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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二十一世纪的职场女郎甄可意，意外有了一个穿越时空回宋朝的机会。

她兴致勃勃地决定去瞻仰一下彼时甄氏将军先祖的风采。

她的宋朝之行非常轻松容易地开始了，而短短时空游之后，竟意外地带回一个甄氏N代前的小叔祖甄骏。

古人在现代的难以适应，以及古人与今人在思想和价值观上的格格不入，为甄可意的生活带来一连串麻烦。

为免麻烦，她几乎设计扔掉了这个麻烦多多的小祖宗。

终于他们之间磕磕碰碰地取得一定契合度，甄可意开始帮助甄骏如何融入二十一世纪。

台湾家族企业的孟氏兄弟；娇滴滴的孟家大小姐；飞车党不良少女杜莎佳……

一一卷入到甄氏二人的生活中，开始了一连串奇趣曲折的故事。


关键字：穿越，现代，古代，言情，21世纪的宋朝来客，雪影霜魂




21世纪的宋朝来客 
作者：雪影霜魂


第一章
一切故事都是从程非非醉酒开始的。

程非非是甄可意所在点石广告公司今年初招进来的新员工。听说是个孤儿，性格却热情开朗又大方，一点都不像孤儿院出来的人那么古怪孤僻。甄可意和她很投缘，没多久就商量着一起租了一间小公寓同住。
太平无事地住了几个月后，程非非露出真面目来了。
那段时间公司为某品牌的一种新品红酒策划了一系列广告，成功地打开了市场。客户很高兴，除去原定的丰厚佣金外，还给策划部和设计室的一帮干将们每人送了一瓶招牌红酒。
甄可意把酒拿回家，被程非非看到垂涎欲滴：“哇，好香醇的酒哇！”
“不是吧，重重密封没开瓶的酒你都能闻到香？”
“可意，我真的闻到了，太香醇了！快打开来让我喝一口吧。”
酒瓶递给了程非非，甄可意去浴室洗头洗澡。舒舒服服地在浴缸里泡了半小时再出来，嗬！这家伙居然把一瓶红酒喝了个底朝天。满脸酡红软绵绵地趴在长沙发上，一付烂醉如泥状。
“有没搞错，一整瓶都让你喝光了。你当这是汽水呀！”
“好喝……太好喝了……地球人的酒……是宇宙间最最最好喝的东西。”
话说得断断续续，口齿倒还清晰，甄可意听得好笑：“地球人的酒？你不是地球人啊？”
程非非指着自己的鼻尖大着舌头道：“我……我是……火星人。”
这醉话真可笑，甄可意忍不住笑出来：“你是火星人啊！地球很危险，那你赶紧回火星去吧。”
程非非双手乱摇：“不危险……一点……都不危险。我们火星……还有附近水星……土星……金星的人……都喜欢来地球玩。像后花园……一样安全。”
“越说越没边了，你真是喝醉了，满嘴胡说八道。”
甄可意把她从沙发上拖起来，要带到浴室去用水冲一冲。
“我才不是……胡说八道。我们外星球的人……到你们地球来玩，就好比……你们都市人……到乡下去玩一样。挺有意思的……呵呵。”
甄可意的手松开了，傻笑的程非非又软倒在沙发上。
甄可意蹲下去盯着她的脸左看右看，看不出什么不同啊？
“你真是火星人？你来地球多久了？”
“五百年前……我就来过一次，后来……回去了。这次来的时间……还不长。”
程非非的声音越来越低，渐渐听不见了。酒意一阵阵涌上来，她睡着了。
甄可意把她定定看了半响，拿不准主意要不要相信她的话。想了又想，最后还是决定不信。丢块毯子在程非非身上，自己回房睡觉去了。

次日是星期天，甄可意最爱睡懒觉。纵然邻居家的婴儿啼声正欢，她只管用被子蒙着头高卧不起。睡得正香，房门却被人嘭的一下推开，程非非一阵风似的卷进来拼命推她。
“可意可意甄可意。”
好梦被扰，甄可意几乎呻吟般地问：“干吗？”
“我昨晚喝醉后是不是说了很多胡话？”
甄可意蜷在被子里想了半天，点点头：“是啊，说了很多。”
程非非非常紧张地问：“我说什么了？”
“你说你是火星人。”
“啊——”程非非一声惨叫：“我真这么说了？”
“是啊！”
程非非勉力镇定一下，堆出一脸笑：“可意，你不会相信的哦。开什么玩笑，我怎么可能是火星人呢。”
甄可意本来不相信，可看她刚才的反应又有点过激。于是故意一脸严肃地道：“相信，我为什么不相信？这年头UFO满天飞，落几个外星人在地球上也不是没可能。只不过我没想到我身边就隐藏着这么深的一个非我族类。”
程非非哑然半天，方跺着脚一迭声地道：“完了完了完了，我算是彻底暴露给你了。可意，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我是火星人啊。我要是暴露范围一扩大，马上就会被星球总部勒令返回。我还没玩够呢。”
甄可意一掀被子蹦起来：“程非非，你还真是外星人啊！说，你乔装打扮混到地球来干什么？真的只是好玩吗？还是火星要侵略地球派你来当前锋做侦察员？”
“你这什么词呀！真是星球大战片看多了，来个外星人就是要侵略地球的。我们的星球文明程度不知道超过你们多少，来地球就是图一个原生态的好玩。”
“原生态的好玩？”
“在我们的星球，一切都已经高科技化了。所以我们到地球这个科技落后的地方来玩。打个比方吧，就好象你们从繁华都市跑去古老的乡村里玩一样。”
“你们真的只是来当游客的？”
“当然，你如果跑到黄土高坡那种地方去玩，会不会在那住一辈子土窑？”
甄可意断然道：“不会，我看看新鲜就走。”
“我们也是一样，只不过地球很大，新鲜劲儿可以保持得比较久。”
“你们？你们来了多少人啊？”
“不多，也就百八十个吧。我们要来地球旅游，也要申请通过后才能出来的。一次来一批，完了回去再换一批。”
“天，你们火星多少人混到地球来过？”
“不单单火星，据我所知太阳系几大行星都有人在地球，只是你们不知道而已。”
甄可意倒抽一口冷气。这帮异星人若是心怀叵测，地球早就身陷危机吧？
“你放一百二十个心，我们对地球绝对没有任何恶意。你继续当我是室友，千万别把我捅给电视台或媒体，否则我就没得玩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你就算真把我捅给他们，只怕也会被人当成神经病。”
甄可意想了想，确实如此，再无话可说。

胡乱吃了几块饼干当早餐，甄可意到楼下信箱里拿了日报来看。看一看报纸，又瞅一瞅沙发上抱着笔记本电脑不知在干什么的程非非，还觉得不可思议。
“非非，我怎么看你都不像火星人啊。”
“拜托，不要再把火星人三个字挂在嘴边了。我真不想暴露啊！”
甄可意摇摇头，继续看报。
“哇，孔子第八十三代孙又在山东孔庙祭祖了。这家族够源远流长的。”
“你们中国的家族个个源远流长。”
“话虽如此，可是恐怕只有他们孔氏一族传得最清楚分明。族谱一代代考证上去，个个有名有姓。换成我们甄家，我已经不知道我曾祖父那一代姓甚名谁干什么的了。”
“你想知道你们甄氏一代代的人物历史吗？容易呀！我可以给你考证出来。”
“你能？”甄可意马上把报纸一扔，“对呀，你是火星人啊！”
“求求你别再提火星人三个字行不行？”
甄可意兴致勃勃：“行行行，你赶紧替我考证一下族谱吧。我在老家时听村里同姓的老辈人们说过我们家祖上出过宰相，也不知是真的假的。”

程非非动作很利落，拿出一个异常精致小巧的相机对着甄可意咔了一张照片，然后把相机连线到她的笔记本电脑。她在键盘十指如飞地敲了一连串指示口令，最后回车键一按：“好了，甄氏族谱在此。”
甄可意表示怀疑：“不是吧，照张相片往电脑里一输就好了。”
“我这个是基因照相机，这一摄你的遗传基因数据统统被扫描下来。再往我设计的电脑程序里一放，顺藤摸瓜似的一路上去就把你的祖宗们都捋出来了。不信你瞧吧。”
甄可意将信将疑地凑上前一看，电脑屏幕上长长一串甄姓人名排下去，最后一个是她父亲甄荣庆的名字。注明是第九十六代。
“哇，我们家族传了九十六代了。比孔子家族还源远流长啊！”
“我是从有甄姓开始就替你们考证的。若是再往前推算，我可以给你推到原始人那一代去。”
“不必了，这样已经足够了。咦，怎么到我爸就完了，我的名字呢？”
“你是女的，按你们中国人的规矩不上族谱。你们这一支甄系家族，到你爸这一代就算画上句号了。谁让他没生个儿子呢。”
“这不能怨我爸，谁让国家的基本国策是计划生育呢。”
顺着老爸的名字看上去，看到爷爷的名字，后面的身份备注是贫农。再看上去，爷爷的爷爷还是贫农。甄可意啧啧有声：“我家还真是标准的三代贫农啊！”
“再上去的可就有人做了土匪了。”
甄可意看看年代：“不能怨我祖上，那时代刚好是清政府软弱无能任列强宰割的时候。不当土匪活不下去。”
边说边继续往上看：“你看你看，清康熙年间这个祖先就不错嘛！在盐务衙门当差呢。”
“呀，可意，你看你们明朝有个祖先居然是当刽子手的。”
“正常了，明朝大杀功臣，哪天不掉几颗人头。我想在当时当刽子手一定是很有前途的一份职业。”
程非非再看上去，边看边摇头：“你们甄氏在元朝都没什么上的了台面的祖先啊，不是走卒就是贩夫。”
“走卒贩夫怎么了？螺丝钉虽小，缺了它机器也会散架的。”
话虽如此，甄可意还是睁大眼睛在长长的祖谱名单中仔细地找，想找一个最体面的祖宗出来撑撑场面。终于被她发现了一个。
“看看，北宋初期，我家祖先中出过一个一品大员的将军呢。甄雄甄英武，哇，这名字听着就有将军气派。”
“那是那是。”程非非捧她的场。
“可惜呀，恨不能与如此英武先祖一见，实乃生平大憾，大憾呀！”甄可意无限向往地想，不知这个甄家史上最有头有脸的将军祖宗是什么样子？
“你想见，容易呀！我安排你去见他一面好了。”程非非的口气轻巧得像只是要带她上隔壁认识一下邻居。
甄可意奇怪了：“你怎么安排我见他？”
“用你们地球人的话来说吧，山人自有妙计。”

所有程序全部输入电脑了，最后一道“OK”键用鼠标轻点之后，叮的一声，屏幕上跳出一个对话框，“系统准备就绪，时空任意门随时可以开启。”
甄可意有些怀疑地看向自己的卧室门，除了从电脑上接了两根非金非银不知道是什么金属制成的亮锃锃的线在门把手上外，那扇门没有任何异样之外。
“程非非，就你这么随便一鼓捣，我这扇门就成了时空随意门，可以随便我想去哪个朝代就去哪个朝代了？”
“甄可意，我可不是随便一鼓捣，你别看我只是敲了几下键盘，这里头的学问大着呢。换成你们地球上最有名的科学家来设计这套程序，起码还要再过五百年才会略见成效。我们火星人的科技发达，你们地球人是难以望其项背的。”
甄可意还半信半疑：“口说无凭，我推门看看去。”
“去吧去吧，你一看之下就知道我所言不虚了。”
将房门推开一条缝，甄可意探头一瞧，眼珠子都几乎掉出来了。门里不再是她熟悉的卧室，而是一片天高地旷的野外风光，近处芳草离离，远处烟树朦朦。
“天，程非非你还真有两下子。这门里门外还真是两重天。”
程非非一脸当之无愧：“那是，我们火星人的本事可不是吹的。你要参观赶快啊！这个时空任意门的通道形成最多不超过二十分钟。你得快去快回，否则回不来了我可不管。”
甄可意一听，摸出口袋里的手机一看，赶紧钻进门去：“二十分钟内，一定回来。”
野外风光真好哇！天极高，地极旷，一望无际的青草地如绿毯，让人真想在上面撒着欢儿打滚。甄可意在水泥森林的城市呆得太久，一见这般天苍苍野茫茫的景致，说不出多么的喜欢。
她正一个人在空旷野地里高兴着，远远看见几个人来了。突然想起自己的初衷：我是特地前来一睹将军祖宗的英武风采，那是不是他率着部属来了？
这一想，她赶紧朝着人来的方向迎上去。渐渐近了，来的人模样开始看得分明，只见一个个披头散发赤身裸体, 仅腰上围一圈树叶编成的裙子,手里都拿着粗大的木棒。甄可意一愣，这……不说送她回宋朝看将军祖先吗？怎么看见的像是原始人啊！
正发着呆，那群人也看见她了。一起挥舞着木棒朝着她冲过来，口里咿咿呀呀地也不知吼些什么。吓得她掉头就跑，她来的那扇门还突兀立在原野之间，像离箭朝着靶心扑过去一般，她疾扑进了门里。
嘭的一声紧紧关上门，甄可意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程非非问她：“怎么了？看到将军祖宗这么兴奋？”
“哪里看到了什么将军祖宗，我只看到一群原始人。程非非你这个家伙，到底送我回哪年哪月了。”
啊——程非非一愣，然后在计算机上敲了几下，一拍额头：“搞错了搞错了，我一时粗心计算有误，时空任意门连接到石器时代去了。重来重来，这回一定让你见到将军祖宗。”
第二次进入时空任意门，甄可意跑回来的速度更快。
“这回被你送到秦朝去了，正赶秦始皇焚书坑儒。差点连我都给坑了。程非非你是不是存心要灭我的活口啊，净把我往危险地方送？”
程非非指天指地赌咒发誓：“不是了，绝对不是了。只是我计算时空隧道的数据方面一再地产生了那么一点误差。事不过三，这一回，我绝对算准再让你去。”
第三次推开时空任意门时，甄可意先从门缝里小心观察了半天。她看到门里是一处绿杨庭院，除去杨柳翠枝依依外，还有一树红杏花开得动声动色。庭上回廊拐角处，有两个短襦长裙的女子正言笑晏晏走过去。
观那庭院，瞧那服饰，倒像是宋代了。甄可意大胆地推开门走进去，一踏进庭院，恰值一阵清风徐来，吹落一庭杏花红雨，瑟瑟地落她一肩。她都舍不得拂去。
庭中无人，她四下转悠一番，寻思着将军祖宗也不知在哪进院落里，上哪找去？又不敢离时空任意门太远，万一有什么麻烦好跑呀。于是只走上回廊把两边的厢房隔窗看了看。室内陈设家俱都极简单古朴，看来这位将军并不是奢华之辈。
甄可意正参观着，突听身后一声大喝：“何人在此鬼鬼祟祟？”
糟糕，被人发现了。甄可意顾不上再参观先祖家居，头也不回地就朝着来处跑去。她可不想被人当成贼绑起来送官，耽误了她回去，她可就要被留在这千年前的大宋朝了。
她跑得飞快，身后的人却也动作不慢。都没听到脚步逼近的声音，肩头就已经被一只手抓住了。眼前时空任意门就在数步之外，甄可意怎肯功亏一篑。朝着肩头的手狠狠一口咬下去。趁那只手吃痛松开之时，她双足并拢全力一跳，像在十米高台跳水般纵身朝着门跃去。
在她的身体跃上门板并借助跳跃之势推开那扇门时，另一具身体同时扑上了她的身体，两个人一起滚进门去。惯性带动两具身体在室内七磕八碰地翻滚着，只听得耳旁一阵唏哩哗啦地乱响声，也不知碰翻了多少东西。
好不容易稳住身子，甄可意定睛一看，只见客厅已是桌歪椅倒狼藉一片。最糟的是还多了一个人，一个古代服饰打扮的年轻男子。身着一件宝蓝色箭袖劲装，足蹬乌皮靴，腰悬长剑，正愕然地环顾四周，一脸吃惊之色。
“此乃何地？”
顾不上回答他，甄可意先一把拖了他去开那时空任意门。赶紧把他送回去是正经。门一开却呆若木鸡，看不到那绿杨院落了，只看到她一张乱七八糟连被子都还没叠的床。门里又是她的卧室了。
怎么回事？这时空任意门怎么不管用了？甄可意低头一看，门把手上那两根非金非银的金属线已经不在了，蜿蜒曲折地拖在地上。应该是在他们同时冲进来时的冲击力下与门解体了。忙唤：“非非，赶快……”
话没说完就哑了，突然发现程非非已不在房里。关键时刻，这家伙跑哪去了？再一看笔记本电脑也掉在地板上，赶紧捡起来打开一看，还好，还没坏。蓝幽幽的屏幕上有一行字亮着：
可意，我临时被总部召回去，不知是否又要玩完了。祝我好运吧！
甄可意木头似的愣了，她身旁那个宋朝来的年轻人也好不到哪里去。瞪目结舌地发呆。刚才明明在自家院子里追小偷，怎么一转眼，眼前景物大变，这个奇奇怪怪的地方是哪里呀？忍不住又问一遍：“此乃何地？”
甄可意抱着头几乎是呻吟般地答：“此乃二十一世纪。”



第二章







“铮——”
长剑出鞘，隐挟风雷之势。一点剑芒逼在甄可意喉头，几乎把她吓晕过去了。
“英雄……好汉……剑下留人啊！”
那位宋朝来的年轻人一脸肃杀之气：“何方妖孽，用何妖法把我摄到这个怪异之处？不想枉送性命的话，就速速送我回去。”
“大侠，我也想快点送你回去呀！要知道你留在这里我会很麻烦的。最近首都治安抓得特别紧，你这样的‘三无人员’一旦被查到，我收留你只怕也脱不了干系。”
甄可意的话那年轻人听不明白，脸上怒色更甚，手中剑尖一送，已经刺破她喉头一点肌肤，鲜血缓缓渗出来。
那一点锐痛让甄可意又惊又骇又恼，哇哇大叫起来：“有没搞错，你还真想杀我。你一个大男人居然要杀我这样手无寸铁的弱女子，你这叫灭绝人性知道吗？”
 “你是女子？”那年轻人一愕，不信任地把甄可意上下打量一番。
甄可意经年不变的不驯短发，经年不变的白衬衫牛仔裤，瘦小扁平的身体藏在其间确实像个男孩子。
“我虽然老被人叫假小子，但千真万确是个女孩子，不信我证明给你看。”甄可意边说边抬手解手扣。
年轻人一愕，还来不及阻止，已见她解开了颈间第一颗钮扣，一片肌肤——一片只有女子才会有的细腻肌肤露出来。马上长剑一撤，蓦地扭头：“不必解衣。”
甄可意赌得就是他会不会难为情扭头，既然会，赶紧趁此时机，嗖的一下掩襟钻回自己卧室，嘭地关紧房门。
电话在客厅，手机呢？手机放在哪了？甄可意手忙脚乱地四处找手机，要打110救命啊！否则她如何降得住外头那个宋朝人——唉呀，外头那个是宋朝人呢！一身宋朝服饰的打扮，腰里还悬着剑。真把警察惊动过来了，她要如何解释？
手机已经在自己裤兜里找到了，甄可意握在手里一时却拿不定主意要不要报警。正迟疑间，听到卧房门咔嚓一声响，竟被一剑劈成两半，轰然倒下。门前年轻人握剑的身影矫然挺立，冷厉双眼一瞬不瞬盯着她。
甄可意彻底傻眼了：老天爷，怎么弄了这么一尊瘟神回来。这下她可如何脱身啊！报警都来不及了。
小公寓的卧室面积不大，从门口到床头不过五步之距。甄可意极力镇定自己，情知此刻万万不能有任何异动，否则这个宋朝人绝对能五步之内让她血流成河。
甄可意声音颤颤地开口：“大……大侠，我们可以坐下好好谈吗？我想详细地跟您解释一下，您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尊称都用上了，语气十分谄媚讨好。
年轻人不肯坐下，依然立在门口，泰山压顶般的气势，却朝着她一点头，沉声道：“你说，一五一十细细道来。”
甄可意于是详详细细地把来龙去脉说给他听，是怎么通过火星人的时空随意门，去看千年前的将军祖宗。她尽可能深入浅出地解释他听不懂的那些词语。直说得她口干舌燥，那年轻人还犹不肯信：“一派胡言，什么千年之前千年之后，如今是大宋朝开宝九年，何来公元二十一世纪。”
甄可意费了半天唇舌，还跟他说不清楚，不免有些头疼。想一想决定走迂回路线。“不知刚才我去的那家绿杨庭院，是否甄雄甄将军的府第？”
“正是。”
年轻人答得傲然。甄可意心中一动，猜测地问：“你是甄将军什么人？儿子？”
“是。”
甄可意跳起来，“你是甄将军的儿子，那你也算是我的祖先啊！你看咱们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
年轻人回应她的是一声冷哼。
“你还别不信，你跟我来。”
甄可意小心谨慎地绕着他的剑锋走，引着他来到客厅的笔记本电脑前。还好，考证出来的祖谱名单还在，甄雄甄英武的名字下是甄骐甄子赢。她指着问：“这个甄骐甄子赢是不是你呀？”
年轻人盯着那几个字看了半天，再将整屏汉字扫了一眼，皱眉道：“这些字体为何如此古怪？”
“哦，这是简体字，和你们那个时代的字体已经有所差异了。这个甄骐到底是不是你呀？”
“不是，甄骐是我长兄。”
“他是你大哥，那你是甄将军第几个儿子，你叫什么？”
年轻人迟疑了一下，似乎不太想告诉她自己的名字。却还是说了：“我是父亲第六子，姓甄名骏字子捷。”
“甄骏。”甄可意瞄他一眼，半真半假地笑道：“人如其名，长得还真英俊。”
甄骏也说不上长得多么英俊漂亮，但他的眉眼却生得格外好。长眉入鬓，挺秀如峰，是真正的剑眉。再配上那双晶亮有神的漆黑眼眸，这样的眉目才当得起‘剑眉星目’四个字。
甄骏却冷若冰霜地回视她，让她笑不出来。
“甄骏，其实我是你大哥甄骐那一代传下来的血源支脉，一直传到现在。我叫甄可意，算起来你是我的曾曾曾曾曾……叔祖，我是你的曾曾曾曾曾……侄孙女。”甄可意跟他拉关系攀交情。
甄骏一言不发，看着她的眼神却是明白无误地不相信。
甄可意气馁：“我要说的都说完了，你实在不相信我也没办法。”
甄骏手中长剑再次冰冷地贴上她的颈，他的声音和剑锋一样冷锐：“你最好立刻送我回去。否则……我虽然不杀女人，但是妖女另当别论。”
甄可意快要哭出来了：“叔祖大人啊！我真不是什么妖女。我要怎么跟你解释清楚哇。”
叮——沙发旁茶几上的电话突然铃声大振，响声一起，甄骏眼光一凝，手中剑锋立即循声扫去。白色剑芒一闪，那可怜的电话座机步房门后尘，被他劈成两半后再哗啦啦地滚落地板上。
“我的天，你这是干什么？我的电话招你惹你了？”
甄骏不理她，只是更警惕地竖起耳朵听着周围的动静。甄可意一想也怪不得他，突然间被拉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眼前一切都那么奇怪。有点动静他自然是要草木皆兵的。
“甄骏，你放松一点。我真不是妖女，我绝对不会害你。我们真的是有血缘之亲的……”
话还没说话，房门又咚咚咚被人敲响了。甄骏的眼神立刻箭一般钉在门上，低声问甄可意：“是谁？”
“我也不知道。”甄可意一摊双手，休息天她一向有赖床的毛病，所以一般休息日上午没人找她。门外是谁在敲门？
甄骏手中长剑抵上她的背心：“你去开门，若有一丝异动休怪我剑下无情。”
甄可意觉得自己像个被挟持的人质，无可奈何地被他剑尖抵着走到门边，打开一线房门朝外看，看到门外站着一个她不认识的年轻太太。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事？”
“小姐，我是你隔壁的邻居，麻烦你屋子里不要老是唏哩哗啦地砸东西行不行？我先生上夜班，白天要补觉。我的宝宝也才哄睡了，又被你们吵醒哭个不停。你这样很影响我们的。”
原来隔壁老是有婴儿哭声的那家就是这位年轻太太住着呀！都市火柴盒般的公寓楼里，邻居们鸡犬之声相闻却老死不相来往。甄可意还是头一回见这位太太。
“哦，对不起对不起，我会注意的，尽量不再弄出声音来打扰你们了。”
“不是尽量，是要一定。你不能这么没有公德心。”
“好好好，一定一定。”
好言好语打发走了隔壁的太太，甄可意关上门就冲甄骏低声嚷道：“听到没有？大侠。你手中的宝剑该管一管了，不要又劈我的房门又劈我的电话机，我不说你，隔壁邻居可都要来抗议了。”
甄骏手中的长剑垂下，他原本抱着一种行走于刀锋之上般的警惕感，盯着‘妖女’打开房门后的一举一动。可谁承想，却听到这样一番家常之极的对话。眼中一时尽是迷惘茫然。
“你说，我来到了千年以后？”
甄可意听他的口气有些松动，大松一口气。点头不已：“是呀是呀，千年以后的二十一世纪，绝对不是我施什么妖法来摄你心魂。”
“何谓二十一世纪？”
这个问题一时把甄可意难倒了。想了想，她把甄骏带到她卧室的窗口。本来想带他去阳台的，但想一想他这身打扮站在阳台被左邻右舍看到可就麻烦了。
这幢公寓楼是个十二楼的小高层，她住在第十楼。从十楼的窗户往外看，可以俯瞰一部分北京城的风貌。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千街万道如波涛，各种车辆就像行驶其中的江上往来舟。行人则似波面上的粼光流动。甄可意用一种君临天下般的气势一挥手：“请看吧，这就是二十一世纪。”
甄骏探头一看，整个人愣成了一座雕像。
***
“甄可意，程非非怎么突然离职了？辞职报告也没打，招呼也没一声，人就不来上班了。这年轻人怎么这样？”
程非非的部门经理，业务部的周经理跑来问甄可意。
甄可意的脸皱得像苦瓜：“老大，你手下的人不干了，我怎么知道为什么？”
“咦，你不是和她一块租小公寓住吗？我要找她不问你问谁？”
“别提了，这家伙走的时候都没跟我说一声，人就突然不见了。这个月房租眼看该交了她却跑了。我可惨了，我得一个人负担两千块钱的租金。该死的程非非。”
甄可意咬牙切齿。她们合租的这套小公寓是两室一厅，一间面积较大的主卧室由程非非住了，小点的客房则是她住。所以月租金是程非非出一千二，她出八百。如今程非非走了，她得全额负担。她一个月才四千块，拿出半壁江山来交房租多不划算。当然更不划算的是，拜程非非所赐，她现在还要额外养着一个来自宋朝的活祖宗。
设计室的一位同事小郭问：“一个人住两千块的房子太奢侈了，甄可意你要不要另找合租人？我有个学妹刚大学毕业来北京找工作，正要找房子住呢。”
甄可意一个“好”字都到了嘴边，还是硬生生咽回去了。她眼下这光景，如何跟人合租？屋子里住着一个整天板着脸握着剑的煞神呢。她今天能够正常出门上班，都不知道跟他费了多少唇舌才被放行。
“唉，过阵子再说吧，最近……乡下老家刚好来了一个亲戚，在我那住着呢。等他走了我再找合租人。”
“乡下来亲戚了，也来北京找工作是吧？男的女的？什么学历？有何特长？我有合适的可以替你介绍。”
小郭还真是个热心人，甄可意苦笑：“不是来找工作的，就是来逛逛，权当观光旅游。”
“乡下亲戚来北京观光旅游，那可有得你一阵折腾了，管吃管住管陪游是少不了。挺费时间精力的。”
“可不是嘛，我都快被折腾死了。”
甄可意抱着头呻吟，走了一个火星人还罢了，来了一个宋朝人可真是大麻烦。她的生活全乱套了。想想一会下班还要回家给千年前的祖宗做饭，她简直要崩溃。

如果可以，甄可意真想不回那套小公寓了。
平时她自己中午都是在外面吃快餐啊炒粉啊之类地随便打发一顿。这会倒好，还得巴巴地赶回去下厨做饭，给那个曾曾曾曾曾……叔祖吃。真是的，自己都懒得做饭吃，倒要做给别人吃。
这还罢了，关键是那个叔祖大人面如玄铁手不离剑。一想到他那三尺莹锋的快与锐，甄可意还忍不住要冒冷汗。她一条小命可是在他剑锋之下来来回回游走好几次了，现在想想还后怕得紧。
昨天那个星期天真是度日如年，今早终于脱身离开公寓时是逃出生天的感觉。甄可意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不想回去面对那尊瘟神了，可是她不能不回去。她的全付家当都在那里，就算那些衣裳行李全不要了，那套公寓她还有六千块的押金在房东手里，不退房验收拿不回来。就这样丢了多不划算，钱不是那么好赚的。
人为财死啊！甄可意无比悲壮地自投罗网，拎了一袋菜回家预备洗手作羹汤。
推门进屋，一眼就看到甄骏锐利戒备的双眼，修长有力的手指紧扣在腰侧的剑。这小子警惕性真高。
“别紧张，是我，我回来了。”甄可意一派日本女人般的温柔和驯。
甄骏面无表情地看她一眼，眼光却分明柔和许多，还带着一丝如释重负。显然他也很怕她黄鹤一去不复返。毕竟这个陌生的时代，她勉强算是他唯一的熟人。
尽管甄可意很卖力气地鼓捣出两菜一汤，甄骏却一付吃得索然无味的样子。
“吃不惯吗？那可没办法，我的手艺就这水平，你凑和着吃吧，别太挑剔啊。”
甄骏不答话，只是埋头吃饭。他还是吃了三碗饭下去，虽然一目了然地是在勉强自己吃。他这是为自己保存体力。
吃完饭甄可意洗锅涮碗，把厨房收拾干净后走出来，看见甄骏站在小房间的窗前发呆。自从昨天甄可意跟他说明暂时没办法送他回宋朝后，他就一直这样愁眉不展地发呆。也是，碰上这种事，换了谁都得犯愁发呆不是？
他愁，甄可意也愁。屋子里多出这么个祖宗来，她多麻烦啊！别的不提，单天天回来给他做饭洗碗就够烦了，她跟做老妈子有什么区别。该死的程非非，她可千万要回来呀！否则她的苦日子可什么时候是头？
“我说甄骏，跟你商量个事行不？”
甄骏不作声，只是抬眼看她，一付等她说下去的模样。
“你看你把我房门劈成两半了，我得叫人来重新装一扇门。你这付宋代打扮在屋子里呆着没事，可来个人看见了会很吃惊的。你换个装束好不好？”
甄骏听完依然默不作声，只是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圆领窄袖的宝蓝劲装，再抬头看看甄可意那一身白衬衫蓝牛仔裤。半天不说话，显然不乐意。
甄可意耐心地给他做思想工作：“你不换不行啊，你现在身在二十一世纪，再穿着这身衣服不合时宜。你想想，如果在大宋朝你看到一个穿秦代衣服的人，会不会觉得很奇怪？”
甄骏想了想，终于被她说服了，点点头表示同意。这家伙真够惜言如金的。也不知是本来就如此，还是大受刺激后变成这样。
“你同意了就好，那我下午下班回来给你带两套换洗衣服。”
甄可意边说边把他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一番，盘算着要给他买什么尺码合适。甄骏不算很高，却很瘦削，看上去显得身形修长。他虽瘦却瘦得一点不单薄，标挺一如劲松修竹，透着一种说不出的风骨清奇。
甄可意半开玩笑半认真：“甄骏，你这身材再高一点可以去当模特了。”
甄骏自然不会回应她，木着脸听若罔闻。她自觉无趣，只得言归正传：“你的衣服裤子我差不多能估出买什么码子了，可是你穿多大码的鞋呀？”
鞋子的尺寸确实不好目测。甄骏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脚，他脚上穿着一双牛皮靴子。甄可意蹲下去用手指比了比长短：“我先将就着买吧，到时候实在不行再去换。”
下午下班后，甄可意去给甄骏买衣服。想想都要叹气，实在太让她破费了，管吃管住还得管里里外外从头到脚地给他添衣服鞋袜。这个月开销海了去了。
甄可意一惯节俭，月收入的支出都是有计划性的。从不乱花一分一厘。给甄骏买衣服自然是超出她的计划范围外，这钱花得实在心痛。幸好现在正值人间四月天，要是冬天她买衣服要花的钱就更多了。为了尽可能将这笔支出压到最低，她随便在路旁的地摊上给他买了衣服，T恤衫两件三十块，牛仔裤两条五十块。便宜货将就着穿一穿好了，说不定明后天程非非就回来把他送走了。
选衣服时一眼看到摊子一角摆着的小商品，她这才想起来还要买一样东西。
“老板，我跟你买好几件衣服，你再送点小东西吧。”甄可意边说边动作麻利地拿起一盒两条装的男士内裤。
“小姐，价格已经算得很便宜了，不能再送了。”
“不能送，那我不买了。”
甄可意作势欲走，摊主忙叫住：“小姐，那送你好了，反正是要收摊的生意了。”
拎着一包衣服，甄可意又去给甄骏买运动鞋买拖鞋，故技重施，买两双鞋再白饶了摊主两双袜子。满载而归。



第三章








甄骏从卫生间洗完澡出来时，甄可意忍不住吹声口哨。
衣服虽然是地摊货，无论颜色和款式都是毫不起眼的那一种，可穿在他的标挺身材上却有型有款得很。都说人靠衣裳马靠鞍，却原来有一种人，不用靠华衣丽服也可以照样出彩。甄骏换上现代服饰，外表成了一个似模似样的都市青年。除了他腰侧片刻不离身的剑，还有他一头长发外，几乎看不出是来自宋代的人了。
甄可意哇的一声大叫：“甄骏你的头发这么长啊！”
想不到他挽在头顶的束髻一放下，发长及腰。且发质极好，乌黑发亮，灯光下真如一匹上好的黑缎子。
甄可意啧啧有声：“你这头发都可以去给飘柔做广告了。”
甄骏瞄了一眼甄可意的头发，短短的碎发左翘右翘的，像个刺猬头。只一眼他就不看了，只管拿着毛巾擦自己半湿的头发。
他不愿意理人，甄可意跟他说上十句话往往也换不来一句的。摇摇头她趿着拖鞋走进卫生间去预备自己洗澡。却很快又出来了，没心没肺地拿着一盒东西问：“甄骏，你怎么不穿这个哇？”
甄骏低着头一言不发，擦头发的动作却停了。
“你是不是不知道这个三角形的布块穿哪呀？这个是要穿在牛仔裤里……”
甄可意话还没说完，甄骏却不知怎地恼了。都没看清他动手，挂在腰侧的长剑突然就出了鞘，刷的一下把她手中的盒子削去一半，一条小小的男式三角形内裤跟着半个纸盒掉落地上。
甄可意惊出一身冷汗，连退三步道：“不穿就不穿吧，发这么大脾气干吗？你爱穿什么穿什么，反正不关我的事。”
溜回卫生间关上门，甄可意按着咚咚乱跳一气的心，琢磨着这真不是个事啊！甄骏这小子阴阳怪气的，要么就闷闷地一言不发，要么就动不动拔剑相向。性子太难琢磨了，忒不好伺候。刀剑无眼，什么时候死在他手里只怕都不知是怎么死的。不行，要想办法，不能坐以待毙。
***
点石广告公司有一个专门的工程队，负责按设计室的平面设计方案图为客户进行一些样版房或展示厅的建造。甄可意在公司主要做平面设计这一块，跟工程队的头头马哥混得比较熟。于是她那间要更换的卧室门，就来找马哥帮忙做个免费工。
马哥很给面子，午休时间亲自带了材料工具上她家替她装门。
两人坐着电梯直上十楼，一出电梯甄可意就看到她的房门前围着一群人，正嘭嘭嘭地敲门。马上冲过去盘问：“干吗干吗？你们干吗？”
领头的却是公寓楼物业处的保安：“小姐，你住这间房子？”
“是啊，怎么了？”
“小姐，你是不是离开房间时忘记关水龙头了？你楼下那家住户，刚才下班回家时发现他家的天花板在漏水。”
一个白白胖胖戴眼镜的男人接道：“是啊是啊，你的房间漏水了，刚好漏到我家客厅组合柜那一边，电视机和整套音响都成了落汤鸡。小姐，你要赔偿我的损失。”
什——么？甄可意眼睛瞪得圆圆的：“不可能吧，我走的时候明明关了水龙头。”
“你要是关了水龙头的话，那我房间的水哪来的？不信你自己打开门看吧。”
甄可意突然明白了，急急地掏出钥匙打开门一看——屋里水漫金山，客厅成了一片汪洋。
“看看看看，还说自己关了水龙头。小姐，你要赔偿我的损失。”胖子强调一遍。
甄可意气得一声大喝：“甄——骏。”
随着她的声音，甄骏在小房间门口探了一下头。他坚持要住在这个房间里，因为他就是从这个门里由宋代跨越到现代，所以他认定这个房间有朝一日或许又会让他从现代回到宋代去。甄可意只好收拾自己的东西搬去了程非非人去屋空后的主卧室。
看到门口那么多人，甄骏没有走出房间，反而把头缩回去了。甄可意气冲冲地冲进去跟他算帐：“甄骏你干什么了？怎么弄得满屋子都是水？”
甄骏一个人留在屋子里，满眼新鲜事物。最好奇的是自来水管里藏着的水，可以随时放得开，也可以随时拧得紧，收放自如，皆在信手之间。他站在厨房的洗碗池边，反复地把那水龙头一拧一关一拧一关，看着水流时涌时停，只觉神奇无比。却不意那水龙头早已老化，被他多折腾几下，突然失效。再关不紧，水哗啦啦地流。
甄骏发现这管水再收不住的时候，一时有些愕然：怎么不灵了？
再怎么拧也拧不紧水龙头后，他由着水一泄如注地在洗碗池里流，不管了。反正那水又顺着池底的排水孔下去了。自然，他不会想到进水量和排水量的问题。偏这个排水孔本来就有些堵，更加排水排得不及时了。
甄骏从厨房出来就一如既往地站到小房间的窗口旁去了。从十楼的高度俯看这个千年后的现代都市，那些高楼大厦，那些车流人群，那些让他惊讶诧异的一切……等他从小房间再出来时，客厅里已经发水灾了。
“是那管水自己关不严了。”甄骏边说边朝着厨房一指。一付与已无关的口气。
甄可意跑到厨房门口一看，气得直跺脚，结果跺得自己一身水。厨房里的水积得更深，因为门下端横堵着她的皮箱，令水一时漫不出来。平心而论甄骏这个‘防洪’措施做得不错，可是她一皮箱的冬季衣服哇，看样子是白洗白晒白收进去了。
保安说：“小姐，你家里原来有人啊！我们敲半天门都不开，只当没人呢。那怎么还白白让水流成河？”
甄可意咬牙道：“是水龙头坏了，他不知道怎么办。”
“水龙头坏了不会修就叫人来修呀，他直接通知我们也可以代为找人来维修的。瞧这一上午浪费的水，你得要交多少水费呀！”
“小姐，还有我的损失费。我那电视机和那组音响……”胖子念念不忘他的损失费。

甄可意几乎气死了。死胖子拿走了她一千块钱的维修费，这还不算完，如果‘洗了澡’的家电维修不好，他会全部搬来给甄可意，让她按原价的七成价格全部拣去，他另买新的。
一千块呀，甄可意给得心也痛肝也痛。再想想可能还要给出的数目，更是几乎要心绞痛发作。她盯着甄骏的眼睛是恨不能生吃了他。甄骏却不看她，只是静定地坐在床上，盯着自己膝上横放的剑。他从宋代过来，身无长物，仅此一剑。这剑自然成了他用来寄托思乡之情的最佳象征。
碍着那把剑，甄可意不敢骂他，真惹恼了他她吃不了兜着走。一肚子气只好拼命憋回去，悻悻地转身走出房间。
马哥已经替她把坏掉的水龙头修好了，正站在湿漉漉的客厅张罗着装门的工具材料。他问：“甄小姐，那个是不是你男朋友？他既然在家干吗还让水白白地流，你们吵架了他在发脾气吗？”
甄可意没好声气：“他才不是我男朋友呢，是我一个乡下亲戚来北京玩。什么都不懂，自来水管都没见过。所以水龙头坏了也不知道打电话叫人来修。”
“哟，自来水管都没见过，那得是从多穷乡僻壤的地方出来的呀？”
“要多偏僻有多偏僻，特乡下特乡下的一个地方。”
甄骏虽然只在房间门口探一下头，马哥却印象深刻：“这小伙子的样子看上去可不像是乡下人呢，头发那么长，玩摇滚乐的都没他头发长。甄小姐，他是你什么亲戚呀？”
甄骏洗过头后，一直没再束成髻，只是用根绳子把长发在脑后束成一束。甄可意估计他以前在家里头发都是下人替他梳的，自己不会。
甄可意信口一答：“他呀，我表弟。”甄骏有张极年轻的脸，最多不超过二十一岁。
不意房间里的甄骏却不干了：“谁是你表弟？”
这家伙，逗他说话时他一个字都不蹦，不想他说话时倒接得那么利落。甄可意被他一堵，噎了半天方顿足道：“好，是我祖宗，你是我祖宗行了吧？”
甄骏不吭声了。
马哥一脸诧异莫名：“甄小姐，他是你祖宗？”
“是这样子的，我这个亲戚……他年纪虽然小辈份却很大。跟我爷爷是同辈人，算起来……他是我的叔祖公，我得管他叫小叔公。”甄可意忽悠马哥。
“哦，是这么回事呀！中国人的辈份啊，有句俗语说得再好不过：摇篮的爷爷，拄拐仗的孙。”
“可不是嘛，就这样。你看我摊上这么年轻的一个小叔公，我都不好意思承认，更叫不出口。”
“理解理解。”
马哥替甄可意把门装好后，她也把客厅和厨房的积水清理得差不多了。
“马哥，谢谢你了。我请你吃午饭。”
本来甄可意已经买了菜，准备马哥修门时她下厨，用一顿家常便饭招待他，经济又实惠。被甄骏的‘水漫金山’一搅和，哪有做饭的时间啊，只有破费请他下馆子。这个该死的家伙，净害她出冤枉钱。
一气之下，她也不招呼甄骏，叫上马哥就头也不回地一起出门了，让他一个人自生自灭吧。
马哥倒还问一句：“甄小姐，不叫上你小叔公一块去吃饭？”
“不叫，他那么大人了，不会自己管自己呀！”
“甄小姐，你这个小叔公真古怪，一直坐在房间里看着一把剑。这年头还有年轻人玩剑的，我还是头一回见。”
甄可意顾左右而言它：“马哥，你喜欢吃什么风味的菜呀，我们去吃川菜好不好？”
***
中午饿上甄骏一顿，甄可意是凭的一时意气。下午坐在公司上班心里有点打鼓，这小子要是被饿出怒火来了，只怕吃亏的还是她自己。想一想决定提前下班，买一只烤鸭回去安抚一下‘小叔公’空空的肠胃。惹得起他也惹不起他那把剑啊！全聚德的烤鸭太贵，一只要一百多块，路边随便哪家小本经营没名气的烤鸭店买只二三十元的也就是了。安抚他不必下太大本钱，他已经消耗了她不少钱，再给他吃好的多不划算。
甄可意拎着烤鸭回家去，公寓楼底层大堂有几个保安正聚在一起面色严肃地商量什么。看到甄可意进来，其中一个上午和她打过照面的保安赶紧迎上前：“小姐呀，你的屋子怎么老出状况啊？”
甄可意一怔：“又怎么了？”
“上半天地板漏水，下半天窗户里冒烟。我们怀疑是失火，怎么敲门都没人开，正准备打119报火警了。”
啊——甄可意一哆嗦：“失火！等会报警，我先上楼看看去。”
两个保安跟着她一起直奔十楼，打开房门，一股浓烟扑出来，熏得几个人顿时都咳成一团。
甄可意边咳边叫：“甄骏……甄骏……”
甄骏的瘦削身影在浓烟中一现，看了门口的几个人一眼，一言不发地闪回厨房去了。甄可意呼天抢地跟进去：“这一屋子烟——我的小祖宗，你又干什么了？”
“我生火弄东西吃。“
甄可意站在厨房门口欲哭无泪，甄骏竟不知从哪弄来一堆木柴，在地板上生起一蓬旺旺的火，火堆上搭着支架，支架上正串着一块她中午买回来没做成熟菜的生牛肉在烤。她还想饿他一顿，人家可知道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呢。
保安之一说：“先生，你怎么能在公寓楼里摆开架式吃烧烤，这样万一引发火灾很危险的。”
保安之二说：“我们怎么敲门你都不开，都差点报火警了你知不知道？”
甄可意却另有问题：“你哪弄来的柴？”
“那扇门板。”答得再简洁不过。
曾被他一剑劈成两半的木门，甄可意一时没来得及清理出去。中午马哥来时为了避免被他看到起疑问：谁把门当柴劈呀？就先塞到客厅沙发后面去了。没想到甄骏却干脆把它当柴劈，劈成一根根地生火烤肉吃。只是这木门上午在客厅里被水淹湿一半，生起火来格外烟多。他又不懂得开排气扇疏通空气，结果屋子成了一烟囱，洞开的窗户直往外冒浓烟，被楼下的路人无意中发现：哟，这该不是失火了吧？
“先生，你既然一整天都在家里，为什么我们上午也敲门下午也敲门可你就是不开门？”
保安的疑问甄可意背过身去问甄骏：“你为什么不开下门，你怕见外人？”
甄骏这回答得很痛快：“我不会开你们的锁，要我开门除非是一剑劈开。”
“不必了，我可不能三天两天叫人来替我装门。”再想一想，“得亏你没劈开，否则保安一报警，你宝剑再利能挡得过警察叔叔的枪子吗？你蹲现代化监狱去吧你。”
甄可意遵照俩保安的安全指令要熄灭了那堆火，甄骏的烤牛肉正在肉香四溢时，听说要熄火双眉一竖，一付不肯合作的模样。她忙把烤鸭塞他手里，款款软语地哄着他回房间去吃。然后她负责熄火，再赌咒发誓地保证绝不会发生类似事件，好说歹说地打发走了俩保安。
保安走后，甄可意独自收拾厨房的狼藉残局。找了个特大垃圾袋把一堆焦黑的烧剩木柴都拣进去，再拿了拖把来擦被火燎得乌黑的瓷砖地。忙了半天总算把一切都收拾干净后，天早黑透了，肚子咕咕叫起来，可怜她还没吃晚饭呢。
跑到房间找甄骏：“烤鸭分我一块，饿死我了。”
“没了。”
“什么——没了？你一个人就吃完了一只烤鸭？”
甄骏答得理直气壮：“我饿了。”
“饿了也不是这么吃的吧？一整只啊，你一口气全部吃光也不怕撑死你。”
“这只鸭太小，吃两只都行。我还没吃饱，你该做饭了吧？”
甄可意气得跳脚：“什么？一只烤鸭还没填饱你的胃，还要我做饭！”
“你不做也罢，那我再去烤牛肉吃。”甄骏抬腿就往厨房走。
“回来。小、祖、宗——我做，我做行了吧。”
十分钟后，甄可意怒冲冲煮了两碗方便面往餐桌上一顿：“甄骏我告诉你，从今往后咱们顿顿就吃这个了。否则你这饭量我养不起。”




第四章	







楼下那胖子的家电也不知是真修不好还是假修不好，反正他叫人把几大件统统抬到甄可意屋里来了，一定要她折成现金赔偿给他。
甄可意和他唇枪舌剑了老半天，架不住自己理亏，只得按住心肝掏钱赔他。又出去了三千块，一个月工资就这样泡了汤。都是甄骏这家伙不好，他一来，她的钱就跟长了翅膀会飞似的一出再出。还又花了几十块钱买个座机回家装上，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他，再教会他怎么打电话找她。
“有什么意外状况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我，不要再让保安来敲门知道吗？你要是再惹出什么乱子来，这屋子咱们肯定住不成了，就等着被扫地出门吧。”
另外她说到做到，每天早中晚都是方便面。泡的方便面她自己都吃不下去，所以肯加点青菜鸡蛋去煮着吃。一连吃上三天，甄骏再看到这面时眉头皱得紧紧的：“你就不能做顿饭菜吃吗？哪怕是萝卜青菜都好哇。”
虽然她做菜的手艺一般得很，但总比这些泡面要可口得多。
甄可意眼皮都不抬：“你一个月给多少伙食费呀，还想点菜呢！”
“你若有能耐速速让我回大宋朝去，我还不想在你这吃呢，比我娘做的饭菜差远了。”
甄可意牙尖嘴利地顶回去：“我要是有能耐我早送你回去了，你以为我稀罕你在我这里白吃白住哇。”
“谁想在你这白吃白住，我若走得了我早走了。”
甄骏怒了，一掌猛拍在桌上，两碗面都蹦起三尺高，再啪的两声脆响摔回桌面上碎成四分五裂，甄可意猝不及防地被溅一头一脸加一身的面汤面条。
“你——”她也想大发脾气，可看着甄骏已经勃然变色的脸又不敢，打不过他就最好不要太岁头上去动土，跟他较劲总没她的好果子吃。
甄可意胡撸了一把脸上的面汤，从牙缝里悻悻地挤出话来：“我、忍——算我怕了你，我不吃了我上班去。”

一下午甄可意都对着电脑心不在焉的，一个简单的商场宣传册封面做了三钟头愣没做出来。小郭不禁在一旁问：“甄可意你怎么了？一付愁眉苦脸的样子，失恋了？”
“切——失恋了我才不愁呢。中华儿女千千万，不行咱就天天换。谁没了谁活不下去呀！”
小郭哈哈大笑：“好大的口气，既然失恋都打不垮你，那是什么事情让你这么萎靡不振啊？”
“还不是我上回提过的那个……乡下亲戚，住到现在还不走，还大麻烦三六九小麻烦天天有地折腾我。”
“哦，你那个乡下亲戚呀。我听工程队马哥说过，还是你的什么小叔公，住了多久了？还准备要住多久？”
甄可意想了想，咦，算来甄骏来了还不到一个星期，可她过得真是度日如年啊！一脸苦相地回答：“天知道他还要住多久。”
“他要是想长住不走，我建议你干脆给他找个管吃管住的工作，名正言顺地打发他离开你家。”
好主意，可是甄骏能干什么工作？他没有任何身份证明又能上哪里找工作？甄可意一声长叹：“唉！烦心的事不要再说，干活干活，今天下午不把这个单做出来我别想下班。”

甄可意忙到傍晚七点半才把手头的活忙完了。回到家只见甄骏一动不动地坐在黑暗的客厅里。
“怎么黑灯瞎火的，我不是教过你开关在这，一按就有灯光了。”
甄可意把简单的家用设施操纵教给了他，只一件不肯教，那就是如何用煤气灶。她实在很怕他会搞出爆炸事故来。所以她不回家，甄骏是没东西吃的。
甄骏在她开灯时猛地闭上眼睛，并不回应她。想来他还在生气。他气，甄可意比他还气，在外头辛苦了一天，上完班回来还得看家里的一张臭脸，她心情能好到哪里去？
“拜托，不要给我脸色看，你没吃饭我也饿着呀。我天天上班赚钱下班做饭家里家外一把操持，我很辛苦的。你帮不了我也别给我添堵吧？”
甄可意自觉很像遇人不淑的小主妇，嫁个男人不争气，只有自己内外一肩挑，当然怨言满腹。
甄骏霍然立起，眼睛锐利如针刺向她，一腔怒气呼之欲出。她不由倒退三步：“你……要干吗？”
“你说，你那位能送我回去的朋友究竟何时才能现身？我再也等不下去了。”
甄骏的忍耐力可能已经到极限，眼看就要暴发出来的样子。右手紧紧握住腰侧长剑，紧得可见手背上的青筋暴起。
甄可意腿有点发软，如果这时告诉他她也不知道程非非几时才能出现，不知他会不会失控刺她一剑解气。
“小叔公，”她赶紧拉关系，“你放心，她这两天肯定会出现的。她平时跑出去玩最多不超过一星期——也就是七天。”
甄可意瞎话张口就来，只要能暂时稳住他。
“真的？”
“真的真的，我不骗你。”甄可意一脸特真诚地点头。
甄骏容色稍稍见缓。
“那个……小叔公，你还没吃饭呢。这么晚了我也不想做了，不如我请你出去吃。咱们下馆子吃顿好的。你看你来北京这么久了，我一直上班也没带你出去走走，今晚我们在外面吃完饭我带你逛逛去，明后天说不定你就回去了。”
甄骏想了想，没有拒绝。甄可意暗中抹一把冷汗，在心里打着小算盘带他出门。
出门前甄可意跟他商量：“小叔公，咱们现在要出门，你这把宝剑能不能不带在腰上？被人看到会很奇怪的。”
甄骏一口回绝：“不能，剑不离人人不离剑，剑在人在剑亡人亡。”
这么坚决的人剑不分离，甄可意没办法，只好找出一个旅行背囊：“那你把剑装包里，你再把包背身上好不好？折中一下了，否则你这样子出去一定会被人围观的，你不想吧？”
甄骏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这个折中办法。剑装在背囊里不能完全装下，还露出一个剑柄来。正斜斜露在右肩头，所谓肩负长剑也就莫过如此了吧。
来到现代五六天了，这还是他头一次走出小公寓。在电梯门口他死活不肯进去：“此等狭小密封之室，一旦受困上天入地皆无门，我绝不入内。”
甄可意说服不了他，还要被电梯里一干人等投以莫名其妙的目光，没奈何，只有带着他去走楼梯。老天爷，十楼哇！下去都还罢了，一会上来怎么受得了？甄可意一边在心里唉声叹气，一边暗暗拿定主意下定决心。

一国之都，京师重地，现代北京城的繁华昌盛，即使是同一时代的乡野村民来看都会瞠目结舌，更勿论千年前的宋人甄骏。以前在十楼上遥遥相望，带着如同隔岸观花般的游离感，已经很觉不可思议。如今身处其境，更加震动。他这人越是吃惊就越是无言，嘴里一言不发，只是一双眼睛目不暇接地四处观望。满脸惊讶好奇。
夜幕下的霓虹灯几乎耀花他的眼；马路上每一辆驾来驶去的汽车都令他注目；而满街行人中，那些低胸上衣超短裙的女子们简直让他震惊。遇上一个在身边走过时，他的眼帘忙不迭地垂下去。
“小叔公，别不好意思。在我们这个时代，女孩子们都穿得清凉无比。”
尽管如此，甄骏的眼帘还是一垂再垂。
在一个十字楼口，甄骏看到路旁正在播放一场球赛的大屏幕电视机时，他顿住了脚步，难以置信地看着画面中那些音容笑貌栩栩如生的人。
甄可意给他扫盲：“那是电视机，放的是足球比赛。”
她边说边看着他满脸吃惊的表情直乐，刘姥姥进大观园只怕也比不上他的表情好看。
“小叔公，那天吃的烤鸭好吃吗？今晚我请你去吃最正宗最地道的北京烤鸭。来，上车，我们去全聚德。”
甄可意空前大方地拦下一辆的士，戴着他们一溜烟来到王府井的全聚德。叫了一只烤鸭端上来，那鸭子皮脆肉嫩，鲜美酥香。甄骏尝上一口，嘴里虽然不说什么，但眼睛一亮，显然非常对他的胃口。
“喜欢吗？喜欢就多吃一点。”甄可意殷勤待客，一付上佳的东道主表现。
从全聚德吃饱喝足出来，华灯明灿的王府井正是热闹时。
王府井是北京最有名的商业区。这里日用百货、五金电器、服装鞋帽、珠宝钻石、金银首饰等等应有尽有，商品琳琅满目，是号称‘日进斗金’的寸金之地。走到这条街上来只见牌匾高悬、店铺罗列，熙熙攘攘的人头攒动真如流水一般。
“小叔公，我带你逛逛吧。王府井号称中国第一街，来了北京不上这条街上逛一趟等于此行虚同。”
甄骏跟着她走在人来人往拥挤不堪的王府井，眼花缭乱之余，难得地出言感慨：“我听说海外多奇域，但只怕也奇不过此乡此地。”
“那肯定奇不过的，小叔公你看那边，正表演节目呢。”
那边是一个商家安排的模特现场时装秀。高挑窈窕的美貌女郎在临时搭建的T台上摇曳生姿地走着，台下围了无数人群争相观睹。
甄骏一眼瞥见，被其中一款火热辣妹装吓了一跳，台上的女郎一条黑色热裤短到大腿根上去了，上身的彩条紧身T恤也短得根本遮不住腰，一截小蛮腰和两条玉腿就这样无遮无挡地裸露出来。
“这……这……”他忙不迭红着脸扭过头去。
趁着他一扭头一分心，甄可意边撒丫子跑边说：“我正好要买衣服呢，小叔公你在这里等着，我看看去啊。”
甄骏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鱼一般滑进了台前汹涌的人潮中。他一回头只瞄到一个倏忽即逝的背影，正想追上前，台上那个辣妹型女郎恰好走到台前端，摆了一个POSE，美好身段一览无遗，台下的尖叫声口哨声巴掌声顿时此起彼伏。他忙又低下头，不好意思过去。这一下迟疑，再抬头时早不知甄可意去向何处了。
起初他还不疑有他，听话地留在原地等。可是等了半响，始终不见甄可意回来。他渐有所悟，脸色慢慢地、慢慢地变了。

