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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皇室退休生活》作者：十月瘦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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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岁生日那天，身材爆好却其貌平平的宅女萧依依，对着穿越之神许了三个愿望：
第一，她想穿越到一个繁华的朝代；
第二，她想要一张倾国倾城的脸蛋；
第三，她要嫁给天底下最尊贵的男人！

穿越之神：好的 。

一觉睡醒，以为自己变身古代白富美的萧依依，惊觉自己成为了大唐贞观四年的隋炀帝萧皇后。嗯，一个美得不行的中年阿姨。

她看向王座上的老男人，怯生生地问:“陛下，谈恋爱吗？我超乖哒！”
那人笑得温柔，一把搂住了她，答曰:“朕愿为皇后做一辈子的菜，可好?”

本文又名《我老公是太上皇》、《我的便宜儿子是李世民》、《我是恶犬太后》、《中老年人的黄昏恋》……

①三穿，CP：全天下我最美的神奇女主X毕业于新东方做菜学院的太上皇男主，
嗯，两人在现代的金毛狗儿子也穿过来了。
②甜爽，美食文，日更
③快来收藏我！双击666，老铁们给个双击可以吗？

内容标签： 随身空间 穿越时空 种田文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萧依依，李渊 ┃ 配角：李世民等人 ┃ 其它：双穿，美食
一句话简介：穿越女和伪太上皇的退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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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1章 爱要坦荡荡
　　“爱要坦荡荡，不要装模作样到天长。要你很善良，就算对我说谎也温暖……”
　　“轰轰轰……”
　　伴随着打蛋机工作的声音，轻快的音乐在从手机里播出，凑成了不太和谐但又有点融洽的气氛。
　　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看着不锈钢盆子里面打发的蛋白，能拉出小小的弯勾，硬度正好，可以烤出蓬松柔软的戚风蛋糕。
　　今天是室友萧依依的生日，他准备为她做个海盐奶盖爆浆蛋糕。淡黄色的戚风蛋糕上覆上丝滑浓郁的奶盖，增加些许咸味，吃起来不容易发腻，对于减肥的女生而言，又爱又恨，堪比“热量炸弹”。
　　这款网红蛋糕最近非常火爆，在朋友圈和小红书上，都被大力推荐。但萧依依嫌贵不舍得花钱，一直都只能看着眼馋。
　　李渊看出来了，他心疼萧依依，便打算今日做这一款蛋糕，满足她的心愿。
　　依依姐比他大几个月，他们都是从小玩到大的好伙伴。为了共同致富的梦想，两个年轻人肩并着肩，冲动之下，就从农村来到了首都。
　　北京居不易，生活艰难，两人从十八岁高考失利开始，熬了足足四五年，也只是能满足温饱需求。
　　他们没有大学文凭，在工作中一直爬不上去。萧依依声甜会哄人，从事电话客服的工作，而李渊在新东方做菜学院学了几年，给五星级酒店做一个小帮厨。
　　“汪汪汪。”
　　李渊脚边的金毛大狗被奶盖卡仕达酱的香味吸引，吸了吸鼻子，把前爪搭在了桌子上，企图想要品尝到美味。
　　它自认为，它是主人的儿子，只要它撒娇，肯定能成功的。
　　“蛋黄派，不行哦，要等妈妈回来才可以吃。”
　　在金毛蛋黄派的心中，李渊是爸爸，萧依依是妈妈。它听到爸爸的残忍拒绝，耷拉着脑袋，趴在地上，用两只小眼睛偷瞄着李渊，好不可怜。
　　它知道妈妈要到天黑才回来，那要等好久啊，它太想吃啊。
　　李渊看到蛋黄派发脾气了，无奈地笑了笑。他擦干了手，从柜子里面的玻璃盒中，取出两根烤得酥香的鸡胸肉干，朝蛋黄派丢去。
　　秘制鸡胸肉在空中飞出两道美丽的抛物线，蛋黄派一个飞跃，以不符合体重的敏捷身影，把肉干抢到了嘴里。
　　聊胜于无，蛋黄派吃到了零食，又恢复了活力，它甩着金色的大尾巴，乖乖地坐在李渊脚边，看着门口的方向，期待着妈妈的回来。
　　“叮。”
　　烤箱发出悦耳的提示声，蛋糕独有的甜香味，馋得蛋黄派伸长了舌头。
　　李渊带着厚厚的隔热手套，把蛋糕倒置，待冷却后脱模。这款奶盖蛋糕的制作已经完成了大半，他洗干净双手，给自己倒了杯水，搂着蛋黄派，思念着心中的人儿。
　　“依依姐应该在路上了吧，不知道她今天开心吗？我希望她天天都能开心。”
　　“蛋黄派，你也想妈妈了吗？我想她了，可是她总是看不到我。”
　　“依依姐喜欢吃甜的，蛋黄派喜欢，我也喜欢。我们一直在一起，该多好啊。”
　　……
　　半个小时后，萧依依拖着疲惫的身躯，爬上了老旧的公寓楼，打开了熟悉的房门。今晚房子里黑漆漆的，不像是平常那样亮着灯，萧依依很疑惑，李渊这是出去了吗？
　　黑暗中，“踏踏踏”的脚步声传来，一条湿漉漉的大舌头伸出来，舔着萧依依的小腿。
　　“蛋黄派，你爸爸呢？去哪儿啦？”
　　萧依依脱下沉重的高跟鞋，卸下工作的包袱，蹲下狂撸金毛的狗头，享受着狗子热情的欢迎。
　　话音未落，客厅里亮起来一丝烛光，微弱的光点越变越多，好像夜空中的繁星一样美丽。
　　李渊捧着海盐奶盖爆浆蛋糕，走向了萧依依，笑着大喊:“Surprise，依依姐，生日快乐!”
　　萧依依最近忙坏了，连自己的生日都没记住。她捂着嘴，看着烛光中的蛋糕和陪自己过生日的小伙伴，非常感动。
　　“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李渊，你真是太好了，你这样会宠坏我的。”
　　从小到大，她因为脸上长着一大块红色的胎记，别人都不爱带着她玩，还骂她是丑八怪。
　　只有邻居家的李渊愿意和她玩。自己长得不好看，萧依依就在工作中比别人更加努力，还利用空闲的时间，健身锻炼，养成了前凸后翘的魔鬼身材。
　　可该丑的还是丑，公司里面的男同事悄悄地评论:“瞅着后面想犯罪，看见前面想自卫”。
　　萧依依有自知之明，不爱争辩这些，她做电话接待的工作，口齿清晰有礼貌，是全组里面业绩最好的。但就因为她相貌不好，她拉来的客户，公司总是派别人去跟进，升职的机会也轮不到她。
　　萧依依冷眼看着，面上不显，内心却一阵阵地扯着疼。
　　“在这个世界，除了蛋黄派和李渊，大概就没有人喜欢我了吧……”
　　萧依依吃着诱人的海盐奶盖蛋糕，嘴角是笑的，但是泪水却吧嗒吧嗒地流了下来。
　　青年察觉了，温柔地展开双手，想要抱了她。他的体贴入微，让萧依依哭得更厉害了。
　　“我那么丑，我一次恋爱都没有谈过，从来都没有人追我，我好苦啊啊啊啊啊!”
　　“没人追，我追你啊。”
　　李渊用纸巾擦干了萧依依脸上的眼泪，嬉皮笑脸地说着。
　　萧依依一把将他推开了，根本就不相信。她和李渊相处了那么久，是好兄弟，是基友。李渊长得不差，在酒店多少服务生小妹喜欢他了，他又怎么可能看上自己这个丑八怪呢？
　　由于自卑，萧依依被蒙蔽了双眼。她望着奶盖蛋糕上的蜡烛，头一次起了逃避的心态。她双手合十，双目紧闭，非常虔诚地向穿越之神许下了生日愿望:
　　“神啊，可以给我来一次穿越的机会吗？我很贪心，想要许下三个愿望:第一，我想要去一个繁华的朝代；第二，我想要一张倾国倾城的脸蛋；第三，我想要嫁给天下最尊贵的男人。”
　　李渊看见这样的萧依依，十分心疼。只有对现实生活失去希望的人啊，才会想要穿越吧。
　　他像着电视剧里的书生一般对萧依依作揖，笑着问:“小姐，带小生一起穿越吗？苟富贵，勿相忘。”
　　“好，带你一个!”萧依依被他逗笑了，小手一挥，表示答应。
　　“汪汪汪。”
　　妈妈，带我去吗？
　　大金毛用前爪抱住萧依依的膝盖，摇着尾巴，积极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好，蛋黄派也去，咱们一家都去。”




第一卷 第2章 南柯一梦
　　为了给萧依依庆祝生日，李渊还开了一瓶红酒，这瓶红酒不贵，但是也代表了他的心意了。举杯消愁愁更愁，生活不如意，萧依依好像喝水一样，举着高脚玻璃杯，把红酒大口地往嘴里灌。
　　她的酒量并不好，甚至可以说是一杯倒。喝着喝着，暗红色的酒液顺着她白皙的脖颈，流到她的白衬衫上，晕开了一片红色的绮丽。
　　她笑得肆意，笑得张扬。
　　她醉了。
　　萧依依双眼朦胧，好像看到了晋江小说里面大帅哥，站到了自己的面前。她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女王，指着眼前的大帅哥，一声令下:“你过来，快服侍朕，朕舒坦了，赏你一个妃位，也是行的。”
　　大帅哥轻笑了一声，乖乖地走到她跟前，把她抱到了龙.床上面。身为女王，她抽出了手臂，瞟了大帅哥一眼，示意他来一套全身按摩。
　　“好的，就请陛下好好享受。”
　　大帅哥笑得更灿烂了，他低下头去，撸起衣袖，揉按着萧依依手臂上的肌肉，恰到好处的力度，让萧依依舒服得轻声哼哼。
　　“很好，继续，朕的腿也酸着呢。”穿了一天高跟鞋的女王扯了扯大帅哥的衣摆，指了指酸胀的小腿。
　　这帅哥服务也真不错，她决定了，如果他天天都来她的梦里按摩，她就许下贵妃之位，赏黄金万两，赐住翊坤宫吧。
　　至于悬空的皇后之位？
　　那是留给她心爱的彦祖和德华两大美人，竞争上岗的！
　　萧依依笑得跟个痴汉一样，合不拢嘴，“嘻嘻，嘻嘻……”
　　梦里真好，啥都有。她是高高在上的女王，还有大帅哥伺候。
　　大帅哥把她的小腿从袜子里解放出来，把双手化成拳头，轻轻捶打。他的手经过了小腿，按在了她膝盖附近，刺激着足三里的穴位，这个穴位多按按，对人的身体有好处的。
　　“疼，这个位置疼，别按啊，别啊。”大概是女王的肠胃不好，大帅哥一按这个部位，她疼得快要跳起来了，“来人，把他拖下去砍了，竟敢伤害龙体！”
　　听到女王的吩咐，帅哥的手停下来了。萧依依皱了皱眉，半眯着眼，似乎对这次的服侍有些不满。
　　“你怎么停了？朕的脚底酸着呢，来套脚底按摩，继续！”
　　“微臣可以继续，但请陛下回答我一个问题。”
　　还要朕回答他的问题？这个大帅哥真是胆大包天！
　　不过看在他的一手大保.健技术还不错，当然是原谅他啦。
　　萧依依挥了挥手，把白皙的脚丫伸到李渊的手边，“你问吧？”
　　大帅哥俯身，凑到了她的耳边，诱惑着说:“依依姐，我喜欢你啊，你喜欢我吗？”
　　什么依依姐？她明明是女王!
　　萧女王揉乱大帅哥的短发，大声地吩咐:“继续，你要是不好好表现，朕不封你做贵妃了！”
　　“好啊，臣妾一定好好伺候陛下的。”大帅哥把头埋到了萧依依的脖子上，嗅到了她发间的清香。在他的眼里，依依姐并不丑，他在依依姐身后追了那么多年，他终于要如愿以偿了。
　　大帅哥为了使女王满意，使出了毕生所学。他用手指描摹着她如秋水一样的眼眸，她秀气俏挺的鼻子，还有她的红色胎记。
　　那片红色的胎记好像绽放的鲜花一样，开在了她的脸上，让她看起来极为艳丽。她真的不丑，只是别人都看不到她的美罢了。
　　“正好，只有我看到你的美，这样就没有人和我抢了……”
　　李渊看着怀中酒醉睡去的女人，爱恋地在她脸上落下轻轻的吻，给她盖上被子，调好了空调的温度。
　　黑夜中，好像有人传来一声沉重的叹息，惊醒了趴在地上的蛋黄派。金毛犬警惕地抬起头，环顾四周，并没有发现陌生人。它眨了眨眼，大呼一口气，趴在了爸爸妈妈的床边，也沉入梦乡了。
　　窗外的月光斜斜地打落在房间中，形成了极为美丽的光圈，罩住了睡梦中的一家三口。
　　萧依依做了一场美梦，她的嘴角弯弯，笑得可开心了。
　　在梦中，她成了高高在上的皇后，住进了坐落首都一环的超豪华宫殿。那房间大得哟，让穷了半辈子的萧依依看直了眼，没几个亿绝对拿不到手！
　　萧皇后把玩着陛下的大手，装模做样地感叹：“唉，我都劝了陛下要雨露均沾，可他就是不听，非要宠我，宠我！”
　　周围的妃嫔们都用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看着她。
　　有个年轻的小妃子不服气，还来挑衅萧皇后，竟敢污蔑皇后勾结前朝。结果，被足智多谋的萧皇后识破诡计，不仅被狠狠地打脸一番，还丢了位份。
　　“你算什么货色？本宫可是看了许多《后宫绿帽传》和《后宫堕胎传》的，经验理论可是非常丰富的。”萧依依让人把她拖下去，打入冷宫！
　　小妃子哭得梨花带雨，朝着龙椅上的男人求救：“陛下，陛下救救臣妾啊！”
　　男人不为所动，反倒搂着萧皇后，体贴地问：“依依姐，你想吃什么，朕都给你做。”
　　皇帝亲自下厨？
　　这有些奇怪哦。
　　萧依依安慰自己，在梦里嘛，一切皆有可能。她窝在男人的怀里笑得甜蜜，随着自己的心意点了一顿夜宵大排档的菜。
　　“撸个串可以吗？烤韭菜烤鸡翅烤馒头片烤腰子烤羊肉串……”
　　“可以，可以，朕这就去给皇后做菜，要不要来杯肥宅快乐水？”
　　“要的！陛下，我真是爱死你啦！” 





第一卷 第3章 随身空间
　　“嘶——”
　　昨夜喝多了酒的后果就是，萧依依的头疼得快要爆炸了。
　　她微微睁开双眼，看到的第一眼便是鹅黄色的绣兰床帐。她难以置信地揉了揉眼睛，一口咬在自己的大拇指上，刺痛的感觉和深深的牙印，告诉她这一切都是真的。
　　萧依依深深地抽了一口气，惊得捂住了嘴巴。她向穿越之神许愿，也只是开个玩笑罢了，哪想到会真的穿越啊！
　　心中又悔又恨，她恨不得抽自己一巴掌。她的李渊呢，她的蛋黄派呢，她什么都没有了……
　　初来乍到，有些害怕的萧依依没有开口说话，而是瞪大了眼睛，悄悄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
　　嗯，很好，枕头和被褥都是丝质的，床边的帷幔上绣着精美的花纹，可见这具身子的主人生活还算富足，不必吃苦下地。她身穿白色襦裙，是古代汉服的模样，腰间系着透亮的凤凰白玉佩，质地温润，价格不菲。
　　确认自己是个古代白富美后，萧依依又摸了摸自己的脸蛋，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她的脸蛋光滑不粗糙，双手白皙柔软，本尊应该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女人。
　　这具身子是一个女人，不是一个少女。
　　就算保养得再好，但萧依依也能看得出来，这身皮肤上有着岁月的痕迹。“她”年纪应该在三十岁以上，身材极品，维度数据非常优秀，比前世魔鬼身材的萧依依还要胜过几分。
　　“她”应该结过婚的女人了。
　　天呐，万一“她”的丈夫寻来，萧依依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她昨天生日，才刚刚迷迷糊糊地接受了身边的李渊。李渊一觉醒来之后，会发现她不在了吗？他会不会像她一样害怕？他会报警吗？他会去找她吗？
　　除了李渊和蛋黄派，大概没有人会记得过她的存在吧。
　　越想越慌，萧依依担忧得无声地哭了，她的眼泪默默地流下来，顺着她的下巴，把绣花枕套都沾湿了。直到她的眼皮子被泪水泡肿，她才疲惫地睡过去。
　　恍恍惚惚之中，萧依依闻到一股湿润的水汽。她睁开眼，发现自己站在了一泓清澈的泉水旁边，汩汩的清泉流满了一个椭圆形的小池子，看起来如明珠一样美丽。
　　萧依依紧紧地护住脑袋，四处张望：“我这又是怎么了？又穿越了？还是得到了穿越者必备的空间金手指？”
　　她扯了扯自己的长发，很痛，使她清醒了一些。穿越到古代已经让她难以接受了，难道她又从古代穿越了一次，到了荒蛮时代了吗？
　　她环顾着四周，没有看到有动物活动的脚印和粪便，这让她长舒了一口气。水是生命之源，如果附近有动物生存，它们肯定会来池子这里喝水的，从而留下痕迹。她拍打了几下发软的小腿，双臂环抱着身子，以一种防御的姿态，向前方走去。
　　前方有一层浓郁的白雾，笼罩着这个地方。萧依依碰了碰，白雾看似无形，但把她伸出去的手挡住了。萧依依明白过来，按照穿越小说的理论，这个地方应该就是她的空间。
　　“喂，有人吗？”
　　没有人回答。
　　“喂，芝麻开门。”
　　周围也没有反应。
　　“药药切克闹，煎饼果子来一套！”
　　“How are you ？I am fine, thank you, and you？”
　　“撒浪嘿呦？四米马赛？笨猪？雷猴？”
　　转换了几种语言，萧依依都站在原地，她有点急了，她要出去，她要出去！
　　这个念头刚起，眨眼之间，萧依依又发现自己躺在木床上了。
　　她捏了捏自己的脸蛋，很确定刚刚的泉水和池子，并非是自己的幻觉。萧依依再次集中精神，想着泉水旁边的景色，顿时她又出现在白雾包围的地方了，她往回走，便再次看到了那一池子泉水。
　　连续试了几次，萧依依顺利从木床和泉水旁边来回往返，觉得不可思议。她的脑子里一片混乱，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前一秒，她以为这是幻觉，下一刻，她又觉得这是真的。直到她把原身的枕头和被子都放在泉水边，再回来，看到空空的木床，她才不得不承认，这个空间是真的。
　　萧依依无声地说着，想着以后该怎么活下去。“不得了啊，穿越必备的空间泉水都有了，我应该是小说女主吧。”
　　既然“她”结婚了，又被自己带着空间水穿越，那都是些什么小说套路啊。原配逆袭？前妻黑化？正妻打脸？总该不会是调.教不孝子，变成炮灰他娘吧？
　　在晋江文学城看多了穿越小说，萧依依的猜测方向也是很合乎常理的。
　　她在脑子里拼命回想，也没有记起来前身的记忆。她默默地叹了一口气，抱着被子，打算到了明天再见机行事吧。
　　“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第二天公鸡一鸣，整夜没睡好的萧依依就醒了。房间外面好像有人在走动，但萧依依不熟悉环境，不敢轻举妄动，就偷偷闭着眼睛，装睡偷听。
　　这时，有两个年轻姑娘走进来萧依依的房间。她们唤了几声，见床上的人儿睡得正香，就把洗漱的水盆和丝帕放到一旁，退到了门边。她们暂时手头上也没有活干，就看着蒙蒙亮的天边，轻声地聊了起来。
　　一道清脆的女声说着：“萧娘娘这也太命苦了吧，她苦苦周旋，杨氏后人居然以她为耻。”
　　另一道尖细的女声反驳着，显然对两人谈及的“萧娘娘”羡慕嫉妒恨。“苦什么呀，这就是好命！萧娘娘跟了五个皇帝，哪个不是待她如珠如宝，我要是有这样的皇后命，死了也甘愿了。”
　　清脆的女声中燃起了八卦之火，暧昧地说着，显然是联系到最近的传闻。“那倒是，萧娘娘生得这般美，即使年纪大了，也是一等一的美人啊。你说，萧娘娘这次回到大唐，陛下会不会宠幸娘娘啊？”
　　“我看会呢，萧娘娘虽然四十多了，但也风韵犹存啊。要是萧娘娘进宫受宠了，我们说不定可以跟着享福呢。”尖细的女声中充满了向往，不知道是为了萧娘娘的未来，还是为了自己。
　　……
　　两个丫鬟七嘴八舌地说着，聊着萧娘娘的桃色新闻，也说着长安城里面的趣事。她们摇着葵扇，商量着各自的前程，哪里想到，木床上躺着的萧娘娘，魂魄早就换成了二十一世纪的萧依依。
　　萧依依被她们两人的对话，吓得懵了，紧紧地捂住嘴巴，生怕自己发出一点声响。
　　她是嫁过很多个皇帝的萧娘娘？现在是大唐？萧娘娘从突厥回来长安？
　　要是小丫鬟单说萧娘娘，萧依依还不知道“她”的身份。但她们提到，这萧娘娘嫁过很多个皇帝，以及现在是大唐的时代背景，萧依依就知道“她”是谁了。
　　在《隋唐演义》热播的时候，宅女萧依依也是追过剧的。剧中那么多帅哥男演员，萧依依都没有粉上，她最喜欢的角色，就是妩媚动人的萧皇后。这位萧皇后的人生中，成为了隋炀帝的皇后、宇文化及的淑妃、窦建德的宠妾，还有两代突厥藩王的王妃。她最后的归宿，是唐太宗李世民的昭容。
　　她的传奇人生，让萧依依很是羡慕，也被后人调侃为“六味帝皇丸”。可是，当这份人生的牌局落在萧依依手上时，她却笑不出来了。
　　天呐，别人穿越都是年轻貌美小姑娘，找个帅哥谈恋爱。她倒好，美貌是有的，就是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中年阿姨……
　　刚过了二十五岁生日的萧依依，自认为还是个小姑娘呢。她一觉之间，就变成了四十多岁的老阿姨。
　　不，叫阿姨都是年轻了的。在古代，四十多岁的女人，都是孙子满地跑、当奶奶的人了。
　　被窝中的萧依依小声地喃喃着，她抱着被子，痛苦地翻了个身。
　　“开局一手烂牌，这叫我怎么活啊！”
　　两个丫鬟察觉到床上的动静，以为萧娘娘醒了，纷纷朝床边走来。其中说话声音清脆的那个丫鬟，隔着鹅黄色的床帐，轻声地喊着：“萧娘娘，起身了吗？今日陛下举行宴会，邀请您出席呢。”
　　哦？今天要见到李世民了吗？
　　“那就起来吧。”
　　萧依依伸出胳膊，让两个丫鬟把她扶起来打扮洗漱。
　　她坐到了铜镜面前，看清了这张脸蛋的模样。她眉宇间和二十一世纪的模样有几分相似，但脸上没有了大片红色的胎记，反而在眼下有一颗鲜艳的红痣，衬得她好像美人带泪，十分动人。
　　一夜之间，除了胎记的改变外，如今萧依依的脸长得好像用美图秀秀修过图一样，还开了美颜滤镜，美得像大明星一样艳丽夺目。她的一双桃花眼非常水润，波光流转之间，好像含着万千情思。她的嘴唇未上半点胭脂，却带着嫣红的颜色，微微勾唇，引着人好想尝一尝滋味。
　　洗过脸后，萧依依拒绝了两个丫鬟的服侍，打算自己化妆。唐朝美人的浓妆太吓人了，一脸的白色脂粉，估计一笑，能掉下来一地的粉呢。还有那夸张的腮红，红扑扑一大片，比猴子的屁股好不了多少。最让萧依依难以接受的，是那对比毛毛虫还要难看的眉毛，又短又粗，这真是太可怕了。
　　因为这张脸蛋的底子超棒，萧依依没有打算化很浓艳的妆容。她趁丫鬟不注意，她用手指沾了点空间泉水，当爽肤水拍在了脸上。
　　空间出品，当属精品，不知道是她心理作用还是空间水的灵气，半晌之后，她的皮肤似乎变得细腻了一些。 





第一卷 第4章 老人痴呆症
　　萧依依涂了一层羊油膏先做保湿工作，然后轻轻地描一下眉毛，再扑上淡淡的腮红，涂点口红，颜值就非常能打了。她的眼角有点小细纹，不靠近是看不见的。
　　对此，她也不苛求了，在四十多岁的年纪，还有如此美貌，若是在二十一世纪那会儿，她肯定会笑得合不拢嘴吧。
　　打扮完毕后，萧依依换上了一套银蓝色的齐胸襦裙，露出白皙的锁骨。这套衣服并不耀眼，只用白色的丝线，绣成了几星零碎的花纹。但穿在她的身上，几星小花，好像天上掉落的星辰一样，衬出了她的飘渺之姿，胜过月宫的仙女一样。
　　两个丫鬟看呆了，一时之间，满室寂静。半刻之后，她们才咽了咽口水，大声赞叹。
　　“萧娘娘真是太美了，葵儿猜想，仙子应该就是这个模样吧。”
　　“芦儿敢说，长安里面没有比您更美的女人了。”
　　丫鬟的夸赞，让萧依依很是受用。她前世当了这么久丑八怪，直到现在，才有人赞她是大美女呢！她抬起了头，用团扇遮脸，骄傲地笑着，眉眼间风华天成。
　　又折腾了半天，萧依依胡乱用了些早膳，就带着声音清脆、看起来比较老实的葵儿，登上了进宫的马车。
　　原身萧皇后很少出门，因为她多嫁以苟且偷生，世人对她的行为大多是嗤之以鼻。回到长安之后，有萧氏的族人偶尔来请，她也自惭形秽，拒绝出席宴会。所以长安的贵族圈子里，都知道有这样一位传奇女人，但也一直没有机会得见。
　　这次皇帝李世民相邀，萧皇后推脱不得，便只好答应进宫，参加宴饮。
　　全城的贵族官员们都对她很好奇，能让多个皇帝争抢的女人，其倾国的颜色，究竟能美到什么地步。
　　“应该如同天上的神女一般吧。”
　　这会儿，李二陛下想到萧皇后的美貌，也十分期待。按道理，隋炀帝是他的表叔，萧皇后是他的表婶，他小时候见过几次，每次为她的绝色容貌所撼。可惜啊，这位萧皇后没有生下个女儿，不然他肯定会策封这位表妹为贵妃的。
　　后宫皆说他宠爱隋炀帝的女儿杨妃，让她生下两个儿子。但杨妃的相貌和萧皇后相比，就如同夜空中的星光一样，哪能与明月争辉。
　　和李二陛下一样，在唐宫之中，也有人期待着萧依依的到来。他抱着一只刚睁开眼的幼犬，心情七上八下，恨不得立刻就要见到萧皇后的样子。
　　“蛋黄派，你说那萧皇后会是依依姐吗？”
　　“汪汪汪。”
　　我猜是的，那一定是妈妈。
　　“我希望那是依依姐，这样我们一家三口就能团聚了。”
　　“汪汪汪。”
　　我也希望啊，我超想妈妈哒。
　　话说李渊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是和萧依依完全不一样的际遇。他一睁开眼就看着一个穿着古装的老头正要往自己脸上扎针，吓得整个人都跳起来了。
　　“你们是哪个剧组的？恶作剧吗？”他骂骂咧咧的，“叫你们导演出来，别想着作弄我！我要在微博上曝光你们！”
　　李二陛下和御医们：“……”
　　太上皇这是怎么了？怎么他说的话，大家一句都听不懂啊。
　　“耶耶（父亲），耶耶（父亲）。”
　　李世民见李渊醒了，便凑了上去，想要说几句软话。唉，不知道是谁在太上皇耳边说了些关于建成太子的话，他父亲本就对自己弑兄夺位有心结，这会儿好了，把太上皇气晕了过去。
　　等龙床上的老男人再次睁开眼的时候，里面的芯儿都换了。
　　李二陛下挤出一丝笑容，想要把父亲扶住。可谁知他被李渊一把用力推开了，差点摔在了地上。
　　“叫什么爷爷？老子连儿子都没有呢！”李渊怒目而视，“别以为你们人多，我就会怕你！这天底下还有没有王法？”
　　是是是，您老人家就是王法。
　　李二陛下理解错李渊的意思，以为父亲还在生气，说的都是气话。旁边的长孙皇后素来贤惠，即使发生了宣武门之变，太上皇也对她多有称赞。她见老公吃瘪，就挺身而出。
　　她从贴身宫女的手中接过了一个汤碗，里面炖得是极烂的羊肉，只说：“公公，别气坏了身体。儿臣让人给您炖了些好汤，趁热用一点吧。”
　　公公？什么公公？
　　我可是有把的铮铮男儿呢，别乱喊！
　　“你看你，长得也不差，干嘛来蒙我？”李渊指着长孙皇后，不想理会她，“我不认识你，快放我回去，我要萧依依，我要找萧依依！”
　　太上皇竟然不认识皇后娘娘？！
　　这事情可就大了！
　　李二陛下的眉头紧紧皱着，回想起之前的对话，他终于发现不对劲了。他使了个眼色，长孙皇后和一堆御医都跟着他退到了偏殿里。
　　他有些心虚地问：“说吧，耶耶这是怎么回事？”
　　该不会他真的把父亲给气疯了吧？
　　“这……这……”
　　御医们面面相觑，说太上皇这是疯了吧，肯定是不行的。李二陛下最爱贤名，哪里会让人知道自己把父亲气疯了？要是他们真敢这样说，全家老小都跟着人头落地吧。
　　太医院的院首是个博览群书的医生，他记起医书上的一些记载，犹豫地说：“陛下，太上皇患的是老人痴呆症啊。”
　　老人痴呆？
　　听起来是个老头子可以患的病！
　　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都松了一口气，示意院首继续说下去。
　　人头暂时保住的御医们，都抬起头来，面带感激地看向院首。不愧是最厉害的老大，竟然敢胡诌出一个病症出来！
　　“老人痴呆症，就是人上了年纪，会失去一些记忆，只记起年轻时候的事情。”院首回想着看过的案例，“看太上皇这个样子，应该是把这几十年的事情都忘记了。”
　　李二陛下和皇后对视了一眼，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窃喜，忘了好啊，忘了好。
　　他乐得做个孝顺儿子，把太上皇当祖宗一样伺候，只要父亲别揪住玄武门之变，天天搞事就行。
　　“那这个老人痴呆症能治好吗？”长孙皇后追问道。
　　“很难，几乎是不可能的。”院首摇了摇头，“在很多案例中，患上老人痴呆症的人，会对着年轻时候的事情格外执着，怎么说都不听。”
　　李二陛下有些头疼：“行，那你们都退下去吧。”
　　等御医们走了之后，他握住长孙皇后的手，压低着声音说：“无垢，耶耶多次提到了那个叫做萧依依的女人。”
　　长孙皇后点点头：“是的，臣妾也留意到了。”
　　“可是我记得，耶耶年轻的时候，身边并没有姓萧的侍妾。”这才是叫李二陛下头疼的地方，“若论萧氏美人，耶耶认识的，只有隋炀帝的萧皇后了。”
　　这……
　　这个桃色新闻，也太劲爆了吧！
　　仪态端庄的皇后也忍不住抽了一口冷气，难道说在几十年前，太上皇尚是臣子，就敢觊觎隋炀帝的皇后？
　　这样的皇家丑闻，传出去真难听啊。
　　李二陛下也想不到法子，只好派人把萧皇后传入宫中。若是萧皇后能让李渊活得开心，他也不介意在宫中养多一个女人。
　　伪太上皇：“我要萧依依，依依姐在哪儿啊？”
　　李二陛下：“朕保证，您的依依姐，过几天肯定会来的。”
　　伪太上皇：“好吧，姑且信你一回。”
　　在大安宫里瞎溜达了半天，李渊终于弄懂了自己穿越的事实。他原来穿成了太上皇，贞观大帝李世民是他的便宜儿子。之前他误以为是女骗子的人，是历史上有名的长孙皇后。
　　“莫名有些小爽是怎么回事？”
　　李渊前一秒还在得意地笑着，但一想到萧依依在吃苦，他就闷闷不乐了。
　　看到太上皇不开心，有个善于奉承的老太监送来了一窝刚下的狗崽。毛绒绒的小狗不到两个月大，一身奶膘，摸上去软绵绵的，叫声又嫩，可爱极了。
　　太监笑了起来，显得有些憨厚老实：“陛下，这是宫中驯养的狗儿，都特别乖巧听话。”
　　“这是什么狗呀？”李渊指着其中的一只大耳朵的黄毛小狗，它和蛋黄派有几分相似哦。
　　“老奴也不知道是怎么的，这只狗儿和其他崽子相貌不一样，毛长了一些，耳朵也大了一些。”太监捧起这只黄色的小狗，“它的眼神是最灵动的，仿佛会说话似的。”
　　李渊点了点头，“嗯，这狗不错，留下它吧。你叫什么名字？过来伺候朕。”
　　“谢陛下恩典，老奴叫陈大宝！”
　　老太监陈大宝自以为一步登天，混不到李二陛下的身边，来伺候太上皇也是很好的。老虎老了也还会吃人，运作得好，宫里哪个小瘪三敢不喊他一声陈爷爷？！
　　等太监走远了之后，李渊抱起这只小狗，越看越觉得有缘。他摸了摸狗头，喊道：“蛋黄派？蛋黄派？”
　　小狗“呜呜”地叫着，舔着他的手心。幼犬的腿没劲，但它把两只前爪搭在一起，只用两条后腿站立，做出了最擅长的“恭喜”动作。
　　“蛋黄派，真的是你吗？”李渊激动极了，他抱着狗子，在这个异时空中获得了莫大的安慰，“若是能和依依姐团聚，那就完美了。” 




第一卷 第5章 狂野男孩李渊
　　五月份的长安气温逐渐上升，街上的百姓穿着单薄的衣裳，不时会传出一阵阵叫卖声。经过几年的休养生息，长安的百姓从战争的阴影中走出来了。他们的生活安顿下来，虽然不能吃上大鱼大肉，但温饱也是可以满足的。
　　马车上的萧依依掀开了车窗帘子，好奇地看着这千年以前的大唐风貌。
　　与电视剧里面红红绿绿的阿宝色风格不一样，劳动百姓穿衣多是褐色或灰色，色彩比较单调。小贩们挑着扁担，在闹市中朗声叫卖，兜售着各种小物件。
　　萧依依偶尔看到了几位身穿鲜艳襦裙的姑娘，头上戴着金银簪子，那一定是富贵人家里的大小姐吧。
　　长安城有一条宽敞的主街道，送她进宫的马车拐过三个弯后，进走上了这条大街。萧依依瞧着，街上的两边都是青砖灰瓦的房屋，院子面积估计不小。高高的石榴树伸出了院墙，让路过的行人都能看到红艳的石榴花。
　　一刻钟后，马车停了下来，萧依依下车被核实了身份，便跟着领路的宫女，一步一步地走入唐宫当中。
　　“萧依依，别怂，你现在是大美人，是萧皇后。”她扶了扶发髻上的金步摇，在心里默默地给自己打气鼓劲。
　　面对巍峨大气的大明宫，萧依依的手心冒出了细细的汗珠，她有点慌，她的双腿有点发软。这可是要见贞观大帝李世民啊！她前世连市长都没机会见过呢，一想到要见这位千古大帝，她的情绪是又激动又害怕。
　　“宣，兰陵萧氏觐见。”
　　萧依依双手紧紧地握住团扇，轻挪莲步，慢慢地走进了大明宫中。她紧张得不敢看人，殊不知全殿的目光都集中在她的身上。
　　在座的文臣武将，都早已听闻过萧皇后的大名，他们伸长了脖子，要看看是何等美人。以魏征为首的谏官，也早就准备好几千字的稿子，一旦李二陛下看上萧皇后，要像之前的五个皇帝一样，把此女纳入后宫，他们开口逼逼的机会就到了。
　　魏征看到萧依依的相貌，先是一愣，没想到四十多岁的萧皇后，竟然还风采绝伦。
　　半晌后，他摇了摇头，回过神来，在心中不屑地说：“萧氏果真是祸国之色，肯定是故意不化妆，想以弱示人，来达到魅惑陛下的目的。”
　　这话要是萧依依听到了，肯定大呼冤枉。她只是化了个裸妆，怎么就成了故意魅惑了呢？
　　不过现在她都管不了那么多了，当她走到大殿正中心的时候，她才发现一个可怕的事实：她居然不会行大唐的礼仪！
　　见了皇帝该怎么办，在线求啊！
　　磕头？作揖？鞠躬？总不会是抱拳吧？
　　萧依依手足无措地站在那儿，急得都快哭了。李二陛下瞧着不对劲，正要开口问话时，一个身穿明黄色冕服的影子，飞奔着从隔壁的皇座上跑了下来。
　　李二陛下定睛一瞧，这不是耶耶吗？
　　天呐，他耶耶的老人痴呆症又要犯了，看见萧皇后就要作妖啦！
　　（李渊：不不，你才老人痴呆呢。我只不过是穿越一趟，啥记忆都没有，装傻装了几天。）
　　李渊一个熊抱就要搂住大殿中央的萧依依，大声喊着：“依依姐，是你吗？我是李渊啊，给你做奶盖蛋糕的李渊啊！”
　　这几天他太痛苦了，一个人独自在这个古老的朝代，格格不入。若不是后来他找到了蛋黄派，他说不定都以为自己疯了，出现了妄想症。
　　萧依依被这猛然一抱，吓得不轻。当她看到面前熟悉又陌生的脸孔时，她扑哧一笑，眼角渐渐湿润，“李渊，你怎么老了那么多了，真丑。你看看我，我现在多好看啊，成了大美女了。”
　　“是啊，真好，真好。”李渊激动得快要哭了，他不顾宴会中的众人，牵着萧依依，就回到了他的座位上。
　　他见便宜儿子频频侧目，眉头微微皱起，似乎对他这样的做派有些不满，就故意大声地招呼：“依依姐，你要吃什么，喝什么，不要客气。我是太上皇，天老二我老大，谁敢欺负你，我替你打回去。”
　　这几天，他习惯了太上皇的身份之后，就肆意起来。读完高中的李渊也是上过历史课的，玄武门之变是什么，他大概知道个一知半解。李世民得位不正，对他又充满了愧疚，无论他做些什么，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被偏爱的人，都有恃无恐！
　　在座的大臣们都以为太上皇对当今不满，所以今日特意大闹整这样一出，不给李世民面子。只有李二陛下在心里默默安慰自己，耶耶病了，不要跟他计较。
　　唉，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
　　“耶耶都一把年纪了，朕还能怎么样，当然是原谅他啊。”李世民看着隔壁你侬我侬的两人，别过头去，那个歪腻的劲儿，差点亮瞎他的狗眼。
　　萧依依挽着李渊的胳膊，紧紧不松手，身边的男人是她在大唐唯一的安全感。李渊心疼地把她耳边的碎发拨上去，用就餐的小刀割下了席上的烤肉，喂到了萧依依的嘴边，温柔地说：“依依姐，尝尝这大唐的烤肉吧，羊腿肉，嫩着呢。”
　　闻言，萧依依乖乖地张开嘴，把羊肉含着，嚼了两下，咽到腹中。
　　萧依依撇了撇嘴，小声地嘀咕：“这烤肉不如你以前在家烤的好吃，缺了迷迭香和罗勒叶，没那么香。”
　　李渊听了，鼓掌大乐，洋洋自得地说：“那是，我是什么水平，好歹是在新东方专门进修了几年的优秀毕业生！你今晚就跟我住吧，我的宫里有厨房，我们可以做好吃的。”
　　“那感情好哩，我们穿越这一回，不仅住上了大房子，还是市中心一环呢。”
　　“这样说起来，还真不亏。来了就有吃有喝有房子，能少奋斗三十年！”
　　有了伴，又是穷人乍富，萧依依和李渊的心态都放松了不少，渐渐飘起来了。他们在座位上喝着西域进贡的葡萄酒，嚼着带有肉馅的胡饼和烤肉，点评这宴席上的歌舞表演，别提有多舒坦了。
　　但有人看不得他们如此快活，待宴会将要结束之前，魏征第一个站了出来，义正言辞地对着李二陛下告状：“陛下，臣认为，太上皇此举大大不妥啊。兰陵萧氏原为隋炀帝皇后，寡居之人，怎可陪伴君侧呢？”
　　“臣附议。”一个文官走了出来。
　　“臣附议。”两个文官走了出来。
　　……
　　长孙无忌看到这一幕，举起酒杯，心中暗骂：“呵呵，这群傻子，没看到陛下对太上皇有愧吗？一个妇人罢了，陛下不会说什么的。”
　　“耶耶，你看看这？”李世民瞧着下面的臣子和隔壁的老父亲，不好评判些什么。话音一转，决定把皮球踢给李渊这个始作俑者。
　　“看什么看，老子就要和依依姐在一起，你管我啊？”李渊见居然有大臣反对萧依依和他一起，正生气呢，他瞪着带头的魏征，“我不吃你喝你的，你又不是我老子娘，你凭啥管我？我昨天拉不出屎，你咋不来管？我今天放不出来屁，你咋不来管？”
　　魏征听着着这满口的屎尿屁，他和他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您这……这……于礼不合啊！”魏征知道太上皇最近放飞自我，但没想到他说话变得如此粗俗啊。
　　文官们面面相觑，说不出话来。武将中的卢国公程咬金，见这些卖弄嘴炮的文人哑口无言，一掌拍到了案几上，大笑起来：“哈哈，太上皇您是真男人啊，合该得到萧娘娘这样的美人！”
　　皮肤黝黑的秦琼也摸了摸胡子，笑着大赞：“是极，英雄难过美人关。”
　　尉迟敬德看了看同僚和李二陛下的脸色，对着太上皇举起酒杯，高声祝贺：“臣祝太上皇和萧娘娘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这场风波，就被武将集团定下了基调，顺利化解了。李二陛下瞅了瞅拉着李渊细声说话的萧皇后，还有听得频频点头的老父亲，他长吁了一口气，感觉压力山大啊。
　　不过，自古男人爱美人嘛，即使太上皇的荒唐行径被传出宫外，也不算难听。
　　唉，他本来见到萧皇后的好颜色，还有一点小想法的。
　　呵呵，现在他只求耶耶不作妖，带着萧皇后好好过日子就成了。
　　宴会结束后，李渊拉着萧依依离开的席位，准备回家给蛋黄派喂狗饭。两人初见，心情非常激动，十指紧握，紧紧地牵着手。
　　众人瞧见这一幕，仿佛噎住了上千斤狗粮。天呐，这老房子着火了，烧得是轰轰烈烈啊。这黏糊劲儿啊，比刚成婚的小年轻还猛呢！
　　“这萧皇后果然厉害，一出手，就把太上皇勾住了。”
　　“是啊，人家虽然年纪大，但是美啊。”
　　“如果我家婆娘有这般美，叫我少活十年也甘心呢。”
　　贵族官员们打着眼色，猥琐一笑，对太上皇的行为表示理解。李二陛下无奈地摇了摇头，只要太上皇不插手大权，他爱干嘛就干嘛吧。
　　刚刚太上皇路过的时候，他还听到李渊对着萧皇后说：“蛋黄派肯定饿了，我们得快点回去喂狗了。它见到爸爸妈妈回去，肯定很高兴的。”
　　天呐，耶耶太狂野了，居然认狗做儿子！耶耶肯定是对他太失望了！
　　李二陛下低垂着头，抽了抽鼻子，沮丧地走了。 





第一卷 第6章 大安宫夜话
　　李渊牵着萧依依回到了大安宫，不出意料地获得了她惊艳的眼神。
　　想当初，他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看到大安宫的雕梁画栋和围着他的李世民，差点没吓晕过去。
　　萧依依站在磅礴大气的宫门前，惊讶得长大了嘴。大安宫直径约六十多米，与色彩浓艳的北京故宫不一样，以青色为主色调，恢弘大气，梁柱之上，以太上老君的坐骑青牛作为雕饰。
　　她伸手摸到了双人才能合抱的殿柱，摸到了精美的花纹，摸到了用青金石研磨制成的昂贵颜料。萧依依第一次深刻地意识到，她来到了这个古老的朝代，她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人。
　　她不是过客，她正身处其中。
　　萧依依看见跪地行礼的几十个宫人，她坐在大唐的龙床上，翘起二郎腿，感觉比成为全国首富还厉害。她得意地感慨：“行啊，李渊你真行，混得比我还好哇。那么大的皇宫，都是你住的吗？”
　　李渊拍着胸脯，大声地承诺：“是的，都是我的。依依姐你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
　　“亲爱的，你真是棒极了。”萧依依心中喜悦，抱住中老年版李渊，“啵”的一声，亲了一口。
　　李渊追了萧依依那么久，除了自己在萧依依生日那晚偷偷亲下去，这次还是他第一次被人亲呢。他老脸一红，有点不好意思。他看了看大安宫的宫人们，别人也是眼观鼻鼻观心，低下头去，装作看不到。
　　“汪汪汪。”
　　我饿啦，我的饭饭呢。
　　幼犬嫩嫩的叫声，打破了这暧昧的气氛。
　　萧依依顺着声音，惊喜地找到了宫殿左角的超豪华狗窝。她抱住了饿得哇哇叫的黄毛小狗，激动地说：“蛋黄派，是你吗？我是妈妈，妈妈来找你了。”
　　蛋黄派睁大了小眼睛，用鼻子往萧依依的身上拱了拱，伸出小舌头舔了舔萧依依的手心。
　　虽然这个女人的相貌和妈妈不一样，但是气味是不会骗人的。这就是妈妈的味道，比以前还更好闻了一些，好吸引狗啊，比大骨头还香。
　　“依依姐，狗饭来啦，蛋黄派肯定饿了。”李渊让宫人端来了煮得软烂的米饭，又和了些羊奶和鸡胸肉粒进去，拿来勺子，一并递给了萧依依 。
　　萧依依吹了吹，用手摸了摸狗饭，确定不烫嘴之后，才一勺一勺地喂着蛋黄派。蛋黄派饿了一天，早就饿了，它把头埋到了饭盘里面，吃了个不抬头，连胡须上都沾着饭粒。
　　“蛋黄派，还有这儿，这儿两颗饭饭，不能浪费哦。”萧依依把小狗漏吃的米粒刮到勺子里，蛋黄派张嘴一舔，也吃进去了。
　　吃饱了的小黄狗摇着尾巴，用小爪爪搭在妈妈的绣花鞋上。萧依依会心一笑，把蛋黄派抱在怀里，她给狗儿子擦干净嘴巴，才坐到了李渊身边。
　　她看着周围的宫人，朝李渊使了个眼色。她端起了娘娘的架子，吩咐道：“你们先退下去吧。”
　　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她想要单独对李渊说。
　　李渊挥了挥手，宫人们立刻如潮水一般退下。萧依依再三确定了没有旁人，才指了指桌上的茶杯，“李渊，你拿个杯子给我吧，我给你变个魔术。”
　　魔术？
　　依依姐什么时候会变魔术了？他怎么不知道？
　　李渊瞧着萧依依神秘地笑着，好奇地问:“依依姐，你想做什么呀？要喝水吗？我给你倒。”
　　“不，我现在倒杯水给你，你可别眨眼了。”
　　萧依依把纤细的手指伸到了茶杯边缘，一道清澈的水流慢慢地填满了杯子。她得意地笑着，欣赏着李渊目瞪口呆的表情，“来，喝水，这可是我的空间泉水呢。”
　　李渊确实惊呆了，但他没有接过杯子，反而一把抱住了萧依依，紧张地说：“依依姐，你这是随身空间吗？会对你身体有害吗？”
　　他有点害怕，因为天下没有白食的午餐，所以他对于空间的存在，抱有一种极强的防备心理。他不敢喝这泉水，他怕这充满灵气的泉水，是以危害萧依依的生命为代价的。
　　“喝吧，我没事，这可是穿越福利呢。”萧依依被李渊抱得紧紧的，她亲了亲李渊的额头，安慰地摸着他的后背。
　　她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把口水都要说干了，才对李渊普及完随身空间和穿越女主的基本套路。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倍儿棒，她还边唱边跳，来了一段“卡路里”的广场舞。
　　“每天起床第一句，先给自己打个气，每次多吃一粒米，都要说声对不起……美丽我要美丽，我要变成万人迷！”
　　萧依依扭腰踢腿，跳得非常带劲，还学了个宣仪小姐姐的标准性wink。她喝了一杯空间水，自我感觉就是个超级巨星！
　　跳完舞后，萧依依想给李渊验证空间水对身体的好处。她在蛋黄派的喝水的小碗中，倒了满满一碗泉水。
　　“咕噜，咕噜。”
　　蛋黄派感知到这水对自己有好处，它大口大口地喝着，直到小肚子涨起来了，还不舍得走开。泉水还剩下半碗，但幼犬怕别人偷了它的水，还把喝水的小碗，叼到了李渊的龙床下。
　　萧依依看着贪心的蛋黄派，好气又好笑。
　　她揉了揉蛋黄派软软的小脚脚 ，向狗子承诺:“儿子啊，如果你明天乖乖的，去院子里面定点拉屎拉尿，那妈妈就再奖你一碗这样的泉水。”
　　“汪汪汪。”
　　真的吗？有这样的好事？
　　蛋黄派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幸福来得如此突然。
　　“怎么，你不信妈妈吗？妈妈拉着爸爸一起保证，蛋黄派做到了，就奖励蛋黄派。”怕狗子不信，萧依依还握着李渊的大手，摸到了蛋黄派的头顶上。
　　蛋黄派高兴地摇着尾巴，它伸长了舌头，好像咧开了嘴巴在笑。
　　折腾了那么久，萧依依又有点饿了。她在宴席上被几个大臣指着鼻子骂，吓得饭也吃不好，除了开头的几块羊肉和一些葡萄酒，她再也没吃过东西了。
　　李渊见她摸了摸肚子，心知她肯定是想吃夜宵了，他主动牵起萧依依的手，带着她绕到了大安宫后面的厨房。
　　进到厨房的李渊，好像回到了战场一样。他扫过厨房里面每一样的食材，拿出指点江山的气势：“依依姐，你爱吃什么，我给你做吧。”
　　“那么晚了，吃个麻辣烫可以吗？”
　　萧依依以前下班回来，最爱吃麻辣烫了。每逢她走过麻辣烫的小店门前，都会被这股浓香麻辣的味道吸引。一份不到二十元的麻辣烫，麻辣鲜香，足够把她的胃口填饱。汤上浮着层红红的辣椒油啊，配上一大勺蒜蓉，还有那一颗颗爽滑弹牙的肉丸，真是又香又鲜啊。
　　李渊拿起了锅铲，信心十足地回复：“行，虽然难点，但应该也ok。”
　　他逐个掀开了厨房的大锅，看到有熬好的羊肉汤。他用勺子舀了一口，嗯，熬的时间不够长，不够醇香，膻味有点重，但也勉强能用。
　　他吩咐一个厨子开火熬汤，另一个擅长面食的厨子揉面做汤饼。唐人的汤饼和后世的面条差不多，宫里的厨子手艺不错，做的汤饼劲道好吃。然后，他再叫来两个臂力好的厨子，现场制作猪肉丸子、鱼肉丸子和鲜虾丸子。
　　唐朝杀牛犯法，李渊没有做牛肉丸，萧依依也不介意啦。
　　“剁剁剁……”
　　“啪啪啪……”
　　三个盆子，分别是处理三种肉类。厨子们挽起衣袖，挥动着胳膊，大力搅打着盆里的肉糜。他们看着厨房里面四处忙活的太上皇，还有背着手等吃的萧娘娘，几人眉眼横飞，只敢低头干活。
　　天呐，太上皇把这萧娘娘都宠到天上去了，居然亲自下厨，给萧娘娘做吃的。
　　这天底下，哪有男人做饭给女人吃的道理？这萧娘娘是狐狸精变的吧，把太上皇迷住了，一把年纪还为她洗手作羹汤。
　　“李渊，我帮你剥蒜吧。”萧依依见人人手里都有活计，就她坐着等吃，有点过意不去啊。
　　李渊擦了擦手，给她递过去茶叶坛子，温柔地说:“你给我泡个茶吧，好水泡的，我还没喝过呢。你的手保养得那么美，被蒜汁腌了，多不合适啊。”
　　哦哦，这是要喝空间水吗？
　　萧依依会意，她要来了一个小茶炉，趁着身边的宫人不注意，把里面的水换成空间水，等待着煮沸。一刻钟后，黄铜炉嘴里面冒出了水雾，萧依依闻着，好像有点变精神了。
　　她喝不惯唐人的加姜加蒜加盐的点茶，就摇头拒绝了宫女端过来的泡茶配料，只取了少许茶叶，用空间泉水泡了杯清茶。
　　她擦了擦李渊额头的汗珠，贴心地把放凉了一些的茶水，递到了他的唇边。“李渊，你尝尝，看好喝不？”
　　李渊一饮而尽，嘴上尽是甘甜的回味，比五星级酒店泡给vip客户的大红袍，还要好喝呢。给太上皇的茶叶自然是最好的，但萧依依的空间水更是不凡。他喝过水之后，今日的疲倦一扫而空，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
　　这空间泉水真是个好东西啊，萧依依得了如此宝物，他也替她高兴。
　　他凑到了萧依依的耳边，看着沸腾的羊肉汤，提出了一个建议：“依依姐，不如，我们把这泉水放到汤里面去吧，可能麻辣烫会更好吃呢。”
　　“这个好，我也想尝尝空间水做的饭菜。”
　　李渊借口要看看汤熬得怎么样，支开了灶前的宫人。萧依依亲密地挨到李渊身边，好像做贼一样，悄悄把手指放到锅的上方，注入了大量的泉水。
　　有了泉水的加入，这锅底汤好像多了股清香，李渊舀了一口尝尝，满意地点点头。他让人加大了柴火，只等汤变得再香浓一些，就可以下丸子和汤饼了。
　　麻辣烫的关键，在于麻辣二字，在大唐没有辣椒，李渊只好用大量的茱萸来提取辣味。他用半勺猪油起锅，待油热后，爆入草果、花椒、胡椒、茱萸、八角、甘草等香料，用高温逼出霸道诱人的香味。
　　香料炒好后，他把麻辣料加入肉汤中，整锅汤的滋味瞬间变了，从柔和变成了刺激，又该死的吸引人。
　　萧依依抱着李渊的肩膀，更馋了。“好香啊，我更饿了，我要吃一大碗。”
　　李渊笑着，把丸子和汤饼都烫进去汤里，不到一刻钟，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麻辣烫就做好了。
　　在金碧辉煌的宫殿里吃麻辣烫，那可是秦始皇都没有的待遇！
　　等宫人们都退下去后，萧依依有些热，便豪放地脱掉外衣，只留下抹胸襦裙，光着膀子吃麻辣烫。她给自己倒了一杯空间水泡的好茶，迫不及待地吃夜宵了。
　　“唔，这个丸子好吃！”
　　用虾肉和猪肉混合现做的丸子，口感非常弹牙。裹上了麻辣的汤汁，又鲜又辣，比后世的淀粉丸强上何止百倍。萧依依贪心地连吃两个，把腮帮子都塞满了。李渊见她爱吃，还把自己的瓷碗中的鲜虾丸都舀给她。
　　“不用啦，我吃太多会胖的。”萧依依摇了摇头，但眼光没有从鲜虾丸上离开过。
　　“汪汪汪。”
　　妈妈，你不吃给我嘛，我饿。
　　原本睡着的蛋黄派闻到麻辣烫的香味，伸了个懒腰，醒了。它用湿漉漉的眼睛装可怜，歪着头坐直了身体，盯着两人的汤碗，想要讨一点食物。
　　“我可以给它一点吗？”萧依依被萌出了一脸血，蛋黄派好乖哦。
　　李渊义正言辞地拒绝:“不可以，蛋黄派不可以吃辣的。”
　　哦。
　　蛋黄派耷拉着耳朵，垂头丧气地趴在地上。萧依依心软，给它喂了点空间水，它这才摇了摇尾巴，又扑到两人脚边撒娇。
　　今晚，萧依依抱着李渊的胳膊，躺在了大安宫的龙床上。她看着李渊的侧脸，想试试把他带进去空间里面。
　　“进去。”
　　萧依依心念一动，两人瞬间就站在了空间的那个小水池旁边。
　　“乖乖，这了不得啊。眼睛一眨，天鹅变鸭。”李渊虽然做了心理准备，但也好奇地张望着空间的景象。
　　他伸手摸了摸池子里的泉水，水是温热的，并不凉。他捧着喝了一口，入口温润清甜，比在夏天喝冰可乐还要爽快。他又摸了摸地上的泥土，是非常肥沃的黑土地，若是能种上合适的作物，应该会丰收的。
　　“李渊，你说我们在这儿能种些东西吗？我看穿越小说啊，别人女主的空间，都能种人参，种灵芝。吸收了空间的灵气，人参有萝卜那么粗，灵芝比雨伞还大呢。”
　　萧依依想象着，空间以后遍地宝物的场景，美得哈哈大笑起来。
　　李渊对随时空间小说一知半解，但他选择相信萧依依的话。他憧憬地看着这片土地，蹲下来抓了一把泥土，说:“放心，我过几天找人要些种子来，我们肯定能种出好药材，赚个盆满钵满。”
　　萧依依补了一句 ：“对了，还有那个啥，天山雪莲花和极品何首乌也能种呢。”
　　“好，我们也种，都种！” 
　　 




第一卷 第7章 两女拜见
　　“你知道吗？太上皇把萧娘娘带回去大安宫了。”
　　“我问了在大安宫当值的宫女，昨晚是萧娘娘侍寝的。”
　　“而且，我听说太上皇要把萧娘娘册封做太上皇后呢！”
　　萧依依和李渊两人都没意识到，他们随心所欲的行为，在唐宫中掀起了一阵风言风语。不出几个时辰，宫女和太监们都听闻前隋的萧皇后不仅进宫，还深受太上皇的宠爱。
　　昨夜在大安宫厨房里打杂的小太监，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说，太上皇为了萧娘娘下厨呢！
　　这还得了？萧氏竟然如此受宠？
　　后宫中的女人都坐不住了，长孙皇后和杨妃是最先出动的两人，她们带着儿女，来到了大安宫的门外。皇后掌管六宫，理应过问此事。而前隋没有灭亡的时候，萧氏是杨妃的嫡母，杨妃也应该来拜见请安。
　　杨妃显然是对于嫡母进宫的事情，感到有些尴尬。她的美目流转，看着长孙皇后不敢放肆：“姐姐，你看这事闹的……”
　　她就怕李二陛下因为萧氏的行为不当，而迁怒到她母子三人身上。
　　“没事，陛下也是同意萧娘娘进宫的。”长孙皇后安慰杨妃，但没有透露出太上皇患了老人痴呆的事情，“只要太上皇高兴，我们这些做子女的，为何要阻挠？”
　　因为萧依依在唐宫中并没有位份，称其为萧皇后又不太妥当。所以长孙皇后也避重就轻，喊她一声“萧娘娘”，算是给面子了。长孙无垢很清楚，太上皇把萧氏看得这般重要，连病了都忘不了她，可见是用情至深。
　　若是他们不给萧氏脸面，那就等于是在太上皇的脸上扇了一巴掌！
　　在进门之前，长孙皇后看着身边的皇子皇女，特意吩咐道：“见了萧娘娘，你们要喊皇祖母，要尊重她，知道了吗？”
　　孩子们异口同声地答应：“知道了！”
　　长孙皇后所生的城阳公主尚在襁褓，所以她这次只带了太子李承乾、次子李泰、三子李治和长女李丽质过来。而杨妃则是带了三皇子李恪和六皇子李愔。
　　为了表示对太上皇的尊重，皇后领着众人向大安宫的太监通报后，才慢慢走进去这座宫殿。
　　一进门，他们看到了皇座上坐着一个女人，她已经不算年轻，可是依旧容色倾城，体态极美。她的皮肤水润有光泽，朝着众人微微一笑，似乎保养得比长孙皇后还要好。
　　孩子们直喊皇祖母，面上都非常恭敬。杨妃和长孙皇后都把她当作长辈看待，也行了一礼。
　　“免礼，诸位请起。”女人温柔地说，然后她躬身向前，给地位最高的皇后和太子还了一礼。
　　别看萧依依脸上云淡风轻，其实她的内心紧张得一逼。她对大唐的宫廷礼仪还不了解，就怕露馅丢脸，连累李渊被人看轻。
　　“当不起，当不起。”长孙皇后把萧依依扶住，“萧娘娘住得可习惯？有没有什么缺的？”
　　萧依依：“没什么缺的，就是缺个烤箱，做吃食不方便。”
　　长孙皇后：“……”
　　我就客套问问，没想到你真的提出来了。
　　“行，儿臣一定给萧娘娘办好。”长孙皇后点点头，应了下来，“只是不知道这烤箱……该是何物？”
　　烤箱的具体工作原理，萧依依是不懂的。她只会吃，但她有厨房小能手李渊！
　　“李……不，陛下，请过来一下。”她朝后面喊了一声，“皇后娘娘问你那个烤箱是怎么做的。”
　　“等一下！”有个男人应答了一声。
　　一刻钟之后，李渊急急忙忙地从大安宫的厨房里出来，他戴着厚厚的隔热手套，捧着一盘刚出炉的蛋挞。为了给萧依依烤个蛋挞，他可算操碎了心。在大唐这个没有烤箱的年代，他浪费了足足近五十枚鸡蛋和好几桶牛奶，才掌握住火候。
　　太上皇的手指缝里都是面粉，头发上也沾了一些，看起来莫名的滑稽。
　　他的这副模样看在众人的眼里，可谓是把萧依依疼到骨子里去了。
　　杨妃和长孙皇后都看直了眼，天呐，原来太上皇为了萧娘娘洗手做羹汤的传闻，原来都是真的！他不仅做羹汤，还烤点心呢。
　　半大少年的李承乾和李泰、李恪也对视了一眼，眼神中都是难以置信。可怕，皇祖父居然为了一个女人，变成这样。
　　这是人性的泯灭，还是道德的沦丧？！
　　长乐公主李丽质看向萧依依的目光中，则满是羡慕。她才九岁，还憧憬着美好的爱情，若是她以后的夫君像皇祖父待皇祖母这般体贴，那该有多好啊。
　　而最年幼的李治和李愔还非常天真，他们闻到好香的点心味，有点馋了，只想要尝上一口。
　　李渊无视殿内的众人，只看到萧依依一个。他给她倒了杯清茶，递过去一枚蛋挞，温柔地说：“小心烫，配着茶吃不腻呢。”
　　“唔……我就最爱吃这个！”萧依依笑开了花，三两口就把一个蛋挞吃完了，似乎吃独食有点不好意思，她朝底下的皇子皇女招手，“孩子们，都过来吃蛋挞吧。”
　　太子李承乾等人没有伸手，他们首先看的是李渊的脸色。他们都清楚这个叫做蛋挞的新式点心，是皇祖父为了皇祖母做的，就怕他们吃了，皇祖父不高兴啊。
　　李渊不是小气的人，他朝几个便宜孙子点头示意：“吃吧，也尝尝朕的手艺。”
　　听到他的允许，孩子们就不客气了。
　　这时候长孙皇后还活得好好的，夺嫡之事也没到白热化的地步。李世民的子女们关系还是比较融洽的，总而言之，都正是爱吃爱玩的小学生年纪。
　　为首的李承乾先拿取了一枚蛋挞，外面的酥皮混了猪油（牛油替代品），变得金黄酥脆，他的手上没个轻重，差点把蛋挞抓烂了。
　　幸好蛋挞外面还有纸托盛着，不然他真要在弟弟妹妹的面前出丑。
　　爱面子的太子轻轻地捧着蛋挞，咬了一口，奶香味、蛋香味和甜香味瞬间充斥着他的味蕾。唐朝皇室有一部分胡人的血统，都是极爱吃奶制品的，李承乾也不例外。而用牛奶和鸡蛋制成的酥点，无疑是很合他的胃口。
　　太子李承乾：“这道点心的外皮又酥又脆，还香。里面的馅儿嫩嫩的，想必城阳这样的幼儿也能吃。”
　　李渊只烤好了这一炉，蛋挞的个数不多，李承乾看着弟弟和妹妹都只拿了一枚蛋挞，不好意思说自己想要多吃一个。于是机智的太子拐着弯，在皇祖父面前刷一刷城阳妹妹的存在感。
　　如果皇祖父大方的话，应该会说：承乾不如带些回去，和城阳公主分享。
　　然后，皇祖父会再烤一炉点心，装在食盒里，让他带回去。紧接着，他就可以蹭着城阳妹妹的分例，多吃一枚蛋挞啦！
　　可惜，李渊并没有get到李承乾的点。他摇了摇头，认真地说：“城阳不足一岁，哪里能吃这种甜腻的东西？我念你写，记下几个幼儿的辅食食谱，你回去好给你的妹妹做着吃。”
　　李承乾：？？？
　　所以，您老人家不但要自己下厨，还要拉着我下厨吗？
　　一国太子下厨？这算什么破事儿啊？
　　长孙皇后怕传出去对大儿子不好听，便柔声提议：“公公，不如让儿臣记下食谱，儿臣日日照顾城阳，也好做了给她吃。而且，请问那个烤箱是怎么做的？儿臣一定给大安宫添置齐全。”
　　李渊：“土烤箱的制作一点儿也不难的，要准备一个铁桶，一根做烟囱的管道，几个固定件和合页，一个烧烤盘，再加上一个砂轮锯，一根木棒，将铁通搭建起来，固定好，安装上烟囱……所以，你听懂了吗？”
　　长孙皇后：明明每一个字我都认识，但是我就是没听懂。
　　她抱歉地躬着身，承认道：“是儿臣愚钝，没懂公公的意思。”
　　“你找个匠人过来吧，术业有专攻。”李渊挥了挥手，也不指望这后宫女子能听懂其中的原理，“你们还有事情吗？没事就离开吧。”
　　你们快走吧，我可不想留你们这些闲杂人等用饭，差不多该给依依姐做饭了。
　　众人理解到太上皇脸上的赶客之意，纷纷告退。
　　杨妃留了个心眼，派人买通了大安宫的一个小宫女。等她回到自己的宫殿时，那个小宫女正传出消息，说太上皇给萧娘娘做了一大桌好菜，做的蜜汁蒜香鸡，那叫一个肉香味浓，味儿飘了整个宫殿都是……
　　“唉，人比人，气死人啊。”还没吃晚饭的杨妃没打算探听到什么大事，却不防被这狗粮填饱了肚子，“往日里我总以为陛下待我，已经是宠爱之极，没想到这太上皇这一手，才叫真的宠爱啊。”
　　唉，若是她有嫡母那么美，肯定能把陛下的魂都勾住了。别说是太子之位，连皇后之位也肯定是她的囊中之物！
　　杨妃看着大安宫的方向，羡慕嫉妒恨。长孙皇后的脑海中，何尝又不是这样的想法？
　　女人都是自私的，她们恨不得夫君的眼里心里，只装满了自己一个人。虽说嫁入皇家，便不该奢求太多，但是今日她们看到李渊待萧依依如此体贴入微，内心对爱情的渴望，又燃烧了起来……
　　这几天，李二陛下前往皇后和杨妃的宫中，都觉得这两个人怪怪的。一会儿说什么口渴，想要他倒杯茶水过来，一会儿又说什么饿了，要他递一枚点心过来。
　　被这反常的一幕，弄得浑身都不自在的李二陛下暗自吐糟着：“女人就是矫情！” 
　



第一卷 第8章 老公老婆
　　因为萧依依受宠，长孙皇后想要讨好太上皇，于是给她拨了好多衣料布匹和器皿宝物。早就有善于女红的宫女嬷嬷给她赶制衣服襦裙，都是长安时兴的款式。一朝得志的萧依依翻出了好多件漂亮的衣服，在李渊面前晃悠着，问他穿哪一件好看。
　　她装模做样地行了一礼：“陛下，这件红色的好看还是那件粉色的好看啊？”
　　“红的吧。”李渊指了指她身上的这一套，上面开满了艳红的牡丹花，“红色的，衬得你跟新娘子一样呢。过几天我让太史局选个好日子，一定要让依依姐当太上皇后！”
　　皇后？！她居然还有皇后的命！
　　萧依依笑得像个大傻子一样，“哈哈哈哈，我是皇后，我是皇后！”
　　“对啊，依依姐那么好，理应成为我的皇后。”李渊从后面给萧依依戴上金镶玉的瑞凤步摇，上饰凤凰金花，并有五彩珠玉垂下，行走时随步态而摇动，衬得她非常美丽，“依依姐，喊老公，我都没有听过你喊老公呢。”
　　萧依依嗲着声音，好像掺了半斤蜜一样：“老公，老公我爱你啊！”
　　这样的顶级高富帅去哪里找啊？都是她的，她的。
　　她何其有幸，能在时空穿梭中遇到爱自己的人。虽然大家的样子都变老了，但也没关系啦。
　　心态决定年纪！
　　李渊等了那么多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句。他亲了亲萧依依的额头，笑得眼中有星星：“乖，老婆是最好的，我也爱你哦。”
　　两个人爱来爱去的言论，被大安宫中服侍的宫女和太监都听到了。他们保持着专业的微笑，显然没有太过震惊。
　　自从萧娘娘来了之后，太上皇的厚脸皮程度已经屡次刷新。萧娘娘是太上皇的心，是太上皇的肝，宫人们习惯了他们这股恋爱的酸臭味，抗狗粮能力已经提高了数倍。在没有八卦杂志的年代，连聊天都是高级的消遣方式，他们这群宫人把乐于萧娘娘的宠爱程度，当作新闻一样，分享给自己的姐妹同乡。
　　没多久，六宫妃嫔都听说过了。
　　“你知道吗？太上皇和萧娘娘互取情.趣外号呢！”
　　“那么劲爆？他们都怎么称呼的？”
　　“太上皇叫萧娘娘做老婆，萧娘娘叫太上皇做老公。”
　　老公老婆？
　　听起来有点土，但有着白头偕老，恩爱一生的意思啊。
　　后宫里的女人们，都羡慕得眼都红了。尤其是太上皇原身的妃嫔们，万分嫉妒，恨得都快疯了。本来退位的太上皇就不如李二陛下位高权重，她们这群太妃太嫔能分得的宠爱和分例就少。现在好了，还多了一个萧氏跟她们抢饭碗，怎么不气！
　　西宫的一处偏殿里。
　　柳宝林无力地瘫坐在地上，无声地哭了出来。侍女草儿和兰儿都坐在外头的门槛上，两个小丫头面面相觑，留意着屋里的动静，就怕主子想不开。
　　（注：宝林是一种妃嫔位份的称呼，唐朝后宫有设宝林二十七人。）
　　草儿扯了扯兰儿的衣袖：“你今天不是跟着宝林出去的吗？怎么她哭得这般伤心？”
　　兰儿垂着头，丧气地说：“别提了，宝林今天想去御花园偶遇太上皇，结果被萧娘娘追了过来，讨了个没脸。”
　　“那萧娘娘就这般霸道？把太上皇管得死死的？”草儿一脸疑惑，太上皇以前不是爱好酒色的性子吗？怎么变得这么快？
　　兰儿见柳宝林没有瞧她们这边，就压低着声音和同伴解释：“可不是么，宫里的传言都是真的！”
　　今日，柳宝林不知道从谁那儿得知消息，说太上皇正在御花园里采茉莉花呢。她这个月里都没有承过皇恩，自然是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匆匆地画好妆容换了衣裳，就过去了。
　　刚开始的时候，宝林看到远处那个身穿明黄色袍子的男人，惊喜万分，正要过去请安行礼。她把兰儿留在原地，装作小女儿姿态，想要像往常一样撒娇。然而太上皇似乎没有认出宝林，还愣了一下，过了半晌才叫人起来。
　　李渊：“你是谁？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柳宝林：“嘤嘤嘤……陛下，你忘了臣妾吗？我是在清景湖畔的柳春莲啊！”
　　呵呵，我还是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呢。
　　李渊耸了耸肩，对于原身的风流债感到有些尴尬。出于礼貌，他把这个自称是太上皇妃嫔的柳春莲叫了起来，让她别跪了。
　　这一叫，就让柳宝林看到了希望。她见太上皇彬彬有礼（就是男主习惯性有礼貌而已），还以为太上皇在心疼自己呢。
　　“陛下，”柳宝林抬起头来，装得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她按照以往老男人最爱的套路，上前一扑，“陛下，臣妾好想你啊……嘤嘤嘤，您不过来，臣妾日日都睡得不香，吃得不好。”
　　李渊往旁边一躲，惊险地避过了。
　　妈的，你睡得香不香关我屁事！我可是有老婆的人！
　　这个女人好不讲理，一上来就动手动脚的。而且化妆还那么浓，脸上的脂粉涂得跟鬼似的，白得瘆人。那个嘴又涂得那么红，血红血红的，活像吃了两斤小朋友一样。还有那两条眉毛，又粗又挫，和四眼狗差不了多少。
　　李渊小声地嘀咕着：“真是见鬼了……”
　　幸好，他不是一个人。新收的老太监陈大宝正陪着太上皇溜达呢，陈大宝见他面色不虞，立刻上前拦住，把再次要扑的柳宝林挡了回去。
　　在下面等候的兰儿看到柳宝林的这副样子，就知道她肯定是争宠失败了。
　　这时候，萧娘娘也正在御花园另一角，她远远地朝太上皇的方向望了一眼，就快步走了。兰儿本来还长舒了一口气，这萧娘娘也没有传闻中的那么可怕嘛。只要萧娘娘不发火，太上皇应该也不会把宝林怎么样的。
　　顶多就是冷落一下罢了。
　　谁知，那太上皇见萧娘娘跑了，立刻跟着追了上去，嬉皮笑脸地向萧娘娘求原谅。太上皇说话的声音可大了，当时在场的人都听得见。什么“我再也不敢了”、“依依姐原谅我吧”、“我是无辜的”、“都是她一厢情愿的，与我无关”、“她那么丑，我怎么可能喜欢她”……
　　太上皇在萧娘娘面前，听话得跟孙子一样。柳宝林听到这些话，顿时害怕得脸都白了。
　　兰儿当时扶住宝林，什么都不敢看不敢问不敢说，吓得腿都软了。
　　故事话本里都说君王无情，时至今日，兰儿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以前的太上皇对宝林多好啊，还赏赐金银珠宝和绫罗绸缎，如今一转眼，他就把宝林忘得一干二净。
　　从那天之后，太上皇就像是把柳宝林忘了一样，听说天天都歇在大安宫里，和萧娘娘形影不离。他除了偶尔去御花园采些新鲜花朵以外，都不爱出来了。
　　出了柳宝林这件事，太上皇的其他妃嫔们哪里还敢凑上来啊？
　　事已至此，她们才真真切切地体会到，萧娘娘该是何等的受宠。
　　兰儿在草儿的耳边悄悄地说：“也不知道萧娘娘是不是会什么妖术，把太上皇的魂魄迷住了。”
　　草儿吓了一跳，“你快别说这话，要是让旁人听到，你休想活命。”
　　“唉，我也知道是这个理儿。但我就是替宝林着急啊。”兰儿叹了一口气，“我们跟着这样的主子，一点儿油水也没有，如今连脸面都没了。”
　　在屋子里面，柳宝林其实是能听到两个丫鬟的说话声音。但是一想到她们在谈论自己，回想起在御花园中的那一幕，她心中难堪，连主子的派头都维持不住，更别提阻止她们了。
　　还未进宫的时候，她曾想过要努力伺候太上皇，争取给家里添光彩，最好还能提携一下父兄。她也是曾经受过太上皇宠爱的女人，这突然从天上掉到地上的滋味，比一直都出不了头的可怜人，要难受百倍不止。
　　虽然在萧氏进宫后，太上皇都不再传召她了。但她心里总在等待机会，说不定她再见太上皇一面，旧情复燃，她就能复宠呢？
　　然而，事实狠狠地给了她一巴掌。
　　她被人挡住的时候，太上皇看着她的眼神，一丝波动也没有，没有爱也没有恨，就像看一个毫无相关的人一样。她感觉她连太上皇身边的老太监还不如，但是萧娘娘一个眼神，太上皇的表情一下子就生动起来，屁颠屁颠地跟上去了。
　　柳宝林哭得眼睛跟核桃一样肿，掌心都抓破了，骂道：“真是个狐媚子！”
　　屋外，草儿和兰儿看着时间差不多了，摸了摸肚子，该是吃晚膳的时候。草儿让兰儿留下来，道：“我去膳房提饭吧，你今天都出去一天了，歇歇吧。”
　　兰儿自嘲地笑了笑：“那敢情好，我怕出去被人说闲话。”
　　草儿提着食盒，路过了西宫的宫殿群，她遇到了王才人身边的丫鬟青儿，就相伴着一起去膳房。她们还没走近膳房，就见到掌勺的大师傅对着一个年轻姑娘点头哈腰。
　　膀大腰圆的厨子讨好地笑着，道：“芦儿姑娘，这些都是萧娘娘的分例呢，您瞧瞧够不够？”
　　“够了够了，就只有我一个人吃。”芦儿昂首挺胸，骄傲极了，“我们萧娘娘都是吃太上皇的小灶，娘娘的分例压根用不到。她体恤我们这些当奴婢的，不忍浪费，就把她的一些好菜赏赐给我。”
　　“是极，萧娘娘都是和气人。”
　　“多好的主子啊，我也想跟着萧娘娘呢。”
　　“萧娘娘爱吃什么？老奴亲自给娘娘做了送过去。”
　　膳房里一片拍马屁之声，芦儿与有荣焉地抬起头，被拍得通体舒畅，提着食盒走了。一旁的草儿都气红了脸，什么和气人，都是假的，还不是欺负她们宝林。
　　可惜她人微言轻，不敢争辩，只能低下头躲过众人的视线。
　　青儿是个厚道的姑娘，她挡在草儿的身前，怕别人顺带着嘲笑草儿和柳宝林。
　　等芦儿彻底走远了，草儿才敢从青儿身后走出来，怯怯地靠近膳房门口。她对着端菜的小太监也底气不足，低声地说：“请问，请问柳宝林的晚膳在哪里？我是来取膳的。”
　　小太监头也不抬，敷衍着说：“这会儿那么多妃嫔都等着，你们宝林再等一会儿吧。”
　　“好的。”草儿只好站在外面候着。
　　五月的太阳还是很晒的，这会儿还有半个时辰才太阳下山，地上还是滚烫的。草儿站了好一会儿，也没人给她倒杯水，她晒得脸红红的，汗水都把后背浸湿了。
　　等到太阳彻底落下的时候，也没有人叫她。
　　草儿的脑海中想了很多，萧娘娘得宠，连服侍她的芦儿也得脸。她们的宝林还没拿到饭，那个芦儿估计已经吃完了大师傅做的好菜，正在饱得打嗝呢。她看见大师傅和小太监都在紧着萧娘娘，分配给那边的鸡鸭鱼肉放了满满一个案板。
　　即便如此，萧娘娘还从不点这膳房里的饭菜，都赏给下人了。
　　草儿再等了一会儿，见打杂的小太监都走出来透气，才问：“请问柳宝林的饭菜好了吗？我都等了好久了。”
　　“对不起，是我们怠慢了宝林娘娘。”小太监见居然有主子的饭菜还没上，心里顿时一慌，但他又听闻是姓柳的宝林，想到了最近的传闻，又放松下来，“柳宝林的是吧？你跟着来吧。”
　　草儿千恩万谢地跟着小太监，见他指了指灶边的两碗汤饼。这碗汤饼泡的时间长了，早就坨了，压根不好吃。
　　“这……这就是我们宝林的饭菜？”草儿难以置信。
　　小太监毫不在意地甩了甩手：“可不？不吃拉倒。”
　　膳房的大师傅们最擅长看人下菜，也爱从中抽些油水。柳宝林不受宠，他们都乐意去踩一踩，从她的分例里刮油呢。胆大包天的厨子只留了两碗冷掉的汤饼给柳宝林，反正这个女人废了，没见着太上皇都不看她了吗？
　　提着两碗汤饼回来，草儿不知道该如何向柳宝林开口。兰儿打开她手中的食盒，也傻了眼。
　　宝林好歹也是个主子，这些人竟敢……当真可恶！
　　兰儿劝道：“宝林，横竖吃上一些吧。”
　　“不，我吃不下了，你们两人拿去分一分吧。”柳宝林哭都哭饱了，见自己的宫女又在膳房受辱，哪有心思吃饭啊。
　　兰儿憋了半天，看到宝林这副憔悴的模样，想要说些安慰的话，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她端着碗，悄悄地退了出来。草儿看到了，用眼神问她是怎么回事。
　　“宝林让我们吃了吧，那正好，我们都还没吃饭呢。”
　　自小进宫的小丫鬟什么苦没吃过？她们也不嫌弃，把汤饼都倒到煎茶的炉子上，热一热，总算能入口了。她们聊着天，吃着糊塌塌的汤饼，也吃得有滋有味。
　　草儿：“要是膳房天天都这样，我们该怎么办啊？”
　　兰儿：“怕什么，天塌下来有高个的顶着，在宫里总有一口吃的。”
　　虽说如此，她们还是盼着柳宝林能好的。若是宝林能再次受宠，那该有多好啊。她们也许就能像萧娘娘身边的芦儿一样，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了。 
　




第一卷 第9章 依依吃醋
　　远远的，萧依依看到李渊和一个妃嫔在御花园里会面，她气得狠了，心里憋了一肚子火，走路都带着风。
　　这个李渊，他当了太上皇就是牛啊，都敢去撩妹了！说什么给她采茉莉花，做茉莉蜜茶，都是假的。她看呐，这人就是动了花花肠子，想要享齐人之福，开种.马后宫文呢！
　　“娘娘，娘娘我们不等等太上皇吗？”芦儿说话都喘气了。
　　她跟着萧依依身后，小跑追着。她怕萧娘娘给太上皇甩脸色，从此失了宠爱啊。好不容易她这个小丫鬟才蹭着萧娘娘的福气，过上了人人羡慕的好日子，她可不想回到以前那个落魄的境地。
　　“等什么等？人家是太上皇，是陛下，哪个宫里不能住？哪儿都是他的家！”萧依依讽刺地笑着，“男人啊，都是靠不住的。”
　　这会儿，李渊也追上来了，他也真是冤啊。他一门心思去采茉莉花做菜烹茶，哪里会想到前身的风流债会落到自己的头上？他三步并两步走，冲上前去抱住了吃醋的萧依依。
　　“依依姐，我是无辜的。都怪那个女的一厢情愿，二话不说就要扑过来……”老男人可怜兮兮地眨眨眼，活像一只被遗弃的大狗，“她那么丑，我怎么可能喜欢她？化妆化得像个鬼一样。”
　　萧依依斜了他一眼：“那她化妆好看了？你就喜欢她？”
　　李渊抽了一口气，这可是送命题！
　　他挺起胸膛大声保证：“我，李渊，只爱萧依依一个！依依姐原谅我吧，我再也不敢在采花的时候搭理别人，我以后一定不跟她们说话……”
　　穿着明黄色常服的男人跟着萧依依的身后，乖得像个小学生一样，还不忘提着装着茉莉花的小花篮。众人都听到太上皇爱的宣言，震惊！
　　没想到萧娘娘的功力竟然恐怖如斯，把曾经沉迷酒色的太上皇降服了！
　　回到大安宫中，萧依依的气已经消了大半。不过她还板着脸，不肯轻易饶过李渊。
　　有一就有二，说不定下一次扑上来的小妃嫔摸对了李渊的审美观，画了个清丽动人的淡妆呢？她可不敢小看这些妃嫔，能进宫来的女人，除了有过人的家世，她们的五官轮廓都是很不错的。她们只是化妆风格和现代人不一样，若是改一下，说不定柏芝冰冰一类的美人，都不少啊！
　　她的这副身体都是四十多岁的半老徐娘了，哪里能和这些青春无敌的真少女们竞争？
　　萧依依有点不高兴，在殿内抱着蛋黄派不想说话。黄毛小狗舔了舔她的掌心，似乎在安慰着妈妈。
　　“汪汪汪。”
　　妈妈别怕，有我呢。
　　“蛋黄派，还是你最好呢。”萧依依把脸蹭在小狗的肚皮上，“你爸爸不听话，我们要不要欺负他呀？”
　　“汪汪汪。”
　　要的！我站在妈妈这边！
　　喝了空间泉水之后，蛋黄派的智商高了很多。它察觉到萧依依的情绪不高，她是因为李渊而生气的。于是，蛋黄派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
　　早就学会自己上厕所的幼犬跑到李渊的脚边，抬起后腿，故意对着他的龙靴撒了一泡尿。
　　李渊：“……”
　　萧依依：“……”
　　太上皇和他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萧依依扑哧一笑，她看到李渊的窘况，终于高兴起来。果然是蛋黄派最好，最知她的心意！为了奖励蛋黄派的打击报复行为，她还给狗碗里倒了半碗空间泉水。
　　“吧嗒吧嗒，吧嗒吧嗒……”
　　蛋黄派几口就把泉水喝完了，琥珀色的大眼睛盯着萧依依，又跑过来蹭她的脚边，好像撒娇似的，说：妈妈我还要，还要好喝的水水！
　　“蛋黄派要是乖乖的，今晚还有。”萧依依摸了摸它的小肚子，不让狗子喝太多，“等会儿要吃饭了，蛋黄派喝水饱了就吃不下饭饭啦。”
　　“汪汪汪。”
　　我乖，我要吃饭。
　　蛋黄派本来听到没有泉水，正有点小郁闷呢。但听完萧依依说的下一句，它又开心起来了，绕着萧依依小跑起来，黄色的大耳朵一颠一颠的，非常可爱活泼。毕竟比起清甜的泉水，它还是更爱吃拌了肉末的狗饭。
　　大安宫里的太监和宫女都知道它是太上皇和萧娘娘的爱宠，伺候起狗来，比伺候亲爹还用心。他们特意挑出来没有刺的鱼肉，或者是剁碎一些鸡胸脯肉，用来喂蛋黄派吃。甚至还有会女红的小宫女，在帕子上绣上这只黄毛小狗的图案，唤作“蛋将军”。
　　吃好喝好的蛋黄派，毛色油亮有光泽，跑动的时候长毛飘逸，确实挺威风的。
　　李渊看到相处甚美的母子俩，无奈地摇摇头，脱下那双湿哒哒的鞋子。呕……好恶心啊，一股狗尿骚味直冲他的鼻子，偏生他又不敢对蛋黄派发火。
　　这狗大概吸收了空间的灵气，越发聪明了。
　　自然是有太监把这双靴子拿下去，清洗干净的。他们见黄毛小狗如此放肆，太上皇居然还忍着它，越发坚定了要好好伺候李渊的想法。太上皇能个包容的主儿，总比那些爱胡乱发脾气的妃嫔好太多。
　　当宫人的，最怕那种喜怒无常的主子了，要真遇到那种人啊，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萧娘娘来了大安宫几日，宫女和太监们心中也有了成算。别看萧娘娘娇纵，但是她也是不爱为难人的。她不爱旁人跟着贴身伺候（其实是因为怕暴露空间），宁愿抱着狗儿玩耍……
　　今天这么折腾下来，萧依依的火气都散了，但还是没什么胃口。李渊给她泡了一杯茉莉蜜茶，就挽起了衣袖进入厨房。
　　“暑气有点重，我给依依姐做个皮蛋瘦肉粥吧，这个好消化。”他从角落里搬出了一个白瓷坛子，一股有点臭的味道扑鼻而来，“光喝粥有点少，再来个葱油饼吧，这个香。”
　　见太上皇又要下厨了，厨子们从一开始的震惊变成了习以为常。不过他们的视线总会偷偷地瞄向李渊这边，看看他在做什么新菜。
　　大安宫的厨子们都知道，太上皇做的菜富有新意，都是他们没有见过的样式。最擅长厨艺的总管甚至偷偷地想，如果太上皇去当厨子，肯定会扬名天下的。
　　李渊从坛子里取出两个被泥巴裹着的鸭蛋，吩咐打杂的小太监把上面的泥巴洗干净。然后，他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中，剥开了蛋壳。
　　“哇，是黑色的蛋！”一个清脆的女童声音响起，她的小手指着李渊手里的皮蛋，“皇祖父，这个蛋是坏掉了吗？”
　　原来，趁众人不注意的时候，长乐公主李丽质溜进了厨房。
　　自从在大安宫吃过一次蛋挞后，她就念念不忘，想要再来这儿吃点心。今日在征得长孙皇后的同意后，她终于能出来跟皇祖父玩耍了。在她心中，皇祖父对着皇祖母（萧依依）如此体贴，肯定是一个好人。
　　九岁小公主的世界观，就是如此简单。
　　李渊也看到这个便宜孙女了，他笑得很和蔼，解释道：“丽质，这个叫做皮蛋，应当是棕黑或者黄色的。你看，它外面的蛋白，是不是跟虎魄一样的颜色？”
　　虎魄，是琥珀的古称。古人认为琥珀石乃是虎死精魄入地所化，拥有像老虎一样威武无畏的能量。
　　李丽质从小体弱，因此也有佩戴琥珀手串。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都希望这个女儿，能像小老虎一般健康。小女孩看了看自己的手串，又看了看李渊掌心里的皮蛋，的确是有点像哦。
　　“皇祖父，我可以把它叫做虎魄蛋吗？”长乐公主提议，这样听起来很好听，“这个蛋好吃吗？”
　　“好吃呢，比光吃鸭蛋强多了！”
　　光说不练假把式，李渊切了一个皮蛋，显摆在盘子上。他又把大蒜和茱萸剁细，香菜生姜葱花切成末，一起放入碗中，加入酱油、醋、糖调匀，淋在皮蛋上，这道快手的凉拌皮蛋就做好了。
　　“尝尝，好吃呢。”李渊把盘子推过去，立刻有小太监给李丽质拿了碗和筷子，“刚吃可能觉得味道有点奇特。”
　　棕色的皮蛋蛋白上分布着好看的花纹，里面的蛋黄是黑色的，有种流动的质感。长乐公主虽然觉得这个蛋可能坏掉了，但是她还是在皇祖父的鼓励下，鼓起勇气，闭着眼睛吃了一口这个黑色的蛋。
　　唔……味道确实奇怪，上面淋了一层糖，带一点儿甜，有点香，有点好吃。
　　李丽质嚼了两下，越发觉得这种不起眼的味道，有股独特的香气。似乎是回甘，味道醇厚，非常鲜美。
　　“真好吃啊，皇祖父，我可以把这个虎魄蛋带回去给耶耶和阿娘吃吗？”
　　“当然可以。”
　　李渊揉了揉小女孩的头顶，捡了四五枚皮蛋装进去坛子里面。他也喜欢这个听话懂事的小女孩，若是他和依依姐有了孩子，应该也是这么可爱吧。
　　这天傍晚，李二陛下去到了皇后的宫殿里，正想和子女们聚聚吃顿饭。他看了一圈，见太子李承乾和李泰、李治都在位置上坐好了，最小的城阳公主也被乳娘抱着，唯独不见他最疼爱的长乐公主。
　　李二陛下挑了挑眉，有点不乐：“丽质去哪儿了？”这几个臭小子有什么好看的，他想见一见萌萌哒的乖女啊。
　　长孙皇后温婉地给他上了盏茶，才说：“丽质去了公公那儿，应该是快回来了。臣妾想着老人寂寞，有孩子们陪着也好。”
　　哦，陪我老爹啊？那就算了，老人要紧。
　　李二陛下没什么意见，就吩咐众人开饭吧。当他吃到一半的时候，李丽质抱着个坛子回来了。
　　小公主的力气本就不大，坛子又不轻，外加放了几枚鸭蛋，早已让她累得气喘吁吁。她的小脸高兴得红扑扑的，似乎捡到宝物一样。
　　李二陛下好奇地问：“丽质寻了什么宝物？是太上皇给你的吗？”
　　“是呀，这是皇祖父最新的研究成果呢！”李丽质笑得很骄傲，仿佛是她的功劳一样，“皇祖父只送了我一个，别人都没有。”
　　哦？是真的吗？
　　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还有几个皇子都凑了过来，想要见识一下是什么好东西。
　　只见李丽质打开坛子，从里面抓出来两枚沾满泥巴的椭圆形物体。小女孩拿出指点江山的气势，大声喊道：“皇祖父把这个叫做虎魄蛋，可好了！”
　　李二陛下：什么鬼？这个是虎魄？
　　天呐，耶耶的老人痴呆症更严重了？已经退化到玩泥巴的幼儿状态吗？ 




第一卷 第10章 他入地狱
　　长乐公主身边的宫女琴儿，早就打来了一盆水。小公主李丽质从坛子里抓出了一枚皮蛋，先在水里把泥巴洗掉，青白色的鸭蛋壳就露出来了
　　李二陛下疑惑极了:“这是鸭蛋糊了泥巴那么久，早就坏掉了吧。”
　　“才不是呢！”小女孩跺了跺脚，极力反驳，“父皇，这就是好吃的，我都吃过了。”
　　李二陛下:这……朕要准备一些御医吗？耶耶和乖女都拉肚子该怎么办
　　怕皇帝不信皮蛋的好滋味，李丽质还加了几句:“皇祖母也吃了，皇祖父用这个皮蛋熬粥，我们几个人都没吃完。剩下的分给了宫人，大家都直说好呢！”
　　李二陛下:一堆人都吃了，若是今晚一群人拉肚子，那酸爽啊……
　　长孙皇后显然也想到这一点，她微微皱起双眉，担心地朝女儿看了一眼，寻思等会儿要不要把所有御医都召集过来加个夜班。丽质年纪小不懂事，萧娘娘也不懂事吗？一群人纵着太上皇胡闹，也不知道劝劝。
　　宫女琴儿递过来一个精致小锤子，给长乐公主把蛋壳砸开。李丽质的动作小心极了，害怕自己手上一重，就损坏了琥珀色的蛋白和美丽的松花。似乎捧着宝物一样，她把这枚晶莹剔透的蛋举到了身前，还递给了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让他们都好生看看。
　　小公主的两眼亮晶晶地望向父母：“耶耶，阿娘，你们都瞧这个虎魄蛋，多好看啊！”
　　确实是如同琥珀一样的颜色，摸上去软软的，还挺好看的。
　　这对天家夫妻不忍打击女儿的积极性，都微微点头。
　　“长乐，这个真的能吃吗？”太子李承乾问了大家都最关心的问题，“这个蛋都黑了，该怎么吃啊？”
　　他从父母的手中接过这枚蛋，又递给四皇子李泰和九皇子李治瞧瞧。小胖子青雀（李泰的小名）虽然爱好美食，但见到这样的鸭蛋也摇摇头不想吃。不足三岁的稚奴（李治的小名）倒是没有嫌弃，他听到是姐姐从皇祖父那里出来的美食，一脸跃跃欲试。
　　蛋挞的好滋味，他还记得呢！
　　李治举起了小手：“姐姐，我想吃虎魄蛋！”
　　“还是稚奴最有眼光！”本来看到父母哥哥都不肯吃，长乐公主还是有点失望的，但是有弟弟的追捧，她又高兴起来，“琴儿，我从皇祖父那儿要来的食谱呢？给稚奴煮个虎魄蛋瘦肉粥！”
　　虎魄蛋瘦肉粥？
　　听起来是煮过的，应该不会吃坏肚子吧……
　　李二陛下早年带兵出征，条件艰苦下来，什么没吃过？臭猪肉都吃过呢！
　　他最宠爱丽质这个女儿了，丽质从小体弱，难得有这样高兴的时候。叹了一口气，李二陛下让厨子们把这个黑色的蛋煮久一点，火能杀万物，多煮一会儿应该吃不死人的。
　　大约半个时辰后，宫女们捧着一个砂锅，说是虎魄蛋瘦肉粥煮好了。
　　李二陛下怀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心情，让人给他盛了一碗粥：“那就端上来吧，朕先尝尝。”
　　作为个疼爱老婆孩子的有担当男人，他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他看着粥面上飘浮的黑色不明物体，深吸了一口气，用汤匙舀了一小口。嗯，入口不难吃，和往日的粥不一样，这种粥里面有种特别的风味。有种回甘的绝妙滋味，再咬一口皮蛋，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了。
　　不知不觉地，他吃完了一碗。
　　“再来一碗！”李二陛下把碗推了出去，这瓷碗太小了，还没尝清楚味儿就吃完了，“那个叫虎魄蛋的？给我多舀点。”
　　长孙皇后和诸位皇子留意到李二陛下嘴角的笑容，才明白过来这个虎魄蛋的味道当真不俗。李治早就伸着小手，闹要吃粥粥了。
　　可恶，明明是给他的粥，为什么耶耶阿娘还有两个哥哥都要分去一大半？
　　小时候的稚奴可是很护食的！
　　李丽质见父母兄弟都吃了这个虎魄蛋煮粥，比自己吃了还要高兴。她就说嘛，这个蛋那么好吃，怎么可能是坏了的呢？她留意到了稚奴渴望的眼神，亲自给他舀了一小碗，喂着他吃。
　　“啊，稚奴张嘴。”小公主极有耐心地哄着李治。
　　坐在座位上的小豆丁乖乖地张开了嘴，像嗷嗷待哺的幼鸟一样。小嘴巴含住了勺子，咕噜一下，就咽到了腹中。
　　他吃到了好吃的味道，笑得非常灿烂，活像个小白团子一样，可爱极了。
　　“姐姐，你真好呢，稚奴喜欢姐姐。” 





第一卷 第11章 鲛人公主
　　虎魄蛋的滋味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李丽质高兴极了，第二天还说要继续去皇祖父那儿玩。皇祖父那儿的好东西太多了，又会吃又会玩，而且皇祖母也和蔼极了，会给她讲各种新奇的故事。
　　长孙皇后是个贤惠的女人，她看到女儿期盼的表情，也同意道：“丽质要听话哦，要尊重太上皇和萧娘娘。”
　　“知道啦！”长乐公主乖巧地点点头，就带着宫女琴儿过去大安宫了。
　　在大安宫的萧依依，昨天和李丽质约好了继续玩，早就翘首以盼了。她特意让李渊烤一盘小孩子都爱吃的奶油曲奇，打算用来接待可爱的小公主。丽质这个孩子长得漂亮又有礼貌，一见面就让萧依依喜欢极了。
　　这么好看的小女孩，遗传了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的优点，长得比芭比娃娃还要精致几分。
　　在唐宫中，萧依依不爱和李渊原身的那些妃嫔交流，自然也交不到朋友。如今没了手机和电脑，连聊天都是一种高级的娱乐项目了，她在大安宫里闷得发慌，见到有小朋友来玩耍自然是热烈欢迎。
　　真是一说曹操，曹操就到了。
　　她正想着呢，一个小女孩的清脆声音就着门口响起：“皇祖母，丽质又过来啦！”
　　“快进来，今天你皇祖父给你做了好东西呢。”萧依依笑意盈盈地拉着长乐公主的手，把她带进了内殿。
　　她也不叫宫女上唐人爱喝的茶，而是亲自给李丽质递了一杯奶茶。这杯奶茶是她用空间水泡的茶叶，再加上牛奶和少许糖制成的。和外面卖的容易发胖的高脂高糖奶茶不一样，萧依依自认为她做的是健康饮品，对丽质的身体也有好处。
　　李丽质双手捧着奶茶，只尝了一口，便赞道：“好喝哦，这茶比我那儿的清香多了。皇祖母是精于茶道吗？”
　　哪里哪里，这都是空间水的功劳。
　　萧依依谦虚一笑，道：“一般一般，天下第三。”
　　不明实情的长乐公主：皇祖母当真厉害！
　　小女孩眨着一双卡姿兰大眼睛，纤长的睫毛让人羡慕。她有礼地坐在胡床上，规矩极好：“皇祖母，今天您准备了故事吗？丽质想要听新故事。”
　　新故事啊……
　　萧依依打算给小公主讲一个后世的经典故事——《海的女儿》。
　　她清了清嗓子，娓娓道来。
　　从前，在大海里建立着鲛人的王国，他们水性极好，却从不和陆地上的人沟通。鲛人都有着一条长长的鱼尾巴，美丽的面容，还有一把动听的嗓音。王国的小公主是最美的鲛人，在她的身边，连最耀眼的珍珠都会黯然失色。
　　在小公主十五岁那年，她得到了父皇的批准，可以游上海面瞧一瞧外面的世界。在夜色的遮掩下，小公主看到了海面上有一艘大船，上面灯火通明。英俊的王子正在船上举办宴会，却不料遇到风浪，被打落水中……
　　“呀，这可怎么办才好啊！”善良的李丽质惊呼出声，这个王子是要丢掉性命吗？
　　萧依依停下了喝了口水，润润喉咙，继续把故事讲下去。
　　鲛人的小公主把王子救起来，推到了岸上后，她就躲起来了。没多久，一个姑娘路过这儿，她发现了王子，大声呼救把王子唤醒。王子以为是这个姑娘救了自己，顿时心生感激，一见钟情。
　　鲛人公主其实在救他的那一刻，就喜欢上那个王子。她得知王子要迎娶那个顶替了自己功劳的姑娘，伤心极了。她找到了鲛人王国的巫婆，用自己美妙的声音换取了双腿，脚疼得像踩在刀尖上一样。
　　她走到了岸上，走进了王子的宫中，见到王子正要和那个姑娘举办婚礼。
　　巫婆曾交代过：如果你想要回到海里，就把王子的心头血取出来，淋到了自己的脚上。
　　听到故事发展到这里，李丽质瞪大了眼，她先是气急了王子有眼无珠，居然和冒牌货结婚。又心中一紧，鲛人公主这是会杀掉王子，回到海里吗？
　　她拉着萧依依的手臂，焦急地问：“皇祖母，那鲛人公主是如何选择的？这个王子真坏啊。”
　　萧依依想起唐朝的公主都是很彪悍奔放的（好像形容得不太对？），原来的那个结局大概不太适合她们的口味吧。于是，故事的画风一转，变成了：鲛人公主站着王子的面前，狠狠地捅了他一刀，鲜血流到了地上，染红了这个皇宫。
　　鲛人公主随手把匕首一丢，纵身跳入护城河中，顺着河水游回了大海里，和亲人们又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李丽质：“……”
　　虽然在意料之中，但是怎么总觉得哪里不对？
　　萧依依把鲛人公主初见王子时后的朦胧爱慕，和前往皇宫时候的意志坚定，都讲述得跟亲眼所见一样。等到鲛人公主在爱情梦碎的那一刻，自然就显得无比痛苦忧伤。
　　李丽质把整个故事听完，有点心塞，泪水默默地漫了上来。真惨啊，王子也惨，鲛人公主也惨。
　　“丽质，别哭啊。”萧依依这会儿也察觉不对了，她手忙脚乱地哄着长乐公主，“我们吃点心，好吗？有好吃的点心呢。”
　　回头，她向厨房那边喊着：“李渊，奶油曲奇好了没有？丽质等得都快哭了！”
　　听到皇祖母的话，长乐公主顿时哭不出来了。才不是因为等点心哭呢，明明是您把故事讲得那么惨，惹着我哭的。
　　小女孩擦干了眼泪，只见皇祖父捧着一个烤盘出来，随着他走过来，还有一股浓郁的牛乳香味。听说阿娘把那个叫做烤箱的东西送到了大安宫，想必皇祖父是用那个烤箱做新式点心吧。
　　李渊见到这个孩子又过来了，看她眼边红红的，便安慰道：“丽质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可以吃一顿点心哦。如果不行，那就再吃一顿！”
　　“嗯嗯。”长乐公主点点头，好奇地问，“皇祖父，这个是什么点心呀？”
　　李渊摸了摸便宜孙女的头顶，笑着说：“这个叫奶油曲奇，是用面粉、鸡蛋、糖和奶油烤的，可香了，丽质可以用两块。”
　　只有两块吗？
　　这皇祖父也太小气了！
　　长乐公主不解地看过来，这么奶香浓郁的点心该是有多好吃啊，只能吃两块，太少了。不等她问，萧依依便替李渊解释道：“丽质，这个曲奇用高温烤过，可能你吃多会上火嗓子疼。我们长乐公主的声音多好听啊，要是像鲛人公主那样说不出话来，多惨啊。”
　　是这样吗……
　　李丽质勉强接受了这个说法。
　　“不过，今天丽质过来玩，皇祖母特许的，能多吃两块！”萧依依打算等会儿给她泡一杯菊花茶，去去火气，“剩下的都留给丽质，丽质可以带回去和哥哥弟弟分享哦。”
　　配着清香四溢的菊花茶，吃了四块小饼干，长乐公主李丽质突然觉得，人生的享受也莫过于此。金黄色的奶油曲奇入口就化，酥得掉渣，一与唇齿接触，就会化成比酥酪还要好吃的香甜滋味。而采用了空间水泡的菊花茶，芳香微甜，让小女孩连吃四块曲奇都不觉得甜腻。
　　“皇祖母，你这儿的茶好，点心也好呢。”
　　“好就明天再来玩！”
　　“嗯嗯，丽质明天会再过来的。”
　　这天傍晚，长乐公主成为了皇后宫中最受欢迎的人了。为何？皆因她大方地把一盒曲奇都分给兄弟们，与大家共享美味。
　　太子李承乾、李泰和李治都各拿着一枚奶油曲奇，一边吃着，一边听着妹妹（姐姐）讲述她今天听的新故事。
　　李丽质：“……所以，最后鲛人公主把刀插在王子的心口上，让心头血流到了自己的脚上，使得双脚变回鱼尾巴，重新回到海里去了！”
　　在座的几名大唐皇子：“……”
　　突然觉得心口一痛是怎么回事？
　　他们都觉得哪儿不对劲，但是又说不上来。而李治的年纪最小，他听到王子要被捅了一刀，吓得都快要哭了。这太可怕了，他以后一定不要遇上鲛人的公主，不然他会被这个女人杀死的！
　　在门外偷听的李二陛下，也担忧地皱起眉头。他走进去殿内，李治立刻扑到了他的怀里，害怕得鼻涕都流出来了。
　　李二陛下无奈地抱住小儿子，劝道：“稚奴，男子汉大丈夫，不要听个故事都哭。”
　　眼泪忍不住流出来的李治：“耶耶，我不要死啊，我不要遇到鲛人公主，我的奶油曲奇还没吃够呢……”
　　这是什么神奇的脑回路？要死了还记挂着那一块小点心？
　　李二陛下也懒得再安慰儿子，他担忧的是另外的事情。这个故事是萧氏讲给丽质听的，很有可能就是萧氏自己编出来的。从这个结局他听得出来，这女人在感情中是个敢爱敢恨的，气量不大，极度小心眼的！
　　天呐，他的耶耶和这样一个女人好了，会不会有生命危险啊？萧氏彪悍如此，会不会他的耶耶看两眼别的美人，就把他给剁了啊？
　　老父亲随时有生命危险，怎么办？在线等，急！！！ 





第一卷 第12章 超级肥料
　　在萧依依和李渊一起吃早餐的时候，太监陈大宝在殿外喊了一声，说是宫中送来了好多种作物种子。
　　他心知太上皇不喜欢别人打扰自己和萧娘娘独处的时光，故而没有直接走进去。
　　李渊和萧依依都惊喜地对视了一眼，迫不及待地说：“进来吧，你把东西都拿过来。”
　　这几天里，他们手头上没有种子，空有个随身空间也种不出什么神奇植物出来。
　　两人平常喝着富有灵气的空间水，觉睡得香，胃口也好，身体素质都比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好了不少。如今有了种子，他们就更期待把空间的作用开发出来了！
　　按照空间种田文的套路，用空间种出的水果药材肯定是一级棒的！不能拿出去宫外卖钱，自己吃着也好哇。
　　陈大宝见两人的心情都极好，才打开了一个包裹，怯怯地说：“陛下要的人参灵芝大多是野生的，宫人们也找不到种子。不过他们从太医院要来了几株金银花苗和白芨苗，说开花的时候好看，也能入药。”
　　他没把陛下交代的任务完成好，老太监的心里忐忑极了。
　　他又指了指包裹里的几样种子，见太上皇面上没有生气，接着说：“这几样是石榴、柿子、枣子和梨子的种子，也有果树苗子放在殿外，那个结果更快。老奴不知道陛下需要的是哪一种？都要过来了。”
　　萧依依听到没有人参灵芝种子，还愣了一下。回过头想想，这倒也合理，毕竟生活不是爽文小说，一下子都能应有尽有。不过，有些水果种子也很不错啦，她可以在空间里种水果，晚上和李渊两个人偷偷躲在床帐里吃果子！
　　想想都觉得刺激！
　　李渊想的也是一样的，他并没有为难宫人，而是让他们把那几株果树苗、金银花苗和白芨苗都种在大安宫的院子里。剩下的水果种子他也收起来了，打算趁着四下无人的时候，和依依姐一起把种子埋到空间的泥土中。
　　种在院子里的树苗，被两人用空间水浇过，一天过去了，还耷头耷脑的，和拿回来的时候没有什么区别。
　　萧依依感到有些失望，难道空间水对植物不起作用？
　　“不过，只是一天而已，说不定过几天就好呢。”李渊安慰着她，“我们又不缺那一口吃的，当兴趣玩玩呗，种不成也没关系的。”
　　萧依依恍然大悟：“是哦，是我钻牛角尖了。”
　　被李渊哄好了，她又让宫女芦儿给她拿了个盆子，倒了空间水在里面，泡一下水果种子。她打算把这批泡过空间水的种子种到了随身空间里面，做个对比试验，看看和院子里的果树有什么区别。
　　第二天早上，萧依依和李渊都记挂着院子里的植物，没吃早餐就跑出来了。
　　大部分植物都和往常一样，没看出来有什么改变，倒是其中有一棵石榴树，变得格外精神，葱葱绿绿的，好像喝了十全大补汤一样。
　　似乎一夜之间，石榴树被注入了大量生机，它的叶片舒展饱满，枝头上隐隐要爆出几个小花苞。毫无疑问的，若是再过一段日子，这棵树肯定能开出红艳艳的石榴花，结出又圆又大的石榴果。
　　李渊问了问周围的宫人，他们都摇摇头，说这棵树和别的树都是一齐种下去的。也不知道为什么，独这一棵长得特别好。
　　一个小宫女试探着说：“莫非这是石榴精？是妖怪？”
　　李渊：“……”
　　萧依依：“……”
　　我们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谢谢！
　　石榴精是不可能有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有的。就在他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一个毛绒绒的黄色身影冲了过来，抬起后腿，在石榴树下哗啦哗啦地拉了一泡尿。
　　无辜的蛋黄派：你们都看我干啥？不许在这里尿尿吗？
　　萧依依把目光投向蛋黄派，眼前一亮。莫非蛋黄派的尿就是相当于一个空间灵气转换器？超级有机肥料？蛋黄派日日都是喝着空间水，膘肥体壮的，按道理来说，它的尿液中应该也有不少的灵气吧。
　　大概，也许，可能吧……
　　萧依依自觉找到了答案，便在这一天内给蛋黄派喂了大量的空间水，再次做起了实验。蛋黄派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妈妈规定它只能在石榴树和柿子树下面尿尿，它也照办了。
　　整天都肚子鼓鼓的，憋了一大泡尿的蛋黄派：我为这个家实在是付出了太多，太多了！
　　结果如萧依依所料的一样，当蛋黄派在指定地点上厕所后，第三天早上，他们就发现石榴树和柿子树的长势惊人，变得生机勃勃。
　　当然，也许是因为萧依依频繁给蛋黄派灌水，超级肥料浓度下降的原因，柿子树的生长变化并没有第二天的石榴树那么明显，但也能用肉眼发现区别了。
　　至于空间的那些种子，才刚刚发了芽，离结果还远着呢。
　　有了蛋黄派生产的超级肥料，果树的生长情况一天比一天好。爸爸妈妈还教会了它雨露均沾的道理，让它每棵果树都去宠幸一下。
　　蛋黄派：“汪汪汪。”
　　妈妈，我觉得我肾亏了，需要补一下！
　　蛋黄派的提议，萧依依和李渊自然都是听不懂的。
　　但是大安宫的宫人们见这只黄毛的狗儿越发受宠，都乐意捧着它，给它喂大骨棒啃着吃。甚至，他们还偷偷搞了一根新鲜的牛腿骨过来（唐朝杀牛犯法）。李渊乐得装傻，看着自己的狗儿子吃得开心，他也开心极了。
　　果树生长得再快，也不可能一夜之间结出水果。萧依依是个急性子，想要块点享受到空间出品的滋味，李渊便让人拿来了一些萝菔（白萝卜）种子，给萧依依种着吃。
　　白萝卜的种植周期大概是两个月左右，有了超级肥料的加成，大概能一个多月就吃到了嘴里。
　　萧依依和李渊都是农村出身的，也不嫌狗尿脏。他们小时候哪里有什么高档水果，啃个清甜酥脆的白萝卜，也觉得挺美的。
　　埋下白萝卜的种子，发芽，生根，在蛋黄派的努力宠幸后，只用了四十日左右，就收获了一批水灵灵的白萝卜。大唐的萝菔长度本是十余厘米左右，长得不如后世小腿粗的白萝卜大，但是李渊种的这一批萝菔，个顶个的粗壮，宫人们都声称没有见过这样大的。
　　李渊得意极了，对着大安宫的众人吹牛逼：“哈哈，朕乃是天命所归，种的萝菔自然该是最大的！”
　　“是极，陛下是神人，种的萝菔当然不同一般。”
　　“陛下是真龙天子，种什么都是最强的！”
　　“陛下，陛下还需要什么种子，老奴都是给您寻来！”
　　知道事情真相的萧依依：“……”
　　我默默看着你吹牛，并且向你扔来了一坨狗屎。
　　男人在外面嘛，肯定都喜欢吹牛逼的。萧依依轻笑一声，也不阻挠李渊这样幼稚的行为，她向她的好朋友长乐公主发去邀请，请她来一起拔萝卜，共享这一份收获的喜悦。
　　这天下午，李丽质就带着她的兄弟们一起过来大安宫了。他们都听说皇祖父最近爱上了种地，种了半亩萝菔还有各种果树，心里都大感好奇。
　　对于这群高贵的皇子皇女而言，种地这种东西，离他们太远了。除了皇帝在祭祀的时候会搞一下形式主义，推几下犁以外，他们接触泥土的机会并不多。
　　最小的李治连萝菔是什么都不知道，拉着太子李承乾的手，积极提问：“大哥，你知道什么是萝菔吗？它长什么样子的？”
　　太子李承乾：“是一种蔬菜，里面的肉是白色的。”
　　抱歉，太子爷只吃过烹调后的萝菔，不知道它原本长什么样子的。
　　心虚的李承乾拉着弟弟，恨不得块点走到皇祖父的宫殿里面。他的头垂了下来，心中万分羞愧，身为一国太子，居然连萝菔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真是太没用了。
　　李泰则不然，他爱好美食，也知道萝菔长什么样子的。他对于皇祖父种的萝菔非常感兴趣，想要在自己的宫里也试着种半亩萝菔。
　　他心想，若是自己亲手种植的萝菔长出来了，他一定会高兴得写一篇《萝菔赋》。
　　顶着太阳，走了大约一刻钟，这一群小孩都来到大安宫的院子里。
　　他们看到院子里葱绿茂盛的景象，都惊讶地瞪直了眼。没想到有一段日子没来皇祖父的宫里玩耍，这里的景致竟然变化如此之大！
　　走到院子里，枝繁叶茂的果树遮挡住太阳光，给他们带来一股清凉之感。然后，他们留意到院子的另一边是长有绿色缨子的作物，底下还露出了一些白色的根茎。
　　太子李承乾立刻明白过来，想必这些就是萝菔吧。
　　长乐公主李丽质和萧依依的关系最好，她经常来这里玩耍，也不把自己当外人。她兴奋地站在地里，也不怕弄脏鞋子，大声地喊着：“皇祖父，皇祖母我们都过来啦！”
　　“来了就拔萝卜，不，拔萝菔，就等着你们过来呢。”李渊笑着走出来。
　　这对于孩子们而言，都是新奇的体验。他们可从来没有收获过萝菔呢，半大少年的李承乾和李泰力气最大，手上鼓着劲儿，顺利把白白嫩嫩的大萝卜拔.出来。而李丽质力气小，把萝卜缨子都扯断了，屁股重重地跌在地上，也没有把萝卜拔.出来。
　　萧依依见丽质的手掌磨得红红的，就先带着她回内殿，给她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至于小豆丁李治？
　　他坐在皇祖父的怀里，吃着削好皮的新鲜白萝卜，笑得露出了一对小酒窝。
　　小孩吃到了清甜爽口的味道，高兴得拍着小手：“皇祖父，这个是梨子吗？和梨子一样好甜！”
　　“不，这个是萝菔，不是梨子。”李渊见有人捧场他的大萝卜，非常得意，“朕种的萝菔赛梨子，对不对？”
　　“对，赛梨子！”美食家李治非常认同。
　　把这批白萝卜都拔.出来后，太子李承乾、李泰、李丽质和李治都握着一大块白萝卜，吃得挺嗨皮的。
　　自己劳动收获的果实，吃起来总是特别好吃的。更何况用超级肥料种出来的白萝卜，本身的品质就是好，又甜又脆，爽口好吃！在夏天啃上一口，暑气都全消了，有点干涩的喉咙变得顺畅起来，整个人都舒爽许多。
　　临走前，孩子们一人提着一篮子白萝卜，都挺高兴的，直到——
　　他们看到了皇祖父宠爱的那一条黄毛狗儿，在种植白萝卜的那片土地里，尿了。它极力控制着膀胱，多次抬起后腿，在每个萝卜坑里都均匀地尿了少许。
　　太子李承乾觉得有些不安，向大安宫的宫人问道：“这狗是天天都在这里尿吗？”
　　“是啊。”宫人笑得非常骄傲，“太上皇都夸它聪明呢，有了蛋将军施肥，地里的萝菔长得特别好！”
　　李承乾：瞬间不想吃了，呜呜呜呜呜…… 




第一卷 第13章 萝卜人设
　　听了大安宫小太监的话，李承乾、李泰和李丽质都抽了一口冷气。这群不事生产的孩子们，都没想到他们吃的萝菔，是这样得来的！
　　于是，作为孝顺孩子，太子李承乾领着头，和弟弟妹妹都心照不宣地去了太极宫，把这几篮子白萝卜，都送给了李二陛下。毕竟太上皇种出来的东西，不是谁都资格享用的。长孙皇后似乎还不够格，那就给皇帝吃吧。
　　太子李承乾：耶耶，您处理朝政辛苦了，吃个萝菔吧。
　　四皇子李泰：耶耶，皇祖父种的萝菔特别好吃，都留给您！
　　长乐公主李丽质：耶耶，这个萝菔甜，比梨子好吃。
　　九皇子李治：耶耶，我……我爱吃萝菔，您别吃我的，可以吗？
　　孩子们都笑得一脸真诚，让李二陛下感动极了。他自动忽略了小儿子的不情愿，伸手把这几篮子白萝卜都收下了。自从玄武门之变，他也知道自己做得不对，为了减弱内心的愧疚感，他就更渴望看到父慈子孝的情景。
　　看，他的儿女们多孝顺啊，得了个萝菔都记挂着他呢！
　　太子李承乾是个聪明机灵的孩子，他猜到李二陛下的心思，更是笑得实诚。他亲自给白萝卜削了皮，切成小块，才递给皇帝：“耶耶，尝一尝吧，稚奴刚才吃得停不下嘴呢。”
　　“嗯嗯，真的很好吃，皇祖父说这是赛梨子。”李治看自己被点到，看向萝菔的眼神更加不舍。
　　小孩的内心非常不理解，皇祖父给的萝菔多好吃啊，为什么哥哥姐姐们一转身，都把萝菔送出去呢？
　　生吃白萝卜对李二陛下而言，是一个从来都没有过的体验。也没有用水洗，只是削了皮，他轻轻地咬了一口，就吃到了里面白色的果肉。嗯，一股清淡微甜的味道立刻钻进了他的舌尖。这个萝菔吃起来一点儿都不干涩，也不辣，反而带有一股香甜之感，吃起来非常的爽口多汁。
　　原来萝菔都是这么好吃的吗？
　　这几天天气炎热，李二陛下上午又和大臣们喝了点酒，喉咙正有点干涩呢。吃完了半个白萝卜，凉凉的，肚子里面瞬间暑气全消，变得舒服多了。
　　他有点好奇地向女儿询问：“丽质，这些萝菔都是从你皇祖父那里拿来的吗？他居然种得这样好的萝卜？”
　　这几个小孩都兴奋的点点头，不过都没有提到李渊用狗尿施肥的事情。李治举起了小手，大声地说：“耶耶，皇祖父对我可好了。他给我削了一大块萝卜，甜甜的真好吃。”
　　“稚奴就这么爱吃萝菔吗？”李二陛下和蔼地笑着，他削了一小块白萝卜，塞到了小儿子的嘴里。
　　小男孩又吃到了这股清脆爽甜的味道，瞬间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于是，得了几篮子白萝卜的李二陛下，心情颇好，他吩咐厨子们每天都拿这些萝卜做菜。他每吃一口都感动极了，除了因为是好吃，还因为这些都是儿女们给的孝心啊！
　　这几天，来太极宫开会的大臣们，都发现了这样一件事儿。每逢吃饭的时候，李二陛下的案几前必有一味是萝卜做的菜：或是萝卜炖鱼、或是萝卜瘦肉汤、或是萝卜丸子，甚至是把萝卜直接削了皮，当作是水果啃着。
　　本来因为政见不一样，想要开口逼逼的魏征，这会儿也难得保持了沉默。
　　他们的君主，竟然过的是这般的苦日子，比他家里还不如呢！他的老妻炒菜，起码也每天换着不同的菜蔬啊，哪像李二陛下这样，天天只能吃萝卜的，多惨！
　　“陛下，要不到微臣家中吃顿便饭？有酒有肉的？”卢国公程咬金提议道。
　　陛下吃得太寒酸了，连他这个做臣子的都看不下去。
　　李二陛下正吞咽着几根萝卜丝，也从他们的眼神中get到了这一点。他装模作样地皱起眉头。一副忧国忧民的样子：“天下百姓都还尚未吃饱，朕应当与众人同甘共苦。朕能够吃上萝菔做的汤，已经是很满足了。”
　　其实他喝着萝卜汤，肚子里暖烘烘的，刚发了一层薄汗，身上也挺舒服的。白萝卜的清香都被炖出来了，还放了一整个鱼头一起熬，奶白色的汤汁又鲜又浓的。切成细丝的萝卜，吸收了鱼的味道，软烂入味，一抿就快要化开了。
　　看到大臣们感动的表情，表演欲望非常强烈的李二陛下还给自己加戏，“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父母。朕宁愿吃糠腌菜，也要让耶耶和孩子们都吃好喝好。”
　　啊，我们的君王是多么的贤明！啊，我们的君王，还在过着苦日子呢！
　　在李二陛下有意无意的推动下。当今皇帝天天吃萝菔的消息，就传到了宫外。同时，太上皇也传出去不少新奇的菜谱，什么烧鸡啊、烤鱼啊、烤乳猪啊、炖大鹅啊……
　　两相对比之下，百姓的心中都有了一杆秤，李二陛下在民间的支持率大幅度提升。百姓们都认为，太上皇是个生活奢靡的，爱吃大鱼大肉的。而我们的当今陛下，生活节俭，理政清明，他才该是坐在龙椅上的那个啊！
　　而且当今的那一句“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父母“，深深地戳中了百姓们的心，被当作至理名言，传播开来。
　　陛下不仅是个孝顺儿子，还是个疼爱孩子的父亲，他该是一个多好的人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同理可证，李二陛下肯定是个仁爱百姓的君王。
　　嗯，逻辑似乎没毛病。
　　坐在太极宫中的李二陛下，听到探子们回报来的消息，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他也没想到只吃了几天萝卜，就给他换来了这样珍贵的民心。
　　虽然踩着老爹上位不道德，可是皇帝都是自私的，耶耶您就牺牲一下，成全儿子吧。
　　身处太极宫中的李渊，正在给萧依依种植新的蔬菜呢。他若是知道了便宜儿子踩着自己上位，肯定气得跳起来骂人了。
　　好你个李世民啊，吃着老子种的萝卜，还在刷人设？有本事你把老子种的萝卜吐出来啊，都吐出来啊！ 





第一卷 第14章 盗将行
　　外面的风言风语，李渊和萧依依两人都并不知道。此时的他们正在大安宫的院子里。看着树上的石榴，笑得一脸欢喜。
　　种了好几个月，终于在农历八月的时候，石榴树上结出了又红又大的果实。每个石榴的外皮都好像刷了一层红色的油漆一样，闪闪发亮。石榴的大小就像小儿的头颅一样（似乎这个比喻有点恐怖），个头比往常的石榴大了三倍不止。
　　远远看去，这一树红彤彤的石榴，就好像红灯笼似的。
　　这不，这满树的果子，就把宫中的小贼给吸引过来了。
　　六皇子李愔和七皇子李恽都是七八岁的小孩，正是调皮淘气的时候，可谓是臭味相投。他们留意到大安宫的墙头上，伸出来一个个硕大饱满的石榴，便谋划着要把这果子给偷下来。
　　李恽有些胆怯：“六哥，你说我们去偷皇祖父的石榴，他会不会不高兴呀？”
　　“没事，皇祖父和蔼得很，他一定不会怪罪我们的。”李愔在大安宫吃过一次蛋挞，李渊还笑着跟他说话了。在他心中，皇祖父这样和气的人，一定不会生气的。
　　李恽点点头：“那行，你在下面看风，我偷偷上去摘。”他的体重比李愔轻上一些，在树上的动作也更加敏捷。
　　这一天夜幕落下的时候。两个小贼就偷偷的潜伏到大安宫的旁边。他们让自己的小太监把李恽举起来，翻过墙头，悄悄地爬上了石榴树的枝干上。
　　不多时，李恽的小手摸到了石榴的果实，正想用力把它拧下来，抛给墙外的李愔。
　　“接，六哥接住果子啊……啊，啊，这怎么有狗？”
　　树下的一只黄毛大狗摇着尾巴，就望着他们流口水呢。李恽有些害怕，六哥带着他偷石榴，可没说皇祖父的院子里有狗啊。天呐，这么大的狗，有他双臂展开那么长，肯定能吃不少东西吧。他这样的小孩子皮肉最嫩了，这狗肯定会一口把他吃掉。
　　“呜呜呜呜……”越想越悲催的李恽，哭了出来。他紧紧地抱住树干，不敢动了。
　　宫墙外的李愔接到了石榴，等了半天，却没有看到七弟下来。他也慌了，跑到大安宫里去寻人，只见皇祖父养的那条狗正蹲在树下，虎视眈眈。
　　没办法，这两个做贼的，只好大声喊人，好让皇祖父把李恽救下来。
　　萧依依从内殿走了出来，大喝一声：“蛋黄派，回来！”
　　黄毛大狗立刻摇着尾巴，乖乖地回到了她的身边。它用爪子指了指两个小孩，又指了指石榴树，说这两人在偷果子呢。幸好它机智，守护住一树的果实。
　　萧依依仔细地看着这两个穿着富贵的小孩，似乎是李渊原身的便宜孙子，便领着他们进殿，让李渊问问他们事情的经过。
　　“说吧，你们都在来这儿干什么？”李渊先是没收了他们摘的果实，萧依依也睡眼朦胧地坐在他旁边。
　　两人睡得正香呢，却不防一下子被人喊起来，外面还传来小孩的哭声。吓得他们都以为出了什么大事，用冷水糊了把脸，清醒一下就出来了。
　　李愔低着头，很有担当地承担下罪名：“我……我们就是看您这儿的石榴长得好，就想偷，不，是借两个吃吃。”
　　“借？你们借了我的石榴有得还吗？”李渊被这两个臭小子气笑，皇子偷水果，跟农村的小孩也没什么两样嘛，“你们要吃石榴，来跟朕说一声就行，不必去偷偷摸摸的，多丢人啊。”
　　萧依依捧着孩子们摘的石榴，有些可惜：“现在的石榴还不是最大的时候，我瞧着它还能多长几日，再长大一圈呢。”
　　蛋黄派生产的超级肥料太给力了，萧依依猜测这些石榴能长到皮球那么大！
　　“是吗？那我们摘的这个果子岂不是可惜？”李恽见萧依依生得好看，应该是好脾气的样子。他也不怕这位皇祖母，凑了过来。
　　“是啊，我还想过几天叫你们过来摘果实的，没想到你们今天竟偷偷地来了。”萧依依把石榴还给两个小孩，“但是你们做了错事，必须要受到惩罚。就罚你们写一篇《石榴赋》，记下这个果子的色香味，写好了交给你们的耶耶。”
　　李愔和李恽两个小孩读书不行，最怕的就是写作业。皇祖母叫他们写作文，比打了他们还惨。最终这两个小孩各抱着一个大石榴，欲哭无泪地走了。
　　几天后，李二陛下的案桌前收到了两篇作业。是李愔和李恽交上来的，说是《石榴赋》，写的还真是不错！这两个孩子平常的读书不认真，没想到这篇《石榴赋》写得倒是颇有真情实感。
　　瞧瞧那描写石榴的外皮，又红又润，还有那石榴的果肉，他们写“颜色深红，胜过玛瑙远矣”。作文中写石榴的味道，酸甜可口，果香浓郁，榨汁喝或者掰着肉吃都好，石榴籽很软，还能吃着不吐籽儿，看得他都馋了。
　　其中写得不好的，就是他们写作文喜欢用夸张手法，说什么石榴有三个男□□头那么大了，怎么可能？
　　而且这两个小子还喜欢拍马屁，拍就算了，还瞎拍。居然在作文最后一段，还写什么？祝愿皇祖父和皇祖母多子多福，如同石榴一样，哗啦哗啦的全是籽儿。
　　杀了李渊几个儿子的李世民：“……”
　　要不是这篇《石榴赋》是自己的儿子写的，他肯定以为这人用的是讽刺手法。
　　不过，在八月十五这一天，李世民就见到了《石榴赋》中描写的石榴。皆因太上皇李渊选了这一天作为好日子，要册封萧依依做太上皇后。唐宫中大摆宴席，太上皇邀请群臣和他们的夫人儿女进宫，共同参加宴饮。
　　而李渊也大方地贡献出自己的所种的石榴，摆到众人的案几上。石榴多子多福，虽然两人的身体都不年轻了，但他还是也希望自己和依依姐的婚姻能得到众人的祝福，最好还能生下属于他们两人的孩子。
　　唐朝皇室举行宴会，都喜欢君臣同乐。李二陛下先是下场了，尬舞一段。他表演的是秦王破阵乐，来祝贺耶耶的新婚，同时也展示一下自己的威武之气。
　　而轮到太上皇李渊的时候，大家都瞅着想要看好戏呢。前些日子，因为李二陛下的萝卜人设，太上皇在民间的风评一落千丈。众人都想，按照李渊小心眼的性子，肯定在憋着大招吧。
　　李渊也没想到要表演节目啊，他可不会跳舞。他的老脸一皱，手心里已经冒汗了。萧依依正坐在他的旁边，低声地说：“李渊，你不如唱一曲《盗将行》，你以前去卡拉OK不是最爱上唱这个吗？”
　　”行，那就唱一曲呗。“李渊硬着头皮上了。
　　没有伴奏，萧依依在一旁鼓掌，和声跟着唱，为老公加油鼓劲。李渊清了清嗓子，找回了一些唱k的感觉，便开口了：
　　劫过九重城关，
　　我座下马正酣，
　　看那轻飘飘的衣摆，
　　趁擦肩把裙掀。
　　踏遍三江六岸，
　　借刀光做船帆，
　　任露水浸透了短衫，
　　大盗睥睨四野。
　　枕风宿雪多年，
　　我与虎谋早餐，
　　拎着钓叟的鱼弦，
　　问卧龙几两钱。
　　蜀中大雨连绵，
　　关外横尸遍野，
　　你的笑像一条恶犬，
　　撞乱了我心弦。
　　谈花饮月赋闲，
　　这春宵艳阳天，
　　待到梦醒时分睁眼，
　　铁甲寒意凛冽。
　　夙愿只隔一箭，
　　故乡近似天边，
　　不知何人浅唱弄弦，
　　我彷徨不可前……
　　烽烟万里如衔，
　　掷群雄下酒宴，
　　谢绝策勋十二转，
　　想为你窃玉簪。
　　入巷间吃汤饼，
　　笑看窗边飞雪，
　　取腰间明珠弹山雀，
　　立枇杷于庭前。
　　唱完歌，李渊腼腆一笑，就带着萧依依先行离开了喜宴。他也不敢在这宴会上呆太久，若是等会儿还要叫他一起尬舞，他可不会呀！
　　太上皇走得干脆，却不想自己的一曲《盗将行》，在众人的心中激起了惊涛骇浪。
　　窃钩者诛，窃国者王！这哪里是再说什么盗贼啊，分明是太上皇在说自己！
　　在座的众人记下了歌词，把这首歌当做高考的阅读理解一样。他们回到家中的书房，反复阅读，仔细回味其中的深意。
　　按照歌词所说的，“看那轻飘飘的衣摆，趁擦肩把裙掀”，体现出少年人的风流爱恋，可见太上皇觊觎萧氏已经很久了。说不定在隋炀帝还在世的时候，他就看上了萧氏的美色！
　　还有那几句“劫过九重城关”、“夙愿只隔一箭”，是解释他为了萧氏，才起兵造反的。
　　其造反之心最明显的那一句，“拎着钓叟的鱼弦，问卧龙几两钱”。太上皇是在自比做渔翁，表面上是在问鱼的价格，实际上是想要问鼎皇位啊！
　　面无表情的李二陛下：“……”
　　所以耶耶当年带着儿子们搞事，就是为了一个女人？
　　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
　　男人们看到的更多是政.治，而女人们看到的则是爱情。参加宴会的贵族夫人们，都为这首歌而着迷。虽然这首歌写的文采不好，用词也有点不伦不类，但这不妨碍他们从中，看到太上皇对太上皇后的深深爱意呀。
　　这是多美的歌词啊！
　　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征战天下。而且得到天下之后，却不图权势，只想和她一起好好过日子。
　　歌词中写到“掷群雄下酒宴，谢绝策勋十二转，想为你窃玉簪”，就是在讲太上皇退位的事情。皇位并非是他所愿，他要的，不过是为太上皇后带上一支玉簪罢了。
　　一位大官的夫人在厢房里，轻轻地吟唱这首歌，每唱一遍，都感动得泪流满面。这太上皇后的日子实在是太让人羡慕了。若是她有这样的命，当真是死了也甘愿。
　　与李二陛下的萝卜人设不同，太上皇的深情人设，迅速在民间走红。为了红颜而建国的事情，可是连话本都不敢这样写的。无数少男少女，把太上皇李渊当做偶像，当作.爱情路上的导师。
　　这是多美的爱情啊！得到皇位之后，他还能和心爱之人重回平凡的日子，在巷间吃一碗汤饼。
　　一时间，长安的汤饼销量大幅度提升。更有甚者，汤饼铺子的老板整天都唱着这首《盗将行》，日夜打歌，还宣称太上皇和太上皇后都在他这儿吃过汤饼。
　　李渊：代言费请给我，谢谢。
　　“你的笑像一条恶犬，撞乱我心弦”，这种奇特的比喻，也非常有新意。有唐朝野史记载，唐高祖把这位萧太后比作恶犬，说她相貌极美，但性格却非常凶悍，把自己管得死死的，跟母老虎差不了多少。
　　萧依依要是知道后人把她称作“恶犬太后”，肯定会恨不得打死那个建议李渊唱《盗将行》的自己吧。





第一卷 第15章 秋日小宴
　　秋天到了，宫中的菊花开了一大片金黄金黄的，看着就特别好吃。
　　对，就是特别好吃。
　　萧依依和李渊两个人早就瞄中了宫中的菊花。他们日日带着蛋黄派到那附近遛狗，还吩咐它多施点肥，好让菊花长得更好些。菊花的用处可大了，不仅可以用来泡茶做菜，剩余的还能晒干，用来做几个菊花枕头。
　　唐朝贵族的枕头外表由丝作成，饰以金玉，内里填充丝或者木棉。萧依依老是睡不惯，感觉都快睡出颈椎病了。
　　她寻思着，若是菊花还有多的，她想做几个枕头，送给可爱的孩子们。自己和李渊两个人占了太上皇和太后的威风，对原生的子孙不做些什么，总感觉有些惭愧。历史上记载，李世民的几个子女身体都不算太好，若是能有空间的灵气滋补一下，他们应该能长寿许多。
　　于是，前几日还犹如“满城尽带黄金甲”的唐朝宫殿群，不到两日时间，就让太上皇派人给撸个干净。唐宫占地超过四个北京紫禁城，地方极广，种植的菊花可是装了几大.麻袋。给几人晒干做成枕头以外，还能留着泡菊花茶。
　　李渊和萧依依偷偷摸摸地用了空间水，亲自把菊花花瓣酿成了酒。
　　上好的菊花酒，是清澈偏浅黄色的。度数不高的酒液中散发着浓郁的菊花香气。喝上一口，感觉自己都变成了花仙子似的，带着一身的芬芳。
　　萧依依小酌了一杯，赞叹道:“真香啊。”
　　这时候，蛋黄派抽了抽鼻子，在旁边蹭着萧依依的裙摆，看起来也对菊花酒产生了兴趣。疼爱它的妈妈给它倒了两口，看着它吧嗒吧嗒地伸着舌头，喝了个精光。
　　蛋黄派：“汪汪汪。”
　　好东西，我要，我要！
　　唉，看在蛋黄派努力生产超级肥料，给菊花施肥的份上。萧依依再给狗子添了小半碗酒，喝得它拼命摇着金色的大尾巴。也许是受到了前世的影响，蛋黄派长得越发像金毛犬的模样，倒不像大唐本土的小黄狗了。
　　没多久，一人一狗都喝醉了。萧依依笑得像个大傻子，还说自己是超级大美人杨贵妃，要给陛下唱《贵妃醉酒》。长毛的大狗跳上了龙椅上，高声地嚎叫着，似乎在给她伴奏呢。
　　“爱恨就在一瞬间！”
　　“呜——”
　　“举杯对月情似天！”
　　“呜——”
　　“爱恨两茫茫！”
　　“呜——”
　　“问君何时恋！”
　　“呜——”
　　李渊看着她喝得红扑扑的脸，笑得一脸温柔。他的依依姐怎么可能是薄命的杨贵妃呢？他想要和依依姐长长久久地活着，总是在一块儿。他打横把喝醉的女人抱起来，黄毛大狗摇着尾巴跟在他们的身后，回到内殿里睡觉了。
　　几天后，萧依依向唐宫中的皇子皇女发出了邀请，搞了一个秋日小宴，说是请他们来品菊吃螃蟹。
　　下午，太子李承乾就带着弟弟和妹妹过来了，偷过石榴的李愔和李恽也来了。他们都知道皇祖父和皇祖母最是会吃会玩的，哪里有不应之理？
　　九皇子李治一走进大安宫，就闻到了一股特殊的香味，“皇祖母，这是什么呀？”
　　好香哦，是不是能吃的东西？
　　“这是菊花，这是把菊花晒干泡成的茶。还能做成菊花酒，可惜稚奴年纪小不能喝酒，喝个菊花茶也是可以尝尝味道的。”萧依依给小孩倒了一杯茶，得到了他甜甜的道谢。
　　李治捧着茶杯，坐得乖乖的。嗯，这个茶有点甜，但又不是糖的味道，真奇怪呀。
　　长乐公主李丽质也凑了过来，她和萧依依的关系不错，便直接问：“皇祖母，我们今天吃什么呀？”
　　她最喜欢来大安宫这里吃饭了，皇祖父会做的好菜可多了。可惜他都不乐意单独给他们几个做，她只能蹭着皇祖母的饭菜，吃上几口。
　　“今天我们吃大闸蟹，满满蟹黄的大闸蟹。”
　　李渊从厨房里出来，身后跟着一群宫人。为首的太监捧着一个白瓷盘子，上面的螃蟹堆得跟小山一样，数量大约有十数只。蒸熟的螃蟹带着一股扑鼻而来的鲜香味，红色的外壳也非常诱人食欲。众人透过它毛茸茸的的小腿和夹子，似乎还能想象到它生前在江河当中，作威作福的样子。
　　李治年纪最小，还不会剥螃蟹，自然有小宫女服侍着她吃。他一口吞掉鲜美的蟹黄，又吃到了饱满的蟹钳肉，开心得笑起来，直夸：“真好吃，真好吃，比鱼好吃呢。”
　　“其鲜，远胜于鱼与熊掌。”四皇子李泰文绉绉地说。
　　他和李承乾都是半大少年，用白瓷小酒杯喝着菊花酒，一口酒一口蟹，乐得差点连自己姓啥都忘了。尤其是文学水平极高的李泰，还嚷嚷着要现场创作一篇《菊花赋》，记录这次秋日小宴的盛况。
　　螃蟹好吃，菊花酒也好喝，兄弟和妹妹也不错，他想他会记住这顿饭的。
　　写什么菊花赋啊？李渊听着古人“之乎者也”的样子，就觉得头大。
　　他开口转移话题，说起了绕口令：“一只螃蟹八条腿，两只眼睛一张嘴；两只螃蟹是十六条腿，四只眼睛两张嘴；三只螃蟹，二十四条腿，六只眼睛三张嘴；四只螃蟹，三十二条腿，八只眼睛，四张嘴……”
　　然后，他拍了拍太子李承乾的肩膀，眼神示意：该跟你说了。
　　太子李承乾：“……”
　　五只螃蟹有多少腿？多少只眼睛？多少张嘴？
　　对不起，这是一位口算能力极差的太子。
　　等了半天，他都没有接上来。还是兄弟李泰看着他可怜，吃力地算出来：“五只螃蟹，四十条腿，十只眼睛，五张嘴。”
　　其实李泰的算术能力也不算特别强，只不过是矮子里面挑将军罢了。说完，他停了下来问李渊：“皇祖父，你这段行酒令用的是《淮南子》当中的九九歌吗？”
　　什么九九歌？我们上小学的时候都说是九九乘法表呢。
　　李渊点点头，他也看出来这群孩子，除了爱看书的李泰之外，都是没怎么背过乘法表的。于是在他们临走之前，他给所有人都布置了一项作业:熟背九九乘法表。
　　“皇祖母，这个好难啊。”小公主李丽质扶着萧依依的手臂撒娇，不想背书。
　　在她看来，素来疼爱她的皇祖母应该和她在同一阵线上的。
　　“喊皇祖母也没用，这对你们的生活用处极大。”萧依依熟悉得倒背如流，“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一三得三，一四得四……八.九七十二，九九八十一！”
　　你看，我都背出来了，你们要是不会背，那岂不是比我还笨？
　　这群聪明孩子都是不肯服输的，嘴里念念有词的，就离开了。他们只是没有被要求背诵九九乘法表而已，若是他们真要学，大概不到一天就能背下来。
　　回去之后，这群小孩晚上躺在床上却不睡觉，他们枕着清香无比的菊花枕头，口中都念念叨叨的，说什么“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是走火入魔了。
　　孩子们的反常情况，都被伺候他们的太监宫女汇报给长孙皇后和李二陛下。夫妇俩及关心子女们的生活状况，便把几人都叫到跟前询问。
　　李二陛下：“承乾啊，你们这些日子都在干什么？晚上不睡觉，嘴里都在背些什么呢？”
　　“哦，我们都在背皇祖父布置的九九歌呢。”兄妹几人牵着手，齐声背诵，“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一三得三，一四得四……八.九七十二，九九八十一！”
　　他们背得流利极了，也很自信。
　　背完之后，太子李承乾走到了李二陛下的身前。皇祖父还给他布置了一个作业，他还没搞懂啊。
　　“耶耶，皇祖父嘱咐除了让我们背九九歌，还交给我一道鸡兔同笼的题目：今有雉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雉兔各几何？耶耶，你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吗？”
　　面无表情的李二陛下：“……”
　　对不起，我不知道。
　　作孽呀，是谁那么闲得蛋疼把兔子跟鸡关在一起的？这到底是干啥来着？炖着一锅吃吗？ 





第一卷 第16章 希望小学
　　李二陛下直言自己不会这道题目，便让李承乾把它抄在纸上，待明日再去向老师们请教。负责给太子讲学的，是陆明德和孔颖达两位儒学大师，他们的专业水平都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算术方面的造诣嘛？
　　还真不好说。
　　身为孔子的第三十一世孙的孔颖达看着纸上的这道题目，什么兔啊？鸡啊？看着就头晕，老头子有些生气，太子这是在不务正业！
　　一国之君应该学的是治国理政的技巧，算学是七八品小官才需要掌握的东西。
　　“太子何必学这种奇淫技巧的东西？”他质问道。
　　太子李承乾非常重视：“可是，这个题目是皇祖父给我的。”
　　这是太上皇出的题么？一时间，孔颖达哑口无言，恕他愚钝，没有看出来君王的深意。
　　找老师问了一遍，还得不到答案，李承乾又拿着这张纸回去找自己的耶耶。皇帝起身就去了大安宫，打算找自己的父亲问问这是怎么回事。
　　一进入大安宫，李二陛下就发觉这座大气恢弘的宫殿和他印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了。院子里的果树还长着枝叶，与外面植被的萧条景象不一样。石榴的果实已经摘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三四个约莫几斤重的大石榴，还挂在枝头上。
　　而枇杷树的枝头上开着黄色的小花，比桂花大一些，星星点点的，还吸引了几只蜜蜂在采蜜。也许，明年就能结出酸甜可口的枇杷。
　　这种种新奇的景象，对于李二陛下来说都是陌生的。他像是第一次进入大安宫一样，仔细地观察着这座太上皇居住的宫殿。
　　不得了，不得了，他怎么感觉这座宫殿比他的太极宫还舒适呢？
　　早就有人来报当今陛下来访，李渊整理了一下衣服，打算见一见这个便宜儿子。他看到站在庭院里的年轻男人，便直接问：“你来这里做些什么？”
　　李二陛下有点不好意思，自己太蠢了，“耶耶，我是来请教您那道题目的答案。”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李二陛下虽然爱面子，但他也在自己父亲的面前说了实话。
　　“鸡兔同笼的那一道题吗？很简单啊。”李渊当着他的面，在地上捡了两根枯枝，在泥地上写着解答的过程：设x跟y两个未知数，x+y=35,2x+4y=94，合并解方程组。
　　半刻钟的时间都不到，李渊就把答案算出来了。旁边的李二陛下看得云里雾里的，没搞懂父亲写的都是什么鬼画符。正在他走神的时候，只听得太上皇开口了，说：“兔有十二只，鸡有二十三只。”
　　李二陛下拿着算筹，艰难地算了一回，承认李渊算的结果的确是对的。但是耶耶用的算术方法，他并没有看懂，似乎是一种很厉害的东西。难道在他不留意的时候，老头子学了什么新东西吗？
　　说好的一起当学渣，你却背着我偷偷看了书。
　　好学的皇帝指着地上的方程式，问：“耶耶，这个是什么呀？”
　　“哦，这是西边传来的一种算数方法，还有这些数字，叫阿拉伯数字。”李渊的脸上云淡风轻，实则装了一手好逼。
　　“那您可以先教我这个阿拉伯数字的用法吗？”
　　“可以，你看这是一，这是二，这是三……还有这是九。”
　　李渊指地上的数字，给李世民上了一堂小学一年级的数学课。然后他又粗略的讲了一下竖式计算法，虽然这次李二陛下有点消化不下，但他听得格外认真。他敏锐地察觉到，这个数字以及其中的算学知识，能给大唐的发展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大处而言，户部的账本记录会变得更加明晰，国库财政的支出也能更好管理。从小处而言，街上卖菜的大婶都能算计得一清二楚，把自己的小家照顾得妥妥当当。
　　李二陛下抚掌大乐，赞曰：“大善，大善！”
　　为了试验这种新的算术方法是否可行，他建议，在皇子皇女中设立一所学校，提供算学课程，让他们跟着李渊学习阿拉伯数字等数学知识。
　　“不如就叫小学吧。”李渊也同意这个想法，李世民的儿女都不足12岁，正是该上小学的时候。
　　“甚好，都听耶耶的。”李二陛下也有盘算，“朕的儿女都是大唐的希望，不如这所小学就叫做希望小学？”
　　李渊：“……”
　　行行行，你喜欢就好。
　　于是在贞观五年的春天，全国顶尖学府国子监当中多了一所附属小学，名曰“希望小学”。皇子皇女中六岁以上，十二岁以下的适龄儿童都去上小学。除了文学课、音乐课、体育课以外，最重要的一门课就是太上皇讲授的算术课程。
　　李渊：我一个新东方做菜学院毕业的，居然能来清华附属小学当校长！
　　太上皇是希望小学的校长，辈分最高，地位也尊贵。这群皇子皇女们听到皇祖父来给他们上课，出门前都被母亲交代过了好几次，要听话，要认真。
　　上课铃刚响，李渊迈入课室。他看着一双双认真的小眼睛，开场那段话便是：“吃不穷，花不穷，算计不到一世穷。举个例子吧，比如你们用的宣纸要八十文一刀，你们买了五刀宣纸，该是给多少钱呢？你们身边的太监问你们要五千文，你能给吗？”
　　“三千文！”“五千文！”“一万文！”
　　底下的小学生还不会口算，随意乱喊了一堆数字。当李渊问小太监要用五千文买纸的时候，大多数孩子都说给。
　　李渊无奈地摆摆手：“可实际上买五刀宣纸，只需要四百文呢，你们都被小太监骗了。”
　　脾气有点火爆的李愔，抢着说：“他敢骗我，那我打死他！”
　　在窗户外旁听的教导主任李二陛下：“……”
　　这个儿子不守纪律，待会跟其他先生好生讲讲，让重点关注他。
　　“所以这就是算数的妙用，我们学会了算术，就能自己算的该给多少钱。多给了几千文，我们就亏了一木车的饴糖！那么多饴糖啊，足够让全班同学都吃得饱饱的！”
　　光说钱，这群天生不缺钱的皇室小学生还没什么感觉。但说少了一车的糖，他们都心疼极了。哪个小孩不爱吃糖？一想到没了一车的糖，他们就仿佛失去了一个亿！
　　从这话题引入，一节课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越小的孩子脑子越是灵敏，很快就掌握了阿拉伯数字的用法。
　　他们拿着毛笔在纸上一笔一画的写着，工整极了，虽然小孩的手腕力度还是不足，但比起李渊念小学时候的字已经好上太多。
　　大约上午巳时（九点）的时候，外面有人敲响铜锣，这是打响了下课的铃声。千年前的小学生和千年之后的并没有什么差别，一听到下课的铃声，他们都像撒开腿的兔子一样，课本一丢，想要往外跑。
　　李渊伸了伸僵硬的老腰，拦住要走的皇子皇女们：“说先别走，还有课间餐呢。这是每日必有的，你们喝一杯学生奶再吃个包子，补充一下.体力。”
　　课间餐？学生奶？
　　这都是什么玩意儿？
　　迫于皇祖父兼校长兼数学老师的压力，小学生们都听话地回到座位上。
　　打扮朴素的萧依依从前门进来，她身后跟着四个健壮的太监，他们抬着一口超级大奶锅，给每个小学生都倒了一杯爱心牛奶。另外的两个人抬着一个大筐，里面都是刚蒸出来的奶黄包，还热乎着。
　　一股浓郁的奶香味在课室里四散开来，说不上来和往日喝的牛奶有什么不一样，但今天的牛奶就是香！还有那又白又软的奶黄包，每个都比他们的手掌还要大。掰开一看，浅黄色的奶黄馅仿佛能流出来，吃上一口，当真是又香又软又甜。
　　“真好吃呀……”
　　一个小公主捧着包子，笑了起来。她的阿娘是个并不受宠的小妃嫔，能吃到的好吃食并不多。
　　萧依依看她生得可爱，高鼻梁大眼睛长睫毛，头发还带着自然卷，似乎是混血儿的样子，“你叫什么名字？我是你的皇祖母哦。”
　　小公主笑得个面团子一样，说：“皇祖母，我叫高阳，排行第十七。”
　　羔羊？果然是一个又甜又软的名字。
　　萧依依见她喜欢喝牛奶，还给她多倒了半杯：“喝牛奶长得高，身体也好。你的皮肤这样白嫩，以后肯定会是一等一的大美人！”
　　高阳公主羡慕地看着萧依依的脸，想要摸一摸：“像皇祖母这样美吗？您比我的阿娘还好看。”
　　萧依依最臭美了，有小女孩赞美她的容貌，心里都乐开了花。她看着吃得喷香的小学生们，自信满满地挺直了腰板，笑得像个饭堂大妈一样。
　　当然，她没有分饭手抖的毛病。
　　夫唱妇随，李渊来当校长，她就要来开学校饭堂！她的随身空间能催生出好蔬果好食材，不干出一番大事业，对不起这个穿越金手指啊！
　　她昨天写了一份计划书，打算先从小学课间餐试水，争取在两年内做大做强，承包国子监的初中高中大学饭堂。然后她定一个十年计划，承包首都国企及机关单位的饭堂，让每个大唐员工，都求着她：
　　“小姐姐，可以给我多打两勺菜吗？” 




第一卷 第17章 依依的农场
　　萧依依通过多次实验证明，直接使用空间水对植物的效果并不大，反倒是动物喝下空间水后，产出的粪便尿液能对植物有着极大的促进生长作用。宫里只有蛋黄派一个施肥，产出的肥料也不够用啊。
　　在李渊任职希望小学的校长之后，萧依依就寻思着，她要不也干一份自己的事业吧？总在宫里当家庭妇女的，都快闲出毛来了。
　　说干就干，萧依依打算开一个农场，养些牛羊和家禽之类的。再利用它们产下的超级肥料给植物施肥，这样一来，农场的果蔬和肉类品质都能大大提高。她想承包希望小学的食堂，这样农产品的销路也有了。
　　光是她一个人开农场，太显眼了。萧依依还去找了长孙皇后和杨妃，问他们要不要入股。
　　“儿臣每日都要处理大量的宫务，恐怕抽不出时间运营。”长孙皇后给她递了一盏茶，“不过儿臣这里还有些积蓄，不如娘娘都拿去建设农场吧。”
　　“不用太多，李渊把他的钱都给我，我有大把的钱呢。”萧依依无意中撒了一把狗粮。
　　长孙皇后：“……”
　　可恶，当今陛下从来没有把他的私房钱交给我。
　　亲兄弟明算账，萧依依还是收了长孙皇后三成的钱财，打算用来买牛买牲畜。她最喜欢这种不插手运营，只等着分红的股东。要是大家都抢着出主意，底下人到底该听谁的？
　　至于杨妃，她一听到萧依依说要开农场，想都不想就说要算她一份。她没想着挣钱，只想着和太上皇和太上皇后拉近一下关系。她生的李恪和李愔有着前隋的血脉，当太子是不可能的。杨妃只求她的儿子们和两人关系好，以后分得一块好点的封地。
　　杨妃低眉顺眼地说：“阿娘，我这里有钱，阿娘尽管开口。”
　　“这样吧，皇后入股占三成，你占两成，是否愿意？”萧依依想着杨妃不能和长孙皇后平起平坐，那就少分一股吧。
　　“愿意，儿臣愿意。”
　　于是，半个月之后，萧依依派人在长安城郊找了一个块好地，约着杨妃一起出宫，去看农场。
　　长安城的街头，对于这两个女人来说，都是很陌生的。杨妃自小就在宫中生活，后来又嫁给了表哥李世民，出宫的机会根本就不多。而萧依依穿越不久就进了唐宫，也没什么机会瞧一瞧街道行人。两个女人兴奋得像春游的小学生一样，甭管农场赚不赚到钱，心情上都高高兴兴的。
　　有乔装打扮的侍卫驾车护送，带着她们去到了长安城郊的刘家村。马车离开了长安市区，在一道岔口拐上了一条乡村小道。繁华的闹市被抛在身后，喧哗声也听不见了，只余下乡间的虫鸣和鸟叫声，显得有几分宁静。
　　这条村子原是隶属于太上皇的食邑，附近的治安比较好。农户人家大多姓刘，也都是些良善之人。
　　“这就是刘家村了，大约有数十户吧。”侍卫指了指前面的方向。
　　两女顺着侍卫手指的方向，极目望去。一路上都是土砖烧制的房子，不算破败，院墙上不知道种植了什么爬藤的瓜果，看到了大片嫩绿的瓜蔓。
　　车停下来后，侍卫引着他们来到一处山脚下的农家小院外面。这是村里最好最大的房子，窗明几净，可见不时有人来打扫。这原本是预留给皇族偶尔过来落脚歇息的，萧依依说要建农场，这处房子便给了她。
　　院子里种了一棵枣树和一棵桃树，正长出新的嫩叶，如今正开春了，也绽放出勃勃生机。东南处有一片田地，上面插着篱笆，只种了小葱和韭菜，西北角有一口大水井，打出来的水还温着，喝上去带点微甜。
　　“这房子还不错，有几分乡趣。”杨妃在屋里屋外转了两圈，说道。
　　她还是第一次来这样的农村地方，学着农人的样子掐了一小片韭菜叶，放到嘴里嚼着，逗得萧依依哈哈大笑。
　　随行的侍卫表明了身份，向刘家村的村长要来了钥匙，打开了堂屋的木门。
　　“这就是刘家村，东边有山，往日贵人们也爱带着一大群人和猎狗猎鹰，在林子里打猎。没事就别上山，听说在严冬时节，有狼下山吃过人呢！”村长刘大福也跟着过来了，唠磕道，“不过我们村子里人多，那畜生也不蠢，没来我们村子里。”
　　杨妃吓得脸都白了：“当真如此可怕？”
　　“没事，你们带着那么多壮小子过来，那狼也怕啊。”刘大福憨厚地笑着，和普通老头差不多。
　　从前隋到贞观年间，因为战争和贫穷死的人太多了。他不傻，最会看人眼色，才能留住了性命，还在村子里混了点名头。这老头瞧了瞧主人家带的一群侍卫后生，好家伙，那眼神，估计都是见过血的！
　　惹不起，惹不起。
　　刘大福越发恭敬了，他带着大家在东西两侧的厢房看了看，都收拾得很整洁，墙面也重新刷过，非常平整。窗户上糊的纸还没黄，估计是打听到有新主人过来，前几天才换上去的。
　　拿着开业基金，萧依依早就派人先买五头牛养着，其中四头是正产奶的母牛，一头是半大的小公牛。屋后的牛棚里传来牛群“哞哞”的叫声，它们伸长着脖子，似乎知道有主人要来了。后院里还养着十几只鸡，咯咯咯地叫着，估计都是下蛋小能手。
　　萧依依满意地看着这一切，她问刘大福要来了一个水桶，亲自给牛群喂水。然后趁着旁人不注意的时候，她把手伸进水桶当中，偷换出空间的泉水。
　　“主子，可还有什么缺的？要喊村子里的人都过来见一见吗？”刘大福不仅拿来了木桶，还拿来了扫把木盆等家什。院子外面早就围着四五个小孩，他们听到贵人来了，都非常好奇地张望着。
　　萧依依想了想，说：“暂时不缺了，不过我想雇七八个勤劳的妇人，每日给母牛挤奶，放牛，清理牛圈和鸡舍，再种几亩应季的菜蔬。牛粪和鸡粪都是好东西，不能浪费，给地里施肥果蔬都能长得好。”
　　雇人？
　　这对村子来说可是一个好消息！
　　家家户户里若是能多得几份银钱，孩子们的冬衣也能厚实一些。这些年打仗频繁，男人都上战场了，村子里有几户寡妇带着孩子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
　　萧依依和杨妃问清了村子里的情况，亲自选了八个面相老实的年轻妇人，约莫二三十岁，都是能干有力气的年纪。杨妃心善，建议先付半个月的工钱，安定人心，萧依依也同意了。
　　众人都千恩万谢，说一定好好干活。
　　临走前，萧依依在院子的水井里灌了大量的灵泉水，交待几人用这个井水喂牛喂鸡。村里的人只当贵人讲究，平日里她们都是带着牛羊去河边喝水的。但是拿了工资，她们也不问，只管按照主子的吩咐办事就行。 





第一卷 第18章 小学食堂
　　清晨，刘三嫂擦了把脸，用清水漱了口，就从家里出来了。天才蒙蒙亮，但她在村子里没走多远，就发现前头是刘五娘的身影。五娘本是村子里长大的，早年死了男人，就带着个孩子和婆婆回来刘家村了。
　　乡亲们同情五娘孤儿寡母的，平日里对她也多有帮衬。
　　刘三嫂朝那个女子喊了一声，挥挥手：“五娘，你怎么比我还早？”
　　“哎，三嫂子早啊。”五娘应答了一声，“我家的多金醒得早，我给他把了尿，喂了一回，就出来上工呗。”
　　刘三嫂八卦地问：“那你婆婆不闹啊？她以往不是不喜欢你出来的吗？”
　　“她？家里穷得响叮当了，我不出来干活，她喝西北风去？”五娘是个气性大的，见婆婆不在，说得更加起劲了，“她倒是想贵人雇她做工，可是她看着比贵人还老，谁请她啊？”
　　刘三嫂和刘五娘都见过萧依依的模样，别说是男人，她们两个女人都看呆了。据说贵人都是当祖母的人了，可那皮肤又白又嫩，笑起来比花儿还美，比二十多岁的五娘还好看百倍！
　　“听说贵人是皇族的人，应该是哪个贵族老爷家里的夫人吧？”
　　“我看不是。”五娘摇摇头，她在集市里卖帕子的时候远远见过王爷家的妃子，还不如贵人好看，“贵人这般容貌的，恐怕是天家的人。”
　　“天家的？那岂不是……”刘三嫂惊呼出声，没想到主子竟然是这般尊贵的身份。
　　一想到这儿，两人都不敢再继续往下说了。贵人地位那么高，不是她们能挂在嘴边的谈资。她们默默地走着，不多时就来到山脚下的院子外面。敲了敲门，木门便被守夜的九伯打开了。
　　老头子的脸上红红的，大概是昨晚夜里喝多了酒，还没缓过劲。
　　刘三嫂提醒了一句：“九伯，以后少喝点，让人见着不好。”
　　“晓得，晓得，我就是得了工作，高兴才喝了两杯。”
　　刘三嫂和五娘都先是在井里打水，然后再提去到屋后的牛圈，把井水倒到牛群喝水的木槽当中。还剩下半桶水，那是喂鸡喝的，两人合力干着，不到半个时辰就把这项任务干好了。后面又来了几个同村的年轻妇人，互相间打了招呼，那几人牵着牛走出去了。
　　放牛、放鸡、挤奶、捡蛋……
　　刘家村的人把牛奶、鸡蛋、韭菜和豆角等新鲜食材送到国子监附属小学饭堂的时候，已经是辰时（上午八点）了。天空已经大亮，厨子们早就做好了豆沙包子，就等着热一大锅牛奶，送到课室里给小学生当课间餐。
　　红豆是外面买的，做出来的豆沙包子肯定不如奶黄包好吃，因为奶黄包用的牛奶和鸡蛋都是农场里面产的，口味都特别香浓。但是厨子们的手艺不错，熬出来的豆沙细甜绵软，小学生们也勉强接受。
　　至于热乎乎的牛奶，是孩子们的最爱。上课累了，再喝杯醇香四溢的牛奶，感觉比喝肥宅快乐水还好啊。春天的天气还带点凉意，温热的牛奶滑落到肠胃里，别提有多舒坦了。
　　尽管这个年代的小孩并不知道肥宅快乐水是什么，但不妨碍他们表达对热牛奶的喜爱。
　　这群得瑟的皇二代小学生，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去到国子监的初中部和高中部炫耀自己的课间餐。这群同学兼兄弟姐妹的小孩，都握着个大包子，带着喝牛奶的水杯，跑到别人的课室门口吃饭。
　　李愔咬一大口奶黄包：“七弟，我们今天吃什么来着？”
　　李恽咕噜咕噜地喝了一大口牛奶：“包子配牛奶呢，皇祖父说营养好！”
　　特别是吃奶黄包的那天，在双重的奶香味夹击下，国子监的青年学生连字都写不稳了。这么香的味儿，闻起来比东市最有名的酥酪浇樱桃还好吃。还有浓郁的面香，估计那个包子肯定特别软，刚出锅没多久，还烫手吧。
　　嗨呀，好气！
　　多缺德啊，这是人干的事吗？
　　可这群小孩就喜欢看着青年们吃不到喝不到，又得忍着馋虫听课的样子。
　　偏生这群小学生都是李二陛下的子女，地位比谁都高，这些青年人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也不敢搞校园霸凌那一套。只能听着肚子咕咕叫，看着前面讲课的先生，继续上课。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好久。直到教导主任李二陛下喊停，才制止了这种行为。
　　吃完了课间餐，又精力充沛地上了一节课，就差不多该是吃午饭的时候了。下课铃还没打响，小学生们的目光已经偷偷瞄向门口，期待能看到那个金色的毛绒绒身影。
　　它是谁？
　　它是大家最爱的蛋黄派啊！
　　萧依依每天都带着蛋黄派上班，它聪明极了，每日中午都来给李渊送饭呢。它的大嘴巴衔着食盒的提手，里面装的都是爸爸的饭菜。因为喝了灵泉水，又吃了农场生产的好食材，蛋黄派长得越发神骏，体重近百斤，前天长乐公主李丽质忘了带课本，还是蛋黄派跑回去宫里给她带的。
　　金色的大狗跑得比丽质身边的小太监还快。幸好皇后宫中的宫女太监也认得它，凭着长乐公主写的纸条，让它顺利拿到了课本。
　　虽然，大狗衔着课本，口水把外面包着的油纸都打湿了。但是小学生们还是忍不住羡慕地看向拿到课本的长乐公主，蛋黄派正在她的手下撒娇，露出白白的肚皮，这是多棒的事啊。
　　“哇，蛋黄派真聪明啊！”
　　“我真的很喜欢蛋黄派！”
　　小学生们只恨蛋黄派还没有崽子，不如他们肯定抢着抱养一条小狗。
　　今日中午，蛋黄派如约而至。它衔着原色食盒，出现在课室的门口。见李渊还没下课，它便乖乖地趴在地上等着，大鼻子一抽一抽的，贪婪地闻着食盒里的饭菜味儿。
　　真香啊，一闻就知道特别好吃！
　　等啊，等啊，终于等到下课了，蛋黄派在小学生的簇拥下走进了课室。李渊接过食盒，打开一看，里面被划分成了好几格，左边放着的是豆角焖面，右边放着的是两个韭菜盒子。底下那层还有一个小炖盅，炖的是山药排骨汤。
　　这是饭堂按照他给的菜谱做的，有萧依依进行试吃把关，色香味也都不错。
　　讲课久了，嘴巴有点干，李渊先是喝了一口炖汤，评价道：“火候不错，材料也放得足。”
　　和后世那种兑水的味精汤不一样，小炖盅里的山药都被炖烂了，排骨也酥掉了，骨头可以轻松地脱离开来。细细地品尝一口，汤鲜味美，还撒了几颗红色的枸杞点缀，又好看又滋补。
　　“面条筋道，挺香的。”
　　一口气喝完了汤，李渊夹起了一筷子豆角焖面，大口吃面的感觉就是爽！虽然不如他做的好吃，但在饭堂菜当中已经算是非常可口。豆角和面条都吸收了五花肉的味道，不显得腻，反而都带着一股肉香味。尤其是豆角嫩极了，还不失一股清香，每咬一口都迸发出鲜嫩的汁水！
　　这个年代的猪肉还不是后世那种大白猪，吃起来有点膻，但被厨子秘制的酱料掩盖住了，煸炒过后，酱香味浓很好吃。
　　半饱之下，他又把筷子伸向另一边的韭菜盒子，表皮被煎得酥脆金黄，韭菜香味浓郁多汁。他一吃就知道这肯定是长安农场的产品，这韭菜滋味鲜美，拌了嫩嫩的鸡蛋和咸鲜的虾米作馅，他还从没有吃过这么香的！
　　李渊摸了摸肚子，感慨道：“这顿饭吃着真不赖啊。”
　　直到，他看到了最后一块韭菜盒子的面皮上，沾着一根金黄色的毛。那条毛那么长，比手掌还长，那条毛那么细，比发丝还细……
　　“蛋黄派！你给我出来，你是不是从我的食盒里偷吃了！” 





第一卷 第19章 道士神符
　　刘家村
　　农场的瓜果蔬菜长得好极了，端的是生机勃勃，收获颇丰。一大串豆角挂在篱笆上，嫩绿多汁，几乎都把竹子编的架子压垮了。和往日里常见的细长豆角不一样，这回种的豆角比大人的小臂还长，没有荤肉，拌着豆酱蒸着吃，也爽口微甜。
　　而地里的韭菜更是一把一把的，叶片肥厚，香味浓郁。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连隔壁的野草也长得茂盛极了，惹了一大群啃食的小昆虫。萧依依雇了几个五六岁的小童，说把地里的野草除了，或是捉了虫子喂鸡，就给他们换牛奶吃。
　　“夫人，这是真的吗？”一个小女孩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竟有这样的好事。
　　“是真的，”萧依依摸了摸她头顶发黄的头发，“你们把虫子和野草赶走了，韭菜长得好，你们都是大功臣！”
　　萧依依在村子里行走，自称夫家姓李，让人称呼她作李夫人。
　　她也不在乎孩子们能不能干，只是看着他们瘦瘦的小脸有些不忍。如今小学生的人数只有二十多人，每日的母牛产奶量除了供给饭堂那边，还剩下一些。萧依依借此机会把牛奶分给村里的小孩，希望能给他们补补营养。
　　当然，给不能白给。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她还是知道的。
　　蔬菜长得太快，小学生们也吃不完。眼看着豆角和韭菜都要老了，萧依依摘了不少，给刘家村的乡亲们送了一些。乡间邻里的，你摘我一把菜，我摘你一个瓜，那也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
　　“这是夫人种的韭菜？是长得挺嫩的。”村长刘大福有些不以为然。
　　要说种地，他可都是好手。他这些年割的韭菜，大概能堆满一个屋子都不止，他并不认为贵族夫人派几个妇人种出来的东西，能比他这个老农种得还好。直到，他的老妻把韭菜剁成馅，做成了胡饼的样子——
　　胡饼的内馅是深绿色的，散发着浓郁的韭菜香气。他的小孙子已经迫不及待地把手伸向饼子，小孩被烫得上颚都快掉皮了，还不舍得把饼子放开。绿色的汁水顺着小孩的嘴角流下来，狗蛋大口地吃着，小眼睛笑得眯起来，比吃肉还带劲！
　　刘大福摇摇头：“狗蛋，吃个饼子罢了，怎么像个饿死鬼投胎？”
　　狗蛋从桌上摸了一块饼子，跑出去和小伙伴炫耀了，“祖父，这个香哩，特别香！”
　　老头子不信，但是尝过一口之后，就对自己种的菜没有食欲了。这韭菜嫩嫩的，非常可口，吃着一点儿渣都没有，被包在面饼里慢火烙着，都烤出汁水来了。
　　自那日之后，村中便人人感叹：种了一辈子菜，才第一次知道菜是什么味儿。
　　在农场里干活的刘三嫂和刘五娘等人与有荣焉，她们在村子里宣传了一下种植的各种果蔬，竟吸引得人人都来看稀奇。乖乖，这贵族夫人种的菜比别人家的长得好，吃着比别人家的更鲜，当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了！
　　今日，趁着萧依依来农场上班，一堆乡亲们都围上去了。她摸不着头脑，这是什么回事呀？
　　一个老婆子腆着脸问：“夫人，你这种菜是什么门道呀？真香啊，我家的小孙孙吃过之后，都不爱吃自家的了。”
　　她知道自己问别人家的秘方不好，但是她心疼自家的小孙子啊。自家小娃子看着农场的生茄子流口水，真是造孽啊……
　　“我没有秘方。”萧依依只有空间水和动物产出的超级肥料。
　　众人的目光一下子暗淡下来，也对，有秘方的都说没秘方，怕别人抢了她的饭碗呢。
　　“我这是找道长作过法的，他给井里镇了符，说用这样的井水能六畜兴旺。”萧依依放空了眼神，找了个很扯淡的理由，“袁天罡道长，你们听说过吗？就是找他要的灵符！”
　　袁天罡？！
　　“嘶……”
　　众人都抽了一口凉气，这可是一位了不得的人物！
　　传说此人能凭风声风向，可断吉凶，他又精通面相、观星等风水玄学，曾为多位贵人算命，都累验不爽。坊间有不少故事，都把袁道长说得跟神仙似的，还能断人生死。
　　没想到夫人的本事这样大，竟能把袁道长请出来，给她画符呢！
　　“那……那，夫人，我们可以用您的井水吗？”老婆子试探着说。贵人运道足，福气也旺，能漏出一两点出来，她的小孙子就能吃得饱饱的。
　　“行，没问题，不过道长说这个符主要是管牲畜的，家里的鸡鸭牛羊用了这个井水，能长得肥些。”萧依依大方地挥了挥手，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原先想着那粪肥是好东西，用到了地里，地肥了，种菜也强。”
　　众人似懂非懂地点头，好像是这个理儿。
　　于是，半信半疑的乡亲们都用了萧依依的井水，没多久，他们就发现家里的鸡下蛋勤快了一些，往日两日才下一个鸡蛋的，现在每日都能下一个鸡蛋了。还有家里养狗的，村口的大黑狗长得壮壮的，毛色油亮，吠叫声雄壮有力，见着山上的蛇也敢上去一战！
　　“夫人是多么好的人啊，把这样的好水给我们用，我们要惜福，要感恩。”
　　不约而同的，刘家村的人没有把这口神奇的井宣扬出去，他们看着家里越发肥壮的牲畜，笑得合不拢嘴。为了回报萧依依的恩情，各家半大孩子们还在山上采了好几斤野生蜂蜜，用一个大坛子装着，说要送给夫人尝尝。
　　金黄色的蜂蜜非常浓稠，那甜香的滋味沁人心脾。那群孩子们都馋得流口水了，却不舍得偷吃一口。
　　萧依依嘴上甜着，心里也甜。她想，她有点喜欢大唐，喜欢这儿的人了。 





第一卷 第20章 扩大规模
　　农场的主要产出是牛奶和鸡蛋，以及各类应季蔬菜食材，品种还是太少了。选了个好天气的日子，萧依依雇了数十个能干的村民，打算挖几口鱼塘，在放入空间灵泉水，养出肉质鲜美的鱼虾水产。
　　雇人多了，产出多了，挣钱也多。这是一个良性循环，萧依依想慢慢把农场和饭堂都搞起来，嗯，员工福利也要做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她见村子旁边的小河里趴着不少黑色的长条状东西，辨认出是黄鳝苗，瞧着一大窝有数百根的样子，旁人瞧着可能会觉得恶心。但萧依依双眼放光，一点儿也不害怕。
　　“汪汪汪。”
　　妈妈，这是什么呀？
　　跟着萧依依上班的蛋黄派没见识过这种生物，狂吠了几声，又跃跃欲试地想要跳进河里，一展身手。
　　“嘿，这可是好东西！”萧依依不怕这个，她撸了把狗头，又朝村子里玩耍的小孩喊了一声，“狗蛋，你带着伙伴们过来捉黄鳝苗啊，若是还有泥鳅和其他小鱼的，我也收，一斤苗子能换一文钱！”
　　一文钱买一斤鱼苗？这可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
　　村里的小孩都一窝蜂地跑过来，以村长刘大福的孙子狗蛋为首，他们拿着水桶和破鱼网，还有拿着自己吃饭的陶碗来捞鱼。四五文就能换一斗米，足足能让全家人吃好几天饱饭了，孩子们动作利索灵活，摸几斤鱼苗还不跟玩儿似的？
　　“夫人，那我们开始捉了哦？”能玩还能挣钱，小朋友们惊喜地笑着。
　　萧依依立下承诺，又偷偷在河里倒了些灵泉水，吸引鱼儿过来，“去吧，要是捉得多，等鱼苗养大了，再给你们一人分几斤鱼肉哩。”
　　等鱼儿长大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小孩对着一时吃不到嘴里的肉也没什么兴趣。但是夫人说今日捉到多少鱼苗，都给他们现场换成铜钱，他们都动力很足，恨不得给家里挣上十几文才好。
　　随着灵泉水在河中流动，附近的生灵仿佛闻到味儿一样，都涌过来了。除了有不少鱼苗，水下应该还藏着大鱼！它们的鱼尾巴在太阳下反射出银灰色的光，抢着吸收空间泉水的灵气。
　　“哇，哇，小苗你看，这水里有好多鱼，还有大黄鳝和河蟹。”狗蛋看着水面的鳞光，惊叫出声，“小苗，快过来这边啊，这边有鱼！”
　　“狗蛋，别催啦，我……呜呜呜，我摔倒了。”一个小女孩被大鱼绊倒，摔得满嘴是泥。
　　狗蛋朝着身后不远处的一个小男孩挥手：“树墩，你过来帮帮我啊，我的破网不管用啊。”
　　在金钱和大鱼的双重刺激下，这条往日里平静的小河里泛起无数波澜，孩子的嬉闹声不绝于耳。蛋黄派见孩子们都下水了，它也不甘示弱，跳到河里寻摸了起来。它看明白了，妈妈是想要河里的鱼呢。可惜那群小孩力气小装备也差，能捉到都是不足巴掌大的鱼苗。
　　它就不一样了，瞄准了河底水深处的大鱼！
　　金毛大狗一跃跳进去河里，溅起一滩巨大的水花。它一眼瞄准了一条体长半一米的大青鱼，以狗爬式游泳的姿势，快速游动上前。这鱼真肥真大，肯定会特别好吃。
　　蛋黄派的体重接近一百斤，身长一米五，四肢粗壮有力，在水里像座小坦克一样，威力十足，吓得四周的鱼儿惊慌逃窜。
　　它张开大嘴，啃到了大青鱼的腹部，那条大鱼受到了攻击，在水中激烈地挣扎起来。蛋黄派继续发起进攻，一掌拍到鱼头上，试图把这条大家伙拍晕。这么大的动静，吸引了众人的目光，连另一边捉鱼的孩子们都停下手来，喊着大狗要捉鱼。
　　萧依依看着河里的毛孩子，比自己下去捉鱼还紧张：“蛋黄派加油啊，今晚吃大鱼，分肉给蛋黄派！”
　　“是啊，大狗快咬它，咬它！”
　　“冲啊，大狗好厉害。”
　　“哇，我也想有这么大的狗，给我捉鱼吃。”
　　大草鱼见势不好，想要沉到水底逃窜，可谁知这狗在水底也不放开自己，死死地咬住鱼身，还想要往岸边拖去。就这样浮浮沉沉，蛋黄派和大青鱼你来我往地争斗了许久，大狗凭借着体力优势，始终站着上风，足足过了一刻钟，才把肚皮流血的大青鱼拖到了萧依依的面前。
　　“这鱼有多大？”这个时候村长刘大福在萧依依身边问道，“这样的好狗，怕是比得上山里的野狼！”
　　“唔，应该有十六七斤吧。”萧依依不怕脏，伸手就抱着湿漉漉的大金毛，她太高兴了，蛋黄派是最能干的好孩子！
　　众人都看清楚这条鱼的模样，只见大青鱼的后背近乎是黑色的，给它在河中披上了一层极佳的掩护色。它身上的鳞片还泛着光泽，硕大的鱼眼睛还冒着凶猛的光。它本是这条河里的大王，没想到一朝差错，竟面对着被端上餐盘的结局。
　　乡亲们见这条狗能捉到这样大的鱼，不由得发出几声赞叹。光是肚子里的鱼肠鱼肝，都能做两盘荤菜，下酒吃着得多带劲啊。
　　“恐怕不止十七斤，我看这鱼肉结实，肯定至少有二十斤，刘家村几十年都没有见过这样大的青鱼了，夫人的运气简直是绝了……”
　　“夫人，我收拾鱼的本事最好，您要现在杀鱼吗？我替您杀了吧，只要一副鱼肠子就行……”
　　见萧依依没回复，还有个刘大宝家的老婆子还壮着胆子问，“夫人，我家儿媳这两个月的工钱都不要了，就想要条大鱼，我的女儿刚生产完，想要吃着补补。”
　　“两个月的工钱？还拿儿媳的活计来补贴女儿？你这老婆子好不要脸，这样大的鱼卖到酒楼里，能值好几两银子呢。”一个看热闹的婆娘嘲笑出声，臊得刘大宝家的老脸都没法搁了。
　　回头一看，萧依依才发觉几乎全村人都围在她身后，足足有近百人呢。鉴于她是贵族夫人的身份，好多人都没有上前，只是远远地瞧着这边的情况。更有甚者，还翻出好大张渔网和鱼竿，也想要捉到大鱼。
　　这可是天生天长的肉啊，不要钱的肉！
　　萧依依让侍卫借来村子里最大的木盆，勉强把大青鱼养着，说：“我家老爷最好美食，我拿回去给他尝尝。”
　　蛋黄派跟着她甩了甩尾巴，像个得胜过来的将军。
　　给孩子们付了捉鱼苗的钱，又雇了四个人照料鱼塘，给农场各处都灌下好几桶空间泉水，萧依依才带着人马回到了大安宫。下班回来后的李渊看到这样的好鱼，笑得眼睛都眯起来，爱下厨的人啊，看到顶级的食材就走不动道了。
　　“依依姐，你今晚就等着吃大餐吧！”
　　太上皇挽起袖子，系上围裙，给萧依依做了一大桌全鱼宴，来了个一鱼八吃。两人一狗肯定是吃不完的，隔夜又不好吃，萧依依干脆派人邀请皇子公主们，让大家一块儿来吃鱼。
　　鱼头焖饼、孜然烤鱼、鱼尾萝卜汤、酸甜鱼块、酥香鱼排、凉拌鱼皮、红烧划水、干炸鱼骨……样样都好吃，吃得在座的小孩都满嘴流油。
　　太子李承乾和四皇子李泰都讲究礼仪，面对着美食还能勉强控制住自己，但半大小子都是长身体的时候，进食的速度丝毫不慢。长乐公主李丽质是个胃口偏小的女孩子，每道菜尝一下，肚子就饱了。而九皇子李治就放飞多了，他仗着自己人小，让伺候的小宫女给他满桌子夹菜，连脸蛋上沾着棕色的酱汁都不知道，吃得跟馋嘴的小花猫差不多。
　　“乖，稚奴再吃就该肚子疼了。”萧依依照顾着年纪最小的李治，让人给他泡一杯蜂蜜水，“稚奴喝杯蜂蜜水好不好，甜甜的真好喝。”
　　李治捧着杯子，笑得很天真：“好哦，嗝……皇祖母真好。”
　　萧依依看着小孩的笑脸，边聊边吃，吃了三两口就饱了。李渊给她夹了好几筷子嫩嫩的鱼腩，说：“你往日不是最爱吃这个吗？我瞧你光顾着说话，怎么吃得少了？”
　　他只想给依依姐做饭，这群打扰他们二人世界的小崽子？滚一边儿去！
　　“我……我在减肥呢。”萧依依趁孩子们没留意，低声地说，“如今年纪大了，再发胖了该多难看啊。”
　　“你啊，无论变成什么样子，都是我喜欢的样子啊。” 





