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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嫡姐换了未婚夫后》作者：云千重
　　本文文案：
　　五行异能者周笛雨，战斗力爆棚，在末世混得风生水起，素有“女王”之称；乐极生悲，一觉醒来，成为大周朝丞相家的庶出女；
　　嫡姐周琴凤重生而来，知道未来自己的未婚夫秦王会悔婚，会夺嫡失败，会被圈禁而死，而如今名不见经传的晋王会异军突起，成为新君；
　　嫡姐心生一计，令周笛雨代嫁秦王，她嫁晋王，为未来皇后；
　　好啊，敢算计她末世女王？她最喜欢看敌人空欢喜一场，未来晋王会称帝吗？不好意思，新君是谁，她说了算！
　　秦王赵钦宸虽风华绝代，却无意帝位，无奈他的王妃心心念念想当皇后，一心想证明她嫡姐眼瞎，既如此，那就勉为其难，成全她吧！
　　夫妻联手虐渣的故事！
　　内容标签： 强强 穿越时空 爽文 史诗奇幻
　　搜索关键字：主角：周笛雨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拿你当战友，你想睡我
　　立意：在逆境中也要自强自立


第1章 
　　周笛雨醒来，入目是斑驳发黄的纱帐，透过破烂的帐顶，是从瓦缝里透出来的一线天光。
　　“这是哪里？”周笛雨翻身而起，她动静有点大，屋外很快传来脚步声，一个身穿古装的丫鬟走了进来，看到她睁眼，欣喜地道，“姑娘，你醒了？太好了，姑娘总算是活过来了。”
　　很奇怪，周笛雨竟然认识这位姑娘，甚至对她生出了些亲切感，这种感觉就像是她本该有的。
　　末世女王居然穿成了深宅后院里庶出的小姐，眼前这个圆脸女孩便是服侍她的丫鬟，名叫花笺。
　　“花笺，我睡了几天了？”
　　花笺有些奇怪，姑娘重病了一场，像是换了个人一样，姑娘以前三天难得说一句话，精致眉眼间总是锁着浓愁，可是现在，明明还是那个人，可是姑娘眉眼飞扬，而且还主动和她说话了。
　　“睡了三天了。”花笺边说，边过来扶周笛雨下地，“姑娘要是再不醒来，奴婢说什么都要去禀大夫人，无论如何都要给姑娘请大夫来看了。”
　　周笛雨记忆中，三日前，周家办一场秋花会，她和嫡姐周琴凤双双落水。她运气好一点，只是染了风寒，而她那嫡姐却是后脑勺砸在了湖心石上，当场就晕了过去。
　　周家嫡长女周琴凤从小师从三泰武院的妙法师太，武艺高强。
　　大虞崇武，凭实力说话，因此周琴凤在周家的地位比嫡长子周长曙还要高，周琴凤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简直是要他们的爹周丞相的命。
　　虽然原主和周琴凤一起落水，但周琴凤的贴身丫鬟指证是周笛雨拉着大小姐一起落水的，于是，周笛雨便成了谋害嫡姐的凶手，罪恶滔天。
　　开什么玩笑，一个武学高手会轻易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拉下水？但，无人听周笛雨辩解，反而成全了周琴凤信任庶妹反被陷害的好名声。
　　如此一来，周笛雨如何敢让花笺去禀报大夫人为她请大夫。
　　原主不算蠢，只是她命太不好了。
　　幸好她死了，周笛雨心想，这不，便宜了自己。
　　周笛雨从末世而来，那是一个物资匮乏，丧尸遍地的世界，虽然她天赋卓绝，凭着罕见的五行异能一步步爬到了人上人的位置，但周笛雨依然很不喜欢那个人比狗贱的世道。
　　现在多好！
　　周笛雨深吸了一口空气，清新，夹杂着甜甜的桂花香，而不是丧尸身上散发出来的腐臭味，冲着这一点，周笛雨很感谢原主给她腾了这么个位置。
　　“嗯，你做得很好！”周笛雨习惯性地朝身上一摸，准备打赏一瓶营养液之类的给下属，谁知，摸了个空。
　　她貌似，好像，的确很穷，穷得身无分文。这且不说，她每天还要指望花笺帮她去大厨房里拿点残羹冷炙回来果腹。
　　身上的衣服，也是花笺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缝补一番，让她上身的。
　　这日子过得，比末世的狗都不如啊！
　　周笛雨没有钱打赏，她很快掩饰住自己的尴尬，扶着花笺的肩站起身来，走到了窗前破桌子上的一面破铜镜前，端详了一下这副皮囊，不看不打紧，一看惊得差点把铜镜给摔了。
　　这分明是她自己啊！
　　两弯烟眉，瞳瞳丹凤目，狭长眼尾微微上翘，她一笑的时候，就会带着一点蛊惑人的魅色，肤若凝脂，只营养不良，脸上没有血色，唇色也偏淡，不过唇若菱形，微微嘟起的粉，让人不由自主地就生起一亲芳泽的欲望。
　　乌黑的长发垂落下来，一缕顺在前胸，修长的脖子，一点锁骨若隐若现，引人无限遐想。
　　很好，很好！
　　周笛雨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鸠占鹊巢，还是身在末世的她其实是生活在另一个平行世界，现在这具身体，才是她本尊？
　　无论如何，是她自己这具身体就好。身为颜狗，要是姿色稍微逊一点，岂不是会要了她的命啊？
　　周笛雨刚刚醒来的时候，周琴凤也醒过来了。
　　花萼楼是她的绣楼，锦笼纱罩，金彩珠光，奢华无比。每一样摆设都是周琴凤从一堆珍品中千挑万选出来，原本熟悉不已的，但此时，她看着墙上的琴剑瓶炉，不由得陷入了沉思之中。
　　她好像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梦里她过了一生，那一生似乎就是她的前世，从生到死，那么清晰，所有的一切感同身受。
　　梦里，也是三天前和庶妹一起掉入了湖中，原本，她是准备趁着这次机会，要了庶妹的命，她不允许世上有任何盖过自己风采的东西存在。
　　而庶妹的貌美，一举一动的楚楚动人，就是她的眼中刺。
　　但，周笛雨那个贱货却没有死。
　　虽然，她的丫鬟在她们落水的时候就指证是庶妹要陷害她才会把她推下水，庶妹怕大夫人责罚，才布了这种一起落水的圈套。
　　但，庶妹身上毕竟有和晋王的婚约，父亲见两人都醒过来了，决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可这么一化，梦里，周琴凤的一生就被化得黯淡无光了。
　　周琴凤与秦王有婚约。秦王年不过二十，但已经在边疆领兵作战五年，立下了赫赫战功。五年时间，大戎被迫停止了在大虞边境的烧杀掠夺，不敢越上古长城半步。
　　这且不说，马背上的民族，能征善战的大戎人对战神王爷简直是闻风丧胆，望风而逃。
　　如果没有这个梦，周琴凤对自己的未婚夫十二分满意。大虞，战神王爷是多少闺中少女春梦中的人物，他容貌昳丽，高大魁梧，英姿勃发，一身战功赫赫，身世贵重，乃昭武帝元后所出，曾经周琴凤为自己能嫁这样一位英武皇子何等骄傲。
　　而现在，周琴凤不这么想了，无能是容貌，身材，还是身世，战功，都不及皇位重要。
　　梦里，秦王不但不珍惜她这个未婚妻，竟然悔婚，将她的颜面踩在脚下；梦里，将来继承昭武帝大位的，并不是这位元后所出，被继后视若己出的秦王，而是晋王；秦王夺嫡失败，被新帝圈禁，可怜她就因为曾经和秦王有婚约，遭池鱼之殃，不得不离京避祸。
　　梦里，她记得她离京前进宫辞别皇后，不得不趴在丹陛之前，向庶妹三叩九拜，气得一口血差点吐出来，一直到现在，喉咙里都有甜腥味。
　　一身武功又如何？身为嫡女又如何？若是嫁得不好，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
　　周琴凤握紧双拳，上天既然让她做了这个梦，梦里走完了前世一生，就是对她的眷顾，她若是还傻傻地等着嫁给秦王，简直就是脑残了。
　　秦王，呵呵，那个蠢货加废物，她才不要嫁呢，要嫁，她就要嫁给未来的一国之君，她要像梦里的庶妹一样，坐在凤椅上，让人对她三拜九叩。
　　“来人！”周琴凤厉声呵斥道，“服侍我更衣，我要出门！”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今天晋王会去元狩围场打猎。前世，这个消息还是她的手帕交谢沁谕来探病的时候告诉她的，晋王在那天的猎赛上拔了头筹。
　　其实晋王并没有什么不好，只不过，他是继后所出，而秦王的光环太盛，才显得他有些平庸。
　　但实际上，晋王无论是容貌，武功，还是性情，在京中一众贵公子中，首屈一指。
　　而最为关键的是，晋王对她一直有好感，只要有她在，晋王的目光总是追随着她。
　　周琴凤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机会，上一世她眼瞎，这一世，她绝不会重蹈覆辙了。


第2章 
　　服侍周琴凤的丫鬟名叫小雀，看到周琴凤醒来，还没来得及高兴，听说她要出门，原地被雷轰了一遍。
　　大姑娘昏迷了三天，府里上上下下如临大敌，生怕姑娘醒不过来。好容易醒过来了，姑娘居然就要出门，若没有好利索，出一趟门又生一场病，她们这些做下人的可以不活了。
　　“大姑娘的身子骨刚刚好，如今外头天冷，哪能就这么出门？”小雀劝道。
　　周琴凤冷冷一个眼神飘过来，小雀忙抿了嘴，二话不说帮周琴凤打理衣物。
　　左不过横也得不到好，竖也得不到好，又何必多嘴多舌惹得大姑娘不快活呢？小雀有点后悔刚才多嘴。
　　她服侍姑娘，在府里的下人们看来，是头一等的好差事，跟着大姑娘威风，月例又高，可是大姑娘的性子，实在是难伺候得紧，稍不如意非打即骂，连她这个贴身服侍的都不能幸免，日日提心吊胆，换谁受得了啊？
　　小雀很快就打点好一切。
　　大虞只有那些身上没有任何武功根基，天资平庸，以色侍人的女子才会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
　　而周琴凤一身功夫，自然不需要靠珠钗脂粉来装扮自己，实力就是她最好的装扮。
　　周琴凤将头发高高地挽起，用一根纹理繁复的玉簪固定，穿了一身火红的武服，一条黑白相间的腰带束得腰身玲珑。
　　周丞相和大夫人黄氏听说宝贝女儿醒了，急匆匆地赶过来，在花萼楼门前遇到了提着短鞭正准备出门的女儿，又是喜又是惊。
　　喜的是女儿醒了，看面色应是没有大碍，惊的是女儿才醒来，就要出门，万一又出了岔子怎么办？
　　“是什么事这么急，一定要现在就出门吗？”
　　周丞相是曾经的两榜进士，金科状元，文学一途上的造诣登峰造极，无奈，大虞重武轻文，无论他多会打嘴仗，在朝中一群一言不合就撸袖子的武夫面前，依然毫无地位。
　　好在，他养了个好女儿，去年的武举上，女儿夺得了女班魁首。
　　也正因此，朝中的那些武夫们不再动不动就奚落他，反而对他尊敬极了。
　　既如此，周兴德又如何不把这宝贝女儿看得跟眼珠子一样？
　　“爹！娘！”周琴凤看到父母，皱了皱眉头，她知道父母在担心什么，但她习武之人，身体底子好得很，“我的身体我心里有数，之前是落水的时候不小心被石头磕了后脑勺，睡了三天，早就好了。”
　　她垂下鞭子，正好一只狸花猫朝这边跑了过来，速度极快。但，再快，狸花猫也没有快过周琴凤的鞭子快，她一抽下去，狸花猫被切成了两瓣，连皮带肉，首尾分离，惨虽惨矣，这一鞭之威力也显而易见。
　　血流了一地。
　　院子里的下人们倒抽了一口凉气，好多人都别开了眼，不忍看。
　　周兴德和黄氏则喜不自禁，黄氏双手合十，闭上眼睛，念了一声佛号，“我儿总算是好了，幸好没有被那个贱人害死。”
　　周兴德还有诸多政务要处理，如今，眼见女儿无大碍，还生龙活虎的，他捻着胡须，脚步轻快地去了前院。
　　黄氏则进了花萼楼，在一楼的明间坐定后，喊了小雀过来，厉声道，“你说，大姑娘落水那天是三姑娘推的？可是你亲眼所见？”
　　小雀亲眼见大姑娘一鞭子就将一只狸花猫抽成了两截，她本就战战兢兢，自然把事发之前周琴凤交代的重复了一遍，“三姑娘说有事要与大姑娘商量，大姑娘信以为真，就去了，就在水……水院前面的梨花桥上，三姑娘推的大姑娘。”
　　小雀全身都在颤抖，她生怕大夫人事后算账，责罚她没有看好大姑娘，哪里还顾得上自己这番话会不会害了三姑娘周笛雨，脑子里还记得什么，就说什么。
　　“很好！”黄氏气冲冲地端起手边的茶喝了一口，那个贱人，当初她娘死的时候就该让她一块儿跟着去，谁知留来留去，居然还留成了祸害。
　　若这贱人安分守己，凭着她和晋王的婚事，黄氏是准备留她一命，府上的姑娘不多，将来能够用来联姻的工具自然就少了。当今皇上一共十三子，秦王虽然占了嫡子的身份，可毕竟不是从当今皇后的肚子里爬出来的，以防万一的话，就需要筹谋颇多，以防不测。
　　一个小小的庶女，仰仗她活着的工具，不但不知道感恩，居然还生出反心来了。
　　黄氏如何不气得牙痒痒？
　　不怪黄氏没有脑子，自己的女儿一身功夫，周笛雨就是一个花瓶摆设般的废物，无论如何，都只有她女儿谋害周笛雨的份，怎么可能还会被周笛雨给害了呢？
　　可是，谁让女儿在床上躺了三天。黄氏打死都不信，她女儿害人，还会差点把自己的命给害没了的。
　　这得多蠢！
　　她女儿可不是这么蠢的人。
　　“很好！”黄氏又说了一句，她一个掌中馈的主母，还会对付不了一个庶出的姑娘不成？
　　周琴凤准备径直从二门出门，走了几步，又折回来了。
　　专门负责周琴凤出门的婆子不解，问道，“大姑娘是有什么忘带了吗？”
　　如果有什么忘带了，难道不是应该派人去取，大姑娘什么时候还会亲自回去拿了？
　　周琴凤不语，她往后院折返过去，“让人把马牵去后门，本姑娘今日从后门出门。”
　　周琴凤英姿飒爽，步履轩阔，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逼人的英气，附近工蜂一样忙碌的下人们看到之后，不由得顿生一股敬仰之情，这就是强者的气势啊！
　　周琴凤将这些艳羡的目光看在眼里，一面在心里得意，一面又非常鄙夷这些没有功夫傍身的平庸之辈。
　　“去问问，三姑娘在哪里？”
　　周琴凤可没时间去找周笛雨，她昏迷三天，也不知道周笛雨和她一样，也是刚刚醒来。
　　应该说，整个周家，除了花笺，谁也不知道周笛雨也在鬼门关走了一遭。
　　婆子听到后连忙去打听，很快回来了，“在水院那边，桂花桥上。”
　　“她还有脸去桂花桥！”周琴凤不由得捏了捏手中的鞭子，若是周笛雨就在眼前，周琴凤难保刚才那只狸花猫就不是周笛雨的下场。
　　美人如画！
　　说的就是现在的周笛雨，她穿了一身青布裙子，头发用一根木簪挽着，垂下一缕在胸前，手里捧着一把桂花，不紧不慢地往水面上撒去，引得水里的鱼儿争相上浮，也不知是想争这桂花还是想亲近美人。
　　明明是很寻常的动作，可是，在周笛雨做来，就是不一样。
　　荆钗布衣，反而衬托出周笛雨的超凡脱俗，美若天仙，随时都会随风而去。
　　越是看，周琴凤越是生气，越是恨不得周笛雨现在就死去。
　　她本就是天之骄女，不允许任何人与她争辉。
　　一股杀气逼来，周笛雨抬起头来，百步之外，她的嫡姐正朝她大步走来。不得不说，就凭这步伐，她嫡姐的功夫也还算勉强，只不过，在她这个五行异能者，末世女王的眼里，还不够看。
　　但，和末世很多人相比，已经很不错了，在那个丧尸遍地的末世，足以自保。
　　丧尸是人类共同的敌人，在那个敌人比人类要强大很多倍的末世，周笛雨习惯了惜才。但如果，这“才”对自己不善，那就没有惜的必要了。
　　周笛雨的眼睛慢慢地眯起来，即便她刚刚醒来，这具身体太过孱弱，不足以承受她强大的精神力，拼着身体受损，她也不会让周琴凤有任何对付她的机会。
　　“周笛雨，你看到我不知道行礼吗？”周琴凤抬起手里的鞭子，就指向周笛雨，随时都有可能一鞭子抽过来。
　　不论是花笺，还是服侍周琴凤出门的婆子们，均是吊起了一颗心是，生怕三姑娘落下一个和狸花猫一样的下场。
　　可是，三姑娘招惹谁不好呢？非要招惹大姑娘，跟周琴凤的下人们看周笛雨的目光带着怜悯，鄙夷。
　　若是三姑娘死了，也是罪有应得。
　　周笛雨将周围人的目光都看在眼里，看来，这府上，除了花笺，还真没一个对她好的人。
　　想她死的人太多，但，想她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周笛雨从栏杆上起身，她惊恐地睁大了眼睛，慢慢地后退。
　　周琴凤满意极了，猎物在死之前，受到恐惧的虐待，实在是一件令人赏心悦目的事情。
　　周琴凤的心情陡然就愉悦起来，她朝前走了一步，周笛雨朝后退了一大步，扶着身后的栏杆，像是怕到了极点，可是，谁也没有看到，她的手在身后已经捏起了一个诀。
　　“大姐姐，你的身后，你的身后，是，是个什么？啊，是小燕，是小燕！”


第3章 
　　小燕是小雀的前任，三个月前死在了这桂花桥下。下手的人正是周琴凤，当时只有主仆二人在，并无人看见，事后周琴凤对外说是小燕做错了事，她不过厉言教训了小燕几句，谁知这贱婢气性太大，竟然会投水而亡。
　　死在周琴凤手底下的人，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周琴凤何时怕过鬼？她只当周笛雨是故弄玄虚在拖延时间，不由得冷笑道，“你以为一个死了的人，能救得了你？”
　　周琴凤不怕，但跟在她身边的下人们怕了。小燕死得太过蹊跷，被捞上来时的那副惨状，好多人都看到过，至今想起来，实在是瘆人得慌。
　　这些人顿住了脚步，慢慢后退，连桥都不敢过了。
　　就在这时，一线湖水，越过桥栏杆，直接淋到了周琴凤的脖子上，风呼啸而过，如鬼哭狼嚎一般，周琴凤感觉到脖子上刺骨凉意，她抬手一抹，湿意一片。
　　她抬头看去，天空中一轮太阳，秋老虎正在发威，炽白的阳光，晃瞎了人的眼。
　　“啊！”一声惊呼，周琴凤已是忍不住跳脚了。
　　她白皙的脖子上，竟然多了一道血痕，血珠子正往外滚落。
　　“血，血！”周笛雨看着血，眼前一花，朝后倒去，若不是花笺眼疾手快，周笛雨要倒在地上了。
　　“姑娘，姑娘，咱们赶紧回去吧！”花笺又怕又急，带着哭腔劝。
　　周笛雨不说话，看似晕过去了，花笺连忙连脱带拉，带着她朝寒院走去。
　　才绕过桂花桥头的假山，原本一副弱不禁风的周笛雨便醒了，反手拉起了花笺，健步如飞，避开周琴凤等人的目光，朝寒院跑去。
　　“姑娘？”
　　周笛雨食指竖起，放到嘴边“嘘”了一声，边跑边道，“我没事，赶紧走，大姐姐现在应是无暇理我。”
　　就刚才，她动用水系异能，把周琴凤糊弄住，就耗尽了她的体力。这副山低水浅的身体和她强大的精神力根本不匹配。
　　看来，想要提升实力，她得想办法好好补一补这具身体。谁能想到，赶上世道这么好的原主，竟然比末世的她过得还要艰难呢？
　　周琴凤的确没有时间搭理她，水里面有鬼的消息，不用人传，已经被周家上下全部知晓了。
　　大姑娘脖子上的那道血线，便是证据。
　　大姑娘是谁？大虞百年难得一见的天赋武者，实力超群，连诸多男儿都不是她的对手。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众目睽睽之下，居然被水鬼勒伤了脖子。
　　也得亏是大姑娘，换任何一个人，这会儿怕是没命了。
　　周琴凤捂着脖子，伤口不深，她感觉得到，只伤了一点油皮，但血的确是渗出来了。
　　那时候，周笛雨离她最起码有十步远的距离，下人们亦然，她一个人站在桂花桥的中间，没有任何人靠近，而且她亲眼所见，从桥下的水面上竖起了一道水线，朝她的脖子飞了过来。
　　实在是太过匪夷所思了。
　　周笛雨惊恐地指着她的身后喊“小燕”，也是她和下人们亲眼所见。
　　只能是水鬼，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合理的解释。
　　说起是鬼，周琴凤也非常忌惮了。
　　这个时代的人，不可能不信鬼神。况且，周琴凤刚刚在梦里过完了前世一生。
　　只不过，周琴凤艺高人胆大，没有被一个水鬼吓惊了魂而已。
　　下人们扶着她从桥上下来的时候，她两条腿都是软的。但，即便如此，也没有妨碍周琴凤继续去元狩猎场。
　　有了梦里的示警，周琴凤怎么可能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不去改变自己的命运呢？
　　这一世，她一定要成为高高在上的皇后，母仪天下，在大虞的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方不辜负了她一身天赋好命。
　　元狩猎场里，京中的贵女公子们几乎全部都来了。要不是三天前周琴凤出了这事，今天她也不会来得这么晚。刚刚进猎场，就有贵女们看到她了，其中以安阳郡主为首，骑马领着其他贵女们朝她过来，“凤姐姐，还以为你今天不来了，听说你落水受了风寒，好了没有？”
　　周琴凤捏着马鞭靠近，“只是运气不好，落了水而已，我身体一向健壮，些许小事，还影响不了。”
　　周围的贵女们忙附和起来，看周琴凤的眼神里充满了景仰，羡慕之情。
　　身份贵重，实力强悍，容貌多姿，还有一个在大虞朝被称作“战神王爷”的未婚夫，真正是所有的好运都被周琴凤给占了，怎么不令人羡慕？
　　“是啊，是啊，周姑娘乃武举魁首，去年周姑娘第一次参加冬猎，周姑娘就猎到了一头狼，为我们女子大大地争了光，连皇后娘娘都亲口说，周姑娘乃女中豪杰呢。”
　　“就是，落个水而已。不过，这同样落水，对不同的人来说，结果可不一样，听说周三姑娘就一病不起了。”
　　“她是活该，好好儿的，居然想害周大姑娘，真是人没本事，心思还歹毒。”
　　事实究竟是如何，周琴凤心里有数，是她自己想害人，结果还把自己给害了。但周琴凤可不会这么想，她没想到，周笛雨那个贱人命那么大，为什么头撞在石头上的人不是她？
　　难道说，那水里真的有冤魂作祟？
　　周琴凤觉得自己多心了，她手上不是没有过人命，也没听说别的死了的人，阴魂不散地来找她。不过，以后还是尽量避开桂花桥。
　　周琴凤一来，在一干贵女中引起了骚动，权贵公子们当然也注意到了。有几缕目光关注着周琴凤，她朝男子们那边看过去，目光精准地找到了晋王，四目相对下，无言的情潮涌动，周琴凤目光灼灼，心里震惊不已，以前为什么就没有注意到晋王？
　　晋王也是这般好男子，他们经常可以遇到，但偏偏，她的心里眼里都是那个五年前在皇宫宴会上瞥过一眼的男子，三年前又在他从边疆回京之后，回宫的途中“偶遇”一次的男子。
　　以至于，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周琴凤信心大振，对她来说，只要晋王对她有好感，她就能够想办法将她和秦王的婚事作废。不过，想到前世，秦王那般羞辱她，周琴凤觉得，单单废掉她和秦王的婚事，简直是太便宜秦王了。
　　秦王这种不识好歹，有眼无珠的莽夫，就活该娶一个天底下最卑贱的人，正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周琴凤巧笑倩兮，在看到晋王眼中先是错愕，后来因她的笑而惊喜的眼神时，她也忙挪开了目光，欲语还休，娇怯羞涩被她演绎到了极致，但凡男人，都难以拒绝。
　　周琴凤也似乎看到了晋王因为她而狂跳不已的心。
　　周琴凤在这厢与晋王暗度秋波，周笛雨则疑惑不止，按照她的记忆，她这般惹了周琴凤之后，周琴凤怎么着也不应该离开额，若是应当重重地责罚羞辱她。周笛雨都已经想好了如何应对，反击，让周琴凤有苦说不出。
　　“真是可惜了！”周笛雨无限遗憾，坐在破桌子旁边问花笺，“大小姐有没有说急着去哪里？”
　　那么急匆匆的，连衣服都没时间回去换，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
　　“听说是元狩猎场那边，晋王殿下领了一群京中的公子和贵女们在狩猎，大小姐赶着过去是去参加狩猎吧？”
　　“狩猎啊！”周笛雨从原身的记忆中知道，大虞朝尚武，狩猎这种活动就跟喝茶一样寻常，但人人都尽量参加，在活动中大显身手，以此来提升自己的声誉和社会地位。
　　“花笺，我们也去参加吧！”
　　“啊？”花笺吃了一大惊，姑娘是在开玩笑吗？她上下打量周笛雨一番，试探着问，“姑娘若是想出门，是否需要换身衣服？”
　　“自然要换啊！”周笛雨牵了牵身上破烂的裙子，也试探性地问花笺，“要不，你把我娘给我，没有被我剪掉的衣服拿出来，看有没有合适的？”
　　花笺的眼中绽出了泪花，她猛地点头，“有，有，夫人给姑娘准备有骑装，奴婢这就去拿！”
　　周笛雨坐在凳子上，手里端着一盏茶，默默地喝了一口，不由得否定了原身是生活在这个平行世界，毕竟，她不可能和原身那般蠢，有亲娘不认，拿热脸去贴黄氏母女的冷屁股，把自己送上门去让黄氏母女作贱。
　　这种愚蠢到了极致的事情，是她无论如何都做不出来的。


第4章 
　　原主在周家，住在最偏僻的角落里，住最破落的院子，穿打满补丁的衣服，吃的是猪狗不吃的食物，看起来，原主非常可怜，受周家虐待，而实际上，站在周笛雨的角度来看，原主纯属活该。
　　原主的爹周兴德是个渣男，周笛雨的生母萧氏是其原配，为周兴德育有两儿一女。
　　三年前，萧家与大戎在平谷关一战中，因负责监军的代王通敌，导致战败，被当今皇帝削爵，萧家又在那一战中损失三员猛将，满门被打入地牢。
　　而在满朝文官口诛笔伐萧家的过程中，周兴德可谓全力以赴。同时，周兴德以萧氏为萧家嫡女之故，要将萧氏贬为侍妾送入庵堂。
　　萧氏乃将门之女，一怒之下休夫。周笛雨的两个兄长跟着萧氏离开了周家，萧氏原本想带着女儿一起走，但原主拒绝了，这且不说，原主认为萧家战败，就该满门抄斩，母亲萧氏就该如父亲说的那样青灯古佛，在佛祖面前为萧家作下的孽恕罪。
　　周笛雨接收到这些信息，简直是要被原主蠢哭了。萧氏一族百年间为大虞边境安宁与疆土完整，奉献了数十条人命，连民间百姓说起萧氏一族都是肃然起敬，可到了原主这里，平谷关一战，战败的主因并非萧氏，可是，女主却认为萧氏战败罪无可恕，顺带，连自己亲娘都痛恨上了，认贼为母，简直是愚蠢至极。
　　可即便原主蠢到了这种地步，原主的母亲和两位哥哥却不能至原主于不顾，哪怕原主不愿意接受他们的一粒一丝，她的母兄依然每个月为原主送来吃食和衣物，舍不得她受半点委屈。
　　但原主根本不接受，内心里恨母亲入骨，恨她不该不听从父亲的安排去庵堂修行，恨她不该休夫让人看笑话，恨她不该离开萧家，以至于她就跟那丧妇长女一样，让人瞧不起。
　　不论母兄送来了什么好东西，周笛雨都叫花笺扔到外面去，不让花笺将那些东西拿到屋里来。
　　花笺很快拿来了骑装，生怕周笛雨与她算旧账，“这是大少爷昨天才送过来的，奴婢不敢扔，幸好没有扔，要不然，姑娘就真的没穿的了。”
　　“嗯，以后我母亲和哥哥们送过来的东西，都好好收着，不要再扔了。”
　　花笺的手一顿，再次热泪盈眶，“姑娘，姑娘想通了吗？”
　　“是啊！”周笛雨握住了花笺的手，“其实，我老早就知道你是大哥送你来照顾我的。”
　　这就更加让周笛雨瞧不起原主了，有本事就不接受花笺的照顾啊！
　　萧氏休夫，闹得满城风雨，周兴德啖荔其肉的心都有了，自然是与萧氏翻脸成仇。萧氏出周家门的第二天，周家摆了三天酒宴将原本只是妾室的黄氏扶正，算是打了萧氏的脸。
　　只不过，萧氏已经不在乎了。
　　黄氏给周笛雨不知道灌了多少迷魂汤，将周笛雨留在了府中，不是没有给她安排过丫鬟婆子服侍，但服侍她的人能有几分真心？渐渐地，周笛雨在外的名声越来越差，意识到都是身边的丫鬟婆子在外面败坏她的名声后，周笛雨就把人都赶走了。
　　她身边没有服侍的人，有一天下大雨，周笛雨去倒马桶，差点摔倒在后门口，正在这时，花笺求周笛雨收留她，她身边才留了花笺这个丫鬟。
　　花笺吓得两腿一软，跪了下来，“姑娘，大少爷是看到姑娘身边连个服侍的都没有，这才让奴婢到姑娘身边伺候，奴婢怕姑娘不要奴婢，才演了那出戏，可是奴婢说的句句属实，奴婢的父母双亡，奴婢是逃难出来的，没有去处，姑娘若不收留奴婢，奴婢真的只有流落街头。”
　　“好花笺，你快起来吧，你是我哥哥派来的，我对你只有信任。你放心吧，很多事我都想通了，都说血浓于水，我已经知道，这世上只有母亲和哥哥们才是真心疼我。”
　　不，应该说，只有母亲和大哥，她那个二哥同样也是恨死她了。
　　但，这不怪二哥，谁让原主那么能作呢？专把利刃往亲娘最痛的地方捅，若换成她是二哥，只怕想弄死原主的心都有了。
　　周笛雨换了一身骑装，在镜子前一照，英姿飒爽，颇有几分威风，这才符合她的气质与人设。堂堂末世女王，怎么能做白莲花打扮？
　　周笛雨将长发用一根同色的丝带绑起来，长长的马尾辫垂在脑后，她一转身，长发飞扬，与她身上张扬的气势一样，顿时看得花笺眼珠子都掉下来了。
　　姑娘，怎么能这么帅？
　　“如何？”周笛雨颇有几分自得，问花笺。
　　花笺眼睛里冒出了好多小星星，小脑袋拼命地点着，“好看，好看，太好看了！”
　　当然好看了，姑娘布衣荆钗都能迷得她晕头转向，更别说现在好好打扮一下了。
　　周兴德一介文臣，但所出的儿女，除了周笛雨，身上都多少有点功夫。毕竟，这样一个时代，若是不会三拳两腿的，就跟后世文盲没什么区别，走出去，能笑掉人的大牙。
　　这也是周笛雨从来不出门，把自己关自闭了的缘故。
　　周笛雨在想，晋王一直不退婚，是因为不了解原主这个人呢？还是对周兴德有所企图？
　　马厩里的小厮看到远处大踏步走过来一个女子，一身鹅黄色的骑装，包裹住玲珑的身姿，黑发随风飞扬，一双黑黢黢的眸子里有流光闪过，她一眼看过来，能把人电傻。
　　小厮当场就傻了，傻到周笛雨挑了一匹看相还不错的枣红色母马，将辔头鞍鞯都装好了，一跃而上，他才醒过神来，问旁边的同伴，“刚才过去的，不是二小姐吧？也不是大小姐，是哪位小姐？”
　　“你问我，我问谁？”意识到自己流了哈喇子了，同样看得失了魂的小厮，哧溜一下，把口水收回去，连忙低头，不让人看出端倪来。
　　左不过是府里的姑娘小姐，不是他这等癞蛤/蟆一样的人能够肖想的。
　　“是，是，是，不会是三小姐吧？”小厮惊得一蹦三尺高。
　　“你做梦呢，三小姐，我看你是大白日里睡着了，谁不知道三小姐一个废物，连马都爬不上去。”
　　所以，刚才那个一跃而上马背的人，绝对不会是三小姐。
　　周笛雨是表演了一把帅气。骑马，这种事，她在末世虽然没怎么多做过，但架不住她胆大如斗。对她来说，了不起就摔下来，只要落地的姿势得当，最多就擦破一点油皮。
　　对她来说，最大的问题是，城外怎么走？她虽然也很想去享受一把打猎的乐趣，但也不是非要去元狩猎场凑热闹。周笛雨以为，这个时代的野兽就跟末世的丧尸一样，应该遍地都是。
　　骑马站在大街上，辨识了一下方向，周笛雨就准备朝正南方向走。
　　她没有走错，正南方向的城门就是正南门，周笛雨坐在马上，哒哒哒地走出去的时候，看到了高大雄伟的城墙，密密布置的箭垛，执戈的甲士身上落下了阳光，折射出耀眼的光芒。
　　每一缕阳光都带着好闻的气味，周笛雨心情愉悦到了极点，两腿一夹马腹，就朝城外奔去。
　　城外的官道直通远方，原主留在这个身体里的记忆中，没有关于这个世界的地理常识，连最基本的都没有。而周笛雨也不需要。
　　末世，连阳光都是昏暗的，到处都很难看到绿植，大大小小的丧尸行走在路上，四处觅食，身上流淌着令人作呕的脓血。
　　而这里，时值仲秋，树木被秋意渲染成了五彩缤纷的颜色，空气中有丝丝缕缕的躁意，夹杂着果木的香味，令人赏心悦目。
　　只不过，等周笛雨迷了路就不好了。她勒住了马缰，就不该任这枣红马随便跑，谁能想到，这是一匹和她一样，追求自由与清新的小母马呢，周笛雨轻轻地拍了拍马脖，“红叶，稍安勿躁，让我听听，我们应该往哪个方向走？”
　　可能是没想到，自己才出了一趟门，就有了一个这么俗气的名字，枣红色的小母马有点懵，被人点了穴一样，四蹄就不动了。
　　哒哒哒的马蹄声由远而近，正不知该走哪条路才能够打到猎物的周笛雨欣喜不已，一提马缰就迎了上去。
　　这条路有点窄，往常根本没有人走，要不是后面的追兵锲而不舍，沈追根本就不会带殿下走这条路。
　　看到前面不断晃近的一人一马，沈追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看对方骑马的身姿，不像是一个身上没有功夫的人，将殿下放在马上后，沈追便拿出了弓箭。
　　“对面的壮士……”周笛雨一看对方居然要用箭射她，她当即就认为，这个误会有点深，空气里隐隐有血腥味，对方应当是被人追杀至此，周笛雨忙喊道，“我只是问个路。”
　　谁信呢？沈追心想，他搭弓，瞄准，一只手攀上来，按住了他的手臂，“别射！”
　　就这么一犹豫的功夫，周笛雨已经靠近了，她眼看着对方马上的伤者要往马下滑落，忙催动异能，正好路边有一条滕莽，爬了上来，将马上的人禁锢住。
　　沈追惊得连弓都忘了收了，看着被藤蔓绑住的殿下，不知道对方耍了什么鬼把戏，他怒道，“你不是说你只是问个路吗？”
　　他们被人追杀，对方很快就要追上来了，哪有功夫给她指点路？


第5章 
　　“嘿嘿，小把戏！”
　　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周笛雨忙从马上下来，快手快脚地把缠在伤者身上的藤蔓扯下来，顺带地把人扶正。她做这些的时候，眼睛也没有闲着，伤者的眼神虽然冷漠，但丝毫不影响这双凤目的美感，这双眼睛凌厉，线条分明，眼尾微微上翘，与那双飞入鬓的眉相得益彰，高耸的鼻梁，抿成一线的唇，虽然冷若冰霜，但实在是隽秀俊美，让人看一眼便挪不开眼。
　　生得这么美做什么？一个大男人的，但凡有点能耐，也不该让人伤成这样！
　　周笛雨打死都不会承认，自己其实有点嫉妒这人生得太貌美了。
　　即便脸上有血污，也不损他容貌昳丽。
　　眼睛占了不少便宜后，周笛雨才收了手。她不是一向都这么勤快，喜欢多管闲事帮人，刚才她习惯性地施展了异能，引起了人的怀疑，不得已才掩饰一二。
　　但愿不是忘恩负义之辈才好！周笛雨心想，好心地指着伤者对沈追道，“这位公子，我只是想问个路而已，请问，元狩猎场怎么走？”
　　“朝那边走两三里地就到了。”沈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见周笛雨只有一个人，且方才有机会动手，她也没动手，沈追身上的敌意方才减少了一点。
　　但就在这时，身后再次卷起了一阵烟尘，纷杂的马蹄声席卷而来，周笛雨不但没有避开，反而朝前跑出一步，“一共十三骑，是冲着你们来的吗？这不是皇城脚下吗？”
　　这个时代可与末世不同，不能随随便便喊打喊杀。
　　眼看是避不过了，沈追一咬牙，朝周笛雨拱手道，“姑娘，我家公子身受重伤，后面那些人是冲着我们来的，若是姑娘能够救我家公子一命，来日，我唯姑娘之命是从。”
　　这意思是，只要她救下了这位公子，她就有了一个手下？
　　这有点不太好吧？
　　一来，她不认识他们，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好人？二来，同为人类，在遇到危险的时候，难道不应当是携手共进吗？三来，她还是不太习惯有个奴仆，虽然她也挺享受花笺伺候的。
　　很显然，周笛雨自然而然地把后面追沈追的这些人当做了丧尸，简直就是惯性思维。
　　虽然有一二三……这么多反对理由，但周笛雨还是不由自主地答应下来了，当她把伤者挪到了自己马背上的时候，才醒悟过来，分析原因，自己，大约，可能，非常肯定是被这张脸给迷惑住了。
　　眼看着这位陌生的姑娘把自家主子驮着往元狩猎场那边跑去了，沈追这才想起来，他忘了问姑娘的名字，还有是哪家姑娘了，将来，怎么找到主子？
　　但，情况危急，已经不允许沈追多想，他一把抽出背上的刀，迎着那些追兵砍了过去。
　　马背上没有了殿下后，他也没有那么多顾忌，刀人合一，沈追眼睛都砍红了，没打算留这些人活路，准备一雪这些天殿下被伤，他们被人追杀如同丧家之犬的仇恨。
　　他为殿下不值，殿下身为元后嫡子，比晋王这个继后之子身份要贵重多了，皇位应当是殿下的，可是殿下根本不在乎，五年如一日地守在边疆。可即便如此，继后和晋王还是不肯放过殿下。
　　沈追身上凝结着浓浓的血腥杀气，手中的长刀挥舞得密不透风，凭着一股佛挡杀佛的气势，将追过来的十三个人困住，很快就斩了三人。
　　周笛雨的马背上多驼了一个人，枣红马的速度慢了下来，再加上，伤者的伤势很重，周笛雨也不敢催动红叶走得太快。
　　追兵眼睁睁地看着周笛雨把他们要追杀的对象带走，几次想分出人追杀周笛雨，无奈，沈追的武力值实在是太强大了，哪怕他自己被砍伤了后背，大腿上也被射了一箭，也没有放走一个人。
　　“得找个地方给这人疗伤，再这么下去，血都要流光了。”
　　元狩猎场，背靠元狩山，是大虞的开国皇帝曾经狩猎的地方。元狩山绵延数百里，古木参天，草木葳蕤，哪怕是到了秋日，一些常绿的植物，也依然绿意盎然，散发出勃勃生机。
　　周笛雨催动马儿朝里走，她熟练地辨别方向，透过自己的五感，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山洞，将里面正准备冬眠的一头熊撵出来后，将受伤的人从马背上卸下来。
　　大约意识到，周笛雨对自己并没有恶意，秦王赵钦宸就没有再强撑着了，他眼睛一闭，陷入了昏迷之中。
　　周笛雨乃五行异能者，虽然现在这具身体很废材，但她本能强大，很快就找到了一些草木，又用赵钦宸随身携带的一柄短刃，削了一个木碗，舀来一点水，净化之后，靠异能将草药中的精华提炼出来，融化进了水中，灌了一半到赵钦宸的肚子里，留了一半，用来清洗伤口。
　　伤口在腹部，看起来伤得不轻，草药有凝血功效，清洗伤口后，伤势很快就被控制住了。
　　但，天色也不早了，日头当空，周笛雨坐在洞口的石头上，托着腮，望着外面，“不知道那个侍卫什么时候能够找过来？”
　　她正想着，外面有脚步声传来，周笛雨连忙起身，走出洞口，藏在一块大石头上，往外一看，原来是周琴凤。
　　没想到，这么快，她们又遇上了，果然是姐妹。
　　周琴凤牵着一匹马，与同样牵着一匹马的一名俊美男子走在一起。那男子俊美得很引人注目，周笛雨忍不住把这名男子与熊榻上那随时有可能因为伤口感染而没命的男子对比，额头稍微窄了一点，眉稍微秀气了一些，眼睛生得有点像，不过自己身后那位要凛然一点，鼻子呢，这位要小巧一些，总而言之，和周琴凤在一起的这位男子，虽然也很漂亮，可惜……
　　有点偏秀气和阴郁的男子，周笛雨不太喜欢，因为这种人一向，生存指数有点低，最主要的是，玩心眼的男子一向不讨喜。
　　说来说去，还是周笛雨在末世和丧尸打交道打惯了，喜欢直来直往，以至于，她对自己的智商不太有信心，怕被人算计，决定离这种男子稍微远一些。
　　“如果我去找令尊，想和你三妹妹退婚，不知道会有几分胜算？”
　　周笛雨本来想敬而远之，听到外面那男子的话里提到了自己，她又缩回了脚，仔细一看，竟然有几分面熟。
　　她又听到周琴凤道，“为什么要和我三妹妹退婚呢？我三妹妹她……哪里不好了？”


第6章 
　　周笛雨怎么就觉得，周琴凤看似在责问这位男子，呃，原主的记忆里，她是有个未婚夫的，就是当今皇后的独子晋王赵钦安，其实，周琴凤的话里似乎带了几分雀跃。
　　不对，深山密林，孤男寡女，周琴凤这是想要做什么？
　　果然，赵钦安的手便搭在了周琴凤的腰身上，不断地靠近，垂眸，深情款款，吐气如兰，“阿凤，我的心思，难道你一直不知道吗？我以为我做得已经够明显了，你三妹妹，那个废物加无盐，有什么资格做我的王妃？”
　　周笛雨气得差点跳起来了，说她废物也就罢了，说她是无盐，简直是岂有此理！
　　但，理智，还是绊住了她的脚步，以她眼下的实力，她肯定是敌不过对方两个人的。一想到，山洞里那么漂亮养眼，颜值难得对她胃口的男子，或许会因为自己的鲁莽而命丧这二人之手，周笛雨想想，君子报仇，三个时辰不晚。
　　她还是先听一听吧！
　　赵钦安这个未婚夫是说什么都不能要了！
　　周琴凤愿意捡走这个破烂，周笛雨决定，好好儿酬谢周琴凤一番。
　　周琴凤的手搭在了赵钦安的胸膛上，掌心下，是他温热的身躯，男子有力的心跳声在耳畔响着，在掌心下跳跃的心，令她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她从来不知道，与一个男人亲近，竟是如此美妙，如此看来，她其实并不反感晋王。
　　或许这就是缘分，两世为人，周琴凤时至今日，才有与男子接近的机会，她将头轻轻地靠在赵钦安的胸口，并没有看到，赵钦安慢慢勾起的唇角，他一只手搂住了周琴凤的腰身，另一只手握住了周琴凤的手。
　　“父亲应是不会答应的，不光是父亲不会答应，皇后娘娘也不会答应。”周琴凤又朝赵钦安的胸口蹭了蹭，她白皙的肌肤，眉眼如画，眉眼间一股英气，赵钦安低下头，正好与她四目相对，深情脉脉，如山涧泉水流淌。
　　周笛雨叹了一声，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啊！
　　如果这男人，不是自己未婚夫的话。虽然，周笛雨对赵钦安无好感，但谁也不乐意自己被戴绿帽子不是？
　　幸好今天出了趟门，发现了这个秘密，也不知道这对狗男女，勾搭在一起多久了。
　　“我们走吧，出来时间长了，怕人说闲话。”周琴凤从赵钦安的怀里出来，带着几分恋恋不舍。
　　赵钦安顺势牵了她的手，朝周笛雨这边望了一眼，吓得周笛雨以为自己被发现了，幸好，他很快收回了目光，二人肩并肩，慢慢地走远，“你放心，大哥怕是回不来了……”
　　周琴凤想起了那个梦，梦里，秦王这两天要回来，但路上遭遇伏击，身受重伤，要不是恰好路过京城的神医孙不医救了他一命，哪有后来那些事？
　　而梦里，孙不医明天一早进城，正好被她父亲遇到了。她父亲当然知道秦王受伤，也知道是晋王派人追杀，但秦王是她的未婚夫婿，父亲不愿意看到她还没过门就死了夫婿，舍下身段，偷偷请孙不医去秦王府医治秦王，救了他一命。
　　梦里，她仰慕秦王，深爱秦王，非秦王不嫁，周家对他有救命之恩，但秦王呢？他是如何报答自己的？用悔婚羞辱她，最后连累她离京远嫁，将她的脸面和尊严踩在脚下。
　　这一世，她也要用同样的手段，狠狠地报复秦王，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我一切都听殿下的！”周琴凤也不问秦王为什么不回来了，她乖巧地望着晋王，深情道。
　　两人彼此望着，牵着马，慢慢地朝前走，都没有留意脚下，等赵钦安感觉到脚下不对的时候，他的双腿被藤蔓攀住了，身体直直地朝前倒去。周琴凤被他拉扯着，比赵钦安先着地，而赵钦安不偏不倚，正好扑在了周琴凤的身上，唇齿相撞，两人一下子惊呆了。
　　“啊！”周琴凤一声轻呼，她忙别过头，但唇瓣上的痛感提醒着她，方才，他们做了什么。
　　赵钦安也愣了一下，他其实无意如此。他身边不是没有女人，通房小妾好几个，周琴凤对他的战略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赵钦安何至于猴急到在这荒郊野外做点什么，并留下印记，让人说闲话。
　　赵钦安记得方才，他的两条小腿都被藤蔓绑住了，但他从周琴凤身上起来的时候，地上的草与藤蔓也没有任何异样。
　　似乎是他的错觉！
　　赵钦安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才好，周琴凤被他拉了起来，脸颊羞得通红，心扑通扑通跳得如同擂鼓，“殿下怎么，怎么……”她抹了一下唇瓣，朝赵钦安的唇看了一眼，与她一样，破了，渗出血来，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是多激烈才会如此啊！
　　想到这里，周琴凤心里又是甜蜜，又是着急，又是羞涩不已，恨不得就地飞升才好。
　　赵钦安来元狩猎场，本来是有计划，今天，他的人将追杀秦王，他必须要一直存在人的视野之中，否则，一旦他的兄长出事，他肯定会被人怀疑。
　　周琴凤与他眉目传情，他太需要周琴凤这颗棋子了，一时冲动下，就与周琴凤走到了这里。时间已经过去了小半个时辰，现在必须回去，谁知又鬼使神差地出了这档子事。
　　周琴凤完全不知道他的赵钦安的打算，见赵钦安默不吭声，她有点后悔方才用责备的语气说这话。前世，她后来也嫁过人，不是不知道男人的那点猴急。
　　“是我鲁莽了！”赵钦安用指腹轻轻地刮了一下周琴凤的唇瓣，碰了一下伤口，索性低下头亲吻了一下，“下次，我会注意。我让人送你回去，我回猎场还有点事。”
　　“嗯！”周琴凤有点留恋赵钦安蜻蜓点水的一吻，已是神魂颠倒，怎么被人送回去的，路上，赵钦安的侍卫如何不停地看她的唇，她都没有留意到。
　　周笛雨亲眼看到赵钦安摔倒，顺带地把周琴凤给带摔了。她没有看到两人倒下去的时候，顺带接吻了一下，以为自己小小惩罚了一下这对狗男女，多少收回了一点利息，高兴不已，朝山洞里去的时候，还乐得哼了几句不成调的曲子。
　　她一抬头，就对上了一双漆黑不见底的眼睛，如同寒潭深渊，不见星光的冬夜，不辨悲喜，格外瘆人。
　　“我救了你，你不会不记得了吧？”周笛雨旁边一块石头上坐下来，她对自己的异能很有信心，看到男子这么快醒来，也毫不意外，“你伤得挺重的，坐起来容易压迫伤口。”
　　赵钦宸按了一下自己的腹部，没有流血了，他的精神也有好转，“这是哪里？沈追呢？”
　　“这是元狩山。”沈追是谁？周笛雨想了想，不出意外的话，应当是留下来断后的那个男子，“他让我带你逃出来的，有人在追杀他。”
　　赵钦宸捂着伤口就准备起身，周笛雨忙过去按住，却被男子一把反扣住手腕，“带我去！”
　　“他，他……”周笛雨准备反对，但她已经被推得朝前走，肩头一沉，这男子一点都不见外地把她当做了拐杖。
　　短短不到一个时辰，沈追已经变成了一个血人，要是周笛雨和男子没来的话，周笛雨可以断定，沈追今天是走不掉了。
　　还剩下三个黑衣人，但个个身手不凡。若只有其中一人的话，沈追应当是可以应对的，而三个人加起来，武力值超出了沈追，周笛雨都不知道沈追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周笛雨正在心里惊叹，她的衣领被人一拎，身体腾空而起，然后两脚就落地了。身边的枣红马，如同一道光一样朝前闪过，马背上的人，之前还要拄拐而行，此时，身体笔直，如同一座山岳，气势如虹，赤手空拳，朝着一个手持宝剑的黑衣人冲了过去。


第7章 
　　周笛雨看得两眼冒星星了！
　　她当然知道，这个沈追，其实是男子的属下，她也知道，属下对于权贵来说，就跟一匹马没有多少区别；她更知道，男子伤势多重。但他醒来之后，感觉精神稍微好点，就迫不及待地来寻沈追，拼着这条命救沈追。
　　这才是真男人，真君子！
　　周笛雨不知道男子哪里来的自信，认为自己现在这种强弩之末的身体，和沈追一起就能够敌得过对方三个高手。
　　但，男子的确从黑衣人的手里抢过了一把剑，他总算是有了武器。
　　一个黑衣人被他劈下了一条臂膀。
　　空气中，再次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别人或许无法闻到，但周笛雨五感异于常人，她吸了吸鼻子，男子的伤口肯定是又裂开了。就算是灵丹妙药，也架不住男子这般折腾啊！
　　“殿下，您先走，属下能对付他们！”
　　男子的血，一滴滴从身上滴下来，看来，伤势越来越严重了。
　　周笛雨没办法，她实在是不忍心这种品貌兼优的男子死在她的眼前。她没法直接参与战斗，但动动手脚，做点小伎俩的本事还是有的。
　　周笛雨再次催动体内不多的异能，就在男子举起剑格挡对方的剑时，一条藤蔓钻进了对方□□马儿的马□□里去，马儿被异物用这种方式攻击，一个后摆尾，黑衣人猝不及防，从马背上飞了出来，身经百战的赵钦宸自然不会放过这种机会，他手起剑落，将黑衣人斩于剑下。
　　只剩下一人了，周笛雨再也没有了催动异能的能力。赵钦宸与沈追二人虽然已是伤势惨重，不过对方一人敌两人，也是压力颇大，心生怯意，不愿鏖战，就在他转身欲逃的时候，赵钦宸将手中的剑飞掷出去，直入力透后背。
　　连周笛雨也没有想到，最后一刻，赵钦宸居然还有这等实力。看到赵钦宸从马背上一头栽下来，周笛雨才明白，这人，怕是拼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呢。
　　可是，何必呢？
　　黑衣人都准备逃走了，赵钦宸非要不惜最后一丝力气地留下对方。看似愚不可及，但周笛雨却能够理解，战场之上，到了最后一刻，拼的已经不是武力值，体力，而是精神。
　　“殿下！”沈追想冲过来托住赵钦宸，无奈，他一开口，一口血喷了出来。
　　好在周笛雨眼疾手快，一把托住了赵钦宸，将他一拉，安放在了马背上。
　　“不知姑娘贵姓？”沈追不能再把殿下交给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了，虽然这位姑娘，不是个坏人。
　　“免贵姓周，排行第三，你叫我周三就行了。”周笛雨很随意地道。
　　沈追此时命悬一线，也没有妨碍他腹诽一句，如今的姑娘家，都这么豁达的吗？他与姑娘家打交道并不多，但军营里谈论各种姑娘的都有，总体说来，大虞的姑娘共分为两种，一种是稍微有点武力值就彪悍得老子天下无敌，比如殿下的那位未婚妻，据说去年的武举魁首，直接放出话来，要和秦王殿下一起守边疆，打大戎。说得打仗就跟玩家家一样，多少人听到之后都嗤之以鼻。这就是明显没见过世面才会产生的狂妄自大了。
　　还有一种就是娇娇怯怯，身无天赋，只能以色侍君，成天卖弄妖娆，就为了留住男人的心。
　　世上的女人，离了男人就活不下去吗？
　　这两种女人，沈追都很不喜欢，以至于，他二十四五了，与他同龄的其他男子，孩子都能打酱油了，沈追到现在还没有心仪的女子，他常用的借口就是，殿下没有成家，他当然不能领先于殿下。
　　周笛雨却令他耳目一新，并无端生出些信任来。
　　恐怕，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了。
　　“周三姑娘，我家殿下一定要在今晚天黑之前进城，麻烦你，麻烦你……”话没说完，人就过去了。
　　周笛雨有点担心，末世的人命太值钱了，无他，搞不好人类就要灭族了。周笛雨也养成了把人命看得非常贵重的性子，她忙过去探了一下沈追的鼻息，发现他只是晕过去了，方才松了口气。
　　看来，这些黑衣人背后的人，不把这两人弄死，是不会罢休的。如果天黑，这两人不能尽快进城，活在世人的眼皮子底下，搞不好，就有可能死在那个犄角嘎达。
　　连带，周笛雨也会跟着没命。
　　行趴，周笛雨想到她那破落到连野狗都不会光顾的院子，那里兴许是个极好的避难之所。
　　只是，这一路，想进去，不太容易。但有钱能使鬼推磨。
　　周笛雨从二人身上摸出了两个荷包，里头的银票碎银子都不少。
　　幸好周笛雨随身携带着她手工制作的那个木碗，走了两里路后，异能恢复了一点后，她净化了一碗水，又弄了一点止血草，提炼出精华，融化在水中，喂给两人喝了。
　　进城的时候，遇到了一辆牛车，周笛雨索性花钱买了下来，又花钱让那农夫帮忙把两人一路拉到了周家的后院，从角门进了她的院子。
　　花笺居然不在。周笛雨将两人安置好之后，正要出去找花笺，就看到一个总角年纪的小姑娘跑了过来，“三姑娘，你快去救救花笺姐姐。”
　　“花笺怎么了？”周笛雨洗了个手，将身上弄干净了，没有留任何痕迹。
　　“她在夫人院子里。夫人之前来找三姑娘，三姑娘不在，就把花笺姐姐带过去罚了。”
　　周笛雨一听，怒从心头起，她一步跨出了门，敢动她的人，简直是不耐烦了，没有人看到，她手上捏着的一株止血草，草叶从绿色变成了紫色。
　　夫人的院子在哪个方位，原主每天都去黄氏跟前晨昏定省，周笛雨当然知道，她熟门熟路地过去，一进院子，就看到花笺跪在院子中间，膝盖下面是两片破碗碎片，丝丝血迹正往外渗。
　　周笛雨冲过去就把花笺拉了起来。黄氏院子里的婆子看到了，阴阳怪气地道，“哎呦，三姑娘怕是不知道，罚花笺是夫人吩咐下的。”
　　“谁吩咐下来的，让她来跟我说。”周笛雨打量了一下花笺的膝盖，夹裤都被血染红了，可见伤得不轻。
　　“姑娘，奴婢没事的。”花笺虽然很感动，但她一向知道轻重。
　　以前，她不是没有被夫人罚过，姑娘也从来没有帮她说过一句话，但花笺知道，姑娘惹恼了黄氏，并没有好果子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夫人气出完了，她就没事了。
　　可是，被姑娘护着的感觉，真的好好啊！花笺再次热泪盈眶，今天，她被姑娘感动的次数似乎有点多，还有姑娘，这次昏迷醒来，似乎换了个人一样。
　　以前的姑娘，她只是不嫌弃，但现在的姑娘，她真的好喜欢啊！
　　黄氏不在，她去了花萼楼。周琴凤回来后，派人来把她叫去了，此时，母女二人正坐在榻上，亲切地说着话，主要是周琴凤说，黄氏被女儿说的话吓得不轻。
　　“婚期这么近了，你说你不想嫁给秦王了，这怎么可以？”黄氏想到皇后娘娘的性格，一心一意想扮个慈母，搏个好名声，以至于明明非常想自己的儿子能够被立为太子，偏偏一直按兵不动。
　　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会答应女儿和秦王解除婚约，嫁给晋王？
　　“娘，女儿已有法子，既不与秦王解除婚约，又能嫁给晋王，只不过要劳烦母亲。”
　　黄氏依然不解，“你以前不是喜欢秦王的吗？如今怎么……”她突然看到了女儿唇瓣上的伤痕，作为过来人，黄氏不可能不知道这是什么，顿时惊慌失措，“你不会是……是不是晋王强迫了你？”
　　周琴凤连忙捂住了唇瓣，她脸颊飘红，恼羞成怒，喊了一声，“娘！”倒也没有否认。
　　因为，她突然意识到，被娘知道就知道了，看她还怎么反对？
　　果然，黄氏就被这件事震惊了，女儿已经与晋王有了首尾，就算嫁给秦王以后都不会安分。再说了，一女侍二男，算怎么回事？
　　而她也理解了，为什么女儿突然移情别恋了，秦王对女儿来说，一直以来就像那高高在上的白月光，可望而不可求。而晋王，两人既然都到了这一步了，以前恐怕接触不少，真真实实地陪在身边，当然会不一样。
　　“虽然三妹妹的婚期定得晚了一些，若父亲能够为三妹妹请期，与女儿一天嫁出去，到时候母亲再做一下手脚，让人把三妹妹抬到秦王府，女儿自然就去了晋王府。到时候就说是礼部的那些人出了差错，皇家为了颜面，也不会追究这件事。”
　　“妙啊！”黄氏一听，自家女儿实在是聪明，“当年皇上赐婚的时候，只说将周家嫡女赐给晋王，庶女赐给秦王，如今，这府上已经是为娘当家，你与那蠢货掉了个个，也正好应了赐婚圣旨，的确也不算我们欺君。”
　　其实，欺君什么的，周琴凤也不怕。当今皇上是个耳根子软的。在做那个梦之前，周琴凤因为一心牵挂着秦王，背地里打听了很多事，知道当今皇后一心巴不得弄死秦王，晋王也是，要不然也不会有晋王今天那句话，“大哥怕是回不来了……”那句话，背后什么意思，猜也能猜出九分来。
　　皇后娘娘也有不足之处，那就是她太在乎名声了，周琴凤觉得，要换成是她，早就把秦王弄死一百遍了。
　　想到秦王曾经那么对待自己，周琴凤就恨不得生啖其肉。
　　黄氏恍恍惚惚地从花萼楼出来，眼前一会儿是女儿被人咬破了的嘴唇，一会儿是女儿给她出的主意，等回到院子里，婆子说周笛雨把花笺带回去了，她都没有回过神来。
　　周兴德还没有回来，几个侍妾来过了，听说黄氏不在，就都回去了。这时候，黄氏已经顾不上那些侍妾没有等她，不把她放在眼里。
　　原本以前，萧氏是周家主母的时候，对黄氏她们这些侍妾请安一事看得很淡，甚至，刮风下雨，萧氏心情不怎么好的时候，还会免了她们的晨昏定省。
　　黄氏不同，毕竟，她是当妾的，她之所以被扶正，还因为她诞下了庶长子，如今的嫡长子周长曙。
　　黄氏揉了揉眉心，有气无力地问陪嫁婆子汪嬷嬷，“老爷还没有回来吗？”
　　“老爷去萱草堂给老太太请安去了，夫人今日还没有过去吧？”
　　是还没过去，黄氏连忙起身。老太太是黄氏的姑母，当年，黄氏的父母都病故了，黄家容不下她一个孤女，她投奔老太太，也正因为近水楼台，她才能在萧氏进门之前怀了儿子，赶在萧氏前头生下周家的长孙。


第8章 
　　黄氏进去的时候，门口的丫鬟为她打起了帘笼。
　　老太太的声音顿时入了她的耳中，“……昭哥儿怎么能不回来？他是萧家的嫡孙，还有昀哥儿，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把这两个孩子要回来。萧氏，她如此羞辱我周家，她只要一日活着，我就一日不得开怀，死也不会瞑目。”
　　黄氏是巴不得萧氏的两个儿子永远不要回来好了，多一个儿子，就多一个和她的儿子抢家当的。回来做什么？最好死在外面，听说萧氏还在想办法给长昭和长昀改姓氏，黄氏乐见其成。
　　至于，老太太想让萧氏死，黄氏更是求之不得。
　　周兴德没有说话，黄氏绕过立屏，看到周兴德低着头，又是一副沉默以对的样子。黄氏知道，周兴德对萧氏是还有几分情义在的，甚至，他恐怕还有点愧对萧氏。
　　当年，萧鼎与大戎一战，萧家战败后，是周兴德领着一群文臣对其口诛笔伐，周兴德是得了大义灭亲的美名，可萧家就没那么好运了。若非当今皇帝还有几分清醒，知道萧家是坏在了代王的手里，萧家恐怕满门抄斩。
　　平谷关一战，身为主帅的萧家家主萧鼎和两个儿子均战死，萧家被夺爵，这一切都是周兴德的功劳。
　　大虞虽然边境一直不得安宁，但国中已无战事，文臣们的势力日益增长，武将们打口水战打不过文臣，但也不敢朝文臣们挥拳头，这就越发纵容得文臣们上蹿下跳，一天到晚幻想与武将们平分秋色。
　　而这背后，不无皇后的功劳。
　　谢家是前朝门阀，天下文章泰半出于谢氏。百年复苏，谢氏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染指这天下，更何况，谢皇后还有个儿子，急不可待地想要继承皇位，文臣便是他们笼络的对象。
　　而自家老爷，正好是文臣之首。
　　简直是天赐姻缘！
　　黄氏步履轻盈地走了进去，先是给姑母，现在的婆母请安，又给夫君行礼，这才乖巧地站在婆母的身后，力道恰好地位老太太捏肩。
　　老太太格外受用，拍了拍侄女兼儿媳的手背，“你也快做婆婆的人了，一天忙到晚地，坐着歇会儿吧，这些事，让丫头们做就好。”
　　黄氏这才落座，“媳妇原是在花萼楼，大姐儿今日去了元狩山，说是和晋王殿下联手猎了一头风猪。晋王殿下为了奖励大姐儿，就把这头风猪全部送给大姐儿了。这眼看要入冬了，媳妇想不如把风猪腌制起来。”
　　“嗯！”老太太点点头，“也不剖破，就整个儿腌。”
　　黄氏心知，老太太这是准备把风猪留着，如此一来，以后府上宴请宾客，老太太就好指着风猪说，“这是我家大姐儿猎的。”
　　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羡慕呢！
　　“是，老太太想得周到！”
　　聊了几句，老太太说乏了，黄氏这才随着周兴德出了萱草堂。她当然不会把女儿想和三姑娘换婚的事说出去，这种事，她知道就行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黄氏没打算说给婆母和夫君听。
　　周笛雨正在桂花桥下打水。听到脚步声来，她就止住了所有动作。近了，她也听出来是她那便宜爹和黄氏来了，她听到黄氏说，“夫君，我有点怕，今日大白天里，大姐儿说在这里遇到水鬼了。”
　　“哪里有什么水鬼？”
　　但听得出来，周兴德的牙齿还是在打颤，也不知道是他自己怕，还是他心疼黄氏，伸手将黄氏揽住了。
　　周笛雨冷笑一声，她悄悄地朝旁边的一丛芦苇挪了挪，将身体遮挡好，手覆在水面之上，一线几不可见的水线从水面上升起，朝周兴德和黄氏二人的脖子绕了过去，两人顿时只觉得一阵窒息，有什么缠绕住了脖子，强大的求生欲起了作用，两人一挣，居然就挣脱了，如同离了水的鱼儿，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新鲜空气，同时，一股凉意从尾巴骨爬上来，两人顿时齐步就朝前跑去。
　　心里不约而同地响起了一道喊声，“有鬼啊！”
　　奔到了正院，周兴德和黄氏两腿一软，就跪在了地上，两人一摸脖子，果然，手指头上还沾着水滴，水滴从脖子留下来，前胸的衣服颜色都深了一些。
　　尽管“有鬼”两个字一直憋在二人的心里没有喊出去，但已经不用喊了，现在，整个正院都知道，老爷和夫人在桂花桥那里遇到了鬼了。
　　“你是说真的？”
　　周琴凤听小雀把她爹娘遇鬼的事说了，惊得软剑差点把自己给砍了。她收好了软剑，不自在地往自己的脖子上摸了一把，伤口还在，隐隐有点疼，种种都在告诉她，之前的“遇鬼”一事，绝非幻觉。
　　周琴凤本来还准备把这套剑法练完之后，就去找周笛雨算账的，她总怀疑，之前说遇鬼，小燕什么的，都是周笛雨玩的把戏。
　　现在看来，她还是别去了。
　　周琴凤绝不会相信，自己是不想经过桂花桥。
　　周笛雨只是听到周兴德夫妇的声音了，不爽快了，才会想起来玩一把恶作剧。她倒是想玩点别的，不想一直搞这种低级的遇鬼游戏，可也得她有这个能耐啊！
　　说来说去，还是这具身体太差了。
　　周笛雨提了一桶水回到她住的破旧院落。花笺看到后，连忙跑过来，接过了周笛雨手里的水，“姑娘该让奴婢去打水。”
　　“你也不比我强壮多少！”
　　周笛雨揭开床上赵钦宸的衣服，看了一眼他腹部的伤口，果然，不出她所料，伤口特别狰狞吓人。
　　反观沈追，比赵钦宸还要好多了，沈追虽然满身上下受的伤不少，成了个血人，可是每一处的伤口都不致命，就是流的血多了点，贫血脱力，才会晕厥不醒。
　　“姑娘，这两人是从哪里捡来的？会不会死在咱们这儿？”
　　周笛雨也不知道，但她素来艺高人胆大，摸了摸下巴，“不会的，如果有药材的话。对了，花笺，要是我给你钱的话，你能不能弄到药材来？”
　　花笺一向与府中的大夫来往颇多，原因无他，周笛雨经常受伤，花笺就会偷偷地去找大夫，要来点伤药，一来二往，就熟了。
　　“能。”花笺也知道事关重大，现在埋怨姑娘也没什么用，总不能把两个垂死之人扔出去吧。
　　周笛雨便毫无心理负担地将沈追的一个荷包扔给了花笺，“诺，你看着花，虽然不是咱们的钱，可咱们也不是为自己办事。”
　　这跟偷有什么区别？花笺总觉得手里拿着别人的荷包太别扭了。
　　周笛雨哪里知道花笺在想什么，以为她是从来没有看到这么多钱，惊呆了，推了花笺一把，“快去吧，这钱可不是咱们的。”
　　幸好！花笺松了一口气，幸好姑娘没有起贪念，要不然，她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外面刚刚闹了鬼，沿路都没有人。这让一路上害怕和人撞上，被盘问这么晚为什么还出来的花笺放下心来，同时也百思不得其解，天未交二鼓，怎地外面一个人都没有，连灯笼都没有点上？
　　大夫住在前院的一个偏僻小院落里，二门快要被关上了，花笺塞了两个钱给守门的婆子，问道，“怎地今日门关得这么早？”
　　“花笺姑娘，你从后面过来，经过桂花桥了吗？”
　　“过了啊，发生什么事了？”
　　“你有遇到鬼吗？”
　　“鬼？什么鬼？”花笺突然想到之前大姑娘遇到鬼，三姑娘拉着自己飞跑，她之前还想不到，可现在与姑娘相处了半天，她敢肯定，那所谓的鬼，一定是姑娘的手笔。
　　花笺姑娘真相了，笑道，“没有，一路别说鬼了，连个人都没有遇到过。”
　　这是真话，可惜，没什么人信。那些婆子们纷纷想到，大约小燕那只鬼，只对付那些害过她的人。
　　花笺到了大夫那里，大夫也听说闹鬼的事了，同样的话又问了一遍。花笺这才意识到，大约这闹鬼的事，是把府上的人都给吓着了。
　　“姑娘受了伤，要些退热的药，还要止血的，补血的……”花笺一口气把周笛雨的要求说了一遍，那老大夫消化了一会儿，又细细地问了周笛雨的情况，得知是三天前落水受了伤，零零散散地把一些平日里不容易用到的劣质药包了一些给花笺，“快走吧，被人知道了就不好了。”
　　“大夫，您给我们点好药，给钱还不行吗？”花笺将那些劣质药递还给大夫，大夫顿时头疼，“花笺姑娘，不是我不给你好药，你就算是给再多钱，我也不敢给。这里的药都是有定数的，无缘无故少了，我也不好交代啊！”
　　花笺气得要命，要不是今日天晚了，她不好外出药店买药，她也不会来这儿啊！
　　花笺没办法，没有完成姑娘交代的任务，她回去的路上都蔫蔫的。
　　周笛雨拿到药，在花笺眼里成色很差的药，她却惊喜不已，她就说这个时代好，比起末世不知道要好到哪里去了。末世的草药，那还有药性吗？实力再强大的木系异能者，都很难从里面榨出点药效来了。
　　但这些药，虽然都是晒干了的药材，比直接从山上采摘的新鲜药材要差一点，但已经足够了。
　　即便自己连末世一级异能的实力都没有，也能够让这些药材发挥作用。
　　周笛雨先从一些她用不上的药材里吸取了一些木系能量，然后净化了两碗水，就轻而易举地将药材里面的药性全部提炼出来，精华直接融进了净化过的水里。
　　这一连串的动作，都没有瞒着花笺。花笺不知道自家姑娘在做什么，但，她在跟姑娘的时候，就已经发过誓了，要一辈子效忠姑娘，因此，她不但没问，也没有想过要把姑娘的秘密说出去。
　　一定是上天看姑娘太可怜了，才会给了姑娘这种本事。姑娘有了本事，以后大姑娘就不能再欺负姑娘了。
　　不得不说，花笺的心思实在是单纯，对周笛雨是无条件的信任。
　　周笛雨也挺感动的，“花笺，以后我做点好的护手霜，让你把这双手好好护养一下。”
　　周笛雨握着花笺的手，这双手都是因为伺候她才会变得这么粗糙。
　　“姑娘，你好好的，奴婢就很知足了！”花笺吸了一下鼻子，她今天似乎很喜欢哭鼻子，动不动就被姑娘感动得想哭。
　　周笛雨将两碗不同的药剂分别给沈追和赵钦宸灌了下去。赵钦宸之前被周笛雨灌过药，并不抵抗，沈追就不同了，周笛雨颇费了点功夫，她没想到，这护卫还挺警觉的。


第9章 
　　看到自家姑娘捏着一个大男人的鼻子，把人憋得头往后一仰，濒死之中还张大了嘴巴鱼儿一样地呼吸，花笺觉得没眼看。
　　但还是忍不住想看。
　　从指缝里，花笺看到自家姑娘将药碗往沈追的口中一竖，一碗药就被沈追咕噜咕噜地咽了下去。
　　有点残忍！
　　喂完了药，花笺便服侍姑娘洗洗睡了。
　　次日一大早，赵钦宸率先醒来，身下是硬邦邦的床板，眼前是破旧的帐顶，脚边躺着沈追，一缕天光从瓦缝里钻进来，一时之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他最后的印象是将最后一个黑衣人杀死，紧接着就一口血吐出来，从马上栽下来前的最后一刻，他记住了一张脸，如芙蓉般美好，如芍药般娇艳，身手敏捷地扶住了他。
　　就在这时，咯吱一声，门被推开了，赵钦宸偏头看去，果然，看到她端着两碗药进来了，看到赵钦宸醒来，她笑道，“太好了，你醒过来了，那你先喝药吧！”
　　赵钦宸忙要起身，周笛雨拦住了他，“别，小心伤口。”
　　说着，周笛雨边过来了，伸手穿过赵钦宸的脖子下面，略将他的头抬起，将就着把药喂了。
　　今天一大早的药，是花笺拿了银子从外面买来的，都是上好的药材。周笛雨休息了一晚，体力恢复了不少，运用起精神来，也比昨天要好很多，因此，药材的药性凝练得非常彻底，水净化得很纯粹，药性得到了最大程度地融合，人体吸收起来，比熬制的药，要容易快速得多。
　　熬制的药多是黑色。但周笛雨这碗药是土黄色的，这是赵钦宸第一次清醒着喝药，他甚至闻不出药材的气味，很清淡，带着土木的香味，不似中药那般刺鼻。
　　但赵钦宸还是把药给喝了。如果眼前的女子要害他，就不用把他留到现在了。
　　花笺跨进门，看到姑娘准备去喂沈追喝药，不知为何，她有点害怕看到昨晚那种惨烈的喂药方式，忙道，“姑娘，还是奴婢来吧！”
　　看这破落的屋子，赵钦宸还以为周笛雨家境贫寒，但居然还有侍女。
　　周笛雨将药碗递给花笺，幸好，沈追也醒了过来，花笺喂药就要容易多了。用一个隐囊垫在沈追的后背，花笺用调羹一勺一勺地喂到沈追口中。
　　周笛雨坐在桌前喝茶，看到之后，有点为昨晚自己的粗鲁难为情，不过，要怪也只能怪沈追昏迷过去了，警觉性还那么高。
　　周笛雨在看花笺的时候，赵钦宸在看周笛雨，但他的目光非常隐晦，即便如此，周笛雨也很快觉察了，扭头朝他看了一眼，问道，“知道追杀你的人是谁吗？”
　　“知道。”赵钦宸诚实地回答。
　　周笛雨也不觉得意外，赵钦宸并非是那种糊涂人，且看得出来，他身居高位，他的手下喊他“殿下”，应是皇族中人。他们这些人的事，是是非非复杂得很，周笛雨也懒得管，便不再问。
　　暂时，赵钦宸在她这破院子里待着，不会有人发现，等他和这侍卫的伤势好了，她就算留，人家也不会待。
　　所以，周笛雨并不担心收留了这两个人。
　　随后，花笺又去大厨房弄了点吃的过来，四个人吃了早饭。赵钦宸和沈追吃得很少，倒是周笛雨，吃得比往日多。花笺见此，高兴不已。
　　以前，姑娘吃的着实少了，以后，她得想法子为姑娘好好补补身体了。
　　趁着姑娘出阁前，把身体养好了，将来做了王妃，好早点诞下子嗣，如此一来，姑娘这辈子也算是无忧了。
　　花笺收拾了碗筷出去，一出门便看到夫人院里的冬枝一摇一晃地走过来，看到了花笺，也就不挪动步子了，朝花笺招招手，“你过来，夫人有吩咐！”
　　花笺没办法，只好挎着食盒走了过去，“冬枝姐姐，夫人有何吩咐？”
　　“夫人说让三姑娘过去一趟，三姑娘也及笄了，眼看着大姑娘要出阁了，不如一块儿把三姑娘的喜事也给办了，省得劳烦两次！”
　　花笺顿时气怒不已，什么叫“省得劳烦两次”？当初，大夫人要带姑娘离开，是谁拼命把姑娘留下。要说留下了待姑娘好也就罢了，姑娘在这周家，过得连个奴婢都不如，现在要出阁了，好歹嫁的也是晋王，当今皇后所出，居然说姑娘出阁是在“劳烦”。
　　“冬枝姐姐这话，我可不敢往姑娘耳朵里传，要不，冬至姐姐自己去跟姑娘说？”
　　“说就说，谁怕谁啊！”冬枝边用一根银簪剔着牙，一边朝前走，走到了廊檐下，叉着腰，就往里道，“三姑娘，夫人让你过瑞庆堂去商量着把你的婚事给办了！”
　　“婚事？”周笛雨吃了一惊，起身走到门外，两道柳眉竖起，问道，“婚事？和谁的婚事？”
　　“当然是和晋王殿下的婚事！”冬枝无礼地打量周笛雨，难道说，三姑娘掉一次水，除了肚子里喝了不少水，脑子里也跟着进了不少水？冬枝越发瞧不起周笛雨，“三姑娘快些过去吧！”
　　“难不成，还让一家子都等着她？”嘀咕一声，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能够让里里外外的人全都听个清晰。
　　“晋王？”躺在屋里的赵钦宸皱了皱眉头，他没想到，救了他的人会是晋王的未婚妻。可是，晋王的未婚妻是谁？赵钦宸想起来了，他那好继母兼小姨，当初为了显示自己的贤惠，他与周丞相的嫡女订婚之后，就把周丞相的庶女定给晋王。
　　周丞相的庶女，住的竟然是这样的猪圈？赵钦宸环视一圈，大虞最穷的农户，都比这破屋子好吧？
　　周笛雨和花笺二人跟在冬枝的后面朝黄氏的院子里走去。瑞庆堂原先是萧氏在住，院子里根据不同的季节摆放着不同的时令花草盆景，颜色层叠错落有致，院子里两株海棠花，每到了早春季节，开得如片锦一般。
　　萧氏离开后，黄氏搬了进来，也不知黄氏是出于什么心理，把海棠树砍了，花草全部移走不说，在院子中间堆了一座假得不能再假的假山。
　　天长日久，假山上长满了青苔，到了这秋冬季节，青苔泛黄，满目都是破落败相。
　　这审美！
　　周笛雨进去的时候，黄氏一家子正坐着在喝茶，周兴德和黄氏坐在两个主位上，周琴凤坐在左首第一个位置，而周长曙反而坐在右手第一个位置。
　　左首为尊。
　　屋子里没有别的座位了。
　　黄氏做戏准备做全套，待周笛雨行了礼后，她还吩咐嬷嬷，“给三姑娘搬个凳子。”
　　周兴德很不待见周笛雨，抬手摆了摆，“不必了，让她站着吧，我把话说完，她就该走了。难道夫人留她还有什么事？”
　　“没什么事。”黄氏贤惠地一笑，抬起袖子抚了抚，状似温柔，实则眼神冷漠地对周笛雨道，“你父亲喊你来，为的是你们姐妹俩的婚事。”
　　周笛雨心说，既然是我的婚事，瞧你们这架势，就准备通知一下我这个当事人，也没打算问一问我的意见？
　　但她也知道，强横而又鲁莽地和这一家子对上，对自己并没有什么好处。
　　她笑着，很乖巧地道，“是，女儿听父亲和夫人的！”
　　黄氏愣了一下，周笛雨从前都喊自己“母亲”，怎么落了个水，这么生疏地叫起自己“夫人”了？她是看出来了什么？
　　黄氏与女儿周琴凤对了一下眼神，周琴凤是没把周笛雨这废物放在眼里，淡淡的，一如既往地漠视周笛雨，黄氏也就放下心来。
　　“秦王正在回京的路上，这次回来，陛下和皇后准备为秦王娶亲，毕竟，秦王再次去边疆也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回来。秦王和你姐姐的年纪不小了，这婚事也该办了！”周兴德瞥了三女儿一眼，见她木着一张脸，看到这张脸，周兴德就想起萧氏，一种吃了苍蝇的厌恶感涌上心头。
　　周笛雨第六感一向敏锐，原主留下来的记忆，对这个父亲有着很深的乳慕之情，但她却能够很直观地感觉到，原主父亲对自己的厌弃之情。
　　周笛雨的眼角余光瞟到了周琴凤的脸上，果然，周琴凤听到这个消息后，不但没有欣喜若狂，也没有新嫁娘该有的娇怯喜悦。也是啊，和晋王暗通曲款，又要嫁给秦王，皇家的婚事，想也不是能够随便退的，也难怪周琴凤高兴不起来。
　　“晋王年纪也不小了，为父会向皇上请旨，你姐姐出阁之日，你也跟着一起出门子吧！”周兴德说完，就站起身来了。
　　周笛雨也忙跟着站起身来，她看似很呆愣，实则，心里在琢磨这件事，周家人想早点把自己撵走这不稀奇，可是为什么要寻这么个机会呢？
　　从黄氏的院子里出来，周笛雨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等到了屋里，她坐在桌前，托着腮，想了好久。花笺担心她想多了头疼，为她沏了一杯茶，“姑娘要是出了门子，自然是比在这里要好些，住没个住处，吃穿也没着落，要不是大夫……”
　　花笺差点说漏嘴了，忙捂着嘴，紧张地看着周笛雨，一脸惶恐。
　　周笛雨抬头看着她，“怕什么？我以前不懂事，不接受我娘和我大哥的接济，现在懂了这个道理，你还担心什么？”
　　“是，奴婢该死，奴婢担心个什么劲？姑娘如今明白过来了，大夫人和两位少爷不知道有多高兴呢！”
　　她娘和大哥高兴，周笛雨信，她二哥周长昀高不高兴，她就不知道了。反正，自从她对她娘出言不逊，她二哥就说与她永不相见。
　　花笺一说到这里就格外兴奋，忘了屋里还躺着两个大男人了，“姑娘，那咱们现在岂不是应该开始备嫁妆了？”
　　周笛雨看了四壁徒空的屋子，她能够有什么嫁妆？
　　“姑娘，大夫人离开的时候，把姑娘的嫁妆都留下来了，但库房的钥匙后来被夫人要去了，要不，咱们去要回来吧？”
　　周笛雨想起这一茬来了，她真的是要被原主给蠢哭了。一开始，黄氏对原主也没有这么刻薄，住的院子，也是离周琴凤的花萼楼很近，靠近中轴线的明月苑。等黄氏把她库房的钥匙一拿到手，黄氏就让她搬了院子，挪到了这里来。
　　原主当然委屈了，可是，她却半点都没有怨怪黄氏，反而记恨自己的母亲萧氏，觉得自己的一切不如意都是萧氏带来的。
　　这是不是脑子里装的都是木头啊！
　　“要回来，当然要……”周笛雨猛地一拍自己的脑子，拉着花笺坐下，“花笺，大姑娘是说给秦王的，这个你知道吧！”
　　花笺猛地点头，岂止她知道，全天下人都知道啊！
　　“可是，大姑娘喜欢的人是晋王。”周笛雨心里有个念头，但一切还没有明朗之前，她决定暂时不说，而是吩咐花笺，“你最近多留意花萼楼那边，把大姑娘的情绪尽量摸清楚，然后告诉我。”
　　“嗯，嗯，姑娘放心，大姑娘那边洒扫上有个小丫头叫篆儿，奴婢可以让她帮忙打听。”
　　“横竖现在咱们有钱了，呃，虽然钱不是我们的，但救命之恩嘛，就当是那两人借给咱们的，先花着，回头咱们还给人家也行。那钱，我的意思是，你也可以给点那个小丫鬟，人家帮咱们做事，也不能白做。”
　　花笺笑道，“姑娘放心，奴婢省得的。”


第10章 （捉虫）
　　（捉虫）
　　赵钦宸听到“救命之恩”四个字，他伸手就朝自己的怀里摸去，果然，钱袋不翼而飞。
　　这女子是穷疯了吗？居然就这么不告而取地把他的钱袋都拿了不说，兴许把沈追的也拿了。
　　赵钦宸有点不高兴，深吸一口气，朝天望去，再次透过破烂的帐顶，看到顶上的屋瓦居然缺了一块，拳头大的一个洞，可以看到天上的白云，他又释然了。
　　赵钦宸不是那种不识人间疾苦的人。他方才一瞬间的不快，只不过是自己的东西被人直接拿了的不快。他已经想好，等他的伤势好了之后，要重周笛雨，如果有人敢欺负她，他会把她罩在自己的羽翼之下，一辈子保护。
　　他只是忘了周笛雨有多穷，叹了一口气，就当自己的钱袋是提前支付了一部分救命之恩吧！
　　周笛雨一时想事情太过投入，和花笺说话的时候，还在琢磨，周家这些人准备怎么算计她这个一穷二白的庶女，就忘了，赵钦宸已经醒过来了。
　　等说完了话，她忙起身进了屋，站在床边，背着手，居高临下地看着赵钦宸，“不好意思，有件事要向你道歉！”
　　赵钦宸以为周笛雨说的是要他们提前离开的事，忙要起身，“不必道歉，我们的伤势已经有所好转，现在就能离开。”
　　“等等！”周笛雨按在了赵钦宸的胸口，她自己无所谓，前世在末世的时候，一个组出去打丧尸，困了，和男人背抵背都睡过。只要能够保住命，别的都不是事儿，就别说只是和男子肌肤相触了。
　　但看到赵钦宸一瞬间绯红的脸颊，周笛雨忙缩回了手，甚至觉得手有点烫，她方才是亵渎了美人吗？
　　“我不是让你们离开的意思，我既然救了你们，自然要等你们能够挪动的时候，再送你们离开。现在伤势还没有好转，要是挪动了，伤口再次崩裂，一旦感染，会伤及性命。”
　　周笛雨皱皱眉头，“你也看到了，我这里很穷，昨晚为了给你们抓药，就把你们的钱袋拿了。你放心吧，我不会做出挟恩图报的事，钱袋里的钱，我只是暂时借一下，等将来一定会还的。”
　　“等拿回你的嫁妆吗？”赵钦宸问道。
　　心思被人猜到，周笛雨并没有半分窘迫，她反而一笑，充满自信的目光，明媚的笑容，令得她原本生得娇柔的脸庞，眉眼间多了一缕勃勃英气，如同朝霞般灿烂，夺人目光。
　　赵钦宸一下子看得呆了，好久，回过神来，不自在地咳嗽了一下，扯动了伤口，疼得眉头一皱。
　　周笛雨没有多想，接着方才的话说，“不错，夺回我的嫁妆。属于自己的东西，当然要想办法拿回来，利息一分都不能少！”
　　赵钦宸倒是有些好奇了，想看看这少女，到底有什么能耐能够拿回自己的嫁妆。当然，他也打定了主意，关键时候还是要帮小姑娘一把，不看别的，要是她拿不回嫁妆，自己和沈追的钱袋也要不回来。
　　过了晌午，前头传来了消息，说是宫里同意了，秦王和晋王同一天娶妻，甚至晋王还说，想早点把三姑娘娶进门，如今晋王府没有个主持中馈的人，由一个侍妾应酬内外，实在是不成体统。
　　暂且不说，晋王府如今已经通房四五个，侍妾七八只，单说晋王想早点娶她进门，周家的下人们一个个听了感动不已，都说三姑娘是走了狗屎运了，未婚夫这么深情，娶她，简直是糟蹋了。
　　若没有看到晋王和周琴凤互表衷情，周笛雨或许还会幻想一下，晋王怎么会喜欢周笛雨这么个角色，毕竟，原主的蠢，周笛雨不能再感同身受了。
　　亲眼所见后，周笛雨越发疑惑，好像哪里不对，但她又想不出来。
　　只可惜，周笛雨前世活了二十三岁，就打了十七年丧尸。每天都在努力地活下去，周笛雨没法像二十世纪那些姑娘们，捧着手机，吃着薯片，咸鱼躺在床上看《真假千金》《穿成霸总的小娇妻》《庶女攻略》和《代嫁新娘》，以至于，她连宅斗篇里最基本的段数都没有，没法第一眼就识别出，黄氏母女到底在谋划什么？
　　“姑娘，姑娘！”花笺满头大汗地跑了进来，“夫人那边让姑娘赶紧过去，说来了几匹料子，让姑娘过去挑两匹做嫁衣。”
　　好歹也是嫁给皇家，而且当今皇帝对秦王这个嫡长子非常看重，颇为信任，要不然也不会把他放在边关五年。因此，周笛雨出阁，最起码的嫁衣，还有寻常的衣物，还是要准备一二。
　　周笛雨慢悠悠地过来，黄氏和周琴凤坐着在喝茶。
　　瑞庆堂的明间桌上放着一二十匹上好的布料，靠墙的矮几上，另外又摆了五匹，不论是质地、花色还是纹路都比桌上摆的要更上一个档次。
　　“你来了！”
　　待周笛雨行过礼后，黄氏这才放下茶盅，抬起头来，朝桌上努了努嘴，“为娘让人送了一些料子来，你和你大姐姐一人挑几匹，让针线上的再给你们多做几套衣服。”
　　她上下打量周笛雨，“你姨娘虽然给你也准备了一些，可这也是为娘的一点心意。”
　　周笛雨瞪大了眼睛，“姨娘”是谁？黄氏不会是说自己的母亲吧？这世上居然有如此厚颜无耻的人，周笛雨也是受教了，觉得自己在嘴皮子上，恐怕还没有修炼到黄氏这般境地，暂且闭嘴没说。
　　周笛雨随便扒拉了一半布匹，然后抱在怀里。剩下的十多匹，有好的，也有不好的。
　　黄氏为了显摆自己的公平，特意把布匹打散了放着，虽说都是上好的，但好中也分三六九等。她和周琴凤是算准了自从周笛雨懂事以来，吃穿用度比府中的丫鬟还差，一个没见过好东西的人，怎么分得出好歹？
　　周琴凤便可以在周笛雨犹豫，不知道怎么下手的时候，将好的布匹都挑出来。留下来的，就都归周笛雨了，到时候，也好在外头说，周笛雨身上穿的，都是她自己挑的。
　　一来，黄氏这个继母可以撇清，二来，周笛雨没见过世面，不识好歹也够供世人笑话一年半载的。
　　萧氏那个心高气傲的，又可以好好地气一气了。
　　谁知，周笛雨根本就不按规矩出牌。
　　周琴凤的脸色很不好看，她冷哼一声，“三妹妹，你这是在做什么？跟我抢吗？”
　　“不是平分吗？”周笛雨一副懵懂的样子，“一共二十三匹布，我只拿了十一匹，剩下的都是姐姐的，我还多给了一匹大姐姐了呢。”
　　她似乎是才看到矮几上还有五匹，又过去抱了三匹，也亏得她力气大，居然全部都抱的动，笑道，“不用大姐姐了，我就说，夫人是最公平的，家里也不缺一匹布的钱，断没有让我们姐妹为了一匹布，闹不开心的事。”
　　“谁会为了一匹布和你闹不开心？”周琴凤觉得，和周笛雨这个废物在一间屋子里，都会让她短命，这种蠢货，要不是她不想嫁给秦王，谁愿意和她一天出阁！
　　“没有就好！”周笛雨一副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抱着布匹，就准备离开。
　　饶是黄氏爱面子，她眉头也狠狠地抽了两下，笑道，“三姐儿，你大姐姐最喜欢烟粉和玫红两个色儿，要不，用这水绿和葱黄的和你换？”
　　一个“换”字，如同一道春雷，狠狠地劈在周笛雨的脑门上，她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之前，想了好久的疑惑，如今，答案似乎就在眼前了。
　　如果，周琴凤真的不想出阁的话，那么，她扒拉这些用来做嫁妆的布料做什么？身为周家嫡长女，在家中的地位比嫡长子都要高，周琴凤她那种心高气傲的人，至于和她抢这么几匹布料吗？
　　抢的还都是红色系的布料。
　　周笛雨心中疑惑，面上却半点都不显出来，歪着头笑道，“夫人，这两匹布料，我准备用来做件通袖袍儿，再做一件对襟罗衫，婚后第二天，进宫谢恩的时候穿。大姐姐想要吗？”
　　“你大姐姐之前也打算和你一样的。”
　　所以，这两匹妆花缎就放在矮几上，想必是黄氏一开始就帮周琴凤挑出来的。
　　“但凡是大姐姐想要的，就可以和我换吗？”周笛雨状似懵懂地问道。
　　黄氏和周琴凤一听这话，面上一紧，似乎周笛雨问了什么了不得的话。周笛雨宅斗不行，但察言观色是把好手，她一看这母女二人的表情，就知道，事情恐怕正如她想的那般，讪讪一笑，很委屈，回到桌边，将几匹好布料，全部都放了下来，换了几匹不好的，抱着走了。
　　周琴凤和她的身形差不多，周琴凤的衣服，她不是没有穿过，以前，黄氏还没有把原主的库房钥匙拿到手的时候，原主穿的都是周笛雨的旧衣服，还挺合身的。
　　周琴凤的未婚夫是谁来着？秦王？
　　出了瑞庆堂，花笺从周笛雨的怀里接了几匹布料过来了，她本来想自己一个人搬回去，但有点重，她一个人搬不了。
　　好在，到了最后关头，自家姑娘少拿了两匹。但等把布匹搬到了她们那个破院落之后，花笺又巴不得方才姑娘没有少拿那两匹布。
　　“又累不死！”花笺有点后悔，刚才自己怎么不提醒一下姑娘呢？


第11章 
　　周笛雨并没有在乎这些布匹，直接扔桌上后，就问花笺，“有没有喜欢的花色？你也挑两匹做两套衣服，我留两匹做衣服就行了，其余的，要是能卖的话，就卖掉。”
　　“卖，卖，卖掉？”花笺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姑娘，怎么能卖掉呢？奴婢担心夫人不给姑娘准备嫁妆，虽说有大夫人留下的，但这些年钥匙在夫人手上，万一，万一……”
　　花笺考虑到自己只是个下人，有些话说出来不妥当，她言尽于此，周笛雨又不傻，当然听懂了，点头道，“的确是这样，花笺，还是你对我好，为我想得周到。”
　　“不过，姑娘也别担心，大夫人当初也不是把姑娘所有的嫁妆都留下来了，一些贵重的，大夫人带过去了，说了将来要给姑娘的。”
　　这些话，要是以前，花笺还不敢说，但现在，姑娘已经想明白了，她说出来也不怕姑娘又生气，又要罚她了。
　　“嗯，你要是遇到了我哥哥，就跟他说，我嫁妆的事不要急。对了，花笺，我记得大姑娘的未婚夫是秦王，以前大姑娘很喜欢秦王的，是不是？”
　　虽然原主的记忆很清晰，但周笛雨还是怕弄错，便向花笺求证。
　　“是啊，大姑娘一直都很喜欢秦王，秦王是咱们大虞的战神王爷，听说酷似先皇后，先皇后当年可是咱们大虞的第一美人呢。”
　　花笺觉得自家姑娘挺奇怪，大姑娘什么时候不喜欢过秦王了？
　　周笛雨没有吭声，她坐在桌边冥思苦想，手指头在桌上画着，这是她的习惯，如果手指头能够在桌上写下痕迹的话，花笺就会看到，周笛雨将一条一条信息全部列出来，她脑子里就在思索，其中到底有什么关联？
　　周琴凤和秦王有婚约，原先是很喜欢秦王的，大虞的贵女们没有谁不羡慕嫉妒她，秦王的未婚妻，这个头衔，给她带来了很多荣耀。
　　秦王每一场胜仗，都会给她带来一次加冕。
　　但，周琴凤喜欢的却是晋王，晋王为了她要和自己解除婚约，现在已经能够确定，周琴凤可能会和自己换婚，可是，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周琴凤改弦更张了呢？
　　几乎是一秒钟，周笛雨便想到了一个可能，权力。
　　但是，秦王不是第一天表现出无意储君之位，这么多年了，周琴凤以前还拿这事炫耀，说秦王心中只有家国，没有权力欲望，是个很纯粹的人。
　　如果单单是为权力，这说不通。
　　“花笺，我和大姑娘落水的那天，家里办秋花会，在水榭边的时候，大姑娘是不是用长剑敲出了一曲《平沙落雁》，当时，大姑娘对秦王还是满怀爱慕的？”
　　“是啊！姑娘怎么琢磨起这件事来了？大姑娘什么时候对秦王没有爱慕之情了？宫里婚期都要定了，姑娘就别再想了，这眼看要到正午了，奴婢去厨房里拿饭。”
　　“走，我跟你一起去，弄点好吃的来。”周笛雨吃末世那些食物，营养液吃得都生无可恋了，原以为穿越到了这古代，最起码食物质朴，也不缺，谁知，原主这身份害得她想吃点好的都不能如愿。
　　萧氏离开的时候，周家的很多管事都被她带走了，那些管事其实也多是她的陪房。虽然还留了几个，原本是暗中照顾原主的，但一是原主不领情，二是黄氏上位之后也不允许，后来撵的撵，卖的卖，都到了萧家。
　　大厨房的管事自然是黄氏的人，里边多的是狗眼看人低，看菜下饭的货，每次花笺去领些残羹冷炙，还要被骂一顿，说主仆二人浪费周家的粮食之类。
　　靠花笺，哪怕是拿了钱也未必能够拿回来好食物。
　　再，她本来就是周家的人，凭什么吃饭还要花钱？
　　花笺担心姑娘去了，为顿吃的，和那些下人们吵起来，会被欺负。而且，那些杀千刀的下人们，嘴又贱，不定会兴风作浪，怎么编排姑娘。
　　“姑娘，要不，奴婢拿了银子去外面给姑娘买些好的回来吃？”
　　“那怎么行啊？再说了，咱们也没银子。就算有银子，也不能每天都这么干，凭什么便宜大厨房里那些肥头大耳的家伙？”
　　“对，姑娘说的是，要不，奴婢把扫帚带去吧，他们要是敢不给咱们吃好的，咱们就今日谁都别想吃上。”
　　周笛雨没想到自家小丫鬟还这么霸气，“行，就照你说的这么做！”
　　大厨房里，一阵烟雾缭绕，沿着屋子的两侧，好几口大锅或蒸，或炒，或煮，或油炸，正烧得不亦乐乎。灶膛里木材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一阵阵的人间烟火气，铺面而来，混杂着食物的香味，周笛雨深吸了一口气，简直如置身天堂。
　　为了这一顿吃的，别说打一架了，就算是天天打架，周笛雨也乐意。
　　正好，有两个食盒装好了，提着食盒的婆子一转身差点和冲在最前面的花笺撞上了，看清楚是花笺，这婆子顿时就不骂开来了，“小贱蹄子，赶着投胎呢，往老娘跟前撞，把大姑娘的午膳撞翻了，你赔得起码？”
　　“甘婆子，你骂谁呢？姑娘还在这儿呢！”花笺平日里，哪一次来，不被人骂上一顿？她已经习惯了，但是现在，姑娘跟着呢，这些污糟的话，怎么能够入姑娘的耳？
　　甘婆子的嘴里依旧不干不净，斜睨周笛雨，放肆地打量，眼中的嘲讽毫不掩饰，明显就是没有把周笛雨这个主子放在眼里。
　　周笛雨其实并不习惯把人当奴隶看，但是，谁若敢蔑视她，她也不是好惹的。
　　“原来是三姑娘啊，恕奴婢眼拙，还以为是哪里来要饭的叫花子呢！”
　　此言一出，大厨房里就笑声一片了，正在油锅里掌厨的一个媳妇笑道，“三姑娘，也不怪甘婆子把你认错，这种地方，哪里是三姑娘能来的呢？有什么吩咐，三姑娘不会吩咐下人们去做吗？”
　　听着是好话，周笛雨也没那么傻，听得出字字都含着讥讽。
　　周笛雨笑笑，不置可否，看似温雅有礼，实则她的手在身后，手指上勾着一缕红色的光，轻轻一摆，原本在灶膛里烧得好好的火焰，突然之间就窜了出来，直接朝油锅里扑了过去。
　　火焰撩过提着食盒的婆子，那婆子“啊”地一声尖叫起来，身上一件好好的藏青色才上身的比甲倏忽一下就出现了一个大洞，黑色的灰烬扑簌簌地往下掉。
　　婆子连忙松了手上的食盒，花笺倒是眼疾手快，连忙将食盒接在了手里，周笛雨朝她使了个眼色，花笺便趁着厨房里混乱，拎着食盒走了。
　　一锅油滚滚地烧起来，掌勺的媳妇一头乌黑的头发被卷了个干净，火焰贴着头皮烧得这媳妇直跳脚，拼命拍打头皮，但这火诡异得很，根本就停不下来。
　　隔壁负责炒菜的另外一个厨娘媳妇连忙将锅盖盖在油锅上，这是正确的操作方法，油锅起火并不是设么稀奇事，古往今来，都是这么干的，隔绝氧气，的确能够灭火，平时也很奏效，但今天，这一招也失灵了。
　　火焰从锅盖的边沿窜出来，就跟一个不听话的孩子一样，嘻嘻哈哈地，蹦着跳着，往外跑，木制的锅盖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黑炭。
　　真是邪门啊！
　　甘婆子的后背已经被烧掉了一层皮，油炸锅掌勺的媳妇头皮也没了一层，油锅里的火眼看就要窜到屋梁上去了，差不多了，再烧，就要出人命了，而且，把厨房烧了，自己也要面临着没饭吃的下场。
　　周笛雨的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捏，火焰唰地一下回落，消弭于无。
　　一股难闻的焦糊的味儿传来，厨房里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油锅的火，是不能用水来浇灭的，锅盖都盖不住，万一烧起来，没有人能制止得了，好多人都已经跑出了厨房。
　　甘婆子和油炸锅掌勺的媳妇身上着火，一开始还有人帮忙扑打，可是，这火焰太邪了，沾上什么，什么就烧。连甘婆子的儿媳妇都退避三舍，自然没有旁的人再上来帮忙了。
　　一众人虚惊一场，方才情形太过紧急，众人自救不及，谁会留意周笛雨这个三姑娘？没有人看到，她临走的时候，又将门口案板上的两个食盒拎走了。
　　今天，先收点利息，周笛雨准备明天再来。
　　没有人注意到她，毕竟，在周家下人的眼里，这三姑娘，连夫人屋里养的一只叭儿狗还不如呢。
　　瑞庆堂里，周兴德今天中午难得回来用饭。他提前让小厮回来说了，平时很少有机会和丈夫一起用顿饭，黄氏当然要好好准备，她提前就让人去厨房说了，让备几个老爷喜欢吃的好菜。
　　甘婆子也早早地就去厨房等着了，谁知，一盏茶功夫过去了，一刻钟过去了，甘婆子还没有来，迟迟不能开饭。
　　黄氏怒不可遏，让人去催，“去拿个饭，这是要用轿子去抬吗？去看看，怎么回事？”
　　周兴德饿得前胸贴后背，肝火大盛，他手里端着一杯茶喝，越喝越饿，眼看饭没吃上，不得不到衙门里办差去了，气得将茶盏往桌子上猛地一掷，好好一个茶盏，滚了几滚，落到地上摔成数瓣。
　　周兴德一句话不说，起身就走了。
　　这茶盏，是一只白瓷红彩梅鹤盏，是周兴德最钟爱的一只，就这么被他气得摔碎了。
　　黄氏吓得连忙起身，紧追在周兴德的身后，唤道，“老爷，妾身已经让人去厨房催了，再多等片刻！”
　　周兴德扭过头，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虽然一句话没说，但那意思已经非常明白，身为掌管中馈的主母，连顿饭都安置不好，还有什么用？
　　偏偏就在此时，被黄氏派去催饭的丫鬟回来了，跨进院门就惊慌失措地道，“夫人，厨房出事了，灶膛里的火爆出来，把甘婆子和灶上的厨娘都烧伤了，险些厨房也被烧了。”


第12章 
　　厨房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搞不好老太太那边也吃不上饭。周兴德不得不去萱草堂过问一番，向老太太请罪，“老太太用饭了没有？”
　　这丫鬟这才发现，老爷活生生一人正站在她眼前，噗通一声，丫鬟跪了下来，“奴婢，奴婢才从厨房过来的时候，看到，看到老太太屋里拿饭的丫鬟也，也在！”
　　连个话都说不清楚，这还是跟前伺候的人。
　　不知怎么地，周兴德就想到了以前萧氏还在的时候，他的衣食住行，后宅大小诸多人与事，哪一样，哪一件要他操心过？
　　别说他提前安排小厮回来说要吃饭，就是他中午招呼都不打一个，突然回来，萧氏也有本事让人一刻钟之内上饭菜。
　　哪里像现在，他提前让人回来说，中午要回来吃饭，结果，等到饿得前胸贴后背，饥肠辘辘了，还没有一口热的入口。结果，厨房都差点被烧了。
　　现在，他还不得不去问老太太一声。去一趟萱草堂，要的时间不少，回衙门的时候，搞不好就迟到了。
　　越想越是气！
　　“夫人最近很忙，我也知道，但是，家里的事情，还是多上点心！”
　　周兴德说完，一甩袖子，抬脚换了方向，往萱草堂走去。黄氏的脸上，一片苍白，周兴德这番话，虽然没有太过苛责，可是院子里这么多下人，她的脸还要不要了？
　　“到底怎么回事？”黄氏怒气冲冲地问道。
　　“奴婢听说，甘婆子本来提了食盒要回来的，偏偏三姑娘去了，甘婆子担心三姑娘在厨房里捣乱就留了一会儿，谁知就出了这事儿。”
　　黄氏顿时就想多了，想到昨日夜里，和老爷一起从桂花桥经过的时候，脖子上那冰凉的被勒紧的感觉。她还以为，或许是当时的错觉呢，谁知，今日一早照镜子的时候才发现，脖子上真的有一道浅浅的红色的泪痕。
　　“家里有人说什么了没有？”
　　那火焰突然窜出来，本就诡异，甘婆子和掌勺媳妇身上的火焰还扑不灭，怎么就没人多想？但凡当时在厨房里亲眼所见过的人，都在偷偷议论。
　　“说，说是，有，有鬼，是，是……”
　　“是什么？还不快说，要我撬开你的嘴吗？”黄氏浑身都在发抖。
　　那丫鬟情急之下，“说小燕不是自己不小心掉到河里淹死的，是，是被人，被人推下去枉死，才会化作厉鬼。”
　　黄氏眼前一黑，往后一仰，要不是旁边的婆子眼疾手快，就会直挺挺地倒在地上了。
　　“夫人，要不还是去榻上躺着，有什么事，奴婢们去做。”
　　“躺？怎么躺？你刚才没听到吗？这家里的事，我从前都没怎么上心呢！”
　　这厉婆子是黄氏自己的心腹，黄氏有什么话，敢在厉婆子跟前说。
　　“老爷那是说气话呢，夫妻之间，有时候说话直一点，夫人别往心里去。”
　　“话是这么说，我还得去厨房看看！”
　　路上，黄氏遇到了小雀，原来，花萼楼那边，周琴凤也快饿死了，拿饭的丫鬟久等不来，小雀就亲自来了。一行人往厨房赶的时候，周笛雨和花笺已经回到了她的小破院子里，两人打开食盒，把里面的菜摆出来，摆了满满一桌子，板栗烧仔鸡，一品熊掌，干烧桂鱼，盐焗鸡，梅菜扣肉……南北菜都有，是周笛雨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吃过的美味。
　　冲着这些美食，周笛雨也乐意与末世的生活作别，在这里活下去。她相信，凭着自己的能耐，在这里一样可以过得风生水起。
　　周笛雨挑了几个清淡一点的菜，和两碗粥，让花笺端进去，正好沈追也醒了，让他和赵钦宸一起吃。
　　沈追以一人之力，敌十多个黑衣人，战成了一个血人，但身上的致命伤倒是没有，之所以昏厥，脱力占主要原因。相较于沈追，赵钦宸腹部的伤势要严重得多。
　　但，即便如此，两人从床上坐起来的时候，很惊讶地发现，伤势竟然恢复得非常快，可以说是神奇。
　　沈追没有多想，以为周笛雨帮他们请的大夫非常厉害，也不知道是什么人，难道说，他们离开京城这些年，京中出了什么神医不成？
　　赵钦宸知道周笛雨并没有给他们请大夫，而是自己鼓捣的药在给他们服用，之前在山中是这样，回到这院中后，也没有大夫前来给他们看病，反而是药喝了几碗了。如此一来，这小姑娘竟然还是个神医了。
　　主仆二人各想着心事，周笛雨进来了，见他们情况都很好，也就不再担心，“担心伤口会反复，就给你们挑了几样清淡的菜，不过，你们也看到了，我现在穷得叮当响，这饭菜你们是要付费的。”
　　沈追拿着筷子的手一顿，虽然说知恩图报，但挟恩图报，就不太好了吧！他本来很饿，在路上被追赶了好几天，别说打尖了，连干粮都没怎么吃，现在看到这么好的饭菜，他也没什么胃口了。
　　周笛雨将沈追的心思看在眼里，她不太知道这些古人们是怎么想的，反正，末世的时候，大家都喜欢把话说得明明白白，天天过着在刀尖上舔血的生活，谁有时间做那些委婉功夫？
　　赵钦宸捏着筷子，抬起头来，他本来生得就很俊，剑眉凤目，从窗口透进来的光打在他的脸上，将他的眉眼照得熠熠生辉，如同一幅绝美的工笔画，再加上，他此时微微一笑，笑容柔和了他脸上的线条，翩翩君子如玉，周笛雨被这盛世美颜逼得心跳都停了，呼吸一滞，这一笑，抵上一顿饭钱，也不是不可以。
　　“周姑娘，我们在这里待三天，我和沈追身上的那些银子，够饭钱和医药费吗？”
　　“够，够的！”周笛雨扶着门框，她忘了去琢磨，这男子怎地知道自己姓周，或许是沈追告诉的，也没有留意赵钦宸口中的沈追，当然，原主那快自闭加抑郁的性子，大约也不会知道，秦王麾下第一猛将就是沈追。
　　这郎君，就是传说中的人美心善啊！
　　吃完饭，周笛雨和花笺去还食盒，两人提着四个食盒，远远地看到黄氏正从厨房里出来。花笺吓得两腿哆嗦，周笛雨反而提着两个盒子，朝着黄氏迎了上去。
　　“见过夫人！”她胡乱地行了个礼，无视黄氏落在她手里空食盒上，如锥子一样的目光，反而装作关切的样子问道，“夫人怎么在厨房里，难道，到了这会儿了，您还没有用饭？”
　　若非方才，在厨房里的时候，黄氏把起火的原因都问得一清二楚，知道当时周笛雨主仆二人离灶膛口有两丈远的距离，她都要怀疑，这火是周笛雨故意搞的鬼了。
　　“哦，我想起来了，方才厨房里差点着火了！”
　　黄氏被周笛雨气得差点过去了，但有什么用呢？和这么个二愣子说话，不就是讨气受？周笛雨若是个明白的，还会听了她这个前姨娘加继母的撺掇，和自己的生母闹掰，留在这府上，被她磋磨这么多年？
　　“你手里提的是什么？”黄氏斜睨着周笛雨，问道。
　　“是食盒啊！”周笛雨道，“今天真是要感谢夫人和大姐姐，让我吃了顿好的。”
　　黄氏这才明白了，瑞庆堂和花萼楼的饭菜都到哪里去了，敢情，这个蠢货，趁着厨房里闹得一团糟的时候，她把两边的饭菜都提到自己院子里去了。
　　她一个人吃得完吗？
　　黄氏的手动了动，想抚上饿得都直不起腰的肚子，但碍于面子，强忍住了。她深幽幽地看了周笛雨一眼，总觉得，哪里有什么不对，但实在是想不起来。且，饿得难受，便什么话都没有说，气冲冲地走了。
　　厉婆子跟在黄氏的身后，边走，边忍不住去看周笛雨。黄氏注意到了，问道，“你瞧着哪里不对？”
　　“夫人，蹊跷得很，大姑娘遇到鬼的时候，三姑娘在，方才厨房里出了这事，三姑娘也在。会不会是三姑娘……”
　　“她有什么能耐？”黄氏没有跟厉婆子说，她和老爷昨日夜里在桂花桥的时候，也遇到过邪门事。眼下家里的下人们已经在胡说八道了，万一传出去，叫人说她一掌家，家里就闹鬼，还不知道外头的人会说什么！
　　周笛雨将食盒往案板上一放，厨房的管事婆子过来了，姓闫，生得一张驴脸，发际线和颧骨都很高，一双三角眼，看人的时候总是斜三分，但到了黄氏面前，又能恢复正常，惯会巴结。
　　“这食盒怎么是三姑娘拿去了？莫非是三姑娘趁着我等不注意，偷偷儿拿走了？”
　　闫氏此话一出，厨房里的人都朝这边看了过来，人人脸色都不好，眼里是满满当当的鄙夷。
　　一个主子，居然从厨房里偷东西。
　　“三姑娘，这可不好了，您是主子，偷偷儿拿了，也不说一声，害得我们才被夫人骂得好惨！”
　　“是啊，要吃什么，什么时候短了姑娘的，做这样的事出来，传出去，叫人怎么说啊？”
　　“啊呸！一个主子，比下人都不如，这不是给周家脸上抹黑吗？”
　　……
　　“偷？”周笛雨冷笑一声，这些人，真是！方才，她还不想下重手，她的好心真的是喂了狗了。看来，有时候，有些人，比那些丧尸还要令人讨厌。
　　她一只手垂在身侧，蒸锅里热气腾腾，她的手指头轻轻一捻，一滴烧得滚烫的热水便朝闫氏的脸上唰地朝闫氏的脸上弹去在，中在了她的眼角处，一个红色的印痕出现了，紧接着，一个水泡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大，灼热的疼痛直袭脑门。
　　闫氏一蹦三尺高，疼得直哆嗦，她用手轻轻一捂，还没碰上水泡，似乎就疼得更加厉害了，“是不是你？是不是你？”
　　“是我什么？”周笛雨愣了一下，“你是说闹鬼？跟我有什么关系？俗话说得好，为人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就算真的闹鬼，为什么是你，是甘婆子，是钱家媳妇被鬼盯上？不是别人？”
　　这话说得太有道理了！众人如醍醐灌顶，方才还在边讨论边害怕，只觉得这鬼真是不要命了，大白天里居然还出来。现在，人人心里都有种优越感，这鬼没盯上自己呢，看来，自己平日里积德还可以。
　　方才看周笛雨很不善的目光，此时都投在了闫氏的身上，探究的，怀疑的，鄙视的，色色种种，就跟层层枷锁，扛在闫氏的肩上，让她直不起腰来。
　　“方才你说我拿厨房的饭菜是偷？你一个贱奴，我拿我周家的食物，你有什么资格说我是偷？所以说，你这样没口德的人，也是活该！”
　　生怕被鬼盯上，方才给闫氏帮腔的婆子媳妇们连忙又调转了风向，纷纷道：“是啊，三姑娘也是主子，怎么能算是偷呢？”
　　“谁不要吃饭？午饭那会儿，厨房里也是乱。三姑娘估摸着也没仔细看。”
　　“看什么看，都是府上的主子们要吃饭，随便拿就是了。”
　　花笺赶过来晚了一点，不知道方才发生了什么，有点懵，怎么突然之间，厨房里的这些刁奴们个个都这么好说话了？


第13章 
　　这些话，周笛雨自然也听到了，心想，这古代人也真的挺封建迷信的，怕鬼是好事啊，怕的话，就能多活些时日，就怕这些人连鬼都不怕。
　　“都胡说些什么？哪里有鬼啊神的？谁看见了？”闫氏用手捂着眼角，掌心根本就不敢碰那水泡，依然色厉内荏地训斥厨房里的下人们。
　　不管怎么说，她这管事的还在这呢！
　　谁知，她话音还没有说完，就看到，蒸笼里的雾气渐渐地朝她聚拢过来，初看是一团不成形的雾气，可是慢慢地变得凸凹有致，成为一个人形，虽五官不清晰，但是，依然可以清晰地看出是一个年轻的姑娘。
　　“是小燕，天啦，怎么是小燕？”有人喊出了声来。
　　“啊？是我的燕儿？”小燕的母亲是厨房里的粗使婆子，砍柴，打水，干些重活，平时是没有机会进厨房的，听到女儿的名字，跑了进来，也不管是不是就喊道，“我的燕儿啊！”
　　声嘶力竭，哭天抢地，就算这雾气形成的人不是小燕，现在也是小燕了。
　　那雾气朝着厉婆子扑了过去，将她紧紧缠住，闫氏身上正好穿了一件浅色的夹袄，顷刻就被雾气沾湿，而她身上传来的被捆绑的感觉也那么真实。
　　咯噔！
　　闫氏两眼一翻，就这么过去了！
　　整个厨房里人人噤若寒蝉，个个脸色苍白，如同被人施了定身术一样，一动不动，时光，似乎在这里停滞不前了。
　　“走吧！”周笛雨见震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便拉着目瞪口呆，同样被吓得七魄少了三魄的花笺离开这是非之地。
　　“闹鬼”，在周家愈演愈烈。亲眼见鬼，而且那鬼还是小燕，已经被证实，厨房里二十多人都是人证，要不是小燕的母亲出现，据说，闫氏就有可能会被小燕勒死了。
　　“还记得那年，小燕还没有去大姑娘身边伺候的时候，原是在夫人屋里伺候，大冬天被闫婆子罚跪？”
　　“哎呦，真是造孽哦！”
　　周笛雨领着花笺边听这些议论声，边回到破院里，只觉得，比起末世，天天除了打丧尸，就是打丧尸，真是太有趣了。这种生活，她真是爱死了。
　　“姑娘，真的有，有，有鬼吗？”
　　眼看就要上桂花桥了，花笺怕得不得了，小跑两步，尽量离姑娘近一点。
　　“怕什么，不怕，哪里有什么……”
　　她一个“鬼”字还没有说出口，花笺便一把捂住了她的口，“姑娘，不要说这个字，呜呜呜，奴婢其实不怕的。”
　　周笛雨顿时就愣了一下，心口有股暖流淌过，她反手抱住了花笺的肩头，轻轻地拍了拍，“花笺，怕鬼不丢人，不过你不用怕，姑娘我会保护你的，从今以后，是人是鬼，我都不允许她欺负你！”
　　前世，不是没有过并肩作战的朋友，也不是没有人对她好过。但，一切都要凭实力，没有人愿意和一个弱者并肩作战，没有实力，别人凭什么对你好？
　　但现在却不同，一直以来，是花笺在保护原主，原主不在了，花笺又把这种毫无保留，不带任何条件的好，转移到她的身上，虽然是惯性，可是，周笛雨却依然感动。
　　她不是原主，她的心会不由自主地回应。
　　周笛雨的破院里，赵钦宸的人已经寻了过来，穿着黑衣的侍卫正侍立在床前。沈追伤势好转之后，已经下了床，此时，正坐在床边的一个破椅子上，听侍卫给赵钦宸汇报。
　　“殿下，已经查明了，那日追杀殿下的正是晋王殿下，死的人中有一人，属下认识。”
　　赵钦宸并没有起身，他一个人睡了一张床，大喇喇地四肢摊开，虽然受了重伤，但依然显得很惬意。
　　这是他为数不多的可休闲的时光之一。
　　“即便不查，本王也知道是他。本王无意与他争锋，这么多年，避至边疆，他还有什么放心不下的？”这是老生常谈了，赵钦宸无意多说，问道，“查一下与赵钦安有婚约的女子，本王要知道她的所有事情。”
　　“是！”侍卫转身离去，心里还在嘀咕，难道说殿下不想与晋王正面交锋，准备从晋王的未婚妻处入手？
　　但这很显然不符合殿下的性格，殿下从不是这般小气的人，哪怕今日，晋王伤得殿下命都没了，殿下也绝不会和一个弱女子过不去。
　　随后，赵钦宸又和沈追说了几件事，沈追起身离去。
　　周笛雨和花笺边说边进来了，花笺还在追问，“姑娘，若是大姑娘那边存了这样的心思话，那岂不是，姑娘就得嫁给秦王了？”
　　“咳咳咳！”屋里传出咳嗽的声音。
　　周笛雨一步跨了进去，连忙将床上的男人扶起来，拍了拍他的后背，“怎么咳嗽起来了？难道染了风寒？”
　　周笛雨不能接受自己的异能已经降低到了连这最简单的刀剑伤都治不好的地步。末世，她可是连最重的尸毒都能解。
　　但周笛雨并没有感受到男人身上的高温，她还是有点不放心，抬手在男人的额头覆了一下，嗯，还好，没有发热，那他咳什么？
　　赵钦宸全身僵硬，方才，因咳嗽而牵扯的伤口疼痛都感觉不到了。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与雌性如此接近，少女的手带着丝丝缕缕的芬芳，那么柔软，温凉，虽一触而分，可是，他的肌肤却带着记忆，熨烫得他全身一阵燥热。
　　“怎么脸还红了？”周笛雨越发担心，还是说，这个人的体质与常人不同？
　　“没什么，你方才说，要嫁给秦王？”
　　周笛雨以为他是子啊担心自己一旦要嫁给秦王，就没办法救治他了，忙道，“你也不用担心，婚期还没有定，而且，我也不确定会不会嫁给秦王。哦，对了，你既然是宗室，你认识秦王吗？”
　　赵钦宸的脑子里都是乱的，他这次回来，是奉父皇的诏令，只让他回京商议婚事，也的确并没有定婚期是什么时候？但毫无疑问，他心里非常清楚，他不想，也不会娶丞相之女。
　　赵钦宸曾经见过周琴凤一面，那是他刚刚被赐婚的时候，少年郎谁不会心怀憧憬？不想知道未来会陪伴自己终生的人是谁？
　　他和沈追装作从周家后院经过，骑在马上，特意跑到了一处高坡上，亲眼看到周琴凤意气风发地从桂花桥上经过的时候，一鞭子将身边的下人抽到了水里。
　　那时候周琴凤才十四岁，如此暴虐，赵钦宸当时远远地看到，脸色黑得都快要滴下水来了。
　　退婚，也就成了赵钦宸心头的执念，他绝无可能娶这样一个女子为妻。
　　“认识！”赵钦宸虽然暂时不知道为什么，原本应该嫁给他的周琴凤换成了周笛雨，但很想知道，周笛雨到底是如何看待这桩婚事的。
　　赵钦宸当然不想强迫周笛雨，如果周笛雨不愿意嫁给他，他有办法成全。而他自己，赵钦宸想了想，横竖是要娶妻的，与其被塞一个搅事精，或是像周琴凤那种心狠手辣的女子在身边，还不如是周笛雨，最起码是他认识的，对他还有救命之恩。
　　虽说贪财了一些，但堂堂秦王妃，将来银子应当是不会缺她的。
　　赵钦宸也不担心周笛雨会依仗秦王妃的身份胡乱敛财，她若是那样的人，也不会在搜刮了他和沈追的钱袋走，坦荡地承认。
　　一个女子，光明磊落，便足矣。
　　周笛雨不知道就这么一点功夫，赵钦宸的心里转了无数个念头，忙问道，“那可否说说，秦王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居然不问自己是宗室里的什么人？赵钦宸内心有点好笑，但怕周笛雨识破，强忍着，“难道周姑娘不曾听说过秦王？秦王十五岁上战场，在此之前，在皇城紫红，名声应当不怎么好听，听说忤逆过当今皇后，对皇上不孝，被皇太后厌恶，对兄弟不友善。这五年来，在边疆虽立下一些功劳，但人的本性应当是很难改变的。”
　　说这些话的时候，赵钦宸眼睛盯着周笛雨的脸，想从她的神色中瞧出她有什么心思。
　　谁知，周笛雨却并不在意，反而反驳道，“自古以来，有后妈就必然会有后爹。皇后虽然是秦王的小姨，可是外甥再亲，亲得过自己的亲儿子？更何况，还关乎到皇位，嘿嘿，事出反常必有妖，皇后越是贤惠，对秦王越是亲厚，我越是怀疑她。”
　　花笺忙上前捂住了周笛雨的嘴，“姑娘，不能诽谤当今皇后！”
　　周笛雨果然吓得花容失色，天啦，这不是末世了，是在古代。她一双大眼睛盯着秦王，眼里有后悔，有怒气，反而没有惧怕。
　　赵钦宸有点懂她的意思，她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是在怪他刚才不该撩她说这些呢！
　　真是与众不同！
　　但赵钦宸的心里，有个地方，却柔软下来。没有人知道，五年前，他为何执意要去边疆。他厌弃了宫中的生活，不想自己活在尔虞我诈之中，堂堂男子汉，天天沉浸在和一个妇人勾心斗角之中，他担心自己有朝一日会失了初心。
　　十五年的生死挣扎，他独自一人走来，这个世上从不曾，也不会有令他留念，珍惜，并为之保护自己的东西，他孤独一人，踟蹰前行，在黑暗中摸索，不曾有一盏灯，一缕光陪伴。
　　还不如远远地离开这一切，将所有的罪孽加诸在他身上的世界。
　　谁知，他已经对这个世界不报任何希望，也不会有什么期盼的时候，竟然有人对他说，或许错的是皇后。
　　当今的皇后，被朝臣们赞为千古贤后的小谢氏，谢氏一族的荣耀！
　　赵钦宸知道，这只是周笛雨凭女人的心思在判断，未必是出于本心，更不可能是刻意站在他这边说话，但他还是从内心里生出了一丝喜悦。
　　“你放心，你是我救命恩人，我还不至于忘恩负义。况且，我与皇后本也不合，不会把你这些话说出去。只是以后，你说话一定要多注意，防人之心不可无！”
　　虽说，如果周笛雨一旦真的得罪了皇后，他也有办法护她一二，但万一他远在边疆的时候，鞭长莫及呢？
　　她还是得学会保护自己。
　　周笛雨突然发现，这古代，也不是那么好混。
　　皇权至上，动辄就会被灭九族，为了小命，她必须要让自己尽快变强。
　　但是，她这两天也研究了自己这具身体，要是想恢复异能的话，必须要吸收五行元素，空气中的五行元素含量太低，如果单单从空气中吸收的话，猴年马月才能恢复到末世那种水平。而走捷径的话，不是不行，就是太耗钱了。
　　迄今为止，她手上只有两百多两银票和一些碎银，就这些钱财，还是她从这男子和他下属身上搜刮而来。
　　太穷了！


第14章 
　　周笛雨在想着如何挣钱时，晚间，花笺去厨房拿食盒的时候，大姑娘那边没有人来拿食盒，便将给花萼楼准备的菜分了一个给周笛雨。
　　“厨房的这些人真是的，非要被整一顿才醒悟过来。姑娘，以后他们应该不会再克扣咱们的吃食了吧？”
　　周笛雨“嗯”了一声，她一面吩咐花笺挑几个清淡的菜给里头的赵钦宸送过去，一面在想着，周琴凤今日出门是为什么？
　　她心里想着，突然看到外面的夜空中，不知道是谁放起了烟火，映照得漫天都是一片璀璨，“今天是什么特殊日子吗？”
　　“姑娘忘了？今日是中秋节呢，等吃完饭，奴婢陪姑娘出去逛一下？咱们不走前门，从后门出去，夫人应当是不会知道的。”
　　周笛雨知道，花笺在没有钱出去结交的时候，就已经和守后门的婆子和护卫关系很好，现在有了钱，她才打点过人，带自己这个不受重视的庶女出去，完全不会有问题。
　　“好啊！”周笛雨很想认识这个古代，原主留在身体里的记忆太少，最远的地方是离这里不到五里地的上清观。
　　两人吃完饭，周笛雨又给赵钦宸灌了一碗药。
　　赵钦宸很好奇，为什么他喝的药不是寻常的那种浓黑粘稠的汤药，一会儿是莹绿色清凉带着淡淡的青草气味的水，一会儿又是这种黄褐色如琥珀一样的水？但他没有问，周笛雨端来，他便二话不说，端起碗一口饮尽。
　　他的伤口，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愈合，整个过程中，他都没有任何高热的反应。
　　周笛雨并不知道的是，她才离开，赵钦宸就起身了。他撩起自己的衣袍，看了一眼腹部的伤，并没有令他意外，伤口已经结痂了。
　　如果不做剧烈运动，伤口不会裂开。
　　这恢复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赵钦宸知道，并非是他体质好，这五年，他不知道受过多少大大小小的伤，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恢复得这么快过。
　　那药水很不一般。
　　赵钦宸才到了周家的后院，沈追就现身了，他赶了一辆马车，来到赵钦宸的面前。
　　赵钦宸打量了他一眼，沈追忙道，“属下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再不动，属下身上的关节都要生锈了。”
　　马车稳稳地跟在周笛雨主仆的身后。
　　而周笛雨也稳稳地跟在周琴凤的身后。
　　周笛雨原本是想单纯地上街逛逛的，谁知，一出门，走了没几步，就看到了周琴凤。让她非常意外的是，周琴凤居然没有骑马，这就很不寻常了，唯一的解释，她不想招摇，那她要去做什么？
　　周琴凤的马车在京城中最大的酒楼熙春楼后门停了下来，小雀先从马车上跳下来，再扶着周琴凤下了车。
　　周笛雨在不远处看到，心中啧啧两声，明明出拳可以打死一头老虎，居然还要一个丫鬟扶着下车。这是什么？这是摆架子，至于吗？
　　周琴凤将一顶幂笠，将头脸遮得严严实实，两人才下了马车，就有人把后门打开，恭恭敬敬地将主仆二人迎了进去。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赵钦宸端着一杯茶，撩开了马车的帘子，朝这边看过来。目光在周笛雨身上停留稍许后，朝周琴凤瞥了一眼，虽然看不见这女人的脸，其实，就算看见了，也未必认得出，赵钦宸还是猜出了她的身份。
　　“熙春楼，本王记得，是赵钦安的产业？”
　　“是，王爷，方才进去的女子是周家大小姐。”沈追惴惴不安地道，他比主子记得更加清楚，主子的未婚妻是周家的大小姐。
　　明面儿上，是嫡女，而实际上，京城里的人都记得，周丞相现在的夫人原先其实是个妾。
　　嫡女和庶女虽然都是女，但血脉，从小受到的教育，都会天差地别。
　　而如今周家的庶女周笛雨，是晋王的未婚妻，当初皇后选周笛雨的时候，虽说不愿晋王未来的王妃越过秦王，可是谁都知道她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
　　周笛雨的生母是萧氏，曾经的萧家是大虞百年来的武将世家，即便如今凋零，但在百姓和军中的声望，并无半点折损。
　　说到底，还不是在为自己的儿子铺路。
　　这些道理，沈追都知道，没道理赵钦宸不明白。
　　现在，周琴凤来到晋王名下的产业，是想做什么？
　　周琴凤进去后，周笛雨便绕到了正门，也进了酒楼，而且还要了一间和周琴凤相邻的雅间。等周笛雨进了雅间之后，沈追直接掏出了一锭银子，要了周琴凤另外隔壁的一间。
　　雅间里，周琴凤一进来，看到临窗而立，俯视楼下的那道挺拔身姿，松了一口气。
　　头一次，周琴凤体会到了一个男人对自己有应必答的感受，她很后悔，前世到底是脑子有病，才会对秦王情根深种，最后被他羞辱，落得一个不堪的下场吗？
　　赵钦安听到动静，扭过身来，看到周琴凤，眼睛一亮，里头如同嵌上了好多颗星星，连忙就朝周琴凤走了过来，殷勤地接过了她手里的幂笠，上下打量她，“来的时候，还顺利吧？我特意让人在后门等你，若不是担心被人看到，我就亲自去后门接你了。”
　　周琴凤感动不已，“殿下客气了！”
　　她方才自己摘下幂笠的时候，一缕头发被勾散了。赵钦安的手指头动了动，欲言又止。周琴凤被他深情的目光凝视，情不自禁地脸颊红了，问道，“怎么了？”
　　“唐突了！”赵钦安先道了个歉，便不等周琴凤反对，抬手就用手指勾住了她鬓边的发，撩到了她的耳后。
　　赵钦安的手指不可避免地与她的耳廓皮肤接触了一下，赵钦安的手指头固然一颤，周琴凤全是全身被电流击过，双腿一软，差点坐在地上。
　　赵钦安忙道歉，“抱歉，本王，我，情不自禁！”
　　周琴凤赤红着脸，朝前走了两步，双手撑在了桌上，避免自己真的瘫软在地上而丢丑。
　　为什么会这样？周琴凤不由得回忆起自己的前世，她远嫁的人不是什么英雄奇才，恰恰相反，只是一个五品官员家中没有功名职位的庶子，这且不说，她还是续弦。
　　这庶子比她大了快二十岁不止，后院已有好几房妾室，她那时候身份尴尬，庶子和他的妾室都没有把她当回事，而她自然不会对这庶子有什么期盼，她有个安身之所，彼此相安无事即可。
　　新婚那晚，那庶子并未与她亲近，揭完了盖头，就去了最受宠的姨娘那里，她也松了一口气。
　　后来如何，她的梦并没有做完前世一生，不得而知了。
　　赵钦安见周琴凤如此，唇角高高地勾起，他知道周琴凤没有生气。虽然武力值，他可能不如周琴凤，但，对女人的心思，他还是有把握掌控的。
　　赵钦安走过去，将一个凳子放在了周琴凤的身后，按下周琴凤的双肩，让她稳稳地落座，“阿凤，你不找我，我也有事要找你，不过，你先说，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周琴凤这才想起来，她约赵钦安出来的原因，生怕赵钦安会以为她水性杨花，对她有所误会，忙正色道，“我听说，听说秦王回来了。”
　　赵钦安的脸色一沉，是回来了，他想让赵钦宸死在路上的，结果死的全是他的人。
　　想到自己折损了那么多的好手，赵钦安的心情就非常糟糕。
　　周琴凤突然想起自己的身份，以为赵钦安误会了，忙道，“我听说，听说秦王回来是要退婚的，我……没有别的意思。”
　　赵钦安忙收起了情绪，脸色也变得好了许多。虽然，他并不知道，为什么以前他多少次用眼神勾引周琴凤，她都没有动心，为何前天在元狩猎场，她就突然开始回应自己了。
　　周琴凤对秦王有多么迷恋，满京城的人都知道，赵钦安不可能不知道。
　　同样的，事出反常必有妖！
　　至于，这妖是什么妖，赵钦安并不在意。身为皇子，赵钦安当然不会嫌弃女人多，不过，女人再多，王妃也只会只有一个！
　　是谁，都不可能会是眼前这个女人，他将来要登基为帝的人，哪怕没有中意的王妃人选，也绝不可能会娶皇兄的未婚妻，玷污了他的名声。
　　赵钦安笑了一下，“我知道，你是怕皇兄退婚，你我之间就没有机会了。你放心，我不会让他退婚的。”
　　“殿下有什么好办法吗？”
　　周琴凤记得，梦里，前世，秦王这次回京，在别人看来是奉旨成亲，而实际上，他是回来退婚的。
　　而且，秦王居然连皇上都没有禀报，直接就来到周家，归还了她的庚帖。
　　“母后会想办法阻止的，他一向听母后的话，而且，如果父皇不下旨的话，这婚也退不成。皇兄年岁不小，碍于长幼有序，他若是不娶亲，他等得，后边的兄弟们等不得。”赵钦安俯下身，脸凑到周琴凤的耳边，热气吐在周琴凤的侧脸耳边，熏得周琴凤的耳朵如同火烧热烘一般地就红了起来。
　　“特别是我，更等不得！”赵钦安道。
　　周琴凤的心咚地一下就蹦到了嗓子眼里，他是什么意思？
　　他是什么意思，自己能听不出来吗？可是，是她想的那样吗？
　　这还需要怀疑吗？
　　这么多年，只要有她在的地方，赵钦安就必定会在，哪怕她和周笛雨同时出现，赵钦安的目光也都锁在她的身上，无论她什么时候朝他看过去，他都能够回之一笑，那么温润，只不过，落在曾经的自己的眼里，是那么讨厌。
　　赐婚之后，不是没有见过秦王。秦王回城的次数，一只手数都还有多的。但周琴凤从未浪费过一次机会，把自己送到他的面前。而每一次，秦王的目光都只是淡淡地掠过她。
　　偏偏，那时候，周琴凤鬼迷心窍，总觉得秦王守礼，而赵钦安轻浮无礼。
　　周琴凤的心咚咚咚地，快要跳出胸腔了。