甄可意成功地甩掉了甄骏，一个人转两路公交车回了家。大大松口气：这个烫手山芋总算是扔出去了，否则——她真不知什么时候会吃这个曾曾曾曾曾……叔祖一剑。
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甄可意实在不想再背这个麻烦包袱，金钱上精力上都吃不消了。不得不骗着他出门，能扔多远扔多远。所以特意巴巴地叫辆的士把他带到王府井去甩脱他，不信他还能找得回来。
成功甩脱甄骏后，她松口气的同时也颇有几分内疚。这个离乡背井的倒霉家伙是被她带到现代来的，现在还被她甩在人生地不熟的王府井闹市，也蛮可怜的。说起来他也是她的血脉之亲，这算不算是遗弃罪呀？
再一想，甄骏这会要是回过神来了不定怎么个愤怒法。不知会不会拔剑四顾，恨不能将她寻出来千刀万剐而后快。唉，这个小叔公若不是这么坏脾气，动不动就怒发冲冠地出剑挥掌，她也就不会出此下策了。跟他住在一起天天担惊受怕，生命安全太没保障了。
只是把这么个危险分子扔在闹市中心，他不知会不会误伤良民？本来出门时她是想让他不带剑的，这样他若惊觉被骗，再如何怒气滔滔也能把危险性降到最低。可惜他不肯不带剑。事已至此，甄可意只有双掌合十：王府井的行人，你们自求多福吧。我无良无德，把个武艺高强又如炸弹般急躁易爆的小将扔到你们中间去了。



第五章







	
甄骏走了，甄可意把他的东西归拢一处，准备用个袋子装起来，明早拿出去扔了。
他其实没什么东西，只有他穿过来的一身宋代服饰。一套宝蓝色圆领箭袖的劲装，还有一套贴身穿的内衣裤，上衣是交领款式，下裳是系汗巾的宽松长裤。质地很考究，为白绸所制。另有束带，幞头、皮靴……甄可意一一细看，突发奇想：这算是地道正宗的文物吧，不知拿去琉璃厂能不能换几个钱。若是能，那她这几天的损失可就补回来了。
把这堆东西整整齐齐叠好，再把他住了几天的房间略为整理一下。甄骏住过的屋子挺整洁的，一切用具仍在原处，井井有条。不像一般男孩子住过的那么乱七八糟。
这个小叔公其实也不是那么讨厌的，就是脾气大了点。可他毕竟是突然来到一个异时空，情绪不稳定、暴躁易怒也是可以理解的吧？自已就这样像遗弃小猫小狗似的把他遗弃在了王府井，还一分钱都没留给他，好象有点……
甄可意拒绝再想下去，拿了睡衣去卫生间洗澡。在浴缸里泡了半小时出来，浑身清爽地往床上一躺，睡觉。却怎么都睡不着，正抱怨是天气热的缘故，窗外忽然一阵凉风激荡，哗啦啦地就下起了雨。四月清凉雨夜，正好睡舒服觉。
甄可意却更睡不着了，愣愣地把窗外的雨看了半天：老天爷，十天半个月你都不下雨，我刚把甄骏扔到大街上去了你就下雨，你这不存心让我良心不安吗？
窗外黑暗的雨幕中，甄骏一双晶光四射的眼睛似乎无处不在，冰冷地、又悲凉地看着她。
甄可意只觉心底有两个声音在打架：
你扔了他，他就再也回不去宋朝了。
可是我留下他，他也未必回得去。程非非不一定还会回地球来。
但你知道他的来历，假使程非非不回来，你可以帮助他尽快融入这个时代呀。
不管不管不管，我不管，我管不了那么多。我这些天带着他多累，比带小孩子还累。
那也是你自己惹来的麻烦，谁让你一时起意要去瞻仰将军祖宗的风采。
我只想去一睹风采，谁想到会带了一个小祖宗回来。真是麻烦大了。
在你还只是麻烦罢了，在他可是苦楚不堪。好好的将军之子被你带到这个不属于他的时代，他比你更惨。现在还被你遗弃，到底是一脉血亲，你不要那么狠心了。
不行，我不对人狠心，就是对自己狠心。这个小祖宗太难伺候，我快累死了。
一个翻身，甄可意用枕头抱住自己的头，决心要快快入睡。却无论如何都睡不着。甄骏在雨夜里踯蹰着无处可去的凄凉画面，自动在她脑海中一再浮现。再也睡不下去了。她只有唉声叹气地起床，换衣服准备出门寻人。
她还没来得及开门出去，门倒先被人敲响了。壁钟即将指向十二点。这么晚了，谁呀？
甄可意小心谨慎地先扣上防盗链，再拉开一线房门，看外头的人：“咦，马哥，这时辰你怎么来了？”
“甄小姐，我送你小叔公回来。他在王府井迷路了，正好让我遇上了。”
随着马哥的声音，甄骏的脸浮在他肩后，黑漆漆的眸子定定地看着门内的甄可意。
甄可意一口气吸进去，半天吐不出来。天，这这这……他被马哥送回来，可跟被她找回来是两码事。他进了屋会不会立时三刻给她一剑？她只一想就禁不住要脚软。
“甄小姐，你快开门呀。”
马哥有些奇怪甄可意的迟迟不开门，她实在不敢开，牙齿在轻轻打着战。这下完了这下完了，甄骏肯定不会轻饶她，居然设计扔了他，是可忍孰不可忍也。但就算她不让他进屋，只怕她也别想太太平平出屋了。他的夺命一剑肯定随时候着她。
场面正僵着，甄骏轻轻推开马哥走到门前，一声不响地脱下背上的背包，从门缝里塞进去给甄可意。她愣了一下，看到背包上露出一角的剑柄，才明白他的意思。剑都给了她，他这是在表示他绝不会对她有任何恶意行为。
甄可意突然很惭愧，没有接他的背包，就直接开了门放他们进来。
时间太晚，马哥只稍站一站就走了，临走前交代甄可意：“你小叔公完全不认识北京城，你别再让他一个人出去走。尤其是这种雨夜，他迷了路淋着雨茫茫然然地在街头四处乱闯。红绿灯也不认识，差点就被车撞了，幸好我在出租车上看见把他带回来。看他淋得浑身都湿透了，赶紧让他去洗个热水澡喝碗生姜汤，小心别感冒了。”
“是是是，谢谢马哥。”甄可意只有点头受教的份。
马哥一走，房间里的空气顿时就像石头般冷硬起来，甄可意只觉得呼吸都困难了。偷眼一看甄骏，他紧抿着双唇立在客厅中央，从头到脚没有一丝干的地方，真真是如同水里捞出来的一般，被雨淋得透湿。
甄可意垂着头等他发脾气，等他的指责，等他的怒斥……良久良久，他却始终静默无声。眼眸幽黑深遂，只是定定地看着小房间的门，这曾是他来时的时空任意门。
他没有如甄可意所料想中地发怒，她意外之余更惭愧了：“甄骏，我去……给你放洗澡水。”
怀着负荆请罪的心理，甄可意殷勤地为他放满一缸热水，再拿好干净衣服：“甄骏，你快去洗澡吧，不然会生病的。”
甄骏一言不发地去了卫生间。甄可意本来还想按马哥所言，为他煎一碗姜汤驱寒，可是厨房没有姜，只得作罢。
甄骏洗完澡出来，完全无视等在客厅的甄可意，径自进了小房间。
甄可意追上去：“甄骏，我的吹风筒借你，你把头发吹干了再睡……”
话没说完，甄骏已经把房门关上了。甄可意哑在门外。

第二天甄可意起得很早，小保姆似的在厨房里忙了一早上。熬了一锅稀粥，煎了两个鸡蛋，开了一袋袋装香肠蒸上一碟。再跑到楼下买了一瓶酱黄瓜，几个馒头包子，张罗出一顿极丰富的早餐。
然后去敲甄骏的门：“甄骏，吃早餐了，今天我们不吃方便面。我做了好吃的给你吃。”
屋里沉默无声，甄骏看来还在生气。不稀罕她一早上的殷勤卖力。
“甄骏你别生气了。是，昨晚是我做得不对，我跟你认错，我向你赔礼道歉。你是将门虎子，大人有大量，就别跟我一般见识了。”
无论她如何在门外低声下气做小伏低，屋里的甄骏就是一声不吭。甄可意说了半天也不耐烦了：“甄骏你还不出来，好，有本事你在屋里呆一辈子别出来了。”
她自己踞案大食，把丰盛的早餐扫光一半。剩下的一半，想了想还是热在电饭锅上。
临上班出门前，她再敲了敲小房间的门：“甄骏我上班去了，早餐在电饭锅上热着，你想吃东西了自己去厨房找。”
***
设计室里今天格外热闹，据说小郭中了一场足彩的二等奖，领到手五千多块钱奖金。一群同事围着他，七八张嘴和舌头搅在一起闹哄哄：
“郭爷，请客请客，马克西姆。”
马克西姆是法式餐厅，价格之昂贵绝非寻常百姓敢去问津的。小郭一吐舌头：“你们这帮家伙别太狠了，那法国菜贵得忒离谱，不能这样宰我。”
甄可意替他解围，作语重心长状：“弟兄们，要爱国呀！老外的馆子咱们不去，咱们支持国货，上东来顺涮羊肉好了。”
“那就东来顺，今天中午这顿就跟着郭爷混了。”
午餐有了着落，设计室七八个人都手脚麻利地把自己的活干完，到点下班了就簇拥着小郭去东来顺。甄可意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回家做饭给甄骏吃啊？已经走到门口的同事们七嘴八舌地叫她：
“甄可意你动作快点，出发了。”
“有免费的午餐吃你还磨蹭什么呀！”
“是不是还等八抬大轿来请啊？”
“来了来了。”甄可意跟上大队人马，朝着东来顺挺进。反正回去甄骏也不理她，她何必放着东来顺的涮羊肉不吃，去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
涮羊肉极鲜，冰啤酒极爽，一帮人吃吃喝喝不亦乐乎，到了两点半回公司上班时，个个满嘴酒气满脸酒晕。下午上班都在那里混时间，趴的趴着，歪的歪着。幸好大老板不在，设计室的主管下午也有事没来，否则这付场面肯定要挨训。
甄可意也喝了两瓶酒。此时酒意上脸酡红如醉，头也有点晕晕的，趴在工作台上几乎快睡着了。突然手机铃声大振，吓了她一跳。
拿起来习惯性地先看来电显示，咦，居然是小公寓里的座机号码——甄骏打电话来了。她虽然教过甄骏怎么打电话找她，可他会打过来却是头一遭。一定是中午没见她回来做饭，他饿得受不了了，打电话来抗议。
甄可意有几分得意地接起电话，你不是不理我吗？怎么着，现在还不是要打电话找我来了。
“我是甄可意。”
电话那端却良久无声。
“喂……喂……喂……甄骏是你吗？你说话呀，你要对着话筒说话。喂……”
甄可意说了半天，电话那端愣是一个字都没有。她奇怪地看了看手机，有信号啊。“喂喂喂喂喂……甄骏你会不会用电话？”
话筒里只有她一个人的声音在咋咋唬唬的，除此外……甄可意忽然静下来，屏息细听，听到一个极轻极细极微弱的呼吸声——那细若游丝般的一线呼吸仿佛随时会断掉。
清凉的空调房里，甄可意的手心却突然沁出了汗：“甄骏……你怎么了？你……不要吓我。”
回应她的是话筒里啪答一声脆响，然后那线游丝般的呼吸声没有了。甄可意跳起来，一点酒意全醒了，脸色大变地往外冲。小郭在身后扬声叫她：“甄可意你去哪？”
“我家里的小叔公好象出事了，我得回去看看，替我跟头头请个假。”
***	
“高烧到四十点二度才送到医院来看病，都转成急性肺炎了，病人都烧得快不行了。你早干吗去了？”医生劈头盖脸地训。
甄可意嗫嚅地解释：“我一早上班，中午又忙没回家，所以不知道他病了。”
“病人要住院观察，交五千块钱押金去办住院手续吧。”
甄可意大惊：“五千？”
“嫌贵呀！嫌贵就把人抬回去，直接把这钱送火葬场预备后事吧。”
“不贵不贵，我马上去取钱。医生您先给他用药吧。”
“对不起，没交药费概不用药。”医生一脸磬石般的坚定无转移，毫无商量的余地。
甄可意只得用救火般的速度赶到最近的银行取钱交到医院，医生这才给甄骏安排病房，吊上输液瓶打退烧针。
甄可意守在甄骏病床边，遵照医生的吩咐，时不时地用酒精棉为他涂掌心涂额头帮忙降温。唉，从小保姆到小护士，出钱又出力，谁能比她更惨？
住院押金一交就是五千，算来甄骏到现代不过一星期，就实打实地让她花了近万块钱啦。别提多心痛了。不过，这回五千块的花销说起来也是她自找的，她要是不坏心眼地扔他，他就不会淋雨生病，那这钱不就省了嘛。真正是自作孽不可活。
再想想自己也确实是笨，早上敲门他没回应，怎么就只想到他是在赌气，没想到他是淋了雨在生病发烧人事不省呢？那时候发现可能不会拖得这么严重。结果一拖拖到下午，还是他自己自救，挣扎着到客厅打电话给她，虽然已经一个字都没力气说了。否则等她晚上回家，还不知会不会已经出人命了。真死了这么一个没任何身份证明的人在她屋里，只怕她麻烦大了。
昏迷中的甄骏喃喃出声：“水……”
甄可意赶紧给他一小口一小口地喂水。几口清水喝过后，他苍白干枯的嘴唇又轻轻吐出一个字：“爹……”
	他在叫爹，叫那个一品大员的将军父亲。看来跟父亲感情很好。
“大哥……二哥……幽蓟……十六州……”
他断断续续地说着话，除了听出他在叫父兄，别的话甄可意听不懂。这小子心里看来藏了很多事呀。



第六章







			
甄骏这一病真是来势汹汹。都说身体好的人平时不生病，一生病就是大病，这话果然有道理。他在医院躺了三天都还没退烧，人也一直没有清醒。医生诊断来诊断去，说这个肺炎患者麻烦了，搞不好是病毒性肺炎，要进重症监护室。
甄可意是外行，不懂何谓病毒性肺炎，一脸紧张地问医生：“该不是非典吧？”
“什么非典，非典的话早隔离他了。”
甄可意松口气的同时又叹息：是非典倒好了，政府给出钱治病。这会他要进重症监护室的话，我上哪筹钱去呀？
她的银行存折上已经只剩下不足一千块了。
幸好甄骏争气，第四天总算烧退下去了。虽然人还没有醒过来，但医生说只要退了烧，就不会有什么大麻烦。
这几天功夫下来，甄可意就瘦了一圈。上班得如常上，她损失不起工资，尤其是这种需要钱的时候。下班后的时间争分夺秒往医院赶，病床上的小祖宗她不伺候谁伺候？
医院不允许家属陪床过夜，甄可意晚上回家睡觉，白天见缝插针地来医院当看护。昨日甄骏退了烧，想来今天该会醒了。她一大早便爬起来往医院赶，谁知却被挡了驾：“对不起，家属探访或陪护请八点后再来。”
“护士小姐，八点我都在公司上班了，你让我进去跟病人交代个事我就走，不妨碍你们。”
“不行，制度就是这样规定的，你中午下班后再来吧。”
“不是的，护士小姐我真要进去看他一下。他是……乡下地方来的，从没见过这种现代化医院，什么都不知道。那天入院时又是晕迷着被120拉进来，我怕他今天睁开眼睛会吃惊害怕。”
值班台后一个中年护士一听她这话探出脸来问：“你看哪一房哪一床？”
“702号病房5床。”
“702房5床，你来得太好了。赶紧去安抚一下那个男孩子。早上醒过来就把我们一个要替他打针喂药的护士推出老远，不准任何人靠近他。确实是一付受惊的样子，我看他是病没好跑不动，否则他一定早跑掉了。”
甄可意走进病房时，甄骏正斜倚在床头坐着。他的脸色苍白，嘴唇干枯，人看上去还很虚弱，腰板却挺得笔直，双手握成拳，一双漆黑眼睛满是戒备地紧盯着病床边一位拿着针筒的护士。
那是一位有点年纪的护士了，慈眉善目地劝他：“小伙子，你的高烧引起了肺炎，要打针啊，不打针不会好的。”
其他病床的几个病人一脸好奇地看热闹：
“有意思，这么大的人了还怕打针。”
“不只是怕打针，他连药也不肯吃呀。”
“我说年轻人，你不打针不吃药你上医院来干什么的？”
护士的好言好语甄骏听不懂，一群人的七嘴八舌他也听不懂，完全不为之所动。直到看见甄可意走进来，他的静定身形方微微一震。
“护士阿姨，您先去休息一下，我来做他的思想工作。”
打发走了护士，甄可意再去安抚甄骏：“放松放松，别紧张。”
甄骏冷冷地看着她，但握成拳的双手已经不自觉地松开了，挺直的腰板也软下去。
“这是什么地方？”
“这是医院，治病的地方。你淋了雨发高烧，我把你送到这里请医生……也就是郎中来给你治病。”
“原来如此，我只当……又被你丢了。”
他语意淡淡，甄可意却听得脸一红：“不会了，其实那天晚上我已经准备去找你回来的。”
甄骏默然不答，甄可意自己也觉得这话听起来很假，虽然她确有此心。
“我熬了点粥来给你喝，一会护士来给你打针你别再推开人家了。那个针筒扎一下不痛的，也不是什么暗器。你要配合医生，否则你的病别想好。病不好你就得一直在医院呆着，哪也别想去，更别想回去。”
甄可意好话歹话都说地哄着甄骏勉强应下来，可是等到护士过来要给他打注射针时，他还是不肯。无论如何都不肯褪下半拉裤子让女人往他臀部扎针。没办法，最后护士只得给他吊上输液瓶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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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骏出院那天，甄可意办出院手续时从医院结帐处收回了七十八块五毛。这即是那五千块押金的剩头。
回到家，甄可意第一件事就是告诉甄骏：“我准备搬家了，这间屋子不能住了。”
“为什么？”
“因为房租太贵了，我负担不起。”
“这屋子要多少租钱？”
“一个月两千块，我的月薪才四千块，拿出一半来交房租太不划算了。何况还有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这些开销支出。以前有程非非和我合租分摊租金还没什么，现在一个人出我真吃不消。有你在，我又不方便另外找人合租。所以，我打算另找个便宜的地方住。”
“你不是说她很快就会回来吗？”
甄可意顿时哑了。甄骏察颜观色，情知不妙，本来大病初愈后苍白的脸更苍白了：“她是不是……”
迟疑着不敢问下去，怕听到最不想听的答案。
甄可意一咬牙一跺脚实话实说：“甄骏，程非非也许不会回来了。”
甄骏急了：“可你上次告诉我，她最多七天就会回来。”
“我那是……骗你的，你当时的样子像要杀人，我只有暂时先稳住你。”趁着他现在刚出院病体虚弱没力气发飚，甄可意把真实情况全部告诉他。否则她骗不了他一辈子。话一说完，她头都不敢抬了。
甄骏半响无声，甄可意抬头偷眼一看，骇了一大跳。从没见过那样苍白的脸，所有的血色都褪得一干二净，看起来半点生气都无。
甄可意不忍，不由又替他宽心：“甄骏……你别着急，程非非虽然暂时不会回来，但过段时间说不定就回来了。她住在外星球，却经常来地球玩一玩，上回就是玩过后回去了，然后又来了。你耐心点多等一阵好不好？”
只字不提程非非是过了五百年后才又来的，给他留个希望吧。让他怀着这点希望在现代生活一段日子，也许慢慢适应后他就不会这么想回去了。
甄骏重重一点头：“我等她回来，多久都等。”
“那我们收拾一下东西吧，这两天我就找房子搬家。”
甄骏转眼看向小房间的门：“可离开这屋子，我如何回去？”
“甄骏，你回不回去，跟这屋子其实没关系。”
“怎么会没关系，我就是从这扇门里突然来到你们这个地方的。”
“如果程非非在，随便哪扇门她都可以改成时空任意门把你送回去。”
“不行，绝不能离开这间屋子。这里是我的来路，自然也是我回去的唯一去路。”甄骏很固执地认死理。
“可是甄骏，我没办法再住下去了，房租太贵交不起。你看我一个月薪水四千块，交房租用去两千，我们俩吃饭也得花钱，还有水电煤气电话费等日用开销，一个月下来就没钱存了。我一个女孩子独自在北京，身边不存点钱傍身怎么行啊？像你这回生病住院，不先交五千块钱医院都不收治的。现在我存折上不到一千块，要是运气不好我也得个急性肺炎就只有等死的份了，”
“为何你独居北京，你家人呢？”甄骏不解。
“我一个人在北京工作，所以在这里租房生活。我原籍四川，家人都在老家呆着呢。”
“你为何不留在四川，和家人在一起？”
“因为我读完大学后来北京找了工作，就在北京生活了。”看着甄骏不太理解的样子，甄可意给他打比方：“就好比你父亲是将军，他的任职可能会被朝廷安排到边关驻守，那样他就也得离开你们到外地生活了。”
“可你是女子呀！”
“嗨，我们这个年代，男女都一样了。不像你们那时男主外女主内，我们如今是男女平等。”
“男女平等，如何平等法？”
“就是男人能干的事情，我们女人照样能干。我们打破了你们‘女子不得抛头露面’的陈规陋习，走出闺房走向职场，做形形色色的工作，自己赚钱养自己，不用再依靠你们男人了。”
甄骏越听越奇：“那你们女子还嫁人吗？还生儿育女吗？还操持家务吗？”
“我们当然也结婚，也为人妻为人母。但我们同时也在工作，不单只靠丈夫养家糊口。现代女性上得厅堂入得厨房，家庭事业两不误。”甄可意说得非常引以为豪。
“这就是你们的男女平等，可我怎么听起来觉得你们女子更不容易了。在我们大宋朝，闺阁女子一朝嫁为人妇，只需相夫教子，便算是尽了为人妻为人母的本份。衣食住行等一切开销用度，都是做丈夫的责任。可你们、怎么倒还添上赚钱养家这一项，成了内外兼顾了，那你们的男人都做什么去了？”
不意甄骏从千年前古人的角度旁观，说出这么一番话来，甄可意听得懵了。一语惊醒梦中人啊！
现代女性闹了多年的妇女翻身运动，终于如愿以偿，从禁锢千年的闺房里走出来。和男人一样走入社会，参加工作按劳取酬。还以为是夺回了半壁江山，细细一想，其实不然。
现代做女人既要赚钱养家，又要育子持家，肩上的担子重如山。这算哪门子的解放呀？旧义务未除，又添新义务，平白头上多了一道紧箍咒。
相比之下，男人的负担却轻了很多。结婚后，老婆要为他分担家用，要替他生儿育女，还要为他操持家务。事无巨细，老婆都要面面俱到地料理着。为人妻子就必须要这样能干，如若不能，只会如旧式女子一般处处依靠男人，那做丈夫的就会觉得被她拖累了，会视她为可耻的寄生虫。
时代不同了，男人养活老婆不再是天经地义。
看着甄可意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甄骏摇摇头：“你们这个时代有什么好，连女子都要为着生计背井离乡。在大宋朝，撑门立户养活家小可都是男人的事。”
甄可意不能让这个古人看今人的笑话，于是跟他争：“女子撑门立户有什么不好？如果这屋里不是我说了算，谁收留你呀？如果不是我自己赚得到钱，你哪能进医院治病啊？这就是女性经济独立的好处。”
甄骏不吱声了，甄可意总算扳回了一局。
“好了，就这样定了，我们要准备搬家。我先到网上查查有没有房屋出租的信息。”
甄可意打开电脑浏览网页，寻找出租房的住处。便宜的太远，近的太贵，想找一间合适的屋子跟想找一个满意的对象一样不容易。
甄骏站在她身后看，他看不懂简体字，只有问：“这花花绿绿的都是什么？”
“信息网页，提供大量信息的，比如找房子、找工作、找对象……”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甄骏打断了：“可以在这上面找工作，那你给我找一个，我想赚钱。”
“你——”甄可意尾音拉得极长。
“你的朋友不知什么时候回来，我也不知要在这等多久，总不能一直让你养活我。再说，如果我能赚到钱，我们就不必搬离这里了。我不想离开这间屋子。”
这话说得倒极是，甄可意能管他一个月两个月，还能管他一年两年吗？让他自己自立起来才是正事。
“可是甄骏……你能干什么？你擅长什么？”
“我自幼习武，骑射、剑术尤精。如果加入军队……”甄骏的意思是想走子承父业的路。
甄可意苦笑着打断他：“这有什么用，你的本事在古代军队中可能大有一番作为，但在现代……别说你这种三无人员没办法参军，就算我手眼通天可以送你去参军，你也是要从零做起的。”
看着甄骏一脸不相信的神色，甄可意便说：“这样吧，我放个战争片给你看。让你开开眼界，认识一下古今战争的大不同。”
点开一个电影网站，甄可意放了《珍珠港》。
“你慢慢看，我睡个午觉去，这些天可把我累坏了。”
甄可意一觉睡得极香甜，睡到太阳西斜了才爬起来。出来客厅一看，甄骏木头似的愣在电脑前。播放器早停止了，他还盯着屏幕发呆。
甄可意走过去哥儿们似的拍拍他的肩：“小叔公，傻眼了吧。现代化战争可不是你们以前那样靠刀呀枪的原始力搏战。而是靠现代武器和技术装备进行的。我还没让你看海湾战争的纪录片呢，那个更厉害。使用了当代最先进的卫星、导弹、飞机、坦克、火炮、军舰、指挥自动化系统和其他精良技术装备，那代表着现代化战争的最新水平，是一场高技术战争。”
甄骏低着头一言不发，良久方道：“你们的军队我完全不懂，只有找其他的工作了。”
“其他的工作也不是那么好找的。像样点的职位都需要学历。可你连身份证明都没有，哪来的学历证书呀！”
“什么是学历证书？”
“就相当你们的科举，考上一个头衔后，发一个证给你，你凭这个证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你们现代男女都要考科举？”
“考，都得考，不考就难混了。我要不是去年从大学拿回一张美术系的本科文凭。哪有四千块钱的月薪给我。”
“那考不上的怎么办？”
“我有个高中同学没上大学，找人做了本假证去求职。没被识破，也照样混得风生水起。不过你……就算造假我都不敢给你造本学历证书出来，你连简体字都不认识，冒充中学毕业都混不过去。”
“那就没有不要学历证书的工作吗？”
“极少，你去饭馆当个服务员人家还要求高中毕业呢，总要写个菜单什么的。除非是去当民工到建筑工地揽活干，就不要求你识文断字了。可是甄骏，你放得下你那将军府六公子的架子吗？”
甄骏毫不犹豫：“只要能赚到房租钱，我就去。”
“你能这么说，我很欣慰呀！好，明天上班时，我去打听打听，看哪里的建筑工地需要人。”



第七章








甄可意一上班就去找马哥，托他给四处问问哪个建筑工地缺人手，把她小叔公介绍过去干活。
马哥一听，头摇得像拔浪鼓：“甄小姐，这可不行。你家小叔公那个身体，瘦得像根藤，受了风雨就病倒在医院一星期，哪里吃得消建筑工地那份辛苦。”
“马哥，你不要小看我小叔公。他看上去虽然瘦，其实挺结实的。上回生病那是意外。”
甄骏那场大病，其实也有多半是心病的原因引发的。来到异时空心烦气躁，被她设计扔掉后孤立无援，精神的极度郁闷再加上一场夜来风雨让他成了被最后一根稻草压垮的骆驼。
马哥不为所动：“甄小姐，他不行的，别说身体不行，简单的技术活他也一样都不会呀！他会和泥吗？会砌砖吗？会搭脚手架吗……”
一连串问题问得甄可意气短：“不会可以慢慢学嘛！”
“如今的建筑工地都要熟手，谁耐烦来慢慢带生手呀？”
甄可意彻底无言。只有暗中叹气：甄骏啊甄骏，你肯当小工，人家还挑三拣四不要你呢。
马哥看她一脸沮丧又于心不忍，想想说：“甄小姐，其实咱们这幢日新办公大厦在招保安，不如让你小叔公来试一试应聘保安好了。这个活儿挺轻松的，每天就来来回回地巡视，再加上看管地下停车场的车辆。你小叔公干着也不会辛苦。”
“哦，在招保安，要什么条件啊？会不会要求是退伍军人？我家小叔公可不是呢。”
“本来是要求的，不过那个保安主任是我同乡，我们关系挺近。我去跟他说说，把你小叔公特别关照进去。”
“那可太好了，马哥你真是我恩人啊！”
“别客气别客气，甄小姐你每次设计的那些展台呀样板间呀都是最简洁又最美观的，让我们的活儿干得既轻巧又漂亮，托了你不少福。”
“那马哥我小叔公这件事情就拜托你了。”
“包在我身上。”

马哥确实人面广，当真疏通了大厦保安室主任，同意接收不是退伍军人出身的甄骏。让他明天带着身份证高中毕业证过来填个表，形式上通过后就可以安排上班。
甄可意可就忙坏了。赶紧满大街找证件办理的联系电话给甄骏做假证，还好这个好找，三步五步就一个，马上就搞定。然后再抓着甄骏去理发。
“你的头发必须剪短，人家是招保安，不是招摇滚乐手。长头发的第一眼印象就过不了关。”
甄骏不同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有损。”
“这套话你留到你们大宋朝去说，现在你在二十一世纪。你要想干这份差事，就得剪短头发。保安相当半个军人，而在我们这时代，长头发的军人是不被允许的，属于军容不严肃的行为。你必须剪。”
最后四个字，甄可意是斩钉截铁地下命令。
甄骏权衡利弊，只得屈服。老大不情愿地跟着她去美发厅。
美发厅一干男男女都惊讶地围上来：“呀，男孩子有这么长的头发，还保养得这么乌黑发亮，真是少见。”
美发师问甄骏：“先生，你的头发剪下来卖给我们行不行？”
一旁的甄可意马上接口：“卖给你们，多少钱啊？”
“我可以出三百块。”
“哇，三百块，甄骏……”
甄可意转眼看向他，被他狠狠一瞪，马上闭嘴。
“不卖，剪下来的头发我要全部带回去。”
甄可意只有暗中抱憾与三百块失之交臂。

从美发厅回来，甄可意开始填鸭式地教甄骏认识简体字。
“这是最常用的五百个汉字简繁体对照表，你立马给我记，到明天一定要会看会写。否则你表都不会填的话，别想干那份保安的差事。”
甄骏刻苦学习，只差没头悬梁锥刺骨，用了半宿时间总算都记住了。只是拿着圆珠笔写字他嫌不顺手，甄可意说他：“这还不顺手，拿这笔写字可比拿毛笔写字要轻松多了。”
一番临阵磨枪后，次日的面试和填表进行得很顺利。做假证那家伙的职业水准也挺高，做得比真的还真。保安室的邱主任大笔一挥：同意录取。甄骏顺顺当当地进了日新大厦当见习保安。
见习期三个月内底薪一千二，转正后一千五。管一顿工作餐不管住，算来收入挺低的。但有总聊胜于无。
甄可意跟他说：“你领到了工资要全部上交给我，以后房租你一千我一千。你的钱交了房租剩下的几百块钱还不够你一个月的伙食费，算来我还是要贴。不过能少贴一点我已经很知足了。”
“我知道我花了你很多钱。如果那扇门一开，我又能回大宋朝，我可以马上都还给你。”
甄可意呵呵假笑：“我很期待那一天的来到呀！”
那一天还能到来吗？天知道她等不等得到。
保安部的工作是三班倒，甄骏初来乍到，第一周都是安排的白班。甄可意和他天天一块出门上班，手把手地教会他怎么乘公交车，以后他单独行动时就不用怕迷路了。
公交车上永远都是没有空位，甄可意带着甄骏上车投币后往车厢中间走。站定后她特意指着前头两排座位格外交代甄骏：“写着‘老幼病残孕专用’的座位你不要去坐，那不是给年轻力壮的人准备的。”
甄骏朝着她指的座位看了一眼：“可那不都是年轻力壮的人在坐着吗？”
甄可意冲他附耳低语：“他们没素质你不能跟着他们没素质。”
甄骏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车到下一站时，又上来几位乘客。其中有一位挺着大肚子的孕妇，抓着扶手颤巍巍地立在车上，看着挺让人揪心的。这要万一来个急刹车什么的，肯定要倒，那可就不是闹着玩的。司机同志想必也有同感，他按下了播音键，一个清脆的女声便在车厢里响起来：“乘客同志您好，请为孕妇和老人让座。”
连喊了两遍，效果立马就出来了，所有在座的乘客都闭上了眼睛，仿佛响的是催眠曲一般……
甄可意正暗中摇头时，身旁的甄骏走上前，朝着占据了老幼病残孕专用座位的一个年轻人说：“你起来。”
那年轻人睁开眼睛一脸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干吗？”
“你起来让她坐。”甄骏指着那个孕妇。
“凭什么我起来让她坐？”
“这是老幼病残孕专用座位，你不应该坐。”
“哟嗬，哪里来个太平洋警察管得这么宽。我就是坐了你怎么着？”
 “那我就让你起来。”甄骏不跟他废话了，直接一把将他从座位上拽出来。那年轻人猝不及防被他硬生生拖出座位，大怒，挥拳朝他打过去。
甄骏五指一抓抓在他的拳头上，只听得一阵骨骼格格响的声音，那年轻人大叫起来：“好痛好痛，放手放手，饶了我吧。”
甄骏撤回五指，那年轻人犹抱着手呼呼喊痛。满车的乘客保持缄默，静观其变。甄可意那厢已经扶着那个孕妇坐下了，她一再表示感激：“谢谢，太谢谢了。”
下车后甄可意夸甄骏：“好样的，干得不错。我平时只是敢怒不敢言，你却是敢怒敢言还敢行呢。”
甄骏却道：“那个女子看来已经身怀六甲，干吗不呆在家中安心养胎，跑出来挤车多危险。”
“你以为她愿意？人家要上班赚钱啊！不然将来孩子出生后吃什么穿什么？”
“都身怀六甲的女人还要出来上班赚钱？”甄骏吃惊得无以复加。“你们这个时代做女人也太辛苦了。”
这话听起来多让人灰心，甄可意闭上眼睛对自己说：我没听见，我什么都没听见。
***
“甄可意，听说楼下新来的那个帅哥保安是你的小叔公？”
业务部的女同事安娜倚着门笑睐睐地问。
“是呀！怎么，是不是看上我小叔公了，要我替你介绍吗？”
“切，才不要呢。光长得帅有什么用，一个小保安没车没房我能看中他？我只是觉得有趣，他这么年轻，居然是你小叔公。”
“唉，没办法，他年纪虽然不大，辈份压死人啊！”	
“脾气也压死人啊！我刚上来时，看到楼上和兴房产的大小姐被他气了个人仰马翻，这会还在楼下发飚呢。”
日新大厦里有几十家的公司机构驻此，若论最最财大气粗的当然是承租了二十楼整层办公楼的和兴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年头搞房地产就没有不发的，和兴公司更是发大了，听说已经准备要收购日新大厦改名为和兴大厦。
和兴公司有这个意思，那他们的老总自然成了大厦中人的关注所在。那是个台湾来的青年男子，三十出头的年纪，五官端正，衣着打扮看上去含蓄而低调，一点都不扎眼。据说他是台湾和兴集团董事长的长子，外派来北京来开疆拓域。这位年轻的总经理管理能力很高，亲和力却很低，总是一付不苛言笑的模样。他们公司里的人暗中都说他是铁面人，毫无表情。只有他那个小他十几岁的妹妹偶尔来公司找他，才能看到他漾起一脸温和的笑，嘘寒问暖，无微不至。简直与平时判若两人。
和兴的老总疼爱妹妹，成了和兴公司甚至日新大厦人人都知道的事。他们公司有些人想抱老总的粗腿抱不上，就去猛拍小姐的马屁。谁知这个千金也不是那么好巴结的，长得虽然挺标致，皮肤白白、眼睛圆圆、头发鬈鬈，看起来像个洋娃娃一样美丽可爱。但脾气大得很，非常不好伺候。
甄骏才上几天班啊，怎么就惹上这个大小姐了？甄可意蹦起来就往外冲，急着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日新大厦的保安制服颇有几分美式风格，甄骏穿上一套崭新的制服往门口一站，小伙子那叫一个帅呀！而且他那标挺如枪的身姿，还站出一份渊峙岳停的气势来。
邱主任夸他精神面貌好，还说：“就你小子不是退伍军人出身，可你看起来比谁都更像军人。”
邱主任对于这个他开后门招进来的甄骏非常满意，这种满意一直维持到和兴房产的大小姐孟翩然到来为止。
孟翩然从不进地下停车场，她总是在大厦前就下车。司机开着车去停车场，她径直走向大厦。半道上这位千金足下一滑，一个踉跄险些跌倒。人虽然还是站稳了，可纤纤玉足上一只水晶蓝的细带高跟拖鞋甩出老远。
当时大厦门口别无他人，孟翩然扫了一眼七八米外的甄骏。叫道：“哎——你，愣着干吗？还不快去把我的鞋拣过来。”
呼奴唤婢般颐指气使的语气。
本来甄骏已经打算去替她拣了，被她这么不客气地一喝，眉头顿时一皱，却也还是不吱声地过去拣了鞋子递给她。
孟翩然却不接，把蓬蓬大圆裙下的玲珑玉腿一伸：“替我穿上。”
这下甄骏就真火了，手一甩，把鞋子甩出老远，他转过身一言不发地就走。
“你——”孟翩然愕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混蛋，你居然敢扔我的鞋子。”
大小姐的愤怒尖叫，引来了两个知根知底的老保安。一看把这位小姐惹翻了，都赶紧去安抚她。其中一个忙拣了鞋来巴结地要替她穿，她却执意不许：“我不要你，我就要他来替我穿。”
一根手指定定地指向甄骏。
她的恼怒，甄骏只作弃耳不闻。他静定地立在自己的岗位上，沉默如石。
先是两个保安软硬兼施地让他去赔礼道歉，接着连邱主任都被惊动了，也过来要他去给孟小姐认个错服个软。看着几个男人在一个女人跟前做小伏低的样子，甄骏愕然又愤然：竟肯如此被一个女子折辱，简直枉为男儿身！
邱主任还在试图说服甄骏时，孟翩然的哥哥孟烨然已经接到消息下楼来了。一张脸硬得像钢铁：“是谁欺负我妹妹？”
孟翩然恨恨地一指：“哥，就是那个保安，居然扔掉我的鞋子。”
孟烨然只瞥了甄骏一眼，再不看他，朝着对邱主任冷然发话：“这种人我不想再看到他，可以让他马上消失吗？”
邱主任点头：“既然是孟总您的吩咐，当然可以。”
如果真的被和兴接管了日新大厦，孟烨然就是邱主任的新老板，他当然不会得罪他硬留下一个小保安来。转过头就对甄骏说：“甄骏你马上换了保安服回家去，你被辞退了。”
“等一下——”
甄可意从大厦里冲出来：“为什么？邱主任你为什么辞退他？”
邱主任大致地讲了一下情况，然后说：“甄小姐，你这小叔公第一天上班就给我得罪人，你说我怎么留他？”
甄可意听完一眼瞄到孟翩然。她还光着一只脚，倚着哥哥站着。忙凑上前堆出一脸笑：“孟小姐，我这个小叔公是乡下地方来的，不懂事，得罪之处多多包涵。千万别炒他鱿鱼呀！乡下孩子找份活干挺不容易的。”
虽然炒人是孟烨然的吩咐，但甄可意只向孟翩然说好话，她要是同意高抬贵手，她哥哥那关就好过了。
“他如果不想被炒鱿鱼，就让他过来跟我说对不起，然后再把鞋子替我穿上。”
孟翩然开出来的条件，甄可意面有难色：“孟小姐，我小叔公他们那种乡下地方，古风极盛，还是男尊女卑的思想。所以他才不肯替你穿鞋，这个条件……”
孟翩然还没说话，孟烨然已经沉声开口：“他接受不了的话，叫他回他们乡下地方去继续男尊女卑好了。在北京城，可没人理这一套。”
“我哥哥说得对，他接受不了就叫他回乡下去吧。何必还留在北京城。”
甄可意有苦说不出：他要是回得去他早回去了。
只有掉头去做甄骏的思想工作：“好不容易给你找到一份差事，你第一天上班就惹出乱子来。现在人家有本事让你干不下去了，你怎么办？咱们的房租还要不要交了，你要不要吃饭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快去赔礼道歉再替她穿上鞋，把这件事情混过去就算了。”
甄骏整个人都凝住了，目光冷硬如斧地劈向她。
“你不要这样看我，是，你要骨气你要尊严你要脸面，你不肯为这样的刁蛮小姐放下你的骄傲身段。可是甄骏，骨气尊严脸面不能当饭吃，你不想还没回到宋朝就先饿死在北京了吧？”
最后一句是附在他耳边极细声地说，甄可意故意把事实说得严重一些。一定要压下他这身傲气，否则他这脾气到哪去也别想干得长。
甄骏默然半响，慢慢转身，极慢、极慢、极慢地朝着孟翩然走去。



第八章







“对不起。”
轻声一语，仿佛六月天飘落的雪花，还未察觉就已经融尽。
孟翩然下颔一扬：“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甄骏霍然抬头，眉如剑目如刀，刀光剑影一起刺向孟翩然。她顿觉有凛冽寒意扑面而来，不禁朝着哥哥怀里一缩。孟烨然也暗暗心惊这个年轻男子眉宇间的煞气，面上却不露声色：“你这样子是来道歉的吗？”
“甄骏，你好好跟人家说，别使性子。”甄可意提心吊胆地在一旁盯着，幸好说服了他上班不带剑，否则还真怕他急怒之下仗剑发威。
甄骏垂下眼帘，遮住那双寒光凛凛的眼睛：“对不起。”
声音大了一点，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苍凉。虎落平阳，龙困浅滩，如何不苍凉？
甄可意再把鞋递到他手里：“替孟小姐穿上，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甄骏迟疑半响，慢慢蹲下去。孟翩然把晶莹的足踝抬在他眼前，他的脸突然就涨红了，眼中是一种不能按捺又极力按捺的神色。他咬住自己的下唇，脸颊却在微微抽搐着……
孟翩然低头看着这个半蹲在身前的小保安，从这个角度最先看到他的两道眉，特别挺秀的两道眉峰。
甄可意也在一瞬不瞬地盯着甄骏看，看着他迟疑地僵在那里，也不催他，只是屏声息气地等。
“哎，你快一点好不好？人家腿都抬酸了。”孟翩然发话了。语气中的怒意却褪了不少，带出几分嗔意来。
甄骏却立起来，把鞋扔回给孟翩然。咬牙一字一句道：“我就是不穿，不让我干就不干了，我就不信我会饿死。”
最后一句，甄骏是横眼向着甄可意说着。然后他转身走了，走得义无反顾。
***	
“士可杀不可辱。”
下班回到家，甄可意一肚子要训甄骏的话还没出口，他已经腰板挺得笔直地对她喊出这么一句来。她真是对他头痛万分。
“士可杀不可辱，所以你撂担子不干了，走得可真轻巧啊。烂摊子留给我一个人收拾，你知道我跟那兄妹俩赔了多少不是吗？”
“这是我的事，你为何要给他们赔不是？”
“你知道什么，和兴地产是我们广告公司的大客户呀！你把他们大老板的妹妹气了个半死，他治不了你还治不了我吗？他们公司新楼盘第一期开盘在即，现在该楼盘的市场策划和营销推广正由我们广告公司负责，要是他说一句这项目不交给我们公司做了，我们老板肯定要把我一脚踹出去。我真是倒了八辈子才弄了你这么个小祖宗回来，你看看你把我的生活搅和得……”
甄可意发了半天牢骚，跑去开电脑上网，“我看还是得找房子搬。你这样的少爷脾气我哪能指望你赚钱啊！”
甄骏却走到她面前递给她一张皱巴巴的五十元钞票，“给你，这是我今天赚来的钱。”
“你哪赚来的？”甄可意讶异万分。
“我帮人家扛鸡蛋。”
甄骏换下保安制服从日新大厦出来，也不搭车一个人沿着马路慢慢走回去。半道上有家大型超市正在从小货车上一箱箱的卸鸡蛋，人手不够要人帮忙，卸一箱给五毛钱，他马上过去干。兢兢业业地扛了一百箱赚回五十块人民币。
“那个超市的经理还说他们商场仓库过几天有个送货工的空缺，如果我想干下周一去找他。”
甄可意看了看甄骏不知说他什么好，给大小姐穿下鞋子就有份相对稳定舒适的工作给他做，他偏不干，宁可去干小工扛鸡蛋当送货工。
电脑开机后，还没连上网线就不知打哪弹出一个对话窗口来。上面短短一行字：“我是程非非，甄可意你还好吗？”
甄可意啊的一声大叫，把甄骏吓一跳：“你怎么了？”
“程非非程非非，程非非来消息了。”
甄骏一怔后大喜：“就是你说的那个能送我回去的火星人？”
“是啊！”
甄可意十指如飞地回复：程非非，我很不好，上回逛到宋朝去意外带了个小祖宗回来，你赶紧现身送他回宋朝吧！
恨不得程非非可以即时从天而降，马上把这个不合时宜的宋朝人送回宋朝去。
程非非那边却一直没回复，甄可意和甄骏眼巴巴地等到半夜也没等来回音。看来她那一端并不方便保持即时联络的。甄可意还想试图在对话框里输字进去，也始终无法再输入了。
虽然失望，却还是不沮丧。程非非能传讯在电脑上，一定还有机会再联络上她。甄可意突然觉得轻松了一半，送甄骏回去不见得再是遥不可及了吧？
甄骏也由衷吁一口长气，度日如年般捱了这么多天，总算捱到一点盼头了。
***
第二天甄可意去上班时心情本来是近日里难得的好，可是还没进设计室就被主管叫去了办公室，出来时面黑如锅底。
怕什么来什么，那个孟烨然还真跟他们姓甄的杠上了。
“孟总说他妹妹气得回家后一直不肯吃饭。如果甄可意你不能让你那个小叔公去慎重地赔礼道歉，我们公司还真不敢留你了，没必要为了你失去一个大客户吧？”
甄可意那个气呀！既气甄骏的宁折不弯，也气孟烨然的欺人太甚。两个都不是好东西，把她当夹心饼干来磨。早知会弄成这般田地，当初真不该费尽心思安排甄骏来这里做保安。他呆在家里老老实实的，她还省心得多。现在搞得自己有失业之虞。
主管让她今天不用上班，先去把这个‘当务之急’解决了。甄可意憋着一肚子气去了二十楼找孟烨然。他的那个秘书小姐高傲得像白天鹅，让她等了一个小时才进了总经理室。
甄可意进门先赔笑：“孟总您好。”
孟烨然漫不经心扫了她一眼：“怎么是你一个人来？罪魁祸首呢？”
甄可意继续低声下气：“甄骏呀，其实他就是我一个远房亲戚。往上数个几十代才攀得上关系。我跟他一点都不熟，他来投靠我我看在有那么点亲戚情分上才介绍他来这里做保安。我要知道他会给我惹麻烦我早把他撵走了。所以孟总您看……他的事根本跟我没关系，您就高抬贵手，别难为我了。”
“我倒不想难为你，可我妹妹从没受过这样的气，气得吃不下饭，我不找你我怎么找得到甄骏啊？”
“可您找我也没有用啊！甄骏那臭脾气您当时也看见了，他能听我的话吗？”
孟烨然一脸淡漠：“那我不管，我只管找你要人去给我妹妹消气。”
甄可意一肚子气在发酵般地膨胀，极力按捺又按捺：“孟总，我可以把甄骏找来。但如果您妹妹坚持要甄骏给她穿鞋，那是绝对办不到的。如果只是去赔个礼道个歉，我还可以试着说服他。”
“不行，你一定说服他，否则你就和他一起离开日新大厦，我眼不见为净。”
甄可意一肚子气蓬的一下冒成一把火，声音陡然拔高了七八个度：“孟烨然，你知不知道坏人衣食如同杀人父母？”
孟烨然略显意外地抬了一下眼，从低眉顺眼到河东狮吼，这个女孩的爆发力也太强了吧？
“你仗着有钱就了不起了，不就是一个日新大厦吗？走就走，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才不带甄骏来给你妹妹赔礼道歉还穿鞋的，她不是不吃饭嘛，那就饿死她好了。”
“你——”孟烨然勃然大怒地拍案而起。
甄可意不怕他，人到无求品自高。这份工作都豁出去不要了，就不必看他眉眼高低了：“像你们孟家这种飞扬跋扈的大小姐，饿死了权当我家甄骏为民除害。”
口齿锋利得像磨出来的小刀子，嗖嗖地割着人。孟烨然恼怒之极的样子看起来像要吃人了，甄可意见势不妙转身就走，反正她已经痛快了嘴皮子，临行前还不忘丢一句：“孟总，希望你不会也被我气得吃不下饭了。”
然后重重甩上门离去。

甄可意从昨天忍气吞声到今天，此刻全部发泄出来，她走出二十楼的心情真是痛快呀！只是走到十八楼的广告公司时，突然醒悟到这份工作已经被她砸了。痛快的心情就变成了郁闷，扳着手指头算自己帐上还剩多少钱，应付各种开销还能支撑几天，越算越不乐观。小人物想痛快一回的成本可真高哇！
她也没回广告公司了，直接回家找甄骏。
“这下你满意了？不但你没得干了，我也没得干了。”
甄骏的表情极愤怒：“他怎么能这样？我一人做事一人担，为什么要连累无辜，还欺凌你一个弱女子。算什么男人？”
说完，他操起长剑就往外走。
甄可意急了：“你上哪去？你给我回来。”
“我去一剑取了他项上人头，替你出气。”
“我的小祖宗，你给我站住。”甄可意扑过去堵在门口，跺脚不已。“你给我添乱还嫌添得不够哇？法制社会可容不得你‘持剑把问君，谁有不平事’的。”
“那就这样算了？”甄骏不痛快了，不能快意恩仇，缚手缚脚的太没劲了。
“当然只有算了，反正我走之前也把那个孟烨然气了个够呛。你把他妹妹气得半死，我把他气得半死。哈哈，甄骏，咱们还真是一脉相承的血亲啊！骨子里的血性就是压不住。虽然我比你忍耐力好一些，却也只能多忍那么一天半天罢了。”
“我们真的是血亲吗？”甄骏还有怀疑。
“当然，程非非推算出来的不会有错。她根本不知道我爸和我爷爷是谁，可是推算出来的名单里一字不错。”
甄可意说着去电脑里调出那份名单来再次浏览一遍，甄骏也靠过去看。看到自己的父亲和长兄的名字时，忍不住手指轻触屏幕。在这个千年后的时空里，这是唯一让他可以触到亲人痕迹的地方。虽然只是一台冰冷幽蓝的屏幕。
甄骏低声叹道：“这时候，他们一定已经出征了。”
“出征，去哪？跟谁打战？”
“跟辽国开战。后晋天福三年，石敬瑭割让幽蓟十六州给辽国。让辽国的疆域扩展到了长城沿岸，辽人铁骑随时可以疾驰而入。我大宋朝开国以后，皇上一心希望统一中原，还设立封桩库来储蓄钱财布匹，想从辽国手中赎回幽蓟十六州。可始终不能。今年中皇上决定亲自率军北伐，收复十六州失地。如果我不是突然来到这里，此时也跟着父兄上战场去了。”
说起大宋朝的事情来，一向话语不多的甄骏口若悬河。
“你才多大，就上两国交锋的战场？”
“我已过弱冠之年，这把飞虹剑就是父亲所赠的成年之礼。我因为是家中幼子的缘故，母亲一直不想让我随父从军，希望我留在她身边。我的两位兄长十五六岁就已经跟着父亲上过战场杀敌了。而三位姐姐，也是从小就跟着娘学针线做征袍寒衣。”
甄可意倒抽一口冷气：“十五六岁就上战场杀敌，真是童子军。”
“今年皇上亲率军队征辽，我好不容易说服了母亲，同意我跟着父兄出征。谁知临行之期迫在眉睫，我却莫名其妙地跟着你到这个地方来了。”甄骏说到最后愤愤地捶了一下桌子。
“你到这个地方来也不是什么坏事了。清平世界天下祥和，难道不比打打杀杀的烽烟四起要强吗？”
“可这是你们的时代，我大宋朝中，正是边关不靖百姓离乱的局面，我身为宋朝将门子弟，不能血战沙场保家卫国，耽在这里算什么？”
“甄骏，你就一点也不怕上战场危险？”
甄骏傲然一扬颔：“男儿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
他的目光悠远，仿佛穿透墙壁看到了遥远的异时空战场。铁骑疾驰，旌旗飞舞，将士们披坚执锐英勇作战，马嘶人啸箭飞如雨……
冷兵器时代，其实是个相当令人激情燃烧、热血沸腾的时代。男儿的强势、雄悍与力量都在淋漓尽致地张扬着。“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想像一下广袤的原野上数万铁骑如惊海怒涛般长驱万里的场面……
甄可意看了他一眼，由衷赞了一句：“好男儿。”	
甄骏却头一低：“上不了战场，当不起这三个字。也不知兵马出征的情况此时如何，对辽开战不是一件可以轻松取胜的事情。一定有一场恶战或持久战要打。”
“这个我可以上网查查看，这些历史事件网上一定都有。”
甄骏不相信：“你能查得到？”
“当然，你们那个时代相对我们是已经过去的年代，所有重大事件在历史记录中都有记载。虽然不会很详细，但大致结果还是有的。”
甄可意在百度搜索中输入这场战争的关键词汇“幽蓟十六州”，搜出来的资料让她哇哇大叫：“我道什么幽蓟十六州，原来就是现在的北京、天津、山西与河北一带呀！十六州之首的幽州就是今时今日的北京城。”
不知是否冥冥中一切自有天意，甄骏没有随父兄出征前往幽蓟十六州上阵杀敌，却阴差阳错地通过时空任意门来到了千年后的昔日战场。今日的北京已远非昔年沦丧辽人铁骑之下的幽州了。
甄可意对着电脑边看边摇头：“甄骏，北宋初期就为着收复幽蓟十六州和辽国开战，结果几十年长期抗战打下来，毫无建树。最后宋国与辽国在澶州定下了停战和议，史称‘澶渊之盟’。”
“什么？还是议和了？”
“是呀，议和了，没办法，打不过人家争不回来呀！”
甄骏脸上的表情像世界末日。出师未捷，失去的国土收不回来，真正的将士都会视如此失败为耻辱。
甄可意忙安慰他：“你也别太难过，这幽蓟十六州不是那么好收回来了。你看它先是落在辽人手里，然后再落在金人手里，最后又被蒙古人占领了去。一直到四百多年以后才被明朝的朱元璋从蒙古人手里夺回来。”
“四百多年后才收回了幽蓟十六州，明朝朱元璋是谁呀？”
“这个……我懒得给你一一费事说了，我找出资料来，你自己慢慢看吧。”
甄可意搜出与中国历史相关的繁体字网页来，教甄骏怎么用鼠标点击自己感兴趣的网页一一查看。
“好了，你就慢慢地恶补历史吧。”