第一卷 第21章 灵气福地
　　刘家村
　　一大早，村里的乡亲们都拿出了渔网，把池塘里养了半个月的大鱼都网起来，捉到了大水桶里。夫人交代了，今日要给小学饭堂送鱼过去，太阳一晒鱼就容易缺氧死掉，他们手下的动作丝毫不敢放松，就怕送过去的鱼不新鲜。
　　“五娘，你带着其他人推车去送鱼吧。”村长刘大福指了指池塘边的两个女人，“手脚麻利点，见着夫人记得问声好。”
　　刘五娘点点头，又对身后的乡亲问了一句：“你们有什么要带的不？我到城里可以帮你们带一带。”
　　她孤儿寡母地回来刘家村，亲戚们对她也多有照顾，她总想在力所能及的时候给帮一帮。
　　“不买啦，钱都攒着花呢。”一个皮肤黝黑的汉子把水桶搬上木车，“我家的小儿刚满月，家里多了农场的这份营生，我想攒一下给他买个银珠子戴着。”
　　“哟，刘大勇你这是发了？”村人调侃道。
　　“没什么发不发的。”叫做刘大勇的汉子给刘五娘搭把手，“五妹你力气小，我陪你去送鱼吧，我手上力气大，不会耽误你们的事情。”
　　刘五娘笑了笑，也不推辞：“那就谢谢大勇哥了。”
　　刘大勇是她的堂哥，不怕别人说闲话，五娘乐于接受他的好意。
　　除了鱼，还有每日必有的牛奶和鸡蛋，割了半亩菘菜，摘了一筐茄子和一把小葱，一行人从刘家村出发了。几个年轻妇人挑着扁担，后面的刘大勇推着木车，有说有笑的，倒也走得顺畅。
　　只是走到一半的时候，“咔嚓”一声，木车的轮子突然间崩掉。眼看就要翻车，刘大勇用力扶住了木车的手柄，可是也来不及了，装鱼的木桶一歪，下一刻就要滚落到地上。
　　天呐，这里面可都是鲜鱼！摔死了可怎么向夫人交待啊！
　　旁边走着的女人们刚回头，都差点要惊叫出声。
　　“没事吧，小伙子。”一个老头子以不符合他年纪的敏捷身姿跨了过来，他的双手稳稳地抱住了木桶，“有水声，莫非你们运的是河鲜？”
　　老头子大约将近六十岁，穿着道士的衣裳，他的须发皆白，但是皮肤却红润有光泽。也许是习了什么内家的养气功夫，他的力气很大，抱着装鱼的大水桶一点儿也不吃力。
　　“唉——”虚惊一场，众人都长舒了一口气，纷纷道谢，“谢谢道长出手相助，敢问道长的名讳是？”
　　老道笑得非常和蔼：“我姓袁，就是路边算命的神棍，顺便糊口饭吃。”
　　几月前他算到了一卦，卦象上处处都显示出不同寻常的东西。似是老树发新芽，又似是平地上砸起了一响惊雷。弟子李淳风也算了一卦，也得出同样的卦象，甚至涉及了大唐的国运，老道没想通是怎么回事，便只好往长安走一趟。
　　于是就有了今日这一遭。
　　一听这老头子是个会算命的，刘家村的一行人都露出惊讶的眼神。风水玄学这种东西，不明觉厉，老百姓婚嫁丧事的时候都喜欢问上一问。刘大勇受了老道的帮助，好奇地问：“道长，您看我这面相？今年能吃饱喝足吗？”
　　年轻汉子并不奢求大富大贵，只求心安。
　　老道：“我算替人卦都是要收钱的，规矩不可破，最少你也要给我一文钱。”做卜算问卦这一行，若是不收钱，双方的福泽都会受到影响。不一定要收大钱，但是不给钱就是不行。
　　“行，我出一文钱，就请道长替我算算。”刘大勇咬着牙，答应下来，“不过我身上没带钱，道长若是愿意，就跟着我们一路，回去村子里取钱吧。”
　　这位道长帮了他，看着是个热心人，应该不是那种招摇撞骗的神棍吧……若此人真的说不准，刘大勇也不傻，他自然就不给钱了。
　　“可以。”
　　老道仔细地盯着刘大勇的五官，非常诧异。此人眼下的子女宫显示有三个儿子，左眼下布满罗纹，原该是幼子早夭，三子存二。可是看他人中又显示出勃勃生机，并无死气，是子孙满堂之相。
　　这样前后矛盾的面相，可当真少见！
　　“这位后生，你最近是新得了一个小儿子吧。”老道寻思了半晌，才笑着说，“你肯定是能吃饱喝足的，三个儿子，儿孙福气在后头呢。”
　　刘大勇正想给小儿子攒颗银珠子呢，听了老道的话，喜笑颜开：“道长真是高人！我的婆娘一个月前正是生了个儿子！”
　　没看出来，这道士算得可真准。刘大勇家里的事，谁都没有在道士面前提过，谁知这老道竟说得一样不差，连他生了几个孩子都知道！按照老道说的话，刘大勇今年定是能过上好日子吧。
　　刘五娘见这个道士似乎是有门道的高人，也凑了过来，腆着脸问：“道长，你看看我的脸哩，我攒了钱，不过身上没带，得回去村子里取。”
　　老道打量着五娘的脸，这个女人的颧骨高贴眼尾，是典型的克夫相，人中如豆大，生子不送终。明明此女是克夫克子的面相，但是她的卧蚕部位绒毛旺盛，该是能生五六个孩子。
　　他暗叹一声，怪哉，怪哉！
　　今日相了两个人的面容，怎么都是有矛盾之处的？！
　　老道活了那么久，都深知旁人爱听好话，他想了想，才说：“这位娘子，应该是能再得佳缘的。前者逝去不可违，您的缘分和福气都在后头呢。”
　　前者已逝，再得佳缘？这不正是说刘五娘会寡妇再嫁吗？
　　几人都听明白老道的意思，笑着祝贺刘五娘再觅一位有情郎。贞观初年，战场上的男人死得多，国家也大力鼓励寡妇再嫁。刘五娘曾考虑过这样的心思，只是见儿子多金还小，她不忍心丢下儿子不顾啊。
　　“道长，那我再嫁，多金怎么办啊？”刘五娘的眼圈红红的，她带着个还在吃奶的儿子，以后肯定花费大，傻子才愿意供养她和儿子呢。
　　老道不肯轻易下结论：“那要结合您儿子的面相，才能说得准。”
　　其实刚才说的话，他心里也没底。今天看了两个奇怪的面相，他都只挑了好听的话来讲。这会儿，老道对这条村子的人非常感兴趣，他走南闯北了这么多年，还没见过这么稀奇的面相，和逆天改命差不了多少。
　　“正是，正是。”众人见老道不说话，心中都认为今日是遇到高人了。
　　一行人走到国子监的小学饭堂，先是送完了食材，然后由刘家村的几人带路，领着老道回去村子里。
　　老道跟随众人的脚步，环顾村子里的境况，心中啧啧称奇。
　　村子圈了一片果园，里面种植了不少果树，共有桃树、梨树、李树、杏树、柿子树这五种。这批树苗刚种下去不久，都还没有结出果实。不过山脚下的院子里原本种了一颗枣树和一颗桃树。枣树还在开花，但是桃树枝头上的桃子已经熟了大半，过几天就可以摘了。
　　一个个白里透红的桃子挂在指头上，沉甸甸的，光是看着都能想象出它香甜多汁的味道。
　　村子里的小孩见了嘴馋，但又不敢吃夫人的果子，只得围在树下流口水。
　　萧依依同情这帮小孩，便许诺他们可以每日摘一个尝尝味道，但要好好给桃树浇水施肥。孩子们笑着答应了，伺候这颗桃树比伺候爹娘还勤快。若是有偷吃果实的鸟儿，他们用弹弓把那鸟打下来，护住着一树的桃子。
　　“这桃树有灵啊！”老道吃着孩子们送给他的桃子，满嘴都是浓郁的果香味，他指着这棵桃树粗壮的枝干，“我行走了这么多年，还没有见过这样繁茂的桃树，若是砍来做道家法器，定能不惧鬼邪。”
　　什么？你要砍树？
　　树下的孩子们对他怒目圆瞪，村长的小孙子狗蛋站了出来，骂道：“你这老头子，不许砍树，树是夫人的！”夫人说给桃子他吃，砍了他还吃个屁啊。
　　“狗蛋，不许失礼。”刘五娘知道这个道士有点本事，连忙拉住了小男孩，“夫人说要给地里除草，才能换牛奶吃呢，你今日吃了牛奶，还不干活去？”
　　农场产的牛奶比集市上卖的香浓许多，村子里的小孩都爱喝，他们每日都抽空给地里的蔬菜除草捉虫，用自己的劳动换取牛奶吃。很多时候孩子们孝顺，自己不舍得吃，特意留了半碗给家里的大人和长辈。
　　“是哦，我该去除草了。”狗蛋顾不得骂人，一蹦一跳地带着小伙伴们走了。
　　刘五娘不好意思地朝老道道歉，老头子大方地表示不计较。她和堂哥刘大勇都付了算卦的钱，邀请老道留在村子里吃饭。
　　老道答应下来：“那就不客气了。”
　　饭一时半会儿还没做好，刘大勇就带着老道四处转悠。老道隐隐能察觉到村子里灵气四溢，人人生活都过得饱足，脸上都挂着微笑。村中种植的作物长得好，连养的牲畜都比别处肥壮，尤其是村子里的几条狗和牛，眼神清明恍若有灵智一般。
　　莫非，此处就是传说中的灵气宝地？
　　“你们这条村子有灵。”老道感慨一声，“地灵人杰，不过如此。”
　　“不是有灵，是有贵人相助。”刘大勇见老道不像是爱说闲话的，就偷偷地说，“贵人在我们村子里开农场，她请了特别有名的袁天罡道长，画了一道六畜兴旺的灵符，镇在了井水里……如此一来，我们村子的牲畜长得好，施了粪肥，果蔬自然也长得好了。”
　　老道：“……”
　　我什么时候画了这么牛逼的符？我怎么不知道？ 




第一卷 第22章 买二送一
　　袁天罡的这顿晚饭，是在刘大勇的家里吃的。
　　全家都听闻来了个算命很准的高人，对他的光临表示热烈欢迎。刘大勇的婆娘刚出月子不久，在房间里奶孩子，并未露面。负责做饭的是刘大勇的亲娘黄氏，她打算做几道自己的拿手好菜——蒜蓉烤茄子和韭菜鸡蛋牢丸，凉菜是一盘凉拌豇豆。
　　说是她的绝招，也不过是学了几个月罢了。
　　黄氏指了指菜篮子的几样，问：“不知道道长有没有什么忌口的？这几样都可以吃吗？”
　　“吃得，都吃得。”袁天罡捋了捋花白的胡子，“老夫吃惯了粗茶淡饭，这几样就很好咯。”
　　见道长不嫌弃，黄氏就放心大胆地做饭了。她的儿子刘大勇不时去小学饭堂送菜，和那里的厨子闲聊了几句，瞅了别人做菜的花样，回家跟她一说，自己便尝试着做了几回，味道也不错。不过，他们都知道偷学别人的做菜方子不好，就没有传播出去，只是自家吃着好就行。
　　黄氏先洗了两个大茄子，用来做蒜蓉烤茄子。这道菜费时间，也费柴火，但是味道香浓绵软，连家里的小孩都爱吃。
　　一整头大蒜的蒜蓉被细细剁碎，然后把茄子剖开两边，放在大锅里蒸一会儿。当茄子蒸软后，取出放凉，热锅放油炸蒜蓉，再加点花椒粉和茱萸碎翻炒，关火后加点芝麻油拌匀提香。接着，她把茄子铺在烤肉的架上，淋上调好的蒜蓉酱，慢火进行烘烤，烤到茄子的表皮略微发焦，茄肉收缩，汁水变得浓郁，蒜香四溢的时候，就算是做成了。
　　“唉，几十年前好年景的时候，大勇他爹买的烤肉架子。”黄氏叹了一句，“如今肉吃得不多，烤个茄子倒还成。”
　　刚烤好的茄子油汪汪的，带着浓烈的香气，闻着都馋死人了。两个小男孩凑在黄氏的身边，眼巴巴都看着，都喊道：“祖母，我饿，我饿！”
　　“等会儿还做牢丸，那个更好吃呢。”黄氏爱怜地模模两个孙子的小脸，让他们先和面，用来包牢丸。
　　两个小男孩利索地解开家里的面粉口袋，舀了两碗面粉：“好哦，我们最爱吃牢丸了！”
　　牢丸，又称汤中牢丸，是水饺在唐朝时期的称呼。古时祭祀典礼上把牛、羊、猪这三种牲畜称之为“牢”，牢丸最早的意思，是指使用猪羊牛肉为馅，搓成丸子性状的圆形麦粉类食物，后来渐渐演变成带馅的饺子。
　　包好的牢丸在汤中煮熟，形状圆滚滚的。今天包的是韭菜鸡蛋馅的牢丸，味道清香不腻，吃起来非常爽口。韭菜是农场里种的，员工每日都可以摘一些来食用，刘大勇被夫人雇去做工，黄氏就在农场的菜地里割了一大把韭菜。
　　刘家村的人都知道，农场里的菜比自家种的还好吃！
　　家里养了几只老母鸡，黄氏又捡了四枚鸡蛋，打散，放点盐炒香了，炒成碎碎的鸡蛋块，放在碗中晾凉。刚收割的韭菜嫩得一掐就断，韭菜香味非常浓郁，趁着这会儿功夫，黄氏把韭菜洗净切碎了，放好调料和鸡蛋一起拌均。
　　小娃子见祖母弄好了馅料，邀功地喊着：“祖母，面醒好了。”
　　他和哥哥都是经常帮黄氏干活的人，家里刚生下小弟弟，要是他们都跑出去玩，祖母和娘亲得多累啊。小娃子的哥哥大娃子还拿出了擀面棍，正准备把面团擀薄，包牢丸。
　　“哎，大娃子去包牢丸，你力气小。”黄氏接过擀面棍，一张张面皮瞬间从她的手下甩出来，“大娃子会包吗？”
　　大娃子重重地点头：“会的，上个月我还包过一次，还记得呢！”
　　“我也会，祖母我也要包。”小娃子见自己没有被安排任务，也举起了小手，“我也记得，我包的肯定不会露馅。”
　　“那好，小娃子也来吧。”
　　多了两个小助手，这顿饭很快就做好了。凉拌豇豆快手又方便，把豇豆煮软，沥干，拌上蒜末和少许醋、香油、豆酱即可。大娃子和小娃子见饭菜都做好了，连忙跑出去找爹爹和那个老头子。祖母和爹爹都说那个老头子是客人，对他要有礼貌。
　　“爹，祖母说饭菜都做好啦！”
　　“来啦，就来啦！”
　　生怕高人吃得不满意，黄氏拿出家里最大的碗，给老道盛了满满一碗韭菜鸡蛋牢丸。她又装了一整条蒜蓉烤茄子和一大碟凉拌豇豆，递到了老道的面前。
　　“真是叨唠了，难为老夫人费心。”袁天罡这辈子吃过不少好东西，但他知道面前朴素的饭菜，已经是农家小户能提供最好的东西。
　　“当不得什么夫人，我不过是一个糟老婆子。”黄氏哪敢在高人面前摆架子，“道长快趁热尝尝，凉了就不好吃了。”
　　袁天罡先夹起了少许蒜蓉烤茄子尝尝，入口的浓香让他眼前一亮。因为职业需要（说话忽悠人），他很少吃大蒜这种有刺激性气味的食物，以往他总和达官贵人打交道，满嘴大蒜味儿多尴尬啊。不过今日和乡亲一起吃饭，就不用计较这些小节。
　　蒜香味都渗透进每一丝茄肉里面，绵软微甜，带有一股独特的鲜香味，比吃肉还香。这种新奇的茄子吃法，是袁天罡从来没有尝试过的。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能说比外面做的茄子更香更鲜。
　　尝过了茄子的美味，怕牢丸放凉了不好吃，袁天罡的筷子又伸向这碗堆得跟小山似的面食。
　　他暗赞一句：乡亲们就是实诚，待人真热情。
　　他原本想着，自己年纪大了，哪里吃得完那么多牢丸啊。可吃了一口，他就发现出不一样的地方了。刚才的茄子带有一股特殊的清香味，如今牢丸里的韭菜鸡蛋馅也同样如此。不，不是清香，该是一种无形微弱的力量，吃到腹中之后，整个人都舒坦起来。
　　“难道这是蔬菜中吸收的灵气吗？”老道不敢肯定。
　　这个发现太惊人了，他紧接着又夹了一筷子凉拌豇豆，也同样感受到这股力量。
　　这股力量很小，若不是他这种六感灵敏的人，大约只会赞一句饭菜好吃。但是他学习道法多年，说能修炼长生，那都是假话。他只是摸到天道的一点点规律，六感灵敏，能预感推算出一些事情的征兆。
　　袁天罡状似不经意地提起一句：“今日的饭菜真好吃啊，我在外面吃过那么多菜蔬，还没吃过这般好的！”
　　“那是自然，这都是农场里的菜蔬，比外面卖的都好。”刘大勇笑了笑，牙齿缝还沾着韭菜叶子，“除了我们这群员工吃以外，农场里的菜蔬都送到小学饭堂，听说是给国子监的小学生吃的。夫人说等情况稳定下来，农场还要继续扩大哩。”
　　小学生是什么来着？
　　老道并不知道，但他对于小学饭堂、农场和两者背后的夫人都感到深深的兴趣。那位“李夫人”冒了他的名，说在井里镇了什么六畜兴旺的灵符，来骗过全村的人。
　　事情的根源，应该就是在那个女子身上吧。
　　吃完了饭，老道先是给刘大勇家的大娃子和小娃子看了相，给出了衣食无忧、夫妻和睦、有子有女的评价。
　　“我们家里是什么底细，自家人都清楚，能吃饱穿暖便是福气，难道还能飞出个金凤凰不成？”黄氏对高人说的话很满意，嘴上连连道谢，还叫两个孙子给袁天罡磕头。
　　两个皮小子磕了头，趁着刚吃完饭天还没黑，就一溜烟地跑到村子里去玩了。
　　“大娃子，你们怎么来得怎么玩？”有同伴问了一句，“我都等你们半天了。”
　　大娃子牵着小娃子，莫名地有点骄傲和兴奋，“今日有高人来我们家做客，给我算命，说我和弟弟都是大富大贵的命。”
　　在大娃子的心里，吃饱穿暖，那就该是富贵人家的日子了。听说富贵人家能顿顿吃肉，吃半斤扔半斤，那该是有多好啊。
　　“哇！大娃子你这命也太好了吧。”
　　“有算命先生说大娃子会很有钱！”
　　“大娃子，我以后跟你玩，你请我吃肉，可以吗？”
　　大娃子吹牛逼的话，就好像投下了一枚炸.弹一样，瞬间就把大家炸懵了。孩子们都没心思玩了，跑回家里找爹娘，都说大娃子是能顿顿吃肉的好命。
　　小孩们说的话，大人们都不太相信。但他们听闻刘大勇家里来了个会算命的道长，都感到很好奇，想要去瞅个新鲜。若是这个道长真说得准呢，那这就是找高人指点迷津的好机会啊！
　　袁天罡坐在刘大勇家的房子前，正在消食呢。刚才吃了一大碗牢丸，可把他的老胃差点撑坏了。可偏生他舍不得食材里的灵气，大口大口地吃着，直到撑到嗓子眼，才停了下来。
　　就在这时，他看到一群村民都向他蜂涌过来。好几户都拖儿带女的，领着婆娘过来了。看着超过百人，以青壮为多，人多势众，难以与之匹敌。
　　“道长，算命吗？一文钱一卦？我们家三口人，能不能只收两文钱啊？”
　　袁天罡：“……”
　　算命还要求打折的，我还真没见过。
　　想当年，老子都是几百两一卦，连皇帝都求着我算命呢！如今竟然沦落到一文钱一卦，还要买二送一？
　　太难了，这生活真是太难了！ 




第一卷 第23章 娘娘有喜
　　给人看面相是袁天罡的拿手绝活，自然是难不倒他的。
　　“这位娘子，看你天庭额头光洁发亮，横纹规则，相比子女运不错，老来能享福呢……”
　　“这位后生，你的眉眼浓密有神，可见子嗣长荣，是能健康长命的……”
　　“哟，这位老夫人的耳朵上长有垂珠，色泽红润，是能省心顺遂，孩子们都听您的话……”
　　他善用语言的艺术，讲得头头是道，让村里的乡亲们都听得似懂非懂，都直呼高人算得真准！他往别人的脸上一瞧，就能准确地说出旁人家里有多少个子女，或贫或富，最近是否遇上什么心烦的事情。
　　“道长，请到我家里去做客，我去打二两酒回来。”一个中年男人拉着袁天罡，俨然把他当成了指点人生的导师。
　　“不，我家里更大，道长去我家吧。”另一个矮墩墩的婆娘说着，笑得比见着亲爹还亲，“道长收徒吗？瞧瞧我家的浩子怎么样？”
　　一个尖下巴的小孩应声而出，正是妇女口中的浩子。
　　众人都见识过老道的本事，把他当作上宾看待，都热情万分。最后老道推脱不过，决定留在村长刘大福的家中借宿。刘大福的辈分在村里最高，也受人尊敬，乡亲们都没有再跟上来了。
　　“多谢刘兄替我解围。”袁天罡擦了擦额角的汗珠，“乡邻间实在是太热闹了。”
　　刘大福哈哈大笑，他给老道递了杯茶，让老道润润嗓子，“道长说了半天话，先歇一会儿吧。等会儿我让婆娘做点煎饼当夜宵，以农场的芋头磨成泥作馅，道长可要用一些？”
　　不，我的肚子还是涨涨的……
　　但贪恋食物灵气的老道，说出口的话却是：“如此甚好，谢谢刘兄款待。”
　　富含淀粉的熟芋头在陶盆里研磨成细腻的芋泥，只加了少许盐和猪油，再用揉好擀薄的粗粮面团包裹住，压扁，小火慢煎。不到一刻钟，内陷顺滑咸香的芋头煎饼就做好了。
　　老道心想，嗯，我就再吃一口。
　　但他的手却不由自主地伸向下一块饼子，外酥里嫩的口感再次征服了他。真香啊，他敏锐地感知到，芋头里面也含有少量灵气，若是日日吃着这样的蔬菜，说不定他真的能长命百岁哦！
　　夜里吃多了油煎烙饼，又说过太多话。第二天，袁天罡就发现了一个悲惨的事实——他的嗓子哑了。
　　经过一晚上的相处，乡亲们都不当老道是外人。老道提出要跟着他们去给小学食堂送菜，顺便拜见一下夫人，村长迟疑了一下，也答应了。
　　刘大福寻思：“道长莫非是想要攀上贵人，混个官职当当？”
　　道长懂得那么多，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袁天罡换下了自己的道袍，向乡亲们借了一件短褐，穿在身上就好像一个普通的农家老头子一样。他挑着扁担，前面的筐里正装着十数个粉糯的大芋头，后面的筐里装着半筐紫黑色的大茄子。
　　与他同行的刘大勇推着修好的木车，水桶里装着几条鲜鱼。
　　刘大勇怕累着老道，指了指车上的空位：“道长，累了就坐在车上歇歇？”
　　“无妨，这点东西不重。”袁天罡哑着嗓子，谢绝了年轻汉子的好意。
　　他们的脚程不慢，很快就走到了国子监附近。国子监位于长安城外郭城之务本坊，孔庙坐落于国子监大门后最显著的位置。一行人从偏门进去，避过了上下学的生员和讲课的先生，来到了一处小院子里。
　　时辰尚早，院子里却飘出了淡淡的炊烟。
　　袁天罡心想，这就是小学饭堂吧。
　　刘家村的乡亲熟门熟路地把菜蔬搬进去厨房，他们见到一个身形窈窕的妇人站着厨子身侧，似乎在指导着他们做菜。她的身侧卧着一条金色长毛的大狗，半阖着狗眼，似乎在打瞌睡。她穿着普通的襦裙，却丝毫掩盖不住倾国之色，她的皮肤细腻光滑，状似三十岁出头。
　　萧依依见有食材送过来了，逐一检查过品质，才满意地笑了笑。
　　她这一笑，好像整个世界都变亮了。
　　尽管见过多次，但是送菜的妇人们还是为她的好颜色震惊，更别提刘大勇这样的年轻男子。
　　在他们身后的老道，也惊讶地看着这张美丽的脸。眨眼之间，过去事如潮水一般涌了上来。
　　老道沙哑地说着：“娘娘……娘娘，您过得还好吗？”
　　他数十年前见过此女一面，没想到时光已逝，他都老了，此女还像当年一样风采绝伦。隋末，隋炀帝刚逝去时，他料到国家倾覆的大事，曾劝过她出去躲一躲。但当时的女人眼神如同死水一样，面无表情地说：
　　“躲？我这张脸能躲到哪儿去？”
　　“臣定会护娘娘周全！”
　　“呵呵……你这个大傻子。我的命，你早就算到了吧。”
　　“我——”
　　年轻的袁天罡说不出话来，他虽然尚未入道，但已精通算面之术，眼前的女人无疑是极美的，就像落水桃花，一生漂泊，最终会落得个零落成泥的结局。那次别过之后，他穿上了道袍，以四海为家，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个女人了。
　　直到贞观四年，萧氏归唐。
　　他见到了站着厨房里，活生生的她。
　　萧依依见这个老头子一直盯着她，还喊了声“娘娘”，莫非是曾经认识萧皇后的故人不成？
　　“我和这位先生有话要说。”她让刘家村的人先回去，引着老道进去待客的办公室里，“先生，请喝茶。”
　　蛋黄派摇着大尾巴，闻了闻老道身上的味道，见不是坏人，才乖乖地回到萧依依的身边。
　　接过了滚烫的茶水，老道的眼前有点模糊，想了一肚子的话，却只说了一句：“娘娘，娘娘大概不记得我吧？”
　　也对，他老了那么多，她肯定认不出他来。
　　“对不起，因为一些事故，我的脑子记不起往事了。”萧依依心虚地笑了笑，她压根就不是那个萧皇后啊，“请问您是……”
　　“鄙人姓袁名天罡，是个道士。”
　　袁天罡？这名字有点熟。
　　袁天罡！她这是被正主找上门来了！
　　萧依依尴尬地笑了两声，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在别处得了个神符，只是那人不许我透露出他的姓名，便假借了道长的名讳。实在抱歉，我真是太失礼了。”
　　“没事，没事。”袁天罡认真地看着萧依依的脸，舒了一口气，整个人都轻松下来，“应该是娘娘得了大机缘吧，这是好事，我会替娘娘保密的。娘娘的命格已改，往后的日子都会事事顺心的。”
　　萧依依：“……”
　　这古代的道士都这么牛逼的吗？一眼就看穿我的外挂！
　　“娘娘的子女宫微微泛红，似有异常。”袁天罡低垂着眼，“我学得不多，医术也略懂皮毛，娘娘若是信得过我，可以替娘娘诊脉。”
　　哦哦，这道士还会医术啊。
　　萧依依不明觉厉地伸出了手腕。
　　袁天罡的右手轻轻地搭在萧依依的脉搏上，十几秒之后，他便收回了手。他看了看萧依依的脸，沉思了半晌，也不说话。
　　正当萧依依以为自己怀了什么不治之症的时候，袁天罡抬起了双眼，终于吐出了几个字：
　　“娘娘，您有喜了！” 





第一卷 第24章 留与不留
　　有喜了？
　　我是怀孕了吗？
　　我真的怀孕了吗？
　　天呐，我居然怀孕了！
　　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如同在平地上响起惊雷一样，把萧依依整个人都砸懵了。直到蛋黄派舔着她的手臂，她才回过神来。她这具身体都是中年妇女了，没想到在空间水的帮助下，她和李渊努力了好几把，竟然能怀上属于他们两人的孩子。　
　　“袁道长，这是真的吗？”萧依依激动得快哭了，“您要不要再诊一下？”
　　袁天罡：“不用了，娘娘怀孕大概两月有余，身体康健，并无大碍。”
　　他也想不到，到了如今这般年纪，娘娘还能怀上一胎。看娘娘的表情，想必是很钟爱那人吧……
　　这天上午，还没到下课吃课间餐的时候，萧依依已经站在课室门口，看着在里面教小学数学的李渊。他一抬眼，就留意到萧依依的反常，在课本上选了几道题目，吩咐小学生们认真完成，便走了出来。
　　“依依姐，你这是怎么了？”他见萧依依抿着嘴，“是有人欺负你吗？我替你打回去！”
　　握住李渊的手，萧依依没控制好表情，差点就要哭出来：“我怀孕了……我们有孩子了。”
　　怀孕？怀孕！
　　李渊一下子就傻了，他这是要当爸爸了吗？
　　他的目光落到了萧依依的肚子上，那里还是平坦如昔，很难想象那里正孕育着一个幼小的生命。他原本以为自己和依依双双穿越，能在陌生的时空中相知相伴已是莫大的福气。嘻嘻，如今宝宝也要来啦，他想他会努力做一个好爸爸！
　　“我给你搬个椅子？你快坐下吧。”李渊反应过来，急匆匆地跑回去课室，从里面抗了一把椅子出来。这会儿，他才留意到萧依依身后还跟着一个老头子，并不是他认识的人。
　　李渊挑了挑眉：“这位是……”
　　袁天罡恭敬地行了一礼，回答：“鄙人袁天罡，略懂玄学风水之术。”
　　他在来课室的一路都打听清楚了，娘娘如今嫁给大唐的太上皇，颇受宠爱，太上皇要来国子监的小学讲授课程，娘娘一时兴起，就办了个农场和小学饭堂。
　　如此也好，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他趁着娘娘和太上皇对话的时候，也给陛下相了一面。原本此人命数极贵，却乱于家宅，子嗣不睦，老年破败凄凉，郁郁而终。但如今这人娶了娘娘，大概也算得了机缘，面相中的郁气尽散，反而破出了一条生路。
　　“风水玄学？那就是大师啊！”李渊惊叹一声，今日竟遇上了历史有名的大神棍！
　　他一起看电视上那些算命的大师，感觉特别神奇。什么招桃花啦，旺财啦，旺人缘啦，还有“这几个小妙招牢牢拴住老公”、“震惊！不知道这一点就好像亏了几个亿”、“男女老少都应该知道”、“快转发，看到就是赚到”等等。
　　从小老人家也有讲过诸多禁忌，晚上不要扶墙壁（因为鬼爱贴着墙走）、晚上不要在人家晾晒的衣服下面走（可能附有神奇生物）、鞋子掉进去河涌里不要捡（水中生物想要勾你下去）、别人烧纸不要看（能量波动体会以为你想要抢它的）……
　　李渊对袁天罡有礼貌地寒暄了几句，这种特殊人才尤其珍贵，应该留在长安才对。他派人帮袁天罡安顿好，然后等到下课后，就径直带着萧依依回家去了。
　　大安宫
　　“太上皇传唤了五六个御医，不知道所为何事？”一个小宫女低声地说。
　　“也许是娘娘身体不舒服吧，我刚才看见太上皇一直扶着娘娘。”另一个小宫女说。
　　内殿里，太医院的院首已经到了。他看到太上皇扶着太上皇后进来，连忙跪下行礼。上次就是他诊断太上皇得了老年痴呆症，如今瞧着太上皇口齿清晰，目光炯炯有神，便心知是自己医术不精，诊断错了。
　　院首的心情有些忐忑，就怕君王问罪，可他察觉到太上皇眉目间皆是压抑不住的笑意，心中又安定些许。
　　“你过来，”李渊指着这个据说医术最好的御医，“你给太上皇后诊脉，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下官遵旨。”
　　有太上皇在场，也不必搞悬丝诊脉拉帘子的那一套。院首低着头，不敢直视贵人的容色，宫女芦儿把萧依依的手放在垫子上，盖了条丝帕在上面。
　　两只手的脉搏都号过，院首心中有数了。他虽然惊奇太上皇后一把年纪还能怀孕，但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老蚌怀珠，也许是娘娘运数到了，命中就应当有这一子。
　　“下官想问问娘娘近月来的饮食起居。”为保稳妥，他看着太上皇的眼色，还想向萧依依身边的宫女确认一番。
　　芦儿早在太上皇进来的时候，就隐约猜到了几分。主子这个月还没有换洗，连胃口都不开。前几天太上皇做了一大桌鱼，那个味道又鲜又香，连她都快馋死了，可主子没吃几口，就说饱了。她是个机灵的丫鬟，回答着院首的问话，先是笑眯了眼。
　　半刻钟后，院首笑着道喜：“恭喜陛下，娘娘这是有喜了。”
　　太上皇看着内殿的方向，“嘻嘻嘻”地笑着，在那儿傻乐呢。
　　李渊乐了半天，又问：“那太上皇后这一胎几个月了？怀得还好吗？”
　　院首：“两个月有余，娘娘年纪大了，这一胎只怕有些艰难。但娘娘身体健康，暂时并无大碍。”
　　李渊点头，拿出了小本本：“那要做什么准备事项吗？孕妇有什么不能吃不能喝的？孕妇要每日运动吗？散步以多长时间为佳？每天几点睡觉，几点起床？这宫中的熏香还能不能用？你等会儿留下来检查一下，连带宫女们的胭脂水粉也检查了……”
　　他不仅要把诸多孕妇注意事项记录下来，说不定还要帮依依姐宫斗呢。
　　看多了后宫绿帽传，李渊的自我保护意识还是很强的！
　　什么脂粉啊，熏香啊，首饰啊，甚至衣服啊，都是后宫女人害人的利器！
　　院首：“……”
　　陛下，您是不是想太多了？
　　这个年代的宫斗大戏还是比较淳朴的，堕胎神器红花和麝香还没登上舞台。看不顺眼的，骂人动手扇巴掌的，也不是没见过。
　　不过院首不敢反驳，领命下去后，他带着一众御医，把大安宫的摆设物件都翻查过一遍。就连大安宫里的宫女太监和他们的住处，也被御医们仔仔细细地检查过。李渊甚至还想说，不许宫女们用胭脂水粉，但在萧依依的劝说下，没有再提。
　　这样大的阵仗，不到半日，就传遍了整个唐宫。
　　“你知道吗？太上皇后怀孕了？”
　　“真的假的，这才多久啊，居然怀上了？”
　　“我看呐，怀上不算，能生下来才算。”
　　“快噤声吧，要是告到太上皇那里去，你十个头都不够砍啊。”
　　太极宫
　　作为唐宫中的大BOSS，李二陛下是最快得到消息的那个人。他正和大臣开会呢，不料身边的侍从悄悄地走了过来，拼命向他使眼色，似是有要紧的事情禀报。
　　“众爱卿先退下去歇息一会儿，等会再议。”李二陛下挥了挥手，让长孙无忌和房玄龄等人都退到侧殿用些点心，才把太监招了过来，“说吧，是什么事情？”
　　太监压低着声音：“陛下，大安宫那边传出消息，说太上皇后有喜了，已是两月有余。”
　　什么？！
　　李二陛下吓了一条，差点惊叫出声。乖乖，他本想着在大安宫多养个女人不算什么。只要耶耶再续前缘，后半辈子快快乐乐地活着，那就行了。但他没想到，耶耶和萧氏还能整出个儿子出来啊！
　　以萧氏的受宠程度，这胎又是嫡子，又是幼子。万一耶耶执拗起来，又要搞什么事情，那大唐的江山，就……不是他心窄，若是耶耶记恨玄武门之变的事情，又有小人在旁边煽风点火，这事说不定还真能成。
　　李二陛下抽了一口冷气，不敢再细想下去。
　　他传令下去，让大舅子长孙无忌留下了，其余的大臣都自行离开。
　　“陛下，这是被什么所扰？”长孙无忌一进来，就看到李二陛下的脸黑得像锅底一样。
　　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他们在偏殿待了不到半刻钟，皇帝就变成了这副表情？
　　等太监和宫女都退下去后，李二陛下让大舅子靠过来，一脸苦逼地说：“辅机，耶耶又要多一个儿子了。”
　　儿子？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长孙无忌有点无语，太上皇近年来沉迷酒色，说句难听的，生得越多说不定死得越早。陛下难道连太上皇生子都要管吗？如今陛下正值壮年，皇权在握，那些小妃嫔给太上皇生的儿子，根本不足为惧。
　　“太上皇后怀上了，这可是嫡子啊！”
　　“嘶——”
　　长孙无忌总算明白过来了，陛下这是担心太上皇会偏宠小儿，甚至动摇国本啊。唉，皇帝的心就是黑，难道陛下要使些什么阴招，让这个胎儿……
　　“那，陛下要不要臣？”




第一卷 第25章
　　“那, 陛下要不要臣？”长孙无忌做了个提刀的动作。
　　“不, 先等等吧。朕记得有个叫袁天罡的，精通玄学，算命看相极准，你派人把他找来。当年建成太子还在时, 他给朕相过一面, 说如潜龙在渊, 朕才坚定了决心。”
　　天子垂眸, 心中闪过一丝狠戾。他不能心软, 太子承乾还小，并不足以独当一面。他有无垢，有青雀, 有丽质，有稚奴，还和正在吃奶的城阳, 还有别的妃嫔生的一大群子女。若是他不狠, 当年在玄武门死的人就是他了。
　　“如果这孩子的命数好，那就留下吧。”
　　若这个孩子是坐在龙椅上的命, 那就留不得了。
　　李渊和萧依依都不知道，他们心心念念的孩子正在迎来一场危机。
　　袁天罡到了长安没几天，他的行踪也并未散播出去。他问刘家村的村民要了山脚下院子那棵桃树的树枝, 打算做点小物件，送给萧依依当护身符。
　　相传在鬼蜮里有一座山，山上有棵绵延千里的大桃树。金鸡栖于树上, 每逢清晨金鸡长命的时候，夜出游荡的鬼邪必会赶回鬼蜮。若是不回来，鬼蜮大门边的两位门神，会用桃枝鞭鬼，把他们捉去喂虎。
　　鬼邪皆惧怕桃木，若非大凶，桃木对付这些恶意绰绰有余。
　　“院子里的那棵桃树受了娘娘的恩惠，灵气充沛，已不是凡物。”袁天罡手下雕刻的动作丝毫不慢，“若是娘娘有什么事情，也能替娘娘挡一挡。”
　　在他的刀下，桃树枝渐渐有了人形的身段和五官，身形苗条，从五官依稀可以看出是个女子的形象。他问萧依依要了一条随身携带的帕子和一小缕头发，萧依依虽是不解，但见这人不像是害她，倒也给了。
　　萧依依：“你要这些来做什么？”
　　“娘娘莫怕，我弄个小物件，是挡煞驱邪的。”袁天罡指了指那条帕子，“以后这种随身物品，娘娘莫要再给别人，若是那人起了坏心，恐怕会影响娘娘的身体。”
　　萧依依：“哦……”
　　这是黑魔法吗？还带自动定位隔空打我的那种？
　　袁天罡把萧依依的帕子裁剪成小布料，用缝作衣服的样子，裹在桃木娃娃的身上。他又挑了些最纯的朱砂，描绘出娃娃的五官眉眼，和萧依依有几分相似。变身古代手办达人的袁天罡，没多久功夫就把一个精致俏皮的女娃娃做好了。
　　额，除了头顶还是秃的。
　　“还差点最关键的……”
　　他捡起座位上萧依依留下的一缕头发，分成两半。一半粘在娃娃的头皮上，充当娃娃的头发，另一半则填进去娃娃的心脏部位。如此一来，这个娃娃便是萧依依的替身。
　　如今局势不明，太上皇和皇帝之间的关系也说不上好，娘娘怀孕实在说不上是什么大喜事。他当过官，自然不蠢，前朝和后宫肯定都会有人蠢蠢欲动，想要加害于她。
　　袁天罡在一个铜盆里倒入八卦井水和无根雨水制成的无根水，让娃娃浸泡其中。三天后，他用一条新的帕子，把娃娃擦洗干净，再用茶油给娃娃点睛，才算开光完毕。他看着娃娃越发鲜艳的眉眼，仿佛看到娘娘一样。
　　“有了它，娘娘就可以安心一点了。”
　　几日后，萧依依见到了打扮一新的袁天罡。没想到这老袁收拾一下，看着也是个帅大叔的模样，年轻许多。他把胡子刮掉，只束起一头白发，比起爱进厨房一身烟火味的李渊，多了一种闲云野鹤的高人感觉。
　　当然，还是老公更好看一些！
　　袁天罡先是打过招呼，然后就把一个木盒子递给了萧依依，“娘娘，这是我做的桃木娃娃，切不要让旁人触碰了。娘娘把它藏好，别被人发现了，能预防万一。”
　　萧依依：？？？
　　当了那么久的唯物主义者，她的价值观正在动摇。
　　“谢谢你，我很喜欢这份礼物。”萧依依打开了木盒，看到了一个精致的手办娃娃躺在里面。桃木被打磨得很光滑，一点儿也不扎手，它身上的小衣服也做得很精致，发髻用特小银簪盘起。嗯，就凭借着全手工制作，起码能卖一千块。
　　按照老袁的说法，这个娃娃不仅好看，还有着实际的用途。
　　萧依依和李渊两人都对这种东西很好奇，但怕宫女太监发现，他们决定把娃娃藏进去空间里面。这样一来，谁都不会发现了。
　　从小学食堂里出来，袁天罡闲得无聊，便向人打听，走入了城中最好的酒楼。
　　招呼客人的小二见他打扮得光鲜，似是不缺钱的主儿，引他到二楼临窗风景最好的座位上，上了茶，便推荐道：“这位客人是慕名而来的吗？我们这儿的菜式，都是从太上皇那儿流传出来的，比宫里的滋味都不差什么呢！”
　　哟，这皇帝还会做菜？
　　袁天罡翻遍了史书，还没听说过这种传闻呢。
　　他打量着小二，见他不似说谎，问：“太上皇会做菜？我还第一次听过呢。”
　　“嗨，您不是长安人吧，这都传了几个月了。”小二冲皇宫的方向拱拱手，表达对太上皇的崇敬之情，“自从娶了太上皇后啊，太上皇一改往日的作风，为了娘娘洗手做羹汤呢。他还创作了一首《盗将行》，唱的都是倾慕娘娘的心路历程。”
　　“有点意思。”袁天罡喝了口茶，“我刚来长安不久，还没有听说过呢。坊间有传闻什么是娘娘爱吃的吗？给我上几道好果子吧。”
　　“得嘞，您稍等。”
　　小二见不是饭点，就给袁天罡上了一碟蛋挞和一份鲜奶蛋糕。女子都爱吃甜的，这两种新式点心都是太上皇研发的，众人都说娘娘肯定最爱吃这个。其实啊，能拿到那么多太上皇的食谱，这家酒楼显然是背后有人的。
　　城中的权贵都知道这一点，除去阴谋，这儿的美食还真不错。
　　小二见这些点心都是甜腻腻的，还好心地提醒道：“客官，要不要换一壶清茶？宫中都流行这个吃法，说喝清茶配点心，不容易腻呢。”
　　“那就有劳了，把煎茶换成清茶吧。”袁天罡笑着说。
　　大唐的煎茶和后世的泡茶有很大的不同，他们用沸水将碾成粉末的茶粉煎煮，将茶汤出城黏糊绵滑的茶浆，而且还喜欢放姜、葱、枣、橘皮、茱萸、薄荷等调味料，一起烹煮。萧依依和李渊两人都喝不惯这种煎茶，就借口吃点心腻着，换成了只用茶叶泡开的清茶。
　　没想到开水泡茶流传到宫外，竟也变成一种潮流时尚。
　　袁天罡喝了一口回甘微甜的清澈茶水，把目光落在了桌上的点心上。
　　一股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想来那人待娘娘一定很好吧。
　　他先拿了一枚蛋挞，烘焙得恰到好处，酥脆金黄，富含油脂的饼皮都快要掉渣了。一口咬下去，外酥里嫩的口感让他的眼睛微微眯起，真甜真香啊。这馅儿还有一股奶味，又放了蔗浆，嫩得跟鸡蛋羹似的。
　　吃完了蛋挞，他又尝了尝另一碟鲜奶蛋糕。蛋糕很蓬松柔软，比硬梆梆的馒头饼子好上百倍不止。戚风蛋糕的奶味没蛋挞那么浓，更加细腻轻爽。他这辈子还没吃过那么柔软的点心，眼前的蛋糕看着体积大，里面的孔洞都是空气，没几口也吃完了。
　　吃罢，喝着略带苦涩的清茶，袁天罡的眼神非常柔和。
　　“我不如陛下远矣……”
　　如此看来，她会幸福的。
　　此刻还不到饭点，酒楼里的客人并不多。袁天罡看着接待他的小二，也没什么事情干，就朝小二招了招手，在桌上摆了一把铜钱：“刚才你说那首盗将行是什么来的？能给我唱一唱吗？”
　　看到有钱，小二笑得跟见到亲爹似的。年轻人清了清嗓子，就唱了起来：“劫过九重城关，我座下马正酣，看那轻飘飘的衣摆，趁擦肩把裙掀……烽烟万里如衔，掷群雄下酒宴，谢绝策勋十二转，想为你窃玉簪。入巷间吃汤饼，笑看窗边飞雪，取腰间明珠弹山雀，立枇杷于庭前。”
　　唱罢，小二如同脑残粉一样，和袁天罡讲着《太上皇偏要宠我宠我》的系列故事，简直把李渊当成爱情路上的启明导师。
　　年轻人惆怅地叹了一口气：“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能遇到我心爱的姑娘呢。”
　　深受流行歌曲的荼毒，年轻人的爱情观也有点宁缺毋滥的意思。他等啊等啊，就想找到那个值得他珍爱一生的好姑娘。
　　“不远了，不远了。”袁天罡看着小二的五官，“你的眼尾至太阳穴出，光彩红润，多主异性缘旺，身边接触到的姑娘应该不少吧。”
　　小二大惊：“我同村的姑娘好几个都对我示好，可是我不喜欢她们啊。”
　　“那个姑娘总是在帮助你，家境应该比你好上一些。你回想一下，肯定知道那人是谁了。”
　　“这……”年轻人想了半晌，突然间一拍大腿，惊叫出声，“我知道是谁了！我知道是谁了！”
　　他这一叫，把酒楼里其他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掌柜小步跑了过来，对其他座位上的客人连声道歉。掌柜不好责怪袁天罡，就把小二拉到一旁，训斥了几句。
　　一刻钟后，小二跑了过来，脸上一点也不见沮丧，反而因为袁天罡指点了他几句，神情兴奋莫名。在袁天罡临走之时，他多问了一句：“高人，敢问你的名讳是？”
　　“我姓袁，不过懂点玄学风水罢了。”



第一卷 第26章
　　第二日, 袁天罡依旧来到昨天吃过的酒楼。
　　昨日招呼他的小二见他来了, 就眼前一亮，认出了这位能算命的高人。年轻人笑着把他引到靠窗的位置上，此时正值饭点，年轻人问他是吃点心还是用些饭食。
　　“吃饭吧。”袁天罡看向窗户外皇宫的方向, “你们这儿有什么好菜？给我上两道宫里最爱吃吧。”
　　年轻人的嘴皮子功夫可厉害, 噼哩哗啦地顺口而出：“盐酥鸡、椒麻鸡、炖大鹅、烧乳鸽、八宝鸭、卤水鸭、干炸小排、红烧肉、酒焖豚脚、清炖羊肉……鱼头焖饼、孜然烤鱼、豆豉鱼腩、糖醋鱼、龙井虾仁。”
　　袁天罡：？？？
　　这都是什么菜？我听都没听说过。
　　唐人对于肉类的烹饪方法, 除了蒸煮以外, 炙品和脍品都是最受欢迎的高档做法。其实就是烤肉和生肉片。
　　什么盐酥鸡、椒麻鸡？听得袁天罡云里雾里, 连烹调过程都猜不出来。炖大鹅倒是能想象出来，应该是加了酱料一起煮的。小二报的菜谱极杂，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走的, 全都囊括其中了。
　　应该都是好吃的吧。
　　擅长装逼的他装作思考了一会儿，干脆利落地说：“就要一道龙井虾仁，配一碟煮菠菜, 上米饭。”龙井？莫非是指娘娘农场里那一口神奇的井吗？
　　“好的, 请您稍等。”小二做成了一单生意，快活地走了。
　　等了不到两刻钟, 菜就上来了。袁天罡刚把筷子伸向那道满怀期待的龙井虾仁，耳旁就响起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请问我可以在旁边用饭吗？别处的座位都没有了。”
　　袁天罡抬头一看，见是一个年约三十岁的中年男子, 眉眼含笑，举止有礼。可惜他温和的眉眼中暗藏着一丝桀骜，是个心气极高之人。这个人身穿青色圆领袍衫, 看似朴素，但平底靴子上却绣着繁丽的花纹，腰间的香囊散发出昂贵的香料味儿。
　　确认过眼神，是个贵且富的人。
　　可这样的人为什么要挤在他的座位旁边呢？
　　这样的贵族通常喜欢在最繁华的礼平康坊，伴着美人，听着小曲，享用美食佳肴才对！
　　袁天罡心中有点疑惑，他点头答应了，这人就径直坐了下来。他在吃饭的时候，旁边的人一直在说话。似乎是个健谈的人，这人一路引着自己聊天，从长安城的趣闻聊到了皇室八卦，又聊到长安城中最近似乎有一个算命很准的道士。
　　“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有发达的时候呢？真想请大师给我指点指点啊”那人说道。
　　袁天罡：“……”
　　他要是没看出来这个人在探他的话，那就白活几十年了。
　　他看向这个人的脸，额头饱满厚长，眼睛有神，应是寿贵之相，加官进爵。可惜偏偏生了一个尖下巴，貌似秀美，却失了福气，晚年为人所害，衣食也难以富足。
　　袁天罡夹起一块虾仁，还带着茶叶的香气，真鲜啊。茶叶翠绿，虾仁白嫩，味美益清，极雅又俗。虽然他没有从这道菜里感受到类似农场作物的灵气，但滋味确实不错。配着这道龙井虾仁，夹两口烫菠菜，他能吃光两大碗米饭。
　　若不是旁边有人吧嗒吧嗒地说话，他肯定会吃得更香的。
　　“这位郎君的额头光洁圆润，眉眼俊朗，可见胆识过人，是个懂得奇货可居的商人。”吃饱了肚子，袁天罡才回应了这人，“郎君的这一笔投资，想必心中引以为傲。”
　　那人鼓掌，大呼今日是遇到高人了。
　　“高人，请随我来，我还想请高人继续解惑。”长孙无忌不疑有他，他对袁天罡发出了邀约，声称无论袁天罡需要多少卦金，他都一一奉上。
　　傍晚
　　袁天罡坐进了入宫的马车，见到了太极宫的李二陛下。他早年见过秦王一面，赠了几句，如今见到这个身穿黄色常服的男人，坐于殿内，哪里会不认得？
　　这个男人生得一双龙睛，抬眸之时气势逼人，不可直视。他通身萦绕着帝皇的紫气，五官面相皆是贵不可言。
　　袁天罡纳头便拜：“参见陛下，小人袁天罡愿陛下福寿康泰。”
　　“起来吧。”李二陛下抬起双眸，看着这道士一头白发的样子，虽然没有穿道袍，但应该是挺专业的。
　　“朕要问你一件事，你可猜到？”
　　“小人不知，但卦象上显示的是枯木逢春，老树结果。”袁天罡恭敬地回答，心里却想着大安宫的萧依依。
　　他在入宫的路途上卜了一卦，除了刚才他说的那些，他还推算出此卦暗藏杀意，隐隐有雏龙化血，凤落哀鸣之意。能让皇帝动用朝廷官员，去对付一个女人，大概就只有宫里怀孕的娘娘了。
　　“是也，是也。”李二陛下的眉头并未解开，他使了个眼色，除了长孙无忌一人，宫女和太监们都退下去了。
　　“这枚果实……对于朕而言，有毒否？”
　　总算问到自己最关心的问题了，李二陛下的身体微微前倾，神情十分专注。他以为，太上皇后怀孕的消息还没传出宫外，想来袁天罡应该是不知情的。此人精通卜算，若是算出那个孩子与他相冲，那便留不得了！
　　“今日小人夜观星象，有西宫白虎所属的胃宿（二十八星宿其一）光芒大盛，多有吉意。胃宿主天宫之仓库，能囤积粮食，若逢此星，有田园五谷大丰登。”
　　袁天罡抬头看向外面的天空，在殿内来回走了几步，嘴里念念叨叨的，好像一副很认真的样子。他要护住娘娘，又要骗过天子，还要装作不知情，当真是操碎了心。
　　“星宿吗？”长孙无忌不太相信这种东西，“还有管丰收的星宿？”
　　“当然有，若是小人没猜错的话，凡间应该有些许征兆了……胃宿胃宿，没什么主宰天下的大用，好美食，主丰收，所过之处，必定六畜兴旺硕果累累。”
　　袁天罡一脸严肃认真，还瞪了插话的长孙无忌一眼，显然就是“不会就别逼逼”的意思。
　　李二陛下：敢情我的幼弟，是老天专门给他赏饭吃的？
　　嗨呀，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连他也有点羡慕呢。
　　他想起耶耶娶了萧氏之后，大安宫里种植的一片果蔬，长势都超乎寻常。也许这就是他的幼弟，自身带来的福缘。还别说，萧氏和皇后杨妃合伙开的农场，结了大桃子，前几日还抬了几筐进宫。他从来都没有吃过那么皮薄多汁的桃子！
　　一捏都是水，果肉都直接化作香甜浓郁的果汁，当真是名副其实的“水蜜桃”。
　　这样想来，这个道士说的话似乎有几分道理。李二陛下让长孙无忌送袁天罡出宫，沉思了一会儿，叹了口气，打算做个好人。
　　“如此稚子，就把他当作是增产的瑞兽，供着就行。”
　　以后若有苗头，再狠心不迟。
　　正被李二陛下念叨着的萧依依，正在和李渊一起做桃子果酱呢。今天他们有空，就打算把桃子都做成桃子酱，抹在面包和馒头上都非常好吃。山脚小院种的那棵桃树，结出了一树的大桃子，比皇宫里专供太上皇食用的水果更好吃。
　　“真甜啊，都是汁儿，这个桃子好哩。”
　　因为年纪小，还不用写小学作业的李治坐在小凳子上，捧着一个比脸还大的桃子，小嘴吧嗒吧嗒地吸着，眼睛瞄着做果酱的两人。李渊让人摘了芦苇管子，给小孩当吸管用，可把他乐坏了。
　　长这么大，稚奴还是第一次吸水果！
　　蛋黄派趴在小孩的旁边，大尾巴一甩一甩，一双狗眼可怜兮兮地瞅着他。它用狗头拱了拱小孩的羊皮靴子，渴望能分得些桃子吃。
　　“汪汪汪。”
　　好人，给点吃的吧。
　　李治摸了摸狗头：“蛋黄派也想吃吗？”
　　“汪！”
　　“那好吧，我给你倒一点儿。”
　　富有爱心的李治拍了拍膝盖，站了起来，表示愿意与狗子分享美味。金毛大狗立刻跑进去屋里，叼着自己喝水的小碗出来了。小孩小心翼翼地挤出一碗桃汁，自己也所剩不多了。
　　唉，他在关爱狗子和吃独食之间，挣扎得很是痛苦。
　　“皇祖母，这些桃子都要做成酱吗？”李治看着筐里的大桃子，非常不舍得，“留着喝果汁多好玩啊。”
　　他还没喝够呢，这种甜甜的桃子汁比农场产的热牛奶还好喝。若是他以后当王爷，去到了封地，一定要种漫山遍野的桃树，这样每天都能喝上鲜美的水蜜桃了。
　　嗯，如果四哥养母牛产牛奶，长乐姐姐种萝菔（萝卜），那就更好了，这都是他爱吃的，他们可以换着吃吃喝喝！
　　还不是唐高宗的李小治，内心竟是如此的单纯。
　　萧依依捏了捏小孩的小胖手，解释道：“桃子太熟了，过几天就要坏了。稚奴也不吃坏桃子对不对？做成果酱，稚奴可以抹在小蛋糕上吃呢。”
　　桃子味的小蛋糕？
　　小脑瓜想了想，美食家李治表示可以接受。
　　桃子好吃，但外面的桃毛就挺让人讨厌的。李渊在桃子表面撒少量食盐，让宫人们轻轻地揉搓，再用水冲一冲，桃毛就被清除干净了。帮工的太监和宫女动作都很轻，生怕抓烂了薄薄的桃皮，惹主子生气。
　　粉红色的桃皮之下，都是软烂的果肉。每个桃子都比男人的拳头还大，重量接近一斤。李渊用筷子把果皮一戳开，一大股浅粉色的果汁就顺着流到了小锅内。灶下开着小火，慢慢地熬着，锅里的果汁冒着小泡沸腾着，散发出浓郁的果香味。
　　没用柠檬汁，李渊就加了少许柚子汁，取其清新的滋味，来调和一下果酱的味道。
　　“好吃吗？”他涂了少许果酱在一片面包上，喂到了萧依依的嘴边。
　　“唔——好次，好次！”
　　萧依依不拘小节地啃下半片面包，酸酸甜甜的滋味瞬间在她的舌尖上绽放。和外面卖的香精果酱完全不一样，自制的桃子酱只有浓浓的清香味，吃起来一点儿都不腻。多亏了空间水和超级肥料，她才能吃到这么好的桃子啊。
　　李渊看见萧依依吃得香，比自己吃了还开心。依依姐怀孕后的胃口一直都不太好，连肉蛋米饭和各类甜食都不爱吃了，只吃几口果子填肚子，这怎么行？
　　他盘算着用桃子酱做面包，做蛋糕，做点心给萧依依当早餐和下午茶零食。不知道依依姐怀上的是个女宝还是男宝呢？若是女宝，一定长得非常可爱，脸蛋像红扑扑的桃子一样……
　　“皇祖父，我也要吃果酱！”九皇子李治拉了拉太上皇的裤腿，把畅想未来的李渊叫醒了。
　　李渊抱起来据说会当皇帝的李小治，看了看小孩的五官，大眼睛高鼻梁，长得也玉雪可爱，以后应该是个大帅哥一枚。最近父爱爆棚的李渊舀了一勺果酱，喂到了李治的嘴边，逗得小孩咯咯直笑。
　　“如果依依姐怀的是男宝，肯定比李治还好看！”李渊自信地笑着。



第一卷 第27章
　　桃子果酱做好了, 光是萧依依和李渊两个人也吃不了那么多。萧依依向皇子皇女们发出邀请, 让他们来拿些果酱回去吃。
　　不多时，一个小公主就来了。
　　她的头发带点自然卷，小嘴红红的，皮肤又白嫩, 像个芭比娃娃一样可爱。高阳公主甜甜的笑着, 她的阿娘是个西域的舞姬, 连带她从小就学会看人眼色。她知道太上皇最紧着太上皇后, 一进来大安宫就朝着萧依依问声好。
　　高阳甜甜地笑着：“皇祖母真好, 皇祖父也好。”
　　“高阳来啦，多带点回去尝尝吧。”萧依依拉着小女孩的手，把两个白瓷小坛子装进小篮子, 递给了她。
　　坛子里面装的都是香甜的果酱，给小孩当零食吃也好。高阳母女的分例不多，萧依依同情这个小女孩, 特意多给了一罐果酱。
　　经常给国子监的小学生分饭, 她把宫中的皇子皇女都认清楚了。听到这个名字后，过了几天她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眼前的小女孩就是给驸马带了一顶绿油油的大帽子、喜欢辩机和尚的高阳公主。
　　据说高阳在偷情，驸马给她看门把风？
　　萧依依看见小女孩乖巧听话的样子，想象不出她的未来竟然会变成这个样子。她盯着高阳的小脸, 出神了。
　　“皇祖母，皇祖母，我的脸上有什么吗？”小女孩叫她看得心里有点慌。
　　萧依依回过神来, 含糊其辞：“哦哦，没事哦，见高阳生得漂亮。”
　　天色不早了，高阳提着小篮子，就告辞了。她回到一处陈旧的宫殿，径直走进去偏殿。房间里面也没有任何饰品宝物，庭院中的杂草丛生，也没有人处理打扫。
　　听宫中的老宫女说，若不是她的阿娘有了她，说不定连这等的偏殿都住不上呢。
　　榻上的女人五官深邃，似是生病了，失去了美丽的容貌，但依稀可见昔日的动人之姿。阿依见高阳回来了，便坐直了身子，挤出一丝笑容，她摸了摸女儿的小脸，又握住女儿的小手。
　　“阿娘，皇祖父和皇祖母都送给我两坛果酱，可好吃了。”高阳像献宝一样，开心地笑着，“你尝尝吧，吃了肯定会开心。”
　　“高阳吃吧，阿娘就不吃了。”
　　阿依的家乡在很远的地方，她的族人都死了，只剩下她一个女人。她原以为进了宫就会过上好日子，但是事实告诉她，自己舞姬的出身，在世家贵女面前不值一提，只能连累高阳跟她一起受苦。
　　若是……若是她不在了，皇后素来贤德，会不会待高阳视如己出呢？
　　若是没有她拖后腿，高阳自幼聪慧，一定能争得陛下的怜悯和宠爱。
　　想到这一点，阿依便不愿自己的病好了。
　　高阳并不知道母亲内心的想法，她环抱着女人的胳膊，还在撒娇：“阿娘，尝尝嘛，你多吃点病就会好了的。”
　　高阳最渴望的事情，就是阿娘能健健康康地活着。感谢皇祖父开了个小学，她每天都能去上课学习，中午还能吃到好吃的饭菜，日子比往常好太多了。
　　她认真学习，刻意结交她的小学同学们，以“把作业借给你抄”的形式，获得了不少兄弟姐妹的友谊。
　　“阿娘，等我有了食邑和封地，我就把你带出去！一起过上好吃好喝的日子！”高阳语气天真，但眼中闪过一丝狠厉。
　　那些欺辱过阿娘和她的人，她一定，一定会……
　　拗不过女儿的心意，阿依试吃了一口果酱。今晚膳房送来了热乎乎的蒸饼，母女俩把果酱涂在蒸饼上，吃得挺美的。高阳喜欢看月亮，坐在院子里抬头看天空，小口地吃着。酸甜的果香味四溢开来，飘远了。
　　类似这样的一幕，发生在很多出宫殿里。皇子和公主们得了新吃食，都挺高兴的。一群小学生发挥着想象力，大肆地描述萧依依和李渊做果酱的场景，一个小皇子还叹了一句：
　　“可惜皇祖母怀孕了，皇祖父留下许多果酱给她吃。不如，我们还能分得多些。”
　　暗处有个女人听到了这番话，恨得牙都快咬碎了。她深深地朝大安宫的方向看了一眼，又看看手里拿着的东西，狠下心来。
　　【可恶，那人凭什么可以得到太上皇的宠爱！】
　　【若是她死了，太上皇是不是就会看到我了？】
　　【孩子是我的，是她抢了我的孩子！】
　　……
　　夜里，萧依依翻来覆去都睡不着，心神有些不大安宁。说不上是什么感觉，仿佛喘不过气似的，整个人都很难受。她悄悄地起床把门窗打开，好像听到了一些声音，当她凝神仔细听的时候，声音又没了。
　　身上有一股凉意，大概是在窗边吹了风。
　　“可能是做果酱的时候，累到了？应该是听错吧。”她小声嘀咕了一句，没有多想。
　　第二日，她没什么胃口，连昨日爱吃的桃子果酱都吃不下了。看到李渊精心烹调的一桌佳肴，她只觉得难受，真的感觉到喘气都隐隐作痛。唤了太医来看，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院首摸过两手的脉搏，摇摇头，只说：“臣……臣没诊出什么异常。”
　　“可是依依姐连喘气都难受！”李渊急红了眼，真想要打人。
　　他不要当什么太上皇了，这里没有高科技的诊疗检查，也没有X光拍片。依依姐不会骗他，那只能说御医们医术不精。他气极了，依依姐一整天什么都吃不下，连呼吸都疼，这怎么能行？
　　昨天好歹她吃了很多水果和果酱面包配煎蛋，外加一小碗骨头汤下的面条。今天她不但孕吐，还呼吸不畅，这肯定是病了！
　　李渊看见跪在下面的一群御医，恨不得说一句：“若是治不好娘娘，你们的头就砍了吧。”
　　但是这都是人命啊……对不起，他接受过二十一世纪的教育，并不是一个生杀肆意的皇帝。
　　“李渊……”萧依依轻声地说，“你让他们先下去吧，我想喝点水歇歇。”
　　哦，这是要喝空间水的意思吗？
　　李渊会意，让底下战战兢兢的御医们和宫女太监都散了。知道妈妈身体不舒服，蛋黄派舔着她的手腕，不敢捣蛋，萧依依拉着狗子的爪爪和李渊的手，一家三口都进入到空间当中。
　　如今的空间与刚穿越时相比，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先前埋在地里的水果种子生根发芽，长成半人高的小苗，李渊在空间泉水的附近搭了一间草屋，供两人偶尔进来歇息小住的。
　　“李渊，我的身体不难受了！”萧依依惊奇地喊了出来，“我饿，我想吃东西，要吃果酱面包，还有烤羊肉串！多撒点孜然和黑胡椒的那种。”
　　这会儿，她的食欲一下子都涌上来了，人也精神一些，起码不会像刚才那样呼吸也疼了。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在大安宫里整个人都不得劲，懒洋洋的，一进空间就生龙活虎，饿得能吃完半头羊肉。
　　“行行行，都答应你。”
　　李渊赶紧从空间里退了出去，不到一刻钟，又抱着一大堆食材进来。他在空间泉水的旁边搭了个土灶，先打了一个鸡蛋，把今天刚做的厚切吐司片蘸过蛋汁，放到平底锅里慢火煎香。面包片吸收了蛋液，在高温下与油脂产生美妙的碰撞，一股诱人的香味顿时从锅里飘了出来。
　　是的，平底锅都被苏出来了。太上皇亲自画图让工匠打造的铁锅，是个挺好用的不粘锅，煎蛋炒饭一流！
　　“汪汪汪。”
　　好香，好香。
　　蛋黄派的大鼻子抽了抽，口水滴答滴答地流到地上。大金毛被萧依依抱着，眼神忍不住瞄向平底锅那边，不过它知道妈妈一天都没吃饭饭了，它不能要，它就看看，看看就好。
　　六个面都被煎得金黄酥脆，再淋上桃子果酱和糖浆，这份西式早餐很快就被萧依依消灭干净。面包柔软蓬松的结构，让它能吸收更多的味道，尤其是外面酥香的吐司边，带着浓郁的油香和蛋香，又脆又甜，真是太好吃了。
　　还要，还要！
　　垫了一点肚子，她发现自己更饿了。李渊正在把羊肉肥瘦相间地穿着木签子上，他换上了烤肉的炭炉，要给萧依依烤羊肉串。
　　木炭被烧得火红，烤得羊油滋滋作响，带出微焦的肉香味。李渊一边烤羊肉还一边哼着歌，一时是“想念是会呼吸的痛，它活在我身上所有角落”，另一时又是“分手快乐，祝你快乐，你可以找到更好的”。
　　他唱得投入极了，陶醉之时还闭上了双眼，抓着羊肉串的动作丝毫不慢，还不忘撒上一层调料粉。
　　刚才还呼吸困难的萧依依抱着蛋黄派，气得肝都疼了。
　　你想分手吗？还会呼吸的痛？
　　信不信我用羊肉签子打你啊！我超凶哒！
　　羊肉还没烤好，萧依依放松了思维，突然想起袁天罡给她的娃娃。今天生病的事情不寻常，连御医都诊不出来。可为什么她一进入空间，就整个人好了呢？
　　细思极恐。
　　她赶紧打开一个木盒子，里面正躺着一个做工精致的桃木娃娃。萧依依仔细一瞧，心中一慌，“啪”的一声，和她有几分相似的替身娃娃就摔到了地上。
　　“依依姐，来撸串吧，肉刚烤好了。”李渊拍了一下她的后背，往前一瞧，手中的肉串差点没抓牢，“这……这……这不会是真的吧？”
　　原本五官光洁的桃木娃娃，仿佛被火燎过一样，面目变得焦黑。它直直地躺在地上，无声无息，好不可怜。



第一卷 第28章
　　萧依依和李渊都很确定, 他们把娃娃放进去空间之后, 就没有再碰过了。可是如今，娃娃的眼耳口鼻却变成了焦黑……
　　“难道有人害我？”萧依依的心脏都快跳出来了，“老袁做的娃娃真的能替我挡灾吗？”
　　她蹲在地上，握着这个小巧的桃木娃娃, 手心里都是汗。不详的预感让她想要后退, 后背一阵发凉。她想起昨天半夜里起床, 身上觉得有点冷, 可如今正值夏天, 哪里来的凉风？
　　一定是有人在害我！
　　这种不能用科学解释的事情，让她害怕极了。她的宝宝还没有出生，她还没有活够呢。
　　李渊也怕极了, 他温柔地哄着身边的女人，心思飞快地掠过唐宫中的每一个人。要害依依姐的人，除了他的便宜儿子有作案动机, 最有可能的就是原身的妃嫔。他也是看过《后宫堕胎传》的人, 女人狠起来，都跟不要命似的！
　　“依依姐, 我出去一趟，把老袁找来给你看看。”这种超自然事件，找御医也不管用。
　　李渊让萧依依留在空间里吃烤串, 自己去到宫外，找到了袁天罡的住所。老袁正在院子里画符，似有所感, 笔下的朱砂一松，鲜红的朱砂如血迹一样晕开，原本好好的平安符硬是毁了。
　　一阵焦急的敲门声响起：“笃笃——笃笃——有人吗？”
　　“来啦，来啦。”袁天罡收起桌子上的东西，推开了门。
　　知道他住这儿的人不多，平日里他和附近的邻居也不大交流，一直都是冷冷清清的。袁天罡打开了半扇门，在门口看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太上皇李渊。
　　李渊的额头上都是汗珠，显然是急的。他大口喘着气，拉着袁天罡就要往马车上跑，“道长快上车，依依姐出事了。”
　　好像依依是娘娘的闺名？
　　袁天罡握了握拳：“娘娘出事了吗？有没有受伤？伤得重不重啊？”
　　李渊的脸色显然不好：“她昨晚没睡好，今天早上起来就呼气都疼。你给她的桃木娃娃，面目已经变得焦黑一片，可能是有奸邪所害。”
　　桃木娃娃居然有变！
　　袁天罡的表情凝重起来，他给娘娘做的娃娃是以防万一，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用场。农场里的那棵桃树有灵，平常的小鬼都不敢靠近。能使那个桃木娃娃和娘娘都难受的，应当是夺人性命的大灾！
　　刻不容缓，太上皇的马车一路疾驰到大安宫门口。哒哒的马蹄声在庄严的唐宫中，格外清脆响亮。
　　有过路的大臣看到有人竟然在宫中驾车，不满地摇摇头。
　　“无礼！宫中跑马，这是置天子的尊严于何地？”一个文官掏出小本本，准备记下来明天上朝逼逼。
　　“是极，如此无视规矩，应当下马步行。”他的同僚看着这一幕，痛心疾首，仿佛是皇权受到践踏。
　　“切，”卢国公程咬金嗤笑了一声，“你们看到拉车的马有多少匹吗？”
　　“六……六匹。”
　　众官都意识到这个数字，不敢说话了。天子架六，他们刚从李二陛下的太极宫里出来，很明显，马车里的人并不是当今皇帝，而是太上皇李渊。
　　太上皇是什么性子，大家又不是不知道。虽然他新娶了皇后，性情似乎变得温和许多。但谁知道他什么时候犯病发怒？
　　跟太上皇讲道理，是没什么可讲的。他不要贤名，也不要大权，你还能把他咋滴？
　　还真不能把他咋滴。
　　李二陛下要名声，以魏征为首的谏官逼逼，他都会听一下。而大臣们去劝谏太上皇？
　　李渊：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侍卫们快马疾驰，不到两刻钟，李渊和袁天罡就来到大安宫的门口。袁天罡没有急着进去殿内，而是围着宫墙转了一圈。
　　他低头喃喃道：“这气不对……好重的煞气！”
　　从随身装备包中掏出罗盘，他的眉头紧紧地皱着。作法的人没有打算害大安宫的男主人，而是剑指娘娘，要取她性命。
　　房屋风水布局，他也懂得不少。房屋的四个角落，传闻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又可以理解为：东面为青龙，西面为白虎，南面为青雀，北面为玄武。
　　青龙方位象征男主人，而白虎方位则指的是女主人。
　　袁天罡挖开西面的墙根，只见里面有一只槐木刻成的老虎，笼罩着一股暗黑色的邪气。虎眼是红褐色的，带有一股腥味，应该是用血点上去的。
　　“这人好生歹毒！”他狠狠地把槐木老虎丢进去火盆里烧了。
　　两虎相争，身为正宫的萧依依自然会重伤。白虎主杀，虎气猖獗，更是会招来血光之灾，见人吃人。况且这只木老虎是用槐树做成的，槐树招鬼，为虎作伥。
　　袁天罡看着这个槐木老虎被烧成灰烬，才进殿去拜见娘娘。
　　萧依依脸色好了许多，坐在宫中也不难受。但她还是害怕，到底是谁在害她？！
　　萧依依亲自给救命恩人递了杯茶，问：“袁先生，我……我这是怎么了？”
　　袁天罡怕吓到萧依依，轻描淡写地把破阵的过程说了一遍。离开的时候，他对李渊说了一句话：施法之人会遭到反噬，陛下不如留意宫中哪人突然死于非命。
　　“多谢道长提点。”李渊恨得咬牙切齿的。
　　谁敢害依依姐！他绝对不会放过那个人！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那人敢取依依姐的性命……就用命来还吧。
　　第二日
　　老太监陈大宝接到了消息，趁着太上皇后不在太上皇身边，便行过来轻声地说：“陛下，那人查到了。”
　　李渊的眼神一暗：“是谁？”
　　“柳宝林刚去了。”陈大宝低着头，不敢直视圣颜。
　　昨天太上皇后莫名就病了，连御医都查不出来，直到袁天罡道长来做法了才好。为了这件事，陛下一直都不安，他这个当下人也整天提心吊胆。
　　这下总算查出来了，柳宝林当真是祸害！
　　他也没料到，这些小妃嫔的胆子居然那么大，敢用法术谋害太上皇后。若不是有袁道长这样的高人，太上皇后有没有那个命享福都不知道呢。
　　李渊一脸茫然：“柳宝林？柳宝林是谁？”
　　他没招惹过这个女人，穿越过来之后，他连别的妹子都不敢多看两眼。
　　陈大宝有点印象：“有次您去御花园的时候，有个小妃嫔扑了上来，那个就是柳宝林。”据说是个曾经受宠过的女人，从云端上跌下来的滋味，不好受吧。
　　李渊：“……”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他从来都没有喜欢过那个柳宝林，却因为披了太上皇的壳子，连累依依姐被这个疯女人针对。不行，原身在唐宫里还有多少妃嫔来着？
　　“大约有三四十人吧。”陈大宝回答道。
　　哟，那么多人，都快凑成一个班了。
　　那么多女人，见萧依依怀孕受宠，难免有人心生嫉妒。只有千日做贼的，哪里有千日防贼的？
　　李渊想到萧依依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做了一个决定。
　　太极宫
　　“什么？耶耶你要搬出去宫外住？”
　　李二陛下看到自己的老父亲执拗的样子，头都大了。自古以来，哪有皇帝住到宫外的？他要是敢让耶耶出去住，肯定会被唾沫星子淹死的。
　　别人骂道：瞧瞧那个狗皇帝，不但弑兄夺位，还把父亲都赶出去宫外！老皇帝真可怜，摊上了这么一个不孝子！
　　为了自己的好名声，李二陛下极力挽留，说得口水都干了：“耶耶，您在宫里需要什么，朕都给您送过去吧？选些年轻貌美的宫女可好？外面哪里好，旁人伺候得不周全……”
　　“我不听，我就要住到外面去！”李渊斩钉截铁地说。
　　他想好了，依依姐在刘家村开了农场，那儿的山脚下有一座约几百平米的院子。他和依依姐搬到那里去住，已经足够宽敞了。两人自小都是村子长大的，肯定能适应这样的生活。
　　更重要的是，他再也不用担心被那些女人害依依姐了。
　　依依姐有空间，他又挂着太上皇的高级职称，在哪儿都饿不着的。还可以约上老袁当邻居，这种特殊人才既懂医术，又懂些超自然学说，实在是居家旅行必备人选。
　　隔壁老袁：住在娘娘隔壁，求之不得！
　　“耶耶，您真的一定要走吗？”
　　“一定要走，我要去开拓农村的新天地！依依姐怀孕了没胃口，我要给她种几亩蔬菜果子吃。”
　　李二陛下：爱情是什么？居然让一个皇帝冲昏了头脑，不仅要下厨，还要下地。
　　为老父亲的爱情深深感动（并不），李二陛下终于同意了李渊的要求。他盘算着，耶耶一辈子都没住过农村日子，也许是出于新奇，玩两天就会回来的。
　　不过嘛，做一下面子工程，还是要的。
　　李二陛下把掌管长安事务的京兆尹韩皋叫了过来，向李渊介绍道：“耶耶，这个是韩皋，您在宫外哪里不舒坦，都可以去找他。”
　　韩皋这次奉旨入宫，没想到太上皇竟然闹着出宫。而太上皇出宫后的生活困难，居然要由自己给他解决？
　　挂着职业微笑的京兆尹表示压力很大。
　　无奈之下，他躬身对着李渊一拜：“臣韩皋拜见太上皇，愿吾皇身体安康，福寿绵长。陛下有什么吩咐，尽可去找下官。”
　　“免礼。”李渊把这个担任长安市长的男人扶起来，“韩大侄子，我以后就是你的二叔了。在外头别称什么陛下，称我二叔就好，以免惊动百姓们。”
　　脸上笑嘻嘻，心里MMP的韩皋：二叔你好，二叔再见！



第一卷 第29章
　　一周后, 萧依依带着李渊和蛋黄派, 来到了刘家村的小院里。
　　土路上有一些碎石块，她扶着肚子，走路比往常小心了几分。虽然孩子才刚满三个月，但她已经很注意保护宝宝了。
　　头一回, 刘家村的小孩看到夫人带着老爷从马车上下来, 都好奇地张望着。夫人大方又好看, 给他们吃牛奶和果子, 不知道她的夫君是不是也是这样的人呢？还是像城里的官老爷那样威严？
　　为了庆祝萧依依的到来, 这群熊孩子还从山里摘了一大捧野樱桃。这种天生天养的果子不如后世的智利樱桃大，外皮是大红色的，胜在味道酸酸甜甜, 非常可口。
　　山里野果多，孩子们都认识不少。像野樱桃、野梨子、野柿子、野板栗之类的，从夏天开始都陆陆续续地成熟, 孩子们上山转悠, 几乎每天都会有收获。
　　若是去晚了，准会被山里的小动物吃个精光！
　　当然, 大人们都交待了不要进深山，小孩都记住了，只在外围逛逛。
　　收拾屋子的萧依依察觉到, 有个人影一闪而过，她抬头问道：“谁呀？是谁在外面？”
　　一个梳着两条小辫子的小女孩探头探脑，露出了半个身子。近月来喝了农场的牛奶补身体, 她的皮肤白了一些，小脸上也多了健康的光泽。她身上的衣服还打着补丁，但是干净整洁，给人好感。
　　萧依依朝她招招手：“过来玩呀，不用拘束。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了？”
　　小女孩手中的碗盛满了野樱桃，冒尖了，“夫人，我叫小苗，今年六岁了。阿娘说您怀孕了，吃点樱桃吧。”
　　她的阿娘怀小弟弟的时候，总是吐，吃这个就好了。小苗记在心里，就约上小伙伴一起上山为夫人摘点樱桃。
　　这时候，萧依依才留意到，小女孩身后还跟着四五个小孩。他们的衣领上还挂着几滴暗红色的果汁，显然是在山里吃了个肚儿圆。
　　“夫人，你以后就住着这儿吗？”一个小男孩问。
　　“是啊。很高兴认识你们哦。你们都叫什么名字？”萧依依接过孩子们递给她的樱桃，笑得很开心。
　　“我叫树墩！”
　　“我叫狗蛋！”
　　“我是大娃子！”
　　“我是小娃子！”
　　“我……我叫……”
　　他们期盼地看向萧依依，年纪最小的多金说话还不流利。小孩站在哥哥姐姐的身后，腼腆地笑着，把手中的樱桃递过来。
　　“谢谢你们哦，我很喜欢这份礼物。”萧依依朝屋后喊了一声，“李渊，带过来的点心呢？给大家分一分吧。”
　　怕太上皇在外面吃得不好，宫中的膳房给两人装了一大车零食。萧依依吃不惯用羊油烙的煎饼，就把行李中的饼子都分给村里的孩子们。
　　“谢谢夫人，您怀的一定是个男孩。”
　　“夫人你真好，比我娘还好。”
　　“这煎饼真好吃啊，里面还有油好香。”
　　几个小孩吃得满嘴流油，乐呵呵地笑了，祝福的话像不要钱一样的，一骨碌地往外蹦。煎饼可是个好东西，过节才能吃到呢。夫人的煎饼肯定是用好多羊油做的，又酥又脆，都是一股羊膻味。
　　孩子们仿佛吃了半斤羊肉一样满足！
　　真好啊，这就是有钱人过的日子吗？
　　李老爷长得也好看，就是比夫人老了一些，看起来跟他的祖父差不多大。有钱就是好啊，能娶像夫人这么好看的女人当媳妇。
　　李渊还不知道他被盖上了一个“有钱人”的戳，即使他知道了，他也会一笑置之。
　　院子里的枣子已经挂上了红影，渐渐开始成熟了。满树的枣子把枝干都压低了，俨然是一位超生大户。“啪啪”几声，两三个枣子被鸟儿啄下来，落到了地上。李渊捡起来，在衣服上擦了擦，直接塞到了嘴里。
　　嗯，现在的枣子不是最甜的时候，但已经发酥，吃起来也清甜微酸。憋了一天的蛋黄派在枣树下尿了一大泡，施了超级肥料，自觉帮了爸爸妈妈的大忙。
　　“你们要进来打枣子吗？”李渊对门口的孩子们发出邀请。
　　枣树上的枣子太多，要打下来一些，剩下的才能生长得更好。这时候打下来的枣子也能吃，用来蒸馍馍会减少它的酸味，只剩下清香和淡淡的甜味，非常好吃。
　　孩子们齐声答应：“好啊！”
　　有得吃，不答应的才是傻子呢。
　　李渊个子高，拿着竹竿在枣树下打，噼哩哗啦地一阵枣子雨，引得树下的几个小孩大声尖叫。金毛大狗被枣子砸到了，躲避不及，“汪汪汪”地吠着。
　　萧依依看到众人狼狈的样子，大笑：“哈哈哈哈……”
　　小苗带着自己的小伙伴，把院子里的枣子都捡起来。小孩眼睛尖，一颗枣子也没有遗漏，认真极了。这回足足打了近十斤枣子，萧依依和李渊吃不了那么多，只留了两斤枣子用来蒸馍，其余的都分给村里的小孩。
　　一群小孩每人都得了将近两斤枣子，唱着歌儿，一路回家了。他们的情绪有些激动，把今日的所见当作新闻，绘声绘色地将给父母和兄弟姐妹听。
　　小苗：“老爷生得也挺好看的，和夫人很般配。”
　　狗蛋：“老爷请我们打枣子，这些枣子都是他给的。”
　　树墩：“夫人家的金毛大狗很听话！”
　　大娃子和小娃子：“老爷也听夫人的话，给我们吃煎饼。”
　　多金：“吃……吃吃……”
　　今晚，所有乡亲都知道夫人带着丈夫住进村子里。虽然他们不太理解为什么贵人要住到他们这条偏僻的小村，但不妨他们为此事感到高兴。他们跟村子刘大福打听，都说李老爷是当过官的人，连长安的京兆尹都去拜访他。
　　原先看守院子的九伯声称，韩大人在李老爷面前，乖得跟孙子似的，喊老爷做“二叔”。
　　对于村民而言，这可是大好事！
　　村子里有贵人罩着，旁人都不敢小瞧他们。万一出了什么事情，旁人说不定能看在李老爷的面子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话说，我们要不要拿些东西去拜访李家？”
　　“要吧，可是贵人怎么会看上我们的东西？”
　　“山上不是有野鸡吗？城里的贵人来打猎，都爱吃那一味呢。”
　　“行，那我明天看能不能捉到野鸡。”
　　话题主角的李渊倒没有别人想得那么多，他正忙着给萧依依蒸枣馍。
　　枣子去皮磨碎，碾成枣泥，再加上少许蔗浆，熬成浓浓的枣酱。然后他把枣酱、温开水、面粉和老面一起混合，揉成一个大面团，放着温暖处进行发酵。等面条膨胀到两倍大的时候，他给面团排气，先揉成长条形状，再分成一个个小剂子，揉成光滑的馒头形状。
　　用剪刀在馒头上剪十字星，再醒大约五分钟。锅中烧开后放如枣馍，蒸一刻钟就好了。
　　“好香啊，有点像水果的味道。”萧依依闻了闻，对于今天的晚餐非常期待。
　　在蒸汽的热力之下，透过锅缝，枣子的清香味慢慢散发开来。
　　萧依依回想起以前的事情，嘴角露出怀念的微笑。这种加了枣子和糖的馍馍，是她小时候最爱吃的点心了。李渊的妈妈是一个巧手的妇女，她会蒸上一大锅馍，然后唤她：“依依，过来吃枣馍咯！”
　　“好嘞，谢谢婶子。”
　　年幼的小姑娘捧着半个馍，还烫手着，却舍不得丢开。
　　这一顿饭，让萧依依找回了童年的感觉。刚出锅的馒头有点粘，但是香甜柔软很好吃。由于枣子还没成熟，枣馍有种淡淡的酸味，回味无穷。枣味完全融入到面团当中，每一口都甜丝丝的，完胜白面大馒头！
　　金毛大狗用两只后腿站立，两只前爪搭在了灶台上。两只小眼睛鬼鬼祟祟地瞄着，试图伸长狗头把灶上的枣馍够下来。
　　它也想吃啊，它看到爸爸妈妈都干掉好几个馍了。
　　李渊摸摸了大狗子的肚腩肉，它又胖了一圈，“乖，还热着，蛋黄派还不能吃，放凉点再吃。”
　　“汪汪汪。”
　　好吧，我是个乖孩子。
　　月亮下，一家三口都坐在枣树下，吃着枣馍。怕萧依依噎着，李渊还给她煮了碗蛋花菠菜汤。鸡蛋和菠菜都是农场生产的，味道鲜美，让人食欲大开。吃了两块馍，喝了一大碗汤，萧依依捧着饱饱的小肚子，笑得一脸满足。
　　“离开了皇宫，过得真舒坦啊。”萧依依感叹道。
　　她再也不用担心从哪儿冒出来的宫女和太监，会发现空间的秘密。
　　她是自由的，就好像琼瑶剧里的小燕子离开了皇宫，连空气都变得清新许多。宫中人人都羡慕她，觉得她受尽宠爱，锦衣玉食。
　　但她从来都没对别人说过，她内心的压抑和恐惧。
　　好多人面上都奉承她，私底下却骂她一把年纪还勾搭太上皇，真是个狐媚子。宫中的美人那么多，那么年轻漂亮，多少人都想往太上皇身上靠啊。她会患得患失，害怕李渊会喜欢上别人。
　　不过现在不用怕了，她把李渊带出来，他就是她一个人的。
　　李渊低下头，抱住心爱的女人：“你若是喜欢，我们就不回去了。”
　　斜阳照墟落，穷巷牛羊归。
　　野老念牧童，倚杖候荆扉。
　　雉雊麦苗秀，蚕眠桑叶稀。
　　田夫荷锄至，相见语依依。
　　即此羡闲逸，怅然吟式微。
　　他偶尔读到了这首诗，第一反应就是想起依依姐。当时他想着，在宁静的农家院子里和依依姐一起看月光，听虫鸣，聊着说不完的话儿。眼中只有彼此，便是人间真实。



第一卷 第30章
　　清晨
　　地平线上升起一丝光亮, 公鸡的啼叫声已经“喔喔喔”地响起, 响亮又富有穿透力，似是要驱赶黑暗，把睡梦中的人唤醒。
　　萧依依听到鸡啼声，打了个哈欠, 揉了揉脸, 就准备起床了。屋后传来奶牛“哞哞”的叫声, 有母鸡下蛋的声音, 还有蛋黄派追逐打闹的声音。外面有鸟儿在吱吱喳喳地叫着, 让她的心情非常惬意。
　　“我想要有一间房，不用面朝大海，只要春暖花开。”
　　乡亲们都是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她和李渊也学着早睡早起，近日来身体都养得不错, 精神也比在宫里居住的时候好了不少。
　　好好地收拾过房子后, 山脚下的小院变得更加诗意盎然，也多了生活的烟火气。
　　院子里枣树和桃树枝繁叶茂, 郁郁葱葱。像手臂那样长的嫩豆角挂在架子上，沉甸甸的，掐下一把豆角炒个鸡蛋, 蒸上馒头或者米饭，就是清香爽口的一餐。
　　还有紫色的大茄子和绿色的胡瓜，上面还粘着清晨的露珠。这样的农家场景, 让萧依依产生了留在这里住一辈子的念头。
　　不用担忧房贷和金钱，自成一方小天地。
　　“依依姐，我给你烧点热水吧。”李渊醒了过来，他利索地披上外衣，就往厨房那边走。
　　以前网上都说，小仙女早上是要用温水洗脸的，说这样对皮肤好。虽然不知道这是不是确实有效，但他见萧依依也有这样的习惯，便主动承担了烧水的活儿。
　　萧依依也没有闲着，她在盛水的大缸里放满了水：“用泉水吧，那个更好。”
　　感谢这个穿越的金手指，她和李渊日日用空间的灵泉水，身体健康，皮肤有光泽，看起来比同龄人年轻多了。若是李渊站在李二陛下隔壁，不认识的人，说不定会认为这是兄弟俩呢。
　　这还真不是假话。
　　李二陛下是个勤勉的皇帝，日日处理政务，睡得比狗还晚，醒得比鸡还早，熬得鱼尾纹都出来了。整天加班，白头发也冒出来不少，眼袋和黑眼圈都浮出来，看起来比真实年龄硬生生老了十岁。
　　反观李渊，自从和萧依依团聚之后，心态乐观自在。有吃有喝有房子，哪里还会不满足？
　　他喝的是空间水，吃的是农场里种植的灵气蔬果，身体素质越来越好，甚至头上发白的头发，也慢慢变成灰黑色。有些大臣恶意猜测太上皇娶了萧氏，说不定就会像萧氏所嫁的前几个皇帝一样，被克死了。
　　可谁知，他竟活得越来越年轻！
　　不少人骂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萧依依接过李渊兑好的温水，用帕子泡湿后，洗了把脸，精神一振，这又将是美好的一天。今天早上打算吃葱油拌面，李渊负责和面，她负责在院子里摘点小葱。
　　院子里种了大约一平米的小葱，叶片肥厚鲜嫩，平日里蛋黄派也会来这儿施点超级肥料。萧依依掐了一根葱叶，浓郁的葱香味直冲鼻腔。
　　“这小葱比外面卖的都香。”她对于早餐期待极了，“用油炸出葱油，再拌一拌，我能吃三两面条呢。”
　　她拔了一大把小葱，放到了菜篮子里。她用井水把小葱清洗干净，稍微晾干上面的水珠。葱油拌面只要绿叶部分，不要葱白和葱头，她也在砧板上处理好了。
　　她看向正在切面条的男人：“李渊，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不用啦，很快就可以吃咯。我刚热了牛奶，你要喝一点吗？”李渊正在制作手工面，手起刀落，薄薄的面皮在他手下变成了一缕缕面条。
　　萧依依捧着热牛奶，看着给她做饭的男人。真好啊，她肯定是用了几辈子的福气，才把他换过来的。
　　为了防止面条粘连，男人将面条抖散，再撒上一些面粉，放着旁边备用。这是淡黄色的面条，李渊特意打了个土鸡蛋进去，做成鸡蛋面，更加筋道营养。
　　接下来就是做葱油的时候了，一碗葱油拌面香不香，葱油的影响力甚至远远超过面条。面条的要求不高，可以用挂面泡面手擀面，但葱油要现炸才是最好吃的。
　　李渊把锅烧热，倒入猪油，把切成段的葱叶用小火慢慢炸透。碧绿的葱叶变成了焦黄色，霸道的葱香味在热油的夹击下，一下子充满了这个厨房。然后，李渊把豆酱和糖混合好的酱汁，倒入锅中，“哗”的一声，油锅中炸开噼哩哗啦的小泡，这锅葱油的味道越发香甜醇厚。
　　用锅铲缓缓搅拌，防止糊锅，等葱油和酱汁的味道完全融合，就能关火了。烧水下面，煮熟后把面条捞出，淋上两勺葱油，这碗酱色的葱油拌面就做好了。
　　萧依依迫不及待地捧着大碗，吸溜了一口面条，朝着李渊竖起了大拇指：“香，真是太香了！比上海老师傅做的面，差不了多少！”
　　“你喜欢就好，多吃点，锅里还有呢。”李渊见她吃得开心，也给自己盛了一大碗面条，埋头吃了起来。
　　鸡蛋手工面有韧劲，口感爽滑筋道，非常好吃。裹在面条上的葱油鲜美十足，葱香四溢。浓浓的葱味让人食欲打开，若是配上一块炸猪排，那就更绝了。
　　不过早餐不易吃得太油腻，炸猪排就算了，今晚再吃！
　　喝着热牛奶，大口吃着葱油面，嘴巴都塞得满满的。萧依依连吃了两碗面条，才停了下来。她摸了摸肚子上的肉，惆怅地叹了一口气：“唉，再这样吃下去，我都要长成一个大胖子了。”
　　李渊搂着她的肩膀，从背后看起来，她的身形还是非常窈窕，“胖什么胖，唐朝都是以胖为美的，依依姐一点儿也不胖呢。”
　　她怀着他的孩子，不吃多一点怎么行？之前柳宝林的那件事真是把他整怕了，他最怕的就是萧依依吃不下饭，不知道是不是又被人害了。
　　吃完了早餐，大约是七点半左右。萧依依和李渊都收拾了一下，准备去国子监的附属小学上班。
　　虽然怀了宝宝，但萧依依自觉不是什么娇贵的体弱女子，在现代社会女同事怀孕了也照样上班，她觉得自己的身体还不错，能完成力所能及的工作。
　　国子监
　　小学生们见到萧依依来了，都热情地跟她打招呼。他们不太了解事情发生的缘由，但他们都知道皇祖父和皇祖母搬到宫外去住。这几天没见到皇祖母，还真有点想念啊。
　　为啥？
　　还不是因为萧依依分饭从不手抖！
　　古今中外的饭堂大妈都有一个毛病，那就是盛菜分饭喜欢手抖。明明瞅着是舀了三片肉，她能硬生生地给你抖掉两片，只剩下一片给你。萧依依就不一样了，她对孩子们都极好，还不时给他们加餐分点心，每次她给学生分牛奶的时候，还能续杯呢。
　　况且她人生得美，从不摆架子，孩子们对她的印象都挺不错的。
　　长乐公主李丽质靠了过来：“皇祖母，你好几天没来了，我们都想念你。”
　　六皇子李愔非常好奇：“皇祖母，你在外面好玩吗？外面的房子是不是特别有趣啊？”
　　高阳公主摸了摸萧依依的衣袖，小声地问：“皇祖母，高阳想你，你能不能带上高阳一起住啊？”
　　萧依依的身旁围着七八个小学生，他们的小眼睛都看着她，显然对她在刘家村的新住处很感兴趣。萧依依跟他们描述了刘家村的样子，母牛会在小山坡上吃草，公鸡跳上树枝啼叫，路边的草堆里有比手指还大的蚂蚱，村口的大黑狗还会捉兔子。
　　“哇，这种地方我们还没去过呢！”
　　小学生想象着农家小村的样子，不时发出几声惊呼。他们日日住在宫里，从来都没有见识过这种地方。原来外面的世界是这般的，山上能摘到野果，路边会有兔子出没！
　　萧依依自豪地笑着：“还不止呢，前几天蛋黄派在山上掏了一窝小兔子回来，可好看了。”野兔的毛是灰色的，萧依依这个吃货，净想着把兔子养大了吃肉。
　　她的房子入住了几天，还没宴请过亲朋好友。在大唐她没什么朋友，如果孩子们来玩几天，她会很高兴的。
　　萧依依提议道：“那……那你们要不要来我那儿玩一下？我让太上皇跟陛下说说？”
　　“好的！”“这太好了！”“哇，可以出去玩。”
　　几个小孩都拼命点头，不想错过这次出游的机会。他们还小，都没有出宫玩过。听说皇祖母那儿种了好多果子，这会儿去正是吃枣子的时候，一树的枣子将近有上百斤呢。甜酥酥的枣子能用来做好多点心，枣花酥、红枣发糕、枣泥山药糕、枣泥核桃糕……
　　他们约好了，等着旬休日不用上学，就可以过去玩一趟。这群孩子兴奋极了，恨不得一眨眼就到放假的那天。
　　等孩子们上课后，萧依依闲着无聊，就在国子监里随意逛着。国子监的官员和先生都知道她的身份，即使女子在国子监行走似乎有些不妥，但鉴于她背后的太上皇，大家都没有说些什么。　
　　直到，她看到一群人高马大的青年堵在她面前，他们约有七八个人，都穿着丝质的袍子，俨然一群贵族子弟。
　　萧依依有些警惕地护住肚子：“你们是谁，要做些什么？”
　　她知道朝堂上有些大臣是反对自己当太上皇后的，莫非这群人想要害她？
　　为首的青年见她一脸防备，尴尬地挠了挠头，挤出了一个羞涩的笑容：“娘娘，请问你什么时候能扩大饭堂的规模？我们也想在学校吃课间餐和午饭啊。”



第一卷 第31章
　　为首的青年见她一脸防备, 尴尬地挠了挠头, 挤出了一个羞涩的笑容：“娘娘，请问您什么时候能扩大饭堂的规模？我们也想在学校吃课间餐和午饭啊。”
　　哼，那群小学生总是拿着饭跑过来他们那儿炫耀，真是太气人了。打又打不得, 赶又赶不走, 他们肚子饿得咕咕直叫, 连先生说什么都听不清了。
　　陛下管过几次, 这群小屁孩答应得倒好, 消停不到三天又过来耍了。小学生的饭菜真是太香了，就连一食肆美酒闻名的礼泉坊的酒菜，闻起来还不如饭堂菜新鲜可口。
　　还有饭堂的牛奶啊, 不知道是怎么热的。他们在家里让下人也煮过几次，闻着都不如小学生手里的那杯奶香浓。
　　青年们都一脸期盼地看着萧依依，齐声恳求道：“我们都有钱, 早就盼着吃饭堂菜了。”
　　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和尊重, 他们站成一排，弯腰九十度, 朝着萧依依深深地鞠了一躬。
　　萧依依：“……”
　　没想到在二十一世纪不大受欢迎的饭堂菜，在大唐竟然变成了有钱都不一定吃的到的奢侈品。
　　也难怪，有皇室小学生做代言, 加上李渊提供的菜谱和农产特产的蔬菜，味道好极了，想不火都要难。
　　“国子监的生员太多了, 要扩张食堂还需要些时日。”萧依依摇了摇头，在青年们失望的眼神中，又加了一句，“我打算在学校内开一间小卖部，提供一些吃食饮品，你们课间可以过来买。”
　　小卖部？
　　这是青年们从来没有听说过的词儿。
　　不过从字面上的意思理解，大概就是一个货物品种较少的杂货铺子。如果这家铺子卖的东西，和小学生的饭堂菜一样好吃，那他们肯定会花钱的。
　　那时候他们就可以站着吃，坐着吃，躺着吃，打着滚吃！
　　小卖部提供的食物要美味、随意携带、味道不能太重口，汤面汤粉麻辣烫这类食物，肯定要划掉的。萧依依和李渊商量后，准备在小卖部出售几种包子。
　　至于饮料嘛，那就是奶茶和红茶菌。
　　奶茶是什么？人人都知道的。但红茶菌是什么？可能大多数人都不了解。
　　红茶菌是用糖、茶、水加菌种发酵后生成的物质，菌群呈白色光滑状，外观像肥猪肉一样，是酵母菌、醋酸菌和乳酸菌的共生体。用红茶菌发酵的饮料，喝起来酸甜可口，对肠胃有着特殊的保健作用。
　　若是不加糖，便是民间俗称的“醋蛾子”。
　　萧依依在刘家村的醋坛子里，见有长着醋蛾子，就问村民要来养着。她每日都往坛子里加入空间灵泉泡的茶水和糖，把菌种养得越来越肥，发酵出来的饮料酸甜中带有清香，非常好喝解暑。
　　三天后
　　萧依依在刘家村建了个小作坊，雇了几个手巧的妇人和汉子，盘算着做羊肉大葱包子、酸豆角肉沫包子、和甜口的奶黄包。
　　大葱、豆角、牛奶和鸡蛋这几样都是农场产的，多亏了空间金手指，味道都特别好。用同样的配方，做出来的包子比外面卖的香了好几倍。
　　员工们试吃了几个，都直夸好。问他们和外面食材做的有什么区别，他们也说不出，但就是吃着好香。
　　“夫人，这个羊肉大葱的，太好吃了。大葱羊肉馅里的汤汁，又嫩又鲜，比炖羊肉还馋人。”
　　“夫人，酸豆角酸爽带点啦，和肉沫一起作馅很爽口，连吃三个都不腻！”
　　“夫人，我觉得奶黄包又香又甜，比吃牛奶强多了！孩子们肯定会喜欢这个口味的。”
　　萧依依个人认为，最好吃的还是奶黄包。轻轻掰开，淡黄色的馅料都快流出来了，浓郁香甜，让人忍不住大口吸上去。若是吃得慢了，奶黄馅都快要滴到地上，多可惜啊。
　　她安排了几个健壮的汉子，把各种口味的包子分别放入竹筐中，然后取了干净的纱布盖在上面。太上皇的能量就是大，只用了三天时间，她的小卖部已经装修好了。她带着人把食材带过去，可以开业了。
　　小时候，她怀着一个梦想，就是当小卖部的老板。
　　这多棒啊，整天吃吃喝喝看铺子就行了！没想到来到了大唐，她实现了这个儿时的梦想。
　　小卖部位于国子监的西北角，原本是一处放杂物的房子。萧依依说要做吃食买卖，掌管国子监的官员就把这处地方划给了她。
　　她的嘴角挂着笑容，满意地看着员工把包子放在蒸笼上保温。她支起了一个大锅，正在用茶叶加糖加奶，煮成香喷喷的奶茶。
　　红茶菌不用煮，早就发酵了一大缸。谁要是来买上一杯，随时用竹筒舀就行了。
　　奶香面香茶香的味道，顺着几缕清风，一路飘远了。
　　几刻钟后，大约是下课了，陆陆续续有生员在国子监内走动。有嗅觉灵敏的，闻到了风中的香味，小声地嘀咕：“今日的小学生过来了？好饿好饿，有食物的味道啊。”
　　同伴们回头张望，疑惑地说：“没有啊？他们这个点还没有下课呢，往日里要迟上一些，他们才会过来。”
　　“可这个味儿是哪儿来的？”
　　“去瞅瞅便是了。”
　　他们顺着风中的味道，一路走着，找到了角落旮旯里的小卖部，只见一个美貌的妇人盘着头发，正摇着蒲扇，她看到有人过来了，露出了热情的笑容。
　　“客官，要买一些吃食吗？和小学饭堂里的一样好呢。”
　　萧依依一开口，就让青年们愣住了。天呐，太上皇后在看铺子？还亲自接待他们？
　　这可是难以想象的事情啊！
　　她生得如此貌美，国子监里的学生们惊鸿一瞥，就再也忘不掉了。
　　即便大家都知道她都是当祖母的年纪，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青春期的男生都忍不住偷偷倾慕她，把她当作女神看待。
　　若是他们以后娶的妻子像娘娘那么美，不，只要有三分美，他们估计做梦都会笑醒吧……
　　同伴捅了捅杜构的后背，让他立刻回过神来。
　　杜构见到萧依依的脸，神色有点害羞，低声问道：“娘娘，都有什么卖的？构腹中饥饿，正想进食。”
　　“你爱吃咸的还是甜的？咸口的有羊肉大葱包子，酸豆角肉沫包子，甜口的有奶黄包，都是三文钱一个。喝的有奶茶和红茶菌，都是两文钱一杯……你们几个人，都要吃些什么？”
　　萧依依掀开了蒸笼，包子的香味一下子就爆发出来。柔软蓬松的大包子静静地躺在那里，每个都足足有男人的拳头那么大。
　　出于对女神的支持，杜构大方地掏出钱：“那我每种笼饼，不，每种包子都要两个。奶茶和红茶菌各要三杯。”
　　唐人习惯把包子称作“笼饼”，包子这个称呼真是新奇，是包着馅料的意思吗？
　　美食当前，他也没想太多。热乎乎的大包子被握在手里，以它柔软白胖的身体朝着众人大喊，“来，吃我！”
　　好，这就把你吃掉！
　　杜构是莱国公杜如晦之子，在几人里身份最高，也是最有钱的主儿。他豪爽地把另外几个包子和饮料分给同伴，只留了一个羊肉大葱包子和一杯奶茶。
　　年轻人哪里有不爱吃肉的？
　　他往包子上咬了一口，满嘴肉汁在舌尖上流淌，让他立刻就后悔了。
　　啊，买少了，这样美味的吃食，应该多买几个才对！
　　肥瘦各半的新鲜羊肉被剁成肉馅，再拌入切碎的大葱，羊肉的膻味和葱香味混合在一起，变成了一种特殊的香气。皮薄馅大的羊肉大包子在锅上一蒸，鲜美的肉汁都蒸出来了，直接顺着杜构的指尖，就要往下流……
　　这会儿还顾及什么礼仪，直接大口啃啊。
　　青年吃得满嘴流油，胃口大开，反倒更饿了。他敢说，全长安都没有这么美味的蒸饼。他终于体会到小学生们日日吃饭堂菜的心情，啊，真的好幸福啊！
　　他若不是年龄超了，他也想回去读小学！
　　吃完了包子，杜构把手伸向了那杯奶茶。煮好的奶茶放了一会儿，还微微烫口，他把奶茶捧在手心，先闻了闻。
　　嗯，是放了茶叶和牛奶，带着一股甜香味。
　　入口很顺滑，奶香浓郁，因为加了茶叶进行调和，不显得甜腻，很是清爽。这喝胡人喝的奶茶有点像，但是他们爱放盐和各种香料，不是这种放糖的口味。
　　确认过眼神，是甜的更好喝。令人惊喜的是，奶茶底部有些比指头还小的丸子，颜色透明，吃起来软糯微甜，很有嚼头。
　　根据娘娘的说法，这种小丸子叫“珍珠”，这杯是珍珠奶茶。
　　“是吗？还挺有意思的。”杜构评价道。
　　甜甜的热奶茶让人精神为之一振，回去上课后，杜构觉得自己上课的注意力更加集中了。午饭的时候，他拒绝了仆人送来的饭菜，而是和同伴一起走去小卖部那里，打算买包子当午餐。
　　课间买的包子，他还没吃够呢。
　　等他去到小卖部附近的时候，一条数十米长的队伍正在以龟速前进。前头有买到包子的人，都迫不及待地吃着，露出了快乐的笑容。
　　他眼睛很尖地发现了，平日里不苟言笑的先生，也藏在人群当中！
　　他依稀记得，这个秃顶的中年男人，前几天还在批评饭堂菜的出现，说这是“哗众取宠，故弄玄虚”。
　　当时的先生很气愤，似乎替太上皇后自甘堕落的行为，感到痛心疾首：“身为皇后，不思考如何为天下女子作表率，反而锱铢必究，搞什么农场饭堂，羞也，羞也！”
　　谁知，今日的先生居然会握着两个大包子，左边啃一口，右边啃一口，一脸满足地赞叹道：
　　“真香！”




第一卷 第32章
　　对于在国子监博士李如枫而言, 今天和往日一样, 没什么异常。
　　直到——他看到下课后的学生，都一窝蜂地跑出去了。
　　还没下课，一群年轻人就带着一脸兴奋和期待，不住地往外面望去。他们摩拳擦掌, 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在发生。下课铃一响, 他们拔腿就跑, 一眨眼就不见了人影, 好像被狗撵着一样。
　　李如枫皱了皱眉头, “读了那么久书，怎么还是这般毛毛躁躁？”
　　这可真不像是读书人的举止。
　　平日里彬彬有礼的学生，怎么都变成了这样？国子监的学生大多都是出身高门, 面见陛下也是常有的事情。这会儿他们却像个山野里的穷小子一样，毫无姿态礼仪可言。
　　“跑快点，迟了人多, 包子就卖完了。”一个青年从后面冲了出来。
　　“是啊, 我在上课那会儿都想着吃大包子。”两个青年跑得满脸通红。
　　“可不？我也馋啊，连先生讲什么都听不进去了。”三个青年跑得鞋子都快掉了。
　　李如枫疑惑地看着学生们反常的行为, 快步跟了上去。他倒要看看，是谁在国子监捣鬼，让学生们都没了学习求学的心思。
　　真是太气人了, 他认真讲了那么久课，居然有学生说听不进去？
　　那个“包子”究竟是何等妖物，竟能迷惑住学生们的心智！
　　他不服, 决定和“包子”决一死战。不是它死，便是他亡。
　　跟着众人的脚步，他来到了国子监的西北角。原本这儿是一处杂物房，芳草萋萋，十分幽寂。今日摇身一变，此处变成了一间美食屋，附近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小屋旁边都站满了人，娇媚的女子叫卖声与国子监这样的男校，显得格格不入。
　　“羊肉大葱包子，还热乎的，肉多管饱！”
　　“酸豆角肉沫包子，酸辣鲜香，要尝尝吗？”
　　“奶黄包要两个？都是甜口的，好嘞。”
　　“饮料要什么？珍珠奶茶或者红茶菌，奶茶奶味浓，红茶菌是酸甜的……”
　　萧依依正站在小卖部的蒸笼旁边，把包子装进油纸里，递过去给饥肠辘辘的学生。蒸笼的热气熏得她的脸蛋通红，但她一点儿也不觉得累，反而因为赚了钱，快活极了。
　　真好，这就是收钱收到手软的好日子！
　　李如枫被后面的人群挤着，不知不觉地加入到队伍当中。他看到每个学生的手里都捧着类似笼饼的吃食，啃上一口，都不经意地露出满意的微笑。
　　他心想，真的有这么好吃吗？
　　也许是学生们见到美人，才觉得这种东西好吃吧。
　　唉，太上皇也不管管，居然让太上皇后出来卖吃食呢。堂堂皇后抛头露脸的，真是让人感到羞愧！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大唐皇室都吃不起饭了？连皇后都供养不起？
　　这是人性的缺失，也是道德的沦丧。
　　痛心疾首的博士李如枫，排了一刻钟左右，终于轮到他了。只见貌美的妇人穿着普通百姓的衣裳，发髻上只戴了一支银簪子。她的笑容很真诚，和长安的贵妇小姐都不一样，一点儿架子也没有。
　　“客官，要买什么？咸包子有羊肉大葱馅的和酸豆角肉沫馅的，甜包子有奶黄包，都是三文钱一个。”
　　这个像笼饼一样的吃食，要三文钱一个？
　　有点贵啊。
　　李如枫愣了一下，三文钱在长安能买两斤米，足够一家人吃一顿饱饭。这个包子里面放了肉和菜，也不该卖那么贵啊。
　　长安西市的胡饼，只要两文钱三个，还填了羊肉馅呢。
　　瞧着太上皇后的脸，一副理所当然的的表情，他在心里忍不住纳闷：难道大唐皇室的日子真的太穷了吗？想通过这种方式赚钱？
　　要一个女人出来赚钱，太难了。
　　怀着对生活不易的同情，李如枫摸了摸怀里的钱袋，咬了咬牙：“每种包子都给我两个吧，奶茶和红茶菌各要一杯。”
　　萧依依从蒸笼里挑出六个包子，笑着递了过去，“尝尝吧，不好吃不要钱。”
　　她就是这么自信！
　　博士李如枫肃然起敬，他抓了包子狠狠地咬了一口。酸辣爽口的滋味让他眼前一亮，唾液急速分泌，根本停不下来。
　　白面包子蓬松柔软，略带甜味，比他平常买的笼饼好吃了一些。
　　酸豆角腌得正是时候，酸辣中带点蒜味，越吃越香。剁碎的肉沫沾满了豆角的味道，增添了不少独特的风味。
　　他毫不犹豫地说，和这个包子相比，他以前吃的都是垃圾！
　　他认为，最好吃的要数靠馅的包子皮。这部分的面皮吸满了肉馅流出来的汤汁，吃起来满嘴是香，酸酸的味道很开胃，勾得他的馋虫都出来了。
　　面皮的麦香，豆角的酸香，猪肉的鲜香，三者紧紧地抱在一起，每吃一口，都是极致的享受。
　　“啊，真香！”
　　李如枫幸福得都快哭了，他理解到学生们跑过来买包子的心情了。他在长安待了那么久，都没有吃过这样美味的主食。
　　左一口包子，又一口包子，人生最快乐的时刻莫过如此。
　　也许陛下的宴席菜品会更好吃，但那也轮不到他这个小博士去吃啊。
　　怀揣着几个包子和两杯饮料，这位秃顶的中年男人环顾四周，快步地离开了。他留意到小卖部剩下的包子已经不多，后面人群的队伍却有十米长。
　　这就注定了，有些人是吃不到包子的。
　　不行，他要快点走了。
　　不然同僚们发现他买了那么多包子，问他要上几个吃吃，他的包子就保不住了……
　　熬到下班的时候，博士李如枫提着一个油纸包和一杯饮料，径直往家里走。
　　他暗自窃喜，同事们去晚了，都没有吃到美味。全办公室只有他这个天选之子，吃到了娘娘卖的包子。
　　同僚刘霖发现了他的身影，好心地跟他打招呼：“如枫，这么快就走了啊？咦，你身上是什么味儿啊？好像是吃食的味儿。”
　　“哈哈，没什么，就是中午吃的饭菜味儿吧。”李如枫从饭堂菜的怀疑者，变成了饭堂菜的忠实支持者，“太上皇后开了一间小卖部，那里的包子可好吃了，喝的也好。”
　　“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刘霖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他可是知道的，前几天老李还批评娘娘出来开饭堂的行为，没想到一眨眼，老李居然对此不吝赞美。
　　“我骗你有什么好处？”李如枫懒得废话，谁吃谁知道，“我家里还有点事，我就先走了。”
　　他的阿娘胃口不好，连饭食都用得少。但这样美味的包子，阿娘肯定会喜欢吃的。
　　李家
　　回到家的时候，天色还没完全暗下来。李如枫进门就喊了一声，“阿娘，桂敏，我回来了。”
　　屋里的两个女人都迎了出来。一老一少，见到男人回来，都挂着笑。
　　他解开了油纸包，露出了三个大白包子，献宝似的递到黄氏的面前，说：“阿娘，这是我在国子监买的包子，可好吃了，你尝尝吧。”
　　“哟，这可难得，你们读书人地方卖的东西，不便宜吧。”
　　黄氏感动于儿子的孝心，又有点心疼钱。儿子只是一个博士，算不上大官，俸禄也不高，一家人的日子一向是过得紧巴巴的。
　　不过买都买了，那就热热吃吧。
　　她的胃病不好，不舍得花钱找大夫瞧瞧，疼得最厉害的时候，她都是在床上躺一躺，死撑着缓过来。她没跟儿子提过这件事，只说没胃口吃饭，喝一碗稀粥就行。
　　这个傻儿子就当了真，到处给她寻摸好东西吃。
　　儿媳桂敏把包子放到锅中，热了将近一刻钟，等完全蒸软了才拿出来，递给了婆婆。
　　儿媳讨好地笑着：“娘，我闻着好香，夫君特意带回来，你就用一个吧。”
　　黄氏点点头：“行，那就吃一个吧。”
　　黄氏随手拿了一个包子，她的胃口不大，吃一个肯定饱了。掰开一看，香甜的味道直接钻进她的鼻子里。
　　嗯，奶香味很足，又甜又软的真好吃。
　　黄氏小口吃着，浓郁的牛奶味蔓延开来，软软的馅料不费牙，一吸就全到肚子里面去了。似乎是放了鸡蛋，还有一股蛋香味，比家里蒸的鸡蛋羹强多了。
　　神奇的是，她的胃病严重，吃什么下去都难受。可今日吃了这个面团包着的吃食，胃里暖洋洋的，没有再扯着疼了。
　　黄氏好奇地问：“这是什么吃食？我都没见过呢。”
　　李如枫：“这叫奶黄包，听说是用面粉、鸡蛋、牛奶和糖制成的。还有这个叫做红茶菌，阿娘喝一杯吧，倒也可口。”
　　他给阿娘的茶盏里到了一杯浅黄色的液体，刚刚他尝了几口，酸酸甜甜，挺好喝的。
　　“哦？红茶菌？”黄氏相信儿子不会害她，捧着杯子就喝了起来。
　　入口先是一股幽幽的茶香，然后是酸酸的味道，再接着是清甜的滋味。和她喝过的茶水不一样，这个红茶菌喝到肚子里，非常舒服。
　　再吃几口包子，当真越吃越想吃，越吃越开胃。
　　不过，黄氏知道自己的身体，克制地吃了一个包子，喝了一杯红茶菌之后，就再也不肯吃了。
　　吃得太多，她的肠胃可承受不住。
　　“唉，若是我的胃好起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黄氏摸了摸肚子，回味着包子的香甜滋味，“这该是多好的日子啊。”
　　用过了晚饭，有儿媳桂敏在料理家务，黄氏放心地拿着蒲扇出门了。这是老街坊们难得的消遣，她们聚在一起，聊聊东边的小媳妇，说说西边的大孙子。
　　黄氏见到了老姐妹，首先开口了：“我今天吃了一个叫做包子的吃食，又香又软，里面的馅儿都是奶味的！”
　　唐人爱吃乳制品，她这样一说，瞬间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哦，是什么吃食？比樱桃浇酥酪好吃吗？”一个老婆子凑了过来。
　　“酥酪怎么能和它比？”黄氏骄傲地挺直了腰板，“那叫奶黄包，是国子监特供的！外面都没得卖呢，只能是国子监的官员和学生购买。”
　　众人：“……”
　　其实你不是在炫耀包子，是炫耀在当了公务员的儿子吧。



第一卷 第33章
　　国子监
　　排了大约半个时辰, 杜构和同伴们终于排到了小卖部的门口。
　　然后, 在他满心期待的时候，耳畔响起了令人心碎的声音：
　　“这位客官，我们这儿的吃食都卖完了。”
　　卖完了……
　　人生第一次，杜构恨自己没有像骏马一样, 长着四条腿。不然, 他就可以跑得比所有人都快, 吃到心爱的大包子。
　　就因为他跑得慢了一些, 小卖部的吃食就全卖光了！连奶茶和红茶菌也一滴不剩！
　　没买到大包子的杜构失望不已, 耷头耷脑的，像一只失落的大狗，“娘娘, 您怎么不多卖一些？包子很好吃。”
　　萧依依灭了灶下的火，把蒸笼都收拾起来。她略带歉意地笑了笑，“我今天早上带人做了三筐包子, 没想到生意那么好, 一下子就卖光了。”
　　三筐哪里够？十八二十岁的小年轻一下子吃四五个包子，跟玩儿似的, 肚子大得像个无底洞。
　　杜构觉得娘娘带三百斤包子过来，也照样会卖完的。不过他不敢说这样的话，听说娘娘已经怀孕了, 若是因此过分操劳，累坏了身体就糟了。
　　没买到包子，他转头揪住眼熟的同窗, 语气有些不满，“你怎么买了七八个包子？我们后来都吃不上了！”
　　不怪娘娘，都怪你们这些排前面的。若不是他们买那么多，他就能啃着热乎乎的包子了。
　　那个同窗也是个官二代，对上杜构一点儿也不怵。他挺直了腰板，大声地说：“我爹娘还没吃过呢，百行孝为先，我要让我的爹娘都尝尝这样的美味。”
　　杜构：“……”
　　说得好有道理，竟无法反驳。
　　萧依依望着因为没买到包子，而不肯离去的学生，当即表示：“明日我一定多带点包子过来，如今人手还不够，还请大家见谅。等过段时间吧，我一定多雇点人，保证大家都能吃得上美味的包子。”
　　听到她的话，学生们的情绪稍微安定了下来。有人还表示家中奴仆众多，若是娘娘需要，他就把人送过来。
　　萧依依：谢谢了，这万恶的封建主义。
　　她还接受不到把人当作奴隶使唤，她都是通过雇佣的方式，让乡亲们获得工钱。长安居不易，她的连锁企业若是能壮大起来，雇的百姓越多，大家的生活也许能变得更好。
　　她的脑子很笨，她既不懂朝堂上的风云变幻，也不懂后宫当中的争宠站位。她的能力很小，做不了兴国安邦的大事，也不会做肥皂造玻璃弄大.炮。
　　但是她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更多的人能吃饱穿暖。
　　刘家村
　　今日的火爆销售让萧依依充满了信心，她又雇了四个善灶的妇人，把小卖部的供应作坊扩大了一倍。
　　嗯，吃食的种类也太少了，再好吃的东西天天吃也会腻的。
　　“夫人，我们这是要做什么？”刘三嫂低声地问。
　　她被夫人升为管事，工钱多了一百个铜板，干活也更有劲了。她领着新雇的妇人洗手洁面，又把头发用布包好。待几人整理干净后，她才把下属带到萧依依的面前。
　　夫人说了，做吃食这一行最要干净，尤其是饭菜里绝不能掉头发进去。
　　萧依依拿着炭笔，思考了一会儿，在李渊写好的菜谱上圈了两样。
　　今天她自己观察过了，男生都爱吃肉，咸包子明显比甜包子更受欢迎。她打算再推出羊肉烧卖和鲜肉烧卖，肉馅满满，男生应该会喜欢的。
　　烧卖的制作并不复杂，用烫面为皮，裹上肉馅包好，在蒸笼上蒸熟便可食用。烧卖又称“捎卖”，原意是“捎带着卖”。早年这种小点心在茶馆里出售，一壶浓浓的茶水，配上一笼热气腾腾的烧卖，便是最受人欢迎的搭配。
　　烧卖的口味很多，在北方内蒙地区，流行的是羊肉配以大葱鲜姜的烧卖，而在南方一带，有三鲜烧卖、猪肉冬笋烧卖、鲜虾烧卖甚至蟹籽烧卖。
　　想起烧麦的滋味，萧依依的肚子有点馋了。
　　“你们几个，是烧卖组，负责剁馅擀面包烧卖，可能做到？”
　　几个妇人连连点头：“能的，能的。”
　　“烧卖”这个吃食的名字，她们没听说过，但剁馅擀面的活计，她们都是会的。包烧卖不会，但她们会包牢丸（饺子），估计也不会太难。
　　几人听着萧依依的安排，顺利把烧卖蒸了出来。一掀起锅盖，鲜香四溢，让人不由自主地吞咽口水。
　　还冒着热气，烧卖的皮子晶莹透明，惹人垂涎。身为主家的萧依依夹了一块，用筷子稍稍拨开，肉汁瞬间流到小碟上。品上一口，香而不腻，羊肉的味道一点儿也不膻，肉质非常嫩。
　　她赞了一句：“不错，明天就加上这个。”
　　刘三嫂领着几人，对视了以眼，顿时松了一口气。太好了，夫人吃得满意，她们就能保住这份工作。
　　萧依依又夹了一个鲜肉烧卖，和羊肉馅的不一样，这种烧卖偏轻爽口感。剁碎的冬笋有很棒的提鲜作用，带点微甜和清香，还能吃到笋粒的口感。
　　笋是附近的山上挖的，村里的半大孩子去挖了几筐，萧依依按照一斤一文钱的价格，都收购过来。
　　她个人是偏好猪肉口味的，吃着爽口，但目测唐人会更喜欢吃味道更浓的羊肉烧卖。
　　猪肉在大唐这个年代，还是处于“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的阶段。国子监的学生大多是贵族，自然更青睐羊肉馅的。
　　试菜完毕，萧依依端了一盘烧卖回去，给李渊当夜宵。其余的，都分给员工们当福利，可把她们乐坏了。
　　“福利”这个词，是她们向夫人学的。夫人手头松，又是体贴人的主儿，每逢推出什么新吃食，都总忘不了她们。
　　刘三嫂和其余几个女人，各拿一个碗，给自己装了三枚烧卖，眉眼中皆是笑意。这样有肉的美食，明日就要做这种吃食，拿到国子监里卖。
　　国子监是什么地方？
　　那是官老爷们讲学的地方！有钱没权的还进不去呢。
　　女人们把烧卖端回家里，不约而同的，都让给了家中的孩子吃。就如同奢侈品一样，官员同款的点心让孩子们吃得非常珍惜。
　　小男孩小口嚼着，直到肉馅完全嚼化了，才把嘴巴里的东西咽下去。哈一哈口气，还带着羊肉的膻味呢。
　　“娘，这个好吃哩，明日还有吗？”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这是你吃的吗？是大官吃的！”
　　女人们嘴上说着训斥的话，心里却忍不住畅想起来。她们从夫人那里得了工钱，等儿子再大一点，就送去跟先生学字吧。
　　说不定儿子以后能出人头地，天天都能吃上这样的点心了……
　　第二天的小卖部营业，忙得跟打仗似的。
　　萧依依很有先见之明，把村里的刘五娘喊了过来，与她一起看店。五娘待人大方不拘谨，口齿清晰，的确是一个做买卖的好帮手。
　　下课铃响起不到十分钟，小卖部门前就排起了长队。学生们跑得仪态全无，只为吃上一口美味的包子。
　　嗨呀，为了这一顿包子，他们连早膳都没心思吃了。和小卖部里的吃食相比，街上卖的汤饼一点滋味都没有。
　　摸了摸咕咕直叫的肚子，杜构谎称身体不适，提前从课室里溜了出来。他是第一个排队的，看到蒸笼上氤氲的热气，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娘娘，今天有包子吗？我最爱吃羊肉大包子。”
　　“不仅有包子，还有烧卖呢。羊肉烧卖和鲜肉烧卖都很好吃，皮薄馅大，要来一个吗？”
　　杜构好奇地望了望，只见数十个形似石榴的点心，散发出阵阵香气。面皮很薄，能隐隐透出肉馅的颜色，小孩子才做选择题，大人当然是两种烧卖都要试试啊。
　　他拿出了指点江山的气势，斩钉截铁地说：“要的！两种烧卖各要三个，羊肉大包子要两个！”
　　五娘听到这个年轻公子的话，立刻给他装了满满一大包吃食。怕这人烫着舌头，她还好心地提醒道：
　　“烧卖皮薄，肉汤一下子就流出来了，客官小心烫嘴。”
　　“谢谢。”
　　杜构挥了挥手，表示听到了。他的眼里只有那包点心，恨不得坐下大吃一顿。回到了课室里，正好已经下课了，他美滋滋地倒了一壶茶水，解开了外面的油纸包。
　　食物的味道立刻飘散开来！
　　众人的目光瞬间凝聚到了杜构……案上的包子和烧卖。
　　一个厚脸皮的同学蹭了上来：“杜构，你是在小卖部买到的吃食吗？分我一点可好？”
　　“子曰：唯美食与生活不可辜负。”杜构装模做样地叹了一句，“今日新出了烧卖，大口吃肉的，你们快去买吧。”
　　迟了可就买不到了。
　　好几个有钱的同学，拔腿就跑，美食正在向他们的灵魂发出召唤！而一些家中不太富裕的同学，则痛苦万分地闻着食物的香气，瞧见杜构大口地吃着。
　　别人吃着你看着，人生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
　　他们眼睁睁地看着，浅黄色的肉汁从杜构的嘴角，滴落到衣服上。羊肉的霸道香气在课室里弥散开来，勾得人心痒难耐，勾得人神魂失守。
　　薄如蝉翼的面皮被汁水浸透，吹弹可破，青年的嘴巴一吸，就把肉馅带汤全吸到肚子里。半肥瘦的羊肋肉剁成的馅，吃起来特别鲜香，不柴不老，佐以大葱和姜蓉调味，更是滑嫩无比。
　　烧卖不大，在众人可惜的目光中，一口就被吃掉了。
　　“啊，鲜美至极。”杜构赞叹了一声，把手伸向下一个烧卖。
　　同学们：“……”
　　这人是谁？快把他打死吧！



第一卷 第34章
　　小卖部开张没几天, 那里的吃食都还没有吃够, 学生们就迎来了一个开心又痛苦的日子——
　　旬休日。
　　高兴的是明天不用上学，痛苦的是，他们明天吃不到好吃的烧卖和包子了。
　　想一想失去了羊肉大包子、酸豆角肉沫包子和奶黄包，他们连吃饭都提不起精神了。外面酒楼卖的点心哪里有小卖部的好吃？
　　那个羊肉大葱馅包子哟, 吃得满嘴流油, 还有那个奶黄包, 奶香浓郁, 又香又甜。最重要的是那一屉屉烧卖, 又鲜又嫩，一口一个别提有多爽了！
　　啊，人生就是如此的艰难。
　　为什么要在我吃到美味的时候, 又要我离之远去呢？
　　青年学生们叹了一口气，把课本笔墨收拾好，勾肩搭背地走了。而在国子监小学部, 则是完全相反的情景。
　　这群皇子皇女都兴奋得小脸通红, 吱吱喳喳地聊着天，恨不得一闭眼就是明天早上。耶耶说了, 明天他们可以去皇祖父的新房子里玩玩，听说那里有好吃的大枣，附近的山上还有野兔和小松鼠。
　　李丽质看向同父异母的妹妹李高阳, 兴致勃勃地问：“欸，高阳你也去吗？你说我明天穿什么样的衣服好？粉色的裙子还是蓝色的裙子？”
　　“粉色那一条吧，衬得姐姐像花儿一样。”高阳笑得一脸天真。
　　李丽质心中高兴, 牵着妹妹的手登上了回宫的马车：“就你嘴甜，我打算带点零食过去，明天你和我一辆车，我们偷偷吃零食呗。”
　　“姐姐最好了。”高阳捂住了嘴偷笑，仿佛偷吃了油的小老鼠一样，“我一定不告诉旁人，就我们两个吃。”
　　有了共同的小秘密，爱吃零食的两个小女孩变得知己一般，嬉笑打闹起来。在高阳的刻意结交下，长乐公主很快就喜欢上这个可爱乖巧的妹妹。
　　长孙皇后所生的城阳公主还不会说话，哪里有高阳来得贴心？长乐心善，对待弟弟妹妹都很好，而高阳从小就会看人眼色，从不惹事，更是合她的心意了。
　　有了长乐的照顾，高阳的日子好过了一些。她的阿娘身体依旧不好，也不得宠，但宫中送来的分例好上了许多。
　　“阿娘，我明天要去皇祖父那里玩耍，你要照顾好自己。”
　　“去吧，高阳玩得开心点，记得对着太上皇和太上皇后问声好。”
　　“知道啦，知道啦。”
　　第二日
　　大唐皇族来人的时候，李渊正拿着本《诗经》，对着萧依依肚子里的孩子念书。《诗经》是他问小学部的其他老师要的，听说是小儿必学的课外读物。
　　两人坐在枣树下，时光非常惬意，直到李渊翻到了一篇：
　　“与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李渊看到了高中背过的《氓》，绘声绘色地表演起来。别的诗他也看不懂，但这篇《氓》，他还记得，讲的就是渣男抛弃老婆的故事！
　　小时候说好要一生一世，长大后的真情却喂了狗。
　　他入戏极了，面部表情非常丰富，仿佛一个怨妇一样，怒目而视，强力谴责面前的渣男。
　　萧·渣男·依依：“……”
　　别这样看我，我什么事情都没有做啊。
　　李渊唾沫横飞，抑扬顿挫的样子，看得众人的眼珠子都都快掉出来了。因为太上皇平常待人都温和有礼，说话都不重。没想到他到了农村不到一个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嗯，非常有活力的样子。
　　萧依依一看到来人了，推了推老公，让他回过神来。她笑得有些尴尬，“你们来了呀？都坐，都坐。”
　　真糗啊，刚才被人看到了。
　　除了一群孩子都好奇地望过来，连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都来了。太上皇出宫的事虽然没有掀起太大波澜，但是一些刺耳的声音还是有的。
　　什么当今容不下父亲啦、当今得位不正啦、太上皇太可怜啦、皇室争家产大战啦……
　　无奈之下，李二陛下听拖家带口地过来了。他也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若是耶耶在宫外快乐自在，那就再好不过。
　　但如果耶耶过得不好，他便把父亲接回宫中。万一……万一是谁煽动耶耶出宫的，准备搞事的，他一定要把那个离间父子感情的小人找出来！
　　九皇子李治年龄最小，上头有哥哥们顶着，性子其实有点懦弱胆小。他第一次来到农村的陌生环境，刚开始的时候感到拘谨，躲在父母的身后，不敢往前走。但看到金毛大狗从屋子里跑出来，舔舔他的小手后，他就什么都不怕啦。
　　蛋黄派是条好狗，宫里的人都知道。
　　小孩蹲下来，抱住了金毛的狗头：“蛋黄派，我想你啊，你想念我吗？”
　　“汪汪汪。”
　　我也想你啊，你老是给我吃零食。
　　他被蛋黄派引着，悄悄脱离了队伍。金毛大狗带着他去到后屋的牛棚，那里正养着一头母牛。健壮的母牛见到了蛋黄派，仿佛是见到了熟人一样，它“哞哞”地叫了两声，身上散发出一股奶香味。
　　“哇，它身上有点香。”李治惊喜地叫着。
　　小孩小步靠了过去，伸直了小手，母牛低下头来，友好地闻了闻他的脸蛋，喷出来的热气逗得他呵呵直笑。
　　自认为得到了母牛的友谊，李治就更加放得开了。母牛乖乖地蹲了下来，李治连忙在旁边吃力地跨着小腿，小手用力地爬着，试图骑到牛的背上。
　　别问他为什么想骑牛，因为大安宫的老子骑青牛浮雕，就是这么画的。
　　老子是他们李家的祖宗，小孩的行为是在向祖宗致敬！
　　母牛的脾气很温顺，被李治扯掉几根牛毛，也不闹腾。金毛大狗看出来小孩的意图，从后面拱着他的屁股，费了不小的劲，终于让小孩稳稳当当地坐在牛背上。
　　“架！架！……架！架！快跑！”
　　李治擦了擦头上的汗，高兴得小脸红扑扑的。感情他以为自己是骑士，乐呵呵地喊着。
　　屋后的小孩声音，提醒了屋前尬聊的众人。长孙皇后觉得这声音好生熟悉，回头看了看，咦，小儿子怎么不见了！
　　“稚奴，稚奴你在哪儿啊？”她不顾礼仪，紧张地喊了起来，又看向其他孩子，“你们看到稚奴了吗？”
　　高阳指了指屋后的方向：“母后，弟弟好像往那儿走了过去……”她没提到蛋黄派，怕皇后责罚这条机灵的大狗。
　　萧依依和李渊身为主人家，连忙带着一行人去到屋后的牛棚。只见李治坐在牛背上，得意非凡，若不是母牛拴着，他说不定就骑着牛跑了。
　　“耶耶，阿娘，这儿好玩啊！”他在牛背上站了起来，朝大家招了招手，还蹦了两下。这么危险的动作，吓得长孙皇后几乎晕过去了。
　　李渊不动声色地靠了过去，把牛背上的李治抱了下来。他面不改色地说：“稚奴不可以自己骑牛哦，要等大人陪着的时候才可以骑。”
　　小孩笑得很高兴：“好吧，那我现在可以继续骑吗？”
　　“可以。”李渊又把他放回牛背上。
　　李二陛下略微皱着眉头，也觉得有些不安全。但是稚奴开心的小脸，又不舍得责怪他。他们李家的名誉祖宗骑牛，他的小儿子骑一下牛，又咋滴？
　　这更能证明李家根正苗红呢！
　　李渊在建立大唐后，把李耳当作自己的祖先，自称是老子的后裔，奉老子为“圣祖”。李二陛下也奉道教为国教，借此来抬高李唐的血脉，借以表明李唐有统御天下的资格。
　　他想到的，太子李承乾也想到了。
　　他渴望地看向牛背上的弟弟，没有嫉妒，只是也想上去骑一骑。骑牛多带劲啊，他骑过不少好马，但是还没有骑过牛。
　　“耶耶，我想……”少年站了出来，义正言辞地说，“稚奴独自骑牛，恐怕是不安全的。承乾愿上去，护着弟弟。”
　　李二陛下点了点头，表示答应了。
　　太子李承乾爬上了牛背，把年幼的李治搂在怀里。牛背很宽，坐两个人也不用挤，反而是兄弟间更加亲密了。
　　小孩不停地说着话，像一只快乐的小麻雀，无忧无虑的。
　　“大哥，骑牛真好玩啊，我喜欢骑牛。”
　　“喜欢就多骑一会儿吧，长大后你就要学骑马了。”
　　“可是我觉得骑牛比骑马好玩啊，牛这么可爱，我不想骑马。”
　　“长大了，你就不会这样觉得了。”
　　几十年后
　　恒山王李承乾身处王府中，望向太极宫的方向，叹了一口气。也许有些事，从一开始便是注定了。
　　懵懂不知事的稚奴爬上了牛背，便是对兄弟们最好的选择。他也愿意护着这个弟弟，护着大唐。即使他失了太子之位，但他也没有恨过。
　　因为他找到了自己最爱的人呐。
　　他学着皇祖父的样子，种了几亩瓜果和小葱，日子过得悠然自得。他拿起了水瓢，认真地给果树浇水。脸颊旁边滑下了一滴汗珠，落到了土地里。
　　大概是人有天赋，不得不承认，他种出来的东西就是不如皇祖父种的好吃。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得到的已经够多了。
　　“承乾，我给你擦擦吧。”身后有一个长相秀美的男子走了过来，他拿起丝帕，眉眼温柔，“你今晚想吃什么？我给你做吧。”
　　看到这个人，李承乾的眼神一下子柔了下来：“称心，我们腌个酸瓜吧，那个好吃。”
　　拿着金碗吃酸瓜，也亏李承乾想得出来。
　　“行，酸瓜配白粥，夏天吃这个开胃。”
　　称心和李承乾摘下架子上的胡瓜，两人的嘴里还哼着歌，露出满意的笑容。下午的阳光打在那人的侧脸上，衬得他越发白净。
　　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
　　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
　　三摘犹自可，摘绝抱蔓归。
　　他们都不知道，是那一对异世而来的夫妻，改变了他们的人生。才能有数十年后的李承乾，摘下亲手种的胡瓜。



第一卷 第35章
　　李治骑牛倒是爽了, 几个小公主也不遑多让。
　　她们捉住了院子里的小兔子, 揪住两只兔耳朵就要抱着。蛋黄派从山上叼下来的小野兔已经长大了许多，胖乎乎的非常可爱。灰毛的小兔子摸上去软乎乎的，像是一个自动小暖炉一样，几个小孩也不嫌热, 一直抱着不肯撒手。
　　有金毛大狗在, 这几只兔子不敢撒野, 也没有反抗。
　　“耶耶这儿挺舒坦的。”李二陛下径直把自己当成主人, 拿起竹竿就要打枣子吃。
　　一大早就带着孩子起来, 又尬聊了一会儿，他的嗓子都快冒烟了。他瞄中了枣树上的枣子，每个都有差不多有鸡蛋大小。青皮上的红影极艳, 仿佛能透出里面的蜜意。好家伙，他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大的枣子。
　　味道应该不会差。
　　他从小习武, 臂力极好, 几米长的竹竿在他的手里并不算重。他绷着手臂的腱子肉，噼哩哗啦的, 硕大的枣子劈头盖脸地打下来，引得几个孩子又叫又跳。几人躲避不及，头顶脸上和身上都被打到了。
　　“耶耶, 这枣子砸下来好疼。”长乐公主李丽质被枣子打到脑瓜，忍着疼在地上捡枣子吃。
　　长孙皇后赶紧拉着女儿：“还没洗过的，不干净。”
　　“直接吃吧, 这儿的气候干爽，连风沙都少见。”李渊每日都吃几枚枣子，味道好极了，自己种的可是绿色食品。
　　长孙皇后听到公公的话，有些不好意思。自己是后辈，是客人，怎好比太上皇还挑剔。她和孩子们都学着萧依依的样子，直接把枣子在衣服上擦了擦，就塞到了嘴里。
　　嗯，这个枣子又甜又酥，枣香味特别浓。吃了几口，口舌的干燥就完全散去，比喝了蜜水还舒服，感觉非常舒爽。她就忍不住赞叹起来：“真好吃，比宫中采买的果子好吃多了。”
　　“阿娘，我想要天天都吃这个枣子！”李丽质摸着几个枣子，像个藏食的小松鼠一样，偷偷就往自己的小兜兜里塞，也往高阳身上装。
　　萧依依看到两个小女孩的样子，好气又好笑，从屋里拿出了几个竹筐，说：“我们两人吃得不多，丽质装几大筐回去，和兄弟姐妹都分享。”
　　“好哦，谢谢皇祖母。”小孩们都开心极了。
　　看着快到准备午饭的时候了，李渊提议到鱼塘里网几条大鱼，众人无所不允。
　　“吃鱼好啊，味道鲜美。”李二陛下难得到农村一趟，也新鲜极了。他替李渊拿起水桶和渔网，带着一群孩子呼啦啦地跟着。
　　这样的大阵仗，让村民们都注意到了。
　　“李老爷，您的儿子过来啦？”一口黄牙的刘九伯朝李渊打招呼，笑得满脸褶子。
　　“是啊，难得孩子们有空。”李渊叹了几句，扭头看着便宜儿子，“看什么呢？你这孩子还不给九伯打个招呼。”
　　九伯？
　　我们李家可没有排第九的长辈。
　　李二陛下愣了愣，低头作了个揖，干巴巴地说了几句。
　　满脸皱纹的老汉赶紧摆了摆手，侧身避过了：“不敢受，不敢受，公子是读书人，哪里用得着给我行礼。”他一看就知道李老爷的公子气度不凡，说不定还是当官的哩。
　　瞧瞧别人一家的衣裳，都是用丝织的，田地里一整年的产出都不够买一套啊。
　　“没事，都是自家孩子。”李渊从衣袖里掏出几枚枣子，给村里的孩子分了。他都认得村里的小孩，逐个夸了夸，还顺带指了指自己的便宜儿孙，“我家的几个啊，都没有下过地，一个赛一个懒……”
　　没下过地的李二陛下：“……”
　　对不起，我以后肯定会学种地的。
　　这么一捧一逗，刘九伯也不觉得拘束，城里人嘛，不也一样吃饭打嗝放屁吗？他年纪长李渊几岁，在村子里生活了一辈子，是一把种地的好手。萧依依雇佣他在牛棚附近守着，这可算是农场的重要财产了。
　　打开了话匣子，九伯听说几人要去网鱼，好好心地提出要帮忙。“……前几年啊，可没有这么大的鱼，年景不好，鱼都吃光了。他娘没奶，刚出生的娃儿饿得哇哇直叫，我们就从山上的潭里捞些鱼回来，才让几个孩子活了下来。”
　　九伯叹了一声，回忆起来。
　　李二陛下听得可认真了，和往日里作秀不一样，这才是百姓们真正的生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他是懂的。他想要知道，自己治下的大唐，是否变得更好了。
　　他脸不红心不跳地追问：“那现在生活怎么样了？我听说当今是个性子不错的。”
　　“哟，现在挺不错的，能吃上饱饭了。”
　　李二陛下听得笑眯眯的。
　　“多亏了夫人雇了我们村子里的人，我们得了钱，今年孩子们的冬衣能做得厚实一些了。”
　　“……”
　　原来不是我的功劳吗？李二陛下有些沮丧地低下头。
　　不过，他是个内心强大无比的君王，没过多久，他就恢复过来了。他放下了架子，问老汉一年有多少收成，有多少结余，一天能吃几顿，能不能吃上干饭之类的民生问题。
　　老汉也一一回答了，只当是城里人没见过农村日子，好奇罢了。他指着给李渊撒渔网的半大少年，还有在池塘边呐喊的孩子，笑着问：“这些都是公子的子女吗？看着好福气啊。”
　　前几年生活不好，能好吃好喝地供养那么多孩子，这李家的生活一定很富裕。
　　“嗯。”李二陛下点了点头，眉眼中骄傲极了，“家中还有几个小的，没有带出来。等他们长大些，再出来见见长辈。”
　　别的不说，他生孩子的本事就是强！
　　说起孩子，九伯回家拿了几个小坛子，说送给李治几个小的玩，这个能捕些小鱼。
　　几个皇子皇女看看李二陛下的眼色，见父亲点头了，才收下这个小玩意，又向老汉道谢。
　　这种“小坛子”并非陶瓷做的器皿，而是一种捕鱼小工具。外面是用麻布做的，呈圆柱形，坛子里开了几个洞，又用竹条支撑着，能让鱼儿钻进去之后，就再也出不来了。
　　李渊也用过这种玩意，他让孩子们掰些面饼丢进去坛子里，一头用绳子系在案上，专往鱼虾多的地方扔。一个时辰后再提起来，里面就会有许多小鱼小虾。
　　“祖父，这样就可以了吗？”李治老往他身边蹭，皇祖父懂得真多啊。
　　“行了行了，你们在旁边玩着去吧。”他拉住渔网的一角，让蛋黄派下水赶鱼。
　　池塘里的蛋黄派，战斗力堪比小坦.克，它灵活地游着，把大鱼都往渔网上赶。青黑色的鱼鳞在太阳下闪闪发光，它们自以为逃出升天，谁知却是自投罗网。
　　李承乾和李泰拉着渔网的另外几个角，使劲地往上走。蛋黄派也衔住一头，以狗狗式泳姿往池塘边靠。李二陛下接过老父亲手里的网，稳住下盘，用了足足两刻钟的时间，才把大鱼都刮上来。
　　“哇，大鱼，耶耶好厉害啊。”丽质和高阳吃力地提着水桶，想要捉住大鱼，把它放到桶里。
　　可她们力气小，哪里是近十斤大鱼的对手？
　　鱼尾巴用力往上一扇，差点打到两个小女孩的脸上。她们心中一慌，这鱼又扑腾着回到池塘里去了，还游了几圈，仿佛在示.威似的。
　　长乐公主撇了撇嘴，眼睛红红的，都快要哭出来了。
　　“汪汪汪。”
　　别哭，别哭。
　　最懂人心意的蛋黄派又跳进池塘里，把刚才逃脱的鱼重新捉了回来。怕大鱼再次逃脱，它还用爪子划烂了鱼肚子，鱼血顺着它的爪子，落到了地上。
　　金毛大狗把鱼推到女孩们的面前。
　　死不瞑目的大鱼：我死得好冤呐！
　　几个女孩子也哭不下去了，鱼肠子流了一地，开膛破肚的，太可怕了。她们生在在皇宫中，哪里见过这样血腥的场景？捂着眼睛，就要往父亲的背后躲。
　　李二陛下摇了摇头：“唉，你们这些孩子太娇贵了。”
　　打仗的时候，他杀过的人成千上万，何况是一条死鱼。他反而有点兴奋，伸手摸了摸金毛大狗，以示鼓励。这条狗真不错，模样神骏，对孩子们好，还能帮人打猎。
　　他寻思着，若是这条大狗有了崽子，他肯定是要养上一条的。
　　中午做的饭是贴饼子配鱼肉乱炖，李渊取了两条大青鱼，先是取鱼刺最少的腩肉，煎成了鱼块，然后摘了些茄子和菘菜，在锅里炖上。
　　萧依依在给他打下手，在锅边贴了一圈面饼，这样做的饼子滋味最足，一个不慎掉进去鱼汤里，那就更美味了。饼子吸收了炖鱼的味道，又鲜又香，靠近火的那边被烤得金黄焦脆，外酥里软，麦香浓郁。
　　李治等人放的小坛子也被取出来了，里面都是活蹦乱跳的小鱼，还有不少小虾。李渊把小杂鱼煎了，配上豆腐熬了一锅奶白色的浓汤，撒点葱花，闻着就特别香浓。这些小鱼没鱼刺，小孩吃着都不用吐骨头。
　　还有六条七八斤的大鱼，全做了也吃不完，一条做成炸鱼，剩下的都放进去水缸里养着。鱼肉被裹上面粉，撒上调料，连带鱼刺都被炸得酥脆。
　　饭菜一时间还没做好，一群小孩把炸鱼当着零食吃，咔嘣脆的，别提有多享受了。他们直接伸手就拿，和村里的孩子都没什么两样。
　　“耶耶，这个好吃。”李治握着还热的炸鱼，好像捧着世间罕有的珍宝一样，拉了拉李二陛下的衣袖。
　　这个多香啊，他喜欢吃这个。里面的鱼肉好嫩，就像豆腐一样，却比豆腐鲜美多了。
　　男人接过了小儿子手里的炸鱼，吃了一口，“嗯，不错。”不知道耶耶什么时候学了这一手，比宫中膳房做得还好吃。
　　其他皇子皇女也有样学样，把炸鱼递过去给父亲。李二陛下心情颇好地享受着子女的孝敬，直到他看到了自己的衣袖上全是黑乎乎的油印子……
　　“稚奴，别再用手抓炸鱼啦！你看你，满手都是油！别以为朕看不到，你是不是趁机把油全往朕身上擦！”



第一卷 第36章
　　为了款待孩子们, 李渊还准备了一道特色菜——油炸知了猴。
　　知了猴就是蝉的幼虫, 当它发育完全了之后，就会选择在天黑了以后，从地里面爬出来。抓知了猴都是夜晚去，它们不会飞, 只会沿着树干往上爬, 很容易抓到的, 一晚上运气好能抓上百只。
　　昨日刘家村的孩子摸黑捉了一大盆知了猴, 送给了萧依依, 她也没舍得吃，就打算今日和众人分享。
　　这可是一道难得的美食！　
　　在面糊里加入磨碎的香料粉末，撒少许盐, 把知了猴在上面滚一圈，下锅用猪油一炸，满院子都香了。知了还没炸酥, 一群皇子皇女就眼巴巴地站在厨房门口, 想要快快吃到嘴里。
　　“好香啊，这个虫子应该能吃吧。”
　　“姐姐, 我们试一个吧，就尝一个。”
　　“大哥，我也要吃炸虫子, 嗷，闻着很好吃啊。”
　　往日里他们可没见到这种吃食，刚开始看到一盆知了的时候, 几个孩子都快吓哭了。李二陛下眉心微微一跳，也没有说些什么，虫子罢了，他也不是不能接受。
　　灶上的热油翻滚着，把知了猴都炸透了，让众人都暗地里吞了好口唾沫。大家也从最开始的抗拒心态，变得好奇，期待。这味道真香啊，闻起来比炸鸡还诱人，直勾勾地钻进去你的鼻子里，把食欲都勾起来了。
　　没多久，费时的鱼肉乱炖和杂鱼汤也熬好了，每人手执一块锅边贴饼，蘸着浓浓鱼汤吃，吃得畅快淋漓，直夸美味。每一样菜式都很普通，可吃到嘴里的滋味又鲜又美。
　　那炖鱼里面的茄子又软又嫩，全吸了鱼肉的鲜甜，当真是鱼香茄子。还有那菘菜，带着一股甘甜，吃到嘴里多汁饱满，连一向爱吃肉的四皇子李泰都多夹了几筷子。
　　大家一起热热闹闹地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饭，连形象都顾不上了。
　　几个大人还好，稍微能克制自己，几个小的围着一盘油炸知了猴，为谁多吃一口，飞起了眼刀子。最后由太子李承乾出面，给每个弟弟妹妹的碗里拨了四五只知了猴，分了个精光，才算罢休。
　　年纪最小的李治，塞得满嘴都是，油滴顺着嘴角流下来，还摸着肚子想要再吃哩。
　　用过了午饭，萧依依给大家都泡上一杯菊花茶，放凉后加了少许蜂蜜。这边的山里有不少野菊花，清香四溢，饭后喝上一杯，都是极致的享受。
　　闻着杯子里的茶香，听着远处的犬吠和虫鸣，李二陛下看见在遮阳伞下葛优躺的老父亲，心中不由升起一阵深深的羡慕。
　　嗨呀，好气！
　　他抢了个皇位回来，自己累得跟狗似的，日日还要看见大臣们的老脸，和他们扯皮逼逼。自己的耶耶倒好，把烂摊子一丢，吃饱了就躺着，多舒服啊。
　　搞得他李世民好像是不要钱的长工，他老子是地主家老爷似的。
　　“耶耶……”要不你回去吧？
　　他本来想要劝父亲回宫的话，顿时说不出口。他总算明白为什么耶耶不想回宫了，在外面有吃有喝，好不自在。要不他老了也像耶耶一样，到宫外住着？
　　好像也不错啊。
　　天子的心思动摇了一瞬，但下一刻他又摇摇头，回过神来。不行，他是个皇帝，他很勤政，他爱加班！
　　至于这份乡村的休闲生活，等退休后再想吧……
　　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带着孩子们在院子里歇了歇，就准备离开了。毕竟这对大唐最尊贵的夫妻，身上的担子也很重，总不能一直在宫外逍遥快活。
　　临走的时候，他们带走了不少新鲜蔬菜和几筐打造，连水缸里养着的几条大鱼也带走了。几个孩子都说，村里养的鱼比宫里的鱼羹更加鲜美，想要日日吃着才好。
　　众人离去以后，家里又剩下萧依依和李渊两人了。
　　“我们种植的瓜果蔬菜，味道又甜又脆，你说李世民会不会察觉到什么？”萧依依见别人都走了，靠在了老公怀里，“我好几次看到他握着枣子，好像在怀疑什么……他好几次瞄了我的肚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有什么好怀疑的？怀疑我什么时候点亮了种植金手指？”李渊毫不在乎地耸了耸肩，摸了摸萧依依微微隆起的肚子，“就算他怀疑又咋滴，他没有证据，种地能造反吗？不能啊！”
　　只要别造反，他相信他的便宜儿子很乐意把自己当作吉祥物供着。
　　他盼啊盼啊，就等着依依姐产下两人的孩子。不知道这个孩子是男宝还是女宝？是一个调皮的臭小子还是萌萌哒的乖女呢？
　　过了旬休日，夫妻俩又去国子监上班了。
　　一传十，十传百，小卖部的生意越发红火，大部分学生都喜欢在这里买上几个包子和烧卖，再配上一杯珍珠奶茶或者红茶菌，当作一顿美滋滋的午饭。
　　如此一来，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迎风楼的外卖生意急速下降。
　　迎风楼是国子监附近最好的酒楼，主打的是各式肉馅的胡饼和胡椒烤羊肉，主打大口吃肉大口吃饼的西域风味。大师傅们做菜也舍得放昂贵的香料，一直都很受贵族公子的欢迎。
　　据说它背后的主人是世家大族的人，掌握众多烹饪秘方，自开业以来就生意火爆。在长安的众多酒楼当中，一提到迎风楼，谁人不是竖着拇指夸顶呱呱的？
　　国子监里的学生大多出身好，兜里也有钱，午饭都是直接叫迎风楼送来的。只是近日来，迎风楼的外卖订单越来越少了，往日里有近百单，今天居然只剩下十几单！
　　这还得了？
　　肯定是有人在抢我们的生意！
　　掌管迎风楼的崔管事找到了在国子监上学的崔氏少爷，正要一探究竟。这个略微发胖的中年男人特意提着一食盒的好菜，就等着下课的时候，上前去问候：“少爷，酒楼里的好菜，都是您喜欢吃的那几个口味……”
　　他的话还没说完，青年拔腿就跑。
　　“欸，欸，少爷，少爷你去哪儿啊？”后面的人一直招手，跟在少爷后面跑着。
　　“别拉我，我要上小卖部买东西吃。跑慢了可没有。”崔行功好不容易撵上同学们的脚步，拍到了队伍的末端，他大口地喘着气，暗自庆幸，“还好，人不算太多，应该能买到的。”
　　买什么？
　　崔管事一脸懵逼地站在自家少爷旁边，他把食盒往前递了递，说：“少爷……我们中午有饭菜了，不用买。”
　　怕少爷不信，他还微微掀开了食盒的盖子，让烤羊肉的味道飘了出来。这可是迎风楼的招牌好菜，贵族公子们能一口气能吃几斤肉呢。
　　崔行功摇了摇头，暂时收下了饭菜，打算等会儿请同学们吃。
　　青年想象着羊肉烧卖的美味，指了指前面的小屋子，不好意思地解释道：“忠叔，这是太上皇后开的小卖部，专卖羊肉大葱包子、酸豆角肉沫包子、奶黄包和烧卖，比酒楼里的饭菜要好吃多了。所以……”所以我们才不吃外卖。
　　崔管事掏了掏耳朵，难以置信地看向前方。
　　那是太上皇后开的店？！学生们都爱那里的美食？！
　　在做吃食这一方面，崔管事一向自信，他可不相信一个女人折腾出来的小生意能比得过他的大酒楼。他站在自家少爷的身后，低声地请求：“少爷，能否让小人尝一尝小卖部的吃食？”
　　要是不好吃，那迎风楼的生意肯定会回来的。
　　崔行功有些迟疑：“这……”
　　不替外人买小卖部的吃食，是每个国子监学生暗中遵守的原则。娘娘卖的东西那么好吃，要是都让外人吃去了，他们吃什么呀？
　　本来小卖部的供应就不足，再这样搞下去，大家都喝西北风去吧。
　　拒绝代购，从我做起。
　　前几天有个学生把整整两屉烧卖拿走了，送到了外面的宴席上装逼。好巧被几个同窗发现，传到了学校里，如今大家都不爱带那个人玩了。
　　有同学评论道：都怪他，我那天才吃不到烧卖！我的烧卖啊，又鲜又嫩，里面的笋粒超好吃的！
　　不过崔行功看着从小照顾自己的忠叔，也说不出拒绝的话。他寻思着，自己多买三四个包子，应该没什么事情吧？
　　顶多就是背后排队的同学瞪他两眼呗。
　　“客官，你想吃什么呀？有各种大包子和烧卖，还有珍珠奶茶和红茶菌。”帮忙看店的刘五娘问道。
　　“每一种都来两个，都吃得完的，我胃口特别大。”崔行功打着哈哈。
　　他把吃食分了一半给崔管事，就回去课室用餐了。而崔管事早在靠近小卖部的那一刻，就知道迎风楼彻彻底底地输了。
　　往来的学生都面带幸福的表情，他们或是啃着一个拳头大的笼饼（包子在唐朝的称呼），或是捧着一杯奶茶，笑得……笑得像个大傻子一样。
　　越走到前面，食物的味道就越浓。这是一股面食的麦香带着肉味，和迎风楼的咸香味胡饼不一样，这种味道非常丰富，让人闻上一口，灵魂都会忍不住大喊：
　　“要吃！”
　　天呐，这些笼饼怎么那么松软，隔壁那个学生一口咬下去，那浓郁的羊肉味连他都闻到了。
　　还有那个叫烧卖的小点心，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花样，瞧见那个大个子一口一个，笑得跟吃了糖豆一样。
　　珍珠奶茶是什么？奶茶里面加珍珠吗？哇，太上皇后开店也太拼了，居然在茶水里加入如此豪奢之物！
　　崔管事：比不了，是在下输了。
　　珍珠奶茶：珍珠奶茶没珍珠，谢谢。



第一卷 第37章
　　崔管事把小卖部的几种吃食都吃遍了, 半晌, 才叹了一声：“食材好，难怪生意如此红火。”
　　羊肉大包子皮薄馅大，肉香味浓；酸豆角肉沫包子酸辣开胃，馋得人吸溜口水；而甜口的奶黄包最是松软, 蛋奶的香味勾得人魂都快没了, 只懂得一口接一口地吃下去。
　　什么包子烧卖的技术含量不高, 善于烹饪的大师傅看一眼就会了。他敢肯定, 在技术层面上, 迎风楼的厨子甚至能做得更好。但至于这种鲜美的味道嘛？
　　他们做不来。
　　他天生味觉灵敏，只吃一口就察觉到包子烧卖当中带有的清香，比酒楼里的食材好上几倍。尤其是甜口的奶黄包, 奶香格外浓郁，和鸡蛋一起调的馅特别香甜。他带着酒楼的大师傅试着做几回，都做不出这个口味。
　　他摇了摇头, 面带苦色。
　　一个擅长做面食的大师傅开口：“管事, 我觉得这个包子不错，客人们肯定会喜欢的。”
　　“唉……”你懂什么？小卖部里的奶黄包比这个好吃多了！
　　吃过了小卖部里的点心之后, 崔管事终于明白，为什么学生都不爱叫外卖了。和小卖部的吃食比起来，酒楼的饭菜差了好几个档次。
　　他的目光闪烁, 抽了张发黄的纸，写了几句话，送回了主家。
　　接下来该怎么做, 就让家族决定吧。太上皇后的小卖部，不是轻易他能动的。
　　数天后
　　几个年轻的公子骑着马，来到刘家村附近。近日来天气不错，崔家旁支的公子提议出来踏青野餐，骑马打猎。他们知道这座小村子背靠着山林，可以借宿歇脚，便来这来玩几天。
　　他们骑着健壮的骏马，还有几个露营做饭的大包裹。腰上的佩环碰撞出清脆的声音，头发只用丝带束着，旁人看到了都忍不住赞一声俊俏的儿郎。
　　“崔二，你说的地方是这里吗？我怎么看着不太像？”韩闵睁大了眼睛，挠了挠头。
　　在崔二的描述中，刘家村是一条不太富裕的村子，饮食器皿也不全，所以他们把干粮都带过来了。王秉那个大傻子，连胡瓜都塞了数斤，茄子带了好几条，说要拿着这个做烧烤。
　　崔二环顾了四周，一脸茫然地说：“我也不知道啊……以前来过这儿，都不是这般样子的。”
　　眼前所见，两旁绿树成荫，黄土铺成的乡村小道平整了许多，连碎石块都被清理赶紧。村口有两个小男孩在玩斗草的游戏，乐呵呵地笑着，小脸胖乎乎的，一点儿也没有面黄肌瘦的影子。
　　小孩身上的衣服整洁干净，即使身上有一两个补丁，也无伤大雅。
　　这样的场景，在长安城中都算罕见。
　　大唐建国不久，百废待兴，民众的生活虽有好转，但像这里那么和乐的场景，非常罕见。好多家贫的小孩都没有一条裤子，谁出门就谁穿衣服，可不是一句谎话。
　　“这可真是稀奇！”崔二赞了一声，翻身下马，他朝路边的小孩招了招手，问道：“请问这里是刘家村吗？”
　　小娃子略带警惕地看着他，又看了看身后的哥哥，没有说话。大娃子瞅了瞅几人不像坏人，握住了弟弟小娃子的手，才点点头：“这里是刘家村，你们是在干什么的？”
　　村里开了农场，还有一口六畜兴旺的神井，阿娘说了，都不要告诉旁人。
　　“我们是来行猎的，请问可以在村里借宿吗？”崔二挤出了一个笑容，还从荷包里取出了两块芝麻糖。
　　这可是好东西，浓浓的芝麻香味飘散开来。
　　大娃子看得口水都要流了，他小心翼翼地接过糖块，飞快地朝村子里跑去。“村长，有人说要借宿？我们要让他进来吗？”
　　崔二：“……”
　　一个小破村，搞得好像有什么大秘密一样。
　　我这种富家公子，怎么可能是坏人呢。
　　“欸，欸——”刘大福顶着草帽，很快就从农场里出来了，他的眼睛没花，远远地瞧见有骑马的年轻后生。哟，在这个年代能养马的，家里都不穷哩。
　　他上前作了个揖，笑着问：“公子是要在村里里借宿吗？我们村里有的是空房子。”
　　只要不是有心搞事的，让几人进村也无妨。村里有几户家庭不太富裕，若是接待了贵族公子能得几个赏钱，倒也不错。
　　崔二和同伴们商议了一下，虽然感觉这条村子有点奇怪，但也同意在这里落脚。二十岁的年轻人最是爱冒险了，胆子也大，拉着马匹就进了一处农户家中。
　　他们进的不是别家，正是大娃子和小娃子的家里。
　　两个小男孩都望着这群人，目光中带有好奇。
　　大娃子的祖母黄氏是个有眼色的女人，见有贵客立刻笑了。她给公子哥们都上了一杯热茶，是用茉莉花泡的，清香微甜，她见夫人摘过茉莉花做菜，就学了过来。
　　“这茶不错，有几分野趣。”韩闵面带惊喜，没想到崔二介绍的地方挺有意思的，“这是用花来泡茶？好浓郁的花香。”
　　和他喝惯的点茶不一样，这杯茶水中飘着几朵白色的小花，香味淡雅，却不容忽视。刚刚在路上晒了半天，喝上一杯花茶，感觉整个人的暑气尽散。
　　嗯，这个茶可以学一学，下次在宴会上可以装逼。女子们应该会喜欢这个口味，若是他在长安中推行开来，那肯定会形成时尚！
　　为了做一个最潮的小鲜肉，韩闵也是蛮拼的。
　　王秉也是被崔二邀请过来，他出身太原王氏，是个健壮黑皮的肌肉男。因为自己的相貌不符合主流审美，也没有得到姑娘们的青睐，他不爱这些花啊茶啊，倒喜欢打猎。
　　他不耐烦听韩闵问这些茉莉花的若干制作工艺，直接朝大娃子喊了一声：“小子，村中有没有好的猎户？我们打算上山去打猎，想找人领路呢。”
　　“村里的猎户是八伯，不过他太老了，不上山了。”大娃子含着糖块，如实回答，“不过村里的几条狗都很厉害，能在山上捉到野兔，前几天狗蛋家里炖的兔子肉，香死人，酥烂多汁……”
　　有能捉兔子的好狗？
　　那就带着狗一起去打猎！
　　烤兔肉贼香的，在山里就地挖个坑，填上一些柴火，烤几只肥兔子吃，当真是别有风味啊。
　　崔二、韩闵和王秉骑着马，带着从村里借来的土狗，还有指路的大娃子，“驾驾驾”地上山了。
　　男人们都干活去了，村里只剩下几个老头子，老骨头都不大愿意动。七岁的大娃子人小机灵，对山里的情况也熟悉，他自荐给公子们当向导，几人迟疑了一会儿，终是答应了。
　　大娃子坐在韩闵的怀里，兴奋坏了。这可是他第一次骑马，小孩握了握拳，祈祷老天爷让公子们打到猎物的！
　　一阵阵山风吹过，特别两块，况且山上的树木茂盛，也不会晒得肌肤生疼。三个年轻人难得进山打猎，看什么都稀奇，一时摘朵红色的大花插在脑门上，那副骚包的样子看得大娃子都傻眼了。
　　大娃子：原来这就是城里人的时尚？
　　不懂，不懂。
　　几条农村的大土狗在前面撒欢地跑着，还没有捉到猎物。不过志在参与嘛，他们也不恼，在马背上看着山间美丽的风景，感觉舒爽宜人。
　　没有长辈的斥责，没有师长的约束，天地间只有自己，还有几声寥寥的鸟鸣。
　　“汪汪汪——”
　　前面的几条狗速度猛地加快，似是追逐着什么。犬吠声让他们回过神来，王秉是射箭准头最好的那个，他立即搭弓，还没等箭射出去，大黑狗就叼着一只棕毛的大兔子回来了。
　　其余的狗围在大黑狗的身边，蹭了蹭它，摇着尾巴仿佛在庆祝一样。
　　“好狗。”众人兴奋地赞了一句，那只兔子又肥又大，王秉掂量了一下，重量差不多有十斤！
　　这样的大兔子肯定是活了几年，经验丰富，跑得又快。狡兔三窟，寻常的猎人想要捉到这样的兔子都难。
　　王秉从荷包里掏了些肉干，抛给了大黑狗当作奖赏。又走了几步，大娃子偷偷地拽了拽韩闵的衣服，眼睛盯着一处灌木丛中，“公子，那里有野鸡。”
　　“野鸡？”韩闵眼神一亮，这可是好猎物。
　　顺着大娃子手指的方向，他费了好大的功夫，才看到了灌木丛旁边露出的半解彩色羽毛。他朝同伴打了个手势，悄悄地拉近了弓弦，猛地一松手。
　　“咻”地一声，羽箭飞行的声音瞬间把躲在草丛的野鸡惊了起来。
　　它被擦中了鸡脚，扑腾着翅膀就要飞走。群狗一拥而上，一下子就把野鸡咬断气了。
　　“嘿，今晚吃鸡！”韩闵眉开眼笑地捡起地上的野鸡，收获了同伴羡慕的眼神。刚才除了狗捉到的兔子，还没有人捕到猎物呢。
　　“韩兄运气真好啊……”
　　“我今天还没射中过呢……”
　　“哪里哪里，不算什么……”
　　商业互吹了几句，吹得韩闵的心痒痒的。
　　突然间，远处一处草丛中传来“沙沙沙”的声音，还伴有凌乱的脚步声。群狗的后背都弓住了，做出攻击的姿势，好像遇到大敌一样。
　　崔二以为有猎物，兴奋地耳朵都红了。正当他的羽箭射出的时候，“咻”地一声，一双绿色的野兽眼睛直直地看过来。
　　紧接着，十数双绿油油的瞳孔步步逼近。
　　大娃子脱口而出：“狼？山上有狼！”
　　小孩害怕地想要往后缩，众人脸色刷地一下绷紧了，嘴里发苦，都说不出话来。要知道这趟进山会遇到狼，他们打死都不上来了。
　　这不单是有狼，还是一群狼啊！
　　“这，跑啊！”
　　“驾……驾……”



第一卷 第38章
　　几人骑着马, 连路都不看了, 直接在山林里横冲直撞。
　　跑了大概有半个时辰，马匹不知不觉间跑进了三米高的一个小山洞。漆黑的洞口仿佛是一张大嘴，能把万物吞噬，看得人心里发毛。崔二、王秉、韩闵和大娃子都硬着头皮下马, 走进了洞穴身处。
　　四人找了一块平整的地方, 也不嫌弃上面的土, 干脆做了下来。
　　崔二四处看了看, 大口地喘着粗气, 问道：“好险……这是哪里？我们等会儿还能回去吗？”
　　大娃子摇摇头，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小孩轻声唤了几声，没有看到摇着尾巴的土狗。
　　众人一回首, 才发现狗可能在逃跑的过程中跟丢了。
　　“唉，我们的狗呢？可别是跑丢了。”韩闵也累得满头大汗，朝地上吐了口唾沫。他不但要骑马, 还要顾着身前的小男孩, 呛得胃都快吐出来了，“也许等会儿狗会过来吧, 不是说狗鼻子很灵吗？”
　　“那就只有这样了。”王秉无奈地叹了口气。
　　现在形式不明朗，他们都不敢冒险再在山里瞎逛。
　　“现在是什么时辰了？”歇了半天，他们的气息终于平静下来, 崔二抽出了腰刀护身，在山洞口来警惕地张望着。
　　太阳的光线很猛烈，高高地挂在天空上。刚才紧张地逃命还不觉得什么, 如今整个人放松了一些，才觉得腹中鸣叫如鼓。
　　“大概是申时（中午三点）？太阳还没下山，村里的人也不会料到我们在山上被困住了。”韩闵也站了起来，他从马背上卸下一个包裹，银壶里装的是葡萄酒，油纸包里装的是几个胡饼。本来预算是没有打到猎物，就吃这个先顶一下，没想到现在居然派上了大用场。
　　他大方地把这个跟同伴们分食了，补充一下.体力。王秉贡献出肉干，崔二拿出自己的芝麻糖。
　　几口微涩的葡萄酒下肚，在酒精的作用下，大家的精神镇静了许多，连大娃子也伸手要了两口喝的。小孩肚子小，只嚼着半块胡饼就已经饱了。
　　刚刚捕到的兔子和野鸡也不敢烤着吃，就怕味道太大把其他猛兽引过来。
　　“汪汪汪——”
　　“嗷呜——”
　　众人听到远远的犬吠声，脸上先是一喜。但是随之而来的狼嚎声，让他们脸色都变了。嘈杂混乱的声音步步逼近，几个年轻人拉紧了弓弦，打算一看到狼群冒头就把他们射杀。
　　连大娃子都握住自己打鸟的弹弓，公子说了要专打狼的眼睛，让它无法辨明方向。
　　“打！”
　　王秉猛地松开了弓弦，一声破空的呼啸声，射中一头狼的后腰，疼得它一下子就倒下了。铜头铁骨豆腐腰，腰是狼最脆弱的部位，相对于坚硬的头盖骨而言，攻击它的腰部更能阻碍它的行动。
　　韩闵也紧盯着前方的情况，瞄准了一双绿色的狼眼，干脆打瞎了一只公狼的眼睛。灰毛的公狼嗷嗷地嚼着，声音尖利凄惨，它在地上挣扎翻滚，想要减缓疼痛。
　　可惜，羽箭插得很深，鲜红的血液流到了土地上，宣告了它的丛林生涯就此告终。在弱肉强食的大山里，很多时候，受伤就意味着死亡。
　　“公子，你们真厉害啊……”大娃子双眼亮晶晶地看着，恨不得自己也有这样一手。
　　但是弓箭的保养太贵了，村里除了猎户，几乎没有人会射箭。
　　两头狼的受伤，彻底激怒了狼群。它们双眼通红，越发凶猛残暴，一时近不了山洞那边，就对着土狗们疯狂地撕咬。
　　眼看着土狗们敌不过，最机灵的大黑狗深深地看了几人一眼，带着后背和脖子的重伤，引着狼群朝着另一个方向去了。几人先是送了一口气，然后又忍不住担心。
　　狼群会不会去而复返？
　　除了狼，山里还有没有其他野兽？
　　狗群一走，便是一个时辰。眼看着山里的光线都要变暗了，几人决定不再等待。虽然还能听到狼在不远处活动，但大约有数百米之远，应该可以逃得掉的。
　　逃得掉吧……
　　小娃子被韩闵抱着坐上马背，他听力最好，似乎听到了有微微的震动声。很多，不知道是什么动物。
　　“是什么东西过来了？”小孩眯着眼睛，想要看得更清楚一些。
　　只见山中不知何时扬起了一片尘土，黄色的灰尘扑了满天。声音越来越近，像是什么脚步声，崔二等人互相望了望，心又提了起来。
　　别是狼没走，又来了老虎？
　　从远到近，飞扬的黄土朝山洞这边移动着。韩闵揉了揉眼睛，难以相信眼前看到的画面——
　　“……什么东西？狗吗？”一只金色长毛的大狗一路狂奔，几只苍狼围着它攻击，可是却被它狠狠地咬下一大口。
　　这条狗很大，身长超过一米五，体重肯定超过一百斤。它的毛发柔顺发亮，一看就知道是家养的狗。它的身后声势浩大地跟着二十多条土狗，大的有近五十斤，小的只有十多斤。
　　而跟着崔二等人进山的几只土狗，各个挂着彩，也混迹在狗群里回来了。
　　显然，它们是把狼群引开，再去搬救兵。
　　“大白，大白快回来！”
　　“米粒，米粒你怎么跑了？”
　　“黑妞，黑妞！”
　　金毛大狗长啸一声，狗群立刻跟上来，没有一个贪生怕死的。一大群村民在山脚下呼唤着自己的狗，却毫无作用，狗子们一溜烟地跟着进山了。
　　“是夫人家的蛋黄派，是蛋黄派来救我们了！”大娃子惊喜地叫出声来，朝着外面挥手，“我们在这儿，在这儿。”
　　韩闵：“……”
　　蛋黄派？就是为首的那只大狗吗？
　　这狗看起来真厉害！
　　它不但勇猛进攻，还指挥着狗群从几面包抄。好几条大狗正面刚，小狗就在旁边趁机搞偷袭。
　　“汪汪汪。”
　　黑妞，你去把它拱翻。
　　“汪汪汪。”
　　大白，你去咬它的后腿。
　　“汪汪汪。”
　　米粒，你去咬它的棍.子。
　　“汪汪汪。”
　　对，就是这样，大家干得好！
　　洁白锋利的狗牙把狼群折腾得够呛，而金毛大狗身上的血也越来越多。不是它的血，是喷溅出来的狼血。
　　一条小白狗的嘴边也沾着血，看得几人大腿一凉。
　　惨，实在是太惨了！
　　其他的狗听到了老大的命令，也有样学样。这招真好使啊，能让狼群的战斗力尽失，再也站不起来了。它们越战越勇，心中丝毫不惧。
　　众人：“……”
　　好可怕啊，这些狗是怎么会这种招式的？
　　五六条狗对付一匹狼，还是很有胜算的。一扫而过的狼尾还没发挥出实力，就被扑上来的狗咬住了前爪，掀翻了它。剧烈的疼痛之下，骁勇善战的狼终于低下了头颅，再也没有反抗之力。
　　不到两刻钟，狗群就把狼咬死了。几人在狗群的簇拥下，顺利地找到了下山的路，回到了村里。
　　他们的马背上挂着几条狼尸，虽然皮毛烂了不能用，但是那几颗狼牙都是好货色！
　　若是让朋友们见到，保准羡慕死了。嗯，这是勇猛的象征！尽管他们出力不如狗群多，但是冷箭也是放了不少，当了一把好辅助。
　　而为首的金毛大狗跑了出去，没多久又跟上了回村的大部队，它叼着一个毛绒绒的小动物回来了。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众人都没有看清楚是什么，只管随它去。追到了半山腰的村民看到他们狼狈的样子，还吓了一跳。
　　一个汉子忐忑地问。“公子，公子你们这是怎么了？”别是出了什么坏事，等会儿会赖到村子头上吧。
　　“没事，今天还要多亏了村子里的狗。”崔二的心脏紧张得怦怦直跳，没有完全从狼狗大战中回过神来，“要不是狗把狼都咬死了，我们今日可当真危险。”
　　“是啊，那条金毛的大狗是哪一家的？它最是勇猛，我们想到他的主人家感谢一番。”韩闵指着蛋黄派，问道。
　　“是李家的狗，夫人和老爷大概都回来了。”汉子回答道。
　　夫人和老爷？
　　听起来是村里的有钱人家。
　　蛋黄派叼着个小动物，像个得胜的将军一样昂着头，快活地摇着尾巴。今天救了人，是做了好事呢，爸爸妈妈肯定会奖励它多吃一个大鸡腿的。
　　它叼着嘴里的小动物，侧身从狗洞里钻了进去。把灰毛的小可爱放在自己的狗窝里，给它盖上自己的绣花小被子，又把装水的小碗放到它旁边。
　　这可不是普通的水，是神奇的水！喝了这个水之后，它才变得那么聪明的 ！
　　自觉万无一失后，蛋黄派走到了正厅，要去找爸爸妈妈要吃的。
　　正厅里除了爸爸妈妈，还有一个中年男人。蛋黄派认得他，每次他来，都会送好多东西，衣服、首饰还有好多零食。妈妈不爱吃他送的，经常都塞给它吃。
　　李渊拍了拍京兆尹韩皋的肩膀，客套地夸了一句：“韩大侄子，谢谢你送东西来啊，真是贴心，比我家儿子都强！”
　　“哪里，陛下仁爱，日日都念着您呢。” 韩皋的冷汗都冒出来了，让人听到太上皇夸他比陛下好，陛下的面子往哪儿搁啊。
　　李渊嗤笑了一声：“瞧你紧张的，大侄子，要不要留下来吃个饭？”中国人的习惯嘛，留你吃饭不一定留你吃饭。
　　快走吧，该吃饭了，老子要给依依姐做饭呢。
　　“小侄随便吃吃就行，二叔二婶多保重啊。”韩皋顺着竿子往上爬，退到了门口，准备告辞了。刘家村的人都知道，李家有个大侄子，特别懂事感恩，每旬都会送东西过来呢。
　　上好的吃食布匹跟不要钱一样，一车一车地拉过来。
　　这样的一幕，不知道羡慕死多少村民。
　　真好啊，这家不但儿子孝顺，连侄子都做到这般！
　　不远处的韩闵看到了自己家的小叔，再次揉了揉眼睛，都惊呆了。往日里板着脸的京兆尹大人，居然挤着笑容，乖得跟孙子似的？！