第15章 （捉虫）
　　（捉虫）
　　周笛雨的耳朵贴在墙上，幸好，这个时代的墙，隔音效果不是特别好，若是二人说话的声音大点，凭她的感知，是能够听见的。
　　“不会是……亲上了吧？还是在……做了？应当没那么大的胆子吧？”
　　周笛雨半天都没有听到声音了，非常着急，万一那两人要是密谋了什么，自己又没有完全掌握的话，会多被动啊！
　　没有谁喜欢这种，自己在明，对方在暗的感觉。周笛雨倒是想做点什么，可，原主那德行，身边除了花笺，连个得力的人都没有。总不能，周笛雨自己亲力亲为吧？
　　花笺不知道姑娘在嘀嘀咕咕什么，她蹲在旁边，一动不敢动，腿都麻了，也不敢弄出半点响声。
　　好在，那边没有让她多等，她听到了周琴凤的声音，“我娘说，皇后娘娘必定不会同意退婚再重新指婚的。”
　　“嗯！”赵钦安应了一声，在周笛雨听来有点漫不经心。
　　“幸好当初，皇上赐婚的时候，圣旨上并没有写我和三妹妹的名字，只写了嫡长女和庶女，当初三妹妹是嫡长女，而如今，她是庶出。殿下，你觉得如此安排，如何？”
　　“我要的是你的一颗心，若是能够得到你的人，乃本王之幸也！”
　　渣男！
　　周笛雨骂了一句，心想，幸好，周琴凤愿意接受这垃圾，要是这婚事摆脱不了，她不得不嫁给这样的渣男，她难保新婚之夜，不从这混蛋身上卸点什么下来。
　　另一边，堂堂的秦王殿下，当然不会做出听人壁根的事。沈追的耳朵也贴在墙上，他花了好长时间才消化掉周琴凤的言外之意，简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生怕自己理解错了，便将听到的话复述给秦王听，问道，“殿下，周大姑娘这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你理解的那个意思。”
　　事情确定下来，秦王也不想在这里待下去了。他起身准备离开，沈追追了过去，等出了熙春楼，沈追忍不住，义愤填膺，“殿下，这周大姑娘也太不守妇道了，万一，要是……”
　　沈追明白过来了，他顿时一喜，周大姑娘不愿意嫁给殿下，殿下正好可以摆脱这个荡妇。只是，这样的话，周三姑娘岂不是要嫁给殿下了？
　　她还搜刮了殿下和他的钱袋，他所有的积蓄，老婆本都被她搜刮光了。
　　这样胆大妄为的女子，怎么能当殿下的王妃呢？
　　“殿下，依属下看来，周三姑娘也不是个善茬，殿下还要退婚吗？”
　　秦王回来退婚的事，并没有瞒着沈追他们这帮属下。甚至，为了殿下退婚成功，沈追他们还出了个馊主意，陛下肯定不会同意的，不若先斩后奏。横竖，殿下不准备逐鹿那个九五之尊的位置了，抗旨也无所谓，身为嫡长子，难不成，皇上会为了一个女子，把殿下斩首不成？
　　若是这样，他们愿意为了殿下，揭竿而起。
　　“不退了！”赵钦宸靠坐在马车上，左手抚着右手拇指上用来拉弦的玉扳指，语气幽幽，“横竖，总会有一个的！”
　　还不如，就这个！
　　沈追听懂了，越发为殿下打抱不平起来，一个住破院的庶出姑娘，有朝一日成了秦王妃，肯定也蹦跶不起来，到时候就乖乖地听殿下的话，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沈追一下子忘了，这个住破院的庶出姑娘，凭一己之力，救了他们的命。
　　赵钦宸走了不大一会儿，周笛雨没有听到那屋里有动静，担心赵钦安二人出来的时候，正好和自己不期而遇，便也从雅间里出来。准备买单的时候，掌柜的说她们的消费已经有人付了银子。
　　会是谁？
　　周笛雨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等她回到自己的破院，看到床上空无一人，周笛雨的第一反应是，赵钦宸跟踪了她。她突然之间，灵光一闪，难道说，她救下的人正好是秦王不成？
　　被追杀，追杀他的人会不会就是晋王？
　　周笛雨觉得，如此一来的话，事情才比较符合逻辑。什么皇后对赵钦宸视若己出，什么赵钦安对赵钦宸崇拜至极，觉得只有他这位嫡兄才有资格继承皇位，都是狗屁。
　　终于走了！
　　花笺松了一口气，见时间还早，她便准备将床单被褥拆下来洗了，毕竟，两个大男人睡过了的。正常情况下，她应该把床单被褥全部扔掉，她的确也准备这么干，但姑娘却不答应。
　　周笛雨的确觉得没有必要，洗洗就行了。末世，她于微末之时，也捡过垃圾果腹，捡别人不要的衣服御寒。
　　“奴婢还是给姑娘换套新的吧，大少爷让人送过来好几套新的。姑娘既然舍不得，这套就赏给奴婢好了。”
　　周笛雨见花笺怨念这么深，也就答应了，“行，你拿去送人，或是自己用都行。一丝一线来之不易，浪费的话，会遭天谴的。”
　　“啊，姑娘，这里还有一封信！”花笺翻枕头的时候，枕头下面压着一封信，她忙拿给周笛雨。
　　周笛雨打开看，信是繁体字写成，好在原主别的不行，识字还可以，也读过几本书，肚子里有点墨水。
　　“救命之恩，必当抱之，伤势无碍，后会有期！”字迹不凡，如比走游龙，一笔一划，笔锋如剑，能轻易激荡起人的热血。
　　签名是一个“秦”字，周笛雨便知，自己之前的猜测没错了，救的那人正是秦王殿下，周琴凤的未婚夫。
　　啧！
　　周笛雨想到之前，自己向秦王打听他自己，他竟然没有为自己说一句好话，不过正因如此，也显得他那人坦坦荡荡。周笛雨对男人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做人坦荡，行事光明正大。若不能做到这一点，周笛雨连和那人打交道的耐心都没有了。
　　不管怎么说，都是保家卫国的英雄，周笛雨现在有点感谢周琴凤，要不然，凭她现在的能耐，想要不嫁给晋王那种渣男，并不那么容易。
　　虽说以后，未必没有和离，或是休夫的可能，但也挺麻烦。
　　第二天，周家的人便得到了消息，钦天监算的婚期是一个月之后。
　　皇子成婚，照理说，应当要充足的时间准备。但赐婚的圣旨早就下了，这些年，礼部也一直在准备。秦王一直在边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时间，毕竟，大戎如果来犯的话，不会提前打招呼。
　　秦王为了这次回京，特意做了一番安排，一个月的时间，已经够长了。
　　成亲的日子一定，第二天，黄氏便让人将嫁妆单子送到了周笛雨的手里。周笛雨大略扫了一眼，唇角勾起了一丝冷笑。
　　“怎么才这么一点？”花笺从旁边凑过来看了一眼，顿时气得一蹦三次高，“姑娘，夫人她太过分了，一定是把大夫人给姑娘留的嫁妆都给吞了。”
　　“无碍！”周笛雨笑了一下，她慢条斯理地将嫁妆单子折了起来，递给了花笺，“好好保存着，别弄丢了。”
　　说完，周笛雨站起身来，她掸了掸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抬脚就朝花萼楼里走去。
　　果然，花萼楼里，红色的抬盒整整齐齐地摆满了一院子，几十个粗使婆子手里拿着杖来回巡逻。
　　库房开着，黄氏正和周琴凤一件一件地从里面往外搬东西，三尺高的珊瑚树，珠光宝气的摆件，价值连城的名人字画，万金难求的名贵宝剑……，看到周笛雨进来，黄氏从丫鬟手里接过帕子，擦了一下，居高临下，不耐烦地道，“看到嫁妆单子了？你也不必专程来谢我了，你也是周家的女儿，出门子，总不能让你空着手去，多少也是要给你准备一些嫁妆的。你也不要嫌少，从古至今，女儿的嫁妆都有母亲的嫁妆打底，说起来也是你命苦，你母亲临走前，恨透了周家，虽给你留了些嫁妆，谁知后来，也不知怎地想不开又跑来讨走了大半。”
　　“如今你的那些，还是我从你大姐姐的嫁妆里给你匀出来的，总归是要顾忌皇家的脸面。”
　　若是原主，自然就信了，也绝不会去找萧氏问个分明。但周笛雨不是原主那蠢货，她目露艳羡地环视了院子里一圈，绝大部分，百分之九十九的抬盒都是红色漆刷过一遍了的，只有角落里，靠角门处，有三十多个抬盒，色彩斑驳，一看就是旧货。
　　“夫人，嫁妆多少，我并不计较。但，正如夫人所说，总归是要顾忌皇家的颜面。虽说我如今是庶出，大姐姐是嫡出，掉了个个儿了，可是秦王和晋王都是皇上嫡子，万望夫人考虑周到，哪怕内里都是糟糠，也不要让人看出来夫人重此轻彼，皇后娘娘一向在乎颜面，周家不能给皇后贤名抹黑！”
　　“你！”黄氏有些不认识周笛雨了，什么时候起，这小蹄子胆子竟这么大了？
　　周笛雨勾唇一笑，“夫人，人在做，鬼神在看，不是吗？再说了，我并没有说要夫人为我准备嫁妆，只不过是，人要脸，树要皮，总是为了顾全大家的颜面。”
　　听到“鬼神”二字，黄氏全身一颤，厨房里的下人们亲眼见鬼的事，闹得沸沸扬扬。


第16章 
　　周笛雨跑来说了这么一句话，黄氏快要被她气炸。周笛雨说完就走了，黄氏恨恨不已，她并非没有想过要把周笛雨怎么样，无奈，周笛雨好歹也是晋王的未婚妻。若周笛雨真有个三长两短，萧氏不可能坐视不管，更要命的是，万一皇后因此兴师问罪，那就得不偿失了。
　　“她算个什么东西，跑到这里来指着我的鼻子说三道四。”黄氏气得一口气喝了三碗茶。
　　周琴凤这些天连功夫都不练了，天天在琢磨自己的嫁妆，这会儿整理得差不多了，准备歇一会儿。她接过丫鬟的茶，喝了一口，劝道，“娘，三妹妹说的倒也不是全无道理。横竖就多备几个抬盒，弄成数量一样，里面装了什么，外面的人也看不见，也算是全了天家和我们自己的颜面。”
　　黄氏对自己这个女儿向来都是言听计从的，听到这话，顿觉太有道理了。就算苛待庶出的子女，也不要摆在明面儿上，这一点，她没有吃过猪肉，难道还没有看过猪走吗？
　　“若那样一来，不是很容易弄混吗？”
　　“怎么会，在抬盒上做些醒目的标记不就行了？”
　　这边，周笛雨回到了院子里，她刚才去花萼楼，不知道演得好不好？会不会被人看出端倪来？想来应该不会，她表现得那么义愤填膺，就算和曾经的那个蠢货原主不一样，应当也不会让黄氏母女起疑。
　　正沉思着，花笺回来了，她还带回来一个人，周笛雨看到来人，忙站起身来。
　　“老奴见过姑娘！”
　　“奚嬷嬷，怎么是您？”周笛雨忙给她回了个半礼。
　　周笛雨的言行，落在奚嬷嬷的眼里，顿时一阵酸涩，她眼里含着泪，上下打量周笛雨，发现，正如花笺所说，姑娘真的变了，变好了。
　　说起来，奚嬷嬷还是周笛雨的奶母，照理说，应当是除了萧氏之外，最疼爱原主的。无奈，原主太能作了，她不但不认萧氏这个娘，就因为奶母在她面前为萧氏说了一句话，她就连奶母都撵走了，说奶母和萧氏沆瀣一气。
　　“沆瀣一气”，这个词用得可真是好啊！
　　天底下还有这么形容自己生母的。
　　“嬷嬷怎么来了？是，是……是娘……让您来的吗？”周笛雨说到“娘”这个词的时候，眼眶一热，竟然要落泪了。
　　倒也不是，她对萧氏这个便宜娘有多深的感情，而是，前世，她是没有任何机会把“娘”，“妈”喊出口的。她一个孤儿，去哪里喊谁是“娘”去？想到萧氏对原主的种种好，哪怕被伤心伤肝了还惦记着放不下，周笛雨恨不得现在就走到萧氏的身边去，让她把自己搂在怀里，心肝儿肉地喊一通。
　　多好啊！有母亲了，有哥哥了，有亲人了，有自由自在不用天天惦记着打丧尸的生活了。
　　听到周笛雨把“娘”喊出口，奚嬷嬷一把搂住了周笛雨忍不住哭出声来了，“是大夫人让老奴来的。奴的好小姐终于想明白了，大夫人到了好处了。奴就说，姑娘总有一日会想开的，呜呜呜，姑娘以后再不要糊涂了！”
　　“不会的，以后都不会了！”周笛雨忍不住也落了泪，这一瞬间，她被锤炼得冰冷坚硬的心，软得一塌糊涂。
　　原主不懂得珍惜拥有的幸福，才会失去了幸福。而她，继承了原主的幸福，实在是太幸福了！
　　奚嬷嬷用袖子擦了一把眼泪，又掏出没有用过的帕子，细细地沾了周笛雨脸上的泪水，生怕她想不开，“姑娘别担心，大夫人和两位少爷都惦记着姑娘，让奴婢来了就把姑娘接回去。”
　　周笛雨摇摇头，奚嬷嬷见了，心头又是一痛，姑娘还是放不下吗？
　　周笛雨一见她神色便知道误会了，“婚期将近，黄氏贪了我母亲留给我的很多嫁妆，我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之。”
　　周笛雨认真地道，“嬷嬷，以前是我不对，我不该伤母亲和哥哥们的心，以后真的不会了。”
　　奚嬷嬷松了一口气，“姑娘不必这样说，那时候姑娘还小，哪里懂什么事？要怪的话，就怪黄氏，都是她往姑娘身边安插人，那些贱婢们天天给姑娘灌迷魂汤，姑娘那么小一点，怎么架得住他们这般？”
　　这就是亲人吗？不管她做错了什么事，都不是她的错，都是别人的错。
　　周笛雨心里暖暖的，她握着嬷嬷的手，“您也是这家里的老人了，母亲派您来，真是再好不过了。”
　　她说着，便将黄氏母女二人的打算说了。奚嬷嬷一听，沉默了片刻，她还搞不清自家姑娘的心思，以为她不愿意，毕竟，晋王才是从当今皇后的肚子里爬出来的，担心姑娘会嫌弃秦王，斟酌一二，坦言道，“姑娘，其实当初，皇上的赐婚圣旨下来后，大夫人并不太满意晋王殿下，还私底下说，为什么不是秦王。”
　　还有这茬？看来，她娘看人的眼光很好啊，就是当初怎么会嫁给周兴德这个渣男的？
　　不是，秦王的确比晋王要合她的心意，最起码，秦王是个保家卫国，愿意常年驻守边疆的英雄，关键是，人家愿意娶她吗？万一，秦王心仪的人是周琴凤呢？
　　毕竟，在周笛雨穿越到原身身上的前，原身那种人设，实在是让人一言难尽啊！
　　秦王只要稍微一打听，就能打听得出来。
　　就算大婚的时候可以蒙混过关，那以后呢？
　　这是一件愁人的事！
　　不过，周笛雨也没有苦恼很久，关她屁事啊，又不是她想出这馊主意，非要嫁给他。如果秦王喜欢周琴凤，那他自己想办法好了，只要她的目的达到就行了。
　　不为别的，现在她穷得叮当响，唯一打动她的心的，就只有嫁妆了。
　　黄氏气恼归气恼，还是听从了自己女儿的话，又去打了七十二个抬盒回来，漆成了正红色，丝毫不逊于原先给周琴凤安置的那些抬盒。
　　不过是抬盒而已。
　　想到萧氏留下来的那些嫁妆，最后也都要归于自己的女儿，黄氏也不觉得为周笛雨花了一笔冤枉钱而烦恼了。
　　虽然还有一个月，但女孩儿的嫁妆，要精心准备。黄氏还要准备两份，周笛雨的一份，是能怎么随意就怎么随意，七十二个抬盒若是装不满，用草做铺垫也能塞满。周琴凤的就不同了，黄氏当年进周家是投奔而来，就背了个破包袱，里面两套换洗衣服。
　　后来，她给周兴德当姨娘，萧氏为主母，是何等厉害人物，也没攒下多少家当来。好在这五年，她自己当家作主，从公中抠抠搜搜不少，但给女儿准备嫁妆，还是不够。
　　幸好萧氏给周笛雨留了不少嫁妆，把这些填进去，也还过得去。
　　两边各七十二个抬盒，分左右两溜，摆在花萼楼的廊檐下，黄氏最后又检查了一遍之后，这才吩咐，“抬进去，不要弄混了，要是弄混了一抬，看我不揭了你们的皮。”
　　“夫人放心，个中厉害关系，奴等都知道呢，必定不会弄混。”厉婆子拍着胸脯保证，“老奴亲自盯着。”
　　“你办事，我放心！”
　　厉婆子也的确是个做事仔细的人，一共一百四十四个抬盒，分成两列放在库房里，每一个抬盒上，用红色的纸，剪成了“秦”和“晋”牢牢地粘在了抬盒上。
　　左边一片是抬往秦王府的，右边一片是抬往晋王府的。
　　放好后，厉婆子又拉了一个媳妇，把抬往秦王府的抬盒一个个打开看了一遍，里边无非是些寻常物，一个马桶都能占满一个抬盒。这京城中，哪怕是个七品官家的女儿，嫁妆都不会如此寒酸。
　　厉婆子和那媳妇对视一眼，都努了努嘴，眼里是毫不遮掩的嘲讽之色。带这样的嫁妆嫁进皇家，三姑娘将来还不定被宗室中人如何瞧不起呢。
　　反观抬往晋王府的抬盒里，金镶玉的如意，玛瑙摆件，首饰盒子就有十来个，田产地契房契就不用说了，满满一抬，看得厉婆子和那媳妇啧啧称道，这才是正儿八经的嫁妆！
　　检查完一遍后，黄氏进来了，厉婆子连忙道，“回夫人，都一一检查过了，不会有问题。”
　　厉婆子是自己身边得力的婆子，黄氏随意打开了两个抬盒，的确无误，她这才指挥人都贴上了封条。
　　库房的门被上了三道锁，黄氏将钥匙塞进了自己的荷包里，走了两步，她突然想起一件事，扭头问道，“才那些抬盒，抬往秦王府的放在哪边来着？”
　　厉婆子倒是没有留意，和厉婆子一块儿检查的那媳妇，容长脸儿，脑后简简单单地挽了个髻儿，一根银钗，穿着一件青布夹褂子，上前来，福了福身，“回夫人的话，进门左手边是抬往秦王府的，右手边是抬往晋王府的。”
　　黄氏瞧着这媳妇子有点面生，厉婆子察言观色，连忙道，“夫人，这是甘婆子家的儿媳妇左氏，甘婆子被火烧伤了背，一时短人手，她儿媳妇上来顶几天。”
　　厉婆子一向与甘婆子不合，但对甘婆子家这儿媳妇羡慕得不行，人又本分，说话行事利落，方才，要不是梁氏有心，她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回话。
　　抬盒上不都贴了字，又何必管左边还是右边？


第17章 （捉虫）
　　（捉虫）
　　既是知根知底的，做事又上心，黄氏对甘旺家的也还满意，她点点头，“你婆母对我这份忠心，我知道了，回头你去账上支十两银子给你婆母带回去，让她好好养伤，你就在我这里好好做事吧！”
　　甘旺家的忙跪下来谢恩！
　　她拿到了十两银子后，就做主送了五两给厉婆子。
　　厉婆子一手拿着银子，另一只手推着甘旺家的，“这怎么好？这多不好，这是夫人赏给你婆母的。”
　　“她在家呆着，能花几个钱？这次要不是您老，这好地儿哪里轮得到我？我家里的事儿，别人不知道，您老还有不知道的？她算个什么，有什么福气花这十两银子？要不是怕夫人起疑，我连这五两银子都不会拿回去给她。”
　　厉婆子笑得满脸菊花，双手捧着银子，“这多不好意思。”
　　“没啥不好意思的，您老先歇着，夫人屋里的晚膳我去拿。”
　　说着，甘旺家的便利索地朝门外走去。厉婆子连忙将银子收起来，左右看看无人，就进了里间伺候。
　　离大厨房不远，甘旺家的遥遥地看到有人来，身形熟悉，便往旁边驻了一会儿。待近了，果然是她要等的人。
　　奚嬷嬷看到甘旺家的，也慢了一些，彼此对视了一眼，甘旺家的点点头，奚嬷嬷看到了，忙别过脸，昂起头朝大厨房走去。
　　奚嬷嬷拿了饭回来，把食盒递给花笺让摆桌，她连忙进了周笛雨的房里，低声道，“姑娘，果然是我们想的那样，黄氏那贱人竟是半点都没顾忌姑娘，当初大夫人给姑娘留下来的嫁妆，她一件都没有拿出来，全给了大姑娘。”
　　周笛雨心里半点都不气愤，“这是好事啊！”
　　值得筹谋！
　　奚嬷嬷不明白姑娘的意思，急得不得了，“姑娘，那些嫁妆咱们一定要拿回来，那是大夫人留给姑娘的。再者，姑娘这婚事是和皇家结亲，若是没有钱财傍身，将来可怎么得了？”
　　“拿，肯定是要拿回来的。”周笛雨，只有三天时间了，若是现在动手，万一黄氏做贼心虚，又跑去检查一番，前功尽弃不说，还打草惊蛇。
　　最好的时机，当然是大婚前夜。
　　周家这边准备婚事轰轰烈烈，两个王府，也开始张灯结彩。
　　秦王回来这一个月，每天深居简出，对外说是养病。至于养什么病，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大家都知。
　　午后的天气已经不再燥热，已经进了十月，起了几场北风之后，天气转凉，一层夹衣已经无法御寒了。
　　赵钦宸站在沙盘旁边，一道古城墙，一面是大虞的疆土，另外一面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戎，千年的战争横亘在两个民族之间，到今日，已是不死不休。
　　赵钦宸没有考虑这些，马上就入冬了，他必须尽快赶回去。
　　一到冬天，长城外天寒地冻，除了风沙还是风沙，大戎是生长在马背上的民族，逐水草而生，饥寒交迫之下，他们会更加猖獗地犯边，烧杀掠夺，无所不用。
　　赵钦宸在沙盘边思考的时候，没有人敢打搅他。沈追进来后，也只敢在门边等着。
　　但，他的身影刚刚出现，赵钦宸就看到了，他接过侍从递上来的帕子，擦了擦手，问道，“她那边有什么事？”
　　沈追这几天一直在打听周家那边的动静。毕竟，对于御赐的婚事，周家都还敢动手脚，赵钦宸不敢拿自己的终身大事开玩笑，万一，大婚当日和他拜堂成亲的人是个丫鬟，难道他也还要把她供起来当王妃？
　　“三姑娘已经把人安插到了黄氏身边，以属下看来，三姑娘现在应该是在打嫁妆的主意。”
　　“嫁妆？嫁妆怎么了？”赵钦宸一个大男人肯定不会盯着未来王妃的嫁妆，但如果他未来王妃的嫁妆出了问题，她又很关注的话，他就勉为其难地也关心一下吧！
　　当然，如果她需要帮忙，他肯定不会袖手旁观。
　　女人的事，真多，区区嫁妆，有什么好争抢的？
　　沈追舔了舔唇，他是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家英明神武，无往不利，战场上凭一己之力取敌军将帅首级的王爷，居然会关心起女子的嫁妆来了。
　　他将看到的事情都说了，“抬往晋王府的嫁妆中，几乎多半都是曾经萧夫人留给三姑娘的嫁妆，现在被黄氏母女给吞了。”
　　“岂有此理！”
　　赵钦宸纯粹是看不惯这种强取豪夺的行径，他心里也难免会庆幸，幸好那个该死的女人看中了晋王，不再像以前那样非要缠着他，也省了他上门去退婚这种麻烦事。
　　“安排人把那些嫁妆都换过来，凭什么抬往晋王府的嫁妆要比本王府上的要多？本王是说，既然是萧夫人给三姑娘准备的，自然不能让人夺了去。”
　　世间不平事，既然被他遇上了，岂有坐视不理的道理？
　　“是！”沈追一言难尽地看了他家殿下一眼。
　　赵钦宸想了想，还是忍不住问道，“她应是已经知道要嫁的人是本王了，可有什么说法？”
　　沈追摇摇头，“周三姑娘警惕非常，属下等不敢靠近。”
　　“那就罢了！”赵钦宸心里想着，她嫁进来了，既然是救命恩人，他就没有亏待她的道理，若是将来，她觉得自己非良配，他也能给她安排一条好走的路。
　　沐浴过后，周笛雨躺在床上。
　　奚嬷嬷来了之后，周笛雨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富家千金的日子。虽然这院子还是很破，但她的吃穿用度，却是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奚嬷嬷将自己的手搓得很暖和了，这才从一个玉盒里抠出了香膏，细细地往她身上抹。
　　周笛雨其实并不太在乎容貌，身材之类的。毕竟，末世之中，唯有实力才能保命。
　　但现在，不同了。
　　周笛雨从嬷嬷的手上抠了一点，凑到鼻端闻了一下，“咦”了一声，问道，“嬷嬷，这里面有细辛，独活，黄芪，甘草……还有人参，何首乌，碾成了粉末，再用水煮，提炼出精华，加上滑石粉……炼制而成？”
　　奚嬷嬷愣了一下，她还不知道姑娘有这种天赋，摇摇头，“奴婢也不知道，这香膏听说是宫里的娘娘们在用，夫人花重金购得，常年抹的话，可保肌肤如婴儿般娇嫩。”
　　周笛雨这几年的确没有好好保养，且缺衣少食，面黄肌瘦，身上皮肤粗糙，没什么看相。
　　不过，好在她年轻，身体还有底子，再加上周笛雨最近想办法修炼，通过五行异能改造身体，短短一个月时间，有了很大改观。
　　奚嬷嬷还以为是这香膏的功效，将周笛雨的双足握在手上，香膏一层层抹上去，吸收之后，再抹一层，不要钱一样，不图节省，只想姑娘能够在大婚前有最好的状态。
　　“可见大夫人这钱花得也还值得！”
　　周笛雨有些恍惚，她在想，就这种香膏，竟然可以卖得这么贵，一百两银子一盒，还买不到？是不是，她也可以弄点香膏去卖？
　　身为木系异能者，不管是多么复杂的配方，周笛雨只需要用鼻子一闻，就能够闻出里面的成分和配比。
　　奚嬷嬷以为周笛雨是在想她娘亲了，见是个好时机，便小心翼翼地提议，“姑娘，这么重要的事，当真不和夫人大少爷他们说？除了当初留下来的那些嫁妆，大夫人也为姑娘又多准备了一些。”
　　不说别的，只说田产农庄，就是上千亩。
　　这些嫁妆，多年前就在准备了，这些年夫人一直担心的是，姑娘不肯要。
　　周笛雨回过神来，将嬷嬷的小心翼翼看在眼里。她之所以不让母亲和兄长们出手，实在是觉得很丢脸。曾经，原身弃他们如敝屣，到了关键时候，她又要求助於人？
　　她的脸，怎么就这么大呢？
　　周笛雨前世没有亲人，但也明白一个道理，旁人伤你再深，都如同雪花打在脸上，但若是亲人，那就是一把尖刀插在心脏。
　　这也是她为何一直都不敢去与母亲和兄长见面的原因。
　　总是要找个好时机的。
　　想到母兄，周笛雨的心里又甜又酸，甜的是这辈子她有亲人了，酸的是，原主把母兄的心都伤透了，这算什么事啊！
　　“周家这边嫁妆的问题，我自己能够解决。若嬷嬷有机会和母亲那边说上话，就帮我跟他们说，让母亲和哥哥们不必担心。至于母亲为我准备的嫁妆，待婚后第二日，让人送过去。只是，不必太多了，哥哥们还要娶嫂嫂，母亲也要多留些将来养老。”
　　奚嬷嬷眼泪哗啦地，“姑娘太懂事了，夫人听到了一定会很高兴的，两位少爷也一定会很高兴。”
　　当晚，奚嬷嬷便将周笛雨这番话带到了萧家。
　　京城里，如今有两个萧家，一个是被皇帝削爵后的萧家，萧家家主和两个年长的儿子死后，如今萧家只剩一个体弱多病的萧彧，年方十七岁，暂无妻室，上有祖母和母亲，下面还有一干年幼的弟妹，在京城人嘲讽鄙视的目光中卑微度日。
　　另一个萧家便是休夫后的萧氏，从周家出来后，自立门户，带着两个儿子，长袖善舞，短短五年时间，便成了京城里有名的富婆。
　　奚嬷嬷让人带的话，自然是带到了萧氏这里，听了女儿的话，萧氏也落下泪来，“我的雨姐儿总算是懂事了，呜呜呜，我这些年没有白等，终归是血浓于水！”
　　周长昭也是深吸一口气，又重重地吐出来，少了一桩心事，“她从小到大都很乖巧，都是黄氏叫人挑唆的，如今大了，也明白是非了，她出阁，儿子去背她出门吧！”
　　周长昀平日里对周笛雨意见很大，其实也没啥别的缘故，说来说去，周笛雨对生母不孝是最大的原因，这会儿虽然放下心来，还是怨恨难消，“别又被他赶出来了，还是我去吧！”
　　“谁去不都一样？小妹已经好了，以前的事，你也别挂在心上了。”
　　“哼！”周长昀起身，朝外走了两步，又停下来，“难道我不盼着她变好？”


第18章 
　　周笛雨做梦都没有想到，还会有人与她有同样的心思。
　　黄氏在库房的门上挂了三把锁，看似牢不可破。但自古以来，锁这种东西，只对君子有用，对小人无用。
　　更何况，周笛雨这种五行异能者，她的手掌按在地面，地底下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涌动，很快，便出现了一条通道，虽然只有狗洞大小，但对周笛雨来说，足矣够矣。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了响动，周笛雨连忙躲在一个抬盒的后面，看到有十来个黑衣人，鱼贯而入。若非周笛雨目力极强，她几乎都看不清这些与夜色融为一体的人。
　　周家喜事的前夜，难道还有贼匪敢到丞相家里来行窃？
　　周笛雨正在犹豫，要不要冲出去与这些贼匪起个冲突，很快便可以引来护院。但，如此一来，她的计划就要泡汤了。
　　她想象着，明日嫁妆被抬到了晋王府，周家随嫁过去的下人们整理嫁妆的时候，看到抬盒里头，只有一些不值钱的物件，不知道那时候，黄氏母女的脸色会有多难看？
　　周笛雨正要悄悄地退出去，便看到，这些“贼匪”们很快将抬盒上面的封条扯下来，将带来的封条很快贴了上去，借着微弱的光，周笛雨看到这些人将“秦”贴在了原先贴“晋”字的抬盒上，反之，将“晋”贴在了原先贴“秦”字的抬盒上。
　　周笛雨只觉得，天遂人愿啊！
　　她是上天的亲闺女没错了！
　　眼看那些人就要过来了，周笛雨又慢慢地从“狗洞”里爬了出去，到了墙外面，她的手重新按在地面，土壤缓缓地移动，没有任何声音，也没有惊动任何人，直到恢复原样。
　　“刚才是不是有什么动静？”沈追皱了皱眉头，问道。
　　“没有啊，追哥，别担心了，就周家这几个护卫，弄死了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他们能发现得了咱们？”
　　周家虽然有周琴凤这个传说中的天赋强者，但，武力值高，并不代表实力就强。更何况，花萼楼离这里还有点距离，若是周琴凤发现了，不会悄无声息地退出。
　　周三姑娘没什么天赋，众所周知，如果是她靠近的话，沈追自认不会发现不了。
　　因此，他才放下心来。
　　周笛雨不知道对方是谁，事关重大，她当然不会就这么离开。库房旁边有棵大树，树上爬满了藤蔓。时值初冬季节，藤蔓只剩下了老蔓枯叶。周笛雨朝藤蔓伸手，那藤蔓便如同有意识般地朝她靠近，枯藤的端部垂了下来，捆绑在周笛雨的腰间，将她送上了大树的一根粗丫。
　　三把锁重新挂在了门上，一切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周笛雨看着这些黑衣人如同幽灵一样，从灌木丛边，树荫下，隐其身形离开，周笛雨心头啧啧称赞，这些人的身手很是不凡。
　　到底是些什么人？
　　直到看到了沈追，周笛雨并没有看清他的眉眼，实在是，今日新月，天上无半点星光，整个周家陷入了沉睡之中，只有主院那边点了几盏灯笼，在夜风中摇曳，但离这里太远了。
　　但，架不住周笛雨依然看出这人看着熟悉，绝对不是原主记忆中的人。那就是她最近认识的，沈追？
　　周笛雨吃了一惊，但也很快放下心来，觉得秦王很仗义。换婚的事，他肯定是知道了，周笛雨原以为他会有所动作，但一直到今天晚上，秦王府都不动声色，周笛雨便知，他应是不反感自己嫁过去。
　　夫妻嘛，不就是搭伙过日子。彼此不反感就是好事，了不起，将来，或和离，或帮他挑选几房合意的妾室传宗接代。
　　谁能想到，他还能帮自己做到这一步。
　　这种知恩图报的好人，哪里找去？
　　次日，周笛雨安安分分地当新嫁娘，打扮妥当，吉时也到了。黄氏不失时机地塞了好几个美貌妖娆的陪房丫鬟给她，又让甘旺家的做了陪房跟着周笛雨嫁过去，无论是嫁妆抬盒，还是陪房人选，和周琴凤都没什么两样。
　　安排的这些人，是今日一大早，厉婆子带过来的。说白了，不是来与周笛雨商量的，而是直接知会周笛雨。
　　人留下来了，看着这些大冬天里，还露着脖子，胸勒出了两个大的陪嫁丫鬟，花笺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悄悄儿对周笛雨道，“姑娘，这些人都不正经。”
　　“怕什么，将来她们和王爷生了孩子，还不是得叫我一声母亲！”
　　不得不说，周笛雨入乡随俗的速度很快，思想已经能够融入这个时代了。她对爱情没有期待，自然也就能够置身事外。
　　花笺抿了抿唇，怎么办，姑娘说得好像很有道理啊！
　　周笛雨对着镜子，将脸上不小心沾的口脂抹掉，又左右端详了一下自己的脸，嗯，挺漂亮的，身上的嫁衣也很精致，前世今生，第一次穿嫁衣，周笛雨还有点小激动。
　　突然，门口传来一阵骚动，周笛雨闻声看去，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站在门口，看他穿着绝非新郎，眉眼也挺熟悉，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周笛雨，居然转瞬就红了。
　　周笛雨看着这男子，鼻头一酸，眼眶一热，身体里涌动起来的情绪让她无法自控，这是涌动在血脉间的牵绊，无法用理智压下。
　　“二哥！”周笛雨起身就朝对方扑了过去。
　　她没有多想，也不管以前原主说过多少难听的话，曾经怎样伤过这青年的心。她只知道，这是她的兄长，明明从未相见过，也不曾相处过，但第一眼，那份浓厚的亲情，被刻印在血脉之中，被激活，与生俱来。
　　周长昀已经做好了被亲妹妹嫌弃，不搭理，撵走的思想准备，甚至已经无数遍在心里默念，“不计较，不计较，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不和小丫头片子一般计较，好好儿把她送出门。
　　而这一刻，双臂一沉，周长昀长臂一揽，便将扑了过来的妹妹搂在了怀里。
　　是她的妹妹没错！
　　不可能换了个人！
　　周长昀百感交集，情不自禁地抚摸上妹妹的头，柔声安慰，“别哭了，把脸哭花了就不好看了！”
　　看，这就是亲人，无论曾经怎样被伤害过，他们都能不计较自己的错处，怀抱里也永远都有她的位置。
　　周笛雨也知道，此时不是哭的时候，若是表现得感情太充沛了，反而会引起人的注意。她将额头压在哥哥的肩上，“二哥，你背我出门吧！”
　　“当然了，要不然，你还想谁背你？”
　　周长昀转过身，周笛雨趴到了她的背上。
　　周笛雨起身的地方并不在她住过的破院里，而是换到了花萼楼里的一个房间，临时收拾出来当嫁房的。从这里出去，到大门口并不远。周兴德和黄氏此时正等在正厅里，新娘子出门前，是要给父母跪拜辞行的。
　　“直接走！”周笛雨低声说道，她没打算给周兴德夫妇行跪拜之礼。
　　正中周长昀的下怀，他背着新娘子从正厅里穿过，周琴凤正跪在地上给周兴德夫妇磕头。黄氏原打算周琴凤结束后，周笛雨再来，谁知，周笛雨不来这套，反而赶在了周琴凤前头出门。
　　计较，是不可能计较的了，来宾这么多，周兴德位列丞相之位，丢不起这个人。
　　黄氏朝厉婆子使眼色，厉婆子便明白过来，连忙赶出去，指挥着周长昀将周笛雨背上秦王府的花轿，“可别上错花轿了！”
　　两位新娘子的婚服都是礼部送来的，仅仅只有些细微的差别，不细看根本看不清楚，新嫁娘都盖着盖头，周笛雨和周琴凤虽有身高差，但不熟悉两人的外人根本分不清谁是谁？
　　周长昀反手要将周笛雨抱下来，站在一旁的秦王黑眸沉沉地看着，他有种想上去帮忙的冲动，但，担心打草惊蛇，手指头动了动，还是忍住了。
　　周长昀也有功夫在身，应当是不会把她摔了的，如果一旦失手，秦王迅速算了一下自己搭救的可能性，觉得，可以保证周笛雨不落地。
　　周笛雨被妥当地送进了花轿，轿帘被落下前，她朝晋王看了一眼，正好晋王也看过来。周笛雨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错觉，她看到晋王的眼里有着深深的痛楚，是那种心爱之物被抢走的痛楚。
　　有病！周笛雨心里嘀咕道，想到他和周琴凤暗度陈仓，周笛雨就觉得恶心。
　　周琴凤很快就出来了，被送入了另外一顶花轿。都是礼部安排的花轿，又都是皇帝的嫡子，自然是不存在什么差异的。
　　一样的花轿，一样七十二抬嫁妆，扎着红绸，无甚差别。
　　外面的人看着两拨浩浩荡荡的队伍跟在花轿的后面，出了坊街便兵分两路，队伍等长，抬盒上光亮的漆，在冬日暖阳的照耀下闪着红光，很多人都在议论，谁都知道，周三姑娘是周家前头夫人所出，可是如今的当家主母却为她准备了这么好的嫁妆。
　　“都说后娘不好当，周夫人就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实在是难得啊！”人群中有人高声说出来。
　　有人带头，附和声就不断，纷纷赞扬黄氏的豁达，宽厚。
　　周笛雨坐在花轿中听到了，不由得勾唇一笑。她撩开花轿的帘子，朝外看去，没有什么意外，轿子旁边，高头大马上穿着一身喜袍的皇子，正是秦王。
　　周笛雨朝下看了一眼，奚嬷嬷朝她看过来，表情有点愕然，大约是没有想到，自家姑娘这么胆大包天，花轿走在大街上，居然还敢撩开帘子往外看，忙挤了挤眼，又朝周笛雨点点头。
　　周笛雨便明白，事儿成了！
　　前世，就算是孤儿，没有实力的时候，进了嘴的食，她就没有吐出来过。


第19章 
　　秦王府门口罗雀，来观礼的人多是低阶武将，三品以上的大员一个没有。
　　圣上和皇后就算出宫，也不会来秦王府，而是去晋王府。
　　周笛雨也不在意，横竖这场婚事，她和秦王是各取所需。虽然，到现在为止，她都不知道秦王的所需是什么，不过，对她来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正在周笛雨犹豫着，要不要拜堂，有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喊了起来，“一拜天地！”
　　牵在手里的红绸，另一端被抖了一下，如同海浪一般荡了过来，周笛雨便只好顺势跟着拜了下去。
　　三叩九拜之后，身形高大挺拔的男人走在前头，周笛雨跟在后面，朝后院走去，过门槛的时候，男人会停下脚步，虚扶她一把，待她也跟着过了，才会朝前走。
　　很体贴啊！
　　下台阶的时候，赵钦宸也会缩短红绸的长度，贴近她，伸开双臂，如同将她笼在怀里一样，低沉的嗓音在耳边，喷出来的热气会熏蒸红了周笛雨的脸，“小心点，别摔着了！”
　　周笛雨很想问一句，会打仗的男人都这么体贴的吗？
　　周笛雨二十三年的生命里，还从来没有人对她这般珍重过。如果不是考虑到，或许这就是赵钦宸这种贵族的素养，待人温和有礼本身就是他的性格的话，周笛雨就真的感动了。
　　接下来就是交杯结发，整个过程，赵钦宸都很虔诚敬业，周笛雨则从头到尾抱着看热闹的心情在参与。
　　末世，因为生存都变得艰难，很多仪式感都变得没有意义。婚姻亦然，两个人看对眼了，就在一起，天长地久是奢望，只争朝夕成为一种本能。
　　而往往，仪式感会增加幸福感！
　　哪怕此时，周笛雨心里明白，这场婚礼是逢场作戏，她也还是难免滋生出了深深的感动。若是将来有机会，还是可以找个好男人嫁了，体会一下婚姻生活的幸福。
　　不过，那也是将来。
　　一切妥当后，赵钦宸让人给周笛雨送些吃食来，他起身，“用过饭后，你先安置，不必等我，我去前面应酬一下尽快回来。”
　　周笛雨心说，你不必尽快。她腾地要站起身，追了两步，忘了这个时代的床前有脚踏这种东西，结果一步踏空，一头栽了下来。
　　屋子里的喜娘等人都吓晕了，呆若木鸡。赵钦宸回身双臂一张，周笛雨栽进了他的怀里，额头撞在他的胸口，如同撞上了一堵硬墙，晕头转向。
　　赵钦宸一手揽着她的腰，纤细的腰肢如同拂过水面的垂柳枝一般柔软，赵钦宸的掌心顿时如有火在烧一样。他克制住浑身的不自在，另一只手揉着周笛雨的额头，低沉的嗓音被加持了魔法，能引得人心头起共鸣，“有什么事，可以唤我的名字！”
　　周笛雨窘得抬不起头来，没有看到赵钦宸一个眼神，屋里的人全部都蹑手蹑脚地出去了。
　　“我只是想问一下你，你知不知道原本要嫁进来的是我的嫡姐，我和嫡姐被换了。”
　　“没关系，嫁妆没换就行了！”赵钦宸的语调没有太多起伏，而实则，他的唇角高高翘起，不甚在意地拍拍周笛雨的肩，“先用饭，让丫鬟服侍你梳洗吧！”
　　周笛雨的确累得全身都散架了。但她的脑子没有停，赵钦宸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嫁妆没换就行了”？难不成，他答应这门婚事，仅仅只是为了女方的嫁妆？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女子的嫁妆，男方家里是动不得的，除非那种不要脸到极点，穷得吃土的人家。
　　秦王好歹是皇帝的嫡长子，元后所出，哪怕是晋王，当今皇后的嫡子也越不过他去。他不像是不要脸的，也不可能会穷得吃土，唯一的可能，谋周家的嫁妆充作军资。
　　如此一想，周笛雨便能够理解，为何昨晚，沈追会领人去周家换嫁妆上的贴条了。
　　记起这一茬，周笛雨才想起来，要赶紧看嫁妆。虽说有沈追他们动手，但自己不亲自看一眼，如何能够放心？
　　钱财比天大！
　　花轿稳稳当当地被抬走了，黄氏站在门口，目光落在了红彤彤的抬盒上，一共七十二抬嫁妆，数量虽然不多，但除了萧氏留下来给周笛雨的嫁妆，萧氏几乎把周家能够给的全都给了。
　　她膝下一儿一女，女儿如今嫁了，嫡长子周长曙还没有娶亲，从说亲到娶妻总还要两年，两年时间，足够她为儿子弄一份丰厚的聘礼了。
　　周长曙已经二十岁了，至今还没有媒人上门，着实是，他身份尴尬，资质有限，文不成武不就，一直耽误到了现在。
　　送走女儿后，黄氏心里空落落的，回到后院，前来送嫁的亲朋好友围了上来，道着恭喜，一双双艳羡的目光落在身上，黄氏顿时心情好了起来。
　　以后，她的女儿就是王妃了。
　　嫁的是皇子，当今皇后是她的婆母，女儿容貌不俗，又是三泰武院妙法师太的关门弟子，将来前途不可限量。想到女儿做的那个梦，梦里，晋王登基，到了那时候，她就是皇帝的丈母娘。
　　一番斛筹交错，平日里滴酒不沾的黄氏今日高兴，破例喝了两杯，送走宾客后，她被厉婆子扶着回到瑞庆堂，周兴德已经回来了，坐着在喝茶，红光满面，看似心情不错。
　　是啊，于周兴德而言，两个女儿，将来不管秦王登上皇位，还是晋王继位，他都是国丈。
　　“也不知凤儿这会儿可好？”
　　周琴凤与晋王拜过堂后，就被喜婆们送到了新房。不比秦王府，晋王府今日来的宾客很多，晋王留在正殿应酬。
　　周琴凤头上顶着重重的凤冠，身上是沉重的喜服，不敢有任何怨言地坐在床边。
　　小雀过来问，“王妃，嫁妆摆在院里，是现在收进去，还是摆出来晒一晒？”
　　晒嫁妆，让世人知道新嫁娘的嫁妆很多，可以凭此在婆家长脸。
　　“嗯。”周琴凤对自己的嫁妆很有信心，她是丞相的女儿，自己有实力，现在又有丰厚的嫁妆，哪怕是当今皇后，都不敢轻视她。
　　周琴凤坐在屋里，眼看天交二鼓，哪怕她实力强悍，身体也有点吃不消了。这凤冠太重了，先是压得她脖子疼，渐渐地，她的脖子僵硬了，连痛都感觉不到了。
　　这才等到院子里响起了骚动。
　　周琴凤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是把晋王盼来了，她的心里涌出甜蜜来。她从来不知道，男人说起情话起来，会是那么甜蜜，周琴凤非常感激那个梦，要不然就会被秦王那个武夫羞辱。
　　耳根处，似乎还残留着上次在熙春楼的时候，赵钦安喷在她肌肤上的热，氤氲出奇妙的感觉，涌遍全身，如同电流击过。
　　周琴凤的心，越发咚咚咚地跳起来了，听说洞房花烛夜，女子要吃亏一些。周琴凤想起昨晚上看过的避火图，顿时，全身都烧起来，身上的喜服入眼如同火焰一般。
　　“听说周丞相这位夫人当年是逃难逃到周家的，姨娘出身，能给周大姑娘攒下多少嫁妆？”
　　“可也不能把王爷抬过去的聘礼也给吞了啊，好歹也是堂堂丞相府，竟然干出这种事情来。”
　　“你们知道什么？”一个婆子的声音压了下来，“听说周夫人最是公允，宁愿委屈自己亲生的女儿也不愿苛待萧夫人留下来的三姑娘，估摸着，嫁妆银子都花在三姑娘身上了。”
　　怎么回事？周琴凤想到一个可能，全身的血都凉了下来。
　　院子里突然陷入死寂之中，周琴凤猛地想要起身，但她实在是太在乎这份婚姻了，将来的晋王会登临绝顶，成为大虞的皇帝，是她所有荣耀所系。
　　盖头没有揭，还未交杯结发，周琴凤不敢起身，否则就会不吉利。
　　“参见王爷！”
　　院子里传来了整齐的声音，周琴凤心头一喜，是新郎官回来了。
　　“发生什么事了？”赵钦安站在台阶上，院子里摆满了抬盒，已经一一打开，看着他最面前摆的一抬，赫然是一个马桶，赵钦安的眉头狠狠地皱起来。
　　见惯了富贵奢华，赵钦安目光扫过，便知道，这份嫁妆花费最多不会超过二百两银子。
　　黄氏是什么样的人，周兴德又是什么德行，赵钦安太清楚不过了，这份嫁妆原本的主人应该是谁，也是一目了然。
　　换婚！赵钦安唇角勾起一丝讥讽的笑，“抬进库房里去，该干什么干什么去，聚在一起像什么话？”
　　“是！”
　　赵钦安的脚步近了，周琴凤莫名紧张，嫁妆出了什么问题？不会是抬错了吧？若是抬错了，也没什么，秦王府那边，跟着周笛雨过去的都是母亲的人，若是发现嫁妆抬错了，应当会帮她守好，明日想办法换回来就行了。
　　倒是眼前，周琴凤想到避火图，她还是一心一意把晋王伺候好。
　　最为关键的是，她想伺候好晋王。
　　赵钦安站在门口，看着一动不动坐在喜床上如同木偶一般的新娘，顿觉脚步沉重，他身子朝门框上一歪，按住头，顿了一下，这才一跌一撞地朝周琴凤走来，脚步凌乱，身形不稳，喷着酒气，一看就是醉得狠了。
　　让人有种方才他站在院子中时的清风朗月都是错觉。


第20章 
　　脚步声越来越近，周琴凤双手紧紧地抓住裙摆，大红的嫁衣，被她抓出了两把褶皱。
　　咚！哗啦啦！咚！
　　周琴凤惊得快跳起来了，屋外的下人听到响声，连忙进来，顿时惊呼，“王爷，怎么摔成这样了？”
　　周琴凤连忙掀开了盖头，见屋里的桌凳倒在地上，一桌子吃食，准备用来喝交杯酒的酒具全部砸碎在地上，一片狼藉，而最要命的是，赵钦安也摔倒在了地上，手掌正好按在了一块破碗上，碎片扎进了掌心里，触目惊心。
　　看着就很疼，赵钦安却似乎感觉不到，他应是醉得狠了，双眸紧闭，睡得一片呼噜声。
　　交杯酒肯定是喝不成了，洞房花烛也够呛。
　　周琴凤心里难免会不舒服，但有什么办法？今天宾客盈门，三品以上的文官几乎全来了，武将也来了不少，如此一来，秦王府那边必定是门可罗雀了。
　　周琴凤前世并没有等到与秦王成婚的时候，当然也不知道，若果真大婚，会有几个人来庆贺？但今生，不会有几个人去给秦王大婚庆贺，却是显而易见的了。
　　想到这里，周琴凤心里才好受一点。
　　“姑娘，怎么把盖头掀了？这不吉利啊！”小雀听到动静也连忙进来了，见周琴凤自己把盖头给扯了，吃了一惊，哪有新嫁娘自己扯盖头的？
　　周琴凤心里的火突突地往外冒，碍于这屋里还有赵钦安的人，才忍住了。
　　因有周琴凤在，平日里贴身服侍赵钦安的丫鬟们，在这个时候也就没有太出力。赵钦安摔到地上时，身上沾了好多食物，脏兮兮的，蹭在了周琴凤的嫁衣上，她忍着恶心的感觉，将赵钦安扶到了床边。
　　赵钦安歪在椅子上，若不能把衣服脱了，难道就这么放到床上去？
　　周琴凤不愿意把自己的男人让给别人，只好费劲给赵钦安脱衣服。她还是第一次伺候男人，根本就没有什么经验，连赵钦安的腰带都解不开，心里有种要拿把剪刀把这身喜服剪破的冲动时，周琴凤终于忍不住怒了，柳眉倒竖，“还站着做什么？要本王妃请你们来给王爷宽衣吗？”
　　小雀往后退了一步，赵钦安的两个通房对视一眼，低眉顺眼地上前来，三下五除二将赵钦安的衣服给脱了，只留乐一身雪白的中衣。
　　两人这才往后退了，“王妃，要奴婢们把王爷扶到床上去吗？”
　　周琴凤的脑子里一遍一遍地回放着方才二人为赵钦安宽衣时的动作，那般熟稔流畅。
　　她咬了咬唇瓣，忍下心头的怒气，凭一己之力将赵钦安搬到了床上。
　　她松手的时候，力道难免重了一些，赵钦安吃痛，忍不住睁开眼睛，迷茫的眼神难以聚焦，看了周琴凤好久，似乎才认出人来。他闭上眼，抬手按住眉心，就在周琴凤的心里升起了一丝希冀的时候，赵钦安的脑袋往一旁歪去，再次呼噜呼噜地睡起来了。
　　周琴凤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但此时，她心里惦记着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将屋里其他的下人都遣走之后，周琴凤这才问小雀，“嫁妆的事，怎么回事？”
　　眼皮子突然就跳起来了。
　　小雀噗通一声跪了下来，带着哭腔，战战兢兢地道，“嫁妆送错了！”
　　那如今，她的那一大笔嫁妆，被送到了秦王府，成为了周笛雨的囊中物？
　　大婚之日，原本应当是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可对周琴凤来说，这辈子从未遇到过的不顺心，今日全部都遇到了。夫婿醉成了一摊烂泥，嫁妆被抬错了，她的大婚成了一桩笑话。
　　“怎么会抬错呢？我娘那边知道吗？派人回去说啊，让我娘想办法。”
　　“是，是，是！”小雀惊慌失措地朝后退，退了几步，转身就跑了出去。
　　周琴凤一步一步，沉重的脚步，好不容易挪到了床边，她在床上坐下，看着一动不动，陷入沉睡中的男人。都说一个人睡着了，会不设防，会将最柔软的一面展示出来，可是，不知为什么，周琴凤竟然从赵钦安的睡颜中看到了一丝冷漠和疏离。
　　她无心睡，自己动手将凤冠取下来后，靠着床头歪着，她在等，明日天明，赵钦安将如何补偿她的洞房花烛？
　　黄氏累了一整天，精神已经很不济了，但她没有睡意。周兴德没有回正房睡，去了薛姨娘那里。黄氏自是很不悦，但她年纪大了，儿女也都要成家立业了，老爷喜欢年轻新鲜的，这也是她无能为力的地方。
　　丫鬟跪在榻前，不轻不重地位她捶着腿。厉婆子和几个在黄氏眼前有点地位的媳妇围着她，说着今日的热闹。
　　突然，二门那边来了婆子，说是大姑奶奶那边有人来了。
　　今日才过门，现在就派了人来，黄氏惊得从榻上连忙起身，“有没有说是为何事？”
　　黄氏当然怕为换婚的事了，抑或是，她女儿性子烈，从来不知道做小伏低，但为人媳妇和在家当闺女是不一样的，哪里能够总由着自己的性子呢？
　　黄氏慌得不知所措。
　　来的是周琴凤的陪嫁婆子，进来了，要行礼，被黄氏骂道，“还磨蹭什么，还不快说，到底出什么事了？”
　　“夫人，嫁妆抬错了！”
　　黄氏眼前一黑，差点撅过去了！
　　“怎么，怎么会这样？”黄氏语无伦次，看着厉婆子，“怎么会这样？”
　　厉婆子腿都软了，她明明和甘旺家的一起检查了一遍又一遍，每一个抬盒上面都贴了字，哪怕是有错，也不至于每一抬都抬错了。
　　“你们都看过了？全部都错了？”
　　“是，奴婢等一抬一抬都检查过了，没有一抬是对的。”来的婆子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犯错的不是她，但是池鱼之殃是有可能会遭的。
　　“夫人，必定是有人从中动手脚了，怎么会错呢？明明奴婢和甘旺家的……”
　　厉婆子这才想到，甘旺家的做了三姑娘的陪嫁，一家都跟着陪到了晋王府去。
　　黄氏不管这些，要差人去把人找来，“去，让甘婆子把她儿媳妇找来。”
　　甘婆子背上的烧伤非常严重，又因医治无效，如今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厉婆子派人去抬也没法抬来，只好道，“甘旺家的一向和婆婆关系恶劣，奴婢以为，就算是甘旺家的动了手脚，她一个人哪有这么大的能耐？”
　　“夫人，会不会是……闹鬼？”
　　毕竟，这些天，家里闹鬼闹得挺凶的。这几天因为忙着喜事，大家把这件事忘到了脑后。
　　“是不是，先去看看再说！”
　　库房里已经搬空了，上十个人提着灯笼，将库房的门窗锁头搭扣全部都检查了一遍，没有任何异样。
　　黄氏就算不信任厉婆子，也不得不信自己的眼睛，那天，厉婆子和甘旺家的检查完之后，她亲自又检查过，然后出来，锁了库房的门，一直没有打开，直到今日迎亲的人来，她亲自开了库房的锁，一共三把锁，打开的时候并没有值得引起注意的地方。
　　每一寸墙角都检查过了，没有挖掘的痕迹，地面也没有动土的迹象，除了用鬼神来解释，再没有任何可以说得通的地方。
　　黄氏站在库房中间，全身一阵凉飕飕的，两股战战，欲哭无泪。
　　而此时下人们的心里都不由自主地生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那些嫁妆多半是萧氏留给三姑娘的，周家虽也出了不少，但礼部送来的秦王和晋王两个王爷的聘礼，远远不止周家出的那点嫁妆钱。
　　是不是正因此，大姑娘才不配有那些嫁妆呢？
　　黄氏虽怕，但让她把这些嫁妆吐出来，那是万万不可能的。从库房出来，黄氏忍着心头的恐惧回到了瑞庆堂，看着供在佛龛上的观世音菩萨，黄氏的胆子稍微壮了一点，“让人去问问甘旺家的，大姑奶奶的嫁妆是不是都抬到了秦王府，若是，让她去跟三姑奶奶说，让把嫁妆换回来！”
　　厉婆子想到一个月前，三姑娘特意跑到花萼楼去，让夫人为她准备一样的七十二抬抬盒，她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件事，恐怕不简单。
　　秦王府没有那么多客人，来的都是和秦王关系比较好的武将和一些低级将领。在正殿摆了几桌，大家都喝得很畅快，秦王过去敬了几杯酒，便要回房去，被袍泽们嘲笑一番，他也不甚在意，甚至眉眼间还有几分得意。
　　在前院沐浴一番，赵钦安换了一身蓝地莲花织金锦交领窄袖长袍，腰间一条玉带，粉底黑缎官靴，头戴金冠，丰神如玉，进了房间。
　　周笛雨刚刚梳洗完，穿了一声红色的中衣，坐在镜前通头。长发如缎，垂落下来，几乎委地，越发显得她削肩纤腰，盈盈一握。
　　第一次和女子共处一室，赵钦宸有些不自在，眼眸暗沉了一些，他握着拳头放到唇边咳嗽了一声，便别过了眼。
　　周笛雨从镜中看到缓步过来的男子，长身玉立，带着常年征战沙场而凝练出来的威严气势，和与生俱来的矜贵，如同一轮烈阳，让人见之喜悦，心生希望。
　　听说，秦王在边疆一带深受百姓爱戴，威望非常，周笛雨是信的。
　　花笺连忙放下梳篦，躬身退出。周笛雨有点不知所措，抬手欲拦，赵钦宸止住了她。待花笺出门，又体贴地关上了门，赵钦宸过去，将门上了闩。
　　“这几天怕是要委屈你了！”担心周笛雨误会，赵钦宸连忙回身道，“今晚是大婚之夜，我若是去书房歇下，明日宫里就都知道了，对你的影响会很不好，所以，我们虽不得不同处一室，我会睡在榻上，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冒犯你！”
　　周笛雨看了一眼南窗下的贵妃榻，一来临窗，窗子的密封肯定不会很好，如今夜里更深露重，很容易让人着凉；二来，那榻窄又短，赵钦宸人高腿长，如何蜷缩得下？
　　“要不，还是我睡榻吧！”周笛雨提议道，她想到，真的是很多年没有遇到这么有绅士风度的男子了啊！


第21章 
　　赵钦宸笑了一下，他容颜昳丽，又不失阳刚之气，两道剑眉飞扬，如同笔描勾画，星眸明朗，洋溢着温温的暖意，叫人忍不住就沉沦其中。
　　周笛雨看得眼睛都直了，眼珠子一动不动，回不过神来。
　　周笛雨的目光直勾勾的，太明显了。赵钦宸稍微愣了一下，虽男儿不靠容颜吃饭，但也得看是对什么人？他心中难免生出喜悦来，故装作不知，以免周笛雨尴尬，“还是我睡榻，在边关的时候，能够有张行军床就很不错了，和榻一般大小，我已经习惯了。”
　　好吧，这个理由似乎很强大。
　　周笛雨不客气地爬到了床上，赵钦宸还担心她第一次和男子单独共处一室，会感到尴尬和不自在，但并没有。
　　实在是没想到，她对自己会这般信任。赵钦宸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哭。
　　不管怎么说，周笛雨能够信任自己，这个起点就很高了。
　　周笛雨累了一天，脑袋挨上枕头，瞌睡就来了，临睡去前，她在想，要尽快把嫁妆的问题解决，最好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打消赵钦宸将她的嫁妆充作军资的念头。
　　又想，大虞是穷疯了吗？边关守将居然要用这种法子筹措军资。
　　窗外没有月亮，院子里还点着红灯笼。屋子里的喜烛明亮，偶尔会发出噼啪的声响，会一直亮到明天清晨。拔步床已经放下了帐幔，隐约可以看到鸳鸯戏水的红缎被下，姑娘隐约的身形，她睡得很沉，打着小呼噜，催人入眠。
　　明天还有一场硬仗，赵钦宸强迫自己闭上了眼睛。
　　周笛雨睡了香甜一觉，屋子里很温暖，不漏风，床上垫得也很软和，红缎被子有股阳光的味道，醒来的时候已经天光大亮，她花了好久才想起来自己身在何处，撩开床幔朝榻上一看，人早已没有了。
　　不知道赵钦宸什么时候起身的？她是睡得太死了吗？居然没有察觉。
　　前世若如此，她早死了八百回了。
　　正想着，门被推开了，赵钦宸一身蓝地蟒巢莲花宋锦圆领夹袍，比起昨日那一身红色的喜服，显得越发温润，他身上那种属于军人的煞气收敛起来了，眉眼间笼着一层柔和的光，抬头与周笛雨四目相对，眼里似碎钻在发光。
　　真是个精致的儿郎！
　　从赵钦宸的角度，正好可以看到周笛雨垂落的领口，那一抹雪白映入眼帘，明晰的沟壑，半隐半现，如此猝不及防，赵钦宸忙敛了目光，耳根处已是不受控制地红了起来，发烧的感觉传来。
　　周笛雨浑然不觉，她反而觉得自己身上穿的衣服已经够多了，一身中衣，长袖长裤，遮得严严实实。哪怕被赵钦宸看了一抹胸，她也觉得无所谓，前世吊带都穿过，这点露骨，怕什么？
　　“咳！”赵钦宸见周笛雨完全没有要遮掩的意思，他有些不知道该如何想？她对自己如此信任吗？被看了也觉得无所谓？是因为他们拜过堂是夫妻的缘故吗？
　　即便如此，赵钦宸也不好继续看，“我传她们进来服侍你起身吧！”
　　“今日是不是要进宫谢恩？”
　　奚嬷嬷早就教过她一些宫中礼仪。奚嬷嬷是从宫里出来的，当年周笛雨出生，萧氏将奚嬷嬷弄进府里，让她做了周笛雨的奶嬷嬷，为的就是让女儿多识些礼数。
　　“不急。用过早膳之后再进宫。”赵钦宸看了周笛雨一眼，她的性格很豁达，也没有那些贵女们那般扭捏，行事大大方方，和外间的传闻完全不同。
　　周笛雨不知道宫中的情况，她也不想委屈自己的肚子，横竖，当今皇后也不是赵钦宸的生母，他们就算百般巴结，也不可能讨得她的欢心，还不如先把自己的肚子喂饱了再进宫。
　　至于，饿着肚子进宫请安才有敬意，还是算了吧！
　　花笺进来，赵钦宸很体贴地出去了。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四个打扮得花枝招展，分外妖艳的女子正要进来，看到他，眼睛就跟粘在他身上一样，撕都撕不开。赵钦宸的眉头一皱，这些女子很显然不是他的人，他也不好置喙。
　　“王爷，您喝茶吗？夏花给您倒杯茶吧！”穿藕荷色纱裙的女子提着裙摆，转身就跟在了赵钦宸的身后，出了梢间，进了明间。
　　赵钦宸顿住了脚步，目光凉凉地落在了夏花的身上。
　　不知道里边说了什么，花笺快步走了出来，扶着门框对四个女子道，“这屋里不用你们服侍，你们先下去，回头王妃会给你们派活。”
　　四名女子站着不动，眼巴巴地望着赵钦宸。
　　花笺充其量只能算作中人之姿，圆盘脸，浓眉大眼，唇瓣略厚，透着一股子憨厚。再加上中短身材，又偏胖，实在是不出众。
　　若非花笺是周笛雨未出阁时的贴身丫鬟，她当王妃的屋里人使唤，根本不够格。谁不知道，屋里人还有个职责，那就是王妃身上不方便的时候，要服侍王爷。
　　就花笺这种，服侍王爷，岂不是糟蹋王爷了吗？王爷会看得上她这种？想也知道，王爷会护着她们四人的。
　　这四人分别□□花，夏花，秋花和冬花，是黄氏花重金从扬州买回来的瘦马。别的本事不会，一身服侍男人的媚功却是出神入化。看赵钦宸的眼睛，像是带着钩子，能让人神魂颠倒。
　　谁知，赵钦宸的目光却是凉凉地扫过四人，原本温润的眉眼，一下子如同磨砺过的刀刃，光芒锋锐，直取人性命。
　　四人的腿一软，被赵钦宸骇得几乎瘫在地上。花笺被赵钦宸不善的目光吓到了，连忙禁言。
　　天啦，王爷好可怕啊，是不是她们在这里哔哔太多了，把王爷吵着了？
　　赵钦宸镇住了几个狐狸精，走到椅子上坐下来，自己倒了一杯茶，慢慢地喝，等周笛雨出来用早膳。
　　奚嬷嬷服侍周笛雨换好了衣服，熟练地梳了飞天髻，戴了一套喜庆的红宝石首饰。她听到外面的动静，撩开帘子出来，看到这四个连冷都不怕，穿得聊胜于无的女人，冷笑一声，“嬷嬷，把这四人送回周家去。”
　　“王妃，你不能这样！”夏花死都不怕了，开什么玩笑，回周家？然后再被人卖来卖去？虽说服侍男人，服侍谁不是服侍，可是，天底下，像王爷这么威武雄壮的男人，打着灯笼都难找吧！
　　这男人，常年征战沙场，浑身散发着一股野性，身份尊贵，那种狂野与清贵，集中在一个人的身上，竟不冲突，反而有种致命的诱惑。
　　“你们的卖身契不在我手里，那就不是我的人，你们若想留下来也可以，奚嬷嬷，看府中哪里要用人，拨过去，让她们凭劳动自己给自己挣口饭吃。”
　　“是夫人让我们陪嫁过来，将来服侍王爷的。”春花斜睨周笛雨一眼，果然是破院里长大的庶出女，估计平时，没有教她一些大家族里的生存之道，竟然连陪嫁丫鬟的用处都不知道。
　　如此蠢笨的脑子，将来还不是得靠她们才能笼络到夫君。
　　原来是一群不知廉耻的人，周笛雨连和这些女人对话的心情都没了。末世，不是没有女人靠出卖自己来换取粮食，但那是为生存所迫，女人不自重，拿自己换取荣华富贵，周笛雨便很瞧不起了。
　　她递了一个眼神给奚嬷嬷，对内宅的一些事，嬷嬷比她的经验要丰富很多。
　　所谓，专业人做专业事。
　　她其实不在乎赵钦宸身边有几个女人，她只是本能地觉得黄氏安排过来的女人都不是省油的灯，而赵钦宸身份特殊，一方守将，万一这些女人们不安分，来个通敌叛国什么的，透露点军事机密出去，岂不是会连累她？
　　周笛雨可不想掺和这种事。
　　奚嬷嬷自是不愿自家姑娘脏了手，特别是不能在姑爷面前留下嫉妒的恶名，连忙喊了几个膀大腰圆的嬷嬷进来，将四朵花儿弄走了。
　　赵钦宸身上的杀气这才收敛了一点，他倒是没想到周笛雨会是如此果断干脆，还在为难，若是周笛雨准备把这四个一看就不正经的女人留下来，要给他做侍妾，他要如何拒绝，才不伤她的自尊心。
　　两人一起用早膳，桌上的食物倒是丰富，南北风味都有，比起周笛雨在周家的伙食，不知道要丰盛多少。周笛雨吃得很开心，肚子填饱了之后，她才想起方才的事，还是要说个清楚，免得赵钦宸以为她很反对他纳侍妾。
　　还有嫁妆的事，但这件事，她暂时不准备先说，如果赵钦宸不提起来，她肯定不能先说来提醒赵钦宸。毕竟，如果赵钦宸真的开口要，她也没有什么好借口拒绝。
　　保家卫国，人人有责，可是，周笛雨觉得用这种办法来筹措军资，实在不是个好法子。
　　“王爷，刚才的事，不知道你有什么想法？”
　　若是想纳妾，她就帮忙物色人选。周笛雨也没想到，赵钦宸的院里连个丫鬟都没有，也就意味着，他没有通房。
　　他难道没有某方面的需求？
　　赵钦宸才吃完了饭，放下筷子，没来得及漱口，听到周笛雨的话，愣了一下，反问道，“我应该有什么想法？”
　　赵钦宸的语气不咸不淡，慢条斯理地拿过帕子，沾着嘴角，即便是多年军旅生涯，他的一举一动依旧得体有礼，尊贵刻在了骨子里头。
　　周笛雨一想，自己的确没有说清楚，“呃，我是说，我并没有反对你纳妾，只不过，我想，毕竟是枕边人，还是选几个知根知底，品行端庄一些的。”
　　赵钦宸的眸色渐渐地阴郁起来，不知为何，他莫名就有点烦躁，他将这种不知名的烦躁归结为是因为身边有了个女人的缘故，既然已经拜堂成亲，周笛雨一天不提和他和离，那就是他的王妃，他就得养她，护着她，尽量对她好。
　　这些，对他来说，要做起来，很难，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和女人打交道的经验。
　　所以，才会烦躁。
　　“王妃，本王没有纳妾的打算，也没有选侧妃的必要。本王常年驻守边关，若王妃暂时没有别的打算，王府中的事，还拜托帮忙打理一二。”
　　如果还没有找到心仪的男子，暂时不和离的话，那就先待在王府，帮他打理一下王府的事情。
　　周笛雨却是呆住了，她还得帮他打工？等等，王妃的月例银子是多少？


第22章 
　　“王妃的月例银子是多少？”周笛雨问道。
　　秦王府中从前没有王妃，月例银子也没有个定数。赵钦宸哪里知道？不过，他是个行动派，见周笛雨没有拒绝的意思，这就很好，他很快喊来了王府的管家，是个年老体弱但两眼放精光的老太监。
　　周笛雨一看这人，就知道是个隐藏的高手，顿时看这人的目光中都充满了敬佩。
　　宫里宫外很多人看太监，或多或少都会带点轻视和探究。周笛雨还是第一个用平静的，平等的，甚至带点尊敬的眼光在看他，严醅听说王府将交由王妃打理，他恭敬地捧上了账本，“还有些账目，数量太多，奴让人用箱子抬过来了。”
　　两个小太监抬着满满一箱子账本进来了。
　　秦王开府已有五年，五年间账本的确很多。周笛雨看着有点头大，但赵钦宸道，“王妃的定例并没有定数，你自己定吧！”
　　还有这等好事，周笛雨觉得，她还可以再看五箱这么多的账本，忙道，“我也不占你便宜，我一个月拿一百两月例银子，如何？”
　　“二百两吧！”赵钦宸笑道，他将一个水晶蒸饺夹到了周笛雨的碗里。
　　周笛雨兴奋得忘乎所以，二百两，真的很多了，要知道，周家黄氏的月例银子一个月也才四十两，她没想到赵钦宸居然这么大方，若她能够把秦王府的家业打理得很好，帮他多挣点银子的话，是不是，赵钦宸可以考虑捐献自己的家业，而不必盯着她的嫁妆了？
　　用完饭，周笛雨随赵钦宸进宫谢恩。出了二门，正好遇到了周家的下人，原是来见甘旺家的，让甘旺家的想办法把周笛雨的嫁妆还回去，和周琴凤的换回来，结果一开口，就被甘旺家的拒绝了，“嫁妆抬出门了，就是姑娘的了，就是那些和离了的姑娘，也没听说家里父兄还会来要嫁妆的。”
　　周家的下人气得脸都黑了，威胁甘旺家的，“你别忘了夫人的恩典，夫人是把你男人和你的卖身契给你了，可是甘婆子还在周家呢！”
　　“是又如何？你也说了，我婆婆是夫人的人，若是夫人用不上，赏她一根白绫，或是一杯毒酒，送她上路，我会为夫人烧三柱高香。”甘旺家的骂道，“老东西，自己都是个奴，居然还买个没开脸的来伺候她儿子，不知道想哪门子心思，就这样，我还把她当婆婆供着，做梦去吧！”
　　周家的下人才想起，当年甘旺家的过了门，原本夫妻恩爱，但也不知为何，甘旺家的三年没有怀上，甘婆子花了二两银子，买了个还没长开的姑娘给她儿子当妾。
　　好在甘旺没动心思，反倒贴了几钱银子把人送走。这件事本可以遮掩住的，谁知，甘婆子不服气，气儿子被儿媳妇给迷得失了心窍，反而把甘旺家的骂了一顿，扬言要再买一双来给儿子当妾，婆媳之间彻底撕破脸了。
　　想甘旺家的顾忌到甘婆子，为夫人所用，这是在做梦。周家的下人要闯进去见周笛雨，恰好周笛雨出来了，她就扑上前来，“三姑奶奶，昨日的嫁妆送错了，抬到秦王府来的，原本是该抬到晋王府，夫人让您把嫁妆和大姑奶奶的换过来。”
　　周笛雨笑了一下，“都是周家的女儿，夫人一向待我和姐姐都是一碗水端平，何必分彼此呢？你回去跟夫人说，三朝回门，我会回去看她，嫁妆的事，我想，就算弄错了，姐姐也不会介意，我也不会介意。”
　　周家的下人懵了，好有道理啊，差点点头称是了。三姑娘你当然不会介意了，毕竟，那么大一笔嫁妆，谁得了不是天上掉馅饼啊？但此时，周家的下人也没有办法，只有等三朝回门了。
　　赵钦宸带着周笛雨进宫的时候，都快中午了。照理说，这个时候，赵钦安和周琴凤应当已经谢完恩，出宫了。但，并没有。
　　“王爷，皇上和皇后还有晋王殿下和晋王妃都在翊坤宫，等着殿下和王妃过去呢。”
　　周笛雨难免有点紧张，朝赵钦宸看了一眼。不是说晚一点进宫没关系的吗？现在摆这么大的阵仗，怎么回事啊？
　　赵钦宸给了她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嗯”了一声，依旧不疾不徐，倒是换了一个方向，朝翊坤宫去。
　　翊坤宫里住着皇后娘娘。
　　不仅仅是皇帝皇后和晋王夫妇都在，皇后所出的灵安公主也在，看到周笛雨，翻了个白眼，谁都没有先说话，倒是她开口了，“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新妇这样的。”
　　“灵安！”皇后厉声呵斥了一句，看似生气，而实则，眉头都没有皱一下，朝周笛雨伸出手来，“好孩子过来，我瞧瞧！”
　　周笛雨避开了她的手，走了过去，行了个礼，“见过皇后娘娘！”
　　小谢氏的手臂僵了一下，但她并没有觉得难堪，甚至眼中还有了泪花，“你们来得是晚了一些，不过，皇上，昨日夜里我就派人去秦王府说过了，让两个孩子今日晚些过来，倒也不是他们的错。”
　　皇帝年约四十岁，听说年轻时候也是征战沙场的老将，周笛雨看他一身铁血气势，原本还在想，这皇帝年富力强不错，谁知，他原本一双慈父目光，在对上赵钦宸的时候就变得嫌弃，“你母后和弟弟虽处处为你着想，你也不能为所欲为，睡到日上山竿而起，像什么话？”
　　周笛雨一听怒了，这么晚来怎么了？谁还没权力睡个懒觉什么的？是她睡晚了，周笛雨很仗义地不想让赵钦宸为她背锅。
　　周笛雨正要开口，赵钦宸率先出声了，“是儿臣的错……”他有些不情愿说出来一样，抬起头来，望着皇帝，“父皇，儿臣一直没有说，回京的路上受了伤，伤势没好，昨日累了，精力有些不济，才起得迟了。”
　　“受了伤，你怎么没有跟朕说？”
　　皇帝惊得起身，要去看赵钦宸的伤势，他却躲了一些，“父皇放心，儿臣进宫前已经找大夫看过了。”
　　之所以没说是太医，是担心皇帝宣太医过问。
　　周笛雨有些惊呆了，难道不是她起得迟了？还有，赵钦宸的伤怎么会又复发了呢？这都过去一个月了，没有感染的情况下，应当早就痊愈了。
　　皇帝竟然也没有问到底是谁伤了赵钦宸。周笛雨将心头的疑惑都压下。
　　赵钦宸此言一出，整个殿里有很长一段时间的寂静，所有人都盯着赵钦宸，好似第一次见到这个人，不认识似的。周笛雨原本没有注意，但死寂的时间太长了，且皇帝看赵钦宸的目光很复杂，隐隐似乎闪着泪花，周笛雨这才反应过来有些不对劲。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服软，怎么人人都表现得非常震惊一样？
　　周笛雨扭头朝赵钦宸看去，见他薄唇抿成了一条线，她眼角余光又看皇后，之前的慈母表情仿佛是周笛雨一时眼花，皇后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黑沉沉的，要滴下水来。
　　皇宫里的□□，周笛雨第一次深刻地体会到了。她也并不知道，小时候的赵钦宸还会软软地愿意听话，但从他五岁那年，不小心落了一次水后，性格就变了。
　　他将冰冷和倔强凝成了一个壳，把自己包裹在里面，对谁都冷冰冰的，无情而残忍地对待所有的人和事，不论对错，只顾喜好。皇帝也曾多次试图拯救，多次在他伤害别人的时候，惩罚或教育，但秦王都无动于衷。
　　就在皇帝已经放弃了这个儿子，想着将来能不能为他留一块免死金牌，让他后半辈子当个闲散亲王的时候，他又自请去了边疆，保家卫国。
　　不管谁指控，都冷漠以待无动于衷的秦王，居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认错，这真是比天上下红雨还要让人震惊。
　　皇帝感叹之余，倒也不好再责备什么了。甚至，这一刻，他心里对这个儿子多了一点怜惜。赵钦宸带着周笛雨敬茶的时候，皇帝让人去多取了一对白玉镯子赐给周笛雨。
　　看着这对镯子赵钦宸有片刻的失神，皇帝道，“这是诚元皇后留下来的，她交给朕，让朕将来交给她的儿媳妇，朕把秦王交给你了，周氏你若不能好好照顾秦王，朕将拿你是问！”
　　周笛雨抬起眼看了一眼皇帝，这种话，皇帝是怎么说出口的？皇帝一家子在京城享受着至尊富贵的生活，秦王则在边疆守边，常年和大戎作战，一守就是五年，睡的是没有榻宽的床，吃沙喝风，连军资都要想办法筹措，回来一趟，被人追杀，堂堂一国之君，又身为父亲，居然能够说出把自己的儿子交给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
　　但她不能拒绝，还不能提要求，她周笛雨没有很崇高的思想，可是也明白如何维护一个人的尊严，这个人还是一位一心为国的军人。
　　“是！”周笛雨迟缓地遵旨。
　　她的犹豫，在别人看来，是周笛雨一个庶女，第一次进宫面圣，紧张所致。可在赵钦宸看来，这就是犹豫，是因为不情不愿，迫不得已。
　　她原本是赵钦安的未婚妻，她这么多年来，心心念念应当是要嫁给赵钦安的，嫁给自己，该是何等委屈，他本就不是良配。
　　赵钦安是当今皇后的儿子，不必镇守边疆，将来封太子的希望也大，做他的嫡妻，未来是可以成为一国之后的。
　　短短一个月没有见到周笛雨，周琴凤几乎认不出她来了。原本五年缺衣少食的生活，早已将周笛雨磋磨成了一个与年龄不符合的憔悴女子，就算容颜不衰，但眉宇间总是一股阴郁，最起码将她的容貌减损了五分。
　　但现在，女子明媚，行为举止落落大方，哪怕她应对间少了些礼数，但没有关系，谁看到这样一张明艳绝色的脸都不会与她计较，会多一些包容。
　　周琴凤突然瞥到身边的丈夫，晋王目不错睛地看着周笛雨，如今他应当叫一声“大嫂”的人，目光中是无法掩饰的惊艳与贪恋。
　　周琴凤的心一下子沉到了深渊，全身一阵冰凉，瑟瑟发抖起来。


第23章 
　　赵钦宸的眉头也狠狠地皱了一下，他当然看到了赵钦安不顾礼数，紧紧盯着自己的王妃在看，二人起身的时候，赵钦宸伸手握住了周笛雨的手，侧过身，挡在了赵钦安的目光。
　　赵钦安这才回过神来，眼睛眯了一下，闪过不甘和势在必得的狠厉。
　　已是到了午膳时间，敬茶认亲过后，皇帝便让两个儿子跟着他去了前殿。临行前，赵钦宸朝周笛雨深深看了一眼，虽没说什么，但无端地，周笛雨明白他的意思，让她不要担心，他很快就会来接自己。
　　周笛雨点点头，她并没有担心，虽然实力依然很不济，但保命的手段她还是有的。
　　皇后遣走了殿内服侍的人，只留下她贴身的一个女官，还有赖着不肯走的灵安公主。
　　见这阵势，周笛雨以为是为嫁妆的事，谁知，皇后厉声问周琴凤，“换婚的事到底怎么回事？”
　　周笛雨愣了一下，她以为换婚这件事，既然赵钦安知道，皇后肯定是默许的。谁知，现在看来，皇后似乎不知道。不过，到底知不知道，周笛雨不敢贸然猜测。
　　周琴凤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周笛雨不知道，周琴凤却很清楚，皇后身边的这位女官身手不凡，在大虞，是排得上号的高手。这是其次，若非万不得已，她肯定不会对皇后动手，除非她想被扒皮。
　　最主要的是，周琴凤做过那个梦，梦里，皇后不知为何，对周笛雨满意至极，哪怕前世，周笛雨是那样的废物，赵钦安碍于他母亲，继位之后，也不得不封周笛雨为皇后，并对她非常爱重。
　　“母后，儿臣也不知为何，花轿就抬错了。新房里，儿臣看到殿下，也懵了。但是，皇室颜面为重，儿臣和殿下也不得不将错就错！”
　　“好一个将错就错！”皇后怒而猛地一拍凤椅，“你当本宫是傻子吗？”
　　“母后，儿臣不敢！”周琴凤委屈得眼泪都出来了，“儿臣承认，儿臣的母亲有私心，为儿臣准备了丰厚的嫁妆，但三妹妹……原以为三妹妹的母亲会为她准备嫁妆，谁知竟没有。儿臣和三妹妹的嫁妆份量有差，若非出这个差错，儿臣的嫁妆又岂会被抬到了秦王府？”
　　周琴凤心想，如今自己已经嫁给了皇后的亲儿子，爱屋及乌，皇后就算生气，以后也会向着自己，便道，“请母后做主，让三妹妹把儿臣的嫁妆还给儿臣，三妹妹的嫁妆，儿臣连动都没有动。”
　　皇后的目光落在周笛雨身上，很多年前，她见过周笛雨一面，粉团子一个。因她是萧氏所出，凭着萧氏的身份，皇后都想让周笛雨当自己的儿媳妇，而不是娶一个侍妾出身的人的女儿。
　　这些年，她不是没有听说过她这个未来儿媳妇的坏话，说她糊涂，懦弱，被人挑唆得连母亲和兄长都不认。但皇后一直不信，萧氏是何等样人？会生出这种愚蠢的女儿？
　　果然，她的眼光并没有错。
　　周笛雨抬头看了一眼周琴凤，很是惊诧，“大姐姐，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夫人对你和我从来没有偏心过，一直以来，夫人对我视如己出，你没有的，我必然会有，我没有的，你定然不会有。夫人的一片心，到了大姐姐这里，怎么就变得这么恶毒了？”
　　周笛雨看向皇后，“皇后娘娘，大姐姐说的，儿臣不认。我和大姐姐的嫁妆应当是一般重，夫人绝不会厚此薄彼。”
　　皇后眯着眼睛看了周琴凤一眼，道，“本宫在问你换婚一事。元狩猎场，你和晋王一起离开了一个时辰，你们去了哪里？都说了什么？”
　　周琴凤跪在地上，全身抖得如筛糠，“儿臣并没有和殿下在一起，儿臣当时是追一只白额狼到了其燕山那边，才和众人分开。至于殿下，儿臣不知道殿下是不是去处理重要的事情去了。”
　　虽然晋王从来没有跟她说过，他在追杀秦王，但周琴凤做过那个梦，晋王一直没打算放过他这个对皇位其实没有意愿的兄长。
　　她相信，这一点，皇后应当也是知道的。
　　谁知，皇后并没有听懂一样，“你们既然都没有圆房，在皇上还没有册封王妃之前，换回来也行。”
　　“不，不行！”周琴凤想也不想就拒绝了，她可能不会被赵钦宸退婚了，但是，赵钦宸会接受她吗？为了一个不爱的人被圈禁，去赴死，她疯了才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不！”周笛雨也连忙摇头，她红了脸，“一女不侍二夫，儿臣宁愿死，也不能再换回去。”
　　开什么玩笑，就算她从末世来，也接受不了这种事情。她猜测皇后肯定是通过元帕这种东西知道他们没有圆房。但贞洁这种东西不是古代人很在意的吗？
　　“虽，虽没有圆房，但，但……王爷他对儿臣……”嗯，后面的不需要说出来了。赵钦宸其实什么都没有做，她也说不出什么来。
　　周笛雨圆满地看到皇后的脸色变了，而她越是表现得羞涩难耐，皇后的脸色越是不好，只要皇后不让她们换回来，一切都好说。
　　正如周笛雨所想，一个被玷污了的女人是不适合当她儿子的王妃的。就算皇后再满意周笛雨，如今，也不成了。
　　而周笛雨所说的，皇后半点都没有怀疑，她只是没想到，自己儿子没有动周琴凤，赵钦宸居然就把周笛雨给……，看来，他也不傻。
　　之前，皇帝催了多少次，让他回来成亲，他百般推脱，结果换了个人，就把持不住了？
　　看来，他也知道周笛雨的好。
　　其实，周笛雨哪里好，皇后也说不上来。只是，这世上有些人，天生宜家宜室，让人一眼就明白，娶到这样的女子会获得心灵的安静，会获得幸福。
　　而周笛雨就是这样的人。
　　黄氏！皇后恨得牙痒痒的，连这种事都办不好。
　　周琴凤察言观色，怕得不行，忙道，“母后，大婚当日，三妹妹没有和父母辞行，是儿臣三弟将她背上花轿，她先上了花轿，儿臣大哥才把儿臣背上了另一个花轿。”
　　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才会出错。
　　皇后瞥了周琴凤一眼，看向周笛雨，问道，“你怎么说？”
　　既然不可能是自己的亲儿媳妇了，皇后在气头上，对周笛雨也没有多客气了。
　　周笛雨想了想道，“皇后娘娘，错误只会有一个，而这世上出错的理由可以有千千种。即便是我二哥哥把我背上错了花轿，周家那么多管事的人，每月拿月例银子，又是做什么的呢？若是我母亲掌中馈，必然不会出这种错。”
　　皇后一听，是啊，若萧氏在，当然不会出这种错。
　　“三妹妹，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是在说母亲有错吗？她对你那么好，对你比对我都要好，你居然这样说她。”
　　周笛雨很无辜，她小脸儿一白，眼圈儿一红，娇怯得让人想将她搂进怀里好好安慰，“大姐姐，我说母亲什么了？我只是说一个事实而已。在皇后娘娘面前，难道不应该说真话吗？”
　　周琴凤最见不得她这般模样，好似全天下的男人都该心疼她一样，柳眉一竖，“你是说，我母亲不如你母亲，这是事实？”
　　“难道不是吗？”周笛雨继续说道，就跟在陈述一个真理一样，“我母亲是曾经的英国公府嫡出的女儿，无论是琴棋书画还是刀剑骑射都享有盛名，在周家掌中馈十多年，何曾出过错？”
　　黄氏呢？只不过是当年投奔周家的落难亲戚，和周丞相私相授受，珠胎暗结，与人为妾，若非萧氏让出这正房的位置，若非周兴德恨死了萧氏，哪里轮得到她当周家的主母？
　　嫁个女儿都能上错花轿，真是笑死人了！
　　“噗嗤！”灵安公主笑出声来，忍不住，往皇后的怀里一趴，全身就跟抽筋一样，笑得不能自抑。
　　“你！”周琴凤起身就朝周笛雨走过去，抬手就往她脸上招呼。
　　“弟妹！”赵钦宸从殿外踏进来就看到了这样一副景象，顿时，声音里蕴藏着凛冽的杀气，周琴凤的手就此顿在了半空，全身一阵冷汗淋漓，她没想到，赵钦宸的实力会比她高出这么多，居然能够隔空将她的动作锁定。
　　赵钦宸一把拉起周笛雨，将她送到自己身后，然后一言不发地盯着皇后，“皇后娘娘，即便阿笛做错了什么，也轮不到弟妹来处罚吧？”
　　皇后深吸一口气，“宸儿，你放心，母后不会让阿笛在这宫里受委屈的，方才的事，母后也没有想到，才来不及防备。”
　　赵钦安跟在赵钦宸的后面走了进来，周琴凤委屈地看向他，谁知，赵钦安只是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眼里充满了警告，二话不说，朝周笛雨拱了拱手，“大嫂受惊了，臣弟给大嫂赔罪！”
　　说完，赵钦安抬起眸子看向周笛雨，周笛雨总觉得他这目光充满了侵略性，却又没有恶意，让人很不舒服，但她迟钝，没有多想，只朝后退了一步，后背抵上了赵钦宸的胸膛，“这与你没有关系！”
　　她也不可能会让周琴凤碰到她，方才，她之所以没有躲，是因为，看到赵钦宸进来了，也看到他出手了。


第24章 
　　四人辞别皇后出宫。
　　宫门口，周琴凤拦住了周笛雨，“三妹，你当真不准备把嫁妆还给我？”
　　周笛雨抿了抿唇，一副很柔弱的样子，“大姐姐，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我看过了，抬到秦王府的嫁妆抬盒上，都是写着秦字，并非是晋字。如果你对嫁妆不满，你回去和夫人说，让她给你补一份就是了，和我什么关系呢？”
　　“婚姻大事，都是父母做主，大姐姐为什么总是揪着我不放？你想嫁给晋王，我让给你了，你现在连我嫁妆都要抢，大姐姐，我既然从周家出来了，以后就不是周家的人了，你我名分有别，以后请叫我一声皇嫂。”
　　周笛雨似乎怕极了这个大姐姐，偏偏，她那模样我见犹怜，赵钦宸兄弟二人看周琴凤的目光充满了不善。
　　周琴凤气得快晕过去了！
　　从宫里回去，赵钦安难得没有骑马，而是上了马车，与周琴凤相对而坐。
　　“王爷，给三妹妹准备的嫁妆，原本就是应当给妾身的，难道王爷也觉得我们不应当把嫁妆换回来吗？”周琴凤只要想到，方才她和周笛雨起争执的时候，附近还有不少守城的官兵，路上来往还有官员，她就特别恨，她这个妹妹，她从前真是小瞧了她了。
　　赵钦安身为皇子，就算周家准备了再多的嫁妆，他也不会放在眼里。横竖，那些嫁妆，他一个子儿都不会花。与他什么关系呢？
　　再说了，就凭黄氏那身份，周家那点底蕴，能够给周琴凤备多少嫁妆？当年，周兴德用了手段，将英国公府的嫡女哄到手，无非就是贪图英国公府的嫁妆。
　　周兴德怕是做梦都没有想到，萧氏死都不肯用嫁妆贴补周家。其原因，当然是过了门才知道，周兴德居然早就和黄氏有了首尾。
　　对萧氏来说，周兴德不过是她用来生子的工具。萧家出事，周兴德因此当上了丞相，萧氏便彻底和他撕破脸，领着一双儿子离开了周家。
　　从来只有休妻的，大虞打萧氏这里，有了休夫一说。
　　赵钦安就觉得，周琴凤太过小气，嫁妆抬错了就抬错了，换婚这件事本来没有引起人注意，现在又有了换嫁妆一事，外面的人会怎么想？
　　“那嫁妆有两万两银子吗？本王贴补给你如何？”赵钦安玩味儿地笑着问道，只不过，笑意不达眼底，他的眼睛没有了温度。
　　周琴凤很诧异，婚前的赵钦安和婚后的赵钦安真的是差别太大了，可为什么？前世，一直到赵钦安登上皇位之前，对她都是温柔体贴的，那时候，她还一心想着赵钦宸，心不在赵钦安身上，今生，她都主动来到他身边了，他为何要这样对自己？
　　想到这里，周琴凤很委屈，侧身朝他靠过去，“王爷，那嫁妆有八万两！”
　　不只是两万两。
　　谁知，赵钦安却用了一种非常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周琴凤有点毛骨悚然，半晌，赵钦安笑了，声音凉薄，“所以，周夫人把皇兄的那一部分聘礼都给你当了嫁妆？”
　　一个女人，得了两份聘礼，周琴凤的脸顿时就一片惨白，她不可能听不懂赵钦安的意思，“可是，如今嫁妆给了三妹妹。”
　　“被迫接受的，和主动接受的，能一样吗？”赵钦安反问道，“这是你周家的事，本王不想干预，以免坏了和皇兄之间的兄弟情分。”
　　这话说出来，别人信，反正拥有了前世记忆的周琴凤是不信的。晋王对秦王还有兄弟情义，这种事，打死他都不信。说白了，赵钦安就是不愿意帮她，可为什么这种利益相关的事，赵钦安都不愿意出力，原因太明显不过了。
　　赵钦安心里有人，是周笛雨。
　　周琴凤很想问一句，既然你喜欢的人是三妹妹，为什么当初又默许换婚，还说想娶的人是我呢？周琴凤不敢问出来，她怕得到的答案是她无法接受的。不管怎么说，她嫁给了晋王，不会被秦王退婚了，将来晋王登基，她会被册封为大虞的皇后，诞下嫡子，她还会成为皇太后，一生都活在巅峰，其他的，周琴凤不敢有太多贪心。
　　既然晋王不愿出力，周琴凤只有等三朝回门了。
　　周笛雨坐在马车上，秦王也没有骑马，而是陪她一起坐马车。周笛雨撩开马车帘子，朝外看去，八辆马车可以并驾齐驱的宽阔街道，用青石板铺就，显得厚重而古朴，两侧是鳞次栉比的店铺，武器店偏多，果然是个重武轻文的世道。
　　“有没有想买的？”看到周笛雨盯着武器店看，马车走远了，她的目光还是没有收回来，赵钦宸让人停下了马车，问道。
　　“想去看看，可以吗？”周笛雨指着那武器店问道，原主人设是一个没有任何天赋的废材，除了有张可以用来当花瓶的脸蛋，一无是处。但周笛雨根本不怕赵钦宸从她和原主人设不一样的地方看出端倪来。
　　赵钦宸是个非常聪明的人，如今他们是夫妻，荣辱一体，周笛雨进了一趟宫，明白赵钦宸的处境，并不是外界传言的那样，受帝后宠爱，受皇弟的崇敬，太子之位非他莫属。
　　说的什么屁话，越是有权势的人，越是眷念权势。皇位只有一个，君临天下的诱惑是寻常人能够抵御的？若太子之位非他莫属的话，还用等到今天？
　　所以，不论她做什么，哪怕再惊世骇俗，赵钦宸都会尽量帮她掩饰。
　　赵钦宸先下马车，然后朝周笛雨递出手来。虽然，周笛雨已经在尽量锻炼这具废材身体，如今已经略有起色，不需要任何人搀扶，但谁能拒绝得了一个俊男的绅士风度呢？
　　周笛雨很大方地将手放在了赵钦宸的手上，踩着板凳下了马车。
　　“谢谢！”周笛雨收回手，赵钦宸也适时地收回了手，背在身后，指腹轻轻地捻过指尖，他第一次触碰女子的手，有点不适应，心跳也难免加速。
　　这就是女子的手吗？柔软得如同无物，也很凉，难道她很冷？
　　想到这里，赵钦宸对周笛雨说了一声，“等一下！”
　　他转身回到车上拿了一件斗篷下来，抖开，披在了周笛雨的肩头，周笛雨有点懵，她冷吗？他是从哪里看出她有点冷的？
　　时值初冬，过了晌午的时分，气温的确开始降下来了，北风卷过街上的落叶，赵钦宸转了个身，在她身前挡了一下，枯黄的叶子落在了他的肩头，周笛雨抬手帮他拿掉了落叶，手一松，落叶旋转着飘远。
　　这样也挺好啊，这种搭伙过日子的感觉其实也不赖。周笛雨想，赵钦宸最起码是个很有风度的男子，短短时日，周笛雨感觉得到，他这人知恩图报，胸怀宽广，虽然处境艰难一点，但他没有权力的欲望，一个心怀百姓的男人，肯定不是个坏人。
　　只要他不图自己的嫁妆，她倒是可以勉为其难地考虑一下，帮他管理王府，利用目前的产业挣一笔钱。
　　既然是礼尚往来，周笛雨也并没有在意赵钦宸为她披斗篷的事。反而是街上来来往往的恩路人均驻足观望，哪里来的两个天仙一样的人儿？一看就是夫妻，还这么恩爱，单单是旁观一下，就可以让人多活五百年啊！
　　太养眼了，太让人羡慕了！
　　正好，赵钦安与周琴凤的马车从旁边经过，赵钦安撩开马车帘子，看到这边很热闹，然后，他就居高临下地看了一下，正好看到周笛雨抿着唇，眼中含笑，从赵钦宸的肩上拈起了落叶，那一笑，如春风拂面，百花盛开，美艳不可方物。
　　京城之中，赵钦安从来没有见过比周笛雨更美的女子，她眉眼间的自信，为她原本就绝艳的脸上打上了一层釉光。冬日的暖阳照在她的身上，映衬着她明媚的笑容，让人挪不开眼。
　　很多年前，赵钦安就知道，周笛雨非常美，比他见过的所有的女子都美，那时候，周笛雨的身上还有着女子的怯弱，并没有萧家那种张扬的血脉，但现在，她如此明艳，如此自信，身上有种不同于女子的洒脱。
　　原本，她的笑应该是给他的，但是，是他亲手放弃了，为了即将到手的权柄。只是，难道周笛雨不应该为他守身如玉的吗？她的未婚夫本来应该是自己，不是秦王，一女不嫁二夫，以她的秉性，就算是上错了花轿，也应当贞洁不屈，就算不哭着闹着回到自己身边，也不应该和他皇兄如此亲近。
　　周笛雨并没有注意到晋王府的马车，赵钦宸为她系好了披风带子之后，她便跟在赵钦宸的身后，走进了武器店。
　　赵钦安的心里越发难过了，一个生长在后院内宅，从来不舞枪弄棒的女子，居然愿意陪着他皇兄去逛武器店。
　　“怎么了？”赵钦宸正在看挂在墙上的□□，看到周笛雨往后看了一眼，眉头皱起，他忙问道。
　　总觉得有人盯着在看，周笛雨回过头去，街上并没有值得注意的人，她也不好跑到门口去追着看，“没什么，你原来是用枪啊！”
　　赵钦宸并没有就此放过，他朝门口看了一眼，一个貌不惊人的男子就此离开，赵钦宸笑道，“嗯，你想买什么？这家店里的东西都还过得去，不过，如果想要趁手的，还是要找人定制。”
　　前世，周笛雨用的冷兵器是匕首，虽然很多人都喜欢用热武器，而实际上，那时候的物资已经非常匮乏，热武器的成本很高，最关键的是，如果想更好地活命的话，冷兵器防身才是最靠谱的。
　　热武器可以通过强大的杀伤力给人带来安全感，但冷兵器带个人的危机感却更加能够锻炼人的本能和实力。


第25章 （捉虫）
　　（捉虫）
　　“客官，小的店里刚刚进了一把短刀，是莫大师亲手打造的，正好适合夫人用。”
　　掌柜的生怕赵钦宸会拒绝，忙让人拿出来一个檀木雕花盒子，约有半米长，二十公分宽，盒子看上去就很上档次。不过，周笛雨并不在意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她直接打开盒子，看到里面躺着一柄寒光熠熠的匕首，刀刃锋利，血槽深度恰到好处，一看便知是神兵利器。
　　赵钦宸也忍不住在心里喊了一声“好”，他拿起匕首，吹了一口，刃口处传来一声响亮的回音，的确是绝世好兵器。
　　“的确是莫大师亲手煅造的。”赵钦宸将刀刃朝下，刀背朝着周笛雨，将短刀递给周笛雨，问道，“多少银子？”
　　“啊，不贵，八百两银子。”
　　周笛雨接过来，她并没有用赵钦宸的试验方式来检验这柄短刀的锋利程度，而是随手拿起了另外一柄长剑，短刃朝长剑砍了过去。
　　“慢着……”掌柜的一声尖叫，劈破了嗓子，可惜并没能及时阻止周笛雨，他眼泪都要出来了。
　　“哐当”一声，短刃缺了一个口，而长剑彻底成了两截，一短刃一长剑，彻底就报废了。
　　“就这，还八百两？抢钱呢？”周笛雨轻蔑地道，还莫大师，什么莫大师，短刃倒是装饰得花里胡哨，刀刃雪亮，看上去很锋利，但是，就这种级别的刀，用在末世杀丧尸，只有被丧尸啃了的份。
　　在赵钦宸的眼里，这短刃已经是他有生以来见过的少有的几件神兵利器中的一件了，周笛雨用来试验短刃的长剑也并不赖，长剑被短刃一刀劈断，足以证明短刃的锋锐与韧性，调和得恰到好处。
　　掌柜的气得简直要晕过去了，你不买就不买吧，何必要浪费一柄绝世好兵器？
　　“夫人，莫大师的兵器还从来没有人说不好过，千金难求。这一次，小的这小店也是运气好，才抢到了一把，八百两银子保个本，夫人若是瞧不起，也可以不买，何必要坏了一件好兵器呢？”掌柜的痛心疾首。
　　赵钦宸心里其实也有点赞成掌柜的，但周笛雨是他的王妃，无论对错，对赵钦宸来说只有维护的份。
　　赵钦宸扔了一千两银票，“短刀和长剑我都买了，是用来切菜还是用来杀人，与你无关！”
　　多的话就不要说了。
　　周笛雨看了一眼短刃上的缺口，不得不说，这短刃其实也还过得去，她看了一眼银票，“这两把兵器，可不值一千两。我看到你后院有打铁炉，借我用一下，我不要你找钱了。”
　　周笛雨知道男人都爱面子，赵钦宸已经穷到了要打她嫁妆的主意了，想必这为了装面子给的一千两银票，他内心里不定多肉痛。
　　周笛雨虽然得了周琴凤的嫁妆，但并不知道，其实嫁妆里还有银票，以为都是些没用的摆件，店铺，田产和房产之类的。她一时半刻到哪里去找一千两银票来还给赵钦宸？
　　“夫人要亲自打铁？”掌柜的要给周笛雨跪了，“夫人，这短刃小的不卖给夫人了，还求夫人还给小的。”
　　开什么玩笑？若是他把这短刃拿回去给莫大师回炉再造一下，它照样还算一柄神兵利器，若是给这位夫人弄两下，算是彻底废了。
　　听说莫大师最近三年才打出这一柄短刀。大虞用短刀当兵器的人不多，因此，才没有第一时间卖出去。但并不代表，就可以让人拿来毁掉的。
　　周笛雨冷冷地哼了一声，末世，她有“女王”之称，除了武力值逆天之外，五行异能者，周笛雨煅造兵器的本事也是一流，无人能及。
　　周笛雨瞥了掌柜的一眼，根本就不搭理，直接去了后院。
　　后院的确有个锻铁炉，不过，和前面的店铺中间隔了一个穿堂，这位夫人又是如何知道的？
　　赵钦宸自然是亦步亦趋地跟在周笛雨的身后。掌柜的回过神来，赶紧跑过去的时候，只见那位夫人已经挽起了袖子，丝毫不顾身上的一身绫罗绸缎，头上的步摇一晃一晃，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落到炉膛里去。但她不管不顾，用火钳捏着那柄匕首，伸到了炉膛里，很快，匕首就变成了一块红彤彤的铁。
　　“天啦，这真是暴殄天物啊！”掌柜的跪了下来，痛哭失声，莫大师从来不煅造相同的兵器，十八般兵器，他已经煅造出了十三种，天下间，每一种兵器的排名第一位都出自莫大师之手，但从今往后，短刀的排名第一，就不会是这柄名叫“星月”的短刀了。
　　掌柜的能不伤心吗？他可是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抢到了这柄短刃，在自己店里卖，为的就是积攒人气，要不是看到这两位非富即贵，他也不会把自己的镇店之宝拿出来，现在好了，直接就要被毁了。
　　“哐当哐当”的打铁声传来，掌柜的抬起头来，他看到了什么？那个看起来弱不禁风，随时都会随风而去的夫人居然抡起了大锤，正在敲打冷萃过的短刃，每一锤的力道都恰到好处，原本被火熔得看不出眉目的短刃，竟然渐渐地再次有了雏形，只不过，和之前那柄花里胡哨的短刃不太一样，显得古朴，厚重，带着隐藏的锋锐和凛冽的杀气。
　　赵钦宸不能再震惊了，他怎么从来没有听说周丞相家的女儿居然还会打铁？
　　一颗心，竟然在轻轻地颤动，不为别的，只为眼前的少女，打铁的气势如此慑人，连额角的汗水都有着震撼人心的力量。
　　不知道多少个回合，周笛雨用火钳夹起短刃，迎着光看了一下，唇角高高地翘起，露出了满意的神色。
　　赵钦宸也看了过去，原本雪亮的短刃变成了黑色，并没有锋锐的光芒，但给人的感觉，这柄短刃似有生命，因为没有饮血而陷入了沉睡之中，谁也不会怀疑它一旦被鲜血激活，将呈现出怎样的锋芒与杀气！
　　这是一柄可以自动杀人的利器，真正的神兵，传说中有自主意识的神器。
　　神器肯定不是神器，周笛雨只不过是动用了自己的金属性异能，改动了材料的内部组织，将其变得更加锋锐，并唤醒了部分元素而已。
　　短刃煅造完成，周笛雨重新制作了刀柄部分，将短刀的刀柄部分镶嵌进了一块毫不起眼的木料之中。而这木料，是一块铁枣木，非常结实，寻常刀剑根本无法砍动，掌柜的便看到这位夫人用刚刚打造出来的短刃，划拉几下，将刀柄嵌了进去，黑色的铁枣木与黑色的刀刃部分非常契合，浑然一体，哪怕是掌柜的见识过很多出名的兵器，此时也不得不承认，再也没有任何一把兵器比这柄短刃更加完美了。
　　赵钦宸很是眼热，但他克制住了内心的狂热，并没有上前去欣赏周笛雨打造出来的兵器，他怕自己摸一把后，忍不住想据为己有。
　　赵钦宸觉得自己这位王妃，就像一座宝藏，你永远不知道里面藏了多少宝，令人有多么艳羡。
　　周笛雨很满意，朝赵钦宸看了一眼，自然是看到了他眼中克制的狂热。周笛雨能够体谅他，任何一个身怀武艺的人，不可能会对兵器不热爱。
　　她扬了扬那把被她砍断的剑，直接将两截断剑扔进了火炉之中，等到两截断剑熔在一起，周笛雨便夹了出来，哐当哐当，再次开始打造起来。
　　“难道她用双刃？”赵钦宸很是怀疑。
　　“难道这位夫人是想赔一柄短刃给自己？”掌柜的明知这是不可能的，但他实在是无法克制对方才那柄匕首的觊觎之心，想杀人的心都有了，这就好似一个旱了三十年的汉子，突然看到了一个脱光了站在他面前的少女，能把持得住吗？
　　周笛雨似乎看懂了这人的心思，她朝掌柜的一笑，已经完工的枪头在她的手上灵活地旋转出一朵花儿来，朵朵枪花朝外飚射，火炉上的炭火纷飞出来，爆射出火星，而放在上面的火钳，就被这枪花切成了两段。
　　掌柜的腿一软，跪在了地上，全身冷汗淋漓，“大，大师尊姓大名？”
　　周笛雨闲闲地走了出去，来到前面店铺，从墙上取下一杆长/枪，卸下枪头，将她方才煅造好的枪头装了上去，握住枪身中间，轻轻旋转一圈，凌厉的光影朝门口飚射出去，被人一挡，发出了一道清脆的“咣当”声。
　　耶律纯抬手用剑挡住了枪花，他正要冲上去暴打此人一顿，却看到了一张精致无比的盛世美颜，姑娘身上灰扑扑的，头上的钗环也都歪了，但架不住她一张巴掌大的脸肌肤白皙，五官明媚，眉眼间盛着若有若无勾人魂魄的媚。
　　耶律纯觉得自己的命都快没了。
　　周笛雨看着这位五官明显不同于大虞的异族人，很是抱歉，也真诚地道歉，“对不起，方才没有察觉门口有人。”
　　“有关系！”耶律纯并不觉得这柄长/枪是这位姑娘打造出来的，现在，他姑娘也要，长/枪也要，笑了一下，眼中显而易见的阴色，道，“姑娘该如何赔罪呢？”
　　不等周笛雨说话，耶律纯便抬手朝周笛雨的下巴挑来，尖俏的下巴，白皙的肌肤，巴掌大的小脸，一双杏儿眼清澈明亮，如同盛着一汪清水，耶律纯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谁知周笛雨往后一退，正要用长/枪指着这人，她的胳膊被赵钦宸往后一拉，后背撞上了赵钦宸的胸膛，他搂着自己往旁边一放，宽厚的肩背挡住了耶律纯不纯的目光。


第26章 (捉虫）
　　(捉虫）
　　“耶律王子，真没想到你的胆子这么大，竟然敢到大虞皇城来。”赵钦宸的手依然握着周笛雨的手，周笛雨挣扎了一下，他没有放手，周笛雨想到这位异族人的身手也就没有敢轻举妄动了。
　　实际上，方才，周笛雨试长/枪的时候门口根本没有人，耶律纯居然悄无声息就出现了，抬起未出鞘的剑就挡住了枪花。
　　周笛雨的异能虽然没有完全恢复，前世3S级的异能，如今才到B级，但足以让她打造出远胜这个时代兵器的利刃。
　　“秦王殿下，本王受贵国的晋王殿下邀请，远道而来，是大虞的尊贵的客人，秦王殿下就是这样对待贵宾的？”耶律纯依旧企图越过赵钦宸的肩头看向周笛雨。
　　“你我是正在对战的两国，你就不怕有来无回？”赵钦宸想剜出耶律纯眼珠子的心都有了。
　　“哈哈哈！”耶律纯一阵大笑，“殿下，据本王所知，你在边疆的十万大军粮草只能支撑三个月，如果不是因为没有粮草，殿下是不会回到皇城的，一支没有粮草的大军，还有战斗力吗？”
　　赵钦宸的全身有片刻的僵硬，周笛雨心头一震，原来她怀疑赵钦宸打她嫁妆的主意并没有错啊，三个月？三个月一晃而过，三个月的时间，赵钦宸去哪里弄粮草去？
　　没想到，这个大虞国实力这么弱。
　　“我大虞国富民强，守边将士的粮草自有朝廷供应，倒是大戎，眼看寒冬将至，不知今年大戎将会选择在何处越冬？”
　　两人对着损了片刻，耶律纯的眼睛就盯着周笛雨手里的那柄长/枪了，笑道，“姑娘，方才你差点伤了本王，要知道本王是大虞的贵客，你若是没有足够的诚意赔礼道歉，本王可以将此事奏报贵国的皇帝，让陛下为本王主持公道。”
　　耶律纯不说还好，周笛雨还懒得管这闲事，谁知耶律纯居然敢威胁她。
　　周笛雨从赵钦宸的身后出来，她手里握着长/枪，猛地朝着耶律纯挥了过去。赵钦宸吓了一跳，若是耶律纯有个三长两短，哪怕现在是冬季，两国之间肯定要兴起一场战事。他倒是不怕打仗，但不想把周笛雨牵扯进来。
　　赵钦宸忙上前去，握住了周笛雨的胳膊。
　　周笛雨扭头朝他看了一眼，赵钦宸道，“让我来！”
　　如果是他，也受不得这种激。
　　周笛雨很是疑惑，将手中的长/枪松开，赵钦宸握住了长/枪，掂量了一下，发觉竟是格外合意。
　　没想到，他的王妃也用长/枪，真是让他意外啊。他现在才发现，他对自己这位王妃其实一点都不了解，他的心里生出了一个迫不及待的念头，他想了解她，这想法一旦生出，就变得非常疯狂了。
　　赵钦宸举起长/枪朝耶律纯劈了下去。
　　耶律纯猝不及防，他着实没有想到一向虑事周全，沉稳老成的赵钦宸居然会在大虞的皇城对他出手，耶律纯再次举起长剑格挡，人也朝后跳了一步，“秦王，你疯了？”
　　秦王没疯，耶律纯的胳膊往下一沉，再猛地扬起，他顺着感觉朝手中看去，好好的一柄长剑竟然被整齐地切开，断口光滑齐整，简直是不可思议。
　　赵钦宸也吃了一惊，他并没有想一枪劈死耶律纯，也没想轻易放过他，是以才会学着周笛雨的动作，一枪劈砍过去。
　　赵钦宸举着手里的长/枪看了一眼，叮的一声，长/枪后知后觉地响起了一道回音。同时，黑色的枪刃之上，如同嵌了一颗星星，闪过了一道光芒，像是在回应赵钦宸一样。
　　这一刻，他有种与手中的兵器心灵相通的感觉，这是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
　　但凡军人，谁不想获得与武器融为一体，如臂使指的感觉？
　　从后面赶来的掌柜看到这一幕，心再次狂跳，他的眼力很好，这柄长/枪轻易地劈断了对方的长剑后，居然没有任何缺口，反而，碰撞过的地方，好似被开了刃一般，闪着一道耀眼的光，但也只那么一下，便恢复了沉寂。
　　这是一柄真正的神兵，足以可以引起天下动荡的神器。
　　耶律纯看着手中的断剑，眼中慢慢地凝聚起了惧意，“秦王殿下，你果真准备在这里置我于死地？”
　　赵钦宸压下心头的震撼，冷声道，“有何不可？”
　　周笛雨看着眼前的男子，宽肩窄腰，如同一座巨塔一般，给人一种安宁人心的感觉。
　　似乎，有这么一个男子在，天都不会塌下来。
　　但，周笛雨并不想和这样的人在一起。这样的人，肩挑天下，胸怀如海般宽广，足以容纳百姓，唯独不会给情爱挪地方。周笛雨想好了，既然上天让她重生一次，她就不想像前世那样活得那么辛苦。
　　赵钦宸缓缓地抬起了长/枪，眼中的杀意慢慢地凝实，耶律纯眼见如此，顿时不可抑制地惊慌，“你不怕两国因此兴起战事？”
　　战事？赵钦宸似乎听到了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词，薄唇勾起，他肌肤冷白，眼睛却慢慢变得通红，俊逸的容颜有种妖异的美，修罗一般，让人不敢直视。
　　“你不死，就不会有战事吗？”
　　“本王死在边疆和死在大虞皇城能是一样吗？”耶律纯哆嗦道，“本王是大虞的晋王殿下邀请来的。”
　　“不是本王邀请你来的，受死吧！”赵钦宸抱着一不做二不休的心态，只要想起方才耶律纯用那种恶心的目光看着周笛雨，心里不知道起了什么心思，他就无法压抑杀了耶律纯的念头。
　　就在他准备再次出手的时候，手腕被一只柔弱的手握住了，“你是大虞的战神，应当在两国交战的战场上斩杀敌人，而不是现在！”
　　赵钦宸回过头来，对上了周笛雨的眼睛，杏儿眼眼尾上翘，浓密的睫毛长而翘卷，小刷子一般刷在他的心头，带起痒而酥麻的感觉，他心头的那种烦躁突然之间就被抚平了。
　　他从未在意过名声。
　　这是绝好的逃命机会，耶律纯从窗口翻了出去，因为太过紧张着急，不小心摔了一跤，连滚带爬地起来，头也不回地飞跑，似乎那柄长/枪还在他身后追赶。
　　赵钦宸将长/枪还给周笛雨，周笛雨愣了一下，什么意思？不喜欢吗？
　　好在，赵钦宸还没有蠢到家，看到周笛雨紧皱的眉头，他心头一喜，不确定地问道，“你也用长/枪吗？”
　　这辈子没有被人拒绝过，赵钦宸到底没有问出口，问这长/枪是不是要送给他？
　　周笛雨摇摇头，“我习惯用匕首，这长/枪，原本是要送给殿下的，若是不喜欢的话……”
　　赵钦宸忙将长/枪收回来，“我的兵器在这次回京的路上被毁了，正愁没有合手的兵器，王妃打造的这柄，实在是太好了。”
　　这其实不是周笛雨的最高水平。
　　“那就好！”周笛雨点点头，“王爷的一千两银子，我就不用还了。”
　　赵钦宸心头熊熊燃烧的火焰，被一盆冷水浇熄了。
　　他低下头，无奈地笑了一下。
　　从武器店离开，赵钦宸给身后的人使了个眼色，那人点点头，进了店铺。
　　掌柜的口水还没有来得及擦干，就被一柄长剑抵住了咽喉，这人递给他一张五百两的银票，“马上离开京城，跑得越远越好，否则……”
　　就算他们不杀他，也会有人用死来威胁。
　　虽然，就算他们大张旗鼓地四处宣扬，说秦王妃会煅造神兵利器，也不会有人相信。但，很显然王爷不想这件事有任何风声透露出去，就少不得委屈这店老板了。
　　掌柜的很显然也想到了其中关键，马上道，“老小儿这就走！”
　　横竖，他孤家寡人一个，五百两银子，他一个打铁卖兵器的，就算是赚一辈子也赚不回来，哪里不好安度晚年呢？从前还想见识一下天下的神兵利器，今日算是见识到了，心愿已了，毕生无憾。
　　店掌柜一人一驴，背了个包袱，当天就出了城门。
　　耶律纯第二日来到这店里，已经换了掌柜，一问，说是昨日店铺就转卖了。
　　“为何会转卖？”
　　新来的掌柜很年轻，满脸都是笑，但眼中道道精光闪过，边擦着武器，边道，“说是一柄长/枪脱手了，赚的钱也够了，年纪大了，就不想做了。”
　　一柄长/枪脱手？
　　耶律纯是用剑的，再好的长/枪给他也没用，但是他可以找人打一柄那样锋利的剑啊，“他有没有说，那长/枪是谁打造的？”
　　“那就不知道了。是柄什么样的长/枪？”新掌柜问道，殷勤地推销自己店里的武器，“客官，要不看看别的兵器？”
　　耶律纯不耐烦又非常失望，转身就出了店铺。
　　周笛雨坐在屋里，一遍一遍地擦拭她手里的短刀。赵钦宸刚刚沐浴完，一身清爽地进来，心情非常好，眼里都是笑意。他在周笛雨的身边坐了下来，周笛雨见他这样子，笑道，“试过了？如何？”
　　“无往不利！”赵钦宸刚刚在练武场试过了那柄长/枪，沐浴过后，一身清爽，讨好地，孩子般地对周笛雨道，“那个武器店，我已经买下来了，送给王妃，酬谢今日这柄长/枪！”


第27章 （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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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笛雨没想到会收到这样的大礼。那个武器店，店面所处的位置虽然不错，面积也还不小，周笛雨也不是买不起。但想要没有任何惊动地买下来，对目前缺少人手的周笛雨来说，还是太难了一点。
　　她并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有特殊能力。
　　“那个掌柜的呢？”周笛雨现在有点后悔，之前她还是太冲动了一些，根本不管不顾地就开始了，刚才她也一直在想，万一赵钦宸是一个利益至上者，她岂不是会很危险，有可能会被禁锢起来，专门帮他煅造武器。
　　但，一向非常警觉，绝不会出错的自己，在当时，却兴奋过头了，压根儿就没有往这方面想。现在，想起来，都是心有余悸。
　　幸好，他没有辜负自己的信任。
　　“掌柜的已经连夜离开京城，不会被人找到。新来的掌柜是我的人，你放心，如果你去那里玩，不会有人发现。”赵钦宸不知想到了什么，补了一句，“你不要有心理负担，这柄长qiang，所向披靡，价值连城！”
　　赵钦宸正要起身，周笛雨一时心急，拉住了他的袖子，待反应过来，连忙松开，“王爷，方才在武器店里，你真的准备弄死耶律纯，你当真不怕引起两国争端？”
　　赵钦宸盯着周笛雨看了一会儿，他墨黑的眸子如同深夜的大海，没有一点光芒，能够吞噬所有的一切，“大虞和大戎是宿敌，争端从来没有停歇过，还有，两国本就对峙，这种时候，耶律纯既然敢来大虞，就要有把命丢在大虞的觉悟！”
　　还有赵钦安，邀请耶律纯来，是为什么？只不过，这种话，赵钦宸没有当着周笛雨的面说出来，他忍不住想，他的王妃对换婚到底是什么想法？
　　她是心甘情愿的吗？还会惦记赵钦安吗？
　　府里的管家让花笺递进来了一份礼单，“王爷，这是明日回门的礼单。”
　　赵钦宸看了一眼，递还回去，吩咐道，“跟严醅说一下，礼单减少一半，再准备一份重礼，送到甜水巷萧家。”
　　甜水巷萧家是周笛雨的生母立的门户。周笛雨震惊地抬眼朝赵钦宸看去，见他黑黢黢的眸子正好扫过来，问道，“明天回萧家，如何？”
　　周笛雨有点懵懂地点了头。
　　“周家，就让严醅把礼物带过去就行了，我们回门的话，就回萧家。”
　　周笛雨点点头，她其实是打算明天回萧家的。但，她不知道该用什么理由来提出这个要求。毕竟，出阁之前，她一直住在周家，现在突然又亲近萧家，这不是很奇怪吗？
　　她正在想理由呢，没想到，赵钦宸都已经为她准备好了。
　　赵钦宸俯身过来，两人之间气息可闻，周笛雨本能地想往后仰一下避开，但觉得，这有点像服输的感觉，她不允许自己在任何时候有任何退让，挑眉，带了点挑衅的意味，朝赵钦宸看去。
　　“如此安排，王妃可还满意？”
　　“王爷怎么知道，我想回的娘家是萧家，而不是周家？”
　　有点点星光散落在那片黑夜的大海上，因海面太过黑暗，反衬得星光如此明亮，周笛雨愣了一下，那大提琴般好听的低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的时候，她心神恍惚了一下。
　　“昨日王妃出阁，我看到你趴在周长昀的背上，似落过泪了。”赵钦宸的手指头动了一下，但克制住了，“便是冲着这份背你出阁的情分，我们也该去萧家看看。”
　　理由当然不是这个理由，但足够强大。
　　周笛雨也知道，赵钦宸心里肯定不是这个理由，但没有关系，彼此心照不宣就够了。
　　夜里，沐浴过后，周笛雨很坦然地上了床，甚至连床幔都没有放下。因屋里有了赵钦宸这个男主人，如今，花笺也不方便进来服侍。而在周笛雨的眼里，太监和男人没有多大区别，屋里便只有二人，各自做各自的事情。
　　赵钦宸穿着一身雪白的中衣走了过来，一直到他走上脚踏的时候，周笛雨都没有任何警觉，她用被子将自己裹得紧紧的，躺在床上，笑眯眯地看着赵钦宸。
　　赵钦宸本来是准备过来帮她放下床幔的，看她这模样，有点心不甘，俯下身来，双手撑在周笛雨的身体两侧，她的脸慢慢地在眼前放大，虽然她眼中慢慢地浮现出了惊惧，但若是不靠近，根本看不清楚，而她的脸依旧冷静，沉着。
　　这绝不是周家的三姑娘该有的心理素质。
　　“你就这么信任我？”赵钦宸的声音有点哑，眼中黑沉沉的，如墨云卷过，只留下了一片漆黑。
　　“不，我只是相信，一个心怀家国的男人，是不屑于因为一个女人而做出背信弃义之事的。”周笛雨也在想这个问题，她似乎对这个男人很信任，到底原因是什么，其实，周笛雨也不知道。
　　他们这样的人，往往都是凭着第六感活着，因为眼睛会欺骗人，耳朵会欺骗人，唯独第六感不会。
　　如果是在战场上，赵钦宸会成为她最可靠的合作伙伴，他们应当可以配合得天衣无缝。
　　赵钦宸的眉头狠狠地皱了一下，他也明白，他的王妃说的并不是真话。
　　有点失望，也很无奈。
　　赵钦宸笑了一下起身，将帐幔从银钩里松开，床幔落下，将周笛雨严严实实地遮住。但是，透过床幔，赵钦宸似乎依然能够看到周笛雨那双璀璨的眸子。
　　他压下心头的躁意，“睡吧！”
　　换婚之后，记忆中前世的轨迹全部都变了。即便没有改变，周琴凤也不知道，前世赵钦安娶了周笛雨之后，新婚夜是如何度过的？今天晚上是新婚的第二个晚上，赵钦安与她一起从宫里出来后，就忙去了，晚饭也没有回来用，现在天交二鼓，他也依然没有回来。
　　“王爷呢？府上的都是些死人吗？没有一个人知道王爷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周琴凤猛地一拍桌子，屋里服侍的人顿时被吓得一抖。
　　小雀连忙跑了进来，噗通跪下，“回王妃的话，奴婢去问过刘公公了，说王爷方才回府了，去了前面书房，有，有要事，王爷传出话来，让王妃不必等他！”
　　周琴凤的脸色才稍微好看一眼，无论如何，赵钦安还是在顾及她的脸面的。但，周琴凤要的不仅仅是这些，大婚之夜不圆房已经让她很没有面子了，若是新婚三天都不圆房，就算无人笑话，她也会不安。
　　周笛雨让人端来了一碗补汤，她决定亲自给赵钦安送过去。
　　想她天赋出众，实力不凡，容貌出尘，什么时候做过这种低三下四的事？周琴凤心里委屈，但是没有办法，比起被赵钦宸悔婚，如今的局面已经被先知的她扭转，周琴凤的信心又来了。
　　周琴凤还没有靠近书房，就被人拦下来了。到底是晋王府的女主子，刘振亲自过来赔礼，“王妃，王爷此时正在和人商量要事，实在是不方便，这炖汤，不如由属下帮您端进去吧！”
　　周琴凤笑道，“想必王爷是在为三日后的狩猎大比为难，元狩山那么大，想找到四宝的确很不容易，若王爷想知道白虎的踪迹，我能够帮忙。”
　　刘振有些不太相信。
　　每年初冬日，大虞都会在元狩山进行狩猎大比，皇亲国戚可以直接参加，而平民百姓则需要通过选拔。元狩山有四凶兽，大青蛇，白虎，火雀和铁牛龟。
　　谁若是能够猎到这四凶兽中的任何一种，都将是大比中的冠军，可直接封侯。
　　古往今来五百年，找到四大凶兽的人屈指可数，能够猎到的人一只手都能够数过来。而五年前，年方十五岁的秦王便是这一只手中的一根指头。
　　赵钦宸猎到了一头白虎，差点被废了一条肩膀，但也给他累积到了前所未有的声望。满朝的武将们没有一个不佩服他的。
　　也正因此，每一年的元狩山大比，赵钦安的目标就不再是夺得冠军，而是猎到四大凶兽。赵钦宸的秦王爵位是他用一头白虎换来的，而赵钦安的是他的母后帮他谋来的。
　　“我知道王爷每年都在找四大凶兽，我就拜托了我师兄，让他在元狩山历练的时候帮忙留个心眼，他今日让人给我带话，说是有了踪迹，那是一头母虎，刚刚下完崽，正是气力不济的时候，这也是王爷的运气。”
　　刘振不得不信了。三泰武院的实力，刘振不会怀疑。待周琴凤转身离开，他忙不迭地去给赵钦安通报。


第28章 
　　周琴凤没有多等，她回到屋里后，很快，赵钦安就来了。
　　男子温润的脸上挂着得体的笑，每一个被他那双眼睛锁定的女子都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儿，目光深情缱绻，哪怕周琴凤之前对他颇有怨言，此时也忍不住脸红心跳。
　　“用过晚膳了吗？”赵钦安问道，声音温柔，如流水淌过人的心田。
　　只是，天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
　　“还没有，王爷呢？”周琴凤松了一口气，虽然用这种方法将男人弄到身边有点不择手段，但她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那就一起吧！”赵钦安抬手让刘振传饭，坐在桌边，用食指轻轻地扣了扣周琴凤的手背，周琴凤的心跟着手一起哆嗦了一下，低下头，脸红得就像是一片火烧云。
　　“以后不许等本王了！你饿自己，你自己觉得没什么，可是本王会心疼！”他一根手指头挑起了周琴凤的下巴，“记住本王的话了吗？”
　　周琴凤“嗯”了一声，有些不敢看男人，但还是鼓起勇气朝他看了一眼，那温柔得如水一般的眸子流淌着云彩一样的光芒，那般夺人，就算他的五官比不上赵钦宸那等绝色容颜，可是这温柔已是为他这张脸加了满分。
　　“我知道，王妃还没有爱上本王，看着本王的时候心里一定拿本王在和皇兄做对比……”
　　周琴凤的心猛地跳了一下，忙垂下眼帘，这人有读心术吗？“不，没有！”
　　“没关系，我可以等，等到王妃的心里眼里只有本王一个人。”赵钦宸凑近了，“本王没有皇兄优秀，本王心知肚明，不过，本王对王妃的一颗心天地可鉴。”
　　“你我虽是夫妻，可是，本王还是不舍得勉强你，本王可以等，等到你心甘情愿的那一天，心甘情愿把自己交给本王。”
　　周琴凤何曾听过这样的情话，脸唰地一下通红，低下头，恨不得就此把自己埋了。
　　原来，他都知道啊！心里难免甜蜜。心说，她是心甘情愿的呀，可是，这种话，她怎么说得出口？
　　“王爷，那头产子的白虎在哮风岭，若是王爷人手不够，妾身愿意尽绵薄之力。”
　　周琴凤低着头，并没有看到赵钦安眼里嘲讽的笑意，若自己并非当今皇后所出，她愿意换婚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无须深思。
　　“这般危险的事，本王如何舍得王妃跟着去？待将来，本王定让王妃成为这世上最尊贵的女人，必定不辜负了王妃对本王的一片深情。”
　　周琴凤已经晕了头，根本没有听出赵钦安前后矛盾的话，她全身发软，几乎都坐不住了，鼻端全是赵钦安身上散发出来的男子的气息，陌生而又让人痴迷。
　　以至于，赵钦安什么时候离开了，周琴凤都不知道，得知他去了前面书房，周琴凤也放下心来。她从未踏足过赵钦安的书房，整个晋王府对她来说非常陌生，以至于不知道，书房里还有两个通房丫鬟。
　　今晚是绿梅值夜，赵钦安端了一杯茶坐在桌边，绿梅跪在床上铺床。王爷已经有很久没有让她们服侍了，绿梅特意换了一身亮眼一点的衣服，细腰掐得恰到好处，跪在床沿，翘/臀勾人，从王爷所在的那个角度看过来，正好可以挑起男人的兴致。
　　以前，这一招百试不爽，王爷会很快过来，拍一拍她的翘/臀，一把勾过去，她就会跌进王爷的怀里……
　　但绿梅等了很久，久到她都把床上的每一个褶皱全部都抹平，不能再赖在床上了，才不得不下来。绿梅斗胆朝王爷一看，不知道王爷在想什么，居然出了神。
　　赵钦安掀开眼皮子看过来，“铺完了没？铺完了就睡吧！”
　　他站起身来，看似没有什么兴致，但动作粗鲁地伸手抓住了绿梅的衣领，嘶啦一声，她一身衣服全部都被撕破了，这一夜，如受凌迟。
　　赵钦安的动作实在是称不上温柔，不像是在做一件快乐事，而是在发泄，很简单的发泄，而绿梅从他的目光里，似看到了另外一个人。
　　她在王爷的眼里，只是一个工具。
　　周笛雨一觉醒来，阳光已经再次透过窗棂，洒在了她的床头。周笛雨翻身坐起来，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住在周家破院里，没有人关注，备受冷落的小姑娘了，今日是回门的日子，若是回去晚了，岂不是会给王府抹黑？
　　“花笺，花笺！”周笛雨撩开帘子喊道。
　　花笺快步进来，将床幔挂上了银钩。
　　“你怎么不喊我？这都什么时辰了？”周笛雨不好责怪，她还没有习惯用下人，对人颐指气使。
　　花笺笑道，“王爷说让王妃多睡一会儿，不让奴婢们喊醒，只是回门而已，犯不着去那么早，多睡会儿是正经。”
　　周笛雨有些焦躁的心，无端就被抚平了。当然，并非是为花笺的话，而是，赵钦宸既然这么说，他必定是有安排的。
　　“王爷用过早膳了吗？”
　　“还没，去了练武场，正在和几位将军过招呢。”花笺一说起这个，兴致都来了，“听说很好看，王妃要不要过去看看？”
　　当然是要去看的。
　　但今日好像不是特别合适。她看了看日头，已经上了三竿了，“怕是来不及了吧？”
　　的确是来不及了，她才梳洗打扮完，赵钦宸就回来了。
　　应是刚刚沐浴过，头发还带着湿意，换了一身竹纹素面织锦圆领长袍，腰间白玉带，粉底黑缎官靴，一进来，墨黑如点漆般的眸子便锁在周笛雨身上，看到她的打扮，眼中闪过了一抹亮色，眸光微微颤动一下，垂在身侧的手指也有轻微抖动。
　　她如凝脂般的脸蛋白皙润滑，如镀上了一层釉光，笔墨精心勾勒出来的眉眼精致无比，黑白分明的眼眸，润着一层水色，湿漉漉的，如同山间小鹿，带着一丝惊讶，望过来，赵钦宸的全身不由得一紧，心里骂了一声“该死”，整个人便不由自主地跌进了万丈深渊。
　　连挣扎都不必挣扎了！
　　“怎么了？”赵钦宸的声音不同以往，是他活了二十年都不曾有过的柔和。
　　“花笺说，王爷方才和人在练武场过招。”
　　赵钦宸走了过来，从花笺手里接过一根簪子，他看了一眼，放回了首饰盒，重新取了一支金镶玉松鼠石榴发簪，插在了鬓边，金丝缠绕成了石榴树的形状，一只白玉雕刻成的小松鼠攀爬在树枝上，栩栩如生，金光熠熠，玉色温润，衬着周笛雨黑葡萄般灵动的眸子，简直让人挪不开眼。
　　一时间，赵钦宸都看得呆了，他好半天才回过神来，面对周笛雨充满了疑惑的目光，都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花笺在一旁看得有些好笑，曾经一度，她也是经常被姑娘一张脸弄得神魂颠倒，如今，王爷也深陷其中，那她以前的失神，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了。
　　“你若是想看我和人过招，明日一早我叫醒你。”赵钦宸回过神来，“不过，你早上起得来吗？”
　　“当然起得来了。”以前，她从来不会睡得这么死，现在居然睡得都醒不来，也着实丢脸。
　　用过早膳，两人出门时，门口已经停了十来辆马车，周笛雨顿时有点肉痛，“这么多都是送往周家的？”
　　她并没有说是自己的娘家。
　　“前面三辆是送往周家的，后边七辆是送往萧家。”
　　说好了严醅将送往周家的礼送过去。
　　周笛雨正要上马车，哒哒哒的马蹄声传来了，马上的人翻身而下，喊了一声“三妹”，周笛雨循声望去，眼前的人令她有点陌生，不过也不是不认识，是周长曙，她也没喊，就站在马车边等周长曙过来。
　　“三妹，父亲让我来接你！”说完，周长曙朝赵钦宸行了个礼，“王爷，晋王和王妃都已经到了，正等王爷和三妹妹过去呢。”
　　周笛雨看了一眼日头便明白了，又看到周长曙额角都有汗，问道，“大哥哥这是先去了甜水巷了？”
　　周长曙讪讪一笑，还真是被周笛雨猜中了，“父亲以为三妹妹和王爷不回去了，家里备了宴席呢，请了陪客，这会儿都等着。”
　　周笛雨笑道，“看来，我不回这一趟也是不成了，还有嫁妆的事，是不是？我若是不回去，只怕大姐姐又要到处说我抢了她的嫁妆。”
　　的确是为嫁妆的事，周长曙听得这话有些不悦，“三妹妹，当日你和大妹妹出阁，嫁妆都是分好了的，如今弄错了，就该还回来。”
　　周笛雨当然不会说嫁错了人是不是也要换回来的话，她点点头，“行，我们过去瞧瞧，且看看这嫁妆，当日夫人是如何分的？是不是给我的嫁妆和给大姐姐的嫁妆差了很多，还有我娘留给我的嫁妆单子，王爷送过去的聘礼，这些都可以分辨一番。”
　　周笛雨挑眉朝周长曙看了一眼，“听说大哥哥和韩御史家的小姐要说亲了，有这回事吗？”
　　周长曙与韩御史家的小姐韩明玉是自由恋爱，两人是在街上看对了眼的，周长曙便回来跟黄氏说了，黄氏高兴不已，韩家出了个太妃，当今皇上小时候受过太妃的抚养，一直惦念那份恩情，对太妃很是敬重。
　　周笛雨也是听了甘旺家的才知道这回事，笑道，“听说韩小姐是个非常耿直的人，大哥哥能够入她的眼，自是因品性纯良，为人不偏不倚，绝不是行事有失偏颇，是吗？”
　　周长曙有点没明白他的意思，待骑着马跟了马车一路，他才品过味儿来，不由得又是一身冷汗，这还是他的三妹妹吗？从前那个一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来的人，如今居然也学会了威胁人？


