体质这方面他远超其他人，猎鸭这种小游戏对他来说根本不在话下。
　　他也希望能通过这次比赛，多多少少获得一些法老的注意，这对他日后的加官升职可能会产生很大的帮助。
　　这一幕全部被船上的卡莫西斯收入眼帘，她叹了一口气。
　　虽然他早知道自己的王兄并不擅长猎鸭这种事，但是她压根没想到他能差到这种地步，这下子估计使上一点小手段也挽救不回来了。
　　她以为参加这种比赛的人水平应该相差无几，但普拉美斯的出现完全打乱了她的计划。
　　她的目光停留在普拉美斯的身上许久，然后瞥了一眼自己的王兄，转头贴在王后耳侧说了点什么。
　　王后攥着她的袖子，紧张地摇了摇头，她拍了拍王后的手，又低声安慰了几句。
　　连她执意如此，王后深深叹了一口气，攥紧了衣袍，沉默不语。
　　卡莫西斯知道她这是默许了。
　　眼看普拉美斯和梅里差得越来越多，船上突然传来了侍女的尖叫：“卡莫西斯公主坠河啦！快！你们快点救她！”
　　金色船只边上的河水被这声尖叫打破了沉寂
　　普拉美斯一惊，下意识转过头去。在船的后方不远处，美丽的公主坠入了水中。
　　她费力地扑腾，在尼罗河上扑腾起硕大的白色水花，她脸色被吓得发白，黑色的长发漂浮在水面上。
　　“救救命！”她想要呼救，可是河水呛进了她的口鼻，她费力地想要浮出水面，但是尼罗河此刻就像一头张开了血盆大口的巨鳄，衔住了她不愿松口。
　　她渐渐地没了力气，要沉下水底去了，船上的人虽然都想救，可莫名其妙一个人都不下来。
　　就像是串通好了一样。
　　霍伦海布朝水中的公主望了一眼，一言不发的撇过头去，就像是落进水里的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侍女。
　　甚至不愿下令让自己身边的士兵下水救人。像是害怕一派兵去救人，就有刺客来刺杀他一样。
　　王后的脸色变的很是苍白，紧紧抿着嘴唇，身边的侍女紧紧攥着她的手。
　　她也没有开口，不知道是因为过于惊慌说不出话还是另有其他原因。她作出一副随时要昏过去的样子，多亏侍女搀扶着她才没有倒下去。
　　眼看着公主就要沉入水底，普拉美斯不疑有他，一下丢掉手中所有拴着鸭子的绳子，快速朝卡莫西斯游去，在她将要沉下去的时候，一把把她抱在怀里。
　　在所有人之中，他离卡莫西斯最远，但是他义无反顾地游了过来，一路撞上了许多人。
　　他不能接受自己见死不救，即便这一看就知道是个陷阱。
　　万一真的是出事了呢？
　　看着怀中的公主，他疑惑不已，这真的是一个陷阱吗？为什么公主的脸色看起来这么不妙呢？
　　难道是真的被人推下水了？
　　“你们在做什么！要眼睁睁看着她淹死吗？！”船上的侍女后退一步，他把卡莫西斯放在了船上。
　　瘦弱的公主连喝了好几口水，脸色因为收到惊吓变的很是苍白，侍女用毛巾把她裹起来，扶她去椅子上坐着，她干呕着，吐出灌下去的河水，扯起毛巾，在傍晚微凉的海风里瑟瑟发抖。
　　为什么这些人就像瞎了眼一样呢？普拉美斯不能理解。
　　难道这位可怜的公主是被所有人孤立了，有人故意陷害她，将她推下了水？
　　普拉美斯仔细一想。觉得很有可能。就算是他这种小祭司也听说过卡莫西斯公主的脾气不佳的传言。
　　算了，不想这么多了，他在祭司院只是一个芝麻大点的小官，谁又会花费心思去给他下陷阱呢？
　　救下了一条人命，这对他来说，收获可比赢这样一个小比赛多得多了。
　　回过头，他刚才牵着的那群鸭子早都不知道到了哪儿去，估计全部都被人瓜分了。他摊了摊手，无可奈何，见胜利无果，便提前上了岸。
　　回到岸上，他依依不舍地回头望了一眼川流不息的尼罗河。金色的船只上，一个瘦弱的身形裹着毛毯，坐在床头。
　　她柔软的身体在怀里的温度仿佛至今尚存，看到她不受宠爱，弱小无助的样子，也许就是这个时候，他下了决心，要尽自己的力量去保护她。
　　不仅是她，他还想能有更多的力量，去保护更多的人。
　　如今，无论是她，还是他，都是一样。只要他还叫卡莫西斯，身躯没有被恶魔占领，他都愿意这么护着他，不让他遭受外界的伤害。
　　人们下手并不知轻重，菜叶垃圾碎石除了落在卡莫西斯身上，除此之外，还有些砸在了看押的士兵身上。
　　他们开始不耐烦的大喊，亮出武器指着人群，这才令他们停止了疯狂的行径。
　　但是卡莫西斯身上已经没一处是干净的了，他弹了弹身上的污垢，空洞的眼神中涌现出了嫌弃的情绪。
　　这些无知的民众竟然拿他来发泄自己的情绪，这他没想到的。
　　他把那些垃圾捏起来，丢下了囚车。
　　他还要在这辆车里待上好几十天的，他不允许这辆车变得这么脏。
　　囚车驶出闹市，终于到了城门。他们把行路出城的人赶到一边，一行人全速离开了底比斯。
　　离开闹市，他们不用担心撞到人和牲口，行进的速度也加快了一倍。
　　普拉美斯的马存在城门附近的马厩里，一挤出人群，他就和属下飞身上马，扬起马鞭，顺着马蹄和车轮的方向快速地追上去了。
　　希望他没有受伤。普拉美斯在心里默默祈祷着。
　　夜深，押送的一行人终于停了下来，在一处背风的地方生火、喝水，再吃一个馕饼，给跑了一天的马喂水和草料。
　　卡莫西斯依然蜷缩在囚笼的一角，他的右手被铁链锁在囚车的木板上。
　　他面不改色地接过士兵给的馕饼，还有一小杯水，从容的坐在囚车的木板上，抬起头就着这夜空中明亮闪耀的星辰，吃这难以下咽的东西。
　　仔细看的话，就能发现他的神情竟然意外地享受，仿佛自己正在吃的不是什么又干又难吃馕饼，而是什么珍馐美馔。
　　士兵在他不远处，围着讨论什么。
　　“干嘛给他吃的，浪费食物，这些粮草还不一定够去回呢。”一个士兵说道。
　　他说的不假，这才第一天上路，他们就耗去了八分之一的粮草，这实在不妙，意味着他们没有足够的粮草往返。
　　“法老说让他到那边境做苦力，就必须得活着把他送过去，这是法老反复强调的。再说了，难道那边没有补给吗？在乎这一点做什么。”
　　也是，边境虽然偏僻，但是还是有地方给军队进行补给的，不用担心会去的路上没有粮草。
　　“不过就算赶路，去时的粮草也不太够啊？该怎么办？”
　　“咱们兄弟几个肯定是不能饿着的，不给他吃不就好了吗？三天吃一顿，又饿不死！”
　　“好主意！”
　　这时一个长相猥琐的士兵搓了搓手：“法老只是说要送过去，没说一定要完好送去吧？这么好看的女人，兄弟们”
　　听了他这话，几个士兵眉来眼去，看来是不约而同的想到了一起，他们大笑起来：“说得对，这可是公主，刚嫁出去没几天，说不定还是个处子！”
　　他们这些人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士兵，平时在军队里连个女人都见不到，回到底比斯，城里的姑娘也看不上他们这些大老粗。
　　他们连个女人都摸不着，更何曾见过高贵的公主？
　　“她”的皮肤看起来又白又嫩，就像刚挤出来的鲜牛奶，估计比厨艺最高超的厨娘做出来的面包还要柔软。
　　况且，这还不是普通的公主，而是法老和王后的女儿，身上有最神圣的血统，说不定和荷鲁斯神一样，连流的汗都是香的。
　　他们朝卡莫西斯看去，卡莫西斯把他们冒犯的言语全部收入耳中，却像什么都没听到似的，自顾自的吃那一块干的几乎难以下咽的饼，像完全没有意识到危机的到来。


第17章 营救
　　普拉美斯一路紧随，到了晚上，那队人才停下来修整。
　　他们在不远处的地方也停了下来，借助戈壁的掩护，在不远处盯着他们，以防他们有什么突然的举动。
　　人是法老特意找的，不知道法老在他们执行押送任务之前，和他们交代过一些什么，普拉美斯觉得有蹊跷，也更小心谨慎起来。
　　不能光是盯着，他们也需要喝水进食，马走了一天，也要停下来休息。
　　普拉美斯蹲在那块巨石后，从这里可以远远的看到那一群人，虽然并不太清晰，但是他们每个人所在的位置还是能看清的。
　　他看到卡莫西斯安静地坐在囚车里，而押送他的一群人围着火堆，目光时不时会往囚车上瞟。
　　他们相当谨慎，看样子一刻也不会远离囚车。
　　“大人，您吃点东西吧。”手下把干粮和水递过去，普拉美斯本来想拒绝，他无心吃任何东西，但是想到一会还要动手杀人，他现在不得不积攒一点体力，便接过饼，随意地咬了几口，喝下一大口水。
　　“大人，他们动了。”手下盯着那群人，对他说道。
　　那群人站起来的，朝卡莫西斯围过去，把他包围了起来。
　　为首的人脸上有一道明显的疤痕，他拍了拍手上的刀，哈哈大笑着，朝卡莫西斯走去，眼神像是在欣赏即将进嘴的美妙食物。
　　卡莫西斯吃完了手里的饼，在衣服上随意的抹了一把手，抱着手臂，想看看这群人到底能有什么能耐。
　　他没有任何表情，即便他身在笼中也极其淡定，仿佛这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笼门打开了，兵头子把刀伸了进去，贴着卡莫西斯的脖颈，只要他稍微一动，就会划伤他娇嫩的肌肤。
　　“公主，你现在已经是个普通平民，就不要这么故作清高了，乖乖把衣服脱了，给几位兵爷玩玩儿。”
　　卡莫西斯平视着他，讥讽地微笑起来，他紧盯着兵头子的眼睛，缓缓说道：“好啊。”
　　他许久没有说过话，声音有些嘶哑，但是这并不影响他言语间尽是嘲笑的味道。
　　兵头子的眼皮跳了跳，他想看到的哭嚎挣扎似乎并没有出现，而且，他感觉卡莫西斯和他想象的好像有什么不太一样。
　　不是说好了是皮肤像牛奶一般嫩滑、前凸后翘的小公主吗？
　　皮肤是不错，屁股也不小，可是这胸
　　他都比他要大一圈！
　　卡莫西斯的手伸到了他胸口交叉的领口处，挑开那两个简单的扣子，他的动作很慢，周围的人都不由得咽了一口口水，催促道：“快点！别磨蹭！”
　　闻之卡莫西斯的微笑更甚，他也不磨蹭了，一下扯开破烂的衣裙，露出结实的胸膛。
　　他的皮肤很白，因为从小被圈养在后宫里鲜少外出，被法老派去神庙中修习之后，他更是关起门日夜不出。
　　加上他本来就继承了母亲祖上的异域血统，现在看来，皮肤更是如同新鲜的牛奶一样。
　　但是这样洁白的胸膛，却不同于女人一般凹凸有致，反而很精壮得很，没有一丝赘肉，依然是赏心悦目。
　　周围的人都愣住了，一时全部大脑停止了思考。
　　她不是公主吗？为什么他们面前的明明是一个男人呢？
　　到底是哪一步出现了问题？难道在出发之前，公主就已经被掉包了？
　　趁他们全部愣住的时候，卡莫西斯飞快伸手，一把夺下兵头子的刀，兵头子一个“你”字都没有说完，就感觉脖颈一凉，鲜血喷涌而出，他的血溅到了卡莫西斯那光洁的胸膛上。
　　卡莫西斯一脚把他踹开，刀指向了别的人。
　　他不再压着嗓子说话，声线也回到了清亮的少年音，带着些许的沙哑。
　　他自负地昂着头，眯着眼睛，睥睨着身边这群士兵，说：“我是大埃及的王子，是法老的正统继承人，你们这样杂碎，也配在我面前嚣张？”
　　他回过头，一刀砍在囚车上，木板断裂，锁链的一端没有捆绑的地方，滑落在地上，他也自由了。
　　周围的几个人也不是吃素的，他们都上过战场，愣了一下之后很快反应了过来。
　　看着地上死掉的的兵头子和被砍坏的囚车，还有拿着刀、胸口被喷溅出的鲜血染红的卡莫西斯，他彻底地意识到了这一次的任务，肯定不是那么好完成的了。
　　放跑了法老亲自审判的囚犯，他们就算回到埃及也只有死路一条，如果逃走消失在埃及，那么他们的家人也难逃一死。
　　把卡莫西斯重新押回坏掉的囚车里是不可能的了，那么，要么把他杀了，把头颅带回法老面前，要么眼睁睁看着他跑了，自己回去领死。
　　没有人会选择第二个。
　　兵头子死了，这个小团队中第二有发言权的士兵举起刀来，朝天大喊了一声：“杀了他！”
　　“我看谁敢！”
　　话音刚落，士兵身后就传来了马蹄踢踏沙丘的声音，所有人都听出来了这个声音属于谁，这一次不光是士兵，连卡莫西斯都愣住了。
　　普拉美斯骑着马奔来，分明是深夜，众人却仿佛看到了炽热明亮的太阳。
　　他气宇轩昂，所经之处扬起的不是黄沙，而是阿蒙。拉神瞩目于他时殷切的目光。
　　他英俊的脸庞即便沾染了风沙，滋生了胡渣，也不掩他自灵魂深处散发出的气概。
　　他是未来的法老，荷鲁斯神在人间的化身，他不用走近你，你就会发自内心地想对他顶礼膜拜，俯首称臣。
　　不过，他并没有身着铠甲，而是穿着和平民一样的黄色的亚麻布衣，戴着一顶不太适合他的滑稽假发。
　　夜晚明亮的星光均匀地洒在他的斗篷之上，为他披上了一层闪亮坚固的银甲。
　　围成一团的士兵没有人不清楚普拉美斯的名号和地位，这个人手里掌握的权力仅次于法老，可谓是炙手可热，这样的人是士兵们所得罪不起的。
　　可是这个人出现在这儿做什么呢？
　　在长剑的威逼下，他们让出了一个口子，让普拉美斯得以走到卡莫西斯的身边。
　　普拉美斯没忍心让卡莫西斯袒露着他洁白的胸口，吹荒漠里呼啸的冷风，便解开自己的斗篷，交到他怀里。
　　“把衣服穿好，你是我的爱人，我不能让你受委屈。”
　　本该感人营救却以这句话开场，卡莫西斯差点暴怒。
　　他觉得肉麻极了，他根本不想承认自己会是另一个男人的爱人，这实在是太罔顾人伦了。
　　他把斗篷摔在地上，喝到：“你走开，我不要你救我！”
　　“这句话倒是很像个自负的小公主，你能做什么？”普拉美斯拔出剑，指向剩余的七八个士兵。
　　妄想染指他的妻子的人，就算是埃及的士兵，他也一点也不会手软。
　　士兵们聚拢到一起，他们很快发现自己被包围了，普拉美斯带来的手下虽然只有五个人，但是个个都是数一数二的精兵，打起来他们完全没有胜算。
　　“杀了公主，死了也要找人垫背了！和公主死在一起，也是完成任务了！没有辜负法老的命令！”
　　一个士兵对周围的人说，他们高喝了一声，达成了共识，随即七个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全部飞快地朝卡莫西斯冲了过去。
　　卡莫西斯昂着头，正在向马背上的普拉美斯说自己完全不需要他来逞英雄，他有办法自救。
　　普拉美斯不可置否，想等着他说累了，把他拉上马带回去。
　　三支箭飞了过来，一下射中了三个士兵，他们大叫着举着刀扑倒在地。
　　普拉美斯回过头，笑着对他一个手下说道：“比拉，好样的。”
　　“刀总比不过箭快，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普拉美斯的手下，那个叫比拉的人从背后的箭筒里又抽出三支箭，对准了剩下几个人。
　　卡莫西斯抬刀挡下他们的攻击，普拉美斯骑在马上，一剑削去，一个脑袋就咕咚一声掉在了地上。
　　卡莫西斯后退一步避过士兵挥来的刀，抬手一刀捅进了士兵肚子里。
　　剩下几个人很快就被杀死，尸体横七竖八的散落在沙地上。
　　“他们是法老的军队，你未来的子民，你杀了他们，仁慈的维西尔，普拉美斯大人。”卡莫西斯讥讽地笑到，一脚踢开脚边的尸体。
　　普拉美斯把刀收入鞘中，对地上的几个人相当的不屑一顾：“他们忤逆了我的意愿，就该杀掉。”
　　身为埃及的士兵，不去为守护疆土抛头颅洒热血，而在沙漠里调戏落难的公主，这样的人不杀留着做什么？
　　“随你吧，反正我不会和你回去，你杀了人也带不走我。”卡莫西斯捡起地上的刀鞘，把刀插回去别在腰侧，转头去挑死去士兵的马，选好了一匹之后，又拎起装干粮和水囊的布袋，跨上马去就要离开。
　　“你凭什么觉得我们带不走你？你只有一个人，而我们都是训练有素的士兵。”
　　普拉美斯骑马跟在他后面，卡莫西斯骑马走的不快，而他也一步没有超过。
　　两人像是散步一样在荒凉的沙漠里骑着马，抬起头是密密麻麻的星子。
　　如果忽略地上的尸体，单论两人是结婚不久的新人，这也许还是挺浪漫的。
　　“你可真烦，我说了我是男人，我不能嫁给你，而且我还差点杀了你，你为什么偏要纠缠我？你就不怕我再动手杀你一次？”卡莫西斯不耐烦了，扬起马鞭抽在马屁股上，朝前冲去。
　　在这里动手杀普拉美斯，成功几率非常小，而且他也没有必要这么做。
　　他不是冷血无情的人，普拉美斯向法老求情，法老才饶了他一命，他已经欠了普拉美斯一个人情，这个人情还需要找机会还回去。
　　他不喜欢欠别人东西，所以普拉美斯不能死，至少在他还完人情之前不能死。
　　而且他的刀已经收回了鞘，普拉美斯后面的几个手下又虎视眈眈，等他拔出来，可能都没能砍过去，就会被后面拿弓的那个弓箭手一箭从后背刺入前胸刺出。
　　“卡莫西斯，我爱你，我真的爱你，请不要怀疑。我一定会让你过上比现在好万倍的生活。等我当上法老，你就是我唯一的妻子，到死为止，我都只会有你一个人陪在身旁。你会站在我的身边，同我一起看太阳从尼罗河畔升起，在神庙旁落下。千年之后，我们会手握着手一起醒来，像欧西里斯和伊西斯一样，就是死亡也无法让我们分开。”普拉美斯驾马跟在他身后，大声喊到。
　　卡莫西斯被他吵的烦极了，他不明白自己都已经对他做了这么过分的事了，普拉美斯为什么还死性不改地要让他接受自己的爱？
　　况且，他这样的爱有意义吗？不过就是一厢情愿罢了。
　　他不胜其烦地停下马，回过头对他说：“我有野心，你能不能也尊重我的野心？我注定是要帮助兄长登上王位，成为他的妻子，你只是一个变数，如果你真心爱我，不如就向法老自请让出继承人的位置，那我也可以答应你，你一让位，我就永远是你的人。”卡莫西斯转过头，朝普拉美斯微笑道，他的笑邪魅得让人想起地狱里的毒蛇，吐着信子等待普拉美斯上钩。
　　普拉美斯坚决的摇了摇头：“王位我不能让，我的子民还在等待着我为他们谋取最好的福利，给他们衣食无忧的幸福。”
　　卡莫西斯听了，转过了头，他本来就不抱什么希望，普拉美斯的拒绝完全在情理之中，无论他真实所想是否像他所说的那样道貌岸然。
　　“那我们没什么可谈的，你不愿意满足我的愿望，我也不愿意跟着你，不如在此别过，你就当没娶过我，过你想过的日子去，而我要去边境，我早厌烦了王城的喧闹，边境比较适合我。”
　　他说着，拉起缰绳骑马要走，却被普拉美斯横在面前，拦截了下来。
　　“我并非是来和你谈判的，卡莫西斯，我对你的爱并不是你拿来和我谈交易的筹码。”普拉美斯拿剑指着卡莫西斯的马，卡莫西斯也拔出刀来，指着普拉美斯。
　　卡莫西斯看到，他们身后的几个人，全部掏出了自己的兵器，指向了他。
　　他们朝对方的方向砍去，卡莫西斯挡下了普拉美斯的一剑，却被他的力气震的虎口发疼，
　　他的反应并没有普拉美斯这种常年征战训练出来的那么快，还没等他调整姿势，第二剑又朝他刺了过来。
　　他心下一凉，心知自己躲不过了，闭上了眼睛，等待普拉美斯刺来的剑。
　　他打算怎么样？砍伤自己的腿，让自己失去逃跑的能力，然后再把他绑起来带回底比斯去？
　　可疼痛迟迟没有降临，他听到马的一声嘶鸣，有血溅到了他的脸上，身体失重塌了下去
　　他惊慌地低叫一声，猛地睁开眼睛，平衡住自己的身体，发现普拉美斯刀上全是血，刀光凛凛得分外刺眼。
　　他并没有受伤，这些血并不是他的，而是来自他的马，他的马脖子上裂开了一条缝，鲜血喷涌了出来。
　　马站不稳跪了下去，发出呦呦的嘶鸣，不甘地蹬着腿挣扎，可是无计于补，很快，它便停下了呼吸，变成了一具浩瀚沙漠中的又一具尸体。
　　普拉美斯骑着马，把剑插回了鞘中，他的手下也赶了上来，将卡莫西斯围在了中间。
　　普拉美斯抱着自己的剑，朝卡莫西斯微笑着说：“你逃不掉了，卡莫西斯，我的王后。”


第18章 李博
　　齐贤醒了过来，外面已经天亮了，是个好天，一缕阳光从云间穿出，透过窗户，拂在他英俊的侧脸。
　　他揉了揉眼睛，眉眼间是显而易见的没睡醒。
　　他是被闹钟吵醒的。闹钟还在床头叮铃铃地响着，惹人心烦。他把闹钟关了，伸了个懒腰。
　　普拉美斯那一句“我的王后”，回荡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
　　他抬头朝卧室门口看了一眼，还好，莫莲没有出现在门口看着他。
　　他醒来了吗？会不会饿了？齐贤像养了一只小猫一样无比关心。
　　洗漱完毕，他下楼去厨房，正好看到莫莲坐在沙发上，不知道在干什么。
　　穿着蓝色猫头鹰睡衣的莫莲还挺可爱的，齐贤忍不住噗嗤一笑，引来莫莲的侧目。
　　被他一瞪，齐贤顿时咳了一声，收住了笑容。
　　莫莲不明白他在笑什么，觉得他实在是放肆，默默扯了一下身后压着着的小熊兜帽，觉得靠着不太舒服，耳朵又有些冷，于是把帽子戴了起来。
　　齐贤更加乐不可支，他用手背遮住不住上翘的嘴角，转过身去打开冰箱拿吃的来掩饰。
　　考虑到一会还要去上班，他的动作比平常快了一倍。
　　他把莫莲招呼过来吃早餐，莫莲慵懒地瞥了一眼桌上的食物，觉得齐贤每天的早餐菜式实在是太少了。
　　他甚至怀疑齐贤的舌头是不是瞎了，这样上不了台面的食物，齐贤居然天天吃都不腻。
　　不过他并没有在行动上表现出来他的不满，毕竟寄人篱下，这让齐贤误以为他对早餐很是满意，又偷偷自恋了一番。
　　齐贤吃完了早餐，回到自己房间，打开衣柜换上工作时候穿的西装，出门了。
　　公司的员工看到他居然连续上了两天班，不免有点感慨，可他们没有因此选择放过他，大把大把的工作分配到了他那里。
　　开玩笑，只要人来到这个地方，就算是小老板也没有任何福利可言。
　　他接着数不过来的打印纸，惊奇的问道：“不是说好了我这是闲职吗？这是怎么回事？”
　　女秘书意味深长地对他说：“这，已经是闲职了。”
　　齐贤忙的头都要掉下来，突然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大学的那段时间，回到了疯狂的修改论文查资料的日子里。
　　他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开始敲敲打打，两个半小时之后，终于把不到一千字的文件发了出去。
　　他坐在椅子上，狠狠地伸了一个懒腰，活动一下他僵硬的脖颈，转过头看向不远处的电梯，再往上一层就是他老爹的办公室。
　　十二点下班之后，齐贤把公文包丢在了位置上，拒绝了同事一起去食堂用餐的邀请，起身要去附近的餐厅里打包饭菜回家吃。
　　见他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正好去食堂路过此处的齐先生不乐意了：“齐贤，公司里不是有食堂吗？”
　　“家里还有人等着我回去呢。”齐贤说道。
　　旁人听他这个语气，多半会很羡慕地感叹一声：“哇，董事长儿子真体贴，中午午休还要赶回去给女朋友做饭。”
　　可是他家老头是知道内情的，这家伙现在根本没有女朋友，去体贴个鬼呢，便头疼的扶了扶额：“你去食堂打包了带回去就好，别浪费时间在做饭上。”
　　“哦！好啊，那借您的专窗一用，我不喜欢排队哈。”齐贤笑道：“反正这些以后我是我的了嘛，先用用好了。”
　　到专窗打了两份饭，齐贤拎着它们开车回家。
　　他一边开车一边在脑子里面胡思乱想。
　　为了方便研究莫莲“复活”的秘密，他本来是想让莫莲住在实验室里的，但是经过了这两天的相处，他发现自己并不忍心这么对待她。
　　因为他说白了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高傲又独立，正经得令人不敢嘻嘻哈哈地靠近他，如果生在现代，他大概会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
　　他不是木乃伊，不是傀儡，而是一个有思想的，活生生的人，齐贤虽然也想让他的爱人回来，但是其实他自己也知道，希望太渺茫了。
　　大自然有它的规律，莫莲是千年以来唯一一个违背规律的，但他所承受的代价是昏睡了三千年。
　　如果莞莲也要沉睡三千年才能够醒来，那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况且，莫莲无论从身形、背影还是侧脸都和林莞莲有几分神似，特别是那一双什么都藏不住的，如同黑曜石一般的眼睛，更是一模一样。
　　他知道二者除此之外毫无相似之处，但是他就像一个自欺欺人的傻子，除了哄骗自己之外什么都不会。
　　如果留下莫莲，他或许还可以假装她还在身边，但是如果把莫莲拿去研究，万一研究出了什么差错，那么他可就连一个替代品也没有了。
　　不可以。
　　他是想要林莞莲回来，可他不愿将莫莲拿做赌注。
　　最令他害怕的是，莫莲消失了，林莞莲也没有回来，那他可就真的什么也没有了。
　　举棋不定，患得患失，这一切实在令他难下决断。
　　提着饭盒回家，齐贤把饭盒放在桌子上，莫莲在沙发上玩游戏玩的不亦乐乎，他已经完全掌握了这个游戏的玩法，正在努力破自己创下的记录。
　　齐贤温柔地把餐具摆好在桌子上，转过头，对沙发方向说：“莲，吃饭了，别玩了。”
　　莫莲听不懂他在说什么，玩游戏太投入也没听到他在说话。
　　齐贤叹了一口气，亲自走过去，从他手里拿过游戏机，把游戏暂停了，放在茶几上。
　　“吃饭了，你也该饿了，别太贪玩。”
　　莫莲看着他的眼睛，一言不发，看了看餐桌，也明白了他的意思，于是从沙发上起来去餐桌旁坐下了。
　　齐贤看着他的背影，心说还是必须要赶紧和他交流起来。
　　过了午休时间，他又开始去上班了。
　　午觉的时间大部分用在了来回奔波上，齐贤到公司的时候刚好踩点，他有点累，但是还是强撑着困意，熬到了下班。
　　他忙完了一天的工作，完全没打算加班去多做点事，混一点业绩，而是在墙上的钟指向下班时间的那一刹那，离开了他的岗位，速度之快，准确度之高，令人咋舌。
　　他挤着下班高峰期的车流，在路灯照亮整个城市之前，终于回到了家里。
　　打开门，他往里面看去，发现整间屋子都黑漆漆的，没有开灯，一片漆黑之中，他没能够找到莫莲的身影。
　　他去把客厅灯打开，这才发现莫莲坐在沙发上，姿势几乎和齐贤中午回来时一模一样，像是一整天都没有移动。
　　不过她没在打游戏，而是抱着一个金丝软垫，正靠在沙发上睡觉。
　　灯突然打开，周围太亮了，刺激的他慢慢睁开眼睛，抬头迷糊地看向齐贤。
　　“抱歉，堵车了。”齐贤解释道。
　　他换下皮鞋，对莫莲问道：“饿了吧？我这就给你做饭。”
　　虽然莫莲听不懂，但是出于无聊，齐贤还是絮絮叨叨地说了起来，事无巨细，把今天的生活全部说了一遍，也没人理他，他就这么自言自语。
　　莫莲撇开头，想找个东西塞住耳朵，没有，他就把游戏声音调大，大到她听不清齐贤说话。
　　后来就演变成了齐贤和游戏背景音乐一唱一和，场面非常嘈杂，但是齐贤自己却没有这么觉得，反而因为周围有了生气而感到挺高兴的，他觉得家里终于没那么冷冰冰的了。
　　他戴上粉红色的火烈鸟围裙，从冰箱里取出食材做饭。
　　当热腾腾的水饺端上来时，齐贤解下围裙，去叫莫莲。
　　“快点吃吧，我给你倒点醋沾着吃。”齐贤把饺子放在桌子上，莫莲冷漠的盯着这种他完全没见过的东西，完全不知道如何下口，于是他就这么看着齐贤。
　　“我吃个给你看。”齐贤拿着筷子，轻松夹起了一个饺子，在醋里蘸了蘸，放进嘴里。
　　刚出锅的有点烫，他哈着气，看向莫莲。
　　莫莲不再看着那盘饺子，而是看向了齐贤手里的筷子。
　　用勺子吃饺子确实不太容易，齐贤回头从碗柜里拿出一双筷子，在莫莲眼睛前面扬了扬：“想学吗？”
　　莫莲伸出手索要，懒得去夺齐贤在他面前晃来晃去的筷子，齐贤笑了一下，把筷子放在他手里，然后言传身教地教他使用。
　　莫莲从来没用过这么考验手指灵活度的东西，夹了好几下都没有夹中。
　　“不要紧不要紧，这是一项需要多练习的技术。”
　　为了教莫莲用筷子，齐贤边说边亲自演示，饺子都凉了粘到一起了。
　　正当莫莲用筷子好像有一点起色，齐贤要像个当爹的一样大夸特夸的时候，门铃突然响了，莫莲的手一抖，好不容易夹到的饺子掉了回去。
　　“谁呀？”齐贤很不高兴的说着，去开了门。
　　门外站着一个他不认识的人。
　　他很年轻，一副东方人五官，不高，也就一米七多一点，看起来才刚二十岁出头，带着一副黑框眼镜。
　　他背着一个小包，穿着羽绒服和洗的发白的牛仔裤，一副非常正经的读书人模样。
　　他朝齐贤挥了挥手，用纯正的汉语说道：“你好，是齐先生吗？我是李博，埃及学专业研究生。”
　　“哦，是你，等你很久了，快进来。”齐贤的一点小怨气一冲而散，笑着把他迎了进来。
　　莫莲侧目看向了李博，惊讶地眨了眨眼睛，然后轻轻地摇了摇头，继续低头用筷子夹饺子。
　　“这位就是那位复活的王后？我听导师说了。”李博看到莫莲的时候，眼睛里的星星都快喷出来把整个夜空照亮了。（？）
　　他操着古埃及科普特语，对他说：“美丽的卡莫西斯公主，能见到您是我的荣幸。”
　　齐贤把饺子拿去热了，重新端上桌子浇上醋给莫莲，让他别老是钻研筷子，赶紧吃饭。
　　“你可以跟他聊聊天，不过我想最重要的是告诉他别乱碰插座之类的，容易触电。”
　　“哦哦，我会尽力给他解释的。”
　　“还有，这两天我要带他去一趟实验室，你和他说说，让他别紧张，配合检查。”
　　“你给他取名叫莫莲？确实，卡莫西斯这个名字日常称呼有些怪怪的，你起的是哪两个字？”
　　“莫须有的莫，莲花的莲。”齐贤说。
　　莫莲和李博坐在沙发上聊天，虽然说是聊天，但是必须口头配合着书面，两人才能勉强交流。
　　齐贤一个人默默收拾碗筷，时不时侧耳听一下他们在说什么。
　　唔，听不懂。
　　莫莲到他家里来的这两天，总共都没说过几句话，这时候反倒他的话比李博还多。
　　他们有说有笑地聊天，齐贤一句都听不懂，莫名其妙有点生气。
　　他收拾完碗筷，倒了杯柠檬水给他们：“教他说中文吧，不然他很难融入这个社会。”
　　“会教的，会教的，但是不急这一时嘛，明天我去书店买本字典和中文教科书给他。”李博随意的和莫莲聊了聊，又和他粗略解释了这三千多年来的变化，包括古埃及在公元前300年就灭亡了的事。
　　他们刚刚讲到穆罕穆德。阿里的改革，莫莲对于古埃及灭亡之后的事情听得兴趣缺缺。
　　对他来说，现在的埃及不过是披着一个名叫“埃及”的皮，其实内外的全部都改变了。
　　不知道李博还和莫莲说了什么，莫莲的表情有点不太好，可能听到了令他感到很是不快的消息，他此时的神色比刚才听到古埃及灭亡还难看。
　　放他们在客厅里聊，齐贤上楼去打游戏了。
　　快十一点的时候，李博才说要走。
　　莫莲也稍露倦色，他听李博说了很多，信息量很大，因为语言还是存在一些差异，他一下子没能全部理解，一些古今不同的世界观让他很难接受。
　　临走之前，李博对齐贤说：“我来之前还以为你是骗我的，直到见到他我才相信，原来真的可能有复活这种事情发生。”
　　李博收拾好东西，郑重的对齐贤说：“你一定要严密控制好消息，千万不能让外界知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齐贤点了点头。
　　如果让世人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历经千年仍然年轻不死，记忆全数保存，那么将会引起巨大的轰动，会有无数人蜂拥而至，记者、专家、学者、富豪或者窃贼，都会想要带走莫莲去研究。
　　没有办法，长生对人的诱惑也太大了，无论长生的代价是否是沉睡千年。
　　李博走了，齐贤转头去看莫莲，他已经收拾好衣服去洗澡了。
　　他大概有一点小洁癖，非常喜欢洗手的同时特别喜欢用护手霜，家里的护手霜这两天下去了四分之一。
　　齐贤睡前，调好了明天的闹钟，明天要穿的衣服也已经搭配好，他放下手机，关掉了灯。


第19章 同居
　　繁华的底比斯城门正在前方，天刚蒙蒙亮，守城的士兵打了一个哈欠，忽然，一队人马出现在他的视线尽头，靠向了城门。
　　他定睛一看，那赫然是准法老普拉美斯，还有他的几个手下，他们正朝城门的方向行进。
　　他们什么时候出城的？他的印象里可没有普拉美斯这样的大人物出城的消息啊？
　　况且，他不是被妻子刺杀，伤的很重吗？怎么不在家里养伤？
　　普拉美斯骑在马上，与他共乘一马，坐在他前方的人上半身被斗篷遮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半张脸和一截黑色的长发。
　　那人脸只有巴掌大，看起来好像是个女人。
　　普拉美斯的手从他身侧伸过，握着缰绳，把他整个人环在自己前方的一小块空间里。
　　对于这些达官贵人不愿说的秘密，最好的选择就是不闻不问。
　　士兵看到那一缕黑发，立刻猜了被普拉美斯抱着的并非什么普通女人，正是因为刺杀他而被贬流放的卡莫西斯公主。
　　流放公主是法老的命令，私自把犯人带回，相当于违背法老的命令。
　　这是否应该禀告法老呢？
　　士兵摇了摇头，彻底打消了这个想法。
　　普拉美斯是如今最受法老青睐的人，法老听闻此椒樘事，定不会治罪于普拉美斯，而是把所有知情者杀了，把这件事隐瞒下来。
　　即使法老会训斥普拉美斯，但这也完全无法改变他已经成为王位继承人的事实。
　　士兵不敢忤逆未来的法老，打开城门，让一行人进了城。
　　卡莫西斯的脸色很复杂。
　　他恨这座城，可又眷恋极了这里，因为这里承载了他太多的回忆，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这些记忆都使他完全无法狠下心离开这里，挣脱他的命运，远离混乱的党派纷争。
　　当法老审判将他逐去边境的时候，他虽然不甘，但是着实松了一口气。
　　他甚至觉得，做一个普通的农民，生活在边境，和普通人一样嫁人生子，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因为普拉美斯的一意孤行，他又不得不回到了这座他眷恋无比又憎恶无比的城，而此时，这里留给他的只有所有人的指责和失望。
　　民众指责他刺杀叉提，刺杀他们拥护的新继承人，而母亲和欧利大人则会对他感到十分的失望。
　　他无颜面对这里的每一个人。
　　他沉默地低下头，看到了普拉美斯别在腰侧的剑，两人贴的很近，如果他此时伸手把剑拔出来，刺向普拉美斯，那么他的任务，生来的目的，也算是完成了。
　　就算被普拉美斯的手下当场杀死，也不算是辜负了母亲抚养他的恩情。
　　这是绝佳的机会，普拉美斯身受重伤尚未痊愈，如今还奔波了一整夜去拦截囚车，虽然他坐在马上，腰杆挺的笔直，可是卡莫西斯知道，他已经是强弩之末。
　　但是他就是无法下的去手。
　　自他被普拉美斯拉上马，坐到他的身前时，他就闻到了一股血腥味，起初若有若无，后来越来越重，现在呼吸间都是血腥的味道。
　　是伤口裂开了吗？不久之前，他亲手捅下的伤口。
　　卡莫西斯回忆那道伤口，它看起来深极了。
　　他的身体朝前靠去，夹杂着草药味道的血腥味涌进了他的鼻腔。
　　卡莫西斯就算再无情，在面对着自己制造出来的伤口，面对着被害人时，他还是不能完全摆脱愧疚。
　　虽然刺杀普拉美斯是党派给他的任务，并非他自己的意思。
　　普拉美斯看到他盯着自己的伤口皱眉，大大咧咧地笑道：“没事，不用难过，回去包扎一下就好了。”
　　“我难过？哼。”卡莫西斯闻言，立刻没了愧意，他甚至开始想，这个人好生不长记性，要不要把伤口再弄深点，让普拉美斯学会吸取点教训。
　　一小队人迎着晨曦，朝叉提的府邸前去。
　　“你身上的血腥味太重了，我被你熏得头晕。”卡莫西斯又一次嫌弃的说道。
　　普拉美斯目不斜视，一如既往地回答道：“你再忍一会，快到家了。”
　　于是卡莫西斯就顺理成章地嘲讽道：“那你的老巢，不是我家，拜你所赐，我没有家了。”
　　普拉美斯坚定地说“不，你有，你已经嫁给了我，我家就是你家，家里的一草一木，每一个仆人每一只羊，都是我们共有的，而在将来，还会有一整个埃及属于我们。”
　　卡莫西斯听了他这话，神色还是相当的不屑，他并不承认这段婚姻，哪怕法老和祭司都神神叨叨地说这一切是神赐的。
　　若真是神赐，知晓一切的神又怎么可能会把他们两个注定无缘的人安排在一起，让他们今生来世，人间地狱，并肩相伴？
　　一定是普拉美斯从中作梗，而法老顺水推舟，伪造了神的神谕。
　　他不相信，神会赐予他如此愚蠢的婚姻。
　　卡莫西斯并不觉得自己有理由接受普拉美斯奉上的一切，他如今的慷慨反而会让卡莫西斯更加认为自己亏欠他。
　　在天大亮之前，普拉美斯把卡莫西斯带回到了自己在宫外的居所，也就是新建好的叉提府邸。
　　回到居所的大门前，普拉美斯从马上下来，把缰绳交给侍从，要把卡莫西斯从马上抱下来。
　　卡莫西斯嫌弃地避开他的手，自己下来了，因为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两个人下马的动作都不太利索。
　　“你别碰我，去把你这一身血污洗干净。”卡莫西斯退开一步远离普拉美斯，才抬头打量面前这间屋子。
　　这是他第一次正正经经地打量这个房子。
　　不多大的居所四处点缀着数不清的绿植，郁郁葱葱的不像是在沙漠，门前的喷水池汩汩流出清澈的水，他看到了崭新的谷仓，淡淡的酒香就不远处的酒窖传来，他还听到羊群咩咩的叫声，
　　简直是茫茫沙海间的世外桃源，或许连威风凛凛的王宫都不如此处惬意。
　　虽然说这间屋子大极了，但是配置规模完全无法配得上叉提府邸这一称号，因为这完全没有达官贵人居所的半分富丽堂皇，侍者也不多。
　　从远处看去，人们只会觉得这不过是普通富商的房子而已。
　　这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居所实在是太没有格调，或者说太有格调了，虽然和王室的金砖银瓦比起来太过寒酸，但是又比其多了很多生活的味道。
　　门前没有放置浮夸的石雕，而在进门处设了很大的羊圈，屋后没有庞大的水池假山，却有一个精致的花园。
　　这些无一不向人们昭告这里的主人的品位有多么的与众不同。
　　这里和卡莫西斯以前住的宫殿不能相比，甚至只能说是属于普通官员的层次。
　　即便如此人们可能还要怀疑，这个官员是不是从牧羊人升上去做官的。
　　卡莫西斯虽然身为公主，但毕竟是王后所出，平日里和王后住在一起，衣食住行没有半分逊色于长子梅里。
　　他平时锦衣玉食惯了，见到这样几乎可以说是朴素的屋子，竟然没有露出丝毫的嫌弃。
　　“你也受了不少伤吧，我把军医叫来，你先包扎好再休息。”普拉美斯说完，突然露出为难的神色，他抬头看向屋里：“我忘了告诉你，法老送了两位公主过来，现在正在里面。”
　　卡莫西斯这才露出厌恶的神情，看来是相当不情愿和他们共处一室。普拉美斯挠了挠头，一下不知该怎么处理，只能说：“你先和我住在一起吧，我会找理由把她们谴回宫去。”
　　“不用。”卡莫西斯抱着手臂，抬着下巴高傲地说道：“她们是法老赏赐给你的女人，我也是法老赏赐给你的“女人”，你要把她们赶出去的话，也顺便把我也赶出去吧。”
　　普拉美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论话里有话，他是完全比不过在后宫里生活过的卡莫西斯的。
　　他只好扣住卡莫西斯的手腕，半牵半扯的和他进了这间屋子。
　　现在还太早，两位公主都没有醒来，她们一同住在为客人准备的房间里，卡莫西斯朝房间里望了一眼，见到她们，露出一副意料之中的表情。
　　原来是她们。
　　回到主卧，普拉美斯把披在卡莫西斯身上的斗篷脱下来，随意的丢在地上，叫来侍者打来热水，用毛巾擦身。
　　侍者见到卡莫西斯，露出了极其惊讶又警惕的表情。
　　他不是被法老下令流放了吗？怎么还会回到底比斯？
　　“他们打你了。”普拉美斯打量着他破碎不堪的衣服下遍布鞭痕和淤青的身体，心疼得要伸过手去查看，被卡莫西斯拍掉了。
　　“我在宫里行事一向孤高，早有人看不惯了，见我下狱，便买通了狱囚要折磨我，不过，他们的面子没有王兄大，我过的还行。”卡莫西斯对身上沾满血和尘土的衣衫非常不满，让侍者为他准备热水沐浴。
　　在宫里待惯的卡莫西斯使唤人相当心安理得，侍者心中不太情愿，因为全埃及的人都知道，他已经被贬为了庶人，谁愿意再去服侍一个庶人呢？
　　可是他们真正的主人普拉美斯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似乎并没有觉得这什么不妥。
　　卡莫西斯造成了他身上几乎致命的伤口，即便如此，他还是依然亲自出面将他带了回来，足以证明卡莫西斯在他心中的重要性。
　　所有人都等着普拉美斯宣布，在这个家中他要给卡莫西斯一个什么样的地位。
　　他们之间的婚姻已经被法老亲自下令取消，这就是说意味着在各种意义上，他们已经是两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人了。
　　卡莫西斯去沐浴了，普拉美斯赶紧翻箱倒柜，把他藏在各种地方打算随时应对刺杀的匕首翻了出来，全部锁进了自己的书房里。
　　虽然他爱着卡莫西斯，但是他也不得不防卡莫西斯。
　　在他登基成为定局前，卡莫西斯随时可能动手再次刺杀他。
　　只有三种办法能打消卡莫西斯刺杀他的念头，一是让他找不到凶器动手，二是和他达成交易，让他暂时放弃刺杀。
　　第三
　　第三是让他爱上他，不舍得下手杀他。
　　他看向了浴室的方向，摇了摇头。
　　第三个放在如今太难了，就暂且不论吧。
　　军医安德耶布过来时，看到普拉美斯裂开的伤口也是吓了一跳，责怪他总是不听医嘱。
　　普拉美斯和他相当熟了，笑着跟他打趣。
　　他从前打仗时总是冲锋在前，免不了受一些大伤小伤，去包扎的次数多了，和安德耶布也就认识了。
　　在军团不外出征战的时候，安德耶布就是普拉美斯的私人医师。
　　“听说你把公主带回来了？他怎么样？”
　　“唔，受了很多伤，不过都是皮肉伤，不是非常严重。”
　　安德耶布扯了扯嘴角：“我是在问你他的态度怎么样，会不会再捅你一刀？你可得防着他，最好分开住。”
　　普拉美斯摊了摊手：“他当然恨我，但是他也很冷静，并且也非常想分开住，可是这里已经没有别的房间了。你知道的，两位公主住进来之后，我的屋子卧房几乎塞满人了。”
　　安德耶布也很无奈，他叹了口气，把普拉美斯伤口上的血用毛巾处理干净，换了药绑上了新的绷带，铜盆里的水被血染得鲜红刺目的。
　　普拉美斯让侍者换了水，让安德耶布留下来医治卡莫西斯身上的伤。
　　安德耶布坚定地摇了摇头，他说自己不想碰普拉美斯的人，怕遭报应。
　　普拉美斯大笑，挥手让他把药留下，人可以走了。
　　卡莫西斯穿着男式的衣衫回来了，一头长发湿淋淋的，披在肩头。
　　他之前一直在强打着精神，沐浴过后，也露出了疲态，眼睛都有点睁不开了。
　　他坐在床边，背对着普拉美斯，普拉美斯突然觉得这一幕和刺杀那一刻太像，不由得汗毛直竖，目光一刻也不敢离开卡莫西斯。


第20章 公主
　　卡莫西斯一点都不在意，他随意地擦拭了一下头发，就扯开被子躺下了。
　　“你躺着吧，我来给你擦药。”
　　他在狱里一定没有睡好，还熬了一夜，肯定累了。
　　普拉美斯自告奋勇要拉开被子给他抹药，卡莫西斯扯过被子蒙住了头：“不用，过两天就好了。”
　　“擦了药好的更快。”普拉美斯劝说道。
　　卡莫西斯不为所动，“我行动不方便不是最好吗？跑也跑不掉，更没能力再杀你一次，你不如直接废了我的腿，断了我的手，关我一辈子算了。”
　　普拉美斯没有回答他，他知道他就算怎么辩解卡莫西斯此时也听不下去，一心认为他会在登基之后，杀了梅里，下令他的母亲为法老陪葬，毁了他的家。
　　普拉美斯叹了一口气，伸手去熄了灯，和他躺在一起。
　　偌大的一张床，两个人没有任何的接触，他面对着卡莫西斯的背影，想要伸手从后背抱住他，想了想还是算了。
　　普拉美斯背过身去，两人背对着背，沉默地闭上了眼睛。
　　同床异梦，不过如此。
　　熬了一夜，普拉美斯一直睡到下午才醒来，这一觉睡的倒是很香，比他任何一次打完胜仗归来时睡的都好。
　　而他起身时，卡莫西斯还躺在他身边没有醒来。
　　普拉美斯觉得这一切都那么的不真实。
　　他屏住呼吸，怕自己呼吸重了一些都会惊醒卡莫西斯，怀揣一颗激动不已的心，他慢慢挪开被子下了床。
　　他赤着脚绕到床的另一边去，蹲下身，小心地欣赏着卡莫西斯的睡颜。
　　卡莫西斯睡得毫无防备，全然卸下了平时摆在脸上的冷淡，这朵清冷禁欲的蓝莲花，在此刻也有了属于人的生气。
　　普拉美斯的脸贴的那么近，他也没有丝毫觉察。
　　如果是普拉美斯，当有脚步声出现，陌生的呼吸打在脸上时，应该就会立刻惊醒吧。
　　毫无防备的公主，无处不漏着涉世未深的干净气息。
　　普拉美斯觉得，他真是被保护的太好了，生长在王家的温室，头顶上有一个哥哥，身后还有无数的弟弟，虽然有一个第二继承人的头衔，但王冠基本上落不到她的头上去。
　　对于党派的纷争，卡莫西斯原本可以一直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安心在神庙中做他的闲职，时机到了就嫁给他的王兄。
　　可是因为他的求婚，他被迫卷入了纷争之中，手里被塞了刀子，推上前去刺杀他。
　　普拉美斯心中陡然升起了一股愧意，他深深望了一眼卡莫西斯，决定不打扰他休息，他在狱中过了好几天苦日子，肯定比自己更疲惫。
　　普拉美斯穿上衣服从卧房里出来，立刻闻到了羊肉的香味，还听到了两位公主嬉笑声。
　　他这才想起来，法老送来的两位公主在这个点应该开始用晚饭了。
　　她们在这里待了两天，过的相当快活，早上醒来，她们就拿着她们伟大的父亲给的嫁妆去集市上购买一些精致的小玩意儿，或者把珠宝商人叫来，买些珍贵的珠宝首饰，佩戴着相互炫耀。
　　当太阳照到头顶正上方时，她们还会把裁缝叫过来，挑选一些来自异国的昂贵布匹，让裁缝丈量她们玲珑的身躯，做几件在当下最流行款式的衣服送过来。
　　女人的购物欲望真的很难停下来，不想买的时候，她们也会去看卖艺的人表演，以艺人得赏之后谄媚的笑容为乐。
　　真的是相当无趣。
　　他还是更喜欢高傲冷漠的卡莫西斯，他安静，沉稳，还有点儿偏执，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见到他来，两个公主站起来行了一礼，强行收住笑意，使自己看起来不是那么的娇艳放纵，她们端坐在方桌的一侧，普拉美斯的左右。
　　普拉美斯厌烦极了，他想立刻赶她们回去，可是又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借口，两个女人虽然日里不是那么的贤淑，但是并未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两个公主不断的挑起话题，在旁边嬉笑着想要引起他的注意，可普拉美斯一言不发，对于她们强行扯起的无聊话题爱搭不理。
　　她们也无奈，对视一眼，一齐坐到了普拉美斯的身旁，一人挽住他一边胳膊，摘下脸上的面纱，含情脉脉地望着他。
　　普拉美斯突然心里就升起了一股恶寒，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两位公主都是不错的美女，他从前是很喜欢这种女人的，本来妻子也准备找这样的，可是自从见到卡莫西斯后，比较之下，他渐渐就开始反感与这种女人接触了。
　　卡莫西斯如同一朵娇艳的蓝莲花，有令人沉迷其中，无法自拔的魔力，当你爱上他时，其余女人就都成了俗物了。
　　正在他发愣这几秒钟了，他听到了一个声音，在他身后冷淡地说：“普拉美斯，我是不是来的不是时候，打扰你了？”
　　他猛地抬起头，卡莫西斯抱着手臂，面色如冰，冷冷地望着“并肩”坐在一起的三人。
　　他站在卧室通往餐厅的小台阶前，身着那件简单的亚麻睡衣，目光在他们三个人身上来回打量。
　　他身后的站着的仆人虽然低着头，但是看得出她们非常想抬头看一眼这个“抓奸”的现场。
　　普拉美斯连忙把他身边的两个女人的手臂甩开，走过去要向他辩解：“不是你想的那样，是她们自己靠过来的，我没主动碰她们。”
　　他几句话就把自己的撇的干干净净，完全没有一家之主的硬气可言。
　　两个公主听了他这话，心里都委屈得很，她们可都完全不知道普拉美斯家里已经有别的“女眷”了呀。
　　能让一个英勇的将军如此慌乱，这个“女人”到底是何许人也？
　　当见到站在楼梯旁边的竟然是卡莫西斯时，她们先是惊讶了一瞬，随后露出了嘲讽的神色。
　　“我当是谁，原来是卡莫西斯王妹，你不是被贬到边境去了吗？怎么在这里呀？不对，你已经不是我们的王妹了，我们不能同一个庶人互称姐妹呀，这会很失礼的。”
　　其中一个公主身上穿戴着无数珠宝，整个人看起来亮晶晶的，身材看起来像一个镶满石头的狼牙棒，她翘着小指傲慢地说道，向卡莫西斯展示着小指上蓝宝石的尾戒，以示自己地位的不俗。
　　另一个公主得到了她的眼神示意，顺着她的话说了下去：“是呀，我还以为你这会儿已经到了边缘村落里给低贱的农民做妻子了，怎么会还在这里？是后悔了，想要和我们大人哭着赔罪？”
　　两个女人你一句我一句，嘲讽之意溢于言表，要知道，她们早都看高傲的卡莫西斯不满了，只不过苦于他嫡出的身份不敢造次，如今今非昔比，她们可要把面子讨回来。
　　普拉美斯的眉头越皱越紧，如果不是把剑全部都收起来了，他此时一定会控制不住自己做出什么不计后果的举动。
　　这两个女人的嘴脸实在是太可恶了，他一个男人都恨不得跟她们动手。
　　不过卡莫西斯没有这样的顾虑，他快步上前，揪住其中一个的领子，抬手扇了她一个耳光，然后一脚把另一个踹翻了。
　　动作之间粗鲁得完全没有公主的贵气，普拉美斯站在一边看呆了。
　　他踩着那个满身珠翠的女人的脸，冷冰冰地说：“我不在乎是否做法老的子嗣，不会像你们一样做个公主就沾沾自喜，收起你们那副丑陋的模样，免得让我看了恶心。”
　　“卡莫西斯”普拉美斯伸出手想要阻止她，想了想，还是缩回了手。
　　卡莫西斯现在看起来冷静极了，应该不是怒火中烧冲动行事。
　　反正这是自己的地盘和自己的人，冷不冷静也无所谓，普拉美斯愿意纵容他。
　　况且这样一来，两个公主就知道在这里的日子不好过了，大概也会主动提出回去的。
　　普拉美斯不动声色地打着算盘，抱手旁观，一点要劝架的意思都没有。
　　“我要告诉父王！告诉他你胆敢私自逃离，让父王、让父王处死你！”一个年纪较小的公主激动地喊道。
　　普拉美斯闻言，脸色瞬间冷若冰霜，他沉声说道：“如果你敢这么做，那么我即位之日，便是你和你母妃一族的死期。”
　　两人都没想到普拉美斯竟会如此袒护卡莫西斯，顿时吓得不敢出声。
　　她们极力挣脱卡莫西斯，跌跌撞撞地跑了出去，一同逃离了这处居所，连她们这么多天来购买的东西和“嫁妆”都没有带走。
　　侍从们并没有拦她们，一来普拉美斯完全没有言明要拦，二来她们实在跑的太快，拦都拦不住。
　　“该死，至少也带匹马吧，不然法老会说我虐待他女儿的。”普拉美斯摸着自己的假发，望着她们的背影很不高兴地说道。
　　但同时他又感到很庆幸，庆幸她们终于走了。
　　他下令换一桌酒菜，把她们吃过的都倒了。
　　他扯着卡莫西斯坐下，让他多少吃点。
　　卡莫西斯倒不怎么客气，甚至心安理得地招手让身后的侍女给他倒酒，还让普拉美斯亲手给他从烤羊腿上割下最嫩的那块肉。
　　估计他也希望普拉美斯能因为他的嚣张跋扈而生气赶他走，然后他就可以毫无负罪感地离开这座城了。
　　见他不客气，普拉美斯没有如他所愿，相反的，他甚至还有点高兴。
　　想让卡莫西斯接受他，或许应该从接受他家里的饮食生活开始。
　　他并不觉得卡莫西斯做的有什么不对，家里的仆人是两人共有的，当然可以让他随意差使。
　　“她们走了，我也该能搬出你的房间单独住了吧？”卡莫西斯在接过普拉美斯割好递过来的肉时，抬头问道。


第21章 祭祀
　　普拉美斯愣了一愣，下意识争取道：“那个房间没有我的房间宽敞明亮，还是和我住吧。”
　　卡莫西斯咽下嘴里的肉，再优雅地饮了一口葡萄酒，她的睫毛如羽扇一般颤动，毫无心理压力地说：“那你把你的房间让出来给我吧。”
　　连仆人们听到了都倒吸一口气，深感卡莫西斯居然如此自私自利，实在是太卑鄙了！
　　可普拉美斯居然还在考虑这件事的可能性，不过他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我不放心，我要亲自看住你，免得你做一些对我不利的行为。”
　　话已经说到这种地步，连卡莫西斯也没辙了。
　　普拉美斯对她爱的执着，虽然看起来显得傻兮兮的。但并非毫无原则。
　　他也是有他的底线的。
　　卡莫西斯用手里切割肉片的刀在桌面磕了磕，意味深长地说：“那你最好把你的刀全部收好。”
　　吃过晚饭之后，普拉美斯要处理王宫送来的莎草书，这成堆的纸，来自埃及的每个角落，甚至还有来自它国的。
　　这些文书全部都要先行送到普拉美斯这里，然后由他把公文过滤一遍，挑选一部分有争议的和法老该知晓的内容，送到法老那里。
　　他把这处居所里的书房和会客室合并在了一起，一般都会在那里处理事物和接待客人。
　　书房本来是不准除他自已之外的人进来的，不过今天他特意把卡莫西斯叫了来，让她在自己对面坐下。
　　没有什么理由，也不是想和她商量什么事情，只是单纯地想让她陪着自己。
　　这样的想法从很久以前就有了，不过现在才刚刚能够实现。
　　普拉美斯觉得自己此刻享受极了，手边的公文山一般的高，他从前是会为此感到疲倦和烦躁的，如今有卡莫西斯在一边陪着，他反倒开始希望公文能够多一点，这样卡莫西斯就能陪他更久一些。
　　“我只想避嫌，庶民不得参与朝政。”卡莫西斯抱着手臂在他对面坐下，抬眸打量这间不大的屋子。
　　蜡烛摆在台面上，暧昧的烛光跳跃着照亮这一整间屋子，把他们深黑色的影子映在墙上。
　　他看到角落的书柜里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很多的纸莎草书，作为装饰，还放了几个绘着精美花纹的陶土胸像，霍伦海布法老的胸像便是其中之一。
　　看到他的胸像，卡莫西斯嫌弃地瞥开了视线。
　　普拉美斯笑了笑：“你不是庶民，你是我这个将要成为大埃及主人的唯一的妻子，未来的王后。”
　　“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否认我们的婚姻，你为什么总是装作没有听到？”卡莫西斯的态度颇为冷淡，她的想法不是那么轻易能够动摇的，无论普拉美斯现在说什么甜腻的情话。
　　他到底喜欢自己什么呢？卡莫西斯想不明白，她认为自己既平庸又无趣，身材还特别糟糕。
　　况且她现在连地位都没有了，真搞不清楚还有什么地方值得普拉美斯喜欢的。
　　这个人不会是个傻子吧？明明亏大了，还乐呵的跟捡到宝似的。
　　她拿起仆人送来的果汁，轻轻抿了一口，纯正的果香在口中流连，她颇为享受地靠在椅背上，能有个环境安安静静地看书，何乐而不为。
　　“我们的婚姻是神赐的，而我是神眷之人，我的想法，你不能反驳。”普拉美斯的笔沾了沾墨水，在莎草纸上整整齐齐的写下了几行字。
　　他察觉到了卡莫西斯的不高兴，安慰他说：“你放心，我不是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而提出和你结婚的，我对你的爱情如同尼罗河的水，波澜壮阔而永不停息，我承诺无论是今生还是来世，我不会让你孤单，我都会陪伴在你的身旁。”
　　卡莫西斯的脸色勉强缓和了一些，到底是情场新手，她还是不太适应如此漂亮的情话，不由自主的耳廓泛红，但是嘴上还是不会轻易放过嘲讽他：“这话你说的这么熟练，是说了很多回了吧？对象是谁？异域的妖艳女人，官员漂亮的千金，乡野田间的女孩，还是我那些王姐王妹？”
　　听到此话，普拉美斯委屈得很，他干脆放笔不写了，抬起头盯着卡莫西斯的眼睛，正色说：“这是我第一次说，对象是你，无论是曾经还是将来，都会只对你说。”
　　怕卡莫西斯还是觉得他的爱情既突兀又势利，来的快去的也快，他想了想，问道：“你还记得前年那场祭祀大典吗？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你。”
　　闰日是祭祀的日子，更是每年埃及人民特别重视的节日。
　　每年七月，尼罗河汛期来临，人们要在法老的带领下，歌颂伟大的尼罗河母亲。
　　潮水为干旱的土地带来潮湿肥沃的淤泥，它保证了麦穗的营养，促使了每年的丰收，给这本身贫瘠的土地带来了无限生机，养育了美好而富饶的埃及。
　　在这重要的日子里，不仅是王族，连普通的人民都会精心地打扮好自己，洗干净身体，戴上崭新的假发和最近流行样式的胡须，穿着黄色的亚麻衣，走上街头，男男女女聚集在尼罗河旁的广场上，观看这盛大的祭祀。
　　大祭司穿戴整齐的服饰，面向尼罗河水，在他面前的供桌上，摆放着宰好烹熟的羊羔和牛犊，还有新烤制的面包和香醇的葡萄酒，这些都是献给众神和母亲河的礼物。
　　法老和王后当然也是祭祀的主角，他们身穿华美的衣裳，头戴象征权力与统一的王冠，法老手执瓦斯权杖和连枷，额头的头巾上有一条栩栩如生的金蛇。
　　王后跟随在法老身后，她妆容华美，典雅雍容，他们的结合看起来是那么的完美，如天上的欧西里斯男神与伊西斯女神一般珠联璧合。
　　交 醣 團 隊 獨 珈 為 您 蒸 礼他们站在高台的最前方，在他们身后的，是他们的儿女和臣子。
　　非王后所出的王子都站在后方，普拉美斯那时还是刚入文书院的小书吏，没有多大权力，更没有被人发现他在军事上的才能，只能站在那群老臣的后面。
　　卡莫西斯公主虽然是嫡出，但是毕竟是个公主，她头顶上有一位亲王兄，身后又有无数兄弟，第二继承人的名号根本就是虚的，加之她自己本身也不喜欢吵闹，就主动站到了较后面，于是乎两人站的并不远。
　　大概是在神庙中清心寡欲地修习久了的缘故，对于周遭，卡莫西斯很冷淡，对什么都漠不关心，加上身上带着明显生人勿近的气势，所以压根没人找她聊天。
　　站在她的附近，普拉美斯还莫名感到了压力——没办法，她冷冰冰的样子实在是太难令人想要接近她了。
　　不过他想了想，自己已经是一个二十出头的人了，卡莫西斯不过才十五岁，他怎么能被一个小了自己五岁的小姑娘吓着呢？
　　他抬眼打量这位高傲的公主，她看起来很瘦弱，身材一点也不丰腴，胸部和臀部都相当贫瘠，完全没有普通的十五岁少女那样有风韵。
　　不过，值得一看的是她一点也不矮，身量只比普拉美斯矮半个头，这在埃及的女性中，是相当难得的。
　　能长这么高，说明神庙并没有敢在饮食上亏待这位嫡出的公主。
　　祭祀是一个机会，一个把所有埃及人民聚集再一起的机会，所以，这样的一天不仅用来祭祀和歌颂，法老也会宣布一些重要的事宜。
　　比如新法律的颁布，公主的赐婚，或者将臣子的女儿嫁给自己或自己的儿子做妻子，皆有可能。
　　卡莫西斯公主今年已满十五岁，到了适婚的年龄了。
　　由于她身份比一般的公主尊贵些许，法老对于这位女儿的婚事也上心了许多，暂时还没有去考虑如何为她的婚姻做出安排。
　　在如今，王室之中，公主是有一部分可能嫁给自己的兄长或者父亲的，这是为了保持王室血统的纯正，是延续了许久的惯例，在人们眼中也是不足为奇的事。
　　不过显然，对于法老而言，此时把卡莫西斯公主纳入自己的后宫，或者嫁给一个意义不大的人，完全是不明智的做法，就算要嫁给自己的长子梅里，也属于最后没办法了的选择。
　　在法老心里，卡莫西斯这颗棋子或许会有更适合落子的地方，不过那个合适的落子之处暂时还没有出现。
　　法老宣布了一位公主嫁给他最新宠信的臣子，那臣子已经年逾四十，已经算是差不多的岁数了，把十余岁的年轻公主嫁给他，不过是笼络人心而已。
　　只是可怜了那位公主，在她花一般的年华里，嫁给了一个随时可能寿终正寝的老头。
　　自己是否也有机会迎娶一位公主呢？普拉美斯暗暗在心中想到，他朝身前的人群望了几眼，目光定格在卡米拉公主的背影上。
　　他刚才过来时有幸见了她一面，她无疑是一位美丽动人的公主，长长的睫毛，深邃漂亮的眼睛，油亮的长发，丰满的体态，是法老曾经最宠爱的第二王妃的女儿，今年已满十六岁，还没有出嫁，不过法老曾有过暗示，将在这两年内把她嫁给自己最宠信的臣子。
　　普拉美斯暗暗在心里许下愿望，他也一定要有朝一日吸引法老的目光，成为他所信赖的宠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让法老后宫里的公主都纷纷巴望着想要嫁给自己。
　　◎作者有话说：
　　前年一章后面一部分在审核，没放出来，不过我说这些干啥，又没人看。


第22章 竞答
　　祭司的反复呼唤引起了神的瞩目，此时法老要上前去，当着众神和人民的面，吟诵繁复的祷词。
　　霍伦海布在王座上坐下，他望着不远处的尼罗河，流露出深深的爱恋，他复又转头看向他的臣民，最后抬起头，凝视蔚蓝的天空。
　　他的臣民很安静，都在翘首等待着他说些什么。
　　他的目光缓缓移向群臣和他的子女所在的队伍，说道：“我听到了神的话语，祂说，在明年的此时，依然会有澎湃的河水涌上我们的土地，留下肥沃的淤泥，明年，也依然会是丰收的一年。”
　　人们肆意地欢呼起来，仿佛他们也从明媚的蓝天里，看到了未来的美好，农事的一片明朗。
　　他的话语是那么的富有鼓舞人心的力量，他每说一句话，都让人感到心潮澎湃，人们心中不由自主的想到：法老不愧是人与神的媒介，沟通的桥梁，他的一举一动都引导着埃及的人们，他让尼罗河日复一日流淌，让日与夜日复一日交替，让神对这片神奇的土地的爱始终如初。
　　霍伦海布挥了挥手，欢呼的人群安静了下来，预示了明年的丰收之后，就是法老宣布事宜的时间，他转过头，看向群臣和子女们所排成的长队，呼喊道：“我的长子，梅里。”
　　听到他的呼唤，长子梅里扯了扯嘴角，露出不悦的表情，他拖沓着步伐走出人群，在他父亲面前缓缓行了一礼。
　　因为是一年一度的节日，梅里的着装也非常的正式，他穿着白色的亚麻衣，身上佩戴着象征着王位继承人的金银饰品，全身上下，没有一丝的怠慢，找不出一丝的纰漏。
　　他本人十分不喜欢被一群人盯着的感觉，这让他浑身上下都不舒服。
　　霍伦海布没有看他，而是再次开口，喊了另一个名字：“叶拉塔娜。”
　　美丽的公主一愣，有些恍惚，仿佛法老叫的不是她的名字一样。
　　她已经太久没有从这个熟悉又陌生的男人口中听到过自己的名字了。
　　直到人们让开的一条道，她才猛地反应过来，即便心中忐忑不已，她还是维持着她公主的风姿，走到法老面前，同样朝他行了礼。
　　“我夜深来梦，梦到了你母亲。”霍伦海布悠悠地对叶拉塔娜说，他饱含着苍老与沙哑的嗓音缓缓陈述着，让人不免遐想，二人之间曾有一段多么旖旎动人的往事。
　　可谁都知道，叶拉塔娜的母亲在生她时就去世了，只留下她给一位年迈的老侍女照顾，法老自她出生以来，踏入她居住的地方的次数一只手就能数的过来。
　　如今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法老是真的还记得她母亲的姓名模样，还是以此借口安排一些事情。
　　“她在梦里和我说，她离开这里去往来世，去的实在是太早了，很后悔留下你一个人。”法老深沉的打量着叶拉塔娜的容貌：“让她如此早逝，也有我的责任，所以，作为补偿，我将你册封为我长子梅里的侧妃。”
　　即使站在这里的那一刻，叶拉塔娜已经预感会发生什么，真正听到这句话时，她还是不免一惊，可她很快冷静下来，向法老行礼道谢，抬头瞥了一眼梅里。
　　对于这一位同父异母的兄长，她只有陌生。
　　她又不免想到，她的母亲，也曾是在法老登基前就嫁给了他，最后以侧妃的身份匆匆下葬，那么，她是否也会走上和她母亲相同的路呢？
　　反观作为长子的梅里，他对于有了一个侧妃并没有多大兴趣，他冷漠的盯着叶拉塔娜，仿佛这个女人欠了自己几车的莎草书。
　　将公主赐婚给长子之后，法老和身旁的侍从打了招呼，侍从退下去，再上来时端上了一个镶着珠宝的黄金小盒子。
　　盒子表面看起来精致极了，刻着繁复的花纹，里面装了什么，所有人都非常好奇，纷纷伸长脖子去看。
　　“我向所有人提出一个问题，谁回答的出来，我就把这个黄金盒子送给谁，并且满足他一个愿望，无论是婚姻，还是升官，甚至是免一个人一死。”
　　听闻能有机会被法老满足一个愿望，众人纷纷跃跃欲试。
　　法老相当满意众人期待向往的神情，提问道：“这世上有一个东西，它早上四条腿，中午两条腿，晚上一条腿，请问，这个东西是什么？”
　　听了谜面，所有人都低头窃窃私语起来，众说纷纭，没有一个人主动站出来确信地说出自己的答案。
　　普拉美斯一下子也没有头绪，这时梅里回到臣子的行列当中，对于这个谜面，他觉得简单得离谱。
　　他转头去看和梅里的同胞妹妹卡莫西斯，她神色淡然，一点也没有露出疑惑的神色，显然也知道谜题的答案。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盯的却不是法老手中的那个小盒子。
　　普拉美斯一下子没想明白，口中反复嘟囔着问题，又抬头看天，这时已经是中午了，什么东西中午才会有两条腿呢？
　　他的头抬累了，午时的太阳格外刺眼，他低下头揉了揉眼睛，把目光放回人群中。
　　在臣子和法老子女的队伍里，有四十多岁的老臣，还有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更有一些孩子，他们出生在后宫里，才刚满几岁，有些甚至都不会走，被他们的母亲抱着，也站在了队伍里。
　　他暗叹一声法老还真是多子多福，突然，一道灵光闪过他的脑海。
　　早上，中午，晚上，不一定指的是一天之中的三个时候，也可以指代人的少年中年和暮年时期。
　　人刚出生的时候，还不会走路，只会爬，那么就是四条腿了，到壮年的时候两条腿走路，到暮年的时候因为要拄着拐杖所以是三条腿，这就说的通了。
　　人群还在讨论，普拉美斯觉得这正是时候，他赶紧举起手吸引法老的注意，激动的心脏砰砰直跳，可他余光看到，除他之外，卡莫西斯公主也举起了她的手。
　　见有人要作答，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想要倾听他们的答案是否正确，可两个人都举着手，谁也不让谁。
　　普拉美斯尴尬的望了一眼卡莫西斯，心说：你一个公主还缺这种镶了宝石的盒子吗？还不如让给我一个非王室出身的人见见世面。
　　可卡莫西斯也挺执着，估计所求并不是那个小盒子，而是想让法老实现她的愿望。
　　她望了一眼普拉美斯，神情冷淡，一句话也不说，坚决地举着手，仿佛认定了自己的答案一定会是正确的。
　　这下连法老也为难了，他们一个是他正妻生的嫡女，一个是身份背景不明的小小书吏，选谁比较好？
　　人们更想看到的会是这么一个故事：一个有才能的年轻人因为一次猜谜引起了法老的注意，得以升迁做了官，之后因为报国有门，一路平步青云，做上了高官的励志故事，而不是法老又满足了某个公主的小愿望，让公主展露出了她美好的笑颜。
　　虽然如此，他从二人中只选一个，无论选了谁，对于另一个来说都是相当不公平的，
　　“我想听听你们的答案。”他干脆不做选择，直接同时问两个人。
　　普拉美斯望了一眼卡莫西斯，示意女士优先，让她先答，卡莫西斯也不客气，说道：“父王，答案是‘人’”。
　　霍伦海布露出些许欣赏的笑意，周围得人也如同醍醐灌顶，接连反应过来。她又转头问普拉美斯：“那你的答案呢？”
　　普拉美斯挠了挠头，说：“我的答案与公主一样。”
　　霍伦海布不做声了，他抚摸着那个金子做的小盒子，看着两个人，有点犹豫该如何分配。
　　“卡莫西斯，我满足你两个心愿，盒子给这个小伙子，你觉得怎么样。”
　　卡莫西斯高傲的抬起头，斜过眼睛瞪了一眼普拉美斯，似乎觉得他坏了自己的好事，即便她可能从头到尾都没有打算去要那个小盒子。
　　她正不满地昂着头，神色少见地有了些孩子气，她抱着手臂，紧抿着嘴唇，嫣红的嘴唇都抿成了一条直线。
　　阳光从那个角度照过来，映得她精致的脸庞熠熠生辉，像春日三角洲上成熟的金黄色谷物一般饱满，她直挺挺的脊背，让他想起了尼罗河边新生的树苗，挽留着微风。
　　普拉美斯一瞬间忘了呼吸。
　　美丽这个词，大概是为了她而诞生，普拉美斯心跳一滞，他从来没有哪一次，见到一个女人会感到如此的口干舌燥。
　　她的周身弥漫着淡淡的墨水的芬芳，普拉美斯熟悉极了这样的味道。他在神庙的图书馆里工作的时候，身上的书卷气味也像这样久久不去。
　　她好像和别的公主不太一样。
　　她们只会攀比着着装，炫耀自己崭新的首饰，勾心斗角，故意地提及自己的母亲多么地受到法老的宠爱。
　　她们即便嫁人之后，也依然不倦地比较自己和别人的丈夫。
　　可是卡莫西斯公主似乎不是这样。
　　普拉美斯曾数次在神庙中的图书馆里见过卡莫西斯，她潜心学术，提出的主张大胆到他都不敢仔细思量。
　　她总是一身朴素的蓝色衣裙，孤身行在平民所居住的巷陌之中，不与她的那群兄弟姐妹们为伍。
　　好像的确是很对他的胃口？普拉美斯暗暗想到。
　　可恶，他刚才不是还在想，无论看上谁，也不可能看上卡莫西斯的吗？
　　难道是神？


第23章 早餐
　　普拉美斯仰起头，疑惑地看了一眼蓝天，这感觉是如此的突如其来，甚至有那么一些没有道理。
　　除非是神看到了他们，随手地一勾，就把两个人的命运线勾绕到了一起。
　　卡莫西斯站在法老面前，她犹豫了一会儿，不愿让别的人认为她娇蛮任性，于是点头答应了法老的建议。
　　她完全没有意识到，普拉美斯此时看她的眼神，发生了一点点令人难以察觉变化。
　　霍伦海布又转头问：“小伙子，你很聪明，叫什么名字？”
　　普拉美斯猛地回过神来，感觉自己的心仿佛要跳出胸膛，他居然有幸被法老问起姓名。
　　他尽力去压制住因为紧张而有些颤抖的声线，说道：“普拉美斯，陛下，我叫普拉美斯。”
　　卡莫西斯许下的愿望是什么，普拉美斯不得而知，反正他在这件事之后，和人们喜闻乐见的故事中描写的一样，进入了神庙，从小事做起，随后从神庙出来，入伍随法老出征打仗，被发掘出了遗传自父亲的指挥才能，从此官运亨通，平步青云。
　　甚至，坐上了法老继承人的宝座。
　　他还记得法老拍着他的肩膀对他说：“不要担心，我也并非是上一任法老的后裔，你会和我一样，等你坐上了这个位置后，就不会再有人敢质疑你。”
　　普拉美斯带着一丝怀念，缓缓和卡莫西斯叙述着。
　　“你可能忘了这件事了吧，毕竟你经历过的这样的场合太多了。”
　　“不，我记得。”卡莫西斯打断他的话，“阻碍我事的人，我都记得。”他语气有些鄙夷，“原来那个人是你。”
　　“对，是我。”听闻卡莫西斯还记得，普拉美斯露出了些许笑意。“那时候站在一起时，一道阳光照下来，我才发现你居然这么漂亮，之前我见的女人，和你比起来都是俗物了。现在想起来，我觉得那时候让我发现你的美丽之处的一定就是太阳之神。”
　　他的夸赞在卡莫西斯这里并不管用，卡莫西斯兴趣不大，他站起来环顾了一圈：“我想看点什么，你这里有什么书是我不能看的，什么是我能看的？”
　　普拉美斯随意一指：“那个柜里放着机密文书，我上了锁了，其余的都可以。”
　　卡莫西斯在书柜前徘徊了一圈，选了一本有关于绘画的书。
　　他居然会看这样的书，普拉美斯突然想起了几个埋在他心中许久的问题，他转过头，问站在书柜处翻看纸莎草书的卡莫西斯：“殿下，你会编织和缝纫吗？”
　　卡莫西斯疑惑他为什么要问出这种问题，犹豫之后，他还是点了点头。他当然会，还是他母亲一手教他的。虽然自己动手的次数不多，但他还是会的。
　　“那你会烹饪和歌舞吗？”普拉美斯撑着头，继续问。
　　卡莫西斯一愣，脸色瞬间阴沉下来，他把纸莎草书重重扔回柜子里，转身盯着普拉美斯的眼睛，咬牙一字一顿地说：“我是被迫学习这些伪装女人，你不要妄想到如今还要我继续伪装女人，以让你名正言顺地在人前称呼我为妻子，我恶心、讨厌这个称呼。”
　　他说完，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书房。普拉美斯愣了一下，推开椅子站起来去追他，一边道歉：“我错了，我的小王子，不会有下次了，你不要生气。”
　　不生气是不可能的，卡莫西斯拍案质问被派来服侍他的侍女剪刀在哪里，他要把头发剃了。侍女吓得不敢出声，普拉美斯也无可奈何，拍了拍她的肩膀让她先走，一边从上锁的柜子里取出剪刀。
　　“我来给你剪，剪刀在别人手上，我都不放心。”
　　“哼。”卡莫西斯在侍女搬来的椅子上坐下，普拉美斯拿着剪刀站在他身后，真的拿起剪刀，要为他理起头发来。
　　齐贤醒时，还呆滞了一会，天亮了一段时间了，闹钟还没有响。
　　他看了一眼时间，还有15分钟才到该起床的时间。
　　他没有洗漱，轻手轻脚地下楼，客厅空无一人，他缓缓打开莫莲的房门，朝里面望去。
　　房间干净整洁，只有床上的被子鼓起一个大包。他推开门进去，走到床前，莫莲还在熟睡着，没有一丝要醒的迹象。他的呼吸均匀轻缓，浅粉的嘴唇微张着，脸下还压着好几缕头发。
　　像极了梦中，卡莫西斯睡着的样子。
　　莫莲看起来总是很冷漠，并不像卡莫西斯一样浑身带刺，他和卡莫西斯比起来，甚至还可以称得上是温顺。
　　啊，他怎么会拿莫莲和卡莫西斯比呢？他对于卡莫西斯的印象只停留在梦里，还相当片面。
　　婚姻可以让一个人发生巨大的改变，会让一个人磨平了棱角，收起了尖刺，卡莫西斯一定也会发生一些改变，以至于成为现在的莫莲的模样。
　　除此之外，他们是同一个人，这并没有什么好比较的。
　　在遇见莫莲之后，他每天晚上做梦跟连续剧似的，一天都没有停下过。
　　齐贤觉得这已经脱离了科学，涉入了玄学的范畴，不是他的思维所能够理解的。
　　大概是是有什么影响了他的大脑，才会使他做出这种梦，即使梦里发生的事和莫莲的描述基本吻合，也不能把这些当做真实发生过的历史。
　　他预约带莫莲过去检查的时间在下午三点，可是齐贤想要把检查提前一些，因为公司里早上十点有一个会议。
　　他想找个地方躲躲，把会议翘了，免得听着会议听的昏昏欲睡，还有被叫起来谈谈自己的想法思路的风险。
　　正好，带莫莲去实验室就是一个好借口。
　　没办法，他就是不喜欢社交，特别是不喜欢跟外国人社交。
　　他老爹听说他从棺材里开出了一个来路不明的人之后，一直担惊受怕，反复强调要齐贤带莫莲去实验室检查一遍，证明他真的是一个古代人，而不是个伪装古代人的疯子。
　　只要能证明莫莲并没有什么精神障碍，也没有什么古怪的病，齐贤就可以说服老爹把莫莲留在自己家里了。
　　齐贤实在不放心把莫莲送到别的地方去，一来太贵重了，二来怕莫莲不适应现代生活，三是怕别人发现他其实是“复活者”。
　　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暂且不论是否能在他身上找到复活林莞莲的办法，就算人不能复活，如果能知道千年不死的方法，那也一样有非凡的价值。
　　莫莲和林莞莲的情况不太一样，据莫莲所说，他是被活葬，而林莞莲是因为车祸，这二者对于身体的损伤程度都是完全不同的，想要按照和莫莲一样的方式“复活”，本身就不太可能。
　　齐贤回头看了一眼莫莲，突然发现他的睫毛颤了颤，快要醒了。
　　他猛地一慌，万一莫莲发现他居然像个色鬼似的跑来床前盯着自己的睡颜，那可有够丢脸。
　　他轻手轻脚快速地朝门口挪动，缓缓地关上门，好不容易没发出什么声响给逃出去了。
　　直到倚在门边，心跳平复下来以后，他才忽然想起什么。这个房子的主人好像是自己才对吧？他为什么要在自己家里这么鬼鬼祟祟的？
　　齐贤在厨房做了早餐，是煎蛋和刚烤出炉的面包，还有两杯用奶粉泡出来的牛奶。
　　今天时间并不紧张，齐贤相当的悠哉游哉，甚至边往面包上涂抹果酱时还边哼着歌。
　　他把面包片端出来，放在餐桌了上，一回头，莫莲果然已经起床了。
　　他洗漱完毕，坐在餐桌旁，手里的游戏机哔哔作响，而他本人也十分专注，餐包放在他面前了也没有瞥一眼。
　　齐贤突然有些明白那些父母看到儿女沉迷游戏，废寝忘食时会是个什么心态了，他叹了一口气：“这么快就游戏成瘾了？看来大埃及公主的自制力也不过如此啊。”
　　说着，他伸手去抢游戏机。不过莫莲比他更敏捷，迅速做出反应，他一边躲齐贤的手，一边还能继续打游戏。
　　齐贤一击不中，甚至有一点惊讶，他完全没想到看起来每天脸色苍白，病怏怏的莫莲竟然反应比他还快那么多。
　　“唉，都是成年人了，干什么这么小孩子气？”齐贤抱着手臂，特别无可奈何。
　　别说成年了，虽然莫莲看起来也就二十不到，可是他可出生了三千多年了，比自己大了三十个世纪，反过来还要他来管，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玩了这局可就不准玩了，吃过早餐我带你出去。”唉，现在和莫莲他说这些有什么用，反正他现在没有翻译，什么都听不懂。
　　齐贤刚想给李博打电话，没想到门铃就响了，不用他浪费电话费，人已经到了。
　　“来的正好，我正准备带莫莲出去。”齐贤瞥了一眼还在吃早餐的莫莲，他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自己手里的游戏机。
　　同时他还一脸不悦地抱着手臂，看样子对于齐贤“以下犯上”的行为相当不满。
　　齐贤叹了一口气，对李博说：“你可得和我们一起去啊，否则他听不懂，会害怕的。”
　　◎作者有话说：
　　完了，我才发现15章和16章中间漏了一段，完全没人告诉我呢。


第24章 检查
　　“出外勤啊？没问题。”李博很爽快的答应了，他拉着齐贤，和他畅谈了一番自己昨晚的感悟。
　　见到莫莲之后，他感觉自己一下子突破了学术的瓶颈，醍醐灌顶，前方豁然开朗，就像一个久难破境的苦行僧突然有一天得到佛祖亲自下凡讲经一般。
　　齐贤扯了扯嘴角，心说也不至于这么夸张吧？
　　“你先告诉他一会儿要出去，让他去换一身衣服。”
　　游戏结束之后，莫莲这才愿意把目光放回吃的上面。
　　齐贤做饭的手艺一般，但是做早餐的功夫还挺可以。
　　莫莲没嫌弃这么朴素的早餐，他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嫌弃的。面包里完全吃不出石子，这是最伟大的法老也不曾有过的待遇。
　　他虽然吃的心不在焉，但却没有一丝不自在，现代的面包很是符合他的口味。
　　“古埃及人早餐除了面包之外不吃肉吗？为什么他一个‘公主’一点也不嫌弃我这里的伙食呢？我这就面包好吃了点，但是可不是三餐有肉啊。”齐贤见莫莲每天用餐都心情愉悦，颇有点受宠若惊。
　　“不管有没有肉，现代的伙食都比古代精细多了，埃及贵族虽然丰衣足食，餐餐有肉，但是吃的还真不如现在的伙食精致。你说，如果你每天吃的菜里，至少撒了小半盘花椒，那你会吃的开心吗？”
　　齐贤闻言，恍然大悟，“这么说，我是不是做饭可以和法老的御厨比一比？你看，莫莲可从来没有因为吃我做的饭皱过眉头唉。”
　　李博抱着手臂严肃地批评道：“齐先生，你可得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一味地和过去相比是永远得不到进步的。”
　　“我知道，就是想给你个机会拍拍马屁，你怎么就不开窍呢？”齐贤摊了摊手，往沙发上一坐，指了一旁的长沙发让李博坐过去等等。
　　莫莲吃好了，把玻璃杯放在空碟子上，然后随意地在身上擦了擦手，穿过餐厅和客厅回房间了。
　　“封建制度的毒瘤啊，连盘子都不会自己收。”齐贤望着他的背影，扼腕叹息道。
　　李博轻轻摇了摇头，“毕竟是公主嘛，理解一下。”
　　“他昨晚和你说了一些什么？”齐贤突然问。
　　李博想了想，他昨天和莫莲的一翻谈话涉及的内容太多了，没办法全面地做个概述，只能说：“他跟我讲了很多那个时代的生活细节，真可惜不能把他的存在公之于众，不然很多对古代埃及社会生活的猜想都能够得到印证。”
　　齐贤闻之沉默了，他犹豫了一会，想告诉李博自己其实对学术界的东西不太敢兴趣，主要想知道的他和普拉美斯的事。
　　他试探性地问道：“他有没有告诉你，他和拉美西斯一世是怎么凑成一对的？”
　　“这种问题涉及私生活，我没有问。”
　　齐贤都被他的一本正经给整无奈了，敢情这家伙还真是为了学术研究而来的。
　　“那你觉得，野史的真实度会有多少呢？”他又转移了话题。
　　“野史？只能拿来参考参考吧。这种多半不是正式的御前文书官亲笔写的，而且带有很强的主观意识，虽然也不至于空口无凭，总之添油加醋，半真半假。怎么了齐先生？您运用了您丰富的人脉找到了记录的相关文献？那可是很难得的啊，古埃及唯一的一本记载历史的书最后还消失了，如果有野史，也是相当珍贵的。”
　　“额对！”齐贤对李博的反问有点尴尬，他总不能说这是他梦里梦到的吧，这样是个人都觉得他是在胡扯，他只能顺着李博的话把这个谎撒下去。
　　“就是那个野史，上面说是拉美西斯一世主动向前一任法老请求赐婚，法老才答应把卡莫西斯嫁给他的。”
　　他这样一说，反倒是李博起了疑惑：“记载这种内容的野史？我做了这么久的古埃及学者怎么就没见过？”
　　“私人收藏的，我也就听了他说的几句，没见过实物，我也不清楚。”
　　“别是什么网络小说里编的吧？你可不许糊弄我，这野史在哪儿？我也要去看，你带我去。”
　　“别别别，不是熟人，不好意思麻烦人家。”齐贤感觉自己快要编不下去了，眼见着李博越来越怀疑，他转过头，莫莲正好换好衣服出来了，他赶紧转移话题：“走吧走吧，约的时间快到了。”
　　其实齐贤他压根没有约什么时间，只是大概说了今天要提前一点过去，具体是提前十分钟还是提前到三更半夜都没有说明白。
　　为了逃避李博接下来的一系列死亡追问，他赶紧找了个理由走人。
　　有莫莲在旁边，兴许他就不想和自己聊天了。
　　谁知道他信口胡诌了个野史，李博居然兴趣这么大。
　　要说历史，古埃及十八王朝以前的，直接问莫莲不就好了吗？他所知道的，说不定比史书上的真实性还高，就算不能拿出去写论文刊登，满足一下求知欲也好。
　　果然，莫莲一出来，李博的视线就不在齐贤身上了，这可让他大松了一口气。
　　莫莲身着某C开头品牌蓝绿色与橙色扎染的卫衣，卫衣外面披了一件轻薄的白色羽绒服，他的马尾也规规矩矩的扎着，但特意留出了一些碎发，看起来颇有少年盛气。
　　奇怪，这件羽绒服买的时候没觉得，莫莲穿上之后怎么这么像个饺子？
　　他看起来并不像一个早在三千年前就结过婚了的成年人，而像一个抱着履历，赶着面试的小青年。
　　齐贤站在他面前，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番，颇为满意，心说自己挑衣服的眼光就是好。
　　不过好像还缺了一点什么，他从玄关的柜子里找了一副平光眼镜，递给莫莲，让他戴上。
　　莫莲接了过来，远远地透过镜面看了看，没觉得有什么用处，上面乱七八糟的金属挂绳反而很累赘。
　　“装饰作用，你戴上挺好看的。”李博替齐贤解释道。他不得不承认，在搭配这方面，齐贤的眼光还行。
　　莫莲撇了撇嘴，不情不愿地戴上了，他一点没觉得这有什么好看的。
　　齐贤的眼睛瞬间就亮的发光，这副金框眼镜太适合莫莲了，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制的。
　　到了停车场，齐贤亲自替莫莲打开副驾驶的门，看着他进去坐好了，帮他扎上安全带，自己才回驾驶座。
　　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李博偷偷翻了个白眼，心说这位雇主怎么看起来这么像油腻的海王？
　　他刚坐下，莫莲就指了指驾驶座上的安全带，让他也别忘了给自己系上。
　　齐贤愣了愣，顿时心头一暖，不免有些小感动，“谢谢你提醒，我会系好安全带的。”
　　莫莲表情有些微不可见的扭曲，面前这个人不会误解了他的意思，以为自己在关心他吧？
　　“我们卡莫西斯公主只是不希望你出车祸株连我俩，你可别想多了。”
　　“到了现代，叫莫莲就行了。”齐贤强调道，毕竟这个名字是他取的，他当然要主张所有人都跟他一起用。
　　“哎，而且人家一个男生，你给人家取名字怎么这么多花花草草的？”
　　齐贤被戳到了起名废的痛处，他急忙反驳道：“你不也叫他公主吗？说起来还是你更过分。”
　　“我昨晚和莫莲聊天时，我告诉他你给他取了个名字，写给他看之后，你知道他说了什么吗？”
　　“说了什么？”齐贤问道，竖起了耳朵，其实他还真挺想知道当事人对这个名字有什么评价的。
　　“他说，这个名字不伦不类的，他还没发过‘莲’这个音呢。”
　　“哦。”齐贤叹了一口气，有点小失望，“我不管，正好有机会让他多发发这个音，多练练就会了。”
　　车行驶了半个多小时，在实验室的地下停车场停下了。
　　齐贤锁了车，要去给莫莲开门。
　　他刚从车头绕过去，莫莲已经摸索着自己把车门打开下来了。
　　“真聪明。”齐贤毫不吝啬地夸奖道，他仿佛被李博传染了，夸起莫莲不考虑任何因素，甚至忽略了开车门就是三岁小孩也能一学就会这回事。
　　李博看不下去了，饶是他这样把莫莲捧起来夸的人，这会儿还没想好词呢，结果齐贤直接抢先一步，把他的活儿给抢走了。
　　李博怒道：“好歹人家也是个成年人，真算岁数比你大了三千年，你怎么搞得像带小孩呢？”
　　齐贤竖起食指摇了摇，表示此言差矣，“你不懂，这种鼓励式教育可是下到娘胎里，上到一百岁都适用的。”
　　“好吧，多夸夸也是没错的。”李博妥协道，并表示自己以后也要采用鼓励式教育。
　　莫莲本人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正讨论的对象是自己，专心地打量着这黑漆漆的，只有几个灯管照明的车库。
　　他对那一排过去，颜色和模样完全不尽相同的车还挺感兴趣的。
　　可能男人对车的喜爱是与生俱来的，无论是三千年前像工地推车一样的战车，还是如今的汽车，他们对车的兴趣，像是从父亲的基因里带过来的
　　齐贤一边调侃着莫莲看着跑车挪不开步的样子，一边走到了电梯间，熟练地按电梯上楼。
　　实验室楼层不高，是他父亲出资建的楼，什么都好，就是地处偏僻，差不多可以说是郊区了。
　　电梯门一开，入眼的都是穿着防护服白大褂的人，要不是放着一排排整齐的操作台，不知道还以为是到了医院。
　　这里的工作人员见了齐贤纷纷打招呼，想来也是跟他相当熟络了。
　　“小齐先生，机器都安排好了，就是哈里斯专家还没过来，你们可能还需要等等，不过应该不久，他就堵了一会儿车。”负责人对他们说道
　　他的眼睛直接忽略齐贤，落在了他身后的莫莲身上，流连了一会儿，然后才看到李博。
　　没有办法，莫莲实在是太耀眼了，他合该出现在电视台的演播室里，在五光十色的聚光灯下，在电影院的银幕之中，而不是这间实验室。
　　“您带来检查的是哪位？”负责人听到齐贤说要带一个疑似复活的人过来，虽然不太相信，但也还是好奇不已。
　　齐贤偏过脸，朝莫莲的方向回头一笑：“是他，另一位是李先生，是我请来的一位翻译。”
　　“哦，明白了，几位先去会客室坐坐吧，我让人给你们泡杯茶，你们等等哈里斯。这家伙，上班迟到就算了，说是堵车，这会儿大概是去买啤酒了。”
　　“我就不去了，他们两个过去就行。”齐贤谢绝了他的好意，他的视线不住地往实验室的深处瞟，除了带莫莲去检查之外，他来这里还有另一件同样重要的事。
　　她还在这里等着他。


第25章 莞莲
　　他穿过走廊，望向那一排排房间，当他的目光触及其中一扇紧闭的房门时，一瞬间心中涌起了一股说不出思念。
　　阴郁的情绪涌上了他的心头，他的心脏像是被恶魔攥紧了，一阵阵地坠痛。
　　他本来就不太喜欢父亲投资实验室，总感觉里面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奇怪，但即便如此，这半年他来的次数也不少，因为这里，有他的“故人”。
　　他的爱人，正长眠于处。
　　他望了一眼四周，没有人经过这个岔口，周围很安静，甚至在白天都还有一点吓人，外面的喧闹基本传不到这里来，明明一墙之隔，却像是阴阳两界。
　　他叹了一口气，心说要不还是算了，转身欲走，可最后还是忍不住，拔腿朝最里面的房间走去。
　　他曾经有过这么一段时间，一周之中要到这里来那么四五次，慢慢的，他强迫自己减少到这里的次数，一周会来两三次，到现在几乎是一周一次，或者半个月一次。
　　他犹豫着，在别人的建议下，开始想要逐渐地忘记她了。
　　随着来这里次数的减少，他的记忆开始逐渐模糊，快要记不清她的脸庞了。按照遗忘曲线，估计再重要的人，最终也逃不过迷失于遗忘的洪流之中。
　　戒断爱恋比戒烟更加痛苦，是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
　　昔人已逝，他自己也明白，让死人复活，实在是太荒谬了。
　　他虽然在努力寻找方法，但是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
　　齐贤缓缓推开门，把灯打开，冷气扑面而来。
　　他顺手带上了门，动作是那么轻缓，像是害怕把谁吵醒一样。
　　他站在门口，朝房间里望去。
　　这是一间很小的房间，比别的实验室小多了，一眼就望到了头。
　　这排房间基本上都是储物室，里面什么大型机器都没有，这里只有一个刚够躺下一个人的狭窄箱子。
　　齐贤走过去，蹲下身，轻轻地抚摸着那个箱子的边缘，这是一个冷冻箱，在箱子上方，还有一块透明的“玻璃”。
　　透过这块“玻璃”，可以看到箱子里面。
　　“莲，我来看你了，久等了吧。”齐贤轻声说，他触碰着那块“玻璃”，仿佛感受不到指尖传来的彻骨的寒意。
　　“对不起，你上次叫我别来了，可我忍不住。”
　　在他掌心之下的箱子里，躺着一个女人，她面容姣好，有着一副典型的东方面孔。
　　她紧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一样。
　　虽然她不是那种非常漂亮的类型，但是看起来有一种古典的美。她的脸上，淡青色的血管是那么分明，黑色的编发装点在脸庞，发上还系着一段浅蓝色的蝴蝶结丝带。
　　她安睡着，睡颜是那么的恬静而美好，仿佛呼唤她的名字，她就会醒过来，而当她微笑时，珠玉就会从她的唇边落下来。
　　“莲，你知道我最近一个星期为什么没来看你吗？不是我贪玩，是我遇上了奇怪的事了，千年‘女尸’复活之谜，怎么样，你不是最喜欢吗？有没有兴趣听听？”
　　“我啊，遇见了一个‘女鬼’，他说自己是三千年前的埃及人，是真正的埃及人哦，不是现在的那帮阿拉伯人，还是男扮女装，说的一嘴我听不懂的话。他长的还挺漂亮，那个背影，十成十的像你。唉！我不是喜新厌旧，是真的漂亮，素颜都看不腻那种。”
　　“这还不算完，要是就这点，那还不值得我来对你说，最关键的是，遇见了他之后，我一天接着一天晚上都会做梦，梦到他和另一个男人搞什么先婚后爱！你说凭什么呀，你都没托梦来找过我几次呢？凭什么他这么多次？说说，谁才是我的梦中情人啊？真是”
　　齐贤撑着下巴，有点委屈地问道：“你怎么都不来梦里找我呢？”
　　“还有啊，老头又来催婚了。你来给我评评理，我也就二十六，他居然说我老大不小了？我明明刚高中毕业八年，怎么就老大不小了？那个老头呀，一天天的，就急着抱孙子，估计是觉得我养废了，没法继承他那破公司，想来个孙子换个法子来养，将来啊，直接跳过我这一步，把公司给他孙子。”齐贤抱着手臂想了想：“好像这也不是他不能干出来的事，而且我觉得好像也不是不行。”
　　“莲，你快点醒过来，我一定好好工作，等我能力够了，就接手我爸的事业，放他退休，然后我们结婚，办一场轰动全四川的婚礼，好吗？”
　　“莲，你说说话呀。”齐贤坐在冰冷的地板上，背靠着箱体，仰着头，自顾自地说。
　　“小齐先生？”门外的一声呼唤拉回了他的注意力，他急忙抹掉眼角的残泪，从地板上站了起来。
　　“我在。”他拉开门，门外站的是这里的一个实习生，跑腿传话给他：“莫先生的检查结束了，负责的研究人员有话和您说。请您过去一趟。”
　　“我马上来。”齐贤整理好了神情，起身拍了拍衣服上沾上的灰尘，回头深深地望了一眼那个冰冷的箱体，检查完所有的冷冻设施是否正常运转之后，才关门离开。
　　他跟着实习生来到了实验室，莫莲正坐在实验椅上，笨拙地给自己拉上羽绒服上的拉链。
　　要不要帮他一把呢？齐贤犹豫了一会儿。选择了否。
　　因为莞莲还在不远处。
　　莫莲把墨玉项链又戴回了脖子上，他当时摘下了自己身上所有的首饰，唯独留下了这块玉石。
　　这块玉石他宝贝得很，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轻易摘下来的。
　　齐贤瞥了一眼坐在一旁接受李博指导拉拉链的莫莲，最后目光回到了负责这次检查的哈里斯博士身上。
　　“所有检查都结束了吗？我在里面呆着忘记时间了，不好意思。”
　　“结束了。”哈里斯正不紧不慢地把手套摘下来，拿起了检查结果。他的字迹特别的有特色，非常的飘逸。
　　齐贤凑上去看，没看懂，于是急切的问：“结果怎么样？”
　　哈克里斯看着他记录的数据，淡定地告诉他：“一切正常。”
　　“一切正常？”齐贤很没形象地伸长脖子凑了过去，看他写的数据，结果因为高中选学的是文科，大学学的是历史，很遗憾的什么也看不懂。
　　“没错，他的一切指数都很正常，骨骼的年龄和他提供的年龄别无二致，绝对不是活了几千年，一直走动人间的老妖怪。经过李先生的翻译，确定他的心理也没有问题，我给他催眠过了，就算是被催眠了，他说的也是古埃及的语言，所以，我们最起码可以确定，他并不是一个现代人伪装出来的古代人。我刚才从这位李先生口中得知，埃及的语言已经消失几千年了，没什么人会说，这又从侧面证明了他可能真的是一个古埃及人。”
　　“可”齐贤张口要说什么，哈里斯拦住了他：“听我说完，这些数据是没问题，但是我又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证据。”
　　“你快说。”
　　哈里斯拿起了一个试管：“这个，是我之前那个实验中，从古埃及十八王朝法老霍伦海布木乃伊上提取的DNA，这是我手上唯一的法老DNA，你说巧不巧？你看，这个是他的DNA，二者之间匹配度很高，完全足以证明，他们两个有极近的血缘关系，很有可能就是父子。”
　　齐贤听了这个结论也为之一振，看来梦是真的，莫莲也完全没有骗他。
　　哈里斯一摊手：“这事呢，我就告诉你，你没被骗，他确实和自己所说的一样，是法老的后裔。但是他是如何活到现在的，我也不知道，这些数据没有给我任何有关的信息。我只能替你证明他是埃及漫漫几千年帝国岁月里，一个默默无闻的法老的后裔。”
　　“可是你知道，我想要的不单单是一个证明。”齐贤把哈里斯扯出了实验室，不让他们的谈话被莫莲或者李博听到。
　　他悄悄地说：“我不关心他是不是什么法老后裔，我只想知道，他存活至今，既然靠的不是自己本身，那么到底靠的是他的棺木，还是别的东西？”
　　“我里里外外看过了那副棺椁，虽然华丽，但是并没有任何蹊跷，真的是一副普通不过的木棺。”
　　齐贤失望了一瞬，他本来以为问题出在棺椁上的，现在看来另有其因。
　　“不过说不定‘复活’也是有后遗症的，天下即便真的有这么好的事，想得到也是要付出相应的代价的。”哈里斯安慰他道，“说不定过两天他就”
　　“呸呸，别说这么不吉利的话，他没了我的钱可打水漂了。”齐贤赶紧捂上了他的嘴。
　　两个人一路漫步到了实验室门口，外面是一片旷野，今日天晴，带着伦敦特有的冷意。
　　哈出来的气都是一片白雾。
　　“博士，我就问你一个问题。”齐贤直视着哈克里斯的眼睛：“你告诉我，在他身上，有没有可能找到让莞莲复活的办法？”
　　◎作者有话说：
　　我编的，小说而已，别较真。


第26章 出走
　　齐贤把哈里斯给的资料装进文件袋，拿在手里。他心情不太好，黑着脸走在前面，谁也不敢招惹他。
　　他甚至忘记了给莫莲开门。
　　“到饭点了。”齐贤瞥了一眼车上电子屏幕显示的时间，回过头和李博说：“一起去吃个饭吧，把你叫来了英国，还没给你接风洗尘呢。”
　　他没有看向莫莲，认为完全没有必要询问他的意见，反正他听不懂。
　　离开实验室之后，他感觉自己心情相当的微妙，他刚刚见过正主，如今坐在莫莲的身边，他感觉自己坐如针毡。
　　为什么会突然有点排斥莫莲呢？他问自己道，真是奇怪。
　　“好啊。”李博爽快的答应了。
　　齐贤心中立刻浮现出了一家他一直想去吃的店，是一家川味火锅店。
　　冬天配火锅，简直合适极了，他安慰自己道，去了那里之后，心情可能就会好一点。
　　话不多说，他立刻把车开到了那家店前。
　　也许是大中午的，又地处偏僻，那里并不怎么热闹。
　　齐贤找了一个在角落的位置，不在风口，一点也不冷，他坐下来，点了一个鸳鸯锅。
　　本来是想点牛油火锅的，但是莫莲好像从来没吃过辣，于是留了一边清汤给他。
　　可以坐四个人的方桌，齐贤和李博面对面地坐，莫莲不得不在他们两个旁边选择一个位置，他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坐在李博的旁边。
　　齐贤挑了挑眉，也不言语。
　　莫莲想要用筷子夹起一片豆荚，由于操作不当，很遗憾失败了。
　　“幸好这是英国，很多人都不会用筷子，不然到了我们中国，人家可是要笑话你用的不好了。”齐贤低着头看菜单，一边对莫莲说。“把我的话翻译给他听，我就是要让他听到。”
　　他完全忽略了当初是自己主张不让莫莲这么快学习使用筷子的。
　　他怎么什么都比不上莞莲呢？齐贤的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个无端的想法。
　　“可是我不知道筷子怎么说啊？”
　　“你就说这两根细木头。”
　　李博恍然大悟：一捶掌心：“你真聪明！”
　　他像开玩笑一样跟莫莲转达，可莫莲皱了皱眉，瞥了齐贤一眼，非但没笑，脸色反而更糟糕了。
　　他昨天不还一副叫他一切慢慢来的样子吗？怎么刚过一个晚上，又嘲讽他不会用筷子了？
　　性格多变得简直像个三岁小孩，惹人生厌。
　　火锅端了上来，点的菜也陆续上桌。齐贤把莫莲撂在那里，自己和李博去拿着味碟调蘸料。
　　“你不让他和我们一起学学吗？这对他以后融入社会有帮助啊。难道你打算让他一辈子待在你身边？”
　　齐贤挑了挑眉，将酱料舀进味碟之中，毫不在意地说：“我花了这么多钱，他不待在我身边又能去哪儿？”
　　李博听他这么一说，挠了挠头不知道该说什么，尴尬得要命。
　　他没花这个钱，说什么都不太合适，可既然话头都挑起来了，他也得表达一下自己的想法：“他会在这里待多久我不知道，但是你总是要在十年之内结婚的吧？难道结婚以后，让夫人知道你还在养着他？”
　　我养着他么？齐贤有点恍惚，李博说的没有错，如今莫莲的衣食住行，一切一切都是他在花钱，但这显然并不能长久。
　　“难不成，我花了这么多钱了，之后还要再花心思给他找工作买房买车讨老婆吗？”齐贤烦躁的说。
　　他如今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说出来的话完全不经过大脑去思考，非常的情绪化，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他爱着林莞莲，因为她的突然离去，才把莫莲当做她的替身。但是要让他真正意义上和莫莲谈恋爱，结婚，就算莫莲不是男的，这也是绝无可能的。
　　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是惹上了多大一个“麻烦”。
　　他拿了两个小碟，按自己的口味调了一份之后，又按照正常比例调了一份给莫莲。
　　“我没想那么多，万一‘长生’有副作用的话，那么可能他也活不了太久。就算没有副作用，我也应该在合适的时候找好办法安置他大不了，棺材还在呢，给他塞回去转手，也不是不行。”
　　“你还真说的出口。”李博笑骂道。
　　齐贤不以为意地说：“难不成我真把他留着吗？我快连自己都养不起了。”
　　他并不是真的养不起自己，而是不愿意负担起这么一个麻烦，
　　齐贤觉得自己这样可能又太无情了，他摇了摇头，更加烦恼了。
　　不过车到山前必有路，能过一天是一天。
　　回到位置上的时候，菜已经上齐了，齐贤把肉倒进锅里，看着它的颜色由诱人的鲜红逐渐转为熟透了的灰色，在蘸进酱料碟里之后，又变为沾满辣油的深红色，闻着香味就能叫人掉下口水来。
　　他也不急着自己吃，而是把漏勺中的肉一半都塞进了莫莲的酱料碟里。
　　他都快吃完一轮了，却不见莫莲动手吃饭，一抬头，看到莫莲好像不是很高兴的样子。
　　“怎么了？不喜欢？”齐贤也不看他，自顾自地涮肉，倒了一盘牛肉丸进锅里。
　　莫莲盯着血淋淋的肉，一脸的厌恶，对碗里的肉也嫌弃的很。他把碗推开，抱着手臂靠着椅背对李博说了什么。
　　“莫莲说他不吃牛肉。”李博听了之后，也无奈的笑了笑：“换猪肉和羊肉吧，把菜单拿过来。”
　　齐贤没有把菜单递过去，“不换，我就爱吃牛肉，不吃算了。”
　　我真的不能再惯着他了，他在我这里吃苦头，也好过被外面的社会毒打，齐贤对自己说道，并且告诉自己以后对莫莲的态度必须再坚决一点。
　　或许是坚决过了头，他的态度听起来不太好。
　　他态度不好，就更别指望莫莲能改变主意，这两个人的性格都硬得很，只能由李博在中间打圆场：“其实莫莲这样也是有原因的，古埃及的时候牛是耕田的工具，牛肉是不能随便吃的。只有有特殊贡献的人才能吃，还有个女神，就是以牛为原型，所以更加吃不得。齐先生你别生气，他不是故意和你对着干的，就当是我要换，行不行？”
　　齐贤很感谢李博的好心肠，但是他这次是打定主意不给莫莲面子，“什么时代了？是他适应社会还是社会适应他啊？你坐下安心吃你的，他不吃算了。”
　　让莫莲逐渐适应这个社会是在所难免的，眼下莫莲完全没有要适应的意思，齐贤不得不逼他一把，让他走出自己的舒适圈。
　　“哎”李博表示夹在中间很难受，毕竟拍卖的钱也不是他花的，饭也不是他请的，他实在没什么话语权，只好转头去劝莫莲。
　　可莫莲也是执拗的很，劝也不管用，直接推开椅子站起来，快步从店门出去了，头也不回。
　　“你别去追他，等他在外面晃够了，会回来找我的。”齐贤倒是没想到自己会把莫莲气跑，但是他也丝毫不慌，强行拉住李博不让他去追人，
　　“他人生地不熟的，又什么常识也没有，万一出事怎么办。”
　　“不会的，他有脑子，别人都怎么做他也会照着做。”齐贤一点也不担心，甚至有些任其自然了，反正他手里还有底牌，转过头来开始担心自己的事。“我们迅速点，我下午还要上班，就请了半天假。”
　　李博望着莫莲离去的方向，还是有些担心。
　　莫莲一个人走在街头，伦敦是那么的繁华，满街都是他不能理解的东西。
　　坐在齐贤车上的时候，这些浮华不过过眼云烟，和他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如今亲自走上街，感觉和车上看到的截然不同。
　　人们穿着形形色色的衣服，女人穿上了高跟鞋比他还要高，连男人也打扮得那么时尚。
　　他左顾右盼，从摆在街头兜售玩具的小摊身旁走过，老人拿着小鼓望着他的背影，觉得摊上的洋娃娃也不如他美丽。
　　他从闻名遐迩的服装店前走过，店员的目光也不由自主的停留在他身上，思考着什么样的衣服才能与他相配。
　　他从卖花的小铺前走过，金发的姑娘也目不转睛地望着他走远，手里攥着一束花，没有勇气上前塞进他的手里。
　　直到最后，他来到了一个广场，在那硕大的喷水池旁坐下。
　　在他身后，有一根高耸的石柱，一个人骑着马，稳当地现在的石台上，眺望着整个广场。
　　这并不是整个广场最高的，最高的是那根纪念柱，目测有五十米高，柱顶站着一个人的铜像。
　　莫莲不知道他是谁，但是这不影响他发呆，他与他对望，双方都一言不发。
　　他好像走出来很远了，也不知道齐贤能不能找到他，或者说，还想不想找他。
　　他心下茫然极了，这个世界他实在是太陌生了，那些路牌，店铺，在他眼里长的差不多，况且他实在不认识那些拐七拐八的字母，反正他是完全没把握能原路返回的。
　　就让他找吧，他不找也好，免得又得回到他家里。
　　莫莲厌恶那种寄人篱下的感觉。他叹了一口气，狠狠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虽然知道齐贤不可能放着他这么大一笔钱到处乱跑，但是他还是忍不住乱想。
　　万一真的不找呢？他的态度是那么的冷漠，对他的态度甚至可以在一天之内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为一个女人。
　　——为了那个女人。
　　莫莲一想到她，就心口发疼，他不知道那个女人到底拥有什么样的魔力，能把齐贤迷的神魂颠倒。
　　齐贤。
　　想到他，莫莲长出了一口气，停下了脚步。
　　这个男人对他来说，实在是太喜怒无常了，性格阴晴不定。
　　对他好的时候，愿意把心掏出来奉上，不好的时候便冷言冷语，每一句话，都像一根尖针刺在他的心头。
　　这是否有些像“那个时候”的普拉美斯？
　　这一条条繁华的街道，哪里都没有他的归宿。连坐在这个地方，都会让人感到惴惴不安。
　　他不能开口询问旁人，即使问了也没有人能够回答他。
　　似乎他和这个世界的联系，只剩下了齐贤。
　　齐贤和李博从餐厅出来，果然，莫莲并没有在门口等着。
　　齐贤深吸了一口气，莫莲也不会是傻的，他要闹脾气，绝对不会就守在门口，像个小孩子一样，等到气够了，再回头去找齐贤一块儿回家。
　　四处张望了一下，齐贤依然没有看见莫莲的身影。
　　“你说不追，结果弄丢了吧？”李博扶着额头，也是接连叹气，“现在可好了，这么大的伦敦，你要怎么找？”
　　◎作者有话说：
　　我还是习惯半夜发，以后改改吧。


第27章 失联
　　“别急，我早在他身上放了追踪器，就是为了防止我去上班的时候他跑出去走丢了。不过追踪器的说明书我放在了公司，我还得回去拿。”齐贤说完，露出了为难的表情，“可是我老爹是绝对不准我打个卡就走人的，这一去可能得五点才能下班。”
　　李博听了也挠了挠头：“我下午也有事，老师让我去替他应个酬，本来等会儿就要和你请假的。”
　　齐贤想了想，也没办法，只有硬着头皮等到五点下班再去找莫莲了。
　　两人就地分了手，齐贤自己开车去了公司。
　　今天的工作倒是比较清闲，可他实在是坐不住，隔两分钟就回头望一眼时钟，直到董事长齐先生远远咳嗽了一声，他才稳住了一会。
　　他把说明书从抽屉里拿出来，下载软件按照流程设置好了，果然显示出了莫莲所在的位置。
　　在特拉法尔加广场，一动不动，看来是坐在那里了。这个地方离他们刚才吃饭的那家店不远，莫莲走过去也不奇怪。
　　千万不要乱跑，待在那里就行了。
　　目前为止事情还在他的掌控范围之内。
　　齐贤在心里默默祈祷了一下，并再次偷偷回头望了一眼时钟，还有半个小时就下班了。
　　正当他揉揉脸准备继续捱的时候，他家老爹走了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着急下班，公司还有很多事没做。”
　　齐贤听了立刻急眼了，拍了拍桌子表示自己可以立刻赶工，“快快快我现在解决了，着急！”
　　董事长也少见他这么着急，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除非约会，否则必须加班。”
　　齐贤眼珠子一转，立刻来了主意，顺着他的话说：“对对对，就是约会，不瞒您说，那‘姑娘’又年轻又漂亮，眼睛这么大，鼻梁这么挺，头发这么长还乌黑乌黑的，小脸水灵灵的嫩得很，睫毛跟羽扇似的。而且啊，‘她’有这么高，瞧瞧，都快赶上我了，要是我俩成了，以后孩子基因肯定特别好，特别像您。”
　　“去你丫的，哪有孙子像爷的”齐先生听他这么说，一下就掉进了他铺好的陷阱，刚压下去的抱孙子欲望又浮了上来，嘴角控制不住地上翘，仿佛已经抱上了。
　　他说话语气软和多了，加班更是不提了，但是硬是没准齐贤早退。
　　行，只要按时下班就行了。
　　齐贤再次祈祷道：“莫莲，你可千万别跑啊！”
　　五点钟刚到，齐贤拿着手机头也不回地走了，同事回头看了一眼时钟，一秒不多，正好五点整。
　　他们纷纷露出意料之中的表情，同时又有那么一丝羡慕和嫉妒。
　　齐贤全然不理会别人怎么想，他这次是真的有要事。
　　当然，是个人层面上的“要事”。
　　“怎么半天没动静？按理说不应该一直在同一个地方傻坐那么久吧？”齐贤看着手机里的定位嘟囔道。
　　定位上显示的地点在广场上，可已经半个小时都没有移动过了，他不免起了点疑心。
　　莫莲应该不是一个喜欢在同一个地方坐上很久的人吧？
　　除了晒太阳的时候会入定。
　　齐贤真想快点赶到广场，他担心晚一步莫莲就走了。
　　可惜欲速则不达，他着急的时候，一切都仿佛要与他作对，有红绿灯的地方就一定会出现红灯，没有红绿灯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拄着拐杖走路慢腾腾的老太太。
　　就算是平日里畅通无阻的路上，也会有两层的红色巴士挡路，让他的速度必须和巴士一样慢。
　　到了附近连停车位都没给他找到，加上本身广场离公司就不算近，这样一来，他下车时已经六点多了。
　　明明坐在车上，一步也没动，齐贤却感觉自己有点气喘吁吁，像刚跑完一百米一样。
　　六点的广场正是游客离开之时，人们纷纷聚集在车站等待公共汽车，赶在天黑之前回家吃饭。
　　连在广场上吹小号卖艺的人都收了摊子要走人，等待投喂的白鸽也吃饱打算要归巢了，喷水池的水流都仿佛弱了几分。
　　他四处环望，想要找到莫莲的身影，可惜一无所获。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机，追踪器确实显示他在这个位置，但是齐贤却没找到他。
　　齐贤围绕着广场走了一圈又一圈，甚至抓了几个人来问，可是谁都没有留意到有一个长发的青年在这里呆过。
　　他徒劳地在水边走来走去，捏着眉心，感到有些焦虑。
　　糟了，出大事了。
　　他开始怀疑，追踪器到底还在不在莫莲的身上了，他有种预感，莫莲已经把它丢掉了，即使他可能并不知道那个东西是追踪器。
　　印证他的怀疑一样，突然，水里的一个物体从他的余光里一晃而过，反射了一瞬太阳的余晖。
　　他倒着走回去，趴在池边往下看，果然在喷水池的底部发现了那枚追踪器。
　　水池虽然不深，但他还是不可能下水去把它捞上来的，这实在是太没有公德心了。
　　他就当是往喷水池里投了一枚许愿的硬币吧。
　　莫莲难道是知道这个东西的用处，才把他丢掉了？他不想回来了吗？
　　这不应该，这东西表面伪装得极好，莫莲一个古代人怎么可能看得出来。
　　丢什么不好，偏偏把这个最关键的东西给丢了？
　　想不到连他的底牌也失效了，难道这次和莫莲赌气，他注定要输吗？
　　输的人要做什么？道歉吗？
　　好吧，好吧，他愿意道歉，可他倒是希望莫莲能立刻出现在他面前，好给他道歉的机会。
　　齐贤现在才开始反省自己了，他中午对待莫莲的态度实在是不太好，莫莲本来就对这个世界警惕极了，本身又性格多疑，不太好相处，但凡一激，转头走人一点都不奇怪。
　　该死，他当初应该换位思考一下的。
　　说到底，他为什么要把情绪撒在莫莲身上呢？莫莲身上找不到长生不死的秘密，也没有复生的办法，难道这是他的错吗？
　　对于苏生，他比齐贤更加不知所措。
　　齐贤心里突然产生了一股巨大的失落感，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这从何而来，为何而来。
　　究竟是出于对自己态度不良的愧疚，还是别的什么不能说的原因。
　　齐贤认为莫莲是极其重要的，这不全然是因为他把让林莞莲复生的希望寄托在了莫莲身上，还因为莫莲某种程度上，是那么的神似林莞莲。
　　喜好，外表，甚至不经意间的肢体动作，都让齐贤一瞬间为之诧异。
　　他坚信有些事情并非偶然。
　　他已经失去了林莞莲，这无计于补，但他绝不能再丢掉莫莲。
　　哪怕他自己不愿意说出口，但他已经完全把莫莲当成了林莞莲。
　　他总是错误地把情感投入到莫莲的身上，连自己都控制不了自己。
　　他头脑一热，就不由自主地想为莫莲做些什么，想讨好他，迎合他，赞美他。
　　这样的感情理应是不该出现的，可它偏偏就出现了，这还能说明什么呢？
　　因为他违背自己的意愿而生气，因为那些不同之处而恼怒，因为他的谨慎而无可奈何，因为他的性格安静而不悦。
　　在冥冥之中，齐贤已经往莫莲身上投入了太多的耐心和关注，这远超对一个陌生人所该投入的。
　　他总是下意识的把一切都为莫莲安排好，包括教他用筷子，让他学汉语，陪他适应这个残酷的世界，甚至把他也策划入了自己的回国企划中。
　　其实大可不必，莫莲是拍卖品，而他是买主，哪怕莫莲是个人，也只要把他安排在一个住的地方，找个人送上一日三餐就够了，其它的举动纯属多余。
　　正是因为莫莲像林莞莲，他才会弥足珍惜，因为相同之处而感到喜悦，因为不同之处而失望，变得如此喜怒无常。
　　齐贤离开了广场，漫无目的的漫步在街头，他望着头顶这逐渐亮起的一盏盏霓虹灯，若有所思。
　　街上飘来了饭店炒菜的味道，醇厚的黄油和煎香的培根的香味卷进他的脑海里，他突然想起了自己刚来伦敦那段日子。
　　因为一口不纯正的英文，他很少说话，不到迫不得已甚至不愿意开口，更别说会主动与他人攀谈了。
　　正在这时候，他在学校组织的一次宴会上，认识了林莞莲。
　　她是一个古灵精怪又有点活泼淘气的女孩，她的长相明明很端庄，可是性格却是那么的俏皮可爱。
　　她明明长的很高，却喜欢极了矮姑娘的裙子，无论穿什么衣服，头发上总会有一枚蓝色的蝴蝶结发卡或丝带。
　　反差间一下子吸引了齐贤的注意。
　　她是一个特别主动的姑娘，总是能第一时间解决他的苦恼，往往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能让他拨开云雾见太阳。
　　她带着他走遍伦敦的每一个有趣的角落，喂过广场的鸽子也摸过巷尾的猫，在伦敦眼上许过愿望，在大笨钟下发过誓言。
　　他们一起坐在教堂里，虔诚地向上帝祈祷，愿爱情如天空一般宽广无边，如河水一样流淌不息。
　　可是，没有什么痛苦可以比得上阴阳两隔，一辆醉驾的车，毁去了他的一切。
　　林莞莲已经走了许久了，他却怎么也摆脱不掉她带来的那些影响。
　　如今他遇到了莫莲。
　　他长着一张和林莞莲有三分相似的脸，十分相似的背影，即使他只在齐贤的身边待了几日，但如果非要齐贤拿他和自己接触过的那些女人做个比较，那必然是好上很多的。
　　莫莲不会图他的钱财，不会图他的名利，甚至连和他做个朋友都觉得可有可无，毕竟眼前的名利和钱财跟他当初所拥有的比起来，简直少得可怜。
　　他心情好了就如同猫一般乖巧，可以勉为其难让人摸一把，心情不好便傲慢得像金钱豹，谁来就咬谁。他喜欢的时候不会明说，厌恶的时候溢于言表。
　　齐贤在他身边时，很轻松就能猜出他真实的心情，并且也完全不用把自己伪装起来。这种状态让他觉得很舒服。
　　和莫莲住在一起的时候，不用像和陌生人一样虚与委蛇，莫莲没打算在他这里维持什么形象，他本身的性格就是如此。
　　而齐贤更不会在自己家里和别人装什么绅士，两个人都相当的自我，却完全没有产生过多的摩擦和碰撞。
　　——很像他当初的莞莲生活在一起的时候。
　　莫莲让他重拾了经营一个家的感觉，从带他回家那天开始，他就再也不是一个人苟且度日
　　不能再丢了，绝对，绝对不能把他弄丢了。齐贤暗暗在心中想道。


第28章 雪夜
　　齐贤漫无目的地走到街上，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
　　经过路边的商店的时候，他突然想起来，莫莲因为生气什么都没吃，现在肯定饿了。
　　他在门口停了一下，还是逛了进去。
　　游荡于货架之间，他不知道自己该买什么，或者说不知道莫莲喜欢吃什么。
　　犹豫过后，他从货架上拿了一盒自热火锅，反复检查过里面没有牛肉才拿去结账。
　　莫莲没能吃上火锅，其中多半是他的原因，所以他决定补偿一下莫莲，买个替代品也不错。
　　他刚结完账，李博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李博那边有点吵，应该还在会场，“找到莫莲了吗？”
　　齐贤有点沮丧“没有，找不到，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追踪器也丢掉了。”
　　“你试试报案吧？”李博建议道。
　　“明天再找不到我就报案，现在才几个小时，报案行不通。”齐贤自己已经拿定了主意，原路返回找到了自己的车，坐上车发了一会儿呆。
　　他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窗外的街道，祈祷着在自己回去之前，莫莲会出现在他的视线之中。
　　“天气预报说今晚可能会下雪，你找不到就回家吧。”李博说道：“他比你聪明，会找地方躲躲的。”
　　“我知道了。”齐贤挂了电话，叹了一口气，看到手机的天气预报上果然显示着要下雪，还是预计一个小时之后。
　　实际上并没有到一个小时，他坐上车不到一会儿，天上果然飘起了片片雪花。
　　雪也会提前赴约吗？
　　雪花一点点地敲打在车窗上，像修女的纤手弹奏着白色的琴键，在天地间演奏着圣洁又宏伟的颂歌。
　　齐贤伸出手隔着玻璃触摸这洁白的美好。
　　这是他到到伦敦后的第三个冬天，曾几何时，他也这样窝在车里，开着暖气和车顶灯，但从未独自一人。
　　他记得从前自己的车玻璃前还摆放着一个水晶球，里面有亮晶晶的小亮片和一只洁白的天鹅，如雪花般的亮片落下后，摇晃这个水晶球，还会发出叮叮当当的音乐。
　　在车内外，真假的雪花会同时落下。
　　莞莲，你看这像不像数年之前，你我相会的那场雪夜？
　　正当他陷入回忆里，一个电话猛地把他拉回了现实。
　　他吓得浑身一激灵，手机上显示的是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号码。
　　他为是骚扰电话，便如今他正心烦意乱，便也没什么好态度。
　　“您好，是齐贤先生吗？我是您的物业保安人员。很抱歉打扰了您，是这样，下雪以后我们在巡视时，有一位女士点名要找您，我查了住户名单，只有您一位叫这个名字，便冒昧联系了您。”
　　“女士？最近没有女士联系我要上门找我，我认识的几位已经在名单上，核实身份可以直接进入。除了她们之外，其他人我一律不见。”
　　“好，那我这就把她请出去。”
　　齐贤挂了电话，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将目光从窗外收回，正当他准备开车回家的时候，电话又打了过来。
　　“齐先生，那位女士执意不愿离开，我们劝不动，怎么办？”
　　“什么人啊？下这么大雪还要给我推销保险？”
　　“她看起来很年轻，身高175左右，黑色直发，看起来不是英国人，好像完全说不会英语。”
　　“等等？”齐贤听了他的描述，倒吸了一口气，瞪大了眼睛。
　　是他？他怎么回去的？
　　齐贤立刻发动了车，对电话那头嘱咐道：“你千万千万要帮我留住他，绝对不要让他离开！我马上回去。”
　　说着他挂了电话，一脚油门开了出去。
　　回家的路上也是诸事不顺，老天要跟他作对似的，他差点就撞到了闯入路中间的狗。回到停车场时也几次没倒车入库，他烦躁地一捶方向盘，干脆转过来，一头扎了进去。
　　齐贤从车上下来，一抹几乎遮住眼睛的头发，跌跌撞撞，急不可耐地从停车场上到了一层的大门口，却不见他要找的人。
　　“保安，保安？我让你给我留的人呢？”他一手扶着膝盖，气喘吁吁地四处张望着，正巧保安从保安亭里出来，齐贤几步上去，几乎揪着他的衣领问道。
　　保安见他这副紧张模样，也不敢怠慢，指了指小区里面，“他直接进去了，我想他可能是您的贵客，就没上手去拦。”
　　齐贤听闻他没有往别处去，才大松了一口气，放开保安，急匆匆地踏进了小区，他的目光急切的在一排排楼房之间寻找莫莲的踪迹。
　　明明是大冷的冬天，片片雪花自天空飞舞而下，落进了他的脖子里，沾湿了他的头发，却无法冷却他焦躁的情绪。
　　雪此时已经下的很大了，如同鹅毛般铺洒在地面上，白色的地毯一般，天地间弥漫着一种朦胧的美，雪花如同羽毛一样轻拂在他的脸上。
　　漫天的洁白，似女神纯洁不染的衣袂，伊西斯牵起他的手，蹁跹着去追寻他所追寻之人。
　　他快步奔走，踏着的雪发出轻微的声响，他左顾右盼着，终于在这纷纷大雪中，寻到了莫莲。
　　他在不远处的秋千处，路上已经没有人了，齐贤一眼就看到了他，小小的黑影孤独地蜷在秋千上，黑色的长发在这冰天雪地中是那么的突兀。
　　他的存在对于这个时代也是同样的突兀。
　　暖黄的灯光下，他安静地坐在有些潮湿的秋千上，闭着眼睛，头微微侧着靠在秋千索上。
　　雪花落在他的头顶，他没有伸手拂去，像一尊沉静恬然的希腊女神雕像，等着无边大雪渐渐将他埋葬。
　　他一言不发，没有因为齐贤的到来而侧过脸，更没有起身迎接。
　　他坐在雪中，像是要和大雪融为一体。
　　灯火拉长了他的倒影，远远的看，他的侧脸是那么暧昧不清，美丽，高傲而不可一世。
　　美人隔云端，伸手不能及。
　　在这大雪里，出身炎热的埃及，从未见过雪的他没有表现出一丝的好奇，更多的是漠不关心。
　　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就像是幻境一样，是真是假，已经无所谓了，他从不觉得自己属于这里。
　　齐贤没有因为他的近在眼前而放缓脚步，而是快步冲过去，迎面抱紧了莫莲，秋千因为他的冲力猛地向后一移，齐贤差点被拖着给他跪下。
　　不过他想了想，莫莲坐着，他抱着别扭，干脆直接顺势跪在了雪地里，紧紧抱住了莫莲的腰，一刻也不愿意松开。
　　他生怕只要一松手，莫莲就会再次逃掉。
　　莫莲下意识地要推他，可是齐贤抱得太紧，竟然一下子推不动他。
　　齐贤没有抬起头，他看不清莫莲的表情，只是攥紧了他的手。
　　莫莲在雪里呆了太久了，手非常的冰冷，而齐贤刚才开车时，一心想着赶紧回来，手心都出了虚汗，加上车内的暖气，比莫莲的手温暖不少。
　　他捂了一会，莫莲还是没有放弃挣扎，白天齐贤对他的冷漠他至今无法释怀，温暖的手并不能解冻他对他的创伤。
　　他揣摩不透这个男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疏离他，划清界限。
　　虽然他还得住在这个人的家里就是了。
　　齐贤把他的手贴上了自己的脸庞，温柔地轻声说：“莲不要再跑了好不好？都是我的错，是我不该故意气你，冲撞你的下限，你就原谅我这一次，绝对不会有下次了，可不可以？”
　　仿佛觉得自己的诚意还不够，齐贤接着说：“既然你不吃牛肉，好，那我也不吃，不仅是牛肉，其它的东西，只要你不喜欢，那我也绝不碰。”
　　说完这一切，齐贤还是没得到答复，莫莲只是一味地凝视着他，一言不发，表情就像被冰封了一般，没有一丝变化。
　　他很快他就想起来，莫莲听不懂他说的话。
　　齐贤抬起头看莫莲，发现他的态度依然是冷冰冰的，没有半分温度，好像并不认识这个跪在自己身前请求原谅的人一样。
　　所以，他刚才的一番话属于是石头落进大海里，一声响没有吗？
　　面前这个人是被冻成了雕塑，已经不会说话了吗？
　　齐贤放肆地伸出手，搓了搓他的脸，看到他皱起了眉头，才确定他的脸并不是冻僵了。
　　“我明白你听不懂，但你好歹也吱一声？”齐贤站了起来，他的膝头已经被雪浸湿了，他觉得太冷，不想继续在这里陪他淋雪了。
　　他索性脱下了外套，披在莫莲身上，使了蛮力，把莫莲打横抱了起来，朝家的方向走去。
　　莫莲明显被吓到了，抱着他的脖子不敢撒手，也终于肯开口吐出了一些齐贤听不懂的字眼，皱紧了秀气的眉头，连语气都被气得发颤。
　　无非是在说什么“快放我下来！”或者“刁民敢尔！”齐贤当然不会被他吓到，这次轮到他装听不懂了。
　　但是莫莲的声音压得很小很小，像是怕引起别人的注意。这样的姿势，实在是太让他感到丢脸了。
　　齐贤满意极了，只要莫莲不过度挣扎，非下来跟他划清界限不可，他都当做莫莲是在撒娇好了。
　　没办法，他的脸皮就是这么厚。
　　莫莲的手不敢放开齐贤的脖子，怕他松手了把自己摔下来，只敢晃晃腿让齐贤放自己下来。
　　他嘴里重复着拒绝的话，也不管齐贤听不听得懂。
　　“别乱动，我胳膊没劲，等下摔着你。”齐贤停下来调整了一下，猛地一颠让莫莲更紧张了。
　　他一手搂着齐贤的脖子，一手扯着齐贤的头发，齐贤的发型瞬间就萎了，除此之外，他感觉自己的头皮都要被一块儿薅下来了。
　　请问他怀里这位真的是公主吗？为什么手劲这么夸张？！
　　到底是谁该喊救命？
　　但是他不敢吐槽，害怕一开口就打散如今的好气氛。
　　莫莲犹豫地低着头，不敢抬头看齐贤的脸，炽热的体温离他如此之近，他想叫他把自己放下来，可是又突然有些不舍。
　　已经很久没有人抱过自己了他的头枕在齐贤的胸口，分外地贪恋这份温柔。
　　多一秒也好。
　　这种感觉背德又刺激，他感觉自己背叛了什么，但是好像又没有。他抬起头，眯着眼睛，望向了齐贤的侧脸。
　　多么英俊的人，多么熟悉的脸，莫莲几乎要被他的光芒刺得睁不开眼睛。
　　见他冰冷的态度出现了一丝裂缝，齐贤敏锐地察觉到了莫莲并没有那么生气了，虽然还在说着拒绝的话，但是声音小了很多，像是叮咛一样，毫无气势。
　　他埋在齐贤的胸口，齐贤看不清他的脸，但是在昏黄的光线下，依稀看得到他微红的脸颊。
　　于是他更加得意了，就跟怀里什么也没有一样，哼着小曲儿，抱着一个不算轻的男人，四平八稳地回了家。
　　什么胳膊没劲，当然是骗人的啦。
　　毕竟他公主抱的可是真的公主。
　　楼道里并不是一个人没有，居民正在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他们，可齐贤即便是见到了人，也丝毫没有把莫莲放下来的意思。
　　齐贤完全免疫这些视线，但是莫莲因为感到不好意思而有些暴躁了，他脸颊的绯红已经蔓延到了耳廓。
　　大庭广众之下，两个人搂搂抱抱的，行为如此放肆，这简直成何体统？
　　他瞪大双眼怒视着他，咬牙切齿地喊了一声：“齐贤！”
　　◎作者有话说：
　　深夜更文真幸福。其实用现在的眼光看，古埃及人都挺矮的，成年男性身高一米六左右，但是为了节目效果，攻受身高我就设定成了183×175啦。


第29章 理发
　　“你说什么？”齐贤闻言，终于停了下来，难以置信地盯着莫莲，反复确认是莫莲在叫他。
　　如果不是声音正好从他怀里传出来，他压根不敢相信，叫他名字的是完全不会说中文的莫莲。
　　虽然发音有点奇怪，但是齐贤到了国外，什么样奇怪的发音没有听过？
　　严格来说，莫莲的发音已经很贴切了，没有拿腔拿调的感觉。
　　齐贤把他放下来，扶他站稳，试探性地问道：“莫莲，你把刚才说的话再说一遍？”
　　莫莲不出声了，推搡着齐贤让他赶紧开门，自己要快点进去用暖风机暖手。
　　齐贤开门进去，突然想起了什么，拿出自己买回来的自热火锅，在莫莲的面前晃了晃，故作神秘地说道：“快猜猜这是什么？”
　　莫莲根本不理他。
　　他自讨没趣，拆了包装，把火锅泡了，然后看着盒子上升起的“袅袅炊烟”，撑着脑袋坐在莫莲对面，不甘心地继续问：“刚才那句，你再说一遍？再说一遍，好不好？”
　　他目光热切地盯着莫莲，莫莲一点反应没有，闷头也在看着盒子冒气，因为太饿了，他在吃小零食垫肚子。
　　齐贤一看他不理不睬的样子，干脆拿出杀手锏，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一个小游戏，在莫莲面前晃了晃，吸引他的目光。
　　莫莲果真被他的手机吸引住了，嘴里塞满了东西，边嚼嚼目光边追着齐贤的手机移动。
　　齐贤噗嗤笑了出来，他觉得莫莲这副样子实在是可爱极了，活像一只嘴里塞满栗子的松鼠，连目光都是那么憨憨的。
　　察觉到齐贤是在戏弄他，莫莲连咳了两声，瞪了他一眼算是警告。
　　为了让莫莲了解怎么样才能拿到自己手里这台手机的使用权，齐贤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重复着自己的名字：“齐，贤。”
　　莫莲也不是傻的，飞快明白了他的意思，略一皱眉，感觉自己被当成了猫耍。
　　可是他最终难以抵挡手机的诱惑，还是学着他的发音，说道：“齐贤。”
　　有齐贤亲自发音纠正，莫莲这次说的特别像，但是齐贤眼珠子一转，又提高了要求，继续教莫莲念他的名字：“阿—贤—”
　　莫莲这把就真的迷惑了，可想想齐贤手里的手机，他还是叹了口气，乖乖重复道：“阿贤。”
　　齐贤满意极了，把手机塞到他手里，“以后就这么叫我吧，整天连姓带名的，多生分啊？你说是不是？——莲？”
　　莫莲沉迷游戏，一声不吭，权当没听到齐贤说的话，就算是听到了，也听不懂。
　　齐贤叹了一口气，也不多奢求，撇下他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齐贤先给李博打了电话，告诉他自己找到莫莲了，然后去网购重新买一个追踪器，这次一定要买一个让莫莲发现不了的追踪器。
　　齐贤浏览了一会，看上了一款伪装成戒指的追踪器，立刻买下寄去了他的收藏室。
　　他不喜欢戒指上那个假石头，非要装一个真的。
　　笑话，假宝石怎么配得上他的真公主？
　　晚上，齐贤造访了莫莲的卧室，假装是要给他送牛奶，其实是检查他是不是深夜还在玩手机。
　　令他意外的是，莫莲正拿着筷子练习夹弹珠。
　　因为齐贤突然敲门，他吓了一跳，手里好不容易夹起来的弹珠落在了地上。
　　齐贤被他瞪了一眼，什么都不敢说，把牛奶放在桌子上，放轻脚步出去了。
　　他果然还在对今天的事耿耿于怀吗？齐贤关上门，靠在门框上，心中惭愧不已。
　　我今天就不该对他这么凶的。
　　他睡之前，犹豫了一会儿，从抽屉里拿出了那个牛皮笔记本，翻到一处空白页。
　　距离上一次写日记已经过了很久了，因为实在是没什么话可说，即便是有也坚持不下来。
　　齐贤写上了今天的日期和天气，才动笔简略地写了几句正文，叙述今天发生了什么事。
　　带莫莲去检查，把莫莲弄丢了又找了回来，吃到了一直想吃的火锅，第一次听到莫莲喊自己的名字，总之他这一天喜远大于忧。
　　没人能从他愉悦的字里行间看出他这一整天有多疲惫，甚至在大冬天出了一身热汗。
　　就算是写日记，他也习惯报喜不报忧。
　　写完这短短几行，他把笔和本子塞了回去，扯上被子，闷头睡了。
　　这里是埃及一处不大不小的贵族居所，看上去和普通富商人的房子并无太多不同。
　　唯一不太一样的是房外种植着许多沙漠里不常见的绿色植物，而房内的花园，更是有着埃及平民一辈子都见不到的花草树木。
　　居所里的仆人并不多，却能顾及到这里的每一处，把居所上下打理得井然有序的。
　　每个人都各司其职，这也得益于他们不平凡的主人——太阳之国的叉提，普拉美斯。
　　而此刻这些平日里总会嫌活不够干的仆人们，此刻竟然不由自主地全部聚在一个房间外，伸头往里面张望。
　　年轻的继承人正对着自己所爱公主的一头秀发束手无策，他刚才明明已经决绝地拿出了剪刀，摆好了姿势，可是当他真正面对着卡莫西斯披散下来的长发时，竟然一下子不知道从哪里剪起。
　　卡莫西斯偏了偏头，示意他开始，普拉美斯呼吸一滞，动作更加僵硬。
　　卡莫西斯长发如同泼墨，更像一块毫无瑕疵的玉石，在长期保养之下简直完美得像件艺术品。
　　或许是在埃及鲜少能看到这样美丽的长发，普拉美斯根本不忍心下手去破坏它。
　　要他去剪断卡莫西斯的头发，就像让他去摔碎一块价值连城的玉石。
　　“动手吧，不然我就考虑用别的方式让头发落下来。”卡莫西斯淡淡地说，仿佛头发不是长在他的头顶一样残酷。
　　普拉美斯咽了一口口水，闭上眼睛，心想长痛不如短痛，狠下心来，一伸手剪掉了一大半，仅留下过肩长度的黑发。
　　他让人把地上落的发丝扫去了，自己偷偷留了一缕，收进一个小布包里贴身放着，没让卡莫西斯看到。
　　卡莫西斯对这个长度还是不太满意，他一心想剃掉所有头发，和正常男子一样留一个清爽的光头，然后戴假发。
　　可是剪刀在普拉美斯手里，一刀下去，剪到多少不剪了，都看他心情。
　　普拉美斯像那些专门给人剃头理发的理发匠一样，仔细地修剪着莫莲的发尾，与之前一剪刀过去完全相反，他一点一点地剪下去，生怕弄疼了卡莫西斯。
　　他修剪完以后，卡莫西斯推开他站起来，短发确实比长发要轻松洒脱了不少，但是他还是因为普拉美斯没能帮他剪成光头而耿耿于怀。
　　“好了，天色已经晚了，等我明天从法老那里回来，就陪你上街去挑选几顶合适的假发。”普拉美斯将剪刀锁回去，拍拍卡莫西斯的肩膀让他跟自己回房间睡觉。
　　卡莫西斯躲开他的手，冷漠的说：“大可不必，我以后不出门，所以用不上假发。”
　　他觉得自己压根就不应该出去，以免见到认识的人，尴尬不说，把他带回来的人可就得遭殃了。
　　普拉美斯没他那么多顾忌：“我帮你伪造一个新身份，今后你就是我手下中的一员，法老众多祭司中的一位。”
　　“噗嗤。”卡莫西斯讥讽地笑出声来，他的声音清亮悦耳，听得普拉美斯一愣，“我为什么要进神庙？还是以你手下的名义？难道对你来说，我每天和一个贤惠的妻子一样，待在家里处理琐事，然后站在门口期期艾艾地等你回家，夜里放低身段迎合你的喜好，这样不是更和你心意吗？我们之间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你想要什么直说，何必假惺惺地戏弄我？”
　　普拉美斯闻言相当无奈，甚至有点委屈，卡莫西斯怎么能这样误解他呢？他根本不是这样的人好吧？
　　他拉住卡莫西斯的手臂，不让他转身走人。“我知道你在说气话，你怎么可能乐意做这些事呢？你和那些人不一样，别这么说你自己。”
　　卡莫西斯没有急着挣开他的手，而且转过头去，正色着对他说：“不，你对我的了解从一开始就错了。我非但没有不乐意，反而会为此感到高兴。我讨厌透了官场和后宫中的尔虞我诈，对我来说，所有人都忘了我的名字，每天待在院子里，和为数不多的人来往，不用担心谁会害我，偶尔还能出去走走，这样的日子简直就是享受。”
　　卡莫西斯将自己的手抽回来，揉着手腕，继续说：“我瞒着你也没有意义，就实话说了吧，我恨透了法老，因为他都从来不愿将目光往我和母亲身上多放一眼，对他来说，母亲是为他生育继承人的工具，而我只不过是联姻的工具。女人在他眼里就像个物品一样，他只愿意多看看王兄，只因为王兄是他的继承人。”
　　他的目光平和，叙述着自己早已明白的残酷事实：“我们所有人不过都是他的棋子，到了合适的时候，下出来攫取最大的利益。我本来是要嫁给王兄的，不过法老从你身上看到了价值，认为你比王兄更有用，才把我嫁给了你。就算换了一个人，不是你或不是我，他也会做出相同的选择。”
　　“”普拉美斯听了他的话，想反驳什么，又不知道该从哪里反驳起。
　　一下子，他没有抓到卡莫西斯这一席话的重点，也不知道是否应该去安慰一下卡莫西斯——虽然看他的样子，完全不需要别人来安慰他，这些事情已经影响了他太久，对他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在他说出恨这个字的时候，甚至并没有任何表情。
　　“我讨厌法老，所以不愿意在他执政时为他贡献一丝一毫的力，更别说整日闭门不出，书写歌颂他的文字。”
　　他的眼神黯淡了一瞬，“况且，在神庙里工作，总会撞见王兄的。我实在是无颜见他与母亲”
　　他眼尾发红，闭上了眼睛，轻轻叹了一口气。
　　普拉美斯将他抱进自己的怀里，揉着他的眉眼，不让他皱紧眉头。
　　或许只有情绪动摇的时候，卡莫西斯才会愿意安安静静地被他抱在怀里。
　　只抱了一会儿，他便推开普拉美斯，转过身，急促地说自己要回房休息了。
　　借着转身，他飞快抹去了眼角的泪光。
　　普拉美斯感觉自己想说什么，可话到了嘴边，看着卡莫西斯有些落寞的身影，他又不知道该不该问。
　　“卡莫西斯。”普拉美斯犹豫了一下，还是叫住了他，卡莫西斯回过头，目光询问他还有什么事。
　　“既然你那么讨厌法老，那你讨厌我吗？”他小心翼翼地问道。


第30章 共枕
　　当普拉美斯嘴里冒出这句没头没脑的话的时候，语气是那么犹豫。
　　他很害怕，怕卡莫西斯会干脆地告诉他，因为他是为法老出谋献策的内臣，攻打疆土的将军，所以会连同他一起讨厌。
　　卡莫西斯笑了笑，攥紧了拳，不知为何，普拉美斯从他的笑容中看到了一丝凄苦，“是啊，我恨你，恨极了。恨你为什么不死，为什么要坏了我和母亲赌上一切的计划。”
　　普拉美斯心中一沉，不过又觉得意料之中，可接着他听到卡莫西斯说：“但是我也不讨厌你，我认为你很蠢。我是法老一枚没用的废子，因为忤逆了他的意愿，已经到了该丢弃的时候，你却把我捡了回来。明明知道把我捡回来也用不上，还会平白惹了法老的疑心，可是你却还是一腔情愿得很。”
　　卡莫西斯眨了眨眼睛，仰起头像是要让眼泪倒流回去，他抽了抽鼻子，又恢复了平时的语气，“不过，你救了我的命，当所有人都认为我这一去是载着法老之怒，有去无回的时候，只有你这个身份敏感的当事人肯出手救我。我不明白，你胸口的窟窿是我捅的，流了这么多血，这样都不能让你这颗痴狂的心冷静下来吗？”
　　“我不值得。”
　　说完，卡莫西斯扭头离开了，留下普拉美斯站在原地，独自揣摩他的一席话。
　　恨他和不讨厌他，为什么能联系在一块儿，这会是多么复杂的一种情绪？
　　他明白，卡莫西斯大概也在心底默默愧疚吧，他的心并不是用冰块做的，只不过他根本不愿意说出来，更不可能向自己道歉。
　　普拉美斯回到房间，这时卡莫西斯已经在卧室里唯一的一张床上躺下了。
　　他睡的很靠边，把大部分位置留给了普拉美斯。
　　普拉美斯上去把他拽回了床的正中间，然后自己躺到他身边。
　　傍晚的时候才刚醒，他们两人此时都没有太多的困意。
　　普拉美斯翻身坐起来，他让侍从端来了葡萄酒，要和卡莫西斯共饮。
　　卡莫西斯用手背挡了回去，示意自己没有睡前喝酒的习惯。
　　但是他不介意来一点甜食。
　　普拉美斯也不强求，他低头看着两个人又逐渐扩大的距离，对卡莫西斯招了招手说：“你睡过来，和我贴近一点。”
　　卡莫西斯怎么可能轻易如他所愿？倔强地坐在床边，拒绝挪动。
　　软着劝卡莫西斯不听，普拉美斯只好加重语气，作出要责备他的样子，“我不是为了你好，我是认为你睡这么靠边，半夜一定会摔下去。你这么娇贵，摔下去肯定要喊，于是就会打扰我的好梦，所以我不允许你这样做。”
　　卡莫西斯鄙夷地望着他，明白他这是拐弯抹角地要关心自己。
　　他哼了一声，坐在床的正中央。正好，他本来想的就是躺在床的正中间，最好独占一张床，让普拉美斯睡角落去。
　　他理所当然地扯过大半条被子把自己裹起来，只给普拉美斯留一小截，普拉美斯也放任着他，一挥手让侍从又拿了一床上来。
　　他拿着新被子对卡莫西斯说：“喏，这床暖和点，你盖这床吧。”
　　卡莫西斯听了，也相当不客气，一下把身上盖着的被子踢了，扯过普拉美斯手里的盖上。
　　真是孩子气，普拉美斯笑着摇了摇头。
　　普拉美斯见他躺下，这才熄了手边的灯，跟他一块儿躺下了。
　　第二天普拉美斯起得很早，换上官服就动身前往王宫，去参加法老的议事会。
　　他总是第一个到达会场，到那里时，王宫内只有侍女在那里打扫。
　　埃及的风沙极大，不过一夜，桌上就堆积了一层沙砾，普拉美斯将它扫去，在离法老的王位最近的地方坐下，安静地准备今天会议上的发言。
　　小侍女的眼睛不停地往他的方向瞟，目光中有着藏不住的炽热，不过她小心翼翼的，以打扫的借口躲在普拉美斯身后，含情脉脉地望着他，却又羞于身份低下不好意思主动搭话。
　　他是大埃及的继承人，拥有极大权力的叉提大人，还是久经沙场的将军，管理全国宗教的阿蒙高僧，尼罗河口的管理人。
　　如此的多的头衔，全在他一个人的身上，足见法老对他喜爱有加。
　　除此之外，他还是个俊美而健壮的年轻人，眉峰如同缓和的沙丘，眼睛是美丽的棕色，如同尼罗河水一般的颜色。他的嘴唇很薄，是女孩子最为之心动的类型。
　　他征战沙场却不显得凶恶，手握大权又不显得奸邪，即使身处高位，但居所相比别的官员是那么的朴素，虽然朴素，却有浓浓的家的感觉，待在他身边，也会让人有深深的安全感，
　　上到后宫的诸位公主，下到埃及小巷里居住的女孩，没有一个会不想嫁给这样的人，一个位高权重，温柔又没有什么缺点的人。
　　哦，也不能说完全没有缺点，这位继承人看上的女人，眼光是实在不行。
　　简称，他喜欢人家，人家不喜欢他。
　　他的妻子原本是有“法老王之女”的卡莫西斯公主，这本来应该是一桩值得所有人祝福的婚事，却全部毁在了公主的暗杀上。
　　街头小巷都为之叹息，感叹公主半点眼光也没有，不愿意结婚的同时却又不准许别人嫁给他，竟然想到杀了他也不能让他去娶别的女人。
　　不管事实如何，反正这个版本在坊间传遍了。
　　如今普拉美斯身旁的位置空缺了，之前心灰意冷的人全部都重新振作了起来，跃跃欲试，想要把握住这个机会，成为埃及最幸福的女人，最伟大的妻子。
　　今天的会议就是否该在今年攻打赫梯，进行了一番激烈的讨论。
　　说是讨论也不尽量，说实话，这更像是一场争吵。
　　众所皆知的，今年赫梯的粮食收成非常不好，饥荒已经传开了，国内民众吵吵嚷嚷地要国王打开粮仓进行救济。
　　此时国内形势动荡，民众吃不饱饭，更别说有余粮给军队使用了。
　　内忧，如果加上一个外患，那么赫梯将一蹶不振很长一段时间。
　　在这时，埃及就有机会收回被占领已久的故土。收回失地，这无疑是一个很令人兴奋的事。
　　每一个法老执政期间最大的成就，或许不在于修建了多少庙宇，也不在于让民众安居乐业，而在于留给子孙的领土大小。
　　就算死后到了西方神之世界，也可以和祖祖辈辈吹嘘自己又扩张了埃及的版图。
　　可是看起来如此有利的局面，还是有部分人不愿意打仗，普拉美斯就是如此。
　　一来赫梯的收成确实不好，可埃及的收成也就刚刚够用，如果要拿这些粮食去给军队补给，那国内民众的日子也会过的紧巴巴的。
　　二来赫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倘若他们真的肯下血本，倾尽所有和埃及打，即便是普拉美斯也不能说自己胜券在握，并且输的几率还不小。
　　最后，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普拉美斯，他是埃及上下最好的将领，熟悉战术策略，时机意识胜过在场很多人，他的决定左右着法老的意见。
　　包括法老在内，所有人都等着他的一句话，这场仗，到底是打还是不打。
　　普拉美斯听完了所有人的分析，皱紧了眉头，手指有节奏地敲击着桌面，低着头沉思。
　　他并没有犹豫太久，沉声说道：“不打。”
　　他至始至终都没有改变过自己的想法。
　　“为什么？”支持打仗的大臣质问道，他们实在是想不通，这么好的时机，普拉美斯到底还在犹豫什么？
　　普拉美斯摇了摇头，手指轻轻在莎草纸上叩击着：“战事劳民伤财，近几年战火连天，边境民众早已民不聊生，倘若此时再发动战争，就算赢了，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再加上法老年迈，我需要协助处理事物，没有适合的人选去领兵打仗了。”
　　那些臣子听了他的话，面面相觑：“难道就按兵不动，等来年他们风调雨顺，粮食丰收我们再动手？”
　　一番争论下来，各个党派都执自己的意见不肯松口，闹得一个个脸色涨红，很不愉快。霍伦海布法老见他们大有吵到黄昏时的架势，找准了个时机，拦住了他们，宣布散会，择日再讨论。
　　他让普拉美斯留下来，自己有几句话要和他说。
　　普拉美斯心里也不快活，姆特奈得梅特王后所支持的党派即便刚受了迎头一棒，却仍然如同乌鸦一样聒噪不已。
　　怪不得卡莫西斯不喜欢参与讨论朝政之事，他的同党如此聒噪，如果叫他作陪，他这么安静的性子，一定会崩溃的。
　　所有人走了之后，法老拍了拍手，一个人从他身后挂着的埃及疆土地图后面走了出来。
　　这是一个很年轻的女人，她有一头黑色的齐肩卷发，五官深邃，是很纯粹的埃及人长相，甚至和雕塑里的神长的都有几分相似之处。她的面容古板而有力，是很容易让人信服的面孔。
　　“这位是阿蒙神庙的祭司学徒，名叫阿克娜塔，她得到了神的眷顾，从小能听到神的谈话，最近又为我们准确预言了几次边境动乱，很值得培养。”法老又转头望向普拉美斯，“我将她交给你来培养，普拉美斯，希望你能为我们埃及塑造一个杰出的女祭司。”
　　普拉美斯望了一眼法老身边的阿克塔娜，她似乎不太适应这种场合，不喜欢被人特意介绍，也不喜欢两个人的目光都放在她身上，她害羞得恨不得钻进桌子底下躲着。
　　普拉美斯点了点头，阿克塔娜看到他点头，立刻就提着宽大的衣摆逃下去了，甚至还没向法老告退，看来她是真不喜欢被人盯着的感觉。
　　普拉美斯也不知道法老此举之下又在打什么主意，寻思着自己差不多该走了。
　　他一想到卡莫西斯还在家里等自己就心痒痒，便和法老告辞，起身要回家。
　　霍伦海布拦住了他，让他不用急着回家，自己要和他一块儿去散散心。
　　散心吗？说实话普拉美斯不太想去，但是突然拒绝又怕法老察觉出异样，他忍着心里不能立刻赶回去见卡莫西斯的痛苦，点头答应了下来。
　　平日里和法老散心，一般选的地方都是荒漠里或神庙外的广场，两人各骑着一匹马，迎风飒然奔驰，顺便就近来的一些问题，谈谈各自的看法。
　　这时候就算普拉美斯说了一些大逆不道的话，法老的马也跑不过他的，大可溜走，等第二天法老气消了就没事了。
　　可这次法老并未去马厩牵马，而是带他走进了自己的后宫。
　　这让普拉美斯感到有些惶恐。他向来不爱扎在女人堆里，法老带他走这一趟，用意太明显了。
　　无非是让他自行再挑选一位公主，作为自己的妻子。
　　“伤口好些了吗？”法老一边漫不经心地问道，一边刻意经过一些居所。
　　他心里也在默默挑选，自己这些女儿里，谁才能有资格做埃及未来的王后，不合适的人选所在的居所，他也会自行绕过。
　　公主们听说法老指定的继承人，年轻俊美的普拉美斯来到了后宫，便相继换上最美的衣裙，迅速化上美丽的妆容，站在门口，歌舞奏琴，企图博得普拉美斯的青睐。
　　她们身上熏着各种各样的香薰，隔着好远都可以闻到扑鼻的芬芳，可是数种芬芳混杂在一起，反倒熏的人头晕。
　　香是如此，女人也是一样。
　　不过吸引普拉美斯的，不是任何一个公主，而是面前一个居所里传出的猫叫，奶巴巴的尖细得很，一听就是出生不久的猫崽子。
　　普拉美斯喜欢猫，不由自主地就迈腿走过去了，霍伦海布抬头看向这处居所，脸上露出了不太满意的表情。


第31章 白猫
　　住在这里的公主泰赫缇蒂怎么也没有想到，居然有一天法老会到她这里来。
　　不过更让她感到惊慌失措的是先进来的普拉美斯，看到陌生男人。公主首先就是吓了一跳，普拉美斯问了三次，她才听清楚他在问猫在哪里。
　　她支支吾吾地告诉普拉美斯，猫叫是从墙角的那一窝猫那儿传出来的。
　　她偶然看到王宫里一处灌木丛边有一窝野猫，可怜它们瘦得皮包骨头，就把它们带了回来，用肉糜和牛奶养着。
　　本来一个不受宠爱、母亲身份低微的公主得到的食物就并不多，她还要拿出一点儿去喂给那些猫，所以过得更加寒酸了。
　　法老不高兴地训斥道：“泰赫缇蒂，你也不怕猫挠了你的哥哥姐姐们。”
　　听到这个对她来说高高在上、不可忤逆的父亲训斥自己，年幼的泰赫缇蒂几乎要哭了出来。
　　母亲反复叮嘱她做事一定要谨小慎微，即便平日受到兄弟姐妹的欺凌，她也不敢声张，就是害怕被这个严厉的父亲责怪。
　　在她眼里，霍伦海布首先是一个法老，其后才是她和她的兄弟姐妹们的父亲。
　　他的威严远远大于他的慈爱。
　　普拉美斯忙打圆场：“我就挺喜欢这些猫的，能不能请公主送我一只带回去养？”
　　法老听了，不高兴的情绪立刻转移到了他这里：“波斯进贡的长毛异瞳的猫，图雅各娜王妃那里也有几只，不比这野猫强吗？”
　　明面上是说的猫，实际上指的是图雅各娜王妃所生的公主。虽然那些公主也算不上优秀，但图雅各娜的哥哥可是普拉美斯的朋友。
　　霍伦海布实在是觉得，这样一个女奴产下的公主，相比之下实在是太卑贱了。
　　只有普拉美斯所在政党中大臣的妹妹所生下的公主，才能够勉强达到他心里的标准。
　　可是普拉美斯就像是没听懂的样子，从猫崽子里挑了一只白猫，抱在怀里，心满意足地抚摸着它稀疏的毛发，仿佛这只骨瘦嶙峋的猫比那些昂贵得千金难求的布料还要好摸似的。
　　“谢谢您，泰赫缇蒂公主。”他向面前的小公主致谢道。
　　霍伦海布叹了一口气，瞪了一眼泰赫缇蒂，可怜的公主一个瑟缩，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他转身和普拉美斯一起离开了这里。
　　霍伦海布算是明白了，普拉美斯此时完全不想再娶新妻，此事强求不得。
　　可是他好歹已经正处壮年了，怎么能够膝下无子无女呢？这真是极其令人担忧了。
　　要按照普通埃及人的婚龄，普拉美斯早该在十五岁左右就结婚生子了，只有这样，才能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内将孩子抚养至成年。
　　霍伦海布并不希望自己的继承人会因为没培养出下一个继承人，而让埃及的大权落在别的民族的手里。
　　在埃及，一个孩子如果想要顺利地长大，其实是相当不易的，生活中总是杀机四伏，饥饿、疾病、污水、甚至是石头底下的蝎子和蛇，还有老鼠，都有可能夺去一个孩子年幼的生命。
　　人们只能靠提早婚龄以及用新生儿出生的数量去弥补极高的死亡率。
　　普拉美斯抱着猫，在霍伦海布审视的目光下，逃也似的离开了王宫，朝家奔去。
　　女人堆实在是太恐怖了，他真是一刻都待不下去。
　　可是还没回到家，在家附近小路上，他就觉得不太对劲了。
　　有很多白花花又毛绒绒的肥羊在自己马蹄下逃窜，而狼狈追赶的是居然是自家的仆人。
　　他拦住了个眼熟的仆人，问他发生了什么事，这些羊是谁的，为什么都跑到路中央来了。
　　仆役哭丧着脸，对普拉美斯诉苦道：“这些这些都是主人您的羊啊，是公主，不，卡莫西斯他故意把羊放走了，要捉弄我们这些仆人！还要我们在日落之前，把羊一只不落地找回来！”
　　可是羊蹿进了巷子，很快就无影无踪了，也有很大可能会被人直接拉走拴进自己的羊圈，反正要全部找回来，无非是难为下人。
　　普拉美斯非但没生气，反而有点想笑，笑卡莫西斯的计划总是如此容易被人猜透。
　　他曾经也以为卡莫西斯做事如此果决，一定是一个颇具心机的人，可他逐渐发现，这位小王子的心思单纯得很。
　　他好像根本就不会做坏事，想出来的法子对于普拉美斯来说简直不痛不痒。
　　这些羊算的了什么？就算是一百只羊，一千只羊，普拉美斯也能不眨眼地让他放出去。
　　他这么做无非是设法败坏所有人对他的印象，然后顺理成章地引起众怒，借着仆人们的口舌，让普拉美斯整日听仆人们叫苦连天，迫不得已让他离开。
　　果然，看到普拉美斯居然在笑，仆人差点哭了出来，以为连自己的主人都不站在自己这边了。
　　“没关系，尽量找去吧，找不到就算了，我不会责怪你们的。”
　　普拉美斯小心翼翼地骑着马，避开地上的羊群，朝自己的居所奔去。
　　不出意外的，卡莫西斯就抱着手臂站在门口等他。
　　可能卡莫西斯以为他会怒气冲冲地赶回来，对着自己大发雷霆，才会特意守在门口，准备听他臭骂一顿看看此举的成效吧？
　　可是普拉美斯打定主意了要让他失望，他从马上下来，大大咧咧地对卡莫西斯说：“我的殿下，在这里等我真是辛苦你了，等了许久吧？其实你可以不用和别人的妻子一样守在门口迎接自己丈夫的，我又不会因为这个责怪你，外面这么晒，进屋子里等就好了。”
　　卡莫西斯扬了扬眉，没有生气，这也在他的意料之中。
　　他自己也明白这种捉弄人的小把戏要是能激怒到普拉美斯，也是相当奇怪的一件事。
　　反正他的目的不是惹怒普拉美斯，而且让那些蠢笨的下人抱怨嚼舌根。
　　卡莫西斯的目光立刻被普拉美斯怀里的猫吸引住了。
　　他伸手把猫抱进自己怀里，问道：“哪儿来的猫？”
　　“泰赫缇蒂公主收养的野猫，我要了一只回来，以后我们来养它，生活也应该会有趣些。”
　　“什么我们来养它？我养它就够了，不需要你。”
　　好吧，我养你，你养猫，这样也挺好。普拉美斯微笑着想道。
　　卡莫西斯哼了一声，下意识地去挠猫耳朵，“泰赫缇蒂王妹并不受宠，你可得小心点。你现在在法老眼里是个急缺妻子的继承人，别过两天，法老就把她打包送过来了。”
　　他顿了顿，又说：“泰赫缇蒂是个很温柔善良的人，她一来，肯定会博得很多人的好感，你要是不喜欢她，把她赶走就很难了。”
　　可是普拉美斯并没有仔细听他的忠告，而且抓住了他话里一些非关键的词句：“赶走她？为什么你会优先考虑赶走她？难道是不想让别人来争夺我对你的宠爱吗？”
　　见他说的这么露骨，卡莫西斯的脸色微红，有些懊悔自己为什么要和普拉美斯说这些了。
　　他小小翻了一个白眼，嫌弃地和普拉美斯解释说：“我倒是希望她能把你的魂都勾走，这样我就能走人了。”
　　普拉美斯斩钉截铁地说：“不可能的，我的心全部都在你身上。我们的婚姻是神赐的，因为在天上作为星辰的时候，我们就是临近的两颗，所以来生是一定要做夫妻的。无论你是男是女，都逃不掉躲不过。”
　　他说得天花乱坠，但是这对于信仰阿蒙神的卡莫西斯来说还是有点用处的。
　　“你不要信口雌黄！你你好歹也是首席祭司，说话能不能三思？”他推开逐渐靠近的普拉美斯，脸色绯红间又有点生气。
　　他从前在神庙中研习的时候，师父就告诉他，若是假传神的旨意，那可是会折寿的。
　　普拉美斯好不容易说出来一段听的过去的情话，见卡莫西斯这么干脆地认定他是胡说，不免一阵伤心。
　　卡莫西斯才不会关注他的心情：“反正你要是把王宫里的公主招惹来，她们可没有不认识我的，你偷偷把我带回来的事可就会公之于众了，到时候被人抓住把柄的人可是你。”
　　普拉美斯立刻回答道：“我明白，你不用忧心这些。”他心里甚至还有一些小窃喜，卡莫西斯这么说，是在顾及他的处境，并且大有要留在他这里一阵子或长住的意思，怎么能不令他高兴？
　　普拉美斯一拍卡莫西斯的肩膀，让他进屋子里去，下午的太阳太晒了，而卡莫西斯又没有穿任何遮阳的衣服，白皙的皮肤就这么暴露在太阳底下，被火热的阳光炙得更加的白，甚至有些白的发光了。
　　卡莫西斯像是被他火热的手掌烫到了一样，猛地一缩，嫌弃地拍了拍他接触过的地方。
　　“晚餐把最有年份的葡萄酒端上来，然后烤一只小羊羔。”普拉美斯也没生气，反而心情大好，他大手一挥，吩咐了下去，而仆人露出了为难的表情。
　　“大人，您的所有羊羔，都被故意放出去了，现在都在外面还没找回来呢。”
　　普拉美斯回过头，意味深长地看着卡莫西斯，猛地想起了这一茬。卡莫西斯别过了头，欲盖弥彰地一下子走进了居所里，消失不见了。


第32章 误访
　　日子很快就过去了，如同流水顺着石痕缓缓淌过，白云擦着月影施施而去。
　　这段时间普拉美斯过的也算是相当的舒心了，他所爱之人就在他身侧，即使偶尔在法老的议事厅中和敌派闹得不太愉快，回到家里看见卡莫西斯抱着猫，闲得无聊不断抚摸着猫毛的时候，他也会高兴很多。
　　他真想知道欧利那样的老头是怎么有卡莫西斯这样性格截然相反的外孙的。
　　看着他总是傻呵呵地跟在自己后面，卡莫西斯很不高兴，皱着眉只拿自己后背对着他，正脸都不给他看一眼。
　　同时，他依然整天变着法子惹是生非，让所有的仆从都咬牙切齿，羊圈的门无故打开，做饭的炉子突然熄火，后院的葡萄掉了一地，普拉美斯的假发也被剪得稀巴烂。
　　当仆人红着眼睛找普拉美斯哭诉时，卡莫西斯就抱着猫坐在普拉美斯旁边，他听着自己造就的“丰功伟绩”，也不转头，靠在躺椅上仰望着天空，丝毫不在意。
　　他无意识地晃着小腿，甚至还有一点儿得意。
　　“不错，就是我做的，怎么着？”
　　普拉美斯望着他的侧脸，看了好一会儿，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
　　他看着卡莫西斯，就像看着一只做了坏事，但是还得意洋洋地冲着人类摇尾巴的小狐狸。
　　这小狐狸，连做坏事都做得傻兮兮的。
　　卡莫西斯并不知道自己的样子在普拉美斯眼中可爱极了，还在晃着耳朵，露出了自己的小尖牙。。
　　“不怎么着，只要你开心，那就去做好了。”无趣的生活中突然多了许多小变故，普拉美斯莫名其妙地觉得这样或许还挺有趣的。
　　仆人们要是知道他抱着这种心态，估计要欲哭无泪了，
　　他还是会很高兴地替卡莫西斯把所有事做个收尾，然后轻轻地说他一句，也就过去了。
　　普拉美斯所谓的说一句，那就是抱着手臂，对他说：“这样不好。”一点效果也不可能有，卡莫西斯哪里会听，逮着机会，照样扰乱仆人们的工作。
　　只要卡莫西斯不因为出不了门而寻死觅活，无论他想什么法子去整人，普拉美斯都不会生气。
　　况且卡莫西斯也没打算去触碰普拉美斯的下限，他的胡闹也基本不会对着普拉美斯，普拉美斯的书房，卡莫西斯是一步也不愿进去的。
　　他不想因为触到底线，惹怒了这里的主人，而灰溜溜地被赶走。
　　普拉美斯在卡莫西斯不知情的情况下，召集所有仆人开了一个会议，告诉他们卡莫西斯这么乱来，为的就是引起公愤然后顺理成章地离开，所以，他想要你们做什么，便按他说的去做就好了。
　　所以在这以后，卡莫西斯经常会感到很莫名其妙，为什么每当他要去捉弄人的时候，那些人一个两个都乐呵呵的，怎么为难都照做不误。
　　甚至带着鼓励的表情，就差请他使唤自己了。
　　敢情他们被为难一次，私底下就能拿到普拉美斯给的赏赐，能不开心吗？
　　可是好日子没过几天，不速之客就上门了。
　　阿克塔娜拎着自己单薄的行李，敲开了上了普拉美斯居所的门。
　　她一早起来时，神庙中的第二祭司就过来和她说，她已经在神庙中修习完毕，接下来如果要进一步挖掘潜能，从听到神的对话到与神交流，必须要去找第一祭司，也就是阿蒙高僧，在他的指导下才能有所进步。
　　然后阿克塔娜稀里糊涂就过来了。
　　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这是法老的意思，为了让普拉美斯再次娶妻，或者纳个妾，霍伦海布大手一挥，就把眼下最有前途的女祭司学徒给送过来了。
　　如果顺利的话，阿蒙高僧迎娶“神妾”也会被提上日程。
　　那时普拉美斯不在，正在军营里和士兵比试切磋，仆从不知是赶是留，只能去问被普拉美斯当做“妻子”对待的卡莫西斯。
　　卡莫西斯也略微听了一些外界的消息，对这个小祭司也不是完全没有听说过。一听她可能是法老亲自指派来的，卡莫西斯就不太高兴。
　　也不知道他是因为对方身后的人是法老而不高兴，还是单纯的因为对方是女人而不高兴。
　　他指了居所里唯一一个空房间让阿克塔娜自己去收拾，然后就把自己闷进了主人房。
　　虽然卡莫西斯知道普拉美斯没有朝外透露自己的存在，被安排各种“相亲”是迟早的事，可他就是不开心。
　　他觉得普拉美斯至少应该朝外界透露一点儿自己已经有“爱人”的消息吧？
　　无论这个“爱人”是真是假，至少都能省去很多麻烦。
　　卡莫西斯一点也不喜欢老是有人过来“相亲”，因为他总是要在客人来的时候呆在房间里不能出来，就是害怕被人发现他待还在底比斯。
　　天知道法老送一个女人过来，到底是为了什么？是真的为了与神交流，还是要给普拉美斯添一点绯色传闻？一切都充满了暧昧不明。
　　阿克塔娜见到这个“姐姐”时，也是感到极其惊讶，她没听说普拉美斯有住在一起的兄弟姐妹，更没听说他养了情妇在家里，对这个“姐姐”的态度，她一下子也拿不准，只好一声不发地待在一边，自己收拾屋子。
　　普拉美斯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堆仆人站在一边看着阿克塔娜独自收拾房间，卡莫西斯抱着猫缩在房间里。
　　见普拉美斯进来，卡莫西斯就说有人来替他了，他要收拾东西走人。
　　他并不是说说而已，包裹已经打包到一半了，底下是衣服，上面是猫玩具，看来他连猫都不打算给普拉美斯留下。
　　“卡莫西斯，她是法老指名要我教导的徒弟，将来祭司院的骨干，并非是法老送来的女人。”普拉美斯汗颜，急忙拉着卡莫西斯的手臂，要和他解释。卡莫西斯懒得听，自顾自地收拾，大有今天非走不可的架势。
　　普拉美斯好歹也摸清楚了他的脾气，卡莫西斯一边往布包里塞东西，他就一边把东西拿出来放回去。
　　几番反复，卡莫西斯也不耐烦了，他扬起眉，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偏着头对普拉美斯尖酸刻薄地说道：“怎么，你家还缺我一个吗？只要你去门口喊一声，多少女人巴巴地往你家送，还需要我一个男人待在这里做什么？我怀疑你是有恶心的怪癖，居然会喜欢男人。”
　　见他一反常态地暴怒，普拉美斯也愣住了，随后他就明白过来，平时家里看起来一派祥和，实际只是埋藏的炸弹不曾爆炸罢了。
　　普拉美斯知道这些话憋在他心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阿克塔娜的冒昧来访算是一根导火线，把卡莫西斯给引爆了，他才会说出这些话来。
　　卡莫西斯始终是不认为自己是这个家的一员的，无论他在这里待上多久，心里都没有归属感。
　　他总认为普拉美斯对自己的感情不过是一时兴起，随着时间的流逝，新鲜感消失，他的感情也会消失殆尽。
　　与其到那时再被赶走，不如现在就体体面面地收拾东西主动离开。
　　见卡莫西斯执意要走，普拉美斯干脆破罐子破摔，撂下了狠话：“我就是喜欢男人，那又怎么样？难道阿蒙神不允许吗？况且并非所有的神明都是男神和女神结合的产物，一些甚至是男神和男神进行结合才诞生的，凭什么神都能如此，我却不能？”
　　“”卡莫西斯对他这套搬弄神明的诡辩相当无语，他最烦普拉美斯搬弄神明那套了。
　　但是他也没办法，他信阿蒙神，而普拉美斯又正好是“阿蒙高僧”，普拉美斯的话，他不得不听一耳朵。
　　先用神的那一套证明这件事在道德上说得过去，普拉美斯又打起了感情牌：“我冒着生命危险，冒着失去法老信任的风险，救了你的命，把你带回来，好酒好菜地供奉着，我不求你做我的奴隶报答我，你只要好好待在我们身边就够了，连这你都做不到吗？”
　　卡莫西斯闻言讥讽一笑：“所以，你认为你把我救回来，我应该感激涕零地请求你做我的主人，好让我报答你？我求你救我了吗？你救我前问过我的意见了吗？你怎么不知道我不愿意待在边境，娶一个普通乡村女孩，去做修建工事，造陪葬品的苦力呢？”
　　“你完全就是把那些事情想的太美好。”普拉美斯皱着眉头，攥紧了卡莫西斯的手腕，他手劲不小，卡莫西斯皱起眉，咬着嘴唇不让自己痛呼出声。
　　“你知道像你这样骨瘦如柴的人去做苦力，一天会因为完不成任务或者做事太慢挨多少鞭子吗？挨了鞭子，没有人会把药给一个苦力涂抹，加上头顶上又有太阳暴晒，过不了多久你就会皮开肉绽，鲜血横流。可这对于工头来说又算什么呢，一个苦力的命比沙子还轻贱，不可能因为你受了伤就不让你干活，然后你就得一边流着血一边干活，没有人会心疼你，你的血流干了，你就死在沙漠里了，这些你都知道吗？”
　　卡莫西斯不做声了，也停下了收拾的动作，他猛地挣脱开普拉美斯的手，抚摸着自己的手腕，沉默地站在床边。
　　普拉美斯看着他红肿的手腕，也知道自己力气使得太过了。
　　他把所有东西放回原位，拉过卡莫西斯强行把他抱在怀里，“我不会让你离开的，我害怕你会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承受这些痛苦，所以我一定不会让你离开我的羽翼之下。”
　　普拉美斯把他拉到窗边，让他看着窗外那些难得的绿意，郁郁葱葱的绿植遮住了刺眼的阳光，叶间漏出星星点点的碎金，洒在他们的脸庞。
　　“如果你嫌这里太小，那我可以为你扩建出去，在墙上镶嵌美丽的宝石，令来来往往的人无不惊奇。我还要在这里开凿一个湖，湖边种满茂盛的植物，在湖里种很多你喜欢的蓝色莲花，只要风一吹，你就能闻到扑鼻的花香，走近了就能看到几尾金色的鱼在池中摇曳。如果你还不满意，那么我就向法老要一些飞禽走兽，不论是埃及的，还是外国的，只要你听说过或者给我描述一下，我都派人给你找到，无论多远，都给你带过来到院子里养着。如果你觉得仆人不够，那我还可以再招些新的”
　　普拉美斯喋喋不休地阐述着他的计划，这些已经在他心中酝酿许久了。
　　住上一段时间之后，他愈发觉得当初把房子装修得这么朴素可能是错的，他的公主在他眼中和这栋房子格格不入，他合该住进富丽堂皇的宫殿之中，让他住在这里简直委屈了他。
　　普拉美斯本来不是一个喜欢在吃穿用度上奢靡浪费的人，但为了让卡莫西斯能住的舒心，他不介意把自己多年攒起来的钱花上一花。
　　反正再多的钱，也无法全部带到来世，还不如今生挥霍，图个高兴。
　　卡莫西斯推开他，眼睛里的情绪令普拉美斯看不明白，不过看他一言不发的样子，似乎是气消了，也冷静下来了。
　　普拉美斯知道他冷静的时候需要自己一个人安静一会儿，干脆放他独自待着，自己去找被晾在一旁许久的阿克塔娜了。


第33章 晚餐
　　阿克塔娜待了半天，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又察觉到卡莫西斯态度不佳，不免感到了一丝紧张，看到普拉美斯走过来时才松了一口气。
　　她拿着从包里掏出用来占卜的宝石，铺在地上，要向普拉美斯请教。
　　“怎么，祭司院没有位置给你居住了吗？怎么法老让你来我这里？如你所见，我的爱人因你的到来心情不佳，和我吵架了。”
　　证实了刚才的吵架确实是因为自己，阿克塔娜露出抱歉的眼神，“是法老要我过来的，说我住在您这里的话，问问题会比较容易，进步也肯定更快。”
　　普拉美斯扶额，看来阿克塔娜完全不知道法老把她派过来的原因并不是学习这么简单，她还是太单纯了，根本不知道别人的居心何在。
　　“我这里太小了，吃穿用度都是按两个人的标准准备的，我觉得你住在这里定然会不习惯，不如你在我这附近找一个居所住下，我派几个仆人过去照顾你的生活，有问题了你再过来问？”
　　普拉美斯的言下之意就是不愿意阿克塔娜再继续待在自己家里了，他怕卡莫西斯再次心生不快，提出要离开这里。
　　阿克塔娜再怎么单纯，也听出了他的言下之意，“那就多谢普拉美斯大人了。”
　　不过找到居所之前，晚饭还是要一起吃，为了招待客人，仆人拿出了珍贵的葡萄酒，为各位主人和客人倒上。
　　猫在脚边绕来绕去，卡莫西斯把它抱起来，放在自己膝头。
　　普拉美斯笑了笑，切出一块肉送到他嘴边，被卡莫西斯极其嫌弃地一瞪，又灰溜溜地收回手去。
　　仆人们怎么都不明白，为什么普拉美斯能做到每天每餐都坚持尝试把肉喂到卡莫西斯嘴里，还能忍受那么多次被拒绝的打击？
　　卡莫西斯又是怎么做到对摆在自己面前疯狂示好的优秀男子视而不见的？
　　要知道，普拉美斯可是全埃及女子最想嫁的人，没有之一，因为他是法老的继承人，谁嫁给了他，谁就是埃及的王后，受万人景仰，是连神都要注目的人。
　　就算是神不把目光放在法老身边的王后身上，就算普拉美斯只是一个普通的、身强力壮的贵族子弟，依然会成为女性瞩目的焦点。
　　他是那么英俊，还那么有智慧；他的身影如此矫健，像是驰骋草原追逐羚羊的雄狮；他的眼睛非常的迷人，里面仿佛盛着一池温水，无论是谁沐浴其中都会为之陶醉。
　　他值得每一个女人思来想去，夜不能寐，也值得每一个男人妒忌得发狂。
　　这样一个本身就完美无缺的人，偏偏身上还有那么多的职位，那么多的荣誉。
　　但是神始终是公平的，即使是这样优秀的一个人，也照样追求不到自己所爱的人。
　　卡莫西斯与普通女子不同，他并不想依靠“嫁人”来获取名利和神的关注，这些东西他根本不缺。
　　他想离开这个地方，离开底比斯，离开他认识的所有人，虽然最近这种欲望没有这么强烈了，但是仍一直埋在他的心底，只要受到普拉美斯的一丝苛责，他会立刻跳起来走人。
　　他把东西都收拾好了，藏在一个连普拉美斯都找不到的地方，连要去哪儿都想好了，就算普拉美斯把埃及倒过来也找不到他。
　　他的王兄已经为他铺好了离开的路，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去找接头人直接去往利比亚，离开埃及。
　　不过，如果去了利比亚，人生地不熟的，肯定不会有人会像普拉美斯一样去照顾他，他又要重新适应新环境，说不定那边的条件还不如这里。
　　想到这些，卡莫西斯想要离开的念头也就不那么坚定了。
　　也罢，暂且就这么过着吧，反正还有后路呢，他这么想到。
　　但是这条后路的开放时间也是有期限的，等到有一天普拉美斯登基，这条路就不复存在了。所以他必须要在普拉美斯登基成为定局之前做出决定，否则之后的日子是好是坏，他都只能选择接受。
　　卡莫西斯一言不发，安安静静地吃自己的面包和啤酒，肉有普拉美斯切好给他送到盘子里。
　　他不去看阿克塔娜，把她当成一团空气，完全无视她的存在。
　　阿克塔娜倒是很习惯别人无视她了，她甚至已经开始享受这种无视。
　　她出生在贵族家庭是不假，但毕竟是侍妾所生的女儿。因为没有什么地位，她被送去当了一名最普通的小祭司。
　　但阿蒙神没有薄她，因为成为祭司，她发现了自己在神学上的独特天赋。
　　但是出身摆在那里，就算在祭司院，因为与众不同，她依然没能融入其中，基本上都是独来独往，正因这样才了无牵挂地一会儿便收拾好了东西，从神庙来到了普拉美斯家里。
　　普拉美斯也完全没有要劝卡莫西斯热情一些的意思，他不想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去指责卡莫西斯，惹他不快。
　　只要不是严重的问题，他甚至都不愿意去劝说卡莫西斯，因为每个争执都可能成为卡莫西斯曲解他语义的开端，成为意见不合吵得不可开交的导火线。
　　普拉美斯不容易和人吵起来，他习惯先忍让，但是实在忍不了的时候，一旦吵起来，他就非要分个高下不可，直到对方把自己说服，或者给自己道歉为止。
　　可卡莫西斯是个绝对不可能道歉的人，他高傲到了骨子里，只有别人和他道歉的分，无论他是对是错。
　　阿克塔娜认为，幸好自己没有执意要留在这里，否则普拉美斯暂时的客气，很快也会变成和卡莫西斯一样的冷漠。
　　因为他们的本性十分相似，不过卡莫西斯是外冷内热，和他相处久了，会发现他其实也就是不擅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反而喜欢用尖酸刻薄的语气去讽刺挖苦别人罢了。
　　真正被他所看不起的人，他是一个字也不屑于对那个人说的。
　　而普拉美斯，他总是温和地笑着，对谁都好声好气的，身为一个将军，他身上却没有半点架子。
　　但他到底是底比斯旧贵族家庭出身，有一些气质是刻在骨子里的，比如独属于贵族的傲慢和强大占有欲。
　　他不会轻易表现出来，但他身边的人能明显感受到。
　　他总会认为那些人办不成一件事不过是因为他们不够聪明，而对于他来说，无论是什么，只要他想，就没有做不到事，得不到的东西。
　　无论是一小粒璀璨的宝石，还是卡莫西斯的心。
　　虽然后者暂时还没找到办法得到，还在靠时间消磨。
　　这场不太愉快的晚餐终于快结束了，卡莫西斯吃饱了，便一声不吭地离开座位去喂猫，餐桌上就剩下了普拉美斯和阿克塔娜，阿克塔娜立刻选择了放弃面对面吃饭，拿着面包到外面去啃了。
　　餐桌上就剩下了普拉美斯一个人，他并不觉得一个人吃饭很尴尬，可能是常年如此，早都习惯了。
　　饭后，仆人回来禀报说已经找到了适合阿克塔娜一个人居住的屋子，她可以即刻入住了。
　　普拉美斯觉得还缺了点什么，便道：“你再找两个人，一起去照顾阿克塔娜小姐。”
　　阿克塔娜好歹是没落贵族的女儿，就算是庶出，也还没有过过没有仆人的日子。
　　说实话，普拉美斯还是相当佩服她的，家族没落之后，她没有靠着卖惨苟且度日，而是靠自己的努力，去到了卡纳克神庙，学习神学。
　　她确实很有天赋，无论“听神的对话”是真是假，起码她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得到了法老的关注，被指派到了阿蒙高僧身边学习。
　　目送她离开了普拉美斯的居所，卡莫西斯抱着手臂，站在普拉美斯书房门口，似乎有话要和他说。
　　普拉美斯招招手让他进去，他摇了摇头，不太愿意的样子，最后还是被普拉美斯拉了进去，和他面对面坐了下来。
　　普拉美斯让仆人递上来热好的羊奶，亲自倒了一杯给卡莫西斯，“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们是一家人，我家就是你家，我的书房也是你的书房。”
　　卡莫西斯握着杯子，小小抿了一口羊奶，欲言又止地问道：“你要去打仗了？”
　　他的目光有些闪烁，不敢直面普拉美斯的眼睛，怕他认为自己很在乎他。
　　普拉美斯俯视着他的头顶，看着他的柔顺的发丝，还有他逃避躲闪的目光。
　　他笑了笑，伸手去宠溺地抚摸他的头发，语气温柔地说：“没有，以前就算了，现在我怎么舍得丢下你去打仗？你听哪儿传的谣言？”
　　卡莫西斯脸色微红，抓住普拉美斯的手甩到了一边，“不是就行，我走了。”
　　“不过”普拉美斯语气一转，“我到底不是法老，我只是给法老提出了一个不建议打仗的意见，而最后打不打仗，还是取决于法老。如果他派我去，那我还是会去的，到时候你在家等着我就好。”
　　卡莫西斯嗯了一声，也没出言讽刺，而是像没心情了解下去一样，转身就走，动作之急，还差点撞到门边。
　　“等会。”普拉美斯察觉到一丝不对劲，抓住了他的手，不让他离开。他伸出手，摸了摸卡莫西斯的额头，果然摸到了一阵发烫。“殿下，你怎么发烧了？”


第34章 密谈
　　“我没事。”卡莫西斯伸手探了一下自己的脸，觉得并无大碍，普拉美斯肯定又在小题大做了。
　　可是普拉美斯神色很是认真，非要他回去躺着不可，还想把祭司和医生全都叫来。
　　还没来得及派人去请，一个侍从就进了书房，向普拉美斯禀报道：“大人，法老让您进宫密谈。”
　　“我知道了。”普拉美斯应了一声，担忧地望了一眼卡莫西斯，劝说道：“我的殿下，你先回去休息好吗？早些睡觉，今晚不用等我。”
　　法老时常会找他密谈，随时随刻，早晨中午黄昏或是半夜，连睡梦中都可能被仆人推醒，说法老找您，赶快去。
　　“我什么时候等过你？”卡莫西斯侧过身，摆摆手让普拉美斯赶紧离开。
　　他的确想回去睡了，大概是被普拉美斯一说，仔细感觉下他确实觉得自己好像不太舒服。
　　头有些晕，喉咙也发干，连回房间都感觉找不到方向。
　　仆人想上来扶他，但都害怕他那高傲的性子，不敢上前，这时候去帮他，多半吃力不讨好。
　　他们目送着卡莫西斯步履蹒跚地找到了房间，推开门进去，立刻躺倒在了床上。
　　也不知道普拉美斯大人什么时候才能把卡莫西斯陪嫁的侍女找到呢？说实话，府邸里几十个仆人，没一个仆人敢伺候卡莫西斯，更别提做他的心腹。
　　普拉美斯快马加鞭赶到了王宫，他以为法老是对是否攻打赫梯有了新的看法，想找他商量，或者想要看他和欧利当着自己的面再次对峙。
　　他到了王宫，却并没有看到对派的领头人老臣欧利，法老见他到了，让仆人给他倒了葡萄酒，并且让他坐到自己的对面。
　　法老挥退了仆人，摆出的俨然是一副要谈私事的架势。
　　殿内四面皆有一个一人多高的柱子，柱子上燃烧着一个小火堆，火焰熊熊燃烧着，将整个房间照得如同白昼。
　　在火光下，四面墙上皆绘着埃及的众神，还写满了众神对埃及的祝福，对法老的祝福。
　　难道又要劝说他娶妻？普拉美斯心里升起了一股不好的预感，但还是硬着头皮坐到了法老的对面。
　　“陛下，这么晚了，有什么事情要和我商量？”他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问，他想好了，一旦法老提出要他重新娶妻，他就马上扯开话题聊军事。
　　霍伦海布也相当不客气，开门见山地说了叫他来的目的，出乎意料的是，他居然是为了卡莫西斯。
　　“我听说你私下把卡莫西斯劫了回来，是这样吗？”法老的声音不怒自威，即便是语气平和，也莫名给人一种压迫感。
　　普拉美斯眨了眨眼睛，他没想到法老半夜找他是为了这件事，他以为法老早知道了，这段时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结果法老居然才听说，并且刚听到消息就把他给叫了过来。
　　他也不否认，笑着对法老夸赞道：“果然什么都瞒不住您。”
　　霍伦海布将手里的笔放下，问道：“我埃及美女如云，就算你不喜欢我的其他公主，也有诸多大臣的女儿任你挑选，就算是异域的女人，只要你看上的，我也会尽力帮你娶到手，可是，你为什么非她不可呢？”
　　普拉美斯想了想，觉得正常与他解释并不合适，因为法老认为他们两人之间不过数面之缘，点头之交，除非两人私下早有来往，否则必然有其他原因。
　　普拉美斯不想仔细和法老解释自己为什么会爱上卡莫西斯，这其中有很多个原因，可是这些原因都不适合举例出来告诉霍伦海布。
　　他不确定霍伦海布到底能不能理解这些。
　　普拉美斯想了想，灵机一动，笑着说：“这段婚姻是阿蒙。拉神的恩赐，就算日月星辰尽数陨落，肥沃的土壤曝日干裂，连赖以生存的尼罗河也不再奔流，我也不愿意与他分离。因为，我感觉我的气息与他连为了一体，我的生命因为他的到来得到了更新。”
　　霍伦海布皱了皱眉，他对普拉美斯的一番话，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发表什么意见。
　　他本来想威逼利诱让普拉美斯赶走卡莫西斯，可是听了这一番话，他也无奈了。
　　看来普拉美斯目前是真的离不开卡莫西斯，居然信誓旦旦地搬出了拉神，说这段婚姻是神赐的，这可真是抓住了霍伦海布的软肋。
　　毕竟他之前为了让两人成婚，也将这段婚姻称作是神赐的，如今若是改口，他的信用必会大打折扣。
　　有时候，神可以是最好的工具，但要是利用得不好，神会是斩不断的枷锁。霍伦海布这次算是吃过亏了。
　　他只能半警告半放任地说：“普拉美斯，你不要信口雌黄了，在我面前，你这一套并不管用。我才是人与神的桥梁，未来的荷鲁斯神。”
　　普拉美斯笑而不语。
　　法老用手指叩击着桌子，头疼不已，他盯着普拉美斯的眼睛，“虽然这是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长期忤逆我的意思，可能会丢掉你的继承权？”
　　普拉美斯也盯着法老的眼睛，他笑了：“其他事不会，只有这件事，我坚持认为我并未做错。”
　　“可是卡莫西斯是王后的亲生女儿，也是欧利一派的骨干，你把她留在身边，也就是为你的对手留下了火种，你明白吗？她可以捅你一刀，就能捅你第二刀。”
　　普拉美斯别过头去，转而去看一旁精美的装饰物，说到这个，其实他也心虚，因为只有这件事他不能够保证。
　　卡莫西斯即便是被他半监禁在居所里，也能及时地得到外界的消息，说明他的居所里有欧利他们派的内应，就算卡莫西斯要再次刺杀自己，也并非难事。
　　尽管如此，普拉美斯还是固执地说：“我要把他留下来。”
　　话不投机半句多，法老挥了挥手，让他离开，普拉美斯也不含糊，站起来行过一礼，立刻走了。
　　身后的宫门关闭了，普拉美斯勒住马，转过头望向了王宫。
　　金碧辉煌的底比斯王宫，富丽堂皇的底比斯王宫，汇聚上下埃及大权的底比斯王宫，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到自己的手中呢？
　　等到他住进这个王宫的时候，就没有任何人敢置喙他和卡莫西斯的事了，他就能拥有更多的权力，用更坚固的壁垒去保护卡莫西斯。
　　希望那一天早日来临。他最后看了一眼夜色中的王宫，一扬马鞭，离开了这里。
　　回到家里，听仆人说，卡莫西斯还在等他，或者说因为发烧没睡着，正在干坐着用冷水擦拭额头。
　　普拉美斯放下披风，急匆匆赶到了卧室。
　　“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卡莫西斯看着他进来，也是一惊，他以为普拉美斯今晚都不会回来了呢。
　　他扶着额头，感觉自己脑子浑浑噩噩的，很不舒服，身上也在出汗，黏糊糊的。
　　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盖被子，盖了很热，不盖又冷，于是翻来覆去没睡着，最后还是点灯坐了起来。
　　当普拉美斯推开门进去时，卡莫西斯正靠在床上，闭着眼睛，张着嘴急促地呼吸着，小脸因为发烧而变得通红，乌黑的睫毛也被汗水湿透了。
　　不舒服又不会早点说，非要憋着说自己没事。
　　普拉美斯命人取了冰凉的井水，把毛巾浸进去，冰透了再捞起来，亲自给卡莫西斯擦拭脸上的汗珠，侧坐在他身边。
　　普拉美斯伸出手去摸他搁在被子上的手背，果然被卡莫西斯一瞪，但是他装作没看见，自顾自地握着他的手，轻轻说：“法老今晚叫我过去，是知道了我把你接回来的事，让我赶你走，我没同意。”
　　卡莫西斯不动声色地把手抽回来，“伟大的法老都发话了，你干嘛不同意？”
　　手虽然是缩回去了，但是普拉美斯的目光并没有移开，他回答道：“法老说，让我看紧点自己的继承权，说你是欧利他们派的人，会第二次刺杀我，我这是养虎为患。”
　　他顿了顿，目光灼灼地盯着卡莫西斯的眼睛，“我的殿下，我给了你这么多承诺，这次想向你要一个承诺，可以吗？”
　　一室的沉默，卡莫西斯不说话了，他的手垂下放回了被子上，擦过普拉美斯的手。
　　他纤长漂亮、不沾染阳春水的手指慢慢的攥紧了，心中升起了对被怀疑，被防备的恐惧。
　　的确，就算法老不说这些，普拉美斯私底下也会担忧的吧？
　　不怪普拉美斯多想，他的案底实在是太过明晃晃了，任谁都不可能对头顶上悬着的一把刀视而不见。
　　这个承诺，他真的可以做吗？
　　万一
　　他咽了一口唾沫，在大脑草拟了几句话，估摸着都是普拉美斯最想听到的，但是话到嘴边，他又把它们吞了下去，出于骨子里的自尊和自傲，他开不了这个口。
　　他从不曾对任何人作出承诺，就是觉得当着别人的面说这些话，实在是太矫情了。
　　普拉美斯见他犹豫，也明白了他的心意，他用自己宽阔的手掌握住了卡莫西斯的手，迎上了他闪躲的眼睛，他的声音温柔而深切，循循善诱。
　　“我的殿下，我的王子殿下，你是不会杀我的，对吗？”
　　不需要什么花言巧语，更不需要感天动地的承诺，他要的只有一个字，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字，一个张嘴就能吐出来的短促发音。
　　卡莫西斯叹了一口气，决定了什么似的，眼神也不再闪躲，他握紧了自己的衣摆，一字一顿，极其坚定地说：“我对阿蒙神发誓。”


第35章 映射
　　齐贤醒时，第一件事是跳下床去，下楼寻找莫莲的踪影，看到自己重金买来的贵人正在客厅沙发上缩成一团玩游戏的时候，他松了一口气。
　　是真的都是真的，莫莲还在他的家里，活生生的一个人，真实的不得了。
　　虽然昨天出了点问题，他把莫莲整丢了，但是幸好最终是找回来了。
　　莫莲瞥了他一眼，又把视线放回了游戏上，他已经习惯齐贤咋咋呼呼的样子了。
　　齐贤把煎蛋和牛奶放在桌子上，招呼莫莲过来吃早餐。
　　莫莲依依不舍地放下游戏机，拖沓着步伐，坐了过来，甚至叹了一小口气。
　　齐贤突然觉得他很好笑，梦里那个和他一模一样的人是那么的高傲，像是天上不食烟火的神仙一样，谁也看不起，谁也看不上。而眼前的他，却只是有点傲娇，还有点任性，不苟言笑的大小伙子。
　　如果梦里那个人真的是他，那么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事情？是什么能使得一个人的变化如此之大？
　　齐贤一开始就觉得，莫莲一定有什么瞒着他，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怀疑更甚了。
　　但是人家没必要把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就像他不愿意把自己以前的破事抖出去一样，人要学会将心比心，齐贤对自己说。
　　去上班的时候，齐贤正好在楼下碰到李博，便打了个招呼，李博推了推自己鼻梁上的眼镜，拿了一大箱书，看样子不单单想在中文学习上折磨莫莲，还打算从历史数学和英语等方面折磨他。
　　“悠着点，别让他怀疑人生了。”齐贤不放心，又叮嘱了两句。
　　“您放心，我已经背完了教师的自我修养，一定会精准教学的。”
　　“尽力就好了”齐贤对此地的服务费用心知肚明，也不抱多大期待，只希望自己的同胞能和自己一样求真务实。
　　于是，齐贤就勤奋地提着包去上班了。
　　今天看来是相当平静的一天，齐贤掏出卡，在打卡机上“滴”了一声，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他和身边的女同事打了个招呼，然后熟练地打开电脑，点开表格，再点开游戏放在后台，从抽屉里拿出了一根棒棒糖，叼在嘴里。
　　正当他玩的高兴的时候，小组组长突然响亮地拍了拍手，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顺便把齐贤吓了一大跳。
　　她身边站了一位学生打扮的姑娘，看样子是公司里来的新人。这个新人长的比较普通，放在人群中都不太容易一眼认出来。
　　她有着一头黑色短发，发梢还略微打卷，眼睛是纯黑色的，五官看起来很有北非人的味道。
　　组长轻咳了一声，给大家介绍道：“这位是我们新来的同事——阿克塔娜小姐，她刚从N大毕业不久，大家多关照关照她，”
　　新人有些腼腆，说了一句大家好，然后鞠了一个躬，就到自己刚被安排的位置上坐下了。
　　她衣角挂着一些看起来相当有宗教色彩的饰品，花花绿绿的，特别花哨，甚至还有点原始风格，估计是有什么不太一般的嗜好。
　　众人都在嘻嘻哈哈，为新同事的到来感到高兴，并提议为了迎接新人，今晚出去吃一顿。
　　没有人注意到，齐贤在看到她的那一刻瞪大了眼睛。
　　这位新来的女士，五官、头发、性格甚至名字，都和梦里那个祭司女孩儿一模一样！
　　唯一区别是，梦里的那位姑娘估摸只有十四岁，而面前这位怎么也二十出头了。
　　齐贤坐不住了，他想立刻上去问问，问二者有什么关系，但是这样太唐突了。突然去问一个人是否认识三千年前一个和她同名同姓，长相相同的人，一定会特别莫名其妙，说不定还会被人当成脑子有问题。
　　最关键的是，这会显得他像个海王一样勾搭姑娘，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让他爹齐董事长眼前一亮，发现希望的曙光。
　　齐贤不想这样，所以他直接冲去了人事部，要了新人的简历。
　　简历本来是不提供给员工的，但是对方是未来的董事长，早都内定好了，所以给他看了也无所谓。
　　况且齐贤这个人嘴巴也紧，关键的绝不会往外说，人事部的工作人员很放心地把档案提供给了齐贤。
　　齐贤摸着下巴，仔细端详着这份简历。
　　就这么看的话，阿克塔娜的履历还挺不错的，名校毕业，屡获大奖。但是把她放在这个都是优秀的人的环境里，也就显得稀松平常了。
　　虽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个阿克塔娜和梦里那位有任何联系，但齐贤还是疑惑极了。他把资料收好，打算拿回去给莫莲看一眼，看看能不能得到什么线索。
　　这也太巧了吧，昨晚刚梦到，今天就见到了。
　　齐贤在饭点和一群人挤进了餐厅，在一个偏僻的角落找到了独自一人坐着吃饭的阿克塔娜，他心说机会来了，抱着托盘坐了过去。
　　“您好”阿克塔娜见他坐过来，便低下头打了个招呼。
　　齐贤也不拐弯抹角，开门见山地问道：“冒昧问下，阿克塔娜小姐，请问你是哪里人呢？”
　　阿克塔娜不明所以，懵懵地回答道：“我当然是英国人啊。”齐贤闻言，略微失望了一下，但是阿克塔娜又说：“不过我是英埃混血，我妈妈她是埃及人，所以我长的也不太像纯种英国人。”
　　果然！齐贤又燃起了希望，他问：“那你有没有经常会梦到埃及？说实话我以前为了毕业论文去过埃及考察，但是一去就做怪梦。”
　　阿克塔娜撑着头想了想，摇了摇头：“我并不经常梦到埃及，但是我去过好多次，感觉也没什么特别的。”
　　意料之内，不过齐贤觉得问到了她的母亲是埃及人，这已经是很重要的信息了。
　　他索性加了她的社交账号，准备回家再组织一下语言，看看能不能旁敲侧击再获得一些线索。
　　傍晚回到家里，正好看见李博在教莫莲说中文。他拿着幼儿园用的教材，教莫莲认拼音，由于语系本身就不同，莫莲发音磕磕绊绊，听着怪怪的，但是李博也没嫌弃，慢慢纠正着他。
　　齐贤观望了好一会，莫莲说话的语调很软，清亮的声音软软糯糯的。但是又不显得柔弱，让人听了很上瘾。
　　但是他们没学一会儿，莫莲撑着脑袋，开始叽里咕噜地和李博用奇怪的语言聊天。
　　难道是在聊人生？怪不得进程变得这么慢，拼音学上一整天。
　　今晚的菜还算是挺丰盛的，齐贤回忆了一番梦里那些饭菜的样式，大致摸索了一下做法，但是把那些放大把香料的步骤一并剔除了，将成品端到了餐桌上，他想要莫莲尝尝这熟悉的“家乡菜”。
　　并且，为了履行昨天的约定，菜里真的一点牛肉渣子都看不到。
　　莫莲吃了这些菜，没发表什么意见，但是看齐贤的眼神怪了很多，大概是对他有所怀疑了。
　　饭后，李博回自己租的房子去住了，他还有些作业没有完成，得去书店买本书，怕晚了书店就关门了。
　　齐贤本来想给莫莲看看阿克塔娜的资料，看看他会说些什么的，但是李博走了，两个人沟通不来，这件事也就暂时放在一旁了。
　　齐贤看了李博给莫莲安排的课程表，上面不但有中文课，还有英文课和历史课，历史主要是和莫莲讲讲，埃及自从十九王朝之后发生了什么事。
　　莫莲听的很认真，从他的脸上什么也看不出来。
　　国家灭亡，物是人非，他也不言语。
　　晚上，莫莲躺在沙发上玩齐贤今天新给他买的手机，在齐贤的软磨硬泡下，他爹终于同意先把卡还给他了。
　　齐贤拥有了经济来源，花钱变的嚣张起来。
　　他拆了一包薯片，放在莫莲手边，然后打开电视，找有趣的节目看。
　　齐贤算了算，今天是星期四，有一个很有趣的综艺节目，特别搞笑，今晚就决定看它了。
　　他拿着遥控器换台，节目一换，突然到了经常播放纪录片的那个台，令齐贤感到不妙的是，上面播的正好是关于埃及的纪录片，片名是《拉美西斯大帝》。
　　他赶紧要切开，可莫莲一把把遥控夺了，放在自己怀里，连游戏也不打了。
　　齐贤自觉换台已经够快了，可是还是被莫莲瞥到了熟悉的金字塔。
　　“好吧，就看这个，不过你把遥控放在桌子上吧，别压到了。”齐贤无奈地说道。
　　被誉为“拉美西斯大帝”的拉美西斯二世，已经是拉美西斯一世往后两代的人了，是拉美西斯一世的孙子。如果说卡莫西斯是王后，那么莫莲可就是拉美西斯二世的“奶奶”了。
　　不过到底不可能是亲奶奶，卡莫西斯是个男人，就算古埃及神话传说吹的再神，到了现实里，男人和男人都是不可能生孩子的。
　　历史上记载着，拉美西斯一世的王后，名叫斯特拉，而并非卡莫西斯，而塞提一世，也是拉美西斯一世和特斯拉的儿子。也不知道这个斯特拉和卡莫西斯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等明天李博来，他可真得好好跟莫莲聊聊过去的事，顺便也把自己会做些和“往事”有关的梦告诉莫莲。
　　他觉得莫莲应该些原因。
　　莫莲抱着薯片，安安静静地看着纪录片，屏幕中无数的古埃及建筑一闪而过，都是些复原图，真正能留下来的建筑不过寥寥，这片土地早已不是当年的模样。
　　他什么也没有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电视，盯着那些他熟悉极了又陌生极了的东西。
　　齐贤看着他的身影，没来由地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深深的落寞。


第36章 香水
　　是夜，齐贤顺理成章地把今天的见闻记录进了笔记本里，其中包括自己居然在现实中遇见了梦里见过的人。
　　真是无巧不成书。
　　还有，他今天和莫莲一起看了关于埃及的纪录片，莫莲看起来好像有点儿伤心。
　　他写着写着，突然觉得自己对阿克塔娜的描写就只有三言两语，冷漠极了，而对莫莲的描写却有些莫名其妙的暧昧，总是在变相地夸他长的好看，自己都控制不住自己的手。
　　他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把日记给写完了。
　　他也不想修改，直接把本子塞进了床头柜里，然后倒头就睡。
　　底比斯
　　普拉美斯坐在床边，午睡刚醒，他还有点小迷糊。
　　摸着自己下巴冒出来一点儿的胡渣，他深感日子过的实在是太惬意了。
　　每天吃吃喝喝，按时上班，按时下班，偶尔被拉去加加班。当他下班回到家，貌美如花的妻子会抱着咪咪叫的猫儿等他。
　　反正他是这么认为的。
　　相比之下，卡莫西斯就觉得生活简直无聊透顶了。
　　他没办法出去，没办法去做一些相对有意思的事。
　　不能去神庙里读书，不能去看角斗，不能去看新排的剧目，也不能去河边看渔民捕鱼赶鸭。
　　他此时正百无聊赖地趴在镜前，身穿一身简单的亚麻衣，白色的衣服勾勒出了他纤细的身线，因为生活中少了很多忧虑，他看起来好像没有之前那么瘦弱了。
　　他实在是太无聊了，每天的生活都千篇一律，普拉美斯的居所确实不小，最近还开辟了花园，和王宫的后花园一样，有着一池美丽的莲花，和普拉美斯之前所说的一模一样。
　　这里随处装点着在埃及并不多见的绿色，还养了一些动物，不过卡莫西斯对别的动物并不是很感兴趣，只是整天抱着那只白猫。
　　因为闲得无聊，他有些闷闷不乐，脸色没有太多时候是好看的。不用见外人，他有时候连妆也不想化，就像一朵等着被晒干的花，徒有芳菲。
　　“我的殿下。”
　　普拉美斯走到了卡莫西斯身后，轻轻把手臂搭在他肩头，从背后搂着他。
　　他当然明白卡莫西斯每天是因为什么不高兴。
　　卡莫西斯向来是向往自由的，虽然他从来不曾表现出来。如今自己不过是把他从王宫的囚笼中转移到了这里，软禁的实质并没有发生改变。
　　实际上普拉美斯早都有所担忧了，一直软禁着卡莫西斯终归不是个办法，这只会使他们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糟。
　　“我的王子殿下。”今天天气很不错，而且为时尚早，普拉美斯考虑了一会儿，温柔地对他说：“我们出去走走吧？”
　　卡莫西斯回过头，杏眸微瞪，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他被关起来许久了，而且外面的局势也实在是不容乐观，他自己都觉得出去走动实在是不太可能。乍听到普拉美斯这么说，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说什么？”
　　普拉美斯挑了挑眉，料到了他会是这种反应，于是把话又给他重复了一遍：“我们，出去走走。”
　　卡莫西斯狐疑地盯着他的脸，良久，也明白了什么，知道普拉美斯给出他这样的“优待”，多半是有代价的，便叹了一口气，问他：“说吧，你要我答应你什么？”
　　他是真的闷太久了，打心底地想出去转悠一会儿，普拉美斯这时候提出的要求，他可以酌情考虑一下。
　　普拉美斯笑着说：“很简单，你出去之后，一切听我的，放心，和我同床共枕这么久了，你也明白我的为人，我只要求你不捣乱。”
　　这么简单？卡莫西斯更加怀疑他居心何在，不过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他并不打算放过，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
　　卡莫西斯在侍女的帮助下化好了妆，如同往常，无论什么样的妆容，在他的脸上都只会更加凸现他与生俱来冷艳的美。
　　他梳理整齐他的短发，佩戴上镶嵌宝石的饰品，按照普拉美斯提出的小要求，穿了一身淡蓝色的翩翩长裙，和从前一样，将自己扮成一个美丽的少女，不过现在大概应该说是优雅的少妇了。
　　普拉美斯流连地多看了他两眼，嘴角的笑意遮掩不住，卡莫西斯瞪了他一眼，他咳了两声，紧急收住笑容。
　　他扶着卡莫西斯上了马，自己也跟着骑了上去。
　　干什么不一人一匹？卡莫西斯不舒服地往前挤了挤，一匹马载着两个成年男性，实在是有些拥挤。
　　可普拉美斯完全不这么觉得，他一幅乐在其中的样子，扬起了马鞭。
　　两人骑在马上，身披一袭金色的日光，身与身距离如此之近，恰似浓情蜜意的年轻贵族男女，要骑着马驰骋在尼罗河畔。
　　“我的殿下，你在外面的时候，一切听我的，记得了吗？”普拉美斯怕卡莫西斯反悔，再一次重复道。“如果你不听我的，下次出来，我可要把我们两个绑在一起了。”
　　“哦。”卡莫西斯别扭地移开了视线，绑在一起这种话听得他隐约觉得有被冒犯到，但是普拉美斯说出来这话，再配合着他的语气，明明是警告，却暧昧极了。
　　他坐在普拉美斯的身前，两个人同骑着一匹马，有点挤，并不是很舒服。
　　但是这是卡莫西斯这小半年来第一次出去，不想开口嫌弃什么。
　　他也想嫌弃坐垫太硬了，可是生怕普拉美斯要转头回去挑坐垫，换了坐垫之后太阳都下山了，于是也就这么将就着了。
　　马载着他们两人出了居所，踏进了嘈杂的街区，卡莫西斯听着属于外界嘈杂的声音，莫名心情转好了一些。
　　他对街边商人叫卖的东西很是新奇，他一直生活在神庙和王宫里，因为是闺中公主，一般鲜少外出，需要什么东西，只要说一声，就会有人奉上最好的。
　　虽然很久以前，他也经常有机会出来走走，但是后来出了事，他就很少能离开神庙和王宫了。
　　所以，他对于外面的市井感到新鲜极了。以物易物，交易双方还需要去思考交易物品二者的价值是否对等，一不小心可能还有被骗的风险。
　　由此卖家与买家之中还衍生出了各种繁复的议价方式，必须价格妥当，才能一拍即合。
　　他看着眼前此情此景，忽然视线一晃，嘈杂的人声刺进他的耳膜，伴随着指责与谩骂。
　　他不免想到，上一次来到这街道，还是坐在囚车里，被押着在街上游行的时候。
　　身上沾满了令人作呕的烂菜叶子、臭鸡蛋和沙砾，还有调皮的小孩朝他扔石头，下手很黑，一砸就是一道淤青。
　　想到这里，卡莫西斯略带厌恶地盯着这群人，他们本来就互不认识，他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他们的事情，甚至在神庙里做祭司时，他还为他们祈福，替他们治病。
　　在扔东西、起哄的时候，他仿佛成了他们的杀父仇人，他们要和他不共戴天，压根不记得他曾经为他们做的事。
　　然而到了第二天，他们又嘻嘻哈哈地各做各的，仿佛昨天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真正被群众无故暴力对待时，他才觉得，自己之前那些关于众生平等的想法，如今看来简直是可笑至极。
　　“我认为这这一瓶香油味道很适合你，你认为呢？”普拉美斯站在他身边，没关注到他心中正暗潮涌动。
　　他们的马停留在一个卖香料香油香水的小摊旁边，普拉美斯从马上下来，一瓶瓶地试着那些瓶瓶罐罐，他举着其中一瓶，问卡莫西斯的意思。
　　这里太多人了，围得卡莫西斯喘不过气来。
　　这种由民间调香师调制出来的香水，有时候连宫里的香水都无法与之相比。
　　但有时候，因为不清楚各种香料之间的药性，最后配出了毒药也说不定。
　　“啊？”卡莫西斯回过神来，接过香水闻了闻，是一股浓郁得令人头疼的浓香，他皱了皱眉，把香水又交回给了普拉美斯手里，但并没有拒绝，“如果你喜欢这个味道就买吧。”
　　“好的。”普拉美斯自动会意成他来挑选，卡莫西斯来使用，于是挑选时更加挑剔了。
　　但卡莫西斯以为普拉美斯自己要用，然后在问他把什么味道的香油涂抹在自己身上能够使得他高兴一些。
　　卡莫西斯觉得自己对味道并没有太多要求，只要不臭都能接受，也没有特别喜欢的味道。
　　普拉美斯兴冲冲地买了香水和香油，骑着马想要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来自他国的罕见小吃。
　　他们骑着马经过神殿旁边那条小巷的时候，突然，一个意想不到的人从小巷里拐了出来，正要钻进另一条羊肠小路，看起来对这一片的地形是熟悉至极。
　　普拉美斯看到那人，扯起一个不悦的笑容，没想到出来一趟，运气竟然这么差，居然能在这里遇见他。
　　他还想找个借口遮住卡莫西斯的眼睛，但是动作慢了，卡莫西斯眼尖，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后，惊讶地低声喊道：
　　“梅里王兄！”


第37章 梅里
　　抱着一摞莎草纸的梅里闻声猛地回过头，看到了和普拉美斯同骑着一匹马，并且坐在他身前的卡莫西斯。
　　他愣了一下，没有反应过来面前这个短发的美女是谁，但是听到这个声音，他下意识地喃喃了一句：“王弟——”
　　普拉美斯没想到会有这样一出兄弟相见，他的脸色不太好，瞪着梅里，仿佛面前这个人会把他心爱的东西夺了去。
　　卡莫西斯背对着普拉美斯，并没有看到他的脸色。
　　正当他要下马，找他的王兄说些什么的时候，普拉美斯拉住了他的手，冷冰冰地说：“殿下，你还记得你出门前答应过我什么吗？”
　　他的眼睛如同鹰隼一般时刻不离梅里的脸，谨慎地盯着他的一举一动，仿佛害怕他下一秒就会冲上来把卡莫西斯抢走。
　　梅里在卡莫西斯“失踪”之后，不止一次派人去找过他，看来也想违抗法老的审判，把他救回来。看来他对这个“妹妹”，他并非是传闻中那样置之不理，反而非常在意。
　　他肯定知道卡莫西斯已经被普拉美斯早一步带回了自己的居所，但是不知为何他迟迟不动手将卡莫西斯抢回来。
　　“叉提大人，你为何无故囚禁着我的弟弟？”梅里皱着眉头，不满普拉美斯这么攥着卡莫西斯胳膊。
　　普拉美斯摇了摇头，玩味的说：“梅里殿下真是贵人多忘事，他已经是我的妻子了，住在我的家里，不是天经地义吗？你为什么如此生气？”他的语气一转：“难道，你至今没有放弃让他做你的妻子这件事？”
　　令他感到意外的是，梅里对这种故意挑衅的说法，竟然是不可置否。
　　他没有一口回绝，而且仰着他高傲的头，注视着马上的卡莫西斯，而卡莫西斯也看着他，摇了摇头，表示自己确实答应了普拉美斯出来一切都听他的。
　　卡莫西斯背对着普拉美斯，他的表情和眼神普拉美斯一点也看不到。
　　不过他不难猜测，卡莫西斯此刻内心绝不可能会平静无波，他肯定非常想去和梅里躲起来聊点什么。
　　正当普拉美斯考虑怎么摆脱这个尴尬的困境时，卡莫西斯轻轻偏过头，他们两个人本就贴的极近，就这样碰到了一起。
　　普拉美斯一愣，他感觉到卡莫西斯正在用头发轻轻蹭他的侧脸，像一只毛茸茸的小猫正讨好他的主人。
　　但是卡莫西斯的本意肯定不是这样，他只是想引起普拉美色的注意，又懒得直呼他名字，便用脑袋顶了他两下。
　　“普拉美斯，我想下去和王兄说两句。”
　　普拉美斯看着他的侧脸，他的心被刚才这一下蹭的有些痒痒的，想拒绝却又觉得收了他的“好处”，不太好铁着脸，只好轻声说：“去吧，但是不要离开我的视线。”
　　他几乎没有拒绝过卡莫西斯，这次也不会。
　　普拉美斯先从马上下来，再把卡莫西斯扶下来，他站在马旁边，看着卡莫西斯捏着蓝色衣裙的裙摆，走向梅里。
　　梅里目不转睛地盯着卡莫西斯，直到卡莫西斯走到他面前，两个人面对着面，他才猛地把卡莫西斯抱入怀中。
　　“王兄——”卡莫西斯轻轻喊了一声，声音间有些哽咽。
　　真是奇怪，明明只有四五个月不见，他却觉得好像半辈子都没有见过他的王兄了。
　　街头的人纷纷侧目，惊讶地看着这一对街头拥抱的兄弟。梅里抱得极紧，像是要把他融入自己的骨血里。
　　普拉美斯皱着眉，抱起手臂，极其不高兴地看着他们，心里觉得自己刚才收的贿/赂实在是太少了。
　　回去后得讨回来。
　　“母后还好？”卡莫西斯注意到了普拉美斯不满的目光，轻推开梅里，微微笑着问道，身边有他熟悉的亲人，他的神情总算放松了许多。
　　“母后一切安好。”梅里见到他，松了一口气，心里一块石头给放下了。
　　他刚放松下来，突然又皱起眉头，盯着卡莫西斯的眼睛，急切地对他说：“王弟，他有没有对你不好？千万不要瞒着我！让我看看你的手臂。”
　　他仔细地检查过了卡莫西斯身上露出来的地方，确实没有半道伤痕。
　　“王兄，你的担心多余了，我很好，也没有人敢打我。”
　　“即便没有人对你不好，你也还是回来吧，离开他，我为你安排一处好居所，一定和我们在宫里的家一模一样。我和母后一定会为你找到最美丽的女人，就算是贵女或者别国的公主也没有问题。”梅里双手搭在他肩膀上，眼睛瞅着周围，大概是想要立刻找个没人要的口袋，把他装进口袋里打包带回去。
　　普拉美斯侧着耳朵，仔细听他们在说什么，同时也在观察卡莫西斯的反应。
　　卡莫西斯的肩头被梅里攥的生疼，但是他也清醒了许多，梅里所说固然诱人极了，他也确实很想过普通一些的生活，但是他暂时没办法答应。
　　他还没有报答普拉美斯所救他的恩情，不应该这么走了，否则他成了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普拉美斯从来没有表明过要他报答自己，唯独一次说他应该为报答自己的救命之恩而做他的奴隶，那也是气话。
　　但是卡莫西斯没有忘，留在普拉美斯的家里，一半原因是因为普拉美斯派了许多卫兵来居所附近看着他，不让他逃跑，另一半是因为恩情没有报答，不太愿意离开。
　　“对不起，王兄。”卡莫西斯狠了狠心，掰开梅里的手，退开一步和他保持了一段距离：“请替我转告母后，我很好，不用担心我，普拉美斯是真心对我的，跟着他，我没什么好发愁的。”
　　梅里张嘴想说什么，可是又没有说出口，他总感觉卡莫西斯在骗他，没有告诉他实情，但是他没法儿开口问，普拉美斯在盯着这边。
　　他抿紧了嘴唇，看卡莫西斯的眼神失望极了，这么好的机会，他都不愿意回来吗？
　　梅里是知道的，他身边不远处一直跟着侍卫，大概有三个人，如果他强行把卡莫西斯带回去，侍卫一定会帮他拦住普拉美斯的。
　　但是卡莫西斯心意已决，他叹了一口气，把衣袖挽起来，取下手腕上的一个黄金做的护腕，套在卡莫西斯的手上。
　　“如果缺什么他不给你的话，我和母亲一定会满足你，有什么需求，找“那个人”。”他声音放得很轻，到后面几个字的时候，低的只有卡莫西斯才能听得见。
　　卡莫西斯点了点头，放下袖子遮住了护腕。
　　“你们能给的，我又怎么会不答应？”普拉美斯上前，一把把卡莫西斯抱进怀里，像是小孩急着夺回自己的玩具。
　　“寒暄结束，告辞。”说着，他半牵半扯着把卡莫西斯往马上抱，要带着他离开这里。
　　卡莫西斯回头看了一眼梅里，后者也在看着他。梅里的眼神普拉美斯并没有看懂，也不想要看懂。
　　梅里抱着书，目送着他们，直到他们彻底离开了自己的视线。
　　“为什么不答应他，他是你哥哥，给出的条件还这么好，你都不心动吗？”
　　骑马一走，普拉美斯就抛出了自己思考了许久的问题。
　　其实他早都想探探卡莫西斯的意思了，想知道他是真的愿意待在他身边，还是只是想待在他的家里，光明正大地监视并获取他的行踪举动，然后传报到欧利那里去。
　　普拉美斯早都知道自己家里有欧利他们派的卧底了，这并不奇怪，甚至他也有往他们那边安插眼线，这已经是非常正常的手段了。
　　可是这卧底藏的极好，他只能在心里有几个防备的对象，但是一直没有锁定卧底到底是谁，那个人的权力不小，就在仆人之中。他没办法知道，但是卡莫西斯肯定清楚。
　　如果卡莫西斯有心逃离，那他早都逃出去了，跑得无影无踪，既然他没有走，那一定是有他自己的理由。
　　面对他带有试探性质的疑问，卡莫西斯理所当然地说：“我待在你这里过得挺好的，成群的仆人服侍着，不用担心外面的政党争斗，如果被法老揪出来治罪，那么你也得陪我担惩罚。况且”卡莫西斯顿了顿，淡淡地说：“不出意外你就是下一任法老了，现在投靠你，我并没有什么吃亏的。”
　　普拉美斯握着缰绳的手指骨节凸起，他不能从卡莫西斯的话里找出任何问题，但是他对这份答案一点儿也不满意。
　　因为这份答案从头到尾都是从利益角度回答，并没有回答任何有关情感上的原因。
　　这压根就不是他想要的答案，这种没营养的答案，他才不需要。
　　普拉美斯想问他，难道你和我同居，同床共枕了这么久，我每天温言软语，处处都多关照你一些，有什么好东西都献宝似的往你的手里送，即便是这样，你也完全没有一丝的动心？
　　望着卡莫西斯面无表情的脸，他一瞬间竟然有些心寒。
　　我的殿下，难道你的心真的是坚冰做的？


第38章 耳环
　　卡莫西斯不想去揣测他在想什么，也不关心他对自己的回答有何反应，自由自在地咬了一口新鲜采下的无花果，还示意普拉美斯买下他所看中的那盆装瓦罐里，开的正艳的金盏花。
　　太阳要落山了，卡莫西斯才意犹未尽地打算要回去，他身披今天新买的黑色披肩，戴着最近流行的有四五个辫子的假发，连面纱都换了新的颜色，指甲也亮晶晶的，是找了美甲师做了指甲。
　　他看起来心情颇好，对过去的半天相当满意，连嘴角都微微上扬着。
　　可是反观普拉美斯，他的脸臭的活像自己的爱马停在了一坨粪便旁边，然后他一下马就给踩到了，然后脚一滑摔了个大马趴。
　　他自己越想越觉得憋屈，越想越难过，看着卡莫西斯愉悦的表情，真心怀疑卡莫西斯在耍他。
　　要不是耍他，何必这么吊着他？
　　他的目光紧紧跟随卡莫西斯纤瘦的身影，这个人为什么总是仗着他的喜欢而对他冷漠，还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他为自己带来的一切呢？
　　就算他愿意无条件为卡莫西斯付出，但是这个“无条件”也是相对而言的，就算不能两情相悦，至少卡莫西斯也应该稍微对他关切一些吧？
　　他虽然从头到尾就没指望过卡莫西斯对自己投怀送抱，但是偶尔也会希望卡莫西斯做出一些亲昵的举动，不要整天一幅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的样子，表情僵硬。
　　可是卡莫西斯没有，他对普拉美斯，永远是淡淡的，甚至苦巴着一张脸。
　　对谁都一个样。
　　如果普拉美斯不找他搭话，他可以一整天一句话不说。
　　普拉美斯是真的想改变这种尴尬的交流方式，想让两人的关系能进一步，可是他找不到办法。
　　驰骋沙场，战无不胜的指挥官，对公主的冷淡束手无策。
　　卡莫西斯本来是很开心的，可是他看普拉美斯沉着个脸的样子，也不高兴了，皱紧了眉头，将手里的果子往地上一丢，抱紧了手臂。
　　“普拉美斯，你现在后悔也可以，我说我欠你一条命，就一定会补偿你。我可以照你所说的，在你的居所里做一年的奴隶，期满之后，你放我走，我保证永远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也不会去外公那里。”
　　普拉美斯摇了摇头，一言不发地骑着马，回到了居所。他让仆人准备饭菜，然后就把自己关进了书房处理事物，不见任何人。
　　他只希望看到自己所做的一切是有用的，而不是徒劳。
　　他想要卡莫西斯也能主动一些，而不是像个牵线木偶，虽然顺从，但并没有一颗因他而动的心。
　　普拉美斯把仆人全部支了出去，关上书房的门。靠在门框上，他深深叹了一口气。
　　要放弃吗？看起来卡莫西斯一点也不喜欢自己。
　　与其和他耗在这里，不如放他离开。
　　卡莫西斯早说过自己想去边境，与普通的女子结婚，过正常人的生活，他不如就这么成全他。
　　普拉美斯心中刚冒出这个念头，立刻就被自己打消掉了。
　　他不甘心。
　　坐到书桌旁，他打开柜子，从中取出一个小小的盒子，轻轻打开，搁在了桌子上。
　　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枚绿松石耳环，它已经磨损得很严重了，甚至还缺了一角，像是被磕碎的。
　　普拉美斯小心地把它从盒中取了出来，放在了手心里。
　　破旧的宝石上有战场中硝烟的味道，上面的每一道划痕，就是战士驰骋沙场留下的伤疤。
　　普拉美斯闭上了眼睛，再次将其戴在了耳上。
　　1925年春阿蒙神庙
　　撑船从河的对岸回来，普拉美斯长出了一口气，今天的锻炼算是告一段落了。
　　为了保持强健的体魄，普拉美斯要求自己每日在河边划上几圈，如果温度适宜，还会下水去游一段。
　　尼罗河上的微漾似女神的长发，一轮红日映在河中，似她明艳的红唇。
　　清晨的尼罗河如一位彻夜狂欢后的美人，慵懒而餍足，还有一丝兴奋后隐隐的疲倦。
　　接下来的时光如同往常一般千篇一律，当第一缕晨光将柔荑搁在高耸的石柱上时，唤醒阿蒙。拉神的仪式就开始了。
　　隔着绘满奇妙神话的巨门，普拉美斯就已经闻到了扑鼻的熏香。
　　在埃及想要区分神与人，只要闻一闻他身上的香味就行了。神身上的香味是沁人心脾且源源不断的，人在被神附身时，身上就会有一种令人百闻不厌的芬芳。
　　神殿的音乐震耳欲聋，普拉美斯手中拿着一卷纸莎草书，偷偷打了个哈欠，然后拿笔记下了今天的唤醒仪式。
　　翻开前面几页你就会发现，他记录的东西全都是相同的内容，毫无新意。
　　这样的日子日复一日。
　　真是无聊啊，原本以为在法老的授意之下离开王宫，到神庙中成为一名祭司之后，原本的生活能发生一些改变，谁知到了这里之后，每天过着一模一样的日子，他的斗志都快被抹平了。
　　普拉美斯打心底地认为这份工作真的不适合自己，但是就算如此，他也依然不愿厚着脸皮回去，请求父亲把自己安排进军队里。
　　他现在就陷入了这样进退两难的处境，辞去现在的工作也不是，毕竟这份工作是法老的授意，继续工作下去也不是，他不愿纵容自己待在这个安乐却无聊的地方，从壮年干到老年，一步步安于现状，变成一个和首席祭司一样因循守旧的人。
　　不过好在神庙中有许多的书籍，工作之余，他可以到神庙中借阅一些资料，增长见识，丰富阅历，这是他唯一的慰藉，毕竟知识总是派得上用场的。
　　神庙中的生命之屋是面向贵族开放的，在这里不仅能够阅读书籍，还有机会结交贵族，得到提拔，所以经常有人特地跑来这里，借着读书的名义与贵族偶遇。
　　如果运气好了，或许还能遇见法老本尊，从此官运亨通，平步青云也说不定。
　　普拉美斯觉得这样的事颇为不靠谱，知己难求，知音难遇，贵人并不是每日在生命之屋蹲点就能盼来的。
　　或许机会总是喜欢在人毫无准备的时候突然降临，普拉美斯怎么也想不到，这么不靠谱的事情，有一天就发生在了自己头上。
　　那是一个稀松平常的早晨，潦草的早餐之后，普拉美斯拜托朋友艾纳斯帮自己打掩护，在例行的唤醒仪式上找了个身体不舒服的理由溜掉了。
　　这样的事普拉美斯已经做过许多次了，同样的理由屡试不爽，估计是首席祭司都觉得普拉美斯没救了，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他去了。
　　这省下来的时间当然要花在读书上了，普拉美斯心心念念着昨天还没看完的那卷书，脚步飞快。
　　现在真是个好时候，大家都在参加仪式，生命之屋里根本没有人。
　　普拉美斯开心极了，他最讨厌的事就是自己在阅读时，旁边的人在夸夸其谈，企图吸引贵族的注意。
　　可阿蒙神偏就不想让他这么高兴似的，他怎么也找不到自己昨天看的那卷书了。
　　真是坏了，早知道昨天就把书藏起来了。
　　普拉美斯一直以为这样的书没人愿意看，于是就把它摆在了自己看着最舒服的位置，方便自己第二天来继续阅读。
　　本来想方便自己，结果成了方便别人。普拉美斯叹了一口气，准备再找一圈，因为这儿规定了书不能带走，所以书肯定还在。
　　当他绕了一圈还是找不到书的时候，突然，一团黑影吸引了他的注意，甚至把他吓了一跳。
　　他这才发现，原来生命之屋中间的那排桌椅上正趴了个人。
　　居然有人和他一样胆大到敢逃神庙的唤醒仪式？普拉美斯觉得不可思议，他凑了上去，发现趴在桌子上的竟然是个女孩。
　　她看起来已经睡着了，披散着的一头长发如烟如雾，非常的真实，不对，这就是真的头发，这个人居然留着一头长发，这真是太罕见了。
　　长发遮住了她的半边脸，她身上穿的并不是神庙中祭司的白色长袍，而是一抹淡蓝色的长裙，显然她不是神庙中的人，那她多半是一位贵族小姐吧？普拉美斯猜测到。
　　而她手底下压的正是普拉美斯找了一圈又一圈的那本书。
　　普拉美斯盯着那本书看了许久，她压的太严实了，估计不叫醒她拿不出来，但是普拉美斯又不忍心叫醒她。
　　她眼睛下有着一抹明显的淡青色，应该是昨晚不眠不休地阅读留下的。
　　正当他进退两难的时候，像是察觉到了他的目光，女孩呼吸一沉，鹭鸶羽毛一般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她醒了过来。
　　直到她抬起头的那一刻，普拉美斯才认出了她。
　　竟然是卡莫西斯公主？之前见她时她都化着美艳的妆容，今日她未着脂粉，普拉美斯都险些认不出她来了。
　　普拉美斯心中怦然一动，他有些忐忑，又隐隐有些期待，希望卡莫西斯能想起自己这张脸，他们上次见面不过是数月之前，卡莫西斯还是否记得他呢？
　　他倒是对这位公主印象深刻，就在不久前猎鸭的时候，他还救了她一命呢。
　　不过结果显然是让他失望了，卡莫西斯蹙起眉头，显然认为他这样站在桌子旁边，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的行为相当的不礼貌。
　　她的一举一动俨然把普拉美斯当陌生人对待，看来并没有认出他。
　　好吧，谁会记住一个只帮过自己一回的无名小卒呢？况且在更久之前，他好像还在祭祀的竞答上抢了这位公主的风头。
　　普拉美斯默默安慰自己，礼貌地向卡莫西斯行礼。
　　“天亮了？”卡莫西斯摇晃着从椅子上撑起身，显然没想到自己居然在这里待了一整夜，她慵懒地揉了揉眼睛，瞥了一眼地上保持着行礼姿势的普拉美斯，轻声说：“起来吧，别挡在这里。”
　　“是。”她轻柔的声音如同一片白色的软羽在他的心头轻轻骚弄着，普拉美斯不敢抬头看她，怕她发现自己的脸已经不争气地发红了。
　　该死，万一公主发现了什么端倪，责怪他无礼怎么办？
　　卡莫西斯看来并没有闲心去观察面前这个男人，她抚平自己昨夜看的那本书，想了想，又将书卷了起来，塞进了随身携带的小布袋中，转身欲走。
　　“哎？”普拉美斯眼皮一跳，忙上去拦住了她，“生命之屋里的书籍是不能带走的，只能在这里阅读。”
　　开玩笑，她要是就这么把书带走了，那他还看什么呢？
　　◎作者有话说：
　　历史上普拉美斯在霍伦海布执政的最后十年都跟着他在打仗，但是我的时间线与历史时间线矛盾了，我直接乱来，大家看个乐呵，不要当真，不然漏洞百出。