第一卷 第39章
　　不远处的韩闵看到院子外面的中年男人, 他再次揉了揉眼睛, 都惊呆了。这不就是他的小叔吗？平日里老爱板着脸的京兆尹大人居然挤着笑容，乖得跟孙子似的。
　　天呐，这个太少见了！
　　谁不知道这位掌管长安的大人最得陛下信重，被誉为韩氏第一人。即使回到家里的时候, 小叔的架子可大着呢, 族中人人谁敢不看他的眼色行事？
　　可如今, 自家的小叔居然在这条小农村里对人点头哈腰！
　　韩闵亲耳听到, 自家小叔称呼院子里的人为“二叔”。小叔的二叔就是叔公。莫非这里住着他们韩家的长辈, 辈分特别高、能力特别强的那种，连小叔也比不过……
　　还没搞懂其中的关系，与他们同来的大娃子就朝院子里面的人, 挥了挥手。
　　小孩的脸上还有点害怕和兴奋，喊道：“老爷夫人，今天多亏了蛋黄派来救我们啦。不然, 我们可真得在山里被狼群困住了。”
　　听到有人提到蛋黄派, 李渊从院子里走了出来，他发现了有几个年轻人在门前站着, 欲言又止的样子。这几个人见他出来，都有礼貌地笑了笑，对他拱了拱手。
　　李渊见是不认识的人, 随口打了声招呼：“请问……你们是？”
　　“小叔。”韩闵第一个作出回应，他走到了韩皋的身边，对着李渊纳头便拜, “我叫韩闵，是他的侄子。今天那条金毛大狗是您家的吗？其有勇有谋，使闵在狼嘴下获得一线生机。请恩人再受我一拜。”
　　话音未落，他就在地下跪下。
　　李渊：“……”
　　用有勇有谋来形容一条狗？你确定没有用错成语？
　　狼？今天他们上山遇到狼了？
　　韩大人听到后面的话，立刻反应过来。他围着侄子转了一圈，看到他身上没少什么东西，才松了一口气，镇定下来。他有点生气，骂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你们几个人单独上山打猎，逞什么匹夫之勇？家中奴仆不少，你们若是多带点人，如何会落到如此狼狈的境地！”
　　中年男人认出了韩闵身旁是崔氏和王氏的后生，不好骂别人，就揪住韩闵一个人来骂。
　　“行行行，别骂孩子了。”李渊瞧着这个挺帅的小伙子像鹌鹑一样低头领训，看起来忒怂的，好言劝了一句。
　　今天蛋黄派带着狗群上山的事情，他也在村子里听说了。原来是这几个年轻人在山上遇到状况，惹得群狗相助，看他们的脸都白了，显然是吓得不轻。
　　“要不要进来吃顿饭？歇歇再走吧。”李渊客套性地邀请道。
　　“好哇——”韩闵一口答应下来，却没有留意到自家小叔在旁边疯狂使眼色。
　　韩皋：太上皇做的饭，是给你吃的吗？这小子也不怕吃了折寿。
　　李渊：我就是说说而已，这个傻小子居然当真了。
　　没办法，那就多煮几个菜呗。李渊打开了院门，把三个年轻人都迎了进去。韩大人无奈地看了几眼，又不好意思制止。只好对着三人交待了几句，要有礼要谦卑，万万不可惹事生非。
　　几人对着李渊行了一礼。神情态度都很认真，喊道：“叔公。”
　　他们见到了院子里的萧依依，先是惊讶于有如此绝色的美人，然后很快地反应过来，行了一礼，喊道：“叔婆。”
　　萧依依：有毒……穿越一趟，我从一个青春美少女变成了一个老婆子。
　　不过她也不是斤斤计较之人，见有人来作客，热情地端出来一大盘枣子，请三个年轻人尝尝。崔二等人也拿出自己今天打来的猎物，说要送给叔公和叔婆。
　　“哪里用得着这么客气？”李渊嘴上说着，伸手的动作却丝毫不慢。那么多肉啊，可以做一大桌好菜了。
　　这些都是野味，在二十一世纪要吃上这么一桌，可不便宜。他盘算着，打来的野鸡拿来炖汤，给依依姐补补身体，这个非常有营养。兔子的毛皮很完整，让人制过之后，可以给新生的孩子做一件小袄。至于几个年轻人吃什么，那便是他们带来的狼肉得了。
　　狼肉味咸，性热无毒，肉质比较粗糙，炖烂之后却别有一番风味。崔二等人都没有吃过狼肉，听说这个就是他们今晚的主菜，惊讶之余，又有点跃跃欲试。
　　这可是狼肉，不是谁都吃得上的！要不是他们今日勇武过人（自夸就是这么不要脸），那就是狼吃人，而不是人吃狼了。
　　他们要记住这狼肉的滋味，回去长安城里跟朋友们好好炫耀吹嘘！
　　院子里的灯都亮起来，光线充足，把打来的猎物都照得非常清晰。
　　“哟，你们可真不错，有七匹狼呢。”李渊检查着这几头狼，叹了一声，“可惜啊，就是狼皮都被咬坏了。要不然谁家的老人冬天腿疼，盖着这个是最保暖的。”
　　“皮毛坏了，就直接剥掉不要了。”围观的萧依依提着野鸡跟野兔，手里沉甸甸的，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这是什么？哇，真是太缺德了！咬成这样，蛋都烂了。”李渊拿刀剔下两条狼腿，看到狼尸上残破的躯干，腿上一凉。
　　似乎感同身受，王秉瞄向了院子撒欢的蛋黄派，小声地解释道：“这是狗咬的，他们不知道怎么会使这个法子，专咬那个部位。”
　　在他看来，家里的狗能教出这副模样，这家的主人肯定是个奇葩。
　　“真惨啊，不然我还打算拿这玩意给你们补补呢。”李渊面不改色地收拾着，得意地夸了一句，“我就不需要补了，我家娘子正怀着孩子呢。”
　　萧依依脸上一红，没有说话。
　　男人拿着刀把狼尸剥皮洗净。再把狼的肚子划开，将内脏都全部分离开来。还有一些难处理的部位，他也丢了出来。萧依依给他拿了有几个大盆子，把这些不要的肉端了出去。
　　如今天气热，又没有冰箱，这些肉类在常温下没放多久就会坏掉。他们夫妻俩不在乎这几口肉，几个贵族公子更加不在意了。她干脆就把这些吃不完的狼肉，给村子里分一分。今天村子里的土狗同心协力，才把几人都救下来。
　　大娃子住的离李家不远，他和弟弟小娃子一边玩着游戏，一边看着这边呢。可是爹爹说公子在李家做客，他不能去打扰。
　　“大娃子，过来呀。”萧依依朝小男孩招了招手，“这些都是狼的内脏，也有一些肉。今天大家平安归来，有你一份功劳。你挑完之后再问村里养狗的人家，谁家要吃肉，要的就过来拿。狼肉做起来味道有点重，但也算是荤腥，多放点葱姜蒜，是可以吃的。”
　　“谢谢夫人，谢谢夫人。”大娃子知道有肉吃，小脸顿时就笑了起来。小娃子不知道哥哥在山上有多惊险，但想着能吃肉，也不停地说谢谢。
　　几个大盆子堆得跟小山一样高，足足超过有百斤狼肉。各户都拿回家里去，村子里肯定像过年似的，家家有肉吃呢。
　　大娃子喊上弟弟小娃子，跑到村里的每一户人家拍门去了。一听说有肉分，好多人都冲了出来，生怕跑慢了吃亏。他们每人都端着大碗，拿了三四斤肉，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自己家的狗真有本事，懂得给家里挣肉吃了！
　　“黑妞，今天你出了力，多吃点狼肝。”
　　“米粒米粒，肉啊，今天给你分肉吃。”
　　“大白大白，香吗？忒香的，给你留了一口。”
　　狗子们头一回得到了允许，坐到了饭桌旁边。它们吃到了喷香的肉，可开心了，尾巴摇得跟小风扇差不懂，动力十足。
　　果然是要听金毛老大的话，跟着老大有肉吃！
　　而此刻的小院子里。李渊拿出来另外一个大盆，放上满满一盆腿肉和排骨，用空间的泉水把狼肉都泡在里面。这样能把血水都浸泡出来。等洗过狼肉之后，再用开水煮一遍，狼肉的骚味就能大大的减少。
　　狼肉和狗肉有点像，炖肉的时候多放点酒和姜葱，口感能更上一层楼。但是这肉太补了，吃着容易上火。
　　总共换了四盆泉水，才把狼肉清洗干净。崔二等人也没有闲着，挑水的活就是他们干的。他们以为这是韩氏的长辈，也不好干坐着等吃。
　　李渊把狼肉放入一口大锅，开火烧水。整个锅都炖不完几条狼，他只放了排骨跟几条前腿，就已经足够几个人大吃一顿了。等水煮开之几分钟后，狼肉的肉质收缩，变得发白，拿出来用冷水焯洗一遍，还得再次进锅炖煮。
　　这次的汤里面放了卤肉的香料，有葱、姜、蒜、花椒、八角、茴香、胡椒、花椒、茱萸等调料。狼肉闻起来有点臭臭的，葱姜放得尤其多。
　　灶上慢火炖着，香料的味道渐渐被炖煮出来，混合成了一股浓郁的香气，盖住了狼肉的腥臭味。
　　趁着锅里炖着的时候，李渊把几人猎来的野鸡处理干净。放入红枣、生姜和几粒枸杞一起清炖。这样炖出来的汤，最适合依依姐的身体，原汁原味，营养满满。
　　杀鸡取出来的鸡杂就更简单了，摘上一大把菠菜，来做一道鸡杂炒菠菜。他用少许的鸡油起锅爆香，金黄色的鸡油包裹住碧绿的菠菜，使得味道非常鲜美。
　　等到月上树梢的时候，这顿饭总算是做好了。
　　大锅里炖着的狼肉已经完全烂乎，散发出一阵一阵诱人的肉香味，馋得几个年轻人在院子里面直流口水。蛋黄派摇着尾巴，在厨房里转悠着，眼巴巴地看着爸爸，想要分上一块肉吃。
　　“香啊，真是太香了。”崔二闭着眼睛，都能想象出狼肉的滋味，该是何等的鲜美。他捅了韩闵一下，问，“这是你家哪位长辈？厨艺竟如此了得！还有那位叔婆，不知道是出身哪个家族，不仅相貌生得美，连你叔公都做饭伺候她。”
　　“我也不知道哇……要不是今天看到小叔，我怎么会认得这位长辈？”韩闵挠了挠头，一头雾水。
　　“问那么多干嘛？吃就是了。”王秉闻着空气中的香味，心想这趟打猎还是挺有收获的。



第一卷 第40章
　　霸道浓郁的肉味勾得几人口水直流, 有点像外面酒楼卖的酱肉滋味, 却比酱肉香太多了！
　　崔二等人出身世家大族，都是兜里有钱的主儿，说是吃遍长安也不过分。尤其是崔氏家族中经营的酒楼生日也不错，可他们也没有吃过那么香的肉啊。
　　他们的目光随着锅里的肉, 一刻也移不开眼。
　　若是意念能吃到肉的话, 估计满满一大锅肉早就被他们吃空了。
　　“哟, 这肉那么多, 保准你们吃个够。”站在灶台前的李渊, 连头发丝都沾染了炖狼肉的味道，用大料料理的肉果然是好吃的，自制版十三香效果杠杠的。
　　他用筷子戳了戳锅里的狼肉, 见完全炖得酥烂脱骨，才熄灭灶下的柴火。然后他拿着竹编笊篱，把大锅里的肉往外捞, 捞了两大瓷盆。
　　萧依依站在他身边, 手里拿着汤勺，把香浓的卤汤浇到肉的上面。
　　褐色的卤汤浸泡出肉的精华, 上面浮着零星油花，还有香料的味道，馋得人肚子咕咕直叫。若是下把面条, 淋上两勺肉汤，撒少许葱花，肯定会入味极了, 一吸溜就是一碗下肚。
　　“好吃不？”李渊用筷子撕下来少许狼腿肉，喂到了身边人的嘴边，“尝尝是什么滋味的。”
　　萧依依认真地嚼了嚼，点评道：“炖得很透，味道足足的，就是肉质糙了点儿。”
　　“狼肉本来就是这样，肯定是没有羊肉嫩。咱们就开饭吧，我看那几个小子都饿了。”李渊指了指厨房外的三个人。
　　夫妻俩把厨房里的饭菜都端到正厅里面，稳坐C位的炖狼肉瞬间吸引了几个年轻人的注意力。
　　咕噜……
　　他们的唾液在快速分泌，在灵魂深处大声地叫唤：“要吃！要吃！”
　　“别客套，就当是自己家里的，该吃吃，该喝喝。”李渊拿出了一坛自己酿造的果酒和一套精致的白瓷酒杯。他给几人倒上一杯，自己先干为敬。
　　甘甜的酒液滑倒喉咙，他满足地感叹道：“有酒有肉，这就是生活啊。”
　　听他如此一说，三人都放松了些许，没那么拘谨了。喝到嘴里的果酒比他们在山洞里喝的葡萄酒好上几倍，浓郁的果香味甜得心都快化开了。
　　“叔公，这是何处买来的好酒？居然是桃子味的！”韩闵平日里就爱喝几口小酒，今日啃着狼腿，大口肉配小口酒，喝得更美了。
　　长安城里贵族流行喝的是西域贩来的葡萄酒，他还从来没有喝过桃子味的果酒呢。
　　李渊见他识货，心中欢喜，又给他倒了一杯酒，“是我自己酿的，外面都没有卖。如今桃子过季了，你们早几个月来，院子里结的桃子比你们的拳头还大。”
　　“原来如此，我们一定多来拜会叔公的。”
　　喝了些酒，又吃了一大碗肉，大家的情绪都彻底放开了。
　　美酒美食，实在难得。崔二是个性子活泛的，酒量也不咋地。果酒香甜好入口，他就多喝了几杯，还没二两下肚，他就醉了。他眉飞色舞地向夫妻两讲述他们今日的打狼过程，说得兴起，直接站起来比划比划。
　　他的描绘非常生动，听得萧依依大呼过瘾。
　　“说时迟，那时快，且看那头狼从左边一扑，我一闪，就闪在了头狼的背后。那狼猛地发怒，把腰一扭，企图掀我起来，我又飞快地躲开了。我本无杀生之意，无奈畜生就是自寻死路，争斗了数百个回合，我才狠下心来，揪住它的灰皮，一圈圈砸下去，砸得它再也站不起来……”
　　为了展现出自己的英姿，他瞄准了和狼长得差不多的蛋黄派（狗和狼是像吧），想要来一回现场打狼！
　　可惜该配合他演出的蛋黄派，演视而不见。
　　金毛大狗“嗷”了一声，叼着一大块狼肉，一溜烟地跑回去狗窝。徒留下喝得满脸通红的崔二，伸手伸脚地进行无实物表演。
　　韩闵：“……”
　　王秉：“……”
　　明明是躲在山洞里放冷箭的人，居然说自己在近身搏斗，这人太不要脸了！
　　算了，他们还是多吃两口肉吧。看着崔二在卖力地表演，还是挺下饭的。
　　几个年轻人都是能吃的时候，加上心情激动，两大瓷盆的狼肉，很快就被一扫而空。李渊又从锅里捞了一盆肉出来，筐里的馒头蘸着肉汤，也被他们啃得半点不剩。吃到最后，再一碗熬好的鸡汤，给肠胃溜溜缝，夹两口菜蔬，才结束了这风卷残云的一餐。
　　“啊，说时迟那时快，我一拳打倒一匹狼……”
　　崔二的嘴里还喋喋不休地说着，韩闵和王秉扶着他回到借宿的大娃子家。他们摸了摸饱饱的肚子，相视一笑。
　　大娃子的祖母黄氏给他们烧水，打扫好家里空着的厢房，让城里的公子好好歇息。也多亏这家的男孩子多，建的房子也多，别的人家可没那么多空余的房间。
　　洗漱完毕，几人躺在晒过的被褥上，软软的，上面还带着一股皂角的清香味。喝醉的崔二早就睡熟了，韩闵和王秉吃多了狼肉，身上有些燥热难受。往日在城里还好，如今在村里有韩氏的叔公住着，他们可不敢闹出什么荒唐事。
　　问黄氏要了几壶清热下火的花茶，熬了半夜，他们才把那股劲压了下去。
　　……
　　第二天早上，他们是被吃食的味道唤醒的。
　　那是一股甜甜的面食味道，几乎笼罩着整条村子。供应给国子监小卖部的吃食作坊已经扩大了数倍，雇佣了十几个员工，刘家村几乎每家都有人在农场里打工，每日都能领到两个包子作为福利。
　　大娃子的祖母黄氏是个有成算的老妇人，她知道作坊里做的包子比城里酒楼的还好吃，就打算买上一盘，用来招待家里留宿的贵族公子。
　　那些有钱人手松，不会白吃她的，她一转手肯定能赚上几个银钱。萧依依听到了她的申请，不但没有要钱，还把招牌的包子和烧卖装了一小筐，让她带回家去给三人当早饭。
　　昨晚几个帅哥在她家里吃饭，举止有礼，都是值得交往的人。况且他们都喊她一声“叔婆”，就当请小辈吃顿饭好了。
　　“公子，这是我们村子产的包子和烧卖，还热乎着。”黄氏回到家里，笑得非常殷勤，“肉馅的和奶馅的都有，还有一壶热牛奶，是夫人叫我拿过来给你们的。”
　　夫人？是叔婆吗？
　　韩闵接过了早点，指着外面的方向，好奇地问了一句：“是那处院子里的夫人吗？家里养了一条金毛大狗的那一户？”
　　“正是哩。”黄氏点点头，表情非常崇拜，“夫人在我们村子里开农场，还在国子监里开了小卖部，专卖包子和烧卖几样吃食。今天这一筐点心，都是要送去给国子监的老爷们吃的！”
　　崔二几人对视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惊讶。
　　他们都听说过，国子监里新开了一家食铺，那里的点心味道极美，胜过外面的酒楼许多。可惜他们几人年龄超了，无缘进去国子监读书。而且他们尝试让国子监的学生搞代购，想要尝尝这点心好吃到哪里去，谁知都被人拒绝了。
　　崔二的堂弟崔行功倒是在国子监里读书，有段时间崔行功回到家里食欲大减，连吃饭都不香了。
　　问之缘由，答曰：“家中笼饼狗不理，非人食哉。”
　　这东西太难吃了，连狗都不吃，哪里是人吃的东西？
　　敢这么回答，堂弟当即被他爹劈头盖脸地打了一顿。小时候不是吃得跟喂猪一样，啥都吃的吗？上了几天学，就开始文绉绉地说家里的饭不好吃了。
　　儿子不吃饭该怎么办？多半是装的，打一顿就好！
　　这起事故，崔二是亲眼目睹的，当时他也以为堂弟是装的。直到今天，他吃到了国子监同款的包子和烧卖，才知道自己错得离谱！
　　一掰开绵软的包子皮，一股酸香味就扑鼻而来，刺激着他的食欲。这是一个酸豆角肉沫馅的包子，酸辣可口的滋味使人停不下来。豆角很嫩，腌的酸豆角带着一股清香，酸的程度刚刚好，让人觉得开胃，却不会酸得牙都掉了。
　　肉沫被爆炒得恰到好处，撒了少许胡椒粉，肉质馅嫩，肉汁被牢牢地锁住，没有流失一滴一毫。咬上一口包子，酸咸香辣的滋味一拥而上，给舌尖带来极致的味蕾享受。
　　嗯，的确是比崔家的笼饼好吃多了。
　　吃着大包子，确实挺爽的。就是有点口干，几人又掀开了黄氏带过来的热牛奶，鲜牛奶的醇香飘了开来。
　　温热的牛奶又香又浓，没有了鲜牛奶的那种膻味，只剩下香甜的奶味。唐人爱喝奶，也喜欢食用奶制品，三个年轻人长得高大，平日里也没有少喝牛奶。
　　他们一喝就知道，这杯牛奶和外面的不一样！喝到肚子里暖暖的，非常舒服，整个人的身体机能都被彻底唤醒了。
　　“韩闵，你说我们找你叔婆买一些吃食和牛奶，她会答应吗？”
　　“……我也不知道啊，我现在连人家名讳辈分都还没搞懂。”
　　这顿美好的早餐，给三个年轻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原来国子监卖的东西是从刘家村做好的，他们似乎探听到很重要的商业机密啊！
　　他们鬼鬼祟祟（光明正大）地靠近那处吃食作坊，嗯，就是包子和烧卖很好吃，他们想买几个回去。不用太多，五六筐就好。若是他们买到了这些点心，在长安城中搞一场宴会，肯定会一炮而红的。
　　神秘的国子监小卖部，将由他们来为大家揭秘！



第一卷 第41章
　　三个年轻人跑到村里的吃食作坊, 正想要和叔婆谈谈买些包子和烧卖事儿, 谁知扑了个空。
　　“夫人和老爷都出去了，这会儿不会在村子里的。”看门的九伯坐在作坊门口，手里还摇着一把蒲扇，“公子等一等吧, 他们晚些便会回来。”
　　崔二：“晚些是多晚？”
　　九伯答曰：“大约是太阳下山的时候吧。”
　　于是三个人留在村子里, 玩耍了半日。他们这些在城里长大的公子哥儿, 到农村里来, 看什么都新鲜。
　　连大娃子见怪不怪的野生兰草, 都被他们兴致勃勃地抱起来，打算回家养着玩。村里的小孩知道这几个人身上有油水，也乐意带他们一道, 他们在山林的外围摘了一大筐野果，酸甜可口的，吃得人口水直吸溜。
　　村里的母牛爱在这附近活动, 这些牲畜的粪便就是最好的肥料。动物喝了灵泉水, 超级肥料的效果极佳。连带这本来酸得不能入口的野果，都变得好吃了许多。
　　这是一种身红色的浆果, 果实上有细密的绒毛，在向阳的山坡上、荒地里、和小溪边都能看到它的身影，小孩们都叫它“泡儿刺”, 算是日常里不错的零食果子了。小巧玲珑的果子汲取了山间的灵气，吃起来饱满多汁，特别水灵。
　　韩闵把一把浆果往嘴里抛, 红色的果汁一爆而开，酸酸甜甜的，非常解渴。在山边走累了，他学着大娃子把鞋袜脱掉，将大脚板泡进了清凉的溪水中，“爽啊，这沟里的水洗洗脚也不错。”
　　按道理，他所受的高级贵族教育，是不允许他在外面光脚戏耍的。但是难得出来自由自在，同伴们都把身心沉浸在大自然当中。
　　哟，这会儿可不流行老古板那一套。
　　边吃边泡，比在城里有姑娘们伺候着还舒坦。流水不腐，水中还养着一些拇指长的小鱼儿。它们见到人一点儿也不怕，游了上来，啃食着脚上的死皮。
　　“啊，痒痒的，这鱼在咬人！”崔二差点吓得一跳，不过见连小孩在水里伸长着小脚丫，他也不好逃跑。
　　这股痒痒的感觉，蔓延到四肢，传递到神经末梢上，慢慢变得舒服起来，好像有人在给脚底按摩一样。待久了，众人都体会出其中的好处，用脚板在水中轻轻地搅动。
　　崔二摸了几个浆果，惬意极了，“这鱼挺神奇的，不知道家里能不能养。”
　　直到脚底泡得发白，几个人从把脚抽出来，甩了甩上面的水珠。大娃子的祖母黄氏送来了几双草鞋，三人也不介意地换上。还别说，脚上不穿袜子露着风，挺凉爽的，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分外轻盈。
　　“婶子，中午我们吃些什么呀？”韩闵和大娃子一同回去刘家，向黄氏询问道。
　　黄氏：“公子们可以吃素菜吗？保准不比肉的滋味差。”
　　“行，那就吃顿素的吧，清清肠胃。”王秉点点头，表示答应。
　　昨夜里的狼肉吃多了，那股燥热的劲儿真难受。几个年轻人吃多了大鱼大肉，也不是太馋着吃肉。偶尔来一桌素菜，还挺新鲜的。
　　老婆子在鸡窝里摸了四五枚鸡蛋，又让大娃子和小娃子去农场里摘了各种应季的菜蔬。不到半个时辰，两个小男孩提着菜篮子，小脸红扑扑地回来了。
　　大娃子进门就喊：“祖母，我给你摘了豆角、茄子、芋头和小葱。”
　　小娃子也一脸表功的神情：“还有我，我摘了胡瓜，菠菜。”
　　掌勺的自然是黄氏，她本来就是个心灵手巧的老妇人，又学了萧依依传播开来的新菜式，做农家菜也颇有一番风味。她做了豆角炒鸡蛋、鱼香茄子、咸蛋黄焗芋头、拍胡瓜这四道菜，主食是菜团子。
　　小娃子帮着黄氏烧火，大娃子去院子里抱来柴禾。崔二等人倒是想要搭把手，但是都被黄氏推了出来。
　　“哎哟，我的公子啊，厨房可不是你们进来的地儿。”灶台前面的黄氏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你们这一身衣服那么好，勾掉一点线头都不够我们赔的。”
　　没一会儿，饭菜的香味就飘了出来。大娃子深深地闻了一口，眼中的渴望表露无疑。
　　“就那么想吃吗？这可没有肉啊。”王秉好笑地逗了逗他。
　　“你们不懂。”大娃子认真地看向菜篮子的蔬菜，“这是农场种的，蔬菜的味道都特别好！做的菜特别香！”
　　崔二不由得一乐，这孩子怕不是傻的。这普天之下，菜蔬的味道都相差无几，素材再好吃，也做不出肉的滋味来吧。但当他把午饭吃到嘴里的时候，他不由得愣住了。
　　这是他记忆中的素菜吗？
　　怎么吃起来比肉还带劲呢！
　　昨晚他喝醉了，还不觉得什么。今天他细细品味，就吃出不同来了。这儿的豆角又爽又脆，茄子软烂鲜甜，胡瓜水嫩多汁，芋头粉糯微甜。看似普通，却每一种都不一样。
　　尤其是那一道鱼香茄子，不知道是怎么烧的，竟烧出了鱼肉的风味，鲜味十足。还有那一味咸蛋黄焗芋头，沙沙的，外面包裹着金黄色的咸蛋黄，咸香味浓，里面微甜的芋头，粉粉的，形成了强烈的味觉碰撞，让人欲罢不能。
　　这一顿饭吃得众人响当满意，连王秉也称赞了几句，敞开了肚皮一直吃。大娃子和小娃子人小不懂得节制，吃得小肚皮鼓鼓的，还忍不住夹菜，吓得黄氏飞了两个眼刀，把小孩的碗筷都收走了。
　　吃过饭后，在院子里铺了张席子，崔二等人就直接躺下了歇了一会儿。
　　山上吹来了几阵清风，吹得人懒洋洋的。
　　“你说我们要不要在这里多玩几天？感觉这里挺有意思的。”
　　“崔家的酒楼不是说分给你练手吗？你不回去当你的崔老板？”
　　“切，那个小破酒楼谁爱管谁管去，我可不爱管。”
　　“哟，这口气真大！要是你能从叔婆那里进货包子，应该有赚头吧。”
　　“说起来倒是这个理儿。”
　　崔二一下子愣住了，他坐直了身体，感觉此事大有可为！若是崔氏的迎风楼能卖出这种吃食，那他们的生意应该能再上一个台阶！
　　他没把山脚小院的那对夫妇和太上皇太上皇后联系在一起，毕竟太上皇出宫居住的消息，被李二陛下牢牢把控住，没有传到宫外。而他们听说过国子监小卖部的背后有太上皇的势力，但谁能想到，这母仪天下的太上皇后，会在小卖部看店卖吃食呢？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大概打死都不会相信吧。
　　夕阳西下，等萧依依和李渊下班的时候，这三人热切地围了过来，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请求。
　　萧依依想了想，不太确定地说：“迎风楼的生意……你月底再过来一趟吧，我不知道这儿能不能供应得上，所以不能给你一个准信。不过你们说要买些包子和烧卖回去，我可以给你们打个八折。”
　　八折能便宜多少？
　　这几个算术不太好的年轻人真的算不出来。
　　当然，他们买到了好吃的东西，也不太在意这种细节。赶在晚上宵禁之前，他们骑着马回城，成为了家里最受欢迎的人了。家人都听说过国子监小卖部的吃食好吃，但究竟是怎么个好吃法，他们也没试过啊。
　　“三哥，这个奶黄包好好吃哦。”年幼的韩小妹拉着韩闵的衣袖，眨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我明天还想吃这个笼饼，不，包子。明天还有吗？”
　　小女孩吃完一个包子的时间，桌上的包子就没了大半，再这样下去，她明天就吃不到呀！
　　韩小妹瘪了瘪嘴，有点想哭。那个奶黄包又香又甜，淡黄色的奶馅超好吃，她刚才吃得很珍惜，小口吃着，却没有爹爹吃得快！爹爹已经吃完了三个大包子，还塞了两个烧卖。
　　韩闵抱了抱三头身的韩小妹，笑着说：“小妹爱吃，我下回再去买便是。包子是叔公和叔婆做的，小妹要一起去拜访叔公和叔婆吗？”
　　“好呀。”韩小妹抱着哥哥的胳膊，甜甜地笑着。
　　叔公和叔婆？
　　韩家人都一头雾水，他们什么时候多了这个辈分的长辈了。没听说过呀，逢年过节也不见有这样一门亲戚。
　　父亲叔伯都把目光看向了韩闵，想要他解释一下。
　　“我……我也不清楚那位长辈的名讳。”青年有点尴尬，求救似地看向小叔韩皋，“小叔，那天您喊的二叔，那位长辈就是？”
　　京兆尹韩皋：“……”
　　这谎话越来越难编下去，太上皇的马甲都快要掉了。
　　瞒不下去，就不瞒了。尤其是韩闵这个臭小子，还真把天子当叔公，小心连什么时候死的都不知道。中年男人吸了一口气，才说道：“女人和孩子都先下去吧，这件事事关重大。”
　　虽然不理解，但韩小妹和姐妹们都乖乖地跟着母亲走了。
　　男人们坐得端正，生怕错过了一丝细节。韩皋生性谨慎，不是无的放矢的人，他如此小心翼翼，恐怕这事会关乎到韩家的前程。就在他们都紧张得屏住呼吸的时候，掌管长安的韩大人终于说话了：
　　“闵儿在刘家村见到的长辈，其实是大唐的太上皇。”
　　众人：？？？
　　什么？！我们韩家的长辈是太上皇！
　　小辈们都看向上首的韩老太爷，最怕空气中突然安静。一股难以描述的情绪传播开来，众人的眸光明明暗暗，各自心思飞快转动。太上皇是我们韩家的长辈，那么——
　　到底是韩家劈了腿？还是李家出了轨？



第一卷 第42章
　　到底是韩家出了轨, 还是李家劈了腿？
　　可回想一下韩老太爷和韩老夫人的模样, 跟李唐的皇室长相没有一丝相似啊。陛下生得一双细长的丹凤眼，微眯着眼睛看人的时候，仿佛能把人的心思看透。
　　而韩家是祖传的大双眼皮，韩氏子弟凭借这副大眼帅哥的俊朗外表, 在朝堂上占有一席之地。
　　唉, 没搞懂, 没搞懂。
　　韩皋顿了顿, 在旁人脑洞大开的时候, 低声解释道：“太上皇出宫别居，不愿暴露身份……陛下恐怕照顾不周，便让我与太上皇叔侄相称, 也好有个照应……”
　　哦，原来是这样。
　　众人恍然大悟，咳咳, 这是李二陛下信重韩皋的表现！
　　韩老太爷松了一口气, 拍了拍小儿子的肩膀，要他好好为陛下效力, 照顾好在宫外居住的太上皇。
　　“这是你和皇家的缘分，太上皇待你一分好，你定要用三分好去敬他。”老头子指着下面一群探头探脑的小辈, 吩咐道，“既然太上皇不欲别人知道，你们千万不能把此事传播出去。若是在刘家村见到了太上皇和太上皇后, 你们定要谦虚有礼，当做是自家长辈一般孝顺。”
　　“是，祖父。”小辈们齐声应道。
　　从刘家村里回来的韩闵本来正咬着半口烧卖，这会儿吐也不对，咽下来又不是。听到了如此重要的消息，他一下子就懵了。
　　原来刘家村的那人是太上皇？太上皇还亲自下厨，给他做了一顿狼肉！
　　他喊着叔公，非常顺口，而那天在刘家村的太上皇也和煦极了，一点儿架子也没有，丝毫不像掌握生杀大权的天子。太上皇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不但给他炖肉吃，还让他多喝酒呢。
　　说起狼肉，韩闵倒记起来，包裹里还有一大坛子肉呢。
　　超过百斤的狼肉用鲜香四溢的卤水卤了好几锅，他和崔二王秉都分了数十斤，打算让家里人也尝尝。太上皇夫妻年纪都不小，吃不下太多狼肉，就打发他们把熟肉都带走了。
　　“祖父，我先出去一趟。”韩闵向韩老太爷请示，“我从刘家村带过来的，有太上皇送给我的。”
　　“那便去吧。”韩老太爷笑了笑。
　　在韩老太爷看来，韩闵这小子和太上皇关系好，倒也不是一件坏事。近年来太上皇和陛下的关系越发和缓，听说太上皇还在国子监里对皇子皇女传授一门数学的课程，和算学有点相似，但并未推广开来……
　　要是韩闵能学到一手最新的知识，那他们韩家何愁不能站在时代的前列！
　　没多久，韩闵就捧着一个大坛子回来了，“祖父，这就是太上皇送给我的。”
　　年轻人把坛子搬过去上首的韩老太爷身边，请他打开上面的盖子。
　　顿时，一股肉香味飘散开来，比迎风楼的酱肉烤肉还香。韩老太爷好奇地看向坛子里面，装着是酱色的大块肉，显然是入味极了。
　　老太爷年岁已高，味觉早已退化，别的肉也吃不出什么滋味，好赖都一个样。唯独今日的肉闻起来挺香的，让他产生了久违的食欲，饥肠辘辘。
　　有点膻味，是羊肉吗？但是又好像不是。
　　韩老太爷伸手夹了一块，细细品味，肉质有点粗糙，但是滋味挺足的，　“这是宫中送给太上皇的羊肉？”　
　　“不是，是狼肉。”韩闵眨了眨眼，放出一个轰天雷，“崔二约我去打猎嘛，我们打了几头狼，太上皇就把这狼肉卤了一大锅，剩下的都让我们几个人分了。”
　　韩老太爷夹肉的手都抖了，一大块肉落到了碗里。
　　什么？这是太上皇亲自做的肉？
　　虽然听闻太上皇近日来爱好变了许多，也不沉迷酒色了。但是在这个“君子远庖厨”的年代，谁能想得到太上皇会亲自下厨，给几个小辈炖狼肉呢？大家都以为太上皇是一时兴起，玩玩而已。
　　韩老太爷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太上皇炖出来的肉啊，是他这种人吃的吗？他自问生性谨慎谦卑，天子的餐食供奉，不是他应该享用的。
　　韩闵父辈的男人也伸长了脖子，满脸一言难尽的表情。天呐，这坛子里都是太上皇烹调的狼肉，当真比太阳从西边出来还要新奇！
　　“祖父，你就尝尝吧，我们在村子里都吃了好多。”
　　韩闵见韩老太爷进退为难，便好意地劝道。这坛子的肉卤得比他头一回吃的时候更香了，这是腩肉的部位，薄薄的脂肪变成了诱人的浅金色。肥瘦相间的肉块裹满了卤汤，一口咬下去，肯定甘香醇香，满嘴流油。
　　“唉……闵儿把肉与众人都分了吧，也好尝尝这狼肉是什么味儿的。”
　　韩老太爷叹了一口气，继续动筷子。
　　这肉光是放着也不是事儿，放久了会变臭坏掉，干脆都分着吃了吧。
　　有韩老太爷做榜样，其余的人也动手夹了一块。韩家族大人多，分了一轮下来，坛子里的肉也都见底了。
　　韩闵是个心善的，他偷偷把坛子放在自己的脚边，打算等会儿给小妹拌饭吃。
　　太上皇的福气够大的了，他们韩家从天子的手指缝里蹭上一星半点，也许一辈子都受用无穷了。
　　怀着这样的心思，往日里最爱大口吃肉的男人们都小口地吃着，比娘们还斯文几分。他们以虔诚地态度对待每一口狼肉，仿佛这是上天的恩赐一般。
　　这是普通的肉吗？
　　不，这是神圣的肉啊！
　　嗯，花椒和茱萸等香料的混合香气，让舌尖上升起点点麻辣的痛感，不会太刺激，但却让人胃口大开。柴火和卤汤把狼肉的蛋白质都熬化了，只剩下独特的风味。这是一种带有原始野性的美味，不同于肥美嫩滑的羊肉，想象着狼生前厮杀的场景，众人吃得更兴奋了。
　　等结束这顿晚饭后，韩闵悄悄地捧着坛子，回到了他们这一房居住的院子里。
　　“小妹，刚才你们下去，都吃饱了吗？”他朝院子里玩耍的小女孩招招手。
　　韩小妹最喜欢三哥了，她小步跑了过来，摸了摸肚子，想要撒娇，“没呢，我想吃肉肉，好吃的肉肉！”
　　阿娘说爹爹和哥哥们都在议事，不能过去打扰他们。可是她分明闻到了肉香味，比家里做的肉肉还要好吃，馋人得紧。她把小脑袋埋在三哥的肩膀上，他衣服上都是那股味儿。
　　韩闵最了解这只小馋猫了，他向小厨房要来一碟软乎乎的蒸饼，又让侍女用茶炉把坛子里的狼肉带汤热上一热。
　　多亏韩家没有用汤拌饭吃的习惯，所以他才能把卤汤盖着的那片狼肉留了下来，偷偷与小妹分享。
　　一刻钟后，烫口的大片肉被侍女捞了出来，她小心翼翼地把蒸饼破开，然后把卤肉切碎，塞到绵软的蒸饼里做馅儿。
　　怕光吃饼有点干，韩闵还在肉馅里浇了一勺味鲜香浓的卤汤。
　　“好吃吧？”他得意地笑了笑，“我也是向叔公学来的做法。”
　　韩小妹捧着哥哥给她做的饼，一脸满足。她的小嘴上都沾着肉丝，可爱极了，“叔公是谁？这个肉也是他做的吗？”
　　韩闵:“额……叔公就是叔公，住在刘家村里，他会做好多好吃的菜。”
　　韩小妹:“好啊，我要去找叔公玩，让他给我做好多好吃的！”
　　韩闵:“哦……”
　　小妹的志向真是远大啊，就连陛下也不敢要求太上皇给他做菜吃。
　　小女孩人小胃口也不大，吃了半块大唐版肉夹馍，就蹦蹦跳跳地走了。韩闵吃着妹妹剩下的半块饼，想起同去刘家村打猎的崔二和王秉 。
　　不知道他们的卤肉都吃完了吗？
　　他们知道“叔公”就是太上皇吗？
　　他们听到真相那一刻，表情一定是相当精彩吧……
　　崔家
　　崔二拿着一个奶黄包，在堂弟崔行功的面前走过，气势嚣张极了。哼，他不在国子监读书，也吃到了国子监同款的包子！
　　他大大地咬上一口，甜香的面食味儿和蛋奶香味融为一体，比城里卖的樱桃酥酪还美味几分。软绵绵的奶馅流动着，入口极化，香味浓郁。
　　“你吃的是什么？”果不其然，崔行功拦住了堂哥崔二，“国子监竟有人敢做代购？真不要脸啊。”
　　确认过眼神，这和国子监里卖的奶黄包一模一样。
　　国子监学生原则第一条:拒绝代购，从我做起。要是学生都把小卖部的吃食拿去倒卖，那他们吃什么呀。
　　“奶黄包啊，骂谁不要脸呢？”崔二挺直了腰板，“我准备进货包子和烧麦，拿到迎风楼去卖！”
　　崔行功狐疑地看了崔二一眼，这大傻子莫不是被人骗了？小卖部是太上皇后的产业，太上皇后会放着国子监的钱不赚，去卖给外面的酒楼吗？
　　那也太蠢了！
　　自己单干吃独食，该多好啊。
　　崔二以为堂弟被自己震惊了，他打开了话匣子，喋喋不休地说:“我在刘家村看到了做吃食的作坊，那里的包子和烧麦就是供给国子监的小卖部。那间小作坊是叔婆开的，她人生得极美，性子也好，我准备月底再过去一趟，谈生意呢……”
　　“什么？是一个貌美的女子？”
　　崔行功打断了崔二的话，据他所知，在国子监里开小卖部的太上皇后，相貌比他见过的世家贵女都要美艳……
　　崔二竖起了大拇指:“是啊，京兆尹韩大人也去拜访那一对夫妻，对男主人声称二叔。话说那韩家的叔公真是好福气啊，一把年纪还得了如此美人，正怀着孩子，当真是我辈楷模！”
　　崔行功:“……”
　　我大概猜到那对夫妻是谁了，我这堂哥，大概真是个大傻子吧 。



第一卷 第43章
　　清晨
　　天蒙蒙亮, 刘五娘和婆婆就沿着刘家村附近的大山, 去到了山的另一头的村子——大山村。
　　她早逝的丈夫都是大山村的人，适逢忌日，她就向萧依依请了个假期，说要回大山村祭拜一下。两人之前的相处并无不满, 只是前夫福薄病逝。说起刚结婚的那段日子, 前夫体贴温柔, 五娘的心里还是有几分怀念的。
　　“现在年景好了, 可惜他却不在了。”年轻的妇人被着个背篓, 里面正装着一个小娃娃，“多金，还认得这条路不？你就是在大山村里生下的。”
　　小娃娃一脸迷惘, 显然都是认不得的。
　　他还吃着奶的时候就被抱去了刘家村，大山村是什么？梳着冲天辫的小娃娃听都没听说过。
　　五娘的婆婆也心疼自家早逝的儿子，她人老力气小, 但也坚持背了一背篓的吃食点心。不多, 便是几个包子和烧卖罢了，还是今早刚蒸出来的, 冒着热气呢。这是农场给员工发的福利，她和五娘都不舍得吃，打算祭祀的时让儿子和自家老头“尝尝”。
　　老婆子想起在大山村里的一些事儿, 眉头略微皱起。隔壁一房的人好不讲理，以她儿子早逝为由，把分给他们家的田地和屋子都占去了, 只留下一间破柴房，说给他们祖孙几人住！
　　那怎么行？这分明是欺负他们家里男人都死了！
　　虽说老婆子看五娘这个儿媳妇不太顺眼，但对于家里唯一的小孙孙，她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没了房子和田地，她们的多金靠什么养大？喝风长大吗？
　　若不是艰难至此，她也不至于腆着老脸，跟着去儿媳妇娘家的刘家村过活去了。
　　刘五娘见婆婆脸色不好，便猜到对付回忆起大山村里那些恶心人的事情。她心中也不乐意，但如今她有了农场里的工作，收入可观，养着儿子长大绰绰有余。
　　“娘，别想这些了。”她拍了拍老婆子的手，安慰道，“我们现在天天有吃有喝的，不比他们大山村的强多了吗？这叫什么来着……叫绝处逢生！”
　　“对对对，就是绝处逢生！”老婆子的腰挺得更直了。
　　那些人不管他们一家的死活，绝对没想到他们在刘家村里过得更加逍遥自在。别的不说，就说那农场给的福利包子，可都是用筛过的白面做的，那个香哟……嘿嘿，等会儿就要馋死那些人，别人吃着杂粮糙饼，他们吃的都是白面包子，还带肉的！
　　刘五娘走到印象中的大山村村口，还是和几年前一样宁静荒美，没有什么变化。
　　也依旧是那么贫穷。
　　村子里有几个吸溜着鼻涕的小脏娃，看到有陌生的行人，好奇地朝屋里面喊着：“阿娘/耶耶，有人过来了。”
　　“我看看是谁家的客人？”有好事的婆娘从屋里走了出来。
　　只见一个约莫二十岁的年轻妇人，带着一个四五十岁的老婆子走到了村子里。她们都背着背篓，装了好些东西，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娃娃从背篓里探出头来，他揉了揉眼睛，撒娇似地抱着五娘的脖子。
　　好家伙，那小娃娃的脖子上用红线穿着一颗小巧的银珠子，在这个年代可不多见。
　　再看看那两个妇人身上的衣裳，都没有大块的补丁，真真是个体面人了。
　　一个满口黄牙的婆娘凑了上来，只觉得两人眼熟，但她在村里常转悠，谁家的婆婆媳妇都认得一清二楚。
　　这两人究竟是谁呢？
　　“请问，你们来大山村找谁呀？”兰婶子犹豫了半天，终于问了出来。
　　“我们是大河家的。”五娘的神色有几分哀伤。
　　她的前夫名叫李大河，以往大山村的人都称呼她做“大河娘子”。
　　“大河？是大河家的！你们在外面过得好吗？”
　　一听到这个名字，兰婶子瞬间就想起这两个妇人是谁了。她的脸上都是同情，大河是她看着长大的后生，是个挺能干的小伙子。可惜命不好，早早就去了，留下一家孤儿寡母。
　　可怜啊，她当年看着这两人离开，还悄悄地给五娘塞了一颗煮鸡蛋，让她补补。
　　五娘的婆婆和这个婶子也熟，她特意抬高了声音，炫耀道：“阿兰，我在外面过得好着呢。”
　　西楚霸王项羽说过，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老婆子不认识项羽这样的人物，但不妨碍她领会其中的精髓。她抱着白胖的孙子多金，笑得非常得瑟，“我们在外面有吃有喝的，还挣了点钱。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还给多金买了一颗小银珠子戴着。”
　　看到没？她的多金打扮得多好啊！
　　老婆子怀里的多金睁着一双大眼睛，小脸红扑扑的，看起来健康又可爱。他是个不认生的，见人就爱笑，又幸运地喝到农场里的牛奶，养得越发好了。
　　“这样的胖娃娃，好多年都没有见到了。”另一个婆娘凑了上来，羡慕地摸了摸多金的小脸。
　　这脸蛋上圆润有肉，是没有吃过苦的。还有那双小手上，又胖又白，跟藕节似的，一圈圈都是肉。这孩子生得太好了，不像大山村里的小孩子，吃着杂粮泡开水又是一顿，饿得跟瘦猴差不多。
　　老婆子收获了一大批羡慕的目光，得意非凡。她的孙子就是好，将来也有福气。
　　她抱着多金去到埋葬儿子和自家老头的坟地上，那里只有两个小土包。远处有一座青色的房子，老婆子看见就来气，“呸”了一口唾沫，扯开嗓子就要骂开来了：
　　“那些臭不要脸的哟，活该烂了心肠！霸占了我们大河的房子和田地，也不怕睡到半夜有鬼来拍门。看什么看，骂的就是你们二房的那一窝臭虫，我咒你们生儿子没□□，生一个死一个……”
　　二房的李大江一家，正听说李大河家的回来了。他们从房子里走了出来，目光闪烁。
　　“大河婶子，大河去了我们也伤心。要是大河的儿子养不起，可以过继来二房，我们会好生养着的……”李大江和稀泥地说，还假装慈悲地感慨了几句。
　　“我呸，你这些贼，不但偷了大房的东西，还想要断了大河的根，休想！”老婆子抱紧了小孙子，指着面前人高马大的男人，“多金，他害了我们家，快上去骂一口。”
　　小娃娃听话地“呸”了一声，奶声奶气地骂：“你欺负我祖母，我要打你。”
　　要是一个七尺大汉说这句话，就是威胁。小娃娃多金说着这样的话，看在其余村民的眼里，那就只剩下可爱。
　　二房的李大江被小娃娃吐了一脚唾沫，脸色都发青，想要发作。这几个女人怎么还不死，要是她们死了，这大河的孩子也死了，那么就没有人回来争夺原属大房的田地和房子了。
　　鸠占鹊巢的人，俨然把自己当作是主人。
　　李大江的婆娘汪氏是个嘴碎的，她看到五娘一家的打扮，先是羡慕嫉妒恨，这几个人竟然比她过得还好！她眼珠子转了转，想到了什么，当着众人的面高声问道：“大河娘子，这几年上哪里快活呀？莫不是干了那些勾当，来钱快呗。多金这孩子啊，到底是不是李家的种，也不知道呀——”
　　“啪——”
　　老婆子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一巴掌扇到了汪氏的脸上，“小贱妇你在骂谁？今日我老婆子就要好好教训教训你！”
　　她一把扯掉了汪氏的头发，骑在她身上一拳拳砸下去，没几下就揍得汪氏直叫唤。老婆子年轻的时候是个泼辣的娘们，干架骂架从来没怵过。
　　最终来劝架的，还是刘五娘。
　　她也恨，但是夫人跟她讲过，狗咬了人一口，难道人要咬回去吗？她的多金还小，前程未定。等上十数年，多金有了大出息，那就是夺回一切的时候了。
　　五娘神色淡淡地抱着儿子，让他给地下的大河和祖父磕了几个响头。然后她把背篓里的吃食都摆开来，倒了一碗酒，烧了一些东西，仿佛面前坐着那个熟悉的男人：“大河，我来看你了，这是多金，是我们的儿子。我回到刘家村之后，被夫人雇去做工，如今三餐有靠，还能攒下一些家底……”
　　老婆子也蹲在了坟头，想起老头子和儿子，也忍不住落泪：“死鬼老头子，你死得早，为何又要把大河带走？要是大河还在的话，我们哪里会被这些小人欺负啊……老头子啊，一定要多庇佑多金，让孙子活得久一些，要是没有多金，我也不想活了！”
　　互诉衷肠一番，两个女人的心中都散了一股郁气。她们拿起土包上的祭品，虽然已经凉了，但还是好吃的。小娃娃多金捧着一个羊肉大葱馅的包子，懵懂地吃着，还掰了好几块块，指着土包说：“你吃呀？这个好吃的。”
　　众人听得小娃娃天真的话，吓得心中发毛。
　　莫非李大河还没走？在看着他们这些人？
　　五娘倒是不害怕，她哄着儿子：“快吃，你爹想要你多吃，长得高。”
　　小娃娃乖巧地点点头，把剩下的吃食给了祖母和阿娘，感动得老婆子近乎要落泪。小孙子多孝顺啊，以后肯定是个好孩子。
　　三人坐在小土包旁边，吃着大包子和烧卖，馋得围观的村民咽了一大口口水。这些吃食白软香甜，还带着肉香呢。看那滴肉汁，直直地落到地上，似乎还带着油花呢。
　　徒留一地叹息。
　　“要是我能吃到那一口肉汁，该多美啊。”
　　如今吃得肉少，人人鼻子都像狗鼻子一样灵。那一星半点的肉味啊，馋得人们的魂都快没了，勾得人心发慌。



第一卷 第44章
　　刘五娘和老婆子回到大山村的消息, 很快就传得人人皆知。
　　村民们都说她们俩在外面挣了钱, 过上了吃肉的日子哩。连带那李大河的儿子多金，也生得胖乎乎的，戴着银珠子，吃着肉馒头。
　　“切, 我瞧呐, 说不定是那大河家的专门挣男人钱呢。”有个羡慕嫉妒的黄脸婆娘窃窃私语。数月不见, 那个刘五娘居然长得比以前俏丽白净, 哼, 一点都不像是守寡的样子。
　　肯定是在外面有人了！
　　旁边一个中年女人也煞有其事地点头认同，还左顾右盼，故作神秘地说：“我看就算不干那行, 也差不了多少。挣钱多难啊，她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怎么可能挣得比男人还多！”
　　“是这个理儿。”围观的一些人听着, 也附和道。
　　谣言越传越烈, 竟说得有板有眼的，仿佛是有人亲眼看到有男人钻进五娘家的房子似的。当然, 他们没敢在刘五娘和老婆子的面前说闲话，毕竟她们和多金都穿戴好，谁知道她们攀上了什么贵人？
　　若是惹上什么麻烦, 那就不妙。
　　说者无心，听者有耳。有一对年约十二岁的双胞胎姐妹俩听到村里八婆们说的这些浑话，握了握拳头, 跑去了兰婶子的家里。
　　刘五娘与婆婆带着多金，正在兰婶子家里歇歇脚。她们与兰婶子的关系不错，以前也能说上几句话。现在太阳正猛，走了半天山路，两人都是腿脚酸软的时候，婆媳俩就商量着，歇上一个时辰再赶路回刘家村。
　　“大河娘子……”大妮和二妮在外面探头探脑的，不知道该不该进去。
　　听到久违的称呼，刘五娘愣了一下，她一回头，就看到了两个怯生生的小姑娘。那两张相似的小脸上都是菜色，一看就知道是平日里吃不饱的样子。
　　刘五娘有几分同情，她朝这两个小姑娘招了招手，温柔地问：“进来吧，你们是有什么事情找我吗？”
　　大妮咬了咬牙，牵着妹妹小妮就走了进去。她不敢抬头，只问：“大河娘子，你们在外面的工作还雇人吗？我和妹妹都想要去帮帮忙……我们吃得很少，很能干的，只要少少的工钱就行。”
　　只要给钱，大妮和小妮什么都肯干，即使是见不得人的脏活。
　　她们的耶耶跌断了腿，家里就断了营生。阿娘又是个不能理事的，家里还有一个小弟弟，日子过得越发艰难。在半个月前，家里穷得都快揭不开锅了，日日只能吃一餐。大人还好些，给自己灌了个水饱，骗骗肚子。
　　可是弟弟才三岁，哪里懂什么？
　　他在半夜里饿得大哭出声，涨得满脸通红，哭得都岔气了。
　　没有办法，她们悄悄地听到娘亲跟耶耶提议，说要让她们去“享福”。
　　说是享福，不过是把她们卖掉罢了。但她们都不怪娘亲，因为这是唯一能让全家都吃上饱饭的办法。
　　小妮还怀着一丝期盼：“说不定能被卖去大户人家，当丫鬟呢。”
　　大妮抿了抿嘴，没有说话。
　　她的心思比小妮成熟一些，也猜到外面的规矩。她们姐妹俩出身乡野，长得又不美，脸黄肌瘦的，大户人家买丫鬟也不会买这种。倒是听说在穷乡僻壤里，有些汉子娶不上媳妇，兄弟几人共娶一个的……前些年好像有个大着肚子的姑娘逃出来了，但没多久又被抓回去了。
　　越想越怕，大妮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小姑娘的心思千回百转，忍不住抬起头，希冀地看着刘五娘，“大河娘子，我可以跟着您去工作吗？”
　　妹妹小妮也勇敢地站出来：“还有我，我也要去做工。”
　　即使像那些婆娘们说的，大河娘子是去干那种活，但只要她们能拿钱回家，她们就愿意干。外面雇工都没有雇女人的，她和妹妹熬一熬，也许全家人都能活下去吧。
　　此时的大妮，心愿就是如此简单而又伟大。
　　“行，我带着你们回刘家村吧。”
　　刘五娘本性善良，现在自家日子过得好了，能帮一个是一个啊。她看了看大妮和小妮，目光清澈，看着都是质朴心肠的小姑娘。夫人前几天正唠叨说缺人呢，这两人去了刘家村，说不定就能补了那个缺了。
　　“谢谢大河娘子，谢谢大河娘子……”大妮和小妮下定了决心，连连道谢。
　　得到刘五娘的同意，两个小姑娘跑回了家里。她们不敢在旁人知道这事儿，只好对着自己的阿娘轻声地说：“阿娘，我们跟着大河娘子去做工，家里就全靠你照顾弟弟和耶耶了。”
　　瘦弱的女人抹着眼泪，不敢看女儿们的眼神。
　　家里实在是艰难，若是有条件，谁愿意让女儿去干那种活？说出去都丢人，可是他们全家，却要靠两个女儿出去“挣大钱”。
　　“耶耶，弟弟，我们出去一趟。”
　　“欸，早去早回。”
　　屋子里的男人和小男孩并未听到村子里的传闻，只以为女儿是去附近采野菜，没多久就会回来的。他们没有料到，姐妹俩一走，她们的人生就彻底改变了。
　　大妮和小妮跟着刘五娘，忐忑地去到刘家村。她们压根没有行李，身上穿着的这套衣服，已经是最值钱的东西了。她们的手心都冒着汗，一想到要“挣大钱”，就有些害怕。
　　“别怕，夫人是个很好的人。”刘五娘安慰道，“等会儿我带着你们去拜见夫人，你们不用紧张，自在些就好。”
　　傍晚的时候，她领着两个小姑娘，去到山脚下的小院门口。一条金色长毛的大狗竖起耳朵，听到外面有动静，立刻从院子里窜了出来。
　　蛋黄派摇着尾巴，热情又活泼。
　　“狗，好大的狗！”小妮吓得往旁边一跳，被刘五娘扶住了。
　　“没事，这是夫人家养的狗，不吃人的。”刘五娘蹲下了身子，朝蛋黄派问道，“请问夫人在吗？我们可以进去吗？”
　　大妮疑惑地抬起头，但又不好说些什么。这狗怎么能听得懂人话呢？大河娘子怎么朝着狗说话？
　　“汪汪汪。”
　　进来吧，妈妈在家。
　　蛋黄派摇着尾巴，还人性化地推开了院子的木门，它回头看了看几人，用眼神示意她们进去。
　　这是一座小而精致的农村小院，种着各种宫中送来的花卉种子。萧依依闲着没事干，就在院子里种上了好几丛。不同与山间的零星野花，或白或粉的芙蓉花姿态艳丽，尽展风情。
　　大妮和小妮都好奇地瞧着这座院子，心想能有闲情种花玩的，应该是一户有钱人家。
　　不多时，她们就看到了一个相貌极美的妇人从正屋里走了出来。她的肚子明显隆起，显然是已经怀孕了。但是她的身段依旧纤细，容色并未减弱一分。与她艳丽的眉眼相比，院子里的芙蓉花也黯然失色。
　　话还没说，大妮就牵着小妮，要给萧依依磕头。
　　她们都不是呆瓜，长得这么美，又穿着丝衣的女人，肯定就是刘五娘口中的“夫人”了。她看着真有钱啊，光是头顶的玉簪子，卖了她们一家人都不够买的。
　　“快快请起。”萧依依把两个小姑娘扶了起来，“你们又是做什么？我这儿不兴这些虚礼。”
　　她让几人在院子里坐下，认真地聆听两姐妹的出身和经历。半晌，她寻思了一下，点点头，算是答应了下来。虽然两个小姑娘不如二三十岁的女人手劲大，做面食上没什么优势，也毫无烹饪经验可言。
　　但她还是愿意给她们一个机会，两个小姑娘就像是两张白纸，没有那么多弯弯道道的心思。若是培养好，说不定能成为她的企业中的未来骨干。
　　“你们就暂时在五娘家里住下吧。”萧依依开口道，“过几日我就让人在作坊旁边修建员工宿舍，你们就可以搬过去住了。”
　　宿舍？听起来就是住的房子！
　　大妮和小妮没想到她们能住上新房子，都抿着嘴微微笑着。当天晚上，刘五娘领着她们熟悉了吃食作坊的工作流程，也简略地介绍了村里的农场。夫人说她们两人都差几个月才满十二岁，算小孩，还能去农场里帮工，领牛奶吃呢。
　　小妮有些不好意思：“姐，我们已经是大人了。”
　　大妮哄着妹妹，一滴眼泪落到了碗里：“让你吃便吃，哪里来那么多废话。”
　　喝着两碗热牛奶，她们的心情一下子就放松下来，又哭又笑。原来大山村的人都说错了，大河娘子的生活竟是这般好，认真工作就能挣钱。她们两人什么都没有，只去农场里摘了一大把豆角，用清水煮了一大碗，吃得喷香。
　　两个傻姑娘都想着，豆子能填肚子，豆角应该都一样吧。
　　还别说，这豆角又嫩又甜，吃起来非常可口。虽然她们不会什么烹饪技巧，但是这盆煮熟的豆角，已经是她们这半个月来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
　　刘五娘的婆婆在家熬了一大锅小米粥，给两人都送了一碗。她是个面凶心热的，语气泼辣不饶人：“吃了我家的粥，就得多看顾多金。要是敢不听话，你们就自个儿回大山村去！”
　　其实老婆子一个人照顾多金，绰绰有余，哪里用得着两个小姑娘来帮忙？
　　“谢谢婶子，谢谢婶子。”大妮捧着碗，把粥喝得一干二净，一粒米都不剩。
　　她和妹妹都主动地承担起刷碗的工作，又帮着刘五娘做了些家务，才一起洗漱休息。两人窝在一个小房间里，躺在木板床上，枕头里填了一些干草，还带着一股天然的清香味。
　　“小妮，这里的日子和我想象的不一样。”
　　“姐，我好像有点喜欢这儿了，能吃饱呢。”



第一卷 第45章
　　清早, 大妮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 看到陌生的环境，差点吓了一跳。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
　　半晌，她才回过神来，她已经离开了家里。
　　为了赚钱养家, 她和妹妹小妮跟着刘五娘, 来到了刘家村。昨天她吃了一顿饱饱的晚饭, 今天就要去给夫人上工了。
　　小姑娘推了推旁边睡得正香的妹妹, 喊道：“小妮, 起来了，我们今天要干活去！”
　　“哦——”小妮惊醒过来，她像兔子一样蹦跳出去, 外面的乡间小道上已经有人在行走，“姐，我们得赶紧收拾一下, 要是去晚了就不好。”
　　刘五娘的婆婆已经起来了, 老婆子看到两个刚睡醒的小姑娘，端来冷水给她们擦擦脸, 就催促她们快快去到吃食作坊里。那里的员工能蹭一口吃的，这两个孩子都是长身体的年纪，肯定饿了吧。
　　“谢谢婶子的提醒。”大妮笑得露出两只小虎牙, 牵着妹妹一路地往前跑。
　　远远地就看到烟囱里冒出的白烟，很明显已经有人在作坊里干活了。早晨是吃食作坊最忙的时候，因为要赶在国子监学生们下课之前, 把包子烧卖的半成品都做好，运送过去小卖部。
　　两个小姑娘悄悄地走进去作坊里面，刘五娘已经早早去到那儿了。她们靠过去五娘的身边，像两只听话的小鹌鹑一样，拘谨又认真。
　　萧依依看到两个小姑娘，朝她们招了招手：“过来呀，今天我们多了一项新产品，你们都过来学学。”
　　“是，夫人。”
　　除了这一对双生姐妹，萧依依还从附近的村子里雇了几名健壮嘴严的妇人。如今多了几个人手，正是该推出新产品的时候。她今天带着几个人制作的，是陕西省的特色小吃——腊汁肉夹馍。
　　腊汁肉夹馍的制作包括腊汁肉和白吉馍，其中腊汁肉好吃与否，就是决定一个肉夹馍生死的关键。萧依依拿着李渊给她写的食谱，前几天在家里做了一回，肉鲜饼好，才决定在作坊里推出这个新产品。
　　她派人采购来猪肋排下面的带皮五花肉，必须是肥瘦五层以上的。用配制的卤水腌好之后，五花肉的口感变得肥糯软嫩。姜片、八角等香料降低了太多的油腻感，又在汤汁里加了少许糖，反而使腊汁肉变得甘香可口。
　　炖好的腊汁肉香气四溢，那股浓郁的肉香馋得众人都口水直流。萧依依很满意员工们的反应，但是美味还远远不止。
　　发酵好的面团被揉至光滑，分成几个圆圆的面剂子。这些小巧可爱的小圆团在妇人们的手下，被搓成细长的条状，擀平，折叠，卷成螺丝卷，再擀平成饼子的形状。
　　起锅不放油，她们把饼子放入锅中，慢火烙熟。不到一刻钟，面团的麦香被烘烤出来，白吉馍的内侧有一圈焦黄的火色线，外脆里软，用小刀破开，尽是香甜的滋味。
　　萧依依指点着员工：“卤好的腊汁肉先剁碎，然后浇上卤汤和少量香菜，把肉填到馍里面。”
　　这样下来，一个肉夹馍算是做好了。萧依依见大妮和小妮两个姑娘人小，也没有安排太重的活，只让她们负责腊汁肉的卤制，让她们炖肉看火，别让肉烧糊了。
　　还热乎的肉夹馍看上去满满都是肉，大妮和小妮分食了半个，两人拍着胸脯地承诺道，一定要好好给夫人干活。这样能吃肉的好日子，是她们做梦都没有想到的。
　　啊，这肉的味道，真是香啊。
　　国子监
　　下课的铃声一响，学生们都翘首以盼，前几天娘娘都说了会在小卖部推出新吃食呢。他们打赌了好几天，大家都猜会是另外一种馅料的包子，咸党和甜党已经争斗了好几回，只为证明自己的口味才是人间真理。
　　“我猜肯定是咸香的肉馅包子！”杜构是坚定的肉食动物，“肉多好吃啊，大口吃肉才是男儿本色！”
　　嗯，羊肉大包子和肉沫包子，都超好吃啊。塞个满嘴是肉，连打嗝都带着肉味。
　　有几个同学不服气，站了起来：“才不是呢，肯定是甜包子，软软甜甜的，像奶黄包一样好吃。”
　　甜食最好吃，不用怀疑。
　　“不，是咸包子！”
　　“甜包子才是最好吃！”
　　“甜叽叽的有什么好吃啊？”
　　“咸的腻人，才不好吃呢。”
　　咸甜两党都不服气，高中部的学生分成了两个阵营，他们都说服不了对方，干脆往小卖部门口跑，等着一探究竟。哼，他们打赌说好的，输了的要围着国子监跑十个圈。
　　本来杜构还想说，要边喊“我输了”边跑的，但他怕自己万一输了，那岂不是丢脸丢大发了。
　　萧依依正和刘五娘忙活着，说是忙，也是刘五娘负责了小店里的大部分事情。萧依依的肚子有五个月了，学生们知道她身份高，怀着太上皇的孩子，所以都不敢劳烦她。
　　“娘娘，今天有新吃食吗？”有学生往前瞅着。
　　萧依依笑着招呼道：“有啊，今天新推出的是腊汁肉夹馍。”
　　肉夹馍？这是什么新吃食？听起来像是咸包子？
　　学生们赶紧有序地排成一条长队，杜构也身处其中。他激动地搓了搓手，有肉的，这场争斗的结局肯定是属于咸党的胜利！
　　等了一刻钟，终于轮到杜构了。他面带笑容，以必胜的姿态，骄傲地说：“给我来两个什么馍？要有肉的！”
　　“两个腊汁肉夹馍，六文钱，吃香菜吗？”
　　“吃得，吃得。”
　　刘五娘把砂锅里的肉捞出来剁碎，撒了少许香菜，填进去烤得酥脆的白吉馍里面，晶莹的肉汁在面皮里流动着，还浇了一大勺浓浓的卤汤。要方便学生们拿着吃，肉夹馍的外面还过了一个油纸袋。
　　杜构麻利地给了钱，提着两个肉夹馍就回去了课室。他在甜党面前转悠了一圈，装模做样地叹了一口气，“哎呀，小卖部的新吃食里，塞满了咸的肉啊。”
　　“可这个不是咸包子，所以我们的赌约作废。”同学梗着脖子反驳道。
　　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杜构也没想着真的把关系闹僵。他故意把肉夹馍在甜党面前晃了晃，道：“这是咸的吃食，你们应该不喜欢吧。”
　　同学别过脸去：“切，谁稀罕。”
　　说是不稀罕，但是目光却忍不住看向杜构大口咀嚼的样子。熬足了火候的腊汁肉软嫩鲜美，搭配着外酥里软的白吉馍，吃起来非常满足。虽然这个年代还没有汉堡包这种食物，但这不妨碍着杜构领会到那种大口啃着汉堡包的快乐。
　　腊汁肉夹馍，简直就是中式汉堡包。
　　第一个肉夹馍五六口就吃完了，杜构在甜党动摇眼神下，把手伸向下一个油纸袋。
　　“说是肉夹馍，但是叫做馍夹肉会更贴切些。”他含着一嘴食物，含糊不清地评价道。
　　他原本是不爱吃香菜的，但是肉夹馍里的几星香菜却不让他讨厌。香菜独有的清香味给腊汁肉增色不少，显得更加诱人鲜美。如同一个本是丰满动人的美人儿，身上喷了几滴香水，衬得她的姿色更加迷人娇艳。
　　别人吃着你看着，可谓是世间最痛苦的事情。
　　甜党的萧锐心神渐渐失守，在食物香气的攻击下，他的抵抗是徒劳的。这样细细想来，似乎咸包子也挺不错的……当然，杜构吃着的肉夹馍闻起来比肉包子还好吃啊。
　　他低声地喃喃道：“这肉夹馍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确实就是这么好吃！
　　下课的休息时间很快就过去，萧锐想着肉夹馍的滋味，连接下来那堂课都没听进去。腊汁肉的味道还在课室里飘着，他一闭上眼睛，似乎就能想象到眼前放着一个肉馅爆棚的肉夹馍。
　　可恶，这吃食怎么这般馋人？
　　青年的意志挣扎着，终于又熬过了一节课。他趁着甜党的战友不注意，叛逃到小卖部门前的队伍中。不行了，他需要吃上一个肉夹馍，才能以更加充沛的精力去迎接下午的学习任务。
　　多吃肉才能有精神嘛。
　　萧锐默默地给自己找了个理由。
　　他跟随着队伍缓慢地前行，闻得到砂锅里的卤肉味道，早已用灵魂大吃特吃。这肉的香气比之前杜构吃的，更浓烈了，多炖了一节课的时间，腊汁肉入味极了。肥糯的五花肉染上了酱色，土猪肉的鲜甜被尽情激发出来。
　　“真羡慕排在前面的人啊。”萧锐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好不容易轮到了他，萧锐看着小卖部的老板娘，不好意思地喊了一声：“见过姑母。”
　　他的父亲萧瑀是萧皇后的弟弟，是南朝梁明帝的后代。理应是去拜见一番的。但在贞观初年，因为他的父亲和陛下争执，被罢免所有官职，回家闭门思过，所以萧氏一组也没有和萧依依取得联系。
　　“姑母？”萧依依有些疑惑，但下一秒又露出了笑容，“你是萧氏的子弟吧？你的父亲是？”
　　萧锐恭敬地行了礼，道：“回娘娘，家君萧瑀。”
　　“哦……”萧依依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其实她也不知道萧瑀是谁，但大约是原身的兄弟吧。回去得偷偷找人问一下，都差点掉马了。
　　萧依依：“侄儿你要吃些什么？当作是我请你的，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你都长这么大了。”
　　“劳姑母费心。”萧锐觉得太上皇后真是亲切极了，他看了看附近没有甜党的出没，才小声地说，“我吃个肉夹馍就好。”
　　闻言，萧依依亲自给他装了一个肉夹馍，看着这便宜侄子的A4腰，她还特意多塞了一倍的腊汁肉。这孩子那么瘦，要多吃点补补。
　　萧锐看看别人的肉夹馍，再看看自己的那个，脸红红地走了。姑母真好人啊，给他的肉夹馍特别大，沉甸甸的都是肉。没有什么烦恼是吃肉不能解决的，如果还有，那就再吃一口。
　　他宣布，以后他也是咸党的一员了！



第一卷 第46章
　　国子监的肉夹馍因为肉馅多, 一举俘获了好多男生的心。
　　“你吃肉夹馍了吗？”成为了学生们之间的交流必问对话, 要是在国子监里不买上一个腊汁肉夹馍，大口吃着，那你就落伍啦。继包子和烧卖之后，肉夹馍成为了小卖部的拳头产品, 闻名而来的学生和老师不知几何。
　　相比之下, 国子监附近的酒楼外卖生意就更惨了。崔氏集团开的迎风楼首当其冲, 对于国子监的外卖生意又下降了三四成。崔掌柜都急得额头冒烟了, 这可怎么行？生意都做不起来, 酒楼等着关门倒闭吗？
　　但是新上任的老板崔二和崔掌柜的反应完全相反，年轻人一点儿也不担心。不仅不担心，他看到小卖部生意红火, 还乐呵呵地偷笑呢。
　　“二公子这是为何？”掌柜不解地问。
　　崔二坐在迎风楼的二楼，望向国子监里面的生员，露出了志在必得的微笑：“我找到了供应给国子监小卖部的吃食作坊, 从那里直接进货, 我们的酒楼里就能卖和国子监里一样的吃食了。”
　　“那我们何不直接买了那个方子？”
　　“你傻啊。”崔二横了一眼，看得掌柜低下了头, “那作坊是韩氏的长辈经营的，哪个韩氏？就是京兆尹韩大人家的亲戚。”
　　如今韩氏势大，虽不如世家大族, 可是他们出了一名掌管长安的大官，那就不容小觑了。谁家没有几个到处惹事、不知轻重的小辈？落到了韩皋的手里，可大可小, 搞你一个扰乱治安的罪名，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掌柜也想到了这一点，他一拍大腿，懊恼自己差点就误了崔氏的大事。没看出来这新来的东家调查得这么仔细，应该也是个能干实事的，他自愧不如。
　　崔二享受着掌柜赞同的目光，挺直了胸膛，骄傲极了。
　　嘻嘻，等他去刘家村进货了，他才不瞄着国子监那群客户呢。十几岁的穷学生哪里有几个零花钱，像他堂弟崔行功似的，家里管得可死了，生怕他学坏了去吃喝嫖赌。
　　他要赚学生他爹妈的钱，用“国子监同款”的噱头打响名气，请大人官员们享用，那才叫棒啊。国子监的学生不搞代购，外界对传闻中的国子监美味早已非常好奇……
　　月底，崔二带着掌柜来到了刘家村。
　　年轻人还不知道萧依依夫妻俩的真实身份，但他对做成这单生意，也是诚意满满的。
　　萧依依也正盼着他来，农场里的产出越来越多了，小卖部和饭堂那边也吃不完。
　　她跟牲畜贩子新购进了三头母牛，和之前养的黄牛不一样，这次买的可是水牛。水牛是南方那边繁殖的牛种，牛奶的膻味较少产量更大，口感非常香甜醇厚。煮开之后，连村子里的小孩都吃出不同，连连夸好。
　　“不知道是怎么好法，就是比黄牛的好喝一些。”大娃子指着池塘里泡水的黑皮大水牛说。
　　小孩子们的嘴巴旁边都是一圈白白的奶渍，衬着有点肉的小脸蛋，可爱极了。他们都喜欢夫人，夫人来了几个月，他们的日日给农场帮忙除草，就能换取香香的牛奶。
　　萧依依把这三头大水牛分给了村子里十二三岁的半大小子，吩咐他们去放牛挤奶。不是她亏心雇佣童工，实在是这些在后世才小学毕业的孩子身形单薄，像一棵豆芽菜似的。他们到长安城里也讨不到活儿，还不如留在村子里干些轻省的工作，也能给家里降低负担。
　　在没有解决基本的温饱问题前，谈什么读书明智，那都是瞎扯淡。
　　牛多了，牛粪也多，拉得遍地臭烘烘的，也不是事儿。刘家村里四五十岁的乡亲们已经算是老人了，他们的劳动力不如年轻人，但也闲不下来，想要多挣几个钱。
　　在他们表达了这个意愿后，萧依依思考了一下，每户雇了一个人，让他们把捡来的牛粪丢进去造农家肥的大坑里。牛群喝了零泉水，用这些粪便沤出来的肥料能让植物增产。乡亲们看在眼里，都知道这是个好东西呢。
　　平日里他们从粪坑里舀两勺浇到自家的菜地里，那小白菜和胡瓜长得越发水灵的。大家的心里快活，更要想着为夫人好好干活。偶尔出去走亲戚的时候，他们还好心地把亲戚介绍过来刘家村打工。
　　只要是品性善良，有一技之长的，萧依依都把人留下来了。　
　　这样不声不响的，萧依依已经拥有一个员工近百人的企业了。
　　不得了，当真不得了。　
　　这一天崔二和掌柜过来谈生意，先是实地考察了一番，尝了各种吃食的滋味，然后就指定说要包子烧卖和肉夹馍。崔掌柜那天在国子监里远远地瞧见过萧依依一面，今天一看到这个所谓的韩家的长辈，就认了出来。
　　如此眉眼艳丽的大美人，即使是老了一些，但是在长安城里也不多见啊。
　　乖乖，这太上皇后居然住在这儿？这是人性的缺失，还是道德的沦丧？
　　掌柜的心中转过了无数的想法，看向萧依依的目光同情又敬佩。肯定是宫里把太上皇后赶出来了，所以她一个弱女子才要做生意，来养活自己吧。
　　怀着这样的想法，掌柜也没有主张压价，吃食的批发价格都按照萧依依说的来。崔二是个新手老板，擅长花钱玩乐，就更不会管事了。在双方商议了半天之后，他们和萧依依签订了合同，说好每日要定包子各一百个，烧卖五十屉，肉夹馍五十个的量。
　　“公子不尝尝我们村里的牛奶吗？可香了！”
　　事毕，萧依依让人递上来一壶热牛奶和一壶热奶茶。吃食的销量那么好，能赚来一大笔钱，她是真的很高兴。但是村里多余的牛奶还没卖出去啊，这迎风楼不知道能不能吃下这批牛奶呢？
　　崔二闻着那股浓郁的奶味，一股馋虫就被勾了起来。谈了半天生意，嘴巴正有些干，说了谢谢就给自己倒了一大碗奶茶。这个比热牛奶多了一股茶香，嗯，甜甜的越喝越想喝。茶叶的甘甜和全脂牛奶的浓香混合在一起，给他造成了了心灵暴击。
　　这股味道说不上有多精妙，但是味觉体验却丰富极了，甜蜜回甘。咕噜咕噜的一大口，解生活带来的烦躁。
　　他在奶茶的漩涡里跳跃、迷失，如同数千年后的小青年一样，想要每天都喝奶茶，不喝就浑身不得劲。
　　崔二捧着奶茶，笑得像个大傻子一样。崔掌柜没有喝奶茶，而是选了另一壶热牛奶。
　　原汁原味的水牛奶带着微甜，温度微微烫口，比外面卖的牛奶更加香浓。掌柜一喝就知道其中的妙处，便开口问：“娘娘，不，夫人您这农场的牛奶怎么卖吗？”
　　牛奶可以用来做各式各样的点心，尤其受女子的喜欢。这种独特的优质食材，再配上迎风楼掌握的方子，能发挥出一加一大于二的作用，绝对完胜其他酒楼！
　　萧依依正等着这句话呢，她的面上没有什么，但弯弯的嘴角泄露出她的好心情。“这牛奶嘛……分为两类，有黄牛奶和水牛奶。水牛奶正是刚才热的这一壶，而黄牛奶的味道有些许差别，但也挺香的。”
　　“那就都尝尝吧。”崔二和崔掌柜都同意了。
　　萧依依让人喊了一声，吩咐放牛的小子赶着牛群回来。为了表示没有弄虚作假，她让员工现场挤奶加热，递过去给崔家两人。黄牛奶的膻味大些，添加进去做糕点，倒能掩盖一二。而水牛奶则适合用来直接加热，当作饮料直接喝。
　　最终，崔二以迎风楼的名义，又和萧依依约好每日要五十斤的黄牛奶和五十斤的水牛奶。水牛奶的价格稍贵一些，但崔二咬咬牙也答应了。他们酒楼大，搞一批推广，应该都能吃得下的。
　　若是把握好机会，他们的迎风楼定能成为长安城里一等一的大酒楼！
　　哼，之前长孙家的酒楼蹭着太上皇在宫里做过的吃食方子，超越了崔氏的生意，忒气人的。
　　萧依依目送着两人离开，仿佛看到了小钱钱长着翅膀向她飞来的情景。她现在每日能卖好多包子烧卖肉夹馍和牛奶，别看她单价都是几文钱，但数量上去后，这一眨眼就有几千块钱了。自己农场的食材成本极低，出去买肉的大头和人工费用，一个月挣十万完全没有问题。
　　“若是钱再攒一点儿，那就在村子里开个扫盲班？”她兜里有钱，底气也足了许多。
　　萧依依和李渊都凭借着原身的身份，是能从宫里领皇室工资的。她以后的孩子也是大唐的王爷，只要不干杀头的事情，那就能一辈子衣食无忧。其实她做饮食业这一门生意，除了为村里提供一些岗位外，她自己却不是那么缺钱。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村里的小孩子若是能识两个字，以后谋生活也能好过一些吧。她亲眼看着，村里的每个小孩的小脸都长胖了一些，比她刚来的时候好看多了。她一个人的力量很小，只能改变几十甚至上百个人。
　　但她已经很知足了。
　　“不知道老袁回来了没有？他说过要把徒弟带来长安的。”
　　萧依依有点想念袁天罡这个高级人才了，老袁天文地理都会一些，连物理化学都很懂（神棍要忽悠人也是很难的）。这种综合类人才，还精通语言的艺术，在这个年代当真少有，“老袁这种人才搞个小学课程，什么自然课啊科学课啊，肯定都妥妥的！”



第一卷 第47章
　　“你知道吗？迎风楼有包子和烧卖, 和国子监里的一模一样！”
　　“大包子, 大包子，羊肉大葱馅的大包子。”
　　“奶黄包，肉烧卖，一天不吃馋得坏。”
　　在不知不觉中, 迎风楼竟打出了“国子监”同款的广告, 说那里有国子监小卖部的神秘美食。半信半疑之下, 兜里有钱的贵族老爷们闻风而来, 指名要点国子监的学生最爱吃的那一款。
　　尝尝鲜嘛, 谁不稀罕呢？
　　长安城中的时尚男女早就听说过包子和烧卖等招牌美味，这可是有钱都买不到的。他们想要找国子监的学生做代购，可是压根没有人搭理。据说, 这些神秘美味用的是宫里的吃食方子，只有国子监里的读书人才能享用。
　　管你是王爷国公呢，不卖就是不卖。
　　至于太上皇后是小卖部的老板娘, 日日看店的事情, 国子监的学生们都没有向外界传播开来。他们见萧依依长得好看，心中本就偏袒同情。
　　人家一个女人抛头露面地做生意多可怜啊, 要是被世人所编排误解，那活得就更艰难了。
　　这次迎风楼出售国子监同款美食，早就吸引了一大波流量了。那些贵族老爷们都知道儿子在学校里吃得好, 但究竟是怎么个好法，他们也不知道哇。
　　可恨那不孝子，帮亲爹带个包子都不肯。
　　“你们这里都有什么卖的？听说国子监里的读书人最爱吃那个小卖部的点心了。”一个挺着小肚腩的中年男人坐在了酒楼的一楼, 皱了皱眉头，“家里那小兔崽子在国子监吃了那个之后，回家吃饭都不香了。”
　　要不是家里只有这个独苗苗，他早就揍死这个臭小子了。毛都没长齐就对着家里的饭菜嫌这嫌那，有本事他上外面喝风去。
　　小二的脸上挤出了职业微笑，先是作了个揖，才说道：“我们这儿新制的有羊肉大葱馅包子、肉沫酸豆角包子、奶黄包、羊肉烧卖和鲜肉冬笋烧卖，都是国子监里顶好的吃食，鲜嫩多汁，让人吃一口还想再吃一口。”
　　说着，小二自己都馋了，差点滴了一大滴口水下来。
　　昨天他有幸分了两个烧卖，太香了。软薄的面皮里填上滑嫩的羊肉，和滋味浓烈的炖肉是不一样的风味，不知道那个味儿是怎么调的，带点姜蓉大葱提香，反正就是一个鲜字了得！
　　中年男人看到小二的反应，不觉得他失了礼仪，反而是对吃食的味道更加期待了。他的腰上缠了一大串钱，“哐当”一声，都砸在了桌面。虽是有点不舍得小钱钱的远去，但还是花钱更加快乐！
　　“每一样吃食都要两份，那个奶……奶什么包来着？是甜的吗？甜的就给我装起来，等会儿带走。”
　　“奶黄包打包带走，一共二十文。”小二点点头，表示记下了，“客官，我们这儿还有现烤的肉夹馍，外酥里嫩，也是国子监里的好吃食，最近几天才推出的，您要尝尝吗？”
　　中年男人有些犹豫，但还是说：“都要吧，赶紧上菜。”足足二十文啊，能买十几斤米了，要是让家里婆娘知道了，肯定会骂他败家的。
　　小二都一一记下来，笑着跑开了。这种肯花钱的客人，永远都是最受酒楼欢迎的。
　　男人下的单还没有上来，他左顾右盼，瞧着旁边的食客都在吃些什么。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哟，这个叫做包子的笼饼，真大真白啊，有他的拳头那么大了。之前因为价格稍贵而产生的少许不满，一下子就烟消云散。
　　他眼睁睁地瞧着，这里面装着都是大块的羊肉馅啊，这么多肉和白面可不便宜。而且人们都知道羊肉味道重，可他闻着，旁边那桌的羊肉大包子一点儿都不膻，反倒是透出一股鲜香。
　　嗯，应该是用了秘方的，怪不得这般好。
　　隔壁桌的小男孩坐在父亲的怀里，撒娇道：“耶耶（父亲的意思），我要吃奶黄包。”
　　“行行行，小组宗慢点吃啊。”领座的男人看到孩子吃得高兴，比自己吃到嘴里还乐呵。
　　约莫二十岁的青年男子也是个娇惯孩子的人，他怕孩子噎着，打算把奶黄包掰开两半。谁料那香甜的奶黄馅料如同流沙似的，眨眼间就滴到小孩的衣服上，引得孩子哇哇直叫。这小孩用手指蘸着衣服上的奶黄馅，在舌尖上舔着，笑得像个偷油吃的小老鼠一样。
　　“好吃，这个是牛奶味儿的，还甜甜的。”小孩乖乖地捧着半个奶黄包，吃得满嘴都是。小二又给那一桌上了两杯热牛奶，那香浓的滋味让父子两人都满意极了。
　　热乎乎的牛奶散发着甜香，搭配着不同口味的大包子，食物吃到肚子引发出多.巴胺的产生，让人感受到愉悦轻松。大人和小孩都不由自主地露出了笑容，笑得一脸幸福。
　　一阵风卷残云般的吃喝，隔壁桌的父子两人打着奶味的嗝儿，牵着手离开了。
　　“耶耶，这家酒楼的点心好好吃。”
　　“好吃就下回再来！”
　　这一桌的中年男人围观了全程，又目送这父子俩远去，腹中早就饥饿难耐。平时还不觉得，可这会儿看了一回现场吃播，馋得他的口水快速分泌，都快要饿坏了。虽然他没有看过后世的吃播视频，但这不妨碍他理解到看吃播的时候越馋约想看的心情。
　　就在他的灵魂即将被饥饿折磨疯的时候，一阵天籁之音把他唤醒了。
　　“客官，这是您要的吃食。”逆光而来的小二如同天神一样，把他的灵魂唤了回来。
　　小二在托盘上摆上了好几个小而精致的蒸笼，里面都是刚出炉的包子和烧卖。另外一个红瓷小碟中放着一个肉夹馍，还送来了一壶不知道是什么的茶水。
　　“客官，这是茉莉花茶，喝着非常清爽。”小二把东西都摆在中年男人的面前，加了一句，“不要钱的，算是请您喝的。”
　　不要钱的？那当然得试试！
　　中年男人得了赠品，心情非常舒爽。这迎风楼的老板就是会来事啊，那么一大壶茶虽然不用花多少钱，但却能留下来更多客人。能白占人便宜的事情，谁不爱啊？
　　氤氲的茶香熏人的眼，带着清幽的茉莉花香，最受文人雅士的追捧。什么“其香高洁”、“清逸远扬”地扯了一大堆，作诗作赋来赞这花茶有多好多好。仿佛喝了这壶茶，连人的品性道德都能变得高尚许多。
　　这便是新老板崔二的营销手段之一。
　　可惜，中年男人也不是那爱读书的，他闷头喝了一大口，只能说一句“好喝”来表达自己的喜爱。配着花茶吃点心，鲜香的肉包子和酥脆的肉夹馍，样样都可口无比，一时间胃口大开。
　　本来他还想把奶黄包也吃了的，但念着家中的妻子，还是收住了手，“她爱吃甜的，这种奶黄包应该合她的胃口。”
　　想象着婆娘的脸蛋，虽然比不过康平坊的美人儿，但在他的心里，确还是数十年前那个可人的模样。中年男人抬起头，才发现迎风楼里的食客越来越多了。大概是慕名而来，大家都想要尝一尝来自国子监的神奇美味。
　　“你说这儿什么最好吃？”
　　“听说包子好吃哩，都是肉的。”
　　“可老李昨天不是说奶黄包好吃吗？比樱桃酥酪还甜蜜几分。”
　　大堂里的谈话声越来越响，本来的高档酒楼热闹起来，活像街边坐满人的大排档一样。中年男人擦了擦嘴，提着打包的美食就离开了。在他刚起身的时候，一个眼尖的年轻人走了过来，占住了这里的座位。
　　“师父，这儿有位置了。”李淳风激动地朝袁天罡招了招手，招呼他过来。
　　刚才别人吃着他看着，饿得馋虫都出来了。不过瞧着师父面不改色的样子，果然是修为比他高上了许多。也许像师父那也修得大道的人，都不重视口腹之欲吧。
　　年轻人有点忏愧地低下头。
　　袁天罡点了一壶热牛奶，来暖暖肠胃。烫口的牛奶一喝到肚子里，他就感受到那股陌生又熟悉的灵气了，这……这和刘家村的食材很像，莫非这牛奶也是因娘娘的机缘而产生变化的？
　　弟子李淳风在道术上也有几分天赋，他吃着迎风楼的吃食，脸上的表情变换了好几次。他左往四周环顾了一圈，见旁人都在聊天，才压低了声音说：“师父，你瞧瞧这饭菜？不知道是哪里产出的，奶黄包中的灵气最多，肉末酸豆角包子次之……”
　　“为师也感受到了。”趁着弟子发呆，袁天罡吃喝的速度丝毫不慢，“我等会儿带你去一个地方，那里的灵气比这里还充裕。”
　　“什么！竟有如此福地！”年轻人压抑不住内心的惊喜，差点尖叫起来。
　　李淳风美滋滋地想着，若是日日吃着这些含有灵气的饭菜，说不定他真能得到大造化。只要不犯法，他什么都肯干，来换取这一份机缘。
　　小剧场
　　萧依依□□叨着这两个人，她看着村口的方向，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老袁来了没？再不来都快要放寒假了，他的弟子也不知道能不能干，能不能把村里的扫盲班搞起来？”
　　李·精通天文·擅长数学·历史厉害·神棍·淳风（骄傲脸）：我什么科目都会，堪称文理科全才！
　　萧依依：那好，就来当个小学老师兼主任吧，村里的小孩都归你管。
　　李·精通天文·擅长数学·历史厉害·神棍·淳风：呜呜呜，我不能当校长吗？校长好像很厉害
　　萧依依：校长是老袁，你有意见？
　　李·精通天文·擅长数学·历史厉害·神棍·淳风：没意见，没意见。



第一卷 第48章
　　神棍师徒都是不差钱的人, 出去忽悠一回, 自然有大把的钱送上来。
　　况且他们也是真专业人士，来到长安城之后，更是如鱼得水，开口“赠你两句”便赚得盆满钵满。短短数日就承接了许多家宅风水、小儿起名、算命占卜等任务, 他们拿着赚来的钱, 在迎风楼里吃喝得非常开心。
　　“师父, 要多上一壶热牛奶吗？”
　　“要！”
　　“师父, 那个肉夹馍看起来很好吃。”
　　“要！”
　　“师父, 隔壁桌竟然有花茶，要喝吗？”
　　“要！”
　　弟子李淳风正是能吃的时候，他一边吃着美味的食物, 一边感受到其中微弱的灵气，动以运作全身，吃得就更快了。老道袁天罡更是不甘示弱, 他年纪大了, 但是保养得宜，把自己收拾妥当后, 更像是风度翩翩的帅大叔。
　　在美味面前，师徒两人和其他食客没什么区别。
　　一番胡吃海塞之后，弟子李淳风挺着微微隆起的胃部, 满足地打了个嗝儿。嗯，钱好赚，这里的东西也好吃。但是他的肠胃还有几分余力, 起码能晚上再战一顿！
　　师父说了，要带他去一处洞天福地，那里的食材比这儿的灵气还多，相比是更加美味。
　　“师父，我们这是出城去？”李淳风被老道领着，看向越发荒凉的乡间小路，心中非常好奇。
　　“是啊，就在前面的刘家村。”袁天罡不知道娘娘最近是否过得安好，有些焦急，脚程便行走得更快了。
　　吃饱喝足之下，两人的体力都不错，加上几分道法的奥妙，走起路来健步如飞。离开迎风楼不到两刻钟的时间，他们便远远瞧见一处小村庄，依稀听得几声犬吠和牛叫声，屋舍俨然，还有数十亩方田被规划得整整齐齐。
　　田地上绿意葱葱，种植的作物也更加水灵硕大，和外面的果蔬完全不一样。
　　最吸引住李淳风注意的，是一丛肥硕的菘菜。概因它们长得实在是太太太太太大了！
　　唐朝的菘菜是大白菜的前身，还不具备后世那般肥厚的叶片，只是一颗瘦弱的小白菜。然而眼前所见的菘菜足足有陶盆那么大，目测一棵菘菜就有两三斤那么重，这可是了不得的事情。这样的一颗菘菜，足够做一大盆菜，养活一家老小了。
　　虽然吃着不顶饿，但也能哄哄肚子。
　　若是上报给朝廷，说不定可以被定为“祥瑞”，得到皇帝的嘉奖。
　　李淳风心中火热，他跑到了农场的菜田上，仔细观察，企图找到了果蔬增产的秘诀。他是个很认真的人，在菘菜的旁边蹲了下来，仔细把翻找附近的泥土。然后，他凭借着精妙的六感，辨别出空气中的少量灵气，从菜田往东走去，发现了隔壁的——
　　粪坑。
　　黑油油的牛粪被一层薄薄的土层掩盖住，大量的灵气与臭气相互交织着，让年轻人欲罢不能。为了国家，为了道术，他伸出了罪恶的双手，把一大斤牛粪从坑里掏了出来。
　　哦，今天是成为掏粪男孩的一天（微笑）。
　　散发着强烈味道的牛粪被挖出来没多久，村里的狗就闻风而来。以一只金色长毛的大黄狗为首，十多只健壮的大土狗簇拥着它跑过来。它们为蛋黄派马首是瞻，十数双兽瞳直勾勾地盯着两人。
　　“汪汪汪。”
　　你们，为什么要偷粑粑？
　　金毛大狗的表情很严厉，语气也很冲，呲牙咧嘴的。妈妈说了，这些粑粑是增产的关键，村里的人都不允许私自偷肥，更何况是这些外乡人。虽然那个年纪大点的人看着有些眼熟，但熟人也不行！
　　袁天罡见到村里的群狗，暗道一声不好。淳风刚才挖了村里的牛粪，很有可能这正是群狗守着的。他认得前头的大狗是娘娘家里养着的，已开了灵智，能听懂人言。他露出了一个自认为还算和气的微笑，走了上前：
　　“敢问是蛋黄派大人吗？我们弟子两人是来找萧娘娘的，有要事商量。”
　　金毛大狗歪着头看人，努力回忆出是在哪里见过这个半老头子。妈妈姓萧，宫里的人也爱叫妈妈做萧娘娘。
　　李淳风看到这奇怪的一幕，师父竟然和狗商量，惊讶得说不出话来。莫非这狗就是传说中的灵兽？还受人驱使？
　　他偷偷地观察着这群狗，虽然面露凶悍，但是却没有进攻，显然是有组织的。而为首的金毛大狗生得比狼还大，这条狗的骨架子那么大，又浑身是肉，牙齿锋利……肯定是他打不过的。
　　局势胶着了半天，师徒两人也不敢迈开一步。终于在金毛大狗的第十次审视后，它摇了摇尾巴，吼了一声，十多只土狗立刻有序地让出一条路来。
　　“汪汪汪。”
　　你们跟着我走，要是敢搞事我咬死你。
　　蛋黄派绕着师徒两转了一圈，用眼神示意他们跟着走。掏粪男孩李淳风还不忘捡起手里的牛粪，在他看来，这个东西如此受狗群看中，一定是什么了不得的大宝贝。他为了修道，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唉，臭就臭点吧，只要能吸收里面的灵气，我大吃一斤也行。
　　牛·大宝贝·粪：想不到我还有躺在神棍手心的一天！
　　刘家村的村民听着狗群的动静，正想要往外面看看是什么回事。只见之前来过村子里的道士带着一个年轻人，在狗群的守护（监视）下走过来了。
　　袁天罡的本事，之前村民们都已经见识过了。这样的高人指点你两招，就包你受用无穷啊。他们热情地朝他挥了挥手，喊道：“高人，今晚去我家用饭可好？我们家新出生的小子，不知道要取啥名字。”
　　一个汉子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高人，高人您又来啦？我最近的运气旺吗？”
　　还有婆娘带着小孩凑了上来：“高人，我家这小子，说要跟您学习法术呢，您教教他呗。”
　　袁天罡一一打着哈哈，没有说实话，姑且应付过去。村民们虽然有些失望，但也表示极大的理解。懂风水的高人嘛，听说算卦都要收几百文，轻易不肯出手。要是高人什么都答应，那才叫奇怪呢。
　　蛋黄派回到山脚下的院子里，对着家里“汪”了一声，院墙内当即传出小兽嫩嫩的回应。
　　蛋黄派：“汪汪汪。”
　　妈妈在家没出什么事吧？
　　灰珍珠：“汪嗷嗷。”
　　没事，妈妈好着呢。
　　大狗安心了许多，妈妈的肚子越来越大了，它开始和灰珍珠轮班，坚持陪在妈妈的身边。要问灰珍珠是谁？
　　那是崔二上山打猎时，狗群杀死的那群狼的幼崽。蛋黄派这个杀千刀的，带着狗群杀了狼群一家，却抢了人家最年幼漂亮的小公主回来。
　　蛋黄派：谈恋爱吗？杀你全族的那种。
　　可怜这头出生没两个月的小狼崽，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蛋黄派叼回了家。小狼崽还没断奶，正是个爱撒娇的小宝宝。萧依依在狗窝里发现了这头小狼，起初还以为是谁家的狗崽子丢了，在村子里问了一圈，也没有得到回应。
　　经验丰富的老猎户刘八伯说：“这灰色的毛皮，有些粗糙……莫非是山中的幼狼？”
　　这竟然是一条小狼？！蛋黄派把狼叼回了家里？
　　萧依依看向始作俑者蛋黄派，只见它把眼睛瞄向别处，一副“不关我事”的样子。这头小狼舔着萧依依的手心，叫声又嫩又娇，一双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萧依依，仿佛在说不要将它抛弃似的。
　　“那就养着吧。”萧依依把小狼抱回了家，给它取名叫灰珍珠，“蛋黄派，这是你带回来的，你要负责养它，给它挣钱买好吃的。”
　　金毛大狗摇着尾巴，表示同意。这般下来，灰珍珠在小院里总算正式落户了，蛋黄派把小媳妇看得比眼珠子还重，连灵泉水都让给灰珍珠喝。
　　灰毛小狼天天吃肉喝泉水，性子通透机灵，懂得守护萧依依的安全。连开始颇有微词的李渊，也对它护主的行为连连称赞。
　　灰珍珠从里面打开了门栓，让蛋黄派从院子外进来。
　　金毛大狗把袁天罡和李淳风两人带到正堂，萧依依见老朋友过来，立刻就笑开了：“老袁，就等着你过来呢，我想要在村子里开个扫盲班，让大家姑且识几个字，你看行不行？”
　　“娘娘心善，自然是行的。”袁天罡行了一礼，还把徒弟给卖了，“我还把徒弟淳风带过来了，他对于天文算学都略懂皮毛，可以在扫盲班里传授一二。”
　　扫盲班？这是启迪民智的意思吗？
　　听起来真是个不错的主意。
　　李淳风当过神棍，当过小官，还没有当过老师呢。他本是个心怀天下的人，若是通过传授知识，能启迪民智，这样传扬开来，说不定能成为孔圣人那般的大能。
　　“谢谢太上皇后看得起在下。”年轻人做了一拜，满口答应，“能为村里的孩子传授知识，是淳风的福分。只是不知道这扫盲班是什么章程？我该如何去准备一二？”
　　师父已经跟他提点过，眼前的女子是太上皇新娶的皇后娘娘。李淳风没料到，这位大唐最尊贵的女人，竟然会洗净脂粉，过着田园生活。他没有怀疑萧依依的身份，这屋子里的摆设看似不起眼，但是仔细一瞧，做工不凡，样样都是精品。
　　只是，在李淳风作揖的时候，一坨黑色带臭的物体，从他的手心滑落，掉到了地上。
　　牛粪静静地躺在地上，享受着所有人的关注。
　　萧依依难以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年轻人，这人居然一直拿着一块粑粑……他是变态吗？居然玩这个东西？



第一卷 第49章
　　牛粪静静地躺在地上, 享受着所有人的关注。
　　众人瞧着这一幕奇异的情景, 一时间空气突然安静。
　　狼和狗的嗅觉比人类更加灵敏，灰珍珠和蛋黄派看向李淳风的眼神，更是带有几丝鄙夷。这人肯定是穷死了，一直把牛粪握在手里, 说不定是饿了就偷屎吃。
　　如今连村里的狗都不吃屎了, 这人竟然如此不讲礼仪。
　　“娘娘……我……”李淳风百口莫辩, 下意识想要把地上的牛粪捡起来, 但又觉得自己的行为似乎不妥。他无助地看向师父袁天罡, 不知道自己怎么解释才好。
　　老道的表情也一言难尽，他这个傻徒弟哦，居然捡着牛粪拿了一路。都怪这道袍的衣服袖子大, 把手缩在里面，他也没有发现徒弟偷偷捡了一大块牛粪。
　　唉，淳风什么都好, 就是一心追求大道, 脑子都快学傻了。袁天罡尴尬地扯了扯嘴角，假笑着说：“娘娘, 没有什么事情的话，我就先带着淳风下去了。”
　　“行行行。”萧依依客套地摆了摆手，“院子里有水井, 小李不妨在那里洗洗手吧。村中的牛粪用来沤肥，小李感兴趣的话也可以去体验一下。”
　　这是要继续当掏粪男孩？
　　李淳风想要解释自己是对于其中蕴含的灵气感兴趣，而并非有什么特殊的爱好。但看见太上皇后一脸“体谅”的样子, 他只好干巴巴地答应道：“谢谢，谢谢娘娘。”
　　第一次见面就丢了脸，还是在美貌的异性面前，年轻人的脸皮一下子就红了。他见灰色皮毛的小狗（小狼）绕着他转了一圈，眼神灵动仿佛在说话，便红着脸把牛粪丢出了院子，才跟着灰珍珠去到了水井旁边。
　　“汪嗷嗷。”
　　快洗，你真是臭死了。
　　爱干净的狼公主完成了领路任务，就远远地躲开了。这人的手真臭啊，哼，它一定不会让这个人摸它的毛毛。
　　说是一头狼，灰珍珠的性格却被养得又娇又嗲，非常亲人。往日里跟着萧依依在村子里逛着，小孩们看它稀罕，想要摸摸它的小爪爪，高贵的狼公主都勉强答应了。
　　金毛大狗舔了舔小灰狼的头顶，似是在安慰它。别管这个大傻子啦，妈妈说他有大用处呢。
　　袁天罡从井里打了半桶水，让徒弟过来认真地洗手。可谁知李淳风这个傻孩子，一手捧着清凉沁人的井水，眼神顿时一亮，低下头喝了一大口。
　　咕噜，咕噜。
　　“好水！”年轻人大赞一声，“师父，这水里有灵气哩，比牛粪里的灵气多了好几倍。”
　　袁天罡：“……”
　　你用拿过牛粪的手直接喝水？
　　老道捂着脸，不想承认这是自己的徒弟。他推算得娘娘之前得了一番大机缘，将其用于井中，因而村里的牲畜和植物都能吸收到灵气，整个刘家村的气运也因此而改变，不知道改变了多少村民的命格。
　　不过这种奇遇，他没有对李淳风说过。
　　不是他不信任这孩子，只是事关重大，若一旦泄露半分，君王说不定会想尽办法夺取娘娘的机缘。古有始皇帝欲上蓬莱求仙，要是让李二陛下得知可能存在的长生之道，娘娘今后的性命就难保了。
　　“师父，你看看这水中的灵气？”李淳风把手举到老道的面前，还带着一阵阵臭味。
　　袁天罡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才装模做样地说：“在你来之前，为师在井中镇了一道六畜兴旺符。只要牲畜喝了这井水，便能长得肥壮灵动。”
　　萧依依之前在村里吹牛逼，就是这般说辞。
　　年轻人惊讶得合不拢嘴，“哇”地尖叫起来。
　　六畜兴旺符？竟然有这样的灵符？
　　要是学会了这个画符的本事，那何愁天下不兴？若是天下的村子都能像刘家村一样，养出灵兽（蛋黄派），种出超级大棵的蔬菜，那百姓们肯定都能吃得饱饱的了。
　　安得粮仓千万间，大庇天下百姓尽欢颜！
　　这样的功绩，恐怕胜过大禹治水，要被记录在史书上，让后人所敬仰！
　　李淳风的心中立刻火热无比，他看向师父的目光就更加崇拜了。没想到师父在外面游历，居然在道法上又精进了一层。井水中洋溢这充沛的灵气，看得他都肉疼极了。常人不懂呼吸吐纳之法，只能通过农场的蔬果和肉蛋，从食物上吸取少量灵气。
　　而他和师父就不一样了，他们六感灵敏，窥得半分天道。能通过勤习练功的方式，直接吸收此地空气中的灵气。
　　嗯，若是坐在这座水井旁边打坐，那效果就更好了。
　　当然，这句话李淳风不敢说，也不敢提。毕竟这是太上皇后的住所，他和师父都是外男，不能长时间逗留。
　　没见着那两条狗吗？一直瞅着他，比看犯人还严，生怕他搞什么小动作似的……
　　袁天罡见徒弟的表情变换了好几次，心知这孩子肯定是想太多了。他拍了一把李淳风的肩膀：“走吧，我们该去找个地方落脚了。”
　　“哦哦。”年轻人拔腿跟了上去，还不忘把院门掩上关好。
　　师徒两人住的是村子里的宿舍，位于吃食作坊的旁边。萧依依派人在这里建了两座三层高的小楼，算是男生和女生的员工宿舍。男生宿舍里还没有人住过，女生宿舍里已经住满了七八个房间。
　　除了刘五娘带回来的大妮和小妮外，又陆陆续续有好几个姑娘和年轻妇人从附近的村子里过来。谁家没有几个别处的亲戚？刘家村的村民见刘五娘推荐成功，在走亲戚的时候也跟别的村子里说了一声，只说是招人，工钱多，尤其雇的女子。
　　半信半疑之下，附近村子里好几户家贫的女人，都过来了刘家村瞧瞧。这一瞧，就留了下来。
　　住在宿舍楼里的小姑娘们正是好奇的年纪，她们听说村里来了算命极准的高人，正听了一耳朵八卦呢。大妮听得连连称奇，眼睛都瞪圆了，“高人能算出来将来发生的事儿？还能算出来大勇叔有几个儿子？”
　　刘大勇是刘五娘的堂哥，按辈分大妮喊他一声叔，也是应当的。
　　“可不？”一个村里的婆娘说得眉飞色舞，竖起了大拇指，“高人一看到大勇的脸，连大勇新生了孩子都知道呢。欸，高人，高人！”
　　众人谈得兴起，便看到袁天罡和李淳风走向宿舍楼的方向。大家都七嘴八舌地围了上去，堵得水泄不通，想要高人给自己指点迷津。
　　“高人，你看看我家的狗娃有没有富贵命啊？”
　　“高人，高人，我的女儿能嫁个有钱人吗？”
　　“高人……”
　　“高人……”
　　李淳风跟着师父，一直都在城里行走得多，何时见过这般疯狂的乡人？他生得俊朗，唇红齿白的，身材修长，非常符合唐人的审美观。人多之下，不知道是谁在偷偷地揩油，摸了他一把。
　　憋得他有苦不能言，又不好发作，只好眼巴巴地看着老道。
　　李淳风都急了，跺了跺脚：“师父……”
　　“诸位，容我和徒儿安定下来，再一一详言。”袁天罡拱了拱手，高喊了一声，“我们和夫人商量过，会在村子里暂住一段时间，届时将会在村子里开一个扫盲班，让各家的娃儿都来听课吧。”
　　扫盲班？没听说过。
　　众人面面相觑，先是为高人留在村子里，感到高兴。可是这扫盲班，究竟是什么来着？
　　袁天罡钓足了人们的吸引力，稍稍带着徒弟走出了包围圈，继续说道：“人嘛，不识字就容易让人骗，跟睁眼瞎没什么两样。夫人心善，愿带娃儿识几个字，以后都不当睁眼瞎。”
　　哦……
　　原来是这个意思。
　　众人回过味儿来，都激动万分，说不出话儿来。这扫盲班不就是启蒙嘛？这是大好事啊！
　　以往他们村子里穷，请不起教书先生，小娃娃都随意瞎混，给两口饭吃就带大了。在这个年代，能识字都是一件特别金贵的事情，是全村的骄傲。地里刨食的人家想要供一个读书人，简直比登天还难。
　　刘家村的村民们不贪心，自家的小娃娃能识两个字，说不定就能在城里当个账房先生了。
　　“高人，你们真好哇。”一个妇人从自己的菜篮子里递过去一个三四斤的大芋头，这原本是他们家今日的晚饭，“我们家里刚摘的芋头，又粉又甜，给高人尝尝鲜吧。”
　　“欸，我从地里摘的嫩茄子，高人莫要嫌弃。”
　　“还有我的，这是山上的秋果，能甜甜嘴呢。”
　　李淳风跟在袁天罡的身后，收着各种菜蔬，收到手软。这儿的村民真热情啊，不仅给吃的，还提出要帮他们打扫房子呢。内心柔软的年轻人一脸感动，刚才的少少芥蒂都散去了。
　　师徒俩婉拒了村民帮他们做晚饭的请求，自己动手做了一顿蔬菜乱炖。茄子切条，芋头切块，还掰了小半棵菘菜，佐以蒜蓉葱段姜丝和豆酱，煮开了一大锅，实在是毫无烹饪技术可言。
　　这满满一大锅，肯定是不如迎风楼的吃食美味。但是乱炖中的灵气十分充沛，缓缓地滋养着筋脉，吃得师徒两人非常满足。一整锅食物起码有六七斤，陪着村民们送来的馒头，竟然被这两人联手吃完了！
　　正当李淳风收拾好碗筷，准备刷碗的时候，一个小小的影子在门口晃了晃。
　　他警惕地抬起头，大声喝道：“是谁？”
　　莫非是有什么鬼怪在作祟？
　　那个瘦小的黑影又动了一下，似是后退了一步，片刻后又往前移动了一下。



第一卷 第50章
　　那个瘦小的黑影又动了一下, 似是后退了一步, 片刻后又往前移动了一下。
　　终于，一个小脑袋从门边露了出来，她怯怯地说：“高人，高人……”
　　小妮鼓起勇气, 探出了半个身子。她听说村里要开扫盲班了, 让各家的小孩都去识个字儿。她也好想去啊……可惜她既不是刘家村里的人, 也不是小孩了。
　　李淳风见是一个清秀的小姑娘, 连忙让了让, 示意她进来说话。为了避嫌，他还把宿舍的门口大打开，使得外面路过的人都能看到屋子里的情景。
　　他好奇地看着这个找上门来的少女, 笑着问：“你这是有什么事情吗？”旁人找他们师徒两人，多是为了算命卜卦的事。
　　“我……我……我想去那个扫盲班，可以吗？”小妮低着头, 也觉得自己的要求有些过分了, “我不会打扰孩子们上课的，我也不爱说话, 不会给高人造成麻烦的。”
　　她想着，若是她学会了字，以后回去大河村的时候, 就可以跟弟弟讲一讲。刘家村虽好，但这儿不是她和大妮的家，她想要带着工钱回家去, 给家人买吃的，也好让弟弟不当睁眼瞎。
　　弟弟还小，正是学习快的时候。若是努力一把，将来说不定就能进长安城打工，当上城里人了。
　　李淳风愣了一下，没想到这姑娘居然会提出了这样一个想法。这普天之下，除了贵族和大官家里的千金小姐，女子学字读书的实在不多。识字明理，读书修德，这姑娘出身农家，却有这般见识，实在是难得。
　　他不是迂腐之人，在心中暗暗赞了一句，便开口道：“除了你，村里的其他人有空也可以来听一听，但不许说话扰乱课堂。不过你们本身在村里工作，为了方便大家，扫盲班会在戊时初（傍晚七点）开始，过时不候。”
　　小妮听到高人的话，眼神亮晶晶的，抬起头来感激地笑了笑。戊时已经下工了，正是有空的时候，她和姐姐都能结伴来听课，多学一点呢。
　　小姑娘道谢过后，就轻快地跑开了。她先是和姐姐分享了这个好消息，然后才在村里传播开来。这会儿村里的男女老少刚吃完饭，都在树下吹牛逼侃大山呢。大家得了这个消息，有心急的又跑到李淳风那里再问一回，得到确切的消息后，顿时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村长刘大福非常高兴，他指点着村里的男女，连夜搭建了一个宽敞的茅草棚子，姑且算是扫盲班的课室。村民们都恨不得明天就能开课，一鼓作气地干活，都很卖力气。
　　“村长，你看这样行不？”刘大勇指了指一块将近一百平米的空地，“我们村里的娃娃不多，就算大人也进来听课，应该也足够了。”
　　刘大福点点头：“这般就可以了，这茅草棚子也是暂时的。冬天快要来了，到时候我们要换个结实牢靠一点的，不然四面漏风会冷着孩子们。”
　　村民们都附和道：“应当的，应当的。”
　　谁家的孩子谁疼，冬天坐在草棚子里听课，也确实难受。刘家村的村民们也刚赚了些钱，心思也动起来，说要凑钱买砖瓦，来给娃娃们盖干净明亮的学堂。各人家里都有孩子，即使暂时还没生下娃娃，大人也能去旁听啊，不亏不亏。
　　刘大勇举手赞成：“我出三十文，我家有三个儿子呢，虽然最小的还不会说话。”
　　三十文可不低，顶得上半个月的工钱了。村民们瞧见刘大勇这么大的手笔，都调侃道：“勇子这是发了啊，那么舍得花钱，肯定是赚了不少。”
　　“哪里哪里？”刘大勇笑着退了下去，“这娃娃识了字，便是一辈子的福气。钱没了可以再挣，这样识字的好机会哪里会常有？”
　　仔细一想，还真是这个道理！
　　有了刘大勇开头，村里的各户都喊“二十文”、“三十文”、“四十文”等等，愿意为学堂日后的建设出一份力，凑钱买砖买瓦。即使村里最穷的寡妇家，也说要出十文钱，让家里的小子去识字。
　　众人拾柴火焰高，一阵子功夫，刘家村就凑足了四百多文。用来买贵人建房的青砖是肯定不够的，但买次一等的泥砖就绰绰有余。
　　收好了各家筹了的钱，村长刘大福又想到了村子里的李氏夫妻，这才是真正的有钱人家。夫人从手里漏出来一分半分，就足够学堂里的花费支出了。
　　等村民们散去后，老头子敲上了山脚小院的门。他先是感谢了一番，谢过萧依依介绍两位高人来村子里教书。然后又委婉地问了一句，问她要不要稍微“支持”一下学堂的建设。
　　萧依依做生意赚了钱，本就打算用在扫盲班里。
　　她听懂了村长的意思，先是故作姿态沉思了一下，半晌后才说：“应该的，我住在村子里，也是刘家村的一份子。这样吧，建房子的木料和教学用具，我都包了。但是我要定个规矩，谁要是不学好捣乱的，谁以后就别来上课了。”
　　“合该是这样。”刘大福非常同意。
　　扫盲班是村子里的大事业，谁要是敢坏了这份好事，他第一个饶不了这个人。如今又在夫人这里筹得了木料，只待材料都到了，就可以给娃娃们盖一间更大更好的学堂……到时候搞得好了，嘻嘻，隔壁村子的人肯定会羡慕死刘家村！
　　三天后
　　吃过晚饭后，村里的小孩都背着小背篓，在家人的陪同下，高高兴兴地跑到搭建的茅草棚子里。耶耶和阿娘都陪着他们来上学哩，都说能认识字，小孩们都一脸兴奋。
　　一个扎着冲天辫的小女孩看到了小伙伴，连忙凑了过来：“狗蛋，你说我们今天要学什么？”
　　“我也不知道哇。”狗蛋挠了挠头，“我一个字都不会。”
　　另外一对牵着手的小男孩跑了过来，正是大娃子和小娃子两兄弟。父亲刘大勇站在了课室后面，显然是想要来旁听学习的。
　　大娃子：“二弟，我们一定要认真听课，回去还要教给三弟呢。”
　　小娃子：“对哦，我也要给三弟讲课。”
　　底下的一群人吱吱喳喳地聊着，比赶集还热闹几分。戊时整点的时候，不知道是谁重重地敲响了铜锣，冲击听觉的声音让众人都安静了下来。
　　袁天罡带着徒弟走了进来，娃娃们都不敢再说小话了。尽管没有上过学，他们也隐隐约约地知道，在老师面前是要讲纪律的。
　　“同学们你们好，老夫姓袁，你们可以称呼我一句先生。”老道穿着常服，在课室中央的大木版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这会儿还没有造出后世的黑板和粉笔，萧依依就派人买来宣纸，把它钉在木板上，让老袁拿着毛笔在上面写写画画。
　　袁天罡写的是楷书，字体清逸端正，颇为赏心悦目。
　　下面的学生们看得大气都不敢出，不明觉厉，这先生真厉害啊。虽然不懂他在写什么，但是就是觉得写字好看。
　　村里的情况，袁天罡都是知道的，娃娃们也不能像贵族子弟那样买得起笔墨纸砚。老道用眼神示意了徒弟李淳风，吩咐他给小孩子们派发教学用品——
　　每人一根小棍子和一块石板。
　　小棍子的粗细和毛笔差不多，钝的一头包了一小块布料，可以吸水，也耐用。娃娃们握住小棍子在石板上练习，能省下买纸的钱。
　　第一节课只教授了“天”、“人”这两个字。袁天罡这种专业神棍，最懂得忽悠人了。他不像别的先生那么死板，而是循循善诱，准备给大家讲了女娲补天和女娲造人的故事。
　　他的语调灵活，时而提高，时而低沉，把天空破了一个大窟窿的情景描绘得跟真的一样，和专业的说书人比不遑多让。众人的心思都沉浸在其中，小孩的脸上露出了害怕的表情。
　　这天都快塌了，这可怎生是好？
　　躲，去哪儿躲？
　　“……只见女娲以巨石为炉，又取五色神土为料，借来太阳烈火，历时九天九夜，炼就了五色巨石三万余一块。然后又历时九天九夜，用三万块五彩石将天补好。”
　　听到天空没有塌下来，生灵都活了下来，学生们和旁听的家长都送了一口气。
　　“……话说女娲娘娘啊，她嫌用手捏娃娃的速度太慢了，所以她把蘸过泥浆的藤条往地上一挥，数十个小泥点掉落出来，当即化作了小人，跳了起来。为何有的人丑有的人美？美的都是女娲娘娘之前亲手捏的，丑的都是她随意用小泥点变出来的。”
　　一边说故事，他一边在黑板上写下了方正的“天”字和“人”字。
　　狗蛋听得入迷，原来人就是这样来的。他举起了小手，认真地向袁天罡提问：“先生，那夫人长得好看，她是女娲娘娘捏出来的吗？”
　　袁天罡：“……”
　　这装逼过火，没法圆啊。
　　“是的，这个问题狗蛋长大就会知道。”老道只好给出了模棱两可的答案。
　　讲完两个故事，袁天罡喝了口水，走了下去，指导学生怎样去写这两个字。天字贯穿了女娲补天的故事，而人字就更重要了，大家都是人嘛。
　　不用老师监督，学生们都握住了小木棍，模仿着前头老道的字迹，在石板上写了又写。水渍干得很快，袁天罡给每个学生都纠正了一下握笔的手法，但这笔头终究不是毛笔，让学生很难掌握好毛笔的写字力度。
　　老道叹了一口气，不好说些什么。他能说什么？都怪太穷了。
　　很快就到了下课的时间，学生们把东西往小背篓一装，就跑到外面撒欢去了。
　　村里的土狗们看到主人们从茅草棚子里出来，都摇着尾巴迎了上去。老道看着这一条条狗尾巴，灵机一动，大声地喊：“大家，大家先别走啊！”
　　学生和旁听的家长都回头看着他。
　　“外面的毛笔都是用黄鼠狼的尾巴毛做的，但是村子里有狗啊。”袁天罡指着村里的大土狗，“我们何不剪下狗的尾巴毛，填进去细空心棍子里，给自己造一支毛笔呢？”
　　村民们都眼前一亮，哟，这事可行。这样自制的毛笔不用成本，花些手工罢了。自家的娃娃拿着毛笔练字，绝对是比拿着小棍子好上几倍。
　　“汪汪！”
　　“汪汪汪！”　
　　“汪——呜呜——”
　　今夜，不约而同的，除了山脚小院的蛋黄派和灰珍珠，土狗们都在主人的狞笑中，被剪光了尾巴上的细毛。看见自己秃尾巴，狗子们都夹着尾巴做狗，情绪极其低落。
　　呜呜呜，它们的毛毛都没了，摇着尾巴凉飕飕的，好丢脸啊。更有甚者，连身上都好一块秃一块，跟个杀马特似的。
　　做狗真是好难哦！


第一卷 第51章
　　第一节扫盲班, 让大妮和小妮两姐妹都听得入了迷。
　　接连几天后, 她们每日都准时站在茅草棚子的后面旁听。小姑娘纤细的手指在手掌上不停比划字形。生怕忘了这宝贵的知识，她们回到家后，还拿着“毛笔”在石板上写写画画，直到一更才歇下。
　　“毛笔”是那儿来的？
　　是村里养狗的人家做的, 姐妹俩用三天的牛奶份例换来的。
　　那户人家的孩子多, 正喜欢农场里的牛奶呢。牛奶香浓孩子们都爱喝, 姐妹俩拿来的是水牛奶, 比黄牛奶还要香气扑鼻, 那就更欢喜了。大人们选了狗尾巴上的软毛，配上掏空的木棍子，作废了几支笔之后, 终于做成了狗毛毛笔。
　　姐妹俩换了两支笔，打算两人用一支，剩下的带回去给大山村的弟弟。
　　还别说, 最近村里的狗毛毛笔供不应求, 有些养狗的人家从中看到了商机，趁机小赚了一笔。只可怜村里的土狗群, 被主人捉住剪毛，个个狗子都变成了时尚的杀马特风格。身上少了一大片毛，尾巴上更是一根毛都不剩。
　　要不是蛋黄派和灰珍珠是萧依依家里的, 这两个肯定也要被捉来剃毛。
　　“那只金毛大狗身上的毛又长又软，剪下一把肯定能做好多毛笔吧。”一个汉子看到膘肥体壮的蛋黄派，眼馋极了。金色的长毛在阳光下非常耀眼, 方圆百里都没有这样的好狗。
　　他家婆娘摇了摇头：“可不是么，我瞅着都眼热。可惜是夫人家的狗，碰不得。”
　　在家陪妈妈的蛋黄派打了个喷嚏：是谁？是哪个刁民要害我？
　　有了笔，刘家村里的学习热情急速上升，不仅小娃娃都知道了女娲补天、女娲造人的故事，会写了几个大字。连最老的刘九伯，都能在扫地的时候，把落叶扫成“人”字，这可真难得啊。
　　往日里爱聊八股的婆娘们，这会儿也不爱扯小话了。她们如今最爱的消遣就是去听一听袁先生和小李先生讲课，光是李淳风那张俊俏的小白脸啊，饭都能多吃两碗。
　　和老道讲的语文课不一样，李淳风的算学极好，在扫盲班里负责的是数学课。
　　他听闻太上皇在国子监的小学里教数学，还来请教了一番。说实在话，李淳风的数学功底比李渊这个高中学历的要强上不少，出了打工几年，李渊把什么高深的微积分和几何题都忘光了，现在他脑子里牢牢掌握的，只剩下阿拉伯数字的加减运算和一些简单的方程式解法。
　　即便是这样，李淳风也连连惊叹，声称“大才”。他从小熟读《周髀算经》、《九章算术》，还没见过如此精妙的数字和用法。
　　年轻人纳头便拜，对山脚小院的男主人行了大礼：“于算学一门，我不如太上皇远矣。”
　　成功装逼的李渊：“不算什么，快快请起。”
　　连续几个晚上，李淳风都把李渊当作良师益友，恨不得促膝长谈。他一心求学，李渊也把自己懂的少许小学数学知识教给他。太上皇从不摆架子，面上和煦极了，李淳风听得认真，把这后世的知识点都工工整整地记在了小本子上。
　　他本来就有八分喜欢这份工作，如今倒变得有十二分欢喜，讲课自然更加带劲了。
　　数学很实用，在买菜的时候就会用到。天生爱购物的女人们尤其喜欢这门课，自己学会加减乘除之后，出去砍价别提有多溜了，一点儿亏也不肯吃。
　　一个长脸妇女在赶集上看上了一块花布：“一尺布八文钱，我买两尺给十五文，可以不？”
　　布店的老板艰难地心算了一回，咬咬牙答应道：“哟，您这算计得真妙啊，少给我一文呢，算了，都拿去吧。”
　　第一局，刘家村大妈胜！
　　月末，萧依依给每户都发了工钱，连本来做义工的袁天罡和李淳风都有一份。女人们手里有钱，去赶集的时候手里松范多了。
　　家里的猪油好像吃完了，买！
　　蓝布给儿子做衣服好看，买！
　　这根红绳给妞妞扎头发，买！
　　大妞和小妞也得了工钱，她们什么也没买。姐妹俩向萧依依请了假，收拾了一个大包裹，准备回家。天气越来越凉了，耶耶、阿娘和弟弟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小妮的背篓里装满了东西，把她的薄薄的后背都压弯了，“姐，你说家里还好吗？我想家里了，弟弟不知道还认不认得我们。”
　　大妮的眼睛有点红红的，她也想家啊。她们离开的时候家里每日只能吃一顿，她最怕她如今回去，家人都饿死了。
　　这话她不敢和妹妹说。
　　“弟弟肯定认得人的。”大妮安慰着妹妹，“耶耶和阿娘也肯定会好好的。”
　　小妮想着她们带回去的好东西，挤出了大大的笑脸：“我也希望是这样。”
　　除了工钱，她们还提了半瓮水牛奶，打算带回去给父母兄弟补补身体。农场的牛奶热一热，那香味能飘得满村子都是，那香甜浓郁的滋味，馋得人口水都流了。夫人宽仁，了解到她们家的情况后，还包了三个肉夹馍和四五个包子，说是给她们在路上垫垫肚子。
　　这哪里是只给她们吃的，分明就是送给大妮一家准备的吃食。
　　从刘家村到大山村的路途不远，姐妹俩从天蒙蒙亮的时候开始赶路，走到下午的时候，终于又回到了熟悉的大山村。
　　两个小姑娘手牵着手，因为心情激动，一点儿也不觉得累，脚步越发轻快。
　　村口有三四个光着屁股的小孩在玩斗草，看到有生人靠了过来，连忙都跑来看个新鲜。
　　“你们是大妮姐姐和小妮姐姐吗？”一个小男孩看到这一对双生姐妹，他从小到大只见过这么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小孩有些迟疑，不敢相认。这两个人的脸上有肉，看着像那两位姐姐，再仔细看看又不是很像。
　　“二柱，是我们。”大妮记得这是村头家的小孩子，她摸了摸小男孩的头顶，“我和小妮出去做工嘛，现在回来了。”
　　孩子们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啊。村子里的人都说，这两位姐姐都“享福”去了，不会回来了。
　　两三岁的小孩没有听懂大人们的言外之意，围着两个少女，脸上都露出了羡慕的表情。果然是享福呢，大妮姐姐和小妮姐姐都长胖了一些，人也好看，衣裳看着也新。
　　也许是近乡情怯，大妮和小妮按照回家的路，走路的脚步越发轻了。她们伸长了脖子，远远地就看到了耶耶坐在门口，手里不知道在干什么活儿。弟弟更瘦了，小身板上一点肉都没有，穿着满是补丁的小衣裳，露出了半截小腿，细得跟狗腿差不多。
　　大妮先是哭了出来：“耶耶，弟弟。”
　　“啊？”
　　中年男人抬起了头，揉了揉眼睛，难以置信都看到那个闺女。他瘸了一条腿，平常走路都一瘸一拐的，这会儿他情绪激动，眼眶都红了，站起来就要拉着女儿的手。
　　“耶耶，我们进屋好好聊聊。”小妮连忙扶住父亲，她压低着声音，“我和姐姐在外头挣了钱，回来好好孝敬你们呢。”
　　这女子能挣什么钱啊？
　　李大虫鼻子一酸，都落下泪来。他在两个女儿走了之后，才知道女儿跟着大河家的寡妇（刘五娘）出去打工。村里的人都说大河家的挣了钱，都吃上肉了。
　　在他看来，女人不如男人能干，在外头人生地不熟的，除了能干些见不得光的活，哪里能挣大钱啊。可怜他的两个女儿哦……都怪他没用，要女儿这样来养家。若是他的腿没断，也不至于让两个女儿落到这般的境地。
　　两姐妹没有体会到李大虫的痛苦，她们见到了亲人，立刻就笑开了。弟弟臭娃还记得这两个姐姐，眼巴巴地围着她们转。小妮卸下背篓，进了厨房。她把家里的陶罐刷洗干净，把水牛奶倒进去加热。
　　臭娃拍着小手，又叫又跳：“好香啊，好香啊。”
　　父亲李大虫也闻到了这股味道，面上却有些担忧：“你们买了牛奶回来？这个可不便宜。”
　　大山村里没有母牛，只有公牛，市面上牛奶的价格可不便宜。若是哪家小媳妇没有奶，都是煮些米汤给孩子吃的，哪里舍得买牛奶这种养人的东西。
　　可他的女儿居然买得起牛奶……肯定是在外面受苦了。
　　老父亲的心里扯得更疼了。
　　趁着小妮在热牛奶，大妮也把背篓里面的肉夹馍和包子都掏出来。这会儿都凉了，没那么好吃，她等小妮把牛奶端出去后，再把这些吃食放在灶上，小火烙着。
　　家里没有油，她就多翻面，烤得面皮都变得酥脆，还带着诱人的焦香。尤其是三个肉夹馍，里面的肉汁都流出来了，臭娃眼巴巴地看着，口水流了一地，他都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吃过肉了。
　　这肉和面香味，该死的吸引人。
　　李大虫也馋啊，但是越馋，他就越想哭。两个女儿为了给家里挣口吃的，在外面受人欺侮，以后还怎么嫁人啊。这种情绪，在他吃到了肉夹馍的时候，达到了顶点。
　　腊汁肉的肥美滑嫩，让他一口接一口，停不下来。外脆里软的馍泡过肉汤，连捧着馍的手指都沾了些油花。这般大口吃肉吃面的日子，是李大虫在过年的时候，也不曾有的。儿子臭蛋喝着一杯热牛奶，笑得甜甜的，自从两个姐姐走了之后，小儿子就很少笑了。
　　姐妹俩见他们吃得高兴，脸上都笑开了花，比自己吃了还开心呢。
　　李大虫看见女儿的笑容，愧疚极了，咽下最后一口肉后，他不忍再吃，落下泪来。
　　“大妮小妮啊，你们在外面干啥啊？咱们回家吧，别干那种活了……”
　　“啊？我们喜欢这份工作啊，客人们都特别喜欢我们做的，天天来买呢。”嘻嘻，作坊里的肉夹馍销量可高了，她们负责熬的两大锅腊汁肉，每天都能卖完！
　　李大虫：完了完了，女儿天天出去卖，以后还怎么活啊。


第一卷 第52章
　　男儿有泪不轻弹, 只是未到伤心处。
　　李大虫捂着脸, 嗓子一抽一抽就快要干嚎出来。都怪他无用，摔断了腿，才让两个女儿来卖身养家……
　　大妮和小妮看到父亲哭了，都手足无措, 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本是合家团聚的欢乐时光, 耶耶这是哭什么呀。她们在刘家村挣了钱, 耶耶应该开心才对。
　　这时候, 一个身形单薄的女人站在门口：“大虫, 你这是怎么了？”
　　出去采野菜的梁氏端着筐子回来了，她比大妮小妮离家的时候，更瘦了。筐里的野菜都老了, 村民都不爱吃，可她一点儿也不嫌弃。家里没吃食，把野菜剁碎了和杂面混在一起, 蒸软了也算是一顿饭了。
　　李大虫揉了揉眼睛, 在女儿面前强撑起笑容：“没事，今天大妮和小妮回来了, 我高兴着呢。”
　　大妮和小妮回来了？
　　梁氏双眼一红，鼻子一酸，手中的筐子一下子摔到了地上。她这才留意到屋里站着两个十二岁的小姑娘, 她的两个好乖乖又回来了！
　　比起李大虫，梁氏对于两个女儿的感情更加深厚，也更加复杂。她成婚接近十年才得了儿子臭娃, 在此之前，她一直呵护着两个女儿。甚至还想好若是生不出儿子，她就给女儿们招婿，以后长长久久地和女儿们生活在一起。
　　只是没想到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差，如今要沦落到靠女儿“养家”。
　　大妮和小妮围了上去，齐声喊道：“阿娘……”
　　梁氏落下泪来，又用袖子擦了擦脸：“真好啊，你们都回来了。”
　　大妮把桌上的肉夹馍塞给了母亲，又倒了半盏牛奶，让她垫垫肚子。见梁氏小口小口地吃着，两姐妹吱吱喳喳地，说着最近发生在她们身边的事情。
　　“耶耶阿娘，我们在刘家村的吃食作坊里干活，负责熬腊汁肉呢。腊汁肉是什么？便是这肉夹馍里的肉馅。”大妮骄傲地抬起头，“夫人信任我们，把这种关键的活计交给了我和妹妹。城里的客人最喜欢吃这个肉夹馍呢，听说每日能卖上百个不止……”
　　李大虫/梁氏：“……”
　　原来女儿干的活，不是他们想的那样？
　　夫妻俩的眼泪一下子就止住了，对视了一眼，非常惊喜。梁氏还不放心，追问道：“那你们没依没靠的，住在哪儿啊？”要是女儿跟些不清不白的人住在一起，那以后可怎么嫁人？
　　小妮笑着说：“夫人慈善，在作坊旁边建了房子，让我们搬进去住着。阿娘别担心，那房子里都是单身女子住的，附近还有人养狗，可机警了，有生人经过都瞒不了它。”
　　“那便好，便好。”
　　桌上放着几个包子，臭娃闹着要吃，梁氏只拿了一个，掰成两半，递给了儿子和丈夫。剩下的吃食她都不肯动了，这是女儿们挣来了，她了解大妮和小妮的性子，肯定一点儿也没有偷吃。
　　她把包子推到女儿面前，温柔地说：“你们吃吧，肯定是饿了。走了那么远的山路，累坏了吧。”
　　“不累，不累。”大妮和小妮见到亲人，心里兴奋，哪里会喊累？不过饿倒是挺饿的，她和妹妹各拿了一个包子吃着，瞧着家里的境况，就把剩下的吃食都收起来，打算留着明天再给臭娃吃。
　　分享完作坊里的美味，大妮朝小妮使了个眼色，让妹妹把门关上，才偷偷摸摸地在背篓底下掏了掏。她拿出了一个小布袋，里面装的都是夫人发的工钱，一人是六十文，两个人便是一百二十文！
　　小布袋沉甸甸的，装了满满一袋子铜板。大妮和小妮没有私藏，全部都装进去这个小布袋里，孝敬给父母。
　　夫妻俩接过女儿递过来的钱袋，看得眼都值了。梁氏捂着嘴巴，差点惊叫出声。这么多钱，不仅能给臭娃做一身御寒的冬衣，还能买上好几袋粗粮，碾碎了熬粥吃。家里的米缸都见底了，这钱来的真及时啊。
　　李大虫：“这样吧，大妮你去买斤肉，难得回来一次，你们一定要吃顿好的。”
　　他虽然不舍得花钱，但这钱是女儿们挣来的，他心疼孩子，决定让女儿们补一补。梁氏也一脸喜色地表示，今晚吃顿稠的，管饱。
　　“管饱”这个词，臭娃好久都没有听到了。家里煮小米粥过日子，稀得跟什么似的，他的小肚肚总是好饿啊。
　　小男孩拍着手，抱着姐姐的大腿不肯走：“好喔，又有肉肉吃了！”
　　“是啊，今晚吃肉，也让爹娘尝尝我们的手艺。”大妮抱着弟弟，小妮拿着钱，三姐弟一块出门去了。
　　她们运气不错，村口的张屠户今天收了一头土猪过来，刚杀好，切割成一块块好肉。大山村的村民大多姓李，张屠户因为娶了李家的姑娘，就在此处落户了。
　　大妮和小妮这对姐妹花出去“享福”的事情，大山村里的村民们都传遍了。有人骂刘五娘引着小姑娘不学好，去挣男人钱，也有人为两个小姑娘的命运叹息，认为她们都是可怜人。张屠户就是个心善的，他同情这一家子的遭遇，可惜自己穷，也不能帮什么忙。
　　“这……这是大妮和小妮吗？”他整理着案上的鲜肉，难以置信地看着抱着臭娃的小姑娘。
　　臭娃这孩子，他是认识的，这小子馋肉吃，总是在肉铺旁边偷偷流口水呢。只是臭娃家里没钱，吃不起肉，只能过个眼瘾。
　　“张叔，我们得了空儿，特意回来探望一趟。”小妮摸着兜里的钱，问臭娃，“弟弟，爱吃什么，二姐给你买。”
　　哟，这可真稀奇，臭娃来买肉了！
　　臭娃的小手坚定地指着案上的五花肉，这个有点肥的，肯定特别香。其实他更想吃几寸脂肪的大肥肉的，可是时人都爱吃肥的，大肥肉的价格比五花肉更贵啊。
　　懂事的臭娃不想让姐姐破费，就退而求其次，选了带一点肥的五花肉。
　　“臭蛋选好了吗？”张屠户拿起了一条五花肉，肥瘦相间的红肉看起来很有食欲。一称，足足有一斤一。
　　小男孩不停地点头，他是选这个了。回头看一看姐姐大妮，她也并没有反对。
　　张屠户把肉用绳子穿起来，看向大妮和小妮：“那就给我七文钱吧，算作一斤。”
　　他一张嘴，就减了一两的钱，乐得姐弟三人都连连道谢。一两肉啊，足够吃好几口了，笑得臭娃的小眼睛都眯起来。
　　小男孩笑得甜甜的：“谢谢叔叔，你是好人。”
　　“给肉吃就是好人？”张屠户忍不住想逗一下他，“我给你肉吃，来我家当儿子好吗？”
　　“不好，不好。”小男孩怕这坏大叔把他抢走，催促这两个姐姐快跑。当然，他还没忘记买来的肉呢，小短腿抱着肉跑得飞快。
　　这孩子……
　　张屠户轻笑了一声，继续守着案上的鲜肉，等候着下一个顾客上门。
　　买了肉回家，姐弟三人都很高兴。臭娃坐在了厨房的门槛上，看着两个姐姐做菜。小男孩瞪大了眼睛，瞧见大姐从背篓里拿出一个小包，然后剪开，把研磨成粉状的香料倒进煮肉的汤里，这五花肉就变得好香好香。
　　说是肉味吧，又比白水煮肉的味道香太多。桂皮、八角、香叶、陈皮等香料的滋味和猪肉结合在一起，就如同给一个丰满的美人，披上一间奢华的衣裳，衬得她越发美丽动人。
　　“好香啊……”小男孩深深地闻了一口，他已经被厨房封印住了，“大姐，这可以吃了吗？”
　　“还没好呢，还要炖一个时辰。”
　　这一个时辰，在臭娃的心里，就好像一年那么漫长。他每次都以为肉快要出锅了，但是问姐姐，姐姐都说肉还没卤透，还能不能吃。酱色的汤汁在火上慢慢地熬着，把绝妙的滋味都熬进去肉里，直到一寸长的肉块被染上了可口的棕红色。
　　终于，在臭娃第三十次问能不能吃的时候，大妮用筷子扎了一下肉块，确定炖烂了，给出了肯定的答复：“臭娃，去洗手，这肉做好了！再去叫耶耶和阿娘一起吃饭。”
　　“太好了！”
　　大妮把肉捞出来，盛了一大陶碗，都冒尖儿了。小妮把熬好的小米粥装在大陶盆里，端了出去。
　　热乎乎的小米粥非常浓稠，还带有粮食特有的清香味。阿娘说要管饱，小妮多撒了两把小米，看得梁氏都有些心疼。可这时候，谁都不会再关注这一盆小米粥了。
　　大家都目光都集中在一大碗腊汁肉上！
　　晶莹光亮的腊汁肉都快被炖化了，肉皮色泽红亮，沁出来的油花非常诱人。这种浓香的大肉块好几年没吃了，李大虫的喉咙动了动，早就馋得满嘴都是口水，发话道：“都吃了吧，别客气了。”
　　有他这番话，众人的筷子都一致地伸向碗中的五花肉。
　　这可是肉啊，肥得流油的肉啊！
　　梁氏尝了一口，立刻明白女儿做肉的手艺比她好多了。她分辨不出是用了什么香料，脑子里只有两个字——“好吃”！
　　她活了那么久，还没有吃过这么香的肉。软嫩无比的腊汁肉入口即化，化成了鲜美的肉汁，从舌尖一直流到了肚子里，带了极美的味觉体验。底层的瘦肉一点儿也不柴，一丝丝肉质纤维令人流连忘返，瘦肉的味道比肥肉更足了，让人一直嚼着都不舍得咽下去。
　　就连炖肉的汤汁也是好东西！
　　臭娃用肉汤拌着小米粥吃，连吃两碗，吃得跟小猪崽一样满足。小小的肚皮被撑了起来，难受得他直哼哼。
　　臭娃这是饱得难受，隔壁的小孩就惨了，馋得难受。隔壁小孩啃着没滋没味的粗粮蒸饼，闻着风中飘来的肉味，口水直流，眼泪直掉。
　　隔壁小孩疯狂地撒娇：“娘，我要吃肉啊啊啊啊啊啊啊……”
　　他娘可没有什么好脾气，一巴掌就扇到这死小孩的头顶，“吃什么吃，从你娘身上割肉来给你吃？快吃，别人家想吃饼都吃不上呢。”
　　满脸麻子的婆娘看向李大虫家里的方向，意有所指，哼，那家穷鬼吃什么肉，装阔气呢。拿着卖女儿的钱吃肉，也亏这家没良心的吃得下去。
　　“可是别人不吃饼，吃肉啊！”隔壁小孩反驳道，这肉实在是太香了。他用意念吃了一大口，不管饱啊。
　　他娘气得半死，这死小孩懂什么。紧接着，“啪啪啪”的打孩子声接连响起。小孩子不吃饭？多半是装的，打一顿就好。



第一卷 第53章
　　李大虫一家吃得美极了, 却可怜了附近的人家。
　　只因那股腊汁肉的味道太香太浓了, 如今北风刮得又紧，一下子就飘散开来，飘得满村子都是。入夜本就气温低了不少，隔壁小孩还特意打开门去闻那股肉味, 冷得鼻涕都挂了一脸, 真是造孽啊。
　　“阿娘, 臭蛋家煮肉了, 太香了。”
　　“阿娘, 我也想吃肉啊啊啊啊啊啊。”
　　“阿娘，求求你了，我们明天吃肉好不好？”
　　隔壁小孩哈喇子流了一地, 在肉香面前，热乎乎蒸饼显得索然无味。他哭闹着不肯吃饭，被揍了一顿后, 终于乖乖地掰着蒸饼, 脸上挂着泪珠，小口地吃着。谁家的孩子谁心疼, 妇人和丈夫咬了咬牙，决定明天买几两肉吃吃，解解馋。
　　小孩都馋哭了, 难道大人就不馋吗？
　　李大木吸溜着口水，平生一次觉得吃饭都不得劲了。往日里狼吞虎咽的样子全没了，脑子里全部都是肥得流油的肉啊。他看向自家媳妇, 一本正经地说：“嗯，冬天该补补了，多买点肥的。”
　　“当家的说得对，我去切半斤肥肉吧。”满脸麻子的张氏闻着肉香，恨不得一闭上眼睛就能吃到嘴里。
　　李大木为多吃肉找了个理由：“半斤太少了，这会儿天气冷，买多点放着不坏。”
　　张氏点点头：“是的，炖了一大锅，能省点柴火，吃到过年了。”
　　说是吃到过年，哄哄自己罢了。肉这么好吃的东西，一家人抢着吃，哪里能留这么久？张氏看向大妮一家的方向，撇了撇嘴，“哼”了一声。明天他们也吃肉，香死他们那群穷光蛋！
　　第二日，不约而同的，张屠户的生意特别好，前所未有的好。
　　村民们蜂拥着去买肉，多的要两斤，少的要三两，都说要解解馋呢。昨夜里的肉香味勾得人心痒痒的，小孩饿得哇哇直哭，躺在床上直打滚。加了香料的腊汁肉比白水煮肉强太多了，浓郁的酱香味是人们从来没有闻过的，勾得人直发慌。
　　“昨夜里是谁家炖肉？那味儿太香了！”
　　“可不是么，我长这么大，还没有闻过这么香的肉呢！”
　　“可怜我家那小子，闻着肉味就走不动了，连做梦都想吃肉。”
　　“我倒是知道谁在炖肉。”满脸麻子的张氏压低着声音，把众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后，才说，“是李大虫家的，他的两个女儿回来啦……这家没良心的，女儿在外面挣钱，他们也好意思大口吃肉。”
　　李大虫家的两个女儿？那不就是大妮和小妮嘛！
　　众人心有所感，数月前李大江家的媳妇说刘五娘在外面“干活”，还把两姐妹给带走了。大家还半信半疑，不大相信两个瘦弱的小姑娘会去干那种事。如今看来都吃上肉了，肯定是姐妹俩“享福”去了。
　　一个婆娘叹息道：“原来是这样啊……我还想着叫人家教我两手炖肉的法子，把肉做得好吃一些。”现在知道这种情况，她是不敢上门了。
　　谁知道李大虫家的有没有干些扯皮条的活？平白惹上不清不白的名声，那在村子里怎么做人啊！
　　得亏他们这般想法，大妮一家人做好吃的，也没有人上门打扰。臭蛋看着昨晚吃剩的肉，笑得合不拢嘴，他不时瞄向门口，生怕有人上门讨吃的。这么好吃的东西，连带那飘满油花的肉汤，他也不像分给别人。
　　到了傍晚，姐妹俩把腊汁肉再热一热，熬了一锅小米野菜糊糊，算是做了晚饭了。
　　五花肉在汤里泡了一夜，那滋味比前一天吃的更加入味。柴火一烧起来，肉汤咕噜咕噜地沸腾着，红棕色的肉块上下浮沉，散出去的鲜香味儿，比昨天的还强上几倍。
　　隔壁小孩又闻到这股味道，比昨天更难过了，嚎啕大哭：“阿娘，我想吃臭蛋家的肉，不要吃我们家的！”
　　自家的肉只用白水煮过，汤汁也清得跟白水差不多，隔壁小孩闻着风中的味道，吃肉都不香了。
　　小孩越馋越哭，探出头去望李大虫家瞧，气得他娘差点把筷子都摔了。张氏指了指桌上煮好的一碗肉，板着脸骂道：“你昨个儿闹着要吃，娘都给你做了。你这死小孩，有得吃还挑肥拣瘦……是不是那隔壁的小娼.妇？引着你不学好！”
　　说着，她一个巴掌就要往孩子身上打去，打得隔壁小孩嗷嗷直叫。这孩子不当家不知道艰难，买这碗肉的钱足足可以买好几斤粮食了。要不是看在这是从自己生的，她才舍不得给小孩吃肉呢。
　　“耶耶，救我，阿娘要打我！”小孩灵活地跑开了，就躲在父亲李大木的身后。
　　“莫打孩子，莫打了。”李大木瞧见自家婆娘的样子，不满地皱了皱眉，“你做肉的本事比不上别人，我不也没有嫌弃你吗？”唉，这媳妇的厨艺真是太差了，和李大虫家的没法比。
　　人家炖的肉才叫肉啊，自家婆娘炖的肉，别说孩子，连他都没有食欲。
　　张氏见当家的发话了，才悻悻地停下了手，小声骂了两句。她心中有些埋怨，都怪李大虫家的，咋把猪肉整得那么香，连带她家里都吃得不安生。
　　她尝了自己做的肉，心下知道这同样是猪肉，差距却非常大。两相对比之下，她做的肉没滋没味的，有点膻味，根本没有那种香飘十里的效果。瞅着自家男人和孩子，有一口没一口的，脸上丝毫没有因为吃到肉而感到高兴。
　　吃着一点儿也不香的肉，一家子心里更难过委屈了。
　　除了盛出来的这碗肉，家里还有小半锅呢。可是这肉做得不好吃，口腹之欲没有享受到，硬生生白费了买肉的钱，气得张氏的肝都疼了。
　　她有些后悔了，她要是没在外面传播大妮和小妮在“享福”的八卦，是不是她就可以上门讨教，问问这肉是咋做的，怎么会做得那么香。要是那两姐妹肯帮她把肉一块儿做了，那就更好了……
　　人生哪有早知道啊！
　　张氏如今可没那个脸皮上门。
　　和旁人家里的气氛不一样，李大虫家里其乐融融，剩下的粮食不多，干脆就都煮了，今天吃顿干饭。大妮和小妮带了钱回来，不仅可以买粮食，还可以买过冬的衣裳。
　　李大虫盘算着，两个女儿一个月能挣一百多文，只要不花钱大手大脚，一家人基本的温饱都是没有问题。他姐妹俩给臭娃讲故事，笑得非常欣慰。
　　他是幸运的，虽然摔断了腿，但是上天赐下了两个孝顺的女儿给他，帮家里共度难关。他的大妮和小妮是那么好，他不舍得两个女儿小小年纪，就外出打工啊。
　　要不？举家搬去刘家村？
　　只要刘家村肯收留他们，他们就肯搬！反正他们一家在大山村也没什么财产，只有这套破破烂烂的房子。房顶漏水，冬天漏风，冷得孩子们直哆嗦，确实不是一个好住处。
　　这个想法一提出来，就得到了大妮和小妮的赞同。大妮抱着父亲的胳膊，兴奋地说：“这敢情好，刘家村如今开了扫盲班，有两个先生在教大家写字呢。我和妹妹听了几节课，会写十来个字了。”
　　女儿都能学写字？
　　李大虫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这刘家村得多富啊，开办免费学堂，还让人人都可以去听课。他的臭娃还小，要是跟着过去刘家村，那臭娃也可以去学写字了。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在这个年代，读书识字的机会是非常珍贵的。要想供养出一个会认字的文化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大妮和小妮见父亲似是不信，立刻从背篓里拿出来两根狗毛毛笔，把新的那一只笔送给了弟弟。
　　“弟弟看好了，这是天字，天空的天。传说在上古时期，天空塌了一个角，然后女娲娘娘采集了五彩的神石，要用来把天空补上……”
　　大妮把女娲补天的故事细细道来，手上没停，蘸了些水，握着笔在桌子上写了好多个“天”字。李大虫看着女儿认真的样子，不由得一叹，小姑娘听了课，真像个文化人啊。
　　他是个不会字的，看见女儿写字，顿时不明觉厉。
　　这天晚上，大妮和小妮分别讲了女娲补天和女娲造人的故事，同时还教父母兄弟认字。姐妹俩教得不多，只结合故事的情节，写了“天”“人”“男”“女”这四个字。一家人都瞅着字形，在手心里认真比划。
　　李大虫夫妻年纪大了，学习速度比较慢，认了半天，还处于“字认识他，他不认识字”的阶段。弟弟臭娃人小脑子灵活，没几下子，就把字都认全了。小孩握笔的姿势不规范，字也写得歪歪扭扭跟虫子爬似的，可这已经足够夫妻俩惊喜了。
　　臭娃一脸求表扬的神情，拉着姐姐的手：“姐姐，我这是会写字了吗？”虽然只是四个字。
　　“是啊，臭娃真聪明呢。”大妮摸摸弟弟的小脑瓜，问道，“臭娃想要去学更多的字吗？在刘家村有牛奶喝，臭娃如果帮夫人干点除杂草的活儿，就能换牛奶吃。”
　　“好哦，那我要跟着姐姐一起去刘家村！”臭蛋还记得昨天喝的水牛奶呢，有好吃的东西，不去才是傻子哩。
　　李大虫夫妻俩对视了一眼，暗暗下了决定。
　　刘家村的生活，对于尚未长成的臭娃而言，无疑是一个改变人生的机会。臭娃能认字，能换牛奶吃，以后的日子就好过多了。他们要是举家搬迁，还能照顾在打工的姐妹俩，大妮和小妮回家就有热饭吃，也不用怕被人欺负说闲话了。



第一卷 第54章
　　在冬天下了第一场雪的时候, 大妮一家终于从大山村搬家了。
　　李大虫咬了咬牙, 把大山村的破房子和地都卖掉，换了两百文，作为家资。他的心中有算计，听闻刘家村的夫人心善, 他带着儿女过去, 只要努力干活, 应该会被接纳吧。
　　他的腿瘸了, 不能干重活, 但是看门的活绝对能干得好。
　　他喃喃道：“那个夫人养了那么多牛……肯定要找人看守吧，这都是钱啊！”
　　妻子梁小娟是个没主意的，但胜在听话。只要夫人叫她干什么, 她就干什么，一点儿也不含糊。李大虫听女儿说村里的农场和吃食作坊，妻子要是能进去其中干活, 那就太好了。
　　臭蛋娃背着小背篓, 脸上还带着笑：“耶耶，我们这就过去刘家村吗？”他人小不知事, 还不知道父亲带着破釜沉舟的决心，把房子都卖掉了。
　　“是啊，我们一家都过去, 只求夫人肯收留我们。”李大虫摸了摸儿子头顶几撮毛，认真的吩咐道，“见了刘家村的夫人, 要笑着问好。夫人见你表现好了，说不定就把我们一家都留下了。”
　　臭娃握住小拳头，认真地说：“嗯，我一定乖乖听话的。”
　　在他的眼里，刘家村那就是天堂一般的地方。姐姐说那里有好多牛，小孩每日都能喝到牛奶。村里还种着三四斤重的菘菜，一棵菘菜就能让全家吃饱。姐姐还说了，他再长大一点，就能给夫人放牛挣钱呢！
　　牛是多么金贵的东西，在大山村只有一头老公牛，而在刘家村居然有几十头母牛。
　　不得了，不得了。
　　小男孩有些紧张，他怕自己表现不好，连带夫人都不稀罕他们一家了。
　　大妮和小妮倒是没有那么多想法，姐妹俩只知道全家都要搬去刘家村，心里正高兴了。虽说村里的日子好，但是她们在刘家村没了父母支撑，说话做事总没什么底气。如今可不一样了，她们的耶耶阿娘都跟过来，她们也是有人疼的姑娘。
　　一行四个人都背着背篓，像个大蜗牛一样，一步一步地往刘家村走去。
　　当他们走到刘家村村口的时候，大妮伸长脖子望了望，这怎么和平常不一样？村民们都到哪里去了？
　　怎么都不见了人影？
　　真是奇了怪了。
　　大妮摸了摸鼻子，带着父母和兄弟回去自己的宿舍，先把东西都放下。她心中正疑惑，只见一个娘子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从屋里拿了一个水桶，大声喊着：“大妮，过去池塘那边，夫人带着人干塘呢。说每户都能分几条鱼，你快去呀！”
　　话音刚落，这个娘子又提着桶跑了，生怕跑慢了就分不到鱼。一眨眼，人影又没了。
　　啊，分鱼？这是有肉吃的节奏！
　　大妮进屋拿着洗衣服的大盆，往村里养鱼的池塘里冲去。臭娃喊着姐姐，被小妮牵着手，一路小跑着。梁小娟扶着李大虫，也一瘸一拐都走过去那个方向。
　　“当家的，我们见到了刘家村的夫人和村长，该怎么表现啊？”梁小娟看到池塘办攒动的人头，有些心慌，她生性胆小，不敢冒头，但又怕自己没有出彩的长处，旁人不肯收留他们一家。
　　李大虫也害怕啊，他搓了搓手，看向人群中被簇拥着的那个女人，想必那位就是夫人吧。只看了两眼，他又低下头去，这个女人太美了，是他这辈子看过最美的女人。
　　她穿着白狐皮的小袄，脸上只涂了保湿的羊脂膏和少许胭脂，脸色红润有光泽，和村中的妇人相比，犹如天上的明月一样。她的神情温柔，让眉眼之间的艳色降低不少，双手摆在身前，护着微微凸起的肚子。
　　她生得这样好看，肯定是个贵人吧……李大虫多看她一眼，都好似亵渎了一样。
　　萧依依察觉到有人看过来，回头一瞧，是没有见过的生面孔。她看着那一对夫妻站在大妮和小妮的旁边，五官和两个小姑娘有几分相似，便朝大妮招了招手，问道：“大妮，这是你的家人吗？”
　　“夫人，这是我的耶耶和阿娘，我还有一个弟弟。”大妮见萧依依的脸色没有反对，才试探着说，“求求夫人收留我们一家吧。我耶耶腿脚不好，在大山村的日子太艰难了……”
　　萧依依看着大妮和小妮身后的夫妻，面相老实，腆着脸笑着，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显然是非常拘束。一个大约三岁的小男孩不怕生，跑了过来，脆嫩嫩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夫人，你真漂亮啊。我是臭娃，我喜欢你。”
　　臭娃想要拉拉萧依依的手，但又怕夫人嫌弃自己。夫人身边有两条狗，一条灰色一条金色的，应该不会咬人吧。
　　萧依依看着还不到她大腿高的小孩，递过去一个装着核桃糖的荷包。她笑了笑，摸了摸臭娃的小脸蛋：“是个好孩子，吃颗糖甜甜嘴吧。”
　　如今她怀了孩子，在母性的作用下，同情心更加强了。大妮和小妮本是她培养的小助手，都是性子要强的小姑娘，要不是家里实在艰难，这两姐妹也不会开这个口。
　　臭娃得了糖，乐得连连道谢。在池塘边看着大人捉鱼的大娃子和小娃子，见夫人身边多了一个新来的小朋友，好奇地围了上来，戳了戳他的后背，要拉着他一块玩儿。
　　大娃子：“你叫什么名字呀？你从哪里来的呀？”
　　臭娃：“我叫臭娃，我是从大山村来的。”
　　臭娃初来乍到，又有几分胆怯。他怕这些孩子欺负他，即使不太舍得，也把又甜又脆的核桃糖和其他孩子分享。棕黄色的核桃上裹满了酥脆的糖浆，外层用一张薄薄的糯米纸包着，是村里小孩都吃不到的好东西。
　　这是宫中送来给太上皇后的零食，一下子就把这群小屁孩给迷住了。
　　他们先把糖块含在嘴里，直到糯米纸化开，才轻轻地咬上一口。核桃的果仁香味在唇齿间散开，带有少许植物油脂，越嚼越香。琥珀色的糖浆形成了一层美妙的脆壳，嘎吱嘎吱脆的，甜中带有核桃的清香，吃着一点儿也不腻。　
　　有得吃有得玩，小孩子们一下子就混熟了。
　　可是李大虫夫妻还没有着落呢，萧依依想起冬天必做的一件事情，脑中灵光一闪，对于这两夫妻的工作立刻有了安排。
　　她让员工把池塘里捉来的鲜鱼搬去一个新搭建的大院子里，喊上几个熟手的妇人来帮忙加工。李大虫和梁小娟小步地跟在后头，萧依依指着这数筐大鱼，说：“这是晾晒场，在冬天晾腊鱼和腊肉的。你们夫妻俩在这里看守着，工钱六十文一个月，可能做到？”
　　“能的，能的。”李大虫得了工作，当即激动地上磕了几个头。
　　晾晒场旁边有一间小房子，不大，大约有三十平米左右，显然是给看守的人预备的。萧依依房子的要是给了李大虫，是允许他们一家在这儿居住了。房子很结实，用土砖加了最细的泥沙建成，冬天不会漏风，春天不会漏雨。
　　李大虫夫妻俩喜出望外，对未来也充满了信心。
　　跟来的妇人们看得眼热，没想到这对外村的夫妻能分得个小房子。不过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转念一想，这只是夫人给他们暂住的，又不是给他们住一辈子，嫉妒之心就淡了许多。
　　李大虫一家正收拾着新住处，晾晒场里的五六个妇人都洗干净手，等待着萧依依的吩咐。
　　腊鱼肉质有嚼劲，别有风味，这会儿正是做腊鱼的时候。
　　萧依依坐着，指点着着妇人们把鲜鱼都杀好，不用清洗，直接在鱼身上撒上一层酒液消毒。然后她们在鱼肉上抹上花椒、八角、桂皮、丁香和大量盐打碎混合成的香料粉，用草绳穿过鱼肉，先放在陶盆里腌一会儿。
　　不时给它翻面揉搓，让味道都渗透每一个角落。
　　等嫩白的鱼肉腌入味后，她们再把竹竿子支起来，把腊鱼吊在迎风的高处。这样的鱼肉能尽快晒干腊好，防止腐坏。
　　一阵北风刮过，鼻尖上都是香料和鱼腥混合的奇特味道。不难闻，反而激发出人们的食欲。
　　“真香啊。”李大虫守着院子里的腊鱼，感到一种丰收的喜悦，“好多年了，我们那儿可少见这么大的鱼。”
　　妻子梁小娟刚才正帮忙腊鱼呢，她的手里都是调料的味道，“夫人真舍得啊，那么多大料可不便宜，怪不得做肉都好吃。”
　　出去玩耍的臭娃回到了新家，看到满院子的腊鱼，惊讶得小嘴巴都合不拢了。他人小够不到上面的腊鱼，只能蹲在底下流口水。他知道这肯定不是他们家的，但是看着过过眼瘾也好啊。
　　“耶耶，我们今晚吃鱼吗？村子里都吃鱼了。”臭娃从好朋友大娃子家里离开，大娃子的祖母正在炖鱼呢。那股味儿啊，又鲜又香，馋得他的小肚子都饿了。
　　一路跑回来，户户人家都分了鱼，炊烟袅袅，鱼香阵阵。臭娃有些期待地看着自己的父亲，他们家刚搬过来，不知道能不能分鱼？
　　李大虫指了指小房子，乐呵呵地说：“回屋吃饭吧，你娘做了你最爱吃的蒸鱼。等会儿赶紧给你姐姐们端几块过去，凉了就腥了。”
　　“好哦，我爱吃鱼，我真喜欢这儿啊！”
　　臭娃没想到过来的第一天，就吃上鱼肉了。白色的鱼肉很嫩，水产特有的鲜味吃得他非常满足。鱼刺不算太多，小男孩仔细地把骨头挑出来，混着鱼肉，三两口就扒拉完一碗小米粥，把小肚子填饱了。
　　“耶耶，我出去啦。”
　　臭娃夹了最嫩的鱼肚子肉，端着一大碗冒尖的鱼肉，朝着姐姐们的女生宿舍跑过去了。
　　他得跑快点，姐姐肯定还饿着呢。



第一卷 第55章
　　今天池塘里捕捉了那么多鲜鱼, 村里家家都乐得吃鱼呢。
　　在刘家村, 连三岁的小孩都知道，池塘里养的鱼非常鲜美，比外面河里捉的还要好吃。村民们也不清楚其中有什么奥妙（萧依依偷偷倒空间泉水），这塘里养的鱼刺少肉多, 用来清蒸和熬汤, 味道都好极了。
　　为了多吃几口, 大多数人家都选择了熬汤的做法。白嫩的鱼肉先煎大约一刻钟, 然后添入几勺清水, 加上三四片生姜炖上一会儿，再开锅时撒少许盐和葱花调味，已经能鲜得把舌头都吞掉了。
　　作为老板, 萧依依吃的自然是最好最肥的鱼。
　　大盆里养着一条十几斤的大青鱼，乌黑的鳞片富有光泽，鱼鳃一张一合, 竭力在汲取水中少量的氧气。粗壮的鱼尾巴一扇一扇的, 似乎在等待蓄力一发，跳回去池塘里。一双真·水汪汪的鱼眼睛可怜巴巴地瞧着面前的人, 渴望有人能把它从菜刀上救下来。
　　萧依依和大青鱼对视了一眼，内心甚至毫无波动。
　　回去是不可能回去的，大青鱼的鱼生注定是要被人吃进去肚子里去。
　　“依依姐, 你爱吃什么？我都给你做吧。”李渊擦了擦手，毫不留情地把刀背朝着青鱼的脑袋打去，径直把它打晕了, 这才磨刀霍霍地杀鱼。
　　水煮鱼、砂锅鱼头、香辣鱼片、酥炸鱼排……萧依依舔了舔嘴巴，这每一样都好吃哇！
　　不过也许是怀上了男宝宝，酸儿辣女，比起麻辣味的水煮鱼，她尤其想吃酸酸的东西。越酸越好，越酸越带劲，像梅子那么酸的，她吃得更开心呢。
　　瞧得李渊都牙疼，这孕妇的口味变得真奇怪啊。
　　“那就吃个酸汤鱼吧。”萧依依一锤定音，“要好酸好酸的，然后多放点豆芽烫熟了吃，不要绿豆芽，要黄豆芽。”
　　李渊笑着答应了：“都依你的。”
　　酸汤鱼是贵州的一道名菜，吃起来鱼肉鲜嫩开胃，让人食欲大开。因为原材料的不一样，贵州的酸汤分为好多种，有白酸汤、红酸汤、红油酸汤等等。白酸汤是用米汤发酵变酸而制成的，而最常见的红酸汤则是用西红柿熬制的。
　　以前在两人楼下就有一家大排档，那里的酸汤鱼可对味儿了。老板用新鲜西红柿做的“红酸”，放入泡菜坛子里，加仔姜大蒜辣椒和半斤米酒，腌半个月后才来搅碎做汤。这种做出来的酸汤酸味醇厚，还带有西红柿特有的清香，喝起来非常爽口。
　　如今在大唐，西红柿还在美洲呆着呢。李渊即使烹饪技能满点也做不出红酸汤，他把底汤换成了白酸汤，萧依依也勉强接受。
　　白酸汤是米汤在高温处发酵后的成品，和米醋的滋味差不多，但是色泽乳白，酸味浓厚，越放越香。近日来萧依依爱吃酸的，家中的厨房酿了一大桶白酸汤，那股味儿偶尔飘出来，熏得蛋黄派和灰珍珠两只狗（狼）连连打喷嚏，都不敢靠过来了。
　　一进了厨房，李渊身上的“烹饪技能”就被激活了。他挽起袖子，拿起了锅铲，俨然是占领了厨房的王。萧依依想给他帮忙，都被他赶出来了。
　　“你怀着孩子呢，这里多热啊。”李渊怕锅里的油溅到她的脸，侧身把她挡住，“做鱼的葱还没有呢，依依姐帮我洗几棵小葱过来，乖啊。”
　　“好吧。”
　　萧依依搬了一张小板凳，坐在厨房门口剥了三棵葱。傍晚的风有点大，她在头上套了一顶兔皮帽子，探头朝里面望去。会做饭的男人真有魅力啊，只见他在热锅里放入姜片和辣椒，煸炒出香味后，倒入酸香四溢的白酸汤。
　　杀好的青鱼肉放入锅中，再添上几滴香油，加热煮沸。等鱼肉的香味开始飘出来，放入易熟的黄豆芽和菘菜烫熟就行。
　　萧依依的做菜水平不如李渊的好，但也懂个大概原理。看着快要出锅的时候，她上前递出处理好的葱段，撒在酸汤鱼的，这道大菜终于大功告成了。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酸溜溜的味儿，赞道：“真香啊，吃鱼有营养，对宝宝的身体好着呢。”
　　“这才到哪儿啊？”李渊伸手刮了刮她的鼻子，“你前几天不是馋以前吃的五谷鱼粉吗？我给你下个粉，正好今晚有鱼，也算是鱼粉了。”
　　“嘻嘻，你真好啊。”萧依依也不怕油烟味，抱着眼前的老男人就亲了一口。
　　她没想到李渊把她随意说的话都记住了，从小到大都没有人待她那么好了。她何其有幸，能在陌生的时空中遇上了他，让灵魂不再孤单害怕。灶旁看男人，越看越好看。她踮起脚尖，抱着李渊又啃了一口。
　　这是她的，她的！
　　空气中一下子甜蜜起来，把酸汤的醋味都掩盖住了。
　　蛋黄派和灰珍珠都在门口瞅着呢，瞪大了眼睛比看表演还专注，羞得李渊老脸一红，手里的米粉差点都丢了。灰珍珠还懵懵懂懂，蛋黄派可是认真观看过“爱情三十六计”、“失恋八十八天”等经典爱情电影，懂的可真不少。
　　金毛大狗鄙夷地看了李渊一眼，爸爸的脸皮真薄啊。它可比爸爸厉害多了！
　　蛋黄派：“汪汪汪。”
　　珍珠，过来给我亲一口。
　　小灰狼歪了歪头，眼神天真，不太明白“亲”是什么含义。不过金毛大哥哥一向对它很好，让它喝好喝的零泉水，它便乖乖地靠了过去，微微昂起了头，用绿色的眸子直勾勾地瞧着大狗。
　　被小媳妇这样看着？能忍的就是禽兽不如啊！
　　自认是禽兽当中的猛兽，蛋黄派舔了舔小灰狼的脸颊和头顶的毛毛。狼毛比狗毛硬多了，口感并不是特别好，但是蛋黄派一点儿也不嫌弃。它认真极了，直到小灰狼的脸上都沾满了它臭臭的口气，它才停了下来。
　　灰珍珠：“汪嗷嗷。”
　　大哥哥，不要用我的毛擦嘴，你的嘴巴好臭。
　　蛋黄派：“……”
　　这不是擦嘴，这是法式湿吻啊！
　　小灰狼嫌弃地甩了甩头，一下子就跑开了。蛋黄派有些沮丧，决定今晚多吃几斤肉，安慰一下自己受伤的心理。
　　狗吃肉，人吃鱼，这一顿晚饭一家子都吃得非常满意。滑嫩的鱼片用鸡蛋清拌过，口感清爽不柴，烹调的时间掌握得刚刚好。白酸汤不仅激发出鱼肉的鲜甜，还降低了鱼肉的腥味。配合上姜片和葱花，讨人厌烦的鱼腥味变成了诱人的鱼肉香味。
　　黄豆芽和菘菜等配菜刚好烫熟，吃起来还非常爽脆，外层裹了鱼汤的滋味，比炒菜好吃了好几倍呢。配上吸足了味道的米粉，撒上炸香的豌豆和一大勺酸豆角，酸辣中爽快十足，让人大口嗦粉停不下来。
　　这般简单的饭菜，萧依依直接吃了两大碗，连酸汤都喝了半碗。当她第三次伸手要盛饭的时候，李渊终于把她拦下了。
　　李渊暗暗把碗推了回去：“依依姐，别吃了啊。再吃就会成坏肚子了。”
　　“没吃完多可惜啊。”萧依依自觉还能再战两轮，酸汤鱼里的鱼片还没吃完呢，“我再吃一碗就不吃了，可以吗？”
　　“没事，我替你吃了，一点儿也不浪费。”
　　话毕，李渊把大海碗搬到自己面前，直接把里面的鱼肉都捞出来吃光。这可是萧依依怀孕后的特酸口味，在汤里泡了一会儿，更加酸了，酸得他眉毛鼻子都皱了起来。
　　吃完了晚饭，李渊在厨房里磨蹭了半天，才从里面出来。他的手里握着一块晶莹剔透的圆形小石子，色泽浅红偏黄，如玉似翡，像个宝物一般。
　　萧依依接了过来，在手里把玩着。这石头带有一股浓浓的鱼腥味，摸起来湿湿的，她还真没见过。她好奇地问：“这是什么呀？”
　　李渊用红绳把这块小石头穿起了来，“这是青鱼石，是青鱼咽喉的一块枕骨。等风干之后，给你佩戴的，说是能驱邪呢。”
　　他跟袁天罡请教过专业知识，等过几日拿去给老道加工一下，也能算是一道护身的法器了。
　　“这是送给我的礼物吗？”萧依依眉眼弯弯，笑了起来。
　　李渊抱住了萧依依，有些不好意思。他这个太上皇有点穷，全靠便宜儿子发工资。如今媳妇搞了农场饭堂和小卖部的事业，赚得比他还多，平日里出去逛街吃饭，都是媳妇买单的。他想要送给她最好的礼物，一摸兜里……钱真的不多啊。
　　他心想，不知道便宜儿子什么时候过来？旬休日快要到了。
　　李二过来一趟蹭吃蹭喝的，必定会给老父亲孝敬点生活费吧。到时候他狠狠宰李二一刀，不把这不孝子的兜里掏空，他就跟李二姓！
　　李二陛下：说得好像您不跟我姓一样。
　　太极宫中的天子身上一冷，打了一个大喷嚏，惊得旁边的长孙皇后立刻奉上热茶和厚衣，劝李二陛下用一用。
　　“无妨，无妨。”李二陛下摆了摆手，看向皇后的眼神非常温柔，“倒是无垢身子有点虚，要多穿点衣服了。朕的库房里新得了几件好皮子，无垢何不用来裁衣？”
　　长孙皇后素有贤名，她没有先顾着自己，反而考虑到宫外的太上皇和太上皇后。她劝道：“这冬天严寒，臣妾在宫中有婢女服侍，哪里会冷着。倒是太上皇和萧娘娘，在宫外无人伺候，难免不周到，比臣妾更需要这些……”
　　“说的是这个理，朕过几日有空，带着你和孩子们去看看耶耶吧。”



第一卷 第56章
　　天气越来越冷了, 窝在厚厚的大被子里真舒服啊。
　　萧依依缩在被窝里, 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翻了个身，不想起床。冬天来了，大唐的棉花正属于于贵族的观赏花卉阶, 产量极少, 连一身棉袄都做不成。她让人收集了鸡鸭鹅的细绒毛, 给家里做了一床羽绒被和几件羽绒外套。
　　这会儿一降温, 可真派上用场了。
　　村里虽然有养鸡养鸭, 但是都留着下蛋呢，怎么可能杀了取毛？多亏了她和迎风楼合作，酒楼里生意正红火, 才从酒楼里要来了那么多羽毛。虽然不解其中的道理，但崔氏也送来了几□□袋羽毛。
　　合作了那么久，崔家如今也知道了她的身份, 格外看重这重关系。崔掌柜还殷勤地问：“夫人, 这些绒毛还要收集吗？”
　　“要的，多多益善。”萧依依盘算着, 羽绒多了之后，不但她能给李渊做几身保暖的衣服，还能给宫里的小公主小皇子做几件马甲背心。
　　长乐公主和李治的体质都不算太好, 还有咳嗽的小毛病。小孩在身上搭一件羽绒小背心，保暖又舒适，也算是她和李渊的一点心意了。
　　至于李世民这个便宜儿子？
　　他有六宫妃嫔和一大群人伺候着, 哪里用得着他们夫妻俩关心啊。
　　长安开始落下了好几场雪，外面的路滑，萧依依前几天摔倒在地，幸好肚里的娃娃抓得牢，没出什么差错。她从小卖部里抽出身来，安排刘五娘和十二三岁的树生一起看店，只要每日把账本汇报一下就行。
　　五娘稳重，树生机灵，两人在扫盲班里学了不少字，基本算数也强，都是可以独当一面的人才。
　　她非常放心。
　　留在村子里养胎的萧依依拿着几袋子羽绒，带着五六个擅长针线的妇人，开始做羽绒产品。一打开袋子，一股家禽的味道扑鼻而来（就是菜市场卖鸡那边的鸡屎味），六婶子稍稍退后了半步，疑惑地问：“夫人，这……这用来做什么啊？”
　　众人心想，那么臭，难道这羽毛还能用来吃？这上面也没肉啊……
　　“你们可别小瞧这些羽毛。”萧依依俏皮地笑了笑，卖了个关子，“这可是能过冬的好东西呢，穿在身上，像带了个小火炉似的。”
　　“嘶——”
　　众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这羽毛是什么宝物不成？这冬天一阵阵风灌到衣服里，凉得骨头都打颤，多冷啊。村民们的愿望都很平凡，就是希望能吃饱穿暖。
　　六婶子是个会来事的，她眼神一亮，头一个站出来，“夫人，您给我们说说，这羽毛是怎么穿在身上的？”
　　萧依依给几人递上了口罩，把麻袋里的羽毛掏了出来，“你们先把袋子里的羽毛分好，太粗的扎手的不要，只要细软的绒毛。然后你们把绒毛上的沙石尘土除去，整理后用清水漂洗五次以上，待烘干后封到布料里面去，用针线固定好一个个小方格，防止绒毛移动，挤成一坨。嗯，都听明白了吗？”
　　几个女人一听就懂了，这个羽绒衣服的原理跟缊袍差不多。
　　普通百姓买不起上好的皮毛衣服御寒，就在衣物里填上一些丝絮来保暖，称之为“缊袍”。高档的丝絮非常贵，而村里有好几户人都买缫丝用剩的零碎边角料来做衣服。缊袍很容易破，但胜在价格便宜，被普通百姓所接受。
　　再穷点的，只能把稻草或干草填进去麻衣里，勉强挡一挡风。
　　“夫人，您放心，我们一定能把这个羽绒做好。”六婶子是个有心表现的，拍着胸脯保证道。
　　她寻思着，要是这个羽绒的东西好用，那她也要抢先攒几袋羽毛，给家里男人做一件厚厚的冬衣。即使今年凑不够一件衣服，那不是还有明年嘛！冬天年年有，这衣服年年都能用上。
　　概因夫人那句“小火炉”般暖和的描述，实在是太令人心动啦。
　　不约而同的，众人怀着这种类似的想法，手中的功夫麻利极了。妇人们分拣好羽毛，认真地处理好，再把羽毛打松，才填进去萧依依给的布料里。宫中送来的布料绝对是最好的货色，她们手巧，还多做了好几张换洗的被套和衣服外罩。
　　一个姓孟的小媳妇在绣花上有几分心思，因为萧依依怀孕了，她特意在暗红色的被面上绣了一副硕果累累的瓜蔓图，说祝夫人多子多福。她绣的图案不算太复杂，不像宫廷中那种华丽复杂的风格，但是却充满了十足的田园气息，寓意也好，让萧依依爱不释手。
　　以她的眼光来看，绣的甜瓜又大又圆，瓜叶上还有一只嫩绿的小蚱蜢，看着就特别鲜活灵动。这种纯手工刺绣作品，在现代花几万块都买不到啊。
　　孟氏有些腼腆地笑着：“我手拙，只要夫人不嫌弃就好。”
　　“哪里，这东西真好看啊，我就没有这一份手艺。”萧依依把剪裁剩下的边角料都给了孟氏，“这布小了，你若是能做些小玩意，就自己用上吧。”
　　反正她这种只能补补袜子的手残领袖水平，留了也是糟蹋东西。
　　瞧得众人们都有些眼红孟氏的好运气。
　　说是边角料，可哪里小了？足足有两尺长（六十厘米）的丝绸布料，上面还有织造的暗纹，一看就知道是花钱也不一定买得到的好货色，只用贵人们才用得上的。
　　这些用剩的布料只需稍稍裁剪裁，用花纹锁边，就是一条汗巾帕子。系在姑娘媳妇们的腰间，风姿摇曳，穷人家没有比这更体面的了。或是给家中小娃娃裁成小肚兜，夏天的时候只穿这一件，那肯定是街上最靓的崽了！
　　孟氏得了好处，喜得连连道谢，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其他人虽然眼热，但还不至于嫉妒，只想帮夫人好好做羽绒服，说不定下次就轮到自己得实惠。
　　于是，在李二陛下带着老婆孩子来到刘家村的时候，他们发现了太上皇和太上皇后，都穿着了格外“单薄”的衣裳。
　　天呐，耶耶（太上皇）怎么不穿昂贵厚重的皮毛衣服？！
　　这太上皇的日子艰难至此吗？堂堂天子连皮草都穿不上，这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在主流贵族的思维中，冬天御寒首选当然是动物皮毛做成的大衣。貂毛、狐毛、鹿毛、兔毛等等，都是做冬衣的材料，其中以狐裘和貂裘最为珍贵。一身毫无杂毛的白狐裘，属于顶级奢侈品，价值不可估计。
　　今日，长孙皇后身上穿的正是白狐皮毛做的裘衣，她的皮肤白皙，衬得她容貌秀丽。而李二陛下穿的是黑熊皮衣，气势威严不凡，为了这一身大熊的皮毛，可是费了好几队人马去捕的。
　　看到在风中漫步的老父亲，李二陛下往前跑了几步，连忙把自己的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他拉着李渊的手，就要把带有体温的大衣往父亲身上盖。
　　李渊瞪了便宜儿子一眼，真是莫名其妙：“你搞什么？我不要你的衣服。”这人一定是好几天不洗澡，这衣服上都是一股味儿。
　　你这臭男人，莫挨老子！
　　被父亲嫌弃，李二陛下委屈极了:“耶耶，你穿那么少，肯定是冷坏了。快穿上衣服，朕不怕冷的。”
　　说完，一阵北方刮了过来，冷得他打了个哆嗦。但是孝顺儿子怎么可能退缩，他提着自己的皮大衣，硬要套上去李渊的身上。
　　长孙皇后也上前劝道:“公公，请快快披上厚衣，若是冷坏了身体可不好。”
　　天家无小事，她生怕太上皇在宫外冻病了。此事要是让有心人知道，肯定会成为攻讦李世民虐待父亲的一个借口。
　　她看了萧依依两眼，有些埋怨，却不好说些什么。太上皇后失职了，都没有好好照顾太上皇，让老头子受冷，连累陛下在这儿吹冷风。
　　萧依依:“……”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萧依依摸了摸身上的羽绒服，又看了一家子都穿了皮大衣的大唐皇室，似乎有点get到了那个点。她回到屋里，拿了一件李渊没穿过的羽绒服，递给了李世民。
　　“这是用羽绒做的衣服，可暖和了。”她挠了挠头，“我们都是穿这个衣裳，又轻又软，不会受冻的。”
　　所以你们不要担心，我们过得很好。
　　李渊也略微点头，示意便宜儿子试一试这套羽绒服。
　　本着实事求是的心态，李二陛下立刻接过这件青灰色的羽绒服。他的高矮胖瘦和李渊差不多，一穿到身上，就体会到其中的妙处。
　　一件羽绒服不到一斤，比起重达四五斤的黑熊皮衣，整个人都轻松多了。他穿着这件衣服后，打了几套拳，伸手蹬腿都不受影响，很方便活动。
　　不到一刻钟，他的额头上就冒出了细汗，后背也热乎乎的。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惊喜，此衣真是个宝物啊！
　　李二陛下:“耶耶，这衣服真暖和啊。这是用什么做的，若是用到了军中，将士们在冬日作战的能力将会大幅度提高啊！”
　　“想都别想。”李渊摇了摇头，拒绝了便宜儿子的提议，“这是羽绒服，填了家禽的细绒毛做成的。一只大鹅只能出二两绒毛，产量太少了，难以满足军需。”
　　“哦。”李二陛下眼中掠过了失望。
　　不过得了新衣服，他还是挺高兴的。他喊上身后的一群孩子，让他们跟皇祖父打招呼。
　　“祖父，皇叔什么时候出生啊？”高阳公主好奇地看着萧依依的肚子，想要伸手摸一摸。
　　“祖父，你们这里真好玩啊。”长乐公主抱着蛋黄派不想撒手的，蹭得一身狗毛。
　　“祖父，你这儿的小狗好凶啊！”李治想要去捉灰珍珠，被它呲牙咧嘴的，吓得一屁股蹲在了地上。
　　李渊把这群熊孩子都迎进了院子里，萧依依从屋内抱了几件羽绒薄背心出来。背心的两侧有个小兜兜，可以放点零食荷包什么的。
　　粉红的浅紫的，是给公主们做的，绣着山间的花儿和枝头的小鸟；一件天蓝色的，是给李治的，图案是游动的金色鲤鱼；尺寸稍大的那两件，是给半大的李承乾和李泰的，倒没有太多刺绣，以祥云和兰草为饰。
　　皇子皇女们见李二陛下穿着新制的羽绒服，都不穿黑熊皮衣了，哪里不知道这是好东西
　　他们笑着道谢，立刻把小马甲穿到了身上。
　　李二陛下想到马车上的礼物，叹了一声。他原本还怕耶耶没有好的皮毛衣服，带了一大堆皮草过来。如今看来，太上皇在宫外的日子，过得可滋润了!
　　比他还舒坦啊。