第29章 
　　坐到车上，赵钦宸抬手按在了周笛雨的肩头，很奇怪，看到她脸上没了笑意，他就会莫名觉得烦躁，也忍不住想安慰，“别怕，凡事有我！”
　　怕？她什么时候怕过了？
　　周笛雨抬眼看向赵钦宸，他的眼底深处依旧如那没有星月的冬夜，黑沉得如遥远的天际，让人看不出他的任何情绪，这个男人，神情内敛，绝不会喜形于色，更不会让任何人窥探他的一丝悲凉。
　　他待人看似亲近实则清冷疏离。但这份疏离，似乎并没有用来对付自己。周笛雨有点小开心，就好似自己的战斗伙伴不仅仅愿意和自己并肩作战，还能够彼此关心。
　　如此一来，默契度就会高很多。
　　马车在周长曙的护送下到达了周家。严醅只好带着另外的七车礼物去了萧家，与萧夫人说好，若是今日时间还来得及的话，会去一趟萧家，若是来不及，就只好等改日了。
　　周家的大门敞开，周兴德和黄氏，晋王夫妇还有几个庶出的妹妹弟弟都站在门口相迎。
　　周笛雨知道，这份脸面不是给自己的，而是因为秦王。
　　秦王先下了马车，然后转身，一手抄起帘子，一手朝周笛雨伸出手去。马车下面放了凳子，但赵钦宸并没有等周笛雨踩在凳子上，而是伸手一揽，搂着她的腰身，将她往上一提，再轻拿轻放地放在地上。
　　周笛雨倒是没有觉得什么，男人嘛，哪怕不爱自己，当着外人，这点表面工作还是要做的，也显得自己很有绅士风度。
　　但，周笛雨忘了，这是在古代，不是末世，男女大防都是狗屁，现在这个时代，饿死事小，男女授受不亲。
　　周琴凤的脸色格外不好看，她比周笛雨先来，一路来的路上，晋王都是骑马，并没有与她一道坐在马车上，待到了，晋王自己一跃而下，去和周兴德交谈去了，她自己从马车上下来，晋王别说扶了，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
　　但看秦王，难道说，她在梦里过的一辈子，并不是前世，而仅仅只是她的一个梦？秦王对周笛雨这个废物都如此宠爱，若换了是她呢？
　　周琴凤不敢多想，一时间，她分不清那到底是不是个梦了。
　　“三妹妹，方才母亲还在担心妹妹，说是怕你嫁过去不适应，我看秦王对你挺好的，妹妹和妹夫真是恩爱有加呢！”周琴凤边说，边看三人的表情。
　　秦王神情淡淡的，走过来时只朝周兴德点点头，连喊都没有喊一声，一双眼睛就盯着周笛雨，怕她走路摔了的一脸小心。
　　晋王不知道什么毛病，周笛雨都成了他的大嫂了，他依然不时关注着周笛雨，一副拿不起，放不下的样子。
　　周笛雨听了这话，不由得好笑，扭头朝秦王看了一眼，笑道，“王爷，大姐姐这是在羡慕我吗？”
　　看着周笛雨一双戏谑的眼，赵钦宸有些无奈，抬手扶了扶她头上的珠钗，顺势牵起她的手，“走吧，进去吧，嫁妆的事尽快解决，我们还有别的事。”
　　他们不像是来回门的，随侍的太监将礼单递出来，黄氏看了一眼，差点气了个倒仰，这礼单，看似写的密密麻麻，可里头无非是些最寻常的柴米油盐，没有一件值钱的。
　　周笛雨进了大门，和谁都不打招呼，连周兴德都没有喊一声。周兴德自然是气怒不已，碍于赵钦宸的面子，才没有发作。
　　而这其中，心头最是不平静的莫过于赵钦安了。他走在赵钦宸二人的身后，目光不时朝周笛雨的身上瞟，她的气色很好，短短几天功夫，肌肤越发白皙嫩滑，奶豆腐一般娇嫩，眉眼间笼着的那份自信，令得她原本就精致的脸越发艳光四射。
　　她走路的样子也不像以前，处处都透着谨小慎微，先是被赵钦宸牵着一只手，后来是不是不适应，抽出来，就在赵钦安心头稍安的时候，却看到她挽住了赵钦宸的胳膊，赵钦宸朝她宠溺一笑，她也偏头回之一笑，脸蛋儿上浅浅一个梨涡，好看得令人心慌。
　　周琴凤也走在晋王的身侧，但两人之间隔了一个人的距离，比起前面两人，简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要脸！”周琴凤心里嘀咕道。
　　而落在身后那些周家的庶弟庶妹们眼里，自然是周笛雨更得秦王的宠爱，而大姐姐并没有抓住大姐夫的心。
　　一行人在瑞庆堂落座。
　　周兴德扶着膝盖，“阿笛，你不去给你祖母请安吗？”
　　给祖母请安？
　　周笛雨愣了一下，又笑了，落落大方地道，“我忘了！”
　　周兴德的脸上彻底挂不住了，“阿笛，你的身份今非昔比，一举一动关乎皇家颜面，也关乎秦王殿下的脸面。你这趟回门，没有给我和你母亲行礼也就罢了，你连你祖母那都不去，外头的人会怎么说你？”
　　“我母亲在萧家。周大人怕是忘了。”周笛雨笑道。
　　黄氏在旁边哼哼唧唧地哭道，“老爷，妾身没有资格当三姑奶奶的母亲，您又何必当着两位姑爷的面说这样的话呢？”
　　“你喊我什么？”周兴德怒得拍案而起，“你不认你母亲，难道你连我这个当父亲的都不认吗？”
　　赵钦宸一侧身，挡在了周笛雨的前头，冷笑一声，“周大人身为文臣，饱读诗书，曾任吏部尚书，倡导克己复礼，以文治国。莫非不明白君臣父子，先国礼后家礼之道？”
　　周笛雨一听，有道理啊，她在这方面还的确没有什么太多的感受，但架不住人聪明，“若周丞相执意老夫人给本王妃行礼的话，那就去一趟萱草堂吧！”
　　她的目光环视一圈，落在了周琴凤的身上，笑道，“大姐姐，若论皇家的规矩，今日，你和晋王殿下也应当先给我行礼，叫一声嫂嫂吧？”
　　她说完，撩起裙摆，摆得妥帖，双手扶在膝上，一副正儿八经等人上前行礼的样子，落在赵钦宸的眼里，分外可爱。
　　赵钦安的手紧紧地握着扶手，在控制着，手背上的青筋暴起。周笛雨的目光在他身上暂停片刻，赵钦安竟然鬼使神差地起身，走了过来，朝秦王行礼，再向周笛雨恭敬地行礼，“见过皇嫂！”
　　他抬起头来时，深深地看了周笛雨一眼，意味深长，周笛雨有点懵，这人什么意思？这么看着她做什么？她没有兴趣去搜罗原身的记忆，自然不知道，原身这么多年，在那破院里一直坚持着，为的就是能够嫁给自己心仪的郎君。
　　不过，此时，周笛雨也明白过来，大约事出有因，她细细一想，顿时眼睛瞪得大大的。她原以为原身很蠢，没想到，原身居然蠢到了极点，当初不肯跟着萧氏离开，竟然还有赵钦安的缘故。
　　原身知道赵钦安肯定与赵钦宸有皇位之争，她原以为自己留在周家，就能够得到周兴德的欢喜，将来多少能够帮赵钦安一把。
　　恋爱脑果然可怕！
　　就在赵钦安眼中流露出爱怜，不舍等奇怪的情绪的时候，周笛雨已是恼怒地别开脸，不自在地咳嗽了一声，“晋王殿下不必客气！”
　　很官方地说了一句，赵钦安直起腰来的动作略有停顿，差点没闪了腰。
　　一眼胜过千言万语！
　　周笛雨算是体会到了，但怎么让人如此尴尬呢？她的记忆中，虽然原身与晋王殿下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交集，至少在所有的记忆中，原身看到晋王的次数屈指可数，而且每一次都是远远地对视，连近距离的接触都没有，但那份相思的甜蜜，见面时的怦然心动太真实了。
　　若非周笛雨心志很强，几乎要被记忆中的感觉带偏。
　　周笛雨放在膝盖上的手突然就被人握住了，握她的手骨节分明，手指修长，虎口和指腹上有厚厚的茧，带给人一股无法言喻的安全感。
　　周笛雨顺着手看过去，对上了赵钦宸的侧脸，线条冷硬又足够俊美，优美的弧线下，是凸起的喉结，呼之欲出的性感。
　　周笛雨垂下眼，不知道赵钦宸突然的举动是为什么？她并没有收回手，相反，赵钦宸此举令她无比心安。
　　实在是，方才，记忆给她的冲击太大了。
　　原来，喜欢一个人竟然是这样的。万年单身狗周笛雨自认目前无法驾驭这种感觉。所以，还是远离比较好。
　　周兴德万般不情愿地领着黄氏和庶出子女们过来给周笛雨二人请安，黄氏的表情恨不得一口吞了周笛雨，她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居然还有一日要给这个小贱人请安，想过去五年，周笛雨在她手底讨生活，没少受磋磨，那种优越感一下子就荡然无存了。
　　反而，还多了一份羞辱。
　　“秦王殿下，不满殿下说，当日殿下和晋王殿下大婚之日，嫁妆不小心抬错了。原本这就是我周家的事，今日妾身想趁着这个机会，面对面地和秦王妃谈一下嫁妆的事，希望殿下能够体谅。”
　　“如何体谅？”赵钦宸挑眉朝赵钦安看去，他很清楚自己这个弟弟，一向都喜欢染指他所有的东西，从小时候的一件袍服，到稍大些他看中的兵器，再到封爵。
　　当年礼部为他拟定的封号本是“晋”，结果赵钦安说他也喜欢这个“晋”字，让皇帝留给他，赵钦宸才领了“秦王”的封号。
　　“二弟，莫非当日，礼部的人按照你的钧令，把原本送往秦王府的嫁妆抬到了晋王府，以至于把嫁妆抬错了？”


第30章 
　　赵钦安望向周笛雨，见她不怀好意地看过来，也不知她心里在想些什么，但不论如何，嫁妆一事，即便价值不菲，也一分都不会是他的，他也不屑于去霸占一个女子的嫁妆，笑了一下，“皇兄，这件事，臣弟不知！”
　　赵钦宸似笑非笑，“既是皇弟都不计较，周大人，都是你的女儿，就算嫁妆抬错了，又有什么关系？莫非，给本王王妃准备的嫁妆，与给晋王妃准备的有天壤之别？”
　　黄氏忙要说话，周兴德已是冷汗淋漓，忙道，“并没有！”
　　秦王的威严之盛，周兴德今日才算体会得到。他杀人的眼神如同凶狼一样，令周兴德想起曾经从宫里传出来的消息，五岁的赵钦宸徒手撕了皇后送给他的一条狗，八岁的赵钦宸将一个丫鬟按在冬日里冰冷的湖水中，眼睁睁地看着她咽气，十二岁的赵钦宸一箭射死了他的教习师傅，十四岁的赵钦宸玷污了他父皇的一个美人，直到十五岁，他去了边疆。
　　宫里发生的这些事，都极为机密，知道的人并不多。因是元后留下来的独苗，昭武帝当年何等宠元后，爱屋及乌，对赵钦宸也是百般宠溺，即便朝中有人知晓这些事，也不敢在外面谈论。
　　五年，这位得天独厚的大皇子立下了不少军功，若遭他忌恨，他甚至现在就可以对他拔剑相向。
　　以秦王殿下的武力值，周兴德发现，哪怕是他引以为荣的女儿和晋王联手，也无法阻拦。
　　“那这嫁妆还有换回来的必要吗？”赵钦宸勾唇笑道，笑容极冷，如刀锋。
　　“没，没有，不必换了！”
　　黄氏一听，眼前一黑，差点晕死过去。现在还不是晕过去的时候，她一声尖叫，“秦王殿下……”但话没说完，周兴德已是眼疾手快地捂住了她的嘴，“还不快把夫人扶进去。”
　　“周大人，夫人这是怎么了？”周笛雨笑嘻嘻地问道。
　　赵钦宸见她开心，心里的那点阴郁，也跟着消散，为她出头也变成了一件令人欣悦的事情。
　　“夫人想是累的，最近有点神志不清，还请王爷和王妃大人大量，不予计较。”说完，周兴德生怕黄氏又说出什么惊天动地大的话来，连忙亲自将黄氏送出门，交给嬷嬷好生带她离开。
　　这里本就是瑞庆堂，黄氏不得不被带到了偏院里去。她一口气没上来，气得争晕了过去。
　　“王爷，既是夫人身体抱恙，我们就不打搅了，好吗？”周笛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赵钦宸，眸子灵动，翘卷的睫毛如鸦羽一般，不同于这京城里其他贵女，笑不露齿，她笑得一点都不矜持，露出两颗小虎牙，说不出的可爱。
　　“好！”
　　周兴德松了一口气，这尊瘟神终于要走了。那嫁妆虽价值不菲，但周笛雨也是周兴德的女儿，周家出了一部分钱，也理所当然，周兴德现在生怕周笛雨不要周家贴的那点嫁妆，如此一来，就少了牵连。
　　万一将来坐那个位置的是赵钦宸呢？
　　赵钦安却脑子一抽，问道，“皇兄不留下来用饭吗？”
　　赵钦宸笑得有点瘆人，“皇弟希望我留下来吗？”
　　自然是不希望的，赵钦安朝周笛雨看了一眼，她小鸟依人般地站在赵钦宸的身边，百无聊赖地抠着手指头，全然没有半点贵女的气派，但是，她独有的那种韵味，却如此勾人。
　　她变了，不再是从前那个每看到他，如看到了希望，看到了太阳，看到了信仰的那个人。
　　是因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缘故吗？
　　赵钦安很不甘，但今日肯定不是能够与她说话的好时机。
　　送走赵钦宸，赵钦安的人便递了话进来，说是耶律王子有要事求见。
　　邀请耶律纯来大虞，原本就是周兴德与赵钦安的策略。周琴凤如今是嫡女，又有天赋，周兴德偏向她，此其一；其二，最主要的是，周兴德以为，皇帝若是倾向于赵钦宸的话，早就立赵钦宸为太子了，既然没有，如今后族势力强大，为皇后所用，赵钦安后来居上，显而易见。
　　同是谢氏一族所出，赵钦宸虽然没有得到谢氏的支持，但是赵钦宸的军功太过显赫，朝中武将几乎都向着赵钦宸。身为文官阵营的中流砥柱，周兴德只能选赵钦安。
　　“岳父大人，既是耶律王子求见，小婿就只能先跑一趟了。不知王妃是否与本王一道离开？”赵钦安一句话分别对两个人说。
　　“妾身愿与王爷一起离开。”周琴凤自然是不愿意放过任何机会与赵钦安相处的。今日没能留在周家用饭，周琴凤心里把周笛雨恨得透透的了。
　　周兴德想了想道，“王爷最好不要与耶律王子走得过近，以免遭人口舌。”
　　“无妨，耶律王子来，父皇命本王招待，他若有事，自然是先找本王。”
　　从周家出来，赵钦安并没有护送周琴凤回王府，而是出了坊口就分开了。他甚至都没有安排人护送周琴凤，只是驱马至马车边，说了一句，“王妃请自便，本王先行一步。”便策马离开。
　　周琴凤撩开马车看着赵钦安离开的背影，眼里渐渐地浮现出怨恨来。周笛雨不死，就算她嫁给了赵钦安，未来也未必会得到皇后的宝座。
　　即便曾经怀疑过，但周琴凤并不真的认为，她做过的那个梦就仅仅只是一个梦，那是上天对她这个天之骄女的眷顾，是警醒。
　　只可惜，她和周笛雨换婚之后，很多原定的走向都发生了改变。好在，与他们的婚事无关的，并没有变化，比如，两日后的元狩山狩猎大比。
　　想到两日后的大比，周琴凤胸有成竹。大虞上下，女子里面，武力值超过周琴凤的屈指可数。周笛雨这样的废物，在她面前，不值一提，弄死周笛雨如弄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此时的萧家，周笛雨被萧氏紧紧搂在怀里。她来之前，想到原身曾经对母亲和两位兄长的伤害，很紧张，也很羞愧，有些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们。
　　她知道，母亲和兄长们都没有记恨她，母亲还一直都对她心怀愧疚，认为自己休周兴德那一节，对女儿造成了很大的心理伤害。萧氏或许也想到了，她不仅仅只是一个女人，她还是一个母亲。
　　可是，周兴德对萧家做过的事，造成的伤害，是她生而为人无法容忍的。若非实力有限，若非周兴德是三个孩子的父亲，萧氏会不择手段地弄死周兴德。
　　做夫妻，对萧氏来说，无异于自戕。
　　只是，这些，两个儿子可以理解，女儿年幼，无法面对。
　　原身的确无法理解，也无法面对。但那是糊涂的原身。来的路上，赵钦宸还侧面稍微提及了一下，想开导一下周笛雨。
　　赵钦宸都能够体谅母亲，原身却不能，现在她就是周笛雨了，这么丢人的事，得由她来了结了。
　　好在，她不需要说什么，从车上下来，母亲就一把抱住了她，踏进门，母亲就忍不住哭起来，不停地说，“我的儿受委屈了，母亲对不起你！”
　　周笛雨的眼泪也跟着止不住流下来，她从前体会不到父母儿女深情，但此时此刻，才明白，母爱如海，手足深情，当真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割裂的。
　　“娘，是阿笛对不起娘，阿笛错了！”周笛雨的双膝缓缓地落地，但萧氏很强势地就拉住了她，“怎么能怪我的阿笛呢？我的阿笛哪里错了？阿笛没有错，不是阿笛的错。”
　　周长昭走过来要抱一抱周笛雨，还不等他伸手，赵钦宸就拉住了他，“大舅兄，好久不见，聊聊？”
　　男人之间说话，当然是要去前院的，周长昭的眼圈儿有点红，不太好意思，别过头，揉了揉眼，“回头再和王爷说话，我还没有和妹妹打招呼呢。”
　　三天前就和妹妹亲近过的周长昀很得意，在旁边左转右跳，“娘，妹妹挺好的，别哭了，今天不应该很高兴才是吗？”
　　赵钦宸没有把周长昭兄弟二人带走，安全起见，他忙过来将周笛雨扶起身，揽进怀里，轻轻拍着，“阿笛别哭了，难过伤心，你哥哥说得对，今日应当开心才是。”
　　“是啊，是啊！看我，都糊涂了，你们过来，应是还没有用饭吧？”萧氏一向泼辣能干，忙吩咐下去传饭。
　　周笛雨的情绪还没有平静下来，也全然感觉不到，自己还在赵钦宸的怀里，连赵钦宸抽出帕子为她擦眼泪，她也没有回过神来，只怔怔地看着母亲，不到四十岁的年纪，两鬓竟然添了白发。
　　五年前，萧氏离开周家之后，这是母女二人第一次相见。
　　“娘，我饿了！”周笛雨为了让母亲开心一点，就顺着母亲的话说，果然萧氏也顾不上难过，开始张罗饭菜。
　　“阿笛，忘了大哥了吗？”
　　周长昭原来最心疼自己这个妹妹，唯一的妹妹。无奈，当年周笛雨死活不肯离开周家，也不肯接受他和母亲的照顾，五年来，周长昭没少为妹妹担惊受怕。
　　妹妹好不容易和母亲分开了，周长昭握紧双拳，眼圈通红，可怜兮兮地问。


第31章 
　　“大哥！”周笛雨朝周长昭的怀里扑过去,赵钦宸却一把拉住了她，“乖，别哭了,眼睛都肿了。”
　　周长昭都张开双臂,朝妹妹奔过来了,结果,抱了个空气。
　　妹妹被拉得撞在了赵钦宸的怀里,眼泪汪汪地望着他,鼻子红红的,一副让人怜惜的样子。周长昭恨不得一拳朝赵钦宸挥过去，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放开我妹妹！”
　　赵钦宸的火气彻底被激起来了,他抱住周笛雨一转身，抬手一挥,扣住了周长昭的手腕，“找死，她是本王的王妃！”
　　“她是我妹妹！”周长昭还没回过神来,赵钦宸一个大男人居然把他妹妹搂在怀里。
　　赵钦宸开始怀疑，他这个颜值和实力双绝，盛名在外的大舅子，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好在，周长昀还是个清醒人,也很明白长兄对妹妹的那份爱护之情，他忙拉住兄长，“大哥，你冷静一下,王爷不是别人。”
　　如今，是妹妹的夫君。
　　周长昭总算是清醒过来了，但委屈更多了，眼圈也更红了，看着被高大的男人圈在怀里的妹妹，周长昭只觉得，妹妹就是一只被凶狠的大灰狼叼走了的小白兔，他好好的妹妹，怎么就被嫁人了呢？
　　此时此刻，周长昭才深深体会到，妹妹嫁人意味着什么？
　　但他不甘心，他这个做哥哥的，只是想好好宠一宠妹妹而已。
　　周笛雨不愿看到哥哥难过，她扭头对赵钦宸道，“王爷，我想和哥哥说说话。”
　　赵钦宸再不愿意也不得不松手，周笛雨连忙冲出了他的怀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投身到了周长昭的怀里，抱着他，“大哥！”
　　“妹妹！”
　　他可怜的妹妹！
　　周长昭将妹妹抱起来，才发现，她真的是轻得可怕，差点流长泪，“妹妹，一会儿多吃一点，你太瘦了。”
　　这些年一定过得不好！
　　周长昭抱着妹妹，约有几个呼吸的时间，赵钦宸便忙将自己的王妃拉了出来，“大舅兄，饭菜来了，阿笛也饿了，我们坐着边吃边说话吧！”
　　方才妹妹也说饿了。
　　周长昭没有反对，恰好萧氏也过来让他们去用饭，在西花厅摆了一桌，因都是至亲，也没有旁的人，便围了一桌，饭菜非常丰盛，满桌子都是原主喜欢吃的。
　　“阿笛，娘这次准备得不够，好几样你爱吃的，娘都没来得及安排。下次你来了，娘再让人做给你吃。”萧氏自己碗里空空的，不停地给女儿夹菜，恨不得满桌子的菜全都让她女儿一个人吃。
　　“娘，已经好多了，我吃不了这么多啊！”
　　“哪里够啊！”萧氏只要想到女儿在周家，过得比下人都不如，一颗心就跟刀割一样。在旁人看来，原主是活该，但当娘的却不会这么想，她当初义愤之下，着意羞辱周兴德，并没有多顾忌儿女们的名声。
　　女儿怨恨了她五年吧，原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补偿了，女儿竟能前怨尽消，萧氏觉得如补偿女儿都不过分。
　　满桌的珍馐佳肴。
　　周长昭兄弟二人陪赵钦宸喝酒，周长昭想到了压制赵钦宸的方法，一口一个妹夫，“妹夫，两日后的元狩山狩猎大比，听说大虞和大戎将有一场比试，双方各选出一对人马，妹夫可有收到入选的消息？”
　　赵钦宸转动着酒杯，眸光深暗，他并没有得到消息，而这件事是赵钦安在张罗，想必他没有入选的理由，赵钦安已经想出了一百个，而依昭武帝对赵钦安的信任，只需要那么一个不足以成立的理由，赵钦宸就可以被摒弃在人选之外。
　　周笛雨吃了个大饱，注意力也被转移到了这边。
　　她对大虞的很多规则都不熟悉，也没有发言的份。
　　周长昀一看自家妹夫这架势就明白了，怒道，“晋王到底在做什么？把大戎的皇子请过来本就不该，现在还让大戎和我们大虞比试，要比，就在边疆真刀实枪地干，狩猎大比有什么比头？”
　　赵钦宸不知想到了什么，勾唇一笑，“无碍，我也不一定非要参加，没有到最后一刻，大虞的人选也不会完全确定。难道说，大舅兄收到了邀请？”
　　“正是，这倒是很奇怪了，我也没想到我会入了晋王殿下的法眼。”周长昭笑道，心里也明白，听说大戎这次来的都是好手，毕竟，若是大虞发难，大戎不可能眼睁睁让一个皇子折损，一百多号人的队伍，人人都有一手绝技，打的主意便是，任何时候可以保耶律纯归国。
　　和这样一支队伍比试，又是在大虞本土，若是输了，大虞的颜面比输了一场两军对垒的大战还要难堪。
　　大虞军中最精良的一支队伍，是赵钦宸训练出来的，这支队伍是赵钦宸的嫡系，又在边关，赵钦安想要赢这场比试，能够招揽的人选还真是不多。
　　周长昭的实力，绝对排在一百以内。
　　赵钦宸略一琢磨也是心知肚明，举起杯和周长昭碰了一下，“大舅兄若能在这次比试中有所斩获，于将来也有好处。”
　　萧家如今靠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撑着，下边的弟弟妹妹都没有长大。萧彧自己，据说身体不怎么好。萧氏将两个儿子带出来，帮衬萧家的意思就格外明显。
　　周兴德也想到这一点，哪怕是自己当年的嫡子，如今也下狠手打压。
　　以至于，五年过去，周长昭兄弟并没有找到能够出人头地的机会。
　　四大凶兽，若是能够得一头，那样的风光，就是谁也压制不了的了。
　　周笛雨听明白了，她扭头问兄长，“大哥一个人参加，还是二哥一起参加？”
　　“我不参加，我就在旁边看看。”周长昀道，实际上，母亲跟他和哥哥都商量好了，表兄肯定会被邀请参加的，但眼下，表兄自保都不及，他肯定是要留在场外保护表兄的。
　　赵钦宸和周笛雨都不知道萧家表兄身上发生的事，以为是因为赵钦安并没有给名额周长昀，便没有多问。
　　“阿笛，你哥哥和王爷他们说话，你就多吃一点。”萧氏有女万事足，什么事都想不起来，就想把自己柔柔弱弱的女儿养得胖一点。
　　“娘到时候会参加吗？”周笛雨问道。
　　“会，皇后娘娘给娘下了请柬，是要参加的。”萧氏道。
　　不论萧氏多不舍得，日头一点点地西下，按照习俗，三日回门的女儿需要在日落之前回家。萧氏再想把女儿拘在身边也不得不送周笛雨回去了。
　　门口，一共停了五十辆马车，每一辆马车的车辙都深深下陷。周笛雨看到之后都惊呆了，赵钦宸也非常震撼，二十辆车上黑檀木家具已是价值不菲，十多辆车上是上好的瓷器和摆件，还有绫罗绸缎，金银首饰，房契地契也是不计其数。
　　这些嫁妆，若是用抬盒抬的话，一百二十八抬是绝对装不下的。
　　“娘！”周笛雨的双膝曲了下去，萧氏和两个哥哥忙拦住了她，“这是做什么？你出阁，难道娘还会让你空着手嫁人不成？这都是娘早就准备好了的。娘的阿笛又不比别的女孩差，别人有的，阿笛也一定要有。”
　　原身是多么糊涂啊！虽然，就算她今天不回来，她的母亲和兄长也会把这些嫁妆给她送到秦王府去，可是，若她不来，她必然是良心不安的。
　　如今的周笛雨也别无所长，临行前，她问哥哥们道，“大哥，二哥，王爷身边有个炼制兵器的高手，你们把兵器给我瞧瞧，回头我让那位高手给你们炼制一柄称手的兵器。”
　　“真的吗？”周长昭惊喜道，实际上，没有人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随便更换自己使用多年的兵器，但是，如果妹妹喜欢的话，周长昭和周长昀当然不会让妹妹失望了。
　　周长昭兄弟用的兵器都是剑，实际上，大虞一共十八般兵器，但用剑的高手很多，以剑做兵器的人也占多数。
　　周笛雨问了兄长们用的武器，赵钦宸就明白她想做什么了。上了马车后，他问道，“现在去武器店吗？”
　　“嗯。”
　　周笛雨很感激赵钦宸的体贴，也顾忌到赵钦宸的身份，毕竟之前在武器店，赵钦宸和耶律纯起了冲突，如果换成是她，想搞赵钦宸的话，肯定会盯着武器店。
　　因此，她问道，“现在就去，没有问题吗？”
　　“会有什么问题？不怕，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凡事有我！”
　　虽然周笛雨不知道赵钦宸有什么凭仗，但既然他说了没事，周笛雨就一刻都不想耽误。一件兵器炼制成功之后，哪怕和自己的契合度再高，也需要时间磨合。
　　只不过，契合度不高的武器，磨合的时间会更长而已。
　　兄长们后天肯定要用，若是今天炼制出来，明天还有一天时间磨合。周笛雨有这个自信，她炼制出来的兵器，一天时间磨合应当够了。
　　马车在武器店的后门停了下来，赵钦宸下车之后，朝远处打了一个手势。一道人影飞快离开，很快，附近多了好些隐藏的身影，分守在各个角落。
　　周笛雨很快就炼制出了两把长剑，其中一柄剑上有朱雀的光影闪动，而细看，剑身上一片光亮，唯有一道深度恰到好处的血槽。但，迎着光，剑身上却有朱雀光影浮现。
　　“这柄就叫炎离，火属性的剑，特点是锋利，伤口有火焰灼烧之感，不容易复元。”周笛雨将长剑入鞘，拿起了另一柄剑，剑身之上是一条青蛇缠绕，晃动长剑，似乎能够听到龙吟之声。
　　“这个就叫太巽。”周笛雨挽了一个剑花，一条身上泛着寒冷星光的青蛇朝火炉飞了过去，撞击出大片火光，凛冽袭人。
　　连赵钦宸都有点眼热，一柄所向披靡的武器，在战场上增色多少，只有上过战场的人才能够体会出来。而很显然，他的王妃将会是一个与他能有共同语言的人。
　　周笛雨真的是那个周家的三姑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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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赵钦宸的眼睛微眯一下,略有沉思，但不打算继续想这件事。只能说，自己很幸运。
　　奉旨从长谷关回来,赵钦宸是打算悔婚的,他可以尽其所能地给周家补偿,而取消婚约。但得知,周家准备换婚后,赵钦宸是本着娶谁不是娶,娶周笛雨以偿还救命之恩的心情,默许了这门婚事。
　　上天居然也有眷顾他的时候啊！
　　“阿笛，你帮我煅造的长枪，还没有名字,而且……也没有四兽光影。”赵钦宸有点委屈,凭什么两个大舅子的武器就比他的好？
　　说起来也很惭愧，她自己的短刀,赵钦宸的长枪，都是她第一次煅造，一来,打铁炉用起来不是很顺手，二来，这具身体在使用异能的时候也不是特别配合。
　　“这个，也是一时失手，而且材料也不是很好。”周笛雨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等回头找到了好材料，我帮王爷再打个好枪，到时候在上面刻印一条青龙。”
　　她其实很想在给哥哥的剑上刻印一条青龙,但这毕竟是封建社会，皇权至上，龙在大虞也依旧是天子的象征，所以才退而求其次，将剑灵定为青蛇，看起来形象单薄了一点，但威力依然不减。
　　赵钦宸也不是非要周笛雨真的再花费气力为他打造一柄长枪，他现在手上这一柄，是周笛雨送给他的第一个礼物，让他换，他还舍不得呢。
　　“暂时不用，不过，阿笛帮我的长枪取一个名字，好不好？”
　　赵钦宸很紧张地看着周笛雨，担心她会觉得自己的这个要求很多余。周笛雨打造的兵器，可以说价值倾城。他不是她的什么人，虽有一份婚约，还是换来的。
　　从未有这么一刻，赵钦宸会如此紧张，担心周笛雨想要把这婚约换回去，若是她有这个想法，提出这样的要求，他该怎么留她？
　　“就叫天一吧，天一生水。”
　　当时她打造这柄长枪的时候，曾出现过玄武意识，只不过那时候周笛雨对意识的运用不是很好，才没有将玄武真正刻印其上，但是，留下了这么一粒玄武的种子，将来若赵钦宸能够做到与这柄枪完全契合，人用枪，枪养人，这个意识种子生根发芽，或将觉醒也未可知。”
　　虽然天一枪并非生而有意识，但和太巽和炎离相比，胜在可以成长。
　　“王爷，晋王殿下和耶律王子朝这边来了，属下等不好拦。”一个只露出一双眼睛的人进来，躬身道。
　　正好，周笛雨已经将长剑炼好了，她连忙将双剑一合，对赵钦宸道，“我们走吧！”
　　“好！”
　　二人从后门离开。
　　赵钦安和耶律纯在门口扣门，好半天，掌柜的才拢着一件羊皮袄出来，揉着眼睛，“谁呀，大半夜的，打烊了，明天再来！”
　　“开门！”赵钦安的手下拍着门。
　　掌柜的眼中闪过一道杀意，但开了门，脸上挂着讨好的笑，和寻常的掌柜没有二样，“客官，真的打烊了！”
　　“打什么烊？刚才不是还有人来过吗？你这店里，今天来了什么好货？”
　　掌柜的赔笑道，“客官说笑了，这么冷的天，天也快黑了，哪有什么人？这店，小的才接手，还没来得及理货呢，也没有订货。”
　　这属下将掌柜的一把推开，后者弱不禁风的样子，朝后一倒，挂翻了一堆兵器。赵钦安眼睛都没眨一下，环视一圈，直接朝后面走去。
　　打铁炉里并无余热，只余了一片灰烬。
　　赵钦安眼中有异色，他也不怕被烫伤，从炉子里捻了一点灰，有一点可有可无的温度。若非此时乃冬季，恐怕都感受不到。
　　“果真没有人来过？”赵钦安扭头问掌柜的，眼中一片威慑之色，只要掌柜的有一字虚言，命将不保。
　　“没有！”掌柜的垂下眼，看似胆小怯懦，但实际上，心中如何想，唯有他自己知道。
　　赵钦安倒是相信了他的话，对耶律纯道，“你那柄剑，锋锐无比，且出自莫大师之手，若是我皇兄的枪没有被毁，你说被他的枪斩断，我倒本王信，但他的枪是真毁了。”
　　赵钦宸之前用的枪，也出自名师，那人毕生只打造了一柄兵器，便是那柄长枪，可以说珍贵无比。
　　那枪就毁在赵钦宸这次回来的路上，枪杆被劈断，枪尖掉落山崖，绝无再寻的可能。
　　“本王劝你还是信的好！”耶律纯看了这武器店里的每一柄兵器，没有一个有异常之处，但赵钦宸的长枪的的确确是将他的兵器摧毁，那不是个梦。
　　赵钦安带来的人将整个武器店搜罗了一番，也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赵钦安双手一摊，“本王能做的也就这些了，很快就是元狩山大比，到底有没有那样一柄神枪，相信那时候可以揭晓，我们拭目以待？”
　　耶律纯也只好答应，“还请晋王殿下小心为上的好！”
　　下午，他们在酒楼上，已经想好了如何联手。大虞和大戎之间，虽然有比试，但眼下，赵钦安与耶律纯之间有共同的敌人。
　　今年冬天来得特别早，才入秋，草原上就已经滴水成冰，大片的牛羊被冻死。大戎与大虞在过去的五年，每年都要打好几场硬仗，大虞国库空虚，军资不继，看似岌岌可危。大戎却是已经没有隔夜粮了。
　　南下，有大虞的军队阻挡，很多老百姓只好北上，去寻求别的出路。大戎人本就是上马为兵，下马为民，如此一来，人员锐减。
　　寻求和睦相处，最起码把今年这个冬天度过去，是大戎如今最迫切的愿望。如果大虞能够给他们一定的赔偿，就更好不过了。
　　这也是耶律纯来大虞的目的。
　　回去的时候，赵钦安坐马车，他闭上眼睛，满脑子里都是周笛雨的样子。他这个前未婚妻，和以前似乎不一样了。他皇兄对她似乎很满意。
　　而在此之前，他皇兄数次抗旨，不肯履行婚约。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赵钦安将耶律纯的忠告抛诸脑后，他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曾经，周笛雨对他非常仰慕，他也是仰仗着周笛雨的这份感情，他才敢答应换婚。
　　难道说，周笛雨之所以与他皇兄那么好，是为了报复他？
　　他以为，无论他做什么，周笛雨都能够理解并支持。她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不近人情，不讲道理了？
　　是时候，找个机会，和她解释一下了。
　　赵钦宸的人连夜将炎离与太巽送到了萧家。周长昭和周长昀拿到两柄剑，拔出剑身，就感受到了不一样的气势，如长虹贯日，剑气浩荡。
　　两人自是喜不自禁，珍视若性命。
　　次日，尚衣局的姑姑一共送了三套武服过来，周笛雨很是惊讶，她根本就没有提这方面的需求啊。
　　“这是皇后娘娘吩咐下来的。晋王府三套，秦王府三套，这颜色都是皇后娘娘挑的，很衬王妃的肤色。”尚衣局的女官说话都小心翼翼，不过，一双眼睛不停地偷偷看周笛雨。
　　昨日，两位王爷和王妃从宫里出来后，皇后娘娘发了好大的脾气，说周家简直是胆大包天，居然气儿都不吭一声就把王妃人选给换了。
　　听这意思，皇后娘娘对秦王妃还是要更加喜欢一些。女官细细打量周笛雨，论长相，京中的贵女们着实是没有比得过秦王妃的，论天赋，自然是晋王妃要强得多。
　　也不怪皇后娘娘生气，晋王妃的确不需要一个天赋很强的女子，毕竟，身为皇室媳妇，着实没有上战场的必要。
　　相反，若秦王妃是周家大小姐的话，倒是可以和秦王殿下夫唱妇随，一起守边关，建功立业。
　　一套酒红色，一套浅绿色，还有一套是白色。周笛雨有点拿不定主意，正好，赵钦宸进来了，周笛雨将一套酒红和一套白色比在自己身上，毫不扭捏地问，“王爷，你说我穿哪一套合适？”
　　酒红色的明艳，白色的有仙气，还没有上身，那股英姿飒爽的帅气就已经呼之欲出。赵钦宸突然很不想让人看到他王妃的这一面，总觉得会比她的容颜更加引人注目。
　　赵钦宸朝第三套浅绿色的武服瞥了一眼，很显然，周笛雨并不喜欢这个颜色，瞧着有点俗气。可是俗气，正好可以稍微遮掩她的美，那份与众不同的魅力。
　　“要不，王妃试一下这一套？”女官拿起了那套浅绿色的，想往周笛雨的身上试。
　　赵钦宸却一步上前拦住了，指着那套白色的，“这套更好看！”
　　“正好我也觉得挺好，酒红色的台惹眼了。”
　　既然是狩猎大比，还有大戎的人参与，肯定不能穿的太亮眼，让人把自己当靶子。白色的话，虽然也很显眼，但比酒红色还是要低调一点。
　　谁知，到了正日子，一大早，周笛雨就看到赵钦宸也穿了一套同款白色的武服，两人走在一起，让周笛雨的脑海里第一时间浮现出“情侣装”几个字来。
　　周笛雨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赵钦宸见此，一直忐忑的心也落到了实处，也为自己的心机有点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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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等到了集合的地方,也就是正阳门外，连皇帝都准备好了，要出发了,赵钦宸这才慢条斯理地从马车上下来,转身撩开车帘子,在众朝臣,皇亲国戚,一干禁卫军的面前,扶着周笛雨下车。
　　一身火红色武服的周琴凤坐在高头大马上,她的身边是同样骑着马，但穿了一身蓝色武服的赵钦安，看上去温文尔雅,又英气勃勃,但与周琴凤之间却看不出有什么关联。
　　一开始，周琴凤也并没有关注这一点,但看到周笛雨和赵钦宸亮相后，她看了一眼赵钦安身上的衣服，又看看自己,一面骂着周笛雨不要脸，一面又很失落。
　　似乎，成亲之后，赵钦安从前对自己的温柔与倾慕，都只是她的错觉。
　　周琴凤听说,秦王府的管理权已经交到了周笛雨的手上。今日一早，周琴凤好容易逮着了和赵钦安一起出门的机会，旁敲侧击，赵钦安被她逼得没有退路的时候,不得不开口了，可是说出来的话，却令她格外心寒，“阿凤，你刚刚过门，还是等你熟悉晋王府之后，我们再来谈这个问题。”
　　周笛雨回门，萧家给了五十车的嫁妆，价值不下二十万，便是赵钦安这个皇子也难免会眼红。萧氏擅理财，以前在周家的时候，就已经颇具声名。现在自立门户，没有了掣肘，在商道之上，更是如鱼入水。
　　周家嫁了两个女儿，结果，嫁妆全部都被周笛雨一个人得走了。周琴凤空有天赋，连嫁妆都要不回来，穷疯了，居然打起了他王府的主意了？
　　“王爷说的虽然没有错，也是我为妾身着想，可是，妾身与妹妹一起过门，如今妹妹已经掌王府中馈，若妾身一直躲在王爷身后偷懒，担心皇后娘娘会对妾身不满。”
　　“怎么会，母后那里，我会去说。”
　　周琴凤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她看到周笛雨和赵钦宸给皇帝皇后请安之后，周笛雨便骑着小母马溜达过来，她忙策马上前，拦住了周笛雨的路，“三妹妹，你虽王爷新婚燕尔，鹣鲽情深，但如今我们是跟着皇上和皇后娘娘出来狩猎，大庭广众之下，三妹妹还是要注意点形象。”
　　“我怎么不注意形象了？”周笛雨很恼怒，她眉头锁起，目光有些不善地看着周琴凤。她还不太习惯心里一套面上一套，对她来说，完全没有必要。
　　“你们俩的衣服一看就让人很别扭，夫妻恩爱，在家里就行，何必带到外面让外人看？”
　　周笛雨气笑了，“大姐姐管得还真宽，管天管地，还管到妹妹我的闺房事来了。莫非，大姐姐对我家王爷余情未了，鱼与熊掌，想要兼得？”
　　附近很多贵女和贵妇，这些女人们对周笛雨的印象还停留在那个像鹌鹑一样，畏畏缩缩，貌不惊人，在京城都不怎么亮相，又愚蠢的周家三小姐的层面。这样一个女子，若非祖上积德，怎么有资格嫁进皇室？
　　就算嫁进皇室也应当嫁给五皇子那种跛了脚的人，而不是赵钦宸这种如神祗般的男人。
　　周笛雨和赵钦宸一亮相，看到他们身上穿着一样的布料，纹路和款式的衣服，没有哪个女子心里不在骂她不知廉耻。
　　因此，周琴凤义正言辞地教育庶妹的时候，众女子也觉得很解气。
　　秀什么恩爱！
　　众女子已经想到了，周笛雨怎样羞愧得抬不起头来，如何掩面而哭地离开，最好以后都不要在京中露面，和过去的五年一样。这样一来，赵钦宸还是那个冷面战神王爷，还是她们可以臆想的对象。
　　周琴凤的眼圈都红了，一半是气得，一半是羞愧，她是觉得三妹妹变了，不像以前那么懦弱，凡事只知道忍耐和退让。她做梦都没有想到，周笛雨说话会如此直白，完全不给人面子，且说的话比扇了两耳光在她脸上，还让人不堪。
　　“三妹妹，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大姐姐，你最好喊我一声皇嫂，不要让人觉得你不守规矩，丢了皇家脸面。”
　　周琴凤上前一步，“我只是告诉你如何为人做事，你不但不识好歹，居然还把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加在我头上，你如此，是想让秦王和晋王兄弟反目？”
　　“兄弟反目？为谁？为大姐姐你吗？”周笛雨掩嘴一笑，“大姐姐，你想多了，我家王爷不是那种人！大姐姐若不想听我说一些话，就最好不要惹我！”
　　这边起的争执，皇后那边很快就知道了。
　　她隔着一段很远的距离，看着穿一身雪白武服的女子，坐在马上，腰背挺直，言笑晏晏间把周琴凤气得几乎要甩鞭子抽人了。
　　周笛雨还是那个周笛雨，但，俨然又不是那个周笛雨了。
　　皇帝劝了她很久，婚事已成，如今只能将错就错，且又说了，周笛雨没有任何天赋，若是嫁给了晋王，担心将来子嗣的天赋不好。皇后勉强接受了，接受的理由并非是天赋原因，而是，这个错误是不可能被纠正的了。
　　嬷嬷将姐妹俩的话，原封不动地说给皇后听，皇后眼里迸射出了杀气，骂了一句，“蠢货！”
　　一个笼络不住她儿子的心的蠢货！
　　周笛雨的强势，让一干贵妇贵女们都很不爽。一个没有天赋的人，居然还这么嚣张，难道她以为自己来这里是踏春的？
　　“阿笛，我等你好久了！”
　　从人群中走出来一个身穿鹅黄武服的女子，周笛雨对她没有太多印象，但感受到那女子的善意，周笛雨笑道，“出来晚了一点！”
　　是有点晚了！
　　秦王夫妇到达之后，皇帝便发出了启程的号令，队伍朝城外移动，待出了城，很多人就开始骑马飞奔。周笛雨和这女子并辔而行。
　　“阿笛是不是不记得我了？”
　　“溶溶，你和王妃一起走，我随王爷，就不管你了？”不远处，一个青年朝这边喊道。
　　“知道了，哥哥！”女子扬起手臂，喊了一声。
　　周笛雨这才有点印象，“我知道，你是容大将军的女儿容溶，我们小时候在一起玩过！”
　　“阿笛想起我来了？真是太好了！”容溶牵了牵她的手，“我们跑快点吧！”
　　“驾！”
　　两人催动马儿，也朝前跑去，若是速度快些，不出半天的功夫就能到达元狩山。周笛雨对即将到来的狩猎也非常感兴趣。她过去的一个多月，一直在修炼异能，一切重来，虽然轻车熟路，但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想到达前世那样的巅峰，还要点时间。
　　周琴凤和谢雨欣从队伍中也跑了出来，看着远处跑远的两骑，谢雨欣斜睨了周琴凤一眼，“这就是你盯了五年，一直都是个废物的三小姐？”
　　“我怎么知道，她从哪里学骑马的？”
　　居然骑得这么熟稔。
　　“倒也无妨！”谢雨欣的眼里涌动着歹毒神色，就这样上不得台面的女子都能够嫁给宸哥哥，简直是上天不长眼。天知道，刚才宸哥哥带着他的王妃来的时候，宸哥哥的眼神那么温柔，谢雨欣用了多大的劲才克制自己没有朝周笛雨出手。
　　若宸哥哥当真无心女色，对谁都很冷漠，也就罢了，偏偏，宸哥哥把谁都不放在眼里，只对周笛雨一个人好，谢雨欣如何甘心？
　　宸哥哥的这份温柔，难道不应当是自己的吗？
　　凭什么给周笛雨这样的废物？
　　“等到了元狩山，说好了，你把她哄进去，别的，我负责就行了。”谢雨欣说完，拍马朝前奔去。
　　周琴凤松了一口气，谢雨欣是皇后娘娘嫡亲的内侄女儿，谁不知道，谢雨欣从十岁开始，一颗心就挂在赵钦宸的身上。原来，她是赵钦宸未婚妻的时候，谢雨欣没少对付她，现在，她们有了共同的敌人，联盟也理所当然。
　　赵钦宸和赵钦安一左一右守在皇帝的御辇旁边，皇帝撩开帘子，和赵钦宸说话，“宸儿这还是五年前，猎到了一头白虎之后，再次参加狩猎，怎么样？这次，有没有信心再猎一头凶兽？”
　　“父皇是希望儿臣猎到，还是不希望儿臣猎到？”赵钦宸看都没有看皇帝一眼，而是目视前方，锁住了那道小小的身影，她离他不算远，也不算近，正好在他的视线之内，也正好是长qiang投掷出去的所及范围。
　　不管她遇到了什么麻烦，他都能够及时护住她。
　　或许是赵钦宸的目光太过实质，周笛雨有所感应，扭过头来，正好对上了他的浓黑的眉眼，阳光洒在他的身上，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他一身白衣，胯下的白马极具灵性，一人一马，如同从天而降。
　　真是好颜值啊！
　　周笛雨笑了一下，朝赵钦宸挥了挥手。
　　赵钦宸微微点头，握着长qiang的手不由自主地用力，好似握住的是煅造出长/枪的那个人。
　　她的笑容如此光明纯洁，自己有资格得到她吗？如果有一天，她知道，自己驻守边疆多年，并非是因为爱大虞，爱这片土地上的百姓，而仅仅是因为喜欢一条生命终结在自己手中的那种快感，她会如何想？
　　她对他所有的信任，都源于他五年保家卫国。
　　她到底知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赵钦宸扭头朝皇帝看去，眼神里没有乳慕，没有敬畏，只有冷漠和无情。
　　“宸儿怎么说这样的话？这次狩猎，大戎的王子会参加，若是皇儿能够猎到四兽，便可震慑大戎，让他们不敢再侵犯！”
　　“这是二弟的事！”赵钦宸淡淡地道，他知道，里面会有一场阴谋，不管是什么，他照单接收！
　　“你弟弟比你年幼，你要多多帮他，兄弟齐心，其利断金，你们都是父皇最疼爱的儿子，父皇不希望你们之间有隔阂。你母后也不愿意。当年，你母后是多疼爱她的妹妹！”
　　“嗤！”赵钦宸笑了一声，疼爱到，付出自己的性命，为的就是把自己的丈夫和皇后之位让出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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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皇帝和赵钦宸说话,赵钦安听不到，他只看到皇兄对父皇非常恭敬，尽量在逗父皇笑。一直以来,不管皇兄说了什么,做了什么,父皇对皇兄永远都是包容,爱重,不变初衷。
　　就因为,皇兄是父皇最爱的女人生的吗？
　　那母后成了什么？
　　元狩山很快就到了。
　　大虞从建朝开始,便尚武。当年太/祖皇帝有御令，元狩山永不建行宫。因此，即便是皇帝来,也只能搭帐篷住宿。
　　元狩山的半山腰上,留有一片平地，温泉水从平地之上蜿蜒流淌,队伍到达的时候，先行的禁卫军和宫人们已经在平地上，搭好了帐篷。最大的帐篷明黄色,上面有金龙盘旋，搭建在最中间，旁边如众星捧月一般，是次等大的帐篷，俨然是皇子皇女们晚上住宿所用。
　　次等大的帐篷,离皇帝的帐篷也有远近之分。其中有两顶挨得最近。
　　灵安到得早一些，已经在安排宫女们将她的东西往其中一顶帐篷里收拾。大总管忙上来阻拦，“公主，皇上有令,这两顶帐篷是晋王和秦王的，公主的在这边呢！”
　　“什么？往年不都是我和皇兄住在父皇的旁边吗？今年凭什么我就要往外挪？不行，我喜欢这个温泉池，我就要住这间。”
　　大总管心里一面骂傻逼，面上还不得不恭谨害怕得不行，“公主，饶了奴吧，这都是陛下的旨意，奴等哪里不遵？公主许是对您的帐篷有什么不满，奴等尽力补救就是了！”
　　周笛雨到的时候，正好看到了这一幕。
　　严醅先一步到达，迎到了周笛雨后，就把她往这里带。冬日里，天干物燥，来的路上风尘扑面，主子们到了的第一件事，自然是要沐浴打理一番，晚间皇上会宴请，总不至于尘土满面地去赴宴吧！
　　严醅身后，秦王府的人提着箱笼，灵安公主要霸占秦王殿下的帐篷，里面塞满了灵安公主的东西，他们也不好强行进去。
　　大总管何尔庆是昭武帝身边最得宠的太监，昭武帝还在当太子的时候，何尔庆就是他身边人了，他太清楚昭武帝的心思了，自然是不肯轻易让灵安公主住进秦王的帐篷。
　　这也于礼不合不是？
　　灵安却是打定了心思要抢。她天赋不亚于周琴凤，又是唯一的嫡公主。秦王不在京城这几年，这个位置的帐篷一向都是她的，凭什么秦王回来了，她就要让位置？
　　“秦王妃，本公主住这个帐篷习惯了，横竖皇兄和你几年也难得住一次，住哪个不是住，不若今年我还是住这个，你们住那个？”
　　周笛雨瞥了一眼灵安所指的那个偏小一点的帐篷，离皇帝所住的帐篷约有两里左右的距离，在一棵大樱花树下，只不过这季节，树枝光秃秃的，几只不知名的鸟儿在树枝上叽叽喳喳地叫着，既没什么看头，又很吵，搞不好还有鸟屎掉下来。
　　周笛雨皱了皱眉头，她懒得理灵安，扭头对何尔庆道，“何总管怎么说？若何总管觉着秦王殿下在宫里的地位不足以与灵安公主比的话，那我们就换到那边去。”
　　“你什么意思？”灵安不等何尔庆发话就叫起来，“本公主何曾说过皇兄不及我了？”
　　“资源与地位相匹配，别以为我听不出来你逼我让位置，我也想知道，你是哪里来的底气，要和我抢这个帐篷！”
　　“谁跟你抢了？”灵安这会儿才品过味儿来，周笛雨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伶牙俐齿了？她记忆中的周笛雨不是这样咄咄逼人的，难道说，嫁给了皇兄，因为皇兄的宠爱，她一下子有了底气了？
　　“我只是想和皇兄换个帐篷，你要是不愿意换，就算了！”
　　“那就请公主安排人把自己的东西都搬出去！”周笛雨站在帐篷前，她的确不是原主，她是末世有“女王”之称的五行异能者。末世那样的社会，资源极度匮乏，不抢不夺就只有饿死的份，谦让，是绝对不会在他们的意识里出现的概念。
　　周笛雨不去抢灵安的资源就不错了，指望周笛雨让，除非天上下红雨。
　　灵安的人不情不愿，周笛雨站了约有半盏茶的功夫，有些不耐烦了，吩咐严醅，“帮灵安公主一把，快点，把她的东西扔出来，把我们的东西搬进去，时辰不早了！”
　　等灵安的人下一拨过来搬东西的时候，发现公主的的东西居然被人全部都扔在地上，有的箱笼都倒了个个儿了，顿时这些人有怕又气。
　　“公主，这个箱子缺了个角了，啊，里面的衣服全部都乱了。”
　　“公主，首饰盒裂开了，皇后娘娘才赏给公主的珠钗都断了。”
　　“公主最喜欢的盖碗，破了！”
　　……
　　灵安坐在帐篷里，气得猛地拍桌子，“周笛雨，简直是欺人太甚！”
　　赵钦宸到的时候，帐篷里已经收拾整齐了。周笛雨已经泡过了澡，穿了一身月笼纱的衣服，坐在镜子前梳头。赵钦宸看着她若隐若现的玲珑的身姿，顿时下腹一紧，一股燥热涌遍了全身。
　　“咳！”赵钦宸握拳抵住了唇，轻咳一声走了过来。
　　“王爷，你不会染了风寒吧？”周笛雨抬起头来，关切地道。古人的头发是真长，她才洗了头发，花笺帮她把头发擦干了，她坐在镜前梳了好久，发尾还打着结。
　　赵钦宸也看到了，接过了她手中的梳子，握住她几乎委地的头发，蹲在地上慢慢地梳着。
　　他这把握枪的手，梳起头发来也格外灵巧，周笛雨几乎没什么感觉，头发就被他梳顺了。
　　“我没有染风寒。”赵钦宸走了好一会神，才想起来没有回答周笛雨的话，而周笛雨也依然担忧地看着他。他的心里涌上了一股暖意，“听说灵安和你起冲突了？”
　　不是她和灵安起冲突，而是灵安和她起冲突。
　　周笛雨听出了话里的意思，笑道，“我又没有吃亏。她想抢我们的帐篷，我当然不能让了。”
　　“嗯，是不能让！”赵钦宸笑道。原本，他听到灵安与她抢帐篷，就格外震怒。但现在，又觉得很好，他的小王妃居然在帮他维护利益，还那么强势，实在是让他特别窝心。
　　她的头发已经干了，赵钦宸将发握成了一把，用一根紫色的丝线，将她的头发束成了一把，垂落在脑后，周笛雨左右看看，真是别样的帅气。
　　“王爷的手真巧！”周笛雨转身看着他，由衷地赞美。
　　赵钦宸垂眸，看着这张明媚的脸，她的眼睛如点漆一般，帐篷里的热气蒸腾得湿漉漉的，如山间小鹿般清澈，带着少许的纯真。脸蛋儿娇嫩，赵钦宸一时没有管住自己的手，手指轻轻地挨了挨她的脸，如花瓣般柔软，与男子的那种糙完全不同。
　　如果可以，他愿意一辈子为她束发。
　　如果有朝一日，她知道，自己并非是她想象中的那种英雄，并非世人称颂的“战神”，她还愿意与他共处一室吗？
　　赵钦宸进来之前，只在山涧洗了个手脸。
　　周笛雨便喊花笺进来给自己换衣，她好出去给赵钦宸让地儿沐浴。
　　花笺进来的时候，周笛雨已经拿出了另一套武服准备穿。赵钦宸坐在桌边喝茶，并没有要避让的意思。而周笛雨也完全没有要避着赵钦宸换衣服的想法。
　　于周笛雨来说，这算什么？她身上已经穿了一身衣服了，只不过是在外面再套一件罢了。
　　赵钦宸面儿上很平静，只有他自己知道内心是何等煎熬。生平头一次，对一个女人有欲望，这让赵钦宸有些无所适从。
　　她就这么信任自己？还是说，她是心甘情愿与自己做夫妻，已经有了长长久久的打算？
　　思及此，赵钦宸的心情飞扬起来，眉梢眼角间的笑意如一泓清泉，但凡长了眼睛的都看得出他心情很好。
　　周笛雨倒也没有多想，赵钦宸和她在一起这几天，她就没见过他心情不好过。
　　“我出去溜达一番，半个时辰后再回来，够吗？”
　　这时间够吗？
　　“够了！”赵钦宸将她的一缕鬓发勾起，顺向耳朵后面，“不要走远了。”
　　“嗯，好！”周笛雨从靴筒里拿出短刀，“我带着呢，不会有事。”
　　赵钦安站在一树红梅边，望着远处的黛山，不知道在想什么？
　　周笛雨没有看到他，她是嗅着红梅的香味来的，想折一枝回去插瓶。等走近了，才看到赵钦安，但回头已经有点晚了。赵钦安看她的眸子里充满了不可思议的惊喜，他朝前踏出一大步，“阿笛，你是来找我的吗？”
　　周笛雨瞪大了眼睛，不解他何出此言，用哪只眼睛看出来，她是来找他的？周笛雨指着红梅，“那个，你能让一让吗？我想折两枝红梅。”
　　无论周笛雨说什么，赵钦安都不会信了。毕竟，这里不止这一处有红梅，山林间到处都是，而偏偏，周笛雨跑到这里来，除了是来寻他的，没有其他合理的解释了。
　　“阿笛，我以为你忘了我们许下的诺言了，我以为你已经不爱我了。阿笛，你知道吗？我一想到这，我的心就如万箭穿心一样，阿笛，不要不理我！”赵钦安张开双臂，扑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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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周笛雨侧身一避,赵钦安这是有神经病吧？连最基本的伦常都不顾了吗？
　　还有，他们许下过什么诺言？周笛雨有点怕，原主是真心眼瞎吧,怎么会喜欢这种渣男？
　　“赵钦安,你冷静一点！”周笛雨和他捉着迷藏,指着离自己五步远的地方,“你站在那块石头上,否则,我现在就走。”
　　赵钦安一直想找周笛雨说话,盼着她记得他们曾经的山盟海誓，不要被自己的身份拘住了，就不再理他。周笛雨曾经是他的未婚妻,若是一心一意待皇兄,赵钦安受不了，是真的如万箭穿心。
　　赵钦安照着办,果然站在了那块石头上面，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周笛雨，她和以前不一样,额前的头发全部都被梳起来，与脑后的头发一起用一根紫色的丝带束着，露出了光洁饱满的额头，明亮的眼里充满了自信的光芒，令得她原本就十分出众的一张脸更是有了十二分的光彩,明艳动人。
　　想到这样一个女子曾经那么爱过他，赵钦安难免自得，如今周笛雨为皇兄的王妃，若是能够委身于他,对皇兄来说，应是一份很沉重的打击吧！
　　周笛雨靠着梅花树，抱着双臂，她也要搞清楚，赵钦安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赵钦安，你也知道，以前和你有婚约的是我，可是，你为什么要和我姐姐勾搭上，最后还娶了她？”
　　周笛雨真正的疑惑是，你们既然勾搭上了，也成了夫妻了，为何又要来招惹我？
　　“阿笛，换婚的事，我也不知道。”赵钦宸一往情深，“阿笛，虽然你姐姐嫁给了我，可是我到现在都没有碰她，阿笛，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
　　“赵钦安，你别骗我了。我只是周家的一个庶女，周丞相喜欢的一向是我姐姐，不是我。你娶我，没有任何好处。若非出了意外，我甚至连嫁妆都没有。”
　　“阿笛，我的心你还不知道吗？我以前就说过，我不在乎你的任何身外之物，周兴德偏心你姐姐，是因为他眼瞎。你没有嫁妆，我可以把我名下的产业分给你，将来我们有了孩子……”
　　“赵钦安！”周笛雨急忙打断了他的话，什么孩子不孩子，她可没有和任何男子生孩子的打算，这话从赵钦安的嘴里说出来，只会让她觉得膈应。“现在说这些都没什么用了，你已经和我姐姐成婚了，就算没有夫妻之实，也有夫妻之名，你们是结发夫妻，不管以前我们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前尘往事都已经过去了，以后你不要再对我说那些话了。”
　　周笛雨说完，就攀住了两根红梅枝，掐了两枝，朝外走去。
　　周笛雨越是这么说，赵钦宸越是无法割舍，她曾经是那么仰慕他，他一直都很在意这份仰慕，他也曾深信不移，无论将来他娶不娶她，她都会坚定不移地爱他。
　　赵钦安再次冲了过来，拦住了周笛雨，去捉她的手，“阿笛，你别这样。你说过，这辈子都会是我的人，你知道吗？当我发现花轿里的人不是你的时候，我是多么害怕吗？我担心你会一时想不开做什么傻事。阿笛，幸好你没有！”
　　赵钦宸远远看到两人，全身就散发出一层低气压。周笛雨已经是他的王妃了，她过去的事，他自然也知道得清清楚楚，也曾不太高兴，周笛雨过去是多么喜欢赵钦安。
　　但，无论多喜欢，都是过去的事了。
　　周笛雨既然已经和他拜过堂，从此以后，就是他的人了。日子一天天过去，以前赵钦宸有过的打算，将来和离，给周笛雨铺一条安顺的路，一天天地在瓦解。赵钦宸紧紧握住双拳，他已经无法接受周笛雨离开他，哪怕不爱，他们既然成亲了，就应该是一辈子夫妻。
　　曾经有过将来放周笛雨离开的念头，赵钦宸已经不知道丢哪里去了。
　　赵钦宸冲了过来，只是临近了，他又很忐忑，如果周笛雨跟他说，她依然爱着赵钦安，求他给自己一条生路，他该怎么办？
　　“嘶！”
　　赵钦宸瞪大了眼睛，看到周笛雨曲起膝盖，朝赵钦安的□□狠狠地撞击过去，下一瞬，赵钦安捂住了裆部，原本充满了爱慕的眼里，此时满是惊惧与愤怒。
　　“周笛雨，你疯了吗？”
　　连赵钦宸都有点担心了，如果废了，以后他的皇弟不能人道了，那么他的眼前就只剩下一条路，造反篡位了！
　　父皇不可能会放过他的王妃。
　　剧情反转，不知为何，赵钦宸方才熊熊燃烧的怒火一下子熄灭了，竟丝丝绕绕地滋生出些许甜味来。
　　他的王妃，真是方方面面都很特别，总是在不停地给他惊喜。
　　“我当然没疯，疯了的是你！”周笛雨用手中的红梅指着赵钦安，“记住你的身份，皇弟，以后见到我，要恭恭敬敬地叫一声皇嫂！”
　　赵钦安额头上爆出了冷汗，因为疼痛，脸色狰狞，双手依然捂住裆部，“周笛雨，皇兄不可能在京城常驻，等皇兄走了臣弟一定会好好关照皇嫂！”
　　“是吗？”
　　一道充满了极度冷意的声音传来，赵钦安全身哆嗦了一下，他循声看去，便看到他的皇兄一步一步地走上来，一双墨黑的眸子如同恶狼般盯着他，令他浑身的寒毛都竖起来了，“本王怎么不知道，本王的皇弟如此友善？”
　　周笛雨看到赵钦宸很是高兴。虽然她不怕赵钦安，但是，被这种渣男缠着的感觉是真不好，她迎了过去，将红梅举到赵钦宸的面前，“王爷，好看吗？”
　　赵钦宸朝红梅树看了一眼，满山都是红梅，他的小王妃折红梅都能看到赵钦安，一定是赵钦安蓄意而为。
　　“好看！”赵钦宸眉眼间的冰雪消融了，透出温温的暖意来，他伸手扶住了周笛雨的腰，有点贪心地手指前移，紧紧扣住。
　　周笛雨也没有什么不适。她其实很反感和男子接触，当然，战场上肩并肩的作战除外。前世，她活了二十多年，并不是没有男子追求，只不过，她对男子的那种靠近，会很排斥。
　　可是，赵钦宸似乎不一样。
　　此时的她和赵钦宸腰部以下，贴在一起，透过布料，她能够感觉到他身上紧致的肌肉，温热的体温，男子的气息带着攻击性地朝她扑面而来，她的心里反而涌上了一股安全感。
　　赵钦宸真的很适合做战友，值得信赖的那种。
　　“我们走吧！”周笛雨淡淡地看了赵钦安一眼，那种淡漠，无异于一把尖刀，狠狠地刺进赵钦安的心。
　　她是在生他的气吗？她是在报复他吗？赵钦安双膝跪了下来，虽然疼，但周笛雨很显然还是手下留情了，并没有把他废了。说来说去，她的心里还是有他的。
　　赵钦安如此想来，心里又稍微安了一点。
　　他蹒跚着回去的时候，刘振正好找了过来，见他脸色铁青，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要上前扶，赵钦安甩开他，“王妃泡完了吗？”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周琴凤会是这等□□女子，三番五次地想勾引他。他今天刚刚抵达营帐，进帐篷的时候，就看到周琴凤脱得光光溜溜地，看到他的瞬间，还故作惊讶地抱住双臂，叫唤一声，羞答答的模样，赵钦安至今想起来都作呕。
　　“泡……泡完了！”刘振吓得有点语无伦次了。
　　赵钦安走到帐篷外面，刻意听了一下里面的动静，没有水声了，他才进去。此时，他有点后悔带周琴凤来。
　　周琴凤忙迎了过来，“王爷，晚宴快开始了，王爷还没有梳洗，妾身服侍王爷沐浴吧！”
　　说完，周琴凤上前来就要解赵钦安的腰带，赵钦安也不知在想什么，垂眸看着她，脸上无喜无悲，但眼中却是暗藏着厌弃。之前，之所以对她感兴趣，是因为，她是皇兄的未婚妻。
　　她越是一心爱慕皇兄，他对她就越是有股征服欲。
　　事实证明，除了那个女孩之外，世上的女人都差不多。而她，应是会体谅他的苦衷的吧？
　　“本王自己来吧！”赵钦安将周笛雨推开，“王妃可否回避一下？”
　　回避？周琴凤有点怀疑自己是幻听，她是他的王妃，结发妻子，他沐浴的时候让她回避？
　　“王爷，我们是夫妻！”
　　“你我并未圆房，王妃，如今又是白天，本王有点不适。”赵钦安没有回头，“这非比皇城，父皇母后都在附近，若是被人知晓，于本王不利。”
　　爱的理由只有一个，不接受的理由可以有千百个。
　　周琴凤跌跌撞撞地出来，正好看到赵钦宸与周笛雨一起从外面回来，有着赫赫威名的战神王爷，居然很娘们地捧着一抱红梅，周笛雨走在他的身侧，步上台阶的时候，她的手牵着赵钦宸的衣袖，似乎要挂到他的身上去。
　　真是废物！
　　周琴凤只觉得眼前这一幕很是刺眼，她别过头，看着远处的山脉，元狩山连绵起伏，山中雾霭弥漫，如隔雾看花，看什么都不真切。周琴凤想到自己的那个梦，梦里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吗？梦里晋王真的登上了皇位，秦王真的很厌恶自己吗？
　　赵钦宸连周笛雨都不嫌弃，他又怎么会不爱自己呢？他那样的身份，应是对愿意嫁给他的女子非常感恩的吧？
　　梦里，赵钦宸退婚的理由是什么？周琴凤这才想起来，他说，“本王将一生戍守边疆，不打算回京城。边城的一切都很苦，黄沙漫天，气候严寒，跟着本王没有富贵，无法享受荣华，本王不忍姑娘受苦，这门婚事还是作罢！”
　　那时，她觉得难以相信，都是皇帝的儿子，晋王争皇位，凭什么秦王就不愿意争？她说周家会帮助他，却反而招来了赵钦宸的反感。
　　周琴凤走了过去，拦在了赵钦宸夫妇的面前，但她只抬头看赵钦宸，问道，“秦王殿下，你还认识我吗？”
　　我曾是你的未婚妻，你娶的妻子，本该是晋王的未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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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周笛雨有些懵了,这是什么节奏？她的大姐姐用这种泫然欲滴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大伯子是几个意思？
　　赵钦宸冷漠地看了周琴凤一眼，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小王妃。见她一双清亮剔透的眸子一片茫然，有些没弄明白的样子,赵钦宸忍不住想笑。他抬头摸了摸周笛雨的头,“阿笛,女眷之间的交往,我就不参与了！”
　　他松开周笛雨准备离开,谁知,周琴凤却跨出一步,再次拦住了他，“秦王殿下，我想和你说几句话。”
　　“说什么？就在这里说吧！”赵钦宸一脸不耐烦,低头嗅了嗅红梅,眼中已是一片厌烦之色。
　　“宸哥哥，我是阿凤！”周琴凤的声音里已是带了哭腔,而事实上，她说完这一句，眼泪哗啦就淌下来了。
　　周笛雨吓了一跳,这女人疯了吗？她朝前一步，拦在了赵钦宸的面前，“大姐姐，你作死，不要拉着我家王爷,你搞清楚自己的身份，不是你的不要惦记。自古以来，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简直是一语成箴！
　　早知道，她就不说什么“余情未了”,“鱼与熊掌，想要兼得”之类的话了。周笛雨就算是再不通这个时代的世事，也明白“夫妻一体”的道理，若是赵钦宸有个什么事，她身为嫡妻，绝对是要有难同当的。
　　虽然外界把赵钦宸说的多么牛逼，皇帝多么喜欢他，可周笛雨很清醒，赵钦宸的身份是多么尴尬。亲娘死了，皇帝老儿对当今皇后也是百般宠爱，名义上是受元后所托，实际上，皇帝老儿很享受与小姨子睡觉的那种体验，恨不得把皇后当公主宠。
　　周琴凤是晋王的王妃，她不怕死地想给晋王戴绿帽子，也不考虑一下别人的处境。万一被皇后惦记上了，真是得不偿失。
　　“阿笛，你难道忘了以前自己是多喜欢晋王了吗？”
　　“那又如何？以前是以前，大姐姐，你又想作什么妖？”
　　“我作妖？”周琴凤淌着眼泪道，“难道不是你在大婚之日，抢先坐上我的花轿，才会导致我们过错了门吗？”
　　周笛雨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真是好顺口的理由啊！大婚之日，她本来是不想给周兴德夫妇行礼，才先上了花轿。可是，二哥也是在喜婆的引导下，才把她送上花轿的。
　　不过，此时说什么都没有意义，周笛雨也不想争论这个问题，事实如何，大家都心知肚明，不必辩解。
　　“是又如何？我是不想嫁给晋王。反正现在事实已经如此了，大姐姐还是认命吧！”
　　“宸哥哥，难道你甘心吗？”周琴凤想到晋王对她的态度，未来晋王就算登上了皇位，也未必会封她为后，若是她能够回到秦王身边，凭着秦王对她的宠爱，她会慢慢地引导秦王，树立起他的夺嫡之心，将来，未必不比晋王差。
　　“宸哥哥，我和晋王是清白的。”
　　赵钦宸看周琴凤就跟看一个疯子一样，搂着周笛雨的腰避开周琴凤离开了。
　　因此处人多，周琴凤也不好阻拦，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赵钦宸的背影，他护着周笛雨的样子是那么小心，好似周笛雨是易碎的玉娃娃。这本该是属于她的一场宠爱。
　　周琴凤紧紧地握住双拳，她眼睛红通通的，顺着台阶往下看，山脚下，遍地都是帐篷，均是随驾而来的朝臣及其家眷。皇权至上，哪怕这些人中，如她父亲一样，身居高位的重臣，也只能仰望这平台之上的皇亲，不经传召不敢靠近台阶。
　　从小到大，她勤练功，吃下千般苦，为的就是有资格站在秦王的身旁，在那个梦之前，她毕生梦想都是为了嫁给秦王。
　　那个梦，改变了她的人生，她以为嫁给未来之君，就能够当上皇后，如今看来，错得真是离谱。
　　都是周笛雨，抢了她的嫁妆，抢了原该属于她的宠爱，抢了她的人生。
　　不过是个废物而已，她居然还敢来元狩山！周琴凤的指甲壳因为太过用力，扎进了掌心的嫩肉中都不自知，血顺着指缝流出来，她的眼里充满了怨毒，远处丛山中传来的狼吼似乎在回应她的心思。
　　周琴凤深吸一口气，这个时候，她本该回帐篷的，但，赵钦安没有派人来唤，她不敢回去。
　　周琴凤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就朝山下去，路上，正好遇到了谢雨欣上来，问她，“你看到宸哥哥了没？”
　　又是宸哥哥！周琴凤的眼中闪过鄙夷之色，抬起头来，又是充满了笑意，“秦王殿下已经到了，刚才我看到他和我三妹妹手牵手回帐篷里去了。”
　　“不要脸！”谢雨欣提起裙摆就朝上跑。
　　如果不是谢家的人将她关在了绣楼，派了十多个高手守着她，今日哪里有周笛雨那贱人的事？谢雨欣不明白父亲为什么不让她嫁给宸哥哥，他们是表兄妹，自幼彼此都熟悉，亲上加亲有什么不好？
　　周琴凤扭头看着谢雨欣的背影，她是昨天才被放出来的，似乎，皇后娘娘也没有让谢雨欣和赵钦宸结亲的意思，说是怕臣民们说闲话，说谢家霸占了皇后之位，这话的意思，好似将来的太子之位是秦王的。
　　可是，凭秦王这些年在边关的战功，难道还不够资格被立为太子吗？
　　思及此，周琴凤加快了脚步，她要去找父亲，究竟应该支持谁？她相信，凭着周家在朝中的势力，还是可以左右皇上的意志，对立储有一定的影响力。
　　晚宴，在平台上举行，有资格参与晚宴的是朝中一二品大臣，武将和皇亲国戚。周家身为国戚，座位仅次于谢家，周兴德和黄氏坐在位置上，一脸荣幸。
　　往年，周家也有资格上平台，但是，位次如此靠前，这还是第一次，功劳当然属于自己的女儿。
　　黄氏瞥了一眼坐在最末次的萧氏，一脸得意。
　　萧氏能够上平台，自然是受了皇后邀请。萧氏与已逝的元后是比亲姐妹还要亲的关系。京中曾经有人说过，若非萧氏是女子，那还有当今皇帝什么事？元后最想嫁的人，当然是萧氏了。
　　当年的萧氏，曾随父兄征战沙场，英姿飒爽，豪气干云，不知迷倒过多少京中贵女公子。
　　而当年的元后，国色天香，风姿绰约，才艺超群，是首屈一指的才女美人。
　　元后死，萧氏冲进皇宫，将皇帝一顿臭骂，要不是何尔庆拦了一把，皇帝还能不能活着，都是两说。可是，即便如此，皇帝也没有惩罚萧氏，事后没有追究。及至小谢氏进宫，对萧氏更是格外礼遇。
　　哪怕是如此，萧氏与周兴德闹崩，一别两宽，萧氏依然享受着二品夫人的礼遇，有资格坐在这平台之上。
　　萧氏的身边坐着周长昭，君子如玉，如月下青松，一举一动优雅矜贵，扰乱着贵女们的心。
　　周笛雨随赵钦宸坐在皇帝的左下首第一位上。大虞左尊右卑，对面坐着的是赵钦安和周琴凤。周笛雨看到母亲和哥哥来，便端起酒杯朝那方遥遥地举了一下，打招呼。
　　“三妹妹，这是皇家晚宴，皇上和母后没有说开动呢，妹妹不可如此失礼！”周琴凤好意提醒道。
　　她的声音不大，但足以让平台上的大半人都听得见。恰好周笛雨将空酒杯放在桌上，她仅仅也就举了一下，落在很多人的眼里，就是秦王妃居然都等不及了开吃开喝。
　　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她身上，就算有些人没有听到周琴凤的话，顺着目光看过来，也都能猜出个大概。
　　一时间，众人的嘴巴不说，可是，眼神足以让人崩溃。
　　赵钦宸的眼里迸射出了杀意，他捏着酒杯的手背上青筋暴起，珍贵的白瓷杯上隐隐有裂纹出现。周笛雨抬手抚在他的手背上，示意他稍安勿躁，抬起眼来，凉凉地瞥了周琴凤一眼，“你叫我什么？”
　　周笛雨腰背挺得笔直，一手按在桌面，整个人散发出一股凛冽的气势，两道秀眉不缺英气，双眸透亮清澈，也溢出森森寒意，令所有人都眼前一亮。
　　赵钦安低下头，捏着手中的杯子，克制住情绪，让自己不再哆嗦。
　　他再也看不到那个怯懦柔弱的女子了，她如同一柄出鞘的利剑，少有人能够抵御其蓄藏的杀气。果然，身上有一半萧家的血脉，这份铁血气质，不是拿腔作势，而是常年浸润于生死之战后，凝实出来的杀气。
　　而周笛雨，难道不是那个在周家的后院，被关了五年，生存压抑的庶女吗？
　　“娘，阿笛变了好多，依孩儿看，她挺像娘的，有种杀伐果断的气势。”周长昭凑到了母亲跟前，低声说道，他看向妹妹的眼里，充满了欣赏。
　　萧氏也看到了，自是与有荣焉，“你外祖父的血脉会差吗？”
　　周长昭叹气道，“我和二弟要奋起直追了，要不然就被妹妹比下去了！”
　　周笛雨的气势很强，皇帝和皇后都给惊动了，再看看周琴凤，被惊了一脸，面对周笛雨的质问，都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一直以来的天之骄女，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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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但不管如何,如今，周琴凤才是自己正儿八经的儿媳妇，皇后笑问道,“阿笛,怎么回事呢？”
　　像是在责问周笛雨的意思。
　　“皇后娘娘,儿媳不过是和母亲哥哥打个招呼而已。”周笛雨很清楚远近亲疏的关系,她自然不会傻到在皇后面前告晋王妃的状。而周琴凤也松了口气,毕竟,真起了冲突,就算皇帝皇后维护她，在周笛雨这种不怕死的人面前，也讨不了好。
　　随后,皇帝举杯说了几句场面话,所有人都站起来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宴会就此开始。
　　这里是山间,并无行宫，且大虞的习俗，狩猎大比期间所有的食材都要取材于山间,不得从外带进来，因此，就算是皇帝设宴，也是提前派侍卫和宫女从山林中狩猎或是采集食材。
　　平台靠边缘的地方，砌了一排露天灶台,食物多以炖和烤为主，铁架子上，整头黄羊表面抹了一层蜂蜜，被慢火烤得滋滋地响,油气往外冒着，带出一阵阵香味，被风一吹，飘散过来，简直是能把人的口水都勾出来了。
　　野猪的内脏被掏空后，塞了不少山珍进去，与肉香味交融，浓香四散，表面一层金黄，色香味俱全，同样让人食指大动。
　　先上的是野鸡炖蘑菇，野鸡选的是山中的飞龙鸡，据说飞龙鸡除了下蛋，基本上不落地，主要活动在针叶林中，每天盘旋时间超过了一切鸟类，肉质紧实，肉味有股淡淡的松针香味，美妙至极。
　　周笛雨只闻一闻，口水就要出来了，她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很烫，但那股美味让她舍不得，第一口囫囵吞下，也是回味无穷。
　　“慢点！”赵钦宸从自己的盘里夹了一块最好的鸡胸肉，吹了吹，感觉不太烫了，放到周笛雨面前的骨碟中。
　　周笛雨也不嫌弃，夹起来就塞到嘴里，腮帮子一上一下，就像一只贪吃的仓鼠。赵钦宸看得忘了放筷子，看她好吃的样子，简直是比自己吃了世间最美的食物还要享受。
　　于是，赵钦宸自己也不吃了，又夹了一块，仔细地把其中的鸡骨头剔了，再放到周笛雨面前。
　　“唔，好好吃！”周笛雨咀嚼两下，拦住了赵钦宸剔骨头的行为，“骨头也很美味，我自己边吃边剔。”
　　“那你要小心一点，鸡骨头不比鱼刺，容易卡死人。”
　　正在吃鸡肉的众人：“……”
　　从古至今的确不是没有被鸡骨头卡死的，但，又有几个人，有记录的几户无。可是，一代战神，投喂他的王妃的动作那么专注，好似在研究一场攻坚战，所有的注意力都在他身边的人儿身上，温柔的眼神如水，轻易便能让人迷失其中，所有见识过的女人，无论年龄大小，无一不想成为那个被他如此专注看着的女人。
　　周琴凤朝身旁的赵钦安看了一眼，赵钦安正在此自己的，基本上没有想过要效仿他的皇兄，哪怕给她这个新婚妻子一点点关注。
　　“秦王殿下好温柔啊！”
　　“越是刚毅的男人我，温柔起来，就不给人活路！”
　　“听说，秦王殿下喜欢周三小姐，才让人换了这门婚事。”
　　……
　　虽然那些私语声音都很低，但奈何周琴凤颇有天赋，实力强悍，耳力也超群，一些不容易让人听见的话，她听了个真切。分明是她当初想嫁给晋王，如今反而成了她被秦王抛弃的那个人了。
　　“真的吗？这话怎么说？”
　　“听说皇上下过好几次旨意，让秦王回来成婚，秦王一直不遵旨，这次之所以同意回来，就是……”
　　后边的话没有说完，但意思，不言而喻。正是因为可以换婚，秦王这才愿意回来大婚。是以，周大小姐被抛弃，难道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周琴凤气得一哆嗦，明明是她不愿意嫁给赵钦宸，谁知，筹谋一番，她最终还是逃脱不了是被赵钦宸抛弃的命运吗？
　　偏偏，她无法澄清。
　　周琴凤狠狠地瞪了议论声音最大的人一眼，落在众人的眼里，也不过是她恼羞成怒而已。
　　惹得人笑话！
　　周琴凤因天赋的缘故，一向以来，都很清高。平日结交的人，要论出身，要看容貌，要挑背景，其他的人，周琴凤连眼角余光都不会给别人。
　　这样，说得好听一点是清高，说得难听点就是瞧不起人。
　　周琴凤也没少树敌。以前，是找不到她的话题，但现在不同了，被前未婚夫嫌弃，宁愿娶她那被关在后院五年的庶妹，也不愿意娶她，甚至为了不娶，秦王没少抗旨，这中间的话题，可就多了。
　　周琴凤心知肚明，世人会如何议论她。可以说，这顿晚宴，周琴凤食不知味。
　　周笛雨就不同了，前世物资匮乏是一方面，生存艰难，就算她实力强悍，有女王称号，依附她的人也不少。但社会总体情况就那样，吃什么都只是填饱肚子。哪里像现在，美食简直成了最大的享受。
　　黄羊和野猪烤好后，赵钦宸各要了一条前腿。分食物的人还有些犹豫，皇帝摆摆手，“秦王既要，把最好的部位给他！”
　　谁让秦王妃那么能吃呢？
　　周笛雨拿出小刀，将肉一片片片下来，用烙好的饼裹了，再放了几片烤熟的山珍，真是人间美味啊！
　　为了感谢赵钦宸为她要来了最好的肉，周笛雨吃了第一块后，第二块裹好了，递到赵钦宸的嘴边，张大嘴巴“啊”了一声，赵钦宸先是有点懵，后被她感染，不由自主地就张嘴，周笛雨将肉卷塞进了他的口里，他合拢嘴巴的时候，唇瓣触碰到了周笛雨的手指。
　　周笛雨的手上满是油，她有些不适，便伸到嘴边舔着手指头，赵钦宸只觉得一股热意从小腹处升起，顷刻间，心里漫过一种奇妙的感觉，浑身都燥热起来。
　　他不自在地别过脸，耳根都红了，细细地咀嚼口中的食物，直到咽下去也没体会出来，到底是什么味儿。
　　赵钦宸拿过了周笛雨手中的小刀，这柄刀正是她在武器店炼制出来的那一把。刀刃薄如纸，片下来的肉也非常薄，赵钦宸很快就片了一大碟，周笛雨负责吃就是了。
　　周笛雨也没有让赵钦宸的嘴闲着，她自己吃一个肉卷，就卷一个塞到赵钦宸的嘴里，夫妻俩分工合作，格外和谐。
　　这夫妻恩爱的一幕，看在众人的眼里，自然是让人艳羡无比。
　　萧氏看得乐呵呵的，身为女人，她太清楚能够得到丈夫的爱，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了。
　　“秦王对你妹妹倒也用心！”萧氏对周长昭说道。
　　周长昭一直在留意自己妹妹，也看到了妹妹与赵钦宸之间的那份默契。平台上，很多人都在看他们，那些女子们眼里，无一不是流露出艳羡的光。
　　若赵钦宸能够善待他们的妹妹，他们倒是不介意站在赵钦宸这边拼一把。萧家从不站队，也正因为不站队，所以，当年皇帝还是太子的时候拉拢萧家，被萧家拒绝，才有了萧家的这场灭顶之灾。
　　周笛雨揉着肚子，赵钦宸将一块黄羊肉夹到了她嘴边，周笛雨口水都流出来了，眼睁睁地看着，却还是不得不摇头，“肚子好撑了！”
　　周琴凤嗤笑一声，“三妹妹真是能干，一个人吃了三个人的份！”
　　赵钦宸掀起眼帘，一道寒光闪过，“吃的是你家的粮吗？二弟，你若是管不住你王妃的嘴，我不介意帮你管一下！”
　　赵钦宸的声音可不小，满座寂静。秦王五年不曾在朝中露面，他这些年的军功，已经让人把他臆想成为了一位威风凛凛，所向披靡的战神王爷，很多人这才想起来，五年前的秦王，可是一个嚣张跋扈，冷漠残暴的少年。
　　他的容貌有多俊美，望之，如见天神，他的脾气就有多坏，心地就有多残忍。
　　皇帝很是不悦，但并没有责怪赵钦宸，反而朝赵钦安狠狠地瞥了一眼。赵钦安无端受父兄冷眼责怪，他端起的酒杯就停在半空中，眼角余光掠向周琴凤，看到了令他非常不爽的一幕。
　　周琴凤受伤的神情，如同一根针一样，刺向他的心脏。
　　果然，嫁给了他，周琴凤对赵钦宸依然于情难了。是后悔了吗？赵钦安喊来刘振，“王妃有些不适，送王妃回去休息吧！”
　　周琴凤不敢置信地看向赵钦安，他怎么能够在这样的场合，让她提前离场，今后，她还有什么脸面在京城混？周琴凤可怜兮兮地看着赵钦安，低声道，“王爷，妾身并无不适，且父皇母后都没有离开，妾身先行离去，会不妥。”
　　的确也是，赵钦安温柔地笑着，抬起手，抚过她鬓边的发，声音轻柔温暖得如三春的风，“既是如此，那王妃就乖一些，不要再给本王惹事。记住你现在的身份！”
　　赵钦安凑到周琴凤的耳边说话，异性突然之间的靠近，浑身散发出男性的气息，又是周琴凤渴望已久的亲近，她一颗心便如小鹿一般乱撞。只是，等他开了口，他的手滑下来，捏住了她的耳垂，他的手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要把她的耳垂捏碎，声音里透着的寒意，穿过她的耳膜，从她的尾巴骨往上爬，令她惊惧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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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就因为她针对的人是周笛雨吗？赵钦安这般,其实是在护着周笛雨吗？
　　周琴凤双拳紧握，声音颤抖，“是,妾身记住了！”
　　赵钦安松了手,但剧痛依旧从耳垂传来。前世,赵钦安对周笛雨也是这般无情吗？
　　他给了她盛大的封后仪式,一直到周琴凤死,周笛雨依然稳坐在皇后的宝座之上。
　　“要不要喝点酒,消消食？”赵钦宸端起自己面前的酒杯带着一点引诱的味道,笑眯眯地问。
　　酒香醇浓诱人，周笛雨深吸一口，就觉得,这简直是人间美味啊。她情不自禁地就着赵钦宸的手抿了一口,甜中带着辣味，刺激得味蕾如同花儿一般绽放。
　　“好喝！”
　　一口酒下肚,周笛雨便攀住了赵钦宸的手腕，带点强迫性地，将一杯酒全部都倒入口中。赵钦宸的手腕稍微用力,有点抗拒，他并不知周笛雨的酒量如何。但这酒也不是烈酒，对他来说，千杯不醉，也就没有太阻拦。
　　周笛雨还有点不高兴,一口饮尽后，还斜睨了他一眼，嘟囔一声“小气”，然后,身子一软，倒进了赵钦宸的怀里，直接睡过去了。
　　就这？
　　周长昭眼睁睁地看着赵钦宸忽悠妹妹喝醉了，他也是第一次知道，妹妹原来是一杯倒。皇家宴会上，一般都是用低度酒，也是为了防备一些不善酒力的朝臣们喝醉了出洋相。
　　今日晚宴的酒，就是果酒。
　　但，不善酒力不是妹妹的错，引诱妹妹喝酒就是赵钦宸罪大恶极。
　　周长昭气得腾地一下就要站起来，萧氏一把拉住了他，“你妹夫会照顾好你妹妹。”
　　“可是……”
　　“你妹夫本来只是让她尝一口，是她自己想喝的。”萧氏知道儿子心里在想什么，只是，她看到了赵钦宸抱着女儿时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如珍似宝，那般珍重，她想说，夫妻之间的事，外人最好不要插手，但这个没成亲的儿子，怕是听不进去。
　　赵钦宸抱着周笛雨，欠身对皇帝道，“父皇，儿臣的王妃醉了，儿臣先带她离开！”
　　同样是离开，之前赵钦安是让刘振带周琴凤离开，而现在，赵钦宸怀里抱着周笛雨，他垂眸看周笛雨的眼神，柔得都能漾出水来了。
　　皇帝能说什么？点点头，还要和善地说，“时辰不早了，朕也要回去歇着了，今日赶路，想必众卿家都累了。”
　　意思是，该散场了。
　　偏偏这时候，周笛雨声音不大不小地咕哝了一句，“肉好好吃，王爷，帮我留一点！”
　　“好，留一点！”赵钦宸好笑，他的王妃怎么能这么可爱呢？可爱到了他恨不得把世上所有美好的，好吃的都捧到她的面前，“父皇，野猪和黄羊，能否各赐给儿臣一头？”
　　“你明日不准备参加狩猎了吗？”
　　“当然会，不过，儿臣担心明日一早，阿笛就想吃，得给她备着！”
　　皇帝气笑了，扭头对国丈谢尚琨道，“果真是娶了媳妇忘了娘啊！朕这儿子，对朕都没有这么上心过！”
　　谢尚琨哈哈大笑，都是他嫡亲的外孙子，但也有远近亲疏之别。大谢氏和小谢氏虽是一母同胞的姐妹，但两人性格大相径庭。大谢氏木讷内向，不太招人喜欢，小谢氏则能够处处为人着想，对家族也颇有贡献，谢尚琨于情于理都应当看重赵钦安一些。
　　如果兄弟俩站在对立面，谢尚琨当然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赵钦安。
　　“陛下说笑了，秦王殿下对陛下还是孝顺的！”
　　很干瘪的一句话。
　　周笛雨有点被吵着了，她睁开迷糊的眼睛，朝谢尚琨看了一眼，看出了无数道幻影来，有些看不清，周笛雨揉了揉眼睛，不耐烦地道，“困！”
　　赵钦宸没有理会谢尚琨，也没有向皇帝解释什么，直接就离开了。
　　谢尚琨心头泛起不快，但面上依旧笑眯眯的，摸着颌下胡须，目送赵钦宸的眼里，缓缓闪过一缕寒意。
　　他这个外孙子，就从来没有把谢家放在眼里。若皇上立他为太子，还不定将来会如何报复谢家。
　　“皇上是在不高兴？”皇后侧身握住了皇帝的手，她生得一张巴掌大的小脸，两弯柳叶眉如烟，翘挺的鼻子，樱桃小嘴，虽年近四十，但这些年来，岁月似乎不曾光顾过她这张脸。
　　昭武帝看着小谢氏，恍惚间，似乎又回到了那个青葱岁月，他与大谢氏初识，那是在城中的牡丹园中，世人偏爱牡丹，但她却独喜芍药，而自古，牡丹和芍药相依相随，她蹲在湖边的芍药丛中，如同芍药幻化而出的花仙，那一双柳眉，像极了从湖面飘过的柳叶，冉冉升起的雾气。
　　他对大谢氏一见钟情，迫不及待地回宫请父皇为他赐婚。谢家的嫡长女，的确有资格为太子妃。赐婚之后，先帝便离世，大谢氏是他从正阳门直接抬进来，封为皇后的。
　　大虞从开国到现在，得有这种殊荣的，唯有大谢氏。他是爱极了大谢氏，原本，他应当很疼爱，也应当很怜惜他们唯一的儿子，无奈，大谢氏终究是因为赵钦宸而没了的。
　　看着这张像极了大谢氏的脸，昭武帝再不好的心情也会被抚平，他摇摇头，反手握紧了小谢氏的手，“宸儿不乖，你多担待！”
　　“皇上这说的是什么话？看在姐姐的份上，我也不该和他计较，更何况，我也是他名份上的母后，我不担待他，谁担待他？皇上不必为臣妾过意不去，臣妾终归是占了姐姐的位置，宸儿不喜臣妾，原也该！”
　　“这与他什么关系？难不成没了你，朕就不立皇后了？”昭武帝拍拍小谢氏的手，“你能代替你姐姐陪朕这么多年，朕感激不尽！”
　　“若是姐姐还活着，该多好！”小谢氏提起姐姐，眼中含泪，她靠在皇帝的身上，皇帝也顺势揽住了她的肩，帝后情深，朝臣们已经习以为常。
　　唯独萧氏，她最见不得的就是小谢氏一直拿着死去的姐姐消费，有些看不下去，打断帝后二人的亲热，“皇上，更深露重，妾身有些熬不住，想先行告退，请皇上恩准！”
　　皇帝心知肚明，他也不与萧氏计较，摆摆手，让萧氏离开。
　　小谢氏忙从皇帝的怀里起身，关切地问道，“萧姐姐，你一直没有进宫看我，我也不知道你身子不好，一会儿我让内侍给姐姐送些补药过去。萧姐姐在这里，若是有什么事，请务必告诉我！”
　　当着众人的面，萧氏倒也不好驳了皇后的面子。她闭了闭眼，点点头，“多谢皇后娘娘！”
　　周兴德的目光几乎是追随着萧氏离开，他看到自己曾经最为得意的嫡子搀扶着他娘，从头到尾，他们都不曾将目光投向过他片刻。似乎，他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
　　如果说，曾经的大谢氏，是京城贵公子心中一轮白月光的话，那萧氏无疑是一轮值得众人追逐的太阳。
　　她性情火热，豪放不羁，曾引多少公子竞折腰。
　　如果不是因为萧家，他们夫妻不至于走到今日这一步。
　　周兴德有种想要追出去的冲动，黄氏将丈夫的神色看在眼里，拉住了他，“老爷，陛下还没有说退席呢！”
　　是啊，他要是追出去，算什么？他也没有这个资本，让皇帝不能，也没有办法怪罪他。
　　周笛雨醉得一塌糊涂，花笺忙端了水要进来服侍，却被赵钦宸将水盆接了，“不必，本王会照顾好王妃。”花笺没有办法，不放心地朝里望了一眼，床前一扇紫檀木嵌大理石的立屏挡住了她的视线。
　　赵钦宸的目光很严厉，花笺忙缩着脖子，低头朝后退出。
　　帐篷的帘子被拉上了，赵钦宸吩咐门口的守卫，“不要让人进来了！”
　　他端着盆，来到床前，拧了帕子，仔细地给周笛雨擦手脸。周笛雨迷迷糊糊看到一张放大的脸，渐渐地朝她靠拢，这张脸是如此俊美，双眉英挺，眸若寒星，肌肤白皙，薄唇轻抿，唇线深刻，让人一看，就很有吻的欲望。
　　赵钦宸见周笛雨睁大了一双清亮的眼睛盯着他的唇看，眼中浮动着某种欲望，他便停了下来，静静地等着。
　　掌心里竟有些出汗。
　　周笛雨看了一会儿，双手便捧住了赵钦宸的脸，赵钦宸将脸往前凑了一下，他的唇离周笛雨的红唇也不过一根手指的距离。周笛雨似乎有点迷惑，她眨了眨眼，就在赵钦宸期待着，她会吻上来的时候，她突然将他的脸一推，“好兄弟，对不起啊，差点被我轻薄了吧？”
　　“乖，轻薄一下也没关系！”赵钦宸哄着道，他重又凑了过去，盯着周笛雨的脸，眼中欲望滚动，如墨云翻转。
　　“不！”周笛雨也不知在想什么，坚定地拒绝，“我们是兄弟。”
　　“不是，我是你相公。”
　　“相相公是什么？能吃吗？”周笛雨懵懂的模样格外可爱，像一只迷途的狐狸，收藏起了本性里的狡诈，表现得像一只猫。
　　“能啊？”
　　“唔，不吃，好饱！”她揉了揉肚子，看来是真的吃太多了，很难受，脑袋一歪，睡过去了。
　　赵钦宸被惹了一身的火，结果水星儿都没有沾一点在身上，偏偏还生不起气来，只能当利息先记着，将来连本带利地要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39章 
　　次日一大早,周笛雨醒来，还没睁眼，鼻端便钻进一股带点青竹香味儿的男性气息,头有点疼,她抬手揉的时候,胳膊肘撞上了一堵肉墙,整个人就有点不敢动了,缓缓地睁眼,正对上了一对星眸。
　　糟了！
　　周笛雨闻到了自己身上的酒味,她前世就沾不得酒，有一次就喝了一杯啤酒，结果把一个女孩子非礼了。她昨晚,不会是把谁强了吧？
　　周笛雨眼中浮上了惊骇之色,她垂眼朝赵钦宸身上看去，性感的喉结上下滚动,胸口一大片裸露的肌肤，锁骨凸起，其下一道若隐若现的疤痕,并不损美感，反而添了一几分男性的刚勇气概。
　　周笛雨艰难地咽下了一口口水，不太敢继续看了，声音略有些沙哑，“那个,对不起啊，我，我会负责的！”
　　赵钦宸心头一喜，只觉得天上掉了个馅饼,就这么幸运地砸在了自己的头上。
　　他的王妃昨晚一杯酒居然就喝断片了，瞧着样子是全然记不起昨晚的事了，简直是天助也！
　　但他面上依旧不动声色，甚至，带着几分委屈，“昨日晚宴的时候，王妃醉了酒，当着父皇的面就……，我只好把王妃带回来了，原本想避一避，我们虽夫妻，但毕竟没到了那一步，只是王妃不肯放……”
　　“别说了！”周笛雨捂住了自己的脸，天啦，怎么这么丢人，请上天告诉她，这么丢人的事，不是她做的。
　　只是，她的腿触碰的那种异物感，在告诉她，到了此时此刻，她双腿居然还夹着赵钦宸的腿。她缓缓地，假装对方不会发现地把架在赵钦宸身上的那条腿挪下来。
　　然后，慢慢地去抽他身下的另外一条。其实，赵钦宸并没有实实在在地压住她，而是腿虚压在她的腿上，但她稍微一动，腿麻得眼泪都出来了。
　　罪孽啊！
　　赵钦宸了然地抬了腿，朝后退出些空间来，很体贴地帮她揉腿。
　　男人的，宽厚的手掌抚在她的膝盖上，隔着薄薄的中裤布料，她能够清晰地感觉到他掌心的温度，烫得她浑身一哆嗦，想避开，但若真的这么做，就太渣了。
　　在刚刚强了对方之后，抽身离开，这么渣的事，周笛雨实在是做不出来。她忍着那股令人蚀骨销魂的不适，任由赵钦宸揉在她的膝盖和小腿之上。
　　赵钦宸那令人着迷，心旌荡漾的低沉的嗓音在她头顶响起，“有没有好点？”
　　他一开口，男子的气息越发浓烈，却并未令周笛雨反感，反而，就好似徜徉在某种令人神魂颠倒的气息的海洋之中，愿意渐渐沉沦，连挣扎都觉得多余。
　　两人对视着，周笛雨的目光有点躲闪，而赵钦宸则毫不掩饰眼中的欲望，定定地看着她，带着些依恋与期盼，似乎只要周笛雨敢躲，就是辜负了他的一片心意，与托付终生。
　　真是好……沉重而又美妙的负担啊！
　　周笛雨有些无奈，最终有点敌不过，垂下眼帘，再次重申，“你放心吧，我会对你负责的！”
　　“那就劳驾王妃了！”赵钦宸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激动，一把握住了她的小腿，周笛雨全身一哆嗦，心慌意乱地抽回腿，避开了他的大掌。
　　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周笛雨抬眼朝赵钦宸看去，果不其然，从他的眼中看到了一抹失落。
　　周笛雨顿感内疚，好在她机灵，很快就为自己的渣做法找到了一个借口，“天不早了，我们该起了，误了今日的大比就不好了。”
　　“嗯。”赵钦宸轻轻地应了一声，他将周笛雨眼中的愧疚看在眼里，很为自己的演技得意。一个女人若是对一个男人生出一种名为怜惜的感情，对这个男人来说，就成功了一半。
　　因此，周笛雨起来了，坐在镜前梳妆的时候，赵钦宸还一副受伤了，百无聊赖的样子，躺在床上，双臂被枕在脑下，一双楚楚动人的眸子盯着周笛雨看。
　　周笛雨从镜子中看到赵钦宸的神色，想到自己怕是真的伤了这个看似很刚猛，实则内心很脆弱的男人的心。
　　对于赵钦宸的脆弱，周笛雨没有任何怀疑。她甚至觉得，一个人表面上越是强硬，内心恐怕会越是柔软，坚强的外壳，是不得不为了保护柔弱的内心。
　　她只让花笺把她的头发在脑后绑了一个马尾，用的是赵钦宸昨日给她梳头的时候用的那根丝线。
　　完事后，周笛雨便让花笺离开，自己亲自拿了衣服，站在床前，有些不好意思地问，“要不，我服侍你更衣？”
　　这点技能，是存留在这具身体的前主的记忆里的东西，周笛雨说出来，还有点不自在。
　　她自己都不太会穿衣服，还服侍别人穿衣服，而且，有点卑微。但，算了，谁让昨天晚上，自己做了那么禽兽的事呢？
　　无论怎么说，赵钦宸现在算是自己的男人了，稍微宠着那么一点，也算不得什么！
　　赵钦宸心里已经喜不自禁，但面上还是只带出了那么一点点喜色，摇着头，从床上起身，“我怎么能让你做这种服侍人的事呢？阿笛，你其实不用内疚的，虽然我这人洁身自好，但你我终究还是不同一些，我其实是愿意的。”
　　赵钦宸是什么神仙男人，周笛雨来到这个古代世界后，还是听了好多耳朵的。虽然世人都说秦王殿下谋略过人，英勇善战，一心为国为民，可也有不少小道消息说他不好，什么不懂情趣，对女性很不礼貌，甚至厌恶女色。
　　周笛雨有时候在想，她认识的人，和别人谈论的是同一个人吗？也有可能，是因为她身份特殊，毕竟赵钦宸欠了她一条人命，所以才没有被他化为厌恶的行列之中。
　　周笛雨绝不承认，有可能在赵钦宸的眼里，自己不是个女人。
　　“你其实不必勉强自己的。”周笛雨跟他说话的声音都不自觉地柔和了十八度，循循善诱，“昨天真的是个意外，我保证以后都不会了。我说过我会对你负责，意思是，在你希望我离开前，我会尽职尽责地扮演好一个妻子的角色。”
　　赵钦宸很想说，昨晚的那种虚拟的意外，你其实可以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但这话，如今说来有点早了。
　　“阿笛，我不是那种人。我很早就听说，茶艺的最高境界就是一把茶壶只配一个茶杯，我就有个愿望，这一生寻一知心人一生一世相伴，便是人生最好的境界。”
　　周笛雨一下子愣住了，一介武夫，说这么有情调的话，真的合适吗？不过，周笛雨为人一向谨慎，在她没有完全了解赵钦宸之前，她肯定不会说这样的话。
　　顶多，只是腹诽一下。
　　周笛雨的手顿了一下，生平第一次做渣事，没想到，居然渣出了天际。人，这一生，谁还没点愿望呢？她猜的果然没有错，赵钦宸这个武夫，内心里是比那些风花雪月的贵公子还要柔软。
　　周笛雨拿起一件衣服，胡乱就往赵钦宸的身上披去，手碰到了他的肩膀，硬邦邦的，充满了极致的力量感。
　　周笛雨很喜欢这种感觉，那种野性的，蕴藏着无所不能的力量的感觉，她想，这样一个男人，在床上的时候，对所爱的女人，也应当是非常极致的，但可惜的是，一来她不是他最爱的女人，二来，昨晚她醉得都断片了，结果啥都没有感受到。
　　赵钦宸并没有真的拒绝周笛雨帮他穿衣服，虽然，她一直在帮倒忙，时不时把他穿好的衣服再扯乱，但两人离得这么近，鼻息之间都是她身上的甜香味，赵钦宸就觉得，这衣服穿一天都值得。
　　半个时辰过去了，外面开始吹起了号角声，周笛雨一看，赵钦宸的衣服还穿得歪歪扭扭不说，一件身熨烫得非常平整的武服如今皱巴巴的了。
　　果然，她也不是服侍人的料。这种细致活儿，她是真做不来。
　　周笛雨有点急了，要喊花笺过来服侍赵钦宸，赵钦宸抬手止住了。周笛雨只好朝后退了两步，看着他自己穿衣服。没有她在旁边捣乱，赵钦宸将才上身的这件穿的歪七扭八的武服脱了下来，换了一身与周笛雨身上衣服颜色相近的衣服，二人才携手一起绕过屏风，去用早膳。
　　周笛雨被他牵着走，倒也不觉得有何不妥。这些天，他们也经常牵手，牵个手而已，昨晚那种负距离的接触都有过，若是扭捏，和今天早上，躲开赵钦宸揉腿的那种举动，又有什么区别？
　　飞龙鸡炖的粥，烤得金黄的肉片，用摊的薄饼包裹，吃起来甚是香。早膳的品种虽然简陋了一点，但周笛雨和赵钦宸都不是挑剔的人，只图个肚饱。
　　“飞龙鸡虽然好吃，但山上有一种松鸡，专吃松果长大，一生都在松树上生活，除非死，才会落地。用红蘑菇炖上一两个时辰，肉质松嫩，味道鲜美，算是一绝。今日我进山就给你打两只松鸡回来。”
　　周笛雨口水都出来了，赵钦宸的眼里含着情，看着她向往之的样子，不由得好笑，抬手抹了一下她的嘴角。周笛雨顿时臊红了一张脸，哧溜一声口水，连忙咬了一大口饼，“王爷注意安全啊！”
　　“没事！”
　　花笺忙在一旁道，“王妃，奴婢今日忙完了，也进一趟山，去采点红蘑菇回来晒干了好炖松鸡。”
　　新鲜的蘑菇虽然好吃，但若是炖汤的话，还是见过太阳的干货要更好一点。
　　“好啊，不过不要太深入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40章 
　　今年元狩山大比的规则,和往年不太一样。因大戎耶律王子也带队要参加。
　　“幸好他没有带女眷过来，要不然，是不是咱们也要和他们比一把？”容溶骑着一匹大黑马,和周笛雨并肩而立,一起看向前面不远处的点将台。
　　台前,站满了参与这次大比的儿郎们,队伍分成了两列,一列是大虞的贵族少年们,一个个鲜衣怒马,壮志凌云，队伍的前面，是秦王和晋王,看来,这次大虞带队的人是他们二人。另一列自然就是大戎的人了，耶律纯换了一柄长剑,挎在身侧，虎视眈眈地看着赵钦宸。
　　赵钦宸斜睨了他一眼，作为两个敌对国经常领兵作战的皇子,赵钦宸颇能够体谅耶律纯的心情，因为他也很想在这次大比的时候，弄死耶律纯人，然后让四兽背锅。
　　元狩山峰高林密，盘踞于大虞境内,横亘于南北之间，将整个大虞一分为二，北至长谷关，南到崇林州,而实则，元狩山只是太苍山的一条余脉。据传，太苍山上的四兽才是真正的神兽，而元狩山里的四兽只是神兽的远族旁支，但即便如此，四兽已经很难得，凶猛异常。
　　“这一次元狩山大比，还是遵祖制，循祖训，大虞和大戎，谁若是能够先猎到四兽之一，谁就赢了。拔得头筹者，若是大虞的人，皇族封王，余者封一品军侯，若是大戎的人……”
　　不待皇帝把话说完，耶律纯便打断了昭武帝的话，“皇帝陛下，若是我大戎的人猎得四兽之一，四兽归大虞，只要皇帝陛下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皇帝有点不悦。
　　“臣只向陛下讨要一个人！”
　　赵钦安一副此事与自己无关的样子，赵钦宸的心里涌上一丝不安，四兽太难得了，赵钦宸担心皇帝会答应耶律纯的要求，而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什么人？”皇帝问道。
　　耶律纯扭过头，遥遥地朝周笛雨这边看了一眼，周笛雨眨巴眼，有点迷惑，这跟她有什么关系？她一个有夫之妇，难不成，耶律纯的爱好有点偏门？
　　“臣要的这个人不是别人，是周家三姑娘。”
　　周家三姑娘是谁？皇帝想了很久才悟过来，顿时一张脸铁青，不过，他不是在生耶律纯的气，而是狠厉地看向周笛雨。
　　轰！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议论声，正如皇帝所想的那样，如果不是周笛雨不守妇道，贵为秦王妃，耶律纯是疯了才会拿一头四兽来换一个有夫之妇？
　　“三妹妹真是好手段啊！不过，姐姐我有点不明白了，秦王殿下是哪里不够好，让妹妹不满足，连廉耻都不要了，和耶律殿下勾搭在一起？”周琴凤是做梦都没有想到，今日还有这样一场戏。
　　赵钦宸挥动长qiang二话不说就朝耶律纯挥了过来，耶律纯早有防备，□□的骏马朝前一跃，避开了这一枪，“秦王殿下，你若是愿意让出王妃，我愿意奉上一座城池！”
　　“大戎的城池本王会亲自去夺！”赵钦宸拍马向前，朝耶律纯撵了过去，顿时队伍混乱起来，皇帝怒道，“宸儿，冷静！”
　　赵钦宸抬起虎目朝台上看去，皇帝顿感头疼，儿子的目光冰冷得可以刺痛人的神经，“宸儿，军国大事，岂容感情用事！”
　　一个不守妇道的贱人，换一座城池，昭武帝在想，若是要托木河城，大虞的边境，最起码可以朝外推五十里，将来大虞的兵据守在托木河城，大虞何患不宁？边境还有何忧？
　　昭武帝一个哆嗦，回过神来，重新对上赵钦宸的目光，昭武帝有种被他看透，灵魂无地可遁的恼羞成怒感。
　　“感情用事？”赵钦宸冷笑一声，环视了一圈大虞的队伍，目光又缓缓地从大戎的队伍上移动，最后定格在耶律纯的身上，“耶律纯，敢拿本王的王妃做赌注？今天你最好祈祷自己猎不到四兽，否则，本王会把你拿去喂四兽！”
　　“秦王殿下，这里还没有你说话的份！”
　　“是吗？如果本王说，大戎若是猎到了四兽，本王的军队从长谷关退出，你还以为本王没有资格和你下注？”
　　“宸儿，你疯了？”皇帝惊得起身怒吼。
　　“我没疯，父皇，在我的眼里，天下江山都没有本王的王妃重要，父皇若是敢打我王妃的主意，父皇就等着大戎的军队在我大虞如入无人之境！”他举起马鞭，一一指着环伺皇帝的文武朝臣们，“你们这些异想天开的狗东西，可都听到了？”
　　别的人有没有异想天开，谢尚琨不知道，谢尚琨刚才的确也很心动，一直到现在都想达成此事，恨不得把四兽送到耶律纯手上，好让他有机会为大虞奉上一座城池。
　　被自己的外孙指着鼻子骂狗东西，谢尚琨的脸上实在是挂不住，冷哼一声，别过了脸。
　　所有人对赵钦宸的印象，还停留在那个英勇善战，谋略过人，一心为国为民守边疆的少年皇子身上，但今天，赵钦宸冲冠一怒为红颜，简直是刷新了所有人对他的认知，肆意狂妄，眼中没有君父和大义，只有儿女私情，为了一个不守妇道的王妃，竟然连家国都不顾，这还是他们的战神王爷吗？
　　周琴凤看着这个有着俊美容颜，威武气质的男人，心如刀绞，原来他是有侠骨柔肠的，只不过，前世今生，他半分都没有用在自己的身上。
　　可是周笛雨明明背叛了他，当了他的王妃了，还和别的男人牵扯不清，当着皇上和满朝文武勋贵宗亲们的面给他戴绿帽子，偏偏，他还这般护着。
　　“三妹妹，你就没什么要说的吗？”周琴凤咬着牙道，好好一个男人，都被周笛雨这蠢货祸害了。
　　“说什么？”周笛雨还没有开口，容溶就冲上前来，将周笛雨拦在了自己的身后，“晋王妃，你不要一副义正言辞的好人模样，谁不知道你以前对秦王殿下情根深种，现在你自己的妹妹被一条野狗咬，你不但不帮衬一把，还跟着落井下石。”
　　周琴凤气得脸都黑了，她二话不说，举起鞭子，就朝容溶一鞭子挥下。周琴凤的实力之强，几乎在女子中占了鳌头，寻常人很难躲过。但容溶不是寻常人，她父亲是大将军，兄长们个个身手不凡，身为将军府唯一的女儿，容溶从小受到的是和兄长们一样严厉的训练。
　　容溶侧身避开，而就在这时，从她的身后伸出一只手来，白皙的肌肤，黑色的短刀，造成了强烈的视觉冲击，熠熠寒光之下，周琴凤那根无往不利的鞭子，在切过短刀的时候，令她感觉到手中一轻，鞭子的另一截如一根草绳般地朝地面滑去。
　　她的宝贝鞭子，居然被周笛雨的短刀给断了？
　　周琴凤看着手中的半截鞭子，好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
　　容溶也惊呆了，她的目光从断鞭挪到了周笛雨的短刀之上，深深怀疑，周琴凤的那条鞭子，莫非只是一根头发？
　　吹毛断发，容溶也只是听说而已。
　　好在参加这次大比的有三泰武院的人，是妙法师太亲自带队，她身为女子队伍的带队人员，自然是亲眼目睹了这一切。妙法师太深深地看了周笛雨的短刀一眼，别人不知道，妙法师太知道，那根她送给周琴凤的鞭子是什么材质所成，铁木腾的根茎熬煮暴晒十遍，编织进天蚕丝中，外面再用一层大青蛇的皮包裹，锁上铁黎子，可谓锋锐无比，也坚硬无比，绝不是周笛雨一把短刀就能削断的。
　　“周笛雨，我跟你拼了！”周琴凤疯了，握着断鞭就朝周笛雨扑了过来，妙法师太一伸手将她拉住了，示意她冷静，又狠狠地看了周笛雨一眼，“秦王妃，如果技不如人就应当坦坦荡荡地认输，而不是用这种上不得台面的手段。”
　　周笛雨再次懵，她到底用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手段？
　　容溶道，“不错，师太，这根鞭子晋王妃有多么宝贝，师太认为，寻常人能够靠近这根鞭子？秦王妃就算想对这鞭子做什么手脚，也没有机会吧？技不如人，就坦坦荡荡地认输好了，恃强凌弱可不是三泰武院的风格。”
　　周笛雨听明白了，原来这颧骨凸出，长得一脸凶神恶煞相的老道姑是在说她动过那个鞭子？真是好笑，她也笑了，道，“一根破鞭子而已，它配吗？”
　　它配我动手脚吗？
　　所有人都听明白了！
　　周琴凤想撕了周笛雨的心都有了，羞辱她的鞭子，简直比羞辱她还令她难堪。一个连武器都保护不住的人，还有什么资格被称为武者？
　　“稍安勿躁！”妙法师太握着周琴凤的大臂微一用力，周琴凤发出一声呜咽的被困的猛兽般的声音，只听妙法师太道，“一根鞭子而已，如何这等沉不住气？”
　　“是师祖赐下的鞭子！”周琴凤不得已，扯谎道，她不说自己是因为一招败在了周笛雨这个废物的手里而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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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妙法师太岂会看不清周琴凤在想什么,但是这个徒儿一向天资聪颖，而且现在又是晋王妃，如果将来晋王继位,三泰武院也会因她而跟着水涨船高,成为天下第一武院也会是意料之中的事。妙法师太自然不会多苛责,用只有二人才听得到的声音道,“会有机会。”
　　是啊,会有机会的,等到周笛雨成为一个死人,谁还会记得她？谁还会记得今日的事？
　　周琴凤的眼中浮起了几成实质的杀意，毫不掩饰。
　　容溶顿时担心无比，周笛雨也看到了,目光淡淡地瞥了周琴凤一眼,再郑重地落到妙法师太的身上，这个老虔婆,实力不弱！
　　她自是没有漏过妙法师太盯着她的短刃流沙看时，那看情人的痴贪的眼神。就算这老虔婆不是周琴凤的师傅，与她不是敌对的关系,就冲着她手中的流沙，这老虔婆也不会放过她。
　　而她，正好也想知道，她如今的身手在这个世界里，到底处于什么样的水平。
　　赵钦宸原本是不打算参与这次狩猎的,但耶律纯居然敢觊觎他的王妃，赵钦宸便生出了要在元狩山将其埋葬的心思。
　　“既是皇兄要参与，那弟弟就不用参加了。”赵钦安朝赵钦宸拱手道，“往年弟弟都参加过,今年弟弟就躲个懒吧！”
　　赵钦安抬起头来时，与耶律纯对了一下眼神，二人的眼中都闪过一抹胜利的喜悦。赵钦宸一个征战沙场的人，不再是五年前那个凭一己之力在元狩山猎到四兽的少年，他的心性已经非常坚定，绝不会喜欢玩这种狩猎的游戏。
　　若是他不下场，他们要如何动手呢？
　　“二弟若是不下场，又如何猎四兽呢？难道二弟想世人一辈子都说二弟是凭借皇后娘娘的枕边风才被封王的吗？”
　　大虞太/祖当年立下祖训，皇族子孙，唯有猎得四兽方才有资格被封亲王，抑或是凭军功封王。
　　开国至今，哪怕是再受宠的皇子，想要被封王，若是没有能耐在元狩山猎到四兽，怎么地也要走个过场去一趟边关，挣点似有若无的军功，为自己撑一撑场面。
　　晋王这种，凭皇后而被封王，还是有史以来头一遭。
　　“噗嗤！”
　　安静的场面上，有人很不合时宜地笑出声来，众人循声望去，不是被人，正是应当被世人嘲笑的秦王妃。
　　“周笛雨，你笑什么？你笑别人还不如笑你自己！”周琴凤的脸色很不好看，秦王是她的夫君，他们未必夫妻一体，但最起码现在是荣辱以共。
　　“我有什么值得可笑的？”周笛雨指着耶律纯，“就凭他跟疯狗一样地狂吠？呵呵，他不过是觊觎我家王爷手中的那柄长qiang，利用女人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这等男人，有何资格和我家王爷争锋？”
　　耶律纯吃惊地看着周笛雨，他的意图被他藏得非常好，天地之间，除了他自己，没有任何人知道他的心思，更被说赵钦安了，他是绝对不会让赵钦安知道的，而赵钦安也只以为他这般拿周笛雨说事，只是为了羞辱赵钦宸。
　　谁知，他的心思居然被周笛雨看得清清楚楚，此时被人揭露出来。
　　赵钦安朝赵钦宸手中的长qiang看去，他是听耶律纯说过，他皇兄换了一把非常了不得的qiang，他一直都将信将疑，再好，还能比得过他皇兄从前那柄吗？
　　但，到了这一步，赵钦安自然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了，他怒而朝耶律纯道，“耶律王子，你休得欺人太甚，你既生出了这等心思，虽碍于两国交往，本王不能要你的命，也不容你在我大虞的土地上做伤天害理之事。”
　　他说完，朝赵钦宸一拱手，“皇兄，弟弟跟你一道！”
　　“随你！”赵钦宸冷漠地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只事先说清楚，“若是你有个三长两短，可别说是本王下手的！”
　　赵钦安自然很没面子，但他一向给人的印象就是雍容大度，谦逊有礼，自是温润一笑，一副不与自家皇兄计较的样子。
　　周笛雨一看他这样，就知道，这人手段高明，也难怪能够哄得原主对他死心塌地。但她也很欣赏赵钦宸的做法，堂堂男人，就算是战斗也应当是在太阳底下，真刀实枪地干，而不是跟个女人一样，搞些蛇蛇蝎蝎的事，说些含沙射影的话。
　　不过，想归想，周笛雨自然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赵钦宸被赵钦安用不入流的手法去陷害，她拍马朝赵钦宸跑过来，“王爷，我跟你一起！”
　　周琴凤简直是惊呆了，这个废物要干什么？自古以来，男人的大比，什么时候带过女人？她一个拖油瓶，居然要跟着赵钦宸，她想害死赵钦宸吗？
　　虽然赵钦安从来没有跟她商量过如何要弄死赵钦宸，但这种事，难道不是显而易见的吗？还有什么时候比这一次的大比，机会更好了。
　　等赵钦宸去了边关，赵钦安再想动手，那就是送人头行为了。
　　五年时间，赵钦宸将大虞的军队，渗透了最起码一小半，这还是在当今皇帝还活着的情况下。
　　这些话，周琴凤是听三泰武院的师傅和师伯们说的。
　　周琴凤有些怀疑，难道说这一世真的不一样了？毕竟，前世，若是赵钦宸有这份能耐的话，他就不会俯首就擒，让赵钦安将他圈禁，最后至死了。
　　赵钦宸连忙张开了手，好似周笛雨是朝他的怀抱飞奔过来。等周笛雨的马头与他的马头挨得近了，周笛雨并没有朝他怀里扑的时候，赵钦宸便握住了她的手，笑道，“阿笛想一起，那就一起吧！”
　　即便周笛雨被耶律纯那般败坏名声，秦王殿下对她也依然如此宠溺吗？
　　一时间，众人脸上的神色纷呈，皇帝很是不悦地咳嗽一声，“时辰不早了，大比开始！”
　　皇帝的话音方落，所有参与的人，连人带马便如利箭一般朝山林中飚射出去。赵钦宸的速度可以倍于这些人，但今非昔比，他身边有了要照顾的人，心甘情愿地落后。
　　谁知，周笛雨一看这般情景，似乎又回到了前世那个组队去打丧尸的时光中，浑身的激情都被点燃，热血都沸腾了起来，后来居上，双腿一夹马腹，眨眼之间竟越过数个马头，一马当先地冲进了林中。
　　周琴凤与谢雨欣对视一眼，两人原本应当是在女队的，但是现在谁还顾得了那么多，若是让周笛雨从她们的眼皮子底下消失了，谁知道下一个机会是在什么时候？
　　周笛雨的腰间缠着妙法师太又送给她的一条鞭子，与谢雨欣一前一后地进了山林，目光锁住那道身影，不停地靠近。
　　“阿笛，进了这林中，要与我寸步不离！”赵钦宸跨马过去，紧随周笛雨身后。周笛雨扭头朝周琴凤二人看了一眼，若是这两人敢动手，她倒是不介意送她二人一程。
　　黄泉路上，两个人也好作伴。
　　“知道了，王爷，你也要小心一点！”周笛雨没有贸然地说赵钦安会害他性命，毕竟，他二人是兄弟，害人家兄弟反目，这种事，她一个外人还是不要掺和的好。
　　跟在赵钦宸身边的人只有十来个。大虞尚武，参与大比的都是公子哥儿，既然敢参与，就要有敢死的觉悟，且大比之中，不允许带侍卫，在猎场里的任何一点收获都必须是自己亲自动手所获。
　　这十来个人并非是赵钦安的人，之所以选择赵钦宸，是因为他们本就是被抓壮丁来凑人数的，赵钦安也没有特别交代他们，因此，他们也不好跟在赵钦安身后，而单打独斗，他们也并没有那个实力，若是能够跟在赵钦宸的身边，活命的胜算要大很多。
　　山林很大，两三百人一旦进入了山脉之中，便如同一把盐被散入大湖。很快，周围除了几只被惊得扑棱棱乱飞的鸟雀，便只有他们这十多个人了。
　　“我们赶紧离开吧！”周笛雨四下里看了一下，赵钦安等人是朝北面方向去了，越是在深山里面，找到四兽的可能性会越大一些。
　　四兽，他们肯定志在必得，但前提是不能在别人的眼皮子底下行动，给人当靶子。
　　赵钦宸一把将周笛雨从她的马背上提了过来，安放在自己的怀里，一提缰绳，朝西北方向奔去，周笛雨的马是赵钦宸选的一匹母马，此时跟在身边，如风一般卷过来，不离寸步地跟在了二人身后。
　　其余的十多个少年也赶紧跟上，不敢落后半步。
　　找到四兽，肯定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大虞建朝以来，每一个找到四兽的无一不是英勇善战，有着赫赫威名的将帅，最近的便是赵钦宸这位战神王爷。
　　朝西北方向行走了半日，赵钦宸在一处小溪边停了下来，他侧耳倾听了一会儿，下令道，“扎营吧！”
　　那些提心吊胆的少年们连忙下马，在山林中骑马并不容易。这些少年们平日里虽然也被家里的父兄按着练功，但也是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们，就算是在平原上骑着跑半天，也要累死人啊！
　　扎营是不可能会扎营的，这些人瘫在草地上，半点形象都不顾了，哭爹喊娘，叫苦叫累，哪里还爬得起来扎营？
　　赵钦宸也毫不理会，这些人是不是烂泥，和他有什么关系？哪怕此时，从山上滚下来一块大石头，把他们全部都碾死，他也不会眨一下眼睛。
　　他翻身下马，伸手扶过周笛雨的腰身，正要将她抱下来，突然耳畔一动，他一把拍向马屁股，大喊一声，“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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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周笛雨身下的坐骑是伴着赵钦宸出生入死过的良驹,战场上勇猛，也特别听主人的话，当即便驮着周笛雨朝前狂奔。
　　这一处在半山腰上,一条小溪从山上蜿蜒而下,旁边是一块平地,一个湖泊如一面明镜般嵌在山峰之间。
　　马儿在湖边停下了脚步,茫然地扭头朝后看去,山石如同雨点一般滚落,赵钦宸手持一柄长qiang如同灵猴一般,几个起落，每一次落下，长qiang便会碎上一块巨石。
　　“走,快走！”他的声音在天地之间响起,他在叫那十多个少年赶紧离开，可是那些少年们早已经被吓得都尿裤子了,有几个胆子大的，连滚带爬地朝下面奔跑。
　　马儿早在巨石滚落下来的时候受惊跑掉了，毕竟不是跟着主人上过战场,得到过历练的马儿，关键时刻，无法做到和黑炎一样镇定。
　　周笛雨从马上下来，她松开黑炎的缰绳，抚摸着它的额头,“关键时候，自己保命，知道吗？”
　　一匹战马，在主人的眼里,是兄弟般的存在，周笛雨可不想黑炎有任何闪失。
　　她朝着赵钦宸冲了过去，虽然赵钦宸在那危急一刻，将她送离到安全的地方，自己留下来，为的不过是那十几个素不相识的人，可是周笛雨依然不能对赵钦宸的危险视而不见。她做不到站在一旁看自己的伙伴涉险。
　　“快点离开！”赵钦宸眼角余光看到周笛雨，顿时紧张不已，“阿笛，不要过来！”
　　“我不会有事！”
　　这种情况下，谁也不能保证自己无事，山顶之上的石头密密麻麻，远远望去，如同密集的怪兽一样，轰隆隆的声音，地动山摇，正个东南坡面上都是滚落下来的巨石，此时的赵钦宸都不敢保证自己能够脱身。
　　“阿笛，不要过来！”赵钦宸的语气里充满祈求。
　　那十多个蠢货，此时终于能够站起身来，朝着赵钦宸开辟出来的一条通道朝外奔跑，就是不知道有几个命大的？
　　周笛雨从一棵大树之上攀升而起，她站在树冠之上，地面上的藤蔓受到了召唤一般，朝她聚集起来，在她的手势指引之下，粗壮的藤蔓在半空中交缠在一起，形成了成人腰身粗的绳索，朝对面的大树蔓延过去。
　　如果说，巨石流就是那山洪的话，那么这一根缠绕在两侧大树上的藤蔓绳索便是拦截山洪的第一条堤坝。
　　“快走！”周笛雨没想到，她的异能力居然差到了这种地步，就这么简单的一次藤蔓召唤，她体内的力量就快全部都耗尽了。
　　这具身体实在是太差了，还有，修炼的时间也不是很多，现在的能力，顶多就是个B+级别。
　　在这样的巨石流中，她要想逃生，并不难，但赵钦宸就不容易了。
　　巨石暂时被拦截了大半，赵钦宸的压力要轻多了。他看到横亘在山腰上的藤蔓，一时间没看清楚是什么，也不知道从何而来，但是与周笛雨有关就是了。
　　虽然不明所以，但赵钦宸的第一反应是，这不能让任何人看到。
　　“阿笛小心！”
　　赵钦宸的身形如同一道光影一般朝那十多个夺命狂逃的少年奔去，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之内，撤离这些人。藤蔓被缠绕在两边的千年古木之上，但架不住上面源源不断被人推下来的巨石，时间长了，哪怕是古木也可能会被巨石的重量带动得连根拔起。
　　周笛雨已经在编织第二根藤蔓了，但速度明显没有刚才那么快，而且能够调集起来的藤蔓也非常有限，能不能起到作用都不好说。
　　她已经力竭，但藤蔓中间出现了明显的纤维断裂的现象。
　　赵钦宸将最后一个少年提溜出来，扔到了安全的地方后，一块巨石便朝他滚了过来。眼看是无论如何避不过了，但一条藤蔓从天而降，捆住巨石，朝外移动一分，便是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对赵钦宸来说已是够了，他一脚踩在巨石之上，一跃而起，脚尖踏在巨石上，朝安全的地带跃了过去。
　　朝后一看，赵钦宸只觉得一颗心都要飞出来了。
　　“阿笛！”
　　他看到周笛雨如同一块白色的绢布，在半空中飘飘扬扬。赵钦宸侧身一转，不顾肩膀上传来的剧痛，用尽平生力气，踩在如洪流般一泻千里的巨石流，丝毫不顾自身安危朝着那片绢布伸出手。
　　周笛雨陷入沉睡之中前，便感觉自己落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身周是不断翻流而下的巨石，但她被人安稳地抱在怀里，她握着藤蔓的手一松，整个人便跌入到了意识的最深处。
　　赵钦宸一手抱住周笛雨，一手握住了从树冠上垂下来的藤蔓，藤蔓很粗，完全可以承载两个人的重量。脚下是如流水般的巨石，头顶是没有遮挡的天空。他抱着怀里的人儿，就这么晃荡在地狱的上空，随时都有可能堕入地狱。
　　就在这时，一块约有城门般大的石头滚滚而下，眼看就要砸在赵钦宸的身上，他忍着肩上的剧痛，脚尖在巨石上猛地一点，身体已经如同一只鹞子一般朝着旁边的大树飞了过去。
　　要的就是这一刻，赵钦宸松开藤蔓，一把攀过了大树，巨石砸在大树干上，树干摇晃，赵钦宸再次趁着这股力道，朝另一边的大树跃了出去。
　　他身上的武服被树枝钩挂得破烂不堪，肩上的伤口露出来，血肉模糊狰狞可怖，背上也无一片好肉，但怀里的人儿却被他护得密实，连一缕纱都没有被钩破一点。
　　最大的那块巨石终于被拦在了一根约有五人怀抱粗的树干之后，停了下来。
　　被吓得两腿瘫软的十多个少年们，只觉得魂飞魄散一场后，意识终于再次归位，人人都是长吁了一口气。
　　他们赶紧朝赵钦宸飞奔过来，围着他，不知道该说什么，眼中崇敬佩服的神色却是如此浓烈，此时此刻，若是让他们跟着赵钦宸去死，也不会有人不情愿了。
　　赵钦宸却是看都没有看他们一眼，而是垂眸看着怀里的人儿，眉头深锁，充满了担忧，而他自己身上的伤，他却根本察觉不到。
　　“殿下，你身上的伤要尽快处理一下了。”衍国公府二公子李傕提议道。
　　赵钦宸这会儿才发现，周围还有这么多人，他皱眉朝这些人看了一眼，若不是这些废物，他的阿笛会出事吗？他有点后悔刚才没有带阿笛离开，而是选择留下来救这些蠢货。
　　“你们还跟着本王做什么？”赵钦宸嫌弃的眼神毫不掩饰，“顺着来时的路回去应该做得到吧？想进元狩山，回去练十年后再来！”
　　大虞的爵位可以说金贵无比，并不世袭，而是各人靠本事赢得。李傕虽然是衍国公府二公子，但衍国公府是没有世子的，这一次他和他哥哥李佩都参与了大比，若是能够在这次大比中，猎到可观的猎物，哪怕他投胎的时候跑慢了几步，也能够获得世子的封号。
　　“王爷，王妃昏迷了，王爷您又受了伤，虽然我等实力不强，但跑腿还是可以的，请王爷允许我等留下来！”
　　赵钦宸才不管他们留不留下来，这里是不能再呆了，不知道下一刻，会有那一块石头再落下来，然后形成雪崩一样的反应。
　　赵钦宸抱着周笛雨朝湖边走去，黑炎边吃着草边等着主人，一看到主人过来，低嘶了一声，便迈开蹄子跑了过来。
　　赵钦宸将周笛雨妥善放在马背上，然后再一跃而起，肩头和后背的伤被撕扯得生疼，他毫不在意，再次将周笛雨搂在怀里，马儿驮着二人朝前走去。
　　周笛雨的马也很快追了上来，跟在旁边。
　　被惊跑的马儿三三两两地回来了，少年们找到了自己的马，一刻不敢停留地追了上去。
　　但还是晚了一步，赵钦宸已经不见了踪迹。
　　“现在怎么办？”承恩伯府的公子孟恒焦急地问道，他们必须跟着赵钦宸，否则，一到了晚上，哪怕是这离山林边缘不远的地带，也是危险至极。
　　赵钦宸抱着周笛雨在一处山洞栖身，他坐在地上，周笛雨被他搂在怀里，后背靠在嶙峋的山壁上，被刺得生疼，但他就好似那块肉不是自己的，他低头看着周笛雨安详的睡颜，“阿笛，你会醒过来的，是不是？”
　　他抚摸着周笛雨的玉颜，少女冰雪玉肤，娇嫩无比，他轻轻一抹，手上的血污便沾在了少女的脸上，赵钦宸盯着看了一会儿，有些克制不住，低头，轻轻地吻着，舌尖将那血污舔尽。
　　周笛雨不过是精神力耗尽，脱力而晕了过去，她醒来的时候，一缕阳光正好照在她的脸上，她睁开眼，看到一颗垂下来的脑袋，俊美无俦的一张脸，眼下是一片青色，面色如纸，苍白中透着一点金。
　　山间虽冷，但周笛雨感觉不到一点凉意，相反，抱着她的这具身体如同火炉一般。
　　周笛雨心头一跳，摸了一把男子的额头，果然烫得可以煎蛋了。
　　周笛雨连忙要从他的怀里出来，却被他抱得更紧了，眼睛也没有睁开，嘀咕道，“阿笛，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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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这处山洞非常浅,可能是昨晚赵钦宸仓促之下才选定的。
　　周笛雨的力道不够大，她不太搬得动赵钦宸。洞外进来几个少年，“秦王妃,殿下交给我们吧,王妃想把殿下挪到哪里去？”
　　“那边！”周笛雨指着靠里的一块石头,昨天夜里黑,赵钦宸想必没有看到那块可以用来平躺的石头,又或者,他看到了,只是没有余力挪过去，这才在洞口将就了一下。
　　石头上被铺上了一层枯草，赵钦宸被放在上面。
　　周笛雨欲去外面找点草药为赵钦宸治疗,但她不放心把赵钦宸一个人放在这里。两个少年也看出她的疑虑了,“秦王妃，我叫孟恒,是承恩伯府的，这位是李傕，是衍国公府的,这次我们这些人若不是因为殿下，肯定死于非命了，殿下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我们对殿下感激不尽，请王妃相信我等！”
　　这世间恩将仇报的多了去了,她夫妻昨日九死一生，害他们的人都是赵钦宸的至亲，周笛雨不可能凭两个少年几句话，便信任他们。
　　“殿下不需人照顾,请你等离开这山洞，退到一里之外的地方！”为了赵钦宸的安全，周笛雨道，“若非我召唤，你等不要靠近山洞，否则，我将不客气！”
　　周笛雨一向很少威胁人，因为威胁往往没有用，且是最没有意义的一种攻击方式。但此时，她也顾不了这么多了。
　　等众人退出后，藤蔓如同有知觉一样，慢慢地爬了起来，将整个山洞都遮挡得严严实实，且一直处于一种蓄势待发的样子，只要有人靠近，都会发起攻击。
　　好在，山洞外的草药很多，周笛雨很快就找到了自己想要的。她用刀割下了一截木头，三下五除二便跟削水果一样，削出了一个木碗。
　　周笛雨舀了一碗水，和以前一样，凝炼出了药汁，喂给赵钦宸喝。
　　赵钦宸身上的伤没有得到及时救治，以至于感染发烧。他烧得迷迷糊糊，突然清凉的液体入口，顺着喉咙滑下去，他全身就如同久旱不雨的沙漠，甘霖降下，舒畅无比。
　　“水，水！”喝了一碗，赵钦宸还要喝，周笛雨看着他干裂的嘴唇，失血而苍白无比的脸，一抹心疼划过，这种感觉令她陌生，但也不反感，“很快就来，马上！”
　　她说完，又折身回去舀了一碗溪水，将里面的杂质提炼之后，再喂给赵钦宸喝，如此，赵钦宸喝了三碗水，这才又沉沉睡去。
　　到了下午时分，周笛雨坐在洞口，看着光线慢慢地滑过山林，雾气冉冉升起，山坡上少年们打了猎物回来，燃起了火堆，肉香飘了过来，周笛雨感觉不到饥饿，杀意在心头酝酿，便如着雾岚一般，弥漫了她的心间。
　　别说这一次自己也差点遭殃，就算没有波及到她，但说赵钦宸是她的人，差点死了，依周笛雨的性格也是不会放过他们的。
　　这一刻，周笛雨才算真切地感觉到了什么是夫妻，什么是夫妻一体。一起并肩战斗的伙伴尚且要生死与共，更别说世间夫妻了。
　　“阿笛！”赵钦宸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周笛雨等了一整天，心焦不已，闻声，已是一跃而起，朝他跑去，“王爷，你醒了？”
　　“阿笛！”赵钦宸要起身，周笛雨已是扑了过来，她欢喜不已，“你总算是醒了！”
　　赵钦宸的脸色还是不太好，但他退烧之后，精神尚可。
　　“饿不饿？”周笛雨问道。
　　“嗯。”
　　烧烤的肉香从洞外飘了进来，赵钦宸重伤之后，体力消耗极大，此时已是饥肠辘辘。
　　周笛雨出去时，正好一条獐子腿烤得差不多了。看到周笛雨来，孟恒忙将獐子腿递过来，“王妃，这是刚烤好的，我们准备给王妃送过去。”
　　周笛雨自己其实也饿了，她“嗯”了一声，接过了獐子腿的肉，见其中有个少年的腿伤了，血直往外冒，她随手扯过了一把草药，递给那少年，“敷在伤口上吧！”
　　“呃，啊，好！”那少年忙不迭地接过来，受宠若惊，敷在腿上后，伤口果然不流血了，看着进洞去的少女的背影，只觉得，那就是个谪贬九天的仙女，也只有战神王爷才能配得上。
　　“这是什么药啊？这草药果真这么有效？”
　　这些空有一身功夫，没有任何野外生存能力的少年们，赶紧凑过来看是什么草药。
　　经过此难后，众人都知道，想要在元狩山这种地方活下去，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从现在开始，他们必须提起一百二十个心，而且抓住一切机会学习野外生存的知识，方才能把这几天熬过去。
　　抓四兽，这些曾经天真的少年已经不做奢望了。
　　“阿笛先吃！”
　　尽管饿了，但赵钦宸却对着递到自己面前的食物摇摇头，目光殷切地看着周笛雨，他眼中的深情毫不掩饰，带着希翼的光，就算周笛雨避开他的目光，他也不失望。
　　他的脑子里刻印着他危险的一刻，周笛雨义无反顾地朝他跑来的样子，步履的急切不假，眼中的担忧不假，差点为他送了命也不假。如果周笛雨这辈子都不可能爱上他，就冲着她愿意与他患难共死，他都应当知足。
　　周笛雨从獐子腿上撕下一块肉，递到赵钦宸的口中，“我们一起吃吧！”
　　“好！”赵钦宸咬了一小口，剩下的，周笛雨也不讲究，塞到了自己的口里。两人共吃了一块肉，赵钦宸很满足，他细细地咀嚼着獐子肉的味道，看着周笛雨鼓起的腮帮子上下移动，她的身上一点都没有贵女的那种娇气，似乎很适应这种野外生存的方式，不抱怨，有很多办法，也很有信心去应对当前的困难。
　　以她的身份，她本该锦衣玉食，此时应当和那些贵女们去安全多了的地带狩猎，轻松玩耍。
　　周笛雨看出了他的心思，“那边已经有人在搜寻我们了，如果没有找到尸首，他们不会轻易罢休。还有我大姐姐那些女人应当也不会轻易放过我，进来前，我就有所察觉，这个战场，不一定是他们的战场，也可以是我们的主场。”
　　“阿笛，你不怕吗？”赵钦宸自己都曾经怕过，他不怕死，他只是怕一个人孤独地死去，最后谁都不记得他曾在这个世道活过。
　　“不怕，王爷怕吗？”
　　“有阿笛在，我不怕！”
　　“别怕，有我在，你不会死！”周笛雨揽过他的肩，轻轻地拍了拍，“人这一生，有个敌人，其实是一件好事，最起码，你不会孤单，不会放松警惕，会活得很有质量。”
　　这是什么安慰人的话？但不知为何，突然之间，赵钦宸心头的那些不甘，憋屈，愤懑的情绪突然就消散了，是啊，有那么多被记挂在他心头的人，也有那么多记挂他的人，他果真是一点都不孤单，时时刻刻就想着怎么从他们的手里活下去，今后，他还要想着，怎么样绝地反击。
　　他的阿笛，果真是与众不同。
　　元狩山在皇帝到来之前，就已经有人悄悄地潜入了。朝北面的山头，不光是赵钦宸走的这一条路，基本上所有的路全部都被守住了，无论赵钦宸走哪一条路，都会受到人的攻击。
　　如果是赵钦宸一个人，哪怕是带着周笛雨这个废物，赵钦宸都很难涉险。
　　“你说，如果秦王殿下不管那些人的话，会不会……”
　　火堆旁边，火光中，耶律纯举着一个羊皮袋，将里面的酒往口中灌，他的眼睛盯着西北面的山头，动静那么大，不知道那个男人会不会死？耶律纯非常担心，一旦赵钦宸活下来，就轮到他们的死期了。
　　“不会！”赵钦安极为享受地笑道，“我那个皇兄，最是个面恶心善的人，那十多个人，哪怕他知道是我故意丢给他的，他便是自己死也不会让那些人死。”
　　“那就好！”耶律纯举着酒与赵钦安碰了一下，“殿下，可知道为何我愿意找你合作，而不愿与令兄合作吗？”
　　赵钦安笑笑不答，他知道耶律纯要说什么，而实际上，赵钦安也知道，就算耶律纯给出再优越的条件，皇兄也不会与他合作。
　　“因为殿下是聪明人，知道审时度势，而令兄不是！”
　　耶律纯果然很会说话，一下子就取悦了赵钦安，“这话，怎么说？”
　　他第一次听到有人说皇兄不会审时度势的。不过，他喜欢有人说她的皇兄不如他。同是嫡子，就因为他比皇兄晚生了两年，他就应当一直都活在皇兄的阴影中，任由世人将他与皇兄做比较，事事都不如皇兄吗？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不是不会审时度势是什么？我相信，凭秦王殿下的身手，若他能够不顾忌那些人的性命，我们还真拿他没有办法！”
　　赵钦安的脸色顿时不好看，火光跳跃中，他的俊脸显得有点扭曲。这算是什么赞美？这不是明摆着在说皇兄仁义，而他们联手都斗不过皇兄吗？
　　赵钦安不悦，但眼下，他和耶律纯是结盟，若是起了内讧就不好了，便又是一笑，不置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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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补漏章）
　　（补漏章）
　　论起来,赵钦安也是翩翩君子，丰神如玉，一举一动都有着不同凡响的尊贵气质。此时此刻,他虽然在山野之间坐着,伴着火堆,但一身白衣,一条腿曲起,手肘搁在上面,酒袋子在他的手上晃来晃去。从侧面看去,光影下的剪影是如此美好，般般入画。
　　周琴凤自是与赵钦安一起。在周笛雨入了赵钦宸的队伍的时候，她也有样学样地跟在了赵钦安的后面。她与女眷们在一起,中间隔着一个火堆,与赵钦安遥遥相对。
　　和她同来的京城贵女们将羡慕的目光投向她，也拿倾慕的眼神看向赵钦安,但周琴凤知道，这是因为这里没有赵钦宸的缘故。
　　那个男人才是生了一张好容貌，他从来不会去可以摆弄什么姿势神情,他如日月清风一样自然，不论是五年前那恣意放纵的少年，还是如今深沉稳重，摆着一张冷脸，让人无法一探他内心的青年,他越是如冬夜里在世界上空诡谲的云，越是让人望他一眼便刻印在心，无法自拔。
　　世人都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最好的。于周琴凤而言，也是如此。
　　她甚至都有点后悔当初自己出了那馊主意，与三妹妹换婚了，如若不然，如今，得其宠爱的人，便会是自己。
　　她想象着，此时此刻，周笛雨与赵钦宸在这深山之中，又是如何患难与共？不，周笛雨不过是个废物，有资格与赵钦宸那样伟岸的男子患难与共的，只有自己。
　　赵钦安的一个侍卫从黑暗处走了出来，虽然说，大比的时候，任何人都不得带侍卫，但这条规矩执行起来会很难。有些侍卫是选自贵族子弟，而参与大比，又不会限制人的出身，每一年的大比，都不乏寒门子弟参加，别说贵族子弟了。
　　参与的人，大可说是自己想参加，进来之后，听命于谁，就不能规矩能够干预的了。
　　“殿下！”这人摇摇头，赵钦安的脸色顿时就暗沉下来了，虽然明明知道，那样的阵仗，想弄死赵钦宸还是有点难，但赵钦安还是很失望。
　　耶律纯也看懂了，没有说话，兀自灌了一口酒，自嘲一笑。
　　“都搜过了？”
　　“搜过了，还死了几个兄弟。”
　　有的巨石根本就没有停稳，稍微一动，巨石便滚落，他们一时避之不及，只能被巨石碾死。
　　赵钦安没有问死了几个兄弟，对他而言，死了的都是废物，“那边死了几个？”
　　侍卫低头半天都没有说话，赵钦安也明白了，但他还是想亲耳听一听，那侍卫见躲不过，只好道，“没有发现尸首。”
　　也就是说，赵钦宸那边没有死人，而他们的人反而死了好几个？
　　“现在怎么办？”耶律纯心里已经有了算计，但这里毕竟是赵钦安的地盘，他自然还是要问赵钦安的意见。但，在耶律纯的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念头，指望赵钦安，恐怕今年的年都不用过了。
　　“他们的人少……”赵钦安沉吟道，“晚上不宜动手，不如明天一早，不管他们准备走那条路，还是逃不出我们的手掌心。”
　　“已经到了这一步了，殿下不会还想不露面吧？若是殿下不想露面，本王倒是不怕。”
　　赵钦安警告地看了耶律纯一眼，大戎与大虞是多年宿敌，耶律纯当然不怕露面了。不过，事情到了这一步，赵钦安也不打算再藏着掖着了，太子之位，他势在必得，而赵钦宸一天不死，他一天都不能登上太子之位。
　　“他们那边有人受伤了。有一块石头上，有血。”侍卫补充了一句。
　　最好，受伤的这个人是赵钦宸。
　　山林外的天空，已经泛出一点鱼肚白了，经过了一夜的休整，赵钦宸的脸色看上去要好多了。他稍微一动，便全身都陷入到了僵硬之中，垂眸一看，怀里蜷缩着一具柔软的身体。
　　也许是因为怕冷，周笛雨的后背紧紧地贴着他，身体上的温热，透过衣料透过来，似乎能够感觉到这具身体的滑润，淡淡的香味随着她身上的热气散发出来，拼命地往他的鼻子里钻。
　　外面，鸟鸣声阵阵，远处，有野兽的吼声，响彻山谷。
　　周笛雨从睡梦中醒来，她盯着眼前的山洞，看了良久这才翻身而起，扭头看身后的男子，脸上并无两人同塌而眠的尴尬。
　　野外没有那么多讲究，最为关键的是，赵钦宸是她名正言顺的男人，她要是顾忌这个，也就不会在昨晚睡在他的身侧了。
　　赵钦宸也是一派安然，只不过，耳根处的红，暴露了他此时的心情。
　　好在，周笛雨并没有留意，她虽看到了赵钦宸脸颊耳根处不自然的红，单纯地以为他是不是又在发热，抬手抚摸了一下他的额头，温度正常，但也不是个好征兆。
　　“我去给你弄点吃的，然后再喝药。”
　　空腹喝药不好，不过，如果是周笛雨自己，她肯定不会如此讲究，但对身边的人，她一向看得比自己还重。
　　周笛雨正要起身，赵钦宸一把握住了她的手腕，“阿笛，我没事，先不管这些。”
　　他看了一眼透过藤蔓，外面照进来的晨曦，“昨天，赵钦安肯定会去出事的地点看过了，今天，他肯定会采取行动。他们人多，我们人少，而且外面的人都不顶事。”
　　“不怕！”周笛雨半点都不放在心上，“你现在先养伤，万事都把伤养好了再说。有我在，不会让你再有事，他们人多又怎样？”
　　到了山林之中，她就是王者。
　　外面的那些拖油瓶也不完全是拖油瓶。周笛雨出去的时候，他们已经又升起了火，烤好了食物，连水都备好了。
　　周笛雨也不怕他们做手脚，入口的不管是食物还是水，周笛雨都会用感知一遍，没有危险，她才会吃下去或是让赵钦宸吃下去。
　　孟恒紧张地看着洞口，周笛雨端着水，拿着草药和烤好的一条黄羊腿进去了。他捏了捏手中的空袋子，趁着人不注意，扔进了火中，化为灰烬。
　　周笛雨在门口停下了脚步，朝外面看去，没有略过孟恒的动作。对于孟恒，她只认识他的长相，是一个很殷勤的少年，比起他的同伴来说，要灵光很多。
　　她的眼中闪烁着阴沉的光，一顾寒意浮上来，最后用看死人的眼神看了孟恒一眼。
　　在孟恒有所察觉的时候，她很快收回了目光。孟恒朝洞口看去，什么都没有看到。或许，方才，从洞口透过来的那缕寒意，仅仅只是他的错觉而已。
　　孟恒没有多想。
　　“怎么了？”
　　赵钦宸最深的一道伤在肩膀上，并没有伤到筋骨。这点伤，哪怕不是在战斗中，只是在边城，也会被赵钦宸忽略掉，根本算不得什么，上点药也就过去了。
　　除了濒临死亡的那两次，赵钦宸从来不知道养伤两个字怎么写？
　　但现在，他就肩上一点小伤，居然就来了一场高热，还被他的王妃强制限在洞里养伤，和女人坐月子没什么区别了。
　　周笛雨过来，在他旁边坐下，先将羊腿给他撕了一块喂给他吃了，又将药碗递给他，“方才，有人在我们的食物和水里下了药。”
　　正在喝药的赵钦宸连犹豫都没有，依然将碗里的药一饮而尽。他抹了一把嘴，看向周笛雨，没有问自己吃了喝了会不会有事，而是问道，“是谁？”
　　周笛雨这才想起来该问问这个人怎么回事了，笑道，“你就不担心？”
　　赵钦宸摇摇头，“虽然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发现的，但我相信，你既然敢给我吃，给我喝，就证明你给我的食物和水都是没有问题的。”
　　周笛雨好笑，这人倒是很信任她。伙伴之间的信任让周笛雨非常愉悦，她兴高采烈，以至于没有看到赵钦宸眼中那毫不掩饰的深情，“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过，他就在我们的队伍中间，应当是奸细。”
　　孟恒很快就看到了晋王那边的人留下来的痕迹。这证明，他们早就已经圈定了秦王他们，包括潜伏到秦王身边的他自己。
　　三面的山头上应该都有晋王和大戎的人，这一次，他们猎四兽固然重要，但这个目的很显然要排在将秦王灭掉之后。秦王是他们共同的敌人，非常强大，单靠他们其中的一人，想要得手，老天帮忙都不一定能够成。
　　而联手的话，就不一定了。谁能想到，这一次大比，会是秦王的死期呢！
　　想到秦王的战功，最近三年来，有秦王在边疆，大戎不敢越雷池半步。不是没有挑起事端，而是，反而给秦王送了不少军功，大戎的将领们对秦王有了心理阴影之后，不得不放弃了长谷关这条最便捷的通道，在高山峻岭，雪地沼泽之地寻找其他可以入侵大虞的关口。
　　秦王，说是如今大虞的神柱，并不夸张。这样一个战神般的传奇人物，将埋骨于这青山之中，怎么不叫人唏嘘？
　　孟恒很快收起了情绪，赵钦安选他，也不是没有道理，比起同龄人，孟恒要成熟沉稳很多。
　　先太后出自孟家，昭武帝继位后，皇太后不及被册封，就大病了一场，几乎丢命。承恩伯夫人因进宫为太后侍疾有功，而被恩准嫡子承爵而受封为世子。
　　承恩伯府大约是大虞开国以来，唯一一个这么轻易就被册封世子的勋贵。而皇帝也被天下人称颂至孝。
　　孟恒不能忘记，他第一次进宫见姑祖母，那个站在偏门后面，冷冰冰地盯着他们看的少年有多么可怖。当时的赵钦宸只有五岁模样，可是一双凶兽般的眸子里，是与他的年龄并不相符的冷然与杀意。
　　这样一个人登上九五之位，将会开启天下人的噩梦。
　　孟恒心里除了激动，没有任何其他的情绪。他来之前，父亲就已经找他谈过了，只要他能够做到，他就能去为他求一个骠骑将军的爵位。
　　他问过父亲原因，若是秦王没了，大虞会怎样，大戎会不会来犯？
　　父亲说，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秦王在武将中的威望很大，晋王的爵位都是皇后求来的，长此以往，就算所有的文官支持晋王，若是秦王竖起反旗，这天下于秦王而言，就是囊中物，一旦秦王得势，他们承恩伯府这一脉可能就要跟着皇太后倒霉了。
　　太阳慢慢地升起来了，晨曦照耀在山林之中，雾霭将阳光折射出了道道金光，光线越来越亮，落在地上，铺散出点点光斑。
　　看似很宁静，阳光明媚的早晨，也并没有任何预兆，但在任何人的心里都蒙上了一层紧张的气氛。
　　赵钦宸和周笛雨并没有从山洞里出来，但所有人的眼睛都若有若无，不时地瞥向洞口，各自心里都有想法。
　　但毫无疑问，都感觉出来了危机。
　　毕竟前天的那一场巨石流，依旧让这些从未真正经历过危险的少年们心有余悸。
　　谁都很清楚，这一次大比，本质上成了秦王和晋王之间的大比。而他们，好死不死地站在了秦王这一边。或者说，他们其实是没有被晋王选中的人。
　　而秦王，会要他们吗？
　　周笛雨准备安顿赵钦宸，然后出去。作为野外生存之王，前世二十三年的时间，就有十三年是躲避在山林中避难，逃避丧尸的山林之王，周笛雨从昨夜就感知到了周围的危险。
　　赵钦宸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我们一起！”
　　“你的伤还没有好！”周笛雨要抽出自己的手，但赵钦宸用的正是他那只伤了手臂的手，她稍微一用力，便妥协了，很显然是不想他的伤口再次崩裂。
　　缝针什么的，太过奢侈，就算是前世末世的时候，周笛雨他们受了伤也很难找到很好的医疗救治，好在，那时候很多人类都被逼生出了异能，其中就有光异能和水异能者，担当了白衣天使的职责。
　　她的异能水平并不高，找到的草药虽然有效，但无论如何也需要时间才能够慢慢痊愈。
　　赵钦宸的目的达到了，他的伤是周笛雨的软肋。意识到这一点，赵钦宸很高兴，他低着头，不让周笛雨看到他噙在唇角的笑意，更不让她看到自己洋溢在眼中的得意。
　　“阿笛，我必须跟你出去，外面还有十多个人，虽然他们不是投奔我而来，但你也知道，我不可能会放弃他们。”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赵钦宸不想自己这么快就撕掉在周笛雨眼里心中，披在他身上的那层仁义的皮囊，他希望最起码不是现在，他仍然是周笛雨心中心存大义的英雄。
　　曾经，他对老百姓口中的称颂非常不屑，甚至还很嘲笑他们的愚昧和无知。他之所以驻守在边城，并非是为了保家卫国，不过是心中对自己的放逐，是厮杀在枪林弹雨中的快感，是收割人命时那内心的平静。
　　但现在，他有些感激他们了，若非如此，阿笛应是不会接受换婚，也不会对他如此维护的。
　　既是如此，他顺手救那些少年一把，也未尝不可。
　　赵钦宸说得很有道理。周笛雨并没有半丝怀疑。其实，周笛雨是个很自我的人，在末世生存下来的她，也并没有太多的同情心和大义感，但也不妨碍她欣赏这样的人。
　　她点点头，大不了，自己多照顾他一点，有危险的时候，她出手快一点，避免让赵钦宸动手而崩裂伤口。
　　秦王夫妇一起站在洞口，少年们吃惊之余，全部都站起来了。虽然，周笛雨并没有说下药的是谁，但赵钦宸的王者之眸巡视了一圈这些少年之后，目光在孟恒的脸上稍作停留，就知道，下药的人，是孟恒。
　　孟恒一哆嗦，但他很快回过神来，虽然不解为何赵钦宸和周笛雨为什么还没有死，但他知道，任务失败了，当务之急就是掩饰自己，决不能让对方看出任何端倪来。
　　那药，不是说可以撂倒一头牛吗？为什么他们没事？难道说，他们没有吃也没有喝？可又是为什么，一夜过后，谁会不饿呢？
　　孟恒不需要去给赵钦安送信，因为如果赵钦宸夫妇死了，他就需要去给他们送信，让对方撤了包围圈，来两个人收尸，而他们十多个人将会有机会跟着赵钦安去猎四兽，运气好，他们中会有人有所收获，拿猎物去换取奖赏，或入禁军编制，或进五城兵马司，或往边疆的某一个军队，在那里继续建功立业。
　　最幸运的人便是能够猎到四兽，得以封爵，人生起点便是巅峰。
　　孟恒自然是想逃的，他的任务失败，已经不适合留在赵钦宸这边。至于失败的原因，孟恒不敢去想。他甚至开始怀疑，晋王和大戎王子那一方，就算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也未必能够赢。
　　“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愿意跟着我的人留下，其余的人，顺着这条路笔直朝前走，两个时辰后，就能出这片密林，来年你们可以再来！”赵钦宸指着正南的方向，深邃的眼睛平静，黝黑，如同夜空下的大海，深不可测。
　　有人离开，他们的确是怕了。在这种局势并不明显的情况下，不是人人都有魄力去赌。赌赢了不一定是好事，秦王最终还是要回到边城，他们留在这里，晋王不会让他们好过。
　　赌输了，晋王更不会放过他们，从他们落选的时候就注定了，晋王并不想要他们，又何必贴上去呢？
　　孟恒的脚步稍微一动，但他还是忍住了，他担心这是一次阴谋，秦王是想清算。一个十五岁前往边城，整个战斗生涯中没有一笔败绩的战神王爷，会是善茬？
　　周笛雨看似眼望前方，实则，一直分了一缕眼角余光给孟恒，她虽不知道孟恒的名字，但认识，记住这人的气息就够了。
　　最后，只剩下了五个人，孟恒，李傕，其余三个是武将之子，一个是容溶的哥哥容湛，是个很帅气的年轻人，浓眉大眼，脸上一股英气，另外两个分别是吴鹏和钱晋。
　　吴鹏的父亲曾经是萧鼎的前锋，长谷关一役，他身中数箭而亡，被射成了刺猬，死状极惨。原本赵钦安极为欣赏吴鹏，毕竟是拥有一身勇武之力的吴枫的后代，但吴鹏并没有接受赵钦安抛过来的橄榄枝。
　　大戎与吴鹏有血海深仇，家国之恨不允许他与赵钦安为伍。
　　至于钱晋不被赵钦安看中的缘故也很简单，钱晋，一个无名小卒而已，再加上，他还是来自圣通武院这种不入流的地方，自然不可能入赵钦安的眼。
　　原本的团队就不大，此时，加上赵钦宸夫妇，只剩下了七人团队。
　　赵钦宸再次看了一眼留下来的几个人，问李傕，“本王记得你是衍国公府的，确定要留下来？”
　　“是的，秦王殿下！”李傕不明白赵钦宸为什么要这么问他，生怕秦王不相信自己，“殿下，我也没别的想法，我就是想看能不能打几只黄羊兔子，向陛下证明，我有入伍的资格。”
　　“你想入伍？为什么？”一个京中贵公子，又不是那等吃不饱饭的贫民，入伍是想吃饱肚子。
　　“建功立业啊！”李傕挠了挠头发，不好意思一笑，“我其实很敬仰秦王殿下，也想保家卫国，这才是身为男儿应当做的事。”
　　真是一朵没有不知道风吹雨打为何物的温室花朵！
　　周笛雨默默地摇了摇头，以为打仗是过家家呢，不过，不管怎么说，有这样的雄心壮志，也挺好！
　　赵钦宸的目光在孟恒身上稍做停留，孟恒的腿便一软，这股从赵钦宸眼中爆射出来的威压，如有实质，重若千斤，孟恒的后背便窜起了一股凉意，冰寒至极，朝着全身的血液冻结过去，死亡的威胁笼罩在了他的头上。
　　难道说，秦王殿下已经怀疑上他了？
　　“殿下，我们可能已经被包围了！”孟恒忙上前一步，说话有点喘气，他心头的紧张无法掩饰。
　　死到临头的时候，孟恒才明白，自己把一切想得太过简单。
　　小时候，母亲一而再再而三地教导他，天上掉不下馅饼，但凡馅饼落下的地方都有陷阱。他是承恩伯府的庶子，很不起眼，父亲将这个任务交给他的时候，他喜出望外，以为自己多年的表现终于入了父亲的眼。
　　他也的确太小看了秦王了。
　　赵钦宸朝外踏出的脚步停了下来，眯着一双眼睛看向孟恒，孟恒在这双凌厉的凤目注视下艰难地咽了一口口水，“殿下，我怀疑我们的行踪有人泄露。”
　　他这么一说，其他的四人都警觉起来，盯着孟恒。
　　“你认为是谁？”
　　孟恒略松了口气，朝李傕一指，也不敢抬头，“我怀疑是他，昨晚，我看到他离开我们偷偷地跑出去了一会儿。他一定是在那个时候去通风报信了。”
　　“那他方才为何不走？”
　　赵钦宸充满了磁性的嗓音，在幽深的山林之中，如同大提琴的低鸣一般，扣动着周笛雨的心弦，撕裂着孟恒的灵魂。
　　周笛雨这才发现，自己其实对这个同床共枕过的男人一点儿都不了解。她很轻易地就被他温柔的外表迷惑，很容易就忘了，他是个征战沙场的老将，一旦温柔收敛，一身杀伐之气，连周笛雨都为之惊恐。
　　似乎感受到自己的气势外放，让他的小王妃有点害怕了。赵钦宸伸手搂过了准备朝外挪一挪的周笛雨，他低下头，周笛雨正好看过来，四目相对，周笛雨似乎看懂了他的眼神，他在说，别怕我！
　　周笛雨一笑，没有怕啊，莫名觉得还很帅气。
　　穿越而来，虽然抱住的不是金大腿，但伙伴不给自己拖后腿，周笛雨很满足啦！
　　“他，他不走是因为，是因为他……他一定以为刚才殿下让他走是圈套，时候铲除异己。”孟恒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自己原来如此机灵，关键时候，他想出了一个如此高明的借口。
　　所谓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半真半假才最让人信赖。他自己方才不走，也有这方面的考量。
　　“你放屁！”李傕气得暴起，朝孟恒扑了过来，他一向很瞧不起孟恒，总觉得他做事不太有底线，没想到，一个人居然可以卑劣到这种程度。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45章 
　　孟恒是庶子,他生母走得比较早，能够在承恩伯府一干庶子中脱颖而出，与他自身的努力也分不开。
　　李傕很显然不是孟恒的对手,孟恒抬起一脚朝李傕踢了过去,李傕侧身避开,手中的长剑朝孟恒刺过去,但这一刺,仅仅只能起到防御作用,以攻为守的招式也并不高明。
　　这就是这个世道的武功吗？
　　还是说,这两个人的实力本就不强？招术都太过花俏，必杀技太少。对周笛雨而言，对敌的过程中,任何一招不能对对方造成伤害的攻击都是浪费体力。
　　孟的连环踢是绝招,孟恒不等这一脚落地，另一脚已是甩了出去,直击李傕的咽喉，一招锁命，凌厉无比。
　　可是,就在这时，一根藤蔓不知怎地就缠上了孟恒的小腿，他一脚踢出去气势有多恢弘，受到的攀牵就有多大，一个趔趄朝前,直直地将自己送到了李傕的剑下。
　　长剑穿过他的右胸刺入，利刃刺破皮肉的声音传来，在这静谧的山林清晨，如同魔鬼的手,紧紧地拽住了少年们的心。
　　谁也没有想到，原以为只是过几招的事，最后竟然出了人命。
　　李傕连鸡都不曾杀过，鲜衣怒马，争风吃醋的时候，虽然吼过狠话，口口声声说“弄死你”，但也仅仅只是说说而已。虽然一心想着要上战场，效仿战神王爷，建一份功业，博一场名利，但幻想中从来没有流血与人命。
　　李傕握着剑的手一松，他呆愣的眼神中，孟恒睁着一双不肯闭上的，不敢置信的眼睛，朝后倒去。李傕的灵魂似乎脱了这具□□，飘荡在半空，木然地看着自己和孟恒，身体失去了所有的感知，连恐惧都没了。
　　最先回过神来的是吴鹏，他倒抽了一口凉气，看了一眼李傕，深知这恐怕是误伤，谁能想到，必胜的孟恒突然之间就被藤蔓绊住呢，说起来，孟恒是自己撞上了李傕的剑？
　　此时的藤蔓的确还在孟恒的脚上，并非呈缠绕的状态，而是就搭在他的脚尖，让人丝毫不怀疑，方才，孟恒抬脚的时候，那藤蔓必定是可以绊住他的小腿。
　　若是就此而死了，孟恒大约会成为古往今来冤死者之一，把自己往别人的剑上撞，能怪谁呢？
　　赵钦宸走了过去，知道孟恒不可能这么容易就死了，他做做样子，手指头探到了孟恒的鼻子下面，还有气儿，他抬眼看向李傕，“孟恒说的没错，我们被包围了，孟恒虽不是你杀，但也因你而伤，你是愿意陪着他在这里等救援，还是跟着本王突围？”
　　李傕依旧瘫坐在地上起不来，他看了一眼胸口还在汩汩冒着血的孟恒，胆都被吓破了，结结巴巴地道，“我，我，我还是，还是陪着，陪着他……”
　　听说人死了，还有魂魄，会找杀了他的人索命。李傕生怕孟恒死了，等赵钦宸他们走了，赶紧跑到周笛雨这两天采草药的地方揪了几把草药，嚼一嚼，按在了孟恒的伤口上。
　　他不敢动孟恒，孟恒胸口的伤实在是太过吓人了，稍微一动，那血就越发流得欢了。李傕只好在旁边生了一堆火，不知道是因为山林里湿气太重的缘故还是因为他被吓的，他很冷，全身都在打哆嗦。
　　周笛雨跟在赵钦宸的身后，钱晋、吴鹏和容湛散开在他们的后面，呈辐射状态地一起匍匐前进。周笛雨观察，他们四人之间似乎有一种默契。赵钦宸的一个手势，他们三人就能够很好地领悟，比自己这个贴身跟着的都还要清楚。
　　山顶距离他们之前待的位置并不高，即便是到了这冬日，枯草连天，藤蔓遍布，古木参天落叶纷飞，既能够很好地掩藏对方的身影，也能够很好地掩藏他们的行踪。
　　如果硬拼，他们只有五个人，周笛雨不知道赵钦宸的战斗力有多强，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胜算不大。在这山林中，或许可以很好地逃匿，但是，那不是最好的办法。
　　“耶律纯不在。”周笛雨用气音说话，赵钦宸握紧了她的手，虽然他不知道周笛雨是如何知道耶律纯不在的，但他信，耶律纯必定是去找四兽去了。
　　想用四兽换他的王妃，赵钦宸的眼中闪过浓浓的杀意。
　　晨曦慢慢地透过了天际，天光大亮，这样的天时，并不适合突围。周笛雨看了一眼身后的三人，不得不说，这三人的实力还是有的，如果有她带着，未必不能从这里离开。
　　周笛雨吸了吸鼻子，感知到了赵钦安所在的方向，她扯了扯赵钦宸的手，带着他从东北方向过去。赵钦宸不解，但他没有任何犹豫地就跟上了。
　　吴鹏等人见此，也跟在身后，小心地隐匿自己的身体。他们不知道是周笛雨突然改变了方向，以为是赵钦宸的指令。
　　等到透过遮掩的枯草间隙，看到了被光线切割的赵钦安的脸，三人顿时紧张，不明白秦王殿下为什么要走这边，难道说，秦王殿下的战略是擒贼先擒王？
　　但，若是如此的话，他们应当再往旁边挪一挪，毕竟，若是突袭，三里的距离毕竟太远了一点，这里是山林，就算是爆发力再好，也架不住对方人多，突击距离拉长。
　　三人的目标是赵钦安，而忽略了，这一处离山顶的直线距离很短，且两边山石多，灌木也比别的地方要茂盛一点，虽然此时，冬天已经降临了，满目枯草，但总有一些常青乔木，特别是从这里沿至山顶之上。
　　赵钦安在山顶走来走去，有些焦急地望向山下。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传来动静，很显然，孟恒的行动是失败的。这倒是不出赵钦安的意料，他皇兄要是这么容易挂，那就不是赵钦宸了。
　　“殿下，我们朝下面包抄吧，万一……就不好了！”
　　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周笛雨的耳力不凡，听得非常清楚，她看到说这话的是一个生得非常俊逸的青年，穿一件青布袍子，外面罩着一件银色铠甲，丰姿儒雅，只是说出来的话，怎么就这么歹毒呢？
　　赵钦宸也看到了，这人是有着“谢碧树”之称的谢流韬。谢流韬是谢的长子嫡孙，同为赵钦安和赵钦宸的表兄。
　　周笛雨不知道为何，赵钦宸的情绪突然有了大的波动，她捏了捏赵钦宸的手，示意他稍安勿躁。她指着前面的方向，虽然只是一个眼神，但是赵钦宸已经看懂了她的意思，让他带着人从前面通过。
　　赵钦宸也跟了她一个眼神，周笛雨也很神奇地看懂了，他在问，那你呢？他明显不赞同，也担心周笛雨与他分开，因此，握着周笛雨的手越发紧了。
　　明显就是不放她走。周笛雨倒也没有多想，并肩作战的伙伴，彼此担心，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有这种情绪很正常。
　　她的手贴在一根最大的藤蔓之上，体内的异能滚滚输出，到了这个时候，生死一线，她当然也没法做到有所保留。
　　这是一根常青藤，肃杀的冬日，依旧翠绿得如苍柏一般。这根藤蔓不知道在这山坡之上生长了多少年，根须扎得很深，在土壤之下四处蔓延，一路攀升到了山顶之上。
　　周笛雨知道，这根藤蔓已超过百岁，四季常青，原本非常茂密，但因为遮挡了赵钦安等人的视线，以至于被砍掉了很多。藤蔓的枝叶无声无息地生长，左右两侧很快就出现了一堵绿墙，山间的雾气也朝这一片聚集，就好似一片雾霭，不小心飘了过来，只会短暂地停留，很快就会飘走，或是被阳光收走。
　　没有人留意，赵钦安朝这边看了一眼，也没有在意。他也算是足有智谋，吩咐人盯着点，看上去似乎有点不安，但也绝对想不到，赵钦宸等人已是贴着地面，匍匐前进，借着上面的晨雾掩盖，和两旁的绿墙遮挡，翻过了山头。
　　周笛雨松了一口气，等五个人在北面山坡的一块大石头上停下，周笛雨已是虚脱了，身子朝一边一歪，赵钦宸连忙稳住了她，拉进了怀里。
　　后面的路，就比较好走了。
　　钱晋等人并不知道那片雾霭是如何飘来的，人人心里都生出一个念头来，秦王真是天选之子，算得上是要风得风，要雾得雾了。
　　雾气很快就散开了，但不知不觉长起来的藤蔓将整个山头都爬满了。
　　“这他妈地怪！”一个贵公子对另一个贵公子道，“只有我一个人发现，一夜之间，这些藤蔓又长起来了吗？”
　　另一个人挥剑劈了下去，昨天才清理出来的山顶，的确爬满了很多藤蔓，在这冬日的晨曦里，呈现出了一片新绿，充满生机的颜色，可是看上去又是那么诡异。
　　“不会是成精了吧？”
　　深山老林之中，有精怪可不稀奇。虽然从来没有人看到过，但一些传说还是传得沸沸扬扬。
　　谢流韬和赵钦安对视一眼，目光齐齐地落在了藤蔓上，如同一条宽两米的绿毯一般，从山顶铺到了山坡。如果说真有精怪，他们肯定是不信的。
　　“下去看看！”赵钦安一马当先朝下冲，包围圈也随着赵钦安的移动，朝之前赵钦宸等人宿营的半山腰缩去，浅浅的山洞门口，孟恒依然倒在地上，生死未卜，李傕坐在旁边痴傻一般，看到来人，吓得腾地站起身来，“不是我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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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赵钦安一脸黑沉,赵钦宸不在，很显然，他跑了。
　　那一片藤蔓！
　　赵钦安想到的时候,谢流韬也想到了,他回身就朝上去,挥动着剑,劈砍向那些藤蔓,他的身后,有人用□□或是马槊挑开了藤蔓,依稀看到地上有摩擦过的痕迹。
　　赵钦宸跑了！
　　谢流韬手中的剑狠狠地劈向最后一堆藤蔓，就好似赵钦宸躲在那片藤蔓一样。
　　赵钦安安排人将孟恒送回去，被移动的过程中,孟恒醒了过来,迷迷糊糊地看了赵钦安一眼，赵钦安心里是怎么想的,别人不知道，他安抚孟恒，“好好养伤,你父兄那里，我会去说。”
　　孟恒松了一口气，他没有完成任务，但是晋王殿下并没有责怪他，难怪父兄都愿意跟着晋王,这样一个人，的确值得追随，希望他差点搭上了这条命，能够因此而被晋王记住。
　　李傕被留了下来,赵钦安问道，“秦王殿下走了？怎么没有带你走？”
　　“我，我不知道！”李傕吓傻了，他捡起自己的剑，又跟看到瘟神一样，连忙丢下，反反复复，就是一个脑子出了问题的人。
　　赵钦安连一角眼神都不肯给他了，他转身进了山洞。洞不深，里面除了一块大石头上铺了一层枯草，两个浅浅的，被人睡过压出来的印子在上面，什么都没有。
　　赵钦安的剑尖挑起了枯草，将那两个勉强看出来的窝给挑散了。他背对着洞口，阴影打在他的脸上，李佩离他很近，但依然看不出他脸上的神色。
　　“你弟弟有没有交代？”
　　李傕是李佩的弟弟，李佩摇摇头，才想起，大约赵钦安也看不到他摇头的动作，忙道，“没有，我弟弟他虽说总想去边境打仗，可是胆子很小，这次也是吓傻了。”
　　“孟恒是谁杀的？”赵钦安打死都不信孟恒是李傕杀的，都在京城混圈子，孟恒是什么实力，李傕有多大本事，谁不知道呢？
　　“是秦王殿下杀的。”李佩毫不犹豫地道，“殿下应当知道，我弟弟那点本事，连杀鸡都握不住刀的人，让他杀人实在是太为难他了。”
　　“应当是皇兄杀的。不过，皇兄应该也不是故意的，有可能是失手也有可能是孟恒不小心触怒了皇兄，小惩一番。”赵钦安转过身来，他半张脸隐藏在黑暗中，晨曦透过洞口，落在他的另外半张脸上，姿容如玉，如沐着佛光的神祗，“若皇兄诚心想杀他，他不可能活的到现在。”
　　“殿下所言极是！”李佩便知道该怎么做了。
　　从这里到皇帝所在的平台并不远，半日的路程，侍卫们将孟恒接出去的时候，日头偏西。
　　承恩伯看到儿子立着进去，横着出来，老泪纵横，先是跪在地上对皇帝各种表忠心，“要怪，只能怪臣的儿子实力太差了，才一进山，就被野兽所伤……”
　　及至人被抬了过来，看到胸口的剑伤，承恩伯惊得往后一倒，要不是侍卫们眼疾手快，就倒在地上了，一口气好容易缓过来，他朝儿子扑了过去，哀声大嚎，“恒儿啊，你怎么伤成这样？到底是谁伤了你？”
　　他想抱着儿子，但伸出手，又犹豫了，看上去就是不敢动儿子的意思，那份父子深情，珍重至极的表情看在众人的眼里，均为之动容。
　　“陛下，臣的儿子遭人毒手，陛下一定要为臣的儿子主持公道啊！”
　　元狩山大比，祖上有训，所有入山的人，不得自相残杀。如果看到有同伴陷入困境不救者，斩！
　　孟恒的胸口是剑伤，长了眼睛的都看得出来。
　　承恩伯不可能将怒火发到皇帝的身上，孟恒一条命去了大半，他怜子心切，不顾君前，朝侍卫怒吼道，“说，到底是谁害了我儿？”
　　大有不管是谁，都要和对方不共戴天的气势。
　　“是，是……”那侍卫噗通跪下来，朝皇帝磕头，“是秦王殿下！”
　　此时，孟恒也醒过来了，他面若金纸，出气多，进气少，唇瓣哆嗦，随时都有可能驾鹤西去，“是，是秦王……”殿下二字没有说出来，便头一歪，再次昏死过去了。
　　“恒儿！”承恩伯也不敢要皇帝主持公道了，抱着儿子，一声声“命苦”嚎出声来。
　　皇帝也怕孟恒真死了，何尔庆连忙让人请来了太医，两个太监将承恩伯拉开，才和儿子分开，承恩伯也晕了过去。
　　皇帝的脸色很难看，一些老大臣没有能力进山的都陪在旁边，此时难免议论出声，谁也没有想到，秦王殿下在边境多年，每一次捷报传来，战役指挥非常出色，原以为他已经被历练得稳重，有仁君风度了，谁知，居然如此残暴。
　　边境传说，他屠杀俘虏之事，看来也不是空穴来风。
　　“皇上，可能其中有些误会。宸儿他不是这样的孩子。”皇后的手搭在皇帝的手上，柔声道，她面有凄苦之色，绝色容颜也不因此减分毫，尖尖的下巴惹人怜惜，让人恨不得把那令她如此伤心的人揪出来打死。
　　皇帝心疼不已，反手握住了她的手，“皇后不必如此，他再也不是小孩子了，如此行事，叫朕将来如何放心把这江山社稷交给他？”
　　皇后垂下眼帘，遮挡住眼中一闪而过的光芒，“宸儿他是姐姐的孩子，臣妾知道，他一定不是这样的孩子。要怪，只能怪臣妾在他小时候没有照顾好他，令他性格如此，请陛下无论如何都要看在姐姐的份上，不要对他失望。”
　　皇帝长叹一口气，“他自己不争气，与你何干？他比安儿大不了两岁，安儿小时候不得你一天照顾，你的心思都花在他的身上，还要如何？”
　　皇帝也是一时气急，口不择言，“难道还要朕把这条命赔给他不成？”
　　“陛下！”皇后大惊失色，不顾众臣在场，跪了下来，她的额头触在皇帝的膝盖上，“陛下万不可说这样的话，宸儿是姐姐拼命生下来的，姐姐在天上看着呢！”
　　“他的命是命，别人儿子的命就不是命吗？”皇帝怒道，“从小到大，朕为他收拾多少烂摊子？”
　　“陛下，宸儿是陛下的嫡长子，是姐姐的儿子，是未来之君，任是谁，便是安儿也没有资格和他相提并论。陛下，臣妾糊涂，只能想到眼下这个办法，好歹让太医为承恩伯之子竭力诊治，若不违祖制，陛下可赐承恩伯之子一个爵位，以作……补偿！”
　　“也只能如此了！只是，赐什么样的爵位才合适呢？”
　　爵位高了，肯定不合祖制，若是低了，不能安抚孟家的人的心。
　　“不若骠骑将军？”皇后提议道，“臣妾听说，孟恒这孩子也颇有出息，应是担得起，倒也不至于让人笑话。”
　　“笑话”二字，狠狠地刺激了皇帝，赵钦宸五年来在边疆的所有战绩，功劳，这一刻，皇帝都忘到了九霄云外，他冷哼一声，“就算笑话，世人也只会笑话朕，谁叫朕养了他这个好儿子？”
　　皇后一只手紧紧地拽着自己的裙子，避免指甲壳掐入掌心，伤了手。她似乎在极力忍受什么，最后，终于没有忍住，身体一歪，朝皇帝的腿上倒去，皇帝吓了一跳，连忙抱住皇后，慌乱地喊起来，“皇后，你怎么了？”
　　太医赶紧分了一个过来为皇后诊治，“陛下，娘娘忧心过度，伤及心肺，才短暂昏厥。”
　　太医话音方落，皇后果然悠悠醒转，“陛下，臣妾怎么了？”
　　皇帝看着这张与大谢氏七分神似的脸，不由得忧从中来，“没事，皇后没事。”他将皇后搂进怀里，“你怎么那么傻？你为他操的心还少吗？生生把自己的身子熬垮了！”
　　“皇上，臣妾没事。臣妾不许皇上这么说宸儿，他是姐姐的孩子，臣妾没有照顾好他，没有教养好他，是臣妾的过错。若是臣妾的命，能够换得他走一条正途，将来成为一代明君，臣妾死而无憾！”
　　皇帝第一次没有说话，若是换了以前，皇帝必然会说，“朕也是这么想的”，但是，这一次，皇帝沉默了。
　　小谢氏暗自喜悦，眼中的阴冷似乎都带了一点绿莹莹的光。
　　她不由得想起了从前，明明是她先看到皇帝的。她和姐姐一起去逛灯市，她与皇上隔着人海遥遥相望，她当时在想，这是谁家公子，站在那灯火阑珊之处，清贵华丽，如神君临世。
　　等她拉着姐姐一起朝那边过去的时候，人已经不见了。后来，她到底与姐姐走散了，她带了婆子往南街去，姐姐带了丫鬟往北街。
　　再后来，她在梅院中看到皇上，当时他一身月白色暗纹织金锦长袍，腰间一条白玉带束出了猿背蜂腰，身侧悬着同色玉佩，两腿修长，他正温柔地看着一个女子，而她惊讶地看到，那女子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姐姐。
　　后来，她常常躲在暗处看他们，愤怒，不甘，背叛，如同毒蛇盘踞在她的心间，日复一日地啃噬着她的心。她做梦都没有想到，这世间最美好的男子，明明是她最先看到的，最后却归了姐姐。
　　她如何甘心！
　　皇帝不得不降旨，封孟恒为骠骑将军。
　　孟恒居然成了承恩伯府最先得到爵位的人。承恩伯代子受爵谢恩，回到帐篷里，看着榻上面如金纸的儿子高兴地道，“为父没有诳你吧？虽说你这次受伤不轻，但能够换回一个爵位，也是值得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47章 
　　夜里,孟恒起了高热。
　　李傕被他哥哥收留，留在了赵钦安的队伍之中。他们一行三百多人朝北赶。
　　哮风岭的确有一头产子的白虎。
　　而哮风岭之所以叫哮风岭，是因为,这里住了可不止一头白虎。旁边往西是野沼泽,是整个元狩山瘴气最重的地方,因为那里面住了一头青蛇,据说腰身有三个成年人手牵手环抱起来那么粗,因有千年,能够幻化大小,常年沉睡，一旦醒来，行云布雨。
　　哮风岭虽然与野沼泽毗邻,白虎和青蛇井水不犯河水。
　　妙法师太带领周琴凤等人先来,观察地势之后，就与赵钦安接上了头。哮风岭东面的山头上,耶律纯带领了十多个人，也驻扎下来。
　　耶律纯把自己的人都给赵钦安，并下命令,让他的人听从赵钦安的调遣。而他自己，看上去对这头白虎也是势在必得。不过，落在周琴凤的眼里，耶律纯分明是对周笛雨势在必得。
　　“也不知我那三妹妹到底是怎么勾搭了耶律王子，竟然让耶律王子为了她,连命都不要了。”周琴凤躲在一块山石后面，他们占据了南面的这个山头。
　　哮风岭在对面，四面低矮的山峰如同众星捧月一般，将哮风岭托起。山峰由下而上石林阵阵,白色的巨石被时光岁月冲蚀，日月打磨，平滑得如同一面面镜子，折射出道道彩光。
　　而这些彩光的背后，是一个巨大的石洞，此时，从洞里传出阵阵虎啸之声，震动山林。附近的鸟雀都已经绝迹了，洞口的几块石碑经过一夜的摇晃，最后不堪重负，被声波震倒了。
　　妙法师太没有接周琴凤的话，她心中震撼不已，这头母虎产子已经产了快十天了，也咆哮了十天，没想到威力还这么大。
　　仅仅一道咆哮的音攻，就能够裂碎一块石碑。
　　所以，五年前的赵钦宸，到底是如何凭借一己之力猎到一头白虎的？
　　突然之间，白虎的声音小了，出现了断断续续的呻*吟声，一道微弱的呜咽声，传入耳中，令人精神一震。
　　那头白虎已经产下子来了？
　　而就在这时，妙法师太眼尖地看到，一共五道身影在不停地朝虎穴洞口靠近。她顿时惊得站起身来了，那几个人是如何靠近的？为何他们半点都不知情？
　　周笛雨这具原身的记忆多是关于周家的后院和她之前居住的那个小院的生活，对这个古代的外部世界一点都不了解。四兽到底威力如何？周笛雨到了这一刻才能够体会得到。
　　战斗力应当非常厉害！
　　不需要再避着什么人了，赵钦宸牵着周笛雨的手，将她往虎穴洞口带，让其他的三人留在外面，尽量不要靠近，也不要让他们身上的陌生的气息刺激了刚刚产完子的母虎。
　　“等等！”周笛雨朝东边和南边的山头看了一眼，将一个布袋子递给三人，“你们别留在这里，先离开。先往西边走一段路，过去的时候，你们将粉末洒在沿路的草木上，撒上两三里地就行了，然后远远地往南，或是东避开。”
　　“为什么？”容湛不解，看向赵钦宸，他听说秦王妃曾经对晋王情根深种，如今虽然嫁给了秦王，但他还是很担心，女人这种生物非常感性，有时候不理性会做很多疯事。
　　赵钦宸明显看懂了他的眼神，但依然道，“遵照王妃所言行事！”
　　容湛无奈，只好遵照周笛雨的吩咐行事。
　　周笛雨嘱咐道，“粉末不用全部用完，你们自己身上少量留一点，可以保你们在山林中安全无虞。”
　　谁知道是什么粉末！容湛心中有惑，但也并未质疑。
　　白虎乃珍稀的远古血脉，周笛雨跟着赵钦宸进去的时候，洞里飘来一阵血腥味儿。洞很深，灵智不亚于人类的白虎在一块平整的石板上，堆放了不少干净的枯草，一半被血染上，另外一半干燥的枯草上一只还没有睁开眼睛的小白虎正在蠕动。
　　母虎很大。后世丧尸横行，地球上的生物种类已经很少了，老虎这等珍稀动物已经绝迹，周笛雨也是在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看到了一头东北虎。
　　此时的母虎经过十来天的产子痛苦之后，瘦得形削骨毁，但体型依然有三倍东北虎那么大。
　　周笛雨猜想，白虎的感知应当也是非常敏锐。否则，不会在周笛雨二人进来的时候，没有任何攻击行为。越是灵智高的动物，产子之后，攻击性都非常强。
　　但白虎却是勉强睁开了耷拉着的眼皮子，朝赵钦宸看来，呜呜地低啸几声，流露出一股哀伤的情绪。
　　白虎的流血量不少，即便是难产，也不应当流这么多血。
　　“阿笛，你能帮它看看吗？”
　　生平第一次，赵钦宸求人。如果换成任何别的人，赵钦宸是不会求的，他会为母虎报仇，然后将那人的尸骨在母虎的坟前焚烧。在赵钦宸的眼里，从前这世上没有任何人可以和母虎相提并论，而今后，除了他的王妃，依然没有什么人会胜过母虎在他心里的地位。
　　求的是自己的王妃，赵钦宸也没有什么心理负担。他知道周笛雨有一手好医术，只是不知道她除了救人之外，还能不能救一头老虎？
　　“五年前，它曾经救过我一命。”
　　和一头白虎患难与共，周笛雨不知道五年前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能够让赵钦宸陷入困境，并得到一头老虎帮助，想必当时的情况非常凶险。
　　她连忙走了过去，白虎的确非常通灵性，朝周笛雨和赵钦宸牵着的手看了一眼，便又疲惫地闭上了眼睛。
　　“它产子之前就受过伤了。而且伤势非常严重。”周笛雨看了一眼旁边，约有人类三岁孩童体型的小老虎，“这头小虎是它吃了催产的草药后生的。力竭，以至于产子的时候无法使力，但为母则刚，它拼了命把这头小虎生了下来，已是到了油尽灯枯。”
　　周笛雨心里也很难过，她与这头母虎并没有多深的感情，初次见面，一人一兽也很难投缘。但是，母虎身上那种闪光的母爱深深打动了她。她看着旁边的小虎，想了想，将小虎抱过来，放到母虎的怀里，将母虎的奶/头塞到了小虎的口中。
　　很快，母子会阴阳相隔，可是，让小虎喝一口母乳，记住母亲的味道，无论生者或是死者，都少一点遗憾吧。
　　母虎睁开眼睛，感激地看了一眼周笛雨。小虎吮吸带来的那种令虎全身酥麻的感觉，盖过了身上的疼痛，和生机流逝带来的恐惧。母虎似乎精神好了一点，但赵钦宸二人知道，这是回光返照，她看一眼小虎，再用祈求的目光看着赵钦宸。
　　赵钦宸闭了闭眼，抬手按在她的额头，许诺道，“你放心，我会照顾好它！”
　　母虎感激地呜咽一声，瞳孔慢慢放大的眼睛里滚落下来两颗眼泪。她将头缓慢地放在了两个前爪上，不甘地闭上了眼睛。
　　赵钦宸闭着眼睛，垂落在身侧的双手紧紧握成拳，虽然不知道是谁伤了母虎的性命，但是，无论天长日久，山高水远，天地广阔，他都会找出这个人，把他碎尸万段，为母虎报仇。
　　“是剑伤。”周笛雨检查过母虎肩上的伤口后，冷声道，“不知道是什么剑伤，伤口不大，但是很长时间都没有愈合，以至于溃疡朝里扩散。母虎产子的时候不惜用力，伤口崩裂，流血过多。”
　　“是七星剑！”赵钦宸仔细分辨之后断定道，“七星剑是三泰武院的专属用剑，剑器在炼制的过程中会添加有毒性的材料，一旦被伤，哪怕是再小的伤口也很难愈合，伤口会很快化脓，腐烂，天长日久，再强大的武师都难逃一死！”
　　人类世界有那么多的医师，强大的武师都有着不小的财力和人脉，即便如此都难逃一死。一头老虎，能有什么手段为自己治疗伤口？
　　“呜呜呜！”小虎拼命地拱着母虎的腹部，不耐烦地哼哼唧唧，它已经吸不到乳汁了，饥饿令得它很不耐烦，将□□撕扯得更加厉害。牙板上还没有长出牙齿，刚刚出生的幼崽还没有多少力气，如果母虎还活着，也不会感到疼痛，甚至还有种被按摩的感觉呢。
　　母虎已经死了！
　　死之前，她咬断了脐带，将小虎舔得非常干净，给小虎喂了最后一口奶，托付给了可靠的人，即便如此，依然死得不甘。
　　她舍不得刚刚出生的幼崽。
　　周笛雨将小虎抱了起来，小虎略微挣扎，垂着头朝母虎看去，它或许是不舍得离开母亲，又或者单纯地在眷念奶/头，想吃个饱，但它也有些累了，头靠在周笛雨的肩上睡着了。
　　赵钦宸没有告诉周笛雨，四兽之所以是四兽，固然成年的四兽浑身都是宝，肉有改善人类体质的作用，骨头可以用来锻造不朽的兵器，皮用来制作铠甲刀枪不入，全身无一不是宝，它们的幼崽更是价值倾城，它在幼生期会记得除母亲之外的人类的一缕气息，并依此认人类为主，一生随主人征战，忠诚无比，永不背叛。
　　也因此，任何四兽的母兽，在产子的时候都会寻找一处远离人类的隐蔽之地，在幼崽满月，产生自主意识之前，它们会不吃不喝，不踏出那块隐秘之地半步。
　　周笛雨并不知道，此时的幼崽，已经将她当做了母亲，这才会安详地在她的怀里睡着。
　　赵钦宸和抱着小兽的周笛雨从洞里出来，不知何时，洞口已经聚集满了人。一共三拨，赵钦安、耶律纯和以妙法师太为首的三泰武院。
　　赵钦宸没有死成，赵钦安和耶律纯的合作也只能到此为止。眼下，无论他们各自有什么目的，争夺四兽都是首当其冲的任务。
　　看到周笛雨怀里的小兽，所有人的眼睛都红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第48章 
　　“三妹妹,这头小兽，应当是三泰武院的，请你还给我们。”周琴凤的声音还算平静,但周笛雨依旧从她略有颤音的声音里听出了几分不淡定。
　　一头小兽而已,抢什么抢？难道,他们不应该抢洞里那头已经死了的母兽吗？就算周笛雨这具原身没有这个时空关于四兽的记忆,周笛雨从末世来,也知道,动物的尸首也有很多用处。
　　赵钦安很不满地朝周琴凤看了一眼,周笛雨看到了，笑道，“大姐姐,你到底是站晋王一边呢？还是站你师傅那边？就一头小兽,可不好分，一分为二,我也不愿意。”
　　赤裸裸的挑拨离间，什么时候起，周笛雨换了个脑子？
　　“与你无关！”周琴凤看着周笛雨的手一下一下抚摸在小白虎的头上,她嫉妒得快要发狂了，凭什么好的都要给周笛雨？会疼人的出色夫君，怎么也死不了的好命，还有现在的四兽幼崽，明明这些都应该是自己的,凭什么就给了周笛雨？
　　如果周笛雨死了，这些就都会是自己的了。周琴凤深信这一点。
　　“三妹妹，你在武学一途没有任何天赋，这头小兽给你也没有任何作用。况且,这本不该是你的东西，你还是还回来。看在姐妹的份上，我可以不与你计较，也会帮你求师傅和晋王殿下，为你留一命。”
　　周笛雨勾唇一笑，顿时，似乎有万千风华在她唇角绽放，光洁的额头，明亮清凌的双眸，高挺又蒙着柔和光芒的鼻尖，弯成月牙儿的红润唇瓣，她无意勾人，可是一颦一笑又都叫人移不开眼，目光似乎有着蛊惑人心的魅力，能够左右人的思维。
　　“大姐姐，在你眼里，我就是个没脑子的傻子？知道什么人才会看人都是傻子吗？”
　　周琴凤不知道她准备出一张什么牌？索性就没有说话。
　　“自己是傻子，看人都是傻子。”周笛雨笑道，“大姐姐是个聪明人，应当明白我的意思。”
　　“你，你才是傻子！”周琴凤咬牙切齿地道，“这头小兽是我们的，洞里的那头母兽也是我们的。”
　　“母兽是你们伤的？”赵钦宸站了出来，将周笛雨拉到了他的身后，挡住了有些人的视线。他穿一身劲装，精壮的身体线条毕露，宽肩窄腰，笔直的腿欣长，临渊峙岳，气势非凡，再加上他那张鬼斧神工的俊脸，挑眉抬眼间的意气与风流，自成风骨，神笔难拓。
　　周琴凤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三泰武院跟着妙法来的两个身手不凡的女子，竟是被这硬朗而又美无度的男子，蛊惑得眼睛都睁不开，痴呆得口水都流出来了。
　　秦王之美，笔墨难描，从未见过秦王真面目的女子，不可谓不是上天的眷顾。
　　周琴凤怔愣好久，才醒过神来，鬼使神差，她就答话了，“这头母兽，是我师兄十日前就看上了的，正是因为那时候它有孕待产，我师兄才没有出手伤它的性命，秦王殿下是明理之人，还请说服三妹妹将小兽换给我们。我愿意为你们求情，放你们下山！”
　　“你是个什么东西，本王还要你来求情？”赵钦宸看都没有看他一眼，他握着长qiang在地上狠狠一跺，一阵地动山摇，洞口附近的石碑纷纷碎裂倒地，一些实力不强的贵公子们发出鬼哭狼嚎的哀嚎声，不少人被倒下来的石碑砸死砸伤。
　　“皇兄！”赵钦安忙上前，试图制止赵钦宸的行为，“这头母兽的确是早就被三泰武院的尹师兄他们提前所伤，为此，三泰武院折损了两位师伯，十多名师兄，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我知道皇兄也想在这次大比中猎到四兽，但这头母兽和小兽理应当是三泰武院的。我想，皇兄肯定也不愿夺人所好吧？”
　　“夺人所好？”周笛雨好笑地道，“难得晋王殿下有圣母之心，与仇敌结盟，与伤怀孕母兽的人为伍，实在是叫人佩服！”
　　哪怕是最没有底线的猎人，在箭头对准怀孕的母兽的时候，手都会颤抖一下吧？
　　明明知道一头母兽即将产子，居然还能够下得去手，而且用的是七星剑，周笛雨觉得自己的三观受到了很大的挑战，她实在是没法与这样的人同生活在一片蓝天下，呼吸相同的空气。
　　“阿笛，我知道，一些误会，你对我有偏见。但是，没关系，我相信，假以时日，你一定能够体谅我。阿笛，任何时候，你原谅我都不会晚。”
　　周笛雨没听懂，不知道赵钦安又在发什么疯。但是，她看到周琴凤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她就有种看了一场好戏的欢喜，“晋王殿下，下次开口的时候，别忘了叫我一声皇嫂，否则我会好好教你怎么做人！”
　　果不其然，赵钦安的脸色也跟着变得很难看，不过，他大约一生都在演戏，演技也很超群，竟然叫周笛雨从他的脸上看到了一抹伤悲和失落，“你既然喜欢这头小兽，就不妨送给你，不过，那头母兽我们肯定是要的。”
　　“凭什么？”周琴凤也想要这头小兽，只要有了一头小兽，她的身价和地位就会上升不止一倍，哪怕她现在没有戴皇后的凤冠，她也会成为大虞，乃至天下最有权势，最值得人敬重的女人。
　　四兽认主，从古至今，除了传说中的主人公，就没有谁有过这份殊荣。
　　“王爷，这头小兽明明是我师兄他们的，为什么要送给三妹妹？”
　　周琴凤不顾场合，一把抓住了赵钦安的袖子。赵钦安脸上闪过不耐烦，但碍于三泰武院的人还在，他不得不好言道，“小兽已经认主，不可能再易主，再说了，我相信秦王妃会利用这头小兽做正确的事，不叫我们失望。”
　　周琴凤就跟吃了一坨狗屎一样难受，膈应，她何尝听不出赵钦安口中的“我们”，实际上只是指他自己。别以为她听不懂这些话的意思，赵钦安是在暗示，周笛雨让她和她的小兽将来为他做事。
　　周笛雨呵呵两声，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瞥了一眼赵钦安。不在一个频道，说再多都是鸡同鸭讲，看晋王生得也算是条盘理顺，谁知，是个脑子进水的。
　　“晋王殿下，贫道也不同意！”妙法师太关键的时候，还是站在了自己的徒儿这一边。她怀里抱着一柄拂尘，走了出来，没有任何温度的目光锁定了周笛雨，“这头小兽认主不久，若是换主，也不是不行。若是小兽不听话，宁缺毋滥。这头小兽本就是我三泰武院的，请秦王妃物归原主！”
　　“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我家宝宝的额头上写了你三泰武院的名字吗？能够铸出七星剑这种毒器的人，本就不是东西。一个两个地都杵到本王妃面前，是想本王妃吃不下晚餐吗？”周笛雨怀里的幼崽被吵醒了，呜咽两声，不安地动了动，往周笛雨的怀里拱了拱，闭上眼睛继续睡觉。
　　周琴凤等人看得越发眼热，早产的小兽都这般大，若是长成成年虎，不敢想象它的战斗力。
　　妙法师太的脸猛地一沉，本就颧骨很高，目显凶色，此时更加没法看，就跟个巫婆一样，并没有半点出家人的清风道骨，“小小年纪，口舌歹毒，今日看在你嫡姐的份上，贫道少不得要管教你一番了！”
　　她说完，运起了手中的七星剑，朝周笛雨劈砍而来，速度之快，招数凌厉狠毒，令所有人心头一颤。
　　赵钦安少不得朝后一退，就好似这一剑是朝自己劈来。
　　“啧啧！出家人，火气何必这么大呢？”耶律纯离得远一点，也难免身形一晃。
　　周琴凤心头大喜，凭周笛雨，绝对避不开这一剑，就算不死，周笛雨也会受伤，被七星剑所伤，天底下能够解其毒的，寥寥无几，连一头母虎都逃不开死的结局，更遑论周笛雨。
　　横竖，就算周笛雨跪在地上求她，她也不会帮她向师门讨要解药。
　　“找死！”
　　周笛雨只觉得眼前一晃，一道身形就已经挡在了她的身前，赵钦宸手中的长qaing竖起，后发先至，哐当一声，长qiang拦住了七星剑的攻势，剑刃砍在了枪身上，火星闪过，巨大的力道震得妙法师太手臂一麻，全身一震，后退三步。
　　她不敢置信地看着赵钦宸，全然没有想到，赵钦宸会面对七星剑而迎上，更加没有想到的是，青年王爷的实力强悍至斯！
　　赵钦宸丝毫没有收势，长qiang翻转，平地朝妙法师太切了过去，qiang势凌厉，带着滚滚杀意，妙法师太不及多想，七星剑朝长qiang劈了过去，这一招“泰山压顶”，乃七星剑法的杀招，若是普通枪器，七星剑能够轻易将其劈断。
　　三泰武院之所以能够成为大虞顶尖的武院，碾压其他的武院，除了《七星剑法》之外，便是其炼器术了，七星剑不用说，足够坚硬，可以轻易断人兵器，其次就是被削伤后，伤口不易愈合。
　　赵钦宸手腕轻轻一翻，将长qiang的刃口对上了七星剑。
　　哐！
　　一阵火光四溅，所有围观的人，都忍不住闭上了眼睛。战斗圈中的两人，则眼睛死死地盯着刃口相撞的部分，削金断玉原是如此，长qiang的刃口轻易地就切过了七星剑的剑身，从刃口到剑背，不足三指宽的剑身，于妙法师太而言，似乎有万年之久。
　　练武之人，耳力和目力非常人能及，而这一刻，妙法师太恨不得自己眼瞎。
　　这柄剑跟了她二十多年，斩过多少英雄豪杰，破过多少名家刀剑，为她赢了多少名声荣誉，助她成为三泰武院的十大长老之一，再进一步，她都有开山创派的实力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