第39章 书屋
　　卡莫西斯打量了一番他的衣着，终于看出来了他是这里的祭司。
　　她撇了撇嘴，不太高兴，虽然她知道这样做是不太道德，但依然护着布袋不愿意把书放回去。
　　反正除了她又没人愿意看这本书，不如就让她拿回去看。
　　她是这么想的，和普拉美斯不谋而合。
　　“我是埃及的公主。”她昂着头，执拗地说道。
　　她是埃及的嫡系公主，王后是她的母亲，法老所承认的继承人梅里是她的亲哥哥，她想做什么，就从来没有人敢拦着。
　　真是不识好歹，卡莫西斯哼了一声，想要绕过他离开，却再次被拦了下来。
　　好吧，私自拿走神庙中的书属于偷窃，她的确有些心虚，当她以为普拉美斯一定要她交出这本书才肯放她走时，普拉美斯突然语气诚恳地对她说道：“如果殿下想要这本书，不妨给我一段时间，我抄上一本给您送去。”
　　卡莫西斯被他眼底如火焰般的热情吓了一跳，她后退了两步，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大献殷勤。不过她想了想，自己是埃及的公主，甚至可能是未来的王后，受到巴结不过是情理之中的事。
　　她哼了一声，勉为其难地将书从布袋中抽出，单手塞给了普拉美斯，当普拉美斯庆幸自己终于有机会把这本书读完的时候，她得寸进尺地要求道：“我不要你抄的，我就要这本。”
　　“是。”普拉美斯怕她一个不高兴把书要回去，忙答应了她的要求。
　　他捧着这本书的愉悦神情被卡莫西斯尽数收入眼底。
　　什么嘛，原来抄书根本不是为了巴结自己，他只是想要看这本书罢了，卡莫西斯不免有些失望，但是她绝不会在脸上表现出来自己的情绪。
　　她抱着手臂问道：“你也看了这本书？就你也能看懂？”
　　听出了她言语间的轻蔑，普拉美斯不以为意，他知道卡莫西斯现在一定不怎么高兴，毕竟自己刚才坏了她的好事。
　　这事要放在别人身上，谁又敢阻拦高贵的公主呢？
　　他不卑不亢地回答道：“是，我昨天已经将这本书看了大半，书里所提的公平论让我十分感兴趣。”
　　果然，卡莫西斯的眼睛一亮，抬起头望向了他的脸，顿时对他有些刮目相看，她抬了抬下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书里所说，除了法老与祭司之外，无论贵族还是奴隶，本国人还是异邦人都应该一律平等，也就是取消所谓的等级制度，由法老和祭司安排所有人的工作，按照其付出的劳动分配食物和衣物，这样就能田有所耕，衣有所织，住有所居。如果再合理安排赋税，开垦荒田，修建房子，就能安定国民，减少流窜的盗贼，吸引异邦的流民，使埃及繁荣昌盛。”普拉美斯摸着自己的下巴，简单总结了一下。
　　说完之后，他故意问卡莫西斯：“公主殿下，您觉得这个人说的是否有道理呢？”
　　“他说的大部分是不错，但小部分错了。让所有人都有工作的机会固然是好，可不应该让法老和祭司去安排工作，而是让人们主动去寻找合适自己的工作，让他们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工作，才能充分实现自身的价值。”
　　普拉美斯点了点头，正当卡莫西斯对自己的答案颇为满意时，他问道：“可是，殿下你有没有想过，人们可能会对自己的工作感到不满的呢？就像种田的人获得的酬劳比不上一个理发的人，他就会心生怨恨，也转行去理发，这样田地就空出来了，粮食就少了，粮食少了，理发的人得到的酬劳买不到米面，也会心生怨恨。所以，理想是美好的，可是实践起来就会出现种种问题，这些问题您想怎么去解决呢？”
　　卡莫西斯的脸一红，攥起拳头背过身，语气有些发虚：“我不知道，但是”
　　不等她把话说完，普拉美斯就追问道：“再有，如果人人靠自身就能丰衣足食，那他们为什么还要去相信法老和祭司呢？这样一来，神与陛下的威信岂不是不复存在了吗？”
　　“你很讨厌。”卡莫西斯自知说不过他，干脆直接转身就走，这些事情如何解决她的确还没想好，即便她想好了，现在也没机会给她去实践。
　　“那殿下要不要听听我的想法呢？”见她要走，普拉美斯没去拦，一句话就让她站住了。
　　他拉开卡莫西斯刚才坐过的凳子，坐了上去，将她塞进自己手里的书翻开到第一页，找到身上的笔，沾着一小瓶墨水，开始抄写起来。
　　“其实，如果想要公平也不是不可能。应该制定合适的法律，削弱法老的权力，让法老、叉提和祭司之间相互制衡，再给民众适当的权利，让他们来选举产生祭司，祭司中再选出叉提，由叉提对法老负责，这是第一步；其次是设立法庭，由首席祭司主持，民众投票，对触犯法律的人进行处罚，这是第二步；接着是你最关心的民生问题，无论从事什么行业，都必须缴纳税款，用富人的钱去补贴穷人，这样才能保证各行各业都有人从事你笑什么？”
　　他听到一声轻微的笑声，便抬起了头，卡莫西斯倚着木制的粗糙书架，抱着手臂，即便她低着头，普拉美斯也能一眼看到她眉眼间的笑意，连唇角也弯弯的，密闭的图书馆内好似吹来了一阵微飔，温温凉凉的，分外醉人。
　　“难道我说的不对吗？”普拉美斯有点小委屈，他好不容易有一次畅所欲言的机会，全被卡莫西斯这一笑打断了。
　　不过他怎么也生不起气来，因为对面站着的是卡莫西斯，他不愿让自己的任何一点负面的情绪去玷污了这位美丽的公主。
　　“你说得很对。”卡莫西斯微笑着摇了摇头：“只不过这番话从你一个祭司口中说出来，实在是太突兀了。”
　　为什么？普拉美斯不明白，哪儿突兀了？
　　“法老是神与人之间的一道桥梁，祭司服务于神，也服务于法老，你身为祭司，却主张削弱法老的权力你真的不怕上绞刑架吗？”
　　不流血的改革根本算不上真正的改革，普拉美斯早有觉悟。
　　不过他歪头想了想，她说的也是，这些想法的确是太超前了，别说现在的法老，再过一百年，一千年，这些的想法或许也没有机会去实施。
　　“要是我是法老就好了。”他撇了撇嘴，撑着脑袋，将笔尖戳进墨水里，遗憾地说道。
　　卡莫西斯脸色一变，她环顾四周，确定这个地方只有他们两个人之后，皱着眉头提醒他道：“这样大逆不道的话，不许再说。”
　　普拉美斯倒是满不在乎：“怕什么，这里只有我和殿下您，我相信您是不会告诉您的父王的。”
　　话是这么说，卡莫西斯的确不会把这些话报告给当今法老，打小报告从来不是他的风格，但他还是心存疑惑，为什么眼前这个人平白的会主张改革？
　　祭司是一个相当受人尊敬的职业，很多人一做就是一辈子，很少有改革会始于这里。
　　况且她莫名觉得，普拉美斯很了解她。先是一举点明了她最关心的论点，又指出了她想法中的不妥之处，并且为她绘出了一幅相当新鲜的改革蓝图。
　　感觉之前在哪里见过这个人卡莫西斯抿着嘴唇想了想，又怎么都想不起来。
　　算了，不想这个。卡莫西斯搅着自己的一缕头发，靠在书架上，有点犹豫地说：“不过如果你想尽快发迹的话，待在神庙里是不行的。”
　　什么意思？普拉美斯偏头看向她。
　　她的眼神有些游离，缓缓地说：“如果你乐意，我可以勉为其难地将你介绍到法老的军团里去。”
　　“真的？”普拉美斯腾地站了起来，他早有离开神庙进入军队的想法，但是未到征兵之时，他又不想让父亲给自己“开后门”
　　况且他仍在犹豫，在神庙之中工作，起码此生吃穿不愁。
　　离开神庙，也就意味着要离开他的安全区，投身战场后，每天可都得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日子。
　　不是所有人都有这样的勇气。
　　“你拿着我的信物，去你想去的军团报上我的名字。”卡莫西斯环顾了一遍自己周身，似乎没有一件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独特物件，最后，她摘下了自己右边的耳环。
　　这是一个略显夸张的绿松石耳环，镶嵌细小的金粒，耳环是成对的，剩下一只她也戴不出去，虽然有些不舍，但她还是把耳环放在了普拉美斯面前的桌子上。
　　算了，什么都比不上一个勉强能理解自己想法的人难得。
　　什么？知音？她才不要和一个小祭司成为什么“知音”呢。
　　万一这家伙以后真的发迹了，或许这样的改革就能提上日程，从一乡一县开始也好，她希望自己能有幸看到那一天。
　　普拉美斯立刻将耳环捧到了手心里，小心翼翼地收进胸口处的口袋里，但他还是有点疑惑：“那些军官大人又怎么知道这是您的信物呢？”
　　“拿着我的名讳招摇撞骗就只是为了进入军队，那这人真是傻的没边了，况且，一个强壮的埃及人要主动上战场，军官是巴不得呢。”她的目光紧追着那只耳环，有些心疼，也不知道宫廷里的珠宝工匠还能不能为她再打一只一模一样的。
　　屋外的乐声逐渐消失，普拉美斯将书和抄了一半的纸卷了起来，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藏好，将笔尖的墨水甩了甩，随手把笔夹在了耳边。
　　“我得偷偷回到队伍里去，告退了，殿下。”他把椅子推回去，急促地朝卡莫西斯一礼，平时繁冗的唤醒仪式此刻竟如此短暂，他感觉自己还并未与这位公主独处太久，仪式就结束了。
　　“抄完了我会托人送到王宫里去。”他流连地瞥了一眼卡莫西斯高挑的身姿，有些踌躇，但还是停下了步伐，站在生命之屋的门口，深吸了一口气，问道：“殿下，您说我今生是否能有幸迎娶您呢？”
　　不等卡莫西斯回答，他又一口气补充道：“我那时候一定不会像现在一样一事无成的，有朝一日，我会成为众人仰慕的对象，不会让您因下嫁与我而感到委屈。”
　　他不敢抬头看卡莫西斯的眼睛，怕她因为他这不合时宜的告白而感到尴尬和诧异。
　　他听到不远处传来一声轻笑，卡莫西斯扬起眉，语气间带着一丝独属于公主的高傲而慵懒，她轻飘飘地说道：“那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第40章 投明
　　普拉美斯从回忆中醒过神来，他摸了摸自己耳上的那只耳环，卡莫西斯清脆的笑声还在他耳边回荡。
　　殿下，我完成了对你的诺言，而你却毁了约。你明明说了只要我有这个本事，就可以娶你为妻，可如今我已经有足够高的地位，你却始终不愿意嫁给我。
　　知遇之恩无以为报，可我这样强留着你，倒显得我像个不仁不义之辈。
　　今晚不，这几天就把一切说开吧。普拉美斯心想，到时候卡莫西斯是去是留，都是他自己的选择。
　　卡莫西斯对普拉美斯的一反常态只是挑了挑眉，不甚在意。用过了晚饭后，他也独自进了房间，关上了门。
　　他当然知道普拉美斯为什么会生气，无非是在他这里碰了一鼻子灰，付出了却什么都没得到，所以失望极了。
　　卡莫西斯拿出纸笔，刷刷写下了几行字，细看之下，他写的竟是十数条罪状。
　　倒卖金矿，滥用私刑，草菅人命，买卖官职，随便一条传到法老的耳朵里都能引起人神共怒。
　　这些竞不是在指控普拉美斯，而是指控他的外祖——老臣欧利。
　　他并非铁石心肠，普拉美斯对他奉献自我一般的爱，他看的比谁都透彻。
　　但是他暂时还不能表明自己真实的态度，一方面他对外界政局有所顾忌，另一方面，他仍在试探普拉美斯的爱是否只是一时兴起，来的快去的也快。
　　他在这里的一言一行，都有人监视着，一旦他表露出要投靠普拉美斯的意图，欧利在这里的眼线立刻就会把这件事抖露出去。
　　他的外祖老臣欧利，是王后的父亲，整个派别的领袖，两代的老臣，王后把他打扮成公主，也是这位的意思。
　　欧利肯定打听到了他在这里。卡莫西斯知道的关于党派的事情实在不少，干净的不干净的，光是把王子伪装成公主这件事都够欧利他们喝一壶的。
　　只要他敢往外吐露一个字，就绝对必死无疑，虽然欧利是他的外祖，但是利益面前无血缘。
　　要一个人死，办法太多了，就算他在普拉美斯的地盘里，也无法保证一定能保住这条命。
　　他在普拉美斯这里住了这么久，欧利那边都毫无动静，不用猜都知道是碍于王后的面子。
　　可欧利断不会坐以待毙，不会等着他把一切都告诉普拉美斯，普拉美斯再告诉法老。
　　王后只能牵制欧利一段时间，欧利下定决心杀他是迟早的事，可他不想再等了，原因大概是普拉美斯已经闹了情绪，而他也不想再如此被动了。
　　他决定卖欧利一个破绽，逼得欧利动手。
　　他将手里的纸莎草举了起来，余光瞥向了面前的镜子，在他身后的那扇门边，一个黑影一闪而过。
　　欧利那边大概很快就会动手了吧
　　毕竟双方都已经沉寂太久了，总要有一方先沉不住气的不是？
　　顺便此时再送普拉美斯一份大礼吧，作为他的投名状，也算是补偿了普拉美斯对他的一部分恩情。
　　当夜
　　这是卡莫西斯到这里这么久以来，两个人第一次分房睡。
　　虽然睡在一起，各怀各的心思，即使同床也是异梦。
　　第二天普拉美斯与卡莫西斯也没有见面，饭菜送进房中，作息时间错开，两个人的生活突然变成了两条平行线。
　　之前谁也没有意识到，日子还能这样过。他们都以为，在一个房子里住着，抬头不见低头见，谁知真到了谁都不想见到对方的时候，也就真的完全见不到了。
　　普拉美斯每天都会去王宫参议政事，卡莫西斯也每天都会在居所里舒舒服服地享受生活。
　　可是他们始终遇不上对方，像是有意安排，他们的时间完全错了开。
　　两人的房间只有一墙之隔，但他们心中却隔着千万层看不见的壁垒。
　　侍女把混合着香料和牛奶的按摩膏挤到手上，为趴在长椅上的卡莫西斯按摩，她是专业的按摩师，普拉美斯亲自挑选出来的。
　　卡莫西斯虽然看起来弱不禁风，但身上的肌肉也不容小觑。
　　毕竟他也是被当做第二继承人来培养的，祭神、骑射、近身搏斗、军事指挥、管理政务，一切继承人该学的，他都有学，只不过教习的将领对他会比较放松一些。
　　毕竟谁也不希望最后统治埃及的会是一位女王，这是亡国之兆。
　　侍女让他放松，揉捏着他的肌肉，疏解一天的疲劳——虽然卡莫西斯一天都不怎么动，没什么好疲劳的。
　　公主是男性的事已经是居所里近身伺候的仆人中众所皆知的秘密，即便如此，他们也不敢往外说，就连自家做苦力的短工也没透露。
　　毕竟对于外界来说，这还是一个相当惊人的事，就连公主的生父，法老本人都不知道。
　　“殿下”揉捏的力度突然变了，像手的主人是终于下了决心。
　　“怎么？”卡莫西斯问道，其实他心中已经猜出了一半，但是还是示意她有什么事不用拘束，随意说。
　　她鼓足了勇气，真切又诚恳地对卡莫西斯说道：“我们大人是真心喜欢您的，您完全不需要怀疑，也不需要故意去试探他，我们所有仆人都有目共睹。”
　　卡莫西斯侧目，轻轻瞥了他一眼，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他的脸色总是让人觉得他极其高傲，况且他的性格也冷淡得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退却。
　　侍女知道自己是多嘴了，忙在他面前跪倒，低声认错。卡莫西斯并没有生气，他挥手让她起身，继续给自己按摩。
　　他心中已经打定主意的事，是并不会因为别人的劝说而改变的，并且他也并非在吊着普拉美斯，只不过是时机未到罢了。
　　他在等时机，时机也在他想的地方等候着他，他的外祖并没有非常沉得住气，很快就如他所愿下手了——
　　卡莫西斯睡前饮了羊奶，温热的羊奶滑进胃里，舒服得头脑都变的有些昏昏沉沉的。
　　他到床边坐下，取下假发，放进侍女手里的托盘中，又慢慢摘下耳饰，用仆人递上来的水和“牙刷”漱了口，仆人拉开被褥，他躺了进去。
　　“普拉美斯在哪里？”卡莫西斯抬起眼帘，问身边的仆人。
　　仆人有些为难，还是告诉了他：“今夜大人也是在书房处理政务，为了不深夜打扰到您，他后半夜去另一间卧房休息。”
　　今夜的答案也不例外。卡莫西斯点了点头，示意她可以熄灭蜡烛，然后出去了。
　　卡莫西斯一个人躺在床上，因为按摩的缘故，他感觉身体很放松，轻飘飘的像是躺在云雾里，很快就睡着了。
　　他梦到了好久以前。
　　他故意在猎鸭的比赛中，从法老的船上摔进了水里，就是想要和自己的王兄上演一出英雄救美的好戏。
　　因为那段时间，法老一直在犹豫是否要把他嫁给给他的梅里王兄。
　　他得催促法老一把，让他下定决心，成了这桩婚事。
　　这个计划完全是他和母后的策定的，并没有和王兄做任何商量，船上的卫兵听了母后的指示，都假装慌慌张张的，没反应过来，不下去救他。
　　卡莫西斯本身是会水性的，为了这出戏的真实性，他也装作惊恐的样子，朝自己的王兄求救，做出一副要沉不沉的样子。
　　可是最后来救他的，竟然是离得尚远的普拉美斯。
　　迷迷糊糊中他搂着普拉美斯的脖子，觉得有些奇怪，为什么普拉美斯的脖子这么凉，这么滑呢？
　　他心下一惊，挣扎着清醒过来，借着朦胧的月光，看到了自己摸到的这个光滑的东西，不是普拉美斯的脖子，而是一条近乎碗口粗的毒蛇！
　　卡莫西斯感觉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大脑嗡嗡作响，手脚一瞬间也不听使唤。
　　不过他的身体到底没辜负他多年的训练，他下意识地从床上跳了起来，远离了盘踞在床上、作势要攻击的蛇。
　　“来人！我房间里有蛇！”
　　他也想自己动手把蛇处理了，别总给人留下混吃等死、恃宠而骄的印象。但是普拉美斯真是一把刀没给他留，别说刀了，连稍微锋利点的，能用来防身的东西都没有。
　　卡莫西斯抄起床头的花瓶，朝床的另一侧丢过去，吸引蛇的注意力，然后转身就朝门口跑。
　　他夺门而出，仆人听到喊叫，纷纷跑了过来，听闻房间里面有蛇，顿时慌作一团。
　　随后几个壮汉拿着蜡烛和网，进了房间，侍女们这才从惊吓中反应过来，争相上前，急切地询问卡莫西斯的情况。
　　卡莫西斯摇了摇头说自己没事，但是被这一吓，他的心跳的非常的快，像是要闯出胸口。
　　幸好他及时醒过来，反应也不慢，否则他就要在睡梦中无声无息地前往来世了。
　　“发生了什么事？”仆人簇拥着普拉美斯过来了，他的目光穿过众人落在卡莫西斯身上，又看向了那扇紧闭的卧室门。
　　这是这么多天来卡莫西斯第一次见到普拉美斯。他的脸色有些发青，是多天以来熬夜所留下的，一直光滑的下巴也长出了细碎的胡茬。
　　卡莫西斯的脸色也不太好，他们面对着面，正因为不知道说什么而尴尬的时候，门开了，几个大汉走了出来，分别拿着装着蛇头和蛇身的网兜，在普拉美斯身前半跪下，向他行礼。
　　“殿下的卧室不知为何突然闯入了一条毒蛇，不过现在已经被杀死了。”
　　卧房并不靠近花园，蛇不可能是从花园爬过来的，门窗也只开了一条缝，这么小的缝，蛇也进不来。
　　唯一的可能性便是居所里有叛徒，故意放蛇去刺杀卡莫西斯。
　　普拉美斯端详着被砍下的蛇头：“这么大的蛇不可能穿过门口的卫兵进来，不是意外，而是有人故意放进来的。”
　　“我知道是谁。”卡莫西斯在他身后轻声说道。
　　他的声音很小，但却坚定无比。
　　“你知道？”普拉美斯刚想问他为什么会知道，突然想起了什么，闭上了嘴。
　　难道他是要
　　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了卡莫西斯，他平复了呼吸，在众人的目光下，他隔着人群，指向了那个缩在队伍最末端的人：“胡摩副管家，是你受到了欧利大人的命令，要除掉我了吧？”
　　被点名到的人猛地一抖，脸色和嘴唇都吓得发白，他面对众人的眼神，尤其是普拉美斯的，哆哆嗦嗦地争辩：“你不要信口雌黄，仗着自己是大人的爱人就随意诬陷我！”
　　他挤上前，扑倒在普拉美斯脚下，不断地磕头求饶：“大人，就是因为这两天您和他不太和睦，我劝说了几句，不小心说到令他不高兴的实话了，他才打算今天这么报复我的！我是冤枉的啊！大人您可一定要为我做主！”


第41章 动物园
　　然而一切并不能如他所愿，普拉美斯的脸色黑得如同暴雨前的天空，阴沉得不像话，一脚把胡摩踢了开。
　　他像是一个装满了脂肪的圆球，咕咚翻了两下，滚到了角落里。
　　所有仆人围在一起，看着他丑态百出，眼泪鼻涕流了一地，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为他说半句话。
　　因为他们非常清楚，自己的主人绝不会姑息任何一个背叛者，等待他的只有监牢和无尽的酷刑。
　　卡莫西斯还嫌不够，抱着手臂，接着对普拉美斯说：“他就是欧利派来的卧底，我之前在王宫的时候，就得知了欧利把他安插进你身边的事，这么多年来也算是提供了不少重要的线索吧”
　　他走上前去，一脚踩上了胡摩的脸，低声说道：“本身，如果我亲爱的外公不下决心杀我的话，你就能一直卧底在这里，甚至到普拉美斯登基，你还能继续待在他身边，可惜”
　　卡莫西斯加了几分力，踩的胡摩嗷嗷直叫，“你们对我下了杀心的那一刻，我就已经不和你们一路人了。你们这群人的成功与否，都没有我的命重要。”
　　“把他押下去关起来。”普拉美斯冷冷地盯着在地上打滚的胡摩，让仆人把他拖走了。
　　别脏了他价格昂贵的地毯。
　　普拉美斯推开门进了卧室，让人把沾了蛇血的地毯拿走，又彻彻底底地搜查了一遍，确定没再有什么威胁生命的东西，才走到卡莫西斯跟前。
　　“抱歉，让你受惊了，是我对手下管教不严。”普拉美斯盯着面前的卡莫西斯，想去摸摸他的头发和脸颊，又默默忍住了，收回了手。
　　可是卡莫西斯一点也没客气，走近了一步，紧紧抱住了普拉美斯，把头埋进了他的胸口，轻轻蹭了蹭，像是受到了强烈的惊吓，在寻求安慰的小猫似的。
　　但是普拉美斯还不敢说他是猫。
　　他的呼吸喷洒在普拉美斯的侧颈，普拉美斯惊讶极了，整个人停顿在原地，愣愣地做不出任何反应。
　　他感觉自己心头的那座火山在此刻彻底喷发了，温柔与爱意漫进茫茫的海洋里，连周围空气的温度都上升了。
　　这是大概是卡莫西斯有史以来第一次主动拥抱他，仔细感觉的话，还能发现他的肩膀在微微颤抖。
　　普拉美斯差点止不住唇角的笑意，拍了拍他的肩膀，以为是他被刚才的事吓到了，正想说点什么好好哄哄他，可是卡莫西斯却突然说：“我终于迈出这一步了。”
　　“什么？”
　　卡莫西斯叹了一口气，他垂下眸，眼底似有一片一望无际的深色夜空，夜空中绽着荧荧的星光。
　　“我从出生开始，就是为了党派的斗争而存在的。王兄需要一个王妹，以后嫁给他，巩固权力，所以就有了我，我无论是男是女，都要去做他的王妹，别无选择，在所不辞。”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从来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妥的，因为母亲告诉我，这是我与生俱来的使命，我必须要这么做。可突然有一天，我就认识了你，我发现这个满是枷锁的世界里，你就像是初生的太阳一般，无拘无束，所有人的目光都会不由自主地投到你的身上，也只有你，解开了我身上十多年的枷锁。”
　　他眨了眨眼睛，滑落的泪痕仿佛一匹横越天穹的飞马，载负着他心中的那些沉重的过往。
　　他偷偷抹掉了自己纤长的睫毛上残挂着的星星点点的泪珠，又叹了口气。
　　“今天我把欧利最重要的线人出卖了，他短时间之内，不可能培养得出下一个内应，这下我算是把他彻底得罪了。他对我不再信任，以后我跟王兄和母后算是真的背道而驰了。”
　　卡莫西斯抬起头，直面着普拉美斯的眼睛，他神色间，竟然有一丝从来不曾在他脸上出现过的温柔，“同时，我这么做也是为了你。”
　　无名的日子的感触，攀缘在他的心上，正像那绿色的苔藓，攀缘在老树的周身，不知不觉间，他们就已经习惯了彼此的存在，惯然地把对方当作情感共生的寄托，卡莫西斯这才恍然发现，自己已经舍不得离开普拉美斯了。
　　普拉美斯一愣，听到他接着说，“我明白你对我的爱，请原谅我从前无法回应，因为我还没有踏出那一步，我无法表态。如今我帮你除掉了内应，也算是偿还了你一部分恩情。”他顿了顿，刹那间一抹释然的微笑闯入了普拉美斯的眼帘。
　　“也算是回应了你的爱，我送给你的礼物，你喜欢吗？”
　　他的笑容像是春季的风那么温暖，带着黄沙的温度，轻抚过尼罗河的水波，亲吻过河岸油绿色的禾苗。
　　普拉美斯被他的一笑，搔的心头发痒。
　　他深吸了一口气，伸手紧紧地抱住了卡莫西斯，手臂上的肌肉都崩了起来，他感到自己的呼吸都在微微发抖，仰慕已久的爱人终于俯下了他高傲的身姿，高不可及的神袛终是降临人间，染上一身沙尘，他一瞬间感到一切是那么的不真实。
　　“喜欢，我太喜欢了。”
　　卡莫西斯一笑之后，戏谑地说：“普拉美斯大人，那么你现在还防着我吗？要知道，这些天我已经在别人眼里成了一个把你的真心当驴肝肺的傻子了。”
　　普拉美斯摇了摇头，心说你不是，他一手抚摸着他的脸颊，一手插进他柔顺的秀发间，突然贴近了，吻上了卡莫西斯的嘴唇，趁着卡莫西斯一丝防备也没有，轻松撬开了他的他的贝齿，与他唇舌交缠，唇齿间弥漫开来羊乳微甜的味道，他整个人都安心下来。
　　看来，这一切都是真的，不是梦。
　　卡莫西斯瞪大了眼睛，他以为普拉美斯对他最多就是拥抱了，可是他居然他吻了上来，像对待女人一样。
　　真是疯了！他怎敢这样？！
　　自己也是疯了，说的这些话真的是太矫情了。
　　可气氛正浓，他又不好推开普拉美斯，害怕伤了他的心，只得半推半就，狠狠闭上了眼睛。
　　什么都没发生！什么都不知道！就当是被猪拱了。
　　日后有人问起，他也绝对不会承认！
　　“来吧，今晚我护着你，不会有什么东西来打扰你睡觉了。”普拉美斯把他牵到床前，躺上了换了新被褥的床，回身吩咐道：“帮我把书房的蜡烛熄灭了吧，我要休息了。”
　　说着，他搂紧了卡莫西斯的腰，与他面对着面，紧紧依偎着彼此。虽然同床了许久，但这是两人第一次挨得那么近，真正如同一对夫妻，依偎而眠。
　　齐贤醒来的时候，砸吧了下嘴，突然感觉自己嘴巴里也有些一股羊奶味儿。
　　算了，昨晚这做的都是什么梦，这些人说话也太言情小说了吧？
　　他从楼下上来的时候，言情小说的主人公正抱着手机，坐在餐桌前，看起来在追剧。
　　真是新鲜啊，齐贤凑了上去。
　　“今年的枫叶好像不够红啊，那就赏夏常在一丈红吧，就算用她的血，为宫里的枫叶积点颜色。”
　　齐贤缩了缩脖子，他怎么看这种电视剧？他看得懂吗？
　　莫莲看得津津有味，他也不便打扰，摇了摇头，去准备早餐了。
　　李博姗姗来迟，齐贤坐到沙发上，好好一个周末，他不想荒废，便对李博说：“今天出个外勤，怎么样？”
　　他一副不容反驳的样子，好像完全不是在询问李博的意思，而是通知他。
　　“去哪儿？”李博当然没意见，去哪都行，带薪旅游再好不过。
　　“动物园。”
　　莫莲看起来非常不满意今日有行程，他觉得自己合该待在家里追剧的，齐贤好声好气才把他哄出来，代价是一杯奶茶，他甚至还亲自给莫莲搭配好了衣服。
　　李博在一旁嘟囔：“大冬天的，动物都冬眠了，去了有什么好看的。”
　　“你不懂，就是去玩儿，缓解下我自己工作一周的疲倦。”齐贤给莫莲做了个编发，倒是很心灵手巧，然后把一个帽子扣在了他头上：“难得大太阳，干嘛不去走走。”
　　说实话，齐贤近来是有点吃到狗粮了，于是也想要出去走走，顺便把莫莲带上。
　　其中可能带了点不可明说的意思。
　　齐贤并不急着立刻去动物园，先去了超市，他一边把午餐买了，一边去观察莫莲的反应。
　　莫莲已经去过一次超市了，但是还是对这些事物感到很好奇。
　　李博不停地用中文夹杂着科普特语跟他解释这些都是什么，很多时候莫莲根本纠正不过来的奇怪发音把齐贤逗的哈哈大笑。
　　去过超市之后，齐贤开车来到了伦敦动物园。
　　因为是冬天的缘故，即使出太阳了人也不太多，毕竟明知道很多动物都冬眠了还跑来看人家睡觉的人不多。
　　齐贤倒是兴致勃勃地拉着莫莲，看着地图东奔西跑，莫莲本人虽然心里还是不太高兴，但是也由着他，并未表现出不满，可能是因为他也喜欢动物吧。
　　太阳照到了正头顶，齐贤带着墨镜，聚精会神地盯着场馆里的企鹅，并不是在拍照，而像是在发呆，李博过来叫了两次他都不肯走。
　　他神神秘秘地拉住李博，指着正拿着棉花糖朝这边走过来的莫莲，问道“你看像不像？”
　　莫莲举着棉花糖，身边有一辆车按喇叭要开过去，但是愿意等他先过。他不愿意让人久等，跑的很着急，脚下是冰面，他跑步的姿势竟有些许滑稽。
　　看起来和企鹅没差，晃头晃脑的，可爱极了。
　　突然，他脚下一滑，整个人朝后仰去，齐贤心头一紧，但是他平衡能力还不错，好在是没摔跤，姿势狼狈地站稳了。
　　他左右看了一圈，确定了没有人正看向这边，这才松了一口气，走到齐贤面前，脸色看起来不妙。
　　李博立刻替齐贤解释：“我们可什么都没看到。”
　　“谁会承认这种事啊？”他嘟囔了一声，齐贤噗嗤一笑，虽然他没听懂，但是看着莫莲的表情，他也把这句话的意思猜到了大半。
　　他们又去看了猛禽区域，毕竟去动物园的一大乐趣就是看看这些平时无法接触到的猛兽。
　　“你说他那个时候，是不是有很多物种都没有灭绝啊？那他见过的动物岂不是比咱们多多了？”齐贤朝李博问道。
　　“话也不是这么说，因为物种并不是只减不增的，咱们这几千年来杂交出来的新物种也不见得少，况且动物自身也是在演变的。”
　　齐贤转过头，莫莲已经走远了，到了一处馆前，仔细地往玻璃里瞅。
　　齐贤走过去，看到了里面的几头狮子，正蔫蔫的不搭理人，顿时明白莫莲为什么停在这里了。
　　古埃及人和狮子算是老朋友了。在他们的神话里面也有狮头人身的神，比如说有着绿色脸庞的狮神塞赫麦特——他们的神或许能比佛教的罗汉还多。
　　传闻拉美西斯二世在卡迭石战役时，就曾经使用过护狮，狮子凶猛，难以驯服，所以护狮并非所有的将领和法老都能拥有。
　　“我曾经有过一头护狮，它叫塞赫麦特。”莫莲喃喃自语，伸出了手，还想要去抚摸狮子的绒毛似的，可是这是不可能的。
　　“后来，它怎么样了？”李博试探性地问道，提到狮子，莫莲一脸的失魂落魄，像是触及到了深植在心底一根刺，本来和血肉长在了一起，已经没有感觉了，可是只要触碰它，刺还是会扎入血肉，扎的更深，痛的更甚。
　　“死了。”莫莲咬紧了下唇：“它是普拉美斯送给我的礼物，但是最后被塞提一世法老的军队射杀了。”


第42章 甜品
　　塞提一世，这个齐贤第一次从莫莲的口中听到这个名字，他固然知道塞提一世是一个拥有丰功伟绩的法老，还是拉美西斯二世的父亲，但他猜不到塞提一世和莫莲之间竟还有这层恩怨。
　　他安慰莫莲道：“都过去了，他都变成一堆骨头了，你还没有消气？那改天我带你去参观参观。”
　　莫莲一声不吭，攥着衣角转身走了。
　　回家的路上，齐贤去市场买了菜，他一边开车，一边在脑子里梳理今天从莫莲今天对他说的那些话。
　　莫莲说，他曾经有一头狮子，可是后来被塞提一世法老的军队射杀了，因此，他很讨厌塞提一世。
　　齐贤心中有个疑问，为什么塞提一世要这么做？按理来说，他是拉美西斯一世的儿子，而卡莫西斯也是他的长辈，他怎么能去射杀自己父亲送给妻子的礼物呢？
　　难道之间发生了什么变故？看莫莲的神态，他当初不可能没有去保护这头狮子，唯一的可能性是，他那时候没有足够的权力去保护它。
　　这就更说不通了，他刚从棺材里出来的时候，就强调了自己是埃及的王后，拉美西斯一世的妻子，如果他没有撒谎，那么在塞提一世登基时，他就是妥妥的王太后。
　　王太后虽然不掌握政治权利，但却是法老的长辈，法老必须对其礼让三分，为什么还会让人杀害王太后的护狮呢？
　　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卡莫西斯最后并没有成为王太后或者王太妃。
　　可是这样一个没太多话语权的人，为什么可以穿金戴银，躺进豪华的棺椁之中呢？为什么会被活葬，而不是做成能使死者复生的木乃伊？
　　齐贤摇了摇头，他的思绪很乱，莫莲的一切都是谜，连他所提供的那些仅有的信息也真假难辨。
　　他转过头看向了莫莲。
　　他真的想知道，莫莲到底还瞒了他些什么，为什么不愿意说出来。
　　莫莲安静地坐在副驾驶，双手放在腿上，一言不发，因为怕晕车，他没碰手机，懒懒地靠在椅背上，青丝散落，便如同一幅出自圣手的丹青墨笔，绘尽人间绝色。
　　一路无话。
　　为了兑现承诺，齐贤带着莫莲去买奶茶。
　　他近来发现莫莲很爱甜口，几乎可以说的上是嗜好，具体表现为万圣节剩下来的一大盒糖果如今一颗不剩了。
　　以至于齐贤某天吃感冒药的时候打开糖果盒被吓了一跳。
　　于是他便有理由推测，莫莲也会十分喜欢喝奶茶，毕竟在国内，这也是当代年轻人的一大嗜好。
　　他让莫莲随便找了张桌子坐下，和李博去前台点单。他也不知道莫莲喜欢喝什么味的，便点了一杯荔枝口味酸奶，他每次看到莫莲的时候就会想起甜甜的荔枝，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荔枝与莫莲很相称，表面一层半软不硬的带刺的硬壳，内里确实个小甜包。
　　他给自己点了一杯咖啡，便回来坐到了莫莲的身边。
　　难得有机会三人面对着面，聊点什么好呢？齐贤看着李博，突然很想问问莫莲的中文学习进度如今怎么样了，为什么至今还没能说得出一句完整的中文呢？
　　“欲速则不达，稍安勿躁。”李博暗暗翻了个白眼，这位主顾怎么这么心急呢？虽然他的确是在课堂上被公主强行拉着聊人生，但是进度也没耽误多少吧？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公主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不喜欢说中文。
　　奶茶上来了，还有几道甜点，算是一餐不错的下午茶。
　　齐贤给莫莲做了个示范，教他把吸管插进杯子里。
　　“说起吸管，我就想起了古埃及的时候人们的一种雅趣。他们会在举办宴会的时候准备很多酒，而作为欢迎客人的礼仪之一，主人会手捧莲花。”
　　齐贤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大脑中浮现出的面孔竟然是抱着玉净瓶的观音，只不过瓶子里装的不是杨柳枝，而且一朵莲花。
　　“他们会把莲花的花茎折断，用中空的花茎作为吸管，饮用杯中的美酒。”
　　“就不会有一股泥味儿吗？莲花可是长在淤泥里的。”齐贤一脸嫌弃地皱眉。
　　莫莲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自顾自地喝奶茶，他用吸管尝了一口，含在嘴里没有咽下去。齐贤期待地望着他，他想知道自己猜莫莲喜欢喝荔枝味猜对没有。
　　莫莲沉默了一会儿，眼睛突然闪了闪，变得亮晶晶的，他舔了舔唇角的酸奶，弯下腰去用吸管划拉开了杯子，捧起来咕咚了两口。
　　什么？奶茶也要对瓶吹？齐贤的眼皮跳了跳，忙要上前阻止他，就算喜欢也得斯文点儿吧？
　　但同时，他的心里也美滋滋的，果然他猜对了，莫莲喜欢荔枝。
　　“如果你喜欢我可以再买，你慢慢喝”
　　莫莲嘴角的酸奶像一圈白花花的胡子，他遮着脸舔了舔唇角，有一圈舔不到，齐贤忍不住笑出了声。
　　莫莲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知道他肯定在笑自己，他伸出了手，狠狠掐了一把齐贤的胳膊。
　　“唉！救命我不笑了。”齐贤赶紧要甩开他，莫莲的力气太大了，他竟然没甩开。
　　“叫你笑人家，活该。”李博毫无劝说莫莲的打算，甚至在心里默默为莫莲加了个油。
　　从奶茶店出来，齐贤眼尖又看到了一个小小的彩票站。他拉着莫莲走过去，买了一张，交给了莫莲。
　　“如果你能抽中一等奖，并且中五次，就和我买你花的钱对消了。”
　　齐贤煞有介事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钢镚，莫莲坐在彩票站的小桌子旁，齐贤和李博都在身后围着他，都想看看他能中个什么奖。
　　“你干什么不自己来一张？”李博问道。
　　齐贤摇了摇头：“我是游戏黑洞，碰上这种东西，亏钱是十拿九稳的事。”
　　莫莲趴在桌子上，刮得很认真也很用力，桌子在他的动作之下瑟瑟发抖，好像秋风扫落叶，再多摇几下就要塌了。
　　“怎么如此夸张？”齐贤的右手撑在桌子上，依然不能阻止桌子四下抖动，他还差点被晃晕了。
　　“中了5英镑，还不错。”他拿起莫莲刮出来的彩票，颇为欣慰地拍了拍莫莲的肩膀。
　　虽然也不怎么样，但是好歹比自己强多了。
　　回到家后，齐贤把买来的菜放进冰箱，又做了两道小菜，凑合了一顿。
　　睡前，他想了想，敲门进了莫莲的房间。
　　他总感觉莫莲还有太多事情都没告诉自己，想问点什么，既不知道从何问起，又害怕触到莫莲的伤心事，惹他不高兴。
　　但是他不问的话，憋在心里又很难受，只好来看看莫莲，一缓心头之痒，告诉自己他还在这里，什么时候问都不迟。
　　莫莲坐在椅子上，单机小游戏已经开始了，他必须得全神贯注，一下子顾不上齐贤在做什么。齐贤也不用他接待介绍，自顾自地打量着这个房间。
　　说实话，房间并没有太大的变样，只是多了一些衣服，是他最近给莫莲买的，已经挂进衣柜了，搭在椅子上的，是莫莲今晚打算要穿的睡衣。
　　其它由唐茜放在这里的东西都没怎么动过，包括粉色的台灯、闹钟、垃圾桶、桌布等等，整个房间依然是那么的少女心。
　　并且在这里住了一个真正的“公主”。
　　他走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异样，想要叮嘱莫莲早点睡，可惜语言不通。
　　正打算给他关上门的时候，视线瞥到了垃圾桶，里面好像没套垃圾袋，还丢了一点东西。
　　齐贤弯下腰凑过去看，发现里面好像是一些纸屑。
　　偷窥别人垃圾桶实在是个不礼貌的行为，但是齐贤看着那些碎片分外眼熟，便借着套垃圾袋的名头，拈起了一片碎片。
　　莫莲正在打游戏，没注意到有人正对他的垃圾桶上下其手，齐贤伸手进去捡了一片起来，那是撕碎了的照片。
　　他捡到的是一片背景，看不出拍了什么东西。齐贤这两年经常和林莞莲出去玩儿，回来洗出了不少照片，他也想不起是哪一张，又捡起了几片，看到了唐茜的脸，结合背景的城堡，立刻想了起来。
　　是他们三个一块儿去迪士尼的照片，可是，莫莲为什么要撕碎了呢？
　　齐贤百思不得其解。撕照片感觉并不是一个好兆头。他狐疑起来，想要掰过莫莲肩膀问缘由，还是因为语言不通作罢了。
　　是不是照片上有他讨厌的人？这个人难道是唐茜？
　　不，唐茜和莫莲就见过一次，就是上次她来送礼顺便蹭饭的时候，齐贤记得，那一次两人见面，虽然并不熟络，但是莫莲并没表现出任何的敌意。
　　他记得这张照片上还有一个人是林莞莲，难道莫莲讨厌林莞莲？不，绝无这个可能。
　　又或者莫莲是看他和两个女生站在一起，所以吃醋了？这个想法刚冒出来的时候，齐贤差点把自己逗笑了。
　　但是出于那一点小小的自恋，他还是默默把这个想法保留了，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啦。
　　说不定莫莲平时看起来对他没个好脸色，背地里还是挺喜欢他的？
　　不对，万一莫莲是因为讨厌他所以才把照片撕了怎么办？要真是这样，那可就尴尬了。
　　齐贤转过头，谨慎地看了一眼正在玩游戏的莫莲，细想了一下发现太有可能了，毕竟自己之前对他的态度时好时坏的，特别奇怪，他有一点脾气，实属正常。
　　齐贤趁着莫莲还没注意，离开了房间。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洗过澡往床上一躺，自然而然地掏出日记本，去记录今天发生的事情。
　　他们去了动物园，然后莫莲告诉他，自己曾经有一头狮子。
　　莫莲很喜欢喝奶茶，买彩票一买就中，运气还不错。
　　还有，他在莫莲的垃圾桶里面发现了一张撕碎的照片，不知道莫莲为什么撕碎了它。
　　“他不会讨厌我吧？”齐贤忧心忡忡地写下了这句不便言说的心里话。
　　不过总体来说今天过的还是相当开心的，他好久没有去过动物园了，不出他的所料，冬天的动物园比夏天没意思多了。
　　不过莫莲看起来心情还算不错，纪念品也已经在他的桌面摆上了。
　　这就够了。
　　合上笔记本，齐贤躺倒在了床上。


第43章 护狮
　　“普拉美斯。”霍伦海布不知道第多少次点普拉美斯的名字了，今天这个平日里专注极了的年轻人，今天非常的容易走神，不知道在想什么。
　　“法老，我在。”普拉美斯听到自己的名字，猛地回过神来。“有什么吩咐？”
　　“下埃及进贡了几头狮子，我允许你挑选一头作为赏赐。”法老说着，指了指殿外一群士兵看守着的，关在笼子里的几头狮子，里面不仅有公狮，也有好几头母狮。
　　“感谢法老。”普拉美斯脑子里全都是在回放前几天夜里和卡莫西斯接吻的那一幕，甩都甩不掉，一下子竟忘记去考虑狮子该养在什么地方这个问题了。
　　在一群狮子里面走了一圈，大部分狮子好像都不太精神，这些从下埃及来的狮子们离开了自己熟悉的领域，颠簸了许多天才来到王城。
　　它们大多都身上长满了虱子，苍蝇和蚊子在耳边嗡嗡叫个不停。普拉美斯听了饲养狮子的人的介绍，选择了最温顺的那一头，是一头母狮。
　　在埃及，最有名的母狮形象就是狮神塞赫麦特，霍伦海布挑了挑眉，“不去选择最难驯服的那头作为挑战吗？”
　　“不了，家里还有娇贵的妻子和胆小的侍女，不能吓着她们，否则别人听说我家有一头凶猛的狮子，都没人愿意来我家做事了。”
　　“好吧。”霍伦海布大手一挥，让士兵将狮子送去了普拉美斯的居所。普拉美斯这才想起来，现在的家不比原来家族居住的大，好像并没有地方能用来饲养狮子，唯一能勉强容得下这一尊“大佛”的，好像只有新修的花园里，那一块还在犹豫种植什么植物的空地了。
　　当天，狮子送到了普拉美斯的居所。
　　他回家时，仆人们叽叽喳喳地议论着狮子有多凶猛，刚才叫的一声有多么吓人，他问卡莫西斯在哪里，仆人们答道：公主就在笼子旁边。
　　他来到花园时，果不其然，卡莫西斯正蹲在笼子旁边，他对着狮子在说些什么，说出的语言普拉美斯并没有听懂。
　　普拉美斯走过去仔细听，听到卡莫西斯好像正在柔声正在安慰狮子，让它不要害怕。普拉美斯差点轻笑出声，一个畜牲，又听不懂人话，和它说这些无异于对牛弹琴。
　　也只有他天真善良的小王子会这么做了。
　　卡莫西斯并没有意识到普拉美斯已经站到自己身后了，他还在絮絮叨叨地和狮子说话。
　　普拉美斯有点吃醋了，卡莫西斯来到他家这么久，就没有哪一天说过这么多话，更别提这当中对他说的了。
　　“我的殿下？”普拉美斯微笑着，去拍卡莫西斯的肩头，他明显感觉到卡莫西斯的身体一僵。
　　卡莫西斯尴尬地回过头，别扭地转头避开普拉美斯耐人寻味的目光，“你回来了？”
　　“嗯哼，”普拉美斯越过他，看他身后的狮子，母狮状态的很不好，明显是不适应上埃及的环境，蔫巴着脑袋，原本壮硕的身体都瘦了一圈，几乎皮包骨了。
　　“先回去吧，我让人仔细给它洗个澡，它看起来很不舒服。”
　　“哦——”卡莫西斯意犹未尽地盯着狮子，看样子是真的很喜欢。普拉美斯自然看的出来，不过还是明知故问道：“你喜欢狮子？”
　　卡莫西斯点了点头，拥有一头狮子，是很多贵族青年的愿望，卡莫西斯也不例外。虽然他从小接受的是培养公主的教育，但他还是有相当多男性化的愿望的。
　　他小时候，姆特奈得梅特王后就教导他，在外是公主，在自己的宫殿里便是王子。
　　“如果你喜欢的话，等我把它喂养健壮之后，就和你一起驯养它吧。”普拉美斯温柔地摸着卡莫西斯的头发，卡莫西斯也没躲闪，任由他这么摸着。
　　自从胡摩那件事之后，卡莫西斯对他的态度明显好转了非常多，一改之前高冷的模样，偶尔也会对他笑笑，对他提出的问题，态度从爱理不理，变成了多半敷衍，偶尔认真。
　　这已经足够让普拉美斯感到兴奋了，因为这至少说明他的真心没喂了狗，不对，没喂了卡莫西斯的猫。
　　他推着卡莫西斯的后背让他赶紧进屋，外面的太阳极其毒辣，继续在外面晒着，非脱层皮不可。
　　卡莫西斯进屋之后，突然抱起了手臂，“我有件事要和你说。”他摆出了不容拒绝的表情，普拉美斯有点惊讶，但也做出了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下午我有个安排。”卡莫西斯正色说道。普拉美斯挑起眉，这还是他第一次听卡莫西斯主动提出要出去。
　　他虽然名义上把卡莫西斯软禁在家里，但是如果卡莫西斯主动提出要去什么地方，他又没什么理由拒绝的话，还是会准许他出去的。
　　“是哪位大臣的女儿要举办的宴会吗？还是有谁约你去河边泛舟？”
　　卡莫西斯摇了摇头：“都不是，我要去看斗兽。”
　　也不知道卡莫西斯是不是看到狮子一时兴起，又或者受了一些仆人的影响，非要去看什么斗兽，如果是什么泛舟啦，宴会啦，普拉美斯可能只会派一个得力手下跟着卡莫西斯，但是看斗兽的话，普拉美斯也就顺便跟着一块儿去了，他本人也喜欢看这些东西。
　　也许是出于男人天生骨子里对野性和刺激的渴求，普拉美斯曾经也会经常和同事去那里放松放松。
　　斗兽在角斗场举行，就是把一片宽大的场地围一圈，四周搭建起台阶状的座位给观众观看，地面就是埃及随处可见的沙地，没有任何场地布置，就是原始的，平坦的土地。
　　在这样的地面上决斗，会让决斗者忘记自身所接受的一切伦理教育，回归野性，也会让斗兽激发骨子里的野蛮和厮杀欲望。
　　而在台阶上，每一层的人也各有不同。离得远的普通民众，达官贵人总是占据着视野最好的位置。
　　普通人看斗兽和角斗都是图个热闹，偶尔小赌一把，赢了开心一天，没赢难过一刻。常来又能坐到前面的，都是有钱人，他们高兴呐喊，纸醉金迷，挥金如土，消磨枯燥短暂的人生。
　　普拉美斯年轻的时候，在几个同事的撺掇下来过好多次，对这里的规矩也算是熟悉了，他的脸一亮出来，决斗场老板怎么能不认识？叉提大人也过来玩儿，老版高兴得牙都快笑掉了。
　　现在是叉提，过不了几年可就是法老了，太阳神的后裔，走过的地方都仿佛有金光闪耀，神的目光永远紧随着他。老板心想：自己经营了一家法老常光顾的角斗场，天哪，这简直够吹到下下一任法老登基了。
　　他的目光瞥到了普拉美斯身后的卡莫西斯，这个身材高挑的人面纱后长着一张美好得雌雄莫辨的脸，连哈索尔女神都会为之倾倒。
　　他穿着一身价格不菲的白色衣衫，但这一身衣服实在是太保守了，在这么热的天气里，很少人愿意把自己裹得的这么严实。
　　见到普拉美斯紧紧攥着自己身后这个人的手，老板立刻明白了——原来这是叉提大人女扮男装的情人！
　　他越看越觉得像，也不敢怠慢，把他们带到了最前排，命人送上了解渴的饮料。
　　“以前你来过？”普拉美斯拉着卡莫西斯到前面坐下，问道。他实在觉得卡莫西斯不像会来这种地方的人，他的言行举止，总是让人觉得他与这种混乱不堪的地方没有任何关系。
　　他甚至怀疑卡莫西斯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出来是有什么别的目的，不过他并没有询问卡莫西斯，万一不是这样，他们之间也许又会生出间隙。
　　卡莫西斯点了点头，他优雅地坐下，和身后的贵族青年一样，在开场之前，关注着今天的赌注。他指了指铁笼之中，威风凛凛的一头野牛：“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在它身上下注。”
　　普拉美斯笑了笑：“那我就和你唱个反调怎么样？”
　　卡莫西斯偏过头，意味深长地也朝他一笑：“可是我并没有带钱，所以我刚才说的是如果。”
　　普拉美斯啧了一声，招来这里管赌/博的人，从手腕上取下一截纯金护腕，说：“下注，我赌那头牛赢。”他指的是卡莫西斯刚才指的那一头。
　　卡莫西斯闻言，满意地喝了一口饮料，欣赏起了开场前的杂技表演，他颇有兴趣地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侏儒用他灵活的身躯跳着来自异域的舞蹈，普拉美斯极少看到他露出这样专注的表情。
　　看来卡莫西斯就算看起来身居高位，成熟冷漠，内心里还是不可避免地向往着俗世的生活。
　　他曾经在神庙中修习了许久，好奇贪玩的本性也压抑了许久，如今总算无意间流露出了些许。
　　普拉美斯看他这副模样，便打趣道：“看来是老顾客了？”
　　“没有，不算太熟，以前和王弟来过几次，这都是他教我的。”
　　“嗯哼。”普拉美斯还是保持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心说就算你承认自己从前经常来也没关系。
　　他把卡莫西斯往自己怀里一扯，故作严厉地说：“不管你以前怎么样，谁教你的还是自己学的，嫁了人了就安分点，这种地方没有我带不准一个人来。”
　　“我们的婚姻已经中止了，我的名字也早已被法老从所有记载中抹去，你觉得这算是有名有分的婚姻吗？”卡莫西斯推开他，刻意和他留了一段距离：“你别坐过来，我热得很。”
　　“原来你在乎的是没有名分。”普拉美斯眨巴了一下眼睛，随即微笑着把手搭在他的手背上，“我承诺，你未来一定会是我的王后，整个埃及，除了我之外，没有人的地位能超过你，并且，所有人都会知晓你的名字，就算过了千年万年，你也会被我们的子孙记住，怎么样？”
　　“我有权力考虑最后是否还要重新嫁给你，我更愿意用男人的身份活下去。”卡莫西斯用小扇子扇了扇风，还觉得不够凉快，于是把领子扯开了一些，露出了白皙的脖颈和精致的锁骨。
　　他穿的实在是厚，这也是出于普拉美斯的强人所难以及极强的占有欲，非要他穿上这一身才准他出门。
　　普拉美斯呼吸一滞，赶紧上手把他的领子摆弄整齐，然后从他手里拿过扇子，亲自给他扇风。
　　杂技表演结束，主持上来活跃了气氛，几句话把全场的气氛都带了起来，在欢呼之中，那头野牛被从笼中放了出来。
　　“我离开一会儿。”卡莫西斯突然站起身，轻轻抖开普拉美斯扯着他衣角的手。
　　他没有说要去做什么，普拉美斯抬起头，直面着他的眼睛，答应道：“好。”
　　果然，卡莫西斯出来的目的一定不会是观看斗兽这么简单，但是普拉美斯不想追究了，他看着卡莫西斯离开的背景，突然叫住了他，轻声问道：“你还会回来吧？”
　　卡莫西斯沉默了一霎，目光突然变得晦涩难懂，普拉美斯心下默默叹了一口气，却听到卡莫西斯小声又坚定地答道：“会的。”


第44章 谈判
　　普拉美斯松了一口气，目送着他离开了。
　　他不想跟，更不想派人跟，因为他大概猜的到卡莫西斯这是要去做什么，无非是那个人找上门了，要做最后的谈判。他帮不上忙，这一切都要卡莫西斯自己做出决定。
　　顺着阶梯状的楼梯往边缘走，卡莫西斯的身影慢慢淡出了他的视线。他往看台的角落看去，果然隐约看到了几个熟悉的人。
　　“公主，这边请，老爷在等您。”几个裹着白色头巾的男人看见他，一起围了过来，将他往看台的最高处引去。
　　最高的地方赫然是几间包厢。高高的白色土墙围出了一个相当宽敞的空间，若不说是在角斗场，这里倒真像一个小会客室，进门处用一层轻薄透明的纱做了帘子。
　　卡莫西斯朝下看去，从这里只能看到下方普拉美斯的一个小小的背影，普拉美斯并没有回头望过他一眼。
　　因为他尊重他的任何选择。
　　欧利的余光看到有人进来了，便斜着瞥了他一眼，“来了？”
　　这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抹了一把自己已经花白的胡须，从怀中的两个美女身上收回视线。
　　他用仆人奉上的湿手帕擦了擦手，接过美女递来的拐杖，站了起身。
　　活到他这个年纪其实已经算是长寿了，这多亏了他多年养尊处优的生活，但他的身体状况也不容乐观，富贵病缠身。
　　他掉光了牙齿的嘴像乌龟一样凹陷下去，脸颊也瘦削得像一棵粗糙的老桉树，唯独一双精明毒辣的眼睛炯炯有神，上下打量着卡莫西斯，看这双眼睛就知道这个老头绝非善类。
　　“瞧瞧这是谁？王位继承人的妻子，未来的埃及王后，哈哈。”欧利不怀好意地笑着，旁边的座位明明是空的，他偏不示意卡莫西斯入座。
　　两人一站一坐，明明是太阳灼热的午后，小小的包间温度却俨然有下降的趋势。
　　“外公倒是依然精神矍铄。”卡莫西斯朝他点头致意，不用人请便坐了下来。他的目光在欧利身旁的两个美女身上徘徊了一会儿，她们纷纷低下了头。
　　即便她们没有看到卡莫西斯的脸，也依然感觉到了来自他的压迫感，从他进来开始，这间包厢的空气仿佛都冷了几度。
　　这时，欧利身后一个沉默不言许久的短发女孩朝卡莫西斯走了过来。
　　她低着头，看不清她的表情，但她抽动的肩膀却暴露了她的情绪，仔细听还能听到一两声细微的抽泣。
　　“哈特希，别哭了，是我。”卡莫西斯伸出手搭在她的胳膊上，轻声安慰道，但是他的安慰看起来没有什么用处，名为哈特希的女孩哭得更凶了。
　　“感谢外公帮我把她寻回来。”该恭维的话还是少不了，他被流放之后，这些人也被尽数发卖了，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哈特希能被找回来已经是万幸了。
　　欧利摆了摆手，表示找到哈特希对他而言不过是小事一桩，他找卡莫西斯来，当然不是还给他一个奴隶这么简单。
　　“胡摩的事，你要怎么和我解释？”
　　“他违背了您的意思，图谋不轨打算刺杀我，我把他解决了。”卡莫西斯轻描淡写地说，故意装作不知道这是欧利指派的，他不喜欢一上来便剑拔弩张。
　　“哼，我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你出卖胡摩，获取了普拉美斯的信任，不就是为了来和我谈条件吗？”欧利相当不屑，卡莫西斯这一套，半点也不新鲜。
　　“是的，眼下除我之外，你手中再也没有能掌握普拉美斯动向行踪的人了。”卡莫西斯相当欣赏欧利，因为他一眼就能看清事情本质，都不需要自己耗费口舌去解释了。
　　“你想要什么就直接说，除此之外，我得判断你能获得的消息是否有价值。”欧利也不跟他绕弯子，既然卡莫西斯主动提起，他便直迎了上去。
　　他想要是明码标价，没那么多弯弯绕绕的，他需要清楚地看到自己的支出和获利是否成正比。
　　“我并非是来向你贩卖消息的，相反，我要提醒你，不要打普拉美斯的主意。”
　　他靠在椅背上，神色轻松，翘起腿双手搁在了膝头。哈特希拿了一个全新的杯子，新鲜的果汁咕嘟咕嘟地倒进了杯子里，冰块落进杯里，激起的水花溅落在了桌子上。
　　“殿下，请。”哈特希小声说道。
　　“我不明白你想做什么。”一面说自己能够掌握普拉美斯的行踪，一边警告他不要打普拉美斯的主意，欧利老眉一皱，不明白卡莫西斯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我不允许任何人对普拉美斯虎视眈眈，意思是，”卡莫西斯拈着自己纤长的手指，轻轻一弹，将指尖沾上的灰尘掸了出去，“我是向着他了。”
　　“如此，我们没什么好谈的了。”
　　欧利眉一横，做了逐客的手势，他早都料到了，自己和卡莫西斯别说达成合作，连交易都没办法谈。
　　真不知道普拉美斯许了他什么好处，或者给他灌了什么迷魂药，短短月余，卡莫西斯竟然就成了他的人了。
　　“您不用急着赶我走，我们还有得谈。”卡莫西斯拿起果汁抿了一口，“您早年做那些腌臜事，我知道不少，我想，要是说出去的话，您多年的努力，大概都会付诸东流吧。”
　　“你胆敢威胁我？”这正是欧利的软肋，说到这里，他感觉自己面前这位老者掺杂着腐朽之气的呼吸好像都要停止了，”你就不怕你的母亲跟哥哥跟我一起倒台吗？”
　　他忌惮卡莫西斯，忌惮他知道的那些事情，但是他又不能杀了他，无论是得罪普拉美斯还是得罪法老，他都没有好果子吃，一点小小的折腾可能都会要了他的老命。
　　“你是你，他们是他们。你只是一个臣子，而他们是法老的妻子和长子。你忘了？只要我身后有普拉美斯在，替他们说几句话，应该不难吧？”
　　“你到底想要什么？”欧利鹰隼一般的眼睛盯着卡莫西斯，像是要把他生生撕碎，才能解心头之愤。
　　他根本想不到，这个平日里沉默乖巧的小子，最后竟然是一块最难啃的骨头，真是会咬人的狗不叫。
　　如若他早出生几年，王位继承人就没有梅里和普拉美斯什么事了，即便是不好控制，也好过梅里那烂泥扶不上墙的。
　　“我的要求并不高，你得保证我的母亲和兄长衣食无忧，就算以后离开王宫，在外面的生活条件也必须和在王宫里别无二致。”
　　“可以，”这个要求确实不高，不过是一点钱的事，欧利自然可以答应他，但是即便如此，他也依然要讨价还价：“我可以答应你，但是你也必须答应我，不把事情泄露出去的同时，王位的竞争，你不许插手。”
　　“我本来就没打算插手，但是”卡莫西斯的话被欧利打断了：“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无论结局如何，我会保证那个兵头子活着。”
　　“很好。”卡莫西斯点了点头，“对了，我还需要知道一点别的，比如，在军队之中，谁是你的内应？”
　　“你又想做什么？一个胡摩还不够吗？”欧利快要呼吸不畅了，卡莫西斯难道还要狮子大开口？
　　“没事，找个接应罢了。”卡莫西斯倒不是他想那个意思，他站了起来，此地不宜久留，普拉美斯还在等他。
　　“接应？”欧利不知道他还想干什么。
　　“普拉美斯本人的事情我不能告诉你，但这不包括他党派中的事。”
　　欧利脸色黑沉，报出了一个名字，卡莫西斯掀开纱帘，打算离开。
　　“多谢外公款待，我先走了。”
　　“你大费周章逼我杀你，还把我的线人给卖了，就为了让我保你的母亲和哥哥，还有那个兵头子？”
　　卡莫西斯回过头来，不解他何出此言，他微微笑道：“往后还要合作，也就多多仰仗外公了。”
　　欧利冷哼一声，他的手一挥，陶土杯子摔在了地板上，滚水四溅。
　　哈特希跟在卡莫西斯的身后，跟他一起离开了。
　　欧利也愤然起身，他拄着拐杖的手都在发抖。不过，他并不觉得普拉美斯能在卡莫西斯那里讨到什么便宜，这小子心里头到底只有自己，只做对自己有好处的事，投靠自己觉得有用的人。
　　但奇怪的是，他这样的人，竟然从来没有做法老的野心，连欧利都觉得不可思议。
　　当普拉美斯看到那抹白色的身影回来的时候，心中悬着的巨石便沉了底。
　　他从座椅上起身，赶紧递上了一杯冰饮料，帮卡莫西斯摘下面纱，用小扇子给他扇风。
　　“怎么这么殷勤？我不过是去了一会儿。”卡莫西斯婉拒了他递来的饮料，不想再继续灌水了。
　　普拉美斯没听清他的话，脑子里嗡嗡作响，也不知道是高兴的还是怎么的。他见卡莫西斯不喝，便自己灌了一大口，好清醒清醒自己的头脑，但是没用，他的头脑里反复循环着一句话。
　　他也许真正属于我了。


第45章 斗兽
　　“这位是？”看着卡莫西斯带回来的陌生女孩，普拉美斯问道。
　　“我的侍女，哈特希。”卡莫西斯简洁地介绍道。
　　普拉美斯点了点头，心说太好了，家里的仆人终于解放了。
　　这时，刚入场的裁判突然宣布道：“比赛有变，从两头牛相斗，改成了一人一牛相斗，我们健壮的角斗士纳达尔将与疯狂的野牛决一死战，为大家带来最精彩的决斗！由于比赛有变，将再进行一次押注，请各位尽情享受比赛！”
　　“怎么突然换人了？”普拉美斯探了探脖子想看个究竟。卡莫西斯抱着手臂，淡淡说道：“因为你。”
　　“啊？为什么？”普拉美斯一头雾水。他来过这么多次，还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
　　“因为你这个叉提来了，为了讨好你，他们临时决定把最有趣的人兽相斗给提上来了。”卡莫西斯轻轻摇了摇头，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件好事。
　　他盯着从小门走出来的那个浑身肌肉的男人，拍了拍普拉美斯的手臂，说：“改押吧，不然得输了。”
　　普拉美斯又不解了，这个人虽穿着盔甲，但却没有拿武器，连人带盔甲顶天了也就两百来斤，而这头野公牛膘肥体壮，看着怎么着也比他重多了。野牛获胜的几率还是很大的，为什么要改呢？
　　“还是因为你。”卡莫西斯怀疑他是故意装作不知道的，“很简单，这不过是为了讨好你的一个节目，其实结果已经内定了，野牛是绝对不可能赢的。角斗人们爱看的是至死方休，当然一方投降也未尝不可，可是牛是不懂得投降的，只要激怒它了，它就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就算角斗士投降也没有用。所以就算它要赢了，这儿的老板也不会放任牛杀人，因为会脏了你的眼。”
　　“噢”普拉美斯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随即立刻招手让人过来，把下的注改了。
　　斗兽开始了，卡莫西斯聚精会神地盯着场上的任何动静，普拉美斯看他这副样子，突然觉得有些好笑，但是没笑出声来，在一旁默默给他扇风。他对这种东西的胜负不太有感觉，只是觉得好好一个男人，不披上盔甲上阵杀敌，而选择在这种地方卖命，还不知道哪一天一不小心就死在牛蹄子下了。他活着的时候呼吸着舒神的空气，饮着尼罗河宝贵的河水，却没有为守护这片神所眷恋的土地做出一丝一毫的贡献，死了还要劳烦冥神欧西里斯进行审判。实在是白白走了这一遭。
　　场中的斗争还在激烈地继续，角斗士冒着生命危险，迎面冲上去握住了野牛的角，想要尝试用手中的绳索把野牛控制住。
　　本来是应该以击杀野牛作为胜利标志的，可是在埃及牛是相当神圣的动物，不能随意杀死，所以，角斗士上场之前不能手持任何武器，只能拿着绳子，身穿护甲。
　　野牛急剧地晃着头，想要挣脱角斗士，还一边不断地往前冲，似乎打算直接把自己的尖角刺进角斗士的胸膛。角斗士也不是吃素的，他咬紧了牙关，双脚抵着地面，不断地后退，沙土都被他拖带出了一条明显的凹槽，他竟然就这样堪堪地和野牛对峙住了。
　　一时间谁也讨不到好处，野牛前进不了，角斗士握着牛角也无法前进。
　　人很精明，但野牛也不笨，它见前进不了，干脆后退了一步，这一下角斗士的重心不稳了，向前倒去，可他急中生智，在地上猛地一蹬，手中发力，竟然一下子翻坐到了牛背上，他动作之快，竟然没人能够看清。
　　野牛大怒，疯狂摇晃着身体想把他甩下来，可是角斗士哪里给他这个机会，飞快在牛背上完成了一个转身，一手握着牛角，另一只手已经将绳子穿过了牛脖。
　　观众席上一阵欢呼，普拉美斯笑得更开心了，他拍了拍卡莫西斯的肩膀，夸赞道：“我的殿下，你真厉害。”
　　卡莫西斯勾唇一笑，当普拉美斯正打算看角斗士怎么把牛给绑起来的时候，突然听到卡莫西斯低声说：“赢来的钱除了本金，剩下的分我一半。”
　　“全部给你都没有问题，怎么？没有钱用了？要不要再多给你点？你那成堆的嫁妆都用完了？”
　　卡莫西斯被他的四连问问得不知道回答哪一个，只好说：“那都是法老给公主出嫁的嫁妆，我已经不是公主了，理所当然的，那些嫁妆也不是我的了，我不该动。”
　　普拉美斯听了，一副此言差矣的表情，“什么叫法老给你的，那是陛下给我们的，你说自己不是公主不能要了，那说是法老给我一个人的总没有问题了吧？送都送来了，哪里还有还回去的道理？法老缺这钱吗？我的就是你的，所以那些钱你放心花，不够了再问我要。”
　　卡莫西斯刚想说什么，突然场地那边传来一阵野牛的怒号，就在离他们很近的地方，他转过头，发现本来被角斗士绑的几乎四脚朝天的野牛，不知道哪来的一股疯劲，猛地挣断了手腕粗的麻绳，拖着长绳在全场乱跑乱撞，眼看着就要朝观众席冲过来。
　　靠的近的人几乎都非富即贵，见到野牛冲过来了，顿时吓得尖叫连连。
　　普拉美斯脸色瞬间白了，拔出了腰间的佩剑，直指场中的野牛，没有转过头，对身旁的卡莫西斯喝到：“小心！快到我身后来！”
　　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呆了，谁也没有想到角斗场会这种事故，特别是在叉提大人还在场的情况下。角斗场的老板更是慌了，让手下赶紧保护普拉美斯，还有他的“小情人”。
　　普拉美斯没有回头，他的目光紧随着野牛，生怕自己一个疏忽卡莫西斯就受伤了，此刻危险的并不只是野牛，还有慌乱拥挤的人群。如果一不小心被挤下看台，摔进角斗场，那必然会葬身牛蹄之下。
　　卡莫西斯屏住了呼吸，他望着不远处的野牛，没有和其它观众一样惊慌失措，他扯着普拉美斯，压下他的剑，低声说：“后退。”
　　普拉美斯没敢放松警惕，因为卡莫西斯就站在他身后，他看着野牛，一步步地退后，退到较远的位置才看到，在他们的身后，已经站了一个手拿弓箭的人。他拉了满弓，三根羽箭已经箭在弦上，屏息凝视地盯着场中四处乱撞的野牛，只等着一个机会，等场上那个角斗士从野牛背上下来。
　　他没办法立刻放箭，怕伤到了牛背上的人，只好一直等着。
　　角斗士在野牛跑到通向后台的小门附近的时候，卯足了劲纵身一跃，趁着野牛没有注意，跳下了牛背，野牛很快就反应过来身上的人不见了，回过头想要用角将角斗士撞飞出去，这儿老板也不蠢，一看人从牛背上下来了，赶紧把他拖进了小门里，否则这会儿没被撞个透心凉也被铁蹄踏吐血了。
　　人一进去，三支羽箭立刻飞出，破开空气，嗖的一声刺进了野牛的身体。它哀嚎一声，没有立刻倒地，反而撒开蹄子跑的更狠了，不过这都是濒死的挣扎，弓箭手从后背又取出三支箭射去，一支不漏地命中了奔跑中的野牛。
　　当野牛轰然倒地时，身上密密麻麻地插满了箭，竟然没有一根箭是空的。普拉美斯收起他的剑，回头佩服地叹道：“比拉，真有你的。”
　　卡莫西斯谨慎地打量着身后这个年轻人，对于普拉美斯的称赞，他并没有流露出太多的情绪，收起弓，对他们恭敬地行礼：“普拉美斯大人，卡莫西斯公主。”
　　这个年轻人总是这样一副荣辱不惊的样子，夸他没反应，骂他也没反应
　　普拉美斯嗯了一声，语气一转：“可是这种英雄就救美的事情，以后你就不要抢了，行不行？”
　　卡莫西斯伸手一拧普拉美斯手臂上健壮的肌肉，表面上滴水不漏：“是你技不如人。”
　　普拉美斯微笑着，没有反驳，全部认下了：“对，没有错，可是我的弓箭其实用的也相当不错，有时间我的殿下是否想和我比试比试？”
　　卡莫西斯不说话了，他侧过头转移话题：“这一局到底还是人赢了吧，我们赢的钱呢？”
　　“他们都在收拾场地，安抚观众情绪，暂时没时间统计这个。”普拉美斯拍了拍卡莫西斯肩膀上溅到的沙土，“我们回去吧。”
　　太阳已经准备下山了，余晖洒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仿佛满地都铺满了碎金，普拉美斯问比拉是否要和他们一起回去，顺便在他家里用晚餐，比拉拒绝了，普拉美斯只好作罢，可心中却有点窃喜，这样他和卡莫西斯的独处就不会被打扰了。
　　太阳沉入母亲尼罗河，流浪的月亮与繁密的星辰姗姗来迟，普拉美斯坐在卡莫西斯身后，用侧脸去摩挲他的头发：“要回去了，能告诉我你到底为什么要来看斗兽了吗？”
　　卡莫西斯眼皮都不抬：“无聊而已，想念以前纨绔的生活了，怎么了？”
　　“没什么。”普拉美斯清楚他不会就这么说实话，也不可能直接告诉他自己这次出来是为了和谁接头，他于是移开话题，问道：“你说你喜欢狮子，是吗？”
　　“嗯，我喜欢。”卡莫西斯想也没想就大方承认了。拥有一头狮子是相当风光的事，没有谁会不喜欢。
　　“那院子里的那头狮子，今后就是你的护狮了，它将保护你，在任何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
　　卡莫西斯惊奇地回过头，不可置信地望着普拉美斯，疑惑他为什么会把法老赐给他的狮子转送给自己，他就不信，在普拉美斯心里，就没有拥有一头护狮的愿望。
　　普拉美斯笑了一声，他仰着头，面对着墨色的天空，感叹道：“你知道吗，生命真的很脆弱，死亡有时候很近，就在咫尺之间，我经常会感到很害怕，害怕哪一天就会突然失去你。”
　　卡莫西斯不说话了，他不喜欢聊这种沉重的话题，于是目视前方，一言不发。马在快速地走着，很是颠簸，他的后背紧靠着普拉美斯，甚至在这夜色里，都能清清楚楚地听到他有力的心跳。
　　可是这心跳，有时候真的说没就没了，不打一点招呼，没有一丝的商量。
　　没有人不害怕今生的死亡，哪怕会有来世。
　　“我将它命名为塞赫麦特，希望它能代表狮神能够守护你。”普拉美斯继续说道：“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能成为法老，那么我会被无数繁琐的事物缠身，上下埃及的国事，宫中大小的矛盾，朝廷的争执，我将无法随时守护在你身边，我想要它代替我，肩负这个职责，如果有一天我先你一步离去”
　　“不要再说了！”卡莫西斯急切地打断他的话，抬手捂住了他的嘴：“神会听见的。”
　　普拉美斯摇摇头，他将卡莫西斯的手握入自己的掌心，盯着他的眼睛，温柔地说：“无论是谁，都不能躲避一死，无论死是通向神界还是地狱亦或来生，我的殿下，你要记着，就算是天地重归混沌，尼罗河水曝日干涸，百千星辰尽数陨落，也无法将我们分离。因为我们共饮过这尼罗河的水，即使灵魂相隔千里，终有一天也会重聚在这太阳的国度。”


第46章 黎明
　　齐贤很少在天还没亮的时候醒来，昨晚的梦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的惊吓，反而让他感到特别的伤感。
　　不知是为何，他总感觉胸口沉甸甸的，像是填满了什么，还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苦涩。
　　生与死，这是他最讨厌讨论的话题，死亡对他来说简直是最恐怖的存在。他并不怕死，但是却害怕最重要的人离开自己身边。
　　他坐起来，瞟了一眼窗外尚黑的天色，搓了搓脸，长呼了一口气，从床头摸出手机。
　　五点半。他打了个哈欠，正想倒下继续睡的时候，突然瞥到床头处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他定睛一看，瞬间清醒了一小半。
　　莫莲正跪坐在他床侧的地板上，趴在他的床沿，枕着手臂睡的很甜。
　　他身上有漱口水的薄荷味，淡淡的，齐贤凝视着他的脸，脑子里一片模糊，已经分不清这到底是梦还是现实了，就这么安静地望着莫莲。
　　莫莲的呼吸平稳，薄唇微张，吐出的气似乎都带着一层水雾。一缕头发落在了他的脸上，齐贤伸手想要去抹开，可又害怕把他吵醒。
　　尼罗河畔的誓言还清清楚楚地环绕在他的脑海中，他凝望着莫莲，心中涌起了一阵复杂的情绪。
　　在面对他的时候，齐贤总会有一种感觉，这种感觉非常的难以描述。
　　感觉时间太久了，岁月太长了，怎么努力都追不上，也挽回不了，愧疚，失落，惆怅，三者皆有。
　　他有时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发自内心地想要把他圈进自己的怀里，拥抱他，亲吻他，占有他，呵护他，把自己的心肝肺全部掏出来献给他，然后靠对他的爱来维持一切。
　　他太清楚了，面前这个人和林莞莲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可是他却是他唯一的慰藉。
　　莫莲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跑来别人的床头睡觉这件事已经被发现了，还在香甜地睡着。
　　好像只要在他的身边，就算有多寒冷，依然可以做最美好的梦。
　　大冬天的，他不冷吗？齐贤皱起眉头，看他穿着的还是棉质的睡衣，也没有穿什么御寒的衣服，不免有点心疼。
　　齐贤不清楚为什么莫莲会跑来自己的床头，也不清楚是只有今天还是这一周多以来都是如此，突然就有些毛骨悚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试想大半夜的时候，有人在床头看着你睡觉，这想想都很惊悚好吗？
　　想来莫莲每次都起的比他早，不知道是因为生物钟自然醒还是特意起来看他，在他床头睡一会，然后直接去沙发上坐着打游戏。
　　反正被他逮到了，这次非得问个究竟不可。
　　齐贤没有贸然给他盖被子把他吵醒，更没有善心大发地做个绅士把他送回房间，而是打开了房间的暖气，然后继续倒下睡觉。
　　他睡意还没有过去，只躺下一会就再度睡着了。
　　这短短的两个小时里他没有做任何的梦，当他再度醒来的时候，莫莲已经不见了。
　　他趴过的地方床单没有任何的褶皱，像是被凶手特意处理好了的犯罪现场。
　　齐贤洗漱完以后，下楼果然看看莫莲在沙发上坐着，和平常一样，仿佛今早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齐贤挑起眉，没有和往常一样对牛弹琴地和他打招呼，莫莲看着他，他也看着莫莲。
　　莫莲还没意识到自己跑去别人床边睡觉的事被发现了，他关了手机，看了看齐贤，又看了看厨房，在疑惑齐贤为什么不去做早餐。
　　齐贤转过身，什么都没说，他心里没辙，这件事他也不好让李博替他翻译去问，毕竟真的有点尴尬，但是他也不想这么就放它过去了。
　　齐贤一直没想清楚要把莫莲放在什么样的位置去对待他。
　　他们是情人吗？不知道，估计莫莲并不这么认为。
　　他们算兄弟吗？不是，这个齐贤能够肯定。
　　他们是朋友吗？不太算得上，至少他们从来没有向对方吐露自己的心事，也不能完全信任对方，所以称不上是朋友。
　　这是一个很尴尬的境地。
　　李博今天还是准时到，他一进屋，两个人都在各忙各的，气氛一度的沉默，虽然之前每天都是这样，但是他总感觉今天有些不同。
　　齐贤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莫莲倒是没什么变化。
　　“怎么了这又是，一天天的？”李博关上门，在玄关拖鞋，齐贤走上来劈头盖脸地问道；“古埃及语言好学吗？能不能教我两句常用的？”
　　“怎么了？你现在都不干这行了，学这个干嘛？”
　　“让他一个人学，在这个环境下，那得学上多久啊？太慢了，所以我也得学学他的语言，这样才能尽快实现和他的交流。”
　　这属于语言上的双向奔赴吗？李博心头冒出一个疑问。
　　李博凝视着齐贤的脸，两个人差不多高，面无表情地看着对方，李博扯了扯嘴角，齐贤眨了眨眼睛，相望无言了一会，齐贤抬起一根手指头；“加钱，这个数，行不行？”
　　“成交！”李博搓了搓手，和这种好商量的主顾打交道就是快活，他又问；“怎么个安排。”
　　齐贤抱着手臂，语气轻快又理所当然地说；“加钱，所以加班。”
　　谈妥之后，齐贤驱车前往公司，英国有个非常有名的景色就是堵车，他必须提前很多出门，一路上不出意料，逢车必堵。
　　他慢悠悠地在车上解决早餐，突然莫莲的睡颜又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之中。
　　为什么他要睡在自己床边呢，难道真的因为睡在他的旁边比较有安全感？
　　齐贤觉得不是，他没有这种给人安全感的能力。
　　难道是莫莲把他当做普拉美斯了？很有可能，反正大半夜只能看到一个轮廓，大差不差。
　　齐贤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好吧，他把莫莲看作林莞莲，莫莲也把他看作普拉美斯，各取所需，谁也不欠着谁。
　　齐贤的心情很复杂，也不知道这是好是坏。
　　一进公司门，齐贤就把头搁在桌子上，挺尸在了公司。他感觉自己只要进入了这个环境，就变成了一条干瘪的咸鱼，还是不会翻身那种。
　　一想到今天才是星期一，他还得在这里上五天班才能休息，他就觉得灵魂都要出窍了。
　　“阿贤，怎么回事？”同事很快发现了他的不对劲，齐贤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他勉强把自己撑起来，觉得自己太难了，抱着头痛苦地说，“我想回家了。”
　　他也不是真的想回家去，家现在只是个意象，代表他急切地想要寻求一个能让他安静一会儿的地方。
　　“你刚完整地度过了一个双休，刚来打卡五分钟就想回家？”齐董事长经过，看到亲儿子的颓废模样，差点没把手里的水给他泼过去。
　　齐贤看到他家老头子，更加的颓废，“不是啊，我是想回国了。”
　　“不是说明年五月回吗？怎么又坐不住了？什么事连个起色都没有做成，就想放弃了？”
　　不成器，简直太不成器了。齐董事长摇了摇头，这让他将来怎么敢放心把公司交给他呢？
　　“住不习惯，成天水土不服，在这儿我的毛病就犯，不想上班。”齐贤苦哈哈地抬头看向自己老爹，说话的语气也半死不活的，活像脱了水的鱼。
　　“我见你住的是挺快活的，花着我的钱，日子过得风生水起，班也不想上，混吃等死？不行！”齐董事长提溜着他的后领子，刚想要把他拉去教育一顿，齐贤撇了撇嘴；“在这儿触景生情，我不想独活。”
　　齐董事长瞬间噎住了，对于齐贤这一句话，他是相当的抵触，也不敢提溜齐贤了，立刻拿出了一副万事好商量的态度。
　　他扯出一个笑容，软下语气对齐贤说道：“行吧，这次过年，我们一起回去，你的妈妈和妹妹都该想你了，是时候回去看一眼了。”
　　他抱着手臂打量着齐贤，一改之前气的跳脚和万分嫌弃的态度，拍了拍齐贤西装上不存在的灰；“我儿子真出色，谁都比不上，有这么一个继承人，我真是放了一百个心了。”
　　齐贤扯了扯嘴角，不知道要不要配合他笑一笑，周围的员工纷纷看了过来。
　　可是因为他们讲的是中文，没几个人听得懂他们在说什么，但听得懂的人纷纷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神情，瞬间明白齐贤的性格是怎么养成的了。
　　为什么齐董事长会突然态度大变？前一秒还恨铁不成钢，后一秒就满意得不行？坐在一边的阿克塔娜小心地向她身旁的女生询问。
　　“因为一年多前，小齐先生的未婚妻车祸去世了，他非要去殉情，差点从楼顶跳下去，董事长都快急疯了，甚至把小齐先生送进了疗养院，小齐先生也是缓了很久才走出来。‘不想独活’这句话简直就是董事长的一个开关，只要齐先生说出这句话，无论董事长之前把齐先生骂的如何狗血淋头，也会瞬间变成一个欣赏儿子，把儿子当做毕生最完美的作品的好父亲。”
　　阿克塔娜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齐董事长语气一转；“但你这段时间必须要好好上班，不能迟到不能早退，加班是不指望你了，可是你千万别被人抓住把柄告到我这儿来，否则回国什么的统统泡汤！”
　　“哦——”
　　齐董事长回到办公室之后，还是觉得这样不太妥当，身为一个合格的父亲，他觉得自己近来对儿子的生活实在是太不管不顾了，这不行。
　　万一齐贤在家里整天吃快餐和泡面，衣服也不洗，全部丢沙发上，家里垃圾堆积成山，那他盼了好多年的儿媳妇和孙子就更没得指望了。
　　所以，他打算来个突击检查，今晚直接去齐贤家里，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第47章 来访
　　“我回来了。”齐贤把鞋脱了，慢吞吞地走进家里，把包一放，伸了个懒腰。
　　灯都开着，甚至有浪费电的嫌疑，资本主义国家电费不便宜，但是齐贤也没有要去关掉的意思。莫莲没有找根蜡烛点起来的想法，这已经令他很欣慰了。
　　除此之外，齐贤还意外地闻到了一阵菜香，是番茄和肉的味道。
　　什么？难道他家里进了田螺姑娘？
　　他走进厨房，惊讶地看到莫莲正在笨拙地摆弄着那些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被他整整齐齐摆了在调料架上，上面用便签贴了象形文字标注。
　　他还以为是李博打算顺手做一餐给莫莲尝尝，结果居然是莫莲在亲自动手下厨。
　　“小公主，你这可真的太折煞我了。”他想从莫莲手里接过锅铲，可对方根本不理他。
　　莫莲侧过身来，看到下班回来的齐贤，没有太大的反应，他用下巴指了指放在桌子上的成品，是一盘西红柿炒蛋。
　　辣红色的西红柿搭配淡黄色细碎的炒蛋，看起来并不是很精致，但是却飘着一股家常小菜的清香。莫莲把锅里热的剩菜盛出来，是昨天齐贤从食堂打包回来的火腿炒肉。
　　他把锅用水洗干净放回去，然后示意齐贤把菜端出去，自己去洗手了。
　　“你你居然真的会做饭吗？”齐贤之前也不是没见过莫莲做饭，但那说到底只是把现成的食材热一热，和真正的下厨还是有所区别的。
　　齐贤尝了尝，味道还过得去，就是调料有点放多了，还有，莫莲为什么非要放这么多香料进菜里？
　　他把菜端出去以后，没有进厨房拿碗，而是兜了一圈进了莫莲的房间。
　　李博一般在这里给他上课，书也留在这里，没有带回去。齐贤翻了翻这些书，除了埃及史世界史中国史，小学语文书和数学书英语书，他真在最下面找到了一本菜谱。
　　齐贤沉默了一下，掏出手机“咔嚓”一声拍了照片，发给李博，备注：不务正业，扣工资。
　　李博回复的很快：“啊啊啊啊啊啊不要啊！”
　　齐贤把手机收回裤兜，吹着口哨，转身去开饭了。
　　这是他这么久以来，第一次回到家不用做饭点外卖就能吃上热菜，虽然味道很普通，但他还是感动极了。
　　莫莲在他心里的形象更加高大了，他不仅好看，还会做饭，说不定持家也是一把好手。
　　还会骑马，会跳舞
　　莫莲正在努力尝试使用筷子，但是还是不怎么熟练，夹菜总是掉，关键是他每次夹掉了，都会偷偷瞄两眼齐贤的表情，看看齐贤是不是正好在看着自己。
　　一套动作看起来既滑稽又可爱。齐贤也不生气，看着他慢慢的把菜挑起来，等待机会，如同猫捉老鼠一样把菜夹起一点儿，飞快捞进了自己的碗里。
　　回家就能吃到热菜，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齐贤先感慨地拍了两张照片，刚想发朋友圈炫耀一番，莫莲见他迟迟不动筷，撑着头问道：“你不吃吗？”
　　齐贤愣了一下，瞬间听懂了这带有浓重北非口音的中文，忙点了点头：“我吃，当然吃。”
　　天哪，莫莲终于肯跟他说中文了！
　　他赶紧吃了一口，含糊着问：“你还会说什么吗？多说点，说多了就会了。”
　　“嗯。”莫莲的回答很简单。
　　齐贤还想问，他什么时候学的做饭？他可不相信，凭那一本菜谱，莫莲就能迅速地学会做菜，动作还不怎么生疏。
　　真奇怪，他一个王后，按理说一生下来就是被人服侍的命，怎么会学做饭这种小事？
　　如果可以，齐贤还想顺便问问他，今早为什么要来自己床头趴着睡觉？
　　语言不通限制了他们的交流，齐贤狠狠憋住了好奇心，夹了几口菜塞进嘴里。
　　正吃的挺高兴，门铃叮咚一响，齐贤疑惑地站起来要去开门，回头看了一眼钟，正是饭点。他一没几个朋友，二没叫上门服务，有谁会来找他呢？
　　难道是物业人员或者唐茜？
　　小区的安保措施做的很稳妥，不会放什么奇奇怪怪的人进门，说不定是邻居来联谊，邀请他去家里参加什么活动。
　　等他把门打开的时候，表情一僵，齐董事长正抱着手臂站在门口，抱怨他怎么开门这么慢。
　　“我带了山楂，你妈妈从国内寄过来的。”他扬了扬自己手里的塑料袋，要塞进齐贤的手里。
　　齐贤眼皮一抽：“老爹？你来干嘛？就是为了送山楂？”他意识到莫莲还在餐桌旁边，忙死死挡在门口，不让齐董事长往里面瞄。
　　他老爹没见过莫莲，他也还没来得及跟老爹禀报莫莲近来住在自己家的事，他怕老爹看到他家里住了“女人”，会产生什么误会。
　　齐董事长可精了，立刻反应过来齐贤要藏着什么，踮着脚越过他要往里面看：“干什么？什么东西藏藏掖掖的？我还见不得？”
　　“害，今天不方便，屋子乱，改天，改天我打扫干净了，亲自去您府上把您接过来！”齐贤只恨此时语言不通，要是能让莫莲赶紧进卧室，就没什么事了。
　　“不行，就今天，你的家什么个样我还不清楚？难道你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齐董事长终于找到了齐贤的破绽，灵活地一钻，从齐贤身侧钻进了屋里。
　　齐贤捂着额头，什么也不想说了，齐董事长见到坐在餐桌旁边的莫莲，又看了看齐贤，明白了什么似的，面露喜色：“这位小姐是？”
　　齐贤前几天跟他说自己要下班去约会，他还以为齐贤又是在糊弄自己，谁知看起来还真有此事？
　　瞧着眼前这位姑娘竟然和齐贤描述的没差，长长的头发，眼睛水灵灵的，还这么高，一看这个气质就知道不是寻常人家的姑娘。
　　原来齐贤这臭小子已经找到女朋友了啊，真是的，还让他白担心了这么久。
　　齐董事长正美滋滋地想着，突然齐贤晦气的声音传入了他耳朵里，打破了他的一切幻想。
　　“他是我开棺材开出来的那个人，之前和您说过了，还有，他是男的。”齐贤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莫莲表示不解，这位年纪稍大的男人他并不认识，但是男人见到他似乎很是高兴，他也没有好意思继续冷着脸，只好站起来，用不熟练的中文说：“您好，我叫莫莲。”
　　“哎！你好你好！”齐董事长搞错了他的性别，有些尴尬，忙大笑掩饰了过去，他打量着面前这个年轻人，他的面色与神态与常人无异，身上有一种不经世俗的气息，让人感觉他很干净，和这个污浊的世界格格不入。
　　除此之外，他很难相信这个人就是齐贤口中那个历经千年而不死之人。
　　既然这样，那就说明齐贤其实压根就没有找到女朋友，前几天下班的时候说自己要去约会，多半又是在骗他。
　　齐董事长面带微笑，回头瞪了齐贤一眼，觉得自己这个儿子实在是太不争气了。
　　“我拿个碗，一块儿吃吧。”齐贤没接住自己老爹这个眼神，他主动给齐董事长拉开椅子，转头进了厨房。
　　莫莲也坐了下来，齐董事长拿到筷子，尝了一口西红柿炒蛋，咂吧了两下：“还行，但是好像不像你的手艺？”
　　齐贤的厨艺还是他的母亲教出来的，他的母亲怕自己儿子这种阴晴不定的性格，以后找女朋友不容易，就逼他学了做菜，算是一个加分项。
　　“是莫莲亲手做的。”齐贤说道，不知为何，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竟然有些沾沾自喜。
　　“哦——”齐董事长顿时竖起了大拇指，不遗余力地夸赞起这盘菜，几乎要把这盘味道过重，还只能看见蛋渣的西红柿炒蛋吹上天了。
　　幸好莫莲听不懂这么复杂的话，不然齐贤或许能亲眼看到他脸红。
　　一餐饭之后，齐董事长例行对上下两层的所有房间进行了视察，没有一丝的异样，衣服整整齐齐地叠在衣柜里，地上也没有外卖盒和速食面包包装袋。
　　看来齐贤这段时间生活质量还可以，齐董事长满意地点了点头。
　　可能是因为家里多了一个人，多了几分人气，才把齐贤的生活热情给带动起来了的吧？
　　齐贤跟在他的身后，偷偷捏了一把汗，幸好今天早上莫莲把他的衣服瀑布收去洗了，不然他老爹这会儿就人赃俱获了。
　　莫莲在楼下看电视，齐董事长坐在他身边，企图跟他聊什么，但是这无异于鸡同鸭讲，谁也没听懂对方在说什么，但即便如此，齐董事长依然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齐贤回去洗完了碗，擦干手抹护手霜，然后和齐董事长一起，来到了二楼的书房。
　　他们到书桌前，关好了门，面对面坐下，
　　齐贤正襟危坐，等着他老爹说点什么人生大道理，或者和他聊聊人生道路筹划以及情感问题。
　　但齐董事长坐下来，喝茶着迟迟不肯开口，像是在做一个事关未来几十年人生的伟大抉择。
　　齐贤憋不住了，主动问道：“老头，还有啥事情要交代吗？要不我陪您到楼下散散步，一起感叹一下父子情深和夕阳无限好，然后再送你打哪来回哪去？”
　　谁知齐董事长喝了一口茶，放下茶杯，看着齐贤的眼睛，开门见山地说：“其实是男人也没关系的，如果你喜欢，我们全家都会支持你的，我们的思想很开放，你不要有后顾之忧。”


第48章 思念
　　齐贤闻言，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满脸的问号，过了一会儿才明白老爹说的是自己和莫莲的事。
　　或许是他们在生活上默契很高，他老爹才误解了他们之间的关系。齐贤摆了摆手：“老头子，你知道的，我只爱”
　　“咱爷俩这么多年了，我还不了解你吗？”齐董事长握紧了他的手：“瞧瞧那背影，多像莞莲啊，还叫什么莫莲？一看就是有意而为之，你这点小心思，瞒得住我？”
　　“真不是”齐贤有点着急了：“我们真不是那种恋爱关系，我就是觉得花了这么多钱买的，还是揣着放心而已！”
　　齐董事长挑起了他粗长的眉毛：“只是这么一回事吗？长得像，还有名字真的都是巧合？”
　　“我承认这个名字是我取的，我有私心，可是他们哪里像啊？一点也不像。”齐贤摊了摊手：“暂且这么样吧，我们各过各的，我呢，不缺养他一段时间的钱，他呢，也没别的地方可去，我承诺我以后一定会找机会安置好他的，在他能够适应这个社会之后。除非所有希望全部破灭，否则我是不会放弃复活莞莲的。”
　　而且，莫莲身上实在是有太多的秘密了，他真的非常感兴趣，就算不为别的，他也愿意把莫莲留在身边，算是有个伴。
　　齐董事长用担忧的眼神看着齐贤，“可是你也老大不小了，真不要试试”
　　“不要。”齐贤斩钉截铁地说。
　　两人又聊了很多家里的事，齐董事长快十点的时候才起身打算回家，莫莲此时已经洗漱好准备上床睡觉了，
　　齐董事长找了个借口把齐贤支开，偷偷摸进莫莲的房间，莫莲穿着棉质的睡衣，有点尴尬，齐董事长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名片，塞给他，叮嘱道：“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联系我，我一定能帮就帮。”
　　“谢谢。”他虽然不知道齐董事长说了什么，但是他觉得收了别人的东西道谢总没错。
　　他接过名片，愣愣地打量着这张薄薄的纸片，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他发愣的功夫，齐董事长就已经一溜烟出了房间，坐在玄关换鞋了，一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
　　齐贤亲自开车把老爹送回去，再回到家已经将近十一点，莫莲的房间紧闭，没有一丝的亮光透出来。
　　洗漱完毕之后，他犹豫了一下，把房间的门锁上了。他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大概还是不太希望莫莲进自己的房间吧。
　　想想在你睡着的时候，有人站在你的床边紧盯着你，这实在是太瘆人了。他想想就一阵恶寒，特别是对象还是巫术大国出身的莫莲，他心想，莫莲不会在他身上搞点什么洗脑的巫术吧？
　　别这么想，不可能，唯物主义万岁。他心中念叨道。
　　齐贤写了日记，记录自己今天吃到了莫莲做的饭菜。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塞满了一整个本子，有点像小学生日记。
　　他绞尽脑汁地想形容饭菜好吃的词，好容易憋出几个，突然觉得那盘卖相不太理想的番茄炒蛋，似乎不太配得上。
　　他叹了口气，心思忽然又飘到了别处。
　　老爹居然想撮合自己和莫莲，这个想法实在是太乱来了，简直是病急乱投医，他堂堂大男子汉，怎么可能会喜欢男人嘛！就算身处思想开放的英国，一个同性恋合法的国度，他的思想也相当的中国。
　　合上笔记本，齐贤叹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
　　埃及已经是秋天了，但燥热的太阳仍然在照耀着肥沃的土地。
　　可到了晚上，又有习习微凉的晚风吹拂着整个院落。埃及的气候属于热带沙漠，昼夜温差大降水少，眼下正是尼罗河的汛期，河水会带着肥沃的淤泥冲上三角洲的土地，这时候，黄金一般宝贵的耕种期就要开始了。
　　卡莫西斯坐在床边，他抚摸着怀里的猫，原本毛都没长齐的小猫，现在已经有了毛茸茸的一层皮毛了，摸起来手感相当柔顺，卡莫西斯也更加喜欢抱着它。
　　窗外时不时传来狮子的低嗷，仆人跪在他们的脚边，奉上睡前涂抹的香油。
　　“怎么了，我的殿下，为什么欲言又止的？”普拉美斯敏感地发现了卡莫西斯的不对劲，他挑了一瓶薄荷油，涂抹在卡莫西斯的发尾和后颈上，让他不会因为头发长而感到炎热。卡莫西斯的头发确实长了一截，但一长长发尾就会打卷，扎出来的发辩都不是太直。
　　卡莫西斯捏着小香囊，望着窗户的方向，一轮明月映在窗棂，窗外树木丛生，竟依稀有几点夺目的荧光。他叹了一口气，眼中映着朦胧的月色，轻声说道：“我有些想念我的母亲。”
　　普拉美斯一愣，很快平静了下来，抚摸着卡莫西斯乌黑秀美的头发。
　　他早料到卡莫西斯会想念王后，不过他没想到卡莫西斯会忍这么久。
　　卡莫西斯到底还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离开家这么久，偶尔思念母亲不足为奇。
　　“王后殿下一切安好，她前几日还和贵妇们筹备举行宴会呢。”
　　“我知道她很好，可是我是说我想见她一面。”卡莫西斯犹豫着说，他搅着自己的手指，偏过头去，不看普拉美斯的脸，他之前就因为担心普拉美斯不会同意，才忍了很久，直到遇到王兄，他才觉得自己心里的思念快要抑制不住了。
　　他清楚想要和母亲见上一面，实在是不简单，大多数人都认为他已经远在边境了，他这时候再出现，一定会引发许多人的不满。
　　如果让人查到是普拉美斯救了他，那么普拉美斯的声望也会出现危机。
　　算了，他就不该提出这种要求，普拉美斯听到之后，一定会觉得他无理取闹的。
　　他正心烦意乱，等待普拉美斯随便挑出一个理由拒绝自己的时候，普拉美斯狡黠一笑，对他说：“我有办法让你让你见到王后，可是我有条件。”
　　他居然不拒绝？卡莫西斯皱了皱眉，普拉美斯平日里说不答应就是不答应，答应便会无条件把最好的献上，突然和他说有条件，卡莫西斯还真是没有反应过来。
　　“什么条件？”卡莫西斯昂起头谨慎地问道，如果普拉美斯提出什么过分的条件，他宁可不去见母亲也不会答应。
　　不过普拉美斯好像对他所知但情报不感兴趣，或者说并不想通过他来获得情报。
　　普拉美斯摸着下巴，想了想，突然得意地勾起嘴角，想到了什么坏主意似的，对他说：“如果你愿意主动亲吻我，那么我明天就带你去宴会，并给你制造机会和王后单独说话。”
　　他举起卡莫西斯的手，用他的手指轻触着自己的嘴唇，补充道：“只能亲这里。”
　　卡莫西斯像摸到了火的内焰一样，一下把自己的手抽出来，脸色炸红，连耳根和细嫩的脖颈就变成了淡绯色，他脸皮薄的胜似新造的纸浆，一戳就破了。
　　“你怎么敢！你疯了！”
　　周围的仆人听到了，更低下了自己的头，假装没有听到自己的主人刚才说了什么。
　　普拉美斯觉得眼前的卡莫西斯简直可爱极了，他杏眸微瞪，脸红扑扑的，咬着牙像是要把普拉美斯撕碎了吃下去。
　　“我没疯，这不行吗？”他厚着脸皮反问道。
　　“这么多人在这里，你也好意思？”卡莫西斯懂事的那些年都生活在神庙里，那里清净肃穆，所有人都殷勤地侍奉神明，很少谈论其他话题。
　　卡莫西斯也是在住进了普拉美斯的居所，进入了这个世俗的世界之后，才明白了很多之前接触不到的事。比如男女之事，比如俗人的快乐。
　　普拉美斯耍赖道：“什么很多人？捷拉，你刚才听到什么了吗？”
　　被称作捷拉的侍从低下了头，语气平稳地回复说：“回大人，大人刚才的话是只对卡莫西斯公主一人说的，所以捷拉刚才并没有听到大人说了些什么话。”
　　卡莫西斯扯了扯嘴角，没想到普拉美斯耍流氓还带找帮凶，但他也实在拉不下脸来和他们争吵。
　　“你亲不亲？不亲我就不带你去了。”普拉美斯抱着手臂，心情颇好地看着卡莫西斯阴晴变幻的脸色，看着他不断地和自己内心的高傲做挣扎。
　　本来普拉美斯对这种可去可不去的宴会就不太感兴趣，可是既然能用这个宴会去要求卡莫西斯主动吻他，那何乐而不为。
　　要知道卡莫西斯可一直都对普拉美斯狂热的情感有些爱搭不理的，不拒绝，也不要求。可是如果有不认识的女人来访，他就会很不开心。
　　这是卡莫西斯独特的占有欲，他要霸占着普拉美斯。他自己可以对普拉美斯爱搭不理，但是绝不容许有人跑来对普拉美斯献殷勤，更不许普拉美斯与其它任何女人有染，男人也不行。
　　见他仍在犹豫，普拉美斯决定催上一催，主动凑了过去，两人鼻尖相贴，嘴唇只有极近的距离。
　　卡莫西斯睁大了眼睛，他可以把普拉美斯的每一根睫毛都看的一清二楚，还有他极深的黑色瞳孔，以及里面倒映着的自己的身影。
　　卡莫西斯闭上眼睛，豁出去了似的，硬着头皮，快速在普拉美斯的嘴唇上啄了一下，然后推开他，小跑着离开了房间。
　　普拉美斯伸出舌头，意犹未尽地舔了舔自己的嘴唇，这种浅尝即止的吻实在是不够意思。他起身跟着卡莫西斯出去，在仆人的指引下来到了后花园。
　　卡莫西斯抱着塞赫麦特的头，威猛的狮子此刻如同大猫一样，温柔地蹭着卡莫西斯。卡莫西斯也不嫌弃，一直抱着它不撒手，见到普拉美斯，他咬牙说：“你别过来，否则我让它咬你！”
　　塞赫麦特也嚎了一声，不过看起来像是在欢迎自己的另一个主人。
　　普拉美斯失笑，没有停下脚步，过去把卡莫西斯拉起来抱着，做出一本正经的样子，说道：“刚才那一下不算，太敷衍了。”
　　说着他趁着卡莫西斯没有反应过来，扣着卡莫西斯的后脑，把他贴近了自己，低下头来给了他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亲吻。
　　晚风来了又去，摘了枝头的落叶，卡莫西斯闭上了眼睛，今年的耕种期，怎么还是这么酷热呢？


第49章 宴会
　　于卡莫西斯而言，此事或许偶尔可以有些许放纵，但一切都必须讲究个点到为止，于是他等到差不多了，便抬起脚狠狠踩在了普拉美斯的脚上。
　　他们穿的都是草鞋，这一下踩的普拉美斯疼得呲牙咧嘴的，但还是给卡莫西斯扯了一个笑容。
　　“我的殿下，不要生气，我们是夫妻，这不过是常事，没有什么好害羞的。”
　　卡莫西斯的脸色更加阴沉了，他没好气地说道：“我说了我们不是夫妻！”
　　“你是夫，我是妻，如何？”
　　普拉美斯并不在乎这一点面子，因为他知道就算他这样说了，卡莫西斯也绝对不会在公共场合称呼他妻子，所以这不过就是给卡莫西斯那堆名为“我是王子”的小火堆加上一小根柴火，让它烧的更旺些。
　　卡莫西斯怎么可能听不出来这不过就是普拉美斯为了哄他才说的甜蜜话，他沉默着站起来，推开普拉美斯回到房间。
　　普拉美斯侧了侧身，看着他的背影一笑，他就知道卡莫西斯不会待在这里冷静太久，因为太久了的话就实在是太矫情了，他的小王子还是很要面子的。
　　高烛熄灭，周围暗了下来，只有远处堪堪点着几盏灯，火苗随着风跃动着，
　　普拉美斯把他搂紧自己怀里，他照常去扒拉普拉美斯的手，一边做一点没有什么用的挣扎，一边问道：“你要的条件我做到了，你又有什么办法能把我带去宴会？”
　　他的身份实在是太尴尬了，或者说，他现在就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地方。
　　他如今断不可能这么明目张胆地去，要去肯定要做一些伪装，普拉美斯理所当然地说：“当然是扮成我的侍从。”
　　卡莫西斯穿着浅褐色的亚麻衣，有些不自在地看着镜前自己裸露的胳膊和腿，风嗖嗖地吹，刮起沙子扑在脚面上针刺般地疼。
　　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暴露过，还没穿完就索性不穿了，普拉美斯挑了挑眉，也不太满意，他不喜欢卡莫西斯穿的太少，特别是别人能看到的情况下。
　　最终他还是决定让卡莫西斯扮作侍女，陪自己一起去，这才是最稳妥的。
　　普拉美斯专门给卡莫西斯挑选了一顶假发，虽然材质很普通，但是造型不错，遮住他过人的相貌的同时，不至于看起来太丑。
　　他还特意给卡莫西斯戴了面纱，这样看起来就和普通侍女毫无差别了。他反复端详，甚至去问了自己家的仆人，问她们侍女一般怎么穿。
　　普拉美斯害怕自己把卡莫西斯打扮得太出众了，会有人瞧上他，然后恳求自己把他让出去，这可就糟糕了。
　　虽然卡莫西斯可能不太符合那群男人的癖好，但是单独论这张脸，还是相当不错的。
　　不久之后，卡莫西斯从房间走出来了，他向哈特希借了一身衣服，不知怎么的，这身衣服穿在他身上怪怪的，与性别无关，他穿着就像伪装成丫鬟出门的大小姐。
　　一眼假。
　　“殿下，你走路的时候要低着头，眼睛往下看，手在前面牵着。”哈特希终于瞧出了哪儿不对，侍女哪有这样昂首阔步地走路的？
　　卡莫西斯也不言语，他抿着嘴唇，按着哈特希说的做了。
　　算了，只要能见到母亲，作出点牺牲也未必不可。
　　他连主动去亲吻普拉美斯这种没脸没皮的事都做出来了，穿着侍女的衣服进宫走一遭又有何不可？
　　见到打扮好了的卡莫西斯，普拉美斯忍不住轻笑出声，大概是卡莫西斯平时的打扮得清新脱俗，如今的形象和之前相比，实在是有些滑稽。但是这身装扮放在宫中是丝毫不奇怪的，所有女人都这么打扮。
　　“你笑什么？”卡莫西斯差点被他这一笑给惹毛了，他也知道自己这么穿不妥，但是他又有什么办法？
　　“没什么，只是觉得我的殿下即便穿成这样也好看罢了。”
　　“满嘴的胡言乱语。”卡莫西斯嘟囔道。
　　普拉美斯骑上了马，他如今没法和卡莫西斯同驾一马，因为现在卡莫西斯的身份并不是公主，而是一个普通侍女，应该和他带的别的侍女待在一起。
　　他骑在马上，看卡莫西斯在底下走路，突然觉得不太忍心。
　　“你下来做什么”见他突然从马上下来，让仆人牵马，卡莫西斯问道。
　　普拉美斯站在他身边和他并肩同行，回答道：“我下来和你一块儿走。”
　　这路不平整，走起来很硌脚，还容易被石头绊倒，但是普拉美斯没嫌弃。
　　见他要自己找罪受，卡莫西斯并不阻拦，由他去了。
　　叉提的居所和王宫并不远，一段路就到了。这大概是做叉提为数不多的好处之一。
　　宴会在王宫里举行，但是却不在法老新建成的那个大殿，而是在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宴会厅，毕竟这只是王后为了娱乐，款待大小官员和王族子弟的一个小宴会。
　　在普拉美斯来的时候，所有人都笑着站了起来迎接他，给他行礼，拿着酒上来向他问候。
　　这种规模的宴会，法老是不会来的，连王子梅里都找借口没来，而作为主人的姆特奈得梅特王后，因为她尊贵的身份，将最后到来。
　　普拉美斯的光临估计是连王后都没有想到的。
　　普拉美斯在最接近主位的台阶下坐着，卡莫西斯跪坐在他身边，假装给他倒酒，把葡萄皮剥了送到他面前，俨然是最称职贴心的侍女的模样。
　　他在家里从来不会这个样子，连普拉美斯亲自动手，都不能把肉喂进他的嘴里，此刻居然主动喂普拉美斯吃葡萄。
　　普拉美斯有些受宠若惊，但心下仍是欢喜不已，他笑盈盈的，一口把葡萄吃了，酸溜溜的葡萄此刻竟甘之如饴。
　　望着这间熟悉的宴会厅，又看到身边的卡莫西斯，他心生感慨，轻叹了一口气，低声对卡莫西斯说：“我的殿下，你还记得这里吗？”
　　那是一次极为隆重的宴会，百官齐聚，法老与王后坐在主位上，他们的身边是宫中的王妃以及王子和公主。
　　此时的法老已经有了很多的子女，不过孩子们的年纪都不大，他们由自己的生母带着坐在殿内，前提是他们的母亲是能登的上台面的。
　　那时，普拉美斯还是一个无名小卒，但他在泛滥季初的祭祀中回答上了法老的问题，得到了法老的青睐。
　　前些日子，他又从水中救下了卡莫西斯公主，那日梅里殿下亲自来向他道谢，并抬了他在神庙中的官职。
　　正是因为这一个小小的官职，他今日才有机会坐在这个地方，虽然说是最末席，但这是他一个人拼闯出来的。
　　普拉美斯静静坐着，法老举办宴会，以迎接在神庙修习回归的卡莫西斯公主为由头，目的无非是把所有人聚在一起，喝酒取乐。
　　法老最愿意听他们说的那些恭维话。
　　卡莫西斯公主从七岁开始就在神庙中修习，直到今年已经十三岁了。听说当年她是因为闯了祸才被法老罚去神庙当祭司学徒，前些日子出了事，在王后的央求下，法老才答应接她回宫。
　　十三岁的卡莫西斯公主容貌美丽且身形高挑，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虽然如此，但是她发育得实在是不太理想，高是高，可是一点韵味都没有，站在那就像一块儿直挺挺的木板。
　　宴会进入了高潮，附庸风雅的贵族把娇艳欲滴的蓝莲花放进酒杯中，美丽的莲花搭配冰凉的啤酒，看起来雅致极了。
　　他们一边喝着酒，一边取食多汁甜美的葡萄，没有几杯就已经醉醺醺的了，围着殿内中心的一团篝火，欢快的跳起舞来。
　　普拉美斯初涉官场，没有自己的小帮派，也玩不开，别人和他搭话他也小心地回应着，欧利的人如日中天，一句话比门口的石像还重。
　　他小心翼翼地喝了两杯，在醉之前，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来。他心满意足地欣赏着这一殿的公主和官员的女儿，她们的美是各式各样的，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风姿。有些形同莲花，虽然娇艳，但是看起来实在是太遥远了，就像在岸上的人去看水中的莲，只能欣赏，可要想伸手去摘它是很不现实的。
　　他的眼睛一亮，终于在人群之中找到了他要找的人——卡莫西斯公主。她身着蓝色的衣裙，戴着素白的面纱，脸上的妆容没有一丝瑕疵。一席长裙翩翩，她的背影美丽得不可方物。作为宴会的主角，她一直沉默寡言，完全没有站出来说些什么去吸引和讨好法老。
　　普拉美斯的视线追随着她，是的，他来参加这场宴会，不单是为了结识些志同道合的朋友，还是为了这位公主。
　　之前的祭祀上，他就记住了这位聪明的小公主，后来她不幸落水，他只看了一眼，便丢掉了自己手里的所有鸭子，奋不顾身地游了过去。
　　也不知道这位公主有没有记住自己？他心中默默想到。
　　法老一直坐在椅子上，看着全场欢闹，一言不发只是笑。
　　突然他的目光落到了卡莫西斯的身上，想到了什么似的。他拍了拍手，所有人顿时安静了下来，尽数退回了自己的座位上，仰着头望着法老，等待着他的发言。
　　“卡莫西斯，你从神庙回来，一定学会了不少祭神的舞蹈。今日众宾齐聚，你为他们展示一段，让他们见识见识我王族的英姿。”


第50章 端倪
　　卡莫西斯此时正在和她的王兄梅里交谈，听闻法老此言，她应了一声是，不卑不亢地站了起来。
　　她整理好自己有些皱的蓝色长裙，脱了鞋，赤脚走到殿中。
　　乐声再次响起时，从激昂的节奏转为了略微悲伤的乐曲，卡莫西斯面对着熊熊燃烧的火堆，随着鼓点，舞了起来。
　　她体态轻盈，手脚细长，不丰满的身体此刻也有了骨感之美，她的身体因为常年舞蹈，软若无骨，腰肢纤细，更是不堪一握。
　　此时，她一改往日高傲的模样，张开的双臂如飞鸟奋力搏击着两翼，盈盈的腰肢若水中一朵莲花，她的眼神似这火焰，坚毅而妩媚，狂风骤雨也无法将其打倒熄灭。
　　火光照着她的脸，让她本就不俗的美丽脸庞更添了几分神秘莫测。她面无表情，没有人猜的出她此刻在想什么，是对神的崇拜，还是对权力的渴求。
　　随着她一划手臂，舞蹈的最后一个动作完成了，令人惊奇的是，此时一阵风自厅外吹来，全场的蜡烛都熄灭了。
　　人们震惊了，他们瞪大了眼睛，为此欢呼，甚至还有人当场俯身跪下，直呼伊西斯女神降临了。
　　一舞毕，法老率先鼓起掌来，其他人也纷纷鼓掌，有为她所折服的，也有不服气认为自己也可以的。
　　卡莫西斯神色淡然，提着长裙回到了自己的座位，连法老也没有多看一眼。
　　普拉美斯久久不言，他手中握紧了酒杯，却半滴未饮。
　　他坐在那里，愣了好久，这支舞蹈的每个动作都击打在了他的心坎里，他的灵魂都在为之撼动。
　　今夜之后，他几天几夜没有睡着，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就会出现那个纤细的身形。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活灵活现地印在了他的脑海之中。
　　他希望有朝一日，她能只为了他一个人跳舞。他坐在厅堂之中，喝着酒就着面包，独自欣赏她的舞姿，无人打扰。此等神仙日子，就算是只过十年便死了都不可惜。
　　“有这么一回事吗？”卡莫西斯皱了皱眉，他实在是没什么印象。每当参加宴会，他或多或少都会献舞，所以完全不记得还有这么一次了，更不会记得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官员。
　　普拉美斯目光一黯，有些失望，不过他很快调整好了情绪，任谁都看不出一丝的破绽。
　　此时，侍者在殿外高呼：“王后驾到！”
　　卡莫西斯瞬间就被吸引了目光，他坐在普拉美斯身边，这个位置很高，视野极好，他清楚地看见了自己的母亲，姆特奈得梅特王后。
　　王后依然是那么的美丽，她穿着当下最流行的装束，化着符合身份的温婉妆容，但是熟悉她的卡莫西斯一眼就能看出她盛装之下的憔悴。
　　她如今连参加她最喜欢的宴会都提不起精神。
　　长子失去继承权，次子也被流放，她所在阵营遭受了深重的打击，几乎一蹶不振，她王后的身份也岌岌可危。
　　平日里那些对她点头哈腰的人，如今都借机嘲讽她，甚至还有侍从背地里偷偷议论，议论她到底什么时候才会被逐下后位。
　　这让她如何能高兴得起来？
　　此情此景下，她反而变的更喜欢举办宴会了，几乎陷入疯狂，因为只有在这种纸醉金迷的场合，她才暂时不用面对宫里的那些阴毒险恶的妇人，勉强以主办者的身份博回一丝颜面。
　　看着所有人给她敬酒，嬉笑着夸赞她的美貌时，她才感到日子不是那么难过。
　　卡莫西斯扯了扯嘴角，他为这样的母亲感到心痛，却又那么无能为力，他自身难保，更别提去解救他的母亲。
　　虽然，一切的罪魁祸首就在他身边不到一尺之处。
　　“我想和她说话，普拉美斯。”他看着母亲登上主位，喃喃着说。
　　普拉美斯按住了他的肩膀：“不急，宴会之后，我就让你们见面。”
　　卡莫西斯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母亲，眼中竟有些失魂落魄，他下意识点了点头，抿紧了双唇。
　　周围有人给普拉美斯敬酒，普拉美斯没拒绝，他的酒量不差，很干脆的几杯酒就下了肚。
　　卡莫西斯给他添酒，听到那几个官员对普拉美斯说：“普拉美斯大人，有了美酒，怎能无女人作陪？你看看我身边那几个女人，您是否有看得上的？我让她们过来陪您，要是看上了，直接带回家了也无妨。”
　　普拉美斯感觉卡莫西斯的视线如同银针一样扎了过来，忙摆了摆手：“不用，你们玩吧，我不需要。”
　　官员哈哈一笑离开了，但那些美女看起来失望极了，冲着普拉美斯直叹气，悄悄去角落说私房话，讲他不解风情。
　　“我想去走走。”卡莫西斯实在是不喜欢这个氛围，他从小就住进了神庙，即便长大后回到后宫，住的地方也是相当清静，所以他一直都不习惯喧闹的场合。
　　怕普拉美斯不放心，他又郑重保证道：“我一定会回来，并且保证不和你之外的任何人说话交流。”
　　“不至于，你去吧，不要走远。”普拉美斯挥了挥手，他不在乎身边有没有人服侍倒酒，也没那么在乎卡莫西斯会去跟谁说话。
　　他叮嘱卡莫西斯道：“你得在宴会结束回来，否则王后就走了，你就白来了。”
　　“我也不喜欢逛太久，只是去透透气。”卡莫西斯缓缓站起身，一举一动都柔软端庄，全然是侍女的姿态，没有一丝破绽。
　　普拉美斯看着他的背影，嗓子发干，忙喝了一口酒压下燥热感。他目送卡莫西斯混入了侍者的队伍中，朝殿外去了。
　　卡莫西斯跟着侍从出来之后，没有去见任何人，只是围着这熟悉的宫殿散步，含苞欲放的金盏花点缀在宫殿前，即便如今已是黄昏，它们也依然飘荡着不俗的芬芳。
　　卡莫西斯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美好的花香萦绕在鼻侧。
　　这附近是王宫最大的花园，
　　王宫，他住了十余年的地方，他恨这个囚笼，因为它约束了他的羽翼，迫使他生来就不能像姊妹和弟弟们一样无忧无虑。
　　他注定为了党派而牺牲，以男子之身嫁给另一个男人，就算对象不是卡莫西斯也会是梅里。
　　可他也爱着这个地方，法老王之女的身份让他有资格学习文字和神学，还能接触到骑射、搏斗、军事指挥和政治。最重要的是，王室的优越环境，让他不会因为种种非人为原因刚出生便夭折。
　　无论是爱是恨，他如今站在这里时，也只剩下了怀念，从前坐在母亲怀里，听兄长念书的日子，是不会再有了。
　　他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可能再回到这个华美的宫殿之中，只知道很多人都不想再在这里见到他，希望他已经死了的人比希望他活着的人多多了。
　　正感慨着，两位侍女从他身边走了过去，她们手里端着盛酒的酒器，正低声兴奋地讨论着什么。
　　“你看到了吗？普拉美斯大人居然也来了！太难得了，他平常不是最不喜欢参加乱七八糟的宴会，除了法老谁都请不动吗？”
　　“多半是因为从刺杀中缓过来了，想要找新的女人了呗。到底是男人，偶尔出来看看公主和贵女也实属正常，毕竟天下女人这么多，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
　　“你别瞎说，我还刚听说普拉美斯大人已经和未婚妻住在同一个居所里了，哪里还需要出来找女人？你就是胡猜的。”
　　“你不知道！”那个侍女悄悄说道：“普拉美斯大人啊，早都在外面有女人啦，儿子都十多岁了，不过啊，那个女人在赫梯，听说还是个公主呢！法老早些日子已经寄信请求和亲了，估计再过不久，那个女人和她儿子都会到埃及来，大人还用得着什么未婚妻啊？”
　　她们声音轻，卡莫西斯听不太清楚，便一路悄悄跟在她们身后。听到普拉美斯有一个十多岁大的儿子的时候，心里猛地一惊。
　　十多岁？普拉美斯今年二十六七，十年之前也已经十五岁左右，完全符合埃及人的正常婚龄。
　　只是，为什么普拉美斯从来没有告诉他，难道他不知道吗？
　　卡莫西斯觉得自己心很乱，他反复告诉自己侍女的话都是道听途说，可信度极低，但他的心底又有一个声音在叫嚣着。
　　此事恐怕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早有端倪。
　　连身份低微的侍女都在谣传，难道普拉美斯可能会不知道吗？
　　如今没有了线人，卡莫西斯对于外界的消息真的是知之甚少，如果普拉美斯有意隐瞒，他根本不会有机会知道。
　　是真的吗？卡莫西斯抿紧了嘴唇，心情阴郁了下来，也不想再逛了，转身回到了宫殿中。
　　殿内人来人往，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他逛回普拉美斯的身边，沉默地坐了下来。
　　普拉美斯正在喝酒，见到他这么快回来，也有点惊讶：“我以为你会去很久呢，结果这么快就回来了吗？”


第51章 花园
　　“嗯。”卡莫西斯冷漠地回答道，他不想立刻去质问普拉美斯，这里人多眼杂，他不想问这种问题让普拉美斯当众尴尬。
　　普拉美斯见他脸色不佳，以为是他见到旧物，触动了心头旧事，心中惆怅，便偷偷塞了一块点心进他的手里，安慰道：“不急，宴会还有好一会才结束，不过，一会儿你就要和母亲见面了，难道不高兴吗？”
　　卡莫西斯的脸色这才好了些许，他推开普拉美斯的手，拿着酒壶站到了他身后，和别的官员带的侍从一样，盯着普拉美斯的酒杯，一旦空了就上去再倒满。
　　普拉美斯看出他是有意躲避自己，也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以为是自己又惹他不开心了，顿时有些着急。
　　“怎么了，怎么又不开心了？跟我说说，我来解决。”
　　“没事，在外面听到了一些不好的传闻。”卡莫西斯冷着脸说道，普拉美斯脸上的疑惑更甚，但是卡莫西斯摆出了一副不打算继续往下说了的样子，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也罢，还是回去之后再好好哄他吧。
　　卡莫西斯冷眼站在一旁，而普拉美斯已经完美融入了这个社交场合。
　　他熟门熟路地和一些举足轻重的贵族和官员敬酒，当高门贵女上来邀他跳舞时，他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有人笑道：“普拉美斯大人，您不会是真的有未婚妻了吧？”
　　普拉美斯也不否认，痛痛快快地承认了，周围一阵高呼，随后人们纷纷向他敬酒，有恭喜的，有惋惜的，还有不怀好意的。
　　普拉美斯笑着尽数喝下，瞥过身后低头站着的卡莫西斯，唇边噙着如春风般温柔的笑容。
　　卡莫西斯像是没看到一样，目不斜视地地盯着一旁一个暴露的美女。
　　他可能只是看着那个方向发呆，只不过好巧不巧的那个方向有个美女。
　　美女是一个大臣的女儿，察觉他的目光之后瞪了他一眼，走开了，显然看不上一个侍从，即使他长的很漂亮。
　　普拉美斯见他不高兴，自己也开心不起来，和他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坐下来，也不去敬酒了，坐在那里等待宴会结束。
　　“为什么不开心呢？”普拉美斯轻声问道。宴会的气氛令人欢愉，音乐昂扬，舞蹈多姿，人们聚在一起下棋，喝酒，无论如何都很难让人感到不开心。
　　卡莫西斯摇了摇头，什么也不想说，他干巴巴地问道：“我可以去见我的母亲了吗？”
　　普拉美斯抬起头，看向了高处的主位上坐着的姆特奈得梅特王后。
　　突然一个侍女快步跑到王后身边，附耳说了些什么，王后的表情一震，慌慌张张地站了起来，跟着侍女去了殿后。
　　“跟我走吧。”普拉美斯放下酒杯，站了起来，一改刚才半醉的模样，拍了拍衣摆的灰尘。
　　卡莫西斯跟在他身后，穿过长长的走廊，走了很远，在后殿灌木丛边的角落，见到了他心心念念的母亲。
　　“我在这里等你。”普拉美斯停下了，抱着手站在离王后有一段距离的地方，抱着手臂等候。
　　卡莫西斯点了点头，朝他的母亲快步走去，扑入了她的怀里，王后用力地把他抱紧了，她的手臂都在颤抖，假发上的头饰随着她剧烈的举动掉落在地，发出一声脆响。
　　卡莫西斯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可是王后先开了口，低声哭道：“都是母亲不好，都怪我，卡莫西斯，我不该让你扮作女孩，如果不是这样，你也许就能和梅里一样待在我的身边了”
　　这些话不知在她心中憋了多久，或许她很早心中就有这样的念头了，只不过从未说出口。
　　毕竟身不由己的人不止她一个。
　　“母后”卡莫西斯深吸了一口气，默默把眼泪憋了回去，安慰她道：“母后，没关系，我现在过的很好，不用担心。”
　　他总得表现得比母亲更坚强一点儿，这样母亲才不会那么难过。
　　王后攥紧了他的胳膊，急切地问道：“他有没有虐待你？在那里住着有没有缺衣少食？”
　　“都说了我过得很好了。”卡莫西斯笑着按住了王后企图在他身上找到一丝一毫伤痕的手，说道：“普拉美斯对我很好。”
　　“那我就暂且安心吧，可是他到底不是我们的亲人，不可不防，有需要就找‘那个人’。”王后再三叮嘱道。
　　卡莫西斯闻言想起了什么，犹豫着问道：“胡摩的事”
　　王后像是什么都明白了一样，微笑着抚摸他的头发，“你用他博取普拉美斯的信任，我理解，父亲那边我也努力压下去了，但是毕竟是党派斗争，这么做一次也就够了，新的人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卡莫西斯想说些什么，终究是没说出来，只是点了点头。
　　他不能说，他不能告诉母亲，其实这件事并非纯粹只为博取普拉美斯的信任，其中还掺杂着一点儿别的什么东西。
　　他不会在母亲面前说出那个词，因为母亲对那个词无比陌生。
　　在他心里，自己永远只是母亲的孩子，提起自己的感情，他始终会感到有些不好意思。
　　“对了，梅里王兄现在怎么样了？”
　　王后摇了摇头：“他是铁了心不去争王位了，逼得紧了就躲进神庙里十天半个月不出来，研究他那堆文献，谁都没有办法。为他铺垫了这么多，真是白费心机。”她叹了一口气，谈起梅里，她真的是又爱又恨。
　　“那欧利大人就打算坐以待毙吗？现在两派中的天平已经不平衡了。”
　　“我也不清楚，他们几乎把我排斥在外了。”王后紧握着卡莫西斯的手：“无论时局如何，我只要你们两个平安，这个王后，不做也罢，我们可以走，离开底比斯，去孟斐斯也好，偏远的阿蒙绿洲也罢，只要是能和你们在一起”
　　卡莫西斯此刻却犹豫了。
　　“我的殿下，该走了，宫门将要关闭了。”普拉美斯在一棵高大的树旁，高声对卡莫西斯说，卡莫西斯回头应了一声知道了，抬起头望着他母亲的眼睛，眼中尽是不舍。
　　王后慈爱地摸了摸他的头：“回去吧，普拉美斯大人既然能偷偷带你进来一次，那就会有第二次，不要太舍不得离开。”
　　卡莫西斯点了点头，偏过头悄悄抹去了眼角的泪光，低下头，握住了她的手，说道：“母亲您也要保重。”
　　说罢，他再次拥抱了一下他的母后，才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别难过，等再过一段时间，你们就又能见面了。”普拉美斯一边安慰他，一边把他扶上了马。
　　卡莫西斯独自骑着马，万分留恋地望了一眼这堵高大的宫墙，不免又想起了母亲刚才说的话。
　　要是他没有扮成女人，就能和梅里王兄一样，安心待在母亲的身边了，那该有多好。
　　齐贤捂着额头从床上坐起来，仿佛也沾了一点从梦里带出来的醉意，像是宿醉一样，头昏昏沉沉的。
　　门没有开过的痕迹，看来今早莫莲并没有进来过。
　　他打开门，从楼上往客厅的方向看去，莫莲罕见的没有坐在沙发上玩手机，房门也紧闭着。
　　难道还在睡觉？
　　齐贤去做了早餐，轻轻叩了叩莫莲的门：“起床了。”
　　里面一点动静没有，齐贤开门进去，床上也没有人，被子叠的整整齐齐，人却不在。
　　他不免紧张了起来，转身去查看所有的房间和厕所，终于在楼上的花园里看到了莫莲。
　　他拿着小水壶，正在给花园里那些许久没人照料的花草浇水。
　　齐贤走了过去，发现他不仅在浇水，还拿了小铲子松土。
　　齐贤之所以买这个小房子，还是因为他一眼便相中了这个花园，林莞莲喜欢花，特别是莲花，所以齐贤特意买了个大缸子种莲花。
　　除此之外，他还种了各种各样的花草，有些不是名贵品种，但是开花好看极了，季节到了的时候，小花园中花香萦绕。
　　自从她离开之后，这个花园就荒废了，齐贤没有心思打理，怕睹物思人，连门都锁上了，莫莲却把门打开了，似乎对料理花草很感兴趣。
　　“做这个干什么，又脏又累。”齐贤在他身后说道。
　　莫莲站起来，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道：“漂亮。”
　　齐贤愣了一下，叹了一口气，决定由他去了，反他闲着也是闲着。
　　他指了指一旁落灰的手套对莫莲说：“戴上这个再做吧，不然太脏了。”
　　莫莲眨了眨眼睛，显然听不懂这种复杂的句子，齐贤走过去亲手把手套取了下来，抖了抖灰，戴上它拿过莫莲手里的铲子，给那棵半死不活的小树换了一个盆，浇上了水。
　　既然莫莲想找点事做，那就让他种吧，稍加保护，小树苗或许可以活过这个冬天。
　　“进去吃早餐吧。”齐贤把手套洗干净，又监督莫莲把手洗了，才侧身关上小花园的玻璃门，把寒冷的空气隔在门外。
　　“想种活这些花草，还是等明年春天吧，现在别种太多了，活不成的。”
　　莫莲最后瞥了一眼水缸里干枯的荷叶，跟着齐贤去了餐厅。
　　今天是尤其的冷，李博来时，带进屋了一身的冷气，他摘下手套，立刻被齐贤拉到一边，“别教他别的了，先教中文，其它往后靠靠，小心点你那一块二毛五的工资。”
　　“明白，明白。”李博举起来手臂，表示什么都听他的。
　　齐贤叮嘱完，又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犹犹豫豫地问他：“哎，你有没有觉得莫莲对我的态度，好像不太一样了？”


第52章 占卜
　　“什么？”李博并不明白他在指什么，但是齐贤一副要说悄悄话的模样，他也不自觉地紧张了起来，转头看了一眼莫莲。
　　莫莲正在餐桌边吃早餐边玩手机，完全没有注意这边的动静。
　　“就是，他刚来这儿的时候不是这个样的，他刚来的时候做什么都我行我素的，对外界事物也是既来之则安之，从不主动改变什么，现在不一样了，他居然敢不经过我同意跑去花园种花了！”
　　“嗨，这有什么？”李博就没把这当回事，看齐贤这副模样，他还以为怎么了，结果就只是种了个花。
　　“也不是，不只种了个花，唉！怎么说呢？就是他开始主动做一些能讨我开心的事了，你知道吗？他昨天早上还跑我床头趴着睡了一会，我差点没发现，也不知道他这样多久了，下午又给我做了饭”齐贤住了嘴，李博的口型已经成了一个完美的o字型。
　　“种花我不清楚，但是给你做饭，和跑到你床边睡，我敢肯定，他绝对喜欢你，我、我赌一个烤红薯！”李博摇了摇头：“这才一个多星期不到两个星期啊，是不是太快了？你们连交流都不利索呢，我们公主就倾心于你了？”
　　齐贤撇过头，狠狠揉了揉自己的头发，他不觉得是这样，或者觉得不该是这样。
　　李博顿时觉得有点惋惜，好好一朵鲜花偏要插在牛粪上，他提醒自己的小老板到：“你可别高兴太早，他可能就是被你的外表给迷惑了一下，他到底是清醒的。”
　　虽然这么说可能会挨骂，但是李博就是觉得公主的眼光可能出了点问题，他此时不吐不快。
　　“我不喜欢他。”齐贤淡定得令李博惊讶。
　　不会吧？怎么会有人不喜欢莫莲呢？他哪里不值得喜欢了？
　　齐贤沉默不语，他收拾好公文包，在玄关换鞋，随后就去了公司。
　　他甚至忘了跟莫莲说再见。
　　放在很久以前，要是有像莫莲这么好看的人喜欢自己，他或许会感到开心，不管他是男是女，
　　可是如今李博点醒他，莫莲多半是开始喜欢他了，他竟然没有感受到任何的欣喜，这份喜欢给他添了莫大的压力。
　　他不怪莫莲种花，也不怪他下厨，只是觉得他不该这样。
　　这样的他不像她。
　　他们如今生活在同样一个屋檐下，莫莲喜欢上他，他并不觉得奇怪，但是恕他根本无法回应这段感情。
　　这段感情就像是柚子树上嫁接了樱桃枝，他也不知道自己爱上的是柚子还是樱桃。
　　莞莲在他心里的重量胜过不可估量，她就像黄河上的一道堤坝，一个人便稳稳盛住了他大半的爱情。
　　此匝不开，他此生就很难再爱上别人，只用剩下的流水，根本满足不了任何人，谁爱上他都是受委屈。
　　莫莲是个好孩子，他不该受这样的委屈，得尽快让他回心转意，醒悟过来才行。
　　齐贤一直很好奇，他如今如此思念故去的林莞莲，那莫莲是不是也会想念自己的家人呢？
　　他的兄长，母亲，“丈夫”和猫，还有那个冷漠无情的父王。这些曾经人从他生命中走过，如今早已化成了干枯木乃伊或者尘土。
　　他又想到，如果让莫莲见到那个躺在埃及博物馆中，连木乃伊都已经干瘪发黑的法老——拉美西斯一世，那莫莲会有什么反应呢？
　　如果让他知道，这位可怜的法老的棺材被后来人从原本沉眠的墓室取出，放进了哈特谢普苏特庙旁一个小小的坑洞中，之后又被令人憎恶的盗墓贼打开棺椁，盗取宝物，木乃伊还被卖到遥远的加拿大，给一个将军木乃伊做了几十年的陪衬——他本身就是一个无比骁勇的将军。
　　他经过了无数次x光扫描，人们上上下下反复看了他干瘪身体的每一寸，刷子在他身上刷来刷去，为了验证他是否真的是拉美西斯一世，甚至从他的身体里取出来了一颗牙齿。
　　他突然觉得很庆幸，他有这个技术，能让林莞莲的身体完整地保存在实验室中，除了他自己和工作人员，没有人能看到她，也没有人能研究她。
　　他有空了的时候，可以花半个小时车程到实验室里看望她，不需要坐很久的飞机前往异国，去博物馆隔着警戒线探望一具干枯的木乃伊。
　　他和他的莞莲，相比之下真是万分的幸运。
　　齐贤来到了公司，不少员工对他能坚持来上班而感到惊讶，甚至有人为他今天来不来公司而打赌，现在输的一方正嘟嘟囔囔。
　　很多人都以为，经历了昨天齐董事长那场翻书式变脸，齐贤应该会借此机会宅在家两天，可是齐贤并没有。
　　午休的时候，几个女员工聚在了茶水间，围在茶几旁边，阿克塔娜坐在她们中间，正拿着一副塔罗牌，神神叨叨地给这群小女生占卜。
　　齐贤去泡茶的时候，正好看到她们在那里聊得不亦乐乎，因为有点无聊，又想凑热闹，他便也多看了几眼。
　　他平时性情还算随和，小女生见他站在旁边，也没当回事，继续请阿克塔娜替自己占卜。
　　一个女孩子拿到了正位的恋人，阿克塔娜笑着，简单和她解释这张牌的意思：“你的爱情可能快来了，但是即使你们在天使的指引下走到了一起，也会面临很多的挑战。”
　　女孩子拿着卡牌，心花怒放地猛地点头，只要有男朋友，她可不怕什么挑战。
　　“小齐先生要不要也来占卜一下？不准不要你的茶包。”阿克塔娜对齐贤说道，旁边的小女生也跟着起哄，齐贤拗不过她们，只好坐了下来。
　　他在阿克塔娜的指引下，指了一张牌，阿克塔娜翻来之后，轻轻“哦”了一声：“是逆位的战车啊”
　　“怎么？逆位是不是意味都不太好？”齐贤多少也听说过一点塔罗牌释义，印象里逆位都不太好。
　　“你也许该放弃以往事业上所坚持的东西，有时候也不是指事业吧，反正是你一直坚持的东西，也许这样结局将会更加完美。你在感情上失去方向，你已经没有以往的冷静，这让对方在心中产生了不信任感。”
　　阿克塔娜说的模棱两可，齐贤也一下没明白她是什么意思，一开始甚至以为说的不是自己。
　　阿克塔娜摆了摆手，似乎自己也对这个结果存疑。“茶包就算了吧，感觉这次不太准。”
　　齐贤还在琢磨她的话，他坚持的事业？他整天摸鱼，哪有什么正经的事业？
　　他对事情一向三分钟热度，能让他坚持下来的东西不太多，其中一个就是学历史专业，还有就是坚持爱林莞莲。
　　她指的是哪一个？
　　齐贤并非完全不相信塔罗牌的结果，因为占卜的人是阿克塔娜，这个和他梦里那个小祭司长的极其相似的人，所以他潜意识中也会顺理成章地认为这位阿克塔娜也能“倾听神的谈话”。
　　他始终觉得，两个阿克塔娜之间，一定有什么内在联系。
　　阿克塔娜又算了好几个人的运势，他们都捂着嘴巴说她算得准，齐贤在一边看着，顺便把茶喝完了。
　　他没有揣摩清楚阿克塔娜的话，也没找到机会仔细再问问，因为午休已经结束了。
　　齐贤最近中午不怎么回家了，短短一个半小时用来奔波的话实在是太疲惫了，他理所当然地包了李博的饭，让他顺便做一份给莫莲，自己好待在公司，找个沙发好好躺一会。
　　如果运气不错，他还可以偷偷去他老爹的办公室里那个小隔间的床上休息休息。
　　下午，齐贤把自己投入了工作之中，他拿了一份资料，去阿克塔娜旁边那台打印机打印，想着趁这点空当和阿克塔娜说点什么。
　　遗憾的是阿克塔娜并不在，但她的办公桌下的柜门半开着，大概是她走的太急，忘记关上了。
　　齐贤就当是日行一善，帮她关了，他蹲下身，无意间瞥到了柜子里面放的东西。
　　柜子里不仅放着她今天用来占卜的塔罗牌，居然还放了一个硕大的水晶球，不像是玻璃制品。
　　在灯光之下，水晶球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齐贤的目光完全被这个漂亮的水晶球给吸引住了，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并不是女人的专利，对于这种纯粹而美丽的东西，没有几个人会不愿意多欣赏一会儿。
　　最好还能再伸手摸几下，捧在手心里看看能不能照出自己的样子。
　　可是他明显感到了不对劲，这个水晶球像是被施了巫术一样，散发着与众不同的气息，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他的大脑几乎不受他的控制，他的眼睛也死死粘着它不愿离开。
　　他耳边一直有一个声音，叫嚣着，诱惑着，叫他去伸手触碰它。
　　齐贤伸出手，他的双眼发直，视线里只剩下了这个水晶球，他甚至感到迫切，感到焦虑，感到悲怆
　　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他的心头，他咽了一口唾沫，但是这不能让他清醒半分。
　　触摸它，快触碰它！脑中的声音就像是一根羽毛，一直不停地挠着，讨厌的声音挥之不去。
　　他手指离得越近，那个声音就越大，等他的手立水晶只有一寸的时候，那个声音几乎震耳欲聋。
　　正当他准备要碰上的时候，身旁的门打开了，阿克塔娜从外面回来，见齐贤面容呆滞，正要去摸她放在柜子里的水晶球，忙尖声叫住了他。
　　“齐贤！别碰！”


第53章 水晶
　　清脆的女声把齐贤的神志拉了回来，他触电一样猛地收回手指，起身心虚地把手背在了身后。
　　果然他眼神躲闪地朝门口望去，看到了阿克塔娜。
　　“你在看它吗？它是不是很漂亮？这是我外婆的遗物，不过灵不灵我也不太清楚，因为我没怎么用过，不太会用。”阿克塔娜见他感兴趣，就把水晶球抱起来放在了桌面上。
　　齐贤这才看清楚它的全貌，准确的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水晶球，因为它靠近底座的地方缺了一小块，表面甚至还有一些细小的裂痕，不过这些裂纹还不至于让水晶球破碎。
　　“我外婆说她是一个祭司，但我觉得她其实就是一个神婆。她整天神神叨叨的，说一些不清不楚的话，比如说什么他们家祖上就是祭司，还要守护什么东西。然后还说她们家世世代代都在等一个人，总之就是这些，这个水晶球是她临终前给我的，除此之外，那些神乎其神的巫术都教给我妈了。”
　　“那这水晶球有什么用呢？”齐贤好奇地问道，他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这个水晶球。
　　那个声音消失了，可能是因为有第二个人在场，他看是看，但不敢再贸然上手了，这东西似乎能蛊惑人心，属实邪门。
　　“啊，我只试着用过一次，但是没成功。”阿克塔娜轻声对他说。
　　那一次使用，占卜的对象是她的一个同学，那个同学来到她家里，看到这个水晶球后感到十分好奇，于是哄着阿克塔娜为她占卜。
　　阿克塔娜耳根比较软，一下子也没找到借口拒绝，加上她刚接手这个水晶球，还没尝试过给别人使用，便糊里糊涂地答应了。
　　可是她和那个同学一块儿把水晶球摸了个遍，什么都没有触发，传说中水晶球冒出耀眼的光芒，把人吸进去的事也没有发生。
　　由此阿克塔娜便觉得这个水晶球并没有她外婆所说的那么神乎其神，不过是一个有年代感的装饰物罢了。
　　齐贤若有所思，祭司家族？他感觉一切似乎都联系上了，阿克塔娜之前提过她妈妈是个埃及人，而她外婆又是一个祭司，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你出生在哪里？”齐贤从旁侧击地问道，他现在有点怀疑，阿克塔娜和莫莲的来历一样，只不过她可能失去了记忆。
　　“伦敦啊！我是个土生土长的英国人呢！”
　　齐贤哦了一声，对这个回答略有失望，一切好像和他想的略有不同，“那你有你小时候的照片吗？”
　　“有啊！有三大本，从显怀到现在，好多好多。”阿克塔娜开始翻找手机，把自己小时候在伦敦著名景点拍的照片给齐贤看，证明自己真的是一个如假包换的伦敦人。
　　线索断了，齐贤一脸无奈地看着阿克塔娜，从她的描述里他已经清晰地认识到了她所言非虚，她确实不是被人从棺材里开出来的。
　　“我去忙了，下次再聊。”齐贤见文件打印好了，便结束了对话，顺便客套了一下，拿着文件走了，留下阿克塔娜在那里纠结为什么他突然问起了她的出生地和童年照。
　　下班之后，齐贤回到了家里，李博还没下班，这时候居然在教莫莲种花。
　　齐贤扯了扯嘴角，无奈地站在他们俩身后，语气不善地说：“我说过，别教他别的了。”
　　这句话明显是对李博说的，李博完全没想到齐贤会突然出现在自己身后，他前一秒还在高高兴兴地填土，下一秒整个肩膀就僵硬了，脑袋像个机器人一样，一卡一卡地扭了来。
　　“嗨，贤哥，我在教公主种大蒜，以后给你炒菜吃。”
　　“说什么都不管用，工资扣定了。”齐贤抱着手臂说，颇有雇主风范。
　　他的目光在莫莲的身上打转，内心却没来由地涌上一股不满的情绪。
　　看到莫莲忙碌地捣鼓泥土和种子，他并不是很高兴。
　　整天整这些有的没的，不如去多学几个汉字。他转头对李博说：“早些下班吧，我来给他做饭。”
　　李博猛点头，丢下小铲子和半包种子，下班走人了。
　　李博走后，莫莲独自蹲在花盆边上，一言不发。
　　他单手撑着下巴，旁若无人地继续刨土，扶持着幼株，小心翼翼地把它的根部放进土里去埋好，再浇上一点水。
　　他做完这一切后，把种蒜手册折好塞进了口袋里，拍了拍手上的土，低头欣赏自己刚刚栽好的青葱蒜苗。
　　与皑皑寒冬截然不同的绿色，扎根在颓靡的花园之中。
　　绿叶的生与死乃是旋风的急骤旋转，它的更广大的旋转的圈子，乃是在天上的繁星之间徐缓地转动，泰戈尔如是说。
　　夜幕降临，齐贤还未见到繁星，但他看到了莫莲亮晶晶的眸子，灿若三月的星光。
　　看到齐贤一直在他身边看着，莫莲并不意外。他和齐贤一块儿离开阳台后，顺手就把阳台的门关了。
　　他对这个屋子已经很熟悉了，不用齐贤帮他，他就能照顾好自己，不过仅限在这个家里。
　　他之前对齐贤一直是敬而远之的，和齐贤的来往也是点到即止，十分的客气。
　　可现在不一样了，从来以客人身份自处的他开始主动地去改变这儿的一些东西，比如让这个环境变得更加宜人些，甚至他还在这个家里的瓶瓶罐罐上都留下了一些记号，显然是打算要好好地在这儿过上一段时间了。
　　齐贤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有些担忧，他担心莫莲会和他一样，把对方当成了自己从前的爱人。
　　莫莲不可能突然就喜欢上他，对他的态度发生转变只可能是一个原因。
　　莫莲把他当成了普拉美斯的替身。
　　齐贤想清楚的一瞬间，顿时觉得反感极了，他觉得这样不妥，他有必要和莫莲好好谈谈。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他要趁早断了莫莲这个念头。
　　但这不是很自私吗？他问自己，这甚至就是双标，为什么他可以把莫莲当作林莞莲，却不准莫莲把他当作普拉美斯？
　　凭什么？
　　如果他们真的都把对方当作别人，那就真的是“两全其美”了。
　　但是齐贤并不愿意，一想到对方可能嘴上说着喜欢他，心里想的是别人，他就觉得很不舒服。
　　他必须早点结束与莫莲的这一段孽缘，趁着这段畸形的感情还没有根深蒂固，他得赶紧把它连根拔起。
　　分居，只有分居。
　　反正现在他的银行卡也回来了，他可以在附近租一套房，把莫莲安置进去，或者干脆把他带到收藏室的楼上小套间住，让那些工作人员看着，别让他走了。
　　如果莫莲想要走掉，他恐怕根本拦不住。
　　他学习能力很强，可能还会开锁、打晕人，走出公寓或者收藏室的门，消失在大街上，这对他来说太容易了。
　　想想前几天莫莲走了，他绕了加起来快有半个伦敦的路才找到莫莲，如果不找人看住莫莲，那他就别想再见到莫莲了。
　　所以，就算是不为别的，为了他花出去的那笔高昂的费用，他也应该把莫莲看好了，守住了。
　　这件事应该从长计议。
　　齐贤洗过手，去厨房准备饭菜，他今天回来的比较早，莫莲还没有来得及去做饭，见齐贤要做，他也就索性旁观了。
　　齐贤打开油烟机扎上了围裙，他特意做了全套准备，就是要给莫莲做个好榜样，告诉他要卫生下厨。
　　饭后，齐贤洗过碗，一个闪身回到了楼上的房间。
　　也许现在他真的应该和莫莲保持一段距离了，他们的关系应该停止在室友的关系这一层面，绝不能再进一步了。
　　他希望自己的态度能让莫莲明白，他不是普拉美斯，那个男人已经逝去千年了，而他才刚26岁，他们八竿子打不着。
　　齐贤洗过澡后，打开暖气，躺上了床，简直不要太舒服。他觉得这时候要是看个电影，那就更加完美了。
　　左右挑选，他最后点开了一部动画电影，是迪士尼的电影《埃及王子》，讲述了原本是埃及王子的摩西放弃了尊贵的身份，带领那些在埃及做奴隶的希伯来人前往故土迦南的故事。
　　影片制作得很是幽默风趣，通过多彩的动画，让人一眼就能明白那时埃及的盛景，埃及国力强大，法老拥有铁血般的政治手段，他的统治残暴而荒蛮。
　　电影另一个重要角色是拉美西斯二世，与主角摩西是兄弟关系，但他们之间并没有血缘。
　　这位被称为“拉美西斯大帝”的法老在位时大兴土木，修建的神庙比历史上任何一位法老都要多，因此累死了无数的奴隶。
　　他父亲在位的时候就下令把希伯来婴儿丢进尼罗河喂鳄鱼，正是受到了他的影响，拉美西斯二世才会格外瞧不起希伯来人。
　　不过在历史上，《圣经》中《出埃及记》这个故事是否真实还尚未可知，更别说确定那时当政的法老是谁了。
　　反正不是拉美西斯一世，齐贤想到，拉美西斯一世在位才一年零四个月，哪有时间做这些事？
　　电影结束，齐贤关掉了电脑，此时他正好也感到有点疲惫了。
　　关上了灯，他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54章 扁舟
　　从王宫宴会回来以后，卡莫西斯的情绪反而更加的低落了，短暂的相见并没有让他得到多少慰藉，反而令他更加想念家人了。
　　其中当然不包括法老。
　　每当他坐在卧室的椅子上望着窗外花园的一草一木发呆时，普拉美斯都会默默站在他身后，想和他聊聊天，可是又不知道聊什么，于是只好绘声绘色地和他讲些坊间的笑话，或者让他猜些谜语，猜对了就奖励他些外面的小玩意儿。
　　每当他讲笑话的时候，卡莫西斯总是兴趣不大，普拉美斯讲到精彩之处的时候，自己都忍不住笑出来，可卡莫西斯只是哼了一声，表示自己听到了。
　　谜语更是难不倒卡莫西斯，他面无表情地说出答案的时候，普拉美斯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只好大笑着抚掌夸他。
　　“要不要再出去走走？”普拉美斯最后终于没辙了，使出了杀手锏。
　　卡莫西斯偏过头，看着普拉美斯的侧脸，不知道在想着什么，他轻轻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从椅子上起身，跟着普拉美斯朝外走去。
　　他的确没法儿拒绝出去散心。
　　普拉美斯牵出了两匹马，将白色那匹的缰绳递到了卡莫西斯的手里，卡莫西斯抬起了眼帘，很惊讶为何普拉美斯会放弃与自己同骑一马的机会。
　　“上次我们俩骑一匹马出去走了个来回，回来之后，马颓了好几天才缓过神来。”
　　“那你家的马是真不行啊。”卡莫西斯接过缰绳，身手矫健地上了马，一扬马鞭便走到了前面。
　　迎着夕阳，他们纵马来到了尼罗河畔。
　　太阳神乘着船只，已经走到了白日的尽头，他的在人间的生命即将到此为止。
　　他将到达地底，从地狱之河经过，躲避地狱中那条邪恶巨蛇的攻击，在白天到来之前，从地狱复生，再在尼罗河面上冉冉升起，继续照拂着富饶的太阳的国度——埃及。
　　晚霞泼洒在天边，染红了尼罗河，波光粼粼的河面泛着醉人的涟漪。
　　泥土在夕阳下闪烁着黄金般的光芒，马蹄踏踏，他们在沙滩上刹住了马，马踩起的水花溅湿了他们的衣脚。
　　卡莫西斯好久没有这样快活地骑马了，他一路骑到了尼罗河畔，除了在有人居住的地方稍微放缓了步伐之外，几乎没有给他的马片刻休息。
　　到了河畔，他的马也气喘吁吁地走不稳了，俯下头去喝尼罗河的水。
　　“我的殿下，我们去坐船吧。”普拉美斯提议道。
　　卡莫西斯点了点头，他们迎着风，坐上一艘小船，普拉美斯划桨，不多时，船便破开了尼罗河平静的水面，行到了湖中央。
　　几只水鸟扇动着它洁白的翅膀，如同一条优美的弧线划过天边。
　　傍晚的尼罗河静谧极了。
　　“普拉美斯。”卡莫西斯轻声唤了一声他的名字，他转过头，看见卡莫西斯正端坐在船中，双手平放在膝头，眼中是天端燃烧的晚霞。
　　普拉美斯的心也溅起了丝丝涟漪。
　　“我想起前几年的这个时候了，一样的天空，一样的小船，船上只有你我。”
　　那时候普拉美斯才二十出头，他在祭司院里工作了一段时间，因为抄录比别人细心，整理比别人整齐，正是因为这份细心，才顺利把法老的突击检查给交代了过去了，整个祭司院的人都因此逃过了一劫。
　　因为立了功，祭司院的大祭司提前结束了他的见习期，宣布他成为了正式祭司，平时就负责记录神的起居。
　　这是一项相当繁杂又枯燥的工作，但是可贵在能够离神更近。
　　每天早上，他跟着大祭司来到神殿之外，他还并没有资格进去见到神，只能在殿外记录大祭司的工作。
　　大祭司首先会在门没有启封的时候，隔着门对殿内高呼：“安详地醒来吧！伟大的神袛！”
　　他要反复高呼四次，才能真正地把神唤醒，随后，他开启封条，进入殿中为神洗礼。
　　大祭司手拿着一个细长的水瓶，瓶中盛满了从门外圣池中汲取的圣水，他要用这些水为神清洗干净身子。
　　为神清洗干净身体之后，他还要为神熏香，熏香的工具长的像一柄烟枪。
　　昂贵的香料燃烧之后，袅袅升起的烟萦绕了整间神殿。
　　大祭司还要为神涂抹油膏，保持神体的芳香。人们认为，神的体香是比人要香很多的，从这就可以判断面前的人是否有幸被神附身了。
　　普拉美斯没办法进去检查大祭司有没有偷工减料，只能在殿外聆听和嗅探。
　　他听到了水声，那说明大祭司已经为神清洗好了身体，闻到香味，说明大祭司正在熏香或者涂抹油膏，这二者使用的香料味道是有所不同的。
　　普拉美斯把这些全部记录在纸莎草书中，每天三次，毫无例外。
　　好在并非一年到头的日子都是这样枯燥，当节日来临的时候，阿蒙神就会离开神庙，去尼罗河对岸欧西里斯神的神庙中，和欧西里斯神进行对话。
　　他将感谢自己的儿子欧西里斯——埃及的丰饶之神，又一年将丰收的幸福带到了埃及。
　　在这一天之中，法老也会出面，他会坐在轿上，走在抬着神龛的祭司后面。
　　所以那天人们既可以有幸观神一面，也能够有幸见到法老。
　　普拉美斯因为他特殊的职责，不用留守在神庙之中，也不用去抬沉重的神龛，他需要记录一些琐碎的事，比如清晨阿蒙神沐浴熏香，更衣出发，正午的时候去尼罗河乘船，下午到达欧西里斯神庙，与其洽谈以后，傍晚经过公羊大道，回到神庙之后，奏乐恭请神回殿安寝等等。
　　卡莫西斯公主之前在伊西斯女神的庙中修习，这种节日她是可去可不去的，但是她既然已经回到了王宫，就必须操持起自己的另一个身份——大埃及的“公主”，埃及的第二继承人，这样的场合，她不得不参与。
　　法老与王后并肩坐在轿上，梅里与卡莫西斯分别骑马守在他们左右，他们一家看起来极其的和睦温馨。
　　卡莫西斯高傲地扬着下巴，民众的欢呼让她觉得吵闹，她在神庙之中度过了近十年，终日与宁静为伴，如今却要她与神队游街，她不免觉得烦心。
　　普拉美斯只能跟在队伍最末，仰望着她窈窕的背影。这是宴会之后他第一次见到卡莫西斯，他感觉自己的心在胸口处跳的厉害。
　　她柔软的长发，白皙的双手，还有蓝色面纱上方熠熠闪光的双眸，依然让他心动不已。
　　在中午时，送神的队伍来到了尼罗河畔，祭司们和几位王族要分乘几条船只，渡到河对岸去，
　　公主本身是要和法老一起去乘坐那艘华美的船只的，可她说她不识水性，怕在船上被仆人挤下河，所以想要自己乘船渡河。
　　也巧的很，法老的船正好满员了，法老便点头同意了她的要求，哪怕她的借口很离谱。
　　不过因为小船并不太多，她最后并没有一个人乘船，处于队伍末尾的普拉美斯奉了大祭司的命令，去给她划船。
　　至于为何是普拉美斯？因为他落了单，而其它船只正好全部装满了三个人，加上他看起来年轻力壮，给公主划桨，再合适不过了——毕竟谁也不忍心让柔弱的公主亲自动手划到尼罗河对岸去。
　　普拉美斯登上船那一刻，就感觉自己站都站不稳了，他感觉自己平生没有哪一刻能比得上现在激动，心像是要跳出胸膛。
　　让他亲手把他心爱的公主送到对岸去，这简直可以称得上殊荣。
　　卡莫西斯扯过披风，把自己上半身严严实实地裹了起来，只露出一双明亮的眼睛，她站在船头，迎着风，口中不知在呢喃什么。
　　风吹拂起她的衣角，嫩绿的莎草在她身侧微微摇曳，她仿佛是尼罗河中的哈匹女神，降临人间。
　　不过她并没有瞧出来她身后这个年轻人看着自己的眼神有多么炽热，只觉得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祭司，出现在这里只是为了给她划船，再无其他。
　　她是法老王之女，欧西里斯神的后裔，伊西斯女神眷顾之人，怎么可能会正眼去瞧一个默默无名的小祭司？
　　连普拉美斯都明白她离自己距离绝非一步之遥，即使是他父亲这般的贵族，也就刚勉强足够与公主交谈半句。
　　船要出发了，阿蒙大祭司安排好了所有人渡河的船只，只需法老一声令下，这浩浩荡荡的的船队就会跨越尼罗河去往欧西里斯神庙。
　　普通的民众是没有资格跟随渡河的，无论是谁都会被拦在岸边，他们冲着神龛大声祈福，人群挤成一团，把好几个士兵撞进了尼罗河里。
　　“殿下，我们出发了。”普拉美斯望着卡莫西斯的背影，小心询问道，卡莫西斯颔首，算是应了。
　　突然，岸边传来了一声惊呼，扑通一声，好像什么东西掉进了河里，随后，一个异国女人一边惊慌失措地大喊，一边朝河边扑去。
　　原来是一个希伯来小孩被拥挤的人群挤进了河中。
　　民众还是那么的吵闹，没有人发现有一个小孩掉进了河里。
　　刚才掉进河里的士兵从水里爬了上来，不知为何，他们主动绕过了那个小孩，不顾女人的哭求，站回了岸上，再次围起了人墙。
　　不知道是因为冷血无情，还是刻意地要杀鸡儆猴，士兵们站在河边，眼睁睁地看着小孩渐渐沉了下去。
　　普拉美斯转过头，落水的小孩离他们的船并不远，如果他们愿意施以援手，又没有引来鳄鱼，还是有极大的可能可以救到人的。
　　不过，去不去救不归他来选择，而是看他身旁这位公主的意思。
　　他刚想回头询问卡莫西斯公主，只听又是扑通一声，河面溅起一团不大的水花，而卡莫西斯公主已经不见了人影。


第55章 夕阳
　　一道白色的身影如同一尾矫健的鱼，划出流畅的弧线，朝孩子的方向游去。
　　普拉美斯心下全是震惊，愣在了原地，不知道自己现在该怎么做。
　　他以为他该在得到卡莫西斯同意之后，划船过去把孩子从水里捞上来，或者让卡莫西斯待在船上，他自己跳下去救人。
　　他实在想不到，高傲的公主竟然也会亲自下水去救一个希伯来孩子，更没有想到的是她居然会游泳，而且姿势比他还灵动一些。
　　那上一次猎鸭时她落水，难道是故意的？普拉美斯脑子里升起了这个念头，随即立刻拍板，他游过去把人救上来之后，一转头，梅里殿下已经把局势一下扭转过来了。
　　虽然那时候梅里殿下正一脸懵。
　　普拉美斯心下五味杂陈。
　　他被骗了。
　　这个看起来高贵美丽的公主骗了她，她跳进水里，装作失足落水，就是为了助他的王兄取得猎鸭的名次。
　　然后他就傻傻地上当了。
　　她看起来如此善良单纯，竟然也会骗人。
　　卡莫西斯已经把人救上了岸来，她全身湿透，孩子抱着她细嫩的脖颈不肯松手，
　　士兵也手足无措，如果他们知道卡莫西斯公主打算救人，肯定会争先恐后跳进河里，就算被鳄鱼吃了也在所不辞。
　　想在公主面前露个脸，留下一丝印象太不容易了。
　　普拉美斯把船划回岸边，用卡莫西斯下水前丢在船上的披风把她包裹起来，如同上次一样，她的脸色发白，头发全都纠缠了起来，粘在脸颊上。
　　她轻咳着，像是呛了水，可怜不已，可是普拉美斯心中不免起疑了，他确认了周围没有人，便轻声问卡莫西斯：“你会游泳，上次猎鸭的时候故意落水，不过是为了拖住我，给你的王兄一个翻盘的契机罢了，是吗？”
　　卡莫西斯抬起头，终于把视线放在了这个为她划桨的人身上，她回忆了一会儿，这才勉强认出了他是谁，又思考了一番，才明白他在说什么。
　　“原来是你，真是巧。”卡莫西斯摘掉了缠在自己身上的海草，她有些意外，毕竟埃及的祭司这么多，能同时遇到一个人两次，实在是巧极了。
　　即便是小计谋暴露了，她也神色无变，“我并非是想要拖住你，你不值得我花心思，我只是想让王兄来救我，和他一起给法老演一出兄妹情深的好戏，促使法老下定决心把我嫁给王兄而已。”
　　卡莫西斯讥讽一笑，嘲笑普拉美斯把自己想的太重要了，她的计划中完全没有他的位置。
　　他不过是一个变数，不过正因为有了他这个变数，她才有机会派人把拴着鸭子的绳子塞进梅里王兄的手中。
　　普拉美斯听了，竟然没有生气，这让他自己都感到惊讶。
　　对于这位美丽的公主，他怎么都生不起气来，他转而又问：“你为什么要救那个小孩呢？要知道他是个希伯来人的孩子，法老一向不喜欢希伯来人，他就算长大了多半也是个奴隶。”
　　卡莫西斯瑟缩了一下，裹紧了披风，海风一吹，她是真的感受到了寒冷，普拉美斯心中一动，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她披上。
　　这样隆重的场合，他的着装也比平时正式了不少，衣服也是全新的，虽然材质并不是那么的贵重舒适，可是用来御寒还是好用的。
　　卡莫西斯摇了摇头，拒绝了他的好意，它表示太阳正照在头顶上，用不了多久她就能全身干透的。
　　她抿着薄薄的嘴唇，唇上没有半分血色，缓慢地说道：“其实我觉得，我们和他们，除了出身和血统，其它都是相同的。”
　　“相似的肉体，共有的丰富情感，用手创造一切的能力，阿蒙神创造我们的时候，和他们的神创造他们的时候，所想所念都是相同的。没有神明愿意自己的后裔成为别人的奴隶，希伯来人变成我们埃及人的奴隶，也不过就是形势所逼。”
　　普拉美斯说不出话，卡莫西斯的话听上去很有道理，他无从反驳。
　　他很惊讶，因为这席话居然会从卡莫西斯嘴里说出来。
　　他以为卡莫西斯只是一个尊贵但普通的公主，整日养尊处优，法老和王后，以及继承人梅里殿下都十分宠爱她，如果说她会恃宠而骄，他也半分不惊讶。
　　他以为卡莫西斯背地里其实和公主一样娇蛮跋扈，但是她说出了如此的言论，一下便颠覆了他对卡莫西斯的那些猜想。
　　“我希望有一天，能够没有什么奴隶，也没有屠杀和歧视，无论是什么样的人都能平等地生活在这片富饶的土地上，这也是神所希望的。”
　　普拉美斯站在她身边，不知如何答复她，她说的话，他要一字一句地好好消化，刻在心底，时不时拿出来回味一番。
　　这一段话，全都是他所喜欢的公主对他说的。
　　真好，他没瞧错人，卡莫西斯公主总能给他带来惊喜。
　　可是她所说的世界，也许实在是太远了，几乎要比得上永恒。
　　“我坚信梅里王兄登上王位之后，这一切就有机会实现了。”卡莫西斯淡淡地说道，“王兄是个很仁慈的人，也将会是最好的法老，我信任他。”
　　时间回到数年之后，卡莫西斯俯在船沿，撑着自己的下巴，偏过头去问身边的普拉美斯，眼中充满了疑惑。
　　“为什么你明明知道我做人很假，还一定要向法老请求娶我呢？”卡莫西斯呢喃着，他对普拉美斯的爱，一直都有那么一丝的疑惑。
　　普拉美斯坐在他身边，轻轻抚摸着他的柔发。“我的殿下是个很温柔的人，虽然表面看起来冷冰冰的，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
　　卡莫西斯抿着嘴唇，这是他第二次听到有人用温柔这个词形容他，第一次这么说的人还是伊西斯神庙的大祭司，他的师父。
　　他凝视着面前这个比夕阳更耀眼万倍的男人，夕阳铺在普拉美斯的身上，他的每一寸肌肤都在闪耀着金属一般的光泽。
　　“普拉美斯，如果你登上了王位的话，能替我实现我那时候的愿望吗？”
　　普拉美斯同样与他对视，迎着万丈光辉，他无法看清卡莫西斯的表情，但是他听出了卡莫西斯声音里那隐隐的希冀。
　　他顺着卡莫西斯的话，哑声问：“你会支持我去实现它吗？”
　　“我当然愿意。”卡莫西斯坚定地说。
　　只要你愿意一直坚守在我的身后，我又有何不愿可言？普拉美斯深深地望着他，他明白，在此刻他们真的站在了一起，没有任何的隔阂，也没有党派纷争。
　　他们所求皆是建立一个美好的社会。
　　“可是，请你答应我，等你登上了王位后，放走我的母亲和王兄，他们是我最爱的亲人。”卡莫西斯顿了顿，接着说道：“王兄不喜欢权力的纠纷，可他又想要改善民生，所以只适合当个地方长官你不要把他们送太远，我想偶尔去看望他们。”
　　普拉美斯点了点头，他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其实我没想到那么远，因为法老看起来还老当益壮，我只想在眼下好好照顾你。”
　　卡莫西斯笑了笑，他主动地伸出手，环住了普拉美斯的腰。他突然感到了一阵的轻松，仿佛前面的十几年加起来，也比不上此时那么的快乐。
　　他如释重负地轻轻叹了一口气，紧紧抱住了面前这个深深爱着他的人。
　　他怀着仇恨而来，刺了普拉美斯一剑，反被他求情并救下了一条命。
　　他和普拉美斯在一起的日子里，普拉美斯对他越好，就越让他感到愧疚。
　　卡莫西斯无法做到去伤害普拉美斯那颗深爱着自己的心，他犹豫再三，挣扎再三，终于下了决定。
　　他从今要为了自己而活着，不再为了别人的愿望和梦想而去浪费自己的青春。这一切，要从紧紧抓住面前这个人，并且尝试着去爱他开始。
　　卡莫西斯小声地问道：“你不嫌弃的话我们能接个吻吗？”他不敢大声，像是怕静谧的尼罗河上叽喳的鸟儿听到似的。
　　普拉美斯还沉浸在“天哪他居然又主动抱我了”中无法自拔的时候，猝不及防地迎来了第二颗深水炸弹，他被炸的手足无措，脑子已经跟不上了，愣愣的看着卡莫西斯张张合合的淡粉色的双唇，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如果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卡莫西斯也觉得自己太突然了，松开了手，默默转过身去，背对着发愣中的普拉美斯，谁知刚转过身，普拉美斯就钳着他的手腕把他拉了回来。
　　他们在沉入水平面的无声的夕阳中，在美丽安宁的尼罗河上，余烬般的云霞旁，安静地吻在了一起。
　　万丈光芒之下，普拉美斯回忆起了他曾经在法老面前说过的话，他低下头，贴着卡莫西斯的耳边，又一次重复道：
　　“卡莫西斯，我爱着你，就算日月星辰尽数陨落殆尽，肥沃的土壤曝日干裂，再也无法焕发生机，连赖以生存的尼罗河也干涸见底，不再奔流，我也不愿与你分离。”
　　因为，我感到我连气息都与你连为了一体，心脏因你而不断搏动，我的眼睛在你到来之后，像是什么都看不见了。
　　我的眼里仿佛只剩下了你。


第56章 断舍
　　齐贤从床上坐了起来，揉了揉他蓬松凌乱的短发，还无意中抿了一下嘴唇，嘴唇很干燥，因为开了暖气，他感到自己的整个肺部就像水分被抽干了一样。
　　他没有先洗漱，而是下楼喝了一杯温水，润了润喉咙。
　　他看到莫莲坐在沙发上，安安静静地看着手机，一言不发，齐贤看到他就觉得有些不自在，他刚才做梦，梦里有人把卡莫西斯给亲了，这算不算意y他？
　　“早安。”齐贤说道。
　　莫莲的视线原本是看着他的脸的，听到这句话之后，开始顺着他的脖子，慢慢地往下滑，放到了他身上。
　　齐贤这才注意到关键的问题：他刚才没有洗漱就下了楼，现在身上穿着的只有一件睡衣，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这是件很少女心的小恐龙睡衣，脖子后面还有个像小刺猬一样的睡帽，甚至身后还有一条尾巴。
　　场面一度陷入尴尬之中，莫莲眨了眨眼睛，大概在表示他有在大开眼界。
　　他还表意不明地点了点头，不知道是应那声早安，还是对齐贤品位的“肯定”。
　　齐贤淡定自若地放下水杯，头也不回地上了楼。
　　这件睡衣他本来是塞在衣柜深处的，可昨晚外面下雪了，把晒着的衣服都湿了，他没找到别的睡衣，才把这套衣服拿了出来。
　　他也不想社死啊，可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
　　他本来以为现在还很早，莫莲没起床呢。
　　虽然莫莲应该不至于去嘲笑他，可他还是觉得挺丢脸的。
　　吃过早餐，他掐着点要去上班了，李博针对莫莲制定的汉语教学计划也进入了新的阶段——结束了对拼音的学习，开始进一步去学习写汉字了。
　　莫莲的面前多了一本小学生必备汉语词典，同时，他也学了一些生活中常用的句子，包括吃一日三餐，喝水睡觉上厕所等等。
　　齐贤还是觉得埃及语太难了，因为就算会了一些单词的发音，他也连不成句子，而且很多时候莫莲并不能听懂。
　　真正意义上的古埃及语言和文字已经失传，没有人再使用它们交流了，所以会说它的人少之又少，就算会说，也完全不是原来的发音了，而是一种方便学术界之间交流使用的文字。
　　连李博和莫莲之间的交流，也得半说半写，才能把意思表达的七七八八。
　　李博说，他想等莫莲会说多一点汉语了，就和他合作写一篇相关论文，就算齐贤有一天把他辞了，他也要天天跑来“教学相长”。
　　齐贤到公司的时候，正好听到公司上上下下都在讨论年会的事，他估摸了一下时间，确实，已经十二月了，在圣诞节前后公司就会举行年会。
　　齐贤没参加过年会，他每年来公司的次数也就几十次，往年圣诞节的时候更是和女友不知道跑去哪里度假了，今年这个时候，他一点行程安排也没有，就再没有理由翘掉年会了。
　　他老爹有意让他之后留在伦敦的总公司继承家业，所以一直鼓励他融入这个集体之中，因此今年年会的策划书也顺理成章地被放进了他的工作内容里。
　　他现在每天除了坐在办公桌之前，还要和同事去找活动场地，购买活动道具和礼品。
　　他看着今年最高大奖——一栋小洋楼的钥匙，默默搓了搓手。这把钥匙其实已经有主了，要被奖励给今年的最佳员工。
　　齐贤想，如果他能得到这个房子就好了，离公司近，如果住在这里的话，中午就可以回去吃饭，顺便看看莫莲了。
　　莫莲？等等，心里猛地一惊，他在胡思乱想些什么？难道有这样的房子不是为了方便工作吗？怎么变成了方便见到莫莲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他敲了敲自己的脑子，把这个荒谬的想法驱逐出去。
　　如果莞莲还活着，他想明年努力工作，住在公司附近方便回家和莞莲吃午饭，那么这个想法是成立的。
　　但是他刚才脑子里怎么蹦出来的是莫莲？
　　他不禁质问自己，莫莲住进他家不到两个星期，怎么就开始在他心里喧宾夺主了？莫莲到底做了什么？
　　齐贤承认如今自己是把莫莲当做林莞莲的替身，但是，这个想法浮现得也属实太快了吧？
　　而且他本能地意识到，这个想法并不那么纯粹。
　　不行，他坐在办公椅上，握紧了拳头，告诉自己应该静下心思考。
　　他的脑子里怎么会突然出现这么危险的想法？按理来说，莫莲和他如今最多只能算住在一个房子里的熟人，称不上朋友，也不能说是情人。
　　他对一个熟人流露出这样的情感，这实在是过了。
　　齐贤觉得自己会有这样的想法，其中最大的原因来自那些梦境，那些美好的梦境导致他会不自觉地把梦带入现实之中。
　　他感觉自己仿佛已经和莫莲认识了几千年了，他们从陌生到仇视，再到相爱，虽然与他无关，但体验感实在太过真实，他感觉自己似乎也参与到了其中。
　　他该怎么办，这样的梦到底有什么办法才能停止？
　　他又该如何处理这段荒谬的感情？
　　齐贤在下班之后，终于鼓起勇气去医院预约了精神科，回家去等待排号，他开始去思考自己坐到医生面前后，该使用怎样的措辞去描述他的那些梦境，他会不会被医生套话套出莫莲的存在？套出来了又该怎么和医生解释？
　　可能说出莫莲的来历之后，医生对他的诊断会从做怪梦变成臆想症。
　　也许他根本不用去想什么，医生一个催眠，他就噼里啪啦的像倒豆子一样全说出来了。
　　当然，以上都是他的猜测。
　　他回到家里，天色不早了，莫莲已经把做好的菜摆在桌面上了，他前天观察了一下齐贤的口味，调整了一下调料的多少，正撑着头坐在桌子后面，等待齐贤坐下吃过了做出评价。
　　他甚至已经摆好了碗筷，齐贤只需要坐过来就可以吃上香喷喷的饭菜。
　　我有责任和他说清楚这一切，齐贤对自己说道。
　　但是看着莫莲，他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又萎靡了下去。
　　他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该怎样和莫莲开口，就算开口了，估计莫莲也听不懂，必须有李博在中间翻译，但是他的那些话又不好意思当着李博的面说出来。
　　他该怎么说？说“你别把我当普拉美斯，我不是他”还是说“我们根本不可能相爱，你不要把无谓的精力花在我身上。”
　　齐贤实在无法保证自己说这些话的时候，能和他想象的一样硬气起来，他好像根本没有资格说这些话，毕竟他也是这么做的。
　　莫莲见他迟迟不坐下，有些疑惑，以为他是嫌弃自己做的饭菜，顿时不高兴起来。
　　他僵硬着脸，把菜往齐贤面前推，拿过筷子递给他：“你吃。”
　　他看的出来齐贤并不太开心，但他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哄人的事他做不来。
　　他只能把齐贤拉到椅子上坐下，再把筷子塞进他手里。
　　他的脸皮薄极了，有些事他根本拉不下脸皮去做，即使他非常想要齐贤坐下尝尝他做的饭菜，但是他绝不会去主动地请求他。
　　齐贤没有坐下，他站在椅子后，一手搭在椅背上，手犹豫不决地半握着。
　　他神情复杂地看着莫莲，不知道该怎么样组织最简单的语言，去告诉他自己心里的顾虑。
　　他看着莫莲的脸，莫莲也看着他，后者显然已经不太高兴了，手拿着筷子，保持着递给他的姿势。
　　齐贤最终并没有接过那双筷子，他低着头，不敢去看莫莲的表情，轻声对莫莲说：“对不起，我不能喜欢你。”
　　他说完之后，转身逃也似的离开了，根本不敢回头。
　　他无法直面莫莲，更无法想象莫莲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他突然觉得自己残忍极了，他自己都做不到的事，却要强求莫莲去做，实在是太过双标，太过自私。
　　他吃不下去莫莲做的饭，也不敢去吃。他感到亏心，他觉得自己对不起他。
　　这饭，他或许根本不配吃。
　　莫莲咬紧了牙关，额头上的青筋都爆了出来，他气极了，自己辛辛苦苦在厨房捣鼓了两个小时，好不容易做出来的饭菜，齐贤看都不看一眼，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他根本听不懂的话，转身就走了。
　　他望着他的背影，在房间的门关上的那一刻，他胸中的怒火猛地熄灭了，取之而来的是一股没来由的悲伤，扼着他的咽喉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他苦笑一声，掐着桌子边缘的手也垂了下来，指甲早已用力到发白。
　　他抱着手臂，感到周身一阵寒冷，这偌大的屋子此刻竟也遮挡不住屋外的彻骨寒风。
　　他想起来了，在那时，“他”不也正是如此吗？
　　为了那个女人，匆匆离开他的宫殿，前去她的居所，那时“他”的冷言冷语，甚至神色都与如今别无二致。
　　他也无心吃饭了，刚才等待时的饿意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撇下了一桌饭菜，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同样锁起了门。


第57章 分居
　　莫莲在他那不大的卧室里踱步了一圈，但是他发现自己还是难以平静。
　　他走到窗前，拉开紧闭的窗帘，打开窗，任凭冷风登堂入室，抽打在他的脸上，他瑟缩了一下，抿紧了嘴唇，没有关窗。
　　他要的就是这样的风，只有这样的风才能扇醒他。
　　外面开始飘雪了，铺天盖地都是他从未见过的白色雪花，一切都是白色的，白的刺目。
　　他伸出手，接住天空中飘落下的雪花，收紧了手指，让其在他掌心里融化。
　　这么小的一片雪花，竟然也有棱有角的，还各不相同，真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在埃及，他从来未见过雪，只从西方来的人口中得知，在西方的世界中，每逢冬天，天上就会下雪，那时天地皆是白茫茫的一片。
　　他听到这些的时候，根本想象不出雪的模样，以为不过是白化的沙子，落雪也如同沙尘暴一般猛烈得要人性命。
　　等到了三千年之后，真正看到了这样的场景，他才明白，二者是根本不同的，一片片的洁白的雪花落下，是那么的充满诗意，宛若少女的吟哦，也是那么的令人寒心。
　　他转过身，坐到床侧，从床头拿起了手机，犹豫着打开通讯录，点开李博的电话。
　　他本来不想为了这种事打扰李博的，但是他很想知道，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手机嘟嘟嘟地响，他沉默地组织着语言。齐贤的话就像一根鱼刺卡在他的喉咙里，吞不下，吐不出，他没办法忽视它，把它当做不存在，虽然他听不懂，但是凭着齐贤的态度，他大概也明白了一半。
　　“喂，公主，怎么了吗？”
　　李博估计没有想到，有一天莫莲真的会拨打他的电话，他给莫莲存下这个电话的时候，还是那天他出走以后，李博怕他有什么想法，不方便当着齐贤的面和自己说，于是就把自己的手机号留在了他的通讯录里。
　　即便电话号码是他自己主动输入进去的，但当电话真的打来时，他还是愣了半天。
　　电话那头是长长的沉默，李博喂了几声，拿远了电话以为是莫莲手误打错了，或者那边信号太差，声音传不到这边来。
　　正当他准备挂掉电话的时候，莫莲终于开了口，他低声向李博问道：“你能不能告诉我‘对不起，我不能喜欢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李博被他没头没尾的话问的莫名其妙，他搞不清楚莫莲在说什么事情，但是他敏感地察觉到，这一切多半和齐贤有关系。
　　这句话不是来自书信，因为一来莫莲认识的字不多，这些字他多半没教过，二来他的发音很清晰，这句话一定是当着他的面说的，如今他复述出来，
　　莫莲断然不是那种听到电视剧里男女主角说这句话，于是就着急得直接打了个电话过来询问的人，李博觉得这件事也许并没有表面那么简单。
　　他也不清楚自己到底该不该回答莫莲。
　　李博再三犹豫，终于下定了决心，他说：“你一会看消息。”于是就挂掉了电话。
　　他没办法凭着口头描述就说清楚，他还没到那种水平，必须有象形文字和图画进行辅助，莫莲才能大概听懂他的意思。
　　莫莲垂下手臂，慢慢把手机放回桌子上，把自己裹进了被窝里。
　　李博的反应证实了他的想法，他已经大概明白了。
　　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他觉得自己浑身冷极了，这么厚的被子也完全不能给他带来任何的暖意。
　　这股寒意并非来自窗口呼啸的寒风，而是来自他的心脏处。
　　由内而外的冷。
　　他感觉不到饿，胃已经因为他的情绪逐渐低落而变得麻木了。
　　即使他亲自做的一桌饭菜正在外面等着他，但他也没有胃口去吃。
　　他闭着眼睛，强迫自己睡着，咬紧了牙关，希望睡着了，自己就不会感到饿了，而睡醒之后，他就能离开这里。
　　他还是没能睡着，齐贤的话萦绕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床头的手机“嘀嗒”响了一声，亮了，他伸手拿过，躲在被子里打开信息，李博发来了一条彩信，里面有一张照片。
　　他盯着照片，看了很久，然后把手机关机，放了在枕边。
　　齐贤坐在自己房间的沙发上，他抱着手臂，面朝着窗户，愣愣地看着窗户外的雪。
　　他感到自己早已饥肠辘辘，可他并没有打算下楼去做饭，或者说吃饭。
　　他怕莫莲还等在那里，他怕见到莫莲失望的神色。
　　他看得到莫莲发上沾着的青椒籽，也看得到他袖口沾上的油污，看得到他手指上被油星烫出的小水泡，也看得到他被洋葱熏得发红的眼睛。
　　他知道莫莲为了准备这顿饭花费了多少心思，也知道他生硬的动作下饱含着的深情。
　　可惜这份感情不该给他，他心里已经住了人了，别人再怎么往里挤都只能碰壁。
　　齐贤觉得，他们真的应该分开住了，也相当有这个必要，或许，一旦他们分开那么一段距离，那个梦也不会再继续了。
　　他不能再犹豫了，如果再犹豫，他真的保证不了会发生什么，莫莲已经破开了他的城墙，就要攻陷到他大门紧闭的城堡了，再不采取行动，他真的不知道自己的城堡里最后会住着谁了。
　　他是真的害怕，害怕自己会违背自己的誓言，会爱上莫莲，即便可能性只有百万分之一，他也不得不提防。
　　他打开电脑，开始动手去寻找合适的房子，如果没有合适的，那么他就去催促一下给莫莲办理证件的人，早日拿到护照，先把莫莲送回国内去，这样他们就离了十万八千里，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用见面了。
　　齐贤想到做到，飞快打开网页去按照自己的要求找房子，不能太远，必须还在伦敦，可以在郊区，只要他们住的地方保持一段不短的距离就行。
　　他还得请个保姆，照看莫莲的起居，以及谨防莫莲不告而别。
　　他找了数个小时，在凌晨的时候，终于看好了一个乡下的房子。
　　房子环境很不错，是一栋小洋房。房主老太太觉得房子太大了，她只住得了一层，便想把楼上收拾收拾出租出去。
　　那里离镇上也不远，房后还有一个小花园。
　　莫莲不是喜欢种花吗？就让他去那里种去。
　　他还可以让李博也搬过去住，那样正好就不用报销他租房的费用了。
　　齐贤付了定金，起身下楼要去收拾莫莲的东西，明天一早就请假把莫莲送过去。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着急什么，他现在就像个恶毒后妈，着急着要把莫莲从自己家赶走。
　　他害怕晚了那么一会儿，自己就会改变主意，狠不下心了。
　　他敲了敲莫莲的门，打算告诉他这件事，可是莫莲没有来开门，门也锁上了。齐贤皱了皱眉，拿出备用钥匙，打开了他的门。
　　刚打开门，冷风就劈头盖脸地吹在他脸上，仿佛整个冬天的雪全部都被吹进来了似的。
　　房间里黑漆漆的，窗帘如同旗帜一样飞舞着，窗户大开。
　　他感到头皮发麻，难道莫莲想不开，从窗户跳下去了？
　　子夜的风雪，如一个巨大的孩子，在不合时宜的黑夜里，开始游戏和喧闹。
　　他看到床上拱起的被子时，顿时松了一口气，看来莫莲还在，没有想不开。
　　他去关上了窗，然后把灯打开。
　　莫莲听到被子的动静，眼睛睁开了一条缝，探出半个头，却被灯光刺激到了眼睛，又缩进了被窝里。
　　齐贤见他一声不吭，知道他仍在生气，没去惊动他，拿着一个旧行李箱，往里面收拾莫莲的衣服和物品。
　　莫莲的东西少得可怜，一间客房除了衣柜里，几乎没什么东西是属于他的，塞了半个行李箱就放完了，齐贤怕他到了乡下会冷，把自己衣柜里的羽绒服和围巾都塞了进去，这才放满行李箱。
　　齐贤把行李箱放在墙角，转身去拍拍莫莲的被子，让他坐起来，自己有事要和他说。
　　他自认为自己不曾亏待过莫莲，他重金聘请了李博来当莫莲的翻译以及中文老师，还有，他给租的那间房子的租金可不便宜，而且环境也算是不错了。
　　做到这个地步，他认为自己已经仁至义尽。
　　莫莲合该领了他的情的。
　　莫莲把自己裹得更紧了，他不愿意见到齐贤，更没心情和他说话。
　　齐贤狠下心来，一不做二不休，一下扯开了被子，把它丢到了地板上，抓着莫莲的手臂，强迫他坐起来。
　　他从来没有对莫莲这么粗暴过，莫莲垂着头，被他扯着坐了起来，抱着枕头，一言不发。
　　凌乱的头发粘在他的脸上，依稀见得到几道泪痕，他的嘴唇发白，齐贤看不清他的表情。
　　“明天早上，我请假送你到乡下去住，等到明年过春节的时候，你的身份证和护照下来了，我再带你回国去，然后你就住在国内，不用再回这里了。回国后的事，我到时候会安排好的。”


第58章 孤雪
　　莫莲沉默着，他的目光一刻也不离角落的那个行李箱，像是失去了魂魄，脸上也没有一丝血色。
　　他的肩膀微微颤抖着，眼睫簌簌地颤动，他感到自己满口的苦涩，从胸口到咽喉，没有一处不在抽痛着。
　　他看到行李箱，像是看到了千年之前。
　　——“卡莫西斯公主，该上路了。”
　　他膝头放着一个小布包，那便是他全部的行李，一件衣服，一点草药，两双鞋，以及一点点混着杂质的金。
　　法老登基前最宠爱的妻子，婚后无所出，又因为对王后不敬，被判流放。
　　他是那么的冤枉，可是没有人愿意倾听他的倾诉，失去宠爱的公主，譬如一块无用的石头。
　　法老轻轻一句话，他就要拖着病痛的身躯，步行被押送到遥远的边境。
　　因为那个女人，他失去了地位，失去了爱人，失去了一个家，从他从小生长的宫殿迁出到偏宫，又从偏宫来到了大牢，最后要离开他的家——底比斯，去往偏远的神庙。
　　千年的往事仿佛近在眼前，一切都那么相似，而在如今，他又要再次被驱逐，
　　他怎么会不明白齐贤是为了什么把他赶走？只不过他依然是无能为力罢了。
　　把自己的一切交给了对方的下场，就是自己的所有最后都归于另一个人。
　　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突然就这么哽咽了，他想说些什么，可还没开口，眼泪就控制不住地簌簌滑落下来，划过他如月光一般皎洁的双颊，滴到了他的手背上。
　　他慌张地要抹去，结果眼泪更像决堤了一般。
　　他从未在别人面前哭过，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一个高傲到了极点的人，他站的极高，没有人能伤害到他，更没有人能让他伤心得落下泪来。
　　可谁也不了解他，他高傲是不假，却也敏感极了，他总能敏锐地发现周围的人对自己态度真实与否。
　　有些人是看在他的地位高才对他阿谀奉承，有些人是因为害怕他而低眉顺眼，更多人是摸不清他的底细，而对他恭敬有加，其实背后不知道说了多少难听得不堪入耳的话。
　　他都能感觉出来，只不过他从来都不说。
　　他们怎么样说都好，他不在乎，因为他们都没有能力威胁到自己。
　　他在乎的，只有唯一一个走进他心里的人——普拉美斯。
　　可他越在乎，越不愿意把自己不好看的一面展示给他，对他来说，最糟糕的事就是对着他爱的人哭泣。
　　即便是他再难受，面对着人的时候，嘴角都会挂着一抹冷笑。
　　谁也不能透过这笑看得穿他。
　　谁也不知道他会回过头，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失声痛哭，
　　齐贤想不到他的反应如此强烈，更想不到他会哭，即便是梦里也仅见一回罢了。
　　现实中，他没见过莫莲笑，更别提见到他哭。
　　他慌乱了，手足无措地一边抽床头的纸塞给莫莲，一边不住地道歉，他揉着莫莲手腕上被自己抓出来的红痕，莫莲转而攥紧了他的手，力道之大，他始料未及。
　　莫莲断断续续地抽噎着，一句话都说不连贯，齐贤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只知道他伤心极了，语句时不时被猛烈的咳嗽打断。
　　他哭了许久，像是一辈子都没有发泄过，积攒了很久的委屈，到了今天却再也憋不住了，直到眼泪流干了，嗓子哑了，他才闭上红肿的眼睛，呜咽着轻轻地唤着普拉美斯的名字。
　　齐贤不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已经把莫莲紧紧抱进了怀里，他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莫莲，只能坐到他身旁，让他的头靠着自己的肩膀，眼泪濡湿自己的衬衫。
　　他说什么莫莲也听不懂，只能这样抱着他，用自己的体温告诉他自己歉意。
　　每当莫莲呼唤普拉美斯名字的时候，他都会轻轻地应一声，全当是给莫莲的一种安慰。
　　他闭上了眼睛，心中依然在挣扎着。
　　不能这样啊，齐贤，你到底在做些什么！你来这儿不是已经打算好了要送他离开吗？你现在在做些什么？
　　可是他现在什么都顾不上了。
　　他的心已经完全软了下来，被莫莲的泪水泡的再硬不起来。
　　他承认了，他完全狠不下心，莫莲的眼泪击溃了他心底的防线，他就再也不能坚持把他送走的念头，也坚持不了和他彻底断了关系的想法。
　　他被击败了，鼓起的勇气就像是一群乌合之众，很快就丢盔弃甲地逃了。
　　最后齐贤还是把行李箱打开了，东西一样样地放了回去，他去把饭菜热了热，端进了莫莲的房间，当着他的面，和他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
　　齐贤盯着莫莲红肿的眼睛，深深叹了口气，他错过了今天这个机会，以后再想让莫莲离开，怕是不容易了。
　　齐贤躺下的时候，已经是十二点多了，甚至连日记都没写，匆匆地关上灯的时候，他脑子里乱糟糟的。
　　不知道为什么，莫莲的泪水溅落在他手背上时，就像是烙印打在他身上，有如灼烧般的痛苦让他几乎也落下泪来。
　　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在莫莲哭的时候，他的心也那么痛？那是一种惆怅极了的感觉，压抑在心头，苦涩到舌根，让人难过得喘不过气，吐不出也咽不下。
　　他抑制不住自己想坐起来，走回去，再次把莫莲抱进怀里，亲吻他的额头，抚摸他的长发。
　　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此时在他心里，已经有另一个人出现了。
　　这个人推开他心中那座堡垒的大门，扫除了里面的灰尘。
　　当他回过头时，这座堡垒中挂的所有画作顿时变了一个模样。
　　一行清泪仍攀着他绝美的面容不肯离去，但是他的唇角却挂着一抹笑意。
　　那是七月天里，窗外皎洁的一抹白月光。
　　齐贤走下床去冲了把脸，倒出剩下的两颗安眠药，就着床头的那杯热水吃了下去。
　　虽然药不能阻止他的脑子去做梦，但是却能让他更快地撇开脑子里闪来闪去的思绪，更快地进入梦乡。
　　车马来去，人声鼎沸，底比斯的繁荣日复一日地延续着，王宫附近的有一个不大却温馨的居所，那是当朝叉提大人的府邸。
　　他的府邸远不及王宫豪华，甚至连很多地位比他低的官员都比不上，但是他住在这里，过的舒适极了。
　　他没有成群的仆人，没有如云的妻妾，却有美丽的“妻子”和忠心的一小簇仆人，还有全埃及最好的后花园——里面有一头狮子，还有无数名贵花草药材。
　　百官之首的叉提——普拉美斯经过了漫长而艰辛的追妻之路，终于真正意义上将他所爱的公主抱得美人归。
　　正当所有人都认为他该过上朝中叱咤风云，家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日子的时候，叉提大人顶着一个鲜红的巴掌印笑呵呵地上了朝。
　　原来，那日傍晚他们在尼罗河畔的夕阳之中约会归来之后，这一个月来普拉美斯就逐渐又彻底地失去了在家里的大部分话语权。
　　家中事务，从上到下，零零散散十几个人一只猫和一头狮子，卡莫西斯都要管着。
　　家里最重要的账簿也被他拿捏在了手里，普拉美斯家有多少家业，私房钱有几块金子，卡莫西斯一清二楚。
　　普拉美斯现在每天最害怕的事，就是每次试图抱着卡莫西斯躺在床上时，卡莫西斯会冷不丁转过头，问他：“普拉美斯，我想不明白，为什么金库之中角落的金子少了几块儿，数量也对不上，这是为什么？”
　　普拉美斯每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就会冒出一身的冷汗来，他心虚地把卡莫西斯按进被窝里，欲盖弥彰地去亲吻他的嘴唇，争取让卡莫西斯因为被他骚扰烦得忘掉这件事，然后安心睡觉。
　　卡莫西斯也不笨，知道他有些难言之隐，不想告诉自己。
　　或许普拉美斯还是觉得现在并不是告诉他的合适时机。
　　但是他着实是忍不住了，那件事就像一块石头悬在他的心上，只要普拉美斯不给他解释清楚，他就根本茶饭不思。
　　他也不是猜忌普拉美斯，只是觉得这种事他没道理瞒着自己。
　　他转过身，本来普拉美斯是从背后抱着他，下巴搁在他肩膀上的，转过身以后两个人就面对着面了。
　　普拉美斯感觉他有些欲言又止，便问他怎么了。
　　卡莫西斯坐了起来，他攥紧了普拉美斯的手，他躲闪着普拉美斯的眼睛，侧过头，轻声问道：“你觉得我这段时间来做得怎么样？”
　　普拉美斯以为他是在等待自己的夸奖，便摸了摸他的头，笑道：“你做的很好，全埃及最贤惠的妻子也不过如此，娶你是我做得最正确的选择。那天我还听到仆人在私底下夸赞你公私分明，是个管家的好手呢。”
　　卡莫西斯低低应了一声，又犹豫了一会，才接着问：“你觉得我适合做一个母亲吗？”
　　他问完，急切地抬起头，看着普拉美斯的眼睛，抿紧了嘴唇等着他的答案。


第59章 出征
　　普拉美斯倒是完全没想到他会这么问。
　　他撑着下巴，觉得可能卡莫西斯是听到了谁的闲话，为自己无法诞下孩子感到难过，于是安慰他说：“我的殿下，没有关系，即使我们没有孩子，也影响不到我对你的爱。”
　　卡莫西斯垂下了眼帘，他低着头，眼神里尽是失望。
　　普拉美斯这才意识到可能是自己理解错了，同时，他心底升起了一股不祥的预感。
　　“普拉美斯，他们说你已经有了一个十多岁的孩子，这是真的吗？”
　　这个问题如同乌云一样压在卡莫西斯的心头将近半个月了，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询问，普拉美斯也完全没有任何告诉他的预兆。
　　他看着普拉美斯的表情，他猜对了，普拉美斯早都知道这件事。
　　他只不过不想告诉自己。
　　“那个女人是赫梯的公主，还是个高级祭司，我说的对吗？”
　　“你早知道了这件事，那个孩子就在埃及，你会时常去给他一些金子和粮食，法老也知道，可他还是把我嫁给了你，你也一样，明知道如此，还是娶了我。”
　　普拉美斯咽了一口唾沫，这件事到底还是躲不过，迟早会被挑出来，他必须摊开给说明白。
　　他知道卡莫西斯一定是生气了，可能这件事放在他身上他也会暴跳如雷，他伸出手想要把卡莫西斯揽过来抱着，虽然卡莫西斯这时多半会拒绝他，推开他。
　　事情比他想象中的简单，卡莫西斯看起来平静极了，他顺从地被普拉美斯搂进了怀里，正当普拉美斯在酝酿该怎么安慰他并拿出一个解决方案的时候，卡莫西斯说：“如果你愿意把孩子继到我名下，由我来管教他的话，我就再不会提及此事。”
　　正妻愿意承认私生子，并且提出要把孩子接来家里，还说这样就不追究那个女人的事，这如何看都是一件美到不行的好事，偏生普拉美斯此时犹豫了。
　　卡莫西斯花了不少心思去让自己放下对那个女人和孩子的不快，毕竟她是先来，自己是后到，让人捷足先登，他也只能干生气而无话可说。
　　他觉得自己已经退让了非常多了，可是见到普拉美斯仍是犹豫，他不禁怀疑起来。
　　“难道你对我承诺说我是你今生唯一的爱人，不过就是哄骗我的？如今为了一个女人，你怎么就动摇了？我是否需要腾出两间屋子，为你操办一场婚礼让你把她娶回来做妾？让那个孩子天天能见到他的亲生父亲？”
　　卡莫西斯冷笑道，他心中揪痛，可是表面上还是对着普拉美斯冷嘲热讽，抱着手臂，将普拉美斯推开了。
　　生不了孩子，就意味着他成为王后之后没有实质性的依靠，普拉美斯这么护着那个孩子，不就是打算有朝一日自己西去天国与神合为一体之后，把埃及留给那个孩子吗？
　　那时候他又该怎么办？孩子和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也没有抚养之情，完全没有理由善待自己，到时候他就是真的无依无靠了。
　　他起身打算离去，普拉美斯突然在他身后说道：“如果我早你一步去往来生的话，我也不强求你一定要留在这里好好活下去。”
　　卡莫西斯猛地转过头，不可置信地看着普拉美斯，不敢相信这句话居然是他说出来的，可是普拉美斯的脸上没有任何开玩笑的表情，他是认真的，他真的就是这么想的。
　　这是要他殉葬？卡莫西斯瞪大了眼睛，随后明白了什么似的，轻轻叹了一口气，他低声说：“我知道了。”
　　普拉美斯注意到了他不对劲的神色，也是一噎，他自己此时确实不该说这句话，他们的关系是有在转好，但是还不至于到殉情的程度。
　　卡莫西斯听到这句话，断然会难过的。
　　他挽回道：“不是，我还是不舍得让你为我而死的，你一直要好好活下去，等到寿终正寝时，再来找我，我会等你的。”
　　卡莫西斯知道他的意思，摇了摇头。
　　普拉美斯没有打算欺骗他，也没有让他抚养孩子的意思，他会在自己的有生之年遵守他对卡莫西斯的承诺，在他离去的时候，也希望卡莫西斯能与他并肩前往永恒。
　　在他们成为神之后，埃及就留给了那个孩子，他将是未来的法老，他的利益与卡莫西斯的利益并不大冲突。
　　“那个女人”卡莫西斯如鸦羽般的睫毛轻轻颤动着，普拉美斯已经为他安排好了之后的路，他也明白了他生命的终点将是何等模样，唯一让他存疑的是，在这个计划中，那个女人是处在什么样一个位置。
　　“她会一直在赫梯，我不会与她见面，孩子我也从小教育他，说他的母亲是个纯粹的埃及人。”
　　卡莫西斯点了点头，他沉默了，普拉美斯早都计划好了，只不过并不是要现在告诉他而已，但是因为他的冒进，他也就提前知道了。
　　答案让他喜忧参半。
　　心口的石头终于放了下来，他转身躺下，背对着普拉美斯，回到了最开始那个姿势，他们把蜡烛熄灭了，卧室里安静得只剩下两人的心跳。
　　卡莫西斯闭上了眼睛，他总感觉心里不是那么的畅快，他并非不愿意殉葬，而是对普拉美斯不希望他自己一个人活下去而有些胸口发堵。
　　这是自私还是爱意过剩？卡莫西斯不清楚。
　　“我的殿下。”
　　他听到普拉美斯在他耳边轻声说：“请永远不要怀疑我对你的爱意。”
　　气息拂在他的耳侧，卡莫西斯的脸微微发红了，不过房间里一片漆黑，普拉美斯没能看到。
　　他轻咳了一声，“别说话了，睡觉。”
　　普拉美斯本来还想发表一番爱情演说，但是被卡莫西斯一咳，顿时闭了嘴，他贴近了卡莫西斯，安静地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一早，法老下令召集百官，表明了要在自己无多的时日里，最后一次派兵出征叙利亚。
　　带领军队的是他最得力的手下，他的继承人，以及埃及的阿蒙祭司——普拉美斯。
　　他将带领着法老手底下的两个军团出征，从叙利亚夺回埃及曾经失去的土地。
　　战场是残酷的，任何一个瞬间都有可能被人一剑穿胸，一刀割喉，这个人可能是敌方的兵士，也有可能是自己最得力的副将。
　　这也是欧利一派最后的挣扎，普拉美斯如果死在了征途上，大王子就是最好的继承人，如果他顺利回来了——那么他就将登上王位，他们也就再无翻身之日。
　　普拉美斯淡然接旨，回去收拾行装了。
　　这最后一次考验，迟早要到来，而现在也正是时候了。
　　他唯一担心的莫过于卡莫西斯，不是担心他会出什么事，而是担心自己离开了底比斯会太想念他。
　　也不知道这一去该多久，是半年还是一年或者更久。
　　他曾听闻军中兵士抱怨过，打仗耗费的时间太久了，回家之后妻子都带着孩子改嫁了。
　　如果是是卡莫西斯的话，普拉美斯倒是不担心他改嫁，而是担心自己回去之后，卡莫西斯好不容易对他攒下的那些感情又淡了。
　　如果可以，他真想把卡莫西斯带在身边，一路随行，可惜征途劳累，不会花费粮草去供养对于打仗没有用的人。
　　况且普拉美斯怕他到了军营里，会适应不了每天天不亮就被号角吵醒，一直走到黄昏才再次停下扎营的日子。
　　普拉美斯把家里的一切都交代好了，拉着卡莫西斯，和他说了很多关于自家内部的事情，自己去打仗之后，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他可以去询问老管家。
　　他已经和自己党派里的党羽通过气了，这段时间里，关于党派内的纠纷，卡莫西斯会有一部分的话语权。
　　他快把整个后背都交给卡莫西斯了，因为他如今必须把所有的精力全部放在了阵前。
　　“祝你平安归来吧。”卡莫西斯为他整理佩戴好盔甲，送他上马。
　　这套盔甲老旧极了，所幸非常的结实，刀枪不入，普拉美斯穿上它，整个人看起来英气十足。
　　他转过头，对卡莫西斯抱怨道：“盔甲太热了，真想出了城门就把它脱下来。”
　　卡莫西斯摇了摇头：“不可以，你要从始至终穿着它，除非睡觉，否则不能摘下来。”
　　欧利的人不知道埋伏在何地等着刺杀普拉美斯，所以对内的防范也是极其重要的，何时何地都不能放松警惕。
　　况且欧利不是那种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一处的人，他想杀一个人，一定会有多个计划在同时进行。
　　前去被占领的地方时还不用太过担心，因为欧利不仅想要杀了普拉美斯，也还希望埃及的土地能多一点。
　　如果欧利要下手，大概率会在普拉美斯成功夺回土地，凯旋而归之时。
　　如果不能凯旋，普拉美斯又还活着，那么可以在战后行刺，谎称其引咎自杀，如果他死了，那么就用不着动手了。
　　欧利的小心思，卡莫西斯当然明白。
　　普拉美斯弯下腰，在卡莫西斯的额头上落下一吻。
　　卡莫西斯的脸红了红，他微笑着勒起缰绳，扬鞭策马而去。
　　他还是有些舍不得，便出了居所，藏在人群中间，送着普拉美斯一路行至底比斯的城门前。
　　城门大开，浩浩荡荡的军队跟随在他们的将军身后，民众欢呼并祈祷他们平安归来，祭司在神庙中为他们祈福，祈求神的祝福。
　　等军队全部离开了底比斯，城门轰然关上了，所有士兵都被隔到了王都之外。
　　他们将踏上征途，也许，这会是一条有去无回的路。


第60章 军旅
　　普拉美斯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彼时他也只是个血气方刚的毛头小子，因为第二天要出征而整夜睡不着觉，他跟随着将军令在行军的队伍之中，经过欢送的人群时，也会因为父母的送行而痛哭流涕。
　　他害怕自己会死在战场上，再也回不到他所爱的土地上。
　　他费尽心思，亲手将一颗绿松石雕刻成莲花状，他那时候的雕工差极了，根本看不出是什么花。
　　他把它做成了一串项链，放在了胸口处贴着皮肤的地方。
　　他感受到了绿松石的存在，不由自主地就会想起卡莫西斯，拥有如同莲花一般美丽傲骨的卡莫西斯。
　　想起她，他就有勇气冲在最前方，用他手里的刀去杀更多的敌人，这样等到了论功行赏的时候，他就能最快地往上晋升。
　　他希望有一天能够凭借自己努力，迎娶到他心爱的卡莫西斯公主。
　　他希望公主能为他强壮的体魄和赫赫的战功而感到骄傲。
　　如今他真的把公主娶了回来，并想方设法，倾尽全力地让公主对他产生了些许的爱意，说实话，他此时已经不是很想去战场上厮杀了。
　　如果可以，他宁愿不离开底比斯，安心去尽他阿蒙大祭司的职责，完成每天枯燥的工作，偶尔为了节日和祭祀，去埃及的另一端的神庙里向神请安，给神献上昂贵的贡品。
　　其余的时间里，他想用来和他的殿下平平淡淡地生活在一起。
　　此去路上，没有人说话，入耳的只有风沙的呜呜声，所有人闭紧了嘴巴，只要一开口，灼热的空气就会无情地夺走他们口中的水分，让他们口干舌燥，不得不喝水。
　　而他们带出来的水于穿越荒漠来说，远远不够。
　　第一日，为了让兵士逐渐适应起来，行走的路程算是最少的，在黄昏的时候，他们全体停了下来，修整歇息。
　　普拉美斯一挥手，他的副将比拉立刻走到了他的身边。
　　“按照从前的规矩，五百个人一个小队，自行选出小队长，一会儿所有小队长都到我帐中来。”
　　比拉点头称是，转头去办了。
　　普拉美斯舒了一口气，看着随行的仆人给他支起帷帐，并在地面上铺上了柔软的毛皮地毯。
　　普拉美斯把地图摊开摆在地上，用一些特制的棋子来代表我军和敌军，分别放在地图的两端。
　　他摸着下巴上刚刚冒出胡渣子，伸手去把代表己军的棋子往前挪了一些。
　　太慢了，按照这个速度，粮食消耗会比预计的要多三成，他得调整前进的路线，在进入无人的沙漠之前多经过一些村庄补给。
　　并且，为了赶路，最好让所有人提前起床行军。
　　他起身走到帐外，外面此时热闹极了。
　　比拉将五百个人选为一队，让他们自行选出小队长，选择的方法简单粗暴极了，那就是最野蛮朴素的肉搏。
　　因此，外面此时正尘土飞扬，入目的皆是两三个精壮的男人，他们叫喊着扭打在一起，比拉在一旁高声喊着点到即止。
　　没人会希望在战争开始之前就有人因为选一个小队长而受伤。
　　“大人，这次的队伍中有许多新兵，素质都不错。”比拉站在普拉美斯身边，和他一起看着这吵闹的场面，说道。
　　“挺好。”普拉美斯颔首：“对了，我突然想起，我们是同一批进入的军队吧？那时候我可是把你打趴下了。”
　　他眯着眼睛，嘴角微翘露出了得意的微笑。
　　比拉面无表情地装傻：“啊？是吗？普拉美斯大人英勇无比，下官本来就不是您的对手。”
　　普拉美斯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过没关系，我还是把你提拔了上来，谁叫你和我关系那么铁呢？”
　　比拉默默腹诽：难道当着别人的面开口承认他是靠的实力升上来的有这么难吗？
　　外面武力的争斗来的快去的也快，很快选出的几十个小队长就挤进了普拉美斯的帐内。
　　普拉美斯皱了皱眉，这人也太多了，把他本来就不大的地方全部挤满了。
　　不过他可不会嫌弃手里的士兵多，清了清喉咙，他摆出了自己那张巨大的地图，指着上面红色的点，和那些小队长描述他对于这次战争的大概计划。
　　对于排兵布阵，他总结了前几次对战叙利亚的经验，心里也有了想法。
　　不过他即使有自己看法，也并没有直接让所有人按照他的想法去做，而是询问在座是否有人有更好的方法。
　　关于这次战争，有想法的人也不在少数，普拉美斯一问，他们便纷纷建言献策，普拉美斯悉数听了，指出计划的可取之处和疏漏之处，让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杰出的将才，法老对他如此的信赖，并非是听信了他的蛊惑。
　　天色已晚，普拉美斯一挥手，让他们全部退了出去，今后的行动，全部围绕今天所说的方向进行。
　　人们纷纷从那个不大的门挤了出去。
　　普拉美斯深吸了一口气，感觉混浊的空气顿时新鲜多了，他让仆人把布帘掀起来通通风，一转头，一个人还站在那里。
　　他离门口较远，看来是没打算出去，普拉美斯“嗯？”了一声，问道：“你还有什么事吗？”
　　那个人瘦瘦高高的，和其它那些膀大腰圆的小队长很不相同，坐在人群里非常显眼，谁也不知道他这么瘦弱，是怎么赢的。
　　他裹得严严实实，脸都不露多少出来，这在行路时是正常的打扮，但是现在已经太阳下山，就没人这么穿了。
　　那人轻笑一声，懒洋洋地拍了拍手，称赞道：“普拉美斯大人果真深谋远虑，高瞻远瞩又听察进言。”
　　虽然用词都是好的，但是普拉美斯真没觉得他在夸赞自己，他眼角一抽，觉得这个声音耳熟极了，心中突然升起了一股不祥的预感。
　　那个人缓缓解开包裹着的头巾，如同浓墨的长发泼洒而下，白玉一般精致姣好的面容让普拉美斯一瞬间什么话也说不出。
　　是卡莫西斯。
　　他一路心心念念的卡莫西斯。
　　普拉美斯完全愣住了，等他反应过来，直接“嗷”地一声扑了上去，像一头野兽一样，抱着卡莫西斯把他扑倒在了温暖舒适的地毯上。
　　卡莫西斯低呼了一声，随即嘴唇就被另一柔软的物什堵住了。
　　普拉美斯低下头，近乎粗暴地亲吻着他，仿佛是十年未见到他了一样。
　　“大人，发生了什么事？！”比拉本来是要进来询问他一些计划的细节的，听到了里面异常的动静，赶紧掀开布帘进来，结果正好撞见了这一幕——
　　普拉美斯低头，深深地看了卡莫西斯一眼，他心中有些挣扎，卡莫西斯捂着自己的嘴唇骂了他一句，但是普拉美斯注意到，他的耳尖已经染上了一层薄粉。
　　他把卡莫西斯拉起来，让他坐在自己的对面，劈头盖脸地问：“你来做什么？”
　　“我以为你并不希望我真的呆在家里等到你回来。”卡莫西斯用袖子轻轻擦掉了嘴角的水渍，又恢复他冷淡的样子，说道。
　　普拉美斯捂着脸，根本没想到卡莫西斯会这么想，于是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他曾经也想过让卡莫西斯跟着自己上战场，但是战场太危险，行军太劳累，他又舍不得。
　　可如今卡莫西斯真的跟来了，他心头突然又涌出了那么一丝的窃喜。
　　他无力地质问卡莫西斯：“你知道战场有多危险吗？战争是很残酷的，不像我平时和你说的那样有趣，你要是出了什么意外”
　　“我也不强求你要留在这里好好活下去，你可以下去陪陪我。”卡莫西斯听到他这么说，直接用普拉美斯昨天对自己说的话接了下去。
　　他咧嘴一笑，露出了他可爱的小虎牙，他扑棱扑棱眨着他明亮的眼睛，盯着普拉美斯明显愣住的脸。
　　“我”普拉美斯明白了，他这是在报自己昨晚说那句话的仇，即使知道了是这样，他也不能拿卡莫西斯怎么样。
　　普拉美斯挥了挥手，让在布帘之后徘徊的比拉一会再来，自己有话要和卡莫西斯说。
　　“我派人把你送回家去，别胡闹，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普拉美斯转过头，他要坚决拒绝卡莫西斯所有留下的要求，他怕自己盯着卡莫西斯的脸，会根本招架不了，控制不住自己去答应他的所有愿望。
　　卡莫西斯一笑之后，露出了他平常那种清冷的神色。
　　他没有开口去要求留下，而是对普拉美斯说：“我刚才在军队里，见到了欧利手下的人，不只一个。”
　　他不会去求普拉美斯把他留下，而且让普拉美斯恨不得把他留下。
　　“你见到了？在哪里？”普拉美斯果然立刻转过头，卡莫西斯拖长了声调，说：“不过人太多了，我没看清，只能大概认出来，可人一会儿又不见了，只能留下来慢慢找，反正战争结束之前他们是不会动手的。”
　　“为什么？”
　　卡莫西斯理所当然地说：“还没开始打仗他们杀你做什么？到时候群龙无首，他们就算人多，武器先进，也不过是待宰羔羊，多少不够杀的。”
　　普拉美斯皱着眉头，像是要把卡莫西斯瞪出一个窟窿来，卡莫西斯抱着手臂：“那好吧，我回去了，这里条件那么差，每天走的这么累，连觉都睡不好，我还是回去吧。”
　　等他自己提出要回去的时候，普拉美斯又感到了迷惑，果然，卡莫西斯接着说：“今天经过那个小村庄的时候，我见到了一个很漂亮的牧羊女，等你遇刺死了而她又没有嫁的话，我就带着我的嫁妆去娶她。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像我这样有钱又英俊的男人”
　　普拉美斯听到了自己的磨牙声，他确实想现在就扑上去，把面前这个已经在考虑下一任的小美人给就地办了。
　　“好，你可以留下。”普拉美斯咬牙说：“不过你要听我的指挥，也不许抱怨苦累。”
　　卡莫西斯一挑眉，说道：“那我就勉为其难地答应留下了，但是，我要睡你的帐篷，骑你的马。”
　　普拉美斯说：“难道你还能打算去跟别的男人睡吗？”
　　再说了，普拉美斯就算是自己不骑马，也绝不会舍得让卡莫西斯每天走路走到脚磨出水泡。
　　“这里的饭不比家里的，你将就着点。”普拉美斯从地上站起来，让仆人去端饭菜进来，自己出去和比拉商讨问题去了。
　　卡莫西斯望着他的背影，心中有些复杂。
　　难道家里就安全吗？
　　他并不这么认为，没有什么地方是绝对安全的。
　　他到军营里来，不单是为了逃避底比斯那些刺杀他的人，也是为了逃避欧利。
　　他真的没有做法老的打算。


第61章 误会
　　齐贤眨了眨眼睛，他感觉自己眼前朦朦胧胧的，还有点刺痛，就像是进了沙子一样。
　　他很久没有尝试过睡的像昨天晚上那么晚了，顿时感到十分的疲惫，眼睛都快睁不开。
　　他把闹钟拍掉，起身去洗手间照镜子，还好还好，没有黑眼圈，他松了一口气，摸着自己的下巴贴近了镜子，胡子又长出来了，
　　他看着自己的脸，同样是摸着下巴的姿势，他突然联想起了梦里，好像普拉美斯也这样摸着自己的下巴沉思。
　　但是同样的姿势，他做出来怎么就怪怪的，一点都不帅呢？
　　大概因为他没有和普拉美斯一样多的伤痕，也自然就不会有他身上那股杀伐之气，那是长期赴身沙场，无数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的人才会有的。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拿起剃须刀要把胡子刮掉，以此来保持他斯文败类的形象。
　　斯文是真的，他是真的有认真读书，还读的是文科，自称是满腹才华，败类也是真的，一个不认真工作半啃老一心都是女朋友的成年人可不是败类吗？
　　他把胡子刮了，欣赏了一下自己俊美的容颜，相当骚包地一抹头发，转头要下楼做早餐，他一转头，顿时吓了一跳。
　　不知何时，莫莲已经站到了他身后，也不清楚他把齐贤刚才可谓傻缺的行为看进去了多少。
　　“你什么时候在这里的？！”齐贤气急败坏地对他质问道，从他身边直接绕了过去，以潇洒的姿势掩饰他刚才那一瞬间的慌张，仿佛他完全不在乎有人看到了一样。
　　莫莲指了指剃须刀，示意他在齐贤刮胡子的时候就进来了。
　　齐贤没问他来这里做什么，听不懂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他也没什么秘密要藏着掖着的，莫莲就算看了也无所谓。
　　只要他不要把这些往外说就行了。
　　齐贤缩了缩脖子，想象了一下要是李博知道了他的主顾是个表面正经，背后极其骚包的人会怎么样？
　　他发现自己不太敢想下去。
　　齐贤把被子叠了，转过头对莫莲说：“走吧，下去吃早餐。”
　　齐贤今天早上本来是要请假把莫莲送到乡下去的，既然改变主意了，他就得照常回去上班了。
　　时间紧迫，他也不能给莫莲准备什么丰盛的早餐，就随便做了一点什么，坐下将就着吃了。
　　他边吃边偷偷去看莫莲，莫莲昨晚哭的真是太凶了，今天早上眼睛还红肿着，看起来很不舒服。
　　虽然如此，但是齐贤觉得他似乎变的更好看了，可能是因为双眼皮肿了，变成了欧式大双眼皮的缘故。
　　齐贤想到欧式大双眼皮，不由得勾唇一笑，果然收获了莫莲一个白眼。
　　不知道为什么，莫莲昨晚哭过之后，他顿时觉得他和莫莲之间的关系并不像之前一样生硬了。
　　从前他觉得莫莲离他太遥远，身份又是古代的公主，和他是真正意义上的两个世界的人，他们之间完全没有什么共同话题可言。
　　如果不是那些奇怪的梦境，他们的命运可能依然会是两条永远不可能交集的平行线。
　　从昨晚之后，齐贤发现，莫莲好像并不像一开始的那么高傲又神秘了。
　　他会哭会笑，是一个有生命的活人，而不是一个古董或木乃伊，他没有因为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而感到消极万分，而且努力地再适应新的环境，适应身边新的人。
　　可能唯一的不好就是，他忘不掉普拉美斯。
　　齐贤吃完了早餐，收拾起餐具准备去上班，正巧李博过来了，莫莲去给他开门。
　　他一进来，第一眼就看到了莫莲肿起的眼睛，便大惊小怪起来：“是谁把我们的公主殿下弄成了这样？！”
　　答案不言而喻，齐贤咳了一声，说：“是我，不过没事了，我已经把他给安慰好了。”
　　李博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莫莲，他想起了莫莲昨晚突然打电话过来问他的话，又结合起齐贤那句“把他给安慰好了”，觉得自己猜想的应该是对的。
　　莫莲多半是和齐贤表白了，但是被拒绝了。
　　他顿时有点生气，安慰什么？有什么好安慰的？难道你狠心拒绝了莫莲，然后因为他哭了，又去安慰他自己会考虑交往之类云云？
　　李博在心里默默给齐贤打了个低分，同时为莫莲的太快“表白”感到不应该。
　　他该好好考察一下齐贤值不值得的。
　　李博叹了口气，觉得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
　　他就该在莫莲去学做饭给齐贤吃的时候就看出来他们会有这么一出的。
　　齐贤是莫莲到现代之后接触的唯一一个男人，他们还一起住了那么久，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没有一点想法都难，这李博也不是不能理解。
　　但是莫莲这样实在是太冒进了，怪不得会收获一句“对不起，我不能喜欢你”这样的话。
　　现在可不是古代社会，人少又单纯的很，一男一女早上看对眼晚上就婚礼，围着火堆跳一圈舞再吃个手抓羊肉就认定彼此要凑合着过一辈子了。
　　现在的选择多了，人心又复杂，找对象起码得门当户对，在这基础上，两人才能坐下来，慢慢约会吃饭增添感情，最后订婚再结婚。
　　虽然齐贤是某大集团董事长的傻儿子，莫莲是三千年前古埃及的公主，这么看好像也勉强说得过去。
　　唉，要是他早点开导开导莫莲，告诉他就算喜欢也得循序渐进着来，那莫莲也不会这么快被拒绝，然后伤心难过了。
　　李博内心愧疚着，殊不知他的猜想从一开始就错了。
　　李博看着齐贤提着手提包就去上班了，他回过头，打算问问莫莲现在的情况。
　　李博和莫莲坐到客房的书桌前，莫莲熟练地翻开小学语文课本，他已经会说好多句生活常用句了，虽然说发音怪怪的，但是能听得懂。
　　他的课本上用笔划得花花绿绿的，到处是注音和笔记，小学课本最好的地方就是有很多插图，就算不看文字内容，也能知道文章要说一些什么。
　　莫莲已经给今天要学的文章画好了段落，标上了字音，甚至读过了两遍，只不过他不太了解这都是什么意思而已。
　　他把陌生的词汇圈了出来，等着李博来解释。
　　李博给他讲着词语的内容和用法，有些心不在焉的，他在莫莲低头写题的时候，终于忍不住问：“昨天你和他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哭了？”
　　莫莲顿了一下，一边继续写着他的题，一边轻描淡写地回答道：“没什么，他怕有一天我会影响他心里那个女人的位置，要把我送走，我哭了，他就心软了。”
　　齐贤的心思，他十分清楚，会因为那个女人动了把自己送走的心思也是他在预料之内。
　　他知道了会有这么一幕，但是没料到居然会发生的这么快，让他一点应付的对策都没有，哭不过是因为回忆起从前的事情，下意识的举动而已。
　　可到如今他对李博描述出来时，语气轻快得像是早有预谋一样。
　　齐贤这么快要动手送他走，说明他已经威胁到了齐贤心中“她”的地位。
　　这么说，如果他想替代齐贤心里那个女人的位置，也并非不可能。
　　“你没有表白？”李博讶然，他以为莫莲是表白失败了，但事实是他根本就没有表白？
　　“表白是什么？”莫莲不理解。
　　“就是说你喜欢他。”李博着急了，他的八卦之魂已经熊熊燃烧。
　　“没有。”莫莲一脸的莫名其妙，疯了吧，他怎么可能主动表白？
　　“那就好，那就好。”李博大松了一口气，他的公主显然还是懂得自重的。
　　谁会去跟那家伙表白啊？哼。
　　“那他表白的话你会接受吗？”李博又问道，他有预感，齐贤和莫莲的关系近期可能会更进一步。
　　莫莲犹豫了一会儿，轻轻点了点头。
　　李博显然有些失望：“真的吗？可是他看上去很渣啊。”
　　莫莲听不懂渣是什么意思，但是他能知道李博是在形容齐贤性格不好。
　　他的手指轻轻抚摸着胸口的墨玉，沉声回答道：“我会接受，但是我永远不会选择结婚。”
　　齐贤提着包进到公司的时候，感觉很多双眼睛都在看着自己。
　　他照着电脑屏幕，摸了摸自己的脸，感觉什么问题都没有，脸上既没有脏东西也没有大变样，平时怎么样现在就怎么样，为什么他们都在看着自己？
　　而且，他去置办年会的时候也没有趁机吃回扣捞油水啊？
　　他可老实了，表里如一那种。
　　他赶紧逮着个人来问，那个人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不愿意说。
　　怎么还神神秘秘的？齐贤彻底疑惑了，他摸着自己的头发：“到底发什么了什么？和我有关吗？”
　　在他不断的骚扰下，坐在齐贤左边那个女生终于不耐烦了，她没好气地对齐贤说：“董事长怀疑你和阿克塔娜打算谈个办公室恋爱，就把她拉过办公室里谈话了，现在还没出来。”


第62章 替代
　　齐贤听了，惊讶而迷惑，他觉得这个谣言传的完全是毫无根据，他们之间不过就是简单聊聊，根本扯不到什么办公室恋爱。
　　“董事长听说你在她来的第一天就去要了她的手机号码，整个人突然就激动了，然后忙不迭地把阿克塔娜叫去了。”
　　齐贤听了，无奈地扯了扯嘴角，他心里暗骂一声那个传播谣言的，嘴里面嘟囔着：“不就是要个手机号吗？至于这么紧张？什么年代了，还在一群年轻人面前整这个。”
　　大家可能都是起哄，想捉弄一下阿克塔娜，但是传到了齐先生的耳朵里，一切可能都变了味儿了。
　　伦敦总公司里都是一些很有能力的年轻人，而老员工基本上都在国内分部，所以这里到处都是属于年轻人放荡不羁的气息。
　　“这是你第一次主动开口要公司里女生的手机号，董事长这样想不奇怪，要不就算了？”那个女员工还在他背后劝着，她比较希望他们父子俩不要因为一个谣言闹矛盾，董事长也完全不至于因为一个谣言就去把阿克塔娜怎么样。
　　不如这事就这么过去，两个人以后分开一点距离就好。
　　齐贤没听她的劝告，去按了电梯，直奔董事长办公室。
　　他急于给阿克塔娜一个清白，顺便重申自己还没有忘掉林莞莲，不可能会去找新欢的。
　　齐贤站在办公室的玻璃门外，他没急着立刻冲进去理论，而是站在门口，想要听一听自己老爹在里面说什么。
　　他从透过玻璃门，看到了里面的两个的背影，一个人是他家老头，一个人阿克塔娜。
　　他粗略一听，里面似乎聊的很愉快，他甚至还听到了阿克塔娜的笑声。
　　他一细听，整个人直接愣住了，并且庆幸自己还保持了一点冷静，没直接推开门进去理论。
　　他居然听见他家老头正在如数家珍地说着他从初中到大学的那些稍微发点光的破事，语气还洋洋得意，仿佛是献宝一样和阿克塔娜介绍着自己。
　　阿克塔娜听得竟然很上头，可能在她眼里，某些光辉事迹称得上是社死现场了。
　　看她听得起劲，齐先生语气一转，接着说：“我们家阿贤挺不错的，用情也专一，你自身条件也挺好，你们又聊的来，改天我让你们一块儿吃个饭？”
　　齐贤要晕过去了，敢情他老爹怕他一直单身下去，开始对那些看着不错的女孩推销他了。
　　他赶紧推开门进去，下意识地大喊：“我不嫁！”
　　他反应过来时，自己整个人都傻了，虽然阿克塔娜听不懂，但是他老爹听得懂啊。
　　他感觉这就像古代时媒婆上门牵线，男方家长带着自己的丑儿子过来洽谈，准备筹办婚事前，女方突然从闺房冲出，大喊：“我不嫁！”
　　他就是那个女的，外面早有“情郎”。
　　两个人同时抬头看着他，阿克塔娜很尴尬，他老爹也很惊讶，不过还是很快镇定下来，招招手让他过来坐。
　　“我没打算那么快结婚，所以更不急着谈恋爱。”他盯着他爹的脸：“老头，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齐先生叹了一口气，让阿克塔娜先走，然后招呼齐贤去倒茶。
　　“人已经走了，你总要走出那一段的，为什么不尝试一下主动一些呢？”
　　齐贤沉默着，看着自己手里的茶杯不说话。
　　他不想，至少现在还不想，他不想忘，不想忘记他心里最爱的人。
　　“她已经离开了，并且她就算在天上，也一定会希望你过的好一些，是不是？”
　　这些话在一年前那个煎熬的时候，他老爹总是一次又一次地重复，齐贤知道他爹说出这些话，全部都是发自内心的希望他好，但是他听不进。
　　一腔执拗让他不愿意回头，宁可去闯一条死路。
　　“我明白”他撑着下巴，垂下眼帘，手指轻轻敲击着木制的桌面，“至少给我一点时间吧我说了三十岁会结婚，就一定会做到，不能早也不会晚。”
　　齐董事长还是不太死心：“你可以先多看看，我们公司的员工都是非常优秀的，很多也很漂亮，就算你不喜欢外国人，明年回国之后也可以多看看你姑姑婶婶们介绍的。”
　　“算了吧，她们连莫莲都比不过。”齐贤偏着头，下意识说，他说完自己也微微一愣，心说怎么今天嘴怎么这么不听使唤。
　　齐先生狐疑地问道：“你真喜欢男人？”
　　他确实并不太满意莫莲，但这并非是歧视同性恋，只不过他觉得莫莲除了长相，哪哪都不符合他对儿媳妇的要求。
　　并且，莫莲现在还不太会与人沟通，思想也停滞在三千年前，现代的生活他很不适应，怎么能够照顾好齐贤呢？
　　如果不是那个拍卖会，他和齐贤估计什么联系也不会有。
　　“嗯我不排斥他，况且他的确喜欢我。”齐贤眨了眨眼睛，也不知道自己这么说对不对，莫莲对他的喜欢，完全基于他在感觉上有那么一丝像普拉美斯。
　　何来的一丝？因为他近日来老是会受到那些梦境的影响，莫莲的态度有时候会与普拉美斯十分相像。
　　而且，他会做古埃及限定口味香料饭。
　　如果没有这一丝相像，他估计莫莲连瞧都不会瞧他一眼。
　　齐先生竖起了耳朵，他这是第一次听到齐贤用这种的语气说话，立刻察觉到了什么不一样。
　　齐贤既然已经知道了对方喜欢他，还把他留在自己家里面，并且说自己不排斥他，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亲儿子齐贤的人生第二春要来了！
　　这一刻齐先生也不管莫莲什么男的女的，性格怎么样，是什么年代的人了，对他来说，只要是个人就没问题。
　　只要莫莲能帮齐贤走出与林莞莲那一段，他以后就把莫莲当小祖宗供着。
　　其实要齐先生自己来说，他最怕的不是自己家多了个男媳妇，然后顺理成章地断了香火，而是齐贤一直陷在前一段感情里，郁郁寡欢，做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趣。
　　要是再这样下去，齐贤这几年就算是白活了。
　　他立刻上前暗示齐贤：“他既然喜欢你，你们要不要试试，先不要考虑什么结婚的问题，就是看看性格合不合的来。”
　　齐贤摇了摇头，看起来说到这个就令人郁闷：“他是看我有点像他前任，要不然看都不会看我一眼。”
　　齐先生“哦”了一声，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喃喃自语道：“我就说你这个性格，怎么可能有人会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就喜欢上你，原来是托了别人的福，怪不得。”
　　“老头！”齐贤喊到：“我全都听见了！”
　　齐先生假装没听到，他在墙上挂着那幅大鹏展翅的山水画前晃了一圈，若有所思，然后猛地一拍手，“你也可以这样啊！”
　　“什么？哪样？”齐贤不解地问道。
　　“他把你当别人，你也可以把他当莞莲啊！对不对？”
　　齐贤眼角一抽：“老头，老糊涂了吧，莫莲是男的，我前天不是说过了吗？”
　　说来还有些惭愧，他们这段时间一直都是这样的。
　　“这有什么要紧，你自己不也清楚吗？他俩背影多像啊，都瘦瘦高高的，头发也长。”
　　齐先生原来是并不喜欢那种蓄了一头长发的男人的，在他的观念里，他们简直是太非主流了，现在他突然察觉到了其中的好处来。
　　他扑到齐贤面前，开始和齐贤列举莫莲有多好，虽然他们只见了一面。
　　“你看看，他多好看呀，又会做饭，上次你屋子那么干净，难道说不是他收拾的？和他处你不吃亏吧？况且人家又喜欢你，你要是说你没点感觉我真不信，你要是真守身如玉的，早把他赶出去了，不会留着他的。”
　　齐贤想说其实他也想过把莫莲赶走，只不过没成功，在关键时刻心软了而已。
　　连齐贤不说话，齐先生就当他默认了，继续推断说：“而且啊，钱是我们家花的是不是？说难听点，他其实人都是我们家的了，你们要是成了，那钱就当聘礼，我就不追究了。”
　　齐贤心说就算你追究也不怎么样，但是他敢没提这个，而是说：“你刚刚不说，先不考虑结婚问题吗？”
　　齐先生瞬间意识到他上钩了，欣喜地微笑道：“对对对，先不考虑结婚，你们先处处看看嘛，反正他追你，你们中间就隔着一张纸，一捅就破了。”
　　齐贤反应过来，心里暗骂一声被这老头套进去了。
　　但是他有在认真去考虑这件事的可能性。
　　他如今和莫莲的关系太尴尬了，友达以上恋人未满，他都不知道怎么往外介绍莫莲。
　　或许他们的关系也更进一步了。
　　莫莲应该不会拒绝吧，这件事是互赢互利的，他可以躲避爹妈亲戚的催婚，莫莲也能满足自己对古埃及转世那套的臆想，把他当作是普拉美斯的来世。
　　把对她的爱寄托在莫莲身上的话，并不算是违背他对她的诺言吧？齐贤心中默默想到。


第63章 促成
　　齐贤犹豫地徘徊在一家花店门口，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进去。而且他买了花回去之后，又该如何向莫莲阐述自己的想法？
　　如果要借助李博的翻译，他又该怎么样委婉地和李博解释？李博会接受他可能会成为一个通讯录的事吗？
　　他和莫莲认识才多久，进展的这么快，会不会显得自己很草率又滥情？
　　齐贤还是进去了那家小花店，在黄昏的时候，花其实并不如早上那么新鲜了。齐贤看到那个长相恬静的女店主正用小喷壶为花瓣上撒上一些水珠，温暖的灯光柔和地照在娇艳的鲜花上。
　　“小姐，我要这一束花。”齐贤一眼就看上了摆在角落的那一束花，点缀的金盏花让他想起了梦里王宫那个举办宴会的殿前摆放的那些美丽的小花。
　　那是他最初做的那个梦里的景象，在去过帝王谷以后的那个晚上，他梦到了昏暗的夜色，辉煌的宫殿，明亮的火焰，以及那个深蓝色的身影。
　　他抱着花，把它放在后座上，然后坐回驾驶室。他长出一口气，下定了决心，朝家归去。
　　他感觉自己很久都没有这么激动过了。
　　他甚至并没有做太多准备，凭借着此时的头脑发热，他要去和莫莲“告白”。
　　虽然这很莽撞，但是很多感情不就是从其中一方的莽撞开始的吗？
　　齐贤突然觉得这大冷的冬天热极了，他冒了一身热汗。
　　他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虚虚给自己扇了两下，调下车窗让自己吹一吹冷风，好冷静一些。
　　正巧的是，他开车到自己家前的马路边的时候，正好看到李博从小区出来。
　　齐贤想了想，他现在还是很需要李博来给自己和莫莲做个翻译的。
　　他在想，如果现在他开车去拦截，是否能有机会把李博留下来给自己加加班？
　　如果成了，他愿意给李博包个大红包。
　　李博站在马路边，在等什么人，齐贤正要开车上去和李博谈谈，突然看到一个人走了过来。
　　来人一身简单的服饰，白衬衫外套了件羊毛衫，穿着长风衣，围巾遮了半张脸，压低的渔夫帽帽沿又遮了另外半张脸。
　　遮这么严实，难道是明星？齐贤不上前了，坐在车里观望他们。
　　那个人见到了李博，快步走到他面前，边扯这自己的围巾，边伸手去搂他。
　　“你的比赛终于结束了，想见你一面真不容易。”李博笑起来，亲昵地抱住了他的腰。“我想你了，比拉。”
　　“我更加想你。”被称为比拉的男人松了围巾，露出自己的下半张脸，顺势把李博抱得更紧了。
　　他们就这么站在街边，毫不掩饰地，也没什么好掩饰地，交换了一个浅尝即止的吻。
　　齐贤感觉自己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这张脸，他熟悉极了。
　　这个名叫比拉的年轻人，和梦境中普拉美斯手下那个英俊又高冷的弓箭手长的一模一样。
　　他的手摩挲着方向盘，心中风起云涌。
　　他曾以为阿克塔娜的出现不过是偶然，但是现在他并不再这么认为了，他此时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就像是被命运拿捏在了手心里一样，这一些都是早都注定好了。
　　他突然觉得，自己和莫莲的相遇绝非偶然，而是必然，也许正如同古埃及的人所说的，人一生下来，他的命运就已经被神计划好了。
　　比拉有些不好意思，李博抬起头，在他的侧脸亲了一口，语气轻松地对他说：“走吧，我们去吃夜宵，你可得拿出你的比赛奖金请我吃饭，这是补偿。”
　　齐贤摇了摇头，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花束，他觉得自己的担忧完全多余了，李博不仅不会歧视，而且他自己本身就是一个通讯录。
　　既然李博已经有了约，齐贤就不好再强行让他加班了，他把车开进停车场，然后独自坐在车里，考虑着自己到底还要不要试试“表白”。
　　在没有李博做翻译的情况下，他又该怎么样表达出自己的想法，万一他抱着一束花，而莫莲又听不懂他说的话，那么他杵在那里岂不是尴尬极了？
　　齐贤挣扎了一下，还是没能踏出这一步，他回过头，黯然地望了一眼安静地躺在后座上的那一束娇艳欲滴的鲜花，把它抱了下来，轻轻放在了垃圾箱旁边。
　　美丽的花和肮脏的垃圾待在了一起，芬芳也染上了些许恶臭。
　　他垂头丧气地上楼，暗暗嘲讽自己，怎么突然变的如此的胆小，向莫莲告白又不会损失什么，两人的关系已经很微妙了，完全没可能会更差，就算再差。莫莲都不会因为这种事离开这个家的。
　　——况且，齐贤也知道莫莲喜欢的是自己。
　　如果莫莲不喜欢他，又怎么会在出走离开之后，从广场又回到他的家里，坐在雪中的秋千上等他回家？
　　如果莫莲不喜欢他，又怎么会抛弃自己的干净整洁，跑去厨房沾染上一身油烟，添数道大大小小的伤口？
　　如果莫莲不喜欢他，又怎么会在大冬天，去整理那个荒废的花园，想要在春天时把百花盛开的景色带给他看？
　　如果莫莲不喜欢他，又怎么会在清晨五点，跑到他的床侧，穿着薄薄的衣衫伏在他的身边，睡的如此香甜？
　　莫莲，一定喜欢他，毫无疑问的，莫莲喜欢他。
　　齐贤靠在门外，迟迟不开门进去。
　　他听到了放置碗碟的声音，甚至闻到了淡淡的饭菜香味，听到了电视里新闻发出的声响。
　　他犹豫极了，不知道该不该进去，进去之后，又该怎么样面对莫莲。
　　他已经清楚了莫莲是有多么喜欢自己，而他自己也动了对莫莲表白的念头，今后可能就再也不可能冷漠得起来了，他不舍得对一个如此喜欢自己的人冷淡。
　　莫莲喜欢他，这股名不正言不顺的爱恋有时候竟然还会比林莞莲更加炽烈。
　　齐贤觉得自己完全无法招架。
　　自从他昨天心软以后，在莫莲面前，他就相当于彻底地一败涂地了。
　　就算他今天不表白莫莲，莫莲也会在学会这里的语言以后，对他坦言。
　　莫莲虽然高傲，这却并不妨碍他去喜欢一个人，他的爱意，有时候甚至能融化他身体外那一层看不见的、常年堆积而成的厚厚雪层。
　　莫莲就像是一颗定时炸弹一样，如果不拆除，那么齐贤迟早得为他沦陷，而别说转移了，齐贤昨天那一下子，相当于把炸弹给固定住了，想要拆除，就得花费更大的力气，下更大的决心。
　　正当他犹豫，身后的电梯门突然开了，齐贤以为是邻居回来了，也不好继续站在门外，因为这样傻站着可能会被人当做来踩点的小偷或者傻子，他便伸手去输密码要开门。
　　“阿贤！回头回头！我来啦！”意想不到的是，他身后站的并不是什么邻居，而是新染了一头粉色长发的唐茜，她穿着橙色的羽绒服，配着一条牛仔裤和一双帆布鞋。这次她手里倒是比较轻便，没提什么大件，只拎了一个小牛皮纸袋。
　　她来之前也没和齐贤报备一下，齐贤被她的突然出现给吓到了，一下子都没反应过来。
　　“你来做什么？又送我你的购物成果？”齐贤拉开家门放她进去，屋里开着暖黄色的灯，桌上的饭菜还冒着热气，电视剧里在播放肥皂剧，整个场面温馨极了。
　　“哇！这是你做的菜吗？莫莲哥哥！”唐茜放下手里的袋子，穿上拖鞋啪嗒啪嗒朝坐在沙发里的莫莲跑去，齐贤慢悠悠地换鞋，对唐茜说：“他听不懂，你放心。”
　　然而现实相当的打齐贤的脸，莫莲淡淡地望了一眼趴在他身边的唐茜，说：“对，是我做的。”
　　唐茜露出一个相当不可思议的表情，她转身到餐桌前，看着一桌美味，默默搓了搓手，吸溜了一口口水：“有我的份吗？我也没吃饭呢。”
　　齐贤冷漠地说：“你出去吃去，他只做了我们两个人的份，而且味道完全比不上米其林餐厅，你吃不习惯的。”
　　“我不管，我就要吃，反正我减肥，吃的不多，阿贤你把你那份给我一小半就好啦。”唐茜也没用商量的语气，转身相当娴熟地进了厨房，在碗柜里拿了一套新的餐具，舀了饭自觉地找了个地方坐下来。
　　“还有，你别叫他哥哥，我听着别扭，人家才二十岁不到，比你小多了。”
　　“我不管，我叫他哥哥是因为他活的时间比我久多得多，又不是因为年龄。”
　　她边津津有味地吃，边叹息道：“好久没吃过米饭了，一吃都突然有点想家了。”
　　莫莲督促齐贤洗了手，帮他把大衣搭在椅子上。唐茜挑了挑眉，觉得相当的不对，齐贤低声和莫莲说话时候的样子，实在是有些暧昧，让人容易浮想联翩。
　　唐茜的眼珠子精明转了两圈，看着这一桌饭菜，突然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事。
　　她看着两人面对面地坐在她旁边，突然觉得这情形有些眼熟。
　　林姐姐在的时候，他们不就是这样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的吗？
　　那时候林姐姐还调侃说他们真像是一家三口。
　　唐茜好歹也是个成年人，如今看到齐贤和莫莲这个状态，怎么可能察觉不出有什么异样？
　　齐贤因为前任女友，耽误了许久都没有找下一任，如今七大姑八大姨的聊天焦点，几乎都是给齐贤介绍女朋友，齐贤这时会有新的爱人，一点也不奇怪。
　　只不过对象居然是个男的，她以前可从来没有看出齐贤有这方面的潜质啊？
　　难道是在国外生活久了，被潜移默化了？
　　不过，虽然他们之间好像如今是有点苗头了，但是据她这么多年来对齐贤的了解，这家伙肯定还在磨磨唧唧不肯主动开口。
　　不行，她得给齐贤推一把，不然这个傻瓜不知道还要磨蹭到什么时候。
　　她把碗一墩，把两个人的目光同时吸引了过来。
　　唐茜的视线同时审视着他们两个，最后落在了齐贤身上，她咳了两声，憋着笑，故作严肃地问道：“阿贤，你是不是和莫莲哥哥谈恋爱了？”


第64章 伤痕
　　齐贤听到这个问题时，竟然下意识地犹豫了一下，脑子里一片空白，但是他很快就斩钉截铁地回答道：“没有，你在想什么？”
　　莫莲面带疑惑地看着他们两个，心想：谈恋爱是什么意思？
　　唐茜明显不太相信，她放下筷子，抱起手臂，“你们两个真的没有什么？我见你看他的眼神都不太对劲。”
　　齐贤一巴掌拍她肩膀上：“小姑娘家家的，整天想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你这么说，你莞莲姐该怎么想啊？”提起林莞莲，齐贤也不见得多有底气，他教训着唐茜，还顺便瞟了一眼莫莲，莫莲什么反应也没有，冷淡地低头吃着自己的饭。
　　他的眼睛已经不肿了，但是脸色还是略显憔悴。
　　“那你们为什么不分开住，莫莲哥哥难道一定要住在这里吗？”唐茜不依不饶地问。
　　“他人生地不熟的，只认识我一个，话也不会说，能把他送到哪里去？一去不回来怎么办？我爹的钱它难道好赚吗？啊？！”
　　唐茜嘟起了嘴，低下头去扒拉自己的饭，嘟囔道：“你就是喜欢他，不然为什么要给他送花？”
　　花？齐贤愣住了。
　　唐茜从楼下上来，路过垃圾桶的时候，多半看到了花。
　　该死，那花上还署了他的名字。齐贤噎住了，自知理亏，竖了根手指在嘴前，示意她不要这时候说。
　　唐茜哼了一声，明白了一切似的，同时，她也松了一口气。
　　她也觉得，世界上大概没有比齐贤更深情专一的人了，他比她那些男朋友加起来都要专情。
　　一年多前，林莞莲出车祸去世，齐贤崩溃了似的，非要殉情，到马路中间给车撞，发誓一生只爱她一个。
　　齐叔叔让她去劝过他很多次，都是无功而返，齐贤咬定了心里只有一个人，后来才松了口，会在三十岁时结婚，不会早也不会晚，他不喜欢别人催他。
　　唐茜其实并不希望齐贤一直遵守那个誓言，就算林莞莲再好，她也已经离开了，而齐贤要活下去，他得载着她的愿望好好活下去，他怎么能一直停留在过去呢？
　　如果有一个人，能让他走出来就好了。
　　——而现在，那个人好像出现了，一个来自异国的美人，似乎让齐贤动了心。
　　她甚至有一点兴奋，无论是谁都好，男的女的都行，他不想再看到齐贤这副颓废的样子了。
　　她觉得齐贤现在的状态很好，安心工作，回到家里会有人做饭给他吃，不会让他奔波归来，还要戴上围裙，带着劳累，忍受油烟。
　　她觉得莫莲挺好的。
　　她站起来，把齐贤扯到角落，质问他：“花都买好了，你在怂什么？说出来，姐给你打打气。”
　　齐贤苦恼地瞪了她一眼，也没计较唐茜其实比他小的问题，“不合适，他听不懂我说什么的，下次吧。”
　　“原来你在担心这个。”唐茜轻蔑地切了一声，叉着腰对他说：“姐之前和一个波兰小帅哥谈恋爱，表白的时候，他根本听不懂我在说什么，我抱着花塞给他，然后凑上去直接亲，他什么都明白了。”
　　“然后呢？”齐贤期待着下文。
　　唐茜翻了个白眼，摆了摆手，“那个不重要，不重要。”
　　齐贤扯起嘴角，心知肚明了。不就是没成吗？成了你还在这儿？
　　唐茜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道“他知道你喜欢他吗？”
　　齐贤愣了愣，莫莲应该不知道吧？
　　回想他之前的态度，连他自己都觉得实在是太变幻莫测了。
　　开始的几天，因为莫莲的背影长得像林莞莲的缘故，他对他尤为的好，后来因为得知了莫莲的检查结果，知道在他身上并不能找到复活林莞莲的方法，并且还要花费许多金钱精力养着他的时候，齐贤对他的态度，一瞬间只剩下厌烦，感觉自己花钱找罪受。
　　可莫莲一出走了，他的心就不安起来，他不清楚自己和莫莲之间，最后会发展到什么关系，只知道这个人出现在自己的生命里，也许绝非偶然，而是必然。
　　他已经失去了林莞莲，如果把莫莲也丢掉了，他不清楚自己未来的人生，还能遇到谁。
　　在他把莫莲找回来之后的那段时间，他的情绪也相当复杂，反倒是莫莲开始主动地“追求”他，莫莲对他的爱意，简直不言而喻。
　　他从不多说，只愿意多做，他觉得只要自己做的够多，齐贤总有一天会明白。
　　而在莫莲回来后的这段时间里，齐贤只明确表达过一次，也就是昨天的傍晚。
　　“对不起，我不能喜欢你。”
　　齐贤倒吸了一口气，捂住了脸。觉得自己可能在短时间内，并不能和莫莲表白了。
　　唐茜并不明白其中发生了什么事，问他怎么了。
　　“我昨天刚和他说了，我不能喜欢他，所以所以我现在不能和他表白。”开玩笑，一天一个说法，不光是莫莲会迷惑，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昨天还说不喜欢交 醣 團 隊 獨 珈 為 您 蒸 礼，今天就喜欢了，谁相信啊？
　　“这这种话你怎么能随便说呢？”唐茜叹了一口气，摊了摊手，“那我也帮不了你太多，你先酝酿一下吧，中间多创造点机会和他接触互动一下，免得表白起来太突兀。”
　　“嗯。”只谈过一次恋爱的齐贤很干脆地接受了唐茜的建议。
　　他还是有事没有告诉唐茜，他也许并不是真心地喜欢莫莲，一切的根源，还是他的莞莲。
　　他也不想这么欺骗莫莲的感情，他必须要和莫莲交代清楚，最好双方之间能有一个协议。
　　在莫莲把他当做普拉美斯的同时，他也希望莫莲能更像她一些。
　　这也许，并不算过分吧？这是平等互利呢。齐贤暗自想到。
　　可是这么复杂的事，要如何和莫莲解释清楚呢？
　　齐贤其实并不想通过李博来翻译，因为担心李博会不同意他的想法，然后和他灌输逝者已去，生者各自安好的思想，他不想听。
　　没有她的日子，他实在觉得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煎熬，像是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如果她能回来，就算是假的，是替代品，只要有三四分相似，他也乐意。
　　齐贤转身和唐茜一起回到饭桌前，莫莲对他们避开自己独处谈话，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不乐意。
　　他已经快把自己的饭吃完了，此时应该在犹豫饭后要去做一些什么事。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昨天严词拒绝他的人，此时正在担忧怎么和他表白，他收拾好餐具，放进厨房的水槽里，然后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唐茜目送着他进了房间，转头看齐贤，二人对视了十秒，唐茜一巴掌拍到他肩膀上：“你能不能别怂啊，咚他啊，亲他啊，怎么帅怎么来，一天一束花，隔三差五整点浪漫的，况且你们还住在一起，他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你当初怎么追到莞莲姐的，真是。”
　　齐贤的语气流露出了些许的委屈：“我也不知道，当初是她主动追求我的，然后我碰巧也对她挺有好感，就答应了。”
　　唐茜露出了鄙夷的神情，极度怀疑当初林莞莲是眼睛不太舒服，她家里好歹也算是富商，怎么就看上了齐贤这个二愣子。
　　齐贤洗完了碗，拉唐茜上楼去他房间里，然后捣鼓他的投影设备和音响，拉着她让她陪自己看恐怖片。
　　齐贤只有在和唐茜看恐怖电影时才能不那么害怕，因为唐茜的关注点非常的清奇，在最恐怖的时候，两个人总是会因为她的一句话同时笑出声。
　　看完电影，唐茜打了个哈欠，已经十点半了，她根本不想走人了，恰好她之前住的时候在这里留了一个小行李箱，里面有换洗的衣服。
　　当下她就往沙发上一瘫，把拖鞋踢掉，“今晚我不走了，就住在这儿。”
　　齐贤当即不乐意了，他自动忽略了是自己要看电影才把人家留下来到这么晚的事实，推搡着唐茜让她不回家就住酒店，不然只能睡沙发，因为客房已经被莫莲住了。
　　“不行！我就要睡客房，你和莫莲哥哥一块儿睡。”唐茜冲他眨了眨眼睛，狡黠一笑：“不怪我没有给你制造机会啊。”
　　齐贤心中一动，嘴上却说：“他和我睡一张床，难道我还能对他做什么一样？”
　　“没让你做什么啊，感情如果不一步步突破，那你们什么时候才能开始啊？”唐茜理所当然地说道，说着，她大摇大摆地下楼去客房，示意齐贤跟着她。
　　唐茜到了客房的门前，先是整个人贴着门板，听了一会里面的动静，然后才轻轻清了清喉咙，非常淑女地半握着拳，翘起一根食指，敲了敲门。
　　门很快就开了，莫莲站在门后，湿漉漉的长发披在他的肩头，嘴唇也因为仅穿着单薄的睡袍而略显苍白。
　　他的手搭在门上，苍翠的血管依稀可见。他神色有些许的疲惫，不知道面前两个人是要做什么。
　　“今晚我睡这儿，你和他睡。”唐茜说道，她知道自己这样说不太礼貌，但是齐贤说了，他听不懂复杂的句子，所以她只能简短地表达，没办法和他扯一点借口。
　　莫莲的目光转移到齐贤身上，询问他是否真的是这样，齐贤仓促地点了点头，解释道：“她是女生，我们不能一起睡。”
　　莫莲点了点头，齐贤瞥见他如鸦羽一般睫毛，沾了水之后，更加的乌黑如墨，他让开一条道，让唐茜进去，自己跟着齐贤上楼。
　　他没有去收拾或者掩饰一点什么，他什么过于私人的物品也没有，一拂袖就离开了。
　　唐茜朝齐贤比了一个ok的手势，目送他们上楼，然后满意地关上了门。
　　莫莲低着头进了齐贤的卧室，卧室里很温暖，甚至有点干燥，充斥着齐贤的味道。
　　莫莲随意地擦了两把头发，坐到了床上，齐贤感到自己喉咙发干，也不知道该和莫莲说点什么，气氛一瞬间有点尴尬。
　　他看到莫莲的湿答答的头发，拿起吹风筒主动请缨：“我帮你吹头发吧。”
　　莫莲嗯了一声，什么都没说，齐贤凑了过去，拿着吹风筒，手轻轻触碰上了他柔软的长发，莫莲并没有太大反应，他目视前方，也不清楚是在看什么，他面前不远处只有齐贤和林莞莲的合照。
　　齐贤轻轻拢着他的头发，仔细吹干，他瞥到了莫莲白皙的后颈，咽了一下口水，心里升起了摸一把的冲动。
　　他赶紧把这个莫名其妙的想法抛开，无意间，他顺着莫莲的领子看下去，看到了一道疤痕。
　　齐贤眨了眨眼睛，确信自己是没看错，他趁莫莲没注意，故意分开莫莲的长发，用吹风筒“无意”吹开他的衣领，迅速瞥了一眼，瞬间皱起了眉头。
　　在洁白的后背上，纵横交错着很多道鞭痕，遍布在他骨瘦嶙峋的身上，留下了相当明显的痕迹，看起来相当的惹眼，严重破坏了这光滑背脊的美感。
　　这怎么弄的？