第一卷 第57章
　　新衣服上绣了大金鱼, 比褐色的鹿皮袄子好看多了！
　　李治立马脱下鹿皮袄子, 换上羽绒小马甲，兴奋地在院子里跑前跑后。轻薄的小背心护住身体，暖暖的，一点儿也不冷呢。小孩尤其喜欢衣服上面的大鲤鱼,
　　他把腰上的小荷包塞进去背心的兜里, 用两只小手插着, 生怕旁人偷了他的零食似的。宫里管得严, 伺候的宫人都不敢叫他吃零嘴, 只有偶尔到皇祖父这儿玩一趟，嬷嬷才允许他带一小包吃食。
　　灰珍珠闻到了这小孩身上的甜香味，用湿漉漉的鼻子拱了拱他的兜兜。它是一个爱吃甜食的小仙女, 它一闻就知道，这小孩身上肯定有好吃的！
　　“汪汪嗷。”
　　好人，给我吃点吧。
　　李治别过头去, 装作没有看到, 刚才小灰狼呲牙咧嘴地凶人，他还记得呢。
　　见没有得手, 灰珍珠又用小爪子扒拉着李治的鞋面，用粗糙的舌头舔着小孩的手心。小灰狼为了一口吃的，可谓是使尽了撒娇技能, 它露出了白嫩嫩的小肚子，示意李治来摸一摸。
　　“汪汪嗷。”
　　你的零食有点香，分我一点儿吧。
　　“好吧。”四岁的李治勉强伸出了高贵的双手, 摸摸灰珍珠柔软的肚腩肉，软绵绵的狼肉手感极好，令他不禁感叹道，“你这狗真肥啊，腰上都是肉！”
　　摸了人家的肉，小孩也大方地掏出来自己的零食。小巧的荷包里装着两枚棋子大小的点心，原本是花朵的形状，填入暗红色的豆沙，因为被李治放在兜里动来动去，形状压扁了好多，都变丑了。
　　李治撇了撇嘴，有点想哭：“这……好难看啊！”
　　他是个颜控的小孩，最喜欢长得好看的东西了。只见这块半透明的透花糍，从暗红色的花骨朵变成了暗红色的粑粑形状，颜值大降，让人升不起食欲。
　　他揉了揉眼睛，把透花糍递过去给灰珍珠，大方地说：“吃吧，请你吃点心。”反正他也不想吃了。
　　小灰狼一口就吃掉两块透花糍，它可就不客气啦。嗯，外面的面皮是用糯米做的，软糯微甜，吃着还不赖。而里面的馅儿是红豆沙，被滤掉了豆皮，口感特别细腻顺滑，入口即化。
　　吃起来跟爸爸做的冰皮月饼差不多。
　　灰珍珠边吃边想，俨然是一名孤独的美食家。甜食使小灰狼的心情变好，它摇着灰蓬蓬的狼尾巴，显然是觉得味道不错。
　　李治见它捧场，吃得小胡须一动一动，有几分可爱的样子。糕点碎沾到了它的脸上，引得小孩想要伸手去抱它。
　　这不抱不知道，一抱就炸毛了。
　　灰珍珠好像被点着了炸药桶一样，一下子跳出去几米远，后背的毛发都竖了起来，一双绿色的兽瞳警惕地看着李治。这人趁着它吃东西的时候靠过来，莫不是要抢它吃的？
　　抢食之仇，不共戴天。
　　尽管是他给的食物也不行！
　　野兽的护食本性是很强的，何况李治只是过客，并非日日相处的主人。小灰狼低哄了一声，露出了锋利的牙齿，唬得小孩一个趔趄跌倒在地。
　　“阿娘，耶耶——”
　　李治哭着跑开了，皇祖父这儿的狗太凶了，他的屁股还摔疼了。
　　“稚奴，你这是怎么了？”太子李承乾拉着弟弟的小手，小孩的睫毛下还挂着泪水，鼻子红红的好不可怜。
　　这儿的动静那么大，大人那边也察觉到了。长孙皇后先是目露歉意地看向萧依依夫妻两人，然后心疼地抱着小孩，检查到他的身上没有受伤，才安心下来。
　　她用帕子给小儿子擦了擦脸，温柔地哄道：“稚奴怎么哭了？男子汉不可以哭哦。”
　　“我不是男子汉，我是小孩子。”李治抱住了母亲的衣袖，不肯撒手，“灰狗太坏了，吃完了我的东西，居然还凶我。”
　　“切。”
　　李渊嗤笑一声，引得众人向他侧目。他还以为是什么，原来是这熊孩子被灰珍珠凶了。这也不意外，狼就是狼，即使在家里养得再温顺，也还有凶狠的时候。他把其中的道理跟李治细细掰扯，还叫上其他皇子公主过来，说明了灰珍珠是小狼，让他们别去招惹它。
　　他一本正经地恐吓道：“狼吃肉，狗吃屎，你们惹狠了，灰珍珠会把你们吃掉啊！”
　　李治疑惑极了：“那它不喜欢我，为什么之前给我摸它的肚子啊？”
　　“因为你带着好吃的啊。”萧依依笑了笑，解释道，“灰珍珠爱吃甜的，我们平常怕它吃坏了牙，都不让它吃甜食。今日倒好，它逮着稚奴这个冤大头，不吃你的吃谁的呀？吃完当然就走了，不走留下来过年啊。”
　　“原来是这样啊……”
　　“这狼真狡猾啊。”
　　“灰珍珠好聪明！”
　　孩子们感叹道，这小狼崽真狡猾啊，他们天不怕地不怕的，反而使升起了征服之心，一个个都说要和小狼玩呢。太子李承乾暗暗看向灰珍珠，心中诧异，越发敬佩李渊和萧依依。
　　皇祖父和皇祖母真是胆识过人，连狼都可以驯服！
　　他也想养啊，男人嘛，谁没有一个猛犬梦呢？带着野狼骑着烈马，弯弓射大雕，那当真是快意人生。
　　李二陛下看着气氛正好，指着狼崽子，对着儿女们语重心长地教育道：“这叫什么？先是以弱示人，然后取得稚奴的信任后，就从他的手里抢东西了，再翻脸不认人……禽兽尚且懂此道理，人心难测，更是险恶过千百倍。”
　　长孙皇后和众皇子皇女微微颔首，认真地回答：“陛下所言极是，臣妾（儿臣）谨领训。”
　　一脸懵逼的萧依依：“……”
　　狼崽护食还能引发出如此深刻的哲理思考？
　　果然是当天可汗的男人，这思想高度和她这种小百姓就是不一样！人性教育的小故事信手拈来，果然装得一手好逼。
　　李渊可没耐心看便宜儿子装逼，他嫌屋里人多烦躁，提议带孩子们出去村子里耍耍。长乐公主等人早就盼着出去野了，虽然外面下过雪，天气正冷着呢，但是相比起宫里，小农场的风景也别有一番风味。
　　刘家村的土房子没有宫殿那么大，刘家村的百姓也不穿皮大衣，刘家村里养了许多牛和狗，一不小心就会踩到黄褐色的粑粑。几个小姑娘一惊一乍的，就怕自己的羊皮小靴子上沾了狗屎和牛屎啊。
　　幸好，小孩子们眼睛尖，都险险避过了。直到——
　　一阵野兽的叫声响了起来，吓得高阳公主踩了空，一脚踏进去牛屎……旁边的泥土里。
　　长乐公主连忙拉了妹妹一把，关切地问：“高阳，你没事吧。我嬷嬷多给我带了一双鞋子，你要不要换上？”
　　“大姐姐，我没事的，不用给我换。”李高阳心有余悸地拉紧李丽质的手，听到后半句，眼神暗了暗。
　　果然是大唐最受宠的嫡长公主啊，大姐姐身边多的是皇后派去的嬷嬷，就怕伺候得不周到。不像她，亲娘不受宠，只能蹭着大姐姐的面子，在陛下面前多露脸，多争取几分机会。
　　长乐公主李丽质没想到那么多弯弯绕绕，她见妹妹没什么，又高兴地笑了。别说高阳，她刚才也吓了一跳呢，这是什么动物的叫声？像打雷似的，难听极了。
　　李渊：“这是杀猪叫呢，好多人都去看呢，你们要去看杀猪吗？”
　　“要去，要去！”李治头一个举手报名，他最喜欢看热闹了。
　　太子李承乾和四皇子李泰也有点好奇，他们知道猪肉怎么吃，还没见过杀猪呢。贵族嫌弃猪肉上不来台面，这群皇子皇女顶多看过杀羊，却从来没有瞧过别人杀猪。
　　“那边都去吧。”李渊在前面领头，带着一群小孩去到村里杀猪的人家，还给大家打了个预防针，“我们说好哦，女孩子看到杀猪不要吓哭，接着一盆盆猪血啊，还能用来做菜呢。”
　　长乐公主和高阳公主眨了眨眼，像一对洋娃娃般可爱。她们见过父兄打猎，自认为是不怕见血的。
　　杀猪的是刘大勇这一户，他家里三个儿子，都馋肉吃呢。看着这会儿天也冷了，杀好的肉能放几个月都不坏，他便起了杀猪的心思。他约上四个同村的壮汉，一人扯着一头，把一只黑白花的大猪抬到了板凳上。
　　一百多斤的母猪感知到危险的来临，嚎得越发凄惨，手脚不停地挣扎，震得整条村子都听到了。
　　刘大勇的母亲黄氏把一个大木盆放在猪头的下面，几个男人用力把母猪按住。眨眼间，刘大勇握住寒光闪闪的杀猪刀猛地一扎，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鲜红的猪血飚了两尺高，溅了他一脸，才流到了盆子里。
　　“啊！”
　　长乐公主惊叫了一声，往身后退了一步。这么血腥的场面，几十斤猪血流了出来，鼻尖闻着都是咸腥味，比打猎时候杀兔子可怕多了。她环顾四周，见刘大勇家的大娃子和小娃子都一脸兴奋的样子，勉强镇定下来，装着自己一点儿也不怕。
　　李丽质，你可以的，这只是杀猪而已。
　　高阳公主似乎感受到长乐公主的心情，她捏了捏大姐姐的手，还微微笑了笑。在她看来，就算猪血溅了她一脸，她也不会害怕。宫里的女人杀人不见血，比这可怕多了。
　　而且，依照皇祖父的性格，肯定会用新鲜的猪肉给他们做好吃的！
　　有了吃的，那才是最幸福的事情。无论是猪肉包子、猪肉牢丸（牢丸是饺子的意思）、爆炒猪肉、烤五花肉等等都好好吃啊。她在小学饭堂里吃过了一回软糯香甜的红烧肉，惊为天人，感觉比炖羊肉好吃多了。
　　肚子那么小，想吃的东西太多。唉，这就是甜蜜的烦恼啊。



第一卷 第58章
　　一头大母猪, 光是刘大勇一家子肯定是吃不完的。
　　看得眼馋的村民们手里都有几个钱, 你要二斤他要三斤，都嚷嚷着要买上一块肉，来给家里的孩子们解解馋。这大冬天的，切上几片大肥肉和菘菜茄子一起炖着, 算是满满一锅油水, 看着就让人心生欢喜。再加一勺豆酱调味, 咸鲜味儿都全了, 吃得肚子都不带歇的。
　　鲜红色的猪肉上布满了白色的雪花脂肪, 刚杀好的肉还带着一丝热气。血腥味已经散去了许多，只有盆里渐渐凝固起来的猪血证明过这头生物的存在。
　　李治被李二陛下抱着，在外围看着杀猪呢。他有些害怕, 又有些嘴馋，扒拉着父亲的衣襟，就问：“耶耶, 我们买哪个部位的肉啊？猪肉看起来好吃啊。”
　　李二陛下一脸茫然, 别问我，我也不知道啊。
　　李世民看向李渊的方向, 在吃这一行，他的确不如父亲精通。
　　李渊看着村民们都爱吃脂肪多的部位，心里有了盘算。他指了指盆里的猪血和面目狰狞的大猪头, 说：“大勇，我不要别的，就要这两样就行。对, 猪小肠也给我捎带上。”
　　“这……老爷，您不如要一块猪肚子的好肉吧。”刘大勇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这李家老爷是村里的贵人，怎么能吃这些。
　　吃点肥肉不好吗？大家都爱吃肚腩的肉呢，那儿最肥！
　　“没事，我就爱吃这个。”
　　李渊也不跟人多唠叨，放下了一小袋铜板，就径直端起了一大盆猪血，足足有几十斤重。幸好他平日里喝了灵泉水，身体也好，力气还挺大的，搬着猪血一点儿也不吃力。太子李承乾是个机灵的小伙子，他知道妹妹们肯定是手不能提的，耶耶正抱着李治这个小孩，而他和李泰两人，肯定是要帮忙拿东西的。
　　在毛茸茸的猪头和臭烘烘的猪肠子之间，太子选择把猪头抱起来。
　　四皇子李泰就惨了，轮到他拿着一大串猪肠子。上面还滴着血水，带有一股奇异的味道。
　　生无可恋的李泰：“……”
　　我为什么要出来玩？在宫里读书写字不好吗？
　　于是，一刻钟后，在屋里守着的萧依依和长孙皇后，看到了这样神奇的一幕——
　　打头的李渊端着一大盆猪血，身后的太子抱着一个死不瞑目的猪头。四皇子李泰手里提着一大串肠子，最后面的李二陛下抱着李治，一脸“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的迷茫表情。
　　长孙皇后都快要晕过去了，这搞得都是什么啊？她的皇子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这实在是视觉冲击力太强了！
　　蹦蹦跳跳的两个公主跑了进屋，萧依依给她们倒了一杯热牛奶，先暖暖身子。
　　紧接着，她帮着李渊把猪血抬进去厨房里面，又接过李承乾和李泰手里的东西，把这两个小伙子解救出来。
　　“这是要做血肠吗？好久都没有吃过这一味儿了。”她的脸上露出了怀念的神色。
　　李渊笑着点点头，他就知道她爱吃这个。
　　血肠有两种，一种是塞糯米做的，另外一种是纯猪血的，别有风味，都挺好吃的。血肠可煎可煮，和酸菜白肉一起炖啊，味道浓香鲜美，那就是神仙般的日子呢。
　　以前有淘宝的时候，萧依依就喜欢网购几斤血肠，和李渊在出租屋里一起吃着。冬天里吃血肠，围着沸腾的锅子，边煮边吃，油而不腻，整个人都美了。
　　李渊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那么多猪血啊，能蒸好多血肠了。萧依依在旁边帮忙切葱末蒜末香菜末，蛋黄派闻到味儿，就明白爸爸妈妈又在做好吃的，兴奋地摇着尾巴。
　　“耶耶，这是做什么？”李二陛下看着一大盆血，心里发麻，想要说不好吃，但又怕被老父亲嫌弃。
　　“做血肠呢，你去把小肠洗一洗。”李渊指使便宜儿子干活，一点儿也不心疼，“老子做饭你等吃啊？你以为自己三岁啊，咋那么大的脸？”
　　李二陛下握住半截猪肠子，无奈极了：“好吧，这该怎么洗呀？”
　　“用盐水洗两次，别，别放那么多盐啊。你这人不心疼，老子还心疼钱呢！”
　　李渊看到李二陛下手一抖，“哗啦”一声，倒了半斤盐……突然想要把这人赶回去唐宫里。真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比蛋黄派还不如。
　　蛋黄派屁颠屁颠地从后院里叼来柴火，可积极了。反观在寒风中翻肠子洗肠子的李世民，当真可怜兮兮，好像一棵被人摧残的小草一样。
　　长孙皇后凑到了丈夫身边，小声地说：“陛下，要不要我帮帮你？”
　　“无垢，带着孩子们歇歇吧。”李二陛下想要捂脸，这洗肠子的活有损皇家威严啊！幸好这一幕没有被大臣们看到。
　　猪血中放入盐、胡椒粉、少量淀粉和葱末等等，调匀后灌入绑紧末端的猪小肠里，开始灌制。每一根血肠灌七分满就差不多了，过犹不及，容易爆掉。
　　等到每根血肠都进锅之后，众人终于送了一口气。尤其是李二陛下，刚坐下来歇一歇，还闻到指尖上的特殊气味，长叹了一声，“这百姓的生活真是不容易啊，吃顿饭都如此艰难。”
　　“这才到哪儿？”李渊摇了摇头，“猪头还没有处理，如今天冷，正是做腊猪头的时候，用来下酒一流呢。”
　　李二陛下：“……”
　　还要干活啊？嘤嘤嘤，这太难了。
　　猪头上的毛那么多，又粗又硬，用菜刀都不好使。李渊带着李承乾将猪头又烫又刮，又把李二陛下随身携带的小刀都用废了，才处理干净。
　　猪头以嘴为界，大力劈开，取出猪脑，挖出猪眼，再割下舌头，用清洗了好几遍。
　　看得公主们都脑袋一凉。
　　太可怕了，猪头都被开瓢了。她们看着白花花的猪脑子，就想到人脑……
　　萧依依用碗把猪脑撑起来，这个煮汤可香了，做成麻辣脑花也好吃。她和长孙皇后一起把调料涂在猪头肉上，再平摊于竹筛上，进行烘干熏制。
　　硕大的猪头被挂在屋檐下，馋得蛋黄派和灰珍珠汪汪直叫。这可都是肉啊，那猪脸壳那么肥，肯定腊好后很有嚼劲。
　　一咬一口油，甘香可口，想想都要馋死狗（狼）了！
　　可惜，这两小终究没有吃到腊猪头。
　　等众人天黑要回宫的时候，李渊大方地把半成品血肠和一个猪头都塞给了李二陛下，感动得他热泪盈眶。
　　“儿啊，你耶耶这儿没有什么好东西，做了些肉，你都带回去吃吧。”你爸去穷啊，你要不要孝敬一下我啊？
　　为了从便宜儿子那里多要点养老金，李渊可算是操碎了心。只不过李二陛下感动归感动，似乎没有领会到老父亲的精神。他一大筐吃的往马车里一塞，说了好多赞美父爱的话……
　　然后侍卫摔了个响鞭，徒留后面的李渊吃了一鼻子灰。
　　“哼！”李渊跺了跺脚，恨恨地骂道，“不孝子啊，不孝子。来探望老人都不知道给点伙食费，连吃带拿的，真不要脸啊。”
　　萧依依笑了笑，拉着老男人的手回屋里去了。
　　“他不养你，我养你啊。”
　　她，萧依依，有钱！
　　太极宫
　　从父亲那里感受到满满的“爱意”，李二陛下的心情好极了。他按照李渊讲述的烹饪方法，让宫人们把血肠拿到厨房去，和酸菜五花肉炖了一大锅，小酌两杯温酒，吃着倒真不错。
　　这道白菜炖血肠的名菜本就好吃，再加上是他自己洗的肠子，那就吃得更开心了！
　　腌菘菜的酸香味把五花肉的油腻完全化解，爽口又开胃。炖煮的血肠软软的，非常鲜嫩，再撒上少许香菜，惹得皇帝连吃三个大馒头都不带歇的。
　　坐在太极宫里吃血肠，真是一种别样的享受啊！
　　酸香浓郁的味道飘得到处都是，勾得伺候的宫人们都忍不住吞了吞口水。陛下这是在吃什么？太香了，天冷吃个热乎乎的锅子，肯定整个人都很暖和吧。
　　长孙无忌和房玄龄等人还没走近太极宫，远远的，就闻到了这股鲜香的味儿。白净脸的长孙无忌摸了摸胡子，感叹道：“陛下真是会吃啊，不知道是何种美食？”
　　房玄龄：“我也不知道啊，酸的，是醋味不成？”
　　大臣们加快了脚步，心里有些小九九，往太极宫里走去。李二陛下是个大方的主儿，见臣子们冒着呼啸的北风过来加班，他好意思不请大家吃一顿饭吗？　
　　大家的要求都不高，只要吃刚才那种酸香鲜甜的菜就行。嗯，如果再喝上几杯西域进贡的葡萄酒，那就跟高了。
　　几人来到太极宫殿外，等候着天子宣他们进殿。一抬头，差点吓得蹲在了地上。
　　悠悠的灯光打在了屋梁上，只见一个狰狞的猪头悬挂在众人的头顶。两根长长的猪牙没有被拔去，瞧着好不威风，给众人的心灵造成了暴击。
　　房玄龄捅了捅隔壁的长孙无忌，小声地问：“辅机，这是驱邪用的吗？宫中可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瞧着这么大一个猪头挂着屋里，和异族人祭祀鬼神的方式有点像啊。
　　长孙无忌虽然有个皇后妹妹，但他也没收到消息啊。他压低着声音，只说：“今日陛下去了宫外，是拜访……也许是那边出了什么事情，所以陛下才会这般行事。”
　　“哦——”
　　众人高深地点点头，这对尊贵的皇家父子，莫非是又闹了别扭不成？
　　话说这挂猪头是什么仪式来着？求平安求健康？总该不会是求姻缘求子嗣吧。



第一卷 第59章
　　不多时, 诸位大臣被宣进殿内。
　　他们抬头望去, 只见李二陛下围着一个大锅，吃得满头大汗，酣畅淋漓。这位君王是个平易近人的，他见众人都来了, 连忙吩咐宫人们：“上碗筷, 给诸位爱卿都尝尝这血肠的滋味。”
　　血肠？用血做的肠子？
　　大臣们面面相觑, 脸色有点一言难尽, 这吃食听起来不雅啊。大块肉不好吃吗？非要吃什么肠子？
　　不过既然皇帝请吃饭, 他们哪里会有嫌弃的道理。长孙无忌是李二陛下的小舅子，关系更亲近一下，众人都把离皇帝最近的座位让给了他。他伸手端起碗筷, 在皇帝鼓励的笑容中，头一个夹了一片血肠。
　　嗯，为了向领导看齐, 他也是很拼的。
　　虽然他一点都不想吃什么血啊肠子啊的东西。
　　吹了吹上面的热气, 长孙无忌大口地把血肠吞入腹中。和他想象的恶心味道不一样，这块血肠一点儿也不难吃, “哦？这滋味……毫无血膻之味，反而味道浓郁鲜美，当真是令人意外。”
　　话毕, 他又夹了一块，顺便瞄准了锅里的五花肉，这肉炖了那么久, 都晶莹剔透，肯定很香吧。对了，腌菘菜也得来一点，这股酸香的味儿搭着肉味，太勾人了，馋得他口水都要流下来。
　　长孙无忌吃着酸菜炖血肠，一口接一口，和往日里的谦谦君子形象大相径庭。诸位大臣看到他这副模样，哪里会不知道其中的美味？
　　众人在心里呐喊了一声：“冲啊，抢啊！”
　　手快有，手慢无！他们下筷子的速度丝毫不慢，挽起袖子就投入到战局当中。烟火的热气熏着众人的眼，让他们只看到锅中浮沉的肉块和血肠。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软糯鲜甜，酸菜汤把油腻化作浓香，蛋白质在唇齿间撕开，嚼烂，咽入腹中。
　　就连酸溜溜的汤汁也是好物，房玄龄掰了一块蒸饼，蘸着汤汁吃完了。
　　“嗝儿——”
　　君臣们大吃了一顿，捧着微鼓的肚子，嘴里只剩下一句：“爽快！”
　　他们原本加班是干什么来着？吃着吃着就忘记了……
　　李二陛下从牙缝里剔出一丝酸菜叶子，见无人留意，又丢到了嘴里吞了下去。他看到臣子都吃得挺开心的，嘴角得意一笑，说：“这血肠真是个好东西，便宜，百姓们都吃得起，不浪费。”
　　“是啊是啊，微臣活了那么久，都没试过这种吃法呢。想必那个发明血肠的人，肯定是感怀百姓生活艰难，才想出这个法子。”长孙无忌接下了话茬，乐呵呵地捧了几句。
　　还别说，那血肠吃着真的挺香的。
　　以他对陛下的了解，今天出门肯定是遇到什么奇事，这会儿想要炫耀呢。
　　“这个血肠啊，是朕和太上皇一起做的。朕今天见百姓家里杀猪，想着这东西倒了也怪可惜的，以形补形，吃着能补血啊。”李二陛下不要脸地把功劳归到自己的身上，他装模做样地伸出双手，感叹道：“就是洗肠子太难受了，大冬天洗猪肠子，朕的手都一股味儿。”
　　大臣们：“……”
　　天呐，这陛下竟然亲自洗肠子？太上皇也在做这个血肠？
　　众人目光相对，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亲自洗肠子的皇帝，估计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们是要夸夸陛下心怀百姓，还是要劝陛下不要搞庖厨之事？
　　瞧着李二陛下这副“求表扬”的样子，还是夸夸他吧。
　　长孙无忌：“陛下仁厚，实乃大唐之福。”
　　房玄龄：“这血肠应当推广开来，让万民感悟吾皇之德。”
　　杜如晦：“陛下心系百姓，微臣远不如矣。”
　　……
　　幸好今天最爱逼逼的魏征没来，所以众人顺利地定下基调，让史官把这“贞观灌血肠”一事，记载在《唐史》当中。我们的君王是多么贤德啊，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他为了百姓们能吃口荤的，亲自发明了这种血肠的做法！
　　血肠是多么美味啊，可蒸可煎可以做汤，要数那最好吃的做法，还是要和酸菜五花肉一起炖煮。长孙无忌最会拍皇帝的马匹，他当即作诗一首，写了一篇《冬日侍宴太极宫应诏》，来记录今日之事：
　　金汤扇凝脂，锅热下血肠。
　　接绶烟筵合，临香紫殿开。
　　日斜灯影去，风度酸香来。
　　既承农家豚，愿上万年碗。
　　装了一手好逼，李二陛下心满意足地和大臣们分享今日的欢乐农家行。众人听得入了迷，还问这血肠的调料比例是怎么放的，如何去除其中的猪膻味？
　　“这……就放些盐罢了。”李二陛下这个二吊子，可没有帮着李渊放调料啊。他努力地回忆起做血肠的过程，才发现自己差点装逼翻车了。
　　“大抵是这样吧。”房玄龄看出了陛下的窘况，没有追问下去，猪肉带有膻味的，只放盐可不好吃。他转移了话题，指着梁上的腊猪头，问道：“陛下，这个可是作什么用的？”
　　看到了那个大猪头，李二陛下又找到炫耀的话题了。他的眉头微微皱起，一脸感动的神奇，眼眶里都快要落下泪来。
　　他叹了一声，吸引住众人的注意力，才说：“这是太上皇给我做的腊猪头，怕我在宫里吃不好啊，让我下酒吃呢。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耶耶如今一把年纪了，还为我操心，实在是父爱拳拳啊。”
　　大臣们：“……哦。”
　　这对天家父子竟然关系如此之好？太上皇给当今陛下做腊肉？
　　打死他们都不相信啊！
　　他们谁不知道当今是怎么得来的皇位，太上皇看着陛下，总是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即使近年来太上皇的脾气好了不少，不再闹事了，可那杀子之仇，怎么可能一笔勾销？
　　众人打着哈哈，就把这件事圆过去了。
　　当日一起吃酸菜炖血肠的君臣们，大概没有想到，《唐史》中“贞观灌血肠”的记载和长孙无忌的那首《冬日侍宴太极宫应诏》，传出了宫外，又被百姓们所喜欢。百姓们感动极了，陛下竟然亲自洗肠子，来发明这一种美食，丰富大家的餐桌。
　　猪血和肠子都是不值钱的东西，又能煮出肉味，哄着肚子，岂不是一种物美价廉的美食？
　　百姓们跟着皇帝学做血肠，一代接一代的，竟让这种吃法流传到后世，广为人知。
　　从此，血肠与腊肉、腊肠等物，成为了冬天必吃的特色菜。而贞观大帝李世民，因为这个亲手洗肠子的美食小故事，被后人称为“血肠皇帝”“肠子皇帝”。要是他知道后人给自己取了这么一个绰号，大概会后悔得肠子都青吧。
　　谁叫你装逼？谁叫你洗肠子？
　　天知道，千年之后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啊。
　　千年之后
　　冬天了，连呼出的气都是白的，这可真冷啊。行人们在路上冷得搓了搓手，匆匆而过，而一家路边小菜馆里，打出了“酸菜炖血肠”的招牌菜，一大锅只要28元，吸引了无数食客蜂拥而来。
　　一掀起门帘，一股酸香四溢的味道就飘了开来，让人的唾液急速分泌，更加饥肠辘辘。行家一闻就知道，这家放的酸菜正宗！炖血肠的味道肯定也不差！
　　最好的酸菜是用秋天的白菜腌的，买回来的大白菜洗净晾干，等叶子打蔫的时候，才用刀把白菜切成两块，稍稍在开水中烫一下。再按照一层菜一层盐的顺序，把酸菜缸填满，放上一块干净的石头压实就行。
　　腌了大约一个月的酸菜，口感极好，吃着非常爽口开胃。这时候金黄的酸菜丝，才能配得上主角血肠和五花肉。这家小餐馆的老板做得地道，血肠和酸菜的味道都好极了，能下两大碗米粉呢。好多食客一坐下，就指明要吃这道28元的的“大唐宫廷美食”。
　　“来啦来啦，大唐宫廷酸菜炖血肠来啦！”
　　李老板端着一个大锅，他的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多亏了这道菜，让他的生意红火了起来。酸菜炖血肠不赚钱，可那其余的小菜和啤酒饮料，他可没有少赚。
　　有食客笑了笑，调侃道：“老李，你这炖血肠，还算什么宫廷美食？你就瞎吹吧，皇帝哪里会吃这种东西啊。”
　　“这你就说错了。”李二指着锅里的酸菜炖血肠，一本正经地介绍到，“唐朝历史看过不？李世民是谁知道不？那位贞观大帝啊，就是发明这道菜的人。他最喜欢吃这个血肠了，他亲手洗肠子，来做这个血肠呢……”
　　食客们听到这个解释，半信半疑。
　　生怕自己的解说不够有说服力，李二还指了指小餐馆中供奉的一副画像，说：“瞧瞧吧，这就是肠子皇帝李世民。我每天都拜拜这个祖师爷，就希望他保佑我，让我的生意兴旺起来！”
　　食客们认真看着店里的一副古画画像，穿着龙袍倒挺像个人物的。不明觉厉，大家看着眼前的炖血肠，突然有种吃御膳的错觉！嘻嘻，和千古名人同吃一道菜，还挺带劲的，就好像用了皇帝同款似的。
　　有个眼尖的年轻人，看了看画像又看了看老板的脸，顿时乐了。
　　“李老板啊，这该不是您家祖宗吧？长得和你忒像的。宽额头，大鼻子的，那细长眼睛的神态哟，跟您亲爹似的。”
　　李二打着大唐宫廷美食的招牌，实则还没有认真看过那副画像呢。他仔细瞅了瞅，乐了，这画像里面的人和他有五六分相似，说不定还真是他祖宗呢。
　　次日，小饭馆的老板干得更有劲了，他逢人便说：“我是大唐皇帝的第八十九代孙，祖传宫廷美食，特价优惠酸菜炖血肠只要28……要不要来尝尝啊？”



第一卷 第60章
　　入夜
　　难得今晚陛下驾临皇后的宫中, 长孙皇后的一脸喜色, 屏退了伺候的宫女们，从柜子里取出一个十寸长的雕花木匣子，献宝似的捧到李二陛下的面前。
　　“无垢，可是有什么宝物”李二陛下难得看到妻子面露喜色, 好奇地问了一句。
　　他知道皇后是个简朴的, 连番邦进贡的玉石玩器都入不了她的法眼。这个木匣子……似乎是萧娘娘给她的？难道装的是太上皇给的珍宝？
　　长孙皇后打开了匣子, 豪气地把其中的东西都倒到了桌面上。只听得“哗啦”一声, 铜钱堆了一桌子都是, 顿时满室铜臭味四散开来，虽然与大气的唐宫格格不入，但实在是叫人新生喜欢。
　　有谁会不稀罕钱呢？大概没有吧。
　　李二陛下看得眼都瞪直了, 声音不觉拔高了一个度：“这么多钱？是从哪里来的？”
　　堆得像小山一般高的铜钱，在灯光下发出柔美的光泽。目测约有十多斤，价值几千钱啊。这么多钱的用处可大了, 够平常人家数年的嚼用。贞观初年, 各地打仗和天灾接连发生，国库里一直不太充裕, 皇后和后宫妃子们都过得紧巴巴的，皇帝家里也没有余钱啊。
　　说句难听的，这皇帝当得比世家大族还穷。世家攒下了数百年的财富, 比李唐这一户暴发户日子强多了。
　　“是萧娘娘给我的，还有杨妃妹妹的一份子呢，我刚刚派人给她送去了。”长孙皇后如同平常人家的主妇一样, 为一个家里精打细算，“娘娘说这是一季度挣的钱，年底还能分红呢。”
　　她从小到大都没有挣过钱，如今和萧依依合伙搞农场，拿到了钱，心中格外兴奋。这笔钱不是宫里的，是她自己的，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花钱，买个首饰包包什么的，不用再担心谏官们说闲话了。
　　李二陛下读懂了皇后所想，替她高兴之余，又有些惭愧。自己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媳妇却连零花钱都没有，花钱都不得尽兴啊。他握住了长孙皇后的手，把她揽在怀里，感慨道：“朕的私库里还有一些，皇后何必如此。”
　　“这可不一样。”长孙皇后坐直了身体，调皮地笑了笑，“这是臣妾自己挣来的，挣来的！以后臣妾手里有了好多钱，陛下可不许打臣妾的主意。娘娘说今年还能继续赚一波，那个羽绒服什么的，都可以在城里卖啊……”
　　“好好好，朕就等着无垢养家。”
　　“要是陛下当了负心人，臣妾就不养你了。”
　　“哈哈，朕定不负相思意，不当司马相如。”
　　一夜好眠
　　唐宫中帝后恩.爱，而刘家村里的气氛温馨极了。李渊陪着萧依依在院子里散步，虽然天气冷了，但这项常规运动是每日都要进行的。萧依依的月份越来越大，连蛋黄派和灰珍珠都格外小心，不再在院子里疯跑了。
　　两人两狗在院子里漫步走着，今天的月光格外明亮。
　　萧依依穿着过膝的羽绒大衣，裹得像个球一样，她感觉到肚皮下的宝宝踢了她一脚，期待地说：“宝宝要乖哦，妈妈爱你，等着你出来哦。”
　　肚皮下的宝宝又伸了伸手，好像在和她打招呼似的。
　　李渊把手掌轻轻地按到萧依依肚皮的上方，他也感受到小生命的动作，惊奇地说：“咱们的儿子真有劲啊，一定是个淘气小子。”
　　萧依依横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是个儿子？”重男轻女可要不得！
　　“老袁说的啊，他前几天不是给你把过脉吗？”李渊毫不客气地把锅甩到隔壁袁天罡的身上，“老袁说了，孩子大概在明年夏天出生呢，那时候不冷了，也不怕孩子着凉。”
　　听他这么一说，萧依依的注意力都被转移开来了。她一想到白白胖胖的小娃娃喊她叫妈妈，顿时心都要化了。孩子叫什么名字好？这会是一个安静的小子还是淘气小子？
　　“对哦，我要给孩子做小衣服小鞋子了。”她突然想到这个问题，“孩子的新衣服和小被子都还没有准备呢。”
　　于是，她也不散步了，兴冲冲地回到屋里，拿出各种布料，还拿着炭笔比划着，想要立刻给宝宝裁剪出来一套小衣服。宝宝是属虎的，大约会像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吧。她兴致勃勃地在纸上画了好多老虎形象的卡通画，想要让人绣在宝宝的小衣服上。
　　有种类似给手办娃娃打扮的快乐！
　　李渊看着她突然间忙活起来，不好意思提醒她这衣服提早那么久做了，到时候就不鲜亮了。唐朝的染色工艺和后世的不一样，衣服放个把月就没那么鲜艳，他的孩子是皇子，肯定要穿最好的。这些提前做的小衣服，就算是给依依姐练练手吧。
　　他笑了笑，陪着她一起选布料，黄色的看着精神，宝宝穿着一定很好看。红色的瞧着就喜庆，来上一件红色小肚兜，像个锦鲤娃娃一样讨人喜欢。他看着萧依依满心眼里都是孩子，心里一阵阵暖意流动，这是他的媳妇，孩子也快要出来了。
　　自从萧依依从工作中退了出来，最近没什么事情干，整个人都有点蔫蔫的，看得他都有些心疼。如今做小衣服让她分了心，知道要干啥，心情也快活起来了。
　　“要不我们再给宝宝做一双虎头鞋和虎头帽子？”萧依依灵机一动，以前农村妈妈做的虎头鞋太好看了，小宝宝穿着绝对萌死个人了。她拿着一副大红色的绒布，在上面写写画画的，大有今晚开通宵，画出个虎头鞋草稿的意思。
　　李渊摇了摇头，拒绝道：“不好。”
　　“为什么呀？”萧依依不乐意，撇了撇嘴。
　　“你该睡觉啦，宝宝肯定是困了。”他靠在她的耳边，小声地哄到。男人的声音逗得她的耳边痒痒的，脸上也烧红起来。
　　萧依依腹中的宝宝轻轻地翻了个身，好像在调整好姿态入睡了。
　　她看了一眼老男人的侧脸，想到了些什么，脸红红地别过头去。她脱下羽绒服，钻进了暖暖的被窝，舒服得打了个哆嗦。
　　“睡啦，睡啦，不说啦。”
　　灯火被吹灭，熟悉的气息钻了进来，充斥了她整个鼻腔。她闻到了类似皂角粉的清凉味道，还有温热的呼吸，喷到了她的脖子上，让她非常安心。那人的手伸了过来，似是面对着稀世珍宝一样，虔诚地摸了摸她的肚子，然后轻轻的落下一吻。
　　“依依姐，爱你哦。”
　　即使在黑暗中，她也看到他亮晶晶的眼神，似乎装着整个世界。
　　她就是他的整个世界。
　　蛋黄派和灰珍珠都卧在床脚下，身下垫着柔软的小羊皮毯子，小狼崽没多久就睡熟了。蛋黄派舔了舔小狼崽的头顶，闻了闻那股诱人的少女狼骚味，大吸了一口气，舒服地翻了个身。金毛大狗把爪爪搭在了小狼崽身上，眼睛一闪一闪的，它选的媳妇真是好香。
　　再闻一闻，啊，这是少女狼的芬芳。
　　那股狼骚味，绝了！
　　次日
　　雪落了一夜，堆满了门口，给整个刘家村披上了一层素裹银装。两只小的不怕冷，一推开门就在院子里跑开了，李渊早早就起来铲雪，看着遍地的小脚印边笑边骂。
　　“你们快去叫妈妈起床吧？只顾着捣蛋！瞧你们的脚，黑的哟——”
　　“汪汪汪。”
　　知道啦，我们这就叫妈妈起床。
　　蛋黄派冲到了屋子里，先是汪汪了几声，再用大舌头把萧依依舔醒。萧依依睡眼朦胧间被糊了一脸口水，臭死了，看到大金毛活力满满的笑容，又怎么好意思责怪毛孩子呢？
　　顶着外面的冷空气，她揉了揉眼睛，撸了把狗头和狼头，就起床洗漱了。
　　厨房里有烧好的热水，李渊正在下好两碗鲜香微辣的米粉。他笑着把早餐端出去，两个人吃得挺美的。
　　烫熟的米粉浇上一勺肉汤，佐以榨菜、酸豆角、肉沫和一勺秘制香辣酱，只剩下一个“鲜”字，让人大口嗦粉，停不下来。尤其是那一口微辣酸香的酸豆角，简直是点睛之笔，酸得清香，给一碗米粉增色不少。
　　水灵灵的小葱被切碎，被滚烫的肉汤冲开，葱香味一下子就被激发出来。还有那用五花肉熬成的香辣酱，添加了花椒、茱萸等物，红油都被熬出来了，浓香扑鼻，用来拌饭和拌粉都是最佳的美味。
　　米粉烫得刚刚好，不会太烂，却也挂住了汤汁的味道。浓浓的米香味已经足够可口，再喝一口稍微烫口的面汤，早上的精神都被唤起来了。
　　萧依依抹了把嘴，叹道:“要在长安吃上这么一碗米粉，真是奢侈啊。”
　　长安不产米，时人多爱吃面食。这碗米粉还是李渊派人去江南道买的特产，耗费的银钱可不在少数。幸好夫妻俩从宫里搬了出来，不然被谏官们盯着，连吃饭都不痛快了。
　　不过人生在世嘛，还是开心最重要。
　　“你喜欢吃就好，又不是吃不起。”李渊摸了摸她的头发，把碗筷收拾进厨房，才顶着外面的小雪，去国子监上班了。
　　不多时，萧依依把碗筷收拾好，洗干净后，带上大狗子和小狼就出门了。
　　迎风楼又送来了好几袋羽毛，她和妇人们商量了，要建一个临时的羽绒小作坊。趁着市面上还没有卖羽绒服的，抢占先机，在这个冬天狠狠地捞上一把！
　　这种生意没什么技术含量，就是赚个新鲜，旁人把衣服拆开了，也能模仿得八九不离十。她也不贪心，打算只赚今年冬天的钱，有李二陛下和皇子皇女们穿的新羽绒服，那就是替她代言，何愁会没有销量。
　　亲，皇帝同款时尚冬装，不用998，只要98！
　　您确定不要来上一件吗？



第一卷 第61章
　　刘家村的妇人们得知夫人要组织人做一批羽绒服, 别提有多积极了。
　　分拣浆洗羽毛的活计并不轻省, 但是轮到后期做衣服的时候，那就舒服多了。只因夫人给的炭火足，在热烘烘的屋子里干活，还有热茶喝, 连骨头都酥了。冬天的活计本来就少, 这样给足工钱的临时工可不好找, 好多人都瞄准这个机会, 想要小赚一点呢。
　　“你说, 夫人能选上我们去做衣服吗？”一个黄脸的婆娘在人群中缩了缩，小声地聊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啊，不过我猜六婶子和孟娘子应该会被选上。”她的同伴伸长着脖子, 目光转向站在前列的中年妇女和一个小妇人。
　　六婶子在村里辈分高，人也爽朗能干，不出意外应该会被选上的。而新嫁来的孟氏刺绣功夫不错, 上回给萧依依做被面, 就因为绣了一幅生动传神的瓜蔓图，得了好多零散的布料, 看得人眼热。
　　妇女们聚在一起，都面露期盼之色。夫人手松，要是选上自己, 多余的布料还能拿回家做点小物件，给女儿做条发带啦，给娃娃做个小肚兜啦。她们也不贪心, 只想在这冬天里赚点补贴，让家里的男人孩子多吃点补补。听闻之前去做工的那几个人，没干重活，一天就拿了十文呢。
　　乖乖，这可是十文啊！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够一家子吃两顿饭了！
　　众人正议论纷纷，不多时，萧依依带着蛋黄派和灰珍珠出现了。大金毛生怕别人碰着妈妈，摇了摇尾巴，把别人和萧依依隔开了。小狼崽走路一蹦一跳，非常有活力，它懂得妈妈快要工作了，找了个暖和的位置，就趴下来等着。
　　人们看到一狗一狼，也不见怪，连忙向旁边让开。她们都知道这两只是夫人家养的，懂事又听话，不会伤人的。
　　六婶子年纪最长，妇人们隐隐以她为首。她看到老板过来了，先是打了个招呼，笑着问：“夫人，这次要选多少个人做那个羽绒啊？”
　　她心中默默念叨着，一定要选我！上回只选了五六个人，而小作坊前课足足站了十多个女人。这次要是也选五六个人，那就注定有人是要落选了……
　　众人都紧张得屏住了呼吸，生怕错过自己的名字。
　　没想到，萧依依看到那么多人来应聘，正开心呢。她见过每个人的手，都是能干活的样子，当即拍板：“既然来了，那就都留下来吧，我们做这些羽绒服，就是取个巧，赶个新意，要做得越快越好。”不然等外面的山寨货出来了，那就竞争压力大了。
　　六婶子应和道：“是这个理儿，赶早不赶晚呢。”
　　她是上次参加过制衣的，步骤都还没忘。萧依依还记得这位特别能侃的大婶，任命她做小组长，分管监督各项流程，把她乐得笑眯了眼。
　　有了领头的，众人很快都各司其职，投入到工作当中。
　　萧依依打算羽绒被先做五床，上面用锦缎做好被套，配上一些精巧却不繁复的绣花，寓意福寿安乐，在成衣店里当作高档品销售。嗯，没有上万块，就别买回家的那种。
　　而主打的款式除了皇帝同款的羽绒外套，还有皇子皇女们穿的薄薄羽绒小马甲。富贵人家室内都有炭炉，冬天都不会冷着，披着这么一件羽绒小背心就刚好，不冷不热。用上好料子做罩布，既能露出来外穿，也不会失了体面。
　　想了想，萧依依又把虎头鞋和虎头帽的式样拿出来，人人都夸好呢。
　　“夫人这是要给小孩子穿吗？”孟氏抿着嘴笑，显然是想到夫人怀着的孩子，“夫人不嫌弃我的手工，我抽空替夫人做了便是。这么好的绣样，我看着都眼馋。”
　　萧依依摸了摸肚子里的宝宝，等他长大一点儿就可以穿上啦，小脸蛋胖胖的估计会很萌。她提议道：“不如我们用羽绒做几双小羽绒鞋子和羽绒帽子，软和保暖，在店里一起卖着，说不定生意更红火呢。”
　　推己及人嘛，如果她逛街看到好看的小鞋子小衣服，她肯定会舍得给孩子买的。
　　妇人们手巧，不到一个时辰就做好了一双小鞋子。黄色和红色的丝线勾勒出老虎的头，一双大大的兽瞳看起来威武又可爱，她们还用较硬的黑线做老虎的胡须，若是小孩子穿在脚下，肯定非常可爱了。
　　羽绒帽子也不难做，用黑色的布料做底，再绣上老虎耳朵和老虎眼睛，添上几根须须，看起来怪可爱的。女人们为了逼真，还用兔子毛模拟出毛茸茸的兽耳，引得萧依依大声称赞。
　　“帽子和鞋子课真好看啊，村里哪个娃娃差不多大的？抱过来试试吧，看看上身怎么样。”
　　刘五娘家的多金年岁正当，被老婆子抱来当作小模特，穿着小鞋子和小帽子，瞧着真精神啊。
　　萧依依从荷包里拿出一块芝麻糖，逗了逗这孩子，哄到：“多金，走几步瞧瞧。”
　　小白团子在地上乖乖地走了三四步，又蹦跳了两下，小嘴巴笑得合不拢嘴。
　　多金也是个懂得美丑的小孩，他笑得露出了两颗小白牙，摸摸头顶又摸摸脚，拍着小手说：“好看，好看，是猫猫。”
　　“不是猫猫，是老虎哦。”
　　萧依依装作老虎吃人的样子，往前一扑，不但没把多金吓到，反而逗得众人哈哈大笑。女人们帮多金把小鞋子脱下来，他还不乐意地撅着小嘴，直到萧依依说把这套帽子和鞋子送给他，这个小机灵鬼才又笑了起来。
　　太极宫
　　大臣们的眼睛可尖了，连续几日都看到皇帝穿着一件青灰色的衣服，看起来有点膨胀，大概像百姓过冬穿的缊袍，填了丝絮在里面？
　　这怎么行？！皇帝穷到这个地步了吗？
　　连皮草都穿不起？
　　大臣们摸了摸自己身上的皮草，心中升起一丝惭愧。他们这群人吃饱穿暖的，皇帝可还在挨冷受冻呢。卢国公程咬金是个心直口快的，他观察了好几天，径直从家里拉了一车皮毛过来，大方地说：“陛下，您这心怀百姓，也不能委屈了自己啊。臣近日猎了几头鹿，这鹿皮暖和极了。”
　　李二陛下：“……”
　　我只是穿了件羽绒服，你们都想到哪里去了？
　　他抬头一瞧，好家伙，大臣们都一脸羞愧和感动呢。
　　戏精李二眨眼间就get到了那个点，他略微皱眉，目光炯炯有神地看向远方：“百姓们尚在忍受极寒，朕忧心不已啊。朕只愿着素衣，把百姓今日之况，时时铭记在心。”
　　说完，一滴清泪在他的眼眶中凝结，要落不落的样子。
　　“天佑吾皇！”
　　“天佑吾皇！”
　　“天佑吾皇！”
　　最爱逼逼的魏征纳头便拜，感动极了。有这样贤德勤勉的君王，真是大唐百姓之福啊。其余大臣们也齐齐跪了下来，能为了百姓挨冷的君王，古今能有几人做到呢？
　　“贞观冬日着素衣”的传闻，被流传到宫外，赢得了百姓们一致好评。皇帝拒绝皮草，和他们同穿缊袍（其实是羽绒服，不是缊袍），真是让人有种心连心，共命运的错觉啊。李二陛下在民间的风评又好上了一个台阶，有嘴皮子滑溜的人，还把这件事编成了一首小诗，在市集中传唱呢。
　　闻得百姓冷凄凄，
　　贞观皇帝着素衣。
　　天佑大唐日日暖，
　　洒下阳光冬不寒。
　　似乎有魔力似的，这段新闻流传开来后，这冬日的阳光也渐渐多了，长安人的身上也暖和一些。心情颇好，他们走到街上逛着，突然发现了城东开了一家成衣铺子，打出口号，说是卖陛下同款的羽绒服呢。
　　羽绒服是什么？大家都没听说过。
　　但是陛下同款的，这个倒是不难理解。
　　有不缺钱的老爷和夫人上门一瞧，哟，这店里的东西看着真稀奇啊。那衣服不知道是怎么做的，拿在手里非常轻，有点像填入丝絮的缊袍，但又和缊袍不一样。
　　卢国公程咬金拉着一张大嗓门，一进店里就高声喊道：“你们这里有陛下同款的？要是敢胡乱蒙骗旁人，看我不拆了你们的店！”
　　陛下心忧百姓，可不能让那些无良商贩借着名头来挣钱。
　　“不会的，我们都是诚信经营。”店主是个年轻的后生，叫刘大麦，也是刘家村里的人。他是个会看眼色的，立刻从衣架上解下一件加大的羽绒服，满脸笑容地说：“这位客官，可以试试穿着怎么样。”
　　卢国公程咬金神开了手：“那我就姑且试试。”
　　这衣服一上身，他就感觉到它太轻了，和厚重的皮草完全不能比。但神奇的是，他居然一点儿也不冷，穿着这件羽绒服在街上吹风，程咬金的脸色依旧红润，显然是并未受冻。
　　有亲卫送上一把剑，老程胡乱舞了几下，又提了踢腿，后背顿时冒出了一层细汗，热乎乎的，跟有个小火炉似的。
　　“好物，好物！”程咬金这个老妖精，哪里会想不出皇帝是穿了这种羽绒服。当然，他也不会当拆台的那个，他在店里血拼了一张厚厚的羽绒被，又买了两件大衣，四件小马甲才住手。
　　要不是他钱袋里的钱花没了，他还能再战一回！
　　回到了家里，因为发现了好物，老程成了最受欢迎的那个。而八卦消息不太灵通的秘书监魏征，直到快开春的时候，才有好友送上一件特价打折的羽绒服。
　　嗯，质量还是挺好的，穿在身上热死了。
　　“这……这……”
　　魏征的眉毛跳了跳，气得说不出话来！
　　可怜他以为皇帝挨冷穿“缊袍”，连带其余大臣们都一起换上了“缊袍”。他这人正直，为了向领导看齐，穿着不太保暖的缊袍，苦苦熬了一个冬天。谁知道他们那群人都穿着羽绒服，换了新衣服，却偏偏不告诉他。
　　可恶，当真可恶！



第一卷 第62章
　　冬天很快就过去了, 好多长安人依旧没有换上时兴的春装。
　　为何啊？
　　还不是羽绒服引发的时尚热潮嘛！今年城里卖得最火的羽绒服, 连陛下都在穿呢，有钱人家早早就买上一件，和偶像一起穿同款。而家里不太富裕的，则等着开春大降价, 也买上一件羽绒背心穿穿。
　　话说春寒陡峭, 这会儿的长安城不时吹来几阵冷风。羽绒大衣已经没什么人穿了, 但是五颜六色的小马甲倒是很受欢迎。
　　你一件我一件, 明天开会穿着见。你说好我说好, 衬得精神人不不老！
　　一时间，城中人人都像背了个壳儿似的，穿着或灰或蓝或红或绿的小马甲。听说有西域来的胡人, 都买上几件回去孝敬给他们的国王呢。
　　魏征虽然气坏了皇帝搞弄虚作假那一套，不是真的为百姓挨冷。但是他也无可奈何，毕竟是自己第一个感动高呼, 做舆论宣传的。
　　最重要的是, 这羽绒衣服真的很好穿啊！
　　俗话说轻如鸿毛，这羽绒做成的衣服穿在身上, 跟没穿似的，一点儿也不重。他的老妻是个畏寒怕冷的，特意买了一张羽绒裤子, 晚上再也不怕腿上发寒。
　　他正如是想着，推开了家门。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看见了他，立刻从榻上站了起来, 抱着一个小娃娃笑着上前：“老爷，这羽绒降价了，新推出了一款虎头鞋挺好看，我给小五买一双，看着真可爱啊。”
　　小五是魏征最小的孩子，也是他最疼爱的女儿。
　　小五看到了耶耶，当即笑得露出了两个小酒窝。小娃娃咿咿呀呀的，下意识指了指脚上的新鞋子，眉眼弯弯的真高兴，示意父亲瞧瞧。
　　和在朝堂上严肃脸的秘书兼不一样，回到家中的魏征待妻儿都和煦极了。他对着三个儿子都是标准的严父，到到了小女儿这里，就是一名妥妥的傻爸爸了。
　　他从妻子裴氏手里接过年幼的女儿，摸了摸这双软底的小鞋子，做工不错，填了羽绒不怕冷着脚，正适合儿童穿着。他有心逗一逗女儿，故意夸张地大喊一声：“哇，小五的新鞋子好好看哦！要不要送给耶耶穿啊，耶耶也好喜欢？”
　　小五“哇”的一声哭开了，把魏征凑过来的脸推开。
　　她的小骨骼正是柔软的时候，以成年人难以比及的柔软度，双手抱住脚不让人碰她的小鞋子。魏征看女儿那么容易就被骗到了，感到有趣之余又不免为她感到一丝担忧，“小五那么单纯，以后嫁人可怎么办啊？”
　　虽然小五才一岁多，但是魏征已经在为她谋划了。
　　他知道陛下有意抬举他，想和魏家结亲。陛下的皇子不少，甚至太上皇还生了一堆呢，若是小五嫁给那群只懂吃喝玩乐泡妞打架的富二代……那他真是想拿块豆腐把自己拍死啊。
　　“那也是很多年之后的事情了。”裴氏搭了一句，懒得理这个傻爸爸的男人。天要下雨女儿要嫁人，陛下下旨难道他们家还能抗旨不成？“我们的小五生得好看，自然会有夫君呵护着她的。”
　　裴氏是个标准的“颜党”，在她看来，颜即正义，生得美貌的，干什么都有道理。　
　　老公魏征就是因为年轻时候白白净净，五官俊秀，才被她一眼看上的。照她说啊，要不是魏征有张好脸，陛下整天被他烦着，早就翻脸了！
　　生得好看的嘛，他骂人看着也赏心悦目，即使再生气，看着美人的脸，火气也能消了一半。
　　不过这些话，裴氏没胆子对丈夫说。
　　裴氏满意地看着女儿的小鼻子和大眼睛，夸道：“我们的小五真好看哟，比耶耶更好看，是不是？”
　　最爱听人好话的小五止住了哭声，小脑袋一点一点的，她是个爱美的呢。
　　裴氏摸了摸女儿的小脸，真嫩啊。这可算是她这辈子最成功的作品了。她出自河东裴氏，是千年的世家大族，基因在容貌上的表达自然是不俗的。裴氏一族娶进来的媳妇个个都不差，生养出来的裴氏当然也是面容秀丽，五官端正。
　　照着裴氏的想法，女儿只要不跑偏，肯定是长得美的。她的女儿这般美，普通人家肯定护不住，说不定要嫁去给王爷当妃子呢。
　　“当王妃也好啊，比魏征这个穷打工的有钱多了。”裴氏在心里暗暗嘀咕着。
　　魏征的工资不算多，他又是偏向爱惜羽毛那一挂的，连“孝敬”都不怎么收。裴氏虽爱重自己的丈夫，但是这老公挣钱不给力，和其他做王妃和国公夫人的小姐妹比起来，她说没有眼红那都是假的。
　　这羽绒衣服和羽绒鞋子都不便宜，裴氏精打细算一番，才买了。
　　她在心中叹了一句：“若是我的小五嫁的好，花钱就不用愁了。”
　　小五看到阿娘似乎有些不开心，她握住了裴氏的手指，笑得不知愁的模样。裴氏和魏征看到女儿开心，相视一眼，也快活起来。
　　他们一家都不知道，小五的大福气在后头呢。十多年后，小五成功嫁入“豪门”，小五帮着婆婆打下一片商业王国，钱在她的心中只是一个数字罢了。
　　如今暂且不提。
　　开春了，山上的香椿树都开始发芽了。萧依依吃着大鱼大肉没胃口，就瞄上了树上的嫩芽，这嫩绿带红的一大片，看着都让人流口水啊。
　　香椿炒鸡蛋、炸香椿、香椿拌豆腐，甚至做成香椿酱，用来拌面拌饭都超好吃啊！
　　香椿嫩芽的香嫩可口，带有一股特殊的清香味，是农村春天常见的一道菜。萧依依和李渊都是在农村里长大的，自然都这一口熟悉的风味都颇有怀念。被萧依依这么依说，李渊也有点馋了，这时候正是第一茬香椿芽，集中了一年的养分，味道和色泽都是最好的。
　　他把钩子绑在竹竿上，带上菜篮子就出发了。
　　“老爷，你这是干什么去啊？”在农场里除草的大娃子和小娃子看到了他，连忙打了一声招呼。村里的人都说李家老爷最疼老婆了，一把年纪的还体贴极了。
　　李渊指了指山脚下的几棵香椿树，招呼了一声，“来不来，摘香椿芽，可以用来做菜吃呢，挺新鲜的。”
　　能吃的？
　　大娃子和小娃子都眼前一亮，能进肚子的都是好东西啊。虽然他们这一代的不缺一口吃的，但是“能吃”这个字眼，对于时人而言，还是有莫大的吸引力。
　　“我，我们也要去帮忙呢。”大娃子举起了小手，追了上前，小娃子拔腿跑回家，那家伙去了。
　　大娃子没吃过香椿芽，对这种大自然的味道非常好奇。他是个不怕生的，小嘴吧嗒吧嗒的讲着话，听李渊描述说得比炒肉还好吃，顿时眼睛都睁大了。
　　“肉多好吃啊，这叶子当真有那么好吃吗？”大娃子见小娃子还没过来，“嗖”地一声爬到了树上，比猴儿还快。他刷刷刷地往树下扔，连李渊的钩子和竹竿都排不上用场。
　　大娃子摘了好几把，他怕把这树撸秃了，还留下了中间的小芽。小孩足足爬了好几棵树，摘了两三斤，才停了下来。“老爷，这里够了没？”
　　“够了，够了。”李渊在树下接着一大篮子香椿芽，一闻，嗯，千年前的香椿树和千年后的没什么区别，应该做菜都是可以的。小娃子眼巴巴地看着哥哥，爬树好像很好玩啊。
　　李渊看出来这小孩的心思，往小娃子的小脑瓜糊了一把，不许这小孩爬树。天快要黑了，要是小孩自己玩耍不小心跌了下来，那可就麻烦大了。
　　“要去我家里吃饭吗？”李渊提起地上的篮子，笑着邀请道，“有肉有菜，管够。”
　　他快要当爸爸了，看着机灵的小男孩也有几分移情。大娃子和小娃子身上干净有礼貌，他也喜欢这样的小孩。
　　“好哇！”“嘻嘻，谢谢老爷！”
　　今晚的饭菜，依旧是由李渊做主厨，做了一道香椿炒鸡蛋和一道炸香椿。为了欢迎两个小客人，萧依依还去村里割了两斤肉，做了一大碗肥嫩鲜美的红烧肉。
　　香椿芽的硬梗去掉，洗过焯水后，再捞出来拧干水分，切成小丁，然后打入葱花、鸡蛋和少许盐，在热锅里翻炒做熟即可。香椿的清香味都被炒出来了，李渊稍微烘得干一些，带出了一股焦香。
　　而炸香椿也不难，把挤干水分的香椿挂上面糊，用旺火热油炸到六七分熟，再开小火慢炸，变成金黄酥脆的样子。
　　“好香啊。”大娃子扒在厨房门口，油那么贵，家里课不兴让他们吃油炸食品。“夫人，我们可以尝尝吗？”
　　萧依依笑着把装满炸香椿的盘子放到了正中央，“吃吧，刚出锅，小心烫嘴呢。”
　　她这话说得迟了，心急的小娃子早就捏着一块炸香椿往嘴里丢，烫到了舌尖却舍不得吐出来。小孩红着脸忍了半晌，才咔吱咔吱地嚼碎，外脆里嫩的口感瞬间征服了他，炸面皮里加了鸡蛋和少许胡椒粉，老香了，给他一种吃肉的错觉呢。
　　小娃子吃到了美味，仗着自己年纪小，撒娇道：“夫人，这真好吃，我可以带些回去吗？”
　　家里的爹娘还没有吃到呢，他们吃到炸得脆香的香椿芽，一定会很开心吧。还有刚长牙的三弟，不知道能不能啃得动香椿芽呢。
　　“小娃子真孝顺啊。”萧依依喜欢这样的乖孩子，她和李渊两个人本就吃得不多，便拿着一个瓷碗装起来一小半，喜得两兄弟连连道谢。
　　不过香椿再好吃，比起肥嫩香甜的红烧肉，还是难以匹敌。大娃子和小娃子看懂红烧肉上来了，转往肉块夹，吃得满嘴流油都停不下来。这李家老爷的手艺真是太好了，比他们的祖母黄氏好上百倍不止。
　　红烧肉拌大米饭，配着清香可口的炒香椿芽，众人吃得一脸满足。
　　要不是刘大勇在村里喊娃娃的名字，这两兄弟还不想走呢。
　　“大娃子，小娃子，你们去哪里呀？快回家呀，吃饭了！”
　　“欸，耶耶，我和弟弟在夫人家吃饭呢！”大娃子跑了出去，喊了一声，又快步地跑进去萧依依的院子里，扒拉了两口肉。他生怕耶耶要他们立刻回去，少吃两口就亏了啊。
　　唉，这肉真香啊。
　　酱香味浓的红烧肉入口即化，那种肥美的滋味是植物难以相比的。肉汁在口中绽开，炸得整个人都沉浸在吃肉的快乐当中，无法自拔。吃腻了怎么办？再吃两口炒香椿，还能接着再战一轮。
　　吃得饱饱的，大娃子牵着弟弟的手，捧着一碗炸香椿，快快乐乐地回家了。
　　大娃子：“小娃子，夫人和老爷真好啊，请我们吃饭呢。”
　　小娃子：“哥，我馋啊，要是明天还能吃到这种肉就好了。”
　　大娃子：“……”
　　弟弟长得不美，想得倒是挺美的。



第一卷 第63章
　　一进入农历五月, 萧依依的肚子就跟吹了气球似的, 大了起来。
　　她的脸没有太肿，但身体却变得笨重极了。尤其是那个圆滚滚的肚子，活像挂了几十斤肉在身上似的，一双36码的脚估计都肿成了38。她还爱出汗, 动一动就满头大汗, 跟从水里捞出来似的。
　　李渊不敢让她弯腰干活, 怕委屈着宝宝, 连刷碗的活儿, 他都包揽在身上。
　　李渊:好男人就是我，家务全包不在话下!
　　“约摸还有一个月，宝宝就要生了吧。”她摸了摸肚皮, 不再白皙，上面分布着好多血管和青筋，看起来丑死了。
　　转头瞪了李渊一眼, 她嗔道:“你可不许嫌我丑, 这都怪你的崽。”
　　宝宝把肚皮撑得那么大，生完宝宝减肥可不容易啊啊啊啊啊啊啊。
　　萧依依握了握拳, 打算这几日少吃一点。近日来肚子见风就长，一天胖个半斤几两的，发胖的速度让她心惊。她摸了摸手腕上越发变紧的镯子, 减肥实在是太难了。
　　“不怪你和宝宝，都怪我，怪我。”李渊低下头, 轻轻地亲了一下肚皮上的血管和青筋。这是他喜欢的人和孩子啊，他哪里会嫌弃呢？
　　他和依依姐穿越过来的身体都不年轻了，还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宝宝，简直是上天赐予的礼物。
　　过几个月，他就能老婆孩子热炕头，还有几百方的首都豪宅，他乐还来不及呢。他不贪心，只希望这个宝宝能健健康康地长大。
　　即使蠢一点也没关系，毕竟宝宝有个便宜哥哥叫李世民。比起一个足智多谋的嫡出王爷，上位者说不定更喜欢一个蠢萌的弟弟。
　　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
　　虽然他只在教科书上看过记载“玄武门之变”的寥寥几句话，但他一直都知道，李二是个能狠下心来的人。只要他敢露出让宝宝当皇帝的念头，宝宝恐怕就活不到成人。
　　李渊无奈地笑了笑:“当个咸鱼还是挺好的。”
　　起码安全和富贵都唾手可得。
　　宝宝似乎感受到父母的心情，伸了伸小脚丫，在她的肚皮下撑出了一个印子。他这一动，萧依依顿时扯得吸了一口凉气，她摸了摸小脚踢到的地方，轻声地哄道:“乖宝，你也想要见到妈妈吗？再过一个月就可以出来了哦。”
　　李渊凑了上来:“爸爸也想你，要听话哦。”
　　三天后，夫妻俩没想到迎来了一位陌生的客人。
　　一辆朴素的马车驶进了刘家村，马车的规格不显，但拉车的可是好马。枣红色的马儿膘肥体壮，长鬃在烈日下反射出油亮的光泽，通体没有一根杂毛，显然主家的家底不菲。
　　一个大约二十岁的壮小伙架着马车，他热得抹了把脸上的汗，笑着跟村里的小孩问:“请问村里有一户姓李的人家吗？我们老爷是李家夫人的亲戚，过来拜访一趟。”
　　这是夫人的亲戚怪不得瞅着也像个贵人啊。
　　在普通的小农村里，能用上马车，买下奴仆，那就是有钱人了。
　　不过大娃子有几分警惕，没有轻易说出山脚小院的地址。他拍了弟弟小娃子的肩膀，小声嘀咕:“你去跟夫人老爷那里问一声。 ”
　　若这群人是坏人，万万不能让他们进村。
　　小娃子一溜烟地跑了。
　　他屁颠屁颠地跑到了萧依依的家门口，拍了拍外面的大门，喊道:“夫人，有人过来找您，说是你家亲戚啊。”
　　大金毛早就听得动静，在妈妈的允许下，直起两条后腿，给小娃子开了门。它摇着尾巴，把小娃子引进了正屋。
　　小孩跑了进来，他的气还喘着，小脸热得红扑扑的。萧依依给他倒了一杯水，让他喝了一大口之后，小娃子才交代了有人要来拜访的事情。
　　“我的亲戚？萧氏一族吗？”
　　萧依依面上云淡风轻，心中紧张得一逼。她没有原主的记忆，可真记不起来自己有什么亲戚。
　　听说她好几个兄弟，具体叫什么名字的，她都记不住了。
　　真怕掉马啊……
　　但是人家都到村子里了，不让人来拜访，也不是事儿。萧依依硬着头皮，让小娃子他们把人放进来村子。她进屋换了一身烟青色的洒金长摆衣裙，又在发髻上戴了两组鎏金透雕卷花蛾纹银梳，力争表现出一副“我过得很好”的样子。
　　亲人来探望嘛，大概是怕她过得不如意吧。
　　不多时，不轻不重的敲门声从外面传了进来。
　　“汪汪汪。”
　　蛋黄派被妈妈交代过，小跑着去打开大门。狗眼瞅见一老一少的两个人站着门口，它闻了闻这两人身上的味道，见不像是坏人，才把人带到了萧依依的面前。
　　萧瑀带着儿子萧锐，打量着小院里的一切，眼中闪过了一丝心疼。他的姐姐从小养尊处优地长大，后来嫁入杨家，更是被隋炀帝捧着了手里。若非……她怎么会过得那么苦
　　这穷乡僻壤的，供奉物资都不足够，他注意到这间房子里是没有奴仆。他的姐姐啊，怎么能住在这里还有亲自烧水洗衣，做菜烧饭
　　她本该是天上的凤凰，穿着华衣美服，过着呼奴唤婢的日子。
　　也怪他不争气，不能给姐姐挣脸面，连这大唐皇帝也看不起她，把她和太上皇一块儿丢到村子里“享福”了。
　　萧依依还没说话，就看到年长的那个男人眼眶都红了。她抱小狼崽坐上首，手足无措的，连忙问:“这是……怎么了？”
　　看这人的五官面容，眉眼艳丽白净。他的容貌和天涯四美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应该是原身的兄弟。
　　萧瑀揉了揉眼，眼红红地说:“瑀儿来迟了，早该把姐姐接走的。”他要是早一步，姐姐也不用嫁给太上皇，受人折辱。
　　他顺带往儿子萧锐的头顶糊了一把，教训道:“见了姑母，还不见礼。”
　　“萧锐拜见姑母，祝姑姑身体康泰，福寿绵长。”
　　年轻人立刻行了大礼，萧依依不大爱珠宝珍品什么的，就把原身佩戴的白玉凤凰佩，送给了年轻人。
　　萧瑀看到姐姐从小戴到大的玉佩，想起往日里的时光，神情一下恍惚。同块白玉雕刻的玉佩，他也有一块，是做蛟龙的形状，是父皇留给他们兄弟姐妹几人的信物。
　　他和姐姐是南朝梁明帝萧岿的子女，虽然皇朝亡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萧家的家产还是很丰厚的。
　　起码他把姐姐锦衣玉食地养着，也完全没有问题。
　　萧依依听得这兄弟要把自己接走，吓了一跳，连连摆手拒绝道:“我如今过得好着呢，孩子还有一个月就要出生了。”
　　听得她这样说，萧瑀才留意到姐姐宽松衣裙下，隆起的腹部。再看看姐姐的脸色，没有施脂粉，红润有光泽，保养得极好，看来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他叹了一口气，不再劝了。
　　萧依依看到这兄弟来了，自己不招呼一下，真过意不起。她看得出来，原身和这个中年男人感情不错，刚才一见到萧瑀，她的内心居然酸酸地疼，想要落下泪来。
　　大约是原本的萧皇后残留的情感吧。
　　“不如留下来用些点心？”萧依依笑着给两人各上了一杯茉莉蜜茶，她从打开了冰鉴，捧着一个冒着冷气的大盒子。
　　冰鉴，古代的冰箱是也。夏天在冰鉴里放置冰块，并置食物于其中，便于保存。冰鉴的青铜箱体两侧设提环，顶上有盖板，上开双钱孔，既是抠手，又是冷气散发口。
　　李渊身为太上皇，宫中怕他住得不舒坦，早早就送了这等好物过来。他闲暇时做了甜点雪糕什么的，放在冰鉴当中，大口吃着，享受这夏日难得的清凉。
　　萧依依怕伤着孩子，天天瞧得眼馋，却不敢吃一口冷的。如今有客人来了，正好请大家都吃些甜点，也好散散暑气。
　　萧锐正感觉到有些热，他好奇地伸长了脖子，想要瞧瞧姑母这里有什么好吃的。
　　他在国子监上学，今年来伙食好上了一个档次不止，全赖这位姑母在学校开了小卖部，又和旁边的迎风楼开展校企合作项目，售卖吃食和奶制品。
　　他们这群高中生吃多了美味，个个都壮得像头大熊一样。要不是唐人尚武，估计这群小鲜肉都要变成大肥肉了。
　　他眼看着萧依依从散发出水雾的盒子中取出白瓷盘，里面放着四五个粉白色的圆形团子。团子的皮看着很软，像是美人薄涂了胭脂的脸蛋一样。
　　“天气热，吃个糯米糍吧。”萧依依笑着把点心端到两人的面前，扑面而来的冷气让人通体舒畅。
　　啊，在夏天还有什么比吃冰更快乐的呢？
　　如果还有，那就是冰过的甜点吧。
　　作为进过冰箱的雪糕糯米糍，在室温下放置片刻，等绵软的内心稍稍融化，这就是极佳的赏味期了。萧瑀见姐姐盛情邀请，便用小勺挖了一口糯米糍，细细品尝。
　　嗯，香甜软糯，可与时下流行的消暑圣品“酥山”相提并论。
　　在夏天，酥山是长安贵族们最爱享用的甜食。底层是冰，上层是以酥油、牛奶、蔗浆做成的唐朝冰淇淋。若说酥山是个高冷的大美人，那眼前这糯米糍便是一个甜软萌的小可爱。
　　农场产的水牛饮用了萧依依的空间泉水，产下的鲜奶堪称天下第一。因为食材好，糯米糍内的奶油冰淇淋口感润滑甜美，可谓一绝。而用糯米粉掺入少许樱桃汁揉成的面皮，比起传统的白色面皮，它透出一种若似美人肌肤的粉嫩，动人妍丽。
　　萧瑀是个爱吃甜食的，他连吃了两个雪糕糯米糍，才察觉自己吃得太多，失了仪态。而他那不成器的儿子哟，还在埋头吃着，一点都不把自己当客人。
　　气得他往儿子脑瓜上又打了一下。
　　“这小子就知道吃，让姐姐见笑了。”萧瑀正想和姐姐多聊几句，外面的大门便被推开了。
　　回到家来，李渊瞧见屋里的冰鉴和空着的盘子，愣了一愣。他没顾上客人，第一个拉着萧依依的手，担心地问:“依依姐，你把雪糕都吃了吗？有没有不舒服啊？”
　　他不是不舍得这一点东西，就怕孕妇嘴馋吃坏了身体。
　　“我没吃，这是我弟弟和外甥，今日来看我了。”萧依依指了指屋里还有其他人呢，萧瑀和萧锐父子俩看得真切，太上皇眼里的关心是骗不了人的。
　　“啊？小舅子？”
　　李渊挠了挠脑袋，小舅子这种生物，战斗力可堪比丈母娘啊。



第一卷 第64章
　　萧瑀看到李渊, 神色淡淡地行了一礼, 并无太多亲热的表情。
　　在他看来，也怪太上皇不顶事，才让姐姐在乡间受苦的。若是太上皇真宠爱姐姐，姐姐哪里会在村里受苦, 他的姐姐合该是人间富贵花, 在宫中过着云鬓衣香的生活。
　　他瞧了姐姐的衣裙和首饰, 看着华丽, 却像是临时才换上的, 脚上的绣花鞋平平无奇，和普通人家的夫人没什么两样。一看就知道是他来了村子后，姐姐匆忙之下才打扮的。
　　这么一想, 这位小舅子自然不会给李渊好脸。
　　李渊和萧依依都不知道这位客人想了那么多，身为男主人，李渊见妻子的兄弟来了, 连忙笑着说要招待一番, 留萧家父子两人吃顿饭再走。他朝金毛大狗喊了一声，指了指外面, “蛋黄派，捉只肥点的兔子回来加餐啊。”
　　一溜烟的，一只近百斤的大狗以不符合体重的敏捷动作, 冲了出去了。它跟村里的土狗学了捕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逮兔子可厉害了！
　　“这狗会捉兔子？”年轻人萧锐是个好玩的, 他惊奇地看着蛋黄派跑到外面，“姑母，这狗下崽了能不能送我一只啊。”
　　要是他带着那么大的猎犬，和狐朋狗友们出来打猎，一定会大出风头。金黄色的大狗本就少见，要是像这狗儿一样能干又温顺，不仅可以用来打猎，还能借着狗儿泡泡妞，说不定还能一举成为长安城中的风云人物！
　　年轻人嘛，最爱还不是遛狗泡妞，吹牛逼嘛？
　　此事大有可为。
　　萧依依看着蛋黄派跑出去的方向，一脸自豪地吹嘘道：“蛋黄派可厉害了，屋后面养了几只小兔子，都是它逮回来的。这会儿山里的兔子多出来活动，正是该吃兔子肉的时候，灰珍珠长大了也是打猎的好手，对不对？”
　　她嫩白的双手撸了撸抱着的小狼崽，惹得这小女狼享受得眯了眼，呜呜地撒娇。
　　萧瑀看着姐姐抱着的小狗，这一身灰毛和绿色的兽瞳，不太像是狗啊。他有些紧张，姐姐这莫不是认错了狗，引狼入室？
　　“灰珍珠是一条听话的小狼。”萧依依点点头，她看着一脸期待的萧锐，这小鲜肉讨要小狗的愿望，注定在短时间内不能实现，“这是蛋黄派亲自挑选的小媳妇，别的土狗它都没看对眼，只看上了这头小狼。锐儿要是想讨要一条狗崽子，恐怕是两三年后的事情了。”
　　“不急，谢谢姑母了。”萧锐摆摆手，他也不过是一时兴起。
　　李渊从后院的鸡笼里捉了一只肥肥的大母鸡，打算做一道辣子鸡，香辣的土鸡快被爆炒入味，肉质鲜美，香得神仙都馋嘴，令人食欲大增。
　　“哗啦”一刀，鸡血准确地流到碗里，李渊眼都不眨，显然是把这个动作做了千百次了。然后他把整只毛鸡放在开水里稍稍烫一会儿，再把鸡提起，粗暴而干脆地拔掉鸡毛。
　　萧瑀没想到太上皇在烹调一道，竟然如此熟练。他看了看一脸自在的姐姐，想说些什么，又不好意思说。
　　天呐，这男人来杀鸡下厨？
　　打死他都做不到啊。
　　他以为姐姐会雇村里的妇人来帮忙做饭，不料挽起袖子干活的却是李渊这个姐夫。姐姐在一旁兴奋地指着那碗鸡血，说要烫着吃鸡血，嫩滑着呢。
　　萧瑀：“这……”
　　姐姐竟然吃鸡血这等粗鄙之物？
　　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这哪是皇公贵族吃的东西啊。
　　萧依依：的确连魂都换了。
　　切成小块的鸡丁用秘制五香粉和盐腌好，再放入热锅油炸。待鸡肉变成诱人的金黄色后，捞出，用剩余的油炒香蒜末花椒，没有辣椒，就用茱萸顶上。等热辣的滋味炒香之后，放入鸡肉丁再炒一会儿，撒入芝麻和少许糖调味即可。
　　辣子鸡这一味，越炒越香，萧瑀深嗅了一口气，差点被这股霸道的香味呛得咳嗽。
　　他不得不由衷地佩服，太上皇在烹调方面的确天赋甚高！
　　李渊用一个小碗夹了几块鸡肉，递给了媳妇儿：“试试味儿怎么样？”
　　“唔……老香了！能下两碗大饭！”萧依依吃得竖起了大拇指，鸡肉酥香不柴，舌尖上香辣的劲儿贼爽。
　　萧锐扒拉在厨房的门框旁边，这好香啊，比长安城里酒楼里的还香。他都十多岁了，没好意思说让姑父给自己尝一口。他总算看出来，这太上皇眼里只有姑母一人，他们父子两个啊，是顺路蹭饭的。
　　年轻人正想着，一个毛茸茸的大狗头把他拱开，示意他让一让。
　　“哦哦，您请进。”萧锐侧身把蛋黄派让进了厨房。
　　他看得眼热，这条金毛大狗正叼着一只棕毛的兔子回来了，这只兔子好肥，足足有七八斤重。兔子身上没流多少血，只是脖子的部位被大狗咬了几个牙印，兔脚还一动一动抽搐着，明显是还没有死透。
　　蛋黄派是个聪明的，它直立起两条后腿，把半死不活的兔子放到了处理生肉的案板上。这兔子大概是感受到死期将近，红眼睛一翻晕乎过去了。
　　李渊看到狗儿子那么给自己长脸，笑眯眯地从柜子里掏出了一盒烤香的鸡胸肉干，给蛋黄派做奖励。金毛大狗得了好吃的，屁颠屁颠地跑到小狼崽身边，和小媳妇你一口我一口地分享了。
　　“汪汪汪。”
　　珍珠，我给你挣零食了！
　　“汪汪嗷。”
　　大哥哥，你对我真好啊。
　　两只小的分吃几根肉干，无暇他顾。出去跑了一趟，长毛都乱了，灰珍珠心疼地舔了舔蛋黄派的金毛，给它弄掉粘在身上的枯草叶片。
　　萧家父子：“……”
　　还没吃饭，这狗粮已经吃饱了。
　　那么肥的兔子被劈成两半撑开，在烤肉架子上采用蜜汁的烤法。油汪汪的兔肉抹上一层油，被火舌舔过后，爆发出噼哩哗啦的油炸声，被烤得金黄酥脆。
　　萧瑀帮着姐姐把吃饭的小几搬到院子里，几人围着烤兔子，又炒了一把水嫩嫩的小白菜，边等边吃。蜜汁烤兔一时半会儿吃不到嘴里，但是辣子鸡的美妙风味就在眼前。刚出锅的蒸饼非常柔软蓬松，夹一块辣子鸡放在上面，连饼带肉的吃下去，让人脑子里只剩下两个字：
　　“还要！”
　　喝着零泉水长大的小母鸡，鸡肉肥瘦适中，不会太肥或太柴，口感鲜嫩无比，每咬一口都是又香又辣的快感，令人欲罢不能。花椒的麻、茱萸的辣、芝麻的香和鸡肉的鲜，凝聚成让人魂牵梦萦的味道。
　　即使萧瑀这等出身皇家的人，也不免大赞一声：“好吃！太好吃了！”
　　他看到姐姐和太上皇眉眼之间的情谊，也不难理解姐姐的选择了。她应该是幸福的，有这么一个肯为她做饭的男人。话说他要是每天都能吃到那么好的饭食……那住在农村好像也不是什么太难受的事情。
　　毕竟住在宫里太上皇不好下厨（伺候他姐），小舅子表示非常理解。
　　辈分最小的萧锐正是能吃的时候，他夹了一块又一块辣子鸡，眼睛却瞄向烤架上的蜜汁烤兔。他瞅着姑丈望上面涂了好几层蜂蜜，香甜的肉味比风格粗犷的西域烤肉更有吸引力，太馋人了，每一次他都期待地抬起头，以为可以吃了。
　　“熟了，可以吃了。”
　　终于，就在年轻人以为自己快要幻听的时候，他听到了李渊的这一句话，感动都快要哭了。
　　在美食面前，谁还不是一介凡人？毫无抵挡能力啊！
　　肥美的兔腿被撕了下来，上面红亮的蜜汁看得萧锐目不转睛。他听到小刀割开兔肉那一刻，在蜜糖色的脆皮上发出了“咔”一声，酥脆得让人心碎。他眼看着那只兔腿落到了姑母的碗里，心中落下了一阵叹息。
　　没关系的。
　　他这样安慰自己，兔子有四条腿，这儿有四个人，他一定会吃上好吃的兔腿。
　　年轻人的视线直勾勾地看着兔子，实在是让人难以忽视。李渊看到这嘴馋的后生，感到好笑，这大外甥的表情跟没吃过肉似的，当真有那么饿吗？他把另一根右后腿分给了萧锐，果然看到他笑得一脸满足。
　　真是个天真爱吃的孩子啊。
　　食客的满意，是厨师最大的嘉奖。萧锐以真情实感的表情，展现出他对蜜汁烤兔的热爱。他直接用手握住兔腿的一段，大口地啃着，嘴唇先是接触到薄薄的脆皮，在牙齿下破碎开来，紧接着舌头碰到了香嫩的烤兔肉，一丝丝兔肉冒着热气，上面还撒了几星芝麻，多了一种独特的焦香味。
　　一只大母鸡和一只肥兔子，差不多十多斤肉，四个人是肯定吃不完的。萧依依难得见一次亲人，看外甥爱吃肉，就把剩下的好肉用食盒装起来，让萧氏父子带回去家里。
　　萧瑀和萧锐当然也不是空手而来，他们从马车上取下一大堆绵软的布料，显然是知道萧依依怀孕了，送给她的孩子用的。怕她不懂孕期的准备事项，萧瑀还偷偷摸摸地塞了一个小本本过来，说是他向城中妇科圣手打听的孕妇保养秘笈。
　　“姐，你要不跟我去城里住一段时间吧。我在长安还有一处别院，家具物事一应俱全，我置几个经验丰富的稳婆，也好照料你生产……”
　　“弟弟有心了，我很开心你们过来做客。”萧依依在前世没有弟弟，这一世有个老帅哥弟弟关心她，把她感动得眼泪汪汪的。这人管她吃，管她穿呢，真好。
　　她吸了吸鼻子，握紧了李渊的手：“我住在村里就行，外面看着我的眼睛太多了。”她怕别人发现她有空间的秘密。
　　萧瑀误以为姐姐怕别人害了这一胎的孩子，因为这是太上皇的嫡幼子，说句僭越话，李二陛下要是暴毙，这孩子在太上皇支持下，登上皇座也不是不可能的。
　　他微微颔首，不再劝了。



第一卷 第65章
　　萧依依的预产期越来越近了, 天也更热了。
　　入夏以来长安城都没怎么下雨, 晒得土地都干得开裂，挤不出一滴水份。刘家村里的井水有萧依依天天倒入的灵泉水，村民从井里挑水吃水，日子倒还算过得去。其余的村庄里, 人们过得就艰难多了。
　　“我听说啊, 大山村种的瓜蔓都晒干了, 胡瓜挂在架子上, 硬生生晒死了。”刘五娘的前夫是大山村的, 近日从大山村里找她的人越发多了。以前的旧邻听说她过得好，都想上门来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活计。
　　村长刘大福叹了一声：“那可真是惨啊, 希望快点下雨吧。”
　　他们村子过得好，在这大旱之中就非常出挑了。谁家没几个穷亲戚？要是别村的都一窝蜂涌来刘家村，那人多口杂, 会发生什么事情就难以预料了。
　　“可不是这个理吗？”刘大勇从农场里摘了几个水灵灵的甜瓜, “我这就给夫人送过去，她快要生了, 吃这个润润嗓子吧。”
　　“快去，快去。”
　　皮球大小的嫩绿色甜瓜，水灵灵的, 看着就喜人。破开里面都是一肚子的蜜浆，香气浓郁，甜蜜非常, 瓜肉脆爽，村里的小孩和女人都尤其爱吃。往年还不觉得这瓜有那么好吃，村民们都一致认为，今年多亏了夫人向袁天罡请来的灵符，才导致种出来的瓜特别甜。
　　萧依依：不，是灵泉水和超级肥料的功劳！
　　刘大勇挑着扁担，筐里装了五六个甜瓜，他顶着烈日，快步走到山脚小院地门口，轻轻地敲了敲门，似是怕打扰别人休息。
　　“汪汪汪。”
　　是谁呀？
　　“是我，刘大勇，给夫人送甜瓜来着。”
　　不多时，里面传来了门栓落地的声音，一个毛茸茸的大脑袋从里面探了出来。金色的长毛在阳光下耀眼极了，像一团大金子一样。灵动的狗眼看了看人，人性化地咧开嘴笑了，蛋黄派点了点头，用牙咬着筐子，把一筐甜瓜拉回屋里去。
　　然后关门，叼起门栓，再站起来把门栓插回去。
　　完美！
　　大约三十多斤的甜瓜，对于近百斤体重的蛋黄派而言，对付起来绰绰有余。它轻松地把筐子拉到了屋里，看见妈妈还没睡醒，就乖乖地趴在床脚下，把头搭在小狼崽的身上。
　　灰珍珠一直在护着妈妈，有小媳妇在，它很放心！
　　萧依依睡醒的时候，大约将近早上九点，这时候太阳生得老高了，但她的睡意还没有完全散去。也许肚子里这孩子是个又懒又馋的，连带她这几日都吃睡都总是不满足，整个人非常疲倦。
　　“哇，有甜瓜。”
　　她笑眯眯地从屋子里捡了一个瓜，闻了一口，这股水果的气味真香啊。香甜之气弥漫了一屋子，比什么昂贵的熏香都要好闻。她方察觉肚子里有点饿了，直接把瓜洗了洗，削皮，直接在上面啃了一口。
　　“唔，好吃！”　
　　熟透的甜瓜有点沙沙的口感，和大西瓜有异曲同工之妙。在这个时代还没有西瓜吃，聊胜于无，吃个甜瓜她也很满足啦。里面带瓜籽的蜜浆像蜂蜜一样甜，还多了一种瓜果的清香味，她连带着籽一起吞下去，满嘴是香，实在是太爽了！
　　李渊看到她吃瓜吃得像个小母猪（这句话他不敢说），端着裤带面进屋里来了。这几天估摸这依依姐快要生了，他在国子监请了假，回家专门陪着媳妇了。
　　他眉头微微皱起，有些不大同意：“光吃瓜有点凉，你快吃点面条热热肚子吧。前几天你不是想吃裤带面吗？尝尝我做的带劲不？”
　　“好哇！”看到红色油亮的辣子和二指宽的裤带面，萧依依这个贪新厌旧的渣男，立刻抛弃了甜瓜，投入到面食的怀抱当中。
　　裤带面又称biangbiang面，是陕西关中地区的一种传统面食，以前萧依依在馆子里吃过一次，大赞够劲够味，久久没有忘记。裤带面的发明时间已经难以考究，反正在大唐这会儿，它还没有出现。李渊为了给她做这一碗裤带面，废了老鼻子劲了。
　　他深有体会：“孕妇的口味太奇怪了，想吃什么非要立刻吃到嘴里。”
　　毕竟从新东方做菜学院毕业的，也不是全能的啊。他想要扯出接近一米的裤带面，在废了好几根面团之后，终于也做成了。
　　三指宽的面条用大火煮熟，然后捞出面条，大方地浇上一大勺五花肉香辣酱和半勺茱萸粉、葱花和细盐，用热油猛地一泼，发出“嗞啦”的美妙声音，这碗面就算是成了。
　　萧依依是个爱吃酸的，李渊便给他加了少许醋和豆酱再拌一拌，这味道一上来，就更加丰富了。
　　听说陕西人吃面，要蹲在地上吃才够劲（参考白鹿原）？萧依依捧着比脸大的碗，倒有心效仿一二，但是这大大的肚子实在不允许她蹲着。不过坐在案几面前吃饭，大口刺溜着，也很好吃啦。
　　扯出来的裤带面口感劲道爽滑，比方便面强上三四倍不止，只需要稍微拌一拌，面条上就挂着浓浓的肉酱和辣子的味道，又香又辣，勾得人魂不守舍。
　　配料酱汁弄得好，面条的用料也一点儿都不差。今年新收的小麦刚晒好磨成面粉，和后世的精制面粉不一样，这儿的面粉带点天然的黄色，可谓是全麦面粉，麦香很足。加上灵泉水用来和面，做出来的面条偏米黄色，风格粗犷，但带有粮食特有的微甜，让人停不下来。
　　李渊看着她吃了一大碗面条，今天依旧是好胃口的一天呢。他把刚才吃剩的甜瓜塞回萧依依的手里，正要把碗筷拿进去厨房的时候，突然听得她痛呼一声。
　　“啊呀，是不是有什么东西流出来了？”萧依依摸了摸裙底，湿了一大片，怪难为情的。
　　难道是她没憋住尿？胃里的东西压迫了膀胱，把尿挤出来了？
　　“不对，是肚子疼……”一下一下扯着的阵疼让她回过神来，“是羊水！是孩子要生了！”
　　李渊吓了一跳，刚刚吃面的碗顿时掉在了地上，裂开了四瓣。他念叨了几句“碎碎平安”，立刻把萧依依抱到了床上，让大狗子看着媳妇，鞋都没穿好就跑出去里找稳婆。
　　“黄婆子，陈婆子在吗？我夫人要生了，快来啊！”
　　黄婆子和陈婆子是宫里送来的稳婆，在接生这一方面堪称专业，经手的贵族孕妇没有是个也有八个。李渊把她们安置在自家房子旁边的一处院子里，就等着这一天派上用场。
　　两人一听太上皇后要生了，心中一慌，很快就反应过来。她们还带着三个大约二十多岁的年轻女人，也是宫中专门培养的医女，立即拎好工具要为娘娘接生。同时，一个身姿轻盈的女官，骑着快马就往宫中赶去，太上皇后生产的消息，要报到宫中让陛下皇后知晓。
　　不为别的，需要宫中马上派几个御医过来坐镇，万一有什么不好的……呸呸，不会有这个万一的。
　　太极宫
　　李二陛下正和众臣商议政事，今年入暑关中久旱，多日不见一滴雨水，民间百姓已经多有怨言。这天不下雨，作物眼看着就要枯死，可叫人怎么活啊。
　　“报长安城郊河床裸露，井水水位也大幅下降……田中瓜菜不生，百姓吃水困难，粮价日益增高，望陛下早做决策。”
　　李二陛下的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天不下雨，他还能做什么决策？他的内心升起一股无力之感，莫非真是因为他得位不正，才遭来老天爷接连惩罚？
　　贞观元年春，河北大旱，夏，山东诸州大旱。贞观二年春夏，关内诸州大旱，京畿蝗虫成灾。贞观三年夏，徐州大旱，蝗灾，秋，德、戴、廓等州大旱，蝗食庄稼。
　　李二陛下对于近年来的旱灾还记忆犹新，那一年京师大旱，蝗虫四起，黑压压的虫子铺满了天空。所过之处，寸草不生。有人说是旱魃降世，有人说是蝗神发怒，但更多人说是天子弑兄杀弟，得位不正，才会遭此大灾。
　　“蝗”通“皇”，迷信的人皆把目光转向了大唐皇室。
　　今年是贞观五年，今年还要继续闹旱灾和蝗灾吗？
　　李二陛下揉了揉眉心，连从宫外进来上报的宫人也被他抛在一边。他沙哑着嗓子，艰难地说：“……就按前几年的经验办吧。”
　　去他妈的经验，谁想要这种天灾的经验啊！
　　众臣面面相觑，只好应了下来。有了前几年频繁闹灾，大唐朝廷在处理旱灾这方面已经有了一系列规范和政策。退出太极宫，大臣们抬头看了看高悬的太阳，嘴中皆是苦涩。
　　下一场雨吧，下一场雨吧。
　　没有比雨水更能滋养万物的了。
　　突然，天边传来了一声雷鸣，太阳的光芒变得柔和许多。云层渐渐凝聚在一起，像是收到雨神的通知一样，落下了细如牛毛的雨丝。
　　滴答，滴答，滴答。
　　甘甜的雨露地从屋檐下落了下来，众人的脸上皆是笑意。这群大唐的长官们像个孩子一样，不再讲究仪态，用手捧着雨水，感受到这股难得的清凉。
　　“陛下，下雨了，下雨了！”
　　“太好了，下雨了，终于有雨了。”
　　“天佑大唐，天佑大唐！”
　　众人高呼出声，跪倒在地上，李二陛下大步跑到了殿外，看到了太阳下的细密雨丝，天边的云层还露出绚烂的彩虹。耀眼极了，七彩的折射光好美，看得人心生欢喜。
　　“哈哈，今天是个好日子啊。”天子开怀大笑，不由得在雨中尬舞起来，“哈哈，下雨了，大旱可解。”
　　他就说嘛，他是天命之子，老天爷不会不承认他的。
　　“报！宫外有急报！”京兆尹韩皋派出了手下，有重要事情要报告给皇帝。
　　“快说，宫外有何大事？”李二陛下看到下雨，心情颇好地在雨中漫步。
　　年轻的小侍卫声音洪亮，他兴奋地说：“太上皇后于宫外平安产下一子，重达八斤！皇子产下那一刻，天边传来一雷，细雨顿时落到了地上。我瞧得真切，这雨不同寻常，落到花朵树叶上，这作物顿时舒展开来了！”
　　面无表情李二陛下：“……”
　　原来我不是天命之子，我那星宿投生的弟弟才是（第26章内容星宿下凡）。
　　唉，那袁天罡说的真没错，胃宿投生的弟弟，天生就是好吃好喝的，掌管田园无辜大丰登。不过只要这弟弟不造反，他也乐于养着这么一个有神通的孩子。
　　沉思了一会儿，李二陛下写下了一道圣旨：封太上皇二十二子为滕王，食禄山东滕州。赐下黄金百斤、珍珠八斛、白玉百兽雕一座、翠绿琉璃盏六对等若干宝物。
　　一时间，宫中朝廷皆有耳闻，都言当今陛下宽宏，善待幼弟。众人猜测，这皇子尚在襁褓之中，就被封为王爷，莫非是太上皇和陛下之间进行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太上皇用了什么利益为幼子换高位？
　　萧依依刚生产完，她抱着八斤重的胖小子，对外面的事情都不知晓。她想起空间的好处，趁着稳婆们都离开了，抱着孩子闪进了空间，想要宝宝吸收一下里面的灵气。
　　她站到了灵泉水的旁边，只见那往日满满的几口清泉里，只剩下大约一个洗脸盆的水。不过幸好泉眼里依旧不断地往外面流水，大约等上半天，就会重新填满了。
　　她大怒，骂道：“是谁？谁偷了我的水？！”
　　天道：借来用用嘛，别那么小气。
　　萧依依：那你用什么还我？
　　天道：还你的孩子一世富贵平安，成交吗？
　　萧依依：成交！


第一卷 第66章
　　即使有点不愿意, 山脚小院还是住进了外人。
　　是两个三十多岁的妇人, 自称崔嬷嬷和王嬷嬷。
　　这是宫里派过来伺候太上皇后，据说是这方面的专业月嫂，伺候了长孙皇后好几胎了。萧依依本着请月嫂带孩子的心思，就让她们住在了卧室旁边的厢房, 方便沟通交流。
　　至于李渊？
　　他被赶到书房去住了, 好不可怜。
　　一大早, 崔嬷嬷就烧好了热水, 稍稍兑开之后, 给宝宝擦了擦身体。她一看这胖乎乎的娃儿，就笑了：“奴婢干了这么多年，那么胖的小子可不多见。瞧着小脸蛋啊, 真俊，以后准是个美男子。”
　　这话不假，穿越后李渊就是一枚帅大叔, 前世的年轻样子在酒店里更是迷倒一大批服务员小妹。而萧依依这世的样子没了胎记, 眉目艳丽如画，儿子要是有三分和弟弟萧瑀相似, 那至少也是个小鲜肉啊。
　　萧依依听得也笑了。
　　做妈妈的，谁不爱听别人夸自己的孩子呢。
　　王嬷嬷托着宝宝的脖子，轻柔地用水浇到了宝宝的身上, 再擦洗干净，才给他重新穿上小衣服。干完这件大事，两人擦干了手, 恭敬地问道：“娘娘可要用膳？”
　　她们会的产妇专用菜谱可不少，太上皇后使唤她们，他们才有用武之地。听说太上皇后手松有钱，要是伺候一个月能得不少赏钱，那她们就更高兴了。
　　当奴婢的巴不得得到主子的重用，前提是主子得宠有有钱。
　　按照这个标准来，萧依依在宫人的眼里，可谓是一块大肥肉了。
　　萧依依想了想，嘴里有些淡淡的，想吃些有滋味的，边说：“早上吃碗三鲜馅的牢丸，中午就……你们去跟李，咳咳，陛下说，说我中午想吃猪脚姜。”
　　猪脚姜？这是什么东西来的？用猪脚和姜一起煮吗？
　　两位嬷嬷疑惑地对视了一眼，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一片茫然。听说太上皇有了烹饪的爱好，但是这一把年纪才下厨的半吊子水平……确定不会吃坏了太上皇后？
　　主子的命令还是要传达下去的，崔嬷嬷一说，李渊就知道媳妇想吃什么东西了。
　　唐朝的牢丸就是水饺，三鲜馅的水饺做起来并不难。去后院剪半茬韭菜，再去村里的鱼塘捞上几碗虾子，和猪肉一起剁碎做馅。崔嬷嬷帮着擀面做饺子皮，她惊奇地瞧着，太上皇的手上功夫可利索了，比她这个做了一辈子饭的还厉害。
　　起码那一眨眼就包出来一个牢丸的本事，她可没有。
　　牢丸从剁馅到煮熟，才用了半个小时多点的时间。王嬷嬷捧着一盘冒着热气的牢丸回到卧室时，萧依依顿时眼睛都亮了。
　　好吃莫过于饺子！三鲜馅的饺子简直是人间美味啊！
　　十多个圆滚滚的白胖子被放在白瓷盘，散发着一股面食的香气。她迫不及待地夹了一个，蘸了蒜泥和香醋，幸福地眯起了眼睛。韭菜好香，虾肉好弹，猪肉好鲜！
　　混合在一起，产生了一加一加一大于三的味觉体验，唇齿之间都是饺子的鲜香味。因为是做给产妇吃的，盐放得很轻，但这更能体现出食材原有的清香和鲜甜。尤其是其中大颗的虾仁，用灵泉水养大的，果然是不同凡响，鲜嫩无比，改天要吃一顿虾饺，肯定更加好吃。
　　“唔，太好吃了。”萧依依连吃了好几个饺子，每当夹起新的一个，又会重新被这种味道征服。
　　面皮上沾的蒜泥和香醋，把水饺里的鲜味勾了出来，一咬一口汁儿，比外面的速冻水饺好吃太多。要不是为了喂孩子，她放点辣的蘸料，那就更香了。
　　意犹未尽地吃完一盘饺子，萧依依擦了擦嘴，吩咐道：“你们去给陛下说一声，说我明天想吃虾饺，皮要透亮的，能看到里面红色的虾肉馅儿。”
　　“是。”
　　崔嬷嬷看到萧依依理所当然的样子，嘴皮子动了动，没有说些什么。
　　王嬷嬷看娘娘吃得开心，心下不住一阵阵羡慕。太上皇对娘娘该有多好啊，都快把她宠上天了，连早饭都是陛下亲手给娘娘做的。她和崔嬷嬷在旁边看着，太上皇做菜的时候嘴角微微弯起，显然乐在其中。
　　她家男人哪里会这么体贴？能给她倒杯茶就不错了。
　　她要是有娘娘这般的命，当真是死了也甘愿。
　　吃过了美味营养的早饭，萧依依感觉身前涨涨的，连忙给家里的胖小子喂了一顿。这小子吃得可真多啊，连续把两边都快吃空了，在满足地打了个小奶嗝，小鼻子抽了抽，又想要睡觉了。
　　崔嬷嬷帮着孩子尿了一回，换上了干净清爽的小衣服，见萧依依有些睡意，才和王嬷嬷悄悄地阖上门，退了出去。
　　屋外有一条金色长毛的大狗和灰色毛皮的小狼崽，它们看到两人出来了，瞄了两眼，又乖乖地守在妈妈的房门口。
　　崔嬷嬷拍了拍胸脯，这么大的狗可不多见，她是个怕狗的，这几日差点吓了一跳。
　　“莫慌，这是娘娘养的，不伤人。”王嬷嬷劝了同伴一句，“陛下宠着着狗儿，像亲儿子亲闺女一样，我们大方些，不要露怯了。”
　　“是这个理儿，但这夫妻俩过得实在是太……太怪了。”崔嬷嬷压低着声音说。
　　她在长安城里伺候贵人们，把狗当儿子养的，也不是没见过。但这太上皇待娘娘的情意，好像是被狐狸精给迷住了一样。娘娘要吃什么，陛下就都给她做，这天底下哪有男人做饭的道理啊？
　　太上皇富有四海，如今却甘愿为一个女人洗手作羹汤。
　　她要不是亲手所见，她还真不相信呢。刚才她看着娘娘生得美，按道理来说比自己年纪都大，可这还能产下皇子，日日使唤太上皇做事儿……她想瞧瞧娘娘是不是妖精变的，能迷惑住人心。
　　话本里，前朝的独孤皇后够厉害的吧，哄得隋文帝只宠她一人，但也没有宠得让皇帝为她做饭的。
　　此时，“被妖精迷惑住”的李渊正在厨房里，他掀开一口大砂锅，闻到一股酸酸甜甜的醋香味，认真地品尝了一口。
　　“嗯，还要多放点糖。”他往里面扔了一大块石蜜。
　　石蜜，是西域那边进贡的固体蔗糖，和后世的红糖有点相像，但又不完全一样。这种糖在市面上价格昂贵，属于高档奢侈品，要不是太上皇有份例，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
　　不过，在李渊的眼里，这种东西也不过是一种调味品罢了。
　　锅里正给萧依依煮着猪脚姜，是用猪脚和甜醋一起煲的，是广州那边的传统名菜。锅里放上大块的姜片，给坐月子的女人吃最好，能驱走骨头里的寒气，有能给身体滋补元气。小火熬几个时辰，炖到猪脚酥烂，入口即化的时候，就可以盛出锅了。
　　崔嬷嬷和王嬷嬷想要给陛下帮忙，却插不上手。她们疑惑地看了看，这种甜腻腻的肉食，娘娘真的会喜欢吃吗？
　　答案当然是会的。
　　过了一上午，萧依依听到宝宝的哭声，悠悠地转醒。她再给胖小子喂了一餐，胖小子还没吃饱，她整个人的身体却仿佛被掏空。
　　太饿了，她感觉自己能吃下一头牛！
　　幸好，崔嬷嬷端着猪脚姜进来，及时拯救了她。
　　猪脚本就是下奶之物，本着给儿子攒口粮的想法，萧依依吃起来一点儿也没有心理负担。减肥是什么？早就被她忘得一干二净了。
　　一个大海碗里装着热气腾腾的猪脚，甜醋的香味让她忍不住流口水了。黑色的甜醋让猪脚染上了酱色，变得入味极了，甜味和肉味相逢，吃着一点儿也不腻。还有炖成黑色的嫩姜，入口爽脆，大部分辛辣味都被融化在汤汁当中，不会像老姜那样辣得过火，但也给舌尖留下少许辣辣的刺痛。
　　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小辣怡情。
　　萧依依喝了一口甜醋的汤汁，胃口大开，专心向肥美的猪脚进攻。软糯的猪皮口感非常好，底下的肉被炖煮得脱骨，筷子都不用使力，立刻骨肉分离。醋香甜香肉香通通进入了嘴里，只叫人重复咀嚼的动作，配上两口米饭，吃得更有滋有味了。
　　站在一旁伺候的，崔嬷嬷闻到猪脚姜的味儿，看得都馋嘴了。
　　乖乖，放了昂贵的糖和肉，能不好吃吗？
　　萧依依意有所感，笑着说：“等会儿你们去盛上一碗尝尝，也算沾点喜气。我听说岭南道那边，有产妇生小孩了，都会给亲朋好友送上一碗猪脚姜。”
　　只可惜，她和李渊两人穿越了过来，原本的亲戚朋友都联系不到了。
　　“奴婢就谢过娘娘了。”崔嬷嬷如愿以偿地笑了笑，表情还故作夸张，“娘娘的福气深厚，奴婢沾上一星两点，就不还了。”
　　萧依依被她这么一逗，乐了，她摆了摆手，说道：“去吧，去吧，不用你还。”
　　崔嬷嬷等萧依依吃过饭，又把屋子收拾干净，才和王嬷嬷退了出去。一个上午换下来的孩子尿布可不少，她们又攒了一大盆，打算在院子里洗洗。
　　当她们到了水井旁边，打算给小皇子洗衣服时，意外地发现清早拎出去的尿布，都不见了！
　　只剩下一个空空的大木盆在井边。
　　王嬷嬷不由得惊叫一声：“这是怎么了？难道有人偷衣服不成？”这可不得了，皇子的贴身物品怎么可以流传出去，万一有人捣鬼就糟了。
　　崔嬷嬷瞪大了眼睛，环顾四周后松了一口气，她指着院子里一条绳子：“你瞧，那上面挂的不就是小皇子的尿布？肯定是太上皇抽空把孩子尿布都洗了，晾在了上面。”
　　男人爱干活，本该是值得表扬的。
　　只是，在尿布的旁边，同一根绳子上还挂着一大串菜干。
　　几十颗翠绿的小白菜被晒得蔫蔫的，在夏日中成为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两人隐隐可以感觉到，尿布上经久不散的气味，顺着盛夏难得的微风，在向着菜干飘去？然后菜干疏松有孔的结构，像活性炭一样，会吸味啊啊啊啊啊啊。
　　迷之画风。
　　童子尿驱百邪，想必太上皇也是这个用意的。
　　嗯，一定是这样！
　　似乎领会到最高领导人的精神，两人都没有对萧依依说，这菜干是在尿布旁边晒干的。次日，李渊加了菜干熬成鲜美的肉粥，得到了媳妇的高度好评。
　　萧依依把碗递给了王嬷嬷：“再来一碗！菜干很香，多放点。”
　　王嬷嬷照做了，给碗里加了好多菜干。
　　看来，用童子尿熏出来的菜干，味道的确顶呱呱！



第一卷 第67章
　　总而言之, 胖小子算是一个挺好养的孩子。
　　除了吃得有点多以外。
　　根据两个嬷嬷的说法, 胖小子的食量将近平常婴儿的两倍。为了供养这个胖小子，萧依依每天大鱼大肉地吃着，人却丝毫不胖。反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地恢复了腰身, 瘦了一大圈, 看得李渊都心疼极了。
　　眼看着要出了月子, 即将在宫中给小皇子举办满月宴。李渊逗着婴儿床上胖小子, 商量着说：“依依姐, 这是我们的孩子呢，我给他取名叫元婴，好不好啊？”
　　他着重地咬字在“孩子”上, 宫里有那么多便宜儿子，可只有眼前这一个，才是他的亲儿子啊。
　　“元”有第一、唯一的意思, 元婴, 这是他唯一的儿子啊。
　　“元婴？是个好名字。”萧依依模模糊糊地记得，大唐好像有个王爷, 也是叫李元婴的。不过她的儿子就叫这个名儿，管他呢。她摸了摸胖小子的小手，轻声地说, “阿娘的小元婴，你高兴吗？”
　　胖小子意有所感地咧开了小嘴笑，舌头一吐一吐的, 口水把脖子都淹了。
　　李渊看着媳妇柔美的侧脸，又看看胖小子被挤成一坨的五官。这孩子以后一定要好好减肥啊，不如长大之后真是一胖毁所有。
　　李渊：“那儿子的小名叫什么？依依姐你取吧。”
　　萧依依：“叫大胃，隔壁老袁不是说孩子是天上的胃宿托生吗？总要圆回来的。”
　　因为萧依依身怀空间，这刘家村的改变，是瞒不过有心人的。明眼人都看出来，村里的瓜果蔬菜长得特别好，一样两样还好说，可这遍地作物都生得好，豆角垂着比小臂长，茄子一个有三斤重，那就很难解释了。
　　李二陛下早就察觉到蹊跷了，幸好有老袁帮忙圆了回去，说胖小子是星宿下凡的孩子，掌管田园农事，才给村子里带来这般变化。
　　李渊哈哈大笑：“李大胃？哈哈，这胖小子吃得那么多，真不愧是大胃！”
　　正躺在小床上的滕王，就这样被无良父母决定了小名，甚至被写在了唐史中，被后人称为“大胃王爷”。传闻他吃饭一个顶三，高祖皇帝和孝昭懿皇后为了这个幼子，亲自下海挣钱，就为了让这个儿子吃好喝好。
　　而又因为一篇入选高中语文课本的文言文，小胖子被万千高三生都记住了。
　　此处暂且不提。
　　七月二十日
　　虽然太上皇已经不住大安居了，但是今日的大安宫被打扫得整洁一新，宫人们互相检查着，只等待陛下和太上皇后带着小皇子回来。
　　官方对外宣称太上皇在宫外避暑，才不在宫里居注。但大安宫的宫人都认为，肯定是他们伺候得不好，让娘娘出了事故，才致使太上皇带着妻子搬了出去。
　　毕竟在性命面前，金碧辉煌的宫殿实在不算什么。
　　原是跟着太上皇近身伺候的老太监陈大宝，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大声呵斥着手忙脚乱的宫女。
　　“你，你，还有你，那个七彩如意瓶别要搬去显眼的位置，放在角落旮旯里算什么东西？”
　　“那个驼背的，把后背给我挺直起来，别给陛下丢脸。”
　　“那个细长眼的，对，说的就是你，那个手指甲还带着泥，怎么来端果子吃食？换个人来！”
　　老太监陈大宝对这次满月宴非常重视，这可是他陈公公的表现机会啊。那么多年了，宫里又出了嫡出的皇子，太上皇一直在宫外护着母子俩人，可见对这个幼子的看重，生怕别人给害了。
　　他翘首以盼，只求太上皇把他的能力看在眼里，将他委托重用。他做了一辈子伺候人的活儿，如今主子跑了，他连油水都没有，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要钱没钱，要权没权，要根没根。
　　听说太上皇后在宫外做生意，太上皇要是能把他带出去，他一定好好做事，替主子挣钱。嗯，顺便抽点油水，买点糖和肉润润嗓子。说不定旁人敬他几分，他这种无根之人，也能当一回“陈老爷”。
　　他想看看宫外是个什么样子的，他好多年没有走出去了……
　　老太监陈大宝听得远处的宫门传来沉重的号角声和鼓声，那一定是恭迎太上皇回宫了。他目光明明暗暗，心思千回百转。
　　李渊和萧依依换上盛装，用薄薄的锦被包着大胃，在众人的注视下重新迈进了唐宫。萧依依听得这远古的乐声，神情有些恍惚，她的手心不由得冒出细汗，心脏紧张得快要跳出来了。
　　“别怕，有我在。”李渊留意到身边人的状态，主动地牵起了她的手。
　　其实他也有些害怕，以前的小平民可没有见识过这种大场面。但是不管怎么说，他必须装也得装个样子出来，给妻儿撑起一片天。
　　萧依依脸上一红，在古代两人牵手，真是害羞啊。她被李渊领着，有种电影明星走红地毯的感觉，不经不觉地回到了大安宫。她好不容易松了一口气，有小宫女送上茶水点心，让娘娘稍作歇息。
　　“你们可准备妥当了？”她问道。
　　太监陈大宝满脸笑容:“都准备好了，娘娘看看还有哪些不足，小人立刻让人换上。”
　　萧依依看着富丽堂皇的宫殿和大气不敢出的宫人们，点了点头，“已经很好了，多谢你们。”
　　她看着奶娘怀里吃饱的大胃，今日要出席宴会，就让宫中的奶娘替她喂了一顿。这个胖小子倒谁都不忌，有奶就是娘，咕噜咕噜地饱餐了一顿。
　　醋得萧依依频频侧目。
　　奶娘被娘娘这么盯着，吓得胆战心惊。
　　“你啊，谁的都吃。”萧依依捏了捏大胃的鼻子，她原本还担心儿子吃惯了灵气良心奶，不吃奶娘的呢。可谁知这小子胃口太大，一饿起来，连娘亲都忘了。
　　滕王的满月宴，即将开始了。
　　在卯时整(下午五点)，太阳还没下山，天还大亮着。唐宫里已经华灯初上，张灯结彩。一大群当今陛下的皇子皇女早早围在一起，都想要看看新生的皇叔。
　　“大哥，这皇叔好小啊。”李治指了指襁褓中的小孩，“比城阳妹妹还小。”
　　长乐公主李丽质也非常赞同，皇叔那么小，像个白软的团子一样，太可爱了。她趁嬷嬷们不注意，摸了把皇叔的小脸，真嫩啊。
　　比剥壳的鸡蛋白还嫩。
　　太子李承乾留意到妹妹的动作，要把那么小的孩子当作长辈，怪难为情的。但他面上调整得很好，只说:“稚奴，丽质，不可无礼。二十二叔是长辈，你要尊重他。”
　　大胃排行二十二，可见李渊原身的身体之好!虽然退位下来，但孩子真的没少生啊。
　　而远处边上还有一群七八岁，十几岁的皇子皇女，面上却带着羡慕。他们是太上皇原身的子女，但却不如出生的皇弟受重视。
　　他们难得和耶耶说上几句话，但弟弟却日日有父亲陪着。阿娘不受宠，几个月都不见天颜，太上皇后却被太上皇捧在手心，还能吃到太上皇亲手做的饭菜。
　　唉，同人不同命啊。
　　当天色渐渐暗下来的时候，有白面无须的太监尖声大喊:“皇帝驾到，诸人噤声!”
　　大安宫里嗡嗡嗡的说话声，顿时安静下来。
　　李二陛下携长孙皇后而来，他们对上首的太上皇和太上皇后行了一礼，坐在了下首的座位上，宴会正式开始了。
　　萧依依顶着众人的目光，抱着大胃上前，皇室贵族们看到胖乎乎的小脸蛋，不由得声声赞叹。
　　这么胖乎的小孩子，可真不多见。下巴上堆着一叠叠肉，白嫩红润的小脸蛋，看着就喜气。两个出身大家的女官接过沉甸甸的大胃，在场内绕了一圈，贵族夫人们看得眼热，小皇子伸出来的小手臂像藕节似的，都是肉啊。
　　真是个胖小子。
　　这非常符合唐人的审美观。
　　因为早些年年景不好，能吃得胖的，都是有福气的呢！大胃能长得胖，贵族们非但不觉得丑，只觉得他可爱极了。
　　况且刚满月的小孩子，白白胖胖的，又能丑到哪里去？
　　诸位贵族夫人慷慨地结下自己的荷包，尤其是年轻未生育的，又派侍女奉上匣子，送上各种礼物，想要蹭蹭小皇子和娘娘的喜气。她们也想生个胖小子啊，在这个年代，儿子就是底气，就是后半辈子的保证。
　　她们要是也能生下健康的孩儿，自然能挺值腰身，在夫家更自信了!
　　太上皇后如此高龄，也能生下儿子。她们那么年轻，没道理生不出啊。大约是有什么怀孕生子秘方吧，她们各自猜测着，恭维的话说得跟不要钱一样。
　　“滕王健壮威武，以后是个大福气的。”话说一个小孩能看出来威武？
　　“滕王长得真英俊啊，活像跟太上皇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这满脸是肉的胖娃娃能看出来英俊？
　　“滕王比我家幺儿壮多了，真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啊。”哼，那小儿是小妾生的，夫人踩起来爽快极了。
　　女人们偷偷地瞧着，太上皇后的气色好极了，腰身也细跟没生过的差不多。她的眼睛仿佛含情，面如春花，勾得太上皇一刻都离不了她。
　　真是个狐狸精!
　　连与大臣们敬酒的时候，太上皇还下意识回头，看着座位上的娘娘。好像一个喝多了两杯，都会被老婆揪着耳朵骂的可怜虫。
　　偏偏女人就是一种矛盾的生物，心里唾弃着别人是狐狸精，可内心深处却渴望自己能成为这样的人物。夫人们打定主意，一定要和太上皇后交好，多学习几招御夫术。
　　看以后男人还敢小瞧她们不？
　　哼!　



第一卷 第68章
　　在这场满月宴上, 萧依依和大胃可谓是出尽风头。
　　她笑意盈盈地抿了一口葡萄酒, 脸色越发红润动人。她酒量不好，没喝几口就脸上带着醉意，傻傻地看着李渊笑着。问她有什么事儿，她说没事儿, 眼睛亮晶晶的, 只抿嘴笑着。
　　“你呀, 叫我怎么放心下来。”李渊把她搂着, 不再离了她去敬酒, “吃点面食好吗？刚烤好的饼子，还热乎呢。”
　　“好啊。”萧依依点点头，像个乖巧的孩子。
　　李渊给她掰了半块胡饼, 让她填填肚子，也好解解酒意。宫中的大厨用面粉和羊肉做成的饼，加豆豉和蒜末调味, 再用酥油灌浇, 烤熟后香气四溢，算是一绝。被他这么一掰开, 大滴的羊肉汁涌了上来，冒着的羊油有些许膻味，但却不难闻, 反而诱人极了。
　　他把大的那一半给了媳妇，肉少的那边就自己啃了。
　　“好吃不？改天给你做一回。”
　　“唔，好吃。”萧依依的脸红红的, 笑得一脸满足。
　　她大口吃着饼，胡饼中羊肉烤得正好，不会太柴，正是最嫩滑的口感。豆豉蒜末和羊肉的搭配别有风味，与大葱羊肉馅的不一样，这种肉馅有种类似豆子酱香的滋味，咸香流油，让人难以忽略其中的美妙之处。
　　这对最尊贵的夫妻俩同吃一块饼，神色自若，不似作伪，连以恩爱著称的李二陛下和长孙皇后都做不到这种黏糊劲儿。长孙无垢瞄到了这边的情况，脸上不显，但心中不由得升起一阵羡慕和惆怅。
　　宫中人人都说皇后受宠，生下三子二女。但陛下还不是照样宠幸其他妃嫔，别人的孩子还不是一个接一个的生出来？
　　起码太上皇有了娘娘之后，就再也看不进别的女人了。这可真是“改邪归正”啊，以前太上皇的风流性子，比当今还强上几倍。
　　长孙皇后看着自顾自吃东西的李二，又瞧见频频往这边暗送秋波的小妃嫔，顿时觉得气都气饱了。幸好她还记得自己“贤惠”的人设，脸上依旧保持着得体的笑容，展现出母仪天下的风采。
　　好多贵族夫人们也把上首的两位看在眼里，这太上皇待娘娘真好啊，连吃一块胡饼都要和娘娘共享。她们要是有娘娘五成，不，一成的本事，也足够把自家男人攥得死死的了。
　　她们盘算着，要不要找个时间把娘娘约出来，学习一下御夫心得。看着太上皇好像被人下了蛊一样听话，真是叫人羡慕嫉妒恨呐。她们想着滕王这般健壮的小胖墩，算学不到两性心理学，学学生子秘方也好哇。
　　半个月后
　　萧依依收到到一张邀请函，纸上写着秀美的小楷，还熏了香。大致意思说是魏国公夫人卢氏在府中设宴，邀请娘娘到府上吃顿下午茶，聊聊天。
　　嗯，顺便交流一下育儿心得（生子秘方）。
　　她拿着还似有松竹香气的请柬，疑惑地问：“魏国公是谁？他的夫人又是谁？”
　　萧依依一脸茫然，她对于贵妇聊天群不是太感兴趣。但近大半年来没有逛街走动了，她正闲得蛋疼，想要去见识一下“大场面”。毕竟放在二十一世纪，省长夫人都不一定够资格参加这种茶话会呢。
　　殊不知，她才是最大的腕儿。太上皇后出来了，谁不是恭恭敬敬的啊？
　　李渊想了想：“魏国公……魏国公是房玄龄！他老婆好像是历史上的醋坛子！”
　　他在国子监混了大半年，对于学生的家长们，也就是长安城里的贵族们出身和封号都了解一二。房家那熊孩子他还教过，是个光长四肢不长脑子的，教的九九乘法表啊，五七四十二，六七三十五，可把他气个半死。
　　“醋坛子？”萧依依知道房玄龄，可醋坛子是什么来着？
　　李渊听得一耳朵的贵族小八卦，耐心地给她解释着。
　　李二陛下作为体贴下属的好上司，登上帝位后，秉着有福同享的道理，在一次酒宴后，给房玄龄赐了两个美人。老房推脱不及，就收下了。
　　可这夫人卢氏一看到老公领着小三和小四回来，气得整个人都爆炸了。好啊，她在家里操持家务，这个男人在外头泡妞吃嫩草，那怎么能忍？！不忍了，管他是奉旨包二奶的，卢氏大打出手，把两个美人连夜赶了出府。
　　这一战，名扬长安。
　　此事很快就被李二陛下知道了，他也气啊，一届妇人竟敢冒犯自己旨意，如此不贤惠还有理了？他把夫妻两人召进宫里，卢氏拒不认错，于是他便让人赐下了毒酒，只说：“想活着，就别嫉妒，若是嫉妒，就把这坛子毒酒喝了，给新人腾位置吧。”
　　他本想吓唬一下卢氏，谁知她是个烈性的女子，捧起醋坛子一饮而尽。李二陛下吓了一跳，楞的怕傻的，傻的怕不要命的。他什么也不怕，最怕连命都不要的，毫无顾忌之人。
　　从此，魏国公夫人卢氏就在长安人称“醋坛子”，人人都知道房大人惧内，他家有个母老虎啊。
　　“是这样啊……”萧依依笑了笑，“这魏国公夫人真有意思，在这个时代，难得见到这样追求爱情的女子。”
　　如今以贤惠为女子的美德，恨不得男人包二奶，大婆还给小三收拾位置。男人们都想妻子如同长孙皇后那样美貌又贤惠，享齐人之福，但萧依依自认为，爱一个人之后，人是自私的，心就会变得容不下一颗沙子。
　　若是她能高高兴兴和小三做真姐妹，那只能说她根本没有爱上。
　　感怀自身，她瞪了李渊一眼：“你要是敢包小三，我就跟你分手，不，离婚！”
　　“不敢不敢。”李渊就差竖着几根手指发誓了，“我只要你一个就够了，我一把年纪还搞那么多人，肾亏活不长啊。”
　　“那就是年轻了，就能搞小三？”萧依依挑了挑眉毛。
　　李渊：“……”
　　对不起，我给自己挖了一道送命题。
　　为了表达自己的决心，李渊打算亲自驾着马车，送萧依依过去魏国公府喝下午茶。他前世买不起车，如今靠着好身份，豪车房子一样都不缺了。他开的可是四驱的悍马！
　　四头通体洁白的高头大马并列在一起，仿佛复制粘贴一样，整匹马身上没有一根杂毛。这是西域那边专门进贡过来的好马，只供皇室专用。灿烂的太阳光打在马身上，长长的鬃毛泛出雪白的光芒，圣洁无比，恍若神明。
　　嗯，四头骏马拉的马车，没毛病。
　　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按照太上皇的身份，本该是用六匹马的马车，但萧依依夫妻俩怕太招人眼，就改用四驱的马车。毕竟在长安，大臣贵族遍地走，开四驱的悍马很正常，不会落魄，但也不会让人瞧不起。
　　在这个没有驾校的年代，李渊认真学了大半年，终于学会了开车。
　　虽然是个无证驾驶，还不用看红绿灯指挥。
　　这可差点把这把老骨头折腾坏了，如今的马车没有避震，坐在里面抖得屁股都疼。最怕哪个缺德的长安市民在路上扔个小石子或者小砖头，那车轮子一碾过去，整个人都快跳起来了。
　　李渊换上方便开车的胡服，等了大半个小时，媳妇终于化好妆，美滋滋地抱着孩子出来了。他把大胃的婴儿车绑在了马车后座上，这胖小子太重了，一路抱着肯定会累坏了。
　　萧依依穿了一身象牙白色的襦裙，只裙摆上绣着点点桃花花瓣，衬得面容娇美，又不失温柔。为了不输场子，她在头上戴了一套红宝石步摇，手腕上是同款的红宝石镯子。这么大的红宝石可不多见，成色红亮剔透，看着真是个娇贵的美人啊。
　　李渊装模做样地吹了一声口哨，逗得她脸都红了。
　　老司机拉开了车帘子，把媳妇和孩子请了进去，“小姐，上车请系安全带。小朋友在十二岁以下，要在大人陪同下乘车哦。”
　　萧依依故作矜持地笑了笑，陪着他演了起来：“去魏国公府，师傅知道路吗？”
　　“知道，知道，现在开始打表计价啊。”踏踏踏，滴滴快车开动了。
　　还别说，车上真有安全带。这是李渊让工匠们设计的，能保证马车在颠簸的时候，车内的乘客不会被摔了出去。只是萧依依看着土豪金色的绸缎安全带，绣着精美的龙凤花纹，一时语塞，这审美真是……一言难尽啊。
　　得知太上皇后回来参加茶话会，贵族夫人们提早了一个时辰到达魏国公府，都想要给娘娘留下一个好印象。女主人卢氏早早吩咐了门房的仆人们，要大开正门，以最饱满的精神态度应急客人。
　　她带着婢女和其他家人，在门口处候着，准备迎接娘娘的到来。好些人说娘娘是狐狸精转世，把男人勾得魂都没了。但卢氏听闻了娘娘的事迹，没有嫉妒，只有一种惺惺相惜之感。
　　唉，终于有人懂她的了！爱一个人嘛，当然要把他牢牢捉住啊。
　　瞧娘娘那吃醋的劲儿，肯定比她还厉害几倍。娘娘把太上皇拿捏得死死的，还让太上皇甘之如饴，就这功力啊，卢氏自愧不如。
　　在众人的注视中，不多时，一辆四驱的马车正停在了魏国公府的门口。看门的小厮还没说什么，卢氏的嘴巴长大了，眼神中尽是惊讶。
　　“那拉车的……好像是太上皇啊？”卢氏小声地问旁边的同伴。
　　“是啊，陛下给娘娘拉车？不得了不得了，这娘娘……”那位夫人顿了顿，下半句话没有说出来。
　　乖乖，娘娘都把太上皇当拉车的仆人使唤了。
　　真牛逼啊！



第一卷 第69章
　　李渊在空中打了个响鞭, “驭”的一声, 四头大马便停了下来。
　　他利索地从前座上下来，从马车后面搬下踏板，然后才掀起车帘字，把车厢里的美人请了下来。萧依依见一群不认识的夫人们都站在魏国公府门口, 她握着绣粉荷鱼戏团扇, 微微笑了笑, 直叫人移不开眼。
　　“娘娘在看着我呢……”一个夫人喃喃道。
　　“胡说, 娘娘看的明明是我……”身侧的同伴不打赞同地在内心反驳道。
　　长安城里哪个女人没有听说过娘娘的威名？好些人都说娘娘是狐狸精, 把皇帝们都死死地握在手里。她们不敢直视娘娘的威仪，只好半低垂着眼，在行礼的同时, 偷偷打量着娘娘的妆容和打扮，盘算着学上一学，把男人的心勾住。
　　恍如小粉丝见到大明星一样, 往日里风光无限的贵族夫人们, 心情既激动又紧张。
　　有种自惭形秽之感，她们连大气都不敢出了。
　　魏国公夫人卢氏看着迎面走来的娘娘, 不由得赞叹：“娘娘真的好美啊！”
　　只见娘娘的脸上薄施脂粉，妆感并不厚重，肌肤的粉嫩色泽透露出来, 恍若十多岁的少女一样。两道柳叶眉衬得一双桃花眼含情似的，眼窝中用了少许浅粉色的眼影勾勒，眼波流转之间, 娇羞无限，欲语还羞。别说是男人，她们一群女人也抵挡不住啊！
　　还有那唇上不止用的是什么胭脂？带有亮晶晶的蜜色，仿佛引诱着人去品尝……
　　在众人看得愣神之间，李渊已经把大胃的婴儿车卸了下来。又体贴地交代了一番，叫不要喝酒，约好什么时间来接媳妇，直到萧依依被簇拥着进府，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看得女人们又更加眼热了。
　　萧依依推着儿子走在正中央的路上，朱唇微启，微笑问道：“哪位是魏国公夫人？今日来访，真是多谢夫人款待。”
　　“妾身卢氏见过娘娘。”卢氏头一个站了出来，她本是爽朗的性子，引着萧依依进府游玩，“娘娘亲自驾临，当真是蓬荜生辉。男人们都还没回来，姐妹们尽情耍耍！”
　　“那感情好呢，我也想松快松快。”萧依依捂着嘴笑了。
　　夫人们见气氛好，也都陪着说笑逗趣，倒有几分真情实感。一时受宠，就把眼睛抬到天上去的小妃嫔，出身贵族的她们也不是没见过。反而眼前不摆架子的太上皇后，待人有礼，就显得非常可贵了。
　　尽管给人温柔之感，但却条理清晰，不卑不亢。
　　这在当下是很难得的女性品质。
　　卢氏把她们带到了府上的花厅，请身份最尊贵的萧依依坐上首，跟众人一起聊天吃茶点。她猜到娘娘可能会带着滕王来赴宴，特地在花厅的东角派人放置了一尺高的竹塌，上面铺满了柔软的被褥，又用厚枕头围了一圈，防止小孩掉落下来。
　　萧依依对于这么贴心的处理，表示很满意。
　　大胃在老父亲的马车上颠簸了一会儿，早就困得小眼睛都眯起来。小孩打了个哈欠，睡得很香，连阿娘把他放到榻上也不知晓。
　　除了萧依依带娃赴宴，卢氏的闺蜜裴氏也带着小五过来了。小五是魏征最小的女儿，在家里颇为受宠，裴氏不放心幼女独自在家，便抱着女儿参加好友的茶话会。
　　两家的男人关系不错，卢氏当然不会拒绝这么一个香香软软的小姑娘来玩啊。
　　“小五，快拜见娘娘。”裴氏抱着女儿，打算扶着女儿给萧依依行礼。小姑娘眼神懵懵懂懂的，她还不懂什么叫娘娘呢。
　　但她看到这个阿姨好漂亮哦。
　　比小五见过的所有人都漂亮！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即使是一岁半的小五也不例外。她睁大了一双圆溜溜的杏眼，好奇地看着萧依依的方向。小手还往前一伸，想要抱抱。
　　萧依依有个胖小子，还没有小闺女呢。她看到这么可爱的小女孩就觉得亲切，“给我抱一下吧，这孩子叫什么？”
　　裴氏应答着：“女儿叫小五，妾身的相公是魏秘书。”
　　她脸上一喜，连忙把女儿递到萧依依的怀里。不是她势利眼，只是女儿讨娘娘的喜欢，的确是替家里争光的事儿。魏征是个穷打工的，并不是出身世家，女儿多挣一份脸面，以后嫁人就好过许多。
　　萧依依抱着软绵绵的小女娃，生怕自己手重把孩子弄疼了。她家的大胃皮厚肉糙，养闺女可不一样。她听着夫人们说着长安城里的趣事，右手一下一下地扇着团扇，留意到小女娃盯着扇子上的图案瞧。
　　团扇上绣着的小金鱼穿梭于荷塘中，金鳞闪闪，栩栩如生。这是宫中的手艺，绣上去的线采用了“拈金”的古老手艺，听说是掺了真金的，反射出艳丽的金色。
　　这可谓是非常吸引小朋友了。
　　小五咿咿呀呀地说个不停，小眼珠一直没有离开过这把精美的小扇子。
　　不多时，有身段苗条的婢女们鱼贯而入，送上时兴的茶点。萧依依瞧小五看得困了，便让裴氏把小五抱到榻上歇息。
　　至于同塌而眠的大胃？因为还在吃奶的年纪，众人也不觉得逾矩。
　　“我和小五有缘，这把扇子就送给小五玩耍吧。”萧依依把绣荷鱼戏团扇给了裴氏，小姑娘得了扇子，一定会很开心的。
　　不仅女儿开心，裴氏也开心极了。她连连谢恩，只要娘娘不倒台，这种大明星用过的好物，放在女儿的嫁妆里，可谓是非常体面了。
　　怀里少了个孩子，萧依依顿时轻松了不少。她打量着这大唐的本土点心，心里有些期待。一份是长得像麻花的油炸点心，另一份是拌了牛奶和豆沙的糯米饭。
　　“巨胜奴和清风饭，请娘娘慢用。”红着脸的小婢女，送上了两碟子点心，偷偷地看了一眼大明星，就退了下去。
　　萧依依摸了摸脸，她有这么可怕吗？
　　不管啦，还是吃了东西再说。
　　在大唐，油炸食品被称作“寒具”，而面前这两块叫做“巨胜奴”的点心，便是酥蜜寒具的一种。上面淋了一层薄薄的麦芽糖，透出琥珀色的光，以炒香的白芝麻点缀，一阵阵甜香味扑鼻而来。
　　这种点心被做成一口一个的大小，正好可以一口吃完，大约是为了顾及淑女们的仪态。牙齿轻轻一咬，酥脆的声音立刻在嘴里爆炸开来。女人们用帕子挡住嘴巴，但“咔吱咔吱”的，这酥皮破碎的声响挡不住啊！
　　传闻最好的寒具能“惊动十里人”，萧依依以前还以为是夸张手法，但直到吃了巨胜奴之后，她才发现自己孤陋寡闻啊啊啊啊啊啊啊。
　　来了大唐那么久，她居然一直用街边小吃来调戏国子监的学生。要不是食材好，早就关门大吉了！
　　其实这大唐的点心也不差啊，酥香甜蜜，嗯，比驰名中国的天津麻花相比，一点儿也不输。
　　喝了口茶润润喉咙，萧依依的表情更认真了。她把手伸向下一盘“清风饭”，小瓷盘里还散发着白色的冷气，这是用冰镇过的甜食。
　　萧依依就更喜欢了！
　　怀孕期间馋了那么久冰淇淋，坐月子的时候也不能吃凉的。难得出来一趟，李渊也管不着，她控制不住自己的双手，用小银勺矜持地舀了一小口甜食。
　　“唔，好凉，好爽！”她眼前一亮，这个糯米饭好好吃。
　　清风饭是一道流行于贵族圈的宫廷点心，上好的糯米被蒸得晶莹剔透，内里包裹着细腻的红豆沙，用鲜牛奶一起搅拌，居然做出了一种类似果冻的口感。又凉又糯的甜食旁边，放着一个白瓷小壶，她学着其他夫人的样子，拿起小壶倒出蔗浆。
　　甜蜜之气弥漫了一室，蔗糖的加入让嗜甜的人更加幸福。
　　清风饭作为点心，也不过是半个拳头那么多，几口就吃完了。萧依依正在回味着千年前的美味，没想到被一个大胆的夫人cue到了：“娘娘，您能和我们分享一下，额，您是怎么和家人相处的吗？”
　　她本想问娘娘怎么和太上皇相处的，但话到嘴边不好意思说得太刻意，只好改说家人。
　　众人一下子集中了精神，挺直了腰身，总算问到重点了！
　　她们一起吃下午茶，不就是想要向娘娘学习一两招嘛。
　　“相处？他太好了，总是迁就着我啊。”萧依依笑得跟个初恋的小女生一样，眉眼的温柔都能滴出水来。但是她这种情况不具有参考价值啊！
　　她环顾了四周，再结合卢氏的“醋坛子”传闻，大致对女人们的想法有了一定了解。她清了清嗓子，在众人洗耳恭听的神色中，一本正经地说：“我觉得一句话，总是很有道理的。男人负责赚钱养家，女人负责貌美如花。”
　　“女人，就要对自己好一点！省来省去，劳心劳力，容颜易老，新人进门，这都是为了谁啊？”
　　“要是福气短的，还没熬到孩子长大就一命呜呼。那费心了大半辈子，岂不是换来别人睡你的床，花你的钱，打你的娃？”
　　“花钱能解决的事儿，那都不是事儿。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不图别人喜欢，也图自己高兴啊……”
　　“还有，女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每天吃个七分饱，饭后走一走，睡前再练一套瑜伽，保持美好身材，做个小腰精。瑜伽是什么？就是一套拉伸筋骨的动作……”
　　其实萧依依是个光吃不胖，吃饭习惯饱到嗓子眼，从来不爱锻炼的。这都是她以前在网上胡乱看来的，但这不影响她装逼啊！
　　她吧嗒吧嗒地讲着毒鸡汤，听得女人们频频点头，恨不得拿个小本子记录下来。这才是人间真理啊，她们怎么就没有领悟到呢。怪不得娘娘能把太上皇治得服服帖帖，人家本身觉悟就是高！
　　以前是她们太傻了，事事要强操心，活活把自己熬成个黄脸婆。家里男人是发达了，可这年轻美貌的小妾也是一个接一个娶进门。她们精打细算大半天，还不如小妾撒个娇，从男人手里要大把钱花啊。
　　哼，这事儿以后她们不干了！
　　傻子才干呢！
　　萧依依没有预料到，这场茶话会，给长安城带来的思想碰撞是巨大的。
　　不到半个月，贵族圈里的男人都发现了，家里的妻子怎么越发爱花钱，买衣服首饰眼都不眨。她们最近吃得跟猫儿差不多，连烤得流油的羊肉都不能引起夫人的兴趣，只吃点鸡胸肉和水煮鸡蛋。问她一句是不是生病了，她却强忍着嘴馋，说一句“妾身吃饱了”。
　　天呐，这女人是怎么回事？
　　男人们摸不着头脑。
　　但渐渐的，他们察觉家里的妻子变漂亮了，这水桶腰变小蛮腰，跟十多年前一样细，该死的吸引人。本来出身世家的夫人长得就不差，再加上身材变好，舍得花钱打扮，本是四五分姿色的，靠着衣着妆容变成了七八分的美妇人啊。
　　男人们不爱去小妾们那儿，还是家里的老妻够味啊！
　　这是回家的诱惑吗？
　　真是太诱惑啦！



第一卷 第70章
　　在大胃六个月的时候, 他开始出牙了。
　　牙龈痒痒的感觉并不好受, 胖小子挠又挠不到，摸又摸不着，因为这股难受劲儿，硬是把自己给气哭了。这会儿正是冬天, 大胃穿着厚厚的小羽绒服, 小鼻子一抽一抽的, 一双小眼睛被肉挤着, 还快要落下泪来, 看起来好不可怜。
　　李渊：“依依姐，我们今天吃什么啊？”
　　大胃：“呜呜呜呜呜呜呜。”
　　萧依依：“包个鱼肉馅饺子吧，煮点面汤喝着暖和。”
　　大胃：“呜呜呜呜呜呜呜。”
　　夫妻俩在聊天的过程中, 一阵阵哭闹声魔音串耳，李渊微微皱了皱眉头，唉, 养孩子真是太难了。但谁叫这是自己生的？他嫌弃不得, 掀开大胃的小衣服，见不是屎尿, 小肚子也不饿，胖小子却依然哭个不停。
　　“大胃莫不是病了？”老男人非常担心。
　　“叫我看看吧？”萧依依母子连心技能算是满点，她张开了胖小子的嘴巴, 看到了牙床上有两个白色的小点。洗过手后摸一摸，嗯，是硬的。
　　她顿时笑了, 对担忧的李渊解释道：“没事，大胃长牙难受，估计是痒的。”
　　萧依依用细软的帕子湿了盐水，给大胃轻轻地擦了擦牙龈，这小子止了痒，不再扯着嗓子鬼嚎，甜甜地对着亲娘笑了。夫妻俩暂时放下心来，胖小子出牙了，这就意味着需要更多营养。
　　李渊大手一挥，决定今晚给儿子的辅食里添点鱼肉。
　　鱼肉的脂肪比猪肉少些，熬汤了给大胃喝，也不用担心小孩拉稀。
　　他穿上厚厚的衣裳和靴子，把自己裹得像一头大熊。一出门，一阵阵冷空气涌了过来，往他的脸上身上一撞，冷得他打了个冷战。
　　“今年的冬天真冷啊。”他呼出了一口白气，“蛋黄派我们走，我们网鱼去。”
　　“汪汪汪！”
　　金色长毛的大狗小跑着上前，它快活摇着尾巴，想要去雪地里撒欢。
　　离李渊房子不远处，那户人家似乎听得了蛋黄派欢乐的叫声。一个大约五十多岁的男人立刻推开了门，下意识谄媚地跟上前去，唤道：“主子，等等我，我去给您帮忙吧。”
　　他面白无须，看起来跟普通人家的老头子没什么差不别。但是他声线较尖和光洁的下巴都显示出——他其实并不算男人。
　　这是陈大宝，从宫里退出来的老太监。
　　当今陛下贤明，决意把一部分年老的宫人和宫女放出宫去（其实就是家里没钱，想少雇几个人），美名其曰替太上皇祈福。在大安宫跟过太上皇一段时间的陈大宝无处可去，就求了李渊，能不能在他老人家落脚的村子里，借住一小会儿。
　　畜生尚懂狐假虎威的道理，老太监没有儿子家人，再不找个金大腿依靠着。就像是一块大肥肉，人人都想从他身上刮下一层钱财。
　　陈大宝在村里一住，就不想离开了。
　　这儿的村民会经常笑，好像对生活充满希望似的。不像他刚进宫那会儿，民不聊生，百姓眼神中的光都灭了，人人苟且偷生。
　　“真好啊，现在的长安变成这样了。”老太监叹了一句。
　　陈大宝给自己搞了一个中年丧妻的深情人设，嗯，对外装得像个正常男人一样。村民们听闻他兜里挣了些钱，见过大世面，所以举止和糙汉子不一样，都可以理解的嘛。而且他是李家老爷的“好友”，这就更让人信赖了。
　　除了萧依依夫妻，村里没有人知道真相。
　　而萧依依和李渊本着关心残疾人（某方面残了）的心态，不戳穿他，反而对陈大宝多有几分关心。
　　陈大宝虽然年纪大，但手脚力气还是有的，他快步跑上前去，帮着李渊抬网鱼的水桶。池塘面上结了一层薄冰，并不影响底层鱼类的生存，人用铲子轻轻一戳，冰就破了。再加上蛋黄派这个傻大个，像个小炸弹，一下子冲到池塘里，破开的水域就更广了。
　　透过水光，隐隐可以看到一条条黑色的脊背在游动。那么健美的身躯，和水灵灵的大尾巴，翻腾出白色的水花，真叫人口水都流了。
　　“酸菜鱼、水煮鱼、红烧鱼、清蒸鱼、糖醋鱼、啤酒鱼……”李渊一边念叨着，眼睛里冒出精光，陈大宝帮他撒开渔网，两人看着在网中绝望的鱼眼睛，无情地笑着，像个残暴的君王。
　　杀鱼不见血的那种。
　　蛋黄派咬住了一尾比巴掌大点的鲫鱼，屁颠屁颠地爬上岸，放到水桶里面。紧接着，大狗又跳进了池塘里，想要多捉几条鲫鱼。
　　妈妈交代过，这个是给弟弟熬汤喝最鲜美。如果有多的鱼汤，也可以给灰珍珠喝点补补身体。
　　家里的弟弟是谁？是李大胃啊！
　　蛋黄派想到家里软绵绵的小婴儿和自己的小媳妇，工作起来更有动力了。它一口气捉了四五条鲫鱼，直到爸爸说够了，才甩干身上的水珠，停了下来。这种本地小鲫鱼不大，但味道比后世那种几斤重的鲫鱼好很多，肉嫩味美，除了刺多没毛病。
　　李渊那边，他和陈大宝合伙收了一条八斤多的大鲤鱼上来。民间有传闻说“李”同“鲤”，李唐建国以来，不许百姓吃鲤鱼。而李渊作为开国皇帝，他自己敢吃，陈大宝便极有眼色地不劝了。
　　两人一狗都大有收获，开开心心地还家去。李渊扫了一眼跟着的老太监，好心地邀请道：“大宝，不如上我家吃饭去吧，今晚我们包牢丸（水饺在唐代的称呼）。”
　　牢丸？
　　这两个字死死地锁住了陈大宝，饺子在国人心中的魅力，在千年以前就已经扎根心中。老太监本想推辞的，怕给主子带去麻烦。但今晚吃牢丸，牢丸那么好吃……那就腆着脸去吧。
　　陈大宝笑了笑，“那我去村头打瓶醋？牢丸就醋，香死个人了。”
　　“去吧去吧。”李渊挥了挥手。
　　他提着大鱼和水桶，回到了家门，一如既往地得到妻儿的欢迎。大胃美滋滋地睡了一觉，正是精神好的时候，他眼珠子看着爸爸的方向，想要撒娇抱抱。
　　“大胃乖啊，耶耶先不抱你。”李渊身上还带着外面的寒气，怕凉着孩子。他提着大鱼进了厨房，哗哗哗的，剁剁剁的，没多久就捧着一大盆鱼肉馅出来。
　　他说：“大胃的鱼汤我已经熬下了，我们开始包饺子吧。”
　　堆得跟小山一样的鱼肉被拌入了暖房里种的韭菜，又加了胡椒粉、花椒水和细盐进行调味，闻起来并不腥气。为了肉馅的口感更加滑嫩，李大厨打了两个鸡蛋进去，蛋清给鱼肉裹上了一层透明的薄膜，这样煮着吃不会老。
　　萧依依早就在家里醒好包饺子的面皮，就等着他的鱼肉回来。
　　夫妻俩把包饺子的场地改到了大厅里，让大胃一抬头就能看到爸妈，这才不会心慌哭闹。她做菜的手艺不如李渊好，但擀饺子皮的活儿都是会的。
　　一张张白嫩的面皮从她的手下甩出，男人的手指灵活地攥动，一下子就包好了一枚鱼肉饺子。
　　男女搭配，发挥出一加一大于二的水平！
　　一条大鲤鱼刮下来的鱼肉馅好多，包出来的饺子放了好几筐，一顿肯定是吃不完的。这在冬天里完全不用担心，生饺子在外面冻上，那就是天然的速冻饺子啊。
　　“笃笃笃。”一阵阵敲门声从外面响起。
　　蛋黄派飞快地跑了出去，打开了门栓，把陈大宝领进来了。
　　老太监提着醋进屋，主动承担起剁蒜蓉的部分。他之前留意到娘娘爱用醋和蒜蓉蘸着，干得非常卖力。还有晒干的茱萸碎，用热油一泼，油辣子也做好了。
　　多了一个人帮忙，很快就开饭了。
　　白色的小面团在热汤中浮沉着，蒸腾出白色的水气，光看到这一幕，陈大宝整个人都暖了。
　　这是一种类似家的感觉。
　　他依稀记得，他四五岁的时候，那时候家里年景还好。他缠着阿娘说要吃牢丸，记不清面容的女人就给包了大海碗，全家每人都分得六个牢丸。他捧着缺了一口的瓷碗，吃着嘴里的牢丸，小脸肯定笑得非常满足。
　　当年的牢丸是什么馅的，他已经想不起来了。
　　应当是好吃的吧。
　　陈大宝心想，即使再好吃，肯定也没有太上皇做的牢丸好吃！
　　他有幸来陛下家中蹭饭，吃到了鱼肉牢丸，面皮下这种鲜美的滋味，是他从来没有吃过的。韭菜鱼肉馅和韭菜猪肉馅相比，少了几分脂肪的厚重，味道非常轻盈。牢丸捞出的时机被把握得刚好，鱼肉刚刚熟的状态，生一分嫌腥，少一分会老。
　　鼓鼓的水饺里有汤，都是鱼肉原始的鲜美，激得人连舌尖被烫，也不觉得难受。
　　直接吃能品尝到鱼肉的原味，蘸点醋、蒜蓉和辣油，那就更美了，和热辣的水煮鱼有异曲同工之妙。
　　“呜呜呜呜呜呜呜。”
　　在大家吃得正带劲的时候，一阵阵哭声把众人从水饺的沉醉中拉了出来。隔壁小孩闻到好香的味道，却吃不到嘴里，硬生生被馋哭了。
　　“莫哭莫哭。”萧依依头一个丢下筷子，抱起大胃小声地哄着，“我们吃粥粥好不好？加了鱼汤的粥粥，鲜死个人了。”
　　她好不容易把儿子哄好，掀开小炉子的盖子，一股白烟带着鲫鱼的鲜味又把胖小子馋哭了。但这小子精着呢，看妈妈在给他做吃的，直勾勾地盯着，就再也没有闹了。
　　用鱼汤熬出来的米粥，把大米粒都熬化了，熬出了一层厚厚的米油，精华可全在这上面。萧依依捧着儿子的小金碗，自己先试了一口，再吹了吹，才喂给了大胃。
　　小胖子早就饿了，长大了小嘴嗷嗷待哺。
　　鱼粥里没放盐，全是靠鲫鱼肉本身的甜味来提味。小孩子的味觉是敏锐的，大胃吃出了好，迫不及待地咽下去，示意阿娘继续喂他。
　　“大胃，好吃吗？”萧依依逗着胖儿子，给他擦掉嘴边的粥渍。
　　胖小子报以甜甜的笑容，这个东西好吃哩。



第一卷 第71章
　　当春暖花开的时候, 大胃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了。他是个聪明的孩子, 懂得很多字的意思了。
　　看到妈妈走过，大胃喊了一声:“凉~”
　　萧依依:“儿砸，什么事啊？”
　　看到爸爸做饭，大胃流出口水:“耶~”
　　李渊:“嘿嘿, 我的儿子会喊人了。”
　　看到从隔壁来串门的老太监, 大胃招了招手:“宝~”
　　陈大宝:“滕王聪慧异常!”
　　看到院子里晒太阳的狗子, 大胃想爬过去:“汪~”
　　蛋黄派/灰珍珠:“汪汪汪。”我超喜欢弟弟!
　　不过, 在那么多个字里, 胖小子说得最字正腔圆的，就是一个“吃”。毕竟，作为一个从小被爸妈馋哭的小孩, 大胃真是太难了。
　　在他幼小的岁月里，圆溜溜的小眼睛睁看得分明，瞧着爸妈吃炸鸡、吃蛋糕、吃麻辣烫、吃水煮鱼……各种不同风味的美食味道向他席卷而来, 把大胃馋得口水直流。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坏坏的爸妈从来不把好吃的分给他!
　　在大胃九个月的时候, 他长出了好几颗小门牙，能吃得动炖得极烂的肉糜粥。从此, 他深刻理解到“吃”的含义，小嗓子嫩嫩地拉长着。
　　“吃……吃……”他也想吃啊，小孩没人权啊？
　　可怜的大胃看着爸妈配着酸梅汤吃炸鸡, 大块的鸡肉被炸得酥脆，用蒜蓉黑胡椒腌入味。一进热油锅炸熟，香料味儿快速渗透进每一寸肉质, 连鸡骨头都是香的。
　　胖小子竖起了耳朵，捕捉到炸鸡脆皮被咬碎的声音，屋子里的炸鸡味很浓，还是蒜香味炸鸡，馋得他的小心肝一颤一颤。
　　连蛋黄派和灰珍珠都分得两大块酥炸鸡胸肉。而他呢？
　　只有一碗鸡肉粥。
　　在霸道炸鸡味的掩盖下，熬足火候的鸡肉粥显得不够看了。垃圾食品的威力可不是盖的，大胃像千年后的小孩子一样，只想沉醉在金黄色的鸡块中。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量变造成质变，愤怒的情绪突然涌了上来，大胃终于被馋哭了。
　　胖小子的吨位本就比平常小孩大，养得又好，哭闹的声音可谓是震天响，方圆几里都能听到了。这种情况在这几天里，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
　　住在附近的老太监听得滕王又哭了，心疼坏了。他这辈子肯定是没子嗣的，平日里往陛下家里去得多，大胃给他盖了个“熟人”的戳，也爱对他撒娇，小眼神看得他心都化了。
　　陈大宝恨不得把滕王供着，哄着，把攒了一辈子的钱都给小胖子花。
　　那么好的小孩，只恨不是他的。他熟门熟路地跑到山脚小院门外，问道:“夫人，要不我带少爷出去耍耍？”
　　大胃的情绪通常不会持续太久，出门遛弯看看花儿，回家的时候又会高高兴兴了。
　　“行，大胃不肯吃饭，多半是装的。”李渊和媳妇正在一起重温吃肯基基的青葱岁月，连儿子都不想带了，“蛋黄派也去，看你都胖成啥样子了。”
　　他往金毛大狗的大屁股上踹了一脚，搞得蛋黄派幽怨地看了一眼。
　　“汪汪汪。”我不胖，弟弟才胖呢。
　　蛋黄派展示自己肚子上的一块腹肌(肥肉)，表示不服!
　　大狗打开了门，又从杂物房里拉出来一辆婴儿车。它看着陈大宝又看看大胃，示意咱们一块儿出门去散步吧。
　　胖小子看到熟悉的老太监，伸出了小手，喊道:“宝~宝~”
　　“诶，我们逛街去。”陈大宝控制着力度，把胖乎乎的小孩抱到了婴儿车上。他的老脸上都是笑，滕王肯亲近他，他也喜欢滕王。
　　“好。”爱逛街的小胖子点点头，顿时把炸鸡忘了。
　　这辆婴儿车和常规的手推式不一样，样式宛如缩小版马车，前面有两条系带，是系在蛋黄派身上的。这是太上皇让让宫中匠人给幼子做着玩，配上华丽的雕花和敞篷设计，效果很不错，大胃这个小司机，都不爱别人抱着走了。
　　等弟弟坐稳，系上安全带后，金毛大狗缓缓走动，轻便的婴儿车被蛋黄派拉动了。
　　“汪汪汪。”坐稳了，开车啦。
　　小司机坐在车里，左顾右盼，比坐在龙椅上更高兴。
　　陈大宝在旁边小心看护着，摘了一朵可食用的小白花给小胖子，乐得大胃直夸“美”。
　　老太监笑得褶子都出来了，“少爷开心就好，少爷美。”
　　小胖子也是个知道美丑的，他骄傲地抬起肥肥的双下巴，露出睥睨之态。他美，凉美，耶丑。
　　在他的小脑瓜里，一家三口，李渊最丑。
　　也难怪孩子这么认为，李渊虽然日日喝灵泉水，但还是难敌本身的年纪，眼角上有几条鱼尾纹，从来不防晒，自然瞧着，比萧依依老了。
　　太阳快要下山了，红红的太阳挂在地平线上，在乡间的小道上洒了一地金黄。嗯，落日像咸得流油的咸蛋黄一样诱人。大胃拍着小手，看着日落，非常开心。
　　蛋黄派坐在他身边，散发出狗子特有的体味。有点臭臭的，但大胃觉得是好闻的味道。
　　他喜欢大狗，喜欢身边的一切。在小孩的眼里，这个世界温柔而美好。
　　直到太阳完全落山，蛋黄派才甩了甩尾巴，带着心满意足的弟弟回家。村里玩耍的小孩看到这辆精美的狗车，羡慕死了。
　　这辆狗车，在村子里可是独一份呢!
　　村里的小孩看得眼热，看了之后也回家闹着，想要一辆像大胃那样的狗车。小男子汉对于车的热爱，和千年后男人爱豪车是一样的。狗车也是车，家里没钱买马，坐个狗车也行。
　　“阿娘，我想要大黄给我拉车!”
　　“耶耶，少爷的车很好看，我也想要!”
　　“祖父，你就给我坐做个木头车嘛，叫米粒拉我坐车。”
　　被缠得烦了，汉子婆娘们捉起熊孩子，往屁股上“啪啪”打了几下。小屁孩要什么狗车，都是吃饱了撑的。
　　男人看了自家孩子都有一米多高，怼了回去，“少爷多少斤？你多少斤？家里的狗比你还轻，你拉车还差不多。”
　　“好吧。”小孩撇了撇嘴，一脸失望，“我小时候你们怎么不给我做一辆狗车？”
　　他看了看二十多斤的土狗，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小肚子，恨不得时光倒流，把自己变做了大胃那么小才好。要是他也几个月大，家里的大黄肯定能拉得动他。
　　“想什么破事？”汉子一把扇了过来，“你小时候饿得没奶吃，能养活就不错了。”
　　他叹了一口气，小孩不知愁啊。
　　他可一点都不想回到过去，以前有什么好的，连肉都吃不上。现在村里有活干，他们家里不时能尝点荤腥，顿顿不饿，比以往过年时候都强多了。
　　大胃不知道他在村子里溜达了一遭，就惹得一群小孩不得安生。陈大宝和蛋黄派回到了院门前，轻轻地敲了敲门，立刻有一个貌美的妇人打开门，把小孩抱到了怀里。
　　萧依依抱着胖小子，哄道:“大胃想阿娘吗？阿娘想你啊。”
　　大胃乖乖地点点头，虽然只在村里逛了一小会儿，但他好像好久没见到凉啦。小孩紧紧地搂着女人的脖子，不舍得放开手，生怕凉又继续把他丢下。
　　“大胃要跟大宝告别哦，天黑大宝要回家。”萧依依抱着胖小子，从小要教他懂礼貌。
　　大胃喊了好几声“宝”，对老太监拱了拱手，表达了依依惜别之情。他本还不舍得陈大宝走，但屋里飘了食物的味道出来，他之前没吃饭，早就饿了。
　　李大胃:“吃，吃!”
　　之前那顿炸鸡的味儿已经散得差不多了，大胃忘性大，已经忘了因为没吃到炸鸡而生气的事情。李渊把鸡肉粥重新热一热，儿子也乐意接受。
　　老男人把幼子抱在了怀里，温热的粥水顺着小喉咙，暖暖地留到肠胃里。
　　大胃美滋滋地砸吧砸吧嘴，吃到了滑嫩的鸡肉粒，又笑了。土鸡肉美，少许黄色的鸡油被熬出来，浮在米粒上。只需撒少许葱花和细盐，味道已经鲜美至极。
　　“好，吃。”
　　小胖子吃得开心，头一次蹦出了两个字。这可叫萧依依和李渊乐坏了，两人对视了一眼，非常惊喜，儿砸说话有了突破性进展啊!
　　李渊揉了揉儿子的小肚肚，教他说话:“耶耶，大胃说耶耶。”
　　“凉凉~”大胃看着美人母亲，直喊妈。
　　李渊:“耶耶，叫耶耶。”
　　“凉凉~”大胃不为所动，看着萧依依的方向。
　　老男人看着媳妇的侧脸，有些吃醋了。儿子不认他，就喜欢粘着依依姐。瞧瞧，家门不幸啊，小小年纪就不认爸爸，长大了还得了？
　　他生气地背过身去。
　　不多时，一个温热的身躯从后面抱住他，鼻尖上闻到一股甜香。他不自在地红了脸，身子突然间僵住了。
　　貌美的女妖压低了声线，深棕色的瞳孔像是黑夜里的神灵，想要吸收天子身上的龙气，以化作自身的修为 。女声轻轻的，痒痒的，像是风拂过水面，荡起一阵阵微澜。
　　“大胃不听话，那我们再生一个好不好？”
　　“好……”
　　他被拉进了深渊。



第一卷 第72章
　　贞观五年, 大唐平定斛薛部叛乱, 大军于十月终于班师回朝。
　　打了胜仗的消息传回到长安，国内一片叫好。百姓们夸将士勇猛之余，也狠狠地吐了几口唾沫，叫骂那些捣乱边关的斛薛人。那些狗日的异族人好像墙头草一样, 一时投靠突厥, 一时又投靠大唐。
　　有奶便是娘, 比家养的狗还不如！
　　这次叛乱的斛薛部, 原是依附于突厥的一个草原部落。在贞观四年突厥被大唐所灭、颉利可汗被俘后, 斛薛部和许多的突厥部众一样内附于唐，散聚在灵州附近。这次斛薛部叛乱的起因，便是这群异族人与灵州汉人起了冲突, 事态扩大后直捅灵州大营。
　　当地的唐军因没有防备，损失惨重，闹事的斛薛人一路烧杀, 往北窜逃。
　　“呸, 那些斛薛人还有胆子来长安？”一个热血青年愤愤不平，“我灵州百姓的命, 就这样白白死去吗？”
　　“我瞧着陛下肯定不会给他们好果子吃的。”杀猪的汉子对这事也有关注，对天子更是充满了信心。
　　话说当今上台以来，大唐四处用兵, 版图扩大了不少，民间都赞陛下是个有雄心抱负的。此话一次，附近众人纷纷点头, 画风一转，从斛薛部变成歌颂李二陛下了。至于煽风点火的斛薛小贵族？
　　哼哼，被捉到长安后，肯定是要受苦受罪的。
　　阿延蛮作为斛薛部落的首领，被唐军捉拿后押进长安。坐在马车里的年轻人被困住了手脚，面容深邃，手指的关节被捏得发白。他是个有野心的人，本想接着这次机会带着部族人离开灵州……
　　他们斛薛部能打下水草丰美的草原，合该是自由自在的！
　　凭什么要看唐人的眼色？凭什么要像猪狗一样被困在城里？凭什么他们要听唐人长官的号令，连高声说话都不敢？
　　他阿延蛮不服！
　　密不透风的车厢里，连呼吸都变得压抑。想到了什么，这位年轻的首领轻笑出声，难得语气里带有几分愉悦。
　　“我这只是棋差一招罢了……呵呵，所谓的天可汗，我可是给你准备了一份礼物啊。”
　　他不能成功带着族人们逃离，但是恶心一下大唐皇帝，他还是能做得到的。
　　“金子，你说是不是？我只剩下你了。”
　　年轻人的手指上长着厚厚的茧，显然是个弓马娴熟的好手。温热的小舌头舔到他的指腹，略显尖细的叫声似乎在安慰着他。阿延蛮想要像往常一样把这只小东西抱起来，双手却被束缚住了。
　　他有些同情，也许恶心完大唐皇帝之后，他和金子都要死了。
　　突然，行驶的马车停了下来，外面的大唐将士们骂骂咧咧地掀开了帘子。他们对于捣鬼的斛薛人可没什么好脾气，有人把阿延蛮脚边的小动物捉住，关进了笼子里。一个小士兵喊了一声，“那可是斛薛人给娘娘进贡的好东西，别让它跑了，说是有神通呢。”
　　机灵的小动物被绳子绑住了后腿，没有挣扎。它金黄色的皮毛很柔顺，在太阳底下恍若金子一样。其实以它的能力和智慧，本是有机会逃脱出去的。
　　但是金子不舍得从小玩到大的主人，一直留在了阿延蛮的身边。
　　年轻首领对于将士们的恶言恶语置若罔闻，他是在战报上被记了名的犯人，等待大唐皇帝来处决他的去留。只要皇帝不叫他死，将士们再恨他也能怎么样？
　　不能把他怎么样。
　　阿延蛮掩饰住眼神中的疯狂，弯起脊梁，露出两分胆怯和茫然。小士兵看到这人终是怕了，又嘲笑了一番，骄傲地挺直了胸膛。
　　他的国家就是强！异族人叛乱肯定不会成功的！
　　即使人人都等着斛薛人出丑，但这种打仗的事情，住在刘家村的大胃是不知道的。小胖子并不理解打仗背后的含义，但他知道今天要和阿娘耶耶出去玩了。
　　没错，年幼的滕王很喜欢进宫。他把进宫赴宴当作是出门游乐。
　　宫里房子真大啊，比他家里的大多了。宫里的人也很多，比他在村子里见过的所有人都要多。在宫里吃饭，菜式也特别多，耶耶一顿煮三个菜，宫里一顿做十三个菜都不止！
　　大胃是个最爱吃喝玩乐的，他好喜欢进宫。小胖子学了好多新词，表达自己的意愿更流畅了。
　　“大胃要乖哦，我们去见你的哥哥。”萧依依给儿砸穿上了虎头鞋，带上了小帽子。十月的晚上已经会刮起了阵阵凉风，她不想儿子冻感冒了。
　　“狗，去！”大胃抱着蛋黄派不舍得撒手，“车，车。”
　　小司机想开着他的狗车去啊，他是个喜欢养狗的孩子，一刻都不想和自己的小伙伴们分离。
　　萧依依安慰道：“蛋黄派不去，它要看家，不然别人会把大胃的东西都拿走。”今天的宴会是庆祝打仗的大军凯旋而归，给将军们进行表彰大会，那么严肃的场合带狗去不合适啊。
　　她这么说，大胃可不依了。
　　小胖子摇了摇头，只说：“有钱，买。”
　　萧依依：“……”
　　所以有钱就不怕贼偷吗？被偷了还能继续买？
　　似乎很有道理，她竟然无言以对。这孩子对自己富二代的身份，有着很正确的认识。
　　大胃期待地看着妈妈，蛋黄派也一脸兴奋。它还记得皇宫，大安宫的小太监小宫女对它可好了，经常给它喂肉骨头，还给它梳毛。
　　它被人称作“蛋大人”，小宫女小太监都给它让路，可谓是非常威风。
　　萧依依知道轻重，坚绝不松口。大胃看着大狗子和油盐不进的妈妈，嘴巴一撇，大声地哭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一阵阵魔音穿耳，震得屋顶都快要塌了。
　　李渊正在屋子里收拾东西，他看到大哭的儿子和手足无措的媳妇儿，连忙抱起小胖子，哄道：“大胃这是怎么了？谁欺负你啦？”
　　小胖子的小手指着萧依依，眼泪还挂在睫毛上，看起来可怜兮兮。他望着蛋黄派，撒娇要把狗子带去吃酒席。
　　“狗，去，要去！”把小胖子逼得两个字都会说了。
　　李渊笑了笑，倒没有萧依依顾虑那么多，“那便带着蛋黄派一起去吧，拉着大胃的小车。”
　　小胖子明白自己的要求得到满足，顿时笑得露出四只小白牙。
　　萧依依不满地看了李渊一眼，这人真是太不讲究了，宠孩子也不是这么个宠法。李渊把儿子抱到了马车上，又带上两条狗，才轻声地解释道：“你没察觉李二来得少了？他这是见我生了儿子，心里不乐意，疏远了。”
　　皇帝最怕的是什么？是权力被夺走。自从大胃出生以来，李渊和便宜儿子之间那层脆弱的情感羁绊，犹如太阳下的露水一样，瞬间就散了。
　　大胃小司机开着狗车进宫，虽是荒唐，但也不失是一种保护。但是这种开狗车的自污方式，注定了孩子与皇位无缘。
　　哪有天子不坐马车坐狗车的？
　　大胃这么一搞，即使他才比曹植，那也肯定当不上皇帝了。
　　李渊把其中的道理掰碎了，跟萧依依分析了一下。她心服口服地点点头，名声是什么，能吃吗？她只想她的孩子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别成为皇帝的眼中钉。
　　唐宫
　　天子起居的太极宫，有一道正门，正对长安城的中轴线天街和朱雀大街。门外与皇城之间，是一个宽达四百四十米的广场，此时的文武百官和皇亲国戚汇聚一堂，无论是多么尊贵的身份，众人都直接下地行走，无人敢骑马冲撞。
　　李二陛下在此设宴，准备接见斛薛部的受俘。
　　可远远的，却听得有车轱辘的声音。
　　“这是何人在驾车？如此大胆妄为！”一个武官不服气地小声议论，他们为国家出生入死，才换来这场战争的胜利。竟有人在这种严肃的场合里坐车，连走两步都受不了吗？
　　当真是挑衅天子的威严！
　　“不像是马车……不知道是什么声音。”有个耳聪目明的将军听得这声音有异，他竖起了耳朵，朝正门的方向望去。
　　旁人都正想看看是谁如此无礼。
　　只见一头金毛大狗和一条灰毛大狼拉着一辆长约一米的小车，车身用的都是最好的乌木，雕刻出麒麟、白泽等瑞兽，被打磨得非常光滑。车顶系着青色的薄纱，随风飘动之间还反射出美丽的暗纹，车头拴着一个黄金的小铃铛，铃铛碰撞的声音在空旷的广场里，显得格外清脆。
　　大胃这出场可谓是很拉风了。
　　“耶耶，抱。”胖小子从车里探出了头。
　　李渊立刻抱着乖儿子，又让小太监把蛋黄派身后的马车卸了下来。老男人的脸皮厚极了，他脸不红心不跳地带着妻儿去到了太上皇的座位上，还朝李二举了举酒杯。
　　李二陛下：“……”
　　哦，是您啊，请坐请坐。
　　天子看到有人冒犯自己，本是想训斥一番。但看到是幼弟如此荒唐，他的心下有不自觉地松了一口气。
　　有谏官想要上前逼逼一番，他抢先开口， “滕王稚子之心，礼在心而不在行。”
　　朕的弟弟年纪那么小，就别要求那么多了。
　　有他这么一句，诸位大臣赞了一番皇帝宽宏大量，善待幼弟，算是定下了基调。个别投机者心思千回万转，叹了一口气。滕王是太上皇的嫡幼子又怎么样？这么一来，算是废了大半，没有夺位的可能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广场上先是演奏了一遍李二陛下的成名曲《秦王破阵乐》，让最高领导人和将军们尬舞一段。李二做了一下项目总结，人人论功行赏，又对军中士气激励了一番。最后才让人把斛薛部的叛乱分子带上来。
　　“听说斛薛部要献宝？”天子的脸上带着得胜者的骄傲，心情颇好地喝了两杯，“那就带上来吧。”
　　阿延蛮和金子就是在这个时间，被“请”到广场上的。
　　金子是一条通体金黄色的狐狸，月光洒在了它的绒毛上，跟衬得它如瑞兽那样不凡。金子像小孩一样站立在阿延蛮身前，双手抱住小拳头，对着天子作揖。狐狸眼直溜溜地转，灵动非常，竟是开了神智的模样。
　　“天呐，这狐狸还懂得行礼？”广场上有人惊呼出声，这金狐狸莫不是人假扮的？
　　同伴摇了摇头，这可没有那么小的人，能套进去狐狸皮里面。
　　李二陛下见了机灵的小狐狸，有几分心喜。他看着老父亲养的狗子们，早就心痒痒的，想要也养一只通人性的宠物。他招了招手，这狐狸竟然懂得跟着上前，它靠到李二陛下的脚边，一副温顺的模样。
　　“金狐有灵，赏！”
　　他话音刚落，一阵无形的臭气弥漫开来。李二在朦胧的月光下似乎看到嫦娥下凡，美貌的仙娥也祝贺天子大胜。
　　这仙娥生得倾国倾城，一双狐狸眼娇媚异常，一个眼神过来，看得人骨头都酥了。她伸出洁白的手腕子，琥珀色的酒液不小心洒在了她手上，邀请道：“此乃月宫佳酿，陛下何不喝一杯尝尝？”
　　李二深吸了一口气，这酒真香啊，比西域进贡的葡萄酒更香！
　　哎哟，那装酒的杯子也是不凡，居然是用绿莹莹的夜明珠做的。
　　正当他要一饮而尽仙娥递过来的美酒，一道童声在他耳边响起：“臭，坏！”
　　李二陛下晃了晃神，眨了眨眼，刚才那貌美的仙娥却再也见不到了。
　　他心里纳闷，这是怎么回事？仙娥这是飘走了吗？
　　他抬头一看，只见那只斛薛人进贡的金狐正蹲在他的酒杯前拉尿呢，哪里有什么荧光绿的夜光杯？那明明是狐狸的一双绿眼睛！
　　“朕这是着了道！”
　　李二陛下大惊，这狐狸是个邪物，刚才要不是有人出声打扰，他就真的当众出丑了。
　　幸好大臣们在座位离得有点远，在夜色的遮掩下，众人又不敢直视皇帝的威严，没能看清楚御案上的情况，自然不知道李二刚刚经历了一段奇遇。他环顾四周，见那个斛薛人嘴角的邪笑，哪里还不明白？那人假意投降，企图用金狐来迷惑他的心智！
　　“臭，坏！”又是那个小童出声。
　　李二陛下循着“救命恩人”的声音望去，看到他那个幼弟捂着鼻子，一脸嫌弃。蛋黄派见弟弟不高兴，一个箭步冲了上前，把那只金狐紧紧地咬在嘴下。
　　皇帝乐了，嘻嘻，他这弟弟是星宿下凡，果然是个旺他的。
　　“汪汪汪。”
　　叫你随地放屁？臭死狗了！
　　蛋黄派的嗅觉灵敏，早就深受其害。它的大口咬着金狐的颈椎，只要一用力，就能把金狐杀死。
　　李二陛下看到恶有恶报，非但不计较太上皇的狗冲了出来，还差点要报以掌声。
　　金狐被蛋黄派捉着，刺激的动物荷尔蒙气息，冲得它的头脑晕乎乎的。它原本是草原上的一只狐狸，学会拜月光之后，偶尔得了些天赋神通，连喜好都变了。它没看上寻常的母狐狸，倒变得喜欢金灿灿的东西。
　　“吱吱吱。”
　　这个小哥哥好金，好美，好强壮！
　　嘤嘤嘤，我好喜欢它！
　　光论颜值，近一百斤的金毛大狗，毛发更长，比金狐生得更好看。耽于美色的金狐看着大金毛友善（凶恶）的大眼睛，酥得腿都合不拢了。它一动不动的，眼巴巴地看着大金毛，连主人交代它的任务都忘了。
　　月神呐，我好像遇到自己的梦中情狗！
　　金狐的情绪激动，狐臭味越发猛烈。蛋黄派嫌弃极了，远远地把金狐甩出去，谁知这臭东西快步跑了过来，粘在大金毛身边不肯走了。
　　“汪汪汪。”
　　莫挨老子！看清楚点，老子是公的！
　　“吱吱吱。”
　　好壮，好猛，我好喜欢！



第一卷 第73章
　　被蛋黄派的英俊模样迷住, 修炼多年的金狐堕入了爱河。
　　它不喜欢灰扑扑的母狐狸, 只以为自己会和主人孤独终老。可月神在上，它竟然在大唐遇到了它的梦中情狗，这浑身金色长毛的大狗真是太美了！尤其是那么粗壮的公狗腰，嘤嘤嘤, 肯定很猛啊。
　　它无视了广场上的所有人 , 眼里只有那一道金灿灿的身影。它不怕死地窜到了金毛大狗的旁边, 把嘴埋进去大狗身上的长毛。大狗的体味不太好闻, 甚至有点臭臭的。
　　可狐狸眼里出猛男, 金狐被帅得腿都合不拢了。
　　“吱吱吱。”
　　啊，这雄性气息真是太迷人了。
　　“汪汪汪。”
　　臭东西，快滚开！
　　蛋黄派呲牙咧嘴, 大犬牙在月光下锋利无比，它可是有媳妇的狗！灰珍珠多好啊，年轻貌美, 出身高贵, 它又不是傻子，怎么会看上一个满身骚气的公狐狸？
　　金毛大狗毫不客气地一巴掌扇过去。
　　可陷入爱情的金狐就是傻子。
　　它屡屡凑上前去, 即使被大金毛和灰狼混合双打，也在所不惜。它想要和大金毛耍耍，就这么难吗？爱情不分先来后到, 它不过是迟来了罢了。
　　明明是三个畜生的感情？为什么它就不配拥有姓名？
　　狐狸眼里含着泪水，可怜兮兮的，仿佛一朵盛世白莲花一样。
　　金狐开了灵智, 分辨出萧依依身上有好闻的气味，在人类当中是最香的，似乎还带有灵气，堪比它修炼时候的月之精华。它见金毛大狗对这个人可听话了，采取迂回战略的金狐转向萧依依身边，作揖打跟头，就想人家把它一块儿收留了。
　　“吱吱吱。”
　　好人，我好乖的，让我和小哥哥一起吧。
　　小巧可爱的狐狸见萧依依不讨厌它，为了追求爱情，人模人样地在地上磕头了。那个郑重的劲儿啊，比拜见李二陛下还认真。它的原主人是谁？阿延蛮早就被金狐忘记了。
　　萧依依：“……”
　　她有这么厉害吗？方圆百里的动物自动臣服？
　　因为身上有空间，萧依依在穿越之后的动物缘一直很好，村里的牛羊家禽都很亲近她。金狐站在了萧依依的身前，愈发闻到了那股好闻的气息。嘶，深嗅一口，比在月光下修炼一晚上都要强啊！
　　金狐更是赖着不肯走了。
　　皇座上的李二瞧了这边的动静，眼神中闪过一丝兴味。他看得真切，邪门的狐狸拜的不是他星宿下凡的幼弟，而是萧氏。
　　莫非……
　　这萧氏是狐狸的祖宗不成？是个大狐狸精？
　　细思极恐。
　　他瞧见太上皇后艳丽的容色，身材姣好，这种成熟女人的风韵和他后宫里的小妃嫔相比，真是胜出太多了。萧氏年纪也不小啊，怎么这脸还跟二十几岁的少.妇一样，嫩得能滴出水来。
　　嗯，老实说一句，萧依依的皮肤比长孙皇后还要好。
　　越想越真，这女人一把年纪还那么美，肯定是个狐狸精！
　　“这般狐狸精，还是让耶耶承受吧。”李二陛下看着老父亲和萧氏恩爱的样子，后背一阵阵发麻。天呐，这狐狸精把耶耶迷住了，会不会吸人精血，把老头子搞死？
　　李二的想象能力也是很丰富的。
　　也许内心也有点想要老头子伸腿腾位子的隐秘想法，他脸色如常，还给太上皇后和滕王送上大军从斛薛部带来的战利品。连同那金狐和阿延蛮，也任由萧依依夫妻两处置，当作是分人头了。
　　于是，不要脸的金狐跳上了萧依依一家子的马车，从宫中的广场往刘家村驶去。至于阿延蛮，被贬作奴仆，在脸上刺青之后，被李渊丢给了老太监陈大宝带着。
　　陈大宝在宫里活了一辈子，可不是省油的灯。宫里的小太监小宫女谁敢不乖乖喊一句“陈爷爷”？让这种人去处理刺头儿阿延蛮，最合适了。
　　“老爷放心，我一定被这小子教好。”陈大宝拿着鸡毛当令箭，对着李渊就更加恭谨了。他看人有几分准头，虽然这个异族人桀骜不驯，但一旦收复了，可是一把干活的好手。
　　阿延蛮冷哼了一声，不正眼看人。
　　“你这小子，就是个狼崽子。”陈大宝往年轻人身上踢了一脚，“来了村子可就要干活，我们这儿不养闲人。”
　　李渊拍了拍老太监的肩膀，以资鼓励。
　　“对了，这家里要多养一只狐狸，夫人说它生得好看。”李渊在村里说了一圈，怕别人把金狐当作野物，给搞死了就不好。
　　他和大胃都不喜欢这个溜须拍马屁的小东西，无奈萧依依对金狐的观感甚好。这狐狸虽是个公的，但叫声尖细，眼神灵动，像个娇气的小孩一样。村里的小女孩看个稀奇，给金狐编了一顶小花环，狐狸美滋滋地戴在头上，还站起来转悠了一圈。
　　它成了村里最靓的崽！
　　“吱吱吱。”
　　妈妈，我美吗？
　　它认准了大金毛，蛋黄派的妈妈就是它的妈妈！
　　萧依依忍不住想要给金狐做衣服的冲动，大赞道：“天呐，你是吃可爱多长大的吗？”
　　看腻了大狗子的萧·渣男·依依，一转眼就投入到萌物的怀抱中。狐狸狡猾，惯会讨好人，几日下来，连记性不好的大胃也接受它了。
　　小胖子忘了狐狸在广场上放屁那回事儿。
　　只要不放出生化武器，这就是一只讨人喜爱的美狐。金狐屡败屡战地追逐着金毛大狗的身影，成了一个锲而不舍的小三。
　　“吱吱吱。”
　　小哥哥，等等我啊。
　　“吱吱吱。”
　　小哥哥，我今天美吗？
　　“吱吱吱。”
　　小哥哥，我想跟你耍朋友呢。
　　这么一个小东西一直打扰着，别说蛋黄派，连灰珍珠都烦了！小狼崽从小习惯了跟在蛋黄派的身边，连吃饭都是两个一起分享。蛋黄派是个疼媳妇的，有了大骨头，都不舍得吃，留给灰珍珠啃呢。
　　突然间多了个捣乱的第三者，嗨呀，真的好气！
　　灰珍珠在家里一向是听话的，很少发火，温顺得像个大狗子一样。它见家里多了一个小狐狸，也并没有太多厌恶感。直到这一天……它发现那个尖嘴细眼的丑八怪，把蛋黄派留给它的大骨头藏起来了。
　　“汪汪嗷！”
　　你这个小偷，把蛋黄派给我的骨头还给来！
　　灰狼怒发冲冠，后背的毛都竖起来了。它被驯服并不代表是个随意可欺的，狼最是护食，为了一口吃的，血战到底也在所不惜。灰珍珠被金狐抢了食物，那还得了？
　　狗可忍狼不可忍了！
　　它低吼了一声，锋利的前爪在地上挠出一条条痕迹，作出即将攻击的姿态。
　　偏生这狐狸一点把骨头还给它的意思也没有，还挑衅似的舔了舔骨头上的肉。炖好的羊腿骨上面的肉可足了，一丝丝肉香味钻进了金狐的鼻子里。这比生肉香太多了，叫它吃得更加欢乐。
　　“吱吱吱。”
　　小哥哥饭碗里的骨头，四舍五入就是我和小哥哥共进晚餐。
　　羊油沾到了金狐胸前的长毛，灰珍珠就更恨了。
　　这本是蛋黄派给它的呀，这狐狸居然偷了去！它一个箭步往前扑，想要把这狐狸精撕碎。妈的，不发火还真当它是淑女狼？
　　它本是凶狠的猎手！
　　金狐尖叫了一声，叼起骨头就跑。它逃啊逃啊，把这羊腿骨丢到大胃的狗车上，一下子就惊慌地跳开了。
　　灰珍珠见狐狸认输似的，得胜般窜进去狗车里。大胃的狗车很宽敞，铺了软和的坐垫，蛋黄派和灰珍珠都偷偷上去玩过几次。
　　嗯，抢回来的骨头虽然少了几口肉，但还是很香的。灰珍珠沉浸在重获食物的喜悦当中，忘我地啃着骨头，没有察觉到有人步步逼近。
　　萧依依听得院子里有动静，一瞧，哟，这狼居然在儿砸的小车上吃东西？她的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一把上去把灰珍珠从车厢里揪了出来。
　　萧依依：“你，是不是在车里吃东西？”
　　灰珍珠一脸诚实：“汪汪嗷。”是的。
　　萧依依见灰狼还不知错的样子，就更气了，“你怎么那么不听话？大胃的车都被你弄脏了，怎么洗？天那么冷，你去给把坐垫洗干净？”
　　灰珍珠的脑瓜子转了转，终于明白了妈妈的意思。它嗷呜了一声，非常不服气。它不是故意在车里吃东西的，分明就是那狐狸精把它引到了车里。可惜它不会说人话，只能光着急，不能跟妈妈解释刚才的情况。
　　暗处的金狐人性化地咧开了嘴，笑了。那么个乳臭未干的小婊砸还跟它斗？它可比这个灰扑扑的野狼聪明多了。论颜值论姿色，它自认为比灰珍珠好看多了。
　　金狐舔干净脖子上的油渍，仿佛刚刚捣乱的不是它。它在空气中闻了闻，分辨出金毛大狗所在的位置，又一溜烟地跑过去了。
　　哼，今天又是努力当小三的一天！
　　为了惩罚灰珍珠弄脏坐垫的行为，萧依依罚它这顿饭少吃两块肉，可把它委屈坏了。蛋黄派心疼小媳妇，干脆把它的晚饭都分给了灰珍珠。
　　一狗一狼头挨着头，各自吃了个半饱，感情好极了。吃罢了晚饭，两只在院子里晒着月光，灰狼把大金毛当做了靠背，葛优躺得可舒服了。
　　亲眼目睹的金狐，恨得眼都红了。
　　哼，叫这臭狼占便宜了。好气啊，情敌居然和小哥哥真·同吃一碗饭。
　　相比之下，它偷偷啃了两口的大骨头，变得索然无味。
　　唉，它那么好，小哥哥为什么就看不到它呢？
　　孤零零的金狐抱着自己的大尾巴，“吱”地一声哭了出来。