第49章 
　　断剑落在了地上,在一块破的石碑上弹跳两下，便寂然而止！
　　这一刻，妙法师太有种臂膀被削掉了一半的疼痛感。
　　她握着半截断剑的手在颤抖。
　　围观的人,均是难免倒抽了一口气。世人都知道七星剑的威力,莫大师炼制的武器之所以价值倾城,千金难得,不就是因为有与七星剑抗衡一二的实力吗？而现在,他们看到了什么？
　　赵钦安惊骇的神色,就好似刻印在了他的脸上。他早就听耶律纯说,赵钦宸的长qiang何等厉害，轻易削断了他的长剑，但赵钦安也并没有多想,只以为大戎那等荒芜刁蛮之地,没有厉害的炼器大师而已。
　　亲眼看到七星剑被削断，断口如此齐整,赵钦安有种长qiang的刃口从他的脖子上滑过的错觉，他不由自主地就摸了一把自己的脖子。
　　原来，周笛雨的匕首,是秦王殿下所赐！周琴凤看着长qiang的眼神无比炽热，她激动得浑身都在颤抖，悔恨如潮水一般涌来，淹没了她的理智。
　　如果今日，秦王妃是她的话,锋锐无比的匕首，四兽幼崽，就都是她的了。所以，她为什么要和周笛雨换婚？
　　那个梦啊！周琴凤痛悔不已,坑了她的梦，她太轻易就信了那个梦了，以至于，她错过了这么好的男人。
　　不，现在还不晚，她没有与晋王同房，她还是处子之身。如果她助赵钦宸坐上皇位的话，她一样可以留在赵钦宸的身边。那时候，就凭周笛雨这蠢货，有三泰武院做自己的后盾，她可以轻易地就弄死她。
　　皇后的宝座，了不起的男人，都应该是她周琴凤的。
　　同样是对周笛雨有爱慕之心，可是方才，她的师傅动手时，赵钦安是在后退，而赵钦宸却是挺身而出。
　　周琴凤看在眼里，了不起的男人，他用生命护着周笛雨。可是，周笛雨这样的废物，有什么资格拥有赵钦宸的爱？
　　不是爱！
　　赵钦宸本来就是这样伟岸的男子，他之所以护着周笛雨，也仅仅只是因为，周笛雨现在是他的王妃，他那么爱面子，当然不允许周笛雨死在他的面前。
　　凌厉的劲风迎面扑来，妙法师太到底是身经百战的出家人，她很快醒过神来，举起手中的断剑勉强迎敌，不断后退，避开赵钦宸的攻势。
　　她到底还是轻敌了，在周笛雨切断周琴凤的长鞭时，她就应当有所警惕。但是，神兵利器，自古以来，有一，就足以引动江湖动荡，谁能想到，秦王夫妇手中各有一个！
　　三泰武院的人不可能就这么放任赵钦宸碾杀师太一个人，纷纷上前帮忙。谁也不敢和赵钦宸的兵器硬碰，尽量避开，有所忌惮的打法，倒是没有给赵钦宸太大的压力。
　　周笛雨见赵钦宸并无颓势，她慢条斯理地将小虎放进随身的包袱里面，背在胸口。
　　小虎在她怀里睡了一觉，出生就失去妈妈的小虎惹人怜惜，小虎对她的信赖也令她感动。一股非血脉相连，却又胜过血脉相连的牵绊，在她的心头滋生，让她情不自禁地就生出了一股泛滥的母爱情绪。
　　一向冷清惯了的周笛雨，竟然毫不排斥这种感情。
　　“周三小姐，大戎广袤壮阔，牛羊成群，丝毫不逊色于大虞，再本王对周三小姐一见钟情，心向往之。本王愿迎娶周三小姐为本王王妃，永为嫡妃，绝不辜负！”
　　耶律纯领着人围了上来，赵钦安见此，脚步朝前挪了一步，一股力道阻止他掺和进去。赵钦安扭头一看，是周琴凤，“王爷，此时不进洞里去取母虎，何时进去？”
　　赵钦安深吸一口气，朝幽深的洞口看了一眼，他狠狠咽下一口口水，知道自己若是置之不理，恐怕这辈子都再也不会有理会的资格了。
　　但是，男人一生，大事为重，岂能儿女情长，置江山事业于不顾？
　　赵钦安跨步朝洞口走去。
　　谢流韬赶在了他的前面。洞口因方才赵钦宸的□□在地上跺的那一击，石块崩裂，坍塌了一半，遮挡了部分。谢流韬示意其他人进去，将赵钦安留在外面，“殿下，我等进去就行了。”
　　这份忠心，赵钦安记下了。
　　周笛雨却非常失望，她抬起一脚，朝赵钦安踢了过去。赵钦安完全没有防备，整个人就朝洞里扑了过去。
　　“殿下！”谢流韬走在最后，被赵钦安撞得一个趔趄，反身抓住了赵钦安。
　　耶律纯因此慢了半步，他的眼睛眯了一瞬。据他对周笛雨的调查，周笛雨应当只是一个常年生活在周家后院不受宠，反而受虐待的庶出小姐。这女子窝囊到当年还是高高在上的嫡女的时候，就立不起来，也不受周兴德的待见。
　　但是，他这些天与周笛雨打交道，周笛雨的一举一动都刷新着他对她的认知。大虞的人眼睛是有多瞎，才会觉得这女子是无害而又无能？
　　不是说，周三小姐对未婚夫情根深种，这就是所谓的情根深种？难道说，现在的举动是因爱生恨？
　　对周笛雨来说，真正应该进洞里去陪母虎的是三泰武院的人！
　　赵钦宸一边倾尽全力在以一己之力迎战三泰武院的人，另一边，他也不得不分出一半的心神关注周笛雨。理智上，他告诉自己，不管是耶律纯还是赵钦安对周笛雨都有所图，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不会伤及她的性命。但是，情感上，他做不到让周笛雨冒任何风险。
　　就在赵钦宸反手朝耶律纯攻击过来的时候，尹义辉瞅准时刻，七星剑朝赵钦宸的肩头削了过去。他不在意能不能断掉赵钦宸的一条臂膀，只要赵钦宸受那么一点伤，也能叫他尝尝七星剑的厉害。
　　尹义辉与赵钦宸正面过招的次数并不多，不过一两招。三泰武院迎战赵钦宸的主力是师伯和师叔他们，不过百招，他们便折损了十多柄剑，这可以说是三泰武院数十年来，损失最大的一次。
　　一柄七星剑炼成，不少于一年的时间，这还是在所有材料都齐备，运气足够好，一次成功的情况下。
　　耶律纯迎面便是浩荡的杀气，他连忙避开，眼见尹义辉的剑直击赵钦宸身后的空门，耶律纯心生一计，迎面就与赵钦宸杠上了，了不起受点伤，但是，想要再抓住赵钦宸这个堪称“不死者”的存在，就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
　　周笛雨几乎看到了赵钦宸肩上的伤口裂开，她怒从心头起，这些人都当她是死人吗？
　　周笛雨一步朝前，与赵钦宸错身而过，她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柄匕首，灵动的身形落在人的眼里，如同一道幻影而过，没有任何人看到她是如何动的，尹义辉劈向赵钦宸肩头的一剑力道已是弱了，他的手臂耷拉下来，低头看向胸口，似乎什么都没有，但感知告诉他，左胸心脏被刺穿。
　　这是他最后的感知！
　　“辉儿！”
　　看清周笛雨手中的短刃，妙法师太似乎明白了为何自己大徒儿这势在必得的一击落空，她奔了过来，扶住了尹义辉朝后倒地的身体，此时应当说是遗体了，怒目圆瞪，磨牙怒吼，“妖女，贫道今日不替□□道，誓不为人！”
　　她接过了尹义辉的剑，将徒儿递给了同门，不管不顾地朝周笛雨挥砍了过来。
　　周笛雨一击得手，除了她速度够快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没有人防备她，也没有人想到她会出手，她是谁？没有任何武力天赋的废物！
　　耶律纯与赵钦宸缠斗在一起。赵钦宸凭着肩头受一剑也不想放过耶律纯，而耶律纯凭着受伤也要给尹义辉创造机会，谁知，被周笛雨这个搅屎棍子破坏了时机，赵钦宸没有受伤，耶律纯却是几乎被削掉了半条臂膀。
　　肩头被赵钦宸的长qiang砍中。
　　大戎的人拼命将他救了下去，躺在血泊中的耶律纯看到周笛雨凭借灵巧的身形，诡异的步伐与实力强悍的妙法师太游斗，苍白的脸上露出了一个讥讽的笑，就算今日，他们得偿所愿，这份代价也未免太大了。
　　周笛雨与赵钦宸不断地靠拢，最后后背贴着后背，这份厚实，让周笛雨非常安心，哪怕对方人多，他们被围住，或许将会因为力竭而无法逃脱，似乎也无妨。
　　前世，每一次大战，周笛雨都抱着必死的决心。迎战的经验，她非常丰富，如何保持心态平衡，并且抓住那稍纵即逝的机会，让必败的战局反转，她再熟练不过了。
　　“三妹妹，你们不要再负隅顽抗了，你们已经被包围，无路可走了！”
　　这一次，折损的何止是三泰武院的人，大戎，大虞，不少贵族少年或伤，或死，虎穴洞口，这片石碑林中，已是血流成河，短肢残骸遍布。
　　周琴凤一直只在边缘帮腔，此时，站了出来，她一出声，已经精疲力竭的众人纷纷停止了战斗，围着背靠背的秦王夫妇。
　　周笛雨朝西面的方向深吸一口气，分辨空气中的味道，她勾唇一笑，丝毫不见陷入困境中的窘迫，反而笑容中有着不可一世的嚣张，“大姐姐，今日妹妹教你一招，不到最后一刻，大话可不要说得太满，被围困的，可未必是我夫妇二人！”
　　听到“夫妇”二字，赵钦宸的心里稍微好受一点，他不怕死，他也不在乎身死与否，到了最后一刻，他拼了命也要把周笛雨送出去。
　　“阿笛，一会儿跟着我突围！”
　　他说完，一个反身，将周笛雨搂在怀里，一把托起。周笛雨无需思考，就知道他要做什么，关键时候，这个男人居然想把她甩出去，她猛地抱住赵钦宸的脖子，手掌滑过去的时候，沾了一手黏糊糊的血，“赵钦宸，你休想！”
　　作者有话要说：    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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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赵钦宸被勒得透不过气来,可是，这种感觉是如此之好！
　　一个三泰武院的人趁此机会朝赵钦宸的后背挥来一剑，攻势才起,地面之上,一根土刺无端生长出来,直击他的下？身,一声凄厉的惨叫让人全身发麻,那男子捂住裆,直直地跪在了地上。
　　土刺散开,满地沙土，没有人看到发生了什么，只看到男子身下鲜血淋漓一片,是谁出的手,如何出手，没有人看到。
　　只一想,就毛骨悚然。
　　所有人都齐齐地朝后退了一步，死不可怕，做不成男人生不如死！
　　周笛雨将满手的血伸到赵钦宸的面前,“还记得我说过什么吗？”
　　她说过什么？说不许他动手，说不许他受伤，说他要是不听，就要他好看！赵钦宸的眼窝有点发热，他紧紧搂着怀里的女子,声音也变得有点沙哑，“阿笛，我错了！”
　　堂堂战神王爷，何曾向人认过错？如果他还知道折腰,知道认错，会识时务的话，今日还有赵钦安什么事呢？
　　他是如此刚硬的人，哪怕狂风暴雨，山洪海啸，他都是直面迎上，从不知道避风头，哪怕是天塌下来，也休想让他低头折节。
　　可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在一个女人面前认错，像个孩子说，“我错了”。
　　很多人，忘了这是在战斗圈中，忘了这个男人是他们此时共同的敌人，忘了手里还拿着剑，眼睛瞪得大大的，惊愣失神，好久！
　　谢流韬举着剑站在洞口，他伺机而动，原本准备袭击赵钦宸的念头此时改了，周笛雨居然成了秦王的软肋，这个强大无可匹敌的男人终于有了弱点，这算不算一件普天同庆的事？
　　“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这里卿卿我我，真是不要脸！”妙法师太长剑一挥，“我们上，杀了他夫妇，我提议，秦王的人头换母虎，秦王妃的人头换小兽！”
　　“好！”耶律纯笑呵呵地道，只是他脸色一片苍白，显得有几分诡异。
　　赵钦安迟疑片刻，也点头，握紧了手中的剑，“皇兄，我也没有办法，谁叫皇兄今日犯了众怒呢！”
　　赵钦宸只当他放了个屁，臭熏天了，他仰头看着挂在自己身上的周笛雨，不忍心，“阿笛，今日要陪我一起死了，怕不怕？”
　　周笛雨盯着他看，只觉得这男人是真好看啊，上天是多么高明的画师，远山为眉，星辰汇聚为眸，每温柔的一笔都不失气势，世间万千语言都无法描述他的这份容颜美好。这么好的男人，马上就要死了。周笛雨想到他的身份，他如今面临的绝境，多少有点能够体会他的处境了。
　　宫里，从小失去了娘亲的孩子，没有人庇护，恐怕不知道多少人要他死，他能够挣扎着活下来，已是很不容易。
　　赵钦安算是一朵很高级的黑莲花了！
　　“别怕！”周笛雨拍拍他的肩，赵钦宸闭了闭眼睛，差点就落泪了，周笛雨的陪伴，她的安抚，她眼中的怜悯，对赵钦宸来说，当真是比命还要贵重，他低喃道，“阿笛，要战斗了，松手啊！”
　　周笛雨并未多想，握紧了短刃，准备从赵钦宸身上下来，而就在这时，他一把抓住她，朝外猛地抛去，他用的是那条受过伤的臂，伤口崩裂，血如雨一般，和周笛雨一起洒向远处。
　　“赵钦宸！”周笛雨怒吼道，但来不及了，她越过了人群，高高在上，眼睁睁地看到赵钦宸如同暴起的猛兽，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暴戾，手中的长qiang密不透风，所有朝他靠近的人无一活命。
　　可是，即便如此，他也不可能支撑多久，对方人数太多，四面八方都是敌人。
　　好在，腥臭味越来越浓。
　　周笛雨被一堵厚厚的肉墙挡住了，哧溜一下，滑了下来，蹭了一身黏糊，而她来不及揉摔痛了的屁股，起身就朝虎穴洞口奔去。
　　身侧，草丛一片片地被压倒，嘶嘶嘶的声音被传递到很远。
　　果然，虎穴洞口，正在战斗的人群全部都停了下来，众人齐齐望过来，只见少女一身狼狈地朝洞口奔来，而她的旁边，是一条如同一段山脉般的蛇，黑漆漆，碗口大的鳞片被阳光映照出若有若无的五彩之色，诡谲无比。
　　“啊！”
　　周琴凤率先叫了起来，她转身就朝山洞奔去。随其后，是三泰武院的其他几个女子，看到青蛇抬起头来，张大了嘴喷射出凝结如实的腥臭，还有口中那宛若长剑一般的信子，几乎晕了过去。
　　饶是妙法师太，此时也无法顾及身份，大惊失色，“我们避一避！”说完，便不管不顾，率先进了山洞。
　　还有什么比一头活着的四兽更加令人恐惧的了？
　　即便年年，大虞的人进山寻四兽，也不敢和正在巅峰期的四兽对上，他们一般都找小兽，或是年迈体衰的老兽，绝不会去撩拨一个成熟期的四兽。
　　便是一支大军都没有赢一头成熟期四兽的力量。
　　“阿笛！”
　　就在众人都往山洞里躲去的时候，赵钦宸看到周笛雨，简直是惊呆了。他什么都不顾地朝周笛雨奔了过来，好似下一瞬，周笛雨就会被青蛇吞掉。
　　他之所以敢跑到哮风岭来，是因为，当年他被人扔在哮风岭的时候，正好母虎失去了她的第一个孩子，她把那份母爱转移到了赵钦宸的身上，把他捡回洞里，照顾了他整整十天，直到他的伤势好转，醒了过来。
　　他们记得彼此的气息。
　　他有把握让母虎不会伤害他和周笛雨。
　　可是，这头野沼泽的青蛇不同。
　　青蛇与赵钦宸正面碰上的时候，它吐了吐信子，就在赵钦宸的长qiang准备朝它的口中刺去的时候，青蛇摆了摆头，像是在嗅什么，继续朝前游去。
　　赵钦宸不知道，此时的青蛇体内，燥热无比，如有无数的蚂蚁正在啃噬他的血肉，让它无比躁动，急切地想要找个渠道宣泄一番。
　　而这份躁动，让它对所有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包括路过的食物，和眼前的人类。
　　它有点嫌弃这个人类挡住了它的去路。
　　但是，不知道为何，它完全提不起兴趣来攻击这个人类，似乎前面有可以令他纾解的存在。
　　赵钦宸一把将周笛雨抱在怀里，此时，青蛇的尾巴堪堪滑过他们身边的灌木丛。仅仅只是一个游动时的轻轻摆尾，灌木丛便被贴地切断，那温柔的锋锐便是连赵钦宸都为之心生恐惧。
　　这便是四兽的力量，有地动山摇之能。
　　“你知不知道你刚才把我扔到了这条蛇的身上！”周笛雨跳脚道，她深知，她身上的药粉气息让青蛇不会伤害自己，但是，有这么好的机会，她为什么不利用呢？
　　敢在关键时候把她抛出去，赵钦宸就应当有承担这个后果的觉悟。
　　“阿笛！”赵钦宸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他好似抱着失而复得的珍宝，没有人知道，他宁愿丢了自己的命，也不舍得让周笛雨冒一丁点的风险。
　　他是真的不知道，为何这个万年不出沼泽地的青蛇会突然跑到这里来散步。这里离沼泽地少说也有一百里远。
　　小虎在两个人之间被挤得差点窒息了，呜呜呜地叫唤不停。周笛雨也知道赵钦宸的用心，他不愿自己跟着她送命。方才的战局的确是凶险无比，赵钦宸在那样的时刻，把自己送走，这份心意，她其实感动无比。
　　责备的话，也就不用说了。
　　她推开赵钦宸，安抚了一下怀里的小兽，顺便跟赵钦宸解释，“这头青蛇，是我让那三个人用药粉吸引过来的。我们进哮风岭的时候，周围就埋伏了很多人，如果母虎不死，我们帮忙，凭我们和母虎的实力，的确不足以为惧。我也是考虑到凡事都有万一，就留了这一手。”
　　赵钦宸何尝不知凡事都有万一，而他应对万一的想法也只能是在关键的时候，将周笛雨送出去。他或许会舍不得，但他这样的人，活一天都是向上天偷来的，在这大山之中，面对皇帝和谢家还有赵钦安为他挖下的陷阱，他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拼尽一切全力，保全周笛雨。
　　只要他把周笛雨送出战斗圈，容湛他们必定会接应她，送她安全出去。
　　“殿下！”
　　容湛等人并没有听周笛雨的能走多远就走多远，他们很快就从不远处跑了出来。方才，要不是周笛雨在半空中调转姿势，朝着青蛇的后背跌落下去，他们三人也会想办法接住周笛雨，不让她摔残了。
　　赵钦宸看到三人，点了点头。
　　轰！
　　一声巨响传来，赵钦宸等人赶紧循声望去，只见虎穴洞口坍塌，溅起尘土一片，山石飞溅，如箭矢一般，哪怕赵钦宸等人离了不远的距离也被波及。赵钦宸护着周笛雨一面用长qiang挥舞抵挡，一面后退。
　　不知道里面有没有人逃出来？
　　方才，看到青蛇造访，几乎所有的人全部都退入到了虎穴洞口，只是深浅有别。
　　赵钦宸倒也不怕那些人会进去骚扰母虎尸首。母虎产子的地方离洞口还隔了九曲十八弯的距离，而且赵钦宸和周笛雨带着小虎出来后，赵钦宸也有所准备，将最狭窄的通道处用石头垒起来，令母虎所在处形成一个封闭的空间，算是她的墓穴。
　　后来，他在门口用插ngqiang震动地面，里面也传来了一声轰隆的坍塌声。
　　青蛇躺在了巨石碑林之中，懒洋洋地晒着太阳。
　　“这……”容湛有些不甘心，这是多么好的补刀的时机啊！
　　“走！”
　　赵钦宸不可能拿周笛雨冒一丁点的险，方才，他看到周笛雨与青蛇并肩而行，他的胆都被吓破了。他再在这里多待一刻钟，可能会连命都不保。
　　赵钦宸把所有对自己生命的忽视，全部都转化成了对周笛雨性命的珍惜，他有多不在乎自己的命，就有多担心周笛雨的安危。
　　周笛雨倒也无所谓，虎穴洞口坍塌，所有的人都被埋葬在其中，为母虎殉葬，可以说是这些猎四兽的人的最好的归宿了。倒也不是说，周笛雨圣母心泛滥，对动物都如此爱护，是个动物保护主义者。实在是，末世生存之后，周笛雨少不得对生命多了一丝敬畏，但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原因在于，这些人都是与她刀剑相向过的人，且这些人都是谋害小虎的母亲的罪魁祸首。
　　攻击一头怀孕即将产子的母兽，周笛雨做不到原谅这种丧心病狂者。
　　她抬手抚摸了一下小虎的头，“赶紧出去吧，给小虎找口奶吃。”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第51章 
　　五个人都显得很狼狈。
　　虽然周笛雨已经关照过容湛等人,只要他们在身上留少许粉末，山中的猛兽都会避开他们而行。但是，他们与周笛雨都是只有一面之缘的人,为她做事,是因为她是秦王妃,但信任她,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所以,这三人,在完成任务之后,避开的时候，一路心惊胆战，躲躲藏藏,着实是遭了不少罪。
　　出山林的时候,五人都累了，周笛雨肚子也饿了。但一路,没有遇到任何猎物。好在，在一处山头上，看到了满树红彤彤的果子,容湛去采摘了一些过来，赵钦宸在溪水中洗了几个递给周笛雨吃。
　　果子虽甜但涩，聊以果腹。
　　夜幕降临时分，五个人到了山林边界，容湛等人还要往前走,被赵钦宸拦住了，“明日一早出林！”
　　“为何？”容湛不解，“殿下不饿吗？”
　　赵钦宸看着不远处，月光反射出来的点点寒光,“如果不想被当做乱臣贼子杀死，就听我的。”
　　容湛想到赵钦宸的身世，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他一向都不会对赵钦宸的决定有任何疑义，自然不会违逆。到了这边缘地带，别说他们身上有粉末，可以防一切毒虫猛兽，哪怕是没有，他们在这边缘附近住一晚上，也不怕。
　　赵钦宸离开了一会儿，不知从哪里弄了一只猊羊回来，割破了喉咙，小虎凑过来，咕咕咕地喝着血，闭着眼睛将最后一滴血舔尽，这才往周笛雨的怀里一倒，再次呼呼大睡起来。
　　周笛雨曾经听说，刚刚出生的婴儿，一天要睡二十一个小时。她想着，刚刚出生的小虎应当也是如此。
　　赵钦宸又从怀里摸出两个饼递给周笛雨，“吃吧！”
　　周笛雨猜想，赵钦宸这是去了营地那边，猊羊和饼应当都是她偷来的。
　　两个饼，不足以让五个人分，但周笛雨还是自己留了一个，另外一个给了容湛他们，“你们三人分吧！”
　　周笛雨掰了一半给赵钦宸，自己拿着另外一半，狠狠地咬了一口。饼还是热的，很烫，周笛雨不知道赵钦宸是如何放在胸口揣回来的，有没有把他的胸口烫伤，现在黑灯瞎火，她也看不见，便伸手往赵钦宸的胸口抹了一把，“疼不疼？”
　　“不疼！”赵钦宸不失时机地握住了周笛雨的手，周笛雨倒也没有多在意，忙抽了出来，心想，以后还是要注意一下举止，大约古人男女大防根深蒂固，她动手动脚，可能会给人造成负担。
　　赵钦宸握了握拳，葇荑若无骨，在他的掌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感知印记，心里头也因此而生出了贪念，但理智告诉他，王妃仅仅只是在担心他，并无别的意思，他心中所想的，要慢慢来。
　　慢慢来！
　　周笛雨几口就把饼吃完了，是肉饼，补充了她缺失一天的能量。她舔了舔手指，突然，一股肉香再次被她吸入鼻端，朦胧的月光底下，她看到了另外半块饼，顺着拿饼的手臂看上去，周笛雨看到了赵钦宸这张人神共愤的脸，月光下，他的笑是如此温柔，有种会令周笛雨误会的缱绻，充满了深情与亲切。
　　“你为什么不吃？”
　　如果说，末世，丧尸是令人恐惧的存在，那么食物的短缺最是令人崩溃。
　　战友的忠诚与陪伴，令人感动的话，那么，出让自己食物的伙伴，值得人生死追随！
　　别的，周笛雨倒是没有多想。
　　“不饿！”
　　不可能不饿，周笛雨接过了饼，她撕了一小口吃了，然后又撕了一大口，塞到赵钦宸的口中，“吃下去！”
　　用的是命令的口气，她吃一小口是为了回馈他的心意，她不可能吃独食。一旦危险，赵钦宸是个主要战斗力。
　　在周笛雨强制性的投喂之下，赵钦宸不得不将半个饼吃了下去。他一把将周笛雨搂进怀里，“睡吧！”
　　吴鹏、钱晋和容湛分食了一个饼。饼并不大，好在厚，且肉多。三人一样已经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且在山林中奔走，消耗也非常大。三人吃得心情复杂。这饼，本来是秦王为他的王妃偷来的。
　　京中，有那个贵女会在这种时候，将自己到嘴的食物分出来？不，应该说，没有哪个贵女，愿意跟着男人出生入死的。
　　那些贵女们便是勤奋练功，为的仅仅只是提高自己的身价，为了高嫁。
　　嫡庶倾轧，兄弟萧墙，肉弱强食，习惯了这些放，反而不太适应受人恩惠与照顾了。
　　咽下最后一口食物，容湛三人相信，从此，他们可能多了一个值得追随的人。但愿这对夫妻一直并肩同行，要不然，他们到时候真的很难选择啊！
　　周笛雨在赵钦宸的怀里睡得毫无负担。小虎的口水将她的肩头打湿了一大片，她都没有任何知觉。
　　直到，山林中的第一声鸟叫响起，她才醒过来，晨曦已经再次冲破了雾霭，洒落在她的脸上，将她白皙如玉的肌肤照得剔透。
　　周笛雨睁开眼睛，便对上了赵钦宸一双瞳瞳黑眸，她怔愣了一瞬，才弯唇一笑，一大早看到这张俊脸，真的是很让人心情愉悦啊！
　　“早啊！”
　　赵钦宸盯着她柔软的红唇看了一会儿，这才不舍地挪开目光，不太自在地道，“昨晚睡得可好？”
　　“很好啊！”
　　周笛雨伸了个懒腰，这才从赵钦宸的怀里起身。赵钦宸靠在一棵大树的树干上，他挪了挪身，肩上的伤口很疼，后背也有点麻木了，他双手撑着曲起的膝盖，起身有点困难。
　　周笛雨扶了他一把，凑上来看他肩上的伤，昨晚，天黑之前上了一遍药，因为太过匆忙，又有外人在一旁，不太方便，以至于有点敷衍。
　　好在，并没有感染。
　　他们要尽快出去，如此，才方便清洗伤口，为赵钦宸上药，并炼制内服的药。
　　平台那边皇帝所在的营地，传来沸沸扬扬的声音，有禁军出动的声音。赵钦宸握着周笛雨的手一下子就紧了一点。周笛雨已经猜到了什么，难免担忧地朝赵钦宸看了一眼，他眼中似有墨云翻滚，黑雨澎湃，薄唇抿成一线，透着决绝的无情。
　　大约是怕自己这副模样吓到了周笛雨，在她看过来时，他脸上的神色稍微和缓一点，“阿笛别怕！”
　　也别怕他！
　　“我不怕！”周笛雨并没有什么可怕的。对她而言，只要人不放弃，再艰难的绝境都能走出一条通天大道。
　　赵钦宸带着四人趴在一处山头之上，看到禁军冲进了山林，朝北面的山头奔进。毫无疑问，皇帝已经得到了赵钦安等人全军覆没的消息，只不过不知道，还有没有活着的人，此时，皇帝的命令已下，领军的人是谢家的第二代，谢流韬的父亲谢锋。
　　等大批的禁军从面前经过，赵钦宸等人这才出来，朝营地的方向而去。
　　五人靠近后，赵钦宸并没有贸然出去，容湛发出了几声鸟叫声，三长两短。不一会儿，就有一个矮个子禁军朝这边过来，他身后跟了四五个人，做出要方便的架势，容湛这才出去了，与对方打了个照面。
　　二人比对了一个手势。
　　矮个子转身离开，不一会儿，容大将军领着一群亲卫过来了，容湛跑了出去，父子二人抱头大哭一番，赵钦宸这才带着周笛雨等人露面。
　　“臣等见过秦王殿下！”容大将军行了个礼，亲卫们不动声色地将赵钦宸等人护在一起。
　　赵钦宸的防备心非常强，在山林中的时候，周笛雨都未见他如此。他到底是在防备皇帝，还是皇后，周笛雨不知道，不过，其中并无什么区别。
　　容大将军看了一眼周笛雨怀里的白虎，难掩吃惊，但他也只是匆匆一瞥，在林中振臂一呼，“秦王殿下回来了！”
　　外面有人呼应，并朝这边奔过来，一路跑，一路高喊，“秦王殿下回来了，秦王殿下平安归来！”
　　周笛雨这才感觉到，赵钦宸像是松了一口气。他与容大将军对视一眼，牵着周笛雨的手，不紧不慢地朝外走去。
　　哮风岭出现青蛇，而且还是野沼泽里的那条青蛇，出动的时候，北风将那股腥臭吹了过来。在山林中巡逻的禁军闻到了气味，朝里探进了少许，那股腥臭越发浓烈，且整个山林之中，透着一股子诡谲，所有的飞禽走兽爬虫居然绝迹。
　　天亮时分，深入林中的禁军将哮风岭的情况传过来，是那条青蛇。
　　进去的人，不见踪影。
　　消息传来，帝后二人如遭雷击，朝中大臣，凡跟随晋王殿下进去的无有不悲伤。哪怕是最不受宠的庶子，折损的也是一条人命。况且，能够跟在晋王殿下身边的，又怎么可能是家族的弃子呢？
　　听说晋王殿下等人被封在了山洞之中，皇后坐不住了，哭倒在皇帝的怀里，“怎么会这样？宸儿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臣妾活不了了！”
　　皇后并不觉得晋王会被封在山洞中，她的儿子带了那么多人，就算进去取母虎，难道不应该是三泰武院的人吗？
　　她说完，转身就朝旁边的石柱撞去，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皇帝吓得慌了手脚，一把拉住她，两人一起倒在了御座上。皇帝悲从中来，只觉得这么多年，一直惦记着大谢氏，对皇后是何等不公。都什么时候了，皇后惦记的还是宸儿，而不是她亲生的安儿。
　　是他和大谢氏对不起皇后，虽然给了她皇后之位，可是，他对大谢氏和宸儿的宠爱给了皇后多大的压力啊！
　　以至于，皇后连自己生的孩子都顾不上了。
　　“这个时候，你难道不应该担心安儿吗？”
　　“皇上，臣妾怎么会不担心？若是安儿没了，臣妾去地下陪安儿，可若是宸儿有个三长两短，臣妾连踏上黄泉路的资格都没有。臣妾若死了，姐姐问起臣妾为何没有好好照顾宸儿，臣妾将何言以对？”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52章 
　　皇帝落下泪来,他点点头，“若安儿这次能够安然无恙，朕这把龙椅就传给他吧！”
　　皇后心头—喜,面上却显出悲痛之色,“皇上,臣妾谢主隆恩,只是安儿不能要,这是属于宸儿的……”
　　“胡说,这龙椅朕说给谁就给谁,什么时候是属于那孽子的了？”皇帝气冲冲地道。
　　皇后大惊失色，连忙跪在地上不停地磕头，“是臣妾该死,臣妾糊涂了。臣妾只是,只是想，宸儿才是正儿八经的嫡子,嫡长子理应是储君，臣妾妄言，罪该万死！”
　　皇帝对皇后心生出愧疚之心,见她不要命地磕头，怕极了的样子，不由得叹口气，亲自将她扶起来，“你是皇后,说什么罪该万死的话？”
　　皇后的额头上青了—块，皇帝心疼不已，用指腹轻轻地帮她揉搓。宫里，哪怕是那些位份很低的嫔妾,只要孕有皇子的，都会心生—些妄想，觊觎这把龙椅。可是，小谢氏是皇后，哪怕是继后，她生的儿子也有嫡子的名分，却从来没有想过要把自己的儿子扶上皇位，心心念念的，视若性命的，是赵钦宸这个不成器的嫡长子。
　　“请陛下收回成命，安儿是次子，若陛下执意如此，臣妾将来到了九泉之下，如何有脸见姐姐？”
　　是啊！将来他们如何去见大谢氏呢？
　　皇帝摇摇头，不忍辜负小谢氏这张潸然泪下的脸，眼中那凄然的神色，他抚摸小谢氏的脸，为她抹去眼泪，“将来，朕也会去黄泉之下，见了元后，朕去跟她说。”
　　对赵钦宸这个儿子，他们夫妻已是仁至义尽了！
　　—直到现在，皇帝也有些不明白，小时候那么玉雪可爱的孩子，长大了之后，怎地就变成这般。曾经，他对这个儿子寄予了何等厚望，他也的确生出过要立这个孩子为太子的心，—直到他十五岁去了边疆，他都偶尔会拿嫡长子和次子做对比，也会想到，元后为他生的这个儿子酷肖自己，而心生慰藉。
　　可是，这个儿子，不走正道，也从来不肯亲近自己，自己的这把龙椅难道真的要传给这个不肖之子吗？
　　“皇上，皇后，晋王殿下，耶律王子，还有三泰武院的—干人全部都被封在了哮风岭白虎洞穴，谢统领已经带人进行营救，暂时没有结果。”跪在地上回禀事态进展的是禁军中的—个小校尉，谁也不敢接这个差事，他只是平时不大讨上峰的欢喜，就不得不回来送人头。
　　皇后—听这话，眼睛—翻，这—次实打实地晕过去了。
　　皇帝也惊呆了，问道，“秦王呢？秦王有没有被封在里面？”
　　“没，没看到秦王。”校尉咽了口口水，继续汇报情况，“洞里的人还活着，说里面没有秦王。”
　　“晋王如何了？”皇帝问道。
　　“晋王，晋王殿下的腿……坏了—条。”
　　“啊！”皇后也只晕了—瞬，很快就醒过来了，听了这话，—声尖叫，“怎么会这样？宸儿为什么要这么做？臣妾对他的好还不够吗？”
　　皇帝暴跳起来，“是不是秦王干的？是不是那个孽子？他差点害死了承恩伯的儿子还不够吗？”
　　校尉也不知道是不是秦王，不好回答。好在此时，承恩伯得知消息就来了，狠狠地瞥了—眼这小校尉，“皇上，秦王殿下回来了！”
　　皇后的脸上现出了狰狞的神色，但也只是—瞬之间，很快她又恢复了应该有的样子，盈盈下拜，“陛下，天可怜见，姐姐在天有灵，保佑宸儿回来了！可怜安儿，从小跟在他哥哥的身后，对他哥哥那么崇拜，为了—头白虎，丢了—条腿。”
　　承恩伯也如丧考妣，“皇后娘娘，那头小白虎，秦王殿下送给了秦王妃！”
　　皇帝朝前看去，秦王—身黑色的劲装，即便肩膀上有伤，也丝毫不影响他轩昂的步伐，—双墨玉般的眸子，黑沉如海，透着—股子狠厉，哪怕面对的是自己的父亲，高高在上的皇帝，也并无半点臣服的神色，冰冷的眼神，如同在看—个陌生人。
　　皇帝被气得又是心头—哽，特别是看到，秦王身侧，周笛雨怀里抱着—头小白虎，他猛地—拍龙椅的扶手，跳起来，“孽子，你居然还敢回来，为什么被封在虎穴里的人不是你？”
　　周笛雨—听愣了，天底下有这么和自己的儿子说话的父亲吗？凭什么被封在虎穴里的人，就应当是赵钦宸？
　　难道，赵钦安不是昭武帝的儿子吗？
　　周笛雨又朝皇后看去，与皇后充满了刻骨仇恨的眸子对上，顿时觉得，这样原汁原味的皇后要顺眼多了。
　　“为什么应该是儿臣？”赵钦宸冷笑—声，“儿臣不孝，让父皇失望了，这—次，二弟为了白虎，机关算尽，又损兵折将，听说还丢了—条腿，父皇节哀！”
　　“你这个逆子！”
　　皇帝到处寻剑，—个带刀侍卫见此，生怕皇帝要拔他的剑，往后退，被皇后—个凌厉的眼神制止住了。皇帝冲过去就拔出了侍卫身上的刀，三步两步跑下台阶，朝赵钦宸砍过来。
　　昭武帝年轻时也是领兵打仗的将军皇子，这些年虽然被酒色掏空了身子，但招式还在，—招—式都是杀招，可见想赵钦宸死之心，何等迫切。
　　周笛雨顿时就怒了，她不懂赵钦宸为何只躲闪不出手，如此—来，岂不是在乖乖等死？
　　就在周笛雨忍不住要上前的时候，赵钦宸看出了她的企图，不由得心头—暖，他现在不是—个人了。从前，生死对他而言都算不得什么大事，但是以后，他得好好活着了，要是他没了，阿笛会不会被这些人吞了？
　　赵钦宸侧身避开，周笛雨趁机将—柄短刃传给了赵钦宸，赵钦宸举起短刃格挡，皇帝手中的长刀便被轻易地割成了两截，他怔怔地看着长刀，有点自己没睡醒的样子。
　　皇后已经扑了过来，将皇帝挡在身后，面对赵钦宸战战兢兢，“宸儿，不要，不要对你父皇行凶，否则天下人都不会放过你。母后求你了，你不要做这种不忠不孝的事，你有什么气就朝着母后撒，好不好？”
　　—朵超级白莲花！
　　周笛雨的脑海里，突然就浮现出了这么—个念头，段数完全不低。
　　皇后这么—闹，皇帝的气越发急了，留守在此处的朝臣贵妇们都围拢了过来，看到的就是皇帝的长刀被削断在地，而赵钦宸的手里还握着—柄短刃。
　　人，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了。哪怕此时，有人会说，刚才皇帝不依不饶想要杀了赵钦宸，也不会有人相信，毕竟，没有亲眼看到。
　　“宸儿，母后知道你心里有气，可是皇上都是为了你好……”
　　“皇后娘娘，秦王殿下做了什么？”周笛雨—步上前，将赵钦宸拦在了身后，打架什么的，男人上，可是吵嘴这种事，还是女人在行，她冷笑—声，“你这后妈当得可真是好，无中生有，指鹿为马，诬陷诽谤，张嘴就来，生怕世人不知道秦王殿下是个不忠不孝，忤逆犯上的罪人？”
　　皇后倒抽了—口凉气，这么多年来，无论她说什么，赵钦宸从来不会还嘴。无论她变着法儿往赵钦宸的身上泼多少污水，赵钦宸也只能受着。今天，正好她抓住了好机会，赵钦宸居然敢在皇帝面前亮兵器，她就有本事让赵钦宸这辈子被按进泥潭里，永远爬不起来，翻不了身。
　　谁知，却冒出了周笛雨这个异数。
　　“后妈”，两个字，如同—场海啸，席卷了平台上下的—切。似乎这—刻，众人才想起来，小谢氏于赵钦宸而言，是个后妈，不是亲妈。
　　“皇后娘娘，如果是晋王殿下，您会这么做吗？”周笛雨看到众人脸上的神色，知道她的话提醒了众人，继续道。
　　是啊，这个后妈，还有亲生的儿子。
　　皇后毕竟是皇后，很快就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泪如雨下，她抓着皇帝的衣服，摇摇欲坠，—副悲痛欲绝的样子，“秦王妃，你原本是本宫看中的儿媳妇，当年，本宫求陛下赐婚的时候，想到的都是把你聘给安儿，把你大姐姐聘给秦王，也是因为那时候你是庶女，你姐姐是嫡出。”
　　周笛雨很清楚，皇后说这话的意思是为了给她抹黑，她是晋王的未婚妻，结果却嫁给了秦王，不知道内情的人还不定如何编排她。
　　“皇后娘娘，我即便是庶出又如何，论身份，我娘亲出自萧氏，曾经也是周家的当家主母，论血统，我是萧家嫡亲的外孙女。当今周家的主母是什么身份，不用我提醒吧？”
　　萧氏从人群中挤出来，看到萧氏，皇后的眼睛稍微眯了—下，“萧姐姐，你看看阿笛！”
　　萧氏理都没有理她，“皇上，妾身以为，皇上应当还记得，当年我和先皇后娘娘定下的婚约，先皇后说过，无论如何都要和妾身结下儿女亲家，结果，妾身头两胎都是儿子，为了不辜负先皇后，妾身拼命生下了阿笛。皇上，当初皇上赐婚的时候，妾身进过宫，说过什么，皇上还记得吗？”
　　皇帝的脸上显过悲痛之色，当时，萧氏问他，“忘了元后了吗？忘了你们之间的深情了吗？元后在天上看着呢，她不会坐视不理的。”
　　周家—声不吭地就换婚了，是她在天上看着吗？她生气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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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萧氏这才看向皇后,“皇后娘娘，您能够看重阿笛，妾身感激不尽。”
　　这番话,落在众人的耳中,皇后娘娘是因为周三姑娘好,这才把周三姑娘聘给晋王,而把原本庶女出身的周大姑娘聘给秦王。
　　周琴凤刚刚赶到,站在人群的外围,她听到了众人的议论之声,也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周琴凤还记得当年，萧氏非要休了父亲，她高兴坏了。只要萧氏不再是主母,凭母亲生下了父亲的长子,凭老太太对母亲的宠爱，她母亲必定会被扶正。
　　如此一来,她就成了嫡女。
　　这么多年，她努力，想尽办法拜在三泰武院的妙法师太门下,她日复一日地练功，从不言苦，好容易中武举，扬名天下。
　　但，即便如此,她依然被人看不起。原因无他，她缺的就是一个嫡女的身份。
　　萧氏最终没有休成父亲，皇上出面，她才妥协,与父亲和离。她不但拿走了嫁妆，家中的产业还被分了不少出去，作为补偿。
　　皇上下旨安抚周家，将她指婚给秦王，周琴凤以为，自己的人生从此将踏上巅峰，嫡女出身，武举之名，如愿以偿地与秦王订婚，京中谁不高看她一眼？
　　可是，原来，皇后依然看不起她！
　　如若不然，为什么不是周笛雨被聘给秦王殿下，而她被聘给皇后的亲子晋王殿下呢？
　　她忘了，在这大虞，血脉比身份更为贵重。周笛雨不就是有了萧氏血脉的缘故！
　　而萧氏，虽然萧家的人快要死绝了，爵位也被夺了，娘家式微，可是正因为姓“萧”的缘故，被帝后高看一眼。
　　“皇上，臣妾没有，臣妾没有这么想过。”皇后转身扑向皇帝，但皇帝却不动声色地侧身，避开了她，仅仅只伸手扶了皇后一把。
　　旁人没有看出来，皇后还是感觉到了皇帝的疏离，皇帝起了疑心。要怪，只能怪萧氏，明明她忍让了萧氏这么多年，萧氏居然还不死心，她想做什么？
　　“晋王殿下回来了！”
　　山林旁边，侍卫喊了一声，紧接着便是凌乱的跑步声。人群中分出了一条道来，几个侍卫抬着担架朝这边奔跑，谢流韬跟在旁边，大声在喊，“太医呢，太医快来！”
　　皇帝和皇后格外紧张，连忙扑了过去，担架之上，他们几乎看不出他们这个引以为傲的儿子，曾经丰神俊朗，光风霁月的儿子灰头土面且不说了，面无血色，双眸紧闭，眼下一片青紫，脸上无数细伤，血混合着灰土，将他的脸糊得看不清楚。
　　若非头顶上还有代表着皇子身份的金镶玉的玉冠，怕是都难以辨别他的身份。
　　皇后一声哀嚎，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声“安儿”，这一次，彻底晕了过去。
　　皇帝已经分不出心神出来管别的了，他揭开盖在赵钦安身上的布，看到了赵钦安的左腿，雪白的膝裤污血模糊，中间空了一截，虽然大虞有神医，也愿意为皇室效劳，但是依然让皇帝心生寒意。
　　周笛雨看了一眼赵钦安的腿，虽然惨，但也不是不能救，就看这个时空的医术如何了？
　　赵钦安突然就在这时候醒了，他似乎很茫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目光环视一圈，先是落在皇帝的脸上，眨了眨，没认出来的样子，后来又看了一圈旁人，在周笛雨的身上停留稍许，喊了一声“阿笛”，最后不期然看到了赵钦宸一般，惊讶的神色显而易见，转而悲痛，“皇兄，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真是个戏精啊！
　　所有人原本对赵钦宸有所改观，此时，纷纷用愤怒的目光看向赵钦宸，皇帝更是怒不可遏，一双原本老而无神的眼睛，两簇怒火在焚烧，要从眼睛里透出来，要把赵钦宸给焚毁。
　　这就是帝王的怒火！
　　周笛雨也难免心生惧意，她握着赵钦宸的手不由自主地就紧了紧。赵钦宸朝她看了一眼递给她一个安抚的眼神，周笛雨原以为他会说什么，最起码为自己辩解一两句，谁知，他一个字都没有说，牵着自己，转身就走。
　　周笛雨有些不甘心，赵钦安自己把腿弄断了，和赵钦宸有什么关系？还有，赵钦安躺在担架上，一副快断气了的样子，还喊她的名字，作什么妖？
　　赵钦宸走得很快，一直到了山边上，无人处，他才停下了脚步。他以为，再一次面对皇帝的不信任，众人谴责的目光，他会愤怒，会失望，会反抗，可是刚才，他的心，古井无波，竟然没有任何情绪。
　　是因为习惯了吗？
　　等到对上周笛雨担忧，不甘的眸子，赵钦宸麻木无感的心，这才有些刺痛。他情不自禁地就抬手抚上了周笛雨一双明亮，清凌凌的眼睛，声音因低沉，略显沙哑，而性感惑人，“阿笛，对不起！”
　　对不起，让你难过了！
　　“为什么要向我道歉？”周笛雨不解地问，“你没有对不起我。”
　　周笛雨很想问，刚才为什么不解释？她话没有问出口，心里已是有了答案，换成是她，估计也不想解释了吧？刚才的情形，周笛雨有目共睹，也明白，只怕赵钦宸口水都说干了，也不会有人会相信他。
　　有句话怎么说？对信任你的人，不需要解释，对不信任你的人，不必解释，因为解释了也不会信。
　　不知怎么地，周笛雨突然就很心疼眼前这个男人，“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这句话问得无头无脑，可赵钦宸偏偏就听明白了，“很小的时候，不记得了，阿笛，这些已经不重要了。”
　　“嗯，不重要了，从今往后，我信你，你说什么我都信你！”周笛雨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来安慰自己这个伙伴，他们一同战斗过，非常默契，是那种可以把自己的后背交给对方的伙伴，理应信任。
　　“好！”在战场过厮杀战斗五年的人，赵钦宸当然明白，自己在周笛雨的眼里是什么角色，他在周笛雨的身上也感受到了血与火的历练而凝结出来的那种气质，不知道周笛雨到底经历过什么，也有点失望，她似乎不习惯把自己当做相公，但没关系，一切都可以慢慢来。
　　最起码，他们之间有了最为可贵的东西，那就是信任。
　　“我记得那年是个冬天，我和赵钦安一起在水榭边上玩。他的一个玩具掉到水里了，不要宫人帮他捡，非要我去捡。那时候，他喊我哥哥，我也很想当个好哥哥，我去给他捡的时候，感觉到后背上被人推了一把，我跌入了水中。”
　　“我那时候虽小，会一点水，转过身来时，就只看到了他在我当时蹲的旁边，周围都没有人，看着我在水里挣扎，我分明看到他眼里的兴奋。那一刻，我才明白，所谓兄友弟恭，只是我单方面的。他当时只有四五岁吧，一个孩子，如果没有人在他耳边谆谆教诲，他如何会生出要我死的心？”
　　“后来呢？”周笛雨听得心头一紧，大冬天里，一个七岁多的孩子被推到了水里，那种滋味可想而知。
　　“我自己爬到了岸上，还有宫人要推我，我大叫起来。好在，不是人人都想我死，宫里总有那么几个人，暗地里会接济我，也会在关键的时候帮我一把。父皇正好来了，皇后也赶过来了，但是没有人相信我说的话，都说是我自己掉进水里，想要陷害赵钦安，陪着我们的宫人们也都说亲眼看到我自己掉进去的。”
　　周笛雨握着赵钦宸的手不自觉地用力，用了很大的力，赵钦宸感觉到了一点疼痛，但他却觉得心安。他用另一只手揉了揉周笛雨的发，“阿笛，都过去了。”
　　很多事，在时间流里的确都成了过往，可是会一直刻印在人的心里，如若不然，为什么记忆中不是把所有的事情都记住，能够不忘的总是那些痛苦的过往，鲜少会有人记住曾经体验过的快乐。
　　萧氏带着周长昭走了过来，她望了赵钦宸一眼，“秦王殿下，就算晋王殿下的腿是因你而残，你也不必难过。你就当是你弄断的好了，这样，你心里或许还会好受一点。”
　　周笛雨瞪大了眼睛，讲真，原身对自己的这个母亲还真是不太了解，留在记忆中的，是对这个母亲的厌恶。周笛雨穿过来后，就与萧氏相处了不到一天时间，她喜欢萧氏，为萧氏的一片爱女之情感动。
　　但她没想到，萧氏的性格，与她的，居然如此投缘。
　　萧氏也是大大咧咧地说完，她想到的就是，横竖没有人信赵钦宸，既然不信也就算了。赵钦安和皇后害了赵钦宸那么多次，赵钦宸弄断赵钦安的腿很过分吗？
　　但她说完，就后悔了，特别是看到女儿瞪大了一双吃惊的眼神看她，萧氏感到害怕。女儿会怎么看她？她们好不容易好起来的母女关系，会因为她这句话儿遭到破坏吧？
　　还有，以前女儿是那么喜欢晋王，现在她对晋王是真的断干净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54章 
　　“阿笛,母亲的意思是……，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萧氏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她总不至于当着赵钦宸的面说,如今,你女婿是秦王,不是晋王,你应当站在秦王这一边。
　　周笛雨何等聪明,怎么会不知道母亲欲言又止的缘由？原主以前不知道伤了母亲和兄长多少次心,她不是不识好歹的原主。
　　周笛雨挣脱了赵钦宸的手，上前去握住了母亲的手，带点撒娇的模样,“娘,我知道！但是，这件事不是王爷做的,凭什么要背下来？”
　　这就是站在秦王这边了，萧氏见女儿不糊涂，真是娘心大慰。
　　赵钦宸根本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赵钦安的腿是断了好，瘸了也好，是他做的好，不是他做的也罢，他都懒得管。他关心的是另外一件事,沉吟片刻，还是厚着脸皮问出来，“岳母大人，我母后当年的确说过要和您结成儿女亲家的事吗？”
　　周笛雨听他问起这个,有些不明白。她虽聪明，但对儿女□□上反应非常迟钝，还有，哪有认识不多久的两个人就相爱的？她也并不觉得，赵钦宸问这个，有别的意思，大约还是因为古人根深蒂固的思想作怪，不太想背负和兄弟换婚的臭名吧！
　　赵钦宸真是个奇怪的人，连祸害兄弟的罪名都愿意背，偏不想背这种名声。
　　“是啊！”萧氏想起大谢氏，眼里露出了光，像是又回到了那个年轻的岁月里，和最好的闺蜜在一起。那时候，大谢氏刚刚进宫，被封为皇后，三千宠爱在一身，她刚刚被诊出喜脉，抚着肚子里还未成形的孩子，对她说，“阿芫，我们结个儿女亲家吧，我肚子里的这个要是个女儿，就许给昭儿当媳妇，要是个儿子，我就等着你给我生个儿媳妇。”
　　萧氏摊开手，掌心里放着一枚平安扣，上刻龙凤，“这是当年皇上送给你母亲的，你母亲当时给了我，阿笛打小儿我就挂在她的脖子上，谁知后来……，就不适合再戴在阿笛的身上了。”
　　如今，也该物归原主了！
　　赵钦宸接了过来，他看了一眼就知道是母亲的遗物，这平安扣是双枚，这一枚龙环凤，而他身上的一枚则是凤环龙。
　　周笛雨对这枚龙环凤的平安扣感觉特别眼熟，且玉质上乘，晶莹剔透，见之令人心生亲近。周笛雨也没有多想，伸手就拿了过来，反复看了一眼，原身的记忆里的确有这枚平安扣，原先是用一根红绳挂在脖子上。
　　原身一开始不知道这枚平安扣的来历，只知道从记事起就随身戴着。直到，原身见到了刻意在她面前露面的晋王，晋王温润如玉，是原身接触过的唯一一个外男。
　　晋王有心为之，原身自然是情根深种，深陷情网，简直是把晋王奉为天神。
　　萧氏离开周家前，原身从萧氏屋里偷听萧氏和奚嬷嬷说话，这才知道，平安扣的来历。她当场就拽下了平安扣，扔给萧氏，对萧氏大哭大骂，好似这平安扣玷辱了她。
　　周笛雨也明白，萧氏为何一直没有拿出平安扣，也没有在原身面前提过她和元后的约定。为母之心，实在是叫人敬佩，萧氏是不想强迫不情愿的女儿嫁给秦王吧？
　　哪怕自己会对不起元后，会担心将来到了九泉之下，无颜与元后相见。
　　况且，皇帝已经下旨赐婚，萧氏有心，也无能为力。
　　赵钦宸看到周笛雨拿起了平安扣，心头一喜，见她盯着平安扣沉思，又担忧。
　　“阿笛！”赵钦宸提议道，“如今你我已是夫妻，这平安扣理应由你保管，若将来，你有了更好的选择，你再还我也不迟，你看如何？”
　　赵钦宸和她说话的时候，声音总是刻意放得很低，也显得低沉，尾音有着若有若无的缱绻，听得人耳朵酥麻。周笛雨在想，耳朵怀孕，大约就是这种感觉了吧，真是说不出的舒坦。
　　萧氏一阵发愣，女儿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秦王会说“将来有了更好的选择”，难道说，是她想的那个意思？但萧氏一想，若两人过不到一块儿去，就当真不必勉强，若非如此，元后为何会早早就没了？
　　她再在乎与元后的感情，也不想拿女儿的性命开玩笑。
　　萧氏真的是一个很好的母亲。她朝后退了一步，离这一对与常人不同的夫妻稍微远一点。
　　有母亲和兄长在场，周笛雨心想，大约这世上没有哪个母亲和兄长愿意看到自己的女儿或妹妹婚后不幸福，将来会闹崩和离的吧？即便萧氏这样开明的母亲，周笛雨也看到了她脸上担忧的神情。
　　还有赵钦宸，一双映照星辰银河的眼睛，就那么带着无限的期盼看着她，目光柔和如水，周笛雨的心莫名其妙地就跳得快了一拍。
　　她点点头，“好，我帮你保存，你若是有需要，可以问我要。”
　　有需要的时候，无非就是赵钦宸有了喜欢的女人。这毕竟是他生母留下来的定情之物。
　　“不会的。”赵钦宸坚决地道，“永远不会有那么一天。”
　　赵钦宸说完，握住了周笛雨的手，将她的手包裹，而周笛雨的手就牢牢地握住了平安扣，温润的玉贴在了她的掌心里，凉凉的，暖暖的感觉。
　　萧氏松了一口气，不知为何，她有种预感，自己的女儿这辈子会幸福，会比她幸福一万倍。她一生不曾爱过任何人，与周兴德的结合，也是各取所需。能够借周兴德生下三个孩子，萧氏已经觉得婚姻很圆满了。
　　她朝平台上看了一眼，赵钦安毕竟是皇帝最宠爱的孩子，此时，不大的平台上，人来人往，帐篷外面挤满了或真心，或假意关心的人。
　　“你们应当饿了吧？先去我们那边梳洗一番，吃点东西，等那边平静一点了再过去。”
　　在外面就这点不好，帐篷挨着帐篷，空间小，出点什么事，腾挪不开。谁能想到，晋王殿下会坏了一条腿呢？
　　多少人挤在外面都是在打探消息，如果晋王殿下的腿好不了，他们或许就会改变主意，毕竟，一国之君，最好不能有缺陷。
　　这关乎到大虞的体面。
　　花笺倒是机灵，很快为赵钦宸和周笛雨拿来了衣物，周笛雨在萧氏的帐篷里沐浴梳洗，赵钦宸在周长昭的帐篷里将就了一番。两人洗完后，就觉得清爽一截。
　　“王妃，这只白虎，真的好可爱啊！”花笺看着周笛雨怀里不离手的小白虎，伸手想要摸一把，明明一直不睁眼睛的小白虎，眼睛忽然就眯成了一条线，冲着还未碰到它的花笺，喵呜了一声，想吓唬，可是发出来的音却萌得人一脸鼻血。
　　“啊，它在凶奴婢，王妃，它好凶！”花笺几乎有点失态了，实在是，这小白虎，太可爱了。
　　小白虎约有二十多斤，一直抱在怀里其实很沉。周笛雨几次想把它放到榻上去，但一放下，它就醒了，眼睛都不睁开，循着气味就往周笛雨怀里爬，半步都不肯离开。
　　以至于，花笺想为主子分忧，也没有机会。
　　“周笛雨，你给我滚出来！”
　　帐篷外面，一声娇叱声格外嚣张，周笛雨拧着眉，如果她没有记错，这个声音应当是灵安公主的。
　　赵钦宸被周长昭请去喝酒去了，周笛雨还没来得及吃饭，她也没有出去，坐在屋里，正好奚嬷嬷在布菜，周笛雨便道，“去把公主请进来，在外面大呼小叫成何体统？”
　　花笺走了出去，她也是个憨憨的丫头，学着周笛雨的模样，拧了眉，“王妃有话，公主有事好好说事，在外面大呼小叫成何体统，没得惹人笑话！”
　　被一个丫鬟指着鼻子骂，当着众人下脸，灵安始料未及。她到底是公主，这辈子何曾如此没脸过？无论是宫里宫外，谁对她这个皇后嫡出的公主不是恭敬有加，不敢违逆分毫？
　　差点被气得晕过去了，灵安规模不算大的胸脯起伏数十次，她总算是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指着花笺，“我不跟你一个庶女调、教出来的丫鬟一般计较，你这条命，暂且记在我这儿，叫你的主子出来和我说话。”
　　花笺对自家主子也不知哪里来那么大的信任，又或者，如果不是主子，也没有现在的她，她是真不怕死，拼了命也不会叫主子被公主欺负了去，扬了扬并不算很出色，但也略妩媚的脸，“公主，俗话说了，打狗还得看主人，奴婢的主人，公主好歹还要叫一声皇嫂，公主直呼主子的名字，是否不妥？”
　　灵安真是惊呆了，这算是刷新了她的认知，天底下还有这样的丫鬟，真是不要命了！
　　“区区一个奴婢，你居然敢教训本公主？”灵安彻底被惹怒了，连身份都不顾了，一把抽出剑，就朝着花笺砍了过来。
　　“啊，救命啊，姑娘救命啊！”
　　花笺转身就往帐篷里跑，帐篷的帘子一掀，周笛雨站在了门口，将花笺挡在了身后，她目光冰冷，凌厉，杀人般地看向灵安，“你找我？”
　　灵安的剑依然指向花笺，如此一来，也相当于指向周笛雨。赵钦宸听到动静，出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唰地举起了长qiang，挥出去，一道光朝灵安的剑飞射而来，长qiang上一缕寒光，将灵安的剑斩为两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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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哐当两声,两截断剑同时落地，灵安一声惨叫，左手握住了右手腕,血从她的指缝里流出来,趁着白皙的手指,红白之间,形成强烈的对比。
　　“皇兄,你……你为什么要这样？你居然对我动手！”灵安也不知是气得还是疼的,眼泪唰地就掉下来了。
　　赵钦宸无视她的眼泪,而是快步跑到了周笛雨的面前，扶着她上下细看，“她有没有伤到你？”
　　灵安简直是气晕了,顾不得手腕崩裂的疼痛,气得大哭道，“皇兄,到底是谁受伤了，我根本就没有碰到她！”
　　“闭嘴！”赵钦宸身上杀人的气势浓烈，但一扭头对上周笛雨,又是一副焦急的，关切的样子，与他平日里给众人的无所不能，冷漠无情迥然不同。
　　周笛雨摇头，“她没有伤到我。”
　　赵钦宸这才松了口气,谁也不知道，就在方才，看到灵安用剑比着她，赵钦宸是多么担心,虽然知道，周笛雨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知道她也有自保的手段，但他依然还是很担心。
　　要是小白虎快点长大就好了。
　　“你找我什么事？”周笛雨安抚好赵钦宸，这才问灵安。
　　“周笛雨，我命令你把小白虎贡献出来，我二皇兄的腿断了，可能再也治不好了，这头小白虎理应当给我二皇兄，作为给他的补偿。”
　　“他的腿受伤，与我何干？”周笛雨摸着小白虎身上柔软的毛，她抱得有点累了，将小白虎给赵钦宸，小白虎倒是没有拒绝，眯着眼睛看了赵钦宸一眼，又沉沉睡去。
　　赵钦宸有种抱着儿子的感觉，心头一动，瞳瞳黑眸盯着周笛雨红润的唇，喉结滚动，最后没有耐住，别过眼去。
　　他怕自己忍不住，会在这大庭广众之下，一时冲动。
　　小腹处，窜起来的热意，让赵钦宸非常难忍。他没有通房，更无侍妾，凡贴身的事，都是亲力亲为，并无皇子贵族那些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毛病。
　　他已经记不起，第一次做梦时，梦里的人是谁了，模模糊糊，只知道是个女人。和周笛雨成亲之后，有了冲动，他会尽快解决，不像以前忍着去忽视，就是怕夜里睡觉的时候，梦到了什么，在她面前丢丑。
　　只是，最近，这种冲动，越来越多了。
　　他知道为什么，那种渴望，不像以前是一种本能的冲动，而是有针对性的，只对某一个人。
　　有点丢人，也让赵钦宸有点害怕。周笛雨明显对他没有那种感情，如果他知道，自己在觊觎她，甚至难以自制地在脑子里幻想她，她会怎样？
　　会不会与他绝交？
　　灵安原先是瞧不起周笛雨，现在是恨透了周笛雨，“你以前不是很喜欢我二皇兄的吗？你心心念念想嫁给他，现在他的腿要废了，你就翻脸不认了是不是？”
　　周笛雨的眉头狠狠地皱了一下，很快脸上又恢复了那种平静，她的平静是高高在上，不把万事放在心上的从容淡定，哪怕灵安这番话，让周围的人都发出了唏嘘之声。
　　很多事，勘破不说破，灵安相当于是把周笛雨身上最后一块遮羞布给扯下来了。
　　还是当着赵钦宸的面。
　　“这有什么？”周笛雨淡然地道，“以前陛下下旨，晋王是我未婚夫，我想嫁给他是遵旨，现在我夫君是秦王，我要再惦记晋王，那就是不贞。难道公主希望有一个不忠，不贞的嫂子？”
　　说得好像她真是个忠贞不渝，嫁鸡随鸡的好女人一样！
　　“谁是你小姑子？还自称嫂子，真是不要脸。”灵安自然是见不得周笛雨在她面前摆嫂嫂的款。
　　“是吗？那就好，我也不想要你这样的小姑子。”周笛雨心知，灵安就是那种被宠坏了，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口无遮拦，胸无城府，看在她透露了一个令人愉悦的消息的份上，周笛雨懒得与她一般计较，警告道，“你若是再敢靠近我，欺负我的丫鬟，我也不必顾忌我的嫂子身份，给你面子了。滚吧！”
　　周笛雨一看就很不好惹，再加上秦王殿下在旁边虎视眈眈。跟灵安来的宫女害怕极了，生怕这夫妇两人不顾皇上皇后伤了公主，到时候，还不是他们这些下人倒霉。
　　那宫女忙劝道，“公主，晋王殿下应该醒过来了，咱们回去看看吧！”
　　灵安留恋地看了一眼小白虎，要是这头小白虎是自己的，那她就是全天下最令人羡慕的女人了。等小白虎长大了，就是她最好的护卫，小白虎的武力值也是她的武力值，她就是全天下最厉害的女人了。
　　但是，现在，小白虎被大皇兄抱着。皇后不在身边，灵安是不敢招惹赵钦宸的，相反，她怕赵钦宸怕死了。
　　只能灰溜溜地回去。
　　灵安也没想到，大皇兄把这个废物护得这么严实。
　　“公主，奴婢瞧着秦王妃有点玄乎，好似换了个人一样，不会是被什么脏污附身了吧？”宫人担心公主又会去找秦王妃的麻烦，下次或许没这么好运了，就劝道，“奴婢觉着公主以后还是离秦王妃远一些。”
　　灵安几乎是脑子里灵光一闪，“你是说，周笛雨那个废物，像是换了个人一样？你真的也是这么想的？”
　　宫人不知道公主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只说了自己的想法，“奴婢是这么以为的，以前周三姑娘不是这般模样，那年，奴婢跟着公主去周家参加周大姑娘的生日宴，在后花园里见过周三姑娘一面，公主还记得吗？看到公主，周三姑娘居然吓得摔了一跤。”
　　灵安也记起来了，当时她是听说周长昭如何丰神玉朗，谁知去了之后，根本没有见到周长昭。反而是看到了周笛雨，周长昭的嫡亲妹妹，结果令灵安大失所望，非常鄙夷，想着，亲妹妹都是这副德行，哥哥能够好到哪里去？
　　灵安刚刚转身，差点与一个从帐篷里出来的人撞上了，她未及抬头，就闻到了一股很好闻的青竹气息，夹杂着男子身上那种本身的气息，令得灵安脸上一热，抬起头来就撞入了一双温和的，略有些急切的眼睛里，她清晰地看到了倒映着的自己的影子。
　　“啊，对不起！”灵安跟脑子抽风了一样，居然开口就道歉起来了。
　　话说完了，灵安有点恼怒，她看清了男子的脸，又不由得耳根一红，眼前的男子清风为骨，明月为容，便是用她所有的知道的美好词汇来形容，都不足以形容这人的美好。
　　这是谁家的儿郎？
　　灵安有点急切，很想开口问，但身为女子，在一见钟情的男子面前贸然开口问别人姓名，会不会太失礼？
　　男子连看都没有看灵安一眼，毕竟，他收身及时，侧身避过，与灵安没有任何接触，也用不着向对方道歉。
　　“阿笛！”
　　看到自己心仪的男子如此忽视自己，转身就扬起了笑，朝周笛雨摆手，朝她跑了过去，问道，“刚才是谁在骂你？跟哥哥说，哥哥帮你揍她！”
　　居然是周笛雨的哥哥，那就是周长昭了？灵安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看到周笛雨似笑非笑地朝自己看过来，她连忙转身，逃也似地离开。
　　“哥哥不用担心，不过是只老鼠而已！”
　　身后，周笛雨的声音传来，灵安气得脚步一顿，想转回身去，和周笛雨打一架。但她非常忌惮周长昭，不知为何，明明是第一次见面的人，她却很在意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印象，忍了忍，脚步加快离开。
　　正好容溶也听说周笛雨回来了，也找过来了，见面就拉着周笛雨问，“阿笛，孟恒是真的是秦王殿下刺伤的？”
　　“孟恒是谁？”周笛雨又没这个人的印象了。
　　“那天，在山洞门口受伤的人就是他。”赵钦宸的目光柔和地放在周笛雨的身上，她皱着眉头，略有些不耐烦的模样也是那么可爱。
　　“溶溶，你是听谁说，孟恒是王爷伤的？”周笛雨是气着了。
　　“是孟恒自己说的。还有，当时和孟恒在一起的不是李傕吗？李傕也在皇上和大家面前做证，说是秦王殿下刺的。”容溶当天本来跟着女队进山，走了一截，她有些看不惯妙法师太和周琴凤她们那些做派，便回来了。
　　因此，平台营地这边发生的事，容溶非常清楚。
　　周笛雨的脑子里突然就出现了一句话，“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她算是真切地体会到了。周笛雨不由得朝赵钦宸看去，见他一脸平静，就好似，容溶口中的那个凶手不是他。
　　“就凭孟恒那点能耐，若王爷出手，还有他活命的吗？但是现在，连李傕这个下手的人都说是王爷，孟恒宁愿放过李傕，也不愿指认真正出手的人呢，那就真是奇怪了。”
　　说到这里，周笛雨问道，“孟恒死了没？”
　　“还没。”
　　“走，去看看！”周笛雨抬脚就走。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56章 
　　有人诬陷自己,赵钦宸肯定不会罢休，只不过，这些年来,他已经习惯了很多事不放在台面上去处理。毕竟,没有人信任他,他五年挣下了的名气,就凭孟恒这等角色,还撼动不了他。
　　但是,看到自己的王妃如此气愤,赵钦宸暗地里高兴，但表面上，他看上去很委屈,趁机拉住了周笛雨的手,“阿笛，你去哪里？”
　　“自然是去看看孟恒了！”周笛雨冷笑一声,“看他是要自己的命，还是要你的命。”
　　“阿笛，算了！”赵钦宸那么大大的一只,握着周笛雨的手，在他面前低眉耷眼的，瞧着可怜兮兮，“我知道阿笛心疼我，不过,没关系，我已经习惯了！”
　　周笛雨很想否认“心疼”这个事实，她并不是在心疼赵钦宸，可千万别误会。但,听到后面的“习惯”二字，周笛雨顾不上了，很多事，承受那么几次，的确就成了习惯。
　　赵钦宸的身上，到底发生多少次这种事？赵钦安的腿断了，是赵钦宸出手，孟恒被剑刺了，也是赵钦宸。别的事，周笛雨没有参与过，但这两件事，周笛雨可是亲眼所见，居然就有人这么顺其自然地栽到赵钦宸的头上去。
　　不知道为什么，周笛雨觉得，如果这些人诬陷的人是她，她或许都不会像现在这样义愤填膺，这般生气。但是，换成了赵钦宸，她心中的正义感就说什么都过不去了。
　　“不，我习惯不了。”周笛雨拒绝了，抽出了自己的手。
　　赵钦宸的手一空，心里也跟着有点失落，但周笛雨的话，又很快取悦了他，阿笛是担心他的，在阿笛的心里，他们是夫妻，夫妻一体，所以，阿笛才会说她习惯不了吧？
　　而周笛雨的心里其实不是这么想的，她见不得这种事发生，群体对一个人实施暴力，这算什么？要是赵钦宸心理素质差一点，这些人也算是达到了杀人的目的了。
　　别说，赵钦宸现在是她名义上的丈夫了，就算是朋友，她也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背锅。
　　周笛雨和容溶风风火火地就走了，才赶过来的周长昭看着妹妹的背影，一时之间有点懵圈，他还不太适应改变如此之大的妹妹。
　　发生了什么？
　　路上，容溶告诉周笛雨，孟恒的伤势很严重，“一直在发高热，时而清醒时而糊涂，也不知道好不好得了了。”
　　“如果感染了，应该会很危险。”但，这坏消息对周笛雨来说，是好消息。
　　“阿笛，有句话，我不知道当问不当问？”
　　周笛雨心说，你既然觉得不当问，最好还是不问啊。不过，容溶算是原身唯一的好友了，也不知道容溶怎么会和原身关系那么好，但是，容溶一直没有背叛过周笛雨，而且还曾经在周琴凤对原身出手的时候，有过维护。
　　冲着这一点，周笛雨就愿意把容溶当好朋友。
　　她扭头朝容溶看一眼，“你说啊！”
　　“阿笛，你是为了秦王才愿意管这事的吗？也是，你和秦王是夫妻，你们本就该同进同退。不过，你告诉我，你对秦王是不是……”
　　周笛雨明白了，容溶是想问，她现在是不是移情别恋秦王了。以前，原身对容溶这个唯一的好友说过很多晋王的好话，甚至很想把站中立立场的容家也拉到晋王的阵营中来。
　　虽然，周笛雨没有明说，但容溶也不是傻子，即便如此，容溶也并没有和周笛雨疏远，而是一再劝她，不要掺和朝堂上的事。
　　“我只是看不惯这些事。”周笛雨实话实说，不过，很显然，容溶并不相信，拉着周笛雨低声道，“你和我说说，你和秦王是不是很那个啥？我看秦王对你一刻都离不开的样子。”
　　“有吗？”周笛雨没有留意这些，她细想一下，她和秦王的相处也并没有什么很亲密的地方，除了晚上两人睡在一张床上过，不过，他们是夫妻，这几个晚上条件都很差，也只能将就着睡一块儿。
　　容溶噘嘴撒了个娇，阿笛真坏，以前天天拉着她说晋王多好，现在和秦王好上了，就不跟自己说了。要知道，容溶很不喜欢晋王，看上去好像对阿笛很宠，可是，长了眼睛的谁不知道晋王就是在欺骗阿笛。
　　父亲说过，秦王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奇才，性格虽然暴戾一点，但也是环境使然。秦王的心底不坏。当初，容溶也曾想过，阿笛为什么许的不是秦王，现在好了。最起码，秦王不会做出欺骗阿笛感情的事来。
　　秦王妃来了，承恩伯夫妇忙到帐篷门口相迎，周笛雨也没有多话，“听说我家王爷伤了令郎，我来看看！”
　　承恩伯夫人曾经与周笛雨打过交道，她印象中的周三小姐见人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何曾这般爽利过，不由得好奇，偷偷抬起头来，朝周笛雨飞快地看了一眼，少女目光澄澈，透着一股子威严，绝不是因身份变化而带来的，是自信中透出的那种令人耀眼的光芒，是自身实力带给她的威严。
　　“不敢！”承恩伯自然不会把周家这个废物小姐看在眼里，哪怕如今，周笛雨已经是秦王妃，“秦王殿下能够为小儿留一命，下官已是感激不尽，何敢劳烦秦王妃亲自探视，再者，男女授受不亲，请秦王妃回去吧！”
　　承恩伯说话很不客气，周笛雨倒也没有觉得被冒犯，她笑了一下，“承恩伯，我可不是空着手来的，府上好容易有个有爵位的人了，就这么丢一条命，怪可惜的，我寻思着，既是我家王爷伤了令公子，我送味特效药来，也算是赔罪了！”
　　特效药？承恩伯不信，但是，正如周笛雨所说，承恩伯府好不容易得了第二个爵位，如果人没了，他们前边的努力还有什么意义？大虞的爵位又不能继承，正因此，爵位才越发珍贵。
　　没有了爵位，还要搭上一条人命。
　　承恩伯一时间，有些不确定，是不是应当继续拒绝周笛雨。
　　周笛雨看出承恩伯眼底的纠结，她笑了一下，将一瓶药剂递给承恩伯，“我也不为难你，你把这瓶药剂喂给孟恒喝下去，他会在半个时辰之内醒过来，见不见我，你可以问问令郎！”
　　承恩伯犹豫着接过了药剂，是一个水晶瓶装着，里面是淡绿色的液体，与大虞惯常用药材熬制的那种黑乎乎的药剂不一样，绿莹莹的，晶莹剔透，透明的水晶瓶如同一块上好的琥珀。
　　没有人会拒绝这样一瓶药剂，哪怕没有效果，光看着就很让人赏心悦目。
　　为孟恒治病的太医姓祝，是这次随皇帝出行的太医，医术高超，为人也很孤傲，素来不会结交权臣，可以说满腔热血都奉献给了医术事业。
　　孟恒的伤势反复，祝仲和熬了两夜，也没有找到好法子。照理说，仅仅只是受了剑伤，也不致命。但是，孟恒被带回来之后，一直高高低低地起热，伤口反复感染，这就令祝仲和非常为难了。
　　承恩伯握着药剂进来的时候，祝仲和还皱着眉头在给孟恒诊脉，非常用心，让人一眼就能看出其一颗医者仁心。
　　承恩伯正要把药剂扔了，祝仲和一侧目看到了，夺手抢了过来，打开瓶塞，放到鼻端闻了闻，一股清亮，令人神清气爽的气息扑面而来，，他顿时睁大了一双眼睛，“伯爷，这是从哪里弄来的？”
　　承恩伯不答反问，“这药剂是有什么不妥吗？”
　　打死他也不会相信，周家的废物，能拿出什么好东西来。
　　闻名天下的神医就那么三两只，眼前这祝仲和便是其一，还有一位被称之为“张圣手”的，原是个道士，潜心炼丹，三十岁那年，差点用丹药把自己吃死了，为了给自己救命，转修医道，天长日久之下，就成了神医，有妙手回春之能，救过不少濒临垂死之人，久而久之，有了“圣手”之名。
　　祝仲和捧着药剂，如获至宝，“伯爷，这药剂并无不妥，请伯爷告知，这药剂从何而来？”
　　“可有什么功效？”
　　祝仲和也算看出来了，他要是不说出个所以然来，承恩伯是决计不会告诉他的。虽说可能会打听出来，但潜心研究医术的人，并没有那么多心眼，“这药剂对骠骑将军的伤势大有助益，还请伯爷告知，这药剂从何而来？”
　　居然能够提炼出药材里面的纯净药汁，可见这人的医术是何等高明。祝仲和也曾经想过，能否直接提取药材里的药汁入药，但其中手段有诸多限制，如何提取出来？他们曾经用炼丹的方法试过，但很显然，火候控制的难度非常大，无论多小的火，药汁都很容易被烤干，谈不上提炼。
　　“秦王妃给的，至于秦王妃是谁给的，我就不知道了。”承恩伯的意思很明显，这药剂绝不可能会是秦王妃弄出来的，至于秦王妃是走了什么狗屎运，拿到了这药剂，他就不知道了。
　　既然祝仲和如此看重这药剂，承恩伯也不怀疑这药剂会把他儿子毒死了。当然，承恩伯也不是傻子，如果秦王不想让他儿子活下来，也犯不着用这种法子。
　　祝仲和也很想知道药效，决定亲自给孟恒喂药。药喂下去了，一刻钟的功夫，孟恒的高热就退了。第一次退得这么彻底，他流了一身恶汗，轻松很多，醒了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第57章 
　　“爹,我的伤是不是要好了？”
　　伤口上还传来一股腐烂的气味，说起来也很奇怪，这大冬天里,就算伤口感染也不至于这么快就有腐臭味,但孟恒的伤,就是这么奇怪。
　　承恩伯没有点头,而是问道,“这药剂是秦王妃拿过来的,她说想见你一面。”
　　孟恒看着承恩伯的眼睛,明白了，“爹，我知道了,我知道该怎么做。有祝先生,我不怕死！”
　　祝仲和也没有谦虚，他相信,只要他见到制作这个药剂的人，他也能治好孟恒的伤，忙道,“下官必当尽力！”
　　祝仲和就是这样的性子，他所说的尽力，其目的与其他人不一样，不带任何功利。他只是喜欢治病，凡病,他都想治好，喜欢和阎王拔河。
　　药瓶里还有一滴药剂，是祝仲和刻意留的，他直接就抢了药瓶塞进了怀里,没有要还给承恩伯府的意思。待给孟恒再次把脉后，祝仲和的眉头越发锁得深了，要说药剂有效，孟恒的脉搏显示出来的，也不像是要痊愈的样子。要说没效，可这效果也太好了，孟恒醒了是真，退热也是真。
　　这其中有很多学问，目前，祝仲和只怀疑，或许是药剂的剂量不够的缘故。
　　祝仲和从承恩伯府的帐篷出来，就回到了自己的住处。他单独有个小帐篷，在边缘地带。撩开帐篷的帘子，一股酒气迎面扑来。一个身穿黑色道袍，头上用一根木簪绾住几根残发，邋里邋遢地歪在榻上喝酒。
　　祝仲和冲上前去，从他手里夺过了酒瓶，将药剂瓶在他面前一晃，“这是什么？”
　　原本喝得眼睛都红了，醉得鸡鸭不认的人，此时精神一震，眼睛一片清明，盯着晶莹剔透的瓶子和里面的一滴药剂，看了半天，夺手抢过去，“哪里来的？”
　　“就知道你会激动。”祝仲和深吸一口气，“说出来，你或许不信，是秦王妃给承恩伯的，原本小半瓶，我喂给承恩伯子喝了，就留了这么一滴。”
　　“是那个受了剑伤，死去活来的那小子？他有什么资格喝这等药剂？”道士模样的人从榻上跳起来，拉起祝仲和就朝外走，“走，走，走，带我去见她，我要拜她为师。”
　　“你胡闹什么？万一这药剂不是她炼出来的呢？”
　　“那也差不离，你不要狗眼看人低，既然她能够拿到这等神物，说明提炼这个药剂的人对她青睐有加，只要她能让我见到那人，别说拜她为师了，就算是让我喊她是娘，我都愿意。”
　　这人，便是“张圣手”，当今皇上到处贴皇榜，要招揽他，许他以高官厚禄，欲封他为“通天圣主”，恨不得册他为太上皇，皇上表现得越是急切，这人就越是躲得远远的。
　　世上人都以为，这人是不是找到了个洞天福地准备飞升了，谁能想到，他就躲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呢？
　　三日前，张圣手受了伤，闯进了祝仲和的帐篷，说是被野沼泽里的那头青蛇撵出来的，差点没了命。祝仲和才知道，他居然跑到野沼泽去刮青蛇身上的黏液，要制什么“驻颜丹”，青蛇不撵他，撵谁？
　　灵安公主伤了手回去，皇后见了之后，又晕过去一次。不过，这次，晕过去的时间很短，醒来后，就抱着皇帝大哭，“天底下还有臣妾这般为难的后妈吗？以前宸儿不是这样的，自从娶妻之后，宸儿就和臣妾离心了，先是伤了他弟弟，如今连妹妹也不能包容，臣妾真的好伤心啊！”
　　灵安一听就知道她母后唱的是哪一出戏，连忙在旁边道，“父皇，儿臣根本不是拿剑对着秦王妃，她是儿臣嫂嫂，儿臣怎么会对她无礼？儿臣是对着她的丫鬟，谁知，她就说儿臣拿剑对着她，结果皇兄就误会了。”
　　伤口也就那样，灵安捏着手腕微微用力，血就淋漓而下，看着瘆人得慌。
　　这是皇帝最宠爱的孩子。他十三个儿子，八个女儿，大的是赵钦宸这么大，小的还只有五岁。这么多孩子，他也就亲手抱过赵钦宸和灵安。灵安是在他的怀里长大的，平日里，皇帝对灵安非常宠爱。
　　“去叫太医给你看看！”皇帝挥手让灵安下去，灵安偏不，噘着嘴，“父皇，儿臣还有话要说。”
　　“还有什么话？”皇帝虽然不耐烦，但灵安抗旨，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还是竖起耳朵听灵安说话。
　　“儿臣总觉得秦王妃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父皇没有印象，可是母后还记不记得我们以前见过秦王妃几次，都是唯唯诺诺，都不敢看人。可是现在，她真的不一样了。”
　　“真的不一样”，虽然没有明说哪里不一样，但对皇后来说足够了，她表现出很吃惊的样子，对皇帝道，“陛下对以前的周三姑娘可有印象？当初，臣妾想把她聘给安儿，陛下说要见一见，见过之后并不算满意，说有点上不得台面。”
　　皇帝当然记得，何止是“有点”，皇帝当时想不明白，皇后为何会给自己的亲儿子相中一个那样的丫头，连头都抬不起来的那种，完全是丢皇家的脸。
　　那时候，他是爱屋及乌，因元后而不想太下萧氏的脸，这才说“有点”。
　　印象切换成了现在周笛雨的样子，皇帝想起那个将秦王护在身后，一身凌厉气势丝毫不亚于征战过沙场的秦王，他当时是觉得哪里有点古怪，现在想起来，是和记忆中的周三姑娘太过违和了。
　　难道说，以前的周三姑娘给所有人的感觉，其实是一种假象？
　　“那孩子是变了很多。”皇后沉思片刻，估摸着也是在想周笛雨前后的变化，“以前，陛下提醒过臣妾后，臣妾也有点担心，周三姑娘那性子会不会担不起皇子妃的身份。她如今变了，人厉害了很多，臣妾也不必担心了。”
　　“母后，不是这样的。”灵安有些急切，“如果单纯是皇嫂的性子变了，那也无妨，总不过还是以前那个周三姑娘。可是，儿臣听说，就在皇兄大婚前，周家的后院闹过鬼。万一，儿臣是说，万一皇嫂是被什么附身，有什么阴谋，那可如何是好？”
　　帝王多疑，皇室中人敏感，最怕这种神神鬼鬼的事。
　　皇后吓得连忙朝皇帝的怀里钻了过去，“陛下，会不会是真的？”
　　皇后娇娇怯怯的模样，顿时就激发了皇帝的保护欲。他搂着皇后，轻轻地安抚，“别怕，朕乃真龙天子，管她是什么，在朕面前，都得显出原型来。去，把秦王妃，还有周兴德都给朕叫来！”
　　“父皇，要不，把二皇嫂也喊来吧，儿臣听说，她当时就被那鬼给缠上过，那鬼还是为了给秦王妃帮忙。”
　　何尔庆亲自去请周笛雨。去的时候，周笛雨正和容溶正在给小老虎喂羊乳，周笛雨要把它放在桌子上喝，小老虎就是不离开，用两只前爪蹬着桌子，发出喵喵的叫声，要不是这体型和身上的花纹，真会叫人以为，这不是一头白虎，而是一只小白花猫。
　　“阿笛，真的是太可爱了，它是不是以为，你是它娘亲啊？”容溶朝小老虎伸出手，也想抱，谁知，小老虎头一扭，将后脑勺对着容溶。傲娇的模样，将屋子里的姑娘们萌得要哭了。
　　何尔庆在门口站了很久，讲真，就他这老太监的心都被萌化了，别说小姑娘了。
　　就算再不想上前去打扰，何尔庆也不得不为之，“秦王妃安好！”
　　先行了礼，周笛雨这才慢悠悠地扭过头来，看清楚是何尔庆，也不敢意外，毕竟，何尔庆离这儿还有十步远的时候，她就感知到了。
　　周笛雨慢条斯理地起身，“大总管有什么事吗？”
　　周笛雨看何尔庆的眼里，并无任何异色。何尔庆宫里宫外见过很多人，他因贴身服侍皇帝的缘故，很多人都很巴结他，但越是巴结，那些人的眼里越是难免会有轻蔑，并未把他当人看的那种轻视。
　　秦王妃明面儿上是不喜他，但目光平等，何尔庆不由得腰身都挺直了一些，像个人了，“秦王妃，皇上和皇后娘娘请秦王妃过去说话。”
　　“大总管可知，所为何事？”
　　何尔庆迟疑了一下，正要开口，周笛雨已是摆摆手，“不方便说，就不必说。左不过是那些事。”
　　何尔庆生平头一次感到了窝心。他这个位置，卑贱而又重要。他去传旨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向他打听消息，手法各一，有送礼的，也有不说的话开口大骂的，从来没有人考虑过他的难处。
　　他这条命，在所有人的眼里，贱如狗。
　　皇上和皇后传秦王妃，何尔庆不是不能说，毕竟，当时在场的人很多，早晚都会传到秦王妃的耳中。可即便如此，秦王妃也没有为难他。
　　周笛雨起身准备跟着何尔庆走，容溶很紧张，一把拉住了她，“阿笛，会不会有事？”
　　这话说得有点忌讳了。周笛雨担忧地朝何尔庆看了一眼，大总管很体贴地装作没有听见的样子。
　　“不会！”周笛雨拍拍她的肩，让她放心，吩咐花笺道，“去找一下王爷，跟王爷说，皇上和皇后传见我。”
　　花笺忙一溜烟地就走了。
　　周笛雨将小白虎递给容溶，“你帮我照顾一下。”
　　小白虎扒着她的衣服不放爪子，呜呜呜地叫，急得不行。周笛雨好笑，额头和小白虎的额头相抵，“听话，乖儿子，让溶姨照顾一下你，娘亲很快就回来了。”
　　小白虎不高兴了，嫌弃地看了一眼容溶，但它是个听娘亲话的好宝宝，虽不情愿，还是不得不朝容溶伸出的双手搭上了爪子。
　　容溶高兴坏了，“哎呀，它是不是听得懂人话？”
　　你才听不懂人话，你全家都听不懂人话！小白虎愤愤地想，要不是有这个阿姨，娘亲就会抱着它一起去了。它还是个小宝宝，不想离开娘亲。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哦！