第65章 共枕
　　齐贤愕然，感到自己对莫莲的印象好像有些被颠覆了，他不是大埃及的公主，普拉美斯捧在手心里的爱人吗？怎么会有人敢如此对待他？
　　这些伤口上甚至有些增生，看起来当时并没有得到妥当的处理，是谁这样残忍地鞭打他的？
　　为什么没有人帮他悉心上药，缝合和处理伤口？要知道埃及当时的医疗水平可是领先全世界的，他是贵族，怎么可能会被放任不管？
　　齐贤感觉，莫莲之前对自己经历的描述，也许并不是真实的，或者说，是真实的，却不是完整的。
　　他身上有齐贤所不知道的秘密，他不愿意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按理来说，莫莲“复活”之后，三千年前发生的事他如今都可以当做是过眼云烟了，到了现代这么久，他也有了新的生活，对于“往生”的事，他早该看淡了才对。
　　齐贤犹豫着，他不知道该不该开口问问，他怕触碰到莫莲的伤心事，会让他哭的如同昨天一般。
　　算了，既然莫莲没打算说，那他也就暂且不问了。
　　齐贤相信，等时机到了，莫莲会主动告诉自己。
　　齐贤把莫莲的领子仔细翻好，替他吹干了每一寸头发，又用梳子梳了一遍，才把这些东西收拾起来，示意莫莲可以上床睡了。
　　至于睡在左侧还是右侧，可以由他来挑。
　　他不清楚莫莲的睡眠习惯，怕他有一点什么强迫症，于是对他格外宽容，莫莲挑剩的那一边他再去睡就好了。
　　莫莲也没客气，选了有床头柜和床头灯的一侧，齐贤有点欲言又止，他有点想写日记，但是日记本在莫莲那一侧。
　　一来他可不想让莫莲知道自己隐藏在猛男人设下那一颗细腻的少女心，二来每个写日记的人都会有一种日记被偷看妄想症，总是疑心别人会通过日记偷窥自己的生活。
　　齐贤写日记从来没打算当着别人的面写，一般都是自己一个人找一个安静的角落，甚至连林莞莲都躲开，偷偷地拿着小本本写日记。
　　“额晚安。”齐贤坐在床的另一侧，他只能看着莫莲的后背，轻声对莫莲说晚安。
　　莫莲没有回他，不知道是听不懂还是没听见。
　　齐贤好久没有和人同床共枕过了，有一点小紧张，担心自己睡姿不好，半夜把莫莲踢下床，或者半夜醒来虚实不分，逮着莫莲就亲。
　　这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齐贤深深吸了一口气，呼了出来，闭上了眼睛，他感到被子外面是那么冷，而莫莲温暖的体温就近在他手边，偌大的双人床另一侧，终于躺上了人。
　　只是不是故人。
　　埃及与叙利亚边境，一个贫穷的小村落被漫漫黄沙包围着，远离了亲爱的尼罗河母亲，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一整个村子，只有几片贫瘠的田地和几头瘦的皮包骨头的老羊，一村的人靠着薄田和唯一一口井度日。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百年来这口井都没有干涸，反而清冽如初。
　　这里的生活从前并不平静，叙利亚人总是越过两国边界，到附近的村落里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有人奋起反抗，时有取胜，但是并不能阻挡敌人觊觎埃及神眷的土地。
　　最近的日子平静多了，埃及的军队在曾经失去的城池下奋勇杀敌，夺回了很多本该属于埃及的国土。
　　边境的矛盾，在埃及打败叙利亚军队之后，也消停了不少。
　　但是他们军队不能再恋战了，如今埃及国内的局势并不乐观。
　　法老霍伦海布受到了欧西里斯神的召唤，前去了地下，他会和欧西里斯神融为一体，成为天空中一颗明星。
　　完成了收复的任务，埃及大军正班师回朝，正好经过这处村落，留下来修整。
　　村头巷陌里，两个小孩正因为一块沾了灰尘和沙子的面包扭打在一起，他们打的不可开交，周围的小孩都在犹豫是否该上去拦下，可是他们很快就撒手不管了。
　　因为一点吃食打起来跟家常便饭似的，不足为奇，只要不出人命，他们甚至还会在旁边站着围观，因为谁打了谁一拳，谁踹了谁一脚而嘻嘻哈哈。
　　贫苦人家孩子的快乐，有时候未尝不是一种令人心酸的悲哀。
　　正在这时，一个清朗的声音叫住了他们，“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他的声音好听，却并不是很温柔，甚至听起来像是要来教训人一般。
　　孩子们都愣住了，打架的孩子呆在原地，骑在上面的还刚抬起拳头，因为他的一问，拳头都停在了半空。
　　孩子们看见，一个穿着男装，浑身上下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长发“女人”正站在巷口，身后还跟着一个身量很高，手中执弓，背着箭筒的男人。
　　两人站在一起，焕发出了一种与村子格格不入的贵气。
　　孩子们咽了一口口水，如同野狼一般地目光上下环视着这两个人，搜寻他们身上是否有任何值钱的首饰，看到了就一窝蜂涌上去，抢了跑掉。
　　他们谨慎地盯着两个人，却不敢轻易下手，听村长说，现在村里村外都住着法老的士兵，他们之中任何一个，都是一个小村庄里村民的所惹不起的。
　　对于他们来说，叙利亚人可恶，他们抢钱放火，但是埃及士兵也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吃着他们辛苦种出来的粮食，除去战争的时候，平日里游手好闲，做什么乱七八糟的事的都有。
　　比拉轻轻皱了皱眉头，他其实是并不太赞同卡莫西斯去管村子里这档子闲事的。
　　无论是帮他们还是骂一顿，都治标不治本。
　　“殿下，穷人孩子打闹其实是很常见的事，你帮不了他们什么的。”比拉站在他的身后，尝试着劝说他，但是卡莫西斯并没有回头，他盯着那几个脏兮兮的孩子，眼中闪过一丝微不可见的光芒。
　　他一挥手，一个祖母绿的戒指便落在了沙地之上，孩子们瞪大了眼睛，纷纷冲上去抢夺。
　　卡莫西斯避开了他们奔跑所激溅起来的尘埃，后退了一步，转身离去。
　　“殿下没用的，他们不可能会因为一枚戒指就能富起来。”比拉叹了一口气，跟在他的后面，暗自摇了摇头。
　　看上去冷冰冰的公主，在这种时候比谁都心软。
　　普通人家的小孩，存活率本身就低的很，是否出手相助，后面的结果可能都一样。
　　“我知道，我只是看到他们就想起了我的老师——伊西斯大祭司的话而已。”
　　卡莫西斯背着手回到了他们正居住的屋子里面，他轻声说，“其实每个人生来都是一样，是阿蒙神赐予他们父母的礼物，只不过有些礼物很快就被收回了，有些一直留在父母身边。就算他们的父母前往来生了，他们也还会存在着，成为新的父母。其实这些孩子，他们和我，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都流着暗红色的血，何来血统贵贱之分。只不过阿蒙神觉得我是一个比较贵重的礼物，才把我送给了法老与王后罢了。”
　　比拉点了点头，他回头望了一眼那群已经各自回家的小孩，心里有些复杂。
　　在这么样一个社会之中，没有民族的歧视是不可能的，埃及人看不起希伯来人，贵族看不起贫民，贫民看不起奴隶，如果去主张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恐怕赞同的人屈指可数。
　　平等的时代可能会到来，但绝不是现在，也绝不是如今这个富饶的埃及。
　　“怎么了，你们两个看起来好像都不太开心？”一个声音打破了沉寂，普拉美斯掀开隔帘，从房间里出来。
　　普通平民住的房子实在是简陋，完全无法和底比斯王宫周围一圈建筑相比，采光和透气都差极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羊膻味。
　　普拉美斯完全没嫌弃，他刚睡了一觉，觉得睡得还算挺舒服的。
　　“没有，只是没事做而已。”卡莫西斯坐在了桌子旁边，桌上堆了许多水果，果实并不是很饱满，但这也是久战以来，一行人第一次见到水果了。
　　普拉美斯顺手坐到了他的身边，丢了一个水果给比拉，让他回去休息。卡莫西斯相当随意地拿起了一个水果，在衣服上蹭了蹭，直接咬了一口。
　　“我的殿下，至少把果子拿去外面的水边洗洗吧？”普拉美斯无奈地说道，卡莫西斯倒是不在乎。
　　他又说道：“我怕你吃这些不干不净的东西闹肚子，等回到底比斯要举行仪式之前，因为闹肚子去不了。”
　　“不会。”卡莫西斯肯定地说，“我已经全部准备好了，不会有什么差错的。”
　　普拉美斯嗯了一声，伸手把他抱进自己的怀里，将下巴抵在了他的肩膀上，温柔地轻声说道：“我终于要正式向所有埃及人民宣布，我是埃及的主人，而你是我独一无二的妻子了。”
　　他顿了顿，叹道，“我等这一天，等了实在太久。”
　　卡莫西斯在他的的怀里闭上了眼睛，轻轻蹭了蹭他的头发，唇角勾起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我也是。”
　　普拉美斯坚定地对他说道：“我的殿下，你希望看到的那个没有歧视的世界，很快就要来了，你静静看着吧。”
　　他的话语如同一道春风，昭示着埃及美好的春天即将到来，广大的民众和奴隶都会得到尊重，即使是希伯来人，也不会受到任何歧视。
　　因为法老已经做出了表率，没有人敢再歧视奴隶和外国人，即便是贵族，也不能不把普通人当回事。
　　普拉美斯一改指点江山的豪放语气，小心翼翼地问他道：“到了那个时候，你会愿意戴上属于王后的王冠，站在我的身边，以我的妻子的身份，接受所有人的顶礼膜拜吗？”
　　你愿意站在我的身边，在王宫里最高的地方，每天看太阳从宁静的尼罗河中升起，到宏伟壮丽的阿蒙神庙落下吗。
　　我们还可以携手于沙漠数满天的繁星，一直并肩走到离开人世，去往西方的神域，再去往我们的来世，千百年乃至永恒，我们都陪伴在彼此的身旁。
　　这是独属于这个时代，最浪漫的告白。
　　卡莫西斯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里仿佛有一座熔炉，燃烧着熊熊烈焰。
　　能俘获法老的真心，成为他高贵的妻子，陪他从今生走到来世，这是无数人求之不得的愿望。
　　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站在他的身边。
　　只有他——卡莫西斯，美丽的大埃及嫡出公主，法老赐给继承人的妻子，在出征时，数次给予普拉美斯正确的指挥灵感，并且为他除掉了敌军埋伏在军中，打算一举杀掉普拉美斯的卧底。
　　大概没有人会比他们更有默契，大半年的磨合之后，只要一个眼神，他们就能领会彼此的意思。
　　这时候卡莫西斯才发觉，普拉美斯之前好像并不是在骗他。
　　是神的授意，他们才走到了一起。
　　天作之合，这个词简直是为了他们而诞生的，这个世界上，能够忍受卡莫西斯的脾气，真心爱他的人，也只有普拉美斯。
　　既然如此，他又还会有什么可犹豫呢？如果他连普拉美斯都不能托付，又还有谁能够理解他，体贴他，关照他？
　　性别，也许并不重要了，只要他们相爱。
　　卡莫西斯抱紧了普拉美斯，他和普拉美斯一样，对他们的未来坚信不疑。
　　他眼角弯弯，噙起一丝笑意，一字一顿地回答道：“我愿意。”


第66章 继承
　　整个埃及，都在等待着他们的新法老回到王都，国家不能没有主人，人民不能没有一个领袖。
　　普拉美斯日夜兼程，从战场赶回了底比斯，他得到了消息，欧利一派要强行扶持梅里上位，而目前正陷入了僵局。
　　埃及的前继承人，王嫡子梅里殿下，正在尽全力躲避他外公的搜寻，如今不知道他正在哪个角落的村子里“逃灾”呢。
　　他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一个能被委以重任的人，而他最大的愿望莫过于去一个小地方做官，然后把自己手下的一小片土地捣鼓得风生水起。
　　但是如果让他去把握这一整个国家的上下事物，宗教，财政，军事，他一定会受不了的。
　　奈何就算他不想当，也有人逼着他当。
　　他们只需要他做一个傀儡就好，每天吃吃喝喝，再有那么一群儿女等着党派中挑选。
　　等他的儿女长大了，成为了新的傀儡，再把他一脚踢下来就是了。
　　梅里未尝不懂这些，他最痛恨的莫过于这二者，一是有人为他固定好了将来要走的路，二是有人决定好了他未来的死期。
　　在他满埃及躲藏的时候，欧利也有了新的对策，他决定不再把精力全耗在梅里的身上。
　　梅里不想当这个傀儡，这不代表别人不想。
　　只要能坐上法老的宝座，就算是做个傀儡，还是有很多人愿意的。
　　欧利把目光放在了法老次子科提身上。
　　这位王子并非王后所生，毕生生活在嫡子梅里的光环下，法老看到梅里不争气的样子，就算把继承人的宝座给普拉美斯一个外人，也不愿意多看自己这个既有才情又有能力的次子一眼。
　　科提并不甘心。
　　其实霍伦海布不爱把目光放进自己的儿女之中是有原因的，因为他自己本身就不是一个通过血缘继承王位的法老。
　　而科提也并不是欧利的最佳选择，这个年轻人太有自己的想法，将来必然极难控制，而他偏是长子梅里下来第二个王子，相比他的弟妹，他在谈论继承权时，的确更多一些优势，也更容易让民众信服。
　　但是，这场政变对于欧利来说，成功最好，失败也罢。
　　就算没有成功，他也可以把一切撇的一干二净，把责任全部推到科提身上，因为这些全都不是他亲自出手的。
　　他可以说这是科提与别的党派商议联手的，自己全然不知道这件事。
　　老来脸皮赛牛皮，他不在意别人怎么想，只知道自己还有卡莫西斯这张牌。
　　昔日本来应该是为王牌的出场铺路的牌，此刻竟然就是他手里最有价值的王牌。
　　只要卡莫西斯在，他的党派就必然不会消失，这是卡莫西斯亲口承诺的。
　　普拉美斯在离开村庄的第四天，回到了久违的底比斯。
　　这里的一切并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毕竟距离他们离开这里，时间并没有过去太久，普拉美斯在家里的仆人欢迎下，带着卡莫西斯回到了家。
　　人们对卡莫西斯在大半年以后还能跟随着普拉美斯回来而感到很惊讶，按理来说，普拉美斯没理由把一个刺杀过自己的人留在身边，但是卡莫西斯偏偏就留下来了。
　　他不仅留下来了，和普拉美斯之间的关系还变的更加亲密无间了。
　　此时他们的亲密已经不是单方面的了，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他们此刻正爱着彼此。
　　卡莫西斯回到家，立刻就朝自己的猫和护狮奔去了，他离开的时候压根没管那么多，收拾几件衣服就走了，猫和狮子全部留给了仆人照料。
　　白色的小奶猫已经长的不能再大了，皮毛油光水滑，再看不出来之前是只野猫，看来在被伺候得相当的好，仆人说在明年春天家里应该会添一窝猫崽子。
　　卡莫西斯把它抱起来，动作竟然有些生疏了，之前那么小一只猫突然变的那么重，他实在是不适应。
　　再说护狮塞赫麦特，它已经完全适应了底比斯的环境，偶尔会被仆人放出来在花园走走。
　　它很温顺，从来不伤人，像只和善的大猫。
　　卡莫西斯远远地望着它，像望着他的故友。
　　“今晚我来喂它吧，好久不见了。”他轻声说道。
　　在厨房里，普拉美斯正在指挥厨师忙活今晚的晚餐，要给自己和卡莫西斯接风洗尘。
　　他边和厨师说他和卡莫西斯要吃什么，边和他们吹嘘自己在沙场上的光辉事迹。
　　仆人们当然愿意捧他的场，普拉美斯最喜欢在战后回到家吃晚饭时，把仆人聚集在餐桌旁，给他们讲自己在打仗的时候发生的事情，就算没什么大事也要把自己吹的英勇万分。
　　不过他这次吹的天花乱坠的故事，主人公除了自己还有卡莫西斯。
　　比如在战争危急的时候，眼看要吃败仗了，卡莫西斯突然带着一大队人马，如同天降神兵，驰临战场，反败为胜。
　　再比如他受了箭伤，多亏了卡莫西斯边为他祈福，边协助军医安德耶布治疗，他告诉了安德耶布一种自己在伊西斯神庙时配出的草药配方，才让普拉美斯的伤口处理妥当，很快痊愈。
　　卡莫西斯皱着眉，抱着手臂在一旁插话说道：“哪里有这么神奇，我只是听到比拉说前线或许不妙，又正好知道你的兵符放在哪里，才跟着比拉出来罢了，还有那个草药，并不是我独创的，是安德耶布急忘了还有这副药罢了。”
　　“不要自谦，说到底还是你的功劳大。”普拉美斯讨好地把肉割好了递过去，卡莫西斯想都没想，下意识张嘴吃掉了。
　　普拉美斯嘴角弯了一个极大的弧度，看起来开心极了，他搓了搓手：“这还是我第一次成功喂你吃东西，我的殿下，这是我们关系新阶段的一个良好的开端，你说对不对？”
　　卡莫西斯倒没他想的那么多，嚼嚼着肉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
　　他和普拉美斯的关系，说来也神奇，当他肯俯下高傲的身躯拥抱普拉美斯，与他相处相爱时，才发现他们之间居然并不需要什么磨合。
　　普拉美斯像是一张柔软温暖的毯子，无论卡莫西斯的棱角有多么尖锐，他都能毫不犹豫地将他包裹进自己的怀里。
　　普拉美斯在单方面爱着他的时候，就已经把自己打磨成了能够与他完美契合的形状。
　　普拉美斯拍了拍卡莫西斯的肩膀，微笑着对他说：“明天我就要带着我的军队去包围王宫了，你在家好好等着我，等我回来，就把你接上王后的宝座。”
　　他等这一刻等了太久，而很快，他的承诺就能实现一半了。
　　他要为卡莫西斯重新筹办一场婚礼，婚礼中的主角只有他和卡莫西斯。
　　他们不再是因为政治而被强制联姻的棋子，而是一对彼此相爱的恋人，携手跪在阿蒙神的面前，接受伊西斯女神和一切神祗的照拂，接受万民的高呼，接受他国的赞美与祝福。
　　能安心在家里休息的时间不过一夜，外面早已经是涌起了惊涛骇浪。
　　就算是在王城，普拉美斯还是穿上了盔甲，骑上了他的爱马，拿着前任法老所赐予的宝剑，带领自己手下所有的士兵，一举攻入王宫。
　　就算前任法老指定了他是继承人，但是最后他要想成功登上那个位置，还是得靠武力。
　　在最后，埃及人所造的兵器，还是用在了自己人身上，党派的争斗，改朝换代，流血牺牲是不可避免的。
　　这一场战争相当的惨烈，从清晨一直持续到了黄昏，王宫前的广场，遍地的横尸，连夕阳都染上了血红。
　　底比斯的天空，罕见地如同泼了淋漓血液，如果此时要下雨，下的也必将是血雨，是天空女神努特的眼泪，为她死去的子民所哀恸。
　　普拉美斯沐浴在血雨腥风之中，他如同不倒的神，从未被人斩落马下，
　　他仰起头，朝血红的天空，吐出了一口浑浊的气，再次挥动起他锋利的宝剑——
　　他不知道自己杀伐了多久，等到天都灰暗了下来，才有人奔上来，高喊着告诉他：“大人！没有敌人活着了！结束了！”
　　他身形一软，像是要从马上摔下来。
　　他从来没有杀过这么多同胞，他们虽然说是他的异己，但是也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他们也许都不知道自己就算能暴力压倒另一方，也不能得到什么报酬。
　　他杀了他们，却要他们的亲生父母、兄弟姐妹来迎接祝贺自己登基。
　　这与暴君又有何不同？
　　可如果没有这场战斗的胜利，死的可就是他手下的士兵了，这样他就更无颜面对他们的父母亲人。
　　还未登基，普拉美斯就面临了许多的苦恼，他开始理解霍伦海布了，也许冷血的、能够毫无愧疚地把别人当做棋子的法老，才能没有那么多心理压力，活的不那么累吧。
　　普拉美斯入主王宫，把前王后和王妃，还有所有的公主和王子都软禁了起来，对他们的处理如今又成了问题。
　　梅里与前王后是卡莫西斯的直系血亲，是绝对不可以怠慢的，普拉美斯要把他们送到王宫附近的一处居所里安置，方便卡莫西斯去探望他们，同时也要派人对他们时刻监视。
　　他下令关押了欧利党派里的重要人员，剩下的依然在朝中任职，就算换了法老，权力的制衡还是需要继续的，朝中不能只有一种声音。
　　随后就是最重要的事，筹办登基，以及婚礼。
　　普拉美斯打算把这两件事归为一件事办，一是省时，不用等上太久，二是省钱，不用再重新布置场地，迎请神的到来，也不用再号召民众前来广场。
　　一切都在紧张而有序地进行，卡莫西斯跟着普拉美斯搬进了王宫，住进了王后的宫殿，这里从前也是他的家，不过如今他的兄长和母亲已经不在这里了。
　　偌大的宫殿空荡荡的，只有一切器物依旧。
　　卡莫西斯叹了一口气，感到了一股浓浓的惆怅在他心头久久挥之不去。


第67章 异变
　　法老没有来的时候，这里的每一处都透着孤寂，也不怪王后爱筹办宫宴，因为她自己一个人实在是太寂寞了，才格外向往一群人围在一起欢笑打闹的场景。
　　不过母亲比他要好一些，她再怎么孤独，身边还有两个儿子，把时间放在他们身上，日子就很快过去了。
　　他靠在窗边，除了这一处宫殿，旁边还有许多比较小的宫殿，是给王妃住的。
　　他不免想到，这些地方总有一天会被人给住满的，他会衰老，又不能生育，普拉美斯需要很多的子嗣，他不能一直占着他不放。
　　他以后就不能天天和普拉美斯住在一起了，普拉美斯往后还会有各式各样美丽多姿的王妃，一个个乖巧听话的儿女，能花在他身上的时间就更少了。
　　反正他们会一起离开这个世界，前往西方以及来世，又何必在乎未来这短短几十年待在一起的时间呢？卡莫西斯撑着头，心中安慰自己道。
　　他突然开始不希望普拉美斯做法老了，这样他们至少能时时刻刻待在一起，不会因为别人的事情而担忧。
　　不过普拉美斯当上法老也是一件好事，如果他能按照他所承诺的去做的话，埃及将来便会是太平盛世，将会有很多人会感谢他。
　　交接的事物如乱麻一般，普拉美斯忙的顾不上卡莫西斯了，可他经常还是会想起他。
　　各国的礼物如云般送了过来，数国使臣来朝，要将各种奇珍异宝，异域美女献给大埃及的王。
　　“赫梯王的赠礼，玉石——希望。”
　　普拉美斯撑着头，坐在政事厅的主座上，端详着侍从捧上来的玉石，把它从盒子里取出来，在手心里转了一圈。
　　玉石是墨色的，若不是它质地温润，恐怕丢在路边便和石头融为一体了。
　　他把它举了起来，对着外面的太阳，查看其中是否夹杂着杂质。
　　即便是没有杂质，这块石头也普通的很，虽然是玉，但还完全不配被赫梯当作宝物献上。
　　除非它有特殊的用处。
　　他偏头问赫梯的使臣：“为何叫做希望？”这枚玉石虽然颜色普通，但看得出工匠对它非常上心，把它切割得棱角分明，做成了一枚心形的护身符形状。
　　赫梯的使臣跪在台阶下，闻言得意一笑：“这枚玉石乃天降之石，在我们国王登基的仪式时从天而降，是神的礼物。祭司说，这块宝石可以满足人的愿望。”
　　普拉美斯把水晶攥在手心里，微微冰凉的玉石并未让人感到其有何特殊之处。
　　他思考了一会儿自己的人生，出身贵族，又深得前代法老的宠爱，并且如今他身边也已经有了挚爱一生的人。
　　他此生中的确有很多小遗憾，但是令他毕生后悔的事却没有。
　　于是他就开始往不着边际的地方想：“什么愿望都可以实现？那我是否可以请阿蒙神到我的面前来？”
　　赫梯使臣尴尬了一下，扯了扯嘴角，挽救说：“神一定会听到，但是由于神过于强大，不一定会接受玉石的引导看到陛下您的面前。而且，许愿是有代价的，必须付出同等的东西，才能实现愿望。”
　　普拉美斯扬了扬眉毛，递给站在自己身边的阿克塔娜，阿克塔娜看了看，摇摇头说并没有巫术在其中。
　　普拉美斯挥了挥手：“我没什么愿望需要实现的，有也是涉及了你们赫梯的根本利益，你们的神也不可能帮我实现。”
　　他把水晶放回了匣中：“给卡莫西斯送去吧，他可能会有什么我不能帮他实现的小愿望。”
　　卡莫西斯已经好几天没有见到普拉美斯了，因为最近普拉美斯忙得连睡觉都趴在他处理公务的桌子上。
　　他没生气，安安静静待在屋子里，收拾着各种各样的礼物。
　　他知道这不过是一个开始，将来还会有很多很多这样一个人等待的日子。
　　这段时间不停的有裁缝和金匠以及珠宝匠过来，按照他的身材赶制礼服，并询问他婚礼上各种首饰的搭配。
　　这短短的十几天里，王后在婚礼上所戴的王冠是做不出来了，只能拿以前的旧王冠修补并加以点缀。
　　卡莫西斯不懂这些，可他还是努力地在按照普拉美斯和自己的喜好搭配，这次的婚礼不再是所谓赐婚，而且他们的双方自愿地、由衷地想要举办的婚礼。
　　十几天之后，国内局势稳定了下来，而新法老的登基仪式及婚礼也要开始了。
　　这一天，一切都显得么的隆重，场面比当年更加盛大。
　　繁荣的埃及，如同一头蓄势待发已久的雄狮，在这一刻终于迸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吼。
　　不仅是埃及人，周围许多国家的使者都来到了埃及，他们并不是一般的臣子，很多就是相当有权力的大贵族或大官员大祭司，他们从自己的国家千里迢迢来到了埃及。
　　他们刚来到埃及的首都底比斯，便开始感叹这里在法老的统治之下发展得多么繁荣，就算是他们自己的国家，也完全不能和这里相比。
　　使臣们的礼物摆满了王宫前的小广场，甚至还有一匹大象候在宫门前。
　　人们抬着轿，上面坐着他们所爱戴的法老，还有他的妻子。
　　这位未来的王后戴着面纱，只露出半张脸，但是这并不影响他美丽的容颜。
　　凑得近了的人会发现他有些眼熟。
　　但公主的名字是不会轻易公布给民众的，就像天上的神不会轻易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一样，人们虽然怀疑，但是还是不敢确认，这个“女人”和之前普拉美斯迎娶的公主是同一个人。
　　普拉美斯攥紧了卡莫西斯的手，和他一起接受着所有人的赞美和祝福。
　　他微笑着，是那么的自豪，在如今这普天之下，能迎娶“美娇娘”，登上黄金位的人，只有他一个。
　　卡莫西斯淡淡的笑着，他感觉上一次被万民所拥，还是昨天的事，没想到一年多这么快就过去了。
　　今时不同往日，他两次坐上这轿辇，怀着的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心态。
　　他现在只感到了无尽的幸福。
　　很快，他们从王宫到了神庙的广场前，在阿蒙神的巨大雕像之前，普拉美斯戴上了象征着上下埃及统一的红白王冠，接过了专属于法老的权杖，跨过一层层铺着兽皮的台阶，走上了高台，坐在了法老的宝座上。
　　在这一刻，他真正成为了埃及的主人，欧西里斯神的儿子，唯一的法老。
　　卡莫西斯紧跟在他身后，在大祭司的手上，还捧着一顶稍小的王冠，是为王后准备的。
　　普拉美斯要亲手为卡莫西斯戴上，并向全国和别国宣告，卡莫西斯是他的深爱的王后，正统的妻子。
　　而在这时，所有人都看见，他们的法老仿佛被时间定格了，捧着王冠，一动不动，眼神直勾勾地看着他面前的卡莫西斯，露出了怪异的表情。
　　现代
　　齐贤哼哼了一声，从床上爬了起来，他突然感觉有一点异样，身旁的被子被压住了。
　　他侧过头，看到了莫莲的睡颜，这才想起来他们昨天晚上睡到了一起。
　　齐贤急忙把闹钟拍掉，不想让闹钟把莫莲吵醒，莫莲皱了皱眉，没有受到闹钟的影响，扯过了被子继续睡觉。
　　齐贤很少见莫莲起的这么晚，他搓了搓自己的脸，俯下身，端详着莫莲埋在枕头里的半张脸。
　　莫莲相比刚来的时候胖了一些，看起来并不是那么骨瘦嶙峋了，脸色也变的健康了许多。
　　看来就算是在古埃及做公主，也没有现代的普通人过的好啊。
　　齐贤轻手轻脚地下了床，不打算打扰莫莲睡懒觉。
　　唐茜在楼下已经收拾好东西准备走人了，看到齐贤从楼梯上下来，她冲他眨了眨眼睛，问他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一觉到天亮。”齐贤挥了挥手，让她先吃个早餐再走。
　　“没出息。”唐茜哼了一声，转身就走了。
　　她要出去吃广式早茶，才不想吃齐贤做的没味道又没特色的早餐。
　　她一回头，正好撞进了一个人怀里。
　　“不好意思小姐，真不好意思。”李博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唐茜赶紧摆摆手说没事。
　　李博又道了个歉，绕过她自来熟地进了齐贤家里。
　　“这位是李先生，我请的埃及学专家，来教莫莲说中文的。”齐贤介绍道。
　　“不错，有一股若有若无的贵州味儿。”唐茜抱着手臂赞赏道。
　　李博不好意思地嘿嘿笑了一声，“我是贵州人，被你发现了。”
　　“你快走，别聊了。”齐贤表示门开着冷风要灌进来了，挥手让唐茜赶紧走。
　　“我给莫莲弟弟带的礼物，你记得替我交给他。”唐茜努了努嘴，示意齐贤看玄关上的小牛皮纸袋。
　　居然不是给我的，真是胳膊肘往外拐，齐贤腹诽道。
　　齐贤让李博先在沙发上坐一会，莫莲还没有起床。
　　他问李博要不要吃点什么，李博欣然接受，坐在了餐桌对面。
　　他想起来了昨天看到的那一幕，犹豫再三，忍不住问李博道：“你有男朋友了？”


第68章 摩天轮
　　李博整个人直接愣住了，拿着面包要往嘴里塞的手停在半空，他咳了一声，尴尬地说道，“对啊，你怎么知道？”
　　“昨天回家路过看到了。”齐贤也有些不自在，他知道李博可能对这个问题会有所提防。
　　“嗯找工作不看性向吧？你该不会嫌弃”李博的声音低了下来，像是害怕什么似的，齐贤赶紧打断他不好的猜想：“什么嫌弃？我不嫌弃，你喜欢谁和我没关系。”
　　李博还是不太相信，他断断续续地说着：“中国人对这方面都很难看的开，我理解的”
　　“不是，我真没有，我就感兴趣你那男朋友的事。”齐贤摆了摆手，“他是做什么的？”
　　“世界弓箭锦标赛冠军，是英国弓箭国家队队员。”李博提到比拉，瞬间微笑起来，如数家珍一般抖着比拉的成就，对于这个男朋友，他是非常的满意，恨不得要把他吹上天去。
　　“那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呢？”
　　“唉，不提也罢，我们是在学校认识的，他是我同学。”李博挥了挥手，像是不愿多说，他看着齐贤，撑着头：“给你干活的是我，雇主负责压榨就行了，不要管东管西的。”
　　既然他不想提，那么齐贤也不好多问，并且对他的话表示极其认同。
　　他坐在桌边，抬头看了一眼自己房间，确定莫莲没出来，然后凑了过去，对李博说：“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行啊，你尽管说，我能帮就帮。”李博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帮我追求莫莲吧，事成之后，我请你和你男朋友两个人吃饭。”
　　李博的表情僵硬了，他看齐贤的眼神顿时奇怪了起来，不可置信地问道：“你不是直的吗？追他做什么？”
　　他双手交叉做出了拒绝的姿势，“不了不了，我不能让你祸害我们公主，他已经够惨了，不能让他再被你害了。”
　　“你在说什么呀，我很认真的，并且，他也喜欢我不是吗？”齐贤话音刚落，楼上的房间门突然咔嚓打开了，莫莲收拾好出来了，仍然是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
　　他瞥了一眼墙上的钟，又看到了坐在桌边的李博，才意识到自己起晚了。
　　“他怎么从你的房间出来，你们”李博结结巴巴地说，他揉了揉眼睛，确定了自己没看错，转过头，怒视着齐贤：“我就说你怎么突然这么问，你昨晚把他怎么了？”
　　齐贤连忙摆了摆手，“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干妹妹昨晚借宿，家里没房间了，就让他睡在我屋子里了，我们什么都没做，就是各睡各的。”
　　李博哼了一声，还是不太相信：“你不会去睡沙发吗？”
　　齐贤抱起手臂，“你帮不帮我？你不帮我就自己想办法，反正我一定会追求到他的。”
　　李博望了一眼独自走进厨房的莫莲，又看了看齐贤，叹了一口气，这个忙他是真的不能乱帮。
　　不能给人乱牵线是他坚守的原则。
　　“行，你不帮，我自己追他。”齐贤抱着手臂，看着莫莲吃完早餐，跟着李博进了房间。
　　临近正午，李博的心却一直悬着，放不下来。
　　他转头望向了正专心临摹字帖的莫莲，不知道该怎么去问问他的态度。
　　要是能摸清楚莫莲的态度就好了，万一他目前没有恋爱的打算，他还可以转头提醒雇主一声，免去不必要的尴尬。
　　“公主，我想问问你，你怎么看待齐贤这个人呢？”
　　“齐贤？问他做什么？”莫莲抬起头，语气有些疑惑，搞不懂为什么李博会突然问起这个。
　　“就，你跟他相处这么久，你觉得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脾气古怪，令人捉摸不透，是一个很恋旧的人，总在我身上找别人的影子。”莫莲沉默了一会儿，转着手里的笔，缓缓回答道。
　　原来他知道，李博叹了一口气，看来莫莲比他想象的更加敏感，即便没有人告诉他，他也能敏锐地感觉到齐贤对他的关心始于另一个人。
　　“你真的喜欢他吗？”他忐忑地问莫莲道。
　　莫莲点了点头。
　　怎么会他搞不清楚莫莲的想法，之前齐贤已经把话说得那么绝了，为什么莫莲还能坚持去喜欢他呢？
　　“为什么？你明明知道”
　　明明知道他只是要把你当作一个替身，也要喜欢吗？
　　就像一只不顾死活的飞蛾，为了刻入灵魂般的信仰，顽强地扑向熊熊烈火。
　　莫莲重新一心扑进字帖里，淡然地说道：“他的目的不光彩，我的目的也不高尚，相互利用罢了。”
　　李博抿了抿嘴唇，久久无言。
　　齐贤打了报告，提前下班回家，为的就是避免莫莲先做了饭，他今晚要带他出去吃。
　　还是那俗气的吃饭，买花，看烟花，这套对于现代人来说是过时了，但是对于莫莲来说还并没有。
　　生长在王宫和神庙里的他没见过什么自由恋爱，更没见过送花示爱了。
　　只要齐贤把握得好，完全不会翻车。
　　齐贤好久没和别人一起在外面吃饭了，他和莫莲并肩走着，有点不知道手往哪儿放。
　　他带着莫莲去了一家很有情调的餐厅，只有几张桌子，他动了一点小关系才订到的座位，还是在靠窗的位置。
　　古典乐声在耳边萦绕不断，暖黄的灯光下，齐贤身着一身略微古朴的三件式西装，胸口别着一朵暗红的玫瑰，缓慢执起刀叉，动作轻缓地为莫莲切好牛扒。
　　这是他前几年和别人学的，为的就是在女朋友面前耍个酷，不过现在对象从女朋友变成了想要追求的男朋友，还是他的梦中情人——梦里的那个人的情人。
　　莫莲撑着下巴，他不知道齐贤为什么要打扮得这么正式，甚至还弄了头发，而做这一切的目的只是为了跑到外面来吃个饭。
　　齐贤不光自己打扮，还把他给打扮了一通，走在街上，他感觉好多人的目光都投向了自己，朝自己抛开了暧昧的笑容。
　　“来，为我们相识一个月干杯。”齐贤举起酒杯，示意莫莲也拿起来，与他轻碰了杯，高脚杯发出清脆的叮咚声，酒液划起了一个弧度，落回杯盏里。
　　莫莲有些忧心，他总觉得齐贤把他带出来，一定是有什么事要和他宣布，说不定齐贤还是觉得他待在自己家里不合适，上次强行把他赶出去不成，这次就好声好气地吃散伙饭，然后请他出去。
　　齐贤不知道莫莲在想这些，他看着他微蹙的眉头，知道他心情并不是那么好，一番话顿时噎在喉咙里，没能说出来。
　　他轻轻摇了摇头，今晚还长着呢，不用连气氛都没上来，就急着表白。
　　他想起了梦中，普拉美斯每次吃饭时都试图把肉喂进卡莫西斯的嘴里。
　　他偏着头，望着正在和刀叉较劲的莫莲，有些忍俊不禁。
　　他用自己的叉子帮他固定住盘中的肉，等莫莲好不容易切好了，便扭过手腕，将那一小块切口像狗啃过的肉轻轻叉起来，送到了莫莲的嘴边，一套动作看起来绅士又优雅，他抖了抖手腕，“无意”间露出了自己手腕上昂贵华丽的腕表。
　　“额”莫莲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些，与伸到他面前的肉拉开了些距离。他目光有些躲闪，扑闪着的眼睛犹豫地在齐贤和肉上徘徊。
　　他不明白齐贤这是什么意思，突如其来的暧昧举动竟然让他有点不自在。
　　“莲，没关系。”齐贤收回了手，他知道想要消除他们之间的隔膜并没有那么容易。
　　他早已做好了长期奋斗的准备，今天万一莫莲今天不答应，他就整个细水长流，慢慢来攻克难关。
　　如果莫莲一直不答应他，那么他就主动提出签订协议吧。
　　他们两个各取所需，成为对方心里那个人的模样，虽然这样并不够道德，但是如果他把这些作为他管着莫莲的衣食住行的交换，也未尝不可吧？
　　两个人没有太多交流，安安静静地吃完了饭，提起包走人。
　　齐贤没有带莫莲回家，而是转了一圈带他去了商业街。
　　临近圣诞节了，整个街道都布置得非常有气氛，到处都是经典的深红配深绿的配色，还有挂着彩灯以及小铃铛的圣诞树。
　　英国人非常重视这个节日，即便是还没到那一天，街上也早有了那种浓郁的气氛。
　　齐贤和莫莲一前一后走在街头，这次，有些欲言又止的人却是莫莲。
　　他略微落后齐贤半步，慢慢跟在齐贤身后，齐贤总是回头看看，怕他跟丢了。
　　越走在人群中，越显得莫莲是那么的落寞，他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每一个招牌，每一个指示牌，身边人的每一句话，他都听不懂，只能跟在齐贤后面，看他做什么就跟着做。
　　两个人各怀心事，穿行在人群之中，莫莲左顾右盼着，像是很努力地想记下走过的每一条路，他不知道齐贤要把他带到哪里去，只能自己先把路记下来，万一一转头齐贤不见了，走丢了或者故意扔下他跑了，他还能勉强一路返回摸回家去。
　　李博在他手机备忘录里保存了齐贤家的地址，还让他随身带一点零钱，这样如果他在外面走丢了，还可以出示地址，然后搭的士回家。
　　他不是怕自己回不到家，而是怕齐贤把他赶出去，他就无家可归了。
　　齐贤看他神色不太对劲，犹豫了一会，还是伸手握住了他的手腕，轻声说：“别看了，跟着我。”
　　穿过繁华的街道，不知道走了多久，他们来到了泰晤士河旁。
　　“想坐摩天轮吗？”齐贤站在桥边，宁静的泰晤士河水从他身边不远处流淌而过，他背对着雄伟壮观的大笨钟，牵着莫莲，指着面前闪耀着静谧蓝光的巨大的城市地标——伦敦眼，问道。
　　莫莲点了点头。
　　他从没见过形状这么特殊的巨型建筑，不免好奇，他默默重复了一下这个新的名词，目光却再也离不开它了。
　　这么完美的圆形，就宛如天空上的一轮明月，它甚至还在不停地转动，如果能到这么高的地方，岂不是可以看到整个城市？
　　就像阿蒙神俯瞰着埃及的人民一样。
　　“稍等，我托个关系。”齐贤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这个点估计是没有座位了，他得通过一点特殊渠道，否则今天是上不去单独看夜景了。
　　半个小时之后，两个人单独上了一间客舱。
　　本来可以容纳25个人的地方只坐了两个人，不免有些空旷。
　　不过齐贤没这么觉得，和莫莲在这安静的环境下独处，让他松了一口气，更是吃了一颗定心丸。
　　好像到时候表白了。
　　齐贤站在莫莲身后，伸手摸了摸口袋里的红丝绒小盒子，心说，等到到了最高处，他就开口告诉莫莲，自己喜欢他。
　　关于摩天轮，有很多迷信的说法。
　　比如说当摩天轮升到最高处时，一对恋人在摩天轮上接吻，那么他们的爱情将会长长久久，也不知道这用在表白上会不会也有什么好的寓意。
　　齐贤盯着莫莲站在窗边的背影，深吸了一口气，在摩天轮缓缓升向最高处时，轻轻呼唤他道：“莲你回回头吧。”


第69章 长街
　　莫莲独自靠在窗边，他的身影如同离群的鸟，落寞得令人心疼。
　　饶是不夜城伦敦，遍地的灯火，也无法照亮他眼底的阴霾。
　　为什么他总是一副愁苦又闷闷不乐的样子呢？他还这么年轻，不到二十岁，怎么就有这么多事让他发愁呢？
　　齐贤站在他身后，想起了自己二十岁的日子。
　　那段时间是那么的快乐，高考结束，他考上了自己理想的大学，和自己的好朋友兴致冲冲的讨论着要追求学校里的混血校花，生活是那么的无忧无虑，完全不知道愁为何物，他就和一个普通的富二代一样，过着平凡快乐的日子。
　　莫莲与他不一样，他出生就注定会被卷入如同深渊的党派斗争之中，一切举止行为都要小心谨慎，在神庙中修习的时候过着清苦的日子，回到王宫中又被父亲当做棋子，这些经历让他实在是难以展露笑颜。
　　就算是在齐贤家里，每天过着轻松的生活，他也没有笑过，他不是面瘫，像是有人刻意把笑从他的表情库里删除了。
　　他闲暇时，就喜欢坐在沙发上，安安静静地发着呆，一坐可以数个小时不挪窝，像是睡着了一样。
　　到底什么才能换取他舒颜一笑呢？齐贤找不到答案。
　　莫莲听到他的呼唤，从万家灯火的美景中醒过神一样，他微微侧过头，紧抿着嘴唇，散漫的目光落在齐贤的身上。
　　冷光之下，他如同云间飘逸的美人，遗世而独立。
　　齐贤觉得自己的喉咙发干，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把早已打好的腹稿给吐出来。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一串手链。
　　那是一串很精致的手链，在细银链上串着一朵用绿松石雕刻而成的蓝莲花，看起来清雅素净，一点也不俗气。
　　齐贤上前，缓慢又不容拒绝地为他戴上了手链，他对着摩天轮的冷光，轻轻摇晃了一下莫莲的手，蓝色的莲花显得莫莲的皮肤更加的白皙。
　　“莲，请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完成我的誓言，我说过会一直爱你，就绝不会反悔。”齐贤闭上眼睛，虔诚地亲吻着莫莲的手背。
　　他看不到莫莲的表情，只知道他并没有挣脱，那只骨节分明的手被他捧着，冰得瘆人。
　　毕竟十二月。
　　他睁开眼睛时，莫莲已经转过了身来，他们面对着彼此，贴得是如此之近。
　　莫莲微微抬头看着他，眼神里的情绪很复杂，齐贤看不明白。
　　齐贤心里一直有一个声音，这个声音告诉他，莫莲并不会拒绝他。
　　就算莫莲听不懂，看到齐贤此举，也大概明白了他的意思。
　　莫莲现在是在犹豫吗？他在犹豫什么呢？齐贤有些焦急。
　　莫莲低垂着眼帘，如鸦羽般乌黑浓密的睫毛簌簌颤抖着，他转着自己纤细的手臂，打量着手腕上这个新的饰品，抿起了嘴唇。
　　摩天轮升到了最高处，伦敦的美景尽在他们脚下，他们已经来到了天空上，楼房，车辆，什么都那么小，如同蝼蚁，更像尘埃。
　　他抬起头，正对着齐贤的眼睛，薄唇微张，清晰而坚定地吐出一个字：
　　“好。”
　　他张开了手臂，上前一步，紧紧抱住了齐贤，是那么的用力。
　　他期待这一刻太久了。
　　他将自己的头轻靠在齐贤的肩膀上，又重复了一遍：“好。”
　　他的言辞是如此的简单，却蕴含了太多跨越千年的思绪。
　　对时光的惋惜，对过去的伤痛，对自己将有的一段注定不得善终的爱情而飞蛾扑火。
　　就算知道对方不过是透过自己去怀念故人，也毅然决然，一腔孤勇。
　　齐贤心里更是五味陈杂，兴奋与愧疚同时涌上心头。
　　他为莫莲能够答应他而感到高兴，却又为把他当做替身而愧疚，他们之间也许并没有爱，多的是对故人的缅怀。
　　他回抱着莫莲，抚摸着他迷人的长发，微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
　　从摩天轮上下来，齐贤拉着莫莲的手，带他乘巴士回家。
　　天太冷了，没有别人愿意坐在车顶上，整个车顶便成了他们独处的好地方。
　　齐贤望着街道旁边各种各样的店面，抚摸着莫莲的手，喃喃自语道，“不好意思啊，莲，本来是有花儿的，是金盏花，但是我脑子一糊涂就把它丢掉了。我猜你会喜欢那种花的，下次我要买上一大捧送给你。”
　　齐贤转过头，莫莲坐在他身边，就像是没听到一样，还在撑着下巴呆呆望着车下。
　　齐贤伸过手，狠狠揉了揉他的脸，确保他没被冻成了小面瘫。
　　莫莲不舒服地哼哼了两声，表示自己有在听。
　　不过是没听懂罢了。
　　齐贤呼了一口气，拍了拍莫莲的腿，吸引过他的注意，等他的头偏过来那一刻，轻轻捏住了他的下巴，一吻落在了他淡红的薄唇上。
　　莫莲的杏眸微瞪，惊讶极了，一时间忘记了挣扎，任凭齐贤占据了主导。
　　齐贤很轻松地撬开了他的贝齿，轻而易举地侵略着城池。莫莲很久才反应过来，推了推齐贤，没用多大力，反而有些像欲拒还迎。
　　一吻毕，齐贤退开一些距离，他眨了眨眼睛，看着莫莲，有些疑惑。
　　为什么莫莲他会少了一颗臼齿？
　　古埃及人的牙口都不太好，这和他们的食物有关。
　　他们每天吃的面包里，含有许多的石子沙砾，稍不留神，牙齿就得遭殃。
　　莫莲的牙齿状态也相当不妙，得找个时间去补牙。
　　可是，如果吃到沙子，最多嗑掉半个牙，那颗臼齿消失的位置是那么的齐整，反倒是像被拔下来的。
　　难道是因为那颗牙烂的无可救药了，然后直接被拔了下来一了百了？
　　不排除这个可能，古埃及的医疗水平是很高的，在牙科方面不可能会一无所知。
　　缺了颗牙齿确实不太雅观，还是找个空闲的时间，约个医生看看吧。
　　意识到了齐贤的疑惑，莫莲转头背过身去，假装自己在看着窗外，撑着下巴悄悄摸了摸缺了一颗牙齿那一处，神色变的忧伤起来。
　　公车晃晃悠悠地行驶在柏油路上，天色渐晚，齐贤倒也并不急着回家，冷风虽然刺骨，但是吹的也怪舒服的，让人头脑清醒。
　　齐贤慢慢揉搓着莫莲骨肉均匀的手，莫莲偏着头，对着车下的人群和车群发呆，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齐贤看着他的身影，勾起了唇角，偷偷掏出手机，拍了一张，然后暗搓搓地发了朋友圈。
　　“欢迎回到我的身旁。”#图片#
　　他点击了发送，然后噗嗤一笑，把手机收了起来。莫莲听到了他的笑声，转回头用疑惑的眼神，询问齐贤为什么突然发笑，齐贤摆了摆手，“你真好看，随手一拍都能拿来做手机桌面。”
　　齐贤把照片展示给他看，手机不停地叮咚响着，各种各样的人都发来消息询问祝福，狐朋狗友嚷嚷着要他请客吃饭，他没理，随意糊弄了几句。
　　他最关心的还是他爸妈那边的动静。
　　果然，他们家的家族群快要炸开了，叔伯姨婶一个接着一个给他发红包祝福。
　　“贤崽，叔给钱你去给媳妇儿打个金镯子戴戴。”
　　“什么时候结婚？婶子送你辆车。”
　　“不了不了，八字没一撇。”齐贤飞快领了红包，然后谦虚地发了个呲牙的表情。
　　莫莲还缺金子戴吗？他亲戚是没见过开棺时莫莲的一身金灿灿的光芒，隔着护目镜都几乎闪瞎他的狗眼。
　　这样一个人还愁没金子戴在身上吗？他早戴腻了吧？
　　就算不说其它，莫莲脖子上这个有小半个拳头大的玉石就已经很暴发户了，要是再加点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就相当于对强盗宣告：我有钱，快来抢劫我。
　　不过这个钱呢，是亲戚的一点心意，不能不要，不然很不给人家面子。
　　齐贤伸了个懒腰，莫莲撑着头，望着令人眼花缭乱的霓虹灯，眼皮不停地打架，露出了疲倦的神情。
　　他不喜欢夜晚徘徊在街道上，因为这会给他带来一种无法言说的孤独感，就像是被全世界抛弃了一样，万家灯火，没有一盏是为他而亮起的。
　　这里离家还有差不多十站路，齐贤看莫莲实在是困得不行了，便伸出手，让他的头枕靠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莫莲瞬间精神了一下，没反应过来他为什么要突然贴近，做出如此暧昧的举动。
　　他眨了眨朦胧的双眼，这才想起来他已经答应了齐贤的告白，按照现代的开放程度，这点举动也许在情理之中。
　　“睡会儿，到了我叫你。”齐贤低声对他说。
　　莫莲点了点头，放松了僵硬的身体，靠在了他的肩膀上。
　　齐贤抬起头，头顶上的云依然是那么轻盈飘逸，十二月酷寒，他心里却沉甸甸地充满了暖意。
　　这种被别人依靠的感觉再次回到了他的身上，他甚至有些眼眶发热。
　　好久没有过这样幸福而充实的感觉了，他心里那块缺了的碎片，如今终于被填补上了。
　　也许并不是那么的严丝合缝，但是依然能让他感到久违了的生气。
　　就像是死去的爱，活了过来。


第70章 无梦
　　莫莲一路都是半梦半醒的状态，被齐贤牵着回到了家里。
　　家里陈设依旧，却突然让人有一种旧房重新装修的错觉，也许是因为主人的心态发生了改变吧。
　　齐贤撑着下巴，回头看了一眼靠在玄关换鞋还差点睡着的莫莲。
　　“收拾一下东西过来和我住吧。”他语气平静地宣布着，心下却期待万分。
　　虽然莫莲只是从楼下搬到了楼上，但是这意味着他走进了他心里那块许久无人踏足的地方，填补上了他身边那个空位，从客人摇身一变成了主人。
　　不单单是床的另一边多了一个人这么简单。
　　是否有些快了？如果莫莲不适应这个转变的话，不如让他缓个几天？
　　不过齐贤显然是多虑了，莫莲实在是困的不行，既然枕头和被子都已经在齐贤床上了，他洗漱之后，直接扎进了齐贤的床，没多久就睡着了。
　　齐贤把西装外套搭在椅子上，看着莫莲从厚被子里露出来呼吸的半张脸，轻轻叹了口气。
　　他把头顶的灯关了，只留一盏台灯，拿出了笔记本。
　　也不知道从何说起，他转动着手里的笔，戳了戳自己的脸，提笔写下了几行字。
　　“莲，你过得还好吗？原谅我暂时放下了，也不知道你会不会得知这件事，知道之后是高兴还是难过。爸爸妈妈都说，如果我选择把你放下重新开始，那你就算在天堂也会为我开心的。可是我觉得可能并不是这样，我这么清楚你，要是你知道我放弃了去寻找让你复活的方法，说不定会难过，以为我抛弃了你。其实我没有，我一直坚守着自己的誓言，我说爱你到永生永世，就绝不会反悔。只不过我换了另一种方式。”
　　“莫莲真的很像你，他的名字也是来源于你，我也许和他真的有缘分吧，他长的像你，而我又像他的爱人，有那段时光的记忆。大概是上帝发现了这个巧合，才把我们安排在了一起。我会把我对你的爱全部灌注在他身上，但我不会爱他，因为我爱的人始终是你。”
　　齐贤关上了笔记本，将它掂量在手里，打算好好收起来。
　　他回头看了一眼莫莲，确认他是真的睡着了，才悄悄搬了个小凳子，把日记本藏到了书架顶上。
　　和他曾经仔细藏好日记本不想让林莞莲看到一样。
　　他做完这一切，坐到了床边。
　　感觉到床另一侧的动静，莫莲眉头微蹙，发出了一声若有若无的哼哼，齐贤忙放轻了动作，钻进被子里，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盖严实了。
　　莫莲就躺在他的身边，蜷成了一个虾米，像极了没有安全感的小孩子，他的脚很冰，就像是刚取出的冰块一样，没有一点温度，时不时会碰到齐贤的腿。
　　齐贤把被子掖好了，不让一点风漏进来，伸手下去，轻轻握住了莫莲冰冷的双脚。
　　“普拉美斯？”莫莲一惊，迷迷糊糊地眯着眼睛，无意识地吐出了几个字，黑暗中他看不清楚，只看到了一个模糊的身影，揉捏着他的脚，把暖意传到了他身上。
　　“睡吧，我给你捂捂。”齐贤没有纠正他，反而有些欣慰。
　　莫莲把他当做普拉美斯，那么他也就能顺理成章地把莫莲当做林莞莲，这样才是谁也不亏欠谁。
　　一夜无梦。
　　这是一个月来，齐贤第一次晚上睡觉没有做梦，甚至他自己都感到不习惯了。
　　就像是一个他本来并不是很想听的故事，被迫听到一半，好不容易被剧情吸引住了，正当这时作者宣布弃坑了一样，令人郁闷。
　　莫莲告诉他的那一段关于自己的描述，几乎已经全部出现在梦境里了，而梦里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才是他最感兴趣的。
　　他想知道莫莲最后到底因为什么原因被活葬进了棺椁之中。
　　在一个崇尚将贵族做成木乃伊以便死者复生的时代，他选择了没有复生可能的活葬，这其中不可能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
　　这是无论李博和齐贤怎么询问，莫莲都闭口不谈的内容，这段记忆他一点都不想谈起，大概是其中有他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事。
　　恰好这是齐贤最感兴趣的事，他觉得莫莲最神秘之处莫过于这里，他身上谜团缠绕之处也正好在此。
　　如果可以，他真的想知道拉美西斯一世在位期间的一年零四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算了，反正来日方长，等到过几年，他们关系更加亲密一些的时候再问这样敏感的问题也不迟。
　　没有做梦，一觉睡到天亮的感觉相当美妙。
　　更令人心情愉悦的是，他此时身旁不再是空无一人。
　　莫莲早就醒了，像只慵懒的波斯猫一样撑着脑袋盯着齐贤的脸看个不停。
　　齐贤伸了个懒腰，哑着声音问：“怎么样？看了这么久，我好看吗？”
　　莫莲点了点头，完全没有鄙夷他的自恋，反而还给了他继续嚣张的勇气，助长了邪风。
　　“我今天去和我老爹协商一下，圣诞节给我放个大假，我们去好好逛逛。”
　　“唔。”莫莲眨了眨还不怎么清明的眼睛，发出了一个模糊的单音，没太听明白齐贤在说什么。
　　齐贤看着他的样子，叹了口气，眼中一闪而逝的宠溺连自己都没有察觉。“你想去哪儿玩？”
　　“埃及。”这次莫莲倒是不假思索，斩钉截铁一点都不拖泥带水地回答道。
　　看来是蓄谋已久。
　　齐贤摸了摸下巴冒出来的胡茬，有点为难。
　　“这个有点麻烦，你的证件还没办好，签证办不了，我们就在英国转转就差不多了，你说行吗？”
　　“好。”
　　莫莲可能又没听懂前面一大串，但是齐贤问他行不行的时候，他还是不带犹豫地答应了。
　　他答应是答应了，但是这还是提醒了齐贤，他迟早要带莫莲回到现在的埃及去一趟，无论是否已经物是人非，或者连物都不是了，他们都得去一趟。
　　并不是什么物质迫使他们去，而且有一些事无从解释，只有回到当初发生这些事的那个地方，一切才会拨开云雾见月明。
　　况且，故事的主角——拉美西斯一世，也正安详地沉眠于埃及开罗的博物馆之中。
　　就算会睹物生情，他也得带莫莲回去看看。
　　等过了年，他们就坐飞机直接从祖国飞过去吧，这样也近一些。
　　齐贤抚摸着莫莲的长发，催促他该起床了，算算时间李博也该到了。
　　离开被窝是一件残酷的事情，齐贤洗漱回来要叠被子的时候，发现莫莲还坐在床上发呆。
　　他突然想起来，就算不能立刻去埃及，他们也能看到许多埃及的文物，就在伦敦的大英博物馆。
　　他打了个响指，对莫莲说：“明天是周六，我带你去博物馆，看你那孝子贤孙的石头像去。”
　　莫莲疑惑地看着他，齐贤没打算解释，上来拉过他的手，推他去去卫生间洗漱了。
　　李博的目光在两个人身上徘徊，总感觉气氛不太对劲。
　　之前两个人之间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尴尬气氛，现在突然就没了，莫莲的眼神总是追随着齐贤，他去哪儿，他就看到哪儿，这一点都不像他平时那副漠不关心的姿态。
　　齐贤也是，从前出门都是一声不吭，闷头就走，现在居然一步三回头，赖在餐桌旁边不肯走，非要看着莫莲吃完，才万般不舍地离开。
　　这是怎么了？
　　他还能不知道吗？！
　　“公主！这怎么回事，你怎么就这么容易就被他骗了？”李博痛心疾首地抓着莫莲的手，发现了他手腕上的莲花手链，感觉更是一言难尽。
　　他和齐贤接触了一个月，怎么会完全不了解他的事呢？
　　这朵蓝色的莲花，到底是代表着莫莲，还是代表了林莞莲？
　　他不免替莫莲感到忧心忡忡。
　　他已经猜到了齐贤的想法，无非是他们互相把对方当成了已故的爱人，他虽然不支持这种做法，但是他毕竟不是当事人，也不好说什么。
　　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他们的关系不可能一直保持在陌生人的层面，走到一起也许也并非坏事，但是
　　他不希望看到莫莲被当做替代品，或者被拿来做比较。
　　林莞莲在齐贤心中，简直是近乎完美的存在，将谁放在她的身边，都会黯然失色。
　　她对他来说太重要了，简直难以割舍。
　　如果齐贤带着对前女友的怀恋去接受莫莲，那么就一定会将二者进行比较，或多或少，在所难免。
　　他是真的有些担心表面冷淡，其实单纯极了的莫莲，他怕莫莲最后对这段缥缈的感情付出了真心。
　　莫莲拍了拍他的手背，算是安慰他不要太过担心。
　　他到底是非常理智的人，在他的心底会有一把尺子，一切感情和行为都在他的控制范围之中。
　　“放心吧，我会把控好我的感情的。”他轻声说道。
　　即便他已经这么说了，李博还是叹了一口气，“万一一切真的要脱离你的掌控了，记得及时止损。”
　　莫莲沉默了很久，最终默默点了点头。


第71章 电影
　　远在公司的齐贤今天心情格外的好，吹着口哨，慢悠悠地踏进公司大门，迟到得明目张胆，甚至还大摇大摆地经过了董事长办公室。
　　“恭喜啊，阿贤。”看到他昨天发的朋友圈的人都明白个中缘由，纷纷朝他祝贺。
　　齐贤像大领导讲话一样，双手向下压了压，特别自豪地说，“别太羡慕我，花了不少钱呢，为了他，银行卡都被老爹没收了，还得来上班把卡赎回来改天带来给你们看看啊，他的美你们没法想象”
　　“谁关心这个，只是都好奇你什么时候请客吃饭！”坐在他身边的一个女同事道出了真相。
　　“对！请客吃饭！”
　　齐贤豪爽地一拍桌子，“行！食堂随便吃，我请！”
　　他爹老齐默默在自己办公室里竖起耳朵听着，攥紧了手里的废纸团。说的这么嚣张，花的还不是老子的钱？！
　　齐董事长咳了一声，让人把齐贤叫到了办公室，打算要以一个领导的身份和他聊聊上班迟到的事情。
　　最后话题还是聊到了齐贤的个人感情上，对于这件事齐董事长还是有些许欣慰的，他儿子终于“梅开二度”了，虽然对象是个男的，但这么并不妨碍什么。
　　“我说贤啊，你那套公寓也实在是太小了，就两个房间，你们住着不挤吗？要不你看看有什么合适的房子，独栋别墅和双拼房都可以。”齐董事长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又颇感慨万千地说道。
　　齐贤摆了摆手，“别破费了，我是真打算要回国之后常住了，也好陪陪老妈和小妹。”
　　齐董事长刚想开口说点什么，突然又觉得自己考虑得实在是太长远了，竟然已经在考虑儿子婚房在哪里买，孙子幼儿园在哪里读了。
　　齐贤肯定不爱听这些。
　　他的话在嘴巴里兜了一圈，最后最后说出来的时候变成了一句提醒：“你记得给人家买点好的，不能太抠门。”
　　然后他一挥手把齐贤赶出了办公室。
　　齐贤心情依然颇好，他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打开电脑，继续去尽可能了解一些关于古埃及的事。
　　他和莫莲之间有一条跨越千年的代沟，他必须要找一些共同话题。
　　否则他和莫莲单独相处的时候，万一什么都聊不来，场面就会非常尴尬。
　　想要了解一个人，首先要从他喜欢什么样的人开始。
　　齐贤上网搜索视频，果然找到了一个纪录片，是关于拉美西斯一世的。
　　关于这位法老，他得到的信息颇少，更别提关于他的什么奇闻异事，他抱着无聊得心态点开了纪录片。
　　看着看着，他就开始感慨起来，这位法老是真的惨，在位时间短、陵墓还没修完人就躺进去就算了，为了躲避盗墓贼，他的棺椁还被他的子孙秘密地从帝王谷中挖了出来，藏在了哈特谢普苏特庙的附近。
　　与他躺在一起的，还有埃及历史上好几个赫赫有名的法老。
　　和他们放在一起，他的棺椁就显得极其默默无闻。
　　当他的棺椁被发现时，木乃伊已经不翼而飞。
　　这具木乃伊早已被臭名昭著的盗墓家族偷盗了出来，卖到了尼加拉瓜大瀑布旁的博物馆。
　　他的木乃伊在一个将军的木乃伊旁，做了许久的陪衬，没有人注意到这位孤单的国王。
　　更无人知晓的是，这位国王年轻的时候，也曾是一名骁勇的将军
　　直到多年以后，终于有学者怀疑起他的身份，他交叠的双手，看起来像一位法老。
　　随后，可怜的他被带去实验室，上下扫描了身体的每一寸，看到他胸口的内脏包，那位学者便否认了自己猜想，认为他是公元一世纪罗马帝国炮制出的平民木乃伊。
　　又过了许多年，第二个人来到这里，对这个没有姓名的木乃伊再次升起了怀疑。
　　这位学者相当的严谨，并且，随着科技的进步，她有足够的条件将拉美西斯一世的木乃伊基因与十九王朝的其它法老的基因进行比对，最终才证实了他尊贵的身份，还与他遗失千年的威名。
　　如今，他已经回到了埃及，回到了故土，与他的子孙后代躺在了同一间博物馆展厅中。
　　齐贤皱了皱眉头，感到了强烈的不适。
　　研究也就罢了，把镜头拉近去拍摄人家的私密部位又是什么意思？
　　齐贤觉得自己的脸色有点不太妙，他本来就不太喜欢看这些干瘪发黑的东西，现在不仅看了，而且还看到了近距离镜头。
　　他打定了主意，以后一定要去埃及博物馆安慰一下这位大兄弟，他毕竟是他现男友的前夫哥。
　　他觉得这个纪录片是万万留不得了，这段删掉，或者直接下架。
　　他看着浏览量，突然有点牙疼。他在想，如果这个视频以后被莫莲看到了，莫莲会不会生气？
　　还是早删为妙。
　　晚上，齐贤抱着一束娇艳的金盏花回到了家。
　　他昨天说了会送花，就一定不会食言。
　　家里的摆设水平差不多要回归他的直男时期了，缺少了点该有的情调，他边抱着花边打开了门，把花放在了客厅的茶几上，芬芳顿时铺洒满了整个客厅。
　　莫莲听到动静，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先是看到到处寻找花瓶的齐贤，才看到桌子上摆放的花。
　　齐贤找到了花瓶，往里面装了一点水，把细瘦的花茎插了进去，只露出嫩黄的花朵。
　　“好看吧？”齐贤退开了几步，满意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然后甩了甩手上的水，回过头看着莫莲，张开了双臂：“不给我一个拥抱欢迎一下我回家吗？”
　　莫莲根本没打算给他这个面子，他假装没看到，扭头就走了。
　　他转身进了厨房，把热着的饭菜端了出来，将齐贤尴尬地晾在了一边。
　　“别介，亲爱的，我们日子还长呢。”齐贤自顾自地收起手臂，坐到了餐桌旁边，饭已经装好了，他夹起了一块肉尝了尝，味道很不错。
　　虽然称不上美味佳肴，但是也有着浓浓的家的味道。
　　其实这样也不错，他心里想着，撑着头痴迷地看着莫莲的脸庞。
　　什么时候他才能享受怀抱美人看喜剧的快乐呢？也不知道莫莲到底愿不愿意被他抱着，不过，应该是愿意的吧？
　　他们的关系应该也准备到那一步了吧？他小心翼翼夹起了一块肉，送至莫莲的嘴边，心里期待又忐忑极了，他会不会嫌弃他呢？会不会露出奇怪的表情？
　　是他多虑了，莫莲瞥了一眼他的眼睛，用勺子把他筷子上夹的肉扣下了，放在了饭边上。
　　到底是拒绝了还是没有拒绝呢？齐贤心里有点虚，但他还是假装淡定地又夹了一块肉放进自己碗里，然后猛地刨了几口。
　　虽然说食不言寝不语，可是这也太沉默了。
　　前一个月他还没觉得，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怎么在意自己和莫莲的关系，对他来说，他们坐在一起用餐，无非是多了一个人吃饭罢了。
　　而今天，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这时候再匹配这样的氛围，就有些不正常了。
　　“咳，莲，等下我们一起去看个电影好吗？”他试探性地问了问。
　　“嗯。”莫莲不紧不慢地回答着，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对要看什么电影，完全是漠不关心。
　　这并不怪他，因为他可能也就刚刚从书或者李博的嘴里知道电影是什么东西，完全没有具体见识过，更不知道那是做什么的。
　　齐贤想好了，今晚就看《法老与众神》，是根据《圣经。旧约。出埃及记》改编的电影，评分还算高。
　　他之前已经看过了，只不过他想要和莫莲再看一次。
　　他把莫莲带到卧房，打开自己卧房里的家庭影院设备，然后翻箱倒柜找出了一堆零食，有薯片，酸梅，果冻，海苔和各种糖果，他把它们全部摊在地上，示意莫莲想吃就自己去拿。
　　他记得莫莲以前追某大型宫斗连续剧的时候就特别喜欢吃一些小零食，他的糖果就是那时候全部失踪的。
　　他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按下了播放键。
　　其实这部电影的内容与他之前看的那部《埃及王子》相似，但是这是真人版的，拍摄的许多镜头都非常震撼。
　　他之前看那部电影的时候就想看看，莫莲看了这样的电影会有什么反应。
　　毕竟在这部电影中，埃及人还是很可怜的，因为法老不愿放走希伯来人，神降下天罚，许多埃及人因此死于非命。
　　莫莲看了可能会不高兴，但前提是他能看得懂。
　　齐贤不是很明白，为什么埃及人的种族观念会这么强烈，对于希伯来人会如此的歧视。
　　和平一点不好吗？
　　同样是强大的国家，古埃及要是能像古罗马一样，说不定最后也不至于沦落成那样的惨状。
　　他眨着眼睛，剧情还在紧张激烈地推进着，苍蝇和青蛙涌进底比斯城，连作为拉神之子法老也无法避免它们的袭击。
　　最后，许多埃及人的孩子都死去了，法老终于松了口，允许摩西带着希伯来人离开埃及。
　　希伯来人由此踏上了回归故土迦南的征程。
　　齐贤正看得专心，突然感到自己的手背一凉，他抬起手，一滴晶莹的眼泪顺着他的手背滑了下去，留下了一抹纤长的泪痕。


第72章 圣诞
　　他偏过头，莫莲安静地靠在沙发上，一言不发，双手服帖地置于腿上，他精致得如同神祗的脸庞在冷光的爱抚下，亮晶晶的，布满了泪痕。
　　“怎么了？”他伸手把电影暂停了，然后打开灯，莫莲被突如其来的光刺激了一下，阖上了眼睛。
　　他的眼尾红红的，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哭了。
　　大概是触景生情。
　　齐贤赶紧找了包纸巾，猛抽几张塞给他擦眼泪。他摇了摇头，轻轻哽咽了一声，表示自己没事。
　　“想起什么了？突然就哭了。”他们现在也没看到什么感人的情节啊？
　　莫莲什么也没有说，他深深地凝视着面前的银幕，衣衫褴褛的希伯来人，穿行在只有死亡与黄沙的沙漠之中，死死伤伤，只为让子孙后代逃离埃及这片苦海。
　　只为去往迦南。
　　“我希望有一天能够没有奴隶，也没有屠杀和歧视，无论是什么样的人都能平等地生活在埃及这片富饶的土地上，这也是神所希望的。”
　　梦里的卡莫西斯扬起充满希冀的笑容，黄昏的余晖是神在亲吻他美丽的脸庞，善良的的心灵。
　　大概是没有实现吧
　　否则，为什么还会有《出埃及记》这个故事，为什么埃及还是个封建社会，固执又弱小，敌人轻而易举地就能将其打败，使其最终落得个本土宗教和原住民都全部陨落的下场？
　　但是，这个愿望在三千年后的今天终于实现了，他生活在这个时代，又看到电影，想起他曾亲眼目睹过的那些活的卑微极了的希伯来人，应该还是会很难过吧。
　　齐贤望着他，心中感慨万千，即便他看起来满不在乎，但在内心深处，他还是会为故国默哀的吧。
　　齐贤不经意间窥到了莫莲那颗被蚌壳死死护住的柔软的内心，这个冷冰冰的人看起来对什么都不关心，却有一个伟大的梦想，渴望众生平等。
　　这个愿望放在当时是极其可笑的，特别是它还存在于一个贵族的脑子里。
　　一个贵族怎么可能会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力，和那些种田的人平等呢？
　　他们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下，人们只当这又是贵族说出来笼络人心的好话。
　　不会有人理解他。
　　“别哭了，都过去了”齐贤拍了拍他的背，觉得电影应该是看不成了，他把电影关了，伸手把莫莲打横抱了起来。
　　“齐贤！”莫莲一惊，下意识抱紧了他的脖子，害怕自己掉下去。齐贤抱得稳稳当当，带他去了洗手间，让他好好洗一把脸。
　　“瞧瞧，这个爱哭鬼是谁？”他拧干毛巾，递给莫莲，“洗个脸，然后先坐一会再睡，不然明天眼睛会肿得像个桃子。”
　　他突然想到了什么，打了个响指，对莫莲说：“莲，下周我们公司年会，正赶上圣诞节，你陪我去参加吧！”
　　“嗯。”莫莲只是浅浅地应了一声，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他的声音有点闷闷的，也不知道听没听进去。
　　“你是想穿裙子还是西装，我给你准备。”齐贤又试探地问道，把手伸到莫莲面前晃了晃，想看看他是不是在发呆。
　　“你喜欢什么？”莫莲偏过头，反问他。
　　齐贤一听心中一动，顿时有一些小小的窃喜。
　　莫莲这是要他来挑选吗？
　　那可不要怪他挑选的时候抱着一点小私心了。
　　他已经在脑子里构想好了自己应该去买一件怎样的长裙，然后配什么样的高跟鞋，头发和妆容怎么弄，造型师请何方神圣了。
　　莫莲已经洗好了脸，他的头发不慎沾上了点水，齐贤的思绪转了回来，帮他把柔软的头发拨到耳后。
　　他低头静静地看着莫莲，他的眉眼看起来还是那么的稚嫩，还没有完全长开，细胳膊细腿的，一看就不是能做粗活的人，似乎什么都没经历过。
　　可是他的神情，却总有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沧桑，总是低垂着的眼帘，努力藏好自己的高傲，做什么都小心翼翼的，宁可不理人也不愿主动凑上来说话，像是害怕说错什么。
　　他为什么会这样，谁把他刺激成了这样？
　　“有点晚了，我去给你泡一杯牛奶，陪你坐一会就睡吧。”
　　夜深，雾蒙蒙的城市，厚厚的云层透不出半点月光，齐贤没有一丝睡意，靠在床头，侧过脸便可以看到莫莲毫无防备的睡颜。
　　倒有些怀念那些不停做梦的日子了，起码还能沾到枕头就睡着，一觉睡到天亮。
　　也不知道为什么，故事明明还没有结束，可是梦境却戛然而止。
　　难道是你控制了梦的开始和结束吗？为什么我们的关系刚刚开始，关于你的梦就不做了呢？难道是你故意想要用梦来暗示我吗？
　　他低下头，凑近了去看莫莲的脸，心中想到。
　　古埃及是巫术大国，卡莫西斯又是祭司出身，有点灵异手段一点都不奇怪。
　　莫莲的眉头微不可见地一皱，像是感受到了喷洒在自己脸上的温热的呼吸，不舒服地偏了一下脸。
　　这样的梦，他会不会也在做呢？
　　时间很快过去，圣诞节终于来临，圣诞节前夕的平安夜，齐贤已经把公司的年会事宜准备妥当了，时间定在圣诞节的第二天。
　　这活儿这和坐办公室相比，算是个苦差了，联系场地，购置酒水和食品，还要策划游戏环节，齐贤一直带着公司里的实习生在外奔走，终于在平安夜晚上忙完了。
　　他提溜着一袋苹果进了屋，不出意外，一桌饭菜在等着他，不过有一点相当不对劲，桌上的菜太丰盛了，完全超乎了莫莲能做出的家常菜水平，甚至出现了火鸡。
　　看这摆盘，肯定要么是酒店送来的，要么是有厨师被请上他家来做菜了。
　　而本来该慵懒躺在沙发上的莫莲正襟危坐着，正掰着手指，咬着嘴唇磕磕巴巴地说着什么，面色稍微有些尴尬。
　　他的面前摆放了好几个小红盒子，都摊开着，金银翡翠镯子，项链戒指耳环，一应俱全。
　　“做了我们家儿媳妇，绝对亏待不了你哎呦，阿贤回来了？”齐董事长正坐在莫莲的对面，手里拿着两个核桃正盘得顺手，见到齐贤回来，赶紧让他坐下。
　　齐贤把苹果往茶几一放，“老爹，我还以为你前两天就回家跟我妈过了，怎么上我这破屋来了？”
　　言下之意是大好的平安夜，干嘛不让我们两个自己过。
　　“这又是什么意思？收买他吗？那这点可不够。”齐贤把小红盒子拿起来捏着里面的首饰看了看，摇了摇头：“想当年，他光嫁妆就有好几箱。”
　　这下轮到齐董事长迷惑了，“他嫁谁？已经结过婚了？”
　　“又没有结婚证，再说了都过好几千年了，早都不算数了。”齐贤把盒子给合上了，然后一件件叠起来，一并替莫莲收了。
　　这点他就当他老爹送救济金来接济他们的苦日子了，不要白不要。
　　话音刚落，谁知坐在一边，从始至终没开过口的莫莲突然轻声道：“算数的。”
　　齐贤没听清楚，愣了一下，以为莫莲是不想收这些礼物，便想给他使个眼色，然后把这些锁进保险箱，不给他老爹反悔收回的机会。
　　莫莲攥紧了手指，语气坚定地说：“我和普拉美斯的婚姻，是算数的。”
　　齐贤眨了眨眼睛，场面一度很尴尬，他和他老爹大眼瞪小眼，都没有出声，在用眼神无声地交流：
　　“你个臭小子，怎么不早说人家是有主的了？”
　　“我以为早都过去了，他能放下前任重新开始的。”
　　“你这算不算给人家木乃伊法老戴绿帽子了？”
　　“我觉得不算，他是把我当替身了，又不是不爱他前任了。”
　　齐董事长露出头疼的表情，试图缓解一下尴尬，这时他想起了桌面上的饭菜，一拍脑袋：“哎呀，聊天聊的太开心了，差点忘了要吃饭了，快来，一会儿菜都凉了。”
　　“对对对，来吃饭，莲，你坐这儿，我给你整个鸡腿。”齐贤应和着他老爹，把莫莲拉到了饭桌旁，让他坐在自己的右手边，给他扒拉了个鸡腿，然后去开自己收藏的红酒。
　　“可喜可贺，今年平安夜终于不是我们爷俩自个儿在英国过了，来，敬我们家未来儿媳妇一杯。”
　　“可别，我没把握我配得上人家。”齐贤替莫莲把酒挡了，“人家爹是博物馆常驻用户，我爹平安夜除了自己儿子家没地方去。”
　　莫莲的头顶出现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表示你们能说慢点吗我听不懂。
　　“来，这个好吃，一盘就俩。”齐贤把鳗鱼放进莫莲的碗里，剩下一个开始和他爹发起争夺战。
　　两个人对视良久，眼神交流不出个所以然，争执不下，齐董事长突然举起了自己的拳头！
　　“石头剪刀布！”
　　两个大男人同时喊了出来，最终齐董事长以布胜过了齐贤的石头，把鱼笑纳了。
　　“噗嗤。”连一直绷着脸不说话的莫莲都笑出了声，深感他们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笑起来真好看。齐贤撑着下巴望着他，能得美人一笑，别说没了一块鱼，就算没了两块都值得。
　　怪不得他值得一个没落旧贵族家庭出身的男人为了娶他，从一个书吏做到了叉提，然后成为了法老。
　　因为他值得。
　　吃过了饭，齐董事长深感自己留在这里可能并不太合适，就让齐贤把他送到停车场，自己先溜了。
　　齐贤把苹果洗了，并且感慨了一下估计早几天买能便宜好多，然后把苹果一整个放进了莫莲的手里。
　　“喏，饭后水果，平安夜吃苹果，如果能在五分钟之内吃完，明年就会有好运。”
　　莫莲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不过我觉得你并不像那种可以为了好运而不顾形象大口吃苹果的人”
　　齐贤想起了什么似的，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了两个圣诞帽，一个自己戴上，一个给莫莲戴上，然后掏出手机自拍。
　　莫莲长的上镜极了，他的脸怎么拍看起来都很高级，和他一比，齐贤戴着这个破帽子的样子甚至有点滑稽。
　　不过他觉得自己的风格就是这样，也没管这么多，直接拍照上传朋友圈，然后细心地把谁能看到设置好了。
　　齐贤放下手机，用手表计时，看着面前的苹果，觉得应该没问题，他特意买了小的，就是为了能保证在五分钟之内吃完。
　　于是他风卷残云般扫荡了一个苹果，当他把果核丢进垃圾篓，然后豪放地一抹嘴看时间的时候，莫莲手拿着刚刚咬了一个牙印的苹果，在一旁完全愣住了。
　　莫莲：？
　　齐贤：
　　难道是牙不好吗？五分钟刚咬了个印子？可是看他这几天吃饭的样子，也不像牙不好的样子啊。
　　等过几天到上班时间了，他一定要带莫莲去看看牙才行，他的情况估计是不容乐观了。


第73章 礼物
　　“在床头挂一个红色的袜子，就会收到圣诞老人的礼物。”齐贤用夹子把一双崭新的红色袜子挂在床头，对坐在床上的莫莲解释道。
　　“唔什么是圣诞老人？”莫莲用他那不够标准的普通话磕磕绊绊地问道。
　　“就是一个只会在圣诞节出现的老人，穿着红衣红帽，坐着麋鹿驮着的雪橇，还背着一个大袋子，会从烟囱爬进来，专门给人送圣诞礼物的。”
　　“我们这里没有烟囱。”莫莲冷酷地拆穿他拿来哄小孩的谎话。
　　“那可以从窗户进来啊，一会儿我就把窗开一条小小的缝，这样他就能进来了。”齐贤不给莫莲追问下去的机会，往他手里塞了笔和便签：“喏，把你想要的东西写在纸上，圣诞老人看到了，就会看情况满足你。”
　　“哦。”莫莲想了想，低头刷刷刷写下了什么。
　　“不准写象形文字，圣诞老人看不懂的。”
　　莫莲瞥了一眼正探头企图看到他写了些什么的齐贤，找了一个齐贤看不到的角度，趴在床上，写完了便签，并且郑重地叠好了。
　　“那么，晚安，莲，关灯了。”齐贤让他把便签压在床头灯底下，然后给莫莲盖好被子。
　　“你为什么不写？”
　　“因为圣诞老人一般只给小孩子送礼物，”
　　其实只是长大了识破了这个骗局罢了，礼物都是自家大人送的。
　　“我准备二十岁了。”莫莲一脸认真地对他说道。
　　齐贤噗嗤地笑了一声，摸了摸搜他的脑袋：“哥哥我二十七了，等你像我这么大的时候，你也会收不到圣诞老人的礼物了。”
　　啪的一声，齐贤把灯关了，四周陷入一片黑暗。
　　莫莲扑棱了几下纤长的睫毛，终究没弄明白大人和小孩的分界线到底算是什么。
　　半夜两点，齐贤听到从耳机里传过来的手机闹钟，眨了眨眼睛，从浅眠中清醒过来。
　　他转过头，感受到了莫莲绵长安稳的呼吸，确定他是睡熟了，才轻手轻脚从床上爬起来，拿上手机和挂在架子上的衣服，一下把莫莲那侧床头灯下的便签扯了出来，出了卧室。
　　门锁“喀”地关上了，齐贤松了一口气，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小心翼翼地打开了便签，看看莫莲想要什么。
　　家里有的就直接塞进袜子里，没有的可以去小区外的便利店买。
　　当齐贤展开便签，看清上面的字的时候，整个人也化作了一尊石膏像。
　　只见那张纸上用近乎小学生的字体写着：“唐僧肉”三个大字。
　　齐贤：？？？
　　请问您是白骨精还是蜘蛛精，红孩儿还是女儿国国王，已经活了三千年了还想着长生不老？
　　还有，他怎么连中国四大名著之《西游记》的精髓都整明白了？
　　这个锅，李博一定得背。
　　齐贤思绪凌乱地摊在沙发上，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只想把李博的工资全部扣完。
　　他沉思片刻，毅然起身，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了一块生猪肉。
　　他三下五除二把塑料食品袋上的标签撕了，郑重其事地把它捧起来，放去解冻。
　　等它解冻后，齐贤小心翼翼地把它捧进卧室，然后细心地塞进了床头的袜子里，末了无声地拍了拍手上不存在的灰尘，去洗了一把手，重新上床睡觉。
　　他躺上床，开始在脑中构想明天自己该如何把莫莲糊弄过去。
　　莫莲并没有察觉到身边的人半夜起床干了些什么，一觉起来，他发现床头的纸条不见了，红色的袜子看上去沉甸甸，好像装了什么东西在里面。
　　他睡眼惺忪，伸手进去掏了掏，掏出来一块肉，新鲜的，软软的，还滴着水。
　　“哇，莲，圣诞老人给你送了块肉吗？！真稀奇。”齐贤早醒了，就是为了看莫莲到底会做出什么反应。
　　“真灵验啊。”莫莲捧着肉，表情有些不知所措，嘴里喃喃自语。
　　他把肉凑近鼻子闻了闻，没感觉到有任何的特殊。
　　“为什么圣诞老人要送你一块儿肉啊？你向他许了个什么愿望？”齐贤故意装傻问道，莫莲还有点没回过神，把肉放回袋子里，放在床头柜上，“因为中国古代最有名的食材是它。”
　　“”齐贤眨了眨眼睛，完全不明白这是什么梗。
　　他把肉捞起来，“那我们今天吃红烧肉好了，就用这块儿肉，你说行吗？”
　　“好。”莫莲想也没想，他对于齐贤提出的建议好像都不会拒绝。
　　“起床吧，不早了。”
　　圣诞节的第一天，齐贤吃过了早餐，舒展了一下筋骨，开始独自捣鼓放在杂物房的圣诞树和彩灯，打算把它再立起来放在客厅。
　　今年的圣诞节好像格外地有气氛，他感觉自己精力爆棚，做这做那都不觉得累。
　　莫莲在他背后客厅的沙发里看着，好像对这棵绿油油的假树很好奇。
　　“买真的树养起来太麻烦了，干脆弄了个假的，年年这时候拿出来摆摆。”齐贤没回头，一边摆弄一边解释道，也不管莫莲听不听得懂。
　　莫莲若有若无地哼了一声，娴熟地打开电视，哗啦啦的电视机响声，配合着彩灯和圣诞树以及温暖得甚至有些热的暖气，一切对于齐贤来说，美好的太不真实。
　　恍惚间他好像真的回到了两年前的今天，美丽的雪花落在窗外的小路上，他的爱人冒雪归来，撞开门扑进他的怀里。
　　见到莫莲的爪子又伸向桌面上的零食，齐贤转回头提醒他：“别吃太多，一会还有你的唐僧肉要端上桌呢。”
　　闻言莫莲真的把手缩了回去，不大的手掌颤巍巍地缩进了袖子里，抱紧了沙发上的企鹅抱枕，把拖鞋蹬掉，把腿也放在了沙发上，看起来格外的小只，突然就激起了齐贤不知道哪来的怜悯之心。
　　这又是跟哪部电视剧里男主妹妹学的？
　　齐贤摇了摇头，无奈地把叹了口气，把圣诞树支了起来，将彩灯和小饰品通通挂上去，然后开电，花里胡哨的小彩灯亮了起来，但是白天看起来怪没气氛的。
　　门铃叮咚一响，齐贤闻声猛地从沙发上蹦起来，迎着莫莲奇怪的眼神，打开门取回了几个盒子。
　　“噔噔噔噔！”他把一条蓝色的露背长裙从防尘袋中拆了出来，抖了抖，兀自欣赏了一阵，转回头对沙发上的莫莲微笑。
　　“来试试，看看合不合适。”
　　不怎么会拒绝他的莫莲眼中第一次出现了抗拒。他眉头微蹙，目光上下打量着这条裙子，犹豫地伸手接过了。
　　“我千挑万选出来的，一定会非常适合你，真的。”齐贤用真诚的眼神注视着他。
　　莫莲无奈地将衣服在身上比划了一下，然后叹了一口气。
　　“你不喜欢？”
　　莫莲摇了摇头，“不是，它很漂亮。”
　　“那怎么不穿穿看？我想看你穿上他的样子。”齐贤伸手顺了顺裙摆上的花，朝莫莲走了一步，他比莫莲高大半个头，倒衬得莫莲有些娇小玲珑了。
　　莫莲还是犹豫着，欲言又止，他抱着礼裙，目光游离不定地在齐贤和裙子上徘徊。
　　“我想做我自己”他揉捻着自己的衣摆，试探性地说着。
　　齐贤愣了一下，一下子不明白他的意思。
　　想做自己，是说他想摆脱一直男扮女装的曾经，还是想摆脱他在他身上投射的，属于林莞莲的光影？
　　他让自己平静了下来，凝视着莫莲的别开的侧脸，他向来尊重恋人的意见，虽然他非常想看到莫莲穿着这身衣裙站在自己的身侧。
　　但是他还是选择尊重莫莲的想法。
　　齐贤把礼服从莫莲手里接过来，找了个衣架挂进了客房。
　　“你来，我看看我这儿有什么适合你的衣服。”他边上楼边对傻站在客厅的莫莲招了招手。
　　齐。西装收集癖。贤打开了自己的大衣橱，将他的西装全部展示在了莫莲的面前，颇有些炫耀的意思，隔着防尘袋挑挑拣拣。
　　这些大多都是他的冲动产物，他没女朋友那段时间，就是一个标准大宅男，怕热闹，怕人多，不喜欢上班也不喜欢出门，出门右拐的垃圾桶和左拐的健身房以及直走的小超市可以概括他一星期的行程。
　　但这样一个人偏偏喜欢极了西装，而且并没有什么地方能让他的西装派上用场，跟着他的西装基本上就是蒙灰的命。
　　“这部分基本上都是我前几年买的，款式都不太新了，不过我那时候比现在瘦，定制的尺寸你应该能穿的下。”
　　他从柜子里取出那件深酒红色的西装，搭配的白衬衣整整齐齐的，根本没穿过，他往莫莲手里一塞，突然又有些犹豫：“会不会太显白了，衬得你像个吸血鬼一样。”
　　莫莲眨了眨眼睛，茫然地与齐贤对视，抱着一整套衣服，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怎么了，穿给我看看合不合适啊？”齐贤把防尘袋给他拉开，突然想起了什么。
　　那些伤痕。
　　发黑的鞭痕，每一道都那么狰狞，好像一张张恶魔的嘴，丑陋无比，却偏偏长在她白玉一般的后背上，显得更恐怖了。
　　莫莲一定不想被他看到这样的自己吧，毕竟他们刚进入所谓的热恋期，莫莲对自己的形象应该还是相当重视的。
　　虽然他们根本没把对方当做新欢，生活处处是老夫老妻的赶脚。
　　“我出去，你自己换，有什么不会穿的叫我。”齐贤顺便给他带上了门，自己靠在门上，长长出了一口气。
　　他不担心莫莲不会穿，毕竟他这么聪明，这点小事还难不倒他。齐贤抱着手臂，在门外等了好一会儿，门才被人拉开了一条缝。
　　莫莲透过门缝，把有些担忧的眼神投向了齐贤。
　　“怎么了？不合适？”齐贤比他还着急，扒着门缝想看个仔细，莫莲摇了摇头，拉开了门，走到了齐贤的面前。


第74章 年会
　　“合适。”莫莲略微张开手臂，向齐贤展示自己身上穿着的这件衣服，酒红色的外套衬得他的皮肤有点病态的白，殷红的嘴唇和眼下的黑眼圈都异常明显。
　　看起来，有些病娇？
　　他比齐贤矮一些，长发让他看起来甚至有点像穿着男友西装的女高中生，齐贤想到这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笑完才想起好像不太合适，抬起眼皮看了看莫莲不太对劲的脸色。
　　要是下半身是裙子该多好。齐贤咳了两声以防继续尴尬，转头回到屋里，取了一条墨绿色的领带。
　　俗话说红配绿赛蠢驴，红配绿狗不理，可是齐贤毅然决然地给他戴上了。
　　他退开一步，打量着这一套，很合适，但是好像还缺了一点什么。
　　到底缺了什么呢？齐贤摸了摸下巴，看向不远处的圣诞树，灵感乍现。
　　他跑到圣诞树前，取下了一个小雪人挂件，小心翼翼地别在了莫莲的领带上，然后一脸自豪地看着这神来之笔，。
　　红配绿固然圣诞，但是和莫莲这常年不带一丝笑意的脸搭配着，实在是太过古板。
　　加上这个小雪人可就不一样了，伸着两根树枝小手的小雪人，胡萝卜鼻子下绽放着一大抹笑容。
　　“真好看。”齐贤呢喃着，也不知道是说人还是说衣服，还是二者皆有。
　　欣赏了五分钟，齐贤拍板道：“年会跟我出去就穿这个了。”
　　“好。”莫莲并没有看到自己穿着这身衣服的样子，但是看齐贤一副的喜欢的样子，他没理由再脱下来扫他的兴。
　　况且，他也觉得穿上男装比穿裙子自在多了。
　　圣诞节的休假很快过去，今晚的年会在郊外的一个温泉酒店里举行，齐贤是总策划，早一步去了。
　　他为了让莫莲能和大家做些交流，特意带上了李博，可是李博不太愿意，表示自己讨厌社交。
　　但去也有条件，他要带上自己男朋友。
　　齐贤想了想，还是同意了。
　　他不知道莫莲亲眼看到比拉还有阿克塔娜，会是什么表情。
　　但是这是他迟早要知道，也要面对的，他必须得分清现实与回忆。
　　李博和比拉驾车跟在齐贤的后面，齐贤开车开得都有些晕，可莫莲神色照常，看来是颠簸惯了。
　　古代的只有牛马车，道路又不是沥青路面，颠簸非常，他应该是晃惯了，坐在副驾驶上摆弄他的小游戏。
　　“晚上的宴会，你下午在屋子里休息一会儿吧。”
　　“你呢？”
　　“我要去布置场地，还差一些细节，抱歉陪不了你了，但是我最后一定会和你一起出场的，放心。”
　　莫莲点了点头，他只听懂了抱歉和放心，但这是齐贤的工作，他尊重他的工作，也清楚此时自己的私心和齐贤的工作比哪个更重要。
　　齐贤握紧了方向盘，他知道莫莲这样尊重他的工作，分的清主次固然是好，可是，他们现在是热恋期，适当的粘粘人他是绝对不会拒绝的。
　　他愿意搂着他去忙，然后像结婚一样站在门口，抱着手臂和所有人打招呼，炫耀自己的男友。
　　车顺利地到达了酒店。经理已经和齐贤熟了，见他进来，立刻笑着迎接上来。
　　“辛苦了，我带我的男友和朋友上去休息。”齐贤一边按着电梯，一边熟练地搂过莫莲，抚摸他的长发，像顺着一只大黑猫的毛，让他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不要转头去看比拉。
　　“嘘，这位就是李博的男朋友，想必你也有所耳闻。”齐贤低声在他耳边说道。
　　“嗯。”见齐贤不让自己看别人，莫莲也不再转回头。
　　看到“熟人”他并不惊讶，一切仿佛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这下落到齐贤惊讶了，他以为莫莲看到比拉至少会有一些反应的。
　　可是莫莲淡定得很，只是多瞥了两眼。
　　不会吧？
　　他凭什么能这么淡定？齐贤想不明白。想当初他刚来伦敦的时候，隔壁宿舍搬来了一个中国人，他乐了好几天，天天上门找人家。
　　莫莲看到比拉就一点也不激动吗？
　　齐贤一直忙到了下午五点，几乎所有的员工都来到了酒店，他忙上忙下招待着人，在人群中绕来绕去。
　　他觉得挺腻，这群人一旦见到了熟人，免不了开始争个高低，还抓着他要他给评理，他不得不说点好话，两边都夸夸，才从各位姐姐爪下逃出来。
　　他好容易躲过，看看人都差不多到齐了，就差自家老爹压轴到场，时机差不多，他该上去接莫莲了。
　　莫莲坐在窗子前淡粉色的沙发上，这个陌生的房间让他完全不适应，这里是顶层，靠窗的位置竟然用天然石块布置成了温泉池，雾气萦绕着，水中还漂浮着几朵不知名的小花。
　　他手边是交颈天鹅的酒架，以及搁着两只玩偶亲嘴的桌子，还有金色华丽的，坠着无数颗粉色爱心的水晶吊灯。
　　他偷偷关了灯，只留下头顶这一盏，浪漫的柔光洒在满床的玫瑰花瓣上。
　　纵然是住惯了庞大庙宇和奢华皇宫的莫莲，也不曾见过这么精美的装饰。
　　这里是他所见过任何一间屋子都不能比的。
　　他不知道坐在哪里才合适，不想破坏了这么漂亮的地方，他要齐贤也一起看看，就算他已经看过了。
　　“莲，我来了，这儿怎么样？”齐贤推开门，莫莲果然和他想的一样，安安静静地待在房间里，房间整整齐齐，完全没有被人怎么动过。
　　“很美。”莫莲的目光放在了温泉池上，这些水居然一直是温热的，不需要有人守在一边不停地烧水，再用木桶倒进来，真是神奇极了，况且不用精油，水里就自然而然有一股扑鼻的芬芳。
　　齐贤猜到了他最感兴趣的一定是温泉，微微一笑，揽过他的肩膀：“我们走吧，等应付完了老爹和同事，我们立刻回来泡泡。”
　　“好。”莫莲跟着他的脚步，拽紧了他的手，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都让他心中特别紧张，像是一个被家长从乡下带去城里认亲戚的小孩儿一样。
　　“别紧张，我会告诉他们你不会英语，让他们少说两句。”齐贤的手被他抓得发痛，转回头来安慰他。
　　齐贤从房间里下来的时候，正好赶上了齐董事长从车上下来，密密麻麻一堆保镖围着，齐贤切了一声，心说聚会时找人撑场面，看来并不是女人们的专利。
　　“爸，这儿！”齐贤招了招手，让他过来到董事会成员那桌去坐，齐董事长走了过来，看着齐贤身边的莫莲，他西装革履，长发高高地扎起，看起来少了几分阴柔，便眼中洋溢起了诸多满意。
　　总算有人能让这个败家小子收收心了，这钱花的并不冤枉。
　　“叔叔好。”莫莲出于礼节，对齐董事长说道，这是齐贤一路过来多次向他请求的。
　　齐贤也知道这好像是占了他的便宜，他可是三千年前出生的，按岁数比他爹大了快一百倍。
　　齐董事长握了握莫莲的手，把一个厚厚的大红包还有一张小名片塞进了他的手里：“你好你好，阿贤这小子没为难你吧？他脾气可怪了，冲你发脾气给我打电话，我来教训他。”
　　“喂！老头，都怪你我的高冷形象全没了！”
　　“谢谢。”莫莲对齐董事长笑了笑，不太明白他的意思，而对于手里这个红包有些手足无措，他不明白这是什么，又代表了什么意思。
　　“放进口袋里，别让人抢了。”齐贤对他说道。
　　莫莲摇了摇头，把红包递给了齐贤，示意自己不想拿，拿了也用不上。
　　“好吧好吧，把它给我，我来给你买漂亮衣服，保证让你成为天底下最好看的。”齐贤把红包收进自己的兜里，回头对他承诺道。
　　“阿贤，真的有女朋友啦？不是吹牛的？”同事早看见人群中分外惹眼的莫莲了，见他们落座，忙围上来七嘴八舌地问道。
　　“看起来好年轻啊！大学毕业了吗？这么好看都要把姐姐们比下去了呢！”
　　齐贤把她们从莫莲身边拨拉开：“阿姨们都让让，别吓着我男朋友，人家是来自埃及的友人，是个货真价实的王子来着。”
　　“天？埃及的男人能这么白这么好看？混血吧？”听说莫莲是男的，几个女同事更惊讶了，她们不住地啧啧称奇：“想不到还能亲眼见到王子呢，果真名不虚传，就差一匹白马了。”
　　“要什么马，人家骑狮子的，可不比马威风多了？”齐贤刮了刮鼻子，自豪地吹道。
　　莫莲一言不发，他们说的不是中文台，所以他不太明白他们在讲些什么，只知道视线全绕着自己打转，让他一点儿也不舒服。
　　齐贤看懂了他脸上轻微的抗拒，转过头给主持人使了个眼色。
　　主持人收到了他开始的暗号，拍了拍手，示意年会要开始了，“咳咳，请大家安静，下面有请我们可亲可敬，整天想要孙女想得头发快掉光的的集团董事长致辞，大家掌声欢迎！”


第75章 舞会
　　齐贤拍桌而起：“什么？！这个稿子谁写的，马上开除！”
　　众人哈哈大笑，把齐贤抓了回去，齐贤扑腾了两下，一点都不甘心，“着什么急，想要的话过两天我马上去福利院找！”
　　“嘁！滚一边去。”齐董事长对他做了一个滚的手势，拍了拍西装做出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抹了抹自己英俊的地中海，接过话筒走上了舞台，插入U盘，按着稿子开始年度致辞。
　　齐贤边吃东西，边无聊得想打瞌睡，他对致辞不感兴趣，只感兴趣后面的小活动，毕竟有机会抽取车房旅游大礼以及年假延长和涨工资名额，这些才是他现在想要的。
　　莫莲坐在他的身边，看他昏昏欲睡的样子，有点好笑，勾了勾嘴角。
　　“你笑什么，等会儿你可要去好好玩游戏，给我赢个欧洲十二国游回来，涨工资也行，工资涨了我们就一起去大吃大喝。”齐贤耷拉着眼皮对他说。
　　“嗯！”莫莲点了点头，齐贤又笑着伸手摸了摸他的头。
　　“哪儿有那么容易，你看那些阿姨们，她们为了这个年会活动，什么项目都苦练了一年啦，手段可毒了，别和人家吵起来，你可是本大少爷的男朋友，要拿出点正房气势，不要和她们一般见识。”
　　“啊？”莫莲眨了眨眼睛，不理解齐贤的一串话，齐贤摇了摇头，拍了拍他的肩膀。
　　“没什么，我说你一会上去玩游戏，直接用你高超的游戏技术，把她们玩的心服口服。”
　　“好的，我知道了。”莫莲颇有信心地答应道。
　　噗，齐贤不负责任地笑出了声，他很喜欢莫莲这样认真又憨憨的模样，恨不得多揉几把。
　　他往莫莲的碗里夹了许多吃的，叮嘱他多吃点，别只盯着桌子中间的奶糖看。
　　董事长致辞结束之后，轮到优秀员工发表感言，优秀员工是这儿的老员工了，一个泼辣洒脱的姐们儿，她拿着奖励的小别墅钥匙，相当淡定地在总结经验的同时鼓励所有人，告诉他们明年的优秀员工可能是在场的每一个人，不要认为自己不可能。
　　话是这么说，但是我是真的不可能，齐贤腹诽道。
　　致辞完毕，主持人宣布开始了最激动人心的环节——游戏环节。
　　桌子移走了，礼堂中间空着的位置，一半留给游戏，一半留给舞会。
　　钢琴的声音响起，欢快的三拍子响彻整个宴会厅，齐贤拉住莫莲的手，带他挤进了人群中。
　　“纸牌传面粉，不适合你，传乒乓球也不行，你画我猜还有比划猜词对你来说简直是噩梦，我不想让你和一堆人去搂搂抱抱挤一个气球，不行不行。”齐贤嘟囔着，惊觉自己策划的大多数项目好像都是按照公司老规矩来，没什么太大的创新，他逛到打气球的摊子前，终于眼前一亮。
　　“莲，你试试这个。”齐贤把弓箭塞到他手里，与普通的用玩具枪射气球不同的是，这个活动用的是传统的弓箭。
　　英国人喜欢传统，但几乎没什么人用弓箭了，所以这么多小游戏，只有这里门可罗雀。
　　“快，这儿的奖池一动没动，展现你高超的技术吧！”
　　“什么？这等好事怎么能没了我家比拉？”
　　齐贤转过身，李博拉着自己的男朋友走了过来，他的笑容瞬间僵硬了。
　　他怎么没想到这儿有个专业国家队弓箭手在？
　　还是个冠军？
　　“不好意思，能搬空吗？”李博不客气地向看摊子的员工问道，小员工也愣住了，看着齐贤用眼神询问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比拉拿起弓箭看了看，果然露出不太满意的表情，他试着拉弓，感觉这太轻了。
　　“走吧，莲，术业有专攻，咱们家是这儿最有钱的，不在乎这点儿。”齐贤刚打算拉住莫莲去别的地方，可莫莲偏偏站着不动了。
　　他的目光紧随着比拉，李博告诉他，这是自己的男朋友，让他不要太见外。
　　莫莲拿起了另一张弓，同样取了五支箭，他身体后仰了一些，弓瞬间拉满了，姿势很自然，像是天鹅扬起了长颈，非常好看。
　　齐贤愣了愣，他从没见过挽弓射箭的莫莲。
　　无论是梦里还是梦外，都没有见过。
　　他早听说卡莫西斯公主是王位的第二继承人，他不仅会歌舞，还会骑射以及近身搏斗，看文书计算账目什么的也不在话下。
　　齐贤还是第一次见到他矫健的，不同于平日病恹恹的一面。
　　摸上了弓箭，他的眉宇间都有了奕奕的神采。
　　可是，对象是比拉唉，莫莲一定比他更清楚他箭术的高超，可是为什么还要知难而上呢？
　　比拉侧目看着身边这个跟他并排挽弓的人，他听李博提到过几次，知道他是一个很有故事的人。
　　他的动作并不是比赛的标准姿势，比拉没见过，这种新奇的姿势不知道属于哪个国家，但是莫名有一种来自远古东方的飒爽风姿，在他面前的仿佛不是小小的气球，而且狂暴的猎物。
　　“咻！”
　　莫莲的箭已经射了出去，同时一声气球爆炸的响声，一只气球爆了。
　　“好！”周围的员工听说了弓箭队选手要表演射箭，纷纷围了上来，可第一箭射出并命中的，并不是比拉，而是莫莲。
　　这下子齐贤也不知道该不该拉莫莲走了，很多人的目光全部在他们两个的身上，这时候拉莫莲走，莫莲一定会不开心。
　　算了，难得出来一趟，让他玩个开心吧，反正就算输给专业运动员也是情理之中，没有人会笑他的。
　　莫莲并不这么想，他再度拿起一支箭，搭上了弓。
　　按照规矩，5支箭只要中了3支以上，就可以在奖池里抽奖。
　　李博把比拉的肩膀压下来，在他耳边告诉他要他让着莫莲一点。
　　“为什么？”比拉问道。
　　“那可是咱们的小主顾，不能功高盖‘主’，你说是不是？”李博拍了拍他：“比他多一箭或者一样就好了，给人家留点面子吧。”
　　“好，听你的。”比拉刚答应完，莫莲就已经放弃了一箭一箭地射，像是觉得这样既磨蹭又浪费时间。
　　他把剩下的三支箭一次全部搭在了弓上。
　　拉满弓，瞄准，放。
　　竟然是全中。
　　“哇！”人群爆出一阵惊呼，没想到董事长儿子的男朋友竟然如此深藏不露。
　　甚至有人以为这是齐贤因为男朋友射箭技术高超，才特意把玩具枪换成了弓箭，直到看到齐贤一脸懵逼的样子，他们才相信这事连他也不知道。
　　“这下不用隐藏实力了吧？”比拉回头问李博，并且把他惊掉的下巴接了回去。
　　“额？这”李博抹抹额头的汗，点了点头。
　　莫莲把手伸进抽奖箱里摸了摸，指尖夹着一个小纸条，拿了出来。
　　“恭喜，是个iPad。”小员工把奖品递给莫莲，莫莲转头望向齐贤，问道：“这是你想要的东西吗？”
　　齐贤愣了一下，想说不是，但是又不能打击莫莲，他想要的好像是旅游和涨工资，但是能有一个最新款iPad也是相当不错的。
　　他拉着莫莲的手，把他牵出人群，比拉已经开始了他的表演，一次同时射五支箭，百发百中，后方的呼声更大，但是这已经没他俩的事了。
　　齐贤怕他失望，便再次对他重复说：“我当然想要，你用这个看你喜欢的电视剧，会比用手机看更舒服。”
　　“可是你不是更想要欧洲十二国游这个奖项吗？”莫莲一眼识破了他的谎言，齐贤转过身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这是运气的事嘛，对吧，莲？你都尽力了，最后得到什么我都满意。”
　　“哼。”莫莲拉住他的手，现在气氛正好，华尔兹的音乐响彻整个宴会厅，莫莲看着那些男男女女，他们两两成对，面对面，搭着肩膀搂着腰，跳着节奏缓慢且抒情的的舞蹈
　　看他好像产生了兴趣，齐贤给他介绍道：“这个舞是跳来交朋友的，如果一个男性和一个女性看对了眼，那么就可以邀请她跳舞。”
　　“非要是男女么？”莫莲抬起头，亮晶晶的眼睛望着齐贤，显然已经起了兴趣。
　　齐贤想了想，笑着对他说，并不一定，如果他愿意，自己可以教他。
　　“好。”莫莲转身面对着齐贤，侧过头去观摩那些女人是什么样的姿势，齐贤一把把他搂过来，与他十指相扣，“把另一边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齐贤搂住了莫莲的腰，低下头，跟着节拍，在他耳畔指挥道。“左脚，右脚，转圈！”
　　“呃”跳惯了独舞的莫莲显然动作不太协调，他平时学习舞蹈时一枝独秀惯了，不怎么会配合着他人跳舞，总是一不小心踩到齐贤。
　　“嘶！”
　　“啊！”
　　齐贤呲牙咧嘴，拍着他的肩膀，苦着脸感叹道：“还好你穿的不是高跟鞋，答应你穿西装皮鞋简直太正确了。”
　　“你没事吧？”莫莲握着齐贤的手问道，他很心虚，似乎因为他的缘故，他们是场上跳的最烂的，没有之一。
　　“对不起，我还是没跳好。”他有些愧疚地低头说道。
　　为什么要说又？
　　齐贤摇了摇头，低声在他耳边说道：“你不要这么想，因为你是场上跳女步的男士中跳的最好的，这就够了。”
　　好吧。莫莲还是高兴不起来，他以为自己至少还能和齐贤跳得再默契一点儿，看来完全不是这样。
　　两个人相当滑稽地在舞会上毫无默契地跳着舞，但是并不会有人说他们不般配。
　　齐董事长摸着自己的手杖，在一边和公司里的女经理聊天喝酒，时不时朝那边瞥一瞥。
　　“真不错。”他夸赞道，不知道是说莫莲，还是说手里艳红芳香的酒。
　　一曲结束之后，莫莲有些心虚，也没有了继续跳下去的欲望，他拉着齐贤，在宴会厅里闲逛。
　　“那边在做什么？”莫莲指着宴会厅的一个角落，那里围了很多人，不知道在做什么。


第76章 闪光
　　“那是阿克塔娜在占卜，要去看看吗？”齐贤问道。莫莲好像一直很信这些玄学上的东西，可能因为其本身就出自巫术大国，并且是一名祭司。
　　阿克塔娜像以往一样只用塔罗牌占卜，但她还搬出了自家祖传的那颗硕大的水晶球，说是用来助阵。
　　人们围着这颗水晶球，争相询问到底是不是真的水晶。
　　“当然是真的，这是我们家传家宝，传了三千年啦！”
　　“吹牛！什么东西能传三千年还不传丢的？”有人立刻发出了质疑。
　　“你管呢！反正不是假的就是啦。”阿克塔娜摸着水晶球，问道：“有谁要占卜！塔罗牌占卜10英镑一次！”
　　还是有人愿意掏钱的，难得一次活动，这点小钱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图个乐。
　　他们纷纷叫道：“我来我来！”
　　“这儿这儿！”齐贤推着莫莲，直接挤过了人群。把他按到了阿克塔娜面前的椅子上。
　　“你帮他算算，准的话给你双倍。”齐贤对阿克塔娜说。
　　“好呀。”阿克塔娜并没有看出眼前这个人和普通人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只知道这是齐贤的男朋友。
　　她将牌整理好，递给莫莲：“你在心中默念想问的问题，然后按我说的洗牌。”
　　“嗯。”莫莲答应道。
　　“安静！”齐贤朝周围嘘了一声，让他们闭嘴认真看着。
　　阿克塔娜说：“把牌拿在手心里，集中精神，从牌里抽出几张，放在最上面，重复几次由你定。”
　　莫莲按她说的做了，随即阿克塔娜让他把牌背面朝上，以圆圈的形式摊开，双手顺时针地把牌打乱，再聚拢，重新叠成一堆。
　　“好了。你从中拿出一叠，放在下方，再从这一叠里拿出一部分，叠在第一叠的上方。最后把第一叠放在第二叠的上面，一起放在第三叠的上方，让它们恢复成一叠。”
　　阿克塔娜把横向的牌转为直向，逆时针旋转九十度，将莫莲选的牌放进牌阵，将牌依次打开——
　　“是逆位的教皇。”阿克塔娜皱着眉头，显然并不是什么好事。
　　齐贤比莫莲更激动，忙问这什么意思。
　　“愿望无法达成，被人利用，被放弃。好在你不再刻板遵循旧有的方式，勇于成为不一样的自己，为自己的真实想法而活。而工作、感情上开始正视自己对感情的真实感受，不再妄自菲薄，担惊受怕，尽管依旧会听取对方的意见，但不一定会全盘接受。当你感到无法接受对方的意见时，会及时与其沟通，找出改善关系的做法，但是有没有用处另当别论。”
　　阿克塔娜收起了牌，相当不好意思地安慰莫莲：“听听就好了，不必当真，要是几张牌就能决定未来，那有谁还愿意努力改变呢？”
　　“这是说我会和他吵架的意思吗？”齐贤心里默默想着，从钱夹中掏出二十英镑给阿克塔娜。她赶忙拒绝了：“不准不准，我不能收！”
　　“好吧，下次给你加点儿餐票。”齐贤拍了拍莫莲的肩，对他说：“好了，我们走吧，累了吗？上去泡温泉。”
　　“等会儿，贤，你看。”莫莲眯起了眼睛，从衣服里拿出一直佩戴在胸口的玉石吊坠，对向了阿克塔娜手边的水晶。
　　齐贤惊讶地看到，平平无奇的银白色水晶球，竟然泛起了莹莹的光，墨玉也不似往常一般暗得深沉，而且由内而外发出了明显的淡绿色光亮。
　　“这是怎么回事？”阿克塔娜站了起来，她拿到水晶球少说也有三四年了，但她从来没看过水晶球发光。
　　她用手遮了遮，确定了水晶球发光并不是因为宴会厅灯光，随即她露出了慌乱的神色。
　　“嘶！你们在这儿等一下，我去问问我妈妈！”阿克塔娜推开了椅子，飞快地离开了小小的摊位，由于她的慌乱，手边的塔罗牌撒了一地。
　　年会允许带自己的一到两位家属，阿克塔娜理所当然地带上了自己的妈妈，她的妈妈祖籍在埃及，因为嫁到了英国，所以落户伦敦。
　　不过，她学了家里世代流传下来的占卜之术，与阿克塔娜这样的半吊子相比更加的内行，对于古埃及巫术的研究更是不逊色于专家。
　　“怎么了，公众场合大惊小怪的。”阿克塔娜的妈妈是一位四十余岁的中年妇人，大概因为出生于富人家庭，又嫁了个英国绅士丈夫，还生了一个优秀的女儿，她看起来养尊处优，保养得很好。
　　她穿着一件墨绿色的抹胸礼裙，戴着白色头巾，和齐董事长聊的相当愉快。
　　齐贤以为阿克塔娜的妈妈会和他的印象中的埃及女人一样，扎着头巾，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只露一双眼睛，说话神神叨叨的，但显然不是。
　　“妈妈，你看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马依塔水晶亮了？”阿克塔娜着急地指着水晶还有莫莲手里的墨玉问道。
　　“慌什么？多大个人了。”阿克塔娜的妈妈是一位拥有胡萝卜色红发的女人，不知是天生如此还是因为时尚而染的。
　　她白白胖胖的脸并不怎么显皱纹，所以即便五十多岁了，她看起来依然很年轻，笑起来的时候慈眉善目的。
　　她捏着披帛，笑着训斥阿克塔娜，可当她看到墨玉的一瞬间，笑意猛地凝固了。
　　“你”她的视线从玉石转移到莫莲的脸上，瞪着眼睛，不可置信地打量着这个不到二十岁的青年，张了张嘴，说不出话。
　　齐贤也觉得两块宝石同时亮起，好像并不是一件常见的事，他隐约觉得，好像要发生什么有悖唯物的事，见她有话对莫莲说，便对不远处的李博招了招手：“李博！上岗了！”
　　“什么呀这是？不是放假时间吗？”李博嘟囔着，挤了过来，见到这位夫人之后，突然两眼放光，猛地冲了上去，握住了她的手。
　　他语无伦次地说道：“你好！我是美国x大的埃及学研究生，师从科克导师，拜读过您许多篇论文，今天见到您本人，真的非常荣幸！”
　　“停”齐贤捂着额头，无力地拍了拍李博的肩膀，谁知女人一把推开了李博，甚至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把齐贤也推到了旁边。
　　莫莲抬起头，突然发现自己面前没人了，只有一个女人用自己鹰隼一般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他。
　　女人看着他的脸反复确认之后，鹰爪一样犀利的手抓住了他的双手，接下来，齐贤看到了让他不可思议的事。
　　女人朝着莫莲，异常尊敬地跪了下来，不顾公众场合。这是非常大的礼，立刻引来四周的一阵阵惊呼，阿克塔娜扑上去，想把自己的母亲拉扯起来。
　　“您是是卡莫西斯殿下吗？”她颤抖着声音，用古老的语言询问着莫莲，莫莲一愣，他许久没听过有人这么称呼自己了，但是这个伴随着他大半生的名字，他并没有忘却。
　　“妈妈！快起来，你这是在做什么？”阿克塔娜着急地说道，可女人就像是一座巨石，竟然怎么用力都无法让她起身。
　　“我是，请您起来说话。”莫莲亲手把她扶了起来，用自己熟悉的母语回答道，他感到手心之下，女人因为激动在剧烈颤抖着。
　　女人转过头来，用英语对一旁拉着自己的阿克塔娜说道：“阿克塔娜，三千年了，三千年了！我们家族终于找到了千年宿命的源头！终于要解开了，这一切终于要结束了！”
　　解脱，她从未感觉此生有何时像现在一样，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快活。
　　“额？打扰一下，发生了什么事？阿贤？”不明就里的齐董事长看到人群纷纷往这边涌，不顾一身老骨头会散架也强行挤了进来，一进来就看到刚才和自己攀谈甚欢的女人跪在地上，紧紧抓着他未来儿媳妇第一候选人莫莲的手。
　　“我也不知道。”齐贤一脸的茫然。
　　听到他的声音，女人猛地回过头，她看到齐贤的一瞬间，眼睛里就像淬了毒，放开莫莲，朝他冲了过来。
　　“是你！是你！拉美西斯！你为什么还活着！你为什么还活着！！！”她揪扯着齐贤的领子，齐贤想推她，居然完全推不动，这女人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他憋红了脸，挥手让人赶紧叫门口的保卫科人员。
　　“女士，请您冷静一下！有什么问题请尽量协商解决，不要动手。”门口的保安上来，把两人扯开，齐贤赶紧躲在了他爹身后：“无冤无仇的，这是干什么？！”
　　他心下骇然，她认识莫莲已经很令他惊讶了，结果她居然还认识自己！
　　他虽然听不懂这个女人在说什么，但是看她的表情，十有八九是在咒骂他。
　　“李博，她刚才在说我什么？”齐贤悄悄戳了戳站在一旁的李博，询问道。
　　李博看着他，一言不发，齐贤被他盯毛了，想问他为什么光看着自己不说话，这时候李博突然开口问道：“为什么她会称呼你为拉美西斯？齐先生，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没有告诉我？”


第77章 温泉
　　“没有！我什么都不知道，你想多了！”李博赶紧制止他进一步的猜测，他怕李博胡思乱想，以为他也是从三千年前活到现在的。
　　李博还是一脸的不相信，在他和比拉审视的目光下，齐贤只好老实交代。
　　“好吧好吧。”齐贤举起双手投降道：“前段时间我天天都有在做梦，梦到三千年前关于卡莫西斯和拉美西斯一世的事，但是那时候我以为一切就只是一个梦，不能在你一个这个专家面前当做历史告诉你，就没和你说。”
　　“那之前你说的那个野史也是梦？”李博不可置信地问道，比拉也来了兴趣，齐贤看着比拉，对李博说：“对，那个梦里也有你的男朋友，还有阿克塔娜。”
　　李博瞪大了眼睛，看了看比拉又看了看齐贤：“怎么会？怎么可能？太离奇了！”
　　“宿命，这都是宿命。”一旁被安抚冷静下来的女人冷笑一声说道。
　　“什么意思？你是不是知道什么，快点说。”齐贤站在她面前，质问道。
　　“其实这些事情，公主殿下全部都知晓，或者说，这一切都是他亲自向神许下的愿望。”女人看着莫莲，笑道。
　　莫莲不可置否，坐在椅子上，摘下了颈上的项链，摆在了水晶球旁。
　　“是你这个负心汉背叛了公主，这一切都是公主的愿望，拉神的惩罚！”
　　“我？我做了什么？”眼看着女人好不容易平复下来的情绪又要爆发，齐贤不明所以，他明明没做什么坏事啊？
　　“若非你宠妾灭妻，把自己的承诺随意舍弃，让公主蒙受奇耻大辱，还受了那个女人恶毒的陷害，公主何至于流放边疆，被那个半大的小崽子逼迫得活葬？”女人看向了莫莲，语气黯然地说道，莫莲也低着头，没有制止她说下去。
　　“我们的先祖是一位伟大的祭司，她为了报答公主的恩情，许下了承诺，复仇，将受到的侮辱百倍奉还。所以我们家中的每一代，最出色的女性都会被命名为阿克塔娜，可能是女儿，可能是儿媳，也有可能是从外收的徒弟，我家世代授传巫术，背负着三千年前的承诺，只是为了等待公主醒来，杀了那个女人！这是先祖的承诺，也是在我们家族萦绕不去的诅咒！只要有哪一代无人学习，家里的人就会一个一个死去。”
　　“等等！我不明白”齐贤赶紧止住她的话，这段话信息太多了，他根本反应不过来。他只在英国待了几年，交流能力勉勉强强，突然噼里啪啦一大段，他根本就是字面上的理解不来。
　　“她已经死了，宿命已经终止了。”莫莲用他纯正的古语说道，他十指交叉，安然地放在膝头，语气轻松地说道。
　　女人瞪大了眼睛：“什么时候？我来迟了吗？”
　　“不用我们动手，这是神的意思。”莫莲说道，不知道为什么，他看起来好像心情还不错，甚至嘴角还不由自主地上翘着。
　　齐贤从来没见过他这样的表情，不同于以往慵懒高傲的样子，他此时此刻竟然是少有的快乐，和眼下的场合格格不入。
　　慌慌张张的阿克塔娜，语气怨毒的女人，心情愉悦的莫莲，他们三人之间的关系，齐贤完全没搞明白。
　　他到底怎么了，怎么会突然这么开心？齐贤默不作声地站在他的身后，一个疑问，一直浮在他的心头。
　　“那个女人，你们说的到底是谁？”
　　他突然有了一个不好的预感，但是仔细想想又完全没可能，他攥着莫莲的肩膀，问道。
　　“你还是不知道比较好，做好你自己。”
　　莫莲拍开他的手，面无表情地吐出一句中文，笑容顿时消失殆尽。齐贤愣了愣，面前这个人明明是他的恋人，但他从未感觉他如此陌生。
　　直到这一刻，他才明白，他根本不了解莫莲，不了解卡莫西斯，只知道他表面是一个很重感情又受宠的王后，只是丈夫活的不长，不知道这个女人刚才说的这些事情，全都发生在他的身上过。
　　这些都是真的吗？
　　他浑浑噩噩地摸着自己被拍开的手，面前的莫莲离他咫尺，他却觉得这个人远在天边。
　　所有人的目光都在看着这边，对三个人议论纷纷，显然没人搞得清楚是什么情况。
　　齐董事长实在看不下去了，拍了拍手，结束了僵局。“好了好了！不早了，散了吧，阿克塔娜，带你妈妈回去休息。”
　　宴会明明才进行一半，刚刚十点，虽然抽奖环节已经结束，但是还是有许多好玩儿的，现在结束岂不是扫兴？可是董事长发话了，也没人还玩的下去，有兴趣的都约了房间私下聚会。
　　齐贤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想摸摸莫莲的手，让他和自己回去休息。
　　他心里纠缠着一大串疑问，要不是和李博不住一块儿，他真想一问到底，女人和莫莲之间说的那些话，他大概听懂了，但是又没完全听懂。
　　他转头看向莫莲，莫莲突然的心情大好反而让他有点说不清的不自在。
　　“走吧。”莫莲拿走了桌面上的玉，戴回了脖子上，抓住齐贤伸开的手，半拖半拽地要离开，阿克塔娜突然拦住了他。
　　“不好意思，莫先生，我的妈妈给你带来困扰了，我向你道歉，她刚才对我说，水晶球已经对我们家没用了，最好毁掉，可是我不忍心把它砸了，你能把它带走吗？”
　　“我也用不到。”莫莲推拒道，齐贤扯了扯他的手臂，轻声对他说：“你不是祭司吗？再说了拿回家摆着好看。”
　　“我不再是祭司了，而它对我而言只是一块石头，你喜欢就留下。”莫莲言简意赅，齐贤心想着不要多可惜啊，便接过放着水晶球的防摔盒子，一手拉着莫莲，离开了宴会厅。
　　等到了卧室，他才长舒了一口气。刚才那紧张又尴尬的气氛终于消失了，他看了一眼莫莲，突然觉得有一丝疲倦。
　　脑子好乱啊，还特别委屈，莫名其妙就被骂了一顿，因为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而被骂了。
　　“来一起泡个温泉吧，莲。”
　　他现在并不急着向莫莲问个清楚，讨回公道，一来莫莲还不能精准地用中文描述那些复杂的事情，二来他不想在眼下触霉头，便拉着莫莲去享受放松一下。
　　这才是他特意霸着这间情侣房间的最大目的。
　　把自己泡进热水里，靠在池边的石头上，齐贤松了一口气，今天忙上忙下，实在是累的很，刚才又喝了一点点酒，现在一泡，有点晕乎乎的。
　　他看着不远处的莫莲，他乌黑的长发浮在水面上，肤色很白，在灯光的照映下，白皙得几乎透明，连青色的血管都能看的一清二楚，感叹他肤白貌美之余，齐贤脑子里还是嗡嗡作响。
　　他刚才说，做好你自己，是什么意思？单纯地只是一个警告吗？
　　做好自己？这又是什么意思？是要他按照自己的想法做，还是要他继续向普拉美斯看齐？
　　好复杂，他猜不透莫莲的心思。
　　明明平时的莫莲很好猜的。
　　算了，与其想那么多，不如看看现在，现在他们都面对着面，在同一个温暖的池子里。
　　通过水的媒介，他们就像紧紧贴着彼此。
　　光这么泡着没意思，两个人都沉默着，齐贤不想让气氛继续这么尴尬，他想了想，主动找了个话题。
　　齐贤弹了一片水花给莫莲，静谧的水面碎裂了，他对莫莲说道：“过几天我带你去博物馆，那里有很多很多好东西，说不定有你熟悉的，我还要带你去吃拉面，你一定没吃过这个东西。”
　　“好啊，我很期待。”莫莲不太会说中文，所以他所说的话听起来总是那么的书面，让人感觉很疏远，齐贤靠近了他，把他揽进自己怀里。
　　“别动。”齐贤轻声说：“让我抱抱你，看看这一切是不是都是假的，我怕我泡了温泉，舒舒服服一觉醒来，发现这一切真的是一场梦，你曾不存在过。”
　　“不会，我在。”莫莲拍了拍他，他从没有和谁赤裸着贴这么近，连从前也不曾有过，所以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他的脸颊绯红，不知道是因为泡温泉发热，还是真的脸红了。
　　“你是不是不会老，也不会消失呢？会不会我挂了，你还活着，而且和现在一样年轻？”齐贤小心地看着他的脸色，问道。
　　“我不知道我能活多久，在我那个时候，普通人只能活到四十岁左右。”莫莲的表情有点惆怅，齐贤忙对他说：“放心，现在医疗条件好得很，活到八十岁都是正常的，有些甚至能到一百一二。四十岁属于英年早逝。”
　　“我尽量活得久一些。”莫莲看着齐贤深黑色的眸子，认真地说。齐贤闻言笑了，沾着水花的手拍了一下莫莲的头：“笨蛋，有谁会不希望自己活的久一点啊？搞得好像是我求你活久点你才愿意活，不求你就上赶着去死似的。”
　　“有什么问题吗？”莫莲捋了捋自己潮湿的头发，若有所思。
　　两个人各怀心事，齐贤闭上了嘴，肩膀挨着肩膀，各泡各的，给彼此留一些空间，这是不约而同的默契。


第78章 博物馆
　　水雾旖旎，齐贤开了一瓶百香果汁，倒进高脚杯里，与莫莲举杯对酌，他没兴趣喝酒，虽然可以试试把莫莲灌醉了，然后撬开他的嘴，但是他觉得不必了。
　　正如他所说的，有些事自己还是不知道比较好。他不想吵架，不想让莫莲不高兴，不想让他回忆过去的那些痛苦。
　　如果真像阿克塔娜的妈妈所说的一样，那个拉美西斯一世因为另一个女人辜负了莫莲，那由他在现代弥补回来便是。
　　没办法，这大概也是替身的职责之一吧？他无奈地耸了耸肩。
　　泡得爽了，或者说晕的不行了，齐贤从水里爬上来，随意找了条浴巾把自己裹起来，顺便拉了一把莫莲，他们坐在岸上玩了一会儿手机，享受着温泉浪漫的余温。
　　李博在消息轰炸他，问他那一句在梦里见过自己男朋友是什么意思。齐贤揉了揉太阳穴，发了一段语音：“我也解释不来，大概是缘分吧。说不定以后我还会在梦里遇到你和我爹妈呢？”
　　“梦还做吗？”
　　“上周起就不做了”齐贤说道，他搂着莫莲的肩膀，那些梦有什么好的，他对以前的事情没有半点兴趣，只想珍惜眼前人，然后再去找找让故人回来的办法，但是现在主次已经很明显了。
　　“太可惜了，真希望你有机会能给我讲讲，比拉一定知道什么，但是他什么都不告诉我，嘴比真空的小球还严。”
　　“嗨，梦这种东西，做过就忘了，我也就记个大概。”齐贤敷衍道。
　　李博哼了一声，知道他不想说，行吧，秘密不多怎么叫雇主呢？
　　他刚放下手机，莫莲就转过头去问他：“阿贤，你是不是很在乎我的过去？”
　　“嗯？没有啊？”
　　说没有是假的，齐贤早都好奇得心痒痒了，但是这个节骨眼上，他怎么能和莫莲打听这个呢？
　　他估计莫莲是不想说的，他也大概知道，那些过去就像莫莲后背那一道道刺眼的伤疤，问他那些过去的事，就像用刀子沿着伤口再次伤害他。
　　“你有，你总是觉得我没有把我的一切告诉你，你没那么信任我。”莫莲犀利地指出了齐贤没有说出口的心结，齐贤完全说不出话。
　　好吧，好吧，他承认，他的确是觉得自己和莫莲一直没办法同心，因为他们之间有一层看不见摸不着的隔阂，这些一部分来自莫莲没有说出口的那些过往，一半来自他不曾告诉莫莲的关于莞莲的那些事。
　　他时常觉得自己不了解莫莲，即便他看到了他的表面，深深地被他吸引，但是他看不到莫莲的灵魂深处，他永远不知道莫莲真正的想法。
　　他没办法直面莫莲的眼神，只能躲闪着敷衍道：“啊，人都有自己的曾经，自己的秘密的嘛，我也是，我以前好多事都是黑历史，我怕我说给你听会把你吓跑了。”
　　“那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齐贤转身把他抱进了自己的怀里，他实在不好意思当着莫莲能洞悉一切的眼睛说那些情话。
　　“我喜欢的是现在的你，不是几千年前的你。那些事都过去了，是是非非我都无所谓。现在是21世纪，我们活在这个时代，要做的只有看好面前的路，没必要回头看那些让自己摔过跤的路，没必要，莫莲。”
　　他听到莫莲松了一口气，心知自己说的和莫莲想听的估计八九不离十。
　　“那你刚才说的梦”莫莲又问道。
　　啊，那些梦，他还没告诉莫莲关于梦的事呢。
　　既然莫莲已经听到了，他也不想再隐瞒下去，便坦白说：“自从你连人带棺材到我这儿来的第一天，我就开始做梦了。我梦到了你以前和拉美西斯一世之前发生过的事。”
　　他竟然没有在莫莲的脸上看到惊讶，莫莲像是早已知晓了这一切。
　　“你早该告诉我的，阿贤。”莫莲拍着他的肩膀，轻声叹了口气。
　　“对不起，莲，我害怕你知道了会觉得尴尬，所以一直没有告诉你。”齐贤有些愧疚，他的确该早点说的。
　　“就算你没有说，我也猜到了一些，你之前做的饭味道很熟悉。”
　　对啊，饭，他之前做过仿古埃及口味的饭，原来莫莲从那时就发觉出异样了。
　　“我也有事没告诉你，阿贤，你长的真的很像普拉美斯。”莫莲没有看向他，转头说道。
　　我像普拉美斯？齐贤愣住了，他在梦里大概见过普拉美斯的模样，但是总是看不清楚，他的脸上像是蒙了一层雾。
　　他能感觉到普拉美斯的语气，能感觉到他的表情，但是他实在是看不清普拉美斯的模样。
　　原来我长得像他吗？齐贤不自觉地摸向了自己的脸。
　　怪不得怪不得莫莲会把他当作普拉美斯。
　　怪不得
　　“关灯了，做个好梦。”齐贤强迫自己不要再想下去了，他和莫莲的关系应该更加纯粹一点。
　　不要那么复杂，不要牵扯那么多跨越千年的恩怨，他和莫莲，如今只是普普通通的恋人。
　　捧起莫莲的脸，在他额头上吧唧了一口。
　　“晚安。”莫莲扯起被子，把自己裹进去，齐贤想起来什么似的，突然凑过来，看着他的眼睛。
　　“我现在突然觉得，外国文化好像也有一点儿好处的。”
　　“什么？”莫莲眨巴了一下眼睛，不明白他的意思。
　　“就是睡前一定要和自己最亲的人说一声我爱你，很浪漫是不是？”齐贤偏着头，语气温柔地说道，他不等莫莲开口，率先对他说道：“我爱你，莲。”
　　然后他转头啪地一下关掉了所有灯，缩进被窝里。莫莲在黑暗中默不作声，好像在考虑这句话是真是假，这放中文里，这句话好像不是能随便说的，要再三考虑，怎么在这里就张口就来呢？
　　他侧过身，搂紧了齐贤的腰，自他们确认关系之后，私下里，莫莲是非常粘人的，就像是宫廷里使臣上供的西域波斯猫，美丽优雅又高傲，毛发柔顺得如同天边的朝霞，漂亮得让人想把它供起来，什么都给它最好的。猫儿平时虽然表现得生人勿近，但是也是真的粘人，只粘熟人。
　　莫莲就像是是上天的宠儿，晨曦的孪生兄弟，他从世界的生命的溪流浮泛而下，终于停泊在他的心头。
　　能得到他的信任，让他心甘情愿地抱着自己，这感觉简直太好了。齐贤感到自己的心砰砰直跳，再大声一点儿莫莲肯定就听到了。
　　好了，睡吧睡吧，过几天还要带他去看看博物馆呢。
　　齐贤看着自己怀中莫莲的睡颜，心说。
　　他得带他去看看，不仅是大英博物馆，还要和他真正地踏上埃及的土地，他要让他明白，那些往事都已经是过去了。
　　那些华美的宫殿，温馨的居所，都已经化成一片废墟，连守护埃及的斯芬克斯都被炸平了鼻梁，只有一些寺庙经过不断的修缮还屹立不倒着，可壁画和赞颂的文字都已经残缺不全。
　　而那时候的东西，能保存下来的都已经被放进了玻璃里做成了展览品，再也用不上了。
　　他希望莫莲能够清楚，并且把他对故人的爱，也封进心中的那个玻璃展柜里，只是看看，永远不会再拿出来用了。
　　眼下才是最好的时候，科技确实让这里少了许多原始的浪漫气息，但是这里便是莫莲曾经理想的那个社会。
　　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享有相同的法定权利，没有奴隶，平民见到官员，不用下跪，不用磕头，没有谁能够脱离法律，一句话决定他人的生死，种族歧视变少了，人们都过得还不错。
　　好好活在当下吧，莲。
　　一晃圣诞节已经过去了许多天了，日子照常过着，齐贤逐渐适应了身边有个男朋友的生活。很久没有过的这么开心过了，因为有正当的理由，踩点上班和卡点下班，从没有人敢说什么，所有人都心照不宣。
　　莫莲总是会坐在沙发上等他下班回家，还会做好一大桌饭菜，饭后他们会缩在沙发上，一起打会儿游戏，看看电视。
　　莫莲做的饭味道好了很多，已经是不错的中餐了。
　　齐贤感到最近的生活非常的惬意，非常的舒服，做什么都很顺心，本来很难的任务，突然因为有人来帮忙，变得格外简单，他俩去逛超市的时候，莫莲竟然还意外抽奖抽到了一台微波炉。
　　他简直就是我的幸运星。齐贤暗搓搓地想。
　　这天早上十点半，他坐在牙科诊所，莫莲正躺在他面前的椅子上，接受医生的复查。
　　哇，他的牙齿简直不要太糟糕，医生说从没见过哪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牙齿坏成这样的，并且问齐贤，莫莲小时候的生活是不是很艰苦？
　　齐贤摆了摆手指头，说道：“非也非也，人家是皇室成员，不过是非洲的。”
　　“那难怪，要好好保护牙齿啊，缝缝补补的简直就是个超大工程。”医生嘟囔着说。
　　莫莲听不懂英文，但也大概明白他们在说什么，悄悄用力捏了捏和齐贤握在一起的手。
　　“哎呦，痛痛痛。”齐贤拍了拍他的手，医生砸吧道：“年轻人，真粘乎。”
　　补完牙后，齐贤按照自己的约定，坐了几站车，带莫莲去了大英博物馆。
　　站在宏伟的大门前，莫莲攥紧了齐贤的衣摆，轻声说道：“真气派。”
　　“又学到新词了吗？”齐贤摸了摸他的头，灰色的鸽子在他们头顶飞舞，齐贤从包里掏出一把饼干屑，放在手心，鸽子纷纷落在他手上啄食，他手心痒痒的。
　　“见过吗？鸽子，你们埃及有鸽子吗？”
　　“不知道，我只用鹰。”莫莲伸手摸了摸鸽子的羽毛，又薅了一把鸽子的头。
　　“好了，进去吧。”齐贤手里的东西被吃光了，他拍了拍手上的渣子，用水冲了下手，拉着莫莲进入了矗立着数根高大巨柱的大门。
　　“顶上雕刻的都是谁？”
　　“不知道，外国的先人，不熟。”
　　许多人在偌大的展厅里逛来逛去，这里太热闹了，齐贤带着莫莲，直奔古代埃及的区域。
　　“莲，看你祖宗，比你老吧，哈哈。这个比你小，哎呀，这个怎么没有半边胳膊呢？”
　　“你看这个看起来慈眉善目的，他在位的时候凶不凶啊？”
　　“啧啧啧，这个大圣甲虫，怎么看起来跟个河马似的。”
　　齐贤一直滔滔不绝，他租了个带讲解的机器，给莫莲拿着。
　　但是他说的话可比讲解机多多了。
　　莫莲面前的展柜里放着许多口棺椁，它们的故乡全是埃及，却被不远千里送到了这个地方。
　　棺椁都是人形，上面的人双手交叠放在胸口，手里拿着什么东西，他们的表情很相像，弯弯的眉眼，翘起的嘴唇，圆圆的脸，齐肩的头发，但仔细看却没有一个是完全相同的。
　　它们大小不一，被立起来摆放着。
　　旁边甚至还有x光扫描的图像，仔细看可以看到里面干瘪的人体。
　　“哇，你看这个真漂亮。”齐贤指着一个庞大的长方形棺椁道。
　　棺椁上面的色彩还那么清晰，棺盖上侧面的一双眼睛是如此的传神，站在它面前，就会感觉它正在凝视着你。
　　侧面绘制的两个人一站一坐，是很典型的古埃及绘画风格，上半身是侧面，下半身是正面，却一点儿也不违和。
　　“太漂亮了。”齐贤感叹道。他想了想，凑到莫莲耳边说：“不过没有装着你的那个漂亮，可能是因为你好看吧，况且那个棺椁看起来还特别新。”
　　莫莲抚摸着玻璃，一声不吭，齐贤闭上了嘴。
　　古埃及人向来不喜欢自己长眠之后再受打扰，为此还特地下了恶毒诅咒。
　　这些东西，无一例外都是陪葬品，现在却都被挖出来了，有些木乃伊还被反复陈放着，他们就算死了，也定然不能安息。
　　这对于莫莲来说，更是颠覆性的存在。
　　他信仰的宗教从始至终都相信人死了会有来生，他的身体经过保存，会再度苏醒。
　　可是他们并没有醒来，就算是被盗出了坟墓，生前的财宝被人瓜分，破坏，也从会不降罪。
　　阿蒙神，您这是怎么了？
　　这些您都看不到吗？众神，为什么没有人去保护那些死者？为什么没有人去保护他们的财产？
　　西方？这就是西方？这就是人死后，灵魂要前去的西方？！
　　太讽刺了，太讽刺了。
　　“可惜的是，许多木乃伊因为种种误会，被制成了药粉，还有些被无知者当成了燃料”李博曾经遗憾地对他说过，莫莲的脸色如同浓墨一样阴沉。
　　“莲！你怎么了？”齐贤发现了他的不对劲，上去拽住了他的手臂。


第79章 回国
　　莫莲抬起头看着他的脸，齐贤惊讶地发现，有晶莹的泪水在他的眼眶里打转，几乎要抑制不住流下来。他紧抿着嘴唇，握紧了双拳，眼中像凝结了千里寒冰。
　　齐贤突然后悔了。
　　他就不该带莫莲来这里，这些东西出现在这里，对莫莲一直的信仰来说几乎是灭顶一般的打击。
　　就像是冲进教堂，对基督教信徒说：你们的神是假的，愿望是没有用的，科学才是真理。
　　这是多么欠揍的行为啊。
　　你这么想，要是有人把你家祖坟里的祖先刨出来，把你祖先生前喜欢的东西拿走，一次次过扫描仪，刮走一小块或者拿走一颗牙齿取样研究，之后送到这儿，放在玻璃里给人观赏，拍照，还收费。
　　放谁会高兴，放谁会开心？
　　“别看了，要不我们走吧，好不好？”齐贤哄着他，愧疚地把他搂在怀里。
　　这是公众场合，这样做显然不妥，很多人都看了过来。
　　莫莲摇了摇头，擦干泪水，推开了齐贤，朝展厅深处走去。
　　他来到这个时代后，已经见过了无数不可思议的事，他听闻自己的故国已经毁于敌人手中时，就已经想到了会有眼前的这一幕。
　　成王败寇罢了，他也没什么好说的。
　　“这个瓶子，我有过类似的。”他指了指一个展柜里的瓶子说道。
　　幸好他说的是中文，周围没什么人听得懂，不然一定会有人觉得他得了臆想症。
　　齐贤凑过去看了看，那是一套埃及王后的化妆品容器。
　　“这个是放肉桂香味的香油的，主要用来涂抹发梢。”莫莲对这些了如指掌，他向齐贤解释道，突然，他的神情又黯淡了下来，眼眸中飘过一缕淡淡的哀伤。
　　“那套是普拉美斯送我的。”他低声自言自语。
　　他声音很小，但是离得最近的齐贤还是听到了，他默默把这句话记在了心里。
　　他们走到靠墙的一个展柜前，展柜里放着的是几具半截手臂长的猫木乃伊。
　　“这是？”齐贤凑近了看展品旁的简介，这是做什么用的？
　　莫莲眯起眼睛，打量着这具精美的木乃伊，上面绘制的猫的表情有些滑稽。“这是用来向神许愿的，平民用不起。”
　　“埃及人相信动物是神的使者，并且，猫神贝斯特一直是他们坚信的守护神之一，贵族会派人制作猫木乃伊，以此许愿。很多时候，这些猫都是人工饲养的，为的就是专门让人用来许愿。”
　　齐贤转过头，这口纯正的英语，一定不是莫莲在说话，一个年轻人就站在他们身后，他胸口挂着工作人员的工作牌，手里还拿着一份记录表。
　　他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他的眼睛狭长，看起来不太友善的样子，并不是英国本土人口的相貌。
　　齐贤看着他的脸，张了张嘴，喉咙里发出了一个无意义的声音，莫莲攥紧了齐贤的胳膊，皱着眉头，不可置信地低声喊道：“梅里王兄？！”
　　年轻人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们两个人，他仔细回忆了一会儿，还是对他们没有印象。
　　莫莲说的是科普特语，看他的表情，他好像没听懂。
　　“你们是中国人吗？来这儿旅游？”
　　齐贤下意识把莫莲护在身后，笑着用英语对他说：“我是英籍华人，你是？”
　　“我叫梅里，是博物馆的工作人员，这位是你的妹妹吗？她看起来对埃及文化很感兴趣的样子”梅里不看齐贤，反而把目光投向他身后的莫莲。
　　“他是我男朋友，本来就是埃及人，耳濡目染。”
　　“哦？我以为是个女生，他长的很像我妹妹。”梅里对他身后的莫莲伸出了手，“我大学学习的是历史，辅修政治，不过在原住民面前就班门弄斧了。”
　　莫莲的眼睛一刻也不离梅里的脸，就算见到阿克塔娜和比拉，他也不至于如此震惊。
　　因为梅里是他的同胞兄长，他除了母亲之外，最亲近的人，千年之后，他却站在他的面前，对他和善地笑，伸手出来要跟他握手。
　　“你怎么知道他是原住民，他可跟我住了很久了。”齐贤对梅里莫名有一股恶意，不知来由，他的直觉就告诉他，不能接近这个人，因为他会把莫莲夺走。
　　“气质，他的气质就和普通人不一样，而且如果他真的是英国人，为什么他刚才跟我说的不是英语呢？”
　　真是。齐贤扶额。
　　莫莲已经和他握了手，他的手微微的颤抖着，梅里以为他是紧张，也就一笑置之。
　　“在埃及住了多久了？”梅里问道，面前这个酷似小姑娘的男生看起来尤为冷漠，但是他却莫名觉得亲切无比，可能真的是因为莫莲看起来很像他的妹妹吧。
　　“刚从那里来英国三个月，人家不会英语，别难为他。”齐贤隔在两人中间，让他们保持距离。
　　“你男朋友真是醋缸。”梅里摊了摊手，从皮夹里抽出一张薄薄的纸片，递给莫莲：“这是我的名片，看在很有眼缘的份上，下次我去埃及的时候，多招待招待我？”
　　齐贤也掏出自己的名片递过去，名片上是金光闪闪的logo，比他的名字还大，“我们的确打算近期去一趟埃及，不过也是以游客的身份去。如果你想和他聊聊，就来我家坐坐，来我公司找我也可以。”
　　梅里只瞥了一眼那张明信片，就收进了包里。
　　“我不能在上班时间聊天太久，联系我。”梅里对莫莲抛了个眼神：“就冲你那声王兄。”
　　齐贤心中一惊，他听得懂莫莲在说什么？不可能吧？
　　可是他说他学的是历史，历史包括可广了，齐贤自己就是一个学历史的，他清楚得很。
　　正好学的埃及史，又会古埃及文字和语言的人太少了，除非是专攻。
　　梅里难道学的不是博物馆管理之类的吗？
　　齐贤拉着莫莲的手，让他既然收下了名片，就把它收好。
　　他一点也不反对莫莲除自己之外多几个朋友，能和莫莲有共同话题的人本来就少，能听懂他说话的更是凤毛麟角。
　　这人还不是别人，是一个和莫莲的哥哥长的一模一样的人。
　　在埃及展区逛了一圈，齐贤又带着莫莲在别处走了走，这里以古希腊和古埃及的文物闻名，但是也不乏别的东西。
　　这儿太大了，一次根本看不完，于是齐贤带他又去看了看自己祖国的东西。
　　齐贤小声地对他说：“这是敦煌莫高窟的壁画，我们国家的，这些壁画一百多年前被人用一种特殊的胶布从敦煌运到了这里。这是不值得提倡的偷窃行为，如今还有很多经文卷宗和雕像散落在世界各地呢。”
　　“是因为它和我的国家一样落后吗？”莫莲问道。这些壁画非常精美，令人惊叹，和古埃及的壁画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它们的命运却是相似的，因为国家羸弱，无力保护，才落入了别国的藏宝库里。
　　“是的，它们曾经都是无比强大的帝国，我的国家在最兴盛的时候，各国使臣都来向我们这儿的皇帝俯首称臣，那可是万国来朝，何等风光。”
　　“皇帝？那是什么？”莫莲偏过头问道。
　　“按你们的叫法的话，皇帝就是我们中国的法老啦。”
　　莫莲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转头去看别的雕塑。
　　中国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他们的匠人手艺精湛至极，那唐三彩简直是栩栩如生，颜料那么鲜艳丰富，感觉下一秒就真的能动起来。
　　“时候不早了，我们走吧，下次带你回国，去看我们中国的博物馆，那里收藏的东西更漂亮，保准你看了都挪不开眼睛。”齐贤揽着他的肩膀，朝出口的方向走去。
　　他用手机拍了许多照片，莫莲入镜的占大半，几乎都是偷拍的。
　　真是太好看了，他长得真上镜，随手一拍都是绝世美女，不，美男。
　　齐贤翻看着照片，心想。
　　时间过得很快，原本定下的回国时间马上就快到了，莫莲的证件也办了下来，护照和机票也都处理完毕了。
　　前一天晚上，齐贤坐在地板上收拾行李。
　　“我家在四川成都，地方不大，冬天挺冷的，但是不用带太多衣服回去，我们轻装上阵，到了那里我再给你买厚衣服。”
　　莫莲点了点头，他不参与收拾东西，瘫在一边的懒人沙发上，全心全意想着这一个月他不在家，花园里种的植物该怎么办。
　　齐贤当然懂得他的担忧，叹了一口气：“没事的，大冬天肯定长不动，或许开春了才发芽，那时候我们就回来了，到时候你再去当你的小园丁也来得及，”
　　“种子会不会冻死？”他又问，齐贤摊了摊：“应该不会，我不知道，如果你喜欢我可以买已经长的半大的植物回来给你照料。”
　　“不要。”莫莲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齐贤摇头，这是人之常情，太容易得来的东西没有感情，很难让人会去珍惜。
　　飞机在晚上十一点，他们吃过晚饭就出门了，莫莲不知道齐贤为什么要这么早出门，不过一定有他的理由，他只用拖着最小的那个行李箱跟在他的身后，握着他的手就行了。
　　“别紧张，我在你前面，你按我的样子照做就行。”齐贤办理好了托运，和莫莲一块儿去安检。
　　安检的时候需要从后脖子摸到脚跟，莫莲不喜欢别人碰自己，不免有些不适应。
　　齐贤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别介意，让他一起喝自己去候机室吃点东西。
　　机票钱是齐贤自己掏的，他抠门地选择了经济舱，并准备好了眼罩睡觉，坐十几个小时实在是太难受了。
　　“系好安全带，一会儿飞机在飞的时候，耳鸣是正常的，不要慌，害怕就靠着我。”齐贤露出自己温暖的一面，十分贴心地说。
　　莫莲不屑地撇了撇嘴，他才不会害怕呢。
　　不过，人居然可以在活着的时候就到达天上，俯瞰万物，这真是太神奇了。
　　飞机起飞，莫莲坐在靠窗的位置，攥紧了自己为了打发时间而带的书，目光紧紧地盯着窗外。
　　飞机快速地滑行，然后他感到机头突然一翘，笨重的机身就这么离开了地面。
　　地上的东西慢慢变小，飞机场只剩巴掌大，不夜城的车流如同劳碌搬家的蚂蚁，他看的入迷，完全忽略了耳朵的阵阵不适。
　　齐贤让他自己乐去了，自己戴上了眼罩，闭上了眼睛。
　　他终于要离开这个伤心地，回家了。


第80章 调香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飞行，飞机落在了成都市双流机场，乘务员小姐的声音通过喇叭传来，播报着气温，齐贤迫不及待地拉着莫莲，下了飞机，取到行李直接离开了机场。
　　看到门口停车场旁那个熟悉酒瓶型建筑物，他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在停车场找到了自己家的车，司机老黄的面孔变化不大，他恍恍惚惚地回忆起来，他刚知道自己要去英国留学那会儿，也是老黄送他去的机场，现在都几年过去了。
　　“前年回来的时候就说交了女朋友，直到今年才带回来，真小气啊贤崽。”
　　“错啦，是男朋友，不过不怪你，怪他长的太漂亮。”
　　莫莲对老黄一笑，低声说了句你好，他的目光转而看向齐贤，嘴角轻勾，似笑非笑。
　　齐贤看他的表情，也有点汗颜，忙把他拉进车里，指挥老黄道：“快开车！我男朋友累了要回家倒时差。”
　　莫莲张嘴想诚实地说自己并不累，但是齐贤适时地堵住了他的嘴。
　　此时正是大中午，车水马龙，车的驾驶座在左边，莫莲感到挺奇怪。
　　但他的目光被窗外的烟柳吸引了，这里的文字他能够看懂大半，总算大概明白了那些各式各样的店铺是卖些什么的。
　　原来齐贤让他学那些语言文字，都是为了现在，为了让他能在这个地方生存。
　　齐贤家住在城市的边缘，是一栋小别墅，后花园里有泳池，甚至种了许多果树。
　　真是熟悉的感觉啊，齐贤露出一抹感慨的微笑，这里承载了他的十几年时光。
　　连看门狗都老了，不认识它小主人的味道了，冲他直吠，齐贤趁老黄牵制住狗的时候，拉着莫莲闪进了大门。
　　“妈！妹！我回来了！”
　　莫莲捂着耳朵，偏过头去假装自己不认识他，在玄关换了鞋，顺着十米多宽的楼梯上去，莫莲非常感兴趣地看了看装饰在楼梯旁的小喷泉，看到底下游动的几尾金鱼，深感这里真是精致华美。
　　连古埃及的皇宫，许多处都比不上这儿。
　　“回来了？快来坐，妈妈给你削了苹果。”
　　齐贤的母亲是一位典型的大家闺秀，有些端庄大气的长相，近五十岁却看起来似三十出头，此时正穿着金色绣着鲜红牡丹的旗袍，一点儿没管是在家里不出去。
　　她的头发紧紧地盘成发髻，插着一根步摇，高跟鞋，金项链，翡翠耳环，银手环，玉扳指，脸上的妆一点儿没落下，不知道还以为她正要为国宴整装待发呢。
　　“妈？谁在家里这么穿的？”齐贤也是愣住了，他知道他妈妈有收藏旗袍的爱好，但是从来没见她在家穿过。
　　齐贤十六岁的妹妹齐惠听到他回来，立刻放下小提琴，从房间里奔了出来，喊着哥哥扑进了齐贤的怀里，搂着他的脖子不愿松手。
　　“小惠，快从你哥身上下来！大姑娘家不知羞。”齐贤的妈妈捧着水果盘笑骂道。她转头看到了齐贤身后的莫莲，问道：“这位是？”
　　“我男朋友，莫莲，我说了要过年带回来的。”齐贤拉着莫莲的手，让他不要怕，他妈妈不是不讲理的人。
　　“阿姨好。”莫莲叫了一声长辈，他不适应这种场合，他们一家在一起，气氛正好，他一个外人尴尬得让人说不出话。
　　“咦？男朋友？看着不像啊？”齐夫人凑近看了看，莫莲低着头，警惕地后退了一步，攥着齐贤的衣服。
　　他能感觉出来，这位夫人并不是很欢迎自己的到来。
　　“就是，别吓着他，孩子还小今年刚二十，腼腆的很。”齐贤把莫莲拉开挡在自己身后，笑着对她说。
　　“你好，莫哥哥。”齐惠对他点头致意，对于这个只比自己大了几岁的未来嫂子，她的印象相当不错。
　　既然她哥都把人带回来了，那估计结婚也是板上钉钉的事，有谁会不喜欢小脸苍白的长发美人呢？美人看起来还是个有故事的，她自己也喜欢的不得了，更别说齐贤了。
　　她听爸爸提到过他，说自己老哥已经走出来了，就差最后一点儿，他马上就会放弃完全不可能的死者复生梦想了，全是托面前这个年轻哥哥的福。
　　要知道，她哥寻死觅活那会儿，全家可都急得焦头烂额，现在这样的事很快就不会发生了。
　　她现在眼见着老哥要把从外面拱来的白菜推搡进自己屋里，摇了摇头。
　　“这是我的房间。”齐贤推开自己的房间门，介绍道，他的房间很大，比得上在伦敦那套公寓的一个客厅。
　　“我和妈妈说，不用给你安排房间了，你就跟我一起住。”齐贤殷切的目光看向莫莲，莫莲不急着答应，专心致志地看着柜子上的装饰摆件和墙上的照片。
　　齐贤没有带林莞莲来过自己家，他们春节总是分道扬镳，一个回四川，一个回广东。
　　这个房间里并没有任何有关林莞莲的东西，他并不担心莫莲看到什么，自己躺上刚换好床单的床上，舒服地滚了两圈。叹了一口气。
　　“叔叔不回来吗？”莫莲问道，春节是中国相当重要的一个节日，课本里反复提及，这一天中国人一般会全家团聚，一起吃年夜饭，春节联欢晚会，发红包，放爆竹，非常有趣，他早想见识一下了。
　　“不急，明天早上才回，老爹他可是大忙人。”
　　他和齐贤相拥着，饭都没吃，舒舒服服睡了个午觉，窗帘拉上不见天日，直到下午四点才被叫醒。
　　齐夫人叫上了自己的姐妹们，在客厅喝下午茶，庆祝自己儿子从英国回来，还请了一位调香师，手把手教她们调制香水。
　　齐贤和她们都打了个招呼，硬着头皮保持微笑，听她们聊起自己变帅了，像他父亲，问他读博没有之类云云，甚至追忆起他小时候来，齐贤都快听不下去了，他最讨厌这种和长辈朋友打招呼陪聊的事情。
　　很快阿姨们的目光就被从楼梯缓缓走下来的莫莲吸引住了。她们嘴里哎呀地叫着，让莫莲过来介绍一下自己。
　　莫莲寻求帮助的目光投向齐贤，他并不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齐贤叹了一口气，心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早晚得介绍给亲戚朋友。
　　刚想开口，他妈妈就笑着说道：“这位是小莫，阿贤的女朋友，外国人，漂亮吧？”
　　“原来是外国人啊，怪不得精致得像个洋娃娃似的。”阿姨们不疑有他，根本想不到自己面前站着的是个男人。
　　“妈！”齐贤冲她喊了一声，语气略带警告，他一点儿不喜欢自己母亲看待莫莲时带有有色眼镜，不好意思告诉朋友自己儿子是同性恋的样子。
　　“阿姨们好。”莫莲打了个招呼之后就和齐贤一块儿坐在了沙发上。
　　为什么他看起来一点儿也不生气？齐贤担忧的目光看向他。
　　他之前不是最讨厌别人说自己是女人吗？
　　莫莲拍了拍他的手，示意自己不在乎。几个阿姨一直旁敲侧击询问莫莲的学历，家庭背景，都被齐夫人一笔带过了。
　　“小张，继续吧，刚才讲到哪里了？”
　　被称作小张的调香师知道几位夫人们的寒暄告一段落，便继续刚才被打断的话说道：“香水的成分中，酒精占绝大多数，添加各种香料，就成了使用的香水。我来做示范，教大家亲手做出一瓶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香水。”
　　齐贤听了都有点跃跃欲试，不过他更倾向于让身边的莫莲来做一瓶：“莲，你也试试吧？我想闻闻你三千年前发间的香气。”
　　“我尽量。”莫莲看着他期待的眼神，不好意思说自己做不到，只能说尽量。
　　香水的种类那么多，他只知道自己常用的里面有薄荷油和肉桂，其它的是什么，加上多少，他一点儿也不知道。
　　不过，这样也好，太久没使用过香水，以前的头发上的味道他快忘记了，只有一点儿印象。
　　调香师打开自己带来的防撞箱子，取出三十几个瓶子，摆放在桌子上。又一人一个小量筒，一个烧杯。
　　调香师为她们每个人定了一个方向，拿出几个瓶子，教她们调制。莫莲在一旁自己捣鼓，这是顾客使用的，每一瓶上都有标签，他看着上面的字，不认识的就问齐贤。
　　齐贤看着他往量筒里加了肉桂，香柠檬，红浆果和玫瑰，香草和香辛料，还有最多的是薄荷。他把这些放进去之后，闻了闻，满意了似的，把它们用玻璃棒搅拌均匀，倒进了酒精里，随后过滤，倒进香水瓶里，
　　齐贤拿起来，洒了一些在手腕上，皱了皱眉：“你调出了什么？怎么这么清凉，跟风油精似的。”
　　“沙漠很热，我头发长，常抹带薄荷油的清凉香油。”
　　“明白了。”齐贤又闻了闻，觉得和自己预想中的实在是有些差距，但是这可能就是古今差距吧？可能在古代，这是最好闻的味道，只有王室才配使用。“你给它取个名字吧，它是独一无二属于你的味道。”
　　莫莲拿起笔，香水瓶上有一枚小卡，用来写这瓶香水的名字和制作者。
　　他撑着下巴，思量再三，留声机的老歌唱片咔嚓咔嚓响了几声，一段旋律流转而出。
　　“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纵然记忆抹不去，爱与恨都还在心底”
　　“因为我仍有梦，依然将你放在我心中，总是容易被往事打动，总是为了你心痛”
　　他沉默了下来，提起笔在卡片上一笔一划地写下了两个字：“往事”


第81章 坦白
　　家里有保姆，做的菜很不错，他们家饭桌上规矩不多，齐贤小小打了个饱嗝，不用他亲自洗碗，他索性放下碗不管了。吃过晚饭之后，齐贤提出要去遛狗，在这附近转转。
　　他太久没回来，只想好好呼吸几口新鲜空气。
　　他拉上了莫莲，不让莫莲一个人面对自己家人，以免语言不通，导致尴尬。
　　齐贤其实不清楚狗还认不认他了，所以乖乖给狗拴上了链子。
　　所幸自己家的狗很乖，一路不吵不闹，安安静静地在前面走着。
　　“我家的狗，一只拉布拉多狗子，叫阿旺，看起来很凶，其实憨憨的，有点笨。”
　　齐贤走在平坦的路上，望着头顶朦朦胧胧的月亮，揽住了低头踢地上石子的莫莲。
　　“你看，这多么快乐啊。”他感叹道。莫莲不解地看着他，不明白他现在在快乐些什么。
　　“还记得我刚把你从医院带回家的第一天，晚上和你去超市的时候吗？那时候我就想，怀里抱着美人，手上牵着一条狗，晃晃悠悠地走在别墅区的路上，这才是我这个年纪纨绔子弟该做的事，多潇洒。”
　　“我也有过这样的生活，只不过牵着的是狮子。”莫莲平静地叙述道。
　　“”齐贤偏过头，朝他露出了一个强行扯出来的假笑：“还是你更潇洒，比不过。”
　　是啊，他不仅牵着狮子，还能牵着自己的法老丈夫，身后跟着一大群仆人和士兵，这是他这样的普通人可以比的吗？
　　“对不起，你跟着我遭罪了。”齐贤拍了拍他的肩膀，半开玩笑地对他说道。
　　莫莲和他牵在一起的手突然收紧了，他转过头，缓慢而坚定地对他说：“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
　　这个世界的优越简直就是他当初做梦都不敢想的，无论是制度还是思想，经济还是文化，小小的埃及完全不能与这里相比。
　　齐贤攥紧他的手，举到了自己胸口处，紧紧挨着砰砰直跳的心脏，“不，莲，我能带你过上更好的生活，请你相信我。”
　　“我信。”
　　莫莲莞尔一笑，明明是寒冬，却不知从何处吹来了一阵暖风。
　　他们因为这一系列动作，突然挨得很近，鼻尖之间相隔不过几厘米，齐贤深深望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是多么清澈，因为里面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倒影。
　　一瞬间，他明白了为什么花萼里会有蜜，为什么水果里会秘密地充溢了甜汁的原因了。
　　他低下头，深深地吻了下去。
　　——当我吻着你的时候，我的确明白了在晨光里从天上流下来的是什么样的快乐，而春天的微飔我的身体上的又是什么样的爽快——当我吻着你的脸蛋，看着你微笑的时候。
　　他们走着走着，不知走了多久，来到了稍微有点人流的地方，齐贤眼睛一亮，拉着他直奔路边的烧烤摊。
　　“既然来了成都，怎么能不吃烧烤和火锅？来，过来。”
　　他们找了个木凳子坐下，毕竟是大排档，只有头顶一盏灯，周围还坐了一些人。
　　毕竟不是夜宵时间，这儿不算热闹，正好莫莲也喜欢安静，他们便一块儿坐在角落里。
　　“不是刚吃饱吗？”莫莲不明白齐贤为什么又要开吃，以前在家的时候也不见他这么有胃口。
　　“你不懂，一串才几颗肉，不是为了吃饱的。”齐贤看了看烧烤炉上的几样菜，点了一些，要了两瓶啤酒。
　　“不知道你酒量怎么样，我们就只喝两瓶解解辣吧。”
　　他把金黄的酒液倒进酒杯里，为了形象，他尽量没让自己直接对瓶吹，两杯倒满，烧烤也端了上来。
　　“别拘束，吃完了我再点，这个好吃。”
　　这种吃法对于莫莲来说新鲜极了，不这里的一切都那么新鲜，和伦敦又有许多不同之处，这里的气氛让他觉得更加舒服一些。
　　他小心翼翼地吹着还烫嘴的肉，小小咬下了一块儿鱿鱼，唔，有点烫，但是味道还不错。
　　“你知道怎么吃啊？真聪明。”他的动作莫名有些娴熟，齐贤倒不曾想到。
　　估计是因为之前在伦敦的时候，他亲手给莫莲做的糖葫芦也是同一个吃法？
　　人在成都怎么能不吃点辣，所幸埃及人也是重口味的，花椒一把把地放，现在吃点辣椒还不至于怎么样，
　　辣椒和酒一起下去，齐贤感到自己的后脑勺又麻又爽，非常舒服，他好久都没有体验过这样的生活了。
　　他三根手指捏着酒杯，看酒液在杯里摇晃，眯着眼睛，开始怀念起当年的事情。
　　“我高中在这儿附近，上学的时候经常和唐茜翻墙出来吃烧烤，去网吧，她是我一手教坏的，现在这个浪荡样儿，有我不少功劳。”
　　莫莲默默倾听着，齐贤虽然看起来老不正经，可真认真起来，还是相当靠谱的。
　　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拿起一根串串指点江山，叹了一口气。
　　“其实吧，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之前交了一个女朋友，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我要求婚那天，她出车祸走了，我消沉了很久才缓过来。有段时间，我甚至觉得我自己继续活着没有什么意义了，只想去楼顶一跳了之，真的觉得自己太失败了。我住过一段时间的院，身上的一些疤也是那个时候留下的。”
　　齐贤撑着自己的脸，小口地抿着杯子里的酒，怅然若失。
　　“我坦白，我真的很对不起你，我当初把你连人带棺材从拍卖会买下来的时候，就是为了将她复活，你一定会觉得我很荒谬吧，可是我就是一点机会都不愿意放过，于是我才有机会遇见了你。”
　　“你还记得吗？我们刚认识不久的时候，我对你的态度忽冷忽热，那是因为你看起来真的太像她了，我也实在是太想她了。我把你当成她的时候，控制不住对你温柔至极，反应过来你不是她的时候，我只觉得你对我来说就是一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拖油瓶。而且说实话，从实验室拿到你的体检报告后，我是失望了才对你那样的。”
　　“我真是个混蛋不是？”他自嘲一笑，把酒杯放在桌子上，低着头，不敢看莫莲那双明亮的眼睛。
　　莫莲的声音幽幽地从桌子对侧传来：“那么现在呢？你打算拿我怎么样？”
　　他早猜到了很大一部分，就算齐贤不说，从那间公寓里，他也能轻易发现两个人热恋过的蛛丝马迹，他和齐董事长聊了几句，知道齐贤这一年多来一直在执迷不悟做的事情。
　　那么现在，他总该看清楚了吧？
　　她的灵魂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可能早已经投往来生，怎么可能有办法再回来呢？
　　就算是把尸体做成木乃伊也是行不通的，莫莲已经明白了，他所信仰的那些神明，其实都是不存在的，只是他们的臆想。
　　说白了，这可能只是法老用来迷惑平民的办法，也可能是祭司为了让神权与皇权相制衡创造出来的工具。
　　也许人死后真的有灵魂，但是灵魂既然已经离开了肉体，就肯定没有再回来的道理。
　　齐贤他该明白这一切了吧？正如他父亲所说的，人活着总要往前看。
　　齐贤深吸了一口气，十指交叉手心朝下支着自己的下巴：“莲，我已经失去了她，不能再失去你了。自你住进我的心后，我的心再也装不下别的人，我已经明白了自己的感情，我想和你永远这样生活下去，只有我们，你不要离开，好吗？”
　　“我？你说的真的是我吗？”莫莲眯起眼睛问道。
　　齐贤当然知道他想要的答案，他清晰地回答道：“是你，卡莫西斯，莫莲。”
　　莫莲微微一笑，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他平日里不爱说话，更是鲜少会笑，哪怕是一点点笑意，在他的脸上也显得华美异常。
　　“你不抛弃我，我就永远不会离开。”他伸出自己的右手，伸向齐贤，齐贤也是一笑，两只手握在了一起。
　　阿旺呜呜地叫了两声，表示自己真的是等得不耐烦了，虽然跟着齐贤有肉吃，但是被栓在椅子腿上，看着这两个人撒狗粮，它一点儿也不快乐。
　　“好了，吃得差不多了，我们回家吧！”齐贤站起来，拍了拍腿上的渣子，转身去结账，阿姨数了数签子，齐贤付完钱，一手牵着狗，一手拉着莫莲，愉快地吹着口哨，欢快地回家了。
　　他们慢悠悠地走在路上，齐贤抱着后脑勺，相当悠闲地踢了一脚路边的石头，想到了什么，问道：“莲，你今天听见我妈说你是我女朋友，你就不生气吗？”
　　“有什么好生气的，她是你的家人。”莫莲从他的手里接过牵引绳，走在他前面一步，相当无所谓地说。
　　为什么？齐贤还是不理解，他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以前要是有人认错了他的性别，他能冰着脸半天不说一句话，现在怎么突然就不在乎了？
　　“你的母亲不希望她的朋友知道你喜欢男人，我能理解，我们不会在这里住很久的话，她这么介绍我也没有问题。”
　　“我当然是要搬出去住的，真是委屈你了。”齐贤摸了摸他的头，心中如同塞满了甜甜的棉花糖，柔软极了。
　　舟车劳顿，回到家里，齐贤也有点累了，他草草地洗了个澡，敲开了莫莲房间的门。
　　“来跟我睡吧，我想抱着你。”齐贤靠在门边上，语气软趴趴地对莫莲说道。
　　莫莲听了立刻关上了门，齐贤连忙扒着门缝，“就是睡觉，什么也不做那种！”
　　他可不敢在爸妈家里，妹妹房间隔壁做什么出格的事。
　　门上的力道一松，他也松了一口气，顺着门缝挤了进去，“莲，去我房间嘛，要不然我就赖在你这儿不走了。”
　　“随便你。”莫莲抱着手臂，他的头发湿漉漉的，还没来得及吹，估计是嫌弃一头烧烤的味道才洗了。
　　“过来，来我房间，我帮你吹干头发。”
　　齐贤连哄带骗，连拉带拽地把莫莲带到了自己的房间，转头去找吹风机和梳子了。
　　他非常享受替莫莲做事的感觉，大概这就是奉献自己男友所带来的满足感。
　　他摩挲着莫莲纤细的长发，低下头亲了一口。
　　“又在做什么？”莫莲小声地说道，耳根泛上一丝绯红，他抱着双腿坐在床上，嘴上抱怨着，但是并没有把齐贤推开。
　　重新被捧在手心里呵护的感觉，只会让他更加割舍不来，更加弥足珍惜。
　　就像是被抛弃过的家养小动物，经历过流浪，就会更加珍惜自己的第二任主人，会更听话，更懂事，更加小心翼翼，害怕做错什么会遭到第二次抛弃。
　　齐贤关上吹风机，把它塞进了柜子里，绕到了床的另一侧。
　　他把一杯水放在了床头，以防莫莲半夜渴了，不知道自家的饮水机在哪儿。
　　晚安，他说。
　　向莫莲索取了一个晚安吻，他躺了下来，关上了床头灯。
　　“可能你会睡不着，但是没关系，睡不着抱着我躺着就行。”
　　莫莲点了点头，闭上了眼睛，手在被子里缓缓搭上了齐贤的腰，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没有什么不适应，很快睡着了。


第82章 新年
　　莫莲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了。成都的早晨，天气晴朗，云层舒展开了眉头，额心的朝阳似少妇的新妆。
　　齐贤已经不在身侧了，被窝旁都有点冰冷。他起来洗漱好，心里有一些不好意思。毕竟是客人，他不好意思起晚了让大家都等着自己。
　　他下了楼梯，楼下客厅中间放着两个行李箱，还有一家人咋咋呼呼的吵闹，齐董事长回来了。
　　“莲，快点，重庆小面，来尝尝！”齐贤看他从楼上下来，对他招了招手，一家人已经坐在桌边了，还留有一个位置是给他的。
　　他心里涌起一阵暖流。心中荒漠久旱逢甘霖，自种上了一颗名为“齐贤”的种子之后，逐渐焕发生机。
　　他拉开椅子坐下，一碗温热的面就摆在了他的面前，按他的口味加了辣椒，正好是不烫嘴的程度。
　　“早上吃这个是不是太重口味了？”齐夫人问道。她是典型的江南女子，口味一向是很清淡的。
　　“有什么呀，新的一年红红火火。”齐董事长扒了一口面，满意地抹了抹嘴。
　　齐贤随意地搅拌了一下面，他很久没吃小面了，在国外还得去中餐厅才吃的到。“一会儿我和小莲吃完了去贴对联，妹妹和妈妈去贴窗花。”
　　“唉？那我干什么？”齐董事长因为没被安排任务略微不高兴地抱紧了手臂。
　　“老头？你还是去睡觉吧！把红包准备好了就行。”
　　“臭小子。”齐先生骂道。
　　齐贤拿着对联，到了自家门口。对联背后有胶布，不用特意准备双面胶。
　　站在门前，他默念了一遍去年的对联，小心翼翼地将它揭了下来。
　　他看着在那儿摊平对联的莫莲，好心提示他：“右边是上联，左边是下联，中间是横批。最后一个字是三四声的是上联，一二声是上联。”
　　“我当然知道。”莫莲看都没看他，把上联塞进了他手里，让他赶紧爬梯子上去把对联贴好。
　　“帮我看看贴歪了没！”齐贤举高了手，把对联按照去年的痕迹贴了上去，反复调整位置。
　　“可以了，贴吧。”
　　在齐贤的强迫症发作之前，莫莲一锤定音，直接让他往下贴，别再犹豫了。
　　齐贤拍了拍手上沾着的东西，站在门前，一把揽住莫莲的肩膀：“一年四季行好运，八方财宝进家门，平安喜乐。真不错。”
　　莫莲点了点头，他并不是太懂这些东西，看齐贤心情很好，便赞同地嗯了一声。
　　“走，我们出去玩，带你领略一下天府之国的美景。”
　　他们驾车一块儿去了大熊猫繁育基地。齐贤感叹着道路真是畅通，以及驾驶座在左边有点不太顺手。
　　这个城市连吵闹声都如此令人舒心，这大概是社会主义国家才有的温暖。
　　隔着玻璃看着奶乎乎的熊猫崽子，莫莲看起来真的很喜欢，大概是带个猫字，无论是猫，熊猫还是猫科动物，他都很有好感。谁不喜欢毛绒绒的小东西呢？
　　齐贤看着笼子里的成年熊猫，低声对莫莲说道：“这家伙以前是猛兽，吃肉的，现在胖得连挪都挪不动步，还会谋害自己的小崽子，快把自己搞灭绝了。”
　　“看起来不太聪明。”莫莲也中肯地评价道。
　　他们买了些纪念品，拍了很多照片，拍熊猫吃竹子，喝水，睡觉，打滚，从玩具上摔下来。他们还拍了很多合照。齐贤翻动着手机里的照片，默默把其中拍的最好那张做了壁纸。
　　他要把这些照片洗出来，装进相册里。
　　之后，他们去买了好几件新衣服，过年了总要有新衣服。
　　他们还尝了糖油果子，麻辣兔头，还有烤脑花，把午饭打发了。
　　本来想去吃个火锅，奈何吃了这些东西，真的吃不下火锅了，想想反正在这儿又不是只待一天两天，一切不必这么赶。
　　不过好像许多店新年不开门，挺可惜的。
　　齐夫人打电话催他们回家，年夜饭做好了，等他们回家就开饭，齐贤应了一声，驱车往家赶。
　　时间过的居然这么快，他感叹道，去年前年他一个人回来，半个月待得是无聊得很，陪着爸妈又不能去远，没什么店开门，想消费都没地方，只能找几个同学出来，喝喝茶叙叙旧。
　　高中毕业也就八年，大家都没怎么闯出头来，矮子里拔高个，比比谁混的最好。
　　看着同学们一个两个居然都结婚了，甚至孩子都会跑了，他连女朋友都没往家带过，不免有些自惭形秽。
　　今年不一样了。什么老同学，他只想天天和莫莲腻歪在一块儿，一天从起床到睡觉，两人相隔不超过五米，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一对儿那种。
　　回到家的时候，齐惠正在上今年最后一节钢琴课，她的老师之前也教过齐贤，齐贤在琴房门口瞟了一眼，赶紧跑了。
　　开玩笑，他已经三四年没摸过钢琴了，根本没脸见旧师啊。
　　莫莲不知道他为什么逃的飞快，他倒是很喜欢钢琴这个大家伙发出来的乐声，看别人弹钢琴也是一种享受。
　　齐贤在帮家里请来的厨师把菜端上桌，今年的菜色比去年更加丰富，份量也多了，可能是家里多了一个人的缘故。
　　一家人围坐在一起，气氛很是温馨。
　　上菜完毕，齐贤把厨师送出了门，塞了红包，转头开始招呼家人吃饭了。
　　来到客厅时，莫莲正坐在沙发侧，和齐惠一块儿打最近新出的PVP手游，两个人在开荒，有说有笑，齐惠看起来高兴得很，眉毛都要笑飞到天上去。
　　“莫哥哥！我跟你说，我这辈子运气就没这么好过！天哪，你是不是还附带转运功能啊！”
　　齐惠快乐得不停地晃着双腿，莫莲只是微笑，眼神中充斥着温柔，像看着自己的妹妹一样满是宠溺。
　　齐贤不知道他以前是怎么对待自己的弟弟妹妹的，除了自己的兄长梅里，高冷的卡莫西斯公主好像并不怎么喜欢自己的兄弟姐妹们，对只有十几岁的祭司姑娘阿克塔娜也是敌意满满。
　　居然能看到性情有些别扭的莫莲对别人温柔地笑，真是罕见。
　　他不是从来都不喜欢表露自己的感情吗？无论是从船上跳进河里救希伯来的孩子，还是把戒指送给贫民的小孩，他都毫不声张，完了还瞪别人两眼，弄得好像有人逼他去做的一样。
　　齐贤躲在门边看了两眼，才舍得去破坏气氛，把他们叫去吃饭。
　　见他们都入座了，齐贤把高脚杯摆好，从酒架上挑酒，一边挑一边观摩他家老头的脸色。
　　左边这一瓶，他家老头脸色毫无变化，正往领子里塞餐巾，中间这一瓶，他家老头脸色微变，看起来有点紧张，眼睛都睁大了一圈，嘴也抿紧了，像害怕什么似的。
　　近了，齐贤想到，立刻拿起了右边那一瓶，他家老头“嗨呀”叫出声，被齐夫人瞪了一眼，乖乖坐了回去。
　　他看着齐贤用开瓶器缓缓拔出了软木塞，气得吹胡子瞪眼，皮鞋在地毯上来回摩擦着，手紧握着刀叉，恨不得把这个坑爹儿子插起来吃了。
　　“这第一杯给我爸，祝我爸身体健康，财运亨通，富得流油。”
　　“我敲死你个兔崽子！”
　　齐贤笑了笑，毫不在意。“这第二杯给我妈，祝我妈青春常驻，貌美如花，什么都比老姐妹儿们强点。”
　　“有你一个我就差人家十万八千里了。”齐夫人毫不留情地回道。
　　“第三杯给我妹，祝我妹儿心想事成，要啥来啥，男朋友比你哥还帅，小孩少喝点。”
　　“我呸，哥你就是个瓜皮。”齐恬冲他吐了吐舌头。
　　“第四杯给我男朋友，祝我男朋友额，”齐贤顿住了，灵活的脑瓜致命地停了下来，莫莲已经长命千岁了，前夫是法老，过的是一呼百应神仙一样的日子，他缺什么？他低下声音小心翼翼地说：“咳咳，祝我男朋友跟我永结同心，就算日月星辰尽数陨落，肥沃的土壤曝日干裂，连赖以生存的尼罗河也不再奔流，我也不愿意与他分离。”
　　莫莲愣住了，他不曾想过会在齐贤的嘴里听见这样的话。
　　齐惠嘲笑他道：“哥，搞什么文艺啊！”
　　齐夫人看起来不太高兴，看着两人的方向，若有所思。
　　“骗人的话。”莫莲轻声说道。
　　他声音太小，谁也没听到。
　　“这最后一杯给我自己，祝我能少留些遗憾，就这样。”
　　他把剩下的酒封好，放了回去。
　　齐董事长宣布开饭，年夜饭便这么开始了。
　　齐贤不停地给莫莲夹菜，害怕他过于拘谨不敢放开吃。
　　莫莲总是过于礼貌，容易让人产生疏远感，这不怪他，毕竟这里现在还不是属于他的家。
　　饭后，齐董事长给大家派发红包，不遗余力地吹捧老婆闺女和未来媳妇之后，他当着齐贤的面把红包打开，扯出好几张票子，塞进了兜里，然后封回去，交到齐贤手上。
　　“新一年好好工作，对男朋友温柔点，不然开了你。”
　　“知道啦。”齐贤扯起笑容，爷俩给那儿干瞪眼，通通被齐夫人赶去了沙发看春晚。
　　齐贤觉得节目一年比一年没意思，于是拉着莫莲和齐惠去放烟花，齐惠打死不去，说她的爱豆要出场了，待会再去找他们。
　　天知道你的爱豆会不会开头中间结尾都各一个，齐贤翻了个白眼，巴不得她不来，自己带着莫莲享受甜蜜时光。
　　提着一袋爆竹，在附近找了块儿空地，齐贤从兜里掏出打火机，把鞭炮摆成了一个爱心。
　　小年轻的情趣，虽然对齐贤来说土得很，但是莫莲肯定不会这么觉得。
　　“我数一二三，你把耳朵捂起来，站远一点。”莫莲应了一声，自动退至很远的一旁。
　　齐贤咂了咂嘴，心说也不至于这么远啦，但是他还是没把莫莲叫回来，嘴里倒数着，刷地点燃了爆竹。
　　把线点燃之后，齐贤赶紧朝莫莲冲了过去，身后的爆竹噼里啪啦地响着，震耳欲聋。
　　他转头看莫莲，莫莲看样子从没见过这么嘈杂的场面，不仅捂紧了耳朵，连眼睛都闭上了，不自觉皱成一团的小脸让齐贤噗嗤笑出了声。
　　“在我们中国古时候，有一种猛兽叫做年，每年这个时候就会出来，无恶不作，要人们献上童男童女给它吃。后来人们发现，年兽害怕爆竹的声音，于是每年的春节都要燃放爆竹，除去旧岁的晦气，象征着新的开始。”


第83章 摊牌
　　“好看吗？”一阵烟花放完之后，齐贤问道，他俩一块儿坐在地上，也不嫌泥地脏，相当粘腻地搂着对方。
　　莫莲嗯了一声，点了点头。
　　确实，自己点的烟花好像的确和别人点的不太一样。
　　他转头看向齐贤的侧脸，这个熟悉的脸庞如今正贴在他的肩膀上，他心中突然升起了许多感慨。
　　这个世界真是太奇妙了，这一切也真是太梦幻了，他感觉到一切都那么不真实，这个世界到底是真的存在的吗？
　　会不会就好像一觉醒来，他就会发现自己还在埃及，还在那个简陋的木板床上，等待黎明，等待审判与生命的结束，失落地回忆这个过于美好的梦境？
　　就算是梦境也好，永远不要醒过来，他只想永远留在这个地方，留在这个人的身边。
　　后半生，如果还有后半生的话，他只求与他携手，一同走到生命的尽头。
　　大年初三，齐贤和前两天一样起了个大早，打扮整齐，候在大门口，对每一个前来拜年的客人笑脸相迎，门打开关上带来的风都快把他的笑脸冻定型了。
　　至于“令郎一表人才”，“令郎颇有齐董当年之风”，他都听的耳朵起茧了。
　　科克先生带着李博来拜年，他和齐董事长是老朋友了，在接待室里聊着今年一定要把项目做成。
　　李博看到门口站着的齐贤，见他冻得鼻涕都要流下来，狠狠憋住了笑意，说道：“老板新年好，唉？公主呢？”
　　“来我家第一件事就是问我男朋友在哪儿，有你这样的吗？你不怕你家那位吃醋？”齐贤酸溜溜地说道。
　　“我老师有事找他，想让他以原住民和埃及学者的身份参与我们的课题，做我们的顾问。”
　　“那不行，他现在忙的很。”齐贤抱着手臂，屹立在门口，拒绝得快得很。
　　“忙什么？”李博真没想到莫莲居然会忙，他有什么可忙的？
　　齐贤理所当然地说道：“我们正在恋爱上升期，他正忙着每天陪我，哪有时间去当你们的顾问？”
　　原来是这个，有够不要脸的。
　　李博腹诽道，他撇了撇嘴：“你要工作，你们总不可能一直在家待着吧？他一个人整天待着多没意思啊？做个顾问又用不了多少时间。”
　　“这个你问他吧，月底我和他要去埃及，已经买好票了。”
　　李博闻言略微惊讶，他以为齐贤没那么快会带莫莲去，结果他动作还挺迅速，“真的？你终于决定要带他去那里了？”
　　“嗯，总要和之前的一切做个了断，重新开始是不是？”
　　“是这个道理。”李博点了点头同意道。
　　故地重游，这对他们双方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齐贤带着李博大概参观了一下自己家，莫莲正在花园里，弯着腰像个老头子一样端详着那些花花草草。
　　成都到底是南方，就算冷了一点，还是有许多四季常绿的植物的。
　　“埃及是热带沙漠气候，植被少，植物种类也少，所以他才这么喜欢绿植。”李博和齐贤解释道，听到李博的声音，莫莲转过头，回到了齐贤的身边。
　　李博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红包，塞进莫莲手里，“新年快乐，公主，祝你新的一年身体健康，一帆风顺。”
　　“喂，为什么我没有？”齐贤问道。
　　“你比我大，公主比我小，而且哪里有给老板发红包的道理？我还想问你为什么不给我发呢。”
　　“给我发没道理，给老板娘发就有道理吗？”齐贤嘴上吐槽着，但还是从兜里掏出一个刚刚收到的红包，没什么顾忌，给了李博，拍了拍他的手：“年轻人，好好干。”
　　“老板发财。”李博言简意赅地说，转头下楼找自己正在吹牛的导师了。
　　齐贤拉起莫莲的手，带他去影音室给他放电影去了，莫莲不喜欢人多吵闹的环境，他是知道的。
　　唐先生带着唐茜来了，因为要走亲戚的缘故，唐茜一年一度地把头发染回了中规中矩的黑色，看起来就像是在校大学生。
　　唐茜见到莫莲也在这儿，很是惊喜，她提着许多袋子过来，当齐贤打听到这里面没几件是给他的时候，脸都快掉到了地上。
　　“快试试这件，你穿绝对比那家伙好看。”
　　唐茜从不知道第几个牛皮纸袋里取出带着吊牌的新衣服，拆开包装袋给莫莲试穿，满地搭配忙得水都顾不上喝，大有当初给齐贤试衣服的架势。
　　“长这么好看不好好穿衣服，整天穿那家伙给你搭的普通套装，真浪费好好的一张脸。”
　　两个人挤在影音室里不知道聊什么，齐贤没凑近去听。
　　反正看他们聊的来，他就已经很开心了。
　　中午的时候，第一波客人已经离开了，吃过午饭，齐贤正要和莫莲一块儿上楼睡午觉的时候，齐夫人叫住了他。
　　“阿贤，你过来书房，有话跟你谈。”
　　干嘛呀，刚年初三的。齐贤嘴里嘟囔着，行为上不敢不从，拖沓着脚步，跨进了书房。
　　齐贤端详着这间变化不大的书房，心说桌角的兰花该浇水了，窗户上的玻璃好像有灰。
　　他往桌子对面一坐，老老实实摆出小学生听讲的态度，等齐夫人跟他盘桓。
　　“去年在英国过的怎么样？和前两年有什么区别吗？”
　　“就一样呗，该吃该睡睡，偶尔上上班，散散步，不违法犯罪，不做任何有悖道德的事。”齐贤回答道，他的生活确实就如此颓废，他只是实话实说。
　　不过的确是有不一样的，他摸了摸下巴，想到。
　　因为莫莲的缘故，他的生活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
　　他日常活动的范围变大了，从收藏室和家还有超市的三点一线，变成伦敦的各种好玩的地方。
　　他喜欢带着莫莲去做些傻的可以但甜甜蜜蜜的事情。
　　放下往事这层阴霾的滤镜，伦敦也不失为一个浪漫的地方，乘船漫游在泰晤士河上，深蓝色的海水无论昼夜都拥有不一样的风情。
　　圣保罗大教堂金碧辉煌又宏伟壮观，拥有华美的宗教壁画，走进去就会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宁静气息。
　　除此之外，他们还一起去过许多的地方，在这座城市留下了点点足迹。
　　齐夫人见他要敷衍了事，立刻点明主题：“你为什么要跟他在一起呢？”
　　齐贤早知道她肯定会提起这个，便也早想好了说辞，“一开始确实是因为莞莲，但是现在我是真的发现他与我很般配，跟他在一起我很开心，感到原来活着也是很有意义的。”
　　“他就是你小半年之前跟我说的，买下的棺材里躺着的那个人？”齐夫人又问道。
　　“对，就是他，所以我才觉得他跟我有缘分。”齐贤交叉着手指，撑着下巴说道。
　　齐夫人抓住了什么重点似的，皱着眉头说：“你就这么让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待在你的身边，还无偿养着他？你怎么想的？”
　　“虽然之前他确实来历不明，但是现在我已经给他办好了证明身份所需要的一切信息，妈，我是认真的，既然把他带了回来，就要对他负责不是吗？”
　　“他好歹也是成年人，为什么需要你替他负责？人口买卖是违法的，所以你这不叫带，顶多就是把他从那里救出来，他欠你的，就应该偿还你。”
　　齐贤皱起了眉头，嗅到了一丝不妙的气息，他妈妈现在正在把他往自己的逻辑方向引，混淆他原本清晰的思维。
　　“他就应该出去打工，偿还你买他的钱，但他现在住在我们家，吃你的喝你的，这算是什么事？我们家是做慈善的吗？”
　　“不许这么说他。”齐贤攥紧了拳头，秉持着在长辈面前的最后一点尊重，咬牙切齿地说道：“妈，你根本不清楚情况，他刚醒，人生地不熟的，不会英语，看不懂文字，不理解这个社会的观念和规则，怎么可能让他出去工作，这是害他！”
　　“喜欢上他是我自己的问题，我表白的，一点也不后悔，他就是他，莞莲是莞莲，他们不一样，我喜欢的原因也不一样，我现在确信，我喜欢的就是他，我愿意这么照顾他，一直这么下去。”
　　齐夫人对于他的激动，像是意料之中。
　　“我就这么说，他配不上你。你虽然和你爸比是废了一点，但是也没有烂到随便一个人就能跟你在一起的程度。他一没文化，二没背景，三没有钱，四不能生育，你跟他在一起有什么意义？你们又能走多远？”。
　　“以前你那个女朋友我就不说了，虽然是广东那边暴发户的女儿，有钱无势，眼界也不宽，但好在那姑娘漂亮，人好学历也高，跟你在一起我不说什么，但是这个我是坚决不会同意的。听妈妈的，妈妈给你介绍其它漂亮的姑娘，比他好的大有人在。”
　　“好吧，那我索性就向您声明。”齐贤怒极反笑，“我就喜欢男人，我就喜欢他，别人我看都不看一眼，你安排人过来，我就光明正大告诉她，我是同性恋，我未来的伴侣必须是他，不能是别的人。”
　　“如果您逼迫他离开我，那我一定会像当年一样，您信不信？我只会做的比当年更加狠。”
　　齐夫人耸起眉毛，面如寒冰，居高临下地问他：“你拿你自己威胁我？你以为我会服软？”


第84章 谈心
　　齐贤无所谓地叹了一口气：“大不了我们分家呗，反正我就是个不成器的废物，爸爸承认我这个继承人也好，不承认也罢，反正你们还有妹妹。”
　　提到这个齐夫人就生气，她尖利的声音刺激着齐贤的耳膜，全然没有往日名媛贵妇的姿态：“分家？你也有脸提出来？当初为了你的事情我和你爸白了多少根头发，找了关系才送你去最好的疗养院，就是希望你能争气一点儿，好让我们放心把家业交给你！”
　　“那眼下不好吗？我的生活好不容易稳定了，我也有了喜欢的人，工作热情也上来了，这时候你要我和他分开，妈，你这是唯恐天下不乱。”
　　齐夫人气的不行，靠在软皮革办公椅上，不住地大喘气，齐贤抱着手臂，实话说道：“妈，我已经打算好了，这个月底我陪他去埃及。我希望能和他之间的关系更进一步，如果顺利的话，在英国领到合法伴侣的证件后，我打算回国内定居，多陪陪您和妹妹。”
　　“结婚？你们刚在一起半年不到就想着结婚？你是不是冲昏了头？！”
　　齐夫人开始隐约觉得，齐贤之前说要三十岁再结婚，也未必不是件好事了。
　　齐贤摇了摇头，他的靠在椅子上，回忆起那一个个亦真亦幻的梦境，勾起唇角。
　　他们认识何止半年？分明相识了两辈子。
　　莫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值不值得信任，值不值得相伴一生，他已经再清楚不过了。
　　“也许对于我来说，除了他之外还有很多更好的选择，但是对于他来说，我就是他唯一的选择，永远不会后悔的选择。”齐贤一字一顿，缓慢而坚定地说道。
　　聊天自然是不欢而散，齐贤回到房间里时，莫莲还没睡，抱着一个长条猫抱枕靠在床头，见他回来，掀起长长的睫毛，转头看向他，掀起被子要下床过来。
　　齐贤到床边把他按了回去，拍了拍他的手：“睡吧，没事，别担心。”
　　“我没有担心你，我是要拉窗帘。”莫莲辩解道，他无力的借口让齐贤为之一笑。
　　“下午带你去杜甫草堂，明天去武侯祠，我们多出去玩玩，闷在家里多没意思。。”
　　这是没有什么用处的逃避，除此之外，他实在没有解决的办法，如果他的母亲是铁了心想拆散他们，那说再多也是没用的。
　　他只能假装听不见，尽量躲远点。
　　莫莲背对着他，摇了摇头：“我不想去，我想休息两天。”
　　说实话，他来这儿几天，确实有点儿水土不服，吃什么都没胃口，晚上认床又睡不着，感觉没什么精神再去和齐贤到处玩了。
　　“好。”齐贤没问他为什么，直接答应了下来，不去也没什么不好的，他们将来是要常住在这里的，有大把的时间出去玩儿，没有必要现在就赶着把这些地方都去玩儿一遍，不然到时候可就没意思了。
　　齐贤下午四点才拖拖拉拉地起床，莫莲早都醒了，坐在镜子前，端着一本言情小说在看。
　　这本书是齐贤高中的时候买来看着玩儿的，就只有这么一本，一直放在书架上，现在居然有幸被莫莲挑中了，捧在手里看着。
　　大概是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波折又甜蜜的男欢女爱，一对男女因为各种原因一次次相遇，相互认识，了解，走到一起，又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面临分离，但结局还是美好幸福的。
　　莫莲被情节彻底地吸引住了，认真的样子活像刚刚接触爱情的初中小女生，表情可爱得很，齐贤想冲上去揉上一揉，然后看看他不高兴还不耐烦的样子。
　　门铃叮铃一响，齐贤想起了什么，起身下楼去，顶着鸡窝头去开了门。
　　他接过快递，暗叹国内快递行业发展简直是国外万不能及的，他定的东西，这才几天就已经到了。
　　端着那个巴掌大的快递上楼，齐贤拿起美工刀，当着莫莲的面打开了。
　　莫莲撑着头，放下言情小说，目光已经完全被吸引了过来。
　　喜欢看亲近的人拆快递，并且暗暗猜测是不是买给自己的，是很多正在恋爱的人意识不到的通病。
　　“噔噔噔，”从泡沫纸里取出几个被裹得严严实实的小瓶，俨然是他们之前在博物馆里看到的香水瓶的模样。
　　几个精致的小瓶子被切割得棱角分明，为了迎合古董的韵味儿，特意做旧了，在太阳底下，闪着莹莹的光斑。它在齐贤的手心里打着转儿，随后落在了莫莲的面前。
　　“喏，送你。这是我托一个朋友帮我找人定做的，之前在博物馆里，你说你曾经也有一套，那么现在它不是曾经了。”齐贤讨好似的朝他露出一个微笑：“普拉美斯送过你香水，那么我也想送你，虽然它现在只是一套器皿，但是以后我会学着亲手调制，然后装在里面，送给你。”
　　“谢谢。”莫莲小声道谢，他接过这些小东西，翻看了一下，捂在手心里回忆这样的手感，闭上了眼睛。
　　这样的瓶子里，里面曾经装着什么味道的香油？又是用来做什么的？他的记忆已然模糊。
　　他没有告诉齐贤，早在他躺进木棺的时候，就已经很久没使用过这样的东西了。
　　这只是他最美好的回忆里，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东西罢了。
　　他很感谢齐贤，他只是随口一说的话，齐贤却牢牢记在了心里，还找人帮他做了这么一套器皿，实在是有心。
　　他放下了瓶子，把它装了回去，细心地收好了，等到齐贤的香水做好了，他再把它装进去。
　　安生的日子又过了几天，莫莲很安分地待在家里，像一个最标准的客人，一切都随着主人的意愿。
　　除了在这儿的日常生活之外，他还喜欢看着园丁侍弄花园里的花草，这些娇嫩又顽强的生命，寒冬里依然不屈不挠地生长着，展开柔嫩的细叶，抽出短小的枝节，有些甚至还会开花。
　　他看了也不禁感叹，就算是再苛刻的环境，它们也能克服，在他人冬日退场之时，展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
　　这正像他一样，不喜欢与他人争斗太多，不愿去想方设法博人眼球，只想在大多数人都离开之后，独自占领空旷的舞台，展示自我给那些真正懂得欣赏的人。
　　齐夫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他的身后，面色和蔼地对他说道：“小莫，晚饭之后来和阿姨聊聊天，行吗？”
　　“好。”
　　莫莲早都意料到了，齐贤的母亲迟早会来找他，和他谈心。这两天齐贤也和他提到过，让他有个心理准备。
　　虽然如此，但是说辞他依然没有任何头绪。
　　他的生活经验完全没有齐夫人丰富，因为对这个社会的观念并不是很了解，所以他根本就没机会说服她。
　　估计他连把她的话全部听懂都有点困难。
　　晚饭以后，齐贤跟他交代了几句。
　　“没关系，她并不会强行拆散我们，只是会权衡利弊，然后劝你跟我分开。你态度坚决一点儿，偏执一点儿，她也没什么办法，我了解她。”
　　莫莲并没有多大的担忧，他握紧了齐贤的手，让他不要担心：“我会好好跟阿姨说的，放心吧。”
　　“不行我就带着你私奔，我会努力工作养你的，我爹也会偷偷资助我们的。”
　　莫莲噗嗤笑出了声，像个小情侣一样，竖起一根手指戳了戳他的额头，然后像抱着一只巨型犬一样抱着他，轻声道：“不行，我希望你能有一个关系健康的家庭。”
　　“你真好。”齐贤抹了抹鼻子，看着他的脸，又狠狠抱住了他。
　　莫莲很少笑，一般只是像个无情无欲的木头一样，跟着他到处走，颇有宠辱不惊的世外高人之风，但是他笑起来，又如同老木逢春，积雪消融一样春意袭人。
　　休息够了时间，莫莲扎起了长发，挽起了袖子，他眉眼清晰，像是从走廊挂画里走出的美人。
　　“来了？快坐。”齐夫人对于自己儿子之外的人，一向还是表现得相当温柔的。
　　莫莲坐在她的对面，看她动作舒缓地沏茶。
　　茶已经泡好了，倒进了描绘着水墨丹青的青花瓷茶具里，夹放到了莫莲的面前。
　　“谢谢。”莫莲客气地说道，蒸腾萦绕的水汽让这杯茶看起来很烫，他没有立刻尝尝。
　　“我们家齐贤从小就不喜欢听人管教，做事很有自己的主见，一旦下了决定，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偏偏还是个难得一遇又傻的可以的痴情种。”齐夫人叹了一口气，语气复杂地说道。
　　“其实我一直觉得，他爸把他送去英国留学，也许从开始就是一个错误，如果他不去那个地方，不去那个学校，也许就不会遇见那个女人，会乖乖留在国内，和我为他介绍的女孩子谈谈恋爱，合适的时候就会结婚，走我们为他计划好的路。也许他也不会遇到你。”
　　“齐贤第一次和我提到你，是十月的时候，他说他惹上了麻烦，在买来的棺材里发现了你，他说他希望能在你身上找到复活女朋友的办法，看来后来是不了了之了。说实话，我该感谢你，是你真正把他从前一段恋情里带了出来，让他结束他所执着的那些没有意义的事。”
　　莫莲坐在椅子上，安安静静地摸着自己手腕上那条手链上那颗雕成莲花状的绿松石。
　　见他好像不爱听这些，齐夫人转移话题道：“你真的是古埃及人，活到了现在吗？”
　　莫莲想也不想，承认道：“我是。”
　　“那你知道你自己身体状况怎么样，还能活多久吗？”
　　“很久很久，怎么了？”
　　莫莲很奇怪她为什么要这样问，难道害怕他会死的很早吗？那她大可不必担心。
　　他那时的人短命很大程度是因为医疗条件和饮食，而不是基因，活的很久的大有人在，拉美西斯二世不就是活了九十多岁吗？
　　如果正常饮食，正常运动，那么他根本就不用担心寿命的问题。
　　齐夫人哼了一声，面色冷淡地说道：“我希望阿贤有一个身体健康等陪他到老的恋人，而不是让他中年丧偶。”


第85章 启程
　　他皱起了眉头，这句话齐夫人说的就相当难听了，这不是诅咒他早死吗？
　　尽管如此，出于对于长辈的礼貌，他还是微笑地假装听不懂：“我会尽量和他活的一样长的。”
　　齐夫人早知道他看起来温温和和，但是绝非好说话的，也并不着急，继续说：“你看这些档案和照片，都是我觉得符合我对儿媳妇要求的，你看看。”
　　莫莲如她所愿，翻动了一下，照片上的女人一个个年轻的很，有看起来性格火辣的，有看起来性格温婉的，无一例外的是，她们都有相当不错的家世，她们的父母名字后的一长串称谓都看起来很了不起。
　　连最次的至少也是著名选美大赛的冠亚季军，上到同龄，下到在校大学生，这一沓资料里都有，真是一本相当齐全的美女图鉴。
　　莫莲扯了扯嘴角，他在心里摇了摇头，这些人这么优秀，会真心喜欢齐贤吗？
　　这也无非就是联姻罢了，和他那个年代，法老把公主嫁给自己信赖的儿子和大臣，或者迎娶大臣的女儿，这都是一个道理。
　　说的难听一点，这也就是按照齐夫人的想法进行下一代的配种罢了。
　　其中真正的爱情，真是寥寥无几。
　　“我不如她们，所以我会努力学习的。”莫莲态度诚恳地说道，虽然不会，但是会去努力学，这样的态度总是让人找不到破绽的，让齐夫人听了都气的发笑。
　　你学什么呀？你是学人家有个厉害爸妈，还是学人家有个名牌大学研究生的学历，或者学人家能生儿育女？
　　她不愿意说的太直接，这毕竟不符合她大家闺秀的气度，只能继续提醒他：“你有一份稳定且高薪的工作吗？不依靠他也可以自己生活下去那种。”
　　莫莲思考了一下，回答道：“我已经答应了做科克先生的长期顾问，除此之外，我对古代埃及的文字、制度、神学和舞蹈也有相当的研究，应该不愁找不到工作，饿不死就是了。”
　　齐夫人张了张嘴，感到哑口无言，她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面对这么一个没有丝毫自觉性的人，她实在是不知道该再从何处入手。
　　她只好咬牙切齿地对他说：“我们家不支持同性恋，他是我们家这一代唯一的儿子，把他养成了这样，有这样恶心的癖好，我和他的父亲无法面对离世的祖辈。”
　　还是说出来了，莫莲眼中略过一丝无奈，他也没办法，但是他并不愿意就此放弃。
　　他上辈子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曾数次躲在没有人找得到的角落里，暗暗叹气。
　　为什么他就不是个女孩儿呢？要是他是女孩，是各种意义上的公主，那么他的命运也不至于这样了吧？
　　“我明白您的担忧。”他低声对齐夫人说道。“我愿意为他做出任何改变，但是不能生育这一点是我无论做什么都不能改变的，我感到很抱歉。”
　　齐夫人看到他的表情，也有些于心不忍，觉得自己好像也有点过分了，她不该这样冲他喊的。
　　“但是我听闻你们现代有一项技术，可以让他人代孕。我并不介意去抚养和我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而且我发誓我会尽心尽力地去抚养他的。我是真的很爱齐贤，阿姨，请你相信我。”
　　周围陷入了安静之中，齐夫人叹了一口气，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用手里的一柄精致碧绿的玉骚头，缓缓按摩着自己保养得当的脸颊。
　　两人相顾无言，话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她又能说些什么呢？
　　她是喜欢温柔贤淑的儿媳妇，莫莲确实正好如此，他身上有一股他人模仿不来的气质，如空谷幽兰，清香淡雅，不染尘俗，不卑不亢，颇具大家之风。
　　他说他曾经是帝国的公主，她是相信的。
　　如果他生活在现代，是一个姑娘，有一个不错的家世，中等偏上的学历，齐贤又喜欢得不得了，那她会是一点犹豫也没有，高高兴兴地去准备彩礼和婚礼，可他偏偏不是。
　　该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齐夫人头疼得揉了揉太阳穴。
　　“你先出去吧，这段时间和阿贤好好待着，我和我家先生商量商量。”
　　“好，阿姨好好休息，不多叨扰了。”莫莲松了一口气，忙把准备好的结束语礼貌地说了出来，心说这一关总算暂且糊弄过去了，过了齐夫人这一关，到了齐先生那里事情就简单多了。
　　他回到房间，关上了门，对房间里坐立不安，等待许久的齐贤比了一个ok的手势，齐贤欢呼一声，开心地冲过来抱住了他。
　　“我妈就是心软，按我告诉你的办法劝她，她最后肯定会松口的。”
　　齐贤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最坏的结果了。
　　虽然他已经告诉了莫莲，只要他们两个人统一口供就还有机会。
　　但是他妈妈可能会言辞犀利地把莫莲讽刺得一文不值，然后凭着莫莲高傲的性子，肯定是容不得别人说他什么也不是的，说不定，说不定会气的摔门冲出来。
　　他一想到这个就害怕，莫莲看起来特别能忍，打落牙齿往肚里吞，但是真的生气的时候，实在是太难哄了。
　　没想到他居然没什么表情地从里面出来了，还表示已经把他的妈妈那边给糊弄过去了。
　　实在是太厉害了。齐贤狠狠揉了揉他的头发，心下欢喜得溢于言表，于是乎不小心太大劲揉乱了莫莲的马尾，被他瞪了一眼。
　　“别气，过来，我帮你重新扎。”齐贤推他至梳妆台坐下，拿起梳子，十分顺手地梳着他的长发。
　　梳齿划过此时天边乌云一般乌黑的长发，像流星划过漆黑的夜空。
　　齐贤酝酿了一会儿，轻声在他耳边说道：“莲，我已经买好了去埃及的机票，后天出发，就我们两个一起去，不带别人，你准备好了吗？”
　　该来的终于要来了，莫莲闻言，在心里感慨了一声，饱经风霜的故土，他终于要回来了。
　　“不需要准备什么。”莫莲淡淡地说道：“我只是回家罢了。”
　　齐贤最后检查了一遍证件，收了起来，挽起莫莲的手，与他上了从广州飞往开罗的飞机。
　　即便他之前大学毕业的时候去过一次埃及，却仍然对那儿不太了解。
　　那次他玩儿的相当随意，非常草率，很多地方都只是打个卡，走个过场，并没有认真地去看过。
　　“现在的埃及已经和你那时候完全不同了，他们都是阿拉伯人，跟一千多两千年前的根本不是一批人。”齐贤怕他心里的落差太大，提前给他打好预防针，莫莲点了点头，他早知道了，但是他还是想再去看看那个地方，再走一遍他曾走过的那条路。
　　飞机餐很难吃，齐贤早有经验，上次来的时候伙食太糟了，他这次带了肉酱和榨菜还有泡面，虽然也不太好吃，但是起码能下得去嘴。
　　“莲，你大概将就一下。”拍了拍莫莲的手，齐贤安抚他说。
　　莫莲倒没觉得这有什么差的，反而告诉齐贤，香料的味道让他找到了一点儿熟悉的感觉。
　　是吗？齐贤笑着，宠溺地揉了揉他的头发，把眼罩递给他，让他吃饱了之后睡一会儿，他会守着的。
　　这次去往埃及，他的心情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上次来是抱着旅游的态度，但是这次来他可是抱着着使命的。
　　他这是奉了他家莫莲小王子的命令，特地不远万里带他回家看看。
　　莫莲靠在飞机座椅上，眼睛扑闪扑闪的，看起来也睡不着，也不知道他回到埃及，心里到底是怀念多一些，还是悲伤多一些。
　　为了让他别想这么多，齐贤握住了他的手。企图用自己的体温，向莫莲传递些许安慰。
　　“我没事，你睡吧，我也一会儿就睡了。”莫莲看到他一副忧虑的表情，终于舍得露出点笑意，说道：“没事，回家而已，不要这么大压力。”
　　但愿如此，齐贤在心中默默叹了一口气。
　　飞机落地，要办理落地签，齐贤换了一些埃磅，这个国家可通用的货币不止一种，但是埃磅是使用最多的，购买门票和给小费时都必不可少。
　　落地时已经下午五点，办完签证，齐贤打车去了这里最好的酒店，住进提前订好的房间，今天他并不打算出去玩儿，而是要带着莫莲休整一晚。
　　“开罗和伦敦相比，实在是太破旧了。”他坐在车上，对一直望着窗外的莫莲说道。
　　从机场到市区要两个小时，周围的景色一成不变，莫莲嗯了一声，出神地盯着街边的小贩。
　　无所事事的人围在街头，小孩子赤着脚奔跑在凹凸不平的街道上，小商贩支着小摊，随意地往街边一坐，就开始了打瞌睡。
　　街道上的墙面许多都很旧了，零散地贴着些牛皮癣，路旁的一些楼房好像还没有装修完毕，但是进出的都是些提着购物袋的人。
　　房子明明看起来就是半成品，但是他们却不是新住户。
　　莫莲早已想到了，但是真正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还是不免被震惊到了。


第86章 埃及
　　除了背靠着红海，尼罗河横穿上下埃及，金字塔屹立在城市的周围，还剩一些神庙没有倒塌，他都快认不出这是他曾经生长生活过二十年的埃及。
　　不认识的文字，陌生的面孔，破旧的街区，还有四处弥漫着的不太理想的味道，实在难以让人相信，这是曾经的太阳之国——埃及。
　　“变了也有变了的好，今晚早点休息，明天我带你去看日出。”
　　莫莲想了想，拒绝他道：“不，我想出去玩儿。”
　　哦？齐贤抬起头，他从没见过莫莲反对过他的安排，他以前玩心有这么重吗？难道回到埃及整个人就变了个样了？
　　看着他灼灼的目光，齐贤根本不忍心拒绝，当即拍板：“好，吃过晚饭我带你去哈利利市集。”
　　开罗是一个很特殊的城市，作为非洲人口最多的城市，这儿简直就是一个露天的垃圾场，极其的脏乱差，低矮的楼房和高耸的市政厅同时出现在这座的一角。
　　为了逃避政府的税收，埃及的有些房子甚至不封顶，看上去就是一栋栋破旧的烂尾楼，但是里面又是真实住着人的。
　　开罗没有红绿灯，没有斑马线，随处可见的是等着宰游客一笔的司机，他们对于小费，更多是索要，而不是请求。
　　好客与歧视，热情与欺诈，同时出现在这座热气腾腾的城市之中。
　　晚间要穿厚外套，星级酒店的饭菜还算可口，烤鸡饭配老干妈还可以，就是口味实在是有些清淡了。
　　吃过晚饭休息了一会儿，齐贤带着莫莲去了哈利利市集。
　　埃及是一个熬夜大国，有数据显示，他们的作息时间真的极其迷惑，是中国人所不太能够理解的。来到市集的时候，齐贤有一种在老家去赶集的错觉。
　　这儿的一切，都宣告着埃及旅游大国的现实，卖的很多都是杂七杂八的东西，如果来买一点儿纪念品的话，还是很可以的。
　　东方的面孔很少见，俊俏的东方面孔更是凤毛麟角，齐贤莫名其妙地被热情的埃及女人围在了中间，撑起了尬笑，不停地被要求以各种姿势合照。
　　齐贤从包围圈里突破出来，躲在了莫莲的身后，他真的怕了，疯狂摆手并企图架着莫莲逃跑：“哈，真不拍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男朋友要生气了。”
　　莫莲抱着手臂，饶有兴致地看着齐贤狼狈的模样，看他最后摸出了帽子和墨镜口罩，把自己乔装打扮了起来。
　　“奇怪，我上次来也不见有人这么热情啊。”齐贤懊悔地压下帽檐，被莫莲拖着在市集里逛着，“而且他们怎么不找你拍照呢？你难道不比我好看吗？”
　　“她们喜欢男的，我看起来不像，她们没兴趣。”莫莲理所当然的回答道，他在摊位上挑选着纱巾，把自己的脸包裹好了，看起来与周围的女人无异。
　　真好看。齐贤替他整理着他的长发，心头美滋滋的，莫莲身材高挑，乌黑的长发，完美的比例，背景给人一种难以忽视的魅惑。
　　从他这个角度看去，暗红色的纱巾下，正好可以看到他雌雄莫辨的美丽脸庞，柔和的灯光照拂在他的身侧，他的脸像是被从天空中降临的女神亲吻过了一般。
　　此刻，他与埃及融为了一体，埃及便是他，他便是埃及。
　　回到熟悉的地方，大概连睡眠质量都会好很多，莫莲一向认床的毛病有所改观，即便是已经在飞机上睡了很久，他依然是沾上枕头就睡着了，齐贤把他搂进怀里，惹来两声不太情愿的哼哼。
　　一觉睡到天亮，看日出是没机会了，但是开罗市区并不是一个看日出最好的地方，齐贤凭借记忆，起床之后，带着莫莲去了市区中的一个不错的餐厅。
　　“谢谢，咖啡不放糖。”
　　埃及的饭菜口味很淡，但是对饮品和甜点的甜味要求极高，几乎到了疯魔的地步，齐贤第一次喝这儿的果汁差点喷出来，齁嗓子一般的甜。
　　也许对中国人来说，不放糖就相当于全糖的甜度了。
　　坐在窗边，面对着开罗拥挤的街道，一缕阳光从头顶斜射而下，洒在咖啡上，像一片金箔落在了杯中。他抿了一口，叉起一小块儿桌面上的草莓蛋糕，惬意地放进嘴里。
　　美人正端坐在他的对面，此刻，他像进行着一场舒适的约会，与意中人对坐，干净的玻璃窗阻挡住了窗外飘着的尘埃，他感到很放松，两个人一起，也许这才是真正的旅行。
　　吃过早餐之后，他们开始了埃及旅行的第一站，吉萨的金字塔群。
　　打车到金字塔的旁边去，齐贤没有请当地的导游，他不希望有人干扰他们的二人世界。
　　其实，他们身处开罗市区，该去的第一站应该是开罗博物馆。
　　但是出于多种考虑，齐贤并没有一开始就选择去那里，因为那也是拉美西斯一世长眠的地方，他不希望旅行以悲伤开头。
　　埃及于世界而言，金字塔就是它的代名词，正是因为金字塔风靡全球，才会吸引大批的游客前来参观。
　　但是这也有利有弊，埃及除了风景出名，宰客也非常令人闻风丧胆。
　　金字塔的附近简直就是骗子的练手圣地，从你搭上车开始，可能就会一步步落入他的骗局。
　　这些人看到游客，就像饿昏了的狼闻到了腥味，扑了上来。
　　“中国先生，您要不要骑骆驼？”
　　“拍照吗？我帮您拍照，免费！”
　　“先生我是工作人员，请您出示您的证件”
　　齐贤把他们从自己面前扒开，示意莫莲跟紧自己，一转头莫莲已经被男男女女一群人围了起来。大概是年轻女生喜欢拍照，又嘴软好骗，他们看齐贤态度强硬，又看到莫莲年轻漂亮，一言不发，便猜测他是好说话的，上前要问他要手机，把骆驼的绳子塞进他手里，动手动脚的，就差直接把他抱上骆驼了。
　　齐贤不免生气，扳过那个人的肩膀，正想恶狠狠地警告他几句，把他赶走，谁知根本不用他开口，莫莲就已经不耐烦了。
　　他用手肘击在身边那个男人的胸口，让他离自己远一点，又狠狠推了一把那个在他旁边不停要他拿出票检查的带着胸牌的人。
　　“Get out！”他中气十足地喊道，那几个人的嘴张成了O字型，压根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沉默寡言的女人居然是男的。
　　他飞快甩开那帮人，拉住了齐贤的手臂，扯着他要他赶紧走。
　　齐贤的愤怒瞬间都转化成了愉悦，他低下头，眼中凝聚着笑意，问身边满脸不高兴的莫莲：“什么时候会英语的？还挺标准。”
　　“不知道。”莫莲余怒未消，拉着齐贤快步走着，齐贤差点没跟上，被他拖着走了好几步。
　　“哎呦，别着急嘛，你看，金字塔不就在前面了吗？”齐贤指着面前的三座大金字塔，对他说道。
　　其实世界上不仅是埃及有金字塔，玛雅文明也存在着与金字塔类似的建筑物，只不过埃及的是最有名的。
　　这些都是第四王朝，埃及处于古王国时期的产物，最大的那一座是胡夫的金字塔，也叫大金字塔。
　　他身边的其它两座金字塔，分别埋葬了爷爷、儿子和孙子。左塞尔阶梯金字塔看起来不太稳固，背后已经在抢修了，单从正面看，它也已经相当的庞大，奇迹，并非浪得虚名。
　　“它们还没倒呢”莫莲站在金字塔的下方，失神地喃喃自语。
　　他仰起头，正午的阳光很刺眼，他不得不眯起眼睛。
　　跟胡夫的金字塔相比，他是那么的渺小，和周围那些来这儿旅游的人一样，对于金字塔而言，他不过是时间的洪流之中，流过去的一粒尘沙。
　　“跟你那时候相比，是不是旧多了？”齐贤站在他的身后，轻声问道。
　　“是，它以前好像比这高一点儿，也比现在白，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记忆乱了”
　　“并不是，金字塔从前确实是白色的，也比现在高。在战争和风的侵蚀下，逐渐变成了现在这样。”
　　莫莲点了点头，抿紧了唇，眉宇间尽是怅然若失之感。
　　不仅是金字塔变的破败不堪，狮身人面像也面目模糊，她的鼻子已经塌了，甚至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原因。
　　“我小时候曾经常来这儿，祭司院里只有我年纪最小，我时常会感到很无聊，于是就跑到这儿来，坐在这儿，一坐就是到黄昏。我总是会感到它是在陪伴着我的。”
　　莫莲低声陈述着，他像陷入了回忆里似的，语速很慢，说完他叹了一口气。
　　“他们大概是不喜欢吵闹的，但是没办法，埃及再也不是从前的埃及了。”齐贤心里也不好受，对于埃及，他爱屋及乌，会跟莫莲一起为这个命途多舛的文明古国感到深深地遗憾。
　　但有什么办法呢，现在这个地方再也不是太阳之国埃及，而是阿拉伯埃及了。
　　他们所谓的本地人，跟这些文明古迹的创造者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对他们来说，法老只是一种怀念，象征着几千年前住在这儿的那群人的纯真的信仰，是他们用来赚钱的一个噱头，而并非神明。
　　他们信真主，信上帝，唯独不信阿蒙神。
　　居住在这个国度里，他们把最开始那群人生活的痕迹搬去了博物馆，把他们的宫殿庙宇和坟墓这些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划出来，供游人观赏。
　　政府和人民一起，盘算着如何用别人留下的东西，从陌生人手里赚取更多的钱。
　　他们在太阳神的土地上建起新的教堂，一座座尖顶的建筑物拔地而起，他们的信仰发生了彻头彻尾的改变，一群信仰着伊斯兰教的人，拥挤在街头，打着法老与神的名号，兜售着别人宗教的物什。
　　莫莲深深叹了一口气，垂下了眼帘，从前的乐土，现在的伤心地。
　　他看着身边这群异乡人，声称自己是本地人，在这里招摇撞骗，却无能为力。
　　他看着金字塔，这是他的祖先为了让自己的灵魂通向天国而修建的，只是希望自己死后能成为神明中的一员。
　　他现在看到，只觉得讽刺。
　　神明？哪有什么神明！若真的有神的话，埃及怎么会变成如今的模样？
　　什么信仰，什么往生，都是假的。
　　可是，我又是为什么能够真的活下来呢？他捧起地上的沙石，看着它们从指缝里落下，迷茫地想到。


第87章 重逢
　　他们付了钱，去参观金字塔里面的墓室。其实里面基本不剩些什么了，崎岖的走廊，颜色淡去的壁画，空空如也的棺椁，仿佛宣告着王朝的辉煌已成为历史，胜者占地为王，败者连死后也无法安生。
　　“我不想看了。”
　　莫莲的脸色很难看，耷拉着嘴角无精打采地说。进入他人的坟墓，本身就是对死者最大的不敬，何况曾经在里面躺着的还是他的先祖。
　　外面那群嘻嘻哈哈前来参观的人不会尊重这儿的主人，但他不能和他们一样。
　　就算文明覆灭，刻在灵魂深处的那份敬重和恪守，他依然记得。
　　“好，不看就不看了，我们回去。”齐贤顺着他的话说道。
　　他是第二次来这儿，之前也是抱着同样参观的心态来，甚至和别的人一样，想在这儿留下一点自己到过的痕迹，现在他转换身份，以前世可能是个埃及人的角度看待这一切，同样只感到深深地悲哀。
　　就算莫莲不主动提出来，他也一刻都待不下去了。
　　从吉萨金字塔群回来，莫莲的魂儿好像都不在了，拉着齐贤的袖子慢吞吞地走着，齐贤想安慰他一下，却不知道说什么。
　　告别曾经的过程确实是很痛苦的，更别提告别的是三千年前的曾经。
　　“别难过了，我们今晚去固力宫看苏菲舞，好不好？”
　　齐贤关掉手机，猛地揽住了他的肩膀，把他往自己身上贴，企图要他靠着自己的肩膀，“要不要吃点甜的？开心一点，不要闷闷不乐了，我们是出来旅游的。”
　　好吧，说着出来旅游，其实他自己都不信。
　　要坐在前排，必须提前一个小时去固力宫占座，固力宫位于老城区，齐贤觉得，它内部看起来有点像中式的茶楼，又不那么像。
　　演出在七点半开始，中间等待的时间有些漫长，周围很拥挤，说实话，非洲人的体味不太理想，齐贤坐在椅子上，一手不停地扇风，同时偏头去看莫莲，他正坐在自己身边，专心致志地打游戏。
　　“傻小子，出来玩儿还打游戏，没出息。”齐贤笑着弹了一下他的额头，惹来莫莲不满的一瞪，随后他把头枕在了齐贤的肩膀上。
　　“闭嘴。”他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靠着齐贤，继续玩游戏。
　　噗嗤，齐贤摸了摸鼻子，老老实实地做一个人肉枕头去了。
　　表演在七点半准时开始了，表演者身披七彩的服饰，有人吹奏，有人打鼓，一股浓郁的民族风情扑面而来。
　　他们的舞姿很玄妙，全程以旋转为主，他们像不知道头晕和累是什么一样，转起来跟个陀螺一样。
　　“啊，莲，你看，埃及版小彩旗。”齐贤看着他们的舞蹈，木然地说道。
　　“嗯哼。”根本不知道齐贤在说什么，莫莲抱着手臂生硬地附和着。
　　“你也会跳舞吗？从来不见你跳过。你们学跳舞的不需要每天起来锻炼一下吗？”
　　“以前是会的，最近不了。”
　　哦，齐贤回忆起来，住在英国的时候，莫莲总是起的比他早的，除了那可疑的跑来他床头趴着的时间，他应该还会去锻炼一会儿。
　　对了，莫莲到底为什么会趴在他床头呢？这么久他都没问过呢。
　　齐贤看着他专注地欣赏舞蹈，并憨憨地比个手势大概模仿舞姿的样子，寻思着到底该不该问。
　　就算他们已经在一块儿挺久了，莫莲还是鲜少告诉他关于自己的事，只是偶尔提上一些无关紧要的，真正藏在他心底的东西，就像一块儿坚冰，怎么都撬不动。
　　“那为什么最近不了呢？”齐贤问道。
　　“因为你起的晚。”莫莲挑起眉毛，疑惑齐贤为什么对理所当然的事情发问。
　　齐贤一捶手心，顿时明白了，原来他是因为陪自己睡到起床才没去锻炼的，
　　原来如此。
　　他心里顿时甜丝丝的，把手里的饮料怼到莫莲嘴边：“不练就不练，我又不会让你出去表演。”
　　话说起来，霍伦海布法老大概也有点什么炫耀“女儿”的癖好，凡是大型的宴会、祭祀，必然少不了让自己嫡出的“女儿”献舞。
　　从固力宫回来，莫莲心情稍微好了一些，洗过了澡，他坐在床边摇晃着两条纤长细瘦的双腿，喀哒喀哒不知道在跟谁发消息。
　　“莲，”齐贤坐在他身边，掏出手机询问道：“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我们现在在开罗，明天可以直接去参观开罗博物馆，二，我们不去开罗博物馆，明天我带你去红海潜水，之后再去黑白沙漠。”
　　“开罗博物馆？”莫莲不明所以，开罗博物馆怎么了？
　　齐贤皱起眉头，不知道怎么委婉地跟他表述：“额就是，普拉美斯先生的木乃伊，就在那儿。”（编辑于2021.4.2）
　　“啊，这样。”莫莲仍是看着手机，面无表情，他越这样，齐贤越觉得不对劲，他用手心覆上莫莲的手背，企图把自己的体温渡过去，让莫莲安心一点儿。
　　“没事的，你还有我。”他真有点害怕莫莲看到拉美西斯一世的木乃伊的时候直接情绪崩溃，这并不是不可能的，眼前的风平浪静更让他怀疑不过是风暴前的短暂宁静。
　　“去吧，总该要面对的，不是吗？”莫莲抬起眼帘，安然陈述道。他的眼眸中盛着一汪静谧的池水，平静无波。
　　“好。”
　　齐贤拍了拍他的手背，心里默默叹了一口气，面对最令自己痛苦的东西，告别最美好的回忆，因为莫莲，他的心头也逐渐浮起一团名为勇气的东西。正是这样东西，他丢失且苦苦寻觅了许久。
　　他是不是也该勇敢地去面对一些事情了呢？
　　齐贤拉上通往阳台的门，靠着栏杆，点燃一支烟。他已经很久没有碰这个东西了，如今就像酒壮怂人胆一样，必须有这么一支，他才能强迫自己狠下心来。
　　窗外是灰暗的街道和灯火通明的楼房，这个点显然不是埃及人睡觉的时候，他其实觉得，面前如果是一条横贯埃及的尼罗河，也许更有气氛一些。
　　一通国际长途电话，打入了他在成都的家里，是他母亲接的电话。
　　齐夫人不知道他为了什么事，只是以为他打电话来寒暄，问道：“怎么了？在那边吃的不习惯？我就说非洲人能吃点什么好的”
　　“不是不是，大兄弟很好，吃的也还过得去，我和莲在这儿玩得很开心，想着有空了带您和妹妹也来玩儿。”
　　齐先生听到少了他，立马就不乐意了：“合着你家老爹就是你们吃喝玩乐的提款机呗？”
　　“不是，老爹，这不正好是你的事业上升期吗？我不忍心打扰你工作，怕你少赚了回来骂我。”
　　“上升期？我为我的公司将来可能要给你继承而每天掉发十根，只能现在多赚点让你坐吃山空还能多吃几年。”
　　“我会好好工作的，真的。”齐贤笑着承诺道，“我绝不做那种坐吃山空的废物。”
　　他收起笑容，话题一转，正色说道：“对了，我想和你们商量一件事。”
　　“什么事？”
　　众所周知，齐贤平时少有正经，但凡他认真起来，必然是有重要的事情要交代。
　　齐贤抖了抖烟灰，低声缓慢地说：“等我三月份回国之后，打算亲手将莞莲送去火化，帮我联系一下林叔叔，然后安排一下墓园的事吧，我不打算声张。”
　　“你已经决定好了？”齐夫人惊讶了，她以为至少五年之内，齐贤不可能会下这个决定的，她也想不到，莫莲居然有能力将齐贤影响到这样的程度。
　　当初，为了将她的身体留下冷冻，在未来寻找机会将她复活，齐贤数次上门，几乎把嘴皮子说破，人也在广东住了两个月，最后才把这件事情谈下来。
　　终于放弃了吗？
　　齐氏夫妇也说不出这到底是好还是不好，欣慰的同时，却仍觉得不太妥帖，这一切就像是把一瓣橘子强行塞进切掉一片的苹果里，然后假装这是一个完整的苹果。
　　如今，齐贤就像那个苹果，林莞莲是他失去的一片，莫莲是补上去的一瓣。
　　看起来好像勉强是这么个意思，但是明眼人都会看得出来，他们是并不合适的。
　　但是现在这个关头，也只能按照他的意思来，他还年轻，这样风平浪静的日子，能过几年是几年吧。
　　“好，你放心，我们会准备妥当的。”齐夫人承诺道。
　　挂了电话齐贤深深叹了口气，他把只剩短短一截的烟屁股丢了，让自己散散味道，转身回到房里，去洗澡休息了。
　　埃及国家博物馆。
　　同样是世界闻名的大型博物馆之一，埃及国家博物馆显然不尽人意。
　　也许是因为埃及的文明过于瑰丽雄奇，才导致小小的博物馆根本塞不下这么多的文物，许多东西完全就没有玻璃进行保护，露天摆放着。
　　说实话，这儿和大英博物馆相比，的确看起来有些破破烂烂的。
　　甚至有人说，有些东西游客不仅可以用闪光灯拍照，还可以伸手去触摸，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对于文物保护来说，这真是莫大的悲哀。
　　莫莲瞧着一个个展柜，眼睛里闪过新奇的光，很多东西都是他没见过的，就算这些是三千年前甚至更久以前的东西。
　　“这些东西很多都是墓葬品，做好了就被埋起来了，我几乎都没见过，有些东西对我来说都是几千年前的古董。”
　　“这一定是神龛。”齐贤指着一个玻璃罩里的巨大箱子说道，这个东西简直是太漂亮了，几个小人围着它，顶端还立着数十条头顶金盘的眼镜蛇。
　　“神龛是祭祀用的东西，在埃及的大型节日里，人们就会用轿子驮着神龛出去游街，从一个神庙到另一个神庙，这是神和神之间的沟通来往的方式之一。”他们旁边一个旅游团的导游介绍道。
　　提到神，莫莲的神色有些怪异，大概是心里的信仰发生了动摇，如今再提到神，他已经开始对它们产生质疑了。
　　齐贤闻言打了个响指：“我想起来了，我梦到过，你在那天跳进了湖里去救了一个小孩是吧？还长篇阔论地谈及自己的理想。”
　　“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莫莲毫不客气地说道，他的耳朵有点烧，自己年轻的时候说过的话，做过的事，现在从另一个人的嘴里说出来，真是怪尴尬的。
　　“怎么啦？这是好事啊，你思想很先进，比他们进步了三千年前呢，还有明确的社会主义和反歧视性质，这多好。”
　　“闭嘴。”莫莲再次重申道。
　　好，齐贤举起双手，老实地跟在他后面，乖乖地去逛博物馆了。
　　说实话，他这种外行人来这儿看，也只能哇哇叫两声，拍几张照，听听博导介绍，再感慨一下古埃及文明的灿烂辉煌，也没别的了。看完之后，根本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个黄金的王座真是帅呆了。齐贤看着展柜里面那个金子造的宝座，想到，坐在上面一定会特别威风。
　　王座的椅背上刻画着两个鲜明的人物形象，扶手上雕刻着狮子，这好像是母狮，象征着他们的神明塞赫麦特。
　　这里的文物多的数不胜数，他还看见了享誉世界的图坦卡蒙黄金面具，以及那位端坐的王子和他肤白貌美、体态丰腴的王后的雕像。
　　莫莲在摆放木乃伊的地方停下了脚步。
　　众多的木乃伊放置在一块儿，不仔细看根本不知道谁是谁，说是博物馆，但是更像个停尸房。
　　“别瞪那家伙的尸体啦，人都死了几千年了。”齐贤抱着手臂，看莫莲站在塞提一世的旁边，满脸的不高兴，感到好笑极了。
　　莫莲明明比塞提一世大几岁，但是现在塞提一世都干了三千年了，莫莲还在这儿活蹦乱跳，这多损呐。
　　齐贤找到了拉美西斯一世，其实也不用找，十九王朝的几位法老就在这儿，包括那位大名鼎鼎的拉美西斯大帝——拉美西斯二世。
　　他匆匆瞥了一眼躺在里面的兄弟一眼，问莫莲道：“我要不要走开，让你们单独呆上一会？”
　　他并不愿打扰这两人三千年后的重逢，哪怕是阴阳两隔。
　　莫莲没有答话，他像下了什么决心一样，缓缓走到了那个展柜的旁边，决绝地长舒了一口气，涣散的目光聚焦到了展柜之中的木乃伊上。