第一卷 第74章
　　在农场里忙活了一天的阿延蛮, 日子可没有金狐那么滋润了。
　　毕竟他不是人见人爱的宠物, 还是叛乱的异族人，村民们能给他好果子吃才怪呢。金狐靠着撒娇卖萌，能讨得萧依依的喜爱，不仅有肉吃, 还有新衣服穿。而阿延蛮是个战俘, 裹身的旧衣是有的, 也饿不死。
　　但再多就没了。
　　“你们突厥人会放牛放羊吧？”陈大宝带着他到了牛棚, 满满恶意地指着一头正值壮年的小公牛, “去，把大花牵去溜达溜达，它可比你值钱多了。”
　　阿延蛮皱了皱眉, 没有说些什么。
　　牛是会认得人的，突然间换了个生人来放牛，牛脾气一上来, 抬起蹄子就踢过去了。这老太监不安好心啊, 分明是借着干活来欺负他。这牛浑身都是肌肉，一脚下去命都能没了半条。
　　“虎落平原被犬欺, 这等阉人居然敢欺辱我。”阿延蛮嘴里发苦，在心中唾骂了好几句，硬着头皮上前, 解下了牛脖子上的缰绳。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斛薛部的其余族人还分配在长安城里各个贵族家中为奴，他要是敢继续搞事, 连带的斛薛人名声不好，全族人当真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大花甩了甩牛尾巴，打了个响鼻，把阿延蛮吓得往后退了一步。
　　“哞哞。”
　　这一届的新人不行啊，胆子那么小。
　　大花骄傲地昂起头，也不用人带，自顾自走上村里水草最丰美的地方。萧依依借着太上皇的势，跟北边的商人买了不少紫花苜蓿。这是牧草中最鲜美的一种，不仅牛羊爱吃，村里的大妈也爱薅上一把，回去剁点蒜蓉和酱油，凉拌了吃着爽口。
　　小山坡上种满了嫩嫩的苜蓿，开出了一朵朵紫色的小花，还有几只蜜蜂在花草间飞舞，映衬出一番乡村的美丽景象。阿延蛮懒洋洋地跟着小公牛，开始自己放牛的任务。
　　“呵呵，我也不过是苟活罢了。”
　　作为一个已经废了的人，他只想做一条咸鱼。
　　斛薛人和突厥人同出一支，是北方的游牧民族。以前斛薛部的族人也放牛，爱喝奶吃肉，阿延蛮是年轻的首领，自然也对此了解一二。他百无聊赖地躺在草地上，抽了根青草塞到了嘴里，那清香中带点微甜的味道，一下子就让他愣住了。
　　外行的看热闹，内行的看门道。
　　阿延蛮瞪大了眼睛，嘴里嚼了嚼，才“呸”地一下吐开了。他发现这牧草和自己家乡的不一样，甚至好上了几个档次！
　　“我们斛薛部若是有这么好的牧草，战马健壮，何愁不旺。”他像个孩子一样，趴在地上仔细瞧着，嫩绿的草汁染黑了他的手掌，半刻钟后他又怅然若失地叹了一口气，“我已经回不去了。”
　　不过嘛，事在人为，老天爷的事儿，谁能说得准呢？
　　运气好的话，他说不定会有儿子，儿子会给他生下孙子，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怀着一丝隐秘的野心，阿延蛮认认真真地担当起放牛的活儿。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他这才发现这条小村子里，竟和外面处处不同，作物都长得特别好！他在山坡上远远望去，看到农家的黄豆豆荚又肥又嫩，若是到成熟的时候，肯定能收获到一大把质量极好的豆子。
　　时人不爱吃黄豆，但阿延蛮知道，黄豆用来喂马，能让战马长得膘肥体壮，让部族更加强大。
　　还有，村里养了大约四五十头大牛，每只牛都眼神灵动，腰上臀上都是结实的肌肉，爆发力很强。看得阿延蛮一脸羡慕，他以前的部族里可没有那么好的牛，这么一头大牛，能换一个非常貌美的女奴或两三个青年奴隶。
　　突然间，他想起自己如今奴隶的身份。
　　阿延蛮：“……”
　　对不起，他还真不如大花值钱。
　　不过，他并非伤春悲秋的人，年轻人带着一种《走近科学》的想法，打算先和村里的小孩亲近起来。大人都记得斛薛部叛乱的战事，小孩子忘性大，对他的排斥心理没那么重。
　　他赶着小公牛，凑到了两个小男孩的身边，“你们这是喝什么？是牛奶吗？”
　　大娃子抬头一看，见是宝二爷（陈大宝排名第二）家里的奴隶，停了下来。小孩好奇地瞧了瞧年轻人脸上的刺青，又警惕地拉着弟弟小娃子的手，往后退了一步。
　　“是水牛奶，比黄牛奶好喝一些。”小娃子抢着炫耀道，“夫人对我们最好了，能给我们喝牛奶。”
　　阿延蛮讽刺地笑了笑：“那她可真大方啊。”
　　他明白村里人口中的夫人，便是大唐的太上皇后。那个女人把他的金狐夺走了，真不是个东西啊。照他看啊，那个女人只是长了一张好脸皮，会哄着男人罢了。要不是有大唐太上皇的宠爱，那个从东突厥回来的女人，哪里能过得这么风光？
　　哼，他这个小部族的首领都知道，萧氏还伺候过东突厥的可汗呢。说句难听的，比女奴还低贱。
　　小孩对人的感知是最敏感的，大娃子和小娃子都察觉到，眼前这个奴隶虽然是笑着的，但他对娘娘的态度却丝毫不尊敬。这还得了？萧依依简直是村子里的女神啊，她给大家带来了工作，让村民们都能挣到钱，小孩能偶尔尝尝糖块，家里的锅也有油花了。
　　村民们喜欢她还来不及呢。
　　大娃子对着小娃子摇摇头，兄弟俩赶着两头母牛，鸟都不鸟阿延蛮。村里的其他放牛娃和大娃子都熟，见他跑了，也跟着兄弟俩走开了。
　　被孤立起来的阿延蛮：“……”
　　年轻人见自己没探听出什么，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冷了下来。
　　“这唐人崽子真是不好对付……不过，我有的是时间。”他握了握拳，决心先虚与委蛇，等学到核心技术后，再细细谋划不迟。
　　吃了一肚子气的阿延蛮，完成了放牛的任务后，又捡了半天牛粪，才得到了歇息的机会。
　　进屋的时候，陈大宝没有正眼瞧他，只是冷哼了一声，给他塞了三个大馒头和一碗芋头炖腊肉。当然，大块的腊肉是没有的，细碎的肉渣比指甲盖还小，但芋头上的油水挺足，在大锅里炖了好久，芋头绵软，把腊肉的香味都吸收进去了。
　　虽然不喜欢老太监，但阿延蛮也在心里给饭菜打分：“有点好吃。”
　　腊肉是用村里的土猪晒的，肥瘦分明的五花肉被北风吹干，油汪汪的滋味特别馋人。这会儿的豆酱比后世的老抽还香，抹过豆酱、花椒粒、茱萸碎等香料的大块猪肉，晒出了诱人的酱红色，尤其是脂肪那块，都变得透明了，一股大料的味道冲到鼻子里。
　　叫人心都要醉了。
　　阿延蛮干了一天活，早就饿了。他大口地扒拉着饭菜，把馒头掰开，填了些炖烂的芋头进去，一块塞到嘴里。芋头咸香无比，又粉又鲜。连带着那平平无奇的大馒头，被激发出美食的活力。
　　还有碗底里发现的一丁点腊肉里，简直是宝藏啊，看得年轻人眼都绿了，直到把腊肉含到没有味道，才不舍地嚼烂吞到腹中。
　　阿延蛮苦中作乐地想到，这当奴隶的生活也不是那么差。
　　起码在伙食上，没有亏待他。以前他看人买卖奴隶，能喝一碗稀粥就不错了，粥里没多少米，比清水强不了多少。
　　吃过了饭，阿延蛮睡到了柴房里去，老太监给他搬了半床旧被，能让他在冬天勉强不冻死。年轻人解下了外衣，在那么一个狭小的空间里，长吁了一口气。放松似的，他把自己摔到了床上，突然听得好像有什么东西碎了。
　　异物感是从被子底下传来的。
　　年轻人掀开了被窝，只见两枚生鸡蛋被压爆了，蛋黄蛋清混成一坨，粘在了褥子里，好不恶心。
　　“这是谁在整我？”阿延蛮第一时间想起的是老太监陈大宝，“不对，鸡蛋在村里是个金贵的，他才不舍得花两个鸡蛋来教训我呢。”
　　然后，他在被窝里发现了一根金黄色的毛发。
　　确认过眼神，是金狐的毛。
　　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阿延蛮把被窝里的东西清理出去，忍着恶心，直接闭着眼躺在被子里了。唉，小狐狸肯定是怕他吃不饱，在村里偷鸡蛋养他吧。
　　只是它怕人发现，偷偷放在被窝里，被他一个不留神都弄碎了。
　　这么说起来，金狐也还是个有情有义的。落难时候多少人没有伸手，只有这个小畜生还惦记着他。
　　这么一想，阿延蛮的心都暖了……
　　另一边，因为屡次追求蛋黄派都以失败告终，金狐哭过好几次之后，终于明白了自己难以插足三只畜生的爱情。
　　失恋的它准备给自己搞点吃的，对于狐狸而言，没有什么是一顿吃鸡解决不了的，如果还有，那就再吃一只鸡！
　　敏捷的金狐窜到了鸡笼旁边，然后伸出了罪恶的魔爪。
　　咳咳，它偷了三枚鸡蛋。
　　“吱吱吱。”
　　给旧主人送两只，我自己留一只。
　　自觉做完好事不留名后，金狐抱着一枚最大最美的鸡蛋，回到了自己的窝里。它是个懂得自力更生的狐，若是它自己偷鸡，被妈妈发现后，肯定是不给吃的。但若是它亲自把鸡养大，那么就可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啦。
　　怀着把鸡蛋孵出来变小鸡，小鸡变大鸡的伟大梦想，金狐看着这枚鸡蛋越发眼热。
　　也是它运气好，这枚鸡蛋是被母鸡孵过的，被它偷出来没多久就破壳了。一个湿漉漉的嫩黄色小身影从蛋壳里钻了出来。一双小豆子眼瞅着金狐，像是看到了母亲一样激动。
　　“叽叽叽”
　　妈妈，妈妈。



第一卷 第75章
　　这一天, 萧依依惊奇地发现, 金狐居然偷偷藏了一只鸡崽！
　　瞧它那个把鸡崽捧在手心的样子，可宝贝了。小鸡崽叫声很嫩，狐狸轻轻地揉了揉鸡崽的黄毛。可光摸不顶用啊，鸡崽的叫声越来越弱。
　　“叽叽叽。”
　　饿, 好饿。
　　金狐看着初生的小鸡崽, 脑瓜子转了几圈, 终于明白是要给鸡崽喂食了。可它是狐狸, 吃肉大的, 鸡是吃什么来着？
　　它还真不知道啊。
　　金狐手足无措地看着初生的小鸡崽，见萧依依路过，它拉了一下她的裙摆。
　　“吱吱吱。”
　　妈妈, 这要怎么养啊？
　　萧依依刚开始的时候没用领会到金狐的意思，她看着狐狸指着鸡崽，还以为它想吃小鸡, 便把它拎了起来, 教训了一番，“那么小的鸡不能吃哦, 要养大了才能吃。即使很想吃也不行，要克制。”
　　说完，她用水把小米泡软了, 再把上层的水倒掉，才喂给小鸡崽吃。狐狸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在掌心里抓了一把小米, 看到鸡崽低头啄个不停，开心地笑了。
　　“吱吱吱。”
　　小鸡快长，快长呀。
　　从失恋中走出来的金狐，不再对蛋黄派爱得死去活来。它有了新的目标——把小鸡养肥，然后吃掉！炸鸡白切鸡炖鸡椒麻鸡……它在妈妈家里见识了很多新菜式，看着尚未长大的小鸡，就能想象到以后的美味！
　　人当然是不知道金狐的内心想法的，萧依依瞧着金狐不寻常的行为，只觉得神奇。
　　她看着给小鸡喂小米糊糊的小狐狸，难以置信地喃喃道：“这个世界太疯狂，狐狸都给鸡当干娘。”
　　不到一天的时间，金狐彻底掌握了喂鸡的方法。
　　它是个小机灵鬼，看了萧依依喂鸡之后，很快学了这么一手。它不知道从那儿淘了一个破瓷碟回来，专门给它的小鸡当饭碗。刚开始实践的时候，让小鸡喝了太多水，拉稀了，这可把它吓坏了。
　　“吱吱吱。”
　　月神呐，请保佑我的小鸡。
　　幸好，这只小鸡是个命大的，半天功夫后又缓了过来，活蹦乱跳的。
　　金狐抱着大尾巴，叹了一口气，这养鸡实在是太难了。它伸出毛茸茸的爪子，摸了摸小鸡的头顶。小鸡把它当作了亲娘，嫩黄色的喙啄了一下狐狸的手心。
　　不疼，有些痒痒的。
　　“吱吱吱。”
　　小鸡乖乖，要健康哦。
　　金狐揪了一大把干草，胡乱给鸡崽揉了一个鸡窝。它见太阳下山了，便捧着鸡崽，把“储备粮”塞回到鸡窝里。好几次探索欲很强的鸡崽想要偷跑出来，都被它按回去了。
　　“吱吱吱。”
　　不许跑，晚上鸡要睡觉。
　　不多时，天彻底黑下来了，金狐在四周留下自己的气味，确保没有其他野兽会来觊觎它的鸡崽。然后它有对着月亮修炼了一番，双手合十地祈祷着：
　　月神啊，让我快点吃□□。
　　似乎说错了，金狐又揉了揉脑袋，不对，是吃鸡。妈妈教过它，要说鸡不说吧，文明你我他……
　　金狐投入到养鸡大业中，无法自拔。它再也不睡懒觉了，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它的小鸡崽还在不在。半年后，它摸了摸越发雄壮的小公鸡，口水都要流出来了。那个鸡大腿，咕噜咕噜的全是肉啊，还有那个大鸡翅，鸡天天运动，肯定啃着特别香。
　　果然自己养的鸡，看起来是最好吃的！
　　“喔喔喔。”
　　小鸡崽变成了小公鸡，一早就醒了，跳到树梢上打鸣。它的声音洪亮极了，整条村子里都能听得到，它从小喝着灵泉水长大，是村里最美的鸡了。
　　初生的太阳洒在了小公鸡的身上，衬得它的羽毛金光闪闪。也许凤凰是鸡的祖先？小公鸡的身上长着好几根金黄色的长羽，竟有几分传说中凤凰的风采，村里人人都夸它是个有灵的。
　　不过金鸡最好的朋友，却是金狐。
　　它在村里横行霸道，连见着土狗都敢上去战一战。前几天有黄鼠狼想要在村子里偷鸡吃，被它用爪子一撕，直接挠了半边脸，晕乎过去了。
　　不过对着金狐，它就依旧是个宝宝。它喜欢把身体靠在狐狸旁边，那股狐骚味让它非常安心。
　　殊不知，金狐闻着这股鸡味，馋死它了。好几次它想要把鸡脖子咬断，又转念一想，还是把鸡养肥点再吃吧。
　　就这样，金鸡慢慢健康地长大，还不知道自己在狐口下多次逃脱。
　　说来也是村里的奇观，这狐狸亲手把小鸡崽养大，看得人稀罕极了。日日同进同出，遇到蚱蜢在草丛里，狐狸还会捉来喂鸡呢，当真是一副“母子情深”的做派。金狐喜欢带着小鸡崽在村里散步，它懂得“走地鸡更好吃”的道理呢。
　　村民们啧啧称奇，往常都听说狐狸偷鸡吃，还没听过狐狸会养鸡的。他们还打赌，什么时候金狐会把这只小公鸡给吃了。
　　“我敢说，狐狸迟早要把鸡给吃了！”一个汉子擦了擦嘴边的口水，他是个爱吃鸡肉的。养了半年的小公鸡炖着吃，正是骨酥肉嫩的时候，贼香，连鸡骨头都不想吐出来了。
　　“不要，我不要金鸡被吃掉。”他家孩子听父亲这么说，急得掉下眼泪，“金鸡好看，也好乖，昨天我在林子里遇到蜈蚣，还是金鸡救了我。”
　　在稚龄小儿的心里，金鸡就像是大英雄一样，保护了他。
　　“啊？傻蛋你什么时候遇到毒虫了？”汉子一惊，片刻后又反应过来，“说了不要去林子里玩，你非不听，叫我看看有没有咬到？”
　　说罢，他一把将儿子的裤子脱掉，夹在怀里细细检查，逗得同村人哈哈大笑。小儿是个知羞的，小脸蛋都羞红了，不住地挣扎，要扯着裤子回屋去了。
　　一个路过的村民们还调侃道：“傻蛋他爹，快让孩子穿上裤子吧。小心金鸡一会儿过来了，当是虫子吃掉呢。”
　　汉子唾了一口，笑骂道：“你才是虫子呢，你在田边撒尿，金鸡头一个吃你！”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路过的人哄堂大笑，笑得几人不好意思，都拿起干活的家伙，继续劳作了。
　　今日是十五，按道理来说该是吃顿好的。
　　金狐瞅着足有八斤重的金鸡，小眼神飘忽不定。吃鸡是它一直以来的愿望，支撑着它走过那一段“失恋”的艰苦日子。可是它瞧着……
　　这鸡怎么越来越美？！越来越金！
　　狐狸捂住了自己砰砰直跳的心脏，仿佛是跳的越来越快了，它都听得“嘭嘭嘭”的心跳声了。
　　糟糕，这是心动的声音。
　　泛着金色光泽的鸡嘴线条流畅，翅膀毛反射出的金色光泽，一看就富有运动爆发力。最妙的是那弯弯的尾羽，是高贵冷艳的黑金色，仿佛远古的神祗，神秘而又美丽。
　　狐狸眼一动不动地盯着肥美的鸡屁股，简直移不开眼。
　　“吱吱吱。”
　　月神呐，我竟然爱上了我的食物。我该如何是好啊？请救赎你忠诚的信徒。
　　在食物和爱情之间，金狐第一次做出了兽生以来，如此艰难的抉择。它无师自通地摘了一朵小白花，把花瓣一瓣一瓣地撕下来，进行所谓的占卜。
　　“吱吱，吱吱，吱吱，吱吱……”
　　吃掉，不吃掉，吃掉，不吃掉……
　　眼看着最后一片花瓣落在了掌心，金狐的眼睛有点湿，养了那么久的鸡，“吃掉”这两个字始终是吐不出来。狐狸眼滴溜溜地转了转，径直把最后白色的花瓣塞到了嘴里，吞掉了。
　　它自我欺骗地想着，最后卜算出来的结果是“不吃掉”啊。它捡起喂鸡吃饭的破碗，又高高兴兴地给金鸡准备晚餐了。
　　“喔喔喔。”
　　金狐，你真好呢。
　　金鸡从墙头跳了下来，虽然它已经是会自己找食的公鸡了。但它依旧像小时候那样，对金狐非常依恋。红色饱满的鸡冠一抖一抖的，金鸡一口一口地啄食着狐狸撒在碗里的粮食，容忍着金狐偷偷摸自己的尾羽。
　　老虎的尾巴摸不得，其实鸡尾巴也是一样。
　　除了金狐，没有人或者动物敢碰金鸡的尾巴。
　　狐狸摸鸡摸了一通，即使没有吃到鸡肉，但望梅止渴，爪子上的鸡臭味也挺解馋的。金鸡吃饱了肚子，躺回去狐狸给它造的鸡窝里。天快要黑了，金鸡闭上眼睛准备睡觉。
　　金狐推了它一把，突然发问。
　　“吱吱吱。”
　　你好金，我可以跟你谈恋爱吗？
　　金狐忐忑不安地盯着金鸡的双眼，生怕听到拒绝的答案。
　　金鸡猛地睁开了眼，暴起似的朝狐狸的脸上啄去，它的动作极快，唬得金狐来不及躲开。
　　狐狸心想，糟了，这鸡不接受跨物种恋爱，这是要杀我啊。晚了，晚了，没想到我吃了一辈子鸡，要死在鸡的手里啊，这就是报应啊！
　　在它害怕得瑟瑟发抖的时候，毛绒绒的脸上被轻轻啄了一口。不是想象中的剧痛，金鸡并没有取它的性命。那一下很轻，就像蜻蜓点水一样，啄得它痒痒的。
　　“喔喔喔。”
　　你连我的鸡屁股都摸了？这还不算恋爱？
　　金狐睁开了眼，只看到一双鸡眼睛里，倒影的是它的影子。
　　是一只有点胖的金狐狸。
　　外面的月光开始洒到了金狐的身上，它没有如同往常那样在月光下修炼，而是抱着小公鸡，笑得像个两百斤的大傻子一样。鸡好美，它想和鸡在一起过日子呢。
　　百因必有果，你的报应就是我。
　　也许是它这辈子吃鸡太多了，所以月神惩罚它，下半辈子不能再吃鸡了。金狐抱住旁边臭臭的金鸡，甘之如饴。



第一卷 第76章
　　有了对象的狐就是不一样！
　　金狐和金鸡在一块儿, 粘得更紧了。金鸡又金又壮, 双腿有力、鸡嘴锋利，是鸡群里选出来的鸡王。金鸡自觉承担起保护鸡群的重任。而金狐作为新晋皇夫，竟克制住吃鸡的欲.望，帮着维持治安呢。
　　因为生.殖隔离, 它们俩自然是没有孩子的。公鸡和公狐狸都把新出生的小鸡崽当作是自己的子孙后代, 日夜守护着, 成为了刘家村的里的奇观。若是哪只小鸡崽跑丢了, 金狐都会四处寻找, 把走失的鸡崽带回去鸡窝里。
　　瞧瞧那心急如焚的小眼神，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它亲儿子走丢了。
　　金狐四处找村民询问，想要找到小鸡崽的踪迹。村里到处都是小鸡崽走过的地方, 混乱极了，叫它从气味来分辨，实在是太难了。
　　一个穿麻色短褐的中年男人被金狐扯住了衣服, 他正巧路过这儿呢。
　　“吱吱吱, 叽叽。”
　　你看到过一只小鸡崽吗？叽叽叫的那种。
　　金狐用毛绒绒的爪子比划着，还学着小鸡的声音叫了两声。狐狸找鸡的事儿在村里并不少见, 汉子一瞬间就理解了狐狸的意思，正巧他还真看过一只落单的鸡崽呢。
　　“金狐又出来找崽崽了。”男人调侃道。他正好留意到一只掉队的小鸡落到了灌木丛里，指路说道, “在前面的草丛里，附近有马尾巴草的那一堆。”
　　焦急的金狐双手合十，对他作揖道谢。不多时, 它从草丛里把又饿又渴的鸡崽掏了出来，爱怜地把鸡崽捧在手里。
　　失而复得后，狐狸又生气地教训了一番：“吱吱吱。”
　　小家伙，你可别淘气了。要是在外面被黄鼠狼叼走了，你就要被吃掉啦。
　　小鸡崽却丝毫不怕，“叽叽”地叫着。它知道鸡群里有个狐长辈，会把它带回去呢。狐长辈在鸡群里威名赫赫，大鸡们都说狐长辈会修炼，是最厉害的兽了。
　　“叽叽叽。”我们回去啦，你妈妈该担心你了。
　　一狐一鸡又开开心心地回家了，在家门口的桃树上，金鸡站得很高，正在等着它们呢。威严的鸡王一个眼神瞪过来，小鸡崽再也不敢放肆任性了。
　　村里的小鸡连略懂法术的狐前辈都不怕，唯独怕这个王。王很厉害，遇到山上下来的猛兽都敢一战，王很喜欢狐前辈，只有狐前辈能摸到王的金色尾羽。
　　金鸡没好气地看了小鸡崽一样，用鸡翅膀搂着金狐，偷偷地溜进了厨房。它瞧见主人今天炖了一大锅羊肉呢，金狐爱吃肉，肯定是能吃好多好多。它不是一只笨鸡，狐狸爱吃鸡的习性，已经被金鸡知道了。
　　它感动非常，金狐为了它，连吃鸡都戒了！
　　幸福是什么？这就是幸福！
　　狐狸偷偷摸摸地掀开了锅盖……公鸡在外面给它把门。
　　锅盖掀开的一瞬间，阵阵酒香扑鼻而来，金狐舔了舔锅边的一点点汤汁，都要香死狐了。一块，两块，三块。它吃得停不下来，这羊肉真嫩啊，用醇香的米酒炖过之后，皮酥肉烂，一咬就化开了。一丝丝羊肉一扯就开，鲜美至极，配合着大料炖煮了火候，是一道能馋死隔壁小孩的大菜！
　　金狐吃了个烂醉，还舍不得离开，连金鸡给它拼命使眼色，都没有留意到。
　　“好你个狐狸，竟然敢偷吃！”李渊看到公鸡在厨房门口站着，正纳闷呢，结果往里头一瞧，气得想要把狐狸皮都扒下来了。
　　那狐狸都快栽到锅里，一双小爪子直接在锅里捞肉吃呢。它的动作很灵活，吃肉的速度比人类小孩差不了多少。
　　李渊可惜地摇摇头，狐狸都吃过锅里的东西，叫人都不想再吃了。气极之下，他把整锅羊肉都端走，让灰珍珠吃了。
　　长大的灰狼怀了金毛大狗的孩子，这会儿肚子鼓鼓的，正是要多吃肉补补的时候。灰珍珠看到有羊肉吃，高兴都来不及，狼眼瞧见被罚的金狐被绑在旁边的小凳子，能看不能吃，就更高兴了！
　　“汪汪嗷。”
　　哼，你也有今天。
　　当年金狐陷害它的事情，灰珍珠还记着呢。它露出了锋利的牙齿，连带羊骨头都嚼碎了，吞到了肚子里。它斜着眼瞅着狐狸，嘴里嚼得咔嚓咔嚓，用力极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它在吃狐狸肉。
　　啊，真香！
　　吃完好大一锅肉，连汁儿都不剩半滴。灰狼看到狐狸气红的眼，就更满意了。灰珍珠下意识地护住肚子里的狼狗崽子，它可不是狐狸那傻蛋，认鸡当孩子。
　　它的小狼狗啊，肯定是最棒的孩子……　
　　狼狗生崽不稀奇，狐狸把鸡当儿子，就真的挺稀奇的。人人都说这狐狸肯定是神仙座下的灵兽，会了仙法，通了灵智，在保护鸡群。这个奇谈一传十，十传百，全长安的人们都知道了。
　　再后来，全大唐的人都知道了。
　　数十年后，长安城郊有一座狐仙娘娘庙，里面供着一尊金狐狸的塑像。金狐狸的头上戴着花环，身上穿着花布衣裳，看起来人模人样的，是在双手合十作揖的姿势。
　　在金狐狸座下，是一只金光闪闪的大公鸡，领着一群小鸡崽。信奉狐仙娘娘的人都说，这是娘娘座下的金鸡护法。
　　“这狐仙娘娘啊，它最是心善，它听了神仙的教诲，连鸡都不爱吃了。娘娘座下的金鸡护法，非常勇猛善战，金鸡一啼，能驱赶黑夜里的邪灵鬼怪，护住人间的安宁。金鸡护法手下的一群鸡崽也不是凡物，它们各有所长，守护着娘娘安全……”
　　一个牙齿都掉光的老太婆信了一辈子狐仙娘娘，她摇着大蒲扇，对狐仙娘娘的事迹如数家珍。她家住狐仙庙的隔壁，闲来无事就爱在庙门和人唠嗑。说来也奇怪，自从信奉狐仙娘娘以来，家养的鸡从来没有被偷过，连鸡蛋都没少一枚。
　　老太婆双手合十，在蒲团上跪下，眉目间非常虔诚：“多谢狐仙娘娘庇佑，狐仙娘娘和金鸡护法一定会好好的。”
　　无形中，似乎有什么从老太婆的眉心飘了出来。
　　虽然好多人都不知道，他们祭拜的狐仙娘娘其实是个公狐狸。但靠着那么一缕缕细小的信仰之力，金狐和金鸡居然成了半仙，皮毛更金，身体更壮。
　　它们在看到那一对夫妻双双去世后，又确定滕王没有危险后，才决定离开了刘家村。
　　“喔喔喔。”
　　金狐，我们走吧，该是时候了
　　金鸡不舍地往村子里看了一眼，趁着夜色和金狐离开了。
　　它和金狐养大了一批批小鸡崽，又送走了一批批小鸡崽。在鸡群的生老病死之间，它明白鸡的寿命不应该是怎么长的，若是它和金狐再不走，就会被人当成是妖怪。
　　说不定还要连累滕王。
　　金狐点点头，搓了搓小爪子，像个小人似的，背起一个小包裹，里面装的是一些值钱的东西。妈妈手松，用金银珠宝给它做了一些玩具，这些东西在外头可值钱了。狐狸想着，万一有哪天它和金鸡能变成人了？总要花钱吧，兜里有钱，心里不慌。
　　金鸡跟着狐狸修炼多时，早已突破了凡鸡的境界，在夜晚里也能看得一清二楚了。它和狐狸相互扶持着，被老虎追过，也差点被洪水淹了，其间历经了不知道多少风波，走遍了大唐的大江南北。
　　直到了大唐都不在了，它们俩的感情依旧是那么好。
　　一个小黄毛懒洋洋地从床上起来，对着天一亮就吊嗓子的同伴非常无语。
　　他打开了水龙头，刺骨的冷水激得他打了个哆嗦，一双灵动的狐狸眼彻底清醒过来，吐槽道：“大冬天的，你也不多睡一会儿，怪不得娱乐圈里都给你一个‘劳模’人设，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没见过谁天天都一早练歌的。”
　　“金总，这是生理习惯，改不了的。”另一个生得俊俏的小黄毛过足了瘾，才含了一颗润喉糖在嘴里。他日日都要在太阳升起那一刻练歌，练了好多年了。
　　吃过了金胡做的营养早餐，金基穿着土豪金色T恤衫配一条黑金破洞牛仔裤，两人手牵着手，开车去到了金氏集团的大楼。
　　前台小妹从第一天的惊讶，已经变成了习以为常的样子。
　　“看样子，金基说不定会成为总裁夫人呢。”小妹在八卦微信群里说。
　　金基的粉丝都知道，她们的偶像是个时尚黑洞，最喜欢穿金色的衣服，金色帽子、金色衣服、金色鞋子连穿一个月都不带重样的。金基以歌手的身份出道，一头飘逸的小黄毛就是他的代表，他的歌声很美，让人感到人间正气扑面而来。
　　似乎用“正气”来形容歌声不太恰当？但确实是这样。
　　他的一首《日出东方》唱遍了全中国，甚至登上了SSTV春晚的舞台。
　　心里阴暗人听了他的歌，仿佛感受到黎明打破黑暗，都不想干坏事了。据报道称，在上个月金基的演唱会上，有五个犯罪嫌疑人被歌声感化，在演唱会结束后向警方自首。民间给金基起了个绰号，叫“鸡王”，鸡王一出，谁与争锋！
　　金基的娱乐圈的名声一向很好，除了实力超群以外，还从不传绯闻……直到在数月之前，有狗仔曝光出特大新闻。
　　“歌手金基疑被金氏总裁包养，情侣同款金毛终定情！”
　　视频里两个社会摇的小黄毛，头挨着头，肩搂着肩，笑着一起进了同一间别墅。金基的粉丝们纷纷替偶像澄清，说金总和金基只是好朋友。而黑子们就蹦跶得更欢了，一大批抹黑金基的推文当晚被写出来。
　　说得好像从金基出道到他获奖，一切都是金总在拿钱捧他。
　　有红眼病暗中爆料:“瞧瞧他唱得那个衰样，要不是被金总包了，哪里有那么好的资源？”
　　自从新闻被曝光以来，金胡干脆公开了两人的关系，把金基签到了自己的公司里。金总旁若无人地在公司大楼里路过，忽视掉其他人的目光，温柔地问到：“你中午想吃什么？我亲自给你做吧？”
　　狐狸很自豪地说，他给金鸡做了一辈子的饭，已经坚持了四十九万天。还有几百天，就能突破五十万大关！
　　金基：“嗯，烫一点生菜吧，再来一道烤虫子吧，我能吃两大碗呢。”
　　似乎吃到了顶级的美味，金基馋得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青年的眼睛里好像有光，笑起来很好看。在外面赶通告的时候，他都不好意思吃虫子，肉有什么好吃的？虫子才是人间极品啊！
　　围观的员工：“……”
　　天呐，当红.歌手居然沉迷吃虫？
　　赶紧的，卖给狗仔报社，这个新闻起码能值几万块呢！



第一卷 第77章
　　在大胃三岁半的时候, 他已经能流利地说出很多句子, 表达出自己的意思啦。
　　他是个好奇的宝宝，刘家村里已经装不下他的探索欲啦。他最爱在外面逛街，连地上的狗尾巴草都能研究半天，然后问各种意想不到的问题。
　　“阿娘, 公鸡为什么不能下蛋？”
　　“阿娘, 为什么这棵树不能结果？”
　　“阿娘, 为什么小娃子有弟弟, 我没有弟弟？”
　　“阿娘……”
　　“阿娘……”
　　为了不打击孩子学习的积极性, 萧依依总是绞尽脑汁地回答儿砸的问题。可是这长久下来，大胃的提问越来越刁钻，眼看着她快要hold不住了。她朝李渊使了个眼色, 小声地问：“国子监搞不搞附属幼儿园？我们把大胃送去上学吧。”
　　只要儿子上了学，白天就扔给老师，不用她管了！想想都觉得一身轻松。
　　李渊也赞同地点点头, 孩子在六岁之前都是最宝贵的学习时间, 学习速度快得惊人，应该交给专业人才好好教育。他商量道：“办个幼儿园是不难, 我这点权力还是有的。大胃要学什么？唱歌跳舞画画练大字写数字学英语？”
　　他依稀记得以前小区里的幼儿园是搞这些东西的。
　　在大唐，英语是不必要学的。但是随着大唐在西域那边打仗和交流，学些突厥语吐蕃语什么的, 也挺管用，小语种人才嘛。而且大唐不是流行吟诗那一套？作诗也要加进去课程，骑马也要。
　　大唐贵族们都爱打马球呢, 马上功夫非常了得。李渊这个西贝货，因为怕露馅，一直以年纪大身体不好为由，从来不参与马球比赛。这会骑马啊，就像是后世会开车一样，都是生存必备技能。
　　萧依依想了想，建议道：“要不要招些女孩子读幼儿园？男女要平等哩，小孩上课是不是要开点烹饪啊、手工兴趣班？不求他们都变成生活小能手，只求他们别脱离现实。”
　　别说出“何不食肉糜”这种废话。
　　“行，那我明天就去找李二说说这事儿。”李渊抱着大胃，儿子笑得一脸开心。小孩还不知道，他即将掉进去一个叫做“上学”的坑里，要过上天天写作业的日子。
　　并且一读就要读十多年的书，忒惨了。
　　三天后，萧依依给大胃穿上了新衣服，让他挎上了一个小布包，正准备去上幼儿园。精致的小布包里有一个油纸包，里面包着全是粉红色的水蜜桃软糖。大胃隔着布包摸了又摸，有些馋嘴了。
　　都是市面上没有卖的好货色！
　　一颗颗如粉红水晶的软糖，只有小指头大小，晶莹剔透，还带有浓郁的桃子香味。只有产自他家的那棵桃树，才有全长安最美味的桃子，大胃看着耶耶和阿娘亲手取了一大锅桃子汁，熬得浓香逼人，在加少许糯米粉揉成的糖果。
　　萧依依夫妻俩怕儿子长期住在刘家村，融入不了长安贵族小群体，特意给儿子做的糖，让他请其他小朋友吃。毕竟吃人嘴软，其他孩子吃了大胃的糖，肯定会带着他一块玩的。
　　“大胃，要听老师的话哦。”萧依依摸了摸儿子的小脸，突然间有点不舍得。
　　她终于理解到，前世幼儿园家长把孩子送进去学校，自己却偷偷在车里哭得像个傻逼的心情了。养了那么久的崽，一下子要离开去上学，她心里空落落的真是不好受。
　　大胃丝毫没有领会到妈妈的情绪，他正一脸兴奋呢。耶耶说他今天要去一个叫做幼儿园的地方，能学到好多新的东西，去和别的小朋友玩。玩到下午的时候，耶耶就会把他接回家里去。
　　“玩”这一个字，对于小孩而言，吸引力是无穷的。
　　一听说有得玩，无良的滕王瞬间把爸妈都不要了，只想要快点去上幼儿园，去认识一下新的小伙伴。大胃是个爱热闹的，这会儿有十多个小孩要陪着他一起玩，他高兴都来不及呢。
　　“耶耶阿娘再见！”大胃从马车上下来，被幼儿园的老师牵着小手，一蹦一跳地进园了。
　　高兴得头都不回的那种。
　　这名年纪不小的女老师是宫里退休的女官，出身大家，个人素质能力绝对没问题。她看到马车上的太上皇和太上皇后，恭敬地行了一礼之后，才领着小孩进去。幼儿园的老师们都对滕王这个学生非常重视，他们都知道，国子监附属幼儿园这个项目，其实是为了滕王这一个小孩建的。
　　古有陪太子读书，今有陪滕王玩耍。
　　长安城里的贵族们闻风而动，都报名要把自家的孩子送来。滕王继位是没有希望的，但傍着一个受宠的王爷，混顿饭吃应该还是可以的。尤其是家中的庶子庶女，地位本来就低，和滕王玩得好的，说不定能从太上皇那里讨点好处。
　　所以说，这其实还是一个拼爹的社会。
　　靠着有个皇帝老父亲，大胃顺利地坐到了课室里最好的座位上——至尊VIP前排。只要他有什么小动作，老师准会第一个看到，对他的要求也格外严格。在前排这么一坐，他就坐了十多年，可怜的滕王，从来没有享受过在后排娱乐休息区打瞌睡玩游戏的快乐。
　　不过，大胃这会儿心情还挺好的，丝毫不知道自己被李渊坑了一把。他掏出了布包里的油纸包，好心地向隔壁的小朋友邀请道：“你们吃糖吗？这是桃子味的，软软的。”
　　桃子味的？长安城里还没有桃子味的糖果卖呢！
　　这人肯定在吹牛。
　　一个眉宇间有点骄纵的小男孩正想要反驳，被身边的一个眯眯眼拉住了。眯眯眼的观察力很强，刚才带这个胖小子进来的，是王老师。王老师最是严肃，是从大唐皇宫国企退休下来的，还服侍过长孙皇后，平日里对着小贵族都板着脸呢。
　　小朋友们都有点害怕她，可这个老女人偏对着这个新来的胖小子微笑，和蔼极了。
　　居然是微笑！
　　眯眯眼断定，这个新来的同学肯定身份不低。
　　眯眯眼拉着有点骄纵的小男孩，先是自我介绍：“我叫李捷，他叫李佺，我们是堂兄弟，我们的祖父是襄邑王。”其实他有些骄傲又有些心虚，他们家里地位最高的祖父，也不过是太上皇的堂弟，这么一代代下来，这两个小孩和皇室的关系已经很疏远了。
　　连参加宫宴的机会都轮不到他们两个小的。
　　大胃笑着点点头，他这是交到了新朋友啦。在比较单纯的滕王心里，互相说两句话的，就已经算是朋友。胖乎乎的小爪子抓了一把糖，分别放到了李捷和李佺的手心，也开朗地介绍道：“我叫李元婴，你们也可以叫我大胃，我耶耶叫李渊，我祖父是……我祖父是谁来着？”
　　大胃记不起来了，他挠了挠头，想了半天没想出来。他绞尽脑汁地想着，没有留意到同学们嘴巴都合不拢了。
　　李渊？李渊！李渊……
　　没有人敢直呼太上皇的名讳，但太上皇的名字在大唐谁人不晓？原来这个新同学就是传说中的滕王！是太上皇的幼子！
　　在这个年代，没有谁敢冒充皇室成员，同学们对大胃的话都深信不疑。有了这层身份的铺垫后，谁都不敢小瞧大胃请他们吃的糖果。这小孩哪里是吹牛？分明就是只供皇室内部的宫廷糖果！
　　是最最最高档的奢侈品！连他们爸妈都吃不到呢！
　　怀着品尝宫廷美食的心情，一群小贵族同学都围着大胃，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个不停。他们听了爸妈的教导，都想要讨好滕王。未来的好处他们还看不到，但眼前跟着滕王有糖吃。
　　“大胃，我也想吃你的桃子糖，可以吗？”一个小男孩凑了过来，他不是白吃的，用一个一小包糖渍梅子和大胃交换。
　　大胃同意了这场交易，“可以。”尽管这个同学的腌梅子并不如他爸做的好吃。
　　“大胃，我，我也想尝尝桃子糖。”一个小女孩鼓着勇气走了过来，“这是我做的香包，我给你。”说是小女孩做的，不过是她选的布罢了，那么小的孩子，还拿不动针。
　　大方的大胃点点头，看在是个漂亮小姑娘的份上，给她多抓了两把糖，惹得其他同学羡慕极了。
　　有一就有二，好多小朋友都和大胃交换了小零食或者其他小饰品，都想要试一下长安城里没有卖的桃子糖，究竟是什么滋味的。一开头的李捷和李佺凭着几句话，空手套了大胃一把糖，怪不好意思的。作为回报，这对堂兄弟决定要多照顾滕王，不要让别人欺负了这个堂叔。
　　是的，家里祖父交代过，按辈分来说，滕王是他们的堂叔。
　　桃子糖好吃，里面好像含了一汪果汁，在舌尖里爆炸开来。酸甜的桃子味弥漫了一整个教室，让人仿佛置身于桃园里，能看到一个个比拳头还大的桃子。和市面上的硬糖不一样，软糖的口感非常新奇，很适合这群只有乳牙的小家伙们。
　　如果这群小孩谈恋爱了，肯定会感慨道：“酸酸甜甜的，这就是初恋的滋味。”
　　因为带了一包桃子糖，大胃成为了班里最受欢迎的小朋友了！
　　同学们争相和他玩耍，只求他明天多带点好吃的来班里。滕王说他家里还种了橘子树，应该能做橘子糖呢。哇哦，橘子味的软糖，橙黄色的一颗，绝对好看极了。满嘴都是橘子清香味的糖，想想都觉得超级好吃。
　　大胃旁边的VIP座位被抢占一空，好几个小朋友为了谁坐在滕王的隔壁，差点吵起来了。最后大胃钦点了生得最好看的魏小五，坐在他旁边的座位上。魏小五比别人多吃了几颗糖，乐得她像个偷吃的小仓鼠一样。
　　“大胃，你真好啊，请我吃糖。”魏小五就是那个拿香包换糖的女孩子，她耶耶是个管得严的，平常都不爱叫她吃零食。
　　“你的香包也很好啊，比我的糖贵呢。”由于萧依依手残不怎么做针线，导致大胃一度认为手工制品比较贵，比他的糖还贵。
　　下午来接孩子的李渊，看到儿子手里都拿不住的一大堆小物件，惊得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他的崽崽真厉害啊，交际能力没得说的，瞧瞧早上的那一小包糖，换了一大堆东西回来。李渊留意到大胃的腰上系了一个粉红色的小香包，家里好像没有给他做过这样的啊。
　　李渊：“大胃，你是不是拿错了别的小朋友的？”
　　大胃想起他的同学们，兴奋用小胖手比划着：“是魏小五送给我的，她是个很好看的女孩子，眼睛好看，嘴巴粉红色的，我还给她吃糖……”
　　李渊：“……”
　　天呐，儿子才刚读幼儿园，就开始早恋吗？
　　他应不应该把儿子纠正过来，还是放任儿子的“初恋”自然生长？老父亲的眉头紧紧地皱在一起，这回真是遇到了天大的难题。
　　同一片天空下，另一个霸霸
　　魏征昨天瞅着小女儿“做”好了一个香包，盼了一整天，正等着女儿送给自己呢。小五那么乖，虽然那个香包有点丑，但他一点都不嫌弃啦。带着这样的好心情，今天是魏征难得没有逼逼的一天。
　　直到……
　　他发现女儿从幼儿园放学回来，腰上的香包居然不见了，不见了！
　　魏征强压着吃醋的心情，微笑着问女儿：“小五是把香包送给别的小朋友了吗？”
　　魏小五点点头，她用香包换糖吃了。她从锦囊里掏出了三块桃子糖，这是她忍着馋，想给耶耶吃的。
　　魏征吃着女儿给的糖，心情稍微好了一些，乖女的心里还是最喜欢他的。他又问：“糖是哪个小朋友给的啊？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
　　“大胃是个男孩子。”一说起滕王，魏小五的表情丰富多了，像小喜鹊一样叽叽喳喳，显然今天在幼儿园里，她过得很快活，“大胃的耶耶好厉害，能给他做糖吃。大胃的耶耶会做好多的菜呢……班里的同学都认为大胃的耶耶是最厉害的，连陛下都要听他的话。”
　　魏征耐心地听女儿说了一通“别人家的爸爸”，不由自主地暗自攀比着。做糖？下厨？别人家的爸爸只会这种粗鄙的活儿，肯定是他这种高级公务员完胜啦！
　　等他听完了最后一句，才后知后觉，别人家的爸爸岂不是太上皇？
　　输了输了。
　　不对，别人家的孩子为什么要泡我的小五？小小年纪就骗走小五的香包？
　　哼，别以为有个皇帝的爸爸，他就会认输！



第一卷 第78章
　　金鸡一啼天下白, 可惜小孩起不来。
　　大胃窝在被窝里, 睡得正香，家里的鸡高声打鸣显然是影响不了他。小孩的脸蛋红扑扑的，不知道是梦到什么美事，嘴角还挂着口水, 大口吸溜着, 嘴巴吧嗒吧嗒。
　　拥有一个皇帝爸爸就是不一样, 李渊规定幼儿园九点才上学, 让大胃能多睡一会儿。快八点半的时候, 萧依依一把将儿子从被窝里拉了出来，吼道:“上学啦，快起床啦。”
　　然后小孩半眯着眼, 小手握着牙刷，胡乱刷了几下。他迷迷糊糊地任由亲妈给他换上衣服，用帕子擦了脸, 总算是清醒了大半。
　　他嗅到了食物的味道, 双眼亮晶晶，迫不及待地问:“耶耶, 我的饭盒呢？我要带过去学校里吃呢。”
　　“好了。”李渊拿着大胃最爱的小兔叽饭盒，里面有一个大碗，装着一个巨大无比的汤包, “动作轻点，别跳脱，包子破了你就哭吧。我给你放了两根芦苇管子, 吸着吃。”
　　“知道啦，知道啦。”大胃摆了摆手，他吃汤包可熟练了。
　　饭盒的第二层，放着六个小而精致的灌汤包，是李渊特意多做的。他早就瞅准了儿砸是个爱吹牛的，多做的灌汤包是让大胃分给同学们吃。
　　小孩嘛，有吃有喝的，就铁定能玩得好，孩子的友谊就是那么简单。
　　其实夫妻俩可以让大胃提早半个小时起床，在家里吃早餐的。但这小子爱炫耀，想要在学校里吃，这两人便随他了。
　　“只要没有坏心，爱炫耀也不是什么毛病。”萧依依很开明。
　　她的儿子外向热情，开朗大方，在萧依依看来，这样就很好。有的孩子敦厚老实，这是一种宝贵的品质，大胃本性真诚，爱与别人分享，这难道不是一种长处吗？
　　最重要的是，大胃天生就能享富贵的，他不必活得像平凡人那么艰难，那么小心翼翼。
　　小孩只要快快乐乐，吃吃喝喝就好。
　　大胃想起谢老师上课的要求，连忙问:“阿娘，我的芋头呢，老师说要带一整棵的芋头，连叶子都要。”
　　“拿了，给你收拾了一棵二十斤的大芋头。”萧依依虽然不懂为什么幼儿园上课要带芋头，但是既然老师这么说，她就按着照做吧。
　　坑爹的幼儿园老师，在前世她已经早有耳闻。什么带奶粉罐、带哇哈哈瓶子、带冰棒棍子的、什么还要捉蜗牛的……没想到，到了千年之前，这幼儿园老师的思维还是那么奇葩。
　　其实她这是被大胃误导了，老师说要带一株植物，叶子也要留着，用来对照，上画画课用的。
　　中国画啊，通常都是梅兰菊竹差不多的，不然画个蔷薇月季牡丹小白花也行。
　　可谁成想大胃理解错了，把植物=芋头。
　　所以造成了这个误会。
　　眼看着就要迟到了，萧依依提着大胃的小书包和水壶，和儿子风风火火地冲上了马车。李渊早就在门口等着了，夫妻俩快马加鞭地把崽崽送去上学。
　　终于在巳时一刻(九点十五)的时候让孩子进园。
　　虽然迟到了一刻钟，大胃凭着有个校董爸爸，老师们对这个迟到的学生视而不见。他让耶耶帮他扛着大芋头，一溜烟地去到了课室，光明正大地打开了自己的小兔叽饭盒。
　　一阵浓郁的鲜香味飘了开来。
　　“大胃，你这是吃什么呀？”隔壁的魏小五凑了过来，非常好奇，“好香啊，这面皮居然在动，是包了水的包子吗？”
　　大胃骄傲极了:“这是汤包，里面是汤!”
　　薄薄的面皮下，是鲜美的汤汁在晃动，大胃拿稳了一根芦苇管子，一戳就破了。他小口地吸着汤，神情十分享受。有两滴汤汁调皮地落到他衣襟上，勾得其他同学更馋了。
　　天呐，居然有人可以把流动的汤填进去包子里？这是什么神仙手艺啊。
　　汤怎么做馅儿？
　　汤不会把面皮都泡软吗？
　　这是用什么熬的汤？
　　小朋友发出阵阵惊叹。
　　可惜滕王只有一个大汤包，他们这些孩子都算知礼，即使嘴馋也不好意思开口。大胃过足了瘾，在同学们的注视下，掀开了第二层饭盒。
　　底下有六个小灌汤包，模样和大汤包差不多，却晶莹可爱，两口就可以吃完。大胃朝同桌魏小五招了招手，“小五吃吗？好吃哒。”
　　“好呀。”小五笑得像朵初开的茉莉花那样，又白又软。
　　她是个实诚孩子，好朋友请她吃东西，她绝对不会扭扭捏捏。小女孩用自己的勺子盛了一个灌汤包，她屏住了呼吸，生怕自己不小心把灌汤包弄破了。
　　樱桃小嘴凑了上去，轻轻地咬破了一个小口，热乎乎的汤汁流到了她的舌尖。蟹黄和猪肉冻做成的汤汁本来就极鲜，再加上少许姜汁调味，一点儿都不腥，少许姜的辛辣衬得灌汤包更香了。
　　小五笑得眼睛都眯起来，羡慕地说:“好吃呀，大胃你耶耶真厉害。”她的爸爸就不会做好吃的。
　　有了她这么说，其他小朋友争抢得更激烈了。他们拿出了自己的饭盒，想要和大胃换着吃，尝尝这灌汤包是什么滋味。
　　“大胃，我用三个羊肉牢丸，可以和你换一个灌汤包吗？”
　　“大胃，我的蒸饼里有肉，可以换吗？”
　　“大胃，我的胡桃糖，想换灌汤包。”
　　“大胃……”
　　“大胃……”
　　擅长做生意的大胃，最终和一个小男孩换了一把酥脆的胡桃糖，又跟另一个小女孩换了一兜子莓果。胡桃糖被炒得很香，带有果仁的香气，用糖裹在一起，脆香无比。莓果酸甜，有小颗的籽儿，虽然味道不错，但很容易卡得牙缝黑黑的。
　　大胃吃了两块后，就把其他的都分给同学们了。
　　这么大方的小孩一向很受欢迎。
　　等他们分吃完之后，一个面容秀美的女人走进了课室。她姓谢，出身陈郡谢氏，虽然家族不如五姓七望在朝堂上得力，但也培养出她这种兰心蕙质的好女。
　　谢老师擅长画画，一手花草画得极妙，颇有几分巧思。族中的姐妹们都戏称她是画中“谢道韫”，和这位才华横溢的祖姑婆相比，也不差多少。
　　谢老师的助教把宣纸在板上铺开，为了方便小朋友们学习，她悬腕作画，费力不少。
　　不过她的工资很高，还能结识到贵族家长，其中就有太上皇。相比之下，这么一些劳累不算什么。
　　连婆家都高看她一眼，之前不乐意她出来工作的丈夫和婆婆，也变成全力支持，还巴不得她和家长们多“互动”。
　　那副势利样子真叫人作呕。
　　谢老师隐去了眼里的晦暗，挤出了一丝笑容。她清了清嗓子，柔声地说:“同学们把植物带过来了吗？我们今天学画画哦。”
　　“带了带了，我带了一盆兰花。”
　　“我，我有一枝梅花。”
　　“我带了一盆西域来的芦荟，在沙漠里长的。”
　　谢老师的笑容停滞了一下，兰花梅花就算了，芦荟是什么鬼？她还真没画过这种肉质肥厚，还带刺的绿色植物。
　　她的心理素质不错，眨眼间又恢复过来，笑眯眯地看着坐在至尊VIP前排的学生:“大胃带了什么呀？可以给大家看一下吗？”
　　滕王身份高，肯定会带一些宫里才有的名贵花卉吧。
　　十八学士茶花？魏紫姚红牡丹？还是素白的玉翎管菊花？
　　“老师，我阿娘给我摘了芋头，给我画画呢。”
　　一道清脆的童声打断了谢老师的猜想。她愣了一下，滕王带了芋头？
　　大胃吃力地想要抬起座位底下的大芋头，结果人小拿不起来。旁边七八个小伙伴帮着他，用力地扯着芋头的根茎，给出了吃奶的力气，才把芋头搬了出来。
　　芋头的叶子又宽又大，像大伞一样，能给小小的孩子遮风挡雨。这么一棵大芋头，立起来有一个小朋友那么高，粗·长的芋头旁边，还粘着十多个拳头大的小芋头。
　　这么一棵巨无霸，占了起码一个平方的位置，在一堆幼小纤细的兰草小花中，显得格格不入。
　　谢老师:“……”
　　哦，我们这节课就来画芋头吧。
　　她感受到了，画画生涯中，最大的挑战。黑黢黢的大芋头怎么画？她还真没画过啊，硬着头皮，她好不容易调出了那种棕黑的颜色，给小朋友们讲解如何画芋头。
　　在征得大胃同意后，她把旁边的小芋头掰了下来，分给其他的小朋友们，作为参照物来画画。幸好她知道芋头直接摸了会痒的常识，让厨房兑了一些醋，给孩子们涂在手掌。
　　“首先，我们先画半个椭圆，用棕色或者黑色的颜料……最后画上大片的芋头叶子，就好了。”
　　在她的画下，一棵肥硕的芋头拔地而起，露出地面的部分很粗，可以预见到泥里肯定埋着个大芋头。宽大的芋头叶子占了半幅画。最奇妙的是，有青色的雨丝吹过，芋头叶子底下有一只躲雨的小青蛙，灵动非常，栩栩如生。
　　大胃拍着小手，赞叹道:“谢老师画得真好看啊。”
　　比他在村子里看到的差不多了。只是老师画的青蛙是翠绿色的，村里的青蛙是深色偏土的，有点色差。
　　不过也很厉害啦!
　　谢慧没想到，这幅芋头画在后来，竟变成了她的得意之作。小朋友们都带着一副芋头画回家，一棵大芋头有几十棵小芋头附着，滕王说这是多子多福的意思。
　　“芋头多子？好寓意啊！”
　　要是家族能像芋头那样，一大串小崽子粘着长，不愁人丁不旺。有个年迈无子的高官起了心思，重金求得谢老师的芋头画，挂在正堂欣赏，不出一个月，家里的老妻居然就怀上了!
　　这么个天大的好消息，在整个长安里传遍了。
　　一时间，长安里求子的夫人都不爱买石榴画，爱买芋头画啊。太上皇和太上皇后一把年纪还得了幼子，说不定就是芋头画的功劳!
　　本是练了一辈子花草画的谢慧，没想到竟然因为误打误撞的芋头画，成为了历史上有名的女画家，专画芋头。不过，这已经是很久之后的事情啦。
　　眼下最关键的，还是把课室里这颗二十斤的超级大芋头处理掉吧。画画课已经上完了，把芋头扔掉又怪可惜的。
　　大胃见同学们都看着他，试探着说:“要不，我们让厨房里把它煮了吃？”
　　芋头炖肉、芋头焖鸡、芋头爆鹅都超好吃啊，或是采了几个巴掌大的河蚌配着芋头做汤，也美味极了。他这么提议，小朋友们哪有不应的，连谢老师都有点期待今天中午的饭菜。
　　“好啊!吃了这个大芋头!”



第一卷 第79章
　　这么一大颗芋头, 可不好做菜啊。
　　幼儿园里的主厨张小胖, 看着案板上这棵跟冬瓜差不多大的芋头，有点发愁。他叫小胖，体格却是个大胖，腆着个大肚子的圆润身材, 在劳动人民当中真不多见。
　　张小胖原是长安城里有名的厨子, 平生也痴性, 只用最新鲜的食材来做菜。上一回工作的酒楼为了节省成本, 老是进次等的隔夜果蔬鱼肉, 被他一气之下跟食客捅了出来。
　　然后他就丢了饭碗，彻底失业了。
　　幸好，他的手艺确实不错, 萧依依在幼儿园开园之际，把他雇来给孩子做饭。刘家村每日都会送上好的食材过来，即使是一颗小白菜, 也嫩得能掐出水来, 这叫张小胖对新单位非常满意……
　　直到他看到滕王带来的超级大芋头。
　　当厨师的，都早早拟好当日的菜式, 这么一棵突如其来的植物，把主厨张小胖的计划全打乱了。负责切菜的小哥有几分了解主厨的脾气，他见大师傅脸色有些不好, 连忙向幼儿园里的婢女姑娘问道：“这位小姐，滕王说是今天是吃这个吗？”
　　“可不是么？”年轻姑娘笑了笑，“那么大的芋头, 画画完就丢掉怪可惜的。滕王和其他孩子都盼着，想要尝尝大师傅的手艺呢。”
　　听说太上皇是个擅厨的？家里给滕王做菜的是太上皇呢！
　　主厨张小胖被婢女姑娘哄了，又激起了几分攀比之心，开始琢磨这么拿这芋头做菜。他打心里寻思，他就不信他做了一辈子菜的人，会输给才老年学厨的太上皇！
　　张小胖托住沉甸甸的大芋头，棕黑色的芋头皮被他快速削去，露出白色透紫的内瓤。婢女姑娘在厨房门口张望了一眼，对中午的饭菜更加期待了。
　　嘻嘻，多了一个芋头加菜，她中午一定要多吃一碗！幼儿园里不缺钱，配着做这味芋头，总得多放点肉吧。肉啊肉啊，这是个让人沉迷的好东西。
　　芋头炒腊肉、芋头蒸排骨、芋头炒鸡、芋头酿肉……
　　想想就都是粉糯香浓的好滋味！
　　上完画画课之后，有体育老师带着小朋友们在操场里玩了一圈，孩童的尖叫笑闹声差点把国子监都掀翻了。尤其是跟体育老师对决的麻鹰捉小鸡，担当母鸡的大胃，是叫得最大声的一个，他要护住后面的同学呢！
　　自认为是小男子汉的滕王，机智地向左右突围而去，带领着同学们躲过老师的魔爪，成功护住了所有“小鸡”。这场游戏真是惊险万分，小朋友们的脸上都红扑扑的，额头后背都冒出了细汗。魏小五排在大胃身后，紧张得直跳，更是叫得嗓子都快哑了。
　　终于，下课的铜锣被敲响了，体育老师一下子跳出来，大声喊道：“到时间了，莫玩莫玩。”
　　健壮的体育老师练了多年武术，动作敏捷绝对没话说的。他装作凶狠的老鹰，却频频失手，逗得孩子们都哈哈大笑。刚喊下课的时候，还有小朋友沉浸在游戏当中，见他就躲。
　　“干什么呢？下课吃饭去！”他把一个小男孩夹在了胳膊里，惊得还没出戏的孩子哇哇大叫。这孩子的父亲和他是至交好友，拜托他在园里多多关照这孩子。
　　这小男孩被人捉住，刚想哭，下一秒反应过来已经下课了，立刻嘻嘻笑。他被体育老师放回到地上，有细心的嬷嬷把他们分开男女领回去房间里，监督着把汗擦干，叫孩子们换了一套干爽的衣服后，才叫他们回到课室的座位上，准备开饭了。
　　一个比腰身还粗的大瓷盆没盖好，顺着缝儿飘出了浓浓的香味，这肯定是今日好菜！
　　大胃和魏小五路过的时候，都闻到了这个鲜香的味道。小五的眼神亮晶晶的，她爱来上学，因为饭菜比家里做得还好吃！她耶耶的工资不高，家里只请得起几名干粗活的仆妇，饭菜都是阿娘和何婶帮忙着做的。
　　哪里有幼儿园里，大师傅做的好吃？
　　小五的嘴巴动了动，勉强喝了几口水，润润嗓子。她看向旁边的滕王，好奇地问：“大胃，你猜那是什么菜呀？”
　　“是芋头和肉呢！”大胃的狗鼻子闻了闻，非常自信。
　　不多时，有好几个嬷嬷迅速地给学生们分发主食和菜，分肉菜的老嬷嬷端着瓷盆径直走过来这边。她认出了滕王，笑得脸上的褶子都出来了，问：“孩子，够不够？够不够？”
　　大胃看了满尖的芋头焖鸭，有礼貌地道谢：“够了，谢谢阿姨。”
　　和众人猜想的不一样，今天的芋头居然是和鸭做搭配，与豆豉一起爆香过的芋头块，和鸭块肉汤一起炖煮，把鸭皮上的大部分油脂都吸走了。酱色的鸭肉很入味，芋头中的淀粉使得汤汁很浓稠。
　　一看就知道是好吃的呀！
　　大胃握着小勺子，把汤汁和米饭拌匀，每一粒米饭上都沾满了晶莹的汤汁，比光吃白饭可口多了。小孩子口味轻，这种味道浓重的菜式，李渊也不常给儿子做。
　　一口接一口，芋头超粉超香，入口即化，吃得滕王非常满意。他点着小脑袋，吨吨吨就吃完了一小碗饭，小孩跑到分饭的嬷嬷那里，申请要加饭。
　　“嬷嬷，我饿，我饿。”如果不是小肚子微微凸了出来，相比大胃更具有说服力。
　　滕王胃口好是好事，但老嬷嬷却不敢多喂他了。她记得刚才给滕王舀了一大勺，比隔壁长他一岁的魏小五都要多，她有心讨好滕王，但也不能让小孩吃坏了肚子。
　　“芋头和肉不好克化，别急，下午还有点心吃呢。”老嬷嬷安慰道，“老奴从厨房里出来的时候，见小胖师傅琢磨着用芋头做一道新点心！”
　　芋头还能做甜点？
　　大胃还真没吃做成甜的芋头，他乖乖地回到座位上，又喝了半杯水。一刻钟后，些许困意涌了上来，嬷嬷领着小朋友们上了厕所，又安排小朋友们到大铺里睡觉了。这是一张超大的床，可以同时睡几十个小朋友。
　　幼儿园小孩年纪小，在嬷嬷们的监管下，这些事儿也没那么讲究。有些家境不好的人家，十几岁的兄弟姐们还睡一窝，那才叫尴尬。
　　大胃戳了一下隔壁的魏小五，偷偷地说：“小五，下午有芋头做的点心呢。”要不是他和小五玩得好，他才不把这个新消息分享给她。
　　“嗯。”背过身去的小五似乎应了一声，她好困，眼皮子都打架了。
　　大胃等了半天，都没见小五转过身来，也许是睡着了。他人小鬼大地叹了一口气，闭上了眼睛，没多久就甜甜地进入梦乡。
　　下午是识字课，虽然对于幼童而言，“李”字和“唐”字都不好写，但这是老师们教的头两个字。今天陈老师带着小朋友们重新复习了“李”和“唐”，叫了几个小朋友上来演示一遍
　　其中就有大胃，他写得很认真，陈老师还表扬他写得不错，把字记住了。
　　从讲台上下来的时候，大胃的嘴角都是笑着的。
　　然后，陈老师又给大家讲了“牛”“羊”“犬”这三个字，配合着宣纸的动物图案，来给小朋友们讲清楚这是什么样的动物。大胃在村见得最多就是这几种牲畜，每一样他都能搭上话来，在老师提问的时候，他口齿清晰地说：“牛能产奶，我见过村子里挤牛奶呢。”
　　小朋友都“哇”了一声，他们都没试过挤奶，好像是很好玩的样子。
　　陈老师见课堂的气氛活跃起来，她也挺高兴的，寓教于乐嘛。她请说幼儿园里正在策划搞秋游呢，听滕王这么说，去村子里体验一下农家生活，也是很不错呀。
　　“李元婴同学请坐下，回答得很好。”陈老师笑着向其他小朋友们提问，“还有其他同学能想起关于牛的词语吗？”
　　“我记起来，酸奶也是牛产的！”坐在大胃身后的眯眯眼李捷也举起了手，他爱喝酸奶，酸奶也是甜的。
　　陈老师愣了愣，牛可不产酸奶，酸奶是人工用牛奶发酵出来的。不过她没有打击小孩的积极性，相反，她跟小朋友们大致解释了一下酸奶的制作过程。原理她不懂，但她是个思想开放的，说要以后和小朋友们在课堂上做一次酸奶。
　　魏小五很喜欢这个主意，小白团笑得很甜，夸道:“陈老师，你真好呢，我也爱吃酸奶。”
　　崔家迎风楼的酸奶人人爱，就是因为进了刘家村的水牛奶，品质特别好，一小碗能卖到两文钱，加上一勺樱桃酱，要去到三文！魏小五和阿娘在迎风楼吃过几次，酸奶的醇厚口感就被她记住了。
　　上完了大字课，已经是下午申时（三点）。厨房里送来了一顿美味的下午茶，孩子们吃过了点心，就是收拾书包等人接放学的时候了。
　　和大胃收到的消息一样，今天的甜点是以芋泥为馅。主厨张小胖用了类似中式枣泥糕的方法，把芋泥填进去，竟做出了类似后世芋泥蛋糕的点心。
　　蓬松的蛋糕体内是绵软细腻的芋泥，粉甜微凉，和奶油有种异曲同工之妙。外层的金黄色鸡蛋糕充满了蛋香味，又香又甜，吃着一点儿都不腻。
　　滕王和他的小伙伴们都表示很满意。
　　为了表示对幼儿园家长们的感激，鬼精鬼精的主厨张小胖还叫帮厨的小子买了几个小花篮，用油纸把刻意做多的芋泥蛋糕包好，放到里面去。最后放学的时候，小朋友们人手一个小花篮，提着蛋糕高高兴兴地回家去了。
　　魏征看到乖女带着点心回来，心想这幼儿园还是挺靠谱的，起码在吃这方面，真的很不错。甭管学到了什么，能让小五开心就行。
　　他掰了一大块芋泥蛋糕尝尝，甜软的口味很合他的心意。他不知道里面的馅儿是什么，有点沙口，有点粉糯，透着甜和清香，他还没见过这种淡紫色的馅料。好奇之下，他抱着女儿，哄道：“小五，这是什么呀？多亏了小五，耶耶今天才长见识了。”
　　“是芋头，是大胃带过来的芋头。”小五被父亲喂了小半块点心，下巴上还沾着碎碎，她高兴极了，吧嗒吧嗒地说：“大胃带了一个比我还高的芋头，中午吃了芋头和肉，点心也是用芋头做的。”
　　大胃？大胃！
　　魏征对这个频频出现在乖女话中的词语很敏感，他想起来了，那个叫大胃的小男孩，可不就是滕王吗？
　　哼，他们李家的，人小心思却不小，居然想要勾着我的小五。魏征斗志昂扬地抬起头，他一定会保护住乖女！



第一卷 第80章
　　“阿娘, 快点快点, 要迟到啦。”
　　“耶耶，我的饭盒去哪里了？我找不到呀。”
　　“蛋黄派别跟着我，你和灰珍珠在家看家啊。”
　　太阳已经照得大亮，大胃急匆匆地背上小书包, 催出着爸妈动作快点。这小孩最爱赖床, 每到紧急关头, 就手忙脚乱。他开始爱面子了, 知道上学迟到不好, 便不愿再在同学们的瞩目中走进课室。
　　萧依依给儿字的水壶里灌了半壶热牛奶，家里的老男人正把早餐装进去大胃的小兔几饭盒里。当家长这会儿，比他们上学那时候还操心。她无奈地摇摇头, 她小时候可没这么好的条件，都是自己早早起床上学去的。
　　都怪她和李渊太溺爱孩子了，要是早半个小时叫大胃起床, 肯定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她叹了一口气, “不过小孩子嘛，童年只有这么几年, 就应该好好玩，长大的世界就很残酷了。”
　　大胃见爸妈都跟了上来，蹬着小短腿往马车上爬。他人小不高, 够着车厢有点困难，金毛大狗从下面拱着他的小屁屁，让他成功的爬上去。要不是小司机不会开马车, 大胃还想要自己开车上幼儿园呢。
　　才刚在儿童专座上坐好，大胃一拍大腿，突然探出头去，大喊：“阿娘，我的酸菜忘了拿呀，老师说要带酸菜过去，今天上课要用呢！”
　　带酸菜去上课？
　　萧依依摸了摸脑袋，这还真是稀奇的。前几天带芋头，今天带酸菜，没想到这古代幼儿园的课程也挺接地气的。家里的酸菜腌得正是时候，用了超级大棵的白菜腌足了一个月，炖血肠和五花肉口味可正了。
　　大胃小朋友看着好奇，也学着爸妈的步骤，用一个小缸子腌了一棵大白菜。李渊直接连酸菜缸子都抱上了马车，老师说要上课带材料，他一向是全力支持。
　　这很符合他“走近生活”的思想。
　　作为校董，他曾经和幼儿园的老师们沟通过，要给孩子们教一点实在的东西，别弄那些虚的。孩子们的自然课、实践课、烹饪课和手工课一样不能少，他想要这些贵族小孩懂得怎么生活。
　　是的，就是生活。
　　他们应该知道怎么去活，选择自己的活法，而不是只知道过衣来张口、饭来伸手的日子，只被教会了锦衣玉食。
　　孩子们应该明白大米是从哪里长出来的，蔬菜要浇水才会长大，果树上不会无缘无故地结出果实，羊不吃草就不会凭空长肉。他不想幼儿园教出来一堆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仙男，万一有一天家境落败呢，起码这群孩子也不会活不下去吧……
　　教授自然课的骆老师自认为领悟到太上皇的意图，所以在这天让孩子们各带一样蔬菜过来。她计划得不错，教孩子们认识一下蔬菜的种类，也算是很接近自然的一节课了。
　　这位娃娃脸的女老师走进了课室，小朋友们都跟她亲切地打招呼。
　　“骆老师，早上好呀。”
　　“骆老师，我喜欢你的自然课呢。”
　　“骆老师，我带了一篮子菌子，这个做菜香……”
　　也许是从滕王那里开了个头，小朋友们都默认了，把菜蔬带过来，中午可以加菜呢。这个季节的新鲜蘑菇可不便宜，那个小女孩的家里也算很支持老师的教学了。
　　看到小朋友座位旁边的蔬菜，骆老师笑得更开心了。她是个新嫁的媳妇儿，在闺中也受过良好的教育，夫家和宫中也有些渊源，听说太上皇开的幼儿园雇人照顾孩子，她头一个过来应聘了。
　　她的丈夫是独子，婆家还有四个小姑子没有出嫁，她嫁人后呆了不到半个月，就快要受不了了。幸好这份工作把她解救出来，在幼儿园里没什么心机烦事，又不用整天在家伺候婆婆和姑子。
　　当真是一举多得！
　　每月发了工资，她兜里有钱，腰板就挺得更直了。她婆婆是个有成算的，见儿媳妇在外头打工挣钱，还招呼小姑子们替她做饭洗衣，态度好得不得了。
　　嘴角微微翘起，骆老师走到了课室中间，让小朋友们把课桌围成一个圆圈，这样上课就更有氛围了。她长得脸嫩，还不到二十岁，正像是姐姐一样，亲切极了。
　　骆老师问道：“同学们，你们今天都带了什么蔬菜过来呀？”
　　“老师，我带了茄子！”
　　“胡瓜，我有胡瓜！”
　　“老师，我有一棵芹菜。”
　　看到小朋友们都拿出来蔬菜，大胃也毫不客气地打开了酸菜缸子上的盖子，一股浓烈的刺激性气味瞬间飘满了整个课室。激得前面的骆老师都差点捂住了鼻子，得亏她教养很好，才在滕王面前没有露出嫌弃的表情。
　　她绷住了职业假笑，指着这口神秘的缸子，问道：“李元婴同学，你这带的是什么菜呀？”
　　“这是酸菜啊。”大胃的表情很自然，不似在故意捣乱，“酸菜也是菜啊。”
　　“……”
　　说得很有道理，竟无法反驳。
　　她就知道，滕王是一个不走寻常路的。之前教画画的谢老师画了一节课芋头，还被同事们调侃了好久。没想到她今天来上课，滕王竟然带着一缸子腌酸菜过来了。
　　骆老师闻着这股越发浓郁的酸菜味儿，都快哭了。但这太上皇指导着腌的酸菜，是普通的酸菜吗？它是有资格作为幼儿园教材的酸菜！
　　这位坚强的自然课老师屏住了呼吸，把缸子里的大白菜捞出来，酸溜溜的汤汁滴滴答答到地上，让人不忍直视。唯一值得表扬的时，这棵酸菜真大啊，比新鲜的小白菜大多了，一群小朋友围在了一起，听老师讲解这一种蔬菜。
　　“同学们请看，这一片是菜叶子，是生在在泥土上的部分。菜根是从这里长出来的，蔬菜就靠着根部稳定在土里……”
　　从小在村里生活的大胃，对于种菜再熟悉不过了。他留意到同桌魏小五没有拿出蔬菜时，拉了拉小女孩的衣袖，小声地问：“小五，你的菜呢？”
　　“我……我……”小五瘪了瘪嘴，有些想哭。她没有带任何一种蔬菜来上学，反而是仆妇何婶给她提了一大块五花肉。
　　和同学们这么一对比，真是羞愧极了。小五是个实诚孩子，这回没做好，眼眶里含着泪，难过得都快要哭了。
　　旁边的大胃连忙哄着她，偷偷给她塞了两颗最爱吃的桃子糖，才断断续续地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原来魏小五记错了老师说的话，记成了肉菜。魏家不算太富裕，贵族爱吃的羊肉有些贵了，这一家子都是多吃猪肉。
　　但老师交代的事情，魏征难得大方了一回，足足给闺女买了五斤上好的五花肉！足够同班的小朋友们都吃得饱饱了。他们家世不显，但也不想让别人看轻。
　　于是就有了后面带着猪肉来上学的事情。
　　小五看着座位底下的一大堆鲜肉，心里又委屈又后悔。她要是认真听讲就好了，那么她也可以带上一棵菠菜或者莴苣，像其他同学一样。
　　善解人意的大胃看出了小五的情绪，小男子汉拍了拍胸脯，安慰道：“小五别怕，有我的呢，等会儿肯定人人都夸你。”
　　等下课后，他叫婢女姐姐把他的酸菜和小五的五花肉送去厨房，指明要吃酸菜炖五花肉。嗯，滕王吩咐了，酸菜要切丝，五花肉要切片。
　　大胃在家里吃过这道特色菜，依稀记得是这个样子的，似乎还挺好吃的。
　　厨房里的主厨张小胖，看到滕王派人送来的食材，脑袋都大了。这个滕王，人小主意却不小，想一出是一出的，居然突然间想吃酸菜炖五花肉？真是任性妄为啊。
　　到底是做了一辈子菜的人，张小胖听了婢女姑娘说的话，一下子就明白这酸菜该是怎么做了。他看着那么肥厚的酸菜啧啧称奇，外面可没有那么大的白菜，能腌出来这么大棵的酸菜。只有刘家村里，才能产出如此神奇又美味的蔬菜。
　　一时间，他真羡慕太上皇：“这么好的食材，都专供给他老人家。要是到了我手上，肯定能做出一大桌好菜！”
　　酸菜炖五花肉不难，张小胖把这道菜做好之后，整个幼儿园里都能闻得到这股酸香无比的味儿。这会儿流行用猪油做菜，用猪油煸炒过的五花肉，被酸菜吸去了油份，不嫌油腻，反而更加清爽。
　　酸菜的清香，非常开胃，吃得小朋友们都想要添饭啊。
　　大胃很捧场地递出了小碗：“嬷嬷，给我再来一碗米饭！”
　　他的酸菜和魏小五的五花肉，简直是绝配！汤汁把肉味都炖出来了，沁到了饭里，非常可口。被炒香过后，五花肉变薄，上层的脂肪变得晶莹透亮，酸菜的汁水裹住了每一块肉，太解腻了。肥美的五花肉遇上清瘦的酸菜，爱得如痴如醉，难舍难分，一同被人嚼入嘴里。
　　啊，这么凄美的爱情，真叫人感动啊。
　　大胃跟同学们说了小五的功劳：“多亏了小五带肉过来，我们才有得吃呢。唉，你们吃太快了，我也想吃五花肉……”
　　他三两下又扒完了上面的两块肉，端着碗去到分肉菜的嬷嬷那里，想要多吃一些。可惜冷酷无情的老嬷嬷拒绝了滕王的诉求，认为他吃太多了。
　　大胃：我好馋，哭唧唧。
　　今天下午玩游戏的时候，正是玩娶媳妇过家家的游戏。滕王的地位最高，在游戏里总是当新郎官，以往班里的小女生都想着当王妃，嫁给大胃。不过今天眯眯眼李捷提议道，中午吃了魏小五的“喜宴（酸菜炖五花肉）”，那今日就让魏小五当新娘子。
　　小朋友们对此皆无异议，吃人嘴软，午饭的好滋味，他们都记得呢。
　　说罢，其他小姑娘在花丛里摘了几朵红色的大花，戴到小五和大胃的头上。当不了新娘子，当化妆师和发型师，也是超好玩的！
　　今天接儿子放学的时候，萧依依看到头戴大红花的儿子，“噗”地一声笑了出来。这小孩是怎么折腾的？趁着圆润白嫩的小脸，怪可爱的。
　　大胃看到了妈妈，可高兴了，他摸了摸头上的花朵，噼哩哗啦地说：“阿娘，今天我们中午摆了喜宴，吃了酸菜炖五花肉。下午（玩）娶媳妇。小五当我的新娘子，这是我第三回娶她啦……”
　　萧依依（目瞪口呆）：啊？
　　儿子摆了喜宴，她这个当妈的居然不知道？还有儿子是什么时候娶媳妇的？竟然都娶第三回了？


第一卷 第81章
　　儿子小小年纪就早恋？
　　萧依依的神色有些恍惚, 若是在后世, 小男孩在幼儿园就能泡尽班上的女同学，可谓是人生巅峰了。全靠在唐朝这个王爷的富贵身份，大胃收获女同学们的追捧，不费吹灰之力。
　　况且大胃生得不错, 白白胖胖看着挺好相处的, 性子也不坏, 乐于与人分享。这样以来, 班上的女同学们就更爱和他玩了。小孩兴奋地和妈妈分享今天摆喜酒和娶媳妇的情况, 显然是对那个叫“小五”的女孩子有几分好感。
　　“阿娘，小五的眼睛大大的，眼睫毛有点长。”
　　“阿娘, 小五的嘴巴是粉红色的，她爱吃我们家的桃子糖。”
　　“阿娘，我跟小五说我们家的事情, 小五想要过来玩呢。”
　　大胃生怕亲娘不了解, 还手动比划着，描绘出一个可爱小姑娘的模样。魏小五是他的同桌, 两人之间的友谊一向很好。小五的耶耶学问好，她的大字写得比他好。好多大胃不懂的字儿，小五都懂呢。
　　你请我吃糖, 我教你认字。这么一来一往的，小五和大胃的交流就多了起来。小五的哥哥们都快娶媳妇了，和她也说不上话, 在家里可没有这么好的小伙伴。小五来到幼儿园后，也最喜欢和大胃一块儿玩耍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萧依依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提议道，“幼儿园不是要秋游吗？大胃可以跟老师邀请，请同学们来刘家村玩呀。”
　　秋游事小，认识小萝莉事大。萧依依也想见见儿子口中的“小五”，在这个讲究青梅竹马的年代，说不定这个叫小五的小女孩，生得不差，以后也许会是儿媳妇人选呢？
　　她这么想着，连晚上睡觉前都不安稳了。天呐，她的儿子才上幼儿园，她就在考虑给大胃找对象的事情。仿佛一眨眼，儿子就要长大，娶媳妇，生孩子了……
　　夜深了，连蛋黄派和灰珍珠都趴在一块儿，盖着小毯子睡着了。李渊看到老婆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一问之下才知道她在为还没有影儿的事在发愁。
　　他皱了皱眉，好气又好笑，帮她盖好被子，才说：“你这叫杞人忧天，大胃还小呢，你现在就考虑这些事情，见到人家小姑娘的时候，该多尴尬啊。”
　　“你把人家姑娘，当普通同学来拜访就好了，别吓着小姑娘。我看那个小五就不错，小小年纪就会做针线，应该是个贤惠的。”李渊早就知道那个叫小五的小女生，他儿子就是牛，第一天上学就把人家的香包拐了回来。
　　嘻嘻，他帮着儿子把那个粉红色香包，拴在了大胃的小床上。看大胃的模样，好像对那个小女孩挺上心的。
　　“你居然知道？！还有什么针线？”萧依依差点惊叫出声，怕吵醒隔壁房的儿子，她硬是压低这声音，“儿子早恋的小苗头，你居然瞒着我？”
　　“你这么一惊一乍的，真是少见多怪。”李渊不以为然地摇摇头，“想当年，我上小学那会儿……”班里的小女生都给我写小纸条呢。
　　萧依依一个眼神瞪过来：“说呀？当年你怎么样了？”
　　怪不得她的儿子小小年纪就会泡妞呢，原来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李渊：“……”
　　他翻了个身去，装作要睡觉了。啧啧啧，吃醋的女人真可怕，连小时候的旧账都要翻出来。
　　萧依依见这老男人不敢说话，暂时放过他一马。这男人不敲打一下，就是不自在，别以为她不知道，外面想要攀上太上皇的女人，没一百也有大几十的。好多真年轻貌美的，都想要勾住她这老男人呢。
　　可不能让别人趁机而入！
　　萧依依的忧患意识很强。
　　第二天，大胃去到幼儿园的时候，跟同学们提议去他家里秋游，得到全体小朋友们的热烈欢迎，连老师们都非常好奇，一下子就答应了。长安城里的人都猜想，太上皇和太上皇后带着滕王在宫外别居，到底是为什么呢？
　　堂堂大唐皇室在小农场里住着，这是人性的缺失还是道德的沦丧？
　　莫非还因为皇权斗争？
　　女老师们脑补出足足七十多集的宫廷权谋大戏，暂落下风的太上皇夫妻因为棋差一招，退居宫外。不过这对夫妻的内心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一定在暗中布置，想要重新登上至尊的皇座！
　　越想越像是那回事儿，骆老师激动地搓搓手，她好像是观棋者，有幸在棋局中感受体会一下。这次的秋游，她主动提出帮忙组织，也能到刘家村里玩上一回。她再三和学生们交代过秋游的注意事项，又和同事们手写了好多封帖子，让孩子们带回去告知家长具体的事情。
　　孩子们得知可以不上学出去玩，高兴还来不及呢。他们向阿娘耶耶撒娇，都想要去大胃的家里看看。
　　“阿娘，大胃家里有狗，还有狼，有上百斤重哇！”
　　“大兄，大胃说带我们去挤牛奶，想喝多少就喝多少。”
　　“耶耶，大胃的耶耶做饭很好吃，他说了愿意给我们做饭吃呢……”
　　府里的官老爷一愣，小儿子刚从幼儿园回来，说要去什么农村里秋游的。本来他不乐意孩子在外头疯玩的，但同学李大胃的父亲给他们做饭吃……妈呀，大胃不就是滕王的小名吗？那大胃的父亲就是太上皇！
　　太上皇都屈尊降贵给这群熊孩子做饭吃了，他们能不赏脸去吗？
　　不能啊，铁定要支持支持。
　　于是，小朋友们每人都装了不少零食糕点，在十月十五这天，从幼儿园门口开开心心地坐上了秋游的马车。萧依依大方地把马车包了，李渊让宫里派人搞一个车队过来，每一辆马车都配了四匹骏马，车厢里面还放了软绵绵的靠枕。
　　真享受，真气派啊。
　　一连七八辆马车驶过，还都是宝马，明眼人一瞧就知道是贵人们出行。街上的行人看到这般热闹，一个挑着扁担的路过汉子不由得好奇地嘀咕着：“这么大的仪仗，可是哪位王爷大官出巡？”
　　“这是幼儿园的孩子们出来耍呢。”一个附近的小老板得意洋洋地回答道。
　　他做的馄饨好，幼儿园旁边开了个小铺子，放学的小孩不时爱来吃上一碗。因而他的消息也灵通，早早就知道孩子们要去什么秋游。今天孩子们去游玩，说是下午径直回家，不回来幼儿园了，小老板打算早些收摊，也给自己放个假呗。
　　那么汉子放下扁担，神色不定：“幼儿园？我还没听说过呢。”他住在城外，对这一带不太熟，这幼儿园别是什么大官开的吧，他可招惹不起。
　　馄饨店的小老板见这会儿没有生意，闲得唠嗑，他挤眉弄眼的，神神秘秘地说：“这幼儿园和国子监差不多，是从小培养读书人的，说来奇怪，居然也收女娃子上学。听说是太上皇主张开的园子，找贵族小孩陪滕王读书呢。”
　　“原来是这样。”汉子缩了缩头，有些害怕。以后他就不走这条街了，贵人们多走这条道，他怕惹事哩。
　　小老板看这人没胆识的样子，鄙夷地斜了一眼。正好，旁人都不爱来这儿做买卖，他却敢！这个世道啊，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前天滕王在他这儿吃了一碗馄饨，还好心地提了不少建议呢。
　　还别说，按照滕王给的方子，在馄饨锅前撒上一小撮韭菜变黄的韭黄，果真是香太多了。没了韭菜的那种臭味，反而变成了一股奇香，馋人得紧啊。还有那不贵的猪棒骨，也是熬汤的好物，加上姜片后去了膻味，能和羊肉熬汤比一比。
　　小老板搅动了大锅里的汤，香气化作一缕白烟，飘得更远了。
　　有人停下来脚步：“李老板，来一碗馄饨呢！”
　　“欸，来啦来啦。”
　　小老板哼着歌儿，听得有人喊着，连忙应了一声。他露出笑脸，把灶下的火烧旺，快快活活地招呼客人了。多亏他姓李，沾着李唐的光，才在这儿租了个好铺子。他姓李，皇帝也姓李，说不定几百年前是一家人呢……
　　而另一边，魏小五和大胃坐着同一辆马车，正在去往刘家村的路上。今日不止怎的，小五居然犯起了晕车，随着马车的每一下颠簸，肠胃里都难受极了。身边的小男孩留意到她脸色发白，眼睛紧闭着，立刻从荷包里掏出了两颗梅子，递到小五的嘴边。
　　大胃是个小暖男：“含着吧，酸酸味儿的不难受呢。”
　　小五睁开了眼睛，她一向很信任同桌，把梅子吞到了嘴里。首先是一股凉凉的味道，舌尖上都凉了，好似吃了冰块那样。下一秒，一股甜甜的清香味冒了出来，这是用饴糖渍过的呢，甜味让小五稍微精神了一些。
　　牙齿继续咬下去，唔，是酸得牙齿都快要掉了。梅子的酸意完全释放出来，抢占了小五的全部注意力。酸得她眼睛都眯起来，酸得她连肚子的难受，都没有注意到了。
　　大胃见小女孩的嘴边残留着梅子渍，拿出小手绢，想要给小五擦擦脸。可谁知这时，马车停了下来，萧依依一掀开帘子，就看到自家儿子都快要亲到人家小姑娘的脸上去了！这小姑娘的眼睛闭上，脸有些白，要是再长大二十年，保准就是那种偶像剧的男女主套路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她是不是打扰了什么？！儿子这发展也太迅速了吧！
　　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萧依依微笑着把马车里的孩子叫下来，不用说，那个扎着两个小啾啾的小女孩肯定就是传说中的小五。她像个怪蜀黍一样，盯着人家精致的小脸，心里更满意了。
　　哎呦，儿子的眼光不错呀，找了一个小美人呢。



第一卷 第82章
　　这是魏小五第一次去这么远的地方, 还没有阿娘的陪伴。
　　临行前, 魏征对女儿千叮咛万嘱咐，就怕女儿在外面玩耍出了危险。什么水塘边不要去啦、 泥地里不要走啦、山林里不要靠近啦、还有看到旁人家的土狗不要去逗啦、见到陌生人不要跟着走啦、不要脱离了大部队……
　　老父亲魏征说得口水都干了，还不想停下，生怕有疏漏：“唉, 出门半日难啊, 小五一切都要当心。”
　　小五用力地点着小脑瓜, 答应道：“我晓得的, 会听话。”
　　这一桩桩一件件, 说得小五的心里都紧张极了。
　　晕车的难受劲儿还没有完全压过去，她就被大胃的阿娘抱下了马车，她睁开了眼睛, 小心又好奇地打量着外面的这一方天地。原来大胃说的不是假话呢，他的阿娘生得很好看呢，比她的阿娘还好看。
　　小五在长安城里, 就没有见过像大胃的阿娘那样漂亮的人了。
　　“伯母您真好看。”小女孩发自内心地赞叹道。
　　萧依依得了夸奖, 笑容更加和煦，内心无比得瑟。她今天穿着一条暗红色的襦裙, 外面极了一件雪白的披风，眉眼艳丽，身材丰腴, 像是三十出头的□□。怕没有“家长”的威严，她还特意带了一双暗绿色的碧玉镯子，衬得她有几分端庄。
　　有种妖娆和沉稳的矛盾之美。
　　几辆马车上的小孩都陆陆续续下来了, 他们看到站在大胃和小五旁边的美丽女人，说那位就是大胃的阿娘。众人本以为堂叔滕王的母亲嫁个太上皇，肯定是个老树开花的老婆子。
　　眯眯眼李捷一下子就笑了，说：“没想到堂祖母美貌惊人。”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萧依依生得好看，往日里在家中当小霸王的孩子们，也都愿意听她一两句劝。这么一个大美人柔声跟你说话，你能拒绝她吗？当然是不能呀！
　　带队秋游的骆老师，惊奇地发现，孩子们在太上皇后的手下，竟然都乖乖听话了。这位夫人把孩子们都先领到了家里，让小孩都喝口水，上过厕所，稍作整顿。然后她才把一行人带去他们上午的形成点——刘家村里的一片柿子林。
　　一个小男孩兴奋地喊了出声：“哇，这里的柿子好大啊！”
　　还没走到林子里，从远处就可以看到枝头上红彤彤的大柿子，比男人的拳头还要大，一个有超过半斤的重量。那么大的柿子，透出宝石一样的光泽，仿佛红灯笼一样，看着就喜人。
　　这种柿子的个头，比长安城最流行的火晶柿子，大太多了。众人看得眼都直了，这莫非是什么新出的柿子品质？
　　萧依依笑而不语，其实这也是火晶柿子树。不过多亏了空间水和牲畜们产出的超级肥料，才把果实养得这么大。满满的一树柿子，是个标准的超生优生大户哩。
　　走近之后，站在树下，看到高处的大柿子，小朋友们就更馋了。风中似乎夹杂着淡淡甜甜的果香味，突然“啪”的一声，一个熟到炸裂的柿子掉到了地上，火红火红的果浆从薄薄的果皮中流出，空气中的甜香味更浓了，比打撒了蜂蜜罐子还香，引来了一阵阵伤心的叹息。
　　老师有些惋惜：“要是我们早早把这个柿子摘下来，就好了。”多好的大柿子啊，就这样掉下来烂了，都不能吃了。
　　萧依依眼波一转，还没来得及解释呢，只见果园里散步的走地鸡，不知道从那儿闻风而动，一拥而上，抢着分食了这个掉下来的柿子。一大群鸡在金鸡的带领下，足足有近三十只，你一啄它一啄，比人吃肉还凶，那个疯狂的劲儿，唬得树下的孩子们都跑着喊着，退避开来。
　　“大胃，你家的鸡别咬人吧？”
　　“老师，我怕鸡啊，呜呜……”
　　一个小女孩性子有点怂，拉着萧依依的手，想哭：“伯母，这里的鸡好凶，我害怕。别吃我呀，别吃我呀。”
　　“别怕，这鸡吃了果子，肉特别香呢。”萧依依想起果园鸡肉香皮嫩，保准能香得小朋友嗷嗷叫呢，“那只鸡真坏啊，它吓了大家，那我就罚它中午进锅里，好不好？”
　　说起有吃的，小朋友都答应了。他们吃鸡的机会不少，但这么原生态和鸡接触的机会，还真没有。好几个胆大的小男孩，瞅中了公鸡金光闪闪的尾羽，想要去摸一摸。可谁知这鸡竟然会飞，跳得比人还高，纷纷窜到别的树上。
　　徒留下空中飞射而下的一滩黄白色的鸡屎，急得李佺原地跳脚。
　　小男孩气急了：“哼，我中午就吃了你们！”
　　不过没多久，李佺的注意力就重新被树上的柿子拉了回来。村里的大妮和小妮两姐妹，递了一个小巧可爱的竹篮子给他，帮忙着招呼这群小游客。
　　大妮调皮地眨了眨眼睛：“摘个柿子尝尝吧，带两个柿子回家，好柿（事）成双。”
　　“可是我不会爬树啊。”
　　柿子的滋味有多好，光是站在树下，都能想象出那股甜蜜的芬芳。李佺后悔没有在自家的后花园里多折腾，不然他今天就可以想怎么摘就怎么摘了。
　　一群贵族小孩从学认字，学礼仪，可偏生没有学过爬树。他们眼巴巴地站在果树下，手里提着小篮子，不知道怎么是好。小五也有点急了，这么好的柿子，她想要带回家给阿娘也耶耶尝尝呢，吃到了大柿子，耶耶肯定会很高兴的。
　　可惜她也不会爬树啊。
　　“没关系，你有我啊。”大胃拍了拍小胸膛，三两下蹬着爬到了树上，惊得同学们“哇”地大叫一声。
　　回头看看大胃阿娘的神色，竟然是习以为常，想必滕王肯定从小在家里苦练爬树！
　　小男孩们摩拳擦掌，回家一定要跟耶耶说，滕王在家里练爬树，他们也要练啊！家里不是说要上进要学习吗？他们看来，爬树这项技能就很实用。
　　在这摘柿子的时候，就派上大用场了。
　　小孩体重轻，很快就爬到了树顶，他瞅准了指头最熟最红的那个大柿子，双腿用力稳住，两只小胖手一扯，把果实轻轻地放到身后的小背篓。这是给他最最美丽的阿娘，他喜欢阿娘呢。然后旁边稍稍没那么大的柿子，就给小五吧。
　　他喜欢看到小五开开心心地笑着呢。
　　大胃的小背篓不大，放下两个大柿子之后，就显得很重了。小孩从树上爬了下来，掏了上面的那个果子，递给了萧依依身旁的小女孩，底下那个大的，当然是给亲妈的。小五没想到同桌还念着她，捧着大柿子，看看萧依依又看看大胃，有些不敢收下。
　　说到底，这还是伯母的东西呢。
　　萧依依在内心里感慨了一句，大胃泡妞段位太高，简直是无声胜有声：“没事，我也很喜欢小五，小五收下吧。”
　　“小五，这个给你吃的，等会儿我再上去一次，包你今天带着柿子回家。”大胃兴冲冲的，也不歇一会儿，就想要又上树。
　　其他同学们看着小五手里的柿子，有些眼热，想要尝尝味道，又不好意思出声。萧依依正好奇这小姑娘会怎么处理这种人际交往问题，只听得小姑娘轻轻地拉了拉她的手，小声地问：“伯母，这儿有管子吗？吃柿子的那种管子。”
　　萧依依点点头：“有，自然是有的。”
　　时人吃柿子，都爱把吸管插进去，大口吸着里面的柿子果肉，比喝果汁还强上几分。听说只有长安这边的火晶柿子才能怎么吃的，旁的柿子没有这么软糯，是吸不出来的。小五摸了摸手里的大柿子，应该比火晶柿子还好，也是能吸着吃的。
　　她向大妮道谢，接过年轻姑娘手里的管子，然后先招呼了班里的其他小女生，人手一根吸管，将大胃摘给她的柿子贡献了出来。
　　小五的神情很真诚：“芳妹妹，珍妹妹，兰妹妹……我们一起吃柿子呀。”
　　萧依依：“……”
　　要不是小女孩们年纪太小了，真有种看宫斗片的错觉。
　　六个小姑娘围在小五身边，共享那一枚柿子，小嘴巴吸溜着里面的果汁，脸上都带着笑。班里的男同学也没有意见，和小娘们抢食的事情，他们自诩君子，当然是做不出来。
　　大妮和小妮都是会爬树的，等大胃第二次从树上下来之后，她们就把小主子劝住了，替换上去摘柿子。她们姐妹俩的速度当真跟猴儿差不多，不到两刻种，班里的小孩人人都吃到了柿子，连小篮子里都装满了。
　　“好甜，比我府里的要甜多了。”
　　“伯母，你的柿子卖吗？我想要天天吃你家的柿子。”
　　“大胃真好啊，有那么一大片果林。”
　　一个小男孩吃到衣襟上都沾着果汁，还不舍得松开柿子上的管子，不停地猛吸。眯眯眼李捷和李佺分食了一个大柿子，甜蜜的柿肉顺滑好入口，撑得两小孩都快到嗓子眼了。而且柿子里都是甜丝丝的果浆，这都是水啊。
　　不多时，逼得人都尿急了。
　　李佺红着脸，问萧依依哪里有茅厕。想要去尿尿。可这半山腰的果园子里哪里有厕所？往日里村民随意找个僻静处，放水得了。
　　小男孩忍着别扭，被小妮领去了一个一米多高的草丛里，准备体验一下纯天然厕所。可谁知他刚解开裤腰带，“沙沙沙”的声音越来越响，没有一点点防备，一个大脑袋从绿油油的草叶子里探了出来。
　　“哞——”
　　啊，有人啊？
　　牛眼睛和李佺四目相对，一眼万年。



第一卷 第83章
　　“啊？”
　　李佺吓得往旁边一跳, 那么大一颗脑袋, 比他的脑袋还大啊。一双硕大的眼睛，直勾勾地盯过来，似乎还想凑过来。这肯定是山里的妖怪，见他掉队了, 要吃人哩！
　　“不要, 不要！”
　　小男孩哭喊着, 心理防线在那一瞬间完全崩溃。幸好他还记得提着裤子, 一扑一颠地跑了出来, 往日里的娇贵之气完全看不到了。至于之前的尿？
　　倒没有尿裤子，只是吓得憋回去了。
　　萧依依正看着一群小游客吃柿子，可谁知刚去撒尿的堂孙子（辈分）居然裤头带不系, 就跑了出来。看那个小脸上一脸惊恐，肯定是出事故了。她一把抱住小男孩，帮他提出裤子, 柔声哄道：“莫哭, 这是发生怎么了？”
　　“有怪物哇哇哇……”李佺哭得都快喘不上气了，小脸发白, “呜呜，草堆里有怪物！有怪物！”
　　怪物？
　　萧依依皱了皱眉头，这果园附近被多次清理过, 顶多就是有些食草的小野生动物罢了。哪里来的怪物？莫非是山里的豺狼虎豹下来了？
　　她正纳闷着，朝大妮使了个眼色。这大姑娘拿着护身的家伙，跑去小男孩刚才的草丛里, 不多时就回来了，手里还牵着一头小母牛。
　　“夫人，是二花来吃草了，吓着小公子了。”大妮憋着笑，这城里人也太胆小了，见着牛都害怕。
　　黝黑的水牛似乎也知道自己惹祸呢，它低垂着头，“哞哞”叫着，一双牛眼睛里灵动无比，似乎在叫人原谅它呀。
　　李佺看到吓着他尿尿的“怪物”，原来是一头牛，羞得脸皮都红了。班里的同学们都瞅着他呢，他自认为是个小男子汉，没想到今日被一头母牛吓着了。也怪他刚刚跑得太快了，只看到草丛里露出的大脑袋，才没认出是一头牛。
　　若是看到整头牛的身子，他肯定不会认错的。
　　“我……我……”这误会解除了，李佺的尿意瞬间又上来了。
　　这回不用旁人带，这个小家伙径自跑到草丛里上了厕所，那淡定的模样，仿佛刚才别吓哭的不是他。萧依依看时候不早了，估计班里也有其他孩子急了，她喊了一声，就叫孩子们排好队，提着各自的果篮子，走回村里去了。
　　而李佺因为收获了小母牛的道歉，可以在牛背上坐着呢。宽敞的牛背上能容纳两个小孩子，乐得李佺把另一个可爱的鹅蛋脸小姑娘叫了上来，难得享受这个代步的高级VIP待遇。
　　连滕王也没有哦，滕王在走路呢。
　　小女孩惊叹道：“哇，坐在上面看得好远！”她能看到到下面村里的房子，和一片片菜田。也许站得更高点，她能看到在城里的家。
　　“可不是么？”李佺骄傲地抬起头，他扯着一截草绳，护住怀里的小女孩，“以后我家里也养牛，请你一起去骑牛。”
　　小女孩笑得很甜，丝毫没有察觉自己被搂住了腰：“嘻嘻，佺哥儿你真好。”
　　牛背上的两小孩笑着闹成一团，当真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小小年纪啊。小孩的声线非常清脆，吱吱喳喳跟唱歌似的，说了大半天都不带歇的。
　　全程目睹的萧依依：“……”
　　已亮瞎她的钛合金狗眼。
　　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泡妞都那么厉害的吗？上一秒还吓哭着，下一秒就能在牛背上和小美人谈笑风生。若是再大上二十年，BGM都能响起了。
　　【啊啊啊啊啊……让我们红尘做伴，活的潇潇洒洒，策牛奔腾，共享人生繁华！】
　　萧依依甩了甩头，先把脑子里那团呼吸乱想都摒弃掉。等一行人回到山下小院的时候，众人都有些乏了。日头已经升得老高，厨房里接连不断冒着白烟，那肯定是李渊在做菜。饭菜的香味渐渐飘散开来，让她觉得精神一振，回到家就有饭吃了！
　　小五被萧依依牵着小手，一上午的时间下来也熟了，好奇地问：“伯母，我们今天中午吃什么呀？”
　　有点香哦。
　　“吃香喷喷的大公鸡，好不好？”萧依依笑着把众人领进了院子里，那里早早摆好了吃饭的案几，“饭后还有点心，是用牛奶做的。村里养了好多头小母牛，吃完饭你们还不困，就领着你们去挤奶。”
　　“不困，肯定是不困的！”一个小男孩生怕没得玩，立刻积极响应。
　　挤奶算做临时添加的行程，但还不如面前的热饭菜重要。
　　李渊煮了一大锅手擀面，就准备填饱这群小崽子们的肚子。加了鸡蛋进去揉的全麦面，是淳朴的黄色，不仅有浓郁的麦香，还有鸡蛋的香气。在鸡汤里烫熟后，再叫上一大勺鸡肉卤子，鸡肉香味扑面而来，没有什么比大口吃面更快活的了。
　　小五坐在大胃的身边，小口地吃着：“好吃，这是什么鸡？”
　　她看出来了，大胃的耶耶年纪大了一些，但人也好和蔼啊，没有她耶耶那么严肃。她吃相斯文，但速度丝毫不慢，一看就知道是个好胃口的主儿。
　　李渊看到大胃的小女朋友能吃，他也高兴。强忍住摸摸小萝莉头顶的想法，解释道：“这叫黄焖鸡，贼香。在砂锅里焖足了味道，再加了点香菇芋头和茱萸。”
　　没有辣椒和土豆，姑且做成了山寨版黄焖鸡，不过看样子，小孩子们吃着挺乐意的。
　　“皇（黄）焖鸡？果是皇焖鸡。”
　　带队的骆老师在一旁捧着碗，眼前一亮，这位果然就是太上皇了吧。她看着太上皇把最滑嫩的鸡肚子肉夹给了太上皇后，鲜美的鸡肉上泛着诱人的油光，太上皇后似乎还有点嫌弃，皱了皱眉头，跟吃药一样吃下去了。
　　萧依依：这鸡皮那么厚，肯定脂肪特别多，唉，又要减肥了。
　　骆老师看得眼都直了：别，给我呀，我可不嫌弃！
　　这位年轻的女老师心想，要是她的夫君有太上皇一般体贴，那她真是死了也甘愿。瞧瞧人家的丈夫，特意把好肉都夹给女人吃，她的丈夫呢……不想了，当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李渊杀了三头六斤以上的大公鸡，足够喂饱十几个小朋友和一名带队的老师。鸡肉用秘制酱料炒香，又焖得入味极了，连骨头都不想吐。小朋友们拌着黄焖鸡，肉香面香，个个都敞开了小肚皮，把面条都吃得不剩。
　　“哎哟，这可撑死我了。”眯眯眼李捷摸了摸肚子，堂爷爷的饭菜做得太好吃了。
　　他之前和李佺分食了一个柿子，又吃了满满一碗面条和黄焖鸡，这会儿已经饱到有九分半了。这鸡肉真香真嫩啊，果然是林间的走地鸡，要不是堂祖母说还有牛奶点心，他绝对要多吃几块肉呢。
　　吃过饭后，骆老师主动收拾碗筷，放到洗碗的大盆里。她带着孩子们来太上皇家里蹭吃蹭喝的，在座众人中她的出身地位最低，她帮忙干点活，也是应该的。
　　“别，老师你回去歇歇吧。”萧依依看到这个女老师还想帮忙洗碗，赶紧劝住了，进门都是客，让老师干活说出去多难听啊，“李……老爷做了双皮奶，您回去看着孩子，尝尝我家男人的手艺吧。”
　　骆老师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萧依依按回去了。
　　只见太上皇端着十多碗嫩白香甜的糕点过来，说是糕点，却又有点像羹。每个红瓷小碗都填了八分满，表层的奶皮微微颤动着，仿佛要破开出来了。骆老师帮衬着把每一碗双皮奶分给孩子们，碗边微微烫手，是刚出锅没多久的。
　　用小勺子挖了一口，含到了嘴里，浓郁的奶香味瞬间把众人都征服了。香、甜、嫩、滑，四个字把双皮奶的妙处完全概括出来，唐人都爱吃奶制品，这么香甜的点心，非常符合大家的胃口。刘家村的水牛奶比外头的更营养，也更香浓。
　　水牛奶中富含脂肪，对于这个年代的小孩而言，是最佳的营养品。小朋友们人人吃着双皮奶，不费牙，一抿就化了。
　　哇哦，真好吃！
　　唯独骆老师的那一碗与众不同，还有浓浓的姜味，她刚想说孩子的别也吃那么多姜，就听到萧依依在旁边轻声地解释。
　　“老师，您是不是风寒刚发作，喉咙有点难受？我让老爷给您蒸了碗姜撞奶，取的老姜汁，能驱寒缓解咳嗽。”
　　骆老师点点头，原来如此。她的神色微动，她身体微恙的事情，连她枕边人都没有留意到，没想到这学生家长那么细心，居然为她做了一份姜撞奶！为了回报这份好意，她——
　　大口地挖着姜撞奶，吃得更加欢乐了！
　　老姜中的淀粉在煮烫的牛奶中发挥出神奇的作用，使得醇香的奶液和姜汁相遇的那一瞬间，就凝固起来，再也分不开了。骆老师神奇地发现，吃了这碗姜撞奶之后，她的嗓子果真舒服多了，迎着风说话，喉咙也不再痒痒了。
　　如此妙方，她默默记在心里，以后也可以一试。
　　这可比吃苦药强多了。
　　因为小肚子实在是太饱了，小朋友们在院子里小睡了一会儿，才继续挤牛奶的行程。这对于他们这群城里孩子而言，都是新奇的体验。
　　原来牛奶是这样出来的。
　　原来牛要下崽才有奶呢。
　　原来牛爱吃这种草，还爱吃豆渣。
　　原来牛有黄牛和水牛，水牛的奶更香甜呢。
　　等到申时（下午三点）的时候，班里另外一个小女孩都被送回家里了，小五才作为最后一个小朋友，被送回魏府。担忧了一整天的老父亲魏征，看到乖女从马车上下来，恨不得抱着举高高。
　　女儿还小，小脸真嫩啊。等她再长大一些，他就不能再这样抱抱她了。
　　再过十年，他的小五就要嫁人咯。
　　一想到甜甜软软的女儿嫁人，女儿控魏征就满身不高兴。就在他兀自生闷气的时候，小五牵着他的大手，嫩生生地说：“耶耶，我送你两个大柿子，好事成双呢。”
　　嘻嘻，我的小五果然念着我。
　　魏征身上的低气压瞬间散去，笑得跟个傻爸爸似的。他拿起到小五身边的小果篮，还有一个眼生的水壶，问道：“今天去秋游，小五开心吗？”
　　小五笑得小酒窝都露出来，可爱极了：“开心，大胃的耶耶请我们吃饭呢。耶耶，这是大胃给我摘的柿子，可好了，好大好甜……”
　　魏征正想把这柿子吃了，可听到这话，愣住了。
　　又是这个大胃！气死他了！
　　这小男孩正事不干，就爱整天泡他的小五，果然是作业太少了！
　　不过……他瞅着那么大的柿子，红艳艳的，满满的果浆都快要破皮而出，看着真好吃呀。他在长安城里那么久，还没见过这么大的柿子呢，连陛下的案上都没有这么好的。
　　“唉，算了，还是吃了吧。”美食当前，魏征把管子插进去柿子里，“有得吃不吃，那才叫大傻子呢。”



第一卷 第84章
　　在长安城连续下了几天雪后, 幼儿园的孩子们迎来了一个消息。
　　放寒假了！
　　到底是孩子, 一听到不用上学后，个个的脸上都是欢喜之色，连爱学习的小五也不例外。她快快乐乐地收拾着小书包，只是临走的时候, 倒有些不舍。她对着同桌说：“大胃, 下个学期要一个多月后才开学呢, 你可别忘了我。”
　　小五家中的兄弟们都能说亲事了, 自然和这个幼妹说不到一块儿。同桌李大胃是个小话痨, 嘴巴说个一早上都不带歇的，小五听这小男孩说村里的二三事，分吃着大胃从山里打的栗子, 在糖炒栗子的香甜气息中，两人的关系也最好。
　　大胃捏了捏小女孩的手掌，信誓旦旦地承诺着：“肯定不会忘的, 我下学期还要跟你一块儿坐呢。”
　　他也喜欢和小五一起玩耍, 其他小男孩喜欢玩打仗游戏什么的，大胃对此兴趣不大。他对画画很感兴趣, 还让小五给他当模特，练手多日。
　　小孩心想，他画得更好的时候, 就可以给阿娘画几幅画，送给她作为生辰礼物。
　　大胃最最喜欢的人就是美丽的阿娘。
　　“对了！”说到这儿，大胃从书包里掏出一个本子, 里面画了六幅小五的小像，或是写字，或是小憩，姿态各异，连眼睫毛都画出来了，可见画者在平日里是用心观察。
　　他递给了身边的小女孩，“这是你的画呢，我画得不太好，你别介意啊。”要放寒假了，他打算把之前练手的画送给小五，让小五也别忘了他。
　　大胃挠了挠小脑瓜，有点不好意思。他的眼睛不瞎，看出了画像上的人和小五本身还是有很大的差距。魏小五长得挺好看的，小翘鼻子大眼睛，可惜他画中的小人只有小五三分好看。
　　虽然只有三分，但也足够小五惊喜的了！
　　“哇，大胃你画得很好，真好看呀。”小五翻开了本子，看得津津有味，仿佛是第一次认识自己的模样。画像一直都是皇帝大官才会有的，她没想到她也能拥有自己的画像。
　　瞧瞧这眼睛，是她哩。原来她的眼睛是生得这样的，一双杏眼比班上的兰妹妹要水润好看！她最爱的一幅画，是大胃画的她在捉蝴蝶，一只亮紫色的蝴蝶落在她的手边，蝶翼翩跹，那只蝴蝶画得尤其好，细长的须角仿佛在振动，下一秒就要从她身边飞离开来。
　　小五看得入了迷，喃喃地赞叹道：“这蝴蝶好看，比我还好看呢。”
　　作为感谢，小五把手腕子的一个小铃铛解了下来，送给了旁边胖乎乎的小男孩。银铃铛的响声清脆悦耳，是她最喜欢的饰物了，她把银链子系在大胃的手上，满意地笑了。
　　“你听到叮当响，就好像我在你身边一样呀。”
　　“好的。”大胃用力地点点头。
　　这么一对好朋友，终于又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小五把画像的本子带回了家，每日睡觉前都要翻上一翻，宝贝极了。她把小像放在枕边，想要伸手去摸一模，又怕自己把纸摸坏了。阿娘裴氏想要看看这个神秘的本子，她还不大乐意。
　　即便这样，快开学的时候，本子上的画纸还是渐渐发黄，这让小五有些不开心。
　　画里的大蝴蝶变暗了，失去了生命的光泽，奄奄一息。
　　想了想，小五拿着本子去找耶耶，打算让耶耶找人把画裱起来。她知道，耶耶书房里的好些字画，经过装裱，就能长久地保存啦。
　　魏征难得看到女儿来书房里打扰他工作，不但没有不高兴，还挺乐意的。他好奇地接过小五手里的本子，笑着问：“小五过来是有什么事儿吗？”
　　嘻嘻，还是他这个父亲靠谱，小五知道有事找父亲呢。
　　小五说出了自己的要求：“耶耶能把我的画裱起来吗？我不想它变旧，我好喜欢这些画儿。”
　　画？小五会画画了吗？
　　魏征身为一个好父亲，不想错过女儿的成长历程。他翻开了薄薄的画本子，瞳孔立刻收缩，被里面的一幅幅小像惊艳到了。他看得出来，落笔的腕力不足，是出自于稚童之手，但画者的观察能力很强，把小五面部表情的神韵都捕捉到了。
　　瞧瞧那一双小酒窝，又娇又甜，小五当时肯定是很开心吧。
　　画像里的小五，已带有几分灵气，若是画者按着这个路子发展下去，成为青史留名的大画家也未可知。
　　魏征越看越满意，这画里有灵，才能成为大家。若是无灵，顶多成为一名画匠。没想到啊，小五在他不经意的时候，已经成为一个画技过人的小女孩了。
　　他的女儿真棒，真厉害！
　　带着这样的想法，魏征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说要用最好的木头，叫师傅帮小五把画像裱起来。嗯，此事他和裴氏偷着乐就可以了，不能对外传播开来。
　　小五还没有嫁人呢，这人物小像不似花草风景画，不能被他拿来跟朋友们炫耀，真是可惜啊。
　　半个月后，魏征带着裱好的画像回家，每一幅画都装成一本书的大小。六幅小像连在一起，被他叫人做成小屏风的式样，摆在梳妆台上怪精致的。
　　“好看吧？”魏征的脸上有得意之色，“没想到我们的女儿还有这份才干。”
　　裴氏也很赞同，她的女儿自然是像她的，“正是这个理儿，小五最像我，找夫婿的眼光就是好。照这样下来，小五肯定能成为滕王妃，以后享福的日子还长着呢。”
　　什么找夫婿？什么滕王妃？
　　魏征脑袋里一团浆糊，他的女儿画画好，跟嫁人有什么关系。
　　只听得裴氏继续说：“你瞧瞧，滕王对我们家小五多上心啊，这个学期连画了几幅画像，送给小五呢。小五也聪明，把铃铛送给了滕王，这么一换信物啊，滕王也不会忘了她……”
　　魏征：“……”
　　啊？这画原来不是小五画的，是那个臭小子画的？！
　　老父亲的心脏好像被万箭射穿，心痛到无法呼吸。这臭小子来抢他的小五，他还替人把画像裱好。他的双眼失去了光芒，身侧的妻子裴氏还在喋喋不休。
　　“话说你的官职是不是太低了点？要是我们家的门庭像魏国公（房玄龄）那样，就差不多了。”裴氏畅想未来，唯一不满意的就是丈夫的级别一直上不去。她语重心长地拍了拍魏征的肩膀，劝道：“老魏啊，你要努力一把，小五才能顺利当上正妃呢。”
　　不然自家男人不给力，小五身份低了，只能当个侧妃，那叫她闺女上哪儿哭去？
　　魏征神情恍惚：“哦。”
　　那他就努力一把，给小五创造一个光明的未来？
　　不，不对，为什么他的小五要嫁给滕王呢！
　　论魏征造成了多大的心灵冲击，暂且不提。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寒假，小五在裴氏的指导下，手工活的水平直线上升，她学了打珞子，特意选了翠绿的玉珠和嫩绿色的丝线，给大胃打了一个“事事如意”的绳结。
　　大胃请她吃柿子，好（柿）事成双，她也愿他事事如意，日日顺遂。
　　新学期开学第一天，小五带上自己给大胃的礼物，一脸期待地去上学了。她去到了熟悉的课室，那个熟悉的小男孩正坐在前面的至尊VIP座位上。
　　长高了几寸的小男孩朝她打招呼：“小五，早上好哦。”
　　他脸上的肉少了一些，身上抽条了。他戴着一顶棕色的帽子，脚上穿着宝蓝色的羊皮小靴。不过眼神依旧是那么友善呢，都是小五熟悉又喜欢的样子。她把书包放到了旁边座位上，白净的小脸上都是笑：“大胃，早上好哦。”
　　然后她把珞子送给了小男孩，看见他喜欢地笑了，她也高兴极了。
　　萧依依这个手残领袖从来没有给他打过珞子，大胃还是第一次收到这种礼物。他很喜欢这串编了玉珠的珞子，放学回到家里，还想着明天要穿戴什么，来搭配这串友谊满满的绿色饰品。
　　唔，穿绿色衣服看起来好像竹子，怪傻气的，不好看。
　　穿绿色裤子吧，活似藤上的胡瓜，也丑丑的。
　　换一双绿色的鞋子吧，绿色鞋子沾了村里的泥，太难看了。
　　大胃小朋友想了想，终于还是戴一顶绿色的帽子吧，保暖又带点初春的气息。可是他在衣箱里找了一遍，都没有找到绿色的帽子。当今晚吃过晚饭的时候，萧依依终于被乖儿子给叫住了。
　　“阿娘，我想要一顶绿帽子，绿帽子好看呢。”大胃很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需求，怕亲妈不理解，他还拿出了小五给的珞子，强调道：“要搭配这个绿呢，我要戴着去幼儿园，让大家都好好看看。”
　　萧依依（目瞪口呆）：“……”
　　李渊“噗”地一声，差点喷了一口水出来。这小子小小年纪泡妞就算了，居然还自己提出要戴绿帽子？啧啧啧，真潮，真刺激啊。
　　想要生活过得去，就得头上带点绿。
　　此话不假，古人诚不欺我。



第一卷 第85章
　　大胃虽然上了幼儿园, 但和村里小孩们的关系也没有疏远。
　　这天旬休日, 刘五娘家的多金连带小娃子过来喊他，“大胃，去不去游泳，这会儿水大呢！”
　　游泳？
　　大胃有些犹豫, 他还不会游泳哩。
　　但村里的小男孩个个爱玩爱闹, 游泳上树都是家常便饭。他们其实也不是特意来喊大胃的, 多金看中了夫人家的两条大狗呢。尤其是蛋黄派, 下水能捉鱼, 村里的小孩最爱带它到河边了。
　　蛋黄派这种出力不分钱的傻蛋，哪里去找啊。
　　不过夫人家的狗，平常都喊不动。多金有点小聪明, 就想借着喊大胃去游泳，把蛋黄派和灰珍珠一块儿叫过去了。灰珍珠是打猎的好手，在河堤上跑一圈, 总有收获的。要不是萧依依看得严, 它肯定能把附近的野兔给捉绝。
　　看出来大胃不是非常意动，小娃子便加了一嘴：“男孩子哪有那么扭扭捏捏的, 活像个娘们一样。去不去？就一句实话。”
　　“去，去吧。”
　　被这么一激，本来只有两分愿意, 变得有五分了。大胃在朋友们的建议下，喊上了蛋黄派同行。灰珍珠生了一窝崽子，要奶孩子呢, 这种外出活动就不参加了。
　　一群小孩没去养鱼的池塘，去了村里的小河边。那儿有顺着山上流下来的泉水，春天这会儿正是冰雪消融的时候，水温并不高。小娃子脱下了衣服，玩心战胜了春寒，光.溜溜地就进河里了。
　　“嘶，真冷啊。”小孩的嘴里打了个哆嗦，“喂，你们快下来呀，看看能不能摸鱼呢。”
　　旁边的多金已经跟着脱掉裤衩，大胃在岸上傻乎乎地点点头，“哦，哦。”
　　金毛大狗看到有人下水，一脸兴奋呢。好久没有玩水了，它也要玩！蛋黄派好像一枚小炸.弹，“嘣”地一声摔进了河里，溅起的水花之大，攻击力之强，竟然活生生把路过的一条小鲫鱼震晕过去。
　　小娃子看到有了开门红，更高兴了。他把鲫鱼丢到案上去，呼唤着大胃下来一起玩。
　　“来呀，大胃，反正都出来了，给家里带条鱼加菜呗。”
　　“家里”这两个字深深触动了大胃，他是个恋家的小孩，他想要阿娘高兴呢。想到阿娘看到他捉回来的鱼，肯定会夸他懂事能干吧。于是，大胃没有再犹豫，他脱掉了身上的小袄，学着小娃子和多金的样子，扑通扑通就下水去了。
　　“阿嚏，阿嚏——”
　　河里的水很冷，激得大胃狠狠打了好几个喷嚏。幸好蛋黄派游过来了，他搂着大狗肥厚的脊背，一点儿也不冷了。这是他第一次在外头玩水，没一会儿，他就适应了水温，开始在河里扑腾起来。
　　有了蛋黄派这个狗肉游泳圈，他非但没有呛到水，还顺利地摸到了一个小河蚌。
　　褐色的小河蚌竖着长在河床上，锋利的壳边差点要划伤了他的嫩脚丫。大胃有些讨厌这种生物，干脆把它拔了起来，丢到了岸边。
　　嗯，这枚蚌只有小孩巴掌那么大，也是肉啊，能吃两口呢。
　　从这只小河蚌之后，大胃深受鼓舞，他和蛋黄派一块儿，接连捉到了一条小草鱼和一条小鲤鱼。其间他学会了憋气，还发现了一窝拇指大的虾子，要不是没有水桶，他还能把虾子捞回去，用来炒鸡蛋吃呢。
　　鸡蛋炒虾仁，贼香。李渊做过这道菜，鲜美非常，被大胃给记住了。
　　“唉，我再钻下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好货。”大胃深吸了一口气，扶住大金毛的狗身，把小脑瓜望水下看。
　　河里有手指长的小鱼，算了太小，没几两肉，就放过它吧。还有横行的小河蟹，蟹肉剥着麻烦，大胃也放过它了。咦，这里有一条大黄鳝，黄鳝肉嫩刺少，这可不能放过它！
　　这条黄鳝是个狡猾的，察觉到危险后，试图往水深处游去。但大胃和蛋黄派都不笨，主宠扑腾着，把黄鳝往岸边赶，等到水深只到膝盖的时候，大胃就能从水里站起来，和金毛大狗前后夹击。
　　河岸边战况激烈异常，天知道赶过来找孩子的萧依依，看到这一幕，都快晕过去了！
　　她的娃不见了，在村里问了一圈，才知道是往河边走了。还在上幼儿园的孩子，还不到胸口高，河水那么深，淹了怎么办？她心急如焚，来了大唐那么久，有了孩子，她才真正踏实安稳下来，要是大胃出了意外……
　　呸呸呸，她的大胃肯定不会有事的。
　　当她看到儿子的脑袋在水里沉浮的时候，天都要塌下来了！
　　只恨自己没有多生两条腿，冲过去把溺水的孩子救起来。她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冲到水里，把儿子搂在怀里才安心。
　　她摸到还热乎乎的小孩子，眼泪一下子就飚了出来：“大胃别怕，阿娘来救你了。”
　　“啊？”大胃一脸懵逼，手里刚捉到的黄鳝就要滑出去了，他大喊：“蛋黄派，蛋黄派，黄鳝呢，捉住黄鳝！”
　　金毛大狗一个飞扑，顺利把黄鳝按死在岸上。顺便把滑溜溜的家伙咬死了，流了一地的黄鳝血。
　　萧依依：“……”
　　还记得黄鳝，那就是没溺水。
　　虽然浪费了她的表情，但孩子没有出意外，当真是万幸。她提着滑不溜秋的死黄鳝和一只小河蚌，身后领着一脸“做错事”的大胃和蛋黄派，回家去了。
　　小河蚌肉嫩，被取了肉，做成了一小碗蒸蛋羹。熟得刚刚好的鸡蛋又嫩又滑，上面还点了几滴芝麻油，把河蚌肉的鲜味都调动起来了。小河蚌肉不老，肉质肥嫩，少许的腥味被葱花掩盖住了。既然这河蚌是大胃摸的，这碗蛋羹自然是大胃的专利。
　　大黄鳝有差不多一斤重，去掉骨头之后，咕噜咕噜的都是肉。纯野生的黄鳝肉有劲结实，配上紫苏叶蒜末豆豉爆炒，又是一道家常的好菜。弹牙的黄鳝肉非常好吃，汤汁把味道都煨进去了，一打开砂锅盖子，一屋子都是香味。
　　大胃吃着美味的黄鳝肉，心不在焉，小眼神飘忽不定。阿娘脸色好可怕啊，是不是要骂人啊？
　　直到吃过晚饭之后，萧依依收拾了碗筷，才坐下来和儿子讲道理。
　　“大胃，河边很危险，你以后不要在偷偷下水玩，可以吗？”萧依依的脸上不显，但连蛋黄派都知道妈妈在生气了，“你才那么小，还不会游泳，要是在水里淹着这么办？你耶耶都那么老了，连孩子都生不出来，你要是没了，你叫我们两个怎么活啊……”
　　李渊：啊？别人身攻击啊。我能行，我一定行！
　　不对，这孩子怎么到河里玩了？小孩子不听话，多半是装的，打一顿就好。
　　于是，这场儿童安全教育，从一对一变成了二对一，讲到大胃小朋友再三保证不偷偷到河里玩，才算结束。还有蛋黄派这个从犯，也被揪住大耳朵教育了一番，可怜兮兮的大金毛被罚面壁思过，连零食都被没收了。
　　没良心的灰珍珠也不替它求情，带着一群狼狗崽子，霸占了一整块狗窝的位置，早早就睡下了。
　　三天后，幼儿园里加了一项安全教育课，力争让孩子们懂得防水防火防骗甚至防地震的安全知识。出了大胃这起偷偷去玩水的事故后，萧依依和李渊才发现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实在是太疏忽了。这么幼小的生命，经不起折腾啊。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哭都没地方哭。
　　不行，必须得加课，要孩子们都一起来学！
　　除了安全教育课，还多了一门游泳课。堵不如疏，叫孩子们不到水边玩，还不如叫孩子们都学会游泳这一项生存技能。虽说善游者溺，但在宫斗宅斗剧里，掉进荷花池什么的剧情，也十分常见啊。
　　不仅男孩子要学游泳，女孩子更应该学。
　　自然，在游泳课上，是要男女分班的。孩子们年纪虽小，但这么湿着身体叫异性看见，在这个讲究男女大防的年代总归是不好。教琴棋书画的大家女子好找，教游泳课的女老师可不好找，这么在众人眼里湿着身子，讲究的人家都不爱来。
　　至于个别性子轻浮的坊间女子，倒有人想来给孩子们上游泳课，但幼儿园的老师们都不乐意了。
　　最后萧依依拍板，叫刘家村的大妮来给女孩子们上游泳课，才定了下来。
　　大妮品行端正，在礼仪上有些缺乏，但无伤大雅。她带着女孩子们先学习憋气，在岸上练习蛙泳的动作。等四肢协调后，她才带着女孩子们下水，穿着轻便的长袖长裤，在池子里游了起来。
　　为了防止外人窥探，女生游泳池是设在室内的，冬天还能烧火调节恒温，规模跟后来杨贵妃的华清池也差不了多少。但由于各家的闺女都有在学游泳（魏征的女儿小五也在），所以以魏征为首的谏官们都难得没有逼逼，同意了这项工程。
　　其实好多夫人，对于学游泳这件事，都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老古板派认为，女孩子出来上幼儿园已经够出格，还要湿着身体，众目睽睽下学游泳？
　　那以后还怎么嫁人啊！
　　原本郑氏家主夫人还对此稍有微词的，女孩子学什么游泳？学些琴棋书画、绣花吟诗就得了。但府中发生的一起事故，让她成为了游泳课的忠实支持者。
　　遍体绫罗的年轻夫人坐在正堂上，她的眉宇间皆是寒意。她狠狠地盯着跪在堂下的一群人，似乎想要看穿每一个人的心思。
　　“查！是谁敢害我的芳儿，要不是芳儿学了游泳，连命都没了！”



第一卷 第86章
　　郑芳儿是幼儿园一年一班的小朋友, 是进来一个月才学的游泳。
　　小女孩的细胳膊细腿没有太大力气, 也游不远，顶多就够她从荷花池里多挣扎一会儿。就多出来这几十秒，却拯救了她幼小的生命。
　　直到母亲的贴身嬷嬷赶了过来，才大喊着把二小姐救起来。一群仿佛呆住的侍女小厮立刻行动起来, 纷纷跳到水里, 往郑芳儿的身边游过去。府上的人都知道, 二小姐虽然不如大小姐受宠, 但说到底才是夫人生的嫡女。
　　夫人王氏连老爷都敢不给好脸色看, 唯独对着这么一个女儿，疼得跟心肝宝贝似的。她争取了让女儿上幼儿园的机会，就想着女儿和旁人从小玩耍的情分, 以后嫁个贵族哥儿也不难。
　　王氏处处要强，这一辈子唯一输在了男人身上。郑氏家主的心不在她身上，她也随他去吧。
　　可谁知, 那些人竟敢！竟敢害她的芳儿！
　　满头珠翠的正房夫人轻笑了一声, 玩弄着手上的帕子：“这是想弄死芳儿，气死我, 然后给那个贱人腾位置吧。”
　　她爱怜地摸摸女儿芳儿的小手，看那小脸白的，肯定是吓坏了。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旁人却敢欺到她头上。她也是世家的女子啊，这些争宠的歪门邪道她不屑于去干，但却绝不允许别人伸手去害她的孩子！
　　王氏派人拿出昂贵的石蜜, 给女儿冲了一盏姜茶，柔声地问道：“芳儿，刚才你可看清楚，是谁推你的？”
　　惊魂未定的小女孩摇摇头：“不知道。”
　　众人屏住呼吸，就生怕二小姐指认他/她。郑芳儿这么一说，堂下的奴仆们都舒了一口气。可谁知，二小姐居然接着说：“水里好像还有人捏我的脚，阿娘，我的脚好疼。”
　　“嘶——”
　　听得女儿这么说，王氏更加确定这场事故绝不是意外。她情急之下，直接伸手撩起女儿的裤腿子，小孩的脚脖子都淤青了，肉眼可见有三个青色的指印，是遭人捏住的！
　　这还得了！那小贱人推芳儿下水不止，还要置人于死地。若不是芳儿蹬腿游了上来，想来如今她们母女两人，已经阴阳两隔了……
　　王氏恍惚了一下，转而怒目看向堂下的众人。她想明白了，肯定是那藏在水里的贼人，趁婢女小厮们下水救芳儿的时候，趁乱从水里出来，又爬上岸的。
　　“来人，张嬷嬷先去查一查，位子上有哪个缺的，没来上工的。”王氏看着衣服湿透的一群人，发出话来，“你们救小姐有功，都赏两件好衣裳，赵嬷嬷你带着几个人，给他们开几个炭炉，暖暖身子，煨热再走吧。今日你们放半日工，也好休息一会儿。”
　　堂下的人都纷纷拜谢，连称夫人仁慈，退了下去。
　　“呵呵，我仁慈？仁慈只会害了芳儿。”
　　等无人的时候，王氏面无表情地把自己的奶娘喊了过来，这是她最信任的人了。她搂着芳儿，轻声地吩咐：“那贼人在水里呆得最久，再这么一烤火，身上的皮肤肯定会发白起皱的。你等会儿逐个看着，有谁的皮肤跟旁人不一样的，一抹就能搓下泥，那人铁定就是弄鬼 ！”
　　奶娘精神一振，立刻弯腰一拜：“是的，老奴这就下去。”
　　这位老奶娘照顾了王氏一辈子，把郑芳儿看得比眼珠子还重要。那些小贱人想要害二小姐，看她把他们捉出来，送去吃官司！
　　当日里，捉出谁人弄鬼，外面暂且不知。但郑府的下人们都听闻，白姨娘生病卧床不起，大小姐最近吃斋，日日不出房中，给姨娘吃斋祈祷。
　　一个不知事的小丫鬟闲聊道：“这大小姐真孝顺啊，连珠钗绸缎都不爱了，近日来都清减了许多。”
　　“快闭嘴吧，这姨娘是做错了事，被罚呢。”她的同伴听闻了少许八卦内幕，挤眉弄眼地小声说：“听说姨娘和夫人斗法，斗输了呗。”
　　“啊，还有这种事？”小丫鬟惊讶得嘴巴都合不拢，“那岂不是连累大小姐，大小姐好可怜啊。”
　　大小姐郑芊儿在府中的形象一直很好，小丫鬟以为她被姨娘所累，都惋惜不已。只有夫人王氏面露讥笑之色，那个小贱种可怜？穿几件江南新制的素衣，白着一张脸叫可怜？
　　有她的芳儿可怜吗？
　　可怜她的芳儿在春寒陡峭的时候，在水里泡了那么久，都发热生病了。这回她还是太心急一些，到底没能把那恶心人的东西一网打尽，不过芳儿还在，她还有时间，慢慢来磨死这一家子……
　　幼儿园
　　郑芳儿请了好几天病假，都没有来上学了。李佺平日里最喜欢和郑芳儿玩，这会儿小伙伴不来，他都没有兴致上学了。
　　小男孩托着腮帮子：“芳儿生病了，一定很难受吧，我想要去看看她。”
　　可是他人微言轻，哪里进得去郑府的大门。他耶耶这一支已经没有爵位了，连给郑府递帖子的资格都没有，唉，不够体面啊。
　　小男孩眼珠子一转，看到了坐在前面的滕王，连忙把大胃叫住：“堂叔，侄儿有事儿呢，求堂叔帮我！”
　　大胃疑惑地转过头来，这大侄子是什么事情啊。他回家问过李渊，班上的李佺和李捷确实算是他的堂侄子。只是平日在幼儿园里玩耍，大家都直呼其名，很少以辈分相处。
　　通常李佺这么喊他，就是有事相求了。
　　大胃挥了挥手：“什么事情啊？说来听听。”
　　“芳儿病了，我想去看看她。”李佺拍了拍大胃的肩膀，一副好兄弟的样子，“堂叔你能帮我写个帖子吗？以滕王的名义，我想要去郑府哩。”
　　大胃的小眉头皱了起来，他会的字不多，还不会写帖子呢。这事儿他没有答应下来，而是回家跟萧依依李渊说了一下，征求父母的意见。
　　萧依依是个心大的：“你想去探望生病的同学？那就去呗。”
　　她小时候也爱去同学家里串门，一条街上谁住在哪儿，她都知道呢。但听说那个小女孩是着凉生病了，她怕传染给大胃，就给孩子穿好保暖的衣服，还塞了好几个小口罩，说去到郑府的时候戴上。
　　怎么写帖子，她也不会。幸好李渊收了一堆原身的帖子，手把手教着大胃，姑且写了滕王的第一封帖子。
　　【听闻郑同学身体欠康，寝食难安，吾王深感同情。后日已约李佺与一二同学，于申时拜访，亲历之耳。】
　　大胃年幼，尚未建造府邸，也没有官印。在大胃歪歪扭扭地写上大名后，李渊怕旁人不信他儿子，就用了他的私印，在帖子上盖了一个戳。
　　“好了。”李渊把字写得极丑的帖子递回给大胃看一看，“我派人把这张帖子送去郑府，你们到时候就可以看望同学啦。”
　　他随口问了一句：“这生病的同学是男的女的？”
　　“女孩子呢，叫郑芳儿。”大胃诚实地回答。
　　李渊的眉毛一挑，这孩子莫非还想要一脚踏两船，除了小五，还喜欢那个芳儿？
　　唉，也多亏了封建朝代的福啊，大胃喜欢多少个小女生，都可以娶回家了。不像他哟，早早就被家里的母老虎管得死死的，不敢去泡妞啊。
　　这回他只敢在心里想，可不敢说出来，要是让萧依依听到了，准会抽他一顿。
　　郑府这边，收到了滕王的帖子，先是送去给郑家家主。那男人一看到上面太上皇的印信，就吓坏了。他以为太上皇人老心不老，想要借着滕王来他们家，约他们一起干大事。他们荥阳郑氏人多势大，不是他自夸，还真有几分实力。
　　至于嫡女的病情，他倒不放在心上。小孩子嘛，一年病个三天两回的，也不稀奇。这么小的事情，哪里值得太上皇和滕王过问啊。
　　那到底太上皇为什么派人来给郑家送帖子？
　　唉，唯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把这张帖子送去给夫人吧，不，还是我亲自去吧。”他好像很久没有去过夫人那里了，这么重大的事情，别人交代不清，他姑且自己去一趟。
　　才不是他喜欢那个女人呢。
　　郑氏家主和王氏对于这场豪门联姻，夫妻关系一向是平淡如水。除了过节那几日，家主几乎不进夫人的房子。这时候王氏正在侧房里哄着芳儿吃药，家主过来的时候扑了个空。
　　于是他又走到侧房里去。
　　“乖，芳儿喝了药，很快就好起来了。芦苇高，芦苇长，芦花似雪雪茫茫。芦苇最知风儿暴，芦苇最知雨儿狂……多少高堂名利客，都是当年放牛郎。”
　　在昏黄的灯光下，王氏一脸温柔，她没有化妆，看着竟比白姨娘还小了两三岁，满头青丝只用碧玉簪挽作一个发髻。她捧着白瓷汤碗，露出一截白净的手腕，还哼唱着儿歌，这都是家主从来没有见过的样子。
　　温柔，恬静，美好。
　　他印象中的王氏，严肃、刻板、没趣。
　　他总嫌弃王氏没有年轻姑娘的鲜活劲儿，不贴心，和他聊不到一起去。可谁曾想，王氏也有青春年少、眼中有星星的时候，是他亲手把那个她弄丢了。
　　家主不忍心打扰她，直到她唱完歌儿，芳儿服下药后，才咳了几声。
　　“额，那个滕王明日要过来，你，你和芳儿稍作准备。”
　　他把帖子递过去，没有去看王氏的脸色。他逃难似的，迈起步子快步走了。
　　王氏错愕了一瞬间，又变回来那个严肃的夫人。她认真地看了帖子，勾了勾嘴唇，无声地笑了。她还嫌弃这戏太早谢幕，不料却有人给她又搭了一个戏台子。
　　“滕王……太上皇……幼儿园里还有哪些家族的小孩来着？”
　　都可以用一用啊。



第一卷 第87章
　　小床边, 王氏用帕子给芳儿擦过了脸, 看到女儿亮晶晶的眼神，心里都是暖暖的。
　　她笑着说：“芳儿快快好起来吧，明日你的同学来探望你呢。滕王和李佺都过来，说不定还有其他小朋友。”
　　“佺哥儿来我家啦？他人真好啊。”小女孩的嘴唇有些发白, 但不妨碍她笑得眯起了眼睛。
　　她没有去上学, 佺哥儿肯定急了。往日里佺哥儿的作业不好, 都是抄她的呢。
　　王氏愣了一下, 女儿没有说到滕王, 反倒提起了一个叫李佺的孩子。姓李的小男孩，那家世……她留了个心眼，继续问道：“佺哥儿是谁呀, 阿娘要不要做哪些好吃的？来招待你的小客人？”
　　郑芳儿认真回忆，小嘴吧嗒吧嗒地说：“佺哥儿和捷哥儿是堂兄弟，他们的祖父是襄邑王。佺哥儿爱吃鸡肉, 上次太上皇做的皇焖鸡, 他添了两碗饭呢。他那天带着我一块儿骑牛，可好玩了, 还说要邀请我去他家看牛……”
　　王氏无奈地笑了一下，都记得人家吃了两碗饭，芳儿肯定是把人家放在心上了。襄邑王？襄邑王在朝中立场不显, 只担任光禄大夫的闲职。但这支宗室圣眷颇丰，听说当今陛下经常赏赐财物与美酒。
　　她沉思，若是那个佺哥儿性情不坏, 和芳儿倒是有几分相配。
　　王氏本事世家女，又嫁进了荥阳郑氏，在这场家族联姻之下，感情生活当真说不上和美。芳儿性子单纯，没有一肚子玲珑心肠，日后嫁为世家妇，说不定会重蹈她的覆辙。如果芳儿嫁给给旁支宗室子呢？
　　以芳儿的嫁妆身份，对上婆婆丈夫，说话也硬气。宗室子只要肯上进，家里总是不难过的，如此操持好自己的小家，岂不是比嫁进大家族里要实惠得多。
　　佺哥儿姓李，跟滕王的关系应该不坏，要是能在当今陛下那里挂个名儿……那芳儿以后的面子里子都有了！
　　越想越火热，王氏恨不得能立刻见到那个叫“李佺”的小男孩，把人家里里外外都打探一番。又给女儿喂了一遍水，看着她睡熟后，王氏才悄悄地退了出去。
　　奶娘凑了过来，见夫人眉梢上难得有些喜色，问道：“夫人，这明日要怎么吩咐？”
　　“滕王和其他同学过来探望芳儿，你们准备一桌小宴，整六个菜吧，弄些孩子们爱吃的。”王氏点点头，她还记得佺哥儿爱吃鸡，“我记得厨子有一味脆皮鸡做得最好，上这一道。”
　　“是。”奶娘应了，准备退了下去。
　　王氏想起一些不乐的事儿，又把老婆子叫住，“白氏那边，可要看好了。别让什么闲杂人等冲撞了王爷。”
　　老奴斜着眼看向后院那边，什么闲杂人等，说得就是白姨娘和那个小贱种呢。幸好那小妇抢在夫人面前，只生了个女儿，要是生了个男孩，那还不得把府里翻天了啊？
　　哼，走着瞧！
　　幼儿园
　　大胃明日和李佺约好，要去探望郑芳儿。他和芳儿说的话不多，只记得是个笑起来挺可爱的小辫子女生。这么去人家家里，可真有点尴尬啊。
　　他瞄了隔壁的魏小五一眼，小声地邀请道：“小五，芳儿生病没来，我们明日去探望她，你去不去呀？”
　　小五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可以啊，一块儿去。”
　　她是个心地善良的，芳儿请了好多天病假，肯定难受极了。上回她受了风寒，喝了好多天苦药汁子，可痛苦了。去了芳儿家里，她可以把最近发生的事情告诉芳儿，还可以把老师讲的课说给她听。
　　“行，那到时候我和李佺坐着车，去你家里接你。”
　　“好呀。”
　　第二天，滕王的马车接了李佺和小五后，就直接来到了郑府的门外。怕儿子让人看轻，李渊特意叫宫里的侍卫们送了大胃一路，给他壮声威。
　　世家大族里，最是势利眼。有道是“只有千年的世家，没有千年的皇朝”。那些世家族长手里大把资源，鼻子都快抬到天上，有时候连李二都不给好脸。不过最近朝堂上气氛比较平和，世家和李唐之间的关系比较和缓。
　　大胃领着小伙伴，从进门以来，都没有人敢为难他们。
　　张嬷嬷和赵嬷嬷算是夫人身边得力的助手，她们一路领着，把几个小孩带到夫人居住的玉锦苑。王氏的表情温柔极了，就像是寻常的同学妈妈一样和蔼，她请滕王和几个小同学喝了杯茶，又让婢女上了两碟时兴的点心。
　　身后有侍女递上了小碗和筷子，王氏邀请道：“这一碟牛乳酥做得不错，滕王不如尝尝。”
　　“那就用一用吧。”大胃像模像样地点点头。
　　小男孩的仪态极好，虽然他从小跟父母住在村里，但是餐桌礼仪一点也不输其他贵族小孩。他在座位上没有乱动乱看，小腿摆得规矩。小胖手夹起了烤得酥脆的牛乳酥，入口有种焦糖的香气，牛乳馅很甜。
　　唯一不足的，就是牛奶本身不够刘家村的水牛奶品质好，不够香。
　　大胃的自制力显然不错，他吃了一块点心之后，用帕子擦了擦嘴巴，就不再吃了。魏小五家教严，不是见了吃食就胡吃海塞的人。李佺挂念着芳儿，更加没有多吃。
　　这叫王氏高看了几眼，这群孩子们的教养真好啊。比起她嫂嫂家里爱吵吵嚷嚷左顾右盼的侄儿，强上何止百倍。一个孩子家教好不难得，一群孩子都教得那么乖，显然幼儿园里的教育水平真不错。
　　芳儿进了幼儿园学习，这个选择没有错。
　　客套地问过几句，问候过各家家长后，王氏就领着孩子们去到芳儿的偏房里。她总算认清了，走在前面脸圆圆的小男孩，就是太上皇的幼子滕王，跟在他右侧的另一个丹凤眼小男孩，就是芳儿口中的佺哥儿。
　　而在滕王左侧的一个小姑娘，居然是魏秘书家的姑娘。
　　魏家！
　　王氏心中一动，在朝堂上名声最大的，可不就是那个最爱谏言的魏征吗？这魏家用得好，说不定能成为她手里的一把刀……
　　在嬷嬷的领路下，李佺终于见到了心心念念的郑芳儿，小男孩露出了笑脸，就像是阳光，能驱散人心中阴霾。他从兜里掏出了一个精巧的小笼子，里面放着一只草编的蛐蛐。
　　“那天去秋游，我给你捉的蛐蛐，不会养，没养几天就死了。”李佺的脸色有些可惜，他握了握拳，“我先送你一只草编的，等我学会养，再送你一只生猛的。”
　　郑芳儿很喜欢这份礼物，她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让阿娘把小笼子拴在床边。
　　她笑得甜甜的，道谢：“谢谢佺哥儿，真好玩呢。”
　　“还有我和小五的呢。”大胃等大侄子寒暄完，才把他和小五的礼物拿出来。
　　小五送的是自己做的书签，用的是绿纱浆过的，看起来像是树叶，非常精致。大胃送的是阿娘和耶耶用蔗浆熬的红糖，因为摸不着方法，所以做成的不多。小小红糖被做成元宝的模样，整整齐齐地排列在匣子里，看着比外邦进贡的石蜜还金贵。
　　房间里伺候的人看到那么珍贵的礼物，都差点惊呼出声。
　　乖乖，西域贩来的石蜜甜味醇厚，向来是珍贵的调味品。郑府里买得少许，夫人近日来才用石蜜煮了姜茶给二小姐喝。
　　这个叫红糖的东西，看起来比石蜜还要高档次啊！太上皇也太宠滕王了，这般好东西都给了他。
　　郑芳儿也是第一次见这个新糖，她好奇地问：“红糖？和石蜜相比如何？”
　　“自然是胜过石蜜，更甜啊。”在大胃心里，耶耶和阿娘做出来的东西，肯定是最好的。
　　光说不干都是假把式，芳儿坐了起来，兴冲冲地让婢女姐姐拿上岭南道产的桂圆干，配上红枣和其他干果，用这个红糖给小伙伴们煮了一壶茶。果然，提炼过的红糖比粗糙的石蜜细腻多了，在滚水里融化的速度也很快，在烧开的水汽中，香甜的气息很快就弥漫开来。
　　按照唐人的口味，一壶类似过芝麻糊的茶被煮了出来，红糖的温润包容了各类果仁，激发出浓浓的香味。
　　倒也不难吃，婢女细心地把果仁捣碎，还挺填肚子的。
　　小五吃着这碗茶，拿出了自己的课本，跟芳儿说说老师最近讲了什么课，班里又发生了什么趣事。大胃和李佺在旁边搭话着，四个小孩之间的气氛热闹极了。
　　王氏进来的时候看到孩子们都在讨论功课，欣慰极了。魏家姑娘是个可交之人，引着女儿在学好。本来芳儿还想趁着病假，多在家里待几天的，听小伙伴们这么一说，还是上学更有趣一些啊！
　　郑芳儿：“阿娘，我想要明天去上学。”
　　王氏满口答应：“好好好。”
　　聊了半天，小五都没有看到芳儿的耶耶，也纳闷。她轻轻地扯了大胃的衣袖，小声地问：“大胃，你要不要去拜见一下伯父呀？”
　　到人家拜访一回，不去见一见男主人，好像有点失礼哦。小五是女孩子，在这方面不必要，但大胃就不一样，他是王爷，总该意思意思的。
　　大胃也不太确定：“应该是……”要吧？
　　这两个人正纠结着，芳儿听到他们说话，就撇了撇嘴，打岔道：“你们要找我耶耶，他可不爱往我和阿娘这儿来。他总认为我处处不如大姐姐，大姐姐样样都是好的。大姐姐什么性子贞静，待人有礼……”
　　听她这么说，李佺可不高兴。他不认识芳儿的大姐姐，但他觉得芳儿这样就很好。小男孩立刻红着脸反驳道：“你性子活泼，待人大方，我觉得你更好呢。”
　　“嘻嘻，我就知道佺哥儿人好。”
　　他这么一夸，郑芳儿顿时就笑了。
　　王氏也笑了。
　　这个孩子哟，心眼这么直，也怪可人疼的。模样生得俊，又有几分体贴，要是长大后本性不移，也可以为芳儿的良配。
　　小五家里没有姨娘小妾之类的，她有点不理解，喃喃道：“这一家子，也分得这样一派？那样一派？”
　　“可不是么，那白姨娘最可恶了，把我阿娘都气得胃疼。在府里还争宠，假得很呐……”郑芳儿吐槽了差不多一刻钟，但看着王氏试过来的眼色，不敢再说了。
　　毕竟滕王和李佺还在这儿呢，在男孩子面前说这种话题，也不体面。
　　小五沉默了一会儿，同情地叹了一口气。这郑府里真复杂啊，还是她家里更好。
　　王氏见事态发酵够了，趁着芳儿午休的时候，请孩子们到厅里用了一顿饭。她是个会察言观色的，感觉到滕王不喜欢太多人伺候，就退了下去，只留下几个训练有素的嬷嬷。
　　可谁知在孩子们准备离开的时候，有个小丫鬟溜了过来，探头探脑地问：“启禀滕王，我们家大小姐要来拜见你呢。”
　　也不等大胃回答是否见人，就拦住了他们。



第一卷 第88章
　　大胃还没有反应过来, 李佺就不乐意了。
　　他的堂叔身份怎么高？哪里是一个庶女说见就见的！
　　他还记得那个大小姐踩着芳儿上位的事情呢, 论这些大户人家的勾心斗角，李佺倒有几分心得。他和李捷是堂兄弟，都还没有分家，依附着祖父襄邑王一块儿居住。每房人为了在祖父面前多得些脸面, 都出尽百宝, 只求从老人家手里多得些好处。
　　当然, 他们家是比较得宠的, 不然去幼儿园里上学的名额, 也不会轮到他。
　　大胃旁边的小男孩刚想要出言拒绝，眼珠子一转，就劝大胃见一见那个所谓的大小姐。
　　李佺：“既然她说得这般好, 那就见一见吧。”
　　小五思索着，看来那个大小姐真不简单。
　　大胃从善如流：“那就见一见吧。”
　　让大胃去见一个庶女，那是不可能的。几个小孩在郑府的花园里, 选了一处景致好的, 有嬷嬷婢女上了好茶和点心，就等着要见大小姐。
　　不多时, 有小丫鬟引着一个大约十二三岁的姑娘过来，只见她穿着素白的衣裳，头上戴着一支白玉簪子。手腕上系了一条绿猫眼银链子, 衬得她更加面容清丽，身形苗条纤细。只有唇上涂了少许淡红的胭脂，平添了几分丽色。
　　少女生得和芳儿有几分相似, 但和郑芳儿的活泼爽朗不一样，大小姐像是风中的白蔷薇，惹人怜爱。
　　郑芊儿一看到座上的大胃和他的小伙伴，表情就崩不住了。
　　是谁说滕王来府上的？怎么就几个小孩？
　　害，她还以为是来了个丰神俊朗的年轻公子呢！当真是化了妆给瞎子看了。
　　住在深闺的女儿，没有在外面行走，到底是对外界的新闻不够了解。郑芊儿只听闻太上皇宠爱滕王，分给滕王的好东西成山成海，她却不知道滕王年幼，如今还在上幼儿园！
　　幸好郑芊儿的反应能力还是挺迅速的，她柔柔地俯身一拜，称：“芊儿见过滕王，愿滕王康泰顺遂。”
　　座上的小孩不为所动。
　　郑芊儿老半天都没见人叫她起来，弯得腰肢都酸了。她怕是芳儿对滕王说了什么坏话，只保持着行礼的姿势，竖起耳朵，听得上座那几个小孩小声地说。
　　“她穿得那么白，这是家里死人了吗？”
　　“不知道啊，刚才芳儿没说死人。”
　　“就是她样样好吗？我看也不怎么样吧。”
　　“她没有芳儿好看，我觉得芳儿更好呢。”
　　小五也点点头，她也更爱和芳儿玩耍。小动物的直觉下，她总感觉这个大姐姐不像是表面看起来那么温柔，有点怪怪的。
　　郑芊儿听了半晌，恨得牙齿都快咬碎了。芳儿，又是芳儿，这个妹妹要是没了，这府里的小姐就只有她一人。她迟迟不见滕王叫起，念头一动，眼中含了少许泪花，抬眸间越发动人。她跪了下来，正要告罪：
　　“可是府中怠慢了滕王？若家妹有失礼之处，芊儿替家妹向王爷道歉。芳儿生性顽皮，有时候做事冒失，冒犯了滕王，请王爷恕罪……”
　　大胃疑惑地挠了挠头，这跟芳儿有什么关系啊。小五和李佺都有些不高兴了，他们和芳儿一起玩耍，明明芳儿不是她说得那么差！
　　小五想起这大小姐还跪着，扯了扯大胃的衣袖，不停使眼色。小男孩懵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连忙说：“免礼，请起。”
　　滕王业务不熟练，居然忘了把人叫起来。
　　这真是笑话了，但没有人敢嘲笑大胃。
　　旁人看来，是滕王对大小姐不满，故意给她没脸。伺候夫人的赵嬷嬷看到这一幕，差点“嗤”地一声笑了出来，这大小姐自己找上门来，没想到却丢了大脸。
　　痛快，痛快！
　　在府中输了场子，郑芊儿并不甘心。她不是个胆小的，见滕王待人和气，又接着提议要带几人在府中逛逛，欣赏一下园里的景致。
　　“不必了，我们要回家。”大胃约了耶耶接他回去，他是个守时的孩子。
　　小男孩突然记起阿娘跟他交代的，在郑府不要被传染过病气，要戴口罩。他便从兜里掏出了三个口罩，跟小五和李佺分了，人人都戴着了脸上，一副“冷漠”的样子。
　　郑芊儿看到滕王在脸上戴了“面具”，越发觉得这是在羞辱她。她就这么不堪吗？滕王居然连话都不想跟她说了。旁边的小丫鬟看到大小姐脸都白了，难过得昏昏欲坠，连忙上前扶住她。
　　小丫鬟建议道:“小姐，我们回去吧，别打扰贵人了。”
　　郑芊儿落荒而逃:“回吧，回吧。”
　　魏家
　　回到家里，小五的心情都有些低落，闷闷不乐的。魏征还以为她去探望同学，被传染了病气，差点要派人去请大夫过来。
　　小五：“才不是呢，芳儿和她阿娘真惨啊，整天被人欺负。”
　　在马车上，她被李佺科普了一顿夫人和姨娘之间的宅斗课程，她脑补出以后自己的家里也会有姨娘，那真是太可怕了。有了姨娘之后，她就会被人骂，也见不到耶耶了。姨娘生的孩子会像郑家大小姐那样，无缘无故就说她不好。
　　越想越觉得跟真的一样，小女孩的鼻子酸酸的，都快要哭出来了。
　　“耶耶，我不要姨娘，你不要娶姨娘好不好？”小五握住魏征的大手，声音都带着哭腔，“哇，姨娘好坏，姨娘是坏人……”
　　魏征被小女儿这副模样，心疼得肝都快炸了。哪个混蛋说他要找姨娘啊？明明他是洁身自好的好男人啊！
　　难道是妻子裴氏在试探他？
　　那也不能恐吓小孩，惹到小五都哭了。
　　“别哭，小五别哭啊，我不娶姨娘，以后都不娶。”魏征手忙脚乱地把小女儿哄好，再三保证后，小五才红着鼻子，破涕而笑。
　　魏征耐着性子，问小五今天去做什么啦。小女孩断断续续地说，原来她今日去郑府探望同学，芳儿的姐姐莫名其妙就冒了出来，想要给芳儿身上泼脏水。他们几人都没有上当，但是小五就是替芳儿难受。
　　小五的精神受到了极大冲击：“耶耶，都是一家人，怎么可以这样啊？”
　　魏征：“……”
　　他要怎么解释旁人家妻妾争宠的那些事情？
　　难道他要告诉小五，有妻有妾才是大户人家中的常态？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把小五养得太娇，太天真了，一点儿都不知道人间疾苦，若是小五以后嫁人了，夫君要纳妾怎么办？
　　他的小五肯定斗不过那些小家妇啊！
　　不过嫁人都是很多年之后的事情了，眼前来说，魏征对于惹哭小五的郑家表示不满。连陛下和太上皇都是爱重发妻，以身作则的。那郑氏倒好，宠妻灭妾的，一个庶女和姨娘宠成这样，这种风气要不得！
　　一旦在长安的男人个个都这样，那他的小五以后怎么过啊。
　　不行，必须要举报！
　　魏征作为谏官，打小报告和逼逼的本事都是一流的。正愁最近没有素材呢，这郑氏正好，可以作为治家不正的题材，禀报给皇帝，来肃正一下长安城内的风气。
　　于是几天后，没有一点点防备的郑氏家主，就在朝廷上被人告了。
　　“啊？我宠妻灭妾？”
　　家主吐了一大口茶，没想到自己屋里的事情，居然被人捅破天了。他皱了皱眉头，第一个想到的是自己的正妻：“可是夫人那边的动作？琅琊王氏？”
　　弟弟郑善则摇了摇头，只说：“是魏秘书起的头，他那人老古板，王氏还使唤不动他。”他低垂着眼，想起侄女芳儿落水之事，不敢名言兄长家事。
　　想来是芳儿险些丢了小命，气狠了王氏一族。命人传了出去，被魏征偶尔知晓罢了。
　　此事只能自认倒霉。
　　“也罢，我去看看夫人。”家主郑善制送走了弟弟，他的心里沉沉的，走去了夫人王氏的玉锦苑。
　　他自嘲地苦笑一声，魏征告得也没错，他好像确实宠妾灭妻。白氏是他的表妹，从小相处融洽，往日里他善待一二，并没有错。王氏是他娶进来的妻子，他把家主夫人的权利都给了王氏，给足了体面，自认也没错。
　　也许，错的便是人心。
　　人心易变呐。
　　这会儿正是春天，他走到庭院里，当年成亲那会儿种的椿树，已经长得很高很大了。枝叶上都是嫩芽，迎来了它的春天。但王氏的春天，早早就过去了。
　　他想喊一声屋里的女子，对方的眼神里已经平淡无波，似乎看见一个陌生人一样。
　　王氏挂上了习惯性的微笑，问道：“老爷过来可有什么事儿？”
　　家主郑善制本想问问魏征那件事，但突然间有点说不出口：“没事，只是想过来看看芳儿。”
　　他坐到二女儿的小床前，才恍然察觉，芳儿都长得这么大了，长成一个跟她很像的小女孩。芳儿的眼睛似她，鼻子似她，嘴巴和他相像，连睡着的时候都抿在一起。
　　芳儿会长大，长大后的模样就更会像王氏了。
　　他依稀记得，当年他看到了王氏一族的姑娘，母亲崔氏问他：那姑娘你瞧着怎么样？
　　“还行吧，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他不经意地回答道。
　　于是，他和王氏就这样被拴在一起了。令人意外的时，他还记得那是春天的时节，也是椿树发芽的时候，那个穿着鹅黄色衣服的姑娘，笑得张扬又美好。她被其他姐妹们簇拥着，旁人都不能掩盖她的光芒。
　　原来王氏还有那么灿烂的时候啊。
　　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化的呢？
　　大约是在表妹进门后，王氏就冷了下来。表妹跪着求王氏，说喝了避子汤也无用，还怀上了孩子的时候。
　　当年的王氏姑娘和如今的夫人，两张脸重合在一起，一点儿也没有变。家主郑善制没好意思说自己在外面被人告了，只是留了下来，说要和芳儿一起吃顿饭。
　　郑芳儿：我耶耶该不是被人换了吧？震惊！
　　小女孩看看旁边的父亲，又看看母亲，这顿饭吃得奇奇怪怪的。耶耶腆着脸，给她的阿娘夹菜。中途还问她上幼儿园的事情，还说要给她加零花钱。吃过饭还不止，她耶耶还要留在阿娘这儿，不回去了？！
　　郑芳儿：天呐，我耶耶肯定是被鬼上身了。
　　不过要是这个鬼赖着不走，那也挺好的。芳儿捧着她耶耶给的零用钱，沉甸甸的，拿去买松子糖请佺哥儿、小五和大胃吃，完美。
　　在金钱交易下，芳儿对着这个“鬼上身”的耶耶，也热络起来。此话不假，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能使儿孝顺。
　　“耶耶，今天老师教画画，我画的是你呢。”
　　“耶耶，老师说要带蜗牛回去，是蜗牛，不是田螺！”
　　“耶耶，今天要摘叶子，要桑树的叶子，不要榆树的，拿来喂蚕的。”
　　见父亲来得多了，芳儿那活泼爱玩的性子，也自在多了。家主被幼儿园各式各样的作业耽搁着，往玉锦苑这边来得更勤了。不积极不行啊，别的孩子都有，他的女儿没有，上课被老师点名，那多丢脸啊。
　　天知道他秋天北风呼呼的，带着芳儿满长安找鲜嫩的桑树叶子，这是人干的事情吗？
　　幼儿园老师不地道啊。
　　嘴里吐槽着幼儿园老师，但看到芳儿写的小作文《我的耶耶》，家主的嘴角不由自主地翘了起来。这种快乐，既新奇又惭愧。
　　【我的耶耶以前很少来看我，只有我和阿娘，阿娘不快乐，我也不快乐。别的小朋友都有耶耶，我好像没有耶耶……现在我的耶耶变好了，我很喜欢我的耶耶，阿娘也说他有点好。虽然只有一点点好，再多一点怕他骄傲。】
　　王氏摸了摸微凸的肚子，大夫说了，这里面是个男娃娃呢。她对这个孩子很保护，一副有子万事足的架势。有了这个孩子，她和芳儿母女两人就有靠了。芳儿的夫婿敢待她不好，还有兄弟来替她撑腰。
　　芳儿对这个尚未出生的弟弟也很期待，她每天都要摸一摸阿娘的肚子，跟弟弟说一会儿话。
　　“弟弟，幼儿园传了一首诗，蒹葭苍苍，吃饭喝汤。所谓伊人，盆里吃光……”
　　什么吃饭喝汤，饭菜吃光？
　　王氏“扑哧”一笑，被女儿逗乐了。这些小人精，乱改名篇，也不怕她耶耶揭了她的皮。
　　家主郑善制当然不舍得骂芳儿。
　　芳儿一脸天真地问：“耶耶，弟弟还有多久就要出来呀？”
　　“还有三个月吧，芳儿要好好教弟弟哦。”家主盖住了芳儿的小手，把他的大手覆盖在王氏的肚皮上。
　　他侧着头，看到夫人的眉眼自信又得意。
　　当年在王氏族中遇到的那个小姑娘，又回来了。



第一卷 第89章
　　孩子们笑着闹着, 就长大了。
　　芳儿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好姑娘, 相貌和王氏有些相像，但笑得却更加张扬肆意。在母亲的努力下，她该是幸福的孩子。虽然她依稀记得小时候很少见耶耶，阿娘谈论起那个男人的时候, 脸上也不见笑意。
　　小时候, 阿娘在夜里独自抱着她, 轻声地叹了一句：“芳儿要乖, 我只有你了。”
　　年幼的芳儿不知愁, 她摸了摸阿娘年轻的脸，想着她还有好多呢。她有佺哥儿，小五, 和大胃，还有幼儿园里的好多朋友。她有嬷嬷和婢女姐姐陪着，她好像过得还挺好的。
　　也许是没有对比, 就没有伤害。刚上幼儿园的芳儿, 并不觉得父亲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
　　但自从她幼时落水之后，阿娘就变了。阿娘不知道做了些什么, 然后她就经常看到耶耶，尝试感受到“家庭”的快乐。原来有了父亲的日子，竟然过得是这般的。
　　耶耶会给她带来叫得响亮的画眉鸟, 让她带去幼儿园上自然课。
　　耶耶会带她读诗，在她说“蒹葭苍苍，吃饭喝汤”的时候纠正她。
　　耶耶给大姐姐买礼物的时候, 也不会再忘掉她的那一份了，甚至她的那一串小手链还更贵重一些。　
　　阿娘开始对耶耶露出了美丽笑容，但芳儿明白，有些东西变了，有些还没有变。阿娘有些时候还是不开心，但她努力维持着和耶耶之间的关系，陪伴芳儿的时间甚至少了。
　　芳儿刚开始还会因为阿娘忽略了她而难过，但小女孩渐渐明白一个残酷的事实，阿娘是为了她好——
　　只有抓住了耶耶的心，她才能有好日子过，弟弟也能好好长大。母子三人的命运看着光鲜，但却只能依靠着家主父亲的庇护。弟弟还尚未长成，说句大不敬的话，那个男人若是立刻去了，姨娘还没动手，郑氏一族的人就能逼着阿娘搬出主屋，腾出家主的位置。
　　阿娘出身琅琊王氏又能如何？
　　这个世道上，最不缺的就是女儿了。
　　长大后的芳儿不敢再想下去……
　　幸好，她是幸运的。弟弟长成了一个贴心孝顺的好孩子，他生得比芳儿高出一个头，能给王氏遮风挡雨了。少年听说亲姐要嫁给一个爵位都没有的旁氏宗室，立刻气得火冒三丈，要找父亲去理论。
　　貌若青竹的少年脖子都红了，他的仪态全无，，恨得把书摔到地上：“姐，你别拦着我，大姐嫁人那回，本就抢了你的亲事，嫁给了崔氏家族的嫡长子。你呢？你是我们郑氏的嫡出小姐，难道只配嫁给一个破落户？”
　　在少年看来，李佺实在算不上是良配。李佺的父亲李文暕官没当好，被贬为藤州别驾，没多久竟然被皇帝赐死了。也难怪外人看来，这一家子已经是废掉了。
　　芳儿握住弟弟的手，把他拉了回来，她劝道：“我对佺哥儿知根知底，有你和家族替我撑腰，嫁过去他们还要捧着我呢，肯定会顺着我的心意。像大姐那样嫁进去大族里，要伺候公婆小姑子，忙得跟丫鬟似的，我还不乐意呢。”
　　说着，她便背过身去，不理弟弟了。
　　少年以为亲姐生气，自己也是又气又急。他恨铁不成钢，他姐的人品模样俱全，还是家主的嫡女，嫁进宫里当王妃也做得，何苦吊死在一棵歪脖子树上？
　　男儿的思维，跟女子的想法，到底是不一样的。
　　少年跑去亲娘那儿，想要据理力争，谁知阿娘也是被猪油蒙了心，说道：“佺哥儿性格不坏，我看这样也很好。”
　　好个鬼啊！
　　少年一脸见了鬼的表情，他那精明的阿娘居然也这样说。什么佺哥儿啊，分明是给他家的女子灌了迷药！
　　无奈，少年跑出去威胁了未来姐夫几次，还放下了“你要是敢负我姐，我就砍死你，一命换一命”的狠话。然后看着亲姐风风火火地上花轿了。
　　花轿上的新娘子含着泪，告别娘家的时候还没哭出来。旁边的高瘦少年哭得跟傻逼似的，他孩子气地喊着：“姐，他待你不好，你就回来吧，我养你。”
　　“我可不要你养，你要把阿娘养好啊。”芳儿用团扇遮住脸，看到人群里的王氏，泪珠瞬间就落了下来。
　　二十岁的李佺褪去了儿时的骄纵蛮横，在社会的教做人下，变成了一个性子圆滑的青年。唯一不变的，他还是喜欢那个鹅蛋脸的女孩。
　　小时候他曾对着芳儿说:“以后我家里也养牛，请你一起去骑牛。”
　　结果，成婚后的李佺送给了芳儿一处庄子，养了足足有三十匹牛！李佺向太上皇后学了一招，养牛这种投资项目，实在是太划算了。
　　牛能产奶下崽，奶和崽都能卖钱。小公牛犊卖出去，就是最好的劳动力，小母牛留下，养大后又能产奶下崽。
　　于是，托丈夫的福，芳儿就成为了长安城里养牛最多的女人 ：）
　　在父亲被贬的日子里，佺哥儿过得很艰难，但他给芳儿的书信里从来不说。他嘴角总是挂着笑，看起来有几分狡猾，但坏得更让芳儿放心了。虽然父亲李文暕被皇帝赐死，但在太上皇的举荐下，李佺又爬了上去，还当了管理皇族事务的宗正卿。
　　这下子谁都不敢小瞧这对小夫妻了。
　　挺着肚子回娘家的时候，芳儿气色红润，脸上都是幸福。李佺替她拎着大包小包，这都是他和芳儿的心意，要送给丈母娘和小舅子的。当年要不是丈母娘的一力支持，以他的身份，还不能把芳儿娶回来。
　　啊，感谢通情达理的丈母娘，她看出来他是个潜力股！
　　在走过园子的时候，芳儿难得看到了早已出嫁的大姐。只见大姐熬得眼纹都出来，再多的脂粉也掩盖不住，当年纤细的腰肢在各种生子秘方汤药的灌溉下，早就走样了。郑芊儿见到了年轻英俊的妹夫，还露出那种含羞欲语的微笑。
　　十多岁的妙龄姑娘这样笑，再假也是美的。
　　三十岁的妇人再这样笑，脸上的粉都要掉下来了。
　　李佺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这是当年那个“性子贞静”的大小姐？看起来忒不正经的。芳儿留意到大姐身后还跟着两个身形婀娜的姑娘，瓜子脸大眼睛的，是大姐给姐夫准备的通房吧？
　　芳儿撇了撇嘴，幸好大姐抢了崔氏的亲事呢。那个崔氏的公子人模狗样的，内里都坏透了，她听说陪嫁过去的丫鬟就没有不上手的。前几天姐夫在花楼里和国公家的世子打起来了，差点闹到宗正寺那里去，还是佺哥儿带队过去，把人领回来的。
　　真是丑陋的人啊。
　　芳儿的心里闪过一丝侥幸，她握住了丈夫的大手，进门去拜见阿娘。王氏坐在堂上，鬓间已经冒出了不少白发，但梳得很整齐，早早就打扮好等着看女儿。
　　王氏看到双手空荡荡的女儿，和后面拎包的女婿，一张嘴就说：“芳儿真不懂事，叫佺哥儿都拿了，这得多重啊。”她连忙把女婿拿来的东西放下，叫人上茶摆饭。
　　“阿娘，你可别夸他，夸他两句，他就得飘到天上去。”芳儿装作生气，坐在了饭桌前，端起热乎乎的汤水就喝了一大口。
　　李佺派人送来了新式的胡凳和胡桌，只因为芳儿怀孕，跪坐太难受了。王氏知道女婿爱吃鸡，指明把桌上那道黄焖鸡放在佺哥儿面前，乐得李佺讨好丈母娘的话，不要钱似的猛说。
　　“阿娘，你这儿的鸡焖得入味，芳儿做得没那么香呢。”
　　“阿娘，你这儿的蒸饼又松又软，芳儿现在连馒头都做不好。”
　　“阿娘，你这儿的腌瓜太下饭了，我等会儿拿一坛子走。”
　　上了年纪的人，总爱看年轻人吃饭喷香的样子。有李佺这样捧着，王氏笑得乐呵呵的，这都是嬷嬷婆子的功劳，哪里是她做的饭啊。她连连给芳儿和女婿夹菜，只说：“你们爱吃，就多吃点，芳儿有孩子了，更要吃饱吃好。”
　　李佺见气氛正好，心思转了转，提议道：“阿娘，芳儿最近在家吃饭不香，不如您去照顾她几天？”
　　这是芳儿和他出门前就商量好的，他也没有意见。他的老子和娘都走了，家里宽敞，他没所谓，芳儿更加是举手赞成。
　　王氏老了，儿子也长成了，最近跟家主在闹别扭，生气呢。她如今不用求着男人，儿女都成人了，心态一放飞，就看着家里的老男人哪儿都不顺眼。
　　叫你包二奶，叫你搞小三？
　　老娘不伺候啦！
　　王氏的筷子在半空中顿了顿，家里的儿子和儿媳都看出来了，只说劝和。没想到竟是女儿最知她心，肯带她这把老骨头出去逛逛呢。
　　“好哇。”
　　王氏一口答应下来，打算在外面耍两天再说。她在外面也是有产业有庄子的人，即使跟女婿女儿过得不融洽，在庄子上玩几天也好。
　　吃过了这顿饭，王氏拿起一个小包包，就上了女儿女婿的马车。她手里有钱，缺什么都可以置办新的，真是痛快啊。
　　哼，她走啦！
　　离开了郑府，王氏顿时吐了一口浊气，整个人都松懈下来。好像几十年来，她都没有那么轻松过了。她知道她很任性，不是时人眼里的贤惠妻子，但她都已经是半只脚埋进泥土里的人了，还不能替自己松快松快吗？
　　幸好她的芳儿不像她，芳儿的好日子还长着呢。
　　等芳儿生下个大胖小子之后，李佺差点乐得连自己姓啥都不知道了。他派人做了两大筐喜饼，亲自送去幼儿园，让孩子们和老师们都尝尝。
　　啊，感谢幼儿园，让他和芳儿相遇。
　　作为国子监附属幼儿园第一批学生，李佺和滕王都是知名校友，幼儿园里的孩子们就没有不认识他们的。一群小男孩小女孩吃着莲蓉或枣泥馅的烤饼，不停地说着贺喜的话。孩子们的口味轻，喜饼的馅儿并不太甜，用的都是真材实料，能吃到莲子的清香和红枣的甜味。
　　“堂叔，婶婶生的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呀？”
　　“堂叔，婶婶肯定能三年抱两的。”
　　“堂叔，小弟弟要快快长大哦。”
　　论起辈分来，这群孩子多是李唐的宗室，或者其他有亲戚关系的世家孩子。喊他“堂叔”并不错，但这叫李佺想起他的堂叔大胃。
　　幼儿园里有一座小小的纪念馆，里面放着是每一届学生的合照。当然，在没有照片的年代，就是孩子们的集体画像了。李佺领着一群小孩子，走进了纪念馆里，他一眼就看到了他们当年的那一副画。
　　大胃站在第一排正中央，他和小五偷偷地牵着手呢。
　　这被画师诚实地记录下来。
　　年幼的他有样学样，也牵着芳儿的手，站在旁边。李佺如今想起来，那真是无忧无虑的日子啊。
　　除了集体合照，旁边的柜子上都摆着孩子们和老师的精美画作。有谢老师的芋头画，有他用树叶拼的猫头鹰，有李捷用贝壳做的小房子。还有大胃给小五画的小像，画中有一只翩跹的紫色蝴蝶。
　　在大胃和小五成婚之后，小五听闻幼儿园要建纪念馆，就把这幅画送给幼儿园了。滕王给她画了一屋子的画，她都快放不下了。大胃在幼时的画上题字【贞观九年李元婴赠王妃魏氏】，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他们结婚了。
　　好哇，大胃这个缺德的，撒狗粮撒到幼儿园来了！
　　好气啊！
　　千年之后
　　“一号机位，一号机位准备好了吗？节目要开始了！”
　　户外导演拿着对讲机，摄像小哥正抬着器材，把镜头对准了正在挖掘的唐代墓室。SSTV好不容易争取了这次采访的直播权，导演握了握拳，一定要抢先报道出第一手消息。
　　这次的墓室和平常的唐代古墓不一样，据说里面已经挖掘出好多唐代的古书和儿童玩具。专家猜测这个墓室的主人是儿童，而且应该还是个贵族儿童。
　　这对研究我国古代幼儿教育，有着很重大的意义。
　　记者魏薇的握着话筒，手心里紧张得都快冒汗了。她刚进电视台不久，这次机会是她过五关斩六将才争取过来的。
　　她清了清嗓子后，侃侃而谈：“观众朋友们，我现在位于长安市临城街二号至五号路段，近日来收到热心群众的爆料，这里发现了一处古墓。陈河专家及其研究组成员，正在日夜挖掘，试图寻找出墓穴主人的真正身份。陈教授您好，请问有什么最新的考古发现吗？”
　　结果话筒的老教授表情有些疑惑，他略微皱了皱眉头，说道：“这处儿童墓也许并不只有一个主人……或者我们大胆猜测，它很有可能是古代儿童上学玩耍的地方，并非是墓穴。我们刚才墓室里找到了一批古代的画作，年份大约在初唐。需要经过特殊处理，才能在博物馆里向公众展示。”
　　“好的，谢谢陈教授的解答，那我们下期节目将追踪到省博物馆，和观众们一起领略唐朝的艺术水平。”
　　魏薇深吸了一口气，她的心刚才不知道为什么砰砰直跳。她抬眼看去，考古队的成员们正小心翼翼地把那一批画作抬到了车上，其中一幅露出了一角，黑糊糊的。
　　但魏薇下意识地觉得那是一只蝴蝶。
　　“我这是在想什么呀？”这位美女记者敲了敲脑袋，大概是她最近太忙了。
　　这批文物经过检测后，出来的结果在考古界掀起了轩然大波。陈教授通过碳14检测和画迹字迹的对比，得出了一个结论：其中一幅画，就是唐高祖第二十二子滕王所作！
　　这位王爷工书画、妙音律，喜蝴蝶，以一幅《滕王蛱蝶图》传世。他的滕王阁和滕王亭，都是国内的著名景点。传闻他特别能吃，高祖皇帝给他取了个小命，叫做“大胃”。传闻他宠爱王妃魏氏，给魏氏画了许多画作。
　　传闻他还是个孝顺孩子，除了王妃，他最喜欢画的人就是他的亲娘，历史上据说嫁过六个皇帝的萧皇后。
　　但很可惜，他保存到后世的画作实在是太少了。后人满怀着好奇，却不能看到千年以前的美人，究竟美成什么样的。
　　直到——博物馆里展出那一批修复好的画作，滕王所作的那一幅画里，画了一个杏眼的小女孩，女孩的手边有一只氧化成黑色的蝴蝶。旁边有一行小字“贞观九年李元婴赠王妃魏氏”。
　　看到画像的那一刻，记者魏薇的话筒都快拿不稳了。她好像知道似的，那只蝴蝶明明是亮紫色的，不是黑色的。
　　一处别墅
　　漫画家放下了画笔，打开了电视机。头脑间一时没有灵感，他干脆休息一会儿，看能不能从新闻里找到些启发。
　　【电视台记者魏薇，正在为您报道。经专家鉴定，临城路大墓的原址应该是唐初的一处幼儿学堂，滕王李元婴有可能就是这里的学生。出土的文物当中，最有价值的是一幅“女童扑蝶图”，专家鉴定为滕王真迹……】
　　镜头转到那一张发黄的画纸中，墨水勾勒的女童模样还清晰可见。她长得好可爱，眼睛灵动有神。
　　不知道怎的，青年总觉得她当时肯定是又甜又软。
　　像个小白团子一样。
　　漫画家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是那一双杏眼。他盯着电视机，也许是想多了，再一看，报道节目的记者也生着这样一双美丽的眼睛。
　　他喃喃道：“我知道该画什么了。”
　　铺开画纸，调开了颜料，一个小时后，一个动人的姑娘落在他的纸上。她留着及腰的长发，一只紫色的蝴蝶落在她的手心。她低垂着眼眸，屏住呼吸，生怕惊走这一只蝴蝶。
　　漫画家觉得意犹未尽，提笔在旁边写下了一首小诗，取名为《唐朝姑娘》。
　　有一个唐朝姑娘，
　　蝴蝶落在她的手旁。
　　她眉眼是可爱模样，
　　全部印在我的心房。
　　有一个年幼滕王，
　　看着那扑蝶的姑娘。
　　他的眼神闪闪发亮，
　　作画时如神笔马良。
　　再好的画技呀，
　　也画不出唐朝姑娘。
　　那紫色的蝴蝶啊，
　　能否代替我飞到你的心上。
　　滕王的梦啊，
　　有蝴蝶和那个姑娘。
　　他建起了高楼朱阁，
　　想要看看她在何处远方。
　　但是她不在远方，
　　她来到了他的身旁。
　　“嗡嗡嗡……”手机的震动声把漫画家从思绪里拉了出来，他看了看来电显示，是他的一个好朋友。
　　“喂，大胃啊，电视台想找人采访你呢。魏薇，那个美女记者，你能不能给个面子啊？”
　　隔着电话，漫画家都能感觉到好友在调侃，他母胎单身多年，身为高富帅却一直都没有对象啊。青年记得刚才播报节目的那个女记者，好像就是叫“魏薇”？
　　要是她来采访他，貌似还行？
　　“好吧，我约个时间和她见面。”漫画家挂掉了电话。
　　他脸上有些冷淡，但谁都不知道，他的心脏跳得发狂。一下又一下，好像快要跳出来了。