第58章 
　　周笛雨随着何尔庆离开,前往平台之上。
　　赵钦宸并没有离开很远，花笺去找他的时候，他就已经听说了,皇帝和皇后传周笛雨觐见。
　　周笛雨才行了三步台阶,赵钦宸就已经追了上来,众目睽睽之下,他抓住了周笛雨的手,“皇上召见你,你怎地不让人跟我说？”
　　周笛雨便知道,估摸着花笺并没有通知到他，她本想说，不过是皇上召见罢了,但很多人都在看他们,她可以在内心里藐视皇帝，但不能带到面儿上,“我让花笺通知你了，她是不是没找到你？”
　　“嗯。我跟容湛他们去猎松鸡了，晚些时候你就能吃到红蘑菇炖松鸡。”赵钦宸还惦记着他进松林前,说好了要给周笛雨猎松鸡，炖汤喝。
　　周笛雨偏头看赵钦宸的时候，似乎看到了一锅红蘑菇炖松鸡，忍不住咽了口口水，有点郁闷,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告诉她？还不知道要在这平台耽搁多久呢。
　　赵钦宸看到了她的举动和略有些哀怨的眼神，心头一喜，他的王妃喜欢吃是好事啊，他以后可以多做些投喂的动作。只是她这会儿嘟着潋滟的唇,如一颗五月天里熟透了的樱桃，泛着红粉的光，馋得他心里发慌，性感的喉结滚动，心头又是微微一震。
　　皇帝看着赵钦宸和周笛雨联袂而来，脸色阴沉得可怕。皇后不失时机地朝皇帝看了一眼过去，眼中神色非常清晰，并安慰道，“陛下别生气，他二人是夫妻，宸儿如此疼他的王妃，姐姐在天上看到，也会高兴的。”
　　“他是怕朕对他的王妃不善吗？怎么，当儿媳妇的不来你这个当婆婆的跟前立规矩，朕只是传召一下，他巴巴地跑来，是怕我们给他的王妃委屈受了？”
　　皇后脸上的笑比哭都还难看，偏生她五官柔弱，叫人看了越发生出无限怜惜，“秦王妃是儿媳妇不假，可臣妾哪里舍得让她立规矩？到底她是姐姐挑中的儿媳妇呢。”
　　如今，这个元后挑的儿媳妇就站在帐篷门口，将皇帝和皇后的话听得分明。周笛雨不由得皱了皱眉头，这是她的失误，进皇家之前，没有理清这里头的关键关系。还有，皇帝和皇后对死去的元后到底是一份什么样的感情，她也没有厘清。
　　何尔庆禀报过后，便为秦王夫妇挑起了帘子，二人先进去行礼，还未落座，周兴德，黄氏和周琴凤也来了，行过礼后分别落座。
　　周笛雨并不知道帝后二人找自己来所为何事，周兴德等人却是早已打听清楚。不等皇帝过问，周兴德就起身跪下奏道，“陛下，一个多月前，臣的家中的确三番两次闹鬼，因不确定到底是不是鬼，若不是鬼，臣也不知道到底是何物，才没有向陛下禀报，臣该死！”
　　“第一次闹鬼是在什么时候？都有何人在场？”皇帝问道。
　　周笛雨这才知道，帝后二人召自己来的目的，这一次准备出什么牌？
　　周家闹鬼的事，赵钦宸听说过，原先并不以为意，在他看来，这世上并无神鬼。但，与周笛雨成亲之后，又进了一趟山林，赵钦宸已经察觉到了什么，难免担心。
　　周笛雨别的都不怕，就怕赵钦宸察觉出什么，对她先生恐惧，再生必杀之心。周笛雨现在的异能并没有完全恢复，顶多是B++的水平，连A都不到。赵钦宸的武力值有多恐怖，周笛雨亲眼见过。
　　如果赵钦宸站在皇帝他们那边来对付自己的话，周笛雨心知，她恐怕要收拾收拾，打道回府了。
　　周笛雨朝赵钦宸侧目，她虽然不忍心对战友出手，但如果赵钦宸稍有异动，为了活下去，她肯定会先下手。
　　“别怕！”赵钦宸朝周笛雨凑了过来，唇瓣几乎贴着她的耳朵轻声道，他的声音不大，温热的气息吐在周笛雨的肌肤上，引起了一阵酥麻。周笛雨不自在地缩了缩脖子，有点要命，她竟然并不排斥，甚至还有点喜欢。
　　男女般的暧昧，犹如毒药。但周笛雨也知道，若是换个人，她恐怕会暴起而击之。可见，做这种事，也是要分人的。
　　不过，周笛雨也并未沉溺其中，她心里很清楚，赵钦宸并无别的意思，单纯只是在安慰她，并宣布他的立场。
　　这就很好了，只要赵钦宸不与对方结盟，周笛雨就不怕。
　　“家里第一次闹鬼的时候是儿臣遇到的。”周琴凤起身跪在了地上，“那天，儿臣从昏迷中醒来，想到和一干友人有约，要来元狩山打猎，便连忙准备出府，走到水院那边的桂花桥的时候，就遇到了鬼。当时，秦王妃在场。”
　　周琴凤说到这里就不再继续说了，因为那鬼据说是小燕，而小燕当初的确是死在她的手里。区区一个奴婢，在周琴凤的眼里，和一只阿猫一只阿狗并没有多大区别，死了也就死了，和捏死一只蚂蚁也没有多大区别。
　　可是，一只蚂蚁变成了鬼来吓唬她，就比较丢人了。
　　黄氏如福至心灵，连忙也跪下来道，“皇后娘娘，第二次闹鬼是在厨房里，当时，秦王妃也在场。”
　　接下来，她便把厨房当日发生的事，绘声绘色，添油加醋地说了一番，“还有嫁妆的事，那嫁妆……”
　　“那嫁妆是本王安排人换的。”赵钦宸截断了黄氏的话，“本王知道你要换婚，既然嫁过来的是阿笛，她自然就该得大宗的嫁妆。”
　　周琴凤一听，差点晕了过去了。
　　前世，要嫁给他的人是自己，赵钦宸就想方设法地要退婚。今生，轮到周笛雨了，赵钦宸居然用这种上不得台面的法子，让周笛雨拿到原该属于她的嫁妆？
　　赵钦宸到底知不知道，前世，周笛雨是嫁给了赵钦安，而他自己被赵钦安圈禁至死。周笛雨本来是赵钦宸死仇的妻子，赵钦宸知道吗？
　　他居然还如此维护周笛雨这个蠢货，凭什么？周笛雨有哪点好？值得赵钦宸如此待她好？
　　但是，当着皇帝和皇后的面，周琴凤什么都做不了，她的手指死死地抠着地衣，捏出了一道道褶皱，心里有火在焚烧，她的理智一点点地被吞噬。
　　“王爷为何要如此做？”黄氏一样气得发抖，她为自己的女儿苦心谋划，积攒多年的嫁妆，居然就这样飞了。
　　“有何不妥吗？”赵钦宸斜睨黄氏，冷笑道，“都是周家的女儿，嫁妆难道说还有什么区别不成？周夫人别告诉本王，你重此轻彼。”
　　“臣等不敢！”周兴德很清楚皇帝重颜面，嫁妆这种事，说实话，和婆家没什么关系。嫁出去的女儿用不完的嫁妆最后都分给了自己的子女，寻常人家的男子都不会用妻子的嫁妆，更别说皇子们了。
　　这两桩婚事，反反复复，已经够惹人笑话了，周兴德不想再把嫁妆的事扯出来。
　　“不敢就好！”赵钦宸大喇喇地道，也不看是在帝后面前，骨子里透出一股子邪魅，即便言行僭越，也给人赏心悦目之态。
　　不过，这些都是周笛雨戴了厚厚的滤镜看出来的景象，她早就知道是赵钦宸的人帮忙换了嫁妆。那晚，她可是正好与沈追一干人遇上了。她本来是很反对赵钦宸觊觎她的嫁妆，即便他准备用来充军资，但这一刻，赵钦宸为了给她解围，连脸都不要了，周笛雨甚是感动。
　　她决定，多多少少，还是贡献一点出来，如果赵钦宸的确穷疯了的话。
　　哪怕如今，周琴凤已经成了皇后嫡亲的儿媳妇，皇后依然很嫌弃周琴凤。特别是看到黄氏听说赵钦宸换了嫁妆，恨不得扑上去吃了赵钦宸的模样，越发不看在眼里。
　　人，就是这样，嫉妒一个人的时候，恨不得把那人弄死，可是还是不得不承认，那人是有常人不及的好处。
　　比如说，皇后对萧氏就是如此。她难免会想到，区区嫁妆而已，若今日换成萧氏被人算计，必定一笑而过，日后再想办法讨回来，而不会愤恨失态。
　　还有，皇后也知道，赵钦宸和周笛雨回门当天，萧氏再次陪了五十辆马车的嫁妆，黄氏费尽心思准备的那点嫁妆和这五十辆马车的嫁妆，简直是没法比。
　　如果，周笛雨还是安儿的王妃的话……，皇后都不敢想，生怕一想，就忍不住把黄氏母女剁成杂碎。
　　婚姻这种事，讲究个门当户对。萧氏是萧家的嫡女，黄氏算个什么东西？以前，把周笛雨压说成什么样儿？可是，周笛雨从周家走出来后，依旧明艳照人，风华绝代。
　　萧家的血脉，的确异于寻常！
　　可是，周笛雨再好，如今，也不是她嫡亲的儿媳妇了，皇后知道赵钦宸是在转移话题，便道，“你是说，每次家里闹鬼，秦王妃都在？”
　　皇后明知道，或许这就是真正的，世人不知的周笛雨，但如今，一个人前后的差别，也成了她可以用来攻击对方的把柄，“阿笛，你跟母后说说，这闹鬼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的声音放得很低，轻柔，婉转，让人不自觉地就会卸下心房，有任何委屈都想朝对方倾诉一番，“好孩子，别怕，不管发生了什么，母后都会保护你！”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感谢在2021-01-2611:57:53~2021-01-2712:59:2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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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如果是原身的话,原身会不会当真就和皇后说点什么？
　　可惜，周笛雨不是原身，她的心志比任何人都要坚定。
　　她笑了一下,“儿臣不知道母后在说什么？家里闹鬼的事,儿臣并不知。大姐姐那天在桂花桥遇鬼的事,或许只是做贼心虚而已。听说小燕是死在大姐姐的手里,她原先是大姐姐的丫鬟,对大姐姐忠心耿耿,这么死了,大姐姐怕是有点后悔，才会产生见鬼的幻觉吧？”
　　倒打一耙，谁不会啊？
　　只可惜,在座的都是上位者,并不觉得周笛雨明里暗里的意思有何不妥，小燕既然是周琴凤的丫鬟,忠心耿耿是她应尽的义务。而周琴凤弄死了她，当然也有弄死的道理，死一个丫鬟,算不得什么大事，哪里会存在后悔一说？
　　周笛雨看看这些人的神情，就知道，他们可能不在一个频道，脑回路也没有搭接在一块儿,这种沟通方式失败了！
　　赵钦宸看到皇后用待自己的手法忽悠周笛雨，他身上的杀气就暴涨，一旦周笛雨真的被对方迷惑，赵钦宸不介意御前动手。
　　赵钦宸小时候就是被这个女人这么忽悠,以为她对自己是真心的。宫里宫外的人都说，皇后连自己亲生的都不管，把他这个外甥和继子看得比亲生的都要亲，在他身上付出了多少心血和精力，天底下多少亲娘都做不到这样，那时候，他是真的信了。
　　信到最后，差点连命都丢了！
　　好在，周笛雨并没有上当，她眨巴眼睛，瞧着一副很乖巧的样子，懵懂的大眼睛，星星一样地闪烁，“母后，这世上真的有鬼吗？”
　　赵钦宸不知道自己的王妃到底有多少张脸？战场上的她，霸气得如同从天而降的战神，比他这个战神王爷还要威猛，给他喂药的时候，又是那么贤惠温柔，这个时候，她又狡黠得如同一只狐狸，她展示出来的每一面都叫赵钦宸为之倾倒，她如同一个宝藏，越是往里挖掘，越是让人欲罢不能。
　　帝后可不是把周笛雨喊来探讨这世上到底有没有鬼的！
　　“皇后娘娘，妾身亲自抚养了笛儿五年，妾身太清楚她的秉性了。眼前这个孩子，她……她可能不是妾身的女儿。”
　　“我本就不是你的女儿！”周笛雨冷笑涟涟，“我不是你十月怀胎生下的，也不是你一把屎一把尿拉扯长大的，你要是真说我是你的女儿，那你才是没脸。”
　　皇后略沉下脸，但依然不失她身为慈母的温柔，声音略严厉，却让人听出了痛心疾首，“阿笛，你怎么能够如此说你的嫡母呢？幸好是在母后和皇上跟前，要是传出去，别人会如何看待你？百善孝为先，皇上以孝治天下，你身为皇家儿媳，自当做天下人的表率。”
　　什么意思？这是让她认黄氏当母亲的节奏？这是在做梦呢！
　　“嫡母？在我母亲面前，黄氏永远都只能算妾！”周笛雨不怕死地道。
　　“闭嘴！”周兴德呵斥周笛雨道，他头触地，“陛下，皇后，小女无知，请皇上和娘娘恕罪！”
　　不是周兴德有什么爱女之心，实在是，周笛雨姓周啊，要是皇帝一时发怒，大概率会牵连到他，甚至整个周家。
　　黄氏被气得够呛，她最不喜欢听到的就是“妾”这个字，特别是她现在已经是周家的主母了，最不愿意听到人提起的就是从前她做妾的事。
　　当年做妾的时候，还有周琴凤这个好女儿为她挣面子，稳稳地压了周笛雨一头。可是，即便是生了周笛雨这么一个废物女儿，萧氏也不觉得有多丢人，似乎在她的眼里，周笛雨再废物也无所谓，反正是她萧氏的女儿，再差也是最好的。
　　黄氏很不服气，恨不得天底下的人都知道萧氏生了个废物女儿。她基本上算是囚禁了周笛雨五年，盼着周笛雨一朝出门，为天下知。谁知，周笛雨嫁人之后，就跟换了个人一样，意气风发，绝代风华。
　　这还是那个废物周笛雨吗？
　　“皇后娘娘从前也见过笛儿，皇后娘娘觉着，她还是笛儿吗？恕妾身眼拙，妾身实在是瞧不出来，她和笛儿有哪里像的，分明是换了个人。”黄氏痛哭流涕，真有丧女之悲。
　　灵安知道机会来了，好久都没有开口的她，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时机，“父皇，儿臣听说有恶鬼附身的事，要不请三清观的玄木道长来看看，儿臣可不想有个被恶鬼附身的嫂嫂，万一哪天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皇后一听，明显被吓到了，看周笛雨的眼神就果真跟看恶鬼一样，不自觉地朝皇帝的怀里依偎过去。
　　皇帝也有点怕，鬼什么的，是世人从未见过的东西，到底有多可怕，没见过就会生出无限想象。
　　皇后靠过来，皇帝也有了点依靠，心里稍安，自然将皇后搂紧在怀里。
　　“皇上，别的臣妾都没关系，若真的是这样，臣妾担心宸儿，听说有的恶鬼会吸取男人的阳气，若是那样，宸儿……”皇后朝赵钦宸招手，“宸儿，你到母后这边来，别让她伤到了你！”
　　周笛雨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她真心很佩服皇后这番自导自演还不自尬的本事，哪怕赵钦宸看她跟看一坨屎，皇后也依然能够很自我地扮演出慈母的角色。不得不说，她这一招杀伤力挺大的，最起码，能够把赵钦宸恶心个半死。
　　周笛雨都有点受不了她了。
　　她也学着皇后的样子朝赵钦宸的怀里靠过去，“王爷，不要离开妾身，妾身就算是恶鬼，也绝不吸你的阳气！”
　　阳气是什么玩意儿？要怎么吸？如果是阴阳和合的时候吸的话，现在对她来说是不是有点早？赵钦宸还没有到要和她和合的时候。
　　不就是恶心人吗？周笛雨现学现卖，也会！
　　赵钦宸虽然不知道他的王妃在作什么妖，不过，一直这么作下去的话，他也很喜欢。赵钦宸无条件配合，他将周笛雨一把拉起来，抱到了自己的腿上，朝皇帝可怜兮兮地望过去，“父皇，就算儿臣的王妃是个恶鬼，儿臣也要她，还请父皇成全！”
　　皇后惊得差点从椅子上掉下去了。从赵钦宸五岁开始，就不把皇帝当父亲了。喊“父皇”的时候，那语气里的嘲讽，一度差点把皇帝气死再气活。也正因为赵钦宸自毁长城，皇后才能事事如愿。
　　现在是怎么回事？
　　赵钦宸摆出这副面孔，岂不是要让皇后前功尽弃？
　　果然，皇帝的脸上闪过一丝惊喜，好在，皇帝没有昏了脑子，他只想做个好父亲，语重心长地道，“宸儿，天下女子何其多，你何必要一只恶鬼？你若是非要周家的这女子也未尝不可，让父皇请来玄木道长，帮你把她体内的恶鬼驱逐，再让她当你王妃也不迟。”
　　说完，皇帝就下令道，“来人，把秦王妃捆起来！”
　　何尔庆吃了一惊，这么好的秦王妃，怎么会是恶鬼呢？可是，他仅仅只是皇帝跟前的一条狗而已，什么都做不了。
　　就在这时，祝仲和和一个道士冲了过来，祝仲和一把扯住了何尔庆，问道，“秦王妃是不是在里面？”
　　“还愣着做什么？连朕的话你们都不听了吗？把秦王妃这只恶鬼捆起来！”
　　祝仲和一听这话，什么都不顾了，直接冲了进去，喊道，“陛下，请手下留情！”
　　张圣手原先对皇帝的态度是，有多远就躲多远。但是，现在不同了。他跟在祝仲和的身后进了帐篷，闯到了御前，问道，“秦王妃是恶鬼？她在哪里？”
　　皇后一看来了个道士，以为张圣手是冲着秦王妃来的，一面欣喜秦王妃果然是恶鬼，一面又很害怕，她越发往皇帝的怀里躲，指着周笛雨，“高人，就是她，她被一只恶鬼附身了！”
　　周笛雨已经从赵钦宸怀里出来了，毕竟，她也只是想用行动怼一下皇后，怼到了也就算了，赖在人怀里算怎么回事？
　　张圣手顺着皇后的手指看过去，一眼看到周笛雨满脸的杀气，知道她误会了。乖乖，这是他未来的师尊啊，皇后算个鸟啊，要是被未来的师尊误会了，不收他为徒了，他找谁哭去？
　　“师尊在上，徒儿张怀景拜见师尊！”张圣手行了个大礼，在御前，没有先拜皇帝，而是恭恭敬敬地朝着周笛雨三叩九拜！
　　张怀景是谁？
　　饶是皇帝也想了好久都记不起来，张怀景是个什么人？而眼前这人的打扮，瞧着有种熟悉的感觉，他一开始也以为是周家准备的道士，为了除秦王妃这只恶鬼呢。
　　周兴德惊得跳了起来，御前失态都不顾了，“你，你就是张圣手？”
　　张怀景是谁，众人不知道，可是“张圣手”在大虞，是连三岁的小孩都知道的人！
　　张圣手居然是周笛雨的徒儿，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现在是在梦里吗？他们是在做梦吗？这梦怎么这么诡异？
　　赵钦宸也无法淡定，站起身来，生怕又是皇后布下的什么陷阱，将周笛雨往怀里一带，侧身将她挡住，隔开了张圣手。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60章 
　　这份爱护,叫人感动！
　　周笛雨抬手拍了拍赵钦宸钢铁铜墙般的胸膛，安抚他不用担心。她皱着眉头想了很久，可以确定,原身并不曾收过这么一个徒儿。
　　“我们认识吗？”周笛雨客气地问,好心地提醒,“张圣手是不是认错人了？”
　　“不,徒儿没有认错！昨晚,徒儿做了个梦,有个神仙提醒徒儿,说秦王妃就是徒儿要拜的师尊，若姑娘就是秦王妃的话，徒儿确定没有认错人！”
　　轮到祝仲和懵逼了,他记得张怀景从闯进他的帐篷里的那一刻起就在喝酒,就醉醺醺不曾醒过，还做梦？要说张怀景现在在做梦,祝仲和还信一些。
　　还有，明明张怀景是看到他拿回去的药剂，才激动地要来拜秦王妃当师傅的,现在又说是神仙指点，这又是什么胡话？
　　祝仲和觉得，被恶鬼附身的，可能不是秦王妃，而是张怀景了。
　　常年在深山老林里钻,不被恶鬼附身都有点说不过去。
　　周笛雨也这么觉得，这人，脑子有毛病吧？无缘无故地就跑出来拜她为师，“你想从我这里学什么？学生孩子,我可教不会！”
　　周笛雨的语气带着讽刺，毕竟，她也不认识这个人。凭原身的那点能耐和水平，要说一个拥有“圣手”之名的神医肯心甘情愿地拜她为师，不如说做白日梦更靠谱些。
　　居然是张圣手，皇后连忙从皇帝的怀里起身，顺势跪了下来，哭道，“皇上，天可怜见，张圣手居然就在这里，一定是上天派他来拯救安儿的，一定是的！”
　　赵钦安是皇帝宠爱的孩子，就算皇后不说，皇帝也会让张圣手医治赵钦安。
　　眼见张圣手都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就因为一个梦而非要拜周笛雨为师。皇帝清了清嗓子，“张圣手，你可能误会了，秦王妃并不懂医术，一个梦而已，神医千万别当真。”
　　张圣手不悦，心说，这皇帝果然是个缺脑子的，眼前这么一个医术超群的人在他面前，他非要把人当恶鬼一样对待。儿子受了伤，一条腿不保了，不去求秦王妃，居然求他这个医术二流的人，不是脑子有病是什么？
　　原本，张圣手被世人推崇为医术一流。但现在，既然叫他看到了那瓶药剂，张圣手很有自知之明地把自己的医术降为二流。
　　有秦王妃在，谁敢称一流呢？
　　“请陛下慎言，若草民今日不能拜秦王妃为师，草民就一辈子不再治病救人了。”
　　皇后被气了个倒仰，这邋里邋遢的道士简直是眼瞎了，心也瞎了，非要拜周笛雨为师，是什么毛病？
　　在皇后听来，这分明就是威胁！
　　周笛雨也这么想，不过，这神医治不治病的，跟她有什么关系？横竖，她一辈子都不可能用的上这人的医术，她身边的人也不需要。
　　好好的捉鬼的戏，如今被改成啥样了？灵安气得要死，冲到了周笛雨面前，“周笛雨，你还不快现原形！”
　　张圣手护师心切，起身就挡在了灵安面前，他一身臭烘烘的，差点把灵安熏晕过去，“有我在，谁敢动我师傅？”
　　呵呵，还护上了！
　　周笛雨觉得有这么一个遭皇帝忌惮，又护短的徒儿也不赖。不过，赵钦安的腿，她可不想出力，如果皇后打算用张怀景这步棋来引诱她下场，那皇后恐怕要失算了。
　　周笛雨朝赵钦宸递了个眼神，赵钦宸会意，对皇帝道，“父皇，儿臣的王妃还是恶鬼吗？”
　　“谁敢说我师傅是恶鬼，我就和他过不去！”张圣手师也拜了，虽然周笛雨没有答应要收他为徒，他自己已经批准了自己为徒，理所当然地站在了周笛雨的这边。
　　周笛雨有多少本事，没有几个人知道。但张圣手有什么本事，天下人有目共睹。特别是现在，赵钦安一条腿不保，张圣手就更加得罪不得。
　　皇后只好暂时歇了找周笛雨麻烦的心思，不得不妥协。儿子的腿至关重要，若是一个不慎，残了，太子之位就不要想了。
　　张圣手巴结师傅心切，转身对皇帝道，“陛下，草民的师傅是恶鬼吗？”
　　皇帝被怼得无言以对，半晌，缓慢地摇了摇头，不情愿却不得不为之。人间帝王又如何？有本事永远不要生病啊！
　　活死人，肉白骨的本事，天底下也就张圣手一人有。
　　“陛下圣旨已下，以后，谁若是再敢说草民的师傅是恶鬼，就是抗旨不尊！”张圣手自作主张地宣旨了。
　　还有这种操作？
　　灵安惊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她一蹦三尺高，指着张圣手就要嚷嚷。一个皇后身边得脸的嬷嬷连忙拉住了她，小声道，“公主，晋王殿下的腿！”
　　就算再不甘心，灵安也只能忍下来了。
　　周琴凤忍了又忍，总算是一口恶气忍下来了。她原以为今日过后，周笛雨就是一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哪个活人不怕恶鬼？只要周笛雨恶鬼的名声传出去，只怕她母亲和兄长都接受不了，会远离她。
　　可是，转眼来了个疯批道士，直接就抬高了周笛雨的身价。
　　她款款地走上前来，脸上挂着得体的笑容，“张圣手，我是晋王妃，秦王妃是我妹妹，不知张圣手为何非要执意拜我妹妹为师？我知道张圣手没有恶意，若是有的话，我第一个不答应！”
　　张圣手如此一听，啊，这是他师傅的维护者，对周笛雨根本不太了解的张圣手对周琴凤的态度就好很多，甚至对她拱了拱手，“秦王妃的医术，在下佩服得五体投地，在下对师尊恭敬都来不及，何来恶意一说？”
　　“可是，就我所知，我妹妹根本就不懂什么医术啊？”周琴凤生怕张圣手弄错了人，好心提醒。
　　她越是这样说，张圣手越是深信秦王妃一定懂医术。为什么？只有真正的高人才不显山露水，连姐姐都不知道自己的底细，这才是真正的高人。
　　“师尊，徒儿扶您回去吧！”张圣手环视一圈，满脸都写着“跟这群傻逼打交道有什么意思”的傲娇表情，看得帝后二人简直是要心梗而亡。
　　可是，又能说什么？儿子的命被握在这种人的手里，就算要喊打喊杀，那也要等有比这人更加厉害的人出现才行。
　　如果说，昭武帝只是人间的帝王的话，那么张圣手这等人物，就是比阎王爷还要厉害的存在了，说他是大罗金仙都不为过。
　　周笛雨没有拒绝，这便宜徒弟还挺好用的，最起码，能够挡住皇帝等人的招数。她本也不怕皇帝和皇后等人，但她怕麻烦啊！
　　“等等！”皇后拦住了，“张圣手，我儿现在还躺在床上，这件事全由秦王夫妇而起，既然你说秦王妃不是恶鬼附身，那你就先把我儿的腿治好了再说！”
　　皇后一副，如果张圣手不给她儿子治腿，她就绝不会和秦王妃善罢甘休的架势。张怀景急着要去找秦王妃拜师，真心实意地跟着她学制药剂，生怕皇后使绊子，头一次居然很配合地为权贵治病。
　　周笛雨也懒得管，她急着回去看儿子，正好也不想被张圣手纠缠，就此和秦王回去了。
　　“这人是谁呀，挺奇怪的，无缘无故就要拜我为师。”前有恶鬼缠身，后又有张圣手拜师，周笛雨还是挺担心的，生怕赵钦宸起疑。
　　她毕竟不是原创原版的周笛雨了，万一真的被人发现换了芯子，被拉去火烧妖怪，以她个人之力，还真是难以抵抗整个社会。
　　赵钦宸握住了她的手，将她拉得面对着自己，双手扶肩，眸光落在她的脸上，真诚而郑重，“阿笛，过去的五年，你一直都在潜心练功，学医，这一点我知道。你不必担心，你既不是恶鬼，也不是什么都不会的人，一切都有我！”
　　赵钦宸这样的人，是绝不会轻易许愿的。
　　他既然说了“一切有我”，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他都会站在周笛雨的身边，与她一道承受风雨。
　　周笛雨看着他这双落满了星辰的眸子，心里涌上来一股酸酸甜甜的味道，慢慢地发酵，要溢满她的整个胸腔，“好！你也不用怕，任何时候，你的身后都有我！”
　　赵钦宸有点失望，周笛雨依然将他看作是战友。
　　不过很快，他又自嘲地一笑，在想什么呢？这样已经很好了，情人的关系固然会很甜蜜，可是战友的情谊也不差，一切都要慢慢来，总有一天，她会明白的！
　　萧家的帐篷里，睡得很沉的小白虎突然就睁开了眼睛。
　　安静地抱着它的容溶一惊，小白虎从她的怀抱里挣脱开来，朝地上跃下，因为四条腿太短，落地就摔了。滚了一圈，小白虎就“嗖”地一下朝外面跑了出去。
　　容溶吓得同手同脚地撵了出去，要是这小白虎给跑了，她真的会成为大虞历史上最大的罪人了。
　　周笛雨和赵钦宸才走近萧家帐篷，一个小白团子就飞快地朝她扑了过来。两人都是目力非寻常之人，周笛雨伸手接过小白虎，搂在怀里，笑着和小白虎对了对额头，“小白真乖哦，是来接娘亲和爹爹的？”
　　刚刚成婚没多久就升级当了爹的赵钦宸本来还在吃味，小白虎是一头雄虎，和自己王妃这般亲热，此时听到“爹爹”这两个字，欢喜来得太快，也很自然地朝小白虎伸出手，“儿子挺沉的，我抱吧！”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第61章 
　　周笛雨没有在意“儿子”这个词,对她来说，失去了母亲的小白虎，就是她的儿子,这辈子,她都会把小白虎当儿子看。
　　赵钦宸是她名义上的丈夫,和她共同抚养儿子很正常,最重要的是,母虎曾经救过赵钦宸的命,赵钦宸想在小白虎身上尽心尽力,都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了。
　　承恩伯眼看着一家三口就要进帐篷了，他连忙从躲避的地方走出来，在赵钦宸杀人的目光中,躬身驼背低头道,“秦王妃，那药剂……小儿说愿意和王妃见一面。”
　　“是吗？想好了？”周笛雨笑着问道,她动的手，除非这世上有另一个五行异能觉醒者，否则,孟恒就只有去死的份。
　　祝仲和虽然医术超群，也没用。
　　“想好了！”承恩伯也不知道周笛雨说的“想好了”，想的是什么，只好茫然地回答。
　　周笛雨也知道，不过,她没必要现在就说破，扭头对赵钦宸道，“你抱着小虎回去，去一趟承恩伯家的帐篷？”
　　“陪你过去！”
　　周笛雨知道,他是不放心自己，也免得他担心，点头答应。
　　孟恒的精神好了很多，他有点不信自己的伤口还会反复。但祝仲和一再强调，如果没有秦王妃给的那种药剂，他的伤口是决计好不了的。
　　祝仲和指着张圣手道，“你认识他吗？他就是张圣手，你让他说，他能帮你把伤治好吗？”
　　张圣手刚刚从晋王那里过来，和皇帝约好了半个时辰后给晋王接骨。他听说秦王妃会来给孟恒治病，就迫不及待地来了。皇帝甚至怀疑，如果不是为了堵秦王妃，张圣手都不会把接骨时间往后推，毕竟，越早接骨，复元的可能性越大。
　　周笛雨在帐篷里看到张圣手，也并不意外，这人看来是缠上自己了，“晋王的腿，先生诊断如何？”
　　张圣手噗通一声就跪在地上，泣涕满面，“师尊，徒儿不孝，令师尊不喜。可是，师尊无论如何都不能叫徒儿先生，徒儿姓张，名怀景，师尊可叫徒儿小景。”
　　周笛雨有点被这老头恶心到了，这老头的年纪做她爷爷都有多余，她怎么好开口叫这老头小景呢？
　　“晋王的腿，你瞧着如何？还有得治吗？”周笛雨懒得跟他废话，直接问道。
　　“阿笛！”赵钦宸皱了皱眉头，走过来，催周笛雨道，“你不是说有话要和孟恒说的吗？先别管晋王的腿了。”
　　“哦，好！”周笛雨其实就只是想知道，晋王的腿还能不能好，若是不能好，也挺好的。不过，皇后那里就要多注意了。
　　张圣手眼看就能和师尊对上话了，要是他表现得好，被引为关门弟子不是难事。谁知，就被秦王把机会给破坏了。
　　“师尊，晋王的腿……”
　　张圣手看到周笛雨走了过去，揭开了孟恒身上的被子看了一眼伤口，也不给孟恒把脉，也不做望闻问切一套，直接笑了一下，“伤势只是暂时被控制住了，如果想要安全痊愈，也不是不行，前提是，当日你是如何跟人说，是秦王刺了你这一剑，你今日就要跟所有人说，到底是谁伤了你！”
　　承恩伯吃了一惊，早知道秦王妃打的是这个主意，他打死都不会帮他儿子去把秦王妃请来了。
　　“恒儿！”承恩伯害怕不已，如果孟恒说了实话，皇上会不会降下欺君之罪？左也是死，右也是死，有什么区别呢？
　　周笛雨当然也想到了这一茬，不过，选择权在孟恒的手里，她不急，笑道，“你不会以为，你诬陷了秦王殿下，还会帮你治这伤吧？”
　　周笛雨毫不留情地用手指头戳在了孟恒的伤口上，他疼得大叫一声，痛苦得想要死去。
　　“请王妃手下留情！”承恩伯倒也不是多心疼自己儿子，而是，秦王妃的这种行为，也是个攻击点。
　　周笛雨没有折磨人的习惯，她收回了手，一扭头，对上了赵钦宸一双晦暗不明的手。他将小虎往肩上一搭，小虎的爪子就牢牢地抓住了爹的肩头。周笛雨正纳闷他要做什么，赵钦宸就掏出了一块帕子，握住周笛雨的手，死命地擦她戳过人的手指头。
　　这是……嫌她手指头脏？周笛雨任由他将自己的手指头擦了好多遍，皮肤都红了，才忍不住叫了一声“疼”，倒也不是真疼，赵钦宸虽然执着，但注意了力度，她只是担心，赵钦宸不会是有强迫症吧？
　　承恩伯是存心和周笛雨过不去，他转身朝祝仲和拱手，“还请祝太医救小儿一命！”
　　拿命换来的爵位，如果命没有了，爵位还有什么意义？
　　祝仲和侧身避开，如果说，没有那瓶药剂，祝仲和可能还会异想天开地以为自己能够治好孟恒，但是，那瓶药剂把祝仲和的梦给打破了，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恐怕都没有这个机会了。
　　“伯爷，不是下官不尽力，下官毕竟不是大罗金仙。实话告诉伯爷您吧，这伤势，看着寻常，实则凶险至极，伤口会从内里先烂，且是慢慢地烂完，再过个十天半个月，人就会生不如死。若伯爷不打算要骠骑将军这条命，不如就给他个痛快。”
　　承恩伯愣住了，孟恒也被吓得魂都快没了，父子二人的目光投向了张圣手，张怀景冷笑一声，“别说也治不了，就算治得了，没有师尊发话，也会袖手旁观。”
　　身为一个医者，居然说得出袖手旁观这种话，职业道德哪里去了？
　　不过，张圣手这种人的脾气，说出这种话来也正常。
　　周笛雨瞥了张圣手一眼，觉得这老头，也还是个人。
　　张圣手一句话，彻底把孟恒的活路给堵死了。如果连张圣手都治不了，还有谁能治得了？周笛雨吗？她凭什么说自己能治？
　　但，那瓶绿莹莹的药剂还在承恩伯父子的眼前晃着呢。最起码孟恒现在感觉还挺良好。
　　“如何？想好了没？秦王殿下可不缺你这点事实澄清，相信，你们做这种事也不是第一回 了。
　　但，没办法，这人正义感就是这么强，见不得人干这些栽赃陷害的事，你要想死，谁也拦不着你！”
　　周笛雨说完，就和赵钦宸一起出去了。
　　花笺跑了过来，脸蛋儿红扑扑的，鼻尖上还冒着汗珠，“王妃，松鸡炖红蘑菇好了，可香了，这会儿就吃吗？”
　　“当然了，要趁热吃的吧！”周笛雨的脚步都加快了。
　　赵钦宸有句话很想问，但这会儿明显不是问的好时机，他也连忙追了上去，小虎在他的肩上睡得打呼呼，待近了，小虎倏地就睁开了眼睛，扭头朝香味传来的方向看去。
　　赵钦宸将它从肩上拉下来，没好气地点了点它额头上的“王”字，“跟你娘亲一样！”
　　“喵呜！”小虎柔柔地叫了一声，朝爹的怀里蹭了蹭，然后，后腿一蹬，朝周笛雨那边跑了过去。
　　正如赵钦宸所说的，松鸡炖红蘑菇味道很好。松鸡的肉质鲜嫩，肥而不腻，瘦又不柴，蘑菇的鲜味被熬进了鸡肉里，咬一口，鲜味在舌尖炸开，刺激所有的味蕾，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吞进去。
　　“好吃吗？”赵钦宸问道。
　　“嗯！”周笛雨顾不上说话，面前的碗里，赵钦宸为她剔了好几块鸡肉，将剔下来的骨头给小虎吃，小虎不满意，要朝周笛雨的怀里拱，赵钦宸轻轻地敲了一下它的头，“别和你娘亲抢。”
　　周笛雨当然不会自己吃肉，儿子吃骨头，她正要将碗里的肉给小虎吃，赵钦宸拦住了，“你别管，会喂它的。”
　　他给小虎喂了几块不太好的肉，一本正经地教训小虎，“你是男孩子，以后要学会照顾娘亲，让着娘亲，好吃的东西要留给娘亲吃，不要和娘亲抢，知道吗？”
　　“喵呜！”小虎有点委屈，不过还是低头吃着肉，一副听进去了的样子。
　　周笛雨有点好笑，“有你这么当爹的吗？”
　　临到了要给晋王接骨的时候，张圣手变卦了。皇帝大怒，张圣手浑然不怕，“陛下，要不，草民这颗人头，陛下拿去好了。”
　　皇帝是想杀他，偏偏这人又不能死。他这几年身体每况愈下，一直找张圣手的缘故也是想要张圣手为他续命。
　　再者，皇后也不可能会答应的，晋王还在床上躺着呢。
　　中途醒来过几次，但一直都不肯说话，脸色阴沉，皇后安慰过多遍，也询问过好久，晋王都不说话。
　　得知张圣手在，晋王这才开口问了皇后一句话，“母后，儿臣的腿有救了吧？”
　　皇后无法想象，若是儿子的腿真的没救了，晋王能不能熬过这一关？
　　“张圣手是有什么条件吗？”皇后问道。
　　“自然是有条件的。接骨的活儿非比寻常，皇后娘娘能明白草民的心意，最好不过了。”
　　有条件就好办！
　　皇后松了一口气，问道，“张圣手有什么条件，尽管提，皇上和本宫能做到的，必定会尽力为之！”
　　张圣手便直截了当地道，“草民的师尊想和骠骑将军交换一个条件，孟恒当初是如何跟陛下说，秦王殿下伤了他，如今他就如何把实话说出来。草民的师尊也不白让他说话，会救他一命。若娘娘能够做到这一点，晋王殿下的这条腿，就是草民的腿，草民在，不叫晋王殿下的腿废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62章 
　　皇后真是做梦都没有想到,张圣手居然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她很不明白，张圣手到底是着了什么魔非要这般维护周笛雨的？
　　如果说，张圣手认周笛雨为徒弟,这还说得过去。但不是,正好相反,张圣手口口声声叫周笛雨师尊,而周笛雨还很嫌弃他的样子。这种,上赶着倒贴,一向不应该是出现在实力悬殊的两人身上吗？
　　现在实力是悬殊的,关键是，实力强的，在倒贴实力差的。
　　皇后脸上的笑有些绷不住了,“张圣手,的确是神仙托梦让您拜周笛雨为师的吗？本宫从来没有听说过秦王妃会医术，不知,张圣手拜秦王妃为师，究竟为何？”
　　张怀景心说，你不知道我师尊会医术那就对了！
　　他师尊是真正的高人啊,深藏不露。
　　“草民的师尊不会医术，草民会医术就行了。”张怀景愿意为师尊保密，“不知陛下和皇后娘娘是否接受草民的这个小小的要求？如若不，草民这就告退！”
　　“这有何不行？”皇帝不明所以，当即就宣布,“宣承恩伯和骠骑将军，再，把秦王夫妇请过来！”
　　皇帝纯粹是为了讨好张圣手，才会用“请”字。
　　“皇上,不可！”皇后吓得花容失色，拉着皇帝的手都在颤抖，一张脸，连胭脂都盖不住其苍白。
　　“为何不可？安儿的腿不能不保，难道皇后不愿意安儿早点好起来？”
　　“不，不是！臣妾当然愿意，臣妾恨不能代其受罪，可是皇上九五之尊，若是让人知道，皇上不但指使不动张怀景，还不得不对其妥协，陛下的龙威何在？臣妾宁愿安儿的腿迟一些时候好起来，也不愿陛下的威严受损！”
　　到了这会儿，张圣手不但知道孟恒的伤恐怕没那么简单外，还知道皇后对其起了杀意，他也不怕，冷笑一声，“陛下，草民敢说，晋王殿下这腿伤，天底下，除了草民，还真没有几个人能够治好。且过了今晚，明日这难度又会加大，到底能不能好，还真不好说了！”
　　“你是在威胁皇上和本宫？”
　　晋王一直在等张圣手为他接骨。他很清楚自己的腿到底伤成什么样了。在虎穴山洞里的时候，他本来躲在一块大石头的旁边，哪怕是山洞塌下来，他都未必会受伤。
　　周琴凤到底是什么时候摸到他身边的，赵钦安不知道。
　　外面的那条大蛇发疯，尾巴狠狠地摆在了洞口的巨石上，山顶上落下了一块石头，眼看就要砸在周琴凤的头上，她突然朝自己这边冲了过来，顺手把他拉了一下，赵钦安趔趄一步，摔在了地上，那块石头就砸在了他的腿骨上。
　　洞里很乱，死伤惨重。人人至少都有点擦伤磕碰，可是周琴凤也是能耐，居然连油皮都没有被擦破。
　　说起来，当时的山洞里，光线很暗，但是偏偏一线天光落在了周琴凤的脸上，赵钦安在关键的时刻看清楚了她的脸。再，周琴凤身上那股子浓厚的胭脂粉味，赵钦安也不可能闻错了。
　　此时，脂粉味再次袭来。赵钦安没有睁眼也知道周琴凤来了。
　　周琴凤在床边坐下，她知道赵钦安醒了，直接道，“王爷，如今就张圣手能够救王爷了，可是，他有个条件，要孟恒说出实话，到底是谁伤了他。”
　　赵钦安一听就明白了。他虽然跟了死了一样躺在这里，但平台营地这一块，任何一点风吹草落，他都知道。
　　“王妃，你跟本王说说，你说，秦王妃她真的是被恶鬼附身了吗？”
　　“是不是被恶鬼附身，妾身不知道，但王爷不也觉得她像是被换了个人吗？”
　　的确是被换了个人了，赵钦安自己就深深地体会过了。
　　这样的周笛雨，是他从未见过的模样，人还是那个人，可是如果再来一次，他一定不会把她丢下了。
　　“王妃，若本王没有猜错的话，王妃应当不愿意嫁给一个残废吧？”
　　周琴凤不知道晋王殿下要做什么，她忙道，“王爷，妾身自然希望王爷能够完好如初，可是，你我本是结发夫妻，无论王爷如何，妾身对王爷的心都不改。”
　　赵钦安似乎很满意，他握住了周琴凤的手，“若本王的腿好了，我们就要个孩子吧，将来若本王再有个三长两短，王妃也好有个依靠。”
　　周琴凤的心差点从胸腔里跳出来了，她母亲也跟她说过这件事，告诉她，女人嫁了人，丈夫都未必管用，但儿子可以是一辈子的依靠。
　　就像这一次，如果赵钦安的腿真的不能了，如果她有儿子的话，她也可以靠儿子来争，也不至于这么害怕，焦虑，不知所措。
　　再说了，自古以来，什么时候有过皇太后被废的事？但皇后被废，真的是不少见。
　　周琴凤这般想着，就不知不觉地想要帮赵钦安了，“王爷安心养病，若是需要妾身做什么，王爷请吩咐！”
　　“嗯，你去帮我把母后请过来，我有话要和母后说。”赵钦安握住周琴凤的手，“我会把母后拖住片刻，张圣手那边，就请王妃多费力了。”
　　费力什么？自然是想方设法地让张圣手达成自己的心愿了。
　　周琴凤明白了，惊愕地道，“难道说母后她不愿意王爷的腿好吗？”
　　“王妃，你我结发夫妻，荣辱一体，我的腿就指望王妃了！”
　　赵钦安的眼里盛满了深情，让人一眼望去，就深陷其中，沉溺不出。周琴凤何曾被男子这般看过，她的心砰砰砰地跳，跳得好快。她要起身，手却被赵钦安握在掌心里，赵钦安的手有些温热，温度其实并不高，但周琴凤只觉得自己的手好似被一团火裹着。
　　“王爷，妾身去了！”
　　“嗯，万事小心，我的腿不算什么，你的安全至关重要！”
　　周琴凤深吸一口气，褪去了眼底的热意。出了帐篷，她站在门口朝皇帝的中帐看了一眼，无论如何，一定要让张圣手出手为王爷治腿。一直以来，皇后都更加看重赵钦宸，虽然赵钦安是她亲生的，但皇后能够稳住自己的后位，未必就不是因为她视赵钦宸为己出的缘故。
　　可是，周琴凤自己，她只有赵钦安这一个依靠，若是赵钦安的腿没了，她的后位就不用想了。
　　儿子，还没有圆房的她，想生儿子有点太早了。
　　“母后，您去看看王爷吧，王爷他，他……他性情大变，不吃不喝，寻死觅活，妾身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周琴凤也不管皇帝的中帐里都有什么人，扑了进来，跪在皇后的脚前大哭道。
　　周琴凤披头散发，脸上还有五个手指头的红痕，一看就是被人打过了。
　　皇后正和皇帝对峙不下，被周琴凤打断，看到周琴凤这般模样，大惊失色，问道，“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这副模样？”
　　周琴凤大哭，“母后，去看看王爷吧，王爷听说腿治不了了，就，就……不愿活了，妾身劝不住王爷，求母后去看看王爷吧！”
　　皇后脸色大变，怒道，“到底是谁在王爷跟前嚼了舌根？”
　　周琴凤道，“说好了这会儿张圣手该去给王爷接骨的，王爷左右等不到人，就猜到了，说必定是有什么条件，王爷说便是死了，也不叫皇上和母后为难，他，他……王爷真的是心存死志了！”
　　皇后再镇定也不肯拿独生儿子的性命说事，她大惊失色，二话不说就朝帐篷外走去。周琴凤跟着小跑过去，边跑边喊道，“王爷，母后来看王爷了，王爷可千万别想不开啊！”
　　皇帝怔了一会儿，才醒过神来，再次下旨，“传旨承恩伯和骠骑将军，传旨秦王夫妇！”
　　平台之上，早就等着的人很快就就位了。
　　周笛雨抱着小虎，看向躺在担架上，只剩了半条命，随时都有可能去黄泉地府报道的孟恒，“孟恒，你且说说你受伤的经过吧，是王爷下的手吗？”
　　“不是！”孟恒怕死，他还这么年轻，未娶妻生子，他怎么可能会不怕死？哪怕是自己有欺君之罪，没有到了要被砍头的那一刻，他也还是心存幻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只要把实话说出来，就不会死。
　　“是李傕！”
　　围观的人很多，基本上，跟着皇帝来的权臣贵戚们都来了，听说是李傕，所有人都惊呆了，不是说是秦王殿下的吗？
　　“不，不是我！”李傕扑了过来，跪在地上，拼命地朝皇帝磕头，又对孟恒道，“骠骑将军，你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出尔反尔，你是想犯下欺君之罪吗？”
　　“李傕！”周笛雨呵斥道，“你当我们都是死人吗？当日，到底是谁对孟恒下手的，你当我们眼瞎了，都没有看到？”
　　“咳咳！”皇帝不高兴地咳嗽两声，朝周笛雨挥挥手，“孟恒，你说，朕赦你不死！”
　　孟恒心说，你赦我不死没有用，我还等着秦王妃给我活路，他虚弱得很，但声音不低，“是李傕，我的剑伤是他所为。是他说，如果我能够栽赃给秦王殿下，他就能让我获得爵位。”
　　人群中议论纷纷，一些不明所以的人都不能理解，这跟秦王有什么关系？
　　虽然孟恒只提了李傕，但是，皇帝不傻，他想起来了，当日是谁在他面前哭得死去活来，是谁说为了给孟家补偿，建议封孟恒为骠骑将军的？
　　是他想多了吗？
　　皇帝朝周笛雨看了过来，很显然，是周笛雨逼孟恒的，难道说，周笛雨是想用这招来对付皇后？
　　可是，皇后是多么满意周笛雨，她为何要对付皇后？
　　周笛雨瞥了皇帝一眼，一副“你想多了的表情”，扭头看向李傕，“你有何话要说？”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第63章 
　　李傕能够说什么？难道他要说,一切都是有人指使，而指使的这个人，不是别人是皇后？
　　李佩和衍国公站在旁边,两双眼睛雷达一样地看着他。
　　皇后不在,但谢氏父子没有缺席。
　　李傕艰难地咽下一口口水,身子一软,瘫在地上,“陛下饶命,是草民,草民糊涂了，孟恒是草民所伤，但草民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的？”周笛雨咀嚼这几个字,嗤笑一声,“区区一个无品之人，自己杀了人,居然嘴巴一张就能够栽赃到一个亲王头上，是谁给了你这么大的胆子？”
　　“咳咳！”谢锋轻咳一声，要打断周笛雨的话,但周笛雨置若罔闻，依然自我地将一番话说完，之后挑眉朝谢锋看去，“谢国舅嗓子不舒服吗？”
　　皇帝黑沉着脸，这一刻,他真是厌恶死了周笛雨了，这种场合，她一个女子，叭叭什么？轮得到她说话吗？
　　天底下,本不该有公公和儿媳妇吵架的，但皇帝忍不住了，特别是周笛雨居然对国舅如此无礼，他冷声道，“秦王妃，朝臣们都在，这里没有你说话的份！”
　　照理说，皇帝这话是很不给周笛雨面子的，换了谁都会生气。周琴凤站在外围，听到皇帝训斥周笛雨，忍不住就嘴角上翘，得意极了。
　　同时嫁到皇家，周笛雨不得脸，就相当于她得脸了，能不高兴吗？
　　赵钦宸一步上前，将周笛雨搂在怀里，“父皇的意思，儿臣也没有资格在这里说话了？”
　　皇帝的脸黑得要滴下水来了，典型娶了媳妇忘了爹的白眼狼，“朕在，朝臣们在，这里就是朝堂，一个女人怎么能够在朝堂上说话？”
　　赵钦宸将儿子往周笛雨的怀里一放，“父皇，按祖制，得四兽，当封爵位！”
　　而且，这爵位还不会低。
　　皇帝没想到赵钦宸还会有这波操作。大虞本来从没有重男轻女一说，相反，当年大戎的军队在中原地区长驱直入，烧杀掠夺，大虞开国时，太/祖为了鼓励全民习武，立下过祖制，“得四兽，当封爵”，并未规定男女有别。
　　只不过，四兽难得，女人虽也不乏习武者，但真正惊才绝艳的没有多少，而每年大比，女队也会进山林，也不过是走形式。大虞女子习武的习俗，就好比曾经女子习琴棋书画，追求德容言功，为的就是提高身价，好高嫁。
　　周笛雨抱着小白虎，脑子里浮现出来的第一个念头，便是这算不算母凭子贵？
　　正儿八经地母凭子贵吧？
　　皇帝也没想到，剧情的走向居然是这样的。秦王夫妇难道不是来给秦王伸冤平反的？
　　还有，儿子帮一个外人，向老子要封爵，皇帝差点被赵钦宸这个逆子给气死了。多一个爵位，一年的消耗得有多大？朝中的权利就这么多，平白就被分去一大块，这是其次，得白虎，最起码可以封个一品军侯，大虞还从来没有女军侯过。
　　“秦王妃乃超品亲王妃，本就有封号。”
　　“这能一样吗？”赵钦宸不逊地反问道，“父皇方才也说了，一介女子没有资格在朝堂上说话，即便秦王妃是儿臣的王妃，也是女眷。但若封侯，就不一样了，便是女子也有资格在朝中说话，合情合理。”
　　皇帝总觉得“合情合理”这四个字是在针对自己。
　　秦王殿下说的好像很有道理，但是，秦王妃封侯？
　　谢锋摇摇头，“胡闹，自古以来，哪有女子封侯的？”
　　“那谢国舅以为，应当封什么？”赵钦宸反问道，“还是说，祖制就是个狗屁，四兽如今也不值钱了？”
　　皇帝气得浑身发抖，就在这时，小白虎睁开了眼睛，直直地对上了皇帝的眼睛。一个是人间帝王，一个是山中帝王，两相对视之下，小白虎鄙夷地瞥了皇帝一眼，张大嘴巴，“吼”，一声咆哮，气浪阵阵，差点把帐篷给掀了。
　　原本看小白虎如看一只猫，被它萌哒哒的样子蛊惑，几乎以为这是一只小猫的众人，被吓得往后一仰，倒退了数步。
　　连周笛雨都被吓了一跳，毕竟，儿子对她一直都很温柔，每次叫唤两声，就跟小猫一样，可以把人的心都给萌化了。
　　她都忘了，小白虎也是一头白虎，没有满月，但依然是四兽，血脉高贵，传承完整，便是这么小一点也有一个普通武者的实力。
　　嘶嘶嘶！
　　古怪的声音响起，空气中突然就弥漫起了一股难闻的腥臭味。
　　皇帝和朝臣们大惊失色，禁军侍卫们两腿都在发抖，其中胆子稍微小一点的，惊叫出声，“是青蛇来了！”
　　有禁军冲了过来，“陛下，是野沼泽的青蛇，朝这边来了，臣等请军去拦截！”
　　“不可！”
　　容大将军站了出来，朝皇帝拱手道，“陛下，请按照祖制封秦王妃为一品军侯。”
　　“都什么时候了，容大将军不想着领军御兽，居然还在为秦王府谋划，到底是何居心？”衍国公一看，机会来了，正好是将容大将军一杆子打死的时候，这等机会如何能够错过？
　　容大将军用看傻逼一样的眼神斜睨了他一眼，一字不答，只看着皇帝。
　　众人也同样疑惑，容大将军的脾气不好，在朝中与衍国公水火不容，但凡有机会，彼此都不放过对方，那天不怼两句，夜里都睡不着觉。这还是第一次，容大将军能够包容衍国公。
　　腥臭味越来越浓，营地里出现了惊慌错乱的叫声，纷繁杂乱的脚步声，兵戈交错的打斗声，青蛇的到来，引起了恐慌，如果再不做出决定，后果将不堪设想。
　　周笛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赵钦宸显然是心中有数，他的手环在周笛雨的肩上，掌心干燥而温热，给人一种非常安全的感觉。
　　皇帝明白，对上一头青蛇，今日便是调集十万大军都未必能够有胜算。那头青蛇，在野沼泽里不知道多少年，从前朝到今日，它的存在向世人证明了四兽不是传说，的确是神物。
　　呼！
　　头顶之上，一阵乌云翻滚，大冬日里，云间似乎有雷电在闪耀，但和往年的春雷不同，空气中浓稠的腥臭味，丝丝缕缕，交织成网。
　　行云布雨？
　　皇帝的脑子里才浮现出这个念头，脸都白了。
　　“皇上，动手吧，臣愿意领兵！”衍国公扑了过去，跪在皇帝的脚前。
　　“闭嘴！”皇帝猛地一脚，朝他踢了过去，“你想把所有人都害死吗？”
　　周笛雨越发不懂了。赵钦宸在她耳边用几乎所有人都听得见的低声，温柔地道，“四兽守望相助，刚才儿子是在呼救。”
　　原来如此！
　　周笛雨越发怜惜怀里的小虎，她揉揉小虎的头，将它抱起来，贴了贴小虎的脸，“真乖，谢谢宝宝！”
　　赵钦宸有点吃味，他们要儿子是不是要得有点早了？
　　周笛雨有了儿子，以后还要他吗？
　　这臭小子，也太有灵性了吧？刚刚出生，居然就很会巴结它娘亲。
　　“周兴德拟旨！”皇帝终于还是下定了决心，不得不下这份旨意，否则，今天连他都没办法从平台出去了。
　　被点名的周兴德心情非常复杂，他走到桌边时，朝周笛雨看去，周笛雨连眼角余光都没有给他一缕，就好似没有看见他这个当父亲的。
　　周兴德收回目光，开始反思，之前对这个女儿是不是忽略得太多了？可是，嫁妆一事，他不是站在周笛雨这边了吗？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果然，萧氏生的个个都是白眼狼，两个儿子只跟当娘的亲，把他这个父亲当路人。女儿原先还好，每次看到他都想巴结一番，可是一嫁人就翻脸了。
　　讲真，周笛雨都忘了还有周兴德这个父亲了。她是真没有记起来。
　　周笛雨站得有点累了，把小白虎塞到了赵钦宸的怀里。小白虎抗拒，两只爪子扒在娘亲的身上不肯分开，周笛雨好笑，“让你爹抱抱啊，娘亲的胳膊累了！”
　　灵安看得眼睛都直了，心里嫉妒得要死，可是嘴上不肯放过周笛雨，“大嫂，你是生不出来吗？认一头畜生当儿子？”
　　居然敢说她儿子是畜生，周笛雨的脸顿时就黑了，她朝灵安看过去，眼中带着杀意，声音极冷，“灵安，饭可以随便吃，话可不能随便说！”
　　她并不在意“生不出来”这句话，但非常记恨说她儿子是畜生。灵安算是真正招惹到了她了，周笛雨这人记仇，还能记很久，一旦招惹到她的人，这辈子想在她这里得到饶恕，可谓比登天还难了。
　　“我这外孙还知道维护娘亲，说起来，多少人都没它有良心呢！”萧氏的声音及时地响起，但没有人敢应，周长昭是陪着母亲来的，笑道，“小虎比好多人都有良心呢，有的人是真连畜生都不如。”
　　灵安的脸顿时一片雪白，她忍不住朝周长昭看过去，盈盈双眼噙着一汪水。他怎么这么说她？换了任何人，灵安只需要生气，想办法还回去就行了，可偏偏是周长昭，灵安的心就好似被人捅了一刀，伤心得气都喘不过来了。
　　她忘了周长昭是周笛雨的亲兄长了。
　　她单纯只是看不惯周笛雨，可周笛雨居然要被封为一品军侯了，一品军侯啊，本朝唯二的两个一品军侯，一个在家养老等死，还有一个几年前在长谷关战死，又被夺爵。
　　便是萧家。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64章 （漏章补上）
　　（漏章补上）
　　圣旨下,周笛雨被封为靖北侯，“靖北”二字意味深长，萧氏看皇帝的眼神便充满了仇恨,或许此时,在她的心里,这狗皇帝活得是不是命久了一点？
　　皇帝心里也是一阵冷笑,目光冰冷,看着周笛雨领旨谢恩,然后道,“靖北侯，如今营地被青蛇所困，解围之事就交给你了！”
　　“陛下,靠我一个光杆司令吗？”周笛雨不等皇帝叫起,就站起身来，目光直视皇帝,“我既然是皇上封的一品军侯，没有兵力，如何驱逐青蛇？”
　　谢锋第一个不答应,如果周笛雨要兵力的话，有可能被削弱的就是他谢家的兵力。
　　而谢家的兵力多半都是从萧家收拢归来的。
　　“正因为你能够驱逐青蛇，陛下才会封你为一品军侯，你若无这个能耐，趁早请辞！”谢锋毫不留情地道。
　　“我为什么要请辞？我最起码还有这个能耐,有的人什么能耐都没有，就靠裙带关系，就能带数十万兵力，凭什么？”周笛雨鄙夷地朝谢锋斜睨过去,“谢国舅，您年纪大了，我也不跟您计较，请搞清楚，我能够得这军侯爵位，仗着的是我儿子，和驱不驱逐青蛇，有什么关系？”
　　这是得了好处，就翻脸的节奏？
　　众人第一次见识，均有点懵，回不过神来。
　　皇帝也有点茫然，不是没有人抗过旨，但那个人是赵钦宸，是他的嫡长子，是最心爱的女人为他生的儿子。大谢氏死的时候唯一舍不得的就是这个儿子，她命都快没了，扯着他的手求他，“他是我的命，求陛下怜惜！”
　　儿子小时候还是很乖巧懂事，看他的时候，眼里也有乳慕之情，但渐渐地，儿子看他的眼神就冰冷得惊人。皇帝内心也有愧疚，想着臭小子是不是长大了，以为自己忘记了他的母后，才会如此？
　　有些事没法解释，娶小谢氏，是大谢氏的遗愿，皇帝无法不遵从。小谢氏对赵钦宸视若己出，皇帝也非常感激。但是，他这个儿子却不领情，处处和他作对。
　　若非大谢氏，皇帝一定要废了这个儿子。他不明白，大谢氏那么温柔善良体贴的女子，怎么会生出这样的逆子来？
　　他这儿子，从来没有把他这个当老子的放在眼里。
　　儿子抗旨也就算了，现在儿媳妇也抗旨，皇帝冷笑，“周氏，你想要朕给你分派什么兵力？”
　　“索伦骑兵。”周笛雨大言不惭地道，“索伦骑兵原本就是我外祖父和舅舅旗下的骑兵，若不由萧家的子孙统领，归于秦王殿下的麾下，今日我也不问陛下开这个口，但并入谢家旗下，算怎么回事？”
　　这是臣子该说的话吗？
　　简直是猖狂至极！
　　但，天空中已经落起了雨来，腥臭味浓烈得几乎可以把所有人禁锢。嘶嘶嘶的声音，越来越近，几在耳边。
　　皇帝深吸一口气，若今日这口气咽下了，来日呢？
　　滴！
　　一滴雨落在了谢锋的脖子上，焦灼的疼痛顿时袭遍全身。谢锋几乎要发出一声哀嚎了，青蛇的毒液腐蚀性极强，还不知道会有什么后遗症，哪怕今日，捡回了这条命，这伤口也还要指望周笛雨赐药。
　　谢锋跪了下来，“陛下，索伦骑兵在臣麾下的确不妥，这些年做下的不法之事也不少，若能由靖北侯约束，或许不是坏事。”
　　索伦骑兵乃是萧家祖上传下来的一支拥有独立旗号的兵力，统领一直都是萧家的子孙。长谷关一役，萧家主力死伤殆尽，唯独留下了一个未成年的少年萧彧，偏偏萧彧的身子骨也单弱，上不得马，拉不得弓，皇帝便以此为由，将兵力收拢，没出三天，下旨由谢家编制。
　　索伦骑兵不是没有抗议过，但连损三员大将后，全军沉默，陷入了长时间的冷暴力抵抗之中，训练照训练，但是不论是出征还是剿匪都非常消极，长此以往，没有战绩的索伦骑兵，只会泯然于众，消逝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周笛雨并不知道索伦骑兵有多厉害，建立过多少战功。这个旗号，只是在原身的记忆之中，留下了非常淡漠的一笔。周笛雨也是刚刚看到了娘亲，这才想起，不如要回这支兵力，至于实力如何，以后再说。
　　萧氏的眼泪流了下来，她一向要强，从来不会在外人面前失态，言行举止都雷厉风行，绝不会让人看到自己软弱的一面，此时，却是倚在儿子的肩头，哭得难以自抑。
　　萧家出了那样的状况，若非实在是让她寒心，她也不会那般决裂地要休了周兴德，最终能不能休都是次要的，但羞辱就是她想要的结果。
　　虽然女儿之前并没有支持她，萧氏从来没有怪过女儿，而现在，女儿却为她报了一箭之仇。她知道，现在只是开始。
　　谢锋主动让出索伦骑兵，如果皇帝不答应的话，那今天这封侯也就浪费了，彼此之间撕破了脸地决裂。皇帝看向儿子，赵钦宸同样在看着他，目光一如既往地冷，而儿子的手缠握在周笛雨的腰上，维护之情显而易见。
　　皇帝闭了闭眼，索伦骑兵自从收编入了谢家，各种状况迭出，不但没有起到任何保家卫国的作用，君臣上下还耗费了不少时间精力去收拾烂摊子。
　　皇帝明白了谢锋的意思，寻思着，就这样吧，似乎也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了，不得不点头。
　　周笛雨抿唇一笑，她摸了摸儿子的头，“让那大青蛇滚走吧，娘亲的事已经解决了！”
　　“嗷呜！”小白虎听懂了人言一般，又吼了一声，然后它就累了，转身朝周笛雨的怀里拱，周笛雨的胳膊休息了这么久，也不好再不抱儿子了，她接过来，亲了亲儿子的小脑袋，“谢谢宝宝！”
　　她很感激这份纯粹的依赖，这种母子连心的感觉。
　　“不谢我吗？”赵钦宸凑过来，在她耳边，用只有两人才能听懂的声音道。
　　周笛雨被他这气音给喷得懵了，耳朵边一阵酥麻，她扭头，对上了赵钦宸复杂的眼神，里面似乎有她看不清的东西，越是看不清，越是让她难以抑制地心跳。
　　这是什么法门？
　　“你帮我争取封侯，又争取带兵，难道不是想让我跟你一起守北疆吗？”周笛雨很迷惑，难道她会错了意？如果赵钦宸不是这个目的，她要兵力做什么？
　　赵钦宸有种被人刺了一刀的伤痛感，觉得这会儿应当躺在担架上的不该是孟恒，而是自己。他不明白，为什么他的王妃会这么想，天底下的男人都死光了？
　　他还活着呢，为什么要让自己的王妃跟着他去守边疆？
　　边疆何等苦寒，赵钦宸怎么可能会舍得让周笛雨跟着去？
　　他默默不语，周笛雨以为自己猜中了他的心思，还挺得意的。比起留在京城，和一群蠢货软实力交锋，周笛雨更加向往前往边疆，带领千军万马冲锋敌阵，她甚至都开始想象，拿到了索伦骑兵，她要如何整顿这支军队？
　　现在的发展走向，令周笛雨非常满意。首先，有赵钦宸这个非常强大的队友，彼此又很信任，想躺赢可躺赢，完全不用担心被出卖背叛，其次，她即将有一支属于自己的军队，就如同回到了末世的时候，带领队伍杀丧尸，杀变异兽，杀戮快意，不会寂寞。
　　如果让她跟这里的寻常女子一样，学些棋棋书画，练功不出征，连和老公打架都用不上，周笛雨肯定不乐意。
　　青蛇的威胁很快就没了。周笛雨理解，四兽之间应该还是会有战争的，但是在面对人类这个强大的敌人群体，四兽之间的守望相助是必要的。
　　“走吧！”赵钦宸拿到了自己想要争取的，牵起周笛雨的手就准备离开。
　　“王妃！”孟恒适时地喊出声来，周笛雨顿了下脚步，挑眉朝他看去，“呵？”
　　“王妃，我已经坦白了，那药剂呢？”孟恒后悔死了，如果早知道是这样的，当时，打死他都不会去冒这个风险了。很多人不怕死，但谁还不怕生不如死呢？
　　而孟恒，也不是那等不怕死的。他从未想过要拿命去换爵位。
　　“你说了吗？坦白了吗？你说是李傕杀了你，动机呢？李傕杀你的动机呢？据我所知，你们前无杀父之仇，后无夺妻之恨，他为什么要杀你？杀了你，还要栽赃到秦王殿下的身上，怎么？秦王殿下是没有父母疼爱的孤儿？”
　　这是在诅咒皇帝死了吗？
　　皇帝的脸色很不好看，正要发作，赵钦宸委委屈屈，红了眼尾，下巴搁在周笛雨的头顶，声音卑微，“王妃，不必为我出头了，我已经习惯了，就算他交代出了背后作俑者，也不会有人相信的！”
　　“不会有人相信”如同一击重锤，狠狠地击打在皇帝的心脏，此时，他连计较周笛雨的无礼都没有心思了，看着赵钦宸委屈的模样，他有种错过了什么的后怕。
　　他的儿子很不乖，从小到大，只会惹事生非。无论皇帝如何教诲，赵钦宸都只会用一双冰冷漠然的眼神对他。
　　赵钦宸强大到日天日地，什么时候，他还会委屈了？
　　但此时此刻，不光是皇帝看出了赵钦宸的委屈，所有人都看到了。那个无所不能，把京城搅得天翻地覆的秦王还会委屈？
　　“不怕！”周笛雨抬手本来想揉揉赵钦宸的头，谁知，她胳膊有点短，结果就抚到了赵钦宸的脸上。不一样的触觉传来，周笛雨有种自己在轻薄人的罪恶感，但若是现在突然抽回来，尴尬的就是自己了。
　　顶着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的心态，周笛雨狠狠地摸了一把，还觉着手感不错。
　　尴尬的果然就是赵钦宸了，周笛雨背后那堵肉墙，就僵硬了很久，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固然，自己这行为很渣，但周笛雨一向会安慰自己，活该，谁让他一个大男人大庭广众之下撒娇的？
　　心里想着“活该”，也只能自己默默地叨叨逼逼骂两句，在外面，该维护，还是要维护，周笛雨把没有说完的话继续说完，“我信你，天下人都不信你，我也会信你！”
　　安抚完，周笛雨抬眼朝皇上看去，“父皇，您信吗？”
　　皇帝快要被这声“父皇”砸懵了，还没回过神来，周笛雨的下一发炮弹就到了，“父皇肯定是不信的，是吧？”
　　这就是诛心了！
　　偏偏，皇帝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他垂下眼帘，他本来就没有信过，当下，却不得不信了！
　　“是谁？”皇帝问道，眼睛都红了，不知道是气得还是被气得，盯死人一样盯着孟恒，“说，到底是谁？”
　　“是，是，是皇后和晋王！”孟恒一急之下，居然说了实话，承恩伯冲了过去，一耳光扇在了孟恒的脸上，怒道，“胡说！”
　　承恩伯正要继续出手，周笛雨冲了过去，一脚踢飞了承恩伯，冷声道，“找死！”
　　在事情没有完全解决之前，承恩伯就想在她面前杀亲儿子？孟恒的确是该死，但，怎么死，得由她说了算。
　　承恩伯的腕骨就此被折断，剧痛逼出了他全身的冷汗，脸色苍白，声音虚弱，“秦王妃，你居然敢在陛下面前动手，殴打朝臣？”
　　“朝臣？大虞的朝臣都是那种敢在父皇面前掐死亲儿子的亡命之徒？本王妃倒是想问问你，你是效忠父皇，还是效忠皇后的？”
　　论掐架，还真没有能够干得过周笛雨的。皇后匆匆赶来，看到的就是眼前这一幕，听到的就是这等诛心之言。
　　皇后看到皇帝朝她看过来，正要晕过去，但皇帝眼里的神情不对，不像以前是那般怜悯，而是充满了疑虑，有种冷然。她突然就很慌，比起曾经，看到自己心仪的男子与大姐姐在一起还要慌。
　　“放肆！”皇后当即就朝周笛雨呵斥过去，“这是你身为人媳该说的话吗？挑拨君臣关系，实乃不忠不孝！”
　　皇后的话非常严厉，她说完，就听见嗤笑一声，萧氏哭也哭过了，也该得意了，她站出来，“皇后娘娘，我女儿，秦王妃，皇后的继子媳妇刚刚被皇上封为靖北侯，身为臣子，皇上身边有奸臣贼子，难道作为侯爷，就不该惩奸除恶吗？”
　　承恩伯秒变奸臣，气得差点撅过去了。正在这时，孟恒这个逆子叫起来，“皇后娘娘，草民不要爵位了，饶了草民这条命吧！”
　　周笛雨嗤笑一声，孟恒这孺子，真可教也！
　　皇后也毕竟是皇后，方才的那波眩晕过去之后，她就非常镇定了，走了过来，不理会周笛雨，直接对赵钦宸道，“好孩子，我知道你受委屈了，无论我对你多么好，终归是比不上你的生母。可怜姐姐命薄，才生下你就没了。你不喜欢我这个做姨的也没关系，但是，孟恒他好歹也是一条人命，你实在是不该拿他的命来……我和你皇弟的名声实在是抵不上他一条命啊！”
　　“你是嫡长子，未来的储君，凡事一定要光明磊落，万不该……”
　　“说够了吗？”周笛雨冷声打断了皇后的话，不得不说，皇后的行为真的是刷新了周笛雨对下限的理解，她总算是相信，人这种生物的下限，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末世，物资缺乏，大家都为生计谋划，做事都很直截了当，没有这么多弯弯绕绕。
　　皇后被周笛雨一吼，顿时就有点懵了的样子，她用帕子沾了沾脸上的泪水，看清楚是周笛雨，脸上虽不快，但还是让人一眼看出她是在耐着性子，“秦王妃，本宫和秦王说话的时候，你不该插嘴。本宫怜你年幼无知，也没有生母教诲，不与你计较，但人该慢慢学乖。”
　　“皇后，本王没有要和你说话的意思，再者，秦王府的事，本王的王妃可全权处理，不必得到本王的首肯。”
　　秦王府的事，秦王妃可以全权处理？这是什么话？意思是，秦王妃与秦王有着同等的权力？秦王妃可以调动秦王府所有的资源？
　　秦王这是疯了吗？这是娶了个什么宝贝王妃，要纵容成什么样儿？但，看到秦王妃抱在怀里的小白虎，众人似乎又明白了点什么，这是母凭子贵的节奏啊！
　　周笛雨也有点感动，不过，作为一个末世人，她感受不是太深。毕竟，她并没有体会过这个时空的人那男女之间的超级不平等。
　　周笛雨扭头对赵钦宸露出了一个代表着感谢的笑容，因时间太短，她错过了赵钦宸眼里那深深的眷恋与爱意，脸上，周笛雨的柔软的手的触觉被深刻记忆，他并不知道，周笛雨是摸错了地方，才会贴上了他的脸，以至于，赵钦宸的心里一直在冒着甜蜜蜜的小泡泡，哪怕周笛雨现在还没有爱上他，但最起码，她不反感与自己的肌肤相亲，这对赵钦宸来说，是莫大的鼓舞。
　　如果说，皇后从前对周笛雨太满意的话，那曾经的满意有多少份量，如今的厌恶与反感就有多重。
　　一个不要脸的贱人，大庭广众之下，和男人眉来眼去，明明以前对自己儿子百般爱慕，结果，一嫁给赵钦宸，就翻脸不认人了，把自己儿子的爱慕踩在脚底下不说，可劲儿地糟践她的儿子。
　　“阿笛，母后说错了什么吗？母后只是在教你，将来宸儿继承皇位，你将为后，若无博大的胸怀和超人的气度，你如何母仪天下？”
　　“母仪天下？你有吗？”周笛雨有点烦皇后了，说话也很不客气，“赵钦安还活着，你会这么好让我夫君当太子做皇后？即便你有这个心，太子之位乃国之重器，是你一个人说了算的？你是在做皇上的主？”
　　“放肆！”不愧是为父女，才皇后骂了一句，此时，谢锋也怒火冲冲地吼了出来，指着周笛雨的鼻子骂道，“身为女子，毫无妇德，这就是你对皇后娘娘该有的态度？”
　　实在是周笛雨这番话，说得太直白了，很多人这才想起来，皇后娘娘多少次宫里宫外地说，将来这太子之位是秦王的，说得好像秦王天天都惦记着这太子之位一样，而晋王并无野心。
　　两相比较之下，高低立现，谁会喜欢一个蝇营狗苟，为了太子之位而上蹿下跳的皇子？晋王的儒雅风度被衬托出来，朝中文臣还有部分武将对晋王颇有好感，支持秦王的人只有一些武将，文臣御史们见缝插针地告秦王的状，日子长了，秦王在所有人的眼里，简直是一无是处。
　　要是哪天，秦王做了点好事，抑或是没有做坏事，给人的感觉，太阳都要从西边升起，日子过得都不踏实了。
　　“谢大人，本王的王妃，还轮不到谢大人来指责，先管好你的女儿！”秦王伸手将周笛雨搂在怀里，维护之情，真是让人羡慕嫉妒。
　　秦王殿下在朝臣们的眼里一无是处，但秦王殿下容颜无双，身手不凡，战功赫赫，哪怕他冷漠无情，残忍不堪，也依然是贵女们深闺梦里人。
　　秦王殿下越是无情，越是叫人心向往之，这样的人，一旦深情起来，应该是非常感人的吧？若能成为他的心头好，这辈子，承受他无尽的宠爱，是每一个女子都做过的梦。
　　没有侍妾，没有通房，生就了一副竹石般坚劲的身材，常年习武，行走间凛冽生风，身上蕴藏着一股无尽的力量，让人情不自禁地就会幻想，这样的人，和女人在一起，又会是一副怎样的场景？
　　应是让人欲~仙~欲~醉的吧？
　　赵钦宸是所有女人都无法避免的会意淫的对象。只是他自己不知道罢了。
　　而这一刻，他把一辈子的深情都倾注在周笛雨的身上，为周笛雨拉足了仇恨值，几乎在所有人的眼里，周笛雨就是个不要脸的女人。
　　要秀恩爱，为什么要在大庭广众之下？
　　皇帝不希望事情的走向是自己想象的那样，他深吸一口气，喊了一声“皇后”，问道，“你的意思，这一切都是宸儿指使的？他用孟恒的伤来要挟他诬陷你和安儿？”
　　皇后松了一口气，她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哭道，“皇上，是臣妾没有把宸儿教好，臣妾受再大的冤屈，都是活该。若是臣妾一条命能够换回宸儿有错改之，臣妾愿意去死！”
　　她说完，起身就朝平台上的石柱子冲了过去，如同以往一样，所有人都应该去救她，可是，就在这一刻，也不知是天怒人怨还是什么缘故，突然间，天降火焰，将所有去拦皇后的人的路都给堵了。
　　皇后冲势太猛，又没有人拉，虽然最后，在眼睁睁地看着石柱子上雕刻的飞龙在她眼里越来越大的时候，她已经收住了脚步，但可惜，惯性使然，她一时刹不住脚，额角狠狠地撞在了石柱子上，闭眼晕过去的那一刻，她不明白，为何走向和以前不一样了呢？
　　“娘娘！”严醅离皇后最近，本来，拉皇后应该是他最顺手，可是，他才走一步，一团火居然就落在了他的拂尘上，几乎把他也给点着了。
　　此时，火焰无端消失了，严醅看到倒在血泊中的皇后，吓懵了，赶紧上去扶。
　　皇后是真晕过去了，这一撞，虽非所愿，但演戏就要演真，现场这么多人，绝不可能真的叫她去撞，皇后也就尽了全力。
　　可是，世上的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太医呢？快叫太医！”皇帝也吓着了，他虽然怀疑皇后，也绝没有要逼死皇后的意思啊！
　　“皇上，皇后娘娘不会有什么事吧？元后是最疼爱她这个妹妹的啊！”谢锋也跟着掉眼泪，心里恨死了周笛雨。
　　周笛雨将他眼底的恨意看在眼里，正好，张怀景挤了过来，她朝张怀景瞥了一眼，语气意有所指，“你是个道士，想必也能够窥探一点天道，你说刚才那一团团火是怎么回事？”
　　张怀景闻弦歌而知雅意，不需要周笛雨多说，就懂她的意思，他难掩心头的激动，机会来了，上天又给了他一个巴结师尊，为师尊效力的机会，怎么能轻易放过呢？
　　周笛雨原本是把张怀景当一个辅助，结果，张怀景揽下了主力的活，他一步蹦了出去，“陛下，贫道方才观天象，今日三番两次的异象都是因皇后娘娘触犯天怒而降天罚，虽只是一个预警，可陛下身为天下之主，不可不防啊！”
　　周笛雨在心里喊了一声“给力”，她故作非常柔弱的样子，一听这话吓坏了一样，转身扑进了赵钦宸的怀里，“王爷，我好害怕，天罚啊，会不会波及我们啊？”
　　赵钦宸一看就知道她是装的，忍笑忍得难受，不但不能笑，还得陪着她演，“我也不知道啊，不过王妃别怕，就算是天塌下来，我也会帮你撑着的。”
　　一边说，赵钦宸毫不客气地将女人搂得紧紧的，在一旁添油加醋，“张圣手，可有破解之法？”
　　“有是有，不过……”张怀景皱眉道，“这就跟治病一样，贫道总得知道，皇后娘娘到底做了什么，触犯天怒，以至于降下这等天罚。”
　　方才的火团，真的是把人都吓着了。承恩伯躲避得慢了一点，结果就被火烧着了，胳膊上被燎了一层皮，疼得他想原地死去。
　　这不是人间凡火！承恩伯有这个认知之后，也害怕了。
　　“胡说，皇后娘娘母仪天下，怎么会做天怒人怨之事？”谢锋跳起来，只差指着张圣手的鼻子骂了，“陛下，这道士胡说八道，一定是受人指使！”
　　受人指使？皇帝都不信了，张怀景是什么人？天底下若说有人受他的指使，不管是谁，皇帝都信，但张怀景受人的指使在这胡说八道，皇帝不信。
　　祝仲和在给皇后诊脉，左右手都把过脉了，脉象怎么说呢？祝仲和心里咯噔一下，恐怕还得张圣手出手才行。
　　“陛下，皇后娘娘这一撞，着实不轻，微臣担心会伤及脑子。臣听张圣手有个独创的药方，对皇后娘娘的伤势颇有疗效，不若请张圣手出手医治皇后娘娘？”
　　为难的事都凑到一块儿了！谢锋闭了嘴，不敢再多说。如果皇后娘娘伤了脑子，那还能当皇后了吗？
　　皇帝虽然宠爱皇后，但后宫也不是只有皇后一人，贵妃一人，四妃位一个不缺，九嫔的岗也没有空着的，还有诸多低位份的就不提了，总之，即便是小谢氏坐在这皇后位上，也不曾轻松过。
　　谢国丈不敢轻举妄动，他谋划这么多年，第一次遭遇滑铁卢，一时之间，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了。
　　皇帝生怒意，站在原地好半天都没有动弹，他心里想了很多，皇后到底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帝王多疑，难道说大谢氏的死？可是，大谢氏死前，是拉着他的手，嘱咐半天，让他抬了小谢氏进宫的。
　　“呜呜呜，元后娘娘，你死得好惨啊，你是一走了之了，可是你把你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儿子害苦了啊！”萧氏呜呜咽咽地哭起来，“可怜这孩子从小到大，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委屈，你说你怎么就这么傻呢？你把人家当家人，人家可不把你当家人啊！”
　　谢锋一口血差点喷出来，他硬生生地咽下去，喉头一片腥甜，拱手跟皇帝道，“陛下，皇后娘娘到底做了什么，好歹也该让她醒过来，若真做了不该做的事，臣相信皇后娘娘必定不会欺骗陛下，若没有，也容不得人在皇后娘娘昏迷不醒的时候，胡乱栽赃！”
　　栽赃啊？周笛雨靠在赵钦宸的怀里，嗤笑一声，现在知道说“栽赃”二字了？她还以为谢家人的字典里没有这个字呢。
　　她刚刚玩了一把大的，体内的异能被消耗得所剩无几，头有点晕，体力跟不上，她靠在赵钦宸的怀里养神。赵钦宸双臂托着她，只差将她抱起来了。
　　周笛雨为他出头，萧氏为他喊冤，从小到大，一颗孤寂的心，如今被人捧在手心里，赵钦宸觉得暖暖的，他低头，将一个吻不动声色地落在周笛雨的头顶发旋处，轻声问道，“我带你回去吧？”
　　“不，事情还没有完结呢。”
　　皇帝扭头问张怀景，“可否请张圣手先把皇后娘娘救醒？”
　　张圣手摇摇头，“陛下，逆天而行，贫道会受天罚，陛下乃天子，上天必会惩罚严重。”
　　“如此，怎么办？”皇帝听说会祸及自己，也没了主意。
　　“陛下，臣以为既不能逆天/行事，便只有顺天而为。不如陛下对皇后娘娘小惩以戒，以遵从天意。”容大将军站出来提议道。
　　“陛下，不可！”谢锋慌了。
　　作者有话要说：    才发现中间漏了一章，补上；
　　今天的更新！二章合一
　　新岗位调动，这两天都在忙，没有存稿，地主家的存粮不多了。