第88章 故飔
　　没有哭声，也没有激动，莫莲安安静静地站在他的旁边，一言不发，缓慢而虔诚地低下了头。
　　他端详着他，从他的脸，躯干，到他白布遮盖着的下半身。
　　他的嘴张开着，像是要向人诉说他未了的心愿。
　　“我很强大，我的灵魂再次苏醒。在这片永恒的土地上，我将得到永生。”
　　齐贤没有告诉莫莲，拉美西斯一世的木乃伊经历极其坎坷，他被僧侣从帝王谷中的狭小墓穴中转移出来，和自己的几个后代一块儿，躺在了哈特谢普苏特庙旁的一个地窖里。
　　随后，他又被盗墓贼从里面盗出，乘坐帆船，来到了尼加拉瓜瀑布旁的博物馆里，在里面度过了一段漫长的岁月。
　　因为这些尊贵文物的到来，游客从世界各地蜂拥而至，他们惊叹着另一具保存完好木乃伊有多么精致，然而那具木乃伊的身份和官职都是伪造出来的。
　　没有人注意到这个作为陪衬，面目可怖的木乃伊，更没有人能够猜想到，他居然是一位法老。
　　许多名人经过他的身旁，为他短暂停留，显然，他们都不是他要等待的人。
　　有人怀疑过他的身份，认为他是那位著名的奈芙提提王后，但是这个想法很快就因为揭开他的裹尸布而破灭了，人们抱着对他的怀疑心态，过了几十年。
　　又有人对他胸口处交叠的双手发出了疑问，要知道，在新王国时期，埃及以左为尊，法老下葬时，左臂会叠在右臂之上。
　　但是他只通过X光扫描，便轻易推断出木乃伊胸口里塞的是用亚麻布包裹起来的内脏，于是判定这具木乃伊是罗马统治时期的产物。
　　十几年来，拉美西斯一世有苦难言。
　　后来博物馆转手，第二任主人将值钱的埃及的文物卖掉以偿部分钱款，木乃伊流转到了美国，因为科技进步，专家们终于有机会去彻底地研究他的身份，他身体的每一寸都被X光照射，被人用刷子上下清理。
　　他一丝不挂地躺在展柜里，甚至连牙齿都被敲下了一颗用于研究。
　　不负众望的是，多项数据表明，他的确就是那位古埃及十九王朝的开创者——拉美西斯一世法老。
　　他凭此回归故土，回到了埃及。他躺在了这个展厅里，与他的先人和子孙躺在了一起。
　　近半个世纪之后，莫莲踏进了这间已经不能算新的展厅，站在了他的面前。
　　“我来晚了。”
　　我来晚了，让你承受了太多的苦楚。
　　如果早那么两百年，我一定会在一切没有发生之前，将你从那个逼仄的地下带出，亲手葬在一个开满鲜花的地方，让你看看这个新奇的世界是什么模样。
　　我会守在你的身旁，直到生命的尽头，离开这具躯体之后，我的灵魂会再度回到你的身旁。
　　“普拉美斯，你在这儿还好吗？”莫莲轻声问道，说起他的母语，他竟然感到很陌生，口齿都不利索了。
　　“我没办法带你离开了，我现在什么也不是，以后只能委屈你了。”
　　“神好像是真的不存在的，我们的故土没有了，变成了别人的地盘，但是神似乎又是真实存在的，我遇见了很多奇怪的人，特别是他。”
　　莫莲转头看了一眼守在入口处，紧张地盯着他的齐贤，勾起了唇角：“他叫齐贤，我曾数次怀疑他是你的转世。他有着许多关于我们的记忆，又和你长的一模一样，哪有那么巧的事？一定是神决定好的。”
　　“我已经打算好了，我要和他在一起，”
　　他想到了什么，突然说道：“对了，告诉你一个事情，那个人已经死了，可我还活着。你有没有后悔，当初选择的是她而不是我呢？如果你选的人是我，那结局也会发生改变吧？”
　　“也许我站在这里，应该为你而痛哭。我来之前也这么觉得的，但是当我真正来到你面前，我发现我好像没有办法流下眼泪。”莫莲的神色很复杂，他看着面前这个人，回忆起来的并非美好，而是一些说不上来的复杂情感。
　　“也许你并没有那么好，我很想你，也无时无刻不在怀念我们曾经欢声笑语的那段日子，但是当失望和后悔涌上来的时候，我只感到莫大的痛苦，痛彻心扉。”
　　“普拉美斯，我不得不承认，我对你的爱，已经是往事了。也许没有你的人生，我也并不会有什么不同。我现在只觉得时间太匆忙，做什么都很仓促，我终于明白我好像真的是有梦想的，我也想拥有平淡如水的生活。”
　　“我相信你会理解我的。”
　　莫莲伸出了手，掌心对着那光洁的玻璃，他没有碰到它，也不必碰到它，这是古埃及的壁画中经常出现的一个动作，代表着庇佑。
　　“我要离开了，此去大概是永别吧。希望你的神能给你带来好运，再见了。”
　　“走了？”齐贤手捧着一包抽纸，已经准备好双手把纸献上，再给莫莲一个可靠的肩膀让他哭了。
　　出乎意料的是，莫莲的神色照常，一个人对着木乃伊自言自语了一会儿，转身离开了。
　　“走了。”莫莲瞥了一眼周围，目光停留在那些一直盯着他对木乃伊说话，觉得他是神经有问题的人身上。
　　那些人被他傲慢又冷漠的眼神瞪了，纷纷闭上了嘴。
　　好嘞。齐贤把纸塞进包里，屁颠屁颠追了上去。他感到自己一路走，一路头顶冒着小红心和粉红泡泡。
　　莫莲真是太帅了，哦不，太美了。怎么说呢？他就喜欢这种白天鹅一样的美人儿。
　　虽然温柔可爱的小姑娘他也能接受，但是神态冷傲，表面不苟言笑，私底下粘人极了的莫莲是直接戳进了他的心坎里，想想就觉得心痒痒，像是有人在用一根粉红尾尖的羽毛轻轻挠着似的。
　　他能这么坦然，是不是已经全心全意地接受我了呢？齐贤心里偷偷想到。
　　肯定是我太优秀，把那个普拉美斯从他心里面挤出去了，让他成了前夫，莫莲才没多大兴趣只是来叙旧的。
　　一定是这样！
　　“莲！我们中午吃什么？！我们来个花式泡面怎么样？”齐贤在他身后兴奋地嚷嚷道，引来旁边人怪异的眼神。
　　“随便你。”
　　“明天，我们去阿斯旺。”齐贤把平板放在莫莲的面前，低头咬了一口味道一般的鱼肉，把鱼骨头挑出来放在一边，指着一个地点给他看。
　　“不去这里吗？黑白沙漠？”莫莲点了点地图上的那片沙漠，问道。
　　齐贤闻言，想起了什么似的，竖起一根手指，摆了摆，学着导游的语气说：“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说的就是这里。黑沙漠曾经是火山，白沙漠曾经是大海，因为海底火山和化石形成的岩石露出了地表，形成了一片怪石阵。我已经去过了，如果你喜欢看各种各样的怪石头的话，那我就先陪你去这里。”
　　“不必了，这里以前是我家，我听说过。”莫莲低头喝了一口饮料，睫毛簌簌颤动，把平板推回给他，“你想去哪都行，我陪你。”
　　“我是来陪你旅游的，所以是我陪你。”齐贤重申道。
　　“你带我来我老家旅游？”莫莲抬起眉，就着他的话问道，他不知道从哪儿看到了老家这个词，利索地用上了。
　　齐贤一时语塞，撇开头哼了一声，低下头弯起了嘴角。
　　别说，他还真喜欢极了张口会损人的莫莲。
　　下午两点半，他们登上了游轮，这是一艘私人游轮，已经被齐贤租了下来，如今将要从阿斯旺出发。
　　齐贤坐在驾驶室里，跟船长和向导讨论一路该怎么走。
　　“齐先生，明天一早我们就先到努比亚小镇，然后再去阿布辛贝勒神庙去，参观阿布辛贝勒神庙和菲莱神庙。18日参观完荷鲁斯神庙后，19日我们等待您一天，20日再换船前往红海潜水，您觉得这样安排会不会太赶了？如果您介意，我们可以再调整一个比较闲散的计划。”
　　齐贤几乎没怎么在听，他撑着下巴，撅起嘴眺望着窗外得戈壁滩，一群小孩子赤着脚丫笑嘻嘻地冲了过去，他们衣衫褴褛，但是却开心得不得了。
　　“挺好的。”他心不在焉地回答道，瞥了一眼地图，“只要后天去卡纳克就行，其它的暂时没那么重要。”
　　他揉了一把头发，心里慌张的很，就像一个第一次去参加班长选举，还被老师要求脱稿演讲的小学生一样，忐忑极了，不知道自己是要写一点东西背上，还是即兴发挥，所以坐立不安，反复地在镜子前面徘徊，一遍一遍在心里模拟将要发生的事情。
　　可恶，上一次打算求婚的时候，他心里也没那么挣扎啊！
　　向导火眼金睛，看他这副样子，一眼看出了其中奥妙，不由得发笑：“齐先生是打算向女朋友”
　　“他是我男朋友！”齐贤纠正道，掏出一个小半个拳头大的黑色盒子，愁眉苦脸地晃了晃，又塞了回去。
　　向导是土生土长的埃及人，他耸了耸肩，表示自己无能为力：“我当时跟我老婆结婚的时候，是我觉得那家姑娘的眼睛又大又亮，就像天边的朝霞一样，把我的魂都勾走了，于是让我妈去谈的，恰好她也答应了。”
　　“那挺好的嘛，被拒绝的时候起码不会直接石化在原地。”齐贤嘟囔着，心说信伊斯兰教居然也有这方面的好处。
　　虽然吧，莫莲好像没太多拒绝他的理由。
　　下午莫莲在房间里补了会儿觉，房间还挺大，就和酒店没什么两样，但是推开窗户，来到阳台，就可以看到尼罗河的一岸。
　　岸上有矮树和矮房，男女在四处忙碌，只有小孩儿在岸边聚作一堆打闹。
　　这倒是很像很久很久以前。
　　他此时正乘船航行在母亲河之上，就像当初一样。
　　他在被指婚嫁给普拉美斯之前，就曾几次乘船在尼罗河上航行，去往各个神庙，研习神学和阅读书籍。
　　也包括那一次猎鸭。他站在船侧，看到兄长不敌那个普通的小祭司，于是安慰母亲，然后自己假装不小心掉下水去那一次。
　　尼罗河。
　　承载着他最美好回忆的尼罗河，日夜不停地奔流着，他的回忆，也随着河水，去往了他再无法触及的地方。
　　璀璨的太阳只穿了一件朴素的光衣，白云却披了灿烂的裙裾。
　　日月星辰尽数悬在天空，不曾陨落，肥沃的土壤依然滋养着这片永恒的土地，连赖以生存的尼罗河也还在奔流不息，我却早已与他分离。
　　春日埃及的风吹拂过莫莲的长发，像是尼罗河女神的手掌，抚摸安慰着自己仅存的亲生儿女，他们相互依偎着，拘于这片已然易主的故土。
　　“莲！”齐贤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把他从回忆里拉扯了出来。


第89章 晚宴
　　他回过头，齐贤站在门旁边，穿着一件港风衬衫，衬衫上是五颜六色的水果。他抱着一桶爆米花，奶油香味扑面而来，显然是刚炸好的。
　　“我已经和厨房点了今晚的菜，六点吃饭之前，我们去看个电影吧！”
　　见莫莲站在栏杆前不动，齐贤哎了一声，过去就把他拉了过来：“走吧走吧，这条河你都看了十几年了，还看不腻吗？”
　　游轮的娱乐室里有电影放映机，还有牌桌、桌球、乒乓球桌和小网吧，直让人感叹金钱所能带来的乐趣真是无限的。
　　齐贤其实没什么想看的，他只是想多找个理由和莫莲理所当然地腻歪在一起，特别是在大白天，关了灯两个人靠在一块儿，多有恋爱氛围啊。
　　他只是想为求婚多做一些预热而已，毕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并不算长，三个月，这几乎算得上闪婚了。
　　闪婚有什么关系？齐贤不屑地想，他又不是不清楚莫莲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现在只觉得，这么美丽、温柔、善良还可爱的人，这世界上根本就找不到第二个。如果不抓紧把握，很容易就会被别人抢走了。
　　他真的很希望莫莲不要拒绝他，千万不要拒绝，就算是拒绝了这一次，他也一定会很快振作起来，一而再再而三地求婚。
　　齐贤突然意识到，他好像在潜意识里，真的已经非莫莲不可了。
　　齐贤最后挑了的电影，是《尼罗河上的惨案》。
　　这是一部老电影，说实话不太适合此时坐在尼罗河上的游轮里看。
　　但是这是莫莲挑的，说是挑，也就是随便报了一个坐标，然后按照坐标在屏幕上找，正好找到的。
　　齐贤之前就已经看过这部电影了，有点儿犹豫，毕竟故事里的爱情故事并没有得到一个好的结局。
　　莫莲随意地坐在按摩椅上，他倒是没有什么顾虑，一锤定音，对齐贤说：“看吧，我想看看外国人在我家的河上发生了什么惨案。”
　　“额，好吧。”
　　这部电影显然是一部早期的推理电影，它讲述了男主与百万富翁继承人的女二在埃及度蜜月时，乘坐了游艇在埃及旅行，这过程中一直被女主，也就是男主的“前女友”尾随骚扰。
　　在船上，他们碰到了各种各样的人，有作家、名媛和豪绅，他们做出的一些行为，看上去并不那么的符合现代道德标准。
　　然而这条游艇上发生了三起凶杀案，女二被一枪杀死，随后几个人也依次被杀害了。
　　正巧船上有一位退休侦探，他通过蛛丝马迹，推理出了最后的真相。
　　原来是男主和女主为了吞掉女二的财产，才策划出了这一场谋杀。
　　计划之中，男主先与女二结婚，再与女主联手将她杀害，吞掉她的财产。
　　为了掩饰罪行并摆脱怀疑，他们又做了许多的掩饰，奈何做的事越多越容易露出马脚，他们被揭穿阴谋之后，自杀死在了船上。
　　这显然并不是一个甜蜜幸福、你依我侬的爱情故事，可莫莲好像看得津津有味。
　　他平时游戏打累了，也会打开个电影或者电视剧看看，但这种频繁利用假设手法拍摄的电影，莫莲根本就没见过。
　　况且他看字幕本身就挺费劲的，推理场面一不小心就容易看得一头雾水，还需要齐贤时不时插一嘴解释一下。
　　“那个有钱的女人也不是什么好人。”齐贤皱着眉头说道。
　　“这部电影的配角，好像没有谁是真正的好人。”莫莲摸着自己的下巴说道。
　　齐贤从莫莲怀里的爆米花桶里挑了一粒，丢进嘴里，对他说：“反正如果是我的话，绝对不会去骗婚，更不可能去杀人。我认定一个人结婚就是一辈子，如果我们的生活比较窘迫，那就一起出去努力挣钱，先别急着要孩子。在我们国家，只要付出辛勤的劳动，就一定会得到合理的收入，生活成本好像的确是高了一点儿，但起码还是有希望的。”
　　“你好像很喜欢给你的祖国打广告。”莫莲一针见血地指出。
　　齐贤摸了摸头，毫不介意他这么说，他就当这是莫莲在夸他啦。
　　“那当然啦，爱国主义是每个国民都应该具备的嘛，虽然我的国籍是英国，但是我会和我爸商量一下恢复国籍的办法的，毕竟要定居国内了嘛。”
　　“嗯哼，你的国家挺好的。”莫莲说道。
　　如果现在住在埃及的不是一帮侵略者，他可能会优先考虑入埃及的国籍吧？毕竟这片土地才是他的家。
　　齐贤也嗯了一声，没头没脑地说：“我的国家固然好，但是也要你和我在一起才会更好啊。”
　　莫莲偏着头，疑惑地问道：“在一起是指什么？我们现在不是已经在一起了吗？”
　　他一直不是很理解中文里那些除了表面含义，还有深层含义的词语，他一般只记住了表面含义，而对方用深层含义表达时，他压根听不懂。
　　“啊，是是是，我们已经在一起了。”察觉到自己差点说漏嘴，齐贤真想给自己一巴掌警告自己一下。
　　他来埃及，本来就是想要在这里求婚，给莫莲一个惊喜，要是提前说漏嘴了那可就没意思了。
　　晚餐是船上厨师做的法餐，这几天他们都在吃埃及本土的饭菜，估计是实在不太合胃口的缘故吧，齐贤都觉得自己可能已经饿瘦了几斤了。
　　饭桌上没有出现那道香喷喷的蜗牛，齐贤和厨房特意交代过了，因为他怕莫莲接受不了。
　　正当他们带上餐巾，拿起刀叉准备用餐的时候，一群人涌进了餐厅。
　　莫莲好奇地转过头，他们搬着各式各样的乐器，在餐厅的一侧布置着。
　　向导抱了一束玫瑰花，放进了桌面上的花瓶里，滑稽地向他们行了个礼。
　　淡粉色的玫瑰娇艳欲滴，在浅黄色的光线下旖旎得如同一位身着粉衫的豆蔻少女。
　　向导朝齐贤使了个眼色，齐贤眨巴眨巴着眼睛，然后对他怒目而视。
　　我不是要现在求婚啊！你这是在干嘛！
　　向导无辜地也眨了眨眼睛，齐贤捂着脸，快速地挥手让他赶紧走，立刻走。
　　身后的一群吹拉弹唱的本土乐队摆好了阵容，相视点头，叮叮哐哐地开始演奏了起来。
　　我不要这种音乐啊！齐贤捂着脸，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正经的求婚场面至少应该像电视剧里面一样吧？在一间金碧辉煌的西餐厅里，身后是一支西洋乐队，他们演奏着柔和舒心的音乐。
　　他西装革履地坐在桌子前，胸口簪着一朵开的正艳的玫瑰，手执一杯红酒，轻轻摇晃着，无意间露出自己腕上的名表。
　　与莫莲碰杯后，他张嘴深情地叽里呱啦说一大堆情话，把他哄得双颊微红，心脏砰砰直跳。
　　就在这个时候，他猛地掏出戒指，半跪在他的面前：“亲爱的，嫁给我吧！”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身后站着一群集摇铃、说唱、打鼓、吹奏、跳舞的人，整个气氛活跃得就像要跳锅庄一样。
　　莫莲显然很喜欢这样较原始的音乐，他的肩膀随着节拍晃动着，嘴角也微微上扬，心情看起来还不错。
　　算了，只要他开心就好。齐贤叹了一口气。
　　直到音乐结束，一帮人扛着乐器退场，莫莲才把目光放回面前的食物上来。
　　齐贤喊了他一声，吸引他的注意力，然后抹了一把头发，相当骚包地问道：“莲，你觉得我今天帅吗？”
　　“唔唔。”莫莲埋头吃着，随便唔两声糊弄道。齐贤显然不满意，凑过去用发圈给他扎头发，让他的头发不至于落进汤里。
　　“那你觉得我什么样的时候最帅？”齐贤对这个问题的答案相当感兴趣，他很想知道莫莲是怎么看的。
　　莫莲闻言，停下嚼嚼，看着空气若有所思。
　　他腮帮子鼓鼓的，像一只嘴里塞满了松果的花栗鼠。
　　他看着空气，齐贤看着他，他想了一会，咽下了口中的食物，竖起一根手指，“你，没有头发的时候最帅。”
　　“什么？！”齐贤瞪大了眼睛，表情如同五雷轰顶，脸色发黑，赶紧拍了拍自己的头发丝儿，安慰自己被莫莲吓到了宝贝儿头发。
　　不行，他就不该问的！天知道莫莲在这儿呆了好几个月，审美居然还停留在古埃及人均光头戴假发那一套里边。
　　莫莲显然没有觉得这个回答有什么不妥，安安静静地低头吃饭，氛围什么的，哪有吃饭重要？
　　他吃完之后，放下刀叉，淡定从容地抹了抹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他伸了个懒腰，像一只慵懒的猫一样微微皱起了眉头，然后长长舒了一口气。
　　“好饱。”他摸着鼓鼓的肚子说道，撑着下巴把目光投向齐贤，不满齐贤吃的太慢。
　　“饭饭后甜点还没上。”齐贤尴尬地戳了戳盘子里剩下的一小块肉，天知道莫莲怎么能这么心无旁骛，胃口大开的。
　　在国外一直有一种说法，与心上人享用一顿完整的西餐，意味着想要与他共同建立一个家庭，意思大概差不离。
　　齐贤想着能暗暗表达一下的，小情侣该有的浪漫一个不落下，结果人家的胃好像根本没有给他的甜点留一点儿空间。
　　“不吃了。”莫莲站起来，可看到齐贤可怜巴巴的眼神，不明所以，但又有点儿不忍心，于是妥协了。
　　“好吧，一会儿再吃。”
　　他这个表情，难道是他亲手做的？莫莲怀疑道。
　　既然已经吃的心满意足，他也不得不做点表示。
　　齐贤这两天一直带着他东奔西走，一切的计划都由他决定，上到每餐吃点什么，下到晚上住哪儿，他都需要操心。
　　费用另说，齐贤真的已经在非常尽心尽力地对待他，照顾他的生活和情感，连半句会令他伤心难过的话都不愿意多说。
　　齐贤小心翼翼地不去触碰他的伤口，让他在这个满是回忆的地方，不至于痛哭流涕。
　　想到这里，他看着齐贤，一向没什么太多变化的语气轻柔了不少，他缓缓说道：“谢谢你，阿贤，我很喜欢今天的晚餐和玫瑰花，很喜欢这场音乐会，还有这艘船，更喜欢你。”


第90章 起舞
　　直球？还是直击心脏那种？！
　　齐贤微笑起来，尽量不要让自己的嘴角咧的太大太傻，他的手偷偷在桌子下面拽紧了桌布，用力得手指头发白了。
　　这一击直中他的心脏，他的心砰砰直跳，但是为了保持绅士的样子，他没有顺从自己的内心直接跳起来叉腰哈哈大笑，而是温柔地看着莫莲，眼里融汇着一池暖光。
　　“你的喜欢也会使我得到无与伦比的快乐。”
　　他太喜欢这样的莫莲了。
　　从一整天板着张脸不挪窝又一句话不说，还随时会不乐意转身走人的白天鹅公主，到迎着光站在他面前，背着手耳尖发红，很不好意思地说我喜欢你。
　　他不着朱砂也能微红的薄唇，轻启吐出一个又一个直击着他心灵的美妙文字。
　　他逐渐敞开心扉，引着他走进自己心中那座尘封许久的神殿，洒扫除尘，更衣焚香，神殿迎来崭新的模样。
　　说完了还不赶紧跑，留在这里是想等着他憋不住然后发生一点什么吗？？
　　不行了，齐贤翘起腿，不让莫莲看出端倪，挥挥手让他先行一步：“你不是很感兴趣船长养的猫吗？就在甲板上，快去看看吧。”
　　“哦，猫吗？那我去了。”莫莲听到猫这个字，瞬间来了精神，移情别恋，撇下齐贤迅速离开了，全然不像刚打出一发直球的球手。
　　众所皆知，古埃及人是名副其实的猫控，贵族阶级尤为如此。
　　他一走，齐贤赶紧开溜，回到卧室迅速洗澡。
　　“莫莲，莫莲”齐贤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他感到自己的大脑已经不受控制了，疯狂分泌着多巴胺。
　　他很兴奋，非常兴奋，咽下唾液，他只想赶紧去楼上，架着还在甲板上撸猫的莫莲，强迫他发生一点成年人才能做的事。
　　不行，不行，齐贤，你要冷静，胜利近在眼前，何必急功近利？
　　你还没问过他愿不愿意呢。
　　洗过澡后，一切都平静了下来。
　　他擦拭着头发，上楼去找莫莲。
　　他随意地穿着浴衣，反正这儿也没有别的客人。
　　中途他去吧台，请酒保给他和莫莲分别调了一杯酒。
　　“齐先生，在你们中文里，莲是什么意思呢？”
　　酒保等待着酒的时候，好奇地问道。
　　齐贤想了想，好像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寓意，当初只是因为前女友名字里有一个莲，他才把这个字安进莫莲名字里，现在想想好像有点对不起他。
　　往外当然不能说这个名字是他夹带私货取的，他想了想，说道：“莲，在我们中文里就是高洁、正直、清廉的意思，而它的花语是永恒的等待以及梦中的恋人，我很喜欢这个字。我男朋友姓莫，我希望这个名字带给他的是与‘莲’相反的含义，就是不要再等待，梦中人就在眼前。”
　　他说完了，酒保也已经调好了给莫莲的酒，酒精浓度不高，跟饮料一样。
　　深夜一般魅惑的蓝色酒液上，撒着一些星星一般明亮的粉末，酒面上落着一朵冰块雕的小莲花。
　　如同夜卧莲舟，满船清梦压星河。
　　“蓝莲花是我们埃及的国花，你男朋友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个真正的埃及人，他和这里的一切站在一起，没有半分违和感。”
　　“他就是埃及人。”齐贤笑道，他看着这朵小小的花儿，微微一笑。
　　“那祝福你们永远幸福。”酒保将另一杯酒递给齐贤，这杯酒平平无奇，像是一杯白开水，但是它偏偏是整个酒柜里最烈的。
　　“酒壮怂人胆，希望你的酒能给我带来好运。”齐贤举着酒杯向他致意，把小费放在桌面上，端着酒离开去找莫莲了。
　　他来到甲板时，温柔的风扑入他的怀里，他端着酒，莫莲就坐在不远处的藤篮秋千里，他怀中抱着那只纯黑色的猫。
　　即便不是自己的主人，猫咪也温顺极了，大概是经常被游客喂食。
　　它趴在莫莲膝头，偶尔舒服地喵一声。
　　齐贤把酒放在一边，将莫莲抱了起来，打横放在自己的怀里，猫咪被吓到了，猛地跃下了莫莲的膝头，莫莲没注意到他的到来，嗯了一声，差点一巴掌呼在他脸上。
　　“一个人吹风？”齐贤看到他脸上有一滴水珠，便抬手随意地抹去了，随即才意识到天没有下雨，他的眼眶又是嫣红的，心下有些慌张，问道：“怎么哭了？是因为我让你一个人来甲板，不开心了吗？”
　　答案显然不是，莫莲揉了揉眼睛，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他扭过头，齐贤就算猜也能猜到是因为什么。
　　这秋千幸亏还算稳固，可以承受住两个人的重量，齐贤把他搂的更紧了，试图用自己的体温让他感到多一丝安慰。
　　唉，嘴上说着都过去了，其实还是会躲起来偷偷难过，坚强不过是他披着的一层轻薄的伪装，风一吹就掉了。
　　何必呢？为什么在他的面前还要故作坚强？难道有什么事是不能和他说的吗？
　　就算莫莲站在他面前告诉他，自己非常想念普拉美斯，他也一定会理解的。
　　难以割舍是人之常情，又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呢？
　　“莲，如果要哭就大声点，一次哭个够，以后就不会那么难过了。”齐贤想起了放在一边的酒，想了想，把自己那杯酒精浓度高一些的递给他，“要是一下子哭不出来的话，不如喝点酒，酒这个东西不好不坏，许多时候还是挺有用的。”
　　莫莲摇了摇头，把这杯酒推开，拿起了另一杯：“不用了，我没想哭，只是风吹得眼睛疼而已。”
　　骗人，齐贤心里说道。
　　莫莲晃了晃手里的酒杯，沾了蓝色酒液的冰块在杯子里碰撞，发出悦耳的声响。
　　“还有，这一杯才是给我的吧？挺漂亮的，我喝了。”
　　他喝了一口，含在嘴里品尝着果酒那股清澈迷人的甜味儿，想起了什么，说道：“对了，在我们埃及举办宴会的时候，会在酒里插上一朵蓝色的莲花，看起来很美。”
　　齐贤也回忆起梦中的那个宴会来，在宴会上，普拉美斯第一次亲眼见识到了卡莫西斯的舞姿，他被这迷人的舞姿深深地吸引住了，几天几夜都思念得不能入眠。
　　“这里没有莲花，可惜了，但是有真正的吸管，少了点闲情雅致，你将就着用吧。”他想了想，又说：“莲，我真想亲眼看你跳支舞呢。”
　　“上次不是和你跳过吗？”莫莲吸了一口杯子里的饮料，酒面又下去了一小截。
　　他指的是上上个月圣诞节的那次年会，他们一块儿在宴会厅里跳华尔兹。
　　齐贤也想了起来，他现在依然表示当初幸好没有让莫莲穿裙子，否则高跟鞋会让他悔不当初。
　　“那也算吗？要不要我数数你那时候踩了我几脚？”
　　莫莲瞪了他一眼，挣扎着要起身，齐贤扶他站起来，从他的手里接过那杯酒。
　　莫莲问道：“你真的要看吗？没什么好看的，我不是专业的。”
　　“只要是你跳的，就是最好的。”齐贤摸着他的长发，由衷地赞美道。
　　莫莲不是喜欢谦虚的人，大大方方接受了他的赞美，蹬掉了脚上的鞋，回忆起许久不跳的舞步，动作舒雅地伸展开来。
　　古埃及的舞蹈说实话谁也没能亲眼见过，都是从壁画里那大开大合的舞步中惊鸿一瞥，到底是什么样的，谁也不知道。
　　关于那时候的舞蹈，众所皆知是献给神的，但是因为什么要向神跳舞，也有许多有趣的说法。
　　其中，齐贤最想求证的是，法老让女祭司去向神献舞，那些舞蹈动作幅度非常大，而那时候的人服装都是相当清凉的，是否真的存在以此刺激神的欲望这种可能？
　　封建迷信，封建迷信！齐贤摇了摇头，心里确信道，这样的糟粕必须剔除。
　　莫莲张开双臂，在空中划过一个优美的圆，这一刻，齐贤才感到他的身轻如燕，腰肢软若无骨，双臂如同西湖垂杨。
　　他轻轻一个抖动，眼眸里一潭沉寂的湖水也掀起柔媚的波澜。他足尖点地，步步急促地向齐贤走来，齐贤仿佛看到了他脚下生出了朵朵蓝色的莲花，尼罗河的晚风吹来，让他衣袂翩飞。
　　齐贤想到，为什么他这时候穿的不是裙子呢？
　　真是太可惜了，可就算他身着一件再普通不过的衬衫，依然无法局限他的美。
　　齐贤感到自己的心跳紧随着他的节奏不断加快，几乎要跳出自己的胸膛。
　　为什么普拉美斯会一眼被他迷住，齐贤现在算是明白了。
　　年轻貌美的公主，有着高傲不羁的神情，而他跳起这样一支舞时，别说地上渺小的人，就算是天上的神明也一定会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莫莲跳完最后一个动作，便收起了他的笑容，恢复到平时那副冷淡的表情，垂下了手臂。
　　他接过齐贤递给他的饮料，喝了一口。
　　他的呼吸有些凌乱，毕竟太久没有练过体能了，体力下降了非常多。
　　况且，如果不是有肌肉记忆，他都已经快要忘掉跳舞的感觉了。
　　齐贤是外行人，看不出来，但是他自己有很明显地察觉到，自己的舞技是大不如前了。
　　“莫莲，你是我见过跳舞最美的人，没有之一。”齐贤不遗余力地夸赞他，莫莲笑了笑，扑进他的怀里。
　　“哟，什么时候这么黏人啦？”齐贤举高自己手里装着酒的杯子，酒差点泼出来洒到两人的身上。
　　“只黏你一个。”莫莲闭上眼睛，抱得更紧了，贪婪地汲取着齐贤的体温，害怕他跑了似的。
　　甲板上，气氛逐渐升温，二月的风也温暖了些许，黑色的猫咪咪直叫，垂着眼皮看着两个人亲亲抱抱，不舍得松手的样子。
　　它只感兴趣，撸了这么久，他们两个到底谁来出它的小鱼干小费？


第91章 菲莱
　　第二天一早，船泊在了努比亚小镇的岸边。
　　这里被称为埃及的童话小镇，齐贤带着莫莲下船那一刻，就被这个镇子惊艳了。
　　放眼望去，面前全是五颜六色的泥土小屋，不，那不是小屋，而是一座小小的城堡，居住在这里，就仿佛住进了童话世界，好像你敲开一扇门，从里面出来的不是平凡的阿拉伯妇女，而且身着长裙的白雪公主。
　　这里房屋的配色非常和谐，使人眼睛一亮，如果不说这是一处著名的旅游景点，齐贤还以为这儿是一个幼儿园村子。
　　这里的人都喜欢自己去亲手绘制自己的墙面，他们并不是专业的，但是他们使用的色彩热情缤纷，笔触稚嫩而真实，来到这儿，齐贤感到心情都好了不少，也许这是一种返璞归真。
　　这里的人很会制作沙画和香料，齐贤看到那路边随意支起的小摊上，摆放着数种当地人亲手做的香料，堆在一个盘子里，颜色非常艳丽，他们在这儿用早餐，坐在尼罗河边，小孩子从身边跑过去，在不远处堆沙子做游戏。
　　莫莲捧起茶杯，抿了一口埃及红茶，插起一小块粉红色装饰着一小块浅绿色马卡龙饼干的蛋糕，他身后站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看起来还没嫁人，正用七色的彩绳编辫子，装饰他秀丽的长发。
　　齐贤翘腿坐在靠椅上，另一个姑娘正往他的手背上用植物汁液画着一个小小的荷鲁斯之眼。
　　在这里确实能感受到一种别具一格的美，和中国乡村是不太一样的。
　　正巧赶上有人家嫁女，乐队的音乐声响彻整个小镇。这里的婚礼和埃及比起来，实在是简单多了，也没那么多约束，新娘面带纱巾，隔着薄薄的面纱，她幸福的笑容永恒地载入了尼罗河的水里。
　　莫莲望着她的背影，深深叹了一口气，什么也没说，低头去抿了一口杯中的茶。
　　这就是埃及，每天有人在哭，有人在笑；有人为明天的早饭而苦恼，有人为多余的钱无处安放而心焦；有人日夜担心战乱无家可归，有人犹豫不决该去哪个国家挥霍钱粮；有人留下何处来何处去，有人离开这里客死他乡。
　　无论如何，这里都已经不再是他的家了。
　　下午，他们去了阿布辛贝勒神庙。莫莲不知道这里，因为这里是拉美西斯二世建起来的神庙。身边依山而建，是在山体上开凿出来的。
　　原本的阿布辛贝勒神庙并不在他们脚下这个地方，这座神庙，其实是修建阿斯旺大坝的时候，为了保护古建筑，而从那边迁移过来的。建筑的迁移并非一项简单的工程，特别是找到一处合适的位置，更是难上加难。
　　每年的春分秋分，埃及的太阳节时，就会有一缕阳光，穿过神庙长长的走廊，照在神殿深处，使神殿光明如昼。保存了这一奇观，使阿布辛贝勒神庙的迁移成为了当时一项相当成功的工程。
　　齐贤站在这座山前，这才感到自己是有多么渺小，这座神庙是献给普塔赫神、阿蒙拉神、赫梯神和神化过之后的拉美西斯二世的。在这儿的附近，还有献给那位鼎鼎大名的奈菲尔塔利王后的小庙。
　　“可惜离春分还有太久，我们的签证不可能待到那个时候，否则我也想带你亲眼看看这一奇观。”齐贤站在四个巨型雕像面前，对自己身边的莫莲说。
　　“没关系，在这世界上还有许多更美好的东西。”莫莲倒是不在意这个，他看过许多纪录片，深知比这还神奇的比比皆是。
　　坐在神庙附近休息，他们找了一个太阳不怎么大的地方，泡了两桶泡面，在那里吸溜吸溜，突然，一个女生的尖声叫唤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那是一个相当漂亮的中国姑娘，她和她的男朋友正坐在他们附近，女孩子手里拿着一台手机，怒气冲冲地要往地上摔去，手机不便宜，这儿也没地方再买，修也没地方修，男生赶紧一把把手机从她手里夺下，引起了女生升一级的愤怒。
　　“你还敢抢！你为什么从来不告诉我你有前女友，你明明口口声声说我是你的初恋，你骗我！你瞒着我，如果不是今天她赞了你朋友圈，你是不是要瞒我一辈子！？”
　　男生感受到了四处投来的目光，尴尬地想劝女生小声点，女孩儿不依不饶的，非要他在这里解释清楚。
　　“我的确有个前女友。”齐贤听到了一个声音说道，但是这句话并不是那个男生说的，而是从他的嘴里蹦出来的。他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嘴就一张一合，说了出来。
　　他转头看向莫莲，企图从他的表情里找到一丝惊讶，但是他没成功。莫莲就像是早都知道了，低着头吃他的面，根本不想管那对男女的事情，对于齐贤的话，他也只是点了点头，就像皇帝往奏折上批文朕已阅一样。
　　居然毫无感想？
　　齐贤戳了戳他的胳膊，想让他给点反应，心说难道是爹妈不小心说漏嘴或者直接就告诉他了？还是李博或唐茜那俩不省心的告诉他了？
　　“唔？哈特希？”莫莲没理会齐贤，反而转头看向了那位姑娘，端详了好一会，小心翼翼地喊出了一个齐贤从未听过的名字。
　　“你认识她？”
　　莫莲晃了晃神，他的眯起了眼睛，似乎看个仔细，但是太阳太刺眼了他想看到的人一下就消失在人群里不见了。于是他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也许是看错了吧。”
　　这里是他的故乡，也许有对他来说看起来眼熟的面孔也不奇怪。齐贤也没想太多，问道：“说起来，你早知道我有前女友？”齐贤见他回过神来，问道。
　　莫莲点了点头，表情像齐贤问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蠢问题一样。
　　“什么时候？”
　　莫莲拧开可乐的瓶盖，喝了一口，然后甩进齐贤的怀里，相当不耐烦的地解释：“我又不是看不见，你的房子里两个人生活过得痕迹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
　　齐贤挠了挠脑袋，就着他喝过的地方又喝了一口，塞进了包里：“啊，这样那你就不生气吗？那个姑娘看起来就蛮不开心的。”
　　莫莲听了，不知为何，嘴角居然流露出了一丝笑意，让齐贤彻底摸不着头脑。
　　他搅拌着碗里的面汤，慢悠悠，自顾自地说：“有什么好生气的，我高兴还来不及。”
　　高兴什么？齐贤更不明白了，他感觉莫莲好像意有所指，但是他猜不到。他到底身上有多少自己不知道的秘密？齐贤真想把他的脑壳打开，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一些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
　　“菲莱神庙，伊西斯女神庙，怎么样，看起来眼熟吧！？
　　“不眼熟，不是我那时候的建筑。”
　　齐贤尴尬地掏出手机，查了查这座神庙，果然是托勒密王朝时期的，跟莫莲所处于的时代没有任何关系。
　　“我就说怎么看起来这么新，而且感觉比别的神庙精美多了。”
　　过了一会儿，齐贤又不知道从哪里顺了一顶假发，正尝试着往头上戴，整个人看起来傻兮兮的。
　　“上次来我就想弄一顶了，瞧瞧，是不是很复古？”他好不容易戴了上去，转了一圈给莫莲看，问他道。
　　莫莲抱着手臂，头顶着三条黑线，低着头，敷衍地应和他：“是是是，看起来像是前几朝的农民间流行的款式。”
　　“哈？农民？那我不戴了。”齐贤立刻花两秒把戴了两分钟的假发摘了下来，随后想起了什么，凑过去和莫莲说：“可是我看梦中镜子里面你前夫就戴着这样的假发唉。”
　　“神经病。”莫莲一巴掌把他凑过来的脸推开，抬起头，面前就是那座恢宏的菲莱神庙。这座神庙比他生活的时代晚了许久，已经到了希腊人统治的时期。
　　希腊人有自己的神明，但是他们来到埃及，却仍然将这座神庙修建了起来。他们的神开始与埃及的神相互融合，比如阿蒙神与宙斯，荷鲁斯与阿波罗，在神性共通的神之间，神明就这样发生了融合。
　　菲莱神庙修建在菲莱岛上，所以才又有了这个名字。
　　“到了现在，没有祭司在这里供奉神明，这里最多也只是一个普通不过的景点而已。”莫莲的抿起嘴角，面露惋惜之色。
　　齐贤不想让他又睹物伤心，把手里的假发扣在他头上，拍了拍他的肩膀：“安啦，咱们是来旅游的，你瞧瞧这一片多漂亮啊，快，站到下面去我给你拍照，拍了挂在咱们床头。”
　　莫莲把假发摘下来，再丢回他怀里，围上纱巾，把自己的脸包住大半，只给齐贤留下一个背影，让他爱拍不拍。
　　“小姐姐，听你们在说中文，你是中国人吗？可不可以和你拍一张照？”
　　他刚走出去没多远，一个纤细的手就拍了拍他的手臂，莫莲回过头，一个熟悉的面孔举着手机，相当不好意思地站在他的身后，竟然前不久在阿布辛贝勒神庙前，看到那对中国情侣中的小姑娘。
　　莫莲这才清清楚楚地看清楚了她的五官，面纱后的双眸惊讶地睁大了，一个名字再次从他嘴里吐了出来：“哈特希？”


第92章 噩梦
　　小姑娘也瞪大了眼睛，激动了起来：“咦？你怎么知道我的网名？难道你是我的粉丝？”
　　“唉？你是男的吗？”她身后的男生发现了不对，和女生相比，莫莲的声线并不尖细。
　　“不好意思，我男朋友拍照可不是免费的。”齐贤嗅到了一丝不妙，立刻站到了莫莲身前，把他护在自己身后。
　　小姑娘发现自己搞错了性别之后，急匆匆地道歉道：“哦，对不起！可是先生您男朋友实在太好看了，难得异国遇同胞，真的不能让我和他合影一张嘛？”
　　齐贤瞪了一眼旁边不敢说话的男生，真是太不成器啦！你女朋友要跟别的男生拍照唉！你居然一点儿都不吃醋？
　　他故意拒绝说：“我是英籍，他是埃及人，这儿没有你的中国同胞哦。”
　　他又朝那个男生使了个眼色：赶紧把你女朋友拉走吧。
　　“没关系，拍吧。”莫莲看着齐贤在发莫名其妙的小脾气，有些无奈，为什么要对一个女孩这么不客气呢？
　　“好耶！漂亮哥哥就是大方。”小姑娘朝齐贤调皮地吐了吐舌头，和莫莲一块儿凑到镜头前，咔嚓咔嚓拍了十几张。
　　“真的好想给你来个特写唉，可惜这个小气鬼叔叔肯定不让。”她翻动着相片，对莫莲说道。
　　被打上小气鬼叔叔标签的齐贤一个人在旁边生闷气，心里暗戳戳地想：我让你拍你不拍，别人让你拍你就拍，怎么回事？杀熟行为吗？
　　“我们存个联系方式吧，回国之后来苏州找我玩儿，我们苏州可美了。”小姑娘打开扫一扫，莫莲也打算出示二维码，正当准备扫描成功的时候，一个手机突然从一旁伸了过来，硬生生把两台手机隔开，上面也是一个二维码。
　　滴，扫描成功。
　　齐贤扬了扬手里的手机，露出一抹得逞的笑，说道：“有事联系我，我男朋友一般和我走一起。”
　　小姑娘低下头，手机屏幕上明晃晃地显示着，申请添加朋友：米其林在逃咸鱼先生。
　　闷骚男！
　　齐贤勾着莫莲的肩膀，直接遁了。
　　黄昏，他们并肩靠在游艇的栏杆上，鸥鸟盘旋在头顶的空中，啾啾地吵个不停，它们要归巢了，莫莲揉捏着齐贤宽大的手掌，他的手整整比齐贤小了一圈儿，这两天也晒黑了一点，但还是白的很，肤色已经接近正常的黄色了。
　　齐贤觉得自己手心痒痒的，但是不忍心收回来。风吹得很舒服，他转头问莫莲道：“回家的感觉怎么样？这里的异域风光我觉得还是挺不错的。”
　　“家？你是指这里吗？在我看来，家和老家这两个词区别还是很大的。”莫莲把自己的手指与他的手指交叉，两只手握在了一起，他又继续说：“这里是我曾经的家，我是埃及人，但是不是这个埃及的埃及人。”
　　齐贤捻着他纤长的发丝，对他许诺道“今后我的家就是你的家，埃及不要你我要你。这儿乱七八糟的，什么都不好，我带你去领略社会主义的温馨。”
　　“嗯，好。”
　　“明天还去荷鲁斯神庙吗？”齐贤问他，毕竟荷鲁斯神庙仅次于卡纳克神庙，也是相当值得一看的。
　　“又是托勒密王朝的修建的建筑吗？”莫莲叹了一口气，“我兴趣不大，你想去吗？想去的话就去吧。”
　　齐贤摆了摆空着的那只手：“我去过了，那里30多米高的塔门很震撼，柱子也很精致，我不想再去。”
　　上次去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不太愉快的事，他不太想再去一次，怕又遇到“老熟人”。
　　“那就不去了。”莫莲一锤定音，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我要一觉睡到十二点。”
　　“好啊，行程安排的太满，想必你也累了。”齐贤听到他说要睡到十二点，一股懒意也顺着脊椎骨爬了上来，恨不得现在就钻进被窝里。他拽过莫莲的手臂：“走，今晚我们睡早一点，不熬夜了。”
　　“我想听故事。”
　　说着不熬夜，当他们挤进同一个被窝里时，莫莲双手捧着玻璃杯，对齐贤说道。
　　“哈？故事？什么故事？”齐贤对他突然的要求或者说愿望毫无准备。
　　“就是故事。”莫莲执拗地重复道，大有今晚齐贤不给他讲，他就不让齐贤睡觉的架势。
　　“好的吧我的小祖宗，说说，你想听什么？”齐贤上网搜了搜。
　　“我想听美人鱼和王子的故事。”莫莲撑着下巴，看向他的侧脸，轻轻说道。
　　“是海的女儿的故事吗？好的。”齐贤关上手机，对这个故事他已经很熟悉了，不怎么用看，就能给他讲个大概。
　　“很久很久以前，在蓝色的大海深处，居住着一群美人鱼，人鱼公主在十五岁时，被会被准许上到海面上看看。这天人鱼公主年满十五岁，来到了海面，正巧王子的船遭遇海难，她救下了王子。可王子醒来时，却以为身边的另一位年轻女孩就是自己的恩人。”
　　“回到海底之后，公主深深迷上了人类的王子，她跑到女巫那里，和她做了交易。她用她美好的声音，换来了一瓶药，喝下之后，她曼妙的鱼尾将会变成人类的双腿，但是每走一步都像行走在刀尖。”
　　“王子也迷上了人鱼公主，但他对自己的“救命恩人”心怀愧疚，不敢真正去爱人鱼公主，他不知道，面前的她就是自己真正的救命恩人。而她失去了声音，永远无法告诉他这个秘密。”
　　“王子最终要和邻国的公主结婚了，没有让王子爱上自己的人鱼公主，将在婚礼后的第一抹晨曦之中化为泡影。”
　　“此时人鱼公主的姐姐们听闻了这个消息，用自己美丽的长发换来了一把刀。只要她将这把刀刺入王子的心脏，她就能活下来，回到海底。”
　　“但是她把刀丢入了水中，迎着朝阳，化为了泡沫，沉入了海底。”
　　齐贤拍了拍莫莲的手，让他从故事中回过神来。
　　莫莲猛地一清醒，他在听到把刀刺进王子的心脏时，不由自主地就走神了。
　　“太感动了？”齐贤挑起他一缕头发，轻轻在他额上印下一个温柔的晚安吻。“睡吧，晚安。”
　　嗯。莫莲答应着他，拉起被子把自己裹起来。
　　他已经不是会为了童话感动落泪的年纪，但是依偎着齐贤的肩膀，听他用温柔和缓的声调叙述那些虚无缥缈的故事时，他还是不免感到愉悦和窃喜。
　　真希望能多听听啊，就算是对他的补偿也好。
　　当天晚上莫莲听完故事就睡了，齐贤给他盖好被子，自己也躺了下去。
　　齐贤做了一个梦，梦到拉美西斯一世的木乃伊突然坐了起来，一把莫莲拽走了，他想拽住莫莲另一只手，这时候有人在背后抓住了他的肩膀，力气大得他无法挣脱。
　　莫莲消失不见了，他转过头想骂那个人，惊讶地发现她居然是林莞莲。林莞莲笑着问他，自己和莫莲，他会选择哪一个？他想张嘴说话，可是嘴唇就像是缝上了一样，什么话也说不出。
　　正当他看着林莞莲的样子逐渐发生变化，眼角下垂嘴角上翘，眼珠子变得越来越黑，像个恶魔一样准备扑上来一口把他吞掉的时候，梦突然结束了，他被莫莲一巴掌打醒了。
　　“齐贤，你梦到了什么？”莫莲坐在他旁边，抱着手臂，半个身子还在被子里，显然是被他吵醒了。
　　齐贤睡眼惺忪地哼哼了两声，“没什么，做了个噩梦，梦到你被人抢走了。”
　　“那就真的是梦了，我就在这里，放心。”莫莲难得软下语气安慰他道，大概也是刚醒，他的声音软软的，像粘糯的软糖一样，冷不起来。
　　齐贤翻身抓过床头的闹钟，看了一眼，十二点十几分，他把手臂搁在眼睛上，对莫莲说：“让我再醒醒神，一会儿再下去吃早餐，不，午餐。”
　　他挪开手臂，眼睛睁开一条缝，看着莫莲，伸出手拉过他的小指头，刚睡醒还带着磁性的声音对莫莲说道：“来，给我抱一抱，你都不知道这个梦有多吓人”
　　“躺回去？那下次醒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莫莲嘴上这么说着，还是乖乖躺进了被窝里，和齐贤面对面，让他的手搭在自己腰上。
　　“没事，睡一整天都没问题，反正是旅游
　　嘛”
　　莫莲的脸紧挨着他的胸口，他就喜欢这么睡，把自己蒙进被子里，只留下一条缝呼吸，因为这样才让他有安全感。
　　“为什么你的心跳的这么快？”
　　“没什么，因为你好看。”齐贤欲盖弥彰地说道，他摸了摸鼻子，呵呵地傻笑。
　　“明天我们去哪儿玩儿？”
　　“当然是去卢克索了，之前说好要带你去看日出，一直没去成。正好卢克索的热气球很不错，我们坐在上面，正好可以在最靠近天空的地方看日出。”
　　“听起来很棒。”莫莲中肯地评价道，蹭了蹭齐贤的胸口，心中隐隐升起几分希冀，他已经没那么困了，但是绵绵的思绪让他只想就这样躺着，他根本就舍不得松开手，他等着重回这一刻，已经等待了许久了。
　　要是能一直这么下去，直到生命的尽头，那就算之前承受再多的苦痛，也可以弥补了。
　　下午，齐贤在甲板上伸了个懒腰，睡的太久了，腰酸背痛的。
　　他特意避开莫莲来这儿，就是为了偷偷打个电话确认事宜的。
　　他手里的手机嘟嘟直响，很快就被接通了，对面是一个熟悉的女声。
　　“阿贤！在哪儿呢？你要的我已经全部为你准备好啦。”
　　“谢谢你，糖稀妹妹，回国之后，我一定会好好在叔叔面前夸你的。”齐贤从兜里掏出那个小盒子，再次打开，对着天空，盒中的那枚戒指在阳光下熠熠闪光，他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
　　“不用不用，你特意夸我我爸反而起疑，你就说我没干坏事就成了！”唐茜在电话那头噗嗤笑了出声，“对啦，我托了好多好多的关系，上上下下打点了一遍，才让工作人员对外宣布明天卡纳克神庙整修不开放的，只有两个小时的时间！你可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我知道了，你也清楚，我从来不是会临阵退缩的人。”
　　齐贤握紧了手中的戒指盒，毅然说道。


第93章 伊始
　　“要不要我替你先去向他探探口风呀？会不会人家觉得你这样太仓促了？”
　　“不了，言多必失，他那么聪明，猜出来就不好了。况且，我们这算什么，人家古代指婚，两个人从没见过面，不也结了婚恩恩爱爱吗？”
　　“是是是，你都决定了，十头哈索尔都拉不回来！我在埃及遇见了个小帅哥，不跟你聊了，我也约会去咯。”齐贤还没回过神来，唐茜就直接挂了电话。
　　我真纯情。他放下手机，默默对自己说。
　　为了看日出，他们几乎三四点都爬起来了。乱七八糟的作息时间，两个人脸上都有黑眼圈在作祟。埃及处于热带沙漠气候，植被也是热带荒漠的经典植被类型。
　　热气球在这里升起，到了空中，往下看净是相似的沙丘。
　　热气球上有能使之平衡的重物，两个人挤在角落里。
　　热气球缓缓上升，清晨的埃及有那么一丝冷，需要穿一件外套。
　　莫莲朝手心哈了一口气，搓了搓，天空的那一边出现了一道浅浅的光亮，这光亮，很快就会扩大，一轮金日就会浮现在天际。
　　他知道，他都知道。
　　卢克索，古都底比斯。
　　四百二十五个日出，四百二十五个日落，他都一个不漏的欣赏过。
　　皇宫，监牢，神庙。
　　狭小而又触及不到的窗户，他抱着膝头，坐在墙角，阳光与月华温柔地亲吻过他的脸颊，拂去他的泪痕。
　　这辈子，他从未像今天这样与太阳挨得那么近，仿佛一伸手，就能握住昔日神明的双足。
　　他曾经的信仰，就在眼前。
　　“美吗？”齐贤的声音拉回了他的思绪，他愣了一会，才意识到太阳已经从云层里探出了头。天边是耀眼的红，却没有太多的光亮。
　　“嗯。”他点了点头，从背后抱住了齐贤的腰，把脸埋了进去，不愿松手，就像害怕他跑了一样。
　　“唉？不看了吗？”齐贤回过头，惊讶地问他，这是怎么了？看个日出都能这么难过吗？
　　“你在我身边，就够了。”他闭上眼睛，小声说道，齐贤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他被天边的太阳吸引了全部的目光。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包括古埃及在内的四大文明古国，都有不同程度地去崇拜太阳了。
　　这样一个鲜红的东西，因为它的照耀，这个在宇宙中渺小如一粒泥沙的小星球出现了生命。
　　因为有它，植物和动物得以生存，种下去的粟在阳光和雨的照拂下，生长茁壮，文明的诞生，由此伊始。
　　齐贤仍是有些忧心，天气预报说，今天中午可能会下雨，他害怕打断他的计划，
　　阳光如今那么明媚，谁能想到等会儿可能下雨呢？
　　应该不会吧。只是概率而已。
　　从热气球上俯瞰卢克索，满眼都是金黄的沙，他们看到一小个黑点，仔细瞧是一个包着头巾的阿拉伯人，牵着他那匹高大温驯的骆驼。
　　莫莲面靠着栏杆，低头去看自己手腕上的那串手链，轻声道：“不知道为什么，我回到这里之后，经常感到很不安”
　　“不适应是吗？这里确实很脏乱，也不太安定，不如下个月我们去苏格兰看看？法国和比利时也还不错，”
　　“不是。”他抬起头，注视着齐贤的侧脸。“我有不太好的预感，我感到有坏事情要发生。”
　　齐贤挑起眉头，心里已经炸开了锅。
　　不是吧不是吧！！他不会猜到我要和他求婚了吧？这在他心里是坏事吗？会不会影响他答应我啊？
　　虽然他心里慌乱极了，但是还是尽力表现出没有什么事的样子，他总是必须要比莫莲更坚强一点儿才行的。
　　他轻轻把手搭在莫莲的肩膀上，揉捏着他的肩部，让他缓解一下心里的不安。
　　“如果真的有什么事情，你一个人不能解决的话，我会陪你一起。有些事两个人一起承担，就不会有那么糟糕了。”
　　莫莲点了点头，他面色有些忧郁，但是还是尽力让自己看起来一如往常。
　　“嗯。但是我希望这只是我的错觉。”
　　齐贤偏过头，看他已经趋于平静的面容，欲言又止。
　　他太想要知道莫莲有什么事没有他了，面前这个人，他了解，却又不了解。
　　他经常会觉得眼前这个莫莲很陌生，与他在梦里看到的那个人，说着相似，但是性格又不那么相同。
　　莫莲，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没有告诉他，虽然这不影响他们的关系继续下去，但是齐贤感到自己心里总有那么一根刺，触之即痛，很不舒畅。
　　莫莲伸手握紧了自己胸口的玉石，闭上了眼睛，一言不发。
　　黎明之后，热气球逐渐下落，落在卢克索的沙地之上。
　　齐贤把莫莲从热气球上稳稳地接下来，前去卢克索神庙的车已经停在一边了，居然是一辆敞篷车。
　　“猜猜我们接下来要去哪里？”齐贤屁股刚坐下，就摆起了有奖竞猜的架势，奖励是一块儿早餐吐司面包。
　　他们一早起来，脑袋还没清醒就搭上了车，去搭坐热气球的地方了，一直什么都没吃。
　　看着太阳出来，他们也忘了自己还饿着了。
　　“不是去阿蒙神庙吗？”
　　齐贤点了点头，“是的，是去卢克索神庙。”
　　底比斯古城的卢克索神庙和卡纳克神庙都是古埃及有名的神庙群，但是齐贤在二者之中，选择了卢克索神庙，因为他看到了一张照片。
　　那是他从几年前自己带去埃及的相机里找到的。
　　莫莲裹上了纱巾，把自己脖子以上裹得严严实实的，车开的很快，尘土扬起来，落进头发里就不好办了。
　　他们并肩坐在后座上，紧紧靠在一起，十指相扣置于铺着凉席坐垫的后座上，凉席还冰着，但是手心里的暖意不受半分影响。
　　卢克索神庙，埃及的一大地标。没有来过这儿，就相当于没来过埃及。
　　它是底比斯最古老的神庙，结构非常的典型，相当于神庙结构的教科书级别。高大塔门，精美的浮雕，逼真的人像，公羊大道铺在它的门前，被称为“新斯芬克斯道”。
　　高达15米的拉美西斯二世与他的妻子站在这里，永恒守卫着神明的威严。
　　一排排高耸的巨柱，撑着未倒下的年迈的庙宇，柱头宛若一朵含苞欲放的莲花，柱身上许多浮雕还清晰可见。
　　白色的方尖碑笔直地树立着，圣湖的水也不曾枯竭。
　　齐贤和莫莲一块儿站在这座恢宏大气的神庙之前，齐贤想到了什么，问道：“我上次来的时候，导游和我说，围着广场上这个圣甲虫雕像逆时针走上七圈，就可以许上一个愿望，这是真的吗？”
　　莫莲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幽幽地说道：“喝一口圣湖的水可以许一个愿望，亲吻柱子也可以许一个愿望，如果你花上一笔钱，那么能许的愿望就还可以再多几个。”
　　听出了他言语间的讽刺，齐贤闭上了嘴，他不知道莫莲居然可以作出这么无神论的发言了，这和之前的他实在是大有不同。
　　难道是这些天受的打击太多了，他已经彻底放弃信仰了？
　　别啊，他宁可莫莲平时多神神叨叨一点儿，他真的很喜欢他身上独属于宗教神学的那股子神秘感。
　　“我在神庙里做祭司修习了近十年。”
　　莫莲抚摸着那温顺的公羊，对他说道。他的表情没有太多伤感，只是在回忆，然后陈述出来。
　　他不会告诉齐贤，自己从小待在神庙里，过着相当枯燥的日子。
　　他要学习取悦神明的舞蹈，要学着服侍神沐浴，熏香。
　　除此之外，王族子弟还必须学习文字和计算，就算是“公主”也不例外，因为他毕竟是嫡出的。骑马射箭，近身搏斗，长剑与短刀，音律与凫水，一个都不能落下。
　　他七岁就离开父母，只身前往神庙，漫长的岁月里，陪伴他的只有一位年迈的女祭司，还有时常会过来探望他的兄长梅里。
　　“看着这些断壁颓垣，我仍清晰地记得它曾经的模样。我记得这里的一切曾经是何等辉煌，我抚摸临摹过这大大小小的浮雕壁画，我把那些赞美的诗篇熟记于心，我曾数夜跪在那个现在已经空了的神龛前祈祷，我还清晰地记得神龛之中，阿蒙神温和的脸庞。”
　　“莫莲”齐贤蹙起眉头，心疼地呼唤他的名字。随着他的步伐，来到了他所说的那座神龛之前。
　　“就是这里了，”
　　他在一处地方站定，闭上了眼睛。
　　“离神龛十步之远，我的父王母后坐在这里。离神龛二十步之远，我与他站在一起。再远一些，百官在我们身后，神庙之外，是数以万计的民众。”
　　“我们共饮下这杯尼罗河的水，祭司说，我们结为夫妻，生生世世都将受到神的祝福。”
　　“生生世世”他突然哽咽了，无力地垂下了头，乌黑的发丝掩着他的面容。
　　“可只剩下我了。”
　　天色阴暗下来，乌云笼罩在卢克索的上空。明朗的天气突然就晴转多云，大有要下雨的架势，上天听了他的话，都要为他落下泪水。
　　“如果让我回到三千年前，让我现在这个地方，让我再选择一次，我一定会攥紧他的手，我一定会努力去收起我的刺，我一定会”
　　他闭上了嘴，自嘲一笑，说这些有什么用呢？他已经回不去了，他所爱的人已经走了，永远地离开了，他还在奢望什么呢？
　　齐贤站在他的身后，他余光里，在墙边石柱的后面，藏着一束粉红色的玫瑰。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平稳下来，揣着紧张的一颗心，接着他的话说道：“卡莫西斯，回头吧。”
　　◎作者有话说：
　　单机真的很痛苦，别再来机器人了


第94章 求婚
　　莫莲鲜少听他这样称呼自己，恍恍惚惚地回过了头，他苍白的脸上不见一丝血色，眼尾牵着一道泪痕，纤长的睫毛仿佛片片梧桐树叶，悬着一小滴眼泪，乌黑的发丝沾在他的侧脸，我见犹怜。
　　“那些都已经是过去了，你比他更幸福，因为你活了下来，来到了这个时代。你看看这里，和你理想的世界相差无几，经济思想，生活水平，科学技术，都是你那个时代无法想象的，为什么要回到过去的，你看看未来，你看看未来它不好吗？”
　　未来？我的未来吗？莫莲愣住了，他其实并没有想过太多关于未来的事情。
　　他早都该死了，能在这么美好的现代多活一天都是赚的，他也不奢望太多。
　　齐贤他和齐贤，真的会有未来吗？他其实是不清楚的。
　　齐夫人的话压在他的心头，如同一块儿巨石，恶心一词更是刺得他遍体鳞伤。
　　他也审视过自己，确实没有半分符合成为一个富家夫人的条件。
　　没有工作，没有学历，没有背景，没有话语权，他除了这张稍胜普通人的脸，没有一样拿的出手的东西。
　　他再也不是高高在上的王女了，没有与齐贤并肩站在一起的资本。
　　如果齐贤在这段旅行之后告诉他，自己深思熟虑后也认为他们并不合适，并打算就此分开，他其实也能够理解。
　　他还是不希望自己的存在会给别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他叹了口气，在他看来，未来必然不是光明的，他要面对的挑战，面对的质疑数不胜数。
　　齐贤并不知道他的担忧，只知道他心里一定不好受。
　　而他选择带莫莲来到这里，有一部分的原因，也是想勾起莫莲的回忆，让莫莲想起这里。
　　在那一场隆重而正式的婚礼上，卡莫西斯与普拉美斯第一次肩并肩走在一起。他们在神前宣誓，饮下尼罗河的水，他们乘车游行在民众之中，接受民众们的祝福，他们一起回到属于他们的那间小院儿
　　莫莲曾经对他说过，那是他这一生最快乐的一段时光，也是他回想起来，最追悔莫及的一段时光。
　　齐贤也想为他举行一场盛大非常的婚礼，与他在富丽堂皇的金色教堂之中，宣誓贫富不弃，生死不离，康病相伴。
　　他还可以买一辆房车，带着莫莲全世界兜风，想去哪儿去哪儿，至于房子，他更不必担心
　　他怀着希冀，朝莫莲走去，粉色的玫瑰已经被他抱进了怀里，他温柔地微笑着，以掩饰心中的忐忑。
　　“莫莲，你说想要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如果我给你这个机会，那么你愿意吗？”
　　黑色的小盒子再一次被打开，如同蚌壳一样吐露出了其中璀璨的戒指。
　　那是一枚纯金的指环，但它看起来并不笨重，也并非毫无装饰朴实无华，它被雕成了镂空的款式，镂空处雕着一朵小小的莲花。
　　莫莲不得不低下头，因为这样才能看清半跪在他身前的齐贤。
　　花香弥漫在他的鼻侧，他眨了眨眼睛，完全不知道齐贤这是在做什么。
　　他来到现代的时间并不算长，其中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家里呆着，偶尔翻翻词典，打打游戏，足不出户让他并不了解西方那些繁琐的婚嫁礼仪。
　　这是做什么呢？送一束花，送一枚戒指，为什么还需要跪下？
　　他的大脑无法思考，更没办法进一步去猜测。
　　齐贤看到他愣在原地，以为他是顾虑尚多，或者认为他们还不够了解彼此，结婚为时尚早，也慌了神。
　　“我会认真对你的！我发誓！莫莲，我早都想清楚了，我要结婚的对象就是你，不是别人，你不用担心我把你当做别人的替身，我不会再去做这样的蠢事了！”
　　“结婚？”莫莲迷迷糊糊的，他没有听清楚齐贤的话，只听到了结婚这两个字，他一惊，醒了醒神，终于想明白了。
　　结婚？齐贤这是在向他求婚啊。
　　他恍然大悟。
　　曾经他也听到过这个词，是李博对他说的。李博之前对他说，自己偷看过比拉的日记，比拉在日记中写道，他打算在来年复活节前后，正式向李博求婚。
　　求婚，这大概是一个美好极了的词吧？不然李博不会如此心花怒放。
　　他根本想不到，这样的事有朝一日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齐贤闭上了眼睛，心说幸好他谨慎，让唐茜动关系把这里的游客清了，不然要是人来人往的，他在这里向莫莲求婚，莫莲好像真的没有要答应的迹象，他非尴尬死不可。
　　心里正乱七八糟，齐贤已经开始给自己找后路了，想着该怎么将这一段恋人以上，新婚不满的关系修复如初。
　　他正想着，一个温热的吻，印在了他的脸庞。
　　他惊讶地睁开了眼睛，莫莲正弯下了腰，闭着眼睛，轻柔地吻着他的右颊。
　　莫莲浓密的发丝在风中飞舞，如同一片黑天鹅的尾羽，一轻一重地挠得他的脸，他洁白无暇的衣袂，拂着卡纳克神庙金色的地面，如同一轮弯月照拂着明亮的海面。
　　齐贤忍不住勾起了唇。
　　他站起身来，虔诚地捧起了莫莲的手，在他的指尖落下一吻，然后将那枚金色的戒指服服帖帖地戴在了莫莲的手上。
　　这枚戒指象征着他与莫莲已然订婚，他们将在不久的将来正式走进婚姻的殿堂，相伴终身。
　　“齐贤，我们都会有未来么？”
　　莫莲被他紧紧抱在怀里，摸着手指上那枚新添的指环，小心翼翼地问道。
　　“会的，都会的”齐贤嗅着他发间一阵幽香，半闭着眼睛，这若有若无的芬芳，此刻竟如此令他感到心安，他陶醉了一般，轻轻呢喃道。
　　他想起来了，这好像是莫莲上次调的那瓶香水里，那股刺鼻薄荷味儿的中调？
　　离开卡纳克神庙，天依旧阴暗。他们坐上敞篷车，前往卢克索城区。
　　“百门之都”卢克索的许多建筑在之前的地震中损毁，但是古底比斯的荣光，依然笼罩着这座城市。
　　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今晚将留宿在这座城市里。车驶入卢克索城郊，一辆马车已经候在了那里，莫莲捧着那束娇嫩的粉色玫瑰，不解地看向齐贤。
　　“来吧，我带你回忆一番坐在马车上，巡游整个城市的感觉，就像当初一样。”
　　“切，也就是风吹的头疼而已。”莫莲语气不屑着，但是浅浅的梨涡还是印上了他的右颊。
　　他拉住齐贤的手，上了那辆简陋的马车。
　　没有黄金的车辙，没有柔软的坐垫，没有遮阳的纱帘，也没有矫健的战马，一匹老马拉着的小型马车，驶进了卢克索。
　　“我已经找不到当初的家了，这里的一切都已经全然不同，连那么大的王宫也不见了。”莫莲坐在车里，马车很颠簸，他双手放在膝头，望着车外，安静地陈述道。
　　“其实好像也没比当初先进多少吧，看起来还是很破，只是有几栋高楼，相对平整的路面而已。”
　　对于马车上的这两位异乡人，街头的人们热情地对他们招手，用拙劣的中文说：“你好！”还有人试图跟着马车走，问他们能不能下来合影一张。
　　对于东方人，这里的人更多是好奇，其实也并没有太多的恶意。
　　“这里的市集也有在卖些小东西，你吃不吃无花果？”齐贤探出了半截身子，用英文和小贩讨价还价，拎回了一小袋无花果。已经洗干净了，可以直接吃。
　　莫莲看着他吃，只是笑着，摆摆手说自己不吃，他对这个没兴趣。
　　他的目光久久弥留在齐贤的身上，仿佛他有万丈光芒，什么都无法与他相比。
　　中国的春节刚过不久，路边的摊子里还摆着几个没卖完的中国结，还有用汉字写的对联，有家摊子还挺有趣的，自备了墨水，老板看起来是个中国通，正用小学生字体工整地书写着对联。
　　“停车。”齐贤把马车叫停，跳下马车，转过头对莫莲说：“学了这么久中文了，来写一副吧？看看你和老板的字体谁更像小学生。”
　　“不要。”莫莲想都不想就拒绝了，坐在马车上坚决不挪窝，抱着花偏过头去不看齐贤。
　　“来嘛来嘛，老板的猫和你那只都是白色埃及猫。”齐贤伸出双手，已经做好了把他抱下马车的准备，不断地引诱他从马车上下来，就差直接把猫抱起来往莫莲的怀里塞了。
　　“猫？哪里？”莫莲果然来了兴趣，转过头去越过齐贤，果然看到了正瘫在书案上晒日光浴的白猫。
　　不过这是一只老猫了，肥肥胖胖的，几乎挪不动步，抱起来估计得费老大劲。
　　他扶着齐贤的肩膀，从马车上下来，看都不看那排毛笔架和似乎有点来头的砚台，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大把饼干鱼仔，噼里啪啦倒在了桌子上，把猫都吓醒了。
　　“你会变魔术吗？莲？”齐贤颇为目瞪口呆。
　　“本来这些都是用来喂你的，但是看来不需要。”莫莲抚摸着老猫稀疏的毛，虽然抱不起来，但是他看起来仍非常享受撸猫的乐趣。直到老板露出别喂了别喂了，都是你们中国友人把它喂胖了的表情，莫莲才稍微有所收敛。
　　“每年来埃及旅游的游客太多啦，它本来只是一只流浪猫，但是自从发现这一片经常有游客来，还会有许多游客主动喂它，它就赖在这儿不走了。”老板叹了一口气，随即目光亮了亮，停留在齐贤身上。“你们都是中国人吧？我这里中国人写字不收钱，白送一个中国结，需要来试试吗？”


第95章 书法
　　“啊，我是华裔，他是埃及人，额，也不是那么埃及的埃及人，算了，我来写吧。”
　　齐贤以前多少也练过一点，就是近来太久没写毛笔字了，写的歪歪扭扭的，但是好歹甩了老板一大截。
　　“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哇，这是写给你女朋友的吗？”老板用手里端着的蒲扇往对联上扇了扇，想让墨迹干得快一些。
　　“是啊，给我未婚夫，莫莲。”齐贤转过头，嘴角扬起一丝宠溺的微笑，看向躲在一边用狗尾巴草逗猫的莫莲。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青如水。置莲入袖中，莲心彻底红。
　　得识于你，真是人生一大幸事。
　　齐贤的“真迹”留在了那个小摊子里，他拿着一个老板送的中国结，系在了莫莲腰侧的扣子上。他扶着莫莲坐上了马车，继续巡游这个小城。
　　虽然并不是万人膜拜，但是坐着马车的亚洲面孔，已经相当引人注目了。
　　晚上他们住在城市中心的一间酒店里，这已经是齐贤能找到的最好的一间酒店里最好的房间了，但是他自己还是不太满意。
　　他总希望自己能给莫莲更好的，因为他值得拥有这个世界最美好的一切。
　　“今天累了吧？好好休息，明天我们就要回船上了，带你去潜水。”齐贤拍了拍莫莲的肩膀对他说。
　　“潜水？”莫莲重复着这个词，不太理解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游到水底下去，是你们以前的人达不到的深度哦。”
　　“可是我已经很久没有下水了，估计会很不熟练”他依然有些担忧，他不太想让齐贤看到自己不怎么优秀的一面，即使他们现在早都不是刚见面要给对方留下最好印象的时候了。
　　“不是要你就这么跳下去往下潜啦，笨蛋，当然是去租潜水设备了。再说了，去那里潜水的人也不是都会游泳的。”
　　“哦。”莫莲看起来兴趣缺缺，他对下水一直兴趣不大，因为之前在学习游泳的时候，他就已经腻了。
　　齐贤一眼就瞧出了他好像没兴趣，手舞足蹈地跟他介绍：“我们在浅水区潜下去，可以看到海底下的橙色的海星，还有手指大的小鱼，它们会成群结队地从你身边游过去，还有黑黑的海胆，这么大——的海草，你没见过吧？”
　　“都见过。”
　　“嗯？”齐贤瞪大了眼睛，手臂僵在半空中，莫莲从他身边走过去，自顾自地去洗澡了，就把他一个人撂在那里。
　　他怎么忘了，莫莲从小生活在尼罗河边，埃及还毗邻红海，他肯定早都去红海那边看过了。
　　浴室里的水声响起，齐贤的电话也响了，是唐茜的电话，想都不用想是打来干什么的。
　　“电话的开头我先劝劝你别伤心，只要他不走，你就还有机会”唐茜在电话那边假惺惺地叹了一口气，再假惺惺地安慰他道。
　　“闭嘴，他已经答应了。”齐贤扬眉吐气地一抹鼻子，笑着说道，他抬起手，对着头顶的白炽灯，手上的金色指环明亮动人。
　　“啊！恭喜你啦！我终于要有个正常的嫂子啦！”
　　“怎么？”齐贤收起手，问她。
　　“万一你最后要娶个富家婆娘，那她对我只会有两种态度。”唐茜顿了顿，说道：“要么觉得我是她的眼中钉肉中刺，会威胁她的地位，恨不得天天在我爹面前啰嗦把我嫁出去，要么把我当小姑子，想跟我做塑料花姐妹，整天虚以委蛇的。”
　　唐茜大概在电话那头翻了个白眼，随即她语气一扬：“要是莫莲弟弟那就不会啦，人家那才是王家气度，才不会背地里嚼舌根还表面上亲亲热热呢。”
　　“说的也是。”齐贤深以为然，他自己也并不喜欢那些整天端着架子强调规矩礼仪的富家千金，她们只会让他更加头痛。
　　“什么时候办婚礼哇，我已经等着吃席了。”
　　“四月中旬吧，南方不冷不热的时候。”齐贤心里早都有了进一步的打算，之后的一个月应该他应该就会格外忙碌了。
　　“你们马上准备飞英国领证吗？”
　　“当然，这种事还是尽快定下来比较好。”齐贤仰起头活动了一下脖子，目光不自觉地瞥向浴室的方向。
　　“咦，真着急，搞得好像他还会跑了不成。”
　　莫莲从浴室里披着浴巾出来，自然而然地坐在齐贤面前，等着他给自己吹头发，他的头发被自己一阵猛擦之后，变得乱七八糟的。
　　齐贤拿着吹风机，看向了他的后背。
　　他很清楚，这薄薄的浴袍之下是疤痕遍布的脊背，他怎么能不在意？
　　到底是谁做的？他真的很想知道，可是莫莲对这件事一直从不主动提起，还有意无意地总是回避，齐贤没办法主动去问他。
　　不过他们的关系现在已经到了这一步，不知道莫莲会不会多少告诉他一些呢？
　　齐贤打开了吹风筒，借着轰隆隆的声音，假装不经意地问道：“对了，莲，你背上的疤，是怎么来的呢？”
　　“啊，这个吗？”听他提起，莫莲愣了一会儿，下意识回手去摸了摸自己的领口，又缩了回来，欲盖弥彰地说道：“没什么，都是过去的事了。”
　　见他仍是不愿多说，齐贤最后问了一句：“到底是谁干的？”
　　莫莲的眸光黯淡下来，他端详着自己手上新添的戒指，轻轻抚摸着精致的镂空图案，喃喃着回答：“也没有谁干的，只是我被冤枉了。”
　　冤枉？
　　这是一个意料之中的答案，齐贤想到，可谁会去冤枉他呢？他是大埃及的公主，就算王位上换了人，他也依然是最得宠的王后，谁又能冤枉到他头上呢？
　　这样身份尊贵的一个人，谁又敢对他用刑呢？伤口恢复得这么差，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他对莫莲的那段往事又重新感到了阵阵疑惑，他这才意识到，莫莲瞒着他的事好像实在太多了一点。
　　到底什么时候才愿意说呢？齐贤看着他的背影，默默想到。
　　算了，等莫莲想说了，自然会第一个告诉他的。现在他们之间的关系刚刚确立，依然是岌岌可危的，实在不宜牵扯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出来徒增烦恼。
　　“齐贤。”
　　“嗯？嗯！”
　　头发已经半干，齐贤也感到手酸了，他的注意力到处飘忽，突然就听到莫莲叫他的名字，魂儿猛地被叫了回来。
　　“怎么啦？”他定了定神，扒拉着莫莲还湿着的发尾问道。
　　莫莲背对着他，平放在膝头的手攥紧了双拳，他注视着正前方，没有回头，一字一顿地对他说：“永远，永远不要背叛我。”
　　“永远不会。”齐贤下意识回答道，他不知道这句话有什么来头，是什么意思，只知道大概这个时候，要回答得很快、很坚定才行。
　　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他们要赶着去赫尔格达，去红海潜水。
　　他们坐车直奔码头，今日的行程有些仓促，莫莲看起来有点疲惫了，他戴着一顶遮阳帽，懒散地靠在齐贤肩膀上补觉。
　　车很颠簸，他也没睡着，半眯着眼睛，最后望了一眼这个城市。
　　从底比斯，到卢克索，三千三百年。
　　他再次回到了这个城市，也再次离开了这个城市。
　　曾经的家已经再也找不到了，他曾经的丈夫和父亲还有仇人都躺进了博物馆里，那些欢乐的，悲伤的，一切都被黄沙淹没了。
　　古埃及不复存在了，唯有他还活在这个世界上，不仅如此，他还找到了人生中一条新的路。
　　可以说是幸运吧？
　　“你在想什么？这么入迷？”齐贤偏过头去，小声问他。
　　莫莲抱着自己的背包，不想告诉他自己仍在怀念这座待了半生的城市，于是敷衍道：“我在想，我们会不会有新家，家里能不能有只猫。”
　　“当然会有新家啦，我家老头早几年以为我要结婚，急急忙忙就买了，现在还空着，不过没有装修，可能我们还是要在别的地方住上一段时间啦，如果全世界到处转一圈回来，估计已经装修一半了，剩下需要主观决定的，还是需要我们一起做决定。”
　　“比如？”
　　“比如家具要挑，生活用品要购置，还有一些细节需要完善，”齐贤掰着指头，转头笑着对他说：“还有猫窝，猫砂，猫爬架，猫咪也要去挑一只乖乖的不是？”
　　“嗯！”说到猫莫莲顿时兴致满满，狠狠点点头。
　　他转头看向车窗之外。城市已经渐渐远去了，黄沙将他们包围起来，看不到终点，可他并没有感到不安和孤独。
　　因为齐贤就在他的身边，他们的手此时正紧紧地握在一起。
　　他感到自己心里突然前所未有地升起了一股强烈的希望，他希望这一切一直这样下去，就这样，不要再发生任何改变了。
　　他不想再一次任由他人把自己的心捧起来，捧得高高的，再松手，让它狠狠摔下来。这一次，他要学着主动去抓住眼前这一切。


第96章 潜水
　　到了赫尔格达，挑好合适的装备后，他登上了潜水艇，眺望红海与西奈半岛。
　　“我很少见过这么干净的水，上次来的时候，我就想下水了，可惜没有机会，刚到这里就赶着回英国了。”齐贤坐在船尾，舒服地伸了个懒腰。这里的海洋是翠绿色的。
　　红海是全球顶级潜水圣地，就是二月不是好时间，水太冷了，所幸因此人并不太多。
　　“莲，你可以不用下去的，我怕你受不了。如果你愿意，我夏天再带你去别的地方。”
　　“好。”莫莲本来就没打算下去，顺着他的话就应了下来，他一点儿都不喜欢头发湿漉漉又打结的感觉。
　　“可是我又觉得你不来看看实在是亏大了，下面真的很漂亮，有非常美丽的珊瑚礁，还有成群结队的斑斓小鱼”
　　“所以你决定怎么样？”莫莲抱着手臂问道。
　　齐贤在一番苦苦纠结之后，终于下了决定，“来吧，虽然冷了一点，你就当是冬泳吧，我们把原定下水的时间缩短一半。”
　　这么美丽的景色，如果少了莫莲陪在他身边一块儿欣赏，那么这景色也变得没有意义了。
　　“好。”莫莲答应得依然迅速，他一来无所谓这些，既然齐贤想，那么他一定无条件去答应。二来他的身体确实比之前好上了许多许多，在冷水里游一会不算大事，他还是可以撑一会儿的。
　　下到水里，他还是瑟缩了一下，初春真的不适合下水，水是真的很冷，其实隔着水面，依稀就可以看到底下的珊瑚礁，下潜到近十米的地方，一幅海洋世界的卷轴，由此打开。
　　莫莲还是第一次亲眼看到这样的红海。埃及与红海相伴千年，但是由于没有专业的设备，在他那个时候，没有人能看到这样的大海。
　　大海是恐怖的，大海也是仁慈的。它吞噬万物，但也为古埃及带来了许多便捷。可是，那时候没有任何人能有机会看到波涛汹涌下，那一片波澜不惊。
　　珊瑚礁如同绚烂的星河，鱼群像是点点星光，它们一同藏在这大海的深处，像是在享受乱世中的宁静一般。
　　齐贤在前面，跟着潜水教练到处看着，时不时招手让莫莲看看水底的新鲜玩意儿，他伸出双手，试图把一尾小鱼拢进掌心，鱼逃得飞快，毕竟这里是它们的领地。
　　他转过头，隔着潜水镜，他看不清莫莲的表情，但是在水下，茫茫一片只有几个人，他莫名感到他们之间的心灵感应突然加强了，他能清晰得感觉到，莫莲的心情是相当不错的，甚至可以说，他开心极了。
　　来到埃及这么多天了，他还是第一次见莫莲这么开心。
　　埃及的一切都天翻地覆，唯有红海与尼罗河，一直都没有发生改变。他认识它们，它们也认识他。
　　在水下，时间是缓慢流逝的，而快乐又使它加速流淌，深潜的时间很快过去了，他们回到了船上。
　　“真不想那么快回去，这趟旅行还是太仓促了。”齐贤一边脱身上的潜水设备一边说道，他深深呼吸了一口这里的空气，竟也让他找到了些许故园的味道。
　　莫莲哼了一声，随意地用手梳着自己的长发，抱着不知道哪里来的暖水袋，缩在齐贤旁边的小板凳上。
　　“还想再来吗？”齐贤有意无意地多问了他一句。
　　他没有吭声，眯着眼睛，他看着这海天一色，碧水云天，海鸥在船侧翩跹，海中央白色的岛屿与岸边一侧西式的高楼相得益彰。
　　“请将我葬在这里。”
　　齐贤愣了愣，对于这句话，他是毫无防备的，他瞪大了眼睛转头看向莫莲，“你说什么？！”
　　“我说，把我葬回埃及。”
　　海风载着他的话，吹进了齐贤的耳朵里。
　　“我的故土在这里，我希望一切在这里开始，也在这里结束。”
　　“莫莲，你不打算和我一起吗？”
　　他倚着船边白色的栏杆，风随意地拂拭他的长发，他缓缓地点了点头。
　　“嗯，你会活的比我更久的。”
　　何以见得？齐贤想问他，可是他已经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了，转头离开了船头，去船尾看艇长捞上来的鱼。
　　下午五点，他们带上全部的行李，赶往机场。行李箱来的时候只有两个，回去的时候就多了一个，里面摆满了纪念品，有些易碎的，还包了厚厚一层防撞膜托运。
　　“嘛，又要回伦敦了。”坐在飞机上，齐贤调整了一下脖子上戴的枕头，百无聊赖地说，真不想回到那个破房子里去。
　　莫莲坐在他身边，随意地翻着自己刚在路边摊买的那本时尚杂志，封面上的黑人模特看起来格外性感。他挑了挑眉，不以为意地翻了好几页，看那些色彩鲜艳的服装搭配。
　　齐贤戳了戳他的胳膊，问道：“如果你无聊的话，要不要看点动画片？”
　　“看什么？”
　　“《小马宝莉》？”
　　“那是什么？”
　　“就是有很多马在跑来跑去。”
　　莫莲感到自己头顶上冒出了一个大大的问号，然后叹了一口气。“还是算了吧。”
　　“别呀，看嘛，我知道了，我们看《加菲猫》，这个你总该有点兴趣了吧？”
　　齐贤没等他做出反应，迅速从包里翻出笔记本电脑，不是搜索，而是直接在电脑内部贮存里找到了他想看的东西，找了一集比较靠前的。
　　于是在赫尔格达转开罗的航班上，两位成年男性在飞机上相互依偎着，看面前一部电脑里播放的《加菲猫》，好在是带了耳机，否则这场面令人迷惑的程度将大大加深。
　　下午落地伦敦，齐贤感到自己像是睡了两天似的，看了一眼时间，还得先回家，放好东西，之后再去吃饭。
　　说实话他的生物钟乱七八糟的，感觉什么时候都头昏脑胀的，介于没睡醒和睡太多之间，寒风一吹，他清醒了不少。
　　“好啦，我们回家。”
　　盖上出租车后备箱盖，齐贤和莫莲一块儿坐进了后排，车上放着出抒情柔缓的音乐，伴着一段纯英文朗诵，他牵着莫莲的手，突然感到一阵疲倦涌上心头。
　　旅行真累啊，虽然很开心，但是无可掩盖的是，他们几乎天天都在奔波，从这里赶到那里，从这座城市到那座城市，沙漠金黄色的风光，他们已经看的很腻了。
　　真想一下宅在家两个星期，门都不出。
　　进到家门，把行李箱撇在玄关，齐贤朝沙发奔去，狠狠趴在上面伸了个懒腰。灰尘和阳光的味道，熟悉的家的味道。
　　“起来，弹弹灰再坐。”莫莲拿着鸡毛掸子站在他身后，就差直接敲他了。
　　太脏了，太脏了！
　　“不管了，我要出去吃，我不想做饭！”
　　“又不是你来做，一边儿去。”
　　“可是家里已经没有菜了听我的，一起出去吧？”
　　结果是齐贤面对着一碗清汤寡水的面条流下了眼泪，他忽略了家里还有两块面饼和几个鸡蛋。家里有什么，他总是不如莫莲记得清楚。
　　饭后，齐贤把行李箱里东西的一部分移回原位，剩下的都存放在了行李箱里，就不打算动了。
　　他们最多在这里住半个月，婚礼不打算在这里举行，他们只是回来领个证。
　　但是这个领证也不是一两天就能完成的，主要是要准备的证件。他们还没有准备齐全，证婚人的人选也还在犹豫。
　　唐某人已经主动请缨了，另外一个人齐贤打算问问到时候谁有空，他那些大学同学此刻都在全世界到处跑，忙着赚钱呢，安稳待在伦敦的寥寥无几，他也不太想联系他们，毕竟除了舍友几个，别人他并不太熟。
　　“证婚人？”莫莲看着齐贤刚发的朋友圈，抚摸着自己的下巴，问道。
　　“对，领取结婚证的时候需要两位证婚人，要与我们没有血缘关系。”齐贤向他解释道。
　　“哦还有一个人没定，是吗？”他又问。
　　“嗯，我不知道到时候谁有空，所以再看看吧，反正我估计还得在这儿待一个星期。”
　　“交给我吧。”莫莲把游戏界面退出来，打开了某社交软件，转身走了。
　　嗯？齐贤看着他好像要去打电话的样子，心想，如果莫莲真的能把一直忙的要命的李博叫来，这倒也不错，省了很多事。
　　不到一会儿，莫莲过来告诉他，自己已经找到了另外一位证婚人，齐贤嗯嗯了两声，咔巴咬下一块儿苹果，问他要不要来半个。
　　不用了，我去休息了。莫莲说完，转身走了，他走到楼梯口的时候，手机里传出一声不大不小的TIMI，正好传到齐贤耳朵里。
　　这孩子，齐贤笑骂了他一声，拿起遥控换了一个台。
　　其实齐贤回到伦敦，除了领证和收拾东西之外，他还想去实验室，最后再看一眼林莞莲。
　　父母已经把其余的事情准备好了，他只需要选个时间，大概，也在这个月之内。
　　“明天我有事要出去，你乖乖在家呆着，要是出去了也要记得回来。”
　　“你去哪儿？”莫莲抱着被子的一角，问道。
　　“去实验室，最后看一眼前女友，你不用和我一起去了。”
　　“我也不想去。”莫莲把自己裹进被子里，只留了个通风口。
　　正常。齐贤摇了摇头，他能理解莫莲对她的敌意，毕竟吃醋是人之常情，他没理由去说莫莲些什么。
　　说实话，其实他自己也偶尔会去吃吃普拉美斯的醋，他也不太能容忍自己的爱人心里全装着另一个人。
　　第二天齐贤起来的时候，果然感到一阵困倦，生物钟乱了，又要花时间调整，等调整好了，又要回国了。
　　估计这段时间脑子浑浑噩噩的是在所难免了。
　　他下楼开车去实验室，这大概是他最后一次为她而来。
　　阳光如此明媚，可我却要和你道别。
　　你睡在这里昼夜不分，我却要迎来崭新的明天。
　　命运真是一个讽刺的东西。我以为你的结束同时也是我的结束，我没有想到，这居然意味着我的另一个开始。
　　他推开门，空旷的房间里依然只有那个冰冻遗体的机器，冰冷的箱子，载着他与她的曾经。
　　“莞莲，我回来了。”
　　“我这次来，是和你道别的。”


第97章 证婚
　　他背靠着箱子，坐下了，像曾经那样，仰起头，望着头顶的灯光，向她诉说着自己的遭遇。
　　“你还记得我上次来，和你说的那个和你很像的人吗？我要和他结婚了。”
　　“我希望你听到不要生气，虽然我知道你一定会生气的，大家都猜测你会很大度，你会一直盼着我更好。但是我觉得就算不这样也没什么呀，你就是你，你有任何不高兴也都是正常不过的。”
　　“可是，我要结婚了，很抱歉，在命运的最后，我没有选择你。我的确是个废物，我没办法复活你了，我也不能拖着你，所以，大概在下个星期左右，我就要把你的身体送去火化了。”
　　“你不要太难过，我对你来说不一样是最好的，比我更温柔体贴、年轻帅气的有的是，你值得更好的，我的话，你就当作是一个故人，我们的一切，爱也好，恨也好，就当做是往事吧。”
　　让我再陪陪你吧，我的青春，我曾经的莞莲。
　　他坐在那里，颓然地想道。他遮着自己的眼睛，不让眼泪落下来，他不想让莫莲看到了，知道自己今天为别人哭过。
　　虽然答应了在家，莫莲还是不想就这么宅着，换个说法，他今天有约了。
　　或许这个词出现在他身上很新鲜，但是确实如此。
　　他从自己的衣柜里取出一件再普通不过的淡粉色衬衫，还有蓝浅色的外套和牛仔裤，随意地穿好了，戴上头戴式耳机，揣着手机就出门了。
　　就像那些在他这个年纪的小年轻，早上醒了，随便吃点早餐，约了人出门，一块儿找网吧打游戏。
　　不过他不去网吧，而是去了一家咖啡厅。他鲜少独自出门，但是不至于什么都不知道，操着国内小学三年级那种级别的英语，去点一杯果汁，已经很够了。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双脚搭在吧台椅的脚蹬上，瞥了一眼手机显示的时间，尝了一口偏甜的草莓汁，再次婉拒了一个想要他联系方式的女大学生，门上的铃铛叮铃铃响了，进来了一个人，一眼就看到了他，来坐在了他的旁边。
　　他望着那个人，露出了愉悦的笑容。
　　“我看了黄历，星期四是良辰吉日，所以星期四我们去民事登记办公室，地址发给你了。”
　　齐贤最后数了一遍需要提供的资料，放进了牛皮纸袋里，松了一口气。
　　要和外籍男友结婚，真的很麻烦，特别麻烦，但是就算如此，他也就像打了鸡血，丝毫不觉得累。
　　英国结婚的程序比中国复杂的多，特别是那莫名其妙的公示期，就像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一样，还需要发通告。
　　不过，这倒没什么啦，反正结婚证是否下来，都不影响他们的感情，也不影响婚礼的举行。
　　“接下来的一个月会很忙，说不定你会大半天看不见我人，不用担心，我只是在准备那些麻烦的事，我家老头说还要面向公众大办一场，我真的很不喜欢”
　　“虽然，我也想给你一个轰动四川的大婚礼。”
　　莫莲不以为意，坐在床头靠在他肩膀上，叼着棒棒糖的棍子，棍子在他嘴里忽上忽下的，明明已经没有糖了，他还是不怎么舍得丢。
　　“不需要，我不喜欢麻烦。”他含含糊糊地说，抛头露面，他一点兴趣也没有。
　　“所以，我和我爸说，请一些熟悉的朋友来吃顿饭就好了，别办什么游轮婚礼了，这段时间我坐船坐吐了”齐贤想了想又说道：“不过蜜月旅行还是少不了的，我已经想好大概去哪里了，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也可以告诉我。”
　　“好像没有。”莫莲重新缩进了被子里，外面冷飕飕的。
　　“有的！你一定有想去的地方的。”齐贤凑了过去，笃定地说，不能只去他想去的地方，那样估计从头开心到尾的只有他自己。
　　莫莲缩在被子里，若有所思，最后伸出一只手打了一个响指：“我要去天竺。”
　　“天竺？”齐贤摸了摸头，“就是那个‘是谁～送你来到我身边～’那个吗？”
　　可恶，这怎么和唐僧肉事件如此相似，谁没事会用这种古老的称谓啊？
　　等后天见到李博的时候，一定要锤他一顿。
　　按理说，天竺在印度，但是说实话，他可能不会太适应那边的生活，就算是去旅游。
　　怎么突然就唱起来了？莫莲用鄙夷的眼神瞟了他一眼。
　　“额，可以换一个吗？”
　　“那就去意大利吧。”莫莲对天竺没有太大的执念，随意地回答道。
　　“好，马上规划行程。”齐贤这时候拿出了实干派的精神，打开世界地图，盘算着那么多要去的地方，如何不带耽误地走个一圈。
　　星期四的早上，如天气预报所说，天气特别好，太阳明艳艳地照在头顶，暖洋洋的。
　　真是一个美好的开端，齐贤站在窗前，扣好白色西装最后一颗纽扣，心中想到。
　　如果能忽略一旁吵渣渣的唐茜，那真是更好不过了。
　　新年刚过，唐茜就再次告别了中规中矩的黑发，染上了一头耀眼的金发，额前还挑染了一撮海水一般的蓝色。
　　“喏，这是尼罗蓝，好像是这么叫的，我那个埃及前男友说这是他最讨厌的颜色，所以我回来立刻就染了。”她站在齐贤身后，挑起自己那撮蓝发，说道。
　　“你干嘛不自己打车过去，非要大老远跑来坐我的车一块儿过去？从你租的公寓去不是近得多吗？”齐贤一边往自己头发上抹发蜡一边说。
　　“因为我就喜欢看你打扮的时候从阿宅变斯文败类的过程啊。”唐茜坐在旁边的桌子上，撑着下巴，樱桃红的小嘴抿起来，玩味一笑。
　　“爬，你去看看能不能帮到莫莲行不行？”齐贤指着门口，让她赶紧离开自己的视线。
　　“就你最复杂。”他话音刚落，莫莲已经站在了门口，他身着淡蓝色的衬衫，头发已经编成了麻花辫，整整齐齐地束在脑后。
　　“咦？怎么这么白，抹了粉？”齐贤凑近了看，好像并没有发现任何痕迹。奇怪，同样是去埃及逛了一圈，为什么自己就黑了一圈，莫莲一点变化也没有？
　　可恶，他们现在站在同一个平面内都不是一个色号的，反差特别明显。
　　“没有，不过我特别会画眼线，如果你想试试的话。”莫莲抱着手臂，对他说。
　　“不了不了，我不搞行为艺术。”齐贤立刻摆手拒绝，他一点也不想在自己的脸上出现古埃及那种超夸张的大眼线。
　　中午十二点，他们到了民事登记办公室，站在门口等待，里面已经有人在排队了，三两成群的，在他们前面那群人最中心的一男一女，嘻嘻哈哈地和朋友在讨论今晚花园派对的流程。
　　“我们在搬走之前也开个派对吧，在那里住了两年了，邻居平日里也照顾了我们许多。”齐贤看了看自己手腕上的表，对莫莲说。
　　嗯？李博那家伙怎么还不来，难道他胆子大到看不起莫莲的邀请了？
　　莫莲嗯了一声算是应允，脑袋里乱七八糟地想着。
　　派对就是宴会吗？要准备什么吃的？亲手做吗？做什么好？
　　他还没思考个明白，视线里就出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他朝那人挥了挥手，示意自己在这里。
　　“不用招手了，你那么漂亮，我一眼就能看到。”来人穿着酒红色的衬衫，白色的马甲，暗金色的领带打的依旧是温莎结，他不疾不徐地来到了莫莲的身旁。
　　走来的竟然是梅里。
　　“怎么是你？”齐贤立刻垮起个脸，与生俱来的敌意瞬间让他不高兴起来。
　　“嗯，我请他来的。”莫莲低头关掉刚在看的那篇中文小阅读题，转头对着自己身后的梅里露出了一个微笑，“是吧，哥。”
　　唐茜在齐贤身后偷偷戳了他几下，已经抑制不住勾起的嘴角，微瞪的眼睛在质问齐贤为什么认识这样一个帅哥，不早点介绍给她？
　　齐贤一阵无语，妹妹啊，他不是好人啊，不，也不是坏人，是我跟他不熟，而且我们很久很久以前还差点是情敌啊！
　　他现在看着他们两个人站在一起，就像看到三千年前这俩“兄妹”站在神庙旁边的小巷子里叙旧难舍难分的曾经。
　　齐贤扯起一个微笑，他怎么突然醋意大发成这样？他是来和莫莲结婚的，梅里只是来证婚，他居然吃这样的醋，真是格局小了。
　　而且，如果莫莲有了自己的朋友，他应该欣慰才是，这是他可以摆脱对自己的依赖，主动融入社会的第一步。
　　可为什么偏偏是梅里啊，可恶！
　　虽然齐贤也说不出梅里哪里不好，他和莫莲之间有共同语言，还有这么一段“前世”的渊源，他也并不觉得梅里会做出什么对莫莲不利的事。
　　可是就是很不快乐！
　　“到我们了，快进去吧！”唐茜明显感到了齐贤溢出屏幕的醋意，嫌弃地用手在鼻子前扇了扇，催促道。
　　她的视线还是不自觉地会放在梅里身上，这是哪儿来的魅力呢？！怎么就是移不开眼呢？
　　一系列繁琐的程序下来，下午，他们才从这里离开。太阳还是很晒，签完字闲来无事，梅里买了四个冰淇淋，问齐贤要不要。
　　“看他的表情好像是不要，但是唐茜姐姐似乎可以吃两个。”齐贤还没说话，莫莲面无表情地就替他说道。
　　“谢谢！”唐茜接过那个香草味冰淇淋，兴奋地朝莫莲眨了眨眼睛。
　　齐贤挑了挑眉，什么？真是出息了啊，会牵线了，莫莲？
　　他从包里掏出两个红包，分别给唐茜和梅里，算是感谢他们空出时间来帮忙。唐茜是自由工作时间，但是他好像记得今天是博物馆开放日？
　　“嗯？中国的习俗？”第一次收到红包的梅里表示很新奇，刚想打开立刻得到了不能立刻拆的指令。
　　“回去再拆，你们都是。”齐贤转过身，“去吃饭吧，我请。”


第98章 玫瑰
　　前段时间中餐吃腻了，齐贤定了一个德国餐厅换换口味，感受了一下硬面包，真硌牙，估计古埃及吃的没比这好多少，要是他天天这个，估计牙齿会比莫莲之前的更糟糕。
　　他们坐在小桌子旁，喝着必不可少的啤酒，齐贤不喝，他要开车。
　　梅里在和他们讲自己工作的这五年里在博物馆里见到的奇奇怪怪的人，很搞笑。
　　有人声称自己是中世纪某著名画家的后裔，要把自己祖宗的画取回去，有人发现自己和画里的人长的一模一样，最后拍了照纪念，有人跑来大骂英国是强盗，这些宝物都是偷盗来的，诸如此类。
　　还有博物馆每天似乎都有怪事发生，传说半夜不开灯来溜达，还能听到哭声，就像真的有看不见的幽灵，寄宿在那一件件宝贵的藏品之中，每逢深夜就要从藏品中幽幽飘出索人性命。
　　唐茜听得津津有味，关键时刻甚至还屏住了呼吸，莫莲淡定地看着他们，然后背着齐贤偷偷把盘子里的西兰花叉出来丢掉。
　　吃饱喝足，各回各家。梅里自己打车回去，他的车就停在餐厅门口，只是喝了酒不能开了。
　　齐贤开车把唐茜送了回去，到她公寓楼下，唐茜坚持要自己上楼，看她歪歪扭扭的步伐，齐贤有些担忧，要她到家就给自己打电话。
　　“什么呀，就这几步路！还打什么电话！嗝”唐茜走着走着，突然张开了双臂，喊道：“今天认识了帅哥，真开心！”
　　接着就是一声响亮的扑街声，还有口红镜子钱包掉地的清脆响声。
　　齐贤捂着脸，赶紧上了车离开，他要装作自己不认识这个人。
　　回到车上，他的表情立刻变得温柔了起来，转过头问靠在副驾驶玻璃上小憩的莫莲：“我们直接回家吗？还是再去走走呢？”
　　莫莲喝了一点酒，眯着眼睛看着齐贤，反应有些迟钝，轻轻“嗯？”了一声。
　　齐贤没有不耐烦，又重复了一遍，莫莲还是没回答。
　　他深吸了一口气，提议道：“我们先不回家，出去走走吧？”
　　他想在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和莫莲多留下一些回忆。
　　莫莲点了点头，他早习惯了一切按齐贤的意思来，既然他喜欢，那就跟他去吧。
　　只要是齐贤喜欢的事，他愿意陪着他做完。
　　黑色的小车在徐徐的冷风下穿行于车海，入夜的霓虹灯点缀着不夜的城，五彩斑斓的大厦，闪着耀眼招牌的哥特式建筑，澎湃的热情扑面而来。
　　歌剧院刚刚散场，人们围在剧院门口，三两成群地谈论着刚刚上演的剧。他们方出来不多久，下一场次的观众又涌了进去。
　　什么时候伦敦的夜晚也不显得那么孤独了呢？齐贤握着方向盘，默默想道。
　　车停了下来，他偏过头，看向了坐在他身边闭着眼睛的莫莲。
　　大概是将莫莲从医院带回来开始。
　　原来人与人之间真的有一条名叫命运的红线，而这条无形的线此刻就系在他们的指尖。
　　是命运使我找到了你，莫莲，如果不是那些梦，如果不是那些一时兴起的举动，我大概永远也见不到你。
　　如今想来，那些看似冲动的举动，其实皆是必然。
　　或许今生我们必然相遇，也必然地会有今日，从今往后我陪伴在你身边的每一天都是必然，历史的必然，命运的必然，人生的必然。
　　“来，下车。”
　　车停泊在了泰晤士河边，隔着一条围栏，他们脚底下就是泰晤士河。
　　齐贤打开车门，把睡得迷迷糊糊的莫莲从车上拉下来，和他一起靠在了泰晤士河边的栏杆上。
　　漆黑的泰晤士河反射着彼岸七彩的霓虹，高楼的倒影，月亮的倒影，或许还有他们的倒影，皆被这如镜般的水面记入心中。
　　“夜景很美吧？”齐贤背靠着栏杆，他正望着的大街上，车流如同银河里耀眼的群星，从他眼底滑去。
　　“困了。”莫莲被河上的晚风吹得睁不开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模模糊糊的，桥上的灯光在他眼中不过是一团依稀的光影，他揉了揉眼睛，将因为打哈欠流出来的眼泪擦在自己的衣服上。
　　“陪我吹吹风，一会儿就回去睡。”齐贤一手揽过他的肩膀，让他把头枕在自己的肩上。
　　莫莲轻轻点了点头，将眼睛睁开一条缝，不知道这样的霓虹灯有什么好看的，明明到处都有。
　　他刚来这里的时候觉得这里的一切都是新奇的，但是在生活过一段时间之后，他觉得这一切也稀松平常了。
　　“你说三千年前埃及的夜晚，也有这么美吗？”齐贤抚摸着他的长发，低声问道。
　　“不，我们那儿到了晚上，穷人点不起灯，他们房子也没有窗户。”
　　想要在古埃及看到这样的万家灯火是不可能的，就算是在王宫里也不是每一个人都点的起灯。
　　“我不喜欢晚上，因为很孤独。”莫莲蹭了蹭齐贤的肩膀，企图找到一个舒服的地方靠着，“到了晚上，我睡不着的时候，就会点起一盏灯，一个人在宫里闲逛，多数时候，我会坐在正殿的台阶上，一坐就是一晚上。”
　　那你那个前夫去哪儿了呢？他不陪你吗？齐贤想问，但是在新婚的时候提及前任是大忌，他选择不提。
　　“到了我这儿，你晚上哪儿也不许去，只能躺在我的床上睡觉。”齐贤坏笑着将他的脑袋往自己肩膀上一按，不准他这么悲伤。
　　“反正跟着我就有好日子过了，知道不？”齐贤大大咧咧的行为果然引来了莫莲的不满，收获了新婚后的第一个白眼。
　　“你的话真多。”莫莲抓住了他在自己头发上胡作非为的手，也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真切的笑意。
　　话多，也没什么不好
　　时针指向晚上十点，是时候该回家了，齐贤牵着莫莲的手，刚想要回到车上，余光突然瞟到了什么东西，立刻被吸引住了。
　　“你在这里等我。”齐贤将自己的包交到了莫莲手里，头也不回地走了。
　　莫莲不高兴地瞥了瞥嘴，他本来以为可以顺顺利利地回家睡觉了，结果齐贤好像又要整什么幺蛾子。
　　街边有一个红色公共电话亭，在莫莲的印象中，这样的电话亭好像哪儿都有，虽然他平时不怎么出门就是了。
　　很难想象，英国是发达国家，手机更是人手一部，真的会有人需要这样的电话亭吗？
　　但是它又是伦敦街上不可缺少的一道风景，纯朴而真挚，透过这古朴的电话亭，仿佛能望见伦敦近百年来的辉煌与落寞。
　　齐贤一溜烟地走了过去，他从钱夹深层掏出了几个硬币，投了进去。
　　搞什么？他没有手机吗？为什么突然要跑去电话亭打电话？莫莲更加不明所以，他偏过头，疑惑地蹙起眉，从背后看不到齐贤的表情，他也拿不准齐贤要做什么。
　　随后，他的手机响了，莫莲拿起来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不用想也知道是谁在打电话，莫莲犹豫着要不要接。
　　远处的齐贤转过头，比了个手势让他接电话。
　　完全搞不清楚状况嘛，莫莲稀里糊涂接起了电话。
　　“莫莲先生，祝你和齐贤先生新婚快乐！”电话另一头一个低沉粗犷的声音对他说道，一听就是齐贤故意压低了声音在说话。
　　莫莲叹了一口气，被这个有点白痴行为给迷惑到了：“你是不是瞒着我喝了酒？喝了酒不能开车的。”
　　他是真的在着急，喝酒开车被抓住了可不是开玩笑的。
　　“我不是齐贤，我是齐个隆咚锵，我预祝你和齐贤先生百年好合，三年抱两！”
　　齐贤差点被自己给乐出原声，他咳了两声，猛地刹住了车，继续说道：“你放心，齐贤先生以后一定会掏心掏肺地对你好，你让他往东，他绝对不往西，你让他跳海，他绝对给你沉底！”
　　“不是，我为什么要让你跳海啊？”莫莲显然已经开始为他的智商开始着急了，他根本想不通齐贤是哪根筋搭错了。
　　“比喻，就是个比喻，意思是忠心耿耿重千金，一沉那就是海底两万里。”
　　越来越听不懂了。莫莲把手机拿得离耳朵远了些，寻思着要不要挂掉，然后去把齐贤抓回来。
　　“莫莲，你听着吗？我知道你听那些听得费力，那我就给你简单点说好了。”齐贤恢复了原来的声音，目光注意到了贴在电话旁的一朵鲜艳的红玫瑰。
　　玫瑰好像放了太久，已经变成了暗红色，花瓣也有些发皱，像是要枯萎了，但是芬芳依然没有散去，怪不得他一走进来，就闻到了扑鼻的花香。
　　他眯着眼睛，勉强看清了贴着玫瑰的那截胶带上写了什么。
　　大概又是什么街头小惊喜？他勾起了唇，对电话那头轻声说道：“我爱你。”
　　他取下了那朵孤零零的玫瑰，攥进了手心，不等莫莲回复便挂了电话，推开电话亭那扇有点掉红漆的门。
　　应急玫瑰，送给不应急的爱情。


第99章 派对
　　绚烂的晚霞拂在红色的瓦片上，为午后的伦敦渡上了一层分别的霞光，光秃秃了数月的土地终于冒出寸长的新芽，迎着夕阳徐徐生长。
　　齐贤打开烤箱，戴着手套从里面取出他亲手做的苹果派，作为派对的压轴。
　　唐茜已经在忙着张罗了，跑上跑下不亦乐乎。
　　齐贤还是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毕竟自己家办派对，却要让唐茜来操办这一切，制定派对流程，购买气球、彩带、鲜花、啤酒和蛋糕来装饰，这些都是唐茜亲身去办的。
　　好吧，为了报答她，他就勉为其难地允许梅里也过来参加吧。
　　既然莫莲有意向给他俩牵条线，那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私心想想，让唐茜去折腾一下梅里，这主意多棒啊！
　　顺便，他也想看看莫莲和梅里会是怎么相处的，他太好奇了，好奇莫莲对自己之外的人的态度，是热情还是冷漠。
　　齐贤的邻居没多少，虽然熟悉的只有这一栋的几户，但是出于礼貌，他把隔壁几栋的邻居也都邀请了。
　　晚上来的人还真不少，有三四十个，聚在楼房之间的一块儿泳池里，大冬天没人游泳，那里已经摆好了桌子，DJ和灯光师也请了，音响灯光设备这会儿已经在调试了。
　　“这么麻烦。”莫莲靠在阳台边，看着楼下的人忙来忙去，调试的声音还挺大，不知道的还以为要弄个小型演唱会呢。
　　“你不懂，低调生活太久了，临走前要让他们知道他们邻居其实是个深藏不露的富二代，我爹他们都认识，他们还全都给我家花过钱，你看他们惊不惊讶。”
　　“有什么好惊讶的”莫莲小声说道，他确实不懂惊讶的点在哪儿。
　　“这么大配置，你这个破派配得上吗？”唐茜鄙夷地看了一眼齐贤那烤得不怎么样的苹果派，嫌弃地说道。
　　她摆了摆手，让齐贤把它放到边上去，“怎么能让我的未来男友吃它呢？拿开拿开。”
　　齐贤死死地护着自己烤出来的派，坚定地把它放在了最中间的桌子上，不甘示弱地怼回去：“切，你未来男友没一百也有八十，我哪能个个顾得上？”
　　“没准儿呢？你之前不也一直叫嚣着三十岁前不结婚吗？瞧瞧？”唐茜朝坐在一旁翻汉语词典的莫莲努了努嘴，对齐贤说道。
　　“我这叫瞅准时机，该出手时就出手，你那是情网恢恢，疏而不漏，能一样吗？”
　　齐贤一边讽刺着，一边将苹果派塞到莫莲手里：“尝尝，也没她说的没那么糟吧？”
　　“可别吃，弟弟，他当初把你从医院带回来，现在别又给你送回去了。”唐茜看着莫莲尝了一口，说道。
　　“我还从棺材里把他带出来的呢，你再说一句？”
　　齐贤眨巴着眼睛，期待地看着莫莲嚼了两下，咽了下去，喝了一口水，他搓了搓手问道：“怎么样？还成吧？”
　　“很好吃。”莫莲毫不吝啬地夸赞道，齐贤摸了摸头，也尝了一口，觉得好像有点担不起这一夸。
　　“嘿嘿，也就一般吧，哪有你说这么好吃？”齐贤自己又吃了一口，回头冲进了厨房。
　　本来打算只烤三份的，既然莫莲说好吃，那决定了！他要做8份，把所有桌子都摆上。
　　“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你一夸他，他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浑身干劲。”唐茜拿着自己那个挂着超大小熊挂饰的手机，叹了一口气。
　　莫莲只是笑笑，他不讨厌齐贤这样兴奋的神情，说实话，每天都能看到爱人朝自己微笑，也不失为一件很幸福的事。
　　“唉，臭咸鱼都脱单了，什么时候轮到我呢？”唐茜又打开手机看了一遍，依然没找到自己想收到的消息，不免叹了口气。
　　“别担心，我哥已经在路上了。”莫莲意有所指地朝窗外的马路望去，唐茜紧随着他的目光，趴在了窗户上：“哪儿呢？那辆红色的车吗？”
　　“不是，但是他说他已经出门了。”莫莲有些汗颜，他真没想到唐茜会着急成这样。
　　客人已经在陆续入场了，有些人甚至还带了饯别礼，齐贤摘下烘培手套，小心翼翼地接过礼物，向他们道谢。
　　将收到的礼物转交到莫莲手里，让他放进屋子里的时候，齐贤叮嘱道：“莲，如果有人对门口的东西感兴趣的话，你就招呼一下，价格最多再少三分之一，明白了吗？”
　　他所说的是摆在门口的那些带不走的物品，打算低价转手给邻居，大到烧烤架，小到一整套未拆封的茶具，唐茜啧了一声：“我怎么就从来不知道你家有烧烤架？”
　　“早买了，没心情烤，自己烤太麻烦了。”齐贤一边把新的派放进烤箱一边说。
　　居然让他去卖东西？怎么能让他做那种商贾才会做的事？莫莲抱起了手臂，不满地站在那堆杂物里。
　　要是放他那个时候，不要的东西直接一把火烧了了事。
　　正好有一个小姑娘对桌子上摆的冰雪奇缘女主雕塑感兴趣，一直捧着它爱不释手。
　　莫莲想起来，齐贤有一次拿着这个东西对着他挥舞，疑似没睡醒在发疯，于是不高兴地转过头，大手一挥，无视上面的标价，“送你了。”
　　女孩抱着雕塑高兴地走了，她虽然听不懂这个大姐姐在说什么，但是看她的样子肯定不喜欢这个东西。
　　谁能拒绝美丽的艾莎公主？！
　　“等下，你回来。”她走到一半，莫莲突然叫住了她，把那堆娃娃打包起来，全部送给了她。
　　小女孩简直高兴得要跳起来了，一个劲对他说谢谢，莫莲看着她微笑起来天使一般的脸庞，蹲了下来，忍不住伸出手指，戳了戳她白净的小脸。
　　他很快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立刻站了起来，将手背在了身后。
　　这种行为简直就像馋小孩的怪蜀黍一样，他搓了搓自己的手指，自动远离那个小女孩。
　　“不用这么小心翼翼的啦，说起来，这孩子的爸爸还是齐贤特别远的那种远房亲戚呢。”唐茜叼着棒棒糖棍，靠着墙说道。
　　“碰别人的孩子是不礼貌的行为。”莫莲看着女孩儿逐渐远去的背影，对唐茜说。
　　“没有吧？我有时候见到可爱的小孩也会忍不住吧唧一口。”唐茜歪着头想道。
　　“我以前那个时候，孩子夭折的几率很高，如果随便碰一个孩子，万一那孩子因为各种原因不小心死了，是要赖到那个碰了孩子的人身上的。”莫莲向她解释道。
　　“为什么？吃不好穿不暖不小心升天了不是再正常不过了吗？”
　　“因为他们觉得孩子是被瘟神碰了，被厄运笼罩，于是才死掉的。”他叹了一口气。
　　如果不是来到了现代，他也依然是这些封建迷信思想的信徒之一，是借助宗教信仰控制他人思想的恶人中的一员。
　　如果不是来到了现代，或许他一辈子都不能拥有这样清醒的头脑，永远是被宗教人员控制的提线木偶。
　　“嘿，我猜你其实很喜欢的小孩对不对？”唐茜像夹着一根烟一样夹着糖棍儿，冲他眨了眨眼睛。
　　“怎么可能？我不喜欢麻烦。”莫莲下意识地就否定了，自己都没想到自己居然否定得这么快。
　　“咦？看来老早就想过这个问题啊？”唐茜啧啧道，为他的不诚实摇了摇头。
　　“放心，跟着我贤哥混，保准你三年抱两。”她拍了拍莫莲的肩膀，笑容里显然没什么好东西。
　　怎么又是三年抱两？莫莲又一次听到这个词了，根本听不懂。
　　“莫莲”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莫莲的身后传了过来，唐茜抬起头，竟然是梅里。
　　他什么时候到的？刚才他们的对话他又听进去多少？
　　应该没听懂吧？他们说的是中文，唐茜暗暗祈祷，三年抱两这个词实在不应该出现在一个伦敦小淑女嘴里。
　　为了追求梅里，唐茜已经给自己规划好了近期的风格，连相关的速成班都报好了。
　　“哥，我们去前面聊。”莫莲指了指唐茜布置好的小桌，对梅里说道。
　　他转头看向唐茜，天知道这位小姐的脸怎么能变得这么快，刚才还是放荡不羁的时尚先锋，现在马上变成了温柔内向的羞涩小姐。
　　原来为了爱情人可以发生这么大改变的吗？莫莲疑惑地皱起了眉。
　　派对在夜色降临时正式开始，作为主人的齐贤接过了话筒，小小地阐述了一下自己举办派对的意图。
　　他随便找了个比较高的地方站了上去，挽起莫莲的手，说道：“谢谢大家能抽空来参加这个派对，我就开门见山，不浪费大家玩儿的时间。举办这个派对，一是为了庆祝我和我的丈夫莫莲新婚，”说到这里，所有人都沸腾了起来，祝福的声音几乎压不住，齐贤摆摆手让他们安静，继续说道：“二是为了和大家告别，我们打算回国发展了，感谢大家这段时间的关照。”
　　莫莲看起来面无表情，实际上有些难为情，他不喜欢在那么多人的注视下和齐贤腻歪，不过他依然攥紧了齐贤的手不愿松开。
　　他不喜欢当众腻歪，但是在齐贤宣布他们之间的关系时，他心头简直愉悦得无与伦比。
　　巨大的喜悦令他心头发颤，连在申请表上填上自己的名字时他都没有感到过如此的激动，天知道他等这一刻等待了多久。
　　察觉到手心传来的那份力量，齐贤安抚似的回握，让他不要紧张，也没什么好紧张的，这并不是丢人的事。
　　“我不紧张。”莫莲虽然嘴上对齐贤这么说着，但是一等他发表完了演讲，立刻把他拉到了最角落。
　　“干嘛来这么偏的地方啊？不紧张，但是害羞？”齐贤一路被他拽着过来，好笑地看着在最角落的地方搬了个椅子坐下的莫莲。
　　“怎么，带我来看我干妹妹和你干哥哥谈情说爱？”齐贤举起红酒杯，隔着人群一眼看到了同是在角落里聊天的唐茜和梅里。
　　“为什么李博不来？”莫莲早就想问了，一提到这个齐贤就无语：“俩人都在海南岛过冬呢，我们都从埃及回来了，他们还在腻歪，估计过几个月就能有爱的果实了。”
　　“爱的果实？”见齐贤笑的不怀好意，莫莲大概猜到了他在说什么，立刻一爪子呼到他脸上：“正常说话。”
　　他最听不得有人在他面前说这种闲话，谁都不行，就算是齐贤也不行。
　　“哎呦，新婚之夜，你居然为了别人揍你亲老公。”齐贤捂着自己的脸故作委屈地皱着眉头，埋怨莫莲着实胳膊肘往外拐。
　　“说谁都可以，不能说他们。”莫莲往齐贤的杯子里倒满酒，希望喝了酒齐贤能安静一点。
　　“好了好了，我听你的。”齐贤不知道其中有什么缘由，也不想知道，莫莲指明了自己的底线，而他只要小心不去触碰就行。
　　他微笑着哄着莫莲，也不断地往莫莲的杯子里倒酒。
　　他抬起头，月色朦胧，隐在茫茫云海之间，如美人半掩的娇容。今晚的月色真美，真适合发生点什么。
　　于是这便演变了新婚夫夫的拼酒游戏，看谁能喝到最后，谁就是如愿的人。
　　但是齐贤到底是失算了，他怎么可能比得过从小把啤酒当汤送饭喝的莫莲，即便强撑了数杯，最后还是扑街了。
　　不过如此。
　　莫莲将酒杯放在桌上，又开了一瓶新的，目光不屑地将酒杯与齐贤的大脑门来了个cheers，颇有嘲讽之意。
　　不过微醺而已，这个人怎么就倒了？真是没用。


第100章 穿越
　　真好啊，莫莲拿着酒杯自斟自饮，不停地有人过来向他敬酒，但是他的酒量可不是盖的，三十几个人都没有人能把他灌趴下。
　　看着一个又一个人醉倒在自己面前，莫莲无奈一笑，现在的人酒量就这么差吗？不仅如此，还又菜又爱喝。
　　不过，喝了这么多酒，今晚应该能睡个好觉吧？他在内心里想着，让人又给他开了一瓶新的，作为今天的主角，他可不能就这么认输了。
　　他近来看的古装剧不少，突然想起来，在中国古代的时候，娶亲当晚新郎官也是要被宾客轮流灌酒的，就像他现在这样。
　　他就像那个被亲朋好友灌酒的新郎官，而齐贤齐贤就是他的新娘？
　　莫莲想到这里，不免噗嗤一笑。
　　“你看你，叫你夸他，你看看桌子上那些派有人吃吗？”唐茜顾忌着梅里在场，没喝太多，但是她此时也有些不胜酒力。
　　不过她好像有尽力在克制自己，没有抱着梅里的手吹嘘自己有几十个男朋友这回事。
　　派对的气氛很好，她和梅里也很聊的来，大概是家庭背景比较相似，他们从家庭聊到了社会，从宇宙聊到了地壳。
　　梅里感叹唐茜作为摄影师走遍世界各地，唐茜也羡慕梅里能生活在伦敦老别墅之中，还有个地位极高的父亲。
　　莫莲看着他们聊的不错，心情也挺好。
　　他可不是乱牵线，有缘者即便跨越千年也能重逢，更何况近在眼前且门当户对呢？
　　虽然喝酒的确是比不过莫莲，但齐贤的酒量还不至于一废到底，在派对结束，莫莲正和梅里商量怎么把这个人扛上楼的时候，齐贤突然醒了过来。
　　他突然坐起来的时候，把莫莲和唐茜都吓了一跳，以为他只是想站起来找个地方吐个痛快，便都退开了一步。
　　他伸了个懒腰，晃了晃脑袋，揉搓了一把脸，狠狠吸了一口寒冷的空气，睡眼朦胧地环视周围，最后目光落在了莫莲的脸上，“结束了？”
　　没想到他居然会醒来，而不是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莫莲在心里默默把齐贤刚才因为酒量扣掉的分又加回来了一点。
　　“结束了，我们请的清洁工正在收拾，你和莫莲弟弟可以回去了，我看着收拾完就回去。”唐茜回答道。梅里正站在她身边，他没喝什么酒，一直都在角落和唐茜聊天。
　　她偷偷给莫莲使眼色，让他快点答应，把齐贤拉走，她就可以待到最后，然后顺理成章地因为天色太晚坐梅里的车回家啦。
　　“那谢谢你了，唐茜姐姐。”或许是她心里的算盘打得太响，莫莲点了点头，架着齐贤转头进屋了。
　　“不用扶我了，我醒了。”齐贤扭过头，贴着莫莲的耳边，轻声说道。
　　淡淡的酒气间氤氲着清甜的果香，莫莲感觉自己的耳朵痒痒的，热气顺着耳廓，一路爬上了脸颊。
　　“我是醒了，但是你好像醉了，你看你的脸红红的。”齐贤不知道个中缘由，伸出手戳了戳莫莲的脸颊，果然被一爪子拍下。
　　“我没醉，你自己洗漱了赶紧睡。”莫莲把他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臂扯下来，明明醒了，这个人还把大部分体重压在他的身上，也不觉得害臊。
　　“知道啦。”
　　推开家门回到家，齐贤看着面前已经收拾得七七八八的家，叹了一口气。
　　他在这里待了这么长一段时间，好不容易把周围几个邻居混熟了，结果就这么要搬走了，想想还真的有些舍不得。
　　莫莲换好了鞋，直奔楼上，撇下齐贤一个人在楼下捂着心口黯然神伤。
　　要走了，他订了下周一的机票，这周日，他亲自送她离开之后，就要和莫莲一起回国了。
　　回想在伦敦生活的这几年，稀松平淡，感觉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却又感觉发生了无数的事，他人生中最大的潮起潮落，都发生在这几年之中。
　　或许真是福祸相依，当他以为自己可以和林莞莲幸福地恋爱、结婚时，突如其来的车祸夺去了她的生命。正当他为此萎靡不振时，莫莲来到了他的身边。
　　不对，如果按照这个说法，接下来要经历的就是祸了。
　　呸呸呸，齐贤，你可千万不要有这么晦气的想法，赶紧把这个想法从脑子里丢出去。
　　不过，既然他和莫莲已经顺利结婚了，那么即便再大的灾祸，他也有信心去面对。
　　为了不和莫莲抢浴室，齐贤去了楼下的卫生间，他拨弄着自己的头发，感觉做了一天的派，满头都是面粉。
　　忙了一天，他有些疲惫，不过，估计此时莫莲已经在楼上等着他了吧，一想到这里，齐贤负面的情绪一扫而空，心头甚至有些雀跃。
　　今晚月色正好，适合发生一点成年人之间的故事。
　　齐贤抹着湿漉漉的头发，关上灯要往楼上赶，突然，他的余光瞥到一件东西，在褐色的箱子中分外抢眼。
　　那是什么？他的目光落在角落那个蓝色的盒子上，他折了回去，小心翼翼地撕开上面贴着的胶带，打开一看，是上次年会的时候，阿克塔娜送他的那个水晶球。
　　想起来了，是有这么一样东西，出去玩了一圈，他都快把他给忘了。
　　他不舍得就这么让阿克塔娜把它摔了，毕竟这么漂亮的水晶球，拿来做装饰也好。
　　而且，说不定这个水晶球很久以前莫莲还用过呢，横竖是个古董，留下来当作纪念也好。
　　要托运回家吗？还是问问邻居谁想要，再转个手？齐贤有些纠结，这个东西太脆弱了，也不知道能不能安全地回到国内。
　　他眯起了眼睛，盒子里的水晶球，在头顶上暖黄色的灯光下，不知为何，中心居然有一团明亮的白光，如同熊熊燃烧的白色火焰，闪烁着一个模糊的影子。
　　为什么会这样？这是什么反射吗？齐贤捧起盒子，走到了客厅中央，那里光线比较充足，能看的更清楚。
　　他其实还是感到有些忌惮，之前在办公室里，他看到这个水晶球，就像有人在他耳边说话一样。
　　和古埃及沾边的东西，就莫名会给人一种带有邪气的感觉，即便他现在娶了一位古埃及“丈夫”，他也依然对这些东西有些害怕。
　　现在已经过了午夜了，碰这种邪门的东西，会不会发生什么不太好的怪事？比如说召唤出一个鬼魂？
　　没关系，反正有灯，实在不行，他就一松手把它给摔了，他相信，无论是什么歪门邪道的东西，只要水晶球一碎，肯定都会胎死腹中。
　　但是，等看清了水晶球中那道光的时候，他瞪大了眼睛。
　　怎么会？
　　那模糊的光线，竟是一张朦胧的脸。
　　为什么，他看到的这张脸，竟然与林莞莲如此相像？
　　是不是看错了？他揉了揉眼睛，重新眯着眼睛去看。那张脸更清晰了，普通却被装饰得清新脱俗的五官，甚至那发间的一抹浅蓝，这分明就是林莞莲，齐贤坚信自己不会认错。
　　她微笑起来，樱桃一般的小嘴一张一合，与往常不同的是，化了孔雀蓝的妖艳眼影，眉毛乌黑饱满，红唇艳丽，这不像是他认识的那个林莞莲，倒有些说不出的异域风情。
　　“阿贤，来啊，快来呀。”
　　他的手颤抖起来，几乎捧不住这个并不重的盒子。
　　不，他不能松手，绝不能。
　　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听说用水晶球可以完成读心术，那这个东西是否真的有什么玄学？这可是古埃及祭司的旧物。
　　是否只是反映了他潜意识里想的人？
　　不，他已经和莫莲相爱并结婚了，按理来说，他看到的人理应是莫莲才对。
　　幻觉！肯定都是幻觉！
　　他控制不住自己，手哆哆嗦嗦地，从盒子里捧出了那个水晶球，撕去了包裹的那一层防护膜，把它捧在手心里。
　　指尖触摸到水晶球表面的时候，一股酸胀的滋味涌上心头，他感到自己的心口发疼，鼻头发酸，眼泪抑制不住的，争相要从眼眶里流淌而下。
　　为什么会这么难过，为什么会这么痛苦？
　　为什么他会感到一瞬间世界都灰暗了，没有色彩，他感觉周身属于快乐的情感，全部被剥夺了出去，巨大的哀伤将他吞没，他闭上了眼睛，搂紧了那颗水晶球。
　　此时此刻，水晶球突然明亮起来，放射出夺目的光芒，破裂处竟然自动愈合了起来，他即使闭着眼睛，也能感受到这穿透灵魂的强光。
　　他感到自己的身体变得轻盈了，超脱了，一个声音在召唤着他，熟悉又陌生，他想不起来是谁，只觉得莫名的温暖，像是沐浴在了阳光之中。
　　他感觉到了太阳的热辣，听到了河水奔涌的声音，他听到了很多人的欢呼，滚烫的沙子吹拂到他的皮肤表面。
　　水晶球落在了地毯上，滚落至茶几角，停了下来。
　　——千年的宿命与今重叠，命运的齿轮疾速倒退，美丽温和的伊西斯女神，请携起他的手，将他带回我的身旁


第101章 重逢
　　落在角落里积了许久的灰的水晶球突然亮如白昼，一股电流顺着他的手心灌入四肢百骸，眼前一阵白光，什么都看不到。
　　齐贤只感觉到了一阵强烈的轻盈之感，整个人像是来到了外太空，没有一丝的重力。就像是灵魂离开了肉体，被吸入水晶球中了一样。
　　他本来是站着的，等意识勉强恢复过来之后，他感觉自己坐在了一个硬邦邦的椅子上，他迷迷幻幻地睁开眼睛，顿时被眼前的景象震撼到。
　　这是哪里？为什么会突然有这么多人？他不是在家里吗？！
　　他摸着脑袋，头很疼，但是记忆很快就回来了。
　　对，他今天刚和莫莲去申领结婚照，吃完饭回到家里，准备休息一下睡了。
　　在收拾东西的时候看到了那个水晶球，看到了一张脸，然后突然就感觉很怪，然后就来到了这里。
　　他慢慢地，不可置信地，再次张开了眼睛。
　　他的眼睛告诉他，他如今不是在伦敦那间楼中楼的小公寓，而在金黄的沙漠。
　　毒辣的太阳，无数银白色的巍峨雕塑竖
　　立在广场两侧，两侧有几根高耸入云的方尖碑。他身后是金碧辉煌的卢克索神庙，太阳神坐落在他的身边。
　　密密麻麻的人挤在广场上，他们的服饰非常的凉爽暴露，根本不是现代人的衣服。
　　沙漠，神庙，穿着衣着暴露的男男女女
　　这都是些什么！
　　这里是埃及，这里一定是埃及，太阳的国度——古埃及！他的脑子嗡嗡地响，怀疑甚至肯定，自己一定是在做梦。
　　他刚从埃及回来，那时候他看到的东西现在都出现在这里了，他肯定是在做梦！
　　对，一定是他日有所想就夜有所梦了。
　　不过他好像好久没做过这么真实的梦了。
　　之前的梦境和此时一样真实，只不过有所不同的是，梦里他只能用上帝的角度看梦里发生的一切，而此时，他却感觉自己在一个真实的身体里，他尝试抬起手揉自己的头，很轻易地抬了起来。
　　耳朵还没有恢复过来，什么也听不见，他眨了眨眼睛，把眼前的雾眨掉，等看清楚时，他再次愣住了。
　　莫莲跪在他的身前，身上穿着淡青色华丽的礼服，他化着妖冶的浓妆，配饰的铃铛叮铃铃地响，微风拂过他的长发，他美的不可方物。
　　他的脸上漾着幸福的笑容，齐贤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发自内心地开心过。他是如此的灵动，那么的美好，连太阳与尼罗河都为他沉醉。
　　不，他不是莫莲，他是卡莫西斯，大埃及的公主，卡莫西斯。
　　他敢肯定。
　　莫莲不会穿这样奇怪的衣服，不会化这样的夸张的妆容站在他身边。
　　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做梦还多了新的形式，这次直接把他整个人扯进梦里来亲手实践了？
　　之前他做的梦都只是新手教程，现在要把掌控权交给他自己去弄了？
　　不会吧？这是在搞什么？
　　齐贤的耳朵此时清晰多了，身边戴着弯弯如号角般帽子的祭司沉稳的声音传了进来。
　　“伟大的法老，请为您的妻子戴上王冠，从此以后，你们的爱情将被众神所祝福，如光明一般永恒。”
　　齐贤张了张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喉咙干哑，他轻咳了两声，坐在椅子上无法起身。他的眼神涣散，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说不定不是梦，梦绝对不能那么真实，难道，他这是穿越了？还是传说中的借尸还魂？
　　“陛下？”祭司暗暗提醒他快一些，众目睽睽之下，所有人都在期待着法老将王冠戴到公主的头上，宣布他是自己唯一的王后，将用毕生守护的人。
　　他扫了地上的卡莫西斯一眼，卡莫西斯也在悄悄抬头，期待地地望着他。
　　他盛满星辰的眼睛里，闪烁着夺目的光芒，眉眼弯弯，唇角是明媚的笑意。
　　可是齐贤不敢看他。他的眼神躲闪着，穿过祭司，落在他身后的某处。
　　突然，他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愣住了，就在他往数层台阶下的观众席望去的时候，朦朦胧胧之间，他好像见到了林莞莲。
　　不知道是真的还是他眼花了，他拼命站了起来，摇摇晃晃下了台阶，不顾祭司的阻拦，跌跌撞撞地绕过卡莫西斯，朝那个女人跑去，像是害怕那是幻觉，他抓紧了那个女人的手。
　　“普拉美斯？”卡莫西斯还跪在那里，他抬起头，脸上尽是错愕，当看到他抓住了那个女人的时候，他面色瞬间阴沉了下来，感到了巨大的尴尬。
　　那个女人他不认识，也从来没有见过，她站在赫梯的使者队伍之中，身着昂贵的修身长裙，身材凹凸有致，穿金戴银，还涂着艳丽的红唇，一看便不是寻常的女人。
　　他看看普拉美斯抓着她的手腕，明明那么激动，却又不舍得用力，另一只手亲昵地抚摸着她的脸颊，一切都是那么的小心翼翼，仿佛害怕她消失一样。
　　人群一片哗然，谁也没想到法老竟然会抛下等待着被他戴上王冠然后扶起的公主，和敌国的一个无名女人卿卿我我。
　　卡莫西斯转回了头，重新对着王位垂首，颤颤巍巍地吐了一口气，拼命告诉自己什么都没有发生。他现在只要等着法老回来，完成仪式，然后退场。
　　头顶烈日炎炎，他尴尬得嘴唇都在不停地颤抖，咬紧了下唇才忍住没一气之下离开。
　　他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委屈，没有感到过如此的耻辱，从不曾。
　　普拉美斯，你这是在做什么？！
　　这个仪式他也有责任，既然法老胡来，剩下的场面他还要撑下去，这是登基大典，不能没有法老。他压低了声音，咬牙切齿地朝仆人命令道：“将陛下请回来，让他先务必完成仪式。”
　　他瞥了一眼近在咫尺的华美的王冠，心下伤心不已。这不仅是登基大典，也是他们的婚礼，他向他承诺了许久的盛世婚礼。
　　现在不知道他为何突然魔怔了，出了这样的岔子。
　　如果不能完成的话，那大概是会遗憾一辈子吧。他想到。这样的婚礼以现在王室的财力，近十几年也只能有一次，就算国库充裕，卡莫西斯也不舍得再举办一次了，因为实在是太过劳民伤财。
　　浪漫的婚礼突然变成了堪比处刑仪式的折磨，当事人尴尬得恨不能早点结束，以免在埃及的万千子民面前丢脸。
　　怎么会这样他大概已经成了笑柄了吧，为什么要在所有人面前不给他留半分面子，等今天人们回去的时候，就会兴致勃勃地笑话他吧，婚礼当天男人就冲进了观众席拉着别的女人不放。
　　卡莫西斯感觉自己耳朵在嗡嗡作响，已经恍惚到什么也听不见了。
　　如果能晕过去就好了。他什么也不想看到，什么也不想听见，更是什么都不想说。
　　他真的怀疑自己是不是被骗了，才会跪在这个地方，傻乎乎等人回来。
　　他不是答应得好好的吗？为什么突然就走了？
　　这是在给他下马威吗？可他明明没做错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呢？
　　难道，在婚礼上，他就开始提醒他，从今往后，作为王后，他必须要仁慈博爱，不能与他人相争吗
　　“莞莲？你是不是莞莲？你们长的一模一样，我绝不会认错！”齐贤攥紧了那个女人的手，盯着她的瞳孔，急切地追问道，女人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呆呆地看着齐贤的脸。
　　连发愣的表情都那么相似
　　赫梯的使者露出一抹意料之中的笑容，假意惊慌道：“大埃及的国王陛下，请您放开我们的斯特拉公主！她还是未嫁之身，请您不要这么失礼！”
　　“斯特拉？”这个名字他从来没有听说过，但是面前的人他绝不会认错，他认识了这张脸整整四年，林莞莲的睫毛有多长，眉毛是什么颜色，哪里稀疏，哪里浓密，他都不会记错。
　　一模一样，真是一模一样！
　　他闻言更不愿意松开，奈何身边的侍从一直在催促自己回到王位上，他只好松开她的手，对依然没反应过来的她说：“请这位女士您晚些到我那里，我有事想和你说。”
　　当他回到台上的时候，立刻感觉到了几乎化成实物的尴尬。祭司手持着装着王冠的托盘，不知该如何委婉地表达对他的意见。
　　卡莫西斯紧抿着嘴唇，肩膀都在颤抖，他低着头，一言不发，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又被狠狠地忍了下去。
　　为什么？他真的想质问普拉美斯，为什么要这么做？有什么急事需要把自己抛在一边，去拉别人的手，一点面子都不留。
　　就算纳妾，也必须认真把封后的仪式完成了吧？
　　他感觉王冠一瞬间变成了锁链，爱情突然就变质了，不再甜蜜，他尝到了令自己厌恶的味道。这个华美镶满宝石的王冠，变成了一块长满恶心的绿色青苔的巨石，要把他压垮。
　　他想逃开，跑下台去，找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躲起来独自安静一会。
　　他眨了眨眼睛，要看不清眼前的人，跪得太久了，他眼睛要睁不开了，汗水要流进眼睛里。
　　等等，怎么越来越远了？他要去哪？他瞪大了眼睛，仪式，仪式不继续了吗？！
　　齐贤已经不顾所有人的阻拦，从王座后的阶梯离开了。
　　群众一片哗然，为法老的突然离席感到惊讶，从来没有哪位法老会选择中途结束自己的登基大典。
　　虽然大典重要的授红白王冠的仪式已经结束了，剩下来的只有这个封后的仪式。
　　可是法老之前为封后的仪式费尽了心思，怎么说走就走了呢？
　　把公主一个人撇在台上丢人，她该会有多失望，多伤心啊？
　　可是齐贤现在管不了这么多了，他不想娶卡莫西斯，他现在只想找到一个房间坐下来冷静下来，组织好语言描述自己心中有多激动，对于见到斯特拉公主有多么惊讶，
　　他已经顾不上卡莫西斯了。
　　他甚至在想办法，试探性地询问身边的侍者有什么办法能把她缓住。让她不要那么快回到赫梯去。
　　他肯定也是要走的，不管现在到底是在梦里还是真的穿越了，总之他必须得想办法醒来或者回去，这不是他该待的地方，还占用了别人的身体，也不知道身体原来的主人现在在哪里。
　　虽然如果她真是林莞莲的话那么待在这里好像也没有多糟。


第102章 叙旧
　　回到王宫，王宫的主管大臣带着仆从拜见新王，齐贤还是没从突然穿越中缓过神来，说不出话。
　　“臣基安拜见法老。”
　　不要这样突然下跪啊！这种封建的东西可不可以暂时的破除一下？
　　“为什么她还不来？”齐贤感到了一阵焦躁，等得颇有些不耐烦。他摆弄着桌面上的纸笔，这些东西太落后了，有些东西他看着都不知道该怎么用。
　　“斯特拉公主一行人从赫梯赶来参加陛下您的登基大典，一路上舟车劳顿，暂且休息了一会儿。”
　　“哦。”齐贤长长出了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也是，人家一路赶过来很累，让他们休息一会儿是理所应当。
　　他从椅上起身，宣布道：“那带我去见她。”
　　她不过来，他就主动找过去，他现在迫切地想再次见到她，确认自己白天的时候是真的没有看错。
　　他怕自己不快点和她聊聊，她就会很快消失不见，回到她的赫梯去。
　　这不太好吧基安听闻他的命令，露出了犹豫的表情，随口扯了几个借口敷衍着他。
　　埃及美女如云，法老又何必去接触一个外国的女人作为祸患呢？看赫梯的外交官老头那副样子，此事绝非偶然，那个女人是刺客或者间谍也说不定。
　　法老这个样子，一看就不太理智，斯特拉公主的背景和意图不明，他此时下令去拜访她，实在是过于任性了。
　　基安在普拉美斯身边待了十多年了，从来没有见过他那么不成熟的样子，除了追求卡莫西斯公主那会儿。
　　但是这毕竟是法老的意思，到底还是要遵从，他偷偷叫了好几个侍卫陪同法老一起去，以保证法老的安全。
　　一路上齐贤感觉自己的心砰砰砰直跳，他太久没见过那张脸了，他明明很熟悉那张脸，记得那张脸上的每一个细节，但是猛地见到那张脸时，他又感觉那张脸陌生得很。
　　使者们住的地方离法老的居所很远，是单独的几间大房子，专门用来招待每逢重要场合前来的外国使者，放在当时已经算富丽堂皇了，但是对于齐贤来说，这不过是人和马住同一层的砖砌平房。
　　她就住在这个地方？太差了吧？
　　虽然王宫对他来说也不算太好，但是胜在佣人多，什么活儿都不用自己干。
　　真差劲，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太差劲了。
　　赫梯使者的随从们此时正看守在门外，他们没有想到大埃及的法老竟然会亲自过来，都惊呆了。
　　他们不敢怠慢，忙进屋禀报埃及法老来访：“陛下，属下先让人进去通报。”
　　齐贤胡乱地点了点头，看着一个随从钻进了房间里，在门关上之前，他悄悄往里面看了看，什么也没有看到。
　　“我就知道埃及法老会被你吸引来，他一定是想起你了。”戴着山羊胡子的老头顺了顺自己的假胡子，转回头对身后的女人说。
　　他身后坐在椅上的女人沉默不言，她并非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美女，面孔略为平凡，可是这极具东方色彩的面孔，却有一种别致的清纯韵味。
　　看到她的脸，你并不会想起那些妖冶的花朵，只会想起纯朴而美丽的白色莲花，。
　　埃及美女的妆容大多浓艳，这份不做作的美是较为罕见的。
　　“我觉得不是，他今天攥着我的手，叫了一个我没听过的名字。”女人照着镜子，打理着自己的仪容，她招招手，让侍女上来，抓紧给自己补妆，一边对外交官说：“你先出去，他不会希望和我交谈时有别人在场。”
　　“你最好把控好说话的尺度，我之前让你说的，原封不动告诉他就好，务必引导他把你留在埃及。”
　　斯特拉哼了一声，算是默认，老头不放心地望了她一眼，起身离开了房间。
　　齐贤在外等得烦躁，心里也在纠结：“她怎么能和林莞莲长的这么像？简直是一模一样，连脖子上的小痣都在同一个地方，难道这世上真的有转世一说？”
　　他又想了想，连莫莲这种“死者复生”的事都可以出现，那转世重生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况且这说不定真的是在梦里，因为他太想她了，才会梦到有一个女人和她长的一样。
　　正当他想着，赫梯的外交官老头从屋里走了出来。
　　“陛下，我们公主请您进去，她在屋里等您。”
　　齐贤感觉自己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又激动了起来，他平复着自己的呼吸，不让人瞧出端倪，抬腿往屋里去了。
　　这间屋子和平房差不多，甚至比平房还差一点，不过和古埃及平民住的房子比起来，这里估计已经算是别墅了。
　　这里是为了接待外来使者专门建造的，看守在这里的多半都是埃及士兵，一来是为了保护，二来是为了监视，没有人会想让外国人在埃及的地界上整出什么幺蛾子。
　　这不大的房子像现代的旅馆一样，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甚至还分出了小小的前厅和后院。他一进去，女人就已经坐在桌旁等他了。
　　“陛下大驾光临，是为了什么事？”她站起来迎接，齐贤又一次清晰地看到了她的脸，整个人再次愣住了，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一时间场面有点尴尬。
　　他嗯了一声，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一直盯着别人的脸，放在这个时代说不定是冒犯极了的，于是他动作僵硬地到她右侧的位置上坐下，用喝饮料来掩饰自己的紧张。
　　“我今天仪式，我失礼了，我向你道歉。”他斟酌了一会儿，给自己找了个适当的借口。
　　她微微颔首，“没关系，陛下真是太客气了，这种事派人过来就好，何必亲自跑一趟。”
　　“也是，”齐贤咽了一口唾沫，决定直接开门见山，“你长的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所以我今天看到你，就把你当成她了。”
　　“哦？”她露出很有兴趣的表情，“您很久没有见过她了吗？才会把我误认成她？”
　　“嗯她离世了，况且你们长的太像了，语气，动作，神态都一模一样。”
　　“世上真的有这么巧的事吗？”她眨了眨眼睛，把话题引到了那个女人身上：“她对您来说是一个很特殊的人吗？即便她离去了，您还在思念着她。”
　　齐贤闻言，唇角漾起一丝自己都未觉察的笑意。面带怀念地说：“她对我来说，是最特殊，最好的人。”
　　他此时的表情是如此的柔和，眉宇间尽是温柔，
　　“说不定，您说的那个人现在就在您的眼前呢？”斯特拉朝他眨了眨眼睛，暗示道。
　　齐贤听到她这句话也是一愣，差点就真的兴奋得跳起来了。
　　但他立刻想起来，这怎么可能呢？他已经看到了林莞莲的死亡鉴定书，绝不会有错的，她在他爸经营的实验室里躺了快两年了。
　　“你不是她，斯特拉公主。”他肯定地说道。
　　斯特拉的笑容凝固了一瞬，她有些不可置信：“陛下，您再想想？我是斯特拉啊。”
　　齐贤又看了看她的脸，这张脸的确是眼熟的，但是他能肯定她不是林莞莲。他抱歉地说：“对不起，我真的是第一天认识您，或许您是记错了？”
　　他想不起来了吗？斯特拉不免有些失望，但是她没有低落太久。
　　毕竟他们认识的时间不长，而且距今也过了十几年了。
　　她觉得自己并非毫无机会。
　　在到达埃及之前，就有人告诉她，埃及的新法老非常地宠爱自己的妻子，他的妻子是前朝的公主，他为了追求“她”而不惜弃文从军，立下赫赫战功，最后成功迎娶了“她”，因为他过于优秀，又迎娶了公主，先法老便下令把王位传给了他。
　　她以为他们夫妻的感情会非常深厚，任谁也插不进一脚。
　　谁知真正到了这里，她才发现事情好像和她听闻有所差异。
　　为了她这张似曾相识的脸，他可以将心爱的妻子晾在一边。可想而知，这张脸的魅力到底有多大。对于斯特拉来说，这倒是一个意外之喜。
　　虽然现在的情况与她原本想的有些出入，但是无伤大雅。
　　“公主打算在这里待多少天？”齐贤感到自己的舌头都在打结，他磕磕巴巴地问道。
　　斯特拉心中一动，知道关键来了，法老果然想要将她留下来。她想了想，回答道：“五日之后，我们一行人就会动身返回赫梯。”
　　五天吗？真是太短了。齐贤想到，赫梯是她的家，她应该不会离开那里留在这儿吧？而且对她来说，自己不过还是个陌生人，没有理由为了他留在异国他乡。
　　虽然他特别特别地希望她能留在这里，不能留下的话，多待几天也好。
　　这样活灵活现的“她”，他很久都没有见到过了。一颦一笑，都是那么的相似，就好像天地间真的有转世重生存在一样。
　　天色已晚，仆人提醒他回去处理政事，他颇有些依依不舍，恨不得今夜就住在这儿了。
　　“你早点休息吧，我先走了。”齐贤最后看了她一眼，强迫自己转身离开，有什么呢？反正还有五天，明天也依然是可以见到的。
　　“恭送陛下。”
　　斯特拉站在他的身后，她没有想到这位法老竟然如此的平易近人，一点儿也不拿腔拿调，没什么架子。
　　本来想明天再对他说的话顿时抑制不住，涌到了嘴边，她犹豫了一下，在齐贤跨出门前，叫住了他。
　　“陛下，您真的不记得我了？”
　　嗯？什么？齐贤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他们难道之前就认识吗？他心中突然一阵莫名的激动，希望事情就像他心中想的那样发生。
　　可惜好像并不是。
　　“陛下，您还记得十三年前吗？”


第103章 旧事
　　那一年，赫梯在一场不大不小的战役中惨败，士兵们掳获了许多的财宝和美女，其中正好有随军出征的女祭司斯特拉。
　　彼时她还是一个普通得连贵女都不太比得过的小公主，母亲只是东方人奴隶，她从小被寄养在边境的普通家庭里，因为被发现了神学上的天赋，才被祭司院收做学徒。
　　她也没想到，自己会因为一场战争，作为俘虏来到陌生的埃及。在这里，她通过机缘巧合，碰上了普拉美斯的父亲——那位正当壮年的军事指挥官，她被作为礼物奖励了普拉美斯。
　　年纪尚轻却已经试图在外闯出一片天的普拉美斯并没有因为她是俘虏而侮辱她，反而像是找到了玩伴，在神学方面，两人非常地有共同话题。
　　他们能从天上聊到地下，从赫梯的星星聊到尼罗河的淤泥，他们相见恨晚，成了最知心的朋友，甚至成为了恋人。
　　就算斯特拉是公主，也只是个名不经传的小公主，敌国国王众多子女里微不足道的一个，更别说还是个没什么价值的俘虏，旧贵族家庭出身的普拉美斯被父亲要求只能找本国的、门当户对的女子作为妻子，她们注定无缘。
　　他们除了是朋友，还是主仆，是恋人，但不能够是夫妻。
　　可是有一天，斯特拉突然就不见了，他的父亲告诉他，她回赫梯去了，赫梯的国王做交易把她赎了回去。
　　对此，普拉美斯更多感到的是遗憾以及不舍，虽然她一直说想回去，如果真的能回去，那是再好不过。
　　虽然不告而别好像并不是她做事的风格，但是这件事，普拉美斯也没办法深究，他手头的权力不足以让他去探寻他父亲的意图，也就由它过去了。
　　等过了十多年，他的父亲去世之后，他才从遗嘱中得知，斯特拉并不是立刻回到了赫梯，而是被他的父亲转移到了别处，不为别的，因为她已经怀孕了，生下了孩子她就离开了埃及
　　“您不记得我也不怪您，我那时候并不叫现在这个名字，长的也和现在不太像。”
　　属于这个身体的记忆随着斯特拉平静的陈述，涌进了脑海里，齐贤咽了一口唾沫，才醒悟过来，原来他们根本不是陌生人，她和这个身体的主人关系曾经是那么的密切，如果她所说的是真的，那么他们的孩子都已经十余岁了。
　　孩子？他们的孩子？
　　试想一下，如果你在一个平行时空，和自己过世的爱人有一个十多岁大的孩子，三个人都平平安安活在这个世界上，你会怎么想？
　　齐贤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一点也不想离开这个地方了，一切都太美好了，就算是个梦，也最好不要醒过来，如果是借尸还魂，那简直是再好不过。
　　就算这个地方没有高科技，又热又无聊，他也没觉得有这么难过了。
　　在这里不用面对父母的压力，社会的压力，不用有一天坐在董事长席位上继承他根本管不过来的家业。
　　他转过头，凝视着斯特拉的脸庞，问道：“你想见见那个孩子吗？”
　　卡莫西斯在床侧坐了许久。
　　他身着着今天大典上的礼服，连玉石耳坠都没有取下来，一身的金银珠翠，沉重又令人疲惫。
　　可是他不想让仆人帮他更换衣服，此时只有这华美又累赘的礼服才能让他想起今天发生的事，这一切全部都是真实的。
　　他是王后，也不是王后。
　　他抱紧了自己的膝盖，害怕自己松手之后，一切都真的会变成他最不希望看到的样子。
　　他在房间里一直等着，一直没有人来访。
　　没有人向他解释，和他道歉。
　　普拉美斯
　　普拉美斯怎么会做出这种事？那样的神态，和他平时完全不一样，像是换了一个人。
　　从前他眼中可是只有他的。像算从他神坛上跌落下来，摔在满是尘土的地上。
　　卡莫西斯的心下空荡荡的，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时不时看向房门，等那个人的身影。
　　怎么还不来？
　　就算仪式没有进行到底，今晚也算他们的新婚之夜吧？
　　第一次结婚发生了那样的事，他心里一直很后悔，想要找个机会能够补偿普拉美斯，做什么他都不会拒绝。
　　可是如今他想要拒绝也没有用了，那个人根本不来他这里。
　　他鼓起了好大的勇气，才决定了主动地去找普拉美斯。
　　既然等不来，他也没有必要再等了。
　　他要直接去找普拉美斯。
　　他要提醒他，今天对他们彼此来说都是一个很重要的日子，不管仪式进行得如何，今天的性质都不会改变。
　　虽然这时过去颇有一点兴师问罪的意思，但是他管不了这么多了，满腹的委屈，总得找一个人倾诉。
　　他性情冷淡，又没什么朋友，能倾诉的人，只有那个令他伤心的人。
　　“哈特希，帮我找一个借口，我想去见法老。”卡莫西斯挥了挥手，招来自己的侍女，女孩儿担心地看着他，他的状态非常的差，根本不像一个新婚的人。
　　也是，发生了这种事，谁能够开心得起来？
　　“王后不，殿下，奴婢替您准备一碗热粥，您给陛下送去吧，他好像一整天都没吃什么东西，想必也饿了。”
　　“嗯好。”卡莫西斯模模糊糊地答应着，无论是王后还是公主，此时对他来说都是令他难过的词语。
　　他还是公主吗？不，不是了，他的父亲已经成了先王，兄弟姐妹们都已经成了平民甚至奴隶。
　　他也不是王后，王冠没有戴到他的头上，法老没有对着众神呼喊出他的名字，就是不承认他的身份。
　　那他还能是什么呢？一个地位尴尬极了的人，连见他爱的人都要寻找借口。
　　他抬起头，靠在床沿，周围已经布置成了婚房的模样，床头燃着一小截蜡烛，快烧完了，依然只有他一个人在这里。
　　落寞而讽刺极了。
　　这里是前王后，也就是他的母亲从前居住的地方，也是他的家，他特意强调了不许任何人改变这里的陈设。
　　只有在这里，总他才能回忆起和母亲和兄长住在一起的为数不多的几年。
　　那会儿他也没什么太大的忧虑，只是偶尔劝说一会儿兄长，劝他在父亲面前表现得像个继承人一些。
　　现在这里只剩下他一个了，母亲被软禁在宫外，兄长也不知道此时身在何处，连空气中都弥漫着孤独的味道。
　　难怪母亲那么喜欢举办宴会，有人陪着自己笑闹，其实也挺快乐的，哪怕那些人她并不认识。
　　粥做好了，宫人都被他赶了出去，桌面上放着的粥热腾腾的，香气四溢，他咽了一口唾沫，他今天起的比普拉美斯更早，到现在都什么也没吃。
　　但是他此时此刻什么都吃不下，委屈堵在喉咙口，什么东西都咽不下去。腹中空空，心里也空空的。
　　卡莫西斯端着粥，在门口踌躇了一会儿，终于下定了决心，又转头回到房里，将一瓶巴掌大的润肤精油揣进了袖中。
　　他答应过普拉美斯的事，就算出了变故，他也不会反悔。
　　没有仆人的陪同，他独自端着粥去了法老的宫殿，见是他来，基安委婉地告诉他，法老现在心情不佳，进去可能会触霉头。
　　他摇了摇头，从柱子后面小心翼翼地往里面看，法老确实正撑着头，表情相当不快。
　　基安挥了挥手，让侍卫别拦他。本来法老这个时候就理所应当出现在他那里的，现在法老没去，他亲自找来，没有拦着的道理。
　　王后看起来很平静，应该不是来发脾气的，他亲自送的食物，法老应该也会吃的香些。
　　毕竟法老那么爱他。
　　卡莫西斯端着粥，轻手轻脚地进了房间，见到他来，齐贤没有任何的表情，也没有像普拉美斯那样站起来拥抱他。
　　“你不饿吗？”卡莫西斯看着他的模样，心也沉了下去，失落感涌上了喉咙，他不自在地把粥放下，不用任何人指使，侍者就走上前来，为法老试毒。
　　虽然在以前他们吃的每一顿饭都会有人试毒，但是出自他手的食物，一次都没有被查过，
　　这是明摆着不相信他吗？卡莫西斯咽了一口唾沫，什么也不说。
　　他现在是法老了，谨慎一点也无可厚非吧。
　　当卡莫西斯走进来的时候，齐贤就觉得麻烦来了。
　　怎么也没人通报一声，问问他愿不愿意，就把人放进来了？
　　齐贤完全没想好要怎么把卡莫西斯这边应付过去，他本来想明天再去找他的，可谁知他今晚就找上门来了。
　　卡莫西斯低垂的眼眸，紧抿的嘴唇，什么都不说，站在他面前一动不动，无处不表现出来兴师问罪的意思，可是齐贤不知道和他解释什么。
　　我在穿越，或者我在做梦？我来自三千年后还认识三千年后的你？
　　不好意思，你丈夫一会儿就还给你，我先占用着和那个长的像我前女友的人聊一会天？
　　他会信吗？肯定觉得这是他出轨的借口。
　　放谁忍得了婚礼上出这样的事？
　　卡莫西斯沉默了一会，他的手撑在桌面上，目光游离不定，他不习惯主动挑起话题，别人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
　　他害怕只有他自己在那儿说，没有人回应他。
　　可是既然已经主动来这儿了，再主动点儿说句话好像也没什么了。
　　他斟酌了一会，才开口打破沉默。
　　“我不是来质问你的。”他说道。虽然他真的很想要一个解释，可是既然普拉美斯不愿意主动来解释，就说明，即便他找到这儿来，也问不出什么，反而会招人烦。
　　“我是想兑现我之前对你的承诺。”他补充道。
　　承诺？他承诺了什么？齐贤有努力地在回忆了，却什么也想不起来，他完全不记得卡莫西斯和普拉美斯之间，有什么关于结婚当天的承诺。
　　见他一脸迷茫，卡莫西斯叹了一口气，把粥往前推了推：“你先吃吧，吃过了再说。”


第104章 莲池
　　“我不饿，你先走吧。”齐贤下意识说道。他希望卡莫西斯现在赶紧回去。
　　他有点害怕被卡莫西斯发现什么破绽，毕竟卡莫西斯和普拉美斯相处了这么久，一旦他稍微有什么异样，都容易被卡莫西斯发现。
　　他还没想好该怎么跟卡莫西斯解释，也不知道和他之间的关系该怎么处理。
　　卡莫西斯感觉一口气郁结在胸口，收在袖子里的手暗暗攥紧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不给他面子，这让他以后该怎么树立起威望来服众？
　　令人窒息的尴尬感又是扑面而来，转过头瞥了一眼周围的仆人，他们都低下了头，不敢直面他的目光。
　　婚礼当天，王冠没戴上，丈夫和另一个女人牵手叙旧，回来就抛下他当场走人，到了晚上他去找人还被赶了出去。
　　不出一晚，这个笑话大概就会传遍底比斯的大街小巷吧。
　　他不想走，他还得挽回一点什么，他下了决心一般，低下头，闭着眼睛，咬牙说道：“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你对我的态度会变成这样，你告诉我，我可以按你的意思改。”
　　话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他自以为自己已经够诚心诚意了，可齐贤下意识回答道：“没有。”
　　那是什么？卡莫西斯愣了一下，一丝苦涩涌上喉头，既然没有原因，不会真的是他想象的那样？
　　他真的失宠了？
　　不可能！绝不可能！
　　哪有人哪有人连王后的位置都没有坐上就失宠的？
　　即便他觉得没这个可能，但他还是打心底地害怕。
　　他想起他母亲失宠的时候，党派也如同现在一样萎靡不振，随便一个得宠的女人，无论有没有孩子，都可以说话举足轻重，而她作为王后却几乎没有什么话语权。
　　幸亏是她还有王长子在身边，没有人敢真正把她从王后的位置上踹下来。
　　可是他不一样，他生不了孩子，王冠也没有真正戴到他头上，他什么实际的权力都没有得到。这个时候失宠，连后路都没有。
　　难道普拉美斯已经腻了吗？他迷茫地想到，那些美好的，比时间还久远的誓言，就这么轻易的不作数了吗？
　　感觉那些都那么真实，不真实的好像只有眼前。他凝视着普拉美斯的侧脸，想找到他真的是换了一个人的蛛丝马迹，明明就在昨天，甚至今天早上，他都不是这样的。
　　他会用温柔的言语夸赞他的妆容衣着，会搀扶他上下马车，会酸溜溜地告诉他，自己不喜欢很多人盯着他们看的感觉。
　　转瞬之间，好像什么都变得不太一样了，并不是他太敏感，但凡有眼睛都能看出来普拉美斯态度的天差地别。
　　以后又该怎么办呢他想着，虽然心里还揣着一点点希望，也许只是今天而已，是他一时冲动罢了，他一定会回到他身边的，他会记得他们的那一段珍贵的回忆。
　　犹豫了好久，卡莫西斯鼓起勇气，他掏出了精油，握在手心，抿紧了嘴唇，上前一把将它塞进了齐贤的手里。
　　“这是什么？”齐贤摊开手心，一个巴掌大的小瓶子静静躺在他的手里，精致的瓶身隐隐透出花的芬芳。
　　“”卡莫西斯退开一步，攥着裙摆，他以为他看到这个就应该会想起来的，顿时欲言又止。
　　他的自尊心不允许他说出那个词，但普拉美斯就好像故意在装傻，他不说，他就假装无事发生。
　　卡莫西斯别扭地转过头，盯着脚下的地板，犹豫着到底该不该说出那个词。
　　齐贤皱起了眉头，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按照古埃及的黑暗料理，这其实是他的睡前营养剂，他现在要喝下去？
　　可是他抬头看卡莫西斯的脸红到了耳朵尖，顿时意识到了什么。
　　不会吧不会吧？他怎么忘了，古今中外结婚当晚都是要进洞房的，他把人晾那儿了，现在人家找上门来，为的就是这件事。
　　原来卡莫西斯答应普拉美斯的就是这件事情吗？这就说的通了，这完全就是他们两个之间可能做出来的承诺。
　　这可怎么办？齐贤愣在原地，皱着眉头一语不发，他不知道怎么回应，或者说不知道该怎么拒绝。
　　卡莫西斯这样的人，难得主动一回，要是被他当众拒绝的话，他大概会恼羞成怒吧。
　　毕竟卡莫西斯的脸皮这么薄，主动送上来还被拒绝，一定会气得想把他掐死。
　　还是得用缓兵之计。齐贤想到。
　　“你先回去吧，我现在很忙，过两天再去找你，那时候你想要什么，我都满足你。”
　　卡莫西斯狐疑地看着他，脸上的绯红顿时变成了铁青，他秀气的眉头拧了起来，眉宇间写满了他不信，瓶子被推回了他的手中，他把瓶子往袖口里一塞，转身毫不留情地走了。
　　既然他不留他，他也没必要待在这里继续丢脸。
　　他快忍不下去了，他又不求他，难道没了他，他就真的过不下去了？
　　他哪有这么娇弱？
　　不过即便这么想，卡莫西斯还是气极了，侍女哈特希都快跟不上他的脚步。他独自找了个没有人的地方，依靠着高耸的柱子，坐了下来。
　　当初普拉美斯自己提出来的事，现在又让他缓缓？搞得像他主动贴上去一样，卡莫西斯向来没受过这种委屈，上半辈子的委屈好像都在今天全部补回来了。
　　他抬起头，不远处就是后宫的莲花池，夏夜里的荷花摇曳着妖娆的花茎，夜晚的它们并不如白天开的好了，看起来尽是些残枝败叶，好像是夏末了，难得花还能最后开一次。
　　夜如泼墨般浓郁，遮掩了半老徐娘的花，与荷叶下的淤泥几乎融为了一体。
　　好黑啊。他喃喃道，几乎连月光都快看不见了，一片黑雾茫茫。
　　埃及也有这样的夜晚吗？明明是夏天，月亮该很明亮，天也该很温暖的，怎么这么黑这么冷。他打了个喷嚏，在这里待不下去了。
　　他仰起头，沉默地望着天空，他看到哈特希抱着的灯盏，跳跃着的灯火，漆黑的夜空，闪烁的繁星，半靡的荷塘。
　　这个不可见的黑暗之火焰，以繁星为其火花的，到底是什么呢？
　　可能就算是回寝宫也是一样的，一个人裹着绫罗绸缎，瑟瑟发抖。
　　“还是走吧。”他低声对自己说。
　　在他起身拍拍衣裙上的尘土，打算离开的时候，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住了他。“王后请留步。”
　　嗯？他回过头，普拉美斯的副将比拉正快步朝他走来。
　　这个年轻人现在可是炙手可热，地位直线上升成为了王宫的侍卫长，可是他好像没有半点摆弄权势的意思，除了职责之内，什么多余的也不做，更加得法老宠信了。
　　卡莫西斯犹豫了一下，在这样的夜晚，两个人在静谧无人的莲花池边交谈，显得颇为暧昧不明。
　　“臣有事禀报王后。”可是比拉看起来正经极了，说话也是中规中矩，毕竟有哈特希在这里，不算是两个人吧。
　　卡莫西斯把手搭在哈特希搀扶他的手臂上，淡定地半昂起头，恢复了平日里的姿态，甩开了一整天的难过，仰视这个比他高许多的男人。“大人请讲。”
　　比拉墨绿色的眼睛凝视着卡莫西斯，开口问道：“你我是与陛下最亲近的人，那么殿下有没有发现陛下今天的不对劲？”
　　大典上当众下台抓着陌生赫梯女人的手，不顾悠悠众口离开大典，这完全不像普拉美斯之前的风格。上一秒还相互搀扶着，你依我侬走上台阶，怎么可能下一秒就甩脸色走人？
　　这不符合常理。
　　卡莫西斯点了点头，他也是这么认为的。
　　比拉得到他的肯定，确认了这一切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这么认为，于是继续说道：“殿下，我是来提醒你，小心赫梯的那个斯特拉公主，听说她修习的是巫术，陛下的事必然与她脱不开干系，否则不可能这么多人中，他偏偏拉住了她的手。”
　　“我明白了。”卡莫西斯心中默念了几遍这个名字，记了下来，打算让人去查查她到底是什么来历。一个普通的赫梯女人，怎么可能被当做使者派来埃及？
　　背后一定有什么阴谋。
　　“在宫中臣不方便私下与殿下多说，臣先行告辞了，殿下如果需要什么帮助，”他瞥了一眼卡莫西斯身边的哈特希，继续说道，“可以让您的侍女来找我。”
　　说完，他朝卡莫西斯一礼，转身离开了。
　　斯特拉卡莫西斯边回自己的住所边想，这个女人难道真的和普拉美斯有什么渊源吗？可普拉美斯不是说，从自己二十出头时，就开始喜欢他了吗？
　　难道他以前说的一切都是骗他的？
　　想起普拉美斯和陌生女人一起生下的那个孩子，卡莫西斯就觉得糟心，这个孩子真说不定会给他带来什么麻烦呢。
　　而且那个孩子估计也不小了，得有十余岁了，也就刚刚比他小上几岁而已。
　　当夜，不出意料的，卡莫西斯陷入了失眠当中。


第105章 塞提
　　同样失眠的还有齐贤，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穿越这种事。
　　他躺在床上，一边告诉自己的大脑他快要赶紧醒过来，一边自己掐着自己想看痛不痛。
　　大脑很清醒，逻辑很清晰，掐的也很痛，他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真的穿越了，还是借尸还魂那种，他原来那套装备现如今完全不知道会下场如何。
　　那边时间会不会是静止的？又或者其实是交换灵魂，他的灵魂到了这里，而属于这个身体的灵魂到了他在现代的身体里。
　　齐贤也不知道告别现代的高科技数字化生活，到这个落后但是特别富的古代黄金时期做个国王到底是赚了还是亏了。
　　反正他小时候做个富甲一方的国王，说一不二享受别人膜拜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他躺在床上，压根睡不着，长这么大，这么豪华的床他是真的没睡过，就是床板太硬了，被子也不够软，而且一个人睡怪寂寞的。
　　他有些想莫莲了，不知道莫莲今天过的怎么样？
　　为什么莫莲那么温柔，卡莫西斯性格却那么别扭呢？
　　他翻了个身，房间里并不是全黑的，几根蜡烛放在角落，风一吹烛火就会左右摇曳，房间昏昏暗暗的，他盯着摇摆不定的烛光，在天快亮的时候，进入了安眠。
　　一大早，齐贤盯着手里的“牙刷”发起了愣。这“牙刷”其实是一种树枝，一头树皮被削掉了，露出了里面的白色纤维，像极了厨房里涂抹食用油的小刷子，看起来原始又粗糙。
　　开什么玩笑！用这个刷牙，怪不得拉美西斯一世死于牙病！这东西看起来真是不干净。
　　他闭上眼睛，心里一横，把沾了牙粉的刷子伸进嘴里，尽量不让舌头碰到牙刷，免得自己当场吐出来。
　　刷完了牙洗了脸，他看着侍女手里的腰衣和颈饰，苦着脸嚼着泡碱球，陷入了沉默。
　　“我可以自己来吗？”这种换衣服还要一群人帮忙的习俗，简直是糟粕中的糟粕，必须剔除。
　　他接着说：“以后你们把衣服和其它东西送进来，然后全部出去，我自己来就行。”
　　他可不想毫无隐私地被一群姑娘看光，以前就算了，从现在开始，他发誓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不能给任何人看光了。
　　哦，对了，他今天可以找个时间，把斯特拉约出去，他昨天不是找好理由了吗？要去看“他们”的孩子。
　　一挥手能指挥几十万人的感觉就是好得不得了，但是随之而来的各种乱七八糟繁琐的事，他刚刚上任，叉提一职还没有人选，也就是说，整个地方呈上来的文件，建言和废话全部都要他自己一个人来看。
　　刚开始他还觉得有些新奇，但是到后面他真的是累的不行。
　　他说出来的明明是中文，那些人说的都是科普特语，但是他说的那些人都听得懂，他也能听得懂那些人在说什么。
　　写出来的字也是，刚出来是汉字，一转眼那些字就都变成圣书体了。
　　齐贤感觉自己扑在台上的样子，像极了自己二十出头那会儿，在大学里修改论文的日子，在数本相关的书里寻找能用上的资料，往那一坐就分分钟颈椎病发作。
　　现在不太一样的是，那时候一个决定可以修改几次，这里的文件他必须仔细斟酌，那些闹饥荒地区的人，都指望着他的一个命令，开粮仓吃饭呢。
　　齐贤表示，早知有今日，他当初就选外国古文明史了，起码还能搞懂现在这个年代埃及该发生什么事。
　　他对埃及的了解仅限于纪录片和电影，还有李博帮忙翻译的莫莲的一些话，除此之外，他对于这个国家的各个方面相当的陌生。
　　他甚至不知道眼下这个局势，自己该干什么好。要是普拉美斯本尊会怎么做？哪个人来帮他参谋参谋？
　　糟了，他这副忙手忙脚不知所措的样子，会不会被人看出来他不是原装货了？
　　不行，内在没有，他得表面上装得滴水不漏，文言文，哦不，埃及人讲话的调调，他得安排上，至少说话需要再文绉绉一点。
　　齐贤表示这压根难不倒学历史的自己。
　　他现在急切地想知道那个孩子在哪里，他什么时候才能闲下来，带着斯特拉看看他。
　　孩子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和她独处。
　　谁能想到，三千年前这个长的和林莞莲一模一样的女孩子已经是一个十几岁男孩的母亲了呢？
　　“主管，那个孩子他现在在哪里？”他清了清嗓子，一脸认真地问一直站在他身边的王宫主管大臣。
　　主管大臣基安了然，能引起法老关注的孩子，无非只有一位。
　　“塞提梅里安普塔去年参军进了军营，今年已经被提拔到普塔军团里了，他很有天赋，指挥的才能和您一样出色。”
　　这名字这么长的吗？齐贤扯了扯嘴角，“你为我在今天里安排一个时间，邀请斯特拉公主一起去见见他。”
　　“这怕是不妥。”基安相当直白地说。
　　“为什么？”齐贤不解。
　　基安正色说道“斯特拉公主到底是赫梯人，带她参观我们的军队无非是引狼入室，就算您和她一见如故也不行。”
　　齐贤听完，被自己的想法蠢到了，他的思想还停留在三千年后，人人平等，找人得上门。现在不一样了，他一句话，人还不得麻溜过来。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样就没机会和斯特拉有独处叙旧的时间了。
　　“你把他叫来，我要见他。”齐贤想了想，补充道：“把斯特拉公主也请来。”
　　齐贤在准备的求婚那段时间里，有想过他的未来生活，包括婚后的新房挑选和装修，还有备孕的相关事宜。
　　他们的儿子会长的像谁，齐贤在这个问题上，一直坚持认为像自己，毕竟他们老齐家的基因是真的强势。就算不是本人，他也想看看，一个长得像他的人和一个长的像林莞莲的人，生出来的孩子到底像谁多一点。
　　不过见到塞提梅里安普塔的时候，他还是有点失望的。
　　因为这个孩子他谁也不太像，鹰钩鼻有点像普拉美斯，可眼睛像斯特拉。
　　塞提梅里安普塔估计不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父亲，对于齐贤没有表现出任何的迷茫，只是恭敬地向他行礼。
　　这个孩子的地位很尴尬，他确实是法老亲生的孩子，可是他出生的时候父亲还不是法老，甚至连个像样的官员都不是，她的母亲身份更是成谜。
　　他是被寄养在平民家里长大的，直到前年进了军营，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已经成为了王位继承人，而他父亲的妻子，却并不是他的母亲。
　　塞提梅里安普塔第一次见到自己的父亲，是普拉美斯亲自过来找他的。普拉美斯给他的养父母安排了一个相当不错的住所，并询问他是否愿意做个军官到边境驻守。
　　听说普拉美斯相当的宠爱自己的妻子，这么做为了减少妻子的后顾之忧。他的妻子好像患有不育之症，才会根本容不下自己的丈夫在外面的孩子。
　　塞提梅里安普塔当即拒绝了自己父亲的好意，并表示自己一定会进入最好的军队，在有生之年，达到自己想要的位置，他志在沙场，不想只驻守边疆。
　　时隔一年多，普拉美斯已经成为了举世无双的法老，除了头顶上的众神，没有人站的比他还高了。
　　塞提梅里安普塔进入王宫时，心中是非常忐忑的，但是，他依然为能有这样的一个父亲感到骄傲。
　　因为他的亲生父亲登上了王位，他的身份再次发生了转变，从一个普通军人变成了叉提的儿子，再成了法老的儿子，虽然是个私生子。
　　法老挑选登基第二天召见他，可见法老已经有了他的打算。塞提梅里安普塔不知该如何描述自己的心情，他不想凭借自己的身份走捷径，也不想让身边的战友发现自己和他们有所不同，但是，他内心又不甘于此，在默默渴望着那个位置。
　　就像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可是做个军官，怎么样也不过是统领万人，士兵不会膜拜你，也不会把你当神。
　　可是法老不一样，法老是人间的神，说一不二，法老的话就是神的旨意，没有人敢不听从，而死后法老会成为真正的神。
　　如果说塞提梅里安普塔不想做法老，那绝不可能。
　　他第一次进到这么雄伟壮观的宫殿里，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流光溢彩，墙壁璀璨得像是黄金铸成的，羊毛的地毯多么柔软，水池中的水仿佛都弥漫着迷人的香味，每个侍女的身材都那么曼妙，每个王家禁卫军都是了不起的人。
　　原来这就是王宫，塞提梅里安普塔心想，等他回过神来，自己已经到了大殿正中，他的父亲，埃及的法老，正庄严地端坐在王座之上。
　　他犹豫了一会，他们虽然是父子，可是他的父亲是法老，他却不是王子，他并不能称呼他为父王，只能中规中矩地尊称，“陛下。”
　　“唔”齐贤上一秒还在担心这孩子会不会上来就喊他爸爸，下一秒就放心了，这孩子好像还蛮懂规矩的，也没有因为血缘关系就跑来套近乎。
　　场面顿时很尴尬，齐贤完全没想好要跟自己的“便宜儿子”说点什么，只好随便跟他扯：“在军营里过得怎么样啊？苦不苦累不累？”
　　刚说完，他就觉得已经说的简直都是废话，当兵的哪能不累的？
　　“还好，军营里大家都很团结，也没什么太累的事。刚开始不习惯，现在都好了。”塞提梅里安普塔恭敬地回答道。
　　是啊，你们都穿着一条裤子，不，腰衣了，能不团结吗？齐贤默默想着。
　　“那你有没有想过去领导别人，嗯我是说，你做一个普通兵士，实在太屈才了。”
　　那可不是吗？塞提一世后来可是在与他的父亲共同执政的期间里，数次远征别国收复失地呢，这个时候给他点一官半职，应该符合历史吧？
　　塞提梅里安普塔的眼睛亮了亮，看得出来，他早有自己率领一群人杀出一番事业的野心，奈何历练不够，根本没什么人愿意听他的，可如果有法老亲自下令提拔，那可就不一样了。
　　“如果陛下愿意给我这个机会，我定不辱使命！”他闻言半跪下来，双手握拳，激动得有些发抖，想不到法老就像能读懂他的心一样，一开口说的东西就是他最想要的。


第106章 墨玉
　　“你可是我拉美西斯一世的儿子，你一定可以的率领士兵，打很多胜仗的！”
　　塞提梅里安普塔愣了一下，抬起头惊讶地看着自己许久未见的亲生父亲，他一直以为，他的父亲不是会说出这种话的人。
　　齐贤好像也意识到了自己话实在是太突兀了，尴尬地摆摆手：“就这样吧，我给你安排官职，你从小官做起，不能着急，我相信你一定有这个能力。”
　　塞提梅里安普塔刚刚还在思考为什么这一次见到法老和上一次差别这么大，还没想个明白，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真的有了官职，忙勾起了唇角，躬身感谢法老。
　　齐贤一边摆了摆手表示没事不用谢，一边在心里呲牙咧嘴，快点来个人救场，他们完全聊不下去了。
　　“斯特拉公主到！”正巧这时候，门外传来一声通报，齐贤大大松了一口气，救星终于来了。
　　斯特拉公主化着淡雅的妆容，身着一身粉红色的衣裙走入了殿中，她的目光只停留在了塞提梅里安普塔身上一瞬间，就转身朝齐贤行了个礼，显然并没有意识到，身边这个半大的孩子就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以为这是一个普通官吏，正在和法老汇报工作。
　　塞提梅里安普塔大概并不常见到这样身材曼妙，衣着暴露的女人，虽然这个女人已经不是少女了，看起来年纪比他还大很多，但是他的脸还是有一点发红，以为是法老召见后宫的女人了，觉得自己继续留在这里不合适，便打算告退离开。
　　“等等！”见他们两个站在一起不自在的样子，齐贤扶额，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下，便耐心地说道：“斯特拉，这就是我们的孩子，他叫塞提梅里安普塔。”
　　斯特拉见到塞提梅里安普塔的第一眼时，心里就有了些许猜想了，得到齐贤的确认之后，依然是惊讶大于感动。
　　她也曾想，如果那个孩子能够活下去，那么自己再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会不会痛哭流涕？
　　结果并不会，斯特拉看着这个孩子，他已经十二岁了，一个半大的小子，显然不是在王家长大的，一举一动间尽是平民的影子，不那么强壮的身体上有许多伤疤，是做苦力和当兵时留下的。
　　纵然没有什么亲情可言，斯特拉还是忍不住关切地询问他吃住如何，塞提梅里安普塔一一回答了，气氛重归宁静。
　　好吧，齐贤并没有看到想象中那一幕母子相认的ji场景，双方就像是普通熟人一样，碰上了寒暄几句不痛不痒的话。
　　现在他们都在等着齐贤说一点什么，齐贤没想到即使斯特拉来了，也不能缓解这里尴尬的气氛，便想了想，提议道：“你们留下来用餐吧。”
　　齐贤坐上餐桌才发现，原来缓兵之计不过就是让自己晚一些再尴尬，顺便尴尬得久了一些。
　　为什么你们都不愿意多说点话呢？齐贤也没有说话，微笑地看着他们两个。两个人看起来都拘束极了，就像是纯粹来吃饭的，只是吃，什么也不说，就像是等着他开口做一番演讲一样。
　　他撑着脑袋，看着塞提梅里安普塔，心说这就是未来的塞提一世吗？那个举世闻名的拉美西斯大帝的父亲。
　　他虽然远远不及自己的儿子拉美西斯二世，但也是引领埃及走向盛世的奠基人之一。
　　怎么看都还是个毛头小子啊，怎么办才能赶紧培养他起来，接替自己的位置呢？
　　说实话他真不觉得自己适合干这活儿，上任第二天就恨不得立刻退位。
　　对了，他想起来了，拉美西斯一世在位的时候，就命令塞提一世和自己共同执政，这是他之前查拉美西斯一世的资料的时候看到的。
　　这就太好办了，等这小子干的风生水起了，就顺势把他提溜上来，自己逍遥快活去。
　　“你有什么理想吗？塞提梅里安普塔？”
　　听闻他的话，塞提梅里安普塔的眼里闪出了光芒，他坚毅地说：“阿蒙神的土地，那也是陛下您的土地，现在却在落在异乡人手里，我要把它收回来，那是埃及的昔日的荣光。”
　　“嗯，很好，很伟大。”齐贤象征性地拍了拍手，太好了，他就怕这小子没点志向呢，既然他想，又有历史证明他能办到，那干嘛不让他去大干一场呢？
　　齐贤第一次感受到了站在上帝视角的快乐，很多事他已经知道了，现在都在他的预期之内一件件发生。
　　他只要做些不改变历史的事，适当划划水，混个一年零四个月，是不是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不对，一年零四个月？
　　这不是一眨眼就过了吗？怎么这么短？这个可以违背历史吗？我会好好刷牙的，也会按时锻炼健康饮食，坚守马克思主义，能不能让我活的长一点？齐贤瞬间感到了一阵悲催，有生之年第一次觉得没活够。
　　宴会以后，塞提梅里安普塔回了军营，升官的旨意已经发了下去，很快他就会带着一支军队出发了。等他凯旋，齐贤就有理由把他立为继承人，然后当撒手掌柜了。
　　现在他想好好和斯特拉独处一会儿。
　　这个和林莞莲一模一样的姑娘，看起来跟自己交流都是出于礼仪，半分不妥的行为都没有，像是坚信了自己是公主，而他是法老，两个人不会有太大交集的模样。
　　太难办了，齐贤感到自己光秃秃的脑袋上的假发都要被自己拽秃了，难不成要重新追求她一次？不行吧？
　　他昨天刚发了誓，今生往后，心里只有莫莲，他们还结了婚。
　　他答应了莫莲，不会背叛他。
　　怎么能再去追别人呢？他已经是有夫之夫了。
　　莫莲，卡莫西斯，想到这个，他就更头痛了。要怎么应付卡莫西斯呢？现在的卡莫西斯，对自己的感情应该是非常深的。
　　他努力回忆自己最后一个关于埃及的梦境，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他最后一个梦是关于他们的婚礼，这也正是他昨天见到的场面。
　　他这是穿越到了那个梦里吗？他反应了过来，目瞪口呆。
　　天来告诉他该怎么做呢？他真的很喜欢莫莲，但那是莫莲，不是卡莫西斯，而林莞莲，她已经成了他终生的遗憾，一旦有机会，他一定会拼尽全力地把握住。
　　他真的太怀念和她在一起的那段时光了，她离开之后，便转而成为了他心中一道不可超越的永恒。
　　到底该怎么办？
　　卡莫西斯坐在院子里的小桌旁，这里没有莲花池，也没有漂亮的植物，只有一个读书的桌子，他从前坐在这里的时候，梅里王兄都会坐在他的对面，给他讲一些民间发生的趣事，逗他笑笑。母后会坐在不远处，微笑地看着他们。
　　哥哥走了，妈妈也走了，他现在一个人坐在这里。
　　他现在已经成为了这里的主人，但是也什么都不剩了。
　　说是主人也不尽然，他还不是王后，王冠最后没有落在他的头上，也没有送来他这里让他保管。虽然住在这里，但是他比谁都像个客人。
　　和之前筹备登基的那段日子里，他每天几乎都见不到普拉美斯，只有深夜了他才会回来，跟自己一块儿睡几个小时，天不亮又走了。
　　那时候好歹还来，现在是见也见不到了。
　　虽然仪式没有进行到最后，但是依然有不少贵族送来了礼物，他逐一查收着，多是金银宝石和绫罗绸缎，还有一些精美极了的木雕。
　　这些说实话都没什么太大的意义，每个人送的从本质来说都差不多。
　　他从首饰盒里拿出了那枚墨玉，这是普拉美斯叫人给他送来的。
　　在耀眼的阳光之下，墨玉闪烁着妖冶的光芒。确实是难得的珍品，就像是纯正的墨汁，带着些芬芳，美得令人心醉。
　　这是普拉美斯最后托人送来的礼物，好像只是一块装饰用的宝石，但是如果仅是如此的话，那这样的工艺水平完全不够格由普拉美斯派人送到他这儿。
　　送来的时候旁边的赫梯使者神神叨叨地说了些什么，不过他已经忘了。
　　反正他也正无聊，就把那个人叫来解释一番吧？
　　赫梯使者来了，是一个有着浓密络腮胡的矮个儿，卡莫西斯对赫梯人没什么好感，因为昨天的事。
　　赫梯除了仆人，一共就来了三个主要的人，外交官，使者，以及那位斯特拉公主，就是普拉美斯冲下台去激动地攥着的那个女人。
　　“给公主请安。”
　　他暗笑一声，自嘲地想到，连外国人也看出来了，他已经失宠了，没人愿意叫他王后，尽管他就在昨天上午，还仍是全埃及女人最羡慕的“王后”唯一人选。
　　他不能指责他，因为他自己本身也确实仍只是公主，不是王后。
　　卡莫西斯摇了摇头，不再去纠结难过，转头去问他：“这枚墨玉，你当初和我说有妙用，是你们赫梯的十大宝物之一，是这样的吗？”
　　“这是我们赫梯神明的恩赐，殿下，您可以用它实现您的愿望，当然不是无偿的，必须付出相应代价，要用一件属于您的东西去交换。”
　　怕卡莫西斯不理解，使者打算给他做个示范，又说：“您收到了很多礼物，有什么是您不太喜欢的吗？”
　　卡莫西斯在桌面上一堆礼物里犹豫了一下，拿出了一个相对普通的金护腕。
　　他用不上这个东西。
　　“那您想要什么呢？记住，愿望要与付出的代价对等，不然愿望无法实现，交换品也会没了。”使者让他把护腕放在水晶的一侧，让他许一个愿望。
　　卡莫西斯闻言，立刻灭了让普拉美斯现在立刻过来向他道歉的愿望，这好像并不对等。
　　“我想要一条孔雀石项链。”他说道。
　　“好，把您的手覆盖在水晶上，闭上眼睛，默念您的愿望，我倒数十声之后，您就睁开眼睛。”
　　使者倒数完以后，卡莫西斯睁开了眼睛，果然，金护腕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悬挂着孔雀石的银项链。
　　“就是这么用的，它可以帮您实现很多愿望，只要您愿意付出相应的代价，这就是我们赫梯的十大宝物之一。”使者朝他行了一个礼。“如果您担心是我趁您闭上眼睛偷换的，可以自己回去试试。”
　　“好神奇！”哈特希惊叫道，“我一晃眼，护腕就不见了，孔雀石项链突然出现在那里，真是吓了我一跳！”
　　使者笑而不语。


第107章 叉提
　　他走之后，卡莫西斯又在原地坐了一会儿，抚摸着这块神奇的玉石。
　　它叫做希望吗？它真的能给他带来希望吗？
　　“请一位工匠来，让他帮我在玉石上打一个孔，我想把它作为护身符佩戴。”
　　“不需要请人打磨雕刻吗？这样粗糙的石头实在是太不与您相称了。”哈特希说。
　　“不可以，我不想让别人发现并使用它，这是普拉美斯送给我的。”卡莫西斯执拗又吝啬地说道，不成熟的小心思一不小心暴露了出来，他把玉石装回了盒子里，让哈特希放进自己床头的柜子里面。
　　噢。哈特希点了点头，连她这样没什么见识的奴隶都知道这块玉石的价值，这样的宝贝怎么能随意交到他人手里呢？万一别人垂涎怎么办？
　　剩余的东西也都存进了属于王后的私库里，卡莫西斯又闲了下来，他无聊得很，被困在王宫这个笼子里面，他怎么都做不得。
　　虽然，这也是他自己心甘情愿进来的。
　　真怀念那个时候，他感到无聊了，普拉美斯就会带他去市集逛逛，给他讲一些没品又不好笑的笑话，还带他去外面看斗兽，做指甲，挑新的假发。
　　真无聊。他撑着脑袋，他去神庙的图书馆里取了很多书回来阅读，但是一个字也看不下去。
　　这样的日子，可能还会有几十年，一直到他死了为止。一想到这个，他就头痛欲裂。
　　失宠，失宠
　　他怎么可能会就这么失宠了吗？
　　这个词之前从未在他的脑海里出现过，他更不会将它套用在自己的身上，
　　他现在该干些什么呢？他烦躁地想到。
　　此时，看守在外面的侍卫突然来到了门口，小声对他说道：“殿下，有一封密函，指名是给您的，好像是老爷的信。”
　　哈特希急匆匆地出去了一趟，捧回了一封信。
　　这里的侍从都是母亲之前的旧人，他不想更换，继续用了下来，所以，他们会称老臣欧利为老爷。
　　这封信会送到他的手上，确实不奇怪。
　　现在党派低迷，而朝中不能只有一种声音，但是他需要能够把持那个声音，道出自己的心声，所以，他必须得早日恢复党派，站稳了阵脚，找到靠山，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就算失宠他也能尚且保全自己和身边的人。
　　这信大概早寄了，他的外公此时不知道躲在哪里，偏偏这信来的不凑巧，赶上了他失宠的时候，两边都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打开这封信，半面纸的寒暄，他皱起眉头，这张薄薄的纸，欧利告诉卡莫西斯，自己带着自己的死党们去了哈嘎，梅里也和他在一起，不过梅里是自己跑到那里去的，并且好像待在那儿就不想走了，要隐姓埋名地就这么过下去。
　　欧利想知道他和他母亲的情况怎么样，又委婉地诉说了自己的惨况，希望卡莫西斯看在一家人的份上，给予他一些帮助。
　　卡莫西斯捏着信，斟酌了一会儿。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这个能力帮他，如果放在之前，这不过是他一句话的事，但是他现在不清楚法老还给他几分面子，愿不愿意听他的话。
　　如果普拉美斯因为什么他所不知道的原因正在生气，那么这时候去提这件事无异于火上浇油。
　　他犹豫着心想，他们已经在一起了这么久，少说也有一年多了，普拉美斯救过他，他也帮助了他不少，他们怎么说都是相爱的，说不定他也只是一时的生气，过几天就好了。
　　过几天再向普拉美斯提吧，他说过两天会来的，这件事对于自己利大于弊，希望普拉美斯能替他着想一些。
　　背后的党派，对于一个没有能力为法老诞下子嗣的王后来说，真的非常重要，这是他必须捏在手心里的筹码，没有这个，他连对他说话硬气的资格都没有。
　　可是卡莫西斯还是想不通，普拉美斯到底有什么好生气的呢？自己一没做错事，二没惹他不开心，怎么突然就态度大变呢？他最怕的就是这种莫名其妙的疏离，他无所适从，束手无策。
　　当晚卡莫西斯很早就睡了，实在是没有事做，王宫里无聊极了，连夜半的蝉鸣也是如此千篇一律。
　　夜深了，他辗转反侧。思念涌上心头，他看着身边这空旷的床，叹了一口气。
　　今生没有哪一刻他如此想念某一个人，他也不知道这样难过的日子还要持续多久，或许明天就会结束，也许还要很久。
　　每天都要起这么早，齐贤觉得自己真是累极了。
　　现在的叉提到底是谁？赶紧让他上来吧，我真的写不出来啊！他撑着头，苦哈哈地拿着那只简陋的炭笔，呆呆地看着面前这份薄薄的莎草“奏折”。
　　这法老，真是谁爱当谁当吧！怎么能赶鸭子上架，把他从来现代拉来当法老呢？简直就是难为人。
　　他如今每当接触斯科拉的时候，还要时不时躲一躲卡莫西斯，除此之外一天大部分时间都要坐在这个地方写东西，太难了，太难了！
　　当法老的有没有什么速成攻略？齐贤承认自己就是一条咸鱼，他连公司里复杂的事情都不太处理得顺手，更别说要他去治国理政了，还是在新王国时期的埃及。
　　“陛下，您之前邀请的客人到了。”基安站在台阶下，对他说道。
　　“谁？我没有邀请谁啊。”齐贤下意识一愣，随即想到自己才被抓来这里当了两天的苦力，人多半不是他邀请的。他咳了咳，说道：“让他进来吧。”
　　普拉美斯邀请的人，一定是有用的，齐贤心想，一定要把那个人也拉来做劳工，减轻自己的负担。
　　从正门进来了一位青年，他戴着深黑色的假发，穿着粗制的灰色麻衣走了进来。
　　他走到殿中，摘下头上的草帽子，向他行了一个礼。
　　“伟大的法老陛下，臣艾纳斯向您问安。”年轻人拥有深邃的眉眼，挺翘的鼻梁，偏厚的嘴唇，看起来很是英俊，他举止没有半分逾矩，看起来接受过良好的教育。
　　这就是普拉美斯的客人？
　　齐贤不免瞪大了双眼，这个人怎么看都那么眼熟。
　　谁能告诉他，为什么这个人和李博长的这么像？！
　　两个世界像是连接在了一起，梦里的人在现实中出现，现实中的人出现在了梦里。
　　一切好像拼图，凹与凸正好对上了。
　　原来这并不是偶然，而是早已注定好的。
　　齐贤叹了口气，嘴上慢悠悠地说请起，心里已经开始毛了。
　　我很好，请麻烦您告诉我你是干嘛的？能不能帮我分担一点这些乱七八糟的工作？我真的忙死了！
　　“您的邀请我已经慎重考虑了一番，您是神眷之人，您的意思也是神的意思，我没理由拒绝。”艾纳斯让自己的侍从把自己带来的图纸拿出来，朝齐贤径直走了过去，齐贤本来半梦半醒的，见他突然走过来，立刻清醒了。
　　“你先别过来，你是来做什么的？”他从椅子上站起来，问道。
　　艾纳斯拿着图纸的手顿了一下，脸上的笑容都僵硬了，他彬彬有礼的模样立刻被不满取代：“不是你请我来当你的叉提的吗？普拉美斯陛下？”
　　“啊？啊！”齐贤一愣，立刻反应了过来。
　　淦！白送上门的劳动力！终于来了！
　　他当即控制不住自己，猛一拍手，站起来说道：“我想起来了，是你，艾纳斯，好久不见！”
　　说着他就把这个劳动力搂进了怀里，几乎落下泪来。
　　你就是我的救星啊！
　　回忆涌上来，他依稀想起了是有这么一回事，普拉美斯写了一封信，让人加急送去孟菲斯，邀请曾经的同僚来做自己的叉提。
　　“别抱了，纸都要揉碎了。”艾纳斯挣脱开来，抖了抖自己拿着的纸，莎草很脆弱，确实差点碎了。
　　“最近过的怎么样？”齐贤想和他套套话，他不太记得起这个人是什么来头了。能让普拉美斯亲自写信邀请他，估计两人之间有很深的交情吧。
　　“我很好，我的两位妻子也来到了底比斯，有时间领她们拜见陛下。”他没有提太多自己的情况，把手中的纸铺在了书桌上，齐贤看到，这是一张神庙的构造图纸，
　　“这是卡纳克神庙？”齐贤端详了一会儿，问道。
　　“我以为您一眼就能认出来，这可是我们之前一起工作过的地方，您还是阿蒙大祭司，我真是有够佩服您的”艾纳斯突然觉得一切好像和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这样重要的地方，他只是修复完善了一下，为什么普拉美斯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实在是不应该。
　　“我不得不怀疑您成天痴心于追求那位嫡出的公主，在此花费了太多的心思，才导致理政的能力急剧下滑。”他捂着脸，叹了一口气，随即又想起了什么，问道：“今早我抵达底比斯，街上的妇女都在讨论关于王后的事，王后新婚就被抛弃，这是真的吗？”


第108章 夜游
　　一提到这个，齐贤就觉得头疼，他拍了拍艾纳斯的肩膀，“别这么八卦，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还记得你之前写了整整两张纸对我说自己有多爱她，帝王之心，不过如此。”艾纳斯见他完全不想提，也明白他们之间一定出现了什么问题，没有公开宣布长子就已经很容易遭受非议了，再没有王后，一定会遭人口舌的。
　　“国不可一日无后，请陛下找个时间，补全立后的仪式。”艾纳斯给出这个建议完全是出于政治考虑。他不清楚那位公主的德行，不能做出评价，不过万一“她”真的不是合适的人选，那现在换也还勉强来得及。
　　“我知道了，会的。”齐贤也叹了一口气。他和卡莫西斯之间的问题到底要怎么解决啊？谁来教教他？
　　齐贤点了点头，婚礼他是一定会给卡莫西斯补上的，说到底，封后的仪式中途取消，他得负全责。
　　艾纳斯用指尖戳了戳自己得手里得结构图，让齐贤把目光放到图纸上，“卡纳克神庙的修缮命令已经下达了，另外还有一件事。”
　　“什么？”齐贤下意识问道。
　　“您的陵墓，已经可以开始修建了，这两天工匠会过来，您可以把自己的想法和他们交流一下。”
　　修坟？我还活的好好的呢！齐贤皱起了眉头，刚想说再缓缓再缓缓，突然想起来，在这个地方，修个坟没个年把是不行的。
　　如果真按历史来，他只能活一年多一点，那现在修不仅不早，甚至还有点来不及了。
　　说不定那时候他已经回去了，这坟根本轮不到他来躺。不过为了这个身体的正主走后能有个地方躺一躺，坟的话要修就修吧。
　　而且，要不是这个坟修得不好，拉美西斯一世的木乃伊也不会经历颠沛流离，为了拉美西斯一世的木乃伊的安全考虑，他得运用现代的思维去指导古埃及工匠修出一个具有隐蔽性的坟。
　　不过墓室的话还是得按照古埃及法老的规格来建造，如果一切都那么现代化，三千年之后一定会有人怀疑拉美西斯一世是个穿越者的。
　　可恶，他上周去埃及的时候，并没有去看拉美西斯一世的陵墓，完全不知道那个墓室内部长什么样，这要他怎么去描述？
　　中午午饭，齐贤在面包里挑沙子，除了肉，他基本吃不下什么东西。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厨师要在饭里放那么多花椒，因为肉本身什么味道都没有。
　　吃不下，什么都吃不下，为什么这里的日子这么艰难啊？
　　吃得差不多了，他赶紧让人撤了菜，拿着一两颗葡萄，他突然想起了什么。
　　他之所以会穿越来这个地方，是因为碰到了那个水晶球，现在这个时候应该也有水晶球的吧？在那个小祭司阿克塔娜的身上。
　　对啊，他之前怎么没想起来这茬？
　　他勾了勾手指，让基安过来：“把那个叫阿克塔娜的小祭司叫过来，我要见她。”
　　阿克塔娜来的时候，完全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她正跟着老祭司在给一个产妇接生，为她祈福，听到法老要见她，她还真想不起发生了什么事。
　　“拜见陛下。”她诚惶诚恐地向齐贤行了个礼，齐贤让她赶紧站起来，问道：“你有没有一个水晶球？这么大的，红色石头底座的。”
　　“啊？啊！有！”她呆了一会儿，“可是陛下您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快点拿过来给我。”齐贤不耐烦地催促道。说不定再摸一次那个水晶球就能回去呢？就像那些跳楼或者跳湖穿越的小说里一样，再跳一次说不定就穿回去了。
　　“哦，好！”
　　既然法老说要了，那也没理由藏着掖着，阿克塔娜心想道。陛下之前就是阿蒙大祭司，现在又是人神沟通的媒介，水晶球本来就是用来占卜的，说不定在他手里会比在她这里有用。
　　她太想看看法老是怎么使用占卜工具的啦。
　　水晶球放在了齐贤的面前，他咽了一口唾沫，心里竟然有一丝紧张。
　　终于有机会回去了，这几天的生活就像一场闹剧一样，一点也不真实，来玩玩体验一下生活的话，到现在也差不多了。
　　他在现代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庭，没理由待在这里，莫莲还在等着他回去。
　　他突然感到了一阵惋惜。
　　林莞莲这个世界有“她”，那个世界却没有。
　　“陛下？”阿克塔娜看着他呆呆地看着水晶球的样子，提醒他回神。
　　“哦，忘了怎么用了。”齐贤说道，他看着水晶球，迟迟没有伸出手。
　　水晶球看起来是崭新的，一条裂痕也没有，是一件完美极了的艺术品，天赐的神物。
　　“那要不要我教您？”虽然不太合适，但是阿克塔娜依然小心翼翼地问道。
　　“我突然不是很想用它了。”齐贤听到自己的声音说道，他抚摸着自己的额头。
　　为什么要犹豫啊？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莫莲已经为了你告别了自己的曾经，你还有什么理由待在这里，追着一个只是长的像她的人不放呢？
　　可她是林莞莲啊。
　　那个无可替代的林莞莲，也是他心中最大的痛。
　　要是要是能抹平这段遗憾，那该多好。
　　“您又不想用了吗？那好吧。”阿克塔娜感到莫名其妙。法老急吼吼地让她把水晶球拿来，等她拿来了，他又说不用了，真是奇怪。
　　“您是有什么想算但是不敢算的事情吗？”她试探性地问道，说不定法老本来是想要借助水晶球占卜点什么的，但是仔细想了想有违天意，于是就不算了。
　　她可以代劳的，有什么事就算在她身上好了，为法老排忧解难，这是祭司的责任。
　　“是本来应该算了的事，不想就这么算了。”齐贤苦笑着说道。
　　什么意思？
　　阿克塔娜不明白，她觉得法老好像和她记忆里有一点儿不一样了，但是又不知道有什么不一样。
　　“你回去吧，带着它。把它保管好，我可能随时会需要。”齐贤看了一眼那个水晶球，对阿克塔娜嘱咐道。
　　他不想把水晶球放在自己的身边。万一误触到，直接回到了现代，那他说不定就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了。
　　到底该怎么办才好呢？
　　齐贤没什么办法，只好继续这么苟下去，全国上下的事物堆积在他这里，他被推着赶着，去着手处理这些东西，日子过了好些天。
　　他每天都会有一餐和斯特拉共用，他数次请求下，斯特拉已经从宫外搬来了宫里，住在除了王后的宫殿，离他寝宫最近的地方。
　　他从艾纳斯那里了解了不少有关于这个国家的事情，艾纳斯好几次忍不住和他说道：“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呢？你之前还和我一起是从事书吏工作的。如果不是这张脸没变，我甚至以为你换了个人。”
　　哈哈齐贤尴尬地笑了笑，糊弄了过去。可不是换了个人吗？他从几千年后来，怎么可能会知道这些“时事”啊？
　　“打仗多了，忘记国家内部矛盾了。”他摸了摸头，对艾纳斯说道。不等他反驳，齐贤就赶紧拿了另一张纸问他：“阿比多斯那里又是怎么回事？给我讲讲呗？”
　　“你怎么连这个都不知道？！”艾纳斯嫌弃地看着他，给他讲解起那边的状况来。
　　卡莫西斯靠在躺椅上，房间里很闷热，哈特希和别的侍女在一旁给他扇风，即便如此，他也依然没凉快到哪儿去。
　　唉，可恶的夏天。他摇了摇头，感到自己的头发湿乎乎的，大概是因为汗水的缘故吧。
　　面前的姑娘弹着一把简易的琴，一边弹一边唱着，她是整个底比斯歌声最美妙的人，同时也是祭司院的一员，早晚为神唱美好的颂歌，其余的时间，只有个别人能请的动她。
　　她唱得很好，卡莫西斯放空了心思，什么都不去想，他靠在椅子上，想象着自己的灵魂离开身体，飘到了遥远的天空。
　　他以前从未觉得时间会流逝得像如今这样缓慢，在祭司院里学习舞蹈、凫水、剑术和弓箭的时候没有，在神庙泡在书堆里的时候没有，到尼罗河边发呆的时候也没有。
　　他现在比那时候有权势得多，但是也失去了那时的自由，尝过了欢乐的甜，才更加害怕孤独的苦。
　　太阳从尼罗河中央升起，又在神庙之上落下，日复一日，芦苇荡被微风吹拂，沙砾沿着沙漏滑落，每一天，他都像一个丧失灵魂的木偶一样等待着。
　　过两天，到底是多久呢？两天，两月，两年，还是下辈子？
　　他颓然地坐在那里，抚摸着作为护身符，悬挂在他胸口处的那块墨玉，轻轻叹了一口气。
　　深夜
　　齐贤被迫糊弄完了一天的事物，本来困的要命，躺在床上却怎么都睡不着了。他翻了几次身，终于扑腾起来，要出去走走。
　　他特意不让人跟着自己，蹬上他的黄金战靴，不对，是黄金拖鞋，在宫里绕了一圈，最后被一池莲花吸引了目光。
　　他早听人说起宫里有一池莲花，只不过太忙了，压根没在宫里逛过。
　　这就是古埃及的王宫吗？齐贤感叹道，土是土了点，奈何它阔气啊，每一处地方都有工匠用心去修饰，走在哪里，都可以看到精美的浮雕，茂密的树丛。
　　即便已经在这里待了好几天了，齐贤还是不适应，他在现代看到的那些古埃及建筑，和如今对比只能说是废墟，谁能想象到这些建筑刚建成的时候有多么的华美，色彩也是艳丽分明。
　　他抬头望去，巍峨的皇宫如群儿之喧嚷，举起他们的双臂，想去捉天上的星星。
　　他在莲花池边找了个地方坐下，他来得不巧，如今已是夏末秋初，莲花已经不剩下几朵了。
　　齐贤呼吸了一口空气，古时的空气质量，是现在许多国家都无法与之无法相比的，来这儿呆了几天，只有呼吸一件事是能他感到神清气爽的。
　　莲花
　　真不知道莫莲现在怎么样了？
　　会不会他穿越到这里，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去了现代？
　　那莫莲会是什么表情呢？想想好像有点儿意思。齐贤勾起了唇角，抱紧了自己的膝盖。
　　他实在是太不喜欢腰衣了，虽然很热，但是露这么多，他真的还是感觉怪不好意思，于是穿了长及膝盖的白色长衫。
　　这还是让人加急赶出来的款式，甚至还做了两件背心式的上衣。
　　好吧，该露还是露一点儿，不然真是委屈了这六块腹肌的好身材。齐贤拍了拍自己的肚子，心说这可真是太羡煞旁人了。
　　突然他身边刮起了一阵清风，他闻到一股淡淡的百合香，草丛簌簌轻颤，一个人坐在了他的身边。
　　他一惊，没想到深更半夜居然会有其他人，转头看去，惊讶道：“莞斯特拉？”


第109章 归期
　　“陛下在想什么这么出神，以至于连我来了都不知道。”斯特拉优雅地抚平自己的裙摆，偏过头朝他微笑。
　　地面是泥土地，并不太干净，但是她就这么坐下了，一点都不做作。明明是公主，她却没有他想象中的那样会摆架子。
　　“啊没什么。”齐贤躲着她的目光，耳尖发红，这样太阳一般明媚的她，他真是不敢直视，生怕她把夜色都驱赶走了。
　　“没什么吗？陛下既然睡不着，能不能继续给我讲今天午餐时没说完的那个故事？”
　　提到这个，齐贤坚定地摇了摇头：“不行，如果你今晚知道了所有，那我就留不成悬念了，没有悬念拴着你，你明天可就要回赫梯了。”
　　哦，他现在每天都会给斯特拉讲一个故事，从红舞鞋说到阿里巴巴，从乌鸦喝水到草船借箭，每天故意不把故事说完，这样斯特拉就会第二天主动找他，听另一半故事。
　　他只是稍微借用了一下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于是她真的至今没走，赫梯的使者天天在催，可是她仍然没离开。
　　也许，这样看似又傻又没用的小心思，还是派上了一点儿用场的吧？起码可以用来栓住小姑娘的心。
　　尽管如此，齐贤还是忍不住开口问她：“你什么时候回到赫梯去？”
　　就像刚得到一个心爱不已的东西，却被告知只是暂时得到，在不舍得的同时，他也依然会忍不住询问期限。
　　他不想每天都担忧害怕着，就像苟活着的死刑犯，不知道自己的死期，担惊受怕，怕明天就会被拉上绞刑架。
　　如果知道斯特拉什么时候走，他也就坦然了，美好只是暂时的，谁都知道。
　　斯特拉走了，他也差不多该回去了，古埃及的法老生活试试就可以，一直这么待下去他也快不行了。
　　真想念空调，手机，电脑，还有莫莲。
　　他的家人如今都在现代等着他，他这么久不回去，他们一定都等急了吧？
　　但是唯一让他有所不舍的便是斯特拉。
　　回家的迫切与离别的不忍充斥交缠在他的心头，他如今也只能得过且过，珍惜与斯特拉相处的每一分钟。
　　斯特拉歪着头，掰着指头算着：“我好像确实该走了，现在不仅是使者催我，父王也在催我回去，让我筹办他在位十年的纪念仪式。”
　　好吧。齐贤叹了一口气，虽然明知道会被拒绝，他依然抱着一丝期待，问道：“你就不能不走吗？”
　　斯特拉闻言，轻轻一笑：“我留在这里做什么呢？陛下？我一个异邦人，还是敌国的公主，有什么资格留在您的王宫里呢？”
　　“不是这样的”他失神地呢喃着，下意识反驳道，可他又不能说出任何理由，证明她这句话是不对的。
　　她所说的都是实话，艾纳斯已经多次暗示他不要和赫梯的公主走的太近了，虽然她看起来善良无辜，但是保不齐背地里是敌国的间谍也说不定，毕竟间谍都擅于伪装。
　　齐贤没告诉艾纳斯，他们，不，是普拉美斯和斯特拉之间还有另一层关系，他们曾经恋爱过一段时间，还有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到现在已经十几岁了。
　　见齐贤神色有异，斯特拉拍了拍他的手背：“不说这个了，你之前说我和一个人长得像，那个人是谁呀？真的跟我很像吗？”
　　“很像，不，是一模一样。”齐贤肯定地回答道，他顿了顿，又说：“公主，你脖子上的痣，是原来就有的吗？”
　　他知道这可能好废话，但是确实不能排除这颗痣是点上去的可能。
　　斯特拉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下意识摸了摸，“是的呀，我出生就有了。”
　　齐贤转过头，看着她脖子上的痣，怅然若失地笑道：“那还真是一模一样了。”
　　他从来没有想过瞒着斯特拉，更不会要求她扮成她。
　　“她叫林莞莲，我们是大学的时候认识的，在英国。”
　　“大学是什么？什么又是英国？”
　　“大学嘛，就是一群读过很多书的人聚集的地方，英国是一个国家，跟埃及和赫梯差不多，只不过离这里很远很远，你不知道的啦。”
　　斯特拉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讲下去。
　　“她真的很可爱，也很温柔，还特别善良，她是我的学姐，跟我同一个系的，我们学习的是历史专业，她历史特别特别好，计算机学的很棒，写出来的论文也总是让我佩服不已，除此之外，她还和我是一个国家的人，我和她的关系自然会比跟别人更好一些，一来二去，她就和我交往了。”
　　找到一个听众挺不容易的，齐贤一直没怎么和别人分享过自己的前一段恋情。
　　本来他是打算和莫莲说说的，在他们的关系还不怎么样的时候，莫莲压根听不懂这一长串中文，于是他就没说。
　　等到莫莲的中文水平稍微有所进步了，他们已经是情侣了，再提这些，莫莲一定会吃醋的。
　　如果斯特拉愿意听的话，他再多讲一些也无妨。
　　“和她在一起的日子，原本陌生的英国也变了个模样，我刚来到英国的时候英语不太好，性格也很内向，出去的时候她总是走在我前面，需要和别人交涉的时候，也不用我开口，她像是有超能力一样，什么都可以帮我解决，什么都比我更厉害一些。我真的觉得，她是我的一道光，如果没有她，我真不知道我会过成什么样。”
　　“那她真的很厉害呀。”斯特拉笑道，心底下却有点乱。
　　他说的东西她感到很陌生，什么大学，什么英国，这些真的是这个时候有的东西吗？他到底在说些什么？
　　该不会，他真的不是普拉美斯吧？普拉美斯哪里去过什么英国啊什么大学啊？这些都是她从不曾听说过的名词。
　　据她对普拉美斯的印象，普拉美斯根本就不会讲故事，更别提这些神奇浪漫，想象无穷的故事了。他的脑海里有太多新事物，都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他是不是来自未来的人呢？斯特拉猜想到，随即她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但仔细想想，这并非不可能。而且还是最合理的解释。
　　虽然，他讲的这些东西，对她来说实在是新奇极了，她还是很愿意听下去的。
　　“林莞莲？听起来好像是很美的一个名字，这三个字怎么写，可以告诉我吗？”
　　“可以，是树林的林，莞尔一笑的莞，莲花的莲，喏，就是这个莲花。”
　　齐贤随便找了个木棍，心说反正写出来也会变成象形文字，于是在沙地上写画起来。
　　“莲花吗？那真是太美了，我特别喜欢埃及的待客之道，还有街上的姑娘，发间别的莲花也特别美丽。”斯特拉模仿着他的比划，叨念着这个名字。
　　名字里有莲花，也实在是太美妙了吧。
　　“那她后来去哪里了呢？”她又问道。
　　齐贤摇了摇头，丢掉手里的木棍，拍去手上的灰尘，哀伤地轻声说道：“她走了，去了另一个世界。”
　　斯特拉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安慰他道：“哦你不要太难过，她一定是去了神那里，投入了神的怀抱之中，现在，说不定在神的花园里栽种葡萄树呢。”
　　齐贤听到她的话，挤出了一丝笑容：“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葡萄树？她好像还挺喜欢葡萄的。”
　　时间已经太晚了，再不睡明天估计起不来去面对新的折磨。齐贤站了起来，白色的衣服缺点是容易脏，他抖了抖灰，转过头对斯特拉说：“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晚上不要到处乱跑，免得被卫兵抓起来。”
　　“知道了，知道了，我会小心避开他们的。”斯特拉也站了起来，“希望你们的阿蒙神能让你做个好梦。”
　　“晚安。”齐贤依依不舍地望了她一眼，决绝地让自己转身去。
　　斯特拉迈步离开，晚安？真是一个新奇的祝福语，她还从来没有听别人使用过，这个新法老真的给她带来了许多意外以及惊喜。
　　“等等，斯特拉公主！”
　　突然，齐贤在背后叫住了她，她回过头，这位英俊的法老脸上，竟然有一些不好意思，他犹豫了一会儿，开口问道：“可以再晚一些走吗？再晚一些。”
　　即便是少睡一会儿，他也想再跟她多独处那么一段时间，他在这里待的时间算来也就几天，回去之后他可就再也没机会见到她了。
　　斯特拉笑了起来：“我也不想离开，埃及很美丽，和您在一起也很轻松愉快，我都快忘了我的国家了，赫梯从来没有给过我这样的待遇。”
　　在那个国度里。她只是一颗可有可无的棋子，被国王掌控着，没人尊重她，也没人会给她自由，数年的欢声笑语，加起来还比不上在埃及的短短几日。
　　她是真的不想走了，或者说她本身就没打算离开。
　　这里就是她的落子之处。


第110章 烈阳
　　黄昏，卡莫西斯坐在轿上，要从生命之屋回王宫。
　　他又借了一些书，借以消磨时间。
　　车轿经过集市的时候，外面动静很大，他忍不住展开帘子往外看了看，入眼便是一大篮明艳的鲜花，随后世俗的喧闹扎入他的心头。
　　卡莫西斯只瞥了一眼，便又放下了帘子。
　　多么奇怪的一个人，在安静的宫中里他不高兴，在吵闹的市集他也不高兴。
　　他内心挣扎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叫停车夫，让哈特希去买了一朵含苞欲放的玫瑰花，一朵花不足以献给法老，所以他只能留给自己。
　　橘色的花朵如同一团烈火，又如同绚烂的晚霞，更像是他久久不得开放，坎坷曲折又前途渺茫的半生，他的心也如这花瓣似的闭合了。
　　他拿着孤零零的一朵鲜花，疲倦地靠在了车轿的椅背上。
　　车迎着烈阳返回，颠簸又缓慢地移动着。此般炫美的太阳，让他的思绪飘转回到了几年之前。
　　他想起了自己戴着假发和头巾，混在军队之中的日子。那时候几乎每一天都在行军，行军，不断地行军，终于在出发十几日后到了边界。
　　行军的日子终于结束，接下来他们要就地驻扎，水源稀缺，几天不能洗头洗澡，他感到难受极了。
　　“后悔跟来了吗？”普拉美斯摘下假发，露出自己亮锃锃的光头，非常舒爽地撑着头笑他，“待在底比斯不好吗？家里又不会少你的吃喝。”
　　“唔”他摇了摇头，虽然很不舒服，但是也不是完全忍不了，只不过短时间内不能适应而已。
　　他并不后悔跟过来，真正的行军打仗确实能让他学到许多不能在书本中得到的知识，锻炼胆量和魄力。
　　普拉美斯之所以深得先法老的宠信，这和他绝妙的战术和精准的指挥是分不开的。
　　他是指挥官，本来可以待在阵后全心指挥，可他偏要身先士卒，冲的比谁都猛，压根就不怕死。
　　卡莫西斯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普拉美斯，非常的迷人，非常的英俊，非常的潇洒。
　　让埃及所有女人爱慕的男人，并非浪得虚名。
　　太可惜了，偏偏娶了他一个男人，真是造化弄人。
　　普拉美斯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自顾自地说：“我尽力去找新的水源，找到了之后就马上让你洗个痛快。”
　　“你还是先把自己的水囊装满吧。”他笑道。
　　“等会儿我将带着一部分军队，去乌加里特，你待在军营里，不要乱跑。”
　　“知道了，放心，我不至于给你添乱。”卡莫西斯坐在帐中，摆弄着小小的玩偶，这是从小队中一个看起来不太聪明的士兵手里赢来的，谁能想到会有人打仗带这个？
　　他闲得无聊，就给它穿衣服，鞋和帽子，甚至还亲手给它做了一件小小的衣服，恍恍惚惚，就像回到了小时候。
　　母亲会送给他很多玩偶，有埃及人，也有赫梯人，还有小了一截的希伯来人。母亲教他做针线活儿，给玩偶做衣裳，哥哥会把采来的花插在它们的发间。
　　“梅里哥哥，花也太多了。”他看着手边的一束束花发愁，玩偶的头发已经被梅里插得活像一朵西兰花了。
　　“唔，或许你可以替他们开个宴会，宴会需要很多花。”梅里撑着下巴，看了他一眼，随后又继续把自己埋进书堆里。
　　他懵懵懂懂地点头，低下头自顾自地玩儿了。
　　直到今天坐在这里，再次拿起那些幼稚极了的玩具，他才想起过去的平淡无奇是如此的美好，是他再也无法回去的曾经。
　　那样无忧无虑的生活，是他如今所奢望不来的，他有一个爱他的母亲，有一个无比疼他的哥哥，还有几个玩儿得还不错的弟弟妹妹，他不缺什么，也不想要什么父爱。
　　说到这个，除了大哥偶尔得到父王的关照，偌大的后宫里几十个兄弟姐妹，又有谁得到过什么所谓的父爱呢？
　　“我真的走了，不要太想念我。”
　　“你放心，我不会的。”卡莫西斯故意反着回答道，普拉美斯不高兴地撇了撇嘴，停下缠裹手臂的铠甲，走到他的身边，弯下腰，小心翼翼地亲吻他的脸颊。
　　战场上刀剑无眼，他不能确保自己一定会平安回来。他想多看看卡莫西斯两眼，就算真有那一刻，也不会感到太遗憾。
　　“真是不想去，好不容易才娶到你的。”普拉美斯垂下了眼帘，深深叹了一口气。
　　要是他不小心战死了，卡莫西斯该怎么办呢？
　　卡莫西斯放下玩偶，眉眼中漾出一丝苦笑，拉着普拉美斯的手，轻声说道：“放心去吧，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无论是去往天堂神界还是地狱冥府，穿过遮天蔽日的瀑布还是一望无际的海洋，我都会陪着你的。
　　“一定要等我回来，一定。”普拉美斯直起身来，紧紧握着胸口那颗雕工拙劣的莲花型护身符，闭上眼睛，毅然转过身离开了帐篷。
　　不能犹豫，此刻绝对不能犹豫，如果犹豫的话，他就再也舍不得离开了。
　　卡莫西斯收拾好玩具，从帐篷中出来，他想去找个人问问，有什么办法能将信寄回底比斯去，他想知道底比斯的家里此刻如何了。
　　对了，比拉大人有一只有着琥珀色眼睛的鹰，翅膀是灰褐色的，他的鹰一定知道飞回底比斯的路，只是不知道他愿不愿意帮忙。
　　卡莫西斯来到比拉的帐前，叫了一声比拉的名字。
　　不知道他能不能听到，因为风有点儿大，营地里也不安静，营地前的空地上，他可以看到普拉美斯正在用言辞激励准备出发的一队士兵，他们气宇轩昂，跃跃欲试，应答的声音非常响亮。
　　里面没有回应，卡莫西斯果断地拉开布帘，走了进去。
　　“殿下？”比拉正坐在黄色的沙地上，手里拿着一张莎草纸，正在写着什么，他的手边是那熟悉的弓和箭筒。见卡莫西斯进来，他下意识用身体挡住了那张纸。
　　卡莫西斯看到他的动作，偏过头也猜到了什么。不免有些想笑，有什么好遮的呢？偷偷给谁带封信，不是什么丢脸的事。
　　比拉怕他多想，解释道：“这不是什么情报信，请您相信我。”
　　卡莫西斯倒是没有往那个方面想，对他说：“我知道，我想寄一封信回底比斯，你能不能帮我？”
　　“可以，但是不要写太多。”
　　“好。”卡莫西斯答应着，他对比拉怀里那封信的内容还是好奇极了，像比拉这样看起来无欲无求的人，每天抱着弓箭不撒手，究竟在给谁写信呢？
　　值得他这样反复斟酌又小心翼翼地写信的人，对他来说一定很重要吧？
　　“这是给一个朋友写的，他在底比斯，我们认识十几年了。”见他实在感兴趣得眼睛放光，比拉咳了一声，摸着自己的鼻子不好意思地说道。
　　“也是男的吗？”卡莫西斯敏锐地找到了他话中的重点，问道。
　　“嗯”
　　看比拉这个表情，难道他也是那样的人？
　　他也喜欢男人吗？
　　“是王宫里的人吗？我也认识？”卡莫西斯挑了挑眉，心说不会是他那帮哥哥弟弟中的某一个吧？
　　“您应该不认识，但是普拉美斯大人认识。”比拉把信卷好，用绳子固定，不让它松开。
　　哦卡莫西斯顿时没了兴致，对方是他不认识的人，估计他也帮不上比拉什么忙，就不要问东问西了。
　　“我去写信，会尽快交给你的，不会耽误你寄信的。”他转身出了帐篷，找到了纸笔，给底比斯的家中自己的侍女哈特希写信。
　　他想问问自己的猫现在怎么样了？它大概也到换毛的时候了，猫咪应该会长的毛绒绒的，手感像绸缎似的，可惜他现在是摸不到了，
　　还有他的狮子塞赫麦特，没有他的日子，也不知道它是否还适应？有没有像刚来时那样萎靡不振？
　　哈特希总是吵喳喳的，幸好没带她来，否则根本不得清净。
　　信寄了出去，他松了一口气，坐了下来。
　　黄昏，黄沙与云霞一色，天地间都是埃及人最喜爱的金黄。浩瀚长河与蜜色的落日相交辉，不见孤烟，万丈光芒洒落在沙海之中。
　　他掀起帐篷的布帘，站在了帐篷口，沐浴在圣洁的光芒之中，张开了双臂，似要拥抱这流沙似的云海。
　　入夜风渐凉，营地才升起了烟，食物的香味弥漫在偌大的营地中，训练了一天的士兵也禁不住流下了口水，终于到了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
　　趁着分食物短暂的混乱，一个人潜入了卡莫西斯的帐篷，他小心地检查是否有人注意到自己，然后放下了布帘，转过身面对着卡莫西斯，弯腰行了个礼，“殿下。”
　　卡莫西斯坐在普拉美斯常坐的那个桌子后面，所有地图都已经被普拉美斯收好了，桌子上如今空无一物，他撑着下巴，问道：“怎么样？法老要死了吗？”
　　这种大逆不道的话理论上是不应该从曾经的嫡出第二继承人嘴里说出来的，但是无官一身轻，他也根本就不在意什么。
　　反正父不父子不子，他与法老之间无亲情可谈。
　　“没有，法老宣称只是小病，于是又迎娶了几个妃子冲喜。”
　　“好吧。”卡莫西斯颔首，“那母亲怎么样了呢？”
　　“王后一切安好，在欧利大人的安排下，已经收好了行囊随时准备前往哈嘎，梅里大人想要离开底比斯去孟菲斯上任，大人把他拦下了。”
　　“不要让他走，想尽一切办法，把他留在底比斯，不要让他离开我们的势力范围。”
　　一旦梅里离开了王城，就没人能保证他的人身安全了，要是他没能在最后的王位继承战前安全回来，欧利必然又要大动肝火——虽然他已经做好了三手准备。
　　问完之后，卡莫西斯也稍微心安了些，幸好他知道普拉美斯的队伍之中有哪些人是卧底，否则消息闭塞，他没办法知道时局以及欧利的态度。
　　他勾起手指，一个黄金的扳指在他指尖打转，他懒洋洋地问道：“他有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欧利大人没有别的意思，他只希望您信守承诺。”
　　“当然，我做交易从不毁约。”
　　“还有，大人问您，他想要扶持您做法老的事，您考虑得怎么样了？”
　　“告诉他，我完全不考虑。”卡莫西斯最后看了一眼手里的扳指，垂下了手臂。
　　“因为我已经找到了最适合做法老的人选。”
　　金扳指落在了地板上，骨碌碌滚到了那个内应的脚边，卡莫西斯站了起来，背对着他，说道：“好了，你走吧，下一次我要见你的时候，会在帐篷口放三捆柴草，一样是黄昏时分。”
　　“是。”内应捡起地上的扳指，揣进袖子里，离开了狭窄的帐篷。


第111章 天降
　　夕阳西下，入夜，卡莫西斯坐在帐篷里，勉为其难地为普拉美斯缝补一些磨损的衣服。他甚至觉得，衣服裂开这么一大个豁口，普拉美斯肯定是故意而为之的。
　　又把他当女人？
　　想到这里，卡莫西斯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把衣服带针线一块儿丢到一边。
　　谁爱做谁做去。
　　他抱着手臂，坐了一会儿，又默默弯下腰去把衣服扒拉回来，找到刚才的针，就着昏黄的烛光，眯起眼睛，细细的缝补起来。
　　绝对没有下次了。
　　如果普拉美斯再敢这样，他就真的要骂人了。
　　他缝补好了衣服，让衣服抖了抖，检查还有没有其他的破洞，确认没有以后，才把衣服叠好收起来。
　　坐回毛毯上。他又开始无所事事，脑子也忍不住东想西想。
　　也不知道这家伙现在怎么样了，他去到了哪里？碰上敌人了吗？他们开始打了吗？他受伤了吗？
　　算了，担心他做什么？他人高马大的，听说力气大得能生生搉下敌人的头，嗯可能也没有这么血腥，反正怎么也是轮不到他来担心的。
　　突然，营地外的空气沸腾起来，明明是深夜，却传来了一阵激昂的号角声，呜呜地如同一口铜钟，敲击在每一个士兵的心头，卡莫西斯也站了起来，不明所以地掀开布帘往外看去。
　　“集合！全部集合！全副武装，所有人到演武场的空地去。”
　　比拉快步穿行在士兵之中，朝他们高呼着，人们纷纷披上铠甲，一句多余的话都没问，整个营地只有整顿行装的簌簌声。
　　“打扰，殿下，请您暂且让开。”比拉直接朝普拉美斯的帐篷走来，绕过卡莫西斯，直奔普拉美斯榻边那个上锁的盒子，掏出了一把钥匙，把锁打开了。
　　普拉美斯平时都把地图和其他重要的东西锁在里面，比拉找了一会儿，几乎把整个箱子倒了过来，但是还是找不到他要找的东西。
　　“大人，您在找什么？”卡莫西斯在一旁问道。
　　确定不在盒子里了，比拉皱起英俊的眉头，又在屋子里环视了一圈，才问他道：“殿下，你有没有见过兵符？就是半块铜制的牌子，只有巴掌大。”
　　好像见过一眼？
　　普拉美斯平时倒是没有对他怎么藏着掖着，只是他自己没打算特意去看，但是兵符这么重要的东西，他怎么能藏得让自己的副将都找不到呢？
　　卡莫西斯的表情也严肃起来，“请允许我跟您一起找，顺便，请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帐篷不大，要翻一个遍也不是难事，他主要想知道普拉美斯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要匆匆忙忙地出兵？
　　“大人在前线迎面碰上了敌人的大军，情况非常不妙，刻不容缓”
　　“那普拉美斯怎么样了？”卡莫西斯急切地打断了他的话，翻找的手突然颤抖了起来。
　　“大人没事，所有的兄弟都会优先保护大人的。”
　　什么保护，战场上谁都自顾不暇，谁顾得上他？他冲的又猛，万一中了敌人的圈套怎么办？
　　卡莫西斯深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他现在没时间去担心普拉美斯了，当务之急是找到兵符，立刻发兵援助。
　　“能不能不要兵符？”他试探性地问道，情况紧急，不能总是盯着那些死的规矩，毕竟人命关天。
　　“不行，只有大人自己能够直接发兵，是其他人必须要看到兵符才能出兵。”
　　卡莫西斯沉默下来，更加暴躁地翻着，整个帐篷都被他掀得乱七八糟，毯子裹起来丢到了角落，为数不多的水果洒落一地。
　　可恶，这个混蛋到底把兵符丢哪了？！
　　比拉手中的动作缓了缓，意味深长地瞥了他一眼。
　　他一直极其警惕这位异派的公主，他一直默不作声地待在普拉美斯的家里，也不知道打什么主意。
　　那天他趁着去看斗兽，私下与党派会了面，不知道他们聊了些什么。
　　当比拉以为卡莫西斯向他们透露了什么刺探到的机密，正提高警惕打算兵来将挡的时候，他们一派反而沉寂了，平时恨不得什么事都插一脚，现在竟然开始随和起来。
　　他不知道他们在搞什么名堂，普拉美斯告诉他没事，正当他放松警惕的时候，卡莫西斯竟然跑到了军营里来。
　　普拉美斯竟然完全不生气，还任由他在这里呆着，也不知道他耍了什么手段。
　　直至今天他好像才发觉，或许卡莫西斯并不像他预想的那样冷漠又恶毒。他急切的神情，颤抖的手指，烦躁得恨不得逮住普拉美斯臭骂一顿，但是又担心他担心得不得了。
　　看来，普拉美斯大人之前为他做的那些，并不是根本得不到回报的。
　　而现在，回报已经来了。
　　卡莫西斯一脚踢翻了面前的矮桌，口中低声咒骂着一些并不与他精致外表相符的污浊词汇，突然他眼前一亮——
　　金黄色的铜符正被人好端端地贴在桌子的背面，亮闪闪地泛着金属的光泽。
　　“在这里！”卡莫西斯用力把他扯了下来，拍了拍上面的灰。
　　“太好了，真是多谢殿下！”比拉的面色终于缓和了一点，他伸手去接卡莫西斯递来的兵符，突然，卡莫西斯伸出来的手猛地缩了回去。
　　“请务必带上我，比拉大人，我要第一时间确认普拉美斯的安全。”卡莫西斯死死地护着这枚兵符，大有不答应他就不交出来的架势。
　　“请您不要胡闹，快点给我。”比拉无奈地皱着眉，伸出手索要。
　　“你赶紧答应我，我们立刻就能出发，我换铠甲的速度很快的，你相信我。”卡莫西斯神情坚定地说道，非去不可。
　　比拉不想和他在这里纠缠，他们必须赶快出发，多带卡莫西斯一个并不是太大的问题，只要把他护在后面就可以了。
　　他点了点头，从卡莫西斯的手里拿到了兵符。
　　算了，如果普拉美斯大人责怪下来，就说是他自己一时糊涂，答应了卡莫西斯就好。
　　卡莫西斯如他所说的，比拉刚骑上马准备出发时，他就已经驾马快速地追上了队伍，挤进了队伍的最后面。
　　“卡尔，阿比耶，你们两个到后面去，保护好他。”比拉还是不放心，万一他受了伤，普拉美斯肯定要暴跳如雷，于是派了自己最信任的两个人去到后面。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在夜色中进发，朝主战场急匆匆地赶去，不敢放慢脚步。
　　普拉美斯挥舞长剑，捅进了敌人的胸口。
　　他猛地拔出剑身，血液喷溅到了他的脸上，他仰起头，朝头顶一轮血红色的圆月喷出一口浑浊的气息。
　　他的软甲已被敌人刺破，伤口的血液正在汩汩涌出，身上别处也有不同程度大大小小的伤口。
　　安德耶布又该臭骂他了——说的好像他哪次从战场回来不被这个军医骂的头臭一样。
　　哦，大概卡莫西斯也会骂他，他的殿下一定会狠狠指责他。
　　明明已经有了家室，还要冲在这么前面，好吧，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保家卫国，浴血奋战的热情是刻在他的骨子里的，这是大埃及太阳儿女的热血精神，也是他手下精挑细选的每一个士兵都具备的觉悟。
　　这么多军人，拖家带口的不止他一个，谁不是家里的顶梁柱呢？谁不是独一无二的呢？
　　他从不觉得自己比别人尊贵，正是因为肩负着将军的重任，才更要身先士卒，冲在最前方。
　　卡莫西斯是激励他前向迈进的力量，而不是阻碍他让他犹豫不前的后顾之忧。
　　相信他的殿下也是这么认为的。
　　他骑在马上，俯瞰整个战场，脚下的尸骸堆积成山，红色的血液染红了白色的沙，灌溉着沙漠中颓靡的植物。
　　朝南望去，他还未看到远处的尘土飞扬。
　　他不免忧心起来，我军已所剩无几，援军什么时候赶到？
　　他派去传信那个精明的手下，如果不出意外，已经回到了阵营，如果动作迅速的话，他们应该已经在路上了的。
　　从军数年，坐在指挥官的位置上也许久了，他很少犯像今天这样错误。
　　前去刺探的小队在不可能的地方迎面碰上敌人，还是近万人的大军。
　　他只带了两千人，形势危急，快要顶不住了。
　　遍地尸骸，鲜红的血液硬是在沙漠之中开出一条河来。
　　早有士兵呼喊着要他先走，他是主将，不能折在这里，万一群龙无首，那后面的仗也不用打了。
　　他自然明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理，但是他的傲气时刻提醒着他，绝对不能做逃兵。
　　绝对，绝对不可以。
　　军人为国捐躯，战死沙场，这是至高无上的荣耀，也是命运的安排。
　　因为指挥失误而死，说起来大概也理所应当？
　　“普拉美斯！”
　　是他恍惚了吗？好像有人在叫他的大名？他闻声转过头去。
　　一个声音从远处传来，穿过厮杀的疆场，穿过敌军与我军的人海，穿过金戈与铜盾碰撞溅起的火星，穿过扬起的漫漫沙尘，如驰骋天际的雄鹰，朝他飞驰而来。


第112章 约定
　　普拉美斯猛地抬起头，朝远处看去，一道模糊的身影朝战场的方向横冲而来，在他身后，马蹄踢踏的声音如同阵阵雷霆，所经之处黄土飞起数十米高，像飓风吹卷着一切，朝他席卷而来。
　　在这漆黑的深夜，远处熊熊燃烧的火把与金黄色的沙砾交相辉映，明明是夜晚，他却仿佛看到了阿蒙神金色的手掌，慈祥的脸庞。
　　他看到了卡莫西斯。
　　他的神袛，他的殿下，如同做梦一般，他奔向他。
　　他也朝他奔去。
　　万人的大军从天而降，在千钧一发之际抵达战场。
　　普拉美斯挡下敌人横砍来的刀，眨了眨眼睛，这一切都太不真实。
　　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
　　他的殿下，真的来到了这里吗？
　　直到卡莫西斯真真切切地骑着马来到了他的面前，皱起眉头，咬牙切齿地瞪着他浴血的样子，他才确信。
　　啊，这一切都是真的，并不是在临死之前的幻觉。
　　真的是他。
　　“你在犯什么傻！”卡莫西斯挥剑挡下不知何处飞来的流矢，冲他喊道。
　　哦，差点忘了，这还是战场之中，并不是他的家。
　　他缓了过来，我方已席卷战场，飞快地抢占上风。
　　大势已定，普拉美斯长舒了一口气，在人群中看到了比拉的身影，这才意识到卡莫西斯不该出现在这个地方。
　　他刚才真是想他想到疯魔了，才会忽略卡莫西斯为什么会在这儿的问题。
　　“你怎么在这里？谁带你来的？”普拉美斯攥住他，把他往战场边缘带，明枪暗箭朝他刺来，他几乎分不出心思去保护卡莫西斯。
　　“我自己要来的，不关任何人的事，比拉大人太急了，没意识到我混进来。”卡莫西斯不声不响地把所有责任揽到了自己身上，他紧紧盯着普拉美斯的肩膀，眉头紧锁，“你受伤了？！”
　　“小伤，等结束之后去找军医就行了。”普拉美斯下意识地用披风遮住伤口，他怕卡莫西斯担心。
　　其实伤口真没这么严重吧？干嘛皱个眉头呢？都不好看了。
　　“出这么多血，你和我说是小伤？我就这么好骗？”卡莫西斯扯过他的缰绳，两人逐渐远离了战场。
　　“停，殿下，我不能走，我是指挥官，他们不能没有我的命令”
　　卡莫西斯不屑地打击他说：“得了吧，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
　　“不是这么说”普拉美斯颇为委屈地看向战场，果然，士兵的进攻和防守在比拉的指挥下井然有序。
　　好像确实如卡莫西斯所说
　　卡莫西斯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这里已经离战场很远了，他警惕地四下查看后，一下扒拉开了普拉美斯的盔甲，果然，伤口正鲜血淋漓的。
　　“你管这叫小伤？”卡莫西斯的声音如同一块儿万年的寒冰，让普拉美斯猛地一抖，他尴尬地扯了扯嘴角，别开脸不去面对卡莫西斯刀子一般的视线。
　　血液滴在地上，如同绽放了一株妖孽旖旎的曼陀罗花。
　　卡莫西斯揪着他的衣领，强迫他转回头看向自己，他焦急又生气地朝普拉美斯喊道：“你根本意识不到这有多严重！万一他们刀上淬了毒呢？万一是铜剑呢？不及时处理溃烂怎么办？”
　　“嘘，快朝影子吐一口唾沫，不是真的”普拉美斯把自己的衣领解救下来，干巴巴地笑了一声，他找不到什么办法去安慰卡莫西斯，好像除了我没事，什么都说不出。
　　卡莫西斯从随身的小袋子里掏出药粉，洒了一大把在普拉美斯的伤口上，痛的他呲牙咧嘴。
　　“慢点！”普拉美斯话都快说不清楚了，感觉好像刚才刀子刺进来的时候都没有现在这么痛。
　　但是他心里头又是甜蜜蜜的，卡莫西斯亲手为他上药，包扎伤口，这是他征战多年，只敢蒙在被子里偷偷想的事，想不到有朝一日居然真的实现了。
　　他甚至有点感谢那位仁兄，多亏了他，不然他也得不到这份殊荣。
　　“大人，胜利了。”比拉循着马蹄印，走了很远才找到他们，他拿着染血的弓箭，对普拉美斯说道。
　　一万多人的精兵，风卷残云般涌来，很快就把敌人杀得片甲不留。
　　天边已经蒙蒙亮了，黎明的曙光照拂着死去的躯壳，引导为国捐躯的英灵前往新生。
　　活下来的人，欧西里斯神还未召唤他们的灵魂，允许他们此时披上胜利的荣耀，整顿行装，为太阳之国取得更多的领土。
　　普拉美斯抬起头，答应了一声，视线全部黏在卡莫西斯的侧脸上。
　　卡莫西斯正低着头，手忙脚乱地给他包裹伤口，时不时普拉美斯还得开口教教他。
　　他顺理成章地收获了卡莫西斯一个你行你来的眼神，乖乖闭嘴了。
　　“我的殿下，今天我们旗开得胜啊，是不是应该庆祝一下？”他看着卡莫西斯的眼睛，询问道，明显醉翁之意不在酒。
　　“你想怎么庆祝？喝酒？”卡莫西斯瞥了他一眼，庆祝也不是不行，这不是小胜，几乎算得上大捷了。
　　普拉美斯听他这么一说，微微一笑，一刻不离卡莫西斯的眼神变得暧昧不明：“我们结婚许久了吧？殿下？”
　　“是有一段时间了，所以呢？”卡莫西斯抬起头，看着他的脸，还有他嘴角那抹老不正经的笑容，觉得不太对劲。
　　“那“那个”什么时候给我补上？”普拉美斯冲他眨了眨眼睛，暗示道，他可给卡莫西斯很长的时间做心理准备了。
　　本来想等他来提，但是这位看起来完全就没有那方面的想法，思来想去，他也不得不找个机会提醒提醒他，夫妻之间，除了柴米油盐，其实还有一点儿别的乐趣的。
　　“什么东西？我听不明白。”卡莫西斯皱起眉头，他最讨厌别人说一半叫他猜一半了。
　　“就是男女之爱，鱼水之欢啦！”普拉美斯叹了一口气，“还不明白吗？难道要我再说得透彻一点儿？”
　　“关我什么事？你都说是男女之爱了。”
　　卡莫西斯的杏眸微瞪，警惕地环视了一圈周围，确定了没有人听到普拉美斯的话，才低声骂了他一句。
　　“这你不用担心，我有办法，你什么都不用做，什么都不用想。”
　　普拉美斯将他的手放进自己的掌心里，轻轻揉捏着，虽然不是柔荑，但是卡莫西斯的手骨节纤长的，摸着也别有一番韵味。“所以，给我一个机会？今晚，哦不，就一会儿？”
　　“不行，困死了。”卡莫西斯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耳朵尖都泛着淡淡的绯红。
　　他早做了一定的思想准备，心知此事在所难免，但是眼下能拖就拖吧。
　　普拉美斯不高兴地撇了撇嘴，不依不饶地追问：“那你给我一个具体的时间呗？我也不喜欢没有盼头的等待啊。”
　　卡莫西斯被他问烦了，他不喜欢在这种地方和普拉美斯讨论这个问题，便说道：“你不是要再办一次婚礼吗？那就婚礼当晚吧。”
　　“好！一言为定，我的殿下是绝对不会反悔的，是吧？”普拉美斯的眼睛瞬间迸射出宛若星辰的光，攥紧了卡莫西斯的左手。
　　“是是是。”卡莫西斯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叹了一口气，敷衍道。
　　他拍了拍普拉美斯的手臂，对他说：“好了，赶紧起来，这药只是止血，赶紧回去给军医看看。”
　　“够啦。”普拉美斯懒洋洋地说。
　　他把卡莫西斯抱上马，自己也一起骑了上去，原本宽阔的马背一下狭窄了起来，他的胸口紧紧贴着卡莫西斯的后背。
　　他打了一个哈欠，胜利之后，紧张的的神经猛地放松，大脑便回忆起一宿没睡这件事，困意席卷而来，他的眼皮子都快睁不开了。
　　他把缰绳交给卡莫西斯，将下巴支在卡莫西斯的肩膀上，闭着眼睛打瞌睡。
　　他闻到卡莫西斯发间有一股若有若无的芬芳，难道他用了什么香油？还是只是皂角的香味儿？
　　不等他细想，意识已经模糊了。
　　我都没睡呢，他反倒先睡着了。卡莫西斯不满地腹诽道，虽然脑中这么想，但是他还是心里软软的。
　　还好他没事，还好他平安回来了。
　　他轻轻转过头，像是害怕吵醒普拉美斯一样，动作非常轻，只敢转一个小小的弧度，只看了一眼，就匆匆转回来了。
　　他的耳朵有点红，幸好普拉美斯闭着眼睛没看见，否则肯定要开始笑他脸皮薄过纱了。
　　普拉美斯觉得脑袋特别沉，也不知道是不是通宵打仗的后果，手指头像针扎一样刺痛，冰凉的没有温度。
　　他感到口渴，明明已经灌下第五杯水了，还是没有半分起色。
　　卡莫西斯担忧地皱起了眉头：“你要不舒服就直说，为什么会出这么多汗？”
　　自从普拉美斯从战场上回来，就看起来不太正常，整天昏昏欲睡，食不下咽，额头烫得让人一碰就得吓得弹开。
　　军医安德耶布守在他旁边已经半个上午了，药喝了，伤口包扎了，但是他的情况看起来还是不太妙。
　　普拉美斯扯了扯嘴角，本来想在卡莫西斯面前维持一下自己健壮刚强的形象，可是身体不允许。
　　安德耶布已经取出了自己带来的所有药草，他是军医，带的伤药极多，但是普拉美斯都吃过一遍了，没有什么用。
　　他盯着普拉美斯肩上的伤口，神情凝重地对卡莫西斯说道：“伤口可能会发炎溃烂，我手上的药没办法处理这样的伤口，我需要的药材得去最近的集市才能购买，最好是孟菲斯，那里最有可能买得到。”
　　“这太耽误时间了。”卡莫西斯眉头紧锁，从这里到附近的城市，来回就算快马加鞭也得四五天，
　　四五天，其中能发生的变故可太多了。
　　普拉美斯张了张嘴，想对卡莫西斯说，让安德耶布去吧，立刻就去。可是他发现自己已经说不出话了，喉咙干哑，只能发出一些气声。
　　“殿下，不可以再犹豫了，我们没有那个时间考虑时间是否充裕。”安德耶布和卡莫西斯一样急切。
　　卡莫西斯垂下头，瞥了一眼身边的普拉美斯，上前握住了他垂在榻边的手。
　　“我会为他向哈比女神祈福的。”他握紧了普拉美斯冰凉的手，抬起头，向安德耶布询问道：“不过，在你走之前，能让我看看你手里的药材吗？我也学过一些医术，不知道能不能帮上你。”