第九章








点石广告公司正式通知甄可意她被解雇了，理由是工作严重失误，导致公司流失重要客户。当月的工资都不肯结算给她，甄可意一怒之下，带着甄骏冲到人事部。
甄骏这几天恶补历史时，愕然发现原本决定率队亲征的皇帝赵匡胤 十月间突然暴毙了。他的死因成谜，史称‘烛影斧声’。继承其帝位的弟弟晋王赵光义有弑兄篡位之嫌。甄骏看得心里那个气呀！难怪出征打不赢辽国，攘外必先安内，国家内部都乱了还如何对外？吃败仗也就情有可原了。
一肚子气没处发作，正好甄可意给了他一个发作的机会。他冲进人事部办公室，冷着脸用一只瘦棱棱的手把经理桌上那个不锈钢杯子捏成钢饼一块。骇得经理大人赶紧签字同意发工资，这年头谁都是怕横的怕愣的怕不好招惹的。
领了工资再收拾一下东西，甄可意的杂物不多，一个纸袋也就装完了。同事们都说她：“你气性也太大了一点，跟和兴大老板较劲你这不是拿鸡蛋撞石头吗？好好的工作就这样丢了，又得四处奔波找事做，多辛苦呀！”
老好人小郭格外交代她：“现在工作不好找，你不如先在威客网上找找那些悬赏的设计活儿。干顺溜了倒还比朝九晚五的踩点上班要强。手机号码别换，保持联系啊！”
甄可意一一谢过众同事跟着甄骏离去。在十八楼等电梯。
甄骏还是很抗拒坐电梯，但跟着甄可意她是死不也会走楼梯的，只好舍命陪君子。
电梯从上面下来了，门一开，甄可意和甄骏都愣了一下。冤家路窄，里面竟站着孟翩然。她穿着白色的蓬蓬裙再配件白色小外套，像个小公主般的高傲漂亮。看见他们俩，她也愣了一下。然后狠狠地横了甄骏一眼，把头一扭。
甄可意大步迈进电梯，边走边说：“哟，居然有人不吃饭也还走得动路。多好，马儿不吃草马儿又能跑。”
孟翩然气得跺脚：“喂，你说谁呀？”
“谁不吃饭就说谁呗！”
“你——我要我哥哥赶你走。”
“你哥哥已经仗势欺人赶我走了，所以我现在完全没必要敷衍你。孟小姐，我说的话你不爱听就只好请你走得远远的，否则别又气得你吃不下饭。不过说真的，你这号主饿死都不冤。”
孟翩然一惯被人巴结着讨好着，如今出来一个这么不卖帐的，她气恼之余却又完全无可奈何。确实，人家根本不把你当回事你能拿她怎么样？她不求你什么不图你什么你就拿捏不了她。
“你……你……”
看着她们俩斗嘴，电梯门口的甄骏眉头一皱：“甄可意你出来，我们坐下一趟电梯。”
“为什么要坐下趟？我就要坐这趟，难道孟大小姐在里面我们就不能坐了。甄骏你进来。”甄可意不肯出来反倒把甄骏拉进来了。
电梯门合上开始平稳下降的时候，孟翩然“你”了半天终于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了：“你没有工作了，你才会饿死呢。”
幼稚，东家不打打西家，谁丢了一份工作就饿死了。甄可意简直要懒得理这种完全不谙世事的大小姐了，冲着她做个鬼脸：“是呀，我快要饿死了。我饿死了一定变成鬼找你索命。”
她话音方落，电梯突然咣的一声急速下坠。所有灯光全部熄灭，电梯间漆黑一片，他们仿佛在黑暗中朝着地狱坠落。
孟翩然放声尖叫起来：“啊——”
甄可意也在不由自主地尖叫，叫得一点不比孟翩然声音低。
在她们的尖叫声中，电梯的下坠骤然停止了，可仅仅是一秒钟的停顿后，又继续失控地猛然急落下去。下降了也不知几层后咚的一下再次顿住了。
甄可意已经吓得魂飞魄散了，黑暗中一把紧紧抓着身旁甄骏的手，声音抖得不成调：“甄……我们……还活着吗？”
这黑漆漆的电梯里一番惊魂后，她都搞不清是生是死了。
甄骏反握一下她的手，手掌温暖有力，声音镇定：“没事，还活着，希望它不会再坠下去。”
甄可意略安了安心：“那还好，我发誓这次安然脱险后再不坐电梯了。我跟着你爬楼梯锻炼身体。”
“我早就说过，这种密室般的小间一旦遭困就麻烦了。你不听我的。”
甄可意一声长叹：“以后听你的，一定听你的。咦，那位大小姐怎么一声都不吭？孟大小姐，你还活着吗？”
没有回音，甄可意掏出手机按出一点微光察看电梯里的情况，却见孟翩然已经倚坐着电梯墙壁昏过去了。
“天，她吓昏过去了！”
虽然说来跟她有过节，也对她印象很不好，还该出手时还是要出手。甄骏马上俯身过来察看，托起她在后背心处轻轻一击掌，把她弄醒过来。
孟翩然醒过来后一把抱紧甄骏哇哇大哭：“哥哥，哥哥……好可怕好可怕……我要出去。”
甄可意没好气：“看看清楚，谁是你哥哥，二十楼那个铁面人才是你哥哥。我们都要出去，别哭了，你这样哇哇大叫很浪费氧气的。”
孟翩然看清楚她抱住的人后，不但不松手还抱得更紧了。
“保安大哥，我好害怕，你不要不管我。”
她整张粉润莹白的脸和两只纤细的手，此刻紧紧拥贴在甄骏的脖颈上，他别提多不自在了。
“你松手，我们一起受困在此，能不管你吗？”
孟翩然哭得梨花带雨：“我不敢松手，我怕一松手你们都不见了。好黑，我好怕。”
甄可意听得都要晕：“你有没有搞错，电梯这么小的地方我们能跑到哪去呀？”
无论怎么说，她就是死活不松手。甄可意拿着手机在电梯里上上下下摆弄半天都没信号，按电梯报警按钮也没有回音。也不知有没有人发现他们受困了。还想让甄骏去试着撬门，可孟翩然像长在他身上一样怎么都拉不下来。她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似的浑身哆嗦着偎在甄骏肩头，你一拉她她就歇斯底里地尖叫。
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还没有人来救援。甄可意逐渐感觉到呼吸困难，还有恶心的不适症状，情知是缺氧了。这破电梯密封效果倒这么好，升降系统质量怎么就不过硬呢？
恐惧开始一丝丝地蔓延开来：“甄骏，这回搞不好真要玩完了。”
“怎么会？这幢楼里那么多人，一定会有人发现我们受困的。”
“悬，现代人根本不管别人闲事，发现这架电梯不运行，他们乘另一架就是了。才不会关心这电梯里有没有困人呢。”
甄骏看看密封的电梯门，对趴在他肩头的孟翩然说：“孟小姐，你松开手让我去试试开那个门，否则我们这样困下去不是办法。”
甄可意已经没耐心跟这个大小姐做思想工作了：“别跟她废话那么多，直接打晕她。”
孟翩然颤抖得更厉害了：“不要打晕我。”
“那你快松手，让甄骏去开门。放心吧，他走不出我们的视线范围。”
孟翩然被甄可意半哄半逼着松开了甄骏，转而紧紧抓住她的手。她看来真是很受惊很受惊，一双小手冷得像冰。
甄骏扎稳马步，运气在双掌，竭力要将合拢的电梯门拉开。在他的努力下，电梯门还真被拉出两指宽的缝来了。甄可意马上凑过去帮忙，两双手一起把门掰开。却大失所望，掰开电梯门露出的是墙壁。
“老天，不是这么不走运吧。”
甄可意失望地软下去，头向上一仰，却见门上方有半尺宽的地方不是墙壁，而是电梯外门。马上欣喜若狂地跳起来，指着那儿道：“咱们敲那里，一定会有人听到。”
甄骏受命敲击那半尺电梯外门，嘭嘭嘭的声音持续敲下去，很快他们听到头顶有纷沓的脚步声朝着这边来了……
大约10分钟后，接到报警的消防官兵赶来用工具撬开了电梯门，他们仨逐个被解救出去。孟翩然因为极度的惊恐还一直在哭着，从电梯里出来时站都站不起来，呼吸都快停止了的模样。还是甄骏抱出来的。
出事时孟烨然不在日新大厦，第一时间收到消息后他赶紧从外面匆忙赶回来，还带来了一辆救护车，一干医生护士煞有介事地给孟翩然输上氧气往医院拉。
甄可意看着远去的救护车摇头：“太夸张了吧！不就是缺氧嘛，整得跟生命垂危似的。”
***
电梯事故的第二天，广告公司的设计主管和日新大厦的邱主任联袂找上门来，客客气气恭恭敬敬地请甄可意和甄骏回归各自岗位上班。
“咦，我不是被解雇了吗？主管你看，我昨天刚领到的解雇信。”
主管赔笑：“甄可意，此一时彼一时，之前孟总说只要你在广告公司，他们的新楼盘推广计划就不交给我们公司做。可现在孟总又说，如果你不在广告公司负责他们的新楼盘推广计划，他就要另找别家。你看把我们为难的……”
他双手一摊，作无可奈何状。
邱主任在一旁附和：“是呀是呀，甄骏，孟总也交代了，一定要把你请回去继续做保安。否则我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你们为难，你们不好过，关我们屁事呀？我们无缘无故被撵的时候，没见你们出来替我们说一个字。这会形势变了，倒上赶着求人来了。不去，哼！当我们是什么？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我还就是不回广告公司了，甄骏也不回日新大厦，我们另外找工作。你们有什么损失自己负责。”
甄可意最恨这帮墙头草，一个个都是趋炎附势见高拜见低踩的。哼，赶走了人又回来请，想当坏马吃回头草，草还不肯让你们吃呢。她说完右手重重一挥，作决然断然状。甄骏在一旁虽然不说话，但满眼都是对她的首肯赞同之意。
主管不气不恼，还是满脸堆笑：“那个，可意呀！”叫得极亲热。“这次你回公司作为特聘，月薪不同于以前的录用哦，现在你的底薪我可以给你开到六千块。”
甄可意一脸的决然断然马上变成了欣喜若狂：“啊，可以给我加工资，六千块了？”
主管重重一点头：“对，六千块。”
邱主任也在一旁趁热打铁：“甄骏的工资也可以加，直接开到两千五，这可是资深保安员才有的底薪呢。”
甄可意方才还想赌的一口气马上烟消云散，一张脸笑得见牙不见眼：“既然待遇都加上去了，那我和甄骏就还是回去上班好了。做生不如做熟嘛！”
设计主管和邱主任任务完成，满意而去。甄可意没想到因祸得福，收入多了几成，喜笑颜开。皆大欢喜。
甄骏却看着她摇头：“孟子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可你看看你的样子……”
他话没说完就被甄可意打断了：“我这样子怎么了？我就是爱钱，我的意志最容易被金钱打动和迷惑了。我高尚不起来，甄骏你说的那三个标准留着你自己学习吧。”



第十章








点石广告公司。
回归的甄可意站在设计室门口挥手作领袖状：“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
一干同事都哄笑起来：“呀，是甄爷回来了。”
甄可意没进公司前，设计室清一色的全男班，彼此以‘爷’戏称，郭爷、李爷、周爷……乍一听还当时光倒流回到长袍马褂时代了呢。甄可意初加入设计室时，这群男同事们对她不了解，还客客气气地管她叫甄小姐。后来发现她根本就是一个假小子性格，有时也就半戏谑半认真地管她叫起‘甄爷’来了。
“甄爷，这回你可真是因祸得福啊。薪水多了一半，咱眼红死了。”同事小张半真半假地说。
“你眼红，那你照本宣科来一出好了。”
“那可不敢，你这招置之死地而后生可不是谁都玩得起的，一个运气不济就真死得翘翘了。”
“你也知道我‘置之死地’过，就别眼红我的‘而后生’了。”
设计主管亲自来给甄可意安排任务，和兴房产的重头楼盘“香溪花园”第一期的广告宣传画册宣传海报宣传单都由她领衔设计，派了几个人给她打下手，她成了女将挂帅了。
甄骏在保安室那边也被委以重任。邱主任让他当了小组长，率着一个三人小分队满大厦巡逻。其实甄骏对这座大厦还一点都不熟悉，还得手下领着他四处走，一一告知他升降机机房、冷气机房、水电表房、安全通道和消防装置的位置。
他不明白消防的灭火筒怎么用，不耻下问。三个手下一是不敢怠慢这个被孟总格外关照的小头头，二来也听说了他一人徒手打开电梯门的光荣事迹，很佩服。要知道前几个月某家酒店的电梯出故障，还是里面九个人的九双手才合力拉开的电梯门。这小伙子看着瘦瘦的，力气倒不小，真是人不可貌相。于是一个个争着热心示范给他看。
做一个合格的保安其实功课也蛮多的，甄骏认识到这一点后，十分努力地跟同事们学习。
***
这天下午甄骏正在地下停车场巡逻时，对讲机响了，是邱主任叫他：“甄骏你赶紧上来一下，到大厦门口来。”
走上去一看，孟翩然一身红衣娇俏俏地立在门口，邱主任陪在一旁。电梯事故过去好几天了，她才露了面。
“主任你找我？”
“甄骏，不是我找你，是孟小姐找你。”
孟翩然看着他嫣然一笑：“甄骏哥，那天在电梯里真是谢谢你了。”
“不用谢。”甄骏说得不值一哂。
“甄骏哥，我想请你吃饭表示感谢。”
“不必客气了。”
“一定要的，救命之恩呢。你不知道那天我多害怕，我差点吓死了，幸好有你在。”孟翩然说起来还一付心有余悸的模样。
他们说话间，点石广告公司的专用车在大厦门口停住，甄可意从车里跳下来。她刚专程去了香溪花园拍摄住宅里的绿化工程实景照，以专业眼光力求最好的效果照制作宣传画册。
甄可意一眼看到孟翩然：“咦，孟小姐，您大安了？”
那天在电梯里只是受个惊缺个氧，她大小姐就被救护车拖走了，甄可意一直觉得很滑稽。出语就未必暗藏些讥讽之意。
孟翩然也有几分忸怩：“我没什么事了，都是哥哥非要我在医院住几天。”
“没事了就好。”甄可意看看她再看看一旁的甄骏，“怎么，找我们家甄骏感谢救命之恩来了？”
“是呀，我想请甄骏哥吃饭，谢谢他救我。”
甄骏哥，甄可意暗中翻个白眼，这什么称呼呀，真是韩剧看太多了。
“那天我也在电梯里，我也没少关照你，手腕都被你捏青了，你怎么不请我呀？”甄可意逗她。
孟翩然今天份外乖巧：“可意姐，你我也是要请的。”
“嗨，跟你开玩笑的了，谁真的缺你这顿饭吃。好意心领，我就不去了，甄骏应该也不会去。”她边说边投向甄骏一个询问的眼光，甄骏用眼光回复她一个肯定无疑。
孟翩然急了：“甄骏哥，可意姐，我还是第一次请人吃饭呢，怎么你们都不去呀！去了，今晚我在马克西姆都订好位子了。”
马克西姆——那个对甄可意而言只存在于传说中的高档法国餐厅，这得要去见识一下。她马上笑颜逐开地换了语气：“既然孟小姐你这么诚意相邀，我们不去可就太不给面子了。好，去去去，甄骏，晚上我们就叨扰孟小姐这顿饭去。”
甄骏瞪了她一眼，正想开口说什么。甄可意先忖出他的心思，过去拍拍他的肩压低声音道：“你要真看不惯我，那就趁早搬走以示不和我同流和污。否则你就别说我一个字的不是。”
甄骏是打死都不肯搬走的，只能闷闷地一言不发。

崇文门西大街，北京巴黎马克西姆餐厅。
甄可意无数次路过这里都是过其门而不入——不敢入。法国古典浪漫，现代生活情趣，可不是她的荷包享受得起的。
不过现在既然有人提携她来开眼界，乐得跟来见识见识。
这餐厅还真是名不虚传，有着极其豪华、精致、幽雅的环境。枫栗树叶状的吊灯与壁灯散发出幽幽的光辉，映照着墙上摹仿的卢浮宫装饰壁画。四周无数水晶玻璃镜、五彩缤纷的彩画玻璃窗，耳边流动着似有似无的音乐。眼前一切仿佛使人置身于十八世纪法国巴黎的豪华宫殿中。
甄可意已经眼睛不够看了，甄骏更是刘姥姥进大观园，目不瑕接。
餐厅里有好几桌的外国顾客，金发碧眼满口英文，甄骏看了他们半天不由低声问身旁的甄可意：“他们是胡人吗？”
甄可意懒得费事跟他解释，就着他的思绪漫口应道：“是呀，胡人，波斯国来的。”
孟氏兄妹一起来的，一个西装革履，一个长裙飘飘，坐在这种环境中非常协调。反观甄可意和甄骏，都是普普通通的衬衫T恤牛仔裤，简单得几近简陋。
孟烨然一惯的不苛言笑。只是客气地表示了一下谢意，然后征求他们的意见来点菜。
甄可意不怕露怯：“法国菜我头一回吃，完全不懂，孟总你安排好了。”
孟烨然淡淡瞥了她一眼：“那好吧。”
他安排了一次很正式的法国大餐，由开胃菜开始，汤、鱼、果冻、间菜井然有序地往餐桌上送。然后是烧烤、沙拉、甜品和咖啡。每道菜式都配上了不同的酒。
菜和餐具一起送上来时，甄骏看着那些刀叉愕然。
“不用筷子吃吗？”
“嗨，小叔公，我露怯你比我还露怯。不过这也怨不得你，你们那乡下地方自来水管都没见过，哪见过西餐啊！”
话虽然是在跟甄骏说，但甄可意其实是解释给孟氏兄妹听：别笑他啊，乡下人没见过世面。
孟翩然好奇：“甄骏，你是乡下人吗？看上去一点都不像呢，你老家是哪里的？”
甄骏不知怎么答，甄可意忙接上去：“孟小姐，是黄土高坡那山沟沟里头的，说出来你也不知道。”
“哦，那我们先吃东西吧。甄骏，我教你用刀叉。”
甄可意其实也不太懂地道正宗的法式西餐餐具要如何使用法，不过她机灵，跟着孟翩然有样学样地使，倒也使得似模似样。
甄骏也不笨，一教就会，一顿饭下来他就把刀叉用得很纯熟了。孟翩然直夸他：“甄骏哥，你好聪明啊。”
十足的小女孩口吻，甄可意听得要发笑。无意一瞥，却见孟烨然看着他妹妹，一脸的无可奈何和担忧。
精致的来自于法国的餐具，经典的法式美酒佳肴，服务小姐温文尔雅的服务，这顿饭甄可意吃得很痛快。唯一不太痛快的是那个孟烨然，他的表情自始至终都淡然到几近漠然。似乎并不想跟他们一起吃饭，可是又为着妹妹不能不来。
吃完饭离开餐厅后，天色已经漆黑。
孟烨然彬彬有礼地问：“需要送你们吗？”
“不用，我们到前面站台坐公交车回去就可以了。孟小姐，谢谢你这顿晚餐。”甄可意绕过他向发出邀请的主人表示谢意。
“不用谢，可意姐，甄骏哥，改天我再来看你们。”
孟翩然的话，让孟烨然眉头不易察觉地一皱。他把妹妹送上车，又回头对甄可意和甄骏说：“我很感谢你们在电梯里陪着我妹妹渡过了令她恐惧的时刻。所以我给你们俩都提供了相应的报酬，你们都复了职加了薪。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我不希望你们再和我妹妹有任何来往。”
甄可意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孟总，你搞搞清楚，是你妹妹来找我们，不是我们找你妹妹。你别当我们想攀你们的高枝，吃完这顿饭咱们桥归桥路归路，只当谁也不认识谁。拜拜了你啊。”
说完她转身拉上甄骏就走，头都不回一下。

走出老远后，甄骏看着她叹口气：“你这个人，真是不知道如何说你才好。”
“是不是觉得我有时候很没廉耻，有时候又很有骨气呀？”
“很没廉耻倒不至于。不过有时候你很愿意摧眉折腰事权贵，有时候呢，又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我觉得你这人很矛盾。”
“不懂了吧？我这叫做圆滑变通，能屈能伸。”
“我在大宋朝从没见过你这样的女子。”
“那就让你开开眼界。车来了，上车吧。”
公交车进站了，他们跟着候车的人群一起挤上去。人很多，没座位了，只有在车厢后头站着。甄骏突然发现有小偷。
“你看那个人在偷东西。”他边说边冲上去，一把抓住小偷的手，正气凛然：“你干什么？”
那小偷并不害怕，只是一脸的惊愕莫名。他在各线公交车上通行无阻地劫了几年道，还从没碰上过敢管闲事的人。今儿是打哪蹦出个愣头青来了？
“干什么，爷我缺钱花了，出来借点。你聪明的话趁早放手啊，否则别怪爷不客气。”那小偷满脸横肉一付天生坏蛋相，开口就透着痞气和流氓腔。
一听他这腔调，被偷的人都不敢说话，忙捂紧自己的口袋避得远远的。车上的人也尽可能远离他们俩。司机则一踩刹车停下来：“请发生争执的两位乘客下车自行解决你们的问题，谢谢合作。”
明摆着撇开事情不管了。
满脸横肉不屑地瞥了一眼瘦瘦的甄骏：“有种跟我下车吗？”
甄骏答得简洁：“走。”
甄可意一开始还想拦，后来看那满脸横肉的样子实在欠扁，索性不出声了，让他吃点苦头也好。
结果下车的不止他们仨，还跟着下了四五个人高马大的男人。都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叼着香烟，T恤短袖下的胳膊上露出来的刺青像蛇皮一样碜人。甄可意突然明白司机为什么不敢管，他肯定早清楚车上这帮捞世界的混混们都是三五成群地出来作案，不好惹。要真一车拉到警察局去，只怕第二天他就别想太平了。
不过这帮混混们惹上甄骏，很快就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有眼无珠了。甄骏是谁？将门虎子，自幼习武，武术功底那叫一个扎实，一个打他们几个跟玩似的。没几招就打得他们一个个屁滚尿流地叩头求饶。甄骏还不想放过，正想再教训得狠一点让他们从此不敢再出来道上混时。有马路巡警发现这边的打斗朝着跑过来了。
“甄骏，快跑。”
甄可意一把拖了他撒丫子跑掉了。甄骏所有证件都是假的，尽管假证贩子号称做得比真的还真，但还是要尽量避免别直接让警察先生来验证，否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甄骏跟着她跑出老远后才问：“我们为什么要跑？我们方才是在惩恶扬善，官府中人见了也不能说什么的。”
“不是我们要跑，是你要跑。别忘了你……”甄可意四处看看，压低声音继续说，“别忘了你的身份证件都是假的，要让警察看出来，你指不定要被当成身份不明的逃窜犯抓了。以后自己记住了，尽量避免和警察打交道。”
甄骏愕了半响，长叹一声：“真麻烦，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大宋朝去呀！你那个朋友怎么又没消息了？”
“程非非她在外星球，有一下没一下地联系着，就算再送个消息来，也不知她什么时候回来呀。甄骏，既来之则安之。其实二十一世纪也不坏呀，刚才那顿法式餐多好吃呀！你除了吃不下沙律和把咖啡吐掉外，别的菜都吃得挺好啊。”
甄骏却摇头：“那些菜我也只是吃了，并不觉得好吃，哪有我娘做的饭菜可口呀！我真想快点回去，出征之事虽然暂时不成了，但你们的历史书上说晋王即位后也曾率军亲征向辽开战，一度收复了易州和涿州，我还想赶上这次出征呢。”
这热血男儿，念念不忘出征边塞光复幽蓟十六州。



第十一章








甄可意觉得老让甄骏对着电脑学历史知识不好，每当看到宋朝有什么军事情况发生时，他总心痒痒地恨不能立刻飞回去参与其间。不利于他在二十一世纪的适应过程。于是把胖子那台号称修不好的电视机送去再修一修，居然修好了。放在客厅天天让他看电视，天南地北国内国外的政治经济军事娱乐休闲黄金时段电视剧等等节目统统让他看，强化性学习。
甄骏看了一段时间下来，大有长进。
那天早晨他在卫生间洗脸，甄可意在厨房里听到里面叭的一声。不由扬声问：“怎么回事，你摔了什么东西了。”
“没事，不小心碰翻了你的玉兰油。”
“哦。”甄可意应了一声后，过了半响才反应过来，“咦，你怎么知道我那瓶防晒润肤露是玉兰油的？”
她用的那瓶玉兰油瓶面上印的可是全英文字母。
甄骏回了她两个字：“广告。”
甄可意笑得乐不可支：“甄骏你行啊你，知道看广告学东西了！”
甄骏这段时间看电视真是看得大开眼界。
“你们现代这一点真好，一台小小的电脑或电视机包罗万相，足不出门而尽知天下事。在大宋朝，没有几百里加急快报，就甲地不知乙地事。”
“那当然要比你们的驿马传报先进了，否则这上千年不是白进化了。”
甄骏看电视剧时，看到古装剧特别有亲切感，看到青春偶像剧时，他对里面年轻男女的恋爱戏份非常震惊：“你们这个时代的男女要两情相悦这么容易呀！根本没有什么父母之命媒灼之言。”
“那是，自由恋爱嘛。父母的话仅供参与，媒人的话那是一概不听的。”
现代剧中很多甄骏看不明白的地方，甄可意还得时时负责给他解释。
“离婚是什么意思？”
“就是两口子不在一起过了。”
“那这个男子要和他的原配妻子离婚，就是要休了她的意思了？”
“对，就相当于你们古代的休妻。”甄可意一边在笔记本电脑上抓紧时间构思设计平面效果图，一边偷空瞄了电视机几眼，那种老套的戏路她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这个男的在外面另有女人了，想跟老婆离婚把情人转正。”
“他怎么可以这样，糟糠之妻不下堂，他另外有了女人娶进门做妾好了。男人三妻四妾也平常嘛。”
“美得你，还想三妻四妾。我们现代社会是一夫一妻制，一个萝卜一个坑，别打算一个茶壶配几个茶碗。”
“那就是说，一定要休了他的妻子，才能把他的情人娶进门。”
甄可意答得斩钉截铁：“对。”
“那他的原配妻子就更不值了。这么多年陪着他吃糠咽菜，到头来他富贵了，竟嫌她人老珠黄给休了。要是在我们大宋朝，她起码还是正房嫡室的大夫人，封诰名也还是要封她的，名份上谁也高不过她去。”
甄可意愣了一下，想想也是，现代女子嫁了男人后，两个人的薪水并在一处花，节衣缩食陪着丈夫供房供车。辛辛苦苦地熬了十几二十年，一朝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他有房有车有名有利了，还以为苦尽甘来，谁知道他还有了外遇，要离婚，你怎么办？
若是在古代，那个外头的女人进门后是做小妾的。虽是与人共事一夫，到底却还是大房，名份上能压她一头，晨昏定省她得来给请安，时不时地能给她一点脸色看看。可现代社会里没有这样妻妾成群的规矩，老公若不撵了你这个旧人出门去，就没法迎那个新人进门来。终于有一日，你被扫地出门做了下堂妇，多年辛苦，到头来全为他人做了嫁衣裳，这心里该有多苦多冤多委屈？
甄可意心里虽这么想，口里却不能输了阵：“你知道什么，现在离婚可不是净身出户，这个男人要把所有财产分老婆一半的。女人拿了钱去开展第二春，退一步海阔天空，才不跟那么多女人分享一个男人呢。”
甄骏听甄可意这么一说，这个问题上就不再作声了。
其实感情上受的伤，财产分割并不是能弥补得了的。但有总聊胜于无，没有了感情，那就要很多很多的钱吧，让生活过得舒适一些。但话又说回来，有多少男人小富即不安于室，把家里搞得鸡犬不宁。而被抛弃的女人又有几个能拿到足额足份的补偿金。
甄可意想起一位同学的姐姐，丈夫只是个小经理也搞婚外情。离婚后连三岁女儿的抚养费都拖三拖四地不按时付。她一个单身母亲只有里里外外一肩挑，不到三十岁就已经憔悴得像四十了。
唉！身为女子，付出的成本永远都是大过收益。时间心血精力，青春美貌感情，我们失去了多少，得到的，又是什么？
甄可意突然间有些心灰意冷，对爱情，对婚姻。
现代的爱情是那么善变，现代的婚姻是那么脆弱，现代的男人是那么靠不住。她看着自己的双手，只有靠自己，靠自己这双手。才是最靠得住的。
***
香溪花园第一期所有宣传单、画册、海报的平面设计样版稿都制作出来了，甄可意上交给主管时他很满意。
“甄可意，这次的活干得漂亮。年轻人好好做，大有前途。”
“谢谢主管。”
这批设计稿送到和兴后，孟烨然大致上表示满意，只在几个细节地方要求作了小改动。甄可意松了口气，本来她还担心他会鸡蛋里面挑骨头。月底薪水发下来，除底薪外她还额外拿了个一千块的红包，作为这次任务完成得好的奖励。她不光分了帮着她做和兴这一单的三个同事一人一百，设计室另外的几个同事也一人一百，自己留了三百块。
设计室一干男人都夸：“甄爷，你会做人。”
她当然要识做了，她这次返聘回来薪水涨了两千块，同事们或多或少有些意不平，只是不表露出来。如果还格外拿独份，那更别想搞好同事关系了。同事可是朝九晚五天天对着面，要是关系不好，整个部门冷落你一个，就可就受罪了。
甄可意发工资的日子也是甄骏发工资的日子了，一下班她就找甄骏去要钱：“快，薪水交给我。”
非常理直气壮的口气。自打他从宋朝来到北京，花了她多少钱啊，如今总算盼到了一点回本的时候。
甄骏却犹豫着。
“你什么意思啊？钱领在自己手上，就舍不得给我了？”
“不是这样。”甄骏断然否决。
“那就快给我。”
“我……把钱借给别人了。”
甄可意一下子瞪圆了眼：“你借钱给别人？你才来几天认识几个人啊，就轻易借钱给人家。”
“是我们保安组的阿旺，他老家来电话说他娘病了要钱治病。他的钱不够，所以我就把刚领的薪水给他了。”
甄可意一口气吸进去，半天吐不出来。“你你你……你把整个月的工资都给他了？”
“是。”
“你真够大方的，甄骏。”她说得咬牙切齿。
“朋友有通财之义，何况他是急需钱治病救人。你加了薪水，钱反正够交房租。我们不等钱用，就先借给他应急好了。”
甄可意真是快被他气死了：“好，你有通财之义，你大方，你一个子都不给自己剩，那你这个月喝西北风去吧。”

甄可意回家的路上特意绕去天福号买了一只酱肘子。
天福号还是清乾隆年间的老字号，其闻名京师的招牌产品酱肘子曾是清王朝贡品。他们做的酱肘子肉皮酱紫油亮，肉质鲜美无比，吃到嘴里毫无油腻之感，回味无穷。是北京人最好的一口儿。甄可意也好吃这个，就是嫌太贵，四十多块钱一斤，买一点点也得十几二十块。还不够她塞牙缝的，只是解解馋虫罢了。
今天一发狠，她买了一整只酱肘子回家抱着啃：吃，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花，倒白养着一个小祖宗让他吃让他花。不划算，不如让自己吃了花了算了。
她也不做晚饭了，就歪在沙发上边啃酱肘子边看电视。没一会，甄骏回来了。甄可意虽只当看不见他。
甄骏知道她还在生气，也不跟她说话，自己去卫生间洗澡，洗完澡换了他那套宋代的白色绸衣出来。他如今把这套衣服当睡衣穿了。然后他坐在沙发上，也不看甄可意，像对着空气在说话：
“我觉得你们这个时代有一个很不好的地方，你们对和自己无关的人很漠然。那次在公交车上，那个小偷偷东西其实很多人看到，车上也那么多男子，为什么没有一个站出来行侠仗义？一车人都无动于衷，因为与已无关。在我们大宋朝，仗剑行侠仗义疏财的游侠儿比比皆是，为着素昧平生的孤苦老弱出手相助，千金一掷，不畏强横不惧残暴，男儿血性当如是。”
甄可意被他说得一怔，然后不服气地反驳：“甄骏，我就一直没弄明白，你们古代那些侠客整天仗剑走四方，诛尽不平事，他们靠什么生活？他们吃什么喝什么？动不动就骑着马浪迹天涯，他们哪来的路费？”
一连串的问题问得甄骏哑然，他毕竟没当过游侠，不知道这些日常琐事他们是怎么处理的。
“你要知道，这年头不是你们大宋朝。现代人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自己都顾不来谁管别人。”
“可是我们现在顾得来自己，为什么不用余力去兼顾一下别人。”
甄可意说服不了他，急了：“你也知道要用余力，我现在没余力额外养着你。我的薪水还想存起来留着买房呢，被你这样拖累着我要多久才存得起首付来。”
“买房，你连房子都要自己买？安家置业，这是男人的事情啊！”甄骏很吃惊。
“我说了，这时代男女都一样。我就算不自己买房，将来结了婚也还是要和老公一起供房的。”
甄骏坚持：“男女再一样，也还是应该是男人的事情。男人大丈夫，若是连一个家都置不起，还算什么男人。”
“按你这么说的话，我们这时代都没有几个男人。大多数男人，如果不是老婆也能挣工资的话，别说房子，孩子都养不起。”
“怎么会这样？”甄骏极愕然。
“你知道买套房子多少钱吗？北京四环外的房子都卖到七八千块钱一平方米，一百个平方的房子就是七八十万。你算算如果按我六千块钱一个月的薪水来存钱买房，得不吃不喝十年后才买得起，不过那时可能房价又不是这个数了。你又知道养个孩子多少钱吗？供他吃供他穿还不算，单是供他念书读到大学毕业就至少十几万。一个普通白领的力量根本负担不起。甄骏，所以我们现代职业女性是半边天，我们分走了男人一半的压力。”
甄骏看了她半天，方一字一顿地道：“我、很、钦、佩。”
甄可意一挥手：“不用你钦佩我，你少给我添乱，别老拖累我就行。”
“可是……你们现代女子能干归能干，却不太像女子了。你们太强硬还太……”甄骏不知道该如何措词。
“美得你，又要我们像男人一样能干，又想我们温柔似小鸟依人。天下没这么两全其美的事。”
“你们可以不必像男人一样强硬能干，你们还是应该要像个女子。有温和怜悯之心，善待他人……”
甄可意烦了：“榆木疙瘩，真是跟你说不清楚。”然后仰天大叫，“程非非，求求你赶紧回来把他给我弄走吧。我、实、在、受、不、了、了。”
古代人和现代人的价值观念与思维方式截然不同，在一起格格不入。她接受不了他的一掷千金仗义疏财，他批评她的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谁也说服不了谁。



第十二章







星期天，甄可意在床上睡懒觉。睡得正舒服，听到外面有人敲门。她用枕头捂住耳朵继续睡，不管。甄骏今天是下午四点到晚上十二点的班，他在家会去开门的。依稀听到甄骏开门的声音，接着有一个女孩子清脆的笑声传进来。
“甄可意，有客人来了。”甄骏跑来拍她的房门。
谁呀？除了公司的同事，她在北京没什么熟人啊！他们也不会到家里来找她，关系没熟络到这个程度。
甄可意打着哈欠走出去一看，眼睛顿时直了，客厅里站着花蝴蝶似的孟翩然。自从上回一块在马克西姆吃完饭后，她有大半个月没出现。怎么这会找到家里来了？
孟翩然还带了很多东西来，她的司机大包小包地往屋子里搬。
“我刚从台湾回北京，带了很多特产过来。冻顶乌龙、金门贡糖、凤梨酥、槟榔芋、番石榴、莲雾……都很好吃的。甄骏哥，可意姐，送给你们尝尝鲜。”
甄可意看着那堆琳琅满目的台湾特产，笑道：“孟小姐，你真是太客气了。带这么多礼物给我们怎么好意思收呀！”
甄骏马上接道：“是呀，我们不要，你拿回去吧。”
“没什么了，都是些吃的东西，一点小小心意，不值几个钱的。请你们一定要收下。”
既然这么盛情难却，甄可意自然也不会太推辞了。她实在也想尝尝这些台湾特产什么滋味。
招呼这位千金小姐坐下，甄可意不免要问：“你怎么找到我们这来的？”
“我去日新大厦找甄骏哥，邱主任说他今天上夜班，就告诉我怎么来家里找。”
甄可意瞄了甄骏一眼，那一眼含意十足。甄骏被她看得很不舒服，木着脸问孟翩然：“你找我有事吗？”
孟翩然低下头羞答答地说：“因为我回去了台湾那么多天，很想念甄骏哥，所以一回北京就急着来见你。”
甄骏愕然。虽然他也零零星星地看了几部电视剧了，知道现代的女孩子对感情很大方很勇敢。但电视上看是一回事，轮到自己亲身体验又是一回事，一时愕上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他说不出话来，孟翩然却很直截了当地告白了：“甄骏哥，我喜欢你，你可以和我交往吗？”
一旁的甄可意看着这一幕都觉得很稀奇，感觉像在看电视剧。不由感慨孟翩然到底是台湾女生啊！她喜欢人的表白方式跟偶像剧如出一辙。
甄骏怔了半天才吃吃地道：“你喜欢我？你怎么会喜欢我？我那天扔了你的鞋子时你都恨我恨得咬牙切齿。”
孟翩然还没答话，甄可意已经在一旁笑道：“甄骏，那天是那天，此一时彼一时也。如今……”
甄骏狠狠瞪她一眼，把她没说完的话瞪回去了。
“甄骏哥，其实那时候我就觉得你很有男子气慨了。那么多男生在我面前都只会低眉顺眼，只有你不，你跟他们完全不一样，你好有个性。后来在电梯里……我就真正喜欢上你了。你让我觉得自己好有安全感。甄骏哥，我现在已经好喜欢你好喜欢你了。”
孟翩然才十八九岁的年龄，少女情怀总是诗，她一番话说来柔情万千，比偶像剧的台词还要偶像剧。甄可意听得牙也酸了肉也麻了，连忙起身回避。
“我就不打扰你们了，你俩慢慢谈。”
甄可意躲回房间，给他们腾地方。可她进屋不到十分钟就听见甄骏开门送客的声音，居然这么利落地就打发孟翩然走了，他怎么打发她的？
甄骏不肯细说，只含糊道：“她来了这么久也该走了。”
甄可意逗他：“小叔公你真有魅力啊！居然让你俘虏了一个千金小姐。人家爱上你了。”
甄骏面无表情地一言不发。
“怎么，你不喜欢她？你不是嫌我们现代女子不像女子吗？孟翩然可像女子了吧？你听她说话那娇嗲嗲的劲，走路像风摆杨柳，从头到脚都很女性哦。”
甄骏还是不说话，看他那样子就知道他并不中意孟翩然。
“不是吧，这样的千金小姐你都看不上。你知道日新大厦多少人想吃这块天鹅肉吗？人家自动送到你嘴边你还不肯下嘴。那你要什么样的？”
甄骏半天不说话，一张嘴差点把她噎死：“我什么样的都不要，我要你赶紧找程非非送我回大宋朝。”
这回换甄可意一言不发了，假装没听见她转身就回房。开玩笑，程非非这个火星人神龙见首不见尾，自打上回在电脑上偶尔一句留言后，就始终再没音信。她上哪找去？火星距地球的距离听说最近的时候也有五千多万公里呀！穷她几生几世的精力只怕也走不到那去。
***
第二天一上班，甄可意就被孟烨然的女秘书请上了二十楼。说是总经理找她。
甄可意心知肚明肯定是孟翩然的昨日来访被她哥哥知道了。
果然，孟烨然开宗明义：“我另外给你们俩安排工作，待遇一定超过你们目前的收入。住处我也另外替你们找，你们马上辞职搬家。我不希望我妹妹再去见你们。”
“孟总，你要另外给我找得到收入更高的工作我当然愿意去。可是你要我搬家，那我恐怕做不到。”
“我给你找一间豪华公寓，我预付三年租金让你白住，你搬不搬？”孟烨然很知道怎么对付甄可意，手笔极大地开出条件来。
豪华公寓！还能白住三年！！甄可意马上心动意动，却犹有迟疑。
“这样的条件你还不满意，是不是想我安排海景别墅给你住？”
“不是了，孟总，能住上豪华公寓我已经很满意了。只是……”
只是说服甄骏搬家恐怕不容易。
“自己回去好好考虑一下，明天再来答复我。”

甄可意筹谋又筹谋，策划又策划，一个上午都在想办法。终于想出一个办法来，中午回家去找甄骏谈。闭口不提是孟烨然的意思，只说有朋友关照她，将一套豪华公寓借给她住，所以她预备要搬家。并眉飞色舞地跟他说现代化豪华公寓是如何如何的高档又舒适。
甄骏果然不同意搬家：“不去，我哪都不去。哪怕让我住你们那个紫禁城我都不去。我一定要留在这里等你那个外星朋友来送我回大宋朝。”
“甄骏，我跟你说过不是你从这里来的就一定要从这里回去。只要程非非能回来，时空任意门随便哪个房门都可以改造。指不定豪华公寓的房门改造起来还更快。”甄可意信口开河。
任她如何费尽唇舌，甄骏就是不为所动：“我不去，我就要住在这里。”
甄可意有备而来，使出杀手锏：“甄骏，你不去我去，我搬走了，这个月的房租你自己交吧。还有三天就是10号交租金的日子，我看你哪来的钱交房租？”
其实甄骏不肯搬，她一个人住不进豪华公寓。孟烨然这条件主要就是为了调开他的。但是甄骏不知道呀，所以她设计将他的军。
甄骏顿时窒住。
“你不肯跟我走，那就自己看着办吧。”
甄可意说完就回房间去故意大张旗鼓地收拾东西，给他施加压力。甄骏一个人在客厅里愣了老半天，然后愤愤地一跺脚出去了。
“喂，你去哪？”甄可意追出来问。
他梗着脖子头也不回：“不用你管，你搬你的家吧。”
甄骏其实也没有目的地，他一个人茫然地在街上走着。心里犯愁那两千块的房租上哪里去弄？此时此刻，他方知什么叫作一文钱逼死英雄汉。至于那不是英雄汉的，更不知逼死多少了？
甄骏脚步沉重地走在北京街头。这是曾经的古幽州，本该是他披锐执坚驰骋的战场。如今却是这样一个繁华都市，一个没有钱寸步难行的地方。自己误入这时空，简直像误入沼泽地，眼看要陷在这里了。
正愁绪满怀时，突然听到前头人声一阵嘈杂：“抢劫了，抢劫了。”
抬头一看，不远处一个左手拎着黑提包右手挥舞匕首的男人正迎面飞一般跑过来。边跑边嚷：“让开，让开，老子的刀可不长眼睛啊！”
骇得人行道上的行人都纷纷大惊失色地闪避不已，唯恐挡了他的道挨上他一刀。唯有甄骏不闪不避地立在道中间，待他一靠近，一个漂亮的擒拿手扣住他拿刀的手腕，再一个利落的扫堂脚摔他个四脚朝天。轻轻松松地搞掂这个劫匪。
被抢的失主是个胖胖的中年男人，气喘吁吁地追上来后立马一把夺回他的黑提包。再来向甄骏道谢：“唉呀这位兄弟呀，实在太感谢你了。我刚从银行取出来的十万块现金啊，一出门就被这小子劫了。要不是遇上你，我今天可就要损失惨重了。”
胖子不仅仅是口头表示谢意，还打开提包从一扎百元大钞里抽了一叠厚厚钞票塞给他：“兄弟，拿着，这是大哥多谢你的。”
甄骏怔了：“这……”
他从小受的教育是仗义相助分文不取，可是现在他又确实需要钱。拿还是不拿，一时为难得他额上都冒出了汗。
“拿着呀！别不好意思，除非是你嫌少。”
“不不不……大哥，这样吧，我收你两千块，就两千块好了。”
胖子一愣，没见过还嫌钱多的。倒更是愿意多给他点，谁都喜欢心地纯朴的人。但甄骏无论如何不肯多要，就是接了他两千块，要了一个他最最需要的数目。

甄可意万万没有想到，甄骏出去不到一个小时，就弄回了两千块钱。意外之极。
“你说，你这钱哪来的？”
“反正既非偷亦非盗，是干干净净来的钱。你要住豪华公寓就去住吧，我一个人守在这里。”
“好，你现在有钱交房租了，可是我走了你吃什么？你还有伙食费吗？”甄可意还想负隅顽抗。
“我上班反正有工作餐。”
甄可意瞪大眼睛：“你的意思是你一天就吃那一顿？”
“有一顿饭吃饿不死就行。”
甄骏铁了心了，甄可意无可奈何之余，只有弃械投降。第二天去向孟烨然复命：“对不起了孟总，你的好意我很想实打实地领，可现在看来只能心领了。我们不能搬家。”
“为什么？”孟烨然一脸的恼怒，显然被他们的不识抬举气到了。
“为什么就不方便跟你解释了，反正就是不能搬家。你要实在不想让你妹妹来找甄骏，就送她回台湾好了。省得你费那么大力气来张罗我们的工作呀住处呀什么的。”
“她要是能听话回台湾我用得着这么费事跟你谈吗？”
“孟总，你到底是哥哥，怎么拿个妹妹这么没办法。有时候你别太宠她了，宠得她不听话就只能自己……”
她话还没说完，孟烨然突然一声暴喝：“你闭嘴，立刻给我出去。”
甄可意觑着他阴云密布的脸色，不敢再多嘴，非常识趣地走了。走得心里七上八下的，觉得孟烨然不会就这样善罢干休。



第十三章







10号到了，甄可意正准备联系房东太太交房租。她却先找上门来了，一脸歉意地笑：“甄小姐，不好意思啊，这套房子我已经卖掉了。给你们一个星期的时间另找房子住，这个月的房租我就不收了，算是我的一点补偿。还有六千块钱押金我也可以马上退给你。”
甄可意懵了半响，渐渐明白：“王太太，你的房子是不是被和兴地产买了？”
“是呀，价钱给得很优厚，我马上就卖了。”
甄可意只有咬牙切齿的份。欺负人，实在太欺负人了。有钱的人真是可以拿钱压死人。
怒气冲冲地直奔日新大厦二十楼，漂亮的秘书小姐还没来得及挡住她，她已经推开了孟烨然办公室的房门。
“姓孟的，做事要留余地，哪有你这样赶尽杀绝的。一定要把我们撵走你才甘心吗？”
孟烨然挥手让女秘书关门退出去，再不徐不疾地开口说：“我不是要赶尽杀绝，我只是帮你们下搬家的决心。这串是名景公寓楼的钥匙，你们可以马上搬进去。里面一切设施应有尽有。”
甄可意一肚子火气马上被那串锃亮的钥匙掩下去了。
“可是……”
“还有什么可是的，那屋子你们已经没法住了，我买下它可不是为着赚租金的。回去准备搬家，搬完家后我再安排你和甄骏到其他公司去上班。”
甄可意只有拿着钥匙下楼找甄骏。
甄骏正烦着呢，他一上班孟翩然就来了，一直跟着他巡逻，他走到哪她就走到哪。只有他走到地下停车场去，她才肯驻足在上面等。于是他老猫在下面不出来。
甄可意找到他后，再不隐瞒，一五一十地把事情说给他听，最后一摊手：“这下你再不肯搬也得搬了，房子已经是人家的了，他不肯让我们住我们总不能硬赖着不走吧？”
甄骏听完，沉默良久，然后转身进了安全楼梯。甄可意不放心地跟着他走：“甄骏你去哪？”
“我去找孟烨然。”
“你找他干什么？”
甄骏不答，甄可意顿时紧张了：“你别乱来啊，你千万别乱来啊！”
这家伙上次就说过要取孟烨然项上人头，不要这回一气之下真的上楼去行凶杀人吧？
甄骏的回答让她略定了定心：“你放心，我不会乱来的。我可不想在你们这里蹲监狱或是亡命天涯，我只想顺利地等到回去那一天。”
甄骏走楼梯走得如履平地，速度快得甄可意根本跟不上。才爬五六层时已经不行了，“甄骏，你等等我。”
甄骏哪里会等她，自己一阵风似的走得没影了。
甄可意想了想，赶紧去乘电梯，否则追不上他。虽然她曾说过再也不坐电梯了，但好了伤疤就忘了痛，照坐不误。她怎么可能会天天爬十几层楼梯呢。
甄骏的到来，孟烨然一点也不奇怪。
“是对我的安排不满意？”
“是！”
“我给你安排更好的工作、更好的住处你还不满意，看来你真是打算在我妹妹身上得到更多东西了。好，你要什么条件开出来我听听。”
“你怕我是贪图什么好处故意接近你妹妹吗？其实你大可以放心，我根本不喜欢你妹妹。我也不要什么，我只想继续在那套房子里住下去。”
甄骏的话显然让孟烨然感到意外。他看定他的眼睛，似乎在判断他的话是不是真的，甄骏坦坦荡荡地对视着他的目光。
“OK，我相信你。我把那套房子送给你，你马上离开北京，最少一年之内不要回来让我妹妹再见到你，我想让她慢慢忘记你。”
“我不要你送我房子，我也不能离开北京，我一定要在这房子里住到我走为止。”
“走，走到哪里去？”
“回大……”甄骏硬生生地把后面两个字咽回去了。
孟烨然等了半天没等到他的答案，又接着问：“那你什么时候走？”
“这个……我一时也说不准。我还在等人回来送我。”
这答案显然不合常理，孟烨然不由纳闷地问：“等谁回来送你？”
甄骏不假思索：“等一个外星人。”
这回答就更不合理了，孟烨然勃然大怒地一拍桌子：“你是来消遣我的吗？”
这时，甄可意带着孟翩然赶到了。她想这两个人要是杠起来了，她只能劝得住甄骏，孟烨然可就只有靠孟翩然来摆平了。于是先乘电梯到一楼把她接了再一块上二十楼。
孟翩然一脸娇嗔：“哥哥，你为什么对甄骏哥这么凶呀？”
孟烨然勉强一笑：“我没凶啊，我是跟他开玩笑的。”
甄骏看了孟翩然一眼，又直视着孟烨然说：“你相信我，我真的不能走。但你真的可以放心，我对你妹……”
“好了好了，你不要说了。”孟烨然显然不想让他当着妹妹的面说出不喜欢她的话来。
“那我们可以继续租你的房子吗？”
“什么租房子？你们要租我哥哥的房子吗？”
甄可意替孟翩然解惑：“孟小姐，是这样的，我和甄骏租的那套小公寓如今是你们和兴地产的产业了，所以我们来跟你哥哥签续租合同。”
“真的吗？哥哥你买了那套小公寓呀！是甄骏哥要住的话，你不要收他的租金了。”
她这话听得甄可意简直要心花怒放，甄骏却在一旁道：“不行，租房子就得付租金，哪有不付的道理？”
看他一脸坚决，孟翩然又道：“那……哥哥你少收一点了。”
孟翩然开了口，孟烨然只有点头：“好，那租金减半吧。”
“减半再减半，哥哥，意思意思就行了。”孟翩然的口气就是拍板钉钉了。
减半再减半就是五百块钱一个月，这样便宜的房子上哪找去呀？甄可意不待甄骏出声，马上抢先发言：“孟总那实在太感谢了方便的话我们现在就签合同吧我跟你签三年啊不五年。”
一口气不停地把话全部说完，让甄骏根本没有插嘴的份。
为了以免夜长梦多，借着孟翩然在场的一力促成，甄可意趁热打铁地与和兴地产总经理签下小公寓五年的续租合同，
虽然与豪华公寓失之交臂，但租金减半再减半的待遇也很令甄可意乐得几乎合不拢嘴。塞翁失马焉知福祸，看来坏事有时还真是可以变成好事。
只是听说甄骏告诉了孟烨然他在等一个外星人来送他时，惊出她一身冷汗：“以后这种话不能再跟人说，外星人和宋朝人都是你要严格保守的秘密。”
“你们的电视里不是都有外星人的故事吗？那应该很平常啊！”
“那个在电视里当科幻剧看，现实中没有人真相信那个，所以你不能说我真的见过。”
甄骏半懂不懂地点头。
***
房租如今只要五百块钱一个月，一签就是五年的租约，象征性地交了一千块钱押钱。甄可意光一想这五年内省了她多大一笔开支就忍不住要乐呵呵。何况前房东还退回了她六千块钱的押金，如今她的银行帐户上，资金终于开始回笼了。
“甄骏啊甄骏，我为你花的钱总算是捞回本来了，你还替我省了好大一笔房租。谢了！”
甄可意非常哥儿们地拍拍他的肩：“今天晚上我请客，咱们吃大餐去，你想吃什么只管开口。”
甄骏无比怀念地说：“我很想吃我娘做的笋肉包子。”
“这个……难度也太大了点，你挑个我办得到的行不？快想快想，想不出来就过期作废，咱们回家继续吃方便面。”甄可意吓唬他。
这些天来，因为生气甄骏擅自借钱给别人，甄可意一直只往家里买方便面。甄骏实在吃腻味了，不知多想吃自家娘亲做的拿手面食。眼下既然吃不到，换点别的东西来吃吃也好。
“我那天看到电视上有一个广告说‘有了肯德基，生活好滋味’，不如我们去那个餐厅尝尝什么好滋味吧。”甄骏很有好奇心。
甄可意看着他笑：“洋人的快餐你也想去尝尝？好，不过你到时候要是吃不惯可别怨我啊！”
甄骏还真有点吃不惯。可乐的味道很怪，喝到嘴里有点麻麻的；汉堡里的菜叶子是生的；炸薯条没滋没味；蛋挞太甜；唯有烤鸡翅炸鸡翅这些他还算吃得香甜，甄可意很大方地买上几份给他一个人吃，尽他吃个够。
吃饱喝足离开前，甄可意又跑去买了两个甜筒冰淇淋，递给甄骏一个。
“肯德基的冰淇淋很好吃，有一种非常新鲜非常香浓的口感。你尝尝看。”
甄骏尝了一口，这像雪花一样的东西入口冰凉，柔软甘甜，好奇妙的滋味。
甄可意在一旁殷殷相问：“怎么样，好吃吧？”
甄骏点点头：“我们大宋也制冰食，可没有你们做得这么香滑柔软。这个叫冰淇淋吗？做得真好。”
“这个还不算最好的冰淇淋，世界上最好的冰淇淋是哈根达斯，被誉为冰淇淋中的劳斯莱斯。”
“什么意思？”甄骏听不明白。
甄可意不想扯上车的关系了，就简单解释给他听：“就是冰淇淋中的王牌，无论质量和价格都是最好也最贵的意思。你看我们吃的这个甜筒才卖三块钱一个，如果去吃哈根达斯，一根脆皮条冰棒就是三十块钱。”
甄骏来了现代都市这么久，对这里的金钱数额有一定的认识。“三十块钱一根冰棒，你买的方便面也才三十多块钱一箱吧？”
“可不是嘛，所以说它贵了，一根冰条的钱够我省吃俭用地过上十天八天了。”
说着说着，正好走到建国门一带。甄可意手一抬指向街对面一家店铺：“你看，那家店就是哈根达斯。”
店铺的外观是哈根达斯独有的乳白流线型设计，透过自动开关的透明玻璃门，看到见店堂里三三两两的顾客，多是成双成对的年轻时尚男女。
甄骏一瞥那家店的招牌，突然想起来：“我好像在电视上看过这家店的广告。”
“是呀，很浪漫的一个广告。‘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这广告词够煽情，让哈根达斯和玫瑰花一样成了浪漫的另一代言词。”
“你吃过这种冰淇淋吗？”
“没有，只是久仰大名，一直舍不得花钱去吃。你都知道了，吃一根冰条的钱够我吃一箱方便面了，节俭如我，怎么会花这个冤枉钱呢。除非有人请我吃那就去尝尝。”
“没有人请过你？”	
甄可意笑着摇头，极洒脱地道：“没有，请人吃哈根达斯就如同送人玫瑰，是示爱的表现了。目前为止还没有男人看上我呢，尽管设计室就只有我一个女同胞，可他们都把我当男同胞看。”
甄骏认真地看她一眼，想说什么，又意有迟疑。
“有话说话，别吞吞吐吐的。”
“你确实像男同胞。”甄骏边说边拿眼睛扫过她乱蓬蓬的短发、宽宽松松的白衬衫以及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本就瘦小平板的身材，掩在这身装束中愈发不显山露水。跟他走在一起，乍眼一看谁都以为是两兄弟出来逛。
“我就知道你又要说我不像女人。不像就不像吧，反正我就这个样子，改不了了。没人请我吃哈根达斯，我自己花钱去吃好了。走吧小叔公，我再请你开次洋荤。”
“你还吃得下？”
甄可意摸摸肚皮，确实已经吃得很撑了。“那改天吧，反正现在我手头宽裕多了。什么时候想尝鲜了再跑来奢侈一下。”



第十四章







	
这天一上班，甄可意就听到一个重大消息。
“你们听说了吗？二十楼的和兴地产改朝换代了。”一惯消息灵通的安娜跑来小喇叭广播。
“什么意思？”一帮不明就里的人都作洗耳恭听状。
“和兴地产是属于台湾和兴集团的分支企业，董事长孟和兴听说因病过世了，他的遗嘱上说明全部财产都由小儿子孟炽然继承。现在孟炽然已经亲自来北京接管和兴地产，长子孟烨然一无所有地出局了。”
一干听众七嘴八舌地表示不解。
“咦，怎么会这样？中国的规矩不是一向由长子继承家业嘛。”
“就算不是长子继承，起码也不该是幼子独占吧。”
“是呀，怎么也该两个儿子平分家产才对。”
安娜抬抬手示意大家噤声：“你们不懂了，我也是才听来的小道消息。原来孟烨然虽然是长子，但却是孟和兴的小老婆生的，孟炽然才是正房嫡出，所以……”
难怪，这样就正常了。豪门大户的人家多是明里暗里的妻妾成群，各房之间的利益纷争可是一场兵不刃血的战。这样的战役中，正房嫡室的胜出往往是更常见的。大家也就不奇怪了，只是感慨了一下孟烨然突然面临的英雄末路。
小郭尤其惋惜：“孟总实在是亏了，和兴地产这几年发展顺利，全是他一手一脚打下的江山，这下倒好，拱手让人了。”
甄可意也叹了一句：“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做嫁衣裳。”
甄骏从甄可意嘴里得知这个消息时，愕了一下：“难怪孟翩然这几天没跑到日新大厦来天天跟着我了，原来她爹去世了。”
“不但去世了，而且大房那边的母子俩居然都没有通知他们兄妹俩回家奔丧，就这样把老头子埋了。然后那个所谓的兄弟再跑过来轰他们离开和兴地产。”
“他们怎么能这样，太过份了。”
“是过份，但是豪富人家为着金钱权利之争，什么过份的事做不出来？就说你们大宋朝吧，那个晋王赵光义还不是为着皇位把哥哥赵匡胤 烛影斧声搞掉了。”
一语提到甄骏心头恨，愤愤地一跺足：“最恨兄弟阋墙，同室操戈，然史书上此类记载比比皆是。怎么进化千年后，这种情况依然杜绝不了呢。”
“因为我们进化的只是物质，至于精神上……”甄可意什么也不说了。
***
孟烨然这段时间还是天天如常来到和兴地产的写字楼。他手头上的资产移交，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他要会同好几个会计师一起忙着做资产移交的详细帐目。这几个会计师当中有两个是孟炽然从台湾带过来的自己人，审帐审得格外仔细而苛刻。这个琐碎而麻烦的工作看来起码要做十天半个月。
俗话说得好，一朝天子一朝臣。孟炽然过来接任，带了几个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过来，换下了孟烨然当初培养的几个得力干将。其他的一些岗位他也多半另聘了新人。如今孟烨然回到公司，相熟的面孔没有几张了。人人都只客气地叫他孟先生。‘孟总’这个称呼已经只属于他的弟弟孟炽然了。
孟烨然猝遭变故，面容憔悴了很多。工作时沉默寡言，只有当会计师问起帐目上的事情才会答话，否则绝不主动开口。
忙到吃午饭时间，他起身就走。
孟炽然却不知几时挡在门口，似笑非笑：“大哥，我赶着接手公司呢。能不能请你配合一下，尽快把交接手续办妥。”
孟烨然语重声沉：“孟炽然，我已经很配合你了。你还要我怎么做？”
“午饭时间就省了吧，我让人送快餐上来，你帮帮忙边做边吃。”
“不行，我要去医院看翩然。”
“那个小丫头又住院了，她这毛病都十几年了一直那样。好不了也坏不了，你让她躺上几天也就没事……”
“你给我闭嘴。”孟烨然一声暴喝，手几乎指到他的鼻子尖上去了。“孟炽然，要不是你，翩然根本不会有这种病。你还在这里说这种风凉话。”
看着兄弟俩吵起来，几个会计师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赶紧都溜出去了。老板的家务事还是不要掺和得好。
“她有病，我还有病呢。有病了不起呀！有病看医生了！”
“你……”
孟烨然终于忍无可忍了。父亲的丧事没有通知他回去奔丧，妹妹又受到刺激住在医院，孟炽然步步紧逼，所有的压抑在这一刻暴发出来。他一拳朝着孟炽然打过去。
兄弟俩像一对野兽般地厮打在一起。