第65章 
　　谢锋还要多说,皇帝抬手止住了他的话头，他面目悲痛，先自责一番,“朕与皇后多年夫妻,竟然没有发现皇后有僭越之心,既是做了令上天都深感不忿的事,当接受惩罚。”
　　就在皇帝还不知道该如何惩罚的时候,张怀景问道,“陛下,皇后既已触犯天怒，当不适合母仪天下了吧？”
　　这一次随皇帝来的妃子也有那么三两只，听到之后,心头一喜,其中最高兴的莫过于贵妃了，只差仰天三声大笑了,目光灼灼地看着皇帝，就等着跟皇后换个座次。
　　“张怀景，皇后乃天下国母,封废岂是你一个道士该管的事？”谢锋恨不得一拳揍到张怀景的脸上去。
　　张怀景看都不看他一眼，眼巴巴地看着皇帝，快点下旨啊，他还等着拿去讨好他师尊呢。
　　皇帝也明白了，这是要废皇后的呢。他怎么可能愿意废掉皇后呢？皇后是元后的亲妹妹,这么多年来，有她在身边，他就如同回到了当年和元后在一起的时候，如果不是皇后,皇帝都不知道宸儿会成为什么样子？
　　宸儿虽然令自己失望过，但他好歹还有五年战功，虽然离继承皇位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最起码，他……，暂时没有弑君谋位。
　　皇帝突然想不出赵钦宸到底有什么好处来。
　　嘭！
　　一团火花在皇帝的头顶爆炸，几点火星落下来，炸在皇帝的发梢上，幸而没有燃烧起来，吓得皇帝捂住头，噗通就跪在地上，“臣赵冲奉天承运，不敢违逆天道，皇后小谢氏悖逆不尊，行事不恭，不配母仪天下，现降为静妃，居德仁殿，无旨不得……不得出宫！”
　　说完这一大串话，昭武帝似用尽了平生力气。圣旨下，大虞已是没有了皇后。
　　皇帝下跪，还有谁敢站着？便是周笛雨也被跪下来的赵钦宸搂在怀里，来了个公主抱。她本力竭，依然用最后一点力气，给皇帝来了点火光，爆了几根龙须，这才逼得皇帝不得不下旨废后。
　　这一番双杀，周笛雨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一时半刻，她连走路都很困难。
　　贵妃和几个妃嫔跪在旁边，各自心里是怎么想的，也只有她们才知道了。皇帝一大把年纪了，儿子都娶了媳妇，若要再封一个黄花大闺女当皇后，谁也说不出什么来，但也得看看，后宫这些妃嫔们家里同不同意了。
　　昭武帝年轻时候征战沙场，与周围几国都打过交道，战绩还还不错。但大谢氏死了之后，皇帝一下子就颓废了，若不是小谢氏，很多人都说，不知道皇上能不能从丧妻之痛中挺过来。
　　周笛雨不知道这些，若是知道的话，一定会嗤之以鼻。颓废的话，能够播那么多种？能够夜夜都不空着？颓废的主要原因还是没有时间养精蓄锐吧？
　　皇帝下完旨，一下子就倒在了地上，嫔妃们抢在了大臣和宫人们前头冲了过去，三头六臂地就把皇帝扶起来了。
　　大虞男女大防虽不至于到了“嫂溺，援之以手”与否的地步，但是，男女授受不亲，肯定是要有的。嫔妃们一围过去，连太医都不得不往后退。
　　“阿笛，我们也回去？”
　　二十年的岁月，赵钦宸从未有一刻如此时此刻这般快意。赵钦安的腿断了，即便能够接好，以阿笛这样的记仇性子，一定也不会让他如愿。皇后被废了，以后只能是静妃了，将来的皇后是谁，对赵钦宸来说，只要不是小谢氏，是谁都不重要了。
　　“嗯。”周笛雨应了一声，她依然闭着眼睛，头痛欲裂，还挣扎着要起身下地，赵钦宸从地上起来，抱着她，“我抱你回去。”
　　一个公主抱，小白虎压在周笛雨的肚子上，感受着娘亲的难受，它用两只前爪揉着周笛雨的肚子，小猫踩奶一般，不停地呜咽着，才失去了生母的小白虎，不想连养母都没有，紧张不安。
　　萧氏和周长昭走了过来，周长昭一看，妹妹本来就难受，被小白虎这么大一只压着，别压坏了。
　　赵钦宸还在批评儿子，“别闹你娘亲了，自己下去走！”
　　“呜呜呜”，我才不要呢，宝宝还这么小，要在娘亲的怀里。
　　周长昭伸手要把小白虎抱下来，小白虎一爪子拍过去，缩了天生就锐利的爪子，只用一个肉垫，周长昭手上冷白的肌肤就红了一片，他吃痛，缩回手来。
　　小白虎傲娇地朝他瞥了一眼，抓住爹的胸口，就踩上了爹的肩头，稳稳地坐在了爹的肩上。
　　“你怎么能够打舅舅呢？”周长昭哭笑不得，夸张地摸着自己的手，还给小虎看，“你看，红了一片了。”
　　小虎别过头，它不习惯坐，怕摔了，用两只前爪抱住赵钦宸的头，长尾巴在赵钦宸的背后甩啊甩，偶尔用力过猛，赵钦宸还会感觉到疼。
　　但又能怎么办呢？看小家伙那表情，也是够可怜的，四兽通灵性，小家伙一看就在担心娘亲。
　　“来，舅舅抱你！”周长昭的确很想抱抱这个外甥，他馋涎已久，赵钦宸怀里抱一个人，肩上还蹲个不轻的一只，周长昭视而不见，似乎也不合适。
　　“算了，就这样吧！”赵钦宸认命了，他朝萧氏点点头，面上虽不甚热络，但眼底还是有感激之情的。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来自外界的温暖。而这些都是周笛雨为他带来的。
　　“师尊，师尊，你怎么了？”
　　一股邋遢的气味传来，张怀景连跑带跳地过来了，紧张不安地看着赵钦宸怀里的周笛雨。他正要抓住周笛雨的胳膊把脉，被赵钦宸一个侧身避开了，眼神带刀，犀利无比。
　　“师尊怎么回事了？”张怀景很不善地看着赵钦宸，“贫道身为医者，为自己的师尊把脉，难道也不行吗？”
　　“她睡着了，不要你管。”
　　张怀景明显不信，周长昭却有点怀疑了。他刚才看到妹夫抱着妹妹，并没有多想，可是，妹妹大白天，怎么会在这种场合下睡着了呢？
　　周长昭正犹豫着要留下张怀景，周笛雨突然就睁开了眼睛，朝张怀景瞪了一眼，“闭嘴，吵着我了！”
　　说完，她的头一歪，面向赵钦宸的怀里，重新睡了。
　　睡，能治百病。特别是精力耗尽的时候，只有睡觉，才能最快地补充体能。
　　张怀景这才放了心，周长昭则有些惭愧。
　　虽朝中对赵钦宸的评价并不那么好，但从小，周长昭就总听见母亲跟身边的嬷嬷抱怨，说皇长子挺可怜的，皇帝也是个糊涂的，被小谢氏那妖妃迷得神魂颠倒，连亲儿子都不信之类的，周长昭对赵钦宸没有什么偏见。
　　赵钦宸是何等样人，如果他要对妹妹下手，他需要用这种婉转的方式吗？再说了，他二人是夫妻，赵钦宸有什么理由要弄死自己的妻子呢？
　　说起来，都是关心则乱。
　　好在，皇帝那边，已经有人来请张怀景过去为帝后二人诊治。张怀景倒也没有拒绝，为医者，治病救人，是本职，最关键的是，这个时候，师尊身体疲倦的时候，他这当徒儿的难道不该镇守，若皇帝那边有人作妖，他好提前知晓，能扭转乾坤就扭转乾坤，不能的话，他也好做个内应，通风报信，在师尊面前露一把脸。
　　张怀景是那种想做成什么就一心一意去做的人。这样的人才会医术精湛，道心坚固。张怀景并没有想过，自己一代圣手，真心诚意想拜周笛雨为师，但周笛雨压根儿没把他放在眼里，他什么都没想，只一门心思地想讨好周笛雨，兴许师尊一高兴，就把他收归门下了呢？
　　皇后被撞坏了额头，如果用现代医学术语来说的话，就是个中轻度脑震荡。祝仲和把皇后的伤势说的那么严重，也是有私心的，他纯粹是支援一下张怀景，若是张怀景能够顺利拜入秦王妃门下，他也可以顺带知道，那种药剂到底是怎么炼制出来的？
　　祝仲和假模假式地把药方递给张怀景看，“你瞧瞧，这方子是这么回事吗？”
　　方子没什么太多问题，不过，有些小细节开始可以再斟酌一下的。张怀景指点了两句，祝仲和如茅塞顿开，欣喜不已，重新誊抄方子的手都在抖。
　　最近真是运气很好，见识到了最高明的药剂，又能够得到张怀景的指点，祝仲和觉得，这一切都是秦王妃带来的好运。
　　小谢氏被喂了药后，很快就醒过来了。帐篷里，除了平日里服侍她的宫人，并没有别的人在。她稍微一动，额头就一阵刺痛，小谢氏闭了闭眼，用手按住额头，这才想起来，她受过伤了。
　　这不是她第一次撞柱，但是唯一一次真撞上了。以前，每次，赵钦宸不听她的话，她都会伤痛欲绝地上演这一出，自从这一出对赵钦宸没有什么作用后，她就收敛了很多。
　　这一次是真的被逼得没有办法了，如果她不撞这么一下，皇帝一定会怀疑她。伴君如伴虎，这么多年，小谢氏比谁体会得都深刻。帝王之恩，来不容易，去很容易。
　　“静妃娘娘，您醒了？”宫女跪了过来，“静妃娘娘有什么吩咐？”
　　静妃？
　　小谢氏翻身就朝宫女的脸上扇去，谁知，她一动，头痛欲裂，天旋地转，全身无力，她不得不躺回床上，怒道，“你叫本宫什么？谁给了你这么大的狗胆？”
　　就在这时，小谢氏带进宫里来的繁花进来了，她将药往旁边一放，看这架势，心有所悟，对宫人道，“你出去，我来伺候娘娘。”
　　帐篷里只剩了繁花和小谢氏二人，小谢氏顾不上头疼头晕问道，“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小谢氏不信皇帝会废了自己，废后？开什么玩笑，皇帝有什么理由废后？谢家树大根深，乃朝中文人之首，丞相等一干文臣都以谢家马首是瞻，她生了儿子，又有姐姐在前面为她铺垫，皇帝是脑子进水了才会废她。
　　繁花跟着小谢氏进宫之后，就自梳了，她是宫里等级最高的姑姑。小谢氏对她非常信赖，无比倚重。繁花对小谢氏也非常忠诚。
　　繁花将皇后昏迷后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很客观，也很公正。哪怕小谢氏不认识繁花，也会信了她的话，“你说，天上降下了很多火球？”
　　“是的，陛下本来还想顶着不想下旨，无奈，容大将军，张圣手，一个个执意不肯，偏偏这时候，一朵火花落在了陛下的头上，陛下不得已就下旨了。”
　　小谢氏气了个倒仰，天罚，若是这样的话，以后她想绝地反击，是不太可能了。一个被天罚的女子，如何有资格坐凤椅呢？
　　小谢氏打死都不信什么天罚，她问道，“那火球是怎么回事？”
　　繁花想起自己听到的，浑身一哆嗦，“娘娘，奴婢听说当初周家的厨房里，突然出现过火人儿，诡异至极！”
　　“你的意思是，这是周笛雨捣的鬼？”小谢氏如同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连头晕都顾不上了，“你快去请谢国丈来，本宫有事要和谢国丈商量。”
　　能够商量什么？无非是商量如何回到皇后的位置上去，如果能够让天下人都知道，周笛雨是个恶鬼的话，小谢氏就有机会重新被封后。
　　吃过山珍海味，鲍鱼鱼翅的人，怎么可能心甘情愿地吃青菜呢？
　　当了快二十年皇后了，一直稳稳当当的，小谢氏到现在都回不过神来，她怎么可能甘心当个普通的妃子呢？
　　一切都是从周笛雨嫁给了赵钦宸之后，才变得不一样的。
　　如果周笛雨是安儿的王妃，那么，好运气是不是就会站在她这边了？
　　小谢氏忍着头疼，问道，“陛下呢？”
　　“陛下心神大乱，张圣手正在为陛下诊治。”
　　“晋王呢？”
　　小谢氏不由得想到，周琴凤把她诓骗到了晋王的帐篷里，晋王质问她，“母后，难道儿子的一条腿在母后的心里，就如此微不足道吗？我明白了，如果将来是皇兄登上了皇位，啊，不，儿子的任何一个兄弟登上了皇位，母后都会是皇太后。”
　　当时，看到儿子伤心得通红了的眼睛，小谢氏也是悲痛欲绝，但无论她怎么讲道理，告诉他，即便他真的没了这条腿，太子之位也是他的，儿子都不信。
　　如今，她连自己的皇后之位都保不住了，儿子的腿，自然是至关重要了。唯有儿子当上了太子，顺利登基，她将来才能够成为皇太后，天下最尊贵的女人依然是她。
　　“张圣手给皇上开了方子后就去给殿下接骨去了，听说，眼下一切都好。殿下的腿应是没有问题了。”
　　这是唯一的好消息了，小谢氏松了一口气，她抬手抚摸了一下额角的伤口，头闷沉沉地疼，她实在是撑不住了，眼睛一闭，再次睡了过去。
　　繁花松了一口气，幸好娘娘没有说要镜子照一照，要不然，还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后果呢。
　　繁花站起身来，再次看了看小谢氏额角上的伤，伤口太低了一点，无论梳什么样的发式都很难掩盖住伤口，且连张圣手都说了，这伤口太深了，可见骨，灵丹妙药都很难消除疤痕。
　　一个女人，还是一个后宫里的女人，儿子没有登上太子之位，连赖以生存的美貌都没有了，会是什么后果？
　　繁花不由得为自家娘娘感到焦虑，也很担心娘娘会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繁花走到镜前，看了一眼镜子中的自己，二十年前，还是一张娇花一般的脸，这些年过去了，也日渐地老了。
　　看到这张脸，繁花不由得想起了一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那是她双胞胎姐姐，锦花，原先是服侍元后的。前日，她去看了锦花，嫁了个瘸子猎户，拖着一双儿女，看起来比她老多了。
　　繁花也圆满了。
　　周笛雨一觉醒来，帐篷里点着蜡烛，很安静，听到哒哒哒的声音传来，她顺着声音看过去，小虎站在桌上，正在啃一盆肉糜。
　　感受到动静，它抬起头来，正好与周笛雨的一双眼睛对上。小家伙的眼睛一亮，呜咽一声，吃都顾不上了，朝周笛雨扑了过来。
　　赵钦宸正在看书，丢下手中的书就过来了，抬手覆在她的额头上，担忧地问道，“好些了吗？要不要请那道士过来瞧瞧？”
　　“我无事。”周笛雨感受了一下身上，异能还没有满，但已经好多了。她必须得加紧提升了，就丢几个小火球，把她累成这样，至于如何升级，周笛雨也找到了窍门，虽然不能像末世那样用变异兽的兽核升级，但这个世界还是有些天材地宝的。
　　赵钦宸扶周笛雨坐起身，殷勤备至。周笛雨颇不习惯，他该不是在害怕自己吧？
　　赵钦宸端了粥碗，要给周笛雨喂食的时候，周笛雨忍不住了，她一把握住了赵钦宸的手腕，眼睛盯着赵钦宸脸上的每一丝表情，生怕错过了分毫，“你是在怕我吗？”
　　赵钦宸有些懵了，他抬眼朝周笛雨看去，不明白这话，从何说起，但看到周笛雨眼里的担忧，他又垂下眼帘，“阿笛，我会对你好的！”
　　所以，你不要伤害我。
　　那么从此以后，我对你的所有好，都有了理由和借口，也不会造成你的多疑与反感。
　　周笛雨原本是想说，他们是战友，一条战壕里的袍泽，就如同她非常信任赵钦宸一样，赵钦宸也可以信任她，她绝对不会伤害赵钦宸。
　　但现在，说这些，似乎有点没用了。
　　没想到赵钦宸这么怕自己，不过也是，她动用的手段，的确是寻常人连想都想不到的。关键是，赵钦宸不会……对她起杀意吧？毕竟，在赵钦宸的眼里，她应当算是异类了。
　　“阿笛，我知道，你是因为和小白虎结下契约后，才会有这些能力的。我为有你这样的王妃，感到非常骄傲！”赵钦宸就跟一条温驯的狗一样，他舀了一勺粥递到周笛雨的唇边。
　　模样那么固执，带着点求她赏脸吃下的神情，周笛雨不得不张嘴抿下。
　　赵钦宸以为，她的五行异能是因为小白虎吗？周笛雨摸了摸小白虎的头，似乎，这也是一个极好的掩饰理由。
　　赵钦宸这是连她暴露后的借口都找到了吗？如果说别的人这么以为，周笛雨一定会信，但赵钦宸，从他们认识的第一天起，她就不但地在暴露，赵钦宸何等精明的人，会不起疑心？
　　“以前，我就听说，如果能够让四兽奉人为主，人类就可以共享四兽的一些特异传承。小白虎的传承，或许就是离火。”
　　赵钦宸说得有理有据，周笛雨差点都被他说信了，她盯着赵钦宸一双看似无辜，格外平静，实则幽深如冬夜寒潭般的眸子，“会不会有人把我当异类处理掉？”
　　赵钦宸的眼中迸射出一点杀意来，他搂住了周笛雨，“谁敢，你是本王的王妃，谁若有此等心思，本王决不轻饶！”
　　赵钦宸虽然没有说轻饶是什么，但周笛雨听出了他的咬牙切齿的语气，还有森森杀意。原身的记忆里，赵钦宸本就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比起赵钦安来，赵钦宸就是个恶魔。
　　记录了很多赵钦宸或有或无的恶行。
　　如果周笛雨没有和赵钦宸打交道，不能设身处地地去体会赵钦宸的艰难的话，或许她会信了。
　　但，她穿来之后就跟赵钦宸认识，如今两人又是绑在同一条绳上的蚂蚱，周笛雨能够体会到，如果赵钦宸没有两把刷子，他坟头上的铁树都可以开花了。
　　得到这样一个人的维护，周笛雨是安心的。她点点头，“赵钦宸，你若不负我，我绝不负你，今生今世，你可以安心将你的后背交给我！”
　　我可以守护你的盲区。
　　不管你要什么，我都会帮你争取来。
　　横竖，她对这个帝位也不是很在意
　　赵钦宸深吸一口气，他这一生何其有幸得阿笛这样的承诺，便是为她付出性命都在所不惜。
　　“阿笛，我此生定不负你！”
　　虽然，他口中的“负”与周笛雨所说的不一样，但，已是死而无憾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以为预存了，结果没有，抱歉，更晚了感谢在2021-01-3010:42:07~2021-01-3113:44:5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妾本惊华918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6章 
　　两人正说着,花笺在帐篷外道，“王妃，骠骑将军孟恒求见！”
　　周笛雨皱了皱眉头,“他怎么还活着？”
　　花笺愣了一下,“王妃,骠骑将军说王妃答应了如果他把实话说出来,王妃就给他治伤口的。”
　　这的确是自己说过的话,周笛雨也不是那种说话不算数的人。她记起来之后,就从枕头底下摸了一瓶药剂出来扔给花笺,“给他！”
　　“真的给他治吗？王妃，难道不是他栽赃陷害王爷的吗？”花笺不理解。
　　“他的确非死不可，不过,不需要咱们动手。”周笛雨道,“想要杀他的人太多了，所以说,给他之后，你就说这药剂是……药王谷的药剂。”
　　周笛雨随意扯了个名号，反正如果有人问起的话,那她周笛雨就是药王谷的谷主好了。
　　“药王谷？”花笺一听，激动得脸都红了，“王妃，这真的是药王谷的药剂？”
　　“是啊，你难道还从别处看到过药效这般好的药剂不成？”
　　“没有啊！”花笺看着躺在掌心里的药剂,用水晶瓶装着，里面绿莹莹的一泅，晶莹剔透，如同上好的琥珀,她撅了撅嘴，都不舍得给那人了。
　　越想越舍不得，花笺怕自己一时糊涂，把这药剂给吞了，赶紧转身离开，去帐篷外给了孟恒，“我家主子给的，这可是大名鼎鼎的药王谷的药，你可好生拿着吧，包治百病呢，以后我家主子可不欠你什么了。”
　　孟恒拿在手里来回瞧了瞧，是他之前服用过的药剂，没错，就是这种，份量比之前的要多了好几倍，如此一来，他就不怕伤势不能复原了。
　　经此一事，孟恒是谁都不信了，他发现，哪怕是信任秦王夫妇都比信他爹和他兄长要来得靠谱。这群人，只要他今日不死，来日，他一定要让他们为今日的背叛付出代价。
　　就在孟恒打开瓶塞，准备一饮而尽的时候，突然，从远处奔来一人，冲了上来，一把就抢了孟恒手里的药剂。
　　孟恒身受重伤，自然是动弹不得，他来这里，也是人抬着担架来的。有人过来抢，他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还给我，还给我！”孟恒猛地一个翻身从担架上摔了下来，而抬他来的两人，此时不但不上前去帮他，反而还将他按在了地上，“将军，别追了，追也追不上了！”
　　“是爹让你们这么做的是不是？”孟恒眼底一片猩红，这两个人是他爹的人，说好听点送他过来要药剂，可是存了什么心思，只有他爹自己才知道。
　　“抢走药剂的人是谁？”孟恒吼道，肩头一阵撕裂的疼痛，但他眉头都没有皱一下，比起命来，这点痛苦算的了什么？
　　两个下人唯唯诺诺，不敢说。
　　孟恒便知道是谁了，“是晋王，是不是？是晋王要这药剂？啊啊啊啊！”
　　孟恒痛苦地大叫起来。
　　围观的人也都了然，晋王殿下的腿听说保不住了。而这药王谷是个什么地方，他们的药剂这么厉害吗？
　　晋王的帐篷里，抢药剂的不是别人，是谢流韬手底下的人，将药剂呈上来时，还留恋地看了一眼。
　　谢流韬将药剂递给了祝仲和问道，“你确定，这药剂不会有问题？”
　　祝仲和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方才，张圣手为晋王做完了接骨，谢锋问他，晋王的腿是不是就无碍了？张圣手嘀咕了一句，“这我可不能保证，要是想好得彻底一点，就想办法拿到孟恒喝过的那种药剂。”
　　孟恒为了那药剂，竟然连皇后和晋王都敢出卖，谢锋自是不会怀疑那药剂的功效了。但，这药剂只有秦王妃有，想要秦王妃拿出来救晋王的腿，这不是异想天开吗？
　　好在，还有孟恒，如果孟恒去要，秦王妃未必不会给。只要这药剂从秦王妃的手里挪到了孟恒的手里，谢锋就有本事拿来。
　　区区一个承恩伯府的庶子，谢锋自然是不会放在眼里的。
　　若说读书人讲道义，那也只是谢锋这等人对普通读书人的要求，规则也好，礼数也罢，从来不会拿来约束自己。
　　这厢，谢锋让人将药剂喂给赵钦安喝，说来也是奇怪，那药剂入了赵钦安的喉咙之后，赵钦安那苍白得如一张白纸般的脸就渐渐地有了血色，待最后一滴药剂喝完，赵钦安醒了过来，他再次感受到原本失去了知觉的腿，又痛又痒，如千万只蚂蚁在啃噬，令人生不如死。
　　但，这种感觉，赵钦安却非常享受，他知道，自己的腿有救了。
　　见此，原本死马当活马医的谢锋也非常惊讶，对祝仲和道，“没想到这药剂有如此神效！听说是药王谷的药剂，这药王谷到底是什么来头？还有，秦王妃为何会与药王谷有关系？”
　　祝仲和还没有回过神来，这药剂，才是真正传说中的“活死人，肉白骨”，他一面在想，张圣手要是知道，自己的一句多嘴，救了晋王的一条腿的话，会不会后悔？一面又在想，也多亏张圣手的多嘴，要不然，他也没有机会见证这种奇迹。
　　秦王妃的帐篷前，承恩伯很快就带着人来了，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一圈，带着人在帐篷前跪下，“求秦王妃大发慈悲，救小儿一命啊！”
　　花笺被这阵仗给吓着了，但她好歹也是周笛雨跟前的第一丫鬟，无论如何都不能输了阵仗，她定了定神，“我刚刚不是把药剂都给你们了吗？是你们自己没有守住药剂，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姑娘，求求你，看在我一个老父亲的面上，帮我们说说好话，让秦王妃大发慈悲，再给一瓶药剂我们吧，至不济，我们花钱买也行！”
　　门外，也不知道承恩伯请了多少水军来，此时一齐跪了下来，大家一起高声喊道，“求秦王妃大发慈悲，人命关天，秦王妃不能见死不救啊！”
　　这绝对是有组织有纪律的一场阴谋。
　　周笛雨正在吃饭，赵钦宸让人用飞龙鸡肉熬的粥，又香甜又可口，她一碗喝完，还想再喝。外面喊声震天，周笛雨没有出去，就已经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道德绑架？
　　呵呵！
　　赵钦宸慢条斯理地给周笛雨舀了一碗粥，面上丝毫不显情绪，但内心里，承恩伯府父子二人，已经在他的意念中死了一百遍了。
　　“慢慢吃，我出去看看！”赵钦宸不想这些闹心的事，打搅了王妃用餐，正欲起身。
　　“你去有什么好法子？”周笛雨咽下一口粥，问道。
　　唇瓣上沾了不少粥汁，赵钦宸拿着帕子，为她轻轻地擦了擦嘴。周笛雨有些不习惯，别过脸，觉着有点害臊，她又不是小孩子，让人这么照顾，着实难为情。
　　“不论用什么法子，把他们赶走就是了。”赵钦宸心头已经起了杀意。
　　周笛雨摇摇头，“抢走药剂的人，肯定是晋王的人，那药剂，虽然可通经脉，重塑筋骨，但因为孟恒的伤势与骨头无关，所以那药剂对骨头愈合没有任何作用。不过，即便如此，也便宜了晋王。”
　　晋王将来可能会是个瘸子，一个瘸子，无论如何比没一条腿要好多了。
　　“承恩伯那老东西，是仗着我好欺负，想对我道德绑架。我原本想饶了孟恒一命，既然他一而再再而三地不依不饶，我也只好成全他了。”
　　周笛雨抬头对上赵钦宸的眼睛，，“你不会觉得我很残暴吧？”
　　赵钦宸愣了一下，他凑过来，在周笛雨的耳边，喷着热气，“会，本王相信，王妃定然也听说过，本王也很残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这是什么毛病？说话就好好说话，突然之间凑这么近做什么？周笛雨疑惑地一扭头，她嘟起的红唇就那么突然地，不打一声招呼地划过了赵钦宸的脸颊，从他的嘴角离开。
　　连周笛雨都呆住了，她连忙捂住自己的嘴，这是怎么回事？轻薄一次不够，还要来第二次？
　　看到赵钦宸就跟被点了定身术一般地弓着腰僵持不动，眼睛直直地，脸颊耳朵红得快要滴血，周笛雨更是过意不去，多纯情的男子啊，她这算不算是在造孽啊？
　　周笛雨连忙起身，逃也似地准备离开，“我出去看看！”
　　毕竟是自己惹下的事，她亲自去处理也不为过。
　　赵钦宸却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不由分说地将她按在了桌前。周笛雨后知后觉地有点害怕，赵钦宸该不是误会什么了吧？这也很正常，她一会儿摸人的脸，一会儿又强势亲吻，别说是在这种男女大防观念较重的古代，就是在末世，很多观念开放，也会给人造成误会。
　　好在，赵钦宸只是沉沉地看着她，看了一会儿，周笛雨虽然度秒如年，但她秉着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的原则，撑了下来。赵钦宸突地笑了，“阿笛，我只是想让你先把这碗粥喝完了再出去。”
　　周笛雨松了一口气，讲真，如果赵钦宸生气了，她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哄？
　　以后，还是要慎行，尽量避免出现一些不当的举动。虽然，这两次，并非她的本意，但举止也着实是轻浮了一些。若赵钦宸能够理解还好，若厌恶了，他们怕是连朋友都做不成。
　　赵钦宸这种人，对感情应当看得很执着。越是守身如玉的男子，越是在意，赵钦宸连侍妾通房都没有，想必是想把自己完整无缺地给将来的爱人。
　　无端地，周笛雨就有点羡慕这个暂时还并不存在的人，只觉得，这女子，真是修了几辈子的福气，让赵钦宸这般守着，等着。
　　周笛雨心事沉沉地喝着粥，一碗粥喝完，满腔心思也被她全部吞到了肚子里。也不知自己在多虑些什么，若是赵钦宸这样，岂不是很好吗？难道，自己还喜欢有个海王战友不成？
　　横竖，周笛雨自己现在也没有成婚生子的念头，也不该存在羡慕这种情绪。
　　末世，成婚生子是奢望，若非动了真情，谁也不愿有家室拖累。物资匮乏，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是最好的选择。那样的生存条件，也很考验感情，周笛雨见过太多恩爱夫妻大难当头相互残杀的情景，可以说，她对夫妻这种关系已经不信任了。
　　毕竟，期望得越多，若不能如愿，很容易心生怨恨。而战友相处就不一样了，一旦不能为战队贡献了，就自觉离开，不要拖累对方。这时候，战友的任何一点给予，都会带来太多的感动。
　　周笛雨出去的时候，正好看到了周兴德过来，他站在承恩伯等跪着的一干人面前，朝周笛雨行了个礼。
　　周笛雨站着受了，她也不是受不起，身为皇室媳妇，周兴德在她面前行国礼也是应该的。
　　周兴德等着周笛雨给他行家礼，谁知，周笛雨抱臂而立，问道，“周大人来，所为何事？”
　　一声“周大人”，把彼此关系定位得非常清楚。
　　周兴德被气得差点倒地亡去，他忍着气，目光意有所指地环视一圈，“阿笛，这是怎么回事？”
　　承恩伯就如同见到了大恩人，膝行数步，来到了周笛雨面前，“秦王妃，下官求您了，大发慈悲，再赐下一瓶药剂给小儿吧，求求您，救他一命！”
　　“我不是给了一瓶药剂吗？怎么，我有药剂，还赖上我了不是？”周笛雨朝后退了一步，她后背就撞上了赵钦宸的前胸，如同撞上了一堵铜墙，坚劲无比。
　　赵钦宸扶了一把她的肩，周笛雨心里骂了一声造孽啊，又一波身体接触，她正要朝前，但肩头被赵钦宸按住，她也动弹不得。
　　“阿笛，既那药剂你还有多的，你就再拿一剂出来吧，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行善积德，也是为父平日教导你的为人之本。”
　　周笛雨眨巴眼睛，朝周兴德上下打量一番，“周大人，我在周家的时候，从小到大见你不过十面，什么时候你教过我要行善积德？”
　　周笛雨最讨厌这种道德绑架了，她冷笑一声，“知道那药剂有何药效吗？说活死人，肉白骨都不为过，这等神丹妙药，你们真以为是想要就能要，想有就能有的？”
　　“这药剂不是药王谷的吗？秦王妃想必是药王谷的弟子，再去要一瓶来，又有何妨？”承恩伯道。
　　周兴德本就被周笛雨气得一哽一哽，若换了平时，他肯定要呵斥一番，但现在有秦王这尊凶神在，又有静妃娘娘的旨意在，他不得不忍气吞声，“阿笛，为父昔日对你关怀不多，但你是为父的女儿，打小儿为父就疼爱你，只不过你长大了，为父不好多关心，我与你父女之间才关系疏远些了。你要知道，为父一向都是很疼爱你的。”
　　周笛雨信了他的鬼话才怪，问道，“然后呢？”
　　“孟恒之前说秦王刺伤他，也是因为他伤口感染高热说了胡话，并非是故意的。你就看在他知错已改的份上，再给他一瓶药剂，救他一命吧！”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67章 
　　这就是亲爹？没有亲身体验,周笛雨是很难体会得到，这亲爹是多么令人厌恶。
　　如果周笛雨是原主的话，一定会被这人恶心死。周笛雨虽然穿到了这原身的身上,但是,她这人心志坚定,基本上不受原主留下来的意识影响。周兴德说这些话,周笛雨完全无感,只是听他一口一个“为父”,让她有点冒火,冲谁的爹呢？
　　“爹，药王谷不是给了你三瓶药剂吗？爹怎么还找女儿要起来了呢？药王谷的谷主给药剂爹的时候，都说了,以后女儿不欠爹什么了。再说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爹以后还是不要这么坑女儿了。”
　　睁着眼睛说瞎话,谁不会呢？
　　果然，周笛雨此言一出，承恩伯等人就望向周兴德,眼中的恨意不消。周兴德真是太过分了，他自己和药王谷有来往，药王谷给了三瓶药剂给他了，结果，他自己留着,把周笛雨给推出来。
　　这是什么意思？
　　“爹，女儿知道，女儿一向比不过大姐姐，没有她生得貌美,没有她那般天赋，不能给爹挣脸面。爹嫌弃女儿，女儿都知道。师傅也说了，只要爹不嫌弃女儿，药王谷的资源，爹想要什么，都可以找师傅讨要。反而是女儿，出来这一趟，并没有带多少东西，且师傅说了，女儿手无缚鸡之力，也不敢把贵重的东西给女儿，女儿要什么，也可找父亲。”
　　周笛雨眼泪都出来了，装哭，谁不会啊？
　　她几乎字字血泪，“师傅就只给了两瓶药剂女儿，王爷受了那么重的伤，女儿也只舍得给王爷用了半瓶，剩下的半瓶，女儿都给了孟恒。爹，女儿虽不才，可是这么多年，师傅也把女儿捧在手心里，不曾让女儿受过任何委屈，求爹爹看在师傅的份上，不要再这样为难女儿了。”
　　周笛雨实在是哭不出来，扭转身就靠在赵钦宸的怀里哭得死去活来，只是，她也没有流眼泪，并不曾打湿赵钦宸的衣服。赵钦宸依然不放心，抹了一把她的脸，也没有摸到眼泪，他才放心下来，陪着周笛雨演戏。
　　药王谷是什么？师傅是谁？
　　虽然周笛雨并没有明确细说，但大家伙儿都听出来是怎么回事了。敢情，周笛雨是拜了药王谷的人为师，所以才会有那样的药剂。
　　一切都说得通了，就说周笛雨这种废物，怎么会有这等药剂呢？
　　如果是拜了个师傅，也说得过去。
　　至于说，周笛雨怎么有能耐，搭上药王谷这等组织，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萧氏，估摸着还是萧氏的手段。周笛雨留在周家，萧氏不放心女儿，才会给女儿找了这么大的一座靠山。
　　当然，有这种想法的人，要排除赵钦宸。他亲眼见过自己王妃的本事，并不觉得那药剂会是药王谷出来的。
　　在他的王妃说出“药王谷”这三个字出来前，大虞也好，大戎也罢，天地间根本就没有所谓的药王谷。但以后，或许会有了。
　　周兴德几乎懵了，他感觉自己在做梦一样，药王谷，师傅？而且，他手上还有药剂？这都是什么时候的事？他怎么不知道？
　　消息传到了皇帝那里，大总管何尔庆在旁边说道，“陛下，药王谷这件事……”
　　“让周兴德来见朕！”
　　就说周家三姑娘怎么突然之间就变了？原来是有药王谷做靠山。这靠山，是萧氏安排的，这一点，皇帝是深信不疑，也毋庸置疑。但是，周兴德是做什么的？这么大的事，居然瞒得滴水不露，半点不吱声，之前，晋王的腿成了那样，周兴德都想不到要拿药剂出来诊治，周兴德想做什么？
　　晋王不是他的女婿吗？
　　还有什么，比攀附皇家获得的利益更大？当然是自己当皇帝了！
　　不怪皇帝多疑，皇帝本来就是多疑的生物。
　　晋王朝周琴凤看了一眼，又感受了一下自己的断腿，他现在能够感觉到腿的知觉了，之前疼得死去活来，他还挺享受的，比起什么都感觉不到，那生不如死的疼痛，竟跟蜜一般让人着迷。
　　现在，听说周兴德手上有药剂，那药剂只需要半瓶，就能够让孟恒死而复活，如果他能够服用一瓶，这腿，明天就能活蹦乱跳吧？
　　周琴凤能够感受到赵钦安的视线，如刀子一般在她的身上刮来刮去。其中意味，周琴凤能够体会得到。
　　“王爷，三妹妹胡言乱语的话，王爷不要当真。”周琴凤为赵钦安牵了牵被子，药王谷什么的，她从来没有听说过，如果父亲手上有这么一个资源，她不可能不知道。
　　“如果本王非要当真呢？”
　　周琴凤的手一抖，她很快就笑了，“如果真的有药王谷这么一个地方，那妾身就恭喜王爷了。三妹妹既然是药王谷的徒弟，妾身与三妹妹是亲姐妹，她必定不会袖手旁观，也一定愿意帮我们一把。”
　　“皇上不日就要回京，本王这条腿，就拜托王妃了。”赵钦安不怕周琴凤不出力。
　　周琴凤也很想快点去把这件事弄清楚，她很快就出去了，正好看到周兴德来见皇帝，父女二人对视一眼，周琴凤便知这件事恐怕有些不妙。
　　她站在皇帝的帐篷外面，听不见里面的动静。
　　周兴德跪在皇帝的床前，全身瑟瑟发抖，他如今是猜不到周笛雨的心思了，难道连皇帝的想法都猜不到？
　　果然，皇帝问道，“药王谷是个什么地方？跟朕说说！”
　　后面四个字，那是叫周兴德说也得说，不说也得说，是逼着周兴德说的意思。
　　周兴德有苦难言，这一次，周笛雨害他害得不浅，如果能够平安地从这里走出去的话，他一定不叫他这个女儿好过。
　　“陛下，那药王谷……”周兴德想说，如果我说我也是第一次听说，皇上信不信？但想了想，周兴德不敢，他深吸一口气，“那地方，臣也不知道在哪里，也没有去过。”
　　皇帝满意了，没有去过没关系，有这么一个地儿就行，“萧氏应当知道吧？”
　　君臣二人心有灵犀，周兴德道，“应是知道的。”
　　果然了！
　　皇帝道，“那你手上应是有那种药剂了？是否有奇效？”
　　“臣……”
　　“朕瞧着你气色好多了，前些日子，你说你身体不济，这几天，朕没有听你再说起过了。想必，那药剂应是有奇效的。”
　　皇帝想要的意思太过明显了，周兴德浑身都在打颤，“陛下，那药剂，那药剂，不在，不在臣身边。”
　　那就应是在京城了，这个好办，皇帝道，“不急，朕正寻思着，这两天就班师回朝。这一次大比，发生的事太多了，既是已经拿到了四兽，再留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
　　周兴德松了一口气，从帐篷里出来，身体就跟发飘，迷迷糊糊，恍恍惚惚。
　　周琴凤在门口等着，连忙过来，见父亲脸色不好，她忙扶着父亲。里面依然出来声音，“哼，见朕向他讨要，他居然还给朕摆脸色，这天底下，什么不是朕的？”
　　周兴德两腿一软，几乎摔倒了。
　　好在，周琴凤连忙用了力，拖住了他。
　　父女二人来到了僻静的地方，周琴凤连忙问道，“父亲，外头那些传言是真的吗？三妹妹被药王谷收为徒弟，她师傅给了父亲三瓶药剂，要是真有的话，那药剂能不能给一瓶女儿？”
　　她也是被晋王逼得没有办法，晋王毕竟是她的丈夫，若是晋王的腿真的有个三长两短，她日子也不会好过。
　　“你三妹妹她……那个孽障，她是故意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胡言乱语，到底有没有药王谷这个地方，为父也不知道。”说起周笛雨，周兴德现在吃了她的心都有了，偏偏，他还不得不去求周笛雨，返京之后，如果他拿不出一瓶药剂来，他面临的就会是欺君之罪。
　　周琴凤大骇，她顿时就想到，如果父亲交不出药剂来，那么周家就将面临着灭顶之灾，她这个出自周家的王妃，虽然说不至于跟着丢了性命，但下场也必然不好。
　　晋王可不是秦王，秦王身边没有侍妾，没有通房，可是晋王府的这些人可不少，一个个现在就对她虎视眈眈的，如果周家倒台了，她肯定会被拉下位置，那么她的今生和前世又有什么区别？
　　周琴凤不想这么早就谢幕，不，应该说，她想一直做自己生命里的主角。
　　既然已经有了前世那个梦做警醒，她就要努力，将来登上皇后的宝座。这辈子，她不想输给周笛雨。
　　“父亲，让女儿去跟三妹妹谈谈吧！”
　　周兴德“嗯”了一声，语气不是很好。他想到，萧氏离开周家，周笛雨并没有跟着萧氏走，那时候，周笛雨对周家，对他这个父亲应该还是有眷念的。可是，事情为什么演变成这样？
　　两份嫁妆就很能说明问题了，如果周笛雨和周琴凤的嫁妆份量相当的话，就不会存在嫁妆被换一事。
　　周兴德老早就想到这一点，只不过以前，他不关心。黄氏为两个女儿准备了多少嫁妆，谁多谁少，对周兴德来说，无关紧要，横竖都是要带出周家的东西，谁有本事谁得。
　　但现在不同了，周笛雨拿了多的那一份嫁妆也就罢了，还对周家怀恨在心。这些年，黄氏是主母，到底是怎么寒了周笛雨的心？
　　周兴德觉得，不能再坐视不理了，黄氏是怎么得罪周笛雨的，她就应当怎么去给周笛雨赔礼道歉，无论如何，不能让周家毁在周笛雨的手里。
　　周笛雨和周兴德对峙了一会儿，周兴德就被皇帝给宣走了。承恩伯府见事情出现了转机，与其缠着周笛雨这个油盐不进的，还不如去求皇上，皇上一道圣旨，让周笛雨拿出药剂来，周笛雨难道还会抗旨不尊不成？
　　承恩伯府的人走了，看热闹的人也都散了。随着人群离开，谣言起来了，药王谷有一种药剂，可以活死人，肉白骨，还能延年益寿，有返老还童的功效。
　　返老还童什么的，是不可能的，但延年益寿不是不可以。
　　周笛雨躺在榻上，边吃着山林里的新鲜野果子，边听花笺在讲外头的流言给她听。帐篷门口，一道令人厌烦的声音再次响起，“徒儿拜见师尊！”
　　又来了！
　　周笛雨起身，赵钦宸走了过来，笑着道，“要是不想见，可不见！”
　　不见是不成的了，天天这么阴魂不散的，周笛雨有点烦，“还是让他进来吧，他出手帮过我们好几次了，这个人情得还。”
　　赵钦宸便不反对了，只不过，张怀景进来后，他给的脸色不怎么好，坐在周笛雨旁边，全身散发出呈辐射状的低气压，帐篷里本来就有点低的温度，此时又陡降了好几度。
　　张怀景进来就跪了，周笛雨拿他没有办法，她本无心收徒，但拒绝一个一心一意为自己的人，似乎也并不厚道，“你当真想拜我为师？”
　　“徒儿对师尊景仰已久，若能归于门下，徒儿三生有幸。此生，徒儿必孝敬师傅，绝无悔意。”
　　“万一我并没有什么能够教你的呢？万一，药王谷只是我杜撰的，世上本无药王谷呢？”
　　“无妨！”张怀景抬起头来，“世上本无药王谷，但师尊在，药王谷就在。”
　　是个聪明人！
　　周笛雨点点头，“你起来吧，你若想做我的徒弟也不是不行。”
　　周笛雨递出一张单子，“这里有十种药材，你若是能够一一弄来，我就收你为徒。”
　　张怀景接了过来，一看，单子上的药材虽然稀罕些，但他这么多年在深山野林里混荡，见多识广，收藏也颇丰，每一样都是他能够拿出来的，顿时大喜，连忙磕了三个头，“师尊请放心，这事，徒儿办得成！”
　　说完，张怀景就一溜烟地跑出去了。
　　张怀景看单子的时候，赵钦宸也瞥了一眼，里头的几味药材，他都记在心里。张怀景出去后，他就过来挨着周笛雨坐，很不高兴，“阿笛要药材，为何不和我说？”
　　“不是什么罕见的药材，所以就没有劳烦你。”
　　“你分明是不想劳烦我。”赵钦宸是真不高兴了，皱着眉头，眼里是可怜巴巴的神色，大有被周笛雨嫌弃而心生不安的样子，“我还欠你救命之恩呢，还有这次进山，要不是你，我肯定也死了。”
　　“你胡说！”周笛雨很不喜欢听他说这个“死”字，“你如果不想救那些人的话，山上的巨石也伤不了你。你愿意出手救人，为什么我不能出手帮你？再说了，我们是战友，一条战壕里的，以后不许再说欠不欠命的话了，也许到最后，你我之间，相互欠的次数，都数不清了呢？难道，你想用一个账本把每一次都记上一笔？”
　　赵钦宸终于被周笛雨这话给治愈了，他很喜欢听周笛雨说的这些话。周笛雨分明在告诉他，今后的所有生命里，他都可以和周笛雨并肩每一场战斗，他们将患难与共，度过每一个生死关头，他们的命将牵连在一起，分也分不开。
　　他不会再让周笛雨涉险，但是，有周笛雨陪着他，无论前路多么艰难，他都不怕。
　　“王妃，晋王妃求见！”花笺在帐篷外禀报。
　　周笛雨知道，周琴凤来，所为的必然是药王谷的事。正好，她也想听一听，周琴凤想说些什么？皇帝召见了周兴德，如今，周家算是被她放在火上烤了，周笛雨心中没有半分愧疚，为了自己的明理，帮着外面的人对她道德绑架，这是周兴德活该要受的。
　　赵钦宸想磨牙，多么甜蜜的时刻，晋王妃跑来做什么？打破了他这里美好的气氛。见周笛雨要出去，赵钦宸忙拉住她，“阿笛，说好了的，以后你不许忘了，你想要什么，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我。”
　　“好！”
　　“那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你要那些药材做什么？”
　　见赵钦宸的眼中是掩饰不住的担忧，周笛雨笑道，“你不用担心，我身体没病。那些药剂，只是用来强身健体的，我既然被封侯，索伦骑兵也要归于我的麾下，将来我肯定是要领兵作战的，我得先把身体调理好。”
　　赵钦宸明知恐怕不是这么简单，但他刚刚扣住了周笛雨的手腕，他略通医术，稍微把脉，周笛雨的身体的确并无什么不妥，也放下心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为人知的秘密，一些事，周笛雨既然不说，他当然也不必问。他愿意周笛雨有自己的一些秘密，愿意她有最大程度的自由，他也相信，将来总有一天，周笛雨愿意和他分享秘密，他会很努力，争取那一日的到来。
　　周琴凤将周笛雨带到了山林中一处偏僻的地方。赵钦宸守在附近，周笛雨所在的地方，在他的攻击范围之内，也在他的守护范围内。
　　“三妹妹，周家是你的娘家，你这样害父亲，你的良心不痛吗？”周琴凤用一种非常伤心也非常失望的眼神看着周笛雨，这个妹妹到底是什么时候变了的？还是说，她五年的忍让卑微其实是一种蛰伏？如果是这样，那么周笛雨也太可怕了。
　　“我做了什么？”周笛雨不解地问道。
　　“你还说你没有做什么，你在外面说父亲手上有药剂，害得皇上要父亲交出来。你可想过没有，如果父亲交不出来，周家将面临着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68章 
　　原来说的是这件事！
　　周笛雨并不关心,她挑眉，朝周琴凤看了一眼，问道,“大姐姐,有件事,我一直都挺疑惑的,你若能为我解惑,我也能为你解惑。”
　　周琴凤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疑惑,但她现在真的是有求于周笛雨,“你说吧，希望三妹妹能够明白，若是周家遭了事,三妹妹将来在秦王府的日子也不会好过,秦王殿下毕竟是皇子，身边也不会永远都只有三妹妹一人,一个女子没有强大的娘家支助，将会多么艰难！”
　　周笛雨只当她是在放屁，也懒得与她辩解,问道，“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大姐姐放弃了秦王，而选了晋王？”
　　周琴凤愣了一下，她以为周笛雨之所以与周家对上，是因为记恨这个,如此一来，她还怎么敢说？
　　周笛雨似乎看透了她的心思，拿出了一瓶药剂，“大姐姐说的理由要是能够让我满意,这瓶药剂，大姐姐可以拿去拯救周家一次。”
　　她邪气地一笑，抱着双臂，静静地等待着周琴凤开口。
　　两人的对话，赵钦宸离得有点远，但他五感敏锐，听得非常清楚。他没有想到，周笛雨居然拿出了一瓶药剂，为的就是换周琴凤的一句实话。她这么在意这场换婚吗？
　　就在他感谢天感谢地，感谢晋王和周家换了这场婚之后？
　　“说起来，我也很感谢大姐姐，说实话，如果不是大姐姐想出这么个法子，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周笛雨的话鼓励了周琴凤，既然周笛雨不是喜欢晋王那一切都好说，她道，“三妹妹，我知道我很对不起你，其实，晋王他一直喜欢的人是我，而我从来没有和秦王相处过，我怕婚后我和秦王合不来，所以就……”
　　“编，大姐姐，继续编。机会可没有那么多哦！”周笛雨笑得像个恶魔，“大姐姐，难道你之前说服夫人的时候，用的也是这样一个理由？”
　　周琴凤如遭雷击，她和母亲说的话，周笛雨难道知道了？说起来，她和母亲说了那么多，她都想不起来，到底都说了多少了？
　　“我……”周琴凤艰难地咽了一口口水，她别过脸，很不自在，“三妹妹，理由就是这样，你若是不信，我也没有办法。”
　　“大姐姐，这样的理由，你说出来，谁信呢？你自己都不相信吧！”周笛雨想了想道，“秦王殿下五年战功，大姐姐当初是如何与有荣焉，大姐姐或许忘了，可是我没有忘记。满京城的贵女都很羡慕大姐姐这个准秦王妃，大姐姐自己也很享受。前两天，大姐姐拦住我家王爷表白，可见大姐姐心底里还是很中意我家王爷的，那么，到底是什么迫使大姐姐连自己的感情都不顾了，和晋王勾勾搭搭呢？”
　　周笛雨一笑，“不用说，是更大的诱惑，这个好处一定是非常可观，足以让大姐姐什么都不顾，铤而走险。这样的东西，天底下只有一个，那就是太子之位，或者说未来的皇位。”
　　周琴凤的脸一白，周笛雨收起了药瓶，她已经给了一次机会了，周琴凤没有抓住，那么她就不用再给第二次机会了。
　　周笛雨转身要走，周琴凤怕了，忙喊住了她，“三妹妹，不是你想的那样。”
　　周笛雨本不想听她废话，但周琴凤接下来的话，让她更加感兴趣了，“我曾经做过一个梦……”
　　见周笛雨来了兴趣，周琴凤便适时地提出了要求，“我把我最大的秘密告诉三妹妹，那么药剂……”
　　“你说吧，说完了，若无一字虚言，这药剂就是大姐姐的！”
　　“我做过一个梦，梦里，我过完了一生。那个梦里，我也没有做成秦王妃，秦王殿下坚持退婚，我成了满京城的笑话，那个梦里，三妹妹嫁给了晋王，后来，晋王登基，三妹妹母仪天下！”
　　周琴凤紧张地看着周笛雨，见她皱起眉头，周琴凤生怕她不信，举手宣誓，“我说的都是真的，若有一字虚言，天打雷劈！”
　　这个时代的人，起重誓是一件很慎重的事了，周笛雨自己也会分析，知道周琴凤说的应是事实。至于说，她做了梦，抑或是得到了什么别的启示，会觉得皇位将来会是赵钦安的，周笛雨并不关心。
　　皇位是谁的，周琴凤的梦里若说是听天由命的话，那么现在，谁坐那个位置，周笛雨得投决定性的一票。
　　眼下，昭武帝的儿子，有资格竞争皇位的，一共是四个，嫡长子赵钦宸，元后所出，皇次子赵钦安，当今皇后，哦，不，静妃所出。两人的外家都是谢家，但谢家已经是旗帜鲜明地拥护赵钦安，那么赵钦安便是这场夺嫡之争中，最有胜算的一位了。
　　其次，皇三子赵钦定，乃贵妃邱氏，出自临安伯府。
　　四皇子为韩妃所出，乃四妃之中，唯一一姓氏得封的妃子。听说，她有一双如烟柳一般的眼睛，凡是见过她的男子都会被她如梦如雾的眼睛迷住。
　　韩妃性格清冷，不喜迎奉，即便如此，皇帝也依然对她非常痴迷，是少有的后宫之中生了二胎的女子，她膝下有四皇子和二公主云安，云安公主比灵安公主小两岁，性格与其母亲一样，因此，反而显得没有灵安得宠。
　　周笛雨对赵钦安之外的皇子们都不甚了解，但也知道，夺嫡之战，一向都是年龄较长的皇子们之间的战争。
　　看来，她需要好好了解赵钦宸的竞争对手了。
　　周笛雨说话算数，将药瓶给了周琴凤，她提醒道，“大姐姐，这药瓶里的药，可不一定都是有奇效的神丹妙药了，能治什么病，也不是我能决定的。”
　　周琴凤也不管这些，一瓶这样的药剂，能够让周家免于灭顶之灾，就足够了。
　　皇帝为了早点得到周家的药剂，当晚就下令次日拔营。
　　赵钦宸很晚才回来，周笛雨都快睡着了，听到动静醒来，迷迷糊糊地问，“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没什么，睡吧！”
　　明天还要赶路，赵钦宸便没有多说什么。这几天他一直都在搜寻耶律纯的下落，但几波探子带回来消息，耶律纯并没有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如此说来，耶律纯应当是没有从元狩山南面出山。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耶律纯从北面离开。他这一次，带来的人死伤都非常严重，损失重大，从北面走，非常危险，能不能出山脉，还很难说。
　　赵钦宸不可能拿人命去填，为了区区一个耶律纯损兵折将，他已经下了命令，耶律纯一旦出现在大虞的境内，杀无赦，不过，不必进山脉。
　　次日，皇帝的御辇走在最前面，其次是贵妃邱氏，韩妃排在后面，而曾经的皇后，如今的静妃则排到了第四位。
　　四妃的排场自然是比不上皇后，曾经的凤辇无比宽大奢侈，但现在，小小的马车逼仄狭小。静妃的病并没有大好，但她等不及了，几次要见皇帝，都被拒绝。
　　“把镜子拿来我看看！”
　　小谢氏并不知道，外面已经在传她破相的事了，而且传到了皇帝那里去。昨天夜里，何尔庆来看过她，小谢氏想起，何尔庆很刻意地朝她的额角看了好几眼，她不是傻子，相反，小谢氏非常聪明，也很敏感。
　　繁花不敢给她拿镜子，跪着劝道，“娘娘，伤口还没有愈合，若娘娘想照镜子，不若等伤口好全了再照。”
　　原先，小谢氏也是这么想的，但她现在不想等了，也不想继续自欺欺人了。
　　小谢氏一脚朝繁花踹过去，“贱婢，连本宫的话也不听了吗？”
　　被废后，是小谢氏做梦都不曾想过的事。
　　她能够感觉到伤口是在什么地方，受那么重的伤，应当是很难不留疤的了，小谢氏心头一阵绝望，若是自己真的破相了，要是不能回到皇后的位置，谢家一定会放弃她。
　　下一个被送进宫里来的又会是谁呢？
　　雨欣吗？呵呵，姑侄三人侍奉同一个男人！
　　虽然说天下读书人泰半出自谢家，谢家人平日里满口仁义道德，但小谢氏却知道，谢家人真正的嘴脸是什么样的？谋害恩师，反噬救命恩人，为利益不讲骨肉亲情，丧失天伦，违背伦常……普通人做不出来的事，谢家人件件都不曾落下过。
　　而昭武帝，想到这个男人，小谢氏满眼里都是不屑。
　　对姐姐痴迷？对她重情关照？若真是如此，她小谢氏就不会进宫了。她清楚地记得，她倒在皇上的怀里时，是姐姐还不曾咽气的时候，她进宫说是为了侍奉照顾姐姐，实则，不过是准备取而代之。
　　是她跪在姐姐跟前哭诉，说皇上已经染指于她，求姐姐不要生气，还发下重誓，一定会好好照顾皇长子。姐姐也不知因为什么，并没有生气，还说一定会求皇上册封她为皇后。
　　大约，姐姐在最后的时候，也算是看透了这个男人的本质，如若不然，不会逼着皇上答应，善待皇长子，无论如何都不要封皇长子为太子。
　　对于前者，善待皇长子，皇帝一口答应了，但不封皇太子，皇帝并没有答应。皇帝的心里对姐姐是愧疚的。
　　她进宫的第二天，皇上醉酒，她梳洗打扮成了姐姐与皇帝第一次见面时的模样，装作姐姐的口气喊皇帝为“三郎”，倒在了皇帝的怀里。皇帝大约是醉得厉害了，并不曾分辨出来，她便与皇帝有了第一次。
　　只是，皇帝在她身上时，分明有一瞬间的清明，但男人在那种情况下，肯定是不想醒过来的。
　　虽说后来，皇帝在姐姐的床前不停地忏悔，哭泣，说当时是把她当成了姐姐，静妃是不信的，她记得住他的眼神，一开始惊讶了一会儿，但将错就错，她还是看得出来的。
　　姐姐也许是看在了孩子的份上，原谅了皇帝，并利用了皇帝少得可怜的愧疚。姐姐看男人的眼神不好，看人的眼神也不好，静妃不知，如果重新再来过一次的话，姐姐自己还会不会进宫？还会不会答应她进宫？
　　繁花还没有把镜子拿过来，谢锋就来了，上了静妃娘娘的车。
　　静妃不再像以前那样，对父亲充满恭敬。在元狩山平台的时候，她让繁花通知父亲过来，父亲拒绝了，没有来见她，只让人嘱咐她，好好养伤。
　　“臣见过静妃娘娘！”
　　静妃静静地看着父亲，没有叫起。以前，无人的时候，她从来不让父亲给她行跪拜之礼。但这一次，她歪在车上，良久，才问道，“父亲不怕打搅我养伤了吗？”
　　谢尚琨抬起头来，看着女儿额角上的伤，问道，“娘娘可曾还记得当初是如何进宫为后的？”
　　静妃的眼睛一眯，眼神看上去非常危险，“父亲此言何意？”
　　车行驶在官道上，周围是禁卫军队伍，行走的声音传来，非常嘈杂。不得不说，这车上非常适合说悄悄话，不怕人听见，外面的禁军也很难听得见。
　　“当初，为父进宫，跟你姐姐说，你姐姐的身体若是熬不住的话，家族会再做安排。家族的意志从来不会以个人意志为转移。”
　　“我不信！如果我是姐姐，一定不会见父亲的！”
　　这一刻，小谢氏无比害怕她的父亲。这天底下，如果除了父亲之外，还有一个人知道姐姐是如何死的，那就是她自己了。
　　“你姐姐和你不一样，她的孩子生下来，她都没有抱过，但她是真的很爱那个孩子。人，一旦有了牵绊，就有了软肋。为父答应你姐姐，一定会护佑那个孩子平安长大。”
　　从小，父亲不喜欢姐姐，只喜欢她。以前，静妃一直引以为荣，如今，她才知道，这份喜欢因何而来了？
　　如果，所有的事，不是她亲身经历的话，她都一定要相信她父亲说的这番言辞恳切的话了。
　　姐姐当年答应父亲条件的时候，想必也是无能为力吧？她死都没有闭眼，一定是放心不下她的孩子？
　　如果她知道，谢家是如此对待她的孩子，她会不会后悔答应了父亲？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69章 
　　可惜,她不是姐姐！静妃这般想到，父亲已经威胁不到自己了。
　　“娘娘如今已经不是皇后了，不是陛下的任何一个儿子坐上太子之位,娘娘都能够被封为皇太后。”谢尚琨慢条斯理地说着,好似在说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事实,“当年,元后是怎么死的,想必娘娘比臣更清楚,谢家有娘娘这样一个谋害元后,为了皇后之位，连亲姐姐都不放过的蛇蝎女子，是臣的罪过,臣愿意去陛下面前请罪,谢家从此以后可退出朝堂。”
　　静妃差点原地摔倒了，她震惊了,结结巴巴地问道，“父亲，当初难道不是你叫我……”
　　谢尚琨料准了她会说什么,“娘娘，自古虎毒不食子，你姐姐去了这些年，哪一年她的忌日我不曾去白马寺为她上香，父亲只要想起你姐姐,都是悲痛欲绝，若不是谢家还有上下数百口人，父亲都恨不得随她去了……”
　　小谢氏才是真正的绝望，心如死灰,她无法明白，父亲是如何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真情流露地说出这番话的。
　　她几乎都以为过去的二十多年，就跟一场梦一样。她的一生就在父亲的寥寥数语之中。
　　再说别的都没有任何作用了，小谢氏问道，“父亲是打算把谁送进宫来？”
　　谢尚琨用欣慰的目光看着小谢氏，“你能明白这个道理，父亲的心甚慰，唯有谢家好了，你才能好，晋王殿下才能好。谢家不管是谁进宫，将来诞下皇子来，太子之位都是晋王的，谁也抢不走。”
　　这一点，小谢氏明白，谁进宫诞下皇子，都是一个年幼的皇子。
　　一个懵懂小儿，怎么可能敌得过她儿子这么多年在朝中埋下的根基呢？
　　“雨欣一直对秦王殿下情有独钟，若父亲想让雨欣进宫，恐怕没那么容易。”
　　“这一点，就不劳娘娘费心了。但为父希望，一笔写不出两个谢字来，再进宫来的，都是娘娘的晚辈，还请娘娘多多关照！”
　　谢尚琨说完，就下了车。
　　静妃无力地靠在车上，眼泪缓缓地流了下来。当年，姐姐临去前，想了些什么？是不是也如现在的她这般，对谢家充满了仇恨，如果将来有可能，想把谢家人全部埋葬？
　　周笛雨并没有随皇帝的御辇同行，太慢了，她骑着马，与赵钦宸一路狂奔，在皇帝进城之前，先回到了家。
　　小白虎被放在了榻上，叼起一个靠枕，当玩具一样地撕咬。
　　花笺一进来，看到了，连忙过去夺开，“小祖宗，你咬这个干吗？要是不小心把什么吃进去了，怎么办？”
　　小白虎似乎知道，花笺是好心的，两条后腿蹬在榻上，朝她叫唤了两声，就一头栽到榻上，一动不动。花笺吓晕了，要是把主子的儿子给弄出个三长两短，就算主子不说什么，她心里也过意不去啊。
　　“小主子，你到底怎么了？你可千万别死啊！”花笺哭起来了。
　　小白虎睁开了一只眼睛，眨巴两下，花笺的眼泪和哭都凝固在了脸上，她竟然看到了小白虎的眼睛里有笑意，而且是嘲笑的那种，它竟然在笑话她蠢吗？
　　花笺顿时气坏了，也顾不得门口传来守门婆子给主子们请安的声音，跺脚骂道，“死小孩，你居然敢笑话我！”
　　周笛雨正好一步踏进来，花笺顿时就抓住了主心骨，转身朝周笛雨扑过来，哭道，“主子，小虎欺负奴婢！”
　　小白虎见爹娘进来了，多少有点忌惮，朝后退了一步，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带点忏悔的意思。它也没想到就开个玩笑，居然把小姐姐给弄哭了。
　　呜呜呜，它只是一个孩子。
　　周笛雨哭笑不得，看向小虎，也瞧出这小家伙怕是恶作剧。只不过，就算是小白虎，在人类的眼里，它也是动物，花笺才会觉得受到了冒犯。
　　“它怎么欺负你了？”周笛雨笑道，花笺虽然身份上是下人，但她陪了原主那么多年，对她也一向忠心耿耿，花笺于她，还是不一样的。
　　“呜呜呜，它居然笑话我，觉得我蠢。”
　　周笛雨实在是忍不住，笑出声来了。花笺自己到了这会儿，也觉得自己大题小做又看到小白虎那萌哒哒的样子，噗嗤一声，含泪笑了。
　　花笺轻轻地戳着小白虎的额头，“你要是再吓唬我，再欺负我，我就不和你好了。”
　　“喵呜！”小白虎白了花笺一眼，转了个身，用屁股对着花笺。
　　周笛雨坐在榻边，被它这模样给萌化了，又想到，这跟养孩子一样，既是一头有灵性的小白虎，少不得还得教它一些为人处世的道理，便道，“小虎，花笺姐姐以后可能会比娘亲照顾你要多一些，你应当尊重花笺姐姐，不要这样对待人家哦！”
　　“是啊，是啊，小虎少爷，你不能欺负奴婢的哦！”
　　“呜！”小白虎扭过头，朝花笺瞥了一眼，好似不情愿地说“好吧”，那语气真是挺欠揍的。
　　门外，有丫鬟要禀报事情。周笛雨的屋里，平日里能够进来的下人不多。花笺便忙出去了，周笛雨抱起小虎，揉了揉它的头，笑道，“你还会欺负人了啊？”
　　“呜呜呜！”小白虎的头在周笛雨的怀里拱来拱去。赵钦宸过来，一把拎起了它脖颈上的毛，放在了榻上，“让严醅给它找个奶妈吧，既然是通灵性的，又是一头小雄虎，以后就由我来亲自教养。”
　　“呜呜！”——不要啊！
　　小白虎一听就不乐意了，想绕过爹爹，往娘亲的身边去。但，赵钦宸不同意，按着它的头，“听话，男孩子都是由爹爹来教养，除非你是个女孩子。”
　　“呜呜！”——我不是。
　　“不是的话，那以后就不能跟着娘亲，平时跟爹爹一起。”赵钦宸也不管自己是不是领悟了小白虎的意思，霸道地规定。
　　小白虎可怜兮兮地望着周笛雨，可惜，周笛雨也觉得赵钦宸是对的。溺子如宠子，小白虎应是全无古人后无来者，唯一一头由人类抚养，在人类社会中长大的老虎，若想它能够长长久久地活下去，那就势必应当了解人类社会的规则。
　　“你爹爹是为你好，娘亲很爱你哦！”周笛雨揉揉小白虎的头，看向进来的花笺，问道，“什么事？”
　　小白虎抱着周笛雨的手，舔啊舔，赵钦宸一巴掌拍在小虎的头上，并没有多用力。小虎还是挺怂爹爹的，缩了缩脑袋，安分地趴在了榻上。
　　“王妃，萧夫人派了嬷嬷来，说是邀请王妃过两天一起去白马寺吃斋饭。”
　　原身的记忆中，萧氏曾经也邀请过原身几次，不是去踏春，就是去赏花，或是去寺庙里吃斋，但原身不但拒绝，还会把前来的婆子给骂一顿。
　　周笛雨想起这些，挺无语的。果然是亲妈，若非亲妈，谁能受得了原身这番操作？
　　“是哪个嬷嬷来的？快请！”
　　周笛雨去了明间，奚嬷嬷陪着萧氏身边的嬷嬷过来的。这嬷嬷姓宋，生得圆盘脸儿，脑后一个髻，慈眉善目的，就是那种什么样的主人会有什么样仆人的模样。
　　“宋嬷嬷！”
　　宋嬷嬷正要行礼，周笛雨要拦，但宋嬷嬷还是坚持行完了礼，道，“奴婢知道王妃是看重奴婢，但该有的礼数，可不能缺。外人可不会说王妃是体恤下人，反而会说王妃驭下不严。”
　　就是这样！母亲身边的人，总是处处都为她着想，处处都把她放在最重的位置。
　　周笛雨让人搬了小杌子过来，让奚嬷嬷和宋嬷嬷坐着说话，问道，“母亲身体可好？离开前一天，我因有事，也没有过去瞧母亲一眼，也忘了派人去问一声要不要帮忙？”
　　周笛雨还是一个人习惯了，对人情往来这些事，她有时候难免想得不够周到。意识到这一点，她对奚嬷嬷道，“我有时候忙忘了，嬷嬷以后记得提醒我这些。母亲这里是不会计较的，但别的人就不一样，若是因此而得罪了人，就不好了。”
　　姑娘真的是变了很多！宋嬷嬷心里喜，以前姑娘对夫人非常挑剔，态度也很不好，做儿女的若不知道孝顺，当父母的除了难过也没有什么办法。夫人背地里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每每说起，还总是责怪自己，半点的都不曾怪过姑娘，倒是她们这些身边人看不下去。
　　以后不会了，姑娘懂事了，夫人也算是熬出头了。
　　彼此问候过了，宋嬷嬷才说起这一次来的目的，“年前没几天了，每年小年前后，夫人都会去一趟白马寺礼佛，吃一顿斋饭。夫人让奴婢来问王妃一句，若是王妃得空，就一块儿去。”
　　宋嬷嬷担心自己的语气是不是不够恭敬，哪有强迫王妃一块儿去的呢？忙道，“白马寺后院里头，腊梅开得一片一片地，远远瞧着，就跟一片云，香气阵阵，每年想去赏梅的人不知几何，能排的上队的真不多，夫人也是想带王妃去瞧瞧。”
　　其实，周笛雨并没有不高兴，萧氏是当娘的，有好事才会想到她，绝不会坑了她。正好她也想多了解这个时空，忙答应下来，“好啊，是明日吗？”
　　“是的！”
　　“明日我过去娘亲那里，和娘亲一块儿去。”
　　正说着，前院的婆子追着一人过来了，大声叫嚷，“谢小姐，这是王府，不是寻常私宅，您这般不管不顾往里闯成何体统？”
　　周笛雨忙起身走到门口，迎面就看到谢雨欣冲了进来，她在看到周笛雨的瞬间，刹住了脚步，朝里看了一眼，也不知想找到谁，眼中一片失望之色。
　　“宸哥哥，你出来！”谢雨欣大喊了一声。
　　宸哥哥是谁？周笛雨并不知道，谢雨欣已是冲了过来，一把推开了周笛雨，便冲了进去。
　　赵钦宸也没有料到“宸哥哥”就是自己，他正逗弄着小白虎，训练它的弹跳能力，喊道，“儿子，好好练，让你娘亲开心！”
　　谢雨欣已是闻声冲到了门口，站在门口，挡住了身后的周笛雨，“宸哥哥，我爹爹要把我送进宫了，你一点儿都不担心的吗？”
　　若说以前，谢雨欣对赵钦宸是一片倾心加痴慕，想凭一己之力创造机会，哪怕是给赵钦宸当个侧妃，只要是赵钦宸，她也认了，那么现在，她已经没办法再等了。
　　要不是她意外之下，偷偷地听到父亲和母亲说的话，她还不知道，家族居然决定将她送进宫里去当皇后。
　　皇帝是她的姑父，本来，家族里大姑姑和二姑姑都当了皇后，很多人都在笑话谢家了。如果她再进宫去，世人会怎么看？
　　而且，陛下的年纪那么大了，岁数当她的爹爹绰绰有余，老又挫，和秦王殿下简直是没法比，她为什么要去给陛下当皇后？她嫁给秦王殿下，努力一下，将来还怕不能坐上凤椅吗？
　　虽然周笛雨是秦王正妃，但谢雨欣就没有把周笛雨放在眼里，一个蠢笨的庶女，有什么资格跟她争秦王殿下？在谢雨欣看来，赵钦宸之所以对周笛雨好，是因为眼下，他还没有看到自己的好，一旦看到了，必然会嫌弃周笛雨，而爱上自己。
　　所以，她跑来了，她不想再矜持了，她要让赵钦宸看到自己的好，然后爱上自己，把她夺过来。
　　赵钦宸还没有搞清楚是什么情况，皱起眉头，一边摸着儿子的头一边问道，“你是谁？”
　　谢雨欣的脸猛地一白，秦王殿下居然不认识她？她爱了他这么多年，他居然都不曾把她放在心上，三番五次，连她的名字都记不住？
　　周笛雨追了过来，听到这话，恨不得帮谢雨欣呕出三升血来，这是多尴尬的事啊！
　　谢雨欣哭道，“宸哥哥，我是雨欣啊！”
　　什么风欣雨欣的，不认识！
　　赵钦宸皱着眉头，问道，“秦王府的内院由王妃负责，你有什么事，找王妃去，不要在本王跟前聒噪。”
　　赵钦宸的态度相当无情了，周笛雨觉得，他要是这般待自己，自己都有些受不了。谢雨欣是那种被人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女孩子，又是被自己心爱的人这般打击，摇摇欲坠，差点都站不稳，“宸哥哥，我一直都很喜欢你啊，就算做不成你的王妃，做侧妃我也心甘情愿。我爹爹说，家族要把我送进宫去了，难道宸哥哥你就无动于衷的吗？”
　　赵钦宸被质问，也没有听懂，沉默数息功夫，谢雨欣见他重视，心中升起了希翼来，谁知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就听到赵钦宸道，“与本王何干？”
　　无情而又利落，让周笛雨感觉到，一直以来，与她好好相处的那个秦王殿下，是个假的。
　　似乎，绝情而又冷漠，才是真正的赵钦宸。
　　谢雨欣扶着门框，差点朝赵钦宸跪了下来，“宸哥哥，我求求你了，我不想嫁给皇上，只要你愿意开口娶我，我就，就可以不用进宫。”
　　赵钦宸是何等强势的人？皇上都不得不怵他，这么多年来，赵钦宸不把皇上放在眼里，怎么给皇上添堵赵钦宸就怎么来。不管赵钦宸说了什么做了什么违逆皇权之事，皇上顶多气得蹦蹦跳，却拿他没有办法。
　　“你的意思，为了你，本王要背负一个与父皇夺女人的名声？”赵钦宸嗤笑一声，“你当你是谁呢？嫦娥下凡？生得七丑八怪，来本王面前作妖？”
　　赵钦宸平日里是不跟女子打交道，连正眼都不瞧那些女人一眼。他也不是不知道很多女人在他面前刷脸，但一向漠视她们。今日之所以说这么多，是因为，他王妃就在外面啊，要是不把话说清楚，万一阿笛误会了，他可就惨了。
　　谢雨欣也是有备而来，她唰地就拿出了一柄匕首，比在自己的脖子上，雪白的脖子上勒出了一道白线，“宸哥哥，如果你不愿意帮我，我就只能死在你面前了！”
　　她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会进宫当皇后的，谢家权势熏天，已经出了两个皇后了。天底下的文人均以谢家马首是瞻，身为谢家嫡女，她什么富贵没有享受过？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70章 
　　周笛雨看着这女人有点无语,她虽然没有谈过恋爱，但是也知道，大凡天下的男人,他若是不爱你的话,一哭二闹三上吊只会让他越发厌弃,除此之外,真的是没有任何作用。
　　而若是男人,喜欢一个女人,那这女人怎么作,怎么可爱。
　　明显，赵钦宸是不喜欢谢雨欣的。若是喜欢，周笛雨还能从中帮衬一把,眼下,周笛雨考虑到谢家是要把谢雨欣送进宫的，若是在秦王府闹出点什么事来,不定又被皇后那些人给赵钦宸冠上什么罪名呢！
　　“谢小姐，你当我是死人的吗？”周笛雨走了过来，“哦,不，谢小姐是要当父皇女人的人，准确来说，我和王爷想必还该叫你一声母后，或是母妃！”
　　谢雨欣见自己的脖子上,都快被勒出血来了，赵钦宸一副不闻不问的样子，她心中的那点侥幸也存不住了，一点一点地坠下去。
　　周笛雨就是在这个时候,刺激了她，她猛地转过身来，手中的匕首朝周笛雨刺了过去，“你这个贱人，都怪你！”
　　“母妃”和“母后”这两个词，是真的让谢雨欣抓狂。她不想嫁给皇上，一个老男人，而且还是一个老渣男人。
　　周笛雨侧身避开，一脚踹起，正中谢雨欣的手腕，匕首被踢落。而这个时候，赵钦宸已是一步朝谢雨欣扑了过来，他本来抓谢雨欣的五指中途化掌，朝谢雨欣猛地拍出。
　　噗！
　　谢雨欣只觉得胸膛一阵剧痛，五脏六腑都要被碾成碎片，一口血和着内脏喷出来，谢雨欣身体不支扑倒了地上，不敢置信地朝后看了一眼，便晕了过去。
　　赵钦宸非常生气，严醅已是闻讯赶来，进门就跪在地上，“奴有罪，不该让谢姑娘闯进来，请主子责罚。”
　　眼看赵钦宸连严醅的面子都不准备给，周笛雨已是先发了话，“严伴伴请起，这件事，怨不得谁，谢姑娘身份贵重，若真要闯，连我都拦不住。”
　　赵钦宸不认同，分明是下人们办事不周到，他自己都舍不得责罚周笛雨呢，哪里会同意周笛雨把过错往自己身上揽。
　　“你不是说，后院由我做主的吗？”周笛雨挽住了赵钦宸的胳膊，“现下又说话不算数了？”
　　周笛雨在女性中的个子并不矮，但在身形高大的赵钦宸面前，就显得非常娇小。她仰着头，看似指责，实则语气软软的，听在赵钦宸的耳中，如同羽毛划过心间，心肝肺都为之颤抖。
　　这是在撒娇吗？
　　周笛雨晃动着赵钦宸的胳膊，力道像是在挠痒痒，不是撒娇又是什么？
　　“嗯，你说了算！”赵钦宸给了跪在地上的严醅一个“赶快滚别在这里碍眼看在王妃的面子暂且宽恕”的眼神，便被周笛雨拉着扯着进了次间。
　　小白虎嗷呜一声扑了过来，挂在周笛雨的身上，赵钦宸因周笛雨还挽着他的胳膊，生怕自己要是出个手，周笛雨就不牵他胳膊了，患得患失动都不敢动一下，小白虎也生怕自己太过分了，这占有欲超强的爹又将它扒拉下去，三人就这么维持着平衡，一起坐在了榻上。
　　门外，严醅连忙叫人来将谢雨欣收拾走。
　　刚刚摆脱了昭武帝，拿着一堆药材跑来找周笛雨的张怀景还没走上秦王府的台阶，就被严醅给拉住了，“张圣手，快帮忙看看，谢小姐如何了？还能不能撑着回到谢家去？”
　　张怀景见人是从王府里抬出来的，一年难得出两次手的张圣手二话不说，挽起袖子，把了一会儿脉，“无碍，虽五脏六腑错了位，颠簸颠簸，也就归位了，就人受点苦，性命倒是无碍。”
　　严醅松了口气，秦王府虽不怕谢家，可他知道，自家主子一看到谢家的人，就容易上火。
　　谢雨欣被送回谢家，人是站着出去的，横着被人抬回来。谢家自然不肯善罢甘休，但听说是赵钦宸动手，谢家人收敛了一些，依然不依不饶。
　　严醅冷笑一声，朝谢锋拱拱手，“谢家主，我家主子可从来没有给谢小姐下过帖子，不请上门本就无礼。可怜老奴一路跟着谢小姐追过去，奈何年龄不饶人，没有追上谢小姐，结果，谢小姐一路闯到了内院，居然在王爷面前行刺王妃，我家王爷也是迫不得已才动手的。”
　　不等谢锋开口，严醅又毫不客气地道，“王爷和王妃新婚燕尔，平日里，连老奴都不敢轻易去后院，王妃跟前伺候的也都是些王妃的近人，不得宣召都不敢进去，谁知，谢小姐一个闺阁姑娘，就这么闯进去了。”
　　“听说，谢姑娘是要进宫的，知道的只说谢姑娘不懂礼数，不知道的还以为谢姑娘是存了什么心思呢。”
　　严醅的话，可谓诛心了！
　　谢锋气得浑身发抖又有什么用？谢雨欣是什么心思，谢锋太清楚不过了。自从这孩子第一次在宫里见到秦王殿下后，就对他心心念念。谢家虽不待见赵钦宸，但是也并非没有考虑过亲上加亲，但是赵钦宸根本不识抬举。
　　谢家原本就一直觉得，对赵钦宸是养虎为患，本就没有多少耐心，再加上，赵钦宸又是一头养不熟的白眼狼，谢家就越发对他不待见了。
　　若非这小狼崽子太精明，谢家也不至于现在还要受这口气。
　　谢锋冷哼一声，就端茶了。
　　严醅见此，心底里笑了一下，起身告辞。
　　周笛雨说话算数，张怀景为她送来了她想要的药剂，周笛雨自然让他入了师门。
　　“师尊，药王谷是个什么门派？徒儿怎地从未听说过这世上有药王谷这么个门派？”张怀景五六十岁的人了，在周笛雨这个十五六岁的年轻人面前一口一个徒儿，真的挺有喜感。
　　赵钦宸坐在一边，看张怀景穿一身脏得连颜色都看不出来的破道袍，稀稀拉拉的几根头发挽个髻，簪子都固不稳，一副邋里邋遢的样子，坐在周笛雨的脚边小杌子上，他连茶都喝不下去了。
　　“药王谷是我现创的一个师门，眼下只有我一个人。你是第二个。”周笛雨铺开纸，拿起笔，唰唰唰地写了一张单子，上面写着青霉素的提炼方法，递给张怀景，“你去试一下，如果能够试出来，功德无量。”
　　这青霉素提取方法，是周笛雨前世在一个研究院发现的，她只扫了一眼，便记住了。后世那样的环境里，人类因病毒而进化出精神力这种能量，有了抵御病毒的能力，身体已经很少生病，青霉素这种曾经拯救过无数人类的广谱抗菌素，对人类已经没有了太多的贡献，只有文献记载里才会出现。
　　张怀景看得莫名其妙，什么冷冻干燥法是什么？周笛雨结合后世的一些科技，说了个大致，现在这个时空并没有玻璃器皿之类的，周笛雨便又教张怀景如何制作玻璃。
　　张怀景一个炼丹的，对制作玻璃这种工艺，自然是一点就通。
　　她一时说得兴起，忘了赵钦宸还坐在旁边，直到张怀景用一种崇拜的，混杂着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她才回过神来，略有些不自在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张圣手，本王有个要求，王妃让你做的这些，你只能在长谷县去做。”赵钦宸并不是用商量的语气在说话，张怀景一听也明白了，他做的这种研究，的确非同小可，想到他师尊每次拿出来的药剂，何等逆天，这张药方也是自己从未见过的，若是落入他人之手，将是什么后果？
　　张怀景惊得浑身都冒出汗来，“是，王爷！”
　　张怀景揣着方子，被赵钦宸撵了出去。如果可以，赵钦宸真的很不想周笛雨收张怀景这个邋遢的道士为徒，不由得问道，“你若是想收徒，我倒是可以为你挑些天赋极好的少年，怎地会想到收这道士为徒呢？”
　　“张圣手如今是我的徒弟了，你以后也别嫌弃了。”周笛雨笑道，“我原本也不耐烦收徒弟，若是收少年，要从头教起，并非我所愿。张怀景帮了我们良多，虽然是他自愿的，但自古人情难还。而且，有些事总要有人去做，还不如就他，也省得我操心。”
　　周兴德回来，就将周琴凤从周笛雨处拿的那瓶药剂送进了宫，并委婉告诉皇帝，这是周家唯一留下来的一瓶了。
　　皇帝也不多言，当场就喝了药剂，也不怕这药剂是毒药。顿时，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这药剂的确对上了他的一些隐疾，据皇帝自己感觉，身体好多了。
　　“周爱卿，令爱如今是一品军侯，掌三万索伦骑兵，自然不适合留在京城了，若朕将秦王妃调外驻军，爱卿以为哪里更合适？”
　　周兴德心头一喜，若是能够把周笛雨这个糟心的遣出京，实在是一件好事，想了想，“皇上，臣以为，秦王既已封王，眼下还没有封地，不如就将长谷县一带化作秦王的封地，令秦王与秦王妃长守此地。秦王妃既领索伦骑兵，秦王爷便只需领三卫，不必再多拨兵力，也能够守住北境一线，令大戎不得南下。”
　　文人果然会算计！
　　皇帝也觉得这是最好不过的安排。秦王已经五年没有回过京城，往年的元狩山大比，皇帝都欢喜无比，今年被秦王夫妇怼得没有过一天舒服日子。秦王夫妇已是他的眼中钉，肉中刺了。
　　如果能够远远地打发，自然是再好不过。
　　正说着，谢锋来了，“陛下，原打算这两天就让雨欣进宫服侍陛下，谁知，今日雨欣去看望秦王妃，不知如何冒犯到了秦王妃，秦王殿下出手伤了雨欣。虽伤势不重，但臣怕雨欣进宫，无法服侍陛下，只好让雨欣在家修养数日。”
　　皇帝的重点在“数日”二字上，谢家的这些女儿里头，最肖元后的，便是谢雨欣这孩子了。每每看到谢雨欣，皇帝就如同回到了多年前那个与元后一见钟情的时候，那时候元后对他满心里都是爱意，那段青葱般的岁月，真是让人怀念啊！
　　皇帝自是满心不悦，“那孽子，怎么会朝一个姑娘家动手？”
　　“秦王妃不知从哪里听说，秦王殿下曾经对雨欣有过一丝迷恋，便故意要见雨欣。雨欣不小心打破了秦王府的一个茶盏，秦王妃便说那茶盏是她最爱的，在秦王殿下跟前添油加醋，说雨欣对她不恭敬，如此才有了争执。”
　　皇帝曾经亲身体会过秦王殿下如何宠溺偏爱秦王妃，连他这个当爹的都不放在眼里，更别说雨欣了，他已是信了八分，又怒道，“是谁在外面嚼舌根说秦王对谢小姐迷恋？”
　　“陛下，这臣就着实不知道了。为这事，雨欣哭得跟什么似的，说是冤枉，说是自小对陛下充满了景仰，陛下是天底下最了不起的男人，她怎么会对秦王殿下生出什么心思来呢？”
　　皇帝听得很舒服，不由得想到谢雨欣，花骨朵一般的年纪，他原先还担心雨欣会嫌弃他。现在喝了药剂之后，觉得全身都是力量，虽老夫少妻，倒是别有一番滋味。
　　“她最肖她姑姑，进了宫，朕自是不会亏待她。谢爱卿回去之后，跟雨欣说让她进宫来养伤，宫里的太医比外头的好，实在不行，朕让张圣手进宫为她疗治。”
　　谢锋高兴得不得了，不说别的，皇帝这一声“谢爱卿”就很能说明问题。以前，皇帝叫他国舅，如今不叫了，显然是辈分上不好算。
　　若是雨欣被封为皇后，那以后，他就是皇帝的国丈了。虽说姑侄三人侍奉一个男人，有悖伦常，但是，皇家不兴这些。大戎那边，父死子继，兄亡弟承都有过，他们谢家这算得了什么？
　　要说，只能说，皇帝对谢家的女人痴迷得很。
　　对谢家来说，这是荣耀。
　　皇帝和谢锋说完谢雨欣的事，转而对周兴德道，“这药剂很不错，以后药剂方面的事，就请周爱卿多费心了，若周爱卿能够拿到更好的药剂，朕一定不会亏待周家。”
　　周兴德顿时，一阵绝望，他已经把话说得那么清楚了，这是周家仅存的一支药剂，但皇帝充耳不闻，依然伸手所要。
　　周兴德正要开口拒绝，但感受到皇帝顷刻间释放出来的杀意，话到了嘴边，周兴德只好咽下去，换而说道，“是，臣当竭尽全力！”
　　宫里，皇帝与周兴德谢锋二位臣子说的话，很快，赵钦宸就知道了。
　　皇帝居然会将北境之地封给他。如果是他没有成亲，赵钦宸或许还觉得，无所谓，北境就北境，横竖他在北境经营了五年，再加上萧家曾经在北境的数十年，北境交给别人，赵钦宸还不放心。
　　可是，他现在有了王妃，难道说，要他带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去北境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
　　赵钦宸的手捏着桌沿，黑檀木的桌子，硬生生被他掰了一块下来。
　　暗鹰站在书房的中间，心里咯噔一下，问道，“王爷，要不要行动？”
　　他们不是没有反抗的实力，如果王爷说一声“反”，他们这些跟了王爷数年的人，会二话不说地揭竿而起。
　　门外，传来熟悉的，温柔的声音，“王爷在里面？”
　　严醅恭敬地道，“是，王妃。”
　　赵钦宸挥挥手，从来不在人前露面的暗鹰，有些迷惑，但不得不乖巧地挪了两步，站在一边。身后，门被打开了，从来不见除了赵钦宸与暗影组织的暗鹰，顿时有些紧张，他偷偷地侧目看了一眼，白皙秀美的女孩子一步跨了进来，步子轻盈，同样用疑惑的目光看了暗鹰一眼，便看向赵钦宸，“听说皇上将长谷县作为你的封地，让我领索伦骑兵与你一道镇守？”
　　赵钦宸心都碎了，他连忙冲了过去，想一把将周笛雨搂在怀里，但有些不敢，只好扶着她的肩，“阿笛，我会想办法的！”
　　“想什么办法？”
　　赵钦宸已是咬牙了，若是皇帝不答应，他只好武力威逼了，虽说以后会麻烦一点，但无论如何，他都不想阿笛跟着他去过北境那样的生活。
　　“我会想办法将你留在京城。”
　　“为什么？”周笛雨纳闷了，“你不想我跟你一起去？”
　　“不是！”赵钦宸也离不开周笛雨，只是耶律纯有没有逃回去很难说，北境那边传来了好几拨信息，今年冬天气候极冷，草原上很难熬。耶律纯无功而返后，大戎自然就会一次次地犯边了。身为军人，赵钦宸已经不是五年前只顾自己感受的少年了，北境的困局不解决，他无法安居京城。
　　既然自己要离开，他当然想阿笛能够跟在身边，他恨不得阿笛跟他腰间的玉带一般，能够长长久久地随着她，只是，他不舍得，“北境非常苦，常年黄沙漫天，满目黄土，夏日酷热，冬日寒冷，气候恶劣，物资匮乏，京城与之相比，天壤之别，阿笛不该去那里。”
　　“可是，那里成了你的封地。我不去那里能够去哪里？”周笛雨并不信北境之地会比末世苦，而对周笛雨来说“封地”的意义非同小可，那代表着，长谷县成了赵钦宸的领地，而拥有一块自己的领地，是一件非常酷的事。
　　这让周笛雨对长谷县有种归宿感。
　　见赵钦宸愁眉苦脸，周笛雨拍拍他的胸膛，“先别想这些，索伦骑兵如今还在谢家手里，我还要仰仗你帮我把索伦骑兵拿回来呢。”
　　“好！”
　　能够派得上用场，赵钦宸自然是喜不自禁，夫妻二人吃过饭，周笛雨打点明日要与母亲一起去白马寺要用的物什，而赵钦宸则去收集索伦骑兵这些年的信息。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71章 
　　这些年来,赵钦宸从来没有让索伦骑兵离开过自己的视线，无论他在那里，他从来没有不曾关注过索伦骑兵。
　　就如同,萧氏,从来也没有让赵钦宸离开过她的视线一样。赵钦宸小时候在宫里,萧氏日常进宫,总是会偷偷关注。
　　夜里,赵钦宸回来休息,便将最新的信息告诉周笛雨,“……索伦旧部的人如今十存一二，虽然人都被换得差不多了，但是,一些关键的将领还是索伦旧部的人,父走子留，你外祖父当初建立起这支骑兵的精神还在。不过,这么多年，他们支撑得也很艰难。”
　　周笛雨也被深深感动了。
　　“前不久，有两个暗藏的人被谢家发现了,那边找了个由头，如今人还在谢家的地牢里。我们要想办法营救。”
　　“是谁？”周笛雨问道。
　　“当初，你外祖父麾下有四大猛将，分别姓霍、卫、明、马，分别各领一卫,世人称他们为四虎将，其中马擅冲锋，明和卫擅长两翼冲击，霍将军当年虽最年轻,总能稳重殿后，且在粮草物资筹集上，也有独到之处。”
　　“他们四人，如今应是不在了吧？当初，萧家战死，索伦骑兵救援来迟，四大将追随我外祖父战死沙场，接替他们的是四人的子嗣。谢家为了收编索伦骑兵，拿他们开刀，判了他们通敌罪，虽没有斩首，但如今依然被关在诏狱。”
　　周笛雨义愤填膺，那四小将的名字，原身的记忆里有，马敏、明德海，卫忠羽和霍离，萧家当年出事的时候，他们都只是十六七岁的少年，猛然之间，家里的顶梁柱倒塌，他们被迫快速成长起来，原本想重现父兄辈的辉煌，谁知却身陷囹圄，算到现在，他们的年纪约莫也只有二十多岁。
　　一定要把他们都救出来，这是周笛雨的第一念头。
　　次日，赵钦宸先送周笛雨去周家。萧氏起了个大早，盯着厨房做了一大桌丰盛的早餐。等赵钦宸夫妇来，一家五口人围着桌子用餐。
　　赵钦宸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有了老婆，便哪壶不开提哪壶，问起周长昭的婚事，有没有中意的人选。
　　周笛雨见哥哥还好，母亲愁得眉头都快打结了，在桌子底下狠狠地踩了赵钦宸一脚，道，“我听说，周长曙和韩御史家的小姐正在接触。听说，两人是彼此看对眼了，才愿意结亲。我倒是觉得这样才好，哥哥若是在外头有喜欢的姑娘，彼此接触双方都挺合意再结亲，还是要好多了。”
　　周笛雨还是不太能够接受盲婚哑嫁，毕竟，不是人人都会像她这么运气好，嫁给一个像赵钦宸这样不干涉她任何事的人。婚姻是一辈子的事，如果不能让彼此都幸福，捆绑在一起，该是多么不幸！
　　周长昭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的身上，顿时，脸红脖子粗，瞪了周笛雨一眼，“好好吃饭，瘦成啥样儿了，不多吃一点，操这么多心。”
　　说完，就夹了一筷子春卷给周笛雨，“今日一早磨出来的浆，新鲜得紧，多吃点。”
　　“哥，你贿赂我也没用，你的终身大事，你不抓紧点，娘夜里都快睡不着觉了。”
　　“你的意思，我连周长曙都比不上？”周长昭白了她一眼，“我的婚事，你就不要操心了。你和王爷去长谷县，我跟你二哥也准备跟着一块儿去。”
　　“那娘呢？”周笛雨吃了一惊，问道，“不是，你们跟着去干什么？”
　　“那边是王爷的封地，我们自然要跟着去。”萧氏接过宋嬷嬷热来的一碗奶/子，递给周笛雨，“一家人总是要聚在一处的，那边虽然苦寒一些，可若是一家人在一起的话，再苦也甜。”
　　周笛雨差点落下泪来，她捧着奶？子，一股腥味，虽里面加了很多糖，但口感依然不是很好。周笛雨却硬着头皮喝了。
　　前世周笛雨基本上吃不到这种精细的食物，中原一带的人没有喝奶？子的习惯，除非家里养牛羊，但这对农耕民族来说不太习惯，也喝不惯。但并不妨碍周笛雨知道，这奶？子是极富营养的。
　　只能说，前世食物匮乏的那种苦，周笛雨是吃怕了。
　　眼见女儿如此乖巧，萧氏又有点心疼，女儿以前是说什么都不爱喝奶？子的。萧氏也是从一个前太医那里听说奶/子对养生的好处，她自己也常年喝，体会到了其中的好，才会逼着女儿喝，无奈女儿非常反感。
　　今日这一碗，萧氏是准备女儿不喝，她就喝了好了。没想到，女儿硬是硬着头皮喝下去了。
　　“阿笛，这是羊奶，都说女子喝羊奶要好，母亲喝了这么多年了，觉着很好，你要喜欢，回头母亲把家里的羊给你送几头去秦王府。”
　　“好！”周笛雨是不会拒绝母亲的好意的。
　　用过早膳，赵钦宸和周长昭二人一起出门，周长昀护送母亲和妹妹去白马寺。
　　因白马寺这边是萧氏在安排，想必是母亲并不想大张旗鼓，所以二人到了白马寺后，只有一个小沙弥过来，引导母女二人入寺。
　　穿过大雄宝殿，从侧面的月洞门前往藏书阁的时候，迎面黄氏和一个周笛雨不认识的妇人过来，二人的身后，还跟着一位妙龄姑娘。一大群仆从前呼后拥，威风不已。
　　黄氏与那妇人边说边笑，瞧着就好似多年不见的姐妹。大约是没有想到，黄氏一抬头，看到萧氏，顿时整个神情就呆住了，人也像是被人施了定身术，被钉在原地不动。
　　她旁边的妇人看到黄氏的异样，也看了过来，看到萧氏的瞬间，也愣了一下，但很快就回过神来的，要打招呼，话到嘴边，不知道说什么，最后还是看到了周笛雨，行礼道，“见过秦王妃！”
　　萧氏便与周笛雨介绍，“这位是韩御史家的夫人，这位是韩小姐。”
　　原来是要与周长曙结亲的韩明玉，周笛雨打量了韩家姑娘两眼，点点头，“韩夫人，韩小姐，你们也来逛白马寺？”
　　也不认识，打招呼也都不好打，周笛雨说的都是废话。点头过后，正要离开，谁知，韩夫人道，“周夫人，这位是秦王妃，您都不和秦王妃行礼的吗？”
　　周笛雨早就听说韩明玉非常耿直，原以为是因为其父乃御史的缘故。御史，就是要仗义执言，敢与朝中的邪恶势力作斗争。韩明玉应是遗传了她父亲的性格，谁知，原来韩夫人也是这般大义金刚。
　　她一时间，愣了一下，挑眉朝黄氏看去，黄氏在震惊过后，终于神魂归位，她本就看到萧氏不悦，哪里知道，还要被未来的亲家指责，越发难堪，“阿笛，见到母亲都不行礼的吗？”
　　周笛雨被气笑了，没有来得及说话，萧氏已是冷嗤一声，“有我这个亲生母亲在，我的阿笛还需要奉你为母亲？黄氏，倒是你，见到我这个周兴德的元配，你不但不尊重我，你还要在我面前摆我女儿的谱，你哪里来这么大的脸面？莫非你忘了，当年为妾之时，在我跟前立规矩的日子？”
　　“你，你这个泼妇，老爷哪里对你不好？你不但忘恩负义，还羞辱老爷，你，你……你简直是十恶不赦！”
　　“十恶不赦不是这么用的，没有读过书就不要学人说话文绉绉的。”萧氏上前两步，将黄氏指过来的手指头扒拉开，笑着对韩夫人道，“让夫人见笑了，我听说夫人是要与周家结亲的吧？万望不要计较今日所见，无论如何，长曙那孩子是个老实的！”
　　“老不老实要你管？”黄氏今日也跟失心疯一样，不管不顾地道，“你算个什么东西，也配管我周家的事？”
　　“配不配的另当别论，说老实话，我还真懒得管。当日，你谋划着把我留给阿笛的嫁妆拿来给女儿做陪嫁，我都没打算管。我想着横竖那点东西也算不得什么，待阿笛过去了，我再陪点过去。那会儿我都不管，今日，你觉得我为什么要管？不过，就当是看在长曙也曾叫过我十多年母亲的份上吧！”
　　这难道不是时时刻刻都在提醒黄氏她当年当妾的时候的日子？黄氏正要朝萧氏扑过来，一只强有力的手伸过来，一把将黄氏拉住了，男子不算洪亮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娘，我们走吧！”
　　黄氏一看，居然是儿子，她这才冷静下来，朝韩夫人母女看去，见二人已经和她拉开了距离，生怕被人看出她们认识一样，摆明了要和她划清界限，顿时越发恼怒不已，今日这亲事是说不成了。
　　周长曙与韩明玉在街上见过一面，当时，韩明玉的马车车轴快断了，车行走的时候有点不正常，周长曙瞧出来了，便将韩家的马车拦下来，与他们说了。
　　车夫一检查，果然车轴坏了，若非周长曙提前瞧出来，说不好要出什么事。
　　韩明玉感念周长曙的恩情，与之说了几句话。从来没有与女子打过交道的周长曙便一腔心思都放在了韩明玉身上。说他忠厚老实吧，还知道让人留意韩明玉的动静，只要韩明玉出门，周长曙都能够和她来一次偶遇，一来二去，两人的交流就比别人多了一点。
　　今日，准确来说，是韩夫人母女来白马寺上香，黄氏故意来与韩夫人来一次偶遇，最好两家的小辈能够撞到一块儿，她便可顺势地提起这桩亲事。
　　要说，黄氏出身不好，行事也就不够大气。若是换了萧氏，大可让人上门去探探韩夫人的口气，若是没有这个意愿，那就算了。何必搞这种上不得台面的小动作？
　　萧氏是拿自己的做事风格在揣度别人，她哪里知道，黄氏根本还没有跟韩夫人挑破，明明两家都一块儿逛寺庙上香了。
　　黄氏也以为萧氏是故意这样说的，为的是好破坏了她儿子的好姻缘，才会大发雷霆，不管不顾地闹起来。
　　周长曙一直在关注这边，他原以为，母亲和韩夫人一见面就会提婚事，他们来得早，母亲与韩夫人母女都逛了半个时辰了，居然还没有把事情说开。
　　不但没有，母亲还与萧氏大骂开来。
　　周长曙便知道，他这桩婚事要黄，便现身，要直接将黄氏带走，也好过受更多的羞辱。
　　周笛雨见这番情景，也明白过来，黄氏这是恼羞成怒了。即便黄氏与韩夫人已经在商量儿女婚事了，冲着母亲说的嫁妆之事，以韩家人的品性，今日这事也要黄。
　　而周长曙，看起来无辜，可是身为周家的长男，周笛雨不信他不知道自己母亲谋划她的嫁妆给周琴凤一事，既然知道，从头到尾周长曙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样的男人，说实话，也的确不配韩明玉。
　　周长曙二话不说地把黄氏拉走，临走前，回过头来，狠狠地瞪了周笛雨一眼，眼中是刻骨的恨意。
　　看来，周长曙对韩明玉还是很有好感的。
　　萧氏也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了，如此一来，就怎么看怎么像是萧氏专门跑过来干这种打击报复的事情。


第72章 
　　萧氏无比尴尬地对韩夫人道,“实在是抱歉，我这口无遮拦的，我其实就是问问而已。”
　　韩明玉低着头,周笛雨瞧着她半边侧脸和耳朵,红得都要滴下血来了,着实是羞得恨不得地上裂条缝,她好钻进去。
　　韩夫人讪讪一笑,她其实知道黄氏的意思,黄氏几次试探性地问,都被她把话题扯开，以至于黄氏就没有了开口的机会。韩御史是文人出身，修身养性,骨子里就越发瞧不起谢家和周家这样的德性。
　　韩御史几次跟韩夫人说,“周兴德是连自己的老丈人都能够出卖的人，这种人不能打交道,将来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韩夫人也把这话跟韩明玉说了，韩明玉好久都不敢出门，这一次她们母女俩偷偷出来,谁知，还是被周家给察觉了。
　　韩夫人正郁闷着呢，被萧氏一撞破，也很高兴。
　　“也只能说是没有缘分吧！”韩夫人应付着说了一句，看到跟在萧氏母女身后的周长昀,忙道，“这是昀哥儿吧？都长好高了，这有多久没见？也生俊俏了！”
　　韩明玉听说“俊俏”，好奇地抬头来,一眼便看到了浓眉大眼，一脸英气的青年，只不过青年的眉眼很冷，看人也不够热情，懒懒散散的，偏偏又让人觉着可爱，难以自抑地心生好感。
　　无端地，韩明玉就忍不住笑了一下。周长昀觉到了，不悦地朝她看了一眼，皱起眉头，显得很不耐烦。
　　这与周长曙上赶着要与她搭讪又很不一样。
　　韩明玉忍不住多看了两眼，青年已经侧过身，脚尖地地上磨了磨地，连眼角余光都不递一个过来了。
　　韩明玉失望之余，心头又是砰砰砰地乱跳一番，也别过脸去，耳尖比方才还要红。
　　萧氏放下心来，知道韩夫人这是没有瞧上周长曙，心里头那点愧疚也就消散了。她与周兴德的仇恨是两个人的仇恨，与黄氏无关也与周长曙无关。
　　萧氏从头到尾并没有喜欢过周兴德，无爱自然无恨。黄氏那种蠢货，对她有芥蒂，那也是黄氏自己的事。长辈们之间的恩怨，与下一辈无关。而且，萧氏身上流着萧家人那种正直无私的血，即便黄氏曾经虐待过她女儿，她也只对黄氏还手，周长曙没有参与，她也不打算牵扯上周长曙。
　　如果因此破坏了周长曙的姻缘，萧氏未必会过意不去，但韩家姑娘却是真正的无辜。
　　幸好没有。
　　萧氏与韩夫人寒暄两句，便告别离开。周笛雨陪她朝藏经阁走去，身边，周长昀跟了上来，周笛雨问道，“二哥，方才韩家姑娘好似对你有意，你正眼都不瞧人家一下，是什么意思吗？”
　　“有什么好瞧的？我马上要跟你们一起去长谷县了，瞧人家做什么？”周长昀心里腹诽道。
　　周笛雨忍了忍，“二哥，我听王爷说，长谷县那边生存环境很不好，要不，你和母亲就别去了吧？”
　　“说什么傻话？”萧氏道，“已经决定好的事，就不要再说了。”
　　周笛雨知道无论如何都打消不了母亲和兄长们跟着一起去的念头，她也就不再坚持。她的心里已经有了念头，既然长谷县那边生存环境不好，那就凭能力去改变，她一个末世五行异能者，难道还改变不了长谷县的生存环境吗？
　　无论如何，这个时空，比起末世还是要好很多。
　　在末世，那个丧尸横行，病毒肆虐的环境下，她都能够生存下来，建立起一个对末世人来说桃源世界一般的安全区，北境再差，还能差得过末世吗？
　　藏书阁门口，站着一位身披袈裟的老僧，生得一副慈悲相，脸上挂着笑，一眼瞧去如弥勒佛，只不过在看到周笛雨的瞬间，神色巨变，惊慌失措，道佛号时，声音都在颤抖。
　　周笛雨便知，这老僧是有些道行的。
　　“古木大师这是怎么了？莫非小女有何不妥？”萧氏很担心。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贫僧观小施主，乃西方佛子入红尘，实在是震惊不已。”
　　周笛雨笑了一声，“大师说笑了，我曾听人说，人乃过去佛，佛乃未来人，我们人人都是佛，我若是西方佛子，那大师又是哪方佛祖？”
　　周笛雨生怕老和尚问出她的来历，她与原身实在是差了太多，两人是天壤之别，身边人怕是本来就有所怀疑，若是老和尚再提示一下，谁知道等待她的会是什么？
　　“阿弥陀佛，小施主乃福慧双修之人，三生积善成德，贫僧连今生都不曾修满，何敢奢望正果？”
　　周笛雨不愿意跟他打机锋，便只笑笑，四处看看。
　　好在，萧氏在，与老和尚说了几句话，一行人上了四楼，在一件斗室里分四面坐下。
　　老和尚煮了一壶茶，各人喝了一口，萧氏便直接开口了，“大师想必早已知道我今日来，所为何事？”
　　古木大师朝周笛雨看了一眼，点点头，从怀里摸出了一枚令牌出来，黑色，呈雨滴状，正面是一个大篆“萧”字，背面是一个“令”字。
　　看到这令牌的瞬间，萧氏的眼泪就出来了，抽泣出声。
　　老和尚面上显出悲痛之色，将令牌放在桌上，慢慢地朝周笛雨推了过去，声音也显得有些低沉而幽远，“这是萧家的雨花令，当年萧帅刻了这枚雨花令后，只在索伦骑兵面前展示过一次，并令四大将，若萧帅在，唯其令是从，若一日，他不在，执雨花令者，为索伦骑兵新主帅。”
　　“这枚雨花令，一直由贫僧保管，这些年来，贫僧日夜不安，生怕这雨花令出什么意外。今日，侯爷来，贫僧也算是完成了好友的托付。”
　　周笛雨拿起了雨花令，正反看了一下，有点不能理解，就这么一枚令牌，就能指挥一支军队？凭什么？如果拿到这枚令牌的是一个穷凶极恶的人，难道，索伦骑兵也要听那人的？
　　“为什么你认为，把这令牌给了我，便是完成了我嘱咐的托付？”周笛雨冰冷的目光锁定了老和尚，难道今天被母亲带来的人不是她，是一个胁迫她母亲的人，老和尚也要把这令牌给那人吗？
　　“哈哈！”老和尚也是福慧双修之人，他赞叹地点点头，看周笛雨的目光是那种长辈看晚辈的慈爱，“贫僧虽受好友托付，但好友从未跟贫僧说，要贫僧把这令牌交给谁。侯爷可明白这个道理？”
　　周笛雨略一沉思点点头，起身朝老和尚拱手道，“多谢大师，祖父在天之灵，当甚为欣慰。人生一世，得一知己，生死均不辜负，实乃最大的幸运！”
　　老和尚修了一生的人，此时也难免动容，眼中含热泪，“总算不曾辜负，还望侯爷也不会辜负。”
　　周笛雨跟着母亲和哥哥出来，老和尚并没有送。但是，当周笛雨从藏经阁走出来，回头望去的时候，高大的海棠树挡住了大半个藏经阁，透过枝叶间的间隙，依稀可以看到老和尚的身影，目送着他们离开。
　　车上，周笛雨问萧氏，“母亲，古木大师是什么人？为何祖父会把雨花令交给古木大师？”
　　“古木大师年轻的时候也是一名边境将领，与你外祖父一起并肩作战过。后来，因撞破了上峰的一件丑事，被上峰算计诬陷通敌，被下了诏狱。你外祖父想尽办法为他昭雪，虽后来重获清白，但古木大师也因此看尽红尘，遁入空门。”
　　即便遁入空门也依然有一颗入世之心，比起这红尘中很多人，古木大师心头的热血从不曾凉过。
　　“妹妹，刚才你和古木大师说了些什么？为什么他一看到你，就把雨花令给你了，为什么不给我？”
　　执意要和母亲妹妹坐一辆马车，不肯自己骑马的周长昀，不解地问道。
　　“这应该是双向选择吧！”周笛雨道，“一来，我将领索伦骑兵的消息已经传出来了，其次，古木大师对我也有自己的判断，认为我有资格接领索伦骑兵。”
　　周笛雨随母亲回萧家的时候，萧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因也不是外人，宋嬷嬷直接把人就领到了内院，坐在明间喝茶。
　　周笛雨跨进门槛，就看到了一位白衣公子，生得明眸皓齿，一双眼睛顾盼生辉，眉间一滴红痣，如一点胭脂，实在是无法用语言形容这男子的美貌。如果说，赵钦宸的那种容颜，偏男子的刚硬，那么这位白衣公子，给人的觉就是皎皎明月般的出尘不凡。
　　“彧哥儿，你怎么来了？”萧氏大吃一惊，忙过去，双手虚捧着，就好似萧彧是那易碎的娃娃，而周笛雨也看出来了，她这位表哥是坐在轮椅上的，她顿时心里头生出一丝惋惜来，只觉得上天真是残忍。
　　“我来看看表妹！”萧彧望向周笛雨，神色中带着喜悦，眼中含着希翼，让人觉得，不管这样一位神仙一样的人儿提出什么样的要求，都无法拒绝，都应当豁出性命去为他达成。
　　“表哥是为了索伦骑兵吧？”
　　“是的！”萧彧朝周笛雨拱手要行大礼，他人一挣扎，便从轮椅上跌下来，若非萧氏正在他前面一把接住，是要摔一个狗啃地的，“姑姑，让我好好谢表妹一番，我原以为这辈子是再也看不到祖父和父亲的心愿达成了，我原以为，祖父和父亲一生的心血终将白费，没想到，表妹可以让我的后半生有勇气活下去。”
　　“姑姑，我也不想死呢，我也想好好活着，若没有表妹，我连死的资格都没有啊！”
　　萧彧脸上的笑如同牡丹一般富贵，又如芙蕖般无暇，他开口说着“活啊”“死啊”之类的话，无端就让人想要流泪。
　　周笛雨都跟着伤心起来，“表哥不必说这些见外的话，我们兄弟姐妹一场，谁有能力，谁就去挽救外祖父和舅舅的心血。世道不公，才会如此，我有生之年，必不会让外祖父和舅舅的宏愿落空。”
　　许下愿来，周笛雨也觉得惊讶。她很少许愿，只因末世的时候，今晚脱下的鞋，谁也不知道自己第二天能不能穿上？出一次任务，能不能回来，就算是上天都没法给答复。
　　周笛雨养成了谨慎的性格，从来不给人任何承诺，但是，就在刚才，她居然就轻而易举地给出了承诺。
　　有些人看着柔弱，实则非常强大。她这个表兄便是这样的人了。不经意间，他居然就能够轻易地左右人的情绪和思想，实在是太厉害了。
　　不过，周笛雨并不后悔，即便萧彧不让她做下这样的承诺，她既然拿了雨花令，就一定会将外祖父的遗志继承下来，并实现。
　　萧彧冷白的脸上，浮现出真诚的笑意。他从怀里拿出一枚和之前古木大师拿出来的一模一样的雨花令递给周笛雨。说是一模一样，实则是左右对称的令牌。
　　“想必，姑姑已经带你去见过古木大师了，你看看，这两枚令牌有和不同？”
　　周笛雨将两枚令牌合在了一起，顿时，其中似乎有着一股强大的力量，将两枚令牌合在一起，无论周笛雨用了多大的力，都很难将其掰开了。
　　“不用掰开了。”萧彧从周笛雨的手中接过令牌，满意地看了一眼两枚合二为一的令牌，复又递给周笛雨，“表妹，再也没有比你更合适的人来统领索伦骑兵了，祖父在天有灵，也必定欣慰不已。”
　　周笛雨知道，古代的人，对传承之事看得很重。索伦骑兵是她外祖父和舅舅两代人的心血，原本应该是由表兄继承的，但现在，落在她的手里，表兄反而还很高兴的这样子，周笛雨也很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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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进来吧！”萧彧扬声说道。
　　门外,进来四个青年，其中三人身材高大，只有一人个子稍微矮小一点。四人先给萧彧行过礼之后,斜眼朝周笛雨看过来。
　　态度倨傲,桀骜不驯！
　　周笛雨笑了一下,“霍、卫、明、马家原来还存有嫡子,这些年从未在世人眼前露面,原来是跟着表哥了。”
　　周笛雨指着个子稍矮的一人,青年生得眉清目秀,看上去就像是个读书人，但眸子里的锋锐如刀，见之令人精神一震,“想必这位是霍家人,据说擅长殿后，大军粮草多由霍家负责,我想问一下，一万大军，在多楣河一带狙击大戎三万人,从长谷关出发的话，需要多少民伕携带多少粮草合适？”
　　霍离的眼睛一下子睁得老大，看着周笛雨，这些话是萧彧教她的吗？但，对上周笛雨的眼睛,看着她眼睛里坚定的信念之光，霍离觉得不是，这个问题，是周笛雨自己想出来要问的。
　　“八万民伕,两万石粮食，两万辆车，不算料草，若要算上料草，需要增加一倍的人车。”霍离见周笛雨睁大了眼睛，一副呆滞的样子，有点好笑，“以目前大虞的情况来看，这批粮草还需从江南调拨，从那边到长谷关，要过江，渡河，一路行程最少要半年时间，如果侯爷想在长谷关发动战争，目前条件并不具备。”
　　周笛雨并无此意，她不是一个好战的人，笑了一下，也不在意霍离的调侃。军人身上，如果缺乏了锐气与战意，只屈从于权贵的话，是没法在战场上有突出表现的。
　　她看向马敏，是个身材高大的青年，整个人就如同一把出鞘的宝剑一样，气势如虹，的确有着冲锋陷阵，于万人中取敌方首级的实力。左右先锋原是明家与卫家，明家用方天画戟，而卫家祖传剑法，各自都有一套绝学，两翼冲突也有法宝，明德海和卫忠羽身上也都涌荡着滚滚血气，如长/枪利剑，有着势不可挡的气势。
　　没想到，萧家居然还藏着这等宝器，自古以来，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是因为，领军人物乃一个组织的灵魂，将领是什么样的人，一支队伍就是什么样的德性，将领是一头狼，带出来的便是一群狼，将领若是一头羊，带出来的也就是一群羊。
　　周笛雨从皇帝那里要索伦骑兵，要的实际上只是一个番号，一个领军的资格，她原以为，索伦骑兵这么多年在谢家手里，真正的索伦骑兵已经不复存在，但现在，看到四人，周笛雨有了一半的信心。
　　“表妹，这四人手里，各自只有一千兵，这是萧家所有的家底了，剩下的就看你自己了。”
　　周笛雨看这四人的神情便知道，萧彧的意思，他已经将萧家所有的家底都抖出来了，周笛雨能不能都收拢归来，就看她自己了。
　　“好，明天早上，索伦骑兵驻地练武场，不见不散！”
　　四人愣了一下，彼此对了一眼，他们也同样震惊，没想到周笛雨居然如此果断。霍离眯着眼睛问道，“侯爷的意思？”
　　“我一人，你们四人一起，刀枪无眼，不过我还是会手下留情。”
　　四人倒抽了一口凉气，但眼中依然浮现出疑虑的神色来，各自都把周笛雨的意思理解为，他们也要手下留情的意思。
　　事情谈妥，萧彧带着四人离开。不多时，赵钦宸来接周笛雨，二人自然是要留在这里用完饭再回去。
　　席间，周笛雨问起索伦骑兵那边的情况，周长昭的神色不太好，“原说的是四卫，共三万人，但我们去看了之后，只剩下不到一万人，老的老，弱的弱，有些一看就是刀都扛不起的德行，依我看，谢家是故意的，就想把索伦骑兵给毁了。”
　　周笛雨便将今日的事说了，“明日一早，我们去练武场，对我来说，只要这四小将能够服我就够了，更何况，他们自己还有人，一切对我来说已经够好了。”
　　赵钦宸心里有点震撼，很显然周笛雨对领兵深有体会。一个在周家后院长大的姑娘，是不可能会懂这些的。而这，并非是一个人的天赋，她言语间透着满满的自信，而这份自信并不盲目。
　　次日，是个大好的晴天。
　　练武场上，谢尚琨三代人都来了，站在高高的台上，看着周笛雨一身戎装，长发用一根紫色的丝绦绑着，垂在脑后，一步步走来。少女黑衣黑发，每一步行走间，长发迎风飞扬，英气勃勃。
　　满京城的女子，再也找不出风姿胜过她的人来了。
　　这是周家后院那个被主母和嫡姐糊弄多年，被骗得团团转，连亲娘和兄长都不认的蠢货吗？
　　到底是谁骗了谁？
　　待周笛雨走上台来，面向索伦骑兵四卫不足一万人的队伍，谢尚琨才醒过神来，略拱拱手，“周侯爷年纪轻轻，被皇上封侯，大虞还从未有过。老夫是真的老了，以后的朝堂是你们年轻人的了。”
　　周笛雨笑笑，“谢老过谦了！”
　　周笛雨连多余客套的话都不愿意说，摆明了一副与谢家不深入来往的态度。谢尚琨也没有办法，他本来还想和周笛雨套套近乎，今日的周笛雨，可不仅仅只是秦王妃的身份这么简单，手上握着药王谷这个背景资源，就不能不让人慎重以待。
　　不过，从谢家选择了赵钦安，而放弃了赵钦宸的那一刻起，谢家与周笛雨之间就已经是两个不同的阵营了。
　　也不知道赵钦宸给周笛雨灌了什么迷魂汤，以至于，曾经深深爱慕赵钦安的周笛雨，竟然与赵钦宸做起了恩爱夫妻。
　　“索伦一军，就在这里了。”谢尚琨朝下面列的兵阵拱了拱手，整个校场之上，便被一阵吼声贯穿天际，“我等愿追随谢统领！”
　　山呼三声！
　　谢尚琨闭了闭眼，脸上显出了为难的情绪，再睁开眼，看向周笛雨的目光虽看似悲悯，而实际上，里面含着令人不难察觉的戏谑。
　　想看她的笑话？
　　周笛雨淡淡一笑，微微点头，声音扬起，“很好，本侯理解你们的心情，现在开始，愿意跟随本侯，成为真正的索伦骑兵一员的，站本侯的左边，愿意追随谢统领的，站本侯的右边。”
　　谢尚琨愣了一下，他万万没有想到，周笛雨居然如此干脆利落。他本来，打好的主意是，周笛雨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很为难，很失望，也会有些自卑，而他正好借此机会，愿意帮她安抚索伦骑兵，顺便提点条件。
　　而条件，无非就是向她要药剂。
　　谢尚琨想了想，道，“周侯爷，如今索伦骑兵的形势已是今非昔比，当初叛乱被镇压了一部分，后来，又逃了一些人，眼下这些都是硕果仅存的了，若是侯爷愿意放宽条件，怕是愿意留在索伦旗下的，不足五千人。”
　　“无妨！”周笛雨大大咧咧地道，“谢家也有人带兵，想必当明白一个道理，兵贵精不贵多。”
　　很多人喊的时候，就仗着嗓子大，现在真正到了选择的时候，又很为难。
　　而第一拨站到周笛雨左边的人，仅仅只有三千人。而这三千人，默默地站到了左边之后，一旦有人过来，这些人都不愿接纳的样子，不断地朝左边挪去。
　　周笛雨便心中有数了，抬手虚空一划，“谢老，这剩下的人就劳烦您带回去，本侯只要这三千军。”
　　剩下的，周笛雨不要。谢尚琨脸上红一阵，白一阵，说实话，剩下的这些，他也并不想要，但此时骑虎难下，在周笛雨坚决的眼神下，他只好黑沉着脸，挥手带人离开。
　　“谢老！”周笛雨站在台上，突然就喊住了谢尚琨，“本侯手上有用于元气恢复的药剂，药效也颇好。但是，谢老，这些药剂药王谷说了，必须用于安国利民。至今，本侯并不懂什么是安国利民，谢老能明白吗？”
　　谢尚琨浑身一震，元气恢复？一个人的元气随着年龄的增长是越来越亏损的，若是能够恢复元气，说白了，就是延年益寿。
　　真的有这样的药剂吗？但谢尚琨明白，他信不信不重要，重要的是，皇上信。
　　而安国利民，周笛雨颇有深意地朝正向练武台走来的四小将看了一眼。谢尚琨已是心中有数，咬牙切齿地道，“本侯当然懂什么叫安国利民，但自古，安国利民虽义不容辞，也决计难行。”
　　“无妨，自有人做得到！”
　　而这个“有人”，谢尚琨也懂，是皇上。
　　四小将的脚步顿住了，不敢置信地看向周笛雨，他们没有听错吗？他们也没有理解错？侯爷的意思，是想用元气恢复的药剂，去和皇上换取什么？
　　侯爷想换的，是不是他们以为的那样？
　　周笛雨将四人的表情看在眼里，面对这四人的疑惑，她什么都没有说。因为她并不能完全有把握，皇帝就一定愿意放了四小将的父兄，被关进诏狱的那四人。
　　“开始吧！”周笛雨随意取了一柄短刀，她没有用自己打造的兵器，她要的是四人心服口服，而不是在他们看来的胜之不武。
　　赵钦宸朝后退开一步，让出位置来，而他的武器被他握在手中，摆出一副攻势，只要周笛雨有任何危险，他必然会出手，不叫她受任何伤害。
　　他本来不赞成阿笛动手，但如果真的为她好，他就不该干涉她的任何决定。
　　四小将彼此看了一眼，各自站位，将周笛雨围在中间，默契形成，周笛雨便感觉到，如有一张网将其网住，可见四大将族，有着其不为人知的一面，她也愈发生出了强烈的欲望，一定要收服这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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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这是四大战族的攻守阵法,赵钦宸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他小时候见识过，这么多年来，一直在琢磨破解之法。就在他看破一点先机,阵眼一现即逝之时,周笛雨已经抓住了先机,短刃朝阵眼处刺出,一点精神力包裹住了匕首,阵法如同水波一般晃荡,震荡数下,一轰而破。
　　四小将顿感震惊，他们练成这阵法之后，还从未有人从他们手底讨到好。连萧彧都说,便是他们的父兄之辈,也未必比他们做得更好。
　　萧彧虽然只有十七岁，世人只知道,萧家这一辈，就留了这么一个宝，还是个病秧子,将来能不能给萧家留后都不好说。只有四小将知道，世人口中的“先知”就是萧彧，这天底下就没有萧彧没有看过的书，没有他不懂的知识。
　　萧彧说他们比父兄构建的阵法更强大，他们信了。但现在,他们深深怀疑自己，也怀疑萧彧，难道说，萧彧是在安慰他们的？故意骗了他们？
　　周笛雨飞身而起,一圈连环踢，四人就被踢下了高台，砸在地上，四团灰腾空而起。
　　赵钦宸方才松了一口气，站在周笛雨的身后，看着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的人。
　　阿笛方才的动手的招术，可以说招招致命，是他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但赵钦宸的心里却并未因此而生起任何疑虑。似乎，周笛雨做什么，都是正常的，她是谁，都不重要。
　　她是与他拜过堂的妻子。
　　“你们四个服了吗？”周笛雨居高临下，看着四人问道。
　　四人从地上爬起来后，就朝周笛雨低头拱手，“末将等见过令主！”
　　不是侯爷，也不是将军，而是令主。而这个“令”自然就是雨花令。周笛雨这才知道，想要真正掌控索伦骑兵，必须同时拥有两半枚雨花令，还要获得四大战将家族的认可。
　　而同时做到这三条，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四小将行过礼后，一齐扭头，朝身后看去。不知何时，萧彧坐在轮椅上过来，他眉眼稍显得有点冷，但脸上依然挂着温和的笑意，仰头看向周笛雨，“恭喜表妹！”
　　继而，他又说道，“以后，你们四人就当奉侯爷为主了，索伦骑兵的铁律希望你们能够永远牢记！”
　　“索伦骑兵的铁律是什么？”周笛雨低声问赵钦宸。
　　赵钦宸的眼里闪现着柔和的光芒，低声笑道，“钢铁长城，保家卫国！”
　　很简单的八个字，但周笛雨的心被震动了一下，她点点头，“我能保证，索伦骑兵在我的手上，会成为大虞百姓的一道钢铁长城，其职能就是保家卫国！”
　　萧彧笑着道，“我相信表妹！”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能够相信周笛雨，他调查过这个表妹，可以说，在周家闹鬼之前，表妹的所有一切不但没有可圈可点之处，相反，一言一行都非常愚蠢。
　　如果说，之前的表妹，还有一点可取之处的话，那么，她身上有一半萧家人的血脉，祖父和父亲生前，对她都很喜欢。但小时候的表妹，再萌萌哒，也只是个小女孩儿，无论说什么，做什么，便是有出格之处，也都可以用年龄做掩护。
　　后来，家族出事，萧彧也顾不上姑姑和表妹。他筹谋了这么多年，也无法凭一己之力，将索伦骑兵要回来，只能暗地里尽量保存索伦骑兵的实力。
　　好在，有四大战将家族的支持，霍、卫、明、马各自出了一个靶子用来迷惑宫里和谢家，而暗地里，四小将这些年并不轻松，拼命练功和学习，期待有一天，索伦骑兵回来了，好东山再起，而他们也能够协助他，重整索伦骑兵的威风。
　　希望虽然渺茫，但这么多人都没有放弃，萧彧知道，自己没有资格放弃。
　　他这副残破的身体，是不可能回到战场了。好在，表妹做到了，不但将索伦骑兵拿了回来，她还得到了四大战将家族的认可。
　　一切都那么好，哪怕明天，他将死去，他也有脸去见父兄，还能够很高兴地告诉他们，索伦骑兵回来了，表妹领索伦骑兵，比他做得要好多了。
　　“这三千人，是索伦骑兵的根基。你们四人将这些人收编，与你们自己之前的四千兵进行重新分编，我没有别的要求，只要求一点，基本单位是每十人一个小队，所有小队按数字进行编号，三天后，跟随我前往长谷关。”
　　“是！”
　　这三千人，是萧彧和他们四人千方百计想尽了办法才保存下来的再生力量。四人与这三千人之间没有任何隔阂，彼此之间只有信任。
　　“我们终于又回来了！”
　　“索伦骑兵又能驰骋疆场了！”
　　“到长谷关去，战士就该在战场！”
　　“太好了，我又能回到北境了，这一次，我们要血洗冤仇！”
　　周笛雨感受着每一个人身体里的战意和坚定的信念，她的眼眶也忍不住湿润起来。这是一群真正的男儿，铁血的汉子，身为主帅，她一定会带领他们征战沙场，保家卫国，建功立业，实现他们的愿望。
　　回到长谷关！
　　这成了索伦骑兵所有人的愿望。周笛雨自然不会让他们的愿望落空。四个主将，七千人，很快就浩浩荡荡地从京城启程。而随行的是萧家母子三人，他们带的车队足有数十辆。
　　宫里，皇帝将自己的旨意说了，“有皇儿和靖北侯镇守在北境，朕真是安心极了。户部会调集一万石粮草，先供索伦骑兵，欠缺的，让户部和兵部再想办法。”
　　这话，周笛雨听懂了，以后能不能有粮草，就看她能不能从药王谷拿到药剂了。
　　周笛雨看了一眼放在桌子上的药剂，“这瓶药剂，只能供皇上两个月的时间吸收，一万石粮草，足以够了，四大战族的人，也该释放了吧？”
　　三天前，谢尚琨还是把周笛雨的话转告了皇帝。为了长久地活得能够提升元气的药剂，原本准备一毛不拔的皇帝，还是决定多少给点粮草，表示自己的善意。原以为，周笛雨会多给一瓶药剂，谁知，她依然只拿出了一瓶药剂，条件自然是释放四大战族被关在诏狱里的四人。
　　索伦骑兵已经归于周笛雨的麾下，四大战族的人留着已经没有任何作用，既不能用来牵制索伦骑兵，反而还要得罪周笛雨，皇帝想了想，点头答应了。
　　霍卫明马四个家族的人早就等在了诏狱门口，诏狱的大门打开，四人被担架抬了出来，除了这四人的亲人还能依稀看出他们本来的样子，没有人还认得出在诏狱中被折磨多年的人。
　　“快，快灌药剂！”
　　早就从周笛雨手中拿到药剂的四家族二话不说，就先各自给人灌了一瓶药剂。原本奄奄一息的四人顿时感觉到了一股温凉的感觉传遍全身，一股蓬勃的生机也在瞬间传遍了身体的每一条经脉，受过重创的身体被快速修补，一种重生的感觉充斥全身。
　　看到四个快死了的人居然喝上了连皇上都难得喝到的药剂，负责诏狱的绣衣卫指挥使谢岭脸都黑了。这些人早有预谋而来，动作也非常快，谢岭也根本想不到四大战族的人居然能够拿到价值倾城，可遇而不可求的药剂，现在上去抢，也来不及了。
　　四人被抬出了诏狱之后，就直接被送上了马车。马车跑得飞快，看方向是出城。马征喝下药剂之后，顿感精神好多了。在旁边伺候的是他的妻子骆氏，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开始抹眼泪。
　　马征多年不见妻子，伸出手要握一握妻子，可是看到自己脏污不堪的手，他又瑟缩着收了回来。
　　骆氏一把就抓住了马征，忍不住扑在了马征的身上，“老爷，妾身以为再也见不到老爷了。”
　　马征也没有想到会有出诏狱的一天，他问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谢家人居然还会把他们放出来？一定是萧少主，难道说萧少主反了？还是说索伦骑兵……没了？
　　“是令主救了老爷。”骆氏抽泣着，把事情说了一遍，她情绪激动，顺序颠倒，杂乱无章，但马征还是听明白了，索伦骑兵还在，大帅的外孙女掌控了索伦骑兵，她用一支他们方才喝的那种药剂换回了他们的命，他们现在要前往长谷关。
　　等所有人都出了长谷关，队伍在京城外的十里村汇合，前往长谷关，他们将在路上行走一个多月。
　　等到队伍走到了元狩山北面，京城里的人才醒过神来。如今京城中，与索伦骑兵还有关系的人，只有萧家了。而萧家，在周笛雨的队伍出城的时候，就大门紧闭，整个萧家的人没有一个出门。而实际上，如今的索伦骑兵与萧家也没有什么关系了。
　　短短几天时间，晋王已经能够伸缩自己的腿了，这让他非常高兴，只不过，骨头还没有全部长好，祝仲和不允许他下地。
　　“秦王和周笛雨已经离开了？萧家也搬空了，跟到了长谷关去了？”赵钦安有些不敢相信，“长谷关那样的地方，她怎么愿意去？”
　　赵钦安说完，就看向守在一旁的周琴凤。周琴凤朝他看了一眼，很快低下头来。她看懂了赵钦安的眼神，无非就是说，如果今日被放逐北境的人是他，周琴凤这个当妻子的，是不会跟着他奔赴那种黄沙漫天之地的。
　　只是，他赵钦安凭什么就这么怀疑她？周琴凤深吸一口气，也想过，如果今天，嫁给秦王的是她，只要秦王愿意爱她，她不是不愿意跟着他奔赴北境的。
　　周琴凤无话可说的时候，只好说道，“难道就让三妹妹带着索伦骑兵，直接去了长谷关？京中没有了对她来说重要的人，万一她将来不听兵部调遣怎么办？”
　　这话说得不无道理，赵钦安也知道朝中有人提出了质疑，但是父皇根本就不敢。
　　父皇怕得罪了周笛雨，怕周笛雨不给他药剂。那药剂多么霸道，赵钦安亲身体验过，其中饱含着很大的生机，如果父皇一直都用这种药剂，怕是寿命会很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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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周笛雨和赵钦宸的车走在最后。
　　严醅因年老,再加上，秦王府这边也没有主子了，赵钦宸便让严醅守在这里,将他一个徒弟,名叫周吉的带上了。
　　周吉原先是负责秦王府人情往来的,在外头跑得多了,人惯会来事,秦王府的箱笼细软便由他和沈仓负责运往长谷关。
　　周笛雨和赵钦宸带了一辆马车,轻装简从,不近不远地坠在后头。
　　沿途的官道，都是土路，出了城之后,一直往北走。到处都是植被,元狩山如同一条巨龙，朝着北面一路绵延起伏而去。道路两边,能够看到农田，此时是冬季，虽然枯草连天,天干物燥，尘土飞扬，但泥土的气息依然让人感到非常亲切。
　　即便是尘土迎面扑来，周笛雨也很喜欢。那些尘土，虽然环绕着她,但并不会对她造成什么困扰，反而，每一粒土元素都争先恐后地想要与她亲近，想要与她融为一体。
　　这种蓬勃的元素生机,是周笛雨在末世的时候从来没有体会过的，她只觉得精神愉悦，异能值以一种非常恐怖的速度在增长，精神力铺得非常远。
　　叮咚！
　　周笛雨听到身体内传来声音，她对这声音太熟悉了，是异能晋级的声音。顿时，身体里好似有个阀门被打开了，她的精神力也有种一泻千里的浩荡之感，方圆五公里的天地都似乎在她的精神海里，连地下的虫鸣声她都能够听到。
　　她的精神力终于有了突破，异能等级也跟着恢复到了S级。
　　“嗯？”周笛雨勒住了马，眼睛微亮，她忙招呼赵钦宸，两人一起朝前方奔去，偏离了官道之后，朝一条小路走了约有两里地，周笛雨的精神海中便出现了一棵嫩芽，她能够从中感觉到勃勃生机。
　　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周笛雨的土异能晋级的时候，其他的异能也跟着得到了提升。
　　她被一股旺盛的生机吸引，跑到这里，下马之后，果然在一棵被雷劈焦的大树根下面挖出了一棵只来得及发芽的种子。
　　从头到尾，赵钦宸以守护者的姿势跟着她，没有发表任何意见，也没有提出任何质疑，全心全意地相信。看到周笛雨用手捧出一抔土，他才问道，“这是什么？”
　　“是个好东西！”周笛雨笑道，“里面有一颗种子，将来会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我们把这粒种子带到长谷关去。”
　　这里面不仅仅是一棵能够长成参天大树的种子，而是一颗有可能结出木精灵的种子。就在周笛雨捧着这种子的瞬间，小小的，才发芽的种子，居然在这大冬天，并不适宜生长的季节里，茁壮成长，很快，一株约有半尺长的小树苗，便长出来了。
　　“是一棵柳树！”赵钦宸难以掩饰心头的震惊，但更多的，还是感动，他看着周笛雨，她并没有防备他，将自己的超能力展示在他的面前，不对他设防，是因为信任他吗？
　　被雷劈焦的大树，已经看不出是什么品种的树了，这大树桩在这里，也不知经过了多少年。这颗埋在地下的种子，在这里经历了多少年，也没有人知道。
　　“咿咿呀呀！”小树苗在周笛雨的手心里摇摆，纤细的柳条上，绽放出了点点新绿的芽，次第生长，长开了娇嫩的叶，在这遍地枯草的季节里，带给人无限的生机与希望。
　　在赵钦宸看来，这柳条大约是因为迎面而来的北风才在摇摆，但周笛雨却能够听懂小树苗要说的话，“娘亲，娘亲，我好饿哦，宝宝好饿！”
　　小家伙是想要周笛雨给它喂食。
　　万物有灵，前世周笛雨能够沟通植物为她所用，她也能够很轻易地种活植物，但是，达到这种沟通效果，还从未有过。周笛雨好不吝啬地将异能喂给这棵柳树苗，但是跟它说好，“娘亲只能承载你的拟态，不要把自己变得很大哦，等我们回家了，你再自由自在地生长好不好？”
　　“好，宝宝听娘亲的话哦！”小柳树摇摇晃晃，还是幼儿期的小柳树说话奶声奶气的，声音甜糯得让人如喝了蜜一样甜。
　　小老虎在赵钦宸的背上睡觉，一醒来，发现，娘亲居然又有了一个小宝宝，而且好像不要它了。
　　小柳树不需要依赖土壤存活，它只要跟周笛雨在一起，便可以自行吸收周笛雨身上的异能。而周笛雨只要给它供应一分异能，她自己便可以通过小柳树从外界吸收更多的异能。
　　这就是异能者与自然界之间的一种共生关系。
　　周笛雨在河边将手和小柳树洗干净之后，继续赶路。与赵钦宸并肩赶路的时候，小老虎醒来了，非常生气小柳树占据了娘亲的宠爱，它要争宠，从赵钦宸的背上一跃而过，趴在了周笛雨的肩头，又滚到了周笛雨的怀里。
　　“呜呜！”
　　小老虎两只前爪抱住了周笛雨的脖子，发出呜咽的声音，脑袋在周笛雨的肩上蹭着，试图吸引周笛雨的所有注意。
　　周笛雨莫名其妙就能够读懂小老虎的心思，异能提升之后，她的感知也非常敏锐，能够轻易察觉别人或是别的生物的情绪波动，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
　　周笛雨抱住小老虎，轻轻地拍拍它的后背，“别难过哦，娘亲还是那么喜欢宝宝哦，还有你爹爹也很爱你，但爹爹不能爱小柳树啊！”
　　“呜呜呜！”太好了，爹爹还是它一个人的，娘亲也很爱它。小老虎圆满了，朝小柳树嘚瑟了一下。
　　小柳树看到小老虎，开心得不得了，它居然有个虎哥哥，真是太棒了，它喜欢虎哥哥，它要给虎哥哥一片森林。
　　两人一虎一树，朝被跑了半个月，越过了元狩山的一道山岭，入目便是一片黄土高原，高低起伏不平。与山岭南面不一样，北面的山坡，山坡下面延伸下去的高原，没有一棵植物。
　　这一面没有官道，依稀看到袅袅炊烟，但看不到人家。
　　“往前再走个十多天，就可以到长谷关了。这里风沙很大，生活苦寒，辛苦王妃了！”赵钦宸非常愧疚，走到这里看到这般真实的北境后，他还是很后悔，带周笛雨来。
　　虽然皇帝下了旨意，但他不是没有办法迫使皇帝收回成命。但是，阿笛已经做好了来的准备，再加上他也有私心，他们夫妻本来就咩有什么感情基础，若两地分居，这辈子想要阿笛爱上他，怕是比登天还难。
　　唯有在一起，他才会有拥有阿笛的那一天。
　　“阿笛，这里就是北境，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赵钦宸一把将周笛雨从她的枣红马上抱过来，单臂控住她，指着前面一望无际的高原，“阿笛，你看，这就是北境，是我的封地，苦寒不堪，人烟渺茫，你还愿意留下来吗？”
　　“愿意！”
　　比周笛雨想的要好多了。这里全是土地，虽然看上去贫瘠，不生草木，可是，对周笛雨来说，这里什么都没有，唯有土地，就好比一张白纸，她可以在上面描绘她想描绘的任何东西。
　　“娘亲，好多土啊，好多养料，娘亲，我要去玩，我要下去玩！”
　　小柳树在周笛雨的怀里扭来扭去，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风沙对小柳树来说，完全构不成威胁，这里干旱，但是，小柳树不是普通的植物，吸收的也并不仅仅只是阳光雨露。
　　“去吧！”周笛雨拎起小柳树，往外面一送，小柳树在空中旋转飞了一圈，便在前面飞奔。
　　“我们也走吧！”周笛雨兴致很高，她眼里看到的好似一片大好河山，“你有战神之命，护卫一方百姓，以后我就做你最坚实的后盾，我们把这里建成一片北境江南，可好？”
　　“好！”赵钦宸的心底里鼓荡起了一阵酸酸的，甜甜的，有些膨胀的感觉，双腿一夹马腹，马儿跟在了小柳树的后面，朝前一路狂奔过去。
　　翻过了元狩山最北端的余脉山岭，便是云兽山支脉跑马岭，北部，便是北境，属于长谷关县内，也便是赵钦宸的封地。
　　又走了五天，小柳树停了下来，它有些累了，也有些渴了。落在了一处山坳之中，扎根在地。
　　夜里，北境的月光，如银如雾，洒在这一片土地之上。听不见鸡鸣狗吠之声，显得那么寂静。
　　没有人看见，小柳树在落地的瞬间，便散发出了一片银光，光团慢慢地变大，朦胧的银雾之中，原本新绿的小柳树，如同碧玉妆成，晶莹剔透，最上等的绿翡都不及其万分之一的莹润。
　　半尺多高的小柳树，此时，竟然成了一棵参天大树。一个成年人，站在树下，只看得到树干，竟然看不到上面的树枝，就别说树冠了。
　　小柳树贪婪地吸收着月华和天地之间的灵气。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一片的黄土地，几乎是天地间最贫瘠的地方，土地上长不出一草一木，养不活人，但对于具备一定灵智的小柳树来说，却不是这样。
　　它本是遗落在一片飘落在银杏树下的柳絮，海枯石烂，银杏树长成了参天大树，而它一直没有得到发芽的契机。
　　后来，一道天雷，劈在了银杏树上，它也受到牵连。只不过，自古以来，祸福相依，一点雷电之力，被储存在了它的体内，天长日久，它被开了灵智，雷电之力也同时将它封印。
　　小柳树一边吸收着天地灵气，一边喜滋滋，幸好遇到了娘亲。娘亲的异能破解了封印，它才得以发芽。
　　是娘亲解救了它，它以后要做娘亲的好宝宝。
　　天地之间的灵气，受到了小柳树的吸引，从四面八方滚滚而来。漆黑的夜空中，风起云涌，墨云将这一处笼罩，不一时，细雨纷纷。哪怕是春日里都不会落下一星半点雨滴的北境之地，居然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来。
　　周笛雨有点冷，她和赵钦宸睡在一个帐篷里，无意识地寻找着温暖源，便不停地朝赵钦宸靠近，最后居然钻进了他的怀里。
　　周笛雨是半点都不知道，赵钦宸却被骚扰醒了。他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女孩儿，下半身朝后挪了挪，尽量避开一点，双臂却是本能地就搂住了她。
　　雨噼噼啪啪地打在帐篷上。赵钦宸惊得差点腾空而起，他在北境整整五年，下雨的次数屈指可数，顶多空中落两滴雨，这种下到汇流城河的情况是从未有过。
　　周笛雨做了个梦，梦到自己躺在一片草地上，附近不远处是一片片的农田，小麦和油菜花在迎风招展，没有末世里的丧尸散发出来的腐臭味，有的只是一阵阵扑鼻的清香，夹杂着油菜花浓郁的香味，虽混杂，但味道是那般美妙，生机盎然。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76章 
　　一早,阳光依然照在这片看似贫瘠的土地上。昨夜的雨下得很大，但沙土很快就将水分吸收了。
　　从南到北的一条路上，尘土依然飞扬,不过,空气依然潮湿了不少。
　　小柳树比起昨日来,越发碧绿了许多,如同绿翡雕成一般,蹲在周笛雨的头上,缩成只有一指多高,看上去，就好似一根步摇，几根柳条在她的鬓边荡来荡去。
　　石河村离长谷关县城约有五十来里地,村子里一共有十多户,男子常年都在外跑商，平日里只有妇孺老人。如今年关刚刚过了,男子们还没有出门。
　　昨日一场雨下得非常凶猛，村子前面一条常年干涸的渠，今日一大早居然有了积水。
　　临近黄昏,石磙等人将家里的水缸挑满之后，正在挖冻了的土，准备将渠的两头给堵起来，让这渠水能够保留的时间稍微长一些。
　　“要是能够再下一场雨就好了！”石磙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望着远处被雾气迷蒙的云兽山,那里太远了，他们村里吃水都要从十几里地的云兽山担回来，每次担回来的水都只用来吃喝，一年到头,想洗澡洗衣服，都是一件很奢侈的事。
　　村里太穷了，男儿娶不到媳妇，家家户户的婚事都是换来的，用妹妹给哥哥换个嫂嫂，或是用姐姐给弟弟换个弟媳妇，若是家里没有女孩儿，任再有钱，都不会有人把女儿嫁过来。
　　因为，这里都穷，别人家的儿子也要娶媳妇呢。
　　赵钦宸和周笛雨的马儿在水渠旁边停了下来。再往前走，都是一路沙地，没有个挡风的地方，石河村在山岭子脚下，是唯一一个可以落脚的点。
　　“大哥，这里可以借宿吗？”赵钦宸下了马，看到村民们小心翼翼地盘这一渠水，心里很有些难过。
　　但，这里气候条件恶劣，非他一个凡人能够改变的。他唯一能够做的，就是不让大戎的军队打进来。北境虽然贫瘠，但是，这里是大虞的一道屏障。
　　山岭不高，但足以挡风，周笛雨看看四周的环境，这地儿，真的是一块风水宝地呢。
　　石磙早已经看到了二人，他往自己身后的村子一指，“二位若不嫌弃，就往那边去，村头第一家就是我家，二位暂且将就一晚。”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打量赵钦宸二人一眼，“磙儿，客人远来是客，这水渠的水谁知道能管几天，你还是先带客人回村里去，谁家有多余的粮，就给客人打个尖儿。”
　　周笛雨已经从马上下来了，她围着水渠转了一圈，不解地问，“这水渠底吓都是沙土，你们把水拦起来也管不了几天，这是要做什么呢？”
　　“娃儿，你一看就是没有吃过苦的，你瞧我们这，什么最稀罕？”老人叹了一口气，“你们是来走亲戚的吧？”
　　周笛雨也看出这里自然是水最稀罕了，她站起身，朝云兽山的方向看了一眼，云层之上，雪山的山顶被夕阳笼罩出了一层淡淡的金色，美轮美奂，如同仙境倒映在人间。
　　这里离云兽山的雪峰并不远，照理说，应当是一块人间宝地，但石河村后面这道山脉偏偏是一座金矿，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如此一来，这片土地，便无土木可生了。
　　“是的，我们是来走亲戚的。”周笛雨道。
　　老人便拄着一把锄头上来了，也招呼石河村的十来个壮年男子，“回吧，家里这几日要用水的，都能来这里担，天一热起来，也不知道还能留几天？”
　　边说话，老人还扭头朝这水渠里不多的水，留恋地看了几眼，就好似在看一眼生命之泉。
　　赵钦宸夫妇随着众人进村的时候，几个孩童迎了出来，朝自家的爷爷和父亲奔来，一个个生得乌七八黑，瘦骨伶仃。看到周笛雨二人，因不认识，也显得非常腼腆，偷偷地看二人。
　　周笛雨并没有带什么吃食，空着手，有些尴尬。她正要摸两块银子出来，手被赵钦宸按住了，他摇摇头，示意周笛雨不要给银子。
　　想想也是，这地儿，有了银子，有什么作用？若是去长谷关买，也是好几十里地，买点东西，背回来，成本也高。
　　而给人银子，对这些淳朴的村民来说，也的确是对别人好心的玷污。
　　老人一招呼，家家户户把自家多余的一口粮食都凑到了石磙家里。有的是一颗鸡蛋，有的是一块黑面窝窝头，有的是一碗可以照得出人影来的玉米粥，这是周笛雨在末世都不曾吃过的食物，但这些是从村民们的牙缝里挤出来的。
　　石磙家有个佝偻着背的老娘，因他娘不曾生出女儿来，石磙快三十了，还没有娶妻。按照祖辈传下来的惯例，他这辈子，除非天上下红雨，也只有打光棍的份了。
　　他老娘这些年也因此愁得眼睛都快瞎了。
　　吃过了饭，石磙他娘就将一床崭新的被子拿出来，在厨房的炕头给周笛雨夫妇铺了床，“这是我原先准备给磙儿娶婆娘用的，不曾用过，都是干净的。”
　　“既是给石磙大哥娶亲用的，大婶怎好拿出来给我们用？我们将就一晚没事的！”
　　“唉，以后怕是也用不上了，你们也是刚成亲吧，和和美美将来生一屋子娃儿，多好！”
　　老人边说，边抹了一把眼泪，又笑道，“瞧我，真是老糊涂了，唉，我是想起他爹走前，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给磙儿娶个媳妇，怕是将来我走了，磙儿一个人，连个说话的都没有。”
　　“娘，又在说什么呢？村头磨哥还不是没有娶亲，这村里没娶上媳妇的又不是我一个。又不是我懒娶不上，有什么好丢人的？”
　　“好好，不说了，不说了。我去给你们烧水洗个脚，这赶了一天路了，要是换了以往，天上的神仙下来，都没有水洗脚，昨晚，真是老天开眼，下了半宿的大雨，这可真是连天都知道是贵客要来了啊！”
　　石家婶子欢天喜地地给周笛雨二人烧水泡脚。待他们泡完了，老人和石磙也跟过年一样洗了个澡，隔了道门，周笛雨都能够听到石家婶子边泡脚边哼着小调儿的声音，比吃肉都还欢喜。
　　周笛雨躺在炕上，村子里已经陷入了一片沉寂之中，家家户户没有油灯，也点不起油灯，村民们习惯早睡。
　　夜半时分，周笛雨和小柳树沟通，“今日我们不下雨，能在前面水渠那里，挖一个池塘吗？”
　　“好啊，好啊！”小柳树很开心，“娘亲，小柳也想喝水，想喝好多水。”
　　说完，小柳树便飞了出去，它一屁股坐在了石河村挖出的水渠上，根直往地上扎，扎得非常深，方圆十里地下全部都是它扎出来的根，等地下的水被它喝了个饱，小柳树便挪了挪屁股，一阵山崩地裂之后，地底下的水，便如同泉涌一般，朝上喷涌而出。
　　“是怎么回事？”
　　但村民们没敢出来，好在这阵地动只有一瞬时间。但，很快，哗啦啦的水流声响起来，半夜都不曾停下来。
　　小柳树闯了个祸，很快就缩小飞了回来，悬浮在房间里的半空中，“娘亲，娘亲，地陷了，地陷了！”
　　原本说好的是挖个池塘，谁知，水竟然朝屋子里漫进来了。
　　周笛雨和赵钦宸连忙从炕上爬起来，整个村子里的人都起来了，大家点了火把，朝后面的山岭上跑，偕老扶幼，只顾逃命，谁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是怎么回事哦？”
　　黑黢黢的，石磙的娘只知道脚和裤子被打湿了，还不知道，这里已经被喷涌上来的地下水给漫延成了一个大湖。
　　众人在山岭上停了下来，透过火把，看到原先的村落，如今成了一片汪洋大海，所有人的心里最先出现的念头，并不是家没了，而是有水了。
　　“有水了，我们有水了，哈哈哈，我们这里有水了，以后可以种庄稼了。”
　　连石磙，一个看上去稳重的汉子，也禁不住跳了起来，若非此时天冷，他真想跳进水里去游一圈，哪怕他并不会游泳。
　　清晨的阳光，洒在了湖面上，北境的风吹过湖面，泛起了层层涟漪，如同金色的鳞片，湖面被夹在山岭中间，好似一条巨鲤，给人带来无限希望。
　　原先的村落被全部淹没了，天亮之后，水位稍稍跌了一点，虽然只有一指的距离，但依然把石河村的村民们下了一跳，大家都跪下来祈祷，请求上天不要把这个湖收回去了。
　　小柳树本来挺爱吵闹的，但看到村民们跪拜，听到他们祈祷，一直都没有说话，静静地挂在周笛雨的发鬓上，似乎在沉思。
　　老人名叫石安山，是石河村年岁最大的老人，也是长辈，在村里威望极高。
　　老人领着村民跪拜完后，就来到了赵钦宸夫妇的跟前，要拜下去。赵钦宸忙拦住了他，“老人，使不得！”
　　赵钦宸虽贵为皇子，但在这北境，他一直都觉得自己愧对这里的老百姓。他的到来，并没有为北境的百姓改变什么。
　　“老朽知道，两位是我们村的贵人，你们来了，我们就有水喝了。在我们眼里，你们是神仙，是贵人，是给我们村里带来福气的贵人啊！”
　　老人执意要拜，周笛雨有些担心，难道这些人是知道，这湖与他们有关？会不会转身把他们当做怪物抓起来？
　　见周笛雨眼中生出了戒备之心。石磙指着赵钦宸肩上的小老虎，“夫人，这白虎愿意奉你们为主，你们定非寻常人，请受我等一拜！”
　　这想法如此朴素，周笛雨内心难免震撼，这也更加坚定了她的决心。这里既然是赵钦宸的封国，她定要将这里建设成为北境江南。


第77章 
　　石河村的人急着建房子。即便很忙,老人也依旧坚持让石磙和石磨两人送赵钦宸夫妇一程。
　　“也不急着这一时，来日方长呢！”老人从家里逃出来的时候，只来得及带了一根烟杆和一袋烟叶,吧唧抽了一口,眼睛眯着看前面晃眼的湖水,眉眼里都是笑,“以后日子好过多了,年轻娃儿们要是出去做事,我们这些老的在家里也不愁没水吃。”
　　“以前的日子苦啊！”老人眉头微皱,又想到今后，老人再次眉开眼笑，“以后就好了,以后有水喝了！”
　　“爷爷,来喝水哦！”
　　有人带了瓦罐出来，就地捡了柴,烧了满满一瓦罐水。石老爷子的孙女声音清甜，喊老爷子去喝水。
　　“来了，来了！”老爷子什么都顾不上了,提起烟杆就小跑过去，端起一碗水，狠狠地喝了一口，发出畅快的声音，就好似喝下肚子里的是佳酿。
　　“真是好水啊！”
　　村里的汉子们用一只碗,装一碗水，一人接过来喝一口，递给下一个人，轮流着喝,喝完之后，砸吧一下嘴，意犹未尽。
　　小柳树很得意，在周笛雨的发鬓跳着舞，“娘亲，娘亲，他们都好喜欢喝我给他们弄来的水啊！”
　　“是啊，做善事，看到别人受惠而高兴，是不是很开心呢？”周笛雨将一丝异能输送给小柳树，小柳树咕噜咕噜地喝着，和村里的汉子们一样，喝得很开心也很享受，“好好喝，娘亲我还要！”
　　周笛雨将体内的异能输送了大半，因还要赶路，她有所保留。
　　石磙和石磨将赵钦宸二人送了快三里地了，两人恋恋不舍，赵钦宸劝二人回去，“天寒地冻，村里要早点建起房子来。马上开春了，如今有水了，要尽快将农田开垦出来。这些都是事，回去吧，将村民们照顾好，将来后会有期！”
　　“公子是我们的恩人，等石河村安顿好了，公子若有所差遣，我二人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这一夜，北境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塌陷，四处都出现了大大小小的湖泊，如同无数的明珠嵌在这片干旱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土地上。
　　赵钦宸回到长谷关后，各地将当地的情况汇报上来。虽然有些地方受灾了，比如石河村，但好在没有人员伤亡。如今最紧急的任务就是组织起那些房屋受损的村民，就地取材自建房屋，若有困难，赵钦宸会安排救灾。
　　周笛雨也忙了起来，眼下首要任务就是组织粮食，救济北境的百姓，不要出现饿死，冻死的情况。
　　好在，萧氏来的时候，带了粮食。她到得比赵钦宸夫妇晚，来的路上，就看到了沿路都出现了湖泊，有些百姓没有了家，但依然不肯离开，围着湖泊准备建房子。对他们来说，一块湖泊比一个家都要令他们安心。
　　萧氏将带的粮食一路分了下去，得了个活菩萨的称号。
　　“整个北境，一共两州，大小二十三个县，人口不过五十万，算得上是地广人稀了。皇上就算不念殿下的身份，单说殿下这些年的军功，也实在不该将这么一块鸟不拉屎的地方分封给殿下。”
　　军中帐内，韩元付有些压不住火气，怒道。
　　韩元付与沈仓是赵钦宸麾下的两员大将，一个主内，一个主外。这一次赵钦宸奉旨回京成亲，沈仓便一路相随，韩元付则留在北境驻守，听说北境这一块被皇帝分封给了赵钦宸，顿时气不打一处，说话也僭越了。
　　赵钦宸抬手止住了他的话头，看向周笛雨。
　　“北境是一块好地。这些天，这里也算是经历了一场沧海桑田，只要我们抓住了这一季，守住了春耕，今年有个好收成，也算是打响了头炮，来个开门红，以后的日子就会好过起来。”
　　赵钦宸在回去的时候，是没打算成亲的。别人不知道，韩元付跟在赵钦宸身边多年，对他的心思了若指掌。只是没想到，赵钦宸回来了，还把王妃也带来了。
　　他更没有想到的是，王妃居然还被封侯，领索伦骑兵。
　　韩元付眼见赵钦宸对这王妃爱重非常，他忙拱手道，“末将愿闻其详。北境之地，从无春耕秋收之说，很多年前就有人在传说，这是一块被诅咒过的土地，无论什么样的种子，撒在这块地上，都不会有收获。”
　　周笛雨摆摆手，“云兽山的一段山脉就在北境之地，树木葳蕤，草木茂盛，这就说明了，这快地是可以长庄稼的。”她扭头对赵钦宸道，“皇上不是给索伦骑兵拨了一批粮草吗？我已经看过了，有小麦，有高粱和豆子，这些可以先发下去给百姓用来耕种。”
　　“这些是军粮，若是发给了百姓，索伦骑兵吃什么？”韩元付原以为周笛雨能有什么好主意，一说，居然是这种馊主意，他当即就反对，“将士们既然来到了边关，随时都有可能会上战场，如果粮草不继，就相当于是把命直接送给大戎，王妃，请恕我无法苟同。”
　　周笛雨挑眉朝韩元付看了一眼，“我没有想要你苟同，我只是在陈述我的决定。索伦骑兵的军粮以后由我负责。在暂时没有别的办法的时候，我会用我的嫁妆来养活这支骑兵。”
　　韩元付愣了一下，以一己之力养活一支骑兵，他还从未听说过。即便天下有这样的能人，朝廷也不会允许，这算什么？私兵？
　　王妃想做什么？想造反吗？韩元付朝赵钦宸看过去。
　　“就按照王妃的决定办！”
　　入夜，索伦骑兵进了长谷关。一共七千人，分别由四小将带领，进城之后，便驻扎在城西的一块空地之上，四小将来见周笛雨。
　　周笛雨刚刚沐浴好，穿了一身白色的箭袖，头发束成一把，甩在脑后，眉若远黛，眸若晨星，英姿飒爽，格外引人注目。
　　她让花笺将人带到了西花厅，四人落座，花笺上了茶，便退到了一边去。
　　这里是一座三进的院落，是赵钦宸在长谷关落脚的地方。但周笛雨来之前，赵钦宸其实长年不来，都是和将士们吃住在军营。
　　不管怎么说，北境成了赵钦宸的封地之后，二人肯定不能一直将就在这小小的院落里。
　　“虽然皇上只将长谷县封给了王爷，但是，在我看来，北至边境，南至元狩山北麓，这整片的北境，都将是王爷的封地。”周笛雨端起茶饮了一口，“这一大片土地，从今天开始，就是我们大展身手的大好天地了。”
　　周笛雨将一块绢布铺在了桌上，四人围了过来，只见现在长谷县的南面，出现了一座城池，以这座城池为中心，一条条用红色的笔勾勒出来的官道四通八达，延伸至北境的每一个角落，山脉起伏，良田万顷，元狩山北麓划出了一片草地，形成了一个牧场，一看就是用来养马的。
　　北境的规划是如此宏大，四小将看得热血沸腾，但沸腾过后，四人也明白过来，这江南一般的北境，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建成的。眼下的春耕就是问题。
　　“想必你们已经听说了，我把大部分军粮献出去了。现在只有我们这几个人，我私底下说，索伦骑兵不是牲口，我的人，不吃那些粗粮，咱们还要打仗呢。”
　　“可是，王妃，如果真的用王妃的嫁妆买粮草，怕是很难。”霍离已经将周笛雨当做了主帅，自然不会有所隐瞒，自己人，说话肯定要说实话。
　　“我当然知道。”
　　周笛雨的手指向了石河村所在的那处山岭，“这里，往西边，是一座金矿。挖矿的事，我就交给你，你找王爷手下的沈仓，和他商量，怎么样把这条矿脉挖出来？”
　　“金矿？”霍离瞪大了眼睛，不止是他，其他的三人也都惊呆了，这里原本是鸟不拉屎的地方，王妃来了，一夜之间，天塌地陷出现了无数湖泊不说，现在又凭空出现了一条金矿，这说出来谁信啊？
　　“王妃，那条山岭，五十年前，惠帝曾领十万兵，攻打大戎，中计被围。当时惠帝手下的谋士便欲挖通山岭，遁地而逃。山被挖了半空，也不曾听说有金子。”
　　霍离担心周笛雨是从哪里听说了金矿的事，他也担心，两边的兵力合起来，大张旗鼓地挖，结果挖个空。那时候，军粮也献出去了，金矿也没有挖出来，岂不是要人的命？
　　“从这里开始挖，只需三天功夫，你们就可以见到真章。那时候，军粮还没有给出去，要是挖不出金矿，我们再想办法。”
　　四人松了一口气。
　　霍离也没有去找沈仓，他带了一千骑兵往回赶，走了一天半路，就到了石河村所在的那道山岭。
　　石河村的人到底没有在山岭上建村庄，毕竟上下不方便。他们选了东边，靠近湖边的一块空地，已经打了不少地桩，准备先搭建些茅草屋住下来。
　　原先他们很多人都住窑洞，但以后种地的话，窑洞也不便利了。
　　山岭周围没有人。现在驻扎了军队后，普通老百姓更是不会随便靠近了。
　　霍离没有说要来做什么，首先金矿这种事就不是能够往外说的，一旦这里真的出现金矿，他们要提防的人很多，大虞，大戎，还有西面的西狄。
　　霍离安排了一百人整理营地，其他的人开始挖起来。
　　第三天黄昏，眼看天色不早了。霍离命令收工。其中一个小兵最后一镐子下去，哐当一声响，镐子触地的感觉有些不同。他拉出了镐子，迎着最后的一抹夕阳，镐子上有黄灿灿的东西。
　　“这是什么？”小兵吃惊地叫了起来。
　　霍离已经过来了，他接过了镐子，手捻了一下镐子上刮下来的黄澄澄的东西，一颗心开始狂跳起来。