第113章 坦白
　　晨光从它破碎的云衣中露出微笑。
　　卡莫西斯辨别着面前的药草，他能把这些花花草草都给认全，得益于神庙中数不清的著作，还有那位治愈了无数平民的伊西斯大祭司。
　　他看了普拉美斯的症状，心里隐隐有了一些猜测，但是不敢贸然下定论，只能将自己的意见说出来去询问安德耶布。
　　安德耶布倒是没想到卡莫西斯会一点医术，便简单和他交代了一下普拉美斯的情况，还有短时间内会发生的反应，用药等等。
　　他认为卡莫西斯还是有权知道这些的，只要他能听得懂，安德耶布也不怕多说，他向来行医就不爱去考虑患者家属的心情，只说实话，做实事。
　　卡莫西斯捏着两种药草，向安德耶布问道：“军医大人，能否将这两种药混在一起服用，以此替代您要去购买的药材？”
　　“你在说什么胡话”安德耶布眯起眼睛，仔细看他手里拿着的药，脑子里转了一圈，实在没想到这两种药混在一起能有什么功效，能去替代价值十金的名贵药材。
　　“你不许凶他。”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普拉美斯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心生不满，他看不得有人对卡莫西斯说话不礼貌，伸出索命的手要去抓安德耶布，安德耶布赶紧后退几步，避开他的攻击范围。
　　“你就安静躺着！”卡莫西斯把普拉美斯的手抓住，塞回被子里去，向安德耶布解释道：“这是我跟我的老师学的，铁匠铺子里的工匠被金属划伤了，没有钱买贵的药，就拿这两种药捣碎，敷在伤口上。”
　　“真的有用？”安德耶布狐疑地问道。
　　“嗯，五成几率吧。”卡莫西斯显然也不相信，他转头问普拉美斯：“你愿意试试吗？”
　　“好啊，五成，这可太高了。”普拉美斯欣然答应，他也没什么好不答应的，这样是一半几率挂掉，什么都不做等安德耶布去买药回来，也是一半几率挂掉，后者说不定比一半还多，试试总是没什么坏处的。
　　他这么说了，安德耶布自然也由着他：“你说试就试吧，反正不能更糟了，你自己选的，死了也咎由自取。”
　　安德耶布承认，自己确实对一些民间的偏方不甚熟悉，但是也没必要去否认，退一万步，这两种药混在一起并没有什么毒性，对伤口的影响也不大。
　　万一真有用呢？
　　“虽然如此，我也还是得去一趟，这样比较保险一些。”
　　安德耶布说完就匆匆收拾东西出发了，这里的所有伤员，都留给了他的几个学生。
　　“你别乱动，我给你抹上去。”
　　用酒精消过毒，卡莫西斯把处理好的药敷在伤口上。
　　看着普拉美斯一副万事大吉的样子，卡莫西斯好心提醒他道：“你别抱太大希望，不一定有用，你这毛病也不一定是铜铁造成的，凡事还是以军医大人说的为准。”
　　“有用没用都赶紧使出来，我一定积极配合治疗。”普拉美斯攥紧了卡莫西斯的手，活像生病的孩子渴望母亲的亲吻和拥抱。
　　“要不你上来跟我睡呗，说不定一觉醒来就好了。”
　　“不要，这里本来就很热了，你发烧还更热，傻子才和你睡。”卡莫西斯涂完药，立刻退开，用毛巾擦洗干净自己的手，将毛巾都染成了浅浅的淡黄色。
　　“真不来吗？说不定你抱着我，我才好得快呢？”
　　“不来。”卡莫西斯斩钉截铁地拒绝道，他正想着把帐篷留给普拉美斯，自己去哪儿将就着睡会儿呢。
　　普拉美斯生病的时候睡了一觉，他却整夜未眠，守在旁边，寸步不离，现在给普拉美斯上了药，他的神色放松了些许，困意也如同初夏的泥洪铺卷而来。
　　他正准备端着木盆离开帐篷的时候，普拉美斯突然叫住了他：“卡莫西斯。”
　　他一般很少直呼他的名字，卡莫西斯回过头，普拉美斯不知何时支起身子坐了起来，歪着头，眯着眼睛看着掀起布帘，打算离开的卡莫西斯。
　　晨曦的妙手织了一件夺目的白色光衣，披在他的肩头，普拉美斯要眯着眼睛，才能看清他的脸。
　　“卡莫西斯，你其实也是很爱我的，对吗？”
　　“为什么要提起这个？”卡莫西斯闻言，掀起布帘让阳光打在他的脸上，好让他清醒地认识到现在是大白天，不是什么调情的好时候。
　　无论是非，这种事，难道他能够光天化日之下点头承认吗？
　　他的脸颊有些发烫，不知道是被初升的太阳灼热的，还是另有其因。
　　“没事，”普拉美斯撑着下巴，玩味地看着卡莫西斯的侧脸笑道：“我只是在想，万一我没挨过这一劫，你会去来生找我吗？”
　　卡莫西斯皱了皱眉，放下布帘，也不出去了，端着盆，就站在门口，对他说道：“你别说这种晦气的话，神会听见的。”
　　“如果你对我有爱，就算神听见也无可奈何，因为无论多少次转生，我们都能凭借着爱，找到彼此。”
　　卡莫西斯平日里一贯不会给普拉美斯高兴得彻底，总喜欢在他兴头上说几句杀杀他的快意，好让他别得意忘形，
　　如今看着他笃定的样子，卡莫西斯抿着嘴唇，打心底地不愿意再去说什么。
　　他不赞同普拉美斯这种悲观的假设，但是他希望下辈子，下下辈子，都有这么一个人陪在他的身边，用强壮的臂膀会为他遮挡风雨，而他也能有地方去安置他那份总是提心吊胆地捧在手心里，不愿意轻易放下的爱情。
　　“那万一，我们在来生不认识彼此怎么办”卡莫西斯问道。
　　他还没有说完，普拉美斯就打断他，抢着说道：“那不可能，我这么爱你，就算不认识你，也能够在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一见钟情。”
　　“切”卡莫西斯勾了勾唇，轻轻笑了一下，很快又隐去了笑意，冷起脸对普拉美斯说：“如果让我发现你不认识我了，那我会给你两个耳光让你清醒一下。”
　　“那肯定，除非我是脑子犯糊涂了，如果这样，请务必打醒我。”
　　普拉美斯愉悦地靠着帐篷的一角，虽然在发烧，但是他觉得自己现在脑子无比清醒。
　　他看着卡莫西斯，缓缓地说道：“我的殿下，如果可以，我想每天都将一朵最接近太阳的颜色的花朵，簪在你的鬓边。不过就算这样，它的绚烂也不及你的一星半点，就像扑腾在那木柴堆里的火星子，哪配与太阳相比较呢？”
　　他热切深沉的目光注视着卡莫西斯的脸，笑着问道：“你说是不是？我的太阳？”
　　时间悄然而逝，那些记忆仿佛成为了他独有的幻觉，全部都是像沙砾一般，风一吹便散了。
　　卡莫西斯垂下头，轻嗅着那如同烈阳一般绚烂的玫瑰。
　　淡淡的芬芳不多浓郁，却让他的心猛地一颤。
　　将最接近太阳的颜色的花，簪在鬓边吗？他犹豫了一下，折断纤长的花茎，轻轻地将玫瑰，簪在了发间。
　　这样，你就能凭着它寻到我面前了，对吗？普拉美斯？
　　齐贤推开一堆纸莎草书，彻底瘫在了桌子上，数天高强度的工作，他的精神已经顶不住了，但是这个身体莫名其妙地还好得很，一点要生病的兆头都没有。
　　他第一次懂得了身体好的坏处。
　　艾纳斯这几天一直坐在他的旁边，新王登基，事务繁多，齐贤一个人根本处理不过来。
　　不知道为什么，艾纳斯感觉面前的“普拉美斯”就像打仗的时候不小心磕着脑子了一样，一点都不对劲，痴痴呆呆的，什么都做不好，芝麻大的事情都做得一团糟，完全不像他认识的那个能把偌大的神殿打理得井然有序的人。
　　“不想做了，这么多事能不能缓一缓？反正车马很慢，不在乎这一天两天的。”齐贤虚弱地说，他敢说自己家老头是这么大一个公司的老董，都没有他这一天要忙的事多。
　　这已经是艾纳斯这么多天来第不知道多少次听到这句话了，他选择听不见。
　　他已经包揽下了大部分了，齐贤要处理的比他少多了，还仍然在抱怨个不停，一点没有一国之主的样子。
　　“不行，陛下，这些事都拖不得，我已经帮您处理了大部分了，如果您不亲手完成一些意思一下，别的大臣会说我把持朝政，操纵法老的。”艾纳斯无情地拒绝道。
　　“那能不能你全部看一遍，想个法子给他们解决掉问题，完了我来盖章？你们这儿有章吗？没有我自己刻一个。”
　　齐贤美滋滋地想道，这事估计和大清皇帝拿个朱笔批个“朕已阅”差不多。
　　被他吵得断了思路，艾纳斯震惊他居然如此不要脸皮。
　　拜托，他已经忙得快要死了，好几天饭也没吃好，觉也只将就着眯了一会，还要他一个人想出所有问题的解决方法。
　　本来他想和齐贤交流解决办法的，但是他完全没办法和齐贤交流起来，齐贤对这个国家的政治实在是太陌生了。
　　没办法，他只能一个人琢磨，让齐贤把那些没用的口水话奏折回了，再原路给它送回去。
　　就连这么轻松的工作，齐贤都要罢工，艾纳斯摇了摇头，他见过废物的，没见过这么废物的。
　　“您知道您在这儿拖延一天，尼罗河的洪水就要淹没多少户人家、多少神庙吗？中部闹了饥荒，多少民众都在眼巴巴地盼望着您的回复，开仓放粮，还有，您知道朝里多少人盼望着您的答复，想借着您刚登基的机会，除掉那些奸佞的权臣吗？身为一位法老，您应该为您的人民负责任，不能因为您的懒惰，您的不适应，让那些人失望啊！”
　　这是他憋在心里多日的话，他一直没说，是怕有人指责他冒犯法老，眼下他实在忍不下去了，他不得不说一些什么，好好地把眼前这个人惊醒。
　　我
　　齐贤委屈地向下弯起了嘴角。
　　他把所有东西往回一扯，拿起粗糙的笔沾了沾墨水，自暴自弃地写起来。
　　“我跟你交个底，艾纳斯。”他趴在桌子上，低着头写着中文，再眨了眨眼睛，它立刻变成了象形文字。
　　“其实我来自三千年后，我是个现代人。”


第114章 集市
　　艾纳斯抬起头瞪了他一眼，以为他又在找什么乱七八糟的借口：“你在说什么疯话？”
　　而且，现代又是什么国家？在埃及的哪个方向？
　　“不是，我是真的穿越啦！你别不信。”齐贤想了想，这时候，大概是中国的商朝？
　　完了完了，说了他也不懂，齐贤挠了挠头，根本想不出来眼下有什么办法证明自己是个现代人。
　　眼看着艾纳斯眼中的疑惑更甚，同时也越来越觉得他脑子不对劲，他支支吾吾只挤出了半句话：“我我会背元素周期表前20个！”
　　“元素周期表？是什么？”艾纳斯压根就听说过这个东西，“是拿来做面包的吗？”
　　元素周期表打开了他的思路，他紧接着说：“我还通晓古今！你看那遥远的东方有一块神州大地，未来那里会翻天覆地，最强大的国家将会在那里诞生！”
　　“有埃及强大吗？”艾纳斯露出鄙夷的表情，他还真没见过哪位法老夸别的国家强大的，还是还没成型的国家。
　　“有！大唐盛世，是埃及新王国时期，我是说现在这个时期远远不及的。”
　　说到历史，齐贤可硬气多了，英国和中国的历史，他说来就来。
　　他滔滔不绝地把盘古开天地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通通概述了一遍，听得艾纳斯一愣一愣的。
　　“这么说，你不是普拉美斯？”像是要求证自己的想法，艾纳斯问道。
　　“不是，我叫齐贤，来自3340年后的中国，是一名伟大的打工人。”齐贤自豪地自我介绍道，看着艾纳斯不可置信的眼神，他心中暗爽。
　　“我就说普拉美斯怎么是你这样的。”艾纳斯的注意点根本不在他来自多久之后，他就算来自一万年之后，现在都是一个处理不好一点小事的废物。
　　他居然一点都不关注自己话中的重点，齐贤小心翼翼地重复道：“三千年之后哦？”
　　艾纳斯就一点都不好奇三千年后的世界吗？他一点都不知道三千年后的自己是做什么的吗？
　　嘿，兄弟，你三千年后还是给我打工的，齐贤摸了摸自己不存在的胡子，暗暗得意。
　　可艾纳斯还是一点都不好奇，他从地上站了起来，看着齐贤的眼睛问道：“那原来的普拉美斯去哪儿了？你为什么要霸占他的身体？”
　　“我是被一个水晶球吸进来的，普拉美斯？我不知道，他可能现在正拿着我在现代的身体和他前夫旧情复燃吧？”
　　他没有说莫莲感情不专一的意思，是他的话也会这么做的，况且，这样交换身体一段时间，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他见到了林莞莲，莫莲也见到了普拉美斯，这不是两全其美？
　　艾纳斯急切地说道：“你有没有办法赶紧换回来？你不是我要辅佐的法老，我不想让我们双方都受累。”
　　他是受旧友普拉美斯的邀请来底比斯辅佐他的，不是来这儿给一个陌生人做苦力的。
　　开玩笑？我刚来就想把我赶回去？我还没待够呢。“刚才说要救人民于水火的是谁啊？怎么又开始挑人了？我不一样是法老吗？”
　　“不是这个意思，哎呀，我没法跟你解释，你先不要说话，我自己先捋一捋。”
　　“哎？你这个人怎么能这么跟雇法老说话？”齐贤顿时戏精上线，他说的是实话，这几天和斯特拉接触，他越来越被她所吸引，她的一举一动，无时无刻都有着林莞莲的影子。
　　“不说了，不说了，我回去吃了晚饭再过来，您也休息一会。”艾纳斯头也不回地走了，他脑子里乱七八糟的。
　　为什么被附身这种事会发生在他的身边啊？到底是什么妖孽法力强大到能附身到半神的法老身上？
　　如果请祭司帮忙，能不能顺利把他驱出去？万一伤及法老的肉身怎么办？
　　他这几天晚饭都是在王宫解决的，这是他近日来第一次回家吃。
　　“比拉，你说我该怎么办好？”他啃着餐后固定要吃的无花果，含糊不清地问道。
　　“发生了什么事？”年轻的副将不明所以，艾纳斯到底在问些什么？发生了什么事？
　　艾纳斯叹了一口气，利用这忙里偷闲的时间，四下无人，他一把把自己甩进比拉的怀里，靠着他的肩膀，嘟嘟囔囔地抱怨道：“还不是法老，我以为他最近不太对劲是又在整什么幺蛾子，谁知真是超乎我的想象，他根本不是普拉美斯，壳子没事，灵魂彻底换了一个。”
　　“你说法老被别的灵魂附身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比拉平日里那冷冽严肃的脸上少见地浮现出了一丝惊讶，他和艾纳斯一样，不太相信像法老这样神圣的身躯会被别的灵魂侵入。
　　“是真的，他亲口跟我承认的，他来自三千年后，一个叫做‘现代’的时代。”
　　“现代？”比拉重复着这个陌生的词语，皱起了眉头，“你打算怎么办？艾纳斯，我会尽量帮助你的。”
　　艾纳斯没想到他居然这么信任自己的想法，磕磕巴巴地回答道：“啊？我没想法，我只是想问问大祭司，看看他有什么办法。”
　　听他提到祭司，比拉想到了什么：“我听说法老前两天召见了祭司阿克塔娜，我去替你问问法老找她做什么，说不定能获得有用的线索。”
　　“那太好了，谢谢你。”艾纳斯又拿起一个无花果，塞进比拉的嘴里，“说实话我真的很感兴趣呢，你说三千年后的往生，我们是不是还能在一起？你这个家伙不会抛弃我找别人吧？”
　　“绝不会。”比拉郑重地承诺道，执起他的手，在他的手背上落下一吻。
　　齐贤撑着脑袋，吞下这难以下咽的食物，这样的吃饭不是享受，而是维持生命的必要手段。
　　就冲着这里的食物，他就觉得自己是实在待不下去了，这是人吃的东西吗？
　　他自认为自己平日不是对吃的东西很讲究的人，可面对这样的食物，他也感到了一阵崩溃。
　　“斯特拉公主要走了吧？”他推开盘子，虚弱地问道。
　　“明天一早，回赫梯的队伍就会启程了。”总管基安苦巴着脸，这已经是法老这些天来第不知道多少次询问这样的话了。
　　日期在一天天接近，法老也肉眼可见地失落下去。
　　要他说，让赫梯这帮祸害在登基那几天待在埃及已经给足了他们面子了，现在法老还要拖着他们不让走，就是为了那个赫梯妖女。
　　天知道那帮人在这儿一天，就能打探到多少消息，买通多少个人。
　　“艾纳斯没回来吧，我出去走走。”齐贤从椅子上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坐了一天累得要死的筋骨。
　　他本就打算等斯特拉离开后，自己也回现代去的，现在他给自己定的期限也快到了，不如最后看一眼这样繁华的古埃及。
　　他穿越到了三千年前，过上了皇帝般的生活，兴许这都够他吹一辈子的了，前提是得有人信。
　　他对骑马不太熟练，也不好意思厚着脸皮让几个人抬着自己走，就故作高深地抱着手臂，对身边的人说道：“我要出去体察民情，你们要跟就离我远点。”
　　侍卫面面相觑，不知道法老这是要唱哪一出，只好乖乖回答：“是。”
　　齐贤骑着马，前面有一个人牵着马，他不用他怎么动。
　　他攥紧缰绳，害怕自己摔下去，看着前面那个人的背影，他摸了摸头上的假发，低下头看脚下的结实的黄沙地。
　　他怎么觉得自己这是埃及版的西天取经？
　　这是齐贤第一次这么清晰地走进埃及。
　　在他的印象里，埃及的人民全部都是光着上身，只穿一截窄窄的腰衣，扛着巨型石块做工的人，他们往往汗流浃背，背上是纵横交错的鞭伤。
　　这里的女人也是不怎么出门，只会缩在家里做针线、带孩子、做面包。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什么叫做繁荣，
　　不愧是埃及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新王国时期，埃及的强盛远超他的想象。
　　他不久前刚去过埃及，那里的古建筑已经被毁的只剩下十之一二，而他眼前的，是完全没有被破坏的建筑，它们崭新地站在他的面前。
　　如今的埃及，国力强盛，人民幸福，神明庇佑。
　　拉美西斯一世在位时期的埃及比不上拉美西斯二世在位时，即便如此，也足够令他震惊。
　　此刻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国家，上至法老，下至奴隶，全部信仰同一个宗教。
　　因为在这样的环境下，形成了一个汹涌澎湃的信仰热潮，你没法不信，那些神不像是虚幻的，它们浸透在埃及人的一举一动之中。
　　他看到了孩子从出生起，父母就将他带到神庙祈福，或许这个孩子第一次睁开眼睛，看到的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而是神庙里履职的祭司。
　　在这个时代，男人女人们都是爱美的。男人会轮换着戴各式各样的假发和胡子，及时抢购当今最流行的款式。女人用各种天然染料将自己的服饰染得五彩斑斓，穿着自己裁剪的新衣自信地行走在街上。
　　底比斯的街头，不仅有埃及人，还有腓尼基人、亚述人、叙利亚人、利比亚人，他们混迹在这里，整个街道上的人鱼龙混杂。
　　他看到了希伯来人，是听旁边的人讨论才知道的，他想问问他们认不认识一个人叫做摩西的人，看看《出埃及记》是否有一定的真实性。
　　他走到了集市，说实话，这里离王宫并不太远，刚从王宫出来没一会儿，他就能听到这里嘈杂的声音。
　　他抬头望去，用手遮挡着头顶的阳光。他看到了很多骆驼，旁边站着的那群人就像丝绸之路上的商队一样，裹着个头巾，说着口音奇怪的科普特语，双手夸张地向买主比划价格。
　　“这个头纱，5头牛！贵？那就四头，看在你是埃及老兄的份上。还贵？爱买不买，滚滚滚。”
　　齐贤扯了扯嘴角，一个头纱5头牛，够扯的。在这个没有纸钞和线上支付，只能拿牛羊和金银付款的年代，这些人也真是够漫天要价的。
　　他看到一个傻子居然买了。
　　行，估计他们啥都不多，就是牛多。
　　齐贤对这样的早期集市感兴趣极了，这估计和古时候的草市差不多吧，有什么东西要卖掉，就往上面插根草，叫草标。
　　不得不说，古时候的工匠手艺简直是没的说，齐贤以为他们那时候做出来的东西缝里都是黑乎乎的，其实不然，即便是小摊上的小饰品，也足以让他爱不释手。
　　他突然想到，斯特拉就要走了，他现在买点什么东西给她当作纪念吧。


第115章 集市
　　他左顾右盼，最后被一条蓝色色的丝带吸引了目光。
　　那条蓝色的丝带挂在一个姑娘布匹小摊的架子上，她蒙着面纱，还裹着头巾，这些布都是她的母亲在家织好的，托她抱出来卖掉补贴家用。
　　“嗨，这个发带怎么卖？”
　　像是被他的热情吓了一跳，女孩把手背到了身后去，不敢看他的眼睛，支支吾吾地说：“这个不卖的，是边角料，我打算做一条捆扎布料的绳子。”
　　“哦，能给我看看吗？”
　　齐贤接过那条丝带，布料很粗糙，要作为一件礼物送出去的话，实在是太勉强了一点。
　　但是齐贤实在是舍不得放手，这样的颜色，和林莞莲当年读书时戴的那一条发带实在是太像了。
　　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在别的摊子买到同样颜色的发带。
　　他已经想象到斯特拉戴着这样的发带离开的时候了。
　　侍女替她扎起了长发，编成了朴实无华的麻花辫，浅蓝色的发带在她的发尾点缀。
　　她就这样离开，举止间像极了三千年后躺在实验室里面的那个她。
　　只不过她们一个要奔向属于自己的未来，一个只能永远地躺在逼仄的空间之内，等待着苏醒亦或入土的那一日。
　　“大人，您是真的很喜欢这块布吗？我可以送给您，但是请允许我稍作改造。”
　　齐贤从回忆里回过神来，愣了愣，小姑娘从他手里接回那条丝带，小心翼翼地拂去上面的灰尘，将丝带的两头裁剪出一个内凹的三角形，齐贤的眼睛一亮，丝带在她的巧手之下，很快就有了饰品该有的模样。
　　“谢谢你。”齐贤接过裁好的丝带，摸了摸口袋，不对，他好像没有带钱。
　　他看了看全身上下，实在没有什么和一条丝带价格相差无几的东西。
　　他摘下了手指上一个素圈的戒指，看上去应该是银的，他把戒指拍到了桌子上，怕女孩子拒收，赶紧三步并作两步跑了。
　　见街头还有卖自制饮品的，齐贤舔了舔嘴唇，出来走了好一会，看到那隔着老远就能闻到果香的小摊，他狠狠压下了好奇心。
　　不行，齐贤，你来自21世纪，你要比这些人更加注重食品安全才行！
　　他自我洗脑之后，强迫自己离开了这里。
　　齐贤左逛右晃，好不惬意，虽然他没买什么东西。
　　一来是这里的很多东西他看不上，二来是买回去也带不回现代，根本没必要买，三是什么金银牛羊这种等价物，他一个都没带！
　　他突然看到一个地方挤了好多人，他们围成一圈，不知道在看什么。
　　一定有热闹，齐贤凑过去，他身高特别的优秀，即便在人群的最后面也能清楚地看到前面发生了什么。
　　这可是在现代体验不到的快乐啊，齐贤眯着眼睛想到。
　　在中国他的身高或许还能有些机会，但是到了英国，他简直是不好意思往人群里挤，一米八一米九的人比比皆是，他简直平庸极了。
　　他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马戏团在表演。马戏团，姑且就这么称呼椒 膛  鏄  怼   睹  跏   鄭  嚟吧，他也不知道古埃及人管这个叫什么。
　　马戏团是由五个人组成的，一个中年男人和四个年轻小姑娘，男人是相当于戏班子班主这样的角色。
　　四个小姑娘好不听话，他说什么就做什么，穿着单薄破旧的衣服，脸上也黑乎乎的，只能依稀看到她们清秀的五官。
　　她们看起来不到十岁，手臂上伤痕累累，全是细小的鞭伤，红肿开裂，在夏末的烈阳底下，可怜地流着脓水。
　　她们强行撑着笑容，乞求看客赏点什么，瘦削的两颊凹陷下去，也只有脸颊凹陷处不那么脏，细看原来是蓄满泪水来冲刷干净的。
　　齐贤不免唏嘘，原来这就是古时候穷人家的女孩儿，家里实在养不起，只能卖来这种地方，靠卖艺为生。
　　他不能滥发什么慈悲，因为他实在没法子帮她们些什么。
　　他虽如今身份贵为法老，但是他好像完全不知道该怎么管这档子事。他该怎么做呢？命她们停下来，给她们房子、牛羊和田地？让她们饿了种地，渴了喝牛奶？
　　没可能的，埃及只有那么大，大部分的领土还是沙漠，他能帮的了眼前的几个人，帮不了别的那些同样受人剥削，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
　　她们要恨就恨生不逢时，如果生在三千三百年后的世界，或许有机会幸福一些。
　　齐贤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杂技演员耍绝活，一个姑娘攀着一根笔直的木棍跳舞，明明木棍并不是固定在地面上的，她却能平衡地在木棍上自由地舞动。木棍面上浮着一层发亮的油光，可见她和这根竹竿已经相伴多年了。
　　另一个姑娘双手拿着好几根木棍，她的手腕微颤，木棍同时在她手里打着转，几根木棍的顶上，各顶着一个陶盘，有趣的是，她的脖子也在灵活地转着圈，一个高高的瓦罐在她的头顶上打转，怎么都掉不下来。
　　剩下两个姑娘一个一手拿酒，一手拿蜡烛，她含了一口酒，猛地朝蜡烛喷去，酒碰到蜡烛的一瞬间“呼”地燃烧起来，吓了旁边的人一大跳。
　　火碰到了她面前一个一米左右的环状物，火舌舔舐着圆环，很快整个燃烧了起来，在火势最大的一瞬间，另一个女孩飞身一跃，整个人缩做一团钻过了火圈。喷火的女孩放下蜡烛，紧跟着也跳了过去，赢得一阵欢呼。
　　人群中不断地有人往那个像是班主的男人那儿丢东西，有的是半块指甲大的小金锭，除了这样的财物，更现实的是一些食物，可能还有肉。
　　整个场面看起来就像被喝了倒彩一样，齐贤默默弯下腰蹲了蹲，想道。可班主不这么觉得，他乐呵呵地把蔬菜水果捡进篮子里，心说今晚的饭菜有着落了。
　　不知道是谁故意使坏，明明要丢做赏钱的果子，不偏不倚地砸到了撑着木棍耍盘子的小姑娘脸上，她偏了偏头，堪堪躲过，可头顶上的瓦罐可就不买她的帐了，歪了歪，摇摇摆摆地要掉下来。
　　她惊慌失措，周围的人看着要掉下来的瓦罐，也张着嘴要尖叫起来，仿佛已经看到了土色的瓦罐掉到地板上，“咔嚓”一声摔成两半的样子。
　　齐贤也屏住呼吸，大脑在这一刻停了下来。
　　只见女孩水蛇一般的小腰一扭，手上的动作没停，肩膀一歪，要摔下去的瓦罐被她一顶，稳稳地停在了她的头顶上。
　　没人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她也是惊魂未定，小小地松了一口气。她小心翼翼地转头去看男人，收获的只是男人严厉的一瞪。
　　她不敢怠慢，只好继续转起来。
　　见她有惊无险，之前砸果子的人变本加厉，一个果子直接砸到了她的木棍上，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是有人故意捣乱了，绝非无意。
　　幸运没有在女孩身上降临第二次，她小小的手本就堪堪拿得下这又多又重的木棍，突然的力道猛地击打在木棍上，她再也控制不了，木棍朝后歪斜，她整个人也摔倒在了地上。
　　盘子砸在沙地上，摔了个粉碎，碎片落在了人们脚下。人群集体往后退了一步，远离了坐在地上不知所措的小女孩。
　　男人冲了上来，劈头盖脸地朝着她破口大骂。
　　“没用的赔钱货！又演砸了，羊拉的屎你都比不过！养你不如养头羊！”
　　他一边骂着，一边举起手里的马鞭毫不留情地抽打到女孩身上，在她的背上、脸上留下和手臂上一样的伤痕。
　　人群嗡嗡作响，女孩嚎啕大哭，不到十岁的她原本不该忍受这样的痛苦。
　　她骨瘦嶙峋，就算是哭也发不出多大的声响，因为一天没喝水，没吃饭，她干哑的嗓子里挤出了嘶哑的哭嚎。
　　围观的人更多了，小半个集市的人都被吸引到了这里来，他们议论着，看了全程的人告诉刚来的人发生了什么，然后一块儿指责男人不该打孩子。
　　但是没人会上手帮她们，因为她们是女孩子，没用的女孩子，不能犁田，不能做工，只能待在家里织布洗衣，万一出手帮了，她们赖上来怎么办？
　　“拉神保佑，真是造孽。”齐贤听见身边一个老妇人低头嘟囔道，他觉得自己也帮不了她们，与其这样看着她们丢脸的样子，不如走了，当作没看到，给她们最后一丝颜面。
　　况且，再多人过来的话，万一他的身份被人识破了就惨了，他可没有变装，只不过把值钱的东西拆掉了而已。
　　“住手，别打了。”正当他要转身走人的时候，一个声音从人群后方传来，是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
　　听到终于有不嫌事大的人要管这件事了，人群纷纷让开一条道，让他走到那个班主面前去。
　　齐贤想看看，如此有胆魄又不怕事的人到底是谁。
　　男人已经来到了那个女孩的面前，把她从地上拉了起来。
　　那是一个戴着假发的男人，戴着胡子，看起来很年轻，他穿着普通的白色亚麻衣和草鞋，身份应该很一般，撑死了是个贵族家里管事的。
　　可是齐贤莫名觉得这人怎么看都有点眼熟。


第116章 善心
　　近日在宫中闲来无事，或者说，自从搬来了王宫，就再也没有事轮到卡莫西斯来忙活了。
　　他越发明显地感到自己在宫中的地位逐渐边缘化，仆人们的关注点不再集中在他的身上，而是在那个名叫斯特拉的女人那里。
　　明明只是赫梯派来祝贺新王登基的使者一员，可这个女人偏偏毫无自觉，堂而皇之地住进了后宫，住在离法老寝宫最近的一个宫殿里。
　　那个地方不比王后的宫殿大是没错，但是布置可比卡莫西斯这儿精致不少，因为那里历朝来都是宠妃住的地方。
　　卡莫西斯也大概了解一点，各国都会借着进贡等各种理由，有意无意地带上各色美女，以此讨好法老，促成两国联姻，增进感情。
　　他估计赫梯也是这个意思。
　　他打听到斯特拉公主的出身一般，是国王和一个侍女生下的女儿，从小不受宠爱，被送来埃及当作礼物也是情理之中。
　　他还打听到，普拉美斯对这个女人这么感兴趣，主要是因为她长得像他的那个私生子的母亲。
　　那这也不足为奇了。
　　卡莫西斯本来以为这个公主会赖在埃及不走，谁知她得了宠还不识趣，居然要回赫梯去。
　　回去吧，回去最好。
　　卡莫西斯看到这样的狐媚子就觉得烦，让他想起了霍伦海布的那些形形色色的宠妃。
　　明天那家伙就要走人了，估计普拉美斯这一份荒诞的爱情也要告一段落了。
　　或许是在宫里待太久了，下午时分，卡莫西斯想了想，决定要出去走走。
　　待在宫里和坐牢没两样，他许久没有呼吸过宫墙之外的空气了，于是他叫哈特希帮自己准备一件普通的衣服和假发，再去马厩里牵一匹马，他要自己一个人出去。
　　后宫里的人本来不应该随便在宫里宫外走动的，哈特希本想劝劝他，可是话刚到嘴边，她就闭上了嘴。
　　卡莫西斯近日来的郁郁寡欢她是看在眼里的，她和卡莫西斯一样，完全没想到自己在宫里的生活会变成这般境地。
　　无人关注，度日如年。宫里的人都是势利的，最擅长观察形势，斯特拉在埃及明明还什么都不是，可有人已经嘴甜地对她喊起了王妃。
　　身在失宠漩涡最中心的卡莫西斯肯定是最难受的。
　　他整天一言不发，安静地坐在椅子上，几乎可以一整天不挪窝，哈特希分不清楚他是睡着了还是醒着的，只知道就算在梦里，他也是不快乐的。
　　眼下他主动要出去，她又怎么会阻止他呢？
　　去就去吧，如果出了事，她愿意揽下全部的责任！
　　卡莫西斯骑着马来到了尼罗河边，他吹着轻柔的暖风，将假发的发梢拨到了耳后，睁大眼睛，痴痴地望着头顶的阳光。
　　这样温暖的阳光，已经多久没照在他的身上过了？他也记不清了。
　　恍惚间仿佛站在了夕阳之下，他眯着眼睛朝沙滩边上望去，两匹马依偎着肩膀，屹立在夕阳下，它们的旁边，两个青年迎着夕阳，紧紧拥抱着彼此。他们热烈地亲吻着，述说着有关海枯石烂的誓言。
　　他甩了甩脑袋，企图让自己清醒一点。
　　太阳刚刚西斜，河边哪有别人的影子？
　　只有他一个人，一匹马罢了。
　　他扯起缰绳，要去下一个地方，他要去集市，去买一点儿小玩意儿，作为和好的小礼物？
　　不是，他是要给自己买，刚搬来王宫，很多东西都还需要添置，他可不是要去给普拉美斯买什么礼物的。
　　集市一如往日的热闹，他听到牲畜在吵闹地鸣叫，人们用埃及的语言激烈地商讨价格，这倒是唯一一成不变的，他暗暗感叹道。
　　“西市有热闹瞧，有个耍杂技的演砸了，正要挨打呢。”
　　人们一窝蜂朝人多的地方涌去，这样的事并不多见，他们当然赶着去看好戏。
　　庸俗的兴趣，冷漠的人心。卡莫西斯皱起眉头，骑在马上，不屑地俯视这些人，他们脸上的表情，麻木又兴奋。
　　他们对同胞的惨剧麻木不仁，为鞭子和鲜血的飞舞而欢腾不已。
　　他们不在乎那个人最后是生是死，他们只感兴趣他没死的时候痛苦的表情。
　　他们一边啃着食物津津乐道，一边装模作样地发出啧啧的声音，扬着眉兴奋地说道：“啧啧，真可怜！”
　　卡莫西斯驾马跟了上去，他把马栓在一边，挤进了人群里。
　　地上翻滚的女孩浑身上下已经惨不忍睹，她的伤口也沾上了地上的灰尘，其他三个女孩放下了手里的道具，哆哆嗦嗦地抱在一起，害怕得大哭。
　　几个女孩都不过十岁左右，但是这皮包骨头的样子连他五六岁的时候都比不上。
　　“为什么没人去帮她们说话？”他低头问身边一个弓着背的老者。
　　老者摸了摸自己稀疏的白色胡子，哀哀叹息了一声：“谁敢帮她们？她们耍绝活，男人就养她们，人家的事，我们哪里管得了？”
　　“仅因为如此吗？”卡莫西斯紧锁着眉头，嘴唇抿得很紧，他既愤怒又犹豫，犹豫自己是否该插手此事。
　　如果男人和她们是主人和奴隶的关系，那他这属于多管闲事，即便是救下来，他能帮得了女孩一时，帮不了她们一辈子。
　　此时，人群嗡嗡地说道：“要断气了，怎么还不停手？”
　　他们并不在乎女孩的生命是否会像春日飞舞的蝶遇见狂风暴雨而骤然凋零，他们只替男人担心，培养出这样一个杂技演员出来并不容易，少说要训练个一年半载，就这么一气之下打死了，岂不是亏了？
　　卡莫西斯闻言，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心中的怒火。
　　皆是阿蒙神创下的芸芸众生，凭什么有如此不平等的高低贵贱，凭什么有些人生来就该身着黄金手握重权，有些人却只能把自己埋进泥地里只为寻找温饱的下顿？
　　凭什么？
　　“在闹市里打人，你好大的胆子。”
　　听到他寒冷如冰的声音，男人忍不住肩膀一抖，停下了手里的鞭子，旁边的几个女孩赶忙围了上来，把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女孩围在中间，用自己身体挡住她，把她护在自己的身下。
　　“主人主人，求您了，别打了，安卡快死了！”她们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男人抬起头，看向了从人群中走出来的卡莫西斯。
　　这个年轻人看起来一身贵气，他有意在遮掩，但是他的一举一动都暴露了他的背景。
　　他的头永远昂的这么高，像是对一切都不屑一顾，他手指上那几个价值不菲的戒指，看的男人几乎流下口水，他脚上的鞋更是宣告着他非凡的地位。
　　来了头肥羊，他暗暗砸吧舌头，心中打起了算盘。
　　这几个人训练出来虽然辛苦，但是每天都要带她们出来表演，风吹日晒的，他也熬不住啊。
　　还不如用她们好好讹一笔，赚一票大的，盖个小楼，养几头牛羊，往仓库里堆满谷物。
　　他心里的如意算盘打的是啪啪作响，可是卡莫西斯并没有听到，他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了众人眼中的冤大头。
　　男人故作愤怒地叫嚣着，引他进入圈套：“我家的奴隶，你凭什么管？你算什么东西？”
　　卡莫西斯也不含糊，不管眼前的是不是个圈套，他直接就踩了进去，“你出个价格，我把她们带走。”
　　对他来说，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还是小问题，他更讨厌的是胡搅蛮缠。
　　男人见他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人傻钱多，便更没了忌讳，狮子大开口索要道：“行，你也是个爽快人，我就大发一次慈悲，十金，她们四个人全部给你！”
　　他话还没说完，一道金光便划破空气，落在了他的脚边，碰到地上碎裂的瓦罐，发出一记闷响。
　　他被吓得大叫，连退几步，这才看清插在沙地里的是一柄纯金的匕首，好端端地插在刀鞘之中，在它的柄上，甚至还镶嵌着两颗蛇眼一般的红宝石。
　　这何止十金！
　　人们惊讶到咋舌，十金！把她们四个人从生下来养到死都花不了这么多钱！
　　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会如此的出手阔绰？
　　卡莫西斯转身要走，男人踢了地上几个女孩一脚：“还愣着做什么？赶紧跟上你们新主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别搞得我不讲信用似的！”
　　她们赶紧扶起地上的女孩，什么道具全不要了，连跑带跳地跟上了卡莫西斯。
　　她们不知道自己的新主人会是一个性情如何的人，她们只知道他是一个好人，别人都不愿意帮她们，只有他愿意站出来。
　　她们也不知道自己日后会过上什么样的生活，好的坏的都无所谓，她们只想逃离现状，只要不在这个男人手底下卖艺，做什么都好。
　　人群如潮水般退去了，齐贤也攥着蓝色丝带，看了一眼夕阳，被迫回宫继续营业。
　　他是眼花了吗？他依稀看到了那个男人胸口薄薄的衣服下的一抹玉色。
　　难道绿色的护身符最近流行吗？
　　不想了，既然那个人一副做好事不留名的样子，肯定是不想暴露身份。
　　况且齐贤也不想再和这个时代的人扯上太多关系了，斯特拉离开之后，他只要从阿克塔娜那里拿到水晶球回去就可以了，安抚卡莫西斯的事就留给这个身体原本的主人吧。
　　齐贤对自己说道，不能继续待在这个地方了，如果继续待下去，万一不小心改变了历史，引发了蝴蝶效应，那可就糟糕了。
　　回到王宫，艾纳斯早在庭前等待已久，等到齐贤来了，和他打过招呼，才入座继续处理文件。
　　“你干嘛这幅样子？有心事？”齐贤瘫在王座上，小心翼翼地捏着那薄薄的纸莎草书查看上面的内容，生怕一不小心它就被自己捏碎了。
　　艾纳斯像是被发现了什么，表情一变，手忙脚乱地把将要掉下桌去的笔按住，生硬地回答道：“没有。”
　　齐贤挑了挑眉，不可置否。
　　反正他现在是法老，暂时是，没人能把主意打到他的头上来。
　　他放平心态，专心处理起手上的事务。一想到这样的苦日子就要到头了，他不免心情愉快得像是要插上翅膀飞起来。
　　空调！我要回来啦！
　　这几天受的苦和累，就当作是这些年躺尸的代价吧。他坚信自己已经今非昔比，如今他看到这些奏折上各种各样的问题，脑子里有时候还真能蹦出来几个能用的好主意。
　　他相信自己现在这个状态，回到公司后，连他老爹都会情不自禁地夸他两句。
　　下一张，下一张。齐贤往手里的纸莎草书上写完一篇情深意切的小作文后，心满意足地把它放在了一边，伸手去掏下一张。
　　结果下一张没摸到，原本面前放的那一叠厚厚的待处理的文件，突然变成了一个圆形的东西。
　　冰冰凉凉的手感让他已经发热的手掌猛地一放松，刚想多摸几下，突然感觉不太对劲。
　　原本坐得远远的艾纳斯不知何时已经近在眼前，他把一个亮晶晶的东西放在了原本放着那沓文件的地方。
　　而齐贤的手正摸着那个东西。
　　齐贤定睛一看，自己手里摸着的不是别的，竟然正是害他来这里走一遭的水晶球！
　　◎作者有话说：
　　我写麻了


第117章 送别
　　齐贤像触电一样猛地把手缩回来，整个人也像按了弹簧似的从椅子上蹦了起来。
　　“这这是哪来的！”他一时间吓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磕磕巴巴地问道。
　　确定了自己还在这里，没有穿回去，估计是摸的时间不够久，齐贤大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要是就这样穿回去了，他就不能按照约定把斯特拉公主送走了。
　　虽然说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他会因此遗憾许久的。
　　他想送她一程，就算是了却了自己心中一桩憾事。
　　见他居然没有任何变化，艾纳斯尴尬地把水晶球抱回怀里，不敢看齐贤的脸，两只眼睛都在望着头顶描绘着众神的穹顶。
　　“你这是做什么？”齐贤咬牙切齿地说道，这个水晶球是他拜托阿克塔娜保管的，艾纳斯既然能把水晶球借来，应该也猜到了什么。
　　“想拜托陛下帮我占卜罢了”艾纳斯扯了扯嘴角，编起了拙劣的借口，逃避着齐贤要把他生吞活剥了的眼神。
　　好啊，要赶我回去？齐贤扯下脸，搞的好像他故意赖在这儿不走一样。
　　明天，就明天，不用你们赶，我自己走！
　　底比斯城门外，赫梯的使者整顿车马，将要离开埃及。
　　来时带来的礼物已经送了出去，空出来的车上装满了埃及的特产，没有一辆车是空的，可以说是满载而归了。
　　他们是最后一个来的，也是最后一个走的，原本法老登基时，城外停泊的车马密密麻麻的，如今只剩下属于赫梯的一支队伍了。
　　许多国家为显诚意，在前一位法老的葬礼期间就已经出发了，最后到的赫梯显然是极其失礼的，但是他们受到的款待却丝毫不比别国少。
　　因为有埃及法老亲自为他们送行。
　　“希望我没来迟。”齐贤原本打算一早起来就直奔城外的，但是被各种各样麻烦的事情拖着走不开身。
　　安排法老衣着的官员偏说衣着要显得庄重又不刻意，挑选了好久才找到衣服给齐贤换上。那个官员挑的衣服穿起来非常的复杂，光是各种饰品的佩戴都让齐贤差点憋出内伤来。
　　算了，要穿的好看点才能在最后给她留下一个好印象。齐贤这么想着，闭着眼睛给他们折腾。
　　“斯特拉公主在等您，她说您没来她不想走。”侍者对他说。
　　齐贤心里不免一阵感动，她并没有忘了他们之间这个小小的约定。
　　果然，赫梯的车已经在陆续离开了，只有一辆还在原地等候，齐贤想，大概就是那一驾马车了。
　　果然，斯特拉就在那辆车上等着他，见他过来，斯特拉在侍女的搀扶下徐徐下车，向齐贤施施然行了个礼。
　　“我以为您不会来了，埃及国务繁忙，感谢您愿意拨冗前来，为我送别。”
　　“我说了要送你，就不会食言。”
　　她一席蓝色衣裙，裁剪得当的衣裙包裹着她纤细白皙的身躯，恍若蔚蓝色的海洋护着珍珠般洁白的沙滩。
　　她挽起鬓边的碎发，微微一笑，留恋的眼神在底比斯的城门与齐贤身上徘徊，樱红色的小嘴欲语还休，最后闭上了眼睛。
　　“在埃及的这短暂的数十日，是我人生中最灿烂的一段日子之一，可能回到赫梯，我就要在父亲的安排下嫁给一个不认识的男人，但我敢断定，那个男人的魅力绝对比不上您的半分。”
　　齐贤心中一动，想要说点什么谦虚的话，可是他不忍心打断她。
　　“唉，要是我是一个埃及人就好了，可以留在这里不用回到那个讨厌的地方去，要是身边有您这样风趣幽默的人，我怕是一辈子都不会感到寂寞了吧？”她轻轻叹了一口气，感叹道，察觉到她的悲伤与不舍，身边的侍女也忍不住低声安慰她。
　　“为什么不留下来呢？斯特拉。”即便已经抱着一别两宽的心态，齐贤还是忍不住问她。
　　他知道她是会拒绝的，他也是希望她是拒绝的。
　　他不属于这个时代，这里的一切对于他来说，都是过眼云烟，包括那些贴心的仆人，包括万人景仰的王座，包括斯特拉，都可能在一瞬间离他而去。
　　与其这样，还不如主动分别。他不害怕失去，他只害怕看上去已经属于他的东西，有一天突然就没了。
　　由此产生的心理的落差足够让他从天堂摔进地狱里。
　　斯特拉摇了摇头，齐贤释然一笑。
　　他不想让一次送别尽是悲伤，便拿出了一早准备好的礼物。
　　他挑了一个精致的盒子，把普通得不得了的蓝色丝带装了起来，这就成了一个可以拿的出手的礼物。
　　“这是什么？”斯特拉好奇地打开了盒子，立刻被里面的丝带吸引住了目光。
　　“这是一个小饰品，我给你系上。”齐贤把丝带拿了起来，上前一步，挽起她乌黑的长发，在她朴素的长辫顶上，轻轻地用丝带扎了一个蝴蝶结。
　　他本来就比斯特拉高上不少，靠近以后身高差距更加明显，她就像被一只威武的雄鹰张开了翅膀护在了身下。
　　肉桂的芬芳蓦然贴近，她不免耳尖微红。
　　“陛…陛下！”她低声喊道，齐贤退开一步，拥有现代开放思想的他好像并未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之处。
　　他抱着手臂，歪着头从侧面打量着自己扎的蝴蝶结，满意得不得了。
　　扎上蝴蝶结的她看起来不似平时那么沉稳，看起来调皮可爱，加上那两腮的绯红，就像是学校里脸皮极薄的单纯女学生。
　　“怎么脸红了？”齐贤大大咧咧地问道，不免觉得她脸红的样子有点可爱，完全不像儿子都已经十几岁了的母亲。
　　“我走了！”斯特拉完全不知道怎么跟他解释自己脸红这件事，难道他就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吗？
　　看着她在侍女的搀扶下回到了马车里，齐贤收起了自己笑呵呵的表情，捏紧了自己的手指。
　　车夫扬起了马鞭，马朝前跑去，在他的注视下慢慢地变小。
　　终于要走了吗？齐贤在心里苦笑着，与她的分别，到底是逃不过的，无论是三千年前还是三千年后。
　　斯特拉掀开了帘子，朝小窗外伸出了一截藕白的手臂，朝他挥了挥：“再见！埃及法老！”
　　再见，斯特拉。
　　马车已经走远了，她听不见他的声音。他望着马车的影子，低声地说道。
　　“再见，莞莲。”
　　“走吧。”
　　将这一幕收入眼底后，卡莫西斯放下帘子，对马夫说。
　　他抱着手臂，从他的表情里看不出他是悲是喜。
　　马车就混在城门边上一堆等待检查然后入城的商队里，没人注意到他的存在，更没人注意到他正观察着不远处法老的一举一动。
　　见赫梯的马车全部离开，他也令车夫驾车回去了，他要赶在普拉美斯之前回宫，假装自己从没出去过。
　　他不想让普拉美斯发现自己竟然跟着他来到了城外，盯着他给赫梯的那群使者送行。
　　他不能给普拉美斯任何机会去幻想他是一个善妒之人。
　　齐贤完全没注意到卡莫西斯，他坐在马车里连帘子都不掀，就瘫在那里。
　　意外的古埃及行程要结束了，等他回去，要第一时间找李博吹牛，他要看着李博羡慕得恨不得咬他一口的样子哈哈大笑。
　　他还要指着李博的鼻子骂他前世差点毁了自己的好事。
　　一想到马上就要回到幸福美满的现代生活了，他心情十分愉悦，哼哼着小曲儿，心已经飞到了三千年后，就等着灵魂跟上了。
　　水晶球就摆在正殿的办公桌上，齐贤昨天打死也不愿意再碰它了，于是命令艾纳斯把水晶球放在桌子正中间，离开时让侍者把大门都锁了，不放任何人进去。
　　要是水晶球丢了，他就再也回不去了！
　　回到正殿，他让侍者打开大门，果然水晶球还稳妥地放在那里，一点没挪动过。
　　挥退侍者，齐贤让他们把门关上了，说要自己一个人静一静，其实是不想让人看到他进行灵魂互换的过程。
　　真奇怪，明明刚才在路上的时候，他脑子里想的全是马上穿越回去，可水晶球近在眼前，他突然又觉得缓缓也不错。
　　不能白来，齐贤背着手在殿里逛了一圈，对各种各样奢华的装饰品啧啧称奇，有些东西他甚至觉得眼熟。
　　埃及博物馆他去过，大英博物馆他也去过，没准眼前这些东西他以前在展柜里见过。
　　终于见到崭新的实物了，还不用隔着玻璃看，想摸就能摸。
　　齐贤小心翼翼地碰了一下就缩回了手，摇了摇头。
　　这些东西以后都是收藏品啊，千万不能在几千年前就给他碰坏了。
　　逛了一圈，齐贤手里拿了个小小的金摆件，回到了王座前。
　　他坐了下来，俯瞰着这华丽的殿堂。
　　鲜艳的壁画描绘着埃及无所不能的各方神明，他拿起权杖，叹了一口气。
　　想不到有生之年居然有机会做一次土霸王，群仆簇拥，说一不二，一句话就能置人于死地。
　　权力的滋味是迷人的，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这样，但是对于一条咸鱼来说，只有三个字：累死了！
　　天刚亮就要爬起来，月亮挂得老高了才能睡觉。要是齐贤在公司里按照这个时间上下班，早赚的盆满钵满了。
　　再见了，埃及。齐贤默念道，他放下权杖，握着摆件，一手摸向了水晶球。
　　来时那个滋味简直就像把他丢进了滚筒洗衣机，强制性把他的灵魂像脱水一样甩出了身体。
　　希望回去的时候能好一点。齐贤暗自祈祷着，手掌已经紧紧贴在了水晶球上，他闭上了眼睛，等待着奇怪的感觉袭卷他的四肢百骸。
　　他在大脑中回忆着那些现代的事，他和蔼可亲的父亲，严厉又不失慈祥的母亲，听话懂事的妹妹
　　他看到了自己在伦敦的那个小公寓，看见了桌子上一对粉红色的火烈鸟，他看到了漫天大雪，雪下两个拥抱着不愿放手的身影。
　　紧接着，他看到了喧闹的拍卖会，人们不停地举着牌子，舞台的正中央，是一具木制的棺椁。
　　哦，那是莫莲，他将要闯进自己的生活了。
　　一想到莫莲，他的唇边就忍不住露出一丝微笑。
　　他的莫莲，他桀骜的天鹅，他温顺的小猫。
　　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闯入了他的生活，进而一步步侵入了他的内心。
　　他猛地打开了他紧锁的心房，将他从自缚的茧中拉扯出来。
　　他的一颦一笑，都刻入了他的脑海。
　　真想一睁开眼就看到他啊，不知道自己不在他身边这么久，他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好好睡觉，和他母亲的关系有没有缓和一点。
　　齐贤已经忍不住想要把莫莲抱进自己的怀里了。
　　他缓慢而小心睁开了一只眼睛——


第118章 
　　眼前是金色的，很像他家里的壁纸。
　　那个模模糊糊的黑色东西，是他的电脑吗？
　　高处那个白花花的东西，应该是空调没错了吧？
　　太好了！终于回去了！齐贤猛地张开眼睛，眼睛闭久了眼前有点发蓝，他眨了眨，看清了眼前的景象。
　　古朴的黑色写字台上堆着半人高的纸莎草书，沾着墨水的笔就放在旁边，他手底下还是那个熟悉的水晶球。
　　怎么还没回去？！
　　齐贤从椅子上站起来，捧起水晶球来来回回地看。
　　是不是姿势错了？要不要再来一次？
　　他来时是什么姿势？齐贤回忆着，好像是这么站着，双脚张开与肩同宽，双手捧着水晶球，脖子弯一点，脸贴得近一点，盯着水晶球看。
　　对，就是这个姿势。齐贤瞪着水晶球，像是要把这个透明的东西看出什么花来一样。
　　好像古埃及的祭司占卜的时候也是这个姿势，说不定这么看还真能从水晶球里看出一点什么东西，再通过想象和推算，就能实现水晶球占卜。
　　他盯着水晶球看了整整十分钟，眼睛都瞪累了，精神也恍惚了。
　　漫长的十分钟，折磨的十分钟，他从坚信变成了怀疑，再变成了彻底的失望。他抱着水晶球，失望得几乎要失手将它摔下去。
　　不会吧？难道真的回不去了？
　　难道他要告别手机，告别汽车，告别空调，告别他在现代的亲人和爱人，被永远关在这个既落后又迷信的封建时代了？
　　不行，绝对不行！
　　说不定是还在冷却期，还没到时间让他回去。齐贤在心里默默给水晶球找借口，安慰自己，他不准自己继续去琢磨那些悲观的想法，没事，大不了天天抱着它睡，说不定CD好了，一觉醒来他就到家了。
　　还以为熬到头了齐贤失落地抱着水晶球，几乎要落下眼泪，他真不知道自己留在这里还有什么意义。
　　齐贤抱着水晶球，蔫巴了似的，瘫在王座上听着那些官员七嘴八舌地提建议。
　　新旧交替之际，每个人都想吸引新法老的注意，以此官运亨通，他们说什么，齐贤就应什么，然后干巴巴地说一声：“好啊，太好了。”
　　官员们面面相觑，从斯特拉公主回赫梯那天开始，法老就像失了魂一样，天天抱着水晶球，吃饭要抱着，睡觉要抱着，上朝也要抱着，像是被水晶球附身了。
　　齐贤已经不关心什么朝政了，官员们说什么，他只要答应就行，凡事有艾纳斯在一旁把关，但凡哪个官员的发言有点不对头，不能答应，他就会立刻咳嗽两声，暂时把齐贤的魂招回来，叫齐贤赶紧严词拒绝那个人。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齐贤闭上了眼睛，太阳太大了，即便在室内也让他觉得闷热无比，异域的夏日如同一团熊熊烈火，而他是顶上那口热锅里的蚂蚁。
　　无端的邪火能将人的耐心燃烧殆尽，齐贤从未如此讨厌夏天，这样的天气简直不是人能生活的。
　　连喝一口凉水都不容易。
　　“陛下，南方饥荒地区粮食已开始发放，赈济的粮食也已从底比斯出发。”
　　“知道了。”
　　“陛下，上月审判的几个贪污卖国的官吏已当众处决，抄家所获均已上交国库。”
　　“知道了。”
　　“陛下，利比亚的一群难民已进入我国边境，足有上百人之多，恐扰乱我国边境治安，是否该驱逐？”
　　“赶走赶走，哪来哪回去。”齐贤挥了挥手，一个破会议开了大半个小时了，除了汇报就是讨论问题，一点意思都没有。
　　艾纳斯皱起眉头，似乎认为这个处理并不是很妥当。
　　“臣有异议，或许不该将他们驱赶出境，应当准许他们在边境安营扎寨”
　　他话还没说完，就有人站出来反驳了：“臣赞同陛下的想法，埃及之外难民无数，若真允许他们在边境安家，那其他难民听闻此消息，岂不是全部都会涌来埃及？”
　　“是啊，到时候边境鱼龙混杂，更加难以管辖，外国奸细容易混进国内。”
　　艾纳斯还想要说什么，可是齐贤不想再继续讨论这个问题了，他们一副不争论个三百回合誓不罢休的样子，齐贤可不想陪他们就在这蒸炉里吵架。
　　“行了，下一件事，快点说，我要走了。”齐贤已经站了起来，椅子已经被他捂得滚烫，打俩鸡蛋下去能立刻熟了。
　　一位老臣颤颤巍巍地上前来，语气也在发着抖，真不知道这么老了不回家呆着，还出来打拼什么。齐贤在心里默默吐槽道。
　　“陛下，臣从民间和诸位大臣和女儿里挑选了一些适龄女子”
　　“知道了，准了，我走了。”齐贤还没听完，直接就同意了。
　　适龄女子？又要唠唠叨叨地说天不下雨打算活祭了吗？随便搞去吧，一群思想复古的老东西，劝他们信仰唯物主义是没有用的，齐贤老早就试过了。
　　献女人给那些乱七八糟的神能有什么用呢？那些神全是幻想出来的，不过是人们想给自己野蛮的杀人欲寻找一个恰当的借口罢了。
　　艾纳斯欲言又止，说实话，身为臣子，他在这件事上应该帮着老臣劝谏的，但是发自内心，他又想和齐贤说这事不该操之过急。
　　特别是眼下。
　　可是齐贤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简直刷新了艾纳斯对他的认知。
　　“不能这样吧”看着齐贤离去的背影，艾纳斯喃喃道。
　　这个人怎么能这样？
　　齐贤自己拿着扇子扇了扇风，寝宫内实在太热了，谁？谁现在能给他做一个空调，他就立刻把全埃及最大的官给他做。
　　衣服已经脱到了道德范围之内最少了，他还是热的要命，即便身边有四个美女帮他扇风，他也没觉得凉快半分，反而因为身边围着的人太多而更热了。
　　“你们全部出去，我一个人待着就好。”
　　几个人应了一声，低着头退下去了。
　　这么大的王宫，这么大的笼子，有没有哪个地方能凉快一点啊？
　　齐贤愿意拿自己住着的这个最大的房子跟他交换。
　　坐在同一个地方太久，整个椅子的温度都上来了。齐贤又站了起来，四处走走，企图吹走路生起来的风让自己凉快一些。
　　水边的地方是最凉快的，但是莲花池那里头顶上就是太阳，淤泥多蚊虫也多，那里不合适。
　　这么大的后宫总有一个地方有在阴凉处的水池吧？最好水质干净，可以跳下去游一个来回的。
　　实在不行他就要冒着被尼罗鳄吃掉的风险下尼罗河降温了。
　　说实在的，无论是唐太宗还是康熙皇帝，古巴比伦还是古埃及，后宫这种住老婆的地方都装修得不是一般的用心。
　　皇家七十二苑，苑苑风景不同，前头还是赏心悦目的花园，转头就是晾晒腊肉的架子。
　　后宫空空如也，人影都见不到几个，只有打扫的人在走来走去，偶尔有一个抱着水罐的侍女要去汲水，除此之外，那种各宫小主争风吃醋的画面根本看不到。
　　“唉，像我这种明君，既敬业又专一。”齐贤不免感叹道。突然，一个人闯入了他的视线。
　　一个身着浅绿色衣服的姑娘抱着一盆种着茉莉花的小盆栽，穿行在土色的建筑之间，她戴着一顶齐肩的假发，哼着小调，好不惬意。
　　这个人怎么有点眼熟？
　　齐贤跟在她的背后，找了棵树躲了起来。这树也太羸弱了吧，细细的枝干连根本就遮不住他的英姿。
　　女孩对于自己被跟踪了一事毫不知觉，依然逍遥快活地穿行在这里。
　　她灵活地拐来拐去，像是对王宫熟悉得不得了。
　　齐贤一路跟着，隔的有些远，他看不清她的侧脸，只觉得这个背影越看越熟悉，他一定在哪里见过。
　　女孩突然快走了几步，右拐进入一个宫殿不见了。
　　齐贤追了上去，在一间庞大的宫殿前停下了步伐。这栋楼简直就是埃及版的简易小别墅，有点全面奔小康之后的农村小楼的感觉，但是这门前几根硕大的石柱，定下了它尊贵的风范。
　　这一个人都抱不过来的石柱，看起来已经有了多年历史，他看到了上面精美的浮雕尚存，甚至还有一些鲜艳的色彩。
　　他抬头望去，这间屋子堪比自己住的那间，到底是谁住在这个地方？
　　“嘿！胡尼！我在这儿！”消失在石柱之间的女孩突然从齐贤身后的柱子后探出了头，大声喊道。
　　齐贤被吓了一跳，女孩也倒吸了一口气，他听到盆栽落地，瓦罐摔成碎片的声音，转过头，女孩已经跪在了他身前。
　　“陛下！参见陛下！我奴婢不知道是您！”她哆哆嗦嗦地说着，齐贤看到了她撑在地板上的手臂都在颤抖，虽然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是她好像快哭出来了。
　　怎么能在法老面前这么失礼呢？！
　　又来了！这里的人老是动不动就跪，搞得好像膝盖不会痛一样。
　　“你赶紧起来，起来说话。”齐贤看向她身后，倒是有些心疼被她摔碎的那一盆花。
　　“胡尼是谁？为什么你会觉得我是他？”齐贤问道，想让她抬起头，好看清她的正脸。
　　“回陛下，他、他是我的爱人，是陛下一位忠心的侍卫”女孩有些诧异，法老居然会问她这个问题，她站了起来，紧紧攥着手指，唯唯诺诺地回答道。
　　她以为法老早都知道，并且默许了，谁知他居然不知道？
　　看到她的脸，齐贤更加坚信自己是见过她的了：“你叫什么名字？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
　　女孩闻言更是惊掉了下巴，她不可置信地问道：“奴婢是哈特希呀！陛下，您不认识我了吗？”
　　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齐贤眨了眨眼睛，不知道她干嘛这么惊讶，他确实谁都不认识啊。
　　哈特希？这个名字确实在哪里听过。
　　想起来了！他的大脑突然闪过一道光，在菲莱神庙旁，那个叫他“小气鬼叔叔”的女孩。
　　讨厌，讨厌极了！他现在想起来还有点牙痒痒。
　　不过这事是她下辈子做的，现在眼前这个乖得可爱的小女孩让他都下不去嘴说她。
　　“你是王宫里的仆人吗？你的主人又是谁？”
　　女孩差点要晕过去了，极度怀疑自己是不是认错了人，若不是齐贤衣着华丽，她肯定以为是有人假扮法老：“我是卡莫西斯公主的侍女啊，您忘了奴婢可以，您该记得公主吧？”
　　等等，卡莫西斯？齐贤的表情僵硬了起来，抬起头环视这个宫殿。
　　卡莫西斯住在这个地方？
　　完了，他的本意不是来见卡莫西斯的，怎么误打误撞走到了这个地方？完了，现在拔腿开溜还来得及吗？
　　哈特希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看来法老还没有到不认识卡莫西斯公主的程度。
　　她突然意识到，法老出现在这里，不就是来看殿下的吗？
　　天哪，他终于想起来要过来了！天知道殿下，哦不，全宫殿的人等了他多久！
　　“陛下是来见我们殿下的吧，请允许我给您带路。”哈特希露出微笑，朝齐贤一躬身，语气间尽是不容拒绝的味道。
　　这这下轮到齐贤为难了，来都来了，没有这时候走人的道理。
　　他本无意要冷落卡莫西斯，但是最近是真的公务繁忙，加上他一直陪着斯特拉公主，实在是没时间去找卡莫西斯解释一番。
　　说白了他也有错，没办法，迟早是要面对的，晚死不如早死，现在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第119章 相见
　　走近这座宫殿，齐贤不住感叹，王宫里的宫殿不少，他晚上闲来无事的时候都走过了一遍，这里算得上最温馨的宫殿了，没有之一。
　　走过小径，他依稀可以看到屋后的那个很大的花园，花园里种满了各种绿色的植物，这是沙漠之中很罕见的颜色，看到它们，齐贤也不免心旷神怡起来。
　　最难得的是植物边上还有一个小池子，池水清澈，不是很深，周围一圈用小石头砌上了，要是这一池水能用来游泳，那简直就是沙漠中的天堂。
　　“殿下！陛下来了！”
　　卡莫西斯猛地站了起来，隔着大老远就能听到哈特希清脆的声音，他突然有些紧张，普拉美斯怎么不打一声招呼就过来了？他还穿着普通的衣服，头发也没来得及仔细打理。
　　算了算了，哈特希的声音已经快到门口了，来不及了，他站在小桌旁边，将双手背在了身后，手心竟然有些出汗。
　　他到底在紧张什么？他默念了好几句命令自己冷静的话，终究没有冷静下来，心在胸口处砰砰地跳，比平时剧烈很多。
　　他实在太想普拉美斯了。
　　普拉美斯终于肯主动过来了，这些天他在心中排演了好几次，该穿什么衣服，说什么话，甚至留下来吃饭的时候吃什么，他都有想到，可是到了这时候，他手足无措的就像毫无心理准备一样。
　　齐贤跨过门槛，忐忑地进了门。
　　他实在不知道用什么立场和卡莫西斯交谈，在这个时空里，他确实是卡莫西斯的丈夫，但是前两次见到他，齐贤却感到心里有一道跨不过的坎。
　　他大脑告诉他，他认识并相爱的人叫做莫莲，他不认识面前这个人。
　　但是事实告诉他，他们是同一个人，没有任何区别。
　　他不知道自己该拿什么身份面对卡莫西斯，如果让他假装普拉美斯，以丈夫的身份和卡莫西斯相处，说实话，他做不到。
　　没有原因，他就是做不到。
　　他不是那个人，即便他占用着那个人的身体，大脑里有他的记忆，但是灵魂不一样，他就不能够代替普拉美斯做这样的事。
　　他可以暂时代替普拉美斯处理朝政，这是没办法的事，并且拖不得，但是他不能代替普拉美斯去宠爱他的妻子，绝对不可以，这简直有违人伦，违背了他做人的底线。
　　或许，他该向卡莫西斯坦白这一切，不能瞒着他，他不忍心没有理由地冷落卡莫西斯。
　　“你怎么了，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卡莫西斯皱着眉头，据他所知，最近的朝政状况还算可以，事情基本上都找到了解决办法，普拉美斯为什么脸色还这么难看？
　　普拉美斯以前是从来不会把不好的情绪带回家里的。
　　他以为，普拉美斯进来第一件事会是和他道歉的。
　　他背着手等了很久，依然没有被人抱进熟悉的怀里。
　　他不免一阵失望，抬头看着自己面前这个熟悉又陌生的人，眉宇间少见地流露出一丝委屈。
　　这张脸他熟悉极了，半年多来，只有在普拉美斯的旁边，他安然入睡，就算半夜做噩梦醒来，看到普拉美斯，他也会感到无比的安心。
　　可是这张脸他又陌生极了，二十多天未见，普拉美斯瘦了一些，眼睛下也有明显的黑眼圈，看来休息得很差。
　　卡莫西斯并没有在这双眼睛里看到自己的身影。
　　他还不道歉吗？
　　他把他的婚礼毁了，把他的脸丢尽了，叫他眼睁睁地看着他和另一个女人打情骂俏二十多天。
　　难道他的心中就没有半分歉意吗？
　　卡莫西斯不禁眼睛有些发红，背在身后的手指也不由自主地攥紧了。
　　“我没事。”齐贤实在没想到自己和卡莫西斯完全没有任何的共同语言可说，他完全不知道眼下该跟他说些什么合适。
　　两人面对着面，相顾无言，场面一度尴尬极了，哈特希站在一边，实在看不下去了。
　　“陛下，殿下，奴婢去端盘新鲜水果来。”她搬过椅子给齐贤，暗示他赶紧坐下，别瞪着卡莫西斯了。
　　“坐。”卡莫西斯干巴巴地对他说道，自己也坐了下来，双手搁在腿上，感觉手里空落落的，朝端着水果和果汁上来的哈特希说：“去把我的猫抱上来。”
　　“好。”哈特希提着裙摆下去了，齐贤的目光左晃右晃，终于晃回了卡莫西斯的身上。
　　怎么办？该说什么？他反复巡视自己的大脑，愣是找不到一句话来打破这尴尬的局面。
　　“我的外祖父欧利正从哈嘎赶回底比斯，以图向陛下请罪。”
　　卡莫西斯开口了，打破了尴尬的空气，齐贤点了点头，低着头摆弄自己的手指。
　　“他此番前来是为了向您表达自己的诚意，希望为埃及的繁荣昌盛献力，收复失地，以报先王知效之情。”
　　你想表达什么？齐贤一脸迷惑，他怎么听不懂呢？
　　“为此他愿意献上一半家产充归国库，以示忠心，日后定为陛下效犬马之力，不求官复原职，只求在陛下身边谋得一官半职便满足了。”
　　这些全都是欧利写在信上让他帮忙转告的，卡莫西斯第一次做这种传话的事情，有些紧张，但是他神色冷冷清清的，似乎并不是在替别人说好话讨饶，而且单方面为自己的命令作出解释。
　　这样不行啊，态度要诚恳一些。卡莫西斯捏着手心，暗暗对自己说。
　　但是即便软下语气，他也控制不了自己，话到嘴边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半点软不下来。
　　该死，他懊恼地悄悄抬头看向普拉美斯，想看看他的反应。
　　可齐贤呆呆地坐在那里，低着头，一动也不动，就是偶尔嗯一声，以示自己人还活着。
　　他听懂卡莫西斯在说什么了，他是在说想让他恢复自己外公的职位！
　　这这好像不是我能决定的吧？齐贤犹豫地想道，回答说：“我问问艾纳斯吧，会尽力帮你说说的。”
　　卡莫西斯不明所以地偏了偏头，想不明白他什么时候这么喜欢听取别人的建议了，但是他不想再继续谈这件事了，于是点头道：“好。”
　　齐贤终于憋不住了，这样沉闷的气氛几乎能把他憋到窒息，这里他一分钟也待不下去了：“莫卡莫西斯，其实我”
　　他今天必须和卡莫西斯说清楚，不能再把他蒙在鼓里了。
　　“什么？”卡莫西斯见他一口气憋在胸口的样子，不知道他吞吞吐吐地想要表达什么。
　　“我，我就跟你坦白了吧，其实我不是普拉美斯，我来自三千年后，我的灵魂附身到了你的丈夫身上，但是我不是他，你明白了吗？”
　　他像倒豆子一样噼里啪啦一口气讲完了，说完后他猛地吸了一口气，抬头看向了卡莫西斯。
　　“你在说什么疯话呢？”卡莫西斯皱着眉，眼前的普拉美斯目光躲闪，神情紧张，全然见不到平时那般飒爽之气。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不理你，我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样面对你，你不要怪我。我本来想在这里待几天就走的，可是出了点小差错，暂时回不去了。”齐贤又低下了头，卡莫西斯狐狸一般透着精光的眼中充满了怀疑，他又补充道：“你放心，我一定会把身体还回去的！”
　　“你怎么证明？”卡莫西斯眯着眼睛，半信半疑，他从来没有见过普拉美斯用这样的口气说话，但是他说的未免离谱，实在是令人难以立刻信服。
　　又是要证明？齐贤穿越来这里这么多天了，其实还没弄清楚该怎么解释，只能说：“我可以预言，在埃及的东方，三千年之后将有一个大国要崛起，这个国家叫中国，特别厉害，相信再过个两三百年，就会有一个叫姬发的人建立一个名叫西周的朝代，然后再过八百年，就会有一个叫嬴政的人统一六国建立秦朝”
　　“停。”他还没来得及滔滔不绝地将自己的专业好好伸展一番，卡莫西斯就叫他闭了嘴。
　　卡莫西斯抱着手臂，坐在凳子上，凝着脸说：“我不听这些没用的，既然你能预言，那你就告诉我我什么时候死吧。”
　　齐贤一听就为难了：“这这不好说啊。”
　　好家伙，我怎么知道，我活到今天你都还没死呢，你问我这个？
　　卡莫西斯闻言冷哼了一声，果然如他所料。
　　“有什么不好说的？你不是来自未来吗？我什么时候死，总有记录吧？”
　　齐贤苦巴着脸在心里默默吐槽：可即便你真的死了并且有记载，我又怎么可能记得住嘛，我是来自未来，但我也不是什么都知道啊，你问这个问题不是在强人所难吗？
　　卡莫西斯暗暗摇头，普拉美斯这是想要找借口抛开他么？明说不就好了，何必找这些不成样的借口，还特意编好了一套说辞，说的有鼻子有眼的。
　　他挑起眉，打算给眼前这个人最后机会：“好，那我换一个问题，你是什么时候死的。”
　　齐贤翻了个白眼，怎么又是这种问题？不过这个我知道。
　　“我大概会在”话刚说出一半，他忙把已经到舌头上的后半句卷回来咽了下去。
　　这种事怎么能告诉他？真是莽撞了。
　　“什么时候？”卡莫西斯歪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齐贤摆了摆手，他不说了。
　　一来现在他在这个身体里，哪有咒自己死的？二来就算他真的会在一年零三个月之后死掉，他这么说出来，卡莫西斯只会更不相信，就算他之前可能相信，现在也不愿意相信。
　　“不说，好。”卡莫西斯叹了一口气，“我不相信你的话。”
　　齐贤哑口无言，能不能认真听他说说？要是能让他多说点，他相信自己一定能用缜密的逻辑和真实可靠的历史说服卡莫西斯让他相信的。
　　可是卡莫西斯已经不打算听下去了。


第120章 后宫
　　他神情黯然，失望中隐隐露出一些疲惫，双手搁在白色的长衣上，复又摸了摸自己因多日不眠积攒起来的黑眼圈，闭上了渗着血丝的眼睛。
　　他低着头，缓慢地说：“您现在已经是埃及的王了，我知道，今时不同往日，很多诺言于您现在来说已经不适用了。”
　　“您的后宫不可能只有我一个人的，您需要很多的后妃，很多的儿女，我理解，所以就算您不按您向我承诺的那样做，我也可以忍受。”
　　呵，真是可笑，他自嘲地勾起嘴角，曾几何时，那些缠绵悱恻的诺言，他放在眼里，记在心里，刻在脑海里，无数个漫长的夜晚，他总将这些拿出来回忆一番。这些浪漫无比至死不渝的爱情，他总觉得虚无缥缈得像一个梦。
　　他以为自己可以凭借这些誓言顺理成章地登上王后的位置，霸占他的一整颗心，可谁知这些本就如梦似幻的东西，最后真的化成了泡沫，正逐渐消失。
　　他只能奋力地去抓住这些将要随风而去的沫子，看着它们变得越来越少，一步步地忍耐、退让。
　　他可以容忍各色的美人在他身侧嬉戏；可以容忍爱被分成无数份，他只能获得零星大小；甚至可以容忍王后的位置上坐的不是自己。
　　看，人在爱的面前，就是这么卑微。
　　他以为自己套牢的是眼前人的心，谁知被套牢的竟然是他自己。
　　他以为自己拥有一切，将以胜利之姿登顶，但是当面临着失宠危机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什么都没有。
　　没有婚礼，没有生育儿女，更没有强硬的靠山，他没有任何能跟普拉美斯商谈的筹码。
　　现在想来，这些都好像是故意的。
　　愚蠢地相信爱情能抵过一切的，到头来只有他一个人。
　　二十多个日夜独面高墙，他早已经想清楚。
　　“只要你不让我离开，允许我时常出宫孝敬母亲，并且答允我的外祖父重新入朝为官，我可以不阻碍你做任何事。”
　　他摊牌了，亮出了自己的底线，这是他的最低要求，没有任何商量余地。
　　齐贤一听急了：“不是，你听我说，我没有要赶你走，我怎么可能赶你走呢？”
　　拜托，要是身体的主人回来发现我把你赶走了，估计会气得灵魂飞到21世纪把我揍一顿。
　　“你听着，我就除了朝政那些必要的，什么也不做，安安心心等哪一天我的灵魂穿越回去，这段时间我们两个呢就各做各的，毕竟你有你的丈夫，我也有我的丈夫。”
　　这句话怎么听起来怪怪的？齐贤摸了摸头，一下又说不出来哪有问题。
　　反正他现在既不能让卡莫西斯走了，也不能和卡莫西斯发生什么，就这样。
　　他比划着吸引卡莫西斯的注意力，用非常令人安心的语气对他说：“你放心，我不会纳妾乱生孩子什么的，我不是那样的人，我要保持灵魂和肉体的贞洁，为了我的丈夫，好了，你明白了吗？”
　　为什么他还在不依不挠地发表这些奇怪的言论？他是不是脑子磕到哪儿摔傻了，才会前脚勾搭赫梯女，后脚跑来他这里扯淡？卡莫西斯瞥开眼，已经不打算理会他了。
　　既然他不发表意见，齐贤就权当他答应自己的要求了。
　　他叹了口气，露出一抹苦笑，好吧，卡莫西斯就压根不相信他。
　　“殿下！”门外突然传来一声惊呼，哈特希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
　　卡莫西斯正心情不悦，见她这样失礼，便训了一句：“法老在这里，谁允许你这么没礼貌的？”
　　他从地上将哈特希找到的白猫抱了起来，猫已经很重了，喂得相当富态，雪白雪白的，像北地的雪。
　　原来卡莫西斯的猫长这样。齐贤端详了好几眼，打算回去之后给莫莲买只一模一样的。
　　“对不起陛下，对不起。”她飞快地向齐贤鞠了两个躬，看着卡莫西斯，欲言又止。
　　“想说什么就说，陛下不是外人。”卡莫西斯抚摸着白猫柔顺的毛，慢慢地说道。
　　她摇了摇头，摆手说没事，视线一直往殿门外瞟。
　　她又看了看齐贤，像是害怕他一样，卡莫西斯站了起来，心里嘟囔着能有什么事，走到了门口。
　　门外的大路不知何时已经来了许多人，吵吵闹闹的，约摸有百人，都是女子，她们相互交谈着，成群往后宫深处走。
　　“为什么突然这么多人？”齐贤看着卡莫西斯发愣，走到了他的身后，他比卡莫西斯高不少，轻松就能隔着他看出去。
　　这群人这么吵闹，是来干嘛的？
　　难道是宫斗剧里头那些宫女？也是，他一路过来，仆人都没见几个，想要打扫干净整个后宫，的确得有这么多人才行。
　　“陛下好一个明知故问。”
　　卡莫西斯转过身，冷笑了一声，齐贤低下头，他的眉宇间冷若寒冰，明明在笑，声音却像刚从冰窖里刨出来一般冷。
　　“刚才还口口声声说着不纳妾，转头人已经到了后宫了，一次就是十余人，不愧是陛下，真是了不起。”
　　“什么？”齐贤已经像一个蜡像一样定住了，他什么时候纳妾的？他怎么不知道？
　　要是真的，得赶紧让他们回去！他轻轻推开卡莫西斯，冲出了门。
　　或许现在还来得及。
　　完了完了，这下要是普拉美斯回来了，一定会把他骂得头臭。
　　说不定还会特地写一本书骂他，让他头臭几千年。
　　可恶，要是让他知道谁给他搞的这一出打脸好戏，他一定要把那人揍一顿！
　　完了，我该怎么办”齐贤脚步虚浮地回到了自己的宫殿，整个人瘫软在了那黄金的椅子上。
　　“又怎么了？”艾纳斯早已见怪不怪，低头处理自己那堆半人高的纸莎草书，压根就不想抬头看他。
　　“我就想不通了，为什么我明明这么年轻，却总有人想叫我纳妾加害于我？”
　　他还在因为中午的事烦恼，这事简直让他在卡莫西斯面前颜面荡然无存。
　　“陛下正值壮年，多娶几位妃子也是情理之中。不过陛下既然不愿意，早上朝会的时候又为什么要答应呢？”
　　“答应？我答应了吗？我什么时候答应的？”这回轮到齐贤懵了，他以为是有人擅自替他做主呢。
　　他回想了一番今天早上的事情，好像也没人提到给他纳妾啊？
　　不对。他突然想起了那个颤颤巍巍的老头，口齿不清地说他找了十几个女人打算去做什么。
　　齐贤那时候以为他是要去祭祀什么的，直接答应然后跑了，现在想来，那老头的意思居然是把这些女的全部送给他做小老婆？
　　完了，被没耐心摆了一道，齐贤懊悔不已：“真就没办法叫她们回去了吗？”
　　艾纳斯抬起头，皱着眉问道：“啊？人都进宫了还想叫她们回去？”
　　不可以吗？我一根手指头都没有碰她们，应该可以退货吧？
　　又没办婚礼也不用领证，应该没问题吧？齐贤暗戳戳地想到。
　　“不行。”艾纳斯狠狠地将他的想法打碎了：“人已经进了宫了，又被送出去，对于她们来说无异于天大的打击，你想看她们一哭二闹三上吊吗？”
　　齐贤撑着下巴深深叹了一口气。
　　艾纳斯想起了什么，提醒道：“不过，既然已经有女子入宫了，那么王后也该定下了吧？后宫不能没有人管理。”
　　这回轮到齐贤疑惑了：“不是已经有王后了吗？还定什么？”
　　提到这个艾纳斯就尴尬，这事应该不用我来说吧？你之前做了什么还用我来告诉你吗？
　　齐贤的疑惑没有掺半分假，他轻咳了一声，心说这人忘性不是一般的大。
　　他决定提醒一点点：“宣布王后的时候，您走开了。”
　　至于走开去做什么，就不用他详细说了吧！
　　齐贤猛地想起来了，他倒吸了一口气，一巴掌拍到了自己的大腿上：“什么？那是要我宣布？”
　　他那时候刚穿越过来，大脑懵懵的，只知道四处乱看，然后看到了斯特拉，当时他只顾着冲下去，根本没注意到周围这一圈人在做什么。
　　“完了。”他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所有人在等着他宣布。
　　只要他不宣布，立后就是不作效的，他还以为已经结束了呢。
　　而他那时候脑子偏偏就是不灵光，没反应过来，身边的祭司一再提醒，他就是听不见。
　　这怪的了谁？他现在去跟普拉美斯和卡莫西斯负荆请罪他们都不一定会原谅他。
　　齐贤仰着头，尽量让自己后悔的泪水逗留在眼眶里不要流出来：“能不能再办一场？求求了我还有机会吗？”
　　艾纳斯内心暗暗发笑，齐贤的样子可恨又可怜，他点了点头：“的确需要再办一场，不过阵仗就比不过上次了。”
　　“没关系，只要能补偿他就行。”无论怎么样，只要能再办一场就好，不然他回去之后可就没脸面对莫莲了。
　　提到卡莫西斯，齐贤就想到了他中午时的请求，对艾纳斯说：“还有一件事，卡莫西斯的外公准备要回这儿了，想官复原职，你觉得怎么样？”


第121章 训狮
　　“好啊，就这么办，我还以为要特意派人去请他呢。”艾纳斯头都没抬就应允了，齐贤想不通他怎么答应得这么迅速。
　　“两党抗衡是好事啊，可以防止其中一方权力过大，等他回来了，不仅他要官复原职，他的那些手下也一样，你对于自己的手下也不宜大肆封赏，两党势力要对等才行。”
　　“这样有用吗？”齐贤还是想不明白，欧利不是坏人吗？他差一点都叛变了，为什么还要这么款待他？
　　“先王就是这么做的，朝中虽暗潮汹涌，但是一直没出大事。”
　　“那行。”齐贤点了点头，反正他也就代理一段时间，既然有前人做了示范，就说明这是可行且有用的。
　　“不过，给欧利那帮人涨涨工资呗？”齐贤小心提议道。
　　“工资？”对于齐贤老是吐出一些新词汇，艾纳斯已经见怪不怪了。
　　“就是俸禄，对。”齐贤换了个更复古的说法，如果这样艾纳斯还听不懂，他可就没法解释了。
　　“为什么？”
　　“因为嘛，我挺对不起卡莫西斯的，是我坏了他大事。”齐贤磕磕巴巴地解释道。
　　艾纳斯了然：“好，等他们回来了我就去安排。”
　　“殿下！陛下说即将再举行一次婚礼，作为给您的补偿。”
　　哈特希兴冲冲地端着水果进了门，她的爱人是陛下的侍卫，刚才偷偷来告诉了她，法老准备再次举行册封王后的仪式了。
　　真是太令人兴奋了，这场失宠的闹剧终于要结束了，她的殿下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后宫的主人，不会被人和那些新来的女人混为一谈了。
　　“是么？”卡莫西斯闻言眼睛一亮，从绚丽的花束中抬起头，贩卖花朵的商人来到了他的宫殿，正在询问他想种些什么花。
　　他的母亲种的那些花在前月那场骚乱时已经枯萎殆尽了，那些枯萎的花需要清理掉，空下来的地方该种些新的花。
　　失去的东西终于要重新回到手中，卡莫西斯冷冰冰的神情都融化了几分，对商人说话的语气都柔和了不少。
　　“在中间这块地种些红色的凤仙花吧，再在别处种些茉莉花，在角落的地方种上晚香玉。”他冷静地安排着，哈特希发现，他说的这些花，和院子里原先种的那些没什么两样。
　　“殿下，我以前在这儿服侍您的时候，每天看这些花都看腻了，为什么不换一些品种啊？”哈特希摆弄着花贩送来的那些样花，不满地嘟囔道。
　　卡莫西斯低着头，低垂着眉眼，轻眨着黑天鹅羽翼般的长睫，轻声道：“我还是喜欢少一些变化，这个地方已经越来越不像家了。”
　　他的神情有些失落，这儿自从母亲和兄长离开之后，变得更加冷清了，普拉美斯也很少来这儿，他不太信得过陌生人，所以身边的仆人也不多。
　　这里连同侍卫在内的人，加起来都不超过二十个。
　　这么大的宫殿，只有十余个人在这儿生活，何其冷清。
　　冷清得连一阵风吹过都带不走什么活物。
　　“要是塞赫麦特在这儿，您一定会开心一些吧？”哈特希说道，连她都有点想念那只威风凛凛的狮子了。
　　“那下午就去看看它吧。”她一提起来，卡莫西斯也觉得是许久未见了它了，甚是想念它的毛发那柔顺的手感。
　　靠在它的身侧，就像还能感受到普拉美斯炽热的体温，在他的身后紧紧搂着他。
　　“好，我这就替您安排好。”听说他要出去，哈特希还是特别开心的，她特别害怕卡莫西斯在宫殿里闷久了，会产生一些不好的情绪，萌生一些不好的想法。
　　“殿下，王宫里的裁缝来了。”
　　门口的侍卫进来禀报，哈特希转过头，有些疑惑：“什么？我们没叫裁缝过来啊？”
　　卡莫西斯也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既然人都来了，没有理由让他回去，“先让他进来吧。”
　　王宫里的裁缝长是一个胖乎乎又风趣幽默的的男人，他顶着他硕大的肚子，一摇一摆地逛进了王宫里，一排扣子几乎要崩开。
　　“是陛下让过来的，祭司院传来消息，说法老准备在两个月之后进行婚礼，让我为殿下做一件新的礼服。”
　　制作礼服费时又费力，万一出什么岔子可能又要挂上几条人命，卡莫西斯皱起眉头：“我穿之前那件就可以了。”
　　他话音刚落，哈特希就急了，劝说他道：“这怎么可以呢殿下！一件衣服穿出去两次，底比斯的贵妇小姐们是要笑话您的！”
　　“我已经与陛下经历了两次婚礼，眼下是第三次，有人质疑我的衣服，怎么就没有人质疑我为什么不换个人结婚呢？”
　　卡莫西斯坐在一旁，随手从样花中抽出一朵，将红色的花朵放在手心里，拨弄着开的正艳的花朵，花瓣上仍沾着滴滴露水。
　　“可是”哈特希欲言又止，她好像没办法劝得住卡莫西斯，他下定了主意的事，谁都劝不回来。
　　“不用再说了。”卡莫西斯挥了挥手，让裁缝回去，“就按我说的做。”
　　饲养狮子的地方在王宫之外，是用栅栏围起来的一大块水草丰美的土地，这里光饲养员足有数十人。
　　“卡莫西斯公主到！”
　　饲养狮子的人听闻门口的动静，赶忙上来迎接，他们低着头，不敢仰头去看这位光彩照人的公主。
　　“她”身份尊贵，即将是埃及唯一的王后，“她”将陪伴在法老的身边，连阿蒙神都会微笑着欣赏“她”的容颜。
　　“塞赫麦特在哪儿？”卡莫西斯目不斜视，问身边的饲养员。
　　饲养员丝毫不乱，他在这里工作的第一天就料到了有一天公主或者法老会过来，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他不卑不亢地朝卡莫西斯弯了弯腰，请他去饲养场的后面，“在这边，公主请随我来。”
　　因为这里是由法老出资建成的，所以这间饲养场很是奢华。可能觉得这么大一块儿地只养一头狮子实属浪费，法老允许贵族们也将自己饲养的奇珍异兽寄养在此。
　　一路上卡莫西斯甚至还看到了一头无比壮硕的公牛和张开血盆大口的尼罗鳄。
　　“好吓人啊。”哈特希缩着脖子，赶紧跟上了卡莫西斯的步伐，跟他一起来到了饲养场的深处。
　　因为这头狮子的主人身份尊贵，所以它被安排在了最大的隔间里。
　　隔间里甚至还燃着香薰，一路走来属于野蛮生物的恶臭到了这里就荡然无存了。
　　饲养员每天都尽力地为狮子保持身体的清洁，用最好的肉投喂它，丝毫不会苛待它。
　　“它怎么瘦了？”卡莫西斯扶着栏杆，在笼子外问道，他皱起了眉头，不太高兴。
　　听闻他的声音，原本趴在笼子最深处的塞赫麦特抬起头，如同琥珀般的眼睛望了过来。
　　“开门，让我进去。”卡莫西斯深吸了一口气，目光紧紧盯着塞赫麦特，对身边的饲养员说道。
　　饲养员犹豫了，虽然这头狮子近来一直表现得很乖巧，鲜有露出攻击性，但毕竟是猛禽，怎么能让公主靠近呢？
　　万一公主受伤，他们几个人就是死了也担不起这个责任。
　　“它是我饲养大的，我清楚它的脾性，给我开门。”卡莫西斯又重申了一遍，顿时气氛有些紧张，几个饲养员齐刷刷地跪了下来，无声地反抗他的要求。
　　“公主，要不还是算了吧，它是个畜牲，说不定这么久不见了，不认识您误伤了您怎么办？”哈特希也觉得这件事不妥，她小声地劝说道，让卡莫西斯就这么看着，不要进去了。
　　“不如让我来替它栓上绳索，再放公主进去吧。”一个陌生的声音自身后传来，卡莫西斯转过身，看到一个陌生的男人朝他走来。
　　说是男人也不尽然，因为他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但是体魄已经如同成年人一般健壮，裸露出来的部分肌肤被晒的黝黑，甚至还有不明显的鞭痕，显然是在外经过长期训练的。
　　“你是谁？”这个人身上的衣服和饲养员不一样，肯定不是在这里工作的人，卡莫西斯警惕地问道，他隐隐约约觉得这个人来者不善，但是又说不出来哪有问题，直觉告诉他这个人身份不简单。
　　“我叫塞提梅里安普塔，您现在并不认识我，不过以后应该会认识。”
　　男人，不，男孩打开了笼门，手拿绳索靠近了塞赫麦特，正当他准备要动手的时候，卡莫西斯叫住了他。
　　他黑着脸，叫男孩赶紧住手，“停下，你出来，我不进去了。”
　　与其让塞赫麦特忍受被绳索束缚住的苦，不如他就不进去了。
　　这个孩子到底是什么来头？为什么他敢徒手去抓一头狮子？
　　男孩瞥了他一眼，笑了一声，拿着绳索又离开了笼子。
　　他一边收拾手上的绳索，一边朝着正拿着生肉喂食狮子的卡莫西斯说道：“公主，信我吧，你的善良终有一天会成为将你拖下深渊的罪恶之手。”


第122章 植花
　　底比斯城外的黄沙飞扬，霎黄的云天之下，一队车马缓缓驶向王城，所经之处乐器吹打之声折煞了半片天空的飞鸟。
　　这样阵仗惊人的车队，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国国王莅临底比斯，谁知走近了看，车前立着的一面湖蓝色大旗，这分明是老臣欧利的车。
　　这么多的车，不用说也能知道里面装了些什么，无非是他的女人和仆人，还有满满的数十箱黄金，不过这些东西相比他逃离底比斯时要少了不少。
　　招来走在车边的仆人，欧利吩咐道：“你们回府把东西放下，我要去王宫面见新王。”
　　回到底比斯的第一件事就是面见法老，而非其他，这任谁也挑不出错来。
　　他得探探这位新王是个什么想法
　　一想到自己曾经的敌党首领变成了自己的顶头上司，见一面还得恭敬地行礼，欧利心里就五味杂陈，想不到自己一大把年纪了，还得忍受这样的耻辱。
　　可是，如果不这样做，他就会失去所有的地位。
　　没有地位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不能在死后被葬进位置好的墓穴里，也不能在被制作成木乃伊时使用那些珍贵的原料，有些原料必须要有身份地位的人才配使用。
　　这使得他咬紧了牙关，忍住羞辱也要厚着脸皮重新回到底比斯，效忠那个叫普拉美斯的新法老。
　　幸好他的外孙留在了法老的身边，这是他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也是他唯一的仰仗。
　　想不到他从前只当作一颗棋子的卡莫西斯，最后竟然成了他手里的最后一张牌。
　　最后一张牌，无论怎样都得是王牌了。
　　他也听说了，因为一些意外，卡莫西斯没能在登基大典时顺利册封成为王后，虽然法老在近期已经表明了态度即将再次封后，但是在事情成为定局之前，谁都不能掉以轻心。
　　他现在只能指望卡莫西斯能坐稳王后的位置，凭借什么方法弄来一个孩子抚养，在后宫说一不二的同时，能够插一手朝政。
　　这对卡莫西斯来说应该不难。
　　他还是觉得可惜，要是当初卡莫西斯肯站出来表明自己嫡子的身份，说不定一切还能有所转机。
　　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傻到被敌人的花言巧语迷昏了头脑，以至于连万人憧憬的王位都不要。
　　与此同时，身处王宫中的卡莫西斯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欧利默默腹诽，仆人推着手推车，一盆盆的植物被装在陶罐里，运到了他的宫殿前。
　　“殿下，花农送花过来了，这些花在黄昏之前应该就能埋进土里种好。”见他在窗前站着，一望就出了神，哈特希对他说道。
　　这些花如今都还未到花期，只是普通的绿植，看上去和不会开花的草没什么两样，哈特希搞不明白，为什么不直接种那些已经开花的花呢？
　　她不明白便直接问了，问题在浮出脑海的一刹那就已经被她说出了口，她跟着卡莫西斯已经快十二年了，卡莫西斯从来没有因为她的身份而瞧不起她。
　　他的温柔从来是不轻易显现出来的，就像是春日的风，经冬犹带一丝刺骨的寒，令人瑟缩，但却能让春花吐蕊，令春草萌发，事了拂衣去。春风百里过，连鸿毛都不稀得拂下一缕。
　　哈特希有时候也很欣赏当今法老的眼光，当所有人只注重肉体上的美貌以及背后的靠山时，只有他注意到了卡莫西斯殿下温柔的灵魂。
　　卡莫西斯被她的声音拉回了神，真是奇怪，他最近发呆的次数好像越来越多了，有时候坐在椅子上，脑子里什么也不想，就能坐上许久。
　　对于她的问题，卡莫西斯将告诉花农的话又复述了一遍：“如果种下的是已经开放的花，那不是种花，那是移植。能直接得来的东西往往都是短暂易逝的，不如等它慢慢开花。”
　　“那还有多久才开花啊？”哈特希撑着脑袋，卡莫西斯说的话，她也是听得一知半解。
　　什么叫做直接得来的东西呢？那一天她走在葡萄藤底下，一串葡萄突然掉了下来，那这串葡萄算是直接得来的吗？短暂易逝？那等她回去这串葡萄会不会已经烂了？
　　搞不明白。
　　“大概两个月之后会开花吧？”卡莫西斯也不确定，大概估摸了一个时间，花农好像说了，这批花在光照和水分都充足的情况下，会在秋末开花。
　　听到这个时间，哈特希喜出望外，她合着手掌，兴奋地说：“那太好了，两个月之后，那不是正好就可以在殿下您的婚礼上用上了吗？”
　　婚礼？卡莫西斯听她一说，也想起了这件事，对啊，两个月之后就是他们的婚礼了，这是祭司院根据星象，测算出来的最佳时机。
　　每当这个时候，尼罗河的河水会退离三角洲地区，留下大量肥沃的淤泥，此时人们就可以开始一年的耕种了。
　　为了视察民情，这时神也会在空中拨开云雾，一探人间。更有甚者，可能还会附身在法老或者祭司的身上，亲身体验这一切。
　　在这时候举办婚礼，无疑囊括了天底下最美好的祝福，潮起潮落，风云更替，万象更新。爱情像春日新种下的小麦，满载着农民对丰收的热切期望，同时也意味着多子多福，希望新王后为王室添多多增添子嗣。
　　子嗣嘛。
　　卡莫西斯想到这个就头疼，据密探得到得消息，法老召见了自己的那个私生子，将他引见给了赫梯公主斯特拉。
　　即便没有听到三人的对话，卡莫西斯也有足够的理由去怀疑斯特拉和那个私生子的关系。
　　如果他所怀疑的是真的，那么这件事可就不简单了。
　　怎么他的神情突然这么凝重？难道是想到什么不好的事情了？哈特希以为是自己说错什么了，她盯着卡莫西斯的表情，瞪大了眼睛不敢眨一下。
　　可卡莫西斯既不说话也不动，似乎又要开始沉浸式发呆了。
　　她忙拉回卡莫西斯的注意力，开玩笑，一次性发呆太久说不定会得病的！
　　“殿下，你看那些花农开始动手种花了，我们也出去看看吧？”她提议道，为的就是让卡莫西斯有事做，合理消磨时间。
　　“殿下，犯不着您动手！”
　　见卡莫西斯一副要拿着铲子亲自上手种花的样子，花农忙围了过来劝阻。
　　这样一位金贵的公主，哪里能下地来种花啊？万一磕着碰着了，他们十几个人去轮番上吊也不够让法老平息怒火。
　　哈特椒 膛  鏄  怼   睹  跏   鄭  嚟希自己也是一个仆人，她当然清楚这些花农都在担心什么，无非是害怕承担责任，“我们殿下想做，就让他来吧，不会有事的。”
　　等花农的头子点头了，一群人才四散开去忙活自己的，卡莫西斯一手拿着一株幼苗，一手拿着铲子，说实话，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操作。
　　他在神庙里阅读的那些书籍可以堆满好几车，但它们都没有告诉他，应该怎么样才能成功地种活一株花。
　　“公主，我来教你吧？”一旁一个花农实在看不下去了，主动上来教他。“首先，你得先刨一个坑吧？”
　　卡莫西斯点了点头，觉得他所言极是，于是端详着幼苗根部得大小，小心翼翼地刨了一个坑。
　　坑太小了，幼苗的根部像一只八爪鱼一样扒拉着坑的外缘不愿进去。
　　卡莫西斯无奈了，他又把坑扩大了一圈，谁知这又太大了点。
　　看着他即将追求完美地把土往回填，按压在坑壁上让坑变小一点，花农有点汗颜，拦住了他：“没事，就这么大也可以了。”
　　把花的根部放进去，预留出合适的长度留在土壤表面以上，剩下的就是往回填泥，再浇上一点点水。
　　最后的最后还需要撒上一层肥料，但是这并不是这个阶段该做的事。
　　“是不是很简单？公主殿下？”花农拍了拍手上的土，卡莫西斯点了点头，他以为这是多复杂的事，谁知在他还没反应过来呢，花就已经栽下去了。
　　但是这毕竟是一个开始，之后还有漫长的一段时间，需要浇水，施肥。
　　哈特希突然在他身后笑了出来。
　　注意到卡莫西斯投过来的目光，她解释道：“我觉得这株花的历程就像殿下和陛下的婚姻，开始是被迫的，就像一粒种子被埋进了黑漆漆的土里，它周围都是黑的，感觉看不到希望，其实不然，漆黑的土能让它快快发芽，钻出到地面上来，看上去是一件坏事，但其实是一件好事。”
　　“你看现在这株花，它还没开花的时候长的跟一棵普通的草似的，谁也分不清它是草还是花，总是误会它把它当作一棵普通的草，它就在人们的误会里一天天长高长大，然后就开花啦。”
　　卡莫西斯眨了眨眼睛，不解地望着她，不明白她是想表达什么。
　　“你看，这是不是也像您和陛下的之间？所有人都不看好你们，但是等到最后开出花来的时候，所有的误解和误会都会解开啦！”
　　她露出灿烂的笑容，等待卡莫西斯夸她，但是她怕是白等了，因为卡莫西斯是万不可能主动夸人的。
　　他抚摸着青翠的绿叶，轻轻摇了摇头，“你说的可真是牵强。”
　　哈特希鼓着腮帮子，不满意他这么说，她明明已经很尽力地去阐述自己的理解了。
　　卡莫西斯一想到前几天普拉美斯来他的宫里时说的那些话，心中就愁绪万千，噎在心头，如同一根难缠的鱼刺，吐不出咽不下。
　　“希望一切真的都是误会吧。”
　　哈特希把手上的泥土拍打干净，头顶上的太阳太晒了，毒辣得令人睁不开眼睛，她示意卡莫西斯回宫殿去，但是他迟迟不起身，俨然一副要继续种下去的样子。
　　这可怎么办？万一他晒久了中暑，那事情可就糟糕了！再说了，这件事有专门的花农去做，她的殿下这么认真做什么？
　　“殿下，我们回去准备准备吧，老爷已经回到底比斯准备面见陛下了，我们要不要也去见一面？”
　　听闻这个消息，卡莫西斯偏了偏头，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他回来了？那就等他见过陛下之后，以我的名义邀请他去宴会厅，勉强为他接风洗尘吧。”
　　啊哈特希拼命给他使眼色，拜托，她的重点是让他回屋去准备，不是为了接取一个筹办宴会的新任务啊！
　　注意到就她抽搐的眼皮子，卡莫西斯挥了挥沾满泥土的手，让她觉得晒就先行回去，他还想在这里继续种花。
　　“按你说的，如果要用这些花去装点婚礼的话，那不应该是亲手种下才能凸显诚意吗？”他拿了一株新的花，专心致志地刨出一个合适大小的坑，“况且，普拉美斯已经为我做了这么多了，我也应该为我们之间的婚礼付出一点什么。”
　　“您这么想，陛下知道了肯定会很开心的！”
　　不过，他最近变得越来越冷淡了。卡莫西斯垂下了眼帘，握着铲子的拳头也暗暗攥紧了，沉重的失落感涌上心头，就像是嚼破了一颗奇苦无比的胆，胆汁，苦涩的汁液在嘴里炸开那一瞬间。
　　算了算了，不去想他了，真是令人烦躁。


第123章 夜宴
　　齐贤撑着脑袋，面前这个陌生老头让他犯了难，原来他就是卡莫西斯的外公吗？
　　他该怎么称呼这个老头呢？岳母的老爸，这是个什么称呼
　　算了不管了。齐贤赶紧让这老头站起来，看他跪着给自己磕头的样子怪尴尬的，他真怕这老头的身子骨一下就散架了。
　　“为了让大埃及繁荣昌盛，为了实现陛下争霸天下之大业，还请欧利大人多多费心，鼎力相助。”
　　艾纳斯这么多天早已经吃透了齐贤的性子，知道他咸鱼的本性，这种时候，需要他来帮他说话。
　　争霸天下之大业？哪有这种东西？齐贤回过头，惊恐地瞪了他一眼，让他不要乱说话，这话要是一不小心被人听到了，把他拉上战场怎么办？
　　按照流程来了一波君臣互勉，整个宫内一团和气，齐贤在哄人这方面特别有天赋，夸得这个老头捋着胡子时甚至不小心捋到了双下巴。
　　“有您在真是我们国家的荣幸啊，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一百年之内埃及就会走上巅峰的。”
　　齐贤说这话一点也不心虚，他可是有历史参考的，因为准备到拉美西斯二世的时代了嘛，这句话说出来一定没错，再过个一百年，后人回想起他这句话来，一定会感叹他这个法老简直是真神化身的。
　　“承蒙陛下厚爱，老臣定为陛下，为陛下之千秋大业肝脑涂地。”
　　一唱一和，就像打太极一般行云流水，你来我往，艾纳斯也小小惊讶了一下，想不到这个“穿越者”法老，竟然这么能聊。
　　不过差不多就行了，要是和以前区别太大的话，欧利一定会有所怀疑的。
　　他眨了眨眼睛暗示齐贤，让他赶紧收住，齐贤立刻闭上了嘴，以为自己又不小心说出了些什么惊世骇俗的话。
　　艾纳斯把手兜在袖子里，笑着对欧利说道：“欧利大人一路舟车劳顿，想必也累了，听说卡莫西斯殿下已经设宴，等待与您重逢叙旧了。”
　　“哦对，别让他久等了。”提到卡莫西斯，齐贤心中有些小惭愧，莫名其妙这么多女人涌进宫里，他还没给卡莫西斯一个合理的解释呢。
　　在婚礼之前，他得好好找个时间再和卡莫西斯聊一次。
　　日近黄昏，差不多该吃了睡了，古代人的生活就这么简单，睡前喝一杯无添加纯脚踩的葡萄酒，美美做个梦，说不定一觉醒来就穿回去了。
　　“臣也告辞了。”天色不早了，艾纳斯叫仆人把桌子上剩下的文件全部整理起来，他要带回去处理。
　　万幸齐贤现在还充当着这个法老，对众臣的管束较为松懈，他才好带着这些东西回去，边工作边合理调情。
　　“走吧走吧。”齐贤挥了挥手，决定做完手上这最后一点事再去休息，这对他来说有点像重回实习期，只不过是在一个条件艰苦但是能得到极高尊重的地方实习。
　　这些天下来，他感觉自己的社交能力提高了不少，在这里待了几天，做出的决策比在公司待了四年加起来还多。
　　搞定！放下质地粗糙的笔，齐贤拍了拍手上的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又是一天充实的代班生活。
　　天已经完全黑透了，清朗的空中浮着点点星辰，恍惚间似乎有一道流星划破天际。
　　正当他准备在豪华大浴池里洗个澡睡觉的时候，仆人突然上来，破坏了他的大好兴致：“陛下，有人求见。”
　　“谁？除了卡莫西斯，谁也不见。”这个点卡莫西斯应该在和他外公聊天吧，除此之外，比拉和艾纳斯是不需要通报就能进来的，还有谁会在这个时候找他？
　　显然来者并非卡莫西斯，可女侍者支支吾吾的，没有立刻退下去，她低着头，轻声补充道：“是赫梯使者，赫梯公主斯特拉，她半路折回来了！”
　　王宫夜宴，依旧是前王后最喜欢举办宴会的那座宫殿，烛光融融，台阶下的火盆中熊熊烈火在狭小的盆内绽放着最大的焰花。
　　三个新来的侍女在宫殿正中央表演着自己的才艺，杂耍刺激，吸人眼球，但主位上的人却看得心不在焉，撑着头，一手执着玻璃酒杯一手搁在膝头。
　　卡莫西斯身着金边白衣，化着淡妆，浅蓝色的眼影有几分敷衍，他头发随意地披散在肩上，身上也没几件首饰，在场的都是熟人，没必要遮遮掩掩。
　　阶下只有一席，欧利让身旁的美女给自己倒上酒，问道：“听说上次你和法老的婚礼出了些差错，到底怎么了？”
　　法老登基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底比斯，自然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略有耳闻婚礼出了茬子，但不知道具体是发生了什么。
　　“休要再提，一个赫梯的妖女使了些见不得人的法术，陛下像是着了魔一样，把自己臆想成了三千年后的人，不过她现在已经走了，陛下似乎也在逐步恢复正常。”
　　提起这个他就心烦，虽然普拉美斯已经说了要立他为后，但是这样的事一旦有了第一次，就可能会有第二次，普拉美斯的承诺中有几分真，卡莫西斯也说不准，他心中没谱。
　　不过，无论如何他现在都必须坐稳王后的位置，免得日后多生事端。后宫里新来的那些女人虎视眈眈，都眼瞅着空着的后位跃跃欲试。
　　“婚礼的时间定在了两个月之后，但是我觉得太久了，恐生变故，麻烦欧利大人多在陛下面前提几句，把婚礼尽量提前。”
　　他如今也不奢望婚礼多有排场，只要按照流程完整地走一遍就行了，他得尽快挽回自己在民众面前丢掉的面子。
　　欧利摸摸自己的胡子，点了点头：“好，我们现在也算是重新回到同一个阵营里了，互相提携是应当的。”
　　“嗯。”
　　兜兜转转还是和这个老东西站在了同一边，卡莫西斯不免叹气，他本来是根本不需要什么靠山的，如果真像普拉美斯之前承诺的一样，不会有别的妃子，不会爱他之外的人，他现在也就不至于沦落成王宫内外的笑柄，焦急地等待证明自己的机会了。
　　“不过我最担心的还是赫梯那个女人，陛下之前领她与自己的私生子见了一面，我有些不祥的预感”卡莫西斯抚摸着自己的下巴，缓缓说道。
　　“你担心那个私生子是赫梯的妖女生的？”
　　欧利也敏锐地察觉到了异样，的确，这太奇怪了，和一个女人一块儿去见自己的私生子，这不怪卡莫西斯多想，放谁那里都会想到这一层去。
　　“可要真是这样，那个女人为什么还要回赫梯去？难不成她真的这么精明，想要欲擒故纵？”
　　“我并不这么认为，在她走后的第一时间，陛下就让一群女人入宫了，这么看的话她对陛下的影响也并没有我所担心的那么大，可是这就矛盾了。”
　　如果她对普拉美斯的影响真的没有这么大的话，为什么普拉美斯会为了她在立后的时候毅然走下高台？
　　如果说是她使了妖术令普拉美斯着迷，那么如今她已经成功了，为什么还要中途放弃离开埃及？
　　并且，为什么在她离开埃及之后，普拉美斯立刻召了一群女人入宫？
　　这简直解释不通。
　　相比斯特拉，更让卡莫西斯看不透的是普拉美斯。他原本以为自己在这一年多的朝夕相处间，已经相当了解这个男人了，但是这短短半个多月中普拉美斯的举动，让他对他的了解又重新陷入了迷雾之中。
　　从前的普拉美斯是一个豪爽英武的男人，他宛如肃穆黄沙之上清朗的一轮下弦月，温柔可靠，细腻深情，承诺的事从不会让卡莫西斯失望。
　　但如今的他虽然有着和曾经一模一样的眉眼，但是周身气质大变，油嘴滑舌，谎话连篇又轻佻多情，简直就是换了一个人。
　　难道他之前跑来他这里说的那一席荒谬的话都是真的？
　　怎么可能？！卡莫西斯蹙起眉头，心烦意乱地闷下一口酒，辛辣的滋味在喉头绽开，他猛地呛了一下，想要说什么，但是连续不断的咳嗽让他半个字吐不出来。
　　“殿下！您怎么了？”哈特希忙上前拍了拍他的背部，让他呼吸顺畅一些。
　　“没没事。”好不容易平复住了呼吸，他想起自己刚才好像有话要说，可是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
　　算了，也没什么好说的。
　　他让人把自己面前所有的菜都撤了，只留下一壶酒，像好了伤疤忘了疼一样，又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
　　“不会喝别喝了，你以后是埃及的王后，别像你母亲一样，把身体搞糟。”欧利放下酒杯，年迈沧桑的声音颤巍巍地警告道，不知道这句劝告里有几个字是真心的。
　　母亲嗜酒，他从前是不理解的，认为一个王后整日喝个不停，醉醺醺地不省人事，实在是没有王后的样子，也没有母亲的样子。
　　现在他才明白了，酒也有酒的好处，只要喝醉了，就什么事都不知道了，什么失宠啊，改朝换代啊，都与他无关了。
　　就算是没喝醉，被这么一呛，到嘴边的愁苦话也尽数忘干净了。
　　做什么王后？真是活受罪，他的母亲为了一个不值得的男人奉献上了自己的一生，到头来那个男人压根不愿意让他们的孩子做自己的继承人，转头找了一个外人接手自己的王位。
　　如今，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重蹈他母亲的覆辙，何况眼下的情况比他母亲当时复杂多了。
　　“你不用担心，你只要守住自己的位置，然后弄一个孩子来抚养就好，朝堂中的事，你不用操心。”欧利让身边的美女再次给自己倒满酒，小酌了一口，满意地啧啧了一声，对卡莫西斯说道。
　　“你说得轻巧。”卡莫西斯哼了一声，“陛下的私生子已经这么大了，他这两年也给了那孩子不小的支持，认亲只是一句话的事，我哪里能再找来和他平分秋色的王子？”
　　欧利摇了摇头：“不需要别人，那个私生子不就是现成的吗？你平日里多对他嘘寒问暖，和他相处好了，再将他认作自己的儿子不就好了？”


第124章 决堤
　　卡莫西斯感到不可置信，她不是两天前和普拉美斯告别，然后朝赫梯的方向去了吗？
　　她为什么突然回来了？
　　“你刚才和我说的女人就是她？”不愧是五十多岁的一把老骨头，欧利的神经异常敏锐，他一看卡莫西斯的表情，立刻猜到了来人到底是谁。
　　“没错，赫梯妖女，斯特拉。”卡莫西斯充满敌意地目送那辆马车越走越远，咬牙切齿地说道。
　　宫里是禁止马车行驶的，连卡莫西斯都是亲身一步步地从自己的宫殿走到宫门前送行，连步辇都没有坐，不知道这个妖女到底有多大的面子，能在王宫内肆无忌惮地乘坐马车。
　　“你不是说她已经走了吗？为什么现在又回来了？”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事情变得更麻烦了。”卡莫西斯攥紧了拳头，心里头有一股按捺不住的怒气，将要冲破他的理智，吞噬他的冷静。
　　他感觉自己的手在发抖，指甲几乎要掐进肉里，他咬紧了牙关，愤愤地踹了一脚地上的黄沙。
　　可恶，他现在非常想到普拉美斯那里问个清楚，问问他到底打的是什么主意，如果没有普拉美斯的命令，这个女人怎么可能在大晚上大摇大摆地入宫？
　　他忌惮的不是这个女人的姿色，而是忌惮她那能将普拉美斯勾得七荤八素的魔力，他忌惮的不是她的背景，而是她疑似普拉美斯独子的生母的身份。
　　这个女人绝不简单，无论是她的心机还是她的目的。这个人就像是酒席上驱赶不去的一只苍蝇一样惹人生厌。
　　如果她真的玩的是欲擒故纵那一出，为此不惜利用分别吊足普拉美斯的胃口，在他最思念的时候杀个回马枪，返回埃及，表明自己的不舍，以此留下，那这个女人就真是不容小觑了。
　　“你打算怎么办？”欧利问道。
　　卡莫西斯正心烦意乱，他不得不承认，斯特拉这一出真是叫他方寸大乱，他心里也一点办法没有。
　　“走一步算一步吧。”他咬着牙，看着她远去的方向，低声说道。
　　齐贤轻轻揉着眉心，靠在铺着柔软兽皮的王座之上，椅子很舒服，但是抵不住他心里的烦闷。
　　斯特拉的车已经驶进了王宫，他不知道自己一会儿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去迎接这位已经送别过的故人，他甚至搞不清楚自己如今喜悦与烦恼孰多孰少。
　　为什么要回来呢？回来做什么呢？如今的埃及并没有属于她的位置啊。
　　况且，这时候回来，真的不是故意扰乱他的意志吗？他本来已经铁了心准备好随时穿越回去了，这下
　　这种心情真是微妙，能再次见到斯特拉，他固然是高兴的，但是他的理智告诉他，斯特拉如果回到他的身边，就一定会出大乱子。
　　他本来已经无颜面对卡莫西斯了，这下斯特拉一回来，他更是百口莫辩。卡莫西斯一定会认为是他按耐不住，才中途反悔把她叫回来的吧？
　　不行，他一定得想个办法，让斯特拉回赫梯去。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这个道理他当然懂，他不想让眼下本来就乱作一团的局面因为一个外国人的加入而更加沸腾。
　　斯特拉缓步走下马车，她叫车夫停下的地方距离法老的寝宫还有一段距离，这段距离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她打算就这样走过去，顺路欣赏一番短暂分别之后埃及宫廷的美景。
　　浅蓝色的丝带仍在她发间飘扬，她将自己的发丝抚在耳后，穿过灯火摇曳的回廊，一池荷花映入了她的眼帘。
　　她还记得，记得那位英俊的法老曾在夜色之中与她并肩坐在这荷花池旁。他口中的故事新奇得令人咋舌，随着他的故事，她像插上了一双洁白的翅膀，乘着天马，在缀满繁星的夜色下渡过茫茫的地中海，来到了千年之后那片繁荣的欧洲大陆。
　　或许在深不见底的海洋之中，真的有那么一群有着绝世歌喉，长发如瀑的美人鱼，为了人类的王子，舍弃了自己声音，在晨曦来临之际，撇下锋利的匕首，纵身大海化为泡影。
　　或许在某个城堡之中，真的有一个勤劳善良的女孩，穿着仙女为她准备的华丽舞裙，乘着一架南瓜车，去与王子共舞。在午夜十二点时，她不慎落下了她的水晶鞋，凭着这一只遗漏的水晶鞋，最终得到了王子的真心。
　　这些令所有女生浮想联翩的故事，也不知道他是从何想出来的，她感觉只要和他在一起，无论多久都不会感到无聊，这个人比她想象中要更加有趣。
　　也更加令人想要征服。
　　前面就是法老的宫殿，守卫森严，是整个王宫里唯一灯火通明的地方，即便是深夜，烛火也将这里的每个角落照得透亮，让魔鬼与小人无处遁形。
　　她站在高耸的台阶之下，抬起头，威严的宫殿前，一个熟悉的身影背对着她，等待她的到来。
　　她抿唇一笑，提起裙摆，快步登上了楼梯。
　　两天不见，说实话她有些莫名地想念他了，想念他正经中带着一丝顽皮的样子，想念他那些永远听不完的故事，想念他描述中的那个先进富饶的时空。
　　估计是许久没有过这样大幅度的举动了，还没跑几步，她就感到自己有些喘不上气，这些年光鲜亮丽的生活虽给了她不俗的气质，但也造就了她羸弱的身体。
　　登上最后一级台阶，她平复着呼吸，站在了他的身后。
　　不愧是人间的神，仅仅凭借一个背影，就能令人心悦诚服，他宽阔的肩膀，挺立的脊梁，广阔的胸怀，又令多少女人彻夜难眠，寤寐思服。
　　和曾经的他真的不一样了，或者说，不像是同一个人。
　　她仍记得自己还年轻的时候，与他是形影不离。他们并肩坐在屋檐上看满天的繁星，赤脚踩在金黄色的沙子上，耳边是尼罗河奔腾的声音，他们策马在沙漠中狂欢，瞒着家里去了萨卡拉，坐在白色的金字塔下探讨宝藏的下落。
　　虽然那次回家之后她被打了一顿，但是有他在身前拦着，不过是受了点皮外伤。
　　彼时的青年，今日已经是万人之上的法老了，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普拉美斯，我回来了。她深吸了一口气，还未开口，男人就先她一步，问道：“你回来做什么？”
　　斯特拉愣了愣，很快恢复了镇定，她早猜到了法老不一定会高兴她这一次折返。
　　既然她决定回来，就已经做好了留下的准备。她有信心保证，只要她想留下，法老就一定赶不走她。
　　“离别的两天里，每当到夜晚的此时，我坐在马车之中，就禁不住想起陛下您。”
　　齐贤闭上了眼睛，背对着她不让她看到自己的表情。
　　此时的情况不适宜打持久战，应速战速决，尽快让她回到赫梯去，否则他绝对会在这场心理博弈中败下阵来。
　　他对自己的情感再熟悉不过了，此刻的坚决是极其短暂的，如同河堤上的蚁穴，刚开始还能勉强维持形状，但很快就会被河水冲得面目全非。
　　“你不该回来，斯特拉。”
　　沉稳的语气令她心头颤动，难道事情与她想象中存在偏差？没理由啊，她看人鲜少看走眼。
　　齐贤此刻心中比她更加忐忑，背在身后的手指紧张地蜷着，因为他知道，如果此刻做不出一个合适的决定，他会在未来的一年零三个月持续后悔。
　　万一这并不是什么平行宇宙，而是真正的历史，那么他的一举一动都可能会改变历史的轨迹。
　　“我想你了，所以就回来了。不可以吗？”她用天真烂漫的语气甜甜地说道。
　　明明已经不是少女，甚至放在这个时候已经可以做奶奶了，但她仍让人有一种错觉，觉得她只有十几岁，还是一个未谙世事的女孩。
　　就是这样一句平平无奇甚至有些撒娇耍赖的话，几乎让齐贤破防。
　　多少个日日夜夜，他独自一人卧在床侧，冰冷的另一侧没有任何温度。
　　他在等着故人的归来，哪怕是小憩时一个短暂的梦境，等着那句“我想你了”，等着那个身着蓝色长裙的女孩踏梦归来，回到他的身边，温柔也好，娇蛮也罢。
　　可是，不是这个时候！
　　斯特拉，你不是她，你不该回来，我会做出对不起你的事的。
　　“回赫梯去吧，对我对你都好。”
　　你快走吧，再在这儿待一会儿卡莫西斯就该生气了，估计又得往记仇本上添一笔，本来就难哄了，再冷着张脸简直能把人都吓死。
　　“我不能回去。”斯特拉站在他的身后，坦然说道：“因为父王这次让我出来，就没有让我再回去的意思。”
　　为什么？齐贤回过头，隐隐猜到了她是什么意思。
　　“赫梯公主斯特拉，奉我王之命，赴埃及与法老拉美西斯联姻，望两国交好，和平百年。”
　　她从衣侧拿出了一封信，弯下柳腰，双手将信捧到了齐贤的面前。
　　这是什么？齐贤接了过来，当着她的面打开了，里面是一张薄薄的莎草纸，因为信封狭小，这种纸又不能折叠，所以裁成了两份。
　　信的内容是来自赫梯国王的寒暄，那位国王亲切熟络的语气装得就像是他的亲戚一样，令齐贤不免反感。
　　突然，信中话锋一转，那位国王开始讲述斯特拉的凄惨遭遇，讲她十三岁流亡埃及，直到十五岁才回到赫梯，十七岁再嫁后，丈夫一年多便离开人世。
　　信的最后，赫梯国王以一个父亲的身份，情深意切地嘱咐他照顾好自己最宠爱的女儿，给她一个完整的人生，并且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普拉美斯和斯特拉的那段往事，希望他们再续前缘。
　　如果不是之前偶然从斯特拉口中得知赫梯国王并不怎么在乎她，齐贤简直要被这封信感动得流下眼泪。
　　这可怎么办？怎么说赫梯那边都是要把斯特拉强塞过来了，这能收吗？
　　如果是普拉美斯本人的话，应该会拒绝吧？这齐贤可拿不准。
　　“斯特拉，要不你还是回去吧？”他的语气软下了许多，犹豫着这件事还有没有挽回的余地。他清楚自己对于斯特拉来说并非一个好的归宿。
　　因为他的心只有那么一颗，不能同时分给两个人。卡莫西斯和斯特拉，他只能选一个，相信就算是普拉美斯也是一样，短暂的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斯特拉摇了摇头，毅然说道：“不嘛，阿贤，我要留下。”
　　“你为什么”齐贤愣住了，整个人僵化在原地，一个轻轻巧巧的称呼，却给了他的心脏一发加农炮击，让他几乎站不稳。
　　斯特拉，你为什么要这样称呼我？
　　他的意识恍惚了，再睁开眼睛时，他看到的不是漫天遍野的黄沙，不是野蛮与文明共存的古典建筑，而是一座高耸的塔，他站在泰晤士河堤上，一个高挑的身影背对着他，伸出双手，洁白的鸽子扑腾着啄食她手中的谷粒。
　　她转过头，灿烂的笑容如同四月绒绒的绿草，记忆中蓝色的丝带与眼前重叠在了一起。
　　“莞莲？”他口中喃喃着这个名字，扶着额蹲了下去，痛苦地揉捏着自己的太阳穴。
　　这一切到底是真是假？他快要分不清了


第125章 退潮
　　“陛下，您怎么了？”斯特拉看到他突然面色苍白地跪下，连忙上去扶住了他。
　　她只听他偶然提到过一次自己叫做齐贤，他曾经的女朋友会叫他阿贤，于是刚才便下意识地这么叫了，没想到他的反应竟然如此之大。
　　莞莲？这又是谁？是他恋人的名字吗？斯特拉记了下来，打算下次再旁敲侧击问问。
　　为什么是以后？斯特拉勾起唇角，扶起齐贤送他进了寝宫，她不相信齐贤如今还舍得让她离开。
　　“你先去休息吧，明天再说，我累了。”齐贤疲倦地坐在床侧。
　　听闻他允许自己留下来，斯特拉的眼前一亮。
　　好吧，他承认他输了，输的彻彻底底，输给了斯特拉，输给了自己的心。
　　他还是克制不住自己，明明知道斯特拉并不是林莞莲，仍然下意识地把她往林莞莲身上映射，过度的相像几乎让他摸不清是幻象还是现实。
　　为什么世界上会有两个如此相像的人？怎么会有这样的巧合？难道转世之说真的存在吗？
　　无论是否存在，他今天让斯特拉留在了宫里，还不知今后会掀起怎样的惊涛骇浪。
　　他想让她离开埃及，又不那么想。
　　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他最担心的是自己该如何面对卡莫西斯，还有如何安排他们的地位才会妥当，留下了斯特拉，就相当于留下了一个大麻烦。
　　还是没办法赶走的那种。
　　“真的不需要请御医吗？”斯特拉显得有些忧心，齐贤摆了摆手，告诉她自己就是突然头疼而已，没有什么事，躺一会就好了。
　　而且，让我头疼的就是你本人啊。
　　看着斯特拉逐渐远去，齐贤叹了一口气，攥着被角陷入了沉思。
　　赫梯国王最“宠爱”的女儿嫁来了埃及，做王后并不过分吧？说不定还能保证几年的和平，可是如果王后给了她，卡莫西斯该怎么办？
　　普拉美斯当初可是亲口答应了前任法老霍伦海布，要让他的“女儿”做未来的王后的。
　　况且，齐贤之前一不小心直接毁掉了卡莫西斯的婚礼，已经很让他失望了，现在万一连王后的位置都不给他，就卡莫西斯这个性子，是绝不可能愿意委身做王妃的，说离宫出走都是轻的，可能还会做出什么傻事来。
　　真是令人左右为难，齐贤闭上了眼睛，将被子盖过头，在被子里一阵摸索，找到了角落的那颗水晶球，抱在了怀里。
　　快让我穿越回去吧！我真的在这里待不下去了！
　　他在心里默念着，要是一觉醒来就能回到现代，不用去面对这些烦心事就好了。
　　能见到酷似林莞莲的斯特拉固然是好，因为她的确能平复他心中的许多遗憾，但是她就像是一味令人上瘾的毒药，虽能让人短暂地忘却现实中的悲痛，但这段关系终究是错误的。
　　这里不是现代，无论他和斯特拉发展到什么地步，都无法改变林莞莲已经离去的事实。
　　最好的办法就是及时停止这段还未成熟的感情，在心里划分清楚界限，无论对他还是对她，都是最好的选择。
　　可是他真的可以做到吗？
　　他对自己开始有些不自信起来。
　　卡莫西斯公主居住的宫中近来都不太安生。
　　宫人们最初得知自己被分配去伺候新法老的爱妻时，个个都兴奋不已，可那场讽刺的册封大典以后，他们的心伴随着对未来的期待，一同跌落进了谷底。
　　谁都知道，奴隶的命运和他们的主人是息息相关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但反之亦然。
　　所有人都听说了，公主还未享受过无双的荣宠，就被一个赫梯来的妖女挤了开去，大半个月法老都未踏足过她的宫殿。
　　好不容易熬到了那个妖女离开埃及，法老许诺了公主两个月之后再度举行婚礼，并赐予她王后的宝座，本是一派祥和，苦尽甘来之象，当众人以为这场闹剧结束了之时，赫梯妖女杀了一个回马枪，半路折回了埃及。
　　这般大起大落，连王后宫中的仆人都开始起了异心，跟着这位不会邀宠的公主，是否真的能有前途？
　　“别一个个苦着张脸！要是觉得我们殿下这儿不好，你们大可以立刻收拾东西滚蛋，那个赫梯女人那里现在肯定还缺人。”哈特希生气地扔下笤帚，叉着腰训斥道，宫里这两天死气沉沉的，她总能听到有人在偷偷叹气，甚至还有人抱怨自己当初被分配到了这里实属倒霉。
　　她自然是容忍不了有人说卡莫西斯的坏话，便揪着那些人到卡莫西斯的面前，请求他责罚他们。
　　可卡莫西斯并不想罚，他阖上了眼睛，将杯子放在了一旁，淡然说道：“不想跟着我就走，我这里从来不缺人。”
　　是啊，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便他们走了，也有数不清的人想要到他的身边伺候。
　　法老专宠赫梯妖女，若连他登基前最爱的公主都可以冷落，就更别提那些刚进宫连妃子都不是的女人了。
　　他可以冷静，但是哈特希咽不下这口气：“殿下，我们就这么看着，什么都不做吗？”
　　难道现在他们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女人和之前一样独占法老，风光无限吗？
　　可那个女人根本什么都比不上她的殿下！不及他年轻，不及他貌美，更比不上他半分温柔。
　　“奴婢真的担心”她的声音逐渐小了下去，匆忙瞥了一眼卡莫西斯的侧脸，不敢说下去。
　　“你害怕什么？”卡莫西斯倒是淡定如初，眼下愈是情急，愈是着急不得。
　　哈特希摇了摇头，不愿意说出来，她泪汪汪的眼睛望着卡莫西斯，多希望他此刻能做出什么举动，以挽回法老的心。
　　“我知道你在怕什么，你在怕那个女人有一天骑到我头上来，夺走我的后位。”卡莫西斯缓缓说道，他当然猜的出哈特希在害怕什么，这也是这座宫殿里大部分仆人的担忧。
　　“殿下！”哈特希慌忙叫住了他，让他赶紧别说了，万一这些话被地底下那些可怕的妖魔听到了可如何是好？
　　“陛下不至于糊涂至此，再者，欧利大人和他的旧部会拼死反对的，我一倒台，他们也都没有好果子吃。”
　　“殿下！防人之心不可无，拜托您拜托您常去陛下那里走动一下吧。”
　　要是殿下能趁着斯特拉根基未稳除掉她就好了
　　哈特希有时候真的希望卡莫西斯能再狠毒一些，不用太多，能保证自身地位就好，可是卡莫西斯总是做不到处心积虑地去害别人，他的心到底太软。
　　她也说不清这是好事还是坏事，若不是卡莫西斯心软，或许她当初就被老爷随意地处死了，活不到现在。
　　唉，殿下希望阿蒙。拉看到您的善良，永远祝福您，让您此生平安。
　　齐贤突然打了一个喷嚏，身旁的仆人立刻围了上来嘘寒问暖，甚至有个祭司还哆哆嗦嗦地说，兴许这是什么不祥的预兆。
　　“甭瞎说，就是花椒放太多了。”齐贤挑挑拣拣地把那些香料从盘子里挑出来，嫌弃地丢在一边，仆人们大气也不敢出，生怕法老一个不高兴，下令不准再从彭特国进口香料。
　　不怪他们这么担忧，毕竟这位法老做的出格事情也不少了，比如不画眼线，不用树枝做牙刷，出行还不准人抬着他，最奇怪的是，法老居然不喜欢别人对他行礼。
　　拉神啊，拜托，这并不是他们想要对法老、对神大不敬，而是法老不允许他们行礼啊！话说长幼有序，尊卑有别，这简单的取消行礼，轻则让奴隶不听话，重则可能会让群臣忘记自己的身份，意图谋反啊！
　　可是谁又劝得了法老呢？法老这是铁了心要重新立一遍规矩，他又能听得进谁的话？
　　或许还真有一个人能劝的动法老
　　“陛下，我来迟了。”
　　仆人们正想着这人，她就已经来了。
　　斯特拉施施然来到了齐贤的身前。
　　她身着埃及此时正流行的衣裙款式，白色近乎透明的薄纱包裹着她曼妙的身躯，她还没走到齐贤的身前，就被喝住了。
　　“你不要过来！”
　　我的天哪，齐贤对天发誓自己真的什么都没有看到，他之前真的以为侍女们仅穿一件裹胸的白布和短裙已经是极其暴露了，然而实际上只有他想不到的，没有埃及人设计不出的。
　　请问，您这样若隐若现的，和没穿有什么区别？
　　斯特拉并不理解他此刻为何会有如此的反应，不过看他的脸上的绯红已经染到了耳尖，她立刻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斯特拉从侍女的手里接过斗篷，围在了身上，她顾盼生辉的美目一转，而后轻轻勾起了唇角。
　　这害羞的模样，倒是和从前的普拉美斯一模一样。
　　即便已经知道这个身体已经不再是从前的灵魂，她偶尔还是会下意识地将他和自己记忆中的那个普拉美斯进行比较。
　　她披好衣服，简单地朝他弯腰行礼，笑容轻快地问道：“我来迟了，不知道还是否能有幸听到陛下讲的故事？”  。
　　即便她已经穿好了衣服，齐贤还是不敢轻易把视线放在她的身上。他很想抬起头好好看看她此刻明媚的笑容，但是理智告诉他不能这么做。
　　他希望斯特拉能回到赫梯去，只有这样，他才能帮普拉美斯守住承诺，到时候把身体还回去的时候才不至于被骂得头臭，不至于改变历史。
　　为了让斯特拉自愿回到赫梯，他现在必须把她晾在一边，不去理会她，不能让她看到任何机会。
　　可这对于齐贤来说，简直是莫大的折磨。
　　失去她的那些日子里，他经常睁着眼睛从深夜躺到晨曦，没有一丝困意，脑子里走马观花似的不停地浮现出她的脸庞，她的一颦一笑，她的一哭一闹，转过头，她却不在身旁。
　　齐贤去过利物浦座堂，在耶稣基督下祈求她从天堂飞回人间，也去过白马寺供灯，在佛前许愿，望她魂兮归来，还去过西安清真寺，只希望她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生活得不要太辛苦。
　　可惜三位神明都没有实现他的愿望，或许是神明忙碌，或许是缘分太浅。
　　如今，与她如此相像的人就在他的眼前，他却必须为了大局，舍弃自己的情感，其中之痛可想而知。
　　斯特拉，如果你能和我一起回到现代就好了
　　这个念头刚浮现在脑海中一秒，就被齐贤狠狠地否定了。
　　即便是在现代，他也已经有了新的生活，莫莲还在那儿等着他，他绝不可能在这个地方待上太久，有些事当断则断，有些人该忘就忘了吧。
　　他很感谢斯特拉，是她给了他再次见到这张他日思夜想的容颜的机会，抚平了他许多遗憾，但是，私情已了，斯特拉不该回来。
　　她不仅人再次回到埃及，甚至还拿出了赫梯国王的亲笔信件，如果齐贤不答应和亲，很可能会引发战争，这完全不是他想要的。
　　看着斯特拉笑眯眯地背着手，站在自己身前的样子，齐贤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好，碍于她和亲公主的身份，又不能下令赶她走。
　　他此时真希望斯特拉能像以前一样识趣点，老老实实回赫梯去，虽然他内心深处并不太情愿，但是长痛不如短痛。
　　暂且晾着她吧，如果她能懂得他的难处，应该会主动提出回去的。
　　齐贤揉捏着自己的太阳穴，随便刨了口面前寒酸的早餐，扔下勺子，说道：“我要去看卡莫西斯，你们带路就行，不要拿轿子抬我！”
　　仆人们面面相觑，去王后宫殿的路途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走过去也挺累人的，为什么法老总是特立独行，有轿子却偏偏不坐呢？
　　不过很快他们就依照齐贤的话做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他们已经对法老异常的行为见怪不怪了。
　　什么不想戴假发，要等头发变长，不想画眼线因为太丑，不穿腰衣因为太暴露，不戴假胡子因为显老，这位新法老都干的出来。
　　说来也有趣，因为法老新潮另类的装扮，引得一些官员纷纷效仿，这些奇怪的装扮甚至传到了民间，人们以此为时尚，争先恐后地模仿法老的衣着打扮，不戴假发和假胡子，身着短袖和短裤。
　　简直是在底比斯和周围的城镇掀起了新的时尚热潮。
　　有一次齐贤一觉醒来，发现身边的人穿得和现代人差别不大，还以为自己回到现代了，乐得想蹦起来的时候撞到了身边的侍女，才发现自己还在埃及，只不过自己的装扮被身边的人模仿了，不免一阵失望。


第126章 回到正题。
　　穿过高耸的白色宫殿，雕刻着神圣文字的柱子比一旁的树还高，未绽放的莲花被永远地雕在了柱子的正上方。
　　齐贤晃晃悠悠地在并不平整的路上漫步着，卡莫西斯所住的宫殿离这里并不太远，但他却慢悠悠地走着。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之间有几百米，他却觉得只有几步之遥。
　　卡莫西斯就在离他很近的地方，他却感觉自己的心和他离得很远。明明是最熟悉的脸，此时却那么陌生，他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很了解卡莫西斯了，可现在他才发现，自己对卡莫西斯毫无了解。
　　为什么他脾气这么糟糕啊？齐贤停在宫殿门口，踌躇不前，他摸了摸自己刚长出的头发和光秃秃的下巴，深吸了一口气，跨进了门槛。
　　“法老到！”
　　卡莫西斯一早就接到了消息，知道齐贤要来，但是当他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还是紧张得猛地从椅子上起身。
　　他瞧了一眼镜中的自己，突然觉得衣角的褶子有些不妥，又整理了一番裙摆，然后坐了回去。
　　“殿下，我去备酒。”哈特希眼睛滴溜一转，知道自己此时应该给他们两个人留一点私人空间，便找了个借口，一溜烟地方跑了。
　　要不要在酒里加一点什么东西呢？
　　“我进来了。”齐贤跨过门槛，华丽却落后的家居映入眼帘，这是他第二次跨入这里，一切没有变样，只是桌上的花换了一种。
　　卡莫西斯就坐在桌边，并不抬头看他，也不来迎接他。
　　好吧，他果然在生气，齐贤咽了一口口水，蹲在他面前，拿出了自己早准备好的小礼物。
　　“喏，你看。”齐贤捏着一个小皮筋，皮筋上缀着一朵小小的蓝色莲花。果然，这样的小东西立刻吸引了卡莫西斯的注意。
　　“这是什么？”卡莫西斯伸出手，从他手中拿过了皮筋。
　　“这是用来扎头发的，我看你们都是用发带，没有这个好用。”齐贤看着卡莫西斯缓过来的脸色，主动从他手里拿过了皮筋，套在自己的手腕上，绕到了他身后。
　　他闻到了卡莫西斯发间的香，是一股奇异的香味，有一点像薄荷脑的味道，他想起了莫莲到他家时调制的那瓶香水，仔细闻闻，好像的确是这个味道。
　　他拢起卡莫西斯的头发，黝黑的头发浓密得如同黑雾，细腻却不纠缠，发量好像挺多，至少比他三千年后多。
　　“陛下，殿下，请用。”哈特希端着酒，放在了桌子上，看着两人如今一派祥和的样子，大松了一口气，她以为两人见面就会吵起来呢。
　　齐贤也心说还好，兴许卡莫西斯此时的心情并没有那么糟，他暗自松了一口气，替卡莫西斯扎好了头发之后，从哈特希手里接过那面模糊得可以说只能看得见一团影子的镜子，端到卡莫西斯面前，让他欣赏自己的“杰作”。
　　看着齐贤一副等待夸奖的样子，卡莫西斯到嘴边的一句“也不怎么样”被生生咽了下去，他小声嘟囔了一句：“还行吧。”
　　能得到卡莫西斯的半句夸赞，齐贤已经很高兴了，他撇过头，看到了门外的花田。
　　不大的花园里种满了低矮翠绿的植物，空气中弥漫着一阵泥土的甜腥，地面上的泥土很不平整，看来这些草木是新栽下去的。
　　发现齐贤正在往外看，哈特希立刻介绍道：“这些都是我们殿下亲手栽的呢，殿下的手都被叶子上的刺划破了，花农说这些花两个月之后就会开了，到时候正好是陛下和殿下的婚礼”
　　“哈特希！”卡莫西斯本来没想让他注意这些的，奈何哈特希的嘴实在太快了，他刚反应过来，哈特希已经叭叭叭地说完了。
　　“你的手伤了？让我看看。”齐贤的注意力倒不在花和婚礼上，他抓住卡莫西斯的手腕，让他抬起手来，可是他刚摸到卡莫西斯的手，后者就像触电了一样，把手缩了回去，背在了身后。
　　“别不好意思。受伤了需要好好处理，不然会恶化的。”
　　古代的医疗条件那么差，就算是当时领先世界一截的古埃及，医疗条件也让人不敢恭维，齐贤家里做的药品生意，自然知道及时且正确地处理伤口的重要性。
　　“已经抹过药了，不劳陛下担心。”卡莫西斯别扭地转过头去，在两人指尖相碰的一瞬间，他被自己心中的那一股深深地厌恶感吓到了。
　　大脑在疯狂叫嚣着拒绝，这样一双手，它昨夜就牵着那个女人，那个令他打心底就不喜欢的女人，除此之外，还不知道与多少人你依我侬过。
　　好吧，昨晚的事，果然不可能这么容易翻篇，齐贤对此早做好了心理准备。
　　他不顾卡莫西斯的挣扎，坚持执起他的左手，如同一个来自三千年之后的伦敦绅士，轻轻在他的手背上落下一吻。
　　“今晚来宴会厅，我要给你一个惊喜。  ”惊喜？卡莫西斯从来不期待什么惊喜。
　　齐贤走之后，他一个人默默地到花园的水井边上，用刚打上来的水反复洗着自己的手，像是害怕洗不干净似的，他甚至还用了精西斯公主。”
　　“他要杀了你，你却替他求情，你做出这么愚蠢的行为，不怕丢掉你的继承权吗？”霍伦海布用他威严的声音说道，
　　普拉美斯低下头，和法老解释道：“这本身也有臣的一部分原因，臣并不知公主深爱大王子殿下，强娶了他为妻子。公主嫁给我，心有不甘才做了蠢事，如今臣并无大碍，公主也并未成功。油，直到双手满是芬芳。


第127章 邀约
　　惊喜？卡莫西斯从来不期待什么惊喜。
　　齐贤走之后，他一个人默默地到花园的水井边上，用刚打上来的水反复洗着自己的手，像是害怕洗不干净似的，他甚至还用了精油，直到双手满是芬芳。
　　但他还是忘不了那个吻，炽热的嘴唇亲吻着他的手背，就像烙铁一般，他吻过的地方，火烧似的滚烫，那种感觉即便是用冰凉的水去洗也无法洗去。
　　“殿下，对不起”察觉到卡莫西斯的异常，哈特希不免有些自责，她不该多嘴说那些话的，如果她没有说这些话，陛下也不会注意到殿下的手，更不会去触碰他，让他产生反感。
　　今天早上殿下得知赫梯国王要将斯特拉嫁来埃及联姻的消息时，气得根本吃不下饭。
　　唉！都怪那个伟大又令人糟心的陛下，要是当初他没有被那个赫梯女人迷的鬼迷心窍，就不会有现在这出了。
　　哈特希都替卡莫西斯感到不平，当初说的好好的，关键时刻又突然变卦，这可不像陛下以前的作风，不过不像又怎么样呢？他已经做出这样的事了。
　　“不是你的错，没必要向我道歉。”看着齐贤离去的方向，卡莫西斯眸光渐沉，他越来越看不明白这个人了，他穿着他从来没有见过的衣服，连眼线也不画，从头到尾都像变了一个人，态度和说话的语气，都令人感到陌生。
　　“那今晚殿下要去吗？”哈特希试探性地问道，卡莫西斯向来不喜欢这种场合，但是这是陛下的邀请，不去恐怕并不合适。
　　“去，怎么不去？”卡莫西斯的手不自觉地抚向了胸口的墨色玉石，这并非是普拉美斯以法老的身份向他下达的命令，而是他以一个丈夫的身份，对他的邀请。
　　况且，如果这时候再给他脸色，不去参加宴会，那日后失宠，别人也会说这是他咎由自取吧，而且失宠事小，身后的党派倒了才是事大。
　　算了，就勉为其难去一次吧，他也想知道，普拉美斯的壶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殿下，刚才陛下来的时候，带来了一套衣服？”
　　哈特希担忧地把衣服抱了过来，在卡莫西斯面前抖了开，连卡莫西斯也皱起了眉，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衣服，里面那件白色的衣服竟然只有上半身的长度，还有一排扣子，从领口下来整整齐齐的一排，竟然有五颗扣子，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款式，甚至第一次见到这么多扣子，手指笨拙得完全扣不进去。
　　“这个裤子也太”连哈特希都扯了扯嘴角，完全笑不出来，她手里的裤子与别的裤子完全不同，裤腿修长，严实地包裹着他的腿。
　　穿这样的衣服参加宴会，陛下到底安的什么心？是想叫她的殿下当众出丑吗！
　　这样的衣服，真的能穿出门吗？卡莫西斯心里非常怀疑，但是他没有说出来，普拉美斯送这套衣服来，肯定是有意而为之，且意思定然不是要他打扮成这样哗众取宠。
　　难道，他也会穿上这样的衣服吗？
　　不怪卡莫西斯会这样设想，即便是那时候没有情侣装这样的说法，齐贤的目的也太好猜透了。
　　作为西装资深爱好者，这套西装是齐贤亲自画了设计图，让裁缝给自己定做的，但是由于裁缝第一次做这种款式的衣服，做的稍微小了一些，他本来想叫裁缝把衣服拿回去回炉重造的，但是他突然想办个宴会，然后在宴会上和卡莫西斯一起穿相搭的衣服，于是索性不改了，直接给卡莫西斯送了去。
　　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喜欢，齐贤搓了搓手，他本来是想给卡莫西斯定制一套欧式风格的长款礼裙的，可惜时间不够了。
　　夜色降临，王宫里最大的宴会厅燃起了篝火，这是法老登基后举办的第一场宴会，规模自然相当大，到来的不仅有庭臣，还有底比斯的名流，整个埃及能说的上话的人，能到的都到了。
　　人们拥挤在宴会厅里，三两成群，交友叙旧两不耽误，觥筹交错间，酒液泼洒在地，还未散发出浓烈的甜味，就被热火朝天的气氛彻底烘干了。
　　齐贤此时正在自己寝宫的小衣帽间里给自己修剪假发。
　　在灵魂穿越到这个身体以后，齐贤就开始有意识地蓄起头发了，他真的不喜欢这里那些假发的款式和材质，什么样的假发都没有自己长出来的头发质感真实。
　　他已经穿上了在裁缝那儿为自己定制西装，因为细节描述和工艺水平都不到位，这套西装只能说是低配款，齐贤即便是不怎么满意，也还是把它穿上了。
　　经过一番修剪，假发已经有了标准中分短发的模样，齐贤把它戴在头上，对镜端详了好一会，才摸着下巴觉得自己恢复了三千年后一半的英俊。
　　仆人们早对他奇怪的打扮见怪不怪，估计法老今晚这样穿出去之后，底比斯的潮流又将发生一次天翻地覆的转变了吧？
　　但是不得不说，这样的衣服由他们伟大的法老穿上，看起来还挺迷人的，因为他有挺拔的身姿，健壮的体魄，还有一张俊美的脸庞，若非欧西里斯之子，普通人穿上这样的衣服，肯定如同跳梁小丑一样滑稽。
　　“卡莫西斯公主到哪里了？我还来得及去接他吗？”整顿完毕之后，齐贤问身边的仆人道。
　　仆人恭敬地回答他道：“公主殿下已经离开宫殿，且快到宴会厅了。”
　　那看来是不能和他一起闪耀出场了，齐贤不免感到有些惋惜，这和他的预想不太一样。不过这也没什么，重头戏不在这里。
　　“好了，我们出去吧。”齐贤刚迈了两步，突然停住转头叮嘱道：“老规矩，不要抬着我，不要超过两个人跟着我。”
　　法老的确不能没有排面，但秉持着节俭致富的原则，随从的人数可以尽可能减少。
　　真正到了宴会厅的时候，齐贤还是不免被这么多人的宴会给吓了一跳。
　　他见过人数最多的宴会也只有在大一时候的成人舞会，与这次来的人数不相上下，他当初也只是嘱咐仆人说尽量多邀请些人来，压根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来。
　　他们都不忙的吗？
　　作为主角出场，齐贤一下子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他穿着米白色的长款西装，高筒的皮革长靴，干爽的短发随着他走路带起的风微微颤动。
　　他的长外套就像是帝王的斗篷，随着他一路走向最高处的王座，飒然摇摆着，皮靴踏在铺着野兽皮革的台阶上悄然无声，篝火摇曳的影子照在他身后，像是阿蒙。拉无言的目光。
　　欢闹的宴会一霎那变得悄然，所有人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走向王位，甚至忘记了跪下行礼。即便是这段时间法老换了不少新奇的装束让他们大开眼界，在见到这一套衣服的时候，他们依然目瞪口呆。
　　怎么会有这样一件衣服，能将一个人的魅力展现得如此淋漓尽致？明明是血液中饱含着野性的法老，在穿上这样的衣服时，也能比饱读诗书的书吏更加儒雅，风度翩翩。
　　我一定是全宇宙第一个穿西装的人，拿个西装之父不过分吧？齐贤暗戳戳地想到，他一抚西服后摆，在黄金的王座上坐了下来。
　　代表约束的西服与狂野的王座格格不入，但他身上由内而外的气质却向所有人宣告，这个位置，非他莫属。
　　等他已经坐下，众人才醒过神来，纷纷屈膝俯首，恭敬地向人间的神问安。
　　“请起，别客气，别客气。”齐贤经历了这段时间的过渡，已经对他们动不动行大礼的习惯有一定的心理抗体了，短时间内改变民众的愚昧思想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觉得这并不属于他该管的范畴，只要自己身边的人能稍微正常一点就足够了。
　　“咦？卡莫西斯公主没有来吗？”环顾四周，齐贤并没有看见那熟悉的身影，反而在人群的最前方看到了斯特拉。
　　他强迫自己移开目光，不去看她，而是看向大门的方向。
　　该来了吧？他心里嘟囔着，快点来吧，这可是我特意为了你举办的宴会，你要是不来，我做这一切可就没有意义了。
　　真正的主角往往姗姗来迟，但即便如此，也并无人敢责备他迟到——毕竟连法老都不在乎，又有谁敢置喙呢？
　　随着一声“卡莫西斯公主驾到！”齐贤立刻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他站的最高，不用穿过人群，也能一眼望到大门。
　　只见卡莫西斯的右手搭在哈特希的左腕上，昂首阔步，在众人的目光之中，快步走向了阶下。
　　他穿了！他真的穿了！齐贤心里暗喜。
　　这衣服
　　明眼的人都瞧得出来，这套衣服显然是与法老相搭的。
　　原来还可以这样！底比斯的贵族男女恍然大悟，和自己的爱人穿上相似的衣服，就可以在人群中一眼看出谁和谁是恋人。
　　大概今夜之后，底比斯会掀起一股“情侣装”热潮吧？
　　或许是他本就适合黑色，黑色的西装穿在他的身上，非但不显妖冶，反而贵气逼人。
　　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化上艳丽的浓妆，只是描了眉，英挺的眉型让他柔和的脸庞多了几分英俊，他紧抿着嘴唇，脸上依然没有太多的表情，只不过在看到这多得几乎挤满宴会厅的宾客时，不可避免地皱了眉。
　　在看到人群最前面的斯特拉时，他的脸色更加黑了。
　　他向来不喜欢人多的场合，这让他感到非常的不自在。他的目光直直地投向了王座上，直到看到齐贤的衣服和自己身上的极其相似时，他才在心里偷偷大松了一口气。
　　看到普拉美斯并没有在耍他。
　　齐贤自然注意到了他看到斯特拉之后厌恶的表情，这个表情就好像在说“早知她来，我就不来了。”
　　真是有趣。
　　齐贤主动走下台阶，在卡莫西斯向自己行礼之前，挽住了他的手，牵着他，在所有人艳羡的目光之下，一路走到了王座之畔。
　　卡莫西斯惊讶极了，他感到自己的身体有些僵硬，迈不动步子，若不是齐贤拉着他，手心传来温度是如此真实，他都觉得这一切是假的。
　　他大脑一片空白，甚至感觉不到自己的脚在动。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只剩下了魂魄，被齐贤牵着，就这么飘着走。
　　这不是普拉美斯第一次牵着他的手走过人群，但这是他第一次对此感慨万千，第一次渴望并享受旁人投来的羡慕的目光。
　　他很需要这些，他需要这些去证明自己的地位，证明自己的身份，证明自己仍在法老心中占据着不可取代的位置。
　　他第一次觉得普拉美斯这些腻歪的举动如此合情合理，甚至希望这走上台阶的短短几十步路，能就这么永远都走不完。
　　他已经大半个月没有好好牵着这双手了，他都快忘了和他并肩同行是什么样的感觉。
　　即便是已经站在了王座旁边，卡莫西斯依然舍不得松手，王座怎么这么窄呢？为什么不能同时让两个人并排坐下？卡莫西斯不悦地想到。
　　不想松手的人并不只有他一个，他感觉自己脚下一空，在仆人的小声惊呼中，他坐到了齐贤的大腿上，一个重心不稳，他的脸直接靠进了那熟悉又陌生的胸膛。
　　荷尔蒙的气息扑面而来，卡莫西斯瞪大了双眼，红晕迅速从脸颊晕染到了耳畔，他惊慌得差点失了声。
　　“普拉美斯！”


第128章 圆舞曲
　　卡莫西斯知道普拉美斯向来开放，也早习惯了他在公开场合对自己动手动脚，但是让他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坐在他的腿上，这真是成何体统？！
　　“嘘，让我抱一会。”齐贤将食指放在唇边，示意他安静，并调整了一下姿势，让两个人坐着都不难受。
　　卡莫西斯深觉不妥之余，一股莫名的快感涌上了他的心头。
　　即便是不合乎礼仪，但毫不夸张的说，这正是卡莫西斯心中最想要的，他想用最夸张的方式，让每一个曾经嘲笑他失去宠爱的人都看清楚，他仍是法老放在心头上的唯一一人。
　　胜负欲让他控制不住自己的目光，瞥向了阶下坐着的斯特拉。
　　她看到这一切，又会是什么表情呢？
　　头刚转到一半，卡莫西斯就停下了。
　　自己这是在想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在意那个女人的表情？如今谁坐在这里，谁就是真正的赢家。
　　赢家又何必在意失败者的表情？既然普拉美斯在他与她二者之间做出了选择，就说明他知道两者孰轻孰重，就算之前再怎么宠爱她，也懂得适可而止。
　　毕竟他才是先帝指定的王后人选，并且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人选。
　　卡莫西斯头一次觉得自己那个吝啬刻薄的父亲多少管点用，即便是死了，至少还能让他少吃点亏，但他还是不认可“让贤”这种行为就是了。
　　齐贤的心情也相当不错，日子过得久了，他都快忘了自己刚刚见到莫莲的时候他是什么样子了，如今的卡莫西斯，青涩得让他陌生又熟悉，这是一种非常奇特的新鲜感。
　　“今天大家看起来都很开心啊，那一会儿我还能让大家更开心一点。”
　　这话是对所有人说的，但是齐贤的视线从始至终没有离开过卡莫西斯，他炽热的目光让卡莫西斯不敢直视，只是低着头。
　　“前段时间冷落你了，你没有太生我的气吧？”
　　“没有，我怎么敢生伟大的法老的气呢？”他冷淡地说道，拍了拍齐贤的腿，让他把自己放下来，即便他想多坐一会儿，刻进骨子里的礼貌也容不得他在众人面前失了分寸。
　　齐贤把他放在自己身边，贴着他的耳朵，好声好气地低声说道：“我已经决定了，以后凡事以你为先。”
　　温热的气浪喷洒在耳朵上，卡莫西斯偏了偏头，他下意识地抵触齐贤亲热的行为，从前这些甜蜜的诺言是如此的魅惑，如今他只觉得这不过是上位者的花言巧语，和这黄金的王座一样华而不实，只能让人空欢喜一场。
　　齐贤敏锐地发现了他抵触的情绪，在他撇开脸的那一刻，他有些气馁，不过很快就调整好了情绪。
　　你伤什么心呀，齐贤？他现在对你这么失望，不全是因为你之前冷落他吗？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现在趁他还愿意与你接触，赶紧将功补过，把他的心挽回来吧！
　　齐贤一拍大腿，从椅子上起身，他笑眯眯地看向阶下，无需多言，人们很快安静下来，对法老的话洗耳恭听。
　　“今天也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只不过我心情特别好，希望能和大家一起分享我的快乐。”心情好不过是一个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才说的套话，齐贤接着说道：“我要教大家跳个舞，这个舞叫做华尔兹，也叫做圆舞曲，我跟我的王后先行示范一下。”
　　“好！”听闻法老要亲自出场跳舞，人们喜不自胜，忙大声叫好。
　　齐贤转过身，将右手伸向卡莫西斯，后者有些拘谨，抿着嘴唇，双手搁在膝头，略显尴尬地说道：“我不会跳。”
　　“你不会跳，所以才需要我教你，来吧。”齐贤将手又往前伸了一些。
　　卡莫西斯犹豫着，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应下齐贤的邀请，自己没有学过这种舞，万一跳不好出了丑
　　“来吧，怕什么。”齐贤冲他眨了眨眼睛，拉住了他膝头的手，将他从椅子上拉了起来，“很简单，按我说的做就行了。”
　　好吧，卡莫西斯心中一横，再拒绝他的话，岂不是当众不给他面子？那众人该骂他冷漠又不识趣了。
　　况且，也不能什么事都总是凭着一方主动，长此以往，再有耐心的人也是会腻烦的。
　　卡莫西斯侧过头，看向自己身边的齐贤。
　　好奇怪，明明只是几天未见，但身边这个人却如此陌生，整个人耀眼得令人睁不开眼睛，他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度，温柔贵气，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微笑，却像裹着篝火热浪扑面而来的风，吹入他虚掩着的心扉。
　　卡莫西斯突然觉得自己有些脸红了，对方大而有力的手掌传来的热量迅速通过他的手臂，传到了耳朵后面，天哪，要不是他戴着面纱，早让人瞧出来他脸红到耳朵根了。
　　他的唇角偷偷扬起半抹笑，却又不敢张扬，轻咳了一声，将笑容控制在了合乎礼仪的范围里，这是他半月以来第一次心情如此愉悦，这一刻，让他感觉自己仿佛回到了他们的曾经。
　　他的小动作还是被齐贤注意到了，齐贤笑着对他说了一句“别紧张”，便攥紧了他的手，来到了舞池的最中央。
　　舞池，姑且这么称呼，是由人们为他们让出的一小片空地。所有人都翘首以待，想看看法老又要给他们带来个什么新鲜玩意。
　　齐贤有意要卖关子的东西，从来没有让人失望过，接下来他就做了一件令人惊掉下巴的事——在舞池的中心，他执着卡莫西斯的手，半跪了下去，闭上眼睛，虔诚而温柔地在他的手背上落下了一吻。
　　卡莫西斯也被他吓了一跳，私底下普拉美斯偶尔也会半跪在他的面前，亲吻他的手背，但是那时候他们是仅夫妻，还没有如今君臣这一重关系，这么做也无可厚非，但是如今普拉美斯已经是万人之上的法老，而他还只是区区一个公主，法老在贵族名流面前这么做，就多少有失体统了。
　　“陛下”卡莫西斯低声提醒他，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齐贤就打断了他，他抬起头，看向了卡莫西斯的眼睛。
　　卡莫西斯愣住了，齐贤的眼睛就好像水晶一般明亮剔透，他恍恍惚惚的，似乎从里面看见了什么东西。
　　是什么呢？他眯起眼睛，仔细地回忆起来。
　　是了，是花海！他看到了一片花海，姹紫嫣红的花朵汇成了花之尼罗河，它们要奔涌去哪里呢？沿着花的河流，他好像看到了更多的东西。
　　镶满宝石的王冠被英俊优雅的他举起，他托着这华美的王冠，缓缓地戴在了他的头上，他高声朝所有的神与人宣布，卡莫西斯，是自己唯一的王后，他们会携手走遍今世和来生。
　　“你愿意与我共舞一曲吗？我的殿下？”轻柔的声音在耳畔回响，卡莫西斯睁大了眼睛，一股暖流缓缓流入心田，他好久没有听到普拉美斯这么称呼自己了，简单的四个字，却可以冲破他心中的惶恐和担忧，让他有足够的勇气，去接受未知的挑战。
　　“好。”他轻轻点了点头，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跳支舞又有什么难呢？就算是没学过的舞，为了普拉美斯，他也愿意一试。
　　但是事实证明有些事情不是有勇气就可以的，比如华尔兹。
　　齐贤一早就找了宫廷乐师来演奏舞曲了，音乐一响起，所有人都被这新奇的音乐吸引了注意力，明明是最熟悉的乐器，换了一种风格之后，竟会让人产生截然不同的感觉。
　　所有人听着这音乐，都是一副享受的神情，唯独卡莫西斯憋红了脸，随着音乐进入高/潮，他又踩了齐贤一脚。
　　即便疼得不行，齐贤也强撑着微笑，不让人看出两人之间毫无默契可言，他看着卡莫西斯的脸，叹息道：“小祖宗，你自个儿跳舞跳的也不赖啊，为什么和我一起跳的时候总是踩到我呢？”
　　“我不知道。”卡莫西斯生硬地回答道，回答间又踩了他一下，于是乎齐贤的表情又绝望了半分。
　　齐贤的表情卡莫西斯全部看在眼里，他有些于心不忍，可道歉的话噎在嘴边，根本说不出口。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道过歉，因为对方要么不敢生他的气，要么和普拉美斯一样，根本不会舍得让他开口道歉。
　　他跳舞时一枝独秀习惯了，从前整个舞台都是他的天下，从来不用顾及别人，更不用讲究配合，他跳到哪儿，也只有别人给他让道的份儿，眼下要和别人搭档一起跳舞，他感觉自己放不开手脚，完全跟不上音乐还有齐贤的步伐。
　　越想要跳好，越是容易出错，他感到很烦躁，要不是齐贤表情毫无破绽，舞步上又在有意兜着他，他早被人看笑话了。
　　“原来这个舞讲究的是踩在男方的脚上吗？”
　　“那也太疼了吧？陛下真是太厉害了”
　　人们窃窃私语，隐约觉得这舞不太对劲，又不敢确定是否真的有什么不对。
　　一舞结束，两个人同时松了一口气，卡莫西斯想要松开手，却被齐贤紧紧握住了。
　　齐贤转过身，有意拉开两人的距离，让所有人清楚地看到他们牵在一起的手，同时笑着朝其他人问道：“都学会了吗？这支舞我只演示这么一次。”
　　确实只演示一次，因为他真的不敢再跳第二次了。
　　下次他一定要找村口的铁匠打一双铁靴再回来。


第129章 邀舞
　　音乐再次响起，人们四散开来，寻找舞伴，因为齐贤并没有事先说明只能找异性作为舞伴，加上群众的思想仍然不那么开放，很不寻常的，组成一对的大多是同性。
　　无伤大雅，无伤大雅。齐贤又叹了口气，坐回了自己的黄金宝座上，往四周瞅了几眼，发现还是有很多人的目光放在自己的身上。
　　他真的很想脱鞋唉。
　　齐贤游离的目光在场上四处回荡，他在最高处，能将所有人的举动看得一清二楚，看着一片群魔乱舞，他心中十分满意。
　　跳舞好看很重要吗？要的就是热闹。
　　他转头看向自己身边的卡莫西斯，后者板着张脸，看来心情并非很愉悦，也是，差点出丑了，任谁都高兴不起来。
　　他今晚得去卡莫西斯那里劝劝他，告诉他跳舞不是重点，重点是让大家看到他们之间的关系并非外界所传的那般貌合神离，就算那段舞跳的不那么完美也无伤大体。
　　“陛下。”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齐贤朝台下看去，正在大多数人都在跳舞之际，一个人站在最靠近通向王座的台阶的地方。动与静形成了强烈的反差，齐贤一眼就锁定了说话的人。
　　斯特拉站在阶下，她仰视着他，灼灼的目光像是烧红的镣铐，一下便锁住了齐贤的脖颈，令他无法转头避开她的视线。
　　既然避不开，那就要大胆面对，齐贤迎上她的目光，故作漫不经意的样子，问道：“斯特拉公主有何贵干？”
　　看到他的态度冷漠，斯特拉也并不感到奇怪，不卑不亢地朝他行了一礼，举止间有一种浑然天成的成熟韵味，就像一朵开到极致的芍药，明明是中人之姿的脸庞，却有艳压群芳的气质。
　　“不知我可否有幸，与陛下共舞一曲？”
　　齐贤下意识地转头看向卡莫西斯，卡莫西斯的脸色又冰上了几分，他回过头，扯着嘴角委婉地回绝道：“这不合适吧？”
　　他虽拒绝，但斯特拉没有立刻放弃，“早前陛下跟我提起这支舞的时候，我心中就对这支舞产生了一些想象，希望陛下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印证我的想象。”
　　什么想象齐贤此时关心的并不是这个，而是找个什么样的借口能让她知难而退。
　　他的心像是被两只手揪着朝两端拉扯着，一只手是身边的卡莫西斯，一只手是面前的斯特拉，他有愧于前者而心悦于后者，如何抉择，他心里没有半点答案。
　　算了，病遁永远的神。齐贤站起来，很大声地咳了两声，然后说道：“我身体很不舒服，先走一步。”
　　听到他说自己不舒服，底下的狗腿子大臣纷纷担忧起来：“陛下忧心国政，乃我太阳之国的大幸，但要保重身体啊！”
　　他转身朝宴会厅的大门走去，与斯特拉擦肩而过。
　　“知道了，你们玩的尽兴。”
　　他看不清斯特拉的表情，也不敢抬头细看，他怕自己一抬头，看到她失望的表情。
　　斯特拉昂着头，神色间没有丝毫的尴尬，冷不丁的说道：“昨日我收到了父王的来信，他在信中说，希望陛下您在辛勤治国之余，多注意身体，您健康长寿，两国之间关系才能友谊长存。”
　　齐贤的眼睛抽了一下，她这是在拿两国关系来威胁他？
　　饶是他这种神经大条的人都听出来斯特拉话中有话，那些精得像狐狸一般的大臣又怎么瞧不出？
　　终于有人打破了沉默的空气，站出来为齐贤解围：“陛下，有斯特拉公主这般貌美的女子在前，您就如她所愿，莫要教她伤心了。”
　　跳一支舞罢了，不如就满足她，除了当局者，其他人大抵都是这么认为吧。
　　齐贤再次抬起头，看向王座旁的卡莫西斯，卡莫西斯却转过头，不对上他的目光。
　　唉，并非我希望如此，而是迫不得已。卡莫西斯，要是你能理解我的难处该多好啊
　　只要你轻轻一个点头，我也不会内心如此焦灼。
　　“陛下，请允许我换一身衣服。”
　　齐贤没有说话，算是默许了，这舞，看来不想跳也得跳了，既然舞都跳了，穿什么衣服跳又有什么区别呢？
　　但当斯特拉穿上她的“礼服”走上前来时，他还是着实吃了一惊。
　　只见从宴会厅正门迎面朝他走来的女人婀娜多姿，一身礼服十分地抢眼。
　　为何称其为礼服，是因为齐贤看到它的第一眼都差点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
　　这是一条和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最流行的礼服极为相像的裙子，低领大幅度地露出了她白皙的肩膀和锁骨，又点到即止地遮掩住了关键部位，颇有一番欲拒还迎的味道，表面蓬松的裙摆，底下不知道穿了多少条裙子才得以撑起来，在繁复的裙摆之下，是一双奇怪的鞋子。
　　她戴着一顶简约的发冠，银色的发冠前点缀着一颗翠绿的宝石，如青鸟翱翔于云端。
　　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被她吸引住了，他们对她的装扮啧啧称奇，有人说她美得像伊西斯降世，有人说她身着奇装异服，不愧为赫梯妖女，是赫梯国王派来勾引他们的法老的。
　　齐贤什么都没有说。
　　他呆呆地站在台阶底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为什么斯特拉会穿成这样出现在他的面前？这怎么可能？
　　她怎么会穿着千年以后才有的欧式礼服和高跟鞋，出现在古埃及新王国时期的宴会厅里？
　　他之前和她聊天时，也只是随口说了一句，随意地比划了一个礼服和高跟鞋的轮廓，她怎么可能有这么神，能做的和他的描述至少有六七分像？
　　况且，做这么一套衣服估计要费不少功夫，估计她是蓄谋已久了，而他今天举办这场宴会，正中了她的下怀。
　　“看陛下的表情，这大概就是您记忆中的样子了。”
　　在齐贤感到不可置信的时候，斯特拉已经悄然靠近，她没化华丽的妆容，只是浅浅地在唇上抹了些相当“复古”的唇泥，与周围一群搽着铅粉，嘴唇艳红的女人产生了鲜明的对比。
　　即便没有这些繁杂的装饰，她也依然是最引人注目的那一个。
　　在众人或艳羡或鄙夷的目光之下，斯特拉没有太大的架子，她学着齐贤刚才的样子，优雅地半跪而下，她就像是童话故事中温柔善良的白雪公主，轻轻拉起面前这位已经整个人傻掉的“小矮人”的手。
　　“你愿意与我共舞一曲吗？阿贤？”
　　是的，同样的语气，她的声音像只跳脱的小兔，灵巧地蹦进了他的心中。
　　并且，同样的姿势，她是多么与众不同，白色的衣摆像浪花一般铺撒在金黄的地毯上，仅一个礼貌居多的吻手礼，就能让他几乎把持不住。
　　面前的人到底是谁呢？是斯特拉，还是林莞莲？齐贤已经分不清楚了，他只知道自己的大脑一片空白，被回忆的丝附成了茧，透过细密的丝线，他依稀看到一个熟悉的影子。
　　篝火摇曳着，模糊的光影汇成了一道来自天国的天梯，她，乘着天梯，缓慢而从容地归来——
　　手与脚跟随深处的记忆起舞，毫不犹豫且眷恋无比地踏下每个舞步，或许舞的不是身体，而是体内的灵魂。
　　“阿贤。”
　　“阿贤！”
　　一个声音打破了他所看到的幻境，那个来自记忆深处的声音，呼唤着他的姓名，他回过神来，面前依然是土黄色的沙地，粗糙的木桌，简陋的西装与礼裙。
　　没有金黄的地毯，没有布满酒水和奶油蛋糕的餐桌，更没有着装精致得体的学生。
　　只有面前的她是真实的。
　　斯特拉有些担心，因为齐贤此时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就像是被定格住了，虽然舞蹈看起来毫无错处，但是整个人就像是被神借去了身体，好像很严肃，又好像有点木然。
　　“啊？”齐贤终于回过神来，火焰几乎把他晃花了眼，他眯了一会眼睛，才缓缓睁开，看向面前的斯特拉。
　　糟了！
　　舞曲已经过半，但是齐贤完全没有前半段的回忆，看旁边的人沉醉的表情，自己刚才应该跳得非常投入。
　　当他忙转头看向王座旁的卡莫西斯时，他的心重重沉下去了。果然，卡莫西斯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
　　他暗暗懊悔，在舞蹈开始之前，他明明反复叮嘱自己控制好情绪和状态的，可是当斯特拉说出那句邀请，并在他面前半跪下时，他所有的心理准备，在那一刻都溃不成军。
　　怎么能够一模一样？怎么可能一模一样？
　　齐贤怎么都想不通，他开始怀疑起斯特拉的身份来。长得像是巧合也就罢了，怎么可能两个人会在不同的时空，说出同样的话，做出同样的举动呢？这完全不合理。
　　如果往比较离谱的小说情节方向考虑，难不成林莞莲并没有走，她在出了车祸之后“重生”了，还魂到了斯特拉的身上。
　　这也不是不可能，他自己不就是摸了水晶球之后突然穿越了吗？
　　这么想也不对啊，如果斯特拉真是林莞莲，她又怎么可能迟迟不与自己相认，再续前缘？就算她对他有所怀疑，那在他说出自己的留学经历时，她也应该放下戒心了吧？
　　林莞莲绝对不可能会故意装不认识戏弄他的，所以，斯特拉和林莞莲并没有任何关系。
　　既然没有关系，要不要搞点什么小动作，让她知难而退一下？
　　比如装作不经意然后踩她一脚？
　　这个计划刚冒出来就被齐贤狠狠否定了，他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冒出这样的想法。
　　呸，我的天哪，齐贤，你怎么能这样想？你怎么能去伤害一个女生？
　　算了，还是一会儿去哄哄卡莫西斯来的实在。
　　唉，这叫什么？适得其反？他本来想让贵族名流看到自己和卡莫西斯和睦相处的样子，暗示王后的最终人选，打消卡莫西斯心中的疑虑，谁知半路杀出个斯特拉，把风头全抢了，还把卡莫西斯都气跑了。
　　这下可好，人们通过这场宴会认识了斯特拉，如果有眼尖的人，可能都能猜出了他心里的这点小忧虑。
　　齐贤最怕的是，万一有人愿意出来扶持斯特拉，让她在底比斯站稳了脚跟，到时候再想让她和平地离开，那可就不容易了。
　　一舞完毕，还没等齐贤松手，斯特拉就主动松开了他的手。
　　“陛下，非常荣幸能与您共舞一曲，现在您可以离开了。”
　　齐贤有些意外，他以为斯特拉会和他多说几句的，结果她就像是在公事公办一样。
　　他没来得及多想，抬起腿就离开了宴会厅，去追卡莫西斯了。


第130章 分裂
　　“你来做什么？”
　　齐贤刚一只脚踏进屋子里，就被卡莫西斯一句话定在了原地，他一手掀着帘子，维持着跨门槛的姿势。
　　有点尴尬，果然他现在造访还是撞到了卡莫西斯的枪口上，不过来都来了，总得做些什么，要是现在走了就更不合适了。
　　他若无其事地跨了进来，和早上相比，空气好像清新了点儿，或者说是屋子里的人变少了。
　　看着卡莫西斯两手空空，齐贤立刻找到了事情做，“怎么没个人给你倒杯水？算了，我来。”
　　他找到了桌子上最显眼的杯子，是一个质地粗糙的玻璃杯，但是在那个时代，可以说是像宝石一样光可照人了。
　　这肯定是卡莫西斯的杯子，齐贤左看右看，实在是找不到热水壶或者是长得像热水壶的东西，他站在原地，有些尴尬，更多的是不知所措。
　　他好像确实完全不了解卡莫西斯，或者说这个时期的卡莫西斯，说实话，这大半月以来，他到这间宫殿的次数屈指可数，宫里的陈设他也一点不清楚。
　　一瞬间惭愧的情绪像黑雾涌上他的心头，他有些颓丧地叹了口气，放下杯子，走到了卡莫西斯的身后。
　　“对不起，一切错都在我。”
　　卡莫西斯偏过头，他倒是没有想到齐贤会这么坦率。
　　齐贤的手轻轻搭在了卡莫西斯的肩膀上，卡莫西斯没有反抗，让他安心了不少。
　　“告诉我怎么样才能让你原谅我吧。”他低声说道。
　　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无论卡莫西斯回答什么，他都会答应。
　　无论是立刻让他做王后，还是遣散那个摆设一样的后宫，他都会答应。
　　他看到卡莫西斯站了起来，于是便垂下了放在他肩膀上的手。卡莫西斯背对着他，他看不清卡莫西斯的表情，哪怕是一丝一毫。
　　他不看我，是在哭吗？齐贤不禁这么想，但是他很快否定了自己这个想法，卡莫西斯的背挺得很直，不像是委屈，更像是倔强。
　　“你是在戏耍我吗？故意邀请我去看你们恩爱的样子？”他的语气硬邦邦的，还透着冷冷的气息，果然，他没法不在乎这件事，在所有人惊叹普拉美斯和斯特拉看起来像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时，他坐在王座旁，像是一个供人观赏取乐的小丑。
　　明明别人的目光都放在舞池中央的两人身上，但他却觉得自己坐如针毡，仿佛在那个地方多待上一秒，就会被嘲笑和怜悯刺穿。
　　聚光灯投在他们的身上，他们光鲜亮丽，衣装完美契合，一个像是黑夜中的月亮，一个像是伴着月亮的星光，他们相得益彰，在天边相伴。
　　只有卡莫西斯身边是阴暗的，没有一丝的光亮，像是这身可笑的衣服一样，黑暗在光明面前，永远只能是陪衬。
　　多熟悉的感觉啊，上次不就是这样吗？站在最显眼的地方，做所有人的笑柄。
　　“我没有，我是真的想要好好补偿你的，只不过”齐贤感觉自己的话非常的没有底气，好吧，是他有错在先，他当初就不该去招惹斯特拉这个麻烦，如果他不去握住斯特拉的手，那么她可能也没有机会讹上他。
　　“再者，你早答应了我，永远不会和她见面，让她永远呆在赫梯的。”他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道：“你甚至还把那个孩子带到了我的眼前！”
　　齐贤手忙脚乱起来，从卡莫西斯低沉的的声音里，他听到了若有若无的哭腔。
　　他想要去拉住卡莫西斯的手让他不要那么激动，却被卡莫西斯狠狠地甩开了，他甚至被甩得后退了一步。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卡莫西斯的力气这么大。
　　“普拉美斯，你把我当做傻子来耍。”
　　当初口口声声地说着非我不可，如今却妻妾成群。
　　当初说着会让我做风光无限的王后，现在却处处让我被一个赫梯女人压过一头。
　　当初说着在生命结束之后，会和我一起前往来世
　　现在，我知道你的信念已经不再清晰了，我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配角，要配合你和斯特拉演一出王后之位，众望所归的戏码。
　　或许，你当初将你我的婚姻说成是神的旨意，兜兜转转之后，终究也只是想要借助我的身份助你登上王位，好让你站在埃及权力的最顶峰，实现家庭团聚。
　　多好啊，再也没有人敢说你与赫梯公主私通，再也没有人敢嘲讽你们的孩子是腌臜的混血，眼前的一切，都是你处心积虑后终于得到的。
　　普拉美斯，你的算盘，真是让人意想不到啊。
　　“孩子？你是指塞提梅里安普塔？”这个复杂的名字让齐贤的舌头差点迷路。
　　卡莫西斯点了点头，他看着齐贤的眼睛，“你的儿子很像你，但是他未来会比你更加出色。”
　　“他确实是我的孩子，但是，唉，怎么说呢”齐贤有些忧愁，他该怎么说，说他已经知道了历史的走向，塞提就是下一任法老，他这么说了卡莫西斯会相信吗？
　　“我并非心胸狭隘之人，也自然看得出你偏爱于他。”
　　卡莫西斯轻叹一口气，声音细如蚊蝇，“如果我们有孩子，未必会不如他出色。”
　　齐贤将他的话一字不漏地听到了，他将他的纤手纳入掌中，缓缓地摩挲着。
　　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去安慰卡莫西斯，只能抱着他，试图自己的体温去慰藉他。
　　“好了，你回去休息吧。”卡莫西斯将自己的手收了回来，背过身去，掀开坠着珠饰的亚麻帘子，消失在了齐贤的视线中。
　　“我今晚留下来陪你！”齐贤追着他到了卧房。
　　齐贤放眼望去，这里的陈设其实是相当简陋的，粗糙的木头制成了桌椅，墙角摆放着陶罐，但是四处都缺少不了花。
　　床头处摆着的细颈陶罐上生着一朵并蒂莲，底比斯已经没有莲花了，这应该是从更南方的地方采下的。
　　桌子上有一个孔洞，里面插着几束野花，也不知道是谁的情趣如此别致。
　　“你已经很累了，回去休息不更好吗？”卡莫西斯坐在床边，问道，言语间尽是逐客的味道。
　　“有什么休息能比和你在一起更令人放松吗？”齐贤坐在他的身边，从侧面把他揽入怀中，谁知他竟然将他的手拍掉了。
　　“莫卡莫西斯”齐贤把手缩到了背后，鼻头一酸。
　　他怎么突然这么冷漠呢？
　　虽然这好像怪不得他。
　　“或许你需要一个人单独冷静一会儿，我就不打扰你了吧。”齐贤站起身来，看着他光洁的额头，他本想在离开之前在他额间留下一吻，但是看着卡莫西斯的表情，他又感到有些说不上来的害怕。
　　他越来越看不清他了。
　　齐贤离开了卡莫西斯的寝宫，站在高耸的台阶之上，他一瞬间不知道自己该去哪。
　　他不想回自己的寝宫去，看着桌面上的那堆文书他就觉得心烦。
　　这里的人们迷信得无可救药，他们是精明的，也是愚昧的，他们是此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帝国之一，但是在他眼中依然落后得令人发指。
　　齐贤承认，最开始的几天他的确是享受这样的生活的，四处都是金银珠宝，生活极其奢靡，几十个仆人围着他转，想做什么都不用自己动手，只需要动动嘴皮子，或者嘴都不用动，只要招招手，别人都会帮他做好。
　　可是到了后面的几天，他就觉得烦极了。他不喜欢生活被别人安排得明明白白的，更不喜欢手掌生杀大权，一句话背后是几万人的生死。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想家了，想回现代，那个设备先进，忙碌又有点孤独的时代。
　　他无所事事地在宫中逛了一圈，最后还是属意那片莲花池。
　　他喜欢这里，这里无人且静谧，虽是满塘枯荷，却有着经久不散的芬芳。
　　他真的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才好，本来他穿越过来认识的人就不多，现在又和卡莫西斯闹僵了，因为卡莫西斯的缘故，他不方便去接触斯特拉，因为不想工作，他也懒得去找艾纳斯。
　　他突然觉得自己在这里有一种举目无亲的感觉。
　　“陛下。”
　　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齐贤不用回头都知道来者何人。
　　“我怎么感觉你从来不用睡觉呢？”齐贤问道。
　　“陛下说笑了，只是现在为时尚早罢了。”斯特拉站在他的身后，笑着说道。
　　想起今天的事，齐贤也懒得之后再去找她，便就地问了，“我很好奇，你怎么知道欧洲的礼服是什么样的呢？”
　　“欧洲礼服是什么？陛下是指今天晚上我穿的那条裙子吗？”
　　“嗯哼。”
　　“之前陛下跟我描述过，我当时就特别喜欢，于是依照您的描述请工匠定制了一件，其中也加入了一些我自己的理解，原来陛下印象中的礼裙也是长这样的吗？”
　　“嗯，差不离。”齐贤闷闷地说道。
　　果然和他猜想得差不多，斯特拉并不是林莞莲，也压根没有什么现代的记忆，她是依照他的描述做出来的裙子。
　　“且不说我，陛下这么晚还在这里做什么呢？”
　　◎作者有话说：
　　五月开始摆烂


第131章 下厨
　　“没什么事。”他将手臂搭在自己的膝头，故作漫不经心地说道：“只不过是有点想家了。”
　　“家？就是你和我说的那个三千年之后，在离埃及很远很远的地方的家吗？”
　　“嗯，是一个三千年后离埃及很远很远的国家，名叫中国。”
　　“您上次不说的还是英国吗？怎么这次又是中国了？”
　　“你还记得吗？”齐贤有些惊讶，他当时只是随口一提，斯特拉总是能牢牢记住他所说过的一切。
　　“我的家其实在中国，英国是我去留学的地方，我在那里读书罢了，我的家其实在中国。”
　　“中国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呢？”
　　“中国可太大了，我没办法和你一一介绍完。”
　　“比埃及大吗？”
　　“比赫梯和埃及加起来还要大很多，我住的地方在中国四川的成都，那是一个活泼热情的城市，坐落在中国的西南部，那里有一种中国独有的动物，叫熊猫，它很胖，身上的毛是黑白相间的。”
　　“熊猫？那我们这个时候有吗？”
　　“有，在我那个时候，熊猫就已经在地球上生活了800万年了，不过它们在离这里很远的地方，你应该没有机会见到了。”
　　“这样啊”斯特拉坐在了他身侧，撑着脑袋感叹道：“那真的太可惜了，如果附近的国家有的话，或许我还有机会见到呢。”
　　齐贤抬起头，看向斯特拉的侧脸。
　　他欲言又止，有些事他想告诉斯特拉，但是又不知道是否合适。
　　斯特拉只需要瞥他一眼，就能知道他心中的顾虑，“陛下想说什么直说就好了，不要担心我会难过。”
　　“倒也不是如此，斯特拉，只是有些时候你太强势了，而我也有我的计划。”
　　“陛下是说今晚的事吗？”斯特拉了然，她的脸上流露出了抱歉的表情，“我的裙子刚好今天做好了，而你又穿的是差不多的衣服，我只是怕下一次你穿上这样的衣服会是很久之后了，所以才急着叫住你想和你跳一曲的。”
　　“真的只是这样吗？”齐贤怀疑地问道。
　　斯特拉无辜地眨了眨眼睛，语气委屈地问道：“陛下不相信我吗？”
　　好吧，好吧。齐贤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过去了就是过去了，这件事太让他头疼了，他不想再深究。
　　斯特拉伸了个懒腰，对他说道：“陛下说了那么多自己的事，我也跟陛下说说我的故事吧。”
　　“说实话，其实我只是父王醉酒之后和侍女一番云雨后的一个错误，我母亲在生我之后就搬出了王宫，所以父王并没有给我的母亲任何位分，在我十岁之前，我并不知道自己其实是国王的女儿，”
　　“然后呢？”齐贤问道，他现在太无聊了，只要有人跟他说话就好，是谁都行。
　　“在我十岁的时候，突然有一天一群人来到了我们家，他们告诉我，我的父亲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农民，而是这个国家伟大的国王，他们问我愿不愿意去神庙中成为一名祭司，于是我答应了。”
　　斯特拉感慨地叹了一口气，“如果当初没有做出这样的决定，或许我也并不会有今天吧。”
　　“在成为一名祭司之后，我跟着我的师父朝着医学的方向学习，之后我主动申请成为了军医，不为什么，因为我并不喜欢神庙中的氛围，他们整天都在勾心斗角的，所以我去做了军医，也就成了他们眼中的叛徒。”
　　“为什么成为军医了就是叛徒？”齐贤不能理解，在他眼中，军医是一个非常神圣的职业，他们虽然不冲在战争前线，但是却在每个士兵受伤时及时出现，医治他们，尽全力使他们免于一死，难道这样的职业不比只会在神庙之中念那些没用的咒语更加神圣吗？
　　“大概是因为神权与军事相冲吧，我并不清楚这些，后面的事陛下应该都知道了吧？”
　　望着齐贤迷茫的眼神，斯特拉猛地想起来这具身体里的灵魂已经换人了。
　　“后来我们赫梯战败了，我就被你的父亲当作了俘虏带回了埃及，送给了你，或许不该说是你，而是那时候的普拉美斯大人。”
　　之后的事斯特拉有些欲言又止，她看起来好像不太愿意讲述接下来的这段故事。
　　“说实话，那段时间的确是我人生之中最美好的时光，但是它却没有一个美好的收场。”
　　齐贤扭过头，正好看到斯特拉用手背抹去了眼角的那一滴眼泪。
　　“普拉美斯大人的父亲在我怀孕之后，命令我离开你身边，他答应我，在我生下孩子之后就放我回赫梯，可是我那时候根本不想回到赫梯去，我只想留在他的身边！”
　　她说着，情绪有些激动，一抬手，将手中盘得温度渐暖的石头掷入了荷花池中，一声轻响，石头沉入了泥泞的池底，正如她的人生，在初阳正熙时，坠入了深渊之中。
　　“他将我带离了普拉美斯大人的身边，我问他凭什么不让我和普拉美斯大人在一起，你知道他怎么回答我的吗？”
　　“他怎么说的？”
　　斯特拉仰着头，眼角噙着一滴晶莹的泪水。
　　“他说，他不愿他的孙子和我一样，是一个低贱的仆人生下的孽障。”
　　“他怎么能说这样伤人的话。”齐贤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去安慰斯塔拉，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安慰斯特拉。
　　这些侮辱的话已经在她的心底埋没了许久，可是现在说出来仍让她鼻头一酸，抽噎了一下。
　　她抬头望了一眼月亮，月色披着一层朦胧的纱衣，刚才还行，而现在已经很晚了，她一个身份敏感的外国公主，这个时间已经不宜在宫中走动了。
　　“陛下，我先告辞了，很高兴在这么美的荷花池边能遇见您。”她捏着裙摆，像今晚舞会时的那样，朝他行了一个屈膝礼。
　　美吗？齐贤望着这清冷的莲池，不过都是些残花，哪里美呢？
　　难道在斯特拉的眼中，这样的景物也算是美景吗？他心中疑惑道。
　　在这里坐了一会儿，晚风已经唤醒了他混沌的头脑，他从地上站起来，朝着斯特拉逐渐远去的背影说道：“斯特拉，谢谢你愿意倾听我说的那些傻话。”
　　真好，在这样的陌生时代，还有人愿意相信他真的是穿越而来的，会记住他的每一句话。
　　他心底噙着几滴甜甜的蜜，是发自内心的高兴。
　　夜深，卡莫西斯躺在床上，月光照到他的眼底，他翻了个身，辗转反侧。
　　只要一闭上眼睛，他脑海中就会出现两个搂抱着对方跳舞的小人，其中一个是普拉美斯，他定睛一看，另一个竟然不是自己，而是那个讨人厌的赫梯公主斯特拉。
　　注意到他的视线，斯特拉转过头来，朝他讥讽一笑，像是在嘲笑他的无能，连自己的丈夫都无法守住。
　　可恶！他猛地坐起身来，坐在他床沿打瞌睡的哈特希吓了一跳，以为他是做噩梦了。
　　“殿下！您怎么了，有哪里不舒服吗？”她焦急地问道。
　　“没有，我没事。”卡莫西斯抚摸着额头，叹了口气，深感自己为何要为了生气而这么倔强，如果答应了普拉美斯留下，现在不就能两全其美了吗？真是犟得无可救药了。
　　普拉美斯在他这里碰了一次壁，估计好几天都不会再过来了，他这又是何苦呢？
　　卡莫西斯有时候真的很讨厌自己的性格，不讨喜不说，有时候还特别容易因为小情绪而坏事。
　　哈特希看出了他心中的愁绪，推了推他的胳膊建议道：“我听说殿下最近胃口不太好，厨房送过去的饭菜他每天吃不了几口就会命人倒掉，不如殿下您去给陛下下一次厨吧，您做的饭菜，陛下一定会胃口大开的。”
　　“我又不会”他嘟囔着，难道从小陪他长大的哈特希不知道他根本不会做饭吗？
　　况且，他想起了自己之前给普拉美斯端去的那碗粥，他不相信他，要试毒不说，最后到底吃没吃都不得而知。
　　这真的行吗？卡莫西斯犹豫不决，但是看着哈特希期待的表情，他还是决定试一下，反正每天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出去活动一下，就算是不为了普拉美斯，也为了自己。
　　看他终于肯睡下了，哈特希大松了一口气，为他垂下了纱帘帷帐。
　　这半月来，卡莫西斯的难过她都看在眼里，她不是很会说话的人，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卡莫西斯，但是她是由衷地希望卡莫西斯和普拉美斯的感情能恢复如初。
　　第二天，卡莫西斯早早就爬了起来，甚至天才刚刚亮，连哈特希都没醒，当卡莫西斯敲开她的门的时候，她脑袋都没怎么清醒。
　　“殿下，也不必这么早吧？”她揉着眼睛，睡眼朦胧地问道，看着卡莫西斯眼下一片青紫，她叹了口气，看来他昨晚还是没怎么睡好。
　　“睡不着。”他言简意赅地说道，自己选好了一套耐脏的衣服，拉着哈特希就去了厨房。
　　他是厨房的稀客，见他进来，所有人心底都战战兢兢的，全王宫都知道公主昨天在宴会上，因为陛下和赫梯公主的那一舞而心情不佳，提前走人，估计现在他的心情还没缓和好。
　　看到厨师们如此拘束，哈特希打了个哈哈，让他们放松一点，公主殿下只是来观摩的，不是来监工的。
　　哈特希摘下了手腕上的那串手链，举过头顶扬了扬：“如果有谁能教会公主殿下做面包，那么我就把这串绿松石手链送给他！”
　　对不起，殿下，我真的很想让你能融入他们。
　　难道不给他们奖励，他们连教我都不愿意吗？卡莫西斯不悦地想道，但是好像事实确实是这么回事。
　　看到了哈特希手中的那串绿松石，众人的眼睛亮了亮，这一串手链，顶他们大半个月的工资了，但是看着卡莫西斯的表情，他们嘴唇哆嗦了一下，还是不敢去尝试。
　　算了，卡莫西斯褪下了自己腕上的金手镯，放在了桌子上。
　　“哈特希，把你的手链收起来吧。谁教会我做面包，我就把这个镯子赏给他。”


第132章 蓝图
　　“殿下”哈特希看着那个金镯子，有些心痛，这镯子价值不菲，她勤俭持家的好殿下连陛下金库里少了几块金子都记得清清楚楚，怎么突然就这么大方了？
　　见到如此贵重的镯子，终于有人按耐不住了，争先恐后地举手想要吸引卡莫西斯的注意。
　　“就你吧，帕姆！”哈特希替卡莫西斯点名道，帕姆是宫中的老厨师了，也是厨师长，让他来教公主殿下她是再放心不过了。
　　“公主，我们先从调配面粉学起吧。”
　　帕姆本来是想要示范给他看就行了，但是他执意要自己动手，看着他那双白嫩的手伸进了面粉里，帕姆也不知道是心疼面粉还是心疼他这双会糟蹋面粉的手。
　　哈特希站在一边，看着卡莫西斯虚心受教的样子，有些欣慰，她的殿下很少会因为别人去学习什么东西，更别提去学习然后讨好别人了。
　　也就只有那个又伟大又讨人厌的法老才有这个面子。
　　做面包并不简单，需要筛去面粉中的沙子，说着简单，但是并没有那么容易，很多碎石是根本筛不掉的，最后做成了面包之后，这些石头就会很磕牙。
　　卡莫西斯非常地仔细，筛不掉的碎石，他会用指尖拈起，然后丢掉。
　　“殿下，其实不用这么仔细。”这样做实在是太浪费面粉了，因为研磨的技术不过关，所以面粉和石头已经完全混杂在了一块儿。
　　“不行，这是给陛下吃的。”他顿了顿，又说道：“陛下的牙齿已经够糟糕了。”
　　“啊欠！”
　　齐贤打了个喷嚏，差点把面前的纸莎草书吹飞。
　　艾纳斯嫌弃地抬起头瞥了他一眼。
　　齐贤揉了揉自己的的鼻子，谁在说他？
　　动作一大，他就感到自己右边的牙生疼，捂着脸趴在了桌子上。
　　牙医！我要牙医！我不要那些神神叨叨的巫师来给我念经！
　　齐贤穿越来的第一天就发现了，他右边的牙毛病不小，总是不舒服，晚上也经常疼得睡不着。
　　他也想过医治，但是来的人并不是医生，而是大祭司。
　　大祭司给他塞了一口草药，让他嚼着吃掉，然后在旁边一边唱一边跳给他表演了一个节目，就走人了。
　　草药应该是有镇痛的作用，刚吃完的时候确实疼痛有所缓解，但是这治标不治本，过了不到四十分钟牙就会接着疼。
　　齐贤泪流满面，他心里突然有一个不好的想法。
　　除了牙疼，他感觉自己身体没有别的什么大毛病。
　　如果他的寿命真的只剩下一年多一点，那不会真的最后是牙疼疼死的吧？
　　牙疼可不是小病，因为牙疼，他什么都吃不下，他感觉自己比刚穿越到这个身体时瘦了不少。
　　天天坐着不动，他引以为傲的肌肉都快没了。
　　“陛下，北方传来消息。”传信的侍卫从正门进来的时候，齐贤正趴在桌子上。
　　艾纳斯从侍卫手里信件，转过头看到齐贤的表情后吓了一跳：“陛下，您没事吧？”
　　“我没事”齐贤虚弱地说道。说有事又有什么用呢？这儿没人治得好他，他不想再叫大祭司来给他跳一段歌舞了。
　　艾纳斯拆开信件，粗略地看了一眼，总结着对他说道：“北方传来消息，那群利比亚人已经进入了埃及的边境，并且安营扎寨了。”
　　齐贤记得这件事好像上次已经处理过了，“哈？我上次不是说了要把他们赶出去吗？难道没赶？”
　　“上次我们确实已经依照您的命令，派兵把他们逐出边境了，但是他们没几天就又回来了，还出现了更糟糕的情况。”
　　“什么情况？”
　　艾纳斯为难地回答道：“边境的埃及人开始主动地接纳并藏匿这群难民，一时间无法区分哪些是难民，哪些是原住民”
　　齐贤不理解了，“他们在想什么呢？这群人可是外国人啊，可能会抢占他们的土地和水源，和他们中的女性结婚，将他们同化的。”
　　“陛下，您现在是否还坚持要将他们驱除出境？”
　　“我”
　　不要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齐贤一心烦就感觉自己的牙又开始痛了，他捂着右边的脸，希望艾纳斯能看在他牙疼得说不出话的份上，自己去解决这件事。
　　他不想管了。
　　“普拉美斯，你还记得你登基前是怎么答应我的吗？”
　　声音自门口而来，齐贤抬头望去，卡莫西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门口，他抱着托盘，不知道已经在那里听了多久。
　　托盘里面是吃的吗？他现在正牙疼，什么都吃不了。
　　“我答应过什么？”齐贤被他这么一问，瞬间愣住了，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好像普拉美斯之前好像的确答应过卡莫西斯什么事，但是他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
　　他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问道：“我是答应你带你出去玩了吗？”
　　他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卡莫西斯的脸色都黑透了。
　　他快步来到了齐贤的面前，将手里的托盘摔到了齐贤的面前，托盘里的面包被他粗暴的动作吓得在托盘里翻了个身。
　　“那我是答应你和你一起吃早餐吗？”
　　看到托盘里的面包，齐贤以为这是卡莫西斯给自己的提示，又问道。
　　“你不记得了是吧？那我告诉你，你答应过我，要创造一个没有奴隶，没有屠杀和歧视，一个平等的世界。”
　　看着卡莫西斯琉璃般的眼睛尽是失望，齐贤扯了扯嘴角，流下了豆大的一滴汗。
　　拜托，亲爱的，这些事情我也很想实现啊，可是你看我是能办得到的样子吗？
　　当初解放的时候花了咱们多少年啊，可是我现在就剩一年多好活啦！
　　看着齐贤的表情，卡莫西斯叹了口气，转过身，只留给他一个背影，“我当初就不该选择相信你，你连我的王兄都不如。”
　　梅里至少还会体贴那些普通的民众。
　　“那我应该怎么做呢？”齐贤看着他的背影，问道。
　　他愿意为卡莫西斯做点什么，只要能让卡莫西斯高兴一点，让他们的关系不要这么僵硬。
　　艾纳斯礼貌地提醒道：“公主殿下，这是朝政，或许您不该过问。”
　　齐贤摆了摆手，“无妨，你说吧，我尽量满足你。”
　　卡莫西斯看了看艾纳斯，又看了看齐贤。
　　齐贤的态度，倒像是把他当成了三岁小儿，敷衍他似的。
　　齐贤问他应该怎么做，但是他看着齐贤的眼睛，一瞬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他知道法老此时在真挚地询问他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是他不知道应该怎么把自己早已在心中早有打算的事说出口。
　　他早年读书甚多，整日在生命之屋中闭门不出，关于平等与自由的论题在他的脑中盘旋，他早已在思考如何去做，如何一步步地改造上下整个埃及。
　　他早有满篇腹稿，等待在有人问起时与他好好论述上三天。
　　可是他此刻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这间宽阔的宫殿此时明明只有三个人，法老与叉提都在他的面前，等待他阐述自己的观点，描绘心中所畅想的未来世界。
　　可是他说不出口，他知道这两个人就算把他的话听进去了，也会因为觉得不可能去实施而拒绝他。
　　怎么会这样？在他想象之中，自己阐述这些想法与计划时，应该在大殿之上，群臣环绕，他说的时候，普拉美斯应该无条件地拥护他——这是他早就应允的。
　　而不是在这两个人面前，把自己向往已久的未来当作笑话一样讲出来，供他们取乐。
　　他怨恨地瞪了齐贤一眼，转身快步离去了。
　　“莫卡莫西斯！”
　　看着卡莫西斯离去的身影，齐贤伸手想要挽留他，但无果。
　　“我又做错什么了？”齐贤茫然地问道。
　　他是真心想要询问卡莫西斯，问他自己现在应该从哪一步做起才能让他们之间的关系恢复如初。
　　“唉，陛下”艾纳斯也不免为他犯愁，但是他却有别的顾虑，“陛下，以后还是尽量少让公主殿下涉足政事吧。”
　　齐贤下意识地去反驳道：“怎么？他是我的妻子，难道在埃及夫妇共同当政的局面还少吗？”
　　“可是公主的想法实在是太超前了，我们如今根基未稳，是无法做到的。若是您执意要听取公主的意见，又在群臣眼前多次与公主意见不合，那势必会导致政局不稳。”
　　“我自然清楚。”齐贤捂着头叹了口气，想要同时讨好卡莫西斯，管好国家，实在是难如登天。
　　“殿下，怎么样？陛下怎么说？”哈特希围在石柱旁左右徘徊，焦急不已，见卡莫西斯出来，她赶紧围上去询问道。
　　看着卡莫西斯阴沉得像乌云一般的脸色，她叹了声，知道多半是砸了。
　　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呢？是不是那个讨厌的陛下又惹她的殿下生气了？
　　“哈特希，我们去神庙。”卡莫西斯语气间余怒未消，他走得非常快，哈特希没跟出去多少米就气喘吁吁了。
　　“好去神庙，可是殿下您能不能走慢点？”


第133章 夜回
　　从前，卡莫西斯感到心烦意乱的时候，就会选择去神庙一趟，坐在神龛前静心。
　　如果没有人打扰他的话，他能这样坐上一整天。大脑放空，什么都不想，对他来说是一件非常放松且享受的事，这种轻松是神为他带来的，只有以参拜为借口，他才能有这一方独属于他自己的小天地。  ”殿下，那我就先出去了。“哈特希小心翼翼地将水和食物放在门口，她清楚卡莫西斯的脾气，估计他今晚都不会再从这里出来了。
　　她刚关上门，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就出现在了门口。  ”塞提殿下！“她还没说完，塞提梅里安普塔就捂住了她的嘴。  ”不要叫我殿下，这不合适。“塞提在她耳边轻声说道。在法老向所有埃及子民承认他是自己的儿子之前，他不愿别人这么称呼自己。  ”好吧。“哈特希把他的手从自己的嘴巴上扒下来，问道：“你怎么在这里？你出征回来了？”
　　塞提没有看她，而是越过她，将视线投向了她身后的门上。
　　“首战告捷，我刚刚回到埃及，本来是想要来感谢众神的庇佑的，谁知却看到了你和公主殿下进来。”
　　“不要在这里说话，会打扰殿下的！”哈特希拽着他的胳膊，把他拖出了老远。
　　“公主殿下的侍女果然也非同一般。”塞提揉着自己胳膊感叹道。
　　“你有什么事？”哈特希抱着手臂问他，对于这位“王子”她的印象好坏掺半，好是因为他待人还算温和有礼，坏是因为上次殿下去探望自己的狮子时，他在旁边说了些不合时宜的话，惹得殿下不高兴了。
　　“没有事，只是来向殿下问安，不过我来得不巧，殿下已经进去了。”
　　殿下不需要你来问安，哈特希在心里嘟囔道，不过她也不好怠慢塞提，就短期来看，这位“王子”是最有可能成为继承人的人。
　　“哈特希姐姐是否也要去王宫？我是否可以与你同路？”
　　“我就不回去了，我要在这里陪着我们殿下。给你提个醒，那个女人半路折回来了，一副要赖在这里不走的架势。”
　　听闻这个消息，塞提一愣，眼睛里满是诧异。
　　“是吗”他低声自言自语。
　　他本来以为那个女人此去是不会再回来了，结果她不走寻常路，居然还真的回来了。
　　他此战告捷，手上已经拥有了谈判的筹码，在得到父亲的赞赏之余，他也有了依附党派的资格。
　　眼下他势单力薄，又没有得到正式的继承权，他本来以为自己想要继续往上走，就必须依附于陛下最宠爱的卡莫西斯公主，可是现在看来这并不是唯一的选项了。
　　来自赫梯的斯特拉公主才是他真正的母亲，与他的血缘关系就算打断骨头也连着筋，父亲亲自向斯特拉引见他，估计也是想重续前缘吧？
　　他在心中默默为自己考量着，斯特拉在埃及孤立无援，恐怕比他更想找一个靠山。
　　她现在的确可以吸引陛下的注意，凭借他们的那些曾经，但是这毕竟不能长久，一是因为她到底是赫梯人，二是因为她确实谈不上年轻了。
　　论年纪与美貌，她无法与卡莫西斯相较，但是论城府，他也不好评判。
　　卡莫西斯终究是太年轻了。
　　即便如此，他也仍然在二者之间徘徊。
　　他与卡莫西斯仅有一面之缘，但是他承认自己欣赏他，欣赏他的气质与风范。
　　他也羡慕极了卡莫西斯，作为埃及的公主，卡莫西斯拥有他只能在梦里才能拥有的一切。
　　他就该是完美无缺的，就算眼下失去宠爱也是暂时的，他足够年轻美丽，塞提相信他有足够的手段重新得到法老的宠爱。
　　“我先告辞了，请哈特希姐姐替我向殿下问好。”
　　哈特希哼了一声，算是同意了。
　　卡莫西斯在神龛前坐了好久。起先他的确是在向神祈祷，希望伊西斯女神能赐予他所爱之人平安，后来实在是困了，便眯了一会。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入夜了。
　　他自己都不免有些惊讶，原来在静下心来之后，时间竟然过得这么快。
　　他感觉自己有点饿，转头就看到了哈特希放在门口的晚餐。
　　埃及风沙极大，特别是夜间，那可怜的馕饼不知道在那里放了多久了，表面沾了一层细碎的沙子。
　　卡莫西斯没有嫌弃，他小心地把沾了沙子的部分撕掉，随意地啃了一口。
　　他知道自己能吃上这样的饼已经是很幸运了，因为在他看不见的远方，还有很多人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他们漫步在风沙之中，故乡是连天的战火、干枯的地皮，就算徒步百里之后来到埃及的边境，依然没有他们的容身之所。
　　天地之大，何以为家？
　　突然几声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殿下，您在里面吗？陛下已经在宫中等您许久了，请你赶紧回去吧！”
　　“我说过了今晚不回去。”卡莫西斯皱了皱眉，语气不善地回答道。
　　哈特希在哪儿？怎么不帮他把他们赶走？他早说过了，自己在参拜伊西斯女神的时候，不许任何人打扰。
　　“陛下有请，请公主殿下您不要难为我们了。”侍卫深夜从王宫跑这么远来神庙，心里本来就有一点小委屈了。
　　看来这位公主也不是什么善茬，身为贵族，架子肯定不小。
　　今晚估计有得忙了。
　　他刚这么想，身后的门突然开了，他原本靠在门上听里面的动静，这下差点摔到公主殿下的身上。
　　“好吧，备马回宫。”
　　他听到卡莫西斯无奈地叹息一声，连忙不住地点头，将卡莫西斯领到早已备好的车轿旁。
　　哈特希早在那里候着了，看到卡莫西斯，她耷拉着眼皮打了个哈欠，看来是被人从被窝里扯出来的。
　　“陛下也真是的，后宫这么多女人，您又这么远，为什么非得要您回去？”
　　“嘘，不可以妄言圣驾。”卡莫西斯沉声说，他刚小憩醒来，倒不是多困，只是被颠簸的路震得头晕，一句话也不想说。
　　伊西斯并非底比斯主神，神庙也离王宫颇远，一来一回，已经深更半夜了。
　　卡莫西斯远远望去，自己所居住的宫殿果然灯火通明，齐贤还没走，或者换个说法，他已经在那里睡了一觉了。
　　看到卡莫西斯进来，齐贤迷离的眼神瞬间明澈了起来，他掀开被子，起身迎接。
　　“终于回来了，我等了你好久。”齐贤一把将卡莫西斯的手攥进掌心里。奔波了小半夜，他的手果然冰冰凉凉的。
　　“陛下怕不是疯了，我什么时候叫你等过我？再说了，这是我的房间。”
　　卡莫西斯甩开齐贤的手，坐在了自己的床沿，哈特希也相当识趣，站在了他所坐的另一侧床边，两个人结结实实地挡住了整张床，不让齐贤有半点上床的余地。
　　“殿下，一路奔波劳碌，奴婢服侍您睡下吧。”哈特希把床帘拉上了，把整张床遮得严严实实，她转过头，齐贤还站在旁边，便不客气地请道：“天色已晚，陛下请回！”
　　齐贤没想到自己竟然被卡莫西斯赶下床了，他绕过哈特希，掀开帘子直接钻了进去，“我不管，我是法老！我，宣布现在开始整个王宫都是我的，我想睡哪睡哪！”
　　谁知他还没完全爬上床去，再次跌坐在地。
　　开玩笑？！
　　卡莫西斯轻轻一推，他就倒了？
　　怎么可能？他这身体可是法老！以前的大将军！
　　齐贤一咬牙，他可倔得很，硬的不行，他就来软的，反正他今天一定要抱着卡莫西斯睡。
　　“我的殿下，你不换睡衣吗？”
　　各种称呼在齐贤的嘴里转了一圈，他最终还是选择了这个称呼，他记得，普拉美斯之前就是这么称呼卡莫西斯的，这么叫才不容易叫人瞧出破绽。
　　既然卡莫西斯不打算听他解释自己是个穿越者，索性他也不解释了，从今往后，他就要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古埃及人。
　　“唔，在衣柜右侧第三层，帮我拿过来。”卡莫西斯低声说道，从他的语气可以听出他还是不怎么高兴。
　　他从帷帐中伸出了一只手，等着齐贤去把衣服送到他的手里。
　　“好的，需要我帮您换上吗？”齐贤在他说的地方找到了他的白色睡衣，捧在手里。这布料摸起来真差劲，居然不是真丝的睡衣。
　　“不用了，把衣服给我，你出去吧。”
　　“是，小的知道了。”齐贤把衣服放在他手上，坏心思地一扯，抓住了卡莫西斯的手腕，整个人压了上去，把卡莫西斯压倒在了床上。
　　“你！你干什么？！”卡莫西斯脸色大变，齐贤压在他的身上，他们的鼻尖差点就碰到了一起。
　　看他张口想要骂人，齐贤也是熟门熟路了，替他说道：“是要说什么？放肆？疯了吧？成何体统？还是没脸没皮，不知害臊？”
　　反正卡莫西斯骂人来来回回都是这几句，他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自然全都背下来了。
　　“普拉美斯！”这下卡莫西斯彻底说不出话了，齐贤连骂人的台词都要抢他的！
　　他挣扎着要把齐贤摔下去，齐贤可再也不敢小看他的力气了，万一被推了个脸着地就糟糕了。
　　他本来牙口就不行了，还来个脑震荡怎么办？
　　他连忙使出杀手锏，喊道：“我的殿下，你今天做的面包，超——超级好吃！”
　　果不其然，卡莫西斯的动作幅度小了下来，齐贤趁机用他的被子把自己裹了起来，拍了拍自己身边的位置，瞬间反客为主，“快来睡，现在看起来已经很晚了呢。”
　　“喂！这是我的床！”卡莫西斯本来有点生气，在听到齐贤说自己今天做的面包好吃的时候，他的火气熄下来不少。
　　他是说真的吗？他吃过了？真的不是为了哄他才这么说的？卡莫西斯有点小怀疑，不过他没说出口。
　　他警告齐贤道：“你要睡就老实躺着，别烦着我。”
　　“怎么会呢？我最安静了。”齐贤把他搂进自己怀里，果然又被骂了一句“放肆”，不过他压根不放在心上。
　　看着卡莫西斯在自己怀里闭上了眼睛，他咽了一口唾沫，有个问题绕在他心中许久了。从第一次和莫莲看电影《法老与众神》的时候，他就有点奇怪了，他总感觉那时候莫莲有什么往事没有告诉自己，那时候他哭得厉害，他也不好问，今天在庭上与卡莫西斯争吵的时候，这个问题又浮上了他的心头。
　　“殿下。”
　　“又干什么？”卡莫西斯显然不耐烦了。
　　“你能告诉我，你今天为什么执意要我放过那些希伯来人呢？”
　　齐贤低下头，卡莫西斯睁开了眼睛，两人的目光相撞，卡莫西斯轻声问道：“你真的想要知道吗？那可不是一个好故事。”
　　齐贤坚定地点了点头。


第134章 绑架
　　公元前1325年。
　　十二岁的卡莫西斯正在神庙中修行。他七岁就住进了神庙之中，跟着伊西斯神庙的首席大祭司学习歌舞与文字。
　　听着神庙中歌颂神的曼妙神曲与祭司们虔诚的祷告，他的心并没有随之平静，他整日被困于神庙之中，学习那些无趣的祷文，在生命之屋里研读时，他的心常常会飘到神庙之外的世界。
　　神庙中有许多和他同龄的人，他们不少来自底比斯的贵族阶级，他们的行为与作风惹人生厌，卡莫西斯觉得自己和他们根本不是一路人，他喜欢一个人独自出去走走。
　　十二岁之后，他的确也得到了这样的权利，他的师父开始默许他到神庙之外散步，但是有一条，必须在天黑之前回来。
　　天亮到天黑，这些时间对于卡莫西斯来说已经很足够了，足够他从集市逛到尼罗河边，再驾马疾驰去到狮身人面像下坐上半晌，如果他没有以上这些打算，还可以去尼罗河边划划小船，吃点小点心，或者去看斗兽。
　　心情好了，他还会带着泥板，去河边画画。
　　他不需要侍从陪同，甚至不想带上哈特希——他只想一个人待着。
　　那日天朗气清，阳光暴晒，是个好天，适合去平民区看看小孩挖沙子，不过他这次出去是带着任务的，师父委托他带一些草药回去。
　　卡莫西斯怎么可能会亲自去挖草药，当然是去草药贩子那里买了。
　　他看着路边拥挤在一块儿的人群，知道他们又在看耍杂技的人表演了，他也很想看，但是碍于面子和风度，他挤不到人群前面，加上他又是个孩子，个子不高，根本看不到前面发生了什么。
　　这种杂技怎么可能有神庙之中演奏的神曲精彩？卡莫西斯在心中安慰自己道，他离开了街边的小杂技团，打算先去完成师父交代的任务，以免去晚了草药贩子就卖完收摊了。
　　外面的世界汇入了他的眼眸，精彩纷呈得令人叹为观止，他极少来集市，粗算也就来过两三次。他不喜欢看摊位上那些小首饰和精致匣子，也懒得挑什么假发和面纱，能吸引他的注意力的，只有糖水摊子。
　　他摇了摇头，师父在出门前叮嘱过他，身为公主，要尽量少吃外面的食物，没有人试过毒的食物，非常不安全。
　　要是神庙里的厨子也会做就好了，他心中遗憾地想到。
　　草药贩子是一个戴着大毡帽，留着山羊胡的老男人，他总是会在巷尾摆摊，从不把自己暴露在阳光之下，也不知道他衣服下面长了多少只虱子。
　　找到了。卡莫西斯心说道，他的目光捕捉到了那个人的身影，正想走过去时，突然，他感觉自己身后闪过一道劲风，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了他的背后。
　　他来不及回头，一双手就捂住了他的嘴巴，将他拦腰抱起，转身就走。
　　来人是个彪形大汉，卡莫西斯拼尽全力依然没能挣脱，他的手上好像有什么药粉，卡莫西斯挣扎得越厉害，吸入的药粉越多，他逐渐感到四肢无力，头脑也昏沉了下来。
　　糟了，有人要绑架他
　　他明明尽力地去隐藏自己的身份了，也没有穿金戴银，难道这个人真是火眼金睛，一眼就能认出他其实是公主？
　　难道这是蓄谋已久的绑架？
　　他闭上眼睛前，依稀看到了那个男人下巴上有一道非常显眼的刀疤。
　　卡莫西斯再次醒来的时候是被震醒的，他感觉自己正在马车上，刚才马车估计是碾到了一块儿石头，颠簸中，他的头撞到马车的木头上，疼醒了。
　　“你醒啦？”
　　入耳的是一个稚嫩孩童的声音，带有浓重的口音，他眨了眨眼睛，朦胧的视线变得清晰了，他看到自己面前坐着一个估摸着不到十岁的小男孩，那个男孩被人用绳子五花大绑了起来，但是他把嘴上塞的布条吐了出来。
　　卡莫西斯看向了自己身上，他自己身上也没好到哪去，一样是被绑着，但是地上有两块布条。
　　“我把我的吐出来之后，把你的也衔住扯出来啦！”男孩邀功似的说道，卡莫西斯看着地上的毛病，一阵干呕。
　　竟然有人敢把这种脏东西塞进他的嘴里！
　　他吐了半天，什么都吐不出来，他打量着周围，这与其说是马车，不如说是一个几乎密封的大木箱子，只有箱子底部有一个拳头大的小洞。
　　透过小洞可以看到外面透过来的光线，马车底下走过的路都是沙子，这无疑是在沙漠之中，外面特别亮，木箱子又闷又热，这个温度，一定是大中午了。
　　一直昏迷到了中午吗？他感到一阵口干舌燥，便舔了舔干燥的嘴唇。
　　“你渴了吗？这里还有水。”男孩又说道。
　　“你是谁？”卡莫西斯不着急去看他用下巴指的地方，只是盯着他，冷淡地问道。
　　“我叫阿特提，你小声点！”阿特提用眼神示意木箱的上面有人。
　　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是长相已经有了英俊的雏形，人也瘦瘦高高的，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
　　“你也是被绑架的吗？”卡莫西斯接着问。
　　“绑架？我也不知道，真的会有人愿意去绑架希伯来人吗？”阿特提至今有些疑惑，看到卡莫西斯之后疑惑更甚了。
　　“你是怎么被绑架的？”
　　“我跟着家人逃难来埃及，在街上的时候，我突然被一个脸上有刀疤的人打晕了过去，醒来就在这儿了。”
　　不是蓄意绑架，卡莫西斯松了一口气，看来对方暂时不知道他的身份。
　　他们是想要钱财吗？卡莫西斯并不这么认为，阿特提怀疑的有道理，绑架一个希伯来人又能索要到多少赎金呢？
　　事情正在往最坏的方向发展。
　　“他们有三个人，一个驾马，一个坐在后面，一个坐在箱子顶上。”阿特提贴着卡莫西斯的耳朵轻声说道。
　　卡莫西斯闻言抬起头，看向了自己的头顶。
　　“你知道他们这是要去哪里吗？”
　　“他们好像说过要去利比亚。”
　　坏了，卡莫西斯靠着木箱想到，他们果然是想把他和这个小孩一起卖到外国去。
　　而且看样子，他们估计早都离开底比斯了。
　　该怎么做？
　　他一夜未归，祭司院肯定已经派人去找了，他身份尊贵，法老肯定不会坐视不管。
　　可是他们真的能找到自己吗？卡莫西斯不免怀疑。
　　他低下头，自己腰间的匕首果然没了，装着碎金的钱包也不见踪影
　　看到他钱袋里这些金子，难道这群人不会猜测他的身份吗？
　　用他去索要赎金不是比买卖人口更加挣钱吗？
　　卡莫西斯想了想，觉得还是不宜透露自己的身份，要让他们知道自己绑架了埃及公主，祭司院和老臣欧利都在派人寻找，甚至法老都可能已经派出了军队，他们一定会大惊失色的。
　　惊慌之下，他们很可能会加速赶往利比亚，还有可能会做出别的不计后果的举动，这无异于打草惊蛇。
　　“姐姐，你是埃及人吗？听说你们埃及人都是很善良的人，这是真的吗？”阿特提的眼睛亮晶晶的，盯着卡莫西斯天真地问道。
　　卡莫西斯没有说话，他用眼神示意阿特提也小声一点，自己正在听外面的人交谈，希望能从他们的谈话中获取一些信息。
　　埃及人善良吗？他心说，事实上并非如此，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这伙人全是埃及人，听他们的口音，恐怕他们还来自埃及的首都底比斯。
　　“我们从迦南南迁来到埃及，妈妈告诉我和几个妹妹，只有来到埃及才能有活路，埃及的每个人都是好人，他们会给我们住的地方，给我们食物，还会给我们工作。”
　　卡莫西斯轻轻哼了一声，也没反驳，但是他心中却不以为然。住的地方，食物，对，的确是有，不过只有通过从事极苦的杂役工作才能获得。
　　他们到了这里，甚至连正统公民都算不上，在这里，他们始终是低人一等。
　　但是这始终好过待在他们的家乡等着饿死，不管怎么说，活下来就是希望。
　　“姐姐，你也有兄弟姐妹吗？”阿特提又凑过来问道。
　　“有，有很多。”卡莫西斯敷衍地回答道，他可没撒谎，他的第十一个弟弟在昨天出生了，不过这个小子问这个干什么？
　　“有就太好了，不然如果你是家中独子，失踪之后，父亲和母亲一定会伤心欲绝的。”
　　竟然是这个原因吗？卡莫西斯有点无语，就算是孩子，在法老眼中也是有三六九等的，试问，把他和那些没有党派的女人生下的孩子相比，法老可能会选择谁？
　　“小声点！话这么多？”
　　他们的声音传了出去，箱子外的男人冲里面喊道。
　　阿特提被吓得住了嘴，卡莫西斯也终于得到了些许宁静，他揉了揉自己的眉头，箱子内极其闷热，他深吸了一口气，心中已经有了计划。
　　虽然埃及离利比亚少说也有十几天的路程，但是他必须尽快动手逃生，离底比斯越远，他找回去的概率就越小。
　　“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啊？”阿特提突然才想起来，自己问了这么多，竟然都没有问他的名字。
　　“卡莫西斯。”卡莫西斯没有要隐藏自己姓名的意思，他六岁就去神庙修习了，除了王宫、神庙的人和少数贵族，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他不相信三个绑匪和一个外乡人小鬼能听说过他的名讳。
　　“吃饭！”木箱顶部的门突然被人拉开了，两个饼和一袋水被扔了进来，差点砸到卡莫西斯。
　　“小心！”阿特提赶忙伸出手，替他挡下了从天而降的饼。
　　不至于这么大惊小怪吧，被砸一下又不会死，卡莫西斯从他手里接过那块饼，啃了一口，他大半天没吃东西了，也不挑剔，几口就吃完了，他拍着手上的屑，这点东西，实在没法吃饱。
　　他转过头，阿特提手上那块饼还剩大半个呢。
　　这又干又没味道的饼，他竟然吃得津津有味，砸吧着舌头，弄得全车皆知他在吃饼，他吃完了，竟然还敢去问有没有第二个，被刀疤脸头头吼了回来。
　　卡莫西斯没来由地觉得好笑，他委屈巴巴地缩在角落，但是还在舔自己嘴角的面粉碎。
　　“在埃及连做个俘虏都能吃这么好的东西吗？”他抬起头问道，眼睛里水汪汪的，竟然是被感动的。


第135章 逃跑
　　“这么好的东西？”
　　阿特提狠狠点了点头，“在家的时候，我只敢吃半个饼，剩下的要留给弟弟妹妹们吃，现在居然能自己一个人吃一整个。”
　　日子竟然过得这么苦吗？卡莫西斯一愣，说实话，他不太懂底层人民的生活，底比斯是埃及的首都，也是整个埃及最富饶的地方，就算是所谓贫民，和外国难民比起来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他第一次听人说，连吃一块完整的馕饼都算得上是幸福。
　　看卡莫西斯垂首暗叹的样子，阿特提凑上来疑惑地问道：“姐姐，你想走吗？”
　　废话。卡莫西斯在心里嘟囔了一声，但是他的素养不允许他对陌生人说这么失礼的话，他只能低声说道：“是的。”
　　“那等我挣够了钱，就接你回去，我们说好了哦。”
　　谁跟你说好了？自说自话的小子，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卡莫西斯在心里默默翻了一个小小的白眼。等你小子挣够了钱，我还没被法老找回去的话，怕是也凶多吉少了。
　　只休息了一会儿，马车就继续出发了，看来这伙人一刻也不愿多休息，要尽快赶往利比亚将这批“货物”出手。
　　卡莫西斯一路上都有在寻找逃走的办法，可是他们的看守实在是太严实了，箱子前后各有一个人，上面还坐着一个人，他们唯一能见到太阳的机会就是吃饭的时候。
　　那时候会有人打开箱子上方的门，把干粮和水丢进来。
　　想要逃走的话他只能选择在这个时候突破，可是光他一个人可不行，对方是三个身强力壮的成年人，必须要阿特提帮他一把。
　　可是这个小鬼这么多天以来竟然没有表现出任何逃跑的意思，在卡莫西斯贴着箱壁刺探敌情的时候，他竟然在呼呼大睡，睡醒了就对卡莫西斯说，他恨不得立刻到利比亚去，尽快开始工作。
　　要知道，在埃及的时候，人们招工时经常因为他年纪太小，力气不大把他赶到一边去，听说自己能在利比亚找到工作，他喜形于色。
　　“真想快点开始工作啊，弟弟和妹妹们还等着我挣钱了给他们买面包吃呢。”
　　卡莫西斯一时间不忍心告诉他，他们被卖到利比亚是去做奴隶的，奴隶是没有工资的，一旦做不好了，还会有数不清的打骂等着他们。
　　但是他迟早得点醒阿特提，免得他被卖了还替绑匪数钱，甚至可能去怂恿绑匪把自己得兄弟姐妹都绑过来，据卡莫西斯这几天对他的观察，他很有可能做出这档事来。
　　深夜，卡莫西斯迟迟未眠，漆黑的木箱中不见日月，他缩在角落，竟不自觉地想起底比斯的月明来。
　　母亲和王兄应该都在焦急地寻找他吧？他们能猜到，他将要被人绑架去到遥远的利比亚吗？
　　万一真的逃不掉，又该怎么办呢？
　　清晨，一个面裹纱巾的女人和那三个男人在沙漠里碰了头，这个女人身形像一条汉子一样彪壮，两条手臂像神庙里两根白色的柱子。
　　她鼻子下面有一颗浑圆的肉痣，卡莫西斯听到了马蹄声的动静，从睡梦中清醒了过来，他这两天用自己的金属扣子在木箱靠近底部的地方挖了一个半块指甲大小的窟窿，透过这个窟窿，他能看清楚晚上外面三个人的分布，一旦外面的人少于或等于两个人，他立刻会动手逃离。
　　他在神庙中也学习了不少防身的搏斗技巧，虽然他年纪尚轻，力气不大，但是趁乱解决两个成年男人还是有胜算的。
　　但是多了一个女人
　　卡莫西斯暗叹事情变得更加棘手了，三个壮男人加一个壮女人，他们两个手无寸铁的小孩逃跑的概率微乎其微。
　　女人一来就急不可耐地叫男人打开箱子，卡莫西斯被头顶突然照入的晨光晃得睁不开眼睛，他用胳膊遮挡光线，谁知女人一把拽开他的胳膊，掐着他的下巴，打量着他的脸，嘴里还发出啧啧的声音。
　　“长得可真俊，不枉我从那么远的地方过来提前接洽！”她哈哈大笑道，“我要把她卖到最好的杂耍班子里去，一定能卖个大价钱！”
　　她又转头瞥了一眼阿特提，“这小子也还成吧，我记得有个官老爷家里缺个放羊的奴隶。”
　　“奴隶？”阿特提大叫了一声，他的嗓门大得吓了所有人一跳，他不顾箱子狭窄，硬是站了起来，抓住女人的手质问道：“你们是不是骗我？我母亲告诉过我，奴隶可是没有工资的！”
　　终于醒悟过来了，卡莫西斯叹了一口气，阿特提看他们都愣住了，神色便更加激动：“你们这帮坏人！说话不算话！快放我走！我要离开这里！”
　　“你小子！走？去你娘的！”刀疤脸反应了过来，一把拔出了腰间的刀，举起来吓唬他道：“赶紧坐下！不然我砍了你的胳膊！”
　　受到威胁，阿特提非但没生气，反而跳起来抓住了刀疤脸的脖子，谁也没看清他的动作，他竟然借力一翻，擦着刀锋，整个人一个后翻翻了出去。
　　连卡莫西斯都愣住了，他没想到这几天缩在他身边，张口闭口不离父母弟妹的希伯来小孩，竟然还能使出这种招数。
　　落地之后，阿特提拔腿就跑，他速度极快，像一只奔跑的羚羊，刀疤脸反应了过来，想要去追，他又有些犹豫，转过头看了一眼卡莫西斯，确定了他还在箱子里面，便大吼了一声：“看住她！”，也追了出去。
　　正是愣住这一两秒，阿特提跑得只剩一路上扬起的沙子了。
　　卡莫西斯忧心地望了他一眼，这么冲动地跑出去，真的合适吗？就算没有被抓回来，在沙漠里没有水也没有食物，不出几天就会被饿死吧？
　　“看什么看？赶紧坐回去！”女人吼了一声，卡莫西斯叹了口气，行吧，这家伙跑掉了，就剩他一个人面对四个成年人，这下更加跑不掉了。
　　他坐回了箱子里，果然，箱门立刻被关上了，并且落了大锁。
　　不到一会儿，刀疤脸骂骂咧咧地回来了。
　　“那小兔崽子，跑得飞快，一转眼连影子都不见了。”
　　另外两个男人安慰道：“算了吧老大，反正那个小子也就是个添头的，光这个小丫头就够我们挣回这趟了。”
　　要是阿特提那小子听到这话，知道自己不过是个添头的，估计会更加气急败坏吧？卡莫西斯在心中默默想道。
　　算了，关心别人干嘛？那小子跑掉了，说不定还有一丝希望逃回去，而他现在自身难保了，还有心思关心别人？
　　现在也只有到了利比亚再找机会逃回来了。
　　他依稀记得自己的外婆，也就是母后的母亲，是利比亚的公主来着，如果有合适的契机，他还是有机会回到埃及的。
　　他这么安慰着自己。
　　两天之后的一天深夜，马车停靠在沙漠中一座不起眼的沙丘旁。
　　“明天就到利比亚了，到了那边立刻找人转手，这可是块烫手山芋。”女人的声音传进了卡莫西斯的耳朵里，他睡了一天，脑袋昏昏沉沉的，已经不分日夜了。
　　他听清了四人的聊天，心说终于到了吗？
　　接下来他可要尽心尽力找机会逃跑了，到了那边之后，就算他们的看守再怎么严密，寻找接手人的时候，也总会露出破绽。
　　逃到利比亚的人群之中也总好过逃到沙漠里，狂暴的沙漠比塞特神更加暴戾，他近几天深有领教。他可没有阿特提那样的天生怪力，是没有可能在沙漠之中活下来的。
　　说到那小子，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看他逃跑时那速度，现在估计已经到了沙漠的边缘，快到城市了吧？
　　“这丫头到底是个什么身份？这么多天了，也不见你们问过？”女人剔着牙问道，她的声音被呜呜的风声吹得听不清楚。
　　“还能是什么身份，哪家平民的女儿呗，看她身上穿的，不用问也知道。”
　　“当咱们傻的呀？要真是哪家大门大户的女儿，我们又何必跑这一趟？直接要赎金，不给就撕票，多轻松？”
　　“真奇怪，这一路不哭不闹的，实在是安静过了头。”女人瞥了一眼木箱，说道。
　　幸亏大祭司临出门前反复叮嘱他出门万万不要露财，要他穿一身最破旧的衣服出去，金银首饰也得尽数留在神庙里，否则被他们猜出了身份，事情可就复杂了。
　　借这帮绑匪十个胆他们也不敢向法老索要赎金，但是也断不可能会轻易放过他，最后的结局多半不妙。
　　“老娘我转手过的姑娘小子少说也有百来个，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她简直安静得过了头，我觉得不对劲，得去问问看。”女人还是敏锐地察觉出了异样，要是别的丫头，知道自己被拐卖了，估计这一路上得哭晕个好几回。
　　可卡莫西斯这一路上一次都没哭过，也不知道到底是傻还是大智若愚。
　　“喂，小丫头，你家是哪儿的？”
　　“我我家住在巷口摆了一尊普塔赫神石雕的巷子里，进巷子右转再左转第四个门就是我家。你们是要送我回去吗？”卡莫西斯听见了他们的话，在女人打开箱子后，他立刻用水汪汪的大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女人，几乎要流下泪来。
　　他早猜到了这群人可能问起自己的身世，也早就编好了说辞，他说得是脸不红心不跳，加上这一身十几天没换的破旧衣衫，没有谁会去怀疑他所说的话。
　　“听到了吧！”卡莫西斯的回答在刀疤脸的意料之中，这么七拐八拐的地名，怎么可能是哪位贵族家的居所？他笑话了一声女人的担忧实在是多余，他拐孩子向来是要挑选一番的，不是什么货色都值得卖的，搞不好还倒贴一笔。
　　女人嘟囔了一声，把箱子上方的门狠狠关上了，她还是隐隐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但是她也说不出到底哪里不对，只觉得就是不对劲。
　　这小丫头看起来怪精灵的，怎么都没想过跑呢？那个臭小子跑掉的时候她也只是看着，自己却没动。
　　难不成她是真心愿意自己被卖掉？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人？
　　“等等！你们快看，那是什么？”突然有人惊呼起来，打断了女人的思绪，她朝着那人指的方向抬头望去，远处黄沙飞扬，像是有什么东西要俯冲过来。


第136章 救援
　　“莫不是沙尘暴？”刀疤脸大惊失色，可他抬头看了一眼天，夜色明朗，完全不是要起沙尘暴的样子。
　　沙尘暴？卡莫西斯透过小洞往外看了一眼，他也看不清，但是他隐约觉得不太像。
　　埃及是尼罗河的赠礼，绿洲周围环绕的可都是连绵的沙漠，没有谁比埃及人更懂得沙漠的脾气。
　　可是这半点风都没有，又何来的沙尘暴呢？这事不对。
　　“不是沙尘暴，是好多人！他们骑着马朝我们冲过来了！”
　　“你确定是朝我们来的？不要自乱阵脚！”刀疤脸大声吼道：“拿上刀，看好人质，咱们会会这来人。”
　　难道是父王和师父派来寻找他的人吗？卡莫西斯的心中升起了一丝希冀，等了这么久，他们终于找到他了吗？
　　他可要好好训斥那领头的一顿，真是救驾来迟，再来晚一天，他们可就得要去利比亚的杂耍团里去寻他了。
　　那群人越来越近，他们朝着这里奔来，目不斜视，看来就是冲着这一伙人来的。
　　这人数不对劲，卡莫西斯皱起眉头，若是法老出兵找人，那派上百千人也是使得的，这一群人驾着驽马，只有百余人，慢腾腾地奔了过来，仔细一看，马拖的马车上有老有小，甚至还有怀着孕的妇人。
　　这哪是法老之师？分明是一群逃难的难民罢了。
　　“等等，领头的不是那个希伯来小鬼吗？”女人眼尖，一眼便瞅见了骑在马上领头的阿特提。
　　阿特提从马上跳下来，吹了声口哨，听到他的声音，十几个大汉纷纷从马上下来。他们形销骨立，但是好歹是人数众多，往那一站看起来还挺唬人的。
　　“阿特提，这就是把你绑走的那伙人吗？”
　　阿特提点了点头，带着人包抄了上去。
　　绑匪四人被团团围住，刀疤脸攥着刀，对着阿特提质问道：“你小子不是跑了吗？老子好心放你一马，你还敢跑回来寻仇？”
　　阿特提根本不看这四人，他朝着木箱子大喊了一声：“卡莫西斯姐姐，我来救你啦！”
　　“你？怎么是你？你不是逃了吗？”卡莫西斯见到来人是他，也是傻在了原地。
　　“你们这是要劫人？！”刀疤脸听闻他们不是来报复的，暗暗松了一口气。
　　双拳不敌四手，他们只有四个人，其中还有一个是女的，怎么可能打的过这群疯了眼的难民？
　　虽然看他们一个个面黄肌瘦的，但是真打起架来，个个都不怕死。
　　“老大，要不咱把人给他们，让他们放了咱们吧？”
　　“对对，你们放了卡莫西斯姐姐，我就放你们走！”阿特提一拍脑袋，说道，“虽然你们骗了我，但是你们好歹给我吃了馕饼，我也就不计较了吧！”
　　天杀的，这傻小子怎么这么蠢？放了他们，他们很快就会再绑一批孩子，还不如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卡莫西斯扶额想到。
　　“钥匙！拿去！”刀疤脸也明白形势，他把钥匙甩在了地上，爬上马车，一脚把箱子从车上踹了下去，四个人挤上马车，瞅着人群空隙，一个扎猛子就窜出去了。
　　卡莫西斯被连人带箱子摔了下来，摔了个眼冒金星，他捂着自己砸在地上的胳膊，还没来得及痛呼出声，箱子的门突然就打开了。
　　“卡莫西斯姐姐，你还好吧！”阿特提傻兮兮的脸出现在他的眼前，他也看清了来救他的一群人，真的是老弱病残挤在了一堆，连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奇怪的味儿。
　　卡莫西斯从箱子里钻出来，狠狠伸了个懒腰，被困在不见天日的箱子里十几天，他都没有伸直过腿，现在踩在地上，腿软得跟棉花似的。
　　“你带这么多人过来，就是为了救我的？”卡莫西斯喝了一口水，问道，他的声音已经沙哑了。
　　“对啊，我之前答应过姐姐，等我赚到了钱，就来接姐姐回去，虽然我现在没了挣钱的机会，但是也不能毁约吧。”
　　真是信守承诺，虽然那只是他一个人的承诺罢了。卡莫西斯叹了口气，不管怎么说，自己是被一个外乡的希伯来小子给救了。
　　“这么多人，全都听你指挥吗？”卡莫西斯有些惊讶，他以为这个小鬼就算想回来救人，大人也不可能听信他的话，谁知他就是整个队伍的领头羊。
　　“是啊，是我带领我们村的人来埃及的，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姐姐，你可别嫌我小，我已经十四岁了呢！”
　　十四岁了？卡莫西斯瞪着他比自己矮一截的瘦小身子，不敢相信。
　　他以为阿特提最多十岁出头，加上他一路上都喊自己姐姐，他就真以为这是一个比自己小的孩子了。
　　谁知这家伙比他还要大整整两岁。
　　他还要叫他姐姐，简直占尽了他的便宜！
　　“看你这个表情，你不会比我小吧？”阿特提也是一阵惊讶，两人站了起来，他身高才刚刚到卡莫西斯的肩膀处，实在是不怪卡莫西斯以为他比自己小。
　　那群人早都跑的没影了，阿特提把卡莫西斯请上马车，一边走一边跟他抱怨道：“我们村里土地都干的起皮了，好几里地都见不着半滴水，差点就要吃树皮了，我也想尽量省些给弟弟妹妹们吃，自己才没长什么个儿。”他拉开马车的帘子，让上面的人给他俩腾腾地儿。
　　马车开始往前走了。
　　“这是要去哪儿？”卡莫西斯掀开车帘，问道。
　　“当然是埃及的首都底比斯啦，你的家也在那里吧？”阿特提掰了半块饼给卡莫西斯，剩下半块拿布包了起来，又塞了回去。
　　“嗯，我家在底比斯。”卡莫西斯点了点头。
　　“姐姐，不，妹妹，你看起来好漂亮，在箱子里看不着太阳的时候我就觉得了，现在借着月亮，仔细看看，才发现不止美这么简单，简直就是天上的神仙妹妹。”
　　“不要亵渎神明，我这样才做不成什么神仙呢。”卡莫西斯听闻他说起神，皱了皱眉，在他心中，神是万分神圣的，他觉得自己并不能配的上与神相提并论。
　　“这么说，妹妹你是见过神了？”阿特提疑惑地歪了歪头。
　　卡莫西斯犹豫了一会儿，闭上眼睛，也不打算再瞒着阿特提了，对方好歹是自己的救命恩人，现在瞒着他，到了底比斯他也迟早是要知道的。
　　“阿特提，我不想再瞒你，其实我是埃及的公主，那日我上街帮师父买药，走进了漆黑的巷子里，这才叫贼人逮住了机会，将我绑了来。”他沉声说道。
　　“公主？”阿特提像是没听明白似的，念叨着这个词，直到旁边坐着的人大叫了一声，他才反应了过来。
　　“公主？你是埃及的公主？”他激动地抓住了卡莫西斯的手，“那你能为我们这群人找个地方落脚吗？不要多的，只要有树有水有草就够了！”
　　什么？他竟然想的是这些？
　　卡莫西斯感到头昏脑胀，他也倒不指望阿特提给自己磕几个头，说声近来多有冒犯，但好歹多惊讶一会儿吧？
　　年幼的小公主在心中默默想到，他咳了一声，接着说道：“我的父王是法老，母亲是王后，师父是大祭司，外祖也是朝中数一数二的大臣，把我送回底比斯，少不了好东西赏你们。”
　　他知道眼下说什么都比不上说这些管用，他们要地要田，而法老赏赐的黄金正好能买地买田，他们知道了这些，才能好生把他送回底比斯去。
　　“姐姐，哦不，妹妹，我就知道我救你一定没错！”阿特提激动地把他的手攥得更紧了，他一抹自己感动出来的眼泪，钻出马车攥过马鞭。
　　“加速！加速！我们全速赶往底比斯！到了底比斯，咱们就有活路了！”
　　卡莫西斯哼了一声，裹起毯子躺下了，想不到这埃及公主的身份，到了哪里都是管用的。
　　早上，卡莫西斯是被小孩子的哭闹声吵醒的，他睁开眼睛时，一张脸凑得极近，几乎把他吓了一跳。
　　“公主，您早安。”阿特提被他抽了一巴掌，也没生气，“你掀开帘子看看！”
　　卡莫西斯不喜欢别人和自己卖关子，他掀开帘子，顿时被窗外的景象惊呆了。
　　窗外是一片清朗的绿洲，一潭清水盛在茫茫的沙漠之中，像荷鲁斯神在沙漠之中睁开了祂澄明的眼眸。潭水旁点缀着些许的苇草，潮湿的空气扑入鼻腔，十几天来他阴郁的心情瞬间明朗了。
　　他从马车上下来，逃难的难民们已经在这里卸下了行装，起灶刷锅，打算在这里休整上大半天。
　　孩子们从笼子一样的马车上下来，嬉笑打闹着，在营地里跑来跑去。
　　卡莫西斯的双眼始终不离那潭水，他已经很多天没有沐浴了，头发都脏的打结，白袍也是脏兮兮的。他太想洗个澡了，甚至想直接跳进水里。
　　可是这是大白天，周围又有这么多人，他害怕有人发现他并非”公主“。
　　“想洗澡吗？”阿特提一眼就看透了他的想法，打了个响指，叫了人来，用木头和帐篷的布围了个简易的洗澡房。
　　这家伙还挺有眼力见，卡莫西斯满意地接过好心的村妇递给他的换洗衣服，道了声谢，飞快走进洗澡房里，甚至连衣服都没脱，下到了水里。
　　水很凉，虽然是夏天，但毕竟是早上，没有经过正午太阳温过的水让他不免咬着牙齿发抖。但是他顾不得了，他身上脏的自己都害怕，他素来有点洁癖，就算是冰水他都愿意跳下去洗个澡。
　　“公主殿下！”稚嫩的童声隔着布帷喊了他一声，他肩膀一僵，下意识往水底下沉了沉，问道：“怎么了？”
　　“您是住在王宫里吗？法老陛下是不是也要种地呢？”
　　帐外的脚步声越来越多，孩子们全围了上来，他们从小生活在边境，连王宫的影子都没见过，更别提法老和公主了，简直是在梦里才能见得到的人物，他们都不敢想象，自己也有一天有机会和公主靠的这么近。