孟烨然从大厦出来时，鼻青脸肿的，一双眼睛像在喷火般烈焰熊熊。一路上遇到他的人都躲着走，一方面被他的模样吓到了，另一方面自然也是他已经下了台，没必要再应酬他巴结他了。
邱主任就在大堂，一眼瞄到从电梯里出来的模样狼狈的孟烨然，赶紧转过身当没看见。
人情从来寒薄如霜。锦上添花多见，雪中送炭难寻。
甄骏在大门口遇见推门而出的孟烨然。如往常一样称呼他：
“孟总你好。”
孟烨然有些意外地停了一下，看清是那个他曾几次三番刁难过的小保安时，苦笑了一下：“你好。”
这是他头一回出声回应，以前最多敷衍地点个头就走了。
“如果有什么我能帮得上忙的地方，只管说。”
孟烨然真正怔住了，他这番突然失势，见到的都是那些跟红顶白拜高踩低的小人嘴脸，没想到甄骏……
深深地看了甄骏一眼，孟烨然慎重地道：“谢谢你。我倒真有一件事想请你帮忙。”
***
“什么？你答应孟烨然白天替他去医院陪护他妹妹。你不要上班了？”甄可意几乎要跳起来了。
“我已经和邱主任说过了，这段时间我的班次都换成夜班。”
“你不是不喜欢孟翩然嘛，干吗她生病你跑到医院去看护呀？”
“我是不喜欢她，但我愿意帮他们渡过难关。”
“甄骏你充什么活雷锋啊你。人家家里的事情关你什么事，未必没有你他们就熬不下去了。孟烨然也是，他白天要到和兴做移交工作陪不了妹妹，可以在医院请个专业看护陪嘛。你别以为他下了台就真的一无所有，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哪里就会缺了这笔请看护的钱了。”
“孟烨然说了，不是钱的问题。医院已经有个专业看护了，我只是过去陪着她。”
“他让你专程去医院陪他妹妹。这个人真是奇怪呀！以前生怕你接近他妹妹，现在倒要你去接近他妹妹。可现在是什么时候呀！人人都恨不得与他们划清界限的时候，你倒上赶着往他们身边凑。”
甄骏眼光一冷：“你也想尽可能与他们划清界限是吧？”
“我非常想，”甄可意直言不讳，“但恐怕是划不清了，和兴地产名下的这套小公寓以一个超低价租给我，而且一租就是五年。估计孟炽然看到后一定要来找麻烦。”
“会很麻烦吗？”甄骏一听事关房子问题，马上担忧起来。
“合同签订得很符合法律手续，这点他没办法反悔。只是我住着孟烨然签订的廉租公寓，你又在医院陪护着他妹妹，孟炽然一定会把我们视同他们兄妹俩的同盟军‘痛下杀手’不可，最有可能的就是我们俩也尾随后尘被赶出日新大厦。唉，我看我还是先在网上发几份求职信吧。”
甄可意叹着气上人才网时，满脑子里想着的都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八个字。

甄骏信守诺言天天去医院陪护孟翩然。
甄可意说得没错，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孟翩然依然住着特等病房，环境整洁优雅如宾馆。病床上的女孩子小脸苍白，双颊却绯红如焚。多日来她一直在发烧，热度时高时低总不肯消退。人也始终昏昏沉沉地不清醒。
“医生，她的病没什么大碍吧？”
医生回答说：“其实孟小姐的身体没有什么器质性病变，发烧完全是由于情绪的极度不安和紧张造成的。属于功能性疾病。”
甄骏听得似懂非懂，却也听明白了孟翩然得的是心病。心病还需心药医，问题是谁能对症下药？
“好黑，我害怕。好黑，我害怕……”
烧得神智不清时，孟翩然嘴里翻来覆去喊的就是这两句话。
她怕黑，为什么？甄骏不知道，只是耐心地守在床边温和地安慰她：“别怕，有我在。”
她喊一声，他就应一声。昏沉中的孟翩然渐渐安静地睡着了。
***
这天上午甄可意被和兴地产新上任的孟总召到二十楼去‘晋见’。理由非常的名正言顺：“孟总说想见见‘香溪花园’第一期平面广告的设计师。”
甄可意知道不是这么简单的，孟炽然绝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果然，一照面他什么话都不说，先上上下下地把她打量一番，然后啧啧有声地摇头：“孟烨然签了那么便宜的一纸租约给你，我还以为你一定是什么国色天香，迷得他理智全无了。谁知竟是这么普通的一个货色，看来他的眼光真是越来越差了。要不就是怕我再来抢，干脆找个相貌平平的让自己放心。这一招倒很有效，他以后的女朋友要都是这水准，我再没兴致跟他抢女人了。”
听这口气，他以前横刀夺兄长所爱的事情不是一桩两桩了。孟炽然比孟烨然年轻英俊，衣着打扮都华贵讲究之极。极显豪门贵公子的派头，完全不像兄长那么低调。他要存了心跟哥哥抢女人，确实不会是什么难事。
甄可意皮笑肉不笑：“既然我这付模样有碍孟总您观瞻，那我先走了。免得让您看了添堵。”
“站住，谁说你可以走了。我很好奇你这点姿色是怎么勾引到孟烨然的，说出来听听。我要听得满意，香溪花园第二期的平面广告可以照样指定给你做。额外还有一笔奖金发放哦。”
孟炽然似乎对于刺探兄长的隐私格外有兴致。以利诱之甄可意。
甄可意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道：“你想知道，我告诉你，我晚上跟白天可是判若两人。”
“哦，你的意思是你晚上……可以风情万种？”孟炽然嘴角扯出一抹邪邪的笑，不信任地看了这个短发瘦小的女孩一眼。
“可不是嘛，我晚上就不是这付模样了。我会坐上南瓜鞋穿上水晶鞋，变成一个仙女一样漂亮的女孩子，让所有见到我的男人都会为我疯狂。有一个王子还到处打听我姓甚名谁……”
孟炽然一开始还兴致勃勃地听，听到后面才惊觉自己被耍了。怒冲冲地一拍桌子：“你在跟我讲童话故事吗？”
“原来你听过这个故事呀，那我就不讲了。孟总，我最后再多说一句。人生际遇难知，未来会发生什么不可预料。所以，做事千万要留有余地。别自己把路走绝了。”
甄可意话一说完赶紧走，关门的时候刚好听到有东西砸在房门上的声音，还有孟炽然怒不可遏的一句话：“你是什么东西，竟敢教训起我来了。”
这家伙脾气真坏，比孟烨然坏多了。好歹上回同样在这间办公室里，她把孟烨然气得抓狂时，他没用东西来砸她。



第十五章








孟烨然用了近半个月的时间才总算把公司资产完全移交出去了。所有移交手续一办妥，他马上带妹妹回台湾。临行前特意来向甄骏和甄可意告别。
“父亲的葬礼没有参加，现在一定要回去给他老人家扫下墓上柱香。”
甄骏点头：“为人子女，这也是应尽的孝心。”
“孟总，”甄可意还是习惯性地这样叫他，“你对你父亲还是很有感情的。看来他平时应该对你也挺不错。怎么可能会一点遗产也不留给你呢？会不会有人从中做了手脚？”
这个疑问她由来已久了。
孟烨然苦笑一下：“谁知道，反正他临终前我不在身边，到底曾发生过什么我也不可能弄得明白了。大妈不是省油的灯，她如果要动手脚，就绝对不会留下任何蛛丝马迹让人抓到把柄。”
“哥哥，我们不要去见大妈。我不想回那个家，我们就回去看爸爸。”孟翩然一脸害怕地恳求。
“好，我们就回去看爸爸。别的都不管了，由得他们去吧。”
走之前，孟翩然对甄骏说：“甄骏哥，这些天谢谢你天天在医院陪着我。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的。”
他们走后甄可意问甄骏：“你在医院陪了孟翩然那么久，她到底什么病呀？瞧瞧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了。”
“我听医生说是受了什么刺激导致的惊恐后遗症。”
“受刺激导致的，没说的，肯定跟孟炽然母子有关。这个看着小公主一样的千金小姐原来有心理创伤。看来锦衣玉食的生活并不完全跟幸福划等号呀。”
***
孟炽然在大厦门口下车时，正是清晨人们赶来上班的时分。四周的人都纷纷倒抽一口冷气躲着他走。因为跟着他一起下车的是一只体格模样极其高大凶猛的狗。有识货的人马上惊呼：“哇，藏獒。”
牵在孟炽然手里的是一头纯种的狮头藏獒，看上去像雄狮般的威武健壮，令人望而生畏。谁也不敢靠得太近。
孟炽然傲然地带着他的名犬走在人群自动退让出的路中间。那派头活像国王走在臣民之间。
甄可意冲进大厦时完全没有注意看里面的情形。只惦记着她就快要迟到了，拼命地往电梯间跑。她越过孟炽然的身旁时，他眉头一皱，松开手中牵着狗的皮带。嘴里含意不明的咕噜两声。那只狗马上一道闪电般地扑出去了。
甄可意都快要跑到电梯门口了，眼前突然纵出一头猛兽来。如狮如虎般一声巨吼，一张血盆大口带着满嘴尖锐雪白的獠牙凸现在她眼前。
“啊——”
甄可意吓得腿一软整个人跌坐在地。这这这……这是动物园跑出什么野兽来了吗？怎么没听到政府的紧急通知呀！
“杰克，站住。”
主人的命令一下，那只藏獒杰克马上就立定不动了。孟炽然施施然走过去重又牵起拴狗的皮带，彬彬有礼地道：“对不起甄小姐，让你受惊了。”
话说得很客气，但目光中却是毫不掩饰的得意洋洋。
甄可意马上明白了他根本就是故意纵狗行凶来吓她的。一肚子火突突地想冒出来，却看看他手里牵着的狗又不敢。他再来个‘意外撒手’，吃亏的还是她呀！只能忍气吞声地认了。
“没……没关系。”
甄可意一边说一边勉力从地板上爬起来，瑟瑟缩缩地往后退，跟他保持距离。她最怕狗了，何况还是这种巨型藏獒。
她越是害怕，孟炽然就越是得意。当初他被这个不识抬举的女人耍了一把，气得七窍生烟。本来想立即赶走她，后来转念一想，猫玩耗子都是留在手心里慢慢捉弄，干吗要让她走人呢。于是照样‘钦点’她做香溪花园第二期的宣传册设计，只是每每横挑鼻子竖挑眼地找碴。嫌这不好嫌那不行，修改来又修改去。她这会倒又沉得住气了，他怎么说她就怎么改。半点不生气，让他不免有些觉得没劲。
这回看到她吓得魂飞魄散的样子，孟炽然别提多开心了。牵着狗又故意朝她跟前凑：“甄小姐，我让杰克跟你道歉。杰克，跟甄小姐握个手道歉。”
杰克走到她跟前，审视地看了她一眼，然后非常高傲地抬起一只前爪给她。
那只硕大的爪子举在甄可意眼前，她哪里敢去握呀，忙又连退三步，脸上勉强挤出的笑容像在哭：“不不不……不必了，我说了没关系的。”
“那怎么行，一定要道歉，到底是惊吓到了小姐嘛。杰克，去。”
孟炽然有意无意地又松了手，杰克一个纵身，锐利的前爪直伸到甄可意的胸前去了。活像狮子来掏心，吓得她不由再一次尖叫起来：“啊——”
随着她的尖叫，一道人影流星般蹿到她身旁。同时巨獒杰克一声暴吼，人们还没看清楚怎么回事，只见那只狗已经飞出去了。
狗是被赶来的甄骏一脚踢飞的。他刚从地下停车场出来，正在外头准备交接班，突然听到甄可意的惊叫声。跑过来正好看到那只巨型狗朝着她探爪子，马上纵身一跃冲上前救人。
“甄骏，你来得太好了。救命啊！”
甄可意见到救星，大大松口气。连忙往他身后躲，却被他一把大力推到一旁。
“躲到别处去。”
猝遭袭击的杰克很快就反应过来了，半空中它一个翻身轻巧落地，一声吼叫后就朝着甄骏发动进攻。此刻跟在甄骏身旁是最危险的。
“苍猊犬。”
藏獒古称苍猊犬，甄骏认出了这种巨型猛犬，知道它壮如牛猛如虎力如狮，不是好对付的。便不跟它硬拼，只是敏捷地腾跳挪跃，动作灵活如燕、矫健如鹰，一一避开它的正面进攻。最后觑空抓住它拖在地上的皮带扣，往身后一扇房门的L形把手上一拴。杰克被拴住了后，暴跳如雷，挣扎得那扇门嘭嘭乱响一气。几乎没被它震散。但终究挣不开那条结实的皮带。
孟炽然看着发怔，无论如何没想到，他引以为傲的巨型猛犬就这样被这么个瘦瘦削削的年轻保安给摆平了。
一群旁观的人都为甄骏鼓掌，掌声如雷。
这天早上很多人都迟到了，但都不懊恼，能看到这样精彩的一场人獒对决战，扣几块钱工资只当是缴参观费吧。
广告公司也有人目睹了这场对决，上来后围着甄可意纷纷赞赏她的小叔公。
小郭开口就赞：“甄可意你这个小叔公，男人中的男人，男人中的极品。纯爷们，纯的。”
“太厉害了，实在太厉害了。甄可意你小叔公简直是我的偶像呀。刚才他大战藏獒，真是酷毙了。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他这么酷哇！”安娜满眼飞桃花。
“我小叔公一直都是这么酷的。他刚到北京时，我第一眼见他就差点被他酷——毙了。”
甄可意想起初见时甄骏扬眉剑出鞘，剑尖直抵她喉头要害处时的情形。当时他敏捷灵活的身手让她害怕，此时却是她的保护伞。今天要不是甄骏，她一定躲不开那只狗的‘亲密接触’。
“你小叔公的身手太灵活了，一看就知道很有武术底子。他在老家练过吗？”另一位同事问。
“练过，他们那村里人人都是练家子。我小叔公自幼习武，更是个中佼佼者。他若是在古代投身疆场肯定要被点将封候的。”甄可意真真假假混在一块说，满脸的与有荣焉。
这场人獒大战迅速传遍了日新大厦。甄骏的知名度一时无人能及，大厦内的人都争着来看这个降住猛獒的保安是何方神圣。可惜他已经下了夜班回家睡觉去了，只有遗憾地等待‘明日君再来’。

孟炽然郁闷之极。
他的宝贝藏獒气性太大，被甄骏打败了，这畜牲显然视为奇耻大辱。气得身体僵硬，两眼充血，不吃不喝闹绝食。就这样自己把自己生生饿死了。
孟炽然这个心疼啊！这条纯种藏獒他花二十万美金买回来的，谁想竟被甄骏给气死了。被他打死的还能找他赔，可气死的……不可能找他要一条狗的精神损失费吧？
杰克就这样白死了？他怎么咽得下这口气呀？！无论如何咽不下！！！
***
这周甄骏上中班，下午四点到凌晨十二点的班次。下班后已经没有公交车可乘了，他都是抄近路走回去。
午夜的街道霓虹灯闪烁依旧，行人却已经寥寥无几了，马路上唯有来来往往的车辆游移如星。甄骏脚步轻起轻落，踏在静寂夜色中点尘不惊。
走过一条正街，再拐入一条僻静巷道，穿过这条巷道就到公寓楼了。然而甄骏走入巷道不到三分之一时，突然顿住了脚步。
深巷静无人声，昏暗，死寂。天上一月如钩，月华薄而朦，照不透这地面上的万物，四周混沌一片。虽然什么也看不分明，甄骏却敏锐地察觉到这混沌中潜伏着危险与杀机。
静定片刻，甄骏继续朝前走。一步一步沉稳如磐。
当他走到巷道一半时，前方突然灯光大盛，一道道刺眼的白光像锐利尖芒般刺向他的眼睛，震耳欲聋的马达吼叫声撕破夜幕，一头头钢铁猛兽从黑暗中朝着他冲过来。
甄骏定睛一看，是七八辆重型摩托车迎面朝他全力以赴地疾驰，每辆车上都坐着两个戴头盔的人。前面的是骑手，后面的是挥舞着粗大木棒的打手。一式的黑衣黑裤，与夜色浑然一体。
与此同时，他身后也同样传来摩托车的轰呜声。同样阵势的飞车暴徒一前一后将他围困在这个巷道里，两路人马的夹攻之势如猛虎下山来势汹汹，是预备让他插翅难飞了。



第十六章








敌众我寡，形势显然对甄骏很不利。
好甄骏，临危不惧，处乱不乱。锐利的目光飞快地扫视了一遍身旁的环境，这条街巷白天都是一些小店铺，夜里打了烊关门回家。有一家店铺的门旁斜倚着一把扫把，看来是主人忘记收进去的。他纵身一跃将扫把抄起在手，一把将扫帚部分拔掉，剩下的木头把柄撅成两断，同时朝着前后方挥手一扬。只见两截木棍在空中盘旋飞舞，回旋镖一般朝着巷道两端各自奔在最前面的两辆摩托车去了。不是去打驾车的骑手，而是在炽亮的车灯前一闪，咔嚓一声，灵活如蛇般卡进了高速飞转的车前轮。
射人先射马，甄骏很懂得这个战术策略。
那两辆充当前锋的摩托车在高速猛冲时突然受阻，往前一栽便翻倒在地。由于猛冲的惯性，车上的两个人被甩出好几米远，然后倒栽葱似的一头栽在路面上。横翻在路上的两辆车，又把后面紧随而来的车子绊倒了。再后面的车子见势不妙想躲开，但巷道就那么一点宽，没空间让他们躲。避开了前面的车也就只能撞到墙上去了。一下子，本来整齐的车队乱了套。撞击声此起彼伏，甄骏独立一角，安然作壁上观。
摩托车连环撞击事件，起码让这群飞车暴徒损兵折将了一半。带头的首领在最后一辆车上压阵，看着这付‘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场面气得直咬牙。呼呼喝喝地命令还能上阵的手下朝着甄骏群起而攻之。
粗大的木棒，握在一双双手中，像一大片会移动的森林般朝着甄骏挥舞而来。他巧妙灵活地躲避，身形魅影般自木棒隙中突围而出。足尖一掠如大鹏展翅朝着领头的首领疾飞而去。擒贼先擒王。
首领不愧是首领，面对来袭毫无惧色地迎敌而上。这一群人中唯有他手里拿的不是木棒，而是一柄竹剑。剑道训练场上用的竹剑。
这人看来是个剑道高手，剑招狠、快、准，但力道却稍嫌不够。甄骏在三招之内就夺了他的剑，再转身朝着一群追击他而来的人一剑横削，剑气逼人如一浪奔腾而来，那群人被他这惊涛拍岸般的凌空一剑击得个个东倒西歪。那首领还想趁机在他身后偷袭，他一剑挥出却顷刻旋身，剑尖准确地点在首领的胸膛上。示意他不要轻举妄动，否则，剑虽然是竹剑，却可以不是吃素的。
然而，只是轻轻一点，甄骏便立即撤剑后退一步。而那首领愤然一掀头盔，一头深红的长鬈发夜色中如血一般流满双肩。这个带着一群暴徒来袭击进攻的首领居然是个年轻少女，一张俏脸胀得通红，两只大眼睛怒焰熊熊地瞪着甄骏。
甄骏方才已经从握剑一点的细微触感中察觉对方是女子，自然不会再对她动武。瞥了她一眼，声音疏疏淡淡：“站着别动，没你的事。”
武力相加的场面，在甄骏的概念里是与女人无关的。
那少女却不肯站着不动，眼睛豹一般晶亮，身体也豹一般敏捷地朝着他扑过来。甄骏眉头一皱，出剑如风，疾点在她两腿腿弯处。她只觉双膝一麻，顿时就软瘫下去了。不由又惊又怒又怕地尖叫起来：“我的腿，你把我的腿怎么了？”
“你坐着别动，过会自然就好了。”甄骏不过是用剑击中了她的麻筋，让她双腿发麻半天动弹不得。
降服了女首领，甄骏再仗剑扭头看向身后一地东倒西歪哎哎唷唷的喽喽们。
“还有谁要来过招？”
冰寒雪冷的口吻，在这六月酷暑天听得一地的人心头发寒。没有人敢接他的话，这群飞车党狂嚣一时，缺乏阳光的夜幕下一惯是他们横行霸道的地盘。这还是头一回栽得这么惨，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就让他们两支车队全军覆没。
满地横七竖八倒着的摩托车，马达声渐渐熄灭，车前灯依然明晃晃地亮着，一道灯光正好照在甄骏身上。他瘦削的身子挺得笔直如剑，看似单薄，却蕴着一种铜铸铁镌般的强与硬。此时此刻，再无人敢逞强去撄其锋芒。
***
甄可意一大早开门去上班时，门一拉开就吓了一大跳。整扇门板都被人用血一样浓稠的红漆写满乱七八糟的字，全是恶狠狠地咒骂：
甄骏大混蛋！
甄骏王八蛋！！
甄骏不得好死！！！
……
她看了半天不明就里，跑去咚咚咚敲甄骏的房门。
“甄骏，你出来一下。”
片刻后，甄骏打开门：“干吗？”
甄可意把他拉出来指着大门问：“这是怎么回事？你招谁惹谁了？”
甄骏看着那扇被人鬼画符般涂满红字的房门，也愕了一下，稍一思忖，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这一定是昨晚那些铩羽而归的飞车党徒不忿如此惨败，正面敌不过，暗中跑来行此鬼祟勾当。
“我没去招谁惹谁，是有人要欺上门来。”
甄骏简单地把昨晚遭遇飞车党的事情说给甄可意听。昨晚他回家时她已经睡了，没有第一时间得知这件事。此刻听闻，哇哇大叫：“不得了不得了，我的小祖宗，你怎么连黑社会都招惹上了。现在还找上门来了，这要是哪天你拍拍屁股回了大宋朝，这个烂摊子不就甩给我了，我可怎么办啊！”
“你放心，我若是要走，一定把你这里的麻烦事都处理得干干净净再走。”甄骏很有担当。
“那就好。”甄可意稍安了安心，便想出不对来了。“甄骏，好好的飞车党干吗要伏袭你？你跟他们没过节呀，你在日新大厦做保安也没管到飞车党头上去，为什么他们会针对你埋伏突袭？”
甄骏心里很清楚：“自然是受人指使。”
受人指使——这四个字马上让甄可意明白了。她咬牙切齿：“一定是孟炽然那个混蛋干的。”
***
飞车党铩羽而归的消息报到孟炽然那时，他大惊失色：“不是吧，这么多人都搞不定他一个？这小子怎么这么厉害！”
“二少爷，”替他张罗请人教训甄骏这桩事的是一个台湾跟来的心腹广叔，以前没少帮着他仗势欺人。但这回失了手，情知是遇上一块不好啃的硬骨头。马上劝主子打消此念，不要再妄生是非。
“这个姓甄的保安看样子确实身手了得，我看您还是不要跟他斗气了。他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您的身子可比他金贵多了，犯得着去跟他玉石俱焚嘛！再说，这里也不是台湾，咱们人生地不熟的犯不着惹些不好惹的麻烦。”
孟炽然本就已经有所顾忌了，广叔这番话正好让他顺势下台：“那……我大人不计小人过，这件事就这样算了。”

事主愿意就这样算了，预付了一半的费用也不要求收回，大方地请弟兄们喝茶。损失惨重的飞车党也就乐得不再继续碰那颗硬钉子。他们本是一群无心向学的不良少年，打架斗殴聚众生事每每都是恃强凌弱以多胜寡。这一次他们倾力而出却大败而归，可见那人不是善茬。谁都知道柿子要拣软的捏，人要拣软弱的欺。不软弱的就不要去硬碰硬了，损兵折将谁也不想的。双方一拍就合地决定偃旗息鼓，却有一个人不甘心就此作罢。
甄可意中午下班时从马哥那里要了一小桶漆，甄骏下午在家把涂得乱七八糟的房门漆好了。然后他关上房门，安静地独坐客厅里，膝上横着他的长剑，似乎在等待什么。
一室寂静，寂静似深山密林。邻室的音乐似有若无地隐隐传来，甄骏闭目凝神，静如老僧入定。
却蓦地、身形飞起，动如脱兔。右手一挥，长剑出鞘，剑光一闪如虹飞电掣，令人目眩。三尺莹锋的光华一绽即收，瞬间又隐于鞘。出剑与收剑如此之快，仿佛他从未拔过剑。
房门外却咚的一声，有物坠地。紧接着是踉跄后退的脚步声夹着低低的惊呼声，声音柔嫩，显然是个女子。
甄骏打开房门一看，门前地板上跌着一只小小的漆桶，流了一地红漆，一把小刷子掉在漆桶旁。七八米远外倚墙站着一个红发少女，左手紧紧捏住右手手腕，指缝里一线殷血细细流出。
方才的剑光一闪，甄骏已隔着房门刺中那只举刷向门的手。
红发少女又惊又骇地看着他：“你……你……”
她是练过剑道的人，越懂行就越心惊。甄骏隔门出剑，极其准确地刺伤她的手。并点到即止，不伤及她手腕的关节筋脉。他使剑的收控自如随心所欲高明得让她瞠目结舌。
“又是你。”甄骏看向她的目光清冷如霜。“我警告你不要再来生事了。这次我只施以薄惩，如若再敢来犯，你自己先想好不要哪只手了。”
红发少女一跺足，恨恨地离去。临行前扭头一顾，一双大眼睛神色复杂，如烟云变幻莫测。



第十七章








甄可意下班回家，看见门口一地红漆，少不得又要找甄骏来问明缘故。
“不是吧，率众拦截你的首领居然是个剑道美少女呀！听起来真像日本漫画。”
“什么美少女，她的头发竟是红色的，实在难看之极。”
“你懂什么，现在时兴染发，红色更是流行主色。你没看满大街的酒红栗红葡萄红。”
“可那些红色多少还有点黑发的底色在其中，她的红色却太鲜艳了，黑夜中已经触目惊心，白天一看简直像满头流血。”甄骏无论如何不认同这种流行美。“好好的女儿家，弄成这付不伦不类的模样，又动辄打打杀杀。哪里还有半分女子性情，将来……”
甄骏突然住口不说了，他虽不说，甄可意却猜得出来他的下文。含笑问：“你是想说将来她一定嫁不出去是吧？”
甄骏默然不答，显然是默认。
“小叔公，这你就有所不知了。时代流行野蛮女友，剑道美少女这种类型如今是最吃香的。你不用怕她将来会‘终身误’，心甘情愿做她皮鞭下小羊的男人只怕多得让你吃惊。”
“时代流行野蛮女友？”甄骏听得一愕，“就是说你们这个年代时兴女子变得野蛮成性？那男子呢，男子流行什么类型？”
“时代还流行花样美男。”
甄骏不明所以：“何谓花样美男？”
“花样美男，顾名思义，就是像花朵一样美丽的男子。”
甄骏听得错愕莫名：“自古以来一直是将女子比拟为花，几曾何时成了男子如花？”
“就是我们这个时代开始，男子也如花了。你等等，我找几个花样美男的照片给你看看。”
甄可意上网翻出一堆花样美男的明星照出来给他看。照片上的美男子们多半肌肤白皙、秀发飘飘，笑容温柔、眼波朦胧，大有女子纤细阴柔之美态。看得甄骏眉头越蹙越紧：“原来你们这个时代，时兴的就是女子像男子，男子像女子。真正是错乱颠倒了。”
“也不是女子像男子，或是男子像女子。其实我们这个时代风行的是一种中性美。”
又是一个甄骏听不懂的名词：“何谓中性美？”
甄可意调侃地笑道：“中性美就是把帅哥和美女长在一个人身上，集阴柔阳刚为一体的完美结合。”
甄骏接得飞快：“也就是阴阳人。”
“呃——”甄可意差点被他这句话给噎死。
“真受不了你们这个阴阳混沌的时代，我们大宋朝男儿壮如山女子柔似水，哪里像你们这样雌雄莫辨阴阳一体。我真是倒霉透顶才会跟着你到这等古怪稀奇的地方来。”
甄骏话一说完就起身回房，再看不下去电脑屏幕上的花样美男了。
***
孟烨然带着妹妹从台湾返回北京。
当年孟和兴情知两个儿子的不和愈演愈烈，为避免多生事端。从公司里调出一笔资金让长子孟烨然离开台湾去北京办地产公司开拓新市场。两人各据一方彼此相安无事。孟烨然在北京几年光阴下来，回到台湾倒不习惯了。毕竟那里一直是正房一脉的势力范围。无论做什么事都颇多掣制。所以台湾之行把该办的事情办完，马上回北京。
兄妹俩带了一堆礼物再次双双来甄家造访。
甄可意问起台湾之行可有收获，孟烨然苦笑摇头：“一无所获。只是去给父亲扫墓上香罢了。”
“那你们兄妹以后有什么打算呢？”
“家母前几年过世时，有一笔遗产留给我们兄妹。虽然不能如以前那么排场了，但生计上我们倒还不至于太艰难。”
“能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也就可以了。却也不能坐吃山空，孟总可有打算另起炉灶再干点什么事业？”
“我已经盘下了一间茶楼，准备做个小老板。大事业我缺乏资金，不如从小事业循序渐进。”
甄可意深以为然：“这样也好，稳打稳扎一步步地来。孟总你不是那种眼高于顶、只肯干大事不屑做小事的人，这样很好。怕就怕端惯了架子放不下，那可就自己困死自己了。”
孟翩然拉着甄骏坐在另一旁说话，说到给父亲扫墓时眼泪汪汪地拉着他的手哽咽不已。甄骏看在她遭丧父之痛的份上，只有一脸尴尬地陪着她，半点推脱不得。
甄可意一眼瞄到他的窘态忍不住想笑。孟烨然看了一脸无可奈何。他心里很清楚甄骏不喜欢他妹妹，却又不知该如何打消妹妹这满怀的一厢情愿。

孟烨然做事雷厉风行，接手的茶楼很快就重新装潢一新开张了，取名‘茶中趣’。另有一幅对联镶在正门两旁：
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无须花。
原来他的茶楼同时亦作书舍。客人闲暇来坐，清茶一盏，好书一卷，茶韵书香两相宜，真可谓是偷得浮生半日闲。
开张吉日，甄可意叫上甄骏一块来送花蓝。里里外外看一圈，她真是爱煞了这间茶楼里浓浓的文化氛围。
“孟总，真没想到，你居然还是个有文化的儒商啊！”
孟烨然故作讶异状：“怎么我以前给你的感觉像个没文化的吗？”
甄可意直言不讳地笑道：“以前还真没看出来。”
甄骏左看看右瞧瞧，也是极为欢喜。这间茶楼装修得古香古色，半是露天半是室内。露天是假山、清泉、竹雨、松风、芭蕉影，精巧得一如缩小的苏州园林。室内是垂帘、绣屏、红木案、宝鼎香袅、茶烟透窗，能教来客顿生幽古之情。
甄骏更是恍惚有故里之感，鼎中香袅袅，多似母亲素日里最爱燃起的龙涎香……
“大哥，新店开张，恭喜恭喜。”
孟炽然居然也来道贺了，一个硕大的花篮大得令人侧目。
来的都是客，暗地里再如何兄弟失和，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孟烨然脸上浮出一个薄薄的笑，客气地回应：“谢谢你。”
他身侧的孟翩然看到孟炽然却是脸色一变。孟炽然看着她笑吟吟：“小妹，今天真漂亮，这身粉红洋装穿着像个洋娃娃。跟二哥去玩吧，二哥带你去捉迷藏哦。”
“孟炽然……”
孟烨然一声暴喝，却比不上孟翩然的尖叫来得刺耳。只见她脸色瞬间煞白，突然抱着头蹲下去瑟缩不已，呜呜地大哭起来：“我不捉迷藏……我不捉迷藏……好黑……我害怕……”
场面顿时乱成一团，好好的开张吉日就这样以混乱收场了。

孟翩然又住进了医院。
孟烨然守在妹妹病床旁，看着她发着高烧呓语连连，真是满怀愤怒凄苦。
自从五岁那年受惊过度后，妹妹就落下了这个病根。经不起一点刺激一点惊吓，甚至在她面前提不得‘捉迷藏’三个字，一提就会惊骇得大哭。医生说，这是条件反射性地让她联想到记忆中最恐惧的事情。
孟炽然，都是他害的。十岁的小男孩骗五岁的小妹妹说玩捉迷藏，把她哄到地下室关起来。她哭了整个下午都没有人听见，最后哭得昏死过去。直到他放学回来四处找妹妹，才发现她幼小的身体蜷缩在地下室里人事不省。
聪明活泼的妹妹经过这场地下室惊恐后，竟变得痴痴呆呆了，好长一段时间连话都说不囫囵。父亲气得把孟炽然狠狠揍了一顿，他却更记了仇。每每趁隙便再来装神弄鬼地吓唬她，病上加病更是久治不愈。最后父亲也察觉了个中蹊跷，当机立断另置房屋让他们和母亲搬出去另住。有了清静之地，再四处请名医慢慢治理，妹妹才渐渐好起来，渐渐如正常的女孩子一样。可这个心病还是根治不了，她极怕黑，从不敢进地下室，别人提到捉迷藏她会脸色发白。而罪魁祸首的孟炽然与她当面提及，更是惊恐之极。那一刻，想必她感觉仿佛如同又回到五岁时那间漆黑的地下室里，无论如何声嘶力竭地哭，也没有一个人来救她。
将降温的冰袋轻轻地在妹妹额头敷了又敷，孟烨然的牙关紧咬：孟炽然……
***
甄可意回来后长吁短叹：“真是个美人灯啊，风吹吹就坏了。多亏是生在这样的有钱人家，若是我这等草民得这种癔症，只怕早完蛋了。”
甄骏不解：“为什么她听到‘捉迷藏’三个字就会骇得生病？”
“她这个既然是惊恐后遗症，那一定是她以前在捉迷藏时发生过什么意外，留下了心理阴影。所以一听到别人说起捉迷藏就反应强烈。”
“这个意外一定和孟炽然有关。”
“那是肯定的，这个孟炽然真够坏的。甄骏，教训他一顿如何？”甄可意最看不惯男人欺负女人。
“你想如何教训？”
“当然是以彼之道，还治彼身。”



第十八章








这是一条灯火绮丽的街。霓虹灯管的闪烁带着几分妖艳。红男绿女，耳鬓厮磨地行走于暗夜流光中，亲吻与拥抱都毫不避人。一目了然，是一条声色犬马之街。
孟炽然从街旁的一家酒吧出来时，已经过了午夜。
他喝了几杯白兰地，脸上略带薄醺。身旁两个女子却是满面醉颜红，三个人勾肩搭背地走着，步履踉跄，笑声咭咭，也不知说什么说得那么开心。
甄可意躲在一旁的暗影里看得摇头不已：“这个花花公子，居然一下就勾搭上两个女人，真有他的。”
甄骏眉头一皱：“他带了两个女子，怎么动手？”
“你不会一掌劈晕一个，然后再去对付孟炽然。”
“我不打女子。”
“你这榆木疙瘩，我不是让你打女人，我只是让你想办法让她们晕过去。否则咱们岂不是白白浪费时间跟了他大半夜。”
“那也不行。”甄骏拒绝得毫无转圜余地，“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我怎么能向她们出手。”
甄骏固执起来，甄可意实在拿他没办法。正要叹今晚算是白费心思时，却见那两个女子中有一人唉呀一声站住了：“糟糕，我的手机忘在桌上了。”
“怎么这么不小心，快进去找。”
“玛丽，你陪我去。”这女子显然不愿意让另一个女子有片刻独占孟炽然的时间。
“好，我陪你去。孟公子，你就先去把车开过来，在门口等着接我们。”
“美人有令，自当谨遵。”孟炽然做了一个遵命的动作。
两个女子转身又进了酒吧，孟炽然独自朝着停车处走去。
“机会来了。甄骏，上。”甄可意调兵遣将。
孟炽然哼着小调施施然地走到车子前，还来不及把车门打开。眼前突然一黑，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感觉一阵阵钝痛在身体各个部位蔓延开来。他愕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自己正在被人套着麻袋一番痛殴中。顿时杀猪般地大叫起来：“救命——”
一声未完，已经被人隔着麻袋准确地捂住了嘴。落在身体上的拳脚密集如雨，却避开了他的要害处，只打击肌肉不伤及筋骨内脏。
甄骏把孟炽然套上麻袋拖到一旁阴暗处拳脚相加。他并不想要他的命，只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他受点皮肉之苦，算是略施薄惩罢了。甄可意在一旁望风，远远瞧见那两个女人从酒吧里出来了，马上拉了甄骏一把示意撤。两人全身而退，顷刻间跑得不见踪影。

跑出老远后，甄可意才放声大笑：“哈哈哈，甄骏，我感觉今晚我们像两个替天行道铲恶除奸的大侠。”
甄骏不同意：“孟炽然算不上什么大奸大恶之徒，铲除二字未免太过。我只不过让他吃了点苦头罢了。”
“嗨，我就这么一说，你较什么真啊。对了甄骏，刚才你那几下拳脚，真是酷呀！三下两下就打得那个花花公子站都站不直了。”
甄可意边说边踢腿挥拳地模仿方才甄骏的动作，一个不留神，脚下一崴，唉唉呀呀地叫道：“我的脚，脚崴了一下。好痛，甄骏你快给我看看不是脱臼了吧？”
真是乐极生悲呀！
甄骏迟疑了一下才蹲下去，甄可意穿着一条嗽叭形的牛仔裤，大裤脚松松地拖在运动鞋面上，整只脚被遮得严严实实。他也不撩起裤脚，直接隔着布料捏了捏她的脚踝。凭手感感应到骨头没有受伤，便道：“不要紧，没什么大碍。”
“可是很痛啊！”
“扭伤了筋当然会痛，忍一忍吧。”
甄可意忍着痛走了两步：“不行，走路更痛。甄骏你背我回去吧。”
甄骏愕然：“我背你？！男女授受不亲。”
“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你们那些老黄历的话别拿到当下来说。你要真这么在意这些礼教规矩，你别跟我住在一块呀。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又是礼教允许的吗？”
甄可意的一番抢白堵得甄骏半响无声，良久才挣扎地道：“要不……我们叫一辆出租车回去好了。”
“走完这条街就差不多到了，干吗要浪费钱打的呀！不要，你背我回去了。小叔公，别难为情，我是你的曾曾曾曾曾……侄孙女。你就当长辈爱惜晚辈了。快点来背我了。”
有现成的劳力在这里可以免费背回家，甄可意怎么可能会花钱打的呢。想也别想。
甄骏心不甘情不愿，赶鸭子上架般背起了甄可意。
“我说我一个人就能对付孟炽然，你非要跟来。简直就是来给我添乱的。”甄骏边走边忿忿然。
“有当女侠的机会，我当然要跟来客串一把。甄骏，有机会咱们再联合行动。”
甄骏不睬她，他的沉默有时代表着默许，有时却代表着坚定的反对。这次，显然意味着他绝不会再和她有联合行动了。
午夜的街道人少车稀，车辆寥寥无几地在马路上一来一往转瞬即去。却有辆疾驰的摩托车经过甄骏和甄可意身旁后，车速一缓，车上的骑手一身红衣，头盔也是鲜红如火。扭头望了一眼人行道上身影相叠的两个人，眸中光芒一闪。
***
甄可意今天加班到九点才下班。
她晚饭也没有吃，想着干完活后再出去随便吃点。于是也不坐公交车了，一路遛遛达达地走回去，看看哪里有什么可口又便宜的小食摊。在一个胡同口她发现有个路边摊在买褡裢火烧，这可是北京城历史悠久的小吃之一，便坐下来吃了两块。火烧煎得颜色金黄，咬一口外焦里嫩。再配上一碗用鸡血和豆腐条制成的酸辣汤，鲜香酸辣，余味无穷。甄可意吃得满意之余，打电话回家：“甄骏你晚饭吃的什么，要不要我带夜宵回来？”
甄骏今天上的早班，四点就回家了。她不在家，他自己解决晚餐的方式，除了吃泡面就是吃快餐。
“你不在家我吃的泡面，能带夜宵回来给我吃自然求之不得。不过你今天怎么这么好？”
“那天你背我回家有功，所以今天有好吃的我就记得要带回来犒赏你。你等着啊，我给你带一种很好吃的北京小吃回来，味道好极了。”
“说得我都饿了，那你快一点。”
“别心急，我大概还有十五分钟就到家了。”
甄可意拎着打包好的火烧与酸辣汤朝着公寓楼方向走去，远远地身后有马达的轰鸣声打破了夜的寂静而来。甄可意起初没怎么在意，因为她觉得与已无关。直到轰鸣声离她越来越近，那声音尖锐得直刺耳膜时，她才扭头一顾，惊恐地发觉那辆摩托车明显是冲着她的来。车上的骑手黑衣黑裤黑头盔，全身上下遮得严严实实，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晶亮逼人。盯住她不偏不倚地直撞过来。
啊——甄可意吓得尖叫一声，一边忙不迭地闪避，一边下意识地把手里拎着的火烧与酸辣汤朝着车上的人砸过去。惊恐之下，她手里的准头倒还有。一碗酸辣汤正砸在骑手的头盔上，汤汁四溅，溅入骑手的眼睛，双眼下意识一眯，只觉又辣又痛。高速疾驰下可容不得半点闪失，眼一闭手一歪，车身马上倒下去。那骑手撞人没撞成，自己倒先摔了一跤。大头朝下就奔着那马路牙子去了，嘭的一声，脑袋和地面来了一次亲密接触。多亏他戴着头盔，否则起码是个轻微脑震荡。
甄可意关键时刻身手敏捷，扔出酸辣汤人就蹿出两丈远。避开了轰然倒地的摩托车。她躲在人行道一棵树后看那摩托车手的倒地不起，只见头盔下漫出一线鲜红色，顿时吓一大跳：天，不是摔成脑裂了吧？
马路上三三两两的行人围上去：
“开这么快出车祸了吧。”
“好像摔得很严重啊！”
“赶紧叫救护车救人吧。”
正有热心人掏出手机按120时，那骑手却摇摇晃晃站起来了。一掀头盔，满头鲜艳的红鬈发垂落双肩，衬着一张雪白的俏脸芭比娃娃般的可爱。只见她满脸泪痕，眼睛里还有泪水汪汪。她双手一起揉眼抹泪的，一付哭得很伤心的样子。
一看这么漂亮的少女流眼泪，人群中马上有怜香惜玉的男子来献殷勤：“小姐，是不是摔得很痛啊！别哭了，我送你去医院吧。”
那男子边说边伸手来扶她，不意却被这少女一脚踹出老远。
“滚开了，谁说本小姐在哭，本小姐只是被迷了眼睛而已。”
那男子不意会挨上这看似娇滴滴的少女一脚，毫无提防被她踹在小腹处，抱着肚子坐在地上哎哟半天直不起身来。围观的人群一看这少女如此凶霸霸的，马上忽啦一下都散开，不敢靠她太近。
人群一散开，红发少女就看见了人群外立着的甄可意。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你……”
甄可意看明她的模样，马上知道了来者何人。这一定是曾率众暗夜偷袭过甄骏的剑道美少女，这丫头怎么找上她来了？是不是觉得拿不下甄骏就拿下她出口恶气也好，反正都是姓甄的。完了完了，这下真是被甄骏给连累惨了。
甄可意嘴里暗中抱怨，脚下生风般的拔足就跑。边跑边庆幸自己不是一字裙高跟鞋的拥护者，否则这会哪里跑得动，就只有坐以待毙的份了。那少女追了她几步，退回去推起摩托车，头盔一戴，几下猛蹬发动起车子，朝着前方的人影追去。
甄可意边跑边回头看，一看少女要发动车子来追她真是叫苦不迭。这下完蛋了，这两条腿哪里跑得过她的车轮呀。真被她追上来撞一下，撞死了都罢了，撞成个半身不遂可如何熬完下辈子呀？
总算天无绝人之路，跑过街角后，甄可意看见路旁停着一辆白色宝马车，有个男子正一边点燃嘴里叼着的香烟，一边开门钻进驾驶座。她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过去，也拉开车后门一头钻了进去。不找个地方避一避今晚恐怕真会横尸街头。
“喂——你干吗上我的车？”那男人回过头，一脸愕然地瞪着后座上的不速之客。
这声音如此耳熟，甄可意喘着气抬头一看：“咦，孟总——是你呀！江湖救急，让我避避难吧。”
开车的居然是孟炽然。



第十九章








孟炽然前几天被她和甄骏联手突袭以后，一直没来公司上过班，对外宣称是偶感风寒在家养病。养什么病啊，养伤才是真的。知道内情的甄可意自然是暗中偷笑不已。
想不到哇想不到，如今她落难，竟然是躲到他的车里来了。幸好孟炽然不知道他上次挨打是她的主意，否则一定赶她下车。
孟炽然不解：“你避什么难？”
说话间，红发少女已经驾着摩托车从小车旁开过去了，甄可意一指：“避她的穷追猛打。”
孟炽然一看：“飞车党，你怎么惹上……”
话没说完就赶紧咽回去。甄可意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怎么惹上飞车党了，这不都是拜孟总你所赐嘛。”
孟炽然脸色一冷：“你不要乱说话，什么叫拜我所赐？你惹上飞车党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自然不会承认自己指使飞车党来袭击过甄骏的。有些事情做得说不得，打死都不能承认。
甄可意眼睛骨碌一转：“咦，孟总最近不是身体欠佳吗？怎么晚上还开着车出来四处转，不早点回家休息呀？”
“我若不开着车出来四处转，你这会躲到谁车里去呀？”
这倒也是，不过这个家伙夜里出门吃过苦头，论理该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居然事隔数日又开着车出来野了，甄可意倒真要佩服他。
“孟总，现在治安不太好，夜里还是少出门比较好。”
孟炽然突生警惕：“我这回的身体欠佳，莫不是拜你们所赐？”
“你不要乱说话，你的身体欠佳，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呀？”甄可意有样学样地把球踢回去。
孟炽然瞪着她：“你——马上给我下车。”
“下车就下车，孟总晚安。”
险情已过，甄可意大可以施施然下车离去。可是手才搭在车门把手上，还来不及打开。却听到轰鸣声去而复返，红发少女竟然又回来了。而且车速放慢，边开边左右顾盼。显然她追到前头看不到甄可意的身影，警觉她跑不了那么快，一定在后面哪里躲起来了。于是杀个回马枪来找。
孟炽然这下得意了，他看着甄可意的眼睛里满是讥讽：“甄小姐，请你马上离开我的车子。”
甄可意如何肯吃这种眼前亏，马上赔笑：“孟总，大人不讲小人过，您高抬贵手了。”
“那你说，我那晚挨打是不是甄骏干的？”
“那你说，甄骏那晚被飞车党袭击是不是你指使的？”
“是我先问你。”
“有因才有果，我问出你的因来，自然就有你要的果了。”
“你……”甄可意的伶牙俐齿让孟烨然一时奈何不了，“我不跟你废话了，你马上滚出我的车子。”
“我不走，打死都不走。”
“你不走，那我叫那个飞车党过来。”
“孟炽然，你不要太狠了。我跟你无怨无仇你非要看着我横尸街头吗？这样我等于死在你手里，我非得托梦让甄骏杀了你替我报仇不可。”
“没那么严重，飞车党只是喜欢吓唬人罢了。开着摩托车把人绊倒，然后再在人身旁擦过来擦过去，吓你一个魂不附体。”
“她刚刚已经吓过我了，我已经很受惊很受惊。不能再被她吓了，再吓我也要落下惊恐障碍症了。”
孟炽然双眼一睐：“你好像话里有话？”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我就是随口那么一说。”
现在可不是批评他的时候，甄可意还指望在他这个临时避风港里多避一避呢。说话间，红发少女的摩托车已经拐过街角去了。甄可意大大松口气。
“现在你可以下车了吧？”
“孟总，好人做到底了。我现在两腿还发软呢，能不能劳烦你送我一程，很近的，过了这条街右拐就是我家了。”
“你又不是章子怡，我干吗要送你回家？”
“孟总，你只当是救我一命了。我这会下车走路都腿软，要是那个飞车党再来个回马枪，我可就玩完了。”腿软只是托辞，甄可意真正怕的还是红发少女一而再再而三地杀回马枪。
“你玩完了跟我有什么关系？就冲那晚你那个小叔公暗中偷袭我，我也就大可袖手旁观。”虽然甄可意不承认，但孟炽然已心知肚明。
“孟炽然，话不是这么说的。你要不先指使人去偷袭他，他会以牙还牙来对付你吗？我说了是你先种了因才会招来这样的果。再说了，你下手可比甄骏下手狠多了。哗啦啦冲出十几个人围攻他，可他呢，只是点到即止给了你一番拳脚罢了。他如果真要下狠手，你这会还想坐在这开车。只怕早进了医院重症监护室了。”
孟炽然情知甄可意说得都是实话，甄骏确实是手下留情了。一时倒也说不出别的话来。
“好了，麻烦你送我回去吧。冤家宜解不宜结，大家算是一码归一码扯平了。多个朋友多条路，少个仇人少道坎。以后彼此相安无事，你说怎么样？”
孟炽然木着脸不答话，手里却开始发动了车子。

甄骏打开门看见甄可意是空着双手回来时，不禁要问：“你不是说给我带夜宵吗？”
甄可意进门就往沙发上一倒，一付筋疲力尽状：“你还想吃夜宵，我能活着回来已经是万幸了。”
甄骏惊愕：“出什么事了？”
“那个红发魔女，居然伏袭起我来了。要不是我反应敏捷再加上跑得快，今天晚上只怕就英年早逝了。”
甄可意一五一十地把马路遇险记讲给甄骏听，最后下命令：“甄骏，你惹出来的小魔女，你赶紧去摆平她，否则这个北京街头我还敢出去走吗？太危险了，幸亏是我，要是孟翩然那样子弱不禁风的，吓都吓死了。”
甄骏双眉紧锁，一字一顿：“又、是、她。”
***
孟炽然回家后大发脾气，一个甄可意，一个甄骏，一个是眼中钉，一个是肉中刺，都让他吃了哑巴亏。这口气要怎么出呀？
广叔在一旁出谋献策：“二少爷，男的咱们对付不了，女的你要拿下还不是轻而易举。对一个女人最大的伤害就是抛弃她，这不是二少你的拿手好戏吗？”
“你的意思是，我假装对那个姓甄的女人有兴趣，把她勾上手后再甩了她？”
“对呀二少，让她以为自己可以飞上枝头变凤凰，你再重重摔她一个七荤八素。”
“广叔，这么老土的办法也只有你想得出来。”
“老土虽然老土了一点，但有效就行了。其实这个法子对付这些大陆妹，最切实可行不过了。她们个个都想攀高枝嫁个有钱人，像二少你这样的钻石王老五只要主动示好，我就不信她还能崩得住，肯定马上投怀送抱。”
“这些天向我投怀送抱的大陆妹太多了，个个姿色都胜过那甄可意多多，她根本就是一个男人婆。如今却要我假意向她示好，这出戏我演得会很困难的。”发完牢骚，孟炽然顿了顿又道，“也罢，我就暂且忍耐一下跟她玩一玩。”

甄骏在整幢大厦里巡逻都是步行，细致地把每一处角落都一一察看到。到二十楼和兴地产时，他进去找孟炽然。
秘书小姐是拦不住他的，他长驱直入进了总经理室。
孟炽然惊愕又警惕：“你来干什么？”
甄骏言简意赅：“我要找飞车党，你是在什么地方联络到他们的？”
孟炽然脸上的表情便有些不自然：“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很清楚我在说什么，我不是来找你的麻烦，你告诉我，我一定要找到他们。”
孟炽然情知是甄可意马路遇险的事情让甄骏决定要找飞车党摆平此事，他要不说甄骏只怕不会走。此时半分也推脱不的，只得联系广叔问明飞车党所驻之处，甄骏得了地址后二话不说就转身走人。
甄骏行事能这样一是一二是二的清楚分明，不牵藤牵蔓地翻旧帐，孟炽然不是不庆幸的。

孟炽然给甄骏的地址是一家小街深处的酒吧。入夜后，甄可意带着甄骏左拐八绕才找到这个地方来。
“甄骏，这次我就不跟你联合行动，我就是来带个路。你自己进去要小心点啊，这地方可是他们大本营。”
甄可意很知道哪些事能跟哪些事不能跟，该当缩头乌龟的地方她就赶紧把自己缩到安全处。
“我本来就不打算让你跟来，你自己非要跟来的。”
“我跟来留在外面多个照应也好，你要是进去半小时还不出来我就报警。这群小太保小太妹无法无天起来只怕也够人喝一壶的，我怕到时候你好汉也架不住人多。”
“我有飞虹剑在手，何惧之有？”
甄骏是有备而来，负剑在身后的背囊中。他傲然一扬颔，侧脸从额到颈那一道秀硬轮廓，仿佛一面骄傲的旗帜。在他身上，有着现代都市男子中少有的力量与锋芒。
甄可意看着他欣赏地点点头：“好，我等着你直捣黄龙归来，与君痛饮三百杯。”



第二十章







一个霓虹灯七彩流转又半明半昧的酒吧。
各色人等在灯影下也幻成七彩。朦胧彩光中，只见一张张面孔赤橙黄绿青蓝紫，像西游记里的群魔出动。迪斯高音乐歇斯底里地响，笑语人声亦是嘈嘈杂杂，这是一个繁华到几近糜烂的地方。
甄骏走进门，立定在门前将全场扫视了一遍，半响不动。
侍者过来招呼他：“先生几位？”
“我找人。听说有一位红头发的小姐经常在这里出现？”
那侍者仔细看他一眼：“你找她有什么事？”
“她看到我自然就知道了。”
“请稍等。”
侍者很快去而复返：“先生请跟我来。”
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甄骏跟着侍者走到一个包厢门口。
“进去吧，你要找的人在里面等你。”
甄骏推开门，果然见红发少女独自坐在对门的沙发上，一双眼睛瞬也不瞬地紧盯着他。
甄骏定了一定，才凝神走进门去。他一步方踏入门内，顿时眼前一花，门两旁有七八条人影棒影交错着朝他扑来。他反手一拔，飞虹剑自背囊中飞出，劈山断海般的一挥，那些偷袭的人都被打出三四丈远，倒地半响也挣扎着起不来。
甄骏手下留情，剑未离鞘，否则这些人小命不保。
红发少女霍然立起：“你……你哪来学来的这等剑术？”
她七岁开始学习剑道，从没见过这样快而锐一招制敌的剑。
甄骏根本不回应她的问题，只是冷冷地问：“你想好了不要哪一只手吗？”
想起上回他的有言在先，红发少女有些俏脸发白，这个瘦削如铁的年轻人，口吻亦冰冷如铁，他只怕真是说得出做得到。而她伏下的几个‘精兵良将’在他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你……你要是敢废我的手，我发誓，我一定也让你心爱的女人残废。我有的是人对付她。”她一跺足一咬牙，一付豁出去两败俱伤的样子。
甄骏愕然：“我心爱的女人？！”
“对，我绝不会像上次那样只是骑着机车吓吓她了事。”
“你胡言乱语什么？她跟我……我们是亲戚。她要叫我小叔公的。”此时，甄骏只有借用甄可意的远房亲戚论。
红发少女怔了：“你们是亲戚？你还是她长辈？可你们俩年纪相仿，既同居一室，又态度亲昵，我还以为……”
“我几时跟她态度亲昵了？”
“我亲眼看见你在大街上背着她走。”
“那是她崴了脚，我不得已要把她背回去。”
红发少女突然容光一灿：“原来是这样，那是我误会了。”
“现在你知道误会了，以后有什么事冲我来，别跟我身边的人过不去。今天这事我就再放你一马，但事不过三，绝对不要再有下次。否则……”
红发少女却道：“你要我不跟你身边的人过不去也行，只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甄骏奇了：“我还要答应你条件？”
“当然了，你要想和和气气地解决这件事，不想我再来跟你过不去，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化敌为友。是不是？”
甄骏想了想，有道是强龙难压地头蛇，尤其是这等时不时来骚扰一下的虫蚁之行，虽然不致命却也够烦的。一剑杀了她固然就一了百了，但他怎么能杀女人？能够化敌为友自然更好不过。
“你想如何化敌为友？”
“很简单，我要你教我剑术。以后你是我的师傅，我对师傅的家人再不会有半点不敬之处了。”
甄骏意外之极：“你要我教你剑术？”
“是啊，我已经是剑道三段，有着扎实的基础了，你教我这个学生不会太吃力的。”
甄骏略一思忖：“好，我可以教你，但是你也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马上退出飞车党，我可不想让你学了我的剑术后更加方便你四处横行霸道为非作歹？”
红发少女满不在乎：“可以呀，我本来也是无聊才跟着他们一块玩的。那我们就这样说定了，一言为定。”
她伸出一只很秀气的手来，示意要和甄骏击掌为誓，不得反悔。
“不必了，只要你做得到我要求的，我一定言出必行。”
红发少女语笑嫣然地改伸掌为抱拳动作：“甄师傅，弟子杜莎佳，日后还请多多关照。”