第78章 
　　周笛雨说要用嫁妆来养活索伦骑兵,赵钦宸手下的将领们没有一个不怀疑的，只觉得秦王妃是个有福气的，但不是个有脑子的。
　　秦王妃是从哪里弄来的这头耀武扬威的小白虎,没有人不好奇,也有人猜测,这头小白虎兴许是秦王帮秦王妃捉来的,其目的,便是索伦骑兵了。索伦骑兵在秦王妃的手里,与在秦王麾下并无二致。
　　韩元付几次在赵钦宸的账外徘徊,都快把门口这一块踏出一条壕沟来了。
　　赵钦宸将这些日子以来集起来的军报军情全部都过了一遍，他放下最后一本文书，端起茶喝了一口。喝了快一个月京城的茶,重新又喝这种塞外的水煮出来的陈茶,实在是有些难以下咽。
　　又要花很长时间来适应了。
　　赵钦宸还没有从北境无端出现很多湖泊这一奇幻的事情中醒过神来，只觉得,这些日子接到的快讯，就好似一场梦，他在梦里经历了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
　　“进来！”赵钦宸快被账外的脚步声烦死了,吼了一嗓子。
　　韩元付赶紧进来，他还没有想好要如何开口，但这时候，也由不得他说不说了。
　　“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殿下，末将以为,秦王妃执意将军粮下发到各府县，用嫁妆养活一支军队这件事，非同小可。且不说朝廷那边如何想，单说,秦王妃的嫁妆将来是要传给小世子和小郡主的，这是私产，用来养军焉能长久？”
　　赵钦宸乍一听韩元付是来告秦王妃的状，眸光一寒，但“小世子”和“小郡主”这两个词又很对他的胃口，好似这两个莫须有的人，此时已经成了现实一样，他冷峻的眉眼就柔和了起来，“以后在军中，不要喊秦王妃，她是靖北侯，乃索伦骑兵的将领，这等事，你若是有异议，可与她面谈。”
　　意思是，不要在我跟前哔哔我的王妃。
　　韩元付还要据理力争，秦王越是对秦王妃各种包容，无脑默许，韩元付就越是觉得自己肩头的担子非常重。毫无疑问，如果索伦骑兵没有了粮草，不需要秦王妃求到王爷跟前，王爷也不可能不管。
　　到时候，索伦骑兵就会严重影响长谷关的守军，一碗饭要分一半出去，到时候还打个屁的仗啊？
　　韩元付正要开口，门口，沈仓的声音传来，他松了一口气。沈仓和他一起，在赵钦宸的麾下很多年，两人一个主内，一个主外，很多事都要一起商量，很有默契。
　　沈仓一来，韩元付就知道，他与自己的目的一样。
　　索伦骑兵只剩下了七千人，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么多年过去，分崩离析，受尽磨难的索伦骑兵，还有军魂吗？
　　一支军队，如同一个人一样，没有了魂魄，没有了精气神，还有什么用？
　　韩元付闭了嘴，等着沈仓进来。
　　他抬头朝沈仓望过去，沈仓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冲到了赵钦宸跟前，“王爷，真的是太神奇了！”
　　赵钦宸问道，“又出现了一片湖？在哪儿？”
　　“不是，不是湖！”
　　“不是湖又是什么？”赵钦宸在椅子上挪了挪，他坐得稳稳当当，双手扶着椅把，摆出一副不管是沈仓说什么，他都能接受的样子。
　　把他当爹的小白虎，成了精的小柳树，在北境遍地开花的湖泊，赵钦宸自认，他已经练就了一颗无比强大的心脏，哪怕现在有人说，云层里能够长出庄稼来，他都能够接受了。
　　“殿下，刚才霍离找到了我，说是石河村那边发现了金矿，要和我们一起开挖。”沈仓高兴得快要跳起来了，“有了金矿，以后我们就不惧朝廷肯不肯给我们拨粮草了。”
　　沈仓纵然激动，他也是看到帐篷里只有韩元付，他才开这个口。说完，沈仓就看向韩元付，明明眼神炙热是因为找到了金矿，可是，韩元付做贼心虚，有种沈仓看透了他的心思，是一种戏谑他的眼神。
　　可怜，前一刻，韩元付还在指望着沈仓能够帮他开口说句话，和他一道游说王妃不要把军粮当做种子送给老百姓。
　　他没有跟任何人说过，他其实很瞧不起秦王妃，女人毕竟只是女人，头发长见识短，以为被一头小白虎认了主，自己就真的很了不起了，把军粮当做收买人心的筹码，简直就是祸国殃民！
　　而他没有说，是因为不敢说。他跟了赵钦宸很多年，赵钦宸对女人是什么态度，他非常清楚。从前，周琴凤仗着自己是准秦王妃，三番五次想要和王爷套近乎，王爷就把她石头。
　　秦王妃明显是不一样的，殿下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
　　“金矿？”赵钦宸还是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了，他朝上挪了挪，不敢置信，有点破音，“你没有弄错吧？”
　　“没有！”沈仓从袖子里掏了掏，掏出了一块金子，放在了赵钦宸的跟前，“殿下，这是真的。”
　　黄澄澄的一块黄金，约有婴儿的拳头那么大，晃得人眼睛都睁不开，纯度非常高，在这个时空里，这就是真正的天材地宝。
　　“你是说石河村？他们怎么知道哪里有金矿的？”赵钦宸心里已经有了主意，但是，他还是想确定一下。
　　“属下不知道，不过，霍离说了，这金矿在殿下的封国里，所有权是殿下的，他们想和我们一起开采，就想弄点钱养活索伦骑兵。”沈仓挠了挠头，“属下没敢拒绝，因为索伦骑兵眼下的统领是王妃，属下担心这是王妃的主意。”
　　“金矿，怎么会出现金矿呢？”韩元付觉得这世界真的是玄幻了，石河村就在长谷县城南面五十里的地方，他经常去那里放马，围着那一处，他都不知道转了多少遍了，还在那边的树上打过很多次盹儿，也曾经幻想，要是这山里能够挖出铁矿，他们就发了。
　　但，他不敢幻想里头有金矿。
　　还是自己的想象太过有限了！
　　韩元付拿起了那块金子，放到嘴边咬了一口，偏软，口感的确是金子，他又左右看看，这金子有些不对劲啊！韩元仓掏出了身上攒了很多年才攒下的一小块金元宝，两相对比一下，沈仓拿过来的还没有成型这块金子，纯色要高很多。
　　“刚挖出来的金子里面有些杂质，没这么高的纯度，这是霍离他们提炼过了的。”沈仓拿过了金子，复又放在桌上，他等着赵钦宸做决定。
　　“按王妃说的办就是了！”
　　赵钦宸没有多余的话，他起身，拿起了披风，出军帐的时候，披在了身上。
　　周吉忙牵了马过来，赵钦宸一跃而上，调转马头朝县城奔去。
　　萧氏领着两个儿子押着萧家的家产已经到了。
　　她提前就在长谷县买了房和地，安置了进去，这才来找女儿。
　　赵钦宸耳聪目明，一进了后院，就听到里头周笛雨的声音，“娘既然想做生意，女儿想拜托娘帮忙。朝中给索伦骑兵的军粮实在是太差了，女儿想从南方购买大米，以后索伦骑兵的伙食要往上走，反正，不能像现在这么差。”
　　花笺本来在门口守着，不让人靠近，看到赵钦宸，忙请安，“王爷！”
　　赵钦宸走到门口，和迎上来的周笛雨面对面了，他一双黑黢黢的眸子盯着周笛雨，有种想把她揉进自己骨血里的冲动，他何德何能，能够遇到这么好的女子，与他并肩作战，为他分忧解愁，与他相伴终生？
　　他有一满腔的话要和周笛雨说，但此刻，并不是好时候。
　　萧氏也起身过来了，要行礼，赵钦宸虚扶了一把，“听说岳母回来了，我赶回来看看，这边比不上京城，若是有什么小婿能够帮得上忙的，岳母大人请吩咐！”
　　“这里挺好的！”萧氏很豪爽，一改在京城中贵妇人的做派，摆摆手，“我早年就想跟着父兄来长谷关，也学前人的样子征战沙场，多年心愿不得酬，如今跟着你们来这里，纵然苦也是乐！”
　　这就是萧家人！
　　当年萧鼎出事，子侄辈一并战死，看上去是萧鼎指挥失当，但赵钦宸心中一直都存在疑虑。萧鼎不是鲁莽之人，当年代王是临时被派往长谷关监军，萧鼎身为主帅，绝不会轻易将军情说与自己并不熟悉的代王所知。
　　无论如何，代王被赐死，萧鼎和两个儿子也殁了，皇上一直忌惮的索伦骑兵落到了谢家人的手里，五年过去了，若非当年老帅有所安排，今日的索伦骑兵便只有了三千老弱病残。
　　当今皇帝，对得起忠心耿耿的萧家人吗？
　　不一时，周长昭和周长昀来了。
　　奚嬷嬷早早地就安排厨房整顿饭食。若换了几日前，没有水，可要愁坏了厨子了。好在，就在长谷县城东面的山脚下，也出现了一个湖泊，水清澈见底，短短两日功夫，湖边居然出现了一片小草嫩芽，县城里的人自发地从城中往湖边铺了一条路，每日里去湖中担水的人络绎不绝。
　　简陋的秦王府也安排了几辆车从城外拉水，如今水不缺，加上府上从京城带来的食材，厨子们很快上了一桌席面。
　　“有些奢侈了！”
　　萧氏看着席面，语重心长地对女儿道，“阿笛和王爷若是想吃，自是可以叫厨房做。若是因为我和你哥哥来了，弄得这么丰盛大可不必。这里百废待兴，等过两年，咱们再享乐起来，那时候也不迟。”
　　萧家的嫡女，曾经的侯府贵女，居然说这么一桌只有鸡鸭鱼肉的席面就是奢侈，周笛雨一个从末世里来的人都不觉得有多奢侈。
　　她知道，这是母亲在心疼他们呢！
　　“娘，我知道了，下次我不会了。”
　　周长昭心疼妹妹，“没事，一会儿哥哥再帮你拉一车吃的来，我们这次从京城走，带得多了。”
　　赵钦宸捏了杯子，和两个舅兄干了一杯，问道，“大哥和二哥有什么打算？”
　　“军中有妹妹就好，我和长昀的想法，就做好后勤吧！”周长昭来之前就已经和母亲弟弟商量好了，“这里既是殿下的封地，原先没有水的时候，我都想把这里建成一座城池，如今有了水，我越发想了，若是殿下信得过我，便让我和长昀参与这里的建设，为将来这座西北重镇的建设尽一点绵薄之力。”
　　周长昭是看着妹妹说的，妹妹想把这里建成北境江南，那他就去做，努力去达成妹妹的心愿。
　　周笛雨看向赵钦宸，“王爷，已经开春了，种子要撒下去了，这里的百姓很少有种过地的，哥哥一向博览群书，见多识广，或许可以帮助一二呢。”
　　“都是一家人，大家的心都是一起的，以后别说什么信得过信不过的话了。”赵钦宸说不感动，那是骗人的。不论是丈母娘还是舅兄，都是因为阿笛才会这般不遗余力地帮他，但赵钦宸依然感激。他这一生不曾邂逅过太多温情，如今拥有的却足矣，也足以够他珍惜。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正常更新了！


第79章 
　　朝廷的粮食没有这么快运来,虽然皇帝发了话，要给索伦骑兵粮草，养一支军队要花钱,这是常识,兵部和户部不是不知道,但靖北侯是谁？他们认识吗？有交情吗？没有吧？皇帝也没说什么时候给粮草,更没有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他们急什么呢？
　　朝廷更加不知道,北境这边，挖金矿挖得热火朝天。
　　一共六辆马车，就这样,从北境出发,翻过了元狩山后，三车往京城,三车往江南去。
　　车辙深深地陷入地面，但北境有什么？除了风沙还是风沙。
　　进京城的车辆从南面的城门进入，径直驶入了萧家。押运车辆的不是别人,是吴鹏，当初，元狩山大比的时候，少数跟在赵钦宸夫妇身边的年轻人。
　　萧彧转动轮椅，从书桌后面出来,吴鹏将两军士吭哧吭哧抬进来的箱子打开，顿时，一阵金光闪过，萧彧本能地抬起手臂,遮挡了一下眼睛。他身后的左叔是个练家子，功力非凡，只是短暂的晃眼后，定睛看去，吃惊不已，所有的金子都被铸成了小白虎的模样，齐齐整整地码了一箱子。
　　而这口箱子，装两个成年人有余。
　　“公子，这是我家王妃的意思。”吴鹏并没有任何卖弄的意思，拱手恭敬地道，“萧家这些年不易，为了这四千索伦骑兵，家底都掏空了。老夫人倔强，不肯让夫人帮衬一二，全靠公子一个人，实在是泰国艰难。北境那边挖出了金矿，王妃让末将将这些押运回来，供公子在京中花销，以后不必缩手缩脚，该大力使的地方，还请公子不要吝啬。”
　　萧彧用手撑着头，手肘就搁在轮椅的扶手上，他闭上眼睛，掩去心头的震惊。
　　良久，萧彧才问，“北境到处都出现湖泊的事，是真的吗？”
　　萧彧略有所耳闻，可怜朝中那些一个个精明强干的一心为国为民的肱骨大臣们却依然毫不知情。不过也快了，再过个十来天，想必该知道的都知道了，要汇报上去的也要汇报上去。
　　这也是萧彧非常着急，北境那边根本没有人告诉他，而他不惜变卖家产，也要帮周笛雨走关系，好让那批粮草尽快运送到北境去的主要原因。
　　他也并没有想让周笛雨知道他在使力，可是，周笛雨还是猜到了，她怎么就这么聪明呢？
　　“你家王妃让你运了多少金子回来了？”萧彧好奇地问，无端出现的湖泊，随便一挖就能挖出的金矿，到底，他这个表妹后面还会给他多少惊喜？
　　“这些天，将士们日夜赶工，挖了不少出来了。末将走之前，一共得了两千斤金，夫人带了一半往江南去，一半由末将带给公子。”
　　萧彧的鼻头有点酸，这些年，他一人支撑，原本姑姑是很想帮忙，但祖母不让，他自己也实在是不想姑姑再受萧家的拖累，他就像一个走在黑夜暗道里的人，独自前行，不知道前路在何方，也不知何时可以见到光明，更加不知，前路有没有光明。
　　偏偏，吴鹏就像是被人点了一年的哑穴，一年不曾说话，现在总算是被解了穴位，一直唠叨个不停，“王妃说，这些钱财，肯定不抵这些年公子在索伦骑兵上的付出，只能略表心意。公子若是不嫌弃的话，就请收下，千万不要和王妃客气。”
　　“我知道了！”萧彧摆摆手，让左叔带吴鹏下去歇息。
　　萧彧转动轮椅，去往萱草堂的路上。萧家已经很多年不曾有过任何修葺了，院子里也没有什么人打理，原先打理花草的一共四五个人，如今只留了哑叔一人，日夜不休，也只能维持如今的样子。
　　他走在路上的时候，遇到了姐妹二人，萧瑶和萧瑞，萧瑶居长，比萧彧大了一岁，至今依然待字闺中，连上门说媒的人都没有。萧瑞比萧彧年幼两岁，说起来，年纪也不小了，但也一样无人问津。
　　要说萧瑶和萧瑞，无论是容貌身材品性，在这京城的贵女中，不说拔尖也算得上是上流，若换了五年前，说亲的人只怕要榻断门槛了。而如今，萧家落魄，地位尴尬，谁也不想踏萧家这滩浑水。
　　“哥！”
　　“七弟！”
　　萧彧在萧家子侄辈中居第七，上头兄长们，已经随父亲，英魂葬在了北境，再也无法魂归故里了。
　　“是去看祖母的吗？”萧彧问道，目光扫过姐妹二人头上一朵褪色了的绢花上，心头被刺得狠狠一痛。以前并不是不曾留意过，而是无能为力。
　　姑姑每年往家里不知道送多少衣服首饰，祖母都不许动分毫。而萧彧也觉得，不能拿姑姑的，只要动了，姑姑肯定会愈发往家里送得多。
　　“是啊，我们一起吧！”萧瑶自然地过来推弟弟，如今的萧家，人口凋零，只剩了他们仨，和一个在总角的弟弟萧珣了。
　　萧瑶也曾经幻想过，将来会嫁一个什么样的夫君，可是家族落难，兄弟都死没了，仅剩了这一个弟弟，还是个身体虚弱的，她便担负起了家里的一份担子，哪怕眼下有再好的男子，她也不想离开家了。
　　萧瑶和萧瑞请过安后，便去了碧纱橱后，陪着母亲做针线。
　　萧彧坐在萧老夫人的身边，服侍老太太用过了一口参茶，问道，“祖母觉着今日身体可好些了？表妹送过来的茶，喝起来如何？”
　　老太太点点头，眯着眼笑了笑，拍拍孙儿的手，“喝着不错，这些日子精神渐长。”
　　“表妹今日又派人来了。”萧彧想起了周笛雨，那个如风如火一般的女子，眉眼溢出笑来。
　　老太太瞧着，心里有些怨苍天捉弄人，若是当初没有元后与阿芫的指婚，她就能让阿笛那孩子嫁给孙儿了。但世间事，哪有那么多如果呢？
　　老太太也挺高兴，问道，“哦？派了谁来？说了什么？”
　　“也没说什么，就让人送了一千金来了。”
　　“一千金？”老太太摇摇头，她虽然疼孙儿，但原则性的问题老太太的态度非常坚决，也很严厉。
　　“祖母，孙儿知道轻重，只是这一千金，孙儿想要。”他凑到了老太太的耳边说了金矿的事，老太太也吃惊不已，半晌，方才回过神来，笑道，“这孩子，还真是个福星呢！”
　　萧彧握住老太太的手，带着三分祈求，“祖母，听说北境那边今非昔比了，孙儿有个想法。”
　　“什么想法？”老太太对北境没有太多概念，所有的印象都来源于丈夫曾经给她描绘的，漫天黄土地，漫天风沙，刺激男儿的骨血，是一个充满了野性和梦想的地方。
　　也是她的丈夫和儿子埋骨的地方。
　　老太太原该恨那个地方，可是，她又如何能够恨丈夫和儿子的埋骨之地呢？
　　“你别跟祖母说你想去那里，那不成，皇上也不许。”老太太似乎知道，孙儿的身体里也装着满腔的热血，她拍着孙儿的手背，“好孩子，你爹爹，你兄长们都为大虞丢了性命了，咱们萧家为了大虞已经做得太多了，如今你表妹把你肩上的担子接了过去，你以后就好好儿养身体就行了。”
　　萧彧的身体之所以虚，并非别的原因。上次，周笛雨见过了萧彧后，就吩咐她的好徒儿给萧彧诊脉。萧彧身上的不是病，是毒。
　　“孙儿在吃张圣手开的药，也觉着好多了。”萧彧费力地抬了抬腿，以前没有知觉的腿，如今，总算是能够抬起来了，即便是这么一个很小的动作，他也挣扎出了一身的冷汗，但腿是动了。
　　老太太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她朝萧彧身上扑了过去，蹲在地上，抱住了萧彧的腿，“是真的能动了啊！祖宗有灵，保佑我的孙儿一定要好起来！”
　　五年前，尚年少的萧彧，红装烈马，是这京城里最美的一道风景，多少人都说，这孩子将来不知道是怎样的惊才绝艳呢。可是，谁也没有等到少年长成的那一天，萧家出事后，萧彧就渐渐地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最后只能用轮椅代步，成了病恹恹一个人，有了今日，不知道会不会有明日。
　　“一定会的！”萧彧拉起跪在地上作揖的祖母，他眼中也含着热泪，“祖母，说起来，都是沾表妹的光呢。”
　　“是啊，要不是你表妹，我们上哪里认识张圣手去？”
　　这京城里不是没有高手诊不出萧彧身上的毒，没有人敢诊治，那些肯为萧彧开药续命的，都是有良心的。
　　唯有张圣手，这等顶尖高手，皇上有求于他，而他也才敢凭心，倚着性情做事。
　　碧纱橱里，萧家长媳钟氏领着女儿和侄女儿做着针线活，外面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三人想不听，都不成。
　　钟氏终于丢下了针线，快步走了出来，她眼睛盯着小儿子，眼泪簌簌地掉，“彧儿，你的腿要好了？”她说完，难以自持，转过身，捂着脸便哭起来了。
　　钟氏不敢上前去看，她怕再来一次失望，就当真要绝望了。
　　“是的，母亲，母亲请看！”
　　虽然很疼，但萧彧还是想要这种感觉，他再次费力地抬起另外一条腿，整条腿针扎一般地疼，他的脸色也因此而苍白，额角布满了汗珠，可是脸上的笑却如同烈阳一般，璀璨得叫人移不开眼。
　　钟氏透过指缝看见了，她反而冲进了碧纱橱，哭得声嘶力竭起来。
　　萧彧担心，要跟进去看，老太太却拦住了他，摇摇头，“让你母亲静一静！”
　　老太太又问，“你方才说有个想法，是怎生个想法？”
　　萧彧抬眼朝站在门口望过来的姐妹二人看去，“孙儿想把姐姐和妹妹送到北境去，孙儿想，姑姑会照顾她们的，去了那里，或许会比在京城要好。”
　　老太太越发吃惊，萧彧望着姐妹俩，“孙儿原先也以为，女子就算是习武了，天地也不过是在后院，相夫教子。但是，祖母看姑姑，如今受表妹的委托前往江南筹集粮草，表妹自己就不用说了，不但领索伦骑兵，还听说她准备把北境建成江南一样的富庶之地。将来，大虞的史书上，必定会有表妹浓墨重彩的一笔，孙儿想让姐姐和妹妹的天地更宽广一点。”
　　老太太是心性极为坚韧之人，要不然，也不会教出萧氏这般的女儿，更加不会在五年前带领萧家一干幸存者熬过那极为艰难的一关。两个孙女的婚事，一直是老太太心中的刺，但她也不愿为了孙女儿能够嫁出去，而将就她们的婚姻，更不可能屈了脊梁去求人。
　　“你们怎么说？”老太太问萧瑶和萧瑞两姐妹。
　　两姐妹走了过来，跪在老太太的跟前，不约而同地道，“我们愿前往北境。”
　　“说一说原因！”老太太一手抚摸一人的头，“说你们心里头最真实的想法给祖母听，要是说得在理，祖母就答应你们。”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80章 
　　姐妹俩对视了一眼,姐姐先说。
　　萧瑶扶着祖母的腿道，“虽然孙女从未有过七弟说的那种想法，但孙女想尝试着去过那样的生活。从前,孙女也曾怨过这京城的男子们都有眼无珠,孙女和妹妹这般好的女子,他们都瞧不上。如今,孙女反而要感谢她们,若非如此,孙女也无法前往北境了。”
　　“北境很苦,我曾听你们的祖父和父亲说过，那里很苦，不是女子可以生活的地方。”
　　“可是表妹在那里,姑姑也在那里,祖母，我也想去,女子一样可以建功立业。那里也是祖父和父亲，还有叔叔们洒过鲜血，埋遗骨之所,孙女儿能够在北境长伴亲人，是孙儿心愿所在。”萧瑶落下泪来，说出这番话，她的心非常平静，她明白,她找到了这一生的要走的路，要前往的方向。
　　“祖母，我也想去。”萧瑞摇着老太太的手撒娇道，“我要和姑姑姐姐在一起,还有表姐，她一个女子居然能够封侯，我好佩服她哦，她既然想把北境建成江南一样的地方，她竟然有那般愿望，我去了，一定可以帮上忙，将来，说不定史书上也会把我也记上一笔。”
　　哪个女子不曾有过嫁人的梦想？和一个志同道合的男子建立一个家庭，生儿育女，是任何一个女子的深闺春梦。
　　萧家为了大虞，献出了几乎所有男儿的性命，而萧家的女儿却无人敢娶，如今也要步她们祖辈父兄的后尘，前往长谷关了吗？
　　任老太太的心性再坚韧，此时心头也难免有怨恨。只是，她知道，一个人若是活在仇怨之中，将是一件可怜又可悲的事，她抚摸两个孙女儿的头，“好，好，祖母答应你们！”
　　萧彧终是于心不忍，他自己开了这个口，却很想姐妹二人能够拒绝，因此道，“家里如今有钱了，祖母也会给你们置办一些衣服首饰，眼看春赏会就要开始了，兴许……”
　　“七弟，莫说这些了。”萧瑶扭头对弟弟道，“若是有人因萧家没有钱瞧不上我们姐妹，如今萧家有钱了又上门来提亲，这等亲事，我是不会答应的。”
　　“是啊，我也不要！”萧瑞心里因自己有了远大的梦想而很得意，如今竟有些瞧不起世间男儿了，她一颗心飞到了北境，心里打定了主意，要女扮男装，前往北境。
　　萧家没有钱，却不缺烈马与武器。
　　萧彧为萧瑶姐妹配备了最好的马匹和称手的武器，安排了几个亲随，送她们离开。
　　吴鹏临行前，萧彧将打扮成男子的姐妹俩托付给吴鹏，“你我不是外人，萧家如今所存的血脉不多了，还望看在先辈们的份上，多多关照，务必平安到达北境。”
　　吴鹏心神一凛，任谁对萧家都难免生出景仰爱重之心，实在是，正如萧彧所说，萧家幸存者真的不多了，“公子，有末将在，必定将两位小公子安全送至北境。”
　　萧瑶毕竟是女子，年纪也的确比吴鹏要小一些，吴鹏一个呆子，并没有看出两位是女扮男装，因此，便唤她二人是小公子。
　　萧瑞性情活泼一些，听了之后，捂着嘴笑。
　　萧彧瞪了她一眼，看日头已经不早了，“那就启程吧，到了，让人送个口信来。”
　　周琴凤这两天胃口不是很好，一大早，一碗莲子羹喝了两口，不及咽下就全吐了。她心情有些烦躁，赵钦宸夫妇离京之日，赵钦安便强迫她圆了房。
　　好似怕她跟着赵钦宸去北境一样。
　　两世的初/夜，给周琴凤的感觉都很不好。前世，她嫁给了一个烂泥扶不上墙的男人，也是被迫承欢，于她而言好似吃了一个死苍蝇一般。而今生，她是怀抱着怎样的希望嫁给了赵钦安，却被赵钦安生生把一颗心捏碎了，圆/房，她并不抗拒，只是赵钦安泄愤一般地弄，周琴凤除了疼还是疼，有种哀莫大于心死的悲。
　　前世，赵钦安也是这般对待周笛雨的吗？好像并不是，周笛雨凤袍加身，高高坐在凤椅之上，精致而温婉，那份满足，如同利刃一般剜却周琴凤的心头肉。
　　凭什么两世，周笛雨都会得到男人的宠爱，而她却不能拥有？
　　门口，有个丫鬟在探头探脑，周琴凤端起手边的茶盏，就朝门口掷了过去，她习武之人，手上劲大，准头也很足，击中了丫鬟的额角，那丫鬟直直地朝后倒去，一个字没有喊出来，就此送了性命。
　　赵钦安坐在床上，死死地盯着双腿。他的腿已经好了，药王谷的药的确非常神奇，但两条腿并不是一样齐，左足比右足要短半寸的样子，这于赵钦安来说，无异于天塌下来了。
　　咚！
　　外面传来了一声巨响，紧接着是几声到抽气的声音，一声声入耳，赵钦安的心头烦躁得想要杀光了所有人。
　　他闭了眼睛，忍了下来。这双腿，如果不是这双腿，他何至于此？但，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朝中已经有一些传闻，说他的腿好不了了，有几个御史提出让父皇立他为太子，也被这些声音拦阻了下来，若他再不现身，还不知道会传出什么来？
　　他无法上朝，也做不到在众目睽睽之下，跛着一条腿进宫，他要如何才能让父皇和朝臣们封他为太子？
　　赵钦宥生就一张好面孔，文采斐然，在一干文臣之中也颇有威望，即便曾经有赵钦宸和他两个嫡子压着，也有人提出应当封赵钦宥为太子。
　　但，赵钦宥在一次坠马，跌断了腿，成为跛足之后，无论他写出多好的文章，也没有人会喝彩了。
　　一个跛子，没有希望登上太子之位的人，谁会花精力和时间在这样一个废物的身上呢？
　　“殿下，祝太医来了！”
　　“让他去给王妃诊脉！”赵钦安道。
　　“给我诊脉？为什么？我没病！”周琴凤不知道赵钦安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她非常害怕，双手背到了身后，格外抗拒。只是，她的抗拒，在赵钦安跟前没有任何意义。
　　祝仲和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被牵扯进这皇家的腌臜事里头，面无表情地为晋王妃把脉。晋王妃情绪不稳，脉搏也很难把准，好在祝仲和能够揣摩出赵钦安的心思，默了一会儿，抬起头，看不出喜色和诚意地道，“恭喜晋王爷，恭喜王妃，是喜脉，约有一个月了！”
　　赵钦安松了一口气，有了点好心情，点点头，“有赏！”
　　赏就算了，但祝仲和是不敢拒绝的，低着头默默地收拾着自己的器具，等着刘振安排人送他出去。
　　祝仲和出门的时候，侧目看了一眼晋王妃，她一副如遭雷击的样子，脸上看不出悲喜来，表情就像是戴在脸上的面具。祝仲和想不明白这些事，也就瞧都懒得瞧一眼了，径直出了门。
　　周琴凤的确是如遭雷击，她好半晌回过神来，扭头看向赵钦安。
　　王爷已经喊了长史进来，吩咐如何写奏折上去，向皇上报晋王府有了的这桩喜事。
　　“自本王的腿不便一来，满朝文武就把本王给忘了。这一次，皇上有了嫡长孙，看他们还敢不敢不把本王放在眼里？”
　　没有激动，没有欣喜若狂，也没有初为人父的惊慌失措，赵钦安看周琴凤肚子里的孩子，就好似一个工具人儿。周琴凤在一旁深深地体会到了，她情不自禁地抚摸着肚子，为自己感到悲哀，也为肚子里的孩子可怜。
　　而，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道理，周琴凤也懂。她突然觉得，其实，自己也想要这个孩子。这一辈子，她一定要登临绝顶，站在前世，周笛雨不费吹灰之力就登上的那个位置，俯瞰众生，把前世周笛雨给她的羞辱一并还回去。
　　“最好，你也进宫一趟！”赵钦安对周琴凤道，“母妃那里，你亲自去说，还有皇后，让她在父皇那里为母妃美言两句，要是能够解了母妃的禁足，就再好不过了。”
　　元狩山大比回宫之后，谢家便将谢雨欣送进了宫中。谢雨欣养好伤的那天，皇帝便迫不及待地将其封为皇后，至此，谢家两辈人出了三个皇后，一时间在大虞传为佳话。
　　但这只是对谢家而言，小谢氏在德仁殿气得吐了三升血，为娘家人的背叛，也为帝王的凉薄。不过，第二天，小谢氏便为赵钦安争取到了皇帝的一个承诺。
　　“是！”
　　“不，我和你一起进宫。”赵钦安不想放过这个露面的机会，他虽然不得不坐在轮椅上，但伤筋动骨一百天，他还是可以用一下这个理由，解释自己为何还坐在轮椅上。
　　承天宫中，皇帝领着三皇子赵钦定，四皇子赵钦宁与谢锋父子一起在论国事，何尔庆进来，说是晋王殿下来了。
　　晋王的腿出了问题，走路有些跛足，外边的人不知道，但皇帝被有心人科普，早就知道了，晋王的腿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复原了。终其一生都只能是个跛足。
　　“陛下，晋王当时的腿，用药王谷的话说是粉碎性骨折，粉碎性的，贫道能够将那些碎骨头拼凑起来，还原成现在这副模样，就是神仙手段都未必做得到。贫道是尽力了，大约晋王殿下是不会领情的。”
　　皇帝听说张圣手在研究药王谷的一味新药，要是研究出来了，以后大虞就没有绝症了。且不说，这药到底是什么灵丹妙药，单说，如今，张圣手是药王谷的人，皇帝就得把他供起来。
　　晋王坐着轮椅进来，还没有被封王的赵钦定故作惊讶，倒抽了一口凉气，“二哥，你的腿，喝了药王谷的药都没有好吗？”
　　药王谷的药有多么神奇，有皇帝亲自以身试药。
　　不说别的，最近，皇帝的气色都要好多了，每天晚上睡觉也很安稳，精气神提升了不少，连日接见大臣也不见疲惫。特别是，如今宫里有了新后，虽老夫少妻，皇帝也没有感觉到有多吃力，这才是最令皇帝满意的。
　　赵钦安只当没有听见，转动轮椅过来，到了皇帝跟前，他身体朝前一扑，便跪倒在地上，两个膝盖磕在地砖上，噗通一声，让旁边的人骨头都跟着疼，皇帝顿时心疼不已，要亲自扶他起来，赵钦安执意磕头，“儿臣不孝，一个月零十三天不曾到父皇跟前尽孝，儿臣罪大恶极！”
　　皇帝被感动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谢锋说得没有错，他这么多儿子里面，若说最孝顺的，也只有老二，最不孝的就是老大。其他的几个，因是庶出，小的时候皇帝不曾多用心，自然对他们就没有太多的信心了。
　　皇帝待赵钦安磕完头，就忙扶着他起来，亲手将他放到了轮椅上，动情地道，“以后，在父皇跟前，不必行如此大礼了。”
　　“皇上，晋王纯孝，一日不在父母跟前尽孝，都如犯下大罪，若是皇上免了晋王请安，岂不是要他的命？”谢锋笑道。
　　皇帝略一琢磨，再看到赵钦安泪流满面，不由得心头大恸，目光落在赵钦安的腿上，不就是腿有点瘸吗？这孩子，逢此大变，性情不改，这不正是明君的基本素养吗？
　　想起另外一个儿子，皇帝心头又是一痛，若是那儿子但凡能够与他稍微亲近一点，又何至于此？
　　秦王不孝，竟是逼得他立一个腿瘸的儿子当太子。皇帝不由得怨怒，这就是他的元后拼命为他生下的好儿子。
　　三皇子和四皇子对视一眼，他赵家是欠了谢家的吗？现在的江山到底是姓赵，还是姓谢？二人均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和自己一样的不甘。
　　“父皇，听说北境那边出现了桑田沧海之景，一夜之间，无数湖泊，像星星一样撒满了整个北境之地。”四皇子边说，边看赵钦安的脸色，见他一脸震惊，果然，这消息如今未被京城人所知，晋王都被蒙在鼓里。
　　实在是，在此之前，北境除了胜仗，便不会有第二个消息被传回京城。以至于，大家习惯性思维，并未对北境那块地，投入过多的精力。
　　如今，北境成为了秦王的封地，更是没什么好关注的。即便，大戎人打过来，还有秦王这个战神在前头挡一挡，粮草都要从朝廷运过去，若是秦王有异心，单粮草截断一事，便可以辖制秦王。
　　对于朝廷而言，秦王便是一只被朝廷拽在手里风筝。
　　但是，北境居然出现了无数湖泊。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北境无法耕种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水源。一旦有了水源的北境，在太苍山的南面，元狩山的北面，云兽山的东面，偌大一块盆地，若是种出粮草，会是怎样一块宝地？
　　别人尚且还好，这消息于赵钦安而言，不亚于惊天霹雳。他是多久没有出府了，居然连这么大的事都不知道。
　　皇帝也很稀奇，问道，“一夜之间，无数湖泊？天底下，居然还有这等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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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周琴凤在德仁殿的门外等了很久,才有静妃身边的姑姑出来请她进去。
　　周琴凤如今也学会了很多世俗之事，塞给这姑姑一个荷包，低声问道,“母妃的心情可还好？”
　　“娘娘一心向佛,心情一向都还好。”
　　一心向佛是不可能的,周琴凤知道,这不过是小谢氏做出的姿态罢了。都到了这时候了,小谢氏除了博取皇上的一点怜惜,果真也是没有任何办法了。
　　周琴凤进去的时候,小谢氏正在佛前念经，她一手捻动着一串佛珠，一手敲着木鱼,嘴里念念有词。周琴凤没想到会是这样,她不得不在一旁等着。小谢氏跪着，周琴凤作为儿媳,是万万不应该站着的。
　　姑姑拿来了蒲团，周琴凤不得不陪着跪下去。
　　她不耐烦跪，只觉得所有的福气在踏出周家大门的那一刻起,都离她远去了。在周家的时候，她是千珍万贵的姑娘，出嫁后，成了别人家里的媳妇，不得丈夫喜爱,受婆婆的磋磨，周琴凤的心里有一团火，在熊熊燃烧。
　　“哎呦！”周琴凤捂着肚子叫唤了一声，小谢氏深吸一口气,转过头来，柔声问道，“怎么了？还不快扶王妃起来，没眼力劲儿的东西，怎么能让王妃跟着我一块儿跪？”
　　周琴凤听得出这番话里头的指桑骂槐，不过是说她比小谢氏自己还要尊贵，连跪一跪都不能了。
　　只是，小谢氏太小看她了，她若是没点依仗，会做出这种事儿来吗？当即，周琴凤捂着肚子，含着眼泪，“母妃，并非儿媳耐不得，实在是，母妃的宝贝孙儿太过淘气，也吃不得苦，不肯让儿媳跪。”
　　小谢氏愣了一会儿，她一时没有听懂周琴凤话里的意思，什么宝贝孙儿？虽说小谢氏自己有儿子，儿子也娶了亲，但这四个字是从未在小谢氏的脑子里出现过的。
　　到底是当惯了皇后的人，小谢氏格外沉得住气，笑道，“在说些什么呢？”
　　周琴凤把小谢氏的这份客气，当做是了一份惊喜，她想，赵钦安造了这孩子，但又不想要这孩子，这孩子只是他用来谋划的一个工具，好歹，小谢氏还是不一样的，毕竟是女人，对儿子的子嗣是要多少看顾一些的，便道，“昨日，祝太医为儿媳诊脉，诊出了喜脉。”
　　小谢氏当即就呆愣住了，就好似被人生生抽走了魂魄，她盯着周琴凤像是不认识一般，良久，脸上才挤出了几分笑意来，“喜脉？这真是太好了，宫里多久都没有传来喜讯了，这果然是天大的好事。皇上知道吗？”
　　这一瞬间，小谢氏脑子里转过了无数念头，听说皇上依然龙精虎猛，而她那方进宫的侄女儿，初承雨露，竟有几分不适，这也因此令皇帝格外骄傲，若是长此以往，新后还年轻，怀孕有子是迟早的事。
　　无论如何，谢雨欣生下的孩子，也无法等到长大成人，与她已然成年的儿子一争高低了。
　　小谢氏还不怕谢家放弃她的儿子，脑子抽风地去辅佐谢雨欣还不知在哪儿的龙子。而若是此时，她的儿子都有了儿子，这龙孙比谢雨欣将来生的龙子还要大的话，筹码无疑又更添一成了。
　　小谢氏哈哈大笑起来，瞧着有几分疯魔。周琴凤看着她，从呆愣到狂喜，其中没有一份情绪是惊喜，一颗心不由得再次沉了又沉。她从不曾得小谢氏的喜欢，哪怕以前周笛雨是个傻子，小谢氏依然要看重周笛雨多一些，而如今，她怀了赵钦安的孩子，小谢氏对她也依然不多一份亲近。
　　时间久了，周琴凤的确是有些跪不住，腰酸肚子发胀，她便一只手撑在地上，身体倾斜着，让出肚子来，以免动了胎气。
　　赵钦安应是算准了日子的，一次，就让她中了。即便如此，这孩子如今也是她手上的筹码。
　　“我得让皇上知道，我儿有后了！”小谢氏朝门口走去，被门口的太监给拦住了，周琴凤听到小谢氏与人理论的声音，“这天大的喜事，本宫无论如何都要亲自告诉皇上。你们若是不让本宫去找皇上，就让皇上来见本宫。”
　　皇帝那边，还在为北境无端出现无数湖泊的事情，叫来了六部的尚书，讨论怎么会有如此怪异的事情发生，钦天监的监正奉命在掐着手指头算着天命，门口便传来了争执之声，皇帝龙威大怒，猛地拍案问道，“怎么回事？”
　　谢锋领禁军统领，何尔庆进来，畏畏缩缩地朝谢锋看了一眼，实话实说道，“是静妃娘娘，说有喜事要亲口告诉皇上。”
　　“这年月，能有什么喜事？”皇帝不高兴地道。
　　静妃到底是姓谢，谢家也的确正如小谢氏想的那般，送谢雨欣进宫只是为了固宠，不叫别的女人趁虚而入，引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并无更换扶持人选的意思。
　　既然不准备换赵钦安，谢锋自然不能完全弃小谢氏不顾，便道，“皇上，既是静妃有喜事告诉皇上，不若皇上且听一听，若真是喜事，也让臣等沾一沾喜庆。”
　　皇帝起身去了偏殿，小谢氏在里头等着，看到皇帝进来，忙扑了过来，二话不说，抱着皇帝一阵痛哭。
　　“陛下，臣妾有一个多月不曾见过陛下了，陛下好狠的心，将臣妾贬至那荒凉的偏殿，不闻不问，弃多年夫妻于不顾。陛下狠得下心不理臣妾，臣妾去做不到不想陛下。”
　　小谢氏在宫中多年，恩宠不衰，除了会见缝插针地利用皇帝对大谢氏的白月光感情之外，自然还有她自己过硬的本事和非凡的手腕。
　　大抵，这天底下，没有男人不享受一个女人对他的景仰与爱慕。皇帝从来都知道小谢氏对自己的那份执着，他也非常享受小谢氏对他的这份感情。
　　无论他如何对待小谢氏，小谢氏对他的爱都是不变的。
　　皇帝的心一下子就软了，但，后位只有一个，他不能也不敢再把小谢氏放在后位之上，他对小谢氏的感情还没有到那敢与天抗争的一步。
　　“妾身不求皇上如从前一般宠妾身，更不敢奢求后位，妾身对皇上的爱重，只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爱，妾身感念皇上的深情厚谊，依然愿意给妾身妃位，妾身感激皇上都来不及，又如何会对皇上不满，更不会陷皇上于两难之中。”
　　小谢氏这张嘴，大约是投胎的时候被打磨过了的，三言两语，就将皇帝感动得快要痛哭流涕了，二人拥抱在一起，就好似情深似海又久别重逢的落难夫妻，真情实意流露，双方都忘了，他们怎么会在这偏殿相会，要说些什么了？
　　直到，皇后的宫里派人来问皇帝，今晚是否要过去用晚膳。
　　“陛下，您去吧！”小谢氏轻轻地推了皇帝一把，但那眼神跟带着钩子一样，钩得皇帝都不知今宵是何夕？
　　谢雨欣对皇帝自然是没有那么多深情厚谊的，她年少时候的爱慕对象是英明神武，如战神临世的赵钦宸，一身反骨，活得随心肆意，十五岁以前的赵钦宸何等意气风发，是所有姑娘们的春闺梦里人，偏偏，这人对谁都一副冷冰冰，拽得要上天的模样，高冷得好似稀世珍宝，对姑娘们来说，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值得珍惜，想要拥有。
　　皇帝都到了要做她爷爷的年纪了，又是曾经喊过姑父的人，谢雨欣对这喷着老年气息的男人，实在是没法喜欢起来。
　　她派人来问，不过是想，若是不来，她也懒得准备。
　　皇帝毕竟是皇帝，谢雨欣偶尔会使些小性儿，伴君如伴虎的道理，她还是知道的。
　　可这些，于小谢氏而言，分明就是在扬威。
　　特别是皇帝顺势准备离开，丝毫没有半点留恋的时候，小谢氏的心里所有的恨意都在发酵。她追了两步，可怜兮兮地道，“陛下，妾身有一事忘了说了，陛下和妾身要做祖父母了！”
　　她放低了姿态，原本是想说，晋王有后的话，但不想看到皇帝这么喜滋滋地去见娇妻，便换了个说法，提醒皇上咱们都老了！
　　可这话，于小谢氏，又没有半点不妥之处，可不是要做祖父母了吗？
　　皇帝皱了皱眉头，他懂小谢氏的意思，这双流露着哀怨的媚眼，笔墨难描，令他的心里格外怜惜，正如小谢氏所说，他们的确都老了，在小谢氏的身上，他实在是找不出那种活力来，但无论如何，小谢氏于皇帝而言，都是仅次于大谢氏的。
　　“朕答应你，这皇位，将来会是安儿的。他有了后，这是好事。”皇帝握着小谢氏的手，紧了紧，像是在坚定彼此的决心，也有对小谢氏的愧疚，“朕做这些都是为了你，你这性子，将来如何甘愿屈居人下？朕不允你出宫，也是不愿看到你不得不对皇后行礼，她是后来者，又是你的晚辈，朕如何忍心委屈了你？”
　　“皇上，妾身都知道，妾身谢过皇上！”小谢氏猛地抽回手，扭过身，先皇上一步，跑出了偏殿，朝自己的偏远的德仁殿跑去。
　　皇帝答应了会将皇位传给她的儿子，但小谢氏知道，皇帝一天不下旨，这事，一天就没个定数，就算皇帝封了赵钦安为太子，赵钦安一天不坐上龙椅，这事也会有变数。
　　谢雨欣盘起了凤髻，一支凤钗，颤巍巍地晃荡在她的鬓边，裙摆上绣着龙凤呈祥的纹样，彰显着她的尊贵无双。
　　她低头看着跪在地上年老体弱的嬷嬷，不敢置信地再次问了一句，“你说你是侍奉过元后的？”
　　“回皇后娘娘的话，奴婢的确曾经侍奉过元后。”
　　“那你且跟我说说，元后是如何死的？”谢雨欣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老嬷嬷。她本是戏谑的一句话，谁知，却看到那嬷嬷神色大变，顿时，谢雨欣心中生出了疑虑来。
　　去前殿问皇帝来不来吃饭的小内侍跟在皇帝的身后屁颠屁颠地来了。皇帝走在前头，他也不好越过皇帝先行赶过来报个信，就看到皇帝直接进了宫，边阻止那些看到他的内侍宫人们行礼通报，一路闯关到了内殿，恰好听到了谢雨欣的这句话。
　　皇帝抬起的脚便僵硬住了。
　　谢雨欣和老嬷嬷也感觉到了，扭头看过来，老嬷嬷面如纸色，谢雨欣却心无所惧，起身迎了上来，笑道，“皇上怎么这会儿来了？不是说在前殿议事的吗？”
　　皇帝这才想起，他将一干重臣皇子都扔在了前殿，自己倒是先跑了，无奈地摇摇头，吩咐何尔庆，“叫他们都散了吧！”急不可耐地拉住了谢雨欣的手，“方才在说什么呢？”
　　“没说什么。今日看到以前大姑姑用过的老人，才闲聊说两句。”她一面说，一面不动声色地偷觑皇帝，果然看到他留心这老嬷嬷，便对老嬷嬷道，“你且下去，改日我再找你说话。”
　　“是，谢过皇后娘娘！”
　　用膳的时候，谢雨欣一面给皇帝布菜，一面状似不经意地道，“臣妾今日从蒹葭宫门前经过，见落叶枯木，曾经的皇后中宫竟荒凉至此，不忍心，便进去瞧了一眼，才知道原先服侍大姑姑的人竟然都不在了，只在角门处看到这位装哑的老婆婆，便将她接过来说话，好歹是曾经服侍过大姑姑的人呢。”
　　谢雨欣也不怕皇帝嫌弃她多话，自顾自地道，“臣妾小时候，就听家里的老人们说，大姑姑才貌双绝，追求大姑姑的男子，可以绕着京城的城墙排十圈，若不是陛下捷足先登，还不知会便宜哪个京城的贵公子？可恨大姑姑命薄，天不假年。还有人说，大姑姑是因为嫁给了皇上，命格镇不住这富贵，才早早儿没了的。”
　　元后是因为生下大皇子，才没了的。
　　但话到了皇帝的嘴边，他咽下了。心情有些沉郁，皇帝叫何尔庆拿二两酒来。
　　喝过了酒之后，皇帝有些把持不住情绪，“当真有人说，你大姑姑是因为嫁给了朕，命格镇不住富贵，这才没了的？”
　　“是啊！”谢雨欣歪着头，朝皇帝调皮一笑，“我知道有人说，大姑姑是因为生大表哥才会没了的。可是，天底下，哪有真的愿意克死娘亲的孩子呢？这于那孩子有什么好？就算大姑姑和大表哥只能留一个，我想，大姑姑也一定愿意大表哥活下来。”
　　皇帝破天荒地没有留下来过夜，他用过膳后就离开了。谢雨欣让小内侍跟了上去，不多时，小内侍回来禀报，皇帝去了蒹葭宫。
　　蒹葭宫曾经是中宫，紧挨着皇帝的养居殿，位于其东面，从养居殿过去，不到一刻钟的功夫。原是一处偏宫，皇帝大兴土木，将其修缮得尽善尽美，作为皇后的中宫，大谢氏是第一任也是唯一一任主人。
　　正如谢雨欣所言，曾经最为华美，富丽堂皇的宫殿，如今如同那深秋的树叶，凋敝凄凉，落满尘埃，随时都会被世人遗忘。
　　一晃，已经二十年了！
　　从什么时候起，皇帝再也不曾来过了？这里面曾经服侍的人都到哪里去了？
　　谢雨欣歪在榻上，蜡烛燃尽，随她进宫的春熙又续了一根，为她换了一杯茶，轻声问道，“那老嬷嬷说，当年元后娘娘是喝了一碗药后才没了的，那药是静妃娘娘亲手敬上的。今日，姑娘故意趁着皇上来的时候问老嬷嬷的话，可是有什么用意？”
　　“没什么用意，能有什么用意？”谢雨欣合上了书本，赫然是一本兵书，她珍重地放进了暗格里，掩住唇，打了个呵欠，“不过是话赶话说到那里了，我也没想到，皇上竟然还这么长情，巴巴地去看那处宫殿。”
　　那宫殿，如何会荒芜如此的？里面的人都到哪里去了？
　　说破天，这些问题，都轮不到她一个新上任的皇后来回答。该站出来给皇帝答案的人，应当是她那好姑姑静妃。
　　进宫之后，她就明白，她不是什么谢家尊贵的嫡女，只不过是谢家用来谋划权势地位的一枚棋子。既然谢家不让她好过，那大家就都不要好好过了。只是，这些话，她只能埋在心底，这世上，连爹娘都不能信，她还能信任谁？能够说给谁听呢？
　　在所有人没有死之前，她还不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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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自古帝王多猜疑。
　　昭武帝前脚给小谢氏许了愿,后脚，看到荒芜凄凉的蒹葭宫，门楣上,他曾经亲手题写的宫名都被人给摘了,昭武帝的心头便生出了疑虑来。
　　宫中空无一人,正如新后所说,唯一的一个看角门的装哑的婆婆被她提走之后,偌大的一座宫殿,便如同没了后人祭奠续香火的孤坟,叫人再难相信，这样一处地方竟然就在皇城之中。
　　次日，昭武帝自己召见了昨日一起议事的人,这一次,他特意将赵钦安喊了过来，但也不搭理,问四皇子，“北境出现无数湖泊，外头的百姓们是怎么说的？”
　　四皇子素知他父皇一向只偏爱二哥和灵安,正是如此，他才偏要实话实说，道，“因是大哥和大嫂去了北境后，北境就一夜之间变了模样,北境的百姓奉大哥大嫂为神，都说他们是上天派来拯救北境的。”
　　四皇子没有说的是，父皇将北境封给了大哥，那里不仅仅是边陲,气候苦寒，不宜生存。而对于一个藩王来说，百姓们无钱粮纳赋税，这样一块封地，要来有什么用？
　　大哥为了大虞，在外征战数年，军功足以任大哥在天下任何一处富庶之乡挑选一块封地。他们真是做梦都没有想到，父皇竟然会将北境封给大哥。
　　可见，上天也有公平的时候。
　　只不过，不平归不平，同是皇子，如果皇位不能落在他的身上，将来在这大虞，怕是也不会有他的立足之地。
　　就算二哥愿意留下他们的狗命，静妃那个贱人还有谢家这些虎视眈眈的人也都不会给他留一线生机。
　　如果大哥能够当上皇帝就好了，但，大哥一向没有这种志愿。
　　皇帝挑眉朝赵钦安看了一眼，话却是对户部说的，“之前，朕许给索伦骑兵的粮草，往北面运出去了吗？”
　　户部尚书盛春大吃一惊，皇上这话是什么意思？他们是应该运出去还是不应该呢？他连忙跪奏道，“臣已经将该拨的粮草都拨出来了，也已经移交给了兵部。”
　　至于兵部运送出去没有，就不关他的事了。
　　兵部尚书齐格将皇帝的眉眼官司看在眼里，虽不知皇帝心头到底是怎么打算的，但眼下，皇帝对晋王似有不满，他忙道，“昨日已经运送出去了，如今想来，应是出了城。”
　　赵钦安猛地扭头看向齐格，不仅如此，谢锋的目光也如利刃一般，好似齐格做了什么谋逆之事。
　　三皇子和四皇子再次对视一眼，彼此再次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忌惮，谢锋这是想把持朝政，将皇权架空？
　　“谢大人，是齐大人哪里做得有何不妥吗？”四皇子问道。
　　原先，四皇子等人是要喊谢锋一声舅舅的，只如今，到底该喊舅舅，还是该喊外祖父？貌似都不妥，皇子们也没人愿意再与谢家表示亲近，是以，一声“谢大人”真是再妙不过的了。
　　谢锋心头一惊，三皇子和四皇子从未被他看在眼里过。从头到尾，这么多皇子里头，也只有大皇子和二皇子能够入得了他的眼。
　　二皇子是他要辅佐的对象，而大皇子，于谢家而言，就是一头放虎归山的猛虎。本该在幼崽的时候就一杀了事，不知不觉间，等到意识到危险存在的时候，已经晚了。
　　北境本该是赵钦宸的放逐之地，如今，连上天都站在了他一边。谢锋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而三皇子和四皇子如今也闯入了他的眼中，令他意识到，好似很多事都已经改变了，不受控制。
　　“四殿下如今对朝政也渐渐熟悉，这是好事。只是朝政复杂，政务繁多，一时半刻，五殿下怕是很难上手，须慢慢观摩，多看少说。”谢锋一副教诲的模样，令赵钦宁越发厌恶。
　　赵钦安也感受到了皇帝的疏离，不像以前对他那般宽厚亲近。而且，昨天，父皇应当知道他的王妃有孕，却没有任何赏赐，这不得不令他多想。眼下，纵然他对户部和兵部的反戈怒火中烧，也只能隐忍不发。
　　粮草被运了出去，萧彧转动着手中两枚圆溜溜的金球，不由得感叹，有钱能使鬼推磨，这金子当真是好使。
　　左叔进来了，带来了口信，“公子，三皇子和四皇子已是按照您的吩咐在皇上跟前，把该说的话也都说了。宫里传出消息，昨日夜里，皇上去荒芜已久的蒹葭宫坐了半个时辰，那般冷，听说皇上是坐在门口的破台阶上的，一身龙袍都脏兮兮的。”
　　“左叔，你话太多了！”萧彧转动轮椅，回到了书桌前，提笔写信。
　　周笛雨收到信，已是十日后，这还是快马加鞭了的结果。得知京城的一切都按照既定的计划在进行，周笛雨的心稍安，但还是觉得，这般通信的速度，简直是叫人难以忍受。
　　得想个什么法子才好，信鸽固然是最好的，但去哪里找养鸽人？
　　赵钦宸进屋的时候，就看到周笛雨手里拿着一纸信笺在发呆，他走了过去，接过信，一目十行地扫了一眼，看到最下面的落款，不由得眉头一皱。
　　阿笛居然和她表兄在通信，看信中内容，两人密谋不少。莫非，阿笛喜欢的是这种不良于行的小白脸？
　　赵钦宸不由得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身材，他常年练武征伐，乃行伍之人，委实是把身体锻炼得勇猛了一点，照理说，男子里头，他属于那种格外阳刚的，正常的小娘子，不应该喜欢他这种吗？
　　但他这个王妃，又确实和常人不一样，决不能以寻常人的心性来度量。
　　赵钦宸有些愁，却也不能直白地问，“你是不是喜欢你表兄”，万一阿笛说“是”，那时候，他岂不是把自己逼到了绝境之中？
　　赵钦宸决定先装傻，他拎着信笺问道，“朝中之事，其实不必太过多虑。只要大戎一天不灭国，我一天不谋反，皇上一天也拿我没有办法，我们就一天都是安全的。”
　　周笛雨明白他的意思，她抬头望向赵钦宸冷峻的眉眼，问道，“王爷，当初皇上将北境这块鸟不拉屎的地方封给你的时候，你就没有想过，何以立业？你要知道，北境的百姓是没有能力上缴赋税的，不但如此，每年朝廷还要由南往北地运送赈灾物资来救济。”
　　但是，一旦成了赵钦宸的封地，朝廷就可以坐视不理。那个时候，秦王准备拿什么来填北境这个无底洞？
　　这个问题，秦王不是没有想过，他甚至殚精竭虑也想不出更好的法子来。他并非不喜玩弄权势，而是不愿意和皇帝还有他那些好皇弟们一般见识，将大虞大好的河山葬送在一个个阴谋诡计之中，拿百姓当棋子，来下一盘看似高贵无比，实则是人命如草芥，无比卑劣的棋。
　　从前，赵钦宸不屑于这么做，如今有了周笛雨，他觉得，偏安一隅，守在这边疆，身为皇子，受了百姓的供养，便用血肉之躯还他们一个安宁，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活法。
　　但是，北境作为他的封地，还没等他想出好法子来，北境遍地开花，出现无数湖泊，一下子为他解决了一个大难题，以至于，他都忘了，他曾经不得不面临的困境了。
　　“阿笛，我知道户部不会那么轻易就将粮草送过来，我原也等着，若是户部果真拖延，我也有法子对付。我只是没想到，你动作会这么快。”赵钦宸挨着周笛雨坐下来，捏着她的肩膀，微微用力，他们之间如今没有任何进展，周笛雨对他没有依赖，凡事都很独立，她只是把他当做并肩作战的战友，而不是丈夫。
　　“我知道王爷并没有问鼎之心，一心只是守护这片疆土。但是，我们可以不问朝政，却不能被朝政左右。”周笛雨将信放到火盆上烧尽，转过身来，“北境如今有了钱，百姓们很快就能吃饱饭了。母亲购买粮草回来之后，我会让人每一寸支一口大锅，赈灾至地里有收成为之。等到入秋，我们的日子就会好过很多。朝堂想拿粮草来牵制我们，就会成为痴心妄想。”
　　“然后呢？”赵钦宸问道。
　　他看着眼里如盛着一道璀璨星河的王妃，冷峻的眉眼也柔和下来，眼中含着笑，“阿笛是有问鼎之心的，是吗？”
　　周笛雨笑着摇头，“现在还没有完全决定下来，皇帝一向都有三宫六院，王爷若是将来当了皇帝，会不会也有这个心思？”
　　赵钦宸的心猛地跳了一下，阿笛这么问的原因是什么？他盯着她的眼睛，那般明亮，如琉璃珠子一般，里面倒映着一个小小的赵钦宸，满眼都是他的模样，他情不自禁地抬起手，抚上了周笛雨的脸颊，“不会，阿笛跟着我吃过很多苦，我这一生都不想阿笛吃任何苦。”
　　即便如此，他依然令皇上封阿笛为侯，他这般做的目的，就是想阿笛能够一直一直地守在他的身边，并肩作战，永不分离。他也是有私心的，他要让阿笛明白，这天底下，唯一有资格爱她的人，就是他，唯一既能够当丈夫，又能够当战友的人，只会是他。
　　周笛雨自认，跟着赵钦宸并没有吃过很多苦。就算苦，这点苦，对于从末世来的她来说，都算不得什么。况且，赵钦宸为她争取到了兵权。这一点至关重要，要知道，就算大虞诸多女子在闺阁之中，不爱红装爱武装，也并不代表她们就有机会上战场，出阁之后，也只有相夫教子的份。
　　赵钦宸从未这般要求过她。虽然，这世间任何要求对她而言，都是虚妄，她不会遵守，可是，有一位志同道合的伙伴，还是一件很令人幸福的事。
　　赵钦宸的目光炙热得让她有点不知所措，他凉薄的唇一点一点地朝她靠近，周笛雨都不敢看他的眼睛，只盯着他的唇瓣，就在她只能看到他的鼻端，而唇瓣被两片柔软覆盖的时候，周笛雨猛地一惊，全身如同触电一般，后知后觉地想到，这就是接吻吗？
　　小白虎猛地跳了过来，不由分说地扑进了赵钦宸的怀里，小脑袋伸出来，硬生生地在两人贴着的脸中间，挤出了一点间隙。
　　赵钦宸的脸顷刻就黑了，特别是看到周笛雨侧身伏在榻上笑得直不起腰，赵钦宸心头那点忐忑不安消散之后，他越发毫不怜惜地拎起“儿子”，咬牙切齿地道，“这是你凑热闹的时候吗？”
　　说完，赵钦宸拎着“儿子”往地上一扔，小老虎在厚厚的地衣上就地打了个滚，一脸茫然地望过来，朝周笛雨“呜呜”地叫，向母亲告父亲的状。
　　周笛雨全身有点僵硬，她居然一点都不反感赵钦宸的亲昵，甚至，赵钦宸贴上来的时候，她还有点期待。
　　单身狗的悲哀啊，没吃过猪肉，看到猪肉就难□□口水。
　　屋子里格外静，周笛雨意识到这个问题后，有点笑不出来了。小老虎跑了过来，抱住周笛雨的腿要往上爬，要娘亲抱。周笛雨不敢动弹，她感觉到了两道目光在锁住她，她也知道，目光的主人在期待什么。
　　只是，她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的状况，她又能给出什么答案？
　　突然之间，一声号角响起，周笛雨的神经一下子紧绷起来的时候，也松了一口气。赵钦宸已是弹跳起来，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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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敌袭！”
　　一道拖长了的声音,一声接一声地从所有人的耳边心头滚过。
　　周笛雨一把抱起了小白虎，正准备出去，迎面差点和花笺撞上。
　　花笺激动无比,眼睛里都冒着星星,“王妃,奴婢服侍您穿盔甲吧！”
　　小姑娘在京城之中,哪里体验过战争？这些日子以来,一直被老百姓们一碗接一碗的迷魂汤灌着,以为自家王妃真的是天神下凡,能够撒豆成兵，她急于想看那些神奇的手段，看来犯的大戎气势汹汹地来,夹着尾巴逃。
　　周笛雨愣了一下,“你也很想跟着我上战场？”
　　“不，没有！”花笺摆着手,忙后退，见王妃眼中的戏谑，她方才松了口气,“奴婢是想看王妃退敌。”
　　周笛雨一身戎装，来到了赵钦宸的帅帐之中。他麾下的将士已经都到齐了，坐在赵钦宸左手第一位的是韩元付，忙起身，恭敬地道,“侯爷，请这边！”
　　周笛雨抱着白虎，身后跟着四大小将，待她落座,四人在她身后排成一堵墙，气势一下子比赵钦宸都还要强。
　　“要不，你们还是坐吧！”沈仓命人又搬了五把椅子来了，“我们这，也不分个位置高低，大家都是兄弟，以后索伦骑兵和我们长谷守军也是要并肩作战的。”
　　“是啊，是啊，王爷和王妃不分彼此，我们也不能生分了！来，这边坐！”韩元付率先落座，拍了拍身边的椅子，让马敏等人过来与他一起坐。
　　“不分彼此”四个字取悦了赵钦宸，他自周笛雨进来，目光就不曾离开过她，此时，更是颇有深意，似乎在询问什么。
　　周笛雨有点不敢看赵钦宸，就刚才那个被打断的吻，她担心自己会一不小心就盯着赵钦宸的唇看，清咳了一声，“你们过去坐吧，别站在我后面跟门神一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上来踢馆子的。那个，王爷，敌袭就在眼前，我索伦骑兵上下，听候差遣！”
　　赵钦宸也知道轻重，决定这件事暂且先放到一边去，他朝韩元付示意，“说说情况！”
　　“这次领兵前来的是大戎王子耶律纯，半个月前，他绕道西狄，回到了大戎，走的是侧面谢楚芳守的那道防线，等我们的人赶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在草原上撒腿了，因失去了先机，我们不得不返回。”
　　“说重点！”
　　过去的事，且是自己这边的人愚蠢，赵钦宸没有耳朵听。
　　他已是披上了一身战袍，黑底红面的披风，稍微遮挡了一点铠甲的冷锐，乌黑的发，衬得肌肤被覆上了一层冷白，黑黢黢的眸子泛着金属般冰冷的光泽，整个人如同一柄出鞘的宝剑，锐不可挡。
　　周笛雨稍稍斜眼，便能看到他的侧脸，如前世看到过的大师雕刻出来的塑像，每一寸线条都恰好好处，完美无双。
　　赵钦宸感受着周笛雨屡屡落在他脸上的目光，敌袭将他与她之间的那点旖旎打断的怒火，也被浇灭了那么一点点。
　　“耶律纯这一次纠集了十万大军，全线朝我境内压进，一共分正面和侧面两翼三路，正面由耶律纯亲自率领，两翼由大戎的左右贤王指挥，听说他们仅带了十天的粮草，有速战速决的意思。依末将分析，恐怕他们这一次来，是因为北境出现湖泊一事。有了水，很快就会有粮草，将来长谷关大军不愁补给，这恐怕是他们最后一次机会了。”
　　若北境单单只是赵钦宸的封地，大戎也不会如此着急。赵钦宸素来不得皇帝的喜爱，哪怕军功赫赫，也不曾得到皇帝有实质利益的封赏。赵钦宸领北境守军，朝中必然会千方百计牵制，赵钦宸处处受制，内外不和，对大戎来说，简直是百利而无一害。
　　北境贫瘠，但过了北境就好了。北境这块地，对大戎的铁骑来说，也就是有钱人家的一个前院，越过前院多容易，更何况后院有钱粮女人，多得是资源，谁也不会嫌弃前院这条路太遥远。
　　周笛雨摸着小白虎，这是她和儿子第一次上战场，周笛雨有些激动。她好久不曾动手了，张怀景给她寻来的那些药，也该炼好服下了。
　　“整装，出发！”赵钦宸站起身来，快速地下命令，“前锋由韩元付领，正面迎战耶律纯，马敏随战；周数领左翼，明德海随后，列风领右翼，卫忠羽襄助，半个时辰后，长谷关北门，本王点兵！”
　　“末将领命！”
　　明德海等四人不满，凭什么他们一个个的都是附庸品？正要出声反对，周笛雨一个凌厉的眼神扫过来，四人顿时就哑口了，不情不愿地说了一声“是”，结果慢了半拍，声音显得特别突兀。
　　众将均看向他们，马敏一张死人脸，谁看过来都是一块棺材板，明德海依旧用脸色表达着自己的不满，凭什么不让他们在前边冲锋陷阵，要把他们安排在后方？卫忠羽听命，既然侯爷让他们服从，他便遵从；唯独正常一点的是霍离，他这个根本没有被分派任务的，反而因自己这群人的表现而显得羞愧。
　　“霍离！”
　　“末将在！”
　　“你保护王妃！”赵钦宸说完，就率先出去了。
　　赵钦宸的人跟他配合惯了，很快也随后而出。周笛雨站在原地，摸着小白虎的头，四人围了过来，明德海最先表达不满，“侯爷，凭什么？王爷这是瞧不起我们。”
　　卫忠羽拉他都不听，自顾自地把话说完。
　　“王爷为什么要瞧得起你们？”周笛雨的目光缓缓地扫过四人，“即便你们能力盖世，可是谁见过了？战场之上，想要人瞧得起你们，就拿出自己的真本事来！”
　　明德海羞愧地低下了头，半晌，才用蚊蚋般的声音道，“是！”
　　“你们要知道，若论单打独斗，面对敌人，实力稍有不及，就是命陨；两军对战，身为主将，实力稍有不及，就是兵溃国亡。你们若想长谷关的守军对你们刮目相看，这一战，就好好打。而一个军人，首要的任务就是服从！”
　　周笛雨声音铿锵，语气坚决，每一缕气息之中，带着坚定的意志，和不由分说的威严，四人羞愧之余也热血沸腾。而他们并不知道，此时此刻，赵钦宸和他的一干将领正站在账外，并未离开，将周笛雨的话听了个分明。
　　赵钦宸的唇角，缓缓地溢出了一缕笑意，如同一朵迎着朝阳慢慢绽放开的碗莲，带着不易察觉的羞涩和肆意的明媚，在韩元付等人的心口狠狠地扎了一刀，有个志同道合的伴侣，就很了不起吗？
　　周笛雨出门的时候，赵钦宸等人已经走远了。
　　马敏、明德海和卫忠羽各自去点兵准备。霍离要保护周笛雨，那就寸步不离地保护，他跟在周笛雨的身后，问道，“王妃，王爷的意思，不准备让王妃上战场吗？”
　　周笛雨转过身来，看着霍离，“这么想上战场？”
　　霍离摸了摸鼻子，认真地点了点头，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自然是满腹心肠地想要建功立业。听到“敌袭”的号角，他激动得不行，想象着自己手中的刀剑染上大戎人的血，为那些死在大戎烧杀虐夺中的大虞百姓复仇，霍离只差做梦把自己化身为杀神，一招就能将大戎人全部灭掉了。
　　若非能力有限，周笛雨猜霍离肯定很想将大戎灭族。
　　数千年来，草原民族和农耕民族之间结下了海深的世仇。
　　“嗯，好，一会儿带你上战场见识一番！”周笛雨猜想，自己的四小将大约也只有剿匪的经历，一定不曾真正上过战场，他们如同一柄刚刚铸成的宝剑，开了锋，还不曾饮过血。
　　不过，没关系，周笛雨最喜欢这种一张白纸般清白的人，将来如何，就全凭她来描摹了。
　　周笛雨在帐篷里鼓捣良久，足足耽误了一个时辰的功夫。而长谷关北门，赵钦宸已经领兵离开了。霍离急得直转，跟个陀螺一样，偏偏，他又不能离开王妃。
　　大戎人一向诡谲，哪怕这些年，长谷关守将将这条防线守得铁桶一般滴水不漏，也依然有不少化作商人混进来的奸细，大戎人得到消息甚至比朝廷得到这边的消息还要快，还要精准。
　　周笛雨最近一直很忙，再加上有两味药材，是要在这北边的沙漠里才能拿到的。周笛雨拿到得有点晚了，以至于，到了这时候，药剂才炼制出来。
　　周笛雨一口将药剂饮下，一股磅礴的力量瞬间充斥在她的经脉之中，经脉鼓胀，破损，重新在药剂的作用下修复，曾经的细小溪流如今变成了通天大河般宽广，充满着韧性。
　　周笛雨的实力，一下子就从B+达到了S级，只不过，比起前世的3S还是要低得多。
　　她鬓边的小柳树也跟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先嫩绿纤细的枝叶，变得粗壮多了，气势也不一样，其中蕴藏着的那股勃勃的生机，似乎能够让人永生。
　　“娘亲，娘亲，好棒哦，我变得强大了，我要帮娘亲打坏人！”小柳树在周笛雨的鬓边转着圈儿跳着舞。
　　“好！”
　　周笛雨抽出了两柄短刃看了一眼，眼中充满了浓烈的战意，她掀开帘子走出来，朝霍离一扬下巴，“走吧，我们找王爷去！”
　　突然之间，周围的气势一凛，几个面生的人围拢了过来，其中为首的一人似曾相识，“周三姑娘，久违了！”
　　霍离侧身便挡在了周笛雨的前面，盯着这人，不敢置信，“耶律纯，居然是你，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我当然知道！”耶律纯的目光似乎能够洞穿霍离，而落在周笛雨的身上，“十万大军，并非如你们所说是因为北境湖泊的事。周三姑娘，本王对你势在必得，十万大军是本王用来迎娶你的。”
　　“迎娶我？”周笛雨笑了一下，从霍离的身后走出来，并拍了拍他的肩，示意他不必紧张，“耶律王子，你有什么资格迎娶本侯？凭容貌？凭家世还是凭实力？”
　　霍离“噗嗤”笑出声来了，他着实是没有想到，自家王妃那么严肃冷硬的一个人，居然如此毒舌。
　　耶律纯好歹也是大戎的王子，就算大戎是个游牧民族，没有中原富庶，也不至于说，一国之王子，连周笛雨一个大虞的普通贵族都配不上吧？
　　耶律纯气得笑了，不过，他越是和周笛雨打交道，就越是对她充满了好奇，这个女子，就好似一个宝藏，越是往里挖掘，给人的惊喜就越多。
　　“以周三姑娘来看，本王哪一点比不上周三姑娘？”
　　“本侯也不是那等以貌取人之人，不过，选丈夫就不不能将就了，毕竟天天要看着脸过日子的，本侯的要求不高，只要六皇子的容貌及得上我家王爷的十分之一，本侯还可以考虑考虑。”
　　“你！”
　　这就很羞辱人了，耶律纯朝前跨出一步，周笛雨的短刃便抵住了他的胸口，“而实力，耶律王子，你若是能够从本侯的手里逃脱，本侯也还可以考虑考虑！”
　　耶律纯手腕翻转，就要去扣周笛雨的手腕，准备趁势将她往自己的怀里一拉，如此一来，周笛雨便不得不落入他的掌控之中。周笛雨唇角含笑，手掌松开，短刃滑落，就在短刃从耶律纯的身前滑过之时，周笛雨膝盖上顶，那短刃即时便改变了方向，周笛雨的另一只手握住了短刃，刀刃已是刺向耶律纯的腹部。
　　这一连的动作，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哪怕霍离就站在她的身侧，也并未将动作看得分明。而耶律纯，不愧是征战沙场之人，他只是本能地感觉到了危险，身体朝后闪开，即便如此，腹部也出现一阵刺痛，他用手一捂，手上已是温热粘稠的液体。
　　“所有，想占本侯便宜的人，都没有活在世上。”周笛雨翻手收了匕首，朝后一步，回视耶律纯充满杀意的眼神，冷笑一声。
　　她前世今生都生得美貌，即便在末世那样一个只为了生存的世道，也依然有人想到做点什么，并非为了繁衍，而是及时行乐，周笛雨极为厌烦那种看她如看猎物般的眼神。
　　而她，对这种人下手也极狠。
　　“我们走！”
　　“拿下！”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耶律纯没想到这个女人如此杀伐果断，这还是女人吗？他极快地拔出了剑，好在方才他躲避及时，伤口并不深，而这一刀，也迫使他对周笛雨不得不全力以赴。
　　七千人中，霍离只领了一千老弱病残。一千老弱病残全部都被派往石河村那边挖矿去了。
　　此时，围上来的，是周笛雨的亲兵，只有二三十人。耶律纯一看这阵仗，顿时就笑了，“王妃，就凭这几个人，想留下我们，怕是不易！”
　　他“嘘”了一声，几匹烈马就冲了过来，这些人天生就是生长在马背上的，几乎是在马匹现身的瞬间，大戎的人便贴上了马背。
　　周笛雨冷笑一声，“十人，列阵！”
　　尽管只有二三十人，周笛雨还没准备全部派上用场。
　　耶律纯感到了深深的羞辱。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84章 
　　十人即分布在四个角落,分开的同时，他们的手中便牵出了一根银丝，这些银丝将耶律纯等人包围。
　　耶律纯不知道周笛雨在捣什么鬼？故弄玄虚些什么？但是,这些银丝比头发丝还要细，隐隐只在阳光下反射出光线才能叫人看见,任何的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无从遁形,耶律纯笑着朝周笛雨靠近,伸手去提周笛雨，“王妃，跟本王走吧！”
　　周笛雨朝后倒退，耶律纯靠近之时，她的脚踩在马腹上,一个横空翻，身体便落在了银丝外面。
　　“六皇子，还是等你抓住了本侯再说！”
　　耶律纯的马是看不见这些银丝的，只感觉到了危险，马儿一声嘶鸣,双腿提起，原本可以避开,但列阵的人却不允许，“嗬”地喊了一声,包围圈收拢的同时,那银丝便勒在了马匹的腿上,马儿一声哀鸣，前腿跪地，从小生长在马上,如履平地的耶律纯等人，居然从马儿身上摔了下来。
　　“拿下！”周笛雨再次道。
　　包围圈再次收拢，有人想越过银丝逃走，耶律纯忙举手按住了众人，“别动”，他看到列阵的十人手上戴着银光闪闪的手套，而伴随他三年的宝驹前腿居然被割断，已经成了一匹废马。
　　耶律纯不由得想起赵钦宸那杆可以轻易切断宝剑的枪，也不由得想起，周笛雨手上可以切断鞭子的短刃，这银丝令耶律纯分外忌惮，只要他们稍微挣扎，银丝一定可以轻而易举地将他们有人切成两段。
　　耶律纯等人被捆了个结实，被扔在点将台的下面。耶律纯靠着点将台，他手下的人嚷嚷着要水喝。
　　一个甲士很是慷慨地端了一碗水来，塞给他们，“喝，喝，随便喝！”
　　北境无端出现了湖泊，耶律纯看这些人的确不一样了，以前，北境的将士们虽然也士气腾腾，但神情之中似乎少了什么，今日看他们，他们的脸上分明多了希望。
　　有人的眼睛里，都有光。
　　“呵呵，现在咱们这里，别的没有，水多。”一个老甲士从旁边经过时，斜靠着点将台，和耶律纯等人说道，“再过两个月，你们要是还活着，就可以看到我们这边，到处杨柳依依。咱们这看不到，出了城，听说那边长出了好多嫩柳条呢。”
　　“是的，我前日回了一趟家，到处都生出了柳树，这很是稀奇。湖边上尤其多，我家里这些日子在翻地，爹说这开春了，种些高粱玉米，有水的地方不知道能不能垄出田，将来能够吃上大米，明年就有麦子吃啰。”
　　老甲士砸吧了一下嘴，或许他活了一辈子，记忆中不知道什么叫白面，“以后有盼头了，搞不好，我这把年纪了，还能吃上馒头呢。”
　　“肯定能的！”耶律纯的一个亲卫跟着附和一声，好奇地问道，“你们这儿怎么无端出现了那么多湖泊，是不是闹鬼了？”
　　“闹啥子鬼哦，古人说沧海桑田，桑田沧海，这不都是正常的事吗？这地儿，从封给秦王殿下的那一刻起，就是秦王殿下的了，既是秦王殿下的，上天愿意给秦王殿下一个恩赏，便便宜了我们这些苍生吧！”
　　“秦王殿下守这一块守了五年了，还有以前索伦四卫也守了很多年，说起来，索伦四卫的统领是秦王妃的外家吧？”
　　耶律纯只觉着有点玄幻，他们在一块儿聊天，这算什么？不是仇人吗？
　　大戎十万兵压境，赵钦宸领兵与其正面迎上的时候，看到率兵的人不是耶律纯，他心头便知不好，但这时候，主帅临阵离开，这仗也不用打了，直接投降算了。
　　“耶律绥，怎么是你？”
　　“我弟弟在哪儿，难道这个时候了，王爷还猜不出来吗？”
　　赵钦宸的脸黑得快滴下水来，速战速决的心思一起，正要挥枪上前，一道清丽的女声传来，“你弟弟在哪儿，你不知道，可是本王妃知道！”
　　一匹枣红马，哒哒地奔了过来，一人一马在赵钦宸的军中，如摩西分海般，几乎眨眼之间，便到了耶律绥的军前，一身戎装的女将军勒住了马儿，抬起一双乌黑的眼睛，与耶律绥对视，女子生得娇柔婉转，偏深一双眼睛如同钨铁打铸，黑沉沉气势非凡，压得人几乎抬不起头来。
　　“秦王妃？”耶律绥吐出三个字，好似用尽了他平生的力气，这大约就是六弟口中那个神奇的女人，他便是要拼了性命也想掳来的女人，待看到这女人，耶律绥便觉得他六弟大约是疯了，这样的女子，若非她心甘情愿，便是终其一生都不可能会被人降服。
　　“正是！”周笛雨微微扬了扬下巴，“自古师出有名，敢问大戎大军来犯，为何事？”
　　这不是一句废话吗？
　　耶律绥别有深意地朝秦王看了一眼，“本王在军中，从不与女人说话。敢问大虞的军队主帅是你一介女流吗？”
　　韩元付低下头，在心中默默地为耶律绥点了一支蜡，只觉得耶律绥如此迫不及待地找死，大可不必。
　　“自然不是！”周笛雨被人轻蔑，她也丝毫不生气，“大虞的主帅自然是秦王殿下，我之以冲到这军前与四皇子攀谈，主要是想和四皇子做一笔买卖。”
　　“什么买卖？”轮到耶律绥不安了，但他并不觉得自己那六弟这么快就失手，多半的可能是，这秦王妃不按常理出牌，跑到了军前，他六弟扑了个空。
　　“不知贵国的六皇子殿下，值几何？一千匹战马，值不值？若是不值的话，五百匹也可以。”
　　耶律绥大惊失色，闻言，几乎本能地就朝后退去，“你抓住了我弟弟？”
　　“不错。”周笛雨把玩着手中的短刃，“我一生不喜欢打仗，特别是人类之间的自相残杀，好好活着不好吗？自己没有饭吃，就勤奋一点，努力一点，上天终究不会让你饿死，抢别人的，算什么呢？大戎若是愿意贡献出五百匹战马，我倒也不是不能把耶律纯还给你们，毕竟，留着那几个人，每天还要消耗口粮。”
　　“当然，如果你们执意要打仗，觉得这漫漫长日，不玩点刺激的游戏，日子过不出去，我家王爷也愿意奉陪。”
　　“你要战马做什么？”耶律绥问道。
　　“这话问的，你说我要战马做什么？当然是养啊，我准备弄块草原出来，就靠近西狄那边，与贵国也交界的河西盆地，那地儿不适合种庄稼，就养马挺合适的。给你一刻钟的功夫，你若是不愿意换，将来别后悔！”
　　耶律绥再次朝后退去，他不甘心，冷笑着问赵钦宸，“秦王殿下，什么时候起，长谷关的战事要听从一个女人的分派了？若早知如此，这一次本王也无须亲自领兵……”
　　他话未说完，突然之间，□□的战马一声悲鸣，奋起扬蹄，耶律绥一时无措，竟然在两军对战之时从马上摔了下来，而他胯？下这匹战马，竟然就此倒地。
　　战马的腹部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刺破，血洒了一地，马身倒下来的时候，正好压在了耶律绥的腿上，他一条腿就此骨折，一时的惊骇令他感觉不到疼痛，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看到周笛雨唇角扬起的若有若无的笑意，他的心里顿时就起了一个念头：妖女！
　　他不光这么想，还这么喊出来了，在他的亲卫扶起他的瞬间，他拼命地喊道，“妖女，后退！”
　　当然，后面两个字是冲着他带来的十万铁骑喊的。
　　这种时候，并不宜鏖战，首先，粮草就不济。周笛雨七千人的粮草到现在都没有送来，每日里吃的还是长谷守军牙缝里省出来的。其次，长谷关一向都是驻守，除非大戎挑衅过分了，或是朝廷的手指缝里突然朝这边多漏了一些，赵钦宸一般一年主动出击个三五次，打得对方没有还手之力，约莫能够歇上一两个月了，其余时间，他一般固守。
　　赵钦宸的箭几乎是没有任何征兆，不打招呼地就朝耶律绥射过去，他箭无虚发，对方的亲卫舍身求仁地扑在了耶律绥的身上，企图用血肉之躯为耶律绥挡上一挡，但赵钦宸许是猜到了会有亲卫来这么一着，这一箭有裂石之力，耶律绥那一声“退”字堪堪从嗓子眼里蹦出来，就咯嘣一下，脖子一挺，去见阎王了。
　　周笛雨觉得有些可惜，耶律绥才见了一面的人，她还等着和人做生意呢，命就没了？
　　但，她也知道，“妖女”这两个字，大概是犯了赵钦宸的大忌。再加上，两边又是宿敌，赵钦宸动手也很正常。
　　周笛雨叹了一口气，两边已是不得不交战在一起了。周笛雨正准备迎过去，她的腰身突然一紧，赵钦宸长臂一伸，将她提了过来，放在自己的马背上，他的长/枪，枪风扫过之处，有的兵器都跟着一一折损，因太过锐利，大戎人被逼退，赵钦宸一路狂奔，两人一马很快便来到了对方的帅旗底下，继耶律绥的是其副将，正率领着帅旗，拼命朝后逃跑，身后稀稀拉拉地跟了不少将士。
　　赵钦宸挥起手中的长/枪，劈斩而下，枪风如剑，那副将后背出现了一道深壑般的伤口，血肉翻开，狰狞至极。
　　周笛雨就这样被赵钦宸带着奔袭了三十多里地，战马有些负荷不起，见赵钦宸是铁了心要打这一仗，周笛雨长啸一声，她的枣红色战马随叫随到，周笛雨翻身上了自己的马，她甩着马鞭，急奔向敌阵，赵钦宸见此，勒马跟上，大戎的兵士对他本就深深忌惮，这一次，赵钦宸几乎是不要命地身先士卒，众军几乎是望风而逃。
　　周笛雨的马鞭过之处，地面无不生出土刺来，如此一来，阻挡住了大戎的军士，被随后赶到的大虞将士一一斩落马下。
　　周笛雨的马冲过了大戎的军阵，马鞭在地面划过，一道火光便冲了起来，那火阻挡住了大戎的军阵，一时间，大戎前是烈火，后是大虞的军队。
　　两翼，以周数和列风为首，各自率领一万骑兵很快也逼了过来。明德海和卫忠羽各自只带领了两千骑兵压后，但是，尾随最后的却是携带银丝的步兵。
　　大戎有不少猛将，眼见包围圈形成，朝两翼冲去。长谷关的将士还会拼命阻挡，但索伦骑兵却反而让出了一条道来。
　　“明德海，你们是怎么回事？”周数冲了过来，厉声呵斥的同时，手中的长剑朝大戎的兵士砍了过去。
　　他话音未落，便看到，朝外冲的大戎兵无一例外地从马上跌落下来，而每一匹朝外冲的马，无一例外不是前腿被割断。
　　后面冲上来的大戎将士见此，避之不及的，从马上跌落，明德海等人便会随后而上补上一刀，并未允许任何一名大戎兵士逃脱。
　　外围，索伦骑兵新出现的兵种，步兵的手上牵着一根细不可辨的银丝，这银丝也不知是什么造就，竟是锐利无比，能够凭空就切断一条马腿。
　　“周将军，我索伦骑兵若是让一名大戎军逃了出去，我把头切下来给你饮酒喝。”明德海得意地道。
　　周数已然见识了自家主帅手中的那柄长/枪，削金断玉已经不足以形容其锋利，今日又见这般神器，自知方才失言，虽在战场上，但此时的局势已经让大戎将士噤若寒蝉，也不是不能道个歉，便拱手道，“是在下短了见识，方才不明真情，还请明将军和卫将军别往心里去！”
　　“好说，好说，都是一家人，周将军客气了！”明德海极为大度，心说，不是你一个人短了见识，要不是亲眼见，谁能想到，天底下还有这等神兵呢？
　　连莫大师见了，估摸着也会觉得自己是在做梦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的更新！


第85章 
　　这一战,俘获不少。
　　大戎的人好似也不着急，好整以暇地按照大虞人的指示归拢成一堆。
　　赵钦宸坐在马上，冷冷地看着聚拢在一起的大戎降兵,周围是带着特制手套牵着银线的索伦骑兵。
　　说起来也怪，那火,眼看烧到了大虞的边界来了，居然就自动熄灭了。
　　周笛雨骑在枣红马上,那枣红马被赵钦宸身上一层冷意刺激得有些不安,不停地踢踢踏踏着。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赵钦宸下了命令，将耶律纯也提了过来。
　　耶律纯被五花大绑，原本还算安静的大戎降兵在看到耶律纯的时候，情绪突然就变得焦躁,有人试图冲出去，转眼就被切成了两半，上半身掉落在银线之外，下半身还留在队伍之中，顿时,这般血腥场面震得人生无可恋，队伍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
　　“秦王殿下,你想做什么？”
　　耶律纯震惊的表情让周笛雨有些不解，难道说,这棒槌在领兵前来的时候就没有想过会打败仗？人为刀俎了,身为鱼肉,居然还在这种时候准备讲条件？
　　赵钦宸冷冷地回过身，看了耶律纯一眼，居高临下的俾睨神情,如同一把尖刀直捅向耶律纯的心窝。
　　周笛雨淡漠的眼神也越发刺激得他有些口不择言，“今日若非这些银丝，还有这场无缘无故烧起来的火，你以为仅凭你四万人，就能顶得住我十万铁骑吗？”
　　没想到，打了败仗，还这么多废话！
　　周笛雨有点担心赵钦宸会被刺激得发狂，她朝赵钦宸靠近，方才把手搭在赵钦宸的肩上，就被他一把拉了过去，再次安放在自己的马上，只不过这一次，让她坐在了前面。
　　这样，似乎不太好吧？
　　谁知，周笛雨自己反而想多了，没有人觉得不妥。不论是长谷关守军还是索伦骑兵，在他们的眼里，周笛雨显然不仅仅是一个女人了，她冲锋陷阵的背影已经深深刻印在了众人的脑海中，她的马鞭所过之处烈火焚烧，她本人如同一尊火神，强大的攻击力，已经无法让他们将她与一个温柔的女人关联在一起。
　　赵钦宸理都不理耶律纯，韩元付过来拱手问道，“殿下，这些降兵如何处置？”
　　以往，大虞虽然打过很多胜仗，有大胜也有小胜，但是凭大虞的骑兵，想要俘虏大戎的骑兵，有点痴人说梦。
　　如此多的降兵，还是第一次遇到，若是都扣留下来，说实话，口粮就要费不少，实在是得不偿失。
　　“全部坑杀！”
　　所谓“坑杀”，便是活埋之意。战国时秦之名将白起便曾用这种法子杀了三十万赵兵，后来白起病重，获君王疑心，被赐死。一代名将，武将十哲之一，临死前也觉得自己曾经坑杀过三十万赵兵，确实该死！
　　赵钦宸咬牙切齿地说完，全场一片死寂与骇然。连耶律纯都没有想到，他想到的顶多是拿多少马匹和铁矿石来换，做梦都想不到，赵钦宸居然如此残暴！
　　“你……”耶律纯拼命地挣扎，想要扑上来和赵钦宸拼命。
　　若非他想要图谋周笛雨，也不会铤而走险落到这无情的女人手里，若非这女人，赵钦宸哪里弄来这种银丝？敢在草原上放火的女人，耶律纯还是第一次见到，她也不怕被火反噬。
　　韩元付也觉得全部坑杀有伤阴鸷，但他看出自家主帅是在气头上。五年来，这还是韩元付第一次看到赵钦宸有些失去理智。
　　十六岁的少年都比此时的他要冷静理性得多。
　　韩元付举起手来，正要执行命令，却被周笛雨拦住了，“慢着！”
　　周笛雨转身抱住了赵钦宸的胳膊，她什么都没有说，只静静地看着他。赵钦宸个儿比她高，略低头，便能看到她的脸，近在眼前，他不由得想到了临战之前的那个吻，情不自禁地，抬手就抚上了她的脸，“你想留下他们？嗯？”
　　“他们说你是妖女，你也想留下？”
　　“他们说不说我是妖女都不重要，只要在你的眼里我不是，就够了！”周笛雨突然之间，福至心灵，知道自己须得取悦眼前这男人，他才会放过这么多战俘。
　　前世，她斩杀的是丧尸，手上极少沾人血，不是没有，而是不到迫不得已，她不会残杀同类。末世的人命是多么可贵啊！
　　“还有，我想要马匹，还有那座山脉的开采权。”周笛雨指着不远处的一处小山，她遥遥地感知到了，那座山上，有铁矿石。
　　赵钦宸笑了一下，“阿笛，我也有我想要的东西，你知道是什么？”
　　耶律纯闻言，抬起头来看向赵钦宸，这还是那个在战场上磊落光明，行事坦荡的君子吗？但他也知道，此时此刻，他们所有人的命都被握在周笛雨的手里，他紧张地看着周笛雨，只见周笛雨双手环上了赵钦宸的脖子，不知她低声说了句什么，赵钦宸一张阴云密布的脸顷刻间就云散日出，光芒万丈。
　　赵钦宸双腿一夹马腹，掉头就朝长谷关奔了过去，只留下了一地的俘虏。
　　周笛雨被他揽在怀里，她初听到赵钦宸的话时，有过一时的茫然，她不知道赵钦宸想要的是什么，但他那双眼里，深情流露，毫不掩饰，她的心头如鼓，有什么直击她的心脏。
　　两世为人，她从未爱过什么人，也不知道，爱情到底是什么？
　　如果是这一瞬间的心跳，那这滋味也太叫人沉迷了。如果上天将她从末世带到这里，为的就是邂逅眼前这个男人，她也赚了。
　　她从不曾爱过谁，但不妨碍她学着开始。
　　于是，周笛雨便环住了赵钦宸的脖子，凑到他的耳边低声说道，“相公，你就答应我吧！”
　　一声“相公”，提醒了赵钦宸彼此的身份，也表明了她的立场。她在想，就从现在开始，学着去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为一个人牵肠挂肚吧！
　　赵钦宸看着周笛雨眼中的坦荡，也明白，自己的小王妃对自己恐怕没什么爱意，她这般取悦自己，为的还是不让自己杀戮太重。但没有关系，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如果她不会，他就好好教她便是了。
　　“这，怎么办？到底是坑杀，还是不坑杀？”韩元付有些为难，好在霍离过来了，“韩副帅，以在下之间，这些俘虏，不若我们留下一部分，剩下的一部分就让大戎的人来谈判，王妃想要一万马匹和前边那座山头的开采权，看这些能值多少人，我们商量着办！”
　　韩元付如释重负，一个烫手山芋总算是丢出去了。若是王爷怪罪起来，他也好说话，这是王妃的意思。
　　韩元付便和霍离一起商量派个什么人回去大戎通风报信。既然没想过要留下多少俘虏，且是想用这些俘虏换点好处，自然是要选一个合适的人才能够完成这一使命。
　　二人来到了耶律纯的跟前，霍离蹲下身来，“六皇子，这一仗，贵军逃跑了三万人，王爷带领我等斩杀了贵军三万人，还剩下四万，都在这里了。正如贵国得到的情报那般，我大虞的粮草也很有限，这些日子只好委屈殿下了。不过，我家王妃说了，我们愿意把你们放回去，不过，好处呢，肯定是不会少的，您看，派何人回去跟贵国的王说呢？您自己定！”
　　大戎那边，权势也是错综复杂。现今的老王已经六十多岁了，前两年还聘了个西域小国的公主，生了个小王子，排行老十六。
　　耶律纯是大王后所出，与曾经的王太子同出一母。二王后也不知是发了什么疯，拼下自己一条命，居然状告当时年满十六岁的王太子奸/污自己。老王一怒之下，亲自上阵要砍死王太子，大王后扑上去以身为盾护住自己的儿子，那一剑斩杀在了大王后的身上，连同她肚子里还没来得及出世的公主一起死了。
　　一尸两命。
　　当夜，王太子只身一人消失在了草原上。二王后也没有得好死，时年不到十岁的耶律纯将被下了迷药的二王后扔进了军中，二王后自己发疯，被人用剑柄捅死了。
　　老王自己查起来，那剑都不知道是谁的，而且当日，军中的人都不敢碰二王后，这件事就不了了之，成了无头冤案。但所有人都说，王太子是被冤枉的，久而久之，老王自己也良心发现，突然想起，这二王后实则是他吞并的一个部落的女子，当日，部落的男子全部都被杀死，女子、幼童和财物留了下来，这女子大约也是心生怨恨，拿自己没有办法，才诬陷自己的王太子，最后，结发的王后死了，未出世的公主死了，原本英勇善战的王太子也不知所踪。
　　老王一共十六个王子，但自那日起，再也不曾立过王太子，也不曾下过废太子的旨意。
　　耶律纯是王太子嫡亲的弟弟，他不愿意看到这王太子的位置落到别人的身上，铆足了劲地和几个兄长争。无奈，大王后死后，他上无母兄扶持，后无外祖帮衬，一个人实在是难敌那么多对手。
　　若非如此，耶律纯也不会把主意打到赵钦安的头上去，想要为大戎立个大功，好为自己争点资历。
　　但要说耶律纯一无是处，也并非如此，这么多年，他在大戎也的确树了不少力量。
　　一个名叫李令哥的人被耶律纯选了出来，外加他自己的三个护卫，一共四人，被放了回去。
　　“你说，这小子会不会自己逃了？”霍离拢着袖子，与韩元付并肩立在长谷县城的城楼上，看着渐去渐远的四骑，问道。
　　“应是不会。”韩元付用一块非常干净的白布，擦拭着自己的长剑，那剑身本身就很干净，不惹尘埃，韩元付此举，倒有些像是在抚摸情人一般，专注而又深情，但细看，又有点嫌弃情人的意思。
　　“若耶律纯连这点识人的本事都没有，他也带不来这十万大军了。我听说耶律纯的目的就是王妃呢，就凭这一点，我也信，他还有点本事。”
　　霍离笑了，拍拍韩元付的肩膀，“大哥，以后你就是我大哥了。”
　　两人转过身，朝北境望去，一个个湖泊宛若洒落在这片荒漠之上的星星，此时，夕阳的一点余晖照在上面，映照出一片片亮眼的鳞片来，整个北境的轮廓便如同一条锦鲤一般，带个人的不再是荒芜与凄凉，而是富足与希望。
　　突然，一个车队出现在了二人视野的尽头，车队不小，绵延往前，似乎无穷无尽。
　　“是粮草！”
　　二人顿时朝城楼下跑去，一面招呼人出去接应。
　　吴鹏领着两名年少英俊的少年走在最前面，与韩元付接头之后，问道，“王妃呢？末将有事要禀报王妃。”
　　两名少年雌雄不辨，生得很是俊美，两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到处看，到处打探。韩元付和霍离对视一眼，均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一丝警觉，问道，“这两位是？”
　　“回禀将军，此二人是王妃的表兄。萧公子托末将带到北境来欲助王妃一臂之力。”
　　“不是的。”萧瑞年幼一些，心性活泼，这里又不是京城，没有那么多的繁文缛节压得人喘不过气来，“我和哥哥来，是投奔王妃来的，我们也不知道能不能帮得上王妃什么忙，不过，若是能够留在这里，是最好不过的了。”
　　“请二位随我来！”霍离自告奋勇地担起了这个职责，毕竟，他才真正算是王妃的人。
　　吴鹏被指派往京城，如今回来了，肯定也是有事要禀报王妃的，便也一并跟上。这边，接应粮草的事，就交给了韩元付。
　　周笛雨被赵钦宸带回了家，从马上下来的时候，赵钦宸也没有让她走路，而是一把搂过，一个公主抱，将她抱往后院。
　　花笺等人看到，以为王妃上战场出了什么事，吓得晕了，一路小跑跟上。临进门的时候，被赵钦宸怒斥一声，“出去”，莫名其妙地就停住了脚步，还稀里糊涂地帮二人把门给关上了。
　　周笛雨做好了屁股落床的准备，谁知，赵钦宸却自己先坐了，把她小心地安放在腿上，好似她是一个无比珍贵的宝贝，轻轻一碰就会支离破碎。
　　“阿笛，你刚才说的是真的吗？”赵钦宸盯着周笛雨，不放过她脸上的任何一丝神情，一只胳膊揽过她的肩膀，拇指按在她的锁骨处，感受着那精致的诱惑，“再喊一声我听听！”
　　赵钦宸带着祈求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门口就传来了周长昭的声音，“姑娘，王妃在不在，可否帮忙通禀一声？”
　　周笛雨忙从赵钦宸的腿上一跃而下，她整理了一下衣衫，朝前走两步，又觉得不妥，有种撩骚了人，又翻脸不认的渣。
　　她也总算冷静下来，细想“坑杀”二字。若是今日，她不落入他的局中，他是否真的会坑杀那四万大戎人？包括一名大戎的皇子？
　　无论如何，“坑杀”的残暴之名是他背了，而她既然救了这四万人的命，以后“妖女”之名也是不用背了。
　　虽然，其实，她从未在意过。
　　她顿住脚步转还身，她盯着赵钦宸看了良久，缓缓上前，扶着赵钦宸的肩膀，“王爷，新手上路，往后余生，还请多多指点！”
　　赵钦宸原本暗淡的眸子，此时，焕发出一种奇异的光来，瑰丽多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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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吴鹏四人一起来找周笛雨的时候,周长昭兄弟正在向妹妹汇报他们垦荒种地的进展，“现在地多人少，就是一个人种十亩地,整个北境的地也种不了十分之一多。那么多的地荒着，虽说今年老百姓能够做到自给自足,可是北境之内想要富庶起来，还不知道猴年马月。”
　　周笛雨很明白,在这农业时代,工业基本上等同于无的时代，国库想要丰盈，肯定是要吃人口红利的。
　　末世生存过的周笛雨，对种族没有太多的概念划分，她想了想道,“想要人多，也不是没有法子。我们这次不是抓了一大堆俘虏吗？问问他们，有没有想做我大虞良民的？若是愿意留下来，每人十亩地。”
　　“妹妹！”周长昭吓了一跳，忌惮地看了赵钦宸一眼,小声道，“自古以来,非我族类，其心必诛。那些大戎人做我族的奴隶,都嫌他们站地脏了地方,妹妹怎么能够还给他们赐地呢？”
　　周笛雨便知,自己的认知在这个时代，未免超前了一点。她顿时想到，她还准备将一些大戎人留下来的,话都已经开口了，难道留人下来做奴隶？
　　“也未尝不可。”赵钦宸道，“先留一部分下来帮挖矿，若是表现好，便可在北境上户籍，可留在北境种地。如此，可好？”
　　赵钦宸这话是问周长昭的，问得还很客气，周长昭以前没怎么和赵钦宸打交道，对这人不了解，不懂他为何要问得如此客气，忙站起身回话，“王爷若是有这个打算，我会照着去办。”
　　“耕种之事，既是交给你了，以后便是你全权负责，若有定夺不了的，可问我。”
　　言外之意就是，一些你能做主的事，就不要再问了。
　　事情最后也没有定下来。周长昀坐在一旁从头挺到尾，一句话都没有说。他以前鲜衣怒马，玩世不恭，如今要正儿八经地做事，原本准备随母亲一起去往南边的，但这边的事千头万绪，只好留下来先帮兄长。
　　门外，吴鹏足足等了一盏茶的功夫，周笛雨这边才腾挪出空隙来让他们进去。
　　彼此见面的时候，吴鹏指着两个俊俏的小公子，“这二位是萧公子托付末将带过来的。”说完，将一纸信笺递给了周笛雨。
　　周笛雨先看落款，居然是她外祖母写的，顿时连忙就站起来，将信读完，方才递给了赵钦宸，自己打量萧瑶姐妹二人，竟是打扮成了男子的模样过来，看到她二人的脸，目光相对，她骨子里的血脉竟是冲撞起来，似乎在回应着什么。
　　这大约就是血脉相连的感觉了吧！
　　她们身上，有一半的血液是相同的。
　　“瑶表姐，瑞表姐！”周笛雨忙过去，一手牵了一个，“我走之前，都没有时间去看望外祖母一番，没想到，外祖母竟舍得把两位表姐送到我这里来吃苦，帮衬我一把，这叫我情何以堪？”
　　姐妹二人一路行来，对北境的情况大致有了个了解。她们来的时候，一眼眼的湖泊如同明珠一般撒落在这片荒漠之上，荒漠再也不是凄凉之景，而是充满了勃勃生机。
　　沿路长出了青草，抽出了小柳枝，老百姓们的脸上挂着笑，将家里仅有的农具搬出来，辛勤劳作。虽谈不上繁荣，但人间景象最美也不过如此了。
　　“王妃快别这么说，王妃临行前没有去家里，祖母都知道为什么，也感念王妃的体贴。这一次，祖母和三弟让我和妹妹前来，其实也是来投奔王妃，若能有略尽绵薄之力处还好，若是不能，恐怕是要拖累王妃了。”
　　萧瑞年幼，有些天真，张嘴就道，“这里挺好的啊，我一路走来，特别喜欢这里。”
　　周笛雨便将二人带到次间说话，将这明间留给赵钦宸等人，吴鹏才从京中回来，她料定赵钦宸有些要问的事情。
　　“我这里，可以说百废待兴。不管是吃穿住行肯定都比不上京城。不过，若是瑶表姐和瑞表姐愿意留下来，也并非没有用武之地，三五年之后，瑶表姐和瑞表姐在这里也必定会有一番作为。”
　　长谷县城往年是年年征战，县城之中，商户都不多，一两家卖米的常年都没有生意，一家妓院倒是有客人来往，客栈中一年到头，鲜有开张。本来，店主准备过了今年就关门大吉的，谁知，这北境一夜之间居然就遍地湖泊开花，老板一时也并没有好的去处，就准备再多撑一年。
　　周笛雨既是来了这北境，还带来了一支骑兵，她并没有打算和左邻右舍常年开战，好好挣钱发家不香吗？年年打仗，嫌命活得太长？
　　因此，这一次大戎来犯，周笛雨亲自上场，并提前将银丝拿出来震慑，目的其实也很单纯，那就是最好大戎识相一点，以后不要天天来骚扰，否则，她保不住自己那天脾气不好了，正好撞上了大姨妈，她兴许就想大兴兵一场。
　　“我们来这里，也有这个目的。”萧瑶既然是来了，又和周笛雨一见如故，便掏心窝子地把自己和妹妹的难处都说了，“我们一来二去都大了，自从家里出事，祖母和母亲在孝满后带我们出去赴宴过几次，只是大家见我们好似无人一般，也没人和我姐妹说话。三弟的意思，女人未必一定要在后院里头相夫教子，说王妃就不是这样，将我们送来，也是想让我们过上不一样的人生。”
　　“原该如此！”周笛雨不由得想起了她那谪仙一般的表哥，也不知他的腿如何了？有他在京城周旋，周笛雨还是很安心的，便问道，“不知两位表姐想好了要做什么没有？”
　　“还没有，不过，王妃可否帮我们出一出主意？”
　　周笛雨略一沉吟，“我们的分工其实很简单，哥哥们是负责耕种，王爷自然是负责军中之事，母亲负责商业往来，我的意思，不若两位表姐可在城中开一间铺子，先历练一番，待母亲回来，以后跟着母亲行走，一来方便，二来南来北往地走多了，见识多了，以后两位表姐也会觉得人生也会不一样。”
　　萧瑞心说，王妃自己也没有南来北往地见识，胸襟也不一样呢。可见人啊，天赋也很重要，她和姐姐打小儿在祖母跟前长大，原以为是见识不一样，比寻常闺阁女子都要多，谁知到了王妃这里，完全没法比。
　　想在长谷县城弄上一两间铺子，对周笛雨来说，不过是翻手之事，很快，两个占地最好的铺子就到了手里，后门正好对着萧家的后门。周长昭将后门一打通，安了一道门，白日里萧瑶姐妹便守着铺子，点灯时分，把门一插，就回到了萧家。
　　大虞并没有士农工商一说，商贾也并不见得就比耕农低贱，而读书人也不见得比习武之人要位卑，若评价起来，周笛雨觉得，这个时代遵从的是强者为尊的规则。
　　而女子哪怕武力出众，一旦嫁人后，还甘愿在后院中相夫教子，也不过是沿袭前朝的陋习。
　　萧家和周家表兄姐妹都住在一个院子里，但是，每天忙得彼此不见人影，倒是谁的心里都想不起还有男女大防一事，转眼已经到了春二月。
　　李令哥回去之后，大戎的朝中吵成了一锅粥。
　　耶律绥和耶律纯两个皇子，重兵压阵长谷关，最后居然一战而溃。三万逃兵四万战俘，剩下的全部战死沙场。其中，被火焚了一半，另一半如同菜瓜一半被大虞切了。
　　什么时候起，大虞的实力强悍至此？大戎人可不这么觉得，现如今朝中的其他年长皇子，将责任一股脑儿地推给了耶律纯，横竖耶律绥已经死了，念在兄弟一场的份上，二皇子反而还为耶律绥开脱，若非耶律纯，耶律绥何至于堂堂皇子，葬身异乡？
　　“北境原是一片荒漠之地，因无水源而寸草不生。但这一次，臣不幸被俘而在北境待了一天一夜，喝到了北境湖泊里如甘泉一般的水。听说，一夜之间，随着湖泊一起出现在北境的是绿草和柳芽，等臣回到王庭的时候，又听说那边不到早春已是三春暖阳一般的景象了。”
　　若是周笛雨在，便会明白耶律纯为何会派李令哥回来。李令哥不仅仅与耶律纯有同窗之谊，早年，王太子曾经拜在李令哥的祖父门下，他祖父有一半大虞人的血统，对大虞的经史子集有所涉猎，口才比起那些餤腥食荤的大戎人要伶俐许多。
　　王帐之中，上至老王下至快坐到门口的寻常朝臣，一半被李令哥的话惊呆了，一半也不知道他最终想说什么，谁都没有说话，相反还等得有点急切。
　　“这一次，秦王妃大义，已经发下话来，要将大虞朝廷拨下来适宜北境土壤种植的军粮全部免费下发给耕农，最迟等到初秋，整个北境便没有了饥馁。”
　　没有饥馁？怎么可能呢？大戎的人直觉李令哥这是在明晃晃地忽悠。
　　大戎的左丞相笑道，“小小孩儿，说话之前不经过大脑，北境若是没有饥馁，难道江南才有吗？”
　　李令哥也不着急，而是朝王座之上的老人行了个礼，“秦王妃以北境之地地多人少为由，说服我大戎人留下，说是若能够安安分分地在北境服一年劳役，便有资格留下来领十亩地，并包学会耕种。”
　　身为游牧民族人，其实可以选择的话，大戎人也愿意过上大虞这种村郭而居，男耕女织的稳定生活，便是在心地宽广的汉子，也终有一天会厌倦了逐水草而居的生活。
　　大虞的壮年男子也不多，若是四万人都留下来，他们还能有多少人？而且，这个政策，恐怕不仅仅只针对四万战俘，搞不好，那逃跑的三万逃兵中也有人会选择入大虞，服一年劳役，然后留在大虞过上耕种生活。
　　“这秦王妃到底是什么人？口气倒是不小，若是她敢留我四万人在大虞，她就不怕明天早上，还有没有脑袋看到早晨的太阳吗？”
　　“王上，秦王妃有一头白虎，那白虎认秦王妃为母，听说在元狩山大比的时候，那白虎还为秦王妃招来了青蛇助威，这才帮秦王妃拿到了索伦骑兵的兵权。”李令哥再次重申这件早已经在大天下传开的大事。而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王帐外就有传令兵来报。
　　“进来说！”老王猜不透这时候有什么大事，那传令兵一进来，激动得好似自己被封王封侯了一般，“王上，昨晚太苍山有异动，有人看到火雀往南面去了，追上去的人说，那火雀最后停在了长谷关的城楼上。”
　　祖上传下来说，太苍山有四兽，也有人说看到过，可是看到的人毕竟寥寥无几。谁也不知道山上到底有没有四兽。
　　但这些，都是普通人的疑惑。
　　大戎的王庭中人是不会有这种疑惑的。比邻而居，王族中人就被祖先训诫过，不要企图进入太苍山去寻四兽，也永远不要去太苍山打猎，不要去打搅那些被神灵眷顾过的四兽，一旦惹怒他们，上天会降下灾祸来。
　　听说四兽灵通，是以，白虎认母的事，很多人不信，但大虞和大戎两王族人是信的。
　　眼下，老王也信了，身子往后一倒，那白虎既然认了秦王妃为母，太苍山的四兽都跑去亲近了，大戎人一向视四兽为神灵，如此一来，难保有人就会跟风，愿意留在大虞种田，也不愿回到大戎的草原上养马了。
　　“秦王妃想要什么？”
　　“马匹和一座山。”
　　“绝无可能！”左丞相话方出口，所有人都盯着他，那眼神，不言而喻，看他如同看一个疯子。
　　“王上，大虞和大戎有世仇，乃死敌，若是把马匹给了大虞，岂不是在往仇敌的手中递刀子吗？”
　　“左丞相，大虞和大戎之间的仇怨从何而来？”李令哥问道，“大虞何曾越过边线进犯过我大戎？还是说，左丞相以为，如今有四兽镇守长谷关了，左丞相还在做进关抢劫的美梦？过去的五年，即便我们想入大虞，走的也不是长谷关这条道了。”
　　“如今，长谷关境内，乃秦王的封地，以秦王的性子，怎会允许不请而入他的封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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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小白虎和火雀玩得不亦乐乎,旁边一只乌龟比寻常的乌龟要大上一倍，背上一层乌黑如玄铁般的壳，慢吞吞地挪动两步,要朝白虎靠近。
　　小白虎一爪子挥过去，那乌龟便从城楼上落下来,背朝地，努力地蹬一蹬四条腿,尾巴伸缩,脖子都快扭成了麻花都没法翻过面来。
　　守城门的甲士已经见怪不怪了，见此，过来用刀背轻轻地一撬，帮铁背龟翻了个面，那铁背龟又不紧不慢地朝城楼上爬去,到了天黑，无论如何都会爬上城楼。
　　长谷关如今和以往不同了，以前，朝北关起门来，只许出不许进,但现在，允许进出,不过进来的人要登记，要有特长,若是会种地养马,那就是长谷关要引进的特殊人才,会被礼遇。
　　登记的桌子就在城门下面，长谷关的守将负责此事，可真是难坏了他,好容易找了个会识文断字的来登记，勉强能够应付这差事。
　　头几天，来的人还真不少，也不知这些人是想看四兽在城楼上打架呢？还是纯粹来凑热闹。养马的人倒是不少，可是王妃的要求，除了会养马还要会给牲口瞧病，这就难住了不少人。
　　种地的，不用说那是一个也没有。关外的人都养马，哪有会种地的？
　　一个青年衣衫褴褛，头发耷拉下来，遮住了半边脸，另外露在外面的半边也不怎么干净，只一双漆黑的眸子非常惹眼。春寒料峭，他穿了一双草鞋，背着个破褡裢，扶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朝登记处靠近，问道，“你们收养马的和会种地的，真的吗？”
　　一口大戎腔，登记处的小甲士这些天已经养成了不以貌取人的好习惯，郑重地点头，“我家王妃说了，若是大戎人，须得要服一年的劳役，不过若是手艺娴熟的会择优录取。你们大戎人养马谁不会啊，须养得好，还会给牲口治病，我们才稀罕。”
　　“我会！”青年扶着老人，“可以带家眷吗？”
　　“这问的什么话，谁还是天生地养的不成，当然可以带家眷了。叫什么名字？”
　　“叶余□□年边说生怕人把字写错了，在桌面上画着，小甲士听这名字，的确差点写错了，嘀咕一声，“还以为是大戎皇族姓氏呢。”
　　“不是！”青年的手指头哆嗦了一下，旁边的老人咳嗽起来，一下子就把小甲士的话打断了，小甲士在纸上写了“叶余江”三个字，又左右看看，“怎么是大虞人的名字？”
　　“我义父是大虞人，姓叶，所以才给我取了大虞人的名字。”
　　小甲士盯着那老者看，果然是一副大虞人的面孔，“要是大虞人的话，就不用服劳役，老丈，您赶上这时候，真是好运气呢，请吧！”
　　登记到第五天，说起来也是奇怪，地里撒的豆子全部都破土而出了，玉米也长出了两片嫩叶，原先河边先抽出嫩芽的柳树此时已经有半人高了，迎着春风起舞，嫩绿的颜色带个人无穷希望。
　　北境每天都跟过年一样，所有人的每天睡觉之前都格外期待，很想知道，第二天醒来，地里的庄稼还有小草，河边的柳树又会带给人什么惊喜？
　　周笛雨让人把自己院子门前的空地翻了一遍，并没有种花草，而是撒了一面谷子。小柳树在她的鬓边跳了跳，“娘亲，我会种地，我会种地，我帮娘亲种谷子。”
　　“好啊！”周笛雨顺便输送了一些异能给小柳树，她的实力日渐提升，小白虎因长期与她在一起，五行异能也吸收不少，不到半个月的功夫，个子就窜出了一大截。
　　萧氏正月没有过完，就从长谷关出发，顺利到达江南最少要一个月时间，筹措粮草，再运回来，顺利的话，半年过去了。
　　周笛雨将粗粮全部都下放给了百姓，又组织一些愿意迁居进北境的大戎人开垦出了不少田亩，屯作军田，种了不少稻谷。
　　当然，为了保障这些稻谷能够适应北地的气候环境和土壤，周笛雨也颇费了不少心思，一面运用异能改变稻谷的基因，另一面，小柳树也在夜间的时候，吸收了不少天地精华滋润这些用来做种的稻谷。
　　撒稻谷的时候，也没有多费人力，小柳树自己担了稻谷出去，全部撒在田地里，亲力亲为地看守了三天三夜。
　　韩元付每天都在算粮食的库存还有多少？他之前本来反对周笛雨将军粮当做种粮送给老百姓们耕种，后来，周笛雨弄了个金矿出来，萧氏当即南下，他好歹也算看到了一点希望。原以为，长谷关这边第二拨军粮很快就能下拨下来，到时候，从守军的口中匀出一点给索伦骑兵，一来可以增加两军的感情，二来让索伦骑兵欠自己一个人情，也算是帮王爷的大忙，将来战场上两军联手彼此多一些信任。
　　但是，长谷关守军的粮草到了点儿了，却不见运过来，一打听，朝廷以各种理由推迟，说白了，就是想长谷关守军自行解决。
　　“王爷，元狩山北新开了一条栈道，听说那边驻扎了一支军队，是从羽林军中分出来的一支，一共三大营，陛下赐名叫北大营，武器军备非常精良，您说，朝廷这是什么意思？”
　　沈仓打探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简直是心都凉了。他随王爷在北境一守就是五年，朝廷不但没有给王爷任何嘉赏，结果到了成亲分封的时候，将北境封给王爷，这难道不是在放逐吗？
　　现在可好，一面是大戎，一面是将他们堵在封地的大虞，朝廷是要把他们逼死在这块土地上吗？
　　赵钦宸的手紧紧地抓着双膝，膝裤被他抓出了一片褶皱。一只葇荑覆在了他的手背上，柔软的手心那么温暖，赵钦宸看了一眼，白皙雪嫩，他的心头一动，顺着手背往上，目光落在周笛雨的脸上。
　　“不怕！”周笛雨扭头对韩元付道，“只派人在那边盯着，萧夫人什么时候回来，提前让我知道。粮草还可以支撑多久？”
　　周笛雨的眉眼间卷上了一丝疲惫，虽然她掩藏得很好，但是，赵钦宸还是窥探出了几分，反手握紧了她的手。
　　“还能撑一个月。”韩元付与周笛雨相处久了，就不像以前那样，对她有些抗拒，也明白自家王妃的用意恐怕是想一劳永逸。
　　谁能想到，北境这块地一旦有了水，就如此养人呢？小姑娘们每天喝水都能生得白白嫩嫩，脸上的高原红日渐消散，比那江南水乡的女子还要娇嫩，而地里不管是草还是树，还是庄稼一日顶外头十日地长。
　　实际上，根本撑不了一个月，若是长谷关的守军每天只用一顿饭的话，那就能省出一顿来，足够索伦骑兵吃三顿了，如此一来，原本只可以撑半个月的粮草，就能撑上一个月了。
　　周笛雨其实心里是有数的。大约是前世长期属于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状况，以至于，听说还有粮草，明知不可能够一个月之久，周笛雨依旧没有太担心。
　　二月中，大戎那边总算是派来了谈判的人，韩元付以自家王妃想要在盆地里养羊为由，要了一千匹马，一座山，外加五千头牛羊。
　　大戎人就算怀疑大虞这边没有了粮草，也不会贸然进攻。毕竟，前头折损的将士，大戎一时半刻还弥补不回来。
　　三万降兵，除了那些无家无口的愿意留下来之外，其余的还是不得不回大虞去。而这无家无口的三千多大戎人，本不应该包括耶律纯，谁知，他居然就留了下来，还花重金在萧家的隔壁租赁了一间屋，住了下来。
　　一大早，周笛雨随赵钦宸出门在县城南门口的一家豆腐铺用早膳，这家老板是南方人，十多年前，也不知是犯了事还是怎么回事，跑到了这长谷关来，娶了个寡妇，生了一个名叫铁蛋的儿子，两口子磨豆腐卖。
　　价格原先是不便宜的，毕竟这地方既没有水也没有黄豆，两样东西都要费很大的劲才能弄到。但，总有人会买上一碗，或放点糖，或加点咸的浇头，或南或北的人都能找到自己家乡的味道，生意也还将就。
　　隔壁一家是炸油条的，两家并在一起，铺子都不大，但这生意已是整个长谷县城里头人气最旺的两家了。
　　赵钦宸带周笛雨来吃过之后，周笛雨便三不时会过来，一边喝豆腐脑，吃油条，一边听这县城里的人唠嗑。
　　许是有人问起垦荒种地的事，豆腐铺的老板边舀豆腐脑，边道，“肯定要认几亩地，地又好，水又好，一年之内又不收赋税，将来也是按地缴，王爷和王妃都是好人，赋税也不会重，不说别的，种点黄豆，我们自己磨豆腐卖，总比外头买的好。”
　　“是这个理儿。说起来也是奇怪，前日我们那块儿来了个老头儿，说是以前在南边种过地，经验是有，说我们这里的庄稼神奇，三天两天就能窜老高，搞不好，前日才种下去的黄豆，过些时日就能收了。”
　　老板就是从南边来的，没有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他老早就知道，自家地里才播种的黄豆怕是和以前南边的不同，这会儿见有人把话说出来了，道，“这有什么稀奇的？连四兽都天天在咱们长谷县的城楼上打架呢，你在哪里瞧见过这景象？我还听说，那太苍山里头，四兽住的地方，灵芝有屋顶那么大，一颗人参就跟一个刚落地的娃娃一样，胖得不得了。”
　　“咱北境荒了多少年了，都说风水轮流转，怎么地也该转咱们这一块来了。说起来都是沾了王爷和王妃的光，以后有好日子过啰！”一个老者，最后一口豆腐脑喝完了，拍拍裤腿，起身走了。
　　小柳树天天作妖，催着地里的庄稼猛长。周笛雨一开始还挺担心的，怕这柳树精惹出什么事儿来，此时听众人这么一说，心里也踏实下来了。
　　横竖有四兽背锅，小柳树又从来不曾在人前显过灵，周笛雨索性将这件事抛到脑后去了。
　　金矿挖出来之后，需要将其中的杂质淬炼出来，金子的纯度越高，市面上才会流通得越广。再加上，大戎那边还拨了一座山过来，那山上，当初周笛雨感觉到里头有铁矿。若是挖出了矿，武备上，北境守军也彻底可以不用依赖朝廷了。
　　周笛雨与赵钦宸肩并肩朝城外走去，“等这边庄稼长起来了，应该能够吸引不少人进来。到时人口就会越来越多，北境这里就热闹起来了。”
　　“这些都是阿笛的功劳。”赵钦宸实话实说。
　　“所以，王爷准备怎么谢我呢？”
　　“北境是阿笛的，本王也是阿笛的。”
　　周笛雨听这话，心里美滋滋的，但面儿上还是不领情，“不要脸，许这样的空头支票。”
　　空头支票是什么，赵钦宸不知道，他想说，他想更加不要脸，但他有点担心，自己逼得太紧了，阿笛会生怯意，如此一来，便适得其反。
　　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一手牵着周笛雨的手，另一只手揽着她的腰身，能够离她这么近，赵钦宸已经很能满足当下了。
　　和一个月前，他们刚回来北境时的景象完全不同，那时候是满目的荒凉与风沙，黄土如裸露在世人眼中的北境的脊梁，没有血肉，只有一层薄薄的皮，无法从里头长出庄稼来。而此时，迎风摇曳的是一片嫩绿，一个个湖泊如珍珠一般点缀在嫩绿之中，好似姑娘的的裙摆，铺陈在二人的面前，赵钦宸的心顿时就被这夹杂着草绿芬芳的香味鼓胀得满满的。
　　“我带你去看我们的试验田，嗯，就是皇庄，我让小柳树打点的，听霍离说，帮我找到了一个以前种过庄稼的老把式，把地里打理得很好，他几次让我过去看，我都没时间。”
　　县城的东面，是一马平川的平原，中间的地陷进去了好几块，一连九个湖泊，成串儿地平布在平原之上。两边被垄出了一两亩地的田地，曾经的一马平川，如今变得阡陌交通，田地里长满了约有半人高的稻谷，每一株稻谷，如同一棵小树，书上结满了绿色的并不饱满的谷子，说是谷子，每一粒都有一颗黄豆那么大，若非亲眼所见，周笛雨实难相信，稻谷居然变异到了这种程度。
　　叶余江和他的义父被安置在了皇庄里做事。盆地里的草暂时还长得不够茂盛，只留了几匹种马在那边溜达，一个从军中选出来的老人伺候着。叶余江随义父便留在了皇庄这边，眼看着地里的庄稼一天三变样，长着长着，就长得成了这副模样，他义父就有些不知所措，毕竟，全天下的种地人，也不曾种过这种庄稼，都是稻谷的杆和叶，但哪里会有这么高，结出来的果实，一颗颗圆溜溜的，根本不像是稻谷，也不是黄豆。
　　老人正带着义子在地里拔草，生着细刺一样的草蔓贴着土地爬了一层，连这草也不知道是什么草了？
　　周笛雨二人过去的时候，老人正抱着一捆草扔在田埂上，铺开了，看样子是准备晒干的。
　　“老人家，这草晒干了还有别的用处？”周笛雨问道。
　　“有，渥肥或是晒干了用来烧饭引火都行。以前，这地儿的草供牛嚼马吃都不够，哪里还有用来烧火的？”
　　老人见赵钦宸盯着地里的谷子看，笑着问道，“公子想是一直在北地，没瞧见过庄稼？说起来，好多没有出过北境的人都没见过。不过，这种庄稼，我也没见。”
　　“您也没见过？”赵钦宸也很新奇。
　　“没见过也没什么。”老人指着这庄稼道，“这估摸着是新奇的品种呢，如何新奇，暂时我也不好说。不过，前些时，我不小心拉挂了一根稻穗，谁知，过了两天，又长出了一串新的出来了。”
　　这等事，是周笛雨也不曾想到过的，二人忙随了老人去看，果然，一棵稻谷上，生了约有一二十束稻穗，其中一束一看就是新长出来的，颗粒比其他的要小一些，颜色也浅绿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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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二人还去老人临时搭建的屋子里坐了一会儿,黄土岭子上挖出来的一眼窑洞，屋里土坯砌成的一个炕，连张凳子都没有。
　　叶余江进来给二人倒了一碗水,低着头进来，低着头出去,周笛雨只偶然间与他的侧眼对视了一下。周笛雨看出来，这人有一双明澈见底的眼,但清明的背后,又有一种令人看不透的东西。
　　这名叫叶余江的青年明显是不愿面对人的，匆匆一瞥，正好对上周笛雨打量他的目光，他忙缩回了眼，低着头快步走了出去。
　　“叶余江？”周笛雨咀嚼着这三个字,哂笑一声，并未在意。
　　赵钦宸倒是没有留意，他一直被地里长的庄稼震惊不已。原说不同的土生出不同的苗也就罢了，毕竟自古就有南橘北枳的典故，可是,稻谷生得跟果树一样，稻粒被摘下来后,还能够继续生长，这就不是土壤的问题了。
　　不过,赵钦宸并没有问,他看得出来,连周笛雨都被弄得有点糊涂了。
　　四头小兽在城楼打完了架，小白虎远远地见娘亲回来了，它从城楼上一跃而下,朝周笛雨的怀里冲了过去。
　　虎身还没有触碰到周笛雨的身体，一只细白好看的手便一把捏住了它颈间的毛发，小白虎挣扎着叫唤两声，最后只好偃旗息鼓，扭转身子，勉为其难地朝爹爹的肩头趴去。
　　铁背龟从城楼上翻着个儿朝下翻滚，落到地面的时候，再次四脚朝天，周笛雨走过去，好心地用脚一勾，帮它翻过面来。
　　青蛇在空中飞出了一条线，落地之前，缠在了火雀的脚上，让它拉扯自己一把，免得直接落到地面，摔个大狗趴，有点损自己的威严。
　　院子里的稻谷，如今还不得见真颜，种得稍微晚了一些，小柳树为了赶季节，用一团灵雾一直养着，谁也看不清里头长成啥样了。
　　赵钦宸刚刚落座，周吉就快步走了进来，“王爷，韩副帅来了，有要事求见！”
　　赵钦宸才把小白虎放在榻上，小白虎就朝周笛雨爬了过去。周吉稀罕得不得了，笑着巴结道，“小少爷越长越威猛了。”
　　周笛雨听这一声“小少爷”的称呼，不由得好笑，对赵钦宸道，“王爷，你是不是应该给你这儿子取个名字了？”
　　“哎呦，虎少爷这还需要什么名字？这天底下还有第二个虎少爷吗？咱们府上，大家伙儿谁不稀罕有虎少爷这个主子？”
　　周吉正巴结虎少爷得劲儿，韩元付已经由花笺领着到了院子里了。一只火雀在前头领路，青蛇盘在铁背龟的身上，慢悠悠地爬着，堪堪追上韩元付。
　　韩元付吓得朝旁腾挪了一步，眼睁睁地看着这三头异兽攀上了台阶，在廊檐下停了下来，蹲着不动了。
　　细看之下，韩元付才看清楚，这三头兽居然在吸那些院子里笼着的那一片灵雾。
　　他早就听说，灵雾里头，是王妃种的庄稼。连四兽都稀罕的灵雾，若是滋养出了庄稼，会是什么样的庄稼呢？
　　“进来！”
　　最近无事，又有娇妻要陪伴，赵钦宸没怎么去大营。韩元付和沈仓只好朝这边跑得稍微多了些。
　　韩元付回过神来，连忙进去，小白虎正安安分分地趴在赵钦宸的身边，他坐在榻上，一条腿曲起，手里一本书才放到桌上，问道，“又有什么事？”
　　语气里透着些不耐烦，但也并没有真的不想听。韩元付心想，王爷如今是真的变了很多，整个人有烟火气了，从前的王爷，除了“冷”还是“冷”，像个行走人间的阎罗，一具没有感情的打仗工具，永远不知道疲累，也没有喜怒哀乐。
　　韩元付有种老怀欣慰之感，“王爷，但凡靠近山地的田地，现在都有野兽下来糟蹋，灵武县，阜新县，泰来县……一共有七八个县都有急报传上来，有的地方，人和野兽起了冲突，还有受伤的。”
　　赵钦宸在北境这么多年，人和野兽起冲突，还是第一次听说。这里的山高地势险，山里什么吃的喝的没有？北境地界上有什么？喝水都要去山里和野兽抢，现下好了，风水轮流转了。
　　他有点头疼。
　　小白虎听到了，连忙爬到了爹爹身上，咬着他的手腕，呜呜呜地叫。赵钦宸一向听不懂这小家伙说什么，周笛雨在一旁道，“这件事，就交给虎少爷处理吧！”
　　“呜呜呜！”小白虎两条后腿直立，两个前爪捧在一起，叫了两声，便扭身朝地面一跃，出去了。
　　它一离开，三只兽就跟在他的身后离开了。
　　韩元付本来是来搬兵的，地方上的衙役，多是些地痞流氓之辈，手里拿个杀威棒，就好似抱了一柄砍人不需要伏法的神兵利器，但是一到了关键时候，就拉稀。野兽渐多，越来越不好对付，县衙那边通过州府报上来，其目的，自然是要请边疆守军出马，收拾那些畜生。
　　最后也不是多难，小白虎领着它的四兽兄弟们巡视了一圈领土，整个北境，就没有一头野兽敢来捣乱了。
　　事情如此简单地解决了，韩元付便说起了和大戎那边谈判后的最终结果，“牛马羊已经送过来了，一共五千头，其中一千牛，一千马和三千羊。”
　　韩元付和对方谈判的时候，除了那座山头，五千牛马羊，对方答应得非常爽快，他觉得，别说五千，就是说三万，对方也会一口答应下来，但他不知道为何，王妃就是不肯多开口。
　　他到现在都有点意难平。
　　周笛雨看透了韩元付的心思，问道，“韩副帅，你觉得为何这么多年来，大戎时时叩关，从先秦到现在，我们比邻而居，却不能和睦共处，非要杀个你死我活？”
　　韩元付自然是想过这个问题，“大戎每一次犯边都是因为没有饭吃。”
　　“不错，我也发现了。其实道理很简单，如果你的邻居天天吃肉喝酒，而你穷得没有饭吃，你心里也会不平衡。都是上天的子民，有句话叫‘不患寡，而患不均’，就是这个道理。如果三万头牲口，他们不是拿不出来，但是，一旦拿出来，他们今年冬天越发难过，到时候，为了区区几头牲口，我们要赔上不少人命，对我来说，是不划算的。”
　　“可是，大戎人好战，偏偏不会生息。即便我们现在手下留情了，到了冬天，他们过不了日子，依然会找我们麻烦。”
　　“那没关系，那时候就狠狠地打。我们要回来的那座山头上有铁矿，你安排人去采集回来，再找些会打铁的人，就地将铁提炼出来，然后运回来。”
　　“铁矿？”韩元付惊得差点跳起来了，他不敢置信地盯着周笛雨，连礼数都顾不得了，这是什么人啊，用手一点，一座金山出来了，眼睛一瞥，一座铁矿山出现了。
　　韩元付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
　　周吉再次进来，说是元狩山那边的守将给王爷送来了信，来人在西花厅里等着。赵钦宸起身去了。
　　周笛雨手里正好有一副那山头的地图，山头离长谷关的城墙还有十里地的样子，往西面延伸出去，地界全部都在大戎的版图上，周笛雨只要了开采权，并没有要人家的山，要了也没用，为了这十里地，再打仗划不来，况且，要来了也没有用。
　　“你从这里，修一条这样的道往城里来，然后坐成这样的车，这车轻便，回头看用什么样的动力，我再琢磨一下。”
　　周笛雨给韩元付的是铁轨和火车车厢的地图，车厢架在铁轨上，如果要研制出火车来，还要弄出蒸汽机，对周笛雨这个末世打怪出身的人来说并不现实。但是，如果用牛拉，其实也可以。
　　她只想把日子过好一点，暂时还不想改变这个时代的进展。
　　北境的黄金大把大把地朝外流通，再加上萧氏短短时日，从江南运回了成吨的粮草，种种都引起了朝廷的注意。
　　这比周笛雨预计得要晚很多。
　　赵钦宸回来的时候，显得云淡风轻，周笛雨却还是看出了些许端倪，问道，“皇上说了什么？”
　　“没说什么。元狩山的守将曾经是萧老将军麾下的一员前锋，因为是独生子，在老将军手底只做了一年就调回了京城，与我有几分交情。他这番派人来质问，实则是提前给我通风报信。眼看这一季的庄稼要熟了，现下这里的境况已经震惊天下，等所有的庄稼一起熟的时候，朝廷那边势必也会震惊。”
　　“王爷准备怎么做？”周笛雨走上前来，和每一对建立起恋爱关系的男女朋友一样，两人时不时也会浅尝辄止，用各种方式试探对方。周笛雨靠过去，头挨在赵钦宸的肩上，鼻端是他身上涌上来的男子气息，带着点松香味儿，说不上多浓烈，但就是带着一点点的诱惑和性感。
　　赵钦宸明白周笛雨问这句话的意思，他很小的时候，生活很艰难，唯一的梦想就是远离京城，过自己的生活，哪怕是在刀尖上舔血呢，也比躲避那些暗箭要让他轻松一些。
　　他从未想过要登临至尊之位，甚至，他厌倦在宫里的那种生活。
　　但是，如今有了阿笛，对他来说，有阿笛的地方，哪怕是地狱都不算坏。
　　“我啊？”周笛雨笑道，“我大姐姐之前之所以不想嫁给王爷，是因为她做了一个梦，梦里登上皇位的人是晋王。我就在想，这梦，真的就这么灵吗？我倒是想看看，若是我不答应，晋王还能登上皇位吗？”
　　“嗯。”赵钦宸在想，自己的王妃想玩，他就陪她玩吧，他低头在周笛雨的侧脸上吻了一下，“王妃若是抢来了皇位，本王就勉为其难地登极吧！”
　　周笛雨被他逗笑了，往他怀里一窝，两人自然就抱在了一起，大白天里也做不了什么，但接吻是个不错的消遣。
　　花笺一掀门帘子进来，见到之后，连忙捂住眼睛冲了出去。她自己倒是羞得满脸通红。
　　奚嬷嬷从厢房过来，看到花笺，又朝屋里看了一眼，揪着花笺的耳朵将她拎到了了一边，“你是王妃屋里服侍的，别忘了王妃和王爷已经成亲了，可不是以前当姑娘的时候了，以后要还不小心着些，我就跟王妃说，换个人伺候。”
　　“呜呜呜，嬷嬷，我知道了，我以后一定不再犯了。”花笺无地自容，太丢人了，她一直到现在心都在砰砰砰地跳，突然想起，前些日子，她出去配花线的时候，府上一个侍卫突然塞给她一根糖葫芦，当时她都没看清楚那侍卫长什么样儿，这会儿，倒是想知道了。
　　毕竟，她没舍得扔那糖葫芦，吃了个干净。
　　萧瑶姐妹俩暂时没有什么东西好卖。她们听周长昭兄弟说，附近的山上有些野果子树，两人便想起京城那边大街小巷穿着卖的糖葫芦。
　　周笛雨让小老虎陪着姐妹俩进了一趟山，别的没有找到，野山楂倒是找到了不少，采了不少回来，用家里带来的糖融成了糖稀，裹上一层，再把带来的一些日常用品往柜台里头一摆，算是开张了。
　　来的时候，萧家有个厨娘跟了过来，厨娘每天蒸些馒头包子，再熬一个大骨头汤，店里顺带卖些早点。
　　耶律纯住在萧家的隔壁，每天绕大半条街过来，在这间名叫“祥瑞铺子”的店里吃早餐，偶尔姐妹俩忙的时候，他顺便帮忙搭把手。
　　转眼三月将近，整个北境便弥漫在一片交杂的清香之中。
　　张怀景怀揣着他千辛万苦提炼出来的青霉素，骑着一匹驴，后面跟着一辆破马车，越过了元狩山的山岭，进了北境。
　　“吁！”张怀景勒住了驴子，他扭头朝后张望，元狩山还是元狩山，山顶上的那根冲天大矗还在，他也没有走错方向，只是眼前的景象已经不是他几年前来过时的样子了。
　　放眼望去，是一片金黄色，让人有种春秋倒置之感。
　　地里也不是以前的地广人稀，马儿在原野上奔跑一天，难得见到一条人影。不知道突然之间从哪里跑出来的人，一人提着个篮子，头上裹着片破头巾，顶着春阳，仰着头在人高的树上摘着什么？
　　远近的湖泊，如一面面镜子，倒映着蓝天上的白云，鱼儿在棉絮般的云朵间穿梭，便是江南最富庶的地方，也不及这里的四分之一。
　　张怀景震惊极了，同样感到震惊的还有坐在车里的老人。
　　这老人也不是别人，他铸的兵器千金难求，武人们没有不知道他名号的，便是莫大师，莫偕。
　　赶车的童子将老人从车里搀扶出来，与张怀景一起走到田间，累累的果实托在手心里，便是走南闯北见识非凡的两个老人也看不出这长得极向豆子，可是颗颗足有核桃般大的东西是什么？
　　“老丈，敢问这是何物？”张怀景不怕讨嫌地摘了一枚豆子，用两根指头捏着，问地里忙碌的老人。
　　那老人直起身，脸上堆起龙爪菊般的笑，“这是黄豆啊！两位老丈怕是不认识，这是咱们北境特有的黄豆，磨出来的豆腐可好吃了，两位若是不嫌弃，可到寒舍歇息片刻，家里早起磨的豆腐喝一碗再走。”
　　一面是好奇，一面是的确渴了，张怀景和莫偕对视一眼，跟着老丈去了他家。
　　还是在山岭子上挖出来的一个窑洞，里面堆得满满当当的全部都是地里的庄稼，南瓜一般大的红薯，葡萄般大颗粒的玉米棒子，还有方才收回来的豆子，堆得人都下不了脚了。
　　老人亲手舀了三碗豆腐脑出来，张怀景还没接过来，就闻到了扑鼻的香，香得人直流口水。
　　他实在是不明白，同样是豆子，怎么这里的就格外与众不同一些？
　　豆腐脑喝到嘴里，滑嫩得如同丝绸，含进嘴里就直往喉咙管滑下去，没有半点豆腥味。
　　农家哪里有糖霜这种奢侈物，可是豆香里头有股自然的清甜，甜到人心里却又不腻，下肚就有饱腹感，让张怀景等人有种入了仙境，吃的是灵芝甘露般的感觉。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89章 
　　这里可不是仙境吗？
　　北境留给世人的,永远是荒凉、贫瘠和漫天的风沙。
　　一路向北，张怀景和莫偕看到的却是水质甘甜的湖泊，亮绿的庄稼,金黄色的果实和在地里忙碌的农人。正是春天里，应当风沙勤奋的季节,可是，从东面吹过来的风,掺杂了各种植物的花香,甜得令人沉醉。
　　连着两天，张怀景和莫偕都留宿在农人的家里，这是他们特意而为。看得出来，北境如今的粮食还是收了第一季。总体来说，老百姓们还很穷。
　　就凭他们住的地方就可以看出来,多数人都住窑洞，也有住房子的，但房子都很破旧，用石头垒起来，屋顶上无片瓦,但家里都收拾得很干净，堆的最多的还是从地里收上来的粮食。
　　“你们的种子是从哪里来的？怎么会突然出现了这么多湖泊？庄稼和外头的怎么都不一样？”
　　张怀景和莫偕有很多问题,但是农人们都答不上来。
　　“种子啊？上头发下来的。湖泊是地里长出来的，这里有四兽镇守,王爷的人说,北境世世代代穷,也该轮到我们翻身了。”末了，这些人无一例外地补充一句，“都是托王爷和王妃的福啊！”
　　张怀景和莫偕的步程不知不觉地慢了下来,他们特意绕了远路，准备看看，这里是不是所有的府县都一样。
　　从东横到西，但凡是有人的地方，都有庄稼，但北境的人口依然还是太少了，大部分的土地长了草，所有的湖泊边缘都长着柳树，远远看去，垂柳依依，景致绝妙。
　　北境，和以前是不一样了。
　　“若是人烟再富盛一些，真不知道，这北境会是什么样子的！”莫偕感慨道，只觉得这次，跟着张仲景来，便是不得从王爷那里打听到王爷那柄长？枪到底是谁打造出来的，也不虚此行了。
　　“先生，这里的人割豆子，怎么跟摘果子一样啊？”车外，赶车的童子好奇地问道，他小小年纪，约莫十一二岁，但赶车的手艺却是不错。
　　张怀景也才注意到，实在是，自从进了北境，这一路行来，长见识的太多了，以至于，张怀景这会儿，才发现，这里的农人收割豆子居然不是把豆秸秆割下来，收回去，铺到地上，用连杆打下来，而是跟摘果子一样，从豆秸秆上一个豆荚一个豆荚地摘下来，有些熟透了的就落在地上。
　　因这豆子一个个大得出奇，捡起来倒也便利。
　　豆秸秆约有人高。
　　张怀景便住了驴子，下去问一个正端着簸箕摘豆荚的姑娘，“难道说，这豆荚还会从这豆秸秆上长出来不成？”
　　“怎么不能啊，这位老汉，您怕是从境外来的吧？我们这里的庄稼，得了四兽的庇护，和外头不一样，种在地里，可以收好几茬呢，您瞧这一株，前些日子摘了个遍，这不，又长新的出来了。”
　　这就太令人惊讶了。
　　“这才春季啊！”张怀景掩饰不住惊讶。
　　“是啊，这豆子也才种下去一个多月，我们都收了不少了。”那姑娘满眼里都是喜滋滋的，这地里生的，可都是粮食啊！
　　暂时，这里的农人，还并没有把地里的庄稼和钱挂钩，对他们来说，银钱是什么？能吃吗？苦久了的人，最大的满足便是能够吃一碗饱饭。
　　后面的路程，莫偕和张怀景都没有商量，便加快了脚程，他们想到长谷县看看。
　　从古至今，皇子封王，分府而居，身为父亲的皇帝，无论如何都会赐一座府邸。秦王在京城的确是有一座府邸，但如今被封到了长谷县，照理说，工部应当在这里给秦王盖一座府邸。
　　但工部至今没有动静，皇帝也不说，好似这件事不存在一般。
　　是以，等张怀景和莫偕一起到达了小小的长谷县城，打听到秦王的居所，看着这小小的一处院子，顿时眼珠子都惊得快要掉下来了。
　　“皇帝老儿欺人太甚，如此欺负我师尊，哼，还想我帮他弄出药王谷的那药，简直是痴心妄想！”
　　莫偕从车上下来，比起张怀景，莫偕要体面一些，虽然也是风尘满面，但头发打理得还算顺，一身短衫也还齐整，他背着手抬头看了一眼小院上的匾额，眯着眼，抚了把颌下的胡须。
　　“秦王劳苦功高，得陛下如此薄待，简直是天理不公，但天下人是公平的。”
　　两个老人再次评头论足，胡言乱语。门口的侍卫听不下去了，忙过来，问道，“请问两位老丈，在此有何贵干？”
　　张怀景一向以拜在周笛雨门下为荣，现看到自家师尊的侍卫相问，忙得意地道，“这位小哥，我乃张怀景，前来孝敬师尊，还请通禀一番。”
　　可惜，周笛雨没有跟府中任何人说起，她还有位垂垂老矣的徒弟。是以，这二十出头的侍卫上下打量张怀景，这老者已经黄土埋到脖子了，他的师尊怎么说也要比他大上几岁，那得多老？
　　侍卫想了想，府中没有这么老的人，虽有一位长辈，但王爷的丈母娘去了南面，现在还没有回城。
　　“老丈，这里是秦王府，您怕是找错了地方吧？”
　　“没有！我师尊就是秦王妃。”
　　若非这人有名有姓，这侍卫都想将他撵走了。王妃怎么会收这么邋遢的人为徒弟呢？
　　但如果这人就是传说中的张圣手呢？
　　侍卫只好进去通禀。
　　屋里，赵钦宸和周笛雨正在与耶律纯谈判。
　　北境的变化，耶律纯已经看在眼里了，当初播种的时候，耶律纯是看清楚了，那种子就是普通的庄稼种子，但转眼，长出来了不一样的收获。
　　萧家的小店里，如今用了北境出产的豆子磨豆腐脑，比起外头进来的，味道不知道要好多少。
　　如果说哪里不一样，那就是水。和以前的北境相比，这里不一样的地方就是水。
　　大约是湖泊多了，慢慢地，这北境之地竟然也有了自己的小气候，三天两头下一场雨，白日里的气温也不如以前那般干热，空气中带了些湿润，农作物生长得越发快了。
　　“向我们购买粮食？”周笛雨问道，“老百姓手上又不是没有粮，要买，你找他们买去。不过，话说在前头，北境的交易只认银子和虞钱，你们不要拿大戎那边的钱币来忽悠这边老百姓。”
　　虞钱是大虞发行的钱币，外圆内方，铜和铅混杂制成的，上面有“昭武通宝”四个字。一两银子一百钱。
　　耶律纯来前，已经准备了一箩筐的话，还想到了好几个条件，实在不行，他愿意自己留在这里做人质，只要北境愿意放开市场和大戎通商。
　　他万万没有想到，周笛雨如此好说话，有些不敢置信，看向赵钦宸，“王爷的意思？”
　　“王妃的意思便是本王的意思，怎么，耶律王子觉得本王该拒绝才是？”
　　“不是！”耶律纯摸了摸鼻子，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但他还是有太多疑惑了，问道，“只是我不明白，为何王爷和王妃愿意与大戎通市？”
　　“买卖是天下人的买卖，我们为什么不愿意通市？我们也欢迎大戎人前来做生意，不过，税收肯定是要收的。耶律王子如果回去，请帮忙宣传一下，税收的话，我们只收银钱，万望贵国的人不要东西卖不出去了，用物品抵押。”
　　耶律纯浑浑噩噩，他依然有些想不明白。这里头不会有什么阴谋吧？但是，又能有什么阴谋呢？一直以来，都是大戎的人在犯边，大虞固守而已。
　　耶律纯还要问个明白，王妃屋里的丫鬟进来有事通禀，他只好离开。
　　耶律纯的腿脚稍微走慢了一点，听了一耳朵，说是王妃的徒弟来了。
　　他出去的时候，与进来的两个老头儿撞在了一起，左右看看，都看不出来，这两个老头儿谁才应该是王妃的徒弟。
　　“莫偕？是谁呀？”听说张怀景是和莫偕一起来的，周笛雨想不起来莫偕是谁？
　　“就是莫大师。”赵钦宸补充了一句，“以前我们在京城的时候，去武器店逛，你熔掉的那柄匕首就是莫大师的杰作。”
　　“那就请进来吧！”周笛雨道。
　　赵钦宸最近一直待在后院，没怎么去前院。元狩山关口的守将再次送来了信，原来是皇帝送来了旨意，上一次与大戎一战，赵钦宸原本俘获了大戎四万人，谁知，赵钦宸并没有向朝廷献俘，而是接受了大戎的贿赂，将那些俘虏全部放回去了。
　　那些俘虏里，还有大戎的王子。
　　皇帝责令赵钦宸回京领罪。
　　赵钦宸看完了信，往旁边一放，问道，“曹庸有什么话说？”
　　曹庸便是元狩山的守将。皇帝的旨意是叫曹庸将赵钦宸缉拿进京，但曹庸只是派了一个小兵过来送信，他自己并没有来。
　　很显然，曹庸是将主动权交到了赵钦宸的手里。
　　京中这一次来的不是别人，而是何尔庆。身为昭武帝身边的大太监，何尔庆亲自来，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曹庸陪着何尔庆站在元狩山北面的一道山岭子上朝北望去，满眼郁郁葱葱的景象，湖泊如明镜一般点缀在广袤的平原之上，虽然不乏几处暴露的黄土地，但依旧是让人看到了丰收的喜悦。
　　军中的厨子呈了两碗豆腐脑上来。曹庸端了一碗递给何尔庆，“何大人不要见笑，这豆腐脑如今在北境可是格外受欢迎的，家家户户都吃豆腐脑，听说比起中原地带的白米饭都要好吃，您请尝尝。”
　　何尔庆接过来，白嫩的豆腐脑上浇了一小勺可以忽略不计的糖霜，他还以为糖霜这玩意儿在这边实在是太过稀罕，便也并没有往心里去。
　　“我也好多年不曾喝过豆腐脑了，曹将军先请！”
　　待曹庸接过了另一碗豆腐脑，何尔庆方才抿了一小口，并没有记忆中豆腐脑的那种豆腥味，一股极纯正的香甜散发出来，一小口，满嘴里都是，反而那点糖霜似乎挡住了豆腐脑的自然清甜，叫人极不喜。
　　何尔庆刚才就看见了，曹庸的豆腐脑里并没有撒糖霜，那为何非要给他撒呢？没有糖霜，不撒不就好了吗？
　　何尔庆有些后悔，方才将那糖霜都搅拌进了豆腐脑里了。他舍不得这碗豆腐脑，竟想不起既是不喜，就叫人给换一碗来，而是舀了一大口哧溜进嘴里，入口即滑，一股暖意便透过了五脏六腑，暖及了四肢百骸。
　　一碗豆腐脑下肚，何尔庆只觉得人生都圆满了，他抚摸了一下肚腹，叹一声，“山珍海味也不过如此了！”
　　“是啊！”曹庸接过话来，“说起来，这些都是秦王的功劳呢，听说，秦王得了这块封地之后，上天垂怜，他为黎民苍生守北境五年，殚精竭虑，便一夜之间赐下上千湖泊，滋养了这片土地。”
　　“报！”
　　一名小旗上来了，“禀将军，一名妇人自称姓萧，领上千车辆欲从关内出外，说是为秦王妃麾下索伦骑兵购买的粮草。”
　　曹庸与何尔庆对视一眼，他似乎没有看见何尔庆眼中的晦暗莫测，道，“不管是谁，只要不是关外来的大戎军队，可进可出，这等事，以后不必报与我知道。”
　　“是！”小旗正要离开，被何尔庆拦住了，后者似笑非笑，“曹将军，照理说，军中的事，我一个阉人不该管，不过，我还记得当日，皇上在勤政殿里是如何嘱咐曹庸的。”
　　“本将不敢一日忘记皇上的旨意，皇上命本将守好这道关口，时刻提防外族的入侵。本将也记得，在这元狩山之外，还有一道关口，那便是长谷关。如今萧氏一介女流尚且知道为边关守兵购买粮草，难道何大人觉得本将还应当为难一把？”
　　“可是，曹将军莫非忘了我这次来的缘由？朝中有人状告秦王殿下与大戎勾结，证据确凿，如今秦王殿下还什么都没有说呢，曹将军倒是先信上了。”
　　“这世上任何人勾结大戎都有可能，唯独秦王殿下没有这个可能。朝中到底是哪个奸臣如此诬陷边关守将？难道不怕寒了边疆将士的心吗？”
　　萧氏和一万石粮草被扣留了下来。原本这一路从南边过来，人吃马嚼损耗就极大，再在这里逗留，等到了边关，还不知道能够剩多少，萧氏心急如焚。
　　她自己也挺累的，稍作休整，曹庸便亲自来了，彼此见过，萧氏开口道，“曹将军，我也不为难你，只请你帮忙向朝廷递一封信，让我替自己和我女儿女婿在朝廷面前分辨一番。”
　　曹庸忙道，“夫人稍安勿躁，我早已经向王爷递了信，王爷正在来的路上，不日即到，待王爷一来，我自然会想法子让夫人和这些粮草先行。”
　　萧氏这一去江南，周笛雨派了三拨人去江南找她，想告诉她买粮的事不要那么着急，还有就是，买得到就行，价格上吃点亏没关系，只要人不累就好。
　　无奈，江南也是够大的，单靠人力如何能够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一个人？三拨人都没有碰到萧氏，萧氏至今还不知道北境已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还以为，北境依旧如前，她女儿女婿不知道断粮多久，一颗心时时刻刻都在煎熬中。
　　“我如何能不急？”萧氏一开口，满心里都是怨愤，“户部没有往这边拨粮，三万守军，七千索伦骑兵，这些都是人肉长城，为大虞守住了北面疆土，可是在朝廷的眼里，他们算什么？曹将军，你是军中之人，说句公道话，朝廷对得起这些人吗？”
　　有人说，萧家是大虞的血肉长城，这话说得一点没错。曹庸羞愧得开不了口，良久，他才道，“夫人，如今北境不一样了，王爷和王妃到的那日夜里，一夜之间湖泊遍地，第一批军粮到了之后，王妃大义，将军粮全部下发下去，当地的百姓种在地里，得四兽保佑，如今全部都长出了庄稼，一个月就成熟了，北境已无饥馁。”
　　萧氏有些不信，但一路之上，很多人都在说这件事，她喃喃道，“原来，这竟是真的吗？”
　　“自然是真的。”曹庸道，“只不过，北境到底人少，从前年年征战不说，这里没有什么收成，饿死的饿死，逃荒的逃荒，留下来的人毕竟少，好多地依旧空着。”
　　“不怕！”萧氏抹了一把眼泪，“只要花儿香，还怕没有蜂蝶忙？我这一次帮忙运送粮草来的多是江南人，等他们回去的时候，自然会为北境传说一番，到时候还怕没有人来种地吗？”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90章 
　　张怀景被请进了小小院子的秦王府,莫偕陪着他—道进去。
　　张怀景先是恭恭敬敬地给师尊行礼，扎扎实实地磕了三个响头，这才满怀忐忑地将自己制出来的青霉素双手呈给了周笛雨。
　　原先,周笛雨将方子给了张怀景，让他务必要在长谷县城炼出这青霉素来,无非就是想保密。后来，待她见了表兄萧彧后,她才不得不将张怀景留了下来,让他给表兄治病调理身体。
　　是以，张怀景这才没有跟着前来这北境，而是慢了些时日。
　　“萧公子的身体如何了？”周笛雨见面，自然是问最关心的话题。
　　“已是能够起身走路了，但双腿萎缩得太厉害,若要完全恢复，还需要些时日。”
　　周笛雨这才放心，问道，“体内的毒可是全都解了？”
　　“解了大半，徒儿用了这青霉素,毒解得要快—些。如今五脏六腑也都渐在恢复，这药实在是神药。若无这药,萧公子只怕……”
　　后面的话，张怀景没有说出去。他—辈子都只会直言不讳,那是因为,在他看来,天底下，值得他讳—下的人还没有出生。但周笛雨是他心甘情愿拜的师傅，所有的修养也都全部都捧到了他师尊跟前了。
　　周笛雨看了—眼这青霉素,虽然达不到前世她看到的那般，但也还过得去，问道，“这是口服？”
　　“是。”
　　周笛雨问也是白问，输液这种事，全套的工具，如果她不说，任张怀景想破头也是想不出来的。
　　“这的确是神药。”周笛雨将青霉素递给他，“你可以制成片剂，将来好卖。对了，你要是留在北境，就在县城里开—家药铺，用你张圣手的名号，帮我在这里聚集—点人气。”
　　但凡是能够为师尊做的，张怀景那是不遗余力。只是他有—点不懂，问道，“师尊，为何不用药王谷的名号？”
　　这话—问出来，张怀景就想扇自己—耳光，药王谷大隐于世，他是傻了吗？居然想到要用药王谷的名号，张圣手忙跪在地上，“请师尊赐罪，徒儿该死，不该想到要用师门名号行事。”
　　实际上，要不是张圣手提起来，周笛雨其实都忘了药王谷这茬了，她点点头，“不错，师门名号在外头轻易宣扬不得。毕竟，药王谷的宗义是研究人类生命的起源和尽头，治病救人只是顺便，说不定，还不及你张圣手的名头来得有用呢。”
　　张怀景理解了两层意思，药王谷研究的约莫就是修仙了，什么人类生命的起源和尽头，说白了不就是如何修长生不老么？看皇上用了药王谷的两瓶药剂，如今听说宫里加上皇后，有十来个妃子有了身孕。
　　皇帝原先的身体如何，张怀景可是—清二楚的。
　　第二层意思，师尊在认可他的成就呢，这真是比吃了不老仙丹还让人开心的事啊！
　　“师尊，徒儿必当竭尽所能！”张圣手跪拜道。
　　“你起来吧，以后别动不动就拜，我门下，不兴这些礼数。”
　　周笛雨说完，就将—水晶瓶药剂递给了张怀景，“你瞧瞧，觉得对你身体有用就服下吧！”
　　还是上次张怀景给的药材，周笛雨炼制药剂后多出了—点点。既是能够为她提升异能，其中的能量自然是非常大。虽说，普通人吸收之后并不—定能够催生异能，但对于身体固本扶元还是很有效果的。
　　最起码，赵钦宸和她两个哥哥喝了之后就说内力提升了，而萧家两姐妹喝了之后，肌肤水嫩Q弹，满脸胶原蛋白，无—丝瑕疵，简直是不要太好。
　　她还留了—瓶给母亲。
　　张怀景接过来便—口饮尽，生怕慢—点被人给抢了。
　　轮到莫偕，说明了来意，“王妃请见谅，老朽—生别无所好，就爱打个铁。之前在南疆，遇到了—人，说起当今神兵利器，只说王爷的长/枪所向披靡，无坚不摧，便心生向往，不远万里而来，还请王妃看在老朽与令徒多年好友的份上，让老朽见识—二。”
　　周笛雨将自己的—柄短刃递过去，“这短刃与王爷的长/枪，乃同—人所铸，锋锐—般。”
　　莫偕将短刃接过来，将短刃从刀鞘中□□的—瞬间，—道悦耳的声音从耳边滑过，—瞬间，莫偕已是感受到了这短刃有生命—般，它好像嗡嗡嗡地在朝自己说话，—道光芒从短刃上闪过，莫偕似乎也看到了短刃在朝自己嘲笑，个中的讥诮如此分明，莫偕无端老脸和耳根—并红了。
　　他将短刃插/入了了刀鞘，双手奉还给周笛雨，他羞愧得—句话都说不出来，转身弓着身子准备离开，—条腿迈出了门槛，还是忍不住回头问周笛雨，“敢问王妃，这短刃名叫什么？”
　　“流沙。”
　　“流沙，果然是叫流沙。”莫偕觉得，也只能叫这个名字了，因为方才，他竟好似得到了短刃的灵智传识，虽不甚分明，但似乎只有叫这个名字，才是最为妥帖的。
　　张怀景正感受着身体里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好友的失魂落魄让他放不下心来，他不知道就这么短短—瞬的时间，老友到底经历了什么，不由得格外担心。
　　周吉来了，带来了赵钦宸的话，“王爷有急事要到元狩山那边去，着小的来回王妃—声，莫担心，不日即回。”
　　若非格外紧急的事，赵钦宸—定不会不告而别。周笛雨忙问道，“说了什么事？”
　　见周吉有些犹豫，周笛雨也不为难他，吩咐花笺，“备马，我要出门—趟。”
　　周吉连忙跪下来，“回王妃，王爷说他—人去即可，王妃不必劳苦奔波—趟。再，如今县城里集市兴旺，大戎人来往得多，若是有什么事，恐怕没有—个坐镇的。”
　　小白虎正趴在榻上打盹儿，醒了过来，见娘亲要离开，他便摇晃着要跟上。周笛雨转身抚摸了他—把，“小虎，爹爹和娘亲有要事要出—趟远门，你留下来看着，可好？”
　　“呜呜呜！”小虎朝周笛雨的身上爬了过去，伸出舌头，在她的手上舔了舔，算是的答应下来了。
　　“小虎真乖！”周笛雨吻了—下他的额头，将他放在榻上。
　　赵钦宸听说萧氏被扣，非常着急，二话不说就出了门。待出了城门，他方才觉得不妥，想转回去和阿笛亲口说—声，又怕时间赶不及。阿笛是如何担心她母亲的，赵钦宸可是—清二楚，昨日夜里，他听到她说梦话，还喊了—声“娘”。
　　就在赵钦宸犹豫的这么—会儿时间，身后传来了熟悉的马蹄声。赵钦宸转过身去，便看到—身红衣翻飞的周笛雨冲了过来，他忙喊了—声“阿笛”，周笛雨从他身旁掠过，他忙追了过去。
　　周笛雨原本也是有点生气，但在城门口看到赵钦宸，便知道他在犹豫什么了，气也没了，问道，“是发生什么事了？”
　　幸好是如今，整个北境空气清新，若是以前，这—张口说话，不灌满口风沙才怪呢。
　　“父皇问罪，命我进京。”赵钦宸避开了重点不提，“说不定这—路过去，还能遇到岳母大人。”
　　周笛雨斜睨了他—眼，知道他没有说真话，又觉得奇怪，相处短短两三个月，她如今居然对这人如此了解，他嘴巴—张，她就能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话。
　　赵钦宸被周笛雨这—眼看得心里头没底，快马加鞭两步，追了上去。
　　夜里错过了宿头，两人在—处破窑洞里歇脚。周笛雨窝在赵钦宸的怀里，初夏的夜也并不是很冷，但露水很重，正值满月之夜，—轮明月挂在天边。眼前就是—片湖，如—弯月牙—般，天上—轮圆月，地上—弯月牙，竟不知是人间还是仙境了？
　　赵钦宸没敢睡，怀里，周笛雨倒是睡得香甜。她也不知梦到了什么，唇瓣高高翘起，月光洒在她的脸上，睫毛纤毫毕现，如两把刷子，遮住了眼窝。
　　赵钦宸俯身在她的唇上留了—吻，将头靠在窑洞的壁上，闭上了眼睛。
　　临睡前，他在想，他这—生所有的温暖都是阿笛给的呢！
　　萧氏急得嘴上都起了泡，她将随行的容湛喊了过来，想问—下，如果他们带着粮草突击出去，有几分胜算时，曹庸派人来报，说是秦王夫妇来了。
　　她终于可以看到女儿了。
　　萧氏和容湛—起被请去了大厅，秦王夫妇风尘满面，看到萧氏来，忙起身行礼。萧氏与赵钦宸点点头，彼此免了对方的礼数，她将女儿—把搂进怀里，只觉得—把骨头，心疼得不得了，“阿笛瘦了。”
　　有—种瘦，叫母亲觉得你很瘦。
　　何尔庆也在，此时和曹庸起身，待萧氏母女叙旧完了，方才落座。
　　周笛雨看到母亲的—瞬间，便明白了赵钦宸为何得了消息，招呼都不打—声便朝这边奔来，她气不打—处，冷笑—声责问道，“本侯母亲亲自去江南购买粮草，动用的也不是国库的钱，什么时候起，民间商人做生意，买卖货物，都不能经大虞的关口了，本侯还以为这里是大戎的地界呢。”
　　曹庸有点无言以对，不由得拿眼睛去看何尔庆。他的意思如此明显，周笛雨自然是看出来了，笑道，“何公公，想必是皇上下了旨意，公公这才奉命行事，不让我母亲入北境的吧？怎么，才将索伦骑兵给了本侯统领，若是后悔了就直说，何必这般拐弯抹角呢？”
　　“哎呦，王妃，这可是天大的冤枉啊，萧夫人独自—人购买粮草，从南到北，这眼看到了北境的地界上，是我瞧着夫人受累了，才说让停下来歇息—番的。”何尔庆自然不会这么好说话，转头笑着问赵钦宸，“殿下，陛下在宫里—直担忧着呢，听说前不久，大戎十万大军来犯，陛下担心得睡不着觉，又听说大虞打了胜仗，皇上又欢喜得睡不着，怎么地，陛下也没有传捷报进宫，皇上备好的赏赐如今也不好送到陛下跟前来？”
　　这是明晃晃地在质问赵钦宸是否与大戎勾结了，要不然，怎么捷报不传，反而还把俘虏给放了呢？
　　周笛雨冷笑—声，“公公，既是到了北境的大门口了，怎么不去王府里瞧—眼啊？哦，我忘了，长谷关哪里有什么王府啊，说是分封给王爷的封邑，偌大—个北境，竟是连个四进的院子都找不到。民间分家，稍微有点家底的老爷子都还知道要给儿子置办间房舍，怎么到了皇上这来，连片瓦都看不到呢？”
　　“这……”何尔庆求助地看向赵钦宸。
　　赵钦宸—笑，握住了周笛雨的手，“叫阿笛跟着本王受委屈了。若皇上问罪，阿笛可愿意跟我—起进京？本王嘴笨，就靠阿笛帮本王伸冤了。”
　　“问罪？”周笛雨挑眉朝何尔庆看去，“皇上果真是要向殿下问罪？殿下罪从何来？”
　　何尔庆原本不想直接得罪赵钦宸夫妇，大虞人对四兽有着骨子里头的敬仰之情。周笛雨既然是小白虎认的主人，如今又有北境被四兽守护的消息传出来，何尔庆越发不肯与周笛雨正面杠上了。
　　“奴的王妃啊，这事儿，岂是我—个阉人能够做主的？既是陛下传下了旨意，若王爷不肯进京—趟，那就请王爷把想说的话说与奴听，奴愿替王爷在皇上跟前分辨—番。”
　　能不进京，当然是不进京的好。虽说，周笛雨不怕皇帝把赵钦宸扣住不放，但能少些麻烦，自然是少些麻烦的好。
　　“公公应是知道，我夫妇带领索伦骑兵初来之时，北境并无眼下这般景象，那时候，虽有湖泊，但并不知晓能不能种出庄稼来。且种子从何而来也还没有头绪。是以，那—仗，我夫妇虽胜了，折损也不少，俘获了大戎四万兵马之后，我夫妇为了活命，只能用这些俘虏换取牛马羊果腹。”
　　这—番话，几乎把萧氏说出泪来，她也的确落下了泪，“是为娘没用，回来得太晚了。”
　　曹庸心头几乎在滴血，大厅里左右的军士们无—不是面色沉重，有些激愤—点的，用杀人的目光看着何尔庆，似乎只要何尔庆再说出什么不当的话来，他们就会—刀杀了他。
　　军中人，最是血性，再加上赵钦宸这些年的军功，在军中的威望，直逼当年的萧侯。周笛雨又将索伦骑兵保住了，时至今日，秦王夫妇在军中可做得到—呼百应。
　　而粮草，对军人来说，就是性命。朝中如此慢待长谷关守军，岂不令人寒心？秦王今日在这里说的—番话，转眼就被人传了出去，很快就在军中传遍了，几乎引起哗变。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的更新！
　　还是为我的预收文求一下预收吧，一篇甜宠古言《宝瓒》，一部星际《我养成了星际暴虐君王》。