第137章 曙光
　　“我小时候才住在王宫里，但是我六岁的时候就离开王宫去神庙住了，只会偶尔回一趟王宫去参加祭典。”他顿了顿又说：“法老是我的父王，我的母亲是王后，哥哥是埃及未来的继承人，但是我们都没有种过地。”
　　“那不种地的话，你们吃什么呢？”小孩子们都疑惑了，他们的父母亲从小就告诉他们，必须要依靠自己的双手去劳动，去种出数不清的秧苗，这样才能吃上一口饭。为什么法老和王后不用种地也能吃上饭呢？
　　呃说来惭愧。卡莫西斯用双手捧起一捧清澈的水，水顺着他的指缝不受控制地淌了下来，最后只剩下零星的一点残留在他的手心。
　　农民不正是这样吗？他们辛辛苦苦种出了这些粮食，而数不清的苛捐杂税克扣得他们剩下的粮食就像他手心里这点小水花一样少得可怜。
　　而这些粮食去了哪里？去了王宫，去了神庙，去了军中，去了贵族和官员手里，总之不是农民的口袋里。
　　“不要打扰公主，他会害羞的。”阿特提把其中两个孩子拎了起来，将他们赶远了。
　　“我这些弟弟妹妹们从来没有见过贵族，所以才好奇多问了几句，你就当没听到好了。”
　　卡莫西斯默默点了点头，却又听阿特提问道：“不过，我也一直想知道，法老种地用的是金锄头吗？”
　　你也半斤八两。卡莫西斯不想同他说话，只好扑腾出些水声，假装自己听不见。
　　舒适的日子过了好几天，卡莫西斯活了十几年，从来没有过过这样的生活。
　　说吵闹却也温馨，他第一次和这么多人生活在一起。
　　苦难将他们拧成一股绳，底比斯是他们黎明的曙光。
　　只要到了底比斯，他们就能拥有田地，拥有水源，拥有房屋和数不尽的绵羊。就算没有这些，他们也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养活自己和家人。
　　听着公主对王城的描述，他们的心早都飘到了不到百里之外的底比斯，那里到处是富得流油的贵族，他们脚下踩的是猛兽的皮革，吃的是刚采下的极新鲜的水果，躺的是垫着柔软羊毛的床。
　　连饭桌的椅子上都镶着金子和大块的宝石。
　　简直是比迦南还要梦幻的福地！
　　老人们搓了搓手，后悔自己没早些下决断前往底比斯，要是早些去，他们的后代或许也能少吃些苦头，说不定还能得到贵族们的提携，出人头地。
　　作为送自己回来的补偿，划分一小块土地给他们居住对于卡莫西斯来说并不多难，只是一句话的事。
　　卡莫西斯本来以为，自己一个外来人，跟他们根本不是一个地方的，他们应该十分排外才是，可是并非如此。
　　十二岁在埃及已经是不小的年龄了，在神庙里时，大祭司便已经不把他当小孩子来看，把大部分的决定权都交到他的手里了。
　　可是到了这里，但凡比他年长一些的都会怂恿他和孩子们一块儿玩儿，什么杂活都坚决不让他插手。
　　卡莫西斯起初还很拘束，端着埃及王室的架子，但后来还是被他们的热情感染了，偶尔也会展露些笑意。
　　这些人平凡而朴实，肚子里也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的心思，只知道吃饱了穿暖了，其余的没那么多心思去考虑。
　　和他们在一起的日子过得很舒心，卡莫西斯小时候长在王宫里，他的父亲登基之后，陆陆续续迎娶了许多位王妃，这些女人的脑子里整天都在想要如何博得法老的关注，怀上王子，把王后赶下来自己坐上去。
　　王宫里的生活勾心斗角，神庙的生活清心寡欲，直到遇见他们，卡莫西斯的生活才绽放出了别样的色彩。
　　看着一群人期待的眼神，他下了决心，不会让他们失望。
　　入夜，大部分人都睡下了，只有两三个人在守着夜。
　　篝火噼里啪啦作响，守夜的人打了个哈欠，并没有看见远处依稀可见的几点迷离的火光。
　　“再找不到卡莫西斯公主，我们也不用再回底比斯了，简直无颜面对法老。”
　　所有军士都沉默着低下了头，十二天之前，公主失踪，法老大怒，王后和欧利大人也焦急不已，派出了数百军士在底比斯搜城，几乎把整个底比斯都倒过来了，也没能找到卡莫西斯公主。
　　欧利大人发布了悬赏，如果谁能找到卡莫西斯公主或者提供有用的线索，就奖励那个人一块金子。
　　这时候，有一个卖草药的老头颤巍巍地挤到了老臣欧利家的门口，说自己曾在前几天遇见过和他们描述的很像的一位姑娘，那个姑娘被一个下巴上有一道伤疤的男人带走了。
　　他老眼昏花，看得不清楚，以为是那位姑娘的家里人把她带回去了，也就没声张，直到看到公示，才意识到那并非什么普通姑娘，而是法老最尊贵的女儿。
　　听了他的描述，欧利大人眉头紧皱，立刻带人前往王宫，将这个坏消息告诉了法老。
　　绑架公主的人是恶名昭著的绑匪，因为脸上的一道伤疤而被人称为“刀疤塞尼德”，他早有自己的一张犯罪大网，将绑架来的孩子卖到利比亚去当奴隶。此人极其狡猾，来无影去无踪，根本就逮不着他。
　　法老闻言，立刻派了几百军士，前去沙漠寻找公主，逮捕绑匪。王后也修书一封，给自己的外祖利比亚国王寄了过去，拜托他留意一番公主的行踪。
　　如今军士在沙漠里追了一大圈，始终见不到这一群绑匪。
　　偌大的沙漠，前去利比亚的路又不止一条，根本无处可寻。
　　他们问过来往的商队，都说没见过什么脸上有伤疤的人。
　　日复一日，小队的将领彻底着急了，若找不到公主，拿不到绑匪的头颅，他该如何回去禀报法老？
　　不能再往前走了，再往前就是利比亚国境，贸然率军闯入他国国境，无论有什么理由都会被利比亚驻边军队扣押，到时候就只能让法老托信将他们赎回。
　　他怎敢再率军往前走给法老添麻烦？法老已经因为公主失踪的事焦头烂额了。
　　别无他法，他们只好原路返回，在这茫茫大荒漠之中再寻找这帮可恶的歹徒的蛛丝马迹。
　　若是空手而归，短期之内，他们的仕途算是完蛋了。
　　娘的，等他把这帮人抓到了，定不会轻饶他们。
　　“将军，听闻近来有一大队希伯来难民要去底比斯逃灾，咱们不去管管吗？”
　　“管得着吗你们？那帮人还没逃到底比斯，就是流民，不可滥杀。”
　　谋士委屈地说：“难道就任由他们逃到底比斯，抢占我们的土地和水源，打杀我们的人民吗？”
　　“这万不能行。”将军一叹，“我们紧跟着他们，等他们一旦到了埃及的地界，我们立刻剿灭他们。”
　　“是！”看到将军果然还是不愿放过那帮外国流民，谋士松了一口气，果然，将军还是会为了埃及的子孙着想的，万一这帮流民和埃及人通婚，那血统该杂乱成什么样，他都不敢想象。
　　“明天就能到底比斯了。”阿特提把饼塞进卡莫西斯的手里：“食物刚好吃完，还不错，看来你们的神明也有在保佑我们。”
　　“不行吧？把食物吃光了，万一你们明天找不到工作怎么办？”卡莫西斯皱着眉头，觉得这样颇为不妥，这么大一帮人，怎么能全听阿特提这个小崽子的话呢？
　　“公主，那明天到底比斯之后，你请我们去吃好吃的吧？”
　　好家伙，这小子估计早都算计好了要讹他一笔。卡莫西斯不满地瞪了阿特提一眼，还没等他反驳，旁边的一个小姑娘听了，眼睛亮晶晶地冲了过来，一下扑进了他的怀里，抬起头娇滴滴地问道：“姐姐家里有新鲜的果蔬吗？有当天的羊奶吗？有热腾腾的面包吗？”
　　看着她明亮透彻的眼睛，卡莫西斯所有拒绝的话都堵在了喉咙里，他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她柔软的头发。
　　真好啊，小克莉丝。
　　在他很小的时候，也能像她一样自由自在地奔跑，逢人便撒娇，任性地向大人索要自己喜欢的东西，缠着哥哥叫他给自己讲故事。
　　等到大一点的时候，有一天，他因为打碎了先王的一尊陶土胸像，被他伟大的父王骂了一顿。
　　他记得那一次，法老大发雷霆，王后宫殿里的仆人跪了一地，法老将哈特希打了一顿，斥责她从不去制止公主。可怜的哈特希，她比他还小上半岁呢，无端受了他的连累，被法老迁怒。
　　哥哥想把错揽到自己身上，他拦着不让，最后被罚去了伊西斯女神庙里当个祭司，这一当就是六年有余。
　　在神庙里，他的性子逐渐冷了下去。各位王妃以为他失去了法老的宠爱，没少叫祭司院里的祭司刁难他，但是大祭司将他认作了自己的徒弟，从此来落井下石的人渐渐少了。
　　大祭司教会了他文字和舞蹈，又教他骑射与搏斗，却极少放任他去和同龄的孩子玩耍，他与周围的同辈格格不入，所有人都在传他天生薄情，性格孤僻古怪，故作清高，整天抬着下巴不理人。
　　“这才是公主殿下该有的体面与端庄。”每当他难过的时候，大祭司就会这么告诉他。
　　他与别人不一样，因为他是公主，所以他必须要性格薄凉，睥睨一切。
　　他也不知道大祭司说的是对是错，当他反应过来时，别人对他的印象也只剩下了清高与冷漠。这或许是一层密不透风的保护罩，隔绝了外界对他的骚扰，也将他彻底关在了冷漠的自我之中。
　　如今见到克莉丝，他心中竟然有一种说不出的羡慕，她明明和自己差不多大，却可以自由自在地玩耍、捣蛋，从来没有人会规劝她要懂得端庄。
　　都说公主是世界上最幸福孩子，特别是他这样的，有父母亲和哥哥宠着，外祖又是得力老臣，只要他勾勾手指，就能得到所有想要的东西。
　　但是他已经很久没感觉到快乐了，他纵然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从没有人愿意跟他做朋友，那些弟弟妹妹们也都对他敬而远之，更别说在他的怀里撒娇了。
　　他有时候真的很羡慕平凡人家的孩子，他们的确吃的不饱，穿的不暖，但是他们有他从未拥有过的友情。他羡慕别人的同时，有不知道多少人羡慕着他。
　　“都有，还有肉。”卡莫西斯还没反应过来，他的嘴就已经替他回答了。
　　“肉？”克莉丝像是没有听懂，呢喃了这个发音好几次，才反应过来。她高兴得跳了起来，“姐姐说请我们吃肉！”


第138章 遗憾
　　四下皆惊，逃难的这些日子里，他们只舍得吃些能保存很久的面包和饼，从不敢奢望吃上什么肉。
　　“真的能有肉？”连阿特提都惊讶得掉下了下巴。
　　卡莫西斯微笑着点了点头，看着克莉丝蹦蹦跳跳地远去了。
　　一餐肉又算得上什么呢？对他来说，不过是对母亲说一声的事。
　　他梳妆盒里随便一件金首饰，拿去卖了都值几十只肥羊，一餐肉又有什么请不起的呢？
　　“卡莫西斯妹妹！我永远不会后悔救了你！”阿特提想给他一个拥抱，被卡莫西斯推开了。
　　但是阿特提见他一缩手，又抱了上去，卡莫西斯一个没防住，还真给他抱上了。
　　看着阿特提又要喜极而泣了，他叹了一口气，无奈地笑了。
　　算了，明天就要回到囚笼之中了，今天偶尔失态一下，也不会有人责怪他。
　　“公主，你今晚早些休息，明天到了城里，还需要你给我们指路呢。”
　　卡莫西斯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想到明天就要回家了，他竟然还颇有些舍不得，这么多年来他过的日子加起来竟都比不上今天畅快。
　　他失踪了这么多天，母亲和哥哥应该急坏了吧？等他回到家的时候他们会不会喜极而泣？
　　到时候他可要告诉母亲，这次自己能逃过一劫，多亏了阿特提和他的乡亲们。
　　如果可以，他想和父王提一提离开神庙的事，师父早说过自己已经没什么东西要教给他了，他可以回到王宫里去了。
　　那晚，卡莫西斯做了一个梦。
　　他梦到了多年以后，他的哥哥登上了王位，而他也再不用隐瞒自己的性别。他向王兄求得了一个官职，去了一片不知名的绿洲做了地方长官。
　　那是一片很安宁的土地，当他掀开车轿的帘子下来的时候，阿特提扛着锄头，站在田地里，正在傻傻地朝他笑着。
　　他看到了一片绿油油的秧苗，喷涌而出的井水，连成片的低矮房屋，羊群似一朵白云，簇拥在郁郁青青的草地之中。
　　克莉丝也已经长成了一个婷婷袅袅的大姑娘，她嫁给了全村最聪明的小伙子，在婚礼上，围着篝火堆，她举着酒壶，为他倒上鲜美的葡萄酒。
　　他耳边尽是嬉笑声，正当他准备将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的时候，一声尖叫刺进了他的耳膜之中。
　　他抬起头，惊讶地发现刚才围在他身边欢庆的一群人全部都不见了，连婚礼的两位主人公都不告而别，他再一眨眼，连手里的酒杯，面前的桌子也全都没了。
　　鲜红的帷帐红得刺目，他揉了揉眼睛，眼前所有得一切都变得渐渐模糊不清了，他只能看见如血的一片殷红，耳边的尖叫却从没停下过。
　　不止尖叫，还有男人和女人不住的求饶声，他猛地睁开眼睛，攥着薄薄的小毯，喘着粗气，抚摸着自己的胸口，心脏跳得厉害，他刚想怀疑这一切都是噩梦，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喊道：“你们有什么事冲我来！是我撺掇他们逃离的，你们要杀杀了我，放他们走！”
　　是阿特提，他在说什么杀不杀的？卡莫西斯匆忙套上鞋子，当他掀开布帘的时候，顿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几百个穿着统一服装的埃及士兵已经将整个队伍包围了起来，几乎所有人都被赶下了车来，没有下车的都是还未足月的小孩子。他睡在后面运杂物的车里，暂时还没有人搜到这里。
　　阿特提把跪在地上的那个村妇护在身后，那是他的母亲，他的母亲身后是他刚会说话的弟弟。
　　他们的身边是一具男性的尸体，被一刀割喉毙命了，几个孩子扑在他的身上，口齿模糊地哭嚎着，细听之下，这个男人是他们的父亲。
　　气氛剑拔弩张，将军坐在高头大马上，俯视着所有人，他的眼中是无情的轻蔑与鄙视，这群人在他眼中不过都是连草芥都比不上的贱民。
　　卡莫西斯跌跌撞撞地从车上下来，挡在了阿特提的面前：“将军，你这是做什么？无冤无仇，你凭什么杀人？”
　　椒樘“是卡莫西斯公主！”
　　“公主竟然在这里！找到公主了！”
　　见到卡莫西斯，士兵们一时间顾不上这帮难民，争相欢呼起来。他们本来已经心灰意冷，准备回底比斯向法老请罪了，谁知打刚算杀一窝逃来底比斯的难民将功补过的时候，竟然在难民堆里找到了他们心心念念的公主！
　　阿蒙神果然不负有心人。
　　将军激动不已，从马上跳了下来，向卡莫西斯行礼道：“臣救驾来迟！请您赶紧随我等回王宫复命，王后已经因为您的失踪绝食好几天了！”
　　母亲卡莫西斯一愣，正当他打算提出要和阿特提他们一起进城的时候，将军突然一挥手：“这帮贱民不仅绑架公主，还想要偷渡底比斯王城！罪加一等，把他们全部抓起来，格杀勿论。”
　　他话音刚落，士兵们就迫不及待地簇拥了上去，抓住了阿特提母亲的胳膊，将她和孩子们扯了开，顿时，男人的怒吼，女人的尖叫不绝于耳。
　　卡莫西斯攥着将军的胳膊焦急地解释道：“他们没有绑架我，相反是他们救了我，他们也没有偷渡——”
　　他的话还没说完，突然将军就蹲下身，将他整个人都抱了起来。
　　“你放我下来！放肆！谁允许你碰我了？”卡莫西斯大惊失色，将军把他放在了的马上，自己也骑上了马，然后一扬马鞭，战马便驮着他们撒开了蹄子朝茫茫大漠冲去。
　　“卡莫西斯姐姐！救命！”也不知道是谁在哭喊，卡莫西斯挣扎着想要从马上下来，却被将军死死摁住。
　　“请公主殿下给我们所有将士一条活路。”将军在他耳边语气恳切地沉声说道。
　　“我是公主！你凭什么不听我的命令？”
　　哭嚎的声音掩盖住了他的怒吼，没有人愿意听他的话，即便他是一个公主。
　　“他强迫我就范，跟他回底比斯，我极力从马上挣脱下来，等我一瘸一拐地跑回去的时候”卡莫西斯的气息一凝，即便已经过去了数年，这件事一直也是他心头一道伤疤，每当掀开都是说不出道不明的灼骨之痛，“等我回去的时候，他们全部已经死了，上到六十岁的老人，下到未满月的孩童，一个活口都没有留。”
　　他的声音颤抖着，齐贤赶紧把他揽入怀中。
　　他知道卡莫西斯断不会滥发善心，但他不知道背后竟然有这样一个惨痛的故事，早知道这样，他就不特意去问了。
　　可他还是不解，“为什么要杀了那群人呢，这件事本身他们毫无错处，甚至还救了你的命，那个将军不感谢他们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杀了他们呢？”
　　卡莫西斯摇了摇头，事情并非他想象的那么简单，“阿特提放跑了那帮绑匪，也算是给自己留下了后患，那位将军此行来不单是要接我回去，还必须将绑匪抓回，给法老和王后一个交代。但是那帮绑匪早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将阿特提他们带回去，他们绝不会承认，为了应付法老和王后，又必须有人顶下这些罪，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替死鬼的头颅带回去回禀。”
　　当然，这也是卡莫西斯事后过了许久才想清楚的。
　　“普拉美斯，你知道吗？那可是活生生的数十条人命啊。我于他们无恩无德，他们救我一命，我非但没能报答，反而害得他们惨死于荒漠之中”他背过身去，不让齐贤看到自己的表情，他知道自己这时候的表情一定很丑很丧，他不想让普拉美斯看到自己这样一面。
　　“我还答应了他们，要给他们找一片水草丰茂的土地，请他们吃上一餐饭，要准备吃不尽肉和面包，喝不完的羊奶和葡萄酒到头来我就是个废物，什么都做不到，连他们被人杀害的时候，我都连挡在他们前面都做不到。我明明贵为公主，身边的人都是这个国家最有权力的人，但是我连十几个外乡的平民的命都保不下。每逢夜至深处，我都在想，如果他们当初救下的不是我这个埃及公主，是不是也就不会惹上这样的杀身之祸？”
　　“卡莫西斯，这并不怪你，要怪就怪那些铁石心肠的士兵”
　　“不，如果他们救的不是我，而是普通官员家的小姐，只要那个做官的是个有良心的，就算没有良田相赠，至少也会让他们饱餐一顿。如果他们救的人不是我，那他们在跨越国境的时候，也许只会被驱逐出去，那些士兵犯不上去杀一群手无寸铁的难民，都是因为我，是我害了他们。”
　　齐贤沉默了一会儿，听到了一声细不可闻的呜咽，他转身下床去，给卡莫西斯倒了一杯温热的水，这次他已经记下了这间屋子里所有杯子的用途，一下便找到了卡莫西斯的陶土杯子。
　　“喝点水吧，不过少喝点，起来坐一会儿再睡，不然明天眼睛就会肿成大金鱼。”
　　“大金鱼是什么？”卡莫西斯双手接过水杯，坐了起身，将杯子捧在怀里，吸了吸鼻子。
　　“就是一种鱼，一般养在家里，好看。”齐贤突然想起他们这时候没有这种生物，又或者没有这种叫法，忙挽回道。
　　“哦。”卡莫西斯不打算在这种小事上纠缠不休，普拉美斯最近太怪了，嘴里老是吐出一些他听不懂的词汇，估计是和赫梯那个妖女混迹太久了，也沾染上了些异域的妖气。
　　“所以，你才会极力反对我把那群异邦人赶出埃及？如果有这样的事，你应该早些对我说的，我并非不通情理的人。”


第139章 祭神
　　“可是他们又不是一批人，我明白你的顾虑，你是害怕他们在边境和军队产生争执，扰乱边境太平，让敌国有机会乘虚而入，我明白，我都明白。”卡莫西斯垂下了头，指尖摩挲着陶土边缘，“但是他们毕竟是同族之人，听到他们的消息我就想起了当年的事，我心中我心中过意不去。”
　　他抬起头，吞吞吐吐地说道：“我知道我今天在殿上的时候失礼了，艾纳斯大人说的对，我就不该插手政事，我更不想为难你，普拉美斯，这样的消息以后就不要叫我听到了。”
　　他竟然向我道歉了。齐贤深吸了一口气，弯下身将他整个人抱进了怀中，杯中的水晃了晃，终是没有洒出来，但是情绪早已顺着心田喷涌而出。
　　“卡莫西斯，我们是夫妻，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未能报答的恩情，也是我欠他们的人情，我会替你报答的。”他枕着卡莫西斯的肩膀，片羽般的黑色眼睫轻颤，“但是，以后有这样的事，请一定要告诉我一切的来龙去脉，这样我才好满足你的心愿啊。”
　　卡莫西斯闭着眼睛，沉默不语。
　　“你毕竟是法老，普拉美斯。”
　　齐贤松开怀抱，有些搞不清楚他的意思，满脸疑惑地看着他的眼睛。
　　“举国上下有多少人吃不饱饭，天凉后裹着薄衣瑟瑟发抖，他们都是你的国民。哈匹女神纵然是会在每年的泛滥季为埃及带来肥沃的淤泥，但是土地到底是有限的，如果有外邦人进来与他们抢占土地，还是得到了你的准许，你说这如何不让你的国民感到心寒？”
　　“我”横竖两头都是错，这叫人怎么选择？
　　“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天真无邪的小公主了，道理我自然是懂得的，这些都只是我个人的情绪，你不用作多参考。你想怎么样就大胆去做吧，这是你的国家，只是不要忘了站在国民的角度去考虑。”他将陶杯中的水一口饮尽，将杯子塞进了齐贤的手里，再次掀开被子将自己裹了进去，半根头发都没有露出来。
　　卡莫西斯
　　攥着陶土杯，齐贤望着他的背影沉默许久。
　　他只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孩子，还是从小娇生惯养长大的公主，何至于去考虑这些东西？
　　他像卡莫西斯这么大的时候，唯一要忧心的只有雅思成绩，出了国之后，偶尔会想念在国内的母亲，什么国事简直跟他八竿子打不着。
　　他无法与卡莫西斯在此刻感同身受，他心中除了为他，为那群人感到不公，竟做不出其他有用的事。
　　正如卡莫西斯所说，他现在是法老。可明明是全埃及最有权力的人，他此刻却感觉做事束手束脚，格外身不由己，做一件事之前不能意气用事，而必须考虑甚多，权衡利弊。
　　他敢说就算是他掌管一个公司生杀大权的老爹都不堪此重任。
　　“我要睡了，今天我本来已经向伊西斯女神承诺了会在神庙中彻夜祈福的，但是被你叫回来了，我明天得去向她赔罪。”
　　“我陪你去。”齐贤赶紧说道，他平日里陪卡莫西斯的时间实在是太少了，他觉得有些愧疚，既然卡莫西斯提出要出去，他当然要跟着。
　　就算是为了增进感情也好。
　　“你不忙吗？”卡莫西斯轻声问道，法老刚刚登基，很多事情都等待着过渡，每天有无数来自各地的官员来叩见新法老，他不相信普拉美斯不忙。
　　“再忙也缺不了这点时间。”齐贤也把自己裹进了被子里。
　　他可以赶工，或者把那些事全推给艾纳斯，反正他明天一定要跟着卡莫西斯出去，谁也拦不了他。
　　齐贤第二天是被哈特希吵醒的，他刚睁眼的时候，卡莫西斯就已经起来了。
　　“再睡会呗？昨晚回来的这么晚。”他困意未尽，嘟囔着攥着卡莫西斯，不让他起床。
　　反正那个伊西斯一直在那里，跑得了女神跑不了庙，什么时候去不一样？
　　“我要趁着伊西斯女神还未苏醒赶回去，免得她醒来时发现我不在她的身旁。”卡莫西斯掰开他攥着自己衣服的手，说道：“你要是不想去可以继续睡，我一个人去就行了。”
　　“别这样，我起了。”齐贤磨磨蹭蹭地起床，天色还黑着呢，晚睡早起，他的脑袋都嗡嗡地疼。
　　这就是积劳成疾吗？他郁郁寡欢地想到，怪不得拉美西斯一世短命，每天都忙的很晚，起的很早，能不短命吗？
　　改天，他一定要找个机会，抱着卡莫西斯从晚上睡到第二天下午。
　　坐上车轿，颠簸的感觉再度席卷而来，齐贤和卡莫西斯并排坐在车上，他把手搭在卡莫西斯的手背上，闭目养神，差点要又睡过去了。
　　他记得自己在现代的时候去过埃及的神庙，那时候的神庙已经破得只剩一个空壳子了，穿越来到古埃及之后，他还真没去看过这里的神庙，也不知道和现代人修复后的神庙长的像不像
　　车马颠簸了快两个小时，突然缓了下来，卡莫西斯喊了他一声，他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
　　“就到了？”他还没睡够呢，等他好容易清醒，卡莫西斯已经从马车上下去了，完全没有要等他的意思。
　　他踩着马车前的小凳，掀开马车的帘从车上下来，浮华的底比斯神庙便跃然眼前。
　　这一片相比皇宫附近，更多了些世俗的滋味，伊西斯神庙附近便是平民区，这里来往的少有达官贵人，妇孺提着水罐在井边排队汲水，渔民在路边随意地铺了一块布，上面摆着今日捕捞的鲜鱼，鱼腥味儿和土腥味钻入了齐贤的鼻子里，他感觉自己并不是来到的平民窟，而是来到了菜市场，甚至空气中还有一股若有若无的鸡毛味儿。。
　　最让他惊奇的是，几个看起来像是现代警察的男人牵着狗和猴子，在平民窟里巡视监督。
　　猴子？这就是传说中的警猴？齐贤的目光紧随着他们，差点走岔道。
　　“你在看什么？快回来，走这边。”卡莫西斯不耐烦地叫住了他，他回过头，发现自己的确离卡莫西斯已经很远了。
　　“如果你出来不听我的，那下次你就别出来了。”卡莫西斯看着他回到自己身边，没好气地说道。
　　齐贤点了点头，攥住卡莫西斯的衣角，确定自己已经跟在了卡莫西斯身后。
　　神庙简直就像隐藏在平民区中，出乎齐贤所料，这间神庙和他想象中的大有不同，他以为这间神庙和埃及的卡纳克神庙或者卢克索神庙一样宏伟壮阔，谁知并不是，它像一栋现代小别墅，有后花园和小池子。
　　“进来吧。”卡莫西斯松了一口气，走进了神庙之中，他随意地接过哈特希递上来的白袍，披在了身上。
　　他就像回到了自己的家。齐贤从来没有见过身穿祭司服装的卡莫西斯，他的心情竟然一瞬间有些复杂。
　　那种心情和发现自个儿老婆是尼姑一模一样。
　　“我要进去见神了，你也要进来吗？”
　　“我也能进去吗？”齐贤搓了搓手，他没穿这身祭司的衣服，进去恐怕不太合适吧？
　　“说什么呢，你可是法老。”卡莫西斯叹了一口气，深感普拉美斯的脑子是愈发不好用了，连一点自觉也没剩下，居然连自己的身份也能忘掉。
　　“噢！我是法老！”齐贤恍然大悟，迎着卡莫西斯的叹息，进到了神庙的最深处。
　　这里就像是农村里拜财神的小神社，神龛也只有小小的一个，非常的掉价，齐贤扯了扯嘴，若不是他知道最近国库不太充盈，真想出钱给这儿修修。
　　“不是，那你小时候就住在这儿？”齐贤一脸不可置信，这也太破了吧，简直连农村的自建房都比不上。
　　这真的是公主的生活吗？
　　卡莫西斯点了点头，他倒没觉得有什么，他在神龛前铺了两个像蒲团的东西，他一边自己选了一个跪了下来，一边叮嘱齐贤道：“你的鞋别蹭到了，那个可是我晚上睡觉当枕头用的。”
　　不至于吧？齐贤的面部已经僵硬了，他的内心开始后悔。
　　他如今终于知道为什么卡莫西斯住在他家里的时候从不会嫌弃他家了，因为他家和他以前住过的地方相比，比皇宫还像皇宫。
　　齐贤在后悔，他以前怎么会让莫莲住在自己那个小公寓里，他大可以去租个不错的小别墅，带着莫莲住的更舒服一些，弥补一下他没住过什么好地方的遗憾。
　　“我也要跪吗？”齐贤看着这个蒲团，非常地揪心，这个蒲团看起来正反不分，灰还特别大，真的能拿来当枕头吗？
　　“是的，你有什么不满也可以选择出去。”
　　他想了想，古埃及法老自称在世荷鲁斯，荷鲁斯的母亲是伊西斯，所以法老跪伊西斯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但是齐贤由内而外地不相信这些，所以他选择站在一旁。
　　“也是，你是阿蒙大祭司，阿蒙神的口舌，你随意吧。”卡莫西斯不再管他，他闭上眼睛，合上了掌心。
　　齐贤靠在墙角，这个房间很小，只有三十平方，除了神龛和角落的熏香再无其他，就像卡莫西斯此时的内心，空若无物。
　　齐贤望着跪在殿中的卡莫西斯，心中澎湃着惊涛骇浪。早在他刚与莫莲接触时，就发觉莫莲有很多事都在瞒着他，但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便不再在意卡莫西斯的过去。
　　但是随着他的穿越，他重新对莫莲的过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很想知道莫莲为何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悲伤的眼神，更想知道他背后那一道道狰狞的伤疤到底是从何而来。
　　为什么他的心能如此之静？时间已经过去了近两个小时，卡莫西斯都没有站起来过，他闭着眼睛跪在蒲团上，整个人就像是入定了一般。
　　伊西斯女神的铜像精致，宝相庄严，展开着后背的翅膀，像是要展翅翱翔，飞出这间狭小的神殿。
　　释迦穆尼在菩提树下端坐数年，才悟得佛心，成为真佛，他的心一定也正和卡莫西斯此时一般，平静无波。
　　或许在来到现代之前，卡莫西斯都是相信着这些神灵的，可是当他看到故土面目全非，先人遗骨被摆放在博物馆之中，供国内外游客观览后，估计也不会再相信这些了吧。
　　“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这些东西会全部消失呢？齐贤轻声问道，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说出来，他也没指望卡莫西斯能听到自己说的话。
　　“什么消失？”可是卡莫西斯偏生就是听到了，他一开口就把齐贤给吓到了。


第140章 偶遇
　　一瞬间卡莫西斯也有些手足无措，他意识到了自己有些过于礼貌了，普拉美斯或许不太喜欢这样，他轻咳了一声掩饰尴尬，说：“走吧，我带你去。”
　　或许是跪得太久了，他走路一瘸一拐的，齐贤想伸出手去扶扶他，可害怕被他打回来，伸出去的手又缩了回来，背在了身后。
　　这香料藏得实在是隐蔽，齐贤为之咂舌，只见卡莫西斯带着他走了三层的台阶，从普通祭司住的房间来到了大祭司住的地方。
　　大祭司住的地方不小，但是祭司人却不在，不仅是她，所有祭司此时都不见人影，连留下洒扫的见习祭司也不在。
　　奇怪，人都去哪里了？卡莫西斯心中疑惑，但是他只顾着眼下的事，那些人去了哪里，他并不那么感兴趣。
　　“这是别人的房间，我们真的可以随便进吗？”齐贤站在门口不肯进去，这怎么说都是大祭司的私人领域，不经许可贸然闯入，多少有点不太礼貌吧？
　　“进来吧，这里以前也是我的房间，大祭司是我的师父，我和她住在一起，她不会怪我进来的。”卡莫西斯俯下身，从床底下扯出了一个大箱子，又从大祭司的枕头底下摸出了钥匙，打开了箱子。
　　“什么？藏得这么隐蔽，你要我一个人来拿，那不是难为我吗？”齐贤看着他娴熟的动作，有些汗颜，他一个人来这个地方，连别人的房门怕都不敢进，更别说扒床底翻枕头了。
　　“难道你们那边的大祭司不是这样藏香料的吗？”卡莫西斯从箱子中取出了适量香料，便合上箱子，将它推了回去，把钥匙又藏回了大祭司的枕头底下。
　　“我”他哽住了，不知道怎么答这句话，万一答错了，他穿越者的身份可就暴露了。这里可是神庙，相当于狼窝，他这种异教徒会不会像中世纪的女巫一样被架在火堆上当场烧死啊？
　　“算了，你当初好像也不是负责这个的，不知道的话就不要不懂装懂。”他还没想出要如何回答这句话，卡莫西斯看着他的表情，也觉出了他的尴尬，便主动替他找了一个台阶下。齐贤大松了一口气，老老实实地顺着台阶下来，“我知道了，下次我自己就能来。”
　　卡莫西斯将香料小心地用布料包好，放在贴身之处，齐贤耸了耸鼻子，心情愉悦了些许，卡莫西斯身上沾的香味很好闻，是神庙中的香味，让人很安心，闻久了也不会觉得腻。
　　“这香很贵吗？为什么藏得这么深？”
　　“嗯，这香的原料是从海上的蓬特国购来的，这么一块儿相当于等身的真金白银。”卡莫西斯点了点头，将香料抱得更紧了。这么贵得香料，除了王宫，也就只有神庙和达官贵人家里用得起。
　　齐贤想了想，也不是太惊讶，现代的时候，他还听说过一个明星喜欢收集香水，她收藏的那些香水的价值能在北京买上几套相当不错的房子。
　　“那我们添完香就回去了吗？”
　　“嗯，你是法老，出来太久不合适，下午还有事要做吧？”他摇了摇头，“我可不想再被人骂祸乱朝纲了。”
　　“谁敢骂你！”齐贤闻言瞬间炸了毛，连他都在替卡莫西斯感到委屈，他前段时间不小心冷落了卡莫西斯了这么久，他还是被骂了祸乱朝纲，这简直就是天大的委屈。
　　“我早都习惯了，他们之前是如何对我的母亲的，今日也就会如何对我。”
　　他才在说着，齐贤突然听到了一个十分熟悉的声音，他整个人都愣住了。
　　连卡莫西斯都傻了，他站在了原地，双手在身后紧紧握成拳，齐贤觉得自己好像听到了他在咬牙切齿的声音，抬起头看，果然卡莫西斯的脸色已经完全黑了。
　　只见在他们面前的小广场上，祭司们正聚集在一起，整齐地拿着小凳坐着，聚精会神地听着演讲，连大祭司都兜着双手站在一边，她脸上的表情竟也认真极了。
　　而站在演讲台上不是别人，正是赫梯公主斯特拉。“斯特拉，你怎么在这里？”
　　这可是埃及的神庙，她是赫梯的公主和祭司，非但没有被赶出去，看起来还被奉为座上宾，在上面开讲座。
　　“原来是陛下还有公主。”她和蔼地笑了笑，向众人道了声歉，从台上翩翩而下。
　　她说出陛下的一瞬间，台下瞬间沸腾了，所有人都引颈侧目，嘴中惊呼着，不敢相信到这里来的真是法老本人。
　　他们这里不过是间小神庙，伊西斯女神并非底比斯主神，神庙的规格自然也比不上阿蒙神庙，法老又怎么会大驾光临此处呢？
　　斯特拉到齐贤面前行了礼，她看着齐贤疑惑的表情，解释道：“我很早便听闻埃及祭神之舞华美绝伦，前几日便特地来此学习，谁知大祭司大人认出了我的身份，知道了我在赫梯神庙中也担任着祭司一职，她便邀请我来神庙中演讲，算是求同存异了。”
　　卡莫西斯的脸色不好看。但是他依然生硬地说道：“斯特拉公主既然来了便是客人，我们埃及人深谙待客之道，您想学舞也未尝不可，我们在这个方面并不排外。”。
　　斯特拉闻他所言，脸色一变。
　　“对对对，我们埃及不排外，不排外。”
　　齐贤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瞬间就理解了卡莫西斯的意思，他在说斯特拉是外人，简直就是不怀好意，但是齐贤这时候并不打算阻止。要是斯特拉此时听懂了，老老实实回赫梯去，那可就是两全其美了。
　　她如今要是继续呆在埃及没有什么好处，万一哪天普拉美斯回来，把他的灵魂挤回去了，那普拉美斯看到她，定不会给她什么好脸色。
　　可能还会很惊奇她为什么坚持要待在埃及。
　　卡莫西斯的手突然攥紧了齐贤的衣角，他不想在这里继续待下去了，站在这个女人的面前，他心中有些膈应。
　　况且他心中始终存疑，为什么大祭司会主动邀请斯特拉开什么讲座，大祭司是他的师父，对他更是如同母亲一样的人，他不相信大祭司这么通透的人，会什么都看不出来。
　　“我们走了。”齐贤感觉到了卡莫西斯在拽自己，知道了他想离开，便匆匆留下了一句，跟在卡莫西斯身后走了。
　　他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少去见斯特拉，就算偶然遇见了，也应该少说些话，特别是在卡莫西斯也在场的情况下。
　　卡莫西斯步履匆匆，他去了神殿之中，替神把香换上了，甚至没有再瞻仰神像多一眼，就叫哈特希让车夫将马车赶过来，他要回王宫去。
　　“怎么了，像逃灾一样跑得这么快？”
　　卡莫西斯瞪了他一眼，不悦的眼神在责怪他明知故问。
　　“你看不出来吗？我讨厌斯特拉。”他的目光触及神庙，便像沙尘暴中的锐利石砾一般吓人。
　　“我……我明白了。”齐贤低下头，攥住了卡莫西斯的手腕，他知道这一切都始于自己，如果他当初没有那样做，或许就没有今日的此情此景。
　　就像是亚马逊雨林的蝴蝶扇动了一下翅膀，在他握住斯特拉的手的那一瞬间，风暴就以此为眼，暗暗刮起了。
　　“明白有什么用，你自己闯下的祸，自己去想办法偿还吧。”卡莫西斯低头看向了他紧握着自己的手，这双手也算是饱经风霜了，上面的茧子很厚，指甲间也沾满了黄沙的颜色，和它的主人一样，十分的了不起。
　　但是卡莫西斯不明白，为什么普拉美斯登基之后的各种举动之间完全没了往日的英姿，很多行为简直是难以理喻，他常常会怀疑，这个身体里是否真的是换了一个灵魂，但是他又觉得不可能，除了神，哪有人会有附体的能力。
　　若真是神，神又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
　　“我会尽量的。”齐贤郑重承诺道，看着他坚定的表情，卡莫西斯的神色柔和了些许，敛着双眸，嘴角终于浮出了一抹笑。
　　他暗暗往齐贤那边靠了靠，这具身体上的温度总能让他安心，他明白自己的身份，他如今是公主，但日后他迟早得是王后，许多事情他必须有自己的考量，而不是一昧地依靠普拉美斯。他不是不相信普拉美斯，而是因为普拉美斯是法老，他总有他的身不由己。
　　车驾驶回王城，还未到达法老的寝宫，卡莫西斯就叫停了马车，和哈特希从马车上下来了。
　　“我就不耽误陛下处理公务了，哈特希，我们回去。”
　　真不陪陪我吗？齐贤想伸手去挽留他，但是他也知道，卡莫西斯此时心情定是不佳，因为刚才在伊西斯神庙中遇见了斯特拉。
　　算了，还是不要去打扰他了，齐贤掀开帘子，望着卡莫西斯逐渐远去的背影。
　　为什么卡莫西斯有心事就从来不会告诉他呢？他默默叹了一口气，他能明显地感觉到自己和卡莫西斯之间的鸿沟已经越来越深，他开始看不透卡莫西斯。
　　他们之间始终像是存在着一堵密不透风的墙，钥匙在卡莫西斯的手里，他不想打开，齐贤就只能在墙的另一头干着急。
　　“陛下……那我们？”属下询问着他的意思，问他是想直接摆驾回宫还是要去做点别的事，毕竟已经到了午膳时间。
　　齐贤叹了一声，“他说叫我去办公我就去吧，反正做什么都没意思，还不如做点事打发时间。”


第141章 厨房
　　齐贤叹了一口气，如今他好像把开局的一手好牌全给打烂了，烂得他现在不知如何收场。
　　卡莫西斯对他的态度如今已经冷了下去，而他又出于考量不得不将斯特拉“请”回赫梯去，属实是两头不讨好，里外不是人。
　　“怎么了，陛下？怎么心情看起来这么糟糕？”艾纳斯看他的态度比往日更加萎靡了，便问道。
　　他自从知道齐贤是穿越者上身之后，对他的态度也没有崩得那么紧了，比起君臣，或许他们更像是朋友。
　　“没什么，就是感觉诸事不顺，想做什么都做不成。”齐贤叹了一口气，俊俏的眉头都皱起了一个不好看的褶皱，他很愁，又不知道怎么解决。
　　他抬起头问艾纳斯：“你那么聪明，有什么办法能让斯特拉主动回赫梯去吗？”
　　“原来陛下是为了这件事犯愁。”艾纳斯有些意外，他以为齐贤已经不想管这件事了呢。“让她留在这里又何妨，她到底只是一个女人，在异国他乡，又能翻出怎样的风浪？”
　　“话也不是这么说，我觉得她真的很不简单，虽然可能的确掀不起大风浪，但是她只要待在这里一天，卡莫西斯都不会开心。”
　　是的，问题就出在这里，他现在得弥补之前犯下得过错，把偏离轨迹的历史扭正回去，他得让斯特拉回赫梯去，在不惊动赫梯国王的情况下。只有她回去了，卡莫西斯的心结才能真正解开。
　　“原来陛下是担心公主会不开心，那大可提前婚礼，让卡莫西斯公主坐上王后的位置，他也就自然而然地开心了。”
　　“所以，你也想不出办法让斯特拉主动回去？”齐贤失望地叹气，他真是高估了艾纳斯，看来艾纳斯对于所谓宫闱之事一点也不了解。
　　哎，算了。
　　“想在保全斯特拉公主名誉的情况下请她回去，办法恐怕是没有的，因为赫梯国王已经写下了亲笔信，派她来埃及联姻，所以她此时不仅是一个小小的公主，更代表了赫梯，强行让她回去便是拂了赫梯国王的面子。他们早已蠢蠢欲动，把联姻的公主赶回去就是授人把柄，日后如果两国开战，这可能就会成为开战的借口。”
　　“不损坏她的声誉就没办法叫她回去了吗？”齐贤低着头慢吞吞地在莎草纸上写着蝇头小字，艾纳斯说的这些东西他何尝不知，只不过他如今也是病急乱投医罢了。
　　“陛下不如将婚礼提前，早日立卡莫西斯公主为后，再立斯特拉公主为王妃，之后处置斯特拉公主的事就全权交给卡莫西斯公主吧，卡莫西斯公主从小是在宫闱里长大的，就算是去过几年神庙也不影响，这些事他能处理好的。”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齐贤显然不能接受他的建议，但是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生哪门子气，是觉得不该立斯特拉为妃，还是觉得把这些麻烦事全部抛给卡莫西斯有些不公。
　　“怎么了，陛下？这已经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了，既让卡莫西斯公主登上后位，圆了他心头之缺，又没拂了赫梯国王的面子，给了他女儿名分。如果斯特拉公主受不了这样的安排，她自然会选择回赫梯去的。”
　　齐贤一言不发，他知道艾纳斯说的是对的，这个做法是出于对多方的考量，是最稳妥的法子，但是他依然觉得不该如此。
　　斯特拉……她是多么像莞莲啊，只给她一个侧妃的位置，实在是……
　　而且，要让卡莫西斯知道，随着他一起得到册封的还有斯特拉，他一定会气愤难当吧。
　　“陛下，此事还是早下决断吧，长痛不如短痛。”
　　为什么所有人都在催他早下决断？要是能下得了这个决断他早都下了。
　　“你先让我考虑会儿吧，再说了，如果要提前婚礼的话，那些工匠岂不是要赶工了？不行。”他将纸卷成了一个小卷，衔在嘴中，没有烟，他就只能摆个动作以解心中之愁。
　　“陛下真是长进了。”
　　艾纳斯很惊讶，他竟然能从齐贤的口中听到这种体恤工匠的话，要知道，齐贤刚穿越到这儿来的时候，是考虑不到这个层面的。
　　“没办法，本来就是赶鸭子上架，我也就只能尽量去做好点了。”齐贤摊了摊手，不过他一手拿着笔，一手拿着“烟卷”，摊不了。
　　下了班，齐贤收拾好了东西，厚着脸皮又去找卡莫西斯吃晚饭。
　　令他意外的是，卡莫西斯并不在自己的宫殿里，据仆人说，卡莫西斯正在厨房捣鼓什么，一个下午都没出来。
　　齐贤抱着好奇心，跟着仆人来到了厨房。昨晚他鼓励卡莫西斯说面包好吃，他不会受到了激励，决定今天又做面包吧？
　　天哪，他的舌头都要被面包里的石头粒给磨破皮了。
　　经过花园的时候，那片土地上只有一些草，听说那里种的都是花，只不过不是花期，至今看来仍是平平无奇。他只看了一眼，便移开了目光。
　　卡莫西斯跟在主厨身后，他背着手，非常认真地观摩着主厨的手法，甚至没发现齐贤也进了厨房。
　　直到厨师们都跪下向他身后的人行礼，他才发现了齐贤，而齐贤已经站在门口看着他许久了。
　　“陛下怎么会到这里来，难道是总厨做得不好，被您拖出去砍了？”卡莫西斯侧目调侃了他一句，这间厨房只不过是配备给王后开小灶用的，很小，一次只能站进去七八个人，而厨师都有四五个了，齐贤一站进来，不知为何，周围一下变得狭窄极了。
　　听出了卡莫西斯语气中的调侃，齐贤摇了摇头，“我来蹭饭，顺便尝尝你的手艺。”
　　他太久没有回家，都快忘了莫莲的做饭是什么味道的了，他想念莫莲做的饭，包括那碗清汤寡水的面条，他如今回忆起来，竟觉得实在是香。
　　没办法，他已经被香料熏得快失去味觉了，恨不得亲自去厨房莅临指导。
　　“我又没做什么，全是厨师做的，怎么能说是我的手艺呢？岂不是抢了人家的功劳，成了不义之辈？”
　　卡莫西斯嘴上这么说着，手里已经接过了哈特希递过来的锅，架到了灶上。
　　“还是你对我好，我的……殿下。”齐贤挥退了厨师，整个厨房就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一时间竟不知道是灶台的火熏得四周都热烘烘的，还是两个人的身体贴的太近，才惹的火焰嫉妒，燃烧得更烈了。
　　“你离我远点，小心燎着了。”
　　“怎么会？我哪儿像是这么傻的人。”
　　“我看你倒是傻得很。”卡莫西斯显然并不这么认为。
　　他刚学着下厨不过两天，端锅的姿势很是别扭，锅铲也拿的很不稳当。
　　齐贤突然有了一个绝妙的点子，如果他现在教卡莫西斯做饭不要放太多香料，以后回到现代岂不是就能吃上正常饭菜了？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已经极力向埃及的这些厨师强调别放香料，可始终不管用。他明明看着厨师一块儿香料也没放，可那些肉里还是有一股浓烈又上头的味道。
　　他问这是为什么，厨师瞬间跪倒了一片，争先恐后地哭诉，他们也没有办法，牧场比较遥远，这些肉没办法新鲜地送来王宫，只能用香料掩盖臭味。
　　好吧，他有些高估古代的埃及了，他的大部分思想还停留在现代，这意味着他总是会十分想当然地把现代看来顺理成章的事代入到古埃及。
　　但是这也不是完全没办法，只要对食材多做几次处理，或者换个做法，或许还是有机会把那股味道去掉的。
　　可是他是法老，他实在没找到什么理由进厨房去琢磨一下如何做菜，正好这次可以借蹭饭的名义，指导卡莫西斯的同时自己也摸索一下饭菜的做法。
　　“我倒是不知道你会做饭。”卡莫西斯有些惊讶，他跟普拉美斯住的时间不算太久，但是他从来没有见过普拉美斯下厨。
　　他以为普拉美斯对于庖厨之事也跟他一样一窍不通，但是他好像低估普拉美斯了。
　　普拉美斯做出来的饭好像还不赖。卡莫西斯心中想着，不由得更加欣赏他了一些。
　　好菜上桌，齐贤也相当满意，他很久没做饭了，还好手艺算是没落下。
　　“你不知道的事还多着呢。”他摸了摸卡莫西斯的头，果然被后者躲了过去。
　　“不要动手动脚。”卡莫西斯拍掉了他的手，接过仆人递过来的碗筷，在厨房里忙了这么久，齐贤不饿他可饿了。
　　看他好像心情还不错，齐贤心里咯噔了一下，他有事想和卡莫西斯说，既然他现在心情还不错，他要不要就这么说了？
　　算了，吃完饭再说吧，不然万一卡莫西斯听了生气，把他给赶出去了，这饭可就吃不成了。
　　“你有心事？有事直说。”卡莫西斯一看到他这个表情，就猜到了他的心思，敏锐得让齐贤都害怕，难道这就是枕边人的默契吗？
　　“先吃饭，什么事饭后再说。”齐贤把菜夹到了他碗里，让他好好尝尝。
　　他也清楚卡莫西斯的脾气，万一卡莫西斯气着了，可能就连饭都不吃了。
　　他不仅自己不吃，还不让齐贤吃，这岂不是就白瞎了这么好的一碟菜？
　　既然他都这么说了，卡莫西斯也没什么好说的，两个人吃饭的时候都不喜欢说话，席间一阵压抑的沉默。
　　算了，卡莫西斯的心情好像又变差了，况且这事又不急一时，要不还是下次再说吧，他和卡莫西斯的关系本来就闹得有些僵了，现在说这些无异于火上浇油。
　　他还是从一些无关紧要的地方逐渐攻破卡莫西斯心中的那道防线吧。
　　◎作者有话说：
　　下个月开始周更，摆烂了。


第142章 蛋糕
　　卡莫西斯一顿饭吃得兴意阑珊，他吃得慢，每次只吃一小口，像一只食量不大的小兔子，如果时间充裕的话，看着他吃东西其实也不妨是一桩乐事。
　　或许是普拉美斯之前也喜欢盯着他吃东西，卡莫西斯已经习惯了，所以他现在没有看齐贤不顺眼找他的茬。
　　他吃完了饭，搁下碗，抱着手臂，昂首问道：“到底何事。”
　　“明天，我带你去见一个人。”齐贤叫仆人撤去了筷子，他想把塞提介绍给卡莫西斯，让他们俩认识认识。
　　如果让他说出自己的真心话，他真的希望塞提能站在卡莫西斯这边。
　　这个王位他日后是必然会传给塞提的，但是他不希望斯特拉成为王太后。
　　她到底是个赫梯人，塞提还小，心智也不算成熟，他害怕塞提会成了斯特拉的提线木偶，成了赫梯的提线木偶。
　　如果是按照原本的时空轨迹发展的话，或许他也不用担心这些，但是由于他这个变数的出现，斯特拉选择了留在埃及，她和塞提毕竟是亲母子，如同两块磁铁，迟早会吸附在一起。
　　他需要在他们两个抱团之前做出一点什么举动，过继也好什么都好，他得让卡莫西斯点头同意把塞提寄在他名下，这样等他以后凉了，卡莫西斯也就能顺理成章地成为王太后了。
　　好吧，他也知道塞提和卡莫西斯年纪上也没差几岁，强行给他们跨个辈分，实属是把两边都折煞了个遍。
　　但是斯特拉毕竟是塞提的亲母亲，让她的儿子管别人叫“母亲”，确实也不好，他也得斯特拉一个名分，整件事才能说得过去。
　　否则民间人传人之后的版本可能就变成了卡莫西斯强抢她人儿子，属实不太好。
　　他得先去知会塞提一声。
　　饭后，齐贤回去处理公务，就像以前上高中的时候一样，吃完饭之后得去上晚自习，区别是不能翻墙出去带着唐茜去鬼混，也不能去吃烧烤。
　　对啊，烧烤，虽然现在条件是比较落后，但是他可以给自己烤点烤串解解馋啊，烧烤又不需要多先进的工具，他就算在古埃及也能烤。
　　行啊，过两天就把卡莫西斯约到那个小荷塘边，架个自制烤炉给卡莫西斯烤串，卡莫西斯没吃过这样做的食物，一定会很惊讶地问：“你还有多少惊喜是我不知道的？”
　　真不错，打定主意了。他策划好了下一步计划，便打算拍拍手开始干活，争取早点把手底下这些活儿干完，然后去鼓捣鼓捣自制一个烧烤架。
　　突然，一个仆人上来禀告，说是有东西要交给齐贤，齐贤看着托盘里的东西，有些疑惑，看这个形状，难道是卡莫西斯又给他烤了面包？
　　他虽然说过面包好吃，但是卡莫西斯也不至于这么勤快吧？
　　不对，卡莫西斯才懒得连续两天给他做面包，这样是个人都会吃腻，仆人缓缓打开了盖子，齐贤顿时惊讶了。
　　里面的食物是一个倒扣的碗状，好像不是面包。质地虽说也有些粗糙，但是比寻常面包，还是精致了不少。
　　上面还插着一根小银棍，很像试毒用的那种，但是正好插在这块“面包”的正中间，正像齐贤极力证明自己没有毒。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这是一个“蛋糕”？
　　“陛下，今日是泛滥季末，月悬正中，皎皎若玉盘，如您所述，她献上此物，托我祝您生日快乐。”
　　“生日？”齐贤好久都没听过诸如此类的词了，他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真的会觉得十分的突兀。
　　他来古埃及这么久，还没听过类似的词呢，古埃及人过不过生日他可不知道，但是上次他和斯特拉聊天的时候说漏了一嘴，斯特拉问他生日是什么时候，他也不知道怎么用埃及的太阳历去表述，只能说一个大概的日期。
　　确实就是泛滥季末月亮正圆的那一天，他想不到斯特拉还记得这么个描述，不仅记下了，还记下了什么是蛋糕。虽然做的不是那么像，但是这可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历史上第一块儿生日蛋糕。
　　虽然他在现代的生日刚过半年，现在不是过生日的时候，但是他还是有些感动。
　　“她现在在哪里？”齐贤问仆人道，虽然他知道自己应该和斯特拉保持距离，但是简单道个谢应该还是可以的吧。
　　“斯特拉殿下已经走了，她说她只要在殿外看着我把蛋糕带到就回去了。”
　　齐贤心底下一股说不出的滋味，他说的每一句话，斯特拉都有认真地听进去，他只是随口描述了一个大概的时间，她就亲自做了蛋糕，让人送了过来，并且送到就离开了。
　　他突然也有点心疼，斯特拉明白事理得令他害怕。
　　“陛下，塞提梅里普塔赫大人来了。”正在他捧着蛋糕不知所措的时候，仆人又上来传话说道。
　　他这才想起自己刚才让人把塞提叫了过来，打算去商讨一下那件事。
　　“让他进来。”齐贤叹了口气，斯特拉刚来过，给他送了生日蛋糕，而他不仅不能出去道谢，现在还要和她的儿子讨论，要她的儿子认别人做母亲。
　　“陛下，怎么看起来不太高兴？”塞提得到他的允许进到了殿中来，齐贤听到了他的声音，心下一定。
　　不能再继续被情绪左右了，之前他已经因为一时冲动，吃了不少亏了。
　　“你过来，我有事要和你商量。”齐贤招了招手，让他坐到自己面前，又叫仆人关上了殿门。
　　何事要做得如此隐蔽？
　　“你见过卡莫西斯公主了吗？”齐贤试探性地问他，他最近只待在宫里，很多事他都不知道，万一卡莫西斯和塞提早见过面，他明日再给他们引见，岂不是闹了个笑话？
　　“见过的。”塞提的回答更让他庆幸还好有此一问，“有一次我在陛下的奇兽场看狮子的时候，正巧就遇见了卡莫西斯公主，还有昨天殿下去伊西斯神庙的时候，我去神庙祈福，于是又遇上了。”
　　原来他们见过两次了吗？那就是说，一回生两回熟，他现在就更有机会说服塞提了。
　　“那你觉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齐贤还不着急进入正题，他还想探探塞提的口风。
　　塞提想了想，便说：“殿下是个很善良的人。”
　　“哦？何出此言呢？”齐贤还挺感兴趣的。
　　“我在奇兽场的时候，殿下的狮子因为不太适应新环境，差点就误伤了前来探望的殿下，我当时在场，所有饲养员都慌了，但是我的反应比较快，立刻用锁链将狮子捆了起来。殿下看着狮子的样子实在可怜，便告诉我，等狮子冷静下来了，就放开它。”
　　“是啊，他的心就是软。”齐贤叹了口气，他拍着塞提的肩膀说道：“我是这样想的，我意欲立你为继承人，而我又早答应了卡莫西斯立他为王后，所以……如果你认他做母亲，我就能顺理成章地立你为继承人了。”
　　“不可，陛下正当壮年，以后一定会和公主诞下孩子的。”塞提听了他的想法，满脸写着抗拒，急忙摆手拒绝。
　　好吧，他就知道想要说服塞提没那么容易，但是他还是没有放弃，这已经是对双方都好的做法了。
　　“你可以再想想，距离我和卡莫西斯的婚礼还有两个月，这段时间你好好想想。”
　　果然，塞提没有说谎，他和卡莫西斯可能也就真的就见过两面，不然他怎么可能连卡莫西斯是男的都不知道，还说什么要他和卡莫西斯生个孩子。
　　光这样可能还不够，齐贤摸着下巴，抓住了塞提的手，又和他打起了感情牌：“我能感觉到我的身体已经一日不如一日了，我可能时日无多了，必须要找到合适的继承人，我在临终之时才能安然闭目啊！”
　　“时日无多？怎么会？陛下才不到三十岁，当是壮年才是。”听到他这么说，塞提神色一变，见他有所反应，齐贤便添油加醋地说：“唉，天妒英才啊！想我拼搏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才迎娶了卡莫西斯，登上了王位，但是御医就给我诊断出了病症，我的时间只剩下一年有余了！”
　　他可没说谎，他的确再过一年多就要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了，时日无多，他自己都能感觉到，他感觉自己的牙齿已经快不行了，还影响到了牙神经，他经常夜不能寐，吃也吃不下，他自己都觉得顶着这样的身子活上一年多都是折磨。
　　就算他一年多之后还侥幸活着，他也打算在一切问题按历史解决之后，就自我了结算了。
　　“属下愿意替陛下寻找民间良医以及药方，陛下切不可自暴自弃！”塞提还没放弃，齐贤叹了口气，心说他可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好孩子，有这种人当法老，他就可以放心地去当他的甩手掌柜了。
　　真希望这个孩子赶紧识相地点个头，再过两个月，等他和卡莫西斯正式结婚了，并且宣布塞提和自己共掌王位，他就可以带着卡莫西斯自由自在地在临死前好好体验体验这个世界的生活了。
　　◎作者有话说：
　　期末了，忙到飞起


第143章 小炉
　　齐贤之前总感觉自己不够了解莫莲，就是因为中间跨越了三千年的鸿沟，如今他已亲身和卡莫西斯体会过了这三千年前的光景，等他回去之后，他和莫莲应该会关系更好吧。
　　“不用了，你有这份心我就很感动了。”齐贤拍了拍塞提的手，让他回去安心考虑下。
　　他希望自己能在死后赶紧穿越回去，虽然可能不会再有穿越了，但是他隐隐觉得，以死亡的办法离开这个世界，会是穿越回去的契机。
　　“陛下，这是什么东西？”塞提指了指桌上的蛋糕问道。
　　他从来没见过这个形状的面包。
　　“这个是蛋糕，你喜欢就拿回去吃吧，我不能吃甜的。”
　　反正他现在牙病了，不能吃甜食，丢掉了又可惜，让塞提拿回去吃算了。
　　这是塞提的亲生母亲做的，虽然是做给他的，但是最后给他们的儿子吃了，也并不算是委屈了这个蛋糕。
　　“谢陛下。”塞提到底还是个半大小子，对造型新鲜的食物什么的没什么抵抗力，他收下蛋糕，便高高兴兴地离开了。
　　“记得明天晚上来吃饭，顺便见见卡莫西斯。”临走前，他特意叫住了塞提，叮嘱他说。
　　塞提点头应了一句，因为他手里抱着蛋糕，不方便颠簸，离开的时候便没有行礼。
　　夜色阑珊，齐贤没有选择再去找卡莫西斯。
　　他昨夜牙疼又犯了，但他抱着卡莫西斯，不方便翻身，便干躺着过了一整夜。
　　他也不知道卡莫西斯有椒 膛  鏄  怼   睹  跏   鄭  嚟没有察觉，但是他知道他今天不能去了。
　　要不出去走走吧，反正也睡不着。
　　但是万一又遇见斯特拉了呢？他可不敢保证斯特拉不会出现，她的行踪简直就像是谜一样，他就算派了人去看着她也没有用。
　　那就不出去吧，他可以留在自己的房子里试着做一下烧烤的架子，他今天特地和仆人要了一些金属材料，但是他们好像拿过来的是金子。
　　黄金简直就是做烤炉的上佳之选，但是这属实也太折煞黄金了，而且，这真的太重了，明天再搬去湖边，非常费事。
　　烤炉已经是现成的了，他现在去做些腌料就好。
　　他已经让人把肉切成了易熟的小块，只需要稍作腌制，明天再烤一烤就行了。
　　“陛下，卡莫西斯殿下说天色不早了，请您去他殿里歇息。”
　　殿外传来的声音把他吓了一跳，殿内空荡荡的，声音一字不漏地钻进了他的耳朵里。
　　卡莫西斯让人来请他去吗？
　　那到底是去还是不去？要知道，前几天都是他去卡莫西斯那里蹲守他，今天卡莫西斯居然主动派人来请。
　　这是好不容易才来的机会，说实话，他应该珍惜才对，但是恕他真的去不了。
　　他怕卡莫西斯察觉出异样。
　　他还不想把自己的病情告诉卡莫西斯，他不想卡莫西斯担心，他才不到二十岁，怎么能让他承受爱人重病之苦？
　　在去世之前，他都不想把这件事告诉卡莫西斯。
　　“让他自己早些睡吧，我今晚很忙，不能去陪他了。”
　　仆人离开了，他推开了烤炉，将双手搁在膝头，叹了一口气。
　　秋日的风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头，试图扫去他心中的一些阴霾。
　　但是无济于事。
　　快点让他穿越回去吧！他真的很想念自己那具健康的身体。
　　第二天傍晚
　　所有仆人都在议论纷纷，法老叫他们黄昏的时候把烧烤炉搬到了荷花池边，还要了很多小段的木材，甚至把肉用一根根木棍给串起来了，放在炉子上面烤。
　　虽然仆人们在这段时间里看着法老弄出了不少骚操作，但是这个也属实太傻了吧？
　　难道法老近来因为实在不满意厨房的伙食，已经选择自给自足，回归原始自己烤肉了吗？
　　“真的能吃吗？”卡莫西斯接过齐贤递过来的第一串烤肉，怀疑地问。
　　坐在他身边的塞提也咽了一口唾沫，心说这不会是鸿门宴吧？
　　但是陛下也没必要毒害亲儿子和妻子吧？
　　他要不要先让仆人把宫里的御医请来？万一出事了第一时间就能抢救。
　　“真的，我吃一个给你看。”齐贤对自己的烧烤技术还是相当自信的，他能够断定那肉绝对已经熟了，并且已经入味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咬掉了卡莫西斯手里那串的最上面一颗肉，然后把刚烤熟的一大串塞进塞提的手里。
　　“陛下，您不吃吗？”塞提听了仆人说的那些悄悄话，以为齐贤真的是为了改善一下伙食才来烧烤的。
　　“我？我就不吃了，我负责给你们烤就行了。”
　　塞提像是知道了什么一样，沉默不言。
　　卡莫西斯也不好完全不吃，不给他面子，只好尝了一口，味道出乎意料的很不错。
　　“好吃吧？”见卡莫西斯吃过后没有再说什么，齐贤知道这是他觉得好吃的表现。
　　他又派人上了一点肉，拜托塞提把肉给串一串。
　　“陛下，我也想试一试。”
　　塞提观察了一会儿齐贤烤肉的样子，觉得好像并不难，便提出想试一试。
　　他想学会了，自己回去了也做着解馋。
　　如果不出他意料的话，这将会是将来一段时间贵族们最流行的宴会项目。
　　这位新法老上台之后，埃及的时尚圈天天都在地震，谁都不知道新法老哪来的这么多惊世骇俗的想法，人们还没从他上次的西装舞会中缓过神来呢，现在他又做上烧烤了。
　　“很简单的，只要把两面都烤熟就行了。”见他想要试，齐贤也不拦着，他把手里的串串全部交给了塞提，自己撑着膝盖，转头望向了卡莫西斯。
　　“开心吗？”他问卡莫西斯道。
　　“和平常一样。”卡莫西斯面不改色，他看向了塞提，不知道普拉美斯把他和这位叫到一块儿是什么意思。
　　这就是他叫他来见的人吗？
　　他和塞提不算太熟，即便中间隔着齐贤，他依然会感到有些许不自在。
　　塞提学着齐贤的样子，很快就成功了第一次。
　　他盯着手里的烤串，一瞬间有些犹豫，他自己一个人吃不了这么多，而陛下又已经说过不吃了，他是不是应该把这些分一半给卡莫西斯？
　　但是他又该怎么开口呢？还是就这么冒冒失失地把它们塞进卡莫西斯的手里？
　　不行，他很害怕卡莫西斯会拒绝。
　　“难道你要一个人吃这么多吗？”齐贤给他使了个眼色，让他别这么紧张，并且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眼神。
　　“公主殿下，请问您要尝尝吗？”他小心翼翼地问道。他抱着试探的口气，在法老的面前，他必须表现得对卡莫西斯更尊敬一些。
　　“我吃一串吧。”卡莫西斯给他留了几分面子，从他手里接过了一串。
　　他来之前用过晚饭了，现在还不怎么饿。为了保持一副适合舞蹈的好身材，他不喜欢吃得太饱。
　　“可是……我一个人也吃不了这么多。”塞提有些为难，他也是吃饱了才来的，根本吃不下这么多，但是这是陛下准备的，他万不能把它丢掉。
　　“哈特希，你想要尝尝吗？”
　　见他一副为难的样子，卡莫西斯招了招手，让自己的小侍女过来。
　　他早瞧见哈特希馋得不行了。
　　“姑娘，你慢慢吃。”塞提如释重负，哈特希接过了他手里大部分的烤串，一个转身就不知道到哪儿去了。
　　“听说你们两个早就见过面了？”大部分烤肉告罄，齐贤拍了拍自己手上的灰，转头问他们两人道。
　　“倒也没有多早，不过是上个月罢了。”卡莫西斯低着头，一撮树枝落在了他的脚边，尖利的枝叶划着他细瘦的脚腕，他将树叶拨开，把腿上铺着的毯子又掖了掖。
　　“听说下个月尼罗河里的鱼就肥了，到那时候，我们就去河上泛舟捕鱼吧？”齐贤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聊着，说真的，离他上次出去钓鱼都过去很久了，他不确定自己还能不能钓上鱼来。
　　要是在卡莫西斯眼前钓不上鱼，他可就丢脸丢大了。
　　“我不喜欢吃鱼，你不知道吗？”他听闻卡莫西斯低声说道，顿时尴尬地抬起了头。
　　对啊，好像在现代的时候莫莲就告诉他过，自己并不喜欢吃鱼，因为埃及依傍尼罗河，所以他从小就是吃鱼长大了，早都吃腻了。
　　他怎么偏就把这件事给忘了呢？
　　“说到底，你只是想让他跟我接近吧。”卡莫西斯用下巴指了指塞提，他怎么可能看不懂普拉美斯的意思？普拉美斯把塞提带到他面前的那一刻起，他就已有所猜测了。
　　普拉美斯想要把王位给这个小子，并且完全不考虑再纳嫔妃生多几个孩子了。
　　这不应该，他正处壮年，合该多留几个孩子以绝后患的。
　　卡莫西斯也并非不明事理之人，有些事他还是能看开的。
　　可是普拉美斯已经决定了不再要孩子，并且频繁地表示只需要一个妻子就足够了。
　　他叹了一口气，也不知此事是好是坏，他知道普拉美斯拒绝纳妃，是为了信守曾经的诺言，但是说实话，如果能选，他还是宁可普拉美斯多生几个孩子。
　　他能够接受将她人生下的幼子抚养在自己膝下，但是他不能接受将塞提认作自己的儿子。
　　曾经他是能够接受的，但是自从知道了塞提是斯特拉的儿子，他的心中便起了一层隔阂。
　　再说了，塞提只比他小几岁，他对这么大的孩子根本就束手无策，无从管教。
　　而且塞提和他没有半点血缘关系，他不放心。
　　齐贤看到卡莫西斯的反应，顿觉不妙，但是他还是硬着头皮说道：“是的，我希望你们能……交个朋友。”


第144章 家宴
　　朋友？好吧，这当然只是缓兵之计，齐贤觉得自己必须要找个机会好好和卡莫西斯权衡其中利弊。只要卡莫西斯愿意接受，他就有办法说服塞提。
　　谁知听闻“朋友”这个词，卡莫西斯顿时怒火中烧，他语气尖锐地揭开了齐贤半遮半露的计划，“你就是想让我做他的母亲吧？普拉美斯？和我交流何必拐弯抹角？”
　　“你先冷静，我并非在强迫你，你可以好好考虑一会儿再告诉我答案，这毕竟对我们三方都有好处。”齐贤将手放在了卡莫西斯膝头的毯子上，安抚着他的情绪。
　　“我当初就给你过机会，让他认我做母亲，你以前的腌臜帐就一笔勾销，我权当不知道，但是你拒绝了我，说会让他的母亲永远待在赫梯，不会让她回到埃及。现在呢？你又后悔了？还要我来当这个恶人？”
　　“什么恶人？我从来没有这个意思。”卡莫西斯的情绪愈发暴躁，齐贤快要安抚不住了。他心下有些迷茫，卡莫西斯居然是这样想的吗？他从来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卡莫西斯低着头，咬着牙对他说：“如今，他的亲生母亲回来了，你却要我当着他母亲的面认他做自己的孩子，你简直就是杀人诛心，偏要拉我来做这个不仁不义之辈，你好狠的心。”
　　他从椅子上起身，一把将毛毯扔在了原地，转身离去。普拉美斯既然都能对斯特拉这样，日后对他又会有什么例外呢？
　　“卡莫西斯！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听我说！”齐贤想追上他，但是他走得实在太快。齐贤也知道，现在卡莫西斯正在气头上，这时候去跟他理论，他定是要将他骂的狗血淋头的。
　　他颓废地坐了回去，拿起小桌上的劣质啤酒闷了一大口。
　　塞提还坐在那里，对于齐贤和卡莫西斯的争吵，他始终是一言不发。虽然他们讨论的核心对象是他。
　　他知道这不是他该插嘴的。他也没有去安慰齐贤，而是呆呆地坐在原地。
　　说实话，他有些佩服卡莫西斯，天大的诱惑摆在他的面前，他也无动于衷，选择了人性。
　　当着孩子母亲的面叫孩子改口，这事的确非常的不合适。但是要知道，法老已经认定了他就是下一位继承人，并且有意引荐，卡莫西斯只要一点头，就能成为未来的王太后，不仅如此，现法老在位期间，他也能够高枕无忧。
　　但是他偏偏不这么做，就是因为不想夺人爱子。塞提自己也说不清这份善良有何用处，他只知道这位公主非常地特殊，与别人不一样，他的心比水晶还要干净。
　　“他并非讨厌你，你不要生他的气。”齐贤冷静了一会儿，转头对他说道。
　　他摇了摇头，他并不认为卡莫西斯会讨厌自己。
　　他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让他自己都吓了一跳的想法。或许，有卡莫西斯这样的母亲，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仆人们都知道，最近法老与卡莫西斯又闹起了矛盾，但是他们如今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没有人会再为此惊奇了。
　　不知道是谁开始变得浮躁又没有耐心的，两人的见面总是不欢而散。
　　哈特希拉开床前遮着的布帘，忧心地提醒卡莫西斯道：“殿下，您真的得忍一忍了，陛下每次想来这里过夜，您总是要把他赶出去。一个月之后就是您的婚礼了，您可千万别再让外面继续传你和陛下夫妻不和的笑话了。”
　　“我本来就是个笑话，还需要他们来传吗？”卡莫西斯随意地将自己的长发捆了捆。他洗过了脸，将猫从地上抱入怀中，亲昵地抚摸了一下它的毛：“今天又有什么安排吗？”
　　“今天晚上，欧利老爷会进宫里和您共用晚餐，我提醒您好几次了，您不会又忘了吧？”卡莫西斯沉默了，他是真的不记得有这回事了。他知道欧利来找他是为了什么，无非又是想要训斥他脑子糊涂了，天大的好事摆在他的面前，他竟然不干。
　　就算不是欧利，这件事随便一个人都会大骂他脑袋定然是不好使了。
　　“我的母亲和哥哥不来吗？”他并不关心欧利，欧利就算来，他敷衍一下，挨几句骂也就结束了。他想见到母亲，就算所有人都不理解他，他的母亲也会理解他的。
　　“先王后殿下住在别宫，想来一趟恐怕不容易，梅里大人应该在更远的地方吧，听说他现在正为治理民生而忙得不可开交呢。”
　　“他们都走了，只有我留在这个破宫殿里要继续做什么王后，好生没趣。”卡莫西斯将耳环戴在耳朵上，转头望向窗外，他前些日子栽下的花已经冒出了数片嫩绿得叶子，枝叶间的缝隙空着，他知道，日后这里是要长出花苞，开出花蕾的。
　　在一个月之后，这些花应该就全开了，他可以用这些花点缀马车，点缀裙摆，点缀在王冠上的宝石旁边。
　　“别这样想，殿下，若不是您还在这里，欧利老爷就没有办法官复原职，先王后殿下也不能以王室的身份生活在别宫。”哈特希边安抚着他的情绪，边将调色板里的色彩涂在眼线笔上，要给他勾勒淡绿色的眼线。
　　“算了，别化这么艳丽的妆，我又不用去讨好谁。”他拨开了哈特希的手，若有所思，“普拉美斯前些天好像说过，说他不喜欢铅粉，也不喜欢夸张的眼线和眼影。”
　　“那除去这些，还能化些什么？眉毛？口脂？可是这也太朴素了吧？怎么能凸显您……”她刚说了一半就住了嘴。算了，就按他说的来吧，什么也不需要，她的殿下不着粉黛的时候，在她心中才是最美的。
　　夜色将至，卡莫西斯坐在殿中，他的面前便是欧利，他的外公，也是他的盟友。没有一个人说话，他们两个都在喝酒，像是在等着对方先开口。
　　卡莫西斯叹了一口气，先开了口，这样无聊的会面，他不想再继续了，他又没什么想说的，只等着对面有话直说。
　　“你先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欧利指挥侍女再给自己倒上一杯酒，谦让还在继续。他想知道卡莫西斯到底是为了什么才选择放弃这大好的机会。
　　“也没什么，就是我不好意思当着他亲生母亲的面让他改口罢了。”卡莫西斯淡漠地说道，他的理由很简单，对方接受也好，不接受也罢。
　　欧利沉默良久，沉声叹道：“我知道你的善心，同一个母亲教出来的，你和你哥哥骨子里到底是像的。”卡莫西斯不言，他无法反驳欧利的这句话，他不仅是母亲教出来的，还是王兄熏陶出来的，神庙里的大祭司带大的。和蔼与慈爱渗透了他的骨子，他做不出这种有违道德的事。
　　“卡莫西斯，你很快就是王后了，你的母亲或许也教过你，何为取舍。你想要坐稳这个位置，你就必须失去一些什么，而善心就是最廉价的东西，你随时都可以选择抛弃它。善良是会将你拖下悬崖的秤砣，你身上的负担越轻，以后你走得就越远。”
　　“你说的我何尝不明白，但是我可能天生就不是做王后的料，这个王后，谁爱当谁当去吧。”卡莫西斯烦躁地将酒杯往地上一扔，酒杯落地，发出锒铛脆响。
　　“殿下！您可别这么说！”哈特希上前去将酒杯捡了起来，换了一个，又给他重新满上。
　　“你都多大个人了，还总是说这种意气用事的话。”欧利摸了摸他的假胡子，长叹了一口气。
　　“殿下，这次老爷说的没错，您也该为了自己和党派想一想了。”
　　“你也这么想吗？哈特希？”哈特希愣住了，卡莫西斯望向她的眼神里充斥着浓浓的失望。“我以为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会更了解我一些”
　　“殿下！我没有我不是！”她着急地想挽回什么但是卡莫西斯挥了挥手，让她闭嘴站到自己的身后。
　　“你和党派都需要一个孩子，卡莫西斯，你已经让法老遣散了后宫，还拒绝收认他唯一的儿子，你以后的路怎么办！”
　　“爱怎么办怎么办，他走了，我跟着就好。”卡莫西斯抱着手臂，已经是一副送客的模样。他决定的事，谁劝都没有用，他就是不想认那个孩子，除非普拉美斯把斯特拉送走。
　　“你怎么就这么执迷不悟呢？从前我一直以为你是个聪明人，现在看来你也不过是个固执蠢笨的”欧利颤颤巍巍地站起身，恨铁不成钢地用拐杖戳着地板。
　　“是，我就是如此，聪明也好，愚笨也罢，我本来就是个男人，若不是你当初叫我母亲将我当女儿养，我也不至于有今日。”
　　提到这个，欧利就气得吹胡子瞪眼，他从不曾认为自己这个决定是错的，相反，他觉得卡莫西斯还应该感谢他，“做王后又有何不好？等日后你成了王太后，全天下的好东西都是你的。权力！金钱！你想要哪样没有？”
　　“我没有成为王太后的那一天，你放心吧。”他冷淡地回答道，一拂衣袖，打算起身离开。
　　欧利想要洗脑他，他不接受，这酒他是喝不下去了。
　　他刚要走，就听欧利在他身后说：“月中将有一次大型的祭祀，庆祝法老登基满一个月，而天下安定。这次祭祀里我为你添了一个献舞的位置，到时候你就和之前一样，在仆人抬着的舞台上跳舞就行了。”
　　“献舞？我早都说过我不会再在民众面前跳舞了，我以后只在普拉美斯面前”卡莫西斯的话刚说了一半便戛然而止，他沉默了下来，许久才低声说：“舞台很小，太危险了。”
　　哈特希是见过那种由仆人抬着的“移动舞台”的，那种舞台面积极小不说，因为是人力抬着的，所以非常颠簸不平，万一摔下来就糟糕了，她附和道：“是啊，下个月中殿下就要和陛下举办婚礼了，这之间可千万不能出什么差错。”
　　欧利知道卡莫西斯第一时间肯定会拒绝，他不紧不慢地说：“之前的婚礼和舞会，你失掉了的颜面，不想挣回来吗？”
　　婚礼，舞会
　　哈特希
　　卡莫西斯暗暗握紧了拳头。
　　欧利不愧是一只准备修炼成精的老狐狸，在他面前，他到底还是太嫩了点。
　　欧利非常清楚他心中的痛处，只要这么一激，他必不会拒绝。
　　“知道了，我会好好准备。”他沉声应道，哈特希眨了眨眼睛，她好像在卡莫西斯的眼睛里看到了久违的光芒。
　　太好了，她的殿下终于振作起来了。
　　她心中默默感慨道：还得是老爷，三言两语便让殿下意识到了如今该做什么。
　　他得把那个赫梯妖女赶回去才对。
　　欧利撑着拐杖，在侍女的搀扶下，晃晃悠悠地离开了这间属于王后的宫殿。
　　他的妻子曾是这里的侍女，而女儿又是这里十几年来的主人，如今，他的外孙将要入主这里。
　　他也算是侍奉了埃及的王后近半个世纪了。
　　门口种着几株金盏花，小小的花瓣被风吹得几乎离开花蕊。
　　他到了宫门前，车马已经在那里等候他了。
　　“欧利大人。”突然一个人叫住了他。
　　这个声音十分陌生，他一下便警觉了起来。
　　看到了他的眼色，几个身形彪悍的仆人靠了过来。
　　“何人？”欧利狐疑地眯起眼睛，紧盯着石柱旁阴暗处的那道人影，质问道。
　　“我奉了我家公主的命，邀您去见她一面。”
　　公主？什么公主？如今这王后内，除了卡莫西斯，还有什么公主？
　　“你家公主是谁？”
　　那人从黑影中走出，是一身形窈窕的女子，她一副异域样貌，看到她的那一刻，欧利就已经知道要见他的人是谁了。
　　“天色还早，我家公主诚心邀请您去小坐一会儿，并说了，您与她相见浅叙，一定会觉得投缘的。”
　　“带路吧。”欧利心中一动，背起手臂，随着那侍女朝王后的深处去了。


第145章 调职
　　“为什么又来这里？”卡莫西斯停下手里的动作，朝院子角落的屋檐处问道。
　　为了准备祭祀的舞蹈，他特意向法老申请回到了伊西斯神庙暂住，让大祭司指导一下他的舞步。他太久不跳了，已经落下了不少，很多动作都不熟练了。‘
　　大祭司为了让他静下心来安心练习，派人将神庙的后院收拾了出来，并且对所有祭司都下了命令，不准他们去打扰卡莫西斯。
　　卡莫西斯也以为自己能好好练习，但是总是有人来打扰他。
　　不能从参拜者的通道过来，他便想了其他办法，就算是扒着墙头，他也想瞧上卡莫西斯一眼，给他送点外头好吃的小东西。
　　塞提被他发现了，便一跃坐到墙沿，“公主殿下，我是来参拜的，给陛下祈福。”
　　“祈福在正殿，你来后院做什么？”卡莫西斯没正眼瞧他，换了一柄趁手的剑，擦拭着剑身。
　　“正殿的女神像没用，得来后院才行。”他的眼中晦明不定，盯着卡莫西斯的身姿，嘴里说着表意不明的语句。
　　“大胆，伊西斯女神也是你能置喙的？”卡莫西斯回身不满地瞪了他一眼，“你到底有什么事？”
　　塞提从墙头上跳了下来，那墙好歹也有两米来高，看得卡莫西斯都是心头一惊。
　　塞提落地之后，只是拍了拍手触地时碰上的灰尘，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来，他竟然一点事都没有。
　　“我想跟殿下比试一下，可以吗？”他问道。
　　“比什么？”卡莫西斯后退了一步，不知道为什么，和塞提单独待在一起，他感觉特别的不自在。
　　“就比剑术，殿下。”塞提从身后抽出了他的佩剑，这柄剑倒是特别，他不过十几岁，竟然已经开始使用这么重的剑了。
　　卡莫西斯只看了一眼他的剑，便说道：“你的剑这么重，而我这不过就是舞蹈用的软剑，岂不是显得我在欺负你？”
　　“怎会？殿下只当拿我寻开心就好了。”他的话还没说完，卡莫西斯的剑就已经刺了过来，此剑虽软，却柔中带刚，其中的威力不容小觑，他差点没躲闪过去。
　　要是反应再慢点，他的脸上可能就会留疤了。
　　有趣。他后退了一大步，和卡莫西斯拉开距离，卡莫西斯这样认真的态度才是他想要的，他还害怕卡莫西斯让着他呢。
　　塞提没有放一丝的水，他虽然不像卡莫西斯从小接受训练，但是也是从战场中走出来的将领，他的那些把式可是在战场中以血肉之躯作靶磨练出来的，即便面对卡莫西斯，他也毫不逊色。
　　看着他的动作，卡莫西斯也是暗暗心惊，这就是普拉美斯的亲生儿子吗？果真不同凡响，才不过十五岁，就已经有他父亲的风姿了。
　　“我甘拜下风，殿下。”正当他分神之时，塞提的剑已经不留情面地刺了过来，直刺他的面门，卡莫西斯还不及反应，刺出一半的剑便在半空戛然而止，塞提收了剑，将剑插回剑鞘，向他拱手示意。
　　“怎么突然停了？”卡莫西斯才反应过来他已经收手了，也放下了手里的软剑。
　　“我技不如人，就不在殿下面前献丑了。”塞提摸了摸自己的腰侧，突然想起了什么，摘下了腰侧的小布袋，“殿下，这个给您。”
　　卡莫西斯犹豫着接过了他递过来的东西，小袋袋沉甸甸的，他打开来看，里面竟然是一堆小巧的果子。
　　“这是什么？”他拿起一粒，不知道这是什么水果。
　　“臣听说殿下喜欢葡萄，特意向那异域的商人求购的，这是埃及种不出的品种，一小袋就价值等量的黄金。”
　　卡莫西斯闻言扬了扬眉，将袋子又递了回去，“太贵重了，我不能接受。”
　　闻他此言，塞提有些惊讶，不过他很快就接道：“贵重吗？只有价值千金的葡萄才能配得上您，殿下。”
　　既然已经接过了，卡莫西斯也不好再给回去，他将袋子放在一旁的小桌子上，对塞提说道：“就算你送了我葡萄，我也不会答应你认你作我的儿子。”
　　塞提失笑道：“这是两码事，殿下，我并不是为了这个。”
　　“那你还能有什么目的？”卡莫西斯不解，除了这件事，还有什么事值得他特意来好几次？
　　“我希望殿下您能坚持您的想法，因为我也并不想认您做母亲。”
　　他听到了卡莫西斯轻哼了一声，有些不屑。
　　他怕卡莫西斯误会，忙解释道：“我也不想再认回斯特拉作母亲，我与她并没有感情，也不是她派来的细作，请您放心吧。”
　　“我在乎这些吗？”卡莫西斯做出来一副要赶人了的表情，他听到了仪式结束的声音，大祭司马上就要过来了。
　　如果塞提再不走，他就得被当作登徒子扣在这儿，等着陛下来领他回去了。
　　塞提显然也听到了声音，意识到了继续待在这里不太安全，便再度攀上了墙头，打算离开。
　　“你小心点吧，别再干爬墙这么危险的事了。”虽然他动作娴熟，但是卡莫西斯还是不免担心。
　　他可是未来的法老继承人，怎么能野成这样？这就是从小没有母亲教导的代价吗？
　　可能还是需要有人管管他，卡莫西斯忧心地想道，自己当初虽然只是个第二继承人，但是也经受了极多的训练，塞提没有学过这些，日后若继承了王位，岂不是容易受奸佞的误导？
　　“有人来过了吗？”正当他还在操心塞提的事的时候，大祭司已经推开后花园的门走了进来。
　　卡莫西斯下意识否认道：“没有人来过。”
　　大祭司瞥了一眼桌子上放的一小袋葡萄，没有说话。
　　“我练好了，您帮我看看吧。”
　　卡莫西斯不想大祭司再把注意力放在这个小花园里，他怕大祭司看到塞提刚才翻墙的时候，不小心弄下来的瓦片。
　　“我就不看了，我相信你，但是你也不得不做些防范，斯特拉最近常来神庙，好像对我们这里的舞蹈很感兴趣。”
　　“舞蹈？”卡莫西斯皱起眉头，她来这儿看舞蹈，是要做些什么？
　　“她可能想取你而代之，你不是也说了吗？她和法老走得很近，像是会使用妖术。”
　　“取代我？就她？”他冷哼了一声，不屑极了，他承认斯特拉的确是个有本事的女人，但是这毕竟不是她的赫梯，她想在这里玩得转，还是差了点。
　　大祭司闻言提醒他道“切勿放松警惕，你还没坐上王后的位置，太多人对这个位置虎视眈眈了。”
　　“那您之前为什么要让她进神庙里演讲呢？”卡莫西斯一直没有明白，这么做简直就是引狼入室，他不明白大祭司在想什么。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你总不能一味地看着他模仿你，然后替代你吧？”大祭司点醒他道：“她既然能够让法老对她念念不忘，必然有她的长处，你也该取长补短。”
　　卡莫西斯点了点头，大祭司刚要再说些什么，一个小祭司上来禀告他道：“大人，从阿蒙神庙调过来的祭司阿克塔娜大人已经到了，她在大殿外等您。”
　　“阿克塔娜？”卡莫西斯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是他认识的那个阿克塔娜吗？她不是在阿蒙神庙任职得好好的吗？为什么转来伊西斯神庙了。
　　“你认识她？”大祭司有些惊讶，但是她又想了想，“也是，陛下之前是阿蒙高僧，想来阿克塔娜也是他手下的祭司。”
　　既然阿克塔娜来了，卡莫西斯便也不想再练，本来他也无心练习这些东西，便放下手里的剑，和大祭司一起去了大殿。
　　阿克塔娜站在大殿中心，她望着伊西斯女神的神龛，眼睛里的情绪复杂极了，不过一个多月不见，她已经褪去了身上的天真与稚气，站在那里的身姿让卡莫西斯都有些认不出来了。
　　“向大祭司问安……卡莫西斯殿下？”她知道大祭司会来，但是她不知道卡莫西斯居然也在这里，她已经好久没有和卡莫西斯面对面交谈了，不免有点紧张，局促不安的表情又浮现在了她的脸上。
　　大祭司的声音不怒而威，冷淡地问道：“你不是在阿蒙神庙待得好好的吗？为什么突然请求调职来伊西斯神庙？这里可比不过阿蒙神庙威风。”
　　卡莫西斯也想问这个问题，阿蒙神是底比斯的主神，在神中也是万神之上的地位，信徒最多，香火也最旺，阿蒙神庙里的粮仓是最满的，存放书籍的生命之屋也是规模最大的。
　　而伊西斯女神虽然在众神之中也有一席之地，但是毕竟比不上主神，信徒也多是些平民，以女性居多，他们的财力不足，以至于这间神庙已经多年没有翻新扩建过了。
　　而且阿克塔娜还是被先王认可的祭司之一，伊西斯神庙可供不起她这尊大佛。
　　“请殿下与大人不要误会，我申请从阿蒙神庙调职过来，是实在受不了那里的风气了。”她顿了顿，看了一圈，确定了旁边没有其他人，才黯然地继续说下去：“自从前任阿蒙大祭司辞职返乡，新任大祭司任职之后，阿蒙神庙里的结党营私更加严重，他们明目张胆地排除异己，将民众的募捐的捐款据为己有，中饱私囊，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便申请调职了。”
　　卡莫西斯闻言皱起眉头，不可置信地问道：“什么？阿蒙神在上，他们竟敢在神的眼皮子底下这么做？就不怕遭受神罚吗？”


第146章 难处
　　阿克塔娜无奈地点了点头。
　　“好了，阿蒙神庙的事不是你我可以置喙的。阿克塔娜，既然你来了伊西斯神庙，往后就要按照这里的规矩来。”
　　“是。”阿克塔娜跟着见习祭司去了住处，卡莫西斯返回到后院，叹了一口气。
　　“看来如今的埃及还是太令人失望了，这样的埃及何时才能遇见它的明主？”他重新拿起软剑，低声叹道。
　　大祭司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他道：“改革是必然会发生的，但是或许不是我们这一辈能看到的，你要相信众神与法老，终有一天，埃及会迎来无上的辉煌。”
　　他沉默着，一言不发。埃及，他心心念念的埃及，到底何时才能变成他所期望的那样呢？
　　“大祭司大人，卡莫西斯殿下，禁卫军首领比拉大人来访，说是要替陛下给卡莫西斯殿下传话。”
　　“他来传话？陛下怕不是疯了。”卡莫西斯嘴上抱怨着，但还是让人将他请了进来。
　　王宫里这么多仆人，派谁过来传话不一样？为什么偏要派禁卫军首领？简直是大材小用。
　　大祭司并没有怪罪他的口出狂言，反而放下了些顾虑，看来卡莫西斯和法老的关系如今还是挺不错的。
　　“臣给殿下请安。”
　　比拉看起来也是第一次来到伊西斯神庙，他相当地不可置信，这里好像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更破旧一些。
　　“行了，跟我就不必多礼了。”卡莫西斯看起来也是相当讨厌这些虚礼。他一挥手让比拉站起来，有什么话直说。
　　“陛下让我过来转告您，今晚他会过来您这里坐一会。”
　　“就这件事？”卡莫西斯不明白了，就这么一句话，值得比拉跑这么远过来传话吗？
　　而且，普拉美斯想来就来，何必特意派人跑来知会一声？
　　“陛下的行迹自然不宜透露给普通仆人，派比拉大人过来传话，也不过是想给我们神庙一个准备的时间罢了。”
　　“他上次来的时候也不见有这么大的阵仗吧……”他嘴里小声嘟囔着。
　　普拉美斯来做什么？王宫里这么多事难道还不够他忙活吗？
　　居然还有心思来这里。
　　看到他的神情，大祭司警告他道：“不许再和他吵架了，你最近总是很不冷静。”
　　“我知道。”他闷闷地说道，别怪他总是不冷静，他从前是被谦让惯了，突然有人碍着他的想法，他当然不高兴。
　　齐贤即便是第二次坐马车长途跋涉去神庙，还是会觉得不习惯，这样的马车实在是太陡了，饶是他这样从不晕车的人都会想要吐出来。
　　卡莫西斯为什么非要跑去这么远的地方闭关？王宫这么大，他随便找一间屋子练习不就好了？
　　这几日的政事让他很不开心，他本来就是被赶鸭子上架的，根本就不知道该在什么情况下作出什么决策。
　　赫梯的国王又发来了信件，话里话外都是让他尽快封斯特拉为妃。
　　可是，如今正妻的婚礼都尚未举行，一个侧妃赶在王后的前面册封，这算什么事？
　　唉，若不是一个月就举行婚礼太为仓促，他真想明天就赶紧和卡莫西斯把这个婚礼给办了，免得夜长梦多？
　　为了能早些见到卡莫西斯，他刚吃完饭就出发了，反正那样难吃的饭他也吃不下几口。
　　要是卡莫西斯还在王宫就好了，这样他还可以去霸占他的小厨房，做几道自己能吃的菜。
　　也不知道卡莫西斯现在神庙里过的怎么样。
　　齐贤到神庙的时候，并没有太多人前来迎接他，这大概也是卡莫西斯的要求，只有大祭司和几个等级比较高的祭司站在门口恭迎他的到来。
　　这些人之中并没有卡莫西斯的身影。
　　“我的殿下呢？他怎么不来接我？”齐贤赶紧从马车上下来，这个狭窄又颠簸的地方，他是一刻都不想多待了。
　　“公主殿下正在后殿练习舞蹈呢，为了月中的献舞，殿下是一刻不敢歇息，每天都从日出练到日落。”
　　“倒也不必这么刻苦，身体最重要。”一听到他练得这么勤，齐贤顿时有些后悔。
　　在现代，莫莲很少会去练习舞蹈，或许他从一开始就不怎么喜欢这个东西，只不过迫于无奈才会去学习。
　　如果他当初没有答应欧利的要求，让卡莫西斯在祭祀上献舞，卡莫西斯也不会跑这么远，练得这么累了。
　　“不用跟着我，我自己去找他就行了。”齐贤拦下了仆人，他来过这里一次，这里太小了，他一个人就能找到卡莫西斯，没必要这么多人跟着。
　　夜里的神庙和白天的确还是有些不同的，周围黑漆漆的，要不是有手里的这盏灯，或许他还能再逛会儿。
　　终于，他来到了后殿，远远地望见了卡莫西斯。
　　神庙很小，但是这个后院却极大，有小半个足球场这么大，还四处种着许多花草树木。
　　沙漠中的一抹别样的绿色，沁得齐贤劳累了几日的眼睛都没有那么酸涩了。
　　更为赏心悦目的，到底还是卡莫西斯。
　　他只着一袭纯白的素衣，双手执两柄软剑。
　　明明是极软的剑，落到他的手里，却像是被用钢材在熔炉里重造了一回，柔中带刚，虽然只是舞蹈，齐贤却从中看出了一抹杀伐之气。
　　好像这软剑真的能取人性命于三步之内似的。
　　卡莫西斯的脸上不同于往日满面无风，在他的眉宇之间，涌现出了一种壮士断腕般的决绝。
　　齐贤在现代也见过卡莫西斯跳舞，但是从来不见他有过这样的神情。
　　真的是在跳舞吗？齐贤有所怀疑，这舞是在战场上跳的吧？
　　“你来了。”一舞毕，卡莫西斯才和缩在角落里偷看的齐贤说话。
　　也不知道是早发现了，没有揭穿他，还是刚刚才发现。
　　“嗯，我给你送点好吃的，顺便来看看你在这儿过得怎么样。”齐贤亮出了自己一直背在背后的手，他的手里拿着一个小袋子。
　　“这是什么东西？”卡莫西斯从他手里接过了这个小布袋，晃了一下，感觉什么声音也没有。
　　“是小蛋糕，模具是我自己亲手拿木头刻的。”
　　卡莫西斯打开了小袋子，从里面取出了一个小蛋糕。
　　“蛋糕？”他重复了一下这个陌生的词汇，蛋糕是什么，这个东西看起来不就是一个特别小的面包吗？
　　“你尝尝？”齐贤知道卡莫西斯没见过这样的东西，便让他尝尝看，味道肯定不会让他失望的。
　　抱着怀疑的心态，卡莫西斯小心地捏着那个小蛋糕，他的动作很小心，生怕力气一大，这么小的蛋糕就被他捏坏了。
　　他把蛋糕放进了嘴角，尝了一下，有点干，但是味道意外地还不错。
　　“好吃吧？”看他的表情，齐贤就知道他肯定喜欢，还好，卡莫西斯喜欢吃甜食的口味还没变。
　　“你什么时候会做这样的东西了？”卡莫西斯偏过头看向他，这个东西他连见都没见过。
　　普拉美斯最近哪来这么多新鲜的主意？
　　先是烧烤又是蛋糕，他还有多少秘密是他不知道的？
　　“我最近不是每天都很忙吗？就是在忙的空隙中悟出来的。”齐贤也不知道该怎么样敷衍过去，卡莫西斯终于起疑了吗？
　　“我以前从没见过你有这么多创新的小心思。”卡莫西斯嘟囔了一声，普拉美斯又露出了这副表情，看来肯定是什么都不想说。
　　既然他不想说，他也懒得逼他。
　　“唉？你不是这样吗？闲的时候不知道做什么，一忙了脑袋里就会多出许多的主意，会有很多事想做。”齐贤把他手里的那柄软剑接了过来，这剑看起来很轻，谁知上手了竟然这么重。
　　拿着这么重的东西跳舞一次还能转这么多个圈圈。怪不得卡莫西斯力气能这么大，单手就能把他的胳膊给掐青了。
　　“你这是什么表情，你的剑不是更重吗？”看他一副几乎举不起来的样子，卡莫西斯疑惑地问道。
　　“太久没练了，天天就像被封印在了椅子上，再多的肌肉也经不起这样耗啊，你说是吧？”齐贤一把揽住了卡莫西斯，让他和自己一起去旁边的椅子上坐一会儿。
　　“听说你这几天练得废寝忘食的，倒也不必如此，你的身体才是最重要的，我不希望你舞跳得好了，但是身体垮了。”
　　卡莫西斯捧着小袋子，安安静静坐在他的身边，和他挤着一张椅子，一言不发。
　　“我看才不是这样的。”他闷闷地说，语气中竟然有些委屈。
　　“怎么”齐贤讶然地看着他，他鲜少看到莫莲这样的表情。
　　“你明明就是希望我能在献舞上表现得好一点，但偏偏总是要说这样的反话骗我，有意思吗？普拉美斯？”
　　两个人齐齐沉默了，齐贤不敢看他的眼睛，他的确是有心事，不能向卡莫西斯言明。
　　但是他从来没有要骗卡莫西斯的意思，他敢发誓！
　　“你有什么话直说吧，我们之间经不起这么多的秘密。”卡莫西斯的手轻轻垂下，搭在了齐贤的手上，他的声音里是满满的疲惫。
　　“我”齐贤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否该说。


第147章 戏台
　　“并非我不想告诉你，我是真的不想让你担心，你只需要好好练习就好了，那些都是政治上的事。”
　　“果然，你就是什么事都不想告诉我，什么都想瞒着我罢了。”卡莫西斯撇了撇嘴，冷淡地说道，他早知道普拉美斯不会这么直接地把一切都告诉他。
　　“我……”齐贤哑口无言，他并没有这个意思，但是卡莫西斯对他的误解肉眼可见地更深了。
　　算了，这种事就算卡莫西斯自己去打听打听就能知道，又何必在这里瞒着他？
　　“是赫梯那边的事，“齐贤叹了口气，如实告诉了卡莫西斯，”赫梯国王前两天又给我发了书信，真是讨厌，明明上一封信就在不久之前。信里明里暗里都在说要我赶紧纳斯特拉为妃。”  ”你凭什么要听他的？他算个什么东西？”卡莫西斯不屑地轻笑一声，看样子完全没有把赫梯国王那个老头放在眼里。
　　“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而且她人都已经在这里了，我每天都看到他，我感觉压力很大。”他低着头，抚摸着莫莲的手心说道。
　　“难道你想让她排到我前面吗？”或者干脆直接把王后的位置给她，你觉得怎么样？她多少还是赫梯公主，不像我，前法老一死，我连个公主都不算了，算到底，还是立她作王后比较划算。”
　　“你可千万别这么说。”齐贤赶紧捂住了他的嘴巴。“我说过要立你做王后，就不会反悔，赫梯国王那边我会尽量拖延的，绝对不会让她再打扰我们的婚礼，”
　　“这还差不多。”卡莫西斯轻哼了一声，站起来拉住了齐贤的手：“你跟我来吧，大祭司大人听说你要来，特意让厨子准备了一桌好菜。”
　　好菜？齐贤开始在心里犯嘀咕，在佛教的寺庙里，僧人都是吃斋的。古埃及人信仰的是各种动物神，说不定也是有一大堆忌口的。
　　之前卡莫西斯就说过，自己并不喜欢吃牛肉，并非别的原因，就是因为宗教信仰。
　　“愣着做什么，快过来。”卡莫西斯见他站在那里不动，在前面催促道。
　　齐贤跟着他来到餐桌前，这里的木长桌边上已经坐满了祭司，他们站在桌边，等待着法老落座。
　　大祭司站在长桌的一侧，而他正对面的位置是留给齐贤的。
　　卡莫西斯找到了齐贤旁边的位置，让齐贤赶紧过来，说上几句鼓励大家的话，然后直接开饭。
　　齐贤看了一眼桌上的菜，顿时松了一口气。
　　有牛肉，也有羊肉，菜式看起来并不新鲜，但是好在量大。
　　齐贤想起来了，艾纳斯之前跟他说过，并非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吃牛羊肉，牛羊肉是留给对这个社会有贡献的人吃的，他作为法老当然有这个资格。
　　托他的福，那些普通的祭司也有机会尝一尝牛肉和羊肉的味道。
　　“让我们共同敬一杯，敬伟大的法老。”在大祭司的号召下，祭司们全部站了起身，端起酒杯，向他敬酒。
　　“不用这么客气，我的妻子——卡莫西斯今后还要承蒙各位照顾了。”齐贤也朝他们点头示意，他一直不喜欢繁琐的礼仪，他就想好好吃个饭，然后和卡莫西斯敞开聊聊天。
　　“陛下太客气了。若非卡莫西斯殿下在这里，我们怎么可能有机会面见圣颜？”大祭司暗暗松了一口气，看来陛下并非什么难以相处的人，而且看来在他心里，卡莫西斯还是相当重要的。
　　人多的环境让卡莫西斯感到很不舒服，他几下吃完了饭，拿着一块面包，拉着齐贤从餐厅告辞出去了。
　　齐贤也是没什么胃口，但是他还是担心自己不够饱，于是扯了一个鸡腿，跟在了卡莫西斯身后。
　　卡莫西斯在神庙里生活了数年，这里就像是他的家一样，齐贤不介意在他的家里到处逛一逛。
　　大抵是受到了神明的庇护，这里的空气竟然格外清新，他都快忘了周围是贫民窟了。
　　“我记得周围有个马戏团，你想去看看吗？”卡莫西斯看来并不想带着他在这里转悠，他好像更喜欢外面。
　　“不会影响你练舞的进度吗？”齐贤有些担忧，他以为卡莫西斯饭后还要练习的，万一卡莫西斯本来是有自己计划的，但是因为他的到来把原本的计划给打乱了，那可就糟糕了。
　　“那舞我跳了十年了，没关系，闭着眼睛我也会跳。”卡莫西斯已经收拾好了东西，并换了套衣服。他也给齐贤扔了一套，让齐贤赶紧进房间里换上。
　　“为什么这么着急？”齐贤展开卡莫西斯递给他的衣服，这是一件朴素还有点陈旧的衣服，上面的白色花纹都有点泛黄了。
　　“太阳下山后神庙里的人就禁止出门了，如果现在不赶紧出去，一会就借不到马了。”卡莫西斯三下两下套上衣服，他瞥了一眼齐贤，又戴上了一副面纱。
　　齐贤看着他，他身着淡蓝色的长裙，他好像见过这条裙子，在以前的梦里。
　　也不止是之前的梦里，他在现代的时候给莫莲定制过一条裙子，就是按照梦里宴会中卡莫西斯穿的那件衣服为基础定制的。
　　“神庙里只有这几件衣服，这是我以前的旧衣服。”见他一直盯着自己身上这件蓝色的裙子，卡莫西斯解释道，这件衣服他虽然的确没穿过几次，但是也不新了，被压在箱子底下放了好几年，细节处有点皱皱巴巴的。
　　“没关系，你穿上很好看，这就够了。”齐贤收回自己的目光，找了个隐蔽的角落把衣服换上了。
　　他有理由怀疑自己身上的这件衣服也是卡莫西斯以前穿过的，他明显感到这件衣服不太合身，本来应该几乎拖地的设计，如今只到他的膝盖往下一点，胸口处和腰部也是紧绷的。他甚至担心这件衣服会不会随着他的剧烈动作而裂开。
　　“你在磨蹭什么？普拉美斯？快一点，太阳要下山了。”卡莫西斯不满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普拉美斯换衣服的动作实在是太慢了，磨蹭得根本不像一个军人。
　　“知道了，马上来。”齐贤也不敢继续磨蹭了，算了，一会尽量把动作放轻就好了，这个布料看起来还挺结实的，短时间内应该不会裂开。
　　黄昏，卡莫西斯带着齐贤离开了神庙，穿过贫民窟，来到了他所说的那个马戏团。
　　说是马戏团也不尽然，那个小舞台兼具各种功能，包括布告、演戏、审判罪人。这个贫民窟里住着的人很多，但是这个舞台却很小。
　　“看你这么熟门熟路，你小时候应该经常来这里吧？”看着他找到了后台狭窄的门，灵活地钻了进去，齐贤笑道。
　　他倒是不知道卡莫西斯喜欢看这些，现代的时候，他们去看苏菲舞，那时候卡莫西斯昏昏欲睡的，都没有什么兴趣，他以为卡莫西斯不喜欢这类表演呢。
　　“很无聊，随便来看点什么吧。”卡莫西斯掀开后台的纱帘，后台意外的宽敞，三个小女孩挤在幕后，正在养护自己的看家伙计。
　　“殿下！您怎么没打个招呼就来了？”年纪最小的姑娘忙站了起来迎接他，她身后年纪稍大的姑娘训斥她道：“难道殿下过来之前还需要特地跟你说吗？”
　　“没事，就是无聊了，带他来贫民窟这边到处走走。”卡莫西斯转头指了指齐贤。
　　齐贤突然觉得自己面前这三个姑娘有点眼熟，他摸着下巴仔细想了想，没想出来，他最近见的人太多了，各种各样的人，他只能大概有一个印象，但是根本不记得是谁。
　　但是看到她们手里正拿着的东西，他想起来了。
　　这不是他上次跑去集市的时候，在集市上看到的那几个被戏班班主欺负的小姑娘吗？
　　她们为什么在这里？难道……那时候花重金把她们救下来的冤大头，就是卡莫西斯？
　　“你看着我做什么？我脸上有花吗？”卡莫西斯被他盯着心里发毛，背过了身去。
　　“没什么，没什么。”看来不会错了，他想起来了，那时候救下这三个姑娘的人就是卡莫西斯，只不过他好像易了个容。
　　他不仅花重金把她们三个买了下来，还特意把她们安排到马戏团，就是为了让她们不受压迫和剥削，能靠自己的本领挣上一些糊口的钱。
　　他还真是善良，偏偏还不喜欢说出来。齐贤暗暗笑了一声，顺势搂住了卡莫西斯的肩膀，对三个女孩说道：“随便演点什么就好，我们两个就是出来散步消消食。”
　　即便他这么说了，三个姑娘还是不敢怠慢，忙把场清了，化妆换装，在后台精心打扮起来。
　　卡莫西斯找了个正对舞台的木板凳坐了下来，凳子还不错，是个有靠背的，他接过老板递过来的果汁，舒舒服服往椅子上一靠。
　　齐贤拉住了他的手，他喜欢触碰卡莫西斯的感觉，只有把他的手攥在自己手心里，他才能感到安心。
　　三个姑娘不愿意让他们久等，刚坐了不到十分钟，舞台的幕就拉开了，一出好戏即将上演。


第148章 后位
　　离开马戏团的时候，太阳已经彻底落山了。
　　齐贤骑马跟在卡莫西斯身后，问道：“你们神庙没有门禁吗？就只规定了太阳下山之前不能出门？”
　　卡莫西斯点了点头，他打了个哈欠，兴奋之后，一股疲惫涌上心头，他有点困了，想回去喝上一杯羊奶，然后美美地睡一觉。
　　齐贤想试探性地问问卡莫西斯能不能容许自己留下，在神庙住一晚，最好能和他睡在一起。
　　以前卡莫西斯好像有些反感和他躺在一张床上，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他也没奢望能和卡莫西斯睡在一张床上，只是想找个过得去的地方落脚而已，他可不想颠簸着坐马车回王宫，等回到王宫可能都深夜了。
　　而且，如果他今晚不回王宫的话，明天早上就可以不用开那个破会议，把开会的时间用来赶路，他可以故意让车夫把马车赶慢一点，这样回到王宫怎么着也得是下午了。
　　齐贤对于上班摸鱼这种事非常有经验，这种经验对于古埃及人是非常先进又非常巧妙的。
　　他如今的叉提是艾纳斯，艾纳斯这会儿见他没有启程回宫，肯定要开始气急败坏了吧？
　　齐贤坚信他手上的那些工作艾纳斯有能力替他完成，不仅如此，他认为艾纳斯一个人的效率能比他们两个加起来还要快。
　　没办法，他也承认自己就是个累赘。
　　“干什么叹气，难道她们的表演你不满意吗？”
　　见他在马上愁眉苦脸的样子，卡莫西斯转头问道。
　　“没有没有，表演很好看，我就是愁一点政事，”齐贤朝卡莫西斯报以一笑，“也只有逃到你这里来我才能有片刻的休息，平日里我真的是太忙了，从天亮干到天黑。”
　　不应该偷这些懒的，卡莫西斯蹙起眉，要知道，法老的决策下晚了一天，传达到边境的时间就要多耗费一天，但是一天足以让许多的人民因为饥荒与战火失去生命。
　　责怪的话到了嘴边，又被他硬生生止住了。
　　他看得见齐贤眼眶下深深的黑眼圈，因为劳累，他整个人看上去瘦了不少。
　　他虽然是法老，但也只是凡人的血肉之躯，需要足够的休息。
　　卡莫西斯也不想再说任何会让他听了不高兴的话了。
　　算了，就让他在这里好好休息一会儿吧。
　　“我真的能和你睡在一起吗？”看着卡莫西斯又抱来了一个枕头，齐贤受宠若惊地问道。
　　他以为卡莫西斯会随便找个房间给他凑合一下，谁知卡莫西斯竟然主动让他睡到自己的床上
　　“爱睡不睡，不睡就去马车上睡。”卡莫西斯没好气地把枕头往床上一丢。这个床实在是不大，卡莫西斯一个人睡还算宽敞，但是两个人睡上去就实在有些勉强了。
　　而且，齐贤怀疑自己现在这个身高躺上去，可能只能斜着睡，不然脚会掉下去。
　　但是就算脚可能会掉下来，他也不想去马车上睡，开玩笑，那马车那么小，还是露天的，怎么睡得了人？
　　他二话不说，直接躺上了床，然后拍了拍靠墙的里侧对卡莫西斯说：“睡啊，怎么不睡？你也快上来吧。”
　　卡莫西斯冷哼一声，从他的腿上跨了过去，裹上自己的那床被子，面对着墙，弓成了一个虾米。
　　他占了好大的位置，齐贤不得不往外挪挪给他让位，几乎躺到床边了。
　　“公主殿下，这样不好吧？”他用商量的语气戳了戳裹着卡莫西斯的被子，问道。
　　“爱睡不睡。”卡莫西斯还是那句话，但是多少挪了一下，给齐贤让了点位置。
　　齐贤并不满足，他抓住了卡莫西斯的被子，像剥蝉蛹一样把卡莫西斯剥了出来，抱进了自己的怀里。
　　两个人抱在了一起，周围顿时宽敞了不少，但是这也引起了卡莫西斯的不满：“你疯了？你干什么？”
　　“嘘，小声点。”齐贤指了指隔壁，示意这里隔音不好，隔壁就是那些祭司姑娘们，让卡莫西斯说话不要这么大声。
　　卡莫西斯也意识到了这点，他闭上了嘴用胳膊肘怼齐贤的肚子，让他赶紧放开自己。
　　齐贤才不愿意放手，他侧在卡莫西斯的耳边轻声说道：“这样不但不挤，还特别暖和，难道不好吗？”
　　哪里不挤了？这都贴到一块儿了！卡莫西斯几乎要骂出声，突然有人轻叩他的门，问道：“殿下，您和陛下已经睡了吗？”
　　是大祭司，卡莫西斯顿时闭上了嘴，他想如实说自己还没睡，或者说还没睡着，但是齐贤抢先一步，说道：“睡了，晚安祭司大人，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既然法老发话了，大祭司也不便再打扰，几声脚步声后，门外便再没了动静。
　　齐贤本来并不是想一睡醒就走人的，但是当他醒来的时候，卡莫西斯已经轻描淡写地告诉他，马车已经在门口等待了，他一梳洗完毕就可以搭车离开这里。
　　“你不要这样看着我，是叉提大人命人叫我提醒你赶紧回去的，又不是我要赶你。”见他一脸怨念地盯着自己，卡莫西斯不满地哼哼道。
　　“我是真的不想回去工作，你懂我的吧？”齐贤叹了一口气，一想到马上就要回到王宫，他就感到头大，好不容易能过上半天好日子，刚一觉醒来就又要回去了，说真的，他感到很心烦。
　　“过几天我就也要回去了，不要担心。”卡莫西斯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他道。
　　若不是苦于身份，谁又愿意回到那王宫之中呢？
　　卡莫西斯站在神庙大门前，目送着齐贤的马车离开。
　　这样是否太过冷漠了？他或许应该试着挽留一下普拉美斯的。
　　他们的关系如今就像是陷入了死局之中，但是大部分原因还是在他这里。
　　他自己也知道，如果自己愿意软下语气来哄哄普拉美斯，他们关系的僵局就会迎刃而解，不说回到从前，甚至比之前更甜蜜一些都不在话下。
　　但是他就是做不了那个嘴软的人。
　　有时候他也会很厌恶这样的自己，他也很希望自己能改一改现在的性格，但是他每当站在普拉美斯的面前，想要说些好听的话，做出一些改变的时候，他的嘴完全就不听他的使唤，话到嘴边，又变成了那些让人一听就会不高兴的话语。
　　他真的很想换一张巧言善辩的嘴，可惜实在没有办法。
　　“殿下，陛下已经走远了，该回去了。献舞就在三天之后，相信您已经做好准备了吧？”大祭司的话把他从自责拉回了现实，他点了点头。
　　他已经把那支舞蹈练得炉火纯青了，就算是闭上眼睛也能完整地跳出来。
　　这不仅是一支舞蹈，还是笼络民心的工具，能在神龛旁边的舞台上跳上这支献给神明的舞曲的人，只有等级相当高的祭司。
　　他虽然本来就是先王的“公主”，但是这还并不够，他还需要一个更高尚的，更能名正言顺地坐上王后之位的身份，比如“神妻”。
　　法老是人间的神明，他便是神明伟大的妻子。
　　齐贤回到了王宫之中，刚下马车，他便叹了一大口气。
　　“怎么，终于舍得回来了？”艾纳斯早在门口等他许久了，看来是有急事要和他商议。
　　“对法老说话注意点，小心我治你不敬之罪。”齐贤开玩笑似的警告他道。
　　“是是是，伟大的法老，请您赶紧进正殿入座吧，大臣们都在等着您。”艾纳斯催促他道。
　　看来的确是相当着急的事，齐贤连衣服都没换，只是在外面披了一层白褂，戴上了几件金首饰，就坐到了王座上。
　　台阶之下是乌压压一片的大臣们，他们交头接耳，面色不佳，齐贤轻咳了一声，“诸位爱卿，有事直说，无事退朝。”
　　爱卿这个词这个时候肯定是没有的，但是既然齐贤作为法老把这个词说出来了，大臣们也不敢有异议。
　　他们选出了一个人，向齐贤禀报道：“陛下，您此时正身处壮年，臣以为，您还是广纳后宫为好。您如今子嗣稀薄，仅有塞提梅里普塔赫一个儿子，为了国运，还请您纳妃。”
　　什么嘛，原来又是这件事，这帮老家伙看来是一早就对他遣散后宫不满了。齐贤抠了抠快要起茧的耳朵，颇为无奈。
　　儿子多又有什么用，再多最后登基的都是塞提。这叫什么，这叫历史的必然。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有个大臣像是瞧准了他懒得作为的性子，大着胆子提议道：“若您坚决再无广纳后宫的自愿，还请立赫梯公主斯特拉为妃，再指定塞提梅里普塔赫为继承人”
　　齐贤听他这么说，顿时怒火攻心，拍着金椅子的把手站了起来，“大胆！什么时候轮到你替我做决定了？”
　　他本来只是生气这个人胆大妄为，什么都敢说，但是他一发怒，那群大臣竟然齐刷刷地跪下了。
　　“陛下息怒！”
　　他愣了一瞬间，他也没想到，他只是大声说了一句话，那群人竟然没一个硬骨头，全都跪下了。
　　这还要他怎么说话？
　　“算了算了，全都起来。”齐贤头疼地挥了挥手，扶着自己的额头坐了回去。
　　这群大臣虽然说跪就跪，但是没一个是真正好说话的，他们虽然今天被吓得退却了，但是明天，后天，只要齐贤稍有放松，他们就会不厌其烦地重复自己的看法。
　　虽然他现在是法老，但是仅凭他一人之力，又怎么堵的住悠悠众口？
　　唉，他现在只希望祭祀的那一天能早点到来，希望卡莫西斯和塞提都能回心转意，希望一切最后都能回到历史原本的轨迹，回到他的想法之中。


第149章 夜会
　　“陛下，您是做法老的人，身不由己实属正常，请不要再唉声叹气了。”
　　艾纳斯忍不住说道。他本来不想说的，但是齐贤在一刻钟里连续叹了十几口气，实在是影响他的心情和干劲。
　　“你不懂，你什么都不懂。”齐贤苦巴着脸叹道，叫他登天都比叫他在埃及做法老容易。
　　好吧，艾纳斯也不得不承认，当家事与国事混杂在一起，一边是承诺过天荒地老的爱人，一边是敌国的故人，到底该如何作出选择才是最妥当的。
　　“恕臣不能设身处地地为陛下考虑，但是陛下今日忧思过重，不如今夜早些休息，不要再熬夜了。”
　　你说得轻松，我又不是为了熬夜而熬夜，只是因为牙疼而睡不着罢了。齐贤在心里暗戳戳想着。
　　但是艾纳斯都这么说了，想必也给他安排了相当少的任务，那他就含泪接受艾纳斯的好意吧？有谁能拒绝作业少的一天呢？
　　甚至艾纳斯还没有宣布今天完工，齐贤一看到天黑就从椅子上站起了身，扯上披风毅然决然地离开了王座，带着一大群人回了寝宫。
　　就算睡不着，躺在床上不用干活他也是开心的。
　　刚一进到寝殿，他就闻到了一股很香的味道，这股味道沁人心脾，但是又有一股沉着的气质，这之中有花香，有木香，还有果香，三者完美地融合为一体，他一闻到这股味道，就莫名觉得安心。
　　甚至还有点困了。
　　“这是什么香，明明昨天还没有的呢。”齐贤又闻了闻，觉得很奇怪，没有经过他的允许，谁敢把寝宫的香给换了？
　　虽然换了之后的味道还不错。
　　“是一种赫梯特有的香料制成的香，是斯特拉公主从赫梯带过来的嫁妆之一。”内务主管大臣在他身后恭敬地回答道。
　　“她的嫁妆为什么在我这里烧起来了？”齐贤顿觉不妙，是谁擅自下决定在他的寝宫里乱烧香的？万一这香有毒的话怎么办？
　　“这是她前两天送给您的啊，您不是已经检验过并收下了吗？”总管大臣提醒他道，这盒是法老叫人收下的，并告诉他可以这两天就烧上。
　　法老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健忘了？
　　“有这回事吗？我不太记得了。”齐贤闻言有些愧疚，他不该在不清楚状况的情况下胡乱发脾气。
　　总管大人这么一说，他可想起来了，这是前几天和那个生日蛋糕一起送过来的，是装在小匣子里的一截木头，通体纯黑。
　　据斯特拉派过来的人说，这么小一块，每次只用烧一点点，就可以香盈满室，经久不散，这么一块可以用上两三年。
　　她大概是早都知道他最近睡的不太好吧，不然怎么正巧送的礼物就是他最需要的？
　　虽然不排除她在他的身边安插了间谍，但是凡事还得往好的方面想。
　　斯特拉不声不响地做了这么多，他好像还没有好好地跟她道个谢呢。
　　但是他之前已经答应了卡莫西斯，要减少和她见面了。
　　不过就算不见面，用来感谢得方式还有很多，比如写信，他现在正好闲着，不如就写封信谢谢她，既有礼貌，又不会显得狎昵。
　　说干就干，齐贤立刻拿起笔，随便找了张纸展平了，开始斟酌词句。他想写一封既饱含感谢，又能让斯特拉看懂，以后什么东西都不要往这里送了。他并不希望卡莫西斯看见后，产生不好的想法。
　　同时，他还想再劝劝斯特拉，埃及真的不合适她，她还是尽早回赫梯去吧。
　　他尽量写得很委婉，在满怀感谢之后再写一个小小的转折表明一下自己的真实想法。他高中就是学的文科，如今派上了用场。
　　他敢保证，这张纸莎草书要是能完整地保存下来，并在三千年之后被发现，那他写的这一段煽情小作文可是有机会被放进大英博物馆的。不仅如此，在史书拉美西斯一世的名字之后估计还会有专家称赞他道：古埃及历史上最有文采的法老，没有之一。
　　写完之后，他随意将纸折了一下，就派仆人给斯特拉送了过去。如果可以，其实他还想再印上一个火漆印章，因为这样才显得高雅且有格调。
　　但是大埃及此时并没有这样的东西，他闲着的时候刻过几个章，但是都因为学艺不精，章看起来特别的没气势，他可不想在斯特拉面前献丑。
　　斯特拉就住在王宫之中，他的信估计用不了一刻钟就能送到。信的内容完全不涉及任何的机密，一切字句都显得很官方，他也不怕被人看到。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命人往后殿开凿的小池子里倒热水，顺便撒点花瓣，倒点香油什么的，他想好好泡个澡。
　　那池子也就只比浴缸大一点点，泡个澡应该算不上奢侈吧？
　　仆人们的动作非常迅速，他还没等上几分钟，总管就来通知他可以入浴了，等他掀开后殿的小帘，一股玫瑰的香味便扑鼻而来，里面热气腾腾的。
　　他在池边蹲下身，将手伸进去探了探，温度正好，他转头对身边围着的几个仆人挥了挥手：“还愣在这里做什么，赶紧出去找个地方坐下歇着吧？”
　　“是，陛下。”仆人们笑容满面地离开了。
　　给自己放假的同时顺便给身边的人也放个假，这才是人道主义之光嘛。齐贤舒舒服服地跨进了浴池之中。
　　虽然没有手机也没有空调的日子令人很痛苦，但好在还有浴池这种没有时代限制的好东西，不然他都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他该怎么过下去。
　　他还想把这个池子再挖大点，挖深点，等卡莫西斯从神庙回来之后，即便足不出户，他们也能一起享受这种泡澡的幸福。
　　正当他泡得开心的时候，仆人的身影出现在了帘外，他手里捧着什么东西，恭敬地对齐贤说：“陛下，斯特拉公主回信了。”
　　回信？说实话，齐贤寄出这封信时，就压根没想过斯特拉会回信，更没想过她居然回信回得这么快。
　　就像是早都把信准备好了一样。
　　齐贤让仆人把信拿进来，就着浴室昏黄的灯光，他展开了信纸。
　　与他随便找了一张皱巴巴的纸来写信相比，斯特拉送来的这封信用的是贵重的布帛。
　　这布帛作纸，实在是有些奢侈，但是这是赫梯公主拿来送给埃及法老的信，那么用布帛来写正合适。
　　“深夜收到陛下来信，我心中实在是有些惶恐，承蒙关切，我在埃及过得很好，这也是托了陛下的福。既然那盒香料给陛下带来了安神的效果，那么也算是幸不辱命了。它太贵重了，留在我的身边起不了什么作用，看来我将它送给陛下的选择算是选对了。”
　　“在赫梯的时候，我也在神庙之中学习过很长的一段时间，每晚都是这种的香料陪伴着我入眠，等到离开神庙了之后，一天没有这样的香料我就睡不好，但是在军队里陪行了一段时间之后，因为日夜行军，每天都很累，这样的毛病就逐渐没有了。”
　　“不过，我偶尔还是会怀念起那股香味，怀念在这股香味之下的一个个好眠的夜晚。后来回到赫梯之后，我来到了我当初学习的那座神庙之中，找大祭司要到了香料的配方，自己加以改进，就有了陛下手里这块香料。请陛下放心使用，这种香料我在研制的时候天天都会伴着它入眠，如果陛下使用完了，我还可以继续为陛下制作。”
　　她是来推销香料的吗？齐贤脑袋上缓缓冒出了一个问号。
　　但是下文她却话锋一转：“父王前几日写信来给我，他说如果我在埃及过的不好，就回赫梯去。但是我不想回去，我不喜欢赫梯，不喜欢那个国家，虽然那里是我的祖国，但是我在那里却没有半分的归属感。我当年回到赫梯后，感觉大多数东西都变了，不变的是兄弟姐妹的轻慢与父王的冷淡。父王帮我隐瞒了我在埃及的这段经历，并且将我嫁给了我的王兄作侧妃。他是一个多情的男人，总是喜欢在外喝酒，夜不归宿，而他的正妃是我的王长姐，王长姐很不喜欢我，但是我又是父王赐婚的，她明面上不能拿我怎么样，只能在背地里污蔑我。不过几年，我的丈夫就去世了，我不想再嫁，就回到了神庙。”
　　“回到神庙之后，每当月光皎皎的夜里，我就会想起曾经与您在一起的那段时光，虽然我身在赫梯，流着赫梯王室的血脉，但是我的爱人与吾子皆在埃及，我的心也依然还留在这个黄沙之中的福地里。”
　　“借着您登基的这个机会，我终于回到了埃及，虽然我现在已经知道，我所爱的人灵魂已去，您并不是他，但是我还是愿意留在这里，不愿意回到赫梯。”
　　“我并不奢望留在您身边为妃，只希望您在这偌大的国土之上，给我留这么一小片容身之地。从此后，我可以不再是什么赫梯公主，而是埃及伟大的法老统治之下的一个渺小而微不足道的人民。”
　　齐贤从浴池中起身，小心翼翼地将布帛放在一边。他怎么会不知道斯特拉写这封信是为了什么？话都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继续让她回赫梯倒显得他不近情理，不通人情。
　　难道真的要把她留在埃及，给她一个名分？
　　还是别了，他可过不了卡莫西斯那关。
　　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如今还是得过且过吧。
　　夜深，低矮的树丛围着王宫之中一个角落，斯特拉候在树后，她攥着自己的裙摆，在等着什么人。
　　倏地树丛中传来一声鸟鸣，她猛地回过头，一个人已经站在了她的身后。
　　“怎么这么慢？”她抱怨着，左右环视了一圈，确定了周围没有任何人，才急匆匆地将一小包东西塞进了那个人的口袋里。
　　“都在这里了？”听声音那好像是一个男人，他把手伸进了口袋，摸了摸那个东西。
　　“都在，快点走吧，万一被人发现就糟糕了。”斯特拉催促道，不知道为什么，她心中隐隐地有一些不安。
　　男人被她推着，临了又回头问了一句：“陛下让我再问你一次，你真的不回赫梯去了吗？”
　　“功不成，没有身退的道理。”斯特拉沉声回答道。她语气果决，看来早已做下了这个决定，任何人来劝说也不会更改。
　　“保重。”男人得到了她的答复，犹豫了一瞬，便消失在了暗影之中。


第150章 变故
　　三日很快便过去了，月中的祭祀在众人的期待之下终于到来。
　　今日阿蒙神将离开自己的神庙，拜访埃及其余的诸神——他的后裔们。
　　法老也将在这场祭祀中露面，他将带着自己未来的妻子和即将定下的继承人出现在这次祭祀之中。
　　人民内心期盼着这场祭祀已久，因为只有在这样的场合他们才有机会一睹法老与阿蒙神的圣容。
　　他们也将洗耳恭听法老的训教，听这位刚刚登基一段时日的法老抒发自己的政见，描绘自己设想中那个强盛又富饶的埃及的宏伟蓝图。
　　而今日之后，朝廷的局势又将发生一场大的变动，虽然不至于翻天覆地，但是也会几家欢喜几家愁。
　　“一切都准备妥当了吗？”齐贤打了个哈欠，揉了揉自己酸涩的眼睛，他眼眶下的黑眼圈非常地明显。他真的讨厌活动和节日，因为每逢这样的日子，他就不得不早起梳洗，加上昨晚又要熬夜办公，算下来他昨晚只睡了两个小时，连心脏都跳得比平时更快一些。
　　“王宫这边已经全部准备完毕了，刚才奴婢也派人去神庙问过了，卡莫西斯殿下那边也已经准备好了，只需要您一声令下，所有人就可以出发了。”
　　“那还等什么？赶紧出发吧，早出发早结束，不要碰我的床，我回去还需要接着睡。”他又打了一个哈欠，摇摇晃晃地坐上了车轿，靠在木头栏杆上闭目养神。
　　“是。”
　　车轿被四个大汉抬着，平稳地离开了王宫。
　　齐贤叫人在轿子上铺上帘子，一是为了遮阳，二是他实在有点不好意思。明明大家都是人，他现在却坐在他们抬的车上，把他们当牛马来使，这和那面目丑陋的暴君桀纣有何区别？
　　还不如牵匹马来，让他骑在马上，绕着底比斯城走上一圈算了。
　　在上百名士兵的簇拥之下，齐贤来到了底比斯的街头，有小童抱着花篮，坐在他前方的马上，一边走着，一边拈起花瓣沿途洒下，他们用纯洁天真的声音清脆地喊着：“法老驾到！速速让行！”
　　卡莫西斯他们从神殿出发，比齐贤这边出发得更晚一些，他们从神庙那边出发，一同朝底比斯中心那个巨大的广场出发，按照主管这次祭司的官员介绍，他们两队来到广场的时间应该是刚刚好的。
　　想着现在卡莫西斯那边也差不多要出发了吧？他穿着什么样的衣服，化着什么样的妆呢？齐贤撑着脑袋，不免遐想。
　　卡莫西斯不知道齐贤现在正在想他，他正坐在椅子上，最后检查一遍自己一会儿献舞时会用上的道具。
　　那是一个简单的乐器，或者连乐器都称不上，只能说是往一个细长的罐子里装上些谷物罢了，他跳舞时手里拿着这样一样东西，罐子里的谷物就会随着他的舞步发出簌簌的声响。
　　这也不过是祈求来年丰收的一个美好寓意罢了。
　　门口传来马蹄的踢踏声，不等传信的士兵进来，卡莫西斯就已经猜到了原因。
　　“陛下那边已经出发了吗？那我们也要走了。”他从椅子上起身，一抹自己的鬓角，最后喝了一口水。哈特希没有答话，他转过头，看到哈特希正拿着梳子发愣。
　　“陛下那边已经出发了，就等我们了。”哈特希注意到他的目光，醒了神回答道。
　　“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卡莫西斯很少见到哈特希露出这样的神情，他立刻发觉了不对。
　　“没有，殿下，我发誓！”哈特希闻言瑟缩了一下，感受到了来自卡莫西斯的压迫感，她后退了一步，撞到了她身后的小侍女。
　　“没有事为何这副表情？”卡莫西斯看着她慌乱的神色，更加觉得事情绝不简单。
　　哈特希这些年跟在他身边，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她除了爱哭，没什么太大的毛病。
　　但是她现在一副要哭却强忍着的样子，让他不得不起疑。
　　见她将手背在身后，卡莫西斯命令道：“把手拿出来。”
　　哈特希拼命摇头，把东西往自己的护腕里塞，“不，殿下，求您！请允许我等到祭祀结束再把事情告诉您”
　　“拿出来。”他抬高了声调，把哈特希吓得缩起了脖子。
　　大祭司听闻动静赶了过来，她挡在两人中间，劝说道：“殿下，哈特希这样做一定是有原因的，您就信她一回吧。”
　　“今日她不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我便不会离开这个神庙。”他眸光凛然，决绝地说道。直觉告诉他这事并不简单，不这么做他可能会后悔。
　　“殿下！”大祭司知道卡莫西斯向来是不听劝的，便转过头问哈特希：“有什么事就说吧，我们这么多人在这里，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射到了哈特希的身上，她紧张地咽了口唾沫，闭上眼睛对卡莫西斯颤声说道：“先王后殿下病重了，请了阿蒙神的祭司来看，说是她只能撑到今日中午了”
　　卡莫西斯的脸色瞬间白了几分，“母亲？我母亲的病不是一早就治好了吗？为何”
　　他上次去探望他母亲的时候，她虽然病气未尽，但是脸色已经好了很多，她的仆人也说先王后每日都有在按时服药，怎么说病重就病重了呢？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一定是有人传进来混淆他军心的假消息。
　　“何人告诉你的消息？”他拧紧了眉头，厉声问道。
　　哈特希从来没有见过卡莫西斯露出这么可怕的表情，她磕磕巴巴地回答道：“是梅里大人，今日神庙之中往来的人很多，他才有机会混进来告诉我的。他本来想亲口告诉您，但是他没办法见着您的面。”
　　“王兄？真是他？”
　　怕他认为自己在撒谎，哈特希又说，“奴婢跟了您十几年了，绝对不可能认错人的！”
　　王兄王兄都亲自来了，恐怕真的确有其事。他的表情顿时有些失魂落魄。
　　中午，太阳已经升到了头顶上，要是此时再不出发，就来不及了。
　　“殿下！您要去做什么！”见他丢下乐器转身欲走，大祭司连忙拦在他身前。
　　哈特希举着抱住了他的腿，哀声请求道：“殿下！大人交代过不准我告诉您的！求求您了！祭祀之后再走吧！”
　　“祭祀之后！？祭祀之后再走是叫我去给我母亲收尸吗？！”卡莫西斯推开大祭司，不顾一切地走出了神庙的大门。
　　“都是因为我，母亲才没能成为尊贵的王太后，否则她这么年轻，怎么会病到如此地步？”他甩开缠着他不愿放手的哈特希，独自去马厩牵了马。
　　“快！拦住公主殿下！快拦住他！”见他马上就要骑马冲出去，大祭司朝候在门口的车队喊道。
　　还是还是迟了，卡莫西斯已经策马避开了人群，那匹马是卡莫西斯的爱马，只听他一个人的话。
　　马横冲直撞的，没有人敢上去阻拦，害怕自己会葬身在马蹄之下。
　　看着马蹄溅起来的铺天盖地的尘埃，大祭司险些要昏过去，她在神庙任职几十年来，就从来没有在祭祀活动上出过这样的事。
　　卡莫西斯就这么甩下一众人走了，祭祀怎么办？献舞怎么办？
　　她颤颤巍巍地问身后的小祭司们：“卡莫西斯殿下预计在祭祀上跳的舞蹈，你们有谁会？”
　　祭司们面面相觑，竟然没一个人站出来答应。
　　大祭司捂着额头，她早已料到会是这样的答案。那舞本来就是她为了卡莫西斯而编的，自然没有别人能会。
　　伊西斯神啊！看在她这么多年的侍奉上，请降临告诉她该如何解决此事吧！
　　要她一介老身如何向阿蒙神与法老陛下交代啊！
　　“去，快去将此事禀报法老，但万万不可提起梅里大人来过！”大祭司挥了挥手，让自己的亲信赶紧去找法老，商议如何解决此事。
　　“或许可以找一个和殿下身高样貌差不多的人代替献舞？或者戴上面纱”有人向大祭司提议道。
　　“阿蒙神通晓万物，怎么可能被骗过去？”大祭司摇了摇头，但是眼下好像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献舞的消息早已经传了出去，连轿上的“舞台”都准备好了，怎么可以中途取消？
　　但是这人选也是个问题，这处伊西斯神庙到底是个小神庙，如今当值的祭司多是见习的，唯有几个正式祭祀习过一些舞，但是都没有当众表演的经验，可能会怯场。
　　而且那移动的舞台颠簸不平，万一稍有不慎摔落下来，丢的可不是一个人的脸，而丢的是法老的面子，因为这是法老为诸神举办的祭祀，万不能有失。
　　“干嘛这副表情，又出什么事了？”齐贤靠在轿子的木头栏杆，百无聊赖地问道。
　　一直跟在他旁边的阿蒙神庙大祭司接到了属下递来的消息之后，脸色瞬间变得惨白，齐贤不理解什么事情值得他吓成这样，他这个年纪放在现代，嘴张这么大，假牙都能掉下来。
　　“陛下，请您冷静听我说。”大祭司靠了过来，贴近了齐贤的耳朵，即便是车和马都在走，他也执意要这么做，显然是不愿意让在一旁跟行的民众听到。
　　“先王后那边出了一些事，卡莫西斯殿下从神殿从离开了，伊西斯大祭司试着去拦了，但是没拦住。”
　　即便他言语间已经很委婉了，但是齐贤还是通过他差点喘不过来气息判断了这件事真的严重极了。
　　“卡莫西斯走了？怎么会……”齐贤显然不愿相信，为了这次献舞日夜不眠地练习的卡莫西斯怎么会在最后关头转身走人？
　　他不相信卡莫西斯是判断不清事情是孰轻孰重的人，一定是有什么事把他绊住了。
　　“那现在怎么办，献舞能够取消吗？或者找人代替他也行。”齐贤到底还是理智的，他希望能尽早解决这个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毕竟这么大一个祭祀活动，不能因为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就中途结束。
　　“献舞的消息早就传了出去，不少民众都是奔着能一睹卡莫西斯殿下的尊容而来的，不能说取消就取消的。伊西斯大祭司那边找不到合适的人代替卡莫西斯公主上场，我已经紧急在各神庙中征集的，应该能找到能代替卡莫西斯的舞者为神献舞，但是因为时间来不及，估计只能在归途上献舞了，为了拖延一些时间，陛下，请允许我们在原计划的基础上，增加在前方的神庙里修整的时间。”
　　意思就是，为了能找到人在祭祀上献舞，他必须要在前面的神庙中多坐一会儿，多拖一点时间，给阿蒙大祭司机会找到合适的人，并把人接过来。
　　“我没关系，但是还是得派人去找卡莫西斯公主，他肯定是去找先王后了，去先王后得别宫找他，赶紧把他找回来。”即便是如此，齐贤还是不愿意放弃了卡莫西斯，卡莫西斯为了这次献舞做出得努力他看得很清楚，他也比卡莫西斯更不愿意放弃这次能向所有民众展示自己，有助于日后成为王后的机会。
　　车队停在了智慧之神的神庙之中，所有人都在修整，劳累了半路，能停下来休息一会儿，本来是很开心的一件事，但是齐贤的脸上还是不免染上了愁容。
　　“陛下，或许我能代替卡莫西斯完成这次献舞，他学习的那种舞蹈正巧我也会一些。”正当他忧心忡忡地等待着外面的消息的时候，突然，一个声音在齐贤身后说道，齐贤与大祭司同时转过了头，惊讶地望向了身后。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一路跟在车队最后方，特意前来景仰阿蒙神尊容的斯特拉。


第151章 献舞
　　“斯特拉？”齐贤刚想问她为什么在这里，突然
　　想起来，好像斯特拉一直跟在队伍最后面，还是他亲自批准的让她跟在队伍最后随行。
　　齐贤当时也没有多想，只是想认真表现一下一国法老的气度，让斯特拉欣赏一下埃及的祭祀盛况。
　　既然他不能拦着斯特拉来看，不如给她安排一个好一点的观赏位置。
　　而且，他本来的打算就是在祭祀上宣布自己准备封卡莫西斯为王后的事，他想让斯特拉清清楚楚地看着，明白他是不可能封他人为王后的。
　　他希望斯特拉早日死心，乖乖回赫梯去，让历史回到它原本的轨迹。
　　但是他的计划出现了变故，卡莫西斯走掉了，献舞的位置出现了空缺，而斯特拉来到了他的面前，自荐代替卡莫西斯完成向神的献舞。
　　大祭司闻言皱起了眉头，“这怎么可以？斯特拉公主，您是赫梯人，让您随队观看祭祀已是法老仁慈，这献舞的位置，我们埃及自有办法找人补上，不用您费心了。”
　　他说话属实不好听，但是事实就是如此，让一个赫梯人来向埃及的神明献舞，这显然不切实际。
　　“但是如果不这么做，就只能在结束的时候献舞了吧？”
　　“那又如何？我埃及的事，轮不到你来装好心。”
　　“好了好了，别吵了。”齐贤转头问斯特拉：“你真的会跳吗？”
　　“陛下！我埃及祭司没有一万人也有八千人，为何要把希望寄托在一个外国女人身上？”阿蒙大祭司不明白齐贤到底在想为什么。的确，现在留给他们的时间并不充裕，即便是找到了合适的人替代，也只能在归途上为阿蒙神献舞了。
　　即便阿蒙大祭司态度恶劣，斯特拉也依然不卑不亢地说：“我知道阿蒙大祭司您并不信任我，但是请给我一个机会，我跳过一曲之后，请您再重新考虑一下。”
　　“这根本就不是信不信任的问题”阿蒙大祭司几乎要发怒了，这个女人怎么硬是要装作听不懂话？
　　“好了，别说了，先看看再说吧。”齐贤拍了拍他的肩膀，让所有人退开一步，给斯特拉让出一片空地。
　　“多谢陛下。”斯特拉接过侍女递来的铃铛，她试着走了几步，觉得自己身上穿着的这条裙子不太方便，于是蹲下了身，用力将裙摆撕了开，布料撕裂的声音令周围人目瞪口呆。
　　埃及的服饰暴露且开放，但是这和当众把衣服撕烂是两码事。
　　“有辱斯文，有辱斯文。”阿蒙大祭司在嘴里念叨着，他偏过头去，几乎没脸看。
　　可是，当斯特拉拿着一串铃铛翩然起舞的时候，他的目光又像磁铁一样被吸引到了她的身上。
　　卡莫西斯准备在献舞中跳的舞蹈是伊西斯神庙的大祭司为他一个人编的，是以莲花为形应运而生的舞蹈。舞者舞动这支舞时，其臂若花瓣，腿若花茎，不动时婷婷，动时狡狡。
　　齐贤看卡莫西斯跳起这支舞的时候，只感觉到了一股灵动的静，安静的静，正像卡莫西斯的性子一样。
　　这支舞里没有什么夸张的大动作，因为是在轿夫抬着的“舞台”上表演的，如果动作幅度过大，可能会导致舞者摔下舞台，要真摔下去，轻则被观众看笑话，重则会被认为是神将降灾于埃及。
　　但是齐贤在斯特拉这里看到的却是同一支舞，不同的风格。
　　在斯特拉这里，她诠释的是喧嚣与浮华。
　　到底为何不同，可能是因为他们的乐器不同，斯特拉手里的铃铛的声音极其清脆悦耳，她的舞步与卡莫西斯相比也较为夸张华丽，但却不失稳健。
　　由于练习得不多，她的舞步略显生疏，但是也只有内行人看得出来，她的力度与乐器相结合，很好地掩盖了这个缺陷，普通人是看不出任何破绽的。
　　一舞结束，众人激烈地鼓起掌来，即便是阿蒙大祭司也说不出任何否定的话，他站在一边，将手背在佝偻的腰后，等着法老作出决定。
　　“我觉得，如果她愿意献舞的戴上面纱，那么让她上场也未尝不可。”齐贤靠在阿蒙大祭司耳边与他商讨道。
　　光看身形和背影，卡莫西斯和斯特拉一等一地像，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最近斯特拉变得越来越像卡莫西斯了，无论是发型还是服饰，又或者一颦一笑，都能在他们两人身上找到不少相似之处。
　　有时候光看背影的话，连他都要犹豫一会儿才分的清谁是谁。
　　“既然陛下心里已经有了主意，又何必问老臣？哼。”阿蒙大祭司拂袖而去。
　　齐贤之前并不知道斯特拉是会跳舞的，而且他听说这舞好像只有卡莫西斯一个人会，因为太难了，就连卡莫西斯也练习了数年才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想不到斯特拉也会这支舞，她是从何处学来的？
　　斯特拉看到了齐贤疑惑的眼神，主动解释道：“我近日常去伊西斯神庙讨教舞蹈，有幸观赏到卡莫西斯公主殿下跳过两次这支舞。我很喜欢这支舞，便留心记了下来，练了几天，想不到今日就派上用场了。”
　　练习了几天就能到达这种程度吗？他觉得不可思议，但是眼下他管不了这么多了。
　　他转头对斯特拉说：“你戴上面纱，去换一身衣服，之后就随我们出发吧，扛’舞台‘的轿夫已经到神庙外了。”
　　“是，多谢陛下肯定。”斯特拉朝他一礼，按他说的去做了。
　　载着法老的车驾行驶在埃及的大道中央，这长达数公里的路名为公羊大道，因为路旁两排整齐的公羊而闻名于世。
　　要真追究起来，那其实并不是普通的公羊，而是埃及人眼中的阿蒙神的化身，那一座座公羊脚底下护着的小人就是法老。
　　民众早已围满了路旁，只为一睹圣颜。要知道，平民百姓是没什么机会见到法老的，只有这样重大的节日才有可能隔着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远远地瞥见法老一眼。
　　齐贤听着众人的欢呼声，感觉自己快要产生幻听了，他头顶着烈日，还戴着象征着上下埃及的红白王冠，王冠看起来简单，但实则重的很，他已经顶着这顶王冠数个小时了，连脖子都在发酸。
　　他揉了揉自己的脖子，不小心把自己下巴上戴的假胡子碰掉了。
　　他仰着头，努力弯下腰去捡自己脚边的假胡子，戴了回去，他左右看了一圈，发现大家好像现在都没有在看他，而是在看队伍最前方的斯特拉。
　　“那个姐姐跳舞跳得好漂亮！”他听到身边有小孩子叫道，那个孩子骑在他父亲的肩膀上，坐到了高处，这才得以望见斯特拉。
　　“这两年都是卡莫西斯公主殿下在祭祀中献舞呢，而且这两年皆是丰年。大概只有她跳的舞蹈，阿蒙神才愿意驻足观赏吧”他的父亲说。
　　听到这话，齐贤松了一口气，看来民众还没有发现异样，没有发现如今在他们眼前献舞的并不是卡莫西斯，而是斯特拉。
　　“像卡莫西斯殿下这么优秀的人，以后一定是埃及的王后吧！”孩子的话天真无邪，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齐贤放在膝头的手握成了拳头。
　　他当然是希望最后坐上王后的位置的人是卡莫西斯，也诚心诚意地想将他们之间的感情修复如初，但是卡莫西斯也是这么想的吗？
　　说实话，他心里没有底。
　　“小心！”
　　意外将他从思绪拉扯回了现实，听到动静，他猛地抬起头，队伍也停了下来。
　　“发生了什么事？”他转头问一直骑马跟在他身边的阿蒙大祭司。
　　阿蒙大祭司的脸色不太好，他沉声回答道：“有个小孩摔倒在献舞的轿前了，轿夫们没有反应过来，因为停得实在是太突然，赫梯公主从轿上摔了下来。”
　　“什么？她摔下来了？”齐贤大惊失色，赶紧让人把他扶下马车，他得去前面看看。
　　前方场面一片混乱，士兵已经把小孩儿抓了起来，他的父母也因为有扰乱祭祀的嫌疑被扣下了。
　　这个小孩直接导致了献舞被打断，让害得祭司从台上掉了下来，这可是对阿蒙神的大不敬，搞不好是要被杀头的。
　　小孩子已经在他母亲的怀里哭得稀里哗啦了，侍女扶起了斯特拉，紧张地问她伤势如何。
　　从这么高的舞台上摔下来，伤势怕是不容乐观。
　　斯特拉挣扎着从地上坐起来，她捂着自己的脚踝，疼得直皱眉头，她的手肘和膝盖也有大大小小的伤口，已经破皮了，正在往外冒着血星子。
　　齐贤看着她的伤口，顿时有些心疼，他不顾众人惊愕，从自己身上撕下了几截布料给她包扎伤口。
　　他在这里也待了有一段时间了，深知古代的医疗技术不过关，加上天气炎热，伤口易化脓，如果处理不当，这样的伤口也是会死人的。
　　见她呼吸都有些不畅，齐贤也管不了这么多了，他伸手取下了斯特拉脸上的面纱。
　　“陛下，我没事，不用担心。”见他担心的模样，斯特拉反过来安慰他道。这样的伤势她以前也不是没有经历过，那次都好了，何况是这次。
　　“都怪我，我就不该点头答应你让你来献舞的，我清楚风险不小，你又是第一次在这种地方表演，我当时就应该找别人或者直接取消献舞的。”
　　“请不要这样想，陛下，我刚才在舞台上的时候，民众们说了什么我都有听见。这么大规模的祭祀一年也只有一次，很多民众都是奔着欣赏献舞而来的，如果今年看不到，他们又要多等一年。与其辜负他们的期待，不如让我受些伤，反正以前又不是没有受伤过。”斯特拉抹去了自己脸上的灰尘，对他说道。
　　“话不是这么说，唉，算了”事情已经发生了，多说无益，齐贤把她扶了起来，刚打算宣布献舞终止，一旁的士兵就问道：“陛下，这三个人怎么处置？”
　　“放了吧，他们又不是故意的。”齐贤回过头说。
　　士兵有些犹豫，“可是可是万一他们是赫梯的奸细，故意要来扰乱我们的祭祀仪式呢？”
　　齐贤还没说话，斯特拉就轻笑出了声，“请问这么做对赫梯有何益处？”
　　“这”士兵也说不上来。
　　斯特拉转头对扶着自己的齐贤说：“陛下，请您放了他们吧，我作证，他们并不是赫梯人。”
　　齐贤挥了挥手，让士兵赶紧放人，不要再纠缠不休了。
　　士兵不情不愿地松开了手，小孩子攥紧了他母亲的手，犹豫了一会儿，朝斯特拉问道：“姐姐，你是外国人吗？”
　　他这话一出，齐贤就愣住了。
　　“快住嘴！”小孩子的母亲捂住了他的嘴，朝斯特拉赔笑道：“小孩子不懂事，请殿下不要怪罪。”
　　经这孩子这么一说，周围的人都发觉出了异样。
　　这两年为阿蒙神献舞的人都是卡莫西斯公主殿下，即便他们无缘近距离一睹那位公主的容颜，但是当看到斯特拉面纱下的脸的时候，他们也能肯定，这个女人并不是卡莫西斯公主，而是一个外国人。
　　献舞的人是外国人吗？人们顿时议论纷纷，这实在是不符合规矩吧？
　　“请不要谣传，她是埃及人，从此刻开始就是了。”
　　齐贤的话一出，所有人都闭上了嘴。既然法老都发话了，他们这些普通民众就不能再在明面上议论此事了。
　　阿蒙大祭司叹了一口气，他拄着自己的拐杖，回到了马车前。早在法老答应了斯特拉献舞的自荐时，他就想到了会有如今这个结果。
　　早知道当时的态度就再坚决一点了，他暗暗在心中后悔，这个赫梯女人实在是不简单，他真的很担心法老有一天会被她迷的神魂颠倒，进而成为赫梯的傀儡。
　　看来今后必须得好好盯住这个女人了，大祭司的目光落到了斯特拉的身上。
　　他一惊，不知道自己是恍惚了还是年纪大了眼睛不通透了。
　　那一刹那，他感觉斯特拉也看向了他。


第152章 误解
　　祭祀在黄昏后就结束了，法老回到王宫后，随着王宫的大门关上，民众也作鸟兽散，余晖笼罩着底比斯的王宫，似是神明愉悦的笑容。
　　“累了，睡觉，谁也别来找我。”齐贤把寝宫的大门一关，就躺上了床。他第一次完整地经历古埃及的祭祀，劳民伤财不说，还费时费力，即便他只是被扛在轿子上走了一遭，还是觉得累得很，更别说那些轿夫还有那些徒步跟行的祭司了。
　　等到外面寂静无声的时候，他偷偷从床底下又拿出了那个水晶球，放在了桌子上。
　　他觉得一切都应该差不多了，他也该穿回去了吧？
　　为什么还要继续把他留在这个地方折磨他呢。
　　而且现在这个局面，受到折磨的不止他一个人，他觉得自己实在是不应该在继续待在这里了，接下来的事他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去解决。
　　要是普拉美斯能回来就好了，他要是能回来，一定能解决眼下的所有问题吧。
　　齐贤把水晶球抱进自己的怀里，暗暗祈祷赶紧让自己穿越回现代。
　　他想莫莲了，想念现代那个乖巧听话又懂事，美丽体贴又温柔的莫莲，他现在对他的过去已经完全不感兴趣了，他只在意结果。
　　因为眼前的卡莫西斯实在是太难令人接受了，或者说，他太有自己的想法了，齐贤时常觉得自己无法理解他的行为。
　　“陛下，卡莫西斯殿下已经回来了。”
　　仆人得到了消息，向他禀告说。
　　回来了就回来了，他刚才不是说了吗？谁也别来找他。
　　“他现在在外面请见，陛下要召他进殿吗？”
　　“我说了，我谁也不见。”齐贤回绝了，他不知道自己和卡莫西斯见面之后能说什么，卡莫西斯应该是来找他解释今天的事情的，但是他已经知道了，不想听他再解释一次，因为就算解释了也不能改变什么。
　　他发现自己最近一和卡莫西斯见面就容易争吵，从前他可从来不觉得他们两个的性格这么不合的。
　　都说时间容易使人发生改变，但是他喜欢改变后的莫莲，而不是还没有改变的卡莫西斯。
　　“可是卡莫西斯殿下不肯走，他说非要见到您不可。”
　　啧，为什么卡莫西斯非要和他见面呢？难道他自己不知道吗？他们一旦见面，就很容易吵起来，他们如今的关系已经很糟糕了，齐贤觉得他们还是不要见面，互相冷静一段时间为好。
　　“让他回去吧，埃及到了晚上温差还是很大的。”
　　仆人出去了一圈又满面愁容地回来了，“可是他还是不愿意走，怎么办？陛下，要让侍卫把他请回去吗？”
　　“不可以，别让别人碰他。”齐贤把水晶球放了回去，对仆人说，“那就让他等一会儿吧，要是过了一个小时他还不愿意走，那就让他进来。”
　　齐贤不是有意让卡莫西斯在外面吹冷风的，他也需要一段时间斟酌自己该和卡莫西斯说一些什么，或者把情绪调整好，调整到不容易生气的程度。
　　时间很快过去，他已经将手边那一整摞的公文看完了，本来他没打算看的，但是他害怕自己要是去睡觉的话，会直接睡到明天早上，卡莫西斯又是个犟脾气，估计会等他一整个晚上。
　　“他还在外面等着吗？”齐贤让人帮他把这些公文全部搬下去，他要看到空无一物的桌面才觉得舒服。
　　“是的，卡莫西斯殿下还在外面等着您。”
　　齐贤从椅子上起身，他知道自己必须要去这么一趟了。
　　从寝殿的大门出去的时候，齐贤并没有看到卡莫西斯，直到走下台阶，才在一个巨大的柱子后面窥见他的身影。
　　天色太黑，加上卡莫西斯坐在台阶上，正抱着膝盖缩成一团，齐贤差点没找到他。
　　齐贤第一次觉得卡莫西斯抱着膝盖蜷起来的时候这么小一只，他咽了一口唾沫，走到了卡莫西斯的身后，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感觉到身边有风吹过，又有人触碰他的身体，卡莫西斯猛地颤栗了一下，警惕地抬起头来，直到看到是齐贤，他才松了一口气。
　　齐贤注意到，他的手里捧了一小束花，明黄色的小花很鲜艳，有些像蔷薇，即便是到了晚上，也没有半点要凋零的意思。
　　现在已经是花期了吗？他下午去看的时候，那些花还没有任何要开放的意思。
　　这是送给他的花的吗？齐贤愣了一下，说起来，他还从没收到过卡莫西斯送的花呢。
　　“这种小花很好看，我的母亲生前是最喜欢的，我小时候母亲在后宫的花园里种了不少，但是后来有个侧妃说自己不喜欢黄色，于是我父王就让人把它们都铲了，说来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种花了。”卡莫西斯垂首望着自己手中的花，缓缓说道。
　　他一手握着那束花，一手捏着胸口处的玉石。
　　他的确向墨玉许了愿望，但是也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只是开放了这几朵花，一小块花田却因此枯萎了。
　　他这是想说什么？齐贤不明白他的意思，难道他过来只是为了跟他说这些花的事吗。
　　不对，他刚才说什么？生前？谁去世了，他的母亲吗？
　　齐贤怔住了，他见过一眼卡莫西斯的母亲，只见过那么一眼，其他时候大多是在梦里见的。
　　那时候这位先王后虽然气色是憔悴了一点，但是她看起来也就三四十岁，还是相当年轻的年纪，怎么好端端地就去世了呢？
　　难道今天卡莫西斯就是为了这件事，放弃了献舞，不顾一切地从神庙中冲出去的吗？
　　齐贤的心情顿时很复杂，他知道卡莫西斯家里可能出了一些事，但是想不到竟然是这么严重的事。
　　他本来对卡莫西斯今天的行为是颇有微词的，但是现在那些不好的情绪顿时一笔勾销，至少在那一瞬间，人与人的情绪是相通的。
　　“让我抱抱你吧，卡莫西斯。”他低头说道，并伸出手去试图把他圈在怀里。
　　再怎么说，这时候的卡莫西斯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虽然这个年纪放在古埃及已经是很成熟的年纪了，但是齐贤愿意用现代的眼光来体谅他的一切。
　　现在，无论平时再怎么高傲的他也只是一个失去了母亲的孩子，他需要人安慰，需要一个可以倾诉的人。
　　但卡莫西斯却把他推开了，齐贤不知道为什么，傻傻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为什么要推开他？难道他不需要安慰吗？
　　怎么可能？他的母亲对他来说可是无比重要的亲人，齐贤通过那一个个梦境，早已知悉此事，但是卡莫西斯如今他的神情在他的意料之外。
　　他以为卡莫西斯会很悲伤，会忍不住哽咽流泪，但是没有，除了面带哀伤之外，他没有任何常人会有的情绪。
　　为什么要在不必要的时候伪装自己，卡莫西斯？齐贤不解地望着他，卡莫西斯将握着鲜花的手背到了身后。
　　“今天的事我很抱歉，普拉美斯，是我让你为难了。”卡莫西斯偏过头，轻声说道。
　　齐贤没有想到自己能从他的嘴里听到抱歉这两个字，他以为卡莫西斯不可能来向他认错的。
　　但是这种事又何必道歉呢？谁都会有着急的事，况且还是关于至亲生死的大事，就算是齐贤自己，在那个时候也会做出相同的选择。
　　“不，你没有错，你不用和我道歉。”他刚说完话，卡莫西斯就问道：“你会将我的母亲以法老之妻的名义下葬的吧？普拉美斯？”
　　齐贤有些惊讶他为何要问这种事，“那是当然，你怎么会问出这种问题？”
　　卡莫西斯转过身，将自己的后背留给齐贤，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齐贤好像看到了他伸手抹去了自己眼角的泪水，“我害怕你和他们一样早都不把我的母亲当王后了。”
　　“怎么会呢？谁敢不把你的母亲当王后，我第一个教训他！”齐贤有些急了，难道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有人敢对卡莫西斯的母亲不好？
　　“是啊，大家嘴上都这么说，”他咬牙冷笑了一声，“我母亲生病已经一月有余，我和我外公却都都不知道，若不是那天王兄回底比斯述职，顺道去看望了母亲一眼，我甚至不知道我的母亲已经在生死边缘徘徊了一个月！”
　　“怎么会？难道没有请医生吗？”
　　“医生？”卡莫西斯语气愈发冰冷，“别说是医生了，就连祭司都没有去看她一眼，那几个侍女往外只说母亲是着了风寒，吃些药几日便能好，将病情一直拖着甚至，他们甚至连逃跑时的东西都收拾好了。”
　　“那些恶仆连先王后都敢陷害？”齐贤听完也是一阵怒火涌上心头，“交给我来处置吧，我定让他们没有好果子吃。”
　　“不用了，我已经下令了要把他们丢进沙漠里，挂起来喂秃鹫，不用你插手了。”
　　“那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吗？”齐贤侧过身，指了指自己的寝殿：“或许我可以抱着你睡一个晚上？”
　　卡莫西斯摇了摇头，齐贤有些尴尬，他好像个自荐枕席的秀女，然后被皇帝看不起了。
　　“普拉美斯，我想一个人安静一会儿。”他说道，齐贤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这个时候，他愿意按照卡莫西斯的意思来。
　　目送着卡莫西斯要离开，齐贤心里有些遗憾，说实话，他挺喜欢卡莫西斯手上那束花的，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那束花本来就是送给他的。
　　这让他不免想起来在现代的时候，莫莲也很喜欢种花，即便是白雪皑皑的冬天，他也愿意去小阳台上种一些什么东西，即使他知道，冬天的种子是不会发芽的。
　　他听说卡莫西斯前段时间在自己的花园里种了很多的花，想要在他们的婚礼上用那些花来装饰，如今婚礼将至，想来这会儿花也快开了吧？
　　“普拉美斯。”卡莫西斯的声音将他的思绪拉回现实，齐贤抬起了头，卡莫西斯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折了回来。
　　齐贤用眼神询问他还有什么事，是不是反悔了？
　　如果现在卡莫西斯反悔的话，他依旧愿意与他分享自己的床榻。
　　谁知卡莫西斯开口后，说出来的话让他的心都凉了半截。
　　“普拉美斯，真的不是你叫那些仆人隐瞒我母亲的病情的吗？”


第153章 疑心
　　“你在怀疑我吗？卡莫西斯？”齐贤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话真的是卡莫西斯说出来的吗？他怎么可能会做出这种事，为什么要怀疑他？
　　卡莫西斯没有说话。
　　齐贤感觉自己那一瞬间无比地难过，原来在卡莫西斯心里，他是会做出这种事的人，说他隐瞒病情，和说他间接杀人有什么区别？
　　“我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来？我和你一样，我是真的完全不知道这件事！再说了，你的母亲也是我的长辈，我有什么理由要去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齐贤感觉自己的呼吸愈发急促，口腔里的痛感在不经意间又涌了上来，他捂住了自己的脸颊，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他明明在出门之前对自己做了完整的心理疏导，但是到了最后还是忍不住生气了。
　　卡莫西斯凭什么怀疑他，他根本什么事都没有做。
　　“因为祭祀，因为不想要我分心。”卡莫西斯冷冷地说，虽然看齐贤这个表情，他知道自己是误会他了。
　　“我真的没有，我用我自己的性命发誓。”齐贤再次重申道。
　　卡莫西斯仓促地点了点头，轻声道了声对不起，转身加快了脚步，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齐贤站在原地，还是觉得喘不过气来，他坐在了台阶上，靠在卡莫西斯刚才靠过的那根柱子旁。
　　连柱子都还残留着余温，为什么卡莫西斯的言语会这么冰冷？
　　他的头枕靠在那根纯白的石柱上，闭上了眼睛。
　　清晨的第一抹曙光打在了阿蒙神屹立的神像上，方尖碑银白色的顶端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齐贤红着眼圈坐在王位之上，他面前的群臣站成两排，正在紧张激烈地辩论着。
　　他却没有心思听他们在讲些什么，他昨晚
　　完全没睡好，卡莫西斯的话萦绕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
　　他难过得要命，隐瞒病情这么严重的事，他怎么可能做得出来？卡莫西斯居然会怀疑到他的头上。
　　他知道卡莫西斯的内心脆弱又敏感，但是这并不意味他必须将自己的心千锤百炼成铁去忍让着卡莫西斯。
　　他希望卡莫西斯从母亲离世的巨大悲痛中缓过来之后，能来他这里向他道一个歉，直白也好，委婉也罢，不然他心中一直会有个过不去的坎。
　　“陛下，您在听吗？”注意到他的走神，大臣们不满地提醒他道。
　　在场的很多人都是普拉美斯昔日的同僚，他们近日来都发现了法老与之前有所不同，但是大多数人都不好敢怀疑到这个身体里换了个灵魂上来。
　　他们只是觉得普拉美斯从叉提变成了法老，在作风上稍有不同也实属正常。
　　“哦，不好意思，我走神了，你们能再说一遍吗？”
　　作为百官之首的叉提，艾纳斯虽然不太高兴，但还是向他重复了一遍他们刚才的谈论结果，“咳咳，臣与其他同僚们已经商议完毕，决定要厚葬先王后殿下，王后的后事工作已经在有序开展，两个多月以后就举行正式的葬礼。”
　　“嗯，这都是应该的，还有，千万不可以偷工减料，否则严惩不贷。”齐贤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希望早会能早点结束。
　　今天的工作不多，他又困的很，打算一会儿回到寝宫之后先睡上一会再工作。
　　“还有什么事情吗？没有就散会吧？”齐贤刚想站起来，忽然大臣们齐刷刷跪了一大片，他们低着头，额头几乎点地，像是有什么事情要央求他，或者说胁迫他。
　　“你们这是做什么？”齐贤皱起了眉头，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逼宫？他们觉得他当法老当的不好，打算联名把他赶下台？
　　不可能，现在可是封建社会，君权神授，想把法老赶下台可没那么简单。
　　阶下数百大臣齐声喊道：“请陛下早日立后，丰盈后宫，开枝散叶！”
　　“陛下”艾纳斯站在齐贤的身边，为难地摇了摇头，表示这件事并不是他指使的，他也并不知情。
　　齐贤并不能理解他们此举所为何意，“我马上就有王后了，也有了合适的继承人，丰盈什么后宫？”
　　在他眼里，广纳后宫完全是没必要的，一是劳民伤财，二是他已经有塞提一世这样被历史所认可的继承人了。
　　就算充盈后宫之后不小心有了孩子，他也觉得自己也活不到孩子出世。
　　但是大臣们是不可能像他一样凭借上帝视角知道这些事情的。他们跪在地上，大有他不点头答应，他们就一直跪着的决心。
　　这又是何必呢？齐贤叹了一口气，他打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去说服他们。
　　“婚礼不就是在下个月吗？早已经定好了，再催也不可能提前，再有，我已经属意塞提梅里安普塔为我的继承人，他的能力各位都有目共睹，我已经打算在婚礼之后就让他与我共同摄政。”
　　此话一出，满座皆惊，那个塞提梅里安普塔虽然打仗和法老一样确实有一手，但是却是个实打实的野小子，他打仗可以，但是要他坐在这个王座上料理政事，他未必行。
　　“陛下三思！且不说塞提梅里安普塔是否真是陛下的儿子，万一陛下日后与王后诞下了王子，那塞提梅里安普塔又该何去何从？”
　　这不是开玩笑吗？齐贤哼了一声，难道这个大臣是指望卡莫西斯生个孩子做太子吗？
　　不过也不怪这个大臣，毕竟他还不知情卡莫西斯的性别。
　　“臣有一法，可一石三鸟。”
　　忽然，一个齐贤眼熟极了的大臣跪行至前，再一叩首，说道。
　　他叫马修斯，齐贤眼熟他是因为他实在是太碍事了，总是爱和自己唱反调，齐贤好不容易想出一个看起来十全十美的法子，他马上就会站出来否决掉，列出的十几条反例都让齐贤尴尬得无地自容，恨不得站起来将他拉到王位上让他来当法老。
　　虽然有这样敢于言明利弊的忠臣的确是好，但是他总能把齐贤气得血压上升。
　　此人一出必没好事，齐贤心里一咯噔，但是还是不能不让他发言。
　　饶是齐贤心底已经做了最坏的猜想，还是被他的主意吓了一跳。
　　“臣以为，如果立斯特拉为后，便可一劳永逸，一石三鸟。一，斯特拉乃赫梯公主，赫梯国王两番致信托女，可见其诚心与我国交好；二，传闻塞提梅里安普塔大人乃斯特拉公主之子，若此言非虚，斯特拉公主成为王后之后，便可顺理成章地让塞提梅里安普塔大人摄政，三，相较卡莫西斯殿下，斯特拉公主更为温良贤淑，实在是王后的最佳人选。”
　　齐贤扯了扯嘴角，一时间不知道该骂些什么好。“我看你真是疯了，需要治治脑子。”
　　他之前看马修斯说的话虽然讨人厌，但是也有几分道理，并没有拿他如何，导致他如今竟然开始胡言乱语了。
　　可是没有人反驳马修斯，全场一片寂静，寂静得齐贤心底发毛。
　　他不敢相信，试探性地问道：“难道你们都认为他说的有道理，并打算和他一起劝说我吗？”
　　依然没有人说话，齐贤感觉自己的气息都在颤抖，他从未感觉到如此的无力，明明他才是坐在王位上的法老，但是这群人却不顾他的想法，非要他按照他们的意思来。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傀儡，一个吉祥物，所有人都膜拜他，但是却没有几个人愿意听他的话，连他的私事都要插手。
　　“疯了，都疯了，都不听我的话了是吧？”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目光越过群臣，落在了欧利的身上。
　　“欧利大人，您来说说，马修斯这个方案可行吗？”
　　他可是卡莫西斯的外公啊，立斯特拉为王后对他来说应该百害而无一利吧？为什么他没有站出来反驳呢？这个小老头平时不是挺有心计的吗？
　　齐贤把希冀的目光投到了他的身上，希望他能多少说点什么，最好把马修斯斥责得体无完肤。
　　欧利听到了他在叫自己，犹豫了一会儿，从人群中走到了阶前，站在了马修斯旁边。
　　看着他的表情，齐贤不敢相信地问道：“你不会也同意他的想法吧？这个想法简直荒谬得无可救药，你们都疯了吗？”
　　“陛下，请冷静一会儿”艾纳斯轻轻拍了拍齐贤的手臂，让他坐下，喝杯冰水冷静一下。
　　“臣附议马修斯大人的方法。”还没等他坐下，欧利就说道。
　　他语气坚决，没有半分犹豫与不舍。
　　齐贤不相信他是那种会为了国家利益舍去自身优待的人，难道难道斯特拉也许了他什么好处？
　　想想也并非完全不可能，齐贤将手中的杯子往地上一摔，冰水溅到了马修斯的脸上。
　　“全部给我滚开，这个法老，我不当也罢。”
　　他狠狠用肩膀撞开了想要拦住他的艾纳斯，离开了王座。
　　这个法老当的属实是憋屈，他宁可不当。
　　反正他们也不想让卡莫西斯当王后，他不如就此离去，带上卡莫西斯，离开这个王宫，就算哪天突然穿越回去，交还这个身体给原主他也无所谓了。
　　他不想当这个法老，谁爱当谁当去吧！


第154章 离宫
　　从朝堂回来，齐贤一整天都没吃得下饭，在艾纳斯的劝说下，他才愿意多少吃一点。
　　“感情这种事怎么能强迫呢？我明明没有任何和斯特拉结婚的意向，他们却非要逼我，我是真的咽不下这口气。”
　　齐贤喋喋不休地和艾纳斯抱怨着，自从他来到这里，因为他而改变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他只想让历史回到它原本的轨迹，但是他发现自己好像已经在歧途上走得太远了，等他想要沿途而返的时候，发现一切都已经变了。
　　大臣们的态度变了，卡莫西斯对他也逐渐冷漠，本该回到赫梯的斯特拉直至今日还留在埃及。
　　艾纳斯能够理解他的难处，安慰他道：“尚且忍一忍吧，婚礼就在半个月以后，只要熬过这段时间，顺利和卡莫西斯殿下成婚，他们也就无话可说了。”
　　“可是，他们都认为此时我应该迎娶斯特拉，这样才能使利益最大化，他们并不看好我和卡莫西斯。这样不被祝福的婚姻，我能够接受，但是我不知道卡莫西斯会怎么想”
　　“公主殿下如果爱您的话，是不会在意别人的说法的。”艾纳斯顿了顿，“我从比拉的口中略微了解过关于卡莫西斯殿下的一些事，请您不用担心卡莫西斯殿下对您的感情。”
　　可是人心是易变的。
　　齐贤没有说出口，正处于热恋之中的艾纳斯不会懂这些的。
　　他能够感受得到，卡莫西斯好像并没有那么喜欢他了，他们之间的隔阂并不是言语可以解释得清楚的。
　　他还愿意与我结这个婚吗？
　　齐贤的心中突然升起了怀疑。
　　他被自己吓了一跳，为什么他的心里会出现这个想法？卡莫西斯怎么可能会不愿意和他结婚呢？绝无可能，他们之间虽然有所隔阂，但是还远远没有到需要悔婚的程度。
　　也不知道卡莫西斯从母亲过世的悲伤里缓过来没有，虽然他昨天晚上说了想要一个人安静一会儿，但是齐贤知道那只不过是一句托词。
　　卡莫西斯向来是一个嘴硬的人，不仅如此，还极爱说反话。这种时候，就算卡莫西斯拒绝，他也应该陪伴在他的身边。
　　“我先去看看卡莫西斯吧，这里的事就麻烦你了。”齐贤撇下了一桌的文书，对艾纳斯说道。
　　艾纳斯本来想拦住他，让他先把眼下的这些看完再去，想想还是算了。
　　先王后的事情他也听说了，卡莫西斯殿下现在应该很难过吧？作为他的丈夫，齐贤去安慰他一阵也无可厚非。
　　经过花园的时候，齐贤忍不住驻足观看。
　　他明明记得前段时间经过这里的时候，那些草木虽然绿油油的，但是半朵花也没有。可他现在却惊讶地发现，有些花已经悄然开放了。
　　或许他真的是太久没来了。
　　卡莫西斯好像是打算用自己亲手种下的花来装点他们的婚礼，如今花期将至，他们的婚期也即将来临。
　　齐贤本来是打算将婚期提前，免得夜长梦多的，但是如今出了这样的事，卡莫西斯不可能有心思去准备自己的婚礼，他不想让卡莫西斯再经历一次充满遗憾的婚礼。
　　而走到卡莫西斯的宫殿门口的时候，齐贤愣住了。
　　只见卡莫西斯已经收拾好行装，在和侍女做最后的交代。
　　“卡莫西斯，你要去哪里？”他赶紧上去挡在了他们之间，不让卡莫西斯继续交代下去。
　　他要走？他什么时候说过他要走了？
　　“陛下，您来了。”而卡莫西斯对他的称呼，也让他心头一凉。
　　他喜欢有礼貌的人，但是这不代表他喜欢这样反常的礼貌。
　　以前的卡莫西斯可不会开口闭口叫他陛下的。
　　在这一刻，他才觉得他们之间已经真的彻底变得生疏了。
　　就像是无比熟悉的陌生人。
　　“我本来是想临行前再去找您的，但是既然您来了，那我就在这里说吧。”
　　齐贤几乎是抢夺一般从哈特希的手里拿过了卡莫西斯的行囊，护在自己的怀里，“不行，你不能走，你走了我怎么办？”
　　卡莫西斯并没有理会他的失礼和任性，自顾自地说：“我要去阿蒙神庙里住上一段时间，我的母亲将在那里被制作成木乃伊，我想在入殓的这段时间，陪在她的身边。”
　　“不行，不行，下个月就是我们的婚礼了，你现在去，到时候找不到你怎么办？就像是昨天那样。”
　　古代的通讯技术完全不发达，卡莫西斯只需要稍一伪装，就能混迹在人群之中消失得无影无踪，经过昨天的事，齐贤算是深有体会了。
　　“我会在婚礼前赶回来的，我发誓。”卡莫西斯见他不信，果然做出了要发誓的样子，正当他在想用什么东西作为抵押的时候，齐贤掰下了他的手，不准他随意发下誓言。
　　“别去，算我求你，就这半个月，好好待在王宫里，哪也别去了。入殓的时间长达七十几天，不差这十几天，答应我好吗？卡莫西斯。”
　　卡莫西斯将他握着自己胳膊的手指一根根掰开，毅然决然地说：“我六岁就去了神庙，在那里待了十年才回到王宫，刚在母亲身边生活了两年，就被法老指婚嫁给了你。算来我陪伴在母亲身边的时间比哥哥少太多了，如今母亲走了，我再不去尽最后的孝，就彻底来不及了。”
　　“卡莫西斯！为什么你就永远不能明白事情的轻重缓急呢？眼下你最该做的事情是早日登上王后的位置，不是去祭奠你的母亲。”齐贤焦急地提醒他，他害怕卡莫西斯真的就糊涂到底，一走了之了。
　　卡莫西斯冷淡地瞥了他一眼，“我说了，我会在婚礼之前回来的，你是不相信我么？”
　　他的母亲之前就是王后，可她还未至晚年就凄然离去，这与她前王后的身份是脱不了干系的。
　　她刚离开，普拉美斯就赶着他去步她的后尘。
　　那哪里是什么王后的宝座，那是一条镶满了宝石的黄金绳索，一般人一眼看到便立刻会被它璀璨的外表所吸引，自然而然地忘却了它的本质。
　　那是一条不折不扣的绳索，亦是放着甜美果实的捕兽夹，吸引那些珍惜的兽循香而来。
　　卡莫西斯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罢了，他一开始也会被王后的位置所吸引，但是当他亲眼目睹了母亲的惨况后，对所谓王后之位的欲望便不再强烈了。
　　如果普拉美斯不是法老，不是他的爱人，他现在早都离开底比斯去投奔他的梅里哥哥了。
　　但是他的想法在他说出口之前，齐贤是完全不能够理解的。
　　“这可是你的婚事啊，你怎么一点都不放在心上？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去做别的事？”齐贤恨铁不成钢地跟在卡莫西斯的身后，他真的不希望卡莫西斯在此时离开。
　　他近来坚持要立卡莫西斯为王后，已经是力排众议了，可卡莫西斯偏偏还不领情，拒绝认塞提为子就算了，甚至婚期将至，他还要跑到神庙去住。
　　“你到底什么时候能懂事一些呢？卡莫西斯？”齐贤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音量，质问道。
　　他从来没有指望过卡莫西斯像历史上的哈特谢普苏特一样帮丈夫处理政事，他只希望卡莫西斯能安安静静地待着，不要给他添乱。
　　可是他连这个都做不到，好好的献舞中途离开也就算了，还要跑去神庙里住到婚礼前。
　　简直是不懂事到了极点。
　　齐贤完全不明白，为什么卡莫西斯和莫莲简直就是两个极端，明明莫莲听话体贴又懂事，为什么卡莫西斯这么能折腾？
　　如果可以，他真的想用锁链把卡莫西斯关在王宫里，哪儿都不能去。
　　“普拉美斯，你”卡莫西斯抬起头，惊讶地望向了他。
　　在他的印象之中，普拉美斯从来没有朝他大喊大叫过，就算是气极了，也从很少在他的面前发火。
　　普拉美斯这是怎么了？
　　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齐贤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他反复告诉自己，卡莫西斯还是个刚成年的孩子，任性一点也没什么大不了。
　　“七天，我给你七天。”他对卡莫西斯说道：“七天之后，你就要从神庙回来，专心去准备婚礼的事，婚礼之后，你想去做什么就去做什么，我不会管你了。”
　　他沉默地离去，只剩下卡莫西斯一个人站在空地之中。
　　“殿下，现在怎么办？”看着他离去的身影，哈特希小心翼翼地上前来轻声问道。
　　她的肩膀至今还在发抖，法老是人间的神，法老震怒，她这样的普通人简直是吓得连话都说不出，真是难为了卡莫西斯。
　　卡莫西斯深深地望了齐贤离去的背影，转头吩咐道：“走吧，既然陛下已经准许了，我们就出发吧。”
　　他不想管我了吗
　　他这是要放弃我了吗？
　　卡莫西斯坐上了马车，扶着自己的额头思绪万千，他这次是不是真的做的有些过分，把普拉美斯给惹火了。
　　算了，回来再向他道歉吧，以后全按他说的做就是了。


第155章 除污
　　“殿下，阿蒙神庙到了。”
　　卡莫西斯从小憩中惊醒，他定了定神，回道：“知道了，扶我下来吧。”
　　他从前也经常去阿蒙神庙，但是从前的他一直觉得这段路很远，需要走上很久才能到达，今日倒是快得很，他刚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竟然就这么到了。
　　许是心事重重，他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一下子竟然就对时间的流逝不怎么敏感了。
　　因为他是这里的常客，即便他身份尊贵，大祭司也只是出来走了个形式，跟他客套了几句，并为他和哈特希都安排了房间。
　　说实话，虽然他以前经常来这里读书，但是还是第一次在这里过夜，阿蒙神庙是底比斯香火最旺盛的神庙，没有之一，听说这里即便是深夜烛火也不曾停熄，能够照亮神庙的每一个角落。
　　“走吧，跟我去看看母亲。”刚放下行李，卡莫西斯就说道，他一刻也不想闲着，先王后的身体在今天早上已经抵达了神庙之中，在阿蒙大祭司选出负责制作木乃伊的祭司之前，他想最后瞻仰一遍母亲的遗容。
　　“殿下，您一天没吃饭了，还是吃了饭再去吧。”哈特希欲言又止地说，她害怕卡莫西斯去过回来就没心情吃饭了，这样对身体不好的。
　　卡莫西斯深深地望了她一眼，可是哈特希并不觉得这是在看她，而是在透过她，看向更远处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先王后当然是希望您能好好地活下去的，还请您不要再做出这些会让她担心的事了。”
　　她说完转身便走了，她要去拿些吃的回来。话已经撂在这儿了，卡莫西斯还是执意要走的话，她也没办法。
　　她知道先王后离去的事让卡莫西斯悲痛万分，但是日子还是要往前看的，对卡莫西斯来说，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当上王后。
　　至少在她看来是这样，眼下真的没有比这个更重要的事了。
　　在经过神庙正殿的时候，一阵争吵传进了她的耳中。
　　“这个野种怎么又回来了？你不是自愿调去那个破烂的小神庙里当差了吗？”
　　“你都已经不是这里的祭司了，还回来做什么？万一你身上的泥巴味儿沾染到阿蒙神的神像上可就糟糕了。”
　　怎么会有人在阿蒙神庙里头闹矛盾？哈特希停住了脚步，悄悄朝那边靠去。
　　她躲在门后，偷偷朝里面望了一眼，顿时心里一惊，被三四个二十岁上下的祭司围着的不是别人，正是前段时间调去伊西斯神庙的阿克塔娜。
　　这几个人虽然只是普通祭司，但是他们的衣着首饰都宣告着他们非富即贵的身份。
　　阿克塔娜被几个人围在中间，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你不是要向陛下检举我们吗？你去啊？我们就在这儿等着呢。”
　　“哈哈，你也不看看陛下多久没有召见她了，怕不是已经把她给忘了，陛下有卡莫西斯公主，最近又新得了赫梯的斯特拉公主，哪里还轮得到她来吹枕边风啊？”
　　他们到底在胡说八道什么啊？哈特希躲在门口，听到他们的对话，顿时怒火中烧，且不说有辱了陛下的声誉，就那斯特拉，哪能跟她的殿下相提并论？
　　阿克塔娜不欲与他们争执，她也不想在这里花费太多的时间，“我只是来这里取走落在这里的我母亲的遗物，并无冒犯之意，请各位行个方便”
　　“她不过就是个故作清高的胆小鬼罢了，一点小事便害怕得逃跑，果然，侍妾生下的女儿，胆识也不过如此。”
　　“你们这么说她，自己又有何等高贵的出身？”
　　正当阿克塔娜准备从人群的空隙中钻出去的时候，一个声音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哈特希从门口走出，忿忿不平地质问道，她最看不惯这种人的嘴脸了，简直是仗势欺人的讨厌鬼。
　　“你是谁？凭什么说我们？”几个祭司看了过来，看这个女人有点面生，她的打扮平平无奇，但是口气却不小。
　　不怪他们不认识哈特希，卡莫西斯来阿蒙神庙的时候，经常都是孤身一人。
　　“我是，我是”哈特希刚想说自己是卡莫西斯的侍女，突然想起来，她的殿下好像从来都不喜欢掺和进这种麻烦里，还是不要报他的名字比较好。
　　“我是阿蒙神的忠实信徒，你们在神庙之中欺凌同僚，阿蒙神会谴责你们的！”
　　为首的女人冷笑了一声，“谴责？你不过是万千信徒之一，而我们是神的仆人，你说阿蒙神的心会偏向谁？”
　　“哪来的鼠辈，也敢在我们面前叫嚣？”她身后的青年男祭司也是颇为不屑。
　　“走吧！”趁着他们的注意力被吸引住，阿克塔娜从人群中钻了出来，正当她打算拉着哈特希离开这里的时候，领头的女人从自己的怀里拿出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条普通得不值一提的项链，出现在她这样身份尊贵的贵族小姐身上着实显得突兀，可是在看到项链的那一刻，阿克塔娜刹住了脚步。
　　“把它还给我！”她松开哈特希的手，不顾一切地朝女人扑了上去，哈特希拦都拦不住。
　　“这种粗制滥造的链子，给你和你的母亲这样的底层人戴也算得上合适。”
　　女人抬高了手臂，不让阿克塔娜从她手里抢到项链。
　　“不要太过分了！快点把项链还给她！”哈特希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三步并作两步冲了上去，她比那个女人高一些，轻而易举地夺过了项链。
　　“臭老鼠，不关你的事，你装什么好人？”女人狠狠推了她一把，“给我把她们围起来，打到我说停为止！”
　　哈特希这才注意到身边那几个膀大腰圆的男祭司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围作了一圈，将她和阿克塔娜围在了中间。
　　糟了，怎么才能突破出去？动静太大会不会惊扰到阿蒙大祭司？哈特希心中默念：千万不要惊动了她的殿下，她的殿下可向来是不喜欢多管闲事的。
　　好吧也不尽然，他上次就领了三个耍杂技的姑娘回来。
　　总之，他们初来乍到，万一惹怒了大祭司，她倒还好，她愿意担下一切她应当担的责任，但是她不希望别人因此连带着厌恶卡莫西斯。
　　该死，她当初就该听卡莫西斯的话，安分守己一点的。
　　“你们围在这里做什么？”
　　正当她懊悔不已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进了她的耳膜，她心头一震，猛地回过头——
　　是卡莫西斯！是她的殿下！
　　他怎么来了？
　　也不知道该说是惊喜还是糟糕，看到卡莫西斯的那一刻，人群退散了开。
　　卡莫西斯从前是阿蒙神庙里的常客，他们都和他打过几次照面，除了刚来的小祭司，没有人不认识他。
　　完了，她出来的时候，在车上答应过卡莫西斯不会惹祸的。
　　她的殿下不会罚她吧？哈特希心惊胆战，不敢抬头看朝她走过来的卡莫西斯。
　　“你出来了这么久，而厨房又不远，我就猜到肯定是出事了。”
　　卡莫西斯的目光往阿克塔娜身上瞟了一眼，“你不是已经调去了伊西斯神庙当值了吗？又回这里做什么？”
　　像是害怕他往不好的地方想，阿克塔娜急忙解释道：“我只是回来取我母亲的遗物，本来想快去快回的，但是他们要找我的麻烦”
　　“你母亲的遗物吗”卡莫西斯闻言，声音也沉了下去，哈特希赶紧示意阿克塔娜住嘴，这种时候千万不能在卡莫西斯面前提起母亲这两个字，否则他又会多想的。
　　阿克塔娜也想起了关于前王后的事，赶紧捂上了嘴轻声道歉。
　　“我早听说了阿蒙。拉神的脚下生了些不听话的虫子，本来我也并非这里主事的祭司，不想插手这件事，但是既然闹到了我眼前来，那我也没理由装作看不见。”他的目光依次巡视过贵族小姐身后的一群人，语气傲慢地说道。
　　偷取别人母亲的遗物也就罢了，还聚众霸凌，这可是阿蒙。拉神的眼皮子底下，这种肮脏的事他岂能坐视不理？
　　听闻他阴冷的语气，贵族小姐也是一抖，但是她料定了卡莫西斯拿她没办法，强装镇定地笑着问：“虽然您是公主，也是未来的王后，但是您现在仍只是在伊西斯神庙当值的祭司，我们阿蒙神庙的事，应该轮不到您来管吧？”
　　她这么一说，她身后的几个祭司也反应了过来，附和她道：“对，我们阿蒙神庙的事就该由阿蒙神庙的人来管，殿下您还是请便吧。”
　　“阿蒙神可是伊西斯女神的父神，阿蒙神庙理应也比伊西斯神庙更高一等，这么来说，您是伊西斯的祭司，官职到了我们这儿也大打折扣吧？”
　　哈特希都震惊了，她还是第一次听这么自大的发言，“呸！好不要脸！就你们这些东西也想压我们殿下一头？做梦！”
　　卡莫西斯也冷笑了一声，“阿蒙神的祭司，说到底不过就是个神仆罢了。”他懒懒地倚在了巨大的石柱上，不屑地说道：“我十四岁的时候，先法老就授予了我’阿蒙神之女‘的头衔，你们说，我够不够格管你们阿蒙神庙的事？”
　　几个人都沉默了，脸色也变得铁青，，是啊，又是公主又是王后，这些风光无限的头衔叠在一起，都让人忘却了他别的身份。
　　卡莫西斯并没有从他们口中得到满意的答案，觉得有些可惜，他叹了口气，回过头朝门外的阴影处问道：“他们都不说话，那您怎么看？大祭司大人？”


第156章 赠药
　　“大祭司？”在听到大祭司这三个字的时候，几个祭司的脸色陡然一变，纷纷抬头望向了门外。
　　听闻了卡莫西斯的话，黑影中缓缓走出一人，果真是阿蒙大祭司！他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走到了卡莫西斯的身边，鹰隼一般锐利的眼神打量着犯事的几个祭司。
　　“梅菲亚小姐，您的父亲将您送来这里的时候特意嘱咐过我，让我教会你结识正确的朋友，做正确的事，看来是我教导无方了。”
　　“大祭司大人！您怎么在这里？”被称为梅菲亚的大小姐一瞬间慌了神，看来她还是很敬畏大祭司的，她回头一瞪，其他几个祭司也纷纷低下了头，一声不吭。
　　“你们几个平日里无法无天也就罢了，如今丢人已经丢到了卡莫西斯殿下眼前，在阿蒙神的眼皮子底下，你们就敢如此放肆。”
　　“大祭司大人，我们保证再也不会有下次了。”见梅菲亚不肯主动低头认错，她身后的朋友按着她的肩膀，代替她讨饶道。
　　不等大祭司发话，他们就一溜烟地散去了，看着他们走远了，哈特希才松了一口气，拍了拍阿克塔娜的手臂，“没事了，放心吧。”
　　“你倒是心大的很。”卡莫西斯淡淡地说了一句，目光放在了阿克塔娜的身上，“难怪你乐意从主神阿蒙神的庙宇调职到我们伊西斯神庙，原来是在这儿碰上了一堆难缠的虫子。”
　　阿克塔娜低头不语，不过不用她多说，卡莫西斯也能够明白。
　　他转头问阿蒙大祭司，语气间颇有责怪的意思。“大祭司早知道神庙中不怎么清净吧？为何将此事置之不理？”
　　“殿下，虽然您是’阿蒙神之女‘，但是这里的事由我们这些神仆操劳就好，还请您不要过多费心了。”
　　“我知道，您是嫌我又多管闲事了。”卡莫西斯转头望向了神庙深处的方向，“若是您知道有人在里贪污钱款，倒卖粮食，怕是也会吓一跳吧，毕竟这里可是阿蒙神庙”
　　“公主殿下，莫要胡说！”卡莫西斯的话刚说了一半，就被大祭司狠狠打断了，“阿蒙神庙里发生的事情，我自会明察，您不必再多说了。”
　　话已至此，卡莫西斯也不想再提，既然阿蒙大祭司有心隐瞒，他也不想深究，只要到时候法老责怪下来，他们顶得住就好。
　　“殿下。谢谢您替我解围。”见他要走了，阿克塔娜赶紧出声拦住了他。
　　卡莫西斯瞥了她一眼，然后目光落在了哈特希的身上，“不必谢我，你该谢那个跳出来逞英雄的人。”
　　哈特希吐了吐舌头，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嘛，殿下，我就是看不惯他们欺软怕硬的样子，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脚就已经冲出去了。”
　　阿克塔娜低着头，诚挚地对哈特希说：“谢谢你，这次就算是我欠了你的人情，以后需要帮忙，请务必要找我。”
　　“可以把这个人情寄到我们殿下那里吗？他以后可能比我更需要你的帮助。”
　　“胡说什么，哈特希，人情又不是东西，怎么可能能转手？”卡莫西斯轻哼了一声，“走吧，我饿了。”
　　“好！我们去厨房把好吃的全搬空！”哈特希一听他愿意吃东西，顿时来了兴致。
　　“别乱说，我们又不是强盗。”
　　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阿克塔娜攥紧了手中的项链。她之前去陛下家里做客的时候，一直觉得卡莫西斯殿下不是一个好说话的，因为他每次说话的时候，态度都是居高临下，非常高傲的。
　　但是近日以来，她发现卡莫西斯公主好像发生了一些改变，具体是什么变化，她也说不出来，她只知道卡莫西斯殿下好像比以前好相处一些了。
　　王宫
　　卡莫西斯离开王宫之后，齐贤在莲花池旁边坐着冷静了好久，最后才回到了自己的寝宫。
　　看着他心事重重的样子，仆人们都不敢说话。
　　他们知道自己的主人是很和善的，但是他们更会察言观色，法老刚在卡莫西斯那里发了脾气，这时候万一有人说了什么话触到了法老的逆鳞，那么在场的所有人就没好果子吃。
　　“为什么我不高兴，你们也愁眉苦脸的？”看着他们一个个苦着脸的样子，齐贤扯出了一抹笑容。他现在也并不清楚自己是生气多一点还是懊悔多一点。
　　他明明是奔着和卡莫西斯和解去的，但是看到卡莫西斯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他就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
　　虽然其中也不乏卡莫西斯实在是太任性的原因，但是齐贤知道，卡莫西斯也只不过是在忏悔没有在母亲在世的时候好好地陪伴她。
　　如今他的母亲离世了，他没有心思去筹备自己的婚礼，这也在情理之中。
　　齐贤承认自己确实是有些着急上火了，听闻那群大臣居然要拥护斯特拉做王后，他现在恨不得立刻举办婚礼，把王冠扣在卡莫西斯的头顶上，向所有人宣布，历史终于回到了正轨。
　　可是现在出了这样的事，婚礼会不会延后都难说，他逼着卡莫西斯回来举办婚礼，简直就是强人所难。
　　他真的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卡莫西斯，但是没有办法，他这也是为了卡莫西斯好。
　　“陛下好像在发愁？”
　　齐贤吓了一跳，当他抬起头的时候，斯特拉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他的面前。
　　“你什么时候进来的？谁让你进来的？”齐贤拍着胸脯平复自己的呼吸，他明明记得没有传唤是没人能进他的寝宫的。
　　“是侍卫让我进来的呀，刚才我让侍卫进来禀报，他是看到您点头了才领我进来的。”
　　齐贤摸着自己的头顶，他刚才后悔得太投入了，只依稀记得有一个人进来过。他以为那个人是进来打扫卫生的，便点了点头示意他把自己脚下这一块儿也清扫一下，谁知那个人竟然是来禀报斯特拉求见的侍卫。
　　算了，人已经进来了，他也不好就这么把人赶出去。他叹了一口气，撑着头问斯特拉，“你有什么事找我吗？”
　　“并没有什么大事，只是今日塞提来找过我，给我带了一些时令的水果，我一个人吃不完，便给陛下带了些过来。”
　　“塞提去过你那里了？”齐贤偏过头问道，虽然塞提偶尔去找自己的母亲谈谈心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但是他还是觉得有些诧异。
　　塞提上次见到斯特拉的时候，场面极为尴尬，他以为塞提并不想和斯特拉扯上太多的关系，谁知他居然主动去找斯特拉了。
　　事情正在往他预想的反方向发展，如果塞提主动向外界承认斯特拉是他的母亲，到时候立斯特拉为王后的呼声肯定会更大的。
　　不行，绝对不能这样，他今天必须要找塞提再好好谈谈心才行。
　　“陛下在想什么？表情这么凝重？”看到他皱起的眉头，斯特拉扬起笑容问道，她当然知道原因，但是她赌齐贤绝不会明了地说出原因，然后指责她。
　　她已经对齐贤的性格有所了解了。
　　齐贤将她放在自己面前的水果推了开，“水果挺新鲜的，你自己留着吃吧，觉得太多了就分给仆人们一些，他们也挺累的。”
　　他并不是单纯地想要拒绝这些水果，而是拒绝斯特拉投送的好意，既然他已经没有机会让斯特拉回到赫梯去了，那他就要尽量疏远她，让她自己不想再主动来见他。
　　“对了，陛下，我发现这几天您好像牙齿不太舒服的样子，所以我带了一些药来，虽然不能根治，但是可以镇痛和改善您的病情。”
　　“真的吗？”提起这件事，齐贤立刻来了精神，他已经疼得受不了了，斯特拉此时带药来找他，简直是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
　　“我当然不会骗陛下，这是我们赫梯独有的一种药，对镇痛有奇效。”斯特拉让仆人拿上来了一个羊皮小包，她解开小包上缠着的细绳，将羊皮展开，里面有一些细碎的草药。
　　不会是那种虽然能镇痛，但是会令人上瘾的药物吧？齐贤心底有些害怕，服用那种药物的话，说不定他登基后连一年都活不到就驾崩了。
　　看他一副担忧的样子，斯特拉自然猜的到他的顾虑，“这种药的副作用很小，但是药材极其名贵，难以收集，在赫梯只有王室才用的起。”
　　“真的没关系吗？我之前已经收下了你送给我的安神香了，明明你才是埃及的客人，却让你送给我这么多东西”齐贤推却着不好意思直接收下，这可是斯特拉的嫁妆之一，他收下了安神香也就罢了，要是把这药也收下了，那可就不太合适了。
　　“有什么关系，我短时间内是用不上这副药了，陛下用完了还可以来找我，我叫人再从赫梯送来就好了，虽然药材名贵，但是我们赫梯的国库里还多的是。”
　　“那谢谢你了。”既然斯特拉都这么说了，齐贤也就大大方方地收下了，他是真的很需要这副药，如果有效果的话，就是让他掏钱去跟赫梯国王买他都愿意——前提是这副药里面没有掺毒药。
　　为了保险起见，齐贤决定在服用之前还是找阿蒙大祭司来看看，虽然没有太多用处，但是也图个安心。
　　真是讽刺啊，齐贤叹了一口气，难为斯特拉记得他牙疼的事，卡莫西斯好像从来没有关心过他的这口牙的病情呢。


第157章 回宫
　　在埃及，人死之后要前往的往生有时候比今世更加重要，埃及的贵族们会在活着的时候就开始修建自己的陵墓，定制陪葬品。
　　卡莫西斯之所以离开王宫，去往神庙，就是为了亲手给他的母亲编织一顶假发。埃及的女人们非常注重自己的美貌，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她们都希望自己的姿态端庄体面。
　　埃及的天气炎热，人们一般都会剪短或者剃光自己的头发，佩戴假发，所以假发的款式丰富多样，其中有些是真发，有些是别的材质。
　　作为埃及的前王后，姆特奈得梅特配得上最好材质的假发，但是命令工匠编织显然不够诚意，卡莫西斯打算亲手编织一顶，作为送给母亲的礼物。
　　——唯一一次送礼，是作为陪葬品。
　　七天很快就过去了，即便是很不情愿，但是按照约定，他必须回到王宫去。
　　制作木乃伊的工期很长，编织需要的时间也很长，假发还没有完工，他打算带回去接着做，毕竟他也不知道这次回去，什么时候才能再出来了。
　　卡莫西斯在第六天下午就乘马车回了王宫，他不想让普拉美斯派人来催促。
　　马车并不颠簸，阿蒙神庙前的大道已经被朝圣者踏平了，没有太多坑洼，他坐在轿子上，百无聊赖地撑着头。
　　从这里望出去，阿蒙神庙的巨大塔门就在他的眼前，匆匆的人群从他的眼底如光影般擦去，他黑色的瞳孔中见不到任何的欢喜，更多的是漠然。
　　从前，他偶尔也会享受这样的人群，人们的吵闹会在他的心间溅起澎湃的巨浪，就像是尝惯苦涩的人偶尔会想要尝点甜头。
　　但是如今他看到这样的人流，已经不再有任何感触了。他们对他来说不过是匆匆过客，而他对他们亦然。
　　他淡漠地望着身旁不远处的卖渔翁，那是一个二十余岁的年轻男人，他身边坐着帮忙的是他的妻儿。
　　一家人挤在一小块破布上，却相互依偎着，与买者谈笑。他们身穿不知道打了多少个补丁的旧衣服，裤脚也被鱼溅起的水弄得湿漉漉的。
　　他们是贫穷，但是没有人敢说他们不幸福。他们守住的不是一块破布摆着的小摊，而是一方小天地间的安逸。
　　而他，他是万千人民最羡慕的人之一，先法老与先王后唯一的“女儿”，头顶上有一个温柔的哥哥，又嫁了会成为下一任法老的普拉美斯，简直就是人生赢家。
　　但是没有人会想到，这样看起美满的人生会因为一个异国来的妖女而出现裂痕，随着时间的推移，所谓美满支离破碎。
　　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该做什么，从前他要登上王后的宝座，一是认为那是自己应得的，他是法老的爱人，坐上王后的位置理所应当；二是为了保护他的母亲和哥哥不受人欺负。
　　如今他的母亲已经离开了人世，他的哥哥已经去到了法老的手够不到的地方，而爱情——他不敢再去相信那些天长地久的誓言，也不敢相信普拉美斯说出的话。
　　他现在去做王后又有什么意义呢？继续做囚笼中的金丝雀吗？
　　他承认自己心中还是有普拉美斯的，他是一个长情的人，即便普拉美斯如此对他，旧日的温存也在他的心中割舍不去。
　　如果普拉美斯像从前一样，心里眼里都只有他一个人就好了，他愿意为了普拉美斯，将自己关在那座囚笼一样的王宫之中。
　　“殿下，您在想什么呢？”哈特希看着他的表情，好奇地问道，他们马上就要回王宫了，封后的仪式就在眼前，等她的殿下登上了王后的宝座之后，一切风波也就该结束了。
　　她的殿下一定会叫那个赫梯来的女人打哪儿来回哪儿去的！
　　“没有什么，我在想接下来该怎么去编织那顶假发，你还记得我小的时候，母亲一般都会怎么给我编辫子吗？”
　　“对不起，殿下，我忘了”哈特希一脸的歉意，前王后以前也亲手给她扎过辫子来着，但是在那不久之后，她就跟着卡莫西斯搬去神庙住了，之前的事就连她也忘了七七八八。
　　“没关系，这不怪你，要怪就怪我太久没有回去探望过母亲了。”卡莫西斯没有如往常一样叹息，他抬头朝远方望去，雪白的云从他的眼底飘过，转瞬间就没了踪影。
　　王宫近在眼前，天色也渐沉了，那缓缓开启的不是华丽的王宫大门，而是监牢的铁栏杆。他从车上下来，换乘步辇，他不打算去任何地方，选择直接回自己的宫殿。
　　按理来说，他从宫外回来，第一件事应该去向法老问安，但是他不知道自己到时候面对普拉美斯应该说什么，不如好好想想，明天再去也不迟。
　　他从烛台的火焰上借了一点火光，端着一截小小的蜡烛，推开了通向后花园的门。
　　明明只有七天不见，后花园的光景已经与他离开之前大不相同了，他刚推开门，氤氲的花香扑鼻而来，灯火太暗，他看不清，于是他端着蜡烛，走进了花田之中。
　　明黄的花簇聚涌在他的小腿边，他弯下腰，想要采下一朵簪在鬓边，可是当他的手抚摸上柔软的花瓣时，他又犹豫了。
　　“我想每天都将一朵颜色最接近太阳的花朵，簪在你的鬓边，不过就算这样，它的绚烂也不及你的一星半点，就像扑腾在那木柴堆里的火星子，哪配与太阳相比较呢？”
　　旧爱的声音似从云间而来，他猛地回过头，身后却一个人影也没有。
　　卡莫西斯，你在想什么？你在盼什么？他轻轻摇了摇头，将欲采花的手收到了身后。
　　婚礼已经很近了，他明天必须要起早一些，将已经开了的花全部摘下，一些做成花环，一些点缀马车，一些摘下花瓣，让花车上的花童沿途撒下。
　　为了这些，他提前了两个月将花种了下去，如今花开了，婚礼也要来临了。
　　他希望这一切都以今天为节点，从明天开始，他会将自己打磨成为一位合格的王后，他愿意收敛一些自己的脾气，愿意与普拉美斯和平地沟通，也愿意将自己的丈夫适当地让给别的女人。
　　他可以做到让满朝文武除了不能生育之外，无法挑出他的错处。
　　哈特希推开后院的门，端着烛台提醒他道，“殿下，您早些睡吧，不出所料的话，您明天应该就要开始忙起来了。肯定会有数不清的裁缝拿着各式各样的裙子来找您，到时候，光是在婚礼上要佩戴的珠宝都足够让您挑花眼了。”
　　“一切从简就好，如今国库并不丰盈。就算是国库丰盈，也没有必要再往我身上花一笔钱，我不在乎什么场面。”卡莫西斯吹灭了自己手中的蜡烛，循着灯火走到了哈特希的身边。
　　殿下又在口是心非了。哈特希默默腹诽，谁会不想要一场举世无双的婚礼呢？就算她一个小侍女，也经常会在梦里和自己的爱人办一场惊动天下的婚礼，她的殿下贵为王后，完全有这个资格，为什么要拒绝呢？
　　“如今埃及各处都需要钱，一件珠宝所价值的稻谷足够一个村的人吃饱肚子了，珠宝放在我的身上没有什么用处，还不如省下这笔钱”
　　哈特希委屈地打断他的话，“可是就算这笔钱不拿去给您购买珠宝，也不一定会进到贫民的肚子里啊”
　　“”卡莫西斯刚想责怪她不懂事，话到了嘴边，他仔细想了想，觉得哈特希说的并没有错。
　　所谓雁过拔毛，就算是他省下了这笔钱，这笔钱也成功被法老拨去救济贫民了，但这一路波折，真正到那些贫民手里的又能有多少呢？
　　“算了，不想这些啦，殿下，我给您倒杯羊奶，您喝了再睡。”
　　哈特希怕他想到这些事又会烦恼，她的殿下有时候就是喜欢想太多，去管那些轮不到他来管的事，而且劝也不听，只会一个人在那儿犯愁。
　　卡莫西斯点了点头，刚想回自己的床上坐着看一会书，突然有仆人来禀报：“殿下，不好了，斯特拉来到门前了，说是听说您从神庙回来，想见您一面，把她从赫梯带来的宝物献给您。”
　　“谁要她送的东西，那个妖女怎么敢来我们的地盘上撒野？赶紧把她赶走！”哈特希听到这个名字就气不打一处来，如果不是这个女人，卡莫西斯和陛下的关系也不至于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眼看着陛下和卡莫西斯殿下要结婚了，那个女人不会是要气急败坏地找上门来吧？
　　“哈特希，不得无理。”卡莫西斯攥住哈特希的手腕，将她拉至自己的身后，“这么晚了，就让她进来吧，我在正厅等她。”
　　“殿下！”哈特希喊到，“您犯得着见她吗？她一个没名没分的外国女人，有什么资格见您？”
　　她的直觉告诉她，千万要阻止卡莫西斯见到斯特拉，他们两个人一见面，事情一定会变得难以收场。
　　可是事情已经来不及了，当卡莫西斯刚坐下的时候，斯特拉已经在仆人的带领下来到了正厅——


第158章 冲突
　　“斯特拉公主，喝水。”
　　哈特希把装满清水的杯子撂在了桌子上，里面的水太多了，碰着桌面的时候泼洒了出来，弄得满桌都是水。
　　“真是不好意思了。”她虽然嘴上这么说着，但是脸上一点歉意也没有。
　　斯特拉只是挑了挑眉，并不多介意，她抬手轻轻地将衣服上沾上的水滴掸走了。
　　她的殿下到底为什么要让这个妖女进来啊？她看到她就觉得心烦得不行。
　　卡莫西斯知道她对斯特拉非常不友好，便朝她使了个眼色，让她先离开这里，“哈特希，你去厨房帮忙吧，我一个人在这里就够了。”
　　哈特希犹豫了一霎，她固然是讨厌斯特拉，但是她并不愿意离开，把卡莫西斯一个人留在这里，要知道，那个妖女可是有蛊惑人心的妖术的。
　　虽然应了卡莫西斯要去厨房帮忙，哈特希还是不想走，她站在门口，竖起耳朵，想要听清里面的动静。
　　卡莫西斯目送她离开，才真正把目光放到斯特拉的身上，这是他第一次正眼打量这个女人，从前他并不屑将自己的视线放在这种抢夺他人丈夫的狐媚女人身上。
　　但是他如今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还是有些心机和手段的。
　　她明明不过是稍有姿色，但她举止间的气质却是埃及绝大部分公主都无法与之相比的，在她的身上，有少女的娇媚，有少妇的柔情，有母亲的知性——她一个人，便能有万种风情。
　　这样的女人，如果有一个干净的身世，那将是多少男人的心头白月光。
　　卡莫西斯将目光放在了她身后侍者手中的托盘上，“这是什么？”
　　见他提起此物，斯特拉露出了一抹笑容，“这是伞，陛下曾经跟我提过一嘴，我留心记下了，画了图让工匠做了几把，想不到还挺成功的。”
　　伞？卡莫西斯听说过这个东西，可以在太阳大的时候遮阳用，它最近可谓是火爆了底比斯的上流社会。
　　他住在阿蒙神庙的那几天，身边的贵族祭司小姐几乎是人手一把，无论是多远的路，有没有太阳，她们都要叫仆人把自己的伞撑起来。
　　想不到这东西竟然是斯特拉做的，还是普拉美斯提供的灵感。卡莫西斯接过那柄伞，心里有点不高兴，这种事情，普拉美斯好像从来没跟他说起过。
　　不过估计就算普拉美斯想来跟他说，他也很难提起兴趣去听吧
　　接过那柄伞的不经意间，卡莫西斯瞥到了斯特拉手腕上的黄金镯。
　　锃亮的黄金镯戴在她纤细可人的手腕上，非常地赏心悦目。
　　这只镯子似乎有些眼熟？卡莫西斯思索了片刻，突然面色沉了下去。
　　这只镯子他之前在塞提的手腕上见过，塞提那时候很自豪地告诉他，这只镯子是法老赏给他的，对他来说非常地重要。
　　卡莫西斯相信自己的记忆力，他绝不会看错。
　　难道塞提已经和斯特拉联手了？
　　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他们本来就是母子，塞提之前说过，自己并不想认斯特拉为母亲，但是看来最终还是妥协了。
　　连一个半大的孩子都看得清楚，他根本不是一个值得倚仗的人，估计不仅是塞提，连那些文官武官也不觉得他是王后的合适人选。
　　看到卡莫西斯已经注意到了自己腕上的手镯，斯特拉抬起手臂，让他看得更加清楚，“这是我儿子塞提梅里安普塔送给我的礼物，虽然漂亮，但是依然比不上卡莫西斯公主您的那些首饰，您说对吗？”
　　“你来我这里到底所为何事？”听到她称呼塞提为“儿子”，卡莫西斯皱了皱眉，知道斯特拉此番来者不善，绝不是送一把伞做礼物这么简单。
　　斯特拉不紧不慢地拿起了哈特希之前端上来的水，凑近唇边，却不急着喝，“不要着急，卡莫西斯公主殿下，不对，我是否应该称呼您为卡莫西斯王子？”
　　他的瞳孔猛地一缩，手指不着痕迹地攥紧了木椅的扶手。
　　他是男性的事后宫里知道的人不算多，前朝知晓的人更是寥寥无几。
　　斯特拉的耳目竟然能把这件事打听出来，估计是他殿里的仆人中出现内鬼了。
　　如果这件事传出去，他就别想再做什么王后了。
　　见他面色不佳，斯特拉知道自己说对了。
　　“我之前就一直感到很奇怪，你明明已经跟陛下结婚很长一段时间了，为什么完全没有怀孕的迹象？答案倒是让我很惊讶。”
　　卡莫西斯紧抿着嘴唇，他盯着斯特拉，不知道她跑到他这里来说这些到底所为何事。
　　斯特拉看着他紧绷的表情，轻轻叹了口气，“你是男性，那就说明你这辈子都不可能给陛下生下一儿半女，那为何还要盯着王后的位置不放呢？”
　　“你什么意思？”
　　见他还是不太明白的样子，斯特拉站了起来，抱着手臂一副劝诫的态度，“我的意思是，把你的王后位置让出来，我保证让你成为王宫之中最有权力的侧妃。”
　　“我看你这个女人真是疯了！”卡莫西斯还没有说话，躲在门后的哈特希就忍无可忍地冲了出来，挡在卡莫西斯的身前。她没有卡莫西斯这么大的架子，骂起人来也没有太多的顾虑。
　　这个女人怎么敢在她的殿下面前洋洋得意地说出这样的话？肯定是她的殿下平时看起来太温柔，太好说话了，才让这样的人瞅准机会想要蹬鼻子上脸。
　　“卡莫西斯公主宫里的仆人可真是真性情。”斯特拉后退了一步，主人还没说话，他身边的狗就吵的不行了。
　　她倒是没觉得自己提出的这个交易有什么问题，对于卡莫西斯来说，这样的条件已经算得上是不错了。退一万步，就算他真的成了王后，多年无所出的话，过不了多少年也会被弹劾下位吧？
　　与其那么丢脸地被弹劾下位，不如现在就乖乖让位。
　　而且，就算他找到了什么法子把别人的孩子过继到自己的名下，那也没有什么用处。塞提是法老钦定的继承人，就算法老之后有别的孩子，刚出生的小孩也不可能夺得走他的继承人之位。而塞提已经承认了她是自己的母亲，在现任法老前往天国神界之后，就算卡莫西斯是王后，也不可能升为王太后。
　　“恕我拒绝，斯特拉殿下。”
　　听到卡莫西斯的答复，斯特拉只是愣了一下，便了然地露出了微笑。她知道事情不会那么容易，就卡莫西斯这个性子，他会答应才奇怪。
　　她瞥了一眼卡莫西斯胸口处的那块墨玉，她当然认识它——希望，赫梯的国宝，只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可以满足人的一切愿望。
　　“这个王后的位置对你来说有什么用吗？你想待在他的身边，做侧妃也是一样的，你不是向往自由吗？没有人会要求一个侧妃忙碌国事，也不会叫你做法老的贤内助，岂不快哉？”
　　“既然斯特拉将侧妃的位置描述得这么好，自己为什么不去做侧妃呢？”卡莫西斯反问道。
　　斯特拉没有说话，只是缓缓摇头，她不希望卡莫西斯再执着下去，对他和这个国家都没有好处。
　　“你有没有想过，你当上这个王后，对埃及有什么好处呢？”
　　有什么好处吗？卡莫西斯倒是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是先法老的“嫡女”，从小接受的所有教育都是为了让他成为这个国家的继承人或者王后，而且他又是普拉美斯的正妻，他一直以为自己当上王后是理所当然的，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当上王后对这个国家有什么好处。
　　好处自然是有的，他从小接受的教育能让他更快地适应王后的位置，而且，他的母亲就是王后，他只要按照母亲从前的样子当这个王后，就不会有什么错处。
　　“卡莫西斯殿下，您现在心里想的一定是’这个位置本就该是属于我‘之类的话吧？可是你能做的事我也能做，而你做不了的事，我还能做。”
　　斯特拉的目光落在了卡莫西斯的身上，不知为何，她的眼中竟然有一丝怜悯。
　　“如果我当上王后，我可以保证埃及与赫梯的关系在陛下在位期间保持和平，我有这样的背景，而你没有。”她顿了顿，像是觉得这么说还不够直白，“换言之，就算你当上了王后，一切也不会有太多的改变，你没有过硬的后台，你的法老父亲已经死了，你如今对于陛下而言，就像是一颗无用棋子，留着你不过是念及几分旧情。”
　　“无论是和平也好，旧情也罢，都不是你在这里和我说就有用的，你再怎么劝我，我也不可能把后位让给你。”
　　卡莫西斯说着，一边一手攥住了哈特希的手，一手捂住了她的嘴，要不是他拦着，哈特希早拿着笤帚把斯特拉赶出去了。
　　这个女人怎么敢跑到这里来口出狂言？她是当埃及已经没人了吗？
　　“放弃吧，卡莫西斯殿下，别把一切当做理所当然，陛下的爱也好，你身后的党派也好，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也许是你的一念之差，他们就都离你远去了。”
　　“你什么意思？”提起党派，卡莫西斯警惕地问道，他嗅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看来斯特拉此行真是来者不善，是非要和他在这里分个胜负不可。
　　她望着天空，心情愉悦地说道，“字面意思，公主殿下，昨晚我特意去了你心爱的外祖欧利大人府上与他洽谈，他的款待非常周到，美酒佳肴，好不惬意”
　　卡莫西斯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他上前抓住了离他一步之遥的斯特拉的衣领，“你去找他做什么？斯特拉，我警告你，不要做多余的事。”
　　斯特拉露出轻蔑地笑了一声，“怎么，你还不明白吗？你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爱情、靠山、儿子、地位！你什么都没有了！”
　　她话音刚落，只听清脆一响，她的脸被扇得偏了过去。
　　红肿的痕迹瞬间印上了她的脸颊，她甚至被这惊人的力道扇得后退了一步。
　　她捂着自己的脸，有些不可置信，卡莫西斯竟然动手打她了！
　　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之后，一阵狂喜涌上了她的心头，能让平时沉着冷静的卡莫西斯动手，说明她已经狠狠戳中了他的痛处！
　　她朝身后的侍女使了个眼色，那个侍女了然，偷偷离开了。
　　“殿下！手疼不疼！”哈特希心疼地问道，这一巴掌打得真是太解气了！她早都想动手了，亏她的殿下还忍了这么久。
　　“离开我这里，别让我叫人把你请出去。”他沉声说道，他的目光阴寒，语气更是寒意涌动，饶是在场的其他人听到了，都吓得直起鸡皮疙瘩。
　　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卡莫西斯。
　　可是斯特拉并不怕，她知道自己已经成功了一半了。
　　“对了，卡莫西斯殿下，除了给你送礼，我还另外带了一份送给令堂，听说前几日令堂过世，你为了见她一面，甚至连献舞都不去了。还好有我在，那舞我也会跳，陛下就点头答应我替你上了。”
　　提起这件事，卡莫西斯后来也听说了，他早知道斯特拉跑去伊西斯神庙定是不怀好意，原来是为了偷师他献舞时打算跳的舞蹈。
　　看着他阴沉的表情，斯特拉心情大好，她抱着手臂，面露嘲讽地说：“他喜欢你的不过是你的容貌，你的性格，但如果我化着与你相似的妆容，跳着你的绝学舞蹈，身着比你还漂亮的衣裙，性格比你更温柔好相处，你猜猜，到时候，陛下喜欢的是谁？”


第159章 诅咒
　　“你这个疯女人！你模仿我们殿下！学人精，我呸！”
　　哈特希去后院抄了笤帚，她是一刻也忍不了了，这个疯女人，连这种话都有脸说出口！
　　哈特希早知道斯特拉一直在偷偷地模仿卡莫西斯，只不过她的殿下一直叫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卡莫西斯不想跟斯特拉争这些，他拉不下这个脸，但是斯特拉完全没有这个顾虑，她不害怕什么，也根本不用端着什么所谓的架子。
　　她想到什么，只要去做就行了，什么面子，什么后顾之忧，她完全不用去考虑。
　　只要坐上王后的位置，无论用什么样的手段和方法，她都算是达成了此行的目的。
　　她往卡莫西斯身旁另一侧的椅子上一坐，完全没有要离开的意思，“话说回您的母亲，不得不说，令堂真是一位合格的王后，给先王生下了两个儿子，虽然不受宠爱，但是起码从始至终都没有被人从王后的位置上赶下来。但是她也是很失败的，两个儿子都没有成为下一任法老，法老的位置竟然被一个外人抢了去。”
　　卡莫西斯脸色极黑，他瞪着斯特拉，冷冰冰地驱赶道：“我的母亲轮不到你来置喙，赶紧从我这里离开。”
　　“她没什么心机，做事还那么糊涂，能做到一直不被赶下台，多亏了她生了两个孩子，而你呢？卡莫西斯殿下？”斯特拉挑眉，肆无忌惮地挑拨着他心中的怒火，“你能给陛下生孩子吗？退一万步，就算你过继到了别的女人生下的孩子，你能保证培养得比塞提梅里安普塔还优秀吗？”
　　“我不想重复第二遍，不要触碰我的底线，斯特拉，从我这里滚出去。”
　　见他已经开始用词不善，斯特拉心里更加亢奋了，算算时间，估计也差不多了。
　　还不够，仅凭这些还远远不够。
　　她想了想，勾着唇接着说道，“况且，到时候后宫充盈了，陛下为何还要喜欢你？你有什么是别人不可替代的？是美貌？舞蹈？性格，还是背景？”
　　“承认吧，卡莫西斯，陛下早都不爱你了，我不知道他是为了什么才一直坚持想要立你做王后，为此不惜力排众议，在别人眼里，你不过是一个脾气糟糕、从不听话、特立独行的偏执狂罢了，人缘还差得令人发指，你细数整个底比斯，有谁会喜欢你的性子？如果不是你这个公主的名号，谁又会把你放在眼里？连与你有血缘关系的欧利大人都会因为你的倔强抛弃你，何况是陛下？”
　　不等她说完，卡莫西斯就忍无可忍地狠狠踹了一脚桌子，整个桌子一震，桌上的花瓶杯具通通摇晃着摔了下来，清脆的破碎声响彻整个宫殿，“来人！塞住她的嘴，给我把她赶出去！”
　　仆人听闻他的命令，立刻上来按住了这个口出狂言的女人。
　　斯特拉完全不在乎，破碎的声音刺激着她的神经，场面越是一片混乱，她越是激动，“就算你做了王后，我也会将你从那个位置上扯下来，我有的是手段，你大可以拭目以待。反正陛下此时心中已经再没有你，无论是今世还是来生，都会由我来陪他度过，你可以到一旁歇着了！”
　　卡莫西斯再也忍不了了，他抓住了斯特拉的右手，要亲手将她拖出去，他还没碰到斯特拉，她就高声制止了他的举动，“我看你们谁敢动我！？”
　　她看着卡莫西斯的眼睛，露出了胜券在握的笑容，她露着银白的牙齿，一字一句地清晰地宣布道：“我怀孕了，是陛下的孩子！”
　　她此言一出，四座皆惊。
　　她狠狠打落了卡莫西斯僵住的手，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沾上的灰尘。
　　卡莫西斯后退了一步，他脸上的尴尬无以言表，他控制不住自己的目光，从斯特拉的脸下滑到了她平滑的小腹。
　　他的耳朵里嗡嗡直响，不知道斯特拉是在撒谎还是确有其事。
　　这个敌国来的女人，肚子里正孕育着普拉美斯的孩子，不仅如此，她还是普拉美斯长子的母亲。
　　他只感觉眼前天旋地转，一时间站都站不稳。
　　普拉美斯普拉美斯为何要这样对他？
　　普拉美斯之前不是口口声声地说要远离斯特拉，并将她请回赫梯么？为何如今不但人请不走，连孩子都又有了？
　　这是将他置于何地？
　　看着他脸上震惊的神情，斯特拉满意极了，她抚摸着自己的肚子，露出玩味的笑容，“羡慕吗？卡莫西斯，这可是你一辈子也无法体会的感觉。”
　　卡莫西斯已经从震惊中缓过神来，他咬着牙，面色苍白如雪，低头一言不发。
　　斯特拉此行就是特意来羞辱他的，她不是要杀人，而是要诛心。
　　她围着卡莫西斯缓缓踱步，边走边不怀好意地继续劝他，“你就不要再坚持了，卡莫西斯，最后能陪着陛下进入天国与来生的人是我，能坐上王太后位置的人也是我，你的下场只会跟你那个倒霉的母亲一样，活的时候没人爱，不知道哪天就死在谁也不知道的角落里了”
　　“我说了，你不配提我的母亲！”卡莫西斯的手下意识地搭在了墨玉上，“你一个奴隶生下的公主，也配置喙我的母亲？她从始至终都是埃及正统的王后，她这辈子唯一做错的事，就只有嫁给了那个无情的男人！而你呢？”
　　斯特拉不屑地冷哼，“我怎么了？她是王后又如何？她的儿子照样不是法老，而我不一样，陛下当初娶你的时候，就拒绝了将我的儿子过继给你，在登基时将你撇在一旁，下去牵住了我的手——你说这是为了什么？”
　　“他根本就不爱你！你不过是他成为法老的工具罢了，你现在没用了，他当然要把你丢掉了。”
　　“住嘴！”
　　她的话狠狠地正中了卡莫西斯心中的痛处，他早怀疑普拉美斯娶他的目的，近日来他的怀疑与日俱增，但是他真的不愿意去相信，普拉美斯每次深情款款地说着爱他的时候都是在欺骗他，甚至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他宁愿相信普拉美斯是改变了心意，又转头爱上了别人，也不相信所谓真挚如铁的爱情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都怪这个女人！
　　如果不是她，普拉美斯就不会有那段难了的孽缘，更不会有那个孩子。
　　如果不是她在之中搅和，他的普拉美斯的关系也不可能糟糕到如今的地步。
　　如果不是她，他也没理由会去怀疑普拉美斯对他的感情。
　　他如今就像是一个可怜的小丑，被普拉美斯和斯特拉玩弄在股掌之间，把权力玩丢了，把地位玩丢了，把这一辈子都玩丢了。
　　“斯特拉，我诅咒你。”
　　他听见了自己咬牙切齿地说出了这句话，他的意识很清醒，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到底是如何走到如今这一步的？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了。
　　一滴残泪从他的眼角缓缓落下，他握紧了胸口处的墨玉，闭上了双眼。
　　“我诅咒你，我要你来世仍与他相恋，当你爱他到了极点时，车马会替我结束你的生命。这一切我都会见证。我要你也尝尝我的痛苦，永远不会得到幸福——”
　　听闻了他的祈愿，墨玉发出了惊人的光，与其说是光，不如说是一团如墨般的黑烟，这团烟就像是恶魔的魔爪，铺天盖地席卷了整个宫殿，将卡莫西斯和斯特拉团团围住。
　　斯特拉之前只是听说过“希望”能满足人的任何愿望，只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就像是与邪神做交易一样，天平永远是倾斜向恶魔的，但是即便如此，自古以来依然有无数的人想要和这块邪恶的墨玉做交易。
　　或许是卡莫西斯付出实在是太多，墨玉散发出的的黑雾久久不去，仆人们吓得抱着头缩在墙角，连大气都不敢出。
　　他竟然愿意付出此等代价？斯特拉倒是有些惊讶，她以为像卡莫西斯这种人，向来是以自我为中心，绝不可能会为了诅咒别人而牺牲自我。
　　黑雾就像是一根根细密的针，将她包围在其中，针刺的痛感折磨着她的每一根神经，她忍不住痛呼出声。
　　这就是被诅咒的感觉吗？
　　不过，这样的痛，连奴隶主手里的鞭子都比不上。
　　她听闻了门外的脚步声，心说已经无所谓了，什么来世，她不在乎，反正今生的这一切要告一段落了
　　齐贤听斯特拉的侍女说斯特拉去了卡莫西斯的宫里，惊得直接从床上跳了起来。
　　卡莫西斯这时候不应该在阿蒙神庙里吗？他什么时候回来了？
　　斯特拉去卡莫西斯那里做什么？是她自己主动去的吗？
　　他无法想象卡莫西斯和斯特拉见面之后会发生什么样的事，他出门得太急，只披了一件外衣便匆匆朝卡莫西斯的宫殿赶去。
　　风太大了，他一直迎着风向前赶着，甚至听不清那个侍女说了什么，他只听到几个字，但那几个字就已经足够令他头皮发麻。
　　还没走走近，远远地就能看到一阵冲天的黑雾，这是怎么了？烧起来了吗？
　　他的心沉了下去，几步冲上台阶破门而入，只见一室的黑雾，却没有火光，雾中依稀可见两个人影。
　　见到他的身影，斯特拉眼眶里的泪水滴落而下，她挣扎着冲出黑雾，扑进了齐贤的怀中，满脸惊恐的样子不像是装出来的。
　　“陛下！您终于来了！卡莫西斯，卡莫西斯殿下要诅咒我！”
　　“诅咒？”齐贤扶她站稳，朝黑雾深处望去，果然看到了卡莫西斯。
　　他没有见过这样的卡莫西斯——黑雾氤氲，他就像是深藏在其间的恶魔，黑雾源源不断地从他胸口处的墨玉喷涌出，朝四周袭来。
　　他现在无暇去关心卡莫西斯的状况，斯特拉正扑在他的怀里哭泣，他只能先管一个，“你怎么样了？斯特拉？你受伤了吗？”
　　“他诅咒我，诅咒我来生会与你分离，会被车马碾压，会在与你相爱至深时生死离别。”
　　“什么”听到这些词语，齐贤的大脑瞬间宕机。
　　眼前黑压压的雾气让他的视线变得朦胧了，他的大脑天旋地转，两个大字横在他的眼前。
　　车祸，车祸
　　一切的源头，皆是因为那一场可怕的车祸，如果不是那一场车祸，林莞莲就不会死，如果她没有死，他也不会为了复活她，去买古埃及的棺椁，不会遇见卡莫西斯。
　　车祸，是他想的那场车祸吗？如果是的话，那一切都对上了。
　　这是诅咒，这是诅咒，这是来自卡莫西斯的诅咒，而诅咒的现场，就在他的眼前。
　　这么说，林莞莲就是斯特拉的来生，但是因为这个诅咒，她死在了车祸之中。
　　果然，他之前所有的怀疑都是正确的，世界上不可能有两个长的完全一样的人，如果有，那唯一的原因就是宗教之中所谓的转生。
　　原来斯特拉就是林莞莲真是造化弄人。
　　真是讽刺，他本以为在林莞莲走后，卡莫西斯是为救赎他而来，谁知是卡莫西斯下了诅咒，定下了林莞莲的死期，为了见证她的死亡而来。
　　原来杀害林莞莲的凶手，根本不是什么车祸，而是卡莫西斯！
　　而这么久以来，他都是认贼作夫，被卡莫西斯蒙在了鼓里！
　　怪不得莫莲很少会告诉他关于自己的往事，怪不得莫莲会撕碎林莞莲的照片，怪不得他在知道林莞莲死于车祸之后，会露出微笑。
　　原来他一直都被莫莲玩弄在股掌之间，傻乎乎地喜欢他，爱上他，把对林莞莲的感情寄托在他身上。
　　他此时都能想象到莫莲待在他的身边，看他一点点把林莞莲忘掉的时候，心里会是多么的兴奋，那是复仇成功的痛快。
　　他推开斯特拉，大步冲进了黑雾之中，攥住了卡莫西斯的手。
　　卡莫西斯还没有反应过来，一个耳光就扇在了他的脸上。
　　他震惊地睁大了双眼，映在他瞳孔中的人是普拉美斯。
　　普拉美斯普拉美斯为了那个女人，动手打了他？
　　他捂着自己的脸，愣愣地望着齐贤，一句话也说不出，不知道是因为剧痛，还是巨大的耻辱。
　　普拉美斯从来没有打过他，从来没有，就算是他从前再怎么不懂事，再怎么胡闹，他也只是一笑置之。
　　如今普拉美斯动手打他，竟然是为了一个女人。
　　他完全没有控制自己的力度，卡莫西斯背过身去，抹去了自己唇角的血珠，他感觉口腔里有什么异物，吐出来后，原来是一颗臼齿。
　　黑雾缓缓散去了，他看清了齐贤愤怒至极的表情，他的样子像是要把他撕碎了吞下去。
　　也是，他现在可是那个女人肚子里的孩子的父亲，卡莫西斯垂下眼帘，却勾起了带血的唇角，露出了一丝近乎疯魔的微笑。
　　那又如何呢？诅咒已经完成了，就算是鱼死网破，他也无所谓了。


第160章 反目
　　“来人，把他带下去。”
　　看着卡莫西斯手心的那一颗臼齿，齐贤颤抖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企图让自己平静下来。
　　那颗牙齿，是了，原来莫莲失去的那颗牙齿，是他亲手打落的。
　　原来命运真的是一颗齿轮，它总是在惊人的地方咬合，当它转动起来的时候，两个毫不相关的时空就这么被串联在了一起。
　　“陛下，要把卡莫西斯殿下带到哪里去？”随行而来的基安感到有些棘手，他不得不请示一下法老，卡莫西斯殿下的身份尊贵，恐怕不能关在不合适的地方。
　　“该关到哪儿就关到哪儿，问我做什么？”齐贤转过身，不再去看卡莫西斯的表情，他也不想再看。
　　他如今还没能彻彻底底地接受这个事实，原来他在莫莲的眼里一直是个傻子，他把莫莲当作林莞莲的替身的时候，莫莲并没有生气，因为他早就知道会这样。
　　他知道会这样，还让事情顺其自然，丝毫不提从前的事，就算齐贤主动问起，他也会回避过去。
　　齐贤从前以为这些都是他的伤心事，他不愿意说。
　　其实他只是想看他的笑话，一直不打算说破罢了。
　　他离开后，卡莫西斯脱力般地瘫坐在了椅子上，斯特拉以胜利者的姿态逗留在门口，看着他的样子，她知道自己已经赢了。
　　从今往后，她就是王后的唯一人选，这个位置给她带来的荣耀，足够她一雪前耻，平复前半生所有的恩怨，报复每一个曾经看轻她的人。
　　她终于坐上了这个位置，这个本来就属于她的位置。
　　“别高兴的太早，斯特拉，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卡莫西斯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勾着唇提醒她道。
　　大势已去后，他的微笑却没有消失过，即便如今怎么看，他都是那个失败的可怜人。
　　斯特拉心下虽然感到有些发怵，但是她并不畏惧，无论卡莫西斯之后有什么手段，她都愿意全盘接受，她定会将他死死摁在地上，让他无法翻身卷土重来。
　　“卡莫西斯殿下，走吧。”侍卫按住了卡莫西斯的肩膀，说是请，不如说是强迫。
　　卡莫西斯没有多说，反倒是哈特希哭出了声。
　　“拜托！请把我一起带走吧！殿下不能没有我的照料！”
　　见她哭嚎着要扑上来，侍卫直接一把将她拦下，用力一推，她狠狠撞到了墙上。
　　看着卡莫西斯离去的背影，她不甘地一拳捶在了墙面上，疼得她手指都在发出无声的悲鸣，但是她感觉不到痛，眼泪疯狂地滴落而下，她也来不及去擦拭。
　　她的殿下做错了什么？就算是诅咒那个女人也是她自找的！
　　是那个妖女自己跑过来，在卡莫西斯殿下面前大放厥词，才将卡莫西斯殿下激怒了，陛下怎么能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打卡莫西斯殿下呢？
　　“哈特希，你得留在外面，不能和我一起走。”卡莫西斯临走到门口，又不放心地回过头，事出紧急，他有太多事情没有交代，可是现在也没有机会让他一一交代清楚了。
　　侍卫催促着他，让他赶紧走，甚至连收拾东西的机会都没有给，他只拿了一点东西——说来可笑，这些东西还是他在普拉美斯还是叉提的时候，为了随时逃离而收拾的。
　　真是造化弄人，若是早知会有今日的牢狱之灾，他绝对早就带着这些行囊逃到利比亚去了。
　　他离开之后不到一刻钟，塞提就从宫外赶了过来。这里是法老的后宫，他理应是不该进来的，但是事关卡莫西斯和斯特拉，他的直觉告诉他必来不可。
　　当他拿着令牌，从宫外赶来时，一切似乎都已经结束了。
　　宫殿摆设依旧，只是满地散落着破碎的瓦片，看得出之前应该是些精致的器具，只不过现在都已经碎得不成样了。
　　“刚才发生了什么事？”他赶紧抓住了一个侍女询问。
　　侍女认出了他的身份，但是她显然还没有从刚才的风波中平静下来，颤颤巍巍地说：“是斯特拉公主，她深夜来这里，和卡莫西斯公主吵起来了。也不知道她是说了些什么话，卡莫西斯公主一气之下，竟然对她下了诅咒，正巧那时陛下赶来了”
　　诅咒？听到这个词，塞提的大脑里轰了一声，他着急地问：“那卡莫西斯公主现在怎么样了？他在里面吗？”
　　“卡莫西斯公主因为对斯特拉公主下了很恶毒的诅咒，被法老押走关起来了！”
　　“关起来了？关到了哪里？我我现在就去找陛下！”塞提闻言，手忙脚乱地对自己身边的仆人说道：“快，我们现在就去找陛下，卡莫西斯公主肯定不是故意的，他不是那种会轻易对别人下毒咒的人，其中一定是有什么误会！”
　　“您不能去！大人，您现在千万不能去。”仆人赶紧把他拦下了，“陛下现在肯定正在气头上，您现在过去，替卡莫西斯公主说理不成，反而容易把自己搭进去。”
　　“那我怎么办？就干等着？”
　　“这件事您千万不能插手，就凭陛下对卡莫西斯公主的感情，一定不会要了他的命的。相反，您现在作为备选的继承人，还在陛下的考验期内，您要是此时替卡莫西斯公主出头，陛下一定对您生厌的。”
　　“你说的在理。”塞提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只要忍过了这一时，等他成为法老之后，面对这种事，就再也不用思虑再三了。
　　齐贤面色阴郁地回到了王宫正殿，天色太晚了，他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林莞莲斯特拉。
　　原来世界上真的有这么巧的事情，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有转世之说。
　　他在各路神明前许下的愿成真了，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心诚则灵。神明虽然无法将林莞莲复活，但是却让他穿越到了一个有林莞莲前世的地方。
　　他现在就想将斯特拉叫到自己的面前来，和她彻夜长谈，谈谈他们的曾经，或者说“未来”。
　　但是她刚才刚经历过一场诅咒，现在让她回去先休息一晚是否更加合适？
　　说到诅咒，齐贤真的想不到，原来一切都是因为这个诅咒而开始，他更想不到，这个诅咒竟然是卡莫西斯下的。
　　他早知道卡莫西斯胸口处的那块墨玉不只是一个护身符那么简单，在现代的时候，莫莲整天将它护得死死的，谁都不让看，原来那块墨玉是这样的邪物。
　　莫莲
　　莫莲是害死林莞莲的人，他骗了他。
　　在现代的这么多天以来，他和这个害死了自己爱人的凶手从相爱走向结婚，莫莲不告诉他自己的曾经，他也没有选择去问。
　　天上的莞莲看到这一切的时候，该有多伤心啊？他竟然爱上了害死她的仇人。
　　齐贤的心情复杂无比，苦涩的味道在他的舌根泛滥，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样处置卡莫西斯才是最合适的。
　　他之前发过誓，无论结果如何都要保证卡莫西斯的安全，如今看来还有这个必要吗？
　　他不知道。
　　他现在需要一个人冷静一会儿，这件事估计很快就会传到前朝去，那些人一直不支持他立卡莫西斯为王后，现在算是让他们抓到了把柄，他们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他们想要的不仅是册封斯特拉为王后，为了巩固斯特拉的地位，他们一定还想要除掉卡莫西斯。
　　如果他想要保住卡莫西斯，就必须在消息没有传开之前将他送离底比斯。
　　但是他现在完全不想见到卡莫西斯，一面都不想。仇恨笼罩在他的心头，他甚至想要就这么不管不顾，装作没有看到。
　　但是他的理智告诉他不行，他必须要将此事做出一个妥善的处理，因为他是法老，至少现在是。
　　卡莫西斯是他的爱人，在全埃及人眼中都是这样，如果他对卡莫西斯表现得非常严苛，人民一定会觉得法老无情，自己的爱人犯了一点错误就要除掉，重新立另外一个外国的女人做王后。
　　横竖睡不着，齐贤起身披上了衣服，挥退了仆人，独行在王宫的大道上。
　　这个时间，大道上冷冷清清的，只有巡逻侍卫的身影偶尔闪过，齐贤抬起头，宏伟的欧西里斯神与伊西斯神的神像坐落在王宫正门两侧，从他这个位置，只能看到他们的背影。
　　无数土黄色的建筑看得他目眩神迷，他不自觉地为这两位神明而垂首，祈求他们的祝福。
　　即便他有一个现代人的灵魂，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但是他在这里待了这么久，这里的每个人都虔诚地信仰着阿蒙神，他也免不了入乡随俗，变得半信半疑了。
　　与其说这些神都是虚构的，不如说他们或许真实存在过。神明依附着人们的信仰，应运而生，人们供奉神，神造福于人。
　　但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很多曾经只能称之为神迹的事得到了科学的解释，人心变得明澈了，神明失去了信赖，也就渐渐消失了。
　　他宁愿相信神明是真的存在的，如果这样，就能说明转世之说也是真实的，斯特拉真的是林莞莲的前世。
　　不过，就算是假的也无所谓了，齐贤走过漫漫的大道，当他的思绪回来的时候，他来到了那个熟悉的地方。
　　莲花池。
　　或许并非偶然，也没有那么多巧合，他承认，是他的内心指引他到这个地方来的，他到这里来，就是为了遇见她。
　　不知道她是否会像之前一样，在池边等待他的到来。
　　“陛下，您终于来了。”
　　齐贤骤然清醒，循着声音望去——果然，她倚立在枯荷边，正朝他微笑着，她的笑容，正好似那天空中璀璨的流星划过夜空的轨迹，一霎那照亮了他阴暗的眸底。
　　“斯特拉，我就知道想要找你的话，来这里就好。”他找了一处平坦的地方坐下，伸了个懒腰。
　　“只要陛下找我，我都会出现的，无论是莲花池旁，还是别的地方。”斯特拉明白了他的意思，坐到了他的身旁。
　　齐贤从前还会和她保持一段距离，如今没有必要了。他将手搁置在了膝头，摆出了长谈的架势，“今天的事，我全部已经知道了。”
　　全部吗？斯特拉倒是不慌不忙，齐贤知道这些全在她的意料之内，就算他知道了，事情也不会有太大的转变。
　　“说实话，斯特拉，这次你做得很不聪明，我从前有些高估你了”
　　斯特拉不置可否地低着头，但是不难看出，她的心情是很愉悦的。
　　“一切总要有一个结果，不是吗？陛下，如今您不用再为王后与继承人的事而为难了，我也不用再面对父王的催促，这难道不是一件两全其美的好事吗？”
　　“两全其美？”齐贤不知道斯特拉是怎么得出的这个结论，不过一切已经不重要了，“斯特拉，如今你已经满意了吧？王后的位置，不出意外，是属于你了。”
　　“今后我愿意为了陛下，为了埃及与赫梯的和平奉献出我的一切，哪怕是我的生命。”
　　齐贤摇了摇头，他的目光直视前方，没有落在斯特拉的身上，“生命倒是大可不必，斯特拉，永远不要背叛我，不要背叛我的国家。”
　　不要背叛我，这句话真是太熟悉了，齐贤扪心自问，他真的有资格说出这种话吗？
　　不知为何，在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特拉罕见地犹豫了——他已经知道那件事了吗？