甄可意得知甄骏答应收那个红发小魔女为弟子教她剑术后，不禁笑道：“我还在外面等你直捣黄龙，你倒跟人家议和了。”
议和二字让甄骏听得很不入耳，辩道：“她到底是个女子，我总不能真的把她杀了或废了，那样胜之不武。”
“是是是，其实这样更好，变剿匪为招安，免得打打杀杀不太平。强过我每天走在马路上都有危机四伏感。”
“飞车党这事我已经替你摆平了，你以后可以照样过你的安生日子。”
甄可意很快发现，她近来的日子何止是安生啊，简直是太安生了。
次日一大早去上班，刚进设计室坐下，就看到安娜捧着一大束鲜艳芬芳的黄玫瑰摇摇摆摆进来了。
“哗，安娜，这么漂亮的玫瑰花谁送你的？”
安娜是公司业务部的一枝花，常常有一打打的玫瑰花送到她手里来。名花倾国两相欢。
“是送我的就好了，可惜不是。甄可意小姐，这是送给你的花。”
“我——”甄可意正在啃手里的一张煎饼，抓紧时间吃早餐。乍闻此语，险些一口噎死了。
“别激动别激动，头一回收到鲜花吧？看把你激动得……”安娜的声音酸溜溜的。
设计一干同事都稀奇地围上来看，个个啧啧有声：
“咦！甄爷居然也有花收了。”
“呀！这种黄玫瑰太漂亮了，比红玫瑰要好看得多。”
“当然了，你要知道这是纽西兰黄玫瑰，进口的，价钱贼贵。这束花至少七八百块。”
“什么？这么贵！甄爷你钓上什么金龟婿了？”
同事们纷纷将刮目相看的眼神投给甄可意。她伸长脖子咽了老半天总算把噎在喉咙里的那口煎饼咽下去了，一缓过劲来就劈手夺过那束花来左看右看：“这束花要七八百，真的假的？”
同事小张说：“当然是真的，情人节我女朋友点名要这种玫瑰花，让我狠狠地出了一回血。”
安娜追问：“这么贵的花，甄可意你老实交代，你遇上什么白马王子了？”
“拜托，我脚上又没穿水晶鞋，我上哪去认识白马王子。这是不是送错了？”
“没错，你看这张卡片，甄可意小姐笑纳。”安娜扬了扬手里的一张小卡片。
甄可意拿过来一看：“咦，还真是给我的。”
一时自己也莫名其妙，谁？到底是谁送的花？
这个疑团到第二天还在继续，价格不菲的纽西兰黄玫瑰依然被送上来，一打十二枝，枝枝娇艳欲滴。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整整一周玫瑰送不停。
设计室的同事都起哄：“甄爷，你就招了吧，到底认识什么大款了？”
安娜更是既羡且妒：“甄可意，你真可以啊！不声不响就钓到一个有钱人。真是蔫人有蔫劲。”
甄可意自己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她想破头皮都想不出是谁肯这么大手笔来取悦她，真正可谓一掷千金了。她这样的一个女子虽然正值绮年却并不玉貌，有什么本钱让人这样追？一个星期的玫瑰花钱下来也好几千块。搞得她看到花朵萎谢时特别不舍，好像看到一张张钞票打了水漂一般。
疑团直到周五下午临下班前才解开，二十楼和兴地产的总经理秘书来送了一张孟炽然的亲笔邀请笺：黄玫瑰喜欢吗？今晚可以一起共进晚餐吗？
甄可意把邀请笺定定了看上三分钟后，抬头笑得见牙不见眼，一付心花怒放模样：“可以可以，当然可以。请转告孟总，今晚不见不散。”



第二十一章








孟炽然泡MM很有经验，他很懂得欲擒故纵，先保持神秘感送上一周昂贵的玫瑰花，让对方在惊喜和猜测中度过几天后，再来亮相邀约，一般而言没几个女人能逃过他这手去，这个甄可意也不例外。
一念至此，孟炽然不由得意地笑：这会让你先陶醉一下，以后有你哭的时候。
下班了，甄可意走出日新大厦。马路旁，孟炽然一身白色休闲装倚在他的白色宝马车旁，人英俊车漂亮，颇有几分鲜衣怒马的味道。看到甄可意出来，他微笑着替她打开车门，十足十的绅士派头。
甄骏刚好从地下停车场出来，一眼看到甄可意笑容满面地上了孟炽然的车双双离去。满脸愕然。
“孟总，我可真是想不到，你居然会给我送花，你这算是在追求我吗？”甄可意打开天窗说亮话。
孟炽然反问回去：“男人给女人送花，尤其是玫瑰，不就只有一个意思吗？”
“可是你为什么喜欢我呢？”
女人都要问这个问题的，孟炽然对如何回答早已了然于心：“我觉得你很特别，跟别的女人不一样。”
这个答案放之四海皆准，无论说给哪个女人听她都会很开心。孟炽然情场百战百战的经历可以证明这一点。
甄可意果然也眉开眼笑：“真的吗？我真的这么特别吗？”
孟炽然应答如流：“当然，非常特别。”其实他觉得这个姿色平平的女孩子扔到人群里都找不出来，但说谎话时眉头都不皱一下。
“今晚想去哪里吃饭？”
晚餐的地方孟炽然极绅士地征求甄可意的意见。
“我想去吃最正宗的谭家菜。”
甄可意毫不客气地点了北京饭店谭家厅。这可是首都城里钻石级餐厅。楼层高、视野好。装修金碧辉煌，菜肴精致美味。自然，用餐价格相当相当相当相当不菲。听说一杯果汁就是几百块。
谭家菜是著名的官府菜，原是清末官僚谭宗浚的家传筵席，烹制方法以烧、炖、煨、蒸为主，长于干货发制，精于高汤老火烹饪海八珍。现在成为由北京饭店独家经营的著名菜式。有人这样评价过谭家菜：“人类饮食文明，到此为一顶峰”。甄可意有了‘攀上顶峰‘的机会，当然不能错过。
这顿谭家菜真是吃得甄可意直赞名不虚传，他们那些著名的菜肴‘清汤燕菜’‘黄焖鱼翅’暂且撇过一旁不说，就算是那些原料简单的菜，比如清水白菜、莼菜汤之类，也都全是用高汤精制。而他们的高汤据介绍是用整鸡、整鸭、干贝加金华火腿按比例下锅，用火工二日细煨而成，汤清而味浓，极其鲜美。甄可意尝上一口，鲜得几乎连舌头都吞下去了。
一顿晚餐，甄可意根本无暇和孟炽然搭话，她的嘴一直在不停地吃东西，吃得不亦乐乎。孟炽然看了她半天，忍不住道：“我从没见过你这么能吃的女人。”
如今是减肥盛行的年代，‘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潮流来来去去，又奇迹般地和数千年前的审美观吻合了。多少女子忍饥捱饿，只为那纤纤细腰的骨感美。孟炽然已经习惯了跟女人出去吃饭时她们的节食表现，原以为甄可意也吃不了多少东西，谁知她却是个异类。
甄可意头也不抬：“我一向很能吃的。尤其是美食当前，更加饕餮。”
她一个人起码吃进去了两人的份量，结帐时孟炽然付了好大一笔银子，抵得上甄可意一半薪水了。
“孟总，不好意思，让你破费了。”
孟炽然作温柔状：“没关系，你吃得满意就行了。如果你喜欢，那我们下次还来。”
甄可意一付极感动的模样：“孟总你对我真好。”
“对自己喜欢的女人，我一向是最好的。”孟炽然说着自己都肉麻的情话。
甄可意却一脸受用之极：“还从来没有男人对我这么好过，孟总你是第一个。你每天送来的玫瑰花好漂亮，以后还会有吗？每天早晨看到鲜花，一天的心情都好极了。”
孟炽然一口应承：“只要你喜欢，我天天送。”

甄可意回到小公寓时，大包小包，一脸神采飞扬。
甄骏等了她大半夜了，一见面就问：“你下班后上哪去了？”
“我和孟炽然去吃饭，在北京最贵的餐厅吃最有名的谭家菜，太好吃了。甄骏，那个味道呀……”
她说得正眉飞色舞时，却被甄骏打断了：“他好好的为何请你吃饭？你又为何会跟他出去吃饭？”
“他为什么要请我吃饭，因为他在追求我，这一屋子的黄玫瑰原来都是他送的。我又为什么不能跟他出去吃饭？白吃谁不吃，不吃是白痴。”
“他要追求你？他那种朝三暮四用情不专的人，你亲眼看到过的，从酒吧出来带两个艳妆女子。甄可意，你不要一看到有白吃白占的便宜就跟着人到处走好不好？你是女子，你要矜持。”甄骏怒其不争。
“甄骏你管我，我就喜欢占便宜。有冤大头我不宰白不宰，那个花花公子我还不知道他的德性，他想耍我，我就陪着他玩一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你是说他在戏弄你，你又将计就计戏弄他？你们这种彼此戏弄是打着男女互悦的幌子进行的？”
“是又怎么着？”
甄骏愕然之极：“情之一字至为神圣，你们竟然用来作戏？”
甄可意不以为然：“什么是情是什么爱？还不是男男女女在作戏。”
她边说边坐下来检点她的战利品，“看看，我逛商场买了这么多衣服，孟炽然今天的银行卡损失惨重。”
甄骏看着她从形形色色的包装袋里抖出来的衣服险些看花眼，姹紫嫣红鸭绿鹅黄，都是轻软薄透的面科，真正霓裳彩衣。
“这种衣服你会穿？”
甄可意答得很干脆：“不会。”
“不会那你买它干吗？”
“你有所不知，这种专卖店里的衣服是可以七天内无条件包退的。我只管拣最贵的拿，明天就回去退货折成现金。”
甄骏听得瞠目结舌：“你……你怎能这样？”
“我一向如此的，有好处不捞白不捞，尤其是从孟炽然这种人手里揩油那更是毫不犹豫。甄骏，你别指望我是什么品德教科书或道德状元郎。我的德性就这样。”
甄可意话一说完，把东西收拾好就去洗澡了。留下甄骏独自怔在客厅里发呆。这个时代的女子和他们那个年代的女子怎么如此相去甚远？大宋朝的女子们笑不露齿、行不摆裙，谨守三从四德的教条。现在这些都市女郎，简直是百无禁忌，没有她们不敢做的。尤其这个甄可意。
然而，甄骏很快就见识到另一个更加百无禁忌的女子。
那个周日，甄骏第一次被司机接到杜莎佳家里去教她剑术时，她正穿着一件鲜红的比基尼泳装在花园的泳池里游泳。一头红发一身红衣，在碧水绿波中真如一朵映日荷花别样红。
她的泳装在甄骏看来几近赤身裸体，只一眼就惊呆了，连忙扭头不迭。
杜莎佳不觉，笑靥如花地游到池边对他说：“甄骏，你会游泳吗？下来一起游吧。”
甄骏已经在电视上看过游泳比赛，知道这是现代人很常见的一种健身休闲方式。当时已经很令他咋舌了，众目睽睽之下穿得衣不遮体，在他看来实在太不可思议。没想到现实生活中还有这样近距离的目睹，而且杜莎佳穿得还是最暴露的比基尼。一个少女美丽的胴体在眼前几乎坦露无遗，他却觉得骇，骇然于这样毫无顾忌的裸露。
扭过头后，他大步流星地就朝外走。
“哎——甄骏，你去哪？”
在杜莎佳愕然地喊声中，甄骏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第二十二章








甄骏回到小公寓时，甄可意正准备出门。她刚洗过的短发整齐柔顺地拢在耳后，闪着乌亮的光泽。白衬衫清洁如雪，牛仔裤深蓝似海，很简单的服饰却让整个人看起来清清爽爽。
以前甄骏觉得甄可意的衣着打扮不像女子，如今见过杜莎佳的比基尼后，他突然意识到甄可意的衣着其实无可挑剔，最起码她穿衣服从来不会露胳膊露腿露腰露肩露前胸露后背露一切现代都市中允许女性裸露的地方。就这一点而言，她有一分古典女子的矜持保守。
看到甄骏回来，甄可意诧异：“咦，你怎么就回来了？你不是教杜莎佳练剑去了嘛，这么快就教完了？”
“今天没教。”
“为什么？”
甄骏不答反问：“你要出去吗？”
“是啊，我要和孟炽然出去吃饭。中午饭你自己解决啊！”
甄骏便不再说话，嘴唇抿得紧紧地径自回房去。甄可意知道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意见很大，这种沉默其实就是无声的抗议。
“哟，你还不理我。不理就不理吧，咱们道不同不相为谋。”
甄可意套上运动鞋脚步轻快地出了门。在楼下遇见匆匆赶来的杜莎佳，一头红发偏配了条绿裙子，强烈的色彩对比简直让甄可意看得眼睛痛。
杜莎佳看到甄可意，稍一犹豫便迎上来问：“请问甄骏回来了吗？”
“他刚回来，他不是去教你练剑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甄可意在甄骏那没问到答案，在这里再问一次。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甄骏到我家里我正在游泳池游泳，还叫他一起来游，可他一声不吭地扭头就走了。”杜莎佳百思不得其解。
甄可意却是一听就明白了，忍住笑道：“杜莎佳，我这个小叔公是从乡下地方来的。那里是偏僻落后地区，男男女女都极保守，没见过都市里种种风气开放的事情。所以像你穿着游泳衣这种行为，在他看来简直是离谱之极，有伤风化。”
杜莎佳愕然地瞪大一双妙目：“是这样啊！甄骏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连女人穿泳衣都没见过。”
“反正你以后注意一点，在他面前不要穿得太清凉，他会很反感的。”
甄可意边说边扫了一眼她身上的绿裙子，V字领，无袖，裙长在膝上两寸。穿这么短的裙子弯腰是一个危险的动作，一个不小心就春光乍泄。不由得暗中摇头，这种裙子白送给她都不穿。
杜莎佳也是个机灵的女孩子，听了甄可意的话再被她的眼光一扫，马上明白了自己的衣着在甄骏面前是极不妥当的。
“我知道了，以后我会注意。今天我就不上去了，我这身衣服还是不要让他看到的好。”杜莎佳做了个鬼脸。
甄可意微笑：“既然你这么虚心听教，我就再指点你一下，甄骏很不喜欢女孩子染发，尤其是你这种红色鬈发。他喜欢乌黑笔直的长发。”
杜莎佳倒吸一口气：“怎么他喜欢的都是那么古老传统的东西呀！要衣着保守，要乌发如云。我的天，他会不会太落伍了一点。”
“他确实很落伍。杜莎佳，他跟不上我们这个时代。其实你找别人陪你玩可能会更开心一点，最起码你不必委屈自己去迎合他。”
杜莎佳想也不想就一口拒绝了：“不要，我身边新潮时尚的人太多了，我倒要试试跟落伍的人相处，迎合一下也没关系。”
人的本性喜欢接近新鲜的人与事，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杜莎佳在她的生活环境与圈子中，从末见过甄骏这样特别的人。冰冷清冽的年轻男子，使得一手出神入化的好剑。骨子里沉淀着一种古老的久远的东西，不不不，那不是落伍，虽然她口头上那么说但她心里并不这么认为，她说不清那是一种什么东西，但她不由自主地被吸引。
***
甄可意和孟炽然的爱情游戏在紧锣密鼓进行中。孟炽然很是献足殷勤，每天一束昂贵的纽西兰黄玫瑰，带着她吃遍北京城大小特色餐厅。真让她饱足了口福。吃了人家的嘴软啊，这会她对孟炽然说话嘴甜得像抹了蜜，什么好听说什么。再不尖牙利嘴地跟他斗。
孟炽然更是觉得这些大陆妹都一个样，没有钱搞不定的事情。瞧这个甄可意，他才略施小恩小惠，她已经低眉顺眼多了。
安娜简直要羡慕死甄可意了：“果然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你做了和兴的御用平面设计师后，跟大老板常有接触，竟然日久生情了。”
甄可意打着哈哈：“可不是嘛，日久生情。”
安娜不忿，故意道：“不过，这段情能维持多久可就不知道了，这个孟总可是很花心的，你还是使出浑身解数缠紧他吧。”
“缠什么缠，我又没打算跟他白头偕老。跟这种公子哥在一起纯粹就是享受过程不问结果。我昏了头才会跟这种人结婚，天天看着他四处沾花惹草会被气死的。”
“你居然不想嫁入豪门，飞上枝头做凤凰？”
“这种梦哪个女人都做过，我当然也不例外。但我很清楚梦想和现实的差别，过日子还是实际一点的好。”
安娜试探地问：“那你跟孟总在一起……”
“我说了，享受过程啊！他们有钱人能去的地方真多，我跟着他这段时间真是见了不少场面。吃香喝辣穿金戴银，一生中最奢侈的一段生活，简直是人生旅途中一次豪华游。游完回来照样过小白领的日子。”
有得玩，就先玩一把再说，甄可意深知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以前本钱不够不敢这样挥霍般地玩，现在有心怀叵测的人要以利诱之，她乐得就这个饵，却不上这个钩。

每天早上都有花店的人来日新大厦向点石广告公司的甄小姐送玫瑰花，日日一束黄玫瑰从甄骏眼皮下送进去，却从未见甄可意再抱着花回家过。有次他实在忍不住问：“那些送给你的花呢？”
“你说那些花啊——我每天回家时顺便五折让给楼下那间花店了。比老板的进价便宜多了，他巴不得我天天供货。”
甄骏又是半响作不得声。
甄可意拿出存折来看，越看越心花怒放：“跟孟炽然玩这场游戏真是不吃亏，有得吃有得玩还有得赚。甄骏我发财了。”
甄骏悻然：“你能不发财吗？你光是隔三差五地退货就退了不少钱回来了，何况玫瑰花你都还给换成了现钱。我没见过你这样财迷心窍的女人。”
“是呀，我财迷心窍我见钱眼开我唯利是图我无利不起早，甄骏你尽管鄙视吧。可你不要忘了，就是我这样一个视钱如命的女人，在你得肺炎时把你送医院去倾囊而出替你治病。我爱钱却并不爱得一毛不拔见死不救。”
甄骏默然良久：“我知道你本性并不坏，你只是……”他不知如何说下去才好了。
甄可意温和地替他说：“我只是不够高尚。甄骏，我不是圣人，也不想当圣人。我只是一个很平凡很普通凡事先为自己着想为自己打算为自己谋利的女人，我没有你那种一腔热血满腹豪情的献身报国精神，更没有你那种‘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立身处世思想，别用你的标准来衡量我，我们是两个时代的人。我们这个时代跟你们那个时代，不可同日而语了。”
甄骏再不言语，他无话可说。
电话铃响了，恰到好处地打破僵局。甄可意接起来一听：“甄骏找你的，是杜莎佳。”
甄骏接过电话，杜莎佳清铃如铃地声音响在话筒里：“甄骏，上周你赖了我一堂课，这周你哪天休息，要给我补回来吧。”
甄骏已经有点头痛答应了这份差事，却也推脱不得，谁让自己答应她了。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我这周轮休在周五。”
“那周五上午九点，我照样让我家司机来接你。”
“好。”甄骏跟她对答，用字省得不能再省。
电话的声音比较大，杜莎佳的言语甄可意在一旁无需细听也清清楚楚，电话一挂她便笑道：“甄骏，杜莎佳的家庭条件也不差，都请得起专用司机。这位千金看来对你也挺有意思的，你不考虑考虑？有凤来仪可是很多人求之不得的美事。”
甄骏狠狠瞪她一眼，她赶紧把笑容收起来，顾左右而言他：“说到千金小姐，不知那个孟翩然怎么样了。甄骏你有没有去看过人家？”
甄骏根本不理她，起身回房把门一关。甄可意对着房门长叹：“举世皆浊，你何独清啊！”



第二十三章







这一天，孟烨然打电话来约甄可意中午到茶楼坐一坐时，她颇为意外。
她和这对孟氏兄妹的关系并算不上来往亲密，除去开张那天去送过花篮，甄可意再没登过门。如今孟烨然亲自来找，显然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所以，甄可意进了茶楼一坐下来就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孟总，有什么事情这么急着要召见我？”
“不要用‘召见’这样的词，我如今有什么资格召见你，和兴地产已经不是我负责，你设计的平面广告最后也不是拿到我这里来拍板。”
“那……另有缘故？”甄可意直觉孟烨然不会只是找她来闲聊。
孟烨然犹豫了一下，终于直言不讳：“我看到过两次你和孟炽然出双入对。”
甄可意一挑眉头：“你想说什么？直说无妨。”
这个孟家长子，以前担心甄骏趁机接近他妹妹是心怀企图，现在该不是又在操心她接近他弟弟是图谋不轨。虽然他们兄弟失和，但到底是都是姓孟的人，关键时刻未必不会‘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的。
“孟炽然是我弟弟，我很了解他，他对感情很儿戏，视女人如衣服，几乎一天一换，你……跟他来往得太密切，我怕你会吃亏。”
原来是给她提醒来了，甄可意莞尔：“谢谢孟总关心，我心里有数。”
孟烨然认真地看她一眼：“你心里有数就好，千万别怪我交浅言深。你和甄骏说起来也算我的患难之交，我不能不提醒你一句。”
“明白明白，非常感谢孟总你的提醒。你放一百二十个心，我不会吃你那个弟弟的亏的。对了，孟小姐怎么样？身体好点没有？”
“谢谢你，翩然这段时间还在接受治疗。已经好了很多了。她老是念叨着要去找甄骏，不过我不想让她出门。打电话想让甄骏来家里做客，他又总是拒绝。”
孟烨然一脸无可奈何地苦笑。妹妹是那般如花似玉的女孩子，更有优越的家世门第，虽然有个癔症难医，但财色两方面足以弥补过去了。却居然打动不了一个乡下来的小保安，一再地婉拒他们盛情邀请。这世道居然还有钱财美色摆平不了的事情？！孟烨然也束手无策。
孟烨然给甄骏打过电话发过邀请，他却一个字也没和甄可意提过，这家伙口风真紧。
甄可意也直言不讳：“孟总，甄骏他说过不喜欢你妹妹，你就别再碰他的软钉子。他这个人很固执的，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什么都别想打动他。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有原则的人。拖下去对你妹妹没好处，趁早让她死心才是上策。”
孟烨然叹气：“我也知道，可是怎么让她死心啊！”
甄可意闲闲道来：“除却巫山不是云，无非是巫山的云比别处的好。如果还有比巫山观云更佳的地方，巫山云也就不会被人一再称道念念不忘了。”
孟烨然把甄可意的话细细琢磨了一遍，会意地点头微笑。
“其实今天请你过来还有一件事情。香溪花园第二期的主体住宅楼工程进展得太快了，孟炽然有些急功近利。我很怕他会毁了这个重点楼盘。这个楼盘项目前期资金投入已经相当高额了，又是贷款又折资办起来的，一旦弄砸了和兴地产这块牌子也就该摘了。”
“这么重要哇，那孟炽然还天天拿吃喝玩乐当正业。跟你一比，他实在太纨绔了。”
“都是被大妈宠坏了。大妈一开始有不孕症，四处求医拜佛地才在三十六岁产下这个独生子，所以宠得……”孟烨然不说了，只是摇头。
“慈母多败儿呀！孟总你母亲应该对你管教得很严格哦。”
孟烨然一怔，片刻沉默后，没有接着她的话说下去，而是继续说前面的事情。
“第二期的主体楼房竣工后，第三期的别墅区要谨慎开工。做超豪华楼盘一定要完善到每一个细节，因为要面对的是优质高端客户。他们多数讲究而挑剔，一点马虎不得。孟炽然不能一味求快。”
“他也这么大的人了，应该识得轻重。要我说孟总你就别太操心，现在那份家当都是他的，他要败光也是他的事，你管他那么多。”甄可意的口气是一惯的无所谓。
“可我还是想提醒他，但我的话他是肯定不会听的。甄小姐，你既然常和他见面，同时又是香溪花园的平面广告设计师，对这个楼盘有一定了解认识，这些话你帮我旁敲侧击提点他一下吧。”
“既然孟总你开了口，我自然不会推辞，不过他听不听我可一点信心都没有啊。”
“他倒也不是一味的糊涂不理事，只是年轻贪玩，有个人在旁边提点着他会更上心点，绝对有利无弊。”
“好，孟总，我会替你时常提点着他。”
孟烨然突然微笑：“孟总，甄小姐，我们彼此的称呼都太客气了，其实我们已经算是朋友了吧。能不能叫你的名字？”
“可以呀，基本上很少有人叫我甄小姐，我乍听还真不习惯。就叫我甄可意好了，那我以后就不客气直呼其名管你叫孟烨然了。我喜欢连名带姓地叫，干脆利落毫不粘乎乎的。”
“甄、可、意。”
孟烨然把这三个字在嘴里念上一遍，好奇地问：“这个名字挺特别的，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没什么特殊意义，就是可心如意的意思。我爸爸给我起这个名字是希望我事事可心如意。”
“好寓意。”
他们俩谈完正事闲聊起来，居然相交甚欢，不觉午休时间很快过去了。孟烨然要送甄可意回日新大厦，她笑着摇头：“大白天的送什么送，我出门坐公交车直接到日新大厦门口，何必送来送去那么麻烦。”
孟烨然坚持：“我送你一程，反正我也有事出去，要从日新大厦经过。”
既然是顺风车那甄可意就不会再三推辞了。
孟烨然开一辆黑色奔驰，把甄可意直接送到日新大厦门口，还非常绅士地下车替她拉车门。正是上班时间，不少人看到这一幕。什么样的表情和什么样的窃窃私语都有。
安娜驻足在大厦门前，投向甄可意的眼光是一种宫女性质的幽怨。
甄可意莫名其妙：“干吗这样看着我？”
“甄可意，你也太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了吧？怎么新旧两任孟总都拜倒在你的牛仔裤下了。你凭什么？”安娜百思不得其解地把这位设计室中人称‘甄爷’的女设计师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
“你胡扯什么，这哪跟哪呀，孟烨然只是顺路送我一程，怎么到你们嘴里就成了为我倾倒了。我又不是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李夫人。”
“顺路送你一程，怎么他不送我呀。”安娜的口气还是酸溜溜的。
甄可意懒得费事搭理她，自顾自进了大厦。
***
甄骏再一次到杜宅时，杜莎佳的变化之大让他几乎认不出来。
原本一头鲜红的长鬈发，今天变成了及腰、乌黑的长直发。用一根纯白发带简单地绾起一半在头顶，另一半黑发如丝般飘拂在肩头。衬着她珍珠般颜色的脸颊，珊瑚般颜色的嘴唇，那份明媚鲜妍的青春美如花初绽。
穿得也极雅致，别出心裁地穿了一件日式纯白剑道服。上衣类似古代襦衫，右衽交领，袖摆宽大。下身的裤子腰身极细、裤管极肥，乍一看跟长裙飘飘无二异。整套衣服用同样纯白的腰带束成一体，简直就是一套古代深衣的款式。
说起来，中国汉服中女装的两种基本式样：秦汉兴起的大襟右衽交领式和隋唐兴起的大襟低胸式这两种女服式样，对日本和朝鲜二国的民族服饰（女服）影响非常大。从日式服装中发现与古典汉服相同的地方也就毫不以为奇了。
甄骏把杜莎佳左看右看，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你也穿这样的深衣，甄可意不是说现在都不穿这种服装了吗？”
他和杜莎佳在一起，难得主动开口说话。此刻会金口一问，她别提多高兴了。马上回答：“这衣服古典吧？这个是日本的剑道服，我们练剑时才穿的。否则现在哪里还会有人穿这种古装。”
“日本的剑道服，什么意思？”
杜莎佳就一五一十地跟他讲解何谓日本剑道服，甄骏听完，眉头不易察觉地一皱。古典汉服，在中国鲜为人穿了。而一衣带水的邻国日本却吸纳了其服饰精华所在后，始终保留在传统文化一环中。真是墙内开花墙外香啊！
“甄骏，你要是喜欢这种衣服，我这里还有一套男式的，我拿来给你穿。”
杜莎佳特地准备好了一男一女两套剑道服。想像中二人穿上这衣裳在花园中相对舞剑时的画面，白衣胜雪，剑芒如练，寒光舞处但见落叶绿飘、飞花红坠，这一幕何等诗情画意的唯美。
可惜心愿难成，甄骏不肯穿这套日式剑道服。
“穿了穿了，你穿上去一定很好看。”
杜莎佳觉得甄骏的气质应该很适合这种古韵十足的服装。她求成心切，口里说着，手里竟要去替他解衬衣纽扣。她的手纤细白皙，指如春笋，指甲颜色是透明的粉红。这样美丽的一只玉手，却被甄骏用剑柄一拨拨出老远。他脸色一沉：“你作甚么？男女授受不亲。”
杜莎佳陡然警醒，自己的行为又出格了。换了别的男子可能求之不得她的代为宽衣，可是甄骏……他还恪守‘男女有别、非礼勿动’的古训，甚为反感女子的不够矜持和太过主动。
赶紧解释：“我不干什么，我只是想看到你穿这件衣服是什么样子。你不想穿就算了。”
“练剑吧。”
甄骏的眉目复又清冷如故，惜言如金地绝不多言。
杜莎佳跟着他练了一套剑法，从头至尾，他不会主动说一个字。她问一句他才答一句，答话能用两个字说完的就绝不会用三个字。她再怎么费尽心思也无法让他跟她完整地谈上一段话。
杜莎佳觉得甄骏实在太难讨好了。他沉默寡言不易交流，还信奉‘男女授受不亲’那一套古训。以她一惯豪放不羁的性情，不知什么时候就在他跟前出错了。可越是这样，她越是心生征服欲，一定要拿下这个‘食古不化’的‘落伍者’。



第二十四章








下午下班时间到了，甄可意下楼来意外地看到甄骏穿着制服站在大厦门口。
“咦，你今天不是休息吗？怎么又来上班了。”
“小王有事，让我替他顶班。”
甄可意想了想：“你最近休息天好像老在替人顶班吧？”
“反正我在家里呆着也没事，他们既然有事情我就替他们上班好了。”
“那他们一起还班给你，你就可以攒几天假一起休了，也好。”
“我不用他们还班，我只是想帮他们的忙，不是要交换回报。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何况这一点力所能及的小事情。”
甄可意怔了怔，然后苦笑着拍拍他的肩：“小叔祖，你这么好说话，难怪你的同事们老是有事情要找你顶班了。好，权当你人民服务吧。”
又一想：“对了，你今天去教杜莎佳练剑没出什么状况吧？”
甄骏答非所问：“道明寺是什么寺？”
“什么道明寺是什么寺，你哪里听来的？”甄可意莫名其妙。
“杜莎佳说我酷得像道明寺。道明寺是什么寺？比少林寺还厉害吗？少林绝技难道在现代已经式微了吗？”疑问一个接一个，显然甄骏早就想问了，但又不想和杜莎佳多说话，所以留着来问她。
甄可意这才回过味来，哈哈大笑：“是呀是呀，少林寺虽说有七十二般绝技，可如今已经式微没落，比不上道明寺的声名远播横行天下。”
“道明寺有什么绝技能压过少林寺去的？”
“有，道明寺有一项独门绝技——吸心大法。哇，他这个吸心大法不得了，一施展出来，海峡两岸，成千上万的少女统统失了心。”
甄可意连说带比划，讲得绘声又绘色。甄骏却蓦地警觉：“你这是戏言吧？天下哪有这等绝技。”
“哇，居然被你看出来了，小叔祖你真是越来越不好蒙了。好，有长进，继续长进吧。”
“那哪个道明寺到底是什么？”
“道明寺其实是一个名字，这个人就是你看不上的花样美男鼻祖之一。”
甄可意不开玩笑了，认真替他解惑。一听花样美男四个字，甄骏立刻没兴趣刨根问底了。正好对讲机响起来，让他尽快到地下车场去一下，他马上尽职尽责地跑开了。甄可意看着他的背影还忍不住发笑，觉得这个小叔祖有时候还真是有趣呀！
***
晚餐孟炽然一早约了甄可意去金悦酒楼吃粤菜。
金悦是京城首屈一指的粤菜馆，装修得金碧辉煌，毫不辜负它的名字。连餐具都是金色的，就是使起来有点沉甸甸的不太好使。这里的烧鹅和烤鸡都相当不错，味道奇美无比。烤鸡用一种特制的酱汁蘸着吃的，别是一番风味。甄可意毫不客气，半只鸡很快就落了肚。
她边吃边评论，一嘴两用毫不耽误：“阿一鲍鱼的鲜鲍是一绝；潮皇的萝卜丝饼味道好极了；顺峰的蒸鸡无可挑剔；滩万日本料理的银鳕鱼实在经典；金悦的烤鸡也不负盛名啊。”
与甄可意旺盛的食欲相比，孟炽然一付很没胃口的样子。这个公子哥胃口很刁，特别挑剔，有很多菜他都不吃。像某些海味、贝类、虾、蟹、苦瓜、竹笋等等他连尝都不尝，真是辜负美味佳肴呀！
孟炽然有一筷子没一筷子地尝着菜，看着对面的甄可意吃得不亦乐乎，他冷不丁地问一句：
“甄可意，你跟我出来这么多次，好像念念不忘的一直都是在哪家馆子吃过什么好菜。”
甄可意笑得哼哼哈哈：“民以食为天嘛，当然对吃比较印象深刻了。”
“只要有得吃，跟谁在一起吃并不重要是吧？”
这话里有话呢，甄可意假装没听见。刚好服务员送燕窝上来，一碗燕窝，配了好几个很精致的小陶瓷瓶，放了各种口味调燕窝的汁。她理直气壮地撇过孟炽然不理，只管兴致勃勃地调味燕窝去了。
把燕窝吃光后，瞧着孟炽然又想开口的样子，她赶紧先找话题岔开来：“对了，香溪花园第二期工程进展得怎么样了？”
孟炽然定定地看她一眼：“你问这个干吗？”
“关心一下你呗，这个项目可是你们和兴地产的重中之重，你千万要悠着点儿来啊，别急于求成草率行事。”
“这话是谁教你说的？”
孟炽然的敏感让甄可意有些暗觉不妙，只怕她这一开口的效果会适得其反。嘴里还是要硬撑：“没谁教，香溪花园这楼盘我都做了两期平面广告设计了，我对它有一定了解。”
“我可听说，你中午是被孟烨然送来上班的。他教你的吧？”
耳报神够快的，怪不得这一晚上他的脸色阴沉如晚娘。
甄可意抵死不认孟烨然教她的帐：“不是，他没教我。我只是中午在他的茶楼坐了一会，然后他顺路送我来上班。”
“你为什么要去他的茶楼坐，你不要忘了，你现在是跟我在交往。别的男人你少接近，尤其是孟烨然。你应该明白我很讨厌这个人。”
“你们到底是兄弟……”
甄可意话还没说完已经被孟炽然粗暴地打断了：“我没有兄弟，我妈只生我一个。”
甄可意无言。
“你以后不准再跟这个人有来往。”孟炽然以下命令的口吻对她发话。
“凭什么？我要跟谁来往是我的自由。”
“你是我的女朋友，你必须听我的。”
“谁是你的女朋友，孟炽然，我答应过做你的女朋友吗？”
孟炽然恼怒：“甄可意——你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不是我的女朋友，我干吗让你吃让你穿让你用。不是我的钱，你能坐在这种高级餐厅用餐吗？”
“对极了，不是你的钱，我怎么会在这里。”甄可意一语双关。
“你这话什么意思，不是我的钱，你也不会跟我交往，你就是冲着我的钱来的是吧？”孟炽然的口气是一派兴师问罪。
甄可意直言不讳：“这个问题还需要回答吗？不冲你的钱我冲什么，难道你还指望听上一句‘我爱你’的真情告白吗？”
“你——”
“是，这段时间我们是走得比较近，可我们只是在一起吃吃喝喝玩玩乐乐，从来没有过卿卿我我恩恩爱爱。孟炽然，我不是你眼中的佳偶你也不是我心中的良伴。你是在玩我也是在玩，我看我们就玩到这里吧，我也差不多玩够了。”
甄可意不打算继续陪他玩下去了。开什么玩笑，居然以男朋友的资格对她的交友管头束脚起来。她可不是那种会乖乖听话顺着别人步伐的人，指东向东指西向西。
“你说什么，你玩够了？”
孟炽然咬牙切齿，他还想着耍她，谁知竟被她给耍了。真是打鹰反被鹰啄了眼。
“我玩够了，也吃饱了。谢谢您了，拜拜您啊！”甄可意起身就走。
孟炽然气得立马站起来追：“甄可意，你给我站住。”
却被眼疾手快的服务员拦住：“对不起先生，您还没买单。”
甄可意趁机溜之大吉。

从金悦出来，甄可意去附近公交站台等公交车回家。公交车还没等来，先等来了孟烨然的奔驰车。
车在站台旁停下，孟烨然从车窗里探头朝她笑道：“这么巧。”
“是啊，真巧。中午刚见过面，晚上又遇上了。”
“去哪？我送你。”
“我回家。”
孟烨然下来替她开车门：“上车吧。”
甄可意正准备上车时，孟炽然的宝马车轰然杀到。堵在奔驰车前面停住，他气势汹汹从驾驶座跳出来，一把揪住孟烨然的衣襟：“我就知道是你在搞鬼，你联合这个女人一起来耍我。”
话未说完，一拳恶狠狠地砸过去。孟烨然偏头躲过，毫不示弱地回敬他一拳。公交车站顿时混乱起来，两辆车堵在车站旁，正要进站的车辆进不来。好在要上车的乘客也不忙着上车了，闹哄哄地围成一团，看两个衣着讲究的男人跟街头小混混一样碴架。路旁的一些行人也被吸引过来看热闹，有好事者边看边七嘴八舌地打听：“怎么回事，这怎么打起来的？”
便有那捕风捉影的人瞎说一气：“两个男的，为了争一个女的打起来了。”
“又是二男一女三角恋引发血战，红颜果然祸水，女的在哪？”
“那不就是。”
手指所向，正是甄可意立足之地。她正在哇哇大叫地劝架：“你们两个……停一停……别打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忙里偷闲听上一句别人在指责她是‘红颜祸水’，她又掉头冲着那群乱嚼舌根的闲人：“喂，你们瞎说什么呀！这事跟我没关系，我有哪一点当得起‘红颜祸水’四字定论。”
她冲过来一嚷嚷，诸人借着路灯把她看了个真切分明，有人大失所望：“这个很普通嘛！我说你们俩男人，不值得为她打架。”
那俩男人充耳不闻，一直扭打在一起。直到马路巡警过来，才算制止了这场街头斗殴。



第二十五章








甄可意感觉自己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这年头小道消息传得比狗仔队还要快。第二天她去日新大厦上班，从大门口起就有不少人朝着她行注目礼，还边看边指指点点地交头接耳着，她便情知昨夜的‘双雄会’今朝已经‘东窗事发’。
安娜迎面遇上她劈头便问：“甄可意，我听说孟氏兄弟为你打起来了。真的假的？”
甄可意语重心长地对她说：“谣言止于智者。”
安娜显然不是智者，依然喋喋不休：“不是谣言，传这消息的人说他亲眼所见。那两兄弟为了你打到警察出面才算罢休。”
“拜托，不要一口一个‘为我为我’，这事跟我没关系。”
“怎么可能跟你没关系，据说当时就你们三人在一起。很明显的争风吃醋案嘛。”
甄可意跟她说不清：“好好好，为我为我，他们兄弟俩为我决斗，胜利者我就嫁他为妻，这答案你满意了吧？”
二人一路走一路说，走进设计室时，一干同事已经风闻此事，见她进来都齐声起哄：“哇，玫瑰战争的女主角来了。”
甄可意一声长叹，情知今日的耳根是不得清静了。
同事们正在嘻嘻哈哈地跟她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刺探第一手消息时，主管走进来：“甄可意你来一下。”
孟炽然今天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向点石广告提出更换平面设计师，他的肝火依然旺盛，撂下狠话：“哪怕全天下的设计师都死绝了，也不要那个甄可意来做。”
之前甄可意已经呈交并定稿的设计方案被全盘否定。香溪花园二期开盘在即，广告宣传方面临阵易帅不是什么好事，但孟炽然坚持换人，点石广告只好推荐小郭顶上。
甄可意对此早有预料，孟氏兄弟都有这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霸道性格，孟炽然没逼着点石公司把她扫地出门已经很客气了，当然这十有八九是顾虑到甄骏。于是，她二话不说就把手头上香溪花园的工作全盘移交给小郭了。
***
晚上下班一回家，甄可意就看见甄骏一张板起来的面孔。
“难怪你昨晚那么晚才回来，原来你也和孟家兄弟一块被警察带走了。你竟然一个字都不提。”
甄骏也是今天上班才听说了此事，生气甄可意在外面惹了乱子，回家来还瞒得铁桶般密不透风。
“喂，熟归熟，你乱说话我一样告你诽谤的。什么叫做我也被警察带走了，我那是主动协助警察同志调查该起斗殴案，跟着他去做证人的。”
“他们俩为什么会当街斗殴，他们打架时，你又怎么在旁边？”
“巧合，纯属巧合。”甄可意把当时的情况详细讲给他听，“孟炽然本来就被我气了个七荤八素，从金悦追出来后又看到我要上孟烨然的车，当场就发飚了。认定是我和他大哥串通起来整他。”
“他正当气头上，会这么想也很自然。最后这事警察怎么解决的？”
“警察同志不偏不倚，两个当事人各打五十大板。分别教育批评和罚款后就放出来了。”
“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你以后再不要跟孟炽然玩什么以情为戏。要知道玩火者必自焚。”
“知道了，叔祖大人。你以前没这么多话，怎么最近变得这么啰嗦了？”
甄可意怕他还有一堆道理要跟她讲，赶紧用‘啰嗦’一词来堵他。甄骏却不为所动，依然顺着自己的思路说下去：“还有，你以前巧立名目花了他多少钱，也最好全部还给他。”
甄可意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蹦起来：“凭什么还他？不还。”
“你原本就不该花他的用他的占他的……”
不待甄骏说完，甄可意已经抢白道：“我花他的用他的占他的，他是自愿的，我又没用刀压在脖子上逼他。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就别管那么多了。”
“可是……”
甄骏还想开口，被甄可意态度坚决地堵回去：“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要甄可意把进了腰包的钱还出去，无异于与虎谋皮，怎么可能？
“叮咚——”门铃被人按响了，甄可意趁机转移话题，“咦，谁来了？”
她跑去开门，门启处一身粉红公主裙的孟翩然笑盈盈走进来：“可意姐你好。”
“咦，孟大小姐，好久不见了。瞧你的气色可真好，小脸蛋红粉绯绯的。甄骏，孟小姐来了。”
“甄骏哥。”孟翩然一眼看到立在客厅一侧的甄骏，雀跃着要扑上去拥抱他。
甄骏一个旋身避开她：“你坐，我给你倒水。”
孟翩然不肯坐，如影随形地跟着他走：“甄骏哥，我有好久好久没看到你了。我好想好想你呀！可是哥哥一直不让我出门，你又不肯来我家。我只好自己偷偷出了门来找你。”
甄骏和甄可意同时一惊：“什么，你偷偷出来的？”
孟翩然骄傲地点点头：“哥哥不知道，我也没有坐司机的车。自己坐计程车来的，从我家打车到你们家只要一百五十块钱。”
“一百五？！这才几条街呀！”甄可意哭笑不得，“大小姐，一百五都够你坐到香山去了。”
孟翩然瞪大圆圆的眼睛，一脸愕然：“是吗？那个计程车司机骗我，他真坏。”
这十足十一个还没长大的小女孩口吻，没办法，因为家境因为生病，她实在被保护得太好了。任性的大小姐，完全不谱世事，想一出是一出。
“甄骏，你赶紧送她回家。”
“可我不知道她家住哪？”
“直接往她哥哥的茶楼送就是了。”
“我才刚刚出来，我不想回去，甄骏哥，我还没吃饭呢。你陪我去吃了饭再送我回家好不好？”
甄骏推辞：“你还是回家去吃饭吧，你哥哥会着急的。”
“我不想回家吃饭，甄骏哥你陪我去外面吃，好不好嘛？”孟翩然腻在他身旁软语相求，甄骏的眉头皱得快要打结了。
“叮咚——”门铃又被人按响了，又谁来了？
甄可意再一次跑去开门，门一打开，她要想一想才想得起这个看着面熟的人是谁。
“呀——杜、莎、佳，我差点认不出你来了。瞧这打扮比淑女还淑女。”
杜莎佳穿着领、襟、袖缀满蕾丝花边的卡腰白衬衫，下面系一条粉红色百褶圆裙。一头乌黑笔直的及腰长发用一个镶满细小粉钻的发箍整齐地箍在耳后，非常优雅可爱的淑女装扮。与昔日那个红发小魔女判若两人。
她手里还拎着一个蛋糕盒，笑语嫣然地走进来说：“今天我学会了自己烤蛋糕，所以送一份来给你们尝尝。甄骏在家吗？”
说话间，她自己一扭头，看到了客厅里的甄骏和他身边形影不离的孟翩然，笑意一滞：“这位是……”
“这位是孟翩然小姐。孟小姐，这位是杜莎佳小姐。”甄可意替她们介绍。
两个女孩彼此打量一下，目光像尺子一样把对方衡量再衡量。然后两人双双嘴角一撇把头扭开。
场面有点僵，两位小姐都不说话，甄骏也闷声不吭，只有甄可意出来打破僵局：“杜莎佳这是你亲手做的蛋糕，可不可以打开来瞧瞧你的作品？”
“当然可以，打开来你们尝尝吧。虽然我是第一次烤，但很好吃哦。”
几个人围着餐桌吃蛋糕，盒子一打开，那个圆圆的樱桃奶油蛋糕做得相当精致漂亮。切开来吃上一块，甄可意啧啧有声地赞：“杜莎佳，真想不到你还有这手艺，这蛋糕那叫一个好吃。怎么做的？”
“制作蛋糕坯时，面粉是掺了樱桃汁和樱桃酒来和的。打制鲜奶油时也加入了大量樱桃汁。所以做好的蛋糕味道很特别。甄骏，你觉得好吃吗？”
杜莎佳殷切地看着甄骏，要不是为了讨他的欢心。她才不会抱着一本甜点制作书在家里烤了一整天的蛋糕，做坏了七八份后才做出这份令她满意的成品蛋糕来。她想，甄骏既然喜欢那些古老传统的东西，那他一定喜欢女子洗手做羹汤。但做菜熬汤的……她顶厌恶那股油烟味，折中采用了做蛋糕这一法子。也差不多吧。
甄骏素来不喜甜食，盛情难却地接过杜莎佳切好递来的蛋糕，第一口便觉得蛋糕太甜，奶油太腻。此刻杜莎佳一问，他马上脱口而出：“太甜、也太腻。”
杜莎佳脸色顿时变了，眼睛里隐隐有火星闪烁。
甄可意忙在桌下踢他一脚，这愣小子，也太辜负美人恩了吧。人家巴巴亲手烤了蛋糕送来给你吃，你还挑嘴。完全不懂得体谅女孩子的心思。
“甄骏你这话太外行了，蛋糕本来就是甜腻腻的食品。你不懂别乱说。”
甄可意有意救火，却有人要火上浇油。孟翩然本来看到杜莎佳来了就小嘴嘟得高高的，吃她的蛋糕也吃得像苦药似的直皱眉。此刻见甄骏不吃了，她也不吃了。小叉子往蛋糕上一叉，托着下巴用一付对自家下人的口气说：“你这个蛋糕也实在是做得太甜太腻，不好吃。下回不要放那么多糖。”
杜莎佳会忍让甄骏，可不会忍让孟翩然。小太妹的脾气立时三刻就发作起来，霍然立起，把自己纸碟里的蛋糕对准她劈头劈脑砸过去：“居然敢嫌不好吃，本小姐做的蛋糕轮得到你来说三道四吗？”
一口恶气全出到孟翩然头上去了。
孟翩然冷不丁地挨上一记，蛋糕在她头顶开了花。她从未被人这般对待，当下气得浑身哆嗦。一向娇生惯养宠坏了的小姐脾气也发作起来，跟杜莎佳针尖对麦芒：“就是不好吃，就是太甜太腻。”
边说边不甘示弱地端起自己的那份蛋糕回扔给杜莎佳，“你觉得好吃给你吃。”
扔完了自己的不算，再端起甄骏吃不下的那份朝她扔：“都给你吃。”
“喂喂喂，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哇。”甄可意没想到这二位千金在她家里打开了蛋糕战，赶紧拉了这个拉那个地劝架。
两份蛋糕全糊在了杜莎佳的白衬衫上，她见孟翩然还敢还手，横惯了的性子一上来，抄起桌上还剩大半的蛋糕就要朝她脸上扣去。半空中一只手格开她的手，蛋糕飞出老远，最后在客厅的地板上着了陆。糊了一地奶油。
“甄骏，你居然护着她？”杜莎佳气得直跺脚。
甄骏其实并不想袒护任何一方，但没办法，杜莎佳和孟翩然实在强弱太过悬殊，他不能看着杜莎佳恃强凌弱。
“是你先闹的。”
“谁让她说我做的蛋糕不好吃。我做了一整天才做出这只满意的蛋糕，会给她吃都是看你的面子，她居然还挑三拣四。”
孟翩然还在一旁插嘴：“就是不好吃，就是难吃。你敢打我，我让我哥哥来教训你。”
甄可意忙来掩她的嘴：“求你了，大小姐，别添乱了。”
杜莎佳勃然大怒，袖子一捋就朝着孟翩然挥拳而去。初来时的一派淑女风范此刻荡然无存。
甄骏扣住她的手腕把她拖回来，她还奋力挣扎：“放开我，我今天一定要扁死这个臭三八。”
小太妹的口吻都出来了。
“好了。”甄骏紧紧扣住她的手腕把她压制在椅子上。“别闹了。”
杜莎佳被他有力的五指牢牢固定在椅子上挣脱不得，目光不由自主停在他扣在自己腕间的手上。他的手指修长柔韧，带一种男性的微微粗糙，环扣在腕，一圈微温如冬日阳光般浅浅的暖。那一点浅浅的暖，浅而悠长，丝一般冉冉钻到她心底去。她看着看着，突然就安静下来了。



第二十六章








甄可意快刀斩乱麻，先通知孟烨然来把他妹妹接走。
孟烨然满头大汗地赶来。一个错眼不见，妹妹居然偷偷溜出来了，他几乎没把家里的几个佣人骂死。
孟翩然一见了哥哥就呜呜地哭，指着坐在桌旁的杜莎佳告状：“哥哥，她欺负我。”
孟烨然飞快地把室内情形扫了一眼，看见甄骏皱着眉头抱着双臂立在餐桌旁，他身后是眉眼俏丽却怒目相对的杜莎佳，他面前是满脸无可奈何的甄可意。这场面让他大致地猜出几分缘故来。正想说什么，甄可意先把他拉到一旁小声道：“什么都别说了，赶紧把你妹妹领回家，最好这两三个月都别让她出门。里头那位小姐可是道上混过的小太妹，她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
孟烨然听得一惊：“你们怎么会认识这种小太妹？”
“还不是拜令弟所赐。他花钱请道上的朋友来收拾甄骏，结果这位小姐跟甄骏不打不相识了，一门心思要跟他深交呢。”
“孟炽然……”孟烨然摇摇头，“对了，那天晚上后，他有没有难为你？”
“他不再让我负责香溪花园的平面广告设计了，也不算什么难为了。哦，你让我帮忙提点他的事我可就办不到了。我那晚跟他吃饭时虽然也说过一句，但他肯定是听不进去的。后来又这么一闹，他自然更加不会听了。”
孟烨然听罢一笑：“算了，由他去吧。正如你所说，和兴地产已经跟我没关系了，他爱怎么闹就怎么闹吧。你到底还是帮了我的忙，有时间请你吃饭答谢你。”
“好啊！”
孟烨然软语温言地哄着孟翩然走了。他们一走甄骏马上回房，他不用再守着杜莎佳以免她‘行凶伤人’，就不会再在客厅里呆下去。他要自己清静一下，才不管杜莎佳看着他头也不回的背影直跺脚。
甄可意替他收拾残局，好说歹说地劝杜莎佳也回了家。客人都走光后觉出了腹饥难捺，折腾一晚上还没吃饭呢，赶紧下厨煮泡面，然后再来敲甄骏的房门：“警报解除，出来吃饭吧。”
甄骏闷闷地吃了几口面，问：“甄可意，你有没有什么办法让她们俩别再来了？”
甄可意一口回绝：“没办法，这个痴情的脚步根本无法阻挡。你不如考虑一下如何坐享齐人之福更现实些。”
“问你真是白问。”甄骏悻然。
“谁让小叔祖你魅力那么大，让两个千金小姐为你打开了蛋糕战。你看看这一客厅的蛋糕屑奶油渍，一会吃完饭你擦地板啊！”
甄骏毫不含糊地顶回去：“你别光说我，检讨一下你自己吧。昨晚上谁让兄弟俩当街肉搏？”
“这个——”甄可意摸着头打哈哈，“只能怪咱们姓甄的实在太有魅力了，哈哈，哈哈。”
***
杜莎佳回到家，一个晚上都在看着自己的手腕出神。
纤细白皙的右手腕上，留着一环淡红指痕，那是甄骏修长有力的五指紧紧扣住她时留下的痕迹。她的左手食指不停地沿着那环指痕勾勒描画，仿佛要把这根根指痕镂刻在肌肤中永远不离不弃。
甄骏只不过是握了一下她的手腕，而且是不带丝毫温情、强制性的紧扣。腕间留下那手铐般宽宽的一环指痕，却让她觉得自己已沦为囚徒，终生带上他的桎梏枷锁。
“小姐，你没吃晚饭，现在肚子饿不饿，要不要用些点心？”
看见小主人房里的灯光没灭，保姆周妈敲门进来问。
“不用了，我不饿。周妈，我妈咪还没回来吗？”
“太太还没回来，不过今天先生打电话回来了。”
“爹地？！”杜莎佳有些讶异地一扬眉，“他还会打电话来，他居然还记得有这个家。”
“先生说下个星期天是小姐十九岁生日，他想问问小姐想要什么生日礼物，他好替你准备。”
“我想要什么礼物，我想让父亲不养小老婆母亲不养小白脸，他们做得到吗？”
周妈默然。主人家里的事情太复杂，她一个做下人的不敢妄言。
“周妈，没事了，你休息去吧。我那个爹要再打电话来，你告诉他不要再来烦我。就当我死了，他反正有小老婆生了儿子不怕后继无人。”
周妈退出房间后，杜莎佳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唱响了欢快的铃声。她看了一下来电显示，懒洋洋地接起来听：“周游，你不是周游世界去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电话里是一个响亮的男孩声音：“跟着爹地妈咪出去世界游有什么意思，没劲透了。我归心似箭地赶回来，听说你居然退出江湖了，为什么？”
“不告诉你。”杜莎佳依然盯着自己的手腕恋恋不舍地看，无心多作交谈。
那个叫周游的男孩子显然有些意外：“亲爱的莎佳宝贝，你以前可是跟我无话不说的。”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没事就这样，我现在不想说话。”
杜莎佳话一说完就干脆地按下挂机键。
***
小郭从甄可意手头接过香溪花园的活后，干得如火如荼。香溪花园第二期的平面设计一干完，马上紧锣密鼓地开始第三期高级别墅区的平面广告。
“二期工程完成得太快了，这么快高级别坚区又动土开工，这个孟总会不会太急于求成了。”
甄可意总觉得孟炽然这么快的工程进展不是什么好事。
小郭不以为然：“虽然工程是进展很快，但孟总也不是一味乱来，我去香溪花园现场拍摄过实景照，那楼盘质量很不错，称得上又快又好。听说高级别坚区动工建设上更是用料讲究细节精致，孟总虽然看似纨绔，但干起正事来不比他哥哥差。”
甄可意还是觉得不妥，却又说不出哪里不妥。便也不去想太多，反正事不关已。

这天晚上甄可意赶工留下加班，把手头的活全部干完已经过了十一点。她一个电话打到保安值班室，今天甄骏上中班，夜里十二点下班。
“喂，你好，请问甄骏在吗？”
“甄骏在巡逻呢，你甄小姐是吧？”
“是啊，我今天加班到现在，一会正好跟甄骏一起回去，你让他等我。”
“好，我等下跟他说一声。”
电话刚挂掉，眼前突然一黑，停电了。幸好她一晚上的设计方案已经顺利存档，她借着手机屏幕微弱的光把工作台面收拾完毕。从公司里走出来四周黑漆漆一片，幸好楼道中央有一盏应急灯自动亮起，她不至于成了睁眼瞎。
每逢停电电梯就是中看不中用的摆设，只有走楼梯了。
甄可意叹着气推开安全通道的门去走楼梯。楼梯间没有应急灯，却每一层都有个小小天窗，洒下一方银白月光，清水般稀释着夜的幽黑。
曲折深幽的楼道在夜色月光中寂静如井，她的脚步声踏在其中，在墙壁上撞出回声无数。这如同歌剧院般回音效果的楼梯间，让甄可意突然雅兴大发。她轻盈如雀般在一阶阶台阶上一蹦一跳，歌声扬起，脚步和着节拍如踢踏舞一般动起来：
Do 是小鹿多灵巧，Re 是金色阳光照。
Me 是我把自己叫，Far是向着远方跑。
So 是穿针又引线，La 是紧紧跟着so。
Ti 是茶点和面包，它把我们又带回了——Do 是小鹿多灵巧，Re 是金色阳光照。
Me 是我把自己叫，Far是向着远方跑。
So 是穿针又引线，La 是紧紧跟着so……
暗夜无人的楼梯间，甄可意独自一人兴致勃勃地载歌载舞。借着一方明月，起舞弄倩影，何似在人间。
她云雀般轻灵地舞下十八楼、十七楼、十六楼……才下了几层楼，突然，在最幽暗的拐角处撞上了一个人。
“啊——是谁？”
甄可意的好兴致被吓得无影无踪，连退数步，壁虎般紧贴到身后的墙壁上，看着那个黑暗中辩不清的人影声音颤颤地发问。
那人慢吞吞地踏前两步，借着楼梯上方天窗中的一片银白月光，甄可意认出那是孟炽然的脸。
真是冤家路窄，怎么就遇上他了呢？那天在金悦她几乎没把他气疯，今晚势单力薄岂不正好适合他秋后算帐。
甄可意一边暗觉不妙，一边满脸堆笑地道：“孟总是您呀！人吓人真是吓死人，这么晚了您怎么也没回去，难道大老板还要像我们小员工一样加班不成？”
孟炽然刚从酒吧出来，一个顺眼的女人都没遇到。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如今觉得这些跟他套近乎的大陆妹个个都是甄可意第二，下着套等他钻呢。干脆清心寡欲地回家睡觉算了。开车经过日新大厦时他停车上楼去拿他下班时忘带的手机，还没来得及打开公司的大门就停了电，觉得自己真是倒霉透了。
正满腹牢骚地走着楼梯下楼，没走几层他突然听到头顶上有歌声舞声声声入耳。歌声清脆如黄鹂，每一个音符吐字如迸玉飞珠般清响琳琅的动听。一连串叭叭嗒嗒的脚步声，踏着音乐节拍在台阶上雀跃而下，有着黑人舞者踢踏舞般的韵律感。这是谁在停电的夜里摸黑走楼梯间还走得这样兴致勃勃歌舞飞扬？
他驻足静听片刻，居然是甄可意！
这个女人……孟炽然听着她愉快的歌声，简直要咬牙切齿：她凭什么心情这么好？
拦住甄可意的去路，孟炽然走近她细细端详：“真看不出来，你还能唱会跳歌舞双全哇！”
甄可意觉得他靠得太近了，往一旁滑出几尺远：“哪里呀，还是幼儿园学来的玩意，今晚一时心血来潮唱着玩的。”
“唱着玩都唱得这么好听，那包装一下岂不可以成歌星了。”
“哪里哪里，孟总你取笑了。”甄可意说完想从孟炽然身旁钻过去。
“是真的唱得很好听，我还想听，再唱一遍吧。”
孟炽然一边说，一边伸手撑在甄可意身侧两旁，让她无路可逃。
“孟总，这个唱歌是要看情绪的，没情绪逼着唱是唱不出来的。”
孟炽然一双眼睛钉子似地钉在她脸上，眉目阴沉如风雨欲来：“我在你身上花了多少钱，现在不过是要你唱首歌，你就这么推三阻四的。你把本少爷我当猴耍，一定很得意吧？”
果然秋后算帐来了，甄可意笑得勉强：“话不能这么说，你不也是想把我当猴耍吗？大家一对一扯平好了。”
“扯平，我花了那么多冤枉钱怎么扯平？本少爷还从来没有为女人花钱却一根毫毛都没碰到的。我他妈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孟炽然的身子靠得极近，呼吸声清晰地响在耳畔。甄可意敏感地嗅到他气息中隐隐酒香。顿时大惊：“喂，孟炽然，你喝多了发酒疯是不是？你不要乱来啊？”
“乱来，什么乱来？我花了钱我要物有所值，我不能被人当冤大头戏弄。”孟炽然话音一落，伸手捏住甄可意光洁如瓷的下颔，用力地吻上她的唇。