第91章 
　　赵钦宸夫妇接了萧氏一起回长谷县,何尔庆只好一个人灰溜溜地回了京城。
　　山高路远，他回来的时候已经入了夏。在宫门口的时候，正好遇到了进宫给静妃娘娘和皇后请安的晋王妃,小腹已经隆起，面容有些浮肿,哪里还有当年女武魁英姿飒爽的模样？
　　“公公！”周琴凤扶着丫鬟的手臂从车上下来，何尔庆瞥了她一眼,心里骂了一声“多事”泌着脚跑过去,“哎呦，晋王妃，您这怀身大肚的，怎么还下来了？有什么事，叫小的过去就是了。”
　　周琴凤如今虽学得不再像以前孤高,将一些下人们不放在眼里，但她还是不太擅长和人说一些虚假好听的话，冷笑一声，“我不下来，难不成我的车还能进得了宫里？”
　　轮到何尔庆为难了,不知道该如何接周琴凤这话，也得亏他一向在御前,倒是练就出了随机应变的本事，“王妃有身子的人,那些民间贫寒之户的小民们觉着,有了身子就该好好养着,可老人们才知道，须得多动动，将来才好生产。宫里娘娘们自然是懂这些的,令王妃走着进去，也是为王妃着想。”
　　不管是什么时候，生孩子都是在鬼门关走一照。
　　但，两人都知道，之所以周琴凤肚子都这么大了，还要每三日往宫里跑一趟，不外乎是宫里的两位谁都没有发话说，晋王妃怀了身孕，以后可免了定省之礼。且也没有人会惦记着周琴凤怀了身孕，从宫门口到皇后静妃的宫里要走上三里远的路。
　　既然是皇后和静妃都没有想到的事，何尔庆自然是不适合想到的，他也不是没有能耐为晋王妃弄来一抬软轿，将她抬进去，可那，算是什么事儿？
　　周琴凤虽瞧不起何尔庆一个阉人，但到底是皇上跟前的人，她也不敢把人得罪得太狠了，便问道，“你是从北境来的，我三妹妹和秦王可还好？”
　　何尔庆不确定，这今晋王妃到底是想问秦王妃呢？还是想问秦王，笑了一下，“王妃，老奴奉皇命出京，还没见过陛下呢。”
　　何尔庆毫不掩饰地递了一个“不知礼数”的责备目光给晋王妃，在晋王妃恼怒的目光中转身就踏上了进勤政殿的脚步。
　　待晋王妃离开了，朝后宫走去，何尔庆又停下了脚步朝后看了一眼，心里嗤笑一声，一个没有人疼的女人，真正比这世上最低贱的野草都还不如，什么王妃，居然敢给他脸色看。
　　何尔庆并未忘记在北境边界的时候，秦王妃斥责他时毫不留情的样子，但是，他能够感觉得到，秦王妃的眼里，他并非是一个低贱的人，而是一个与秦王妃一般平等的人。这只是一个主观的感觉判断而已，可是人，谁又不是凭着感觉在生活呢？
　　在这世上，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手脚触碰到的，都未必是真实的，人最信任的还是自己的一颗心感觉到的。
　　他们这些阉人，无一不是生不逢时，迫不得已才会割了那二两肉，不做男人，进了这吃人的皇宫，也活成了世上最低贱的样子，如同阴沟里的臭虫老鼠一般，不敢现入世人的眼，可哪一个的心里不期盼着能被人平等地看一眼？
　　这京城中，哪怕是最不谙世事的女孩儿，看他们的时候，眼里都有打量的痕迹，唯独秦王妃没有，她的眼睛里是非常纯粹的欢喜与厌恶，也有恨屋及乌的点点恨意，唯独没有打量这种令人不舒服的神情。
　　似乎，他这阉人和世上的任何一个男人一样，并无什么区别。这种从骨子里带出来的平等的尊重，比起那些刻意而为之的忽视，更加让人感激。
　　或许，正是因为这一点，哪怕秦王妃说话非常不客气，何尔庆也能够接受，且并无怨恨。
　　何尔庆突然想到，今日这般的人若是秦王妃那个女子，他又会如何做呢？会不会顶着被皇后娘娘惦记的风险为秦王妃叫来一顶软轿呢？
　　又一想，自嘲地笑了，秦王妃那般干练老到的女子，又怎么会把自己活得如此狼狈？
　　秦王殿下是怎么宠秦王妃的，他又不是眼瞎了没看到。秦王殿下怎么会让秦王妃受这等罪呢？秦王府如今瞧着是秦王妃在当家作主，秦王是是何等人，好听的词，不好听的词，他一个人占全了，守了大虞的北境边疆这么多年，岂会是个好相与的？但秦王就是用这种法子在宠妻呢。
　　勤政殿的东暖阁里头，今日个来了不少重臣，三位皇子殿下，谢锋，还有户部尚书和兵部尚书也在，何尔庆一进去，当头看到这么多人，也难免愣了一下，要给皇帝磕头，皇帝摆摆手，着人给他倒了一杯水，待他润了润嗓子，这才问道，“秦王那畜生没有跟着你回来？”
　　“父皇，儿臣愿意领兵五万，将秦王殿下抓来归案！”晋王忍不住道，谢锋有些不满，扭头看了他一眼，晋王这才倏地一惊，冷静下来，他那好哥哥，暂时只是有通敌的嫌疑，并没有证据证明，他的确是通敌了，何来归案一说？
　　好在皇帝并没有不悦，大约是看到秦王居然连他的话都不听，对秦王最后的那点怜惜之意早就没有了，又看到自己这小儿子如此维护自己，皇帝自然就看晋王的跛脚都顺眼了几分。
　　三个多月过去，晋王的腿是好不了了。晋王也慢慢地不得不接受了这个现实，皇帝原本有心想再选一个接班人，可是看三皇子和五皇子似乎没有要当储君的心，再加上谢家一直□□晋王，到底是自己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儿子，这天下也是赵家的天下，皇位他说传给谁就传给谁，犹豫很久，皇帝最后还是打消了换人的主意。
　　晋王顿时感到很紧张，不安地看向昭武帝，他生怕在父皇面前暴露出自己对兄长不恭的心思来，谁知昭武帝举起手朝他摆了摆，“你也没说什么大逆不道的话，倒是那畜生，连朕的话都不听了，这是怕朕把他扣在京城，不放他回去吗？”
　　这说的是什么话啊？这还是父子吗？何尔庆跪在地上眼观鼻，鼻观心，心想着，秦王妃的话倒也不无道理，也难怪秦王妃那般生气呢，便是个素不相识的人也会为秦王打抱不平，就别说秦王妃这个儿媳了。
　　看来，陛下对秦王是真心厌恶，但秦王又有什么错？为大虞守了这么多年的边疆，一年到头都得不到什么赏赐，朝中一个三品官都比秦王这个儿子拿到的赏赐多。若说秦王有什么错，最大的错处便是死了亲娘吧！
　　自古有了后娘就会有后爹，这话是真没说错。
　　殿里非常静，良久谢锋起身跪奏道，“陛下，秦王殿下多年在边关，宫里的规矩大约也是忘得差不多了。既是如此，臣建议陛下派一个德高望重，知理守节之人前往北境，代陛下教诲秦王。”
　　这便是明目张胆地朝北境派监军了，只不过，何必把话说得这么委婉呢？
　　皇帝点点头，“既然是秦王府，也不能没有长史和属官，盛春，你好生挑几个人，送到北境去，便说是襄助秦王一二的。”
　　盛春顿时头疼，他有点想就地撅倒，但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可是，给秦王府派什么样的人才既让皇上满意，又不让秦王反感呢？
　　“臣领旨！”不管盛春有多不愿意，他还是不得不领命。
　　皇帝又问何尔庆，“且说说，那北境的确是多了很多湖泊，还有那里的确出产庄稼？不是说以前荒无人烟，只有黄土高岭，怎么一赐给秦王，那地儿就变好了？”
　　“陛下，奴也纳闷，去了之后，问过好多人，都说是因为四兽护佑的缘故。”于是，为了取信于皇帝，何尔庆只好把北境那地儿的稀奇事都一一说来，并将自己带回来的一袋黄豆呈给陛下，“这些黄豆，做成的豆腐脑极为好吃，北境如今只成熟了黄豆和高粱，老百姓们只以这两种粮食为主，黄豆只做豆腐脑吃，高粱做成米饭，均美味无比。”
　　“开什么玩笑？要是黄豆和高粱都叫美味无比，那碧粳米又是什么？”赵钦安怀疑何尔庆去了一趟北境后，被赵钦宸给收买了，冷笑道，“何公公，听说北境被人挖出了金矿来，不知这事是真是假？”
　　金矿这件事，也不知赵钦安是从哪里得知的？何尔庆浑身冷汗都出来了，拼命地磕头，“陛下恕罪，奴实不知北境竟然有金矿这等事，奴这一次去北境，时间紧迫，并未全境搜查，是以，竟有了这等疏忽。”
　　北境有金矿这件事，连皇帝都不曾听说过，要是何尔庆知道了，又去调查，那才叫奇怪了。
　　谢锋再次不满地看了赵钦安一眼，不得不为赵钦安打围，问道，“晋王殿下又是从何处听说北境那地，有金矿一事？”
　　“本王是听说，如今萧家突然有了钱起来，一问才知道，原是北境那边给萧家送来了不少金子。北境怎么会有金子的？那地方广袤，山高险峻，想必有金矿这种事也稀松平常。”
　　如今，大虞境内的几座金矿都在西边，这也应了西边属金的说法。北地哪里会有什么金矿？原来竟然是晋王殿下自己揣摩的，户部尚书和兵部尚书不由自主地就对视了一眼，心里都觉得晋王殿下如今行事未免太急躁了一些。
　　御膳房很快就把豆子拿去做了豆腐脑。一袋子豆子，一颗颗都有核桃那么大，这还真是稀奇了，听说这豆子长在书上，收获的时候就跟摘果子一样，摘下来后，还会再长。还有，听说北境漫山遍野都是这种豆子，那边农人们的生活真是不知道有多好，天天就在家里躺着歇息，肚子饿了就去田地里摘一把豆子回来。
　　豆腐脑做出来后，御膳房的人闻着这香味儿，馋得都流口水了，总觉得这才是正儿八经的豆腐脑，平日里他们花两文钱买一碗回来喝的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豆腐脑？啊呸，比起这个来，马尿还差不多。
　　御膳房里，别说是那些御厨们了，就是随随便便一个烧火的小太监，也比外头讨生活的老百姓强些，手里头谁还攒不下两个钱？竟是被这一碗豆腐脑给馋哭了，纷纷托人出去买核桃大的黄豆。
　　萧彧早就拿到了从北境送过来的黄豆，一颗颗足有核桃那么大，等何尔庆进宫的这天，便在京城中的铺子里摆出来卖了。
　　先开始，京城里的人只看个稀奇，等到御膳房的御厨急吼吼地来买这豆子，一问，价格还不贵，一两银子一斤，那些贵人们都惊动了。
　　千里为官只为钱，谁还缺那一两银子呢？
　　“贵是贵了一些，不过今日，皇上吃着这豆腐脑欢喜，赏了不少银子，也不差这两个钱，掌柜的，来二十斤！”
　　“二十斤？沈大厨，这可不厚道了啊，你是尝着味儿了，我们可还连香气都没闻着呢，要买只能买两斤，你买完了，我们买什么？”某个伯爷不客气地道。
　　沈大厨笑了一下，拱手道，“伯爷，要是没能吃到嘴里去，可千万别想着去闻这味儿，我这口水还在嘴边上呢。”
　　一说，要买的人越发多了。
　　萧家的掌柜的都有些后悔了，一两银子一斤，公子这定价是不是太便宜了一点？总共也就运了两千多斤回来了，后边要是有别的人去北境收的太多了，他们还能卖到这么多钱吗？
　　萧家的铺子门口挤满了各府上的采买，有些爵位稍微低点，在朝中没有实权的，生怕自家的下人买不回来，亲自上阵，一时间，挤挤攘攘，连五城兵马司都惊动了，派了人来维持次序。
　　皇帝等人一人一碗豆腐脑喝到了肚子里去，人人都觉得自己好似年轻了十岁，浑身有了力气。
　　皇帝正舒服地眯着眼睛，晋王偏不让人舒坦，“父皇，大哥那边这种豆子早就出来了，竟是不说送一些人给父皇尝个鲜。这一次，要不是何公公，我们都不知道北境竟然还有这等美食。”
　　先前是谁说黄豆和玉米比不上碧粳米的？再说了，以皇上对秦王殿下的猜忌之重，就算是秦王殿下让人送来了，陛下敢用吗？
　　喝完这一碗豆腐脑，盛春和齐格都不愿意把碗放下，恨不得再舔一遍才好了。两人都生出了想要亲自去北境给秦王府当属官的心思。
　　天天有这美味无比的豆腐脑喝，还做什么官啊？好好享受不香吗？
　　皇帝却听进去了，冷哼了一声。豆腐脑越是美味，他对自己那大儿子就越是不满，再次吩咐盛春，“尽快把秦王府长史和属官的名册报上来！”
　　昭武帝接受不了这种北境不受掌控的状态，又对丞相周兴德道，“听说秦王妃对朕甚为不满，你倒是养了个好女儿！”
　　周兴德有苦难言，他如今虽然还能忝居丞相之位，那是因为陛下还对他抱有希望，以为他能够通过周笛雨从药王谷拿到药剂。但随着他一天天拿不出来，皇上对他的不满也在日益增加，他这颗项上人头还能保留多久，真是不好说。
　　“陛下，臣那不孝女一向与萧家亲，臣……”
　　他想说他教女无方，皇帝却不允许，“朕记得萧氏出离周家的时候，秦王妃可没有和她两个哥哥一样离开周家，而是留了下来。呵呵，如今她不和你亲，你可曾反省过自己？听说有了后娘就有后爹，可见你夫妇并未好生善待秦王妃，才会如此！”
　　周兴德满脑门都是冷汗，还要辩解一番，皇帝已经开口了，“朕听说，你家里如今这夫人原是妾室抬正？嫡庶不分，身为丞相，竟是率先乱了礼法，传朕的口谕，周丞相不遵礼数，纲纪不正，无以率百官，罚俸半年，以正效尤！”
　　周兴德整颗心都凉了，他当初与萧氏和离，正在气头上，自然是怎么羞辱萧氏怎么来。而对萧氏而言，这一生心头的一根大刺自然是黄氏。
　　当年她好不容易答应下嫁，原以为凭她侯府嫡女的身份，嫁给他这个穷酸秀才，自己会对她百般好。谁知一进门，有了黄氏这么个碍眼的存在不说，黄氏居然还先有了子嗣。
　　周兴德一直都忘不了黄氏挺着肚子跪在萧氏面前时，萧氏那张脸。每想起，周兴德的感情就不同，曾经愧疚，后来对付萧家的时候，以此为借口，觉得萧氏既已与他离心，他做那些事也理所当然，再后来借此再戳一次萧氏的心窝子，而如今，周兴德才明白该后悔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的更新！


第92章 
　　回到家里,周兴德看到黄氏，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怎么看怎么觉着黄氏碍眼。
　　周琴凤才派人回来问黄氏要了些钱,她在晋王府没有得以傍身的嫁妆，又被丈夫冷落，处处都要花钱,为了拿到钱,她身边的婆子自然是哭诉了一番。到底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黄氏心疼得不得了，抹了半天眼泪,也没看到丈夫回来的脸色有多不对，反而絮絮叨叨地道，“……凤儿在家里何曾受过这些委屈,住的是花萼楼,连楼梯都是香檀木的，跟前的丫鬟婆子成群成堆,吃的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精挑细选,把最好的给她，如今，到了晋王府,说是亲王妃……”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周兴德这才明白过来，当初愿意留在周家，不肯随萧氏离开的女儿，如今为何不愿意认他这个老父亲了？
　　敢情是黄氏这蠢妇在中间作梗。
　　周兴德又想起当年,萧氏进门，黄氏故意挺着肚子在她跟前显摆，萧氏何等大度。满京城里，谁家的嫡妻会允许妾室先于自己诞下子嗣？黄氏生下庶长子后，他还愧疚，也难免担心萧氏会动手脚，谁知萧氏竟包容了下来。
　　黄氏呢？连萧氏的女儿都容不下，若非是一早就许配给了皇室，黄氏是不是还准备把他女儿给弄死了？
　　想到这里，周兴德只觉得黄氏面目可憎，又后悔当初不该那般对待萧家。即便当初不曾踩在萧家儿郎的尸首上位，今日，凭借周笛雨是药王谷的人这一条，皇上也不得不重用他。
　　黄氏尤不自知，还过来跟周兴德拉拉扯扯，“老爷，您就想想办法，凤儿好歹也怀了皇家的骨肉呢，连个怜惜的人都没有，这日子可怎么过啊？”
　　“当初，阿笛是如何过过来的，她怎么就过不下去？人这一生，何人不是苦尽甘来？她好歹还是亲王妃，自己没本事把日子过好，难不成夫人还想帮她去过日子？”
　　黄氏一听这话不对，看着周兴德，“老爷何出此言？”
　　“今日陛下训斥了我，说我不该抬你为正室。我若再将你贬为妾室也不太妥当，你好歹也为周家立下了功劳，我并非无情无义之人，你是去庄子里吃斋念佛，还是去道观里了却残生，你可自行选择。吃穿用度上，我绝不会亏待于你！”
　　黄氏一听这话，摇摇欲坠，不敢置信，“老爷，你，你说什么？”
　　“我说什么，还不够清楚吗？”周兴德以为黄氏是在责问他，他非但没有恼羞成怒，反而义正言辞，“你是什么身份，你自己清楚。周家这些年待你，也算是仁至义尽。当年萧氏进门，我也不曾疏远冷淡于你，甚至待你比萧氏更好。人应当知道感恩，如今我也是迫不得已，陛下已经发话，若我不遵旨，你难道还想我为了你，把这官都不做了吗？”
　　黄氏连退数步，站不稳，全身无力跌坐在椅子上，她为他生下长子，又生下了长女，步步都走在萧氏的前头。后来，萧氏拼了命要休了周兴德，她还笑话萧氏，觉得萧氏真是有眼无珠，为了已经不在的娘家人，开罪于老爷，岂不是毁了自己的一生，也带累了儿女们？
　　可是，蠢的人到底是谁？萧氏对周兴德怕是早就看得一清二楚了吧？萧氏喜欢儿女，怕是把周兴德当做一个播种的工具，才会根本不在乎周兴德去不去她的房里，若是不去，她兴许还落得个自在。
　　如今，府上的姬妾，哪一个不是萧氏为周兴德安置的？每每这些妾室们来向她请安，黄氏都要暗地里骂萧氏几句，今日，她却只想笑。
　　周兴德也是满腹心事。皇帝没有收到秦王殿下送来的新作物，周兴德也没有收到女儿送来的豆子，要是女儿还惦记他一分，也该偷偷地暗地里送来，他第一个献给皇上，哪有今日罚俸半年这回事？
　　可见，周笛雨是半点都不把他放在心上了。
　　正在这时，府里的管事来了，在门口禀报，“老爷，今日外头的人疯抢一种豆子，属下也去抢了一些来，说用这豆子磨的豆腐脑很好吃，老爷，今日晚膳是否加一碗豆腐脑？”
　　“送上来我看看！”周兴德心头一惊，待看了那豆子，果然是何尔庆带回来的，他倒是不怀疑何尔庆把带回来的豆子没有全数献给陛下，而是自己在外头私自卖了换钱。
　　何尔庆若是这种人，在陛下跟前活不到今日，他忙问道，“可打听清楚了，是谁家的铺子在卖？”
　　管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好在他一向办事周全，忙道，“回老爷的话，是萧家的铺子。”
　　京城里，水深似海，哪个铺子后头是谁家，外头的人不清楚，可这圈子里的人还是知道一二。
　　周兴德没法不多想，何尔庆今日才回京，豆腐脑才到了陛下的口中，萧家就开始卖这豆子了。若说没有提前准备，周兴德打死都不信。萧家必然是早就弄回来了豆子，只等着这么一个时机好哄抬价格，抓住先机，卖个高价。
　　萧家人一向会做生意，萧彧这些年，一直蛰伏，萧家落败，除了萧彧的身体之外，还不得不韬光养晦。
　　如今，又是什么原因令萧彧不再蛰伏了呢？是因为周笛雨吗？索伦骑兵已经到了周笛雨的手里，萧家便无所顾忌了？
　　不得不说，周笛雨如今是个最大的靠山，皇上求着药王谷的药剂，而药王谷在何处，里头都有什么人，也只有周笛雨知道。
　　“卖多少钱一斤？”
　　“一两银子一斤。”
　　并不贵，虽说是豆子，可也是新鲜玩意儿的豆子。如今卖这个价，估摸着也是想挣京中富户贵族们的一笔钱。萧家做事素来都有底线，连周兴德暗地里也不得不佩服一二。
　　萧家的铺子里，的确挣的都是贵族富户们的钱，待京中的这些富贵人们将豆子都买得差不多了，京中已经有第二家也从北境弄来了豆子在卖的时候，萧彧便让人把价格降了下来，只比普通的豆子一斤贵两钱。
　　掌柜的不知缘由，只觉得即便如今京中有了第二家，萧家也还是占着先机，为何不像从前那样，一两银子一斤呢？
　　萧彧站在一株紫薇花树下，身穿蓝色锦袍，长身玉立，飒飒如竹下清风，他仰头望着北面的天空，露出白皙优美的脖子，喉结突出，极为性感，便是男子见之也难免心跳。
　　萧彧本就是个美男子，从前坐在轮椅上也不折他的气度风范，如今，双腿好了之后，行走间不慌不忙，更是优雅无比。
　　他便是世间贵公子最完美的诠释。
　　掌柜的不知不觉间就迷了眼，若非萧彧身边的护卫不善的眼神看过来，掌柜的根本就醒不过来，连忙暗地里骂了自己一句该死，上前将他的疑惑问了。
　　“两文钱有个赚头，到底是民生物资，若是卖得贵了，也是便宜了那些商户，北境的老百姓得不到半点好处，北境之外的老百姓吃不起，卖出去的豆子就会有限。表妹一向心存家国，我又岂能为了金银俗物，拖了她的后腿呢？”
　　一朵紫薇花随风飘落了下来，萧彧伸出他白皙完美的手接住，花瓣落在掌心里，就好似风将北境的一点讯息传了过来，也不知萧彧想到了什么，竟是笑了，一笑倾城，这一次，连他身边的护卫都看得眼睛直了。
　　“我说了要帮她的，至今也什么都没有帮到。”萧彧招手将才过来的一个护卫喊过来，问道，“周家那边有动静了吗？”
　　“公子，周兴德前脚将黄氏送走了，后脚，听说周老太太就请了冰人入府，要给周大人说亲。”
　　“他这亲是非说不可。”萧彧的语气里叫人听不出是嘲讽还是同情，转而想到一直在背后出主意的那人，“你说，她要是个男子会如何？”
　　他不过是遵照她的意思，让人在皇帝跟前说了那么一句“要说当初周家三小姐可是不愿跟着萧夫人走的，唉，若是周三姑娘还对周大人有一分乳慕之情的话，陛下如今何至于这般难”，陛下居然就能够让周兴德将黄氏送走。
　　虽说，黄氏这人留着也无伤大雅，可是，当年，姑母是如何被周兴德和黄氏这对狗夫妇羞辱的？姑母不愿计较，那是姑母不屑，但并不代表，萧家人就好欺负。
　　掌柜的回答不了萧彧的问题，他根本不知道，公子口中的“她”指的是谁？
　　周琴凤得知父亲将母亲给送走了，送到了城外的别庄，如今在京中物色说亲的对象，简直是要疯了。她派人去质问父亲，谁知，父亲让人托回一句话，“但凡你有你妹妹三分本事，父亲何至于此？”
　　周琴凤自己过得已经很累了，晋王自从腿好不了了之后，就跟换了个人一样，性情大变，每天盯着她肚子看的眼神也很邪，有一日还摸着她的肚子，“你该是个男孩，若不是个男孩……”她被惊得不轻，夜里做梦，梦到她生了个女儿，孩子一落地的时候，晋王就吩咐，“将她母女二人给埋了”。
　　她醒来，一身冷汗。
　　做了那个梦，一切都还是照着老样子在进行，甚至，周笛雨比在她的梦里活得还要好。她和秦王成了北境的神仙，而这一切都源于周笛雨在元狩山大比中得了一头小白虎的缘故。
　　如果，她当初没有和晋王好，而是老老实实地选择了秦王，和秦王一起进山的就是她了。那头小白虎是怎么来的，如今，在京中已经不是秘密了。
　　那头小白虎是五年前，秦王殿下猎到的那头大白虎诞下的，大白虎原本差点被她师兄们得手，最后却便宜了周笛雨。
　　皇帝将人退走后，他私底下又问了何尔庆一些北境的事。何尔庆状似不经意地道，“都说秦王妃是个有福气的，说起来，秦王妃当初是说给晋王殿下的呢，晋王殿下对陛下一向孝顺，若无当初换婚之事，今日秦王妃兴许也是个孝顺陛下的。”
　　皇帝口中说“他夫妇同心，便是对朕不好些又若何”，心里却是把晋王妃骂了个狗血喷头。
　　以至于，晋王亲自来给他汇报选了哪些人去北境，又将北境的州府县的官撸了个遍的时候，皇帝也别有深意地问了一句，“当初，你原本是该娶周家三姑娘的，为何又和他家大姑娘混在一块儿了？”
　　皇帝是什么品性，晋王这个做儿子的还是了解一些的。一些事，发生了，若没有留下后遗症也就罢了，若是但后患无穷，皇帝就喜欢算老账，全不会管当初他自己是什么态度，而是一股脑儿地追责。
　　晋王赶紧跪在地上磕头，“是儿臣一时糊涂，当初周家姑娘出门子的时候，儿臣没有亲自上前去探查一番，以至于犯下这般大错，丢了父皇的脸面。”
　　“混账东西，连娶个老婆都会把人弄错，朕如何放心把这天下交给你？”
　　皇帝骂归骂，但晋王听着心里舒坦，无论如何，父皇还是愿意把这天下交给他的。
　　“儿臣糊涂，请父皇责罚！”
　　“如今，朕责罚你有何用？”
　　因周笛雨给皇帝服下的药剂都是些残次品。再加上皇帝自己喝了药剂，以为有了保命的神丹，在后宫里越发没个禁忌。以至于，某一天，在一个新纳的美人身上运动过后，再次感到了久违的头晕目眩。
　　若是以前，他也不会太过在意，可是，人就是这样，由奢入俭难，身体龙行虎步好过之后，再精力不济，身体疲软，就很有些受不了。
　　这大约也是为何很多帝王喜欢炼丹吃的缘故，明明知道丹药或许有毒，但吃下去的那会儿感觉好的不得了。
　　这就是饮鸩止渴。
　　更何况，周笛雨给的药剂，还没有副作用，只不过，固本扶元的功效没那么持久罢了。而药效短的还一个缘故便是，皇帝自己也太不爱惜身体了。
　　似乎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测，皇帝特意宣了萧老夫人觐见。
　　京城中早就传说萧老夫人身体有多不好，可是看到虽满头银丝，但精神矍铄，气色红润的老人健步如飞地进来，跪下来行礼连大气儿都不喘一下，皇帝朝晋王看了一眼，其中意味实在是太过明显。
　　晋王想到当初，是周琴凤上赶着约他，还提出了换婚的馊主意，一种上当受骗的后知后觉油然而生。
　　他的腿，若今日王妃是阿笛，以阿笛曾经对他的深情，她定是舍不得自己的腿瘸的吧？他到底娶了个什么废物，以至于挡了他的康庄大道，将他带到了如今的崎岖小道上？
　　原本就看周琴凤不顺眼，这下，晋王对她简直就恨不得啖其肉了。
　　从宫里回到府中，周琴凤的丫鬟上前来为他宽衣，当着周琴凤的面，他一把揽住了那丫鬟，摔倒了周琴凤的床上，倾身上去，半点都不避嫌。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93章 
　　周琴凤气得掉眼泪,里面传来不堪的声音，她实在是听不下去，只好出了门。
　　两个对对方生出怨恨的夫妻,在一起便是一场折磨。
　　萧老夫人进了一趟宫，进去的时候快步矍铄，回来的时候也是精神饱满,比起皇帝这个比她年轻二十岁的年轻人,身体要康健多了。
　　当年，萧老夫人丧子丧孙，几度要随了儿孙去。若非放心不下萧家,哪里还能够撑得下来？她撑下来之后，谁人不说这老太太不简单？不愧是跟着萧老将军出入过战场的人。
　　但到底是伤了身体根基的老人，谁知这突然之间就生龙活虎起来,皇帝怎么能不疑心？还用想吗？必然是周笛雨从药王谷拿了更好的药剂给老太太。
　　越想越不是滋味。
　　老太太前脚回到家里,后脚宫里的赏赐就到了，一切自然得好似皇上突然想起萧家曾经的好来了,五年过去，所有的人都想不起萧家打的那一场败仗后,皇上心里一直惦记着萧家为大虞流过的血，死去的子孙。
　　萧家对皇上的赏赐感恩戴德。
　　只是回到院子里，屋里只剩下了老太太和萧彧两个人了,老太太的脸色便有些不大好看,萧彧忙上去问道,“祖母，您怎么了？是不是这一趟进宫，太过劳累了？”
　　老太太摇摇头，“祖母身体无碍,不过是想到了一些事情罢了。”
　　萧彧小的时候，不知道父亲和哥哥们为何会败成那样，他甚至在想，如果当时自己在，难道会识破不了敌人的诡计？直到有一天，他依旧在怨恨父兄的时候，祖母告诉他，“大戎虽然是我们的敌人，但这么多年，我们和大戎之间也不过是强盗要来家里偷东西，家里要防范守护罢了。这世上，敌人并不是最可怕的。”
　　“祖母，什么事最可怕的呢？”
　　“阴谋诡计，比敌人更可怕的是人心。”
　　祖母教会他这一点后，就将四小将还有那四千人交给了他，也一直没有说要如何用那些人。但手里有了资源后，萧彧忍不住开始调查父兄打的那场败仗，越是知道得多，他的心里越是发寒，也越发不明白，父兄明明知道，当今皇帝是个如此卑劣的人，为何还要为他肝脑涂地？
　　萧家守护的是大虞，不是谁的天下与江山。
　　幸好他明白这个道理不晚，如此，他才能在适当的时候，及时地把萧家手里掌握的这些索伦骑兵的种子，交到命定之人的手里。
　　萧彧没有问祖母想到了哪些事，而是问道，“祖母，皇上无缘无故召您进宫所为何事？”
　　幸好这一次皇上没有把祖母扣留在宫里，若是真的这么做了，他都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但这件事也的确给他敲醒了一记警钟，顿时紧张地道，“祖母，要不孙儿把您送到长谷关去吧？”
　　“傻孩子，你觉得，现在咱们萧家的人还走得了吗？”萧老夫人笑着摇摇头，神情丝毫没有走不掉而该有的黯然与颓丧，“若是北境那边依然如故，你表妹他们不得不仰仗朝廷的军饷，或许我们想去探个亲还能走得了，但是现在，怕是难了。”
　　“那祖母，怎么办？”
　　萧彧不怕死，但他再也不想看到自己的家人死去，跪在老太太跟前，“祖母，孙儿留在京中做人质，把您和弟弟们送到长谷关那边去。”
　　“不怕，也不必自乱了阵脚。且今日陛下传祖母进京也未必是好事。陛下如今仰仗你表妹诸多，将来北境越来越好，也只有仰仗更多，他一时半刻也还不敢把我们怎么样。”老太太说完，吩咐身边的婆子，“去，把那药剂拿一瓶过来。”
　　婆子去拿了一瓶，萧老夫人将周笛雨走前留下来的绿莹莹的药剂递给萧彧，“北境想要变得更好，也还需要一两年功夫，暂时，皇上还得活着，你把药剂给皇上送去，再给晋王找点事做。”
　　这药剂说不上多好。周笛雨走前，各式各样都留了一点，有祛寒的，有疏通关节的，也有补充精神的，不管是哪一种，都有固本扶元的功效，比起外头的大夫开的药剂，不知道要好多少。
　　萧彧也懒得管这药剂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起身就出去了。等他从宫里出来，已经重新领了一个职，在五城兵马司任北城副指挥使，就一个闲职。
　　但谁让萧彧年轻呢？年轻就会求上进，原本他可以一年到头都不去点卯，但从来没有当过官的萧彧接到旨意就去了五城兵马司，强烈要求能够上任。
　　萧彧年轻生得俊俏，功夫好，出手大方，很快就笼络住了人，都指挥使孙可怀便允许他每日里来点卯，并任一定的实差。
　　萧夫人带回来的粮草入了北境之后，就不用有任何担心了。她原本让那些民夫帮忙将粮草运送到长谷关，路走了一半，沈仓和霍离得到了消息，派了军士前来，萧夫人便让那些民夫们可先行回去。
　　北境真是一个不一样的地方，短短时日，这里飞来了不少飞鸟，成群结队的天鹅水鸟在湖泊边徘徊，山间的小鹿也跑了下来，在湖边悠闲地啃着野草。
　　田地里的农人们也不再像以前那般瘦骨嶙峋，一脸苦相。庄稼卖了一茬后，老百姓们手里多多少少有了钱，县城里的集市热闹起来，南来北往的人也都多了。
　　看到地里长的那些庄稼，熟了就直接拿簸箕篮筐来摘，三天一起风，五天一场雨，风调雨顺便是来形容这北境的天气的。
　　民夫们都羡慕极了，问来接车的军士，“军爷，你们这里可真是好地儿啊，我们由南到北，还从来不曾见过哪里的老百姓有你们这儿的好。”
　　“嘿，羡慕就搬过来呗，多难的事儿？咱们北境，只要是会种庄稼，会养马，都能来，官府免费给户籍。”
　　“还有这等好事？”民夫们都惊呆了。
　　“这有什么？好儿多着呢，别看我们这的庄稼生的奇怪，好吃，饱肚子，还长力气。”一个年轻小伙子便说，鼓起了自己的二肱肌，显摆自己有一身好力气。
　　听说这里可以留下来，民夫们倒是不愿意这么快就回去了，纷纷说愿意帮萧夫人把军粮运到长谷县去。
　　因要陪着母亲，周笛雨便没有骑马，而是与萧夫人一道坐在马车里。
　　萧夫人看着外头被太阳晒得汗流浃背的民夫，“这天底下，最容易知足的就是这些百姓了。谁只要愿意给他们一口饱饭吃，他们就能把命都给那人。”
　　这些道理，周笛雨其实不曾想过，一直以来，她唯一的追求便是让自己活得很好，从未想过太多。毕竟从末世来，对她来说，在这个时代里，吃好喝好又有权势，应当很知足了。
　　“这一次，为娘从南边过来，沿途好几个州府在遭受洪灾，自开春一来，一直没有下雨的也有好些。老百姓的日子真是不好过啊！偏偏赋税一分不减，这是在逼人造反。”
　　“天下是皇上一个人的，娘，您也别操那么多心了，这一路舟马劳顿，吃也没好生吃，睡也不曾好生睡。以后有我和王爷呢，娘就好好休养一些时日。”
　　周笛雨知道她娘是个劳碌的命，买粮这种事原本不需要她亲自上阵的，但她娘以自己和南边那边的人熟识，若她出马，价格会公道，所需的时日也会短，竟孤身一人跑了这一趟。
　　周笛雨将一瓶药剂给她娘亲喝下去，萧氏暂且放下了心头的那些愁绪，马车摇摇晃晃，她很快就睡着了。
　　马车在一个茶棚边停下来时，周笛雨便下了马车。
　　队伍稍作整顿，沿途的老百姓听说是秦王的人在运送粮草，家家户户送来了玉米棒子。
　　说是玉米棒子，约有成人的一根大臂那么粗，玉米粒也跟芸豆一般大，民夫们捧在手里哪怕是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一个也啃不完。
　　两人分吃一个。
　　赵钦宸吩咐人把帐记下来，一个玉米棒两个钱，他要把钱算给老百姓。
　　“殿下和王妃娘娘是咱们北境的恩人啊，老休们把命给殿下都不足以报答殿下对咱老百姓的活命之恩呢，殿下要是说钱的事，那就是折煞我等了！”
　　老百姓们在道路的两旁呼啦啦地跪了一大片，一个个长跪不起，说什么都不要钱。
　　周笛雨与赵钦宸并肩站着，看着眼前这些质朴的老百姓们，周笛雨的心里隐隐地升起了一个念头，她要护住这些人。
　　末世中，她也曾护过一城的百姓，如今，她也能护住这些人。她不是英雄，也不是什么有本事的人，她只是很想看到晨起黄昏，村村升起的袅袅青烟，喜欢看黑夜里，家家户户燃起的灯火，喜欢闻这红尘气味，也喜欢看富足的人们脸上浮现出的喜悦笑容。
　　“我北境如今有大豆，有玉米，农作物非常简单。我们也不可能只吃这两样，这一次，萧夫人从江南带回来了很多粮食，有大麦，有稻谷，也有地瓜。”周笛雨扬声道，“今天所有在这里的父老乡亲，人人都可以分一斛粮，就当是王爷和我答谢大家的玉米棒子。”
　　周笛雨说完，赵钦宸站出来，他气沉丹田，声音洪亮，“北境是本王的封地，只要本王一日还在这片土地上，本王将竭尽所能，让父老乡亲们过上富足安乐的生活，大家曾经吃过很多苦，以后我们会过上好日子的。”
　　“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王妃千岁千岁，千千岁！”
　　老百姓们眼含热泪，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一一排好队，上前来领粮食。谁都不愿意多领，只要负责分粮的军士稍微多给一点，老百姓就会说，“够了，够了，做种用的，要那多做什么？”
　　送粮的民夫们这一次是见了大世面了，若非亲眼所见，谁会相信，还有人嫌分的粮食太多了呢？
　　陈六儿是和村里的几个壮汉一起被萧夫人聘请，负责这一次其中几辆车的运粮。这一趟，他算了一下，能够落下十两银子，如此一来，他一家就可以开开心心地过上两三年了。
　　家里的娃大了，再攒上几个钱，他准备回去后买上一亩地，慢慢地，家境许是会慢慢好起来。
　　陈六儿的脑子活络一些，拉住了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男子，“大哥，我就打听一下，既是王妃说你们一人能分一斛，怎地你们就只要了两把粮呢？”
　　“我们这地儿和别处不一样，有四大神兽守护，特别出庄稼。别看就只这两把粮，若依这玉米和大豆的长法，能够种一两亩地呢。你都不知道，当初我们种豆子和玉米，依以前的那种种法，后来移了两三次苗，结果，家里都快没地了。”
　　“你们这儿的地多少钱一亩？”
　　“要什么钱啊？一个人可以免费分十亩地。庄稼种下去了自己长，就每天都要到地里摘粮食，一个人十亩地，还是多了些，根本种不了这些。”
　　旁边一个老汉要的粮还少些，就用口袋装了一把麦，“一个人十亩地，年轻汉子们勉强种得过来，我们年纪大了，要那多地做什么？我就和我老伴儿种了一亩大豆，一亩玉米，这次再种上一亩麦子，磨点面粉做馒头吃。”
　　地也不多要，粮也不多要，但这些人身上穿着都不算很寒碜，最起码，衣服上都没什么补丁，瞧着都挺富足的样子。
　　陈六儿记在了心上，其他的人也记在了心上。他们不约而同地都想到，这一次回去，就用这点钱把家人迁过来，不过，北境的地不要钱的事，就不必和外头的人说了。
　　这些人都挺有心计的，进了长谷县城的，打听到了户籍人口登记处，纷纷跑去登记。
　　“陈六儿，凤阳府人，会什么？会种地啊，在我们那，我是一把种地的好手呢。大哥，我还有一个婆娘，两个娃，可以一起迁过来吧？可以啊？真是太好了！”
　　“邱稳当，金陵人，会打铁，这里就缺打铁的？敢情好，可是我还是想种两亩地，会，会，我婆娘会种地，太好了，大哥，快帮我登记！”
　　……
　　日暮时分，周笛雨和赵钦宸从萧家吃完饭回来，刚刚回到院子，韩元付便来了，手里捧着户籍册子，“王爷，王妃，今日一天，北境就多登记了一万多人口，这要再继续下去，以后咱们这里的地，怕是不够分了。”
　　“下面的州县，田地丈量出来了吗？”赵钦宸问道。
　　“出来了。”
　　“划出一部分军田来，所有将士们的家人优先安置，种子免费领取。其他的，再根据每人十亩的田地计算人口，若是登记的人口都够了，那就关闭迁居的通道，以后不开放登记。”周笛雨道。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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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粮草总算是运回来了,现在人的问题也解决了。周笛雨也明白，后面要做的事就是慢慢等待。
　　韩元付前脚才走，霍离后脚就来了,将京城那边的事一一说给周笛雨听，“萧老夫人将王妃留的药剂送了一瓶进宫里去，公子得了北城兵马司副指挥室的职位,如今也算是重新回到了军中。”
　　“方才信鸽送来了这个。”
　　霍离将一个小竹筒递给了周笛雨,她接过来打开一看，便将纸条递给了赵钦宸。
　　“晋王已成太子。”
　　周笛雨朝赵钦宸看去，他嗤笑了一声,将纸条凑到烛火里，烧成了灰烬，方才松手,“太子便太子吧,父皇还健在，暂时还轮不到他坐龙椅。”
　　“不错。”周笛雨吩咐霍离,“你跟公子说，入秋之前暂时什么都不要做,中秋节那日，宫里不是还有几个新进宫的的美人吗？让他可以行动了。”
　　霍离离开后，赵钦宸捏着书,坐在烛火边看。夜已经深了,一轮明月挂在窗边,周笛雨进来，正好便看到了明月美人小轩窗，她走了过去，攀在赵钦宸的肩头,“王爷，我知你对大位没有兴趣。当皇帝，大约也是这世上最苦的一件差事，我也不愿意你吃这苦。但是，我这人一向好强，大姐姐曾跟我说过，当初她之所以弃你而选晋王，便是她做过一个梦，梦里，晋王当了皇帝。”
　　虽然，周琴凤不曾说过，她梦里，秦王是什么下场，但周笛雨还是能够想得到，自古成王败寇，败了的那个，必然是不会有什么好结局的。
　　周笛雨看着眼前男子的脸，只觉得有些习惯真的是很容易养成，日日相看的脸，若是多一时看不见，便会想知道这人在哪里？在做什么？北境的夜里风大，气温相对会低，她一个身怀异能的人，居然会觉得还是躺在某人暖烘烘的怀里睡着会更加舒服，也习惯了他总是在她想吃什么的时候，把食物递到她的嘴边。
　　周笛雨自然也会想到，一个驻守北境多年的亲王，人人立下了战功都有朝廷的封赏，可赵钦宸偏偏没有。难道说，他父皇在世的时候，他可以被父皇作贱，将来兄弟继位，他还要被兄弟夺去性命？
　　天理既是如此不公，她替□□道又如何？
　　赵钦宸一听周笛雨的话便明白了，但此时，他的心思根本不在这上头，眼前的女子，娇俏的模样已经夺去了他所有的心智，他几乎连挣扎一下都做不到，低下头，亲吻住了周笛雨的唇角。
　　“阿笛，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哪怕他的阿笛先要这天下，自封为女皇，只要他是她唯一的皇夫，他也会将这大虞的天下双手奉上。
　　而之所以只能是“唯一”，是因为，他实在是无法接受，他的阿笛身边会有别的男子，只要一想，他就无法抑制住心头的杀意。
　　说他偏执也好，说他独占欲强也无所谓，他只要他是她的唯一。
　　“我什么都不想做，我唯一想做的就是保住你的性命。”
　　赵钦宸顿了一下，他似乎这时候才明白过来，周笛雨在做什么？他是皇子，是嫡长子，原本该是太子最有竞争力的人选，他也是领兵作战的统领，北境五年，磨砺了他的意志也为他挣来了赫赫军功。不管他承不承认，在军中他都有一呼百应的威望。
　　太子之位原本就该是他的，将来不论谁当皇帝，都会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他这条命，他自己从未惜过，但眼前呢？
　　娇妻在怀，赵钦宸才惊觉，一切都和以前不一样了，他自己可以不惜命，但他不能让阿笛跟着受累。
　　将来，他还会有孩子，他还曾想过要让阿笛怀上他的孩子，他们生一堆孩子，在北境田野间到处奔跑。
　　周笛雨被他吻得有点动情，也觉得这件事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商量好的，良辰苦短，她双手环住了他的脖子，重新含住了赵钦宸的薄唇。她隐约听见，赵钦宸嘟囔了一句话。
　　“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
　　她想要的，不过是现世安稳而已。
　　周笛雨并不知道，男人是不经撩的，特别是同床共枕几个月的男人。
　　这一夜，她被折腾得不轻，从少女到女人的蜕变也就只那么一瞬间，疼痛袭来的时候，似乎是一场告别，少女的时光一去不返，此后一生，她的身份便是某个男人的妻子，一个或是几个孩子的母亲。
　　周笛雨早就应当承担这些角色了，只不过，她自己本来就没有把这些事放在心上。但现在不同了，一股汹涌的情绪涌上心头，就在赵钦宸翻身而上，问她可否愿意的时候，周笛雨遵从心底的想法，攀上了赵钦宸的肩。
　　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都是成年男女了，又是夫妻，周笛雨并没有反感赵钦宸，相反，这几个月来，两人偶尔会卿卿我我一下，她也越来越喜欢赵钦宸的身体，想要那种感觉。
　　夜里，要了好几次水。
　　早晨，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棂洒进屋里，周笛雨醒来，看着头顶纱帐上的花鸟虫鱼，感觉有些不一样了。哪里不一样，她一时还有点晕乎，直到起身的时候，全身酸痛，昨夜的记忆才一股脑儿地涌来。
　　顿时，任周笛雨这般豪爽的性子，也忍不住羞得将脸埋在了被子里。
　　赵钦宸倒是一身神清气爽，他穿了一件天蓝色的锦袍，白玉腰带，听到动静，来到床边，看到缩在被子里的一团，不由得好笑，扯了扯被子，“阿笛，别埋进去了，仔细憋气了。”
　　被子里，周笛雨身上连肚兜都不剩一件，她在想，昨夜她就是这么睡着的？
　　“你让花笺进来服侍我。”
　　“好，我出去，你把头伸出来。”
　　床上的被褥后来是不是换过，周笛雨都不记得了。但被子上，夹杂着男子的气息，还有一些暧昧的难言的气息。他们怎么就快到了这一步了？
　　周笛雨在想，自己到现在还不知道爱一个人是怎样的呢？是那种与他在一起做任何事都很开心的欢喜吗？
　　整个早晨，周笛雨都不敢看赵钦宸，好在她的神情里并没有厌恶，而是女孩儿的一些羞涩。
　　早膳后，周笛雨要出门，赵钦宸拉住了她，“阿笛，我也有事要和你说。”
　　“那个，什么事？我要去库房看看铁矿，还有，听我那徒儿说，莫偕已经在帮忙打铁了，我也要去看看。”
　　“阿笛，我们是夫妻，昨晚的事……”
　　“昨晚……”周笛雨捂住了脸，深吸一口气，最后想，反正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还不如大大方方地伸出头来，她周笛雨何曾当过逃兵？
　　周笛雨将手放下来，露出自己一张巴掌大的小脸，整张脸白皙无暇，脸颊嫣红，眼睛如那山涧清泉，倒映着赵钦宸一张脸，令得他一阵心浮气躁，低头便吻了下来。
　　“呜……”
　　周笛雨一时不及防，待唇瓣相压，她才回过神来，手臂再次环上赵钦宸的肩。
　　一大早才刚刚起来，穿得好好的一身衣服又乱了。
　　一个时辰后，屋里再次要了水。
　　一个不谙人事的小丫头很是纳闷，问花笺，“花笺姐姐，王妃一大早怎么还没起来，总在要水做什么？”
　　花笺羞得脸通红，一跺脚，“你问我，我问谁去？”
　　她扭头就走，小丫鬟懊恼地挠挠头，奚嬷嬷过来，牵住了她的耳朵，也没有多用力，“叫你去做事你偷懒，主子们的事，你问那么多做什么？仔细你的皮！”
　　奚嬷嬷扭头朝主屋看了一眼，照这般下去，王府里很快就有了小主子了。
　　只是，眼前这三进的院落，哪里能算是王府哦！如今这屋里伺候的，全都是王妃带来的人，王爷身边就一个周吉，连个小厮都没有。好在王爷不是那讲究的人，日常琐事都是自己打理，一向不许丫鬟近身，是以，奚嬷嬷便在王爷身上操的心稍微多了一些。
　　周笛雨过了晌午才出门，她去张怀景的“圣手药铺”，一问才知道张怀景不在，他收的一个学徒认识周笛雨，喊了一声“师祖”，“师傅和莫大师一起去找霍将军了。”
　　“他找霍离做什么？”
　　“师傅说如今城里在登记户籍，师傅和莫大师都想在城中久居，他们还想各自领一块田种，要是没有户籍就没有田地，这不，一大早就去了。”
　　正说着，张怀景和莫大师就回来了，看到周笛雨，两个满头花白头发的老者恭恭敬敬地要行礼，周笛雨拦住了，“行了行了，我今日来没有别的事，就是来看铁矿的。”
　　莫偕便忙领周笛雨去装铁矿石的库房，库房旁边，搭建了一长溜的屋子，里头摆满了风炉和打铁台，只有少数几个铁匠正在打铁，看到周笛雨来，忙要过来行礼。
　　她虽有异能，但也不能自己亲自上阵打铁，制作兵器。朝廷既然连粮草都不愿意给他们，兵器自然是不用想了。
　　但朝廷也是算准了赵钦宸是个什么人，他们打好了赵钦宸以自己血肉之躯守这一方百姓的打算。
　　所谓“君子可欺以其方”。
　　周笛雨伸出双手，身边服侍的人便为她穿上了一身皮围裙。她招呼所有的铁匠们过来，“我知道你们都是打铁的好手，我虽年轻，但也打成过几件兵器，今日我想和各位就打铁一事论道，正好莫大师也在，大家可以各抒己见，我们取长补短，各自进步，如何？”
　　自古有三苦，打铁撑船卖豆腐。
　　这些铁匠们都是北境地界儿上的人，平生吃尽了苦头。如今，要不是王爷和王妃，哪里有他们一碗饱饭吃？北境的人对周笛雨，简直是有种超乎寻常的崇拜，别说周笛雨说自己会打铁，就算她说行云布雨，都不会有人不信。
　　“王妃千岁！”有人就欢呼起来了。
　　周笛雨对金属有种本能的熟悉，这大约就是异能带给她的好处。她手里拿了一块铁矿，稍微感应一下，便知道这里头到底有多少杂质，又如何去改变其中的金相组织，令其构架起更加稳定的结构。多少温度的火可以熔掉什么样的杂质，她一一道来，这些人都是内行人，顿时听得如痴如醉。
　　周笛雨边说边示范，风箱里拉扯出来的风灌进打铁炉里头，到底温度也有限，周笛雨便将自己根据这些铁矿石的特性而摸索出来的独门绝技告诉众人，如何去剔除其中的杂质。
　　不到半个时辰的功夫，周笛雨便打造出了一柄长剑，她亲自动手削了一个剑柄和剑鞘。
　　剑身镶嵌在剑柄之上，剑柄是如此简单，剑身也朴实无华，但两者结合却是相得益彰。而剑成之时，顿时，一股凛冽的气息便散发开来，周笛雨手中晃动了一下长剑，稍微试了一下，炉内的火光映照其上，众人耳边似乎听到了火雀叫唤的声音，眼前一花，一只火雀便展翅飞出，光影随着长剑入了剑鞘而消失。
　　周笛雨将长剑递给莫偕，“莫大师，你试一下锋利如何？”
　　这还需要试吗？莫偕浑身颤抖不已，他展开双手，恭敬地跪在地上，两手相叠，头磕在上面，“师尊在上，莫偕拜过师尊！”
　　得，又来了一个要给她做徒弟的。周笛雨拿着长剑，有些不无可奈何，“你是不是跟张怀景在一起久了，也跟他学了这坏毛病？”
　　其余的铁匠们见此，谁还是个傻子呢？均跟着跪了下来，也一口一个师尊。
　　周笛雨点了一下人头，一共七个人，“行吧，师尊就师尊，不过入了我的门，就要帮我干活的，你们可愿意？”
　　“师尊有何差遣，徒儿们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我也不用你们赴汤蹈火，好好活着不好吗？我就只要你们帮我好好打些兵器，军中参将以上，人手一把你们打造的兵器，就用刚才我教的那个法子，你们可都学会了？没有学会的赶紧问，要是兵器打得我不满意，不怪我逐出师门。”
　　周笛雨要是说，兵器打得不好，她会要了他们的命，他们还能接受，不就是一条命吗？王妃要，就双手奉上。但是被逐出师门，啊不，不，他们不要！
　　于是，七个人，包括莫偕都冲上来问他们方才没有领会的精要。周笛雨也并没有任何隐瞒遮掩，她非常真诚地将自己所知道的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他们。
　　都说教会了徒弟会饿死师傅，但他们的师尊并没有。而且，她年纪轻轻，怎么会对打铁这种事懂得如此透彻？
　　这其中要说谁感悟最深，自然是莫偕了。他年岁最大，经验最丰富，也自然积累了不少疑问，被周笛雨一点拨，顿时有种茅塞顿开之感，一时间，四肢百骸都畅通了。
　　直到没有任何人有疑问，周笛雨这才拿着剑准备离开。
　　“师尊，这柄剑，可否留在这里，供我等观摩一番？”一个名叫林聪的小伙子腼腆地请求道。
　　“也行！”周笛雨将剑递给了林聪，这柄剑是她亲手打出来的，这柄剑如当初的太巽和炎离，已经有了意识种子，可以说是无价之宝了。这种神兵利器，战场之上所向披靡，除非她自己对上，否则很难有人可以克制。
　　“别叫人得了去。”
　　林聪才将长剑往一堆铁矿上劈砍去，他就感觉到，剑轻而易举地，跟切豆腐一样，一下子就砍到了底，结果，他力道控制得不够好，整个人俯冲了过去，要不是周笛雨出手及时，他非扑上去不可。
　　林聪吓住了，将剑插/入了剑鞘，双手还给周笛雨，“师尊，这柄剑还是师尊带在身上，我等不敢……亵渎！”
　　亵渎这个词，原来是这么用的吗？周笛雨接过了剑，嘱咐他们要多加练习，便转身出了打铁棚子。
　　这还需要师尊嘱咐吗？谁不想打出这柄神兵利器出来？只要一想到将来，天下传说这是某某某打的兵器，价值千金，谁身体里的热血不知沸腾？
　　一时间，当当当的声音响起，就好似有一百个人在里头打一样。
　　周笛雨出来，迎面就看到了来寻她的霍离，见他急匆匆的，问道，“什么事？”
　　“王妃，京城飞鸽传书！”霍离再一次将一个小竹筒递给她。
　　周笛雨将手中的长剑往他一扔，“喏，给你的！”接过了小竹筒。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更新！


第95章 
　　一听说是给自己的,霍离双手捧过来，但一看，这剑,是不是太朴素了一点？就木头削得平平的做了剑鞘，剑柄也是再普通不过了。霍离抽出剑身，一道寒光闪过,一声清鸣在耳边响起,他顿时被这声与光迫得往后一退，手中的剑柄与长剑差点就脱手而出。
　　“好剑！”他情不自禁地赞叹一声，顿时,喜悦之情油然而生，而这剑好似也感觉到了他对自己的喜悦，火雀拖着长长的尾巴,在剑身上游离而上,光影不断。
　　没有什么能够形容此时霍离的心情了。没有任何一个武将不想拥有一把绝世好兵器，就好似任何一个男子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一定想要个女人一样，心情之迫切,非亲身经历，无法体会。
　　而霍离，就好似遇到了自己命中既定的那个人,而这个人,还是上天派给他的一个天仙。
　　天荒地老的愿望便从心头生起,一瞬间，蔓延无边，根深蒂固，永远都无法根除了。
　　“哈哈哈,我……”霍离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他用剑锋轻轻碰了一下自己的手指，一滴血便喂给了长剑，让它记住，自己是他的主人。
　　霍离转身就朝军营奔去，连方才，自己来做什么的？王妃什么时候离开的，他全然记不起来了。
　　“老马，老明，老卫看我得了什么？”
　　霍离冲进来的时候，马敏，明德海和卫忠羽正在沙盘边演练，马敏将一杆小旗子插在了一座山丘前面，“要是谢楚芳赶这个热闹，我们就在这里迎战……”
　　他的话被霍离的声音打断，三人齐齐地朝营帐门口看去，见霍离手中拿着一柄用简单的剑鞘包裹的长剑冲了进来，脸上简直是比金榜题名洞房花烛还要激动的笑，“你们看我得了什么？”
　　“得了什么？老婆变成剑了？”卫忠羽说完，毫不在意地接过了剑，他将剑猛地抽开，一道剑光闪过，离长剑最近的马敏猛地朝后一躲，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他的脸上迸出了几滴血来，他抬手一摸，一道细长的口子就落在了脸上。
　　三人的神情顿时惊骇无比。
　　明德海颤抖着手，要拿过霍离的剑，霍离一缩，避开了，“这就是我老婆了，谁也不许碰。”
　　他还没有试过这把剑呢，正好旁边放着一排兵器，他提了一把斧头。左手斧头，右手长剑，霍离用长剑劈向斧头。
　　“你疯了……”明德海要阻止，用长剑去劈斧头，霍离这到底是喜欢这剑还是不喜欢？他就不怕把剑刃劈卷了吗？
　　但来不及了，哐当一声，金属落在地上的声音，四人八双眼睛，都朝地上看去，落在地上的并不是长剑，而是斧头。半把斧头，断口被切得齐齐整整，平滑如镜子。
　　他们又朝剑刃看去，寒光熠熠，并无任何损伤。
　　好剑！
　　霍离哈哈大笑，三人均是羡慕不已。
　　“你们也别羡慕，你们很快也会有一把，虽然没有我这把好，但绝对比你们现在的要好。”
　　很快，王妃收了七个徒弟，这七人正在打造神兵利器的事，随着霍离得了一柄神器，传遍了军营里的所有高级将领。众人一面对霍离得的这柄神器羡慕不已，一面非常期待王妃的七个徒弟能够为他们打造出什么宝贝。
　　七人一开始也并没有打造出多好的兵器来，比之前的水平有大幅度的提升，但是想要像切瓜一样，切掉金属，还是不太容易。
　　而且，有了王妃的指点之后，七人打造兵器的速度也比以前快了很多，以前，一柄好些的兵器，起码要三五天的时间，现在一两天就能打得非常好。
　　一月之后，莫偕率先打造出了一柄切兵器的神器，虽依然比不上周笛雨的水平，但已经是从古至今不曾有过的好了。
　　其他的六个师弟都羡慕不已，这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师尊又来指点过几次，他们的水平也日新月异，一天打造一两柄兵器都不在话下，关键是，锋锐程度和韧性与曾经不可同日而语。
　　莫偕恭敬地将他打造出来的一柄大刀呈给周笛雨，正好韩元付在旁边，看到之后，真正是垂涎欲滴。军中用刀的人不多，恰好他就是其中之一。
　　关键这大刀的尺寸规格与他惯用的差不多。
　　“王妃，可以给我掂量一下吗？”
　　周笛雨晃了一晃，体验了一下手感，便将大刀递给了韩元付。他走到庭院里，试了一套刀法，越到最后，感觉越来越好。韩元付恨不得这套刀法永远都使不完，如此一来，他也好一直霸占这把刀。
　　虽然不能得到王妃打的兵器，但若是能够得到这柄王妃的大徒弟打的刀，韩元付觉得，他天天对着王妃三跪九叩，他也是愿意的。
　　最后，韩元付停下来后，他不得不把刀还给周笛雨，目光留恋在大刀上，如同与情人分别。
　　“如何？”周笛雨问道。
　　“挺……挺好！”韩元付道。
　　周笛雨一笑，把玩了一下大刀，问莫偕道，“这柄大刀是不是任凭我处置？”
　　“是，这是徒儿献给师尊的礼物。若能够帮到师尊，是徒儿的荣幸。”
　　周笛雨将大刀扔给韩元付，韩元付吓了一身冷汗，连忙一把抓住了刀柄，他有所期待，巴巴地看着周笛雨。
　　“这刀就送给你了。”
　　“多谢王妃！”韩元付一撩衣袍，要朝周笛雨跪下来。周笛雨虚扶了一把，“一把刀而已，何必行如此大礼？打铁处那边，已经囤积了不少好兵器了，让沈仓他们稍微等等，后边应该会有更好的。其他的人，若是不嫌弃，可以先去挑了。”
　　韩元付真是大喜，“多谢王妃！大家都等了好久了，他们听到后一定会很欢喜。”
　　“嗯。”周笛雨扭头对莫偕道，“辛苦你了，多打几把好兵器出来，我要赏人用。”
　　“师尊命令，徒儿赴汤蹈火。不过，师尊想要赏给谁，徒儿好照着他现有的兵器打。”
　　“不必，你不是十八般兵器样样都能吗？你就先打个几套再说。若有不明白的，可以问我，不好处理的地方，也可以随时来找我。”
　　这就是有心要多教教莫偕了，莫偕一大把年纪了，哪能这点眼力劲都没有呢？他感动不已，又跪下来给周笛雨磕了三个响头，这才兴高采烈地回去。
　　军营里就跟过年一样，那些参将，副将等将领们听到后，争先恐后地往打铁营里赶。
　　叮叮砰砰的声音传来，打铁营里火星四射，门口一排排兵器架上摆满了十八般兵器，一件件看似简陋，貌不惊人，但无形之中却极为吸引人。
　　每个人都能拿到一柄称手的兵器，挥舞一下，杀气腾腾，锋锐无比，隔空就能够凭剑气杀死人。
　　这些人得了好兵器，也并没有到处砍杀，和霍离一般，试了一下后，便视若珍宝。
　　“要不，我们去草原上试试吧？”一名参将实在是想让自己的兵器发一下神威，听说谢楚芳那边西线上有战争，便提议道。
　　这正中韩元付的下怀，正好霍离也极为想试一把。若不去打一仗，便好比锦衣夜行。
　　“先等等，我等的兵器马上也要到手了。”马敏、周数等还没有拿到自己的兵器呢。
　　周笛雨听说，正好闲着没事，便招呼了她和赵钦宸麾下的几员大将，来到了打铁营。看到周笛雨来，几个徒弟都围了上来，还有一群大将，周笛雨扫了一眼每人的兵器，操起铁锤，将一块烧红的铁捶打起来。
　　她不停地用异能改变着金属的结构，很快，将一块铁打好之后，周笛雨便将铁块给徒弟们，让他们敲打成型，“好好感受这些坯块的结构，和你们自己捶打出来的有什么不同？”
　　徒弟们慢慢感受，培养自己的感知，只觉得，金属的结构真是精妙无比，每一个性能的平衡达到了完美，甚至，如果更加用心，他们似乎能够和铁块进行沟通。
　　“实在是太棒了！”莫偕激动得满脸通红，也因此，对周笛雨的敬佩无以言表。
　　每个人都拿到了一把兵器之后，韩元付便向赵钦宸请战，“眼下，长谷关这边已经宁静下来，我大虞的百姓和大戎的百姓通商，因我们的粮食低价卖给他们，通过以物易物，大戎暂时没有和我大虞交战。但西线依然不太平，谢帅才打了一次败仗，大戎再次入侵，我等请战支援谢帅，还望王爷恩准！”
　　看到每人手上一柄周笛雨打造的兵器，赵钦宸顿时有些不是滋味，不过，他也并不是感情用事之人。阿笛辛苦打造兵器，也大大地提升了他麾下队伍的实力。
　　“王爷，索伦骑兵眼下不足万人，但对战实力远远不如父辈，我等愿率索伦骑兵出征，练兵在战时，可以更快地提升实力。”马敏道。
　　“要不，我去吧！”周笛雨跃跃欲试。
　　赵钦宸实在是不好打击她的积极性，点头道，“那就一起去！”
　　“那怎么行？万一大戎趁着这个时候打进来了，我们这道防线没人，岂不是让他们长驱直入？”
　　周笛雨道，“要不，王爷亲自守城，我和他们一起出去逛逛？”
　　赵钦宸断然拒绝，“绝无可能，要么一起去，要么一起留！”
　　他怎么可能会让周笛雨单独去冒险？争来争去，最后决定，沈仓和霍离留下来守城，赵钦宸和周笛雨率领四千索伦骑兵奔袭大虞，周数和明德海也随军。
　　“来回最多五天，时间长了不安全，眼下到了稻谷收获的季节，长谷关的守军留下来，你们务必保证长谷关城内的安全。”赵钦宸嘱咐道。
　　“是！我等一定会竭尽全力，城在人在，城亡人亡。”
　　大家各自散去做出征准备，打铁营里的兵器有多少，就为将士们更换多少，有些灵活一点的军士也会主动跑到打铁营去，把自己的武器让打铁营里的人帮忙回炉一下，性能也能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
　　莫偕等人的名气一再散开，不少人慕名而来，又拜在莫偕等人的门下。
　　莫偕便想到，既然张怀景那边出了个药王谷的组织，那么他们这边，是不是也可以创建一个门派？
　　七人商量了一下，便也给自己这边取了个“剑门”的名字，祖师爷自然定了周笛雨，莫偕是大师兄，门规之类的，都由莫偕来制定，周笛雨听说之后，有些哭笑不得，不知不觉，她居然又成了剑门的老祖宗了。
　　夜里，一阵疾风阵雨过后，周笛雨有些脱力地躺在赵钦宸的怀里，“你也不用担心长谷关这边，有小虎在，不会有事的。”
　　次日一早，长谷关县城里，响起了号角声，小虎正和三个兄弟一起在晒太阳呢，听到之后，急匆匆地赶过来。
　　周笛雨也正在找它，看到小虎冲过来，一把接了过来，“好儿子，爹和娘要出征，你就留在家里守着，好不好？”
　　“呜呜呜！”不好，我也要跟着去。
　　“你还太小了一点，而且这是人类之间的事，儿子乖，作为神兽，儿子不好参与对不对？”
　　“呜呜呜！”好吧！
　　小虎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前爪搭在娘亲的肩上，脑袋在娘亲的脸颊上蹭了好久，舍不得从娘亲的怀里离开。
　　“呜呜呜呜！”娘亲放心，小虎会好好守住长谷关，不让坏人来破坏的。
　　“好，真乖！”周笛雨将小虎递给前来送行的母亲，“和外婆在一起，听外婆和舅舅们的话哦！”
　　萧氏连忙搂住了小虎，她和小虎相处的时间并不多，但特别喜欢这个通人性的小家伙。而小虎，也的确刷新了很多人的认知，动物们只是不会说人话而已，但他们的智商和情商其实很高，甚至比很多人都有同理心。
　　赵钦宸和周笛雨离开的当晚，城里便起了骚动。
　　一小股不知道是何时混进来的大戎人，开始在城里烧杀掠夺。
　　耶律纯甘愿当做人质被留在长谷关，此时被人挟持，要求他站出来，振臂一挥，号召在长谷关的所有大戎人奋起反抗，若是能够将长谷关占领，大戎的百姓从此就能吃饱饭，也不用再居无定所了。
　　耶律纯的脖子上被架着一柄长剑，这剑是这伙人从打铁营抢来的，他顺着雪亮的长剑，再沿着握剑的手朝上望去，看到了这人的脸，“夏吉元，是二皇兄让你来的吧？你在二王子身边当了十三年狗了，自以为隐藏得很好，打量我们都不知道你是谁的人，以为你只忠诚于王上？”
　　夏吉元的手颤抖了一下，旋即他笑道，“殿下说笑了，夏吉元从来都只忠于王上，不，应该说，夏吉元从来只忠于大戎，谁坐在王位上，夏吉元的命就是谁的。”
　　“不必说得这般感人。”耶律纯用手指轻轻地格了一下剑，谁知，那剑锋锐无比，差点将他的手指头给切断了。
　　“殿下还是稍安勿躁，这剑比不得我大戎的割草刀，随随便便就能切断骨头。”夏吉元稍微往后挪了一点，避开了耶律纯的皮肉，“臣自然是不舍得伤害殿下的，但也要看殿下的心里有几分大戎的地位。想是殿下喝北境的水，吃北境的米，已是将大戎忘到了脑后，以为自己已是大虞的人了。”
　　“蠢货！”耶律纯忍不住骂了一声。
　　“夏大人！”一个大戎人匆匆地跑了进来，“情况不好了，咱们的人都不知道哪里去了？”
　　这时，二人才察觉到，外面当真是静得很。耶律纯的屋子浅得很，临街，推开窗，就能将半条街道一览无余，他一直担心隔壁的萧家姐妹，但此时，却听不到任何声音，“发生了什么事？”
　　一个熟悉又有点陌生的声音由远及近，“……北境欢迎大戎的人来此劳作，挣钱，也欢迎大家带着大戎的特产来以物换物，改善我们的生活，谁若是刻意在这里搞破坏，谁就是大戎和大虞两国的敌人……”
　　“是王太子，是王太子，他居然还活着！”李令哥扑到了窗户上，看着街道两边的风灯照耀下的青年，他有着大戎人特有的高大身材，脸上依稀有着曾经令他们熟悉的轮廓，他的身边跟着四兽，四兽缓缓地走着，将他包围在中间。
　　耶律纯的全身一震，此时，不知道从哪里的角落里传出来好多声音，无一不在提醒他，外面那个喊话的人，的确就是他的哥哥耶律绛，那个他原以为不知道死在哪里的大哥，此时，他穿着大虞人的衣袍，四兽守护在他的身边，虽然明明知道，他或许是被胁迫，但他的言行举止之间，看不出有任何勉强。
　　耶律绛从窗前走过的时候，耶律纯看他身形魁梧，并无消瘦，想必他在大虞生活得很好吧？也许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心话。
　　夏吉元也感到非常震惊，他没有想到，王太子会突然出现。他的手稍微抖了一下，耶律纯便趁此机会，脚往地上一蹬，身体朝后仰倒，避开了夏吉元的剑，他一把抄起椅子，格挡住了夏吉元砍过来的招式。
　　椅子被轻易就劈砍成了两半，耶律纯将椅子朝夏吉元一掷过去，趁着夏吉元躲避，他朝窗外一跃而出。
　　“大哥！”耶律纯的喊声在街头响起，已经走远的耶律绛顿住了脚步回过头来，看到昏黄的灯火下的兄弟，顿时，眼眶一热。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的更新！


第96章 
　　这么多年来,耶律绛其实一直看着自己的弟弟，看到他每逢月夜都会找一个地方独自饮酒，望月怀念。因为耶律绛离开的那晚,便正是月圆之夜，他也记得，本是团圆夜,他的母亲死了,他被诬陷与王上的小妾通？奸，除了母亲和弟弟，没有人相信他。
　　他也知道,如果不是弟弟，或许，草原上再也不会记起曾经有他这样一位王太子。
　　“弟弟！”耶律绛的眼泪夺眶而出。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耶律绛也不管此时自己被四兽围着,这里不是草原，这里是大虞的地盘,即便他露出了身份，也不会有人对他如何。他已经是在大虞上了户籍的人了,北境有多护短，他早就体会到了。
　　只要是大虞的人，大虞绝不会允许其随意受到伤害。
　　时隔多年,兄弟二人紧紧搂抱在一起。良久,耶律绛拍拍耶律纯的肩,“弟弟，这么多年，你受苦了！”
　　他知道弟弟有多苦，别的兄弟都有母族和妻族帮衬,唯有弟弟，一个人单打独斗，他身边的女人，无一不是别人送进来的心怀不轨之人。
　　小虎闻到了耶律纯的屋子里有异味，他摇着尾巴靠近，趴在窗户上，看到夏吉元拿着一柄从打铁营偷出来的刀，不满地吼了一声。
　　“滚开！”夏吉元用刀比试了一下，要是小虎不离开，他就会砍下来。
　　小虎呜咽了一声，侧目朝地上的青蛇看了一眼，扭头离开，没有提醒。夏吉元感觉到有什么冰凉滑腻的东西钻进了自己的裤腿，他用手一摸，细长一条，顿时吓得跳了起来，“来人啊，有蛇！”
　　青蛇从他的胸口钻出来，夏吉元恐惧得连自己这具身躯都不想要了，他猛地用刀砍过去，青蛇一下子缩进了他的□□，而夏吉元被自己一刀砍倒在地。
　　青蛇觉得无趣，再次从夏吉元的裤腿里钻出来，它伸直了脑袋，四处看看，那些方才还在这屋里耀武扬威，不可一世的大戎人此时捧着武器，无比忌惮地看着青蛇。
　　呲呲呲！
　　青蛇鄙夷地看了这些人一眼，头一扭，就朝屋外游出去。
　　这些愚蠢的两脚兽，瞧着真是无味。若说人类里，谁还有点脑子，那就是阿笛姐姐了，漂亮的神仙小姐姐。可惜，阿笛姐姐出去打仗，不带他们去，要不然，跟着去，一定很有趣。
　　霍离带着人很快就将这里包围了，一共抓住了三十二个大戎兵。
　　一些差点被策反的大戎人，因耶律绛兄弟的劝说，及时醒悟过来，无不后悔自己一不小心就脑子糊涂，差点被人利用，不由得对来劝他们造反的大戎人痛恨不已。
　　一名名叫李元德的大戎人愧疚不已，和媳妇商量，“我们差点就误会了大虞了，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的族人会这么坏，连我们这些可怜的人都要坑。我要去向大虞人表达我的愧疚和忠诚。”
　　“是啊，我们好不容易才过上了好日子。”
　　李元德在王妃的牧场找到了一份养马的工作，而他的妻子在向大虞人请教如何种植。其实，也挺不需要多学，这些天，稻谷已经长出来了，稻杆约有两人高，每一根稻杆上都会结出上十束稻穗，他们只需要将成熟了的稻穗采摘下来。
　　每一粒稻谷，都有一粒草莓那么大，剥去外壳，里面就是雪白的米粒，十来颗米粒就能够做成一碗米饭，香甜糯软，格外饱腹，营养也不同于普通的米饭。
　　他们这些在草原上逐草而生，吃肉长大的大戎人，真是做梦都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会吃上如此可口易克化的米饭。
　　很多人和李元德的心思一样，这些人纷纷来到了军营，跪在门口，要想大虞人请罪。
　　沈仓和霍离正在商量如何处置大戎人，杀吧，担心会激起城里大戎人的反感，不杀吧，又怕那些心怀不轨的大戎人会有样学样，以后城里三天两头都有人造反，就算有神兽护着，那也挺麻烦的。
　　他们正为难呢，说是大戎人在外头请罪。
　　“王妃走前叮嘱过我们，若是有大戎人趁机闹事，不必忌惮，该杀杀，该罚罚。反正现在北境这般好日子，谁不想过，谁离开就是了，多的是人想来。”霍离道。
　　“既是如此，那就和这些大戎人把话说清楚，既然来了北境，愿意留下，那就是北境的人，安安心心地过日子，北境欢迎，若是闹事，杀了人的偿命，伤了人的去挖矿，还没来得及犯事的，就处罚。”
　　商量好了章程，霍离来到了营帐外，将北境的处置规则说了一遍，又道，“王爷和王妃说了，咱们北境不兴株连之事，这些人犯下的事，和你们这些安分守己的老百姓没有任何关系。你们也不用担心。我想，既然大家愿意到北境来，肯定是想有生之年，过几年安顺日子的。北境这个环境，要靠大家一起维护。凡是在北境上了户籍的，不分大戎还是大虞，大家都是北境人，所以，该干啥干啥去，地里的庄稼要及时收，谁要是偷懒，让庄稼烂在了地里，田地就收回，给愿意种地的人种。”
　　“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王妃千岁千岁千千岁！”大戎人感激涕零，山呼几声口号后，感动得热泪涟涟地离开。
　　一个个回家就冲到了地里去，拿起箩筐簸箕家里仅有的少量容器，赶紧到地里去收拾庄稼，人人都在感慨，北境的人还是太少了，怎地不多来些会做手工艺的人呢？
　　陈六儿和邱稳当等当初跟着萧氏押运粮草而来的南方人，拖家带口来到北境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地里一副繁忙的景象。陈六儿和邱稳当是见过世面了，其他的人，哪里见识过这些，一个个都惊呆了。
　　他们也没有多挑，选最近的一个县，将以前登记过的户册拿出来，分到了田地，就开始发愁，他们没有种子啊，如何种植？
　　负责给他们登记的小吏，看出了他们的困境，从身后的拎出了几个小袋子，“来来来，排好队，一家派一个人来领种子，一人一袋，回去后，可以自己匀种子。”
　　陈家村的一个老者先上前来，双手捧过一个袋子，他掂量了里头不到半斤的种子，“官爷，这能种多大一块地？”
　　“当然是十亩地了。”小吏的态度也比外头的要好很多，“大爷，别嫌弃，咱北境就是这样，你们来得晚了些，一家就分个十亩地，这种子一粒就能长出一株来，少不了。听我一句劝，别种密了，回头又要间苗也挺麻烦。”
　　旁边另外一个小吏听了，笑道，“你这话说的，好似咱们这地儿，只有懒人才适合。”
　　“别这么说，我听说前日一家子被收了九十亩地回来了，也是一大家子，当初人多，多领了些地，结果忙不过来，硬是庄稼烂在了地里，满地都是，被肖大人发现了，把地全收回来。”
　　肖大人肖国强是北境的巡逻队队长，每天就在地里巡视，谁家的粮食要是没有及时收割，就会处置谁家。
　　粮食居然还能烂在地里，这等好事，怎地不让他们遇到？
　　陈家村和邱家村来的人，被小吏分在了紧挨着石头村的那块地。听说是外头来的人，石头村的人不知道多热情，把家里吃不完的粮食拿出来给他们吃，男人们过来帮忙盖房子，陈家村和邱家村的女人和小孩们则过去帮石头村的人收割粮食。
　　看着地里成熟的一茬茬的庄稼，新来的两村的人简直是看呆了。
　　“以前吧，咱们这地儿不产什么，我们心急，现在吧，地里出产得多，说实话我们也急。”石磙娘便挎着一个篮子，边采摘着稻穗，一束束的稻穗沉甸甸的，一垄地还没有走三分之一，篮子就装满了。
　　好在外头的商家收粮食都收到地头上来了，石磙娘就把这一篮子粮食卖了，她将十两银子收进了怀里，对陈六儿的娘子笑道，“等你们把地里收拾出来，一个多月，也有收成了，不用担心，日子很快就会好起来。”
　　才几个月的时间，石头村原先盖的土坯房，如今都换成了砖瓦屋，家家户户堆粮食。要是外头的商家迟来个几天，家里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陈家村和邱家村的人安置下来，住的是最简陋的棚子。不过，北境如今天气暖和，气候适宜，倒也不难受。虽然如今生活艰难了一些，但看到隔壁村富裕到这种程度，陈六儿和邱稳当他们人人浑身充满了干劲，每天都在地里刨着，众人都不敢置信地发现，种下去的种子，第二天就能发芽。
　　这是什么神仙种过的地啊，风水宝地已经不足以形容这地了。
　　“得亏跟着六儿他们过来啊！”一个老者，从山上劈了竹子回来，一遍坐在门口编竹篮子，一边感慨。
　　听说陈老爹会编竹具，周围好几个村的人纷纷找上门来，有的是带来了粮食，有的直接就用银子，定制了一批竹具，实在是家里没有容器装粮食了。
　　陈老爹年岁大了，老伴早就去世了，唯一的一个女儿嫁出去后，被夫家虐待死了，一个六岁大的外孙被嫌弃，他带在身边养着。
　　南方对陈老爹来说是块伤心地，听说村里的人要移居，他忐忑不安地跟着过来，谁曾想，一老一小，反而成了村里最先过上好日子的人。
　　家里这些天换来的粮食放不下，他也分给了村里的人吃。北境分给他十亩地，村里的壮年人便帮他种着。
　　“以后长出了粮食，我们只要提个篮子就能够去地里摘回来，倒也便宜。”隔壁家的老者姓邱，虽是两个姓氏，但一路从南而来，两个村的人互帮互助，到了这地儿，彼此一商议，不如合成一个村，名叫陈邱村，便穿插着住了。
　　“可不是，这里真是神仙住的地方啊。”
　　湖里的水也好喝，里头的鱼也很肥，他们村和隔壁几个村合用一个湖，听说过两天要打捞鱼，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们还能吃上鱼呢。
　　除了后边的湖，陈邱村门前还有一条从西往东的河，河面宽十多丈，前后都有水源，这让他们这些从南方水乡来的人，并无不适。
　　不一时，陈六儿回来了，带回来一个消息，“北境要翻修官道，从长谷关往南边修，每个村都要出人，不过咱们村的不用出。”
　　“这是为啥？”陈老爹不满意了，“王爷是不欢迎咱们吗？”
　　“倒也不是，县衙里的人说上面有命令，新迁居过来的，地里家里还没有整明白的村子都不用去。”
　　“那也不好吧？”
　　陈老爹和邱老爹是陈邱村年岁最大的，被推举出来当族长，两老一合计，最后决定既然石头村的人都已经过来帮他们修好了屋子，如今地里也都翻修一遍了，了不起，妇人和孩子们辛苦一些，把种子撒到地里去，男子们该为北境出力的还是该去出一把力。
　　“要不然，以后我们有什么脸面走在官道上？”陈老爹磕了磕烟嘴，深吸了一口烟。
　　北境的山上有野生的烟叶，他孙子和一群小伙伴上山去摘野果子，帮他摘了几把回来。于陈老爹这样的人来说，原本叶落归根，魂归故里是一生的终极追求，可是他早已经把北境当做了自己最后的故乡。
　　禾场上坐满了人，大家听了都没有吭声，这些话说到了他们的心坎上了。
　　“明日我们几个男人就去出工，帮北境出力。听说出工的话，每人每月还有五两银子呢。”陈六儿等人一辈子，也实在是没多少见银子的机会。
　　“五两银子？王爷也实在是太厚道了。”邱老爹摇摇头，有些不赞成北境的做法，那个地儿服劳役，还会给老百姓钱的？一天管三顿饭就不错了。
　　“不过，饭食要自己带呢。不过也无所谓了，家里这些天囤积了不少粮食。”陈六儿道“若是没有粮食带的，听说可以预支银子。”。
　　有些是帮隔壁村的人做工换来的，这里的人都很大方，给粮食上，真是半点都不扣门。有些家里实在是来不及收粮食的，也会请陈邱村的人去帮忙收，收的粮食带回来就成。
　　赵钦宸夫妇出征的时候，北境的官道风风火火地建起来了。县衙的人只在要修官道的地方扯了根绳子，画了地界，便没有人去管了，老百姓每天自己上工，自己下工，但格外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偷懒的。
　　蕲水县新来的县令姓林，名叫林峰，他是今年朝廷科考的二甲十七，听说被分到北境来当县令，他那些同窗们看他的眼神就很奇怪了，带着同情和惋惜。
　　林峰也做好了要在这里老死终生不挪动的念头，毕竟，他一个寒门进士，上没有恩师为他撑腰，下没有家族为他打点，他上哪儿挪位置去？
　　新官上任，林峰待县衙里的事情都处理好了，想到和他交接的县令说县里如今在修路，虽只是交代了一句，但林峰还是放在了心上，决定去瞧瞧。
　　工地上没有衙役盯着，但老百姓们干得热火朝天，看到他来，老百姓们只看了一眼，并没有在意。
　　不多时，一个老者来送饭，招呼一个没怎么卖力的，“二狗子，你做甚？要是不想好好出力，就回去，别想蹭王爷的十两银子，我跟你说，你要是敢去领银子，我打断你的腿。”
　　林峰简直是惊呆了，他总算是明白为何他的前任离开时看他的眼神那般哀怨了。林峰突然喜欢上了这个地方，也很想林家祖上保佑，他愿意在这里待一辈子。
　　林峰的前任名叫孙淮，这一次，朝廷让他进京述职，听说他即将被调到南方一个府当知府，本来是升任，但孙淮却一点都不想去。
　　晋王殿下派来的人跟他说，让他多带点粮食离开，看样子，晋王殿下是想他去了南方的麟州府后，能够在那地儿也种出这般盛况来。
　　晋王殿下真是想多了，北境是因为有四兽守护，听说还有个柳树精在护佑百姓，而那柳树精听说是王妃的宠物。南方有什么？麟州府没有王妃，何德何能得上天如此眷顾？
　　孙淮在正阳门门口被小太监领进了宫里，昭武帝坐在南窗下的炕上，精神有点不济，说起来也很奇怪，最近萧家也按时给他送来药剂，但他喝了之后，就没有以前的效果好。
　　昭武帝的确怀疑过萧家，他也将一瓶药剂给何尔庆喝了，何尔庆倒是精神了，可轮到他效果就不好了。
　　“北境那边的情况，你跟朕说说！”
　　“是！”
　　孙淮跪在地上，不敢抬头，但他听皇上的声音有点中气不足，也不多想，将该说的一一说了，“北境境内百姓富庶，家家都有吃不完的粮食和积蓄，以前北境的姑娘都留不住，如今，外头的姑娘都想嫁进来。臣在北境为官这些年，这一年来，几乎日日无事可做，老百姓们都忙着收割粮食，家家户户没时间起争执，连诉讼都少了许多。”
　　连何尔庆都呆住了，这是什么神仙地方？他也好想去。
　　孙淮跪安之后，昭武帝陷入了沉思之中，何尔庆怕他多想出事，轻轻提醒道，“陛下，该用膳了，北境那边新熟的稻谷搓成了米，才在御膳房蒸熟的时候，那香气可真叫人馋得慌，陛下一定会喜欢的。”
　　皇帝果然来了兴致。
　　晋王府，宫里的消息传出来，赵钦安怒不可遏，“孙淮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殿下，他要是不这么说，皇上也会降罪，自然就走不到南边了。”谋士道。
　　“你不是说那药有效吗？怎地到现在还没有动静？”赵钦安阴戾的眼神射过来，谋士浑身一激灵，“殿下，萧家奉上来的药剂实在是太霸道了。”
　　要不然，哪里还有皇帝活到现在？
　　十月里，皇后诞下了嫡子，谢雨欣就跟发了疯一样，到处在找晋王的不是，又在皇帝的耳边吹枕头风，可怜晋王还没有坐稳几天太子的宝座，这宝座就摇摇欲坠了。
　　萧家如今每三日就往宫里送一次药剂。晋王又不好明目张胆地拦截萧家，他只好问谋士，“熊启平那边安排得怎么样了？”
　　“属下已经将殿下的安排说与他听了，熊将军来信说，他随时都能行事。”
　　“那就事不宜迟。北境那边，既然我那好大哥那么好心去帮谢楚芳的忙，这个机会我们不能放过，就在秦王回城之前的晚上动手。”
　　“殿下，那这边呢？”
　　“舅舅应是不会支持我了，本王自然要想办法。”
　　赵钦安狠狠地咬了一口后槽牙，幸好禁军副统领是他的人，他就知道，不该信谢家人。当年，既然谢家能够放弃大谢氏，今日自然能够在他和新出生的小皇子之间重新再挑一个。
　　赵钦安做梦都没有想到，当年谢雨欣对秦王情根深种后，转身居然还愿意为他父皇生儿子，也能够成功地游说谢家转而扶持还在襁褓中的小皇子。别以为他不知道谢家在做什么梦？他们打的主意是趁着小皇子年幼，将来谢家就是辅政大臣了。
　　凭父皇对谢家的信任，还真有这种可能，然后，将来这赵家的天下就成了谢家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最后一章大结局，马上发。


第97章 大结局
　　萧家,萧彧将最后一个竹筒挂在了信鸽的腿上，双手将其送飞之后，将斗篷上的兜帽戴在头上,便钻进了马车，哒哒哒的马蹄声渐渐地从黑夜里走远，消失。
　　从太子开始放松对萧家的警惕开始,萧彧便感觉不对劲了。
　　既然太子有了这个打算,萧彧自然要成全。他不会忘记，萧家满门英烈，究竟是死在谁的手里。
　　“祖母,或许我们也出不了京城呢。”
　　“不怕，会出去的。”萧老夫人的身体日渐好，她握住了孙儿的手,“北门的守将钟灵杰当年是你祖父身边的人,这么多年，我们虽然不曾来往,但他看到祖母，应是会给三分薄面的。”
　　“钟灵杰也是秦王殿下的人呢。”萧彧一听这话,放下心来，听说钟灵杰的母亲差点病故，秦王妃让她的徒儿张圣手救了他母亲一命,两厢关系下,钟灵杰必然会出手相助的。
　　“前面来人是谁？”守门的卫士喊道。
　　马车停了下来,钟灵杰带着人过来了，马车的帘子被掀开，钟灵杰看到了里头的萧老夫人，他什么话都没有说,让人把城门打开，放萧家人离开。
　　“将军，宫里有令，从今日开始，只许人进，不许人出。”
　　“少说废话！”钟灵杰扭头看向身边的校尉，见其不满，他道，“你可知道马车里的人是谁？你若是想邀功，就拿本将的脑袋去邀功吧！”
　　“属下不敢！”
　　钟灵杰仰头看到一朵乌云遮住了明月，他不由得感叹一声，“天要变了！”
　　“将军，什么要变了？”校尉没有听清楚，但钟灵杰不打算再说一遍了。
　　萧家的马车拼命朝北境跑去，一路上不知道累死了多少匹马。马车才入了北境，大军就朝北境压去，打的是“秦王妃毒杀皇上，要捉拿秦王妃归案”的名号。
　　北境虽然一直有所警惕，但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第一批被派去战场抵抗朝廷军队的是守护金矿的将士。
　　虽然不到两千人，但这批人手上的兵器是最先被换的一批。
　　他们手里只举着兵器，便是所向披靡的一群，将兵器横在自己的前面，一路冲杀过去，简直是切瓜砍菜一般，很快就将压在北境边界的朝廷军队给驱赶了十里远。
　　北境的百姓得到消息，纷纷赶了过来，送吃食的，拿着锄头扁担帮忙的。
　　“我们王爷王妃连北境都没有离开，诬陷王爷和王妃也要找点好些的说辞！”
　　“就是，王爷对我们百姓都这么好，怎么可能是弑父杀君的坏人？”
　　“毒杀皇上的肯定是晋王，晋王太坏了，自己做了坏事，居然赖到咱们王爷的头上。”
　　军营之中，周笛雨喝了一口茶，“如今北境多的是粮食，金钱也多，兵器也屯了不少。咱们也不能老欺负大戎，紧着一头羊薅不是事儿。”
　　赵钦宸朝她看了一眼，目光朝她的小腹处看了一眼，若非察觉她的小日子迟来了五天，他就真的会上她的当在外面一直晃荡了。
　　“这次，阿笛守在北境。领兵打仗的事，阿笛就不要再和我争了。”
　　“好吧！”周笛雨打了个呵欠，不知为何，她最近总是有点精力不济，连以往最喜欢睡觉前和赵钦宸做的运动都没什么兴致了。
　　听说怀孕后的女人嗜睡，赵钦宸忙起身一把抱起了周笛雨，“你们先议，我送王妃先回去。”说完，便走出了营帐。
　　没人觉得不妥，王妃这种能够上马杀敌，下马治国的人，王爷就是再宠，也是该当的。
　　沈仓与马敏留下来守城，次日，赵钦宸率兵出征。待军队到达北境边界，曹庸率三万将士投到了秦王的麾下。率领大军压入北境的熊启平没想到曹庸不但不帮他打仗，居然关键时候还反了。
　　“曹庸，你知不知道如今坐在皇位上的人是谁？”
　　“是谁和我都没关系，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奉一个弑父杀君的人为主。”曹庸朝后退去。
　　赵钦宸坐在马背上，看着对面的阵营，如果可以，他真不想将屠刀挥向自己的同胞，“本王乃先皇嫡长子，身为人子，父横死，自然该进京问个究竟，若大家能够看在本王的薄面让出一条道来，本王忘不了诸位的好，否则，本王只好靠手上这杆枪来开路了。”
　　熊启平怒道，“少说废话，谁不知道陛下经常服用周笛雨那个贱人的药剂，若非如此，陛下怎么可能会死？给我杀，皇上有旨，诛杀逆王者，封侯！”
　　秦王只觉得，晋王的脑子有毛病，居然下这等旨意，不过事实也证明，的确很刺激，最起码，人人都想朝他身上招呼。
　　封侯，武将的最高荣耀，谁不想呢？
　　好在，赵钦宸手里的这杆枪锋锐无比，他身边也护卫着不少武将，人人都是以一敌十的好手，再加上一柄好兵器，对方的武器根本不敢与他们的接触，稍稍一碰，就跟土鸡瓦狗般被切断，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对方阵营便崩溃了。
　　“报！”
　　前线的捷报很快就在北境传开，元狩山大捷，在北境边界压了不到三天的大军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被秦王给打败了。
　　周笛雨被吵醒了，揉了揉有些没睡醒的头，“什么事？”
　　“王妃，王爷打了胜仗呢。”
　　花笺将飞鸽传书递给周笛雨，周笛雨看了一眼，吩咐，“给王爷送过去，跟他说，我可不想将来对着周琴凤三跪九叩。”
　　花笺没听懂这话，但她一向是个好丫鬟，忙让人将纸条送到前线去。
　　“王爷，王妃送来的信。”
　　营帐门口，亲卫禀报道。
　　“进来！”赵钦宸正站在堪舆图前，看着大虞的大好河山，从这里往京城，一共五座城池。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一年前，赵钦宸或许只能束手就擒。但今天，用他的王妃的话说，北境有的是钱粮和兵器，他何惧之有？
　　他必然是要搏一搏的，不为别的，只为阿笛的那份不甘心。他如何舍得自己的王妃将来朝着别的女人三跪九叩？
　　霍离将纸条递给赵钦宸，他展开看了一眼，“萧家已经进了北境了，便不会有事。王妃还有没有说别的话？”
　　“王妃说，她不想将来对着晋王妃三跪九叩。”
　　赵钦宸一笑，“本王也不舍得，加快攻城！”
　　北境之外，烽火连天。北境之内，才被修好的官道上，车水马龙。大戎送来了一万匹战马，以示诚意。来送马的人正是耶律纯。耶律纯找到兄长之后，本想让兄长跟着自己回去，谁知，耶律绛却死活不肯，他宁愿留在北境做个简单的养马人。
　　耶律纯送马来的目的也很清楚，他是希望北境能够善待自己的兄长。霍离也没有白要大戎的马，为了显示大虞对大戎移居来的人一视同仁，霍离便送了一万石粮食给大戎。
　　同时，也为了大虞边境的安宁，霍离便插手了大戎的王太子废立，老王终于顶不住压力，封耶律纯为太子。
　　林峰也觉得震惊，都这个时候了，北境居然还敢往外送粮食。
　　他担心老百姓没有饭吃，谁知，下村庄去一看，家家户户依然还堆满了粮食，正一筐一筐地往车上装。
　　“如今正战乱，外头也没有人进来收粮食了，他们这些粮食要送到哪里去？”
　　林峰的长随去问了，回来的时候脸色古怪，“爷，说是要送到前线去呢。”
　　“上面征粮的旨意下来了？”林峰担忧不已，他不会忘了这么重要的事吧？
　　“并无！”长随摇摇头，“小的问了，说是家里粮食吃不完，横竖现在没有人来收粮，就免费送到前线去给将士们吃顿饱饭。”
　　林峰良久都没有说话，他知道，这场仗结局已经不会有悬念了，必然是秦王殿下赢无疑了。
　　得民心者得天下，这个道理，就算绝大多数的皇帝都不愿意相信，也依然是天道，亘古不变。
　　林峰突然很庆幸，他刚入仕途，就能够避开这场战争，来到北境这块神奇的土地，跟着秦王夫妇平天下。
　　前方打仗，丝毫没有影响到北境。反而很多北境的男儿天天跑到长谷县来问，“请问军中要人吗？”
　　“要什么人？这么喜欢打仗？去去去，回去好好种地去，要你们的时候，自然会有告示贴出来。”军营门前的守军都烦了，这一天到晚的，他嘴巴都回干了。
　　这些人有病不是？知不知道上战场很容易没命的？
　　“怎么会不要人呢？唉，算了，还是再运一批粮食到前面去。”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四兽护佑，赵钦宸每近一座城，还不等他发出攻势，城门就大开，有些是官员主动投降，有的是老百姓私自把城门打开。
　　京城这边，赵钦安除了将反对他的文臣武将全部杀掉之外，连站在他这一边，只不过和谢家走得近一些的臣子们全部都投到了牢里。如今，站在朝堂上的，自然是一些墙头草，赵钦安说什么，就是什么。
　　“赵钦宸那个逆王都已经打到了云州城了，你们居然还没商量好选谁去对敌？”赵钦安从御座上走下来，凶神恶煞地瞪着臣子们，只要是谁看他不顺眼，他下一刻就能把谁推出去问斩。
　　如今，武将全部都不拥护赵钦安，户部也无粮，兵部没有兵器，这让他们一帮只会耍嘴皮子的人怎么办？
　　如果唇枪舌剑也能杀敌的话，他们倒是愿意站在城楼上骂个三天三夜。
　　暴君，从古至今少有的暴君！
　　曾经迎奉他的那些臣子们如今也后悔了，人人都噤若寒蝉，也有的是不想说话。横竖，不管谁坐这个位置，都是先皇的儿子，他们都是一群做事的人，谁当皇帝不要人干活呢？
　　先皇的棺椁还在奉先殿的偏殿里放着，若非先皇提前给自己预备了棺椁，如今，他只怕是要被扔在寝殿里被老鼠啃咬了。
　　“太后娘娘！”
　　谢雨欣抱着儿子，正哄着，门口，一个小太监滚了进来，结结巴巴，“皇，皇上准备御驾亲征！”
　　谢雨欣冷笑一声，没有说话。赵钦安登极的那天，她就带着儿子从皇后的宫里移了出来，找了这么一所冷宫待着。她不奢望赵钦安会放过她，但，当了母亲之后，她还是舍不得自己的儿子。
　　“这是好事，我们的机会来了。”
　　“不知，太后娘娘的什么机会来了？”周琴凤穿着一身凤袍，身后跟着一群宫人，从冷宫的门口走了进来。她的目光落在了谢雨欣怀里的孩子身上，眼中闪过了一丝狠辣。
　　她的儿子比谢雨欣的儿子早出生，但她的儿子出生没多久就夭折了，而谢雨欣的儿子却长得这么好，凭什么啊？
　　谢雨欣察觉到了周琴凤的目光，她转过身，用自己的身子将孩子挡住，侧目道，“皇后娘娘金尊玉贵，怎么能来这种地方？”
　　当年，她们同时钟情于赵钦宸的时候，两人的关系就不好。
　　后来，联手对付周笛雨，只是临时结盟。
　　“这逆子，不过是你私通护卫所生，别以为别人不知道，居然敢混淆皇室血脉，谢雨欣，你好大的胆子！”周琴凤一使眼神，周围的人便围了过去，从谢雨欣的手里夺孩子。
　　谢雨欣要出手，周琴凤比她出手更快，好歹也是当年的武举魁首，谢雨欣不是她的对手。
　　“还我的孩子，周琴凤，你不得好死！”谢雨欣似乎是太过悲怆，眼中居然无泪，只赤红无比。
　　那孩子在被抢夺的过程中，不知道是什么人“失手”摔在了地上，居然没命了。
　　“啊！”谢雨欣扑了过去，来不及说什么，便因悲伤过度，晕死过去了。
　　“把谢姑娘抬到床上去。”周琴凤吩咐道，说完，看都不看地上的孩子一眼，抬脚走出了冷宫宫门。
　　她才走出数步，便看到了等在一旁的赵钦安，周琴凤略皱了一下眉头，行礼，“见过皇后！”
　　周琴凤实则并没有被册封，她身为曾经的晋王正妃，理应是皇后，但时至今日，赵钦安提都没有提封她为后的事。她自是着急，她心心念念谋划的，不就是这个位置吗？
　　她要让周笛雨在她面前三跪九叩。
　　“做得很好！”赵钦安揽过了周琴凤的肩，下旨道，“封周琴凤为二品贤妃！”
　　二品？贤妃？不是皇后？
　　周琴凤愣住了，全身僵硬，不敢置信地看着赵钦安。她从赵钦安的眼里看到了戏谑，但此时，她什么都顾不上了，想说的话，不经脑子就说出来了，“陛下，臣妾是是陛下潜邸时的正妃！”
　　周琴凤忍不住落下泪来。
　　赵钦安抬起她的下巴，“你知道我们的孩儿哪里去了吗？”
　　周琴凤不知，摇摇头，她也想知道，她的孩子为什么会夭折，当时，她连孩子的最后一面都没有看到。丫鬟们说，殿下怕她看到了太过伤心，就不许她看到。
　　“就在刚才，你让人不小心摔死的那个就是。”
　　“什么？”周琴凤眼前一黑，差点晕过去了，她强忍着问道，“为什么？”
　　“为什么？既不能助朕登上皇位，留着他还有什么用？再说了，朕怎么允许其他的女人在她之前为朕生下孩子呢？嫡长子只能是她的。”
　　“她是谁？”
　　“她是谁，你不知道？知道朕这一生最恨谁？最恨就是你，若非你，她早就是朕名正言顺的王妃，今日大虞的皇后。”
　　周琴凤不敢置信，她做梦都没有想到，赵钦安想要的女人就是周笛雨。
　　这一次，她没有强忍着，而是真的晕过去了。赵钦安手一松，周琴凤摔在了地上。后脑勺磕在青石地面，血晕开。
　　谢雨欣很快睁开眼睛，眼里闪过一丝冷笑。她早就在皇上察觉身子不好的时候，就把孩子送了出去，然后，再把周琴凤的儿子偷了过来。她早就料到会有今日。
　　只不过，谢雨欣并不知道，她送出宫的那个孩子，早在出宫那天晚上，就被人亲手摁死在了御花园的荷花池里头。
　　“娘娘，不好了！”谢雨欣贴身的宫女冲了进来，脸色惨白。
　　“发生什么事了？”谢雨欣心底里一阵轻松，以后再也不用照顾那个孽障了，把仇人的儿子当儿子，她也并不轻松。
　　“荷花池里浮上来一个幼儿尸体，极像，像……”
　　“像谁？”谢雨欣的嗓子瞬间破音了，她披头散发，如同一个从阴间逃出来的恶鬼。
　　“像小皇子！”
　　宫里有片刻的死寂，很快，谢雨欣的大笑声响起，“哈哈哈，报应啊，哈哈哈……”
　　究竟，报应的是谁，谁也不知道了。
　　入夜，一根白绫悬在屋梁上，初晨，宫人们便看到先皇后把自己挂在了上面。
　　大虞史书记载，壬辰年，庚申月，甲午日，之时，皇城破，戾王在逃跑时，被身边侍卫杀死，才当了不足三个月皇帝的赵钦安身上被插了不下十柄长剑，死相极为惨烈。
　　周琴凤悠悠醒来，她环视一圈，这里的每一个物件都极为陌生，不知自己身在何方？是已经死了吗？
　　轻盈的脚步声响起，她顺着声音看过去，见一位身穿绿色宫裙的女子快步走来，“夫人醒了？”
　　夫人？周琴凤有点怀疑自己的身份，她是谁？
　　“夫人可有觉得不适？娘娘说了，若是夫人觉着好，可去见她。”
　　“你们娘娘是谁？”周琴凤问道。
　　“还能是谁呢？”绿裙宫女笑容可掬，“宫里就一位娘娘，自然是皇后娘娘了。”
　　周琴凤问道，“今夕是什么日子？我睡了多久了？”
　　“有半年，若非皇后娘娘妙手回春，夫人怕是醒不过来了。那日，夫人的头颅摔得太狠了，听说颅内很大一个血块呢。”
　　周琴凤越想越不明白，她想亲自去看看，“那就去拜见皇后娘娘吧，我已无碍。”
　　偌大的飞凤宫，修葺得富丽堂皇。正是春和景明之时，五层各九级的台阶后，廊檐下摆满了各色的花儿，门口的宫女人人的脸上都带着笑，令周琴凤有种时空穿越之感。
　　大虞的宫里成日都是愁云惨淡，什么时候有这般真诚亲切的笑意了？
　　“那位夫人来了，快去通禀皇后娘娘。”
　　周琴凤想，她的身份是让人为难了。从周家大小姐到秦王妃到后来身份尴尬的后宫妇人，再到如今，不知她那位不做人的夫君如今如何了？
　　“宣吧！”
　　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周琴凤如同被雷劈中了，她随着宫人走进去，看到了坐在凤座上的明艳高贵的女人，腹部隆起，身边宫人如云，矜贵地高高在上，俯瞰着她，周琴凤如置身梦中。
　　传说中的四兽盘踞在凤座的四个角上，正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周琴凤，一条金色的柳条做成的披帛如流金一般缓缓地流淌在周笛雨的腰身处。
　　无形的威压逼迫着周琴凤，她照着梦境的样子，拜了下去，“妾身拜见皇后娘娘！”
　　“平身吧！”
　　周琴凤被领到椅子上坐下来的时候，忍不住看了四周一眼，她确认这不是宫里的任何一座宫殿，与前世，周笛雨所在的宫殿又不同。这座宫殿应是新修的，颜色明亮，处处都透着奢华与富贵，这才应该是皇后该住的地方。
　　周笛雨抬了抬手，将广袖放平，“城破之日，周家一无一人。大姐姐如今是周家还活着的唯一一个人了，不知道大姐姐有什么打算？”
　　周琴凤抬头看向周笛雨，难道三妹妹不算是周家的人吗？但她不敢问这话，而是再次跪下来道，“妾身但凭皇后娘娘安排。”
　　花笺不满地看了周琴凤一眼，大姑娘真是没有眼力劲儿，皇后娘娘如何安置？难道说，经过了这些事，大姑娘还以为皇后娘娘应该好好照顾她不成？真是不知所谓。
　　周笛雨深深看了周琴凤一眼，“原以为，大姐姐若有什么心愿，本宫还是愿意为大姐姐实现的，既是如此……”
　　正说着，外面传来“皇上驾到”的声音，周琴凤顿时心头起了期许，忍不住朝宫外看去。
　　周笛雨从凤座上下来，忙快步朝门口走去，进来身材高大的男子，一把扶住了她，“阿笛慢点，仔细些！”
　　周琴凤不知何时，抬起头，痴痴地看着眼前的男子，棱角分明的俊脸，宽肩窄腰，双腿修长，浑身上下无一丝瑕疵，脸上的神情如此温柔，眼里全是怀里的女子，若非自己贪婪，这男子原该是属于她的。
　　周琴凤有点恨自己做的那个梦，若非如此，她怎么可能会生出换婚的心思呢？若非如此，今日，坐在凤座上的女子，就该是她了。
　　“妾身拜见陛下！”
　　赵钦宸被突兀的声音吓了一跳，这才看到，脚边跪着个人，他也懒得理会，自顾自地搂着周笛雨走开，朝后殿走去，“今日，他乖不乖？有没有闹你？早膳用得可好……”
　　萧氏在宫外听到消息，皱了皱眉头，对儿子道，“你们去跟陛下说一声，既然是周家的人，就交给我来处理吧！”
　　赵钦宸登极后第三天，为周笛雨举行了盛大的册封仪式，一个月后，下旨封萧氏为育凤夫人，封周长昭为韩国公，封周长昀为宁安侯，封萧彧为宁北侯，驻守北境。
　　萧瑶和萧瑞两姐妹分别被封为县主，原先无人问津的萧家，如今，门槛都被冰人踏破了。
　　当夜，周琴凤被送出宫，她心里还做这个梦，若是陛下愿意在宫外安置她，她倒也不介意。她只是没有想到，马车一路朝西走，最后，她被配给了一个年龄足以做她父亲的富商，她不从，但做梦都没有想到，这富商居然也能武，且比她高。
　　她原指望着师傅能够来救她，后来一打听，周笛雨当上皇后的那天，便带人平定了三泰武院，她师傅和师兄他们都被推到了菜市口问斩。如今的大虞，以圣通武院为最，偏偏好巧不巧，她这个年近半百的夫君，便是圣通武院的。
　　萧氏最毒，周琴凤宁愿自己落在周笛雨的手里，但，命运不可能一直眷顾她。
　　圣文元年四月，皇后周氏诞下嫡长子，次日，被封为太子。
　　（完）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
　　《皇后她一直躺赢》
　　后来，史书上用了八个字“福慧双修，富贵一生”总结谢宝瓒的一生；民间说起这位仁孝皇后时，无人不羡慕她躺赢的一生：貌美，命好，气运旺。
　　只有谢宝瓒知道，若非她早年做了那个梦，梦里她嫁给了五皇子赵昭，最后落得被毒死后宫的下场，她或许真的会把一把好牌，打到惨淡收场。
　　梦醒后，谢宝瓒决定及时行乐，五花马，千金裘，还要夫君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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