第161章 监牢
　　无论他是否知道，在这个关头，她都不能露怯。
　　斯特拉点头承诺道：“从今往后，埃及就是我的第二故乡，无论今生还是来世，我都愿意陪伴在您的身边。”
　　齐贤没有回应他，只是愣愣地望着水面上一株残荷的花茎，他不知道自己这么做是否合适，但是现实没有给他任何选择的余地。
　　今晚的事他已经听卡莫西斯的仆人从头到尾描述过了，也明白卡莫西斯之所以生气，是因为斯特拉特意去激怒了他。
　　他知道如果斯特拉没有这么做，卡莫西斯是不可能会对她下这么恶毒的诅咒的，说到底，除了被激怒后下了那个诅咒之外，卡莫西斯没有做出其他的错事。
　　但是齐贤并不想去追究这件事了，因为这件事，他才能够找到借口顺水推舟地将卡莫西斯送离这个地方了。
　　说实话，卡莫西斯如今已经不适合继续留在底比斯了，这个地方没有人能够继续支持他坐上王后的位置，就算没有发生今天的事，就算卡莫西斯顺利成为了王后，之后也还会有数不清的麻烦等着他。
　　还不如就此离开底比斯，去一个好地方快快乐乐地开始新的生活。
　　“陛下，您在想什么呢？”斯特拉见他想得出神，问道，“告诉我吧，说不定我能为您分忧呢？”
　　“不用了，这件事情我自己能够解决，我会将这件事做个了断的。”
　　斯特拉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齐贤继续对她说：“这件事你就别管了，我会处理的。”
　　他说的应该是今晚的事吧，斯特拉乖巧地点了点头。
　　“夜深了，你回去睡吧。”齐贤站了起身，聊了一会，他有些困了，现在回去小睡一会儿，就可以去上早朝了，他都能想到，明天他会被群臣进行一番什么样的狂轰乱炸。
　　“恭送陛下。”斯特拉朝他挥手道别，她想了想，又说了一句：“陛下，晚安。”
　　晚安，这个词是她上次从齐贤那里听来的，还是第一次用，不免有些嘴生，也不知道用对地方没有。
　　齐贤愣了一下，舒了一口气，微笑回道：“晚安，斯特拉。”
　　“别叫我斯特拉了，陛下，”望着他逐渐走远的背影，斯特拉鼓起勇气，对他喊道：“叫我’莞莲‘吧。”
　　只睡了几个小时，齐贤就被仆人进门的声响吵醒了。
　　他简单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装，让仆人把他的自制牙刷和杯子端了上来，听说大臣们在宫门外吵翻了天，他只是懒懒地应了一声，然后不紧不慢地离开了自己的寝宫。
　　当他端坐在王位上的时候，底下的窃窃私语已经全消失了，他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示意艾纳斯开始今天的早朝。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很适应这样的仪式了，通过每天早上必不可少的早会，他能了解到埃及各方的现状，通过一番分析，他已经能依靠自己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法了。
　　连艾纳斯都不免感叹，他如今真是大变样了，从一个对政事毫不了解的废物，成长了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法老。就算有些事他考虑得还不够周全，但是已经很让人省心了。
　　他一宣布开始，便有大臣站出了队列，“陛下，昨夜之事”
　　齐贤摆了摆手，示意他不用再说下去，他都知道，“昨晚的事我自己有了解决的办法，各位不必多言，这是我的家事。”
　　言下之意，他不想让任何外人插手此事，不仅不能插手，置喙也不行。
　　“卡莫西斯殿下与我夫妻一场，我自会将他送离底比斯并好生安置。”
　　此言一出，窸窸窣窣的说话声又钻进了他的耳朵里，所有大臣都觉得这么处置不太妥当，但是齐贤完全不打算参考他们的意见，不仅如此，他还要告诉他们，不要在卡莫西斯离开底比斯的路上动手脚，否则后果自负。
　　“那卡莫西斯殿下离开底比斯后，王后的位置”
　　“我将迎娶斯特拉公主作为埃及未来的王后，婚礼会在原定的基础上适当延期，就这样。”
　　听闻他的决定之后，朝堂上紧绷的氛围瞬间缓和了下来，齐贤能够明显地感觉到，很多人在他说出这句话之后，紧皱的眉毛都舒展开了。
　　他不免暗暗心惊，这些人难道都是斯特拉的党羽吗？她来赫梯也才几个月，势力范围都已经渗透到了前朝了吗？
　　这件事不能不控制，斯特拉代表的不是她一个人，而是赫梯。
　　下朝之后，齐贤有意避开了艾纳斯，让基安带他去见卡莫西斯。
　　说实话，即便经过了一个晚上的冷静，他现在还是不想见到卡莫西斯，但是他知道这件事必须尽早解决，以免夜长梦多。
　　但是在去之前，他还是带了一瓶斯特拉送给他的治疗牙病的药。
　　想起昨天卡莫西斯被他打落的那颗臼齿，他就觉得无比愧疚。
　　他在现代的时候就一直奇怪，为什么莫莲少了一颗臼齿，原来那颗牙齿是他打掉的
　　为什么他那时候就不能忍住呢？为什么一定要动手呢？
　　算了，想这么多也没有用。
　　跟着基安越走，齐贤越觉得不对劲，这是要通往什么地方？怎么越走把守的人越多，越走越觉得阴森森的呢？
　　“这是要去哪里？”若不是知道这里还是属于王宫的范围之内，齐贤都要怀疑他要被拐走了。
　　“回陛下的话，前面就是王宫的地牢了，卡莫西斯殿下就关押在那里。”
　　“地牢？”听到这两个字的时候，齐贤整个人就像是冰冻住了一样，愣在了原地，他瞪大了眼睛，磕磕巴巴地确认道：“地牢？他怎么会在地牢？”
　　“陛下您不是说该关到哪儿就关到哪儿吗？”他这么一问，连基安也愣住了，卡莫西斯犯下如此大错，难道不应该关进地牢吗？
　　“我，我”齐贤差点一口气喘不上来，他攥着药瓶，狠狠踹了一脚路边的石头泄愤，“我的意思是把他带到一个没有人住的宫殿让他冷静一会儿，不是让你把他关进牢里去！”
　　明白自己是彻底曲解了法老的意思，并且办错了大事，基安忙跪下向他请罪：“属下知错！属下这就亲自将卡莫西斯殿下从牢中请出来，并亲自向他请罪！到时候要杀要打，全听凭殿下的意思！”
　　“算了算了！赶紧带我去！”齐贤将他从地上拉起来，催促他赶紧带路，他现在要立刻确定卡莫西斯的情况。
　　齐贤快步赶往地牢，到了地牢门口时，基安一次又一次地出示着令牌，表明是法老亲自驾临，齐贤等得不耐烦了，“难道他们不认得我这张脸吗？非要看那块牌子？”
　　“陛下，他们只是牢房的侍卫，是没有目睹过圣容的，还请您不要怪罪。”
　　“行，我不怪罪他们，让他们赶紧把牢门打开，让我去见卡莫西斯！”齐贤朝地牢深处望去，里面黑漆漆的，就像是笼罩着一团黑色的雾气，什么都看不见，他越看越心慌，有一种不妙的预感浮现在了他的心头——卡莫西斯不会出什么事吧？
　　牢门一开，他就急不可耐地走了进去，拉着典狱长就往里走去。
　　这是齐贤第一次进到牢房里，里面阴冷的空气让他心惊胆颤的，不愧是地牢，里面阴暗得像是阳光永远也照不进来，他的脚步猛地一顿，一只肥大的老鼠从他的脚边窜了过去。
　　“陛下，就是这里。”卡莫西斯不是重刑犯，所以他的牢房并不在最深处，那股腐烂的臭味并不太甚。
　　齐贤朝里看去，顿时呼吸一滞，他只看到一团阴影缩在墙角，明明是有光线能从唯一的天窗照进来的，可卡莫西斯偏偏缩在最阴暗的地方。
　　不等牢门全开，齐贤就挤了进去，他踢开地上杂乱的草，快步来到了卡莫西斯的面前。
　　唯一的光被遮挡住了，但卡莫西斯仍然没有抬起头，他身上裹着不知道哪里来的深红毯子，毯子脏兮兮的，又薄的很，但是卡莫西斯却罕见地没有嫌弃。
　　他的乌黑的头发打着凌乱的结，甚至沾上了不少脏灰，可是卡莫西斯并没有拂去它们。
　　他垂着头，不知道是在梦中还是清醒着，齐贤轻咳了一声，企图吸引他的注意，但是无果。
　　“卡莫西斯，昨天我是太心急了，才失手打了你，对不起，我道歉，我还把药带来了。”
　　齐贤蹲下身，将药放在了他的身边。见卡莫西斯还是没反应，他有些担心，伸手去探了探他的额头，看看是不是发烧了。
　　还没等他碰到卡莫西斯，一只手就抓住了他的手腕。
　　卡莫西斯睁开了眼睛，空洞的眼睛里没有半分神采，齐贤被他看得寒毛直竖，收回了自己的手。
　　“滚。”
　　卡莫西斯只是冷冰冰地甩给他了一个字，毫不留情。
　　听他态度不佳，齐贤也没有生气，“你冷静一下，我是来和你商量，要送你出去的。”
　　“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好商量的，我也不想到别的地方去。”
　　齐贤早都料到了他会是这副反应，他冷静地劝告他：“你听我说！卡莫西斯，你现在继续留在底比斯已经不合适了，很多人都对你虎视眈眈，恨不得取你性命，你还是听我的安排离开这里吧，我又不会害你。”
　　卡莫西斯冷哼了一声，对他说的这番话不屑极了，“听听，多熟悉的话，你不会害我，真是太可笑了，普拉美斯，你以为我还会再继续相信你的谎言吗？”
　　他仰起了头，齐贤手里烛灯的光芒照亮了他漆黑的眼眸，他举头望向了不远处唯一的小窗，那窗太高了，他费力地朝外望去，也只能看到一缕阳光。
　　“你没有发现这个地方很熟悉吗？普拉美斯？就在一年多之前，我也是因为你的缘故，才来到这个地方的。”


第162章 决裂
　　他在说什么？齐贤想了一会，才意识到他说的是刺杀的事。
　　这件事对他来说简直太遥远了，只在梦中出现过，而且已经过去了数月，他对那个梦的印象已经不太清晰了。
　　但是当卡莫西斯再次提起的时候，他还是能够清晰地记得一些细节，比如梦里朝他袭来的白色利刃，还有铺天盖地的血色。
　　齐贤知道，在刺杀之后，卡莫西斯就被先法老关了起来，原来也是关到了这里。
　　“但是那时候的事和现在没有关系，我发誓，这件事我是真的希望你按我说的做，这无论对谁都有好处。”
　　“好处？”听见这个词，卡莫西斯的笑意更甚，“是啊，当然对你有好处了，借助我公主的身份，顺理成章地成为王室的一员，继承王位，然后和你心爱的赫梯公主还有宝贝儿子阖家团聚，你这算盘打的太妙了，普拉美斯，我怎么就从来都瞧不穿你的真面目的呢？”
　　“我从来没有利用你的意思，怎么说呢……”齐贤本来想告诉他，自己刚开始穿越过来的时候根本就不认识斯特拉，也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儿子，这些都是他后来才慢慢地了解到的，但是等他意识到情况已经不受控制的时候，一切都迟了。
　　“陛下不用解释这么多了，我都明白的，陛下正当壮年，我对于陛下来说已经没有用了。”卡莫西斯执拗地撇过头，“我不想离开底比斯，让我永远留在这里吧。”
　　曾经，他也有很多次机会离开这里，母亲劝过他离开，王兄也劝过他离开，就连对他不管不顾的欧利那时候也想让他赶紧走，连路都给他铺好了。
　　只要他愿意离开底比斯，离开普拉美斯的身边，什么吃穿用度，什么婚姻和未来，他都不用发愁。
　　可是他不愿意走，他想就这么一直待在普拉美斯的旁边。那时候的他坚信，只要跟着普拉美斯熬过这段日子，等普拉美斯继位了，他就可以成为独享法老专宠的王后。
　　就算是欧利怂恿他坦白身份去和普拉美斯争夺王位，他也没有答应。
　　想来他真是傻的可以，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命运押在别人的身上呢？
　　不过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他现在已经是一颗废弃的棋子——正如斯特拉所说的，是时候该被抛弃了。
　　他以为天底下只有霍伦海布是绝情的法老，所有人都是供他摆布的棋子，没想到就连普拉美斯也一样。
　　他不知道除了底比斯，自己还有什么地方可去，这个世界对于他来说已经没有太多的意义了，他情愿就这么化为一抔黄土，永远留在这里。
　　齐贤沉默地低着头，他知道卡莫西斯已经完完全全地曲解了他的意思，但是现在他就算解释，卡莫西斯又会相信吗？
　　他只能缓缓告诉他，“卡莫西斯，你要相信，你的生命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你不该就此止步，即便是现在的埃及，也有很多地方值得一去。你从小都在底比斯长大，一定没有去过别的地方看看吧？”
　　卡莫西斯不明白他的意思，抬起头疑惑地看着他，不知道他到底想要说什么。
　　“在离这里不太远的地方，有一片黑白沙漠，在那里，一半是海水，一半是沙漠，黑沙漠曾经是火山，白沙漠曾经是大海，因为海底火山和化石形成的岩石露出了地表，形成了一片怪石阵。”
　　“你在说什么？埃及有这种地方吗？”卡莫西斯皱起了眉，普拉美斯又开始说奇怪的话了，什么火山，什么岩石，他怎么听不懂呢？
　　“不用问我太多，你自己去看吧，在很多很多年之后，你还会回到这个地方的。”
　　“埃及没有这样的地方算了，谁要跟你扯这些。”卡莫西斯用毯子将自己裹得更紧了，他垂下头，用自己的头发遮住了眼睛，不再去看齐贤。
　　他告诉自己，眼前这个人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他不会再相信他的任何一句话了。
　　他已经为了自己曾经的愚蠢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从这座地牢走出，最终又回到了这座地牢里，他以为自己得到了一切，得到了权力与爱他的人，结果到头来就像是从来没有走出过这里，那些美好的誓言，就像是虚无缥缈的一场梦境，只有背后的伤口传开的剧痛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卡莫西斯，你有在听我说话吗？”齐贤蹲下身，想要拍拍他的肩膀，手却被卡莫西斯拍掉了。
　　“别碰我嘶！”他下手太狠，却不小心扯到了伤口，顿时疼得倒吸了一口气。齐贤愣了一下，顾不上责怪他的无礼，紧张地问道，“怎么了？哪儿疼？牙疼？”
　　说到这个，他想起了自己带来的药，赶紧把药从地上拿起来，往卡莫西斯的手心里塞，让他赶紧收下。
　　“我不要！你赶紧滚！”卡莫西斯握紧了拳头，坚决不收他的药。
　　他把手背到了身后，攥紧了毯子，往旁边挪了一大截，就是为了远离齐贤。
　　“不行，你得答应我，离开底比斯，我已经为你找好了地方，你只要点个头可以了。”
　　“我说过我不走！”
　　也不知道是怎么惹着了他，卡莫西斯猛地拔高了声线，朝齐贤喊道，“你不用再管我了，让我就留在这里，烂在这里吧！我不想出去，也不想见任何人，等我死了，你就叫人随便找个地方把我埋了就好！反正你不正是打着这样的算盘吗？”
　　齐贤被他一激，顿时怒气也冲上头来，“如果我真是想要你死，我还会来这个地方吗？你能不能清醒点，卡莫西斯？不要再说这些没有意义的话了！”
　　他从前一直有意地容忍着卡莫西斯的任性，直到这个时候，他才觉得卡莫西斯已经任性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
　　“走到这一步，你觉得全是我的错吗？如果你当初听我的，乖乖认塞提梅里安普塔为子，按我说的参加宴会去尽量拉拢人心，事情还会变成这样吗？”
　　他不说还好，一说卡莫西斯的脸色就阴了下来。
　　但是他仍然不打算停下，继续说道：“为什么所有人都逼迫我立斯特拉为王后，仅仅是因为她是赫梯的公主吗？不是，因为人民觉得她善良，大臣觉得她好打交道，就连塞提也宁愿选择她也不选择你。明明你才是从小接受教育，要成为埃及未来的继承人抑或王后的人，而她只是侍女生下的不受宠的公主，连王宫都没有怎么住过，为什么她却比你还像个合格的王后呢？”
　　“是啊，是啊！所以你一开始就打算让他做王后，对不对？”卡莫西斯的嘴唇气的发白，“她这么会讨你的欢心，讨大家的关心，我什么都不会，你早都想把她留在身边了，但是又苦于没办法把我赶走，不给我后位又愧对先王，所以才安排了昨晚那一出，我说的对吗？”
　　“简直是疯话。”齐贤摇了摇头，退开了半步，“我已经交代过了，明天就会有人带你走，你跟着他们走就行，我把一切都安排好了”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卡莫西斯就站了起来，齐贤只感到面前刮过一阵劲风，随后侧脸就传来了针扎一般细密的疼痛。
　　卡莫西斯打他了！
　　“少自以为是了，普拉美斯，在我面前装什么假慈悲，赶紧滚出去抱着你的老婆孩子偷着乐去吧！”
　　不可理喻，完完全全就是不可理喻，齐贤心里暗暗骂了一声。
　　算了，反正他昨天不小心冲动对卡莫西斯动手了，这一巴掌就算是还回来好了。
　　“卡莫西斯，这世界上愿意这么无条件忍让你的任性的人已经不在了，我不可能无限地容忍你，既然你不愿意按我说的做，那你就自求多福吧！”
　　真正的普拉美斯此时不知道正身在何处呢，既然他接手了这个身体，那一切都得按照他的思维来行事，他是断不可能会像普拉美斯那样无条件地溺爱卡莫西斯的。
　　可是卡莫西斯听到的却完全不是这个意思。
　　“是，我的母亲确实不在了，她被你和斯特拉害死了，你满意了吗？”
　　“我说的并不是”齐贤无奈地皱起眉头，看来卡莫西斯完全没搞懂他的意思，但是还没等他解释清楚，卡莫西斯就抢着说：“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是斯特拉买通了我母亲的侍女和医生，让她们谎报我们母亲的病情，我的母亲直至临终前都以为自己得的不过是小病，若不是王兄去探视，我恐怕连她的最后一面都见不到！普拉美斯，你敢说你没有默许吗？”
　　竟然有这样的事？！齐贤急忙摆手说：“卡莫西斯，你母亲的事我真的很遗憾，但是我发誓我完全不知道这件事！”
　　“是吗？正常来说，她是赫梯使者，你应该把她软禁起来的，如果没有你的默许，她一个异邦女子怎么敢跑到王宫外面去，上下买通这么多人，连朝廷的官员都愿意为她说话，连我的靠山她都敢挖走！”
　　“”
　　齐贤叹了口气，说到这件事，他的确有愧于卡莫西斯，正当他打算再对卡莫西斯道一次歉，并最后和卡莫西斯谈谈的时候，卡莫西斯却身体一歪，朝那灰白的石墙处倒去。
　　“卡莫西斯！你怎么了？！”他反应过来，迅速伸出手揽住了卡莫西斯的后背，当他的手触碰到卡莫西斯的背部的时候，卡莫西斯发出了一声低促的痛哼。
　　“放放手！”他贴着墙站稳了脚步，狠狠推开了齐贤。
　　齐贤也被他推得后退了两步，差点站不稳，他感觉自己的手掌温热且湿漉漉的。
　　他伸出手，在他脚边幽幽烛光的照明下，刺目的鲜血映入了他的瞳孔。
　　“你”他抬起头，不可置信地看着卡莫西斯的脸。卡莫西斯撇过头去，什么话也不想再说。
　　“让我看看！让我看看你后背怎么了？”齐贤不顾卡莫西斯的反抗，抓住了他的手臂，将他转过身，按在了墙壁上。
　　毛毯滑落在地，纵横交错的鞭痕浮现在他的眼前，每一道鞭痕就有近一个手掌这么长，深可见骨，伤口处的皮肉外翻着，汩汩流着鲜红色的血，他放眼望去，这瘦削的后背上没留下一块儿好肉，可见下手之狠。
　　齐贤的大脑已经完全宕机了，现代的时候，莫莲背后那一道道明显的疤痕像烙印一样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中，他曾在深夜时抱着莫莲，一道道数过这些伤疤的模样，没有谁比他更清楚这些伤疤所造成的惨况。
　　他都不敢想象，莫莲当初是怎么忍受得下这样的酷刑的。
　　他也曾想问莫莲，到底是何人所为，可是莫莲却总是一笑置之。
　　所以，齐贤在亲眼看到这些伤痕最初的样子时，怒火不受控制地涌上了他的心头。
　　“是谁？是谁敢这么对你？？！”他怒火中烧，咬牙切齿地陈述道：“我要杀了他。”


第163章 生离
　　“你还要装傻吗？这时候还在我面前装傻有什么意义吗？”
　　既然已经被他发现了，卡莫西斯也没有再继续隐藏下去的打算，他抖抖手腕，示意齐贤松开他。他直视着齐贤的眼睛，眼中尽是轻蔑。
　　“真不是我叫他们这么做的。”齐贤被他漆黑的眼睛盯得有些心虚，很没有底气地说道。
　　卡莫西斯的逻辑没有错，如果没有他的允许，在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人敢擅自对卡莫西斯下此毒手的，但是这还真不是一般情况，他是真的没有下这种狠毒的命令。
　　看着他的眼神，卡莫西斯心中顿时也没有那么笃定了，他深吸了一口气，不想再去思考这件事到底是谁指使的。
　　无论是普拉美斯做的，还是斯特拉做的，此时在他心里已经没差了，反正他们两人早是一副夫妻同心的样子。
　　为了所谓的爱情，认识了普拉美斯，还中了他的圈套，他自认倒霉。反正他这辈子也要结束了，他并不认为自己顶着这样的伤口，还有能力去找任何人报仇。
　　从伤口处流出的不只是血液，还有他的灵魂。他感到四肢已经慢慢变得无力，连说话也变得很费劲，如果不是靠着这面墙，他连站都站不稳。
　　他现在这个状态，多活几天都是奢侈，更别说像齐贤说的那样离开底比斯，去往别处了。
　　“你走吧，不用管我了，无论是谁做的，我已经追究不起了。”卡莫西斯挥了挥手，让齐贤赶紧离开这里，他已经不想再见到他了。
　　不过他想了想，又继续对齐贤说道：“对了，你不是说过为我母亲的事感到遗憾吗？那我就给你一个证明的机会，你去替我处理好我母亲的丧事吧。至于我……你就将我葬在我母亲的附近吧，虽然我也知道我不是王后，没有资格葬在她的旁边，但是我也就只有这一点愿望了，你能替我实现吧？”
　　他的语气不像是祈求，而是嘱托，是他最后的遗言。
　　“你在说什么丧气话，你不会死，我绝对不会让你死。”齐贤突然想起来，在古埃及，医疗技术和现代比起来落后极了，就算是指甲盖大小的伤口，处理不当也会要了人命，更别说是这满背的鞭痕。
　　难怪卡莫西斯认为自己已经命不久矣，不愿意离开底比斯。
　　“我会让最好的医生随行，带上最好的药，我保证你一定能健健康康地活下去，虽然这些伤痕可能难以复原了。”
　　“我不相信你做出的任何保证，你只要按我说的去做。”卡莫西斯毫不客气地说道，他靠着墙坐了下来，扯过毯子又重新把自己裹了起来。
　　“卡莫西斯，你想你的哥哥吗？”齐贤看着他的样子，忽然对他说道，他知道看似油盐不进的卡莫西斯，软肋到底在何处。
　　是他的哥哥，他如今唯一的亲人，从前最疼爱他的梅里。
　　果不其然，听到这个称呼，卡莫西斯抬起了头，警觉地问道：“你想做什么？普拉美斯，你纵容斯特拉害我的母亲还不够吗？为什么还要对我的哥哥下手？”
　　“不，我并没有要对你哥哥不利的意思，我问你，你想回到他的身边吗？”
　　卡莫西斯心中那座冰冻的湖面终于出现了一丝裂痕，他罕见地犹豫了。
　　“我记得我之前答应过你，让你的哥哥到边境做一个小官，其他的事我确实是我毁约，但是唯独这件事，我做到了。”
　　卡莫西斯给了他一个“所以呢？”的眼神，齐贤悠悠说道：“那是一个很美好的地方，沙漠中的绿洲。那里水草丰美，完全看不出来是沙漠，你站在绿草之上，放眼望去是数不尽的绵羊。那里的民风朴实，在你哥哥的领导下，每个人都能吃得饱，穿的暖。”齐贤看了一眼周围，又补充了一句：“我还把那些希伯来流民引到那里了。”
　　卡莫西斯的眼前终于有了一丝亮光，他想开口问些什么，但是最终还是选择闭上嘴什么也不问。
　　齐贤也知道点到即止，他将药放在卡莫西斯面前的地上，缓缓退出了监牢。
　　“去那里吧，和你的家人团聚。”
　　牢门重新锁上了，就像他来之前一样，卡莫西斯还是沉默地缩在墙角，一言不发。
　　“卡莫西斯，在分别之前，我最后说一句吧。”齐贤想要离开，却还是觉得自己应该说清楚，“我从始至终都没有想过害你，卡莫西斯，我只求你相信我这一句话。”
　　“不要再回来了，我欠你的已经还清了。今天以后，我们就是仇人。”他挥了挥手，对卡莫西斯道别说。
　　他认为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了，按理来说，卡莫西斯自对斯科特下诅咒的那一刻，就已经成为了他的仇人。
　　让卡莫西斯死在这个地牢之中，或许只有这样，对他来说才称得上是复仇，但是他不愿意这么做。
　　并非是什么以德报怨，做人留一线，这是他的父亲教给他的，即便是对林莞莲的前世下了毒咒的卡莫西斯，他也不愿意把事情做绝。
　　但是有一个人，他不愿意放过。
　　“去把掌刑的人抓起来，他如何对卡莫西斯就如何对他，之后把他绑起来丢进沙漠里。”
　　“是”
　　基安有些心头发怵，法老自登基以来都无比仁慈，从不滥打滥杀，就算是奴隶犯了错，他也会尽量避免体罚。
　　这个掌刑的人到底是受何人指使？竟然敢对卡莫西斯下毒手，也不怪他成了陛下登基之后宫中的第一缕亡魂。
　　天色将明，卡莫西斯从地牢中缓缓走出。脚镣已经被取了下来，但是他的脚腕处还留着明显的淤青。
　　他还记得自己上次从这个地方出来的时候，身旁都是密密麻麻的守卫，他们将他押上了囚车，然后落了一把大锁。
　　这一次倒是清静，只有哈特希一个人在地牢门口哭得很大声。
　　“殿下！殿下！您终于出来了！您在里面的我真的每天都睡不着，我真的很害怕很害怕像那时候一样”
　　“我没事，走吧。”他跟着侍卫，朝王宫的正门走去，“还有，我不是什么殿下了，以后不用这么称呼我。”
　　“不行！殿下就是殿下！您是阿蒙神之女，这是天上的先王说的，是永远不会变的！”
　　“算了，你爱叫就叫吧。”卡莫西斯没有力气再和她说明这些了，他狠狠灌下了半壶水，一抹嘴唇，王宫的那些富丽堂皇的建筑已经被他甩在了身后。
　　这里是王宫最偏僻的一个侧门，他只有在小时候才来过这里，那时是为了和王兄一块儿偷偷跑出去玩儿。
　　如今他要从这里离开这个王宫了，还只能悄悄离开，不能惊动任何人。
　　“殿下……你身上的伤口怎么样了？”哈特希不免担忧，卡莫西斯的脸色看起来非常不好，好像随时都会倒下去。
　　“我不要紧。”卡莫西斯摆摆手，让她不要担忧，他刚吃了药，暂时还不会死。
　　齐贤没有骗他，他刚走到门外，好几个人已经在马车旁等他了，包括卡莫西斯见过的那位安德耶布军医。这位还是那副臭脸，无论卡莫西斯是公主还是阶下囚，他的态度都没有太多的区别。
　　卡莫西斯也没有含糊，他坐上马车，言简意赅地说：“走吧。”
　　他不想再看这座富丽堂皇的王宫了，越是看，越是割舍不断。
　　“请留步，公主殿下。”正当马车准备起步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住了他，卡莫西斯回过头去，竟然是艾纳斯。
　　他记得他和这位叉提大人并不太熟，为什么他会来给他送行呢？
　　“殿下，相识一场，我没有能在陛下面前为您说上几句，真的很抱歉。”艾纳斯将手中的东西塞进了卡莫西斯的手里，卡莫西斯看了一眼，那是一个小口袋，里面沉甸甸的，
　　“路途遥远，多带些钱财傍身，还有这个。”
　　艾纳斯从口袋中取出了一把短匕首，将它从刀鞘中拔出，刀身闪耀的白光划过了卡莫西斯的眼底。
　　“这是”卡莫西斯从他手里接过这把匕首，吃惊极了。
　　“在外必须时刻警惕任何人，无论是陌生人还是你的心腹。”
　　卡莫西斯点了点头，将刀插回鞘中，收在了腰侧。
　　“祝您一路顺风，殿下。”艾纳斯朝他点了点头，转身离去了，没有说任何一句多余的话。
　　马车走后，一个身影走出了宫门的阴影处，目送着马车载着卡莫西斯逐渐走远，他轻声说道：“请等着我，我会将您带回来的。”
　　齐贤站在王城之上，望着马车逐渐走远，一言不发。
　　“我回来了，东西送到了。”艾纳斯爬上了阶梯，来到了他的身后。
　　“嗯，谢谢你了。”齐贤对他道了声谢，既然卡莫西斯已经走了，他也不想继续待在这里，还有一堆奏折等着他去批。
　　“等等，陛下，我刚爬上来，让我先喘口气。”艾纳斯拦住了他，让他先等自己休息一会儿，然后他们再一起回去。
　　“我说，你还是对卡莫西斯有感情的吧？不然为什么要来这里目送他？”
　　艾纳斯早就疑惑了，齐贤作为一个外来的灵魂，理应对卡莫西斯没有什么感情的，但是他一路看下来，齐贤不但积极维护着跟卡莫西斯的关系，还让塞提认卡莫西斯为母亲，并力排众议地想让卡莫西斯做王后。
　　“我不是对卡莫西斯有情，怎么说呢”一切都是看在莫莲的面子上。即便如今的卡莫西斯再怎么令人失望，他也忘不了千年之后美丽而温柔的莫莲。
　　齐贤至今还是很难想象他们竟然是同一个人。
　　“对了，记得派人跟着他们，一定要确保卡莫西斯安全去到梅里那儿。”
　　“放心吧，早都安排好了。”艾纳斯对他比了一个ok的手势，这个是他跟齐贤新学的。
　　齐贤推了推他的肩膀，“赶紧走吧，下楼梯又不累，你走慢一点就是了。”
　　跨下台阶前，齐贤最后一次回过头望向远方，心中暗暗念道。
　　卡莫西斯，来生再见了。


第164章 制香
　　“我们到底要去什么地方啊！这都走了十几天了。”哈特希一口喝下了小半袋水，依然不满足，当她打算多喝几口的时候，安德耶布拦住了她：“都说了少量多次，你是把我的话听到了胃里吗？”
　　“干什么这么小气！我们殿下都没发话呢！”哈特希嘴上这么说着，还是愤愤地把塞子塞了回去。
　　“距离下一个水源地还不知道有多远，还是听军医大人的，少喝点吧。”谁知卡莫西斯也站在安德耶布那一边，这可把哈特希气坏了，不过既然卡莫西斯都这么说了，她也只能生闷气。
　　“好了，明天就要到了，不要再吵了。”车夫一路来听哈特希的声音都听烦了，他第一次见到这么闹腾的女孩，平平无奇的沙漠和云，在她的口中都能说出花来。
　　“明天明天，你昨天也说是明天。”哈特希抱怨道，这个车夫嘴里根本就没一句实话，说不定早该到了，就是他在一直绕远路。
　　“这次真的是明天，我对阿蒙神发誓。”车夫一扬马鞭，但是这并不能使这匹半死不活的马跑的更快。
　　这是卡莫西斯第一次离底比斯这么远，他并不知道外面的风景是怎么样的，沿途也经过了几个城镇，但是远比不上底比斯繁华。
　　他背后的伤口恢复得很慢，还出现了化脓的现象，但是这也没有办法，天气太热了，汗水流进伤口里，很疼。好在是有安德耶布随行，不然他走到一半估计就要去见阿蒙神了。
　　他这一路上闲来无事，就在编织那顶假发。
　　不过他现在已经离开了底比斯，这顶假发也没法送回去了，所以，这是他为自己编织的。
　　即便他有一头长发，但是将假发编进真发里，就能显得头发更多更漂亮，当然，这只能在人死之后再做装饰。
　　他也不知道到底多久之后才会用上，或许是几十年之后，或许就在今天。
　　不过这对他来说已经不是很重要了，他已经做好了准备直面死亡，像如今这样的日子，多活一天都是赚的。
　　“也不知道梅里大人住在什么样的地方？上次他描述的那个地方可美了！”
　　“那里是一片难得的绿洲，当然美了。”卡莫西斯把视线从假发中挪开，边活动脖颈边说。
　　“殿下，您说的好像您去过一样。”哈特希吐了吐舌头，她的殿下总是摆出一副什么都知道的样子。
　　卡莫西斯不置可否，他抬头望了一眼头顶刺眼的太阳。
　　太阳这么晒，会有人替他给那些花儿浇水吗？那些花儿娇嫩得很，如果一天不浇水，定会枯死一半。
　　算了，他现在自身难保了，还顾得上什么花儿。
　　不过那些花不说全是是他一手栽下的，至少也是他花费了不少心思去培育的。
　　他只希望普拉美斯能看到，一眼也好。
　　遥远的底比斯，婚礼的准备工作已经进入了尾声，新王后的礼服是赶制而成的，但是集结了埃及王宫里所有的工匠，做工还是能够得到保证的。
　　在婚礼之前，斯特拉就已经搬进了历代王后所居住的宫殿。
　　她刚走进门口，就颇有些不满意了，“这里的陈设太老旧了，都换掉吧，一件也不要留下来。”
　　她身后的侍女闻言，有些为难，“殿下，这些家具都是按王后的规格定制的，做工精致，短时间之内也造不出能够替代的，不如您再将就一阵儿？”
　　“也是，做这样的家具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斯特拉还是觉得这里怎么看都不能让她满意，这些家具很精致，但是样式都过时了，而且上面不可避免地还有很多划痕。“那就把能换的都换了吧，还有——”
　　她转头望去，一眼就看到了通向后花园的门：“把门打开。”
　　侍女如她所愿，门推开之后，一片花海就映入了她的眼帘。
　　明黄色的花朵在太阳底下明媚地绽放着，看来是得到了精心的照料，每一株都在诉说着浓浓的情愫，来自它们的上一任主人。
　　扑鼻的芬芳却让斯特拉眉头一皱，“把这些花全部换掉，我不喜欢这种花。”
　　这些花实在是太刺眼了，就像是她头顶上的太阳，撒着的日光活像无形的利刃，无声斥责着她这个企图融入太阳之国的异邦人。
　　“在这个地方挖一个小池塘，种上莲花，必须和御花园的莲花品种不同。”
　　虽然实在是可惜了这满园芳华，但是仆人们不敢不听从她的命令。
　　这花从种下到开花，耗费了足足两个月的时间以及它的主人数不清的心血，但是连根拔起只需要一瞬间，软嫩的花茎哪里受得了如此粗暴的对待？刚刚离开土中，花朵便失去了活力。
　　只需要半个中午，花田便清空了，残枝败叶堆积在花园的一侧，光秃秃的土地流着泪，哭诉新主的残忍。
　　但是很快这些泥土也会被人挖走，然后注上水，种上莲花，过不了多久，新的莲花就会在这里生机勃勃地生长起来。
　　好一个一朝天子一朝臣，就连一个小花园也是一样的。
　　齐贤近几日闲来无事，去了一趟王后的宫殿，按理来说，这里布置成什么样都应该由斯特拉决定，但是这里毕竟也是他以后经常来的地方，他也想参与一下决策。
　　一推开门，浓郁的赫梯风格扑面而来，斯特拉看来是将自己的那些嫁妆全摆了出来，这些摆件的风格和埃及的有些相似，但是又不完全相同，齐贤走进这里，觉得一切几乎都变了个样。
　　无论是布局还是装饰，都充满了斯特拉的个人风格，在新装修的遮盖下，基本上看不出这里曾经住过好几代王后了。
　　“斯特拉，你太厉害了，这里简直就变了个模样。”齐贤不禁啧啧称奇，斯特拉有时间，也有精力去忙这里的装修和布置，而且她别出心裁地改变了房间的构造，通过一些隔帘，将一个大空间隔成了好几个小空间。
　　齐贤觉得这里眼熟，然后紧接着想起了什么：“这不是我在英国那套公寓的样子吗？”
　　斯特拉微笑着点了点头。
　　她之前特意向齐贤要了公寓大概的户型图，按照户型图进行了一些发挥，最终呈现出了现在的效果。
　　不过现在这间屋子还只是半成品，装些帘子，摆上东西花不了太多时间。她能保证，齐贤下个月再来的时候，还会大吃一惊。
　　“我记得后面还有个花园吧，那个地方怎么样了？”
　　“呃，我还没有将花园打理好，没有什么值得看的。”
　　“没关系，我就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齐贤推开了后花园的门，眼前的一片荒芜让他不免困惑了。
　　他记得卡莫西斯早都种了花，算算时间，那些花应该已经全开了吧？怎么现在全都没了？
　　他转过头去，在花园的一个角落看到了那些残败的花朵。
　　他心中直呼可惜，现在花开的正好，将这些花采下来，就算是用作装饰也不错，哪有人会将正处花期的花处理掉的？
　　可惜了这些花，方至花期，开至盛时却遭人连根拔起。
　　还好还有一些花未曾枯萎，他招了招手，让基安过来，吩咐道：“将还没有枯萎的这些花的花瓣摘下来，收集好送到我那里去，我可以废物利用。”
　　他想好了，他要用这些花做一瓶香水，也不算枉费了这些已经盛开了的美好。
　　“陛下在看什么呢？”看齐贤一个人在角落看得出神，斯特拉走近了他的身边，才发现原来他是在看那些将要被清理掉的花朵。
　　“我不喜欢金黄色的花，所以我打算将这片花园重新规划一下，在这里种上莲花。”
　　斯特拉小心翼翼地抬起头，看着齐贤的脸，轻声问道：“陛下，您不会生气了吧？因为我处理掉了这些花？”
　　“我没有生气，你喜欢什么样的，就放心地去改就行了。”齐贤摆了摆手，他不是这么小心眼的人，不会为了这种事生气。
　　他只是觉得很可惜罢了。
　　晚上回到寝宫，齐贤在自己的桌面上看到了一盘花瓣，这是基安让人将枯萎的花瓣摘下后，细细挑选出来的还算新鲜的花瓣。
　　他之前在家里和母亲学过几次调香，但是这还是他第一次动手制作香水，他的理论经验远多于实践经验，加上没有提炼用的器械，他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完成。
　　在回来之前，他特意让人帮他在生命之屋里借到了制作香水相关的文献，按照上面的操作方法，再结合他在现代获取的理论经验，应该就能够制作出像样的香水了。
　　说干就干，如果不赶工的话，就埃及这样的气温，这些为数不多的花瓣明天也会枯萎的。
　　直到后半夜，齐贤才将这一小瓶香水做完。这么多花瓣，最后只得出了一小瓶香水。
　　他将香水倒进了一个小瓶中，仔细看看，这一套小瓶子很是眼熟。
　　是卡莫西斯不及带走的。
　　“普拉美斯送过你香水，那么我也想送你，虽然它们现在只是一套器皿，但是以后我会学着亲手调制香水，然后装在里面，送给你。”
　　虽然是无法送到卡莫西斯的手上了，但是他也算是完成了自己的一个承诺。
　　齐贤将香水收进了小匣子里，摆进了柜中，抬起头望了一眼渐明的天色。
　　天亮了，一切就到此结束吧。
　　“殿下！到了！终于到了！”
　　卡莫西斯被哈特希的呼声吵醒了，他坐在马车里睡得昏昏沉沉的，梦到了底比斯的假发小摊，其中有一顶和他编的那顶长的一模一样。
　　他刚想回去看看自己编的假发还在不在，突然摊主就抬起了头，一个熟悉的面孔出现在他的眼前。
　　是斯特拉！
　　斯特拉取下那顶假发，在他面前得意地晃了晃，像是在炫耀她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得到他必须努力许久才能获得的一切。
　　他刚想发作，还好哈特希及时把他叫醒了。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天才蒙蒙亮，眼前一成不变的沙漠尽头出现了一些模糊的影子，晨雾还没有散去，他只能看清那是一些低矮的建筑。
　　车夫看到目的地就在眼前，也让马加快了脚步，看到这些建筑，卡莫西斯困意全无，他攥紧了自己腿上披着的毯子，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一路上的小半个月以来，他每天都在琢磨，自己在见到哥哥的时候应该说些什么，那时候他脑子里有很多的想法。但是现在这座小村就在他的眼前，他一会儿就可以见到自己的亲哥哥，他却不知道自己到底该说什么。
　　刚走到村口，一个熟悉的身影就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梅里大人！”他不知道怎么开口，但是哈特希才没有这样的顾虑，她扑上去，抱住了梅里的手臂。
　　“许久不见，哈特希，你好像瘦了？”
　　“梅里大人也分的清我胖瘦？之前您来底比斯也不来探望我们殿下，如果不是出了事情，我们殿下大概连您来过都不知道。”
　　“算了，别难为他了，他只是不方便进王宫见我罢了。”卡莫西斯缓缓从马车上下来，站到了梅里的面前。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上次和梅里坦然地面对面说话是什么时候了，是一年多之前在巷口的那次偶遇吗？还是母亲离世前的那一次匆匆的会面？
　　不是，都不是，实在是太久了，卡莫西斯已经想不起来了。
　　但是这并不重要，梅里张开了双臂，微笑着等着将他拥入怀中。
　　“卡莫西斯，欢迎回家。”


第165章 定居
　　这天堂一样的边境小镇名叫沙缇，无论是水源还是绿洲，这里都有。
　　小村不大，只住了几百号人，低矮的房子连成一片，大家都是街坊邻居。
　　梅里住在最中间的房子里，他随意地将门口徘徊的鸡鸭赶走，然后推开了那扇破旧的木门。
　　“进来吧，不要嫌弃。”梅里打开门通风，这间屋子实在是不怎么大，最占地方的就是客厅的议事桌，但是看这议事桌上的油渍，卡莫西斯有理由推测这也是餐桌。
　　但是他没有管这么多，要了一杯水之后，就端着水随便找了一个凳子坐了下来。
　　“这位是？”看到随行进来的安德耶布，梅里用眼神向卡莫西斯询问，他以为这位跟车夫一样，将卡莫西斯送到这里，补给之后就会离开。
　　卡莫西斯喝了一口水，介绍道：“这位是安德耶布军医，多亏了他一路上为我治疗，我才没有死在半路上。”
　　说起这件事，梅里就皱紧眉头，急切地说：“快让我看看你的伤口，恢复得如何？”
　　据底比斯传来的消息称，法老对卡莫西斯动了重刑，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几乎按耐不住想中途折回底比斯的冲动。
　　好在后来听到卡莫西斯暂且无碍的消息，并且从底比斯到沙缇村的路上还有军医随行，他才勉强把提着的心沉了下去。
　　“都结痂了，再过几天就好了。”卡莫西斯推脱着，他自己的伤口自己知道，虽然还是有一些疼，但是已经不至于危及生命了。
　　“不行，就算已经结痂了也不能掉以轻心，我记得有一个什么偏方，可以让皮肤恢复如初”梅里还是不放心。
　　安德耶布摇了摇头，插嘴道：“他现在本来就在用药，不宜用别的药方，如果药性相冲，对他而言没有好处。”
　　梅里刚想说什么，一个清脆的女声打断了他，“这是哪儿来的俊小伙？真是面生。”
　　一个女人从安德耶布身后的门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她的眼睛明亮得堪比天上的星辰，小巧的脸上化着美艳的妆容。
　　她还戴着对这个村落来说新颖极了的长假发，假发的造型奇特，应该是她亲手编织的。
　　她的举止不拘小节，每个动作都那么风情万种。
　　卡莫西斯抬起头，一个熟悉又陌生的面孔映入了他的眼帘，他想敷衍着打个招呼，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问好。
　　“这位是卡米拉，我的妻子。”梅里向安德耶布介绍道，他甚至没有解释为何卡米拉会如此无礼，看来早都习惯了。
　　卡莫西斯和他的这位“嫂嫂”并不太熟，卡米拉是法老赐婚给梅里的侧妃，在底比斯的时候，梅里就并不怎么会与她同行，卡莫西斯和她见面的次数也是少之又少。
　　更为尴尬的是，在被赐婚给普拉美斯之前，卡莫西斯一直以为自己会是梅里王兄的正妃，对于卡米拉也有一股莫名的敌意。
　　卡米拉完全没有他这么多弯弯绕绕的心思，她拍了拍卡莫西斯的肩膀，从他身边绕了过去，“卡莫西斯弟弟，好久不见了，你看起来气色不太好，不过放心吧，在这里住上几天，你一定会比当初更好看。”
　　卡莫西斯的紧绷的神经终于彻底松懈了下来，他轻轻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卡米拉招呼他们赶紧坐下，俨然一副家庭主妇的样子，“我去倒几杯羊奶，客人们都坐吧。”
　　有她在，梅里也不再待在这里招呼客人，“听说你要来，我就请人把没人住的空房子加固了一下，已经收拾好了，卡莫西斯，你现在就可以搬过去住了。”
　　“好耶，我要痛痛快快洗个澡！”最高兴的当属哈特希，她已经好久没有舒舒服服地躺在正经的床上睡过觉了，几乎忘了皮毛垫子是什么感觉了。
　　梅里又转头对安德耶布说：“如果军医大人不嫌弃的话，我这里楼上还有一间客房。”
　　安德耶布倒是很无所谓，他不在乎这个，战场边上他都睡过，“我住哪里都可以，在外面支个帐篷睡也不是不行，还有，不需要叫我军医大人。”
　　“下次我一定会多注意。”梅里温和地答应道，他为卡莫西斯推开门，看着卡莫西斯空瘪的行囊，直皱眉头，“走这么远的路，你只带了这些东西吗？”
　　“带两件衣服就行了，我是被赶出来的，没有太多时间收拾东西。”卡莫西斯言简意赅地说，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不怎么悲伤，路上的十几天里，他已经反复接受了数次这个事实。
　　“没关系，需要什么可以拜托卡米拉带你去市集，她经常去。”
　　“这么说，你好像对她的感情很深？”卡莫西斯有些疑惑，在他还没有出嫁之前，梅里对卡米拉的态度非常一般，说的好听叫相敬如宾，说的难听叫形同陌路。
　　“卡米拉是公认的好妻子，没有人能否认。”
　　“可是她”他还想要说点什么，可是梅里揽住了他的肩膀。
　　“她当初可以不跟着我来这个地方的，我会将我的财产分给她一部分，但是她选择了和我一起到这里来。”
　　“这里其实算不上什么太好的地方，刚来这里的时候，日子过得很苦，所有人都在质疑我，嘲笑我胸无大志，只有她不会。”
　　“从头到尾，她都没有和别人一样，逼我做法老，逼我去夺权。只有她能够理解我的志向，愿意和我一起吃苦。”
　　“霍伦海布一生做对的事情不多，对我而言，将卡米拉嫁给我算是其中一件。”
　　卡莫西斯不言，既然霍伦海布有这样的眼光将卡米拉嫁给梅里，为什么却看不透普拉美斯，会将他嫁给普拉美斯呢？
　　“不要再去想从前的事了，既然你来到了这里，就当是重生了，一切也重新开始吧。”
　　村子不大，那栋刚加固好的屋子就在梅里家附近，虽然说是废弃了一段时间，但是加固后这栋房子看起来意外地不错。
　　“这间屋子之前是村子里的首富住的，但是那个人嫌弃到这儿来的外邦人太多了，就搬走了，屋子也就这么闲置下来了。”
　　推开门后，除了激起的一些沙子之外，并没有什么灰尘，看来梅里的确让人把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这里已经有了齐全的家具，不用再去请木工定做，也算是可以“拎包入住”了。
　　“谢谢你，哥。”卡莫西斯站在门口，没有着急进去，他回头对梅里轻声说。
　　他不是那种善于言辞的人，一句谢谢已经足够让他暗暗脸红了。
　　“不用和我道谢，我是你哥。”梅里推着他的肩膀，让他赶紧进屋，外面的太阳太大了，晒上一会儿就能脱层皮。
　　这还是一栋两层的小楼，看起来的确很像村头首富的故居，卡莫西斯选择住在楼上，他很喜欢一个人坐在楼梯上的感觉。
　　既然他已经挑好了，哈特希也自然而然地想要搬进楼下的卧室，但是梅里伸手拦住了她。
　　“哈特希，你不想搬出去住吗？村子里还有空着的房子，我也已经打扫好了。”
　　哈特希脸上写满了疑问，“我为什么要搬出去呀？我才不要和殿下分开呢。”
　　既然她愿意，梅里便也不再多言。
　　“你当然可以选择搬出去，哈特希，你早都不是我的奴隶了，你是自由人，可以选择离开我的。”卡莫西斯顿了顿，又继续说：“我也不再是你的雇主，因为今后我已经付不起你的工钱了。”
　　“什么？工钱？原来殿下一直以为我是为了钱才留在您身边的？”她露出了伤心的表情，卡莫西斯赶紧说不是，但是好像没有什么用处。
　　“对于我来说，殿下不仅是我的雇主，还是我最感激的恩人，在报答完您的恩情之前，我是不会离开的，无论是刀山火海，我都生死相随。”
　　卡莫西斯失笑，摆了摆手，“但也不至于刀山火海，再说了，我对你哪有什么大不了的恩情？”
　　哈特希执拗地抱起了手臂，“我说有，就是有，殿下受着就行，别管这些了。”
　　既然她愿意，那就让她留下吧。卡莫西斯心里也没有把握自己能不能照顾好自己。
　　“那看来我是白让人去收拾了。”梅里帮着他们把行李打开，将东西一一归位。卡莫西斯是一个很恋旧的人，他非要按照王后宫殿的模样布置这间屋子，让人把东西来了个乾坤大挪移，累得帮手的人上气不接下气的。
　　忙完之后，梅里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扶着后腰转头对卡莫西斯说：“我都快忘记家里是什么样的了这样一来也好，能让你更快适应这里的生活。”
　　无论是桌椅的摆放，还是墙上挂饰的位置，都有了他们曾经的家的模样。连梅里都有些恍惚了，就好像卡莫西斯还只是那个在他身边玩布娃娃的孩子，他坐在角落，面前的桌面上永远堆着半人高的书，一转头，母亲就会在他的身旁，跟他嘘寒问暖，关心他的一切。
　　而现在，他的母亲已经走了，但是唯一值得高兴的是，卡莫西斯回来了。
　　他还是忍不住抱住了卡莫西斯，“我很高兴你能回到我的身边。”
　　卡莫西斯闭上了双眼，他何曾不想念自己的兄长？他是他在这世上为数不多的亲人之一，更是唯一的血亲。
　　看着他们，哈特希也忍不住眼眶一红，真好啊，还好还有梅里大人，她的殿下还不至于孤苦伶仃。
　　不过，梅里也不算是白请人将另一间屋子打扫干净，很快，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就从底比斯来到了沙缇。


第166章 金狮
　　“别再叫了，唉。”
　　阿克塔娜又叹了口气，这一路上这头狮子的状态一直不好，吃的很少，睡的也很少，一直在笼中低声呜咽着。
　　接受了伊西斯大祭司的委托，她从底比斯远赴沙缇村传教，表面上是为了传教，实际上是伊西斯大祭司担心卡莫西斯的安危，特意将她派去了那里，也算是多一个认识的人，多一个照应。
　　对于阿克塔娜来说，她如今是阿蒙神和伊西斯女神的口舌，无论去到哪里都是一样的，底比斯的祭司那么多，不缺她一个，但是对于遥远边境的人民来说，她简直就是神的使者。
　　加上她之前还欠着卡莫西斯的侍女哈特希一个人情没有还，离开底比斯这个纸醉金迷的王都，或许也是一个相当不错的选择。
　　在离开底比斯前，法老将她传唤到了宫殿里，亲手将水晶球交还给了她，并托付她把这头狮子带走。
　　“这头狮子这几天一直不吃不喝，它已经不适合继续待在底比斯了，你把它带走，放生也好，带到他的身边也好，都看你。”
　　刚刚听闻法老的嘱托，阿克塔娜有些害怕，虽然她听说过那头狮子很温顺，但是那毕竟是一头狮子啊，万一半路让它从笼子里跑出来了，她的小命可就不保了。
　　见她露出了为难的样子，齐贤也不想逼迫她，“如果你不愿意就算了，我直接让人把它放生了吧。”
　　那可是卡莫西斯公主最喜欢的狮子啊，不仅如此，它还是威猛的护狮，如果它能回到卡莫西斯的身边，那一定会恢复如初吧？
　　想到这里，她坚定地摇了摇头，“不，陛下，我愿意带着护狮离开。”
　　“你愿意就再好不过了。”齐贤想起了什么，从柜中取出了一个东西，放在了桌子上。阿克塔娜定睛一看，竟然是那颗水晶球。
　　“这个还给你，我用不上了。”齐贤将水晶球往她面前推了推，他如今暂时不打算回到现代了，反正他也就只剩一年的时光，不如就痛痛快快地继续待在这里，待在她的身边。
　　“陛下是已经从水晶球里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了吗？”阿克塔娜将水晶球抱入怀中，这颗水晶球是她的师父送给她的，她的师父早都过世了，这颗水晶球是她怀念师父的念想之一。
　　“算是吧。”齐贤闻言，点了点头，或许并不是水晶球给了他答案，而是水晶球实现了他的愿望，实现了他心中所想。
　　他现在只要放心大胆地去度过这弥足珍贵的一年就够了。
　　阿克塔娜在底比斯没有太多的牵挂，她稍微收拾了一下行装，就上了马车前往边境了。
　　狮笼在马车后面，金属的材质，即便是更凶猛的雄狮也不可能突破这个铁笼，所以她大可放心。
　　笼子的外面盖了三层布，一是为了遮阳，二是为了不让狮子因为移动而感到不安，三是为了经过市区的时候不吓着那些平民。
　　别的不说，如果没有这三层布，阿克塔娜靠近狮笼的时候都会害怕，毕竟这和她坐的马车只有一米多的距离。
　　随行的还有塞赫麦特的饲养员，饲养员带了些鸡鸭，就是为了能让狮子吃到新鲜的肉。所以，这一路上不仅有狮吼，还有鸡鸭在唧唧嘎嘎地叫唤，吵得阿克塔娜脑门生疼。
　　还好越靠近沙缇剩下来的鸡鸭就越少，并且越往沙漠深处走越显得寂静，一路上阿克塔娜都在怀疑，这样偏僻的地方，真的会降下阿蒙神的神迹吗？
　　马车行至村口，阿克塔娜就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坐在马车上的时间太久，她都快忘记走路是什么感觉了，脚底下轻飘飘的。
　　直到走进这个村落，她才真正放心下来。
　　不愧是梅里王子亲自治理的地方，这个地方看起来简直就是世外桃源，男女老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平淡而规律，却有一种细水长流的甜蜜滋味。
　　除此之外，阿克塔娜还注意到了，这里很多人的打扮都很奇怪，很明显不是埃及的风格，而且他们说话的口音也不是埃及的本土口音。
　　“他们是利比亚人，不用害怕，这里是边境，有外国人很正常椒 膛  鏄  怼   睹  跏   鄭  嚟。”一个女人的声音从阿克塔娜的身后传来，阿克塔娜回过头，看见了一个面容美丽，就挎着篮子，站在她身后。
　　她看起来也就不到二十岁的样子，但是却有一种与周围格格不入的气质，这座村子是质朴无华的，但是她却是明媚且精致的。
　　村子里的姑娘应该不少，但是敢将假发染成这样的颜色，还佩戴得起贵重首饰的人真的不多。
　　“你就是阿克塔娜吗？我叫卡米拉，是梅里的妻子，他拜托我来接你。”
　　卡米拉看向了阿克塔娜身后的马车，以及马车后面的大笼子，问道：“这是什么？”
　　“是卡莫西斯殿下的护狮。”阿克塔娜如实相告，她认为这没有什么好瞒着的。
　　“什么？狮子？真的狮子？活的狮子？”她显然震惊了，不敢相信自己面前这个用布罩着的笼子里关的是一头狮子，还是活着的狮子。
　　阿克塔娜点了点头，想要掀开布给她看，但是卡米拉及时拦住了她。
　　“别掀开，这件事先等我回去告诉梅里，再和他商量对策。天哪，我打赌他肯定猜不到你居然带了头过来。”
　　“卡莫西斯。今天沙缇要来一位客人。”梅里将做好的午饭放在桌子上，又把碗和酒杯放在卡莫西斯的面前。
　　“是谁？直接告诉我吧。”卡莫西斯可没心情和梅里玩什么你说我猜的游戏，他不喜欢拐弯抹角。
　　“阿克塔娜，这个名字耳熟吗？”
　　卡莫西斯还没来得及反应，哈特希就先从椅子上蹦了起来，“是那个小祭司！她为什么会到这儿来？”
　　“她是来这里传教的，不过除了她外，还有一个你猜不到的客人。”梅里故作神秘地说道，他看向窗外，心说也差不多该到了。
　　“我发现你今天很喜欢卖关子。”卡莫西斯觉得没意思，无论来的人是谁他都不在乎。
　　——反正又不可能是那个人。
　　“我把人带来了！梅里！”
　　远远地就能听到卡米拉的声音，卡莫西斯还是不免好奇地抬起头，看看来的到底是何方神圣。
　　“想看就出来看吧，它是你的老朋友了。”梅里攥着卡莫西斯的手臂，强行把他从椅子上拉了起来，走到了院子里。
　　老朋友？我哪有什么老朋友？卡莫西斯正发着愣，走到前院，阿克塔娜已经提着大包小包站在了院门外。
　　她身旁的马车后面有一个比人还高的东西，外面罩着好几层布。卡莫西斯的听力很好，他一下子就听到了里面不同寻常的声音。
　　他走了过去，三下两下扯开了罩在笼子上的布，等他看清笼中的塞赫麦特的时候，瞬间红了眼眶。
　　老朋友，还真是老朋友，天知道他有多久没有见到塞赫麦特了。
　　他的护狮，象征着狮子女神的塞赫麦特，普拉美斯曾经送给他的礼物。
　　狮子已经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了，卧在笼中低低呜咽着，在看到卡莫西斯的那一刻，它的眼中闪耀出了一丝光芒，强撑着站了起来，隔着笼子蹭卡莫西斯的手。
　　看着笼中鸡鸭的羽毛，卡莫西斯并不觉得是有人亏待过它，应该是它自己不想吃东西。
　　难道它也知道他已经离开了底比斯，所以也不想继续在那里待下去了吗？
　　看来万物皆有灵，最终能陪着他走到最后的，不是那许诺过他生死不离的爱人，而是一头狮子。
　　“为什么为什么要把它送来这里？”看着狮子温顺地蹭着自己的手，卡莫西斯一时间心中无比酸涩，普拉美斯到底在想什么？他不能够理解。
　　他自己也说过了，底比斯一别之后，他们就是仇人，永不再见，之前的诺言自然也就不作数了，为什么还要将狮子送过来呢？它也是诺言的一部分吧？
　　明明说了要一刀两断，还非要给他留个念想。
　　今后每当看到它的时候，他都会想起他，想起那个欺骗了他，将他害至如此境地的人。
　　算了，不去想那些麻烦事了，卡莫西斯对自己说，既然普拉美斯已经把狮子送了过来，他一定会好好养着它，不会让它继续受罪了。
　　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卡莫西斯转头问自己身后的梅里，“我没有地方养它，怎么办？将它养在村子里的话，村民们会害怕的。”
　　梅里拍了拍他的肩膀，打消了他的后顾之忧：“只要关在笼子里就好，我会请人做一个很大很结实的笼子，并且告诉村民们它不会跑出来的，你就放心吧。”
　　既然梅里都这么说了，卡莫西斯也就放心了下来。
　　阿克塔娜和塞赫麦特都来到了这里，他认识的人变多了，也更加安心了起来。
　　看着他们聊完了，准备找人将狮笼搬走，车夫打了个哈欠，不耐烦地说，“就到这里了吧？我休息休息就回去了，陛下的婚礼在即，说不定会在婚礼上撒金子呢，我得赶紧回去了。”


第167章 婚期
　　他此话一出，卡莫西斯的脸色肉眼可见地黑了，梅里赶紧拦住他，一边和车夫说没事。
　　“真怪，这副表情好像要把人吞了似的。”车夫嘟嘟囔囔地走了，他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提到法老，眼前这个人的脸色就这么差。
　　难道这么大一个埃及，居然会有人讨厌法老不成？
　　天哪，他的脑子里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真是造孽。
　　“别生气，为别人的事置气，不划算。”梅里安慰着卡莫西斯，让他把注意力放在塞赫麦特身上，“你还记得它喜欢吃什么东西吗？看看村子里有没有？如果没有就叫哈特希和卡米拉上市集去买。”
　　“它喜欢吃鱼，这里有鱼吗？”即便心情不快，卡莫西斯还是回答道，说是实话，这里是边境，离尼罗河很远，只有一处绿洲，里面没有多少鱼。
　　“没有多少，要不你去教教它改改口味吧，这里的羊肉很不错。”梅里和卡莫西斯闲聊着，希望他不要再去想太多关于法老的事情。
　　“我忘不掉他。”卡莫西斯没有理会他的话，只是自顾自地囔囔着。
　　“你说什么？”沙漠里的风沙太大，梅里没有听清他在说什么。
　　“我说，我忘不了他。”
　　听清楚他说了什么之后，梅里了然一笑。
　　在这茫茫的凡世之中，谁又没有那么一个念念不忘的人呢？如果实在是忘不掉，就留在心里好了。
　　“记忆这种东西不是你我随意就能够掌控的，卡莫西斯，你想念他，这是人之常情，无可避免，但是你是不是也该去想一想你的未来？”
　　“未来？”卡莫西斯呢喃着这个词，说实话，他并没有好好地去考虑过自己的未来，只觉得这日子得过且过就行了，像自己这样的人，没有什么未来可言。
　　自从离开底比斯，他感觉自己每天都浑浑噩噩的，不知道自己该去做什么，做什么才是对的。
　　“对，未来，你还年轻，可以做很多的尝试，你的生命还很长，他结婚了，你也就此和过去做个了断吧。”
　　梅里并不是不曾想过让卡莫西斯多认识一些人，说不定能够从中遇见下一位，但是感情的事不能强求，只能随缘。
　　“那好吧，我听哥哥的。”
　　卡莫西斯说罢微微低头，他不确定自己到底能不能摆脱过去，普拉美斯带给他的阴影实在是太深了，他觉得自己此生都难以将其忘却。
　　但是他不愿意说出来，不想让自己的哥哥担心。虽然他知道自己就算不说，梅里这么聪明，也能一看便知。
　　遥远的底比斯，婚礼正在如火如荼地筹备着，不仅是王后和法老需要准备，大臣和贵族们更需要准备。
　　无数珍贵的礼品被贵族们抢购一空，他们打算凭借自己精心准备的礼品，吸引法老和王后的注意，由此获得赏识。
　　听说饲养场的猫木乃伊卖了不少，很多人都想在婚礼当天用猫木乃伊向贝斯特女神许愿，为法老和王后祈福。
　　听说这次法老的婚礼和史上所有婚礼都大不相同，是什么“西式婚礼”，无论是贵族还是百姓，又或者最是聪慧博学的叉提大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但是他们全都拗不动法老，只能按照法老的想法去做了，关键是这个想法这么稀奇古怪，王后还是同意了。
　　真不知道该说法老和王后太过合拍，还是说斯特拉为了能当上王后，已经到了下限极低的程度。
　　但是无论外人怎么想，齐贤依旧坚持自己的想法。他亲自给斯特拉设计了一款抹胸的婚纱，让宫里的裁缝日夜赶制，用最好的纱装饰裙摆，依靠衬裙和木制裙撑将裙摆支撑起来，达到华丽的欧式古典礼裙的效果。
　　而对于自己的西装，齐贤就稍微马虎了一些，因为宫里的裁缝现在全在赶制婚纱，齐贤只能让裁缝抽空把自己之前设计的西装改一改，加上一些宝石，起到装饰作用。
　　这是齐贤此生第一次策划自己的婚礼，他更愿意将其称之为婚礼，而不是立后。因为婚礼是两个人的事，而立后是单方面的宣布册封，说是结婚，更像是聘用。
　　近几日不仅要忙婚礼的事，还要忙朝廷上的政事，齐贤忙得几乎找不着北了，还好斯特拉帮他解决了很多的事情，只要他说出一个大概的想法，斯特拉就会四处奔走帮他实现。
　　齐贤发现，斯特拉总能有非常丰富的想象力，他只要将现代的婚礼给斯特拉粗略描述一下，斯特拉就能将其还原个七八分。
　　她甚至还去找了阿蒙大祭司，拜托他在婚礼上按照自己写的说辞来念。
　　法老把筹划婚礼的大部分选择权都交到了王后的手中，既然王后点名想要他在婚礼上说这套说辞，他也不方便拒绝。大祭司又在心中默念了一遍纸上的说辞，始终觉得不够稳妥。
　　“您与陛下的婚礼必须要得到阿蒙神的祝福，既然是在阿蒙神庙前举行，就不能不向阿蒙神祈祷。”
　　大祭司摸了摸自己花白的山羊胡子，他听从法老和王后的命令，但是他也有自己的原则。
　　“作为陛下的妻子，我十分地敬仰阿蒙神。如果阿蒙神并不嫌弃我是赫梯人的话，我愿意倾我所能供奉祂，若是能在婚礼上得到阿蒙神的祝福，我自然感激不尽。”斯特拉抬起头望向了天际的太阳，她双手合十，闭上眼睛，朝着太阳深鞠一躬。
　　阿蒙大祭司并不能从她的言行中揪出任何错误，只是轻轻叹了口气，算是妥协了。
　　斯特拉与他商量好了说辞的事，便微微垂首，向他告别。
　　“婚期将近，我不能离宫太久，还请大祭司见谅，有什么事我还会再行拜访。”
　　她到底是赫梯人，总是来阿蒙神庙，终归是不妥的，阿蒙大祭司拱手道：“殿下若真有什么要事，可诏老臣入宫商议，不必亲自过来。”
　　“那怎么行？大祭司您年事已高，切不可来回奔波，我还算得上年轻，该是我随叫随到才对。”斯特拉故作惶恐的样子，拒绝了阿蒙神大祭司。
　　开玩笑，能够暂时离开王宫的借口，她一个也不会放过。
　　“今天又去忙了吗？辛苦你了。”
　　斯特拉回到自己的寝宫时，齐贤早已在厅中等她了。
　　“身为王后，这是我应该做的，陛下不用多操心，这些事全交给我就好。”
　　斯特拉进门前脸上的冷漠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她娴熟地为齐贤倒上了冰凉的果汁，自己也喝了一小口。
　　“那怎么行，婚礼是我们两个人的事。”
　　虽然嘴上这么说着，但是齐贤心里仍是有一道坎过不去。
　　他固然是喜欢斯特拉，也知道她便是林莞莲的前世，但是前世到底和今生是不同的，况且也不是他主动要娶她，还是群臣逼迫，他不得不娶。
　　说到底，他和斯特拉还只是朋友，虽然到了能交心的程度，还是还称不上恋人。
　　齐贤也不知道，斯特拉对他是真的有感情，还是想要利用他法老的身份，将他当作工具。
　　就他们现在这种相敬如宾的样子，显然彼此都没有放下戒心。
　　“我已经叫后厨做好了菜了，一起去用餐吧？”见气氛有些尴尬，齐贤瞥了一眼餐桌的方向，说道。
　　明明过两天就是他们的婚礼了，但是齐贤还是没办法让自己改口称呼斯特拉为“莲”，一来他觉得这样有点奇怪，二来他是再也不想把谁当做谁了，每个人都是自己独立的个体，如果是为了怀念故人而将眼前人当作故人，这么做无论早晚都是会遭报应的。
　　而且，他现在也不觉得斯特拉这个名字有什么不好的，他愿意就这么称呼她，清晰而明了。
　　他愿意在结婚之后和斯特拉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但是感情这件事到底不能强求，而且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有的。
　　两天很快就过去了，齐贤在太阳还没有升起的时候就被仆人叫醒了，他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地洗了个脸。明明是他自己的婚礼，他却怎么都兴奋不起来，哪怕那个人是林莞莲的前世。
　　他当然准备好了戒指，金戒指，虽然看起来很土气，但是他相信斯特拉一定能戴出不一样的效果。
　　听说斯特拉为了这场婚礼，几乎一夜未睡，早早就化好了妆等待着了。
　　穿婚纱花费了斯特拉不少的时间，侍女都没有见过这样的礼服，摸索了半天才好不容易穿上，也不知道穿的对不对。
　　但是不过无论对不对，她都是史上第一位穿着白色婚纱结婚的女人，因为无从考究，所以无论她怎么穿都是正确的。
　　在今日之后，底比斯的贵妇们也都会开始流行穿着婚纱结婚，法老的一场婚礼，就能够引领底比斯的时尚潮流。
　　等太阳在天边升起的时候，婚礼就正式开始了。与往常不同，法老和王后会先后从底比斯王宫的正门出发，分开乘坐两架马车，斯特拉会先到神庙前的广场，而齐贤会后到。
　　齐贤第一次把西装穿到底比斯的所有平民的面前，他有些不好意思，毕竟西装无论怎么在贵族中流行，在平民眼中也是奇装异服。穿着奇装异服参加王后册封礼的法老，他是史上第一个。
　　但是他还是毅然下了马车，与众不同的婚礼才能在所有人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不正是他想要的吗？
　　从他走下马车的那一刻开始，他的一言一行都会被书吏记下。
　　他抬头望去，群臣已经恭敬地为他排成了两列，留下中间的一条通道。
　　遍地繁花，在这花路的尽头，一个洁白的身影背对着他。


第168章 暗杀
　　青天烈日，干燥的风却吹不平他澎湃的心潮，绚烂的花路在他的脚下，他踩了上去，没有半分怜惜，因为他知道，无论这些花朵有多么美丽，都比不上他的新娘。
　　纯？的裙摆上叠着几层轻盈的薄纱，如同清晨尼罗河上朦胧的薄雾，袖？参差不齐的花边更显柔美。
　　她的肩头上点缀着蜿蜒的花藤，花藤上开着好几朵纯白的小花，这么小的花，隔着很远却都能闻到馥郁的芬芳。
　　剪裁得体的婚纱优雅，因层叠的衬裙而蓬起的裙摆，它们无一不向人们述说着这位王后的高贵身份。
　　齐贤深吸了一口气，稳步来到了斯特拉的身后。他听到人们在欢呼，为了法老迎娶王后，为了埃及美好的未来，为了这场前所未见的婚礼。
　　即便这是他在半推半就后做出的选择，在这一刻，他也深深地为周围的氛围所触动。他不由自主地紧张了起来，这场婚礼对他来说可能只是穿越到古埃及的众多体验中的一项，但是对斯特拉来说，这是能够决定她后半生的婚礼。
　　就算是为了斯特拉，他也不能将这场婚礼当作儿戏。
　　今日的婚礼，也算是抹平了他毕生的遗憾，望着面前的斯特拉，他就像是看见了林莞莲。
　　她背对着他的时候，脸上一定洋溢着明媚的笑容吧？
　　“请为我转身吧。”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说。
　　斯特拉缓缓转过身，在那一刻，一抹朝阳斜斜地打在了她白得几乎圣洁的礼裙上，她全身充溢着少女的风采，那双湖水般清澈的眸子，以及长长的一闪一闪的睫毛，都在无声地叙述着爱恋。
　　齐贤伸出了手，斯特拉莞尔一笑，与他十指相握。
　　”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爱她、忠诚于她，无论她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阿蒙大祭司已经来到了两人的身边，他身着最正式的祭服，沉稳的声音不怒自威。
　　“我愿意。”齐贤望着斯特拉的眼睛，坚定地说道。
　　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大祭司又转头问斯特拉，”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我当然愿意，荣幸之至。”
　　斯特拉微微垂下了头，盯着自己手中美丽娇艳的捧花，泛红的耳尖透着少女般的娇羞。
　　爱与忠诚，贫困与患难，生与死，这是何等庄严，何等决绝的誓词！在场的人皆为这段宣言而震惊，心中久久不得平静。
　　他们是法老与王后，人间的荷鲁斯与哈托尔，神将永远地祝福他们，祝福他们相伴至永生。
　　“请法老与王后交换戒指。”在宣誓之后，大祭司朝身旁的祭司使了个眼色，让他们把盛着戒指的托盘拿上来。
　　虽然不知道交换戒指代表着什么，但是这是法老特意交代过的，一定有他的寓意。
　　齐贤拈起那枚静静躺在盘中的婚戒，举起来对着头顶明晃晃的太阳，向台下的观众解释道：“这枚戒指是婚戒，在婚礼中是无可替代的存在，结婚的双方必须要将戒指戴在对方的无名指上，作为公开宣布结婚盟约的信物。”
　　简单的金色戒指倒映着太阳的光辉，齐贤一笑，执起斯特拉的手，在众人的见证下，在所谓阿蒙神的见证下，在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缓缓将戒指戴在了斯特拉的左手无名指上。
　　“也请你为我戴上另一枚戒指。”在他的示意下，斯特拉愣了一秒，也转过身从祭司手中的托盘上拿起了另一枚戒指，牵住了齐贤的手。
　　炽热的温度从她与他相握的手心迅速蹿上了她的耳畔。
　　真该死，你也会脸红吗？斯特拉？她暗骂了自己一声没出息，她已经不年轻了，至少对于台下那些花枝招展的小姑娘来说是这样，她的经验应该比那些姑娘丰富得多，也更加成熟稳重才是，怎么当她面对眼前这个男人的时候，心脏总是止不住地在乱颤？
　　她抿紧了嘴唇，命令自己冷静下来，从这一刻开始，她就是埃及的王后了，她是全埃及女人的榜样，应该更加端庄有礼才是。
　　“简直是太美好了。”人们仰望着他们，喃喃自语，发自内心地祝福他们的婚姻。
　　接下来要做什么？接吻吗？齐贤的目光从斯特拉的眼睛缓缓下移至了她美艳的红唇。他咽了一口唾沫，不知为何有些紧张。
　　按照他原先计划的婚礼程序，接下来他的确该和斯特拉接吻的，但是他却迟迟未动。
　　斯特拉看出了他的犹豫，一笑而过，她顺势挽过了齐贤的手臂，与他一起面对着台下的所有民众，说道：“接下来，我将要背对着你们，抛出我手中的捧花，谁能接到这束捧花，就会受到神的祝福，很快迎来美好幸福的婚姻。”
　　“谢谢。”齐贤低声对她说道，感谢她的解围，这件事本该是他主动的，但是他心里总是想的太多，顾虑太多，什么都不敢放手去做。
　　“不用谢，我是您的妻子，这是我应该做的。”
　　她对齐贤只是轻笑，语气间责怪着他实在是有些太见外了。
　　斯特拉
　　她怎么这么温柔？像是拥有一颗七窍玲珑心，能够精准地察觉到他的任何一丝情绪，在她的身边，他总是能感到心安。
　　“那么，我要抛了。”斯特拉站在高台的边缘，背过了身去，为了保证公平，她还闭上了眼睛。
　　随着她的用力一抛，捧花在天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所有观众的目光都被这捧花所吸引，他们忍不住伸长手臂，高高跃起，企图接住这得到了法老和王后的祝福，象征着幸福的捧花。
　　但是这束捧花划过众人的指尖，狠狠砸在了一个人的头上，然后掉进了那个人的怀里。
　　斯特拉也很好奇到底是谁接住了她的捧花，当她转过头，看清接住捧花的那个人的脸的时候，也忍不住捂着嘴哈哈大笑。
　　艾纳斯被这从天而降的花砸的晕头转向，他本来挤在人群中想要找比拉，但是这花就这么突然地砸到了他的头上。
　　他刚才没怎么听斯特拉说了什么，，一心想要找到自己的心上人，然后和他一起去一个阴凉一点的地方呆着，谁知就这么被花砸了一头，看着周围人羡慕的眼神，他意识到被这束花砸到好像并不是什么坏事。
　　“感谢陛下，感谢王后，也感谢阿蒙神。”既然拿到了这束花，也接受了所有人羡慕的眼神，艾纳斯咳了两声，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表达自己对三位的感激之情。
　　当然，他也希望这些祝福都是真的，希望幸福离他是真的不远了。
　　看到捧花没有砸错人，斯特拉欣慰地说：“真是太好了，这捧花像是受到了召唤，自己会去找到它想要祝福的人，希望祝福能让艾纳斯大人与自己的爱人有情人终成眷属。”
　　“是啊，这花就像是长了眼睛一样，这么多人想要得到它，可它就知道往艾纳斯的怀里钻，真是爱情来了，挡也挡不住。”齐贤也是深有所感，点了点头。
　　扔过了捧花，斯特拉仍站在高台的边缘，他上前拉住了她的手，将她拉回自己的身边。
　　她站的实在是太靠边了，万一一个不小心摔下去了就糟了。
　　突然，他感到一道冰冷的目光透过人群朝他投来，他往那个方向看去，只有热情欢呼着的民众，但是那种脊背发凉的感觉始终挥之不去，他自认为自己的直觉是很敏感的，一定有什么人正在用不怀好意的眼神盯着他，他隐隐觉得心慌。
　　“怎么了？阿贤？”看他的脸色不对，斯特拉也是一愣，发生什么事了吗？为什么齐贤的眉头紧锁，还在一直朝远处望去？
　　齐贤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对自己身边的侍卫轻声吩咐道：“加强高台旁边的守卫，切不可掉以轻心。”
　　他不确定到底有没有事，也不好告诉斯特拉，他害怕引起她不必要的紧张。
　　“没事，只是人太多了，我叫侍卫把民众管理好，以免他们拥挤造成踩踏事件。”
　　婚礼基本上已经结束了，接下来是更加重要的事，齐贤摆了摆手，让台下的观众都安静下来，接下来他有事情要宣布。
　　他一挥手，躁动的人群果然平静了下来，他们自然也都知道，陛下接下来要宣布什么事情。
　　齐贤顺着自己左手边的台阶走了下去，揽着一个人再次登上了台，这个人并不是别人，正是塞提梅里安普塔。
　　“这位就是我与斯特拉公主的长子，塞提梅里安普塔。他是一个有着精明头脑，有决心有胆魄的孩子，浑身上下都是优点，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去夸他。我知道这些年来他一个人独自在外面长大，过得很辛苦，但是这些经历也教会了他很多在王宫之中学不到的东西。”齐贤捏了一把塞提的肩膀，对台下的万千民众说：“将埃及的未来交给他，我很放心。从今天开始，塞提会和我共同掌管埃及。”
　　“一同执掌？史上有这个先例吗？”
　　“一国两王？这会不会太不妥当了？”
　　此话一出，民众顿时议论纷纷，他们可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位法老在位的时候就扶自己的儿子掌权的。
　　“这是陛下与百官共同商议后决定的。”艾纳斯也站出来说道。
　　这件事虽然是勉强通过的，但是的确是眼下最好的办法。陛下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塞提梅里安普塔又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关于继承王位的教育，只有让他边做边学，才能在最后稳妥地接任王位。
　　“我一定会不会辜负您的期望，陛下。”塞提望着台下数以万计的民众，心中突然就变得沉甸甸的，当他站在这里，正式成为王位继承人时，他才意识到自己肩头的担子是这么的沉重，在民众殷切的目光下，他暗暗攥紧拳头，发誓在自己的手下，埃及一定能够夺回失地，扩张版图，迎来更好的明天，
　　“我也一定会好好辅佐您与塞提，请您放心。”斯特拉在齐贤的身后坚定地轻声说道。
　　看着儿子激动得眼中几乎迸射出火星，她心中也不免也有些欣慰。
　　宣布完塞提会和自己共同执政后，齐贤心里的一块巨石终于算是落地了，看着眼前有出息的“儿子”，还有温柔知心的妻子，他的心里顿时少了很多很多的遗憾。
　　他刚想说点什么，让眼下这个场景更加温馨，一道寒光突然映入了他的视线。
　　“陛下小心！”
　　什么？发生了什么事？齐贤被人推搡了后退了一大步，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好在是抓住了塞提的手臂。
　　但是余光间，他看到了刺目的血光。
　　“刺杀！有人刺杀！陛下快走！”
　　场面乱作一团，他不知道自己身边的哪个人才是刺客，也不知道自己该逃去哪里。
　　“法老！今天就是你的死期！”只听他身边有人一阵暴喝，一个白衣白头巾的人突破侍卫的重围，朝他扑了过来，他手里的匕首上还沾着明晃晃的血渍。
　　这怎么躲？请问这应该怎么躲？刀尖朝他的面门刺来，不偏不倚，出手狠辣得是打定了主意要就在此时此刻此处要了他的命！
　　难道他今天就要交代在这里了？作为改变历史的代价，他并不是在一年之后死于牙病，而是在婚礼上死于刺杀？
　　匕首越来越近，齐贤认命地闭上了眼睛。
　　如果死亡是回到现代的契机，那么他愿意。
　　正当匕首离他只有一个指头的距离的时候，一股巨大的力量将他扑倒在地。
　　是谁？
　　扑倒他的人压在了他的身上，纯黑色的假发挠得他的脸痒痒的，但是他不敢动。
　　他闻到了鲜血的甜腥味儿，他的手上也是湿热一片。
　　“莞莲！”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喊，但是他身上的人却没有理会他。
　　她……她为什么要救他？


第169章 诬陷
　　“陛下！您受伤了吗？快！快把王后扶起来！”
　　侍卫们也是急得手忙脚乱，他们没有想到，会有人敢在这么大的仪式上刺杀法老。
　　“我没有事，快叫医生来看看王后。”齐贤并没有受多大的伤，只是猛地被扑倒在地，不小心磕到了头。但是这是小问题，他看着自己双手上鲜红的血，心里顿时升上了一阵浓浓的恐惧，几乎要把他淹没。
　　斯特拉怎么样了？他赶紧从地上起身，绕到斯特拉的身后，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横贯了她的背部，洁白的婚纱早已被鲜血染得面目全非，他的双手颤抖，眼睛也不敢去看那到伤口。
　　记忆铺天盖地朝他涌来，一模一样的脸，她躺在医院的床上，脸上惨白得没有半分血色，医生摇了摇头，很遗憾地通知他，因为车祸，她当场死亡。
　　不！斯特拉不会有事的，不要自己吓自己。
　　祭司和医师已经围了上来，将斯特拉抱到了台下。
　　她是王后，伤口又在背后，当然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医治。
　　不仅是台上，台下也是乱作一团，谁也不知道刺客还会不会有同伙，侍卫和祭司在疏散人群，仪式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戛然而止了。
　　看着正在紧张施救的医师和祭司，齐贤不敢说半句话打搅他们。
　　他很害怕他们会回过头来，对他鞠躬，甚至下跪，然后摇头说抱歉。
　　他站在后台坐立难安，只好让人把刺客押到自己的面前来，他要亲自审问。
　　“谁派你来刺杀我的？”
　　看着刺客被押至他身前跪下，他还是怒不可遏，他知道自己作为法老，肯定会遭人眼红，想杀他的人已经排到了底比斯城外，但是敢在这么重要的仪式上动手，还只身一人，真是不知道该说他是有胆量，还是愚蠢至极。
　　“呸！想知道？做梦！”
　　齐贤退开一步，躲开朝他飞来的一口唾沫，他也并不认为这个人会这么轻易地吐出谁才是幕后真凶。
　　凶残的事他做不来，但是自有人能帮他做。
　　“把他带下去审问，无论使出什么手段，务必要让他说出到底是谁派他这么做的。”
　　他目送着刺客被侍卫带走，转过身紧张地朝斯特拉的方向望去。
　　如果不是斯特拉，他可真的要血溅当场了。
　　他要是死了，说不定能就这么回到现代，可她要是就这么死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啊。
　　她怎么这么傻呢？埃及的医疗水平这么低，随便一点小伤都可能要了人命，何况是这么深的伤口。也不知道这些医师们行不行……
　　“陛下，王后殿下醒了，好在伤口避开了要害，否则还不知道会怎么样……”
　　医师将苦涩的汤药灌进了斯特拉的嘴里，她被苦得咳了好几声，才终于是醒了过来，医师赶紧让她好好躺下，回过头和齐贤汇报。
　　齐贤听闻也是松了一口气，但是他知道，就算是醒过来了，也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这道可怖的伤口。
　　于是他吩咐道：“让她休息一下，然后赶紧把她带回王宫。”
　　看到齐贤没有受伤，斯特拉躺在铺着柔软兽皮的沙地上，强打着精神庆幸道：“阿贤，我受伤不要紧，只要您没有事就好。”
　　“你在说什么傻话，你的命也很重要，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了。”齐贤暗暗在心里想道：我的生命只剩下一年左右了，现在就算是死了也没有什么可惜的，但是你还年轻且健康，不值当。
　　即便是这么想，他还是很感谢斯特拉。
　　这个世界上自私自利的人太多了，别说是挡剑，不把人往火坑里推都是谢天谢地。
　　这种一命换一命的事，若非真的善良，又有谁会愿意去做呢？
　　斯特拉，你真的是齐贤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她是善良还是傻。
　　伤口已经初步包扎完毕，仆人把斯特拉扶了起来，将她扶上马车。
　　出了这么大的乱子，好在是有塞提在前面操持着，要不然他今天还真脱不开身。
　　“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直到你痊愈为止。”他望着先行回宫的马车，说道。
　　在这一刻，他才隐隐觉得自己心中有什么东西像是要发芽生长了，是爱情吗？他也不知道，只知道那东西朦朦胧胧地，像是披着一层雾，雾中有什么，他不想去看，也不敢去看。
　　爱上斯特拉，对他来说真的是对的吗？
　　深夜，齐贤伏在桌边，脑子里乱七八糟的。艾纳斯给他放了个“婚假”，没缠着他叫他处理公务，但是事实上他也没有心思去处理。
　　今天刺杀的事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他还是第一次被人刺杀，刀尖差点碰到他的鼻尖了。要不是有斯特拉在，他估计已经小命不保了。
　　“走吧，我们去看看斯特拉。”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去她那里坐一坐。齐贤这么想着，拔腿就往斯特拉的宫殿走去。
　　按照古今中外的规矩来说，婚礼的当晚是该发生一些事情的，但是因为斯特拉受了重伤，事情当然是办不成了。
　　齐贤想去陪陪她，毕竟陪伴对于病人的康复有着很大的帮助。
　　“阿贤，你来了。”斯特拉听到通报，强撑着从床上起来，动作间不小心扯到了伤口，只能又老老实实地躺了回去。
　　齐贤笑着轻轻责备了她一声，“乖乖躺着吧，要喝水吗？我给你倒。”
　　她听说齐贤要给她倒水，赶紧拦住了他，顺带提出了要求，“我不喝水，我要喝羊奶，要喝甜的！”
　　“行，羊奶，甜的就甜的。”齐贤不知道羊奶该去哪儿倒，就让仆人去拿了，这样他也能和斯特拉独处一会儿。
　　多大的人了，还跟个孩子似的，什么都想喝甜的。
　　但是他没有说出口，每个人都会有一点小小的嗜好，喜欢甜的，一点也不丢人。
　　齐贤坐在了她的床侧，将她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膝头，“你说你呀，真是傻的很，今天为什么要挡在我面前？把自己弄成这样，半个月都走不了路吧？”
　　“如果我没有扑倒您，那一刀会出人命的吧？现在您没事，我也只是受了伤，已经是很好的结果了。”斯特拉低下头，颇有些不好意思地小声补充道：“您可不能出事呀，我可不想结婚第一天就当了寡妇。”
　　“哈哈哈哈，我不会让你当寡妇的。”没想到斯特拉心里竟然揣的是这么点小心思，齐贤顿时忍不住笑出了声。
　　“可是，可是要不是我今天挡下了，我就真成寡妇了呀。”斯特拉还是有点委屈。
　　齐贤拍了拍她的手背，“行了吧，还好你运气好，如果伤到了要害，我就成鳏夫了。”
　　“那怎么会？我只有您一个丈夫，而您以后，还会有很多很多妻子”
　　他赶紧拦住斯特拉，以免她越说越离谱，“停停停，打住，我只有你一个妻子，真的，再多我也会吃不消的。”
　　他想了想，攥紧了斯特拉的手，望着她的眼睛，又说：“斯特拉，今天真的很感谢你，真的，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斯特拉还想说什么，一名侍卫在殿外说道：“陛下，那个刺客都招了。”
　　“哦？进来说话。”齐贤听闻这件事，立刻打起了精神，他让侍卫进到殿中，隔着一道纱帘，问道：“他不是一直不肯说吗？怎么又全招了？”
　　“用沾水的鞭子，几下下去，没有什么人是不招的。”侍卫沉声说着狠毒的话语，齐贤觉得有点不舒服，但还是问道：“那到底是谁指使他杀我的？”
　　“卡莫西斯。”
　　“什么？谁？”齐贤怀疑自己是听错了，答案属实有点出乎他的意料。
　　“竟然是卡莫西斯公主？是真的吗？他怎么敢做出这样的事情？”斯特拉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这怎么可能呢？他早都去边境了，哪有心思去做这种事？”齐贤也是不相信，卡莫西斯的性子他确实了解得不够通透，但是买凶杀人绝不是他能做出来的事。
　　“刺客说了，他不是卡莫西斯花钱雇的，他是卡莫西斯的朋友。”
　　斯特拉点了点头，“也是，如果是买凶，怎么可能只买一个人？多几个人不更加稳妥吗？既然买凶，就肯定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朋友他能有什么朋友？”虽然齐贤知道这么说不太礼貌，但是就卡莫西斯那个性子，不得罪人都不错了，哪有什么朋友？更别说是会为了他去刺杀法老的朋友了。
　　卡莫西斯是善良，也喜欢做好人好事，充当冤大头，但是他那个性子，就算有朋友，也肯定处不长，反正他从来没听卡莫西斯提起过自己有什么朋友。
　　他还是觉得这件事不太对劲，肯定没有表面看上去的那么简单。
　　“可是，他都敢去诅咒我”
　　诅咒，这算是戳到了齐贤的痛处，卡莫西斯之前那件事做得实在是太绝了，直接诅咒了斯特拉的来世会死于车祸。
　　如果齐贤不是来自现代，亲身经历了这一切，那么那个诅咒最多只会在他的心里留下一个疙瘩，让他觉得不舒服，但是最后还是会选择去相信一块玉石的力量不至于此。
　　可他偏偏就来自现代，看到了那个诅咒一语成谶。
　　卡莫西斯算得上是杀死林莞莲的凶手之一，即便他单方面认为卡莫西斯不可能派人来杀他，更不可能莽撞地只派一个人，但是他无法信誓旦旦地说出口，替卡莫西斯担保。
　　毕竟他下得了那个恶毒的诅咒，找人刺杀也不在话下。
　　“陛下，臣有异议。”正在齐贤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的时候，殿外有人插嘴说道。


第170章 澄清
　　“谁在外面？有什么话进来说。”
　　反正齐贤现在也做不出判断，既然有人有异议，那他正好也顺便听一耳朵。
　　“臣认为，幕后凶手并不是卡莫西斯。”
　　从殿外走来的正是随着齐贤一起从寝宫到这里来的侍卫。
　　齐贤觉得他面熟，这个人应该跟在他的身边很久了，他经常能看到这张脸。
　　“臣名叫胡尼，自从调任到陛下身边担任侍卫后一直忠心耿耿，不曾有贰心。”
　　“所以呢？你想说什么？”不仅是这张脸，连这个名字齐贤也觉得很耳熟，觉得自己一定在哪里听过。
　　“臣的未婚妻是卡莫西斯身边最亲近的侍女哈特希，如果他真要买凶刺杀，为什么不来找臣呢？这么说还请陛下恕罪，在婚礼这么盛大的场合只委派一人，还指望他突破侍卫的重围刺杀，实属愚蠢，卡莫西斯并非这么愚蠢的人。”
　　“大胆，大庭广众之下，竟然敢当着陛下的面高谈阔论刺杀。”斯特拉眯起了眼睛，语气不善地警告道。
　　“就事论事地来说，他说的也不无道理。”齐贤倒没觉得当着他的面谈刺杀有什么大不了的，他知道这个侍卫所说的都是真的，卡莫西斯并不会做这么愚蠢的事。
　　“所以，幕后的凶手并不是卡莫西斯，那是谁？又是谁指使那个刺客把脏水泼到卡莫西斯的身上的？”斯特拉露出担忧的表情，问道：“这样的刺杀，会不会还有第二次？”
　　“别害怕，这件事交给我就行，你安心养伤吧。我会增加寝宫外的守卫，放心，这里可是王宫，不是谁都能进来的。”齐贤安慰她道，他心里也有些疑惑，但是隐隐地有了一些猜测。
　　这些猜测不宜告诉斯特拉，他对自己说。
　　“阿贤，你要走了吗？不留下来陪我吗？”见齐贤一副要离开的样子，斯特拉露出不舍的表情。
　　“我就不打扰你休息了，你受伤了，得睡个好觉才行。”齐贤接过侍女端来的羊奶，将杯子塞进斯特拉的手里，让她赶紧趁热喝了。
　　齐贤走后，斯特拉让侍女赶紧把门和窗关上了，偌大的寝宫里只剩下她们两个人。
　　“你说陛下这个表情，是不是猜到什么了？”她有些不安地咬着自己的指甲问道。
　　“殿下，反正咱们目的已经达到了，以后还是小心点吧，反正那个卡莫西斯现在已经被赶得这么远了，不可能再掀起什么风浪了。”
　　即便侍女这么安慰她，斯特拉依然并不服气，“话是这么说，但是谁能想到陛下身边什么时候冒出一个叫胡尼的侍卫啊？本来能够让陛下彻底厌恶那个人的。”
　　侍女也是叹了一口气，但是她想起了什么，很快就又兴奋了起来，“对了，殿下，您听到今天陛下叫您什么吗？在您晕过去的时候。”
　　“我听到了。”斯特拉绞着手指，脸颊羞赧地有些发红，“他好像叫我莞莲。”
　　齐贤回到寝宫之中，说实话，在踏出斯特拉的寝宫的那一刹那，他的心头突然就冒出了一股莫名其妙的情绪。
　　是什么呢？好像是一种名叫“舍不得”的情感。
　　他不得不承认，无论斯特拉有多少秘密没有告诉他，哪怕包括今天的事，他都再无法不去正视自己对斯特拉的感情。
　　或许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法老与王后相爱，这都是一件好事。
　　既然是好事，那就坦然一些吧。齐贤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对自己说道。
　　在往后的余生之中，他愿意敬她，爱她，给全埃及的夫妻做一个好的榜样。
　　“卡莫西斯，你的信件！”
　　书信是跟着补给的商队来的，一大队的人朝沙缇村走来，隔着老远就能看到沙漠中扬起的沙尘。
　　卡莫西斯本来正闲来无事，在院中坐着看从梅里那里拿来的书，突然听见有人在喊他的名字。
　　信件？谁会给他寄信？卡莫西斯的问题在脑子里转了一圈，只有几个怀疑的对象，他锁定不了答案。
　　“谁给你写的信？”梅里也觉得奇怪，擦了擦手上的水渍，站在了卡莫西斯的身后等着他拆信。
　　卡莫西斯也不含糊，三下两下拆开了卷着布帛的绳子。
　　但是他还是不想让梅里看到信的内容，所以转过身又后退了一大步。
　　梅里失笑，在他的面前，卡莫西斯偶尔还是有点褪不去的孩子气。
　　卡莫西斯看着布帛上的文字，看着看着，他的眉头就紧紧皱了起来。
　　“上面到底写了什么？怎么皱眉了？”见他放下布帛，梅里问道。
　　他瞥了一眼梅里的眼睛，咬着下唇，犹犹豫豫地说道：“信上面说，普拉美斯在婚礼上遭遇了刺杀，斯特拉帮他挡下了。”
　　“怎么会是他的事情？这封信是谁送的？”
　　梅里也觉得万分奇怪，不过按照送信的速度，这件事至少得是十几天前发生的了。
　　不过商队里没有任何风声透露出来，这应该说明法老和王后都没事。
　　他反倒觉得写这封信的人没安好心，卡莫西斯明明已经在慢慢忘记普拉美斯，眼看就快有成效了，偏偏这时候寄这封信过来。
　　“我不知道是谁送来的，这个字迹我从来没见过。”卡莫西斯翻动着布帛，没有在上面找到任何能够透露出写信之人身份的字样或图样。
　　到底是谁给他通风报信，还隐瞒自己的身份？
　　“把它给我，卡莫西斯。”
　　梅里向他伸出了手，向他索要那张写了法老近况的信，
　　这封信放在卡莫西斯手里，只会衍生出更多的麻烦。他不希望卡莫西斯再去为了那个男人冒什么险了。
　　从卡莫西斯从底比斯来到沙缇的那一刻，他和普拉美斯的命运就应该转变成两条不相干的平行线，不该再有任何瓜葛。
　　“哥，你要做什么？”即便是不情愿，迫于威压，卡莫西斯还是把布帛交到了梅里的手里。
　　梅里拿过那封信，转身就进了厨房，将布帛丢进了灶火中。
　　火舌很快就席卷而上，将本就易燃的布帛吞食殆尽。
　　卡莫西斯愣愣地站在他的身后，眼睁睁地看着梅里把信丢进了火中。
　　他没有说任何的话，甚至没有去拦着梅里，他知道，梅里这是一片好心，希望他能早日忘记普拉美斯。
　　“哥，没用的。”
　　信既然能有一封，就会有第二封，将信烧了，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他知道自己已经思念成疾，无药可医。
　　梅里没有说话，他推着卡莫西斯手里的后背，让他赶紧进去吃饭。
　　“无论是有用还是没用，我总该为你做点什么。”
　　卡莫西斯沉默着将面包塞进嘴里，他并不在乎什么形象，只想早些吃完，一个人安静一会儿，消化信上写的那些信息。
　　每日的两餐对他来说只是维持生命的必要行为，他不在乎吃什么，也不在乎怎么吃，反正即便是山珍海味在他的口中也会变得索然无味。
　　正如卡莫西斯所言，随着白驹过隙，信一封封地寄到了沙缇，被交到了他的手里。
　　梅里试着买通，甚至禁止商人把信带来，但是另一头像是有更加了不得的手段，无论他如何拦截，消息总能传到卡莫西斯的耳中。
　　只要卡莫西斯愿意接收这些消息，无论他做什么都是无用功。他也曾去查过到底是谁寄出的这些信，但是派去的人几乎都没有回来。
　　他不由得暗暗心惊，到底是谁有这么大的权力，既能够掌握法老和王后的行踪，又能够让探查的人有去无回？
　　看着这寄来的一封封信，卡莫西斯也肉眼可见地消沉了下去。
　　他很少会告诉梅里信的内容，但是只要看他的表情，梅里就知道，信中的内容肯定不是好消息。
　　他也从来往的商队那里听到了一点风声：法老的身体每况愈下，朝中正在经历一场巨大的变革。
　　作为唯一的继承人，塞提和王后之间的关系好像并不和谐。
　　说到底，王后是来自赫梯的女人，即便是当初簇拥过她，朝中也没有人敢真正把权力交到她的手里，都是害怕赫梯通过她来左右埃及的政治。
　　说来斯特拉也是一个奇怪的女人，自她成为王后之后，不光是她自己，连同赫梯也安静了许多。
　　从前总有赫梯人会伪装成埃及人作恶，但是如今这种事几乎是见不着了。
　　甚至有人开始怀疑，难道这位王后从赫梯远嫁来埃及，真的是为了维护两国和平关系而来？
　　明面上的确合理，但是在政客的眼中，这简直是匪夷所思，让人不得不怀疑，这是赫梯在韬光养晦，等待时机，一举夺下埃及。
　　有人预言，如今法老病危，而一切势力都在等待着那个时机，等待着新王与旧王交替之时，等待着法老化作一道流星与冥王欧西里斯相会的那一刻。
　　越是风起云涌前，万事都越会显得平静，埃及是如此，底比斯是如此，沙缇也是如此。
　　正当双方势力都在等着对方露出破绽的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在意想不到的时候，从底比斯远赴边境，来到了这座宁静的小村。


第171章 返程
　　“殿下！大事不好了！”
　　深夜，卡莫西斯已经睡下了，他今天在外面闲逛了一整天，说是闲逛也不尽然，他去了神社帮忙。
　　阿克塔娜的小神社在沙缇办的是风生水起，她能得到先王称赞也是有原因的，因为真的是一个勤快能干的好祭司。
　　她不仅会传教、祭神，还会一手相当不错的医术，小到风寒，大到给牛羊和产妇接生，没有她不会的。
　　在神社的后院，她开辟了一块小小的田地，用来种植一些常用的草药。
　　小村里的人都很感谢卡莫西斯，如果不是他，这么勤劳能干的阿克塔娜也不可能会从王城跑到这个地方来。
　　“怎么了？”卡莫西斯翻了个身，撑着头从床上坐起来。经过他这一段时间的纠正，哈特希已经没有那么咋咋呼呼了，可是一发生什么事，她还是难以改变自己的天性。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能让已经正经温柔了好几天的哈特希就这么破功了？
　　“那个人来了，他在门口，”哈特希喘着粗气，抓住了卡莫西斯的手，“塞提，塞提梅里安普塔！”
　　“怎么会是他？你确定你没看错？”卡莫西斯听到这个名字，一瞬间竟然有些陌生，他上次听到这个名字，见到这个人，已经是整整一年之前了。
　　他为什么会突然到这个地方来？还是在这么晚的时候？
　　难道是有重要的事？难道是“他”
　　卡莫西斯从床上起身，仓促地穿上了鞋。他披上了哈特希递来的斗篷，在打开门的那一刻，哈特希攥住了他的衣摆。
　　“殿下，我们真的要见他吗？万一梅里大人知道了怎么办？”害怕门外的人听见，她在卡莫西斯的耳边小声说道。
　　“无论我见不见，这件事不出一刻钟就会传到哥哥那里，还不如趁这个空当，听听到底是因为什么事，他才会在这个时候，从底比斯跑到这里来。”
　　说罢，他推开了门，沙漠的晚风透过门灌进来，吹得他的黑发飘逸，风中夹杂的沙子让他不得不眯着眼睛，凭着萎靡的烛光，他这才看清来人。
　　十五六岁的少年真是一天一个样，只不过一年未见，塞提已经由一个半大的孩子，长成了玉树临风的翩翩少年了。
　　若不是秉着烛光看清了这张脸，卡莫西斯真的不敢相信，面前这个身形健壮的青年会是那个爬神庙的围墙给他送果子的孩子。
　　“塞提，你怎么会来这里？”
　　“在门口一下说不明白，我可以向您讨一杯水，然后进去说吗？”塞提摘下自己的帽子，将拿着帽子的手背到了自己的身后，大有不得进门誓不罢休的样子。
　　“进来吧，哈特希，把门关好。”卡莫西斯本来也没有打算站在门口说，于是侧过身，让他进屋来。
　　塞提跟着卡莫西斯进到了这个屋子唯一的会客厅，塞提看着这间小屋的陈设，不免感叹：“这间屋子很好，很干净，还有一股花香。”
　　卡莫西斯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不太妥当，他提议道：“这么晚了，如果不是急事，不如休息到明天再说？你刚刚到这里吧？我叫梅里哥哥安排一个房间给你。”
　　“不用休息，我来的确是有急事，底比斯那边也在等着我，不能耽搁。”塞提还没有坐下，便看着卡莫西斯的眼睛，语气急促的地说道：“法老病危，我来这里是接您回底比斯去的。”
　　“底比斯？我不回去。”卡莫西斯想都没想，快速否决道。
　　“我知道您不想回去，不想见到陛下，但是我此次前来不是受了他的托付，而是我主动来找您的。”塞提的手搭在了桌边，从他紧握着桌角的手可以看出，他好像相当的紧张。
　　“你找我？你找我有什么事？”卡莫西斯倒是有些意外，他的确以为是“他”让塞提来这里的，想不到塞提居然是自己主动跑过来的。
　　塞提望着卡莫西斯疑惑的眼神，豁出去了似的，对他喊道：“我是来向您提亲的！请您跟我回底比斯，在我登上王位之后，我一定会风风光光地迎娶您做我的王后！”
　　他说完以后，深吸了一大口气，背过了身不敢看卡莫西斯的表情。
　　他知道自己这么做很冒犯，但是他只是说出了自己心中所想，说出了憋在心底一整年的话。
　　沉默长达数秒，卡莫西斯的表情已经定格住了，巨大的信息让他的脑子转不过来弯。
　　谁要迎娶他？塞提？
　　疯了吧？
　　他一时间脑子里乱糟糟的，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哈特希闻言也是吓了一跳，好不容易才听明白塞提到底说了什么。
　　“我说塞提，不，应该叫您大王子，您没有患上失心疯吧？向我们殿下提亲？您怕不是口误了吧？”
　　塞提当然知道自己此行冒昧，但是在他的眼中，这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我爱慕您许久，卡莫西斯殿下。我从前之所以不愿意认您做我的母亲，是因为我真的从见到您的第一眼，就”
　　“你闭嘴！”
　　塞提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卡莫西斯厉声打断了，这些有违人伦的话，他是一个字也不想再听下去了。
　　“塞提，你听着，我已经嫁给了你的父亲普拉美斯，无论他对我如何，我都不会背叛他。”卡莫西斯转身坐到了椅子上，喝了一口冷水压惊，他的心仍然在胸口里砰砰直跳，他承认自己着实是被吓到了，“今天的话我就当作从来没有听到过，请你以后也不要再说了。”
　　见卡莫西斯完全不相信，塞提沉住气，向他解释道：“我并不是在开玩笑，请您相信我，我和陛下并不一样，我不是那种会始乱终弃的人。”
　　“我警告你，不要随意评价你的的父亲，他是法老。”
　　“可是，在不久的将来我也会是法老，我不比他差，我会做得比他更好，我保证！”
　　卡莫西斯摇了摇头，他依旧选择拒绝，不过，他更加担心的是“他”的事，塞提既然已经敢找到他的面前了，说明“他”的身体状况确实已经不妙了，并且已经将大权全部交到了塞提的手中。
　　“先不说这个，法老现在如何？”卡莫西斯没有继续理会塞提说的胡话，他现在唯一关心的事就是“他”的安危。
　　“我这段时间以来一直都在给您寄信，您都收到了吗？信上我已经将陛下的身体状况交代得很清楚了。”塞提因他的突然打断而感到不满，但是他并没多说什么，卡莫西斯一时不能够接受也是正常的，他有的是耐心。
　　他很年轻，卡莫西斯也很年轻，他们有的是时间去磨合。
　　“信是你寄的？”这件事卡莫西斯也是相当的意想不到，他自认为自己和塞提根本谈不上什么交情，自然从来没有将塞提列入自己猜测的对象之中。
　　这么一来，一切都能够解释得通了，塞提命令商人送信，他是未来的法老，哪个商人敢拒绝他？也怪不得梅里始终拦不下这些信件，敢情寄信的人是准法老，他怎么可能拦得下。
　　“信是我寄的，我以为你早知道了，所以从不给我回信。”
　　原来这些信还需要回信？卡莫西斯承认自己一来是的确没有想到这一层，二来是不想要回信，以免坐实了他还在和底比斯的人有所联络这件事。
　　说到这件事，塞提面露正色，“陛下的病很严重，大限将至，我离开底比斯时医师已经摇头了，所以我此行不能耽搁，如果你愿意跟我走，那我们就需要全速赶回底比斯。”
　　“我才不跟你走，真是笑话，他亲自把我赶到这里来的，我还回去做什么？他自己说的，老死不相往来。”卡莫西斯拽着塞提的胳膊，将他往外扯，他不想见到塞提这张脸，至少现在不想。
　　哈特希骂骂咧咧地把门关上了，她转过身，故意说的很大声，表面上是和卡莫西斯说，实际上是说给外面的塞提听，“我真是搞不明白这个人在想什么东西，他想迎娶您？我呸！我看他就是联合他母亲那个妖女想要捉弄您，您可千万不要被他骗了！”
　　卡莫西斯转过头朝卧室走去，坐在了床上，他抱着枕头，想要躺回去，用被子捂上耳朵，不去听外面的任何动静，但是塞提的话，一句句扎针一样扎进他的心头。
　　“陛下的病很严重，我离开底比斯时医师已经摇头了——”
　　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他要不要回底比斯去？
　　现在回去，还能见他最后一面吗？卡莫西斯感到惶恐，感到害怕，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回去，在底比斯等待他的又会是什么？
　　万一在他回去之后，“他”的病有所好转，那他回去岂不是就会像哈特希所说的那样，成为“他”和那个妖女的笑柄？
　　况且，他回去又能做的了什么呢？他救不了“他”，以他现在的身份，恐怕连见“他”一面的资格都没有。
　　就算是见着了又能说些什么呢？“他”已经清清楚楚地说过了，来生再见。
　　来生再见？！
　　轻巧的四个字如着墨的妙笔，点醒了卡莫西斯，他一把掀开了被子，抓住了哈特希的肩膀。
　　“快，替我收拾东西，在哥哥来这里之前收拾好！”
　　他和“他”不一样，他从来不是不守信用的人，那些生死相随的约定，他从不曾忘却。
　　今生的缘分因那个妖女而破裂，那又如何，他还有来生，他和“他”还有来生。
　　而如今，“他”的今生即将结束，他也不想继续在这世间徘徊偷生。
　　走吧。
　　“殿下？您这是要做什么？”哈特希被他吓了一大跳，她瞪大了双眼，顾不上肩膀被卡莫西斯钳得生疼，不可置信地问道。
　　“去底比斯。”卡莫西斯已经从床边站了起来，他换上衣服，扑到书桌上抓起笔，急匆匆地摊开了一张纸。
　　“您真的已经决定好了吗？”哈特希感觉自己的眼眶红了，她想要好好劝劝卡莫西斯，但是事出紧急，她没有这个机会。
　　但是她愿意尊重卡莫西斯的一切选择。
　　“让他进来吧。”卡莫西斯一边写着留言，一边让哈特希顺手给塞提开个门。
　　“你终于想明白了？”在哈特希打开门的那一刻，塞提自然是喜出望外地问道，他推开门，走到了卡莫西斯的身边。
　　“首先，我必须要跟你说清楚，我这次去是为了见法老，不是为了嫁给你，另外，后者我奉劝你休要再提。”卡莫西斯写得仓促，但是他的字并没有凌乱的感觉，他写完之后，将留言用重物压好，接过哈特希递来的行李，“其次，你需要现在立刻向我简述我们的行程，我需要作出一些相应的抉择。”


第172章 归途
　　见他已经同意前往底比斯，塞提心下大喜，忙向他阐述自己早已计划好的行程，“我的计划是这样，我先行一步回底比斯，您和哈特希姑娘在天亮前抵达前面一个村落，我已经让前面那个村落的村长为您备好了马车，您坐马车前往底比斯，这样路上能少受些颠簸。”
　　卡莫西斯坚定地拒绝道：“不，我和你一起骑马回去。”他又转头对哈特希说：“此行太危险了，所以，哈特希，你留在这里。”
　　“不行，殿下，我一定要跟您一起去，我不是贪生怕死的人！”
　　“听话，你还年轻，明年这时候你的未婚夫就会把你接回底比斯了，不值得为我犯险。”
　　卡莫西斯摸了摸她的头，俊美的眉宇间是罕有的温柔。
　　从王宫到神庙，从流放到回家，从宠爱万千到跌落尘埃，哈特希一直陪在他的身边，他从不曾把哈特希当作低贱的奴仆，他只当她是自己的妹妹。
　　“殿下您都知道了？”哈特希愣住了，她以为自己已经把那些信藏得很好了，卡莫西斯又是怎么找到那些信的？
　　她简直是要哭出声了，并不是因为秘密暴露，而是因为她不想让卡莫西斯难过。她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但是至少现在，她还不愿意和卡莫西斯分离。
　　胡尼的确说了要来沙缇接她回底比斯，可是她已经拒绝了！她的确想要属于自己的美满婚姻，但是前提是她想一直陪在卡莫西斯的身边！
　　“我承认我看了他寄给你的信，但是你也不至于这么生气吧？”看到哈特希的眼泪汪汪的样子，卡莫西斯也有点心虚。
　　哈特希摇了摇头，把眼泪抹去了，“不是因为您看了我的信，算了算了，反正我一定要跟您一起回底比斯，胡尼在那儿，他是法老的侍卫，总能帮到您的。”
　　“私自返回底比斯是不可饶恕的罪行，如果被发现了，最宽容也是绞刑，你不能跟我去，我不能让你因我而死。”他深吸了一口气，告诉哈特希这么做的结果，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做好了有去无回的准备。
　　“被发现会死，那我们就悄悄地去，不被发现就好了。再说了，您不让我去，难道我自己不会偷偷去吗？”
　　“”卡莫西斯无奈地叹了口气，哈特希执意要去，也好。
　　“我会塞提先走，你带着塞赫麦特坐马车跟在后面，到了底比斯，你在城外等着接应，不要进城。”
　　她点了点头，“好！殿下，我听您的，只要您带我一起去。”
　　“对了，一定要避开梅里哥哥，我给他留了言，他会看到的。我先走了，你尽快跟上。”卡莫西斯提着包裹，趁着夜色，随着塞提离开了沙缇村。
　　“这匹马给你，我们得快点了。”
　　卡莫西斯将包裹甩上马，自己也骑了上去，他拽着缰绳，勒马回头，晨光熹微，静谧的沙缇小村就在他的身后。
　　这次走得实在是太匆忙，他骑在马上，大脑依然有些没有反应过来，自己现在正在出发返回底比斯。
　　底比斯，他的伤心地，他自己也不知道，此去还能否再回来。
　　他知道，现在是他最后后悔的机会，沙缇虽小，却有他最后的家人、朋友，他曾经愿意将余生托付在沙缇，但是现在，至少在他自己认为中，他有了更想做的事。
　　没有太多时间给他怀念，他遥遥看到了几点火光，大概是有人听到村外马蹄声的动静，被吵得醒来了。
　　他知道继续耽搁下去可能会有变故，便一扬马鞭，骑马跟上了塞提。
　　“底比斯的局势紧要，你是怎么跑出来的？”从底比斯到沙缇，一来一回至少需要半个月，这么关键的时刻，塞提是怎么跑出来的？
　　他也就是作为王位的唯一继承人，有恃无恐罢了。
　　“没有关系，即便我不在底比斯，斯特拉也会替我守住王位，再说了，除我之外，没有比我更合适继承王位的人。”塞提边打哈欠边说道，为了赶到这里来，他可是好几天没睡好了，
　　“听着倒像是你利用她。”卡莫西斯轻哼一声，他可不相信塞提和斯特拉之间能有什么母子情深，也不相信塞提这小子能斗得过斯特拉那样的妖孽。
　　“谈什么利用呢，互赢互利罢了。”塞提倒是很看的开，卡莫西斯猜的不错，他和斯特拉每日虚与委蛇，的确没有太多真情可言。他受的这十几年的委屈，不是短短一年就可以弥补得来的，他也觉得没什么好弥补的，他已经有了自己的打算了。
　　同时，他也有问题想要问卡莫西斯，“对了，刚才我听见你和哈特希姑娘说，叫她带上狮子一起回去，为什么要这么做？带着狮子去底比斯，就算狮子没有中途逃跑，也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这不像你的作风。”
　　“不是什么作风的问题，我只是觉得，有它陪着哈特希，我能够安心地去做别的事。”
　　塞提转过头，依稀间，他好像瞥见了卡莫西斯通红的眼尾，还有他眼中细碎的泪光，大抵还在担心着法老的安危。
　　他多少有些醋意，不高兴地嘟囔着说：“带就带了，不过可别怪我没告诉你，就哈特希一个小姑娘照看它，还得在这个没吃没喝的沙漠里待七八天甚至十天，它能活下来都不错了。”
　　“哈特希会照顾好它的，你不用担心。”卡莫西斯抹掉了自己的眼泪，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并不担心哈特希照顾不好塞赫麦特，在他和“他”去往军营的那段时间里，哈特希一直留在底比斯照料塞赫麦特，可以说，相比而言，塞赫麦特更亲近哈特希。
　　算了，他此行生死难料，又怎么能顾得上担心其他人呢？他只希望塞赫麦特能保护好哈特希，她注定会拥有比他更好的未来。
　　哈特希蹑手蹑脚地拿着自己的行囊，朝饲养着塞赫麦特的屋子摸去。
　　为了防止村民担忧狮子会威胁他们的生命，梅里把村子最偏僻的那间屋子加固了，专门用来饲养狮子。哈特希每天都会来两趟，对这里是熟门熟路了。
　　但是她平时从来不会在这个时间来这里，怕被人察觉到异样，她只好偷偷靠过去，同时，她脑中还在思索，到底用什么办法才能动静尽量小地将塞赫麦特引进笼子，再把笼子放在马车后面。
　　当初可是八个大汉齐心协力才把笼子从马车后面搬下来的，现在她只有自己一个人，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如果她现在决定一个人去底比斯，而不带上塞赫麦特，卡莫西斯知道了一定会生气的吧？
　　怎么办？阿蒙。拉神！快告诉她现在应该怎么做？
　　“你怎么在这里呀？”
　　身后突然传出的声音把她吓了一大跳，她转过头，身后是顶着两大个黑眼圈的阿克塔娜。
　　哈特希拍着自己的胸脯平复呼吸，将食指放在嘴前叫阿克塔娜小声一点，“我才该问你怎么在这里呢，你不会又跑到外面去一个晚上没有回来吧？”
　　“我没有出去，这里偏僻又空旷，视野好，很适合观星，所以我在这里坐了一个晚上，刚刚我看见有人鬼鬼祟祟地走过来，想不到竟然是你。”
　　“我过来叫光明正大，什么鬼鬼祟祟，你乱说。”哈特希摆了摆手，让阿克塔娜快走，好好回去睡觉，就别管她了。
　　“我都看见了，卡莫西斯公主要离开这里了，是吗？就在刚才，他和一个披着斗篷的人走了。”
　　“嘘！”哈特希不免发晕，阿克塔娜真是什么都看见了，这可怎么办？她会跑去告诉梅里大人吗？梅里大人要是知道了，不会快马加鞭地赶去把卡莫西斯带回来吧？
　　阿克塔娜也知道现在太早了，声音大是会引人注目的，她保证道：“我不会和别人说的，不过，你是不是也要走？还要把小狮子带上？”
　　“对，殿下叫我把塞赫麦特带上，我现在马上就要出发了，再过一会儿人多了，我们可能就走不出村子了。”说起这个，哈特希又不免发愁，到底该怎么办呢？
　　阿克塔娜瞧她的样子，也猜出了她所愁何事，“你是不是不知道该怎么把狮子带上马车？我可以帮你。但是你要答应我，带我一起回去。”
　　“你也要回去？为什么？”哈特希讶然，她以为阿克塔娜已经在这里将神社经营得这么好了，会不舍得回去。
　　“没什么，我受了伊西斯大祭司的嘱托，来这里和殿下做个伴，现在他走了，我理应也该跟他一起走。事不宜迟，你不是要走吗？赶紧按我说的做。”
　　“哦，哦！好。”哈特希露出了开心的笑容，阿克塔娜主动提出要和她一起回底比斯，她自然很高兴。
　　她本来就害怕路上孤零零一个人遇到了事情没人跟她商量对策，现在多一个人，她也感觉添了几分底气。
　　阿克塔娜说有办法，果然是真的有办法。她和哈特希两个人把铁笼搬上了马车后面，然后打开瓦房的小门，走了进去。
　　阿克塔娜将绳子往塞赫麦特的脖子上栓，转头对哈特希说：“我们只用牵着塞赫麦特，把它带进笼子，再关上笼门就可以了。”
　　“哎呀，我怎么没想到！我就是太着急了。”哈特希一拍脑袋，接过阿克塔娜手中的绳子，“我来吧，我和它熟，它听我的。”
　　塞赫麦特亲昵地蹭了蹭哈特希的手，跟着她走出了小小的瓦房。
　　它也知道，此行自己必须重拾护狮的身份，出发前往底比斯。
　　哈特希将它牵进了笼中，关上门的那一刻，她大松了一口气。
　　现在，她只需要和阿克塔娜一起坐上马车，然后静悄悄地离开沙缇就好。
　　“走吧。”哈特希拍了拍自己手上沾上的狮子鬓毛，刚想招呼阿克塔娜上车，转头看时，阿克塔娜的表情变了，变得很僵硬，头也低着不敢抬起来。
　　“怎么了？”哈特希朝她悄悄指的地方看去，也瞬间吓了一跳。
　　梅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她们的身后，他的脸色罕见地冰冷，手上还捏着一张皱巴巴的纸条，正是刚才卡莫西斯写下的留言。
　　“你们要去底比斯，是吗？”他一开口，哈特希就一哆嗦，话也说不利索了，只好点了点头。
　　“卡莫西斯已经走了，而你们并没有跟他一起。”梅里一字一顿地陈述着事实，他的确在生气，但是不是气卡莫西斯先斩后奏，而是气他居然和塞提两个人就这么走了，将哈特希和阿克塔娜撇在后面。
　　此行凶险非常，他竟然决定得这么突然，完全就是一腔孤勇，不顾任何后果。
　　他要去做什么，梅里不用想也知道，无非就是去见法老。
　　且不说将他赶到沙缇的法老愿不愿见他，在见到法老之前，他就会遇见那些旧臣，甚至遇见斯特拉。
　　这当中随便一个人逮着他，他都再没有回来的机会，甚至连命都不一定保得下。
　　这个蠢货，梅里想到这里，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平日里的温和荡然无存，他狠狠地一脚踢在了墙壁上以泄愤。
　　算了，卡莫西斯的脾气，他又何尝不懂？
　　他只得对她们说道，“你们先走，追上卡莫西斯，我随后就到。”


第173章 辞世
　　“殿下临走前，还特意交代我不要碰上梅里大人，这下好了，要是殿下知道梅里大人因为我的关系也要跟着去底比斯，那可就糟了。”
　　天刚蒙蒙亮，哈特希和阿克塔娜就已经踏上了去往前一个村落的路，据塞提所说，到了前面的村子，他们就能换马车坐了。
　　“梅里大人是怎么知道卡莫西斯公主已经走了以及你在狮笼的？”阿克塔娜觉得奇怪，这件事怎么着都说不通，还有，当时梅里攥在手里的纸条是什么？
　　“殿下叮嘱我立刻出发，随后给梅里大人留了言，但是我太磨蹭了，梅里大人看到了留言，便猜到了我会来带走塞赫麦特，于是去狮笼把我逮了个正着。”哈特希懊恼着，自己的脑袋怎么这么不聪明，要是早些到，按照刚才的法子把塞赫麦特带上马车，她早都能出发了。
　　“这并不怪你，无论如何，梅里大人在看到卡莫西斯公主的留言，知道他要去底比斯之后，都不会放手不管的。”
　　“真的？所以这并不都是我的错？”哈特希将信将疑，瞪着大大的眼睛狐疑地望着阿克塔娜，“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聪明啊？以前我看你傻傻的，现在居然比我还聪明了。”
　　“有吗？”阿克塔娜挠了挠头，她以为大家都能想到这些的。
　　哈特希兴奋地一捶手心，“我脑子不太聪明，但是什么都会干，咱们回到底比斯，你拿主意，我出力气，肯定能保护好殿下的。”
　　“嗯。”阿克塔娜点了点头。
　　“卡米拉，我要去一趟底比斯。”梅里快步走入门中，不由分说地开始收拾行李。他是村官，很少会离开这里，加上东西也不算多，所以行李一般都是临行前才会收拾的。
　　“怎么了？为什么走得这么突然？”卡米拉才刚醒，头发乱蓬蓬的。她一边揉着眼睛，一边顺手帮着他收拾。
　　今晨天还没怎么亮，梅里听到有人来报，便急匆匆地下床赶去了，如今一回来就要收拾东西走人，她实在没弄清是发生了什么事。
　　“是我那个傻弟弟，他昨晚偷偷离开了，说是要去底比斯。我前几天听到消息说，法老重病不起，时日不多了，他去底比斯，应该是想见法老最后一面吧。”梅里叹了口气，一年了，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有余，卡莫西斯还是依然不能忘却那个人。
　　不过，这也在梅里的意料之中。
　　“那就让他去不行吗？他已经不小了，我们应该尊重他做出的决定。”她攥着他的衣袖，替卡莫西斯劝说着。
　　“我并不是要去拦他，我打算和他一起去底比斯。抱歉，卡米拉。”梅里很快就将行李打包好了，他的东西不多，只装满了一个小小的背囊。
　　他总感觉很不安，不是自己，而是卡莫西斯，他的直觉告诉他，卡莫西斯这次去底比斯，多半会遇上危险，他没办法眼睁睁地看着卡莫西斯一个人涉险。
　　卡莫西斯是他唯一的亲弟弟，母亲临终之前，曾攥着他的手，嘱托他好好照顾卡莫西斯，因为卡莫西斯这个直性子和犟脾气，迟早要吃大的亏。
　　“你自己选择了不做法老，那好吧，我强迫不了你，但是无论你以什么样的身份，都要保护好你的弟弟，如果不是为了你，他的人生就不会变成现在这样。”弥留之际，姆特奈得梅特气若游丝，叮嘱他道。
　　他从前认为，自己这么做，是顺从自己的本心，远离朝政纷争，远离那些会使人变心的权力。但是，当卡莫西斯带着一身伤痕回到他的面前时，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的信条出现了裂痕。
　　为什么他不是法老？为什么他没有站在权力的最高峰？
　　如果他是法老，卡莫西斯就不会被那个歹毒的女人陷害，也不用看着普拉美斯的脸色行事，更不会成为整个底比斯、整个埃及的笑柄。
　　如果他是法老，母亲就不会在这个年纪，被身边的人欺骗，迟迟未得到有效的医治，死于疾病。
　　如果他是法老，他心爱的卡米拉就不只是边境小村的一介村妇，而是万人之上，一人之下的王后。
　　或许他真的是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
　　读书未必有用，风骨也只是他的自恃，庸人向往的王位，有时候真的是说一不二的铁手腕。
　　“你去吧，注意安全。”卡米拉对他报以微笑，笑容抚慰着他紧绷的神经。无论梅里做出了什么决定，作为他的妻子，她都会无条件支持他。
　　她本来想今天白天再告诉梅里“那件事”的，但是事出紧急，他现在就要走了。
　　算了，等他回来再告诉他也不迟。
　　“卡米拉，等我回来。”梅里俯下身，在她的眉间落下一吻，还有太多的事情来不及去交代，他将印章和钥匙全部交到了卡米拉的手中，这是他的全部家当。
　　他也不知道自己此去还能不能回来，如果真的回不来了，他也早写好了遗言，就放在一个匣子里，匣子的钥匙在他最信任的副手的手中。
　　如果他迟迟未归，那位副手就会把钥匙交给卡米拉。
　　他提着行囊走到门外时，已经有人牵着马在等他了。
　　“我走了。”梅里骑上马，勒着马又依依不舍地转头望了倚在门边的卡米拉一眼。
　　他是真的舍不得她，像她这般的妻子，天下再难寻。
　　“快走，别再看了，再看你就舍不得走了。”卡米拉背过身去，挥手让他赶紧走人，“我可警告你，你要是不早点回来，我就去找别的男人了，比你年轻，比你帅气，比你更有地位的那种！”
　　梅里闻言也是被她逗笑了，半开玩笑地说：“你开心就好。”
　　直至他走远，卡米拉靠在了门边，惆怅地抚摸着自己的小腹。
　　为什么她总感到阵阵心慌呢？若非身体不便，不能长途跋涉，她真想跟着梅里一同去往底比斯，以解心头之忧。
　　底比斯
　　齐贤让人将黄金椅搬到了王宫最高层的栏杆侧，这里视野开阔，穿堂而过的清风让他感到无比惬意，多日缠绵病榻的病气也被这一阵清风吹去了不少。
　　从这个地方往下望去，可以看到忙碌的侍女侍卫，他们各司其职，共同维持着王宫有序的运转。
　　即便斯特拉从不对他言说过多，他也从医师阴郁低迷的脸色中瞧出了端倪——即便他们不说，他也知道自己的身体是怎样的状况。
　　算着时间，这场可笑的穿越给他留下的时间也不多了，说实话，他还挺感谢这次穿越的，让他提前领略到了死亡的滋味。
　　他能感到自己每天瞌睡的时间越来越多，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每次醒来的时候，都有一大群人围在他的身边，为他的清醒而庆幸万分。
　　他觉得没有必要，不知道可笑的是庭外那些表面哭悲，暗地里窃喜的臣子，还是明明时日无多，还偏要去安慰他们的自己。
　　不远处传来草鞋踏上石阶的吱呀声，熟悉的女声传入他的耳畔，“这里的风很棒唉，给我也搬一个椅子过来，我要坐在阿贤的旁边。”
　　“莲，你来了。”他费力地撑起自己的上半身，掀起耷拉着的眼皮，想回头去看她一眼，却被她拦下了，“是我来看你，你就好好坐着，不要乱动。”
　　“好，我听你的。”齐贤如她所愿，躺回了椅子上，他看着斯特拉清秀可人的脸，心中涌起了一股暖流。所幸从他病情加重开始，斯特拉就一直陪伴在他的身边。
　　无数个日夜，每当他醒来时，都会看到她因为守夜而憔悴的脸。他也曾劝说过她，不必守在他的身边，也不用过多的医治，他的命运早已被人清清楚楚地记在了史书之上，何日出生，何日死亡，就算他垂死挣扎，也熬不过天命。
　　他已经看开了，他不害怕死亡，因为他现在是替别人活着，寿终正寝也算是一种功成身退。
　　他记得自己上一次醒来的时候，栏杆边上的那盆小花还没开，现在那些花儿已经开的犹有败势。
　　即便身边的人从不回答他睡了多久，但是从这些无法隐瞒的点滴处，他也能够猜出自己睡了很久很久。
　　暖风吹得他困意上涌，真是奇怪，他明明刚醒来不久，也才吃了一些流食，为什么就又困了呢？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次睡过去之后，什么时候能够醒来，或者到底能不能醒来，他想交代一些事情。
　　“莲，塞提现在在哪里？”他强打着精神，握住了斯特拉的手，问道。
　　自从上次醒来开始，他就再没见着那个小子的影子。现在政务几乎都压在了塞提的头上，他忙得找不着北也是当然的。
　　“塞提不在王宫里，他去北巡了，说是想要在登上王位之前，最后去一趟自己从前征战的战场。”
　　“他可真是”齐贤也不免失笑，他真是这么说吗？要不是他看的开，并且也亲自授意让塞提和自己共同执掌埃及，这句话放在从前可是会被人曲解成造反的意思的。
　　“没关系，有什么话都告诉我吧，我会如实转告的。”斯特拉回握住了他的手，这双从前温暖至极的手如今冰冷得吓人，她吓了一跳，差点叫人把医师喊过来。
　　“其实我也没有什么太多想说的，重要的事我都写在纸上了，我只是觉得有些难过，莲，你说我们还会再见面吗？”齐贤温柔地抚摸着她的手，看着她的脸庞，他只觉得无比地惆怅。
　　为什么时间过得这么快？他还想陪在她身边，与她共白头。
　　斯特拉点头，坚定地向他承诺：“会当然会，我们不是早都说好了吗？等下辈子，我去找你，我一定要早点见到你，我要比任何人都先爱上你。”
　　比任何人都先爱上我？齐贤莞尔，他倒是很少听到有人对他说情话，说这些肉麻的话时，斯特拉竟然连眼睛都不眨。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能遇见你，都是我人生最大的幸事。”他眼尾都噙着笑意，望着她闪烁着星辰般光芒的眼睛，心中像流淌着蜜。
　　“你所说的话，我都一字一句地记住了。等到来生的时候，在英国伦敦，我会在你的大学里找到你。我们会走遍伦敦的每一个有趣的角落，一起喂广场上的鸽子，一起摸巷尾的小猫。我会和你在伦敦眼上许愿，在大笨钟下相拥，在教堂里虔诚地向上帝祈祷，愿我们的爱情如同天空一般宽广无边，如同河水一样流淌不息。”
　　“原来你都记得。”听到这里，齐贤才意识到，原来他已经告诉了斯特拉这么多关于他们来生的事，他感觉自己的眼睛发涩，泪水不知何时已经湿润了他的眼眶。
　　可是，那个世界没有她。
　　就算他如今穿越回去，回到现代，她也早已不在。
　　这个世界有她，而他却命不久矣，那个世界非但没有她，还有诅咒她，间接导致她死亡的人。
　　说实话，事到如今，他已经不想回去了，只要有她，无论条件如何艰苦，他都能够忍受。
　　他害怕回到现代，害怕见到她躺在冷藏室中的尸体，害怕眼前活生生的人，等他再睁开眼时，就消失不见了。
　　“请您相信我，一切都会有希望的。”见他露出了悲伤的神色，斯特拉紧握着他的手，安慰他道，“您平时不是说我最有办法吗？请您看好了，我一定一定，会再回到您的身边的，我绝不会食言！”
　　斯特拉心里知道，这一年多之中，为了赫梯，她明里暗里做了很多身不由己的事，她不相信齐贤这么聪明的人，会完全不知道她做的这些事，只不过是视而不见罢了。
　　她真的很感谢齐贤，也将他对她的感情放在心里，如果他们真的有来生，她不愿意再辜负他的爱意。
　　来生，她想主动地去爱他，弥补此生的诸多遗憾。
　　“我相信你，莲，我当然相信你。”齐贤抬起手，缓缓抚着她柔顺的黑发，他太困了，在那阵独属于她的盈盈芬芳之中，他安然闭上了双眼。


第174章 白幡
　　“今天晚上就能到底比斯了，我们要不要先找个地方住下，休息一晚再进城？”
　　越靠近王城，见到的商人就越多，成群的商人满载着货物，进出底比斯。他们带着从利比亚和赫梯来的货物，销往埃及，又从埃及运走昂贵罕见的珠宝和丝织品，运回他们的国家。
　　卡莫西斯摇了摇头，“趁着夜色不是更好潜入吗？”
　　塞提听他这么说，觉得有些好笑，“听你这么说，就知道你不怎么出城，夜晚底比斯是有门禁的，想要进城，我们必须等明天。”
　　“好吧。”卡莫西斯承认，他的确很少离开底比斯，就算离开，也不会在当天晚上回，而是要等到第二天早上。
　　“我有一个朋友就住在底比斯城外，我们去他家借住一晚。”
　　“这不合适吧？”卡莫西斯不免觉得有些尴尬，他从来没有去陌生人家里做过客，更别说是寄宿了。塞提的朋友，不会是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年轻人吧？让他和那样的人呆在一块，真的合适吗？
　　“有什么不合适的？那个人是我曾经的战友，我们的关系非常好，去吧，别再拒绝了。”
　　不好再推三阻四，卡莫西斯闭上了嘴，他现在对于底比斯来说只是一个客人，这里没有他的安身之处。
　　巍峨的城门就在他的眼前，他却没法进去。
　　土黄色的城墙上守卫着无数的士兵，现在暮色将至，城门前来往的人少了，他们两人的身影也显得更加突兀。
　　卡莫西斯压低了自己的兜帽，一根头发丝都不露出来，即便他已经离开了这个地方一整年，但是他依然害怕有人会认出他的脸。
　　塞提带着他去了他的朋友家里，他的朋友就住在底比斯城外的一个小房子里，家里是做铁匠的。
　　卡莫西斯刚到门口，就被打铁激起的火星炫得眼睛疼。
　　“普利尼！”塞提叫着那个人的名字，抱了上去，即便火堆正烧得火热，对方也正大汗淋漓。
　　“离我远点，热得很。”被称为普利尼的男人后退了一步，远离了塞提，他并不喜欢这样亲热的举动，“你倒半点也不像即将做法老的人。”
　　“法老又怎么样？法老就不是人了？法老就不能有朋友了？”塞提一接连串的反问问得没有人想要回答他。
　　普利尼转过头，看到了躲在门口处一言不发的卡莫西斯，这人很面生，他从没有见过他，“塞提，这位是？”
　　“这位是塔妮纱，我正在追求的美人，赶紧拿出你家最好的肉和奶招待他，如果我娶到了他，重重有赏！”
　　“塞提，休得胡言。”即便他感激塞提为了不暴露他的身份，为他伪造了假名，连对自己的好友也照样瞒着，但他还是出言提醒道，他现在不想别人开这样的玩笑。
　　“好了好了，我知道，我不说了。”塞提撇了撇嘴，心说这位可真难搞定。
　　怪不得陛下当年苦苦追求他了这么久，才将他的心彻底留下。
　　“我去拜托我的母亲做饭，你们两个就在客厅凑合一夜吧。”
　　“什么？我不信，你怎么可能连多余的卧房都没有？”塞提闻言，立刻又不高兴地上前纠缠，他怎样凑合没关系，但是他不想委屈了卡莫西斯。
　　“多谢你了，明早城门一开我们就走。”他还想争取点什么，但是卡莫西斯不想过多争执，他不在乎什么地方，只要能让他待一个晚上休息一会就好了。
　　塞提显然仍不甘心，他回过头狠狠地瞪了普利尼一眼，责怪他的朋友没有帮他在卡莫西斯的面前挣足面子。
　　即便是一路舟车劳顿，卡莫西斯也只是客客气气地吃了一点饭菜，就裹着毯子去客厅的角落里坐着了。
　　“真不多吃点吗？我看你这一路上都没怎么好好吃饭。”塞提拿着烙饼，在他的面前蹲下，企图把烙饼往他的手里塞，但是被他拒绝了。
　　“我没有胃口。”卡莫西斯从头顶上的小窗往外望去，从他这个角度，正好可以看见底比斯紧闭着的城门。
　　他的心并不在这个狭小的屋子里，而是早已乘着屋外呼呼的冷风，吹进了底比斯的城中。
　　他都拒绝了，塞提也没理由强迫他，只得摇摇头。这位可真是个油盐不进的主，连讨好他他都不接受。
　　不过，不吃这一顿也没什么，等他真正当上了法老之后，有的是好东西可以献给卡莫西斯。
　　卡莫西斯原本闭上的眼睛倏地睁开了，有一个问题一直缠绕在他的心头，不关他什么事，但是他很想知道，这一路上，他都没有找到机会问问塞提，如今再不问，怕是没有什么机会了。
　　“塞提，有一件事，我想问问你。”
　　“嗯？什么事？你直接说吧。”塞提倒是没想到他会用这个语气问他事情，不免紧张了起来，难道
　　“没有什么事，我就是想问问，你是不是多了一个弟弟了？或者妹妹？”
　　卡莫西斯问过之后，别过了头，他知道自己现在这个身份，问这个问题实在是冒昧，但是他真的太好奇了。
　　塞提被他问懵了，皱着眉头反问：“什么弟弟妹妹？没有，陛下只有我一个儿子。”
　　“可是可是斯特拉不是说，说她已经怀孕了吗？”卡莫西斯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几个词甚至轻的塞提几乎听不清楚。
　　他不想提起那个词。
　　“她骗你的吧？如果是真的，我不可能不知道。”连这个都骗他吗？塞提扯了扯嘴角，斯特拉居然把事情做到这个份上，真的不至于吧？
　　哦，她是在骗我啊卡莫西斯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不知为何，他的心情突然就舒畅了许多。
　　看来可笑的不只他一个人，为了打击他，谎称自己怀孕的斯特拉也应该算在内。
　　入夜，塞提也向普利尼要了张毯子，陪卡莫西斯在客厅里凑合一夜，不过，这张毯子并不是给他自己拿的，而是给卡莫西斯。
　　“再盖一层吧？一层太薄了。”看着卡莫西斯缩成一团才能堪堪用毯子将自己裹起来的样子，他不免有些心疼。反正他也不需要毯子，他的斗篷是纯兽皮的，光盖那个就已经足够暖和了。
　　“你自己留着盖吧，我不需要。”
　　卡莫西斯的拒绝完全在他的预料之中，准确来说，他这几天提出来的事，几乎没几件卡莫西斯是点头同意了的。
　　他太自立自我，不容易去接受别人的好意。他在自己的身边筑起了一道别人难以突破的无形防线，不仅隔离了别人，还关住了自己。
　　即便他拒绝，塞提还是把手里的毯子盖到了他的身上，拍着胸脯向他保证道：“我还年轻，一点都不怕冷，你瞧瞧我这肌肉，就这点小风，不会得病的。”
　　到底是别人的东西，卡莫西斯不好就这么把他盖在自己身上的毯子抖落到地上，他瞥了一眼塞提，淡淡地说：“你父亲也没有比你老多少。”
　　他的话让塞提猛地噎住了，他没有想到卡莫西斯竟然会这么说来呛他。不过他说的是实话，陛下的确只比他大十几岁，但是现在
　　算了算了，不说了，他的道行，在某些方面好像还真比不过卡莫西斯。
　　不过，能离他这么近，躺在他的身边
　　塞提也不知道自己对卡莫西斯的感情是从何而起，又是怎么一往而深的，说实话，他见卡莫西斯的次数，十根手指头就能数的过来。但是卡莫西斯给他的感觉是如此不同，称得上是奇妙。
　　如果硬要问他，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卡莫西斯的，那大概就是从一年之前，卡莫西斯坚持不认他做自己的儿子的时候吧？
　　或许在任何人眼中，卡莫西斯认他做儿子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如果卡莫西斯当初点头同意了，那王后和未来王太后的位置就算是坐稳了。
　　但是卡莫西斯拒绝了，只因为不希望他在他的母亲面前改口。
　　塞提作为在场的当事人之一，在听到这个理由之后，第一反应并不是觉得可笑，而是震撼。
　　他心中升起了一股无端的敬意，为卡莫西斯。
　　卡莫西斯是傻吗？不，他并不这么认为，陛下总说斯特拉王后善良，但是在他看来，真正善良的人反而是整日摆着一张臭脸，态度恶劣，很少正眼瞧人的卡莫西斯。
　　陛下看不见卡莫西斯的好，他能看见，陛下把卡莫西斯逐出底比斯，他就把卡莫西斯接回来，别人不会珍惜卡莫西斯，那么他来珍惜。
　　但是，他不想被扣上强夺父妻的帽子，所以，他必须按兵不动，等到自己成为法老之后，再给卡莫西斯换一个全新的身份，他要风风光光地迎娶他。
　　他悄悄转过头，痴迷地望向了卡莫西斯的侧脸。一缕明亮的月光自他头顶的小窗撒下，映着他的脸庞，似神祇温柔地亲吻着他的脸庞，吻化作点点纯白花瓣，复又凝作一道朦胧的白霜。
　　卡莫西斯睡得不深，大概是墙壁硬的硌人，但是他又死活不肯躺在地上，只能歪着头，想要寻找一个舒服点的姿势。
　　塞提裹着斗篷坐了起来，他悄悄移动到了卡莫西斯身边，企图用自己的肩膀给予他一个结实的依靠。
　　看着卡莫西斯的脑袋逐渐靠近自己的肩膀，他不免紧张得不知道该往哪儿看，只能抬起头，红着耳廓和头顶的茅草对视。
　　突然，一阵震天的号角自不远处的底比斯城门处传来，他吓了一跳，卡莫西斯也猛然惊醒了，他裹着两张毯子，睡眼朦胧，不知所措地四处张望，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别急，我出去看看。”塞提对卡莫西斯说，他把斗篷裹在身上，穿好鞋朝屋外走去，普利尼也醒了，披着衣服从窗口朝外张望，塞提看见，他的脸色白得有些糟糕。
　　“发生了什么事？”他挤到了普利尼的身边，从狭小的窗口朝外望去，不过短短半个晚上，城墙上就已经披挂上了无数白色的幡。
　　这是
　　他看到此物，也瞬间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事。
　　挂满城门的白幡、响彻云霄的号角，铺天盖地的哭嚎，全部只昭示着一件事——法老驾崩了。
　　他赶紧掉头回到客厅，却见卡莫西斯已经抄起了自己的行囊，正在手忙脚乱地披上那个漆黑的斗篷，他只不过愣了一两秒，卡莫西斯已经走到了他的眼前，要推开他出去。
　　“别激动，我们先好好商量一下对策！”他扯住卡莫西斯的手臂，希望他能够冷静一点，眼下这个形式，更是不能慌乱。
　　“滚开，塞提梅里安普塔！我忍了一路了，别拦在我前面！”
　　卡莫西斯的眼睛已经变得通红，不用看外面到底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要听到这一阵号角声，他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在底比斯生活了半生，他自然听说过，在法老驾崩的时候，号角声响彻会底比斯城，一天一夜都不会停下。
　　在听到这阵号角声之时，他的心已经彻底地凉了——他到底是来迟了一步吗？
　　他花费了七天七夜，千辛万苦才从沙缇赶到底比斯，终究还是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
　　“我想见他，我要见他！他一定还没死，他怎么可能就这么死了？我不相信！”
　　塞提义无反顾地用自己的身躯堵住了门，他不能放卡莫西斯出去，万一被城门外巡逻的士兵看见了
　　“你进不了城门的，现在天还没亮——”
　　“我自然有办法，你让开！”卡莫西斯扳过他的肩膀，想让他到一边去，别挡自己的路，但是他稳稳地站在原地，纹丝不动。
　　这小子倒是厉害
　　卡莫西斯心中暗暗想道，看来想从这里离开，不动手是不行了。
　　“他要见谁？你就不能带他进去吗？从这一刻起，你可就是法老了。”
　　普利尼看着卡莫西斯一副谁也拦不住他的样子，说道。他不希望周围的邻居因为听见卡莫西斯闹的动静而起疑，现在可是一个敏感的时期。
　　他一语便点醒了塞提，他拍着自己的脑门，恍然大悟，“你说得对！我我是法老了。”
　　他已经是法老了，不过是一道城门，还能拦得住他这个埃及的主人不成？
　　他转头，攥住了卡莫西斯的手臂，颇为自信地对他说：“来，跟着我，我带你进城！”


第175章 虎穴
　　“为什不早点带我进去？”
　　卡莫西斯整理着自己的假发，他换了一身朴素至极的白服，跟在了塞提的身边，
　　塞提被他的目光盯得浑身刺棱，只好找借口糊弄他：“我害怕我大晚上带人进城，前脚刚踏进底比斯，后脚就被斯特拉发现了。”
　　他怎么敢说自己只是想要多在他的身边待上一会儿呢？哪怕是一晚也好。
　　“把你们的头儿叫过来。”
　　塞提从腰上摘下了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令牌，却不直接亮出来，他并不认为这些守门的小兵会认识这件东西。
　　他到底在磨叽什么卡莫西斯早已经不耐烦了，他握紧了缰绳，手指都已经被粗糙的麻绳磨的通红，他不能够理解塞提现在的行为，随便给一个人看，只要能赶紧放他们进去不就行了吗？
　　他有时候真的看不惯塞提偶尔的孩子气，虽然只是偶尔，但是真的会让他感到心烦。
　　“大王子殿下！您终于回来了！”城门的守卫队长几乎是含泪来迎接他，要知道，在他离开底比斯的这半个月里，底比斯发生了太多事情。
　　这个称呼显然引来了塞提的不快，他想要听到的并不是这个称呼。
　　但是他现在并不能强迫任何人改口，因为他还并没有正式登基，一切都还是一个未知数，不能下一个绝对的定论。
　　城门在十几个士兵的推动下终于打开，塞提骑着他那匹赶了七天路，差一点累死的高头大马，乘着漆黑的夜色，进入了底比斯。
　　卡莫西斯紧紧跟在他的身后，假装自己是他的侍卫，甚至还在腰侧别上了明晃晃的一把刀——这是他刚才在铁匠铺子跟普利尼借的，看样子的确是把那些士兵唬住了，没有人能够认出他的身份。
　　“我要进宫，我要见他。”等到远离了城门，到了没有人的大道上，卡莫西斯才对他言明了自己的想法，既然塞提能够带他进城，也同样能带他进宫，他相信，王宫里的所有人都在盼着塞提的回归，他应该可以趁乱混进去。
　　“好，我想办法。”塞提回答得倒也干脆，干脆得卡莫西斯眉头一皱，怀疑其中有诈，这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爽快了？他还打算威逼利诱一下呢。
　　“不用露出这副表情，我既然已经将你带进了城，就绝对不可能找个地方把你关起来，等我把一切解决完了再把你放出来。你可以见陛下，但是见过之后，你必须要听我的。”
　　“你放心，见过他之后我就离开。”
　　他此行前来底比斯并不是来掺和王位之争的那淌浑水的，他只想见“他”一面，别无所求。
　　“离开？你可不能离开。”塞提嘟囔着要求道：“你必须要答应我，你得留在底比斯，等我登上王位，登基结束之后，你才能走。”
　　“凭什么——”卡莫西斯根本不想答应他这个无理的需求，但是他的话还没说完，塞提就打断了他，“不然我就不带你进宫了。”
　　简直无赖，卡莫西斯在心里暗骂了一句。他根本就没心情待在底比斯，这里现在对他来说就是刀山火海，他多待一刻都觉得难受。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是答应了。”塞提心情愉悦地哼起了调调，但是显然这欢快的小曲和遍天凄凉悲壮的号角声极为不搭。
　　不答应又有什么用呢？大不了找个机会逃掉，反正过两天哈特希肯定也到底比斯城外了，底比斯现在局势乱成一片，想逃应该不难。
　　他看着塞提，这个人的脸上不见半分愁色，连装都不愿意去装，他不免觉得心寒。塞提虽然不大，但却冷漠至极。亲生父亲去世，他没有半分悲色，反而在这里因为无关紧要的事而乐得不行。
　　也是，赫梯妖女生下的孩子，岂能跟她不是一个德性？真不知道这二人联手，能在埃及掀起一番怎样的腥风血雨。
　　无论这天下如何大乱，卡莫西斯都没兴趣去掺和。
　　他现在，只想见到“他”。
　　穿过底比斯坦荡的大道，庄严肃穆的王宫就屹立在他们眼前。连马匹都被这富丽堂皇的王宫惊得脚步一顿。
　　卡莫西斯的手在微微颤抖，他不敢抬起头，不敢望向端坐在宫门两侧的欧西里斯神与伊西斯女神。
　　三次离开，三次返回，他的心情极其复杂，这王宫之中，有他的恩人，也有他的仇人，他此刻站在这里，心中竟然隐隐有一丝快意。
　　无论他们如何将他放逐，他最终依然回到了这个地方。
　　宫门大开，是为了迎接它的新主，已经是深夜，宫门前并没有太多人守着，相比城门，宫内更是素白一片。
　　“不用迎接我，未能赶回来见陛下最后一面，我现在要去灵前忏悔。”
　　塞提这一席话说得是情深意切，让人寻不出半分错处，宫人听闻此言，更是潸然泪下。
　　卡莫西斯都看呆了，明明在宫门打开之前，这个小子还笑容满面，现在怎么变脸变得这么快？感觉他的眼泪都要落下来了。
　　真是太不简单了，他从前怎么没有看出这个小子有这样的能耐？这两面三刀的本事，怪不得法老钦定他做继承人。
　　王宫内不能骑马，几人快步行走在小径中，塞提一边走一边叮嘱身边的的仆人：“现在太晚了，我回宫的事明天再告诉斯特拉王后。”
　　斯特拉王后，这几个字卡莫西斯觉得分外地刺耳。见他表情不对劲，塞提才意识到这个称谓不该在他的面前说。
　　他保证自己下次一定会注意的。
　　“陛下停灵的宫殿就在前面，明天就会送去阿蒙神庙，由到时候，会由您和阿蒙大祭司共同决定将陛下的身体制作保存的人选。”
　　塞提挥了挥手，“我知道了，你下去吧，和守在这里的所有人一起退下，我想一个人和陛下说说话。”
　　“是。”仆人们看着卡莫西斯的身影，明明这个人如此面生，但是他们又总觉得在哪儿见过他。
　　真奇怪。
　　为什么大王子殿下已经说了要他们全部退下，可这个人却不走呢？
　　他不走，大王子好像也没有什么意见，反而就这么带着他进宫殿里去了。
　　“我在外面等着，你不要在里面待太久，这里好像并不只有一个门。”塞提将卡莫西斯送到门口，他只瞥了一眼里面的石台，便回头叮嘱道。
　　卡莫西斯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让塞提不必多言，他都明白。
　　就算塞提不说，他也不会在里面待上太久的。
　　确定了塞提已经站在了门外，并且绝对听不到里面的任何声音，卡莫西斯才深吸了一口气，朝宫殿里面的棺椁走去。
　　这宫殿里面真是冷啊，他从一踏进来就感觉到了，也明明还不算是埃及一年最冷的时候，他怎么就觉得遍体生寒呢？
　　冷的到底是这宫殿，还是他的心？他并不知道，他望着离自己并不远的那具身体，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靠近。
　　在这一刻，他多么希望“他”只是睡着了，一切都是假的，什么白幡，什么哭声，都是假的，“他”还活着，他没有死。
　　这一切一定是假的，尸体是假的，台上躺着的人不是“他”。如果这真是法老的遗体，怎么会只有这么些人守在外面呢？
　　他咬着自己的下唇，自我欺骗道。现在他又能做些什么呢？除了骗自己，什么都做不了。
　　这一切当然都是真的了，有谁会拿法老的丧事开玩笑？这张脸他太熟悉了，他曾伴随在“他”的身侧数百个日夜，他记得这张脸上的每一道细微的疤痕。
　　他死死瞪着面前那张惨白的、已经没有半分生气的脸，所有的期待在那一刻终于溃不成军。
　　“普拉美斯——”
　　绝望伴随着泪水滴落在他的手背上，他擦拭不及，什么优雅，什么高傲，在此时全部都不复存在。
　　你怎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
　　明明就在一年多之前，他还是那个会因登基而喜形于色，会因爱情的甜头而眉开眼笑，会因矛盾而发愁叹气，会因误解而怒火中烧的年轻法老，转眼间就躺在了石台上，一动不动的，叫他不也会回应。
　　他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四周很宁静，连平时吵闹不停的虫子都闭上了嘴。
　　卡莫西斯不免感到心底发怵，这冰冷的宫殿跟个冰窖似的，没有声音，只有墙角的香炉还在散发出的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香味，压抑着异味。
　　他挨着石台，缓缓坐了下来。
　　有多久没有和普拉美斯这样坐着好好谈谈了，卡莫西斯已经记不清了，他只记得，好像每一次他们打算促膝长谈时，总有一方会闹脾气扬长而去，不过他承认，往往最先离开的都是他自己。
　　这一年之中，他常常彻夜无眠，在监牢之中，普拉美斯最后的一席话如此地耐人寻味。
　　斯特拉比他好在哪里？也许普拉美斯那时候说的才是最客观、最正确的，并且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
　　卡莫西斯从前并不觉得自己是会被旁人的意见左右的人，但是经过这一年的反省，他才幡然醒悟，人们喜欢的真的是斯特拉吗？不，说到底，她只是一个外人，没有任何人会愿意把大权交到一个赫梯人的手上。
　　如果他能像斯特拉那样长袖善舞，那一切都应该是他的。
　　如果他当初听从了普拉美斯的话，认塞提做自己的儿子，和底比斯的大臣、贵族和贵妇们打成一片，并且强行把婚礼提前，那如今端坐在王后的位置上的人，就是他了。
　　他是不知道这些事情怎么做吗？不，他知道，只是这些事情，他从来都不愿意去做罢了，才让斯特拉钻了空子，将他顶替了下来。
　　温柔、体贴、善良，这些很难吗？不。
　　“普拉美斯，离开底比斯的这一年，我想了很多事。”沉默许久之后，他终于开口说道。


第176章 入瓮
　　“你其实也没有做错什么事，是我对你太苛刻了，我总想着你心里必须只有我一个人，我总想着那个王后的位置本就应该是我的，什么也不用做，什么也不用经营，你该把我捧到那个位置上，你就该把最好的一切献给我。现在想想，那时候的我真的太傻了。”
　　他自嘲一笑，石台因为他的体温已经不再那么冰冷，他转过身去，双臂交叠着，伏在了石台的边缘。
　　他鸦羽般长长的睫毛轻轻扇动着，面前的这具遗体的手臂上，已经浮现出了异样的斑痕。
　　如果还有来生，如果还有机会，他不奢求太多，他想仍有这样的机会，能够静静陪伴在他的身旁。
　　“其实我知道自己不该回这个地方来的，如果你醒着，一定会生气吧？但是我想见你，我很想见你，塞提这一年来一直在给我写信，告诉我你的病越来越严重了，我想来探望你，但是我的自尊心不允许我这么做，我的哥哥和嫂嫂也劝阻我，让我不要再回来。”
　　“我承认我其实就是害怕，我害怕见到我曾经认识的那些人，我怕他们会嘲笑我，讽刺我，怕遇见你，怕遇见斯特拉。我最怕的就是好不容易见到了你，你却让我离开你面前。现在想想，我真是太傻了，既然我选择了回来，为什么就不能早些回来呢？我宁可不要什么脸面，我只想再见你一面，只想和你再说说话。”
　　“在沙缇的这一年多里，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我告诉过自己很多次，我还年轻，可以重新开始，我这么告诉自己，别人也这么告诉我，但是这又有什么用呢？每提起一次重新开始，我就不由自主地去回忆那些往事。我一直很想把头发全部剃掉，但你告诉我，我留着长发的样子很美，所以我为你留着。在离开底比斯之后，我想动手去把头发剃了，或者剪短，像普通人一样，明明这是我一直以来的愿望，但是在动手的那一刻，我却怎么都下不去手，别人要帮我，我也拒绝了。”
　　“在剪刀贴近的那一刹那，我想起了你，还记得那时候，为了让我在夏天不那么热，你叫了好几个仆人给我扇风，还亲自给我涂抹薄荷香油，即便在军营里，宁可自己少喝点，也要拿水给我洗头。想想真是怀念，我一直在想，如果你只是叉提，而我只是公主，没有什么党派斗争，也不用争夺什么后位，我们应该能一直就这么开心快乐地生活下去吧？”
　　“你瞧瞧，我又说这样的傻话了，普拉美斯，曾经的我给你添了太多麻烦了，我会改的，我一定会改的，我会改成你喜欢的模样。你喜欢温柔体贴的，我改，你喜欢粘人可爱的，我改，你喜欢八面玲珑的，我尽力，总之，你喜欢什么样的，我会变成你喜欢的样子。”
　　“请给我这个机会吧，普拉美斯。”
　　今晚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在王宫的另一处，也有另一个人在辗转反侧。
　　横竖睡不着，斯特拉索性起身去桌前坐了下来。
　　齐贤平日里总是很忙，经常在忙完了便就地倒头睡了，他病倒之后，她更是为了侍疾，陪伴在他的身边，很少入眠。上次共枕而眠是在什么时候，她几乎记不清了。但是那到底和真正的离开不一样，只要他还活着，就算忙到深夜没有时间见她，她也没有半句怨言。可是现在他不在了，真真正正地不在了，她总感觉心底就这么缺了一块儿，变得空落落的。
　　这种感觉她从来没有过，就算是她之前在赫梯时嫁给的那个男人死了，她也不曾感到像如今这般悲哀。
　　那个男人怎么能够跟陛下相提并论？她冷笑了一声，这天底下，真正关心她的人，恐怕只有他一个吧？如今他走了，她明明就要得到她想要的一切，但是她依然没有感到半分喜悦。
　　“不睡了，走，我们再去看看陛下吧。”她唤醒了睡在她床边的侍女，轻声说道，侍女睡得迷迷糊糊的，一听说陛下立刻清醒了，抱来衣服给她换上。
　　明天他的遗体就要被运往阿蒙神庙了，她是赫梯人，并不方便出入阿蒙神庙，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她现在不多看看他，以后恐怕就再也见不到了。
　　“殿下，我们真的要这么晚去那里吗？我害怕。”一想到现在是三更半夜，她们却要去探望一具尸体，她就不免害怕得浑身发抖，要见就不能白天去见吗？这么晚了，万一……
　　斯特拉看到她害怕得瑟瑟发抖的样子，终于消散了满面愁容，笑着安慰她：“傻姑娘，没什么好怕的，那是陛下，不是别人。”
　　死人？她在军营里的时候，见过了太多死人，有什么好害怕的？死人安静，沉默而守信，可比活人好相处多了。
　　停灵的宫殿她没去过，只能找了个人领路，夜色深沉，但王宫无处不点着明亮的灯火，指引亡者的灵魂在弥留世间之际，最后再望一眼这富丽堂皇的王宫。
　　斯特拉止步于宫殿之前，挥退了领路的人。
　　“真是奇怪，为何无人看守？”按理来说，这可是停放着伟大法老遗体的宫殿，怎么周围没有半个人把守？万一出了什么事，那谁负得起这份责任？还好她及时发现。
　　不过，现在没有人守着也好，她想单独和他说说话。
　　这个宫殿真是陈旧，怎么能把陛下安置到这样的地方？越往里走，斯特拉越觉得这里的陈设配不上给法老停灵。
　　想不到他活着的时候，为埃及鞠躬尽瘁，死后居然被人摆在这么糟糕的地方，负责丧事的人脑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等结束之后，她一定要狠狠地问责。
　　“殿下，嘘！”她一直在打量着这里的环境，只顾着不悦了，没有发现太多的异样，直到侍女拉住她的手臂，让她先不要说话，竖起耳朵听，她才发现里面好像有什么声音。
　　好像……是有谁在说话。
　　她的脸色顿时变得苍白，难道……
　　不，这不可能，她踮起脚悄悄往门口靠去，小心翼翼地侧着身子往里瞧，顿时瞪大了双眼。
　　怎么是他？
　　“这一年之中，我在沙缇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做饭，你不是一直很喜欢吃我做的饭吗？我特意和村子里做饭做得最好的厨娘讨教了，不过，她一直说我做得很烂，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这十几年来，我很少插手庖厨之事，因为我是埃及的公主，没有人会让我做这样的事，如果不是因为你，恐怕我永远也不会去学。”
　　陛下喜欢吃他做的饭？这不是开玩笑吗？她可从没听说过有这么一回事。
　　不过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这里可是王宫，是谁带他进来的？
　　这不是底比斯的城门，他想进来，只用稍加伪装，这可是王宫，绝对不会随意放人进来的。难道是他以前的旧部？
　　已经过去一年了，王宫中还依然有人拥护他吗？有多少？他这次回来，还想干什么？
　　危机感瞬间席卷了斯特拉的心头，她决不能坐视不管。
　　“你去叫人，把侍卫叫来。”斯特拉伏在侍女的耳边轻声说，既然他出现在这里，并且被她发现了，她就绝对不会放过他。
　　她可不是齐贤，还会心软地放他一条生路。
　　“不过瞧你这副样子，也没法回来吃我做的饭了，没办法，只有等到你所和我说的来世了。”
　　“你们没有来世！”
　　斯特拉听完后，下意识反驳道，她的声音太大了，在空荡荡的宫殿里回响着，卡莫西斯愕然，他没想到这里竟然还会有别人。
　　他撑着石台的边缘起身，朝斯特拉所在的方向看去，斯特拉也没有继续藏下去的打算，从阴影处走了出来。
　　也是，塞提刚才跟他说过，这里并不只有一个门。
　　她在这里，也算得上是理所当然，如果是他，在这个时候，也会通宵守在这里。
　　既然已经进了王宫，卡莫西斯就已经预想到了会见到斯特拉。
　　但是他现在已经不害怕见到她了，他来底比斯的目标已经达成了，接下来如何，他无所谓。
　　就算是让他死，他也没有什么怨言。
　　“你回底比斯做什么？老死在那个村子里不好吗？”
　　与他相见，斯特拉没有半句好话，她以为卡莫西斯应该知足了，起码陛下还给他留了一命，把他送去了她伸手也管不到的地方。
　　想不到他竟然还敢回来，还是在这个关头，真不知道是该说他有勇气，还是说他不要命。
　　卡莫西斯也是坦然了，“如你所见，我来这里并没有别的目的，我只是想来看他一眼。如今见到了，其他一切我都无所谓了。”
　　话虽如此，但是为什么塞提还不进来？他们说话的声音不小，外面应该听得见才对。
　　难道塞提现在已经不在外面了？不应该啊，他为什么要离开这里？
　　斯特拉绝非善茬，落在她的手里，如果她用他来威胁塞提，塞提会变得很被动。
　　他也不想成为别人用来威胁的筹码。
　　要不……逃吧？他在心里犹豫着，这种时候，当然是走为上策。看斯特拉的样子，她身边好像并没有带多少人，如果他从这里逃出去，找个地方藏好，再找机会出去，说不定既能摆脱塞提，又能摆脱斯特拉。
　　论对王宫的熟悉程度，这两个人加起来恐怕都比不上他。
　　见他眼神有些许迷离，似乎在往门外瞟去，斯特拉一眼便猜到了他的想法，“你不用想着离开这里，你自己往外面看看吧。”
　　难道
　　卡莫西斯朝外望去，原本空无一人的殿外不知何时已经围了二十多个侍卫，正谨慎地竖着手里的刀，朝宫殿里步步逼近。
　　他们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卡莫西斯心下骇然，他完全没有听见任何的动静。
　　这能跑掉吗？虽然不愿去承认，但是他的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那个会爱护你、体贴你、宽容你的人已经死了，我不是他，所以我绝对不会放过你。”侍女已经回到了斯特拉的身边，斯特拉缓缓走近石台，她伸出了手，想要再度抚摸自己爱人的脸庞。
　　真是可惜，那个曾经能够护你周全的人，现在就躺在这里，不过，他已经不能再为你做任何事了。
　　卡莫西斯，在他的面前处置你，也不失为一件乐事，斯特拉的微笑中隐隐透着残忍，她一挥手，侍卫便一拥而上，将卡莫西斯围在了中间。
　　“把他抓住，以亵渎法老圣体的罪名，在明天中午之前，当众斩首。”


第177章 意决
　　卡莫西斯听到她下达的命令，面色坦然地接受了。
　　不过，亵渎圣体，这个罪名可真是可笑，别说是亵渎，就连当初的时候，他和普拉美斯最亲密的行为也止步于接吻。
　　死亡，他无所畏惧，但是他还是觉得会有些遗憾，这次出来得实在是太匆忙了，他还有很多事情没来得及交代。如果他此去就不回来了，他的亲人和朋友应该会很伤心的吧？会责怪他太过莽撞，一个人跑到底比斯去，结果自投罗网。
　　也不知道斯特拉要把他关进什么地方，不过他并不害怕，最差也不过就是再进一次地牢，他去地牢的次数还少吗？
　　“动静小一点，现在还是晚上。”斯特拉提醒道，现在可是特殊时期，还是不要惊动太多人比较好。
　　“何必惺惺作态，斯特拉，你恨不得现在就一剑把我杀了，还非要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真是可笑。”
　　卡莫西斯也只是实话实说，他看不惯斯特拉已经很久了，在他的眼中，斯特拉的一切行为举动都是为了讨好他人而做，简直就是跟他截然相反，但是好像别人就偏爱她这一款。
　　既然已经在“他”的灵前答应过他要改变，他就不会食言。
　　模仿他人，对卡莫西斯来说并不难，他是天生的舞者，模仿别人的言行举止，将其化为己用，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最简单的事，既然普拉美斯喜欢斯特拉，那他不妨就模仿她试试。
　　反正，在此之前，斯特拉不也正是靠着模仿他，才将普拉美斯的所有注意转移到自己身上的吗？
　　卡莫西斯承认，自己固然是讨厌斯特拉，但是这并不代表她身上没有任何可取之处。
　　他这一辈子活的是两个极端，要么太自我，要么心甘情愿地成为别人的垫脚石。
　　既然此生已经要结束了，做一回自己讨厌的那种人，说不定也是一种乐趣。
　　斯特拉掀起眼帘，她倒是没想到向来沉默寡言的卡莫西斯竟然也有主动出言讽刺她的一天。
　　不过那又怎么样呢？说到底，他现在也只不过是一个没了权力地位，马上就要被碾死的可怜虫罢了。
　　“你就继续嘴硬吧，真是奇怪，下了一趟那种贫贱的村子，反而变得伶牙俐齿起来了？该不会是跟着村头的那些长舌妇学的吧？”
　　“斯特拉王后向来唇齿犀利，既有你当榜样，我又何必向他人讨教？不过，如果斯特拉王后自比长舌妇，我也无话可说。”卡莫西斯摊了摊手，抛弃以往那些教养，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可真是令人愉悦。
　　“你……可真是牙尖嘴利。”他明明在恭敬地称呼她王后，但是斯特拉却只在他的眼中看到了嘲讽之意，仿佛这个王后的身份是让人避之不及的存在，即便是请他去做，他也不屑一顾。
　　真是让人火大，斯特拉咬紧了牙关，怪不得陛下从前总是因卡莫西斯而头疼不已，就连她现在跟他交谈，也觉得自己被卡莫西斯说出的话压制得不知如何反驳。
　　“赶紧把他带走关起来。”她捂住了自己的额头，回头去看向了自己身后的他。
　　等到嘈杂的声音逐渐远去，斯特拉才慢慢在石台边缘坐下，她小心翼翼地凑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我将他处置了，谁叫他自己送上门来，你应该不会怪我吧。”
　　说完，她自己也笑了，怪她？他现在又能怎样责怪她呢？如果可以，她倒是想要他现在重新醒过来，就算是破口大骂她此举不妥，她也能欣然接受——前提是他能重新醒过来。
　　“阿贤，如果你想要怪我，那就等到来生吧，等到来生，我要主动去找你，到时候，你想要骂我也好，冷落我也罢，我全都听你的。”
　　至于他？斯特拉抬起头，望向了卡莫西斯离去的方向，能和她的阿贤有来生的只有她一个人，至于他，就永远留在这个地方吧。
　　她要在他死后，封印他的魂魄，让他的魂魄永远离不开这个小小的埃及，他不是自称伟大阿蒙神的“女儿”吗？她就顺从他的心愿，让他的灵魂只能游荡在埃及的上空，直到有朝一日魂飞魄散为止。这样他就没办法在阿贤的来生，去往那个美丽神奇的国度——英国，与他重逢。
　　越是细想，她越是喜形于色，真是太好了，说不定只要他死了，那个诅咒就能破除了，她也就能和她的阿贤有一个完美的来生了。
　　“殿下！醒醒。”
　　小房间外的天泛着鱼肚白，一整夜未睡的卡莫西斯靠在墙角，睡得并不踏实。
　　斯特拉没有把他关进地牢里，可能觉得那实在是太费周张，又或者她觉得把他关在自己的身边才更加妥当，总之，她只是把他关进了自己宫殿的一个小房间里。
　　卡莫西斯对这里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小时候，在宫殿的各个房间里和哥哥玩儿捉迷藏，大概也是他童年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不过，每次躲起来等着他去找的人往往是梅里就对了。
　　听到有人喊他，他瞬间就清醒了过来。为了防止他逃跑，斯特拉让人把他的手脚都捆了起来，他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姿势睡了一会，真不知道谁这么不知好歹，在这个时候叫醒他。
　　他睁开眼睛，面前的人他差点就没认出来。
　　“胡尼？”他吃惊地瞪大了眼睛，他知道胡尼现在还在底比斯的侍卫队任职，但是昨晚事发突然，他没想起来这两件事之间的关联。
　　不过，斯特拉特意嘱咐了不要声张，就是恐生变故，胡尼是怎么知道他被斯特拉抓起来关在这里的？
　　“不要惊讶，我已经升职成为了支队的队长，这种事情我还是能够打听到的。”胡尼从腰侧拔出小刀，想要给他松绑，但是被卡莫西斯出声制止了。
　　“别划破我身上的绳子，你来得正好，我正愁还没有把事情全部交代清楚，你把我说的话全部记住，到时候转告我的哥哥还有哈特希他们就可以了。”
　　这下轮到胡尼不解了，卡莫西斯这番话是什么意？他怎么没听明白呢？
　　“我不打算从这里离开，我的遗言你替我转达就好。”见他一副听不明白的样子，卡莫西斯清了清嗓子，向他解释道。
　　“为什么？您自己从这里出去，再亲自和他们说这些话不行吗？”
　　“我不打算从这里出去。”卡莫西斯坦然地陈述着自己的想法，“我早已答应过他，要在他离开之后随他而去。如今我回到底比斯，就是为了与他在来生团聚，现在对我来说，就算是现在被斯特拉杀死，我也并不害怕。”
　　胡尼震惊地瞪着卡莫西斯沉着的面色，卡莫西斯看起来好像并不是在说反话。
　　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人，居然把自己的死亡看得如此轻巧，随法老而去这样的话，就算是当今王后斯特拉，恐怕也不会说出口。
　　真是疯了，卡莫西斯公主什么时候已经为陛下疯魔成这样了？
　　“您想想您的哥哥，还有哈特希，他们都在沙缇等着您回去，陛下对您来说很重要，难道他们就对你来说不重要吗？”胡尼耐心地劝说着卡莫西斯，他相信卡莫西斯只是接受不了陛下的离去的事实，暂时被悲痛迷昏了头脑，才会说出殉情这样的话。
　　“所以我才需要你帮我带话，胡尼，接下来的事情你就不要管了，无论如何，接下来我要面对的都是我的命运。”
　　“什么命运，您的命运绝对不会是死在这里，如果我对您见死不救，那哈特希永远也不会原谅我的。”胡尼蹲在了他的面前，苦口婆心地劝道：“您如果死在这里，哈特希怎么办？她可是把你当作亲哥哥看待的，如果你就这么死了，她该有多伤心啊！”
　　“长痛不如短痛，如果她想念我，就去祈祷我在来生早日与他见面就好了。”
　　卡莫西斯抬起头望了一眼窗外渐白的天色，心知不能再拖延下去了，再过一会儿可能就会有人过来查看的。
　　“不行，我必须要带你走，我现在是侍卫队的支队长，我会有办法带你出去的。恕我不能替您传话，那些话您还是等着出去之后再说吧。”胡尼的心意已决，他一定要带卡莫西斯离开这里，再过几个小时，等太阳彻底出来之后，他们就再没机会从这里出去了。
　　“胡尼，你冷静点，你自己也知道你现在是侍卫队的队长，你的职位是陛下赐给你的，他赐给你职位，是为了让你更好地去守护王宫的安全，不是让你借助职务之便帮我这个犯人逃走。”
　　“您不是犯人，您没有做错任何事，是斯特拉要公报私仇！她之前还派人刺杀陛下，假意替陛下挡刀，获取陛下的信任，还把脏水泼到您的身上，说是您做的，还好陛下没信。这件事我也是听负责审问犯人的朋友之后才得知的，不过那时候斯特拉已经是王后了，陛下也一副不想再提及此事的态度，最后才不了了之的。”
　　“原来还有这样的事。”卡莫西斯轻笑着摇了摇头，原来斯特拉的手段也不过如此。
　　“您不想报仇吗？如您所说，我的职位是陛下赐予的，如今陛下不在了，我也不想听斯特拉和新王的指使。如果可以用我的职位换您和我离开这里的，那么我愿意。”
　　报仇？卡莫西斯摇了摇头，他还需要报什么仇吗？他已经对斯特拉下了恶咒，就算他现在什么也不做，斯特拉来生也会承受他如今这般的痛苦。
　　思来想去，他还是觉得胡尼的计划欠妥，他已经不在乎自己的生命了，但是胡尼必须活下去，不仅如此，他还必须好好地活下去。
　　他还要在明年春天，从沙缇把哈特希接回底比斯，与她成亲呢。
　　卡莫西斯之前便一直担忧哈特希会因为他的缘故不愿意和胡尼去底比斯，现在如果他死在了这里，并葬在了底比斯附近，就算是为了祭奠他，哈特希也应该会愿意回到底比斯吧？
　　如此一想，他更是觉得遗憾少了许多。
　　“我不想报仇，反倒是你，胡尼，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带我离开这里，被人发现你和我一起消失了，你同队的下属会面临什么样的惩罚？斯特拉现在视我为眼中钉，恨不得除之而后快，如果被她发现了，会连累多少人，你有没有想过？”
　　这
　　胡尼被他的话噎住了，他只顾着想自己怎样能够依靠自己的职务之便将卡莫西斯带出这里，一时间忘记思考被发现的后果了。
　　如果真如卡莫西斯所说的这样，后果他根本无法一个人承担。
　　“什么人在里面？”他们正在交谈着，一个粗犷的声音似乎听到了里面的动静，喊到。
　　胡尼猛地站了起身，此地不宜久留，他必须要赶紧劝服卡莫西斯离开。
　　见他似乎还打算继续劝，卡莫西斯低声催促他赶紧走，勾结罪人，这可不是什么小罪，很可能让胡尼打拼了许久的事业毁于一旦。
　　“我不走，我心意已决，你不需要再劝说我了。”
　　眼瞧着外面的人就要闯进来探查情况，胡尼也不能在这里久留，他最后深深望了一眼卡莫西斯，为他的执拗而遗憾至极。
　　死脑筋，真是死脑筋，哈特希之前并没有说错。
　　他摇了摇头，“我会想办法混进押送的队伍之中，到时候，您有什么话想让我带出去，就全部告诉我。”
　　“感谢。”
　　卡莫西斯警惕地盯着门外，抬起下巴示意胡尼赶紧离开，要是再磨蹭下去，怕是他也走不掉了。


第178章 遗言
　　法老驾崩，响彻底比斯的号角声一夜未停，即便是到了白天，号角的轰鸣依然刺激着每一个底比斯民众的心。
　　他们不免悲恸，正是因为拉美西斯一世法老在位，他们才能过上一年安稳的生活。拉美西斯一世法老怜悯国民，治国有方，听取群臣谏言，这才有埃及的今天。
　　真是可惜，欧西里斯神大概也是看中了拉美西斯一世法老的才能，才亲自将他请去了冥界吧。
　　“陛下当初登基时对治理国政一窍不通，想不到仅过了一年，他便已经成为了民众所歌颂的好法老了。”
　　今日即使依旧事务繁多，艾纳斯也不想再去看任何的奏折了，他并没有那个心情。他只想借这个机会，好好为自己的朋友哀悼。
　　是的，朋友，在他眼中，他和齐贤的关系，与其说是君臣，还不如说是朋友。
　　他们在一起办公的时候，总是能够有说有笑，气氛很少会变得严肃。
　　有时候，艾纳斯甚至会想，就算自己面前的是真正的普拉美斯，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很难会好到如今这种地步。
　　在齐贤身边做事，即便有时候他也会抱怨，但是更多的时候，他会感到有意思。
　　齐贤总是能说出很多有趣的谚语，让他从紧绷的状态中缓和过来，甚至瞬间开怀大笑。他不得不承认，齐贤身上有一种特别的魅力。
　　如今齐贤走了，这天下能让他如此快乐的人又少了一个，艾纳斯瞥了一眼自己身后的比拉，不免叹气。这个闷葫芦，什么时候能有齐贤一半有趣就好了。
　　今天是将陛下的遗体移交至阿蒙神庙的日子，不过时间在下午，他还有一个上午的时间，这些时间，他除了打算为齐贤祈祷，剩下的时间，他还想和未来的法老——塞提好好聊聊。
　　毕竟一朝天子一朝臣，他并不清楚塞提的想法会不会发生什么变动，总之他必须探明了这位新法老的想法。
　　他正在和比拉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身后的侍女忽然走了出去，似乎是宫里有消息传来。
　　侍女听过之后，立刻回到了屋内禀报道：“昨天夜里，斯特拉王后在宫中抓到了一个企图亵渎陛下圣体的盗贼，她已经下了命令，要在今天中午之前将那名盗贼斩首。”
　　“亵渎圣体？是宫里的人吗？真是奇怪。”按理来说，既然能在这个时候出现在王宫里，应该本就是王宫里的人，王宫里的人谁没见过法老，何必要在这个关头偷偷潜进停灵的宫殿？而且停灵的宫殿守卫森严，哪是一般人能进去的？
　　如果是为了钱财，既然能进到王宫，大可以去别的宫殿盗窃，何必要去那座守卫森严又空无一物的宫殿？
　　怎么想他都觉得蹊跷，而且王后抓住了那个人，为什么不稍加审问，而是直接处刑？按理来说，这几天的时间里是不该对任何囚犯处刑的，因为这些囚犯可能会因此生恨，化作小鬼阻挡陛下的灵魂前往来生的路。
　　不过既然斯特拉这么迫切地想要杀人，那必然是有她的原因，艾纳斯并不是很想掺和进去，正值新旧王接替的时期，他不想得罪马上就要成为王太后的斯特拉。
　　太阳已经彻底升起来了，卡莫西斯小睡了一会儿，便被屋外嘈杂的人声吵醒了，他刚睁开眼睛，一个干瘪的面包就被人丢到了他的面前。
　　这块小得可怜的面包本就发了霉，现在又在地上滚了好几圈，在卡莫西斯眼里已经跟路边的石头无异了，他连瞧都不想瞧一眼。
　　“断头饭，爱吃不吃。”看守的人也没指望他吃，这样的人他见得多了，一个个都眼高于顶，别说是臭面包，就算把冰凉可口的甜水捧到他们的面前，他们都不屑一顾。这样的人只需要多饿几顿，估计连地上的土都抢着吃了。
　　不过眼前这个人中午就要死了，恐怕是没机会看到他拉下面子啃臭面包的样子了。
　　“不吃算了，来人，直接把他拉上囚车，这就送去刑场，在行刑之前，叫他好好感受一下阿蒙神审判的圣光。”
　　圣光？卡莫西斯露出讥讽的微笑，不就是想拉他去晒太阳吗？
　　“我劝你最好不要这么做，我的好几位姐妹都嫁予了底比斯贵族为妻，如果让她们认出了我，必会有人阻挠。再有，我嫁予陛下是先法老赐婚，陛下也从未出言否认我与他的婚姻，顶多是没有娶我为正妻。我与他本就是夫妻，如果有人认出我，到时候，你们斯特拉王后’亵渎圣体‘的说辞，可就变成笑话了吧？”
　　“一派胡言，你还敢说自己是陛下的妻子，你也配？真是敢往自己脸上贴金。”
　　稍见破绽，卡莫西斯便乘胜追击，“我配不配不是你一个看门的说了算的，万一你把我带到外面去，被人认出来了，或者我跑了，你付得起这个责吗？”
　　“闭嘴，老老实实在这儿待着！”在卡莫西斯言语的攻势下，士兵很快败下阵来，他恶狠狠地警告了他一句，摔上门离开了。
　　太好了，之前不用被太阳晒了。卡莫西斯伸直了自己的腿，坐的太久，他的腿已经开始抽筋了。
　　他刚才说的话算是半真半假，他的确有好几个姐妹嫁给了底比斯的贵族，但是这些女人并不会经常出门，被她们看见的概率很低很低。
　　他这么说只是为了唬人罢了，要他自己说，他也不想碰到认识的人。
　　太阳一点点升高，在临近中午之前，卡莫西斯坐上了盖着黑布的囚车。
　　大概是听到了他的话有所启发，为了防止有人跑出来捣乱，士兵特意在囚车上罩了一层黑布。
　　卡莫西斯从容不迫地坐了进去，有囚车最好，他还害怕让他亲自走过去呢。
　　囚车外罩着黑布，既然认不出他是谁，民众也不敢随便往他身上扔烂叶子臭鸡蛋，再说了，就算扔了，隔着黑布也砸不到他的头上。
　　相比上次坐囚车，他的心态平和了许多，甚至他还隐隐有些期待，期待着马上就会到来的来生。如果有人能听到他的心声，一定会大骂他真是疯了吧。
　　疯就疯了，就算是疯了也不见得比清醒要坏多少。卡莫西斯甚至觉得捆着他的绳子有点碍事，他想把绳子解开，偷偷看看外面那些人的表情。
　　他如今没有做错任何事，问心无愧，自然不怕任何人的嘲笑和辱骂。
　　突然，有东西从黑布底下被丢了过来，卡莫西斯眯着眼睛仔细一瞧，竟然是一块瓦片。
　　他想起了什么，凑近了丢瓦片进来的那个角落，“是你吗？”
　　“殿下快说吧，时间有限。”胡尼的声音从外面传进来，看来他是找到了关系，混进了押送的士兵中。
　　“你回去之后，告诉我哥哥，我是自愿的，在我看来，这么做比苟活下去更有意义，你让他不要太难过，更不要觉得对不起我。我很感谢他和嫂子，在我落难的时候，只有他们愿意收留我，如果可以，我想来生继续做他的弟弟。”
　　“还有，你回去告诉哈特希，我离开底比斯时带走的那些财物，全部作为我为她准备的嫁妆，她跟了我这么久，我却总是带着她往火坑里跳，我很对不起她。还有，你一定要照顾好她，她跟着我吃了太多苦，如今好不容易遇上了自己喜欢的人，我不希望她重蹈我的覆辙。”
　　他还想继续交代什么，囚车突然停了下来，惯性差点害的他的头撞上了木头栏杆，听见外面愈发嘈杂的议论声，他才知道原来已经到了。
　　“这是犯了什么罪？是男是女？”
　　“不知道，但是王后好像亲自监刑，应该是很重要的犯人吧？”
　　斯特拉也在？
　　听到外面民众的议论声，卡莫西斯有些惊讶，难为她恨他恨成这样，竟然要亲自监刑。
　　“殿下，保重。”既然已经到了，胡尼也不方便继续久留，斯特拉记得他的脸，万一被她认出来就糟糕了。
　　快点走吧，卡莫西斯在心里默念道，如果可以，他并不希望胡尼目睹他一会儿身首分离的惨况。
　　黑布被掀开了，正午刺目的阳光让他一时睁不开眼睛，但是他还是迅速下了囚车，甚至门刚刚打开，士兵催促的话都停在嘴边，还没说出口。
　　“这位是”
　　卡莫西斯随意地用捆在一起的双手掸了掸身上的灰。他在那个脏地方没待多久，身上穿得也还算是整齐体面，就是头发不小心披散下来了，倒显得他本就美丽的脸又艳丽了几分。
　　他又惧怕什么呢？他比斯特拉年轻，比斯特拉漂亮，就算是穿着朴素的站在斯特拉身边，也能高下立现。
　　更何况正处法老丧期，亲眷不得穿着华丽的服饰，所以，当他站在斯特拉的面前时，后者更是又被压了一头。
　　“为什么这副表情？斯特拉，怎么感觉你比我还要害怕呢？”看着斯特拉如临大敌的模样，卡莫西斯勾着唇，玩味地问道。


第179章 逆鳞
　　“你笑什么？”斯特拉的侍女极不理解，卡莫西斯还在王宫中的时候，即便她恭恭敬敬地的向他行礼，卡莫西斯那张冷艳的脸上也很少有太多表情。
　　他这一笑，美令人心惊，眉眼散发着丝丝蚀骨的柔情，唇角也弯成了一个勾人的弧度。明明是代表着欣喜的笑容，从他脸上浮现出来的时候，却有几分讥讽和不屑，此时在他眼中的一切事物，都卑微得如同一粒尘埃。
　　仔细看看，她总觉得这个表情莫名地熟悉，但又有哪里不太一样。
　　这可不就是斯特拉殿下脸上常伴的笑容吗？
　　“我笑处心积虑的斯特拉王后也不过只是一个怂包，陛下刚驾崩，就想着杀了我一了百了，我不知自己竟如此可怕，竟然被王后视为洪水猛兽。”
　　他将自己捆在一起的双手举到了斯特拉的眼前，让她好好看清楚。即便即将走上断头台的是他，他也依旧是从容不迫，与斯特拉此时的神情截然相反。
　　“少废话。”斯特拉的双手默默攥紧了，她感觉自己的身体竟然在发抖，不知道是因为被挑衅而生气，还是害怕。
　　面前的卡莫西斯是她陌生的模样，他是在笑，但是她看见这笑容却浑身发冷。这笑容多熟悉啊，这是她为了讨好那些瞧不起她的人，对着镜子，日复一日练习才得以维持的笑容。
　　可是当这个表情出现在卡莫西斯的脸上时，却没有任何恭维的意思，他的眼神透过了她如今这华丽且光芒万丈的外表，看到了她拼命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卑微与怨念，在卡莫西斯的笑容面前，她拼命从他人手中夺取的一切就好像一个笑话一样，什么地位、权力，在他的眼中一文不值。
　　她恨这样的眼神，恨这样的笑容，这个笑容是什么意思？这是在怜悯她吗？不，她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他现在身处这样的境地，有什么资格怜悯他？
　　她如今才是埃及的王后，而在将来，她还会是埃及的王太后，他卡莫西斯算什么东西？一个马上就要死的人，凭什么在这里取笑她？
　　“快，把他按倒，行刑，立刻行刑！”她尖声对刽子手命令道，她是一刻也忍不了了，卡莫西斯不死，她的心永远也无法安定下来。
　　随着她的命令，士兵一拥而上，台下的民众也咽了一口唾沫，这个犯人到底是谁？为什么他敢和王后叫板？同时，就连他们也觉察出了不对，卡莫西斯说的话，怎么听都跟亵渎圣体没有半点关系。
　　容貌这么美丽的人，为何要去亵渎圣体？普通人只要远远看他一眼，就足够被迷得神魂颠倒了。
　　该不会是陛下生前的情人，和王后争宠惹得王后不快，所以才会在陛下驾崩的第二天急于除之而后快吧？
　　相比什么亵渎圣体，他们更愿意相信这个版本。
　　“妒妇，连丈夫迎娶侧室都不许。
　　“我早说了，一个赫梯来的女人怎么能做埃及的王后？还不准陛下娶别的埃及女人，这难道是要陛下的后宫变成她和赫梯的老巢不成？”
　　一时间台下的民众议论纷纷，七嘴八舌地叙述自己的猜测。
　　通通都是胡言乱语！斯特拉的侍女彻底听不下去了，“你们在瞎说什么呢？这个人和陛下没有任何关系！我们殿下也从未制止过陛下纳妃！”
　　卡莫西斯笑而不语，虽然情况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但是对他来说还不坏。
　　看着身边围着的士兵，以及面前举着大刀的的刽子手，他并不多言。
　　活着又如何？死亡又如何？按理来说，他早都该死在两年前的那场流放之中，这些日子多活一天都是赚的，如果不是普拉美斯，他也活不到今天。
　　望着头顶的青天白云，还有那灼灼的烈日，光影交错的恍然之间，他仿佛看见了阿蒙神的那饱经沧桑的手，正徐徐朝他伸来。
　　这是要接他离开吗？他的笑容中多了几分温柔，普拉美斯，你是否已经在那个世界等着我了？
　　我仍然记得曾经与你做过的约定——就算日月星辰尽数陨落，肥沃的土壤曝日干裂，连赖以生存的尼罗河也不再奔流，我也不愿意与你分离。
　　不要抱怨我让你久等，我马上就会来到你的身边。
　　“殿下，太血腥了，别看。”
　　侩子手的长刀高高举起，所有人都在那一刻屏住了呼吸，风止住了，就连天空上的云也停了一刹那。大人遮住了小孩的眼睛，不让孩子看见即将发生的惨烈的一幕——
　　“住手！”
　　正当千钧一发之际，一个声音自台下传来，卡莫西斯听到这个声音，心中顿时像是闪过一道炸雷，狠狠劈在了他的理智之上。
　　是他？他怎么会在这里？
　　他偏过头，余光好像瞥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从台下朝他拼命奔来。
　　“哥！”卡莫西斯彻底慌了神，为什么梅里要跟到底比斯来？他不是写下了留言了吗？
　　不要过来！你不要过来！巨大的震惊让他的话卡在喉头，怎么也无法说出口，眼看着梅里离他越来越近，在那一刹那，强烈的求生欲重归他的脑海，他自从来到底比斯，竟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惧怕死亡。
　　无论如何，梅里的出现都让卡莫西斯心中的最后一道防线瞬间土崩瓦解，不，他不能死，他不要死在梅里哥哥的面前！
　　即便是刽子手犹豫了一瞬，但挥来的长刀已经无法停下了——
　　男人的叹息、妇孺的尖叫，伴随着长刀挥动带起的风声卷进了他的大脑之中，有那么一瞬间，他的脑海中是完全空白的，看着逼近的长刀，他下意识闭上了眼睛，他能够想象那样的痛楚，来自死亡，来自让亲人亲眼目睹自己的死亡。
　　湿热的液体滴落在他的脸上，他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鲜血。
　　我要死了吗？他恍恍惚惚地问自己，这是就是死的感觉吗？一点也不疼，他的身上溅上了什么温热的东西，好似一点点炽热的火星，砸在他的身体上，被太阳晒得太热了，像是要跟他融为一体。
　　他听见了数声惊呼，僵硬的身体好像并没有什么异样。他尝试着缓缓睁开了眼睛，顿时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
　　梅里挡在他的面前，侩子手的长刀就横在他的脖子上，但是他的脸上没有半分畏惧，他紧紧抓着侩子手的手腕，但是这无法阻止锋利的刀刃在他的脖子上留下巨大的豁口。
　　力量实在是太悬殊了，平日里儒雅得近乎手无缚鸡之力的梅里，此时正尽力挡在他的面前，用自己身体保护他。
　　“哥！不许你们碰我哥！”
　　卡莫西斯终于醒过神来，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他还没有站稳，就被梅里喝住了。
　　“不要过来，卡莫西斯！”梅里费力地转过头对他喊到，他这一动，刀刃渗入得更深了，血液喷涌而出，看着十分吓人，“跑，离开这里……”
　　血流的太快了，他的声音也断断续续的，越来越低。
　　深红色的血液倒映进卡莫西斯的眼中，他的眼前一片通红，只剩下了梅里脖子上那道不停流血的伤痕。
　　他的天塌了，自他记事以来，梅里哥哥永远是他最欣赏、最爱的人，哥哥每天都会起得很早，跑到神庙去读书，可是，他明明说着去读书，每当回家的时候，衣襟上都会有一股若有若无的小麦味儿，鞋底也全是泥土。哥哥会告诉他，在这天底下，对农民来说最重要的事无非就两件，农作和徭役，只有能让农民愿意甚至主动地去做这两件事的法老，才算得上合格的国王。
　　每当这时候，他都会扯着梅里的衣袖问他：“那王兄会成为那样的法老吗？”
　　当然，答案从来都是否定的。
　　梅里总是会摸着他的头，告诉他：“我没有那个资格，也并不合适。”
　　“没试过怎么知道合不合适？”小时候的他并不理解，只当是王兄是没有那个自信，或者在外面受到了什么打击，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眼看着普拉美斯成为法老之后，他也渐渐明白了梅里的担忧——法老，确实不是谁都适合当的。
　　但是无论梅里是不是法老，他都是最疼爱他的哥哥。
　　即便不是法老，他依然会在他最无助的时候施以援手，会给他铺好所有的后路，会在处刑时挡在他的面前。
　　逃？不，他不会逃，绝不会逃！那些人竟然敢伤害他的哥哥，他绝不会放过任何人！
　　手上的绳子已经被他用胡尼刚才丢进来的瓦片割的很松了，他稍一用力，绳子便断成了两截，在所有人惊愕的表情之中，他将绳子甩落在地，朝斯特拉的方向扑去，只一眨眼间，他就已经突破重围，将瓦片锋利的一端横在了斯特拉细嫩的脖颈上，对侩子手喊道：“把刀放下！否则我就杀了她！”
　　“保护王后！”士兵们反应了过来，卡莫西斯的动作实在是太快了，一瞬间就能突破重围，将利器架在斯特拉的脖子上，甚至连她本人都没有反应过来。
　　“这位不是霍伦海布先王的长子梅里吗？”
　　行刑突生变故，竟然有人敢站出来给死囚挡刀。
　　民众中有眼尖的人，一下便认出了梅里的身份。
　　“就是梅里王子！之前我去神庙参拜时见过他！”
　　“对，他还帮俺种过地咧！”
　　“他刚才叫那个要死的囚犯什么？卡莫西斯？那不是他妹妹吗？”
　　听着台下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斯特拉的面色苍白，事情正在往她无法控制的方向发展。
　　“疯啦！那个刽子手一个埃及人，竟然帮那个赫梯女人杀同胞，还杀的是以前的公主！”
　　“我就说这件事不对劲，陛下还在的时候对他们向来是关照有加的，想不到陛下刚走一个晚上，这个恶毒的女人就敢杀先王的儿女。”
　　“阿蒙神保佑，果真王位还是得交给自家人，天上的霍伦海布法老和姆特奈得梅特王后一定心寒透了吧？”
　　“赫梯妖女，赶紧滚下王后的位置，我们不认你这个王后！”
　　“不认！不认！”
　　侍女听到台下震天响的指责和抗议，当下就忍不住了，她想赶紧拉着斯特拉一起离开这里，越快越好，但是卡莫西斯没有任何放手的意思。
　　“快放下刀！”他死死盯着那个侩子手，手里攥着的瓦片锋利处狠狠压在了斯特拉的脖子上，如果侩子手不放下刀，他就当场要了斯特拉的命。
　　“你快放开我们殿下！”侍女急得快哭了，对侩子手命令道：“把刀放下，快把刀放下！”
　　斯特拉一言不发，但她发白的指尖暴露了她的紧张，在这个关头，她甚至做不出命令，还好她的侍女替她做了正确的判断。
　　她不想杀梅里，他与她无冤无仇，可是当鲜血喷涌而出的时候，她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逃不脱干系了，梅里称得上是卡莫西斯的逆鳞，他自己不怕死，但是他绝不愿意梅里为他而死。
　　“我没有想杀他”她喃喃道，一瞬间竟然有些不知所措，一切该如何收场？她不知道。
　　“哥，”侩子手终于放下了刀，卡莫西斯立刻甩开斯特拉，上去将梅里抱进了自己的怀中，“别说话，我我这就帮你止血。”
　　血流如注，完全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饶是卡莫西斯看到了也心慌意乱，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能撕下自己身上的衣服给梅里包扎伤口。
　　“不用了，没关系的。”梅里温柔地望着他，眼睛里像是蕴藏着一池温水，他按住了卡莫西斯的手。让他不必再撕衣服了。
　　他知道自己的状况，已经不必医治了，没有用的，但是看着卡莫西斯噙着泪水，脸也皱成了一个苦瓜的样子，他突然就不想明说了。
　　他不想让卡莫西斯那么伤心，就算是少伤心一刻钟也好。
　　卡莫西斯一把擦去了自己眼睛里的泪水，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他记得他曾经有一个精通医术的祭司同僚，好像就住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现在赶过去应该来得及。
　　他回头瞪了一眼惊魂未定，倒在地上的斯特拉，用眼神警告她不要阻拦他，否则来一个人他便杀一个人。
　　“我来迟了，这是什么情况？。”
　　正当卡莫西斯发愁怎么将梅里带过去的时候，一个令他听了就生气的声音传入了众人耳朵里，他转过头，塞提从马上跳了下来，马气喘吁吁的，看来是经历了一番长途跋涉。
　　“大王子殿下！您终于来了。”侍女看到塞提的身影，大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殿下的亲儿子终于来了，这下子终于有人为斯特拉殿下说话了。


第180章 逆转
　　“你还知道来。”卡莫西斯没好气地从他手里夺过马的缰绳，“松手，我要送我哥去找医师。”
　　“他怎么了？谁伤了他？”
　　塞提昨夜只不过被下属叫去谈了个事的工夫，卡莫西斯就消失不见了。
　　他已经走了吗？在见过法老的遗体之后，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会离开这里也是理所应当的。
　　但是塞提仍然并不死心，卡莫西斯明明已经答应了他的，要亲眼目睹他正式登基之后才会离开底比斯，他怎么能就这么毁约呢？
　　不，就算卡莫西斯离开了这座宫殿，也很难离开王宫，就算离开了王宫，也没有那么多时间离开底比斯。
　　他还有机会，还有机会将卡莫西斯留在自己的身边。
　　他让手下在底比斯全城找了一夜，终于在日近正午的时候听到了消息，斯特拉王后今天中午在广场上亲自监刑，囚犯的罪名是亵渎圣体，据他靠近看台的手下所说，那个囚犯很像卡莫西斯。
　　塞提敢肯定，那个人就是卡莫西斯。
　　这个罪名，一听就像是斯特拉能够编出来的，再加上斯特拉这么着急动手，还要亲自监刑，能让斯特拉这么着急铲除的，除了卡莫西斯，还能有谁？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塞提二话不说，立刻骑上马朝这里奔来。
　　希望能来得及！
　　原来卡莫西斯并不是悄悄离开了，而是被斯特拉抓走了。他暗暗自责，都怪他昨天没有一直守在宫殿旁边，才让斯特拉有机会闯进去。
　　塞提祈祷着，希望自己能够及时赶去，说是正午的时候行刑，现在太阳已经堪堪悬在头顶了，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阿蒙神啊，请您走得慢一些，再慢一些！
　　等他好不容易赶到现场的时候，现场已经乱成了一片，他骑在马上，远远地便眺望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卡莫西斯，真的是卡莫西斯！
　　见他浑身浴血的模样，塞提的心头猛地一颤，他受伤了吗？斯特拉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直到他喊着要送梅里去找医师，塞提才从猛地反应过来，受伤的不是他，而是梅里。
　　梅里？为什么他会在这里？他不应该在沙缇吗？
　　不过，只要稍微动脑子想想就能够知道，梅里一定是担心卡莫西斯，才追到底比斯来的。
　　看着侩子手手上染着鲜血的长刀，还有梅里颈上那道可怖的伤口，他能够猜到在他没赶来之前发生了什么。
　　应该是梅里替卡莫西斯挡下了迎面而来的刀，还好有他在……
　　塞提不敢想象，万一梅里没有出现，他此时赶来后，看到的只会是倒在血泊之中的卡莫西斯。
　　塞提从卡莫西斯手里抢回缰绳，抓住了卡莫西斯的手腕，看着卡莫西斯的眼睛，强迫他赶紧冷静下来，“不用你送他去，”他对自己身后紧随而至的侍卫说道：“快，把御医叫过来，无论他在哪儿，都快马加鞭把他带过来。”
　　“是大王子，大王子殿下！”民众们对斯特拉的指责声逐渐弱了下来，面前这个人是如今的大王子，斯特拉的亲儿子，日后的法老。若是继续说斯特拉的不是，保不齐这位就会发火。
　　侍女扶起瘫坐在地的斯特拉，命人将椅子搬上来，让斯特拉赶紧坐下喝一口水压压惊。
　　“塞提什么时候和他这么熟了？”斯特拉仍是惊魂未定，望着不远处正下令为梅里请御医的塞提，她感觉一切都与她预想的截然相反。
　　如果说梅里的出现是她从未预想到的变数，塞提的出现，便是足以让她震惊的变故。
　　塞提什么时候回来的？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就算他回来了，现在不应该在准备下午为陛下遗体送行的仪式吗？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还紧紧抓着卡莫西斯的手不放，听他们说话的语气，他们好像关系还不错。
　　明明这只是一场很简单的处刑，只需要手起刀落，为何发生了这么多事？饶是平日里遇事从不慌乱的她，在此时也没有一丝办法。
　　也许她应该指挥士兵将卡莫西斯和梅里拦下，但是那些士兵应该全部听到了台下民众的对话，不愿成为杀害先王后裔的帮凶，所以看她的眼神冰凉得让她害怕。
　　她正在浑浑噩噩地想着，塞提突然就转回了头，看向了她的方向，皱着眉头质问道：“斯特拉王后，你怎么能够这么做？”
　　塞提的话令她遍体生寒，她瞪大了美目，一时间，她竟然不太理解塞提这是什么意思。
　　他这是在指责她吗？
　　“斯特拉王后或许是认错了人，这位并不是什么亵渎法老圣体的罪人，而是我的妻子。”他此言一出，四下皆是惊呼一片，他们没有听太懂塞提这是什么意思。
　　妻子？斯特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塞提知道他现在在说什么吗？他是糊涂了吗？还是失忆了？
　　退一万步，那可是他父亲曾经的爱人，曾经的妻子啊！
　　他怎么能够
　　古往今来埃及王室之中只有父亲迎娶女儿的先例，儿子迎娶父亲的妻子，她可是闻所未闻。
　　是谁不好，为什么是卡莫西斯？
　　她唯一的儿子，为什么会称呼她的仇人为妻子？
　　塞提难得耐心，他一把揽住了卡莫西斯的肩膀，对台下的民众宣布道：“这位是我父王的恩人——霍伦海布法老最珍爱的’女儿‘，卡莫西斯公主，昨夜我领他去瞻仰父王的遗容时，只是稍作离开，他便被斯特拉王后当作入侵者抓了起来，这都是一场误会。”
　　简直就是胡言乱语，卡莫西斯抬手想要捂住他的嘴，却猛然看到自己手上的血渍，只能作罢。塞提在他的耳边轻声说：“不要反驳，我这是在帮你。”
　　这是伪善，卡莫西斯冷笑了一声，不过看在哥哥还需要御医医治的份上，他也不是不能容忍这一回。
　　塞提的目光回到了斯特拉的身上，他淡漠而不失礼貌地对斯特拉说道：“斯特拉王后，您这次可是真的看走眼了，为了将卡莫西斯公主接回底比斯，我光往返就花费了足足半个月。我好不容易才接回的贵客，您接待不周不说，还伤了他的哥哥。我看来，您真是年纪大了，不如就去好好歇歇吧。”
　　斯特拉早已被塞提的话惊得花容失色，她的脸上惨白得没有半分血色，她自认为自己的一生运筹帷幄，见过许多风浪，也遇见过各种怪事，没想到事情终有一天会发生在她自己身上。
　　“塞提，你是我的儿子，他是你父亲的妻子，你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
　　听她说这话，塞提露出了不解的表情，明知故问，“王后何出此言？陛下的王后不是您吗？他早已解除婚约，何曾迎娶过卡莫西斯公主？”
　　他表情极其逼真，临了还不满意，故意回头问身后的民众：“陛下的婚约是霍伦海布法老亲口解除的，卡莫西斯公主当初行刺父王也只是因为发现了陛下早已在外有您这位妻子以及我这个儿子，霍伦海布了解了事情原委之后，便主动解除了婚约，陛下也谅解了卡莫西斯公主，如此看来，我未婚，卡莫西斯公主也未嫁，我迎娶卡莫西斯公主，难道有错吗？”
　　“没错！”民众才不管什么青红皂白，只要能让那个赫梯女人吃瘪，气的说不出话来，无论塞提说什么，他们都会大声附和。
　　好厉害的诡辩。
　　卡莫西斯若不是亲身经历过这些事，恐怕差点就相信了，他惊憾于塞提能将这些事避重就轻地串在一起，甚至还能让人跟随着他的逻辑，他的话语让人发自内心地想要去信服，心甘情愿地被忽悠得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
　　他将来会是一个合格的法老。
　　卡莫西斯最后只能得出这个结论。
　　不过，他倒是乐于去欣赏斯特拉此时的表情，由白变青，再由青转红，简直精彩纷呈。
　　看着当初那个跑来他的宫殿里嘲讽他和他的母亲的女人被自己的亲儿子气的一句话都说不出，卡莫西斯心中畅快淋漓。
　　看着他嘴角似乎有隐隐的笑意，塞提攥着他肩膀的手轻轻捏了一下，随即无情地给予了斯特拉最沉重的一击。
　　“陛下生前如此爱您，相信您亦是如此，他如今已经随阿努比斯神去往了天际，您一定不忍他孤身一人，不如就随他而去吧？”
　　“大王子，您这是什么意思？”斯特拉的侍女瞪圆了双眼，不可置信地问道。
　　难道，塞提是想让斯特拉陪葬？
　　这哪是一个儿子能命令母亲去做的事？
　　“你还不是法老，我仍是你的母后，你在以什么身份命令我？”即便明白大势已去，斯特拉也并不愿去接受这个事实，塞提平日里乖顺地跟个兔子似的，怎么陛下刚走，他便变了一张嘴脸？
　　不得不说，不愧是她亲生的儿子，这一点简直跟她像极了。
　　两面三刀，见风使舵，她可真是培养了一个好儿子。
　　望着塞提志在必得的表情，说实话，她也并不算失落，露出了几近疯狂的笑容。
　　成王败寇的道理，她当然明白，当初的王是她，现在的败者也是她。人不可能做常胜将军，她亦是如此。
　　但是她不后悔，不后悔来到埃及，也不后悔夺下王后的位置，她始终坚持认为，这个位置就是属于她的。
　　如今陛下离开了，但是她不想离开这个位置，就算塞提想要迎娶卡莫西斯也没有问题，她要做埃及的王太后。
　　筹码，她需要能和塞提谈判的筹码。
　　即便她如今还是王后，那些埃及士兵也并不愿意听她的，在陛下离开之后，她便少了最大的依靠。
　　那些臣子会听她的吗？可能会，她还握着他们的把柄，但是这些把柄有什么用处？她还没等到合适抛出这些把柄的时机。如果那些人联手合力排外，她迟早还是会离开埃及。
　　但是她绝不愿就这么灰溜溜地被自己亲生儿子塞进陪葬的棺椁里，她绝不会让这种事发生。
　　塞提并不理会斯特拉的质问，他早都是法老了，从他开始代理埃及的政务的那一刻开始，再加上他早已将大批大臣收入麾下，早已不畏惧斯特拉的任何手段。
　　埃及，现在是他的天下。
　　“还愣着做什么？王后殿下受了惊吓，还不快扶她回宫去，剩下的事情，我来处理就够了。”
　　他难道要软禁我？不可能，他哪有这样的本事？斯特拉对于这一点还是心里有数的，她已经做好了随时离开埃及的准备，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应对今天这样的情况。
　　总之，先离开这里再从长计议，她已经不想再听见那帮愚民议论她的声音了，吵得她大脑发昏，这样铺天盖地的质疑她已经很久没有遭受过了。真是人言可畏，连她也不由得发自内心地感到害怕，害怕自己会就这样被他们赶出埃及，她可不想再回赫梯了。
　　即便她来埃及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了，但是这也意味着她对于赫梯国王来说已经没有半点用处了，就算回到赫梯，她也是一颗废弃的棋子。
　　正当她坐上被士兵包围的马车准备回宫的时候，御医也被人拉着来到了这里。


第181章 沉寂
　　“卡莫西斯公主，快放开梅里王子。”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摆着一副臭脸的安德耶布，这位说话还是不怎么好听，没办法，他本来是军医，今天去御医院也只是为了拿点用完的药草，谁知就被人不分青红皂白硬扯着来到了这里。
　　谁知病人他也是认识的，还有他旁边那位也是他的熟人。
　　既然是熟人，他也就没什么太多的忌讳了。
　　卡莫西斯听了他的话，老老实实将梅里放平在地，看着他一手血的样子，安德耶布以为他也受了什么伤，扔了一卷纱布让他自己处理伤口，需要什么药物就从他的医药箱里拿——之前长途跋涉去往沙缇的时候，安德耶布也是让卡莫西斯这么做的。
　　“我没有受伤，你好好看看我的哥哥吧，拜托了。”卡莫西斯将纱布轻轻放回了安德耶布的医药箱里，态度诚恳地拜托他道。他很少拜托人，但是眼前奄奄一息的人是他唯一的血亲，他没办法就这么坐视不理。
　　“你拜托我也没有用，这样的伤口，也就只有伊西斯女神亲自来了才能救的活，他能醒过来跟你说上几句话都是万幸了。”
　　即便嘴上这么说，安德耶布手上包扎的动作也并没有停下，止血的药粉被他像不要钱一样撒着，他当然也想救活自己的每一个病人，特别是这种他认识，并且有过一定交情的，他会更加地用心。
　　卡莫西斯不说话了，他站了起来，特意离得远了一点，不去打扰安德耶布。
　　“再耐心等等吧，他会醒来的。”塞提把自己的手帕塞进卡莫西斯的手里，让他擦擦眼泪，又拿来了一壶水，问他要不要洗个手，把手上的血污洗掉。
　　卡莫西斯茫然地望着他递来的水壶，半天没有回应。塞提拿着水壶的手悬在半空，最后，他把水壶也塞给了卡莫西斯，让他自己做决定。
　　卡莫西斯拧开水壶，自顾自地喝了两大口，然后把水壶塞子塞了回去，交还给了塞提。
　　什么嘛，原来的刚才说的话，他根本就没在听，塞提在心里不高兴地嘟囔着，不过还好这个水也不是不能喝。
　　因为伤口只有脖子上的那一处，所以安德耶布很快就处理完了伤口，他从地上起身，拍了拍手上沾到的药粉，“伤口已经包扎好了，把他带到什么地方好好安置吧，说不定能醒上一回，如果醒不过来，那也不能强求。”
　　塞提闻言主动提议道：“王宫离这里有些远，不过我之前的住所就在这附近，环境还过得去，如果你放心的话，就把人带到那里休养吧。”
　　卡莫西斯是不可能愿意把梅里带回王宫的，因为斯特拉也在王宫里，就算卡莫西斯乐意，他也不愿冒这个险。
　　卡莫西斯只是木然地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塞提的提议，他不在意去哪里，只要有地方能让他把梅里安顿下来，他就愿意去。
　　事不宜迟，塞提立刻叫来了马车，将已经失血过多昏迷不醒的梅里扶上了马车。卡莫西斯坐在了梅里的身边，马车内太狭窄，不能平躺，他便坐在梅里的身边，让他把头靠在自己的肩膀上。
　　这种感觉真奇怪，卡莫西斯将自己的双手放在膝头，他从前跟着哥哥跑出宫去玩儿的时候，偶尔也会回得很晚，那时候他往往已经玩儿累了，被梅里抱在怀里睡得正香。哥哥的怀抱是如此的结实温暖，他那时候以为，哥哥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最温柔的人，能永远守护在他的身边。
　　想不到竟然有一天，梅里也会靠着他的肩膀，昏睡不醒。
　　“哥，这一切都是我的错，如果我今早乖乖跟着胡尼逃跑，或许就不会走上那个处刑台，也不会害得你被人砍伤”
　　他小心翼翼地偏过头去，梅里的脸上依旧没有半分血色，更没有任何要醒来的征兆。他抿紧了嘴唇，心中失落万分。
　　他对自己简直是失望极了，每当该服软的时候，他这讨厌的性子就是不允许他说出任何忏悔自己言行的话语，而当他发自内心地想要道歉的时候，却永远传不到他想道歉的那个人的耳中。
　　对普拉美斯是这样，对梅里亦然。
　　这糟糕的性子到底怎么样能改变过来？他叹了一口气，揉着自己的眉头。
　　直到现在她都还没有反应过来，从昨夜到现在，这一些发生得实在是太迅速了，他来到底比斯，终于见到了心心念念的那个人，但那个人却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还没有等他为他痛快哭一场，他的仇家就找上了门，将他抓了起来，要杀了他。有人让他赶紧跑，他不愿意，走上处刑台后，刽子手的刀朝他挥来，梅里突然出现，替他挡下了刀，自己却身受重伤。
　　随着塞提赶到现场，斯特拉遭受了来自埃及万千民众铺天盖地的质疑，并被塞提下令陪葬。
　　这一切都发生在短短一天之内，爆炸般袭来的信息轰炸着卡莫西斯沉寂许久的大脑，他望着自己身上粗糙的衣服和靠在自己肩头的梅里，艰难地消化着这些信息。
　　如果今天梅里没有出现，他恐怕就要葬身断头台上了，如果塞提没有赶来，他和梅里恐怕最终仍旧难逃斯特拉的手心。
　　今天的一切真是太凶险了，他就这么在生死边缘来回走了一遭，不过也的确是异常解气。
　　看着斯特拉今日变化多端的表情，还有她最后惨白如灰的脸色，他顿时感觉不虚此行。
　　有什么能比得上亲眼看着自己的仇敌从云端转眼间跌落尘埃之中，还被人狠狠碾压更大快人心呢？
　　而且，那个人还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亲儿子塞提。
　　同时，卡莫西斯对于塞提也有了更深的认知，他虽然看起来年纪不大，但是已经颇具城府，他的能力，让从小接受继承人教育的卡莫西斯都自愧不如。
　　他也暗暗庆幸，还好自己当初没有答应做塞提的母亲，否则就他这个性子，万一做了什么得罪塞提的事，那么今天被塞提下令陪葬的就不是斯特拉，而是他了。
　　即便塞提今天帮了他大忙，他仍是对塞提有了更深的戒备心，理智告诉他，不能接近塞提这个人，他们根本不是一类人。
　　马车缓缓朝塞提住所驶去，车夫不敢赶得太快，怕颠簸了车上的贵人。
　　卡莫西斯心事重重，靠在轿内边缘，愣愣地望着窗外的风景，依然是这样繁华的市集，他也依然坐在豪华的马车上，贩卖面纱和假发的女人也还在街边吆喝，卖香水的男人被太阳晒得睁不开眼睛——一切的一切都那么熟悉，但是他知道，什么都变了。
　　那个会无条件宠爱他的人已经离开了人世，而他最后的亲人正靠在他的肩头，奄奄一息。他还剩什么呢？那几个零散的旧友？他摇了摇头，到底还是不是朋友，谁又知道呢？
　　塞提没有骗他，那处居所离得的确是不远，一会儿便到了，甚至跟着马车看热闹的人都还剩下了许多。
　　今天发生了这样的大事，谁都想看看，这大王子殿下是何等英姿，未来的王后又是何等美艳？
　　卡莫西斯躲开了塞提的搀扶，自己下了马车，大有不再允许塞提触碰自己的意思，塞提也没有生气，叫自己居所里的仆人出来，将梅里扶进了卧室。
　　“这里只有两个房间，我就不在这里住了，你们好好休息吧。”将一切都跟仆人交代好之后，塞提转身对卡莫西斯说道。
　　卡莫西斯嗯了一声，礼貌地对他道谢，还好塞提有自知之明，没有强行留下来住，否则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他相处，特别是在梅里面前跟他相处。
　　“你答应我的事，没有反悔吧？”塞提追着他再三追问道。
　　“什么事？”卡莫西斯并不记得他答应过别人什么，就算是答应了，也是塞提死缠烂打才勉强答应的，不是他主动提出的约定，他向来记不住。
　　见他果然不记得，塞提眼巴巴地望着他，好似一条等着主人抚摸和肯定的小犬，“你答应了我，要亲眼看着我登基才会离开底比斯，你能说到做到吧？”
　　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卡莫西斯不得不承认自己有点印象。
　　算了，反正梅里在这里，他短时间内也不会离开底比斯，如果塞提放弃逼他做王后，他倒是不介意去看看他登基的仪式。
　　塞提离开之后，卡莫西斯无所事事地躺在屋外的躺椅上，伸了个懒腰。
　　即便已经包扎好了伤口，塞提仍然要求安德耶布留下来照料梅里。这位可怜的军医嘴里抱怨的话一刻没停下来过，卡莫西斯放空大脑，全当作听不见。
　　刚离开底比斯那会儿，他总是会特别想念一些底比斯才特有的吃食，想着如果自己哪一天能够回来，就一定要再上市集去看看。如果他没机会回来了，也一定要叫梅里回底比斯述职时带上一些回去。
　　如今他明明已经回到这里了，却没有任何出门的欲望，他也知道，现在大街小巷里都在议论他的事情，这时候出门，一人扯着他说一句话都能说到明天天亮。
　　天空中的雁展翅飞过，却没有惊他眼底的波澜，他撑着头，突然觉得太安静了。
　　没有哈特希在他身边吵闹，也没有卡米拉扯着嗓子喊他吃饭，明明是埃及最繁华的底比斯王城，在他心中却完全没有那小小的沙缇村有烟火气。
　　时间很快过去，处刑掀起的风波也很快平静，底比斯的女人嘴里又开始闲聊新的趣事，很快，人们都忘了他，也忘了斯特拉。
　　这期间塞提也来找过他几次，这家伙明明白天已经忙登基的事宜忙得不可开交，晚上还非要跑来他这里蹭一餐饭吃，边吃还边夸赞他的厨艺，说出来的话卡莫西斯听了都觉得假。
　　“真的很好吃，我不骗你！”见他露出完全不相信的表情，塞提再三强调道，卡莫西斯刚想说：那你就全吃完吧，安德耶布便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了他们的身后。
　　塞提被他吓了一跳，刀子都掉在了地上，安德耶布也只是瞥了他一眼，便转头对卡莫西斯说：“卡莫西斯，你哥哥醒了，他叫你进来。”


第182章 忏悔
　　“军医大人就跟我一起留在这里吧。”塞提向安德耶布招了招手，示意他留在外面和自己一起用餐，让卡莫西斯一个人进去就行了，正好安德耶布也正有此意，他才不想听这兄弟俩聊天的内容。
　　“哥！”一听见梅里醒来的消息，卡莫西斯便再也坐不住了，他“噌”地从椅子上起身，绕过安德耶布，进到了卧室之中。
　　“不要这么着急。”梅里果然已经醒来了，他虚弱地靠在了床沿，看着卡莫西斯急匆匆地从门口冲进来，微笑着提醒他道。
　　他以为卡莫西斯已经变得很稳重了，看来偶尔也还是并非如此，他看着卡莫西斯担忧的神情，心中更多的是遗憾，不是遗憾自己的死亡，而是遗憾自己没有办法再继续陪伴他了。
　　他真的不放心，不放心让卡莫西斯一个人孤零零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哈特希会嫁人，阿克塔娜也终有一天会离开底比斯，踏上她的传教之路，最后，只会剩下卡莫西斯一个人，这对他来说会是何等的残酷？
　　“我睡了很久吗？”他让卡莫西斯坐在床沿，握着他的手安抚着他的情绪。
　　“嗯，四天。”卡莫西斯点了点头，不知为何，在看到梅里睁开眼睛，虚弱地坐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的眼尾泛红，嗓子也是干哑的，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好，他有太多话想要跟梅里说，但是该从何开始，他不知道。
　　所有的话堵在他的喉头，他只能瞪着眼睛等着梅里说些什么，然后自己好接着他的话，将自己想要说的话一股脑地全吐出来。
　　“卡莫西斯，你一定会觉得我来到底比斯是多管闲事，对吗？我看到了你给我的留言，但是我不想听你的，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卡莫西斯低着头，不敢说话，他的确没想到梅里即便看到了他的留言，也依然会选择来底比斯。
　　“我真的不放心你，同时我也感到很矛盾，你已经不小了，按理来说，我应该尊重你做出的所有选择，但是作为你的哥哥，我还是应该阻止你去做那些不冷静的事，因为我答应过了母亲，要保护好你，起码在你做蠢决定的时候，我得拦着你。”
　　“对不起，我应该理智一点的。”提起这件事，卡莫西斯又陷入了后悔之中。
　　梅里只是伸出手，轻轻拍了拍他的头，安慰他，“我没有要责备你的意思，我知道你很爱他，也不愿意毁了与他的约定，但是你真的愿意死在她的手里吗？死在那个你恨之入骨的女人手上。”
　　“可是我也不想你死在她的手里，哥，我一无所有，但是你还有嫂子，还有一个未出生的孩子，为我而死，值得吗？”
　　直到听到还有一个未出生的孩子，梅里的温柔终于出现了一丝裂缝，他讶然地问道：“你说的是真的吗？卡米拉，她”
　　“她怀孕了，但是她让我先不要告诉你，想要等到下个月稳定了之后再说的。所以，我才给你留言，不希望你跟着我来到底比斯。”
　　梅里闻言，轻轻阖上了双眼，久久不言。无力的感觉让他对自己万分失望，他感觉自己实在是太卑微，太渺小了，才走到现在这个结局。
　　“卡莫西斯，我对不起你和母亲，也对不起她。”
　　卡莫西斯急忙按住了他的手，让他不要这么想，“哥哥，请不要这么说，你从来没有对不起谁”
　　“不，你不用安慰我，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早就开始这么想了，从普拉美斯变心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开始后悔，为什么坐在王位之上的那个人不是我呢？”
　　他反过来攥紧了卡莫西斯的手，激动地说道：“从前你跟母亲一直拼命将我往王位上推，费尽心思给我铺路，你甚至为了帮我夺回继承人的位置，不惜去刺杀普拉美斯，都是我，是我害得你惨遭流放，还落在了那个人的手里，他欺骗你的感情，我也没有能够把你劝回来。我亲手放弃了那些本该属于我的权力，还将你和母亲送上了不归路，如果我是法老，母亲就该是王太后，卡米拉也能成为养尊处优的王后，这天底下再也没有人能欺负你们，可是我以前太傻了，都是我的错，咳咳”
　　安德耶布听到里面的动静，闯了进来，“不要激动！自己的身体怎么样还不清楚吗？”
　　“不是你的错，那是我自己的选择，欧利也曾经想过扶持我做法老，但是我也拒绝了。每个人都有自己追求的事，你想要去小地方大显身手，我也只想当我爱人的贤内助，我并不觉得这这有什么不对的。”
　　“谢谢你的安慰，你能理解我，我很高兴，但是我依然不能够原谅自己。”梅里深吸了一口气，平复自己的的心情，“我没有什么时间了，我自己能够感觉得到，卡莫西斯，你想去做什么就去做吧，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去阻拦你了。如果有来生我希望我能够有幸继续做你的哥哥。”
　　卡莫西斯感觉堵住他的嘴，不让他继续说下去，他语气急促地反驳梅里，言语间已经有了隐隐的哭腔，“瞎说什么呢，你还要回沙缇去呢，那里的民众都在等着你回去，他们都跟我说，能够遇见您这么好的村官，简直是三生有幸。卡米拉也在等着你回去，再等几个月，你就要做父亲了，你不能死，哥，我们都需要你”
　　原来，我也是会被那么多人需要的吗？
　　那我活的，也不算失败得那么彻底。
　　“在我死后，将我的一切都留给卡米拉，那些钱财应该足够她将孩子抚养长大，如果她乐意的话，可以把它们当作嫁妆改嫁。”
　　梅里微笑着想要让他不要哭，他不愿看见他在自己面前落泪，他想说些什么，让卡莫西斯不要太难过，但是他试着张了张嘴，却说不出半句话。
　　四肢开始无力，呼吸也开始急促，他的眼皮慢慢地变得很沉，大脑提醒着他，该入睡了。
　　我该走了吗？他问自己道，说实话，他不甘这么离去，这个世界上，他仍然有很多不舍之事。
　　他多想守着自己的那个小家庭，与妻子携手将儿女抚养长大。
　　但是他没有这个机会了。
　　卡莫西斯他唯一的弟弟，他如今只希望他能够活的开心，今生也好，来生也罢，只要卡莫西斯能够开心，他也就没有太多的遗憾了。
　　塞提在安德耶布的命令下，抱住了卡莫西斯，将他拖离床沿，安德耶布走上去，看着已然闭上眼睛的梅里，摇了摇头，将白布罩了上去。
　　“没救了，好生安置吧。”安德耶布转过身对卡莫西斯说，他向来是有事说事，没有什么委婉可言。
　　塞提还是不忍心看到卡莫西斯落泪的模样，从自己的怀里抽出手帕，交到了他的手里，“别哭，喏，我把我的手帕给你。”
　　“谢谢。”卡莫西斯罕见地没有拒绝他的好意，接过了他递来的手帕，他不忍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便转过身，退出了房间。
　　塞提跟在了他的身后，卡莫西斯这一走，便离开了居所，走上了大街之中。
　　“这么晚了还出去，不太安全吧？”
　　“如果你觉得不安全的话，可以不要跟着我。”卡莫西斯没有回头，只是自顾自地快步往前走着，塞提几乎要跑起来才能追得上他。
　　“正是因为不安全，我才要跟着你。”我不想你再出什么事了。
　　当然，后面那句，他现在是不会说出口的，他不想打扰卡莫西斯，想给他一点空间独自冷静一下，所以他只跟在距离卡莫西斯很远的地方，什么话也不说。
　　夜晚的底比斯城街道上空无一人，怪不得塞提会说晚上不安全，这路边连一盏灯都没有，灯油是很奢侈的东西，所以大多数平民到了天黑之后就睡了，根本用不上灯油，只有那些富人家里的窗户能透出莹莹亮光。
　　不过，即便没有灯，头顶的月光也足够明朗，卡莫西斯静静地走着，月色不愿打扰他，他也不愿让自己的哭声惊扰这静谧的夜色。
　　哭有什么用呢？他茫然地问自己，不过，像斯特拉那样的女人通过眼泪可以博得些许同情，所以，哭也并非是一件完全无用的事。
　　至少对他来说，他现在根本不想落下一滴泪水。在难过至极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好像流不出泪水，因为他知道，这并没有什么意义，不过是一种没用的发泄方式。
　　天有点冷，他穿的很薄，刚走一会就被冷风拦住了去路，他站在风中，风吹起的细沙卷入了他夜色般乌黑的长发之中，他轻轻掸了掸，那沙尘便掉落在地，连一点声响都没有发出。
　　他吹够了冷风，让自己足够冷静下来，才站在了原地，对身后远远跟着的塞提说道：“你跟了我这么久，是有话要跟我说吗？过来吧。”


第183章 追踪
　　“我……我没什么想要说的，我只是觉得你一个人出来不安全。”塞提倒是很老实，因为他知道，现在说私事卡莫西斯是不会听的。
　　“真罕见。”卡莫西斯撇了撇嘴，他还以为塞提会跟普拉美斯一个样，逮着机会就油嘴滑舌，看来他比普拉美斯更加有分寸。
　　“不过，我还是想问问你，你之后有什么打算？”塞提的话拐了一个弯，最终还是回到了卡莫西斯身上。
　　打算？卡莫西斯狐疑地盯着他，这是什么意思？塞提难道不打算让他留下来观看登基仪式了？
　　“当然，我的登基你还是要看的，我问的是之后的事。”
　　之后的事？卡莫西斯承认自己并没有想到那一步，他原本想的是，如果他能平安离开底比斯，就老老实实回沙缇去，但是他现在不想回去了。
　　他犹豫了一下，对塞提说：“我想出去走走，我听一个人说过，有个地方叫做黑白沙漠，我想去看看。”
　　黑白沙漠？埃及还有这样的地方？塞提表示自己并没有听说过，既然卡莫西斯已经有了想法，他只能够感到遗憾。
　　“你真的不愿意留在埃及当王后吗？我和我的父亲不一样，如果你还是怀疑我在骗你，那我可以立刻下令将我的登基仪式改成立后，登基就等到以后再说，我并不在乎。”
　　他这是在说些什么？卡莫西斯听了不免发笑，他以为这一年不见，塞提已经成熟了许多，如今听他说出来的这些话，他才发觉他到底还是一个半大的孩子。
　　“是的，我不愿意。”卡莫西斯直截了当地了结了塞提的所有念想，他不想再去追逐什么权力了，在沙缇待久了，他再也不适应那些整日勾心斗角的生活了？对他来说，锦衣玉食还比不上在沙缇种地来得痛快。
　　看着塞提失落的神情，卡莫西斯没有半分愧疚之感，他认为自己理应拒绝他，天经地义，理所应当。
　　“如果你没有别的要说，那我就回去了。”
　　见他真的要走，塞提连忙对他说道：“我会厚葬你的哥哥，因为他是先王的长子，如果你觉得不妥的话，也可以将他带回沙缇。”
　　提起这件事情，卡莫西斯抽了抽鼻子，灌进漫呛寒风，他发现自己好像比想象中的更加冷静，“感谢你的好意，我的确要带哥哥回沙缇，因为嫂嫂在那里，等以后他们的孩子出世，也好带孩子祭奠父亲。”
　　塞提点了点头，“那我送你回去吧。”
　　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问塞提道：“对了，你知道哈特希在哪儿吗？她应该已经到城外了吧？”
　　“早几天就到了，但是你之前跟她说过不要进城，跟她同行的还有另一位姑娘，她们两个现在都在我朋友家里，毕竟带着狮子，也不好找地方住。”
　　“你那朋友也真够胆大。”卡莫西斯说道，一头狮子可不是说收留就收留的，他的那位朋友可真是胆大。。
　　不过，跟她同行的另一位姑娘是谁？
　　不会是卡米拉吧？卡莫西斯心头一震，顿时有一种说不出的畏惧，他现在可无颜面对卡米拉。
　　“那当然，有我这个准法老撑腰，有什么不敢？现在形势比较稳定了，你可以把她们接进城里来。”
　　卡莫西斯转念一想，城内确实已经稳定，斯特拉掀不起什么风浪，与其让她们在城外寄人篱下，还不如接到身边来，好从长计议，“也好，明天我亲自出城接她们。”
　　塞提点了点头，刚想随卡莫西斯一同折返，远远地便看到一个身影喊叫着朝他们冲来。
　　“大王子殿下！不好了！斯特拉王后，她失踪了！”
　　“失踪？”卡莫西斯闻言眉头紧皱，什么失踪？分明就是逃跑了，像她这样狡猾的人，怎么可能待在底比斯坐以待毙，等着塞提将她送去陪葬？
　　塞提脸色也不好看，他赶紧下令道：“派人去追，她现在肯定想要出城逃回赫梯，把门看好了，凡是身高长相与她有相似之处的女人，都不准出城。”
　　“我们都在这城外待了这么多天了，殿下到底出不出来接应我们呀？”
　　哈特希百无聊赖地坐在铁匠铺门外的椅子上，撑着脑袋看普利尼打铁时激起的火星，火星溅起来，又如同流星一般滑落下去，光芒也愈发灰暗。
　　她看着火星子，和老奶奶聊天，就这么虚度好几天。
　　底比斯王城就在眼前，她却不能进去，真是好生郁闷！
　　“梅里大人也没有出来找我们，看来是遇上了事情。”阿克塔娜叙述着自己的猜测，她这几天也过的很无聊，不过，她在铁匠铺旁边支了个小摊子做占卜生意，给进城的商人算此行能挣多少，给出城的人算此行该绕过什么地方，倒也挣了点饭钱。
　　哈特希赶紧上前堵住了她的嘴，免得她继续说丧气话，“别这么说啊！笨蛋！呸呸呸，她们肯定没事！”
　　阿克塔娜委屈地撇了撇嘴，她只是猜测而已。
　　哈特希的目光扫到了她正在支的小摊，问道：“话说你每天给他们算这些东西，万一算错了，不怕人家出来揍你吗？”
　　“不会错的，我是正式祭司。”阿克塔娜肯定地说，她有这个自信。
　　“太阳都下山了，怎么还不收摊？城门都快关了，你看看哪里还有人欸？”哈特希的话戛然而止，她看向了城门的方向，出城的人之中，好像混着一个她熟悉的面孔。
　　她绝不会认错！
　　“跟我过来！”她拉住了阿克塔娜，躲在了支撑摊位的木头后面，朝她刚才看的方向缓缓靠去。
　　“怎么了？你看到了谁？”阿克塔娜不明所以，哈特希怎么突然就紧张兮兮的？
　　“嘘！别说话！”哈特希赶紧竖了一根食指在嘴前，示意阿克塔娜闭上嘴，跟着自己。
　　那个人将自己裹得很严实，只露出了半张脸，但是仅凭这半张脸，哈特希就足以认出她是何许人也。
　　“斯特拉，那个赫梯妖女”她咬牙切齿地说道，她恨这个女人简直恨到了骨头里，恨不得将她生吞活剥了。
　　“你确定？她不是王后吗？为什么要离开底比斯？”阿克塔娜觉得不可能，要真是那个女人，她好不容易混成了王太后，怎么可能会不风风光光地游街享受跪拜，而是打扮会成这样仓皇逃窜？
　　“我绝对不会认错，我按照她的模样扎了好多小人，她那张脸，我根本忘不了。”
　　“那现在怎么办？我们难道要跟着他？”
　　“虽然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但是她现在落单了。看她这个打扮，应该是要去什么地方，如果我们跟上她，说不定就有机会……”
　　说不定就有机会杀了她。
　　哈特希的眼中罕见地露出了一抹凶光，只有涉及关于斯特拉的事，她才露出这样的神情。卡莫西斯的敌人也是她的敌人，斯特拉……她真的做梦都想杀了斯特拉。
　　“那你想怎么做，你要怎么做我都支持你。”
　　阿克塔娜依然觉得，她们这样单枪匹马冲上去和斯特拉决一死战，实在是不够理智，但是哈特希说的也没有错，难得斯特拉落单，如果现在不动手，恐怕就没有机会了。
　　说实话，这件事其实与她无关，她奉伊西斯大祭司的命令从底比斯去往沙缇，就是为了保护卡莫西斯，现在卡莫西斯回到了底比斯，她觉得自己也理应跟着，才随哈特希一路来到了这里。
　　这件事实在是有些先斩后奏了，但是看哈特希的表情还有她怒火中烧的模样，这件事她是做定了，无论有没有陪着，她都会去刺杀斯特拉。
　　与其这样，还不如陪着她一起去，她们和斯特拉以及侍女双方都是两个人，胜算也更大一些。
　　“走，我们去收拾东西，马上跟上她们。”哈特希用下巴指了指屋子的方向，事不宜迟，如果动作不快点，那就追不上斯特拉了。
　　她们回到了屋子里，很快就把自己为数不多的几件衣服收拾了起来，到后院将塞赫麦特“请”上马车，驾着马车就出发了。
　　“这就走了？谁来接你们？”普利尼从屋子里探出了头，望着她们远去的背影，一脸的疑惑，她们怎么就走了？而且去的还不是进城的方向。
　　她们这是要去哪里？还没等他叫住她们打听清楚，她们就已经驾驶马车一溜烟走了，连句道谢都没有留下。
　　真奇怪，这两个孩子平时看起来也还算是有礼貌，怎么走了都不知道说一声？到时候塞提那个小子来问的时候他该怎么交代。
　　不过，她们好像还落了点东西在这里，应该是还会回来的意思吧？
　　哈特希和阿克塔娜追了好远，才找到了斯特拉的身影，出城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天又快黑了，她们找得实在是晕头转向，好不容易等人群都向四方分散了，才在沙漠之中重新锁定了斯特拉和她的侍女。
　　哈特希眼尖，一眼就看到了她们身上背着的那个包裹，“她们这是要跑到哪儿去啊？怎么感觉她们带了好多东西，那个包裹看起来沉甸甸的。”
　　阿克塔娜眯着眼睛，看了好一会，才确认道：“那是去往赫梯的方向。”


第184章 暴露
　　“赫梯？她居然要回赫梯？我就知道这个女人来埃及果然没安好心。”哈特希愤愤地说，在埃及当够了王后就转头回赫梯？哪有这样的道理？
　　阿克塔娜没有说话，她不确信哈特希有这个勇气，说到底，她只是一个小姑娘，打打杀杀的事她真的做的来吗？
　　她杀过人吗？阿克塔娜最怀疑的事情，还是这一件。  ”她要是落在我的手里，我一定要把她大卸八块！不然解不了我的心头大恨！”哈特希还不知道阿克塔娜的脑子里在想什么，自顾自地说。
　　不过即便嘴上这么说，她还是不能够保证自己站在斯特拉的面前的时候，能够义无反顾地举起刀。
　　“我们还是赶紧跟上吧，不然她们又要走远了，我们可不能再跟丢了。”阿克塔娜叫她别再说这些大话了，从她们这个角度，都快看不见斯特拉的身影了。
　　“别，你傻呀，保持这个距离就够了，如果太近了会被发现的。”
　　哈特希说的没错，她们就带着一个罩着布的大笼子，一点都不像商队，被她们尾随，无论是谁都会怀疑的，如果硬要跟着的话，只能这样远远地跟着。
　　真的有把握吗？阿克塔娜还是觉得不现实，杀人这种事离她简直太遥远了，哪怕对方是一个赫梯人，她也无法下得了手。
　　她真的很担心哈特希，也不知道如果卡莫西斯殿下知道了这件事会怎么想？如果成功了还好，如果失败了，她们又将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她不知道，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她抬头看着哈特希坚定的表情，有些迷茫。
　　或许她就不应该管这档子事，应该把哈特希敲晕了带回去，然后静静地等卡莫西斯出城接她们，等到约定的期限为止。
　　但是哈特希定然不愿意这样，眼下对她来说，简直就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如果能一举解决了斯特拉，也算是了结了她的一桩心头大患。
　　算了，想这么多做什么，走一步算一步吧，阿克塔娜暗暗对自己说，既然是一起出来的，无论发生什么事，她不能让哈特希一个人去面对。
　　她早已不是曾经那个傻兮兮地被人牵着鼻子走的傻姑娘了，有些事情，她可以自己做决定的。
　　“殿下，咱们就放任她们这样跟着不管吗？”斯特拉的侍女早就发现了身后的异样，问道。
　　斯特拉发现得比她更早，自从离开底比斯城门的一刻起，她就感觉有人在自己身后跟着，起初她还以为是塞提派的人，并不敢声张，只是想找机会摆脱。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也发现了不对，塞提派来的人不可能这么沉得住性子，也不可能只有这么少人。她悄悄往后瞧了几眼，才确认了跟着的人是谁。
　　可不就是卡莫西斯的那个小侍女吗不过，身边还跟着另一个面生的姑娘，两个人就这么偷偷跟着她。
　　她反复确认过了，她们虽然跟得远，但是确实只有两个人，并且跟踪的别无他人。
　　有趣，真是有趣。一个绝妙的主意浮上了斯特拉的心头，她让自己的侍女安心，这两个人掀不起什么风浪，“就让他们跟着吧，我倒要看看，她们找我到底有何贵干？”
　　虽然并没有好预感，但是看着斯特拉自信满满的样子，即便担心，侍女也不好说什么，她相信她的殿下肯定有办法。
　　斯特拉只是轻轻一笑，果然天无绝人之路，看到身后的两个姑娘，她突然有些可悲，为自己。
　　什么时候她的人生变成这样了？必须步步算计才能活下去，还是要算计跟她有旧仇的姑娘，阿贤之前总是会夸她善良，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说实话，她不敢承认。
　　这是她自保的假面，她的母亲，也就是那众人都唾弃的勾搭了国王的侍女，从小就教育她要这么做，用笑脸迎人，谁也无法透过这张笑脸看透她的意图，也无法看透她笑容之下的内心。她很擅长掩饰自己真正的想法，让别人看到她想要让人看到的那一面。
　　“接应的人已经在我说的地方等我了吧？”她再次向自己侍女确认道，如果事情跟她想象的一样，那有趣的事很快就会发生了。
　　“已经在那里等着了，就在前面一个村子，最多明天就到。”
　　既然人已经到了，斯特拉也不想磨蹭，她对骑马跟在自己身后的侍女说道：“今晚不休息，赶路，我要在天亮之前到。”
　　“连夜赶路？”侍女并不认可，斯特拉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休息了，坐在马上的身形都摇摇晃晃的，再彻夜赶路，身体恐怕会吃不消啊。
　　“必须要赶路，不然连命都没了。”斯特拉回过头看向身后，意有所指。
　　如果她们真想拦杀她，早在出城不久后就动手了，至今没动手，说明她们很有可能会选择在夜晚的时候偷袭，所以，最好不要休息，不给她们这个机会。
　　反正天亮之后她就到手下接应的村落了，到时候——谁是谁的猎物，可就说不准了
　　最近她身上发生了太多的事，丈夫的离世，塞提的背叛，还有卡莫西斯的回归，这些事情她曾经都有粗略地想过该如何去应对，但是当事情真正发生的时候，她还是会感到慌乱和束手无策。
　　她已经很久没有过这样慌张的情绪了，平日里她习惯了去主导一切，让所有事都按照她预想的方向发生。
　　或许是安逸了太久，在遇到这些事的时候，她竟然控制不住自己去发抖，去害怕，大脑里也想不出半点办法，她都怀疑那时候的那个人并不是自己。
　　说来也怪，她从未察觉塞提那边有什么异样，他什么时候跟卡莫西斯勾结到一起去的？而且还不是普通的勾结，天知道卡莫西斯从哪儿学会了勾引人的招数，勾引不了陛下，倒是把塞提迷的团团转，敢在处刑台上扬言要娶他做王后，还下令让她陪葬先王。
　　塞提看来也是有意要气她，彻底摆脱她的控制，她虽然也从没指望过塞提能真心认她做母亲，但是他们再怎么说也是血缘上的亲生母子，落得如今刀剑相向的结局，也不知道是否有些可悲。
　　既然如此，她也不屑继续留在埃及，此行她已经没有什么遗憾，如果能顺理成章成为王太后，她可以继续留下，但是如果赶她走，她也不强留。
　　望着头顶朦胧的一层月光，她突然就怀念起了他。
　　他现在已经在去往来生的路上了吗？他是否已经到了他时常跟她念叨的那个地方？也不知道当她亲眼看到他所说的那个地方的时候，会不会见到跟他描述的一样的美丽景色。
　　她很期待在来生与他重逢的那一天，不过不是现在。距离他所说的那个国家的成立还有2566年，她还有很多的时间。
　　这个约定，她绝不会毁约。
　　如她所料，只要她们不停下来休息，后面跟着的人就一直不会动手，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在启明星升起来之前，她们两人抵达了沿途的一个村落。
　　看着村门口站着的熟人，斯特拉终于松了一口气，随着她心中绷紧的那根弦松懈下来，铺天盖地的困意也涌了上来，要不是她还尚存一点意识，就差点从马背上摔下去了。
　　那人将她扶下马背，让自己身后跟着的人将马牵下去休息，“我以为你们明天才会到，想不到你们居然连夜赶了路。”
　　“赶路也是事出无奈。”斯特拉叹了口气。
　　“赶紧进屋里来吧，对了，关于’希望‘的诅咒，我有情况要向你说明。”
　　“正好我也有话跟你说，是关于我后边跟着的两个人的。”
　　哪儿有人？那人朝斯特拉身后望去，却没有见到半个人影。
　　她不会是疲惫到精神恍惚了？
　　斯特拉只是笑，并不说话。
　　“我说，如果你再不上去动手，她们就要走到赫梯了。”
　　阿克塔娜的手都已经因为长期握着刀出现握痕了，她无奈地对哈特希说道，哈特希没有说话，只是反复地擦着她的匕首，匕首已经被她擦得雪亮了。
　　她承认，时间过得越久，她的士气也就越萎靡，说实话，大多数时间，她都在怀疑自我，她越来越怀疑，自己到底能不能下这个手。
　　她想要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下手，等到那个女人睡着之后，再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去将她了结于睡梦之中。
　　她没有干过这种事，主人们从小就教育她，杀人是彻头彻尾的错事，她发自内心地感到害怕，但是，如果是为了卡莫西斯，她愿意这么做。
　　“奇怪！她们怎么进村子了？”阿克塔娜探头去望向前方，斯特拉竟然在一个村子的村口停了下来，还在和一个陌生的男人交谈。
　　那个男人还亲自将她扶下马车，看她站不稳，便一直扶着她，还让人把她的马牵走了。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斯特拉好像往她们所在的方向望了一眼。
　　难道暴露了？
　　“快走，掉头！她和村子里的人是一伙儿的！”哈特希率先反应了过来，她从阿克塔娜的手里抢过马鞭，调转方向，一鞭子打在了马屁股上，原本也有些疲惫的马受此一惊，顿时撒开四蹄朝前奔去。
　　想不到这里明明还是埃及的地界，斯特拉居然会选择在这里跟人接头。而且，那个男人一看就不像是埃及人。
　　他可以明目张胆地住在这里，哈特希不敢想象，那个村子里的人到底还有多少是他们的同伙。
　　如今斯特拉已经找到了同伙，她们已经没有了下手的机会，如果不赶紧离开，被人发现了，后果她不敢设想。
　　“你们要逃到哪里去？”
　　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从她们的身后传来，哈特希回头一看，刚才那个男人已经追了上来，离她们只有数米之远！
　　他们的马膘肥体壮，不费吹灰之力便追上了拖着两个人和狮笼的那匹疲惫不堪的马。
　　男人带人将她们团团围住，对她们命令道：“不想死的话，立刻从车上下来。”
　　哈特希和阿克塔娜对视了一眼，沉默地走下了马车，她们的心里无比慌张，但是教养告诉她们此时绝不能慌乱。
　　男人又命令道：“把身上的武器丢掉，我知道你们有刀，别逼我叫人搜身，这里可没有女的。”
　　匕首掉落在沙地上，一点声响也没有发出，刚刚擦的干干净净的匕首很快又染上了尘埃。
　　男人绕过她们，掀起了笼子上罩着的红布，只看了一眼，便又放下了。
　　“狮子啊，”他不免啧了一声，想不到自己居然能在这样的地方看见狮子，看来这两个姑娘果然和斯特拉所说的一样不简单，“把她们捆起来，带进村子里关着。”
　　他打量了她们一眼，目光停在了阿克塔娜的脖子上，他伸出手，一把扯下了阿克塔娜脖子上的项链，不顾阿克塔娜的愤怒，转身丢给了自己的手下，“把这个和信一起给王宫里的那位送去，看到这个，他应该就明白了。