第二十七章








孟炽然的唇在覆上甄可意的唇后迅速弹开。
“你咬我！”	
甄可意不理他的怒斥，抓紧时间喊救命：“救——”
一抹唇角渗出的血，孟炽然飞快地捂住她的嘴。不妨又被她在手上狠狠咬一口，痛得他撒手不已。气极败坏：“你是属狗的吗？”
甄可意乘机挣开他，边跑边喊：“救命……”
没跑出两步就被一把拖回来，她不甘就范地十指乱舞抓向孟炽然的脸，他一个防范不及颊上就多了几道指印，连二接三地被她攻击，孟炽然恼得把她按在墙上用她自己的手堵住她的嘴，
“你再咬哇！你再抓哇！”
甄可意被禁锢在他铁一般的臂弯里怎么都挣脱不开。男人的力气怎么就比女人大那么多呢？她又气又急又怕，而孟炽然的吻再次霸道地、狂野地袭人而来。如烙印般用力地吻在她的脸颊，再沿着脖颈一路蔓延而下……她听到衬衫被一把扯开，钮扣细微却清脆的坠地声。
甄可意开始恐惧起来，孟炽然真的失去理智了。她脑子里突然想起甄骏的话：玩火者必自焚。
甄骏的话实在是至理名言，她此刻悔不当初。天下哪有白白消受的好处，没有什么是不要付出代价的，只是迟早而已的事情。如果早知道代价这么大，她绝对不会跟他玩这场游戏。
衬衫被孟炽然的手从肩头褪下大半，甄可意从心底打开了寒战。正觉得自己在劫难逃时，隐约听到下面几层楼梯里有脚步声敏捷轻快地冲上来。多么熟悉的脚步声，行走如风。
孟炽然却什么都没听到，他只顾一门心思暴风骤雨似的吻，那吻带着鲜明的惩罚性质。他还得费尽力气制住身下这个小野猫般的女人，她指甲和牙齿都是尖利无比的武器，稍有松懈就能挨上她一击。一直以来，他的条件让他身边永远有自动送上门来取悦承欢他的女人，他从来都没有强迫女人的必要。这是头一回他强迫一个女人跟他亲近，缺乏经验让他手忙脚乱顾此失彼。
孟炽然在完全没有预料的情况下，后领被人一把揪住拖开。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虎虎生风的兜腹一拳打得他直弯下腰去，抱着小腹蹲在地上翻江倒海般呕吐起来。
“甄骏。”
甄可意一边忙不迭拉好自己被扯落大半的白衬衫，一边往甄骏身后躲。这个救星来得太及时了。
甄骏此刻的面孔钢铁般冷硬。他巡逻回来听到值班室保安转达的甄可意要等他一起回家，却老半天不见她下楼。大厦又停了电也不知她是否害怕不敢一个人下来，便走楼梯上来找人。谁知竟看到这样一幕……
他瞥了一眼甄可意，她被吓得不轻，脸色苍白，眼睛是湿湿的。衣着零乱，白衬衫的钮扣已经颗粒无存，她只有紧紧拉住衣襟把身体遮妥。他飞快脱下自己身上仅着的制服衬衣递给她：“穿上。”
而他自己，赤着精悍的上身立在幽暗楼道里。肌肤是新麦初黄的颜色，在薄银月华里微泛幽光。铁骨铜肌般的青春身体，沉静而美一如雕塑。一双锐眼冷凝如石地掷向孟炽然，双手紧握成拳。仿佛古罗马的角斗士在竞技场，随时预备开战。
甄可意穿上甄骏的衬衣，衣衫还带着他身体的暖。她犹存的余悸被这层贴身的暖意顷刻抚平。看着挡在身前青铜般硬朗的身体，她觉出一种像躲在铜墙铁壁后似的安全感。
“站起来，欺凌弱女子算什么本事，是男人就跟我打一场。”
孟炽然吐了半天，几乎胆汁都吐出来了。吐过后他清醒多了，抬头看了一眼立在身前冷而凛冽的甄骏。自知犯了大错，惹了大麻烦。却又不甘：“甄骏，你别用看罪人的眼光看我。我知道我刚才的做法出格了，可我会这样也是被甄可意她激出来的。本来我在女人身上花钱也没什么，女人不就是销金窟嘛。可我不能被人当猴耍，白花了钱还要沦为笑柄。”
“这件事甄可意是有不对的地方，但你也不能以此为由做出这等下三滥的行径。她到底是女子，男儿大丈夫欺凌妇孺算什么本事？”
这个新时代再如何宣传男女都一样，在甄骏的思想中却根深蒂固地认定女人是弱者，保护妇孺爱惜老幼是他不变的行为准则。他不能容忍恃强凌弱的现象。
孟炽然低头无语，半响才道：“我也是多喝了几杯，一时晕了头。”
甄骏定定地看他半响，方沉声道：“好，既然你是一时糊涂，那这事就这么算了。你在甄可意身上花的钱，明天我叫她全部还给你。”
“啊——”甄可意一怔，被甄骏不容置疑的眼光横扫一下，立马小声附和：“好，还还还，明天都还给他。”
甄可意回到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存折拿出来看，那几个令她心潮澎湃的阿拉伯数字即将缩水，她心痛万分。
“甄骏，我刚才被那家伙占了便宜，就这样悉数奉还我很不甘心。”
甄骏闻言脸色一沉：“你还不知悔改，不是这些钱哪里会惹出这种事，你根本就是咎由自取。你不把这些钱还给孟炽然，以后再惹出什么事别想我救你。”
“甄骏，你不会不救我的，你的性情嫉恶如仇，最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了。看见陌生人有难你都立马冲上去，何况咱们这么熟，你更不会见死不救了。”
甄可意太了解甄骏的性子，丝毫不怕他的恫吓，他气恼之极：“你——”
“息怒息怒，别发脾气，我不是说不还，我只是想换种方式还给他。”
“什么方式？”
“我告诉你……”

第二次孟炽然在办公室收到一个甄可意让人带上去的信封，拆开一看，里面有一张向某慈善基金会捐款的收据，捐款人一栏写着他的大名。另有一张便签纸上写着流畅漂亮的几行字。
孟炽然先生：这是你的钱，请查收，我们之间两清了。以后不要再口口声声说你为我花了多少多少钱，这些钱我都替你献爱心了。另：该基金会捐款负责人十二万分感激您所表达的爱心。
一把揉了这封信，孟炽然悻悻地把纸团砸向墙壁。
***
星期天甄可意拖着甄骏去逛商场买衣服。
他来了这么久一直穿着那两套地摊货。地摊货到底是地摊货，洗了几遍水后就开始褪色发白，最近还绽了线。甄骏问她能不能替他缝一下，可她屋里哪里找得出针线啊！
“你这是女子闺房，居然连针线都没有？！”甄骏一脸的匪夷所思。
“这年头谁还弄针线来缝缝补补，衣服破了扔掉直接买新的就是。”
甄可意麻利地把他那件双腋下绽线的T恤衫团成一团往垃圾桶里一塞，“走，去商场，我给你买两套好的。”
甄可意决定要给甄骏弄两套好货色穿穿，报答一下他那晚救她脱离孟炽然‘魔掌’之恩。
甄骏意有不甘：“那衣裳只是绽了线，缝一下还能穿……”
话没说完，甄可意已经挎上包包往外走：“快走了，我说买新的就买新的。”
甄可意把甄骏带到西单购物中心。直到进了商场，甄骏还在坚持衣服不必买。而且他在商场如流的人群中为自己的主张找到了现实依据。
“你看那个人，他的衣服不都打着补丁嘛！还有他的裤子，膝盖都是两个洞，还不是照样穿。”
甄可意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看到一摩登青年，头发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俱全，像顶着一脑袋霓虹灯。身上一件黑T恤用零碎的七彩面料打着大小不一的补丁，一条墨蓝牛仔裤在膝盖处挖了两个洞，洞口的布料拉出细细的布穗像刺猬似的毛扎扎着。
“得了吧，你以为他穿打补丁露破洞的衣服是节俭啊！人家那样穿叫秀、叫耍酷、叫乞丐装、叫行为艺术。甄骏你就老土吧你。”
甄骏还没从甄可意一堆新名词中会过意来，又一眼瞥见一个打扮极花哨的年轻人，披一头玉米须似的蓬松长发，穿一件夏威夷风情的花衬衫，图案是大朵大朵鲜艳夺目的红色扶桑花，配雪白长裤。领口到胸口的三颗钮扣都没扣，露出脖子上七缠八绕的几重银色挂链。耳朵上也一边挂了一个十字形银耳饰，随着他左摇右摆的步伐打秋千似的晃着。
甄骏怔住：“他……他是男的还是女的？”
甄可意瞄一眼便斩钉截铁下定论：“当然是男的。”
“男子居然穿花衫戴耳饰？真是不男不女。”后面那句甄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痛心疾首到极点。
“不告诉过你潮流流行中性风嘛，现在谁穿得最不男不女，谁就最时髦。甄骏，要不我也买件花衬衫给你赶赶时髦吧？”甄可意跟他开玩笑。
“不要，”甄骏拒绝得坚决无比：“我宁可回去捡垃圾桶里的破衣服穿也不穿这种花衫。”
在商场里一层层逛下来，甄可意让甄骏自己挑选满意的衣服。他竟没被琳琅满目的商品看花眼，摸了摸那些服装的质地，拿定主意要买两套休闲运动服。
“为什么一定要买运动服，买一套运动服再买一套别的不行吗？牛仔装比运动服要时尚新潮得多。”
“运动服又宽松又柔软，牛仔装穿着太紧太硬不舒服。”
甄可意瞄了一眼他身上的牛仔裤，地摊货的面料肯定是不好的了。她自己穿的是弹性面料柔软度很高的牛仔裤，穿着舒服极了。再一想，甄骏都没穿内裤，就这样穿着自然更不舒服。
一念至此，甄可意突然想起被誉为世界上最性感的牛仔裤MS-Jeans丹宁织牛仔裤的经典广告词——漂亮宝贝布鲁克雪德斯那句性感无比的“我和我的牛仔裤之间甚么也没有”。
这广告词此时用在甄骏身上倒相当名符其实，甄可意忍不住笑起来。
甄骏纳闷：“你笑什么？”
前面正好有家男士内衣品牌专卖店，甄可意迟疑了一下还是对他说：“甄骏，你去那里挑两件内……衣穿吧。”
甄骏在她的示意下看过去，橱窗里摆设的那些三角形、丁字形的男士内裤让他面红耳赤。大庭广众之下这种隐私处的贴身小衣怎么可以这样堂而皇之摆出来呢？
“不用。”
“穿了……其实会更舒服。”
“这样又短又窄又紧的……怎么会舒服。”
甄可意突然明白了甄骏为什么不穿她以前买回去的内裤，那样小小一块三角形对穿惯古代宽松衣裤的他来说根本适合不了。就像原始人披惯了兽皮树叶，硬给他套上一件紧身衣他只会觉得活受罪。
“你等我一下。”
甄可意独自进了那家男士内衣店，挑那种纯棉面料的中腰平脚内裤给他买了两条。这种款式更接近他的亵衣，应该可以接受了。
出店后拿给甄骏时他窘得满脸通红，甄可意只当没看见：“走，你喜欢穿运动服，那我去给你买两套阿迪达斯的名牌运动服。”
甄可意今儿可真花了血本了，进阿迪达斯品牌专卖店给甄骏挑了两套短袖长裤的夏季休闲运动套装。一套白色一套藏青，他试穿时效果好得把店堂广告宣传图上的形象代言人都比下去了。几个售货小姐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
“就买这两套。甄骏你穿着白色这套别脱了。”
“小姐要不要再给先生挑双鞋？”
售货小姐殷勤地推荐，甄可意一看甄骏脚上的鞋确实也太次了点。好马要配好鞍嘛！
“好，再买一双鞋。”
甄可意拍板了，售货小姐马上介绍了一款高档运动鞋，甄骏脚上的鞋也鸟枪换炮了。付帐时银行卡一刷，近两千块钱人民币就不在她的帐户上了。
刷卡付帐甄骏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出来一问大吃一惊：“什么，将近我一个月的薪水了！”
“是呀，你一个月的薪水给你里里外外从头到脚置了全套新装。也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
奢侈，太奢侈了。甄可意从来没有这么奢侈过。不过花在甄骏身上她心甘情愿。既是小祖宗，又是救命恩人，物美价廉的小公寓也是托他的福才一租五年，节省大笔银子。好好回报人家一下也是应该的。甄可意这样对自己说。



第二十八章








夜里十一点半，杜莎佳骑一辆摩托车守在公寓楼下等着甄骏去值夜班。
一身白色休闲运动服的甄骏从大楼里出来时，杜莎佳眼睛一亮，摩托车油门一踩骑到他身旁停下：“甄骏，你穿运动衣真帅。特别阳光特别青春特别有活力。”
午夜街头夜色深浓，街灯的点点橙黄，不及一身白衣的甄骏青春得耀眼。
甄骏看向她的眼睛满是诧异：“这么晚了，你怎么在这？”
“我等着送你去上班。”
“胡闹之极，你一个女子夜不归宿在外面乱跑成何体统？”
啊——哦，杜莎佳知道自己又错了。
“可是我白天来找你你又不在家，晚上想上去又怕你在睡觉预备下半夜值夜班。就只好在这里等你了。”
杜莎佳难得会这样先替人着想再决定自己的行动，可惜甄骏并不领情。皱眉道：“你找我有什么事，今天不是学剑的日子。”
“难道除了学剑，我们在别的时间就不能见面吗？我们可是化敌为友，就是说我们现在是朋友。朋友应该要常常见面联络感情不是吗？”
甄骏听到她说‘联络感情’四个字就头痛：“罢了，你上回到我家来一趟，连我的朋友都打了。还是不要常见面的好。”
“孟翩然是你的朋友，我难道不是吗？她那么没礼貌说我做的蛋糕不好吃，我能不扁她吗？”
“不是她说的，是我说的。”
“你说的我可以接受，她说的我不能忍受。”杜莎佳分得很清楚。
甄骏摇摇头，不想跟她多说了：“我要上班了，你回去吧。”
杜莎佳骑着摩托车跟在他身旁徐徐前进：“我说了我送你，你上车呀。”
“不用，我自己能走。”
杜莎佳气结，想了想又说：“甄骏，我教你骑摩托车吧？很好玩的，也很容易学。”
甄骏不为所动：“谢谢，不必了。”
这也不用那也不必，杜莎佳对他这种油盐不进的性子真是恨得直咬牙。赌气一踩油门：“那好，再见。”
摩托车驶出去不到五十米就轰然一声倒了，杜莎佳跟着车子摔下来。甄骏一怔，马上飞快地跑过去：“怎么回事？”
杜莎佳气呼呼：“被你气得我方向盘都把不住了，摔了一大跤。”
“没伤到哪吧？”
“摔得好痛啊！”杜莎佳一边揉着自己的手脚一面控诉似的看着甄骏，“脚好像扭了，你要送我回家。”
甄骏半分都推脱不得，只得扶着她站起来，再把摩托车扶起来。
“我打个车送你回去，这车锁在路边没关系吧？”
“那不行，我的摩托车可是名牌，就这样锁在路边一定会丢的。你骑着它送我回家好了。”
“可我不会骑。”
“我说了我教你，很容易学的。”
甄骏只有在她的指点下学着驾驶摩托车，午夜的街道车流稀少，很适合学习和练习开车。而男人又似乎天生与车有缘。他果然很快就掌握了基本驾驶，载上杜莎佳送她回家。
到底是刚开始学，甄骏不敢骑得太快，车轮缓缓滑行在平坦的路面上，如小舟飘行于风平浪静的湖。杜莎佳坐在他身后，双臂环住他的腰，亲昵如偎情人。
甄骏不自在：“你……不要这样抱着我。我骑得很慢，不会把你摔下来的。”
“不行，不抱紧点我没有安全感。”
杜莎佳把甄骏抱得更紧了，难得可以这样理直气壮地抱。他的背厚实如橡木，他的腰修韧如白杨，这是一个树一般强健英挺的年轻男子。他的白衣和黑发间露出一段肌肤柔润的颈，颜色像凝固的蜜汁。她突然很想很想用舌尖去品尝，会不会很甜？
夜风吹起她的黑发飞扬如舞，而她的心比她风中舞着的千缕万缕发丝还要乱。眼前那截蜜色脖颈令她遐想不已，如果能在那片肌肤上烙下一个深红吻痕，如玫瑰之绽……
“到了。”
一则为脱身，二则赶时间，三则越骑越熟练，甄骏加快速度风驰电掣地驶到目的地，平稳地停住车，下车按门铃。
这么快，杜莎佳恨回家的路程不够远。
“让你家里人帮你把车骑进去，我快迟到先走了。”
“哎，那你骑车去呀！”
“不用，我跑过去来得及。”
杜莎佳跳下车拦住他：“你就骑我的摩托车去嘛。”
甄骏一怔：“你的脚没受伤？”
杜莎佳扮鬼脸：“我有说受伤吗？我只说好像扭到了。”
甄骏自知上当受骗了，双眉一拧，也不跟她多说什么，扭头就走。
“甄骏，你生气了？”
杜莎佳还想追上他，可哪里追得上，他放足一奔，如骏马扬蹄般跑得转瞬不见，身影消失在街角拐弯处。她只有跺足不已。
***
孟烨然的奔驰车停在甄可意身边时，她刚从日新大厦对面的便利店握着一罐八宝粥出来。准备用它凑合一顿午餐，煮面炒粉快餐之类的她实在觉得腻了。
“甄可意，怎么你中午就吃这个吗？”
“是呀，随便对付一下就是了。”
“上车吧，我上次说过要请你吃饭。今天就相请不如偶遇了。”
“孟烨然你请吃饭，那太好了，我可要吃顿好的啊。”
“没问题。”
甄可意把手里的八宝粥往背包里一塞，上了孟烨然的车。他带她去了一家颇有名气的西餐厅，说那里的煎牛排做得特别地道。
这家餐厅的座位是沿墙而设，每桌之间用半人高的爬满青藤植物的木栅栏隔开，木栅栏上头再插上鲜花，设计得极雅致。侍者把他们引到餐厅一角坐下，这里相当清静，仅有两处倚窗而设的方桌，其中一张坐着一个年轻女郎，窈窕身影隔着花叶扶疏的隔栏看去有如雾中观花。
孟烨然和甄可意在另一头的方桌坐下。点完菜侍者退下去时，一个西装煌然的年轻男人正好走过来。一眼看到坐在一旁的孟甄二人，脚步一顿。他们也看着他一愣，三个人六只眼睛同时瞪大了。
那桌的女郎听到脚步声回过头来，扬着一张粉白面孔娇滴滴地唤：“炽然，你出去接个电话怎么接那么久哇？菜都快上齐了。”
那娇嗲的腔调一听就是台湾腔，看来是台湾来的美眉呀。
孟炽然头一扭，只当没看到他们俩，回到自己座位上坐下。他的位子正好遥对着甄可意，那晚遭他非礼后这还是头一回遇上，她着实递了几个白眼过去给他，他却只管低着头用他的午餐，一个都没接收到。
孟烨然发现了她的眼神不对：“你干吗？”
“不干吗。”
“不是看到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不高兴吧？”孟烨然试探性地问，毕竟她和他出双入对过。
“什、么、呀！”
甄可意大叫起来，引来孟炽然的抬头一看，她抓紧时机砸了一个大白眼给他，再低声细语对孟烨然说：“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才不会不高兴，我瞪他是另有缘故。”
孟烨然询问地一扬眉，甄可意却不肯说下去了。这种事怎么可以随便告知于人呢。他见她不说，也就知情识趣地不再追问。两人都不说话了，在这自成一格的安静空间里，就只有听邻座的交谈了。
“炽然，这里的煎牛排真是味道不错。”
“我也觉得很好，再来一份我们一块吃。”
“好哇。”
胃口这么好！甄可意不忿，决定败败他的好胃口。她和孟炽然一块吃过很多次饭，很了解他在饮食方面近乎病态的讲究，他在吃饭时不但用餐环境要格外清洁讲究，而且连听到别人说起不雅的字眼都会吃不下去。想了想她计上心来，打开背包做起准备工作……
孟烨然看得莫名其妙：“一会就上菜了，你干吗还……”
“嘘——”甄可意做个噤声的动作，然后指指对面的桌子小声说：“看我怎么治他，你配合我一下。”
孟烨然一脸不明就里却饶有兴致地点头：“任凭差遣。”
“哎唷、哎唷——”
甄可意突然捂着肚子呻吟起来，孟烨然先是一惊，很快明白她在作戏，忍住笑问：“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突然觉得胃不太舒服，恶心，想吐。”
“很难受吗？要不要去医院？”
“好……不过……恐怕来不及了……哇……”
甄可意一边装出呕吐声，一边飞快地将藏在桌下开了罐的八宝粥往方桌上一倒，再飞快地把粥罐藏回去。
那边桌上的孟炽然听到呕吐声下意识地循声望来时，只见甄可意正用手捂着胸一付干呕连连状，她面前的方桌上一片狼藉，全是黄白粘糊的呕吐物。
这污秽场面已经够让孟炽然恶心了，谁知甄可意干呕几下后停下来，用手指从那堆秽物中捡起颗粒状的东西往嘴里塞，边塞边说：“早上吃的花生米那么香，吐掉了多可惜呀！”
此情此景，孟炽然的胃顿时抽搐起来。刚刚吃下去的煎牛排争先恐后地从他胃里叛逃，一齐冲出他的喉咙成功突围，他俯下身去货真价实地吐起来，搜肚抖肠吐了个一干二净。把那个台湾美女吓得不轻：“炽然，你怎么了？没事吧？”
他吐起来的动静太大，餐厅的侍者和经理也都被惊动了。过来一看他这般大吐，纷纷吓得不轻，唯恐是自己餐厅的食物出了问题。
孟炽然吐得整个胃几乎都翻过来，吐得实在再无物可吐后，浑身瘫软地坐直了身子。女友、侍者、经理围在他身旁七嘴八舌地问：
“炽然，你好点了吗？”
“先生，您现在感觉怎么样？
“先生，需不需要送您去医院检查一下？”
孟炽然推开身旁的人看向对面的方桌，他要痛骂那个变态恶心的女人，哪有吐出来的东西还捡回来吃的？！那桌却已经空无一人，桌上只有一个八宝粥的罐子孤零零搁在那里。
孟炽然站起来排开众人一步一步走到那方桌前，拿起来轻飘飘的空粥罐一看，再把桌上的黄白粘糊物一看。左看看右看看，最后他狠狠地把罐子往地上一砸：“甄、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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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章中甄可意整治孟炽然的情节取材于《网络极品笑话》中一则。原文如下：
某校老师颇恶，学生们遂设计整之。一日课上，一男生面露痛苦之色，捂腹轻轻呻吟。老师未加理会继续讲课。当老师转身板书之际，听到后面传来“呕....哇”一声。该男生同桌偷偷将一罐八宝粥倒于桌上。老师回头只见此生桌面布满黄白之物，污秽不堪。此时，另一男生拿起一只小勺，一勺一勺舀起来吃，还道：“哇，这哥们中午吃的花生米嘿！”老师见状，狂吐不止。



第二十九章







孟烨然带着甄可意转去另一家餐厅用午餐。
满桌佳馔，甄可意踞案而食大快朵颐。孟烨然只是稍动了动筷子，多半时间看着她吃。眼眸中光芒闪烁。
“你怎么不吃？不会是刚才我那一出让你也吃不下了吧？”
孟烨然笑着摇头：“不是，我只是不太饿。不过刚才你那一出，真是亏你想得出来。孟炽然今天可吐惨了。”
甄可意想想刚才孟炽然那翻江倒海的呕吐法就解气。下意识地抹了一下唇，那天被他强吻占了便宜，今天让这张猪嘴什么东西都别想吃，吃下去也得吐出来。
回程的车上，吃饱喝足又出了气的甄可意心情特别好，倚着车窗吹着风唱起歌来：
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孟烨然微笑：“你唱歌很好听。”
“是吗？谢谢。”
“你的声音带着童音，听起来很清亮又带点软软的糯。特别悦耳动听。”他眼睛里是由衷的赞赏，看向甄可意的目光格外专注。
“孟烨然你这么赏识我呀！我以前去K歌房时朋友们都说像小孩子在唱歌，搞得我都不好意思唱了。”
“像小孩子在唱歌有什么不好的，童音是最接近天堂的声音。”
“说得是呀，看来以后我可以经常引吭高歌。”
甄可意一路唱着歌儿回日新大厦，从车里出来后和孟烨然挥手道别。
“有时间我请你去恋歌房，好好听你唱一唱。”
“行啊，有空联系。”
进大厦、进电梯、进公司大门、再进设计室……甄可意嘴里的歌一直哼个不停。完全没有留意到前台的接线小姐冲她使眼色，站在外面的小郭朝她努嘴角，直到在设计室里看到一个不应该看到的人时才陡然哑了。
孟炽然独自坐在空荡荡的设计室里，脸色微微泛白，一双蕴着怒火的眼睛瞬也不瞬地盯着她。
呀！这么快就打上门来了。不过这里是广告公司，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甄可意不怕他‘仗势行凶’。
来者都是客，何况在公司地头上孟炽然是大客户，甄可意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堆出一脸假笑来打招呼：“孟总您来了，吃了吗？”
“吃了吗？”是北京人见面最常用的打招呼方式，甄可意自然而然说出来，马上失悔不迭：这不是往枪口上撞嘛！
孟炽然被她一语戳到心头恨，咬牙切齿道：“吃了，不过拜你所赐，又全吐了。”
“吐了……那就再吃。要吃点东西才能顶得住，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孟总我抽屉里有点心，要不要给您来点？”
“我现在想吃你。”孟炽然看向她的眼神是恨不能连皮带骨把她嚼碎咽尽。
“我？可以呀！一两肉卖一百两黄金，你掏钱我现割现卖。”甄可意一付嘻皮笑脸刀枪不入状。
“甄可意，你别太得意。别以为帮着孟烨然对付我会落什么好处。他跟他那个妈是如出一辙的笑面虎，笑里藏奸，卖了你还帮他数钱呢。”
甄可意蹙眉道：“知道你们兄弟不和，但我跟你的过节与孟烨然没关系，我并没有帮他对付你。再说他妈妈到底也是你长辈，你怎么能这样背后批评。”
“长辈。”孟炽然哼了一声，“那个女人心肠歹毒哪有一点做长辈的样，坏事做得太多所以早早的就短命横死了。”
孟烨然的母亲早早过世了甄可意听他提及过，但是意外横死倒是今天才知道。听孟炽然的话，他们这个家的家务事很复杂哇，两房不和到如此厌憎的地步，以致骨肉反目，势同水火。
“既然人都不在了，过往种种更加可以一笔勾销了。”
“勾销？”孟炽然冷笑一声，“你一个外人知道什么，说得这么轻巧。”
“是，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们家的事情跟我没关系，我也不想打听。孟炽然，我不会帮着谁来对付你，我们之间的恩怨纯粹是我们之间的恩怨。你别动不动牵扯上孟烨然，好像我跟他是同党合谋似的。”
“是吗？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那怎么我们起纠纷时他总是在场？”
“巧合，纯属巧合。”
“也太巧合了吧？”
“也不是总这么巧合的，那天晚上的事……”甄可意脱口而出后顿了顿，“他就不在呀！”
想一想犹有不甘地低声骂他：“孟炽然，那天晚上你的表现是个不折不扣的流氓。”
孟炽然不服：“那天晚上我是喝多了，错把母猪当貂婵才会对你有兴趣。”
甄可意一蹦三尺高，气极败坏地指着他：“你你你……你说什么？你才是母猪。哦不，是公猪……一头发情的公猪。”
看到甄可意被他气得暴跳如雷，孟炽然顿生解气感。他站起来双手往裤袋里一插，唇角一勾露出一个畅快笑容：“对不起，我不该拿你比母猪，你既不丰乳也不肥臀怎么能跟母猪比呢？瞧你前胸跟后背似的，后背跟墙壁似的，你压根就是一块三合板。抱在怀里硬梆梆的，让我噩梦做了好几宿。”
“你这个混蛋……”甄可意气得快抓狂了，“老天有眼的话就该让你天天做噩梦活活吓死，免得贻害人间为祸苍生。”
孟炽然听而不闻，哈哈大笑着离去。一直避在外头的一干同事这才纷纷一拥而入，七嘴八舌地问：
“孟总刚才来时的脸色阴得能拧出水来，这会怎么又风和日丽了，甄可意你们是不是和好如初了。”
甄可意与孟炽然的突然交往和骤然分手最近一直是公司的头号新闻话题，人人争着打探第一手资料。
甄可意没好气地嚷嚷：“我跟他和好？！山无棱天地合再说吧。”
***
甄可意下班时发现杜莎佳站在日新大厦门口。白衣白裙，黑发黑眸，粉光玉致的脸庞莹润如珍珠。好一个清秀佳人，进进出出的人都不忘扭头看她一眼。
“你来找甄骏的吗？这周他值大夜班，这会在家呢。”
“我知道他值大夜班，甄可意，其实我是专程来找你的。”
“找我？你找我有什么事呀？”甄可意纳闷了。
“我有点事情想请你帮个忙。”
“什么事？”
“明天是我生日，我想请甄骏到我家里吃晚饭，我怕他不肯来，你能帮我说服他吗？”
那晚她使诈让甄骏上了她一当，情知今天要是自己去开口肯定会碰钉子，只有来找甄可意迂回作战。
甄可意深知甄骏并不属意桂莎佳，不想与之深交，答得很迟疑：“这个……我说是可以帮你说一说，但如果甄骏真是不肯去的话，我也说服不了他，他这个人有时候固执得不像话。”
杜莎佳急了：“不行啊，你一定要帮我。你不知道我多可怜，我爸我妈都在外头另有新欢，没人管我没人关心我，我一个人孤零零的……”说着说着一付泫然欲滴状。
杜莎佳的家庭居然是这样一本乱帐，甄可意倒抽一口冷气。
“好了好了，我一定帮你。我去说服甄骏，让他明天去陪你过生日。”

甄骏果然不愿去，甄可意费了老鼻子劲去说服他。摆事实讲道理地让他体恤体恤杜莎佳家庭破裂得不到关心的苦楚，人家过生日这样特别的日子，就满足一下她的少女心愿了。最后他勉强同意了：“我明天去了，那这周的休息日我就不会再去教她练剑了。”
甄骏是拿定主意与杜莎佳保持距离，将来往关系维持在每周的一教一授间，仅止于此。绝不多接近她。
甄可意将他的话打电话转达给杜莎佳，她如释重负：“他肯来，太好了。谢谢你甄可意。”
挂了电话，杜莎佳马上拔另一个号码：“周游，我要你……”
***
杜莎佳的十九岁生日，杜太太一早收到学校寄来的信。她女儿因为多次无故旷课目无校纪被教导处勒令退学。
“莎佳，你天天出去不是去上学吗？你上哪去了？”杜太太拿着信一路冲到女儿房里来兴师问罪。
杜莎佳还在拥被高卧中，被母亲吵醒后懒洋洋翻个身道：“你管我上哪去了？你居然会想起关心我的行踪？真是受宠若惊。”
杜太太的声音一下子低下去了：“你是我的女儿，我怎么会不关心你。只是我觉得你也长大了，应该可以自己处理事情。谁知道你会搞成这样子，被学校勒令退学。你还要不要考大学了？”
“考什么大学呀！妈咪，我才不想考大学，我就想玩玩玩玩玩。”
“你……你这个孩子，我是管不住你了，一会等你爹地来教训你吧。”
“爹地才不管我呢，他只关心他那个开始呀呀学语的宝贝儿子。昨天就派人把生日礼物送到，说是今天没空不来了。”
“他居然连你过生日都不回来了，他当什么父亲？”
“你不一会也要出去嘛，你又是当什么母亲？”
杜莎佳瞄了一眼一身盛装打扮即将出门模样的母亲淡淡道。
杜太太尴尬了一下，又微笑道：“莎佳，你过生日一定要邀请朋友们来家里玩，妈咪留在这怕妨碍你们，所以就打算避出去让你们尽情地玩。如果你不想妈咪出去，那妈咪就留下来陪你好了。”
“不用，你走你的。我还真是约了人来，有你在场不方便。你也尽情地去开心吧，回来得越晚越好。”
“那妈咪就走了，生日礼物在我房里，一会你自己去拆。我让周妈准备了很多食物，足够你开宴会了。”
杜太太出门时又看到自己手里捏着的信：“莎佳，这个学校咱不念了。暑假过后妈咪另外给你找个新学校。”
杜莎佳漠不关心：“随你的便。”



第三十章








傍晚七时，甄骏准时来到杜家赴宴。
“祝你生日快乐！”
甄骏照本宣科地念甄可意教他说的生日祝辞，然后再送上一束鲜花作礼物。那是一束极美的蝴蝶兰，桃红粉白相间的纤长花瓣翩跹如蝶舞。也是甄可意的主意：去了就要带礼物，这是起码礼节。你就送花好了，女孩子们都会喜欢的。
甄骏不干，他见过甄可意收孟炽然的花，知道送花代表求爱的意思。他可不喜欢杜莎佳，不想造成这样的误会。
“不是送什么花都代表求爱的，一定要送玫瑰才是那个意思。你就买束蝴蝶兰送去，代表幸福，她就不会误会了。”
甄骏这才遵令行事。
杜莎佳接过他的花，欢喜中有惆怅：为什么不是玫瑰呢？
她早早地在二楼的露台上布置好了晚宴。全套西式情调的桌椅餐具、烛台鲜花，极富浪漫情调。她自己穿一套湖水蓝的吊带长裙，披一袭白纱披肩，准备跟甄骏吃顿唯美优雅的烛光晚餐了。
可惜的是，甄骏不解此等风情。杜莎佳准备的菜式他都吃不惯。腌三文鱼太生，犹有鱼腥味；煎牛扒太嫩，一刀切下去还带血丝；让他有茹毛饮血之感。奶油蘑菇汤、蔬菜沙律和水果蛋挞全不合他的胃口，桌上没有一道他满意的菜式。
看着甄骏对一桌菜肴浅尝辄止，杜莎佳顿时明白自己又错了，请甄骏这种性情传统古典的人吃饭怎么能吃西餐呢。应该紫檀桌椅、青花瓷器、金樽玉杯地设上一桌复古宴才是投其所好。真是太失策了，后悔莫及。
晚餐将近尾声，甄骏频频侧头看壁上的挂钟。
“还早呢，你十二点才去接班，现在八点都不到。”
“有位同事今晚有事要提前走，他请我早到三个小时代他的班。我九点以前就要赶到。”
“什么？你特意来陪我过生日，这么快就要走。”
“我答应来你家吃晚饭，饭吃完了我当然就走。”
杜莎佳暗暗一咬牙，复又笑颜如花：“那好吧，陪我吃完水果喝完咖啡你就走吧。”
杜莎佳亲自撤走桌上的菜碟，再用水晶盆捧了一大盆水果上来。红草莓、紫樱桃、绿葡萄、青苹果等各式水果色彩缤纷盛在其中，很是漂亮诱人。然后她再端上两杯醇香四溢的黑咖啡。
水果甄骏倒随意吃了一点，黑咖啡他碰都不碰。
杜莎佳极力劝他喝咖啡：“你喝一口吧，很好喝的。这是我亲手用巴西咖啡豆现磨出来的，口感特别纯正特别香浓。”
“我喝不惯这个。”
“不行，你一定要喝。吃西餐最后一道程序就是咖啡，你不喝这顿饭就结束不了。那就算饭没吃完，我不让你走的。”
杜莎佳软磨硬缠地要求他一定要喝这杯黑咖啡，甄骏为了早点走，只得皱着眉头当药吃一般喝了几口下肚。
杜莎佳看着他喝了半杯咖啡下去，唇角露出一个胜利的笑容。
放下咖啡杯，甄骏便起身欲走：“谢谢你的晚餐，我先走了。”
杜莎佳不言语，只是徐徐立起，肩上的白纱轻滑而落，露出她丝一般光洁雪白的肌肤。她的眼波潋滟，漾起层层迷蒙水色。看着他绽颜一笑，笑容甜美如花蜜。
甄骏突然觉得不妥，心跳加速，头脑晕眩。眼前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身子摇摇欲堕，正想伸手扶住什么撑住自己，却在顷刻间失去了所有知觉。
看着甄骏晕到在她面前，杜莎佳一脸诱惑的笑容变成愕然。

杜莎佳费力地把昏迷的甄骏拖到自己房里，平躺在她那张铺着柔软雪白被褥的大铜床上。然后拿出手机来气咻咻地打电话：“周游，你给我的是什么药？”
“迷魂药哇，无色无味，放几滴在饮料里让人喝下去马上失去知觉任由摆布。”
“你混蛋，我是要的迷魂药吗？我明明要的是迷情药。”
“莎佳，你一个女孩子要迷情药干什么？”
“我要自然有用处。”
“我听说你遇上了一个木头般不解风情的乡巴佬，对你的美貌无动于衷，你不是想用这个药去俘虏他吧？”
“是不是关你什么事？”
“不关我的事那你还来找我？”
“不找你就不找你，神气什么，周游你去死吧。”
杜莎佳狠狠地一把将手机摔出老远。
那夜归来，她辗转不成眠、一夜长如岁。躺在床上全是想念，甄骏的白衣、黑发、蜜色的颈，总在眼前来来去去。双臂上依稀仿佛还残余着他的体温，他的腰抱起来是那么柔韧结实，她简直舍不得放手。
这是怎样一个男子啊？明明端方如砚、直锐如剑，一言一行绝无任何轻佻之处。绝非时下那些花样美男，眼神笑容极尽魅惑之态。但他的一切一切，落在她眼中都是魅惑，都是她不能抵御的魅惑。
一夜眠思梦想，最后她决定了，她要他。要与他肌肤相亲的一夕欢爱，作为送给自己十九岁生日的礼物。
然而，她一番苦心设计，却被周游坏了好事。杜莎佳把周游恨得咬牙切齿。坐在床头她把昏睡中无知无觉的甄骏看了又看，尔后伸手抚上他的颊，细细地摩娑片刻后，纤细手指如勾勒般地描画着他的五官。眉、眼、鼻、唇……滑过颔、滑过颈，滑入他的衣领下。迟疑半响，她一件一件地，褪下他身上全部的衣裳。
年轻男孩的青春身体，无遮无挡地袒露在她面前。修长、坚韧、肌肉结实强健，肌肤却很细腻，颜色如麦穗新熟、似蜂蜜初酿，一种柔润的黄，透着健康的光泽。非常漂亮的一具身体，从头至踵，无一处不完美匀称。
杜莎佳看得双颊如焚，心跳得似急骤鼓点，身体热得像撒哈拉沙漠。从未有过的感觉，奇妙神秘而又瑰丽。她着魔似的俯下身，用她的唇、她的手，感受他的每一寸肌肤，每一根骨节……
剑一般清锐冷冽的男子，一定要属于她。
***	
早晨甄可意抵达日新大厦时，一楼大厅的保安看见她问道：“甄小姐，甄骏昨天怎么没有来上班？”
甄可意一脸吃惊：“啊！他没来吗？”
“是呀，也没个电话来。本来他还答应要早到三个小时帮小王顶班，可是一直都没来。怎么他也没回家吗？”
“他也一直没回家呀。”
那个保安紧张了：“会不会出事了？甄骏一向言而有信，他答应别人的事情从来不会食言。而且他上班也从来不迟到早退，更别说旷工了。”
没错，甄骏一向行事为人诚恳守信，言出必行。不可能会无缘无故失信于人。甄可意马上打电话找杜莎佳问甄骏的下落，可她的手机怎么都没人接。再抱着一线希望给家里打电话，看他是不是回了家，却也是空响无人应答。
整整一个上午，甄可意把两个电话号码拔了无数遍也没接通任何一个。她心神不宁，担心甄骏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这年头可是车祸猛于虎也。不会是他们俩遭遇什么酒后驾车的无德司机了吧？
电话联系不到人，甄可意心里的焦急愈来愈烈，如火焰焚烧。哪里还坐得住，告个事假跑出去，直奔飞车党啸众聚会的那家酒吧。壮起胆子进去打听有没有人知道杜莎佳的家住哪。
中午酒吧里的人不多，就那么三五个穿紧身T恤挑染金发的少年。懒洋洋地围坐在吧台旁，嘴里叼着香烟，颓废而挑战地朝着她一口又一口地喷烟。
“你问这个干吗？”
甄可意被香烟呛得不行，还得满脸赔笑：“我有急事找她，电话又不通，只好来问一问。知道的话麻烦你告诉我一声。”
“什么急事呀？”
接话的却是从旁边一条幽暗走道里走出来的一个年轻男孩。一身黑衣黑裤黑如无边夜色，肌肤也晒得黝黑，面孔却非常英俊，整个人像一块乌檀木精雕细琢而成。他漫不经心地瞄了甄可意一眼，走到吧台前手指在台面上轻叩两下，酒保会意地递给他一瓶酒，小小琥珀黄的瓶，他一口就喝掉大半。
那几个原本懒洋洋倚着吧台的少年，见他一出来，都恭敬地跳下吧凳让出位子给他。
甄可意琢磨着这一身黑衣的英俊男孩是他们的‘大哥大’，一定会知道杜莎佳这个‘大姐大’的家庭住址。赶紧跟他解释：“是这么回事，我……我有个亲戚和杜莎佳是朋友，昨晚她请他去家里吃饭，到现在还没有人回来，打电话也联系不到她，所以想去她家找找看。”
那男孩一听双眉一扬，扭头仔细地把甄可意打量一番，然后唇角一扯，扯出一个若有意又若无意的笑容：“你要找杜莎佳，好，我带你去她家。”



第三十一章







甄骏苏醒时，阳光已经明亮如金地照在床头，有温软的触觉在他胸膛移动。他下意识地望去，整个人顿时一腾而起，把趴在他胸口亲吻着他的杜莎佳弹落一旁。
从被子里腾出来的甄骏很快又缩回被子里去，用雪白的被子藏住自己赤裸的身体。身无寸缕的尴尬让他的脸刷的一下红到了发际耳根，一时有些发懵，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记忆却很快地恢复，想起了昨晚的情形，生日晚宴，那杯黑咖啡……红得像血一样的脸渐渐白得如雪。他看向杜莎佳的眼睛是震动、惊愕、难以置信。
“你……”
事已至此，他犹不敢相信，这个妙龄少女竟会如此设计他。
封建社会礼教极严,男女大防更是重中之重。“不待父母之命，媒约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道德礼教禁锢下的古代女子们个个循规蹈矩，恪守礼法，不敢有丝毫行差踏错之处。甄骏自大宋朝来到二十一世纪后，最令他瞠目结舌的就是女子们的不再拘泥礼法。然而，纵然他对这个时代新女性的我行我素敢作敢为已经有所了解，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竟会被一个年纪轻轻的少女化被动为主动，设计将他用药迷倒留宿过夜。
昨晚那杯黑咖啡喝下去后，他就失去了所有意识知觉。后来发生过什么？他一点都想不起来。却在一低头间，看到自己赤裸的身子布满斑斑点点的深褐浅紫。
如愿以偿的，杜莎佳在甄骏的肌肤上烙下她的吻痕。不止一个，无数个。他青春饱满的身体在她的唇齿下变成了玫瑰园，满身红红紫紫，都是她咄咄逼人的爱之花。
惶然，窘怒，羞忿……甄骏心中忽生一种受辱的感觉。两道黑眉一扬如鹰翼，目光剑一般锐利地刺向杜莎佳，沉声怒斥：“你太不知廉耻了！”
杜莎佳已经起来沐浴过了，一头湿润的黑发，一身清新的玫瑰香氛，松松地系着一件粉红浴袍。她被甄骏推开和痛斥一点都不恼，笑盈盈地又朝他贴过来：“干吗这么凶，人家都已经是你的人了。”
有意无意地，她将被子掀开一半。同样雪白的丝缎床单上，有殷红点点，如红莲绽放。
甄骏的眼睛落到那几点红渍上，浑身一震，如被火烫了似的慌乱移开。满腔的怒火化成懊恼悔恨，整个人像浸进了冰窖里，从头到脚冷透了。大脑中一片虚空，很空很空，从未有过的空，空得好像他这个人都已经化为虚无。杜莎佳香馥馥软绵绵的身体轻偎过来时，他没有避开，僵着身子一动不动地任她依偎。
***
一身黑衣的英俊男孩骑上摩托车把甄可意带到杜家，一路上他的追风速度把她吓了个魂不附体。下车的那瞬完全是逃出生天的感觉。
周妈应铃来开门：“周少爷，好久不见你了。”
“出去世界游了一圈回来，莎佳在家吗？”
“在，刚起来呢。”
杜莎佳正披着一件白缎睡袍坐在餐厅里吃东西，吃一口，停一下，甜蜜地微笑，一付心情非常愉悦的样子。
看到甄可意和周游一起走进来，她愣了一下，很快又笑了，那是向周游炫耀胜利的笑。然后不理他，只看着甄可意打招呼。
“甄可意你好，请坐。”
甄可意开门见山：“不必客气，杜莎佳，很冒昧找到你家里来，我是想来问一下你知道甄骏在哪吗？他昨夜到你家后都没去上班，也一直没回家。”
“哦，他昨晚住在我家了。”
“住……住你……家了？！”
甄可意意外得话都说不利落了。甄骏可不是谁家里都肯住下过夜的人。尤其是这个他一向拒之千里之外的杜莎佳。
“是啊，他一直睡到中午才起来。刚刚回去了。”
甄可意难以相信地瞪大眼睛看着杜莎佳。她雪白的脸上透出娇艳的红晕，嘴唇也鲜红欲滴，眼睛水汪汪的含着柔情蜜意，笑容中带微醺般的醉。妩媚得像一朵刚刚烟润雾染过的胭脂海棠。
甄可意陡然有所顿悟：“甄骏已经回去了，那我不打扰了。再见啊。”
“哎，甄可意……”杜莎佳想叫住她再说什么，可甄可意已经急急忙忙地跑掉了。
周游自己找张椅子坐下，看着杜莎佳似笑非笑：“有什么话想说，我可以当听众。”
“说给你听也可以，告诉你周游，我要结婚了。”
“什么？”周游还没坐稳就跳起来。“跟谁？”
“当然是我昨晚俘虏的那个人，你别以为你能坏我的事，我杜莎佳想要的，就没有得不到的。”
杜莎佳傲然宣布，然后丢下周游头也不回地上楼了。他独自怔了半响，愤愤地一脚踢翻椅子离开了。
***
甄可意救火般跑回家找到甄骏时，他正石像般坐在小房间里发怔。平时清亮锐利的眸子此刻黯淡迷茫，半点神采都无。
“甄骏，你昨晚怎么在杜莎佳家里过夜了？”
甄可意的问话甄骏并不回答，他沉默地低下头去。她看到他后颈的肌肤上，显眼的几痕浅紫深褐如玫瑰花瓣散落。
甄可意看着他颈上的吻痕怔了怔，心中模糊的猜测得到证实。无声叹口气，然后小心翼翼地问：“怎么回事？是不是她把你灌醉了？”
甄骏的品性绝对是坐怀不乱的端方君子，肯定不会受杜莎佳的色诱。他若跟她发生了不该发生的关系，百分百是遭暗算了。
甄骏依然沉默不语，头垂得更低，双手十指紧紧拧在一起，骨节都泛白了。
此时甄可意真是失悔，当初怎么会劝他去杜家赴宴。杜莎佳那种女孩子开放豪爽又胆大妄为，什么事做不出来？甄骏想不到，她应该要想得到现代性开放观念下的新新人类们，是如何任性叛逆为所欲为。结果一时失察不慎，竟让甄骏着了她的道。
这一手生米煮成熟饭对付甄骏再有效不过了。他可不是现代那些玩一夜情的男人，提起裤子就能不认人。他上了人家女孩子的床，会被自己的责任心牢牢缚住。完了，这下他算是被杜莎佳给彻底拴牢了。纵然再如何百般不甘千般不愿万般追悔莫及。
甄可意想了想直接明了地问：“杜莎佳是不是说要你负责？”
甄骏这才轻声答道：“她说要和我结婚。”
“哼，我就知道。”甄可意明知故问，“那你想和她结婚吗？”
“当然不想。”甄骏几乎是喊出来的。
“那你就拒绝她好了。在我们这个时代男女有婚前性行为很普遍，并不是说有了那个关系就一定要结婚。你不愿意的话她不能把你怎么样。”
“可是，我到底污了她的清白。”甄骏声音低细如蚊。
甄可意不忿：“什么叫你污了她的清白，这事是她主动的，谁污谁清白呀！还有，杜莎佳这样的大胆豪放女，这种事都做得出来，是不是清白之躯只怕还得两说呢。”
“她是处子之身，有落红为证。”
“甄骏你知道什么，现在有人造处女膜，几十块钱就能搞定。生过孩子的女人都可以重新把自己修整成处女。”
还有这等事？甄骏闻所未闻，怔仲良久后长声一叹：“我怎么会误入你们这个时代呀！什么匪夷所思的事情都有。连女子的贞节都真假难辩。”
“甄骏，听我说，你和杜莎佳发生了这种关系不是你的责任。她过了十八岁是成年人了，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完全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需要你来负责。你只管拒绝她的结婚要求，理直气壮地告诉她你不想跟她结婚。这个时代可不是大宋朝，没有什么‘既成夫妻之实就要结夫妻之名’那种观念。”
甄骏听后沉默良久，烦恼又迷惘的目光在房间游移不定地四处看，最后落在墙壁上他悬挂的飞虹剑上。他怔怔地看着剑，叹息般地道：“真希望能马上回到大宋去。”
是呀，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如果可以，甄可意也想马上安排甄骏回大宋朝，一走了之。让那个杜莎佳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可惜，她没这个能耐。打开电脑怀着一丝希望能收到程非非的天外来音，却是杳杳音信都无。这个火星人看来是彻底和地球断绝联系了。



第三十二章








甄可意替甄骏请了一个星期的病假，让他在家里休息。不为别的，单为他脖子上那重重复重重的吻痕实在没办法出去见人。浅紫深褐的痕迹一直蔓延入白Ｔ恤的圆领内，不用掀起他的衣服来看，甄可意也猜得出那衣下是何等情形了。她很生气，杜莎佳这家伙也太‘野蛮女友’了吧，她怎么不干脆把甄骏生吃了算了？

甄骏很厌恶自己这一身斑斑吻痕，关在浴室里洗澡洗了一个小时都不出来。把热水器调到最高温，水龙头拧到最大，水流急遄如瀑布飞流直下，滚烫地打在肌肤上，热气蒸腾如白雾。他洗得浑身通红如煮熟的明虾，还一直不停地洗。想洗净那些让他厌恶的痕迹。终是不能，像已经发生的事情无法改变，再如何努力也是枉然。他最终颓然地关了水龙头。

杜莎佳再来小公寓时，可就不是以客人的身份了。她以甄骏未婚妻自居，带了大包小包上来，全是给他买的衣裤鞋袜。外衣外裤内衣内裤一应具全，清一色的品牌货。一件件拿出来一迭声地催着他试穿：“骏，你穿上看合不合身，不合身我拿去换。”

骏？！甄可意在一旁听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知怎的，只要听到这类只叫一个字的亲昵称呼，她就有牙酸肉麻感。

甄骏避开她拉扯他的手，双眉紧蹙：“我不需要。”

“不能不要，我是你的未婚妻，你必须穿我给你挑的衣服。”杜莎佳的口气是下命令式的，和以前的曲意逢迎相比，仿佛从奴隶到将军。

甄可意故作讶异：“杜莎佳，我小叔公什么时候跟你订婚了？”

“就是我过生日那天，我和骏．．．．．．我们已经私定终身了。”

“私定终身，这么老土的词从你这么新潮的小姐嘴里说出来还真是让我吃惊啊！”

“老土怎么了？老土有老土的好处，我现在喜欢老土。甄可意，我不但和骏私定终身，我还对他以身相许了。以后，我就是你的小叔婆了。”杜莎佳察觉出甄可意话里带刺，毫不含糊地顶回去，如今她胜券在握，可以不用再扮贤良淑女状。

“是吗？那恭喜你。不过你真是我未来的小叔婆吗？说了这么久，我好像没听到我小叔公要娶你为妻吧？”

杜莎佳马上掉头盯着甄骏：“骏，那天我们可是谈过要结婚的。你没有反对。”

甄可意接得飞快：“可也没有同意。”

杜莎佳被她噎住，目不转瞬地盯着甄骏：“骏，我已经是你的人了，你可不能始乱终弃不要我。”

这是什么台词啊！甄可意怀疑杜莎佳是事先看了几部粤语残片或台湾苦情戏后有备而来的。

甄骏低下头避开杜莎佳咄咄逼人的目光，一边在脑子里回忆甄可意的话，一边吃吃地道：“如今．．．．．．是二十一世纪，男女交往有．．．．．．有婚前．．．．．．性行为很普遍。你不能．．．．．．以此来要求我和你结婚。而且这件事情．．．．．．是你主动，你是已满十八岁的成年人，你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需要我．．．．．．我来负责。”

甄可意以手抚额，天啊！他照本宣科她灌输的理论简直如同在背书，一字一句干巴巴的，说得很不流畅。

杜莎佳惊愕地睁大眼睛，不认识似的把甄骏看了遍。很快目光转向甄可意，又恼又怒：“他说的这些话，都是你教的吧？”

甄可意毫不示弱地迎着她：“是，我当然要教他。我这个小叔公太老实，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被人骗。杜莎佳，你连我都骗了。我现在真是追悔莫及，那天就不该劝甄骏去你家赴什么生日宴。结果，根本就是鸿门宴，掉到你挖好的陷阱里去了。”

打开天窗说亮话，杜莎佳反而冷静下来了，她轻声一笑：“没错，我是用了手段把甄骏留下来生米煮成熟饭。我喜欢他，我要得到他。而且我也如愿以偿得到了他，任何人都休想把他从我手里夺走，他是属于我．．．．．．”

“你住口——”

甄骏又羞又怒，他出身将门，生就养成的男儿刚强气概，自尊心特别强烈。一时不慎被女子用药迷倒落入她的圈套，已是生平奇耻大辱。怎容得她还在这里口口声声把他当成猎物来追逐货物来囤占。他堂堂七尺男儿，难道要任由这个女子掌控摆布吗？当下一声雷霆大喝，止住杜莎佳的滔滔不绝。他的脸如铁铸般的硬，眸如寒冰般的冷，生硬一字一字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我、不、会、和、你、结、婚、的。”

一间木屋在森林中，小鹿站在窗前看。

有只小羊拼命跑，急急敲着门：

“救命救命快救命，那个猎人要杀我。”

“可怜的小羊快进来，有我保护你。”

灯光绮丽的练歌房，甄可意拿着话筒在唱歌。孟烨然说过她的声音有些像童音，她干脆唱起了曲调活泼可爱的儿歌来。

孟烨然和甄骏坐在一旁当听众，一曲歌毕，孟烨然微笑着鼓掌：“原来童谣可以这么好听。”

甄骏有几分诧异地看着甄可意，想不到她会唱歌，还唱得很动听。甄可意走到他身旁坐下，推他一把：“叫你出来玩就是想让你散心的，你怎么坐在这里跟木头似的一言不发？”

孟烨然上回说请她去练歌房，果然没几天就来履行他的邀约。甄可意本来不想去，因为甄骏这些天情绪太低落，她下班就赶回家陪着他开导他。但见他一直都郁郁寡欢的，想了想不管三七二十一拖着他一起出来Ｈappy，以遣愁怀。

被她一推，甄骏方开了金口：“你唱得很好。”

“这话怎么听怎么像在敷衍我。”