第一卷 第90章
　　自从长孙皇后去世以来, 太子李承乾都郁郁寡欢。
　　有阿娘在的时候, 兄弟姐妹们都一团和睦，宫中也总是充满了欢声笑语。城阳、兕子和稚奴总有说不完的悄悄话，青雀比他只少一岁，但对着他这个兄长也还算恭敬尊重。但自从阿娘去世之后, 好像有什么悄悄地变了。
　　李泰被有心人推着上前, 往日只爱看书的小胖子居然生出了几分野心。
　　虽然四弟掩饰得很好, 但敏感的太子察觉出来了。李承乾应付地对着李泰假笑了一下, 堆积如山的书籍和公文几乎要把他压垮。他娶了一位贤惠的太子妃, 即使他并不爱她。
　　太子妃生下了一个儿子，李承乾给孩子取名叫做李厥。
　　为什么要叫“厥”？
　　因为中二期到来的李承乾，在汉王李元昌的介绍下, 发现了一个好玩的东西——后世俗称的cosplay。
　　人不中二枉少年，大唐太子也不例外！
　　他最爱的角色扮演就是突厥人，突厥人的生活多自在啊。大唐太子喜欢打扮成突厥人, 说着突厥话、穿上突厥的羊皮衣, 在草地上放羊喝酒。他不仅自己爱玩，还爱带着自己的小伙伴一块儿玩。
　　【此时应有BGM: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 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
　　说到底，此时的太子也不过是一个十九岁的小年轻罢了。
　　爱穿个皮衣皮裤在草地上蹦迪吃烧烤, 再喝点小酒，也不是很过分嘛。何况太子外语学得好，都能用突厥语说rap, 那就更牛逼了！
　　爸爸再也不用担心他的外语学习了。
　　杜荷是杜如晦的儿子，从小跟随着太子李承乾长大的。他也是cosplay团队中的一员，玩腻了草地蹦迪后，穿着进口皮衣的小青年忍不住提议道：“太子，我们不如去偷牛吧，突厥人最喜欢偷牛呢。牛肉烤一烤，贼香啊！”
　　他忍不住舔了舔嘴唇，牛油在火苗下“嗞啦”地融化，那声音和气味实在是太诱人了。
　　他偷偷吃过几次牛肉，但是杀牛犯法，他只好吃“病死”或者“摔死”的牛。
　　这哪里有现杀现烤的好吃！
　　怂恿完太子之后，杜荷悄悄瞄着李承乾的表情，太子并没有生气哩。中二少年都喜欢开烧烤派对，李承乾也爱吃烤肉啊。
　　太子心想，他将来是天下之主，富有四海，偷几头牛不过分吧？
　　好像真的不过分。
　　于是李承乾在杜荷的介绍下，一身突厥人的打扮，骑着宝马，来到了城外据说养牛最多最肥的村子里。
　　看到山边吃草的五六头小母牛，脸上被刮过阵阵山风，李承乾的心神一下子就清醒过来了。
　　他究竟在干些什么？他在准备侵犯老百姓的财产私有权？
　　他这样做真的对吗？
　　良心未泯的太子内心有些不安，一头牛对于老百姓来说，太贵重了，甚至比全家人的性命都重要。他和杜荷偷了人家的牛，人家还怎么活下去？
　　这和他从小接受的教育相悖，君主应当爱民如子，不要让老百姓生计难过。
　　勒住了宝马的缰绳，李承乾出声：“杜荷，不如我们回去吧？这样不好。”
　　“哪里会不好？既然都出来了。”杜荷玩心大，毫不在意地说，“大不了我们烤完牛肉，就再赔他们一头好了。”
　　李承乾：“……”
　　说得挺有道理，竟无法反驳。
　　“既然如此，便玩一次吧。”太子长舒了一口气，继而又警告道，“下不为例！”
　　这时候正值正午，太阳晒得有点猛，农人们都收拾家伙，回屋子里吃饭去了。
　　也只有李承乾和杜荷这两个玩cosplay的傻蛋，大热天还穿着皮衣，热得后背的汗不住地往外冒，整个人都跟水里捞出来似的。
　　杜荷和李承乾都趴在草丛里，警惕地向四周张望，心中莫名有种紧张刺激的快感。
　　作为战术总指挥的李承乾，在小伙伴的耳边小声地说：“青荷（杜荷的字），你先摘些青草，哄着那头牛吃一些，稳定住它的情绪。然后我从前面牵着牛的绳子，我们尽快把它拉走。”
　　太子的眼光不错，他看准了前面一只长着膘的小母牛。这头母牛尚未长成，只有两百多斤，体格不算太大，脾气应该没那么凶，肉质也嫩。
　　杜荷兴奋地搓搓手，鬼鬼祟祟地开始行动：“嗯，我这就去。”
　　偷牛第一步还算顺利，六花是个温顺的小母牛，虽然杜荷随手薅的青草一点儿也不鲜嫩多汁，但六花还是给面子地啃了几口。李承乾和杜荷的眼睛都发亮了，两人进一步靠近了小母牛的周围。
　　六花都没有反抗叫唤呢。
　　胜利的光芒就在前方，李承乾甚至都能想象到烤牛肉的香味了！
　　他一把扯住了六花身前的麻绳，就要往山下扯，另一边杜荷把牛嘴按住，防止它叫出声音来。
　　六花这才心知，糟了，这是坏人！小母牛使劲地在原地跺脚，不愿走啊。一双圆滚滚的牛眼睛里都是焦急的情绪，附近吃草的牛察觉到敌情，开始往这个方向靠拢，叫唤。
　　“哞——”
　　“哞——”
　　“哞——”
　　杜荷在心里大叫一声，不好！他干脆破罐子破摔，抽出腰刀想要把小母牛砍了。前头的李承乾没看到，他还在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命地往前拉着牵制小母牛的麻绳。
　　局势僵持在那儿，六花的生死就在一线之间！
　　一双牛眼睛里落下了花生大的泪水！
　　电光火石之间，只觉得一阵山风拂过，一道阴恻恻的声音在两人耳边响起：
　　“大侄子，你偷东西偷到你叔叔头上？！”
　　偷牛的两人下意识地回头，只见另一头大水牛的背上，坐着一个身形大约七八岁的童子。那个小男孩戴着一顶绿油油的草帽，脸蛋红润有肉，衣裳整洁得体，跟普通的放牛娃不一样。最时尚的是，他在大热天戴着一条金黄色的围脖。
　　大热天穿小皮衣的李承乾，表示自愧不如。
　　那么金灿灿的毛皮围脖，连天子都没有啊。
　　李承乾和杜荷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恍惚间，那围脖上有一双绿油油的眼睛，原来这是一条金狐狸做的围脖。狐狸竟然还朝他们一笑……
　　然后当太子再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和杜荷已经被小童用树藤绑着手，像他刚才拉牲畜一样，被带着去到刘家村。
　　可恨的是，那小童悠闲地坐在牛背上，他们两人像犯人一样，在地上走着呢。
　　但是他们不是才看了一眼那条金黄色围脖吗？
　　怎么突然间就变成这样了？
　　杜荷心下骇然，这孩子是会妖术不成？他有些怵了，但又看到旁边的太子，狐假虎威起来，骂道：“你可知道我们是谁？敢欺辱到小爷头上，等会儿我派人把你们一家都捉了！”
　　“哦？”小童不为所动。
　　李承乾这会儿被人捉了，害怕丢脸之余还有些好奇。他从小到大，还没有经历过这种灵异事件。
　　他察觉到小童身上的金色围脖没有了，低声问：“你叫什么名字？是这附近的人士吗？你刚才会法术吗？”
　　会你个大头鬼哦，这全是我金狐的功劳！
　　一个金色的小脑袋窜了到了小童的肩膀上，指着两人骂道：“吱吱吱。”
　　后面的两人面面相觑，感情刚才看到的不是围脖，是一只真狐狸啊？世人总说狐狸精，原来真的是有狐狸精哩。
　　太子李承乾的精神受到极大冲击。
　　他原本是个信无神论的唯物主义者，没想到在今天居然遇到这番奇遇。旁边的杜荷被人捆住了手，丢脸又难受，一路上都在骂骂咧咧的，牛背上的小童终于转过身来。
　　他摘下了草帽，似笑非笑地看着李承乾，问道：“大侄子，还不喊叔叔？”
　　太子刚想张嘴说他才没有这么小的叔叔。不，不对，他最小的叔叔好像就是这个年纪的……
　　再看看那张跟皇祖父有六分相似的脸，又居住在宫外，家里有好多牛的，李承乾终于想起来这位是谁了！
　　“小叔叔，求你饶了侄儿吧，侄儿再也不敢了！”大唐太子能屈能伸，他是个要脸的，这事儿要是捅到皇帝和大臣那儿去，他可就糟了。
　　杜荷被小伙伴的反应吓了一跳，什么？这放牛娃还真是太子的叔叔，这怎么可能啊！
　　天子的亲戚还不至于穷到这种地步吧。
　　李承乾小声地跟自己的小伙伴解释一番，听得杜荷脸都白了。
　　刚才他骂得最响亮，滕王会不会记恨他啊！
　　这两个干坏事的小青年，牛没偷成，自己反倒被大胃给捉住了。说来也巧，今天不用上学，大胃本来是想到山上采风，找些画画灵感的。合该是六花这头小母牛命好，遇到大胃在旁边，就把它从太子手下救了下来。
　　“哞哞哞。”
　　小母牛用舌头舔了舔男孩的手掌，多谢他哦。
　　回到村里，大胃把牛群带回了牛棚，拴好。既然李承乾都认出他来了，大胃也把大侄子和杜荷手上的树藤松了绑，谅他们两个也不敢偷跑。
　　一路跟着滕王回到山脚小院，李承乾和杜荷两个心知理亏，低着头跟鹌鹑似的。
　　大胃抱着金狐，推开了自家木门。人还没进去，太子李承乾就听到皇祖父的声音，中气十足啊。
　　“大胃快来，今天是个好日子，咱们家吃烤牛肉呢！”
　　李承乾眼都直了，乖乖，他的皇祖父比他还大胆，公然在家搞违.法犯.罪活动，都吃起牛肉来了。他深深地嗅了一口，空气中都是烤肉的味道，香死个人了。
　　唔，应该是撒了西域进贡的胡椒粉，还有一些小茴香。



第一卷 第91章
　　风中的烤肉香味, 馋得李承乾和杜荷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还没走到后院, 几人就听得“嗞啦嗞啦”的烤肉声音，似乎有人在撒调料，香味有浓郁了许多。杜荷今天本就是为了开烧烤派对，才怂恿太子去偷牛。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甚至还觉得被滕王捉住还挺值得的。
　　嘻嘻, 等会儿他总能混上吃几片肉吧！
　　听闻太上皇退位后爱下厨, 他一直没想到, 太上皇的厨艺竟然高深到这种地步！雪白的脂肪纹理分布在红肉当中, 在火上一烤就出油了。年轻人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烤肉签子上的那片肉，舔了舔嘴唇。
　　然后，杜荷看到太上皇把香喷喷的烤肉分给旁边虎视眈眈的一群大狗！
　　操, 他恨啊！
　　杜荷深恨自己身分低，不能讨得最先熟的烤牛肉。狗子吃着他看着，狗嘴流油他馋着, 气得他原地跺脚。
　　“杜家大侄子, 你可有什么不满？”旁边的小男孩看出了他的心思，“灰珍珠是狼, 胃口特别大哩，旁边的是它和蛋黄派生的小灰毛，胃口就更大了, 能吃一大筐肉呢。”
　　说着，大胃还瞄向杜荷的身板，似乎大有把他喂狼的意思。
　　赤.裸裸的眼神唬得杜荷不敢再起心思了。
　　李承乾也看到围着李渊的一群狗, 他小时候还摸过那一条金毛大狗呢。没想到一别多年，那条金毛大狗都下崽了，生下的小灰毛比蛋黄派还壮。小灰毛作为一条混血狼狗，从小好吃好喝长大，还喝着灵泉水，体长超过两米，体重近两百斤。
　　小灰毛是村里的打架杠把子，打猎摸鱼不在话下！
　　灰珍珠头一窝下了好多只崽崽，其他的狼狗崽子都分给人了。怕狼狗夫妻没了孩子伤心，萧依依就留下了小灰毛。
　　最先烤好的牛肉最嫩，只有三分熟，没有撒调味料，这是喂家里的小家伙们的。
　　蛋黄派一家三口都叼着饭碗，坐成一排，乖乖地等着分肉肉呢。
　　而跟随大胃放牛回来的金狐也不甘落后，它回家戴了一顶最花哨的小红帽，试图以可爱取胜。狐狸竖起后腿站立，两只前爪端着饭碗，想要插队。
　　“到后面去，排队。”李渊可不吃这套，他一巴掌糊到狐狸精的屁股上，赶得它灰溜溜地排到灰珍珠身后。
　　“汪汪嗷。”
　　嘻嘻，瞅你这傻样。
　　灰珍珠嘴贱在骂狐。
　　“吱吱吱。”
　　咋地，信不信我打你啊？
　　金狐举起小拳头，就要反击。
　　“汪汪嗷。”
　　打啊，打架的坏孩子没饭吃。
　　灰珍珠发起嘲讽技能，毛茸茸的狼脸里都是得瑟。
　　一想到没饭吃，金狐一下子就蔫了。它捧着个大碗灰溜溜地站在后面，活像个讨饭似的。
　　李承乾好奇地看着这一幕，几个动物人模人样的样子真稀奇啊。他不由得向小叔滕王请教：“它们往常都是这样的？真热闹啊。”
　　大胃诚实地点点头：“可不是么，吃得比屎桶装的都多。”
　　屎桶装的……
　　这个真实又准确的比喻让杜荷的胃口都要倒掉了。
　　就在他即将发挥丰富的想象力，呕吐的时候，一道清脆的女声从身后响了起来。
　　“大胃，我们家来客人了？这……这是承乾？”
　　萧依依正端着一大盆菜蔬，洗完菜回来了。她看着院子里穿着皮夹克的两个傻子，再仔细一瞅，可为首的那个大傻子不就是大唐的太子？
　　李承乾的相貌和以前相差不大，上次他孩子李厥摆满月酒，萧依依还见过他呢。反倒是大胃和一大群李姓的王爷坐在一块儿，滕王又不是个爱商业互吹的，李承乾对这位小叔叔不太熟。
　　李承乾一回头，便看到皇祖母笑着向他们走来，这么多年过去了，皇祖母的风采还不输当年，皮肤白皙有光泽，只是眼边笑起来的时候有两道细纹。
　　不过这也保养得很好啦。
　　跟后世四十出头的女明星差不多，还是挺美的。
　　太子李承乾悄咪咪地想，好像皇祖母比他耶耶早年纳的妃子还好看呢。
　　杜荷还不知道这位风韵犹存的妇人是何等人物，他听得太子爷喊祖母，他便随口也跟着喊祖母。
　　不，不对，这么年轻的女人怎么可能是太子的祖母？
　　杜荷觉得他的世界观正在崩塌，遇到的放牛娃是滕王，看到的美人是太上皇后？
　　他以后再也不敢小瞧别人，乱骂人了。
　　这机灵孩子一下子就懵逼了。
　　这么热的天，萧依依看着两个小年轻穿着皮衣，一身臭汗，都替他们出汗难受。她麻利地进屋找了两件李渊的旧衣，塞到两人的手上。她指着西边的冲凉房，说：“那间房间是洗漱用的，有水，我再给你们拿条帕子擦擦，快去换套薄衣凉快一下吧，瞧你们热的。”
　　玩什么cosplay突厥人，夏天穿着像个神经病一样。
　　太子从善如流地捧着衣服去了。
　　杜荷也连忙反应过来，说：“哦，哦，谢谢娘娘。”
　　小院的冲凉房好大，李承乾和杜荷是光着屁股就一块儿玩耍的小伙伴，也不互相嫌弃，就一起进去了。李承乾围着房间转了一圈，疑惑极了：“说是有水的，这水在哪儿啊？”
　　都不见有储水的大缸。
　　“谁知道呢，今天可真够怪的。”杜荷不在意地耸了耸肩，他脱下突厥人的皮衣套装，手贱地把面前正对着的一个木塞子拔.开。
　　哗啦哗啦的水流一泻而下，滋了他一脸。
　　“我，我，咳咳咳……”杜荷呛了一大口水，吓得连忙往后退了一步。
　　手忙脚乱之中，木塞子不知道被他丢到哪里去，他想要把塞子按回去也不行。太子李承乾倒是淡定多了，他光着身子享受起祖父家的淋浴，夏天的水被太阳晒得微微烫手，这正是天然的热水器啊。
　　舒服得李承乾大赞一声：“痛快，痛快！”
　　太子从容地打开冲凉房的木匣子，又闻了闻，取了一撮像是皂角薄荷之类药材混合成的搓澡粉。他把粉.末在身上涂抹了一圈，自己挠了几把，嫌不够舒坦，眼珠子一转，就使唤起人来了。
　　“青荷，帮我挠一挠后背呗，闷一天有点痒啊。”
　　杜·青荷·搓澡小工：“……”
　　谁叫他跟太子一起偷牛了，这会儿唯有他帮忙搓背了。
　　“青荷，上面一点啊，用点力。”
　　“青荷，对，对，啊，好舒服啊。”
　　“青荷，嗯，使劲些，我不怕疼的。”
　　杜荷大少爷忍着恶心，从太子的后背上搓下一层泥。欸，太恶心了，他用来看书写字的手，居然都被藏满了挠下来的死皮！要不是看在太子是未来皇帝的份上，他都想要穿上裤子就走了。
　　门外给他们送一次性人字拖的萧依依，听得里面的动静，眼睛都睁大了。乖乖，野史里说太子李承乾是个基，果然古人诚不欺我。
　　这浴室玩耍真是太劲爆了！
　　她竖起耳朵，只听得水声和太子的声音齐发，还夹杂着杜荷稍带不满的鼻音。等里面两人的声音停了之后，脑补出数十万字晋江小说的萧依依才露出意犹未尽的姨母笑，朝里面轻声地喊着：
　　“承乾啊，我给你们准备了草鞋，等会儿出来就可以穿了。”
　　浴室里的太子回应道：“好的，谢谢祖母！”
　　杜荷眼看着太子露出满意的笑容，从淋浴头下走开来，一身清爽地换上开国皇帝同款夏装，穿上太上皇后给的人字拖草鞋，走了出去。
　　他心想，该轮到他好好享受这个淋浴吧。
　　他不求太子给他搓背，他只要痛痛快快地洗个澡！
　　杜荷一脸期待地站到淋浴头下方，正把头发打湿，涂上清爽的药粉。但下一秒，热水渐渐降温，然后变成了冷水，然后一滴水都出不来了……
　　“嗷，哪个杀千刀的停了老子的热水！”
　　头发还在滴水的杜荷感受到人生最大的恶意，他不知道的是，萧依依和李渊这两个物理废，搞出来的全天然热水器是靠晒热的，一次只够一个人洗头洗澡，再多的就要旁人在外面汲水上去，重新晒热。
　　而不幸的是，杜荷排在太子后面洗，李承乾把热水都快用光了。但李承乾又留下了错觉，他用剩两瓢热水。
　　自然轮到杜荷那会儿，刚开了个头，连冷水都没有了……
　　李·杀千刀·太子已经坐在了太上皇的烤肉架子旁边了，动物们都吃过了，这会儿正是轮到人开饭的时候。好心的皇祖父给他递过来一串烤好的牛肋条，鲜美的肉汁立刻在他的口腔里迸发！
　　七成熟的牛肋条正嫩，含在嘴里还没嚼两下，就像黄油那样要化掉了。把自己当作半个主人的李承乾又看准了一串更肥美的烤牛五花，上面的油光都快亮得可以照人，再撒上少许香料粉，在火上一烤。
　　浓郁的肉香味让神仙都馋嘴啊！
　　花椒的麻和孜然的香，不断向人的嗅觉细胞发起进攻。烤五花还烫嘴冒烟，太子已经不能等了。他大口吹气，把烤牛肉稍稍吹凉，“嘶——”地吸了一口气，就都塞到了嘴里。
　　大口吃烤肉的感觉真是太爽了，李承乾感动得热泪盈眶，他玩cosplay突厥人不就是为了这一口吗？
　　中二少年瞬间发现了人生的真谛——吃肉，吃肉，吃肉！
　　“太好吃了，祖父您的手艺见长呢！”李承乾竖起了大拇指，一口撕掉了半串肉下来。偷什么牛呀，他干脆来祖父家蹭饭算了。
　　殊途同归，他今天没偷了牛，却也吃到了美味的牛肉。他嘻嘻地笑着，挤眉弄眼地问：“皇祖父，您今天怎么吃起牛肉来了？”
　　吃牛犯法，他皇祖父的胆子真大！



第一卷 第92章
　　李渊扫了这小子一眼：“吃还塞不住你的嘴, 还有那么多废话？”
　　好笑, 他是那种犯法的人吗？！
　　他可是良好市民哩！
　　前几日村里有头牛不肯吃草，饿了几天都不管用。有经验丰富的老屠夫查看一番，说牛的胆子里长了牛黄，如此下来会把牛空空熬瘦, 熬到病死。
　　好奇宝宝李承乾提问：“牛黄是什么呀？能用吗？”
　　李渊：“能用, 野生牛黄能治病, 很值钱的。你老子爱犯头疼的毛病, 把牛黄晒干, 村里有个治头风的方子，都说管用呢。”
　　“所以您就干脆杀了这头牛？”太子李承乾的眼里亮晶晶的，嘴里的烤肉更香了。
　　这牛死得其所, 能治天子的头疼症状，是它的荣幸。
　　“可不是么，给这头牛报了病, 官府才允许杀牛。”李渊刚被小儿子告知, 太子想要来偷咱们家的牛，气得他差点拿着烤肉签子捅过去了。不过他转了转眼珠子, 想出来一个“教育太子”的好方法。
　　老男人顿了顿，只问太子：“烤肉好吃吗？”
　　“好吃啊，皇祖父您的手艺太好了。”太子吃得满嘴流油, 年轻人不怕闹肚子，他更爱吃生点的牛肉。
　　牛肉烤到五成熟离火，里面的血水在余温的作用下化作鲜美的肉汁。外面被烘得焦脆, 撒上孜然花椒和炒香的芝麻，那就更香了更嫩了。
　　太子李承乾吃得头都不抬，在皇祖父这儿不用为案牍劳形，当真自在啊。
　　他在心里还没感慨完，只听得皇祖父又问他。
　　“那承乾是个孝顺孩子，留在这儿陪皇祖父干几天活计，行不行啊？夏天这会儿活真多啊，我这条老腰都快起不来了。”
　　那您就派人去干呗……
　　这句话李承乾还没说出口，就看到滕王朝他这边不怀好意地笑了笑。太子差点从座位上跳起来了，他就知道！他偷牛偷到小叔叔的头上，小叔叔才不会那么轻易放过他！
　　这家人忒无耻的，还不知道要怎么作弄他呢。
　　这会儿李承乾显然忘记他也是姓李，是一家人的事情。
　　太子思考了一会儿，决定死道友不死贫道：“那我，我把青荷留下来，给皇祖父帮忙好不好？”朋友嘛，就是用来两肋插刀的，捅了杜荷一个，太子会铭记小伙伴的恩情的。
　　连冷水澡都洗不成，刚走出来的杜荷气得差点原地暴走。
　　好啊，你个李承乾，自己吃完就跑，想要把他留下来干活受罚？！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杜荷也是个小心眼的，他装作无事的样子，亲亲热热地坐在太子旁边。小年轻一幅忠臣劝谏的模样，似乎为能给太上皇干活而感动极了：“太子，我也想孝顺太上皇他老人家，给他当孙子呢。只恨我不姓李，名不正言不顺的……”
　　所以还是您这个亲孙子留下来吧。
　　李承乾沉默一时。
　　他长这么大，还没有干过农活，也没有在农村常住。要是借着皇祖父的话，那在农村里吃着烤肉喝小酒，放飞自我没人管，似乎还不赖？
　　山高皇帝远，大臣和耶耶都管不着他啦！
　　中二少年李承乾算了一笔账，突然觉得在皇祖父这儿放个假，还是挺不错的。
　　太子没忘着架子上的烤肉，看着肉快熟了，他学者皇祖父的样子，撒上香料粉末，馋得杜荷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他拿了一串，给小伙伴递了一串。
　　“那行，我就和青荷一起，留下来孝顺皇祖父了。”
　　刚啃着半串肉的杜荷：“……”
　　所以他是干啥的？他还是要留下来干活吗？
　　乖乖，太子孝顺他祖父，为什么要拉我下水呢？
　　为了安慰自己受伤的小心灵，后来的杜荷猛吃了两大盘烤肉，直到萧依依频频劝他，他才不好意思地放慢了速度。
　　萧依依熬了些解暑开胃的酸梅汤，用凉水镇过后递给两人：“都用点吧，瞧你们吃得多，我也羡慕，年轻就是好啊。”
　　杜荷打了个饱嗝，羞得红着脸：“好的，谢谢娘娘。”
　　褐色的酸梅汤里飘着几朵桂花，闻起来除了梅子的酸香，还有淡淡的桂花香味。酸梅的酸中带点水果的清香，并不呛人，也不会酸得牙齿都软掉了。添了两勺土蜂蜜给酸梅汤调味，天然的甜味喝着很清爽。
　　酸酸甜甜，也更加开胃了！
　　原先太上皇还给他们烤肉吃，后来这两个小子嫌慢，干脆就自己嚷嚷着动手。杜荷是个最爱烧烤派对的，对火候的掌握竟然不错。烤到酣处，他舞动着烤肉签子，节奏分明，火光的衬托下，差就差没唱起RAP。
　　萧依依只恨这会儿没有抖音，不然这么一个古风靓仔卖烤肉，准能在网上爆红。
　　而且洗净的香菇青菜韭菜也能烤一烤啊，撒上孜然面，味道不比肉差呢。
　　香菇的鲜甜和韭菜的浓香都被烤出来了，路过风一吹，香味带得四处都是，馋得别人家的狗嗷嗷直叫。两个年轻人正是能吃的时候，两人联手，又把萧依依洗干净的菜蔬也干掉了。
　　吃得十二成饱的杜荷摸了摸肚子：“真爽啊，比西边食肆的胡人烤羊还带劲！”
　　他打嗝出来都是烧烤的味儿呢。
　　“那是，也不看看我祖父是谁！”李承乾有心拍马屁，对着摇椅上歇凉的李渊猛夸，“我皇祖父是天才，当得了皇帝，做菜也好吃呢！”
　　假货唐高祖：不不不，我当不了皇帝。
　　那么夸他，他受宠真惊啊。
　　吃过了饭，萧依依先是收拾了碗筷，那么一大堆油腻的签子碗筷，堆得跟小山似的。李渊瞧着自己的便宜孙子一点儿眼力见都没有，往这小子的后背一拍，差点把李承乾吃到嗓子眼里的肉都拍出来了。
　　老男人使唤起太子来，非常顺手：“还不给你皇祖母帮帮忙，弯腰洗碗多累啊。”
　　李承乾指了指自己，无声地问：他，太子，洗碗？
　　从小到大别说洗碗，连喝茶都是别人给他倒好的。太子皱了皱眉，这事儿不该是男人干的吧。男子汉治国理政平天下，洗什么碗，这是女人干的事情。
　　“不是你，是你和杜家孩子。”李渊又拉了一个壮丁，而且看他那固执的态度，不允许反驳。
　　李承乾手里被皇祖父塞了一块抹布：“好吧，我这就和青荷去洗碗。”
　　两个小的虽然心情不平，但吃人嘴短，他们又是小辈，没看到滕王都在擦桌子吗？难兄难弟同时叹了一口气，这洗碗小工的活儿，是逃不掉的。杜荷没有拿到洗碗布，太子刚想要把他的布给小伙伴。
　　不料，金狐给他递了一块布哩。狐狸做了洗东西的姿势，像个小人精一样。
　　“吱吱吱。”
　　你拿走，洗洗。
　　杜荷不由得夸道：“这狐狸绝了，真是成精了。”
　　李承乾心想，不止狐狸成精，这家里的动物都成精了。
　　太子爷蹲在大太阳下，挽起袖子在洗碗。他的动作不熟练，盆里的水放太多，碗碟垒起来像危楼一样，颤颤巍巍。他的动作一大，一个手滑，最上头的碗落下来，摔到了泥地上。
　　李承乾练过武术，手疾眼快，半空中抢着沾满水的碗。他好像对待宝物一样，郑重地检查几遍：“幸好幸好，没破。”
　　要是碗被他砸破了，皇祖父铁定会不开心了。
　　旁边的杜荷拿着布，越洗越觉得奇怪。怎么他洗的碗里会飘出来一条金色的鸡毛？今天明明没有吃鸡啊。再看看手里的碗，怎么没有皂角洗碗粉的清香，倒像越洗越脏，闻起来怪怪的。
　　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再凑上去一闻，可把他恶心坏了。
　　“呕……这洗碗布怎么那么臭啊！”打开对着太阳一照，红布上面还沾着黄黄白白的鸡屎，散发着独特的风味。
　　是谁，是谁在害他！
　　路过的滕王瞄了一眼，给出了准确判断：“这布谁给你的？这是垫鸡笼的布。”
　　杜荷哭丧着脸：“是你家狐狸给我的。”
　　“哦，狐狸这是叫你把布洗了，不是叫你当洗碗布用啊。”
　　大胃努力憋着笑，这语言障碍下的沟通困难，真是笑死他了。小男孩一路轻快地拿着扫把，在院子里扫地，但肩膀可疑的抖动幅度，还是出卖了他的心情。
　　杜荷一脸难过，这沾满鸡屎的布，洗过的碗肯定是不能用的。他面带愧意地去请示太上皇，说能不能把这些碗都换了，不洗了。大方的老男人表示同意，但买碗的钱要用他的劳动来还。
　　李渊挥了挥手：“什么时候你干活能挣够买碗的钱，你就可以走啦。”
　　杜荷的眼里迸发出光芒，他觉得看到了希望。
　　冲鸭，他多干点活，把买碗钱抵完了，就可以回家啦！
　　略略略，留下太子一个在这儿耍吧，他可不玩了。
　　有了小目标，杜荷干活都有劲多了。他洗干净手，找太上皇后要了一块洗碗布，风风火火地在院子里搞洗刷刷。然而剩下的碗碟都洗完了，太上皇给他计算是工分还没够买碗。
　　杜荷连带看见蛋黄派一家三口吃饭的大碗，都恨不得拿起来洗一洗哩。
　　小灰毛凶恶地呲牙咧嘴，誓要护住自己的饭碗。这个人太奇怪了，看着它的狗碗走不动路，肯定是想要抢它的碗，吃它的饭！
　　杜荷对着狗子们，讨好地笑着：“您好，需要特殊服务吗？不仅洗碗，澡也能洗，洗脚也成。还能提供全身按摩，包您快活过神仙。”
　　他扬起了洗碗布，扭着小腰，朝着蛋黄派灰珍珠和小灰毛进行揽客。
　　来呀，快活呀，反正有大把时光。



第一卷 第93章
　　于是, 村民看到在小河边, 有一个穿着短褐衣服的大男孩。
　　他挽起袖子，露出来的手臂皮肤又白又嫩，显然不是农家干活的小子。小青年用力提起半桶水，“哗”的一声, 都浇到金毛大狗的身上。
　　“蛋黄派, 湿了没？”
　　搓澡小工杜荷擦擦脸上的汗, 给狗洗澡的任务原来也不简单啊。那么大一条狗, 毛发又厚重, 他用了好多水，底层的狗毛都还没湿透。
　　“汪汪汪。”
　　没湿呢，继续。
　　金毛大狗摇摇头, 正对上杜荷失落的眼神。
　　小年轻喃喃道：“还没湿吗？你的毛上面都挂水了。”挣钱真的好难哦，他什么时候才能抵回买碗的钱啊。
　　有路过的村民看得好笑，这不知道是谁家小子, 竟然打水来给狗洗澡, 当真是稀奇。一个老婆子路过，看到那么俊俏的后生给狗洗澡, 睁大了老眼：“这狗不是会自己下水洗吗？还要人弄水来伺候？”
　　杜荷怀疑的眼神对上了无辜的蛋黄派。
　　“是你自己下去，还是我踢你下去？”
　　小炸弹一样的大狗落到了河里，再游上岸时, 上上下下都已经湿透了。跟落汤鸡似的大金毛露出了友善的微笑，伸出大舌头拱了拱杜荷的手：我这样可以搓澡了吧？
　　哄得杜荷的一肚子气都发不出来了。
　　金毛的天赋技能点在“亲和力”一栏上，可谓是满分。看到大狗咧着嘴笑, 杜荷的心情都变好了。他学着旁边洗衣服的妇女，用力地揉搓着手下的狗皮。这边揉一揉，多放点洗衣粉，那边也要搓一搓，这样才干净。
　　动作之卖力，扯到一大坨狗毛掉下来，扯到蛋黄派都翻起白眼了。
　　看得小灰毛心惊肉跳，这么个洗法，不会肉疼吗？
　　小灰毛:“汪汪汪。”
　　爸爸，疼不疼？扯得你毛毛掉了。
　　蛋黄派：“汪汪汪。”
　　崽啊，不疼哩，力气大点，活血啊。
　　小狼狗看着大金毛扯得头皮都变形，有点想要尝试又不敢。它还记得这个奇怪的人想要拿它的狗碗呢，还是等爸爸洗完再说吧。
　　幸好，搓澡小工的服务还是不错的。杜荷不仅把蛋黄派身上都清洗干净，还把打结的狗毛剪掉，他贴心地问了一句：“您好，需要特殊服务吗？按摩要加钱哦。”
　　精打细算的蛋黄派思考了一会儿，点了点狗头。
　　“汪汪汪。”
　　要的，就来一套大保.健。
　　“好嘞。”又得了一份外快，杜荷深感回家之日就在前方，他拿起了娘娘给的狗毛刷子，从头刷到尾，还捶了捶狗腿子。
　　“您好，要用力一点吗？”
　　“汪汪汪。”好的，这里要重一点。
　　“您好，是这里需要挠挠吗？”
　　“汪汪汪。”是的，这里忒痒的。
　　“您好，还有哪里需要按摩吗？”
　　金毛大狗指了指肚皮上的一层肥肉，示意来一回肚腩按摩。它最近有点发福长胖了，听说按按肚子能变小呢。
　　杜荷愣了一下，转而又露出了敬业的笑容。他伸出了双手，揉搓着大狗肚子上的五花肉。这肉感，一只手都拿不住哇，一颤一颤，超足的！
　　小青年舔了舔嘴唇，不由得想起南方那边流行吃的狗肉煲。都说汉朝皇帝刘邦爱吃狗肉，那么肥的狗，放些大料炖起来一定好香吧。
　　狗之大，一锅塞不下！
　　享受着大保.健的蛋黄派顿时尾骨一凉，打了一个大喷嚏。金毛大狗警惕地站了起来，见没有敌情，下一秒又葛优躺了下去。
　　是谁，是谁在暗恋本狗？
　　它可是有媳妇有娃的良家妇狗！
　　趴在地上的大狗长舒了一口气，还别说，做大保健真舒服啊，全身骨头都酥了，连肚子都给它揉了。还有那肥厚的狗爪子，也被杜荷逐个捏了捏，舒筋活络啊。
　　撸了一个多小时的狗，杜荷拍了拍酸软的膝盖和大腿，心满意足地回去山脚小院。
　　“哟，回去了。”
　　他一扬手，金毛大狗便跟在后面，轻快地跑了起来。看那个快活样子，它一定很开心吧。
　　当了一天搓澡小工的杜荷，从来没有觉得那么有成就感呢。旁边的小狼狗也蹭了过来，想要预定洗澡和大保.健服务。
　　小灰毛：“汪汪汪。”
　　靓仔，明天还开工吗？
　　杜荷：“开啊，叫上你妈过来一起消费，母子同行有优惠。”
　　小灰毛：“汪汪汪。”
　　那好哇，我明天和我妈一起来，你可不许咸猪手乱摸！
　　杜荷：“行行行，明天再说。”
　　看着小伙伴遛狗回来的逍遥自在，在山脚小院里坦白自己偷牛经过的太子，眼神中透露出羡慕。面对着和蔼的（其实并不）皇爷爷，李承乾说出了自己心理问题：学习压力大，老想出去寻刺激，怎么办？
　　尤其是身为男人，对着太子妃都没兴趣了。
　　李渊一听，眉头一皱，寻思这个问题不简单啊。根据芒果台的热播剧，历史上的太子李承乾没有当皇帝，好像还是造反然后死了。莫非这孩子就是从现在出了问题？
　　萧依依夫妻俩对视了一眼，都觉得有可能。
　　想着把问题青年掰正回来，萧依依看向太子的眼神有几分“慈爱”。她递了一个芋头酥给小青年，只说：“累了就过来这边耍耍，这儿给你留了房间。这天大的事情有其他人撑着，要是你样样都要强，那还要其他人做什么？吃白饭吗？”
　　李渊也不想眼前这个活生生的孩子被逼上绝路，在他看来，那个皇位其实没那么好。勤政的皇帝起得比鸡还早，睡得比狗还晚，多花一分钱建房子都要被人骂。
　　哪里像他这么自在啊，抱着媳妇热炕头，想撒手不干就不干。月月宫里有工资发，老婆再也不用担心他没有零花钱了。
　　李承乾啃了一口芋头酥，听得连连点头。在点心的香气中，他整个人都放松下来了。染成粉紫色的中式酥皮一碰就要往下掉，他要用手接住才成。用蔗糖、奶油、芋泥打法的内陷，柔软到了极点，入口即化，只剩下满口香浓。
　　芋头特有的清香味和奶香味完美融合，粉糯香甜，口感极妙。再配上外层美丽的千层紫色酥皮，李承乾觉得这点心摆在宫中大宴都够档次了。
　　是点心不够甜还是肉不好吃？
　　回宫批什么公文啊，还是在皇祖父这儿待两天算了。
　　见老男人准备做晚饭了，李承乾头一次主动帮忙：“皇祖父，我就留在这儿孝顺你呢，不走，不走。”
　　为了表示自己的积极，他还出手把碗里的大蒜瓣都剥皮了。太子只运笔写字的小白手沾满了浓郁的蒜味，小年轻一脸表功的神情。
　　李渊：“……”
　　今晚吃饭不吃面，这傻孩子剥什么大蒜？
　　算了，就给他们做一道蒜香牛仔骨吧。
　　牛仔骨并非小牛犊的肉，而是指牛的胸肋骨，这个部位肉质鲜嫩，且不会因烹煮而变得干硬，烤至全熟也不影响口感。家里的牛肉还没有吃完，李渊见这两个小子都是超能吃的，就在院子里铺开了一块薄薄的石板，底下用火烘得旺旺的。
　　热爱烧烤的杜荷还没见过这种做法，好奇地问：“这石板用来做菜吗？能做牛肉？”
　　“石板蒜香骨，不吃得你们添饭，我跟你姓！”李渊在石板旁自信地一笑，牛油烧开后爆入大量蒜瓣和花椒八角，在热力的作用下，香味一下子都被炒出来了。
　　杜荷缩了缩头，他可不敢让太上皇跟他姓。但他嗅觉很准，判断出这是美味的前奏。
　　继而，用黑椒汁腌过的牛仔骨在石板上一放，暗红色的牛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收缩，汁水从牛肉上流到了石板。
　　肥嫩的牛仔骨用炒过大蒜的牛油满满煎香，等单面焦脆后，立刻翻面。一家人看到已经煎好的一面，更加期待了，口水都要流出来。
　　“好香，比羊肉香太多了。”杜荷的目光从牛仔骨上移不开，原来还有这种石板烤肉的做法，他还没试过呢。
　　回家一定要试一试！
　　最后再炸脆的蒜片和少许盐调味，七成熟的蒜香牛仔骨就可以装盘。浓浓的蒜香味惹得人欲罢不能，用小刀切开，牛肉显露出美妙的粉红色。李承乾用脸那么大的牛仔骨盖住米饭，浇上酱汁和蒜片，自创了牛仔骨盖浇饭的吃法。
　　年轻人用勺子挖了一大口，肉香酱香还有米香，叫人陶醉死了。
　　李承乾：“要是吃牛不犯法，我肯定天天吃这道菜！”
　　杜荷：“我也是，这牛仔骨太好吃了。娘娘，可以给我加饭吗？”
　　大胃：“阿娘，我也要，留点饭给我。”
　　萧依依用饭勺刮着锅边，刮下来最后一勺饭，填到了杜荷的碗里。她对上胖儿子油光可鉴的碗，坚决地摇了摇头。小孩子吃太多会发胖的，大胃这体型够壮了，再胖就不好了。
　　像四皇子李泰那样，年纪轻轻就胖得要坐轿子。人才一米七，体重也一百七，旁人看着觉得富态有福气，他们夫妻俩看着都想叹气。
　　大胃将嘴一抹，把碗一放：“好吧，那我去村里玩一会儿。”
　　萧依依也不担心：“去吧，天黑前要回来。”
　　小男孩挥了挥手，表示听到了。他的小短腿有劲，没多久就跑远了。
　　果真吃得添饭的李承乾和杜荷，最后捧着肚子，以酸酸甜甜的山楂片结束了这顿晚饭。两个大少爷自觉洗干净碗筷，这回还顺手把狗碗给洗了。
　　晚上，躺在萧依依铺好的客房里，李承乾和杜荷小声地说着今天的事情。房间不算太大，奇特的是床做成了双层。两人以猜拳的方式，轮流去上层玩过之后，最后决定让杜荷睡上铺，李承乾睡下铺。
　　太子没说的是，他虽然贪玩，但怕死，怕从上面摔下来。
　　“太子，你说明天我们要干什么？我想给小灰毛洗澡呢，它很亲人，很乖的。”
　　“青荷，你说我们不回去，宫里会不会闹翻天啊？”
　　“不知道啊，应该不会吧。孙子孝顺长辈，到哪儿都有理啊。”
　　“也对，想那么多干嘛，睡觉睡觉。”
　　太极宫里的李二陛下收到了大儿子夜不归宿的报告，说太子去太上皇那儿当孙子去了。皇帝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莫非是太上皇想要笼络太子起事？
　　还是太子想要借他老子的势？
　　皇帝夜里睡觉都不安宁，恍惚间似乎又梦回到玄武门那一幕。而握刀的人不是他，那人的脸居然是李承乾！吓得皇帝出了一身冷汗，想要派人把太子召回来。
　　幸好他还存有理智，深吸了一口气后，自言自语：“还是过两天再说吧，梦里也当不得真的。”
　　他从被子夹层抽出来兵符，嗯，小黄鱼还在就好。萌萌哒小黄鱼被打磨得发亮，普通人肯定不知道这才是大唐的兵符。



第一卷 第94章
　　第二天一早, 太子被窗外的鸡啼声叫醒了。
　　李承乾迷迷糊糊地喊：“来人啊, 来人。”把那只扰着孤睡觉的畜牲给杀了！
　　喊了半天没有人，只有上铺兄弟翻身带来的震动。这双层床有一样不好，上铺的人睡觉爱乱动，下面便觉得地动山摇。
　　这么一震, 再配上金鸡高亢的歌声, 把李承乾仅剩的睡意全部赶跑。他摸了摸填了稻谷的松软枕头, 和身上的薄被, 原来他不是在宫里, 是在他皇祖父家中。
　　真新奇啊，太子不爱去夜店，还从来没有在外头过夜呢。
　　这儿没有人伺候, 他就自己掀开被子起床，穿好了衣服。上铺的杜荷睡得跟猪一样沉，被李承乾一巴掌拍了半醒。
　　“青荷, 起床啦。今天你要干活还钱啊！”
　　“哟, 青荷姑娘的模样挺俊的……”闭上眼睛说梦话的小伙伴，嘴角流着口水, 显然连自己叫啥都忘了。
　　正当杜大少爷准备一亲芳泽的时候，美人伸手想要摸他的脸，他嬉笑着把脸递过去。只见美人用力一掐, 揪得他的脸皮子都快要揭下来了。
　　杜荷睁开了眼，终于睡醒了：“痛痛痛，是哪个小人在害老子！”
　　同屋的李承乾已经施施然离开, 深藏功与名。
　　害得杜荷摸了摸俊脸，还以为自己梦里出现了幻觉。要是屋里有镜子，他准能照见自己的小白脸差点被李承乾掐紫了。
　　今天的早饭准备煎饼果子，一张煎得薄而松软的大饼是大唐没有的吃法。洗漱过后的两个年轻人围着硕大的铁板，都在好奇地看着太上皇能变出什么样的美味。
　　面粉掺上绿豆面、黄豆面调的面糊，能让煎饼在火上快速成型，还充满了粗粮的清香味。当面糊均匀铺满锅面，快要能翻面之际，只听得李渊在问：“你吃一个蛋还是两个蛋？”
　　李承乾：“要两个蛋！”堂堂太子爷吃饼只放一枚鸡蛋，那也太寒酸了。
　　李渊：“好嘞，很快就好了。”
　　两枚土鸡蛋在锅边一敲，被老男人单手准确打到饼上。戳破，铺匀，撒上葱花，翻面。如行云流水般的熟练动作，看得李承乾眼睛都不眨。然后他看到皇祖父刷上不知道是什么酱料，填上两块炸过的薄脆物体（馃篦儿）、烫得脆脆的小白菜和煎香的后腿肉。
　　这个年代没有生菜，李渊也随便找青菜替代了。这种搭配跟正宗的天津煎饼果子不一样，但胜在有肉有菜有粮，营养还挺足的。
　　“来，承乾的煎饼果子做好了。”
　　李承乾连忙接过祖父给他的食物，闻着还不赖。还没轮到的杜荷看得眼热，他问：“太子，好吃吗？我也想要。”
　　小年轻啃了一大口，嘴里塞得满满的，直点头。
　　肯定是好吃的样子啊。
　　外层的煎饼有着粮食天然的香气，透点甜味，和使用酵母膨胀的面制品是不同的风味。内里馃篦儿很好地丰富了煎饼的口感，炸透的馃篦儿有酥又脆，和煎熟的后腿肉夹在一起，脆、香、嫩、鲜样样俱全。
　　这样吃起来太香了，有肉哇，档次就上来了。
　　在大唐这个古早年代，社会生产力还不高。早饭都吃肉，那当真是土豪作风。
　　毕竟是又煎又炸的东西，入口是香，吃着容易腻呢。没关系，这时候煎饼包裹着的小白菜来救你了，清爽的小白菜在甜面酱的辅佐下，成功造了馃篦儿的反，登基成为了舌尖上的王。
　　王下令，一个煎饼太少了，必须再吃一个。
　　于是，美食的俘虏李承乾啃完了手里的煎饼，眼巴巴地看着李渊。年轻人的眼神里欲.望强烈，只有两个字：我饿！我饿！
　　“你这孩子，吃得忒多，穷点都养不起来。”老男人脸上说着嫌弃的话，手上却很诚实地在舀面糊，摊煎饼。
　　萧依依和大胃看到太子这副馋样，都笑了。小男孩吃了一个煎饼就饱了，他的小心思不乐意看着耶耶围着别人家的孩子转，有些小嫉妒地说：“大侄子，你吃好多啊。”
　　他要是也能吃那么多就好了。
　　李承乾见男孩的脸蛋红扑扑的，有几分可爱，相处下来，他对这个小叔叔的观感挺好的。他对小叔叔的成长寄予厚望，非常真诚地说：“我这不叫多，小叔叔不妨学学你四侄子（李泰），多吃长胖，那才叫有福气的样子。”
　　李二陛下都说四皇子最有福气，还派人去伺候青雀（李泰小名）的起居饮食，这叫李承乾非常嫉妒。
　　大胃：“……”
　　这大侄子莫不是在讽刺我？
　　在萧依依夫妻俩的审美观熏陶下，大胃并不觉得李泰好看。那么胖，走路都要人搀扶，阿娘说他要是长成那样，小五就不喜欢他了。
　　大胃是个努力在减肥的男孩子！
　　摸了摸自己小肚肚上的肉，大胃在经过太子身边的时候，重重地“哼”了一声。他背起小书包就去上学，这大侄子不安好心，想要害他增肥呢。
　　莫名其妙被diss的太子：我又做错了些什么？
　　李承乾同母的兄弟姐妹都有一大串，他对于小孩来去如风的情绪深有体会，自然是不会跟大胃计较。吃过早饭后，他和杜荷两人被李渊各发了一个木桶，叫他们到牛场去体验生活。
　　“村里养的母牛多，都产奶了。人手不够哇，你们两个孩子去挤奶可以吗？回来我要用牛奶做点心呢。”
　　两人都点点头，挤奶这活他们没做过，但见村里都是妇人给母牛挤奶，想来是轻松的活吧。
　　到了牛场，有管事亲自给他们科普了一下，如何给母牛清洁，如何挤奶，动作不能太大让母牛疼痛……听得两个年轻人都想要拿个本子记录下来了，原来他们喝的牛奶是这么来的。
　　只是他们都还没把挤牛奶的知识消化掉，管事便说有事要离开了。在她离开之前，她选了一头妙龄的母牛，把牵牛的草绳塞到两人的手里，让两人自由发挥，摸索着工作。
　　“啊？她这就走了？”杜荷脑瓜子懵懵的，他还没学会呢。
　　李承乾看了一眼，确定地说：“是走了，头都不回的那种。”
　　杜荷：“那我们怎么挤啊？”
　　李承乾：“就这样，这样，这样再这样？”他一本正经地模拟着刚才教学里的动作，幸好人长得挺英俊的，也不觉得猥琐。
　　杜荷看向太子的目光非常佩服，难怪人家是太子呢，学习能力就是强，学习速度就是快。他不太自信地问：“所以，那就开干吧？”
　　太子为了鼓舞士气，狠狠地放出话来：“干它的！”
　　吓得聪明的母牛往后退了两步。
　　两人洗干净自己的手，才提着桶蹲到母牛的旁边。李承乾根据学到的知识，用温热的水给母牛稍作清洗，牛的脂肪之大，一手握不下，宫中不缺美人的太子还没有领略过这种神奇的夸张手感。
　　嘴里只剩下一句：“大，真踏马的大！”
　　大自然造物下的种族天赋就是强，不是人类所能相提并论的。
　　温热又柔软的脂肪落在手心，母牛很温顺，并没有反抗两人。杜荷和李承乾分别占领了两坨脂肪，带有少许膻味的无添加牛奶就落到了桶中。
　　每次松手再握住，都只能迸溅出少量的牛奶，两人手都酸了，才挤满了两桶鲜牛奶。此时他们已经蹲在地上快一个时辰了，小身板都快直不起来。
　　“嘶——”
　　太子一站起来，后腰上的肌肉一拉伸，整个人都不好了。杜荷也没好到哪里去，他嘴里囔囔着：“怪不得太上皇要把你留下来干活呢，这活叫老人家干，多缺德啊。”
　　他年轻的小腰都熬不住，李承乾也深以为然。这时候两个大傻子，丝毫没想到李渊还能雇人来干活。
　　都怪这太上皇在家里太简朴了，连保姆阿姨都不请一个……
　　在山脚小院住了两天之后，两个年轻人带着一堆土特产，被太上皇“扫地出门”了。刚被捉住的时候杜荷老想回家，但看到连滕王都往他的包裹里塞野果之后，心中都是满满的感动。
　　这种红彤彤的野果山上才有，汁水饱满，但去摘果子的路很不好走。显然他夸过一次之后，滕王这个善良的孩子就记住了。
　　大胃：并不，是村里的小伙伴们送我的，再放要烂了，随手都给了你。
　　杜荷信誓旦旦地说：“滕王，我们以后再也不偷你家的牛了。”
　　大胃歪了歪头，所以还是要偷别人家的牛吗？
　　察觉到小伙伴的话说得不对，太子李承乾帮着改口：“我们不玩偷牛了，偷牛不好玩。”
　　大胃的脸上露出了微笑，这才对嘛。大侄子这番能改过自新，他这个当叔叔的深感欣慰。
　　李渊叫宫里来人接走李承乾，不多时，一辆马车就停在了山脚小院的门口。李承乾和杜荷各自提着包裹，就上车去了。唉，坐惯了皇祖父家的改装车，再坐宫里的马车，就觉得硌屁股啊。
　　太子大动作地动了动身体，不料压倒杜荷身侧的包裹，听得细微的声响，似乎是压烂了些什么东西。他见小伙伴正在看窗外的景色，没有注意到他的动作，就心虚地别过头去。
　　不多时，血红色的液体从包裹底部沁了出来，但无人看到。适逢路上有些颠簸，杜荷便珍视地把包裹抱在膝上。　
　　马车先送了太子回宫，再送杜荷回家。等杜家二少下车的时候，往来的人都看他看呆了。
　　“莫非我今天特别帅？”杜荷自恋地摸了摸脸。
　　他大步地往前走，走路都胯.下生风，在夏天里无比清凉。走过路过的人看得更呆了，人人都直直地盯着他呢。
　　家中常伺候杜荷的小厮凑了过来，大惊，直呼：“二少爷，您这是来葵水？！您原来是女子啊！”
　　杜荷也大惊，他怎么就变成了女的？他明明是有把的铮铮男儿！
　　他顺着小厮的指着的方向一看，心里顿时拔凉拔凉的的。怪不得两腿生风呢，他包裹里多汁甜美的野果被压破了，爆出来的果浆染红了他的衣裳。该死的是，他刚才把包裹抱在怀里，那一片大红汁水在某个部位染上了点点红梅。
　　“操，是哪个不要脸的弄破了老子的果儿。”
　　是不是李承乾那厮！
　　被小伙伴坑害多次，杜荷的直觉也挺准的。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回到宫中的太子打了一个打喷嚏，惹得东宫里的莺莺燕燕地凑了过来，要关心太子的安康。
　　时值盛夏，一大群年轻貌美的佳人换上薄如蝉翼的纱衣，里面穿上薄薄的丝绸抹胸襦裙。性感的身材一览无余，都想要往李承乾身上靠。
　　太子坐在上首，不为所动，一幅柳下惠的样子：“咳咳，你们几个就下去吧，孤还有事情要处理。”
　　恨得一群没吃到肉的女人牙痒痒的，莫非太子在外头住了两天，是有了相好？那可不行，太子是她们的！
　　崔良娣不信邪，她身材最火辣，上身脂肪最多，太子往日对她也“另眼相看”。她挺直了胸膛，一双洁白的柔荑拉着太子的手望自己身上抓，娇声地说：“殿下，妾最近胸闷，要殿下看看才好。”
　　看嘛，看看不要钱。
　　李承乾仿佛回忆起什么，把手一缩，义正言辞地拒绝道：“不了，有事请太医，开点药汤汁子吃才成。”
　　想当日，他摸到手酸，摸到十根指头都快张不开了。生着两块脂肪算什么，牛生着四块的巨无霸都被他摸遍了。那么大，别说一只手，两只手都捧不住的，他都看腻了。
　　过尽千帆的李·挤奶小工·太子，惆怅地叹了口气。
　　他知道的实在是太多了。



第一卷 第95章
　　在长乐公主李丽质出嫁之后, 高阳公主心知, 很快就会轮到她了。
　　小心眼的李二陛下绝不会容许异姓王存在，那嘉奖有功之臣的最好做法，便是与对方结为儿女亲家。儿子娶功臣的女儿当王妃，还可能引起朝廷政局波动。若是把公主嫁给别人, 则完全不会有这种担忧。
　　最重要的是, 李二陛下有女儿十多个, 每户批发一个, 绰绰有余！
　　这时候皇帝对高阳公主有几分宠爱, 便打算把她许配给房家的二子房遗爱。
　　房玄龄如今改封梁国公，以功加封开府仪同三司，在朝廷上深受皇帝信任。在皇子公主们看来, 高阳的这份亲事当真不错。
　　她只不过是一个庶出的公主，虽然嫁的不是袭爵的长子房遗直，但也足够体面了。
　　只是高阳公主本人隐隐有点不满意。
　　满头珠翠的美貌少女身处华丽的宫殿, 她把玩着手里的玉梳, 心里一沉一沉的。她还记得阿娘临死前说的话，突然升起一股命运被摆布的无力感。
　　“高阳啊, 阿娘走了之后，你能倚靠的只有你自己。靠天靠地都靠不住，把命握在自己的手里, 才能真正的快活。”
　　当时的小高阳脸蛋上挂着泪珠，倔强地点点头。年幼的高阳公主已经懂得，在这宫里, 一切都要靠自己去争。她不能指望着别人的施舍过活，能攥在手心的才是自己的。
　　争得了，就有了。
　　皇帝的宠爱要争，连站在嫡公主李丽质旁边的机会，也是她争回来的。
　　打小受尽帝后宠爱的长乐公主从来都不知道，同父异母的妹妹李高阳为了在皇帝面前露脸，和皇帝多说两句话。
　　到底付出了多大的心计和努力。
　　少女叹了一口气，她花了几乎十年的时间，才和长孙皇后所出的皇子皇女建立深厚的友谊。如今她的婚事还在内部讨论阶段，圣旨还没发出来，尚有回旋的余地。她恳求几位兄弟，帮她看一下房遗爱是个什么样的人。
　　三天后，长孙皇后所出的皇子都给了她答复。
　　太子李承乾的评价不带个人主观色彩：“房遗爱从小习武，生得高壮。”
　　四皇子李泰的脸上略带鄙夷之色：“房家二子不擅读书，性愚钝。”
　　九皇子李治还没长大，对高个子很羡慕：“遗爱身长八尺，只是皮肤有些黑。”
　　“是这样啊，那高阳谢过大家。”少女真诚地谢过兄弟们，眉眼弯弯笑着，一如往常。
　　只是在无人看到的角落，高阳公主的面上不见喜色。她心中脑补出一个体壮无脑的黑皮汉子，如此粗鄙之相，叫她有些失望。无论是李二陛下的皇子们（除了大胖子李泰），还是长乐公主所嫁的长孙冲，都是时下很受欢迎的小白脸类型。
　　肤白，貌美，大长腿。
　　怎么想象，房遗爱都跟这个白皮靓仔的标准搭不上边。
　　高阳公主更加不高兴了。
　　姐夫长孙冲温文尔雅，和姐姐长乐公主非常般配，看起来像是一对玉人一般。她自问不比姐姐差，难道就要嫁给这么一个武夫似的粗鲁人物？
　　这叫她怎么在姐妹们抬起头来啊？
　　正在高阳苦恼之际，有宫女来报，长乐公主来访。
　　少女抹了把脸，把颓色一扫而空。她雀跃地小跑起来，拉起门口的宫装美人：“大姐姐快来，我就等着你救我呢。”
　　“呸呸呸，有什么救不救的。我听闻了你好事将近，特意来贺你。”长乐公主李丽质嫁了人，显然婚后生活过得不错。她的脸色红润有光泽，眉眼妩媚，整个人都仿佛笼罩在幸福的光环中。
　　长姐的模样让高阳羡慕又嫉妒。
　　对于这位大姐姐，高阳知道她一向心善，是个可靠之人，便向她吐露了自己的苦闷。少女对于未来的婚姻伴侣有些不满，但又不敢对耶耶说自己不嫁房家二子。
　　说实话，如今的高阳公主看着光鲜，但没有母族和同母兄弟撑腰，到底不敢反抗皇帝的旨意。
　　听了妹妹吐了一通苦水后，李丽质笑了笑，毫不在意地说：“这又有何难，我找个机会让你亲自考察一番。若是这房遗爱不是良配，我陪你去耶耶那里说情。”
　　“大姐姐真好。”少女把头靠在美人的肩膀上，手牵着手，撒娇的话儿说不完，“姐姐你说，成亲后是什么样子的啊。”
　　李丽质俏皮地眨了眨眼：“你到时候就知道啦。”
　　数日后，长乐公主派人接走了宫里的高阳公主，说是姐妹小聚。但高阳公主上了马车后，看着外面的风景，越发觉得不对劲。
　　少女掀起车帘子，惊呼出声：“姐姐，这不是去你府上的路吧？怎么越发偏僻？”
　　长乐公主解释道：“这是去皇祖父家的路呢，皇祖母说有法子，会帮你一把。”
　　皇祖母？
　　高阳公主立刻回忆起一位美貌绝伦的女人，她在念小学的时候，皇祖母还给他们分午餐。那时候皇祖母见她瘦小，每次都多给她倒一杯热牛奶，她现在还记得热牛奶的滋味好香好浓。
　　只是后来皇祖母怀孕了，生下了小叔叔滕王。听说她忙着照顾孩子，高阳也小学毕业不再出来念书，于是两人相遇的机会便不多了。
　　少女的嘴边不自觉地弯起来：“皇祖母是个善良的人啊。”
　　皇祖母的善意，温暖了她整个童年。
　　马车在一处农家小院的门前停了下来，高阳公主和长乐公主都进屋拜见里面的女主人。李渊和大胃不在家，萧依依就端上桂花茶和桂花千层糕，请两位小辈聊天吃点心。
　　她豪气地摆了摆手：“长乐，高阳都不用拘束，随便吃吃喝喝都行！”
　　萧依依看着眼前的两个大美女，眼中闪过一丝惊艳。别看李二长得一般般，但生的儿女都颜值挺高的。一眨眼那么多年过去，当年的可爱小萝莉都长大了。
　　若说长乐公主是天上的仙子，温婉中带有一丝清冷，仙气满满。那高阳公主就是好一朵人间富贵花，五官立体艳丽，娇艳无比。
　　虽然少女眉宇间的骄傲，像扎手的玫瑰尖刺，产生了距离感。但只要李高阳一笑，能叫人恨不得把世间所有的东西都捧到她面前。
　　这个朝代美人辈出，萧依依都觉得自己已经老了。但她乐观地想，以后她会是个美丽的小老太婆，也一直美美美的。
　　高阳公主每样都尝了一下，夸赞道：“皇祖母这儿的吃食最好吃了，宫里都没有这样新奇的样子。”
　　少女捧着一盏桂花茶，氤氲的桂花香笼罩住她全身。金黄色的茶水中飘着零星的桂花，茶香浓郁沁人，还多了土蜂蜜的天然香甜。再尝一口软软糯糯的桂花千层糕，黄色的桂花口味和白色的牛奶口味层层叠加在一起，用小银勺挖下去，味觉体验丰富极了。
　　花香味极雅，牛乳味极浓，淡雅和浓烈相碰撞，顺着喉咙滑到了腹中。
　　吃到了甜食，高阳公主的心情一下子好多了。
　　没有什么烦心事，是一顿甜品解决不了。如果还有，那就再吃一顿！
　　少女心中的郁气散了许多，她虚心地向萧依依请教情感问题。长安城的女人都知道萧皇后御夫有术，太上皇以前沉迷酒色，自从遇到了她，就跟被下了蛊似的。太上皇本性大改，只宠着萧皇后一个。
　　这让高阳公主非常羡慕。
　　她一副小女儿姿态，凑到了萧依依旁边，小声地问：“皇祖母，你说我应该怎么办呀？我也不知道我该不该嫁给房遗爱。”
　　她想要把自己的命运把握在手里，嫁给一个她爱的人。
　　萧依依最近听闻了李二打算把高阳公主许配给房遗爱，当时她和李渊就吓了一跳。
　　房遗爱？！
　　就是电视剧里面的那个公主偷情、驸马看门的千古绿帽王？然后夫妻俩搞造反，最后挂掉的那一对？
　　乖乖，李二把这么一对怨侣拴在一起，不是结婚是结仇啊。
　　不过后面高阳公主会造反的事，她和李渊都不能说。现在的高阳公主还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姑娘，她和李渊只能想法子，看能不能促成这对小夫妻相处融洽，和和美美的过日子。
　　夫妻恩爱生孩子，就不会闲得四处钻营，乱想些有的没的。
　　若是这两人真过得不好，结婚了还能和离，到时候她和李渊再使力不迟。
　　当天晚上，高阳公主应萧依依邀请，就在山脚小院中住下了。她从小是个有眼色的姑娘，见祖父祖母和小叔叔一家多在村里行走，都打扮简朴，便解下了身上多余的珠宝，只留下一根鎏金的发簪挽了发髻。
　　萧依依拿出了一套新的衣裙，用柳青色的缎子新制的秋装，看着不起眼，但料子都极好。还做了掐腰设计，完美地突出了少女纤细柔软的腰肢曲线。
　　李高阳快快乐乐地换上了。
　　再出来的时候，华丽的小公主变成了小户人家的千金。少了几分贵气逼人，多了几分青春活泼。
　　连大胃看着都忍不住拍着手：“侄女真好看啊，可以当村花了。”
　　李高阳：“……”
　　村花是什么鬼？难道不是应该夸她有倾国之色吗？
　　不过看得出小叔叔是真心赞叹，高阳还是挺高兴的。她天生渴望自由，在村里无拘无束，不到一天的时间，居然跟着大胃学会了爬树。
　　要是让城里的贵女看到公主这副野丫头的样子，肯定会惊呆了。
　　村里的桃树结出了甜美的果实，水蜜桃的芬芳对于李高阳来说难以抗拒。熟透的水蜜桃只有薄薄的一层皮，一戳就破了，里面全是甘甜的果汁。
　　结婚是什么？吃个水蜜桃再说吧。
　　高阳公主爬到了村里最大的桃树上，她坐在最粗的那根树干上，亲手摘下向阳处的桃子。果皮染上了诱人的粉红色，她小心翼翼地捧着，满足地把芦苇管子插进去，大喝一口。
　　怎一个爽字了得！
　　喝完了水蜜桃的果肉，少女毫不在意地把桃核随手一丢，打算多摘几个桃子回家，孝敬祖父祖母和小叔叔。
　　“操，是谁把东西丢到我头上！”
　　桃核顺着抛物线作自由落体运动，树下顿时传来一句臭骂。
　　高阳公主挪了一下，心虚地往下一瞧，见是一个高高壮壮的青年路过。他生得不丑，浓眉大眼的，手臂都有她大腿那么粗，还背着弓箭，想来是附近的猎户。
　　她这么一动，枝桠抖动，落下了两片桃叶。
　　好死不死的，叶子落到了青年的头上。头上绿油油的，又痒痒的，青年挠了挠头，抬头一看。
　　不得了不得了，树上有个大姑娘呢！
　　高阳见自己被发现，连忙知错就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把桃核丢到你身上的。”
　　她的脸上带着歉意，又生得貌美，任凭哪个男子都不好意思责怪她吧。
　　谁知这人是个铁憨憨，表情严肃起来。他抬头看着上面的姑娘，直说：“不行，你砸得我脑壳疼，必须要赔偿。”
　　高阳的脸色顿时不好看了，本公主已经给你道歉，你还想怎么样？
　　她又听得树下的青年说，“你砸了我，就用你家的桃子赔我。一个，不，两个才行！”
　　他老远就看到这儿有棵桃树，树上的桃子又红又大，一看就特别饱满多汁，肯定很好吃吧。只是这有主之物，他不好意思偷，等了半天也没看到主人，没法买两个尝尝。
　　这下好了，这家姑娘原来在树上吃桃子呢。嘻嘻，他不花一文钱，白得了两个桃，真是个小机灵鬼。
　　李高阳（面无表情）：这是什么人啊？敢讹她的桃子吃！
　　反了反了！



第一卷 第96章
　　“哼！”
　　树上的姑娘重重地哼了一声, 抿住的嘴唇显然有些不满。但高阳也知道是自己理亏, 她随手摘了两个桃子，就往树下那人的脑袋砸去。
　　李高阳：叫你吃吃吃，我拿桃子砸死你！
　　当然，用水果砸人肯定是砸不死的, 青年的身手不错, 他一个闪身, 两个桃子就稳稳地落在他的手里。只是他没料到水蜜桃的果皮太薄了, 力度没掌握好, 软糯的桃子隐隐要被他抓烂。
　　于是，不拘小节的房遗爱直接把头埋到大桃子上，深深地啃了一大口。
　　“好吃, 甜！”
　　他家里不缺钱，但还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多汁的桃子。晶莹的桃子汁顺着他的嘴角流到脖子，又流到他的喉结上, 衬得他的小麦色皮肤在阳光下更加黑了。要是在后世的小姐姐看了, 肯定会高喊一句“行走的荷尔蒙”！
　　然而这副模样在高阳的眼里，实在是欣赏不来。
　　她在心里暗暗骂人：吃相粗鲁, 都不知是哪儿来的山村野夫。
　　跟这样的人呆在一会儿，仿佛都能拉低了她的品味。
　　少女身手敏捷地爬到更高处，摘了几个日照最充足、香味最浓郁的桃子, 装进背篓里，准备回家了。她宁愿陪着小叔叔滕王玩耍，都不想再遇到这样的人。
　　只是这回高阳往树下伸脚的时候, 她的脚滑了滑，蹭掉了少许树皮。
　　她有些害怕了：“我这是怎么上来的？这会儿无处落脚，我怎么爬下去啊？”
　　倔强的姑娘在树上凌乱。
　　有谁能把她救下来吗？她再往下一瞧，心中发麻，离地足足有七八米高。层层叠叠的桃叶和枝干，在风中摇曳着，看着都不太牢靠啊。
　　李高阳害怕成为史上第一个从树上摔死的公主。
　　这时，树下的青年吃完了桃子，他把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抬头看到树上的姑娘僵住了。好奇之下，他问了一句：“你这是怎么了？”
　　“我……我下不来了，高，我害怕。”少女弱弱地回答。
　　她扶着枝干，蹲在树上一动不敢动。秋风都把她耳旁的发丝吹开，她看起来好可怜，像被吹乱的小桃花。
　　青年挠了挠头，憨憨地说：“要不你往下跳？我把你接住？”
　　这个年轻姑娘不胖，应该不会太重，他能接住吧。
　　高阳公主思索了数秒，她也没想出解困之计，就勉为其难地点点头。
　　“那我喊一，二，三。三的时候你就跳下来。”青年竖起三个手指头，说好了。怕这姑娘砸伤了他，青年还指定她蹭到下面的大树杈上，再开跳。
　　李高阳听话地点点头。
　　“三！”
　　青年话音一落，树上的姑娘就跳了下来。他的臂弯中被重重的分量拽得一沉，连带他差点要摔倒在地上。幸好他从小练武，下盘的马步稳住了。
　　“嘶——”
　　巨大的冲击力疼得他呲牙咧嘴。
　　少女顺利地从他怀里爬了起来。
　　李高阳看到这个大傻子的手臂被她撞得肿了，心里过意不去。她对这个“猎户”开始改观，人家虽然吃了他的桃子，好歹也把她从树上救了下来。
　　背篓里的桃子因为她这一跳，有好几个都伤了果皮。高阳顺势把伤的桃子塞到青年的手里，只说：“你帮了我，我请你多吃几个桃子。”
　　“行，那我就收下了。”
　　青年一脸不客气地收下了，他用衣摆兜住了果子。高阳拍了拍膝盖上的灰，走向回家的路。后面那人却不远不近地跟着她，高阳回头，那人定住了，她接着走，那人又接着跟。
　　李高阳警惕感顿生：这厮怎么跟着她？莫非是见色起意想要害她？
　　身为一个妙龄少女，她对自己的美丽容貌非常自信。
　　正当高阳瞅准了路边一根手腕粗的大树枝，想要暴起打人时，她听到身后的青年说话了。
　　“绿姑娘，你知道村里那户人家姓李啊？我要去找那家人呢。”
　　李高阳：你才绿姑娘，老娘姓李不姓绿！
　　村里只有皇祖父一家姓李，但她从来都不认识这个青年，看着这人也不像是皇族之人。
　　高阳下了判断：肯定是这个人想要借搭讪之际，哄她过去，乘机图谋不轨！
　　机智的高阳公主拔腿就跑，连带身后那人喊她，渐渐也听不见了。她风风火火地跑回了家，急得脸蛋都红了。她紧张得心脏砰砰直跳，手忙脚乱地把院门拴上。
　　院子里的大胃看到侄女这副模样，还好奇地问：“侄女，你这是怎么了？有野兽追你吗？”
　　小男孩纳闷了，这附近还算安全吧，应该没有豺狼虎豹。
　　少女跑得气喘吁吁，连续灌了两大盏茶才镇静下来。她说了自己回家被人尾随跟踪的事儿，惊得大胃的嘴巴都合不拢了。
　　“竟然还有这样的人？这天底下皇法何在！”小男孩义愤填膺，拍着小胸膛要为侄女讨回场子，“我带着蛋黄派一家，与你一起，去搞死那人！”
　　萧依依和李渊夫妻听了这件事，也又急又气。平日里刘家村的治安真不错，没想到差点害着高阳。如此大事，肯定要报官，把那个贼人捉了，然后关进大牢！
　　另一边
　　应杜荷邀请来刘家村玩一趟的青年，转来转去迷了路。他正想找那个绿色衣服姑娘问路的，结果那姑娘不知道怎的，一下子跑得比兔子还快。
　　他还没搞懂怎么回事，只好跟着姑娘的脚印，走到了村口。
　　白皮靓仔杜荷见任务目标不见了，这会儿正在村里转悠，急得上火。太上皇吩咐他把房遗爱引过来，说要考察一番，如今房二不见了，他去哪儿找个人赔给太上皇啊。
　　就在小年轻快急得脑袋冒烟的时候，一个大巴掌拍到了他背上，力度之大，疼得杜荷都快哭了。
　　“欸，青荷，你在这儿啊，我有好桃子呢。”房遗爱献宝似的，兜起他的衣摆，里面的桃子有男人的拳头那么大，“我刚才迷路了，正要找人问路呢，那姑娘就不见了。”
　　杜荷：肯定是你长得丑，把人家吓跑呗。
　　小白脸杜荷自认是美男子那一派，往日也不爱跟黑黑粗粗的房遗爱玩。这回他得了太上皇的口信，才勉为其难地把房二约到刘家村里。
　　这个小年轻对在打工还钱的农村生活还印象深刻，他暗搓搓地想：太上皇肯定会让房二干活，嘻嘻，不累死这大傻子他就不姓杜！
　　他接过房遗爱递过来的桃子，也不洗，直接就啃了一口。浓郁的果香味让他眼前一亮，吃得更欢乐了。嘴里都是果肉，小年轻含含糊糊地说：“房二，我带你去李叔家里去住。我再说一遍，李叔是我家长辈，你可要恭敬，恭敬，再恭敬。”
　　“好啊。”房二擦了擦嘴，一副老实孩子的样子，跟在杜荷的后面。
　　不多时，两人走到了山脚小院的前面。杜荷正要去敲门，谁知门从里面打开了。他看到院子里有个年轻貌美的姑娘，眼前一亮，刚要搭讪。
　　谁知那姑娘和他身后的房二都叫了起来。
　　“啊，是坏人！”
　　“啊，绿姑娘！”
　　看得杜荷和萧依依一家子都脑子懵懵的。
　　按照萧依依夫妻俩的计划，杜荷带来的青年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房遗爱。可瞧瞧高阳恨恨的模样，这人莫非就是刚才想要尾随非礼她的贼人？
　　萧依依的心里大叫不妙，没想到那房遗爱是个坏的，光天化日之下想要非礼美女。这婚还怎么结，不结，不结了。
　　房遗爱露出了疑惑的表情，转而有有些委屈。他好像一头被骗的大狗子，伤心地说：“绿姑娘，我刚才都问你路呢，说要找姓李的人家。你怎么不理我跑了？”
　　“啊？”
　　高阳看这人的表情，不似作伪，让她的脸一下子就羞红了。原来这人不是坏人，是真要问路的。如今人都到了自家门前，她还有哪里不明白的。
　　少女小声地说：“是我误会你了。”
　　“原来是一场误会，来来来，都进屋，杜家孩子和这位叫？”李渊眯着眼睛，给事情定下了基调。他打量着门口肌肉发达的大个子，又黑又壮，目测身高将近一米九。五官看着不丑，应该不是奸猾之人。
　　只是相貌不符合现在的小鲜肉审美罢了。
　　黑皮青年:“我叫房遗爱，排行第二，李叔叫我房二也行。”
　　李高阳：啊，这人就是房遗爱？
　　她愣了愣，又立刻稳住了心神，好歹没有露馅。几人都自我介绍了一番，高阳看向皇祖母，谎称自己姓萧。
　　闺名就不说了，这不是能让陌生男子知道的。
　　当天下午，李渊就过河拆桥地把杜荷赶走了。他的理由还很正当：房家孩子会打猎，能帮忙清理最近下山的野兽，你会吗？
　　杜荷看了看自己白嫩的小胳膊，和白斩鸡似的一块腹肌，缩了缩头。打猎这种事儿，他还处于骑在马上装装逼的水平。叫他跟野猪野狼搏斗？杀了他吧。
　　而且，他隐隐察觉到娘娘有意把萧家的姑娘跟房二撮合，所以他一脸“我懂”的样子，合上了院门，退了出去。
　　“唉，那萧姑娘真好看啊，这样的美事怎么不落到我的头上呢？”杜荷自认生得英俊潇洒，无奈人家一家子都没看上他。他大度地想，万一房二不愿意，他还是愿意当接盘侠的。
　　以萧姑娘的姿色，还是有资格当他的第三房小妾。唔，再多就不行了，顶多多给她几箱聘礼……
　　李高阳还不知道自己被人肖想，她这会儿正在和皇祖母准备包牢丸（水饺）。皇祖父说要吃三鲜馅的牢丸，还使唤起房遗爱剁饺子馅。
　　少女偷瞄了两眼，这国公家的儿子，也是锦衣玉食长大的，会乐意干活吗？
　　谁知这房二还真的愿意了。
　　“我力气大，剁馅这种功夫难不倒我。”他笑得很开朗，露出了一排洁白的牙齿，“但是我没干过这种活儿，怕干得不好哩。”
　　李渊摆摆手，毫不介意：“人都有第一次嘛，我教你，你跟着，剁出来的牢丸馅儿就不会差。”
　　青年拿着菜刀跃跃欲试：“嗯，我好好学。”
　　他本来就学武，拿起几斤重的菜刀一点儿也不吃力。他还无师自通了双刀技能，左右手各握着一把刀，一整块猪前腿很快就被剁烂成肉泥。手起刀落，动作之快，有零星的馅儿溅了出来，落到了房遗爱的脸上，可他神情专注，还没有察觉到。
　　高阳“扑哧”一下，没忍住笑了。
　　那一小坨饺子馅刚好在他的鼻孔下，放了木耳黑黑的，好像是鼻屎掉落出来。
　　大胃这个小孩没啥顾及，“哈哈哈哈哈”地大笑起来。
　　“你们笑什么呀？”房遗爱看别人笑，他也傻傻地跟着笑。那“鼻屎”往下一滑，眼看就要落到他嘴里了。
　　下一秒，他就僵住了。
　　穿着绿色衣服的萧姑娘，拿着帕子给他擦脸。她的动作很轻，在他的唇上一擦，如清风拂脸一样，痒痒的。她身上好像有股好闻的味道，有点香，有点醉人，熏得他的耳朵尖都红了。
　　高傲的少女摊开帕子，说道：“你的鼻屎掉了，我给你擦一擦，不用谢。”
　　“哦……谢谢你啊。”
　　房遗爱更羞了，他居然在姑娘面前掉了鼻屎，那真是太失礼了！幸好他皮肤黑，连脸红都掩盖住了。他剁好饺子馅后，因为手指粗粗，包牢丸老是破，李渊就让他在一旁歇着，不用他干活了。
　　闲得没事干的青年，侧着头看着姑娘的侧脸。阳光洒落下来，连她皮肤上的绒毛都清晰可见。她的嘴唇红红的，像是桃花瓣一样娇嫩。她的脸蛋圆圆的，像是芬芳成熟的水蜜桃。她穿着绿色的衣裙，跟桃叶是一个颜色的。
　　房遗爱猜想，这姑娘莫非是个桃子精？
　　她的酒涡很甜，像装满了桃子汁一样。
　　小剧场
　　李高阳（叉着腰）：“你为什么刚开始叫我绿姑娘啊？”
　　房遗爱（委屈脸）：“你穿得一身绿，又不知道你姓啥，不叫绿姑娘叫什么姑娘。”
　　李高阳：“……”
　　说得有些道理，竟无法反驳。
　　新婚那日，房驸马知道公主喜欢花美男那套文人的调调，特意学了一下，装模做样地要给公主取了表字。
　　高阳公主眼里都是期待：“好呀，夫君你给我取什么字呀？”
　　媛？淑？静？姝？慧？雅？
　　高阳公主想象中的表字都是很高大上的，形容女子的美好性情。
　　房遗爱深吸了一口气，深情款款地喊道：“绿儿，我爱你。公主就是我的绿儿！”
　　高阳公主：“……”
　　爱是一道光，绿得她发慌。
　　神踏马绿儿，连她的侍女都不取这样俗气的名字。她忍住将要爆发的怒气，听得驸马在旁边情意绵绵地解释，来了一场爱的告白。
　　“绿儿，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穿着一身绿色的衣裙，掉落到我的怀里。”
　　“哦，你有两个沙袋那么重，沉甸甸的，砸得我的手都快断了。哦，这不是一百斤的分量，这是爱情的分量啊。”
　　“天上掉下个绿儿，从此房二就有了媳妇！”
　　“绿儿……”
　　“绿儿……”
　　高阳公主打死都没想到，她这辈子没有给房遗爱戴绿帽。反倒是驸马房遗爱，绿了她一辈子。
　　有道是：因果有轮回，苍天饶过谁！
　　房驸马看着公主渐渐大起来的肚子，一脸惊奇：“绿儿，我好开心，我们有孩子了！”
　　房驸马抱着黑黢黢的胖小子，有些苦恼：“绿儿，我们家孩子好黑，以后娶不上媳妇怎么办？”
　　房驸马握着公主的手，早已满脸褶子：“绿儿，下辈子我还想和你在一起呢。”
　　他老了，但还记得那个穿绿色衣服的姑娘，用桃核砸得他脑瓜疼。她那么好，那么甜，肯定是天上下来的桃子精。
　　他怕她会回去当仙女，他怕下辈子就见不到她了。
　　“别怕，我还当你的绿儿，不走，不走。”
　　高阳反握住那双黑黑的大手，把头靠在他的怀里。她闭上了眼睛，没多久就睡熟了。



第一卷 第97章
　　三鲜水饺的滋味, 可不是虚的！
　　萧依依想象着饺子就醋的好味道, 看着生饺子就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超百个白白嫩嫩的牢丸被排列在竹筐里，在蒸腾的水汽中，李渊一声令下：“放牢丸！”
　　“扑通扑通”地溅起一处处小水花，一大锅饺子开始烹煮。
　　虾仁、韭菜、木耳、猪肉……这些牢丸馅儿被煮出了汁水, 薄薄的面皮被撑大了, 近乎要透出里面馅料的颜色。面汤变得浓稠了一些, 空气中散发出实物的味道。
　　高个的黑皮青年有些馋了：“这牢丸快好了吧？”他一定要大吃一碗！
　　今天在路上耽搁了一整天, 他才吃了几个桃子。如今腹中的果肉早已化作一泡尿, 无影无踪了。看着锅边舀牢丸的窈窕姑娘，他的嘴巴有点干，有点渴。
　　好像是更饿了。
　　第一锅牢丸被煮熟, 高阳先给祖父祖母盛了一大碗，然后她拿出了小叔叔的专用小兔叽饭碗，给大胃装了十多个饺子。她一回头, 看到扒拉着灶边的大个子, 眼神亮晶晶，仿佛是等待投喂的大狗子。
　　房遗爱的眼神中分明写着：我要, 我要！
　　“这人也太馋了。”高阳在小声嘀咕了一下，手却很诚实地拿住家里最大的碗，给房遗爱装了足足三十多个牢丸, 递了过去。
　　似乎是怕这人饿着，她在海碗里还多舀了一勺面汤。
　　房遗爱没想到萧姑娘如此心善，没顾着她自己, 反倒是给他盛饭。他脸红红地接过狗碗那么大的碗，嘴巴里全是：“谢谢，谢谢萧姑娘。”
　　这姑娘是个实诚人，给他吃那么多。
　　往日里他爹娘兄弟都说他吃得多，不够文雅，吃饭要慢点，吃相要斯文。但今天在村子里吃晚饭，也得入乡随俗是不是？
　　自以为是个小机灵鬼的房遗爱，捧着大碗，按照想象中的农村画风，哧溜哧溜地吃起来，一点也不客气。这家的小男孩挺好心的，还凑了过来，还展示了他小碟子里的蘸料。
　　“大哥哥，你吃蒜吗？蒜泥蘸饺子忒香！”
　　大胃看着未来侄女婿第一次来访，心生“慈爱”（想炫耀一下），让房遗爱羡慕一下他耶耶给他调的秘制蘸料。蒜蓉是李渊用小火慢慢炒香，再加入少许盐和鸡汤熬出来的。大胃能吃微辣的口味，他强烈要求父亲混点花椒油和茱萸油进去。
　　这就更香了，口味丰富极了。
　　通常嘛，各人的口味都不一样，像高阳那样的姑娘就不吃蒜。家里的蘸料都是自己调自己的，小男孩也只是找人聊天，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可谁知房遗爱看完还伸手，径直把大胃的蒜泥都倒在自己的大碗里。他露出了感谢的微笑：“吃，怎么不吃，谢谢你啊。”
　　大胃气极了：“……”
　　所以你就把我的蒜都抢了，米粒大的蒜沫子都不留给我？
　　瞧着房遗爱还回来的空碟子，小孩都快要哭了。幸好他还知道自己是长辈，要端着，所以气鼓鼓地别过脸去，决定之后几天都不跟房遗爱玩了。
　　但很明显，房遗爱这个沉迷于水饺当中的人，并没有感受到滕王的冷落。蘸过了蒜泥之后的饺子，果然是好吃太多！
　　三鲜饺子的肉馅满满，木耳爽脆，韭菜清香，食材原始的鲜味特别诱人。但是房遗爱是个爱吃大鱼大肉的重口味汉子，虽然爱吃饺子里面的鲜甜，但总感觉有点不得劲。这不，多了几勺蒜泥，浓郁的味道就想坐了火箭一样，突然间都窜上了舌尖。
　　软糯的面皮，鲜嫩的肉鲜，微辣带麻的浓香型蘸料，一下子就把他给征服了。
　　他一口能吞三个饺子，头都不抬地大赞：“爽，痛快！”
　　好吃莫过饺子，这个道理在千年以前同样管用。一口气吃几十个饺子，那当然就是翻几十倍的快乐！
　　不多时，碗底的最后一个饺子都被他依依不舍地吞到了腹中，连放凉的面汤也喝着溜溜缝儿。他意犹未尽地擦了擦嘴，这快乐的时光真短暂啊。
　　高阳留意到这边的房遗爱没几口就都吃完了，她瞅瞅人家的大个子，又觉得可以理解。生得那么高壮，肯定是比他们都要能吃。
　　“好客”（并不）的高阳公主随口一说：“房公子，要不我再给你下一锅牢丸？”
　　她也只是随口说说，就像是种花人打招呼都说“改天一起吃饭”一样，压根就没想着挪屁股。
　　可房遗爱听到这句话，眼神又“duang”地一下，加了特效似的亮了。他正回味着饺子的好滋味呢，感觉自己的肠胃还有余力，能接着大战三百回合。
　　“那就多谢萧姑娘了。”他直接把大碗塞到了高阳的手里，笑得非常开心。
　　高阳愣了一下：“啊？哦，我这就再煮点。”
　　在祖父家住了几天，烧水煮开的活儿难不到高阳。她麻利地燃起灶火，把还没煮的三鲜牢丸倒入锅中。但总归是不熟练，她的脸不小心在灶边蹭了一下，一下子脸上黑黑的沾到炉灰。
　　青年不由得弯起了嘴角，眼神中都是笑意。
　　沾了灰的桃子精更可爱了，他想起一种晋江不能想的动作。
　　想归想，房遗爱还是读过几本书，很有道德规范的。他想用衣袖擦去姑娘脸上的炉灰，但又怕自己唐突了姑娘。一时间进退两难，像一条踌躇不前的大狗，眼巴巴地看着主人。
　　高阳摸了摸脸，被这人看得瘆得慌：“我脸上是有什么吗？你怎么这样盯着我呀？”
　　房遗爱有些不好意思：“你的脸上蹭了灰，有点脏。”
　　“是这里吗？还是另一边？”高阳指着左边的脸蛋问道，“算了，还是你给我擦一擦吧。”
　　粗神经的高阳想着，反正这姓房的都是她锅里的人，四舍五入不吃亏。就算万一谈崩了，崩的也是“萧姑娘”的马甲，不是大唐公主。
　　这般想着，高阳便递出了她随身携带的帕子。
　　青年拿起帕子，轻轻地擦掉少女脸颊上的炉灰。但帕子是干的，反倒把炉灰抹匀开来，越擦越黑。他满怀歉意地拿着帕子，打湿，才重新站在了少女的面前。
　　他生得高，半蹲着给高阳擦脸，湿过水的帕子好凉，在她的脸上蹭过有点冷。房遗爱努力控制住自己的力度，另一只手托着她的脸，生怕把桃子精的果皮擦坏。但即使这样，高阳的脸上还是绯红一片，像是熟透的桃子一样。
　　一时间手足无措。
　　“啊？侄女？”
　　路过厨房的小男孩尖叫出声，下一秒又立刻捂住了嘴巴。从大胃的角度看起来，侄女居然已经亲上了！
　　别以为那帕子挡着，他就没看到在玩亲亲！
　　唉，真是女大不中留啊。
　　大胃：“我什么也没看到，对，我没看到。”
　　小男孩连忙用手捂住了眼睛，要是手指缝没有张开的话，也许他的话更加令人可信。
　　高阳的脸红红的，她好像做错了事情一样，连忙去看锅里的水饺。饺子被煮了好久，面皮都破了，煮成了一滩烂糊。她拍了拍脑袋，暗暗唾弃了自己几句。
　　妈的，太没本事了，竟然看这大黑个看入了迷。
　　房遗爱也不在意牢丸煮坏了，他黑着（其实是红）一张脸，又捧着大碗吃光了。
　　吃过了晚饭，房遗爱为了表现自己，说要帮忙扫地。天知道他这个国公之子，从小到大都没有干过家务活，哪里会扫地啊。
　　他学着小男孩扫地的样子，拿起扫把就在院子里舞得虎虎生风。他把自己练武的元素添加进去，动作威武有力，视觉观赏性很强，看得姓李的一家子大声叫好。
　　只是筋疲力尽过后，大胃揪住了他的衣袖，小声地说：“大哥哥，你别把尘扬起来啊，这都白扫了。扫地要洒点水，你阿娘没教你吗？”
　　房遗爱：“……”
　　他娘压根就没叫他扫过地。
　　无奈之下，他打来一盆水，重新地在院子里打扫。等他从新打扫完之后，月亮已经高高地挂起，秋风吹得他凉飕飕的。
　　累得房遗爱差点想丢下家伙走人，回家享受去了。
　　好在，有个好姑娘踏着月色过来，她身后跟着几条大狗，在月光下衬得跟精灵一样。她穿着水红色的斗篷，真好看啊。风吹得她的脸好白，叫房遗爱心疼坏了。
　　这姑娘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这会儿吹风要生病头疼呢。
　　李高阳：“房公子，院里洗漱房有热水，你可以用哩。”
　　房遗爱顿时疲倦全消，傻傻地笑着：“好哇，谢谢萧姑娘。”
　　他哗啦哗啦地洗了个热水澡，歇在了客房里。床和被褥好软，有种太阳晒过的清香。他闻得身上沐浴粉的香味，薄荷味带点甜，非常清爽宜人。
　　恍惚间，他想到了一个问题。他若是和萧姑娘用了同一款沐浴粉，是不是四舍五入就——
　　有了肌肤之亲？
　　不得了不得了，房遗爱的心砰砰直跳，都快要窜出来了……
　　另一间房里，高阳抱着蛋黄派，想着院子里的另外一个人。皇祖母怕她一个人睡觉不安全，特意让家里的大狗子们守护着她。灰珍珠和小灰毛和她不熟，就歇在了房门外。
　　她和蛋黄派熟，允许金毛大狗睡她的旁边。好多年不见，蛋黄派都有媳妇了，她还是个单身狗。
　　“蛋黄派，你说房二是个什么样的人？好人还是坏人？”
　　“汪汪汪。”
　　“你也觉得他不坏是吧，我觉得他有一点点好，就一点点。”
　　“汪汪汪。”
　　“所以我要不要嫁给他？”
　　“汪汪汪。”
　　月光照了下来，聊着聊着，高阳和金毛大狗双双睡熟。她的嘴角微微翘起，不知道梦里有没有他。



第一卷 第98章
　　一夜好眠。
　　房遗爱有早起练武的习惯, 外面的公鸡一打鸣, 他就静悄悄地起来了。往日里在府里有丫鬟嬷嬷伺候，还不觉得什么。这会儿洗脸打水都要自己干，倒是一种新奇的体验。
　　一勺凉水泼到脸上，整个人都清醒了。
　　“哈！”“嗬！”“喝！”
　　出拳, 侧腰, 踢腿, 风风火火地练了一套功夫, 整个人都热起来了。练到酣处, 青年干脆把上身的衣服围到了腰间，动作在晨风中打得更有力了。
　　天色渐渐亮起来，不多时, 村子里的声音更多了。西边的厢房推开了门，三条大狗围着那个苗条的姑娘。清晨的气温有些低，她裹着厚厚的斗篷, 脸蛋被风吹得发红, 眼神似乎还在梦境中游荡，一副没有睡醒的样子。
　　“早上的桃子精真可爱啊。”青年偷瞄了两眼, 在心里小声地说。
　　“汪汪汪。”
　　“汪汪汪。”
　　几声狗叫声把迷迷糊糊的高阳唤醒了，她看到院子里光着膀子练武的房遗爱，脸“唰”地一下更红了。这人怎么上身不穿衣服？太不害臊了！
　　瞧瞧那胳膊上的腱子肉, 又大又粗。还有那八块腹肌，原来男人肚子上的肉是这样长的。再往上一瞧……不行不行，自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别人, 真是太失礼了。
　　从小接受的教育让高阳面部改色地移开了目光，她装作一本正经地样子，还打了一声招呼：
　　“早啊，房公子。”
　　殊不知她的心跳得好快，她还是第一次看到男人的身体。
　　那人也友善地笑了笑，露出一排大白牙：“早啊，萧姑娘。”
　　见姑娘没看两眼就走了，隐隐想要展示自己的房遗爱，心里头一次升起了沮丧。莫非是他的身材不够好，没看头？萧姑娘咋不多看两眼呢？
　　看看又不要钱，不看白不看。
　　往日里他在府中练武，一群小丫鬟都看得目不转睛，大声叫好呢。甚至还有面容姣好的侍女，趁机想要揩他的油，暗示他可以“这样那样”，但都被他一一拒绝了。
　　他是要练童子功的男人！他要成为一代武林高手！
　　怎么可以被这种“这样那样”的活动耽误了他的神功！
　　被武术师傅忽悠了的房遗爱，还是一个很天真的孩子。他从小读书就头疼，读过几本小儿启蒙的教科书之后，就读不下去了。他最爱的还是舞刀弄枪，这种出汗出力的运动多痛快啊，才适合他哩。
　　脑子里正在胡思乱想着，青年被一道男声叫醒了。
　　李渊：“房贤侄啊，你能吃豆子吗？我早上打算做豆花面。”
　　房遗爱连忙点头：“能吃的，李叔要我帮忙推石磨吗？”虽然不知道什么是豆花面，但吃人嘴短，他来了别人家里，总该是要伸把手的。
　　除了上了年纪的李叔，这户人家都是女的（萧依依和高阳）小的（大胃），推磨多费力啊。叫女人去干这种活儿，自己坐着等吃，房遗爱可干不出来。
　　“那就多谢房贤侄了，等会儿随便吃，甭客气。”李渊端着半盆泡好的豆子，在旁边指导着青年推石磨。
　　能有人主动帮忙干活，那就再好不过了。李渊笑眯眯地看着这个未来孙女婿人选，心中非常满意。这个小青年脾气不大，能干，听话，在贵族家的公子哥儿中，算是非常难得的了。
　　上辈子高阳和他合不来，肯定是没看到这人身上的优点。
　　虽然是生得黑点，但这小伙子壮啊。要是放在后世的健身房里，肯定有一大堆妹子搭讪加微信。照他看来，房遗爱比长安城那些脸上涂粉的小白脸强多了！
　　什么叫男人，这才叫男人。
　　李渊摸了摸自己松松垮垮的肉，表示对这种年轻人的身材很羡慕。可惜他这副身体老了，虽然也算健康，但玩健身也玩不到房遗爱这种水平。瞧瞧房遗爱推着石磨研磨豆浆的样子，呼哧呼哧的，干活非常卖力。
　　便宜孙女高阳小声地说：“干活比驴都有劲。”
　　可不是么，连大胃都对这个大个子满意极了。小孩忘记了昨天房遗爱吃光他蒜泥的事情，没一会儿就“房哥哥”前，“房哥哥”后地喊着。
　　乳白色的豆浆顺着石磨的缝儿，快速地接满了一盆。生豆子的腥味飘了一院子，但人人都不嫌弃那股味儿。
　　反而是更加期待了。
　　不加糖的豆浆加水烧开，然后把宽面放进去烫熟，这样煮出来的面条会更加香甜。另一边，用猪后腿筋肉切成肉丁，加点泡发好的虾米香菇，配上葱花茱萸花椒胡椒芝麻煸炒出香味。
　　等面条熟了捞出来之后，点好的咸豆花铺在上面，再码上炒好的肉酱，配着调料就更香了。豆花面的灵魂薄荷叶也不能少，清凉和热辣相碰，闻着的味道就丰富极了。
　　李渊给贡献最大的房遗爱乘了满满一大碗，上面的豆花一颤一颤，浇头的肉给得最足，看得青年捧碗的动作都轻了。
　　生怕一用力，就碰坏了这道从来没有吃过的美食。
　　萧姑娘说她祖父做饭最好吃，果然不假。虽然姓萧的姑娘有个姓李的祖父，真奇怪啊，但在美食当前，房遗爱可没这个脑子再想别人的家庭伦理关系。
　　浇头的辣味中带着香料的味道，宽面筋道有嚼头，让青年只想把头埋进去碗里，大口嗦面。柔软细嫩的豆花和香辣味好不冲突，反而极为融洽。洁白的豆花被肉末辣酱包围着，豆香咸香一拥而上，浓郁的滋味叫人难为极了。
　　热气腾腾的面食，驱赶了秋天的寒气，非常符合长安人的口味。
　　以两片薄荷叶子结尾，解除热辣警报之余，令整个人都清爽起来了。
　　咕噜咕噜地吃完一大碗，房遗爱竖起大拇指直夸：“李叔的手艺太好了，你要是在城里开饭馆，我肯定天天去吃。”
　　李渊笑得谦虚又得瑟：“你爱吃，以后再来就行。”
　　开什么饭馆，这辈子他是不可能开饭馆的。整天围着灶火油腻腻多难受啊，他的手艺，只想做给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吃。
　　吃过了早饭，李渊一脸“忧心”的样子，交给房遗爱一个任务：听说附近林子里有野兽，请他帮忙清理一下，至于报酬嘛，就让房遗爱自己看着开。
　　老男人紧紧地皱着眉头，整个人都加了一个“丧”的状态，好像遇到了天大的难事：“房贤侄可能帮我一回？”他的双手紧握，在那儿装可怜呢。
　　看得大胃不忍直视：耶耶，你的戏好假。
　　高阳的眼皮子也抽了抽，皇祖父为了帮她考验房遗爱，牺牲真是太大了。太上皇何时求过人？这个貌美的少女有些感动，皇子皇孙何其多，皇祖父竟然帮她到了这个地步。
　　哇，感动之余真有些丢脸啊。这剧本谁写的，太生硬了！
　　事实上，计划不怕旧，好用就行。
　　显然脑瓜子不太机灵的房遗爱就相信了，他被哄得拍了拍胸脯，应承下来：“没问题，李叔这事儿都包在我身上。”
　　李渊顺势把便宜孙女推了出去：“那就让高阳和你一道去吧，也好搭把手，有个照应。”
　　他朝少女打了个眼色：祖父已经帮到这儿了，剩下二人相处就靠你啦。
　　青年一下子呆住了，他和萧姑娘一块儿去打猎？这姑娘细胳膊细腿的，恐怕也帮不上忙吧。正想要拒绝带妹同行时，高阳吹了一声口哨，蛋黄派一家都围上来了。
　　她挎着篮子，旁边是近一百斤重的大狗：“我们家的狗很凶，遇到野猪豺狼也有一战之力。有蛋黄派在，不用慌。”
　　高阳一点儿也不慌，林中野兽那事儿压根就是骗人的。
　　房遗爱不知情，但看着这彪悍的三条大狗，勉强点了点头。猎狗的忠心世人皆知，有了这几只相护，想必萧姑娘遇到意外也不会受伤。
　　于是青年怀着打猎的沉重心情，高阳带着郊游的轻松心情，各自想着事情，就一路同行了。
　　此时正值秋天，山上的树叶变成金黄或棕红的颜色，非常好看。高阳笑着捡了一片火红的秋叶，在手里把玩着，看得房遗爱也朝她笑了笑。
　　高阳俏皮地用红叶挡着半边脸，问道：“好看吗？”
　　房遗爱赞叹道：“真好看呢。”人比叶子好看。
　　桃子精的手好白，红色的叶子衬得她的手超好看！
　　青年想着，要是寻到好的玛瑙镯子，他想要送一双给萧姑娘。她的手腕子那么细，带着血红色的玛瑙一定是肌肤胜雪。然后他不要脸地想要摸一摸少女的手，一定非常白嫩柔软。
　　读书不多的房遗爱，能想到“肌肤胜雪”这个比喻词，已经是他对语文学习的最高水平了。
　　眼睛看着姑娘，余光却在林子里扫着。他害怕突然间有野兽跳出来，伤着美丽的姑娘。
　　“喔喔……”
　　“吱吱吱……”
　　耳聪目明的房遗爱留意到前方有动静，他抄高阳打了个手势后，悄悄搭满了弓弦。屏住呼吸的一刹那，他一松手，箭雨破空的声音在空气中划过。
　　“咻——”
　　射下了两根金黄色的毛。
　　金狐抱着金鸡一闪身，躲开了敌人的偷袭。狐狸连忙扶着鸡屁股一看，幸好幸好，金鸡没受伤呢，只掉了两根鸡毛。
　　但即使这样，金狐也心疼坏了，四舍五入，它的大宝贝受伤了。狐狸气急了，从草丛里窜了出来，指天大骂，是哪个不要脸的来坏它的好事？
　　难得金鸡答应和它来一回野外PL ay，红叶纷飞，气氛多好啊，是哪个傻蛋乱射箭？
　　“吱吱吱。”
　　该死，该死！狐狸到嘴的鸡飞了，你赔我！赔我！
　　狐狸一眼就捉住了林子中站着的傻大个，是他，是他，是他，就是他。它不作弄死这个坏狐好事的人，它狐狸就不活了！



第一卷 第99章
　　只见林子里的狐狸“吱”地尖叫了一声, 就要朝房遗爱挠去。
　　好不容易和金鸡两兽相处, 却被这个人给毁了。深秋的晚上得多冷啊，它还偷偷去扒人类的房间的窗户，用心观摩学习了，挨了好几天的冻。现在可好了, 都白学了！
　　气死狐了, 狐要报仇！
　　它的一双兽瞳仿佛带着蛊惑人心的力量, 青年一抬起眼睛看着它, 连反抗的动作都升不起来了。眼看着那双利爪要挠破房遗爱的脸, 旁边的高阳连忙高声大喊：“金狐，别啊，这是祖父家里的客人！”
　　听到高阳的声音, 金狐的动作顿了顿。但它还是气啊，不打脸，那就挠坏他的衣服。狐狸平常看着人畜无害, 但高阳却知道祖父家里的狐狸是最邪门的。
　　这不, 傻大个还没反应过来，金狐已经把他胸口的衣服划破了。左右两边还挺对称的, 搞得跟后世的破洞装差不多。
　　幸好狐狸没多伸手几厘米，不如他的心脏也得掏空出来……
　　直到凉飕飕的风吹到心口上，惹得青年打了个寒战, 他才回过神来。他低头一看，衣服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竟然破开了两个打洞！
　　他一点记忆都没有。
　　房遗爱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疑惑极了：“这是怎么了？我刚才怎么了？”
　　他用眼光偷看这旁边的姑娘，莫不是这个姑娘如此豪放，想要把他“这样那样”，用药迷晕了他？唉，那也得题前说一声嘛，即使是喜欢的姑娘，起码也得定下亲事才能“这样那样”。
　　不得不说，他的猜测还真不要脸。
　　他这才注意到，身侧的姑娘抱着一只金黄色的狐狸，轻声地哄着。奇异的是，脚边还有一只将近十斤重的大公鸡。从院子里带出来的狗似乎都见怪不怪，对着鸡也不下嘴咬。
　　真是奇怪了。
　　“这是家里养的狐狸和鸡，不知道怎的跑了出来。”高阳举着狐狸，那只小兽还对着房遗爱的脸吐了一大口唾沫。气得房遗爱想要杀狐，这是什么畜生呀，忒不讲理的。
　　别以为他没看到，这狐狸在萧姑娘的怀里，偷偷朝他翻白眼。青年觉得这狐狸野性大，从家里跑出来，养不熟，建议道：“这般好的毛皮，不如我叫人给你取皮做衣，做一条大围脖，冬天能暖和一阵子。”
　　一听这话，狐狸全身毛都要炸了！
　　“吱吱吱，吱吱吱。”
　　好哇，这人要杀狐，要杀狐！
　　金狐坐在姑娘的怀里，小爪子指着房遗爱骂骂咧咧，颇有告状之意。也亏它这般耐性，骂了一路都不停嘴，直到回去院子里了，还在骂人。
　　萧依依看得好奇，接过高阳手里的毛绒绒，问道：“金狐这是怎么了？是谁欺负我们家的小宝贝啊？”
　　家里的宠物都是小宝贝，萧·大猪蹄子这话说来没毛病。
　　金狐委屈极了，它的小脸蛋上落下了泪水，姿态颇为动人。它一边指着埋头吃饭的房遗爱，一边擦泪，狐狸眼里都是害怕：“吱吱吱，吱吱吱。”
　　主人，救救我吧，那人要杀狐呢。
　　谁知萧依依看得神奇，居然把一家子都喊来了：“看呐，我还是头一次知道，狐狸还会哭呢！”要是发到抖音上面去，准能一炮而红。
　　跟看聚众看热闹差不了两样，连大胃都围了上来看稀奇，狐狸彻底哭不下去了。
　　它歪歪扭扭地带着小红帽，穿着小裙子，跑去找金鸡玩了。耽误了大半天功夫，也没能讨回公道，狐狸决定和金鸡增进一下感情后，就亲手干一票大的……
　　入夜了，房遗爱刚洗漱完，就看到屋子里有绿光一闪，揉了揉眼睛又看不到了。
　　他喃喃道：“是我看错了吧，屋里哪里有绿光？”
　　信奉无神论唯物主义的青年躺在床上，也没有多想，没一会儿就进入梦乡。
　　今天的梦更外美妙，梦里有美丽的姑娘。萧姑娘生得好看，他是知道的，但他没想到梦里居然有盛装打扮下的萧姑娘，朝着他迎过来。
　　她的嘴唇红得像血，格外妖娆艳丽，她的脸蛋有些白，眼尾泛红，像桃花一样，笑的时候妩媚非常。她的头上戴着昂贵的珠翠，身穿桃红色的纱衣，里面的襦裙看着很薄，少女的曼妙曲线完全被勾勒出来。
　　房遗爱的眼珠子不敢乱看了。
　　虽然知道这是做梦，但他也怕控制不住啊。
　　姑娘的声音比蜜还甜：“二哥哥，过来呀？不看看我吗？”
　　梦里真好，什么都有。在家中排行老二的房遗爱心都要酥了，萧姑娘还从来没有喊过他二哥哥。要是她日日都喊他二哥哥，那该有多好啊。
　　青年摇了摇头，打住，打住。
　　见他不过来，姑娘便小跑过来，把自己投入了他的怀里。如此一来，房遗爱终于拒绝不住了。他抱着这个比他矮了两头的姑娘，她真小，真软啊。她身上好骚，有点臭，是和初见时那股桃子般甜蜜的体香不一样。
　　但梦里嘛，也不可能尽善尽美。
　　房遗爱表示非常理解，情到浓时，他感慨了一句：“你好骚啊。”
　　“嘻嘻，二哥哥喜欢我吗？”怀里的姑娘抬起头来，房遗爱也顺势低下了头。
　　正当要一亲芳泽的时候，怀里的姑娘突然间变成了一只大老虎，一张开嘴巴就把青年吞了下去！房遗爱感觉到一阵阵剧痛，全身骨肉都仿佛被老虎嚼烂撕碎，吞入腹中。
　　疼得他全身都直冒汗，半夜里惊醒了。
　　“啊？啊！”
　　青年径直从床上蹦起来来，察觉自己是在做噩梦，才长舒了一口气。这梦真是太真实了，梦中的萧姑娘与真人无异，梦里的老虎更是吃得他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为了压压惊，房遗爱倒了一大杯凉开水，大口大口地喝完了。惊魂未定的他，没有发现这水里飘着一根好细好细的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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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了水，感觉稍微好受了一点，房遗爱又躺回到床上去。他还想着梦里的萧姑娘，有意重温鸳梦，但是腹中升起一阵阵绞痛，痛得他捂着肚子冲出去院子里的公用厕所。
　　稀里哗啦的，头一回拉还可以接受。
　　但有一就有二，在这个寒冷的夜里，他足足拉了七回。当太阳渐渐亮起来时，他整个人虚脱地躺在床上，仿佛身体被掏空。　
　　留意到院子里一整夜冲水声的高阳，秀气的眉头皱了起来。她的俏脸煞红煞白，想到了一个严峻的问题：这人整晚上厕所，该不会是肾亏吧？
　　肾亏的男人要不得啊！会影响家庭幸福的！
　　在高阳还没探索出青年是否肾亏的时候，小白脸杜荷倒骑着马跑过来了。他揪起脚步漂浮的的房遗爱，紧张地说：“房二，快回去吧，陛下有意让你和高阳公主相看婚事呢。说不定啊，这几日会宣你进宫。”
　　高阳的脸色一白，耶耶那么快就要下旨了吗？
　　她觉得考察得还不够呢。
　　可在外人看来，这分明是萧姑娘为爱心碎了。杜荷看了看院子里一脸坦然的太上皇和太上皇后，不由得感叹有钱人真会玩。他都能打听到的消息，他就不相信太上皇夫妻俩不知道。
　　这萧姑娘是太上皇后亲戚家的姑娘吧？叫自己外家的姑娘去截公主的胡？
　　厉害，厉害！
　　这太上皇也不管管，为了讨好媳妇，连自己姓李的亲孙女都不要了。
　　杜荷脑补了一大出皇室宫廷大戏，就扯着脑子懵懵的房遗爱回去了。高阳见考察对象都不在了，心知这门亲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儿。她如今都房遗爱的为人有几分了解，认为和这个人结婚还不算难受。
　　“嫁谁不是嫁呢？”高阳公主的心情不坏，她朝萧依依夫妻俩深深地行了一礼，“谢皇祖父和皇祖母帮我，对了，还有小叔叔。这门婚事算不错了，我嫁。”
　　房遗爱肾亏她也认了，有病嘛，吃药慢慢治呗，人品不错就行了。
　　带着几分少女怀春的心思，公主脸红红地上了马车。她猜想，结婚的时候房二见着她，会不会大吃一惊呢？
　　嘻嘻，想想就觉得有趣！
　　长安梁国公府
　　感谢医术精美的大夫们，吃了几剂药，房遗爱的拉肚子就好了。他听闻皇帝要他娶高阳公主，脸色顿时就变了。
　　他喜欢的是村子里的萧姑娘，不是那个什么鬼公主啊！
　　可君命不可违，三天之后，他们房家供上了香案，接过了太监手里的圣旨，此事便再无回旋的余地。大兄一脸笑意地恭喜他：“遗爱啊，你和公主定下亲事，我就放心多了。”
　　弟弟读书不成，是个粗人，手头没有官职，只靠爹娘兄长护着，以后说不定还要看勋贵的脸色做人。房二娶了公主，那就不一样了，妥妥成了吃软饭的人生赢家啊。
　　只要李唐不败，房二的富贵不倒，爸妈再也不用担心他没钱吃饭了。
　　高壮的青年呆呆地站在那里，鼻子酸酸的。道理他都懂，可他就是忘不了村里的萧姑娘，他记得萧姑娘的笑，像桃子那样又软又甜。他娶了公主，那萧姑娘怎么办啊？
　　很渣男的房二心想，他要是娶的旁人，心爱的萧姑娘说不定还能纳回家里做妾。以他家的身份地位……村花萧姑娘，应该是愿意嫁给他做小的吧？
　　不得不说，时势造渣男。
　　可娶了公主，他就不能碰别的女人了，他不能再见他的萧姑娘了。一想到这儿，房遗爱就站不住了，他蹲到了地上，鼻腔中的鼻涕终于忍不住了，眼泪鼻涕齐齐流了出来。
　　一个铁憨憨还哭，这样看起来更丑了。
　　他前几天还做梦跟萧姑娘“这样那样”，连孩子叫什么名字都想好了。可圣旨一接，他的梦碎了，他和桃子精再也有缘无分。
　　从此之后，请叫他房敢敢。
　　他，是个心碎了的憨憨。



第一卷 第100章
　　房敢敢最近都很伤心。
　　所以他的狐朋狗友们约着他, 说要给他开一个成人派对, 去见识一下乐坊里的美人美酒。往日里房遗爱都从不去夜店的，但这回心中郁闷难解，干脆就去了。
　　他低垂着头，小声地说：“喝醉了也好, 说不定梦里有萧姑娘呢。”
　　他想念村里的萧姑娘, 可惜佳人人去楼空, 他去到刘家村再也找不着了。他也想在梦里再见一见她, 可也许是萧姑娘知道他要结婚, 再也不肯进他的梦里了。
　　“遗爱，你想什么呢？看表演啊，今天的胡姬跳舞多带劲啊！”好友程怀亮一巴掌扇到了房遗爱的头上, 他们都是武将集团家的孩子，打打闹闹都力气可大着呢。
　　一群青年人看着舞台上跳得婀娜多姿的西域美女，眼睛都粘到人家身上了。看看那小腰, 扭得真好看啊。看表演还有零食送呢, 一嘴果仁核桃肉干，配点葡萄酒, 吃得嘴里都是香喷喷的。
　　房遗爱摸了摸头，惆怅地叹了一口气。
　　好友程怀亮娶的是皇帝十一女清河公主，看他这副出来泡夜店的样子, 显然是公主不爱管他的。就不知道那高阳公主是不是也是温柔的脾气，能叫他跟萧姑娘再见一面。
　　房敢敢心都碎了，他只想再见一面吧, 再看一眼那村里的桃子精。
　　然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从此，他就会是一个没了心的憨憨……
　　程怀亮看大个子一脸无精打采，顺手塞了一枚果脯过来。他挤眉弄眼地笑着，向好友怂恿道：“房二，吃个桃脯肉，甜甜嘴吧。等会儿还有古丽姑娘出来跳舞，听说她还是个雏儿呢。”
　　别说他这个好哥们没提醒，趁着现在还没结婚，还能浪一浪。等娶了公主，还想摸一摸古丽姑娘的小腰？
　　想得美啊！
　　“什么古丽姑娘？”房遗爱抬头，只看到个五官深邃的西域美人穿着薄薄的衣裙跳得妩媚。可惜他对美人没什么兴趣，嘴里嚼着的桃脯肉也味道寡淡。
　　“呸——”
　　青年没吃两口，就吐了出来，这桃子的味道和他在村里吃的大桃子差太多了。旁边的程怀亮吃着还不错，看到他反常的动作，连忙问道：“房二你是怎么了？”
　　“没事，就是太难吃了，都是渣，还不甜。”房敢敢一脸嫌弃。
　　他想念村子里可以吸着吃的水蜜桃，饱满多汁，味道香甜浓郁。这外头的桃子看着还行，但吃起来香味上就差了一大截，更别提晒成的果脯，没滋没味的，这生下一点果子的酸味和少许甜味。
　　程怀亮再吃了几口，不信：“哪里有你说得那么差，这月华楼的东西一向是顶好的。你说的桃子是何处的？带我们去尝尝呗。”他看呐，分明是房二心情不好，拿这果脯发泄罢了。
　　一提到那个伤心地，房二更难过了。他狠狠地灌了自己一大口酒，语气冲冲地说：“不去了，再也不去了。”
　　都没了美丽的桃子精，他去干什么呀？
　　往日的美好都化作一梦，梦碎了，他什么也抓不住。借酒浇愁愁更愁，房敢敢抱着酒壶不撒手，没一会儿就把自己喝得个烂醉。喝醉之后，他便坐在座位上，傻兮兮地笑了。
　　像个两百斤的孩子。
　　那跳舞的古丽姑娘有心在今天挑一位恩客，她眼波流动之间，一眼就看上了那个高壮的青年。这位客官不符合长安白皮靓仔的审美观，但却很合西域人的口味。古丽跳着欢快地舞步，绕着房二转圈呢。
　　喝醉的房二也不害臊，用武术的动作比划了两下，颇具有力量之美，看得在座的众人大声叫好。
　　程怀亮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他也一脸兴奋，扯着嗓子干嚎：“好啊，房二我看好你！”
　　要是房二能一亲芳泽，那也算给长安城增加了一笔风流韵事。
　　脸红红的大个子只会傻傻地笑，舞姬递酒过来他也喝了，正当古丽姑娘正要拉他的手的时候，一道女声尖叫起来：
　　“房遗爱，你竟然敢负我！”
　　一道马鞭子就抽了过来，那古丽姑娘躲闪不及，一双洁白的柔荑瞬间就肿得像猪蹄一样。古丽姑娘咬了咬嘴唇，顿时这房公子原来是有主的，她也许是惹了人家的未婚妻。
　　身姿曼妙的胡姬摇了摇头，立刻退了下去。她只是个在长安讨生活的苦命人，没必要跟身分娇贵的大户小姐起冲突。
　　高阳定了亲事以后，心中有几分满意，行事就渐渐放飞起来。她听闻这月华楼的歌舞最好，就求着哥哥们待她出来玩玩。
　　适逢太子李承乾学习压力大，也想出来浪，于是就带上女扮男装的高阳公主，齐齐出现在月华楼。一进入大厅里，高阳公主就眼睛很尖地看到了她的铁憨憨。
　　“他生得真高啊，在人群里一眼就能看到了。”正当她想要打招呼的时候，房敢敢竟然和别的女人拉起小手？
　　高阳公主可不是能容忍的人，她也有几分皇女刁蛮的脾气，抽出随身携带的马鞭子，用力打了过去。叫他们这对狗男女背着她相会？
　　吃屎吧！
　　这么一打下去，房遗爱整个手背都火辣辣的，他的酒意立刻醒了三分。他一睁开眼，他的桃子精正俏生生地站在他面前。
　　以为自己在喝醉做梦的青年，咧开嘴笑了：“喝酒真好啊，喝酒就能看到萧姑娘了。我想你想了好多天，都见不到你啊……”
　　“见你个大头鬼！”
　　高阳公主的气还没有消，她伸手就揪住了房遗爱的耳朵，疼得他直翻白眼。持续的疼痛让房遗爱整个人又清醒了一些，他摸了摸自己耳朵上的小手，是温热的，是真的。
　　是真的萧姑娘在揪他的耳朵呢。
　　真好啊。
　　房敢敢又变回了房憨憨，他的心扑通扑通地跳起来。他笑得非常满足，一脸温柔地低下头：“我生的高，你这样伸手揪耳朵，手要累着啊。”
　　鬼知道一个铁憨憨居然像个孩子那样蹲下来，就为了方便高阳揪他的耳朵？
　　连太子李承乾都看不下去了。
　　程怀亮也是认得太子的，他不笨，一看到陪着太子的姑娘满脸怒气地冲过来，就暗暗大叫此事不妙。那姑娘生得美，长相还和他的妻子清河公主有几分相似，莫非就是房遗爱的未婚妻？
　　传说中的高阳公主？
　　吓得程怀亮缩了缩头，都怪他，他不该带房二来的。这会儿高阳公主来捉奸，害得房二多丢脸啊。
　　就在这时候，太子出声了:“咳咳，高阳，注意礼仪。”在外头这么捉住未来女婿，男人的面子还要不要啊！
　　被兄长这么一说，高阳公主赧赧地收手了。只是在旁人没看到的时候，她狠狠地瞪了房遗爱一眼，眼睛都红了，显然是气得不轻。
　　没想到啊，这个憨子趁她不在，居然敢出来偷吃？气死她了，分手，一定要分手!
　　这一眼的风情啊，看得房憨憨脸红心跳，差点连自己姓啥都忘了。
　　之前又喝了一点酒，壮了胆子，情绪一上来时，青年一把抓住高阳的手，不放开了。他像只大狗子那样，憨憨地笑着，背后无形的尾巴摇得飞快。
　　他鼓足了勇气，一口气喊了出来:“萧，萧姑娘，我好喜欢你。我不想娶公主，我想要娶你!”
　　高阳公主愣住了:“……”
　　额，她自己把自己绿了？
　　一肚子火气，就这样被房遗爱哄着，烟消云散。女扮男装的少女浅浅一笑，走回去太子的身边。她穿着绸缎袍子，腰间坠着白玉佩，显得一身清贵之气。
　　李高阳:“真是个呆子啊，这都没看出来。”她都主动掉马了，还不知道她就是公主？
　　谁知这房遗爱真的是个眼瞎的，他看“萧姑娘”和太子相处亲密，以为心上的姑娘攀上高枝，弃他而去。瞧瞧那样子，村花一身富贵，肯定是被太子包了。
　　一刹那，铁憨憨落下泪来，心都要碎了，他鼻子一酸，鼻涕眼泪又出来了。
　　“呜呜呜……”
　　惨了，失恋了，憨憨的心又没了。
　　今天还是当房敢敢的一天。
　　高阳公主:“……”
　　这人真的是个大傻子，她都掉马了，怎么还哭？
　　脑子里一团懵的高阳公主，被太子李承乾拉着离开了。徒留下“失恋”的房遗爱，哭得像个两百斤的孩子。
　　直到成婚拜堂那天，房遗爱掀开了新娘子的盖头，才知道原来“萧姑娘”就是高阳公主。他心情怪别扭的，自己失恋了那么久，吃肉都不开心的。
　　活生生熬瘦了五六斤。
　　他有些不开心，拉着新娘子的衣袖，撒娇道:“你骗了我，要赔，要陪。”
　　咋赔？赔你个黄花大闺女还不够？
　　一米九的大个子撒娇，还真够辣眼睛的。
　　高阳拉着铁憨憨的大手，把男人的手贴到了自己的脸上。房遗爱的指尖碰到了姑娘的脸，指腹下柔嫩的触感叫他脸红。刚想要缩手，又忍不住再摸两下。
　　不对，现在是自家媳妇了，不摸白不摸。
　　毫无心理负担的房憨憨，摸着她的脸，她的眼，她的眉，又摸到她砰砰直跳的心窝。
　　“赔你个一生一世，可好？”
　　“好啊！”



第一卷 第101章番外公主的前世
　　公主府
　　高阳慵懒地抬起手, 想要抱住旁边的铁憨憨。她半眯着眼, 在被窝里摸索着，但下一秒却发现手感不对，她老公明明是个肌肉发达的大个子，手臂怎么变得这么细？一点儿也不结实？
　　身上的肉总不可能缩水吧。
　　她睁开一双美目, 只见一只白皙的手臂环着她。手臂的主人把头埋在她的颈窝, 看不清脸, 但重要的是, 这人的头顶是光溜溜的！头皮比剥壳的鸡蛋还要光滑！
　　这秃如其来, 吓得高阳从床上跳起来。看到自己的身体，高阳更慌了，她已经与房遗爱成婚了数日, 身上的变化如何不知。这绝对是……绝对是这样那样之后的样子。
　　这人是谁？她明明是良家妇女啊！
　　这个和尚分明是要坏她的名节！
　　高阳都吓得说不出话来了，她知道有姐妹是偷偷豢养男宠的，但她从来没有过啊！
　　“公主……唔, 高阳醒了吗？”
　　那人还不自知, 声音有点沙哑。他看向高阳的眼神含着绵绵情意，从被窝里坐了起来。他随手把枕边的衣服披在高阳公主的身上, 哄道：“高阳，我过几日再来看你，你穿好衣服, 莫要着凉了。”
　　那个和尚的眼神看着不似作伪，看得一阵阵凉意从高阳的脊骨漫上来。
　　“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一觉醒来，就变了。”她抱着身子, 低垂着眼快要落泪，趁着男子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往枕头底下摸了摸。
　　嗯，她习惯放的马鞭还在。
　　这根马鞭是阿娘留给高阳的遗物，一直守护着她。高阳握紧了马鞭，就像是握住了主心骨一样。寒意从她的眼中闪过，她看着和尚背过身去，人模狗样地穿上袈裟，她立刻往前一跳，双手攥紧马鞭，勒住了和尚的咽喉！
　　这人害她失了名节，不管是谁要害她，决不能留！
　　高阳的力气不大，但足以勒得辩机和尚喘不过气。刚开始辩机还以为公主要玩什么新花样，俊脸上丝毫不见惧怕之色，但渐渐的，公主手下的力度加大，勒出了要人命的红痕。
　　辩机尝到了舌尖上的腥甜。
　　他满脸通红，双手极力挣扎，喊道：“高阳，高阳你这是怎么了？”他没有错过公主眼中的杀意，分明是要致他于死地的样子！
　　高阳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表情夹杂着古怪、害怕、愤怒等多种情绪。她手上继续使力，再用力一点，这个侮辱她的贼汉子就能死了。
　　门外突然想起了敲门声。
　　听着是驸马房遗爱的声音：“公主可好吗？要侍女伺候您洗漱吗？大师该离开了。”
　　听得高阳的心里更愤怒，握住马鞭的力度稍稍松开了一些，恨不得立刻出去杀了房遗爱。
　　好哇，没想到这人是个缩头乌龟，自己妻子被人侮辱，他就在外面看门？！
　　她的房憨憨变了！
　　趁着她分神的一刻，辩机终于挣脱开来。他像是脱水的鱼一样，大口地呼吸着空气。他也感觉不对劲，往日里对他非常宠爱的公主为何突然翻脸？以前公主看他的眼神都像是含着蜜一样，今天公主的眼里只有陌生。
　　他连忙穿好衣服，见高阳抽出匕首要赐过来，急忙一抽身，以男子的身体优势把公主压在床沿。怕公主受伤，他还下意识把高阳往厚厚的锦被上摔。
　　女子狠狠地瞪过来，不停挣扎着，好像一只受伤发狂的小兽。
　　高阳：“来人，来人！唔……”
　　她被辩机捂住了嘴巴，索性一口咬到这贼汉子的手掌上。她好恨，贝齿间沁出了献血，辩机顿时疼得眉头一皱，并没有说什么。
　　他低下了头，认真观察着公主的眼神，压低着声音：“你是谁？高阳不会不认识我的。”
　　他和公主相识于草庐，从此私定终身。为了公主，他背叛了信仰的佛门，从此她便是他的神，他的光。
　　鬼认识你啊！
　　高阳大大地翻了个白眼，咬得他的血都落到了床边。
　　他继续说：“你要是能好好说话，就眨一下眼睛，我把手松开。”
　　无奈之下，高阳眨了一下眼睛，眼红红的，一滴泪珠落了下来。
　　看得辩机都心疼极了，他的公主这是怎么了？他的公主还能回来吗？
　　男子松开了手，高阳像躲避瘟疫一样，跳开了。
　　她躲到屏风后面，穿好了衣服才出来。她摆出了公主高高在上的姿态，不拿正眼看人：“吾名李高阳，帝十七女。尔擅自闯入公主府，当诛杀。”
　　尤其是“杀”这一字，被高阳重重地吐了出来，毫无爱意。
　　辩机和尚睁大了眼睛，他和公主相恋多日，深知公主的风华仪态是旁人模仿不来的。他不愿深思，莫非佛家说的万千世界真的存在？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公主在入睡当中，被其他小世界的高阳公主换了魂儿？
　　“那小僧这就速速离去，不污了公主的眼。”
　　他拜了一拜，推开房门便离去，如同出入自己后花园一样自在。门外的房遗爱探头往里面瞧了瞧，正对上了高阳公主审视的目光。
　　唬得房遗爱立刻把头缩回去了。
　　“你，过来。”高阳对房遗爱招了招手。
　　大个子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公主可是找我？”
　　高阳抬眸，直勾勾地盯着这个“房遗爱”。她一眼就看出来，这不是她的铁憨憨。她的铁憨憨会像热情的大狗子，只要她招手，就会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搂着她，哄她开心。
　　而不是眼前的这个男人，连过来都不敢，眼神中只有怯懦。
　　“算了，你退下吧。”高阳叹了一口气，她打算自己去找答案。
　　门口那人立刻松了一口气，拔腿就走了。
　　这座公主府和她昨日身处的府邸有些相似，但却没有人气儿，失了鲜活。没有驸马为她寻来的山茶花，也没有驸马为她新建的秋千。她的心越来越慌，头一个想要寻求帮助的就是皇祖父和皇祖母。
　　那一对善良的夫妻，肯定会帮她的。
　　公主朝身边的侍女问：“我有多久没去皇祖父哪儿了？”
　　侍女莺哥的脸一下子就白了，她凑到了公主的身边，小声地说：“公主莫不是睡迷糊了？高祖皇帝在几年前已经仙逝了。”
　　“啊？！”
　　高阳用帕子挡住了自己惊讶的神色，这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她前几日去皇祖父那儿吃烤肉，他老人家还好好的，能吃一大碗米饭呢。
　　迅速掩盖住自己的表情，高阳低下头，只说：“我梦中看到了皇祖父他老人家，还如同当年英武。”
　　侍女听了，微笑着附和道：“公主纯孝，奴婢远远不如。”
　　谁人都不知，高阳的手心里都是汗，连呼吸都顿了顿。她不知道这是可怕的梦魇还是另一个世界，明明在她的记忆中，一切都不是这样。
　　到底是她疯了，还是世界疯了？
　　高阳公主派人要来起记载大唐皇室的文书，翻开仔细阅读，只见上面写着：
　　【贞观三年，高祖得第二十二子，生母柳氏。】
　　【贞观九年，高祖病逝，谥号太武皇帝，葬于献陵。】
　　看得高阳一阵阵心惊肉跳，柳眉深深地皱起来。她屏退了伺候的婢女嬷嬷，小声地自言自语：“不对，这些都不对！”
　　她的皇祖父明明还没死，小叔叔才不是什么柳氏生的。她的皇祖母呢？那个姓萧的美丽女人？竟然仿佛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不知所踪。
　　四下无人，高阳害怕地抱住了双腿，像个孩子一样蜷缩起来。她的眼中尽是失望，嘴里不住地喃喃道：“皇祖父，皇祖母，小叔叔，你们在哪儿啊？房遗爱，我的房遗爱不该是这样的。”
　　连续三日下来，公主都不再笑了，她木着一张脸，任何事情都没能引起她的兴趣。
　　听说那日的和尚传来消息，说要见她一面，高阳并没有理会。房遗爱回到府里，像鹌鹑似的躲着她，很少出现在她面前。
　　听说“她”塞给驸马两个美貌的宫女作为小妾，高阳半空中的筷子停了两秒，又继续吃喝起来。
　　如今，唯有吃饭的烟火气，才能让高阳觉得她还活着。前日厨子做了大桌大桌的美食佳肴，公主夹了一口烧得软烂的羊蹄子，只说了一句“好”。厨房伺候的人以为她爱吃这个口味，就日日都呈上烧足火候的肉食。
　　清炖羊腿、红烧土鸡、酱焖大鹅、干锅鸭子……
　　各种浓油赤酱轮番上阵，蒸煮炖烤的样样齐来。高阳把郁闷的心情发泄在吃食上，性子越发清冷。今日大师傅做的是醋溜鱼段，开胃的酸甜味闻着不错，但一吃到嘴里，难以忍受的腥味就直冲天灵盖。
　　“呕——”
　　高阳把饭菜都吐了出来，吓得伺候的侍女都来扶她。可她的眼前一黑，只听到有人在喊“绿儿”，再也没听到声音了。
　　当高阳再睁开眼的时候，一个高壮男人靠在她的床边，嘴巴抿着，睡得不大安稳。她认真地盯着这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悄悄地伸手摸了摸。
　　房遗爱顿时醒了过来，他看着床上的人儿，非常激动：“绿儿，你醒了？你怀孕这几日，怎么叫都不醒，已经睡了三天了。”
　　哦，绿儿就是房憨憨给高阳起的表字。
　　她摸着平坦的腹部，瞠目结舌：“我，我，我怀孕了？”
　　“是啊。”房遗爱把头靠在高阳的小腹上，笑得一脸幸福，“我和绿儿的孩子，一定很好看吧。男孩子生得高，女孩子长得美。”
　　他没有看到，傲慢的公主眼中泪光闪闪。
　　她终于回来了，是孩子帮她找到了回家的路。
　　肯定是她做了一个漫长的噩梦吧。



第一卷 第102章番外不负如来
　　【妖僧辩机判腰斩之刑, 斩！】
　　只听得这句话落到地上, 他的眼前只剩下一片血红。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双腿和身体分离，剧烈的疼痛让他几乎晕厥过去。在最后的一刻，他似乎听到高阳哭喊的声音。
　　“辩机，你在哪儿啊？”
　　“辩机你不要死啊！”
　　“辩机, 是我害了你, 呜呜呜……”
　　他像是濒死的鱼, 在地上挪动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合上了眼睛, 喉咙里腥甜涌了上来, 干涸的嘴皮子已经张不开了。天地间顿时失去了色彩，但他还记得心中的那个宫装美人。
　　他心里大声地喊着：“公主，公主一定要好好的啊。”
　　从此, 世上再无妖僧辩机……
　　“啊——”
　　年轻的僧人直直地从床上坐起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爬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凉水。凉水冷得他的牙关打寒颤, 但却叫他无比安心。
　　因为这说明, 他终于从噩梦中出来了。
　　他在黑夜里摸索着点燃灯火，翻开了一卷经书, 迫使自己的精神沉浸在佛经当中。油灯把他的侧脸倒影在铜镜上，这是一张英俊的脸，眉目如画, 袈裟上还熏着淡淡的禅香。他气质出尘，如同冬日的白雪，嘴角总挂着慈悲的笑。
　　善信们仰慕他的模样, 都说：辩机和尚是真正的得道之人，以后肯定能成为一代高僧。
　　连辩机本人都是这样以为的。
　　自他有记忆以来，血色的梦境一直在他的睡梦中重复。他以为这是佛祖给他的考验，他定是天生的佛子。青年握住一卷《法华经》，嘴里轻轻地念了出来：
　　“诸佛神力，如是无量无边，不可思议。若我以是神力，于无量无边百千万亿阿僧祗劫……”
　　这该是佛祖给他的劫，此时的辩机并不害怕。
　　因为长期被噩梦所困，辩机在意志和心性上反而比其他小和尚更加坚韧。要是心理素质稍微差点的，早就被这种梦境折腾疯了。每天晚上都死一回，无法挣脱，无法改变。
　　这种感受让辩机痛苦的同时，他也对梦中的“高阳”很好奇。
　　年轻的僧人捧着茶，浅浅地笑了笑：“莫非我前世对高阳爱得死去活来？”
　　他天生冷情，待其他人都淡淡的，并不热络。能爆发出如此浓烈的情感，是他难以想象的。但梦中那种撕心裂肺的情感，每每回想起来，都会疼进他的心里去。
　　像是一种会呼吸的痛，在他全身的血液中流动。
　　“高阳，高阳。”他反复嚼着这个名字，眼神中平静无波。
　　这种事情，辩机从来都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他在佛学上修为很高，拜玄奘为师，不仅学习西域诸国语言，还协助翻译从西方带来的佛经。
　　辩机听着玄奘口述西域的风土人情，对西域各国的生活方式、建筑、婚姻、舞蹈等方面都大感好奇。他在玄奘描绘中，写下了《大唐西域记》一书，当真大开眼界。
　　他蠢蠢欲动：“原来大唐外面的世界是这样的，真想出去看一看啊。”
　　这个想法，便如同一颗种子，扎根在年轻僧人的心里。
　　但在这个年代，出一趟远门都是很艰难的事情。在旅途中生病死人，也常有发生。辩机也只是想想，没有付出太多的行动。
　　毕竟哪里能有长安繁华呢？
　　即使是和尚，也偏爱长安城外的大寺庙啊。这儿信众很多，庙里的香火鼎盛，辩机的袈裟是用上好的丝线织成。他日日诵经喝茶，或者和施主聊一下人生。除了不能吃肉喝酒，这小日子过得忒滋润的。
　　辩机以为，他会一直从繁杂难懂的经书中学习，等老了的时候，熬成庙里的主持。
　　然后死去，说不定能超脱自然，见到佛祖……
　　直到有一天，他平静的日子，被一阵哒哒的马蹄声打碎了。辩机那日在郊外歇息，正身处一草庐之中。他听得外面人声鼎沸，似是热闹无比，瞬间掩盖住他念经的声音。
　　辩机的眉头微微一蹙，但也并未说什么。
　　但外面的人说话声音越来越大，他的耳力不错，分辨出是一男一女骑着马，带着一大群奴仆，在打猎欢乐。佛祖慈悲，仁爱万物，辩机对这种杀生的行为非常不乐。
　　正想要出去劝诫一番的时候，他听到那个女子在说话。
　　“遗爱，快，我看到那儿有一只兔子，能做好大一锅香辣兔啊！”
　　是她的声音。
　　是高阳。
　　辩机愣住了，他绝对不会认错，他在梦里听过千百回的声音。这已经镌刻在他的灵魂深处，和他的记忆融为一体。他起身的动作顿了顿，接着他又听得有个男子在说：
　　“高阳，你放心，我们等会儿带着猎物去太上皇那儿大吃一顿。”
　　对了，就是高阳。
　　辩机的指甲深深地嵌入了手掌，他把草庐的帘子掀开一角，远远望去，看到那马上的人儿。
　　她身穿着贴身的骑马装，勾勒出美好的身体线条。阳光洒在她白皙的脸上，宛如玉做的美人一样。她挥舞着马鞭，嘴里不知道在嚷嚷着什么，笑得骄傲矜贵。
　　她合该是天生的贵人，光芒万丈。
　　辩机不自觉地说了出来：“公主……高阳……”
　　下一刻，剧烈的疼痛让他昏厥过去了，比梦中经离腰斩之刑更可怕。等他再醒过来的时候，眼神中似乎有什么变了，再一看，琥珀色的瞳孔中不知道染上了什么。
　　他痴迷地看着骑着马打猎的公主，他的高阳啊，他终于又见到高阳了。
　　但他紧紧地抿着双唇，气质又变回冬日白雪般高冷。他不能再见高阳了，他忘不了高阳那日嘶声裂肺的哭声。
　　他不想要她哭，他只想要她笑着。
　　能好好地活着，便好。
　　从那日起，辩机回到庙里，一头扎进藏经阁中，埋头读书，再也不出来。其他僧人都说辩机开了悟，从经书中寻求大道。
　　只有他才知道，他的心乱了，他的道也求不成了。
　　她的身影时时浮现在他的脑海里，刻在他的灵魂中。她的嬉笑怒骂都被他记得，她已成为了他的神，他的佛。
　　终于，他在师父玄奘的禅房中，见到了当今天子。天子对年轻僧人的博学很赏识，谈及如何普渡众生。
　　辩机淡然一笑：“小僧愿携经书向西而行，至吐蕃传播佛法。若人人心中有佛，便再无伤痛。”
　　天子抚掌，曰：“大善，辩机果然修得真佛！”
　　男儿都信佛当和尚，那谁人去拿起杀人的刀？谁人去种植食用的庄稼？当和尚好啊，男人看到不能干活都有饭吃，能不去当和尚吗？
　　至于是不是都信奉佛祖，谁在乎呢。
　　大唐皇帝才不在乎呢。
　　李二陛下觉得这个辩机和尚挺绝的，居然想出了如此毒计。吐蕃是大唐的心腹大患，屡屡烦我大唐边境。松赞干布借口吐谷浑从中作梗，出兵击败青海吐谷浑、党项、白兰羌，直逼唐朝松州（今四川松潘），扬言若不嫁公主，便率兵入侵唐朝。
　　李二陛下没有选自己的女儿嫁过去，而是选择了宗室的女子。但这口恶气憋在他的心里，早就气了个半饱。
　　天子不要脸地想，如果大批和尚都去吐蕃传播佛法，带以大批金银法器。看似体面，实则……嘿嘿嘿，华而不实。
　　如果和尚们能发挥一下洗脑大法，教吐蕃百姓一心向佛，把挣来的钱都供奉给庙里，那就更好了。拔地而起的寺庙，佛祖的金身，这种搜刮钱财的手段，光明正大极了。
　　在辩机的推动下，公主合亲的队伍里，少了大批能工巧匠，反而多了一批脑袋发光的秃头。这群身负重任的和尚以辩机为首，文化功底极好，都是佛学的优秀人才。
　　他们怀着一腔热血，还有些天真，誓要把佛教传播为吐蕃的第一大教。
　　辩机遥遥地望着长安城一眼，心中仿佛卸下了千斤枷锁。
　　前世他害了高阳，高阳为了他违逆天子，想必她在之后的日子都很艰难了。这辈子，他想要为她的国做一份贡献，若能积下一点功德——
　　他只愿高阳一生平安顺遂。
　　在驼铃声中，年轻的僧人拨动着手里的转经筒，默默念着上面的真言。夕阳在草原上撒下了一片金黄，他的脸边落下了一滴泪。
　　用了一辈子的时间，当辩机老去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了都松芒波杰王的座上客。这位吐蕃首领性格桀骜不驯，唯独愿意听圣僧辩机劝两句。
　　吐蕃百姓都说圣僧有神助，即使年过花甲，面容都如年轻时一样俊美，像是雪山上的莲花，一尘不染。只有眼角的细纹，证明时光在他的身上留下痕迹。
　　因而，信奉佛教的人就更多了。
　　松芒波杰王想要出兵大唐，在决策前来询问圣僧辩机的意见：“大师，此事可为吗？”
　　辩机拨动着转经筒，闭上眼睛，用手指了指南边的方向。
　　半晌后，他才慢慢地开口说：“南边可为，松州、洮州有天人相护。”
　　南边是南诏小国，辩机这次祸水东引，不知道能保大唐百姓多久的安危。数年后，听闻松芒波杰王于南诏去世，上台的是主张亲近大唐的赤德祖赞。
　　圣僧辩机送了一口气，他做到了。
　　他拨动转经筒的速度越来越慢，服侍他起居的小沙弥也感受到，圣僧终于老了。圣僧每日都爱坐在朝东的方向，看着天边太阳的升起。
　　他眯着眼，那是长安的方向啊。
　　没了他，高阳也许会幸福吧。他依稀记得那对骑着马的男女，那是一个善良的男人，不会让高阳为难的。高阳会给他生下一个又一个孩子，儿孙满堂地坐在一起。
　　只是欢乐之中，没有了他。
　　一口腥甜涌了上来，在圣僧的袈裟上落下了血红的梅花。小沙弥虽然早就料到了有这一天，但小孩还是一脸紧张地赶紧来扶他，问他怎么样了，有什么想说的话。
　　辩机的手往东边指了指，小沙弥以为圣僧的意思是，会在东边的人家那里投胎转世。
　　辩机用小孩听不懂的汉话，艰难地说：“若有来世……我……还是想……”
　　他想有一个好的家世，能够光明正大地站在高阳的身边。



第一卷 第103章
　　长安城中一处小院子
　　这处院子里住着母女三人, 是杨氏出嫁前的嫁妆。她本是前隋贵族之后,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到底还是有一些产业留下的，若不是前朝败了，杨氏也不至于给木材商人武士彟当续弦。
　　武士彟出身低微, 年纪又大, 但胜在对她体贴, 生活富裕无忧。而且武士彟的投资眼光不错, 一把押中了尚未称皇的李渊。因而得封应国公。杨氏对丈夫也有几分爱意, 她在成婚后不仅尽力抚养武士彟前妻所出的两子，更是给家主生下三个女儿。
　　杨氏唯一遗憾的是，她没能给武士彟生下一个儿子。
　　院子里的妇人牵着女儿的手, 叹了一口气：“要是照儿有个兄弟撑腰，你和英儿姐妹俩也不至于那么艰难。”
　　武照儿看了看阿娘，又看了看妹妹英儿。她咬住了嘴唇, 心智更加坚定。她想要进宫, 她想要见到皇帝。
　　“我耶耶不是对大唐有功吗？我去求一求皇帝，我们家的日子总能过下去的。”她们一家回到长安后, 武照儿就找人散播出名声，说是应国公的家人。
　　少女想要皇帝顾念当年耶耶资助他的情谊，对自家能照顾一二。人人都说天子贤明, 他总不能不顾功臣的妻儿死活，自个儿逍遥自在吧。
　　杨氏的眼里闪过一丝不赞同，她知道照儿的法子太大胆了。但她也没有更好的方法, 只因武士彟死后，她们母女几人都被家主的两个儿子武元庆、武元爽赶了出来。
　　杨氏看着两个年轻人眼中毫不掩饰的恶意，和越发貌美的女儿们，她只好离开荆州的应国公府，带着尚未出嫁的两个女儿回到长安。至于长女武顺儿，已经嫁为人妇，顺儿的生活自有女婿贺兰承担。
　　最小的英儿并不懂母亲和姐姐的担心，她生得玉雪可爱，脸上还没有看到忧愁。她听闻要从家里去国都长安，兴奋得拍着小手，欢呼道：“我们去长安咯，去长安咯。”
　　小女孩听说长安在天子脚下，肯定特别繁华吧。长安有好吃好玩的，那儿的日子肯定比荆州还要快活。
　　“英儿这个没心肝的，真高兴吗？”武照儿牵着妹妹的手，笑容还带着少女特有的娇憨，但心里隐隐有些紧张。她们母女三人都生得貌美，没有权势罩着，就如同在街上掉了一块大肥肉。
　　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垂涎。
　　武照儿从来不敢去猜测人性的黑暗，从堂兄武惟良那种恶心的眼光中，她已经猜到了很多事情。
　　一大一小两个美人，去国子监附属幼儿园的门口打了三碗馄饨，打算回家当作晚饭。这儿算是全长安最繁华的路段，往来都是有身份的人，武照儿并不担心在路上被地痞流氓缠上。百姓们都说，那个附属幼儿园是最顶尖的贵族才能念的学校。
　　英儿这种耶耶已经去世的小丫头，没人护着，学位肯定是轮不到她的。
　　小女孩乖乖地坐在馄饨铺子里，眼巴巴地瞧着背着小书包放学的孩子们。一个小班里大概有十二三个孩子，有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也有梳着包包头的小男孩，他们的叽叽喳喳地说着话，好些话儿英儿都没听懂。
　　小女孩羡慕极了，长安的私塾就是不一样，连女孩子都能去读书呢。
　　在荆州，她的小伙伴都不去上学的。　
　　武照儿看到了妹妹的神情，握住了英儿的小手，嘴巴里都是苦涩的滋味。若是耶耶没死，若是耶耶也在长安，说不定英儿就能去这个幼儿园上学了。
　　“我想要出人头地，我不想要再这样羡慕别人了……”
　　一个隐隐的想法扎根在少女的心里。
　　在氤氲的食物香气中，小摊老板没多久就送了三碗热气腾腾的馄饨上来。武照儿朝老板羞涩地笑一笑，柔声地问：“李老板，我能连带着碗端回去家里吗？等会儿我洗干净再还回来。”
　　她们一家今早才刚搬来，连碗筷还没置办好。阿娘杨氏在院子里看家，只给了二女儿一点钱，让她随意买点东西回来吃。
　　小老板看到姑娘这一笑，愣了愣，半晌后才说：“可以的，客官尽管拿去就是。”他长期在这儿摆摊，生得像这个姑娘那么美的，不超过一个巴掌。
　　虽然这姑娘的衣服有些陈旧，但料子都是好的，气质也不错。阅人无数的小老板猜想，这应该是破落贵族家里的小姐吧。
　　在这儿开了那么久的店，小老板算得上是长安里的百事通，没有哪家贵族的八卦是他没有听过的。他好奇地问了一句：“姑娘眼生，听口音不是长安这儿的人吧？”
　　英儿眨了眨眼，没有说话。照儿抬起了头，语调中带着自豪：“我耶耶是应国公，我们一家是从荆州回来的。”
　　原来是个国公的女儿？
　　怪不得能养出这样气派的姑娘，外放的国公和长安的大官贵族相比，差了一点。但这姑娘在投胎上的运气，已经胜过许多人了。
　　不过应国公是谁？街边卖馄饨的小老板真没听说过。
　　武照儿似乎猜到他心中所想，脸上转而有带着几分悲凄，接着说：“我耶耶姓武，甚是仰慕陛下，他总说要回来长安看一下陛下安好。只是他年纪大了，没等到这一天……”
　　美人皱起眉头，也是绝美的，旁边还有来吃馄饨的小贵族，听到这姑娘这般出身，眼睛都亮了。长安来了个貌美的武姑娘，可以算是贵族圈里的一则最新八卦了。
　　似乎觉得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露出悲伤，非常失礼。武照儿小声地和老板道谢后，就左右手各端起一碗馄饨，身后跟着捧着一碗馄饨的英儿，回家去了。
　　回到院子里的时候，武照儿的哀伤之色已完全褪去，眼里只剩下一些谋算。她看着阿娘在整理家务，顿时笑着招呼道：“阿娘，我买了好馄饨，我们用过饭再忙吧。”
　　“是啊，这长安的馄饨真好吃哩，比荆州的好吃。”馋嘴的英儿偷偷地用手抓了一枚，快速地丢到嘴里。她的小脸蛋吃得一鼓一鼓的，像个囤粮的小仓鼠一样，惹得照儿去摸她的小脸蛋。
　　真是可爱的妹妹啊。
　　馄饨的皮很薄，又吸收了浓汤，在嘴里几乎一抿就要化掉了。里面的馅儿是剁碎的鲜肉和韭黄，还添了新鲜的虾仁，味道鲜甜至极，让照儿恨不得把舌头都吞掉了。
　　连煮馄饨的面汤都是好物，熬足了火候，带着浓郁的鲜味。照儿只恨自己家里连个盆都没有，不然可以把面汤留下来，用来蘸着吃笼饼，肯定也很美味。
　　十来岁嘛，正是能吃的年纪，一枚接一枚，一碗十多枚馄饨很快就被少女吃完了。妹妹英儿胃口小，虽然有些不舍，但还是把自己吃剩的四枚馄饨舀到姐姐的碗里。
　　“二姐，这个好吃，你吃。”
　　“谢谢英儿，姐姐以后一定让你吃上好东西呢。”
　　照儿握了握拳，心中的想法更加坚定。如今耶耶没了，能倚靠的只有她自己，她要是能拼出一条路，那阿娘和妹妹的日子都好过了。
　　半个月后，有天使（传旨的太监）带人来到小院的门口，传出陛下的旨意，说要宣武氏女进宫。
　　杨氏有些忐忑，她给天使塞了一个精致的荷包，小声地问道：“大人，这陛下的意思是，让照儿进宫还是英儿进宫？”
　　要是让英儿进宫，那就有可能让功臣的孩子在宫里抚养长大，以示恩典。要是让照儿进宫，那就有可能是男女之间的意思了。
　　“大人不敢当，您称我作黄内监就行。”面白无须的太监态度还算和蔼，他看了看武家的两个女儿，指了年纪大几岁的武照儿，“应当是这位小姐，太上皇说应国公有功，选武氏女入宫陪驾。”
　　啊？
　　武照儿捏紧了帕子，心下不由得一慌。她猜到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入宫做当今的女人罢了。可太上皇都多大的年纪啊，都是能当她祖父的人了，说句难听的，明天就蹬腿也不稀奇呢。
　　难道她要进宫陪一个老头子？
　　然后一辈子守着青灯古佛？
　　武照儿难免有些不乐意，但回头看看怯怯的妹妹英儿，她又硬下心来。皇命不可违，她不进宫去，难道要英儿替她吗？那么小的孩子进宫，该怎么活下去啊。
　　她谨慎一点，好歹肯定能活下去的。
　　若是她在太上皇面前得了脸，那么阿娘和妹妹都终身有靠了。
　　少女换上太监带来的服饰钗环，又在家里沐浴打扮一番。穿着崭新的绸缎襦裙，又戴上珍珠做的簪子，看着真像是个贵人啊。粉红色的珍珠可不好找，用了数十颗珍珠做的步摇，随风晃动，青春气息满满的。
　　手腕上又戴上同款的珍珠手链，衬得皮肤又白又嫩，娇俏极了。
　　英儿渴望地看着姐姐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更好看了。她偷偷摸了摸姐姐的新裙子，只说：“姐姐，你真好看呢。”
　　她也非常喜欢这些衣服首饰，但她懂得这是皇帝赐下来的，是给姐姐的，她不能要。
　　武照儿把一个荷包塞到英儿的手里，那是一串小巧的珍珠耳环，她可没有戴上。不知道今日进宫，何时才能相见。她把这么一点东西留给妹妹，当作是留一个念想。
　　这对耳环是她截下来的，陛下应该不会在意耳环这种细节吧？
　　小剧场
　　李渊（求表扬）：媳妇，武女皇我叫来了，你要看吗？
　　萧依依（生气脸）：女皇来给你当小三？你怎么想得那么美啊！
　　李渊（委屈脸）：不不不，我就是找人来看一下嘛……谁知到大家都想歪了。



第一卷 第104章
　　唐宫
　　“听闻武氏貌美, 太上皇召她进宫呢。”
　　“啊？那萧娘娘怎么办？”
　　“凉拌呗, 太上皇守了她那么久，也该知足吧。”
　　两个小宫女说着主子们的八卦，眉眼横飞，仿佛看到萧依依跌下神坛一样。说起来, 萧娘娘是全宫女人最羡慕的人了, 太上皇一改酒色本性, 只宠着她一个人。没想到啊, 才不到十年, 太上皇又看上了年轻貌美的武氏。
　　让人不由得唏嘘，又莫名有点兴奋。
　　宫人间都传遍了这条八卦，仿佛一座大山终于被人打倒了。好事之人看着别人过得不好, 自己的生活就更有滋味似的。
　　武照儿也是这样想的，少女坐在马车里，练习着最纯洁的笑容。她想要得到太上皇垂怜, 日子便能好过一分。
　　人人都说萧皇后把太上皇把握得牢牢的, 是天下第一美人。但照儿自认为胜在年轻，放下身段, 总能搏得一线机会的。
　　她的嘴唇亮晶晶的，满是蜜意：“只要太上皇多看我一眼，我就能……”
　　虽是这般想, 但照儿还是有些胆怯。她站在巍峨的唐宫面前，心里不由得发颤。这儿会是她的埋骨之地吗？
　　她会一辈子都被锁在这儿吗？
　　武照儿有些不甘心，想要挣脱开来, 但她就像是没有翅膀的鸟儿，她无处可逃。她低垂着眼，一副温顺无害的样子，跟随着领路的宫人，去到太上皇居住的大安宫。
　　她偷瞄了一眼雕梁画柱，真气派啊。脸上又浮起一丝红晕，不知道她能不能做这儿的女主人。
　　进了殿里，武照儿慌得手心都是汗，怕君前失仪，她再也不敢乱看了。她低垂着眼，余光扫到殿中坐着一个大约四五十岁的男人，穿着明黄色的袍子。旁边挨着一个气质温婉的中年美人，头上戴着精巧的玉镂雕丹凤纹簪头，连鞋子上都镶着珍珠。
　　一看就知道是伺候太上皇的娘娘，只是武照儿不知道这是不是萧皇后了。
　　她更加羡慕了，她戴了一支珍珠步摇，感觉已经很难得了。可惜这般美丽的珍珠，却能给娘娘做鞋子。
　　人比人，比死人啊。
　　少女俯身磕头，行大礼，说：“应国公之女武氏，拜见陛下和娘娘，愿陛下和娘娘身体安康，事事如意。”
　　太上皇还没有说话。
　　旁边的娘娘倒是出声了：“你就是武氏？快快免礼，抬起头来给我看看。”
　　“欸。”
　　武照儿应答了一声，乖巧地抬起一张小脸，怯怯地笑了。她一双丹凤眼生得非常妩媚，但还带着一丝少女的天真和惊慌，像是受伤的小兽一样，惹人心疼。
　　一下子就戳中了萧依依的萌点！
　　她的心情有点像见偶像一样激动，原来年轻时候的武女皇，是长这样的。她招了招手，让武照儿小步上前，她顺手摸了一把少女的小脸，哇，真滑啊。
　　赚了赚了。
　　“本宫和陛下膝下就缺一个贴心的女儿，如今见你来了，倒觉得十分有缘。”萧依依说出和李渊商量好的对策，“你是叫什么名字？可愿随我们一同？”
　　啊？原来不是来给太上皇当妃子，是来当女儿啊？
　　武照儿一瞬间懵了，这和她想好的对策不一样啊。但下一秒她就被巨大的惊喜砸中了，当女儿好啊，有身份有体面，以后还能嫁一户好人家呢！
　　想来是陛下感恩她耶耶的资助，如今享福的机会竟然落到了她的头上。想起逝去的父亲，武照儿的眼眶红红的，说不出话来。
　　看在旁人眼里，那就是武氏女兴奋傻了，喜极而泣啊。
　　李渊派人送上礼物，笑着说：“好孩子，还不改口？这是你干娘萧氏，她为人最好了，你还有一个弟弟，小名叫大胃……”
　　“喊我干啥呢？”
　　太上皇的话音刚落，一个小男孩就风风火火地跑进来殿里。他手里握住一只大纸鸢，头上都是汗，显然是在外面玩耍了好一阵子。照儿好奇地看着，这孩子大约是□□岁的年纪，进来殿里也不用行礼，显然是被父母娇宠惯的。
　　李渊一把捞住这小子，用帕子给他擦汗。小男孩见到殿里有个好看的大姐姐，偷偷地朝少女做鬼脸。
　　小孩的挤眉弄眼的，非常滑稽：“嘻嘻，你好哦。”
　　武照儿没料到滕王突然间这般作态，不由得“扑哧”一笑。她进宫没带什么东西，唯独带了一个亲手绣的小荷包。她把这个绣着梅花的荷包送给了小男孩，有些不好意思。
　　“王爷，我绣工不好，您不要在意哦。”
　　“不在意不在意，姐姐喊我大胃就行。”
　　滕王大方地接过来，笑嘻嘻地用身上的糖果作为回礼。他当了那么久的独生子女（其实宫里有一大堆李渊原身的孩子，都被萧依依夫妻俩忽视了），可村里哪户人家不是生十个八个的啊？
　　大胃早就羡慕别人家有兄弟姐妹了。
　　今日来了一个漂亮姑娘，耶耶说要给他当姐姐呢。
　　滕王高举双手，表示非常高兴。
　　武照儿在太上皇夫妻俩的鼓励下，打开了小弟弟送给她的糖果。这是一颗橙色的软糖，晶莹剔透的，比上好的琥珀还要好看。她小心地捏了一颗放到嘴里，浓郁的橙子味瞬间把她征服了。
　　这是橙子味的软糖！
　　她任由酸甜的果香味在嘴里满开，眯起眼睛，享受极了。她在荆州长那么大，还没有吃过这么软的糖呢。小巧的橙子糖软糯香甜，一颗糖果中好似浓缩了一整颗橙子。水果的芬芳仿佛浸透照儿全身，让整个人都快活起来。
　　大胃一脸表功的神情：“这糖好吃吧？”
　　“嗯嗯，真好吃，谢谢弟弟。”武照儿的眼里都是笑意，滕王也不难相处嘛。
　　没有纨绔的蛮横性子，比她在武家的堂弟好多了。
　　殿里的气氛和煦极了，照儿不笨，没一会儿就“干娘”“干爹”喊得顺口。她收了夫妻俩一大堆礼物，脸上都是濡暮之意，原来皇帝的脾气是这么好的，萧娘娘也从不为难人。
　　比她见过的许多人好多了。
　　萧依依心疼这姑娘一大早就起来洗漱打扮，想必是早饭都没有吃吧。这时候也快要中午了，李渊说了两句之后，就起身离开，直奔后面的厨房。
　　照儿还以为自己说了什么话，惹得太上皇不高兴走人。谁知萧娘娘牵着她的手，笑着说：“照儿有口福了，你干爹下厨做饭去，你有什么爱吃或不能吃的？都说说。”
　　瞧萧依依那副姿态，明显已是养成习惯。
　　吓得少女咂舌，这太上皇对娘娘也太好了，还给她做饭吃啊。即使是田里的农夫，也有家里的婆娘烧饭伺候啊，这天底下男人经常给妻子做饭，大概就是太上皇一家了。
　　照儿不敢有什么要求，她柔声地说：“我什么都吃的。”
　　旁边的大胃扯了扯她的衣袖，小声地说：“吃鸡，吃鸡。”鸡肉肥嫩，正当发育期的小孩爱吃肉哇。
　　“就是爱吃鸡肉，吃鸡肉好。”照儿加了一句，惹得大胃偷偷地捂着嘴笑。
　　萧依依哪里看不到儿女间的小动作，但她乐得照儿和自己儿子能玩起来。她朝后头吼了一声，喊：“李渊，做个□□，孩子们都爱吃！”
　　“说鸡不说吧，文明你我他。”太上皇的回话中气十足。
　　刚喊完，萧依依才惊觉自己行为太彪悍了，在外头不好，不好。
　　旁边的宫人都低着头，仿佛都是聋子，没有听到。只有大胃和照儿都看着她，男孩小声地说：“阿娘，你小声点啊，给耶耶点面子。”
　　连照儿也点点头：“我也觉得弟弟说得有道理。”
　　只要干娘待她不坏，她就回报给干娘十倍好。照儿想干娘能长期得宠，哪里能这样吼太上皇啊。她耶耶还没死的时候，她娘跟耶耶说话的声音啊，都是柔声细气的。
　　额，不会像太上皇后这样大嗓门。
　　萧依依被这两个孩子逗得哭笑不得，李渊要是敢嫌弃她，当真是胆子肥了！她领着两个小的洗完手，又用了两盏养生的红枣鸡蛋茶，终于到了开饭的时间了。
　　李渊身后跟着四五个宫人，雄赳赳气昂昂地从厨房出来了。宫人每人捧着一个大碗，上面铺着烧得金黄的脆皮鸡。鸡肉的浓香味缠人极了，肉眼可见还有汁水流出来。表层的鸡皮都烤得酥脆，上面撒着炒香的白芝麻，那就更加香气逼人。
　　照儿探了探头，好奇地问：“干爹，这是什么菜呀？”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式样的。
　　武女皇的一声“干爹”，喊得李渊的心忒膨胀的。上辈子做了那么久宅男，谁还没有个干爹梦呢？还是武女皇的干爹啊！
　　简直就是“斯国一”！
　　当然，他最爱的还是依依姐，从来没有想过劈腿。但是当一回真·干爹，武女皇给他当女儿的感觉真好啊。多了一个贴心（黑心）小棉袄，他乐意地介绍：“这叫烤肉拌饭，你爱吃鸡肉，就做了烤鸡。”
　　在丑团和饱了么，总能看到“烤肉拌饭”的身影。如今把这道外卖菜放到了大唐，孩子们都觉得惊奇极了。
　　搭配上沙拉酱、芝麻酱或者咖喱酱，拌饭的滋味更加美味。米饭的清爽和酥脆的炸鸡被同时吞到腹中，这就是碳水和脂肪的双重出击啊。
　　不仅美味加成，还更加容易发胖。
　　当然这个道理，武照儿是不知道的。年轻的姑娘大口吃着拌饭，嘎嘣脆的炸鸡在口中咀嚼着，肉香四溢，真是太爽啦。吃到酣处，再来一杯蜂蜜菊花茶，压住了上火，又能继续大战大过巴掌的脆皮鸡！
　　沉迷各类烤肉拌饭的照儿，连吃了一个月都不嫌腻。大胃这个爱吃鸡的，也陪着她吃，体重也“吨吨吨”地往上涨，长高了半个头。
　　下个月萧依依给她量体裁衣的时候，陷入了沉思。
　　照儿见干娘脸色沉重，小声地问：“干娘怎么了？是我哪里不对吗？”
　　萧依依：“没事儿，就是你的A4腰没了。”
　　萧依依瞅着跟“媚娘”扯不上边的小圆脸，和变成眯眯眼的丹凤眼，深觉自己罪孽深重。
　　天呐，干女儿这么养下去，会不会砸在手里嫁不出去啊！



第一卷 第105章
　　在萧依依的注视下, 照儿深吸了一口气, 努力挺胸收腹。
　　好让自己显得娇小一点。
　　可是微微突出的小肚子，还是出卖了她的身材。比一个月前的纤细身段，她的腰粗了两寸不止。还有肩膀那儿的衣服也绷得有些紧，应当是后背的肉长多了。
　　照儿有些不好意思, 干爹做的饭很好吃哇。她和大胃天天比着吃, 又是年轻胃口好, 经常就吃多了。她低头玩着手指, 不好意思地问：“干娘, 我是不是胖得太多了？”
　　“是有点胖了。”萧依依认真地点点头，“不过你还小，还能长高几寸呢, 这会儿多吃能长高。”
　　照儿听了这话，又露出了笑容：“是吗？这就太好了。”
　　于是，青春期的姑娘又快乐地投入到垃圾食品的怀抱当中。
　　村里的奶牛养得多, 牛奶的味道香浓醇厚, 是别处都没有的。如今村民们懂得从牛奶中打出奶油，照儿最喜欢的就是打法得冰冰凉凉的奶油甜馅儿。丝滑的奶香味在嘴里化开, 甜丝丝的，舀点水果扳着奶油一块儿吃，不比城里的樱桃浇酥酪差啊。
　　吃馒头, 抹一点，香！吃饼干，再抹一点, 更香！连带她炖个鸡蛋羹，都想要放点奶油，做成甜口的呢。
　　这个凶猛的吃法哟，看得萧依依嘴里都发腻，只有大胃这熊孩子偶尔也捧场一下。
　　她好心地劝道：“照儿，你要不要注意一点……这奶油啊，吃多了会胖的。”
　　可是快活地养着膘的照儿，哪里听得进去啊。甜食是种瘾，一旦染上了，连心智坚定的武女皇也难以抵抗。发胖算什么？在大唐这个古老的国度，身上多几两肉，人人都说这姑娘家世好，不缺吃的。
　　更何况李渊也说了：“女孩子嘛，嫁人后就难得这么尽情吃喝了。现在孩子长身体，能吃是福。”
　　照儿赞同地点点头，小脸越发圆润了。
　　虽然和她想象中的皇室生活不一样，但跟着太上皇夫妻，住在村子里也挺好的。照儿天生有几分野性，也不爱循规蹈矩，被太上皇收养了之后，她连绣花的针线功夫都不做了。
　　最近，这个姑娘爱上了烘焙。
　　烘焙好啊，看着一团面粉在在手下成团，变成了精美的点心，这比神仙的法术还要惊奇呢！在浓郁的甜香味中，她还能随心所欲地抹上厚厚的奶油，想抹多少就抹多少！
　　照儿含着一口刚打发好的凉凉的甜奶油，心都要化了。
　　最近她跟干爹学了蛋糕的烤法，无师自通制作成后世的奶油纸杯蛋糕。填好的面粉糊倒入小巧的油纸杯里，然后放入烤箱，等待着小蛋糕变得膨胀柔软。当闻到诱人的蛋奶味道时，照儿就知道，蛋糕烤熟了。
　　少女戴上了厚厚的隔热手套，风风火火地往前冲：“弟弟，给我让一让，我要把蛋糕端出来。”
　　大胃抱着家里的大狗子，早就馋得书也看不进去了。小孩从小闻着父亲烤点心的味道，一闻就知道照儿姐姐做的蛋糕肯定不赖呢。
　　小孩贪心地盯着即将出炉的美味：“姐，我要吃两个，不，三个！”
　　“你爱吃多少个都行。”照儿是个大方的，平日里对大胃也非常宠爱。她笑着问，“还没填奶油的裸蛋糕，要尝一个吗？”
　　“要！”
　　小蛋糕还没放凉，大胃眼神亮晶晶的，显然已经迫不及待。照儿就拿了一个烤得最好的，递给小孩。古代的土烤箱虽然也能烤点心，但火候容易不均匀，烤出来的小蛋糕一边高一边低。
　　活像是蛋糕歪着屁股一样。
　　照儿给大胃的这一枚，恰好是在烤盘正中央烘焙出来的，膨胀得非常均匀，像是天上柔软的云朵。
　　大胃洗了洗手，毫不客气就大啃了一口。他的手指缝偶尔掉落些许蛋糕屑，都被蛋黄派舔着吃了。土鸡蛋、糖、面粉做出来的点心，食材原始的香气已经足够美味。蛋糕的内部没有被烤干，熟得刚刚好，却还带有些许湿润。
　　小孩评价道：“姐姐做的蛋糕好嫩哦，好吃。”
　　蛋黄派也“汪汪”叫着。
　　不错，美女姐姐再奖我一个吧。
　　一人一狗哄得照儿对自己的手艺非常自信，她骄傲地抬起头：“这才到哪儿啊？涂上奶油更好吃呢。”
　　聪明如她，在奶油中加了少量浓缩桑葚汁，把奶油染成紫红色的，非常好看。似云似雪的奶油中还拌入了少量桑葚果肉，如同一颗颗黑宝石，看起来别致又新奇。
　　在小蛋糕上挤上盛开的奶油花儿，这盘纸杯奶油蛋糕算是做好了。
　　照儿作为厨师，自己带头尝试了这种新品。酸甜的果汁和奶油混合后，口感非常清新，吃着不容易发腻。一勺子挖下去，奶油和蛋糕同时被放入在嘴里，嫩滑无比，几乎是入口即化。
　　“唔，这个味儿正。”
　　少女陶醉地点点头。
　　有了小蛋糕，怎么能没有下午茶呢？
　　照儿学了萧依依吃下午茶那一套，泡了一杯红茶，又打发了奶油，起名为“奶盖红茶”。吃完了奶油小蛋糕后，抿上一口奶盖红茶，人生中的享受莫过于此。淡淡的茶香在喉咙中回甘，这回调的是咸奶油。
　　醇厚的咸奶油与淡雅的茶水碰撞在一起，反而突出了茶水中微微的甘甜。
　　吃过这顿热量爆表的点心配茶，整个人都惬意极了。
　　大胃对于姐姐的美食创作，表示热烈支持。他的小嘴上还挂着奶渍，不小心掉落到地上的奶油，都被蛋黄派舔干净了……
　　几日后
　　一辆马车停在了城中一处别院的门口，马车旁边还有护卫守着。年轻矫健的护卫敲响了房门，只喊道：“有人在家吗？武氏女回来了。”
　　武氏女？还有哪个武氏女啊？
　　必定是二姐！
　　在院子里做家务的英儿连忙擦了擦手，喊上阿娘就要去开门。不多时，一张可爱的小脸从门缝里探出头来，热切地问：“是二姐吗？英儿想你了。”
　　“当然是我，我回来看你们了。”照儿谢过送她回家的侍卫小哥，带着自己的礼物就进去院子里。
　　杨氏从房间里急急忙忙地出来，她忽然听到二女儿回来，非但没有喜色，脸上立刻一白。莫非是照儿在宫里得罪了贵人，被赶出宫来了？
　　可是瞧着院子里笑盈盈的姑娘，她悬起来的心顿时放下了。
　　杨氏难以置信地问：“这……这是照儿？”
　　照儿进宫才几天啊，居然像发面饼一样胖起来了，个儿似乎也高了一点。原本精致的小脸有向大饼脸发展的趋势，笑的时候眼睛都眯起来了。姑娘挺着高高的胸脯，身上非常自信，一扫被兄长赶出家门的丧气。
　　能把照儿养得这么憨的，还能是谁？
　　肯定是得了太上皇的好呢。
　　杨氏猜想，照儿在皇帝面前，应该是受宠的样子。
　　“怎么不是我？干爹干娘仁慈，允我每七天回来小住两日呢。”照儿牵着阿娘和妹妹的手，身上还散发着淡淡的奶香味。她掀开了带过来的食盒，不出所料收获了两声惊叹。
　　“哇！”“哇！”
　　红木食盒里放着六个圆形的点心，是杨氏和英儿都从来没有见过的样式。糕体上面的馅儿非常柔软，英儿好奇摸了摸，那粉红色的馅儿就粘在手上了。小丫头不舍得，把手指塞到嘴巴里，甜蜜香浓的味道让她笑起来了。
　　小女孩眨着一双大眼睛，问道：“姐姐，这是什么呀？我可以吃吗？”
　　照儿摸了摸妹妹细软的头发，无所不允。她把自己亲手做的奶油小蛋糕带过来，不就是想要和母亲妹妹一起分享的吗？
　　“这个呀，叫做小蛋糕，还有能做得更大的，大概一人合抱那么大的，就是大蛋糕。上面挤着的花儿是用奶油做的，奶油和酥酪差不多，都是从牛乳得来的……为什么是红色？因为采了山上的浆果，用果酱染红的。”
　　继而，照儿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干爹教了我做蛋糕，我学得不够快。干爹还会做好多点心呢，我以后学会了，就做给阿娘和妹妹吃。”
　　两人听着照儿的介绍，吃着奶油小蛋糕，感到大开眼界。原来宫中的点心是这样的，又香又甜，柔软得像天上的云彩。那个叫奶油的东西也是好物啊，奶香浓郁，英儿这孩子连吃三个，还偷偷伸着小手，想要再吃。
　　照儿按住了妹妹的手，劝道：“这会儿多吃积食，晚饭就吃不下了。我跟干爹学了几道小菜，等会儿叫你们也尝尝。”
　　英儿：“干爹？”
　　杨氏也留意到，二女儿说话中频频提到干爹干娘，这叫她心里涩涩的。她想，孩子在宫里一定过得很艰难吧，听说有些过得不如意的小妃嫔，都要认位高权重的大太监大宫女做干爹干娘。
　　这般想着，杨氏的眼圈都红了。她的女儿啊，是国公的女儿，本该是金枝玉叶般长大的。如今夫君去得早，她也无用，倒害得照儿要在宫中看人脸色。
　　连手里握着的小蛋糕，也失去了美味，变得面目可憎起来。
　　照儿看着阿娘的神色，非常不解。她握着阿娘的手，高高兴兴地说：“阿娘，你还不知道吧？太上皇和太上皇后收留我当干女儿，我这段日子陪着他们，过得可好了。还有一个小弟弟，叫大胃，封了做滕王。”
　　啊？原来太上皇是干爹啊？
　　杨氏被懵了，下一刻，心里就更难受了。她没想到太上皇一把年纪，人老心不老，居然爱玩这个调调啊。