第185章 勒索
　　新与旧的交替，就像是尼罗河上的流水一样，永远在进行着，太阳依旧会在黑夜之后升起，这说明伟大的法老已经跟随阿努比斯神的指引来到了冥界。
　　在这个时候，法老应该已经踏上了前往来生的漫漫长路。
　　王城底比斯的另一侧，卡莫西斯正坐在门口的长椅上，他在等人，等那个满嘴胡言乱语的坏小子，他答应了他要带人跟他一块儿去城外接哈特希，但是直到现在都还不见人影。
　　他已经打算好了，当太阳升到他的正头顶，而手边杯子的影子也消失近无的时候，如果塞提还没有出现，他就不等了，自己出城去接人。
　　“我来了，我来了，你怎么在太阳底下晒着？”他还正想着，塞提的身影就出现在了篱笆外面。
　　塞提一进来，就发现了院子的不同，他负责打扫这间居所的手下并不会料理花园里的花草，即便种上了也没有人欣赏，所以这个院子基本上都是荒芜一片。
　　今天他进来的时候，惊讶地发现这里已经种满了他叫不出名字来的花草，放眼望去一片赏心悦目的绿色，他顿时感觉连这周围的空气都清新了不少。
　　见他望着地里种的草一脸陶醉的样子，卡莫西斯嫌弃地撇过头，给予了他一个忠告：“别伸长鼻子闻，这是土腥味儿，我刚浇了水。”
　　哦，塞提感觉低下头，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既然你到了，那我们就走吧，事不宜迟。”卡莫西斯从椅子上起身，他没什么要带的东西，随时都可以走。
　　塞提可没他这么着急：“别急嘛，现在是一天之中最晒得时候，你就算现在出了城去接那两个姑娘，她们被这样的太阳晒着也会吃不消的。”
　　再说了，你都忘了她们这么多天了，让她们再等一些时候又有什么要紧？
　　不过，后面那句话他可不敢说给卡莫西斯听。
　　他说的有道理，卡莫西斯没有说话，只是默默进了屋子里，另外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
　　“我平时心情很差的时候就会去睡一整天，一觉醒来的时候，什么仇恨啊，痛苦啊，都会忘了一半，想不到你自我排解的方式竟然是种花。”
　　种花的确是一件雅事，但那仅限于浇花裁叶，将花草埋进土里却是一件实打实的脏累活。
　　提起种花，不免就牵起了卡莫西斯的一些已经被他尘封了的回忆，他感慨地说道：“我刚开始去学着种花的时候，是为了种给他看的，但是后来花才刚开，我就离开了王宫，那些花……也不知道他后来有没有看到。”
　　花？他指的是王后宫殿后院的那些花草吗？他不敢告诉卡莫西斯，斯特拉在花期的时候就将那些花尽数清理掉了，如今那片地方已经不是什么花田，而被斯特拉改成了一小片莲花池。
　　那片莲花池固然很美，但是谁又敢说原先种在那片土地上，正值花期却被生生拔去的花草不美呢？
　　陛下到底看没看到那些盛开的花朵，塞提并不知道，但是他看到了。
　　“很美。”塞提喃喃地说道，卡莫西斯转过头，不解地看向了他，不知道他突然在说什么。
　　“我说，”塞提转过头，对上了卡莫西斯诧异的眼神，一字一顿郑重地说道：“我看到了那些花，它们开得很美。”
　　“得了吧，我又不是种给你看的。”卡莫西斯哼了一声，不过，不管是谁看到了，起码有人能够欣赏，这就说明那些花算是没有白开。
　　气氛总算缓和了许多，正当塞提想要自己找个地方坐下来的时候，一个手下匆匆忙忙从门外冲了进来，“大王子殿下，大事不好了。”
　　塞提瞪了那个手下一眼，又小心翼翼地回头看了一眼卡莫西斯，他太想要给卡莫西斯留下一个成熟稳重的印象了，“又有什么事？慌慌张张的。”
　　卡莫西斯也看了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竟然慌成这样。
　　“有人用弓箭将一个布袋子射到了城门上，守城的士兵拿起来一看，发现袋子上面有赫梯的图样。”
　　赫梯？塞提的心也是悬了起来，前脚斯特拉刚逃跑，后脚赫梯就送了这个东西过来，还是以这样的方式，难道里面是战书？
　　这个袋子沉甸甸的，难道里面还有……
　　塞提背过身去，用自己的身体将卡莫西斯的视线挡住了，万一真有什么吓人的东西，他可不想脏了卡莫西斯的眼睛。
　　这是什么？怎么神神秘秘的？他越是挡，卡莫西斯就越好奇，但是出于教养，他并没有凑上去看。
　　塞提将袋子倒了过来，里面的东西便全部掉在了桌上，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里面是一串项链，还有一封薄薄的信。
　　“这是什么项链？首饰吗？”赫梯人怎么会送一串项链过来？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项链？让我看看。”卡莫西斯也走了过来，此时塞提已经拿起了那封信，他越看眉头越是紧皱。
　　“这条项链……”卡莫西斯端详着那条项链，对着阳光仔细打量，越看他越是觉得眼熟。
　　这不就是阿克塔娜每天都戴在脖子上的那条项链吗？
　　之前她把项链落在了阿蒙神庙，回去找的时候遇上了麻烦，还是哈特希冲出来才帮了她。自那之后，她就每天戴着这条项链，连睡觉都戴着，如今项链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封信上说，你的侍女和戴着这条项链的姑娘现在在他们的手里，如果想要她们活着回来，就去上面写着的这个村子。”
　　原来跟着斯特拉一起来的人不是卡米拉，而是阿克塔娜，不过即便如此，卡莫西斯也无法放下担忧，“她们两个怎么会在赫梯人的手里？”
　　“不知道，按理来说，她们应该待在我朋友家，等我们去接她们才对。”塞提一时间也是有点慌，不过他很快就镇定了下来。“我这就带人去那个村子，那个村子在城外，离底比斯挺远的，你在这里等着我就行。”
　　“这是什么话？”卡莫西斯闻言就不高兴了，哈特希和阿克塔娜出事，他怎么可能会坐视不管？
　　“这件事还是交给我吧，昨天斯特拉逃了，今天这个地方又出现赫梯人，你不觉得太巧了吗？你要是去了，遇见斯特拉怎么办？”
　　“开什么玩笑，我难道害怕她？”卡莫西斯冷笑了一声，“事不宜迟，我们赶紧出发吧。”
　　沙漠干旱，太阳暴晒，城外更是如此，马鞍都被太阳烤得发烫，连同人的情绪一起也变得很是焦虑。
　　但是卡莫西斯没有抱怨，只是一直在喝水让自己冷静下来，他默默告诉自己，只要再坚持一下，等到晚上，到了晚上，他们就能到那些赫梯人所说的村落了。
　　没什么好怕的，塞提这次带了上百个人，退一万步，就算那个村子里的人全是赫梯人，他们也有很大的胜算。
　　但是他还是担心，担心这件事并没有表面看上去的那么简单，他们绑架哈特希和阿克塔娜做什么呢？她们两个人和赫梯人又没有什么直接的恩怨，抓她们有什么用呢？
　　难道斯特拉已经跟他们汇合了？他们在城外发现了哈特希和阿克塔娜，斯特拉认出来她们，所以就将她们绑了来，想要用她们威胁他？
　　不，不对，如果那些赫梯人真的是从底比斯城门外将哈特希他们绑走的，那还不等他们将人绑到那个村子，塞提的朋友普利尼就该来报告了。
　　……除非，她们是主动离开的。
　　一个设想浮现在了卡莫西斯的心头，难道是哈特希和阿克塔娜在城外发现了逃跑的斯特拉，一路尾随，追到了那些赫梯人所在的村子，然后被人发现并捉住了？
　　“你说什么？她们是跟着斯特拉走，被发现后才被捉起来的？”塞提惊讶地问道。
　　“我也不确定，这是我猜想的。”
　　“你猜的肯定不错，那两个蠢丫头怎么这么会惹麻烦？”塞提抱怨道，他们差一点点就要将斯特拉彻底赶出埃及，置于死地了，现在她们给斯特拉送上门去当人质，那斯特拉不就能抓住机会威胁他们，再勒索一笔了吗？
　　确实是他说的这回事。
　　卡莫西斯了解哈特希，她这么单纯的孩子，选择跟踪斯特拉，无非是想要替他报仇，只不过她并不够理智，也没想到竟然有人敢在埃及的境内接应斯特拉。
　　不过，哈特希犯的错能比得上他犯的错多吗？他的不理智害得哈特希跟他一起被赶到了边境，这么多年，他亏欠她的根本就算不清了。
　　“如果她们能够回来，我愿意付出我拥有的一切。”他坚定地对塞提说，他知道自己身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斯特拉能够看得上的，但是他愿意用自己的一切来换她们平安回来。
　　塞提没有说话，他看着卡莫西斯坚毅的眼神，突然就很羡慕那两个人。
　　不过，他更羡慕的，还是自己的父亲。
　　如果他早出生几年，如果他是以贵族的身份长大，如果……
　　哪有这么多如果？他叹了一口气，对自己说，生不逢时，注定就会错过，缘分差了一丝一厘，便会跟心悦的人擦肩而过。
　　这一切都是阿蒙神给予的安排。


第186章 牺牲
　　信上所说的那个村庄就在眼前，在月亮浮上沙漠中的枯藤梢的时候，他们也就抵达了目的地。
　　卡莫西斯打了一个哈欠，现在已经到了他平时睡觉的时候，但是他暗暗告诉自己，这件事情还没有解决，他还不能休息。
　　眼前这个村庄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既然卡莫西斯在这里，塞提便不敢怠慢，让人点上火把，进村查看。
　　还没等他们走进村口，黑漆漆的夜色中突然冒出了很多人影，如同一团黑雾一样从村口涌了出来，他们全部穿着黑色的衣服，裹着头和脸，看不出到底是何人。
　　“你们是谁？”塞提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质问道，他大概数了数，冒出来的人并不多，几乎只有他们的三分之二。
　　没有人理会他的问话，那些人整整齐齐地围在了村口，每个人的手上都拿着锋利的刀枪，特殊的打扮让人看了就不免发怵。
　　卡莫西斯刚想问些什么，那群人便自动退让至两侧，两个人就从他们中间走了出来。
　　他们定睛一看，竟然正是斯特拉和另一个他们并不认识的男人。
　　男人在仆人搬来的椅子上坐下，还翘起了腿，即便对方的人比他的人多，他也丝毫不慌张，“未来的法老，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吉恩，斯特拉姐姐同父异母的弟弟，你的舅舅，这位相信就是卡莫西斯公主吧。”
　　塞提可不在乎他是谁，他来这里可是抱有目的的，达成目的他就离开，斯特拉跑了就跑了，让她回她的赫梯去吧，“废话少说，你们要怎么样才肯把哈特希她们放了？”
　　“我们可没说过要放了她们，我把你们叫来这里，是要跟你们谈别的交易，她们两个恐怕还得在我们这里多待一会了，不过你们放心，我们一定会好好’对待‘她们的。”
　　吉恩转过头看向斯特拉，他只是按照斯特拉说的，用项链威胁塞提和卡莫西斯过来，剩下的事情，斯特拉并未向他详细说明。她没有说清楚，他也不想去问，他相信斯特拉一定有自己的打算。
　　“你到底想做什么？”
　　卡莫西斯从马上下来，塞提看到他下来，便也不再待在马上。
　　他的握紧了腰间的刀，如果情况不对劲，他会考虑将人强抢过来，但是强抢的前提是这帮人得把人带出来。
　　“谈条件之前，我得先看看她们现在怎么样了？万一她们根本就不在你们手上，而你们只是碰巧捡到了那串项链怎么办？”
　　斯特拉本来并没有想要将她们带出来的意思，因为这次交易的内容与她们无关，但是卡莫西斯大有一副见不到她们就一切免谈的模样，为了节省一些时间，也算是表达一下诚意，她不介意稍微退让。
　　转头对自己的侍女说道：“你带人去把她们请出来吧。”
　　也不知道哈特希她们现在怎么样，这些赫梯人不会对她们不利吧？
　　卡莫西斯的目光紧随着侍女的身影，直至她消失在他看不见的地方。
　　在他的视线返回到自己身边时，突然就被村口摆放着的一个蒙着布的东西吸引住了。
　　他怎么看都觉得眼熟，便又多看了几眼，突然就从红布一角的纹章上看出了端倪。
　　“我的狮子，那是我的狮子。”他转头对塞提说：“我要把我的狮子也平安带回来。”
　　狮子？卡莫西斯将自己的狮子也带过来了？塞提记得那头狮子，那时候底比斯只有这么一头狮子，他还特意去饲养场饲养过它一段时间，也算是有些感情。
　　如果不是这头狮子，恐怕他也不能在饲养场见着卡莫西斯那一面。
　　既然是做交易，他就一定有能够帮到卡莫西斯的地方。
　　如果没能将塞赫麦特带回去，卡莫西斯也一定不会高兴。
　　“殿下！”
　　几个黑衣人将哈特希和阿克塔娜带上来的时候，她们身上捆着手指粗的麻绳，哈特希一眼便望见了站在人群最前方的卡莫西斯，她不免失声尖叫道。
　　她的殿下果然还是来了，都怪她太过莽撞，卡莫西斯对斯特拉本来就是恨之入骨，她还害得他不得不跑来这个地方见斯特拉，不仅要见，还得忍着恶心的情绪跟她谈判。
　　都怪她自己送上门来给这个恶毒的女人做筹码，如果不是这样，这个女人恐怕再无翻身的机会。
　　哈特希的目光环视了人群一大圈，不过，梅里大人呢？怎么不见梅里大人？
　　难道他没有来吗？会不会是在寻找卡莫西斯的时候出了什么状况？
　　算了，哈特希猛地摇了摇头，她现在担心别人做什么？她已经自身难保，成为别人的累赘了。
　　“别哭了，你得让卡莫西斯殿下冷静一点。”阿克塔娜低声劝阻她道，她越是哭，越会影响卡莫西斯的情绪，引他跌落斯特拉布好的陷阱之中。
　　阿克塔娜认为，这件事她也要负很大责任，如果她拦着哈特希，让她冷静下来，现在她们应该已经平安抵达底比斯城内了，大王子也能放开手去处理斯特拉，根本就用不着她们两个去逞英雄。
　　“卡莫西斯公主，您认识她们吧？如您所见，她们好着呢。”吉恩摊了摊手，挡在了她们的身前，阻挡住了卡莫西斯的视线，“那现在，我们可以好好谈谈了吗？”
　　卡莫西斯还没有说话，塞提拦在了他的身前，问他们道：“你们想要什么东西？钱财？土地？只要你们肯放了她们，什么都好商量。”
　　土地？难道他想用埃及的国土不行，绝对不能这么做，这么做的话，哈特希和阿克塔娜她们两个不就成了民众眼中的罪人了吗？
　　相信她们绝不会愿意的。
　　“今天的交易仅与它有关。”吉恩不顾哈特希和阿克塔娜的挣扎，将她们带了下去，他又叫人把放在村口的狮笼搬到了自己的身前。
　　他一下掀开了覆盖在笼子外面的布，卡莫西斯的呼吸也随之一窒，红布缓缓掉落在地，像太阳鸟落地的赤红尾羽。
　　满眼疲倦的狮子萎靡不振地卧在狮笼之中，它耷拉着眼皮，眼睛里像是蒙了一层雾气，即便是呼唤它的名字，它也没有反应。
　　狮子是畏惧火焰的，但是明晃晃的火焰就在它身边不远处，它也没有站起来嘶吼，只是静静地卧着，看来真是疲惫不堪了。
　　卡莫西斯的心脏一抽一抽地发痛，他满脑子只剩下了后悔。它看起来真的很疲惫，作为它的主人，他能够清楚地感觉到它的情绪。
　　或许他当初就不该带它来这里的，让它好好待在沙缇，至少不用受这样的罪。
　　“塞提梅里安普塔，过来，这个交易，我只跟你谈。”斯特拉对着塞提招了招手，她脸上再次浮现出了那种温柔的表情，对待塞提，她用一个母亲的口吻，请求他来到自己的身边，与其说是交易，更像是教化。
　　但是塞提并不吃这一套，他从小被养在别人家中，那家人待他不赖，他也不缺什么父爱母爱，即便他清楚斯特拉是自己的生母，但是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开始，他便觉得这个女人没有做母亲的资格。
　　他回头对卡莫西斯说：“你待在这里，我去看看他们要耍什么花招。”
　　说完，他毅然往那群人的方向走去，他的剑就别在腰侧，身后的弓箭手也已经把持着弓，箭在弦上，他没有什么害怕的。
　　“你想要做什么？”他走到了斯特拉的身前，直接了当地问道，现在太晚了，他不想浪费这么多时间，也不想让卡莫西斯担心太久。
　　斯特拉的目光从他的脸下滑到了他腰上别着的剑，随后抬起了手，指向了自己身后的笼子，笑得并不像是有半分好意，“我们做个交易，杀了它，我就跟你们回去。”
　　让他杀了塞赫麦特？这个女人简直就是疯了，“我对你不感兴趣，将人和狮子交给我们，你们爱去哪儿去哪儿。”
　　开玩笑，她的命，此时在他眼中还没有这头狮子的一半重要，这笔交易对他来说简直是可笑之至，他才没有这么傻。
　　“这是普拉美斯送给他的狮子，塞提，别怪我没有提醒你。”
　　这头狮子在卡莫西斯身边一天，便是代替普拉美斯守护他一天，如果这头狮子不死，卡莫西斯便永远也不可能忘了普拉美斯。
　　“他送的又如何呢？既然送出去了，这就是卡莫西斯的狮子。”如果他在这里把卡莫西斯的狮子杀了，那他也不用再回去见卡莫西斯了。
　　斯特拉倒也不慌不忙，“如果你不把这头狮子杀了，我们的交易也不用再继续谈下去了，我会下令，立刻把那两个女孩杀了。”
　　其实对她来说，这头狮子死不死并不重要，她只想要看到卡莫西斯目睹爱狮死亡后痛苦的神情，以报刑场之耻。
　　而且，看卡莫西斯现在的表情，这头狮子在他眼中很重要，如果是塞提亲手将这头狮子杀了，那他和卡莫西斯之间的关系也算是玩完了。
　　他们之间的关系崩了，她的计划才好接着进行下去。
　　“斯特拉，你好卑鄙。”塞提咬牙切齿地说道，“杀了她们，你们也别想离开这里。”
　　“你别看我们人少，但在这里的可全都是赫梯士兵中的精锐，”吉恩绕到了斯特拉的身边，假装善意地奉劝道：“我们在这里打起来，对你来说有什么好处呢？若是拼死一战，我们这群人死了，对赫梯并没有什么影响，但是你若是死在了这里，你们埃及可就没有法老了。”
　　是啊，一头畜牲的命和两个女孩的命，到底孰轻孰重？如果非要从中选一个，塞提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但是他不知道卡莫西斯是否也是这么想的。
　　他必须要回去，问问卡莫西斯是怎么想的，这并不是他能够替卡莫西斯做主的事情。
　　如果他的选择与卡莫西斯的选择出现了偏差，或者卡莫西斯压根不想在这里做出选择，而是打算直接开战，那他若是做主杀了其中一个，就必然会招来卡莫西斯的怨恨。
　　“不准走，你必须要在这里做出选择。”见他的目光往卡莫西斯的方向瞟，吉恩立刻让手下拔出了剑，塞提身后跟着的士兵也不是吃素的，双方剑拔弩张之时，吉恩为他递上了剑。
　　斯特拉的声音循循善诱，劝说着塞提拿起那把剑，“动手吧，塞提，如果你杀了它，我就跟你们谈下一笔交易，关乎那两个女孩的性命，你没得选择。”
　　是啊，他没得选择，他不想双方交手，不想受伤，也不想让自己的手下受伤，更不想卡莫西斯受伤。
　　如果真的要做出一个选择，如果可以避免交战，他愿意负下卡莫西斯的任何埋怨——
　　他毅然拿起了那把长剑。
　　“塞提梅里安普塔！”他听到了卡莫西斯在愤怒地喊他的名字，但是他依然没有停下，斯特拉和吉恩都退开了一步，他的面前只剩下了那庞大的笼子，还有笼中那孤零零的驯兽。
　　它的眼中没有半分的怨恨，而是如水般的温情，那慈爱的眼神让他心中一震。
　　它大概也明白，面前这个人对它刀剑相向，是为了保它主人的平安，也让它主人的朋友们平安。
　　而这，是它身为护狮，能为自己的主人做的最后一件事。


第187章 回宫
　　斯特拉有时不得不承认，卡莫西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人。
　　特别是他流露出这样破碎无助的表情的时候。
　　惊愕、彷徨、无措、迷茫，当这些表情同时出现在他的脸上的时候，那样的表情，我见犹怜。
　　斯特拉满意地露出了笑容，她的目的达到了，是的，她就是要见到卡莫西斯这副模样，以报她在处刑台上之耻。
　　塞提惊慌地甩脱了那柄剑，但是已经于事无补。他的手上飞溅了无数鲜红滚烫的血液，雌狮的哀嚎刺痛着他的耳膜。这一剑刺得太深，即便他已经松开了手，那柄剑依然深深地刺入了雌狮的身体里。
　　“塞提梅里安普塔！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公主，请您待在这里，不要过去！”塞提的手下拦住了卡莫西斯，他接受过塞提的命令，不让卡莫西斯离开自己的周围，但是如今卡莫西斯太实在是太激动了，他不确定自己能拦下他多久，如果卡莫西斯硬要冲出去，他也不可能拔剑对着他。
　　“塞提，你真的很像我。”
　　斯特拉让人给他递去了水，让他洗干净自己手上成片的血迹。
　　她很欣慰，塞提在某些方面，真的跟她很是相似——比如，他很识时务，懂得取舍。
　　一头畜牲的命，换两条人命，真是再划算不过了。
　　“我永远不可能像你一样恶毒。”
　　塞提粗暴地将水全部洒在了自己的手上，落在沙地上的水珠都是刺目的鲜红，但很快就陷入了沙地之中，消失殆尽。他随意地将手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了擦，染得他白色的衣襟上也是一片嫣红。
　　“那就劳烦您跟我们回去吧。”他没有回头，冷淡地对身后的斯特拉说道，“你最好老实一点，把身上锋利的东西全部拿下来。”
　　“那是当然，我向来言出必行。”斯特拉坦然地将自己身上的短剑、刀片、甚至连带有锋利面的珠宝首饰，全部都取了下来。
　　塞提居然说她恶毒，那好吧，她就勉为其难地承认了，她就是这样的人，靠算计别人苟活的人。
　　谁不想跟卡莫西斯一样呢？一出生就是法老的不能忽视的“女儿”，没人会看轻他，吃穿待遇，他都能享受最好的。
　　他不会像她一样，寄住在外祖的家里，吃不饱也穿不暖，还总是平白遭人白眼，被人说是没爹的野种。
　　被赫梯国王认回之后，她好不容易才去了神庙做祭司，国王的女儿又怎么样呢？国王的孩子那么多，她又算得上老几？
　　本来想着随军出征，回来之后就能成为正式的祭司，谁知天不遂人愿，队伍全军覆没，她还惨遭俘虏，还被人当成了礼物。
　　她自认为自己的运气是极好的，峰回路转，她遇见了普拉美斯。她敢说，如果当初没有随军参战，没有遇见普拉美斯，她的一生也不会这么精彩。
　　不过，她也承认福祸相倚，她与普拉美斯的儿子，让她从权力的最高处就这么径直地摔落了下来，如今她什么都没有了，不过她并不后悔来埃及的这一遭。
　　在离开埃及之前，她还有最后一件事要做。
　　“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吉恩。”斯特拉相当淡定地对自己身边的吉恩说道，埃及的士兵正在一圈一圈地往她身上捆着结实的绳索，她半点也没有挣扎。
　　吉恩的眼里满是担忧，他并不能理解斯特拉为什么要这么做，她到底想要如何呢？明明好不容易才从底比斯逃出来，为什么还要回去？
　　她凭什么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她就没有想过，自己可能会回不来吗？
　　“走吧，别待在这里了，小心这位埃及的准法老杀个回马枪。”斯特拉朝他笑了笑，，用口型对他说道：“我会回来的，放心。”
　　吉恩带着自己的手下和哈特希她们朝赫梯的方向撤远之后，塞提的手下才放开了卡莫西斯。
　　“卡莫西斯！你别过去！”
　　那个地方满地都是鲜血，已然断气的雌狮就窝在狮笼之中，那柄剑仍插在它的身上。塞提伸出手想要拦住卡莫西斯的去路，不让他去看它死后的惨状。
　　卡莫西斯停在了他的身前，塞提还没来得及去解释这一切，一个耳光就毫不留情地让他闭上了嘴。
　　“我不想听你的任何解释，塞提梅里安普塔，我真的对你失望透了。”卡莫西斯的狠狠地撞偏了塞提的肩膀，从他的身边走了过去。如果塞提再敢拦他，他可不能保证自己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
　　“不用看了，你就算动手打了他也没有用，那头狮子早都断气了。”斯特拉在经过卡莫西斯的身边时，冷笑着说道。
　　“斯特拉，你闭嘴！”卡莫西斯还没有说话，塞提就一脸阴沉地警告她道。
　　这一个耳光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委屈的。
　　相反，如果卡莫西斯不理睬他，他反而会忍不住心慌。
　　他现在必须想办法把斯特拉和卡莫西斯隔开，否则他害怕卡莫西斯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来。
　　卡莫西斯跌跌撞撞地行至狮笼旁边，跪倒在血泊之中，狮笼上的锁链栓得太牢了，他怎么都打不开，只能从铁笼的缝隙，伸手进去抚摸狮子的鬓毛。
　　他能感受到余温，他的爱狮曾在笼中艰难地喘息，它的鬓毛上粘着无数的沙砾，困于狭窄的笼中，长途跋涉，即便是它也经受不住这样的折磨。
　　“对不起，这全都是我的错，我不该带你出来的。”
　　他止不住自己无力的抽泣声，明明他才告诉过自己，哭并没有什么用处，但是为什么当塞赫麦特躺在他的身前的时候，他却怎么都忍不住呢？
　　腹腔中像是有什么酸而苦涩的东西猛地炸裂开来，眼眶里的泪水无法禁锢，顺着他的脸颊滑落，滴在沙漠之中。
　　塞提站在他身后不远处，却停住脚步，不敢向前，听见卡莫西斯的话，他下意识反驳道：“不是你的错，是我的错，卡莫西斯，具体情况回去的路上我再告诉你吧，我是迫不得已。”
　　“迫不得已？好，”卡莫西斯点了点头，“那你倒是告诉我，你有什么迫不得已？”
　　能在这里说吗？塞提有些担心，但是看着卡莫西斯阴沉的表情，他竟发自内心地有些害怕，只得就在这里把话说了：“是斯特拉威胁我，她说，如果我不杀了塞赫麦特，就立刻将哈特希和阿克塔娜杀了，并且跟我们动手，我不怕打斗，但是我怕打斗过程中顾及不到你。”
　　听完他的话，卡莫西斯迟迟没有出声。
　　斯特拉，是啊，果然是斯特拉。
　　他也料到了，若非斯特拉逼迫，塞提怎么敢在他面前做出这样的事？
　　如果易地而处，他面对这样的事情，能做出更好的选择吗？一头狮子的命和两条人命相比，到底孰轻孰重？
　　他不能责怪塞提，因为塞提做出了一个相对正确的选择。要怪，就怪他答应哈特希来底比斯，还让她带上塞赫麦特。
　　一切罪恶的源头，都是因为他。
　　他强撑着身体，从地上站了起来，并拍掉了手上的沙子。
　　“塞提，拜托你，把塞赫麦特带回去吧，我不想让它就这么留在沙漠里。”
　　塞提一愣，随即立刻应了下来，“这是我该做的。”
　　他最后匆匆瞥了塞赫麦特一眼，撑着自己的额头，说：“你们先走吧，给我一匹马，我跟在后面就行了。”
　　你真的行吗？塞提深表怀疑，看他这副样子，若是让他一个人骑马，指不定骑着骑着就从马上摔下来了。
　　不过，他现在不想拒绝卡莫西斯，他挥了挥手，让手下给卡莫西斯牵了一匹马来，并嘱咐殿后的手下：“时不时回头看一眼，如果他没能跟上，就立刻向我汇报。”
　　卡莫西斯骑上了那匹马，他的动作肉眼可见地有些迟钝，眼神也是飘忽不定的。他有心事，想要一个人跟在队伍后面，好好地去思考一番。
　　无论有什么样的原因，塞提都动手杀了塞赫麦特，这是不争的事实，他没办法不在意。
　　从今往后，他会和塞提划清楚界限，将每一笔账都算清楚。恩他会还，怨，他也会报。
　　至于斯特拉
　　提起这个女人，卡莫西斯的眼中就泛起了一抹凶光，哈特希和阿克塔娜如今还在她的同伙手中，他现在的确还不能拿她怎么样。
　　斯特拉为何会主动回来？她和塞提之间到底做了什么样的交易？卡莫西斯不能明白，这个女人到底为什么会选择回到埃及，如果塞提带人连夜追上吉恩他们，将哈特希她们抢回来，那她回埃及不就是送死吗？
　　但是看她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显然并不害怕，她心里到底打了什么样的算盘？
　　太阳悬至尼罗河畔的苇草梢时，底比斯城门外的民众被身后整齐的脚步声震得回过了头。
　　队伍最前面的人，一看就身份尊贵，但绝不是寻常王公贵族，他的身上有一股独特的气质，是那些世代浸淫在底比斯荣华富贵中的世家公子所没有的。
　　那大概就是杀气和野性。
　　让人一见到他，甚至还没有见到他的脸，就能够确信。
　　他就是埃及的法老。
　　“我回去了。”进城之后，卡莫西斯无意再跟着塞提，他想一个人在居所安静一会儿，并且暂时不想见到塞提这张脸。
　　“不跟我一起回王宫吗？”塞提停下了马，在他身后问道。
　　王宫？卡莫西斯倒是没有想过自己还能回到王宫，也是，如今法老换了，他想进去，也不再是什么难事。
　　看塞提的意思，是要把斯特拉带进王宫里，如今哈特希和阿克塔娜还在赫梯人手里，他必须要去和斯特拉谈谈，这无法避免。
　　斯特拉的目标并不是塞提，而是他，如果塞提身上真有什么吸引她的东西，她在城外就已经跟他谈清楚了，绝不可能冒险跑回底比斯。
　　这么一来，他就非得进王宫不可了。
　　塞提原本只是随口一问，谁知卡莫西斯真的答应了他跟他一块儿回王宫，他又向卡莫西斯确认了一遍，这简直是太不真实了，卡莫西斯居然并没有拒绝他。
　　宫门缓缓开启，即便是答应了塞提要进宫，但是进宫之后，卡莫西斯依然并不想跟着塞提。他想去一趟自己曾经住过的宫殿，看看那里如今究竟变成了什么模样。


第188章 赌约
　　预料之中的，仅过去了一年，一切都没有来得及发生太大的变化，卡莫西斯依靠着记忆往那个方向走去，沿途的一切基本上都是老样子，原本就空着的宫殿依然是空着的，看来普拉美斯在立斯特拉为王后之后，依然并没有选择去迎娶其他侧妃。
　　无用的忠贞，卡莫西斯在心里默默念叨道，他的脚步很快，与他擦肩而过的仆人正忙里忙外地在准备着法老登基的事宜。
　　卡莫西斯问过才知道，原来五天之后就是新法老登基的仪式，现在整个王宫里的人都忙得脚不沾地，唯恐做错了什么事，引得新法老发怒。
　　听说新王的脾气并没有先王那么好，相反还有些喜怒无常，新官上任都三把火，更别提新法老登基了。
　　原来那小子给王宫里的人留下的印象也并不怎么样，卡莫西斯摇了摇头，果然，那家伙在自己面前讨好的样子都是装的。
　　不出一刻钟，他就走到了王后的宫殿前。从外观上看，这里和从前的区别并不大，但是当卡莫西斯推开门之后，里面的景象顿时让他皱紧了眉头。
　　这是什么装扮？
　　屋里的格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宽敞的宫殿被隔成了好几个小卧室，甚至还有一个楼梯通向二层。
　　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二楼还有一个小阳台吗？
　　为什么要装修成这样？他不能够理解，这应该也不是赫梯的风格吧？
　　不可否认，这的确实现了空间的最大化利用，但是卡莫西斯还是觉得这一切都太奇怪了，这样的装修简直就是史无前例。
　　不过，让他心里不舒服的是，这里的家具也全都换了，他从里到外走了一遍，都没有见到眼熟的家具。
　　那些家具的材料昂贵，价格不菲，斯特拉难道就这么把它们扔了？
　　毕竟花的不是她们国家的钱，她果然生活奢靡。
　　那些家具是历代王后留下来的，因为价格昂贵，也没有人舍得更换，卡莫西斯从小就看着那些家具长大，他能清清楚楚地记得哪张椅子的腿上有划痕，哪张桌子站得不平稳，那些都蕴藏着他宝贵的回忆。
　　他不免无比惋惜。
　　“卡莫西斯殿下！真的是您吗？”正当他打算去“客厅”里的长凳上坐一会儿的时候，一个声音在他身后惊讶地问道。
　　他回过头，一个熟悉的人提着菜篮子，就站在他的身后。
　　“真的是您！我以为我以为您不会再回来了。”
　　卡莫西斯认出了她是谁，她是后厨里的厨娘，也是他母亲陪嫁的仆人之一，他从小就爱吃她做的饭，就算去到神庙之后，他也会常常想念她做的饭菜。
　　“原来是您。”他的表情柔和了许多，能在王宫里遇见熟人，真的是很不容易，没想到斯特拉竟然没有把所有人都赶走。
　　“我听人说您去了梅里殿下那里，梅里殿下现在还好吗？”既然遇见了他，那位老嬷嬷也不打算去忙了，她将菜篮搁在一边，握住了卡莫西斯的手。
　　“哥哥他”提起梅里，卡莫西斯的神情顿时暗淡了下来，梅里是因为救他而死的，他没有脸说出去，明明是他一意孤行，却害得哥哥替他而死。
　　看他的表情，梅里应该是出了什么事情，老嬷嬷也不便多问，她明白，如果她问了，卡莫西斯不说还好，说的话肯定会非常难过。
　　她不想再看到卡莫西斯难过的表情了。
　　卡莫西斯抽了抽鼻子，让清凉的空气刺激自己的肺腑，好让自己冷静下来，他也不想再继续聊这个话题了。
　　他转头望了屋子里一眼，问道：“这里原来的那些家具呢？已经被销毁了吗？”
　　“没有，斯特拉说要把屋子里的家具全都换了，但是没有说要如何处理原来的那些家具。所以我们自作主张，把那些家具都搬到没有人住的宫殿里去了。”
　　听闻那些家具并没有被销毁，卡莫西斯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幸好它们都还在。
　　他穿过整间宫殿，推开了后花园的门，他的花
　　他的花全都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池莲花，但是现在并不是莲花盛开的时候，池子里只剩些枯黄的荷叶，加上宫殿的主人叛逃，也没有人再愿意来打理，荷叶上还积了很多的灰。
　　一点都不美。
　　卡莫西斯站在池塘前，一言不发，他辛辛苦苦亲手种下的花，就这么没有了。
　　也不知道“他”是否亲眼见到了那些花儿盛开时候的样子。
　　算了，没有了也好，他宁可这些花儿就这么被拔掉，也不想它们被拿去装点普拉美斯和那个妖女的婚礼。
　　“斯特拉被抓回来了，我现在要去见她一面，就不陪您聊了。”卡莫西斯和那位嬷嬷道别，他想赶紧去和斯特拉把事情谈清楚，好让哈特希和阿克塔娜回到自己的身边。
　　就算是连夜赶路，这点时间也不够吉恩带着她们赶回赫梯。他早和斯特拉达成交易，她们就能早些回来。
　　卡莫西斯清楚，被那样的麻绳捆着的感觉并不好受。
　　塞提这会儿应该已经在宫殿里忙活政事了，即便仍在丧期，这些事也是不能停下来不去处理的。
　　他不想因为斯特拉的事去找塞提，有些事情，他想独自去解决，有塞提在旁边反而不方便。
　　他一路打听着，才得知塞提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斯特拉关进了地牢之中。想不到塞提居然做到了这种地步，斯特拉好歹是他的亲生母亲，他们也母子相称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谁知塞提说翻脸就翻脸，并且一点情面都没有给斯特拉留。
　　估计外面那些百姓又要嚼舌根，说新法老狠心了吧。
　　不过对卡莫西斯来说，这未必不是一件解气的事情，要知道，他当初正是因为这个女人的缘故，才被普拉美斯关进了地牢，他身后那些去不掉的鞭痕也是那个时候留下的。
　　他这一生仅来过三次地牢，只有这最后一次，是他主动来的。
　　“就到这里，不用跟着我了。”地牢的守卫大概给他指了一个方向，他便已经知道路了，一回生二回熟，不用守卫带着，他自己能找到。
　　端着摇曳的灯烛，他快步往地牢深处走去，这里的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他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多待。
　　他的脚步声在寂静的地牢里格外清晰，还没走到牢笼的门口，斯特拉就已经听到了外面的动静，抬起了头，出言讽刺道，“你终于来了，真是磨蹭得不像话。”
　　“别做出一副很了解我的样子。”卡莫西斯在门外站定，看来他并没有任何打开牢门进去和斯特拉详谈的意思。
　　斯特拉只是轻哼一声，别看卡莫西斯表面镇定，其实他比她更按耐不住。她不介意在这里多待一会儿，但是卡莫西斯肯定迫切地想要自己的侍女和另一个女孩儿回来。
　　她要把握住这一点，达成自己的目的。
　　“我不想跟你说什么废话，你开条件，要怎样才肯交出哈特希和阿克塔娜？”卡莫西斯看到她那张脸就嫌烦，他想赶紧和斯特拉谈清楚，好离开这里。
　　反正他身无长物，并没有什么好跟斯特拉讨价还价的。
　　“好说，你替我去给法老陪葬，我就将她们完完整整地送回来。”斯特拉打了一个响指，她的条件简单明了，就看卡莫西斯答不答应了。
　　“你真是疯了，如果你不想陪葬，大可以一走了之，为什么要特意回来跟我谈条件？”他对斯特拉开出来的条件有些惊讶，斯特拉不是蠢笨之人，不可能连这种事都想不清楚。
　　“你还不明白吗？看来我是高估了你。”斯特拉摊了摊手，“我只是想让你老老实实待进棺材里，别坏了我的好事。”
　　“好事？”说实话，卡莫西斯的确还没有想明白斯特拉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算了，我跟你解释清楚吧。”斯特拉“好心”地叹了一口气，伸出手，指向了卡莫西斯脖子上的那条项链。
　　项链末端挂着的墨玉，颜色在幽暗的环境下黑得更加深沉。卡莫西斯下意识地握住了它，斯特拉突然提起这块儿玉做什么？
　　“这块玉石名叫’希望‘，是我们赫梯的国宝之一，去年我带着它来到埃及，让人将它作为礼物送给了陛下，陛下又转赠给了你。它之所以是赫梯的国宝，是因为它能够帮助人实现愿望，只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无论是什么样的愿望，它都能够达成。”
　　“之前，你用这块玉诅咒了我，我以为只要杀了你，就能消除诅咒，所以我非常急切地想要置你于死地，但是那天我的弟弟和我接应之后，告诉我事情并非如此，你对我下了诅咒，我们两个人的命运就于无形中联系在了一起，如果我杀了你，我也会死。”斯特拉说着说着，就禁不住笑了出声，“也不知道你是不是故意的，你那时候说的话，我仔细琢磨过之后，发现有很大的漏洞，姑且称之为’漏洞‘吧，我发现，你对我下的诅咒，会使你和我都陷入一种有趣的境地。”
　　“什么境地？”卡莫西斯并不喜欢讲话卖关子。斯特拉说了这么多，到底想要表达什么？
　　“你不会死，我也不会死，很神奇吧？因为我们两个无论谁死了，都会导致这个诅咒不成立，所以’祂‘，也就是依托在玉中的神明就会保佑我们不死——真是多亏了你那一句’这一切我都会见证‘，按理来说，我还真应该感谢你。”
　　“我没明白”卡莫西斯蹙起了眉，他还有疑问，但是话刚说到一半，斯特拉就打断了他：“来生？我们两个人都没有来生，但是我们会活到他的来生，那个诅咒，将在他的来生得到应验。”
　　他的来生这个他，指的是普拉美斯吗？
　　说到底，斯特拉到底有何目的？
　　说到这里，斯特拉的神情罕见地有一丝怅然，她捻着自己的手指，缓缓说道：“我亏欠他太多，所以我已经答应过他，会在来生与他相见，相恋。他告知了我一个时间，还有一个地点，我会在他的来生，去那个地方等待他的到来，卡莫西斯，我不想你跑出来坏我的事。”
　　“什么时间？”卡莫西斯问道，他知道斯特拉已经开好了条件，他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他也不屑于讨价还价，不过，他还是想要知道，斯特拉和普拉美斯到底约了什么时间地点？
　　普拉美斯又是如何知道自己来生会到什么样的地方呢？
　　“三千三百年之后，英国伦敦。”斯特拉觉得没有什么瞒着他的必要，卡莫西斯迟早要知道的，反正都要进棺材了，不如让他躺得明白些。
　　英国？那是什么国家？三千三百年之后？为什么这么久？
　　见他还有继续追问的意思，斯特拉及时掐了话头，“别问我，他只告诉了我这些，其他我什么都不知道。”
　　卡莫西斯沉默了，让他进棺材中躺上三千三百年吗？真的不会死吗？斯特拉是不是在骗他？
　　别说三千三百年了，没有空气、水和食物，他在棺材里面连三天都活不下来。
　　不过，就算死了又如何？如果能用他的命换哈特希她们两个人的命，那么就是划算的。
　　哈特希跟他不一样，他的生命就像是一团死灰，没有复燃的可能，就连亲人也寥寥无几了，而哈特希将迎来独属于她的那份爱情，她将会与自己的爱人定居在底比斯，她幸福的一生刚刚要开始。阿克塔娜也一样，她还年轻，她还没遇上对的事和对的人，在小村里传教终究不是她的归宿，她应该去更远的地方，爬上更高的位置，让曾经欺负她的人付出代价。
　　“怎么样？你答应我的条件吗？如果你答应，从这里离开之后，我就传信让吉恩放了那两个姑娘。”斯特拉透过卡莫西斯端着的烛台，端详着他的表情。
　　“你如何证明自己不是在说谎？”卡莫西斯依然不信任斯特拉，万一他成了“替死鬼”之后，斯特拉却没有放过哈特希她们怎么办？
　　“我没有骗你的必要，如果我真是不守信用之人，大可以带领大批人马，在把你和塞提引到城外之后，杀了你们以及那两个女孩，何必要跟塞提做交易，和你们回埃及？”见卡莫西斯还是一副不信任的神情，斯特拉也做出了妥协：“好吧，那我就让’希望‘替我做担保。”
　　“怎么做？”卡莫西斯并不知道’希望‘还能够用来做担保，不过它原先就是赫梯的宝物，斯特拉比他更了解’希望‘也在情理之中。
　　“把它交给我，发誓之后，我就还给你。”斯特拉从牢笼深处站了起身，朝卡莫西斯伸出了手。
　　卡莫西斯将“希望”摘了下来，交到了斯特拉的手上，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仍拽着项链的绳子，若有不对，他会立刻打断斯特拉的发誓。
　　斯特拉这次的确是没有欺骗他的意思，她紧握着墨玉，闭上眼睛发誓道：“我用我与’他‘千年之后的相逢起誓，如果卡莫西斯答应我的条件，我就会释放哈特希和阿克塔娜，如若毁约，我便与’他‘永不得相见。”
　　相逢？卡莫西斯倒是没想到斯特拉会拿相逢作为筹码起誓，不过也是，她就算想要以性命做担保也没有意义，因为他们两个人的生命已经紧系在了一起。
　　除非千年之后，诅咒应验，否则他们两人只要有一方先死，另一方也会立刻毙命。
　　既然斯特拉已经立下了誓言，他也不想再纠缠不休。
　　“我答应你的条件。”
　　终于得到了满意的回答，斯特拉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抬起头来，微笑着对将要离开的卡莫西斯说道：“卡莫西斯，我们来打个赌吧。我赌就算你的诅咒应验，最后赢的人依旧只会是我。”


第189章 祝福
　　门“吱呀”一声打开了，迸射入房间的阳光让房间里的两个女孩眯上了眼，等到眼睛稍微适应了，她们才看清进来的是吉恩。
　　那天撤离之后，吉恩并没有直接回赫梯，而是往前走了一段路，复又折回了那个村子里。
　　她们被关进了一个房间里，到了晚上还会被人用绳子捆起来，白天才能松开。好在饮食上没有人亏待她们，数着日夜，她们估摸着自己大概在这个地方待了四天。
　　吉恩让人解开了哈特希和阿克塔娜身上捆着的绳子，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让她们坐到马车上去。
　　他已经让仆人拴好了马车，这马车可是这儿唯一一辆用来载人的，本来他不想让她们两个坐自己的马车，但是斯特拉捎来的字条上说要将她们全须全尾地带回底比斯，他这才勉为其难地让出了那辆马车。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问的什么傻话，当然是回底比斯。”吉恩让她们两个上马车之后，自己骑上了马，就这么启程了。
　　“就我们吗？”阿克塔娜站起来，拍了拍自己手上的灰，问道。看吉恩的样子，好像完全不想带上手下一起去。
　　“我姐给我捎了字条，她与卡莫西斯已经完成了交易，让我放了你们，最好将你们带回底比斯，她手里有卡莫西斯要她交给你们的一封信。”吉恩摊了摊手：“不过，如果你们不想要那封信的话，大可以现在就走人，我不会拦你们。”
　　两个姑娘都没有说话，更没有选择下车。
　　卡莫西斯殿下到底和那个女人做了什么交易？为什么会选择让那个女人帮忙捎信给她们？这会不会是新的骗局？
　　她们无从得知，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吉恩没有骗她们，这的确是前往底比斯的方向。
　　吉恩只带了她们两个人，快马加鞭，不出半日就回到了底比斯。
　　午后的阳光依旧刺眼，吉恩把马车往城门外一停，下了马朝一个方向走去。
　　“姐姐，我在这里。”他挥了挥手，果然吸引了斯特拉的注意。斯特拉完全没有乔装打扮，穿得极其普通，只戴着寻常女子都会佩戴的面纱，就站在城外的人群中等他们。
　　烈日当头，她的额角也布满了细碎的汗珠，显然是久等了。
　　看见哈特希和阿克塔娜从马车上下来，她从怀中掏出了一封信，塞进了离她最近的阿克塔娜的手里，转头上了马车，一眼都没有多瞧她们。
　　“你站住！你到底和卡莫西斯殿下做了什么交易？他为什么会托你捎信？”这个问题憋在哈特希的肚子里半天了，她恨不得立刻就撬开斯特拉的嘴，让她把知道的老老实实全说了。
　　她才是杀了塞赫麦特的真正凶手，卡莫西斯肯定恨透了她，但是她们两个落在赫梯人的手上，他也只能咬着牙去跟斯特拉谈条件。
　　他最后必然是答应了斯特拉什么苛刻的条件，否则斯特拉怎么可能毫发无损地离开底比斯？
　　“卡莫西斯？我怎么会知道一个死人的事情？”斯特拉坐在马车之中，帷帐垂了下来，她们根本看不到斯特拉的表情。
　　但听到这轻飘飘的语气，还说着如此足以让人震怒的话。哈特希再也忍不住，撸起了袖子，要上马车揪着她的衣领将她揍上一顿。
　　她忍斯特拉很久了，从一年多之前她不远万里从赫梯跑来埃及为非作歹开始，而在亲眼见到她蛊惑塞提拔剑杀了塞赫麦特之后，她更是对这个恶毒的女人恨之入骨。
　　最可恶的是，她居然敢诅咒卡莫西斯死！
　　“哈特希，别管她，她肯定在骗人，我们快走吧，看看信里面到底讲了什么。”阿克塔娜赶紧拉住了哈特希，吉恩在这里，他还带着剑，若是动起手来，她们的胜算不大。
　　现在最关键的不是报仇，是看看卡莫西斯到底在信里面写了什么。看卡莫西斯写的信可比去问斯特拉可信多了。
　　斯特拉在马车里，对阿克塔娜的话不置可否。
　　“我们走。”哈特希回头瞪了一眼斯特拉所乘坐的马车，马车已经掉头离开了，但是这并不影响她在心里暗骂斯特拉。
　　现在她只想离斯特拉越远越好。
　　“我们去哪儿？现在就把信拆开看吧？”哈特希是一刻也等不及了，她太想知道信里写了什么了。
　　除去前几日那一面，她已经有很久没有见到卡莫西斯了，她不知道卡莫西斯现在在哪里，过得怎么样。
　　即便她知道斯特拉肯定在说谎，也依然很担心卡莫西斯。若非真的出了什么事，卡莫西斯为什么不出来接她们呢？
　　“那我陪你找个阴凉的地方吧，这里太阳太大了。”阿克塔娜也很想知道信中写了什么，她拉着哈特希在一处屋檐下坐了下来，还没坐稳，哈特希就急冲冲地拆开了信。
　　信封中有两张纸，哈特希眼尖，在第一张纸上看到了她自己的名字。
　　“我已与斯特拉达成了交易，在你们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正在替她去为先王陪葬，这是我自己的选择，能尽早前往来世，我很高兴。不用去找我，也别去找斯特拉。”
　　“之前没有去城外接你们，是因为我身边出了事，我在王宫中遇见了斯特拉，她想要立刻当众处死我，但是在处刑台上，梅里哥哥替我挡下了刽子手的刀，但是他却因失血过多，回天乏力。还好后来塞提及时赶到，控制住了斯特拉，将她软禁了起来。哥哥昏迷的那几日，我的脑子里很乱，只顾着关心他的情况，一时间忘记了你们已经到了城外。后来斯特拉趁守卫不注意逃了，也就有了后来的事，一切事情都起源于我，你们无需自责。”
　　“梅里哥哥是为了我而死的，塞赫麦特亦然，我对不起他们，也对不起你们，更对不起卡米拉嫂嫂，我不想你们再出什么事了。我希望你们带着哥哥回沙缇，将他葬回那里，他为沙缇花了无数心血，他肯定更想回到那里，而不是待在底比斯。”
　　“哈特希，你会拥有一段美好的婚姻，我祝福你，胡尼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我到底比斯之后，他帮了我很多，你嫁给他之后就留在底比斯，不要离开了，你的其他家人也在底比斯，去和他们团聚吧。”
　　“阿克塔娜，你是一个好姑娘，相比第一次见你，你已经成长了许多，但是这仍不够，你太单纯了，很多事你还不太明白，请不要步入我的后尘。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将我的事转告给伊西斯大祭司，替我感谢她多年的悉心关照。”
　　“另一封信请帮我转交给卡米拉嫂嫂，哥哥托我给她带了遗言，不过我已无法亲口转述，哥哥为我而死，但是我仍旧没有爱惜自己的生命。我并不奢望得到她的原谅，只希望她能够看到这封信，明白哥哥的心意与我的歉意。”
　　信的内容到这里便结束了，哈特希翻来覆去，这张纸依旧只有一面写了字。她的殿下，最后只给她留下了这些话。
　　怎么办？她现在应该做些什么？难道就按卡莫西斯说的，老老实实回沙缇去，收拾收拾东西，再嫁回底比斯？
　　不行，她绝不想就这么走了。
　　可是卡莫西斯不准她去找他，也不准她去找斯特拉，除了这些，她还能为卡莫西斯做什么？
　　“阿克塔娜，你快帮我想想，我现在该怎么办？”她揪着阿克塔娜的袖子，问道，她实在想不出来自己现在该做什么了，她不甘心就这么离开底比斯。
　　“我也想为殿下做些什么。”阿克塔娜也不甘如此离去，卡莫西斯救了她一命，于她有恩，她想多少为卡莫西斯做一些事。“哈特希，跟我去普利尼家里取点东西吧，我的水晶球还在他那里。”
　　水晶球易碎，她和哈特希去刺杀斯特拉的时候就没有带上，而是存放在了普利尼那里，她现在要去取回来。
　　哈特希只是点了点头，揩去了眼角的泪珠，她现在脑子一片空白，去做什么事情她都愿意，只要别站在原地发愣。
　　过了这么多天，她们终于回来了。普利尼的眼皮跳了跳，她们的神情看起来好像很疲惫，跟几天之前截然相反。
　　“你们这次真的要走了？”见她们把余下的行李都拿走了，普利尼问道。
　　“嗯，这几天叨扰了。”哈特希没心情说话，简单地跟他道了个别，便提着行李，来到了城门前。
　　说实话，并非所有人都能随意进出底比斯城门，即便是白天也不行。但是阿克塔娜是祭司，她当然可以带着哈特希，以传教的名义进入王都。
　　这也算是祭司独有的特权之一。
　　“那我们现在去哪儿？”哈特希问阿克塔娜，不知道在拿到水晶球之后，阿克塔娜有什么打算？
　　“我打算用水晶球为殿下祝福，不过，劳烦你跟我去一趟神庙吧。”
　　伊西斯神庙
　　阿克塔娜的返回，着实令伊西斯大祭司吃了一惊，在看过卡莫西斯留下的信件之后，她久久不言。
　　“你们去休息一会儿吧，阿克塔娜，你当初的房间我还为你留着。”大祭司揉着自己的太阳穴，轻轻叹了一口气。
　　从她的语气之中，哈特希感受到了无尽的哀伤。她一路看着卡莫西斯长大，将他视如己出，如今她两鬓苍苍，本想着年末便离开神庙，去往卡莫西斯所在的那个小村安度晚年，谁知卡莫西斯竟走在她之前，真是世事难料。
　　“好，多谢大祭司。”阿克塔娜向她致谢。她正好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开始她的祝福仪式。
　　走吧，哈特希不忍心看到大祭司的表情，便推着阿克塔娜离开了。
　　“我们该怎么做？”两人走进房间，刚关上门，哈特希就急不可耐地问道，她看着阿克塔娜从行李中拿出了那枚被层层包裹的水晶球，眼睛都直了。
　　跟着卡莫西斯，她的确见过无数美丽的珠宝，但是当她看到这枚水晶球时，仍是为它的纯粹而迷的移不开眼。
　　阿克塔娜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将水晶球放在了自己面前的小桌上。
　　她很久没有使用过水晶球了，只能摸着它光滑的球身，回忆该如何使用。
　　伴随着她缓缓的抚摸，水晶球发出了夺目的光辉，柔和得如同清晨尼罗河上的微波，微微荡漾着。
　　哈特希紧张得说不出话，只得呆呆地看着。
　　“阿蒙。拉神在上，请您侧耳倾听您忠实仆人的呼唤——”
　　“请您祝福卡莫西斯殿下与拉美西斯一世陛下能顺利重逢与来世；祝福拉美西斯一世陛下能尽数想起与卡莫西斯殿下所经历的那段最美好的时光；祝福所有曾帮助过卡莫西斯殿下的人都能够拥有美好的来生。在墨玉与水晶球相遇之后，请您将拉美西斯一世陛下的来生带回卡莫西斯殿下的身旁。”
　　“除此之外，卡莫西斯殿下于我有恩，我希望我的后代能够继承我的衣钵，找到来世的斯特拉，复仇，将受到的侮辱百倍奉还。我要我的后代等待卡莫西斯殿下醒来，然后替他杀了那个女人。一切的原委，只要触摸这枚水晶球，就会知晓。如果哪一代无人学习，家里的人就会一个一个死去，直到有人学习为止。”
　　“阿克塔娜！你在说些什么呀？！”哈特希瞪大了眼睛，她无法理解，为什么阿克塔娜要做到这个地步？不去学习使用水晶球，家里的人就会死？这哪儿是祝福呀？这不是毒咒吗？
　　“没关系，除了这些，我没有什么能为殿下做的了。”阿克塔娜微笑着摇了摇头，她说完这一切，便松开了手，奇怪的是，在她松开手之后，水晶球没有变暗，反而变得光彩夺目。
　　这是阿蒙。拉神听到了她的祝福与愿望。
　　或许时间过得太久，口口相传会使事情的经过发生一些改动，但是只要她最终的目的达成了，那就足够了。


第190章 幻梦
　　“为了防止他们在入殓的过程中误杀了你，我买通了一个颇有声望的女祭司，说买通，不如说她本来就是我的手下，这次入殓，由她来主持。”
　　斯特拉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回响，他坐在梳妆台前，一言不发。
　　他已经来到了阿蒙神庙之中，这里，将成为他前往“来生”的起点。
　　在准法老塞提梅里安普塔的命令之下，王后要为自己的丈夫，也就是前任法老陪葬，而他与斯特拉达成了交易，所以，此时坐在这里的人是他。
　　侍女为他穿戴好寿衣，面前琳琅满目的首饰，闪耀得几乎花了他的眼睛，一想到一会儿要尽数佩戴上这些首饰，他的心情就非常复杂。
　　纠结成一团的思绪很快就尽归于无，他告诉自己，想的事情越多就越是乱，到头来什么都想不明白。
　　寿衣，哪儿有什么寿衣？
　　埃及人崇尚将死者制成木乃伊，将内脏取出之后，用泡碱去除人体内的水分，然后往人体上涂抹盐、蜂蜡、天然油脂和树脂，还有各式各样的香料，最后用亚麻布条将尸身严密地包裹起来。如果没有经过这一道道工序，那么死者的灵魂就不能够永垂不朽，守护埃及。
　　但是对于塞提来说，他并不需要这样，让斯特拉的灵魂守护埃及？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在女祭司提出将王后活葬的时候，塞提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这正中斯特拉的下怀，她要的就是这样，只要卡莫西斯不死，她也就能够好好活着。
　　能够有资格被制成木乃伊的，一般都是有权势和地位的人物，而作为木乃伊下葬的他们，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寿衣。
　　而卡莫西斯身上这件所谓的寿衣，其实就是他的那套旧婚服。
　　卡莫西斯将它保存在了王宫的熟人手中，这件衣服保存得很好，没有什么皱褶，衣服上的金丝和饰物也相当完整。
　　这件衣服承载了他太多的回忆，那场戛然而止的立后仪式，使他的人生急转直下，他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
　　怀揣着无尽的爱意与对美好未来的期盼，他穿着这件华丽的婚服，与那个人手挽着手，来到了高台之上。
　　正当他展露笑颜，等待着那顶繁复而华丽的王冠落在自己的头上时，那个人忽然就性情大变，冲下台去握住了一个陌生女子的手。
　　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一切都变了。
　　那个人的眼神即便落在他的身上，眼神中的爱意也愈发焕然，因为他的心中已经走进了另一个人。
　　那个人只要跟他待在一起的时候，就总是会因为一些小事争吵起来，最后双方不欢而散。
　　最后，他不得不离开王宫，离开底比斯，割让出自己拥有的一切，黯然离场。
　　他想穿着这件衣服“下葬”。
　　连同他那无处安放的爱情，一同安葬进坟墓之中。
　　与其这么说，不如说他要做一个梦，将这些美好都安放在身侧，盼望着它们流入自己的梦境之中。
　　没有存放内脏的卡诺卜坛，也没有散发着异香的油罐，在他面前只有一口木棺，这口木棺似乎是斯特拉在成为王后之后为自己打造的。
　　色泽鲜艳的棺身，写满祝福的铭文，甚至连亡者之书都已经摆在了枕侧。这么精美的木棺，短短几天内不可能完成。
　　但是，无论如何华丽的棺椁，终究要埋入泥土之中。
　　棺椁华美与否，卡莫西斯并不那么在乎，他只知道，他将要做一场长达数千年的梦，而梦醒时分，他将重临他的身旁。
　　侍女将首饰一件又一件地往他身上佩戴，最为复杂的是头发上那一顶头饰，与他的长发编织为了一体，他只感觉自己的头上沉甸甸的，脖子也被那条麻烦的项链勒得生疼。
　　美丽是有代价的，这一件件饰品固然是美，但是它们和他一样，都只是他人的陪葬品，无论再美，最终都会被埋入泥土之中。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只要他躺进棺中，哈特希和阿克塔娜就能够回来。只要他不在，她们就能过上正常的生活的。
　　她们都是独立的个体，不该为了他而活着，他想让哈特希明白，即便他不在她的身边，她依然可以过得很好。
　　他只觉得对不起梅里，也对不起卡米拉。
　　为了保护他，梅里为他而死，而他却依旧轻视自己的生命，用自己的生命做筹码去交易。
　　在来到这里之前，他写了一封信，托斯特拉将信送往哈特希的手上。这封信不仅是给她的，也是给他的嫂嫂卡米拉的。
　　他相信她们在看到这封信之后，就能够了解事情的经过。
　　他并不奢求卡米拉的原谅，也不奢求哈特希和阿克塔娜的理解，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并不后悔。
　　不过，有一件事他仍是毁约了。他答应过要去观看塞提的登基，看来是没有机会了。
　　说实话，他听过了塞提的解释，也明白了当时的形势。这一切并不是塞提的错，他是迫不得已才会动手杀了塞赫麦特。
　　他该去怪谁呢？怪塞提？不，如果站在那里的是他，他应该也会做出相同的选择，怪斯特拉？就算怪她又有什么用呢？就算再怎么怪她，他也不能就这么杀了她报仇。
　　不如怪他自己，怪他为什么坚持要来底比斯，如果他老老实实地待在沙缇，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事实已经摆在了那里，他无论去责怪谁都没有用。
　　他现在能做的，只有躺进面前的这具木棺之中，以千年的安眠，去反思自己的那些过错。
　　塞提应该还没有发现他的失踪吧？今晨天还没亮的时候，他就独自离开了王宫，追上了斯特拉所乘坐的马车，与她交换，然后来到了这里。
　　不出他所料，斯特拉已经买通了押送的人，将他们全部换成了自己人，得亏是塞提忙得脚不沾地，顾不上这边，才让她逮住了机会。
　　这会儿斯特拉应该已经到城外了吧？如果她信守承诺，吉恩也该带着哈特希和阿克塔娜到城外接应她了。
　　他不知道斯特拉今后有什么打算，也不想知道，无论她做出怎样的挣扎，千年之后，他的诅咒仍会应验。
　　“殿下，一切都完成了。”正当他思绪飘忽不定时，身旁围着的五六位侍女齐齐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退至他面前一步开外。
　　这就完成了吗？比他想象中的要快，他在侍女的搀扶下起身，坐的时候不觉得，如今站起来之后，他才觉得自己头上像顶着一块儿巨石，身上繁杂的饰物随着他的动作发出清脆悦耳的叮当声。
　　这些“陪葬”华丽得出乎他的意料，他以为塞提的意思是让斯特拉就这么躺进木棺里，然后将棺盖合上，送入王后谷的墓室之中，最后封上砖石草草了事，谁知他还大发慈悲，允许她佩戴华丽的饰品“下葬”。
　　不过，这也未必是一件好事，昂贵的陪葬品会引来无数盗墓贼的觊觎，扰乱亡者的安宁。若是听说有王后下葬，陪葬品繁多，那恐怕过不了多久，盗墓贼就会蜂拥而至，将陪葬品盗卖一空。
　　这可能也正是塞提想要的。
　　卡莫西斯跨入了棺中，侍女帮他扶着他那沉重的发饰，好让他顺利地躺进去。棺椁的大小正好，若非他知道前因后果，恐怕都要怀疑这口棺材是斯特拉特意为他而造的。
　　躺入棺中之后，他闭上了眼睛，将双手交叠至胸前。这是一个适于长眠的姿势，神会保佑他顺利与他重逢。
　　侍女最后为他整理好身上的饰物，便退了出去。他听到了脚步声，来人有七八个，听他们脚步的轻重缓急，好像都是成年男子。
　　他们围在了他的身侧，在商量着该如何抬起那沉甸甸的棺盖，不过他们很快就达成了一致。
　　“三，二，一！”
　　他清晰地听到了他们喘着粗气抬起棺盖的声音，木棺内微微一震，木屑被扫落了下来，他能感觉到，棺盖已经盖到了棺椁的上方。
　　烛光被黑暗遮蔽，他的眼前越来越黑，但是他没有睁开眼睛。
　　他并不知道自己将面临什么。
　　是饥饿与脱水直至死亡？
　　还是辗转反侧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又或者就这么躺在棺中，一梦千年？
　　他不知道。
　　头顶响起钉与锤的敲击声，他们已经在封棺了，如果他此刻不反悔，也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没机会就没机会吧。
　　他的唇角勾起一抹释然的笑容。
　　棺身一轻，他感觉自己被抬了起来，正摇摇晃晃地要去什么地方，刚走出不远，震耳欲聋的鼓乐声就响了起来，伴随着抖动着的棺椁，这种感觉很熟悉，像是母亲的摇篮，她哼着舒缓的音乐，哄他入眠。
　　这样吵闹的环境，他觉得自己应该是睡不着的，所以当困意来临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感到惊讶，自己何时已经心大到了这样的地步？此时此刻竟然就开始犯困了。
　　不过，既然能睡着，他也就自然而然地就着这一股困意，摒除了自己所有多余的思绪。
　　他想要做一个梦，梦中的他跪在高台之上，跪在他的爱人的身前，高台底下是万千民众，他们在欢呼，在为他们祝福。
　　他的身上穿着淡青色的华丽礼服，脸上化着妖冶的浓妆，衣服上配饰的铃铛伴随着从尼罗河畔吹来的微风叮铃铃地响。
　　一顶华美的王冠落在了他的头上，他的爱人在轻轻地为他调整合适的角度，这顶他梦寐以求的、象征着王后之位的王冠，如他所愿，终于戴在了他的头上。
　　他的爱人将他扶起，牵着他的手，与他并肩望向了远方——明亮的太阳悬在笔直高大的方尖碑之上，炽热的风中有着淡淡的河水味儿，吹起的黄沙似玛特女神手中真理的羽毛，轻轻拂过他的脸颊。
　　“万物皆始于阿蒙。拉神，努特神化作天空，盖布神化作大地，舒神让空气甜美清新，当荷鲁斯神化作雄鹰展翅于天际之际，欧西里斯神赠予埃及丰饶的土地。卡莫西斯，感谢布塔神创造了你我，感谢哈托尔女神引领我走近你的身边，感谢透特让我明白我有多么爱你。我用我的名讳与心脏向伊西斯女神起誓，我永远也不会与你分离，否则我的心脏将会被穆特吃掉，卡与巴也会化作齑粉，像黄沙一样沉入尼罗河底。”
　　他听见自己的爱人如是说道。
　　梦至这里，卡莫西斯不免莞尔。
　　这个梦好像永远不会结束，他感觉过了很久很久，在梦中，他与他的爱人携手走遍了埃及的每一寸土地，他们的生活幸福美满，所有人都会闻之艳羡。
　　如果就这样，一直做梦，永远不会醒来，那该多好。
　　忽然，他觉得有些冷。
　　为什么会冷呢？难道他已经被埋进土里了吗？他感觉自己睡得太久了，已经不知日夜。
　　他缓缓睁开了眼睛。
　　可是一睁眼，他就吓了一跳。


第191章 轮回
　　这是什么地方？！
　　冷的感觉是真实的，眼前的一切好像也是真实的。
　　棺盖不见了，但是他仍躺在棺材里，外面的冷风灌了进来。
　　他毫不留情地掐了自己一下，以为自己仍在梦境之中。
　　很痛，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头顶有什么东西正散发着微弱的光，那不是火光，卡莫西斯敢肯定。他撑着棺材底部，缓缓坐了起来，头顶的发冠依旧压的他头皮发疼，但是他一时间顾不上这些。
　　这是一间空旷的房间——虽然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房间，这个房间的墙壁太奇怪了，有生之年，他从未见过如此白皙的墙壁。
　　他还在发呆，忽然听到一声尖叫，他朝声音的方向望去，一个人站在房间的门外，正透过门上的一个洞往里看，他只看到了那个人一眼，那个人便跑掉了，好像看到的不是他，而是一个怪物。
　　真奇怪，卡莫西斯并没有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的棺椁是被人挖出来了吗？那个人是盗墓贼？看到他没死，所以吓了一跳？
　　拜托，他的棺椁才刚刚下葬，为什么就被人挖了出来？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他深吸了一口气，环视四周，企图找到什么趁手的东西，将那个人赶跑，然后离开这里。
　　很可惜，这间屋子里，除了这口棺材，什么都没有。
　　不过，他不清楚对方到底有多少人，还是不要露出杀意为妙。对方看上的应该不是他，而是他身上的这些首饰，如果他交出这些首饰，那些人应该就会放了他。
　　那个人应该是跑去叫人了，等他把他们领头的叫来，他会尽量去跟那些人心平气和地协商，最好破财消灾。
　　他就这么静静地待在棺材里等待着。
　　门外忽然又有了动静，可是当他抬起头时，却愣在了原地。
　　普拉美斯。
　　在梦境之中，他曾无数次轻轻描摹、亲吻过眼前的这张脸，他也曾望着这张脸，一字一句地说着那些他曾经羞于启齿的蜜语甜言。
　　他绝不会认错，站在门外的人是普拉美斯。
　　他从棺椁里站了起来，一脚跨出了棺椁，摇摇晃晃地朝那个人走了过去。
　　身体完全不听他的使唤，僵硬异常，加上头顶沉重的发冠，没有人搀扶他，他感觉自己好像随时都会摔倒。
　　即便这样，他也想走近一些，再走近一些，去看看那张脸，去看看那个人。
　　随着他的走动，衣服上的饰品叮铃铃地响，他停在了普拉美斯的面前。
　　一门之隔，透明的玻璃，他们面对着面，他伸出了他漂亮的手，朝前摸去。
　　普拉美斯自从那次一别，他便再也没有见过普拉美斯了，因为再见之时，他只见到了那具遗体，灵魂早就离开了躯壳。
　　而如今，普拉美斯就站在他的面前，不像是梦，他活生生的，因为见到他，他的睫毛因为惊讶而微微颤动，简直再真实不过了。
　　卡莫西斯的脸上尽是不可置信与怅然若失之色，在他几乎要触碰到普拉美斯的脸时，什么透明的东西挡在了他们中间。
　　像是早知道这个结果，卡莫西斯低下头，失望地后退一步。
　　是啊，他已经死了，若非是梦，又怎能再出现在他的面前呢？
　　可是明明是梦，为什么却这么冷呢？
　　他仍在自我怀疑时，令他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不到一会儿，那个神似普拉美斯的人忽然推开了门，带着一大群人走了进来。
　　那群人一拥而上，将他的四周都围了起来。
　　眼前的这个“普拉美斯”和他印象中的截然不同，他留着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身上穿着的衣服也很怪。
　　虽然很怪，但是普拉美斯当时穿的衣服也一样很奇怪。
　　面前这个“普拉美斯”正拿着一个发光的小盒子，不知道在跟谁说话，他说出来的话，卡莫西斯根本听不明白。
　　“普拉美斯，你带这群人堵我做什么？”他皱着眉问道，而对方同样皱着眉，显然也听不懂他说的话。
　　他到底是什么人？
　　卡莫西斯可以笃定，无论他是谁，都不可能是普拉美斯。
　　这个人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突然，那个盒子里就冒出了他勉强能够听懂的语言。
　　盒子里冒出来的的确是埃及语，但是语法显然不太对，说得是驴唇不对马嘴的，卡莫西斯花了一些功夫仔细听，终于是听懂了。
　　他们在问他是谁。
　　这些人真的不是来盗墓的吗？卡莫西斯依旧怀疑着。
　　“拉美西斯一世的王后，卡莫西斯。”
　　他丝毫不惭愧，他就是以拉美西斯一世王后的身份下葬的，名字在埃及是一个相对私密的东西，不能告诉陌生人，所以斯特拉这个名字不可能人人都知道。
　　虽然不能够告诉陌生人，但是他就是想说出自己的名字，看看面前这个人会不会有什么反应。
　　不出他所料，面前这个“普拉美斯”在听到他名字得那一刹那，脸上写满了震惊，正当卡莫西斯以为他认出了自己的时候，他抛出了一个足以让卡莫西斯愣在原地的问题。
　　“你不是死了几千年了吗？为什么活过来了？”
　　死了几千年？他怎么可能死了几千年？！他明明才刚刚躺进棺材里睡了一觉，就算他最近的确很累，睡得有点久，但是说一天两天他还勉强会相信，说他睡了几千年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这个问题问得他头昏脑乱，他捂着自己的额头，已经搞不清楚眼前的状况了，“我不过是刚躺下，这里是哪里？你是谁？”
　　“普拉美斯”闭上了眼睛，叹了口气，对他说道：“这里是公元2020年，英国的首都伦敦，我叫齐贤，是买下你的人。”
　　英国伦敦！
　　在听到这个词的时候，卡莫西斯瞬间睁大了眼睛，他明白了，他什么都明白了。
　　斯特拉曾经告诉过他，英国伦敦，这是她和普拉美斯约定的来世相会的地点。
　　而这个叫齐贤的人说他“死了几千年”，这意味着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千三百年。
　　斯特拉没有骗他，他没有死，即便躺在棺材之中，没有空气，没有食物，也没有水，甚至被埋进了泥土之中，他依旧没有死。
　　面前这个人，就是普拉美斯的来世。
　　他真的见到了普拉美斯的来世！
　　卡莫西斯激动得说不出话，但是齐贤显然完全不认识他，他又拿起了那个盒子，放在耳朵边上，不知道在跟谁说话。
　　说着说着，他就离开了这个房间，留下了那几个彪形大汉。
　　卡莫西斯想要出声拦住他，但是手刚抬起来，他便又放了下去。
　　算了，既然他已经与普拉美斯的转世相见，那还愁再也见不到他吗？
　　他现在应该冷静下来，好好去思考对策。
　　如果面前这个人是普拉美斯的转世，那么斯特拉
　　不出所料的话，斯特拉应该会在他的身边。
　　对卡莫西斯而言，只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他又要见到斯特拉了，说实话，他并不情愿。
　　不过，只要能就在这个名叫齐贤的人的身边，他并不介意再跟斯特拉好好聊聊。
　　反正他的诅咒终会应验，而诅咒应验之后，只有他能够最终留在齐贤的身边。
　　那些人叫他摘下身上的首饰，还要送他去什么地方。
　　既然知道了那个人是普拉美斯的转世，他也就放下了戒心，反正这些首饰戴着难受，摘下来就摘下来吧。
　　但是那些人还要他摘下“希望”。
　　他犹豫了，他不想让“希望”落入别人的手中，虽然这些人并不知道“希望”的用途，但是这是普拉美斯当初送他的礼物，叫他这么摘下来交给别人，他并不想。
　　那个人见他不愿摘，便抬高了声线催促他。他最终还是妥协了，摘下“希望”放进了托盘里。越是不愿意摘，越是容易叫人看出端倪，只要以后找到机会回来拿就可以了。
　　有人拿了件衣服来让他换上，这件衣服跟这帮人身上穿的长的差不多，难道这就是三千年之后的人的审美吗？跟普拉美斯刚登基那会儿也差不多嘛。
　　换上那件衣服之后，他们带他走进了一个大箱子里，箱子的门是反光的，还能自动关上。
　　忽然，这个箱子就很明显地往上升了，速度还不慢。
　　身边的人回过头，好像在跟他说：“别紧张”，这是他猜的，他听不懂。
　　即便如此，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颤抖的手。
　　箱子很平稳地停了下来，门再次打开了，外面却已经换了一副光景。
　　这是怎么回事？卡莫西斯还没想明白，又瞬间被门外的景象吸引了。
　　那些人推着他走出了箱子，他木然往前走着，眼中尽是这个新奇的世界。
　　很多辆他叫不上名字的东西整整齐齐地停在他的面前，那群人带着他坐上了其中一辆，将他挤在后排中间，唯恐他逃跑了。
　　放心，他是不会逃跑的。卡莫西斯调整了一下姿势，镇定地靠在了后座的椅子靠背上。
　　这一次，换他来主动了。


第192章 苏生
　　现代
　　早上七点，莫莲收拾好了今天一天的饭菜，装进了保温饭盒里，然后提着饭盒，坐上了前往医院的公交车。
　　他的厨艺比之前好了一些，做出来的菜也更加像样了，但是无论再美味的饭菜，他一个人吃的时候，都会觉得索然无味。
　　所以，他更喜欢带着饭，去医院找齐贤，坐在他的旁边，安安静静地慢慢享用，期待着某一瞬间的抬眼，面前的人就已经睁开了眼睛，温柔地看着他。
　　每个周末他都是这么过的，他已经完全习惯了。
　　他还带了很多书，放在蓝色的背包里。他斜挎着包，像这凡世之中最普通的一介学生，勤勉而朴素。
　　他喜欢坐在公交车最角落的位置上，因为坐在那里并不容易晕车，还能看到这个城市之中的许多别样的风景，他很喜欢成都这座城市，有挺拔的高楼，也有历久弥新的古建筑。
　　但是他不太喜欢一个人出去，如果可以，他更喜欢一个人在家里呆着。
　　公交车驶过桥洞，桥洞底下的柱子上还刻着诗句，虽然一首诗下来，莫莲只认识几个字，他连简体字都认得勉强，更别说繁体字了。
　　将视线收回，他闭上眼睛，惬意地听着歌，温和的暖风从他鬓边拂过，亲吻他缄默的唇。
　　齐叔叔让他周一至周五待在家里好好学习，甚至还给他请了家教，让家教和李博一起教他。
　　两个“老师”一起坐在他的面前，却全部败在了他的气势之下。
　　“为什么他一抬眼我就连话都不敢说？我感觉坐在他的身边压力好大。”下课之后，家教老师坐在沙发上，跟自己身边的李博倒苦水，坐在莫莲旁边的时候，他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这么自卑过。
　　“很正常，他是非洲部落酋长的小儿子，从小养尊处优长大的。”李博打了个哈哈，胡诌道，他可不想暴露了莫莲的身份。
　　莫莲并不知道自己身上的气质让别人被压制得喘不过气来，他只是在做自己罢了。
　　家离医院有两个小时的车程，但他依然来得比护工还要早，而且不到晚上九点是不会走的。
　　大部分的时间，他都陪在齐贤的身旁，毕竟一周七天，他只有这两天能够见到他，他当然想要来得最早，留到最后。
　　是啊，是很不幸，但是至少能待在他的身边，只要能够如此，一切好像也没有那么难了。
　　莫莲趴在洁白无瑕的被单上，枕着齐贤的手背，长时间地发着呆。
　　如墨般的长发泼洒在他的身侧，映着他略显憔悴的脸庞，他的眼睛里有明显的血丝，在齐贤躺在病床上的这段日子里，他就算是晚上睡觉也不怎么安稳。
　　这或许并不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该有的精神状态。
　　但是病床上的齐贤状态显然比他更差，他的脸消瘦得吓人，摆在白色被单上的手臂也形同枯槁。
　　莫莲心疼地握住了他的手指，盯着身边数值跳动的仪器，企图从中看出什么端倪，或是与往常不同之处。
　　门咔啦一声拉开了，他忙回过神，神情有些慌张，不过还好不是别人，是齐先生来了。
　　“这么早？”齐先生跟他打了个招呼，将鲜花放在桌上，他手里头还提了一个大果篮，“我买了苹果，有空了记得吃，你看起来气色很不好。”
　　“谢谢叔叔。”他瞥了一眼那些个大饱满的苹果，实在提不起什么兴趣。
　　齐先生走到窗边，拿起水壶要给窗前的多肉浇水，突然想起不能多浇，多肉会烂根死掉的。
　　“你看我，什么事都做不好，比不上你细心。”他叹了一口气，将洒水壶放在了一边，这种事他还是交给莫莲来做吧，在照料植物这方面，莫莲做的不知道要比他好上多少倍。
　　说实话，其实他当初也没想到齐贤会这么坚定地要和莫莲结婚的，他的意思也只是想让齐贤多做一些尝试，不要整天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谁知齐贤听是听了，但是没有能够理解透彻，而且这个臭小子动作快极了，半年都不到，连结婚证都领了。
　　其实按理来说，莫莲该改口了，按中国的习俗，他应该称呼齐先生为父亲的，但是既然他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齐先生也不会主动提出来。
　　天，他从不认为自己能和三千年前的法老王搭上亲家呀。
　　“最近是不是要考试了？”即便是来医院，莫莲依旧抱着课本不松手，齐先生突然想起来，最近好像是考试季，怪不得莫莲周一到周五完全没心思往医院跑了。
　　齐先生并没有指望莫莲能在六月的那场考试之中拿到什么好成绩，毕竟他才刚刚学中文没有多久，让他考个好成绩简直就是强人所难，他只想等着成绩出来再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让他找个学校读一读，学着跟同龄人打交道。
　　莫莲点了点头，再过几天就要考试了，他的家教老师都着急得上火了，但他并没有多着急，他的能力摆在那儿，除了尽人事，听天命，他也做不到别的事。
　　门突然开了，莫莲转过头，看清来人，他的眼底罕见地有些惊慌。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微微垂头向她致意，不敢直视她：“阿姨好。”
　　齐夫人抱着手臂，风风火火地走进了病房，她身后的齐惠抱着一个饭盒，跟着她也进到了病房里。
　　“爸爸，你也在啊，”齐惠抬起头，从母亲的肩膀看过去，看到了莫莲，还有自己的爸爸，她相当地欣喜，她平常都住在学校，只有周末才能回家，她已经好久没有见到自己的爸爸了。
　　齐先生从椅子上站起来，殷勤地把位置让给了自己的夫人，“来了啊，坐这儿。”
　　“女儿好不容易周末回家了，也不知道回来看看女儿。”齐夫人一眼就看到了桌上摆着的果篮，便拿起了果篮最上方的那颗红似宝石般的苹果，拿着小刀，坐在病床边削了起来。
　　她削得并不熟练，毕竟这种事在家里从来轮不到她去做，都是家里的保姆做好了给她端上来。
　　她好不容易削了一个坑坑洼洼的苹果，却将苹果切成了三片。
　　“妈，我不喜欢吃苹果，别给我了。”齐惠推拒道。
　　“我吃我吃，我爱吃。”齐先生自然会捧自家夫人的场，伸手就要过了一片。
　　“赶紧过来吃了苹果，脸白得跟刷了白漆似的。”齐夫人对躲在窗帘旁边的莫莲说道。
　　即便知道她是好心的，但是莫莲还是有些不自在，他不习惯跟气场如此强大的长辈待在一块儿。
　　他走上前去，接过了那块儿苹果，然后又退回了窗帘边上。
　　他还是觉得待在角落里，让齐夫人不要注意他来得舒心。
　　苹果不怎么甜，虽然看起来红润好看，但是远远不及他和齐贤去埃及的时候吃的水果拼盘里的水果好吃。
　　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跟齐贤再去一趟埃及，或是去别的地方也好，他太想念齐贤了，想念那个活生生的，会冲着他傻笑的齐贤。
　　看着他老老实实把苹果吃完了，齐夫人才收回了视线，嘴里却没有停下，依然在絮絮叨叨地数落着齐先生的不是。
　　“昨天隔壁的佐太儿子结婚，我叫你去，你嘴上答应了，但是到了晚上该出门的时候，人突然又不见了，我都不知道该说你什么好，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也不知道在忙什么事。”
　　“没事在忙，就是一个朋友突然叫我出去喝酒，我把这茬给忘了。”齐先生摸了摸头，向她解释道。
　　“喝酒喝酒，就知道喝酒，酒比你的儿子女儿还重要。”齐夫人扶着额头叹气道，“连你的傻儿子都知道酒喝了没用，你怎么就不懂呢？”
　　“有用。”齐先生小声嘟囔着反驳道，虽然他也说不出来具体有什么用。
　　“你还敢顶嘴是不是？”他不反驳还好，一反驳那可就激起了齐夫人的火气了，齐夫人把水果刀插回刀鞘中，将刀扔回了果篮里。
　　“一天天的不着家，知道的懂你是从早忙到晚，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在外头有人了，我问问你，那天进别墅区的时候，跟你走在一块的那个女人是谁？”
　　“什么女人？哪有什么女人？”这一问倒是把齐先生问蒙了，他可不记得自己身边什么时候多出来了一个女人。
　　“就是扎个高马尾的那个年轻姑娘，你跟人家有说有笑的，别以为我没看到！”齐夫人气的往椅子上一坐，“你儿子现在躺在病床上不省人事，女儿明年又要高考了，你呢？你这个做父亲的，整天不回家不说，还敢在外面找年轻姑娘？”
　　莫莲扬起了眉毛，虽然他并不能完全听懂，但是凭借他听懂的那些词句，加上齐夫人如此大发雷霆，他也猜着了大半。
　　拜托，他不想继续待在这里了，这些事情他管不着，也不想听。
　　他用求助的目光看向了病床上的齐贤，向他祈祷此时有人能识趣地给他来个电话，或是能有个医生护士进来看看也好，他想找个机会先离开这个房间一会儿。
　　忽然，他的余光好像看到什么东西动了一下。
　　“我没有找年轻姑娘，你一说高马尾我就想起来了，那个人是一个大师的助理，那个大师享誉中外，想要他帮忙算算的商业巨鳄能从这儿排到天府机场，我好不容易才搭上线，想让大师来看看我们家阿贤这儿能不能有什么办法。”
　　“我才不相信你有这么好心，你要找什么和尚道士早都去找了，现在都过了一年多了，你才想到去找，我信你鬼扯。”
　　“我真没有，我对天发誓好吧？”齐先生苦哈哈地竖起了三根手指，要对天发誓，但是齐夫人根本懒得看他。
　　她哼了一声，对齐先生说：“我最后给你一个机会，下个月你要是回家少于二十天，我们干脆就直接分家析产好了！”
　　“分家？妈妈你是认真的吗？”齐惠听到也是吓了一跳，难道真的要闹到这个地步吗？
　　“分家又怎么样？好过他身在曹营心在汉！”齐夫人显然已经不想继续在这里待下去了，“惠惠，我们走。”
　　“等一下。”
　　出声叫住她的并不是齐先生，而是莫莲。
　　莫莲的目光紧紧盯着病床上的齐贤，确认了好久，才放轻了语气，小心翼翼地抬头对他们说道：“他好像醒了。”


第193章 敌意
　　对齐贤来说，这次意外的穿越就像是一场很长很长的梦，一场真实得过了头的梦。
　　穿越到古埃及之后，时间过得久了，有时候他都分不清到底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虚假的，各种各样的记忆混杂在他的脑海之中，有时候他都会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在现代生活过，那些记忆，是否都是他的臆想？
　　或许这很荒谬，但是对齐贤来说，他真的有这样自我怀疑过，特别是刚穿越到古埃及的时候，他日夜期盼着能回到现代，但是他脑中逐渐恢复的记忆又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此时的处境。
　　不过大部分时间，他还是坚信不疑自己是一个穿越者，且终有一天会回到现代。他经常会深夜躺在床上，被穿堂而过的冷风吹得彻夜不眠，随着待在埃及的时间越久，他越是对这里的一切越发不舍，尤其是斯特拉。
　　那个活泼可爱的姑娘，若非这场意外的穿越，他恐怕也没有机会认识和接近她，有时候，他真的很想为了她而永远留在那个时代，即便那个时代没有任何东西是不落后的，且也没有他的亲人朋友。
　　知道自己的死期，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无比残忍的事，他也不例外，起初他还心存侥幸，以为自己能通过正常饮食，以及良好的卫生习惯，从根源处阻止病痛的来临。
　　但是他到底是天真了，他的命运早已被写进了史书之中，其他的事情他或许可以想办法做出一些改变，但是死亡这件事，他无能为力。
　　后来，他也看淡了一些，既然不能改变，不如就走得从容一些，也不枉走过这一遭了。
　　死亡真的是回到现代的钥匙吗？他也时常会怀疑，毕竟这从头到尾都只是他的猜测，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只要你替代原先的法老，活过一年零四个月，就能回到现代——谁都没有这样跟他说过。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的猜测是正确的。
　　他躺在古埃及唯一一把摇摇椅上“寿终正寝”之后，他发现自己身边好像发生了一些变化。
　　据古埃及的说法，人的灵魂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卡”和“巴”，人死之后，灵魂就会离开躯壳。
　　难道他的灵魂就这么出窍了？不对不对，按照影视剧中的描写，人的灵魂出窍之后，是能够清清楚楚地看见自己的遗体的，可是他什么都没有看见，甚至连眼睛都很难睁开。
　　他的眼皮就像是灌了铅一样，他费了很大力，才勉强睁开一条缝，可是眼前像是蒙了一层雾气，什么都不清，除此之外，他的耳朵也听不清，但是他能感觉的得到，自己身边非常地吵。
　　有人在吵架，说话的腔调、顿挫，他觉得好像有点熟悉，自己在哪儿听过。
　　好奇心激得他蹙起了眉，拼命让自己听得更清楚一点，最好能够睁开眼睛，正当他在努力的时候，周围的声音突然停了下来。
　　“阿贤！阿贤！醒醒！”
　　好像有人在叫他的名字，他并不确定，好久没有人这么喊他了，他也不确定那个人是不是在叫他，毕竟他已经习惯被人称呼为“陛下”了。
　　接下来很快有人过来，扒开了他的眼皮，用手电筒照他的眼睛。
　　等等，手电筒？
　　他能确定，那个发光的东西绝对不是蜡烛，如果是蜡烛，那倒过来的时候，烛油就该滴下来了。
　　如果真是手电筒的话，那是不是说明，他已经回到现代了？
　　他现在恨不得立刻睁开眼睛看个究竟，但是大脑和四肢好像全都不听他的使唤，他想抬起胳膊，但是胳膊一动不动。
　　这个身体好像已经不认他这个主人了似的，他现在感觉自己的意识是清醒的，但是就像被鬼压床了一样，四肢动弹不得。
　　他深吸了一口气，命令自己冷静下来，好好去感受周围的一切，听听到底是不是真的回到现代了。
　　“医生，我儿子是不是醒了？你看，他刚才好像有反应了！”他听见一个男声在说话，他仔细辨认了一下，那个声音他简直熟得不能再熟了，是他家老爹。
　　看来他真的回来了，感谢老天爷，也感谢阿蒙神，终于舍得放人了。
　　他现在特别想张嘴，告诉自家老爹：“我没事了，不用担心我，我马上就能醒过来了。”
　　他家老爹刚才是在叫医生吗？难道他们把他送去医院了？他在现代的身体昏迷了很久吗？
　　昏迷了也不是不可以，他还以为自己是跟普拉美斯互换了灵魂，他穿越到了古埃及，而普拉美斯穿越到了现代，看来并不是这样。
　　在众人殷切的目光之下，他缓缓睁开了眼睛，但是他仍然说不出话，看着眼前的这几个人，他没来由地感到陌生。
　　实在是太久没见了，他眨了眨眼睛，示意医生帮自己摘下氧气面罩，他觉得戴着不舒服。
　　在床上躺了很久，他才接受了自己穿越回来这个事实，心中有喜悦，也有遗憾。
　　他盼了这么久，终于回来了。
　　“阿贤，你知道你睡了多久了吗，我们真的要担心死了！”齐夫人抓着他的手，不住地叹息，眼眶却盈着喜悦的泪水。
　　还好他没事，还好他终于醒了。
　　“我睡了很久吗？”他愣愣地问道，视线依次扫过床边的每一个人，最终落在了一个人身上。
　　卡莫西斯，或者应该叫他莫莲。
　　他瞥过了视线，不想停留在莫莲身上一分一秒。
　　给斯特拉下诅咒的时候的卡莫西斯和现在站在他面前的莫莲简直就是判若两人，他是装成这副模样的吗？齐贤不知道，但是他依然不敢放松警惕。
　　莫莲将自己隐藏得太深了，什么仇恨，什么往事，他总是能做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即便齐贤想要提及，他也只是一笑带过。
　　谁曾想到，他竟然会有如此惊人的一段过往，他是怎么做到在林莞莲生活过的家里过得如此如鱼得水的？
　　齐贤越想越觉得害怕，看向莫莲的眼神也变得很怪。
　　“你怎么了？是不舒服吗？”莫莲对上了他的眼神，顿时觉得很不自在，齐贤为什么要这样看着他？他从来没有在齐贤的身上见过这种眼神，不知为何，他甚至有一些……恐惧。
　　这个眼神他见过，是的，是那个时候，在“他”的身上，他见过这样的眼神。
　　“我没事。”为了避免让卡莫西斯察觉出异样，齐贤立刻挪开了自己的眼神。
　　“好了，病人刚醒来，需要静养，可能也听不懂你们在说什么，说完话就赶紧离开这里吧，让他好好休息。”
　　“好好。”齐先生满口答应着，既然人醒了，他们以后有的是时间见，不用在乎这一时。
　　“你有什么想要的吗？或者有什么想吃的？我们帮你带。”齐夫人的语气也柔和了下来，一改刚才的咄咄逼人，温和地问道。
　　“我的手机。”齐贤想了想，他现在最想要拿到的就是手机，说实话，他已经好久没有摸到过手机了。
　　“手机？他的手机在这里吗？”齐先生问自己周围的人道，莫莲应了一声，从自己包里拿出了齐贤的手机，自从齐贤晕倒之后，他就一直替齐贤保管着他的手机。
　　我的手机竟然在他那里？齐贤暗暗祈祷莫莲没有打开看过他的手机，虽然里面并没有什么大秘密。
　　拿到手机之后，他扯了一个相当难看的笑容，对自己周围的人说道：“你们都出去吧，我的头好晕，我还想要再睡一觉，你们明天再来看我吧。”
　　“那好，我们明天再来。”齐夫人嘴上答应着，脚也在动了，但是眼睛却止不住地想回头看他。
　　她实在是太想念自己的儿子了，在齐贤刚刚昏迷的那一会儿，她整日都是以泪洗面，天天都往医院跑，甚至放着自己家里的别墅不住，跑到医院附近租了一套小房子。直到时间过去了一年，她的情绪才有所好转。
　　眼下齐贤终于醒了过来，她喜悦得近乎恍惚了，不住地回头看，确认这一切都是真的，她的儿子真的醒了，又活蹦乱跳了。
　　“那我也走了。”莫莲背上了自己小包，他本来是打算在这里吃饭的，但是齐贤就这么突然地醒了过来，并且已经明确说了想要一个人再休息一会儿。
　　齐先生和齐夫人都按齐贤的要求走了，他也不好继续在这里待下去。
　　曾经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自己是特殊的，期盼着齐贤开口让他留下，但是他很快便清醒了过来。
　　相比齐先生和齐夫人，他为齐贤所做的那些事简直就不值一提。
　　“小莫，你打算去哪里吗？阿贤终于醒过来了，我们打算去吃顿饭庆祝一下。”刚出医院门口，齐先生就招呼他道。
　　“我就不用了，我想回去看看书。”他回绝道，看书只是一个借口，他只是不想和齐夫人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她给他的压迫感实在是太强了，跟她待在一起，他觉得很不舒服。
　　“书就不能过几天再看嘛？”见他不去，齐惠惋惜地撇了撇嘴。
　　莫莲笑了笑，跟他们道别之后，独自踏上了回家的公交车。
　　这是他自齐贤昏迷后第一次在周末的时候这么早回家，说实话，他还从来没有好好欣赏过这座城市周末的白天，到底是什么样的。


第194章 变质
　　莫莲在离开医院之后，并没有选择回家，而是转头去了一家蛋糕店。
　　好像在人们的认知之中，只有在值得庆祝和纪念的时刻，才会选择去购买蛋糕。
　　他的家教老师也跟他说过，自己虽然很喜欢吃蛋糕，但是蛋糕容易使人发胖，所以她也只能看着发馋，很少真正去购买。
　　发胖？这可是学习舞蹈的禁忌之一。
　　莫莲虽然总是从自家楼下的蛋糕店门前走过，但是却从没有走进去过，每当他经过这个地方的时候，就总会被里面飘出的咖啡和可可的味道所吸引。
　　值得纪念和庆祝的时刻吗？莫莲停在蛋糕店的门口，凝望着橱窗之中那些造型精致得令人叹息的蛋糕，最终推开门走了进去。
　　他一直很节俭，很少会去买无用的东西，或者花钱去享乐，毕竟他现在花的是齐家的钱，不能大手大脚的，他可不想将把柄送到齐夫人手里，让她找到理由去埋怨他的不是。
　　不过这次不一样，齐贤醒了，理应是该庆祝一下的。
　　他预订了一个小蛋糕，打算明天去探望齐贤的时候带上。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感觉齐贤好像有哪里和从前不太一样了，还有他今天对他露出的那个眼神，以及爱搭不理的态度，简直就不像一个卧床许久，刚刚苏醒过来的人。
　　而且，齐贤说话的语气，他怎么觉得这么熟悉呢？
　　莫莲回到了家中，说是他家，更不如说是齐家，这是齐贤名下的房产，也就是所谓的婚房。
　　但是，他刚拿到钥匙的时候，这里还只是一个毛坯房，装修都是他和唐茜两人花心思跑下来的，他花费了不少精力。
　　齐贤一定喜欢。
　　刚装修完毕的时候，他满心都是这么想的。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也不敢再如此笃定，他与齐贤相处不过几个月，说实话，他真不知道齐贤喜欢什么样的风格，只能参考着唐茜的意见去置办。
　　一推开门，一只白色的小猫就喵喵叫着跑了过来，叼着他的裤脚，引他去看自己空荡荡的食盒，向他哭诉着没有吃饱。
　　莫莲的神情这才缓和了许多，他将手中的东西放在了桌面上，转身去拿猫粮。
　　齐贤答应过他，要和他一起养一只猫。
　　他也想等着齐贤醒来，再同他一起去挑选，但是齐贤迟迟未醒，而某日，这只小猫又堵在他的楼下，缠着他不放，他这才勉为其难地先斩后奏，将猫带回了家里养着。
　　他将带去医院的饭菜又热了热，凑合着吃了。
　　既然齐贤已经醒了，那么应该过不了几天就能出院，搬来这里跟他一起住了。
　　他环视了一圈，始终觉得缺了点什么，又好像多了点什么。
　　难得周末有空，他将屋子上下打扫了一遍，其实屋子里已经很干净了，齐先生怕他不会打扫，特意请了钟点工来打扫卫生。
　　他打扫着，突然想起自己的生活用品都是一人份的，如果齐贤搬来这里，他们又要一起去采购新的东西。齐贤刚醒没多久，估计不想出门，不如他现在就帮他买了吧。
　　既然决定了，又无事可做，在吃过饭之后，他便拿起了钥匙，重新出了门。
　　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进进出出的，即便是那些嘴碎的邻居大嫂，在路上见着他了，也不愿来找他聊天。因为她们都知道他沉默寡言，即便是说了，他也听不懂，更不知道该做何答复，渐渐地，也没有人想来找他聊家长里短了。
　　他有时候很羡慕齐贤，即便是在异国他乡，齐贤也能够和周围的邻居关系很好，邻居们经常会带着自家的好东西上门拜访，互通有无。
　　邻里关系莫莲向来是处理不来的，从前住在王宫里的时候，即便是跟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跑来跟他搭话也得吃瘪。
　　让他去主动找人搭话，和不熟悉的人维护关系，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有血缘的兄弟姐妹都尚且如此，更别提陌生人了。
　　说起齐贤
　　他花了很长时间，才习惯了没有齐贤的日子，他已经接受了这一切了，只要齐贤没有醒来，他都会安然等待，等待的时间太长了，唯有坐在病床旁边的时候，他才能暂时遗忘等待的痛苦。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齐贤醒过来之后对他却如此冷淡呢？
　　到底是真的因为身体不舒服，还是有别的原因？
　　如果可以，他真的很想现在就坐车回医院去，找到齐贤问个清楚。
　　算了，且待明日。他扼住自己的手腕，命令自己沉下心来，切不可浮躁。
　　他已经等了这么久了，难道还在乎这几个小时吗？
　　另一边，齐贤配合了医生的全面检查，费了好大劲，才被允许使用手机。
　　手机没有电了，他到医院前台借了一根充电线，插上了电源，坐在病床边上，摁下了开机键。
　　凝望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时间，他不免愕然，时间竟然过得这么快，距离他穿越的那一天，竟然已经过了一年有余。
　　事情并非跟他猜测中的一样，即便他穿越了，现代的时间也不会因此而停止，他就这么在这张病床上躺了一年多。
　　他起身进了洗手间，镜中的自己和他印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了。
　　脸颊瘦削，两眼凹陷，头发也长过了肩膀，眼睛上像是蒙上了一层雾，一点也不清澈，嘴唇更是发白，整张脸没有半点血色。
　　这是我吗？他震惊地摸着自己的脸，不敢相信自己仅是卧床一年多，身体却发生了如此大的改变。
　　简直就跟穿越到古埃及时临死之前没什么两样。
　　若不是还不能出院，他真想赶紧去一趟理发店，把自己收拾干净。这个样子怎么见人？
　　唐茜要是来探望他，准能被他这副模样笑死。
　　他回到了床上，重新拿起了手机。手机里的消息多到爆炸，他刚打开锁屏，那些消息就一窝蜂地显示了出来。
　　显然这一年多来，莫莲并没有打开他的手机帮他处理这些消息，只是单纯地替他保管手机而已。
　　莫莲他让莫莲在现代等了他一年多吗？
　　说实话，即便是在古埃及，他也一整年没有见到卡莫西斯了，那个时代没有照片，只要他有意去忘却，用不了多久就能忘记卡莫西斯的长相了。
　　早在地牢里，他就对卡莫西斯说过，等再见面时，双方就是仇人了。
　　如今再见到卡莫西斯，或者说再见到莫莲，他发现自己根本就恨不起来。
　　面前的莫莲懂事且乖巧听话，双眼清澈，笑意温柔，偶尔还会跟兔子一样粘人，和他印象中的卡莫西斯简直判若两人。
　　他不知道自己不在的这一年多里，莫莲是如何跟他的父母相处的。
　　他的确是无法痛恨眼前莫莲，但是他却再也不能毫无心理障碍地容忍莫莲留在自己的身边。
　　无论怎么说，他都是导致林莞莲死亡的凶手之一。
　　一想到提起林莞莲的时候，莫莲那耐人寻味的表情，他就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愤怒，莫莲固然是好，但是说到底，他就是卡莫西斯，即便换了个名字，拼命改变性格，有些事情是永远不会变的。
　　卡莫西斯永远痛恨斯特拉，也自然而然地痛恨林莞莲。
　　齐贤不能接受自己和一个痛恨着自己曾经爱人的人相处下去，莫莲对林莞莲从没有半分尊重，从他撕碎并扔掉他与林莞莲的合照时，他就应该明白了。
　　今天见到莫莲的时候，看莫莲的表情，应该是不知道他这一年多昏迷的时光里，灵魂穿越到了古埃及，若是他知道了，恐怕便不是这副表情了。
　　他能感受到，莫莲因他的苏醒而欣喜。
　　齐贤无意瞒着莫莲，他固然知道，时光已过千年，往事不可追，但有些事情并不会因为时光流逝而发生改变。
　　更何况，林莞莲的死亡就发生在几年前。
　　他不能不在乎，他不可能不在乎。
　　这些事情，他必须找个时间和莫莲谈谈，这一年多来，他知道了太多的事情，或许只有彻夜长谈之后，他才能知道自己今后该何去何从。
　　如果没有这次突如其来的穿越，恐怕他现在应该正在和莫莲过着平凡而甜蜜的生活吧？
　　但是自从穿越归来，他发现自己心中的那份情感已经变质了，用这份变质的情感继续跟莫莲相处下去，无论对谁，都是不尊重。
　　“我什么时候能出院？”他按了按床头的铃，问过来的护士。
　　“观察两天，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申请出院了。”护士客客气气地对他说。
　　护士早就听说过了，这一床的病人，无论怎么检查就瞧不出来毛病，可就是昏迷不醒，因为长期的卧床，身体的各项指标都或多或少地出现了问题，但是这都问题不大，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应该就能够恢复如初了。
　　“谢谢。”齐贤对她道了一声谢，目送她离开了病房。
　　处理完手机中的信息，他关上了手机，靠着床头，叹了一口气。
　　他现在到底该怎么面对莫莲呢？


第195章 陌路
　　“瞧你现在这副熊样，齐贤，快别说你认识本小姐了。”
　　唐茜坐在病床旁边的椅子上，翘着腿，闲得无聊在嘴里嚼了颗泡泡糖吐泡泡。她听说齐贤醒了，立刻赶了最晚的一趟飞机和最早的一班车，从杭州赶了回来。
　　甚至因为来得太早了，她在医院椅子上坐了好一会儿才到探视时间
　　在她推开门的那一霎那，齐贤还以为进来的人是莫莲，动作都停住了。
　　唐茜打了个哈欠，她一整晚都没怎么睡，就顾着往这边赶了。
　　看着齐贤好像睡得很香并刚刚起床的样子，她难免心中郁郁不平。
　　“还睡，亏你还睡得着，我要是跟你一样连睡一年，我直接三个月不用睡觉。”唐茜把自己坐飞机时的飞机餐面包拿了出来，准备当早餐吃，“喂，那你醒都醒了，我什么时候才能吃席啊？”
　　刚刚死过一轮的齐贤可听不得这个，“吃什么席？我还没死呢，而且暂时也死不了了。”
　　“什么跟什么呀？我问的是，什么时候能喝上你的喜酒？”她戳了戳自己的脑袋，暗示齐贤真是睡得太久了，脑子都不太好使了。
　　喜酒？谈起这件事，他才突然想起来，他和莫莲领证之后，还没来得及举办婚礼，他就穿越了。
　　如果唐茜不提，他一下还真没想起来这档子事。
　　“干什么？为什么愁眉苦脸的？办婚礼不应该开开心心的吗？连婚房都不用你花心思装修，我和莫莲弟弟都装好了，你只需要提包入住，以后如果有什么不满意的再装一遍就行了。”
　　什么？连房子都装修好了？看来这一年多里实在发生了太多事。
　　他让唐茜赶紧坐下来，把这段时间里发生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全告诉他。
　　原来在他不在的这一年多里，家里的每一个人都因为他而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当听说莫莲准备参加考试，找一所学校学习舞蹈的时候，他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看来莫莲已经适应了没有他的日子，如果此时选择分开
　　“我给你透个底，莫莲弟弟喜欢西式婚礼，你可别去弄什么有的没的，眼下的这几个月，你除了恢复身体，就专心去做这件事就行啦，有什么事我随叫随到。”
　　他的思绪被唐茜的话打断了，真是可笑，他在想着分开的时候，唐茜却在告诉他，怎么样才能举办一场让他们永世难忘的婚礼。
　　“这件事让我好好想想吧，我一下子什么头绪都没有。”齐贤皱着眉头说着，他的肚子也应景地响了起来。
　　他还没吃早饭呢。
　　像是接收到了感应，病房的门被人敲了两声。
　　瞥见门外的人，唐茜兴奋地站了起来，为他开了门。
　　齐贤抬起了头，莫莲就站在门外，他手里提着一个不大的白色纸盒子，看这个盒子的形状和盒子上的缎带，齐贤不难猜出，这是一块儿蛋糕。
　　如果不出他所料的话，这块儿蛋糕还是草莓味儿的。
　　“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两个聊天了。”唐茜“识趣”地退出了房间，齐贤伸出了手想要叫住她，却又放下了。
　　说实话，他并不是很想跟莫莲独处，但是看唐茜如此期待他们的婚礼，他不想让她知道，他和莫莲的关系出现了一些问题。
　　准确来说，问题是出在他这里的，莫莲暂时还并不知道。
　　齐贤觉得，有些事情还是尽早说明白比较好，他必须坦白自己的心情与顾虑，免得莫莲胡乱猜疑。
　　莫莲还不知道齐贤心中的盘算，他只是觉得，房间里实在是有些太过沉默了，齐贤之前绝不可能在他进入房间这么久还不和他说半句话的。
　　难道是他刚醒来，嗓子不舒服，所以才不想说话？
　　可是他刚才和唐茜在房间里不是聊得挺好的吗？
　　既然齐贤不说话，他也不会主动找话题，只是把蛋糕藏到房间的角落，
　　看起来齐贤还没有吃早餐，如果他让齐贤刚起床就吃这么甜腻的蛋糕，一会儿齐夫人来了一定又会有话说他。
　　如果可以，一会儿他想去找医生问问齐贤什么时候能够出院，等待的这一年多里，他虽然期待着齐贤能够醒来，陪自己去做一些只属于现代的新鲜的事，但是那时候他的心情每天都很平缓。
　　如今齐贤才醒了不过一天，他却感觉自己坐立难安，简直是一刻也等不及了。
　　他有一个笔记本，里面记着很多他想要去尝试的事情，小到尝尝家门口新开的那家餐厅，大到去往国外旅游。
　　这些事情他也不是不能独自去做，但是没有齐贤在他的身边，无论是怎样的珍馐美馔，异域奇景，他都提不起什么兴趣。
　　或许他现在应该去拿一份早餐给齐贤，他回头望了齐贤一眼，齐贤低着头看手机，好像并没有话要对他说。
　　好吧，既然对方没有要跟他寒暄的意思，他也不想主动凑上去问东问西。
　　他端来了早餐，放在了齐贤面前的小桌上，坐在了病床旁边的椅子上。
　　“谢谢。”齐贤往后挪了一下，将手机放在了一边，这是他醒来之后，对莫莲说的第一句话，说完之后，房间里又陷入了沉默。
　　屋内的气氛令人窒息，只能听见碗勺碰撞的声响，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齐贤用勺子搅着碗里的粥，让粥尽快散热，说实话，他真希望唐茜赶紧回来，随便说点什么都好，他现在和莫莲几乎什么话都不想说。
　　“一会儿你的父母过来，我就走了。”
　　终于是莫莲先开了口，对床上的齐贤说道。
　　他不适应这种阖家团圆的时刻，他们抱在一起，泪流满面的时候，他只能站在一边，不知所措，也没有人能顾得上他。
　　与其这样，还不如先走一步。
　　他想等齐贤的父母离开这里以后，再回来打开那个蛋糕，但是如今的气氛和他所预料的相去甚远，他甚至怀疑齐贤是不是昏迷太久了，已经忘记了他是谁。
　　“好。”齐贤只是应了一句，从莫莲这句话，不难猜到莫莲和他的家人相处得并不是很好。也是，他的母亲向来是吃软不吃硬，而莫莲又是个不愿意服软的人，他们两个要是能够相处融洽，他是第一个不相信的。
　　今天是周末，齐贤的父母应该都在家里，就他们俩的着急性子，估计很快就会到医院来了，所以留给他和莫莲单独相处的时间不多了。
　　不过，这对于齐贤来说算得上是一个好消息，他的确有一句话想要对莫莲说，但是他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合适的场合。
　　但是这句话他是迟早要说的，他不能欺骗自己，更不能欺骗莫莲。
　　吃过了那清淡的早餐，齐贤把碗勺放在了一边，莫莲依然安静地待在他的身边，默默陪伴着他。
　　莫莲坐在靠窗的那一侧，窗帘敞开着，清晨的阳光明媚，照在他正摊在膝头的那本书上，密密麻麻的字熠熠生辉。
　　那是什么书？齐贤并不知道，不过他刚才听着，莫莲的中文进步了不少，吐字比之前清晰多了，看来即便他不在，莫莲也有努力地在学习中文。
　　他就这么安静地望着在窗边看书的莫莲，正如他初见他时，美得像一幅水墨画。
　　他想起来了，他与莫莲见面的第二天，也是在医院里，不过，那时候坐在病床上的人是莫莲，而坐在窗边无所事事的人是他。
　　看来即便离开他的身边，莫莲也能够一个人好好地生活下去了，齐贤心中的负担顿时少了许多。
　　他在看着莫莲的时候，殊不知莫莲也正悄悄望着他，两人的视线默契地并没有对上，免得徒增尴尬。
　　他的态度让莫莲暗暗失望，他已经在这里坐了这么久了，齐贤都没有主动地来跟他说些什么，他们就像是陌生人一样。
　　仿佛一切都回到了起点，一年前的那一切像是从不曾发生过，那些关于爱情的轰轰烈烈的记忆，似乎只在他的脑海之中留下了蛛丝马迹。
　　门外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声响，齐贤竖起耳朵，很快便判断出了来人是谁。
　　莫莲听见了门外的动静，也合上了书本，将书放回了包里。
　　他将包斜挎着，站在了门口，他想等齐先生和齐夫人进来，跟他们打过招呼以后再离开。
　　齐贤的目光追随着他的背影，直觉告诉他，莫莲明天应该不会来了，他连在病房里都在看书，恐怕最近并不闲暇。
　　如果那句话今天不说，不知道又要过上多少天他才能再见到莫莲。
　　在莫莲想要为外面的人开门的那一霎那，齐贤的嘴领先了大脑一步，喊住了他。
　　“卡莫西斯！”
　　莫莲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了头，望向他的眼神中除了惊愕和疑问，还掺杂着一些别的情绪。
　　已经很久没有人喊过他这个名字了，他差点就要忘记了自己真正的名字，叫做卡莫西斯。
　　还没等他想明白齐贤为什么突然要喊他这个名字，齐贤余下的话便像一道惊雷从天空中劈下，狠狠击碎了他全部的理智。
　　“我们离婚吧。”


第196章 接考
　　为什么要称呼他为卡莫西斯呢？齐贤也并不知道，或许是在古埃及待的太久了，对于莫莲这个名字，他已经很生疏了。
　　情急之下，他才喊了卡莫西斯这个几乎连本人都快忘却了的名字。
　　莫莲站在原地，像是被冻住了，一言不发，齐贤攥着洁白被单的一角，小心翼翼地凝视着他的背影。
　　这句话是不是太突兀了？毫无铺垫的，莫莲恐怕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刚想开口再解释一些什么，门就被人从外面打开了。
　　“阿贤，我们来看你了。”齐先生提着大包小包，从病房外面走了进来，他一口气推开了门，差点撞到门边上的莫莲，忙跟他道歉：“哎呀，小莫也在啊，不好意思没看着有人，别站着了，来尝尝这还热乎的蛋烘糕。”
　　“怎么脸色跟掉漆皮的白墙一样难看，不知道的还以为谁得罪你了。”齐夫人跟在齐先生的身后，一进来便看到了莫莲难看的脸色。
　　莫莲没有说话，快步绕过了齐夫人，离开了病房，很快便消失在了走廊来往的人群中。
　　“这是做什么？平时看起来不吵不闹的，怎么突然闹脾气了？”望着他离去的背影，齐夫人不悦地将包包摔在了一边的柜子上。
　　“妈，不怪他，是我跟他提了离婚。”齐贤掀开被子，凭借感觉找到了床边的拖鞋，扶着床头站了起来。
　　“什么？离婚？”齐夫人的反应倒是超乎了齐贤的预料连一旁的齐先生动作都停了。
　　齐贤以为自己母亲对莫莲并不满意，听到他提出离婚会附和他，结果和他想象中的并不一样。
　　齐夫人的脸色肉眼可见地阴沉了下来，比莫莲刚才的脸色还要难看十倍。
　　他还没想明白为什么自己母亲的脸色突然这么难看，齐夫人便猝不及防抬手扇了他一个耳光。
　　“我早已经提醒过你，你们不合适，可是你并不听我的话，所以我只能要求你不要始乱终弃。你当初口口声声说喜欢他，想要陪他走下去，现在突然变卦的人也是你。”
　　齐贤哑口无言。
　　齐先生赶紧拉住了自己的夫人，让她坐下来好好冷静冷静，转头问齐贤道：“怎么突然就要离婚呢？是出了什么事吗？”
　　“没有出什么事，只是我突然发现他瞒了我很多很重要的事，触及了我的原则，所以我认为，我们并不合适继续相处下去了。”齐贤诚实地说道，但是这些事是他穿越以后才知道的，他并不能告诉自己的父母，他昏迷的这段时间是穿越了，他们肯定不会相信的。
　　齐夫人冷哼了一声，没好气地说：“我当初就叫你了解清楚他的来历，可是你像是被鬼迷了心窍，一心要跟他结婚。不过你现在想要离婚，我并不支持。”
　　为什么？齐贤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自家老爹，想要听听他的看法。
　　“我也不同意。”齐先生的想法与齐夫人如出一辙。
　　“我也不同意。”齐惠在他们身后默默举手说道。
　　“莫莲哥哥在你昏迷的这段时间里，最开始是每天都会来，最早来且最晚走，后来爸爸劝他去读书，他才答应了将探望你的时间缩减到了每周末。这一年来他为了准备考试一直很辛苦，周末也不能好好休息，每天要花费四五个小时来医院探望你。”
　　齐先生点了点头，“连那个脸板得跟冰箱似的主治医师都说他对你痴情，你这刚醒来，一开口就要跟他离婚，连我都想扇你。”
　　“我”齐贤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
　　“我的确不认为他与你般配，但是我不能不承认他很爱你，你就算再去找，也难找到第二个像他这样的。如果是由你主动提出离婚，我不同意。”
　　“我认为你应该去和他好好谈谈，离婚和结婚一样，绝不能仅凭冲动行事。”
　　“好吧，我会找时间跟他聊聊。”齐贤的余光瞥到了角落里的蛋糕，莫莲一定是想等他的父母离开这里之后，再回来跟他一起吃蛋糕吧？
　　不过估计他是不会回来了。
　　“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说清楚呢？我们认识小莫的日子也不算短了，如果真有大事，他是不可能瞒着你的，你们之中肯定存在什么误会，说开了就好了。”齐先生从自己带来的饭盒里取出小菜，却瞥见了小桌子上的餐具，这才想起来齐贤已经吃过早饭了。
　　“你们吃吧，我已经吃饱了。”齐贤叹了一口气，又问道：“对了，这一年多你们过得怎么样？我不在你们应该过得挺舒坦的吧？”
　　听到这话，齐先生就来气，“说什么傻话，你看看你妈妈，为了你的事，头发都操心得变白了，还有我，每天为了你东奔西走，公司业绩也刷刷地下滑了，你说说，你该怎么赔偿我们？”
　　妈妈的头发已经变白了吗？齐贤朝她的方向望去，齐夫人欲盖弥彰地转过头，不让他看到自己鬓角的白发。
　　齐贤见她不愿意多提这件事，便也识趣地不再提起，但是他心下还是内疚万分，他还能陪在自己的父母身边多少个一年多？过一天就少一天了。
　　他强撑着笑容，嬉皮笑脸地和自己老爹承诺道：“放心吧，我回来了，以后我一定会让你们特别省心的，老爹，你就等着吧，过不了几年我就能把您的位置接过来，让您提前退休，带着我妈游山玩水去。”
　　“哟，这么大的口气，知道的懂你是昏迷了一年多，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去哪儿进修了呢？”即便知道他一定是在说宽慰他们的话，齐先生还是不想让他逞这口舌之快。
　　进修？怎么不算呢？他连埃及这么大一个国家都能够管得下来，和埃及一比，管理公司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等我出院就给我安排工作吧，我真是睡得太久了，现在简直一刻也闲不下来。”为了显示自己除了看起来还有点虚弱，已经没有什么其他毛病了，齐贤想撩起自己的衣袖给他们看看自己的肱二头肌，却突然想起自己并不是还占用着普拉美斯的身体，自然没什么肌肉，于是动作刚做到一半就停了下来。
　　“知道了，就冲你这句话，到时候给你指派那些脏活累活，你可别再来找我抱怨。”齐先生拍了拍齐贤的肩膀，暗暗在心中叹了口气。
　　不知道为什么，在齐贤醒来之后，他总感觉齐贤和之前不太一样了，具体是哪儿不一样了，他也说不上来。
　　他能明显地感觉到，齐贤说话的语气和从前截然不同了，他的语气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去相信他所说出来的一切，并且感到非常地放心。
　　齐先生和齐夫人在病房里待了几个小时便离开了，他们各有各的事情要去忙，就连齐惠都要在周末去补课，空荡荡的病房里只剩下了齐贤一个人。
　　见他们真的都走了，齐贤打开了蛋糕的盒子，不出他所料，蛋糕不仅长得像个草莓，连粉色的奶油上都放着满满的草莓。他只看了一眼，便把蛋糕放在了一旁。
　　他现在需要冷静地去想好自己的措辞，告诉莫莲自己在这一年多里穿越到古埃及所经历的一切，向他证明自己向他提出离婚并不是临时起意。
　　三天之后，齐贤就出院了，他本来就没什么病，只是躺的太久有点虚弱而已，医生嘱咐他在家静养，但是他如何闲的住？仅在自己父母家里休息了两天，便想要给莫莲打个电话，约他出来吃饭，再好好谈谈。
　　但是莫莲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问过自己妹妹，齐贤才知道今天是莫莲考试的日子，所以手机关机了一整天。
　　“我今晚不回家吃饭，先开车去接他，然后跟他一起吃。”齐贤从抽屉里取出自己的车钥匙，钥匙太久没人用了，沾上了一些污渍。他并不在意，用指尖抹去了那些污渍，放进了口袋里。
　　“行，你们好好谈谈。”齐先生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目送他出了门。
　　车库的卷闸门缓缓上升，他按下车钥匙上的按钮，红色的汽车发出清脆的应答。
　　当握住方向盘的那一刻，他深吸了一口气。
　　终于！
　　终于告别了牛车马车人力车，开汽车上柏油马路了！
　　他踩下了油门，动作小心翼翼，生怕自己手生了，撞到不该撞的东西。
　　所幸他还没有忘记怎么开车，当车开上人来人往的马路时，他摇下了车窗，饶有兴致地观摩着这拥挤的人群，呼吸着这来自现代化城市略微糟糕的空气。
　　他开得很小心，像刚拿到驾照上路的新手，所以他在路上花费的时间远比他想象中的多得多。即便如此，等他开到校门口的时候，门口依然围着许多的家长，看来考试仍在继续。
　　他甚至看到有人举着横幅，有人捧着花，他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依稀想起了十年之前自己也是在这所学校参加的考试，而自己的父母也和校门外围着的这群家长一样，心焦地等待着。
　　他坐在车里，远远地盯着那道校门。
　　这个距离，他听不到考试结束的铃声，正当他等得都有些恍惚的时候，校门打开了。
　　他顿时醒了醒，学生们从校门口鱼贯而出，奔去自己父母的身边。这一场考试结束，就意味着他们整个高中生涯也就此落幕了。
　　他从车上下来，即便隔着一条马路，他也能在人群中一眼锁定那个身影。
　　莫莲穿行在拥挤的人群中，他只背了一个小包，头发也披散在肩头，他低着头往外挤着。
　　齐贤之所以能一眼认出他，一是因为当所有人都探着脖子去寻找自己的家人的时候，只有他低着头，想要挤到没人的地方，好打车回家，二是因为他实在是太醒目了，对于齐贤来说，只需要看到一个背影，他就能准确地认出莫莲。
　　他快步穿过马路，拦在了莫莲的身前。
　　莫莲烦躁地皱起了眉，他本就不喜欢人多的场合，更不喜欢肢体接触，刚才这群人已经将他挤得心烦意乱了，现在突然又有个人挡在了他的前面。
　　他抬起头，刚想让那个人让开，可在逆光之中，他看清了面前这个人的脸庞。
　　齐贤他不可置信地盯着齐贤看了好久，犹豫地开口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难道他是为了催他离婚，才堵在考场外的吗？
　　“没什么，听说你考完了，我来接你。”齐贤伸手想要替他背那个看起来不轻的包，但莫莲转过身，避开了他的手。
　　“不需要，你有什么事就快说吧。”他显然并不想去理会齐贤，刚刚考完试，他的好心情却因为齐贤的出现而消失殆尽了。
　　“我的车在马路对面，我们去车上说吧。”齐贤亮出了自己的车钥匙，在莫莲面前晃了晃，领着莫莲朝马路对面走去。


第197章 嚼蜡
　　“那个女生长的真好看，她前面的人是她的男朋友吗？”
　　“她男朋友看起来比她大不少吧？开的车好像也不便宜，不会是被包养了吧？”
　　齐贤皱眉将路人的闲言碎语全部屏蔽掉了，他不知道为什么有人会对陌生人抱有这么大恶意。
　　他在古埃及待久了，那里的人大部分都非常地淳朴，爱说别人闲话的人不多，更别说恶意揣度。
　　“别听他们说的，他们只不过是嫉妒罢了。”齐贤为莫莲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将他请了进去。
　　嫉妒？嫉妒他做什么呢？嫉妒他被卧床初醒的爱人提出离婚吗？莫莲相当不屑地哼了一声，自己拉上了车门，齐贤被他的力道扯得整个人原地一个趔趄。
　　算了，他有脾气也是正常，齐贤绕到了驾驶座坐下，发动了汽车，问道：“你饿了吗？我们去吃饭吧。你有什么想去的餐厅吗？”
　　莫莲刚想开口说有，然后去翻自己的包拿出小本子，但是他刚开口便迟疑了，最后闭上嘴摇了摇头。
　　“那我们就随便吃点什么吧。”既然他没有想法，齐贤也就自行决定了。
　　齐贤现在的确有很多想吃的东西，非常多，在古埃及的时候，他做梦都想穿越回现代，将自己曾经从未珍惜的好东西全部吃个遍。
　　他现在最想吃的是肥肠面，但是他不知道莫莲吃不吃得惯，所以只能忍住馋意，找了一家看上去相当有排场的餐厅。
　　落座之后，出于礼节，齐贤先将菜单递给了莫莲，“你先点餐吧。”
　　他现在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所以谈不上谁请谁吃饭，莫莲只点了两三个菜，便将菜单放在了桌面上，不再点了。
　　齐贤将菜单拿过来，又再点了三四个菜，他实在是馋得很了，看见什么菜都想来一盘。
　　服务员记好了菜，便撤去了菜单，圆桌上的两个人都没有说话，空气中萦绕着一股淡淡的冷香，他们坐在隔间里，莫莲的背后是一大扇绘着水墨画的屏风，他垂眸沉思时的模样，仿佛融入了这幅墨色山水画之中。
　　一如初见。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直到菜一样样端上了餐桌，齐贤才将茶水递了过去。
　　“以茶代酒，”他举起了茶杯，向自己面前的莫莲致意，“很感谢你这一年多里花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照顾我，是我让你担心受累了。”
　　莫莲只抬头瞥了他一眼，复又转过了头，并没有端起茶杯，不知道是没有听懂他所说的话还是故意不理睬，齐贤举着杯子了好一会儿，莫莲也没有要和他碰杯的意思，他只好垂下了手，尴尬地喝了一口杯中的茶。
　　“我们现在只吃饭，有什么事晚点再说，行吗？”他只好退而求其次，将筷子送到了莫莲的手里，还将几盘看起来相当不错的荤菜往莫莲的面前推了推。
　　他听到莫莲哼了一声，不情不愿地拿起了筷子，夹了一片菜叶子。
　　莫莲打算考的是舞蹈专业，并且已经习惯了控制自己的饮食，看到那些大鱼大肉，他反而没有半点胃口，只瞅着素菜夹。
　　他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齐贤忽然觉得惘然。
　　莫莲的手腕细得他两根指头就能松松握住，脸上也不似从前般满面春风。他只错过了一年多，面前的人就已经变了个模样。
　　“多吃点吧，别管这么多了，考完了不是应该放假了吗？”齐贤将荤菜往莫莲的碗里夹，叮嘱他多吃点。
　　是的，他是打算和莫莲离婚，但是这和他要报答莫莲苦苦等待一年多的恩情是两回事。
　　与其说是离婚，不如说他想要和平地分开，无论莫莲开出什么样的条件，他都会去认真考虑。
　　“我吃好了。”莫莲只是吃了几口，便放下了筷子，向后靠在了椅背上，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你还有什么事？我要走了。”
　　“去哪儿？真不能再多吃一点吗？”
　　莫莲已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拎起了自己的背包，“跟你吃饭，我没胃口。”
　　“你等我一会儿，我跟你一起回去。”齐贤闻言也只能暗暗叹气，将碗里的菜几口吃了，叫来服务员将几乎未动的菜全部打包了起来。
　　莫莲站在一旁，冷眼看着他拎着大包小包的饭菜，并没有要帮他分担的意思。
　　他们这一进一出总共才花了半个小时，连停车场都没到计费的时间，齐贤坐进驾驶座，偷偷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完全没吃饱。
　　“走吧，我们回去。”他转头望了一眼自己身旁完全不说话的莫莲，抿紧了嘴唇，一脚油门驶上了马路。
　　莫莲现在还在气头上，他知道，但是他必须要去和他好好聊聊，宜早不宜迟。
　　他知道莫莲现在住在哪儿，就在离这家餐厅不远的地方，说实话，那个房子还是他亲自挑的，真不知道到底装修成了什么样子。
　　两个人在一路上一句话也没有说，车上的电台拿腔拿调地说着没品的笑话，每说完一句，就伴随着一阵嘈杂的假笑。
　　莫莲只是自顾自地望着窗外，这些笑话他也不知道听进去了多少，他没有笑，甚至连唇角都不曾勾起。
　　他摇下了车窗，盛夏的晚风吹乱了他鬓角的碎发，望着城市里逐渐亮起的霓虹灯，他撑着下巴，任凭这些光影从他的眼底掠过，不曾有片刻动容。
　　身体随着木棺漂洋过海，即便在陌生的国度，只要有齐贤陪在他的身边，他就不会感到孤单。如今又换了一个城市，他有了朋友，也有了一个相对稳定的住所，还有偶尔会记挂他的公公婆婆，但是在齐贤向他提出离婚的那一刻，他感觉自己的生活像是遇上了一场足够摧毁一切的风雨，转眼间便如同薄纸般破碎飘零了。
　　放在从前，他肯定会嘲笑自己如此没用，将所谓爱人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分手就像天都要塌下来了，但是他内心中的另一个小人又在叫嚣着怂恿他：你现在这么做才是对的，无论是普拉美斯，还是齐贤，他们喜欢的都是斯特拉那样温婉可人的爱人，而绝不是他曾经那样的。
　　无论多少次想起这件事情，他都会觉得苦恼不已。他到底该怎么做才是对的？做自己，还是做对方喜欢的人？
　　“到了，怎么不下车？你在想什么事情吗？”齐贤已经将车停在了小区内的停车场里，他取好了放在后座上的饭菜，可一转头，却发现莫莲迟迟没有下车。
　　“没有，没注意。”莫莲先齐贤一步，自己拉开车门下了车。他在这里住了快一年，自然比齐贤更了解这里的地形。
　　说实话几年没有回来，齐贤都忘了这个小区最开始的样子了，真的和现在是两模两样，刚刚买下这套房子的时候，所有业主都在装修，所以到了夜里，整栋楼都是黑漆漆的一片，如今再看，很多人都已经住了进来，晚上的时候，家家户户都打开了灯，照的人心里暖融融的。
　　上了电梯，莫莲用钥匙打开了房门，率先走了进去。
　　“喵。”一推开门，扑过来迎接他的不是别人，真是他养的那只银渐层猫。
　　“你养猫了？”齐贤问道，不过他说完就想了起来，在埃及旅游的时候，他就跟莫莲说好了，等他们住在一起之后，一定要在家里养一只猫。
　　“嗯。”莫莲将猫抱了起来，去给它添水和猫粮。
　　齐贤环顾四周，这间屋子的装修他看着特别熟悉，无论是家具的朝向，还是整个屋子的色调，他都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归属感，仿佛他已经在这里住了很久了。
　　“是按照我在伦敦的公寓的样式装修的吧？这段时间辛苦你了，莫莲。”他将饭菜放在了桌子上，趁着莫莲给猫换水的空隙，打开了冰箱。
　　不出他所料，冰箱里什么菜都有，不过都只是一人份的，即便种类多，但是每样的数量都少得可怜，连炼乳都是小管装的。
　　看来即便他不在，莫莲也可以把自己照顾得很好。
　　他从冰箱里取出了两颗柠檬，又重新烧了一壶热水。
　　既然只有热水，那他就给他们两个一人泡一杯柠檬茶吧。
　　这间屋子是复式的，书房应该在楼上，他泡好了柠檬茶，便一手端着一个玻璃杯，独自上了楼。
　　果然不出他所料，二楼的小房间和当初的样板间一样，被装修成了书房，但是一推开门，齐贤就发现了不同之处。
　　这里
　　房间里三面都是书架，但是木头的色调与纹理都给人一种复古之感，和一门之外的屋子并不协调。书架是纯木制的，却并未做成落地的书柜，靠四条木腿支撑。
　　书架上空荡荡的，并没有摆放任何书籍，所以显得书架上那唯一的一尊陶土胸像特别的突兀。
　　齐贤想起来了，如果说外面是按他在伦敦的公寓装修的，那这里就是按普拉美斯做叉提的时候的书房装修的。
　　这是莫莲在装修的时候，罕有地悄悄存下的私心。
　　挺好的，很有特点。齐贤将两杯放在了桌面上，拉开椅子坐下。
　　这样也不错，坐在这个地方办公学习，还真有他之前在埃及当法老时的感觉了。
　　他伸了个懒腰，刚想起身去楼下找莫莲，而他的视线刚触及门口处，便听到了来自楼梯的动静。
　　莫莲很快就站在了门口，他没有敲门，也不必敲门，径直走了进来，拉开齐贤对面的椅子坐了下来。
　　他坐下之后便抱起了手臂，直视齐贤的眼睛，他的眼里没有半分的畏惧，澄澈的双眼之中却看不出他其他的情绪。
　　齐贤深吸了一口气，将双手交叠了起来，放在了桌上，沉声对他说道：“那我们开始了，莫莲。”


第198章 长谈
　　“首先，我要将我昏迷这段时间所经历的一切都告诉你，然后，我要和你谈清楚，在我们离婚之后，该如何分配我们共同的财产。”齐贤的目光瞥了一眼莫莲的手机，“当然，如果你觉得我说的话你不是立刻能够听明白，那么你可以找个翻译过来，我可以等。”
　　“不用，你说吧。”莫莲并不想跟他废话，在他重提“离婚”这个词的时候，他的脸色肉眼可见地阴沉了下去。
　　“那我可说了，如果你有什么听不明白的，我可以向你解释。”齐贤还是有些担心他现在说的话题涉及比较复杂的词句，他不知道莫莲靠只学了不到两年的中文，能不能完全理解他的意思。
　　莫莲点了点头，齐贤越是重复，他越是觉得不安。
　　他昏迷的这段时间？他昏迷的这段时间不都躺在病床上吗？他怕不是昏了头或者在做梦吧？
　　“我不能瞒着你，所以我实话实说，我昏迷是因为我摸了阿克塔娜送我的那颗水晶球，我的身体是昏迷了，但是我的灵魂穿越了，穿越到了古埃及。”他低着头说道：“对，就是我们的曾经。”
　　穿越？听到这个词语的时候，莫莲只觉得有点耳熟，他好像在电视剧里听过，穿越，应该就是指齐贤回到了古代。
　　等等，他回到了古埃及？
　　望着莫莲怀疑的表情，齐贤没有急着解释，而是继续说：“我一睁开眼，就是你和我的婚礼，但是我那时候慌极了，而且更让我震惊的是，我在人群中看见了林莞莲。”
　　“你也发现了吧，从婚礼开始，普拉美斯与之前判若两人，因为那是我。那时候的我以为自己不过是在做梦，或者只是偶然遇到了穿越，只要达成什么条件我就能够回到现代，抛开这些不说，能够见到斯特拉，这让我无比开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这一切都太真实了，完全不像一场梦。而由于我的所作所为，事情开始与我印象中的历史背道而驰，那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并不是在平行时空，而是真的穿越到了古埃及，我所做的一切，都将成为新的历史。于是我就开始慌了，我想让事情的发展回归正轨，于是我力排众议，想要立你为王后，可是我是法老，但也只是个法老，而且那时候发生了很多事，你我观念不合，关系也越发疏远了。所以最后我没有选择杀你，而是让你去找你的哥哥。”
　　莫莲安安静静地听着他说的话，一言不发，他的表情木然，对他的话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也不知道这一大段话，他到底听进去了多少，又听懂了多少。
　　齐贤说的有点口干，便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柠檬茶，但还等不及他把茶水咽下去，莫莲说的话就差点让他喷出来。
　　“我早知道了。”莫莲轻轻地说道，他的眼睛眨都没眨，陈述着事实，齐贤费了很大劲才组织出的语言，不过是在重复他早已知晓的事。
　　“你你什么时候知道的？”齐贤擦了擦自己的嘴巴，不可置信的问道。
　　莫莲凭什么知道他这段时间是穿越了，他又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件事的？
　　“很早很早，自从你告诉我你叫齐贤的那一刻，我就都明白了。”莫莲垂下了眼帘，摩挲着自己的指尖，说道。
　　“所以，你一早就知道我会穿越到古埃及？并且，你刚见我的时候，就知道那些事情都是我做的？那你”齐贤的脸都僵硬了，他本来以为自己将要说的一切会让莫莲震惊，结果到头来震惊的人是他自己。
　　“是的，斯特拉那个女人会管你叫阿贤，我曾经还一直很疑惑她为什么会这么称呼你，但是在我醒来之后，你说你叫齐贤，那时候，我就都明白了。”莫莲想起了什么，接着说道：“你曾经特意来我的宫殿向我坦白说你是穿越来的，那时候我并不信，但是当我来到现代，认识你以后，我发现你并没有说谎。我知道你迟早有一天要穿越回去，但是我并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不知道我会等多久你才会醒来，但是这并不妨碍我重新爱上你。”
　　齐贤哽住了，原来莫莲早都知道这一切，但是从来不告诉他，他就像一个傻子一样被蒙在鼓里，傻乎乎地爱上了莫莲。
　　“你还记得我刚到现代的时候吗？那时候我一直抵触你对我的关切，因为我早就知道，你不过是把我当成那个死去的斯特拉，而且，你曾经对我做的一切，我并没有忘记，我承认，那个时候，我心中仍然怨恨着你的。”莫莲轻轻呼出了一口气，他的眼神失去了焦点，已经陷入了回忆之中。
　　“我很清楚你不是普拉美斯，而我也不知道他到底身在何处，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千年，我根本无处去寻他，我本来想过为了他而不再去爱上其他人，但是我却不可避免地被你所吸引。齐贤，往事不可追，这是你告诉我的，是你告诉我人应该往前看，所以我才并不打算将旧事宣之于口，那些事情你就算知道了，也无从去改变。”
　　“你怎么知道呢？如果我知道这些事，如果我知道是你诅咒了斯特拉，那么我就绝不会”齐贤的话戛然而止，他撇了撇嘴，挪开了视线。
　　“绝不会什么？”莫莲追问道。
　　“莫莲，你很好，你的性格，长相，气质，没有一样是我不满意的，就算你的性别跟我一样，也并不妨碍我很喜欢你，我承认跟你生活在一起，我的确很快乐。但是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是错的，我不能够接受自己爱上间接杀害了我前女友的人，这是我的底线。”齐贤闭上了眼睛，语气间是从未有过的决绝，他的右手紧握成拳，指尖用力得没有半点血色。
　　“所以我才向你提出了离婚，这并不是我临时起意，我在古埃及的时候，就已经萌生了这个想法，我希望你能够接受。告白与求婚都是我主动提出的，所以我会最大程度地将我的财产分割给你，凭借这笔钱，你只需找一份简单轻松的工作，就能够保证后半生衣食无忧。”
　　“够了，我不需要这些。”齐贤好像还想要再说什么，但是莫莲打断了他的话，“所以，你想跟我离婚，只是因为我诅咒了斯特拉吗？”
　　只是？在听到这个词的时候，齐贤感觉自己的脑子里那颗名为“愤怒”的地雷被引爆了，难道在莫莲眼中，诅咒别人死亡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吗？
　　齐贤看着如今莫莲的神情，与当初的卡莫西斯别无二致，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无论时间过去了多久，他又有多努力地去改变自己的性格，向斯特拉看齐，都无法改变他自我的本性。
　　“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要诅咒她吗？你当我真的是因为嫉妒心泛滥吗？不是。我马上就能够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后，而在我成为王后之后，无论她能获得多少宠爱，在地位上，她永远都在我之下，我凭什么要去嫉妒她，诅咒她？”提起这件事，莫莲冷凝着脸，语气中带着不屑，“我诅咒她，是因为他当着我的面，侮辱我的母亲，侮辱我的哥哥，不仅揭穿我的秘密，还扬言挖走我的外祖做自己的靠山有多么轻松，一字一句都捅在我的痛处上。”
　　齐贤脸色微变，他固然猜到了斯特拉去拜访卡莫西斯的时候说了一些不合时宜的话，激怒了卡莫西斯，但没想到她竟然说了这么多过分的话，怪不得卡莫西斯会火冒三丈。
　　“看来即便你在她的身边待了那么久，也并不了解她的为人，她调查我的底细，去神庙里模仿我的舞蹈，还买通了我母亲身边的仆人，不让她们给我母亲治病，甚至还让狱卒对我施以酷刑。”提起这些旧事，莫莲脸色铁青，他攥着桌角，对齐贤说：“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当她骗我说她怀了你的孩子的时候，我是真的生气了。”
　　“她她是在说谎。”莫莲说出来的一桩桩事情，每一件都足以让齐贤膛目结舌，特别是孩子。
　　或许当初的卡莫西斯生气的不仅是斯特拉，还有他。
　　他和斯特拉有塞提一个孩子都足以让卡莫西斯的处境尴尬了，更别提再生一个。即便卡莫西斯坐上了后位，新生儿的诞生也会让他无比头疼。
　　“好吧，就算你说的这些都是真的，那么，你就诅咒她死吗？”齐贤揉着自己的太阳穴，缓缓说道，莫莲话中的信息太多了，他实在无法将这些与他印象中的斯特拉以及林莞莲联系在一起，她真的是这样的人吗？
　　在他的眼中，斯特拉一直都是温婉且善解人意的，他知道斯特拉是带着目的来埃及的，所以她所做的事，只要不过分，他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莫莲刚才所说的这些事他的确是怀疑过斯特拉，但是那时的情况，即便他让斯特拉坐实了这些罪名，对他来说也毫无益处。
　　“她害死了我的母亲，所以我也诅咒她，这叫做礼尚往来。”莫莲想了想，最后选用了这个词来总结，他刚考完试，遣词造句的能力还正处巅峰。
　　他语气之中毫无负罪感，像是他本来就应该这么做，是的，有冤报冤，有仇报仇，他自认为自己这么做无可厚非。
　　“可是”齐贤叹了口气，他并非当事人，无法得知莫莲与斯特拉之中是否有一方在说谎，但是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莫莲又把话题给他带偏了。
　　见他语气犹豫，莫莲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道：“没有可是，齐贤，当初向我求婚的时候，你告诉我，你爱上的是现在的我，而从前我做的事，你也不会再去过问，现在你不仅要向我过问，还要因为这些事情跟我离婚，你考虑过我吗？”
　　“我从前并不知道你们两个人的关系，我以为她的去世与你无关，我甚至认为你是她派来拯救我的，莫莲，这么重要的事情，你从没有问过我，你怎么知道我在不在乎呢？”齐贤被他说的气结，莫莲难道打心底认为这一切只是一件小事吗？这可是关乎人命的大事，他竟然如此轻描淡写。
　　“你在乎又能怎么样？她已经死了，而我，我等了三千三百年，才从棺中醒来，回到你的身旁，如果我不是真的爱你，我为什么要等这么久，为什么要为了你努力去适应这个社会？”莫莲说话的语速很快，导致他说的磕磕巴巴的，但是齐贤能够明显感觉到，他已经急了。
　　“如果我一开始就告诉你的话，你不仅不会让我待在你身边，还会憎恨我。我在这里没有任何认识的的人，就算消失了也不会有人知道，对你来说，我只是一个绝佳的实验品，如果你将我的事公之于众，那你一定能够名声大噪，甚至会有人花重金求购我”莫莲垂下了头，握紧了自己的双拳，眼眶发红，“与其这样，还不如让你把我当作她的替身呢”
　　“莫莲！我不是这种人！就算你跟我坦白，我也并不会拿你怎么样，我一样会给你安排住所，供你上学，最多”
　　最多厌恶你罢了。
　　齐贤的话戛然而止，他知道这些根本不是莫莲想要的。
　　“那些不是我应得的，也不是我想要的。”莫莲抽了抽鼻子，深吸了一口气，命令自己冷静下来，情绪激动的一方，在谈判之中往往会是最先落败的。
　　这是普拉美斯当初告诉他的。
　　可是冷静又有什么用呢？
　　泪水与服软，才是对付心软的人最好的武器。
　　这是斯特拉用行动告诉他的。
　　三千年的等待，一年多的守候，转眼就要落空，莫莲不敢说自己拿得起放得下，在爱上齐贤的那一刻，他的高傲就已经千疮百孔。
　　“齐贤，如今你知道了所有事，既然你在乎曾经，那么我也不再奢求你爱我如初。我不要你的财产，我想要的，只有一直留在你的身边。”
　　他颤声说道，泪水顺着脸颊簌簌而下，滴落在了他紧握的双手上，他抬手想拭去那不成器的泪水，但是手背是湿的，脸上也是湿的，怎么擦都是无用功。
　　齐贤紧绷的表情，在看到他落泪时，终于露出了一丝裂痕。


第199章 分崩
　　齐贤到底是个心软的人，在看到莫莲的泪水时，他还是不由自主地慌乱了。
　　但是，如果他这次心软的话，将离婚的事情一拖再拖，最后很可能会不了了之。
　　他能够明显地感觉到，无论是他的父母还是他的好友唐茜，好像都不希望他跟莫莲离婚，主张维持现状。
　　但是他知道，自己的心里已经不能够接受莫莲了。
　　俗话说，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如果不能快刀斩乱麻，他的生活肯定还会遇上更多的麻烦。
　　“莫莲，坐下来吧，我们好好谈谈。我会尽我所能补偿你，在离婚以后，我答应你，我们还是朋友。”
　　以后的事情可以慢慢解决，而眼下，离婚的事他不会松口。在他看来，离婚，对双方来说都是最好的选择，就他如今的心态而言，他已经不能给莫莲想要的爱情了。
　　莫莲沉默着坐了下来。
　　他喝了一口柠檬茶，湿润自己已经发干的喉咙，他抽了很多张抽纸，擦去泪水后，毫不留情地将它们全部丢进了垃圾桶里。
　　而他再抬起头的时候，什么恳求，什么自轻，都不复存在了，他又恢复了曾经的姿态，做卡莫西斯的时候，也就是做自己的时候，他才觉得自己是最真实的。
　　“我不明白，她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你为了她做这一切。”他自顾自地拿起桌上的笔，在手中把玩，“在我眼中，她也不过是一个连我都比不上的女人罢了。工于心计，不择手段，见风使舵，手脚不干净，偶尔还很愚蠢，我不知道你到底喜欢她什么。”
　　“你能短时间内学会这么多词语，看来这段时间学的很用心。”齐贤看到他现在的模样，知道真正的谈判现在才开始，莫莲已经试探过了他的决心，而接下来的谈话，他必须要全神贯注，才能不被莫莲的话干扰。
　　“也有你的功劳，不用推脱。”
　　很好，当初在古埃及的时候，一跟卡莫西斯聊天就会生气的感觉又回来了。齐贤额头上爆起了一根青筋，他告诉自己要沉住气，如果因为生气而离开这里，那么下次他就不一定有机会，或者有勇气再去见莫莲了。
　　“莫莲，她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与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无关，你现在应该告诉我，需要我答应你什么条件，你才愿意跟我离婚，以及离婚之后，我们的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如果聊完这些，我就该回去了，然后找个机会，我们一起去英国办理离婚手续。”齐贤现在理智尚存，他迅速整理清楚了目前需要讨论的两个问题，并将这两个问题全部抛给了莫莲。
　　莫莲闻言玩味一笑，“真巧，我不想让你这么快回去，夜还很长，我们有的是时间慢慢聊。毕竟，在曾经的时候，因为斯特拉的关系，这样彻夜不眠的夜晚，我已经习惯了。”
　　即便莫莲在轻描淡写地描述着往事，齐贤还是从他的话中品出了一缕苦涩。
　　也难怪莫莲如此痛恨她，他刚穿越到古埃及，遇见斯特拉的时候，恨不得天天与她同吃同住，将卡莫西斯晾在一边近乎半个月，卡莫西斯将怨气转移到斯特拉的头上也不可避免。
　　可是齐贤现在不想慢慢聊，也不想在这个地方过夜。
　　他是害怕。
　　害怕自己与莫莲朝夕相处几日之后，会逐渐忘掉那些仇恨，无限地降低自己的底线。
　　“莫莲，即便你坚持不离婚，我们将面临的也会是长久的分居，我依然会离开你的身边，去别的城市，甚至别的国家，这样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了，我想，你也一定不希望事情变成这样的吧？”他仍是不放弃，苦口婆心地劝说着莫莲。
　　如果莫莲能够想明白就好了。
　　“你明明已经知道她回不来了，依然坚持要跟我离婚吗？即便你跟我离婚，也改变不了她已经死了这个事实。齐贤，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她杀了我的母亲，你却依然能跟她朝夕相处，相濡以沫，而我为了母亲而诅咒她，你却要跟我翻脸呢？难道她的命是命，我母亲的命就不是命吗？我们从前也做过恩爱夫妻的，不是吗？”莫莲想起了一个词，双标，他近来经常听人说，却不怎么明白这个词是什么意思，现在他终于明白了。
　　“对不起，我没办法回答你这个问题，莫莲。”齐贤诚恳地向他道歉，他躺在医院的这两天，的确想过这个问题，但是他没有想出答案，于莫莲的立场，他当初为了报仇诅咒斯特拉，一命抵一命，按照奴隶社会的规矩，这无可厚非，但是对于齐贤而言，他无法接受。
　　好吧，他承认，他提出离婚，仅是因为自己的心病，这件事他只能跟莫莲协商解决，和平分手，法律没办法解决他的问题。
　　“难道在你的心中，我无论做出什么改变都比不上她吗？齐贤，我真的以为一年之前，你是真心爱上了我，无关过往，只爱我这个人，看来我还是想错了，你终究只是在我身上寻找她的影子罢了，毕竟你再也无法找到比我更像她的人了。”莫莲的神情黯然，他低声问道，即便齐贤还没有说话，他的心里也已经有了答案。
　　“我发誓没有这回事，你是你，她是她，我区分得很清楚。”
　　莫莲没有听他说话，自顾自地说道，“是啊，即便她背地里再怎么恶毒，再怎么不择手段，只要在你眼前伪装好了，你也不会去计较，即便你发现了，也会对她的行为视而不见，在自己心里将她美化成天底下最好的爱人。而我就不一样，你从始至终都只是在我的身上寻找她的影子，就连我的名字也是来自她，所以只要我表现得有半点不像她，你就会大发雷霆，我早都发现了，真是可笑，明明从头到尾，她才是模仿者。”
　　见他一直在数落着斯特拉的不适，齐贤不免感到不舒服，他出言提醒道：“莫莲，斯人已逝，请你不要继续侮辱她，那些事情并不一定都是她做的，说不定只是一场误会。”
　　“误会？”莫莲就像是听到了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冷笑道，“是啊，你说是就是吧，反正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了，我也再拿不出什么确凿的证据，你硬是要给她洗白，那好吧。”
　　“怎么能说是洗白呢？谁教你的这个词？这些事情本来就不一定都是她做的，何来的洗白一说？”齐贤发现莫莲真是愈发胡搅蛮缠了，非要揪着那些旧事不放，现在再提起这些事情，难道是希望他能够给出一个解释吗？
　　况且莞莲已经走了，他为什么还要这么侮辱她？这是对逝者的不敬，她已经走了这么久了，难道他还是不愿意放过她和她的那些事吗？
　　“说到底，如果给你一个机会，让她回来取代我，那你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答应吧？”
　　“你看你又来了，你们两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何来取代一说？”越是跟莫莲聊下去，齐贤越是觉得莫莲蛮不讲理。
　　他明明已经再三强调自己早已不再将他视作林莞莲的替身，为何他还纠缠着这一点不愿松口？
　　齐贤承认，自己的确是非常希望莞莲能够回来，但是这并不能够建立在失去莫莲的基础上。
　　“齐贤，你何必惺惺作态，看着实在是可笑。”莫莲轻笑了一声，“既然我们的关系已经走到了这个地步，我就实话告诉你吧，我诅咒斯特拉，不光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也是为了给我自己报仇，在听到你说她已经去世了的时候，你知道我的心里有多痛快吗？大仇得报，我恨不得宴请所有人为我庆祝，我恨不得亲眼目睹她当时的惨状，再看看你痛苦的表情，对了，你把她的尸体拉去火化的时候，请务必要邀请我参加，提前感谢。”
　　“你……”齐贤被他满满的嘲讽说愣了，面前的这个人真的是他所认识的那个莫莲吗？这样的话，就算是当时的卡莫西斯也不会这么说的吧。
　　“你不用露出这个表情，也不用怀疑，这就是我最真实的样子，你所认识的那个’莫莲‘，不过是一直在模仿斯特拉罢了，而现在你眼前的我，才是真正的我。”莫莲推开了自己面前的杯子，从椅子上起身。他的脸上是齐贤看不懂的笑容。
　　齐贤看着莫莲的笑容，感觉自己后背发凉，不寒而栗，眼前这个莫莲实在是太陌生了，在这场谈话之中，莫莲已经完全脱离了被动，掌控着他所有的情绪，以语言为刀刃，挑拨着他的逆鳞。
　　他一颦一笑，固然是美，但是这样的美如同冷焰，点燃了齐贤剩余的所有理智。
　　“你不是一直想要赶紧跟我商量完，然后离开这里吗？那我就成全你。你想要离婚，可以，但是你记住，离婚，是我主动提出的，而你只是接受的一方。”莫莲朝门口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催促齐贤赶紧离开，“我会先行一步前往英国，请你不要去干涉我的事。”
　　“你想明白了就好。”齐贤点了点头，只要莫莲答应，由谁提出无所谓，他不需要这个面子。
　　他朝窗外望了一眼，天已经黑透了，月如钩高悬于天际，他是时候该回去了。
　　刚才带着莫莲去吃饭，结果根本就没吃上几口，他现在还是去找个地方吃宵夜吧，顺便把某个夜猫子约出来，告诉她自己要和莫莲离婚的事。
　　他临走前，莫莲又叫住了他。
　　“还有什么事吗？如果不是要紧的事，可以给我发消息，我看到之后会回复的。”
　　莫莲靠在玄关的鞋柜上，漫不经心地说：“也没什么，哦，对了，我刚才并没有在开玩笑，那个女人的葬礼请务必邀请我，你放心，我一定会随礼的。”
　　“莫莲，我真是对你太失望了。”想不到莫莲叫住他，竟然还是为了刺激他，有这个必要吗？齐贤忍不住火冒三丈，他以为这一年多来莫莲适应了这个社会之后，会比从前更加懂事，但是事与愿违。
　　他想要摔上门，但是在门将要关上的那一霎那，他又发力控制住了门，回头冷着脸对莫莲说道：“你刚才不是问我，如果给我一个机会，让她回来取代你，我会不会答应？那我现在回答你。”
　　他将答案冷冷撇下，留莫莲一个人愣在原地，“如果可以，我希望当初打开那口棺材之后，见到并爱上的人，从一开始便是她，而不是你。”


第200章 再会
　　莫莲并没有磨蹭，不出三日，他便已经抵达了伦敦。
　　下飞机之后，他提着行李箱，候在出口处。
　　听闻他要来做客，梅里贴心地叫了自家司机去接他，自己则在家里准备好了晚餐，站在门口等他的到来。
　　莫莲坐上了他家的车，这辆车的造型看起来就和他平时在马路边上看到的车不太一样，像个方方正正的扁盒子。
　　他坐进去，坐垫也是偏硬的，车头的小金人预示着这辆车大概价格不菲。
　　司机并不健谈，自顾自地开着车。别人沉默，莫莲能比他更沉默，车上的气氛死气沉沉，莫莲从手机屏幕里抬起头，抬眼望向窗外的风景。
　　如今已经是晚春了，大地借助于绿草，显出她自己的殷勤好客，幼花的蓓蕾开放了，它叫道：“亲爱的世界呀，请不要萎谢了。”
　　莫莲看到这样的景色，终于露出了数日以来第一个笑容。
　　只管走过去，不必逗留着采了花朵来保存，因为一路上的花自会继续开放。
　　梅里的家在最靠近这个城市政治中心的地方，这个地方的建筑相当古老，一砖一瓦间细小的青苔流露出浓厚的历史的味道。
　　一个身着西装，拄着拐杖的老绅士从这里经过，在古树下驻足。
　　莫莲从来没有来过伦敦的这一片。
　　一个抱着花篮的小女孩从他面前跑过去，篮子里是满满一大束蓝色的矢车菊，她穿着淡黄色的小洋装，急刹在了一户人家的厚重大门前。
　　“先生，您的花，妈妈说，这是这个星期的第二束。”她双手捧着花，郑重地交给了面前的年轻男人，男人从容地接了过来，摸了摸她的头。
　　“好，谢谢你的母亲。”
　　梅里抬起头，看到了傻站在他家门口不远处的莫莲，对他招了招手：“过来啊，站在那里做什么？”
　　他说的既不是英语，也不是中文，而是莫莲熟悉的科普特语，他们就是用这个交流的。
　　梅里在大学时，学的就是这种稀奇古怪的语言。他学科普特语比别人快非常多，完全没有与英语混淆的感觉。
　　要他自己说，科普特语简直就像他真正的母语，他学起来毫不费力。
　　只不过他学了许久都只停留在理论的层面，除了导师和同学，没人运用这个和他交流，直到遇见了莫莲。
　　在他第一次见到莫莲的时候，就隐约觉得这个人不太一样。
　　莫莲的身上有一种气息，让他坚信，他们是同类。
　　听到他说出第一句科普特语的时候，他以为莫莲是自己的学妹，或者说是同道中人，直到真正认识他，梅里才发现并不是。
　　他哪里是什么学界友人，明明就是一个如假包换的古埃及人。
　　莫莲听不懂英语，梅里也听不懂中文，他们只能用这个交流。
　　“为了迎接你，我特意开了我父亲珍藏的酒，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把我骂一顿。”梅里把他迎了进来，关上了门。
　　“没必要，我来只是想和你随意谈两句的。”莫莲打量着这富丽堂皇的客厅，这里的风格并不像一栋房子，更像是什么博物馆或者美术馆。
　　他看到墙上的油画，天使围绕着上帝愉悦地嬉戏，这一幅色彩艳丽的油画，带给了庄重古朴的客厅无限生机。
　　梅里把矢车菊插在花瓶里，装了一些水，将纯白色的陶瓷花瓶放在茶几上。
　　“我父亲和妹妹都没回来，家里只有我和老女佣，父亲可能要很晚才回来，所以我们晚餐不等他。”
　　听到他提及自己的妹妹，莫莲流露出少有的不自在，他瞥头看向梅里，梅里也在看着他。
　　“我说你和我妹妹长的很像，其实不只这样，你们的性格也很像，她简直就是你的翻版。”
　　见莫莲还是不高兴，梅里站了起来，“上我房间去吧，我给你拿冰淇淋。”
　　梅里的房间在二楼，他告诉莫莲，自己卧室旁边的那个房间里是琴房，再旁边是画室，家庭图书馆则在四楼。
　　经过走廊的时候，梅里向她介绍着沿途墙壁上挂着的几幅油画，这些是他们家的四百年来所有家庭成员的画像。
　　灯光暧昧不清，他们的脸也阴暗不明，有些瘆人，可是梅里并不觉得，可能是他已经在这里待惯了。
　　梅里的房间就像个小型的图书馆，四面墙两面是书柜，一面摆着床，另一面通向房间的阳台，屋子的正中间摆着一张书桌，上面堆着各种各样的书，有的摊开着，有的合上了，莫莲站在桌边，堆起来的书几乎和他一样高。
　　“有点乱，见笑。”梅里这才慌乱地收拾自己的书桌，他把书全部堆到书桌的两侧，留下中间的一片空地。
　　“没事。”莫莲早都习惯了，随便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
　　要知道，在三千年前，这个人就已经这样了，他们一起住了加起来快十年，莫莲还有什么不习惯的？
　　“你犹豫的问题，其实在你说要到我这里来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已经有自己的想法了。”
　　“嗯。”莫莲嗯了一声，他并不否定，他的确已经有了想法。
　　他来这里，其实是和梅里道别的。
　　正如梅里所说，他确实已经有了打算。
　　或许对于旁人来说，他的这个决定无疑是疯狂的，而对于他自己来说，他想最后再任性一回。
　　他只把事情告诉了梅里一半，另一半他并不打算说，所以，梅里还并不知道他想要做什么。
　　如果他知道了，一定会去阻止他的，莫莲不想冒这个风险，也不想被梅里否定。
　　“那什么时候走呢？”梅里问道。
　　“很快吧，离婚需要预约，所以会等上几天。”
　　“希望你未来的一切都会顺利，不要把离婚看成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很多人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连恋爱都没有谈过呢。”梅里把冰淇淋桶递给莫莲，替他拆开了包装袋。
　　在这时候，他们听到楼下的老女佣说道：“小姐回来了。”
　　梅里闻言立刻来了兴致，笑着对莫莲说，“走，我带你去见见我的妹妹。”
　　呃，莫莲思考着他要不要找借口离开，他可不想和梅里的妹妹迎面碰上。
　　不知为什么，他总感觉心里有一个过不去的坎，明明已经过了几千年，要去见的也是按理说和他无关的人，可他的心里就是有那么一层捅不破的隔膜。
　　就因为梅里称呼她为妹妹。
　　这样的情绪没来由的，不是嫉妒，也不是心酸，有那么一丝一缕他不愿承认的羡慕，说不清道不明。
　　“怎么了？”见他站在桌边一动不动，梅里以为是出了什么事，回头问他，
　　就像是一个孩子发现了自己不再是父母唯一的宝贝，一粒珍珠发现了自己不再是蚌壳唯一的精华。
　　他心里空落落的，他想告诉自己，那个女孩本来就是这个时代梅里的亲妹妹，但是他的脑海里总有一个声音告诉他，能被梅里亲切地称呼为妹妹的，应该只有他才对。
　　原本理所应当拥有的东西，突然有一天不再属于自己了，他真的觉得挺不是滋味的。
　　齐贤有别的爱人，梅里也有别的妹妹，而那个人，都不是他。
　　“王兄，以前，你的妹妹只有我一个的”
　　梅里这才想到了这一层，他刚才完全没顾虑到莫莲的想法，等他这么说了，他才恍然大悟，顿时露出了惭愧的表情：“你是不想见到她吗？对不起，我没想到。”
　　莫莲点了点头，算是接受了他的道歉，楼道上传来了有人上楼的声音，梅里让他待在自己的房间，独自出了门，拦在门口。
　　“哥，今天有客人吗？”高跟鞋的声音停留在了门口，一个清甜的声音传入了莫莲的耳中。
　　原来，她的声音是这样的吗？
　　“是啊，一会儿我们要出去吃饭，你留在家里，好吗？罗蒂丝？”
　　“你平时不是很喜欢向我介绍你的客人的吗？”那位小姐傲慢的语气更是让他吃了一惊，这个语气，真是不能再熟悉了。
　　“今天不了，你快回自己的房间看看吧，我给你准备了惊喜，是你最喜欢的东西。”
　　“又是什么东西？弄得神神秘秘的，我都说了不要老是给我买东西了。”名为罗蒂丝的小姐嘟囔了一声，随即又传来一阵下楼的声音，她离开了。
　　“快，跟着我，我们出去。”梅里招了招手，确定了罗蒂丝已经进了房间，他赶紧带着莫莲抄近路离开了别墅。
　　说是近路，其实是梅里的书柜旁边的一个暗门，从这个地方可以离开别墅，他们挤进了暗门里，下了一层楼梯，推开小门，小门通向的是后花园的水井旁。
　　“本来已经让厨娘准备了饭菜的，可惜了，她以前可是当过高级餐厅的厨师长的，做的菜味道堪称一绝。”
　　“对不起，是我的问题。”莫莲低下了声音，和他道歉。
　　他就不该这么敏感的，他和梅里的妹妹互不认识，可他偏偏就突然控制不住自己，闹了情绪。
　　梅里拍了拍身上的灰，从口袋里掏出车钥匙，“道什么歉？和我不用道歉，我是你哥。”
　　“嗯！”他的话瞬间就让莫莲的愧疚感烟消云散，也就只有梅里能在短短几句话间，让他近来沮丧的心情有所好转了。
　　“你在伦敦有什么想吃的吗？我带你去。”梅里启动车，离开了车库，驶上了伦敦的街头。
　　“没有特别喜欢的。”莫莲如实回答道，他对这里的食物兴趣不大，只有上次和齐贤在温泉酒店里吃过的寿司让他觉得还不错，但是那显然并不是当地的料理。
　　“像你这个年纪的年轻人，是不是都喜欢吃点垃圾食品，去缓解自己的糟糕情绪？”梅里突然问道。
　　“什么是垃圾食品？垃圾桶里的拿出来的吗？”莫莲不解地问道。
　　“当然不是，你跟我去就知道了。”梅里轻笑了一声，没有具体回答他的问题，车七拐八拐的，开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到了一家店前。
　　“这是什么店？”莫莲抬起头看那个招牌，上面的英文他看不明白，只看到了一只卡通的鸡戴着围裙冲他眨眼，手里还拿着一瓶啤酒，围裙的写的字并不是英文。
　　“韩式炸鸡，和你平时吃的炸鸡不太一样哦。”
　　“有什么不一样的？”即便这么问，莫莲依然不知道炸鸡是什么，更别提这里的炸鸡和别的炸鸡有什么不一样了。
　　他在家里的时候一般都会自己准备饭菜，很少会去点外卖。
　　梅里揽着他的肩膀，带他推门进了店里，“不要问这么多，进来尝尝不就知道了？”


第201章 告别
　　“这家的炸鸡味道和我去韩国吃到的一模一样，我还喜欢这一家的啤酒。”梅里推开门，先去点单，然后一眼看中了最角落的位置。
　　这家店其实和别的快餐店差别不大，都是先结账再出餐，梅里拿着小票，回到了莫莲面前。
　　“你要喝酒？喝酒了不能开车的。”莫莲皱着眉头提醒他。
　　“没关系，我叫我家司机来接我们。”梅里早都想好了，等到出餐，就去前台把炸鸡端了上来。
　　服务员小姐把啤酒放在他们旁边，好几瓶啤酒整整齐齐地码在那里，莫莲有些惊讶，怀疑是上错了。
　　可是梅里已经开始动手倒酒了，看他的表情，这么多酒确实是他点的。
　　“你喝的完吗？”莫莲怀疑地问道，梅里自信地点了点头，帮他倒满了。
　　这家伙上辈子可没这爱好，莫莲轻轻摇了摇头，不过身为埃及人，把啤酒当水喝属于正常操作。
　　梅里所说的不错，盘中的每一块鸡肉都不大，不同于别的炸鸡酥脆的口感，它裹着的面包糠口感比较柔和，绵软可口。炸鸡的淋酱也很有特色，鲜红色的酱汁均匀地淋在鸡肉上，酸甜又有一点点辣的味道令人欲罢不能。
　　“好吃吗？”梅里期待地问他，莫莲喝了一口啤酒，点了点头。
　　“垃圾食品虽然不健康，但是会给人特别多的快乐，不过你以后可不许多吃，会变胖很多的，而且对身体也不太好。”梅里叮嘱道，举起了酒杯，示意莫莲和自己干杯。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梅里轻轻和他碰杯，用中文清晰地对他说道，莫莲偏过头，压根就没想到他居然会中文。
　　“这句话的意思是，只要我们是朋友，就算距离很远，也会像近在邻居一样”梅里笑着和莫莲解释：“为了你我连夜学了中文，这是跟我的中文老师请教的。”
　　莫莲点了点头，这首诗他学过，但是这会儿他根本就没想起来，就算想起来了，就他这薄得跟纸似的脸皮，也不会当着梅里的面说的。
　　“希望你此去一路顺风，想我就给我打电话，只要我有空，无论你在哪儿，我都会去找你的。”
　　梅里并不知道莫莲的打算，他还以为莫莲只是打算去远行，才特意来跟他道别。
　　“谢谢你，不过，你还是先实现你的内阁梦吧。”莫莲笑道，他偏过头，梅里的手机一直不停地亮屏又灭屏，有人在给他发消息，还发了好多。
　　“怎么，你家里催你回去？”
　　“不是。”说到这个，梅里叹了一口气，拿起手机，屏幕朝下放在了桌子上，看来有事很让他发愁。“是唐小姐。”
　　“咦？唐茜姐姐？”莫莲好像很感兴趣，看上去似乎想在这件事上为梅里排忧解难。
　　梅里注意到了他的表情，噗嗤笑了出来：“怎么？你很看好我和她？有什么原因吗？”
　　“嗯我只是想给你一些建议而已，至于要不要按我说的去做，你自己考虑，我可没有要撮合你们的意思。”莫莲飞快撇清了，当红娘牵红线的事，他可做不来。
　　“哦？我和她哪儿合适了？我可一直没觉得她是我喜欢的类型，跟她在一起，只是因为我答应了她只要她能坚持追求我一整年，我就答应和她交往，而她刚好做到了而已。”梅里撑着下巴，饶有兴趣地问。
　　“不知道，反正你们好久好久以前就在一起了，只能说是歪打正着。”莫莲摊了摊手，“反正在那时候，没人觉得你们不合适。”
　　“什么？这也有历史因素在里面？”梅里勾起嘴角，兴趣更加浓厚，他的好奇心已经完全被勾了起来。
　　“嗯，在我之前生活的那个时代里，我们三个都是法老的儿女，她比我大，比你小，我叫她卡米拉王姐”
　　莫莲撑着头，拨弄着盘里的鸡肉，缓缓地叙述到。
　　在他十五岁那年的祭典上，法老当着全国上下人民的面，称亡妃深夜访梦，为了缅怀她，特将她的女儿卡米拉嫁给了自己的长子梅里作为侧妃。
　　在婚礼之后，他们就搬离了王宫，在宫外独自生活，卡米拉的性格开朗活泼，和安静沉默的梅里恰恰相反，两人生活在一起，说的好听可能叫做性格互补，说的难听就是水火不容。
　　党派的计划里本来完全没有这一位侧妃的，因为她的母亲出身平凡，不能给党派带来任何帮助，而党派原本的计划是让卡莫西斯和梅里尽快完婚，但是后来由于普拉美斯插了一脚，这件事就没有后文了。
　　后来底比斯因为党派争斗大乱，梅里带着卡米拉离开了底比斯，去了哈嘎的沙缇村。卡米拉本来只是一个普通的侧妃，最后成了他唯一的妻子。
　　“我上辈子怎么忍得了她的？？”梅里疑惑不解地问道，他实在想象不出来自己以及自己的家庭和唐茜之间，可能会产生一个什么样的相处模式。
　　莫莲摊了摊手，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我不知道，反正你们过得比我幸福多了。”
　　见他提起和自己的过去，眼看着心情又要开始变糟，梅里赶紧转移话题，“不管以前怎么样，从今往后，你一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的，来，干杯？”
　　“嗯，借你吉言。”莫莲举起杯子，和他的酒杯清脆地碰在一起。
　　“你不祝我一点什么吗？我们可能要有好长一段时间见不到了。”梅里偏了偏头，朝他眨眼睛明示道。
　　莫莲颔首思考了一会儿，他不是那种会说好听的话的人，平时也只有接受别人祝福的份，回想起来，他好像除了“愿阿蒙。拉祝福你”之外，什么也不会说。
　　他想了好久，深思熟虑之后，才对梅里说道：“那我祝你心想事成？”
　　他刚说完，梅里就笑出了声。
　　“我说，这么敷衍的话，你至于表情这么一本正经地想这么久吗？”
　　“我是认真的！”莫莲在说实话，毕竟他搜肠刮肚也想不出比这更好的祝福语了。
　　“我知道了，我知道你是认真的，那我就高兴地收下吧。”梅里捂着脸笑道，催他快吃，再不吃就凉了。
　　酒过三巡，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桌面上的酒瓶东倒西歪，梅里没说错，这些酒根本不够喝。
　　莫莲也喝得微醺，他撑着脑袋，眯着眼睛陶醉地望着窗外繁华的城市。
　　他很感谢命运，感谢能有这样一次机会，让他在这样发达的时代重获新生。
　　他只要抬起头，就能看到那辆双层的公共汽车驶过，他也曾和齐贤并肩坐在车顶上，那里视野很好，将手伸出窗外，甚至还可以接住一片掉落的洁白雪花。
　　远处的伦敦眼最高处，他们拥抱着彼此，坐拥万家灯火，俯瞰这和平的盛世。
　　这座城市对他来说比不上底比斯炽热，比不上底比斯熟稔，但这依然是他最喜欢的城市。
　　因为他与他再度相爱于此。
　　“太晚了，我得送你回家。”梅里喝的比他多，摇摇晃晃地从椅子上站起来，莫莲赶紧扶了他一把。
　　当他们走出店门的时候，司机已经把车停在门口不知道多久了，他从车里走出来给梅里开门，让他们两个一块儿坐到后座去。
　　这家伙喝多了会不会吐啊？莫莲坐在他的身边，忐忑地想到。
　　车平稳地驶上公路，梅里一直絮絮叨叨地和莫莲说话，他看起来半醉半醒的，说的话也一半是科普特语，一半是英语，听得莫莲特别地头大。
　　“其实在没遇到你之前，我就一直觉得我自己和埃及一定是有什么过节，只要是进行得特别顺利的事情，多少和埃及沾个边，就像我学埃及学，学科普特语，顺顺利利地就读博了，答辩也很容易通过。我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直到遇见了你。”
　　“哈哈，原来我上辈子是大埃及的王子，怪不得，真是怪不得。唔，不过，我上辈子没被做成木乃伊下葬吧？想想就可怕”
　　莫莲肯定地回答道：“没有，你没有，我也没有。”
　　“要是认识你早一点就好了，不，要是我早几年没有一心钻研学术，而是直接去埃及实地考察，你说我有没有机会亲手把你挖出来？那样第一个见到你的人就是我了。”
　　莫莲好笑地看着他，说：“不行吧，那里近年来管的可严了，除非你也想当盗墓贼。”
　　梅里不高兴地撇了撇嘴，“那要是我也是个暴发户就好了，我要趁齐贤没有发现你的价值的时候，把你连人带棺材收过来。”
　　“然后让你父亲收养我吗？”莫莲无情地打消了梅里的想法，“你爸这样的人，他上辈子做我父亲已经让我受够了，这辈子你还想把他找来给我当爹？”
　　莫莲想起了梅里家楼道里的那些画像，现任家主的脸简直和霍伦海布一模一样的脸，一想到这里，他就感到胃里一阵翻涌。
　　“怎么会呢？我父亲也就严厉了一点”梅里无力地反驳道，好吧，他父亲只会对他好，对妹妹罗蒂丝就非常一般，整天念叨着让她赶紧嫁出去。
　　他们一路聊着，车已经停在了酒店的门口。
　　梅里早已经让司机把莫莲的行李都送到了酒店里，他只需要去办理入住就好
　　莫莲从车上下来，关上了门和他道别。
　　梅里把车窗摇下来，醉眼惺忪地撑着头对他说：“做个好梦，莫莲。这几天如果遇上了什么麻烦事，一定要来找我，如果齐贤那家伙又对你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也一定要来找我。”
　　他都喝醉了，还在帮他惦记这些破事，莫莲答应道：“我记得了，赶紧回去休息吧，你喝太多了。”
　　说完，他转身朝楼梯走去，他听到轮胎摩擦的声音，以为梅里要走了，叹了一口气。
　　对于莫莲来说，此次一别，估计就是再也不见了，说不伤心是不可能的。
　　“莫莲。”正当他站在酒店门口，含着泪光目送梅里离开的时候，车又停下了，梅里跌跌撞撞地推开车门，踉跄着小跑到了他的面前，伸手将他拥入怀中。
　　这个拥抱在莫莲的预料之中，他也抬起手臂，用力地抱住了梅里，许久才松开。
　　梅里为什么要下车抱他？难道他看出了什么吗？
　　“你今天祝我心想事成，那我就借着你的祝福许一个愿望吧。”梅里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
　　“我希望，如果真的有来生，我能够早点遇见你，那时，你仍是我唯一的妹妹，我最珍爱的至宝。”
　　司机下车扶着梅里重新回到了车上，车呼啸着离开了。
　　莫莲站在原地，久久无言。


第202章 重叠
　　齐贤本想着早些来伦敦，先去预约，可是他发消息给莫莲的时候，莫莲却告诉他，自己已经预约好了，并发给他了时间以及地点。
　　想不到他办事竟然如此果断利落，齐贤看着屏幕中的消息，久久无言。
　　莫莲已经不再是那个只会跟在他身后，等着他为自己安排好一切的小公主了。
　　齐贤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欣慰多一点，还是难过多一点，这一年他没有陪在莫莲的身边，莫莲一个人成长了许多，主动也好，被动也好，都成就了今天的他。
　　预约的时间就在几天以后，齐贤订好了机票，安静地等待着那天的到来。
　　他准备好了所需要的一切证件，即便莫莲说自己什么都不要，他也不可能什么都不给。
　　他希望自己和莫莲能和平地分开，至少在财产的分配上不要有太多的纠纷，他也希望离婚能将他们两个人的关系画上一个句号，更希望自己能和关于埃及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也画上一个句号。
　　那天他和唐茜在烧烤摊上喝了一个晚上的酒，唐茜把他劈头盖脸地臭骂了一顿，其激烈程度，让围观者暗叹——这就是四川婆娘。
　　齐贤被骂的毫无还口之力，他也老老实实地听唐茜数落了自己一个晚上，说来也奇怪，他原本心里堵得慌，被唐茜骂了一通之后，顿时舒畅多了。
　　他是真的很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在临走前跟莫莲说那样的话，实在是脑子不清醒至极。
　　“以后证婚别叫我，我再也不帮你证婚了，臭渣男，以后你处一个我拆一个。”唐茜愤愤不平地将酒杯又倒满了，“看什么看，小心我泼你身上。”
　　“别别别，是我的错。”齐贤赶紧摆了摆手。
　　“我过几天也要去英国，如果你中途悔改并来求我的话，我可以跟我对象一起帮你劝劝弟弟，劝他不要跟你离婚。这是最后，最后，最后的机会了。”
　　“不用了，谢谢，这件事我心意已决。”齐贤也往杯子里倒满了酒，不顾唐茜的反抗，硬是凑上去跟她碰了杯，“不过，不管我和他最后成了什么样，你都要当他的朋友，不要顾忌我。”
　　“那当然，他本来就是我的朋友，如果要我在他和你之间选一个，那我肯定要把你踹了，渣男天打雷劈，别连累我。”唐茜哼了一声。
　　那就好。齐贤笑着摇了摇头，丝毫不把唐茜的气话放在心上。
　　四五点的时候，酒醒的七七八八了，齐贤才打车去酒店，给自己开了间房。他可不想大半夜一身酒气回家，一定会被爸妈念叨的。
　　他躺在酒店的床上，手机快没电了，他也没插上充电器，而是躺在床上，一张一张地翻阅着相册里的那些照片。
　　莫莲不怎么喜欢拍照，而他也不是一个喜欢用照片记录生活的人，说实话，他手机里关于莫莲的照片并不多，而更多的是从前林莞莲用他的手机拍下的照片。
　　说来真是可笑，嘴上说着自己因为诅咒而再也无法直面莫莲，而背地里又偷偷摸摸地在相册中翻找他的照片。
　　原来愤怒与不舍竟然可以同时存在。
　　酒劲未散，看着手机屏幕，齐贤感觉自己的眼皮子在打架，连灯都没有关就睡着了。
　　他做了一个梦，在梦里，莞莲依旧在他的身旁，他们一起住进了婚房里，与这世间的每一对恩爱的夫妻别无二致。
　　齐贤找遍了身边的每一个角落，依旧没有找到任何莫莲存在过的痕迹，他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
　　难道莫莲真的从来没有存在过，而关于莫莲的一切记忆，都只不过是他的臆想？
　　他惊醒了过来。
　　灯依然开着，手机早已电量告急，他走到窗边，拉开了窗帘，37℃的热浪在他打开窗户的那一刻扑面而来。
　　不愧是成都，堪比埃及。
　　齐贤在心里感慨道，他将手机充上电，看了一眼时间，离退房的时间不远了。
　　手机里弹出了一条消息，齐先生叫他下午去公司开会，并询问他昨晚是否在莫莲那里住下了？
　　齐贤不想告诉老爹自己已经跟莫莲谈妥了离婚的相关事宜，并且昨晚喝的酩酊大醉，还去住了酒店，连澡都没洗就睡着了。
　　这些在家长眼里可全都是禁忌。
　　他按照莫莲发给他的时间，订了一张早一天到达的机票，他并没有把莫莲答应离婚的事情告诉自己的父母，而是告诉他们自己想要和莫莲回一趟伦敦，忆苦思甜一番。
　　在隔天凌晨三点的时候，他的航班落地了，伦敦的夜色一如往常，与他印象中的别无二致，依然如此繁华而孤寂，刚一下飞机，空气中有些闷热且潮湿的味道，让他猛地打了一个喷嚏。
　　他打了一辆车，去找了一个酒店住下了，他不知道现在莫莲住在什么地方，也不好就这么回的公寓，怕与莫莲打个照面。
　　入夜的伦敦下了一场大雨，白色的路灯下，暗黄色的建筑沉默地隐忍着雨滴的捶打。
　　不知何时窗外起了雾，街角的红绿灯在雾气中朦胧地发光。
　　雨毫不留情地下个不停，他让司机把车开进了停车场，才幸免于被浇成落汤鸡。
　　他磕磕巴巴地结清了车费，提着自己的行李箱下了车。
　　太久不说英文了，他感觉自己舌头都在打结。
　　躺在酒店的床上，看着手机上显示的时间，他提醒自己该睡了，好好休息一天，明天下午才能精神饱满地去见莫莲。
　　但是他怎么都睡不着，倒时差的感觉不好受，只能躺上几十分钟，再看一眼手机，看看有没有人给他发消息。
　　看来看去，也只看到自己的父母关心他下飞机的事，嘱咐他一个人在英国也要照顾好自己，同时也要照顾好莫莲。
　　这条消息是他的母亲发的，也不知道莫莲为了得到她的认可，融入他的家庭，付出了多少努力。
　　也怪他辜负了莫莲，当初他应该弄清楚事情的所有真相，再去选择和莫莲的关系的。
　　他翻看着自己和莫莲为数不多的聊天记录，断断续续睡了几个小时，直到天亮了很久，才迷迷糊糊地起床。
　　今天一整天，他都没有事情去做，按理来说，难得来一趟英国，他应该去看看莞莲。
　　他本来已经打算为林莞莲举办葬礼了，但是这次穿越来得实在是太突然，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她的身体，如今依旧停放在实验室中。
　　但是他现在没有心情去看，明天他就要见到莫莲，并和他一起去办理离婚的手续，他不想现在见到冰柜之中她那可怜的模样，不然明天见到莫莲的时候又免不了一顿争吵。
　　闲来无事，他不想就这么待在酒店里，于是离开了酒店，去了一趟附近的商场，闲逛了一会儿，他不会在这里待上多久，估计过几天就要回去了，所以他只是买了一点想吃的零食，坐在椅子上静静地观看着街头上的表演。
　　他感觉周围太喧嚣了，而自己一个人身处其中，反而更显落寞。
　　当了一年的法老，他已经习惯了被人众星捧月的感觉了，突然回到现代，即便他坐在最繁华的街头，也没有半个人愿意搭理他。
　　他看到街头有一家小店，好像是专门售卖香水的，他起身走了过去，站在门口看了好一会儿，却没有走进去。
　　他想起了自己在古埃及时，也曾亲手制作过一瓶香水，制作那瓶香水的花瓣还是好不容易挑出来的。
　　他即便走进这家店，恐怕也不能再做出一模一样的香水了。
　　因为那些花，是卡莫西斯亲手种下的。
　　或许他现在应该去博物馆找点乐子，那里应该有些他的“遗物”。
　　说不定，那瓶香水也被放进了他的墓葬里，并保留至今，搞不好它如今就摆放在大英博物馆之中。
　　他又随意地逛了一会儿，最后一个人去了高楼顶端的餐厅，在靠近玻璃栏杆的地方坐了下来，点了一顿奢华的晚餐，一杯昂贵的酒水，就着不夜城这温热的夜景，饮着放了整整半杯冰块的酒，冰冻的感觉从他的喉咙向下滑去，他仿佛又回到了那个下着雪的冬夜。
　　他与莫莲坐在摩天轮上，那里好像比这个地方还要高。外面的天气很冷，莫莲的手也是冰的，不过，他们的吻却是炽热的，融开了脸颊上的凉意。
　　他还记得，他们并肩依偎在公共汽车的二层，明明这么冷，莫莲还偏要将手伸出窗外，他送给莫莲的那一条手链，戴在莫莲洁白细嫩的皓腕上，坠着的莲花轻轻碰击着他的腕骨，很美。
　　不行，他可不能又喝醉了，他可不想明天顶着一张饮酒过度的脸去见莫莲。
　　他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让自己清醒一点，抬手叫来服务员，结清了账单。
　　厨师端着餐后甜点，满面笑容地来询问他对今夜的晚餐是否满意。
　　他点了点头，说实话，他的味蕾许久没有品尝到这么美味的食物了，如果可以，他还想坐回那张椅子上，让服务员把菜单拿来，再点上几份小菜，最好还能打包一些带回酒店里当成宵夜。
　　他下楼到马路边拦了一辆车回酒店，酒劲上来了，他有点昏昏沉沉的，来回翻看着手机里的那些消息，却没有一条等着他回复。
　　好生无趣。
　　他打开了车窗，吹着冷风醒酒，红红绿绿的灯光打在他的脸上，头顶的路灯照的他睁不开眼睛。
　　他完全没印象自己是怎么下车，又是怎么回到酒店房间的，唯一的印象是他最后定了个明天中午的闹钟，再往后的，他怎么想也记不清了。


第203章 离婚
　　“你迟到了。”
　　当齐贤顶着一张憔悴的脸打车来到民事登记办公室的时候，莫莲已经在门口等候许久了。
　　莫莲的语调很平淡，像是早已猜到了这一切，他冷眼看着齐贤狼狈地从车上下来，没有去迎接他的意思。
　　“实在抱歉，我昨晚上不小心喝了点酒”齐贤想跟他解释什么，但是只说了一半就住了嘴。
　　莫莲好像并不在乎他是因为什么原因而迟到，他看重的是结果。
　　“我以为你主动提出的事情，能够比我更上心。”莫莲瞥了一眼他手上拿的材料，便转过头朝办公室走去，“进来。”
　　齐贤本不想在这个时候给莫莲再留下一个糟糕的印象的，但是事与愿违，即便定了闹钟，他依旧错估了来时的路况，最后还是迟到了。
　　他低着头跟在莫莲身后进了办公室，幸好他并没有迟到多久，一个陌生男人站在莫莲的身边，正在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聊些什么。
　　“你好，齐先生，我是梅里的朋友，受他嘱托陪同莫先生过来，我的职业是律师。”陌生男人掏出了名片，递给了齐贤。
　　律师？梅里为莫莲请了律师？
　　齐贤接过了名片，也礼貌地递上了自己的名片，并在心里祈祷自己的名片没有过期。
　　也好，他正担心莫莲真的会一文不取呢，正好就来了个律师，看来梅里也担心莫莲的脾气，会真的什么都不要吧？
　　“请不要有心理压力，我是作为朋友来帮助你们协商的，齐先生，我不是你的对手。”害怕齐贤紧张，律师主动声明道。
　　“没关系，我们开始吧。”齐贤接过了工作人员递来的表格。
　　“请问二位是出于什么原因选择离婚？”
　　在英国，申请离婚是需要合理原因的，如果不满足要求可能会驳回申请。
　　“是我的原因，出轨。”
　　齐贤淡然地回答道。
　　是的，他没有撒谎，穿越到古埃及以后，他即便知道自己已经结婚了，还是爱上了斯特拉，他并不认为这只是精神上的出轨。
　　莫莲猛地转过头，震惊地望向了他，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不，这和他原本想象的不一样。
　　一旁的律师也挑起了眉，莫莲之前可并没有告诉他会有这种情况。
　　不过他在这一行也待的够久了，什么事情没见过？不出几秒，他便想明白了齐贤的用意。
　　他轻而无声地鼓了几下掌，以表敬佩。
　　这一句话就让齐贤陷入了被动，不过他好像巴不得被动，主动且大方地提出要将自己名下的大部分财产都划分给莫莲。
　　“收起你的怜悯，我不要你的东西。”莫莲的视线不屑于去触碰那张表格，更别提在上面签字了。
　　帮我劝劝他，拜托了。齐贤求助的视线转移到了莫莲身边的律师身上，律师这才明白，梅里找他根本不是为了帮莫莲，反而是为了帮齐贤。
　　对送上门的横财不屑一顾，梅里的干弟弟上辈子到底是干什么的？律师暗暗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双方一时间僵持不下，别人是为了争夺财产抢破头，甚至提出诉讼，但是眼前两位一个主动割让，一个坚持拒绝。
　　“离婚并不是一天的事情，你们可以回去好好考虑，共同协商。”律师最后也没办法了，对他们说道。
　　确实，离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反而极为繁琐，一天两天根本无法解决。
　　“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打电话来询问我。”临走之前，律师不放心地嘱托道，这对夫夫与他曾经见过的所有伴侣都不一样，莫名其妙的，他就是觉得放心不下来。
　　莫莲没有应他，独自上了计程车，在他要关上车门的时候，齐贤拉住了车门。
　　“莫莲，我们一起走吧。”齐贤试探性地问道，说实话，即便莫莲拒绝了，他也要再叫辆车，跟在莫莲后面。
　　出乎意料地，莫莲没有拒绝。
　　齐贤没有选择跟他一起坐在后排，而是坐进了副驾驶，莫莲还没来得及操起他那蹩脚的英文报出地址，齐贤就抢先说了一家咖啡店的地址。
　　他想邀请莫莲喝一杯下午茶，没有别的目的，也不为聊什么。
　　到了咖啡厅之后，齐贤给自己点了一杯咖啡，随后等待着莫莲点餐。他已经不会再帮莫莲做决定了，哪怕只是一杯小小的饮品。
　　他知道莫莲的英语不好，但是他并不是故意要为难莫莲，离婚以后，他就无法处处关照他了，有些事比点餐更难，但是莫莲今后必须独自去面对。
　　莫莲的反应比齐贤想象得好多了，甚至相当从容，他点了一杯果汁，是他喜欢的草莓汁，还有一小块黑森林蛋糕。
　　饮品和甜品陆续端上，他们面对面坐在靠窗的位置，没有相顾，却也无言。
　　齐贤依然记得自己上次跟莫莲坐在咖啡馆里，是在一年多之前，他们一起去埃及旅游的时候。
　　那时候他就坐在莫莲的面前，喝着齁甜但是特别新鲜的果汁，看着莫莲云淡风轻的神情，他的心里却忐忑不已。
　　他记得在那个时候，他还在心中默默排练着向莫莲求婚时的场景，可眼睛一闭一睁，转眼他就坐在这里，为离婚的事宜而烦恼了，真是世事无常。
　　“莫莲，你今后有什么打算吗？”他轻咳了一声问道。
　　莫莲还这么年轻，读书也好，理想也好，他总有一些自己的打算吧？
　　“没有。”莫莲连想都不想就回答道，看来好像真的没有半点想法。
　　“我可以承担你大学的学费，如果你想去留学也不是不行。莫莲，你总得告诉我你以后大概的打算吧？”齐贤最害怕的就是莫莲会因为离婚而一蹶不振，这会让他的负罪感更甚。
　　“我没有骗你，真的没有，你怎么这么多废话。”莫莲不耐烦地瞪了他一眼，示意他少说点，多吃点。
　　看着齐贤眼中的担忧不减反增，莫莲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蹙着眉回答道，“我要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埃及吗？”齐贤着急地问道，莫莲要去哪儿？不会要出国吧？
　　“一个离你很远的地方，别问了，我只会告诉你这么多。”他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让齐贤不要凑过来看着自己。
　　“如果你要出国读书的话，恐怕没有那么容易，但是我会想办法的，如果你不出国，那就好办了……”齐贤还在喋喋不休，如果莫莲要出国的话，他不会说英文，恐怕去哪儿都不好过。
　　“闭嘴吧，别做出一副慷慨的样子，你的资产我心里有数。”莫莲越听他说话越觉得心情糟糕，他现在还在烦恼，为什么离婚的手续这么复杂，有什么办法可以立刻解决这桩麻烦事？
　　齐贤被他骂的心生委屈，莫莲这是在嫌弃他穷吗？不会吧？
　　难道莫莲是因为可怜他的资产，才决定离婚时分文不取的吗？
　　他也没有那么穷吧……况且，他们家的家底还是不薄的。
　　虽然，这些在他面前这位真“公主”的眼里恐怕真的不够看的。
　　他乖乖闭嘴了，并且开始操心自己的事。
　　因为要等待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他可能需要在这里居住一个月以上，一直住在酒店里也不是办法。
　　不如搬进他在收藏室的小房间里住上一阵子吧？
　　他这次出国并没有带什么东西，但是他记得自己大部分行李应该都还留在英国的公寓里，他想跟莫莲商量一下，去公寓里将自己的行李取走一部分，这样就够他在伦敦生活一段时间了。
　　“莫莲，你一会儿回公寓吗？我想跟你一起回去拿点东西。”
　　他已经做好被莫莲拒绝的打算了，他想好了，如果莫莲不让他进门，那他就只能再去超市重新买点生活用品了。
　　“嗯。”没想到莫莲很爽快地答应了，爽快到齐贤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难道莫莲并没有住在那里？
　　他顺势邀请道：“那我晚上请你吃饭吧，从我醒来到现在，我们都没有好好坐下吃上一顿饭呢。”
　　“嗯。”莫莲还是嗯了一声，好像也答应了。
　　一次还好，两次都答应得这么爽快，难道……莫莲根本就没在听？
　　齐贤打量着莫莲的表情，莫莲一直低着头，用吸管喝杯子里的果汁，他的眼神没有游离也没有涣散，齐贤刚才说的话，他应该都听进去了。
　　真奇怪，莫莲怎么可能突然这么好说话？难道其中有诈？齐贤不免怀疑。
　　“你吃完了吗？吃完了我们就走吧。”莫莲边说着边站了起来，齐贤赶紧将最后一口蛋糕塞进了嘴里，含含糊糊地点头。
　　不过现在还早，他们是现在就回去吗？现在才下午四点，远不到该吃饭的时候。
　　如果他们现在就回去打包东西，恐怕一会儿就要拖着行李去吃饭了。
　　这好像并不合适。齐贤心里担忧着，但是看莫莲的背影，他好像已经有了打算。
　　莫莲的确有自己的打算，但是让齐贤所不太能够理解的是，他去了网吧。


第204章 微醺
　　齐贤跟在莫莲的身后，甚至开了一台莫莲右手边的电脑，什么也不做，就是想看着莫莲要做什么。
　　莫莲才不管自己旁边坐的是谁，他娴熟地输入网址，点击下载安装，打开了游戏，切换至中文版。
　　很怪，特别怪。齐贤只能做出这一条评价。
　　“我今年29岁，陪着刚参加高考完的准前夫去网吧打游戏，这正常吗？”齐贤觉得这个场景很怪，非常怪，他在心中盘问着自己。
　　他知道莫莲这一整年里除了准备艺考之外，还要准备文化课，忙得是脚不沾地，闲暇时间还会跑到医院陪自己，根本抽不出空来玩游戏。
　　现在好不容易考完了，他也醒来了，莫莲才有机会报复性地玩儿上一会儿。
　　莫莲的手指像弹钢琴一样敲击着键盘，视线却没有离开过屏幕。
　　齐贤在旁边坐了一会，深深感觉自己真的是年纪大了，看不懂这些，于是只能打开电脑查查最近有什么能够引起社会关注的新闻，只看了一会儿，他便觉得实在没有什么意思，最终打开手机开始刷短视频。
　　正当他看洗地毯的视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他的余光突然瞥到了莫莲把游戏界面关掉了，正撑着脑袋不知道在想什么。
　　“怎么突然不高兴，是输了吗？”他问道，关上了手机。
　　“没有。”听到齐贤的声音，莫莲才回过神来，他摇了摇头，“走吧。”
　　“不玩儿了吗？我可以接着陪你的。”齐贤一看手机桌面显示的时间，才发现已经六点了，肚子也后知后觉地叫了起来。
　　“不玩了。”莫莲摘下耳机，放在了一边，最后凝望了一眼那台电脑，便离开了网吧。
　　齐贤总感觉哪儿不对，莫莲为什么要用这种眼神看这台电脑呢？难道这个游戏只有电脑能玩儿？可是家里也并不是没有电脑啊。
　　他肯定是嫌弃家里的电脑太旧了，或者嫌弃家里的键盘不是游戏键盘，用着不够舒服。
　　齐贤点了点头，一定是这样。
　　他还是给莫莲换台电脑好了。
　　“我们去哪儿吃饭？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带你去一家餐厅，味道不错，不用预约，餐厅的老板是我的朋友。”
　　“好。”莫莲点了点头，示意齐贤去叫出租车。
　　真奇怪，他怎么又没有拒绝。齐贤在心里犯嘀咕，莫莲现在的态度好得简直就跟热恋那会儿似的，跟中午刚见他时判若两人。
　　“不用打车，巴士坐上四站就到了。”齐贤指着路边显眼的站台对他说道。
　　十分钟之后，他们要等的车就驶来了站台，车上坐了不少人，只有两个连着的座位是空的，齐贤咳了一声，有点尴尬地莫莲说道：“你坐吧，我站着就行了。”
　　“坐下，别矫情了。”莫莲无情地说道，他怎么会不知道，齐贤这么做，不就是为了减少他们之间的肢体接触吗？没有必要。
　　齐贤只好坐在了他的旁边。
　　莫莲抱着手臂，视线从始至终都停留在窗外，没有看齐贤一眼。
　　天色还没有要黑的意思，光明与理智相依相存，看着莫莲紧靠着窗户，与他保持着一小段距离，他感慨万千。
　　就在一年之前的那个冬夜，他们好像也是坐在这个位置上，携手热吻，彼时的莫莲温柔而羞赧，连耳尖都是微红的，霓虹灯的光影映进他的眼底，平静无波的湖面也被映得五光十色。
　　那时候的他哪是如今这副样子的？
　　莫莲本来可以一直如此，躲在他的身后无忧无虑，但是逼迫他变成这副模样的，却正是扬言要守护他的自己。
　　齐贤望着莫莲的侧脸，心底没来由地发苦，母亲说的没有错，付不起责任，就不要轻易做出承诺。
　　四站算不上很远，十几分钟便到了，齐贤看到那家店还没有倒闭，心中暗暗庆幸，如果这家店关门了，他可就要在莫莲面前丢人了。
　　“欢迎光临，是你啊。”餐厅装修得并不华丽，是波西米亚风格，看到来人是齐贤，戴着厨师帽的店长亲自迎了出来。
　　“好久不见。”齐贤与他握了握手，向他介绍道：“这是我丈夫，莫莲。”
　　“小你不少吧？你啊，找对象就是两个极端。”店长友善地向莫莲致意，随口向齐贤吐槽道。
　　“别提了，都是缘分。”齐贤赶紧用眼神叫他不要再说下去了，要是让莫莲反应过来另一个极端是林莞莲就糟了。
　　“想吃点什么？”不敢在现任面前提前任也算是人之常情了，店长了然一笑，丝滑地转移了话题。
　　“我要去后厨看看有什么食材，你不会介意的吧？”
　　“当然，跟我来吧。”店长让服务生招呼莫莲先去坐，领着齐贤朝后厨走去。
　　“他今天心情不太好，晚餐不要鱼也不要面包。”齐贤在古埃及生活过，深知什么东西莫莲早都吃腻了，碰都不想碰。
　　“开瓶酒？你们国家的人那句话怎么说的？一醉解千愁？”
　　“就知道讹我。”齐贤笑骂了一声，“那你可得把你压箱底的宝贝给我拿出来，否则我可就再也不来你这里了。”
　　“嗨，说的什么话！你就放一百个心吧。”
　　齐贤品味向来不差，一进后厨就挑走了最好的火腿，又去冷藏柜里翻找了一番，确认真的没有什么别的好东西了，才又按着今日菜单点了一些。
　　“那是我犒劳自己的！你能不能手下留情一点。”店长也是敢怒不敢言，“要不你下次还是别来了。”
　　“那可不行，偏要来。”齐贤无赖地说道，他从后厨顺走了刚做好的餐前小菜，回到了莫莲的面前。
　　他在莫莲的对面坐下，莫莲一直在望着窗外发呆，直到他回来之后，又开始看着他发呆。
　　“一整天都在想什么呢？怎么一直闷闷不乐的？”齐贤一边问着，一边用开瓶器打开了那瓶葡萄酒，将酒倒进了他们面前的高脚杯中。
　　猩红色的酒液淌入杯中，直到听到酒杯触碰玻璃的轻响之后，他才回过神来。
　　“你再玩一会儿什么吧，上菜还没有这么快。”齐贤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偏过头说道。
　　“不想玩儿了。”莫莲回答说，察觉到齐贤的神情，他的视线才离开了这张小小的餐桌，氛围再度沉入平静。
　　齐贤注意到了他的手，他手上那枚象征着订婚的戒指不见了，而在几天之前，他还看见莫莲佩戴着它。
　　看来他真的已经完全接受离婚这个事实了。
　　齐贤也不知道自己心中到底是悲是喜，或许更多的还是愧疚。
　　“莫莲，你刚才和我说你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是在敷衍我还是真的要走？”齐贤依然放心不下，他总感觉莫莲并不是在说气话，而是真的要去一个他找不到的地方。
　　“我说过了，无可奉告。”莫莲见他又不依不饶地提起了这件事，露出了烦躁的神情，他不喜欢这个话题。
　　“你就告诉我吧，不知道你要去哪里，我真的无法安心。”齐贤几乎用上了祈求的语气，他知道离婚之后他们两个人就再无关联，但是莫莲再怎么说都是他一手带着适应这个社会的，他放心不下。
　　“别装了，你要是真放心不下，就不会选择跟我离婚。你想要知道我要去哪里，是为了派人监视我吗？”莫莲摇了摇头，“你死了这条心吧，就算我告诉你，你也去不了那个地方。”
　　我去不了的地方？那是哪里？齐贤被他的话弄得真是云里雾里的，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地方吗？
　　莫莲不会要去做什么傻事吧？
　　不，他不能这么直接问，该试试旁敲侧击。
　　“咳，你的成绩再过段时间就能查了吧？填报志愿的时候需要我帮你参谋一下吗？要不你还是尽量留在省内吧？”
　　“你不用操心我的事，管好你自己就可以了。”莫莲依旧把这句话抛给了齐贤，齐贤只好用酒堵上了自己的嘴。
　　被讨厌了。他对自己说，说实话，被人讨厌的滋味并不好受，但是他知道，这是他自找的。
　　沉默间，菜一道道端了上来。
　　菜的装盘相当地新颖，即便是看着也能让人胃口大开，两个人都没说话，闷头各吃各的。
　　齐贤几次想要说点什么，莫莲都没有给他机会，他细嚼慢咽但是一刻都没有停下过，齐贤面前的菜肉眼可见地少了下去，他咽了一口口水，心生疑惑。
　　莫莲前两天不是和他说自己在学舞蹈需要控制饮食吗？怎么现在又一点忌口都没有了？
　　见莫莲又要往杯中倒酒，齐贤赶紧拦下了他。
　　“别喝了，喝多了明天会头疼的。”他从莫莲手里抢过了酒瓶，“吃饱了吗？我现在送你回家。”
　　“你别管我。”莫莲知道自己远远没有到喝醉的程度，觉得齐贤又在多管闲事了。
　　……请他来吃饭，却连酒都不管够吗？
　　又不是谁都跟他一样，是个喝几杯的倒的笨蛋。
　　齐贤仍是不愿松手，莫莲现在的状态让他更加担心了。
　　相争之间，莫莲手里的酒杯猛地朝着他自己的方向倾斜了，杯中的酒洒了他一身。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齐贤赶紧放下酒瓶，将餐巾抖开擦拭莫莲身上的酒渍。
　　莫莲原本纯白色的衬衫已经被酒染成了暗红色，如血一般刺目，怕是没办法一次洗干净了。
　　莫莲愣愣地看着他用餐巾擦拭自己的胸口，酒冰冰凉凉的，空气中也弥漫着葡萄酒的醇香，他意识本来就有些迟钝了，齐贤的举动更是让他心头悸动。
　　“你等我一下，我去买单，等下我送你回去换衣服。”齐贤把他按回了座位上，快步去前台买了单，出门叫了一辆出租车。
　　莫莲一言不发地跟在他的身后，齐贤没有见过他喝醉时的样子，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喝醉了还是没有喝醉，只好陪他一起坐在后座，免得他喝醉了做出什么事。
　　令他惊愕的是，刚坐上车，莫莲就抱住了他的手臂，紧紧与他挨在了一起。
　　他……大概是喝醉了吧，齐贤的脸因为他的贴近而变得通红，心跳也骤然加快了。
　　我肯定也喝醉了，这不是脸红，只是上脸了，他对自己解释道。
　　好吧，这么说连他自己都不信。
　　莫莲像一只睡着了的小猫一样，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他的气场与棱角好像都不复存在了，脑袋枕在他的怀中，齐贤仰起了头，和车顶干瞪眼。
　　温香暖玉在怀，还是准前夫，这诱惑恐怕不是一般人能顶得住的。
　　他看见莫莲的嘴唇动了动，好像在说些什么，凑近了却不怎么听得懂，可能他又在说自己的母语吧。
　　齐贤摇了摇头，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靠在皮质的椅背上。
　　恐怕只有喝醉以后，他才能见到这么乖巧听话的莫莲。
　　齐贤不免感慨，什么前世今生，要是莫莲跟这一切乱七八糟的事情无关该多好，如果莫莲仅是一个普通人，他们应该会白头偕老吧？
　　可惜莫莲偏偏是诅咒林莞莲死亡的罪魁祸首，齐贤夹在这二人中间，进退两难。
　　于莫莲而言，林莞莲的前世害死了他的母亲，于林莞莲而言，莫莲诅咒了她的死亡，齐贤无论爱上他们其中的哪一个人，都是对另一方的不公。
　　真难，他不免叹气。
　　但他并不后悔当初选择和莫莲结婚，因为他坚信自己深爱过莫莲，即便到了今日，再看见这张脸的时候，他心中依然会变得柔软至极。
　　而与莫莲离婚，是他在给天上的林莞莲一个交代。
　　即便不舍，他仍选择这么做，他认为自己不能就这么装傻，继续稀里糊涂地跟莫莲过下去，即使他真的这么做了，他也清楚自己不可能再像从前一般喜爱莫莲了。
　　更多的时候，他只觉得自己不配，配不上他们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
　　“先生，到了。”司机在路边停了下来，回头告诉齐贤已经到了，齐贤应了一声，掏出钱包支付了车费。
　　“莫莲，到家了。”他推开门下了车，对身后的莫莲伸出了手，“需不需要我扶你？”
　　莫莲没有回答他，低垂着头，似乎是睡着了。


第205章 湮灭
　　“你睡了吗？别睡，到家楼下了，回去换身衣服再睡。”齐贤看他好像已经不太清醒了，便伸出手拍了拍他。
　　莫莲只是哼了一声，一步未动，齐贤没辙了？看他的样子，好像真的醉过去了。
　　好像以前也不见莫莲的酒量这么差吧？
　　齐贤只能伸出手，将莫莲打横抱了起来，用后背关上了车门。
　　莫莲下意识地搂住了他的脖子，睁开了眼睛，却很快因为电梯间刺眼的灯光闭上了眼。
　　因为酒精的缘故，他感觉自己浑身上下像是着了一团火，他想要推开齐贤，但是齐贤以为他要挣扎，怕他掉下去，抱得更紧了。
　　“齐贤，放开我。”他张了张嘴，发出的声音却微乎其微，齐贤并没有听到，只当他是喝醉了，在不舒服地哼哼，安慰他说，“别急，马上就到家了。”
　　算了，他听不到的话，倒也不错。莫莲轻笑了一声，心中却是苦涩非常。
　　他眯着眼睛，自下而上地凝望着齐贤的脸，像是要把这张脸的每一寸都印进自己的脑海中一般。
　　他见过这张脸所有的模样，认真时，高兴时，苦恼时，长眠时
　　不知不觉间，时间就已经过去这么久了，白驹过隙，沧海桑田。
　　他们曾经的那个埃及消失了，而他等待了这么久，结局也终是一场空。
　　“齐贤，我爱你。”
　　他轻轻地说道，声音像一片轻飘飘的羽毛，转瞬间便消失不见了，不知飘往何处。
　　他的意识也是飘忽不定的，他并不指望齐贤能够听见自己所说的话，甚至在说出这句话的一瞬间，他就已经忘却了自己说了些什么。
　　齐贤的步伐戛然而止。
　　即便细微，他依旧听见了莫莲所说的话。
　　“你”他瞪大了眼睛，突如其来的告白令他不知所措地愣在了原地，他甚至忽略了这句话有多么地不合时宜，在一秒钟里，他的脑子里像是火山爆发一样，无数的想法似岩浆朝他喷涌而来。
　　他原本坚定如铁的信念，在那一刻，出现了一条微乎其微的裂缝。
　　“你喝醉了。”他说道。
　　这句话也不知道到底是跟莫莲说的，还是跟自己说的。
　　或许是莫莲喝醉了口不择言，又或许是他喝醉了，耳朵听错了。
　　他强迫自己回归冷静，深吸了一口气，打开了公寓的门。
　　莫莲看来真是喝多了，他不能把他一个人丢在空房子里不管，这样太危险了。
　　齐贤把莫莲放在了沙发上，让他坐一会儿，自己则去烧了一壶热水，在烧热水的期间，他去卧室里找了找，从莫莲的行李箱中取出了一件新睡衣。
　　“衣服我拿来了，快换上，别着凉了。”齐贤拿着衣服下楼时，却发现原本坐在沙发上的莫莲不见了踪影。
　　他倍感不妙，在一楼扫视了一圈后，没见到莫莲，当他回过头时，却见二楼阳台的门开着。
　　坏了！他赶紧丢下衣服，冲到了阳台。
　　月亮已经爬上了叶梢，莫莲靠在阳台的栏杆上，月色朦胧，他的眼睛里也满是醉色。
　　齐贤踏上阳台时，发现这里已经完全变了。
　　莫莲离开时种下的植物已经占领了这个小阳台，齐贤原本以为在他们离开之后，没有人料理，又正值严冬，那些植物是长不成的，结果倒是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
　　这些植物不仅发芽了，甚至还肆无忌惮地野蛮生长着，无人料理反而刺激了它们的野性，让它们绽放出了惊人的绚烂花朵。
　　而莫莲身旁不远处盛开的，似乎是一朵纯白的昙花。
　　晚昙如月，盛开在他的鬓边，银针一般的花瓣似一柄花簪，晚风拂过，像是要亲手为他簪上这独一无二的宝物。
　　莫莲背对着他，没有回头。
　　他这是在做什么？
　　齐贤站在门口，不敢往前一步，他瞪着眼睛，生怕自己一个不注意，莫莲就消失在他的眼前了。
　　他们一年多没在这里住过了，栏杆没有进行维护和检修过，即便莫莲没有轻生的打算，护栏的安全性也没有保障。
　　“莫莲，你千万不要想不开！你有什么要求尽管告诉我，如果可以，我们进屋里谈，你不觉得这里很冷吗？”齐贤赶紧喊住他，这里可不矮，万一莫莲要做什么傻事，可是连后悔的余地都没有的！
　　莫莲现在喝醉了，也不知道听不听得懂他说的话，齐贤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莫莲稍一松懈，他就会立刻冲上去把他拉回来。
　　如果莫莲有什么要求，作为缓兵之计，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哪怕莫莲要求他撤回离婚的申请，他也会点头同意。
　　他绝不愿意看到莫莲因为离婚的缘故，就这么当着他的面选择轻生。
　　他会愧疚到死不瞑目的！
　　“齐贤，这里的风很舒服，你不过来陪我吗？”出乎意料地，莫莲转过头，眉宇舒展，笑着邀请他道。
　　“我来了。”齐贤不敢松懈，莫莲的笑容明明如此明媚，却加深了他心头的不安，他走了过去，握住了莫莲的手。
　　这样就安全多了，他松了一口气，他现在只要能够说服莫莲回房间里去就行了。
　　“齐贤，你还记得登基的那一天吗？你之前告诉我，那一天，是你穿越来的第一天。”莫莲心平气和地问道，他知道齐贤为什么要伸手拉住他，无非是怕他做出什么傻事。
　　可是他知道，如果自己真的要做什么，齐贤是拦不住的。
　　“我记得。”提起那一天，齐贤依然有些难为情，说实话，他自己也知道，一切变数都是因为那天而起，也知道如果自己当初没有做那些事，他们今天也不会站在这个地方。
　　令结局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的，往往只是一念之间。
　　“你知道那时候我站在台上的心情吗？那样的心情，直至今日，我都没办法将其忘却。”莫莲用尽全身力气，反握住了齐贤的手，像是要倾泻自己那无处安放的愤怒，“我该怎么样去形容那种心情呢？震惊、尴尬、失望、质疑自己的眼睛，总之在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的天都塌了。齐贤，你理解我说的话吗？”
　　“我能理解，对不起，那时候我看到她，我真的以为她是……”齐贤急忙向他道歉，不过，他也不指望莫莲能接受自己这微不足道的道歉。
　　“你不用跟我解释，事已至此，你的解释对我而言没有任何用处，我也没有兴趣知道。”莫莲的目光投向了天空中的月亮，他一手牵着齐贤，一手扶上了栏杆，“其实，看见你们一家三口和睦的样子，我经常也会去怀疑，自己的存在是不是多余的，我每次站在你寝宫的门口，都在想着要不要主动退出，体面地离开，换你们家庭美满，但是我舍不得。”
　　“我不相信，我想赌一赌，赌你没有在骗我，堵你也曾对我动过真情，赌你和她只是旧情复燃，过不了多久就会一拍两散，但是我赌输了。”
　　“曾经有很多机会，我可以选择体面地离开，但是每次看到斯特拉，我就会狠下心继续留在你的身边，因为我真的不愿意去承认自己比不上她，她的伪装在我眼里简直就是漏洞百出，我在等着她的面具被人戳穿，灰溜溜地离开埃及的那一天，不过我还是轻敌了，最后狼狈离开的人，是我。”
　　说道这里，莫莲更多的是释然，这些话憋在他的心里很久了，他一直都没有告诉任何人，如今终于说了出来，他心里是无比地痛快。
　　“我承认了，齐贤，我的确比不上她。在躺进棺材之前，我与斯特拉打了一个赌。在你说出希望当初打开那口棺材之后，见到并爱上的人，是她而不是我的那一刻，我就已经输了。”
　　“不是，我那时候是脑子糊涂了，我愿意收回这句话并诚恳地向你道歉，莫莲！”
　　莫莲摇了摇头，回身单手抱住了齐贤，将自己的脸埋进了他的胸口，“愿赌服输，现在是留给我的最后的机会了，齐贤，这一次，我选择放手。”
　　“不不不，莫莲，你不要走，我愿意撤回离婚申请，你不是想要一场西式的婚礼吗？我现在就去办，我要去全欧洲最大的教堂，给你办一场最盛大的婚礼，我求求你不要走！”齐贤心里的警钟在呜咽长鸣，即便他再怎么迟钝，也发现了莫莲的不对劲，莫莲现在的语气，像是在交代自己的遗言一般，他赶紧抱紧了莫莲，将他圈入自己怀中，不让他离开自己的身边。
　　他后悔了，他不该刚醒来就跟莫莲坦白这么多事情的，直至现在，他才明白为什么莫莲当初一直不愿意告诉他曾经发生过的事。
　　很多事情，装作不知道反而才能守得一方宁静，如果非要弄个清楚，一刀两断，无论是谁都会不得安宁。
　　“齐贤，你还记得在赫尔格达的时候，我和你说过什么吗？”莫莲的左手揽着齐贤的肩膀，右手却握紧了胸口的墨玉，问道。
　　他稍一提，齐贤便已经想了起来，但是他仍想尽力去挽回，只能装作忘记了，急促地对莫莲说：“我不记得，你不要走行吗？我们可以再去一次埃及，去多少次都可以，等回到那里，你再把话重新跟我说一遍，好不好？”
　　“我不会再说第二遍了，如果你忘了，那就当我什么都没说过吧。”莫莲闭上了眼睛，他胸口的墨玉再次生出了黑色的雾气，齐贤怎么可能不认识这阵烟雾，他赶紧伸手去抢莫莲手里的玉，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他的手穿过了莫莲的身体。
　　“停下！我求你停下！”他想抓住莫莲的手臂，但是莫莲整个人像是化成了一团看得见而摸不着的光影，朝着天际朦胧的月亮缓缓飘去，无论他怎么努力，也只能抓到飘渺的虚光。
　　“你就当我的存在仅是一场很长的梦吧，而梦醒了，你想要的，也就回来了。”他听到莫莲的声音最后对他说道，而在无人能够看到的地方，一滴晶莹的泪水穿过光芒，滴落在了洁白昙花的花蕊之上。
　　而他的存在，正好像这朵昙花一般，只能在夜色中绽放，短暂而美好，无论他怎样努力地去弥留于世，在晨光将至前，也会枯萎凋零。
　　墨玉落在了水泥地上，霎那便碎成了两半。
　　眼睁睁地看着莫莲化作光影消失，齐贤跪在地上，不知从何时开始，他的眼泪便止不住地流淌，滴落在地。
　　这是他平生第二次感到如此无力，如此地痛恨自己，痛恨自己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物。
　　这就是莫莲所说的，要去的那个很远的，他找不到的地方吗？
　　齐贤终于明白了。
　　最后的狂欢，反常的乖顺，突如其来的告白。
　　原来莫莲早就预示了自己的离开，只是他还傻傻地猜不出罢了。
　　他捡起了那碎成两半的墨玉，想要将它们拼好，但是已经碎了的玉，又怎么可能就这么轻易地拼好呢？
　　即便如此，他仍不死心，碎玉的棱角划伤了他的手心，但是他根本不在乎。
　　他什么都不想要，只想要莫莲回来，他想好好地向莫莲道歉，用余生忏悔自己的罪行。
　　数次尝试无果之后，他终于放弃了，双手颓然地垂落在地。
　　人留不住，玉拼不好。
　　他到底活着有什么用？望着眼前的栏杆，他从地上站了起来。
　　他扶着栏杆，闭上了双眼。
　　死亡是什么感觉？林莞莲刚离开的那段时间，他一直在思考中这个问题，而很快，他就会知道答案了。
　　正当他打算一跃而下的时候，一阵轻快的铃声骤然打破了这绝望的死寂，也将他拖回了现实，拖回了理智。
　　他哆哆嗦嗦地掏出了自己的手机，眯着眼看着手机上显示的联系人，好一会儿才反应了过来，按下了接听键。
　　电话那边的背景音很是嘈杂，好像还有什么东西摔碎的声音，他听到一个女人带着哭腔，语无伦次地说：“小老板！那个女人醒了！就在冷冻室里，我们不敢放她出来，求求您赶紧过来吧！”


第206章 复活
　　“你说什么？谁醒了？”齐贤此时的大脑仍是一片空白，他呆呆地看着手中破碎的玉石，心想，这难道又是穿越吗？
　　一切如同轮回一般，一切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最初。
　　莫莲是不是莫莲醒了？
　　他的行动远快于思考，等他反应过来，自己已经冲到了电梯口。
　　他的车不在伦敦，现在他只能焦急地站在马路边拦车。
　　他很少这么心焦，如果可以，他真想立刻冲过去，而不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司机慢悠悠地把车停在他面前。
　　还没等车停稳，他就拉开车门上了车。
　　“小伙子，这样很危险啊。”司机想要骂他，看着他那张黑得跟刷了漆一样的衰脸，到嘴边的脏话变成了善意的提醒。
　　齐贤刚开口报了一个地址，电话那边就赶紧纠正道：“不是那里，这里是实验室，郊区那个实验室。”
　　“什么？为什么是实验室？”齐贤太急了，大声问道，莫莲不应该在收藏室吗？什么时候跑到实验室了？
　　“”电话另一头的女人沉默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更不知道齐贤为什么要问这么奇怪的问题。
　　齐贤这才冷静下来，看清了手机上显示的号码，以及当地的时间。
　　2022年。
　　他没有穿越，莫莲是真的消失了。
　　“到底要去哪儿？”司机被他整糊涂了，什么实验室收藏室，他现在只想知道一个详细地址。看着齐贤着急的样子，他也不免跟着着急起来。
　　如果是实验室的话，那醒来的
　　是林莞莲。
　　“去这个地方。”齐贤挂断了电话，靠在座椅靠背上，捂住了自己的脸。
　　他的脑子里嗡嗡的，巨大的信息如同洪流一般，冲刷着他的认知。
　　莫莲消失的原因，以及他所说的“愿赌服输”、“放手”
　　意思是他向墨玉做出了交易，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复活了林莞莲吗？
　　莫莲为什么要这么做？
　　难道是因为他之前说的那句气话吗？
　　“先生，您没事吧？”齐贤的状态实在是令人堪忧，司机都害怕他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悄悄把副驾驶的车门锁上了。
　　是的，齐贤现在非常地烦躁，他不敢睁开眼睛，一旦他睁开眼睛，他就控制不住自己想要把眼前能看到的一切都砸了。
　　砸了好，最好一榔头敲在自己这没用的脑袋上，和这个世界来个一刀两断。
　　他问自己：逼死了莫莲，你满意了吗？
　　林莞莲终于复活了，你满意了吗？
　　是啊，他该满意了，当初买下那口棺材，不就是为了复活林莞莲吗？现在爱人复活了，真凶偿命了，他如愿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齐贤，你真是可笑之至。
　　坐在车上的二十八分钟里，他的脑子里闪过了各种各样的念头，荒谬的，理智的，冲动的，麻木的，他靠在椅背上，一言不发。
　　他的眼眶红肿不堪，眼睛也干涩发疼，他把车窗摇了下来，吹着晚风，闭上了眼睛。
　　他靠着车门小憩了一会儿，心中终于归于沉寂，莫莲的一颦一笑，皆历历在目，他一闭上眼睛，脑海中回荡着只有莫莲附在他耳边，轻声说的那句告白。
　　“齐贤，我爱你。”
　　他深吸了一口气，像是要用这口冷气压制住胸口处所有的痛苦。
　　他不想失控，不想当着陌生人的面放声痛哭，即便他知道在目的地等待他的人是林莞莲，心中依然升不起半分的喜悦。
　　他感觉自己所有的情感，都随着莫莲的离开，一同消失殆尽了。
　　他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冷风，纯净的，没有任何杂质，不像埃及的风，炽热，裹带着细碎的沙砾，但是如果让他选择，他却无从抉择，二者他都不愿舍弃。
　　“先生，到了。”司机的声音将他从回忆中叫醒，他睁开眼睛时，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郊外。
　　白色的建筑就屹立在他的面前，他却没有胆量走进去。
　　攥紧双拳时，他感到自己的手心刺痛，松开后他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将那枚已经碎了的墨玉也带了出来，玉石正躺在他的手心里。
　　“齐先生，快进来，大家就等着您了！”见他在门外徘徊，守在前台处的负责人赶紧出去将他拉了进来，这件事他一个人还真拿不好主意，打给齐先生电话又关机了，他只好打给齐贤。
　　而且，他也觉得这件事还是有必要先让齐贤知道。
　　“她醒来的事情先不要告诉我的父母，我怕他们会受到惊吓。”齐贤边走边交代道，电梯有人占用着，他便直接去爬了楼梯，三步两步便来到了二楼。
　　那间房间即便没有人带着他也会去，这个地方，曾经的他真是再熟悉不过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一把推开了房门。
　　“阿贤……”
　　他屏住了呼吸，那个人就坐在她的面前，已经有人将她从冷冻仓中救了出来，整个机器都关上了，她如今正坐在冷冻仓的仓门上，捧着一杯热水，指尖都冻的发青。
　　“阿贤！你终于来了，里面好冷，我好害怕”见到齐贤，林莞莲将水放在一边，起身朝他扑了过来，紧紧抱着他不愿撒手。
　　她的发尾犹带寒意，齐贤这才真切地意识到，她真的醒了，她真的复活了。
　　他回手抱住了林莞莲，却不知自己该说些什么，想要欢迎她的归来，却又想到莫莲因为换她醒来，付出了自己生命。
　　他心里比林莞莲还要慌张、彷徨、不知所措，但是他不能在她的面前将这些情绪流露出来。
　　他只能闭上眼睛，让泪水往肚子里流。
　　他们相拥彼此，久久不愿放开，这一切对他们来说真是太不容易了，死者复生，这是从来没有人能够做到的事，但是他们做到了。
　　门外的人目睹着他们这跨越生死的相拥，想必除了感动，更多的是震撼和惊恐。
　　他们可是跟这具“尸体”同事了好多年了，确信没有人能在那样的低温之下保持生命体征。
　　这个人的确是死透了，如假包换，但是如今突然又活了，并且看起来跟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
　　这不是科学可以解释得通的，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玄学？
　　“刚才那位姑娘已经告诉我了，现在是2022年，我离开的时候应该是2019年吧，想不到时间居然过的这么快。阿贤，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过的还好吗？”
　　“我很好，哎呦……”齐贤还想说什么，突然又扯到了手心里的伤口，他把手背到了身后，不让林莞莲发现他手心的端倪。
　　但是林莞莲眼尖，还没等他把手藏好，便被她看破了意图，“你拿着什么东西？可以给我看看吗？”
　　“没有什么。”齐贤摊开掌心，玉石静静地躺他在手心里。
　　看到这枚玉石的一瞬间，林莞莲便明白了一切，“是他……将我还给你的吗？”
　　话音刚落，她才意识到自己的话不妥，抬头看齐贤的表情，希望他没有听出她话中的漏洞。
　　“我都知道了，斯特拉。”齐贤将玉石装进了自己外套的口袋里，一会儿他想出去问问，能不能将这块儿玉石进行修复，不求完好如初，能够拼成原本的形状就够了。
　　我还是喜欢’莞莲‘这个名字。”原来他已经都知道了，林莞莲笑着摇头，“我兑现了当初的誓言，如约回到你的身边，之前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的真实身世，你会责怪我吗？”
　　“即便责怪你也没有用，他不会回来了。”齐贤的手指触碰到了手心里的玉石，沁凉的手感让他彻彻底底地冷静了下来。
　　难道事到如今，他还能够去追究斯特拉的不是吗？去质问她为什么要对卡莫西斯母亲身边的人动手脚，还是质问她为什么要去故意惹恼卡莫西斯？
　　不，他已经没有资格，也害怕去质问这些了。
　　他害怕自己如果问了，林莞莲会像莫莲一样离开他。
　　“我会去租一间房子给你住，再试着给你换一个身份。我将在伦敦待上一段时间，有很多事等待我去处理。不要联系我的父母，他们并不知道你已经醒来的事，我也不想让他们知道。”
　　“如果你怕他们有心理上的障碍的话，我可以去整容，装做换了一个人。”林莞莲主动提出道，她当然能够理解齐贤的顾虑。
　　“谢谢你的理解，不过这件事从长计议。”
　　“为什么要租房子呢？我记得你在伦敦是有房子的。”
　　提起那间公寓，齐贤的心再度沉了下去，他不想让林莞莲看到莫莲在那里生活过的痕迹，如果可以，他也不愿去改变那里的任何事物，只好找了个借口敷衍了过去，“那里有些乱，我需要收拾一段时间。”
　　“哦那我跟你回国吧，国内才是你的家呀。”既然齐贤已经露出了不想让她去的神情，林莞莲也自然而然地提出了回国。
　　“我会考虑，走吧，我现在就带你离开这里。”齐贤不愿久留，他喝了些酒，又刚经历了对他来说打击极为沉重的事，林莞莲的苏醒更是让他震惊到失语。
　　他现在感觉自己的大脑很疲惫，急需睡上一觉，恢复精神，明天再去消化和处理今天发生的所有事。
　　“你是喝了酒吗？那你现在该回去好好休息。”林莞莲搀扶着他的胳膊，陪着他离开了房间，明明刚刚醒过来四肢乏力的人是她，但是她依然表现得懂事而体贴。
　　只有紧紧抱着齐贤的时候，她才能有些许的安全感，弥补自己的心虚。
　　既然齐贤已经知道了那些往事，那恐怕总有一天会和她追究的吧？
　　也不知道他究竟知道了多少，如果连他走后的那些事情都知道了，那她在他心里的形象怕是早已崩塌了。
　　她还在试探，试探时隔多年，齐贤对她是否仍抱有感情。


第207章 葬海
　　将林莞莲送到酒店之后，齐贤在自己的隔壁给她订了一间房，简单交代了几句便要离开。
　　“你不打算跟我一起住吗？”见齐贤完全没有要留下的意思，林莞莲不甘心地又问了一句。
　　果然，时间过了这么久，再如何炽烈的爱情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消逝。
　　她当然知道齐贤不让她回公寓是因为什么，因为他和卡莫西斯曾经就住在那个地方，他怕她回去见到那些东西心里不舒服，也怕自己会睹物思人。
　　齐贤的心思对她来说简直太好猜了，独有这件事，经过这么久仍不会改变。
　　“不了，我还有事没有做完，你先休息吧，我就住在隔壁。”齐贤委婉地拒绝道，说实话，林莞莲突然的复生让他毫无心理准备，他不知道自己此时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她。
　　林莞莲复生之后身份的问题该如何解决？他父母那边又能瞒上多久？莫莲的消失应该上报失踪吗？那他们的离婚申请又该怎么办？
　　太多事情等着他去解决，他没有心情和林莞莲在这里把酒言欢。
　　他把自己关进房间里，洗漱之后，便坐在桌边试着去拼凑那块儿已经碎成两半的玉石。
　　玉石虽然只碎成了两半，但是却依然无法拼得严丝合缝，他抚摸着那一道道凹凸不平的裂痕，心中却没有一点办法。
　　最后，他只能将它用手帕包了起来，找了一个盒子装了起来。
　　如果有办法修复这块玉石，无论花费多少人力物力他都愿意。他不是贪图它神奇的能力，而是想要完成莫莲最后的心愿。
　　两个月之后。
　　齐贤准点来到办公室，今天是他正式在分公司上任的第一天，齐先生跟在他的身后，背着手一路上一言不发，只是不住地用欣赏的眼光望着齐贤的背影。
　　他知道，这一次的主角并不是自己，而是自己面前这个年轻人。
　　他再也不用恨铁不成钢地反复叮嘱，也不用操心他总不上进，或许这场长达一年多的昏迷真的能够彻彻底底地改变一个人的性格乃至气场，总之自从齐贤醒来之后，完全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
　　齐先生也偶尔会怀疑，自己的儿子是不是真的被人掉包了。
　　每当他询问齐贤这段时间是否发生了什么的时候，齐贤总是会傻笑着敷衍过去，还拿一些不切实际的话搪塞他，其中使用次数最多的就是“我去埃及当了趟法老”。
　　鬼才信他瞎扯，这年头哪儿还有什么法老？
　　即便如此，齐先生还是并不太放心，他怀疑齐贤是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才会像是变了一个人。
　　他当然听说了莫莲失踪的事，但是齐贤不愿多提，只说莫莲是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不用再去找了。
　　真是命运弄人，林莞莲走后齐贤消沉了这么久，直到遇见莫莲才缓了过来，好不容易谈婚论嫁了，他不知为何又陷入了昏迷。如今他终于醒了过来，莫莲又离开了。
　　齐先生发誓，自己再也不会去插手齐贤的婚事了。
　　他去算过，有些人的感情本就会一波三折，这是写在命簿上的，人力无法去干预，所以一切还是顺其自然比较好。
　　“老爹，你愣着干什么呢？”
　　他的思绪被齐贤不耐烦的声音打断了，等他回过神来，齐贤已经调出了入职演讲的PPT，等待着他宣布会议开始了。
　　齐先生忙咳嗽了两声以掩饰尴尬，毕竟今天上任的是他的亲儿子，他也不方便讲上太多，只能公事公办地站起来带头讲了两句，刚才想的事情太多，他早已将打好的腹稿忘的一干二净，很快便将求救的眼神投向了齐贤。
　　他没半点有效信息的讲话让在一旁站了许久的齐贤早都不耐烦了，他的讲话刚刚结束，齐贤便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PPT，将它关掉了。
　　在他看来，这也是一个没有用的东西。
　　“长话短说，”他将遥控笔放在了桌子上，撑着桌角说道，“我是齐贤，不必多说，相信你们早都认识我了。今天是我上任市场部总监的第一天，为了尽快进入工作状态，我强烈建议你们称呼我的新英文名：’Rameses‘”。
　　他什么时候换了个英文名？齐先生挠了挠头，他明明记得齐贤以前的英文名好像是丹什么的。
　　“拉美西斯是古埃及新王朝的鼎盛与辉煌的代名词，而我个人的宗旨也正是效率至上。你们应该都知道，这是我家的公司，是赚是亏，我都可以负全责，希望大家今后尽全力配合我的工作。”
　　“你好不给我面子。”齐先生嘴上无情地吐槽道，心中却暗暗得意。
　　是的，他想要的就是这样的继承人。
　　这么多年了，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总算盼到了这样一天。
　　“晚上一起去吃个饭？”
　　会议散了之后，齐先生慢悠悠地晃进了齐贤的办公室，问道。
　　“不了，明天是周末，我订好了机票，要去一趟埃及。”齐贤一边收拾着自己的新办公室一边回答道。
　　齐先生有些错愕，“出国这么大的事，你都不跟家里商量一下吗？两天够吗？难道你想上任第二天就请假？”
　　齐贤停下了手里的事。
　　去埃及是一件大事吗？他好像潜意识里并不这么认为，去埃及对他而言就像是回家一样，他并没有去考虑需要花费多少时间。
　　而且这一次去他是抱有目的性的，应该待不了多久，所以他索性就对谁也没说。
　　“需不需要我和你妈去给你送行？你一个人在国外记得注意安全。”齐先生并没有问他去埃及是要做什么，因为他知道，齐贤早已经不是那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了，他要做的事，一定有自己的理由，而作为父亲，他已经不方便去过问所有事情了。
　　“不需要，我很快就会回来的，保证不会耽误工作。”齐贤承诺道，他将一条手链挂在了桌面那盏装饰小灯上，当灯光亮起时，手链末端的小莲花也散发着莹莹的微光。
　　齐先生只瞥了一眼，便将视线挪了开去，他知道齐贤要去做什么了。
　　“我走了，你下飞机记得给我们打电话。”他拍着齐贤的肩膀，最后叮嘱了一句，便离开了办公室。
　　望着齐先生离开的背影，齐贤放下了手里的相框，将它摆在了电脑旁。
　　相框中的照片，是去年新年时，他们全家一起在门前的院子里拍的。
　　莫莲依偎在他的身侧，因为要拍照，他才勉为其难地保持笑容了许久。
　　抚摸着这张照片，齐贤便能想起那时候，只因莫莲的存在，成就了他人生中最绚烂的一段时光。
　　回到那间屋子时，齐贤早已对这里的装潢不再陌生，他会保留屋子里的一切装修，这都是莫莲花费了无数心血去设计的。
　　他打开了主卧床头的柜子，将那本日记取了出来，放进了行李之中。
　　夜色将至，他拖着轻便的行李箱，来到了机场。他将要在飞机上等待一段非常无聊的时间，但是他并不孤独。
　　因为他知道，他正朝他奔赴而来。
　　“一路平安。”在登机之前，他收到了来自林莞莲的消息，他置顶里最顶端的一栏恢复了喧嚣，而最后一栏却陷入了沉寂。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摊开了那本日记。
　　两个月来，他将这本日记翻阅了数遍，熟稔莫莲在这洁白的纸上落下的每一笔。
　　每当翻开新的一页时，他都能从笔画的轻重缓急之间，触摸到莫莲彼时的心意。
　　他说，如今的舞蹈与他那时大有不同，重拾起来，只比往日更加艰辛。
　　他说，想要靠自己在这个城市生存下去，不去依靠任何人，每当用着别人的钱的时候，他都感觉自己内心不安。
　　他说，装修的事情比他想象中的更加复杂，他很难在学业之余抽出时间去监督施工，还好有唐茜帮他。
　　他说，楼下新开了一家火锅店，人气很高，但是他不想一个人进去。他想起在英国的时候，因为闹别扭，他并没有能够好好地坐下来吃一顿火锅。如果可以，他愿意去试试齐贤喜欢的任何东西，牛肉也好，羊肉也罢。
　　他说，今天被唐茜扯进了婚纱店，虽然尴尬，但是他真的很喜欢那件天蓝色的婚纱。如果要他为了那件婚纱再穿一次裙子，那么他乐意。
　　齐贤看到，在每一天结尾的落款里，莫莲都在盼望着他能够早日醒来，陪自己去弥补这一年中错过的所有事。
　　他合上日记，将日记本抱在自己的怀里，闭上了眼睛。
　　从四川到开罗，全程需要花费28个小时，也就意味着他落地的时候，周末已经过去了一半。
　　看来下周上班迟到已经成了不可避免的事。
　　当地时间晚上八点，他终于回到了埃及。
　　走下飞机的时候，炽热的晚风将他拥入怀中，似在欢迎流浪已久的故人重归故里。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他马不停蹄地赶往赫尔格达，只在车上休息了一会儿，连饭也没来得及吃，赶在黎明之前，他来到了与莫莲的约定之地——那片蔚蓝无垠的海洋之上。
　　他租了一艘船，驶入了这片美丽的大海之中。
　　黎明将至，他靠着船舱，一轮红日隐隐自海平面上冒出，他知道，在古埃及人的信仰里，这是圣甲虫在推着太阳东升，太阳神阿蒙。拉划着渡船穿越地府，在海平面上重获新生。
　　他的目光穿越云海，凝望着天边的那轮朝阳，海水被光辉染得鲜红，如同血液般刺目。
　　此时的莫莲又在哪儿呢？他是不是已经与天上的普拉美斯团聚，化作两粒比邻而居的星辰了？
　　齐贤从胸口处摘下了那枚玉石，他花费了很大功夫，终于将这块儿玉石恢复如初了。
　　他向林莞莲询问过使用的方法，很遗憾，修复之后的它永远失去了那神奇的能力，和普通的玉石别无二致。
　　他将玉石握入手心之中，玉石上仿佛还有莫莲的体温。
　　他在船侧蹲了下来，将握着玉石的手缓缓浸入了海水之中。
　　清晨微凉的海水浸湿了他的手心，由此开始，或许也该结束于此。
　　回忆像走马灯一样，一帧一帧映在他的眼前，清澈无暇的海水之上，浮现出了他与他的那些过往，海底的细密流沙，堆积成了金碧辉煌的宫殿模样。
　　两生两世，三千三百年。
　　该放手了，他对自己说。
　　玉石顺着他松开的手心沉入海中，千年的宿命，就此终结。
　　不，不！
　　他忽然又后悔了，这块玉石，是莫莲留下的为数不多能够见证他与他的这千载光阴的几件遗物之一，不该就这么让它沉入海中的！
　　他想伸手去捞，但是它早已沉入海中，无影无踪了。
　　他义无反顾地跃入了这平静温和的海水之中，海湾如同一整块纯粹无瑕的蓝宝石，在他落入海中的一霎那，出现了一条细微的裂痕，但是很快便归于安宁。
　　温和的海水包裹住了他的身体，与他相吻相拥，他艰难地睁开了眼睛，眼前却朦胧一片。
　　“我等你很久了。”耳畔响起了那熟悉的声音，他猛地回过了头，那思念已久的身影，就候在在鱼群深处，绚烂的珊瑚与缤纷的光影之中。
　　他向那光影斑驳处伸出了手，故人的笑颜重现于他的眼前，此时此刻，倒流的究竟是时光还是海水，他分不清，也不想去分清。
　　——“承蒙久候。”他展露出久违的笑容，轻声说道。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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