“不是，是真的很好。”甄骏神色认真。

甄可意何尝不知道甄骏行事为人向来一板一眼，从不说虚言假语，不过是要逗他说话罢了。

“很好，怎么个很好法？”

甄骏一时不知如何形容，转头去看坐在一侧的孟烨然。他微笑着替他解围：“好像夜莺在玫瑰园里唱歌。”

孟烨然的比喻提示了甄骏，“也像黄鹂在翠柳枝头鸣。”

“哇，你们俩还真会夸奖人啊，听得我心花怒放。我先歇一歇喝点东西，待会再好好唱几首歌给你们听听。”

甄可意捧着一杯鲜红的西瓜汁边喝边跟孟烨然聊：“上次孟炽然身边那个台湾美女你见过吗？”

孟烨然一愣，不知道她怎么会时过境迁提起那件事。摇头道：“没见过，他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走马灯一样，我是认不得几个。”

“说起花心，孟炽然还真是个中翘楚。有一回我都见到他左拥右抱同时带两个女人从酒吧出来。”

“他确实有些沉溺女色，左一个右一个也不知跟多少女人交往过。”

“就没惹出过什么麻烦吗？”

“能有什么麻烦。孟炽然虽然换女人如换衣服，但有一点是他的不变准则，就是不和有夫之妇来往，结交的都是单身女郎。如今的时代，未婚男女合则聚不合则散很正常。一没新鲜感了马上分手，谁也不会死缠烂打。”

“就没有遇上过那种不肯轻易撒手的，仗着发生了亲密关系而一定要求结婚负责任的女人吗？”甄可意边说边瞄了甄骏一眼，他正全神贯注地等着孟烨然回答。

孟烨然正端起酒杯啜了一口琥珀色的酒液，一听甄可意这话几乎要喷出来，忍笑道：“这都什么年代了，哪里还会有这种事。现在的都市男女谈情说爱发生亲密行为再正常不过了，你情我愿的事情，凭什么来要求男人结婚负责任？”

“说得是，既然当初是自己情愿的，那就自己负责，没道理赖到男人身上。”

甄可意刻意引出的话题，在孟烨然毫不知情的配合下取得良好成效，甄骏的眉头较来时要舒展得多了。如果说甄可意当初对他的劝导是一家之言，那孟烨然也持相同观点就证明了这种事在此时此地实在是普遍行为，根本不算什么。甄骏烦恼的心绪像风吹乌云散般遣去了大半。

孟烨然却想起什么，忽然冷不丁提起杜莎佳来：“不过有些女人很麻烦的，甄可意，像上次你们家里那个小太妹，甄骏最好不好跟她太接近。这种女孩子若是沾上了，只怕．．．．．．”

甄可意慌忙打断他的话：“对了，我都忘记问你妹妹怎么样了，还好吗？”

说话时偷眼一看，甄骏刚刚才有些晴朗的脸色马上又晴转多云了。

孟烨然何等精细之人，被她话一岔，马上情知自己必有失言之处，顺着她的眼光瞄了甄骏一眼，若有所悟，迅速跟着她转移话题：“翩然啊，被我关在家里整天闹着要出门找甄骏哥呢。最后我只有吓唬她，你二哥也在北京，你就不怕再遇上他吗？这才老实了。”

甄可意忍不住地问：“她怎么那么怕孟炽然？”

孟烨然默然片刻，才缓缓道来：“翩然五岁那年，孟炽然骗她玩捉迷藏把她关进漆黑的地下室。苦了一下午都没人发现，受惊过度落下这个癔症。从此怕死了这个二哥。”

“孟炽然那时也不大吧，怎么就这么坏？”

“他从小受大妈的影响，一直恨我们这一房。”

“他也说你受你妈的影响．．．．．．”甄可意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却马上住口不言。孟炽然跟她说的话没必要在孟烨然面前讲，否则岂不成了搬弄是非了。

孟烨然敏感地一扬眼：“他跟你说了我们家里的事。”

“也没说什么，就是那天从餐厅回来后，他气冲冲地跑来骂了我一顿。没头没脑夹带了那么一两句。”

“哦。”孟烨然若有所思。

“那孟翩然每天被你关在家里也挺可怜的，你又要经营茶楼，她一个人在家会非常寂寞。”

“不会，我给她找了一个伴。”孟烨然笑得大有深意。

甄可意约摸能猜出是个什么样的伴，也跟着笑：“祝你成功。”

他们的交谈，甄骏坐在一旁心事重重似听非听。杜莎佳一手制造的乌云仍然笼在他心头无法完全排遣而去。



第三十三章 







纵然甄骏心头仍有阴影盘旋，但日子似乎恢复了太平清静。杜莎佳那天被他斩钉截铁地拒绝，虽然跺着脚不甘不愿地走了，却始终没有再来找过他的麻烦。看起来甄可意说得没错，现代社会这种事情很平常，他不同意结婚她也不能逼他。此事就这样顺利了结了。

甄骏心头的阴影随着时间一天天的流失而渐渐消失。可以摆脱一个他从来就没喜欢过如今甚至是厌恶的女子，他实在有如释重负感。只是有时想起那雪白床单上的落红，又有负疚感。到底……那女孩的贞洁是给了他。虽然甄可意说这年头贞洁也有假冒伪劣，他还是半信半疑。

甄可意为了替真觉排遣愁绪可费了不少心思，一有空闲就拉着他四处去玩。游天坛、爬长城、到后海划小艇、上天安门放风筝……玩得不亦乐乎。

开阔的天安门广场是放风筝的好地方，甄可意抓住风筝线在前头跑，让甄骏在后头把风筝往上一举，再一扯线，那只蝴蝶风筝飘飘扬扬地就上去了。夏日黄昏好风如水，风筝借着风势越飞越高，甄可意只恨线不够长，不能让它扶摇直上九万里。

“甄骏，线都已经放完了，你来把它弄断，就算是给你放晦气。”甄可意笑吟吟地把手里的风筝线递给甄骏。

放风筝，一般人只知道是一种文化娱乐活动。但在古代，放风筝不单单是为了取乐，还包括着一项古老的习俗——“放晦气”。所以，风筝亦是古代人们节日辟邪的一种护身符。

甄骏纠正她：“清明时节放的风筝，剪断线头才叫放晦气。”

想一想又问：“你怎么知道放风筝是放晦气，这个清明习俗一直保持下来了吗？”

“没保持下来呢，我也不过是在书里读到过。如今我们放风筝就是图好玩。何必拘泥什么清明不清明的，都一样了，快弄断吧。”

甄骏左手握紧线轴，右手抓紧线用力一扯，将纤韧的线齐根扯断。失去牵制的风筝顿时飘得高高的，在黄昏的橙紫浅暮中越去越远。

“好了，这下你的晦气可以都去了。”

甄骏抬头远眺天空中渐渐变成一个小黑点的风筝，目光变得悠远：“我小时候，每逢清明 ，我爹只要在家总会带上我们兄弟姐妹六个去原野中放风筝。花样可多呢。”

“哦，什么花样？”甄可意好奇地问。

“女儿家玩风筝是等风筝飞上天后，再将各种饰物沿着风筝线也放上去。我的姐姐们都是做好很多漂亮的彩带、穗子、丝绦、璎珞等，跟着风筝一起在天上飞，真像九天垂虹。”

“而男孩子的玩风筝多半是在斗风筝，两只风筝线以相勾引，互相较力，线绝者为负。也有装响器的，在风筝上用竹弓弦，风吹弦鸣，十分悦耳。还有挂灯的，晚上把挂着灯的风筝送上夜空，堪与星月争辉。”

甄可意听得跃跃欲试：“你们放风筝那么多花样呀，饰品风筝、响器风筝和挂灯风筝现在试不了，不如我们来玩一玩斗风筝吧。”

“好。”

甄可意又去买了两只蝴蝶风筝来，两人一起借着黄昏清亮的风把风筝高高放飞。半空中，两只蝴蝶缠缠绵绵翩翩飞到一起。甄可意使劲拽线：“甄骏，看看我们谁的线先断啊！”

话音未落，两只蝴蝶一起挣脱了线轴的束缚，飘飘摇摇随风远去了。

甄可意笑：“这两只蝴蝶，居然比翼双双飞掉了。甄骏咱们算打成平手。”

甄骏也笑了。远处山如黛，夕阳正当红。他的笑容映在落日金粉般的余晖中，让人有这莹心耀目的感觉。

甄可意看了他一眼，又看一眼。甄骏来了这么久，她还是头一次看到他的笑容。他原本就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孩子，笑起来更好看。难怪杜莎佳要用尽心机手腕缠住他不放。

一想到杜莎佳，甄可意的心还在暗中高高悬着。虽然杜莎佳这段时间没有再出现，但她不相信她会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偃鼓息兵。她怀疑她在等待一个大举进攻的时机，她希望她永远等不到那个时机。

……

下午六时，正是一日工作结束下班的时间。日新大厦里的人潮水一样从大楼里涌出来。走在盛夏明亮的斜晖中，纷沓脚步带起轻尘细细。

杜莎佳选择这一时刻出现在大厦门前当值的甄骏面前，一脸娇羞地道：“骏，我怀孕了。”

甄骏大吃一惊，头顶像滚过一阵响雷，整个人都被震懵了。

“我们要快点结婚了，不然大着肚子当新娘多不好意思。”

甄骏怔怔立着，嘴唇微微发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杜莎佳见他一直不说话，言语就不再那么娇羞低柔了，加重语气道：“骏，我都有了你的孩子，你不会还不肯和我结婚吧？不要太没人性了。”

甄骏这才茫然地、轻声地、不敢相信地反问：“你……怀孕了？”

“是啊，那个晚上……我们哟了孩子。”

杜莎佳嘴里吐出来的话像天罗地网扑过来，甄骏觉得自己是落入网中的鱼，再难脱网而去。

“你说，你跟不跟我结婚？”杜莎佳步步紧逼。她故意提高音量让路过的人听见，马上有好事者放慢 脚步朝他们看过来。

那些带着好奇、探索、猜测的目光让甄骏如芒在背，低下头去，他哑声低语：“那就……结婚吧。”

事已至此，他还有第二条路可走吗？他能抛开这个怀着他孩子的女子不管吗？纵然他们之间的肌肤之亲是她主动献身，非他所愿。

杜莎佳胜利满足地微笑起来，口中却道：“你说什么？说得这么小声我都听不见。”

甄骏嘴唇颤动，正待再勉强重复一遍方才的话时，却另有声音插进来：“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是甄可意出来了，站在他们中间警惕地发问。

杜莎佳看定甄可意一脸稳操胜券地笑：“甄可意，我要烦请你再次恭喜我，我很快就是你的叔祖母了。”

“哦，甄骏答应和你结婚了吗？”

“当然，不信你可以亲口问他。”

甄可意看向甄骏 ，他迎向她的眼睛灰暗如盲：“她……怀孕了。”

甄可意一直在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杜莎佳按兵不动了一个多月，果然是在等待这个反攻的最佳时机。老天爷居然这么帮着她？

甄可意吸一口气镇定自己：“你怀孕了？口说无凭，有什么证据吗？”

“这是医院的化验单。”杜莎佳知道甄可意要比甄骏难对付，她完全有备而来。

甄可意把化验单仔细地看了又看，似乎没有什么破绽。却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落泪地坚持迎战，顽抗到底：“这只是你单方面出示的证据，我们怎么知道是不是假的。前面就有家医院，我再亲自带你去检查一下才算数。”

杜莎佳虽然知道甄可意不好对付，却不料她难缠至此，不把她的化验单当一回事，一定要再去医院做孕检眼见为实。一时又气又急又恼怒：“甄可意，这是我和甄骏的事情，你凭什么插手来管？”

她不敢接甄可意要去医院复查的话，让甄可意心中一喜，几乎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的把握确定杜莎佳根本没有怀孕，只是开个假证明来虚张声势地逼甄骏就范。

“凭什么？凭他是我小叔公。他一个人孤零零来到北京，只有我这一个亲人。他要结婚这样的大事我不替他把关谁替他把关。杜莎佳，闲话少说，咱们现在就去医院，你要真怀了孕，我马上让我小叔公八抬大轿来娶你。”

甄可意倒过来将上杜莎佳一军，把她堵得无路可退。只能红头胀脸气咻咻地瞪着甄可意。

甄骏此刻也会意过来了，他一脸震惊地看着杜莎佳：“你……你又骗我？”

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欺骗，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也。甄骏的手已经握成了硬邦邦的拳头，几欲挥起，终究还是咬牙忍下去了。一扭身他大步流星地走开，再不想多看杜莎佳一眼。

“甄骏——”杜莎佳追出几步，朝着他的背影不甘示弱地喊：“我一定会让你和我结婚的。”

喊完回头，她恶狠狠地盯着那个一再坏了她好事的人。“甄可意，你以后走夜路时给我小心点。”

甄可意打了个寒战，却不甘示弱地笑：“多谢提醒，我一定很小心的。”



第三十四章







杜莎佳再一次铩羽而归，一个人气冲冲地走在蔷薇紫的薄暮街头。一辆摩托车在她身边缓缓减速，车上的黑衣骑手朝她扬眉一笑：“莎佳宝贝，上车我送你。”

“周游，你来得正好，我要教训一个臭三八，你带几个人去给我灭了她。”

“是刚才拆穿了你的那个女人吗？”

“就是她。”语音未落，杜莎佳忽然警醒，“你怎么知道？”

“我都看见了。”

杜莎佳出现在日新大厦门口时，周游正好骑着车在马路上经过。一眼瞄到那个熟悉的婀娜身影，他停住车从头到尾在一边暗中旁观。

“莎佳，你看中的就是那个小保安。倒不像个乡巴佬，浑身透着一股子英气傲气。我看他完全对你无动于衷，难怪你处心积虑要俘虏他。连假装怀孕这样的手段都用上了。”

“谁说我假装怀孕，”杜莎佳还嘴硬，“你不过零星听上几句不要乱讲话。”

“得了吧莎佳，就算那个女人没拆穿你，我也知道你根本没有怀孕。那晚的事情除了你没有人比我更清楚，我给你的药连头大象都能瘫软如泥地放倒了。那个甄骏被迷晕后根本什么都干不了，你怎么可能怀孕？”

确实如此，那天晚上，无论杜莎佳的唇和指如何羞涩又大胆地触摸亲吻在甄骏每一寸光洁的肌肤上，他的身体却始终处于沉睡状态。安静如古井止水。

杜莎佳气急败坏：“你……你还敢说，都是你坏了我的事。”

“莎佳，你是真心喜欢那个甄骏吗？我看未必，不过越是得不到就越是要抢到手罢了。你就是这样爱较劲不服输，我说你这样有意思吗？”

“怎么没意思，我乐在其中。甄骏我抢定了，我一定会抢到手。他属于我，他只能属于我。”

最后两句，杜莎佳跺着脚宣誓般地喊。这个世界上，只有她能够爱抚亲吻甄骏那样漂亮完美的身体。这个男人的一切都是她的。她绝不能容忍还有第二个女人能够像她一样得到他。

***

甄骏扭头走开后直奔地下停车场，他要离得那个狡诈的女人远远的，独自清净一下。

有人跟着她走进停车场，在他背后漫声一叹：“唉！想不到呀想不到，赤手空拳能降住一只藏獒的男人却连个女人都搞不定。”

甄骏回头一看，说话的是孟炽然。他转动着套在手指里的车钥匙，看向他的眼睛是一丝明显的讥笑。显然刚才那一幕被他看见了。

甄骏咬紧牙关不答话，孟炽然却不肯放过这个奚落他的机会。

“甄骏，看在都是男人的份上我教教你吧。男人如果想和一个女人上床又不想惹出麻烦的话，那么防范工作一定要做到家。否则天天都有女人找上门来说怀孕了要结婚，你应付得过来吗？”

“什么防范工作？”甄骏不解。

孟炽然一愕：“你不是不知道这世界有一种东西叫安全套吧？”

甄骏茫然地摇头：“不知道，那是什么？”

孟炽然瞪了他半天后，扬头哈哈大笑起来：“我的天，连这个你都不知道，你是什么乡下地方来的？傻里傻气什么都不懂，难怪会被女人缠住。”

他笑得前俯后仰，几乎笑出了眼泪，甄骏一脸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发笑。好容易他止住了笑，走进停车场里头把他的车开出来，开到甄骏身边时停住，降下车窗，从车里扔盒东西给他：

“甄骏，接着。这盒东西你学会了用它，以后就绝不会再有今天这样的麻烦。”

甄骏接住那个小纸盒翻来覆去地看，纸盒上没有图片，全是英文字母。他看不懂，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这……到底是什么？”

孟炽然正待细细与他说明，甄可意一路寻寻觅觅找到地下停车场来了。看到甄骏站在孟炽然的车旁和他说话，她跑过来看都不看孟炽然一眼，单望着甄骏说话：“你跟他说什么呢？这家伙不是好东西，离他远一点。”

想起那天孟炽然先骂她是母猪后贬她为三合板，她就一肚子气又直突突地冒。

“他给我一盒东西，不知是什么？”

甄骏递给她看，甄可意接过来一瞧，她可是认识英文字母的，马上看明白这是什么东西。一口长气吸进去，脸一下胀得通红。

“孟炽然，你去死。”甄可意把那盒安全套照准车窗里的孟炽然砸去，若非他避得及时几乎就砸他脸上了。

“喂，你发什么疯啊？”孟炽然怒冲冲地跳下车来指着甄可意骂。

甄可意针锋相对地指着他骂回去：“你给这种玩意给甄骏干吗？你这个浪荡子不要教坏正经人。”

“我给他这个就是教坏他吗？你有这种观念难怪他会被女人找上门以怀孕为借口赖定他。他要早学会用安全套就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了。拜托你这里是现代大都会不是山沟小乡村，安全套一则避免麻烦二则控制生育三则预防艾滋病。你有什么理由认为使用安全套是不正经？”

甄可意倒被他理直气壮的一番话噎住了，孟炽然趁胜追击：“现在我要和甄骏进行一番男人之间的谈话。你可以回避吗？当然如果你实在想留下来听我也不会太反对，只要你的脸皮足够厚。”

孟炽然边说边示威性地把手里那盒安全套一扔又一接。甄可意用膝盖想也能猜到他要跟甄骏谈什么，她的脸皮显然不够厚，一张脸飞快地红到了耳朵根。愤愤地一跺脚：“我才懒得听呢。”

甄可意一溜烟地跑掉了。孟炽然走近甄骏把安全套重新塞回他手里，低声对他说：“这个叫安全套……”

甄骏在孟炽然告知何谓安全套及其使用方式时，纵然是两个男人的私下谈话他都窘迫难当。再一想他竟还把这盒东西递给过甄可意看时，更是简直要呕血三升，觉得自己实在太过冒昧唐突了。

也难怪甄骏会有这种窘态。在古代那种“万恶淫为首”的封建礼教环境下，与性相关的一切都是讳莫如深。彼时的人处在礼法纲常的重重教条下，谈性色变，性知识几近于无，简直纯洁如白纸。哪里像现代，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网络等所有的传播渠道都有两性关系的内容。无论女子还是男子的清凉写真照随处可见，性爱三级片也到处可买。现代人早早地就开始了性启蒙，古代人避讳不提的性，对现代人而言已经毫无神秘感，完全熟视无睹了。只有来自大宋朝的甄骏，才会对着那盒安全套尴尬万分，窘迫难当。

孟炽然前脚一走，甄骏后脚就想把那盒安全套塞进垃圾箱，这种东西他怎么能带回甄可意住的地方去呢。心里却又有着怦怦乱跳的好奇感，犹豫迟疑良久，他打开纸盒取出一片贴身藏起，再把盒子扔掉了。

夜里十二点钟下班回到家，甄可意的房门紧闭，显然她已经睡了。甄骏轻手轻脚地进卫生室去洗澡，脱衣服时他拿出那枚安全套。扁扁平平的包装纸一拆开，里面一小圈淡蓝色的弹性胶状物。他紧张又新奇地试着使用……

年轻人总是有着强烈的好奇心，乐于尝试也勇于尝试，越是避讳不提的越想探究。甄骏在这种心态下按孟炽然教的方法试用了安全套，对这个安全套的感觉不坏，正如孟炽然所说“纯天然橡胶制品，超薄又光滑，使用绝无任何不舒适感”。他觉得现代人真是不可思议，什么都想得出来也什么都做得出来。比如孟炽然告诉他的这种安全套和甄可意告诉过他的那种人造处女膜。

嘭嘭嘭——卫生室的门却意想不到地被敲响了，甄可意带着惺忪睡意地声音在门外道：“甄骏你快好了吗？我想上厕所。”

甄骏猛吃一惊，一把将安全套团在手心，手忙脚乱地往身上套衣服。“我就好。”

甄骏出来时眼睛都不敢看甄可意，从她身边低着头走过去。她并未察觉他的异样，打着哈欠进了卫生间。

甄可意上完厕所，在洗脸台上拧开水龙头洗手时发现那个装安全套的包装纸，甄骏顾此失彼了。她拿起那个拆开的包装袋左看右看，睡意顿时无影无踪：天，甄骏他就用上这玩意了？孟炽然还真是‘教导有方’。且慢，这时辰他用这个要上哪里去派用场？这屋里好像只有她一个女人……

甄可意心中一凛，忽生危机感。天知道孟炽然那家伙都教他什么了？血气方刚的年轻男子，被人一蛊惑是很容易冲动的……越想越提心吊胆，她小心翼翼拉开一线门朝外看，看不到甄骏的人，才飞快地跑出来钻回自己房间里。急忙反锁房门，却锁不紧，这才想起自己的房门锁都坏了好多天了。

真是要命啊，关键时刻房门的锁形同虚设，她岂不成了罗马不设防。把房间扫视一遍，她决定征用那两个床头柜来当守门大将。

听到甄可意回房的声音，甄骏马上从小房间里出来奔向卫生间。他一回房间就想起忘记收拾包装袋了，只有暗中希望甄可意没有发现它。跑进卫生间一看，还好，包装袋还在，看来她真的没有发现。一口气还没完全松开，他旋即看出包装袋放的位置不对了。本来他随手一搁放在洗脸台外沿，现在放到里侧去了。只能是甄可意动过，她还是发现了。

隐秘又隐私的尝试，居然被一个女子看到细枝末节，她不难揣测出他刚才在卫生间里做过什么。

甄骏像被人施了定身法一般愣住了，双颊发烧，两手是汗，不知如何是好。寂静中，他听到甄可意的房间传来重物挪动的声音。侧耳听了半响，犹豫再三，还是忍不住走过去敲她的门：“你在干吗？搬东西吗？”

甄可意回答的声音有几分慌乱：“没事，不是的，你还没睡呀？”

“还没有。听到你屋里有动静就过来问一下。”

“我没事了，你睡觉去吧。”

甄骏明明听到有搬东西的声音，但甄可意却矢口否认，他满怀不解地回到自己房间躺下。邻室安静了片刻，那种重物挪动的声音又响起来，虽然是一种极力掩饰的轻微声响，却逃不出甄骏灵敏的双耳。他仔细倾听，听到物件在地板上拖过再推到门板上的轻碰声，甄可意是在用重物堵住门。

半夜三更的，她为什么要用重物堵住门？

甄骏猛地从床上腾起，黑暗中他的眼睛火焰般熊熊燃烧起来。



第三十五章







甄可意一夜没睡安稳，夜风叩窗的声音都能让她一个激零从梦中醒来，以为是房间里进来了不该进来的人。到天将亮时才睡实了一阵，结果又睡过头误了上班时间。急急忙忙爬起来梳洗换衣服，然后黑着眼圈去上班。临出门时她看了一眼甄骏的房间，房门紧闭，他显然还没起床。

冲进日新大厦时电梯正将关闭，她飞奔过去：“等一等。”

硬是从即将徐徐关闭的电梯门中挤进去了，里面很宽敞，就站着一个人。她抬眼一看脸色就变得难看起来：“孟炽然，我就说你不是好东西。”

孟炽然也没好气：“我又怎么招你惹你了，一大早就要挨你的骂。”

“你教坏了甄骏。”

“我怎么教坏他了？他杀人了还是放火了？”

“他昨晚回家后……”甄可意脱口而出又赶紧咽住。

孟炽然看她一眼有所知觉，唇角一勾故意笑得邪邪的：“他是不是回到家就试戴安全套了？不过怎么会被你发现呢，你——看见了？”

最后那句问话把甄可意气得发跳：“你简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胡说八道之极。我怎么会看见，我不过是看到卫生间里有个拆开的包装袋而已。也不知你都教了他些什么，本来挺纯洁挺正派的一个年轻小伙硬生生被你教坏了。”

“甄可意，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也。甄骏听我讲解了安全套的功能和使用方式，他一定感觉很新鲜也很好奇，回家避开人试用一下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算什么学坏？”

甄可意倒没想到这一点：“哦，原来他只是因为好奇试一试。”

孟炽然敏感地听出她的话外音，一声嗤笑：“你不会以为他想拿你当试验品来试其效果吧？你凭什么呀？要长相没长相要身材没身材，男人对你不会有兴趣的，别太自我陶醉了。”

“孟炽然，你——”甄可意霍然变色，却很快又如川剧绝活变脸般变成浅笑盈盈，“没长相没身材又怎么着，还不是照样耍得某花花公子团团转，你服不服吧？”

“你——”这下换孟炽然变脸了。

电梯门恰到好处地打开了，又有人走进来。他们彼此气咻咻地瞪了对方一眼，扭开头再不说话。

甄可意本来打算中午要叫人去家里给她的房门重新换一把锁，此刻打消了这个念头。是她误会了甄骏。想想昨晚也真是一时猪油蒙了心，怎么会把他想得那么不堪，差点没当成色魔来防范。别人不了解甄骏她还能不了解吗？

这个宋朝来的小祖宗是从古代礼法纲常的套子里脱出来的人，一言一行规矩得不能再规矩，有时候甚至有拘泥之嫌。只是年轻人到底是年轻人，好奇好动的心性不可避免，所以他会背着人去做某些隐秘而隐私的尝试。甄可意想起自己初涉包罗万相无奇不有的网络时，也曾脸红心跳地好奇浏览过成人网站。页面开成小框，有人进来就赶紧关闭。如同做贼般的紧张慌乱。

青春的激情总是澎湃如潮，有时自己都控制不住自己，身不由己地跟着身体内的暗潮浮沉起落。年轻人——都是这么走过来的吧？

中午下班后，甄可意买了几样甄骏喜欢的菜回去做午饭。她为自己昨晚误会了他而打算弥补一下，尽管甄骏并不知道她那样猜想过她。

可是一回家甄可意就发现自己错了，甄骏根本是知道她的想法的。他面无表情地递给她一串三枚锃亮的新钥匙：“我找人来替你的房门换了锁，还加了一道门栓。”

甄可意心里便明镜似的，她昨晚那点心思甄骏全察觉了。不过是听到她房间里有搬东西的声音而已，这小子怎么这么敏感啊！

于是打着哈哈：“其实没必要又换锁又加门栓的，你的为人我还不放心嘛！咱俩都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这么久了，你要真想干点什么还用等到现在。昨晚都是我误会你了，对不起啊，甄骏。”

甄骏对她的一席话淡然以对：“没关系。”

他要是不理她或者是发脾气甄可意都还轻松一点，可是他这样淡漠生疏地答对，让她反而心里一沉。这回只怕是把他给得罪深了。他现在的样子比起刚来时还要拒人于千里之外。

甄可意无声地叹口气，甄骏实在太自尊也太敏感。他受不了别人对他品行人格上的丝毫质疑，那怕她与他日久月长的相处下来已经渐渐亲密如家人，却也还是说翻脸就翻脸了。这样强烈的自尊心甄可意从来没见过。

午饭虽然甄可意做得格外用心，但甄骏却吃得很少。她竭力挑起话头来想引他说说话，他却惜言如金。只在吃完饭放碗时说了一句：“以后你不必天天回来给我做饭，我自己随便吃点就是了。”

语气客气得不能再客气，像和陌生人在说话。甄可意静了片刻，碗筷朝桌上重重一顿：“甄骏，你别没完没了啊！我误会你是我不对，我也向你道歉了，你还要怎么样啊？”

“我也说过没关系了，你还要我怎么样？”

“你是说过没关系，可你的脸是没关系的表情吗？你自己去照照镜子，你那张脸板得根本就是一块铁。你明明还在生气，为什么要装无所谓？”

甄骏咬紧牙关不说话。

“我昨晚是把你想错了，不过你也体谅一下我行不行？半夜三更我起来上厕所，发现卫生间里有拆开的安全套。屋里只有你一个男人又只有我一个女人，我当然会猜想你用它是想干什么。”

甄骏的脸顿时胀成血红，眼睛像着了火似的炽然得灼人。他霍的一下站起来，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却又一个旋身走进小房间，再飞快地握着他的飞虹剑冲出来。

甄可意吓了一大跳：“你干吗？”

甄骏哗的一下拔出长剑，剑鞘一扔，剑光一闪如白虹飞出，只听到咔嚓一声巨响，餐桌被他一剑劈成两半。

“昨晚我若是对你有不轨之心——当如此桌。”

这张餐桌是以前程非非买回来的高级货。长方形，樱桃木镶大理石的台面，美观又坚固，竟也被他一剑劈断。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一桌的碗碟跟着遭殃，轰隆咣啷稀里哗啦的一阵乱响后，桌也罢碗也罢筷也罢碟也罢，全部宣告阵亡。

“甄——骏，你说话就好好说话，动刀动剑地干什么呀！这张餐桌很贵的，碗碟也是花了钱才买回来的。”

甄可意正在心疼她损失惨重的餐桌和碗碟，房门又被人敲响了。她跑去打开门，一看到门口站着的那位年轻太太，不等她开口就马上一迭声地道歉：“我知道你先生上夜班，你宝宝也在睡觉，我们这里这么吵很影响你们，我一定会小心不再闹出动静来了。”

那年轻太太要说的话都被她说完了，不好再重复，便伸头朝屋里看一眼。甄骏正双眉紧蹙地立在餐厅与客厅相连的中间地带，长剑紧贴在身体右侧她没看见，只看见乱七八糟摔了一地的东西。便另有话说：“年轻轻的小夫妻，不要动不动就吵嘴打架摔锅砸碗，很伤感情的。我和我先生从来不吵架，要互敬互爱日子才会过得和和美美。”

甄可意一口气吸进去半天才吐出来，没办法跟她解释，只有堆出一脸笑送客：“受教受教，没什么事了您就请回吧。”



第三十六章







掩上门甄可意看了甄骏一眼，“大侠，快去把你的宝剑挂好，再来帮我收拾这一地狼藉吧。”

甄骏没有回答她，却顺从地挂好剑出来，默然蹲在她身旁帮着捡那摔成七零八碎的碗碟残骸。

“你看看你，性子这么急脾气这么燥，我都没说什么你就把桌子给劈了。你可弄坏我不少东西了啊！我都记着帐呢，你赶紧赚钱来赔我。”

“我发了工资就买张新餐桌赔给你。”

“你发的工资是你的吗？别忘了你要全部上缴给我。你要还清我的债还早着呢。”

甄骏不作声了，只埋头去捡碗碟，滑腻腻的一时没拿稳，刚捡起的半个汤碗又砸下去，他的白色阿迪达斯被溅上好几点油渍。

甄可意大呼小叫地抽了几张纸巾替他擦：“我的小祖宗，你小心点啊。这衣服可是名牌货，被油污弄脏了洗不干净多可惜，我自己都舍不得买这么贵的衣服穿。”

甄骏配合地把衣服拉平让她擦：“你早告诉我要那么贵，我不会让你这么破费。”

“买都买了还说这些。我只拜托你看在这套衣服的份上也别再给我脸色看了行不行？我纵有千错万错，多少总还有一点好处吧？你不要因为我对你的一时误会就把我的好处全盘抹煞了嘛。”

甄骏沉默片刻：“若是别人这般误会……都罢了。我就是气……气你居然会……这么不信任我……怀疑我。”

甄可意懂他的意思，不相干的人做出的错误评价，当事人每每可以无所谓，一笑了之。但如果是身边亲近的人、理应了解自己的人产生了不该产生的误会，不单是气愤恼怒，更有一种深刻的失望和伤心。这既是所谓的求全之虞。

“是是是，都是我的错，我的不是。你千万消消气，大人不计小人过，别跟我一般见识了。”

甄骏不再说什么，眉头悄然舒展，双眉如此浓黑，如墨新绘。

甄可意用纸巾擦去衣裳上的浮油，又催他脱下来给她拿去洗：“要赶紧洗，不然真洗不干净了。”

甄骏自然而然地一抬手，将白色圆领衫从头部脱下来递给她。清矫柔韧的腰，坚实光洁的背、宽窄适中的肩，依次呈现。新麦颜色的肌肤在隔窗透射的阳光下如黄金般熠熠生辉。

甄可意第二次看到他赤裸的上身。无论是薄银月华下，还是淡金阳光下，他的身体都如古希腊雕塑般无与伦比的刚毅健美。那个晚上她在受惊过度的余悸中没细看，今天则目不转睛地盯着瞧。

甄可意是在用专业的目光欣赏甄骏的身体。她可是美术系出身，对人体美有着内行的鉴赏力。她知道人体之所以美，是因为某些部分的比例符合黄金分割律。古希腊著名雕塑家利息普斯所追求的人体美标准，即身与头之比为8：1.而8为3加5之和，也就可以分割成1：3：5，这既是人体美学上的“黄金分割律”。这个比例一直流传下来，成为后代艺术家创造人体美作品的不二准则。

甄骏的身体比例是相当完美的黄金比例。而且不仅身体比例好，骨骼亦匀称、适度；肌肉结实、协调、富有弹性；皮肤油腻、光泽，颜色是最健康漂亮的小麦色。

“真漂亮，太完美了。”

甄骏递衣服给甄可意，她却迟迟不接，只顾盯着他上上下下地看。他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你干吗这么看我？什么太完美了？”

“甄骏，你的身体太完美了。”

“我的身体——”甄骏的脸一下子就红透了。

“是呀，自然界中有许多美的东西，其中最美的要算是作为自然实体的人体美。法国著名雕塑家罗丹曾经说过：”再没有比人体的美更能激起富有感官的柔情了。”

甄骏听不懂，他只觉得一个男子被一个女子夸赞身体美是件尴尬的事情。在宋朝，只有女子被男子品头论足的，那还得是在风月场所中。当下红着脸局促万分地回房间找衣服穿，甄可意跟着他进去急切地说：“甄骏，你先别穿衣服，我想给你画一张人体写生。”

“什么人体写生？”

“反正你坐在这里别动就是了。”

衣服也顾不上洗了，餐厅里的一排狼藉也无心收拾了，甄可意把甄骏按在床沿坐下，跑回自己房间找出一个布满灰尘的画架，架上画框对着他作画。澄澄目光，如水一般流动在甄骏全身，边看边执笔在画纸上刷刷起落。

甄骏赤裸着上身坐在床沿，被甄可意一刻不停地盯着看，浑身都热辣辣地发起烫来。烫的他面红耳赤，肌肤表面的滚烫渐渐烧到身体里面去了，一阵奇异的焦灼让他燥热难当。身体某一处开始膨胀……

“我要上厕所。”腾地一下跳起，甄骏直冲到卫生间去了。

“哎——我只差一点点就画好了。”

在卫生间呆了大半天才出来的甄骏一进房间就把衣服套上，怎么都不肯继续让甄可意画下去。无论她如何跟他说人体的艺术美。不过他拿着她以自己为模特的那张大致完工的画稿倒是看了又看，面露惊叹之色。

甄可意的画功很有底子，这副炭笔人体素描图，线条看上去虽然粗略，结构却很清晰，简约而不简单的笔触颇具力度，正好惟妙惟肖地刻画出甄骏身体的阳刚美。

这次作画甄骏不肯善始善终地配合到底，让甄可意非常遗憾。原本她还想试着说服甄骏当一回裸体模特给她画呢，看来是不成了。谁让他来自千年前思想保守的大宋朝呢。



甄骏一下午在家里收拾餐厅碎碗碟全部清理出去，再把劈成两半的餐桌又拼成一个整体勉强用钉子固定住。还能凑合着继续使用。

阳台上，甄可意临去上班前替他洗干净的白衣服，晾在夏日午后金色的阳光清风里，飘飘扬扬。衬着蓝天的背景如大海中一叶风帆。

甄骏的心也如一叶风帆漂浮不定。他不知道自己刚才是怎么了，甄可意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像火种一样把他点燃，全身的血液在血管里沸腾般地涨……这是不应该的，他劈桌立誓地表白过对她绝无不轨之心，却这么快就……杜莎佳那么主动热情的诱惑挑逗他都一直无动于衷，怎么偏偏刚才却会有着令他羞惭的身体反应。甄骏弄不明白自己。

甄可意一再说过他是她的曾曾曾曾曾……叔祖，她是大哥甄骐那一脉的后人。甄骏虽然对此说辞始终半信半疑，但是，在大宋朝的婚律中有着‘同姓不婚’的规定，因为‘同姓相亲，其藩不盛’。就算她不是他的血亲支脉，以宋律而言她也不是他适婚的对象。何况在这个时空中，他始终是异乡客，终究要回去的。他既然不会留下了，就不应该对任何一个女子动心动情，否则就是害人害己。

甄骏把餐厅收拾干净后，去卫生间冲了一个冷水浴，让身体和头脑都冷静下来。然后心情平复如常地去上班。

交接班的工作进行完了，下班的保安们三三两两走出大厦。突然发现头顶上空有五颜六色的纸鸢飘下来。这是哪扇窗里的人在玩浪漫啊？这样乱扔东西罚起款来可就不浪漫了。

有人抬起头寻找罪魁祸首，准备要制止这种不文明现象。却在一望之下大叫起来：“快看，天台上那个人，不是想跳楼吧？”

众人纷纷跟着抬头望去，二十层顶楼的天台边沿，一个纤巧的红衣人影坐在那，一张又一张的纸鸢正从她的手里飘下来。

“老天，搞不好真是一想自杀的。”

“不见得吧，也许只是上去放纸鸢图好玩。”

有好奇拾起纸鸢的人发现：“你们看，这纸鸢上写着字呢。”

于是一干人都去拣纸鸢来看，上面都写着同样的话：

甄骏，我爱你。我愿意为你而死。

众人都是甄骏的同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知道准是情海生波闹出乱子来了。只是甄骏平时看起来很正直诚实的一个男孩子，大家都对他印象相当不错，怎么会弄得人家女孩子为他寻死觅活起来了？

“快快快，赶紧叫甄骏上去瞧瞧，别弄出大事情来了。”

甄骏听人来报了信，再看一眼纸鸢上的话，脸都白了。转身就往楼上跑。有好事者跟着他跑，跑了几层楼跟不上，又气喘吁吁地掉头去乘电梯。

纸鸢一直在不停地飘下来，很多过路人也注意到了天台上坐着的人影，纷纷驻足观望。很快日新大厦楼下就熙熙攘攘地围了一大群看热闹的人。




第三十七章







楼顶上有痴情女子欲为爱殉情的消息，像风过林梢一样迅速在大厦内部传开了。安娜刚好从外头回来，恰逢此等‘盛事’，她拾了一张纸鸢上楼向甄可意报告第一手消息。

“甄可意，你小叔公太有魅力了，居然有女人要为他自杀。”

“什么？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安娜把纸鸢递给她看：“不知哪个女人被他伤了心，这会人在二十楼的天台要跳呢。”

甄可意把纸鸢接过来瞄了一眼，马上一扔起身冲出去。设计室里一群人都跟着她跑，上天台看现实版的殉情高潮戏去。

天台上已经围了不少人了，乌压乌压的一大片，站成一个半环状，只有甄骏一人站在环外。他试图想走近天台那一端的红衣少女，却被她厉声喝住：“你别过来，否则我跳下去。”

甄骏又气又急：“杜莎佳，你这是干什么？”

杜莎佳无比哀怨地看着他，双眸含泪，楚楚可怜：“甄骏，我爱你。我很爱很爱你。我把一切都给了你，你却不要我了。所以，我．．．．．．我不想活了。”

围观的人群中顿时一片嗡嗡细语声，依稀听得到‘痴心女子负心汉’之类的评论。众目睽睽，都是指责的眼光如箭弩般射过来，甄骏的脸顿时像烧着一样的血红，双手微微颤抖。他想分辩想解释：不是那样的，不是你们想象中那样的。可是怎么说得清楚？

甄可意也只有叹气的份，真没料到杜莎佳竟会跑来‘一哭二闹三上吊’、这一招以死相逼，真正可谓是置之死地而生。绝大多数男人逃不过女人的这等绝命一击。

上会杜莎佳再次落败而归，甄可意还以为从此真正天下太平。万万没想到这个小太妹真是明的暗的软的硬的十八般武艺样样俱全，老式女子这一套绝活都被她搬出来了。她跑到这里来上演跳楼秀，当然是给甄骏施加压力，哪里是真正来寻思的。亏了她演技那么好，若是加盟电影界，奥斯卡金像奖还不手到擒来。

甄可意有心想大喝一声：不想活了你就给我跳下去！我看你敢不敢跳。

当然只是想想而已，这个时候说这种话还不被人戳断脊梁骨。排开众人走上前，她也只能软语相劝：“杜莎佳，当初明明是你自己主动要献身的，现在不要说得好像甄骏在欺骗无知少女一样好不好？”

甄骏的自尊心那么强，大庭广众之下被人栽这么大的赃，她要不替他洗刷一下，他只怕会憋屈死。却又不能一五一十说得太清楚，一则到底要顾及一下人家少女的脸面名声，二则对甄骏来说也是不能太过张扬的糗事。

“是，不是甄骏欺骗我，一切都是我自愿的。我咎由自取，可是甄骏，我真的太爱你了。我把什么都献给你，我以为你会和我结婚，没想到．．．．．．我没脸再活下去了。”

杜莎佳嘤嘤地哭起来，人群中一片同情的叹息声。任何时候，女子的眼泪总是会争取到人们的同情心，弱者每每是被偏袒的。

甄可意不冷不热地刺一句：“你有那么爱他吗？真爱他就不会那样处心积虑算计他。”

话不必说的太多，点到即止。

“我当然爱他，我所做的．．．．．．都是因为太爱他才不顾一切。甄骏，如果我不爱你，我怎么会连自己的生命都要放弃？”

甄骏一张脸红了又白，白了又青，牙关咬得紧紧的，最后从齿缝里挤出一句话来：“你为什么要这样逼我？”

杜莎佳泪眼朦胧楚楚可怜地看着他：“甄骏，我不是逼你，只是失去你我宁可死。我要从这里跳下去，我要死在你的面前，我要让你永远记住我，记住我那样爱你爱得胜过我的生命。”

她说完果断地站起来，把手中剩余的纸鸢一把全部撒下楼。

“永别了，甄骏，来世再见吧。”

话音一落，她伸展双臂以轻盈优美的姿势朝着天台外的虚空处踏去。那只悬在楼沿外的纤足让天台上的人都齐齐惊叫起来。

甄骏的声音却压倒了所有人的和声，那一声轻如鹤唳：

“站住——好，我和你结婚。”

甄可意一声叹息，就知道甄骏过不了这一关。但凡有点心肝的男人，哪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女子为自己去死而无动于衷？

杜莎佳顿步回首，一脸不敢相信的表情：“甄骏，你说什么？”

“我、和、你、结、婚。”

甄骏一字一顿极慢极清晰地说，他的面孔冰雪般冷，死水般静。那表情不像是在宣布结婚，倒像是在丧礼上年悼词。

杜莎佳一张梨花带泪的脸马上破涕为笑，朝着甄骏伸出手：“骏——我爱你。”

甄骏默默走向她，步伐沉重迟缓如死囚走向刑场。握住她的手把她从天台外侧拉进来，她扑到他的怀里紧紧拥住他，满脸喜悦幸福的笑。又转头看向天台上的诸人一脸甜蜜地道：“我们要结婚了，恭喜我们吧。”

“恭喜恭喜。”

一连串的恭喜声此起彼伏，眼看一桩悲剧能以这样好的结尾收尾，看热闹的人都不吝给予一声祝福。

甄骏领着杜莎佳下楼送她回家，天台上的人也渐渐散尽了。甄可意慢吞吞地走在最后，只觉脚步沉重得拎不动，满心都在为甄骏惋惜不平：到底还是落到那个杜莎佳手心里去了。不幸的人啊！

前头有个人也走得很慢，边走边摇头道：“我不相信那个女人真的会跳。”

甄可意如遇知音地追上去：“她当然不会跳，她根本就是来吓唬人的。”

定睛一看，那人却是孟炽然，他也上来看热闹了，刚才人多没发现他。本来甄可意晌午才和他在电梯里斗过嘴不搭理他了，但此刻只有他一个明白人，由不得她不想跟他发泄一下心中不满。

“你不知道这个女人多厉害，又是假装怀孕又是假装跳楼的，用尽一切手段逼甄骏跟她结婚，甄骏遇上她真是遇上命中魔星。”

孟炽然显然很同情甄骏：“甄骏怎么会遇上这么厉害的女人，偏他又是个再老实不过的男人，一吓就被吓住了，满口答应跟她结婚。要是我就让她跳，别说她是来假跳的，她就是真跳死了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她自己不想火了关我屁事。”

这话虽太过刻薄无情，但满怀郁闷的甄可意听起来却很有痛快感。“孟炽然，要是甄骏像你这样没有心肝就好了。可惜不。他众人骨头虽然硬心肠却软，真有个女孩子为他死了他会一生自认为罪人。”

“这年头还有这样有责任感的男人，那他就只能一辈子对着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了。真惨，既牺牲了自己也未必幸福得了别人。”

“杜莎佳不幸福那是她自作自受，可是甄骏——何其不幸。”甄可意叹息连连。

“你对甄骏非常关心啊，叹气都叹了八百声了。”

“他是我带到北京来的，我不关心他谁关心他。这里他只有我一个亲人，我现在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落入魔掌了。”

孟炽然慢悠悠地道：“其实要摆脱这门婚事也不是没有办法的。”

“你有办法，什么办法快说呀！”甄可意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急切地问。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呀。”孟炽然一把从甄可意手中抽回自己的胳膊。迈着四平八稳的步伐悠哉游哉地往前走。

甄可意低声下气地跟在他后面：“孟总，孟二公子，以前我对您多有得罪之处，请您一定海涵。还望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宰相肚里能撑船。高抬贵手拉我们家甄骏一把吧。来世做牛做马我都报答您。”

孟炽然停下来似笑非笑：“你也有有求于我的时候呀！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孟公子您有什么办法就快点说吧，求你了，千求万求。”甄可意只差没给他磕头了。

“告诉你可以，请我吃饭，北京饭店谭家厅。”

北京饭店谭家厅，京城最高级的饮食场所之一，菜价贵同天价。孟炽然头一回请甄可意吃饭她就点着名去那里，狠狠宰了他一刀。今天孟炽然又提出要甄可意请他谭家厅吃饭，摆明了他是要宰回来呀！

甄可意也只有挨宰的份，不过她思虑周详：“好，谭家厅就谭家厅，不过你先把你的办法说出来，看看是不是确实可行，不然你吃晚饭翻脸不认账我岂不亏了。”

“我要是说出来你不请我吃饭了，那我岂不亏了。”

甄可意胸膛拍得嘭嘭响：“我是谁呀，我堂堂甄爷会赖你一顿饭。”

孟炽然看了她半天：“也罢，姑且信你一回好了。听着．．．．．．”

孟炽然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就是让甄骏三十六计走为上计。离开北京回老家去，让杜莎佳找不到人。目标没有了，明枪暗箭还能朝哪里放？

“这么简单的法子你都想不到，白白让我赚一顿饭吃。”孟炽然的眼光中满是得意。

这法子甄可意倒不是想不到，而是甄骏没犯法回老家去，他又坚持一定要留在北京留在小公寓等程非非。所以她一时根本没往那方面去想。

“你这法子不是不可行，但是甄骏不会离开北京的。根本没有用。”

“我的办法可行就行了，他肯不肯用我不管，你这顿饭不准赖我的。”孟炽然以为甄可意想赖账。

“好了，大不了我准备五千块让你宰，行了吧。不过要等我发工资再说。”

甄可意暗叹自己倒霉，没有弄到一个切实可行的好办法还要倒贴一笔请吃饭的钱。




第三十八章







“我已经跟爹地打过电话了，他才不管我呢。他说我年满十八岁可以自己做主了，一切随我的便，只要我觉得幸福就结婚好了。不过他很慷慨地送了我一套公寓当新房，还往我银行户头里打了一大笔钱给我置嫁妆。”

杜先生在子嗣问题上重男轻女，杜太太早已明白，但轻到这个地步，连终身大事都如此敷衍对待可把她气得不轻：“好，他们杜家的女儿他都不管，我还管这么多干吗？你想结婚就结吧。将来婚姻不幸别回来找我哭哭啼啼就行。”

结婚的事情父母一致开绿灯，杜莎佳马上催着母亲给她布置新房筹办婚礼。她要纯西式的婚礼，她喜欢在教堂里举行婚礼的那种圣洁浪漫感。她在一个知名时装设计师那里订制了一套很贵重很漂亮的婚纱，也拖着甄骏去做礼服。

甄骏异常沉默地跟着她去挑家俱、做礼服、选教堂，还在一所教堂里旁观了一场西式婚礼。西式婚礼在甄骏眼中是那么的像葬礼，新郎新娘都穿白衣，捧白花，互赠雪白的钻戒。完全没有一丝喜庆的色彩。但甄骏无所谓，这场不甘不愿却又不得不接受的婚礼，对他而言也就等同于一场葬礼。

但是婚礼上神父对新人的问话却让甄骏深深震动。

“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贫穷还是富有，都永远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的尽头？”

那穿着雪白婚纱头戴花环的美丽新娘，柔情万种地看了身边的男子一眼，无比幸福地回答：“我愿意。”

同样的问题，神父又问了一身白色笔挺礼服的新郎一遍，他亦用柔情万千的眼光看了身边的女子一眼，也无比幸福地回答：“我愿意。”

显而易见，这是一对真正因倾心相爱而走进教堂的爱侣。他们彼此对视的眼睛洋溢着全身心的爱情。

甄骏的身子抑不住地轻颤起来，他突然起身走出教堂。杜莎佳追出来：“骏，你去哪？”

甄骏凌乱又飞快地脚步突然顿住，他扭过头来，脸色苍白，声音沙哑：“我不愿意。杜莎佳，你知道我不愿意你成为我的妻子。即使我勉强和你结婚，我也永远不会爱你。”

杜莎佳脸色一僵，很快若无其事：“没关系，我爱你就够了。”

“你到底爱我什么？”甄骏几乎是绝望般地嘶喊。

“我爱你的一切，你在我眼里无处不好。”

杜莎佳走过来偎住他，他的肩靠上去厚实温暖。盛夏烈日下，蓝色阿迪达斯的薄衫中透出隐隐汗气，如醚香一般的气息。她忽有薰然之醉的感觉。

甄骏却抽身离去，把她撇在路旁。她一咬牙，却有绽开微笑的追上去。没关系，以后有得是时间慢慢驯服他。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嘛！

***

甄可意在家里接待客人。

孟翩然带着一个高大健硕的男孩子上门来，对她说：“阿博是我的挡箭牌，没有他跟着我哥哥不让我出来。”

那个男孩子朝着甄可意点头自我介绍：“你好，我是庄文博。”

甄可意心知这肯定是孟烨然给妹妹找的伴。这个男孩子看上去很不错，那身板一看就是体育健将。一问果然不出所料，简直是十项全能选手，什么运动都能来两下子，还是跆拳道高手，给孟翩然当保护神再合适不过。而且他看着孟翩然的眼睛也是深情款款，一付标准的陷入情网模样。

可惜孟翩然对他并不在意，只一个劲地问甄骏怎么还没有回来？又抱怨哥哥老是限制她出门，害得她好久都不能来见甄骏一次。

甄可意正想着要告诉她甄骏就快结婚了时，大门开了，冷若冰霜的甄骏出现在门口。

“甄骏哥。”

孟翩然像个小女孩一样跑过去抱住他的手摇个不停：“你总算回来了，人家等你好久了。”

甄骏还没来得及回应她，身后的杜莎佳已经上前一步把孟翩然一把推出老远。

“走开，我不允许你碰他。”完全是不容染指的独占性语气。

孟翩然一个踉跄几乎没站稳摔倒，幸好庄文博扶住她。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让她又惊又愕，定睛一看认出杜莎佳，她新仇旧恨一起发作：“又是你，你怎么又在这？你凭什么不让我碰甄骏哥？”

杜莎佳傲然宣布：“凭我是他的未婚妻，凭我们很快就要步入教堂结为夫妇。”

孟翩然顿时懵了，她儍怔怔地把杜莎佳看了半天后，孩子般地叫起来：“你胡说，你骗人，你这个女人太凶了，甄骏哥才不会和你结婚。甄骏哥，她在撒谎是不是？”

甄骏双眉紧锁，想说什么又停住了，一扭头径直走向自己的房间。他已经够烦了，没心情再跟孟翩然解释什么。

“你看甄骏哥根本不回应你的话。”

“信不信由你，反正我就快和他结婚了。你既然是骏的朋友，我到时候可以送张帖子给你，邀请你参加我们的婚礼。”

看她说得那么有把握，孟翩然半信半疑地把眼睛转向甄可意，眼光是无声地询问，她叹口气点点头。

哇——孟翩然顿时就大哭起来，伤心得像个孩子被人拿去了手里的糖果。甄可意怎么劝都劝不住她，杜莎佳还一直在旁边冷嘲热讽，让她哭得更伤心。最后甄可意只有拜托庄文博赶紧把她送回家。

孟翩然他们一离开，杜莎佳马上不请自入进了甄骏的房间。他正坐在床沿看着膝上的飞虹剑发怔。

甄可意在房门口张望了一下，看着他的样子摇头不已。这些天甄骏又和初来时一样，三天说不上两句话，总是一个人独坐着怔怔地凝视着飞虹剑。甄可意比任何人都明白他这是在想家，想回家。

那天孟炽然在天台上支的那招“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其实是个最简单可行的办法。但是，要如何说服甄骏同意离开北京呢？甄可意觉得自己应该要动动脑子了。

杜莎佳走到他面前蹲下，双手伏在他的膝，好奇地盯着那把剑看：“这把剑看起来很古老呢，骏，是不是你的家传之物？”

甄骏不理她，她看出这剑对他很重要，也许意义非凡，突然道：“甄骏，你娶我应该要下聘礼的，就用这把剑作聘吧。是你家传之物，可比那些金呀银的东西要有意义得多。”

她边说边欲拿起那把剑，甄骏却十指一扣，将剑紧紧握住，抬眸冷冷看定她：“不行。”

“为什么不行？”

“因为这把剑是我们甄家祖传之物，世代相传，小叔公一早说过将来是要传给我的。所以不能给你，对不住啊未来小叔婆。如果你因为没有聘礼而不愿下嫁的话，那我们很乐意你取消婚事。”

甄可意走进来从甄骏手里拿过那把剑，他十指一松任她拿走。杜莎佳抬头看向她的眼睛闪过一丝忌恨，转头对着甄骏又恢复笑意盈盈：“骏，我们结婚应该是要通知一下你父母来参加婚礼吧。”

甄骏的瞳孔一紧，一言不发地低下头去。

又是甄可意替他圆场：“没必要，甄骏的父母在非常非常偏僻的乡野地方，根本没有办法联系到他们。”

“没有电话吗？”

“小姐，连信都送不到的地方还谈什么电话。”

“什么地方那么偏僻呀？”

“中国那么大的地方，说了你也不知道。”

“骏，那要不我们先在北京结婚，渡完蜜月后再专程去你家里补办一次婚礼好了。”

“可以呀，只要你能在深山密林里走上七七四十九天，再翻过两座雪山，越过一条冰河，穿过一望无际的大沙漠就到甄骏家了。”甄可意故意说得危言耸听。

杜莎佳再一次喊起来：“他家到底在什么地方？甄骏你打哪里出来的？”

“他呀，自东土大唐而来，前往西天取经。”

“甄可意，我问正经问题你老打什么岔呀？”

“开个玩笑嘛，怎么那么没幽默感。不过我实话告诉你，回甄骏家的路确实不好走，那地方至今没公路不通车，你非得跋山涉水几百里走回去不可。”

“那……那就算了吧。”

甄骏自始至终一言不发，坐着仿佛一尊石雕。杜莎佳四处看一看：“骏，我帮你收拾房间。”

她要扮贤良小妇人，甄可意耸耸肩走出小房间，拿着飞虹剑在客厅坐下仔细看。

这把剑是甄骏的宝贝。他刚来时须臾不肯离身，后来实在没办法带出去，便珍而重之悬挂在墙上，不许甄可意碰一根手指头。她还是头一回把这把剑拿在手里细细端详。剑柄用青色丝绳缠缚，剑鞘是黑沉沉的乌漆木所制，没有饰以宝石明珠，只是雕满古朴的菱形花纹。整把剑的外形看上去似乎平平无奇。但是剑身一拔出来，寒光耀目，灿如星华。

甄可意想起好剑一向有削铁如泥吹毛短发的评价，一时好奇心起，当着拔下一根头发放在薄而利的剑刃上，轻轻一吹，果然发丝一分为二。她啧啧有声：“当真好剑，今天真是开眼了。”

再一想这把剑可是宋朝古物，一定价值不菲，说不定能抵两套商品房呢。可怜不是自己的东西，否则一定卖了换成钱置宅置地去。香溪花园的高级住宅区就很不错，绿化好，房子又漂亮。就是太贵，一套三室两厅差不多要两百万了……

她正对着这把剑浮想联翩，屋子里杜莎佳气急败坏地跑出来，手里扬着一张纸问到她脸上来了：“甄可意，这是你画的？”

甄可意定睛一看，是她给甄骏画的那副半裸人体写生图。甄骏那天看过他作模特的这张画后就不肯还她了，一定要自己收着。她就大方地送给他。她的画惯常会在左下角处签上签名。

“是呀，怎么了？”甄可意莫名其妙。

“你……你怎么可以让他给你当模特画人体画？”