第一卷 第106章
　　照儿本是有些玲珑心肠, 她见阿娘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便猜到阿娘也许是想歪了。唉，她刚进宫的时候也是那么想，但干爹和干娘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哪里能容得旁人插进去啊。
　　干娘看着好相处, 也从不为难人。但照儿知道, 一旦自己触及了干娘的底线, 干娘肯定会把自己扫地出门的。
　　更何况, 照儿的年轻气盛, 对爱情还有几分向往。老皇帝有什么好的，她以后还想嫁个白皮貌美的靓仔呢。
　　“没事儿，我的日子好着呢。”她在家人面前转了一圈, 露出了手上的镯子，又指了指头上的簪子，“这些都是太上皇后送给我的, 她把我当女儿养, 我也得孝顺她。我得了干娘的教养，以后说亲事也容易。”
　　说着, 照儿的脸就红起来了。
　　她说得这般直白，阿娘总该是放心吧。
　　英儿没理解到母亲的担忧，她听到姐姐被太上皇后管教, 如此机缘，她替姐姐高兴啊。杨氏听懂了照儿的意思，不再难过, 脸上尽是狂喜。
　　二女儿被太上皇夫妻收养过，那肯定是品貌出众，能迈进了长安的贵族圈里了。以后谁敢小瞧她的照儿，连带小女儿英儿的脸上也有光。
　　瞧瞧照儿头上的发簪，虽是以乌木为簪，但上面镶嵌的猫眼石可是好货色呢！绿莹莹的猫眼石，有指头那么大，看着尊贵却不张扬。还有二女儿手上的镯子，镶嵌着同样的猫眼石，那么多猫眼石可不好找啊。
　　女人天生都是喜爱首饰的，杨氏和英儿都流露出羡慕的神情。
　　照儿得意一笑，又从礼物堆里取出了两个雕工精美的匣子。小的匣子里装着的正是一套碧玉的头面，颜色是深绿色的，在暗处看着不起眼，在阳光下却散发出浓艳的绿色。
　　杨氏非常惊喜：“这……这……”
　　照儿点点头：“这套是干娘送给您的，阿娘还不戴上瞧瞧？”
　　少女把碧玉项链系在阿娘的脖子上，衬得她的皮肤非常白皙。杨氏保养得很好，论年纪比萧依依还小几岁，看着还是个风韵犹存的美人。一对碧玉海棠花纹金背玉梳插在发髻上，垂下的步摇点缀这玉石，映着杨氏的脸庞，瞧着真是个大美人啊。
　　杨氏对着铜镜，微微一笑，深感满意。
　　她又叹了一口气：“这是我？好久没有打扮得那么光彩了。”
　　自从丈夫武士彟死后，杨氏的人生难得有这么风光了。她是前隋之后，虽然有一些私房，但补贴给大女儿顺儿的嫁妆，去了一些。母女几人进长安的路上，又花掉了一些。
　　如今她带着小女儿过活，只出不进，又花掉了一些。
　　虽说唐朝玉饰以白玉为尊，但在杨氏眼里，这套碧玉头面已经足够华丽了。她对太上皇后心怀感激，娘娘仁慈，不仅愿意抚养照儿，抬高照儿的身份，还送来了那么贵重的礼物。
　　“照儿，娘娘照顾你，你要好好孝顺娘娘才是。”
　　“那是自然，干娘是个值得敬重的。”
　　英儿看着变得漂亮的母亲和姐姐，忍不住蹦跳起来。
　　“那我呢？我有礼物吗？”英儿小声地问，眼巴巴地看着姐姐的脸。
　　照儿打开更大的匣子，笑道：“英儿也有哦，干娘说送你几本教材，你先认真学一学，下月能去国子监附属幼儿园报到上学了。”
　　她拿出了一整套《三年幼儿园五年模拟》。
　　英儿：“……”
　　说好的首饰呢，居然要我写作业？
　　小女孩的嘴巴顿时就瞥了下来，为什么阿娘和姐姐都得了首饰，只有她得了几本书啊？
　　照儿摸了摸妹妹的小脸，哄道：“长安城的贵族小姐都是会写会算，还能画画呢。英儿今年都六岁了，是有些超龄。但问题不大，干娘说也让你去幼儿园里读几年。”
　　英儿的小嘴动了动，但还是不大乐意读书写作业。她羡慕其他孩子上幼儿园，以为人家是去玩耍的。但是要她读书写大字，她连笔都握不好呢。
　　杨氏不懂读书的重要性，虽知道上学是好事，但在管教孩子上肯定是松散惯的。
　　照儿一看，这样不行啊。她向干娘求来恩典，妹妹却不大上进。她想了想，决定使一个激将法。
　　她把书收起来，只说：“你爱学不学，耶耶去得早，还没给你学完开蒙那几本书。放在长安这儿，你就是个文盲。”
　　英儿隐隐觉得这不是一个好词：“什么是文盲？”
　　“那就是睁眼瞎，没文化呗。”照儿摊了摊手。
　　照儿没说的是，她刚被太上皇夫妻收养的时候，也是一个半文盲。天知道，连大胃都懂得九九乘法表，能算出来二五一十。她掰着指头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来。
　　幸好，她遇到了那一对善良的人，待她如亲女，给她补习功课。
　　如今，照儿已经能熟练地背出，九九八十一了！
　　少女再问：“英儿想要当瞎子，当文盲吗？”
　　小女孩认真地想了想，还是想要学一点东西。“文盲太难听了，我不当文盲。”
　　“这才是我的好妹妹嘛。”照儿笑得灿烂，她进屋换了家常的衣裳，兴冲冲地喊，“阿娘，妹妹，我给你们做大餐，让你们尝尝我的手艺。”
　　英儿好奇地扒着厨房门口，姐姐不见几日，到底学会了什么好菜？是像奶油小蛋糕那样的美味，还是像幼儿园旁边那家馄饨那样好吃？
　　照儿带来的礼物中，就有着一筐子食材。这些菜蔬都是刘家村里种植的，味道比外面卖的更加清甜。干娘怕她不够吃，还叫人砍了一大边羊腩肉回来，足足有四五斤重。
　　羊腩用火烧过表皮，去掉残余扎嘴的羊毛，然后洗干净切成小块，焯水备用。豆酱姜蒜热油煸炒，炒出香味之后放入羊肉和米酒。唐人酿的米酒偏甜，度数也低，照儿用酒来代替水进行焖煮。
　　她牢牢记得，干爹说不放水，直接用米酒炖出来的羊肉，能带出肉里的鲜甜。
　　怕羊肉膻味太浓，照儿还放了少许当归，不仅能增添药香，还能把膻味转化为肉香味。
　　不多时，酱红色的汤汁把羊肉完全包裹在内，灶下的柴火不停地烧着，厨房里除了烟火味，还有炖肉的香味呢。羊肉的滋味霸道，走浓香型路线，光是在香味这一道儿，就已经勾足了人的馋虫。
　　英儿被杨氏养着，在吃喝上有些俭省，好久都没有吃到这样丰盛的肉菜了。
　　小女孩等不及，老是问：“二姐，熟了没，熟了没？”
　　“没呢，这才到哪儿啊？”照儿浅浅一笑，又拿出好几样配菜。
　　腐竹入口嫩滑，还能吸收羊肉汤汁的鲜美，还带着自身的豆香，最适合老人小孩这些牙口不好的食用了。荸荠清甜，还有点清热去火的功效，配着羊肉一块吃，温润不燥。葛根富含淀粉，其中的异黄酮类对女性有些好处，听说吃多了能丰胸。
　　嗯，这些都是李渊跟照儿讲过的。
　　这姑娘聪明，听一次就记住了。她虽然不太了解什么“淀粉”和“异黄酮类”，但大意就是吃着好呗。
　　先放葛根和荸荠，腐竹快熟，最好才放。又炖了大约一个时辰，等到太阳都快落山了，照儿才掀起锅盖，任由浓香的羊肉味儿飘了一院子都是。
　　英儿以为能吃了，急急忙忙地端着碗跑过来。
　　谁知照儿看了两眼，放锅里丢了些蒜叶，无情地说：“等会儿，再焖一刻钟，就好了。”
　　“哦……”
　　英儿失望极了。
　　杨氏看着姐妹俩相处甚美，笑得非常满足。她没了夫君，又没有儿子，没想到这会儿靠着二女儿，倒能享福了。太上皇夫妻俩把照儿教得很好，照儿学了些厨艺，算有一技之长，以后肯定能笼络住夫君的。
　　她的想法非常简单。
　　闻着一丝一缕从锅边漏出来的香气，杨氏肚子里的馋虫都被勾起来了。她和英儿等啊等啊，终于等到照儿拿出另一个砂锅，说了一声。
　　“阿娘，妹妹，能开饭了！”
　　少女把羊肉舀出来，和汤汁配菜一同，码到了砂锅里面。砂锅下放了一个小炉子，点着小炉子热着羊肉，咕噜咕噜地沸腾着，浓郁的香气飘得越来越远。
　　这种小火锅式的羊腩煲，也是照儿跟干爹一家学的。
　　杨氏和英儿都迫不及待地坐下来，首先瞄准了肥嫩的羊腩肉。两层腩肉中间夹着少许脂肪，羊油融化开来，让肉质变得油亮油亮。再吃到嘴里，烫口的羊肉炖足了火候，入味极了，让人哧溜着咽下去，虽烫却不舍得吐出来。
　　酱香没有掩盖住肉香，米酒的甜味被浓缩起来。一块一寸长的羊腩中，竟蕴含着丰富的滋味，嫩滑无比。
　　连杨氏都说，比长安的烤羊肉好吃多了。
　　英儿也夸赞姐姐的手艺：“那是，也不看看这肉是谁炖的！”小女孩的嘴边泛着油光，筷子还夹中了砂锅里的腐竹。
　　腐竹绵软，小女孩觉得比羊肉还好吃呢。杨氏则喜欢吃荸荠，荸荠爽口，非常清甜，比时令水果都不差。
　　照儿得了家人的夸赞，谦虚又骄傲地笑了笑。“我会认真学的，这些不算难，听说有一味叫佛跳墙的汤，放鱼翅鹿筋鸭子鸡子慢炖，好多材料要从岭南道那边采买……”
　　杨氏听得咂舌：“那道汤得花多少钱啊？一来一回路费食材都值千金了。”
　　英儿也听得入了迷，那么奢侈的汤，怪不得连佛祖都馋嘴啊……
　　她们一家三口吃着羊腩煲，有说有笑，汤汁被越烧越浓，香味不要钱似的朝外头弥漫。
　　这可害苦了隔壁的人家！
　　邻居家的孩子都馋哭了，满院子乱跑，嘴角还流着口水，家里的饭却一口不肯吃。小孩边哭边喊：“我要吃肉肉，好香的肉肉！”
　　孩子他娘抽起鞋底就打，被家里男人劝道：“莫打孩子，你烧饭不好吃，我不也没嫌弃你吗？”
　　隔壁家的女人气急，好哇，现在嫌我做饭不好吃，莫不是看上了杨氏那个寡妇？
　　一时间，孩子馋得哇哇直哭，各家的矛盾一触即发。
　　附近的人家都知道，这儿新来了一对母女，都生得很好看。有地痞流氓看得眼热，倒想要打这户的主意，可前几天这户人家被皇帝送了一副牌匾，称是名门之后，说这家死去的男人对朝廷有贡献。
　　如此以来，杨氏母女才得以过上清静日子。
　　羊肉的香味馋死了附近的街坊们，他们往日和杨氏交往不多，倒不好意思上面去问。可照儿在家里住了两天，一日三餐都变着法子多好吃的。连带英儿出门玩耍，都捧着一碗奶油布丁，上面还烤出焦糖，香死个人了。
　　隔壁的春花馋嘴，问道：“英儿，能给我尝两口吗？我拿樱桃给你换。”
　　“可以。”
　　英儿点点头，收获了一兜子果子。
　　另外一户人家的朵儿也想吃，小声地说：“我拿两棍子饴糖，和你换吗？”
　　“行。”
　　英儿又得到了绞得发白的麦芽糖。
　　直到照儿回去刘家村，这一带的居民才恢复了安宁。英儿没了好吃的，她以物易物的小生意，也宣告停业。
　　从奢入俭难，没了好吃的，英儿连看《三年幼儿园五年模拟》都提不起劲来了。她拉着杨氏的手，提议道：“阿娘，你也做好吃的吧，这样我可以拿去换哩。”
　　杨氏是个宠女儿的，一拍板就答应下来。她的死鬼老公武士彟是个木材商人出身，杨氏对于做买卖倒不嫌弃。她征得太上皇后夫妻俩同意后，用了李渊炖羊肉的方子，专门在家卖羊肉煲。
　　她家的羊肉口味好，肉量足，深受附近人家的欢迎。后来甚至发展到，谁家做宴席没有武家的羊肉，就是不体面不丰盛。
　　杨氏貌美，即使在炖羊肉的油烟气当中，也是美的。她自称夫家姓武，眉眼妩媚动人，有爱美之心的男顾客给她起了个称号，叫做“媚娘”。
　　几年后，“媚娘羊肉”的大名，传遍了长安。人人都说，长安出了个武媚娘，老板娘炖的羊肉汁香味美，可谓是一绝。
　　那武媚娘生得如何？
　　眉横烟翠，眼露横波。樱桃口浅晕羊脂，春笋玉手拨羝肉。乌鬓不染膻气，左手调羹；衫袖暗藏大料，右手装盘。锅内浓烂，此味香浓。尽教华元去寻羹，疑是文君改卖羊。
　　小剧场
　　李渊：“媳妇，最近城里出了个武媚娘！”
　　萧依依：“照儿不是在我们这儿吗？莫非我们找错人了？”
　　李渊：“是照儿他妈，她靠卖肉成了武媚娘。”
　　萧依依：“啊，她不是去开小吃店吗？怎么改行了？勾搭上李世民了？”
　　李渊（无奈脸）：“你啊……满脑子黄色废料。”



第一卷 第107章
　　冬至这一日, 李渊推了宫中的宴饮, 猫在家里吃馄饨呢。
　　如今他年岁越发大了，按照古代的标准来说，是妥妥的老人。便宜儿子很少管他，他便任性起来, 干脆不出去参加冬至的君臣聚会。
　　在大唐, 皇帝会在冬至这一天在长安南郊祭天, 并和大臣使节们吃吃喝喝搞大派对。长安的政府官员还有长达五日的假期（全国普遍放三天）, 皇帝说不定还会出台一两个赦免犯人的诏令, 以示仁德。
　　可这些都和李渊无关，他谢绝了便宜儿子的邀请，没有回宫。
　　他跟萧依依说的是：“酒席有什么好吃的, 我连人家大臣叫什么名字都不认得，去多了得露馅啊。”更何况，他不和大臣贵族联络, 李二心里说不定更高兴呢。
　　于是, 在外人眼里被软禁的太上皇，实则和家人一同, 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吃喝得挺开心的。今年多了一个新成员照儿，萧依依才发现原来养了一个女儿, 是这般好的事儿！
　　照儿体贴，会帮着包馄饨。年轻人学得快，包的馄饨又快又好, 一眨眼一枚精巧的馄饨就从白嫩的手掌落在了盘里。大胃看着爸妈姐姐都忙起来，早早就主动申请帮着干活。
　　还别说，小男孩继承了李渊的好舌头，调的馄饨馅儿可对味了。
　　大胃握着小勺子，认真地往装馅儿的大盆里加了豆酱和料酒，又把切好的葱姜沫倒了一小碗。李渊向南边的商人高价买来了晒干的紫菜，大胃创新地加入了这一味海产，也泡发了一小把紫菜，放进去馄饨的馅儿里面。
　　小孩的奇思妙就是多，放了紫菜，还觉得意犹未尽。他思考了片刻后，又选中了厨房里的木耳，泡了一把切成碎，拌进去馄饨馅里。
　　木耳是附近的山里摘的，一个个如同铜钱大小，口感柔软嫩滑，在民间有“老鼠耳”之称。大胃很精通这种食材之间的运算方法，这般加进去，应该不会难吃的。
　　刚包了两个，他就让姐姐帮忙煮熟，尝尝味道。照儿和他各吃了一枚，新口味的馄饨也不赖嘛。
　　“唔，这个味儿好鲜。”照儿眯着眼睛认真回味，给出了高度评价。
　　于是，冬至这一天，家里就一改以往的鲜肉馄饨配方，改做大胃强力推荐的紫菜木耳馄饨！
　　为什么今晚吃馄饨呀？
　　李渊和萧依依也不知道缘由，不过在大唐这儿的风俗就冬至吃馄饨。他们用最好的银丝碳烧了个小火锅，打算把馄饨煮着吃。这会儿天寒地冻的，吃点热乎乎的馄饨，又滑又嫩，想想都暖到心窝子去啊。
　　照儿的馄饨包得又快又好，惹得大胃也手痒痒的。萧依依看出了儿子的心思，揉了糯米粉的面团，熬了红豆的馅儿，哄道：“大胃，来帮我包汤圆。”
　　“来啦，来啦。”
　　汤圆只要把糯米皮包着豆沙馅，搓成圆形就行。这样的活儿难不倒大胃，小孩每包好一个汤圆，把汤圆举到阿娘的面前，尽是一脸表功的神情。
　　李渊看得好笑，小声地跟萧依依讲：“现在你还能用汤圆哄他，长大了就不好哄了。”
　　“长大了还是我儿子。”萧依依憧憬地畅想未来，“大胃以后给我们生了孙子，家里就更热闹了。小五那姑娘也不错，听说前几日大胃还给她写信呢。”
　　不过现在想这些还太早啦。
　　外面的北风呼呼地刮着，屋子里暖意融融。李渊煮了一大锅酸辣口味的汤，打算用来做煮馄饨的底汤。天气冷，就爱吃口辣的，在这个没有辣椒的年代，他放了少许胡椒、花椒、生姜进行调味，大家都欣然接受。
　　米醋的酸味不呛人，却非常开胃，光是一股味儿就足够勾人食欲。为了煮出想象中后世的红色酸辣汤，他还加了红苋菜和猪大骨一起炖煮，看着也不错。
　　熬到红色的油花浮在汤上，小火滚出酸酸辣辣的滋味，再倒进去一盘馄饨，美味的时刻即将到来。
　　“快，快捞。”
　　萧依依早就嘴馋了，她等到馄饨漂浮在酸辣汤里翻滚多时，终于按耐不住伸出汤勺，把馄饨都捞起来。她偏疼家里的孩子，先是给大胃和照儿盛了满满一大碗，得到孩子们甜甜的道谢。
　　正当她要给老公装饭的时候，院子外面传来急促的敲门声，见没有人应答，又继续大力敲着。
　　这种突发情况让全家人都愣住了。
　　这会儿是谁找上门了呀？都大过节了呀。
　　李渊麻利地披上厚实的羽绒服，做了个手势让媳妇孩子们都坐好。他快步走到屋外，鼻孔里出的气儿都瞬间变成了白雾。
　　“是谁呀？”冷得他跺了跺脚，才推开了门栓。
　　这个鬼天气啊，连家里的动物都在屋里窝着呢。
　　门外站着两个人，似乎挺年轻的，为首的一人看到李渊出来，立刻就喊道：“皇祖父，你帮帮承乾吧。”
　　承乾？
　　哦，就是大唐太子李承乾。
　　年轻人的脸上很少露出求人的神色，李渊这才留意到，这孩子还穿着朝服，估计是从宫中大宴里溜出来的。太子身后跟着身材瘦弱的少年，小身板有些单薄，这会儿在寒风里冻得嘴唇都青了。
　　李渊带着两个人回到屋里，萧依依他们看到来人的时候，都惊讶地瞪大了眼。
　　太子不在宫里吃酒席，跑来这儿干什么呀？
　　她连忙起身问道：“承乾怎么过来了？吃饭了没？要不要吃碗热馄饨？”
　　太子看到吃得热闹的小叔叔，刚想要说出“吃过”的话，但一股酸辣味儿不住地往他鼻子里钻。他在大宴里喝了不少酒，又在冷天骑马，吃了一嘴巴寒风，这会儿看到热气腾腾的吃食，就走不动路了。
　　李承乾点点头：“谢谢皇祖母，我自己盛一碗就成。”
　　太子深知在皇祖父家里要自己动手的规矩，接过照儿递来的碗筷就舀了□□枚馄饨。他知道皇祖父收养了武家姑娘的事儿，这会儿见到真人，不由得多看两眼。
　　照儿也大方，抬起头来笑了笑，起身给太子道了万福。
　　她并非心智蠢笨之人，在干爹的指导下，早就把大唐皇室成员的名讳都记住了。一听干娘喊来人作“承乾”，她就知道这人是谁了。
　　“小姑姑好，还是皇祖母会养人。”李承乾见多了矜持作态的贵女，照儿仪态洒脱，他也非常欣赏这种作风。
　　太子吃完了馄饨，恳求李渊夫妻照顾一下他带过来的少年，又急急忙忙地爬上马背，要回宫去了。他是趁着空隙溜出来的，不能多逗留了。
　　临行前，他只对少年交代了一句：“称心你要听话，多帮祖父干活。”
　　少年乖巧地点点头，温顺得像是一只小兔子一样。
　　他生得一副好容貌，眉目秀丽，连声音都有种雌雄莫辨之美。他的一双杏眼水汪汪的，鼻子秀气衬得他精致极了。照儿也有几分爱美之心，看到这样的美少年，给他舀了一碗酸辣汤，请他喝哩。
　　她俏皮地眨了眨眼，把碗放在少年的面前，吹嘘道：“尝尝我干爹的手艺吧，这是宫里也没有的好滋味呢。等你喝汤开了胃口，再吃馄饨填肚子。”
　　少年捧着碗，小心翼翼地说：“谢谢，谢谢姑娘。”
　　红红的酸辣汤看起来非常喜气，这是称心从来没有见过的。他先是小小地抿了一口，刺激霸道的酸辣味就直冲他的喉咙。火辣辣的，但并不让人难以接受。
　　他眼前一亮，没顾上烫，又大喝了一口，把嘴里都灌得满满的。药性温热的香料和姜片把他身上的寒气都散去了，他的嘴唇变回原来粉红的色泽，整个人看起来快活多了。
　　他察觉自己的吃相有些粗鲁，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夸道：“真好吃啊，果真比宫里的好吃呢。”
　　“你是从宫里出来的呀？能给我说说吗？”照儿只在大安宫里玩过一日游，对宫里的生活一直非常向往。
　　她性格热情，在她闪亮的眼神下，少年抬起头，慢慢地讲着自己在宫里的生活。
　　他本姓程，是太常寺乐童，各种乐器都学得不错，嗓音也好，能唱得上几曲。管事的大太监觉得他乐理和性格都不错，就让他改名叫“称心”，推荐到太子李承乾的面前，当一个给太子解闷的玩意儿。
　　别人都不把他当人，只当他是玩物。但称心知道，太子是真正对他好的，太子待人有礼，不因为他是一个乐童而轻视他。
　　太子把他当作朋友，还为他寻来魏晋的古曲乐谱。而他也乐于在太子烦忧的时候，静静地听着太子倾诉烦心事。
　　说着这话的时候，少年的一双杏眼如同月光一样，澄澈美好。
　　虽然称心明白，在宫里知道太多的人，都是活不长的。
　　在冬至大宴上，四皇子李泰向皇帝提起，说太子最近非常宠爱一个乐童。太子李承乾喝酒的动作流畅自然，皇帝问起，太子笑了笑，回答最近在研究乐理，颇有兴趣。
　　李二年轻的时候还创作了气势恢宏的《秦王破阵乐》，他自身音乐水平也不低。这会儿见太子神色如同寻常，他倒觉得李泰多心，还说要送几个技艺高超的乐伎给太子，闲暇时候可以放松压力。
　　但谁也没看到，太子握住酒杯的手收紧了。他趁着到殿外透风散酒气的时候，脑子一热，就骑着快马把称心送到皇祖父那儿。
　　李承乾隐隐觉得，如果他不把称心送走，称心可能就要命丧于此……
　　听了称心说的人生经历，一家人都对在宫里艰难讨生活的孩子表示同情。大胃从小被父母疼着，知道称心爹娘没了，还给他舀了一大碗馄饨。
　　小男孩看着这位小哥哥好看的侧脸，豪爽地说：“程哥哥，我请你吃馄饨，吃多少都行！”
　　程哥哥……
　　听到这个称呼，称心的鼻子一酸，连忙埋头吃了起来，掩盖自己的失态。他在宫中久了，差点都忘记自己原本姓程了。一枚馄饨落入嘴里，外皮裹了酸辣口味的汤汁，内馅的鲜美完全被激发出来。
　　紫菜的鲜、猪肉的润、木耳的嫩还有葱姜沫的画龙点睛，一切配合在一起，让称心的心情好了许多。他朝众人笑了笑，嘴巴里还鼓鼓地咀嚼着，白嫩的脸蛋可爱极了。
　　他想，若是他爹娘还在，若是他没有入宫当乐童。是不是他在冬至这一日。也会和家人一道围着炉子，大口吃着馄饨呢？
　　但那样，他又怎么会遇上太子呢？
　　太子如同天上的太阳，那么温暖，却不会灼伤人。
　　太子把他从黑暗里拉了出来，太子将是他一生的荣光。



第一卷 第108章
　　称心看着瘦小, 但却是一个能吃的小伙子。
　　他吃光了一大碗馄饨, 连碗底的汤都喝尽，还意犹未尽地砸吧砸吧嘴。李渊怕这孩子不敢主动要吃的，又给他烫了一碗馄饨。
　　乐得称心眉开眼笑地道谢：“谢谢老爷，您做的饭菜真好吃呢。”
　　“没事儿, 我们家里不缺一口吃的, 你在外头肯定是饿坏了。”李渊大方地摆了摆手, “你就暂且在院子里安心住下吧, 我姓李, 你叫我叔父就行。”
　　“还有这是我的爱人，你可以叫声萧婶子。”
　　一声“爱人”，让萧依依在大庭广众之下羞红了脸。这老男人真不害臊啊, 古人含蓄，在古代哪里有这么说的。
　　偏李渊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让她好气又好笑。家里的孩子看着夫妻俩的互动, 也挤眉弄眼的, “嘻嘻”地笑起来。
　　大胃年纪小，只知道傻乐。照儿和称心已经到了知事的年纪, 笑了笑又低下了头，对于这种浓烈的感情只有羡慕。
　　照儿心想，她以后的夫婿要是有干爹对干娘那么好, 不，一半好就行。要是她的夫婿也有那么体贴，她铁定一心一意地跟他过好日子。
　　至于称心, 他对男女之情倒没什么感觉，不知怎么的，他想起了太子。不知道太子平安回宫了吗？这么冷的天，太子会不会着凉啊？
　　他想要太子好好的，太子合该站在权力之巅上，受万人敬仰的……
　　吃过了酸辣汤的馄饨，几人肚子里都有几分饱足。但这还没结束呢，李渊端起砂锅，换掉了里面的酸辣汤。他重新拿来另外一个锅，里面煮的是热气腾腾的红糖姜水。
　　在这会儿，红糖可是个有价无市的奢侈品！
　　自从李渊夫妻俩做出红糖以来，他们几乎都不往外卖，只作为礼物送给亲朋好友。不为别的，长安不产甘蔗，在长安大规模制作红糖的成本并不便宜。
　　而且萧依依这个小富即安的性格，有了儿子女儿之后，在家里待的时间更长了。她在长安做的小生意已经够她花用了，她也懒得开拓新的商路，到南边去做生意。
　　称心闻到香甜的味道，又看到红棕色的汤水，不由得多看了两眼，有些好奇。大胃这熊孩子有心显摆，装了半碗糖水给他，得意地介绍道：“这是用红糖熬的，红糖就是类似西域进贡的石蜜，用蔗浆做的。”
　　“这真厉害啊。”称心不由得感叹。
　　舌尖上的甜味非常纯正，还有浓浓的姜味，喝到肚子里很舒服。称心往日深受太子宠信，也吃过昂贵的石蜜，听说全靠商人从西域贩来的，已算是上上之品。但他品着，这红糖比石蜜的味儿更正，更少杂质。
　　萧依依拿起包好的汤圆，等糖水沸腾起来后，一骨碌地都下进去了。
　　她眼看着大胃还想继续装逼，笑骂道：“你这臭孩子，哪有让小程光喝糖水的。灌了个水饱，等会儿还怎么吃汤圆。”
　　大胃做了个鬼脸，没把阿娘的话放在心上。
　　称心是个善良的，他见小男孩被人说了两句，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是我口渴了，糖水好喝。”他来人家做客，若是害得小男孩不高兴，那就不好了。
　　“你呀，可别跟大胃贫，他能跟你侃个三天三夜不止呢。”照儿看穿了称心的心思，毫不在意地拿帕子给弟弟擦了擦嘴边的油渍，“大胃不上学那会儿，野着呢，上房揭瓦都是小事。”
　　“这样啊……”
　　称心乖巧地点点头，答应下来了。大胃这么活泼的孩子，在宫中是少见的。但比起冰冷的宫里，他更喜欢这儿，这儿的烟火气让他有一种还在家里的错觉。
　　他原名叫程心，还没进宫的时候，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他模模糊糊地记得家里有好几个姐姐，爹娘在过节的时候，会给他们做好吃的。那会儿年景艰难，最好吃的吃食，大概用杂面面皮包的牢丸馄饨吧。
　　身为唯一的儿子，还是幼子，小程心是家里最受宠的一个。他的阿娘很疼爱他，总是抱着他坐在膝盖上，轻声地哄道：“阿娘的程心啊，你就是阿娘的心肝，阿娘想要心肝好好的，快快地长大。”
　　活泼的小程心不知愁，他摸了摸阿娘的脸，笑得非常开心。
　　可是事与愿违。
　　贞观初年的几场大旱，把这个并不富裕的农家击垮了。地里收不出粮食，家里的孩子们饿得哇哇直叫。耶耶和阿娘咬咬牙，把姐姐们都卖去大户人家里“享福”了。天下没有不疼爱孩子的父母，家里实在是揭不开锅了，他们想女儿们能混口饭吃，别落得饿死的下场。
　　那天卖了女儿们回来，正是小程心的生辰。阿娘含着泪给做了一个豆沙蒸饼，让小程心吃了。
　　“阿娘的小心肝啊，你要记住这一天，等你以后攒到钱了，就要把姐姐们赎回来。”
　　“一……一定的！”
　　小程心吃着豆沙蒸饼，一声一声地啜泣着。小孩知道姐姐们像同村的其他姑娘那样，一走就不会再回来了。他想念会给他梳头的大姐，还有给他补袜子的二姐。三姐性格有点迷糊，四姐见生人并不爱说话。
　　用姐姐们换来的豆沙，吃着是甜的，却是苦的。
　　村里先是女孩子们去“享福”，然后才是男孩子们去“享福”。
　　小程心作为家里的唯一一个儿子，他暂且跟在父母身边，有一顿没一顿地活着。但是残酷的大旱并不是结束，接踵而来的——
　　是蝗灾。
　　蝗虫连家里的破草房都啃光了，家里一粒豆子都没有了，小程心饿得肋骨都清晰可见。程氏夫妻眼看着都只有卖身为奴的一条路子，索性夫妻俩都把自己给卖了。
　　他们红着双眼，把得来的银钱拿来贿赂太常寺（管理皇室礼乐的机构）出来办事的小吏，倒贴钱把小程心卖到太常寺当乐童去了。
　　给谁当奴仆不是奴呢？
　　去给皇帝当奴仆，说不定孩子还能混出个模样来。
　　大约是否极泰来，称心没有遇上了皇帝，但他遇到了太子。他的面容已经看不出小程心那副皮包骨的模样，也许他的爹娘见了他，也认不出来了……
　　在浓浓的姜味中，豆沙汤圆很快就煮好了。称心低着头，轻轻地咬了一口，豆沙馅很香很甜，细腻顺滑，胜过他当年吃的豆沙许多。
　　这叫他想起姐姐们，他的四个姐姐。还有他的父母，不知道还活着没有。
　　吃着吃着，称心忍不住落下泪来，大颗的泪珠顺着碗沿滴到地上。偏生他哭着，吃得更凶了，他大口吃着汤圆，都不带嚼的，硬生生地咽了下去。
　　看得萧依依一家人目瞪口呆。
　　这汤圆不至于那么好吃吧？吃得这孩子感动到哭了？
　　怕这美少年成为被汤圆咽死的第一人，萧依依好心地劝道：“还有，不急，不急。”
　　她的身体上了年纪，美艳少了一些，眼睛有几条细纹，变得更加温柔了。生了孩子之后，她的神情带有母性的光辉，看得称心的鼻子一酸，他的阿娘若是还在，应该也是萧依依这般年纪了。
　　他忍不住鼻音很重地解释：“婶，我想起家里了。我姐姐们被卖的那日，我的阿娘就给我做了一碗豆沙的蒸饼。”
　　是这样啊……
　　众人表示非常理解，并有意在称心暂住的时候，都不吃豆沙了。
　　“没事儿，叔，我可以吃豆沙的。”称心含着泪，牙齿上还沾着糯米皮子，看起来非常滑稽，“我要吃豆沙，我要挣钱，把姐姐们都赎回来，嗝儿……”
　　李渊欣赏这个孩子的骨气，他拍了拍少年并不宽厚的肩膀，没有多话：“你有需要帮忙的，就开个口。”
　　他看出来了，这孩子需要的不是怜悯，而是平等的对待。
　　数日后
　　称心想要挣钱，照儿也兴致勃勃地想要做生意。他们两个嘀咕了两天，打算合伙开个脂粉铺子。少年在宫里呆久了，当乐童还是很看脸的，他对各种宫廷护肤小秘诀都略懂一二。他提议用宫中妃嫔们的脂粉方子，主打高档品牌。
　　而照儿有些巧思，她想要请干娘帮忙当个品牌代言人，到时候在招牌上说一句：“萧娘娘用过都说好！”
　　要说长安城里哪个女人最受人羡慕？
　　非萧依依莫属。
　　长安城，不，全国的女人都知道有个萧娘娘。她不仅在前朝当皇后，如今改朝换代了，她还当皇后呢。不仅前隋的皇帝爱她，连大唐的太上皇都宠着萧娘娘一个人，对于别的女人不屑一顾。
　　若说这个年代有追星一族的话，男儿们粉的都是李二陛下，而女人们追捧的则是萧娘娘了。人人都说萧娘娘长得倾国倾城，是狐狸精变的，传闻太上皇都是为了得到她才起事的。
　　萧依依看了照儿写的商业计划书，对她的脂粉铺子表示赞同。但她想了想，觉得还是不够有竞争力，提议道：“称心，照儿，你们不如开一家美容院吧，比脂粉铺子又更高上一层。”
　　美容院？
　　照儿眼前一亮，听着像是给女人保养容颜的。她拉着萧依依的手，兴奋极了：“干娘有什么好主意，快帮帮我吧。”
　　称心也腼腆一笑，期待地看着萧依依。
　　萧依依享受完孩子们的崇拜，清了清嗓子，才说：“美容院嘛，就是不单卖胭脂水粉，而是给夫人们提供服务。譬如照儿和我经常用的蛋清蜂蜜面膜，外面不是没有得卖吗？照儿可以培训一大批整洁利索的好姑娘，再打造一批能躺着的椅子。夫人们躺在椅子上聊着天，姑娘们给她们的脸上敷面膜做按摩，不也是好事一桩……”
　　说得很有道理，听得照儿都拿笔记下了。
　　称心以往弹琴多，写字不大好，他有些手足无措的，他也想要出力啊。
　　照儿拉了称心一把，直说：“称心你生得好看，是我们美容院的门面呢。清清爽爽的小哥站在门口招呼着，夫人们肯定都会进来的。”
　　称心一口答应下来，他还会唱曲呢，声音好听面容秀丽。婶子都说了，他这样的人正是做前台的好人选。
　　少年信心十足地笑了笑：“是呀，我去招呼人，我能做好的。”
　　一想到能做生意挣钱，然后再把姐姐寻回来，称心整个人都充满了干劲。他蹬蹬蹬地跑到房间里去，不多时抱着一个薄薄的匣子出来。他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打开了匣子，里面都是打成薄叶片形状的金银，都是太子平时赏给他的。
　　他叹了一口气，似乎觉得钱太少了：“婶，这些钱做生意够不够呀？我要努力挣钱哦。”
　　照儿：“……”
　　这靓仔该不会在宫里被关傻了，连物价都不知道吧。还挣啥钱啊，给称心买十几个姐姐都行。



第一卷 第109章
　　在照儿和萧依依的科普之下, 称心这个傻孩子终于明白了民间的物价水平。
　　他难以置信地眨了眨眼：“所以说，我不用攒钱就能把姐姐们赎回来了？”太子真是个大好人，给他那么多钱, 他以后一定会念着太子的好。
　　“是这个道理。”照儿点点头，但她继而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可是你忘记了你的姐姐在哪户人家做工，这才是最麻烦的。要打听消息，要费好多人力物力呢。”
　　长安那么大, 要找几个只知道姓氏的女子, 可不容易。更况且为奴为婢的, 被卖时年纪又小，大多会被主子改名，恐怕称心的姐姐们连自己姓啥都忘了。
　　称心明白过来, 照儿姑娘的脑子果然比他的好。但他的眼里还有着希望，他小声地提议道：“我们做夫人们的生意，认识的人多, 应该就好找吧。姐姐若是得脸, 说不定能混成夫人身边的大丫鬟呢。”
　　这个嘛, 照儿想了想，也不算难。
　　这时候的少女还有着几分热心肠, 她见称心可怜，就一口答应要帮他找姐姐。她的耶耶去得早，可她还有母亲和妹妹相互依靠着，说是艰难, 但也并不难熬。称心身边连一个亲人都没有了，若是他能寻回姐姐，应该会很开心吧。
　　很少人知道，让无数男女掏钱的大·保健商业帝国，建立的初衷只是想要帮一个少年寻回亲人。
　　有了开铺子的好点子，称心找到早些年出宫退休的乐伎姐姐们，打算聘请她们做美容院的按摩美容师。虽是因为年龄大退下来，可这些姑娘们也不过二十五六岁，放在后世来说，还是青春正好的年纪。
　　四个盘整条顺的姑娘，因为都是苦命人家出身的孩子，手里没嫁妆，也还没嫁出去。她们在宫里好歹见识过一场，心气也有点高，没本事的汉子看不上，给男人当小的又不愿意。干脆就姐妹们扶持着，想要做工拿钱来养活自己。
　　但这会儿可不是后世，除非是卖笑的活儿，做工的多是找男人。这群姑娘出宫了好几个月，没找到工作，这会儿可正愁着呢。
　　“难道就只有靠男人这一条路吗？”年纪最大的江柔握住了拳头，她不服，她不甘心从此被困在院子里。
　　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小官员看上了江柔，说要娶她做小妾。可她看着都能当她父亲的油腻男人，一双眼睛色眯眯地打量着她，一想到以后要和这样的人过一辈子，她就觉得难受作呕。
　　这次听到称心说要雇佣人，她头一个就找上门来了。与她想法一致的还有从宫里出来的三个姐妹，要是这会儿不能找到工作，她们的积蓄花光了，就只有向现实屈服这一条路了。
　　江柔领着其余三个姑娘，朝照儿深深地行了一礼。她抬起一张白皙的脸，眉宇和她的姓名一样柔美。她浅浅地笑着，说：“我姓江，唤作柔儿，小姐有什么吩咐，我都能学的。”
　　另外几个姑娘也大方地介绍自己。
　　“我叫叶卿卿，以前是弹琵琶的，手指特别灵活。”
　　“我是李蕊儿，往日里是领舞的，除了跳舞会的不多。”
　　“还有我，我叫白雪，有点就是皮肤特别白。”
　　美容院是什么？这几个姑娘听都没听过。
　　但能从宫里全须全尾地出来，都并非心性愚钝之人。她们愿意学，只要这主家肯雇佣她，给她们一个机会。
　　放在后世，都能组团出道的四个小美人，眼巴巴地看着照儿，都等着她发话。她们有些眼色，都看出来了，称心脾气软，要是他拿主意肯定是叫人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
　　有话事权的是那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姑娘，不知道怎的，才豆蔻年华的姑娘，肃着脸看人的时候竟有几分威严。
　　照儿认真打量着这群貌美的姑娘们，又仔细看了她们的双手和脸蛋。很好，这都是有一定保养基础的精致girl。美容院嘛，管它的产品有没有效果，首先第一个，店里的姑娘就要生得好看，皮肤要柔嫩。若是自家店里的美容师都不好看，这哪里能叫顾客们信任啊。
　　终于，她拍板应了下来：“就选你们几人了，你们要先培训半个月，学会了本领再出去卖。”
　　啊？原来还是要出去卖的啊？
　　江柔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她正想要说出拒绝的话，只听得那主家姑娘继续说：“你们的脸蛋和手最重要了，要给夫人们护肤美容，首先得自己保养得好。除了盒子里的护肤品，我教给你们几种面膜膏的方子，你们先每天洗完脸敷一下，一刻钟后洗掉。里面含有维生素C，要在晚上睡觉前用。”
　　其实照儿也不懂什么叫做维生素C，不过干娘这么教她，她就这么教给别人。所谓的维生素C成分，也不过是些胡瓜（黄瓜）和另外几种果蔬的混合汁液。照儿刚开始的时候还不信邪，直到晒成一张小黑脸的时候，她终于“哇”地一声哭出来……
　　拿着几盒护肤品出来的时候，这几个姑娘还是一脸懵逼的。白雪是个有点娇憨的姑娘，她摸了摸盒子里的东西，笑得像偷吃了蜜糖一样。她打开了一个小瓷瓶，里面散发出清淡的花香，似乎还有一点橙子的香气。
　　“这份工作真好呢，武姑娘还给我们发放脂粉。江姐姐你闻，这香味比宫里出的还要好。”
　　白雪用指甲挑了些许，涂了少许面霜在手上。她本是个冷白皮的姑娘，水润的面霜涂在手上非常细腻，怡人的香气让她忍不住闻了又闻。
　　对于这个没有香水精油的年代，熬出来的少许橙花露，已经足够吸引人的嗅觉。同行的姑娘们都面露惊奇之色，她们发现白雪抹了面霜的手背，皮肤摸上去更加细嫩，还带有一种光泽感。
　　江柔赞叹道：“真好啊，看来我们这份工作能长久呢。”
　　她们在宫中为了露脸，保养的功夫可不能省。内行的看门道，江柔一看这产品上手的效果，就知道主家研发的护肤品应当用着不错。只有主家挣了钱，她们这群打工才能跟着喝汤吃肉……
　　半个月后，长安城中有连着的三处商铺被收购，打通成为一家超级大的店面。附近的街坊看着热闹，众说纷纭，有人说是来做食肆的，有人说这是做书院的。
　　有路过的公子哥儿爱听些风花雪月，笑道：“怎么就不是开乐坊的？我见到有好几个美人儿出入呢！”
　　原来是开乐坊的啊？
　　城里的夫人们有些失望，她们还以为能多个好去处逛逛呢。
　　不过三日后，贵族夫人们都知道了，那处铺子不做食肆也不做乐坊，是做美容院。你居然不知道美容院是什么？你真是落伍了啊！
　　她们收到了太上皇后的请柬，说这是她义女开的铺子，请大家多多关照。太上皇后是谁啊，那可是全国万千少女都崇拜的萧皇后呢，一听说萧皇后会分享美容方子，女人们都坐不住了。
　　谁不想拥有萧娘娘那样的容颜？
　　谁不想像萧娘娘那样把男人拴得牢牢的？
　　就来大·保健美容院吧，保证一次性满足你的所有愿望！
　　萧依依：“额……”
　　她看着美容院门前的招牌，陷入了沉思。神踏马的大·保健，没想到武女皇居然喜欢这么潮的名字。
　　偏生照儿还一脸表功的神情，就等着别人夸她：“干娘，我想的名字怎么样？是不是很琅琅上口？保健，保人体康健，我还加了个‘大’字在招牌上，听上去更霸气了。”
　　大胃从善如流地说：“姐姐真聪明了！”
　　小孩的彩虹屁，让少女非常受用。她在干娘鼓励（尴尬）的笑容下，拍了拍手掌，随着乐声渐起，四个年轻貌美的姑娘穿着水红色的舞衣，露出柔软的腰肢，翩翩起舞，丰.胸翘臀，散发出巨大的女性魅力。
　　引得围观的人群一阵叫好！
　　领舞的李蕊儿跳得最是精彩，动作妩媚勾人，叫照儿看得都脸红红的。而旁边的伴舞的江柔、白雪、叶卿卿也不差，她们一举手一投足，阳光打在她们的脸上，毛孔几乎都看不到了，皮肤白得都能掐出水来。
　　“嗯，不错。”萧依依大力鼓掌，这都组成一个女团，可以随时出道了。
　　唯一让她觉得尴尬的是，姑娘们舞到最后，拍成一列招呼着：“大·保健美容院，萧娘娘用过都说好！”
　　看姑娘们的身段皮肤，真是羡慕死人了，周围的女人们都蠢蠢欲动。她们也想要变得跟跳舞的姑娘们那么好看啊，莫非这美容的秘诀，就藏在这一家大·保健里？
　　“好哇，原来这家店叫大·保健呢。”
　　“姐，要不我们等会儿进去试试。”
　　“行，只要不太贵，我们就试一回呗。”
　　用女团小姐姐来当美容师，真是屈才啊。直到一舞完毕，小姐姐们退进去店里的时候，周围的人群都依依不舍的，不想要散开。在这个缺少娱乐的年代，在开业这天整这么一出，足够在长安城里掀起一股八卦的风潮。
　　如潮水一般的人群，涌进去美容院里，乐得看个稀奇。兜里有钱的女人们看到一个生得精致的美少年，略带腼腆地笑着，朝她们招手。他一双笑眼非常动人，就像是春日林子里的小鹿，皮肤同样是嫩得出水，白嫩无暇。
　　他年岁不大，大约是十五六岁左右。他的腰身有些细，说话的声音很是好听。
　　他一开口便是：“夫人，要办张会员卡吗？”



第一卷 第110章
　　一个身姿富态的夫人好奇地问：“什么是会员卡？”
　　她打量着美容院里的布置, 大门口用云母屏风隔开了外人偷窥的视线, 里面是用稻谷填成的古代沙发，坐着等候舒坦极了，倒是一个休闲的好地方。她们挺喜欢称心的脸，这小哥看着也俊, 说话真温柔啊。
　　女人们看着这么秀气的美少年, 对比起家里的糙老爷们, 顿时还是觉得美容院里的员工赏心悦目。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能多看几眼靓仔, 又不是出轨，毫无心理负担，花费些银钱也是值得的。
　　“会员卡能打八折, 还能每月参加萧娘娘举办的美容分享会。”称心一直保持着专业的微笑，温声细语地说着，这对他来说并不难。“所谓八折, 就是您在这儿消费了一百文, 就只收您八十文，能免去一部分价钱呢。”
　　夫人们深吸了一口气, 还有这等好事？
　　她们都不是缺钱的人，打折优惠倒是其次，可是能学到萧娘娘的美容秘笈, 那就超级吸引人了！
　　站在柜台前的李夫人当即拍板：“小哥，你叫什么名字，给我办一张卡哩！”
　　“欸, 我也要办卡，我姓张，住在城东的。”
　　“你们都让开，我才是第一个来的，我要办三张，给两个女儿每人一张。”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为了听到萧依依的美容小课堂，女人们都像不要钱一样，要把钱袋子扔到称心的前台。少年哪里料想到生意这般火爆，他乐得笑弯了眼，脸蛋兴奋得红红的，嗓子都因为激动而有些沙哑。
　　“我叫程心，请夫人们都一个个排队，办会员卡能享受八折优惠，进去贵宾室享受姐姐们的美容服务。一张会员卡原价三百八，今天只要八十八，只要八十八！”
　　一张纸精美的小卡片从称心的手里被递出，上面是以黄铜做底，用白银熔铸成一只可爱的玉兔观月形象。但很煞风景的是，银白色的月亮上雕刻着三个字——“大·保健”。
　　拿到卡的女人们没有多看，直奔美容院里的贵宾室。开业活动中跳舞的几个小姐姐早就换上了整齐体面的工作服，勾勒出苗条的身材。姑娘们站在一个奇奇怪怪的椅子旁边，微笑着招呼夫人们。
　　跑得最快的李夫人再次问了出声：“这是什么呀？一个人坐不完那么大的地儿。”
　　江柔笑着在躺椅上铺了一条长毯，指引着一众夫人们躺下去。她的身上散发着一阵淡淡的香气，俯下身子的时候，李夫人都闻到了，那股香味甜甜的很清爽，叫她一个女人都喜欢极了。
　　欸，果然是萧娘娘义女开的店，就是会享受哇，伺候的姑娘也模样俊俏。李夫人整个人躺了下来，舒服地叹了一口气，满心期待这美容服务是什么样子的，她只看得江柔给她打来了一盘温水，要洗掉她脸上的脂粉。
　　“唉唉，别洗啊，我等会儿还要见人呢！”
　　吓得李夫人差点要跳起来，这做大·保健怎么要洗掉妆容啊。
　　身为长安城里的时髦女人，头可断血可流，妆容不能乱哇！
　　其他的夫人们也惊吓不小，她们都不是年轻的人了，这没了遮掩的妆容，岂不是老了十岁？女人们纷纷坐起身来，正要问话。
　　江柔先是作了一礼，微笑着解释：“夫人们稍安勿躁，我们美容院里今天会推出新的妆容，免费给您上妆。等会儿我们做了美容保养，再化妆，您看看妆后的效果，保证家里的老爷都说您好看呢。”
　　此话当真？
　　夫人们互相对视了一眼，又躺了下去，任由姑娘们在自己的脸上捣鼓。若是能学得萧娘娘的新妆容，多一两分美丽，那就不虚此行了。
　　温水洗尽铅华，然后姑娘们用调制的绿茶洗面奶，轻轻在夫人的脸上打圈。淡淡的茶香味非常自然，浸透到毛孔里还有点清凉之感。李夫人是个爱唠嗑的，她吸了吸鼻子，忍不住问道：“姑娘啊，这个是什么膏脂啊？”
　　江柔手下的动作很轻柔：“这叫洗面奶，用来清洁皮肤的，脸上爱出油的用这个最好呢。这洗面奶是用明前的清茶研磨制成的，下了雨之后的茶就失了灵气，就不能用了。”
　　其实哪里讲究什么明前的茶，这套故弄玄虚的说辞是照儿编出来的。姑娘们学了这一嘴，说起店里的产品顿时变得高大上了。
　　夫人们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原来娘娘的美容法子是这般的，果然脸上的油腻厚重感去了不少。等用温水再清洗一遍之后，皮肤细腻光滑，摸着感觉不错。
　　李夫人是个大油田，见到了这等好物，哪里会放过。她抢先说话：“那等会儿给我包起来一份绿茶洗面奶吧，不，要两份。”
　　“行，那就谢谢您的光顾生意了。”江柔拿出了另一个瓷瓶，这还不算完呢。
　　用过洗面奶，皮肤很容易变得干燥，这会儿正是涂上面膜的好时候。啫喱状的暗红色面膜被涂到了脸上，还带有一股水果的香甜味儿，无端有些馋人。红红的膏状像是玛瑙一样，被均匀地涂到脸上，姑娘们按摩着太阳穴等穴位，倒也非常舒服。
　　不等旁人问，江柔就首先介绍起来：“这是用葡萄酒做的红酒面膜，从西域贩来的顶级红酒，连灌浇的水儿都得是甜水井，又加了山里的野蜂蜜，才能成的。葡萄里的果酸能使肌肤重新生长，变得光滑如初，若是坚持用上几年，保证变得如小儿一般娇嫩……”
　　什么叫果酸？
　　夫人们都不知道，但这不妨碍她们理解，这红酒面膜也是一样好货。等一刻钟后，红酒面膜被清洗下来，她用手摸了摸，惊奇地发现皮肤变得滑滑的，像是喝足了水一样。
　　年轻的姑娘们用丝瓜水给她们做了爽肤，再加了羊油保湿，才用面脂细细地上妆。今日主打的是冬日裸妆效果，只用炭笔勾勒出两道野生眉，在两腮上打上少许红扑扑的腮红，在清透的底妆下，有种近乎少女的健康美感。
　　豆沙色的口红晕在双唇上，比起往日里女人们爱用的大红色口脂，少了几分沉稳，却多了几分年轻的活力。虽然在铜镜上只能看个大致的模样，但夫人们互相对视了一眼，已经足够惊喜了。李夫人瞧着隔壁座位上的张娘子，哟，活像是十多年前那会儿的模样呢。
　　她惊叹了一声：“张大炮，你变年轻了啊！”
　　“说谁张大炮呢，三花你也是好看了呀。”张娘子不爱人提起她的小名，不雅观地翻了个白眼，逗得姑娘们都抿着嘴憋笑。
　　李夫人乳名叫做三花，和张娘子是一块儿长大的。未出阁的时候两人还没学会化浓艳的妆容，如今看着对方，眉目间倒还有以前的味道。
　　大家一致认为，这妆容是朴素了点，但胜在怪年轻的。又听说萧娘娘日日都化这个妆，她们就更想要向偶像看齐了。太上皇宠爱萧娘娘多年，莫非男人们都喜欢这个调调？
　　有可能。
　　再加上大·保健店里卖的橙花香水，那就更美妙了。在清甜的香气中享受着姑娘们的按摩，从肩膀按到腰上的穴位，连骨头都快要酥掉了。若是再续上一个六十八的套餐，还能沐足按摩。那泡脚的药汤也不是凡物，都是宫廷御用方子，连陛下都受用。
　　于是，舒坦惯了的夫人们被美容院掏空了钱袋，还恨不得明天再上这儿享受一番。
　　没有什么不开心，是做一回大·保健解决不了的。如果还有，那就再加一个冰火两重天套餐，蒸个桑拿呗。
　　开开心心回到家的女人们，自觉很美地抬起头，看着自家的老爷们。一举手，氤氲的香气从温热的皮肤中散发开来，瞧得家里的老爷子眼睛都转不开了。
　　李老爷夸赞道：“乖乖，夫人你今天上哪儿去了？眼睛一眨，母鸡变鸭啊。”
　　家里的黄脸婆是有什么奇遇了？怎么变得如此年轻，跟刚成婚哪儿差不多啊。他回忆起刚成婚的那段甜蜜岁月，婆娘有几分姿色，温柔又体贴，从不高声说话，真是让人怀念的时光。
　　瞧瞧脸上的水灵劲儿，不施粉黛（直男看不出裸妆），却滑溜溜，香喷喷的。哇，身上都是橙子的香味，叫他今天吃过饭想要吃橙子做餐后水果了。
　　李夫人抛了个媚眼，撒娇道：“老爷，香吗？”
　　“小宝贝，真是香死个人了！”果然还是家里的老妻够味啊，都腌出橙子味来了。
　　李老爷今天开胃非常，闻着夫人身上的香水味，连拳头大的橙子都吃了两个。他看着旁边变得年轻的夫人，橙花香水的味道非常下饭，酸甜中带点青涩，仿佛能看到田间的劳作少女，果真是秀色可餐。
　　“老爷，我明天还想要去去做大·保健，好不好呀？”
　　“行行行，钱够不够，这钱花得挺值的。”
　　做生意的李老爷最会算账，家里的夫人变好看，享受得可是自己。晚上，他看着夫人拿出一堆瓶瓶罐罐的东西，往脸上涂了一层又一层，还自虐似的，拼命拍打着脸，打得脸都红了。
　　他等了半刻钟，终于等夫人做完这一套。夫人往身上涂了什么？真馋人啊。
　　他难得搂着夫人的水桶腰，连梦里都梦见去橙子园里摘果子。
　　那橙子那么大，那么圆，清香的味道冲着他的鼻尖，闻着就特别好吃。他把果子摘下来，直接在衣服上擦了擦，就忍不住剥开皮大咬了一口。
　　“嗷！”
　　疼得李夫人在睡梦里惊醒过来，脸上还是红红的牙印。
　　“是哪个死鬼，敢啃老娘的脸？”



第一卷 第111章
　　大·保健美容院开业没几天, 就已经在长安城里引起了一阵风潮。
　　那儿的美容师姑娘又美, 说话真的超级好听的。还有那儿的产品也好用，什么面膜爽肤水面霜的，用着比普通的脂粉好上几倍，贴合肤色非常自然, 比起假白一片的大浓妆, 看起来有种少女的美感。
　　最绝的是, 那儿的按摩实在是太舒服了。除了头部舒缓、腰部推拿、香薰桑拿和沐足按摩。姑娘们恰到好处地按摩着你身上的穴位, 或轻或重, 偶尔挠到酸痒处，叫人恨不得哇哇大叫。这么多的新花样，一天下来疲劳散去, 整个人懒洋洋的，只想要窝在美容院里，做一条咸鱼！
　　当然, 这咸鱼也不是谁都可以来做的。
　　要花大把钱才行！
　　不过, 长安城里最不缺的就是有钱人了。达官贵人的夫人们兜里有钱，出手又阔绰, 美容院成为了她们消遣的好去处。一时间大·保健的名声鹊起，女人们都想要来这儿一探究竟。
　　绮翠楼的头牌花魁揽月姑娘已经二十岁了，最近她深感韶华易逝, 皮肤也不如十几岁时那样水嫩。她打听隔壁楼里的老对手都去大·保健里做美容，心思痒痒的揽月就也想要跟风去一回。
　　揽月在小丫鬟的服侍下，对着镜子梳妆打扮：“这大·保健美容院当真是这般好？”
　　“奴婢也是听说的, 好些人亲眼瞧见，从店里出来的夫人们都年轻了几岁呢。”小丫鬟吱吱喳喳地说着，眉飞色舞地比划着想象中的场景。她年纪小最爱玩，恨不得自家姑娘带着她上美容院，好歹见识一番。
　　揽月看出来小孩的心思，抿嘴笑了笑，便去一回吧。她在绮翠楼打工了那么多年，靠着一张好皮子，花费的银钱都是不缺的。做她这一行，最重要的便是脸蛋，揽月也怀着些希冀，希望能重获青春。
　　她已经二十岁了，在时人眼里都是当娘的年纪。
　　若是她当年没有被卖出来，只怕也嫁人了。
　　想起往事，揽月的表情一下子冷了几分。她的五官生得秀丽雅致，幼时只因为家贫吃不饱，生得像个豆芽菜那样瘦弱。自十来岁长开了些许之后，那户人家里的男主人就老用垂涎的眼光看着她，可偏生那户娘子是个容不得人的，稍有察觉之后便将她卖到了青楼里。
　　说真的，揽月并不恨当年那个娘子。
　　娘子买了她一回，好歹给了她饱饭吃，给她衣服穿。要不是后来出来那么一段，揽月还打算尽心尽力服侍娘子一辈子。娘子以前唤她二十，说她是用二十个铜板从她的亲生父母那里买过来的。
　　而揽月，则是绮翠楼妈妈给她取的名字。
　　至于幼时在家是什么名字？
　　揽月叹了一口气，大约是没有名字的。她依稀记得家里穷，女孩子不金贵，哪里会起名字。她记得自己好像排行第三，爹娘都叫她小三来着……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活法，揽月对自己的际遇也并不太难过。她如今还算风光，能挣点钱吃上饭，还有个小孩伺候着，不比穷苦人家好过吗？
　　只是偶尔有些意难平罢了。
　　小丫鬟给自家姑娘换上了素净些的衣服，衬得揽月如同天上的明月一般，美丽中有带着些许冷情。揽月能在绮翠楼里当上头牌，自然是美貌出众的。她的腰间缀着一个精致的香囊，冷冷的麝香味道叫人着迷。
　　“姑娘，我们出发吧。”小丫鬟瞧着自家姑娘的行头，真是气派啊。
　　揽月拿着团扇挡着脸，轻声道：“嗯，你找人问问路，我们这就过去吧。”
　　到外面逛街，是揽月难得觉得自由的时刻，要不是说去保养容貌，妈妈还不乐意她到外头行走。揽月可是楼里的摇钱树，能在外头白看不给钱，谁还来绮翠楼花钱看表演啊？
　　揽月带着自己挣的钱，像是个孩子一样，看什么都是新鲜的。她买了些小吃零嘴，被小丫鬟带着来到城东一处很大的铺子前。小孩指着旁边的海报，兴奋地说：“姑娘，就是这儿，是这儿呢！”
　　小丫鬟不识得字，也不会看“大·保健”的招牌。可来往的人都说了，美容院的主家在门口竖了一幅海报，画着婀娜多姿的红衣美人。
　　啧啧啧，瞧瞧那美人前凸后翘的身段，真是迷死人了。那画师也是构思精妙，没有画出美人的正脸，而是画美人回眸一笑的那一个瞬间。画中美人露出优美的下颚曲线和侧脸，穿着大红色的露肩襦裙，雪白的肩膀引人遐思。
　　叫揽月这种专业人士看了都觉得好。
　　她微微颔首：“嗯，这店里应当是不错。”
　　绕过了云母屏风，她和小丫鬟都看到了一个肤白貌美的少年坐在前台。称心看到有客人上门，顿时眼神一亮，打招呼道：“这位小姐，要办卡吗？”
　　“办！”
　　揽月早就听说美容院里推出了一种会员卡，办了卡更实惠呢。她示意了小丫鬟一眼，这孩子立刻掏出了钱袋，笑着堆到称心面前：“小哥哥，这儿够了吗？”
　　称心点点头，对着主仆俩俏皮地眨了眨眼：“够了够了，只需要八十八文就行。”
　　这么好看的小哥哥，看得小丫鬟脸红红的，都一时间竟有些害羞起来。小丫鬟一直以为自家姑娘是最好看的，没想到人外有人，这小哥哥看起来似曾见过，也是一样的美貌。
　　美容院里的客人不少，刚好美容师都忙着，揽月就坐在贵宾室的沙发上，和小丫鬟一块儿等着。不多时，有穿着绿色工装的姑娘上了茶水和点心，柔声说着：“小姐请稍等一会儿，用过点心后大约一刻钟就到您了。”
　　揽月谢过了这位姑娘的好意，看着新奇，就捧着饮料喝了一口。她喝的正是桃子口味的水果茶，上面打发的奶盖，甜丝丝的非常顺滑，奶味浓郁，醇香无比。这会儿一口一口地品着，悠远的桃子味滑到舌尖，还能咬到小颗的桃子果肉。
　　这会儿冬桃的价格可不便宜，揽月赞赏地夸了一句：“这店家会做笼络人，舍得花钱。”
　　“可不是么？姑娘，这点心也好吃哩。”
　　小丫鬟吃得嘴里都是饼碎，蛋黄酥香气四溢，捧着吃可带劲了。豆沙绵软，蛋黄咸香，在配上层层酥香的面皮，一咬就掉渣。揽月怕胖，把点心都推给小孩吃掉，不到十岁的小丫鬟可就有福了，小脸上都是满足。
　　在绮翠楼里，妈妈总说小丫鬟是吃白饭的，只配吃些残羹冷炙。要不是有揽月照顾着她，恐怕这小孩长得要更加瘦小。
　　为了一口吃的，小丫鬟笑眯眯地提议道：“姑娘，我们下次还来。”嗷，这儿的点心好吃，连蛋黄都有油呢。
　　在这个艰难的年代，有油的吃食就是金贵。
　　在小孩可怜兮兮的目光中，揽月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哄道：“要是今个儿舒坦，那就下次再来。”
　　等到体验美容的时候，揽月目不暇接地看着美容师拿出各种瓶瓶罐罐，在她的脸上又洗又涂。她活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看什么都稀奇。不懂就问是个好品质，揽月忍不住和负责美容的白雪聊了起来。
　　“这个洗面奶好香呀，能一天用五次吗？”
　　“不行哦，小姐最好一天早晚各用一次，洗脸次数会造成皮肤干燥。”
　　“这个面膜的东西，我每天都可以用吗？”
　　“不行哦，小姐您的皮肤不错，可以隔天用一次。”
　　“欸，这个泡脚的方子是什么呀？我叫我的丫鬟学一学？”
　　“药汤用的是宫里的方子，老太医说了不许外传的。小姐您可以买我们的药包，回去烧开也是一样的……”
　　等从头到脚做完保养，连脚丫子都涂了身体乳，揽月自觉果然皮肤水润了不少。她在白雪的安利下，尝试了这儿的冬季裸妆，果然是显得小了几岁。她看着镜子里淡淡的眉眼，突然间有些不认识自己了。
　　这就是我吗？
　　我原来是生得这副模样啊。
　　怎么看起来熟悉又陌生？
　　想到自己是在青楼里浓妆画多了，揽月并没有疑惑太久。当她带着小丫鬟路过前台的时候，多看两眼美少年的小丫鬟忍不住惊呼出声：“啊，姑娘您和这个小哥哥好像啊。”
　　称心一抬头，就看到了伪素颜的揽月，他瞧着这个女子的面容，那眼，那眉，还有那鼻子，无端觉得有些熟悉亲切之感。
　　莫非这就是他的姐姐不成？
　　要是认错了多难为情啊。
　　大约类似于近乡情怯的感情，称心的鼻子有些酸酸的，他低声地说：“我叫程心，出身贫户，小时候有四个姐妹，但是都被卖到别的人家去了。”
　　他伸出了手，颤抖着，想要摸摸这位小姐的脸。但一想到若这人不是姐姐，那他岂不是成了登徒子，非礼了别人家的好姑娘？
　　想到这儿，快要碰到揽月的手，又快速地收了回来。
　　可这已经太迟了，太子李承乾刚进店里，就看到了这一幕。一双薄唇紧紧地抿着，肃着脸，显然是非常不开心。
　　自从称心离宫之后，他就一直闷闷不乐，太子妃和几位良娣来给他分忧，他看着就没劲。说琴艺，称心不算最好的，说容貌，宫中最不缺就是貌美之人。太子自认是阅美无数，没想到自己的心却落在了这个少年的身上。
　　他不敢说，不敢想，但一闭上眼睛，就仿佛看到称心那双皎洁灵动的眼睛。那少年好似踏着月光而来，宁静美好，驱赶他心中的烦躁。
　　今日终是忍耐不住了，他抽空从宫里赶了出来看他，先跑去村里没找到人，后来又骑着马急冲冲地来到美容院门口。
　　可这个小没良心的，居然都泡上妞了？
　　说好要共建封建主义兄弟情的呢？



第一卷 第112章
　　一张矮桌旁边, 坐着三个人, 分别是太子、称心和揽月。
　　太子脸上的怒气还没有散去，有种类似捉奸的便秘之感。称心的表情倒是期待又惆怅，他害怕自己错过了失散的姐姐，又怕自己认错人了。
　　揽月捧着茶水, 露出了柔美的神态, 她柔声地问：“这位公子, 不知道寻我来有什么事情？”
　　她在绮翠楼呆了好几年, 看人的本事学了一些。眼前的公子年岁不大, 但却通体贵气，衣料配饰都是市面上买不到的好货色。
　　她的心扑腾扑腾的，瞧着对面少年和自己有几分相似的脸, 又低下头来，若有所感。
　　“称心，你来说吧。”李承乾瞅着称心不知愁的样子, 语气有点冲。
　　按照正常剧情, 他该是为朋友找到伴侣而感到高兴的。但是一想到称心在外面娶妻生子，他就觉得有些难过。也许称心会在宫外过得很好, 有娇妻儿女相伴。
　　只是会和他越走越远，最终毫无牵挂罢了。
　　太子不敢承认，自己是喜欢上一个男人了。他平时在大臣皇帝面前遮掩得不错, 但看着揽月不善的眼神，就出卖了他此时的心情。
　　称心的手攥得紧紧的，细密的汗沁了出来。他抬头看着揽月, 小声地问：“这位小姐，请问您还记得您的家人了吗？”
　　“我幼时就被卖了，哪里有什么家人？”揽月自嘲地笑了笑，她看出来称心被人保护得挺好的，比她这种卖笑的可怜人好多了。“这位小哥莫非是觉得我像你的家人？”
　　称心满怀希冀地点了点头，一双眼睛犹如小鹿一样，非常可怜，惹人怜爱。
　　太子李承乾的脸色瞬间和缓了不少，原来称心对这女子的亲切之感，不是男女之情啊。
　　揽月看着这少年的眼神，如果她的兄弟还在，大概是这个样子吧。她丹唇轻启，只说：“我被卖过两回，早已忘记自己原本姓甚名谁了，不过我记得幼时爹娘唤我做小三，家里有姐妹几人，还有个小弟弟。”
　　“那就是了！”
　　称心激动得站了起来，忍不住喊了出来。内心的希望之火顿时熊熊燃烧起来，越想越觉得是那会事儿，他握住揽月的手，落下泪来。
　　“三姐，是我呀，我是小五。”
　　“小五？”
　　揽月瞪大了眼，脑海路突然回想起一些情景，电光火石间，她脱口而出：“你是小心肝？家里的小心肝？”
　　“对，我，我就是小心肝呢。”称心喜极而泣，幼时家里只有他一个男孩，爹娘姐姐们都把他当成宝贝，喊他做小心肝。
　　太子一看，乐了，这乳名都对得上号，这女子估计是称心的姐姐。李承乾钱多也阔气，见称心认了姐姐，当即说要找处好地方，让他们姐弟俩都好吃好住的。称心是他的好友，四舍五入，称心的姐姐也算是他的姐姐。
　　称心是个热情的，他好不容易才找回了一个姐姐，当然不愿意放手：“姐姐你住在哪儿？搬到我这儿来吧，我在后院给你留一个房间？”
　　只是揽月一听，就尴尬地笑了笑。她的弟弟还是个清清白白的好男儿，可她呢？她干那种行当的，说出来只会连累弟弟遭人耻笑。
　　在外人面前，这兄弟还是不相认的好。
　　“我……我住在绮翠楼呢，如今我名声响亮，妈妈可不会放人的。”揽月小声地说，她只求自己年老色衰的时候，弟弟能把她带回去吃口饭就行。
　　称心急了，姐姐既然相认，哪里还能呆在那种腌臜的地方。可他嘴笨不会劝人，只好求救似的看向太子。太子在他的心里几乎是无所不能的，太子出面的话，肯定帮他能把姐姐赎出来的。
　　李承乾收到好友的信号，心里有些得意，这种被人依赖的感觉真好啊。他先把揽月安置在美容院这儿，找属下打了声招呼，不到一个时辰，一名属下就带着一个薄薄的木匣子回来了。
　　太子收下了东西，当着两人的面打开，里面放着轻飘飘的一张纸，却是揽月的卖身契。
　　那种纸上盖着暗红色的手印，已经有些褪色了。年轻的姑娘捧着这样一张纸，手里重如千斤，泪珠子不住地落了下来。
　　就因为这张纸，她的一生被人攥在手里，连呼吸都被紧紧地压着。现在好了，她终是自由了，不会再有人逼着她笑，逼着她哭，逼着她干自己不想干的事情。
　　心神一松，揽月忍不住整个人瘫在地上。她发狠般撕碎了卖身契，蜷缩成一团。称心默默地护在她身边，用并不宽厚的肩膀支撑起三姐。
　　他在心中默念：“三姐已经找到了，其他的姐姐呢？你们在哪里呀？”
　　太子李承乾退了出去，他给了揽月的小丫鬟一百个钱，找了一户没有孩子的人家收养了小丫鬟，算是了结了一段因果。绮翠楼的人以为是太子看上了头牌揽月姑娘，又惊又怕，哪里还会来追讨。
　　毕竟太子看上一个青楼女子，算是给他们楼里的脸面了。
　　绮翠楼的妈妈一副“我懂”的样子，不再谈及揽月姑娘的生平，仿佛没有出现过这个姑娘一样。太子是谁哟？那是要当皇帝的人！
　　揽月得了太子的青睐，以后说不定当妃子的，得罪不起……
　　于是，太子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在揽月和称心眼里难以登天的事情，就被李承乾摆平了。
　　揽月在风月场所呆久了，看到太子瞅着自家弟弟的眼神，猜到了一二。男子之间的情感，她也不是没有见过，可自己弟弟这个懵懵懂懂的样子，分明是还没有开窍。
　　“罢了，就由着弟弟这样子吧。没有陷进去，就不会受到伤害。”她暗暗叹了一口气，“太子富有四海，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又喜欢上别人了。”
　　次日，照儿听说称心找到了三姐，她惊叹小伙伴速度之快，心里也为他欢喜。她一见到揽月就笑了，作了一揖：“这是程哥的姐姐？小妹在此见过程姐姐。”
　　揽月听说这姑娘是萧娘娘的义女，连忙还了一礼：“武姑娘，你这是折煞我了。”在她这种小平民的眼里，这种皇亲国戚是高不可攀的。
　　照儿打量着揽月的模样，生得标致，也是个美人儿，比起美容院里的姑娘们也不差。当然，在照儿心里，干娘第一美，她自己是第二美。
　　这么好看的美人，不来她们美容院打工真是可惜啊。照儿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啪啪响，见着揽月就亲亲热热地问：“程姐姐可有好去处？不如留在我们美容院里吧。”
　　“那敢情好。”揽月正有此意，她难得和弟弟相聚，也不想离开，“武姑娘的店里可是有活儿，我都能干的，我也不怕吃苦。”
　　照儿就等着这句话！
　　她最近正在构思一个新计划，要把美容院做大做强。她瞅着揽月的身形和容貌，觉得这正是一个好人选，细细道来：“我要在美容院新设一个课程，你来当夫子，教授这些……”
　　“啊？”揽月听完，非常诧异，还有这般新颖的课程？
　　她有些担心，这样的课程真的有人来上课吗？
　　揽月看向照儿的脸，这姑娘浑身都散发着自信的气场。她听得照儿说：“你就听我的，最近的饮食和睡眠都要按照我说的来，这将是长安城的一个新流行趋势呢，我们美容院要抢占先机啊……”
　　宫中的四皇子李泰，越来越胖了，甚至连进宫拜见陛下，都要坐轿子，让一众奴仆搀扶着。这是皇帝给他的特权，李泰也经常沾沾自喜，认为这是耶耶更宠爱他。
　　这个小胖子变成了大胖子，越发趾高气扬了。
　　太子李承乾心里说不羡慕，那都是假话。大臣们看在眼里，也都认为胖点的有福气呢。
　　没看到，皇帝都更宠爱胖儿子了吗？
　　在这个物产不算丰富的年代，能长胖的，确实就是福气。
　　宫中的见闻传到了宫外，人多口杂，就变了模样。传到长安城中的时候，就变成了：皇帝最近宠爱一个胖美人，那美人胖得要坐八人大轿，连陛下宠幸她都要搀扶着。
　　百姓们听了，都深以为然地点点头，那美人能长胖，可不就是有大福气吗？只恨自己家里不够有钱，吃食不够多啊。
　　不然他们也可以向陛下看齐了。
　　张娘子看着自己瘦削的肩膀和纤细的小腰，整个人都愁眉苦脸。她听信了流言，回头看了看自己的身材，恍然大悟。怪不得自家老爷不爱来瞧她，原来是她太瘦了。
　　她握了握拳，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半个月胖两斤的小目标。家里不缺钱，她猛吃猛吃，顿顿吃羊肉，但腰身依旧胖不上去。
　　摸了摸A4腰，今天又是悲伤的一天。张娘子闷闷不乐：“唉，我什么时候才能长胖啊？”
　　没有什么不开心，是去一趟大·保健美容院解决不了的。张娘子像往日一样来到了美容院的门口，但今天的店外挤了一大堆人呢，似乎是有什么热闹可看。
　　八卦是女人的天性，张娘子好不容易挤到了人堆前面，看到了店外弄了一个新的海报。尚未出嫁的时候，她学过了几个字，这会儿忍不住地念了出来：
　　想要增肥吗？想要当个倾国倾城的胖美人吗？
　　来大·保健美容院参加增肥美体课程，火热报名中！
　　专业夫子手把手指导您长胖，保证您喝水都胖，绝不反弹，绝不掉秤！
　　小剧场
　　武女皇沉迷奶茶配炸鸡，摸了摸自己日渐圆润的脸，写下了增肥课程的商业计划书。她利用八卦新闻先勾起用户的兴趣，再蹭国民偶像的热度，打出一系列广告。
　　“嗯嗯，女人们都胖起来了，就不会嫌弃我胖了吧。”
　　“我真是一个小机灵鬼啊。”
　　这是一个自己胖了就要拉所有人下水的故事，恐怖如斯。



第一卷 第113章
　　张娘子瞪直了眼：“增肥课程？”
　　正是想什么就来什么, 她正发愁自己太瘦了, 没想到这美容院就开设了增肥课程。果然啊，这萧娘娘义女开的店就是潮，总能走在时尚的前沿。
　　这还等什么？快报名呀！
　　渴望要做个大美人的张娘子，立刻大迈步走进了店里。她掏出了兜里的钱袋, 对着前台的帅气小哥豪爽地说：“程小哥, 给我报个增肥美体课程！”
　　“好的！”称心麻利地收钱登记, 笑得眼角都弯起来, 脸上尽是挣钱的快乐。
　　照儿跟他商量好了, 由三姐揽月来主持增肥课程。每多收一个学生，揽月都能得到二十个钱的提成。这短短的一上午时间里，已经聚集了二十多个学生了。照这样下来, 揽月赚得可不少，可以抬起胸膛做人了。
　　称心也为三姐感到由衷的高兴。
　　自从离开了绮翠楼以来，揽月虽是自由, 但心里有些空落落的, 没有了奔头。多亏了照儿的主意，能帮着揽月立起来, 也找到了生活的意义……
　　报了名后，便有新聘的小姑娘领着张娘子，把她带到了上增肥课程的课室。这个小姑娘生得一张喜气的圆脸, 虽不是什么大美人的五官，但胜在红扑扑的脸蛋白嫩无暇。一白遮三丑，这个白胖的小姑娘看上去非常圆润, 叫张娘子羡慕极了。
　　“我报了课程之后，能像你这样长肉吗？”张娘子瞧着小姑娘手掌上的肉窝窝，心生向往。
　　兰儿顿时就笑了。
　　她露出了洁白的贝齿，叫人感到又甜又憨。兰儿兴致勃勃地介绍道：“这位夫人，我们的增肥课程有吃有喝的，上这种课最好玩了。程姑娘还会给你们传授塑形法子，包您变得比我还好看呢。”
　　兰儿作为员工内测，上了几趟增肥课，就长出了小小的双下巴。这让她邻里附近的姑娘们都羡慕极了，恨不得也来大·保健美容院打工，多吃长胖。
　　在这个年代，胖姑娘就意味着家底厚，有福气。
　　一想到上课吃的奶油蛋糕配炸鸡，穷苦人家出身的兰儿就忍不住咽了下口水。乖乖，还是富贵人家会享受啊，还专门上课来学怎么长肉。她炫耀似地向张娘子透露一二，勾足了旁人的兴趣，引得张娘子频频称奇。
　　张娘子虚心地听讲：“原来还有这么些招数啊？”
　　“还有更多的呢，程姑娘要来了，我就不多说了。”
　　兰儿指了指门口的美人，不再说话，小步地退了出去。张娘子怀着上课的紧张心情，看到了传授的女夫子，立刻正襟危坐，挺直了腰板，不敢再随意乱看了。
　　揽月进到课室的时候，说话声顿时停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的身上。好歹她是当了几年花魁的人，如此场面她倒是一点儿也不怯。往日里，揽月在青楼都是画白底红唇的大浓妆，这会儿她换了轻薄的淡妆，即使是楼里的客人也认不出她来。
　　她轻柔地一笑，自我介绍道：“我姓程，排行第三，你们可以唤我做三娘。我是你们的授课老师，你们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向我请教。”
　　“三娘好！”
　　学生们都齐声地应道，好奇地看着眼前的程三娘。和半个月前的高冷美人不一样，揽月在照儿的指导下，多吃多喝，长胖了不少，看着更加有丰满。不过，美人始终是美人，揽月身上的肉都挺懂事的，只胖在该胖的地方。
　　她的身材前凸后翘，此时在课室里穿得不厚，胸前鼓囊囊的，后臀和大腿充满了力量感，看起来更加有女人味了。
　　若放在后世，大概就类似于花旗国那种一百二十斤左右的肉弹甜心身材。
　　这让一众平板身材的学生们非常羡慕。
　　一顿饭是吃不成一个胖子的，增肥是一项持之以恒的事业，戒骄戒躁。揽月先是说了这个道理，然后给学生们普及增肥的原理。
　　“这增肥的关键，就是要多吃少动。但这少动不是不动，你们要按照我们美容院的塑形动作，配合着锻炼，这样才能胖得美，胖得精致！”
　　“吃饭怎么吃？主食配肉，顿顿不漏。要想肥，就要用米饭馒头这类的碳水化合物，搭配五花肉这种富含脂肪的肉。碳水化合物是什么？下节课再讲。”
　　“欸，这个同学的骨架子大，嗯，先天条件不错。这种肩膀宽胯宽的，非常容易显胖。”
　　得到揽月点名的一位夫人，抬起头来谦虚一笑，又非常得瑟。连三娘都这样说，她肯定能成为增肥班里成绩最好的一个！
　　练过一套拉伸动作之后，揽月就让人上了点心，说是课堂里的教学用具，能有助于增肥。
　　神踏马的教学用具，其实就是照儿变着法子卖吃食罢了。
　　一寸长的杏仁糖被烤得酥脆，金黄色的点心还带着果仁的香气，看着就勾人食欲。上面还淋上了棕红色的焦糖酱，略苦的焦香味突出了糖的甜蜜，和杏仁混合在一起，相得益彰。
　　杏仁的不饱和脂肪和蔗糖相结合，脂肪加糖的增肥公式没有毛病！
　　一同上来的，还有抹茶毛巾卷。软糯的浅绿色面皮散发着清幽的茶香，里面包裹着甜丝丝的奶油和熬过的蜜红豆。一勺子挖下来，能吃到茶香奶香和甜香，抹茶的甘苦缓解了奶油的甜腻，偶尔咬到的蜜红豆粉粉的，非常令人惊喜。
　　啊，增肥神器原来就是这般的。
　　张娘子听着揽月讲解这两样点心的原理，吃得频频点头。怪不得她之前胖不起来呢，原来是她吃错了方向啊。
　　三娘说了，羊腿肉瘦肉多脂肪少，吃那个增肥不顶用啊。
　　暗暗握了握拳，张娘子决定回家吃上一顿烤五花肉配蒸饼。而且揽月给她们布置了一项课堂作业：每天晚上睡觉前一个时辰吃夜宵。
　　在大唐这个年代，人们睡得早，可没有吃夜宵的习惯。但既然三娘说了，好学生张娘子打定了主意，今晚就先吃一碗酒酿蛋吧。
　　揽月侃侃而谈：“酒酿蛋能丰胸，女子的一些毛病，如冬日手脚发凉，也能治一治，这可不比吃药好得多？米酒养人，晚上喝上一盅，整个人睡觉都舒服了。”
　　一节课很快就结束了，揽月带着夫人们吃过了点心，介绍了几道容易增肥的家常菜式，又带着大家练了一套比较简单的瑜伽，就下课了。
　　学生们都感觉收获颇丰，原来增肥是这样的道理啊。她们看了看自己身前的平原，又看了看三娘的波涛汹涌，学习热情更加积极。
　　她们也想要变得像三娘那样的胖美人！她们要是学得了三娘的一半美，不，三分美也超满足了……
　　学会了怎么吃得发胖以后，张娘子惊喜地发现，她在半个月里终于胖了三斤半！这真是一个可喜可贺的进步。不过她在增肥班里的成绩并不算好，最厉害的同学在半个月里，天天吃五花肉盖饭，胖了五斤呢。
　　只可惜，限于如今大厨的普遍水平，做猪肉的菜式实在不拿手。好些想要增肥的夫人不缺钱，干脆从美容院里点餐吃。
　　照儿求着干爹李渊帮她培训了几个厨子，糖醋排骨、醋熘肉段、锅包肉、红烧肉都做出来了。这些肉食主打酸甜口味，多油多糖，吃着开胃，夫人们吃得胃口大开，自然更容易长胖了。
　　于是，银钱哗啦啦地流进美容院的账户里，照儿和称心分钱不亦乐乎。
　　同时，长安城的好多有钱人家里，男人们惊讶地发现，自家婆娘开始长胖了。
　　嘻嘻，还别说，女人啊还是胖点好。晚上关了灯，摸上去软绵绵的，热乎乎的，那手感绝了！
　　增肥班最励志的案例，要数家住城北的一位郭夫人。
　　有位郭夫人，以前体重都是勉强七十斤的，爹娘给她乳名就是叫“瘦猴”。人如其名，瘦得跟猴儿似的郭夫人，从小到大都没有长胖，在夫家里都抬不起头来了。
　　婆婆暗地里骂她骗吃骗喝，吃那么多都不长肉。对比起能有九十多斤的妯娌们，郭夫人更自卑了。
　　她太瘦了，生下的娃儿也跟小猫一样，又瘦又小。婆婆瞧她身前跟后背差不多平，又骂她没用，连奶都喂不了。
　　幸好，有大·保健美容院的增肥课程拯救了她！
　　上完一个学期的增肥班后，成绩总是吊车尾的郭夫人好歹长胖了近十斤，终于快要有八十斤了。她摸了摸自己有一些肉的连蛋，对着体重秤喜极而泣，激动得泪水落了下来。
　　“这真的是我吗？这称没有坏掉了吧？”
　　“没有呢，你这个学期长胖了九斤八两，要好好保持哦！”揽月温柔地笑着，她热切地鼓励道：“增肥是女人一生的追求，同学们都看好你啊。”
　　“是啊，瘦猴你回家也不能松懈。”
　　“瘦猴，加油！”
　　“瘦猴，下个学期再见呀，我还来报班呢。”
　　同学们都凑了过来，还递了帕子，给郭夫人擦了擦眼泪。过了好一会儿，郭夫人才缓了过来，她笑意盈盈，整个人都散发出自信的光芒。
　　她狠狠地立了一个flag：“明年定个小目标，我要长胖二十斤，不当瘦猴了！”
　　至于郭夫人的小目标能不能实现，天知道呢。
　　不过长安城大街上的姑娘妇人们，渐渐都以肥为美，小腿跟麻秆似的不流行了，脸蛋如满月般饱满的才好呢。还处在青春期的照儿身处其中，小圆脸带点小双下巴，竟成了街上最靓的崽！
　　她穿着鹅黄色的绸缎衣裳，外面罩着一层薄纱，行走间衣角翩跹，身姿灵动，衬得她年轻貌美。
　　少女看着街上行人的变化，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



第一卷 第114章
　　大·保健美容院在长安城中引起潮流, 可谓是日进斗金。
　　这么一个好地方, 除了按摩美容服务，还有吃有喝的，能学习增肥，当真是女人的销金窝啊。前台的称心把会员卡卖得火爆, 日日收钱笑得合不拢嘴, 不知道有多少人暗地里看得红了眼。
　　稍有头脑的贵族都知道这家店是太上皇义女开的, 有天子撑腰, 惹不得惹不得。纵使他们羡慕这般挣钱的法子, 也不敢在城里山寨，抢照儿的生意。
　　顶多是学了这般经营模式，派人去别的城市开店罢了。
　　聪明人行事顾虑得多, 总有分寸的。但自作聪明的人做事就不一定了，只看到眼前的利益。
　　原本在美容院地址上的上一任商家，就是个卖胭脂水粉的妇人。当家的史氏看到美容院生意这么好, 也非常不服气。在她看来, 这间大·保健就是在哗众取宠，哪里有什么真实力啊。
　　“听说那大·保健姑娘和小哥认了个好靠山, 夫人们看着靠山的面子，去捧捧场罢了。哼，等那金主不捧了, 看谁还会光顾？”史娘子摆弄着自己卖不出去的库存脂粉，打算去大·保健里一探究竟，把人家那一套搬回来。
　　这个驴脸的中年女人并非出身贵族, 对于照儿和称心的身份并不清楚。街坊有传闻说那两人干了些不干净的行当，才笼络下一间大铺子的。
　　史氏信以为真。
　　她收拾了一下，就抬头挺胸地往大·保健美容院的门店走去。她就不信，以她多年的本事还干不过两个十来岁的？
　　等她把那套糊弄人的学会，就是她重新开业的日子……
　　半个时辰后，一个驴脸的中年妇人走进了美容院的门店。她目光闪烁地打量着店内的装潢，微微皱了皱眉头，似乎有些不满。店里燃着淡淡的熏香，地上铺得平整又干净，还有那些家具的雕工，都不是她能整出来的。
　　这套装修太费钱了。
　　史氏在心中暗暗唾弃：“哼，店里的老板不懂事，搞那么好看不能吃不能喝的，真不会经营。”
　　坐在前台的称心一看到有人来，连忙热络地招呼道：“这位夫人，这是第一次来吧？要办会员卡吗？能享受八折优惠。”
　　一道女声斩钉截铁地说：“不办！”
　　史氏的嘴角扯了扯，这店里想骗她的钱，没门！她老早就听说了，这美容院就爱搞什么优惠，故弄玄虚，一天下来光办卡都能挣几千文呢。
　　不过，这种变着法子往袋子里搂钱的方法，她可以学一学。等她开店搞个五折，一张卡卖四十文，不，卖二十文就行。一张卡二十文，一天卖十张就是两百文。
　　足够一家几口一个月的嚼用，不少了。
　　自觉学到了一点，史氏迷之自信地横了称心一眼，似乎觉得打败大·保健的日子就在眼前。
　　惹得少年摸了摸鼻子，莫名其妙的。
　　“莫非我最近变丑了？连顾客都不爱看我的脸？”称心喃喃道，对自己的颜值产生怀疑，“这可不行，太子喜欢我生得好看呢，今晚一定要敷个面膜补补。”
　　继续走进去美容院深处，是一个叫兰儿的姑娘在领路介绍。这个小姑娘脸圆圆的，看起来气色不错，吃得也好。她身上穿着裁剪合身的春装，都是用好料子做的衣裳，摸上去滑滑的，是员工福利呢。
　　能挣钱的照儿对手下一向很大方，“败家”的戳再次被史氏盖稳在她的头上。
　　相比之下，史氏穿得就不怎么样了，甚至还不如兰儿这些员工。她穿着一身鼠灰色的绸缎衣裳，但肉眼看出已经洗得旧了，颜色灰一块白一块。衣服皱巴巴的，想来保存得并不妥当，对比起美容院里的其他精致夫人们，仿佛是从乡下进城的土包子一样。
　　兰儿一看就知道，史氏这种人不舍得花钱，身上榨不出油水。
　　但基于职业道德，兰儿还是很尽心尽力地去介绍，去推销。她逐一讲过美容院里的几个皇牌项目，希望能从这位顾客身上挣一点钱。
　　而史氏怀着要山寨的想法，一路上问个不停。
　　“这个大房间是什么？怎么那么多人进去？”
　　“这是学增肥课程的，有专业的女夫子在上课呢。”
　　“这些人脸上涂得像鬼一样，是什么来着？”
　　“深红色的是红酒面膜，白的是酵母面膜，还有些透明膏状的，是芦荟面膜。”
　　“那这个呢？她们脚下泡着的是什么？”
　　“有好多样不同的药汤，都是宫中专门配的方子，或是治疗失眠多梦的，或是缓解疲劳的，或是使得手脚暖和的……所以，这位夫人您要选什么美容项目呢？”
　　史氏暗骂店里的每个项目都很贵，在骗钱，送上门来的顾客都是大傻子。但来都来了，不体验一下也说不过去。
　　中年女人深思了许久，做出了决策：“那就来一次桑拿沐足按摩吧。”无他，这是美容院里最便宜的项目了。
　　最便宜的也要二十五文啊，这大·保健真是抢钱呢！
　　看着递出去的几个铜板，史氏的心都快碎了，她肉疼得不行。兰儿帮忙下了单，徐徐地送了一口气，总是完成了一单生意了。
　　小姑娘保持着得体的微笑，先是安排史氏在桑拿房里先汗蒸，再提来泡脚的药汤。褐色的药汤还冒着热气，散发出阵阵中药味，并不难闻。
　　但今天遇到史氏，这可就坏菜了。
　　中年女人眉头一皱，喊道：“这水怎么这么烫？我脚都红了！”
　　“抱歉，我这就给您加点冷水。”兰儿舀了一瓢冷水。
　　“这可凉太多了，不够热乎啊！”不够一分钟，史氏又不满地嚷嚷着。
　　“抱歉，我给您加点热的吧。”兰儿问后院又要了一壶药汤，冲进去泡脚盆里。怕这为顾客又嫌冷嫌热，她伸手进盆里摸了摸温度，才轻柔地把史氏的脚再次泡下去。
　　“这才差不多嘛。”
　　看着快满到溢出来的药汤，史氏才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她可真聪明呢，花的一样的钱，可比其他泡脚的人多了一半药汤。泡到酣处，她还忍不住抖起腿来，泡脚水溅到外面去，她还哈哈大笑。
　　这副占了小便宜的神情，看得兰儿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这位客人太难伺候了，以后她打死都不想要接待这个中年妇女。不是她势利眼，而是这客人像是领导考察一样，钱花得不多，使唤起人来倒是挺勤的。可这还不止呢，到脚底按摩的时候，兰儿才知道什么叫灾难。
　　“这儿，重一点啊，你们没吃饭啊？”
　　“哟，疼死老娘了，叫你轻点没听到，聋子啊！”
　　“嘶，你的手洗了没啊，别弄脏了我的脚……”
　　兰儿：“……”
　　我是一个莫得感情的按摩机器人。
　　小姑娘干净的手一路按着穴位，这客人的脚还没有她的手干净呢。那脚上的味道啊，一股酸臭味散发出来，连泡脚的药味都掩盖不住，直冲兰儿的鼻腔。黄色的脚板活像是一个月没洗澡的，指甲盖都是黑得藏泥。
　　而且史氏还嫌弃她按摩得不好，硬是蹭了个免费的美甲服务才肯走。美容院里的自制指甲油并不贵，姑娘们也有做主给点小优惠的权利。
　　但给不给是我的事，给你是人情，不给你是道理。
　　直到送走了麻烦多多的史氏，兰儿才忍不住跑到后院吸了一口气。
　　世界如此美好，她如此烦躁。
　　这样不好，不好。
　　数日后，在城北有一家山寨美容院开起来了。开业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史氏。她拉着一张驴脸，招呼着过往的女人进去店里服务。
　　说是店，也不过是史氏家住的小后院，隔了两个房间出来当经营场所。她的积蓄不多，当然是不能给大·保健的超级豪华门面相比的。
　　所以史氏颇为遗憾，没把增肥课程和全身按摩睡的躺椅学过来。她抄的，是最简单的沐足泡脚。
　　“来来来，丽人美容院开业，会员卡五折，五折！”
　　“哟，妹子来呀，按摩送化妆呢，送化妆！”
　　“沐足按摩咯，不比大·保健的差，舒坦着呢！”
　　“姑娘们用心伺候，绝对卖力认真！”
　　这片区住的人家，大多是不太富裕的，众人都听说过大·保健的名气，可囊中羞涩不能去光顾一回。大家寻思着，史氏也开了一家店，价格便宜实惠，若是能有大·保健一半好，那也值了！
　　爱看热闹的小娘子们走了进去，一听史氏说沐足按摩只要五文钱，当即都说要享受一番。
　　“史氏，怎么还没有姑娘们伺候啊？总不会是耍我们的吧？”等了半天不见服侍的人，刚脱下袜子的客人开始叫骂起来。
　　“来啦……来啦……”
　　一把沙哑的声音从后面传来，一转头，街坊们就看到几个老婆子端着木盆，颤巍巍地过来了。那个没吃饱饭的样子哦，生怕老婆子下一秒就会把泡脚盆摔在地上。
　　几个老婆子伸出黑瘦的手，讨好地笑着，露出了一口残缺的黄牙。她们的手指甲还藏着污垢，就要抓住客人们的脚，把脚按到盆子里，然后像洗衣服一样搓着脚，毫无章法可言。
　　老婆子笑着问：“客人，这按摩舒服吗？”
　　“……”
　　说好的小姑娘来做按摩技师的呢？这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吧？
　　一看到那老婆子在帕子上擦过的手，留下了黑乎乎的印子。客人们顿时觉得昨夜的饭都快吐出来了，妈的，这伺候的老婆子比她娘还老啊。
　　这史氏缺大德了！



第一卷 第115章
　几个小娘子忍着别扭的心情, 好歹是做完了一套沐足按摩。
　　说舒坦吧, 用热水泡脚自然是舒服的。说不舒坦吧，这么个老婆子给你搓脚，怪难为情的。瞧瞧那老婆子背都弓起来了，让人家那么老的来伺候你, 有点亏心啊。
　　于是, 这第一批顾客都非常有默契的, 不再来光顾了。
　　不过, 也算是史氏运气好, 撞上了天时地利，生意还真不差。这会儿正是春天忙活的时候，好多人忙得脚不沾地的, 能有个按摩解乏的地方，好多人都愿意来尝试一下。而且那史氏更是个新潮的，她不仅招待女客, 连男客人都招呼进美容院。
　　有些干苦力活的单身汉子, 最爱来这个山寨美容院了！他们没有婆娘伺候，又没钱去找乐坊里的年轻姑娘, 这家简陋的丽人美容院里有几个老婆子捏脚，他们也勉强接受了。
　　来一回沐足只要五文钱，干体力活的男人挣得多, 脚皮都长茧子了，也舍得花钱。
　　“乖乖，这男人钱真好赚啊。”史氏看着路过的壮小伙, 就忍不住扬着帕子招呼道：“小哥，进来玩一下啊，这儿快活着呢！”
　　这个年轻人并不是住这附近的人，他探头望了望，看不清屋子里的情景。他好奇地问了一句：“这里有什么呀？难道比大·保健还爽？”
　　长安城里的人都知道大·保健里的姑娘按摩最舒服了，只恨大·保健美容院里不收男客人啊。
　　史氏得意一笑，有了她的山寨美容院，大·保健又算得了什么。她压低了声调，神神秘秘地说：“我这里面有姑娘伺候呢，给你捏一捏，保管连骨头都酥了。”
　　年轻人听了这话，眼前一亮！没想到在这片小平房里，居然藏着有姑娘在接活哇！
　　他的脸微微涨红，目光闪烁，小声地问：“那叫姑娘伺候多少钱一回？”
　　“只要五文钱，玩一下吗？”
　　“玩！”
　　这位并不富裕的年轻人掏出了五个铜板，想象着姑娘身上的香气和姣好的容貌，掀开了丽人美容院的帘子。他有些不安地找了个位置坐下，一时间手足无措，眼睛都不知道往哪儿看了。
　　史氏当即大嗓门地喊了一句：“姑娘们，出来伺候客官！”
　　“欸，欸……”
　　出乎年轻人意料的，远远回答的是一把沙沙的烟嗓。小伙子微微皱起眉头，这姑娘说话怎么如此粗哑？
　　不过下一刻他又自作聪明地安慰自己，样样俱佳的姑娘可不便宜。他只花了五文钱，只要那姑娘的脸白一些，手软一些，身子香一些……他都是可以接受的。
　　史氏要是知道他心里想什么，肯定会呵呵一句，花那么少的钱，咋想那么美？
　　姑娘是有的，不过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老得牙齿都掉了。
　　只见那个头发发白的老婆子端着洗脚盆，微笑着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她一笑，嘴巴就漏风了，黑乎乎地露出一个洞。她讨好地笑着，就要给年轻人脱鞋：“小伙子，第一次来吧，我叫娟儿，你觉得舒服了下次还可以找我洗脚。”
　　“……”
　　年轻人差点就从座位上蹦了起来，这叫姑娘？这比他老娘还老啊！
　　“娟儿，那个娟儿姑娘。”他扯了扯嘴角，果然是便宜没好货，“你们这儿有年轻一些的姑娘吗？我想换人！”
　　“有啊。”
　　老婆子诚恳地点点头，就在小伙子心中一喜的时候，史氏扭着腰走了过来。
　　中年女人吐了一口唾沫，眼神中迸发出奇异的光芒，笑骂道：“美容院里当家的最年轻，你可真是识货啊。今个儿我心情好，就勉强伺候你一回。”
　　年轻人：“……”
　　大婶，其实你不用勉强的，退钱给我就行。
　　脚都被打湿了，退钱是不可能的。史氏瞅着年轻人按摩后落荒而逃的背影，嗤嗤地笑了一声。好不容易逮着个长得帅点的小哥哥，给他洗脚都是好的。
　　嗯，洗过脚之后的水还温着，她还能拿来泡一下脚，能省点柴火费呢。
　　美容院里的老婆子们也是高兴，店里客人用过的热水，她们都可以泡一泡。往日在家里柴火都是钱，哪里舍得这样天天泡脚啊。留有余温的水流淌过黑黄干瘦的脚背，水养万物，美容院里的主仆们都舒服得叹了一口气……
　　直到有一天，有一名小妇人上门投诉，说就是在丽人美容院这儿沐足后，自己的脚发痒发臭。与她同行的，还有她的相公，男人站在旁边表情非常难看，似乎要美容院给出个公道。
　　这个小妇人本是良家妇女，平日里收拾得倒也算干净。可这会儿她的脚散发出阵阵臭味，活像是在工地里干活的汉子那样。若是她的相公是个卖苦力的，倒也还好说。
　　可偏生她相公也是个爱干净的，每天都要自己烧水洗脚呢。
　　晚上睡觉脱了鞋子时，男人往被窝里一钻，浓郁的臭味挡都挡不住。那脚臭味化作实体，熏得他阵阵作呕。
　　“你说，你是不是在外面偷汉子了！”男人想到街上臭熏熏的汉子，气得脸都青了，“怎么你身上都是那种臭味？啊，你说啊！”他们夫妻俩本来都不是脚臭的，怎么这会儿妻子的脚臭得如此厉害？
　　莫非是野男人有了肌肤之亲？！沾染上气味！
　　听了这话，“唰”地一下子，小妇人吓得手都抖了。她慌张地抱着丈夫，解释道：“没有，我也不知道这股怪味是从哪儿染上的……明郎你信我啊，我没有偷汉子！”
　　要是真做了还好，可她什么错事都没有做，那当真是冤枉极了。小妇人仔细回想，这脚臭味是四五天前开始有的，那会儿她脚痒。那时候她干了什么特别的事？
　　吃饭、睡觉、洗衣裳……对了，那天她去了丽人美容院，体验了沐足。
　　对，她一定是在那儿染上病气的！
　　似乎是抓到救命稻草一样，小妇人的泪落了下来，她低泣着说：“明郎，那日我和几个姐妹去了史氏开的美容院，从那儿之后才脚臭的。”
　　“此话当真？”男人的脸色好看不少，在美容院里惹病了，总比是出轨好。
　　丽人美容院里有病气，明郎身为丈夫，正陪着自家媳妇来讨回公道。他并非贪心之人，只想要史氏把治脚气的药费付了就行。
　　“什么？你说你从我这儿出去之后，就脚臭？”史氏这几日脚也痒痒的，有点疼，她心虚地把眼光瞄向别处，不想赔钱。
　　这会儿，正好有以为做完沐足的男客人从店里出来呢。
　　她想了个缺德的借口，故作鄙夷的神色。她把目光从小妇人和男客人身上来回移动，蹬鼻子瞪眼的。她“切”了一声，骂道：“我一向是清清白白开店的，可别是有人看对了眼，赖到了我的头上！”
　　这都说的是什么话，分明是映射那个脚臭的小妇人偷人呢。
　　女子气得脸都白了，她的丈夫瞧着从美容院里出来的汉子，也是那么一股酸臭味的，一巴掌扇到了女子的脸上。
　　“好哇，你说什么来沐足，原来是来偷人的！”明郎气极，这对于男人而言是何等大辱，火冒三丈之下，男人抡起路边的大石板就要砸烂史氏的店，“你这个老虔婆，开什么美容院，分明就是扯皮条，挣黑心钱呢！”
　　“哐当”一下，门板烂了。
　　再一下，连洗脚盆都摔破了。
　　史氏喊着救命，想要拦着男人砸店的举动。她大喊着“停手”，可如同煽风点火一样，怒气上头的人哪里听得进去。何况她的员工都是几个老婆子，战斗力堪为负数，根本就挡不住一个成年男人的力气。
　　上前劝架的老姑娘被男人推到在地上，“哎哟”地叫着疼，站不起来了。
　　这家山寨美容院被砸一事，在长安城里闹得沸沸扬扬的，可谓是年度最广为人知的新闻了。最后明郎一家和史氏都见了官老爷，双双被罚，才就此罢休。
　　这场民事纠纷，害得小妇人泪如雨下，双眼被泪水泡得跟胡桃似的，才重新获得丈夫的信任。而史氏也觉得自己挺冤的，她也是从大·保健那儿学来的沐足，怎么就惹得顾客患病呢？
　　一定是大·保健的经营模式不对，从它那儿就错了！
　　美容院开不下去，史氏的积蓄也赔得一干二净，她不甘心地沿街叫卖脂粉，逢人便说：“那大·保健的沐足按摩害人啊，害得人好端端就得脚气病！”
　　“嘶，这是真的吗？”有好事者继续问下去，这种新闻太劲爆了。
　　史氏言之凿凿，状似好心地建议道：“我就是从大·保健那儿学的，你们别去大·保健，小心惹上脚气病呢。”
　　“不去了，不去了。”
　　这几天下来，照儿就纳闷了，怎么大·保健的生意萧条了不少，往日里最受欢迎的沐足按摩项目都没什么人做了。她叫个店里小姑娘到外头去打听，不多时，兰儿就急匆匆地跑了回来，她神色慌张，连水都顾不上喝，就大喊着：
　　“小姐，不好了，不好了！外头的人都传我们这儿有病气呢！”
　　“啊？”照儿抬了抬眉，她的经营都是按照干娘指点着做的，绝对是干净妥当。“你快说说，是从哪里起的缘由？”
　　她给兰儿递了一盏茶，让小姑娘顺顺气儿，再把事情说清楚。
　　兰儿感激地接过主子给的茶，眼前放空回忆着打听到的情报。她看着小姐难看的神色，小声地说：“是一个姓史的女子，说是从我们这儿偷学了沐足之法，也开了一家美容院。”
　　“然后呢？”
　　“然后她的店叫人砸了，连累坏了我们的名声。”
　　照儿没有说话，但在心中却并不担忧。这山寨店砸得好，这种占她便宜的就该这个下场！



第一卷 第116章
　　照儿了解全因后果之后, 并不慌张。坏事并非从大·保健这儿传出来的, 只要风头一过，生意也会继续红火。
　　不过，她并不想坐以待毙。以后谁家山寨搞砸了都连累大·保健？那还做不做生意啊！
　　她想了想，心中有了法子, 隔日美容院门口便贴出了一张巨大的海报……
　　“哇, 大·保健又出了新海报？”有过路的百姓眼睛很尖地第一时间发现了。
　　“咦, 这次的画报上没画人, 只画了几种菜蔬, 芦菔（白萝卜）、生姜、还有什么来着？”
　　“我不识字啊，谁识字的快念念啊。”
　　“我念，欸, 这是治脚气病的方子呢，当真是便宜实惠。”一个年轻姑娘在家中读了几本书，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中, 朗声读了出来, “这是主家向宫里太医求来的秘方，盐姜水除脚臭, 在锅中加入生姜、食盐还有清水，大火烧开然后取出放凉泡脚，首先需要搓洗双脚几分钟, 然后再进行浸泡……还有那个芦菔，也是切开薄片熬煮泡脚的。”
　　芦菔和生姜都不算太贵的东西，普通百姓都买得起。一个汉子听得了这几个泡脚方子, 脸上露出喜色，夸赞道：“这大·保健的主家仁义啊，肯定是听闻城中有人患脚气病。”
　　无论古今，能治病的方子总是宝贵的，是大夫的看家本领呢。这家大·保健美容院好心向太医买来方子，肯定花了不少钱吧。
　　附近的街坊们也点头：“是啊，大·保健比那个闹事的丽人美容院好多了。”
　　长安城里的人都记得，那家丽人美容院有病气，不知道惹出多少小妇人被丈夫责怪。而大·保健美容院的评价一向很高，这次事故中被波及，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给患脚气病的人免费送方子。
　　谁好谁坏，高下立见！
　　顾及一些不识字的百姓，照儿特地让人在海报上手绘几种蔬菜熬药汤的做法，让那些在山寨美容院染上脚气病的人也能缓解病情。除了之前的明郎夫妻，光顾过丽人美容院的街坊们可不少。
　　只是羞于启齿，好些小娘子都不敢说出来自己的脚气病。她们得知大·保健美容院外面张贴了治病的方子，都过来打听一二，把这家美容院的恩德记在心里，逢人就夸。
　　而且姜水泡脚的方子不仅能治病，还能解乏驱寒。有些没病的家庭也爱这样煮水泡一泡脚，脚底热乎乎的，家里老人睡觉都香了。
　　没几日，大·保健的风评更上一层楼，但沐足生意还没有完全恢复。
　　美容院里的客户大多数是贵族夫人，这些女人最惜命了，一听说在美容院洗脚有可能会染病，都不爱做这个项目。照儿心生一计，求着李渊的关系，找到了国子监附属幼儿园，打算策划了一个校企合作的项目。
　　“干娘的生日快要到了，滕王孝顺，要给干娘洗脚按摩，孝敬娘亲呢。”少女给幼儿园的园长发了一张价值388的会员卡，还往里面冲了千元，“干娘母仪天下，不如设干娘的生辰为母亲节，让孩子们都孝顺一下亲娘，也好体现幼儿园里的品德教育成果。”
　　园长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最是圆滑，她听得照儿一番话，品出了其中的意思。
　　母亲节？很有意思嘛。
　　滕王那么尊贵，都给亲手给萧娘娘洗脚了，其他孩子们不学一学吗？夫人们把孩子养得那么大，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孝顺亲娘那是应该的。要是她的儿子能给她洗脚，她肯定会感动得落泪的。
　　母亲节活动搞得好，最好能催泪感人，在长安城里上一波热搜，那幼儿园从国子监那里要拨款花费就简单多了。
　　“武小姐说得有道理，那可否借一下美容院里的场地，让孩子们在母亲节那日实践一下？”老狐狸一样的园长盘算着，手里的美容院会员卡都被她玩出花样来了。
　　这武家姑娘也真上道，送这个礼物正合她心意。她人到中年，皮肤已经长出了细纹，美容院里的面膜能让皮肤白净水润一些，正是她所需要的。
　　对面的少女捧着一杯奶盖红茶，嘴角微微翘起，笑得天真又美好。
　　五日后，大·保健罕见地把上门的客人都拒之门外，不做生意了。这叫习惯了按摩的女人们如何是好？美容院是一种瘾啊，姑娘们给你捶背捏脚可舒服，天天都想要来享受一番。
　　有个身材圆润的夫人有些不满，嘟囔着说：“有生意也不做？该不会是我刚办了会员卡就想跑路吧？”
　　周围的群众细思极恐！
　　有人正想说写什么，只见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挂了一条红绸的美容院门口，几尺长的红绸上用苍劲有力的字体写着：
　　【欢庆母亲节，感念亲恩，我给阿娘洗个脚吧！】
　　“母亲节？今天是什么母亲节呀？”
　　“怎么没听说过有这个节日？”
　　旁人都有些疑惑，往日里只听说元宵节清明节什么的，哪里听说过有什么母亲节。店里的姑娘们见吊足了胃口，按照主子的吩咐，微笑着向围观群众介绍道：“今日是太上皇后的生辰，娘娘是天下之母，合该今日是母亲节。”
　　附近的人都听懂了：“哦，原来如此。”
　　要说谁有资格当母亲节的代言人，除了萧依依，大概就没有谁了。从母仪天下的角度来看，人家不仅是前朝的皇后，还是大唐的皇后呢。
　　旁边的群众忍不住感慨一番，这萧娘娘就是命好，被好几个皇帝捧在手里，就该是当皇后的好命。就当他们快要聊到萧娘娘与各个皇帝的神秘艳史时，美容院里的姑娘们咳了几声，有近十辆气派的马车停在了美容院门口。
　　打头几辆马车上，下来了近二十个孩子，都是生得冰雪可爱，衣着亮丽，一看就是贵族家庭里的孩子。小朋友们一个牵着一个的手，防止走散，都眼巴巴都瞅着后面的马车。
　　今天过母亲节，老师说了不用上学，还请阿娘来一块儿玩呢。
　　“阿娘，我在这儿，这儿！”
　　“阿娘，这是我的同桌王小胖。”
　　“阿娘，老师说我们来大·保健这儿玩……”
　　孩子们一个个都找到了自己的亲娘，牵着母亲的手，一蹦一跳地走进了美容院店里。往日里大·保健是不招待儿童客人的，一群孩子看到了新奇的装修风格，都忍不住“哇”了一声，差点为一个沙发的使用权而争抢起来。
　　幸好，三四岁的小孩都没有多胖，三个孩子并排坐在一个沙发上，都是稳稳当当的。休息室里的全部沙发都被孩子们抢占一空，夫人们无奈地摇摇头，坐在了其他硬木座位上。
　　说组织小孩给亲娘洗脚，可没有那么简单。
　　照儿找来一个相貌清秀的姑娘，让她先给孩子和夫人们介绍泡脚洗脚的养身原理，以及洗脚盆消毒的方法，避免传染皮肤疾病。
　　“用热水泡泡脚，既解乏，又利于睡眠。加入药包熬煮出的药汤，还可以起到其他保健美容作用。”
　　“涌泉穴在足底蜷起来的时候的凹陷处。按摩这个穴位可以以缓解头痛、喉咙干涩、晕厥、耳鸣等状况。”
　　“用过的洗脚盆必须用开水烫煮，去除病气，而且最好在太阳下把盆子晒干，这样就更加卫生了。我们美容院专门建了一个蒸房，把洗脚盆用药草熏过，绝对不会有脚气病的……”
　　一场卫生讲座下来，听得众人频频点头，不来做一套沐足，简直就是错过一个亿啊！夫人们蠢蠢欲动，打算明天来美容院里享受一番脚底按摩。她们被领着参观美容院里的蒸房，每一处都是干干净净的，比她们府上还要讲究。
　　生怕在这儿染上脚气病的想法，顿时烟消云散了。
　　有姑娘帮忙熬好药汤，幼儿园的孩子们在老师的指导下，给阿娘脱下了鞋子，小手捧着浅褐色的药汤，淋到了亲娘的脚背上。一个小男孩的力气不大，他坐在小板凳上，卖力地搓着阿娘的脚，一点儿也不嫌弃。
　　他懵懵懂懂地说：“阿娘，我要孝顺你，洗到八十岁。”
　　“乖，阿娘的三宝最好了。”郑夫人没想到，她还能有被儿子伺候的那一天，“等三宝八十岁的时候，阿娘都不在了。”
　　“不会，阿娘能活一百岁！”
　　这话说得好听，郑夫人的心中熨帖极了，有些感动。世间都是以男子为主，她从来没有想象过会让儿子给她洗脚。府上不缺伺候的人，但儿子这番孝顺的行为，让她的心都化了。
　　唉，还是萧娘娘会教子啊。听说这次母亲节活动，就是从滕王那儿起的头，人家当王爷的，身分何等尊贵，都能跪下给亲娘洗脚。
　　真让人羡慕萧娘娘啊，不仅太上皇宠她，连滕王也宠她。
　　得了孩子孝顺的夫人们，在结束这次母亲节活动后，牵着孩子的手快快活活地回家去了。还别说，刚在大·保健里用药汤泡了脚，整个人都轻快多了，走路也有劲。
　　嗯，以后要多光顾美容院才行。
　　今天夜里，大官贵族们听说孩子们给亲娘洗了脚，看着妻子眉飞色舞的神色，寻思着要找皇帝建议一下。
　　男人没人权啊？女人有母亲节，男人们也要过父亲节，让孩子们给他洗个脚！
　　只是这天下如今两皇并立，父亲节的日子应当是太上皇的生辰，还是李二陛下的生辰呢？
　　嘶……只是这一不小心，又扯到站位问题了。
　　细思极恐。



第一卷 第117章
　　不过山寨美容院一事, 提醒了照儿还有男性顾客这个庞大的消费群体。
　　各府的老爷们眼巴巴地看着夫人们去做美容按摩, 老羡慕了。他们瞅着夫人们变得容光焕发，心里早就痒痒的了，只恨美容院不接待男客人。
　　“嗷，我也想变年轻啊, 我也想要小姐姐给我按摩。”
　　“不公平, 男人也要有美容院!”
　　“夫人, 你跟武姑娘说说, 问她什么时候开分店哩？”
　　收到顾客们的反馈, 照儿捧着钱箱子笑眯眯的。她的大·保健好是好，但是白白放着男人的钱不挣，那多亏啊。在这个时代以男人为挣钱的主力, 男人花起钱来，比女人还狠！
　　于是，应大官贵族们的热烈请求, 专门做男人生意的大·保健分店, 在父亲节这一天正式开张了。店面的名字起得很霸气，就叫“大唐沐足城”！
　　惯会作秀的李二陛下设李渊的生日为父亲节, 还主动提出参演了剪彩活动的压轴节目一一
　　【耶耶再爱我一次】
　　嗯，就是他在沐足城门口，亲自给太上皇洗脚。
　　捧着老父亲的脚, 李二笑得可开心了(装的)。他一脸濡慕地拿起水瓢，打湿李渊的脚背。洗到酣处，他还捧着李渊的臭脚, 用力地搓得通红。他以四十五度侧向群众，让百姓们恰好看到他的动作和神态。
　　哦，我们的天子真是个孝顺儿子啊!
　　李二陛下：“耶耶，力度够不够啊？要不要再大点？”
　　李渊：“够了，够了。”再搓下去，皮都得掉了。
　　被这么一个中年男人挤眉弄眼地搓着脚，李渊怪恶心的。他面带微笑地忍着要踹人的想法，配合演出。
　　李渊:“……”
　　今天他是一个没有感情的工具人。
　　自从玄武门事变以来，民间对于李二的风评总是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是个贤能勤政的，也有人说他太过冷血了，杀兄夺位。
　　作为皇帝，李二陛下怎么能让自己在史书上因此留下骂名？
　　他得知大臣们建议过父亲节后，非常大方地表示就应当以太上皇的生辰为父亲节。他身为人子，更应当以身作则，每年的这一日都要给父亲洗一回脚呢。
　　李渊扯了扯嘴角：神踏马的“年年都有今日，岁岁都有今朝”。
　　不过这种事情，他并没有拒绝，违背李二的意志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好处。李渊给照儿争取了一点福利，更是建议皇帝到沐足城门口洗脚，要搞就搞场大的，那儿人来人往，百姓们都亲眼瞧着呢。
　　李二陛下抚掌，曰：“大善！”
　　果然姜就是老的辣，他老子比他还会作秀呢。
　　于是，就有了开业那天，这一幕“太宗为父洗脚”。藏匿在围观人群中的史官们拿出小本子，一脸兴奋地写下了“世民跪而洗其脚，号恸久之”。嗯，太上皇不忍直视当今陛下，这个神态要着重描写，肯定是太上皇感动得要哭了。
　　哦，真是感人啊！
　　李渊：“……”
　　明明是老子翻了个白眼。
　　剪彩完毕后，一行人从门口进去到沐足城里面，不住所料的，照儿听到了一声声“哇”。
　　“哇，这儿的洗脚盆都是金的！”其实是打磨得发亮的黄铜。
　　“哇，这儿伺候人的姑娘都很好看！”能不好看吗？都是宫里退休出来的人才。
　　“哇，前面有个舞台，好似有表演看哩！”照儿和称心联手编排的舞蹈，名曰“飞天”。
　　只见沐足城里的灯光一暗，阵阵琵琶声传出来。正当人们因为光线变暗而烦躁时，突然间耳边炸响“咚咚”的击鼓之声，舞台上顿时点上了一排排红灯笼，照耀了舞台正中央。
　　身穿紧身半臂的的美人们，梳着高高的发髻，玉臂上带着金玉手环，展露出柔软的腰肢。她们站在鼓上，一双白嫩的赤足随声而动，腰间的红绸翩跹而飞，眉宇间是金色的眼影，妖娆而又庄重，似是神话中的飞天仙子一样。
　　或是反弹琵琶，或是举壶而舞，五官深邃的美人们伴随着异域风格的乐曲，在鼓上旋转跳跃。衣裙飘曳，巾带飞舞，横空而飞，舞到高.潮的时候，四周天花飞落。
　　长安城中的胡人不少，连李唐家都有些许胡人的血统。虽说李唐信奉道教，但是西方佛教也是一个大IP，照儿和称心编排的这场舞蹈表演，看得众人连连叫好。
　　一舞完毕，美人们对着李渊和李二所在的方向，深深地鞠了一躬，露出白皙的脖颈，才退场散去。
　　台下有男人看得意犹未尽，问道：“这表演何时还能再看啊？来沐足都能看表演吗？”
　　穿着统一制服的服务生回答道：“姐姐们每日表演一回，客官觉得好，可以点名给姐姐们送花呢。”嗯，就是打赏制度。
　　照儿为了挣钱，也是花尽了心思。
　　坐VVIP包厢里的李二一边泡脚，一边从窗户看到窗外的舞蹈。他也是个识美之人，感慨道：“还是耶耶会玩，这儿那么多姑娘跳舞真好看啊。”不得了，他爸在外头都玩起女团来了，怪不得看不上三宫六院呢。
　　李渊没get到李二的点，只好笑而不语。
　　“对了，耶耶您是收了个义女吧？叫她上来见一见吧。”李二也知道当年武士彟资助李唐起事，打算赏照儿个脸面，也好认一认人。
　　不多时，一个身穿深红色胡服的姑娘走了进来。她低着头，露出的双手白嫩无暇，纳头便拜：“参见陛下，臣女武氏愿陛下身体安康，福寿绵长。”
　　“抬起头来看看。”
　　这是一张年轻又有活力的脸庞，一双丹凤眼非常好看，脸蛋上还有浅浅的红晕。照儿也不怯，目光流转之间，好奇地打量着面前的皇帝。这人长得和干爹有点像，但气势更足一些，一双龙睛威严非常，似是能看清人心一样。
　　不过这皇帝虽是当儿子的，但白头发好多，但也没有比干爹好看多少嘛。
　　以为能看到霸道皇帝的照儿有些失望，悄悄地叹了一口气。
　　李二陛下把这姑娘的小动作看在眼里，倒激起了一些兴趣。他见过的女人多了，但不怕他的，还真没有几个。眼前这少女不但有好颜色，还有好胆量呢。
　　而且还听说这姑娘会挣钱，当真是了不起的人才。
　　俗话说，一个男人对女人有兴趣，离产生感情就不远了。
　　李渊也是有媳妇和儿子的人，他瞅着便宜儿子的眼神不对劲，就“咳”了两声，让照儿先下去了。他们夫妻俩好不容易才把武女皇从宫廷漩涡里抽了出来，哪里还会让照儿重新回到历史的轨迹里。
　　更何况他收养了这姑娘一段日子，照儿聪慧懂事，他们也真心相待，不愿照儿进宫去了。她这般的小姑娘，配个半老头子，能有几分好？
　　历史上的武才人，可不是受宠的。
　　“我和萧氏平日里最疼爱这个姑娘，一直当亲生地养着，你可别打她的主意。”待只有两人时，李渊把事情都挑明了，“我给她准备了嫁妆，让她好好嫁人过日子呢。”
　　“她父亲有功，合该是这样的。”
　　既然耶耶都这样说，心里的一点小火花顿时被浇灭了。李二也并无情丝，只觉得如此佳人不能纳入宫中，有些可惜罢了。他惯是多疑的，忍不住顺着李渊的说法，故作大度地问：“耶耶何不封她为公主？这样也体面一些。”
　　李渊只说：“异姓女不可为公主。”
　　李二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李渊和萧依依都商量过，历史上武女皇的官配是李治，如果两人长大后又看对眼了，你叫他们两个年轻人怎么办啊？像晋江里的《倾世小逃妃》那样，假死带球跑吗？
　　而且，公主有公主的义务，大唐的公主也有去和亲的。他们不忍心照儿掉进去火坑里面，万一他挂掉后，之后的皇帝派照儿去和亲怎么办？
　　那故事可就精彩了……
　　照儿可没料到萧依依夫妻俩为了她，想了那么多事情。她穿着修身的胡服，配着长裤和靴子，这种搭配在长安城里算是非常时尚了。这样的衣裳便于活动行走，比起飘逸的襦裙而言，又有另外一种动态之美。
　　沐足城里除了提供洗脚按摩看表演以外，还有个吧台提供低度数的鸡尾酒。她身姿轻盈地往那边钻去，只见一个生得肤白貌美的男孩握住一杯酒，乐呵呵地傻笑着。他打扮得富贵，衣服都是有暗纹的好料子，在暗处隐隐用金线织成。
　　周围有些人盯上了这个男孩的脸，不怀好意地要往他身边凑过去。
　　照儿微微皱起眉头：“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在喝酒？”
　　要是客人在她的店里出事了，那可就不妙。
　　她往男孩身边靠了过去，闻到酒味不浓，他喝的是简单的樱桃鸡尾酒。紫红色的樱桃汁用清酒冲开，上面用蛋清打发的泡沫喝起来非常顺口。男孩一口一口地喝着，不知不觉就醉了，他本是个一杯倒，被旁人哄着说是果汁，就不由得喝多了。
　　“正找你呢，你给我过来。”
　　照儿装作认识他的样子，拉着男孩的手臂，把他带离了吧台，挡住了那些觊觎的目光。男孩也是自来熟，傻乐地跟着她走了。
　　他看着才十一二岁，在照儿看来还是个小孩呢。她叫人给他冲了一盏温蜜水，喂着他喝了。
　　“漂亮姐姐，这是什么呀？”
　　“看在你生得好看的份上，蜜水就不收你钱了。你毛都没长齐，就学人喝酒，幸好遇上我，不然肯定叫人把你活剥了……”
　　“我，我毛长齐了，不信你看看！”



第一卷 第118章
　　一盏温热的蜜水流过喉咙, 因为喝酒而辣辣的喉咙瞬间好受多了。
　　但是醉意尚未散去, 男孩像是一只乖巧的小兽一样，用脸蹭了蹭照儿的手。这个姐姐的身上香香的，手也滑滑的。他抬起头来，眼神亮晶晶的, 似乎装着满天星辰。
　　“姐姐, 你好看哦, 比稚奴好看。”
　　“你这熊孩子, 喝酒难受了吧。”照儿看着男孩红彤彤的脸, 也没打算跟这小酒鬼计较。她忍不住伸手揉了揉男孩的头发，像是在家里撸狗子的样子。
　　动作粗糙，毫无温柔可言。
　　可偏生就有人吃这一套, 男孩被人摸着头，鼻音有点重，眼皮子开始打架了：“嗯, 舒服, 姐姐继续……”
　　话还没说完，他就闭上了眼睛, 睡着了。照儿瞧着这个男孩的睡眼，他有一双温柔的杏眼，纤长的睫毛衬得他天真又无辜。他的鼻子很挺, 嘴巴有点薄，连睡觉的时候都非常好看。要是等他再长大五岁，不知道会成亲便宜了哪家的姑娘？
　　那个姑娘得积了多大的福, 才能嫁给这个小帅哥呢。
　　照儿晃了晃头，心中无端有些烦躁。她暗笑自己开店管得多，连陌生人都想管一管：“当真是莫名其妙。”
　　她叫了一个机灵的服务生照看这个醉酒的男孩，若是有他家人找来，便使人把他带走。相逢就是缘，照儿对此并没有惦记太多……
　　大唐沐足城开业以来，都快被全长安的男人们挤爆了。这儿有美貌的姑娘唱歌表演，还有温柔的小妹给你泡脚捏腿，若是肯花钱再蒸一套桑拿跟搓澡，那就更美妙了。
　　看着身上的死皮像雪花一样往下掉，整个人仿佛能变轻两斤！　
　　泡一泡，搓一搓，老爷们没爱上了沐足，倒爱上了搓澡。光揉脚底有啥劲啊，把身上搓得跟个白斩鸡那样，那才叫好哩。
　　一个水汽蒸腾的大池子里，客人们像馄饨那样一个个泡下去，在热水的作用下，全身的毛孔就舒展开了。刚开始还嫌烫，但“哧溜”几句后，身体渐渐适应了温度，连带肚皮下的五脏六腑都暖和着，堪比待在母亲温暖的怀抱当中，舒坦！
　　每个人的脸上都被蒸得红红的，仿佛喝醉酒一样，却满是享受的神态。
　　等泡到皮肤发白之后，接下来就是搓灰的环节。
　　只在身上围一条毛巾，大老爷们光溜溜地躺在台子上。有貌美的姑娘们拿出丝瓜晒干的瓜囊，当作搓澡巾那样卖力地上下飞舞，要搓得人嗷嗷直叫。
　　“老爷，要用奶搓还是醋搓？”
　　“奶搓吧，奶搓能皮子白些不？”
　　“牛奶养人，包您出去的时候皮肤白嫩嫩的。不来个醋搓吗？醋搓去病气，不会生病哩……”
　　“那就先奶搓，再来个醋搓吧。”
　　“好嘞。”
　　搓澡床.上的战斗，这样拉开了序幕了。
　　搓澡姑娘用手示意，让客人趟到指定的搓澡床上。看到白花花的肉体，姑娘的眼神瞬间变了，仿佛庖丁解牛一样，充满了气势。她把客人当作待宰的羔羊，拿起搓澡巾就要动手。先从头部开始，包括眼皮，毛巾如蜻蜓点水一般在眼皮上一滑而过。
　　然后就是顺着汗毛，搓过去是手上加劲，然后轻轻带回。皮肤上的泥被搓了下来，整一片后背的皮肤都红了。地上泥土四处飞溅，还夹杂着几块人皮。
　　床上的客人忍不住痛呼出声：“嗷……”
　　“没事儿，很快，很快就好了。”搓澡姑娘温柔地安慰道。
　　和她的语气成反比，她手上的动作毫不客气，越发加重。床上的客人艰难地扭动身躯，想要躲避搓澡巾的次次相比，无奈那姑娘的双掌如同长眼一般，紧紧贴住他的身体，上下翻飞，一掌快似一掌，一搓紧似一搓，令其难有喘息之机。
　　客人不由暗暗叫苦，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涔涔流下。
　　终于，一勺热水浇了下来，通红的皮肤顿时松了下来。
　　就在客人难以再坚持的时候，耳畔听得天籁般的一句：“好了，客官可以走了。”
　　如此激烈的战斗，酣畅淋漓，征服了不知道多少大老爷们的心。男人就是一种奇怪的生物，明明搓澡被搓得发疼，偏偏就最爱点这个项目，为了十天半个月来享受一回，还不惜花上88办了一张会员卡。
　　这导致了搓澡工严重短缺，到了后来，招不够小姑娘来当搓澡师傅，只得招了一批又一批大妈披挂上阵。
　　大妈们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她们战斗力极强，还会使用语言的艺术，在搓澡中用语言摧毁敌人的意志，让你忍不住把钱都掏出来。
　　“小伙子，身上挺油呀，不整个盐搓，搓不干净呀。”
　　“哟，害羞什么，大娘是什么没看过的，在堂子里见得多了去了。”
　　“老弟呀，办张卡呗，不仅能打折，还能送个最新的红酒搓。”
　　很久很久之后，长安城里的男人们无比怀念那个小姑娘给他们搓澡的时光，最初的搓澡姑娘们温声细语，简直是太温柔了。他们带着儿子孙子来一块儿搓澡，只见得那大妈床.上功夫了得，把孩子搓得鬼哭狼嚎，声声泪下。
　　照儿：“……”
　　我的沐足城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了澡堂子。
　　算了，管他黑猫白猫，能捉到耗子的就是好猫。
　　照儿和称心大把地分钱，很虚伪地讲一句，钱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数字。称心的挣到了一桶金，不仅给萧依依夫妇、大胃、照儿、和姐姐揽月送了礼物，他还买了一支白玉做的兰花发簪，仔细地用红绸包装好，小心翼翼地放到了一个薄木匣子里。
　　这一天，他把太子约到了大唐沐足城里，在一个包厢里心情十分忐忑。
　　“太子，多谢你的关照，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呀。”
　　阳光透过窗外洒了进来，少年抬着头，瞧着比他高了半个头的李承乾。少年已经长高了一些，但身姿还是不如李承乾高大。头一回送礼，称心有些不好意思，太子富有四海，恐怕会瞧不上他的礼物呢。
　　但他还是希望，太子能喜欢他送的簪子。太子的头发乌黑浓密，配上白玉簪子一定很好看吧。他读书不多，但文人都说兰花高洁，最是可亲可敬。
　　他想着，只有太子这样品性的人，才能配得上兰花吧。
　　少年一脸期盼地举着匣子，李承乾在嘴角微微翘起，稍稍屈膝，低下了高贵的头颅，说：“既然是称心送给我的礼物，那就请称心替我戴上吧。”
　　称心见太子接受了礼物，一脸欢喜。
　　他叫人拿来梳妆的匣子，轻轻地松开了太子的发冠，瞬间一头青丝披散下来，垂至腰间。这是称心第一次看到没有束发的太子，也许是李唐带点胡人的血统，太子的头发并非是直的，而是水波一样浓密，发尾略微卷曲。
　　一簇调皮的发丝落在了称心的手上，勾得他手心痒痒的，又热热的。
　　阳光下的长发很美，比宫中的美人乌发都要好看。点点阳光落在了发间，还有点龙涎香的香气，冲到人的鼻尖上，无端有些妖异的美感。
　　少年被迷了眼，说话都有些小结巴：“真，真好看啊。”
　　他看看手里的玉簪，突然觉得自己的礼物配不上太子。太子连头发丝都是好看的，天底下所有凡物都衬不出太子的半分威仪。
　　他合该像神子那样，以烈日为饰，以月华为衣。以彩云作他的腰带，以众生万物为他而欢呼。
　　“你这傻孩子，不是说要替我挽簪的吗？”
　　“哦，哦。”
　　称心摇了摇头，手忙脚乱地拿起玉梳，从头顶往下梳理太子的长发。发丝从他的指尖滑过，又被他抓在手里，少年生怕扯疼了太子的头发，只盘了一个松松的发髻，以兰花簪固定。
　　一缕调皮的发丝从鬓角偷溜出来，落到李承乾的脸边，衬着他嘴边的笑意，整个人都和煦极了。青年对着铜镜瞧了瞧，夸赞道：“称心梳得真好呢，我很喜欢你的簪子。”
　　“是吗？有这般好吗？”少年的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他趴在太子的肩膀上，抬头瞧着发间的兰花簪。
　　嗯，果真是很好看。
　　当然，太子是更好看了。
　　两人头并着头，两张年轻的脸倒影在发黄的铜镜上。李承乾垂落的发丝掉到称心的脸侧，挠得少年的脸有些痒。浓烈的龙涎香在一室之内散开而来，冲得少年的头晕乎乎的，只知道快活地笑着……
　　“太子，我想要往北边而去，听说有人在那儿看过我大姐姐的踪迹。”
　　“你要离开了吗？”
　　“嗯，我和照儿约好去北边开分店，看能不能把姐姐找回来。”
　　“那我陪你一起去吧。”
　　“啊？”
　　“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李二陛下没想到，李承乾请辞太子之位的导火索，是因为想要陪着称心去北方边境。这些年来李泰生了争储之心，几派大臣之间的明争暗斗已经弄得李承乾早已厌倦。
　　他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但也知道皇帝是不会允许太子有这样的缺点。
　　那就，他干脆不做太子得了。
　　努力了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很轻松。想好放弃太子之位后，李承乾长舒了一口气，整个人都轻松下来。为了当好这个太子，他从小就被逼着往前走，连说话都要顾及太子的身份，不得自主。
　　这会儿他想起一句市井的俗语，老子不伺候了！
　　坐在太极宫里的李二听了李承乾的辞职申请，瞪大了眼，直呼：“承乾，你莫非是生病说胡话吧？”　
　　是龙椅不够好？还是皇位不够香？



第一卷 第119章
　　“你想好了吗？”
　　“儿臣心意已定。”
　　“朕给你三日时间, 若是三日后你还是这般想法, 那就再过来吧。”
　　“儿臣遵旨。”
　　三日后
　　李承乾又重新走进了太极宫，走进这一座他曾经非常渴望的宫殿。这儿是皇帝议政办公的地方，是大唐的权力之巅，只有当上皇帝的人才能做到上首的椅子。
　　但是, 现在老子不稀罕了！
　　青年对着龙椅上的天子行了一礼, 他思索了好久, 终于说出口来：“儿臣志愿未变, 愿耶耶另选贤德之人。”
　　李二陛下放下手里的奏章, 打量着眼前的大儿子，似乎有什么发生变化了。承乾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比起以前绷得像弓弦一般的状态, 整个人都放松多了。不用质疑的，他和长孙皇后都对这个儿子寄予厚望，从承乾一出生便是如此。
　　以前, 他想要承乾当秦王府的世子。登基之后, 他想要承乾继承大唐的皇位。
　　而这个孩子也不负众望，挑起了太子的担子。如他所愿那样, 承乾识大体，能听断，对于政务的处理非常出色, 是一位合格的储君了。
　　对于这个大儿子，李二始终是不同的，用储君的高标准来严要求, 却没想到会酿出今天的苦果。
　　他对待李泰是放纵的宠爱，对于李治是幺儿般的溺爱，对于有前隋血统的李恪是暗藏防备，而对于其他皇子们，那就是有吃有喝有钱花就行。
　　“朕想要问你一句，为何要请辞太子之位？你可知道，为了这个位置，多少人会杀得头破血流？”就如同当年他在玄武门上一样。
　　李承乾低着头，好似要把地上看出花儿来。他想起了皇祖父常说的一句话，再抬起头来时，目光坚定地说：“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李二：“……”
　　说得有些道理，他竟然无法反驳。
　　“儿臣想要往北地边境而去，看看我大唐男儿浴血奋战的地方。儿臣还想要往西北，往东南而去，去踏上我大唐的每一处地方。儿臣想要镇守城池，挡住突厥的骑兵，保我长安万世太平！”
　　李承乾当然不能说自己是陪着称心，才想要去北方的。当了那么多年太子，他对于父亲的想法还是猜得挺准的。殿内的青年一脸正直，说话掷地有声，铿锵有力，令天子恍惚片刻。
　　是啊，曾经的秦王，也有着这样的志愿，想要领兵保卫国家的每一寸领土。
　　李二是善于用兵之人，世界那么大，他也想要去看看啊。以往他总觉得太子长居宫中，少了几方血性，多了些文弱，不曾想，这个大儿子却是最像他的人。
　　一样的倔强，认准了的事情就不回头了。
　　皇帝在心底里叹了一口气，既然这孩子心有成算，那就随他去吧。不过他还是怕承乾说的是气话，皱了皱眉头，问道：“你可是厌了你四弟的争夺？他不过是修了几本书罢了，心性并不坏。”
　　在父母眼里，孩子都是千般好，李二对于李泰颇为宠爱，并不觉得是自己的纵容养大了李泰的野心。而且，他的潜意识里，恐怕刻意如此为之，太子一家独大，天子的位子就要坐不安稳。
　　下首的李承乾紧紧地抿住了双唇，指甲重重地刮过手心。他能怎么说？能说他看着弟弟耀武扬威的样子不顺眼吗？
　　能跟皇帝说：“您管管李泰那个傻样吧？瞧瞧他想要争储都想到脸上了！”
　　不能啊。
　　由于皇帝对四皇子李泰的偏爱，这个成年的皇子并没有像其他藩王一样前往封地，而是留在了长安。不仅如此，皇帝还为了李泰建造文学馆，允许四皇子召集文人，主编名著《括地志》。
　　用后人的诗词来形容，李泰的府邸可当真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李泰养着多少文化人，在长安城里的舆论隐隐将他比作食客三千的孟尝君，说四皇子是个贤能之人。
　　大胖子李泰对着太子，依旧恭顺，但眼里的心境是藏不住的。与儿时的欢乐玩耍不一样，这兄弟之间的关系已经变了。
　　如此一来，太子的压力就更大了，李承乾生怕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朝堂上最不缺投机之人了，这兄弟不和，才有了他们赌博获利的机会。像是当年的秦王一样，要是押中了，嘿嘿，那可是一招登天啊……
　　太极宫里的青年沉默了许久，他敛去了眼里的很多想法。他怨过，怨父亲养大了李泰的胃口。他恨过，恨大臣推波助澜，他恼过，恼李泰有非分之想。
　　犹豫了片刻，李承乾只说了这样一句：“但愿下一任太子，是我的兄弟吧。”这样大家都能活下去了。
　　李二：这不是屁话吗？哪个皇子不是你的兄弟？
　　但片刻后，皇帝苦笑了一下，他懂了。承乾和青雀两派势成水火，这兄不兄，弟不弟，哪里还有什么血肉亲情可言。这心结再发展下去，恐怕和当年他和大哥四弟那样，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他要另选一个继承人，是孩子们的兄弟，这样两个儿子才能好好地活下去……
　　李承乾回到了东宫，这殿内灯火通明，各式珍贵玩物宝器饰品，规制仅次于皇帝的太极宫。一路上不知道跪了多少宫女太监，向太子行礼，青年挥了挥手，找到了内室里的太子妃苏氏。这是一个温顺的女子，孝顺长辈关爱弟妹，她生得不算特别美，但足以担当起太子妃的责任。
　　李承乾一向对她挺满意的，瞧着太子妃怀里的儿子李厥，说道：“你这几天收拾一下，若是有什么你珍爱的玩器，都从东宫的内库里直接拿便是，算作我送你的。”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李承乾也不是什么傻白甜，他若是从东宫中搬走了，拿点珍宝玩意不过分吧。想必耶耶也不会说什么，下一任太子更不会说什么了。
　　他给不了爱情，那就多给点东西，让太子妃和这个儿子好过一些。
　　“啊？”苏氏惊讶地瞪大了眼，她的脑海里闪过各种情况，“可是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然太子怎么可能叫她把东西私藏起来呢？
　　李承乾抱过快两岁的李厥，这小子胳膊腿有劲极了。他屏退了其他的宫人，只留下这位名义上的妻子，解释道：“你不必担心，不是发生了什么掉脑袋的大事。只是这太子我不想当了，大概以后要给人腾位子。”
　　“啊！”
　　苏氏的脸“唰”的就白了，她以为太子说的是气话，紧紧地揪着李承乾的衣袖，嘴里都说不出话来。
　　“殿下莫再说这般话了，让陛下听到了不好。”
　　“没事儿，我今天已经跟耶耶说过了，我想要去北地，往边境那儿走。你和孩子会留在长安的，衣食无忧。”李承乾怕苏氏难过，甚至开玩笑道，“谁要是敢待你们不好，我带兵打回来，给你们讨回公道！”
　　听了这番话，苏氏一下子就沉默下来。
　　原来，他早就想着这般离开她们母子吗？
　　她以为她生下了东宫里唯一的孩子，太子的心始终会回到她这儿的。一个人爱不爱你，真的很容易察觉出来的，她早就知道太子不爱她，甚至不爱东宫里任何一个女人。
　　太子给了她太子妃的荣耀和体面，给了她一个儿子，却独独把心拿走了。
　　苏氏曾经看到太子和一个少年相处一室，他们弹琴唱歌，神色是说不出的快活。她在门外偷看了许久，羡慕极了，太子对着那人笑得和煦，像是太阳一样温暖，却不会灼伤人。
　　只是那份笑容不属于她。
　　那人离开了之后，太子在东宫里再也没有笑得那么肆意了。但前几日，她发现太子最钟爱戴一支兰花簪，那支簪子做工并非特别上乘，在太子的饰物里算是简陋的了。
　　但每当太子看着那支玉簪的时候，笑得也是那般温暖。
　　这样的太子真好啊，可她的心里怎么就这么难受呢？
　　女人的直觉使苏氏问了出来：“是因为那个人吗？”那个叫做称心的乐童。
　　“我不想瞒你。”李承乾把眼神看向别处，“你是个很好的人，只是我不值得。”
　　苏氏自嘲地笑了笑：“妾明白了。”
　　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打破了，碎了。可自从被选作太子妃的那日，她不是就预料到会有这个结果吗？太子是不可能专宠于她的，即使像长孙皇后那么样样俱好的人，也得不到陛下完全的爱。
　　也许她还得庆幸太子不是迷恋一个女子，不然她和厥儿的下场也许会更糟。
　　“厥儿会是我的世子，永远的世子，府中不会有人的地位超过你们母子两人。”
　　没了太子之位，这是他能唯一给出的承诺。也许长大后的李厥会恨他这个父亲，恨他放弃唾手可得的皇位，恨他害得自己失了问鼎天下的机会。
　　但他还是想遵从内心，自私一些，为自己活一回。他想要挣开束缚，和相爱的人到外面走一遭。
　　不再作为太子，而作为简简单单的李承乾。



第一卷 第120章
　　四皇子李泰因为“杀子传弟”的惊人言论, 被顺利淘汰出太子竞选赛当中。虽吴王李恪隐隐有争夺之意, 但在以长孙无忌一众大臣的推动下，最终太子之位落到了九皇子李治的手上。
　　“是稚奴啊，也不错 。”李承乾得知这个消息后，握笔的动作顿了顿, 继而又在纸上落下一字, “小九心性纯良, 也许没有太大的作为, 但当个守成之君还是可以的。”
　　这样, 他和李泰都能活下来，甚至还活得不错。
　　本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幼时李承乾和李泰的关系并不差。他跟着耶耶学习政事, 而小胖子则喜欢埋头在藏书阁里看书。闲暇之余，他们都喜欢到皇祖父那儿讨上一块好吃的点心，吃得嘴边满是饼屑, 两人对视一眼, 哈哈大笑。
　　只是如今，他再也没有办法, 用吃食去维系兄弟之间的关系了。
　　李泰的野心如同他的体重一样，一去不复返。
　　小胖子变成了大胖子，而他也变了许多。
　　稚奴是他们的兄弟, 他们都很疼爱这个弟弟。
　　这样，便足够了……
　　贞观十四年，前太子李承乾因病被封为恒山王, 辞去太子一位。同年，年仅十二岁的晋王李治被皇帝立为太子。
　　这么一场大唐的官场地震，其中有多少人起起伏伏尚不可知。皇帝也许是因为爱子辞去太子之位，深受打击，下旨让留在长安城内的诸王前往封地，不得长驻京畿。
　　明眼人都知道，这是皇帝给顺阳王李泰和吴王李恪，保存了最后的颜面。其余的一大串封王的皇子，算是被波及的，而太上皇的幼子滕王也在名单之列。
　　这天放学，大胃背着小书包哼着歌，正像往日那样回到刘家村。不料回到家的时候，没有往日的饭菜香气，父母都愣愣地坐在屋子里，手里不知道在忙着收拾些什么。
　　“耶耶，阿娘，我回来啦！”大胃试图唤起父母的注意力，该做饭了。
　　“哦，那你就村里玩一会儿吧。”萧依依看着儿子还是小学生的年纪，心中暗暗骂李二不是人，把那么小的孩子赶去封地里呆着，真是不像话！
　　“啊？阿娘怎么不叫我写作业？”大胃虽是贪玩，但觉得今天奇奇怪怪的，小孩得寸进尺地问，“那我明天可以不用上学吗？”
　　他没想到李渊竟然点头，说：“你明天确实不用上学了。”
　　“哇哇哇哇哇哇！”
　　不用上学，对于孩子而言就是天大的欢乐。大胃尖叫了一声，忍不住在屋子里兴奋得又蹦又跳，他拉着蛋黄派的小爪爪，快活得就差跟狗子一起跳舞，“耶耶，你是不是……是不是病了？”
　　宫中有一项礼仪，皇帝病了要叫子女去伺疾，莫非他耶耶病入膏肓了？
　　大胃是个好孩子，即使不想上学，但也不愿父亲生病来获得假期。他小旋风一样跑过来，担心地摸摸李渊的额头和手心。他病的时候，阿娘就是这么来摸他的体温。
　　“你这熊孩子，摸啥摸，莫挨老子！”李渊知道这儿子想歪了，揪了揪小孩的脸蛋，一巴掌望他的小屁屁扇了过去。
　　他和依依姐已经盘算好了，要跟大胃一块儿过去滕州。滕州位于后世的山东一带，属于徐州管制下的一个县城，李二分了那么小的一块地方给大胃，也没安多好的心。比起他亲生儿子分的好地，这可差远了。
　　不过，这对于萧依依夫妻而言，也挺满足了。他们前世为了在大城市里活得好，忙得跟狗一样，这会儿能得了大片的地，月月有带薪休假，当咸鱼真是爽得一逼。他们都是小富即安的性子，连带大胃也被养得有些天真。
　　他们向儿子解释了一番后，小孩虽为了暂时不用上学，而感到有些快乐。但大胃一想到要离开长安城的小伙伴们，他就有些不舍得了。他从幼儿园起就结交到好多宝贵的友谊，小五、李佺、还有宫里的大侄子，他都还没有一一告别过。
　　他呆呆地坐在屋子里，愣了一下，接着开口问：“耶耶，我可以做些点心，作为礼物送给好朋友吗？”
　　李渊看到了儿子眼里的真诚，哪里会不答应：“当然可以，他们不会忘记你的。”
　　孩子的世界，总是那么纯真又美好。
　　大胃想要做的点心，是大福。大福大福，听着真是个好福气的名字，他的耶耶做过一次，他和照儿姐姐都很爱吃呢。
　　粉白的糯米皮子下，包裹着又凉又甜的奶油，含到嘴里尽是丝滑。最里面包着的，是稍微腌渍过的浆果，山里的浆果酸甜可口，用少许糖拌一拌，混搭上奶油就足够好吃了。外皮软糯，内心入口即化，最后以诱人的果粒作为收尾，又香又甜。
　　若是爱吃咸口的，还能放上些肉松在里面，奶油配甜咸味的肉松，吃着不容易腻。或是添些抹茶进去奶油里面，浅绿色的内馅里包着小颗甜丝丝的蜜豆，那样的风味就更足了。
　　大胃日日瞧着父亲做好吃的，他的动手能力和理论知识并不差。只经过李渊稍稍指点，小人系着围裙，站在厨房里就做得像模像样的。
　　虽然糯米皮子有点厚，打奶油时候手抖了，有点甜，放抹茶的时候不够专心，倒多了。
　　但也还是挺好吃的嘛！
　　看着一个个圆滚滚的大福在手下成型，上面撒上少许防粘的糯米粉，怪可爱的。大胃想到了幼儿园同学小五，这大福像是她的脸蛋那么白呢。
　　不知道他离开之后，小五会不会难过得哭鼻子了。
　　唉，女人就是麻烦，怪不得耶耶说“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小五又是女子，又是年纪小的人，自然是双重的难养。
　　等他到了滕州，若是看到有什么好吃好玩的，一定要寄过来长安，好减轻一下魏叔叔的压力。
　　早恋的大胃陷入了“养媳妇”的烦恼。
　　晚上
　　魏征一家人吃过了晚饭，正陪着夫人和女儿聊天。他的儿子们已经娶媳妇了，跟他这个老头子没啥好聊的，都各自回房去了。幸好他的小五懂事又体贴，还能陪他说上两句话。
　　要是小五嫁出去，恐怕这家里就冷清多了。
　　小姑娘正处于对事事都好奇的时候，她也听闻朝中发生了大事，忍不住问了一嘴：“耶耶，最近都说太子换人了，好些人都战战兢兢的，我们家里要注意些什么吗？”
　　“没事，跟平常一样，照样过日子就行。”魏征很乐意自家姑娘有这种政治觉悟，他的小五说不定要嫁到高门里去的，两耳不闻窗外事可不行，“此番是晋王上位了，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此局一定，诸王都被分封到各地，你那同学滕王应该也在此列……”
　　“啊？大胃要去滕州？”
　　说到大胃，小五竖起了耳朵，听得更认真了。她的双拳无意中握得有些紧，身体往前倾，如此专注，看得魏征又忍不住醋上了。
　　好哇，他好不容易把姑娘养得那么大，自家的宝贝却惦念着别人家的臭小子！一想到这儿，魏征就不禁吹胡子瞪眼的，都怪李家那伙人不好，小小年纪就爱勾搭小姑娘！
　　夫人裴氏看着相公，不由得觉得好笑。女儿和滕王关系好，她是乐见其成的。她的女儿样貌品性都不错，怎么就当不得王妃？
　　只是家里的老头子看不惯，总爱为难滕王几句，尽是些嘴皮子功夫。
　　“笃笃，笃笃。”
　　外面有人敲响了门，是侍女柳儿在说话：“老爷，夫人，外头有个人拜访，说是叫李元婴的。”
　　李元婴？
　　这不就是滕王的名讳嘛！
　　正聊到他，没想到这孩子就登门拜访了。小五心有所感，急匆匆地穿上鞋子就要去给大胃开门。她和大胃见面的机会并不频繁，但两人从幼儿园毕业后，一直有书信往来，关系挺好的。
　　大胃见着街上有什么好玩好吃的，会给她送来一份。她偶尔做了一些针线，给阿娘看过之后，也给大胃送了几件。
　　不多时，小姑娘带着一个年岁相仿的男孩，走进了屋里。她进门就喊爹娘，大胃对屋里的裴氏和魏征恭敬地行了一礼，直呼“叔叔”“婶婶”。
　　“好孩子，进来坐会儿吧。”
　　裴氏看到滕王来了，笑容真切得跟看见金子一样。她待大胃可好了，又上茶又拿糖，还问小孩爱吃什么爱玩什么，家里都有呢，别把自己当外人。
　　这个谄媚劲儿，魏征甚是不耻。
　　他挑了挑眉，倒要看看滕王要耍出什么花样。
　　大胃举了举手上的食盒，在几人的目光中打开了盒子。里面放着六个圆溜溜的白胖子，一股香甜的气息扑鼻而来。
　　“呀，是点心!”
　　小五惊叹出声，这是她没有见过的样式。白白胖胖的糯米团子摸上去软软的，叫她手上不敢使力，怕把这面皮抓破了。
　　大胃拿了两块大福，下面用纸托垫着，先递给了上首的魏征，再递给裴氏。至于递给小五的那块，是他选的抹茶蜜豆口味，他猜，这小姑娘应该会喜欢吧。
　　小孩热情地介绍道:“这叫大福，就是大福大吉之意。外面是糯米做的皮儿，里面软香的是奶油打发成的……我明日变要出发去滕州，送些点心给魏叔吃，也好留个念想。”
　　魏征:我才不会想念你这个臭小子呢，绝不!
　　小五捧着一块大福，嘴里尽是抹茶的微苦和红豆的甜蜜，就如同两小无猜的感情一样。她抬头瞧着，大胃正对着她笑呢，褪去婴儿肥的小孩生得很好看，一双桃花眼像极了萧依依，高直的鼻梁衬得他有几分俊朗。
　　他俏皮地眨了眨眼，想要逗小五笑起来，冲去离别的惆怅。
　　“小五，再见啦，我们会再见面的。”
　　“嗯，大胃要一路平安哦。”


第一卷 第121章
　　离别总是让人伤感的。
　　照儿都十五岁了, 但还没有找到心仪的如意郎君。在母亲杨氏的催婚下, 这个野性的姑娘不愿意将就，打算跟着称心和李承乾往北边去，看能不能结识一个威武雄壮的套马汉子。
　　“干爹干娘，还有弟弟, 你们要一路平安啊。”
　　在长安城外, 少女的眼睛红红的, 她亲手做了最爱吃的奶油蛋糕, 打包好递给大胃。她和萧依依一家就要从此分开, 也许再次见到干娘一家，就是这弟弟大胃回长安成亲的时候了。
　　“姐姐，我会想你的。”大胃很喜欢这个生得好看, 又会给他做甜点的姐姐。小孩从书包里摸出了一包杏脯肉，塞到照儿的手上，“这是上个月刚晒的, 大概有三四十枚呢, 姐姐吃完了这包果脯，大概就去到边境了, 记得要给我写信哦。”
　　照儿用力地点点头：“嗯，一定会的。”
　　萧依依和李渊对这个懂事的姑娘，也有几分喜欢。李渊把自己的一块玉佩送给了照儿, 萧依依则是拿出了一对镯子。玉佩用上好的白玉做成，上面雕刻着云间盘龙，一看就相当不凡。而镯子用了精巧的镂空手法, 把血玉雕作两股缠绕在一起，可让工匠废了老大劲了。
　　李渊：“以后要是有人欺负你，就找我大孙子帮忙。李承乾那个小兔崽子要是不帮你，你就拿我的玉佩出来。”电视剧里拿着皇帝随身之物，就哗啦啦地跪下一大群人，可不是假话。
　　无辜躺枪的李承乾：“……”
　　我又咋啦？我可听话了。
　　“皇祖父，我一定把小姑姑照顾好呢。”新出炉的恒山王李承乾带着称心，也来给这一家送行了。照儿被太上皇收养做义女，他喊一声小姑姑也不算错。
　　萧依依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她怕是宫中收得什么消息，不叫李渊走了。她连忙把大胃赶上马车，挥了挥手：“行了，那就散了吧。照儿你们安顿好，就给我们寄个信，也好安心。”
　　从古到今只有王爷离京，没听说过太上皇跑到外头去的。要是李二不要脸扣住她老公不让走，那叫大胃怎么办呀？
　　“那就一路顺风！”
　　“一路顺风！”
　　大胃第一次出远门，小孩的好奇心很快就冲散了离别的惆怅。他把头探了出去，看着沿途的风景，忍不住哇哇大叫。王爷规格的马车也足够宽敞，蛋黄派一家和金狐夫夫都和他待在一块儿，车里热闹极了。
　　金狐和金鸡窝在一个稻草窝里，睡得正香。
　　而金毛大狗探出了长长的舌头，在车窗里呼呼地吹着风，口水顺着空气的惯性一路吹到后头。紧挨着它的，是一头灰毛的母狼，绿色的兽瞳里却十分温顺。小孩抱着肉乎乎的狼狗小灰毛，心里一点儿也不慌。
　　他拍了拍脑袋都快掉出去的蛋黄派，从马车的暗格里拿出一包牛肉干，抓了三四片小口地啃着。刷过的蜜汁在被烘烤出棕红色的光泽，上面撒了少许芝麻和胡椒，配上牛肉本身的韧劲和肉香味，微甜香辣非常好吃。
　　这个年代吃牛肉犯法，这种要命的零食恐怕也就李渊敢偷偷地做。
　　大胃吃得像个小松鼠一样，嘴巴鼓鼓的，又不敢发出声响，叫外面赶车的护卫知道。
　　其实，都压成肉干的，哪里会看得出来是猪肉羊肉还是牛肉啊。
　　被嚼烂的肉沫从嘴里飘出味儿，这种压缩的肉干比平日的炖肉焖肉更香了。不多时，一整个车厢里都是芝麻的香气，蜂蜜的甜蜜，牛肉的膻味还有辅佐的胡椒小茴香味儿。这股吃食的味道对于嗅觉灵敏的动物而言，实在是太馋人了。
　　见他有吃得，车里的小动物都动了动鼻子，一窝蜂地围过来了。这是肉的味道，哪里有食肉动物能抗拒得了的？
　　蛋黄派辈分最高，身材也最胖，它用流着口水的大嘴巴拱了拱大胃的脚，眼巴巴地看着，口水都要留下来了。
　　“汪汪汪。”
　　好人，赏点吃的吧。
　　大胃点了点头，咬下来巴掌大小的牛肉干，塞到了大金毛的嘴里。
　　紧接着，是灰珍珠和小灰狼母子，它们姿势端正地坐在大胃身前，两条前腿直立着，仿佛在说：我很乖，奖励一下我吧。似乎觉得表现力还不够，小狼狗嘴里哧溜哧溜的，口水要掉不掉，在吸着口水玩。
　　大胃嫌小灰毛有些恶心，用三指宽的牛肉干把这母子俩打发走了。
　　可这还不够，金狐闻到有吃食的味道，毛茸茸的耳朵动了动，眼珠子一转，睡醒了。它拍了拍金鸡的红冠子，小爪子指了指有吃有喝的小孩。
　　哪儿有吃的，我们不讨点？
　　讨！
　　金鸡的长喙轻轻地啄了一下大胃的手心，不疼，痒痒的。一双斗鸡眼瞧着小孩的脸蛋，还扇了扇鸡翅膀，那股认真劲，大有你不给吃就啄你一脸花。
　　大胃在威胁下，不大乐意地又分了一块牛肉干出来，金鸡一张嘴就叼走了。
　　金鸡是不吃牛肉干的，但它讨给了狐狸吃。瞧着金狐吃得嘴边都是芝麻粒，金鸡温柔地啄食了芝麻，嗯，挺香的。
　　一下子没了巴掌大牛肉干的大胃，快要气哭了。
　　这群孽畜！抢了他的零食！
　　不服气的小孩红着脸，看着车窗外的林子，不想理会车里这群没良心的。咦，外面远处的树上挂着许多红彤彤的果子，哇，是柿子！
　　这是一片柿子林哩。
　　干枯的枝条上长着近百个小柿子，和刘家村里双手合捧大柿子不一样，这儿树上的柿子只有手指那么长，细小玲珑。橙红色的果子被风吹久了，皮有点皱皱的，已经不是最新鲜饱满的时候。但即使果子瘪一点，大概也甜吧。
　　大胃扒在窗户边上，看得有些馋了。刚吃了牛肉干，吃点果子解解渴，正好呢。
　　他让侍卫把马车停了下来，后面坐在的耶耶和阿娘也下车了。
　　“这儿叫什么地方？可有人卖柿子？”
　　李渊也留意到这片柿子林，他们的马车上只带了干粮，没带不易保存的水果。这会儿见着些果子，他也有意买上一些。
　　打头的侍卫看着地图，说道：“这儿大概是商州地界，隶属山南道了。主子，我们可要找户人家，来歇歇脚？”商州位于秦岭南麓，山林众多，估计一时半刻可能赶不到城里，也许要在外头露宿一回。
　　“那就去吧，顺着这片柿子林找去，应该是有人打理的。附近要是有人家，那就说几句好话，给点钱，不要扰了人家。”
　　李渊带着儿子媳妇，想到今天在外头借宿，有可能别有风味哦。大胃早就等不及了，他叫金鸡飞到树梢上，帮他啄断果蒂，然后灵巧的金狐在地下飞跃着接过柿子，这叫空中接力。
　　一鸡一狐配合默契，没多久就搞下来小半筐柿子。
　　萧依依也不怕脏，用衣服擦一擦，就和儿砸各尝了一个，满足地眯起了眼睛。唔，在山林里稍稍风干的柿子非常软糯，比起村里满是果汁的大柿子，这种小柿子也不差啊。
　　柿子性寒，她节制地吃了两个就不吃了。而随行的护卫都是十来二十岁的壮小伙，可没有这份担忧。他们骑马行了一路，吃了一嘴巴风，早就嗓子眼都干了。这会儿主子说替他们买单，两口就吃掉了一个，可不跟玩儿似的。
　　领头的护卫队长，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年轻人回来的时候，正看到了一地的柿子皮。正想要问花多少钱的，没想到这后生见了这群人马，就摇了摇头，不要钱了。
　　“这柿子不值钱，也不能放多久，只是村人们甜甜嘴，其余的都叫鸟儿吃了。”
　　廖小凡虽然有些心疼果子被吃掉，但瞧着对方有车有马，肯定是贵人来着。他们村里惹不起，几个山果，吃了便是吃了。
　　他有些胆怯地耸了耸肩，故事里都说，惹怒了贵人，要抄你家的田地，把你卖作奴隶。一想到这儿，廖小凡更害怕了，瞧这这人马里还带着弓箭刀剑，说不定还会杀人哩。
　　正要往后退时，一个生得好看的小孩戳了廖小凡一下，看着这衣服一个破洞都没有，这孩子的爹娘肯定对他很好。不像他的妹妹，这会儿穿的都是补丁的衣裳，可他们一家在村里也算是挺不错的人家了。
　　“这位小哥哥，我们可以在村子里借个地方住一晚吗？不会太麻烦的，我们明天就走。”大胃露出了个微笑，牙缝里还沾着橘红色的柿子果肉。
　　“行，那我就去问问吧。”被这么个小孩看着，廖小凡也说不出拒绝的话。
　　他引着一行人进到村子里，手中都沁出细密的汗。天呐，他长那么大，见到最威严的贵人就是县里的长官了。没想到今天在柿子林里遇到的陌生人，竟然比县令还要威风多了。
　　人家拉车的马，是四匹的，四匹的！
　　马算作战略物资，价格可不便宜，比一个人还值钱呢。这户人家一辆车都要四匹好马来拉，卖了他们一整条村子都买不起啊。
　　正想着，沿着一片柿子林，村庄的模样隐隐露了出来。这是一片低矮的屋舍，还有几条老狗在警惕地观察一行人。蛋黄派一家撒了欢似的，前后地跑着，引得土狗想要把这群入侵者赶出去。
　　“嗷——”
　　灰珍珠狼嚎一声，呲牙咧嘴的，这股凶狠的模样瞬间把土狗唬得夹着尾巴就逃了。村里的里正廖大仁听得动静走了出来，一对上近两米的灰狼，吓得差点要跪下了。
　　“狼，村子进狼了！”



第一卷 第122章
　　一时间, 村子里鸡飞狗跳。
　　好些好奇探出头来的娃儿, 被这么大的灰狼吓得哇哇大叫，在村里乱跑开来。往日里大人们都说“不听话就叫山上的狼吃了你”，没想到今天真有狼跑进村子里了。瞅瞅那张嘴里的尖牙，肯定要吃人哩。
　　“阿娘, 救我呀, 我不要被吃掉呀！”
　　“大兄, 大兄, 你在哪儿啊？”
　　“三子, 等等我呀，别，别跑那么快啊。”
　　跑得最慢的一个小丫头, 被泥地上的一个小石子绊倒了。眼看着狼追上了她，要张大嘴巴吃了她。小丫头吓得都不敢动了，脑瓜子里一片空白, 连小伙伴们招呼她都听不见了。
　　“灰珍珠, 回来。”
　　狼嘴并没有咬断她的脖子，而是像狗那样, 伸长舌头问了问她的气味。湿漉漉的鼻子蹭过她的手心，粗糙的大舌头还舔了舔她的手掌。
　　温热的，还带点狼嘴里的口气, 有点臭臭的。
　　听得小主人叫它，灰珍珠立刻放下了小丫头，摇着尾巴回到大胃的身边。它丝毫不知道自己吓到人了, 还以为自己跟村里的小孩闹着玩呢。以前在刘家村的时候，小孩们最爱这样跟它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它扮老鹰，其他孩子们演小鸡等着它捉。
　　没有等来死亡的小丫头，迎面看到了一个穿得很好看的小哥哥。这个小哥哥比她高一个半头，身上穿的衣服都是绸缎做的，在阳光下折射出浅浅的逆光，干净又整洁。
　　阿娘说过，绸缎是很贵的，若是她听话，就在她出嫁的时候送她一条绸缎的帕子。
　　嫁人的事情，对于小丫头来说太遥远啦。但这让她知道，这个小哥哥肯定是个有钱的。他一身的衣服，够做多少条帕子啊。
　　“这位妹妹没事吧？真的很对不起。”大胃见灰珍珠差点扑着人了，揪着狼的耳朵就要替它道歉，“我今晚可以请你吃饭吗？作为道歉的话。”
　　“我，我……”
　　小丫头没想到这个有钱的小哥哥会请她吃饭，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别看她在村里爬树下水的，性子也有点野，可对上好看的高富帅小哥哥，谁还不是个腼腆的小姑娘呢？
　　她的眼珠子溜溜地转：“那不太好吧。”
　　“没事，我也是初来这儿，请你吃点心呀。”
　　大胃诚心道歉，他拿出了照儿姐姐给他的食盒，一打开，浓郁的奶香味就扑鼻而来。怕小丫头不肯吃，他亲手拿了一个粉红色的，递了过去。他的教养很好，没有介意小丫头指甲里藏着的黑泥。
　　“尝尝吧，这在长安也卖得不多呢，我和我姐姐都爱极了吃……”
　　说起照儿姐姐，大胃的脸上有些怀念，有姐姐在的日子太好了，简直是万事都不用担心。姐姐会挣钱又好看，跟着出去忒有面子的，村里的小伙伴都羡慕他呢。而旁边的小丫头，捧着这么一个柔软的糕点，张了张嘴巴，都不知道怎么下口了。
　　这么香，这么软，还是好看的粉红色，是她从来没有见识过的吃食。
　　以前她以为阿娘放了枣子的蒸饼已经是顶好的点心了，没想到这个小哥哥一出手，点心好看得像天上仙人吃的那样。
　　上面白色软软的是什么？
　　小丫头用手一摸，顿时蹭了一些奶油下来。就在她手足无措的时候，小哥哥也拿了一枚点心，张大口啃了下去，把上面白色的东西和糕点一口闷了。
　　“唔，就是这样次，次呀。”大胃示范着吃法，凉凉的奶油滑到喉咙里，和湿润正好的小蛋糕搭配在一起，香甜绵软。
　　小丫头学着他的样子，也大口吃了下去，这种蓬松柔软的口感一下子就征服了她。她直直地瞪大了眼睛，这点心好甜，像是糖块一样甜！
　　啊啊啊啊，她好喜欢这种味道，甜的东西太好吃了。还有上面抹着的白色东西，也是甜的，吃起来特别香，还有点油。
　　在这个年代，有油水的东西都金贵呢。小丫头爱上了蛋糕上的奶油，这比猪油拌饭还要香……
　　远远跑开去的孩子们，这才察觉七叔家里的桩儿没跟上来，怕是落在后头了。村里都是带着血缘关系的人家，这会儿孩子们开始害怕了，若是他们害得后面的桩儿被狼咬死怎么办呀。
　　孩子们都不敢想象了。
　　“要不，要不我们回去找找吧，把桩儿找回来。”
　　“桩儿，桩儿你在哪里呀？”
　　“我们拿点树杈棒子，去把桩儿救回来吧。”
　　“对，对！”
　　十几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聚在一起，互相壮着胆，从附近抄起“武器”就要往里赶。他们又急又怕，就怕走慢一步，桩儿就被狼咬死了。谁知当他们回到村里的大水井旁时，瞧见桩儿和一个不认识的男孩坐在一块儿，那条驱赶他们的大灰狼就卧在他们脚边。
　　旁边还有两条其他样子的狼(狗)。
　　这群没见过大型犬的孩子，把蛋黄派这条大金毛和狼狗小灰毛，都认作是凶恶的狼了。
　　这会儿，小丫头桩儿知道灰珍珠不凶人，也升起几分兴趣。她不舍得地掰了半个指甲的小蛋糕，小心翼翼地放到旁边，灰珍珠瞄了小主人一眼，大舌头一舔就吃掉了。
　　“哇，它吃了我给的东西了！”获得灰狼的友谊，是非常有成就感的，乐得桩儿笑眯眯的，挥手招呼着村里的孩子们，“三堂哥，叶子哥，过来玩呀。”
　　“啊？玩？”
　　一群孩子提着木棒，大眼瞪小眼的，都不敢上前。但随后，他们闻到了一股浓郁的奶香味，勾得心里又痒又馋。被唤作三堂哥的男孩忍不住砸吧砸吧嘴，问道：“这是什么味儿？”
　　“是奶油蛋糕，小哥哥请我们吃的。”桩儿双手捧着点心，笑得比过年还高兴。在大胃的点头允许下，每个孩子都分得了半块吃食。
　　半个奶油小蛋糕不大，两口就没了，但这样的好滋味让人怀念极了。有得吃，每个人的神经也渐渐放松下来，孩子们逐个摸了摸蛋黄派一家，确定这群大狼没有攻击性后，都对大胃羡慕极了。
　　长安来的贵人就是厉害，吃的点心最香甜，还把狼当作宠物！
　　他们村子里的都没有这般本事哩。
　　拍了拍衣服上的饼屑，看了看太阳，差不多是要吃饭的时候了。桩儿跟在大胃身后，好奇地瞧着这群城里人在做饭吃。哇，他们营地里还有一只八斤重的大公鸡呢，桩儿还记得这小哥哥说要请她吃饭的话。
　　她指着金鸡，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我们今晚吃鸡吗？”
　　她想吃个满嘴流油的鸡屁股。
　　“这鸡是家养的宠物，吃不得。”大胃想都不想就拒绝了，徒留桩儿满心的遗憾，“不过今天晚上应该有甜点，你们村里的柿子很好吃。”
　　啊？吃柿子啊？
　　桩儿失望地眨了眨眼，村里的柿子虽然好吃，但她前几天才吃了三四个，倒不是非常想念。见吃不到鸡，这小丫头就拍了拍屁股，要回家去了。
　　没有肉吃，这儿不值得她的留恋。
　　晚饭做得也简单，护送萧依依一家的侍卫们都是能吃的年纪，李渊让力气大的小伙子揉了一大盆面，又在村子里摘了一大把小葱，在锅里炸得焦香，熬出了一大盆葱油。再豪爽地放入豆酱和糖，来调和味道，葱香酱香，香气飘得一村子都是。
　　热乎乎的手擀面再加两大勺葱油，左右一拌，这味道杠杠的。
　　每个侍卫都抱着一大碗面，把头都埋进去了，哧溜哧溜就干掉了一大碗。如此简单的食材，却把人的胃口食欲完全调动起来了，咸香的葱味特别诱人，吸到嘴里的面条都是香喷喷的。
　　他们也不敢和主子一家一块儿吃饭，每个人找了个地方蹲着吃面，裤腰带都悄悄松了几回。
　　“老说太上皇会做饭，我还不信哩。没想到这事是真的，太上皇指点一下老刘，就做得比他以前的好吃多了。”
　　“嘘，小声点儿，别暴露了他老人家的身份。老爷的手艺实在是太好了，嗷，我喜欢！”
　　“嘻嘻，以为去滕州是个苦差事，没想到这饭好吃，也值了。”
　　这群糙小伙还没成亲，就图个肚皮舒坦。吃过了滋味十足的面条后，会开火的老刘听着太上皇的教导，烙了些柿子饼做甜品。
　　柿子锅肉和面粉糯米粉一块儿揉成面皮，再加入核桃仁、榛子仁、杏仁、葡萄干、芝麻、糖和猪油做成的五仁馅。一咬下去，先是吃到果香浓郁的外皮，甜口的內馅，再吃到满满的果仁香气。果仁又香又脆，外皮又软又糯，当真是口口甘甜，回味无穷。
　　“大哥哥，能帮我把柿子饼送去村里桩儿家的吗？我说了要请她吃饭，可她还家去了。”
　　大胃叫住了一个侍卫，用油纸包了六个饼。阿娘说了做人要言而有信，灰珍珠吓着别人，那就用这些吃食弥补一下吧。嗯，作为惩罚，灰珍珠今天就不要吃肉了。
　　“不敢当，少爷叫我赵九就行。”侍卫哪里敢让滕王喊他做哥，捧着柿子饼跟捧着圣旨一样，在村里一路打听，找到七叔家里的桩儿。
　　小丫头今天没吃到肉，心情正有点闷闷的。她父亲在村子里排行第七，在婆娘生产那日他正砍树呢，砍剩个树桩的时候，女儿就出生了，就有了桩儿。男人瞧见有生人过来，连忙问是怎么回事，自家女儿莫是惹事了吧。
　　“没有呢，是我家少爷让送点柿子饼过来，说是今日害廖小姐受惊了，非常抱歉。”侍卫口齿流利地解释道，便把油纸包递了过去。
　　七叔听了这话，当即放心了大半，贵人家给点吃食，也不是什么坏事。他接过了东西，瞎侃了几句，就关门回家了。
　　桩儿在门口看得真切，说是给她的呢。她就要拆开点心包裹，只见是几个烙得金黄酥脆的饼。外面泛着一层油光，有油的，应该是好吃的吧。
　　正当她想要尝尝味道时，身后的阿娘一把夺了过来，合上了包裹。妇人是节省惯的，都爱把吃食贮存起来：“哟，是好东西，阿娘给你收起来，过节时候再吃啊。”
　　“阿娘，这是给我的，给我的！”桩儿据理力争，她想要吃嘛，立刻就吃嘛。小丫头想要耶耶给她帮忙说嘴，可耶耶竟然站在阿娘这一边。
　　“你娘做得对，小孩家家天天吃好东西，浪费了。”
　　没吃到现烤的柿子饼，也没吃到鸡，桩儿是双倍的郁闷。她心生一计，要不明天她去碰瓷小哥哥吧，这样她又能得到小哥哥赔偿的吃食了。
　　想想都觉得是个好主意呢。


第一卷 第123章
　　碰瓷是不可能碰瓷的, 因为第二天全村人都忙起来了。
　　小孩们都被大人交代过, 别到处乱窜。今天村里要做大事，他们若是乖乖的，过年给他们买糖吃。
　　李渊收购了全村一半的柿子，打算做成柿饼, 留着能吃一年。这儿的柿子不错, 他猜测要是晒干之后, 糖分会更高, 口感会更糯。
　　村里的里正廖大仁把柿子卖了近千钱, 每户人家里能分得二三十文，不少了，能过个好年。他也有点小聪明, 想要学学城里人是怎么做吃食的，便问：“那就且听老爷的吩咐，可要我们帮点忙？”
　　“行, 你们就找几个手巧的过来吧。”李渊也心知肚明, 不跟他客气了。
　　一个柿饼的制作方法，他还不至于看在眼里。村民们学了也是学了, 他也不在乎。
　　林子里的柿子摘下来后，选出外皮没有破损的果子，削皮, 另要把柿子皮留着。然后烧开了大锅开水，把柿子表面烫一下，避免发霉。之后, 把这批制作过的果子放在簸箕里，晒干，头一回半干的时候，要用手轻轻捏动，把它内里的纤维捏软。
　　等又过三天时，再用力捏，这会儿可以把果柄捏断，渐渐压成一个棕红色的饼子了。等柿饼彻底晒干之后，李渊吩咐侍卫们找个干净无味的箱子，底下先铺一层晒干的柿子皮，另一层放码好的柿子，这会儿就可以带走了。
　　水分被日光蒸发掉，果糖浮到了柿饼表面，柿子长出了白花花的糖霜，吃到嘴里分外的甜蜜。马车的轮子咕噜咕噜地转着，奔向东边的封地，大胃握着一个柿饼，吃完再喝口茶，享受极了。
　　“不知道我给小五寄的柿饼，她收到了没有？”
　　小姑娘都爱吃零嘴，她过年多了这一样好吃食，招待亲戚客人肯定特别有面子吧。
　　男孩如是想着。
　　村里的人学会了柿饼的做法，都夸这是个好法子，能让家里的老人在冬天都能吃到鲜果了。各个老头老婆子为了家里苦熬了一辈子，这会儿最是爱吃香甜软糯的吃食，柿饼就非常好地满足了他们的小心愿。
　　它特别甜，也特别软，吃着不费牙。
　　若是连牙齿都掉光了，老人们像吃棒棒糖一样，舔着吃也是好的。
　　里正廖大仁有些眼光，他瞅着柿饼延长了柿子的保存时间，确实是个挣钱的好物。他领着村里的年轻人们，把贵人们留下的一半柿子，都摘下来做成柿饼。众人也都约好，这要拿去城里卖钱，若是能挣得钱，也算给村里开多一门收益了。
　　这不，廖小凡就挑着一筐柿饼，来到商州的县城里。他在集市里高声喊着：“柿子，柿子，又香又甜的柿子！”
　　“柿子做的饼儿，比柿子还甜，比柿子还糯！”
　　“柿饼柿饼，孝敬老人，吃了不生病哩！”
　　年轻人的声音清脆响亮，他这么一招呼，集市里好些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过来了。这个时令风呼呼地刮着，都快要落雪了，哪里还有什么新鲜果子。
　　听他这么喊，一些人顿时觉得他扯谎骗人，但却忍不住走了过来，想要看看是不是有真的柿子。若是真有柿子就好了，这几日嘴里干干的，都想要吃点水果润润肺。
　　“这位大娘子，我们这可都是用顶好的柿子做的。”看着好多人围了过来，廖小凡深感此事可成，他掀开了盖在筐子上的油纸，只见一个个棕红色的饼子排在里面。
　　站得最前的大妈摇了摇头，这可不是她熟悉的柿子，这人肯定是在糊弄她的。她忍不住骂道：“你这后生，哪里来的柿子？”
　　“这是柿子晒干的，比柿子好吃千百倍呢。”被人指责，廖小凡也不慌，他掏了一个柿饼出来，用小刀切成了八九小块，用瓷碟装着。他笑得一脸老实，递给最前面的大妈。
　　“大娘子，尝尝吧，里面都是浓缩的果肉呢。”
　　“尝尝不要钱吧？”
　　“不要钱呢，不好吃我也不卖给您。”
　　既然不要钱，那就姑且尝尝吧。大妈用手轻轻地捏了指甲大的一小块，含在了嘴里，嗯，甜的。她用牙齿细细地嚼动，非常软糯，舌尖上的味道更甜了，当真比她吃新鲜的柿子滋味更美。
　　正当她想要再试吃一些时，才发觉瓷碟里的柿饼都被分吃完了。
　　有后来的没有试吃到，正嚷嚷着：“后生，我还没有尝过滋味呢，叫我尝尝吧。”
　　前面的吃过的也还想白吃，也催着说：“我没有尝清楚，哥儿再切点呗。”
　　古往今来，能不花钱吃东西的，肯定是最受欢迎的。廖小凡的身前围着一大群人，他护着装柿饼的筐子，不敢再分了。要是人人都光试吃不买，那村子里的生意还怎么做呀。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柿饼，是全村的寄托呢。
　　他伸长了脖子，朝着头一批试吃的，喊道：“这柿饼两文钱一个，能放到开春过节呢，有人要吗，有人要吗？”
　　“小哥，给我来五十个，不，一百个吧。不对，我们府里都能给你包圆了。”
　　站在最前面的大妈不容小觑，当即拍板下了大订单。她是一户有钱人家的采买娘子，她们府里最不缺钱，族大人多，一筐柿饼看着多，但给各房分四五块，就都没了。要是她把柿饼买回去，肯定能得太太小姐们的赏赐呢。
　　这么想着，大妈笑得牙龈都露出来了。但是她接着说：“后生，我没带那么多钱，你可以跟着我回去，我拿钱给你吗？”
　　“成。”廖小凡点点头答应了。
　　其余没有买到柿饼的人，看大户一出手，就差不多包圆了，肯定是好吃的。他们有些失望地散开去，嘴里还问着廖小凡什么时候再来卖这个柿饼。
　　“后日吧，后日再来。”
　　年轻人记得村里还存着几筐柿饼，一想到也能卖着挣钱，浑身都有劲了。
　　这一年冬天，在商州城的大户人家里，都开始流行吃一个新吃食——柿饼。柿饼好吃，县令大人七十岁的老娘，还能每天啃两个呢。老婆子不缺伺候的人，就恋着一口吃的。
　　“蓝儿，我的柿饼呢？我今天没吃过吧。”
　　“老夫人，您记混啦，今日已经吃过了，明个儿再吃吧。”
　　“不行，我今日还想吃啊，你叫我多吃一个，我明日就少吃一个。”
　　“这话您昨天也是这般说的。”
　　伺候的丫鬟们都抿着嘴笑了，老夫人为了多吃，性格像是小孩一样，还馋嘴呢。恰好这县令大人是个孝子，他心有所感，在进贡给陛下的年礼里，加了三匣子柿饼。在他写的奏章里，大致意思是这样的：
　　【柿饼甜软，老人爱极。商州城有后生为家中老人吃得动，专门晒了柿饼，如此孝顺的人啊，全赖陛下您以身作则。陛下您是个孝子，百姓们都向您学习呢。】
　　这位官员大概不知道，他这马屁拍到马腿上去了。
　　李二：“……”
　　妈的，我老子都跑了，我找谁孝顺去。
　　一想到前往滕州的幼弟，这位皇帝就忍不住醋起来了。他小时候父亲可没这么疼他，现在这幼弟倒是幸福极了，有父母整天围着转。听说幼弟几个月大时，吃的糊糊都是耶耶亲手给熬的。
　　嗨呀，人比人，气死人啊。
　　耶耶，我就不是你的崽吗？
　　为什么丢下我呀？为什么只顾着弟弟呀？
　　李二陛下一边感慨父亲偏疼幺儿，一边含着泪，把柿饼吃到了嘴里。还别说，这东西挺好吃的，工作疲劳时，吃点小零食享受啊。
　　正当他吃得欢乐的时候，有小太监报秘书监魏征有事禀报。
　　“那就让他进来吧。”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吃到了甜食的皇帝心情不错，愿意赏魏征两个柿饼。这位魏大人看着熟悉的柿饼，额上的青筋突突的，心里的火气又冒上来了。偏他要装作感谢圣上恩典的样子，挤出个笑脸出来，太难受了。
　　何为啊？
　　还不是滕王给小五寄柿饼，还附带了一封信件。老父亲魏征毫不客气地拆了女儿的信，看了，哟，这小子还学人写诗呢。
　　只见信笺上写了一首描写《深秋有感》，有言如此：
　　未晚林间映斜阳，
　　树影寥落鸦雀鸣。
　　有果挂枝红似火，
　　饼甜味美柿中得。
　　魏征轻声朗诵了一遍，一脸鄙夷：“什么狗屁诗儿，都不押韵。”但他再看两眼时，发现不对劲了。
　　他眉头一皱，再念了一回：“未、树、有、饼？”
　　魏、叔、有、病？
　　“好哇，这小子写藏头诗，倒会转弯抹角地骂人了！”魏征气得饭都吃不下了，可那狗日的滕王还在信里写什么葱油面有如何如何酱香味浓，柿子烙饼又香又脆，看得他又馋又气。
　　刚到滕州的大胃不由得后背一凉，鼻子一痒，打了一个大喷嚏：“阿……嚏，阿嚏……”
　　奇怪了，明明穿得挺保暖的，为什么他就是想打喷嚏呢？
　　他摸了摸脑瓜，想起阿娘说的歪理，不由得自恋一笑：“是谁在暗恋我？莫不是小五在叨唠我吧。”
　　不，不是小五。
　　是小五他爹在惦记着您呢。



第一卷 第124章
　　且说萧依依一家带着大包小包, 经过多日的舟车劳顿, 终于到了滕州了。
　　滕州算是后世的说法，放在唐朝这儿，它还是个县，名唤滕县。滕县属河南道徐州, 小小的县城面积并不算太大, 而且附近山林丘陵众多, 百姓们开垦出来的平地很少, 农业也不太发达。滕县的附近就是京杭大运河, 水系资源非常发达。
　　换句话来说，发大水的时候很可能就把地给淹了。
　　对比起李二分封给亲儿子李泰二十二个州，李恪的八个州, 大胃只有一个县，这块地方小得跟打发要饭的。
　　还让王爷靠着这片土地的税收吃饭？
　　穷得都榨不出油水来了。
　　天知道皇帝存了什么心，要是大胃真是个传统的古代王爷, 说不定都气得揭竿起义了。不过这个娃儿如今有爸妈带着, 倒不觉得日子难过。这个县的县令听说滕王要来，早就派人收拾出一处最大的园子, 依山傍水的，风景极美。
　　在园子的旁边，县令李文聪还圈了一块地, 领着民夫建了两层高的小楼，提笔写道“滕王阁”。
　　终于，在李文聪的翘首以盼中, 滕县终于迎来了它的最高长官——滕王。
　　滕王不但可以插手行政权，还可以享用县里的赋税，在这个小小的县城里可谓是土皇帝一样了。县令不知道的是，这会儿不仅有滕王来了，连太上皇也来了。
　　远远地看着四匹马的马车风尘仆仆地赶到城里，县令预料到就是从长安来人了。有兵卒验过文书，李文聪领着手下的幕僚和小吏们纳头便拜，高呼着：“滕县县令李文聪参加滕王，吾王福寿康泰，万事如意！”
　　“平身。”
　　马车里传出了一把中年男人的声音，叫李文聪吓了一跳。按理说滕王今年虚岁才十岁，不应当是这样的说话调调啊。
　　莫非皇室里有其他的王爷跟着来了？
　　一个滕王已经把他压得要死，再来多几个，岂不是叫他喘不过气来？
　　就在李文聪胡思乱想的时候，有侍卫服侍着马车上的人下来了。最先下来的是一个大约五十岁的男人，保养得不错，脸上的皱纹不多，看着是个儒雅的帅大叔。紧接着。这个大叔朝车厢里伸手，扶下来一个面容姣好的中年美妇。
　　李文聪抬头瞄了一眼，他敢说全滕县都没有这样风姿的美人！
　　看着细腰丰臀的，真够味儿啊。
　　那妇人没有多看县令一眼，而是朝后头喊了一句：“大胃，下车啦，县令都来接你了。”
　　“哦，哦。”
　　这会儿才是儿童的声音，只见后面马车上突然窜下来三条大狗，还有一只金狐狸和一只公鸡。县令李文聪看得头都大了，滕王的兴趣爱好真特别啊，在马车里都带着那么多牲畜。
　　最后是一个小孩从马车上磨磨蹭蹭地下来了，他的嘴边还沾着肉松，显然刚刚正吃零食来着。他见到穿着官服的男人，领着头在那儿行礼呢。小孩清了清嗓子，想要摆出王爷的威风，问道：“你就是那滕县县令？”
　　“是，微臣正是。”李文聪脑子里正糊涂着，还没搞清楚马车上这几人的关系，低着头胡乱应答着。
　　“你来得正好，我正想问该住哪儿呢，要有厨房。”大胃让侍卫们清点好行李，有跑到李渊那儿喊着，“耶耶，我饿，我饿。”
　　日头生得老高，这会儿都快错过饭点了。
　　李文聪心里暗暗叫苦，他的小祖宗哟，他也饿啊。为了迎接滕王，他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呢，这会儿肚皮瘪得都快贴到后背去了。
　　欸，不对！滕王喊那人叫什么来着？！
　　滕王喊的是耶耶！
　　天底下，有谁敢做滕王的老子？
　　前一辆马车上，男子的身份呼之欲出。李文聪张了张嘴，因为过度震惊，竟突然失声说不出话来。再看看滕王和那人的脸，生得有六七分相似，而滕王的眼睛长得像那位美妇人，都是一样的桃花眼。
　　乖乖，这……这……
　　怪不得那人会喊他“平身”呢，他是撞了多大的运气，遇到陛下啊！
　　李文聪震惊之下，都快站不稳了。李渊瞧着这县令像个呆瓜那样愣着，上前又问了一句：“李大人，可是有落脚的地方？”
　　“有的，有的！还建了滕王阁呢！”
　　近距离和太上皇接触，李文聪都快幸福得晕过去了。全天下官员都说自己是天子门生，可又有几个人能见到天子呢？他辛苦谋划了半辈子，接触过最大的官也不过是郡守大人，这会儿他居然见到太上皇，太上皇还跟他说话呢！
　　这位县令走路轻飘飘的，都忘了自己叫谁了。
　　他在前面领着路，把一行人带到给滕王修的园子里。听说有滕王阁，萧依依握了握李渊的手，眼神里都是兴奋。
　　哇哦，穿越一趟，居然见到了历史上的滕王阁！以前他们背《滕王阁序》废了老大功夫了。
　　滕王的园子很大，景致有些粗犷之美，时令正快要开春了，树上的枝叶光秃秃的，不大好看。而众人走到传说中的滕王阁前，只见一座两层的小楼拔地而起，门前的木漆还是新的。屋檐上还雕着些飞禽走兽，这对于一座小县城来说，已经挺出色的了。
　　县令李文聪有心显摆，故作谦虚地说：“这阁楼修得有些赶，实在是简陋了一些。县里也不富裕，求陛下和王爷降罪。”　
　　“嗯，看得出来了。”李渊微微皱了皱眉，也没说什么真要罚人。
　　他们夫妻俩有些失望，传说中“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就是这样的啊？这滕王阁也太矮了，跟农村小土楼似的，还不如长安城里的大酒楼气派呢。想象中的滕王阁，起码六七层高吧，然后里面要金碧辉煌，用各种珠宝装饰，那才叫高端大气上档次！
　　不过，李渊也知道这县里不富裕，他怎么好意思为了给儿子建楼，去搜刮民脂民膏呢？
　　他叹了一口气，摸了摸大胃的小脑瓜，意志坚定地说：“儿啊，这楼太小了，等为父给你挣点钱，建个体面的滕王阁。”
　　“披绣闼，俯雕甍，山原旷其盈视，川泽纡其骇瞩。闾阎扑地，钟鸣鼎食之家；舸舰弥津，青雀黄龙之舳……”
　　“阿娘，好诗，好诗啊！”
　　萧依依以前上学的时候，总觉得滕王阁很漂亮，忍不住把这段背出来了。她的声音很好听，大胃以为亲娘在即场发挥，还拍了拍手鼓掌呢。
　　李渊偷偷笑着，这人就在孩子面前装逼吧。要是他们真能建成这样的滕王阁，那可得花不少钱啊。
　　吓得李文聪脚底一滑，糟了糟了，太上皇和太上皇后都对他建的楼不满意呢……
　　李文聪领着太上皇，去到了园子的厨房里。厨子们已经准备好菜蔬，这会儿见到县令大人，吓得都差点把菜刀落到地上。
　　不是都说君子远庖厨的吗？怎么县令大人进来了？
　　李文聪官不大，但平日在滕县里就足够威风了。可这会儿他弓着腰，请了另一位中年男人走进出府，掌勺的大师傅以为是来争夺厨房管理权的，脸色刚想发作，却被他手下的小帮厨拉住了。
　　少年小声地说：“师父，那人穿着绸子，肯定是贵人好奇进来瞅瞅罢了。李大人也敬着他，肯定也是个大人物呢。”
　　说得也对，大师傅顿时放心下来了，不是来抢他饭碗就好。
　　可一刻钟后，大师傅就知道自己想岔了，这人不仅要抢他的饭碗，还要拿他的锅勺呢。
　　李渊见厨房里有发好的面团，便使唤会做面食的厨子擀些面条出来，大胃都饿了，这个能快点吃到嘴里。
　　“什么叫面条？就是你们说的汤饼，面条是长安里的叫法。对，就是切成比韭菜叶子稍微细点，用汤烫熟了就行。”
　　“唉，这里做了肉吗？要弄点浇头码在面上，这才香呢。”
　　大师傅挑了挑眉，他正做了拿手的酱焖肉，在滕县里都是一绝呢。他见那个大人物说要肉，便带着厨师的傲气，把装肉的坛子捧了出来。小帮厨知道这是为他师傅扬名的好时候，高声地说：“这叫坛子肉，连李大人都说吃着好呢。”
　　鬼知道县令李文聪见太上皇指挥着做菜，都不敢说话了。
　　“那行，我尝尝。”李渊不客气，取了一双干净的筷子，就从坛子里挑了几块肉出来。
　　唔，肉炖烂了，跟红烧肉有点像，有点咸，但糖放得不够，味道不够丰富。他砸吧着嘴，只说了两个字：“尚可。”
　　呵呵，气得大师傅想要把自己的肉拿回来了。
　　不过，这大师傅也知道，这肉是用厨房里的份例做的，不算是他的。即使他不服气，也得憋着，他倒要好好瞧瞧，这长安来的人是怎么做出来比他更好吃的肉！
　　红着脸的大师傅，斜着眼睛想要偷师。他冷眼瞅着那个男人把油烧开，然后丢了个透明的块状东西进去，不多时，那东西在油里被熬化了，继而是浓浓的甜香味。
　　“这叫炒糖色。”李渊解释了一句。
　　看得大师傅不大明白，这是糖？饴糖可不是这般模样？
　　莫非是长安的新糖？
　　紧接着，被切成拇指大小的坛子肉被倒回锅里，翻炒了几下，酱色的肉块很快被裹上了红亮的糖色，看起来更有食欲了。准备好的葱姜蒜继续加入，在油汪汪的猪油下被煸炒出香味，放少许水焖一会儿，就成了极妙的浇头。
　　大半碗面条，再浇上香喷喷的红烧肉，看得小帮厨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李渊察觉到大师傅探究的神色，微微一笑，盛了一小碟肉端过去。
　　“这位师傅也尝尝我的手艺，以后我可会常来的。”
　　啊？还要来啊？
　　大师傅有些不乐意，但鼻尖上的香味真不赖。他怀着一种说不出的心情，咬了一口被改造过的坛子肉。肉质嫩滑，鲜香可口，糖色的甜味让肉块更好入口，把人的食欲完全调动起来了。还有葱蒜的香气，霸道极了，馋人得紧，比只有豆酱咸味的原版坛子肉好太多了。
　　眨眼睛，一小碟肉都被他吃光，连眼巴巴瞧着的小帮厨都没能分得点肉丝。
　　大师傅吃得满嘴油光，心里再也没有不服气了。就冲着这改造过的坛子肉味道，谁的厨艺更好，高下立见。他“啪”地一声跪了下来，肚子上的横肉抖了三抖。
　　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他对着端着面碗的李渊，中气十足地喊道：“师父，请受我一拜！”
　　如此名师，他怎么可以错过！



第一卷 第125章
　　李渊还没说什么, 县令李文聪的眼皮都快跳起来了。
　　太上皇是何等尊贵的人物？怎么可能给厨子当师父呢？
　　这厨子想得倒美！
　　跪在地上的黄老三见长安来的大人物没有反应, 心中急得跟火烧似的。他平生没什么爱好，唯独在学厨上有点痴迷，恨不得一日都钻进去厨房里钻研才好。求学之心占了上风，这大师傅憋红了脸, 继续求道：“若这位老爷当我师父, 我肯定是束修都奉上的, 供养也会给足……”
　　“我不要你的钱, 也懒得教什么徒弟。”李渊摇了摇头, 黄老三的眼中顿时失望极了。
　　“不过嘛，以后我过来厨房的时候，你可以给我帮忙, 能学到多少都靠你自己了。”
　　接下来的这句，让黄老三狂喜至极。这位大人物虽名义上不肯收他为徒，但这为人大方, 居然肯在他面前施展技艺, 这真是他的机缘呢。天知道，各个酒楼的大师傅都把看家本领把得死死的, 生怕别人偷学了去。
　　听说这位大人物从长安来的，肯定会许多新技艺吧。他若是能学会一二，以后过日子就不愁了……
　　说了这么几句, 李渊怕面都坨了，叫了几个小帮厨帮他端着面碗回去。这会儿春天还有点冷，菜蔬也不多。园子里好不容易也种了些小青菜, 李渊就叫人烫熟了装盘送过去，清清爽爽的就好。
　　作为厨房大师傅的黄老三正要腆着脸帮忙，脚还没迈出去，就被县令李文聪轻声叫住了。
　　这位县令大人的脸上有几分羡慕，问道：“黄老三，你可知道这位老爷是何等人物？说出来吓死你啊。”
　　“不怕，我有什么没见过的。”大师傅挺着个将军肚，笑嘻嘻的，也生出些好奇，“李大人您知道得多，给我说说呗。”
　　李文聪把他拉到一旁，压低着声音说：“这座园子的主人是滕王，长安来的王爷，你是知道的。刚才那位老爷啊，是滕王他耶耶，那你说他是谁？”
　　“是谁？”黄大师傅一愣，脑筋一转，嘴皮子哆嗦着说不出话来。
　　“还能是谁，那就是这个。”县令把拇指往天上一指，不再多言。厨房里人多口杂，不该是谈论太上皇身份的地方。他就是想叫这黄老三尊重点，说话轻点，干活利索点，别委屈了太上皇。
　　“啊？”
　　黄老三手里的筐子瞬间落到地上，里面的小青菜都洒出来了。他被吓得手都抖了，连忙捡起地上的小青菜，抖了抖上面的土，脸都白了，嘴里不由得小声说：“罪过罪过，我这手不中用，竟然叫天子吃掉到地上的菜……”
　　小帮厨凑了过来，问道：“师父，要我给您洗菜吗？”
　　往日里这些洗菜打杂的活儿，都是他们这些年轻人干的，大师傅可牛气了，只管掌勺上灶那种技术活儿。
　　谁知，今日却是不一样了！
　　黄老三义正言辞地拒绝道：“这可轮不到你洗菜，你给我上旁边蹲着去。”
　　他把菜叶子撑开，逐片逐片地洗着，连洗了三遍水才肯罢休。大师傅的脸上还带着虔诚的笑容，看得小帮厨毛骨悚然。
　　天呐，他师父不会是鬼上身了吧，怎么今天抢着干活呢。
　　且说李渊和老婆孩子吃过了饭，中午歇息了一会儿，就打算上街逛逛去。这滕县是大胃的地盘，总要好好盘算，看怎么把这个地方发展起来，让百姓们的日子都好过一点。
　　小孩不懂事，但夫妻俩身上都升起一种责任感。他们要赚钱！他们要建滕王阁！
　　一家三口走到了街头，这儿和繁华富裕的长安城不一样，街上的人不算太多，路边的房屋也是平平矮矮的。没有长安那种国都的气魄，但有种小县城的淳朴之感。往来挑着担子的阿婆阿翁，说着滕县的土话，听着和长安城的官话差不少，但多说两句还是勉强能交流的。
　　他们一家穿着光鲜，气色也不差，看着真像个有钱人啊。
　　看在小贩的眼里，这可不就是一头大肥羊？
　　“这位娘子，现摘的香椿，香椿芽香得很呐。”
　　“小兄弟，要吃梨子吗？最好的刘村酥梨哩。”
　　“看看，储存起来的栗子，各个饱满甜啊，又甜又粉啊。”
　　大胃眼巴巴地看着爸妈，明显就是想吃买的意思。一个老婆婆给他切了两片梨子，哇，水分好足，好清甜，也没有渣，挺好吃的。
　　“那就买一筐吧。”萧依依大手一挥，后面像隐形人一样跟着的侍卫立刻上前，给钱提东西，简直不要太贴心了。
　　梨子两文钱一个，个个都有男人的拳头大，是从秋天的时节摘下来的。但这个老婆子把梨子保存得很好，现在吃起来都还是新鲜的梨汁味儿。这么一大筐梨，卖了有近百文，在这个年代，对于穷人而言算得上是一笔庞大的财富了。
　　其他小摊贩都用羡慕嫉妒的眼神瞧着，可把刘婆子神奇坏了。
　　果然她是最棒的，能给儿子家里多挣点钱呢！换做是别人家，梨子可不能卖出这样的高价。
　　其实，在这儿一个梨子通常只卖一文钱一个，刘婆子喊的价格都翻倍了。但谁叫她逮着这群从长安来的有钱人呢？
　　更何况冬天鲜果就难得，大胃捧着超过半斤的大梨子，嘴角都是梨汁，啃得乐呵呵的，一点儿也不觉得贵。
　　滕王是个贴心的小天使，他看着老人家的腿脚不好，提议道：“这位婆婆，要不我们送你回去吧？我们有车呢。”
　　“那感情好，谢谢小兄弟啦。”
　　刘婆子谢了好几回，不客气地坐到了牛车上，有得坐不坐，那才叫傻子呢。马车走土路不如牛车平稳，大胃想要到外头转转，萧依依一家也随他去了。
　　刘村距离县城不远，走路要半日的功夫，但坐着牛车不到一个时辰就到了。村民们见出去卖梨子的刘婆子坐着牛车回来，都惊讶地瞪直了眼，他们可没听说过刘婆子在县里有亲戚啊。哟，这牛车还带着蓬顶，能挡风遮雨，瞧着真气派啊。
　　刘婆子的儿媳妇没料到婆婆那么快就回来了，赶紧擦了擦手，出门迎接。
　　“婆婆，你这就回来了？梨子都卖了？有拿钱回来吗？”
　　“钱钱钱，你这个败家媳妇就知道钱！”刘婆子张嘴就骂去，但眼里尽是笑意，她从牛车上拿下来一个小布袋，沉甸甸的感觉真好啊，“买梨子的小兄弟送我回来，你还不给人倒水去。”
　　“是是是，我这就去。”
　　儿媳妇沈氏接过钱袋子，眼睛都移不开了。不过她也算是知礼的，看到马车上有城里人下来，还招呼着别人来她家吃茶。村里也没啥太好的东西，沈氏烧了开水，切了两片姜，也能暖和一下身子。
　　看着那个买梨子的孩子生得好看，唇红齿白的，她还大方得用筷子搅了两股饴糖，笑盈盈地递了过去。要是她生的东子能生得这样好，以后找媳妇可不愁了。
　　“小兄弟，吃糖不？甜甜嘴呢。”
　　“谢谢这位娘子，你真好啊。”
　　大胃也不嫌弃，双手灵活地动着，不多时就把麦芽糖绞得发白。他的父母和刘婆子叨唠着村里的行情，似乎对这些很关注呢。
　　刘婆子也是个能侃的，她这会儿心情正好，搬了几个马扎给几人歇着腿，喝着姜茶就聊开了。她瞧着李渊张嘴便说：“我今年都五十三了，还能吃得动肉呢。这位老弟多少岁，脸也白，瞧着真年轻啊。”
　　“哈哈，我今年都五十五了，您喊我一声哥哥才对。”李渊保养得好，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四十出头呢。
　　“果然城里水土养人呢，就是生得年轻。”刘婆子瞪大了眼睛，似乎有些难以想象，但又觉得是情理之中。听说城里人都不用干活，日日舒心，肯定是显得年轻的。
　　可这人那么老，那小孩是儿子还是孙子？
　　“这是我们的老来子，前几年得了他一个，疼得跟眼珠子似的。”萧依依料到旁人的疑惑，便自觉解释开来。她生得貌美，刘婆子还以为她是当小的，但瞧瞧男人那个疼爱劲头，又像是正房娘子。
　　莫非是续弦不成？
　　这猜想也很符合历史真相了。
　　几人正聊了几句，突然听得附近有断断续续的哭声。那哭声凄凉极了，渐渐嚎啕起来，哭得嘶声裂肺的，令闻者也有几分动容。
　　萧依依稍稍皱起眉头，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事儿？要去帮忙了吗？”
　　刘婆子是知道些内情的，这涛子家的可不是一天两天了。她压低着声音，说道：“我们这条村叫刘村，大多是姓刘的，这片土种梨子好极了，在这附近都有名呢。可不知道怎么，涛子家的地就是种不出好梨子，平日里他肯干苦干，就是没有收成，村里都说是得罪了祖先。他婆娘又大病了一场，眼看着这家就要散了……”
　　什么得罪了祖先的鬼话，李渊翻了个白眼，是不相信的。
　　他带着妻儿，有心看看是什么情况，救人救急，也算作一番功德。刘婆子赚了钱，也好心给他领路，嘴里不由得叨唠着：“这位老哥小心脚下啊，这涛子家的懒，地下脏也不管，别蹭黑了你们的鞋。”
　　可这话还是说迟了，大胃的小靴子蹭到了一个黑石子，鞋帮子顿时就黑了。
　　小孩瘪了瘪嘴，有些不高兴。他是个爱美的，黑色的灰划过白靴子多难看啊。
　　“咦，我看这是……这是……”
　　李渊蹲了下来，捡起地上的黑石块，在手心里摩擦了两下，露出了惊喜的笑容。在众人注视下，他笑着说：“这涛子家不用帮，肯定能发大财呢。”



第一卷 第126章
　　“啊？发财？”
　　刘婆子以为这城里人在开玩笑, 涛子家都穷得响叮当了, 要是能发财，早就发了。在屋里大哭的涛子听得外面的动静，也走了出来，他的双眼通红, 脸皮都凹陷下去, 整个人都被生活压垮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 只是未到伤心处。
　　涛子想着重病的婆娘, 和得不到回报的辛苦劳作, 心态已完全崩溃了。但听到“发财”两个字，他还怀揣着最后一丝希望，焦急地问道：“这位老爷说什么？能发财？没骗人？”
　　“没骗你, 你这片地上的黑石块，就是金疙瘩。”李渊确定地点了点头，这块地皮的矿产资源太丰富了, 煤块都跑地上, 怪不得种不出梨子呢。
　　涛子一脸茫然，这人胡说什么, 黑石块怎么变成金子呢。
　　大胃看着地下的石子，看看阿娘手腕上的金镯子，也不大明白这种东西是怎么转化的。别蒙他读书少, 这么黑漆漆的东西可不是珍贵的金矿石。
　　“这叫煤炭，可以代替木柴烧火，只是烧煤有可能会产生少量炭毒, 要保持通风才好。”
　　李渊没说的是，煤炭燃烧的温度更高，可以用来炼钢。钢这种材质的刀具，在大唐极其难得，可谓是战略物资。只是铁矿是要钱买的，价格可不低，他想出了另一样几乎无本生利的玩意儿一一
　　琉璃!
　　说是琉璃，或者玻璃也行，是用沙子烧制而成的。在大唐这儿已经有琉璃的玩器，只是因为炉子燃烧温度上不去，而常常制作失败。
　　滕县有了煤炭，附近的河沙是不缺的，那他岂不是可以……
　　“你是叫涛子对吧，你家的这些黑石块，有多少要多少。”李渊一锤定音，看着地面上的煤炭双眼放光，“你这片地卖不？我想买下来。”
　　“卖，怎么不卖!”
　　涛子一家看着都难熬，年轻男人看着这片“被祖宗诅咒”的土地，早就恨恨的了。他不比别人干得少，却连个梨子都结不出来，婆娘陪着他苦熬，这种滋味只有自己才清楚。
　　涛子把一块煤块丢进了火里，确实燃烧起来。但他想着这黑石块也没啥用的，顶多替个柴火，也不大值钱。这附近山林众多，大家都会砍柴，谁会买他的黑石块？
　　还是把这黑石块卖给县城里的老爷，换钱更实惠些。
　　想到这儿，这个年轻男人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带着希冀问道:“这位老爷怎么称呼？我家的地有五亩，地面上的黑石块都不少呢。”
　　“姓李，我们可以去里正那里签一份文书。”
　　大胃瞧着耶耶买了一块地，小孩心里怎么想都不明白。他们家里并不缺碳火，他耶耶也不是为了柴火操心的人。等回到家里的时候，小孩提出了自己心中所想，眼巴巴地等着父亲解答。
　　“大胃可喜欢琉璃杯盏，琉璃小碗？”
　　“自然是喜欢的!”
　　或是红色绿色黄色的琉璃，能折射出五彩的光，昂贵极了，也非常好看。他们家里不缺钱，身份也贵重，可这绿色的琉璃杯盏，大胃只有一套。
　　幼时他爱玩过家家，摔碎了一个琉璃小碗，可把他心疼坏了，哭了一下午才算止住。
　　可这黑石块，跟漂亮的琉璃有什么关系呢？
　　小孩歪了歪头，眼里尽是不解。
　　李渊看着孩子不明白，认真地解释道:“用煤炭炉子烧的温度特别高，能把沙子烧化了，再吹成琉璃。大胃喜欢的琉璃杯盏，可以做好几套，还能给你娘烧几双琉璃耳坠……”
　　哇，真好啊!
　　大胃听得入了迷，若是建起琉璃窑子，他要建一个好看的琉璃屋子，用彩色的琉璃铺做屋顶，再放上小茶几和小沙发，躺在里面玩耍，大概跟身处仙境一样吧。
　　嗯，可以造几个缩小版的，给小五送一个，给照儿姐姐送一个，给佺哥儿送一个，大侄子承乾也能得一个吧……
　　大胃盘算着，还拿出了画纸，认真地画出玻璃房子的草稿。他认真极了，毛笔蘸了水彩，落笔如有神。他是个爱画画的，想象着心爱的琉璃宝器，恨不得下一秒就能造出来。
　　两个月后
　　县城里的百姓都知道，这块地儿被皇帝老儿分封给滕王，而滕王据说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百姓们听到这儿，既是摇了摇头，又松了一大口气。
　　小孩好，小孩好糊弄，总比来了一个要养三妻四妾的大贪官强。若是来了个人到中年的王爷，眼珠子一转，那搂钱的法子可多得是，说不定还会干出来强抢民女的事情。
　　虽说滕王可以享用县里的赋税，可一个小孩家家的，只不过吃喝玩乐，又能花得了多少呢？滕王可劲儿花钱，还能给县里留下一些吧。
　　大家怀揣着这样的想法，对滕王的存在表示欢迎。
　　小孩最是好玩的，这不，听说滕王喜欢玩琉璃，问长安城要了几个精通技艺的匠人，要在滕县烧琉璃玩呢！
　　“当真跟过家家似的，他以为琉璃就这么好烧啊？”路边有大娘吐槽着，但这不妨碍着她回家喊上儿子，要去琉璃作坊里报名应聘。
　　滕王的作坊里给出的条件非常优越，每天都包两餐，银钱月结，要签契约，就是卖体力罢了。只是选人标准有些奇怪，非得是在大河里会游能潜，屏气时间长的才好。
　　百姓们有些不理解，有人猜测道：“莫非是作坊建在河边，万一着火时候游泳逃命？”
　　“大约是这样的吧……”
　　“还能威胁到性命？那我不去了。”
　　有人缩了缩头，和同伴一道离开了。
　　其实，这游泳潜水的，是为了考察应聘者的肺活量，无奈这时候没有测肺活量的仪器，李渊才出此下策。在水里能憋气久的，肺活量总是不差。琉璃在制作过程中，器皿的塑形是靠吹出来的，肺活量少点都不行。
　　除了普通的工人外，作坊外还写明了要找些能工巧匠，月钱比工人翻倍，还能得到滕王的亲自询问考察，说不定还能得到王爷赐下的赏金。
　　乖乖，这县里的人见过最大的官，就是县令大人了。
　　要是能见到王爷，那可是天大的荣光啊！
　　好些人牟足了劲，就想要在滕王面前得个脸。可他们肚子里没有货，被筛选的考官问了两句，连滕王的面都见不到，就被轰出去了。最后来应聘匠人的，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他身上穿着打了补丁的衣裳，手指上的皮肤都干燥裂开了，皮肤也晒得黝黑。
　　但他脸上还算精神，应该是洗过澡的，看起来还算整洁。
　　守门口的侍卫检查过后，就把他放进来了。
　　考官抬头，先是问了两句：“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年龄几何？”
　　“我叫墨小雨，家住城西狗尾巷，今年有十七岁了。”年轻人紧张得差点被口水呛住了，他怕这考官不信他，还加了一句，“我，我家是墨子的传人，我也懂得一些……”
　　说话的声音轻飘飘的，显然没什么底气。
　　墨小雨偷偷地打量着考官的神色，既希望这儿录取他当匠人，又怕自己不能胜任，被打出来了。他姓墨，据说和那位老祖宗是有血缘关系的。可传到他祖父那一辈，好多技艺和书籍已经在战火中被遗失，更何况他祖父死得早，他耶耶也没学会多少。
　　换句话来说，他这个当孙子的也没懂许多，光是顶着个“墨子后人”的名头罢了。邻里间有些坏了的家什，他能修一修，孩童爱玩的鲁班锁，他也能造。他给家里的厨房改造了一个炉子，能节省些柴火，一气烧三口锅……
　　再多的，他就不会了。
　　这么一想，墨小雨越来越心虚，就当他张嘴想要主动退出时，他瞧见面前的考官对他微微一笑，说道：“会有人领着你去后头的，等会儿见到老爷，要实话实说，别弄虚作假。”
　　“好嘞，谢谢这位大哥，谢谢。”墨小雨悄悄地摸了额头上的汗，下一关还不知道会问什么呢。
　　有高大健壮的侍从领着他，去到一处大园子里。园子里种了些蔷薇花和爬山虎，景致更美了，可这会儿路过的人无心欣赏。墨小雨被带到一个亭子前，那儿坐着一个大约四十多岁的男人，发冠上还镶着白玉，应该就是掌权的人吧。
　　年轻人不是傻子，“砰砰砰”就磕了几个头。他对情况不大了解，怕说多错多，但磕个头总没错的。
　　那人一脸坦然地受了他礼，开口了：“起来吧，你会什么真本事，都说说。”
　　“我会做案几椅子，大衣橱和大床其他家什都能造。”墨小雨尽力把话说得清楚响亮，可眼前的人似乎都不大感兴趣，想了想，他又破罐破摔地把厨房的事儿讲出来。
　　“我改造了家里的灶眼和烟道，这样可以省柴，却能同时烧三个炉子。我还设了个装置，能留点温度，早上不开火也能用上热水了，要不是砖不够，我能把烟道通向房间里，这样处处都能热饭了……”
　　常言道“君子远庖厨”，体面人哪儿管灶上的事儿。墨小雨心知这一点，他说着就低下了头，没有留意到李渊越发惊喜的眼神。
　　这种会摆弄火和炉灶的人，正是改造高温煤炉所需要的人才！
　　和之前不感兴趣的样子不同，李渊在墨小雨转身的时候，喊住了他：“这位墨小哥，别走那么快啊，我们琉璃作坊录用你啦！”
　　“真的？”年轻人嘴巴微微张开，似乎难以置信。
　　“珍珠都没那么真，你等会儿签订了契约，不可把作坊的事泄露出去，就可以准备明日上工了。会有人给你发三套换洗的衣物，算作工作服，要穿着来作坊开工的。”
　　“哦，哦，谢谢你，谢谢您。”
　　墨小雨摸了摸崭新的衣服，厚实柔软的面料是他从来没有穿过的，比他身上这套“缝缝补补又三年”好太多了。他忍不住把脸在衣服上蹭了蹭，双手摸了又摸，飞快地跑了一路，开心得像个两百斤的孩子一样。
　　回到家中，他的弟弟小雪围了上来，见哥哥一脸喜色，就知道是事成了。十三四岁的男孩瘦得只剩下个尖下巴，跟别人家十岁的孩子差不多，但还是笑得露出两个酒窝，小雪为哥哥高兴呢。
　　“哥，今天成了？以后不用去扛米了吧”
　　“成了成了，这活儿比扛米挣得多，能给小雪买肉吃呢。”
　　“不吃肉，留着给哥哥娶媳妇。我们家的三口灶，那天可以用。”
　　“哈哈，也许还得感谢这口灶呢，人家管事的才录了我呢。”



第一卷 第127章
　　听到公鸡啼叫的声音, 墨小雨揉了揉脸, 利索地从床上爬起来了。
　　年轻人握了握拳，先给自己打个气：“今天是去琉璃作坊上工的日子，我一定会好好干的！”
　　他一路摸索到厨房里，打算用热水洗洗脸。可谁知一个小小的身影背对着, 已经蹲在了那儿。
　　是小雪！
　　“哥, 我给你烧了早饭哩, 吃了再去。”少年拨弄着柴火, 紧张看着灶里的火苗。旁人都说早上第一顿最要紧的, 他怕哥哥吃得不好，没力气干活。
　　墨小雨抽了抽鼻子，嗯, 是煮鸡蛋的气味。他们家里不富裕，连老母鸡肚子里也没甚油水，下蛋都没劲儿。要攒半篮子鸡蛋都不容易, 得等上一个月了。
　　弟弟真好啊, 都给他煮上鸡蛋吃了。
　　年轻人暗暗下定了决心，挣得第一份工钱后, 一定要给家里买肉吃。给小雪多补补，让他多长点肉！
　　没一会儿，闻得蛋香味更加浓烈, 少年就知道鸡蛋煮熟了。他用铲子把鸡蛋铲到碗里，用凉水稍微一冲，温度降了些许, 就能开吃了。小雪咽了咽口水，但还是把头看向别处：“哥，你吃吧，吃吧。”
　　“多亏了我们家小雪能干，我才能吃上热饭呢。”
　　墨小雨漱过口，又用热水糊了把脸，也不客气地把蛋壳剥开，塞进了嘴里。他知道，他要是不吃的话，小雪是不会放心的。两个鸡蛋对于一个成年男子而言并不多，他几口都能吃光光了。
　　但最后一个鸡蛋黄被他塞到弟弟的嘴边，“我噎得慌，喝口水润润，不吃了。”
　　“唔唔……”
　　墨小雪吃着鸡蛋黄，眼睛眯起来都是享受，土鸡蛋的蛋黄绵软浓郁，什么调料都不放就已经足够好吃了。而且用柴火焖出来的白煮蛋，有一种奇特的焦香味，一点点蛋黄在唇齿间融化掉了，对于穷人而言，这就是最滋补的美食了。
　　这滋味足够兄弟俩回味一上午。
　　“小雪，我去上工了，你好好看家。”
　　“嗯，哥哥再见！”
　　墨小雨吃过了这顿简单的早餐，轻快地往琉璃作坊跑去。他是认得路的，余光中看到五六个男人都往那头走，脸上都带着希冀之色，大概都是来上工的吧。琉璃作坊是一处被圈了近十亩的庄子，还没走进去，他们就闻到了一股吃食的味道。
　　年轻人忍不住多闻了几口，真香啊，还带着粮食的香味。
　　他还没说话呢，就有守门的侍卫上来，验过了发给他们的工作牌，点了点头，就放行了。那人的心情不错，认得墨小雨是招来当匠人的，还跟他说了几句：“往左边去是食堂，招聘时说了包两餐饭的，是早上和中午各一顿。这位小兄弟吃了没？去食堂可以领一份早餐。”
　　“哦，哦，谢谢这位大哥。”
　　墨小雨早上虽然在家里吃过了，可这会儿有免费的，哪里会嫌多呢？他感激地朝侍卫点点头，就顺着方向往食堂走。那股吃食的味道更加浓了，似乎又有点鱼腥味，他看到食堂的门口有一口大锅，底下是柴火，上面冒着白烟。
　　一个黑胖的大师傅朝他招手，吆喝道：“小兄弟，要来碗鱼片粥吗？鲜得很呐！”
　　说着，他便从旁边拿起一个大碗，舀了一大勺粥水在里面，上面还浮着白嫩的鱼片。他抓了些切开的油条铺在上面，又问道：“吃葱和香菜吗？辣的要不要？”
　　“都要，都要，谢谢您。”
　　墨小雨不怕烫地接过碗，不自觉用起敬语。这粥闻着真香啊，这熬粥的大师傅肯定是个有本事的人。做到一条竹凳上，年轻人用勺子舀了一大口，稍稍吹了吹，就心急地吃到嘴里，双眼顿时发亮。
　　粥里的鱼片刚烫熟，被片成蝴蝶双翅般的形状，好看又好吃。鱼肉鲜嫩，鱼皮还筋道着，还没有鱼刺，这非常难得了。滕县靠河，附近的大鱼便宜又多。大师傅黄老三只选用肉厚味美的乌鳢，能把整条鱼骨都起出来，不留一丝小刺，完全不用担心卡着喉咙。
　　粥底的大米都被熬化了，用的可是新米，米香味儿很浓。白花花的米粒被熬出了厚厚的米油，吃到嘴里无比顺滑，流到胃里热热的非常舒服。更妙的是，上层的油条蘸了些粥水的味道，外软里脆，嚼着还能听到“咔吱咔吱”的声音，微咸的油香味馋人极了。
　　点睛之笔是撒上的少许葱花和香菜叶，几滴辣油也不错，吃着整个人都热乎乎的，后背都冒了一层汗。
　　吃得墨小雨头都抬不起来，只听得嘴里喝粥“吸溜吸溜”的声音。
　　黄老三看到年轻人的吃相，得意一笑，他从太上皇那儿学了这个粥，滋味相当不错，连他嘴挑的媳妇儿子都说好呢。太上皇说了，这周是给工人们喝粥的，下周就教给他新东西，做新的吃食当早餐了。
　　就在墨小雨吃得尽兴的时候，好些工人三三两两地过来了。他们都得了一碗粥，四散开来，各自找了个位置吃喝。美食的味道征服了他们，一时间食堂里竟无人说话，都埋头猛吃了。
　　美味的早餐会带给人一天的活力，此话不假，琉璃作坊里的工人卖力极了。他们性子朴实，得了主家的好处，就唯有用力气来报答回去。墨小雨年纪小，瞧着不算出众，但他顶着个“墨子传人”的光芒，脑瓜子灵活，又有几分巧思，和长安来的匠人讨论建高温煤炉，已经有些头绪了。
　　年轻人对于这份得来不易的工作，很是珍惜，他手里握着炭笔，在纸上多次画出草图，思考模拟出来的效果。而且他还是个好学的，不懂就问，多番向其他匠人请教。
　　干这行的，大多都是三四十的大叔了，其他人对于小雨兄弟俩的身世有些同情。相处下来后，都当他是自家孩子了，气氛也不错。
　　一个络腮胡的胡人大叔招呼道：“小雨，该吃中饭了。”
　　“欸，来啦，来啦。”墨小雨把笔和工具收拾好，再检查几遍过后，才跟着人群，又涌向食堂。
　　好吃的鱼片粥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让他对中午这顿更加期待了。远远望去，前面的人手里都拿着一块饼，薄薄的，还能看到里面的馅儿。
　　“这是什么呀？”有人好奇地问道。
　　“筋饼，又薄又筋道，用来卷着菜吃。”大师傅搬出来一屉蒸笼，里面正是蒸好的筋饼，面积比帕子还大，他打开了一张饼，往里面使劲塞料，“辣炒豆芽、酱焖豆角、甜酱肉丝、炸油条、烧面筋、酸菜丝儿……孩子，够不够？够不够？”
　　黄老三都快四十了，眼前的小工人瞧着刚成年，被他喊一声孩子，喊得脸都红了。
　　“够了，够了。”
　　小工人拿着饼卷菜，美滋滋地从队伍前头离开了。
　　“那就下一个……”大师傅重复着手里的动作，往饼里夹菜又快又好。而且他还不会手抖呢，放肉丝的时候都给得足足的，“孩子，够不够，够不够？”
　　这会儿轮到的是一个肚里没油的汉子，就爱吃口炸得酥脆的：“再给我多家点炸油条，可以吗？”
　　“可以，够不？”黄师傅没有拒绝他的要求，又添了两块油条。
　　“够了，好香。”汉子的心愿得到满足，欢天喜地地走了。
　　那么一句“孩子，够不够”似乎是有魔力似的，一直在食堂上回响着，直到最后一个人拿到了午餐。墨小雨被喊作孩子，一点儿也不脸红，要是每天都能吃到这样的饭，他愿意当一辈子孩子呢。
　　筋饼很有弹性，卷菜的时候柔软不易碎裂，又被大师傅刷了层专门调制的酱汁，透点儿甜咸味，吃着入味极了。还有卷在里面的各种炒菜，爽口香甜，在这个年代也是很稀奇的。传闻在宋朝才发明的炒菜，这时被李渊提前发明出来，也深受工人们的欢迎。
　　豆芽爽脆，豆角鲜嫩，肉丝的味道本来就好，还有面筋油条最是吸味的。切成细丝的酸菜，不知道怎么做的，还带点刺激的辣味，让人食欲大开。好多人不知不觉就吃完一份比巴掌还大的卷饼，心里暗暗想着。
　　“下回被问孩子够不够的时候，一定要说不够，多要点吃的！”
　　不是贪心，只为这食堂里的饭菜太好吃了！
　　直到晚上收工回家的时候，还砸吧着嘴，回味着中午的那一顿呢。从作坊回到家中，家里有孩子的男人，忍不住给儿子狗屎夹菜，学了一嘴：“孩子，够不够，够不够？”
　　差点以为他耶耶被人换了的狗屎：“……”
　　怎么他老子今天反常了？不揍人了？
　　不过难得享受一下父亲的关爱，总算是好的。这么一句充满魔性的话，从琉璃作坊开始，竟然在县里流行起来。好些卖个果蔬吃食的小摊贩，见着客人都会热情地问：“孩子，够不够，够不够？”
　　县令大人李文聪看到这一幕，深感县里的人文素质都好多了，会“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了。他在写给皇帝的奏章里，特意把这当作功绩，写了上去
　　【陛下啊，滕县里的孝顺老人关爱孩子的风气都好多了。听闻从滕王那儿开始，长辈都会对晚辈说“孩子，够不够，够不够”，生怕孩子们没吃饱穿暖。县里的日子蒸蒸日上，孩子们都有活力，这都是全靠您的庇佑啊。】
　　李二：“哼……”
　　好气，他耶耶从来都没有这样关爱过他。
　　谁还不是个孩子？怎么他老子就不来关心一下他，问一句够不够？
　　这是太宗皇帝嫉妒幼弟的日常。



第一卷 第128章
　　“成了, 成了！”
　　听得匠人们大喊一声, 刚吃着饭的工人们都立刻放下了饭碗，飞快地跑到琉璃窑附近。他们忙活了好几日，就是为了制成这个用煤炭的池窑，若是此事不成, 那大家迟早得散伙没工作。
　　作坊里任何人, 都无比希望这个高温琉璃窑能改造成功！
　　不同以往用柴火烧制的做法, 这次在多名巧匠的集思广益下, 琉璃窑上的烟囱冒出了滚滚黑烟, 熏得眼睛都火辣辣的。可没有人觉得难受，脸上都带着欢喜的笑容，看来琉璃烧制又迈进了一步, 大家伙都能留下来工作了。
　　傻子才想离开呢，滕王的作坊里给钱多，一日还能吃上两顿有荤的, 去哪里来这样的美事？
　　连从长安请来的几个匠人, 都对现在的生活满意极了。太上皇还叫人把他们的妻儿送过来团聚，一家子的嚼用给的足足的, 旁人也对他们尊重，活着更有精气神了。
　　比在长安里对着小吏们弓背哈腰的日子，好上不止一倍。
　　墨小雨不敢眨眼分神, 一直和几个匠人大叔一起，盯着琉璃窑，不能有半分疏忽。他们看着琉璃土混好沙子, 在池窑里被烧化了，融化成通红的水。然后一个经验丰富的大叔用棍子挑了一些出来，冷却后压制成型。
　　虽然只是还处于试验阶段，不是用来使用的器皿，但石板上被留下一块绿色透明的小圆饼，让所有人的情绪都沸腾起来了。
　　“是琉璃，琉璃！”
　　墨小雨拿着这块小圆片，透过太阳反射出绿色的光，即使不甚清透，但总归是造出来了。年轻人的眼里都惊喜，他忍不住绕着作坊疯狂地跑了两圈，他的工作算是保住了！天知道，煤炭炉子还没改制出来的时候，他承受了多大的压力。盛名之下实在难负，他顶着个“墨子传人”的光芒，生怕别人说他是吃白饭，没本事的。
　　他很珍惜现在的生活，即使这个作坊是滕王想要玩琉璃，而一时兴起的。
　　但他非常感谢这个王爷小孩，让他和小雪都过上好日子了……
　　两个月后
　　琉璃作坊开始大规模生产了，烧制成功率最高的是绿色的琉璃和蓝绿色的琉璃。大胃是个孝顺孩子，他知道琉璃宝贵，赏赐完作坊里的工匠后，头一件事就是要给阿娘打一对琉璃耳坠。
　　不，不是一对，是十几对。
　　王爷亲自画图，画作葫芦的形状，葫芦读音和福禄相近，能表达他对阿娘最真切的感情。怕不够豪华，他还让人做了一把绿琉璃的发梳，刻了绿梅的花纹，插在云鬓上绿莹莹的，肯定很好看吧。
　　收到礼物的萧依依：“……”
　　前世看惯了淘宝，这玻璃耳环真是九块九都嫌多。
　　不过儿子的一片心意，她还是很高兴的。她不缺首饰，但把这绿玻璃当作是玻璃种翡翠，也带出了高档奢侈品的范儿。她摸了摸儿子的脸，哄道：“大胃要不要给小五送些？小五该是穿耳洞的年纪了。”
　　“阿娘——”
　　小孩早恋的心事被人说了出来，耳朵尖都红了，怪不好意思的。但他果真听取了萧依依的意见，给远在长安的小五送了一大匣子琉璃首饰。嗯，喝茶吃饭的琉璃杯子还有小碗也要来一套，阿娘说他要把小五养好，小五就不会看上别人了。
　　和小女友异地恋的大胃，也是很有危机感的！
　　和儿子小脑瓜想的不一样，李渊则琢磨着怎样用这琉璃挣大钱。光是做琉璃首饰吧，长安城里也不是没有，贵是贵，但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啊。一旦大量生产，很容易价格就跌下去了。
　　他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不行，我得想个新奇一些的点子。”
　　李渊想起了后世的玻璃制品，玻璃坛子腌酸菜？那太掉价了。玻璃烟灰缸？这会儿没人抽烟啊。玻璃盆子装水果？别的琉璃作坊一看就学会了。
　　玻璃酒瓶？得装点好酒才卖得上价啊。
　　“好酒，好酒……有了，就是它了！”
　　要在大唐这里弄出高度白酒，李渊也不大会，但他想起了一个点子，就是把梨子装进琉璃瓶子里，美名其曰：“永不分离（梨）”。个大饱满的酥梨用酒液泡着，看着跟从树上刚摘下来一样。可琉璃瓶口那么小，梨子拳头大，这是怎么放进去的呢？
　　以前李渊也想了很久，后来才在百度上看到，说是梨子未成熟的时候，就装进去的，直至它长大。
　　正好，滕县属下的刘村就是产梨的，怎么结合着搞起来，又新奇又好看，卖了梨子又卖琉璃，再也不用担心县里GDP上不去了。
　　刘村
　　村里酥梨好吃，那是出了名的，眼瞧着梨花谢了，刚结出豆大的梨子，她老人家就接到一笔大订单，每日见着人都乐呵呵的。
　　隔壁川子家的好奇非常，忍不住问了一嘴：“刘婆子，您家的试验园，给我进去瞧瞧呗？”
　　“不给，我可是跟县里老爷签了契约的，不许外人看呢。”刘婆子得意一笑，嘴里唤了一声，两条半大的黑狗从果园里跑了出来，摇着尾巴朝她撒欢呢。
　　“不给就不给，真小气啊。”那人摇摇头便走了。
　　都是村里的事儿，等梨子从树下摘下来那日，大家总会知晓刘婆子弄什么名堂。
　　刘婆子没有把村民的话说在心上，她脑子里做梦都想着挣钱呢。也多亏她那次卖梨的机缘，竟让她和琉璃作坊的老爷搭上线了，人家说她的梨子好，要用来做一种梨子装瓶的酒。刚开始听了人家的计划，刘婆子刚想说“胡闹”，却被那高额的定金迷了眼。
　　乖乖，那定金都快比得上卖成熟大酥梨的钱了。
　　“这位老姐也不用担心，我们先给了钱，就求您把梨子照料大就行。平日里该怎么种，就怎么种。”李渊如是说。
　　“那梨子坏在瓶子里，可别怪我老婆子种坏了。”刘婆子没干过这事儿，怕糟蹋了梨子呢。
　　“不怪不怪。”李渊让人把一个个浅绿色的琉璃瓶拴在枝头上，绑好，“您费心一些，别让人把我这瓶子偷了，这些东西可不便宜，卖了几亩地都不够赔的。”
　　于是，签了合同的刘婆子让儿子带回了两条黑狗崽子，日日守在试验园这儿。老人睡觉轻，有点风吹草动都惊醒过来，她连吃喝歇息都不离开园子，就生怕出了差池，坏了老爷的生意，把定金倒赔回去。
　　她看着枝头上有一寸大的梨子，抱着两条黑狗，畅想着事成之后的幸福生活。
　　嗯，等到秋天，她又能得一笔钱，那时候她能买点肉给家里炖汤喝。要带点排骨的，给两条狗啃啃。
　　“大黑喝汤吃骨头，对不对？”
　　“汪汪。”
　　“小黑也有，也有。”
　　“汪汪。”
　　终于，当小狗崽快变成大黑狗的时候，树上的梨子熟透了，散发出香甜的气息。和往日不同的是，这批梨子是在琉璃瓶子里长大的，刘婆子阵阵称奇，这果子塞进去瓶子里的还能长呢。
　　瞧着该是采摘的时候了，刘婆子守着试验园子，更加不肯离开了。她找手让大黑狗过来，说道：“大黑回家去，叫我儿子过来！”
　　“汪汪。”
　　大黑狗摇着尾巴，跑得跟小旋风似的。不多时，它扯着一个大约三十岁的中年男人过来，那人瞧见了园子里的一树奇观，眼里都是兴奋之色：“阿娘，我去琉璃作坊找老爷，让他们过来收货吧。”
　　梨子即使被套住了，但看样子长得和往日一样好，这回他家一定是发了！
　　嘻嘻，想想都高兴。
　　这一批永不分梨，加入了滕县的精酿，发酵了大约两个月后，就被仔细地打包好，从滕县运送到长安城里。头一批酒，当然是以滕王的名义送给皇帝的，表达一下兄友弟恭的感情。后一批酒，才是送往长安城的各大酒楼，以拍卖的方式，竞价出售。
　　这琉璃瓶子装着梨酒，一在长安面世，就被炒得极其火爆。
　　游子离家来一瓶！
　　朋友聚会来一瓶！
　　夫妻分别来一瓶！
　　情人重逢来一瓶！
　　哦，你家孩子的升学宴啊，也可以来一瓶！
　　“永不分梨（离）”是多好的寓意啊，唐人最是爱写诗，弄些风花雪月，动不动就说写离别惆怅的。这个梨酒雅致极了，还一语双关，吸引了无数文化人自动为它打call。
　　而且，光是装酒的琉璃瓶子，就价值千金！琉璃越大越难得，众所周知，长安城的琉璃制品大多是小翘的首饰珠子，何曾有那么大的一个瓶子。
　　这瓶子长宽三寸有余，通体呈幽幽的淡绿色，颜色均匀，看着就让人赏心悦目。而且最巧的是里面的梨子，倒又倒不出来，当真是无法分梨，完全是很符合名字了。
　　如此外形装饰下来，跟后世越卖越豪华的月饼盒子有异曲同工之妙，只要里面的酒不是太难喝，都会受人追捧的。
　　更何况，这酒是真的挺好喝的，刘村酥梨的糖分极高，发酵出来的果酒带着浓郁的果香和柔和的甜味，稍稍回味，还有些甘甜。连酒量不好的女人都能喝上几杯，这就让它的消费者群体更广了。
　　一时间，长安酒贵，好多大官贵族一掷千金，只为求得一瓶“永不分梨”。
　　魏府
　　小五拆开了大胃送给她的首饰，“哇”了一声，嘴角不由得往上翘起来。小女孩捧着匣子，跑到夫人裴氏的身边，炫耀道：“阿娘，这都是大胃送给我的，好看不？”
　　她立刻换上了一双天蓝色的琉璃耳坠，跟天空一样澄澈通明。小五晃了晃头，感受到耳坠随之而动，自我感觉特别美。
　　“真好看啊。”裴氏愣了愣神，滕王这小子真是大手笔啊，她和自家老头谈恋爱那会儿，魏征可没那么大方。
　　前院的魏大人不知道自己被妻子念叨，没忍住打了个喷嚏。最近，他一改在朝堂上的坏人缘，成为最受欢迎的人了！
　　不少说得上话的官员，都好声好气地喊他一句“魏大人”，腆着脸想要蹭点酒喝。
　　此时，魏征正举着琉璃酒杯，和同僚们推杯换盏。昂贵的梨酒在他面前跟不要钱一样，连喝了两瓶还不够，正要再开新瓶。他听得同僚们的恭维之词，喝得脸红红的，得意非凡。
　　“啊嚏！”他揉了揉鼻子，夹了两口菜填填肚子，还继续劝酒，“喝呀，玄龄再喝一杯！”
　　哼，滕王那小子送那么多酒来，肯定是想要骗走他的小五。
　　唉，女大不中留，不喝白不喝！



第一卷 第129章
　　“永不分梨”在长安城里被抢购一空, 不足两个月内, 就换作了大车大车的银钱。
　　要不是这是滕王的商队，恐怕会惹人眼红，在路上遭人劫掠！
　　皇帝看到幼弟的生意如此红火，也多次侧目, 不过他还是要脸的, 先前他分给滕王一块鸟不拉屎的县城, 他也心虚啊。
　　“难怪他如此自力更生了。”李二陛下忍住不去看别人挣了多少钱, 还挺有良心地多派了一队护卫, 送滕王的商队回去滕县，“顺便给耶耶写封信，问问他在滕县里过得可好？要是不如意, 朕随时派人迎他回来。”
　　皇帝派遣出去的护卫大约有二三十人，都正是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他们本是长安人，自然身上都养成些天子脚下的傲气。这回没什么油水可捞, 还要他们护送一群小县城来的乡巴佬？
　　脸上不显, 心里总有些说不出来的憋屈。
　　那护卫队长姓潘，常吹嘘自己祖先是潘安, 才生得他那样“美貌”。他冷着一双粗眉，体格黝黑高大，身高八尺, 手臂粗得像旁人大腿那样，浑身肌肉迸发出强烈的力量感，站在别人面前非常有震慑力。他看懂了兄弟们的怨念, 自作主张问得商队的领头，要得一贯钱。
　　“你们要钱是作甚呀？”滕州商队的管事非常疑惑，但是还是把一个钱袋递了过来。
　　皇帝找来的人，他们得供着，不能得罪。
　　“我给弟兄们买些干粮，好路上填填。”潘大牛眯了眯眼，瓮声瓮气地反问道，“别在路途中吃得不好，怎么保护你们？”
　　这话说的，怨气不可谓不重。
　　明摆着就是不信任商队，怕人家刻薄他们的伙食，或者嫌弃乡下人吃得不好呗。
　　生在长安，这群长安小伙都对自己家乡的美食，非常自信！
　　那商队的管事耸了耸肩，没说什么。他带领着伙计们从滕县一路过来，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做生意的最讲究和气生财，没必要和这群心高气傲的长安人起争执。待护卫队转身之后，管事老安的嘴角含着一丝冷笑，等会儿有你们后悔的时候！
　　商队离城的时候，都将近农历九月了，这会儿天气偏凉，呼呼的风刮得人脸真难受啊。好不容易在戌时末（将近现代晚上九点），行到山南道的驿站，此时的天已经全黑了，一行人决意在此留宿，吩咐好店里的小二用点好料喂马，又定了十数间客房。
　　“好嘞，好嘞。”
　　一个十五六岁的年轻人从柜台里爬起来，打着哈欠，眼睛里泪花都出来了。这会儿正是普通人休息的时候，他刚眯了一会儿，蜷缩着睡得正香呢。但有大生意上门，他还是打起精神，热心地招呼着，还烧开了两大壶开水。
　　小二说话的声音有点轻：“只是这会儿做菜的大师傅都睡下了。”
　　做菜的大师傅是一家驿站的门面担当，做得好不好吃关乎着店里生意的好坏，平日里可傲气了！
　　小二可不敢在这时把大师傅叫起来，只得不好意思地解释道：“这时候太晚了，厨房只剩下两笼冷了的蒸饼，还有些猪下水，有个猪肚子，还有些猪肝。后院里养着五六只鸡，地里钟的芹菜叶片都黄了，客官们请原谅……”
　　“没事儿，这些食材我们都要了，你算算多少钱，我们还得借用一下你们的厨房。”
　　商队管事老安挥了挥手，不大在意，出来行走哪能讲究那么多。他在滕县被老爷细细交代过，又围观着学了几招，能安排着伙计们做些饭食，味道还不错。
　　他心下有了盘算，有了主食，再把猪下水都包圆了，还买了两只土鸡。小二说地里的芹菜不要钱，老安就不客气地薅了一大把，嘴角露出期待的笑容，不由自主地说道：“嗯，这顿晚饭吃得迟点，但也绝了！”
　　看得潘大牛等人一阵鄙夷，乡巴佬就是乡巴佬，吃些猪下水就高兴得跟过节一样。
　　真是没见识啊！
　　这位潘队长可不乐意吃这些东西，他拿出了在长安买的羊肉胡饼，跟兄弟们每人分了几个。这是城东那家有名的大胡子胡人做的，放的羊肉挺足，虽然此时变得冷硬了，但再蒸一蒸，还是有些滋味的。
　　只是，烙得酥脆的胡饼，被水蒸气再次哄热之后，变得软趴趴的，且过分油腻。羊油把整个饼都浸透了，握在手里黏糊糊的，不及往日三分好吃。
　　尽管如此，几个饼咽下去，饥饿的肠胃得到了安抚，这群护卫队的壮小伙还是很佩服队长的机智。他们看着还没吃上饭的商队伙计，不要钱地夸赞起潘大牛来。
　　“多亏了潘队，我们这会儿才能吃上点东西呢！”
　　“可不是吗？那猪下水臭烘烘的，怎么吃得下肚啊……”
　　“欸，翔子你就体谅一下别人吧，人家生活也不容易。这么粗鄙的东西，说不定是想吃还吃不上呢。”
　　就在这群长安小伙闲聊的时候，一阵呛鼻的味道满满地窜了出来，窜进了他们的鼻腔里。再闻一闻，勾人得很，是一股肉味，似乎还有什么味儿，又爆发出激烈的浓香。他们见得商队的伙计们围着一只大盆，双眼放光，像是见着宝物一样，蜂拥地围在了饭桌上。
　　他们手里都拿着碗筷，要把大盆里的吃食往嘴里夹。再嘬上两口温得微微烫嘴的酒，脸上的表情十分陶醉，比上怡春楼还要享受呢。
　　这么一群人同时咀嚼起来，那肉香味弥漫得得更浓了。
　　闻着比羊肉胡饼还香，还鲜。
　　那个叫翔子的不由得伸长脖子瞧着，问了一句：“你们吃的是什么？看着下酒挺好的。”
　　“可不，爆炒猪肝就是嫩！”应答他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伙计，嘴里说话，眼睛却盯准了盆子里切成薄薄的猪肝，“芹菜梗也老香了，我以前也不爱吃芹菜的，可这么一炒，滋味怎么就这么妙呢。”
　　“啊，这是猪肝啊？”
　　护卫队们闻着香喷喷的炒菜，脸上的表情跟便秘似的。他们往日是不屑于吃猪下水的，可真放足了调料的爆炒猪肝真的很香，用黄酒去腥后，猪肝的腥臭味没有了，只剩下了浓浓的肉味。与气味强烈的芹菜相碰撞之后，强强联合，那味道就更馋人了。
　　猪肝易老，老安也学了这一点。他让人把猪肝猛火爆个八成熟后，果断关火装盆，余温把剩下的猪肝烘熟透了，还能不失嫩滑的口感。
　　瞧着这边的伙计吃得满嘴油，翔子觉得自己的脸被打得有点疼。
　　刚才是谁说猪下水臭烘烘难以食用的？
　　他咽了咽口水，眼神里写满了“想吃”两个字。只是没有人劝他，他红着脸，不好意思去讨吃的。前几秒他才贬低过人家的伙食，没想到这乡巴佬真做出来美食。
　　“这位小兄弟，也来尝尝吧，别当自己是外人。”老安看着护卫队的脸色变换，心里可得意了，他跟老爷学了几招，还没使出全部呢，这就招架不住了，“这爆炒猪肝再不吃，就凉了。”
　　“好，好。”
　　得了这个台阶，那群长安护卫们在队长潘大牛的点头同意下，欢呼着加入了抢食的队伍。他们手持筷子，气势如虹，从陶盆里抢占了一席之地，终于吃到了心心念念的猪下水。
　　爽、脆、嫩、滑！
　　这四个字不足以囊括爆炒猪肝的美味，肉片上还沾着蒜粒和葱末和几根调皮的姜丝，入味极了。翔子敢肯定，长安城里可没有人能把猪肝做得如此迷人。那位潘队长自持矜贵，伸手稍微慢了几秒，只捞得最后一片薄薄的猪肝。
　　潘大牛还没尝出味道，就遗憾地吃完了。再看看大盆里，徒留零星地几粒芹菜，和油亮亮的盆底，证明过这道菜曾经的存在。
　　聊胜于无，从不吃芹菜的潘队长用勺子把配菜舀到碗里。
　　嗯，清香味儿还挺好吃的。
　　下酒的爆炒猪肝，还只是前菜，这群长安的年轻人吃到了滋味，也不再端着架子。他们主动融合进去闲聊几句，队伍里不再泾渭分明了。
　　美食面前人人平等嘛！
　　刚过了过嘴瘾，这会儿众人更饿了。老安估计厨房里炖着的汤也熟了，一声令下，有伙计用抹布捏着锅柄，把灶上的汤抬了出来。一掀开锅盖，白色的烟气一涌而出，带着一丝暖意，有点胡椒味儿，闻着应该也不错。
　　“猪肚煲鸡，驱寒呢。”
　　这次不再迟疑，护卫队的人都意识到这也是一道昂贵的美味。在大唐，胡椒的价格可不便宜，全靠从西域贩来，在民间有“一两胡椒一两金”的说法。但胡椒在驱寒上有奇效，不仅能预防感冒，还能给菜色增添奇特的风味。
　　老安守在大锅旁边，给队伍里的每人分了一勺奶白色的浓汤，里面还有切成丝的猪肚和鸡肉，那么烫口的汤小口地喝了下去，整个人都暖了。再把蒸得热乎乎的饼子浸在汤里，吸足了味儿，吃着更香了。
　　一整天的劳累和饥饿被缓解许多，众人也斜靠着，胡侃起来。几口饭食吞到肚子里，人人都赞好呢。
　　老安谦虚又得意地笑了笑：“这还不算最好的呢。”
　　“我以为已经很好吃了。”一个小伙计笑嘻嘻的，牙缝里的猪肚丝有嚼劲，老香了，“安管事给我们说说，还能个怎么好法？”
　　“再好的呀，用一个四五斤的大猪肚，不切开，把它当作袋子塞进去一只整鸡和几粒胡椒，足足炖上一两个时辰。最精华的部分，就是猪肚里兜着的一碗辛辣浓香的汤汁，热而不燥，香气扑鼻。我们今天想要这汤熟得快，来不及这样做了……”
　　“还有这样的啊，等到了滕县，安管事再给我们做一回啊。”
　　“对，再吃一回！”
　　小伙计面露憧憬，连长安来的护卫队也哄闹起来。老安对这种情况满意极了，当即答应下来。
　　吃饱了，困意便渐渐涌上来，这都接近子时（晚上十一点），三四人分了一个房间，就歇息去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大师傅闻到厨房里残留的气味，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再闻一闻，确实是有股味儿。
　　他自恋地想着：“这肉味有点香？莫非是我昨天做饭手艺见长了？”
　　怀着这般想法，这大师傅听闻滕县的商队指明不吃他做的饭，气得差点把锅勺都扔了。店里暂时没有别的客人，偷懒的大师傅自顾又回去歇息了一天，没再碰过厨房。
　　直到几年后，“滕县商队最会做美食”的消息通过长安护卫队口口相传，在商路上传得人尽皆知。长安的兵都想要被选进去护卫队，一路蹭吃蹭喝，还能给家里带些在长安很抢手的滕县特产。
　　这个驿站里的大师傅才意识到自己错过了些什么！
　　“曾经有个偷师的机会摆在我面前，我却没有珍惜……”



第一卷 第130章
　　有了老安这样在厨艺上略通一二的, 商队和护卫们在路上并不难熬。
　　每逢遇到驿站, 老安脑筋灵活，都会和伙计们凑合出几桌炒菜，他舍得放油盐和姜蒜等调料，滋味也很不俗。若是遇到荒郊野岭, 那就劳烦身手不凡的护卫们打些飞禽走兽, 河中游鱼, 也能囫囵作一顿了。
　　说是吃个随便, 可在这群长安护卫们的眼里, 哪哪都不随便！
　　没想到，这群乡巴佬让他们这几个首都人大开眼界了。
　　那秋天的野兔子正肥着呢，扒皮烤熟了脆皮香喷喷的, 再抹点昂贵的蜂蜜在上面，每一丝肉质都是香甜的。还有那射下来的斑鸠，肉少可味鲜, 配上晒干的红枣枸杞山药片, 又是一锅滋补的好汤。
　　队长潘大牛还射中过两只南归的大雁，一只大公雁就足足有七八斤重, 就地埋下锅灶，用地里摘下的野蒜一爆香，浓油赤酱煮了满满一大锅, 肉质筋道结实，吃得大家都满足得嗷嗷叫。
　　“队长，其实去滕县, 吃得也真的挺好的。”
　　“这不是废话吗，翔子你把那长安买的干粮吃完，别浪费了。嘿嘿，我就多吃两块肉……”
　　“啊？不要啊——”
　　一群小伙子捧着饭碗打闹着，脸上都带着笑意，看得伙计们和老安直乐。潘大牛想起自己先前问安管事要钱买干粮的事儿，不由得老脸一红。天知道，这滕县人怎么吃得那么好？比他在长安吃过的很多饭馆，都要强上太多。
　　等商队到了滕县的时候，这群长安小伙都挺不舍得分开的，这次的长途旅行，包吃包喝还真不赖。安管事听从老爷的安排，在县里找了个客栈，让护卫们休息整顿几日。
　　“那就谢谢安管事了，也谢谢滕王和老爷。”潘大牛正笑着脸把老安送出房门去，心里还有些紧张之感。
　　他在县里街上走了两遭，大致了解到滕县的情况，他生得粗鲁，但为人粗中有细，脑子也不蠢。他隐约猜到了滕县有一位比滕王还尊贵的那位人物，当时就把他吓得一跳！
　　别看他身上有品级，也算是一个小武官，可若他的猜想是真的呢？那就太可怕了！
　　老安能面见天颜，不是他能小觑轻视的了。
　　幸好幸好，他并未与安管事起冲突，即使最初略有些不愉快，也在旅途中缓和了许多……
　　商队带着钱回来，自然是最受欢迎的。这会儿都快过年了，李渊看到兜里有钱，心里一高兴，就说要给作坊和出去跑商的人们开个年会，吃顿大酒宴，发点年终奖，再玩些抽奖送礼物。
　　作坊里的工人听闻有钱发，各个都笑得眯起了眼，别提有多高兴了。
　　能白吃酒席，谁不爱？能奖励些银钱，谁不爱？
　　人人都拍着手叫好呢！
　　墨小雨工作了几个月，得了些工资，家里能给弟弟小雪一天吃一个鸡蛋了。年轻人收拾着衣箱里的衣服，想要找一件干净体面一些的。作坊里的管事都说了，去参加年会要打扮得漂亮一些，别给老爷和滕王丢脸。
　　“小雪，你看我这件袍子怎么样？能穿出去不？”
　　墨小雨费了老大功夫，终于翻出来一件深绿色的衣服，眼看着皱巴巴的，但却胜在没有补丁。其他匠人都是大叔级别的了，还挤眉弄眼地暗示过，叫他打扮得好看一些，回头把亲戚家的姑娘介绍给他呢。
　　少年慕艾，哪里有不想的。
　　年轻人红着脸，还是有一些渴望的，墨姓只有他和弟弟两个相依为命，到底有个新妇娶进来，家里才算是完整。等弟弟长大些，有长嫂也好张罗着给弟弟说亲。
　　小雪自然是看出了兄长心中所想，今年难得手里有个余钱，他忍不住建议道：“哥哥，不如你去买一件新衣服吧，这样更好看呢。你都进了作坊当匠人了，日子肯定会更好的。”
　　“这，这太破费了吧……”
　　“哪里的事儿？衣服年年都可以穿，又不是单穿这一回。”
　　年轻人瞧着少年从一个破坛子里摸出一串钱，推着他出门了。墨小雨笑了笑，弟弟的美意他就收下了，看他怎么在年会上大展风采，肯定是街上最靓的崽呢！
　　除了作坊里的员工，连从长安来的护卫队都邀请过来，被凑了一桌，来吃年会的酒席。这是滕县里的第一个年会，要是这大唐的第一场年会，作为幕后老板的李渊都带着老婆和孩子出席了。
　　一周后，腾县没有大酒楼，县令李文聪就做主封了几条主干道，让李氏集团滕王分公司的年会就在腾县的街道上如期举行。百姓们谁家没几个在作坊里工作的亲戚？都觉得面上有光呢。
　　全县城里都喜气洋洋的，孩子们还主动清扫街上的垃圾，好蹭几口酒席上的小零嘴。
　　哇哦，炸得酥脆的油角，里面包着糖粒和碾碎的芝麻花生，吃到嘴里嘎嘣脆的，糖的甜味和果仁的香味在口腔里弥漫开来，越吃越香。还有那又甜又脆的小麻花，几股扭作一团，上面撒点芝麻，孩子们握在手里，不舍得咬开，一路舔着跑开了。
　　县令李文聪有些看不惯，小声地问：“老爷，我要不要让孩子们都还家去？”
　　有孩子伸手要吃食，被读书人看到，肯定会说这太不知礼了。
　　李渊是当了孩子爹的人，摇了摇头，只说：“算了，让他们去吧。都怪肚子里没吃食，馋的。”等滕县发展起来后，家家户户有余粮，说不定小孩都不爱吃这些了。
　　换做在二十一世纪，你给他都不吃呢！
　　大胃坐在爸妈中间，左看看右看看，想要过去一道疯玩，但又自持集团股东的身份，难以融入。他身上带着糖豆，给周围的孩子们都发几颗，瞬间成了最受欢迎的人儿了。
　　好几个男孩女孩簇拥着滕王，让他得意非凡，捧得他轻飘飘的，差点都往了自己姓啥了。
　　有路过的大叔看得好笑，调侃道：“平日都不叫他们吃糖，逮着你这冤大头，可不猛吃你的？”
　　“啊？”
　　李·冤大头·大胃把糖豆收起来，孩子们见没有好处，连三四岁的小崽子都做了个鬼脸，立刻跑开了。大胃还差点以为自己是天选之子，人格魅力爆棚，人人都爱他呢。
　　谁知，你们竟然只图我的糖！
　　男孩气鼓鼓地回到了席上，不说话了。但他的坏心情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在县令大人冗长的开场白后，上菜开始了。
　　滕县附近河流众多，大概考虑年会酒席的成本，菜品都多用河鲜，但和往常水煮的做法都很不一样。一排训练有素的小伙子穿着统一的制服，端着木托盘上来了，水产的鲜香味飘到滕县上空，看得围观的群众都大开眼界。
　　打头炮的是炸得红亮的松子鱼，酸甜口味馋人极了，裹着酥脆蓬松的面皮，连骨头都被炸透了，完全不会卡刺，吃着也不油腻。鱼肉被雕花成松子状，勾芡的汤汁很浓，方便汁水味道能均匀地挂在每一瓣鱼肉上。
　　好些人一上菜，就瞄准了厚厚的鱼肚子，动作整齐划一，可用“快、准、狠 ”三字形容。
　　这儿的鱼肉最肥，爱吃的都知道！
　　主持人拿着竹制扩音器，声音高亢地说着：“这道菜叫红红火火，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日子都红火，有滋有味……”
　　台下都是埋头咀嚼的声音，有热菜吃，谁还来听他的啊。
　　可那主持人并不气馁，脸上继续保持着专业的笑容，介绍第二道菜：“第二道菜叫起起伏伏，人生总是又起又落，这并不可怕。但最重要的守住本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有人听得翻了个白眼，要是能事事顺遂，谁想要在生活中经历波澜？
　　那主持人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不过这起起伏伏吃着清爽，也挺好吃的。蕨菜干再用水泡发开，吃着鲜嫩有嚼头，汤里漂浮着一大盆鱼丸，弹牙无刺，算是山珍和河鲜的联手出击。这道菜看着不起眼，但舀上一碗奶白色的汤垫垫肚子，还有点不容忽视的姜味，热热的味道让人“激灵”了一下。
　　“欸，再来碗汤吧。”
　　墨小雨把嘴一抹，喝点汤暖了胃，他有信心等会儿吃更多!同桌的大叔都对他善意地笑了笑，年轻人就是好，猛吃猛喝也受得住，真叫人羡慕的年纪啊。
　　一大盆鱼丸蕨菜汤，你一碗我一碗很快就分完了。大家为了吃这场年会大席，都牟足了劲儿呢。还有接着上来的香煎虾饼、咸蛋黄炒蟹、四喜丸子、辣烧豆腐、冬笋炖母鸡、酱烧鸭子，足足摆了八个大海碗，满桌都是滋味十足的肉菜。
　　还有若干清炒山药、素炒菌子、猪油渣焖白萝卜这样的蔬菜，在吃腻了肉食的时候清清口，感觉自己又能再战三百回合。
　　至于主持人说些什么？
　　听的才是傻子了，没看到县令李大人那一桌都吃喝起来吗？
　　李渊和萧依依对视了一眼，握着琉璃小酒杯，夫妇俩干了一杯。他们内心太有成就感了，这儿的改变都是他们带来的。
　　“依依姐，我们有了钱，年后就可以开个炼钢的厂子，你想要做些什么，我可以让人专门给你开个炉子造！”李·煤老板·渊就是这么有底气，全县的煤矿都被他死死地把握住了。
　　萧依依认真地想了想，好像没有什么缺的。玻璃耳环起码还能戴，难道她要戴一对钢铁手镯？
　　那也太丑了！
　　“那你呢？你肯定有想要做的。”她没错过老公眼里的精光。
　　“我呀？”李渊喝了口梨酒，笑得乐呵呵的，“我想要做一套赛过啤酒国的刀具，砍瓜切菜哗哗哗的。要是能造出不粘锅，那烧起火来嚯嚯嚯的……”
　　萧依依：“……”
　　果然不能对一个新东方毕业生抱太高期望，李二要是知道你把珍贵的钢材拿来做厨刀，大概想要拿刀砍死你吧。



第一卷 第131章
　　在夫妻俩说小话的时候, 年话的气氛越来越热烈了。
　　美味的菜式被众人一扫而空, 最后每人还得了碗莲子百合羹溜溜肚缝儿。莲子粉糯，百合清甜，还飘着些许嫩嫩的鸡蛋花，再加糖熬成香甜一碗, 连不大爱吃甜食的男人都觉得滋润极了。家里有女儿的胡人大叔, 叹了一句：“若是给妞妞吃一碗, 她肯定美得想上天。”
　　在场有幸参加年会的工人和侍卫们, 早就美得晕乎乎了。
　　正当他们饱得打嗝的时候, 主持人热情洋溢地宣布另一个好消息：“诸位，诸位，我们抽奖啦！一等奖是神秘大礼包一个, 只有一人能得；二等奖是永不分梨一坛，有两人能得；三等奖是五十个钱，有十人能得！还有若干优胜奖, 是十个钱, 人人有份哇！”
　　他这么一嗓子，听得众人心神一阵。
　　什么？要发钱？
　　一听到“钱”, 大家都忍不住坐直了腰板，身体往前倾，双眼盯着台上, 神态专注极了。他们在刚开席的时候，手里都被发了一个抽奖券，还没搞懂是什么回事呢, 原来是这般用法。
　　年会抽奖这种事儿，志在参与，连从长安来的护卫队们也被发了抽奖券。
　　翔子望着高台上的奖品，有些憧憬，他小声地问旁边的潘大牛，“队长，你说我们能中吗？”最次的奖励是十个钱，即使钱少，那也能买肉哇。
　　“看运气呗。”潘大牛装作不在意地喝了口酒，但手中的抽奖券攥得更紧了。
　　翔子点点头，是这个理儿。
　　最早抽的，是三等奖，足足有五十个钱，让作坊里的工人和一名食堂大叔得了，他们笑得咧开了嘴，都高兴极了。有了这份钱，他们可以过年给儿子换新鞋子，给女儿买两尺扎头发的红头绳，给媳妇买几匹好布做衣裳了。
　　天呐，五十个钱比一个月的工资还多，都够一家子嚼用好几个月了，可算是一个一份大钱！
　　“唉，没抽上。”
　　中将的不是他，酒席上的翔子失望地叹了一口气，潘大牛的眼神也黯淡几分。
　　再抽的二等奖，是永不分梨一坛，得奖的是匠人墨小雨和护卫队里的瘦猴。
　　瘦猴生得精瘦精瘦，可力气却很大。他没料到自己能抽到这样难得的大奖，只顾着蒙头吃菜，压根就没听到主持人在说什么。直到队长用巴掌拍了他后背一掌，他才回过神来。
　　“啊，队长你叫我啊？”
　　“打的就是你，上台领奖去。”潘大牛羡慕地看着属下，瘦猴是他手下的兵，他也替瘦猴高兴，“注意点看路，别摔着了。”
　　“哦，哦。”
　　这个精瘦的年轻人还恍恍惚惚，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
　　幸好，有服务生小哥核对过抽奖券后，一路领着瘦猴去到舞台上。平日里反应敏捷的瘦猴像是个断了线的木偶人一样，只懂得傻乐地笑着，任由主持人给他胸前戴上一朵大红花，又捧着价值千金的梨酒。
　　这时吃席都到天黑了，县城里升起许多灯笼，在黑夜里照得灯火通明，比过节还热闹。
　　琉璃瓶里泡着的梨子瞧着跟新摘似的，饱满极了，里面的酒液一定果香浓郁吧。幽幽的绿琉璃旧瓶看着像玉石一样，不，比玉石还清透明亮。
　　潘大牛瞧着下台走回来的瘦猴，和其他护卫兄弟为他欢呼。
　　瘦猴把这坛酒带回去长安，肯定能转手卖上一个大价钱。滕县工人不清楚永不分梨的价值，他们这群从长安来的人还不清楚吗？
　　大臣贵族们抢着要，无奈市面上的永不分梨供不应求。还有好些稀罕琉璃瓶子的老爷们，居然把泡酒的梨子捣碎倒出来，来个旧瓶装新酒，又能与人吹嘘两句，也算体面极了。
　　“瘦猴，你得了大奖，回去请吃饭呀。”
　　“对，请吃饭，请吃饭！”
　　“行行行，不仅请吃饭，还去绮翠楼看歌舞都行！”
　　瘦猴抱着酒瓶，都笑得合不拢嘴，比见着亲爹还亲。得了这么一笔意外之财，他贼笑着把手搓热，给潘队长敬了一杯酒：“队长，我把我的好运气送你一点，等会儿你肯定也能中大奖的。”
　　“承你吉言。”
　　潘大牛举了举酒杯，一口干了。一等奖只有一个，台下那么多人盯着呢，他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
　　正当他喝完这杯酒，主持人有感而发侃了几句后，就被观众们催促着抽出一等奖的人选。那人也不再瞎吹牛了，正正经经地从抽奖箱里搅了几下，再伸手一捞，抽出一个小小的纸团。
　　他在灯光下揉开了这张纸，看清楚了上面的数字，跟旁边的监督员一起确认后，大声地喊道：“七八五三号，七八五三号，七八五三号得了一等奖！”
　　七八五三号是谁？
　　人群里都沸腾起来了，大家都想要见识一下这个得了头名的幸运儿。二等奖的永不分梨已是非常值钱了，一等奖的神秘大礼包肯定又胜过几倍吧。
　　“七八五三号不是我，我是七八五一，差了一点儿呢。”护卫队里的翔子听得前三个字，正要大喜，可最后的数字差了，叫他空欢喜一场。
　　他探头往队长那边一瞧，瞄了一眼，又揉了揉眼睛，难以置信地再看一眼。
　　“队长，你就是那七八五三号啊啊啊啊啊啊！”
　　潘大牛也看到了，脸上不显，却手一松，激动得差点把手里的抽奖券落到酒杯里。幸好旁边的翔子眼疾手快地一兜，把抽奖券握在手里，好歹护住了。
　　同桌的瘦猴也瞪直了眼，他今天的运道这么旺啊？
　　他给队长敬了杯酒，祝了一句，就让队长中一等奖了。早知道他给队里都兄弟都往死里灌酒，那岂不是人人有奖？
　　不过，瘦猴也就是想想罢了。要是护卫队把奖都夺去，恐怕会被期望又失望的工人们拦着不让走。
　　潘大牛被弟兄们簇拥着，上台去领这份超级大奖。远看着，一等奖的盒子还不如二等奖装酒的盒子大呢，雕刻着梅兰花卉，瞧着倒像是个女人的妆盒。潘大牛偷偷打开了盒子，里面一闪而过的光叫他不敢直视。
　　翔子起哄道：“队长，给我们看看是什么呗。”
　　“不给，回去喝酒喝酒。”潘大牛手里直冒汗，身上的酒气顿时散了，仿佛那盒子烫手。他不敢在外头再打开这个盒子，里面的东西太吓人了。
　　瘦猴给队长敬了酒，自觉有一分功劳：“队长真小气，回长安得请吃饭，吃顿烤肉才好。”
　　潘大牛许诺道：“那是必须的。”
　　回去长安城后，这位潘队长回到了家中，长舒了一口气，才仔仔细细地打量着眼前的妆盒。这盒子外表看着与平常的无异，但却内有乾坤。一打开盒子，只瞧得里面镶嵌着一面鹅蛋大的镜子，能把人照得毫发俱现，清晰可见。
　　这是琉璃作坊的新产品，还没有对外销售呢。无色玻璃的背后镀上一层银，再打磨光滑，便是一面与铜镜完全不一样的玻璃镜子。在这个难以分离矿物质的年代，无色琉璃不好得，冶炼十块玻璃里，顶多能出一块无色玻璃。
　　潘大牛即使不知道其中的工艺，但他一想便知，这妆盒可以堪称世间宝物了。
　　大唐最尊贵的女人就是皇后，可如今宫中没有皇后，而太上皇后在滕县，应该早就得了这样的镜子。
　　潘大牛寻思着，还有哪个女人能值得拥有这个妆盒呢？
　　他的脑海里飘过一个窈窕的影子，自知身份低微，他从未敢妄想这位公主。但现在他有了这个妆盒，献给公主，应该能得她一笑吧。
　　那就试一试吧。
　　半年后，潘大牛升任从六品的果毅都尉，走的是驸马房遗爱的关系。他本是勇武有力之人，和习武的房遗爱志趣相投，又得了高阳公主的赏识，人品不错，就走马上任了。
　　李高阳约上一众公主，叫上几桌好菜，在府中设宴赏花。说是赏花是假，其实炫耀是真。她已经给房家生下个健壮的儿子，驸马一向对她千依百顺，她在皇帝面前也能说上两句话，可把其他姐妹们羡慕坏了。
　　园子里的牡丹开得正合时宜，但也不及这群宫装美人的风采。全靠都有个美貌的亲娘，公主们的相貌都如玉可人，但春光灿烂，额头上都冒出淋淋香汗。
　　“呀，这日头太大了，莺哥还不把我的妆盒拿过来。”高阳公主状似随意地吩咐了一声，粉底都快化了，这该是补妆的时候了。
　　只见侍女莺哥捧着盒子上前，对准其中的妆镜，她素手拿着公主习惯用的膏脂，另一手握着刷子，在高阳的脸上细细扫过。嗯，满脸油光顿时去了，又恢复了那个清清爽爽的样子。
　　再换另一个小刷子，蘸点大·保健美容院新出的“春意”系列眼影，类似桃花花瓣的浅粉色，扫过公主的一双美目，瞧着比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还要俏些。
　　高阳对着镜子笑了笑，满意地点点头。
　　“啊，高阳妹妹的妆盒里有妖怪！”
　　旁边的遂安公主余光看到镜子中有人脸，不由大惊失色，叫喊了起来。其他人听得动静，都纷纷侧目，看向高阳这边。
　　“这叫玻璃镜子，是皇祖父那儿有的。”高阳把妆盒递给姐妹们轮流赏玩，心里得意极了，“滕县路远，派人送过来都要好几个月，想必不久就会在长安城里售卖的。”
　　遂安公主出了丑，脸色有些不好看。同样是公主，为什么高阳就能得到皇祖父的惦记？
　　她自认为不比高阳差，同样是母族不显的公主，为什么高阳能得夫君宠爱，能得皇帝的赏赐？
　　其实李渊也没有惦记这个便宜孙女，这块镜子是潘大牛献上来的。但高阳是个聪明人，把不多的线索串联起来后，就料想到滕县的变化是那对夫妻引起的。
　　她可没说谎，没有说这镜子是皇祖父送给她的。
　　但众人脑补之下，设想的就不一样了。
　　公主们吃了一肚子羡慕嫉妒恨，气鼓鼓地回到了家里，对着府上的管家发出命令：“什么时候滕县商队来长安贩卖镜子了，一定要不惜银钱地拿下！”
　　要是人人都有这样清楚的镜子，她们没有那可多丢脸啊！
　　等到滕州商队把带镜子的妆盒运送过来时，差点还闹了个大笑话。各个公主府的管事们张嘴便问：“你们这儿卖镜子吗？把人映照得很清楚的玻璃镜子？”
　　“啊？不卖镜子啊。”老安摇了摇头。
　　“不卖镜子？你们怎么不早说？”那管事为了镜子的事儿急了几个月，天天往市集上跑，腿都跑细了。
　　他没好气地瞪了老安一眼，都怪这群滕县人！
　　“我们不卖镜子，只卖妆盒。”老安打开了雕花盒子，说话大喘气的。
　　“安老爷啊，有妆盒怎么不早说，这个也行。”
　　管事们的表情变得比演戏的还快，激动得泪水都快落下来了。他们都不讲价了，直接把钱袋子往老安手里塞，抱着妆盒就跑了。数日后，长安城里以拥有一块玻璃镜子为荣，花钱毫不手软的女人们把带镜子的妆盒抢购一空。
　　等到李二陛下听闻有比铜镜还清晰的镜子，想要买上一面时，市面上的存货早就卖光光了。
　　唉，下一批要等滕县运过来，又是几个月后的事情了。
　　有心往上爬的官员想问夫人要上一面镜子，好献给吾皇，讨好一番。谁知那女人竟然不听话，抱着妆盒不肯撒手。
　　“你说，陛下重要还是我重要？同时掉下水，你救陛下还是救我？”
　　“当然，当然是陛下重要啊。”
　　“好哇，你个死汉子竟然不爱我，你跟你的陛下过日子去吧！老娘不过了！”
　　“……”



第一卷 第132章
　　到了春夏之际, 梨酒早就卖光了, 玻璃镜子一跃而上成为滕县的拳头产品。
　　另一边，商队赚得的银钱被用来收购铁矿，县里建起了钢铁工厂，升起了阵阵黑烟。和爱环保的现代人不一样, 滕县的老百姓们看着这乘云而上的黑烟, 连孩子们都拍手叫好, 觉得日子有盼头呢。
　　家里的大兄/耶耶/叔伯都去钢铁厂干活了, 收入可不低, 偶尔能给孩子们买点饴糖吃，甜甜嘴了。即使去不了工厂，去挖煤矿也是一条出路。
　　虽然这份活计又脏又累, 但县里的男人们没有一个说要退出的。他们不怕干活，就怕没活干，厂里的工资准时发放, 从不拖欠, 还能包两顿吃的。
　　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满意的了。
　　厂里的伙食虽简单，但在滕县里都是出了名的, 好多人打破头都想要抢一个工人的铁饭碗，就是为了能吃个肚儿饱。早饭大多是河鲜做成的肉粥，舍得用火, 也熬足了火候，浓浓的一碗热乎乎的灌下去，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了。再搭配个炸香的油饼或者油条, 咀嚼起来嘎吱嘎吱的脆，那声音脆得一屋子人都听到了。
　　有些疼爱家里孩子的汉子，偷偷把分得的油饼赛进怀里，厨房大师傅看到了，也都友善地笑笑。
　　因为油饼里塞了红糖，是甜的！
　　孩子们都爱吃甜的，要是能吃到厂里的油饼，能跟小伙伴们吹嘘三条街呢。
　　“每逢五或十那日，都会做油饼，迟了可就只剩下油条了。”大师傅好心地提醒道。
　　“欸，欸，谢谢您。”
　　那汉子连连点头，掌握了这个小道消息后，每逢初五一十二十五的，孩子们三更天就爬起来，催促着他过来上工。
　　小男孩抱着父亲的手臂，撒娇着说：“耶耶，给我带个油饼回来嘛，甜口的，冷了也好吃。”
　　“知道啦，小祖宗。”汉子穿上了鞋子，喝了口水润润嗓子就出门了。他看着门框边扒拉着的孩子，笑骂了一句，“都不知道是不是前世欠了你，要吃要喝的，比养个小姑娘还麻烦。”
　　“我给耶耶养老，耶耶路上平安！”哼，小姑娘可不会给父亲养老。
　　汉子走远了，挥了挥手，表示听见了。他的心里暖暖的，嘿嘿，以后他就等着享儿子的福，让儿子养他咯。
　　三个月后，工厂总算把李渊要的厨刀做出来了。一排泛着寒光的刀具被挂在架子上，根据用途的不同，被分为片刀、文武刀、斩骨刀、砍瓜刀和不同型号的果蔬雕刻刀。
　　片刀主要用于切菜，能够将水果蔬菜快速切成薄片、细丝。这把刀的面积大，拥有适当的重量，落刀时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可以大幅提升精准的剁切能力，是一把适合家常用的厨刀。
　　而文武刀既能切肉，又能斩骨，可谓文武双全，所以被称作“文武刀”。刀刃前端会尖锐些、薄一点，也更加锋利，适宜切菜、切肉；后段的刀刃稍微厚一点，适宜用来斩骨头。江湖中传言的中国厨师靠一刀走天下，说的正是中式的文武刀，此刀可剁、可切、可刮皮，宽宽的刀身可以磨几十年。
　　斩骨刀，顾名思义，用途就是斩棒骨腿骨等坚硬的骨头。斩骨刀的刀片更加厚重，开刃角度也大，为了保证不崩溃硬度不会太高，不求锋利但求坚固。
　　砍瓜刀嘛，其实就是后世的店里切西瓜和哈密瓜的大水果刀。李渊感到遗憾的是，现在西瓜尚未出现，不过这把刀用来砍冬瓜还是挺顺手的。
　　至于那六七把水果雕刻刀，那就是他这种新东方毕业的专业人士才用的，平常家庭不需要配备。
　　好刀配好菜，有了这么一套刀具，李渊心痒痒的，埋头进了厨房，就要大展身手！
　　还有什么大菜，能像冬瓜盅那样，把这些刀全用上的吗？
　　大概不多吧。
　　大唐的冬瓜大约有二十斤，比起后世的精心培育的冬瓜品种来说，小了一圈，但也足够吃了。先把冬瓜的顶部切开，把里面的瓜囊和瓜籽都挖出来，尽量挖深一些，预留更大的空间。
　　然后，把冬瓜开口边缘左右各斜一刀，绕成一圈，作为花纹。再把整个冬瓜放进去锅里煮五分钟，消除那股类似青草的气味。
　　另一边，准备好瑶柱、虾米、鲍鱼、猪里脊、火腿、冬菇、荸荠等配料，肉类先焯水，再放入热油和姜片一起煸炒出香味。处理完毕后，所有食材填回去冬瓜内，放八分满的水，炖一个时辰。
　　李渊是有些功底的，他用砍骨刀“刷刷刷”地砍下火腿，又拿雕刻刀在冬瓜上雕出“凤凰栖梧”的图案。
　　自觉用得很顺手后，他点了点头，评价道：“虽然炼钢技术没有后世发达，但这套中式出道比啤酒国的刀具也差不多嘛。”
　　他有个野心，要把滕县的刀具打造成大唐的名牌！要每个路过的滕县的人，都会自觉（被迫）购买滕县的厨刀！
　　就是后世去旅游那样，到了啤酒国就买刀具，到了霓虹国就买电饭锅，到了高丽国就买化妆品。
　　“喂，小张啊，你下个月不是跑滕县那边吗？给大姨买套厨刀呗，带水果刀的那个，不要雕刻刀。”
　　“什么？你不是去滕县？滕县不是隶属徐州的嘛，你去去徐州就是去那儿，替大姑买一套，乖啊。”
　　“一套怎么够？我们族里那么多口人，不买个七八套啊。”
　　一想到滕县厨刀卖向全国各地，源源不断的钱蜂拥而来，李渊的嘴边挂着满足的笑容。金钱会让人失去很多，譬如——
　　失去烦恼。
　　晚饭自然是吃这个冬瓜盅的，用柴火蒸了许久，青绿色的瓜皮已经编成了墨绿色，掀开盖在上面的冬瓜盖子，一股浓郁的鲜香味让滕王忍不住深深地闻了一口。
　　男孩指着瓜皮上的雕花，贫嘴问道：“耶耶，这是大鸡吃米吗？”
　　“你才大鸡呢，这叫凤凰，凤凰。”
　　也许是蒸得久了，那凤凰有点吸水膨胀，可不就成了胖母鸡的模样。但萧依依可不在乎，她伸手就给儿子舀了一碗汤，还加了一颗比指头还大的瑶柱。
　　她挑了挑眉：“有得吃还塞不住你的嘴？”
　　大胃不敢再贫，恭敬地接过碗：“谢谢阿娘。”
　　咸鲜味早已融入了汤汁，钻进了嘴里。瑶柱是江中至鲜，火腿是山间珍味，不放一粒盐，这盅汤的味道已经鲜极，还带点冬瓜的清甜味。
　　以冬瓜为炖汤的器皿，边上的冬瓜早就被煮软了，正好入口。用银勺刮下软糯的冬瓜肉，吸足味道的冬瓜非常美味，一抿就快要化掉了。
　　若是下一碗清爽的银丝面，浇上这样一碗清汤，无须繁杂的调料，却能吃出食材的本味。
　　滕王显然是会吃的，他让厨房下了两碗细如发丝的面条，都不用嚼，咕噜咕噜地喝下去，舒坦！
　　男孩抹了把嘴，毫不留恋地离开了饭桌。他一脸“有事相求”地看着父亲，叫李渊频频侧目。
　　“你这臭小子，又有什么事儿，说吧。”
　　“耶耶，我也想要一套雕刻刀，但不是你做饭这样的。”男孩刚才还笑父亲的雕工是大鸡食米，有些不好意思，“我是用在金玉木石上的，刀要硬一些。”
　　“知道啦，看着你是我儿子的份上。”李渊应了下来。
　　身为一个文艺男，大胃在书画上很有天赋，学习的进度可谓是一日千里，连长安来的夫子都说不如他了。男孩得到人生的第一把雕刻刀，爱惜非常。
　　爱画画的男生，对雕刻也很感兴趣。滕县附近山林众多，蝴蝶的品种比长安还多。
　　这让大胃非常开心，他是一个喜欢蝴蝶的香香皇子。
　　他从琉璃作坊里要了一批烧坏的废料，用来练手。他想要在琉璃上刻出纷飞的蝴蝶，做成工艺品，去送给长安的小五。
　　过年的时候，小五在年礼里夹带了她亲手绣的帕子，是蝶恋花的题材，绣工明显是苦练了许久，进步了不少。小女朋友这样用心，男孩也不想辜负她。
　　“我去年高了两寸，小五应该长高一些了吧？”
　　他说着话，手下的动作却丝毫不慢。一只翩跹的蝴蝶落在清透的琉璃上，可惜那雕刻触角的时候手一滑，用力一猛，多了死板，失了活泼。
　　男孩并没有气馁，换了另一块琉璃，继续练习。
　　灯光映照着他认真的侧脸。这是一盏煤油灯，煤油是工厂加工煤炭的副产品，产量不高，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也很难卖几个钱。
　　但煤油灯比蜡烛灯有个好处，便是光线更加明亮，滕王的园子里都改用煤油灯了。
　　“煤油灯这样好，配上雕花的琉璃灯罩，能投影出蝴蝶的模样。”男孩想象着小姑娘收到礼物时候的样子，一定非常惊喜，开心得露出一双小酒窝吧。
　　然后小五再开场赏花会，炫耀一下他送过去的琉璃灯，肯定会成为全长安最叫人羡慕的女孩子了。
　　这在长安可是独一份的，连他那当皇帝的兄长也没有呢！



第一卷 第133章
　　三个月后, 从滕县来的商队, 带着一批货物，又再次来到了长安。
　　因为前几趟走商打造的好口碑，滕县商队在长安的热度并未降下，而又再次升起民众们的热情。普通百姓乐得看个热闹, 大官贵族们都牟足了劲, 想要第一时间抢购滕县商队的最新产品！
　　滕县送来的东西代表着什么？
　　代表着时尚, 代表着潮流的前端！
　　最时尚的首都人, 没用上全国各地的新产品, 不觉得惭愧吗？人家公主皇帝都跟着用呢，您不得跟跟风吗？
　　买，必须要买！
　　不管花多少钱, 都要把滕县的商品拿到手里！
　　这边厢，各府的管事摩拳擦掌，手下掌管的小厮忙着打听消息, 跑得腿都快断了, 只为求得滕县的新产品。而另一边，一个精瘦的年轻人骑着快马, 他的头脸上都是汗，往魏征大人的府上直奔而去。
　　“笃笃，笃笃。”
　　他拍了拍魏府的侧门, 是一个大约十一二岁的小丫鬟开门了。她看到是这个皮肤黑黑的人，再仔细瞅瞅，是认得出来了, 圆圆的脸上顿时就露出了笑容。
　　这个年轻人把马背上的包裹解下来，往前一递。
　　“春桃，这是滕县那边送来的。”他挤眉弄眼地笑笑，滕王那小子的追女招数，多金肯砸钱，他也自愧不如啊。
　　“知道了，瘦猴哥哥要喝口水不？”
　　“不了不了，我还有事，那就先走了。”
　　等瘦猴离开后，小丫鬟春桃把门关上，端着手里沉甸甸的包裹，料想夫人和小姐都一定会很高兴。小姐高兴她就高兴，小姐收的礼物多，手里一松，她也能得些好处。
　　前些天来，王爷送来了七彩的琉璃耳钉，小巧又精致，专门给小姐打赏着旁人玩的。老爷为官清廉，魏府的收入不多，王爷是知道的。男孩怕心里的小姑娘撑不起场子，特意叫人横跨半个大唐，来给小姐送来东西。
　　金玉之物太俗了，大胃父子都知道魏征一家走清贵的路子，给金玉玩器来社交，又俗又费钱。滕县产的琉璃制品就不一样了，看着体面却不怎么花钱，成本极低。
　　小五去外头参加赏花会，出手就是琉璃首饰，一看就很能唬住别人。
　　小丫鬟春桃被赏了一双浅绿色的琉璃耳钉，镶嵌的琉璃跟小得跟绿豆一样大，但也把她乐得三天都睡不着觉。
　　“真好看啊，跟嫩芽新发一样的颜色呢。”她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左手摸摸耳坠，嗯，很漂亮。右手再摸摸，嗯，觉得更漂亮了。
　　小丫鬟每天都要摸几回，幸好她皮糙肉厚，也没啥事儿。换成一个娇贵些许的小姑娘，铁定会耳洞发炎了。
　　从滕县来的商品，让长安许多人的幸福感都提升了很多。小丫鬟春桃带着笑意，捧着包裹走得更快了，她绕过了老爷们议事的前院，来到小姐住的二进小院。
　　还没进院门，一个嬷嬷就拦住了春桃，严肃地问：“这带着的是什么？”
　　“是滕县来的物什，奴婢也不大清楚是什么。”
　　小丫鬟举着包裹，上面粘着一张纸，墨迹已经有些化了。嬷嬷是个识字的，对照了一下，嗯，和往日送来的，是一样的字迹。
　　“去吧，把东西送给小姐。”嬷嬷挥了挥手，把小丫鬟春桃放行了。她朝着另一个在庭院里洒扫的小丫鬟招招手，喊道：“你去请示夫人，就说滕县送东西过来了。”
　　这是夫人裴氏制定的方针，小五可以和滕王发展“友谊”，但是必须在家长的陪同下。
　　裴氏虽然想让女儿攀高枝，但她也不是自轻自贱的。女儿和滕王的交往必须建立在一个平等的基础上，每样送来的礼物都要经过这位女主人的亲自审核，就怕那滕王学了些不良习气，引着小五不学好。
　　即使那个年代没有PUA的这种说法，但母亲呵护女儿的心，都是一样的。
　　靠近小姐住的地方，小丫鬟春桃把脚步放缓，生怕惊扰了跟神仙似的少女。
　　在她看来，小姐能得王爷的心，跟神仙差不多了。王爷啊，那只比皇帝差上一层，在小丫鬟的心里，也算是顶天的大人物了。话本里都说，那王爷跟蛟龙差不多，又威风又霸道……
　　小五斜靠着窗户，借着外头的日光正在做针线，低头密密绣着。阳光打在她如玉的侧脸上，脸蛋红润有光泽，画面颇有些岁月静好的感觉。
　　但一看到有礼物送来，神仙顿时落到了凡尘，变作了爱笑爱闹的小姑娘了。
　　“是大胃送的礼物！”
　　小姑娘欢呼一声，便上去拆开了包裹。伺候的丫鬟都面带笑意，转而又低下了头。
　　主子能直呼滕王的乳名，可他们这等人却不应该听进去。
　　又贴身侍女递上剪子，可小五已经有些等不及了，意念上已经个手撕快递袋。幸好，她还是知道些礼仪的，淑女即使高兴，也不应该如此放肆。她眼巴巴地瞧着侍女春兰把包裹拆开，就要触碰到里面的东西。
　　“小心些，我听得有琉璃的声音！”
　　琉璃是易碎品，小五可不想到手这会儿，才心急弄坏了。
　　“知道了，我的好小姐。”春兰笑了笑，手上的动作越发注意了。
　　她双手捧着，小五在旁边掀开了包裹防震的柳绵，只见一盏用黄铜打造的琉璃灯，锃亮锃亮的黄铜灯座，闪得跟金子一样。灯罩是琉璃做的，外形如细腰大肚的葫芦，还雕刻着蝴蝶采蜜的图案。
　　另一个包裹里放着一个小瓶子，层层密封紧了，还附带着说明书。
　　【上面形如张嘴□□的是灯头，灯头一侧有个可把灯芯调进调出的旋钮，可以以控制灯的亮度。小瓶子里是煤油，切勿泄露，可燃，以免造成火灾。灯座内注满煤油，棉绳便把煤油吸到绳头上。只要用火点着绳头，并罩上灯筒，便完成点灯的动作……】
　　“是这样啊……”
　　小五认真地阅读过说明书，对这个琉璃煤油灯更好奇了。她小心翼翼地用折子引了火，点亮了灯，这会儿正是白天，光线正猛着呢，自然z没显出煤油灯的好处来。
　　她让侍女把房门窗户都关得紧紧的，屋子里顿时暗了大半。在小小的灯火中，琉璃灯罩上的蝴蝶仿佛活了过来，倒影在屏风上，叫丫鬟们各个都惊叹起来，夸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巧思。
　　“你们这是在作什么呀？”
　　还没欣赏多久，屋子外面便响起了夫人裴氏的声音。小五套上绣花鞋，跑着去给阿娘开门。这样的奇景，阿娘也许没有见过呢。
　　这可是她的，大胃专门为了她做的！
　　小姑娘的内心膨胀极了。
　　裴氏一进屋，便顺着众人的目光，看到了屏风上的蝴蝶影子，似乎因为她进来变淡了。她放缓了脚步，生怕把这可爱的小生物惊走。
　　“阿娘，这可不是活的蝴蝶，是灯罩上的倒影呢！”小五带着阿娘绕过屏风，只有虚虚的影子，并不见真实的蝴蝶。小姑娘指着透明的琉璃灯，得意非常，“大胃送我的灯，上面刻了蝴蝶。”
　　裴氏这才发觉，这盏小灯里没有蜡烛，而是燃烧着另一种东西。她对于煤油并不感兴趣，只以为是类似动物油脂或寺院里燃着的素油。不过这琉璃灯，确实是稀奇，这么厚实的灯罩，再也不怕在夜里被风吹灭了。
　　若是秋冬季节开一场宴会，用上这样的灯具照明，该多绝啊！
　　时尚潮人裴氏的心情蠢蠢欲动，谁要是能有新奇玩意，谁就能在长安里引领潮流！
　　要在长安里当一个永不过时的贵妇，也是不容易的。
　　裴氏的眼里迸发出光芒，瞅着大胃送来的琉璃煤油灯，越发火热。小五察觉到了，却像护食的小狗一样，叫丫鬟把琉璃灯放在她写字的书桌前，她要日日欣赏。
　　“阿娘，这是大胃送给我的，我的！”你可不能拿了去。
　　“不拿，我这不是等着滕县商队什么时候卖这个灯了？我们家里也去买上好几盏。”
　　“可是阿娘，耶耶说商队那儿的东西最贵了，华而不实……”
　　“怕什么，你耶耶最听我话了，我叫他往东他不敢往西，我叫他吃鱼他不敢吃鸡！我即使花光了他的俸禄，他也不敢蹦出来半个屁！”
　　裴氏挺直胸膛，对于家里的财政大权，她还是很有自信的。小五抿着嘴，偷偷地笑了，她指了指门口的方向，裴氏眉飞色舞地吹牛逼正爽着呢，还准备跟女儿传授御夫三十六计，不耐烦地转头看了过去。
　　啊？老头子什么时候回来的？
　　那魏征岂不是把她的话都听进去了？
　　裴氏有点心虚地缩了缩头，魏征也觉得尴尬，进又不是，退也不对。这位在朝堂上伶牙俐齿的魏大人头一次觉得词穷，憋了半天，终于憋了一句。
　　“我就是想问问，今天晚饭吃什么？”
　　唉，还是聊点吃的最安全了。
　　为了家庭和谐，他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听到。



第一卷 第134章
　　从滕县送来的新产品开始售卖了, 次日, 皇帝的案桌上收到了一封举报信。
　　【陛下，臣实名举报滕王私铸武器，这是要造反的节奏啊！那武器锋利无比，比军中的刀枪还要锋利几倍！听说整个滕县甚至徐州的大量民夫都被滕王召集起来, 进了什么工厂, 这是要搞大事的节奏啊……】
　　“嘶——”
　　李二陛下深深地吸了一口凉气, 看着这份奏章手都抖了。滕王是他兄弟, 年龄比他的儿子都小, 在朝堂或军中毫无建树功绩，按道理来说不应该造成什么威胁。
　　可偏偏就坏在这孩子把太上皇也带出去了！
　　他是皇帝，他的老父亲也是皇帝。当年李二从父亲的手里抢来的皇位, 得位不正，这一直以来都是他的心病。
　　几年前太上皇被诊出了老人痴呆症，李二便放松了对太上皇的软禁, 让他娶媳妇生儿子出宫去潇洒了。
　　“可谁知, 谁知……”
　　皇帝多疑，他不敢再想下去。若是太上皇以弱示人, 逃出长安，到了外头再登高一呼，那天下人到底会支持谁？
　　李二的心突突直跳, 脸顿时就白了。他记得册封给幼弟的滕县，就隶属于徐州，徐州这个地方啊, 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
　　徐州一直是南北交界，处于幽州府和扬州府的中心位置，它扼守在交通要冲，北可控制华北平原，南下可攻打江南，西去可以进中原腹地，东推可有海港作退路。而且徐州虽算作平原，但周围却多山，易守难攻。
　　加上有时黄河经常改道，流经徐州，更有黄河天险据守。
　　李二从小南征北战，是一个优秀的军事家，如此地理优势他一想就明白，太上皇所占之处竟是如此重要。
　　“是我大意了。”
　　他略微皱起眉头，早知道他就宁愿在京畿找个好地方给幼弟，也不要把滕县那边分封给他。皇帝的脸上不动声色，却派人宣太子快来商议政事。
　　不多时，头戴玉冠的李治就被叫了过来。这位新太子半路上任，阅历和年龄都不如从小学习治国之道的李承乾，但胜在待人温和有礼，能听进去大臣们的意见。
　　换句话来说，这就是个手松好糊弄的主儿。
　　又是元后长孙所出，以长孙无忌为首的大臣们自然都不反对他。
　　十五岁的李治听说皇帝要找人，连忙在太极宫里行礼，谦虚地问道：“耶耶，今日又是有什么大事发生？”
　　“你自己看看吧。”
　　李二陛下把奏章一合，往太子脚下丢去，这样不寻常的行为吓得李治眼皮子直跳。少年不敢抬头直视父亲的脸色，只能把地上的举报信捡起来，翻了开来。
　　这字里行间，看得李治后背的汗都下来了。
　　他虽年轻，可也知道“造反”这两个字是不可以随便说说的的。
　　他的皇祖父和小叔叔在造反？
　　要不是有这封举报信，给李治几个脑袋，他也想不出来。
　　在他的印象中，皇祖父是个会给他吃点心的好老头。而小叔叔年纪比他还小，上回见着他的时候，还在村里的果树上，戴着草帽吃果子，晒得脸红红跟个皮小子一样。
　　要说这两人造反，李治是不愿意相信的。
　　他低垂着头，不叫人看清眼底的神色，只说：“如今事情真相还没查清楚，不能妄下结论。”
　　“那太子说该如何是好？”
　　“既然信里说滕王私铸武器，写信的只是长安的一个小谏官，想必也是在长安听到一些风声。儿臣听闻有滕县商队在城中贩卖货物，耶耶不如叫人暗中买上一些，寻寻其中有无蛛丝马迹，再做判断，以免打草惊蛇。”
　　“嗯，就按太子说的去做吧。”
　　皇座上的李二揉了揉太阳穴，担心了一早上，脑壳疼啊。他回头又喊上魏征、房玄龄、长孙无忌等可靠的心腹大臣，继续商议此事。
　　等派去的人把滕县商队的货物，带入宫中时，诸位大臣们已经在此候着了。他们眼观鼻鼻观心地看着吾皇的脸色，只见侍卫们搬进来的几个大箱子。
　　一个貌不惊人的中年男子，穿着便服，进来就磕头：“回禀陛下，滕县商队的货物，都被我们尽数采购回来了。”
　　李二往前探了探：“可有引起民间的动静？”或者引起商队的注意？
　　“并无，我等都充作各路管事。”
　　“行，那你就先下去吧。”
　　李治站了半天，后背都快被冷汗浸透，他早就等着答案揭晓的一刻了。他带人上前掀开了那几个箱子，只见里面放着近百套刀具，抽出来一把，虽然有点沉，还挺趁手的，果真是寒光闪闪，杀气凛然。
　　他示意小太监拿块木板上来，“晃”的一声就半寸后的木板就被砍开了，刀还没卷刃。
　　又有侍卫拿着练功的人形沙袋上前，沙袋外面罩着一层铠甲，算作是唐军普通小兵的打扮。
　　“哗”的一声，人形沙袋被砍中数刀，袋中的细沙顿时流了一地。
　　溅到魏征等人的鞋面都有。
　　在场的人都心中大惊，若是放在战场上，便不是流沙是流血！
　　李二的心里隐隐有些害怕，尽管他没有表现出来。他眼睛很尖地看到箱子里还夹着几张纸，便让李治停手，把那纸上写的东西念出来。
　　倘若是别的还好，如果是造反的密信……
　　那就别怪他不留情面！
　　太子李治遵命地拾起那几张纸，瞄了一眼，表情非常古怪。他看了看皇帝和大臣们，尽量用不带感□□彩的语调，朗声读了出来。
　　“好刀具，滕县造！滕县新春特惠，大唐第一厨刀只要八百八十八一套。不用一千八，只要八八八！过年给亲戚朋友做顿好饭，砍瓜切菜剁肉剔骨样样行！买到就是挣到，过了这个节，就会恢复原价一千八，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
　　众人：“……”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一时间，无人说话，只听得了太子跟拿着大喇叭似的声音。大臣们面面相觑，原来这滕王私铸的“武器”，便是太上皇发明的厨刀吗？
　　还别说，这厨刀的样式真的挺多的，他们还没见识过这么多功能的刀具呢。
　　皇帝把每种刀具的大小型号都仔细看了看，都算是短刀，只能近身用，不适合拿着上战场。
　　沙场战斗上讲究远攻，士兵们多善用枪矛刀剑等武器，若是士兵拿着这种不足手臂长的厨刀砍人，大概是还没把对方砍死，就被敌人发现了。
　　想到这一点，李二就放心多了。
　　不是拿来造反就好，他耶耶爱玩爱下厨，那就随他去吧。
　　“欸，这把刀挺长的。”
　　长孙无忌指了指另一种瘦长的刀具，这把刀比刚才李治拿的要长，这种能用来砍人！
　　这位当年策划过玄武门之变的国舅爷，看热闹不嫌事大。他摸了摸胡子，保持着体面的微笑，恨不得这对父子斗气来呢。
　　他这么一说，松懈下来的气氛又紧张起来了。
　　李二陛下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李治微微握拳，想要解除这场风波，却不知道如何为皇祖父和小叔叔辩驳。
　　幸好，箱子里除了有宣传单，他找到另外几张说明书。
　　“这种长的，名作砍瓜刀，皇祖父说了，这是用来砍冬瓜最好用。夏日时节，多吃冬瓜能解暑气，对身体有好处。佐以虾米肉粒蛋花做羹，滋味最为鲜美。”
　　太子李治瞄了瞄其他人的表情，都是一种难以描述的便秘之感。
　　李二：“……”
　　这么好的刀？不拿来杀人，拿来切冬瓜？
　　这造反的瓜可吃得他够够的了。
　　皇帝叹了一口气，挥了挥手，让大臣们都退下去了。宫里采购了那么多厨刀，宫中的膳房是用不完的。大方体贴的皇帝给每个大臣都赏了一副厨刀，连太子李治都不例外。
　　都拿走拿走，眼不见心不烦！
　　带着一整套刀具回家的魏征，心情有点惆怅。
　　他刚才未发一言，算是顾虑这滕王和小五之间的感情。他没想到那对父子俩这么能折腾，还能掀起造反的大瓜。
　　旁人造反他可不管，别牵连了他的小五就行。
　　回到家中，妻子女儿的说笑声让他感觉温暖极了。魏大人长舒了一口气，一进屋里，就瞧见丫鬟嬷嬷们把做饭的东西都搬了出来，还放着切菜的砧板和几个大铜盆。
　　魏征先笑了：“小五做了什么好吃的？看着真热闹啊。”
　　“是馄饨，做了三鲜馅的和荠菜猪肉馅的。大胃给我寄来了海边的紫菜，用来熬馄饨汤可鲜了。”
　　小姑娘素手一掐，一枚小巧精致的馄饨就包好了。她快速包好了十多个馄饨，一齐下到紫菜汤里面去，这么一碗热乎的面食递到魏征的面前，让他非常动容。
　　他的女儿就是好，就是孝顺！
　　他的小五最好了！
　　魏大人留意到厅里的东西还没收拾干净，旁边还放着些刀具。嗯，这几把刀好像有些眼熟？
　　夫人裴氏叫丫鬟们把馄饨快快包好，刀具这种容易伤人的，该收起来了。她见丈夫好像看稀奇一样，以为男人没进过厨房，不识得。
　　她好心的解释道：“这是滕王送过来的，怪好用的。今天包馄饨，用来剁肉又快又好，真省功夫了。”
　　“今天陛下也说好用，还赏了我一套，等会儿你叫人一并拿下去吧。”
　　裴氏笑意盈盈的答应了，这等小事魏征也跟她说，代表着心里有她。小五看着父母的相处，也捂着嘴巴在笑。
　　谁都不知道，魏大人看着女人们不知事的样子，内心五味杂陈。
　　这刀不仅剁肉好，用来砍人更好呢！
　　算了，这大瓜就别让女人们知道，免得她们徒增担忧。



第一卷 第135章
　　虽然滕王造反的大瓜, 被证明是谣言, 但李二细细一想，决定还是不能放任他老子和幼弟在外头无牵无挂地过日子。
　　他想要整出一个类似人质那样扣押的角色。
　　那该怎么办呢？
　　那就给小老弟选个王妃，把小王妃先扣在长安，等两人成年后再洞房过日子嘛。
　　嗯, 若是小老弟在外头搞得过分了, 那小王妃的人身安全嘛——他身为皇帝, 自然会好好保护的。
　　李二陛下如是想到, 心想自己真是一个体贴的好哥哥。
　　他给小老弟写了一封信, 先是问最近日子过得可好，然后再说：弟弟啊，你可有心仪的对象啊, 你年纪不小了，该有媳妇了。你放心，耶耶还在我肯定不会亏待你的, 你看上谁尽管说, 不必推辞，这是奉旨早恋。
　　我在长安给你准备一场盛大的婚礼, 场地饭食酒水嘉宾司仪我都给你包了！
　　若换做是旁人，大概会被这封信吓死。
　　皇帝叫你回去搞婚礼，那分明就是鸿门宴啊！
　　但天真的大胃可没这么想。
　　他一收到这封信, 脸上笑得十分灿烂。耶耶说要挣钱给他建滕王阁，手头正紧着，想必也没有多少余钱给他娶媳妇。男孩非常感谢皇帝兄长的好意, 真诚地表示“您真是个大好人，最知我心”。
　　皇帝对婚礼的支持，当真是一场及时雨啊。
　　滕王真不把自己当外人，他直接点名了自己很喜欢魏大人家的女儿，排行第五的那个。我想要娶她过日子，她温柔贤淑，相貌可爱，和我志趣相投，小时候上学还把书本借给我看。
　　虽然我不小心把她的课本弄脏，害她哭了一回，还被魏大人揍了一回。但我还是觉得她好看，给她爹递鸡毛掸子的样子特别好看。
　　哦，是哪个魏大人啊？
　　就是您身边的好秘书好伙计，嘴皮子很溜，最爱逼逼的那个糟老头子。
　　您问我还要不要侧妃？
　　侧妃就算了，现在还没看上，但还是很感谢哥哥的一番好意。如果我看上了，一定会和您说的，到时候恳请哥哥再给我策划娶侧妃的一场婚礼，以夜明珠为灯，以东海珊瑚为屏，以西域白玉为盏，以南诏翡翠为爵……
　　李二看着幼弟的回信，鼻音重重地“哼”了一下，暗骂道那熊孩子不当家真不知柴米贵。他说了费用全包，可没说要搞那么阔气的啊。
　　熊孩子真敢想，大唐初立，国库空虚，连天子纳妇都没有这么气派呢！
　　算这孩子识相，大约知道他的难处，从滕县送了一大批五光十色的琉璃玩器过来。虽然长安城中的琉璃价格稍有下降，但总体而言还算在奢侈品行列。
　　有了这些宝器，婚礼的规格就能上去了。再从皇帝私库里搞几件好东西，整个场地就能辉煌起来。
　　滕王派人造了一座长约一米五的琉璃大吊灯，上面可放超过百根蜡烛，像个小太阳一样，能把夜空照得跟白日一般，一下子就能把来宾镇住，引得人不敢直视。
　　往来的宫人们捧着各式器皿，在场地装点一新，不敢高声喧哗，只能在休息的时候小声嘀咕。
　　“乖乖，长孙皇后嫁进来李家的时候，也没有这么体面啊。”
　　“你是不是傻？长孙皇后嫁人的时候，大唐还没有建立呢。”
　　“那倒是，可这滕王妃也太受宠一些，规制比东宫娶进来的太子妃还加了三分。”
　　“你快噤声吧，哪里还有什么太子妃，现在那是恒山王妃。如今太子还没娶妃，小心你的人头。”
　　“是是是，我不再了。”
　　宫里忙成一气，在皇帝的令下，谁人都不敢怠慢滕王的婚礼。而宫外的魏府收到了皇帝的圣旨，魏征当时拉长着脸，表情可真不大好看。
　　平日里的帅大叔肃着一张脸，看着笑得甜蜜的小五，满肚子担忧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女大不由人，这女生外向，心早就飞没了。
　　他知道这场婚礼之中的政.治含义，对小五这样的小姑娘而言，真是残忍极了。若是滕王中途造反？若是滕王在外面□□掉了？
　　那小五的下半辈子可怎么活下去啊。
　　只能走出家修道那一条路了。
　　看着妻子女儿都欢喜的样子，魏征头一次觉得自己那样无力。这种无力感，胜过几十年前，他旧主李建成倒台那会儿。
　　小五眨着一双杏眼，凑了过来，“耶耶，我能当王妃了，您高兴吗？”
　　“我也替小五高兴啊。”魏征勉强笑了笑，“小五以后会幸福的。”
　　一定会的。
　　若是有什么罪过波折，让他一个人承受就好，别祸及妻儿……
　　魏小五还没到及笄的年纪，在长安城的社交参加得不多，在各府之间名气也不大。当人们听闻皇帝点了魏氏为滕王妃时，都脑袋一片懵。
　　魏氏是谁？
　　魏家不是世家大族啊。
　　怎么选了这么个家世不显的王妃呢？
　　男人们想得多了，都觉得是不是朝廷风向要变了，皇帝是不是不捧世家了。而女人们都羡慕嫉妒恨，滕县商队太能挣钱，这是众人皆知的。
　　推理可得，滕王妃可是个有油水的职位！
　　这会儿选妃都不搞竞争上岗，有黑幕啊！
　　我们表示抗议，抗议！
　　外面的风言风语，准备嫁妆的小五是听不到的。母亲裴氏也不会拿这些事来污她的耳，她的女儿终于要当王妃了，叫裴氏扬眉吐气，还写信回河东裴氏家族炫耀。
　　她在裴氏女里面，嫁给魏征算是低嫁的。但她的女儿很能给她挣面子，攀上了太上皇最宠爱的幼子。
　　河东裴氏没料到这新出炉的滕王妃还跟他们有血缘，先是一愣，然后对夫人裴氏的教女水平表示了赞扬。河东那边送来了一些珍藏的宝物，说是给魏氏添妆，与有荣焉。
　　家族送来的信还提到：滕县那边的好东西不少啊，滕王妃能不能吹吹枕头风？让我们裴氏领个河东的销售代理权？
　　夫人裴氏：“……”
　　她的小五还小，和滕王新婚几日就要分离，这枕头风往那儿吹？
　　一个小丫头能吹什么枕头风？
　　滕王应该不是恋.童.癖吧。
　　嗯，礼物收了，这封她娘家寄来的信嘛，小五就不必要看了。
　　……
　　十月初五那日，从宫中派来八人的轿子，小五用团扇挡着脸，被大哥背上了花轿。这位年幼的王妃身段尚未长成，但身上的琉璃佩环响叮当，碰撞出来的声音悦耳极了。
　　遍头珠翠步摇，头发梳成油光水滑的高髻，叫人不容小觑。
　　大哥魏叔玉是个温柔的中年帅哥，他有些不舍地看着妹妹单薄的身影，只说：“小五，上花轿吧。”
　　从今日之后，他再见到妹妹，都要向滕王妃行礼称臣了。
　　“大兄，你要把爹娘照顾好啊。”
　　小五被挡在团扇后的脸，已经含着泪花。她总想着嫁给大胃，可真到了离家这会儿，她却难受起来。婚礼之后，她就不算是魏家人了。
　　以我之姓，冠你之名。
　　严格来说，她应给被称作“李魏氏”。
　　她扶着团扇，用余光看到了前方有个眸若清泉的男孩。他的皮肤有点晒黑了，但眼里仿佛有星河，一笑之间，跟当年幼儿园上学时一样。
　　“小五，我来娶你了。”
　　“嗯。”
　　滕王牵着红绸的另一端，在大安宫拜过父母和天地。男孩和女孩双对着行礼，头顶的琉璃大吊灯照得人脸上发热。
　　萧依依和李渊留意到孩子们的神情，底下握住了手，感慨万分。他们来到大唐都那么久了，连儿子都要娶媳妇了。
　　这里已经变成了他们的根，他们的埋骨之地。
　　五年之后
　　大胃带着小五、父母还有干姐姐照儿在刚建成的滕王阁前，合影纪念。哦，大唐没有照相机，是擅长画画的大胃亲自勾勒出草图，认真画上去的。
　　滕王的画技不错，把每一个的神态都捕捉到了。
　　小五靠在大胃的肩膀上，笑得一脸甜蜜。萧依依挽住了李渊的手臂，被儿子认真地记录下来了。干姐姐照儿的右手摸着肚子，姿态有点奇怪哦。
　　大胃把这副全家福挂在了滕王阁里，珍视非常。
　　用了好几年时间，依照起伏的山峦，终于把滕王阁建成了。雕梁画栋，每一处都精美无比，红色的阁道犹如飞翔在天空，从阁上看深不见底。
　　附近有白鹤、野鸭栖息的小洲，呀呀的鸟鸣充满了生机。
　　萧依依看到如此美景，忍不住装了个逼：“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众人纷纷夸赞，词句气魄宏大，境界极美。
　　知道内情的李渊没有拆穿她，给媳妇拨了拨被风吹乱的发丝，中气十足地喊道：“今天是个好日子，我给你们做一桌！吃什么都行！”
　　照儿头一个拍手响应：“好啊，最想念干爹做的菜了。”
　　小五抿着嘴笑：“我家大胃爱吃野鸭子，说这个季节的肥呢。”
　　“耶耶，做.鸭不够啊，好歹也来条鳜鱼，再搞个鸡.吧。耶耶你打我干嘛。”
　　李渊面无表情：“……”
　　这么大个人，连话都不会说，该打！



第一卷 第136章
　　话说照儿当年和干爹干娘分别以后, 跟着李承乾和称心, 一路往北边而去。
　　有恒山王的旗子扯着，她倒没有受到过什么委屈，反而连边地的官员都会奉承一二。
　　为何啊？
　　李承乾虽然从太子的位置上退下来，但在职期间没有过错, 对外宣称身体不好难以继续工作罢了, 也勉强算是体面离场。而王爷的车队里只有她这么一个貌美的姑娘, 正常人看到都会想：
　　啊, 这肯定是王爷的姬妾！
　　照儿面对世人的误解, 总是抿着嘴矜持一笑，抱着“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态度。别人怎么说怎么想她不管，反正她就是在那儿当个称职的花瓶。
　　这就更坐实了她的身份了。
　　李承乾是个聪明人, 愿意护着干姑姑一二，自然是看穿不说破。称心这个傻傻的，给他是个心眼子也不够照儿斗, 懵懵懂懂的啥也不知道。
　　之前有消息说, 有人在北地看到了称心姐姐的消息。李承乾派人帮忙打听了很久，终于在与回鹘可汗的一次宴饮中, 找到了一名宠姬。那个女人年岁不大，生得比揽月更美，身段妖娆, 给可汗倒酒时总会露出白皙的脖颈。
　　胡人豪放，见恒山王多看了两眼，还戏言说要把这个美人送给他。
　　“不不, 君子不夺人所好，只觉得这美人和我身边的朋友有点像。”李承乾把称心请了出来，两人一对面，那名宠姬就愣了一下。
　　她娇笑，眼底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这名小兄弟生得比妾还貌美，我要是有个这样的弟弟，能在草原上吹嘘一个月呢！”
　　称心当场纳头便拜，亲亲热热地喊了姐姐，还给回鹘可汗敬酒，喊了姐夫。
　　可汗乐得看了场热闹，吃酒吃了个烂醉，不多时便由美人搀扶着会帐中歇下了。等可汗的呼噜声打得震天响，那名宠姬换了随侍的衣裳，偷偷溜了出来。
　　她最近得宠，无人敢拦她。
　　这人找到了称心，再看时已落下泪来。她只比称心大了一岁，正是程家的小四，她被人贩子转了几手卖到北边，先是充作女奴，后来费了很大的手段才攀上可汗。和酒宴上妖里妖气的模样不一样，这时的她洗尽了脂粉，眼神一片冰冷。
　　“他们不当我是人，大冷天里还要干活，身子早就熬坏了……”
　　“不知道我还能受宠多久，总该给自己想个退路。”
　　“我知道这边有一个草场，被一个破落贵族攒在手里，快要卖了。我使点关系，叫弟弟拿到手里，我以后人老色衰总要回来的。”
　　称心捧着姐姐递过来的小包裹，沉甸甸的，想到四姐的悲惨遭遇心里就难受。草场怎么管理，他也不懂啊，但他一口答应下来，说要给姐姐攒养老银子。
　　次日，他找到了脑子最精明的照儿姑娘，说了这事儿。
　　照儿听了一上午宠姬上位记，表示了崇高的敬意。她开局是国公的女儿，耶耶去世后日子尚且如此难熬。四姐被卖作女奴，那日子苦得可想而知。
　　“那就养羊吧。”照儿想了想，“羊肉可食，羊奶也是个养人的好东西。”
　　丰美的水草养育出最肥壮的羊群，大批的羊肉供应出来，一日能产十几桶羊奶。草场上的日照足，养出来的羊一点儿也不膻，比长安城的更加好吃。
　　照儿和称心一块儿撸串，撒点小茴香黑胡椒的，那个味儿连神仙都馋嘴。羊肉香气逼人，烤出来的少许羊肉留到了瘦肉上，让每一寸肉都吃着不柴，反而有一种美妙的焦香味。烤得极嫩的羊肉串充满肉汁，吃着每一口都是浓郁的肉香味。
　　再来几口北边的马奶酒，酸得很解腻，这种粗狂豪迈的风味，真叫人着迷。
　　吃得照儿一抹嘴，灵机一动：“不如我们就开一家大唐不夜城吧！”
　　所谓不夜城，就是在沐足城的基础上，添加烧烤撸串的服务。热乎乎地蒸个桑拿搓完澡，再来喝点小酒吃烤串看小姐姐们歌舞表演，那滋味美得快上天了。
　　嗯，不夜城里的羊肉全由草场出品，品质有保证，供应很稳定。
　　两处强强联合，在赚钱上能发挥出“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恒山王李承乾邀请回鹘可汗来玩一玩，差点就让这位爱享受的大王不愿意走了。这个长着络腮胡子的大王自诩见多识广，可一进大唐不夜城，才知道还是唐人会玩啊！
　　他尤爱搓澡，还点了奶搓！
　　那搓澡姑娘柔软的双手在他身上搓圆按扁，如同狂风扫落叶一样，把他杀得片甲不留，全身通红。再用点羊奶搓搓，丝般顺滑，可汗感觉自己的皮肤比女人都要滑好多。
　　哼，谁说可汗年纪大不爱洗澡的？
　　他也是个爱美爱护肤的草原美男子啊。
　　一同按摩捏脚下来，回鹘可汗整个人连骨头都酥了，再三确认不能把搓澡小工带回去后，他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不夜城。嗯，回去跟手下说一声，以后别来这片城市搞小动作了。
　　要是把不夜城搞关门了，他上那儿奶搓啊！
　　这儿的人说话真好听，还喊他靓仔，他超喜欢这儿的！
　　……
　　等照儿收到干弟弟的结婚喜帖时，她叹了一口气，连大胃都结婚了，她还是个单身狗啊！
　　也怪她当初的“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以至于人人都以为她是李承乾的人，无人敢上门提亲。只有那经常来不夜城享受的回鹘可汗，知道她有不夜城的股份后，蠢蠢欲动。
　　“武姑娘要不跟我去回鹘吧？我给你出钱开分店呢！”络腮胡子的大叔挺着个将军肚，笑得很和蔼。
　　照儿：“……”
　　我图您年纪大？图您不洗澡？
　　她还是算了吧。
　　一时单身一时爽，一直单身一直爽。
　　照儿算着日期，和李承乾等人一起回去长安了。她给干弟弟准备了好多北方的特产，看着婚礼上热闹的场景，突然间有些惆怅。
　　她都十九了，是个老姑娘了。
　　按照这个年纪，她只能给人当续弦，或者嫁个不怎么样的人家。
　　但照儿就是不想受那股气，她不想过那种围着一家子转的日子，不想唯唯诺诺地跟在婆婆后面，像个小丫鬟一样，然后在院子里过完她的一生。
　　她是个很有想法的女孩，甚至非常离经叛道。
　　在亲娘杨氏欲言又止的眼神中，她逃避似的回到了北边。在这儿没人会催她结婚，当然也没有人敢跟她求婚。
　　五年后，照儿再次回到了长安，干弟弟大胃要来长安接走他的王妃，然后邀请姐姐一同去滕县玩玩。二十四岁的姑娘还是个单身狗，她脸上的婴儿肥褪去，加上在商场上杀伐果断的气质，长成了一个魅力四射的大美人。
　　成熟，神秘，眼里有故事。
　　她生得一双好看的丹凤眼，眼波流转间妩媚非常。身上裹着一件难得的白狐裘，衬得她粉面桃花，美丽动人。
　　她没敢回家，怕被亲娘杨氏说得耳朵都起茧子了。她跑去了自己开的大唐沐足城，打算泡泡夜店，喝点小酒。
　　今天的店里有点冷清，也许是因为天气冷了。吧台上人不多，只有个英俊的小哥哥坐在那儿大眼瞪小眼，似乎还没想好喝什么。
　　“那就点一杯红粉佳人，好酒赠美人，我请客。”照儿插了句嘴，看着小哥哥好看的侧脸，故意想要撩他一下。
　　她的字典里可没有“不娶何撩”四个字，既然都单着了，撩一下说不定有意外收获呢。
　　红粉佳人是店里比较热销的鸡尾酒，用鸡蛋清和红石榴汁调制而成。还会多加一些牛奶和淡奶油，粉红色的颜色在灯光下非常迷人。
　　“那在下就谢谢这位小姐。”
　　小哥哥先是一愣，然后就笑起来了。他的声音很好听，握住酒杯的手指纤长有力。照儿瞧着他的手，应该是个常年拿笔的文化人。他一口一口地喝着酒，眼神还回望着照儿，一滴酒液顺着他的脖子流到了喉结上，眼看着就要流到衣服里面了。
　　看得照儿口干舌燥，这个人太绝了。
　　比她在草原上见识的套马滴汉子，还要好看太多。
　　“要吃点东西吗？我知道这儿有酒酿丸子，轻易不对外卖的。”照儿提议道。
　　“那就尝尝吧。”
　　那人微微点头，笑得跟朵花儿一样，喝过鸡尾酒的嘴润润的，是粉红色的。被美色所迷的照儿头脑晕乎乎的，很难得的，她倒贴钱请人喝酒吃东西。
　　两人分食了一大碗酒酿丸子，身上便开始冒汗，酒意熏熏的涌上来了。照儿眼看着小哥哥醉得倒下去，很没良心地把人家捡尸。
　　嘿嘿，吃了她的东西，就是她的人！
　　谁叫你泡夜店喝醉啊，今天她武照儿就给他上一课！
　　黑暗中似乎有影子在动，在照儿看不到的角落，那人的手轻轻摆了摆，要出来的影子又缩回去了。
　　藏在暗处的两个隐卫，眼睁睁地瞧着陛下被人捡走，不敢发出一丝声响。他们像是看门的大狗一样，偷偷地寻摸到陛下和那姑娘的房门外，竖起耳朵听里面的声响。
　　两人眉来眼去的，全是用眼神对话。
　　“还是陛下厉害啊，这么漂亮的姑娘居然不花钱就勾到手了。”
　　“以我的经验看，应该是个黄花大姑娘呢。”
　　“嘶，大姑娘都敢这么猛？敢捡人？”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怎么被捡的就不是我呢。”
　　月光透过窗户，打在了床里的帷幔上，照儿抱着旁边的大帅哥，神情挺满足的。都是月亮惹的祸，月光太美，这小哥哥又太温柔。
　　她刚开始只是想偷偷亲一下的，谁知，谁知……
　　嗯，她会对他负责的。



第一卷 第137章
　　一觉睡醒, 照儿瞧着那个小哥哥的侧脸, 陷入了沉思。虽说她想要对人家负责，但是一直单身的她顾虑颇多。
　　若是人家已经有对象呢？那她岂不成了拆散别人姻缘的小三？
　　若是人家的家境穷得鬼都不来，她也不是去扶贫的啊。
　　若是人家的家里管得严呢？她还想着出门做生意，把不夜城沐足城美容院事业发扬光大呢。
　　果不其然, 那位公子收拾好衣裳, 眼里带着淡淡的笑意。他也对照儿的颜值和情.趣挺满意的, 打算把这样的美人收入房中。从来没有主动追求过女孩子的李·大猪蹄子·治（都是妃嫔们争宠的）, 张嘴便说：
　　“我与姑娘情投意合, 姑娘可愿为我三房？”宫中已有王皇后和萧淑妃，再高的位分是给不了的。
　　前面的话听得照儿还挺顺耳的，后面那句几乎把她气笑了。
　　她武照儿可没有那么贱, 连二奶都做不成，沦落到去做人家三奶的！
　　她大大地翻了个白眼，如此粗鄙的行为让李治眉头微微一皱。她一把推开想要温存一番的臭男人, 谁叫她心急, 上了个有妇之夫呢？
　　吃个亏她也认了，算她有眼无珠。
　　照儿还没在情感中沉溺进去, 只不过馋他身子罢了。她果断地抽身出来，像个拔X无情的渣女一样。刚才还巧笑倩兮的美人顿时翻脸，冰冷无情地要把李治往外头推, 赶出去房门。
　　“走，到外头别说认识我，就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还有, 你这玉佩快拿走，你当去嫖啊？老娘缺你这点钱？”
　　“我生得这般美，追我的人从大唐排到突厥，我不嫁你，大把人上门求娶我呢。”
　　当然，最后一句是谎话，哪里有人在追她啊。照儿嘴上骂着，心里暗暗地想：要嫖也是我嫖，我嫖了个肤白貌美的大帅哥，也是值了。
　　还别说，这服务真不错，要是按黄.色行业里的来划分，大概算是帝皇级超豪华服务了。人又温柔，长得又好看，就是最后不会说话，扣个两分吧。
　　这时，照儿不知道的是，她享受的是真·帝皇级服务。
　　……
　　被人骂了一场，头一次在女孩子身上吃瘪的李治，吃了一肚子气就回宫去了。气消之后，他偶尔会回味一下沐足城里的美丽泼辣老板娘，但总是人去楼空，说老板娘不在。
　　“有缘无分啊。”他叹了一声。
　　另外一头，在去滕县的路上，照儿晕车晕得厉害，坐车总是吐得不行。干弟弟大胃给她送来野外摘的酸梅子，酸得牙都软了，才勉强把那股恶心劲止住。
　　“姐姐在外面跑商，还晕车，应该很难受吧。”同车的小五一脸同情地给她揉揉穴位，让她好受不少。
　　虚弱的照儿点点头，脸色发白，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她也纳闷，自己以往南北跑了好几回，还能在车里跟称心打牌呢，精神头好极了。
　　这会儿怎么就吐得这般厉害？
　　难道是她不适应这边的水土？
　　等她到了滕县的时候，情况就更糟了。滕县盛产水产鱼虾，她闻到那股鱼腥气，一嘴都吃不下去。幸好干爹切了一碟酸瓜丝，她吃酸瓜配肉粥，胃口稍稍开了，勉强能混个肚儿饱。
　　等参观完滕王阁，她带着几坛子酸瓜和酸菜，逃难似的回去北方的边城了。
　　因为她发现，她好像怀！孕！了！
　　好东西吃了就想吐，但腰围好似一天天地涨起来了。留守边境的称心和李承乾再见到照儿的时候，都吓了一跳。她脸上的肉都凹陷下去，肚子却挺了起来，整个人的气色不太好，看得真叫人心疼。
　　不用问了，一看就知道是带球跑。
　　李承乾是个聪明人，见照儿对腹中的孩子没有抗拒，便心知不是被人害了才搞出人命的。称心想要给爱人生孩子，可惜他也生不出来。
　　他好奇地摸摸照儿的肚子，轻声地问：“这几个月了？”
　　“快七个月了。”
　　照儿看着肚子，目光有些复杂。
　　她知道自己怀孕后，愣了一下，就决定把他生下来。她手里有钱，何不自己把孩子带大，让这孩子给她跟她姓武，给她养老？
　　至于孩子的亲生父亲，站在一边凉快去吧。
　　不得不说，照儿的思想还挺新潮的。
　　称心对于好朋友的孩子，也表示非常期待。他每天给照儿煮三个荷包蛋，心满意足地看着她吃下去补充营养，再瞧瞧这肚子有没有长大一些。
　　吃鸡蛋吃到吐的照儿：“……”
　　要不是她知道称心喜欢男人，瞅这个体贴劲儿，差点就以为他是孩子的父亲了。
　　那李承乾也不管管！
　　肚子发作的时候，照儿还啃着一嘴鸡蛋，差点噎过去了。她好歹灌了两大杯水，顺了下去，才叫了侍女稳婆进来。李承乾也是个厚道人，他出面叫人备了最专业的大夫和稳婆团队，帮助干姑姑生产。
　　“用力，夫人用力啊！”
　　“快见到头了！见到头了！”
　　“哟，是个小公子呢，有七斤重！”
　　照儿是个要强的，生产过程都攒着力，没有大声嘶吼。瞧着自己生出来的红皮小猴子，她嫌弃地瞧了一眼，真丑。
　　“哎哟，夫人您可别嫌弃，这孩子可不丑了。”贺喜的稳婆以为照儿是恒山王的女人，抱着孩子出去就给李承乾看。她大声夸道，好多讨两个赏金：“小公子的耳廓圆，鼻子也高，生得跟您一般模样，这耳垂多厚哇，是个有福气的。”
　　众人都看向王爷，一片贺喜之声，说小公子跟他极像。
　　连称心也狐疑地瞧着他。
　　背锅大侠李承乾：“……”
　　不，我不是，我没有！
　　称心你相信我啊，这孩子都不是我的种，我和你都一直呆着呢。
　　“我信你。”称心甜甜地笑着，笑得李承乾后被发冷，“你要是敢对不起我，我就把你咔嚓了。”
　　手上还配了模拟的动作，是跟着照儿学彪了。
　　……
　　照儿很疼这个儿子，跟他取了小名叫做“蛋.蛋”。蛋.蛋结合了父母外貌上的优点，长成一个白白胖胖的小男孩。他穿着小靴子小皮袄，红红火火的一身非常喜庆，他一手牵着李承乾，一手牵着称心，在外面逛街呢。
　　神奇的是，蛋.蛋的脸竟然长得和李承乾有三分相似，连买东西讨价还价时候的神态，都是一样的。
　　他们一块儿上街的时候，总会被认为是父子，嗯，那个做父亲的真不知羞，喜欢男人哩。
　　称心对蛋.蛋也很好，蛋.蛋想要买什么小玩意儿，李承乾掏钱，他在一旁拎东西。这和谐的一家三口，边城人已经见怪不怪了。
　　“世风日下啊，现在的狗男男都这么肆无忌惮了吗？”有外乡人看不过，小声吐槽了一句。
　　“你快别说了，那是王爷，王爷！”路边卖茶的大叔消息最灵通，看着走远的“一家三口”，挤眉弄眼的，似乎知道好多内情。
　　外乡人在茶摊子上，坐下来买了壶茶水，卖茶的大叔便和他唠嗑起来。
　　“你来这儿，可有听说大·保健美容院、大唐沐足城和大唐不夜城？”
　　“自然是听过的。”
　　“那你可知这些店都是谁开的？”
　　“正是那财神娘子武娘子开的。”
　　“那你可知道刚才路过的孩子是武娘子产的？”
　　“这我可不知道了，大叔快给我说说其中的缘由。”
　　听得外乡人的注意力完全被勾起来了，卖茶大叔压低了声音，说恒山王喜欢男人。
　　“对，就是刚才孩子牵着的另一个人。那位程家公子真是厉害，居然能笼络住武娘子给他借腹生子。回鹘可汗本来一直在追求武娘子的，但武娘子对王爷有情，拒绝了可汗，答应了程家公子的计划。明明三个人的感情，偏武娘子不能拥有姓名……”
　　这么一个结合晋江耽美、言情、宅斗、商战、家国元素的狗血小故事，就在此地传播开来了。
　　情节可谓跌宕起伏、刺激无比！
　　那个外乡人听了一肚子八卦，又喝了一肚子茶水，心满意足地走了。
　　卖茶大叔哼着歌儿，收拾着桌子上的茶汤水渍，多亏他原创的优秀作品，才能比平日多卖几十壶茶呢。
　　……
　　蛋.蛋是个聪明的孩子，他四五岁的时候，跟着阿娘在美容院里打转，被无数美貌阿姨小姐姐亲亲抱抱，小小年纪已经领略到人生巅峰。等长大一些的时候，他到不夜城去帮忙，人人都说他是招财童子，能带动店里的销售业绩。
　　连回鹘可汗来店里光临，都会给他带把奶糖尝尝。
　　小小的人儿并没有因此而自满：“阿娘说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蛋.蛋把奶糖吃了，回头连个九折优惠都不给可汗打。他坐在前台椅子上，手里拿着干舅舅滕王寄过来的铅笔，一笔一划地记着账目。他今年八岁了，学会阿拉伯数字和加减乘除，能给家里算账了。
　　蛋.蛋很认真，手上写着，眼睛还看向门口。他养成了一双富贵眼，进来店里的顾客都会被他用眼神扫一遍，兜里有没有钱消费，他一看便知。
　　“嗯，这个人身上穿着羊皮袍子，熏了劣质香料，应该是外邦来的小贵族。能给他推荐个醋搓或者奶搓，红酒搓太贵，他应该消费不起。”
　　“咦，这个人穿着不怎么样，发型也乱了，但脚上的鞋子和腰带是个好货色，走路仪态也好。应该是赶路久了，兜里会有钱的，尽情推荐。”
　　“嘶，这个大婶的衣服勒得紧紧的，一看就是借别人家的衣裳风光一回。她顶多就是来沐足，不舍得花钱。”
　　蛋.蛋小声跟旁边的服务生说了，让他们一人领着一个顾客，推荐服务。小男孩的眼光很准，他说的多半没有错，服务生“因财施教”，客人也不会因为产品价格太高而感到难堪。
　　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蛋.蛋对自己的判断非常满意。
　　他看着店外车水马龙，店里灯火通明，叫大厨做了一碗嫩嫩的窝蛋奶，一边吃着一边看店。娘说了，等他长大些，就让他去外头开分店。
　　“那应该很好玩吧。”蛋.蛋想着阿娘威风的样子，非常羡慕。
　　年幼的孩童，心里只有一个愿望：开分店，做老板！
　　到时候他手下能掌管二十个美貌大姑娘、三十个帅气大哥哥、四十个打扫阿姨，全都跟在他身后走，整齐划一地喊他一声“武总好”，那个气派……
　　连皇帝老子都羡慕他呢！



第一卷 第138章
　　蛋蛋在外头被当作是王爷私生子, 小孩手里更是从来没有缺过零花钱。
　　这就更加坐实了他“高富帅”的身份了。
　　除了给阿娘看店之余, 蛋蛋在北地还结识了好多朋友。他生得好看又有钱，这样的人在古今中外永远是最受欢迎的。他的身上随时会带着小零嘴，肉干葡萄干奶酪块，或者是西域贩来价格昂贵的玛仁糖。
　　蛋蛋擅长交际, 广交各族小朋友, 说起突厥语回鹘语甚至吐蕃语, 比外交大臣还溜。和做生意时候的富贵眼不同, 他不拘身份地位, 都能和别人玩得来，从来不会瞧不起人。
　　“因为无论是谁，都不及我有钱有颜。”
　　小武总蛋蛋如是说道。
　　他玩得很开心, 收到了突厥兄弟送给他的狼牙小刀，还收到了回鹘小妹妹摘给他的花环。回鹘可汗对这个能说会道还爱偷偷喝酒的小朋友很喜欢，就差认他做干儿子了。
　　可汗大手一挥, 非常大方：“蛋蛋, 你留下来嘛，我给你管理几片大草场, 比你娘的店大多了。”
　　“谢谢可汗，可草场里没有美貌的大姐姐啊。”
　　蛋蛋婉拒道，他人小脑子可不傻, 管牛羊哪里有开不夜城好。他现在手下已经有两个好看的部长阿姨，分管十数个青春靓丽的大姐姐。往日里大姐姐们给他嘘寒问暖，端茶倒水还捏脚, 比皇帝老儿还享受呢。
　　“哈嚏！”
　　远在长安的李治，稳稳地打了个打喷嚏。
　　吹嘘了一大轮，又跟着回鹘可汗玩了几回坟头蹦迪，不，篝火蹦迪。蛋蛋带着一大车可汗送给他的礼物，骑着宝马背着小弓箭回家了。
　　他穿着一套胡人的衣服，头戴着厚厚的毛皮帽子，头顶还编了几条小辫，脸蛋晒得红红的，身上还带点烤肉孜然的味儿。
　　活脱脱就像是一个异族小孩。
　　再者，李承乾当年也是个爱玩的，最爱玩草地蹦迪吃烧烤cosplay突厥人。他和蛋蛋的爱好口味相貌都差不多，压根就把蛋蛋当成是自己亲儿子养了。
　　“蛋蛋，去草原撸串不？”
　　“去，伯父等等我啊！”
　　李承乾一呼即应，蛋蛋屁颠屁颠地拿着烤肉红柳签子，骑着马跟在后头。这熊孩子还偷偷从店里拿了两坛子上好的红酒，两人吃肉喝酒搞了个烂醉才回城。
　　是的，蛋蛋继承了李治不怎么样的酒量，偏偏很爱喝酒。幸好这个年代的酒度数都不高，也没让蛋蛋喝出毛病来。
　　这么个浑身酒气的小孩被送回家里，还傻傻地笑着，差点没把照儿气哭！
　　“你这熊孩子，好的不学，尽学些胡人的习气！”
　　在外面征战商场的武娘子，回到家里，其实是个很爱孩子的母亲。她只生得这么一个宝贝，又不想嫁人，就指望着蛋蛋来养老。
　　当娘的，哪个不想要孩子知礼学好？
　　古有孟母三迁，今有武娘子携子还乡。
　　眼看着，十岁的蛋蛋都跟突厥小伙伴约着去偷看大姑娘洗澡，照儿忍无可忍，决定带蛋蛋回去长安。长安是大唐的首都，那儿聚集着全国的文化人，她想要把蛋蛋塞进去国子监读书，总能学好一些吧。
　　恒山王李承乾离京数年，也有些怀念，他上奏折给皇帝说想回来，坐稳了皇位的李治也批准了。
　　于是，这一群从长安出来的小伙伴，又一哗啦地回去了。
　　在外人看来，恒山王携美妾俊男和一个小儿子回京，尽享齐人之福，何不美哉。
　　甚至连蛋蛋暗地里也是这样认为的。
　　小孩瞧着李承乾的脸，又在镜子里瞅瞅自己的脸，不大确定地问道：“伯父，你真的不是我耶耶吗？”
　　人人都说他是李伯父的儿子，他也觉得他们长得像呢。
　　“我也想蛋蛋是我的儿子啊。”李承乾摸摸小孩的头，给他带好帽子，怕他人小着凉了，“当年你娘怀着你，才回来的。你想要知道你耶耶是谁，该去问你娘。”
　　“好吧。”
　　小孩没认上爹，有些失望地垂下头。李伯父多好哇，是王爷，比他还高富帅呢。回头问了阿娘，阿娘说他的亲爹是个穷光蛋，想要骗财骗色，她瞅着不对劲，就把他一脚踹开了。
　　小孩脑补着，他亲爹是靠着一张脸皮子才当了李伯父的替身吧。
　　在外头听多了传奇话本小故事，蛋蛋脑补出一大段“亲娘求而不得、情陷替身、又发现白月光伯父才是真爱”的优秀晋江言情小说。
　　“哈嚏——哈嚏——哈嚏！”
　　坐在太极宫里的李治，狠狠地连打了三个喷嚏。
　　当年的太宗皇帝已经去世，但李渊身子骨还挺硬朗的，顿顿能吃肉呢。照儿得知干爹和干娘最近在刘家村里养老，准备带着蛋蛋去拜访。
　　她很感激这对夫妻，她能取得今日这样的成就，离不开这两人的指点。
　　干爹的七十大寿快要到了，在几天的时间内，她带着儿子采购了很多礼物，把自己收拾体面后，才坐着马车和李承乾称心一道上门去。
　　蛋蛋对于这位传说中的干外祖很崇拜，这可是皇帝，皇帝呢！他认识过最尊贵的人，就是伯父李承乾和回鹘可汗了。
　　都说大唐皇帝是天可汗，连回鹘可汗都要对大唐皇帝进贡。蛋蛋对这样的大人物既向往又有些害怕，他整理着自己的衣摆，变得规规矩矩的，生怕惹这位老祖宗生气了。
　　“没事儿，放轻松些。”照儿看出了儿子的心思，握着儿子的手往门口走去，“干爹从不为难人，他老人家爱做菜，当年还给我们做了一大桌子好吃的。现在他老人家老了，不知道还做不做得动……”
　　啊？皇帝都做菜啊？
　　蛋蛋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
　　他看见亲娘拍了拍一处院子的大门，里面传出来阵阵狗吠声，还夹杂着有人说话的声音。小孩好奇地站在照儿身后，探出头来张望着，干外祖居然就住在这种地方。
　　莫非是传说中的“大隐隐于市”？
　　听到有狗子踏踏踏走来的声音，有人应了一声，给他们开门了。听着是个男人的声音，年岁不大，还挺好听有气质的……
　　蛋蛋伸长了脖子，瞧见门开了，目光落在了那个人的身上。
　　顿时，母子俩眼神好似见了鬼一样。
　　“啊？”
　　“啊！”
　　“啊……”
　　三声惊呼响了起来，照儿认出了这就是当年被她捡尸的那人，怎么无端端会出现在这里。李治人不蠢记忆力也不差，瞧着还有些印象的美丽老板娘，跟生得和他一个模子倒出来的小孩，脑子一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剩下的那一声，是蛋蛋叫出来的，他看看前头的李治，又看看后面拎着礼物的李承乾。
　　“伯父，原来你说的是真的，我不是你的儿子啊！”
　　这熊孩子说的什么屁话。
　　听得李治的脸一下子就黑了。
　　有能力的男人，谁想要自己的儿子认别人做爹呢，就算那是自己的兄长也不行。幸亏李治的涵养不错，下一瞬间，他就恢复了平常温润如玉的模样。
　　他忍住了想要把儿子抢回来的冲动，对着门外的一群人说道：“大哥，这位姑娘，都进来吧。”
　　他自我介绍身份，沾沾自喜地说：“我姓李，排行第九，是李家老爷的孙子……”
　　这个美丽老板娘是跟着大哥来的，想必能猜测出他的身份。正常女人在王爷和皇帝之间，肯定会选择皇帝啊！
　　太宗皇帝抢了建成太子的几个老婆，他若是把大哥的姬妾抢过来……
　　也不算太难听吧，挺多是有样学样罢了。
　　李治看着久别重逢的大哥，没有感动，就是醋起来了。
　　好哇，大哥你变坏了，不仅抢我媳妇，还抢我儿子！
　　那就别怪我不择手段了！
　　李治想象着把老板娘和儿子带回宫里，其乐融融的样子。另一边照儿知道他的身份，不但没有高兴，反而暗中翻了个白眼。
　　她不小心睡了皇帝，那皇帝是不是会来把她的儿子抢走？她还盘算着儿子跟她姓武，继承她的事业呢。
　　照儿清了清嗓子，也介绍自己：“妾身姓武，今日来拜访干爹干娘的，我们母子命好苦啊，那狠心的贼汉子，抛弃了我们两个就跑了！”
　　似乎为了表明蛋蛋和他没有关系，照儿还装模做样干嚎了几声，眼泪不见半滴。
　　被当作贼汉子的李治：“……”
　　他什么时候吃了就跑？明明是你赶我走的。
　　不，不对，这老板娘是他的干姑姑？他把姑姑给干了？
　　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李治的头脑里懵懵的，旁边的蛋蛋看了回热闹，还小声地问他娘。
　　“阿娘，你不是说我耶耶是个穷光蛋，骗财骗色吗？他是坏人，我们别跟他好。”
　　早熟的蛋蛋生怕她娘又被贼汉子骗了，出言相劝。他从小跟着母亲过日子，母亲在他心里是头一等重要的。比起不知底细的亲爹，他更依靠的是一把屎一把尿抚育他的阿娘。
　　此言一出，李·穷光蛋·贼汉子·治的脸又黑了。



第一卷 第139章
　　不知道李治和照儿怎么谈判的, 目前而言, 蛋蛋依旧归照儿抚养，李治并不插手。
　　但在强权之下，武蛋蛋被更名为李旦，算是跟亲爹姓了。他们母子二人被安置在一处超过一千平米的豪华宅院里, 哦, 这是哪个大官犯罪被查抄了的。
　　李治抄了人家的家产, 用来养小老婆, 用得理所当然。照儿和蛋蛋享受着皇帝的包养, 住得也特别理所当然。
　　蛋蛋在院子里跑进跑出，这儿的风景布置与北地不一样，花园里种着娇艳的牡丹花, 池子还养着红锦鲤，果然是一番都城气派。小孩有大房子住，又认了亲生父亲, 神情有些兴奋, 脸蛋跑得红红的。
　　“阿娘，我们以后就住在这里吗？”
　　“嗯。”
　　照儿点点头, 臭男人给的东西，不要白不要。她跟李治没有太多感情，只把屋契要到手里。这样的市中心一环内大房子, 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她做生意挣一年，都不知道能不能买下来呢。
　　拿到手就是自己的了, 即使皇后上门来，也休想她吐出来一分一毫！
　　“蛋蛋喜欢这里吗？要不要跟耶耶一起住？那儿更大呢……”李治企图把儿子忽悠进宫，他生的儿子不多，真·喜当爹对他而言，是一件大好事。
　　“不要！我要跟阿娘一起住！”
　　蛋蛋十动然拒，他不傻，小孩知道自己母亲如今大概处于一种外室的身份。要他的阿娘进去跟正室二奶三奶一起赏花宴饮聊人生？
　　以他娘的脾气，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是不可能啊。
　　是外头的钱不香？还是沐足城里的小哥哥们不好看？
　　照儿宁愿在外面抛头露面做生意，也不想被人困在宫里。她的算盘打得啪啪响，只把李治当作工具人来用。给钱就拿，给房子也拿，这人要来吃饭聊两句探讨人体结构啊？
　　那就好好伺候着，末了就差喊一句“欢迎下次再来”。
　　李治挑了挑眉，他对于这种不正.当男，女关系，有种隐秘的刺激感，正上头着呢。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这位年轻的皇帝并没有反对，反而把私库里的好东西往这边拿。
　　有种偷.情的快乐。
　　看着乖巧懂事（才怪）的儿子李旦和美丽的老板娘武氏，李治感到心满意足了。外面彩旗飘飘，宫中红旗不倒，试问哪个男人能拒绝这样的美好生活？
　　连皇帝老儿都沉迷其中。
　　通过李治暗中使了关系，蛋蛋轻而易举就获得了国子监附属小学的入学机会，小孩作为一名插班生，进去读三年级了。
　　这对于三年一班的小学生而言，真是一件稀奇事！
　　国子监是贵族学校，小学生的名额难得，从来都是从皇亲国戚中挑选孩子，从一年级开始读起的。什么插班、跳级的，从来都没有这种情况。
　　同学们听老师说，今天会有个新同学来到，心里都好奇万分。
　　蛋蛋被老师带着，来到了三年一班的门口，他见里面的同学们都盯着他，一点儿也不怯，跟大家行了一礼，就开始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叫李旦，从边城来的，那儿的风沙特别大，附近草原上牛羊特别多！我家里挣了点钱，就供我来上学了……我读书不行，但我会努力跟上大家的进度，希望大家多多督促我，也多教教我。”
　　听得讲台下的孩子们眼睛都睁大了。
　　他们班里是来了个贫困生吗？
　　哇，李旦同学家里太惨了，草原上大概没有房子住吧。
　　小孩们只听说过高中部有扶贫的，叫贫困生来上学。没想到今日他们班上，也来了一个西北地区的贫困生。怀着同情的心理，好些贵族小孩都没有眼高于顶，而是对李旦表达善意。
　　其中有个叫窦豆儿的小姑娘，还让李旦坐在她旁边，主动跟他讲一两句功课。
　　小姑娘梳着可爱的羊角辫，翻开了课本，认真地说：“我们这节课是数学课，你还没拿到课本，就先看我的吧。你是不是不会用数字啊，我教你，这是1，2，3，4……”
　　蛋蛋：“……”
　　不好意思，店里的账都是我算的，十万二十万的大数据计算不在话下。
　　姑娘，你这道题都五六三十一了，算错了算错了。
　　不过有漂亮女孩子跟他说话，李旦不时点点头，装作听得很入迷的样子，心早就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讲台上的老师发现这两个人在讲小话，眉头微微皱起，有心巩固一下自己身为老师的威严。
　　那就喊个学生起来回答问题吧。
　　窦豆儿……算了，女孩子脸皮薄，万一不会就哭，那就很尴尬了。新来的那个李旦，一点儿都不懂规矩，就喊他！
　　老师清了清嗓子，目光瞄准李旦，喊人起来毫无心里负担：“李旦，你来回答一下这道题。1+2+3+……+97+98+99+100等于多少？”
　　这个教数学的老头子故意出个难题，先来个下马威，好让李旦以后上课都乖乖听话。
　　“五千零五十！”
　　李旦站了起来，眨了眨眼，心念一动就得到了答案。
　　唬得全班小孩都不敢说话，这新来的贫困生怎么比他们还厉害？
　　这不可能吧！
　　他们还没算出来答案，这个李旦已经脱口而出了。抬头再看看出题的老师，老师也大呼惊奇，笑容满面地点点头，直道：“李旦的答案是对的，那就坐下继续好好听课吧。”
　　对于成绩好的学生，老师总是格外宽容的。
　　旁边的窦豆儿替李旦送了一口气，下一秒她又脸红了。这新来的同学数学真好，枉她刚才好心教他基础知识呢，人家说不定把她当傻子看吧。
　　小女孩有些生气了，把头扭向另外一边，不乐意说话了。
　　李旦好不容易交到了一个朋友，小女孩气鼓鼓的脸像河豚一样，真可爱呢。他的手在桌子下悄悄折了个纸鹤，脚轻轻蹭了一下隔壁，还无师自通学会了递纸条。
　　“豆儿，我送给你的。”
　　“我来不及跟你说我会数学呀，但你教得真好，你真是个好人。”
　　收到一张“好人卡”，让窦豆儿又重新开心起来了。下课后，她勉为其难地和新同桌又和好了，下一节课是外语课，学的是突厥语。
　　“你会突厥语吗？要不我叫你啊？”她已经能说上三句了，怕这新同学出丑没信心。
　　“我会呀——”
　　这次李旦诚实地笑起来，没有再藏拙了。他的突厥语跟母语一样流利，都能用外语跟老师对话起来。这个从外交部退休下来的老头子有心收徒，还用吐蕃语考他两句。
　　谁知这小孩连吐蕃语也会！
　　说得比他这个当过外交官的还标准！
　　这个孩子是个天才！
　　“天才贫困生”李旦的大名，在国子监附属小学里开始传开了。除了要背诵经典的语文课，没有一样是李旦不会的，连骑马射箭他都能得个满分，数学外语更加不在话下。
　　这种家里穷苦的学霸，永远最能收获老师和同学们的同情心。
　　只有班里原本考第一名的萧火火看他不顺眼。
　　萧火火生得也好看，出身兰陵萧氏，身上有南梁皇族血统，姑姑更是宫中深受宠爱的萧淑妃。听说他小时候，连陛下都抱过他呢。他一向在班里最受瞩目，直到这个李旦来了之后，女孩子们都围到李旦身边了，人美心善的窦豆儿也被他夺走了……
　　“那个李旦有什么好的，就是个穷光蛋！”
　　小男孩气不过，期末考被李旦夺走了第一名，就要给这个“贫困生”一个教训。他喊上几个族里的子弟，就想要揍李旦一回。
　　“李旦，你可知道你惹了谁？”
　　两个不认识的孩子把李旦拉住，要把他往偏僻路上带。另外一个高一个头的男孩，伸出拳头就要往李旦身上砸。
　　幸好萧火火尚且知道些底线，不能搞出人命，叫这群霸凌的人不用武器，用拳头揍他一回就行了。
　　李旦瞅着对方手里没有小刀，心里一点儿也不慌。他淡定地从腰上抽出小马鞭，挥舞着把对方抽得身上都肿起来了。他还会一些胡人摔跤的技巧，用了巧劲把那个大点的孩子往路边一摔，“捧”的一声。
　　想必这个月不能下地了。
　　打得对方落花流水，李旦深藏功与名，整了整衣裳，回家去了。
　　可这场校园霸凌还没完。
　　萧火火见一计不成，又生了一计，他怂恿这群同族的兄弟向老师告状，说李旦打人。在学校里打人是要记大过的，他就是想要李旦吃瘪！
　　“李旦打人？”
　　班主任是个女老师，对于李旦这种认真上学成绩好的学生，向来有几分偏袒。她不愿听信一家之言，就给李旦身上记处分。一旦这孩子背上了处分，在国子监里读好几年，都会抬不起头的。
　　“就把双方家长都请来吧。”班主任对着李旦和萧氏子弟都这样说。
　　李旦回去家里，他娘正忙着做生意呢，他没脸把这样的事情找阿娘去说。何况在这个年代，教子都是男人的事儿。
　　于是李旦就找到了李治头上，说班主任要他见家长。
　　“我去给你开会？”李治挑了挑眉，“说吧，你犯了什么事儿。”
　　家里孩子难得跟他亲近，李治也并不抗拒去给孩子开会。宫中的儿子们都被养得太乖了，胆子小得跟鹌鹑一样，有这么一个会打架的儿子，看起来还真不赖。
　　像他。
　　当皇帝好几年，李治的脾气也养出来了，从来都只有他儿子欺负别人的，哪里有他儿子被人欺负的道理。当他听得李旦被人截住，一群孩子揍他儿子、李旦无奈反击的时候，皇帝的火气“噌噌噌”就上来了，穿上鞋子就要往小学里跑。
　　他娘的，谁敢打他儿子，都给他出来，出来！
　　幸好李治还记得换上常服，没穿着龙袍就跑出去了。
　　……
　　萧火火正偷偷地站在班主任办公室隔壁，想要看个热闹。他听得李旦说话的声音，一回头，好悬没给他吓死。
　　他姑父怎么来了？
　　不对，他姑父怎么长了一张和李旦差不多的脸？
　　后知后觉的萧火火，隐隐察觉自己惹出大祸来了。他见了皇帝姑父问声好，正想要偷溜的时候，被李旦截住了。
　　“萧同学，那天……”
　　吓得萧火火脸都白了，那天他是幕后指挥，他可没有揍李旦啊。
　　“那天你借了我的笔，什么时候还？”
　　李旦说话大喘气的，吓得萧火火腿都软了。这位小同学挥了挥手，嘴里含糊着说：“明日，明日便还。”
　　下一秒就跌跌撞撞地跑出去了。
　　李治一出，连带校长和年级主任都惊动起来了，老师们才后知后觉，班上原来来了个背景这么牛逼的学生！
　　幸亏他们没有瞧不起“贫困生”啊，不然不得要死啊？
　　宫中的萧淑妃受了无妄之灾，陛下接连着半年都没进过她宫里了。王皇后自以为胜了一场，陛下终于厌了那个姓萧的贱人了。
　　“武妹妹怎么好让孩子在外头受苦啊？”王皇后听闻陛下在宫外藏有一子，故作好心地建议道，“外面连个伺候的人都没有，又不知冷热，孩子还是养在宫里好些。”
　　李治：“不了，他们在宫外舒坦着呢。”
　　那对贪钱的母子啊，从来都爱钱，一点儿都不爱他。
　　别以为他听不出来，每次给零用钱的时候，蛋蛋跟他喊耶耶，总是喊得特别响亮的。照儿也喜欢钱，他若是带着钱去，照儿总是特别体贴温柔。
　　也特别妩媚。



第一卷 第140章
　　永淳元年, 太子李素节因堕马而患上足疾。
　　换句通俗易懂的话来说, 就是这位太子爷出去玩耍，不小心把腿玩瘸了。
　　宫中的萧淑妃知道儿子受此大难，哭得眼睛都肿了。她早已不复青春，皇帝也留恋宫外, 不爱上她这儿了。日子唯独还有些盼头, 就是她的儿子李素节被封作太子。
　　而如今, 太子瘸了, 哪里还能登上皇位啊？
　　古往今来, 这种容貌身体受损的皇子，都会被默认失去了皇位的竞争资格。
　　连皇帝李治也是这样认为的。
　　大唐皇帝是个瘸子，那如何服众？如何威震四方？
　　他叹了一口气, 打算给这个四儿子盖一个因病辞职的戳，让他退休去了。当年他的兄长李承乾从太子的位子上退下来，不也活得好好的嘛。
　　李治给李素节封岐州刺史、郇王, 自认为自己算是个好父亲。
　　如今李治也不年轻了, 他都五十三岁了。重新选择太子对他，对朝廷, 对大唐而言，都是一个艰难的事情。
　　相比起他的父亲太宗皇帝，他的子嗣并不多, 算上宫外的李旦，也不过是五个儿子。前太子李素节一朝落马，头三个母族不显的皇子都开始蠢蠢欲动了。
　　大皇子燕王李忠, 是宫人刘氏所生。二皇子原悼王李孝，宫人郑氏所生。三皇子泽王李上金，宫人杨氏所生。正所谓矮子堆里挑将军，所以不难理解李治之前选中了宠妃萧氏所生的四皇子李素节当太子。
　　可眼看着李素节都不是太子了，这三位皇子都深感自己胜利在望。
　　明明胆小了大半辈子，偏此刻内心充满了野心，企图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不对，起码是单车变劳斯莱斯。
　　儿子们故作兄友弟恭孝顺父母的模样，看得李治都脸疼。他当年是因为李承乾、李泰、李恪相争，才稀里糊涂地获得皇位。
　　但那会儿的雉奴是真的好孩子，他跟每个兄弟姐妹都很好，从来都没有闹翻过。他脾气好，但不代表他没脾气。
　　他是长孙皇后的幺儿，几个哥哥都让着他，脾气可大着呢。
　　要是有人敢欺负他，他也是敢挥着拳头打回去的！
　　“他们当朕是瞎子不成？原本连在学校里连打架都不敢的，现在说主动出兵去拓展我大唐版图？”
　　骗鬼的吧！
　　李治一点儿也不相信，要是他把皇位给到这几个胆小儿子的手里，估计能连带着大唐一起翻车。说起胆子大的，他想起了宫外的李旦，这小子的胆子忒大的。
　　大到就差没把天捅破。
　　李旦上小学就在学校里一打三，后来更是暗中把沐足城搞成了类似斥候（间谍）组织的模样，小小年纪就变成了黑.道大佬。那样一个销金窝，不知道掌握了长安多少秘密，要问哪个大臣家里新娶了小妾又偷偷贪污受贿藏了钱，准问这小子就没有错。
　　“那就是他吧。”
　　李治握笔的手紧了紧，那小子爱玩爱钱也并没有错。
　　别搞得像隋炀帝那样，把自己玩死就行。
　　……
　　在沐足城里享受的李旦还不知道，自己被父亲坑了一把。这会儿他哼着小曲，还叫了两个美貌小姐姐给他捏了捏肩膀。
　　美人娇声问着：“武总，这力度够不够呀？”
　　“够了够了。”
　　李旦还是很怀念武蛋蛋这个小名，让店里的员工都称呼他做“武总”。学霸的他前几年娶了学渣窦豆儿为妻，被那个姑娘管得可严了，连夜店都不许他泡。
　　这哪能啊？叫夜店老板不来夜店？
　　做梦吧，他要休妻，休妻！
　　心里是这样想的，但李旦还真不敢这样做，顶多就是把妻子晾在家里完事儿。很渣男的李旦心想，要是豆儿来求他回去，像刘备三顾茅庐那样……那他也不是不可以原谅她的。
　　“笃笃笃，笃笃笃……”
　　一阵敲门声响起，听得李旦的耳朵都竖起来了。他的嘴角偷偷笑着，果然是豆儿过来求他回家了吧。
　　说好的，谁先认输谁是狗！
　　李旦让按摩的小姐姐站到旁边，屁颠屁颠去看门了，他张嘴便噼哩哗啦地说：“你认输了你是狗！”
　　嗯？
　　门外的李治挑了挑眉，这熊孩子敢骂他老子？
　　胆子真的很大哦。
　　皇帝的一个眼神让李旦顿时就怂了，八面威风的武总面无表情地让按摩小姐下去，他耶耶找过来，肯定是有事情的。
　　“耶耶……您老人家上门来，有什么事情啊？”
　　李旦低着头搓了搓手，活像是小时候做错事情一样。这位黑.道大佬回想着，最近他没搞什么违法犯罪活动吧，街上说打.黄扫.非的，他店里也没涉.黄啊。
　　不过是在突厥那边代购了上百匹好马，进关没有交税罢了……
　　李旦偷瞄着李治的表情，他父亲应该不是来责怪他偷税漏税的事情吧？
　　李治还不知道自己儿子把手都伸到国外去了，他面不改色地和儿子一块儿喝了好几盏茶，在李旦的膀胱都难以忍受的时候，他才轻飘飘地说：
　　“蛋蛋，你对太子的位置想不想要？”
　　吓得李旦脚下一滑，肚子里的尿都快出来了。
　　来到长安之后，他知道自己的阿娘是皇帝的外室，就从来没有肖想过那座龙椅。皇帝有什么好的，起得比鸡还早，整天瞧着一群糟老头子在辩论，吵得耳朵里嗡嗡嗡的。
　　还不如他泡个夜店到二更，一觉睡到大中午。看着的都是美貌小姐姐，说话温声细语的，从不高声骂人。
　　简直是地上跟天上的区别！
　　当然，这话李旦不敢跟他老子说。
　　在脑子里转了一圈，平日里聪明机智的蛋蛋还是没搞清楚皇帝是什么套路。他像个乖孩子那样笑得很天真，只说：“耶耶给我，我就拿着。”
　　我也不抢，你爱给不给。
　　这在李治听来，就是想要的意思了。他的目光落在这个小儿子的身上，有些复杂，有些嫉妒。
　　说起来，李旦的运气可真好啊。
　　李治和照儿只是一场艳遇，居然就一晚中标有了他。这孩子先是有恒山王李承乾罩着，长大些后又有皇帝暗中照拂。而且他娘还特别能挣钱，这小子零花钱巨多，宫中的皇子只能领到死工资，说不定日子还没他这么舒心。
　　……
　　永淳三年，高宗皇帝李治驾崩，新立的太子李旦上位了。
　　传闻这名太子是武昭仪所生，那武昭仪是个难得的美人，深受高宗皇帝宠爱。高宗皇帝一直藏着她，只许他一个人见，不许外人见面。
　　嗯，就是大唐版“金屋藏娇”的故事。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武昭仪是个狐狸精似的女人，把皇帝都迷得晕头转向，养出了变.态似的占.有欲。
　　不过李旦知道，这些都是屁话，他娘总是在外头做生意，见过她的人估计成千上万。这种骗人的鬼话，都是李治为了他这个私生子的身份，做的铺垫罢了。
　　而且李治被长孙无忌扶上位，他深知母族外戚对皇帝的影响和控制。要不是他脑子还清楚，还不知道这朝堂会被摆弄成什么样的呢。
　　照儿无心插手，但王皇后呢？
　　王皇后可算是正经的嫡母！
　　临死前，李治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让王皇后修道出家了，让她别碍着新皇。
　　无子嫉妒，这四个字几乎把王氏钉在那儿，不得翻身。瞧着给他生儿子的都是些什么女人，除了宠爱过的萧淑妃和宫外的武氏以外，都是些地位低贱的宫女。要说其中没有王氏的手段，他说什么都不信。
　　王皇后和萧淑妃都没想到，她们两个斗了一辈子，却被一个面都没见过的武氏赢了。淑妃好歹能跟着儿子李素节去封地，有个依靠。
　　王皇后却恨极了，先骂武氏是个藏头露尾的老鼠，再骂她生的老鼠崽子。她没有生孩子，男人到老又把她给弃了。
　　她盼了一辈子，什么也没得到。
　　“女人啊，你可不能小瞧她们。”李治握着新太子李旦的手，弥留之际，他想到了宫外的照儿，“你替我问问，你娘，你娘……”她到底有没有爱过我啊。
　　他虽然富有四海，但始终没有看清那个女人。
　　她有着娇媚的美貌，却从来不像菟丝子花那样，紧紧地依靠着他过活。她若即若离，似乎对他来不来，都从不在意。
　　可偏生他最后的时刻，想到的却是她。
　　她不愿进宫，连他快死了，她也不来。他把她困在长安这些年，差点想要折断她的羽翼，把她养成笼中的金丝雀，想必她是怨过的吧。
　　李治的精神头好了一些，他忽然有点想喝酒。宫人们立刻送上宫中的佳酿，他尝了一口就放在一旁。
　　这味道不对，不对。
　　他想喝的究竟是什么呢？带点甜，带点果香味的。
　　“姐姐，你好看哦，比雉奴好看。”
　　他记起来了，她好像给他喂过一盏蜜水，甜甜的。那时候十二岁的他还想着，他想把这个美貌大姐姐娶回家了。
　　然后，他们就错过了。
　　……
　　新皇登基，生他的武昭仪理应成为太后，母仪天下。
　　“呸，困了我在长安这些年，还想要我进去宫里坐牢？”照儿大声骂道，拿起鞋垫子就往李旦的脸上抽。这孩子是她怀胎十月生的，照儿打起来毫无心理负担。
　　打一下又不要钱，不打白不打。
　　李旦揉了揉被亲娘拍红的脸，嘟囔着：“不进宫就不进，那我总不能找个老女人假扮我娘，在那儿摆着吧……”
　　“那你不会把武昭仪写死吗？干脆让这劳什子太后挂掉就行。”
　　照儿瞪了过去，不对，这孩子说什么老女人呢。同理可得，这熊孩子在说她老呢。
　　于是还很有活力的武太后又拿起鞋垫，朝皇帝打过去了。
　　两日后
　　皇帝李旦一脸悲痛的表情，说他娘因思念高宗皇帝，也因病去世了。
　　众臣们虽心有怀疑，但没有一个人说出质疑的话。古有外戚专权的多，但哪里有皇帝一上任就死亲娘的啊？
　　那正是武太后享福的时候呢，给他们十个脑子都想不出来，是“武太后”自己把自己写死了。
　　既然太后死了，那就要下葬立碑的。按照常理，自然有掌管文书的官员替李旦起草，歌颂一下武太后的人品贵重，品貌俱全。
　　只是皇帝拿到那碑文，眼神跟见鬼似的。
　　“贞，贤，淑，德？”
　　这是写的他娘吗？他这个当儿子的怎么不知道他娘这般好？
　　论贞，他娘早想跑路了，说什么养小狼狗，不妥不妥。说贤淑，他娘的心眼不比针尖大多少，不然也不会拒绝进宫，与人共侍一夫。
　　要说德嘛，女子无才便是德，李旦认为他妈做生意的才能还是挺牛逼的。
　　都不妥，不妥。
　　最后，皇帝把脑袋一拍，干脆给他娘立了个无字碑，啥也别写了。他也有点相信鬼神之说，他娘还没死，就指名道姓说立碑祭拜，那多不吉利啊。
　　“我真是个小机灵鬼。”
　　李旦洋洋得意，为自己给亲娘立无字碑的千古壮举点赞。
　　不到半年，他宠爱的窦皇后给他生了一个健壮的儿子，这叫李旦高兴极了。
　　他派人立马给亲娘送信，说他有儿子了!
　　“有儿子就有儿子呗，连只鸡都会下蛋呢，有什么了不起的。”
　　照儿那会儿正在吃晚饭，啃着一只烧鸡满手是油。蜜汁烧鸡皮香肉嫩，满嘴都是鲜美的肉汁。肥美的土鸡被烤得连骨头都酥了，叫人恨不得嚼烂了一块儿吞下去。
　　吃到酣处，却被人打扰，照儿的心情可不大乐意。外面站着的侍卫还等着她回信，她懒得擦手，直接用油手在纸上落下两个字一一
　　“笼鸡”。
　　她决定了，这小孙子的小名就叫笼鸡。烧鸡多好吃啊，她吃一笼都不腻了。
　　……
　　宫中的李旦收到亲娘的信，一看就乐了。他就说他娘有才呢，给他儿子取的小名都那么富有哲理。
　　雉奴，蛋蛋，笼鸡。
　　鸡生蛋，蛋生鸡。
　　嗯，这逻辑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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