“为什么不可以？我又没让他当裸体模特。这不过是那天他在家里脱了衣服要洗，我看他身材那么好就叫他别动让我画一张。你激动什么？”

“我当然激动，甄骏是我的，他的身体你不准看。”

甄可意听得双目圆睁一脸惊愕，把气咻咻的杜莎佳看了半天后她斩钉截铁地下定论：“杜莎佳你真是一个独占狂。”

杜莎佳还想说什么，甄骏从房间走出来一把夺走她手里的画纸，眼睛异常冷漠：“你干吗乱翻我的东西。”

杜莎佳想发脾气又忍回去了，尽量放柔声音道：“骏，如果你愿意当模特给她画我当然也不会反对你，只要你高兴就好。我们很快就要结婚了，不要为一些小事情吵架。”

甄可意估计杜莎佳在进教堂前会百忍成钢，进了教堂尘埃落定后，真不知她会怎么样大变脸。甄骏遇上她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第三十九章







杜莎佳离开后，甄可意决定好好和甄骏谈一谈。

“甄骏，你不能跟这个女人结婚，我觉得她不正常。她逼你和他结婚是以控制你独占你为最终目标，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病态。”

甄骏无比苦恼：“她怎么会这样？”

“谁知道，也许是会受家庭环境的影响造成的。听她说过她父母的婚姻名存实亡，各自都另有新欢。她缺乏来自家庭的关爱，于是自己在外面寻找。一旦找到一个她自认为是深爱的人，就不顾一切地要抢到手。潜意识中她害怕失去。”

“可是不和她结婚，她寻短见怎么办？”甄骏最头痛的就是这个问题。

“甄骏，你相信我。全世界的女人都自杀杜莎佳也不会自杀，他只不过是用这种手段来威胁你罢了。”

甄骏默然半晌：“可是，她就算真的是在威胁我，天天这样跑来闹去也不是办法。”

“所以，我建议你离开北京，出去避一段时间。”

“离开北京，可是我要在这里等程非非……”

“甄骏，”甄可意打断他的话，她的眼睛一瞬不瞬地对视着他的眼睛，“程非非上次离开地球，再回来是五百年之后。你等不到她送你回大宋朝了。”

甄骏整个身子都僵住了：“我……再也回不去了？”

“是，回不去了。”

甄可意想来又想去，觉得唯有釜底抽薪，把一切底牌都亮给甄骏，让他不再抱一哪怕一丝虚幻的希望。他才会答应离开北京。

甄骏受的震动不轻，一直以来，他总以为自己可以重返大宋朝，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如今甄可意却把他的希望粉碎的一干二净。

“甄骏，既来之则安之。回不了大宋朝你只有努力去适应眼下你身处的这个时代，我会尽最大力量帮助你的。事实上你也适应得挺不错，如果不是杜莎佳给你制造了这么多麻烦……”甄可意叹口气，“所以我才建议你先暂时离开北京，避开她对你的将来会更有好处。你总不能一辈子被她攥在手心里。”

“离开北京……去哪里？”甄骏一脸迷茫。

“你先回我老家住一段时间吧。”甄可意都想好了，“我家在四川的一个山地小城，自家盖的独门独户小宅院，近山临水，风景非常优美。我爸我妈都是很和气的人，又好客。我就说你是我一个写作的朋友，想找个安静的小城住几个月写作，他们不会不欢迎的。我上大学时有两个学姐暑期去四川采风画山水风景，就到我家住过半个多月，我爸妈招呼的无微不至。”

“四川在哪？”

“哦，四川的古名叫巴蜀。你知道在哪了吧？”

“巴蜀，号称天府之国的巴蜀如今已易名为四川了？蜀都重地最多事端，皇上平后蜀以来巴蜀地区总是屡叛不靖。”

提及自古兵家必争之地的蜀都，将门出身的甄骏马上联想到的是初建的大宋朝仍未将它完全收复。除去幽*十六州未复外，蜀都局势的动荡不已也是北宋初期一大待解决的问题。

“巴山蜀水不是那么好治理的。要不古谚怎么会说：‘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已治蜀未治’。”

甄可意说着发现话题扯远了，赶紧拉回来：“怎么样，就到四川我家里去住住吧？”

甄骏沉默，他眼下完全乱了分寸。大宋回不去，北京也呆不了，在这个陌生的时空中还要流离去陌生的异乡。正在迷惘迟疑中，甄可意拍拍他的肩：“别犹豫了，既然你回不去只能在二十一世纪里留下来，那以后的日子还长的着呢。你甘心跟着杜莎佳过完后半辈子吗？一生的幸福可不是能够等闲视之的小事。就听我的跑吧，跑得越快越好。”

“我怎么去你家？我也不认识路。”甄骏动摇了。

“当然只有我送你去了。你决定了走，我马上去公司请假，再去订飞机票。我也两年都没休过假了，干脆请上十天半个月回家探亲。甄骏，我尽地主之谊带着你满四川玩去。四川的风景胜地数不胜数，峨眉天下秀、青城天下幽、剑门天下险、九寨天下奇。奇险幽秀看四川。怎么样，比你留在北京结这个心不甘情不愿的婚要强吧？”

当然要强，强的太多太多了，甄骏听得心动意动。不能回大宋朝虽然是一大打击，但是在二十一世纪的北京生活了几个月他也逐渐适应了这个时代。如今要离开北京和甄可意一起去四川，去那个历代兵家必争之地的蜀都，他心生无限向往感。

当下他在没有半点犹豫了，重重一点头：“好，我们走。”

甄骏多日来一张冰雪般的脸总算是消融解冻了，能够不结这个婚对他而言简直如同从死刑改判为无罪释放。死里逃生般的感觉。

…

次日上午，杜莎佳来找甄骏陪她去试婚纱时，他脸色平和地跟着她去了。

杜莎佳订制的这套婚纱是名设计师纯手工制作，柔软的白缎面料，细细吊带，宽宽裙摆，裙裾上斜斜缀满蕾丝花边。非常精致漂亮。她试穿在身上，像个纯真美丽的小仙子。

她对自己很满意，再跑到甄骏面前轻盈地一旋，宽大裙裾旋成一朵雪莲花。“骏，漂亮吗？”

甄骏想了想，如实回答：“漂亮。”

杜莎佳还以为他会一如往日的沉默，想不到他居然会回应她，又惊又喜之余，又试着问一句：“是衣服漂亮还是人漂亮。”

“都漂亮。”

既然要走了，最后的相聚真甄骏尽可能让自己态度温和些。到底那晚……也曾有过露水缘。

杜莎佳高兴地扑上前想抱住他，甄骏却疾退两步避开了，脸色又变冷漠如冰。他只要一想起那晚杜莎佳在他身上留下那么多的斑斑吻痕，就很厌恶她的碰触。

杜莎佳觉得甄骏今天态度有所改善了，暗中告诫自己不要太心急，慢慢地迎合与磨合，等着他的性子完全转过来。她有这个耐心。

杜莎佳回试衣间换衣服时，真菌给甄可意打了个电话。简短地交谈两句，挂了电话后他长长松了一口气。她已经订好明天的车票，明天他们就可以离开了。

明天，明天是崭新的一天。

…

甄可意一上班就跟主管请假。她请假请得很顺利，人人都知道她小叔公要结婚，在北京她是唯一的南方亲属，自然要替他张罗忙碌了。主管大方地批了他半个月假期。

甄骏因为众所周知的要结婚，主管早早地就给他放了婚假。本来杜莎佳是想让他辞职的，说结婚后可以安排他去她父亲的公司上班。他不肯。靠女人的裙带关系为他所不耻，宁可做保安。

订飞机票的时候甄可意突然想起来甄骏是假身份证，万一安检那里查出来只怕麻烦就大了。只得改买火车票。乘火车要三十几个小时，甄可意本想买两张卧铺。谁知道当天的火车班次连座票都买不到，全是站票。站着回去多辛苦，于是买了明天下午的两张座票。

从火车站出来，甄可意到附近火车站台等公车时，有几辆摩托车在她身边停住。领头的那个黑衣男孩把头盔一掀，嘴角一抹似有似无的笑：“甄可意是吗？杜莎佳要我教训你呢。”

甄可意吃了一惊，但看看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又略定了定心：“不是吧，她只叫我走夜路小心一点，怎么你们光天化日之下就要动手吗？”

黑衣男孩嘴边的笑意扩大了：“我还想吓吓你，想不到你还挺经吓的。”说完他一偏头，身后跟着的那几辆车先行离去。

甄可意松了一口气，依稀记得杜家的保姆叫他周少爷，便道：“小周是吧？你好，谢谢你没帮杜莎佳助纣为虐。”

周游看定她问：“听说，甄骏答应和莎佳结婚了？”

甄可意叹气：“你不知道那个杜莎佳多厉害呀！口口声声说她把一切都给了甄骏，甄骏如果不和她结婚她就没脸活了。甄骏有什么办法。”

“如果她是这个理由，那么甄骏完全可以不和她结婚。”

“为什么？”

周游缓缓道：“因为那天晚上，甄骏根本没有跟她发生什么事。”

甄可意瞪大眼睛：“你——怎么知道？”



第四十章







甄骏陪着杜莎佳试完婚纱，又陪着她去挑床上用品，再陪着她去选窗帘款式……一整天都在各类专卖店奔波来去。回家时已经晚上九点钟了。

一进门就看到甄可意在客厅等着他：“甄骏，你过来坐下。”

甄骏看她一脸慎重的样子，坐下来疑惑地问：“怎么了？”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那天晚上你在杜莎佳家里不是被她灌醉的，而是被她用药迷晕的？”

甄骏没想到她会旧事重提说这个，纵然时隔多日也仍觉尴尬：“现在……怎么还说这个？”

那天他回来就闭口不提个中详情，因为他是在耻于提及。

“甄骏，如果是用药物的话，有些药物你吃下去根本什么都做不了的。”

甄可意含蓄的用辞甄骏却很敏感地听出了弦外之音。

“你的意思是我和她——”

“你第二天醒来，记不记得头天晚上具体发生过的事情、哪怕一点点？”

甄骏确实没有丝毫印象，他的所有记忆都截止到那杯黑咖啡为止。杜莎佳在他身上是怎么留下那么多唇齿之痕，他一点都不知道，半分感觉都没有。

甄可意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没印象了，气得直骂：“杜莎佳真是个超级大骗子，明明什么都没有发生却被她搞得什么都木已成舟米已成炊一样。”

“可是……床单上却有落红啊！”甄骏还犹不敢信。

“落红，天知道那是她撒了什么在床单上。用来逼你就范的道具罢了。甄骏，从头到尾你都没有碰过她。”

甄可意把路遇周游的事情一五一十讲给甄骏听，他听得呆住了。知道了自己其实根本没有和杜莎佳发生不该发生的关系，甄骏突生有种说不出来的轻松感。轻松的几乎想要雀跃起来。

“既然我根本没有污她清白，那我去跟她说我绝不和她结婚。”

“现在说这个有什么用？那天晚上只有你们两个人，她一口咬定有你说得清楚吗？我们还是只有那招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这种女人惹不起躲得起。”

顿一顿又道：“我把真相告诉你，是让你明白你根本不欠她的，让你走得心安理得。别说她不会为你死，就算她真的为你死了，你也完全没有任何责任，明白吗？”

“我知道了。”甄骏点点头。

“好了，洗完澡赶紧睡觉吧。明天我们要出发了，今晚早点休息。”

…

沙漠，一望无际的沙漠。万里金沙，骄阳如火。甄可意一个人跋涉在其间，热，难以想象的热。沙漠中几十度高温的空气都成了无形的热浪与火焰，包围吞噬她。一种要窒息的感觉……

甄可意从恶梦中醒过来，浑身汗如雨下，她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今晚怎么这么热？看了一眼墙角的电风扇，风扇叶停止了转动。原来停电了。抓起枕畔的手机看了一下，凌晨四点。

热得口干舌燥，甄可意准备到客厅里去倒杯水喝。一开房门她就剧烈咳嗽起来，空气中满是烟尘的味道，呛得她眼泪都流出来了。出什么事了？只见有浓烟不停地从客厅那扇门缝下涌进来。外头是不是失火了？

甄可意下意识地朝着房门走过去，在她身后甄骏的房门也吱的一声打开了，他和她一样被呛得咳嗽起来。边咳边道：“怎么这么多烟？”

“可能是外面失火了。”

一问一答间，甄可意已经走到那扇门前，伸手想开门看外面的情形，却被滚烫的门把手糖的忙不迭缩回来。

“好烫。外面的火一定很大。”

她缩回的手又抓起一旁沙发上的围布，想用围布包着门把手把门打开。看外头到底是什么状况？

甄骏却冲过来一把将她从门前推开，然后他自己用手指试了一个房门的温度。一试之后斩钉截铁地说：“这门不能开，一开就会出事。”

“为什么不能开？我们应该开了门逃出去，等火烧进来把我们活活烧死吗？”

“你如果开了这扇门，不等火来烧，就死定了。”

甄骏几个月的保安工作做下来可不是白做的，他所接受的消防知识训练，让他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要采取怎样的应对方案。

当有浓烟冒进屋里让人察觉外面起火时，开门之前一定要先试门板的温度。门如果不热，可以开门披上湿被子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穿过火场逃生。门如果很热，那绝对不能开门。因为烈焰在门外已经造成了极高的温度，室内外巨大的温度差所造成的强烈空气对流，在开门的那一瞬如同一场小型的爆炸，能把人炸到墙上去。热浪和毒烟亦能迅速夺走人的生命。

甄骏简明扼要地把开门的后果对甄可意一讲，她后怕地手心里直冒汗。但眼前的情况更让她冒冷汗。房门下的浓烟不但一直不停地冒进来，而且已经看得见红色的火影了。

“我去打119报警，希望他们能够来得快一点，否则……”

甄可意用手机接通报警电话后，报上自己的住址请他们立即前来救火。然后再跑回客厅去，发现甄骏正用浴巾堵住了门缝不让浓烟再冒进来，另外他还拎了一桶水泼在门板上。他这套方案很有效，屋子里的烟渐渐少了。甄可意觉得呼吸畅快多了。

外头的火势应该是非常猛，泼在门板上的水很快就由湿转干。他们俩守着门板一直不停地泼。甄可意感觉到地板在很快地升温，炽热如铁板。

“我们这样能够坚持多久？”甄可意看着那扇木门提心吊胆地问。

“尽量保持门的湿度，做得好的话一扇木门能把火堵在门外1小时以上。这段时间足够我们等到消防队来救援了。就算不够，我们也有充足的时间布置第二道防线。厨房的门还能守这么久的时间，卫生间的门又能守这么长的时间，所以你不必太害怕。”

甄骏冷静而又条理分明的话，让甄可意慌乱的心也安定多了。这个火魔肆虐的夜晚幸好有他在，否则她只怕……

突然听到隔壁邻居家传来一声沉闷的轰然巨响，吓得她浑身一哆嗦，甄骏也身子一震，脸色苍白地站起来：“一定是他们开了门。”

缺乏火灾常识的人们，在被烟呛醒之后往往是下意识地打开门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完全不懂的开门会造成怎样可怕的后果。

而隔壁的一声巨响过后，有婴孩的哭声隐约传来。这哭声甄可意经常在半夜里听到，每每都是被轻柔的母语声哄得平静下去，此时此刻，却迟迟不闻那个母亲哄孩子的轻柔声音了。

“该死，消防车怎么还不来呀！”甄可意听着邻室的婴儿哭声，白着脸跺着脚地抱怨。

甄骏果断地把水桶中剩余的半桶水朝着房门一泼，然后对甄可意简单交代一句：“你在这里守着门。”

“你去哪？”

甄骏根本顾不上回答，转身奔进他的小房间，从墙上取下飞虹剑，再一把抓起一床薄薄被单。冲进卫生间把莲蓬头开到最大，将自己和被单全部淋得湿透后，他再冲进甄可意的房间。从这个房间里听来，婴儿的哭声比在客厅里听更清晰，显然那孩子就在一墙之隔的邻室。

甄骏把湿被单对折一下，披肩般披在身后，在胸前打一个结系住。再一把推开窗，一剑把窗口钉着的铝合金保险栏劈断好几根。然后他把剑束在腰间，从劈出的缝隙中钻出去，蝙蝠侠似的在十层楼的高楼外墙上小心翼翼攀爬着。

甄可意见他劈保险栏就知道他想干什么，这——实在太危险了！这么高的地方徒手爬过去，随时有摔下去的可能。进了室内也并不保险，那家已经在烈焰横行中。有心想拦却也知道拦不住。只有提心吊胆地趴在窗台看着他：“甄骏，你小心一点。”

从他的窗户到邻室的窗户不足两米的距离，甄骏很快就到了。他再次用飞虹剑劈开那家窗户上的铝合金保险栏，然后敏捷如猿地从窗户里钻进去了。

甄骏钻进窗户时，甄可意听到消防救火车监理的喇叭声由远而近飞快驰来。专业小房人员的赶到，让她一颗紧张的心总算可以稍感宽慰。忍不住双掌合十地祈祷：菩萨保佑。

话音还未落，邻室再次传来一声轰然巨响，而且这次毫不沉闷，就如同一枚炸弹响在耳畔一样。甄可意惊恐地看见隔壁那扇窗户，有烈焰和浓烟一起如火山爆发般喷出来，仿佛洞开的地狱之门……

“甄骏——”



第四十一章







闻讯赶来的消防队彻底熄灭了这场大火后，天光已经薄薄微曙。

火灾原因是电线短路引起的，赶上天干物燥的夏天，马上星星之火成了燎原之势。受灾的是十楼的四户人家。其中一户没有人在家，另外一户是两个老人不幸遇难，开门的同时被热浪的冲击波抛到了墙上。再就是甄可意隔壁那户，丈夫上夜班未归，年轻的太太也是开门时当场身亡。这场火灾吞噬了好几条鲜活的生命，唯一幸运的、丝毫未损地逃出生天的人，只有甄可意和一个十个月大的小男婴。

那个小男婴的生命是被甄骏救下来的。孩子和母亲一起睡在大房间，年轻的母亲察觉得到外面的动静不对走出卧室去查看时，顺手掩上了卧室门。而她打开门被火魔夺去生命后，熊熊烈焰迅速蔓延一室，又朝着卧室虚掩的房门发动进攻。

甄骏从窗口爬进房间，落地那刻便从滚烫的地板得知危险地迫在眉睫。当下将湿透的床单将婴儿完全裹住。正想将孩子缚上背，尽快离开房间时，卧室的房门在烈焰的攻击中轰然倒下，洞开的房门和窗户形成了火苗天然的烟囱，火焰从整个房间呼啸而过。甄骏只来得及抱紧怀里的婴儿卧倒在地。

消防员喷射而出的水枪瀑布般射进窗口，熄灭了火焰后，两个消防人员乘着云梯来救人。一直趴在窗口喊救命的甄可意自然是他们的首要对象。但是甄可意满面泪水地拒绝他们要先从窗口把她接离火灾现场的行为，一个劲地指着隔壁的窗户，抽抽噎噎地让他们先去那里救人。

两个消防员钻进那扇窗后，被湿被单裹着浑身安然无恙只是呛晕过去的婴儿先抱出来了。然后另一个消防员把甄骏背了出来。甄可意一见甄骏的样子就几乎晕过去，他已经浑身漆黑，烧得像焦炭一样。但他还有微弱的呼吸，救护车迅速把他拉往医院抢救。

一声从手术室里出来时，甄可意眼巴巴地看着他，一副想问又不敢问的表情。她害怕，害怕到极点……

“病人重度烧伤。虽然目前伤势基本控制住了，但是随时可能感染恶化，还没有完全脱离生命危险。”

见惯不惯的医生，用职业化的冷静口吻把甄骏的情况告诉甄可意，听得她浑身轻颤。而随后从手术室中推出来的甄骏，更加让她颤抖不已。他浑身上下都被白绷带一层层裹住，连眼部都被裹得严严实实，简直如同一具木乃伊。

“甄骏——”甄可意想伸手扶一下他受伤的身体，却发现根本没有可以她能碰触的地方。

“他现在必须送到无菌的隔离病房去，否则烧伤创面一感染就糟糕了。你快去筹钱吧，治疗这种大面积重度烧伤医疗费是很昂贵的。”

入院医院方面就催着交钱，甄骏这种伤势至少要先交两万。甄可意手头上根本没那么多现金。虽然要去四川她也只带了两千块钱在身上预备着。当下只有先把存折押在收费窗口，赌咒发誓等银行一开门就马上带个护士小姐去取钱。这才算通融过去了。

“我去筹钱，我马上去筹钱。医生请你尽量治好他。”

医生回答他的是一句惯用的套话：“我会尽力的。”

甄可意在银行取钱时，看着户口上并不宽裕的那个数目懊恼不已，当初真不该把孟炽然的钱捐出去，现在自己急需用钱了，又没有人捐给她。一次性把全部存款都取出来，她统统交到医院去。却也明白这不过是杯水车薪，想治好甄骏的伤势远远不够。

甄可意想了想，决定去找杜莎佳。

…

杜莎佳从医院回来，整个人扑到床上一动不动地发呆。

宽大柔软的床，甄骏曾经在上面躺过。他那样年轻那样青春的身体，漂亮完美一如古希腊雕塑。那个夜晚，她情不自禁地在他光洁坚实的肌肤上印下了多少吻痕……

可是，现在那具让她如此痴迷过的肉身，却已经不复存在了。一想到刚才在医院看到的被白绷带层层包裹如木乃伊般的身体，她忍不住还要打一个寒战。太可怕了，那已经根本不像是一个人，而只是一个略具人性的包扎物。从头不得白绷带隙中，依稀可见焦黑的面部皮肤。而身体部分的白绷带隙中，还有透明的黄水缓缓渗出来。

杜莎佳忍不住又打了两个寒战。

杜太太敲敲房门走进女儿的卧室：“莎佳，妈咪已经让人准备些结婚请柬了。你有什么朋友要请，给我一个名单。”

杜莎佳甩甩头赶走脑海中那令他寒战不已的画面，闷声道：“不用写了，妈咪，没有婚礼了。”

“什么？”杜太太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有问题。“你说什么？”

“我说没有婚礼了。”

“你这孩子——一下子跑回来嚷着要尽快结婚的是你，一下子又说没有婚礼了的也是你。结婚是人生大事，你怎么能这么心血来潮？”

“妈咪，甄骏被烧伤了，在医院抢救呢。怎么结婚？”

杜太太闻言一惊：“他怎么会被烧伤了，很严重吗？”

“他们家那幢楼失火，他整个人几乎被烧成了焦炭。躺在病床上全身包满绷带，跟木乃伊一模一样。”

“这么严重，那就算治好了也是生不如死，而且模样会变得很可怕。莎佳，你还想和他结婚吗？”

“当然不想了，他现在变成这个样子我怎么还能嫁给他。正如妈咪你说的，就算救好了模样也会变得很可怕，一定会跟活鬼一样，想一想都打寒战。”杜莎佳边说边又打了一个寒战。

“那这门婚事取消，妈咪本来就不像你那么早结婚嫁人。以后你跟甄骏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你不要再去见他。”

“可是，妈咪，他那个侄孙女希望我替甄骏凑一点医药费。我也打算给他一点，到底我也喜欢过他一场。”

“给一点钱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这个紧要关头千万不要让他们赖上你。这么严重的伤势，医疗费绝不会是个小数目，到时候他们口口声声说你是他的未婚妻，一直来缠着你出钱替他治病就很麻烦了。他那种烧伤植皮都不知道要动多少次手术，咱们家有钱也不能往无底洞里头扔啊！”

“妈咪，那你说怎么办？”

“你叫他那个什么侄孙女来，我跟她说清楚。”

杜太太跟甄可意开诚布公地表明态度。

杜莎佳和甄骏的婚事要取消了，她不可能把女儿嫁给一个重度烧伤的人。因为以目前的医疗水准，这样的伤者根本没有办法完全痊愈。对于甄骏缺乏医疗费这一点她可以施以援手，给甄可意一笔现金让他暂解燃眉之急。但是甄可意要拿这笔钱必须先代甄骏签一张分手声明书，声明他和杜莎佳的婚事取消，从此男婚女嫁互不相干。日后甄骏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再来纠缠杜莎佳，或是索要金钱财物。

简单的说吧，杜太太是预备要用这笔钱来了断甄骏和杜莎佳之间的关系。

甄可意对杜家这种忙着划清界限的态度早已有所预料，她本来也就没指望杜莎佳会对烧的判若两人的甄骏依然情深不悔。只是她家境既然富裕，想来让她拿点钱出来救命应该还是不会拒绝吧。所以杜太太的话一说完，她二话没说就签了分手声明书，拿了钱转身走人。她要赶到医院交钱，否则医疗费一跟不上来，医院方面随时会停药甚至将他迁出无菌病房，甄骏这样严重的烧伤钱出来就是一个死字。

但杜家拿出来的这笔钱不算太多，三万块，用在医院也顶不了多久。用完了该怎么办？

…

甄骏醒来时，感到全身上下无一处不痛。那是一种非常剧烈的刺痛，好像有千万把锋利的刀子同时在凌迟切割着他的身体；又像是有千百块通红的烙铁同时在炙烙着他周身每一寸的皮肤。痛的他浑身不由自主地发颤，翕动着嘴唇他想喊，却喊不出来。想动，却一动都动不了。使尽全部气力，只是微微睁开一线眼睛，什么也看不清，眼前只有来回走动的白色人影。

却有对话声很清晰地传入他的耳中。

“甄小姐，你又筹到了医药费了。你还真是有办法。”一个女声在说话。

“我有什么办法，已经竭尽全力了。这笔钱用完去我可真不知道要上哪里再弄钱去，既不会偷又不会抢。”是甄可意的声音，无比烦恼。

“甄小姐，其实……”那个女声犹豫了一下，“其实我觉得你还是理智一点吧，像他这样严重的伤势时很难救治了。就算脱离了生命危险，他皮肤的损坏也太严重，哪怕最佳的植皮手术也不能挽救他。活下来形同废人又有什么意义呢？”

甄可意沉默良久，她何尝不知道百般挽救都是徒劳，但是……她没办法见死不救。眼睁睁看着甄骏死去吗？她做不到。纵然她很心痛那些打水漂的钱，但他更心痛甄骏。他被烧成这个样子，身体的剧痛如果没有药物的帮助他能活活痛死，它怎么忍心让他那样痛苦。无论如何她要尽力到最后一刻。

她没有回应护士小姐善良理智的提醒，叹口气在甄骏身旁坐下。却发现他微微睁开一线眼在看着她。

“护士小姐，他醒了。”

护士小姐马上俯身来看：“他醒了，那他会感到浑身剧痛。我得替他打一针减轻他的痛苦。”

那一针打过后，甄骏果然觉得身体的痛楚减轻了一些。缠在他脸上的绷布在眼睛和口鼻处留有空隙。他艰难地转动眼睛看向自己的身体，触目初见时一片惨白。情知自己伤得不轻。勉强积攒起一点力气想开口说话，嘴唇抖了半天才微弱地吐出三个字：“让我死……”

甄可意要俯到他耳旁才能听清他的话，听的眼眶一红：“甄骏……”

想要安慰他，却又不知说什么才好，她心里酸的直发涩发苦。

甄骏还在坚持说话，微弱的断断续续的：“别再……为我花钱了……”

真可以的眼泪一下子就涌出来了：“甄骏，我要花尽我最后一分钱来救你，不然我怎么对得起你。如果不是我把你带到北京来……”

除此之外，甄可意还在深深后悔为什么没有买两张站票当天就离开北京，结果……

甄骏想摇头，但他的脖子僵硬如石。只有努力地说话：“都是命……我不怪你……让我死……我不想……拖累你了……”

这样勉强撑着重伤的身体说话，实在太耗气力，甄骏很快又失去了知觉。甄可意看着他吧嗒吧嗒地掉眼泪。自从懂事起她就很少很少哭了，可是这几天，眼泪像年久失修的水龙头一样，动不动就哗哗流出来。



第四十二章 







这几天，钱花得像流水般哗哗地消逝，甄骏的伤势却未见多少起色。从杜家拿来的钱也花光了，甄可意又跟公司设计的同事这个一千那个两千地借到一笔钱。还顾不得冒昧跑去孟烨的茶楼想找他也借一点钱，但孟烨然不在，茶楼的人说他带着妹妹回台湾去了。她只得怏怏而返。

甄骏平时人缘不错，这次出了这么大的事。他们保安部的同事们得知消息后也凑了一些钱送来。当初向甄骏借过钱的阿旺，不但赶紧凑了两千五还回来，还额外拿了一千块给甄可意，憨憨地说：“别嫌少啊。”

甄骏救的那个婴儿的父亲也送了一万块钱来，他说：“我知道不多，也知道报答不了他救我儿子的恩情。但我只有这么多，我实在拿不出来了。”

他新丧妻子，家中财物变被烧得精光。甄可意也知道他心有余而力不足。“谢谢你了。”

甄骏大多数时间在昏迷，偶尔醒来也说不上几句话就在极度的痛苦下又气力衰竭地晕过去。医生说他实在伤得太重了，还说如果不是因为他年轻身体底子好，恐怕早就不行了。但是目前的情况看来也坚持不了多久，医生也婉转地向甄可意建议放弃治疗。

“其实治疗已经完全没有意义了。我们不过是在尽可能拖延他的时间罢了。这样子……既白白花了钱，让病人也非常痛苦。最后还是要人财两空。”

甄可意的理智告诉她要接受现实，她也知道甄骏非常痛苦。每天近两个小时的全身拆开绷带重新换药包扎，对他而言简直是一场剥皮般的酷刑。但他却从来没有呻吟过一声半声。这让医生都很吃惊，还以为他的声带也烧坏了。但是护士小姐证明，他清醒时能够和甄可意说话。他的声音并没有失去。

医院帐上预存的钱已经不足两天的医药费了，而甄可意再没办法筹来钱。甄骏最多只能在医院住一天，就要被迫出院了。

甄可意在消毒室里消完毒换上无菌服后进了无菌病房，在病床旁坐下，看着平躺在床上被白绷带严密包扎着的甄骏强颜欢笑：“甄骏，医生说你今天的情况要比昨天好多了。”

护士小姐今天加倍给甄骏注射了止痛剂，因为他的痛苦已经不是一般剂量的药物可以减轻平复了。甄骏略感好些，便竭力多和甄可意说几句话。

“让我死吧……我想死……”

“甄骏——”甄可意又忍不住想哭。

“我只求你……一件事，我死后……化成灰……你把它扬到开封去……”

甄骏说得断断续续，但他的意思甄可意明白。他来自千年前的大宋京都汴梁城，为今之河南开封市。他生前回不去家乡，死后化成一捧土也要撒在家乡的土地上。尽管这片土地已经与他相隔千年时光，仍然要树高百尺叶落归根。

甄骏这样交代后事，他显然很清楚自己的伤重不可医。甄可意哽咽着说：“甄骏，你别想死。你还欠我那么多钱，你死了我找谁要债去？”

“飞虹剑……留给你。它还……值一些钱。我欠你的钱……就用它抵了……”

飞虹剑那日跟着甄骏进了火场，也被烧得面目全非。木制的剑鞘已经乌焦一片，缠在剑柄上的丝绳更是在烈焰中化为乌有。甄可意把剑拣回来后一直放在家里顾不上收拾，此刻听甄骏这么一说，如梦初醒：是，那把剑可以换钱，尽管外表已经烧得残破，但剑依然是把锋利晶亮的好剑，更是古物呀！

医生虽然说治不好了，但安知是不是因为知道她拿不出钱来故意这样推搪她。不管怎么样，她只要还能筹到钱，就不能让甄骏迁出这间无菌病房出去等死。那样浑身伤口感染溃烂地痛苦死去。

“不要……我知道……我治不好了。就算活下来……也生不发死……我宁愿死……宁愿死。”

最后三个字，甄骏加重语气重复地强调一遍，说完半天都气息都喘不过来了。

甄可意知道甄骏的骄傲和自尊一向强烈，也知道他即使救过来又会变成何等可怖的模样。而且还会失去一大部分的身体若能，骄傲如他，怎么会愿意这样活着呢？

甄骏气息稍一平息，又勉强开口：“你不是……一直想……自己买房吗？飞虹剑……换成钱……给你买……”

他没有说完就再也坚持不住了，又昏了过去。

甄可意眼泪已经一串串落下来，这个时候，他倒还记得她壮志雄心地表示过要自己在北京买房。他都快死了……不由伏在床边哭成泪人一个。

当初把甄骏从千年前的大宋朝误带入现在的北京，那样的英气逼人的年轻人，扬眉剑出鞘，其人其剑锋芒之锐都令人不敢逼视。她无论如何没想到，如今竟要替他办理后事。他还那么年轻，生命却步入倒计时。看着他僵卧在床上层层裹着的受伤身躯。她不由自主想起那个撒满阳光的窗前，那样青春健美的身体，宽窄适中的肩、光洁坚实的背、清矫柔韧的腰……如今火魔却把他变成这个样子。

“如果我没有好奇心去跑回宋朝去……如果我没有把他带到北京来……如果我那天晚上买了站票当机立断尽快回四川……”

世界上却没有那么多的如果，甄可意只能悔得肝肠寸断。

……

盛夏午后。

杜莎佳在酒吧吧台旁坐着，纤细的五指握着一个水晶酒杯。杯中金黄色的酒液在灯光下澄清透亮。她看着酒杯似乎在想些什么，迟迟不去喝它。

一身黑夜的周游走来在她身边坐下：“莎佳宝贝，欢迎回归。”

杜莎佳不悦地从鼻子里哼一声：“没劲，只有又回来跟你一块混了。”

周游莞尔一笑：“跟我在一起有什么不好的？我们从小就认识，彼此都熟悉又了解。再不会有那么多磕磕碰碰的方面要适应。”

“正是因为太熟悉，所以才觉得腻味。你让我没有新鲜感，周游。”

周游有点恼：“我知道那个甄骏让你有新鲜感，但那又怎么样，他还不是不肯和你结婚。”

“甄骏，他确实让我觉得很新鲜很刺激很诱惑。”

“所以你以征服他为目标。你显然是失败了，不然你怎么回到这里来。”

杜莎佳一声长叹：“我为了征服他费了多少心思呀！但现在……他肯和我结婚我也不要他了。”

“是他不要你了还是你不要他了。”周游语带讥讽。

“当然是我不要他了，他被火烧成一个活鬼样，我可不敢要一个这样的男人来当丈夫。”

周游一惊：“甄骏被火烧了？”

他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还以为是甄骏知道他和杜莎佳并没有发生关系后，坚决拒绝结婚，杜莎佳典型示范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才垂头丧气跑来酒吧喝酒的。

“烧得那个惨不忍睹。”杜莎佳连连摇头，“我只看了一眼都吓得做了好几个晚上的恶梦。想想真可惜，没出事前，甄骏是我见过的最有吸引力的男孩子。你不知道他的身体多漂亮……”

杜莎仁说到最后一种叹息般的语气。她对甄骏的爱，或者说占有欲，是从他的肉身开始的。她喜欢他微微粗糙的掌心，喜欢他肌肤柔黄的颈，喜欢他挺拔如树的身体，喜欢他身上那种隐隐如醚香般的气息……而她所喜欢的一切，都被一场大火毁灭得一干二净。

一仰头，杜莎佳一口饮尽杯中酒。为自己曾经的迷恋干杯。

“说了这么多，甄骏最吸引你的原来不过是他的身体。”周游唇角轻扬，扬起一个魅惑十足的笑。他附在她耳畔声音压得极低，“我的身体也很漂亮，要不要看一看？”

“你——”

“跟我来。”周游不容分说地一把拖起她的手，带她出了酒吧。

深紫的丝绒窗帘紧紧闭合着，炽亮的金色阳光被窗帘过滤后仅余薄薄的丝缕微光。音乐似有若无地在一室微光里流动，玫瑰的香氛幽浮在空气中，天花板亮着几点星子般的银白灯光。

房间中央，是一张很大很漂亮撒着玫瑰花瓣的床。

这是某酒店专为情侣提供的情侣套房。周游一进屋就把他上身仅着的黑T恤脱下，信手往旁边一甩。他的身段确实也非常好，一身坚实的肌肉，没有半点多余的赘肉和脂肪。宽肩膀细腰身，自肩至腰是一个美丽的V字。肌肤是乌檀木般的亮黑光润，亦是一个好皮相的年轻人。

杜莎佳无动于衷地看他一眼，“周游，我又不是没看过你。打小就跟着你学游泳，你的身体我早看熟了。在我眼里不是风景。”

周游微微一笑：“可我的身体还是你有所不熟悉的部位。”

一边说，他一边把自己身体上剩余的衣物全部脱下来。

杜莎佳看着他完全赤裸的身体一震，眼睛飞快地在他双腿间一扫，红着脸想转过头，却又不肯服输地强自镇定自己直视他：“也不过就那样，没什么好看的。”

周游赤裸着身子走到她面前，抓起她的手放在他的胸膛。那结实坚韧的胸肌，有着滚烫如焚的温度。杜莎佳的掌心顿时被烫出一层细密的汗。

“莎佳，你的手好热。”周游低头在她耳畔细语，声音微微带颤。

“你的胸膛更热。”杜莎佳的声音比他还要颤。

年轻男孩强健而美的身体近在咫尺，而且周游是清醒的，爱与欲望都在强烈地勃发中。他的身体仿佛是座活火山，蕴藏了几千度的火红熔浆在皮肤下奔流，随时可能喷薄而出。

“我还有一个地方更热。”

周游握住她的手缓缓地往下移，移得很慢很慢……杜莎佳的呼吸突然急促起来：“你——好硬……”

“莎佳……”

而周游已经浑身颤抖起来，猛地一把搂紧她，狂热地对准她的唇吻下去……

杜莎佳双颊嫣红如醉地被周游送回家时，杜太太正好没出去，听到女儿再一次向她宣布：“妈咪，我要结婚。”

“什——么？你又要跟谁结婚？”

“周游。之前准备了差不多一半的婚礼继续准备，我要如期结婚，不过就是换一个新郎罢了。”

杜太太真是拿这个女儿没办法了，心血来潮之极。不过周游是她比较了解的男孩子，家境人品年龄性情都和女儿配得上。与其让她在外头找个不知根底的男人回来就说结婚，倒不如和周游结婚更理想。于是数落了杜莎佳几句‘头脑发热容易冲动’之类的话后，还是依她所言继续进行婚礼筹备。还好上次的结婚请柬没写成，现在新郎倌正好写上周游的名字向亲戚朋友们那里送。



第四十三章







孟炽然掐着甄可意发工资的日子去“讨债”。想起当初她宰他时那付‘磨刀霍霍向牛羊’的劲头，他决心今晚谭家厅一宴要吃光她当月的全部工次。吃到她脸色发绿为止。

可是奉他之命去十八楼点石广告公司提醒甄可意记得履约的秘书小姐回来后，却回复了一个令他吃惊的消息。

“甄可意家失火了？什么时候的事？”

“一个多星期前发生的，听说火灾很严重，甄骏被烧成重伤在医院抢救。”

“甄骏重伤？！他身手那么灵活敏捷，从十楼爬下来都可以躲过一劫了，怎么会重伤呢？”

“听说是为了救一个小孩才烧伤的。”

孟炽然怔了怔，突然想起来：“甄可意住的那套房是我们公司名下的物业呢。房子的情况怎么样？毁坏严重不严重？”

女秘书迟疑了一下：“这个就不清楚了。”

孟炽然拍着桌子训：“不清楚！物业房失火这么重大的事情，怎么也没有人去现场查看一下？”

“对不起孟总，我马上安排人去查看。”

“不用了，我自己去。”

孟炽然开车去了发生过火灾的公寓楼，十楼的楼梯过道墙壁上焦黑一片，那是烈焰和浓烟经过时留下的痕迹。四户受灾人家的房门都是重门深锁，甄可意不在家。

孟炽然正独自立在过道中踌蹰着，电梯门叮的一响，甄可意从里面走出来。红肿的双眼一看就知道哭过。看见孟炽然，她显然很吃惊：“你怎么来了？”

“这房子是我的物业，闹了火灾我当然要来看一看。”

甄可意走到房门前，边开门边说：“孟总您放一百二十个心，贵公司租给我的这套房，是四户住宅中唯一没受到火魔侵袭的。只除了这扇门。”

这扇坚固的房门向着楼道那一面已经完全碳化了。用手指一戳就能戳出一个洞。

孟炽然跟着她进屋一看，果然室内完好无损，不像室外那样处处都是火焰留下的焦黑痕迹。

“你们在这屋里应该很安全才是，怎么甄骏会被烧伤？”

甄可意只是简单的三言两语，把事情经过讲给孟炽然听，也听得他惊心动魄。听罢叹息连连：“这可真正是救人于水火之间。但甄骏这片侠义心肠可把自己害苦了，七月流火的酷暑天，全身重度烧伤，这番苦头可难耐呀！”

“真是非常痛苦，我有次去看到护士替他换药，绷带血淋淋从身上撕起来……”甄可意都说不下去了。

“其实这样严重的烧伤，根本没必要救了。”孟炽然实话实说。

“是，人人都这么说，连医生也这么说。甚至甄骏自己清醒时也这么说，他想死，他宁愿死。可是我……我平时其实是个最怕麻烦的人，也是最省吃俭用舍不得花钱的人。但是甄骏这次出这么大的事，我一点不觉得他是在给我添麻烦害我花钱。我真得很想很想救活他。”

甄可意一个人撑得太久，现在有了交谈对象，满腹的话都忍不住倒出来。

“甄可意，你一向只会从别人身上捞好处，对甄骏倒是宁愿倒贴。你和你这小叔公看来感情很不错。”

“那当然，在北京就我们俩相依为命。他要是死了——不，我不能让他死。一定要救活他。”

甄可意跑进房间拿着一把剑再跑出来，对孟炽然说：“孟炽然，这是一把宋代古剑，虽然被烧焦了剑鞘，但剑还是完好锋利的。我把它押在你这里，你先借我一笔钱给甄骏治病好不好？”

孟炽然不在意地瞥了那把焦黑的剑一眼，这是宋代古剑？甄可意一定又想蒙他。不过看在她一心想为甄骏筹钱治病的情义上，他也就不取笑她了。只是正色道：“甄可意，我觉得你没必要这样子。你要是真对甄骏感情深厚，真的心疼他，就笨重他本人的意见放弃治疗吧。反正治不好了，何必让他痛苦那么久。”

“不治疗到最后一刻，怎么知道治不好呢？只要有钱让医生继续抢救先保住了性命，现代科技日新月异，也许再过几年，植皮术就相当先进，可以让烧伤患者痊愈如初了。”

“你还真会抱以希望。”孟炽然摇头。

“你是不是不相信这是宋代古剑，我试给你看。”

甄可意边说边抽出剑来，剑刃离鞘那一刻是脱颖而出，一道雪白寒光，凛冽锋锐地划入孟炽然的瞳，他几乎睁不开眼。甄可意持剑在手只信手一挥，根本没使什么力，一张椅子就一分为二倒在两半。

孟炽然愕然地把那剑接过来左看右看：“这么锋利，当真是古剑？”

“当然是，我若不是急着筹钱，才不会把它抵押予人。怎么样，我把剑押给你，你先给我一笔钱人医疗费。”

“你要多少钱？”

“这把剑最少值一套你们香溪花园的公寓房。你要不信，明天我们一起去大栅栏找个文物店鉴定一下。”

“好，如果鉴定确实值这个价，我马上开支票给你。”

“不过，抵押给你有个条件，将来我是要把它赎回来的。所以，只是抵押不是卖。”

“抵押多久，那你总得有个期限吧？否则我不可能无限期等你来赎。”

甄可意想一想：“十年。”

尽可能多争取一些时间，孟炽然却表现出精明的商人本色来：“五年，不然免谈。”

甄可意咬咬牙：“成交。”

……

孟炽然走后，甄可意随便煮了袋方便面把晚餐对付过去了。然后冲了个澡，筋疲力尽地倒在床上。这些天她也实在累坏了，但因为烦恼重重忧虑重重一直没睡好。现在最头痛最伤脑筋的医疗费有了着落，她总算可以安心睡一觉了。

才刚刚朦胧睡去，突然客厅里有咚的一声响，又把她惊醒了。谁——谁在外面？别说这屋里，如今这层楼就只她一个人住着。十楼的四户人家，老夫妇的家和隔壁家烧光后再没有人住了，另一户本来就不在这里住。夜深人静中突然听到有异样动静，甄可意在七月暑天浑身发寒。下意识地想：如果甄骏在就好了，可以不用惧怕任何魑魅魍魉。

壮起胆子，甄可意蹑手蹑脚溜下床。拎起房中一张折叠椅当武器，走到门边小心翼翼打开一条缝察看客厅里的动静。外头没开灯很暗，借着窗口一点月光，她才看清黑暗中有个很高大很粗壮的人影在晃动，好像是在脱向上的衣服。是小偷吗？可是小偷为什么要在她家里脱衣服呢？

那个高大粗壮的人影一脱，倒像是脱胎去骨般脱出一个纤细身形来。那身形是甄可意熟悉的、朝思暮想过的，她大叫一声扔了手中的折叠椅冲出来：“程非非——”

程非非扭头看向她，嘴一咧咧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甄可意，想死我了吧？”

“可不是嘛，我真是想死你了。”甄可意打开客厅的灯冲上来抱着她直跳，“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没想到你这么快能回来。太好了，救命啊救命啊！”

甄可意此刻的心情，‘狂喜’二字都不能比拟其万分之一。程非非的出现简直无异于神仙下凡，甄骏一定有救了。

“你先松开我，我得先把这套太空飞行服送回去。”

程非非把她脱下来的那件似金属又非金属的衣服拎起来一抖，那件衣服马上就像充满气似的变成人形状在地板上立定。头部和胸部处有无数红绿荧光灯闪烁。她对着人形状头部一个最大的荧光灯按动一下说：“上面的星际旅伴们，我已经安全抵达地球，你们继续接着飞吧。”

然后她手指起落，飞快地再按下几个键，那人形状的太空飞行服嗖的一下，如流星过眼，迅速从窗口飞出去消失在茫茫夜空了。

程非非这才坐下来跟甄可意慢慢聊：“看到你的留言，说是从宋朝带回来一个人。人呢？”

“人在医院躺着呢。非非你回来得太及时了，你要救命啊？你一定要救甄骏的命啊！你一定有办法救他的命，你是火星人……”甄可意一见程非非出现，顿生绝处逢生感。激动得一时语无伦次。

“慢慢说，好好说，我有功夫听你细细道来。”



第四十四章







一夕长谈，程非非答应甄可意替她想办法救甄骏。

次日上午，甄可意和程非非兵分两路。甄可意去接甄骏出院，程非非说她去准备要准备的东西。约定一个时间在医院门口会合。

甄可意去接甄骏出院时笑容满面。把那位好心的护士小姐吓得不轻，跟医生直嘀咕：“昨天都在这里哭得泪人一样，今天怎么就一脸欢颜。该不是接受不了事实被刺激得有些神经失常了吧。”

但甄可意的办事能力却一点不失常，她跑上跑下动作非常麻利地办妥出院手续。接甄骏离开时还不忘叮嘱护士小姐多给他注射几剂止痛剂让他熟睡，免得他在转送过程中太过痛苦。

程非非神通广大，也不知从哪弄来一辆很拉风的中型旅居房车，在医院门口等着她。看到被抬上车木乃伊般浑身惨白僵硬的甄骏，她摇摇头：“地球人的身体真是太脆弱了。”

两个护工帮着抬病人上车，没注意听她说的话。甄可意听到，朝她作个噤声的动作，她一吐舌头转身进了驾驶室。

程非非并没有开着车回公寓，而是把车子开出了北京城，在一处荒郊地停下来。这是昨晚她们商量好的，甄骏不能上午浑身裹满白绷布抬进公寓楼，下午 又浑身毫发无伤地走出来。这样神速的痊愈能力实在太过惊世骇俗了，惊动的人一多，只怕会被某些机构找去当科研对象来研究。

程非非从驾驶室出来，钻进后面的房车区把甄骏看了又看。

“唉！烧成这个样子，都焦了。看来只有把身体换掉了。”

甄可意提醒她：“可是头部也烧坏了。”

“那只好连头一走换了。甄可意，要不我把他的脑电波——也就是你们说的灵魂导出来，咱们再上医院太平间，找具还看得过去的身体装进去如何？”

“啊——不要了，那样还是甄骏吗？非非求你了，你就想办法把他重伤的身体救过来吧。你一定有办法。”

“办法有是有，但是很麻烦。扒了这身焦黑皮肉再重新给他植一层，不如把灵魂随便换个躯体要简单得多。”

“非非好非非，麻烦你了，麻烦你了。”

甄可意一个劲作揖不已，程非非只得叹着气答应：“好了好了，我就替他脱皮换肉好了。”

程非非施展神通时不让甄可意在一边旁观，轰她下车四处走动，过两个小时再回来。

甄可意度日如年地熬完这两个小时，跑回车子里一看，程非非一脸大功告成状：“总算完成了，可把我累坏了。”

“好了？”甄可意看着依然被白绷带密密裹着的甄骏发问。

“好了。不信你拆开他身上的绷带看看。”

甄可意毫不犹豫地去拆绷带，从脖子那里开始拆，拆了几圈果然有柔润光滑的肌肤露出来，她却“啊”的一声大叫：“怎、怎、怎么……变成黑人了？”

甄骏身上的肤色油黑发亮，完全是黑人才会有的那种黑皮肤。黑得像新烧的木炭新挖的煤。

程非非探头一看也瞠目结舌，半晌方一折脑袋道：“唉呀！弄错了，你们是黄种人，我怎么弄成黑种人的肤色数据了。”

甄可意哭笑不得，这个程非非怎么老这么粗心大意呀！

“非非呀，拜托你赶紧纠正过来。”

“啊——还要纠正啊！这么麻烦的事情我不想再做第二遍，不如就这样将就吧。黑皮肤就黑皮肤，比一身伤疤强多了。”

程非非有心推脱，甄可意却不肯将就：“不行，一定要恢复原状。非非我跟你说啊！你不弄好我不依的，我天天缠着你烦死你。”

程非非没办法，只有苦着脸答应：“好了好了，我重新来过。”

甄可意又在野地里度日如年地捱了两个小时。再跑回车里去时，程非非一见她就先嚷嚷开了：“不干了不干了，这回我不干了，就这样将错就错吧。你要还逼我来第三次的话我立马回火星。”

又弄错了？甄可意提心吊胆地去看甄骏，不知又被这个粗心毛躁的火星人弄成什么肤色了。哎哟妈呀那个白呀！白得如雪花似棉花，完全是最纯正的白种人才会有的雪白皮肤。甄可意报之苦笑：“还好，没有我想像中那么糟。那就这样吧，无论如何，已经比刚才的黑皮肤要强得多了。”

当下一鼓作气把甄骏通身的白绷带一层层拆下来，拆到腰下时甄可意忙不迭收了手，他是浑身赤裸地被绷带包着的。又掉过去拆头部，没拆两圈又是“啊”的一声大叫：“怎么……怎么头发变成金色的了？”

程非非假装没听见，甄可意却直问到她脸上去：“甄骏的头发怎么变成金色了？”

“这个……正常了，既然我重塑他的肉身时误用了白种人基因数据，那他自然是金发碧眼白皮肤了。”

“啊——还碧眼？”甄可意慌忙掰开昏迷中甄骏的眼皮一看，原本漆黑的瞳可不变成湛蓝了嘛！好嘛，多少觉得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的国人想当老外当不成，甄骏却轻而易举就上演了大变身。

程非非丑话说在前头不再来第三次，甄可意也一时嘴快答应了就这样。当下后悔不迭，又不好再出语相求。只得用无比哀怨哀求的眼神一瞬不瞬地盯着程非非看，看得她实在如坐针毡。

“好了，别再用那种眼神盯着我看了，大不了我再给他局部细节调整一下。重新再来我可是坚决不干的。”

甄可意总算到她松了口，点头如捣蒜：“白皮肤咱都认了，好歹你把这金发碧眼给换回黑发黑眸吧。”

……

甄骏醒来时，没有如往常一样感觉到浑身强烈的刺痛。下意识地一扭头，一直都僵硬不能动弹的脖子这次非常听话地扭到一旁，他看到伏在床边甄可意一张喜笑颜开的脸。

“甄骏，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我感觉……今天好多了。”甄骏很惊奇地说。他默察自己的身体，不但是强烈的刺痛没有了，而且那种卧床多日浑身僵硬的感觉也没有了。他深得身体的肌肉和关节都柔韧又灵活，随时可以如从前那样一腾而起。

“你当然好多了，我给你换皮换肉差不多换了三次，耗尽我的精气神，你再不好我都要累死了。”

说话的是一个大眼睛圆面孔的女孩子，甄骏从没见过，不由转头询问地看向甄可意。

“甄骏，这就是程非非。她从火星过来把你给救了，否则现在你只有呆在家里等死的份。”

“你就是程非非——”甄骏一听，激动得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原来盖在他身上的被单滑到腰间，他低头看见自己光裸的上身顿时愕住。原来那一具烈焰焚烧后体无完肤的身体，现在居然一点疤痕都没有留下。他浑身肌肤完全看不出来受过伤，光洁雪白，柔嫩得好似婴儿的肌肤。

“吃惊吧？这都是我的功劳。”程非非在一旁笑吟吟地表功。

“是呀，要不是非非她从天而降，大展神通把你烧焦的皮肉换得焕然一新。甄骏你就算活下来也是一个钟楼怪人了。”

甄骏非常吃惊：“可以……换皮肉吗？”

“可以呀，其实地球也有换肤植皮术，但是没有他们火星这么先进。你这么严重的伤势让地球的医生来治，起码要动上几十次植皮手术，而且远远没有这种效果。非非她却只用两个小时就把你修复得完整如初了。”

甄可意说得程非非像个修复破损瓷器的手艺人。

“可是——”，甄骏看着自己一身粉雕玉琢般的白皮肤发愕，“我怎么变得这么白了？”

程非非接口道：“变得白有什么不好呀？你们中国古代不是有个美男子卫玠外号‘璧人’，意思是白玉一样漂亮的人。你如今可不费吹灰之力就抢了他的头衔了。”

“卫玠乃一介文弱书生，皮肤生得白一点倒也罢了。我将来是要征战沙场的，这样雪白如妇人，未必太没有勇猛将士的气概了。”甄骏显然很不满意他的白皮肤。

“那……你就学兰陵王，戴个狰狞可怕的面具去威慑敌人好了。”程非非出谋献策。

甄可意也给他做思想工作：“甄骏，非非能把你重创的身体救成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无论如何总比你那般浑身焦炭状要强。你就别再挑剔什么太白不太白的了。”

这话入情放理，甄骏不好再说什么，便转而提起另一件大事。

“程非非，谢谢你救我。还有我回大宋朝的事……”甄骏说着突然停住看了甄可意一眼。

“对呀，非非，你回来了就可以把甄骏送回去了，他可是日盼夜盼天天都在盼着这一天呢。”

“拜托，你们俩好歹让我喘口气吧。甄可意你知道我刚才折腾了多久才把他治好。我很受累的，铁打的人也经不起你们这样使呀！我现在至少要休息个七天七夜才能恢复精力做别的事情。”

“那缓缓好了，你先好好休息。休息好了再说。”



第四十五章







回城的路上，一处路口的岗亭旁，有个长相和身材都特瓷实的交通警察，满脸惊奇地拦下了他们的房车。

坐在驾驶座另一旁的甄可意很紧张了，不知道程非非有没有驾照？却见那位交警走到车窗旁开口并不问驾照，而是瞪大双眼问道：“小姐，请问你这车是哪里来的？是咱们国家的车吗？”

甄可意听得莫名其妙，旅游房车虽然以前只流行于欧美国家，但现在的北京也早就风行开了这种家居旅游两用车。国内汽车商瞄准商机纷纷推出了各自品牌的旅居车，在汽车市场的销售行情听说是日渐攀升的。这个交警怎么会说这种别致实用的车型不是自己国家的车？

于是不待程非非回答，她已抢先道：“当然是了，怎么不是。交警叔叔，中华民族已经站起来了，旅居车咱们民族汽车商早开发出来了。超英赶美赛欧盟了。”

“你别贫嘴贫舌，你下来看看车牌再说话。”

听这口气，是车牌有问题了。甄可意狐疑地看了程非非一眼，她低下头抹把脸不说话。她只有满腹疑问地跳下车去看车牌，甄骏跟着她一起下车看究竟。

那个车牌甄骏看不出什么名堂来，甄可意却看得很是吃了一惊。整块车牌上愣没一个方块字，全是七弯八扭的英文字母。占据车牌正中央的大写字母是Ｎ&Ｄ－２２２，下面一行小写字母是vlctonla oh the move（维多利亚哦乔迁）。天――维多利亚！甄可意除了知道这是某一届英国女王的芳名外，还依稀记得澳大利亚有个州也叫维多利亚。那么，这这这……这难道是维多利亚州的车牌。程非非居然手眼通天到从澳大利亚弄了一辆房车过来？

“如果我没弄错，这应该是辆外国车，请问这是打哪刚空投下来的呀？”北京的交警同志挺有幽默感的。

甄可意答不出来，只有指着驾驶室：“问她，问她。我什么都不知道。”

交警同志又走到驾驶室车窗旁，伏下身看着车里的程非非，“小姐，请你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吧。”

程非非并不说话，只是看向他的眼瞳精光一闪，异彩流动。那个交警对上她的双瞳蓦地一怔，脸上原本咄咄逼人的神采突然换成一种梦游般的表情。直起身来他掉头离开这辆房车走进他的岗亭，什么都没有发生般的继续在十字路口指挥来往车辆。

甄可意忙扑到车窗旁问程非非：“你对他做什么了？”

“没什么，不过精神催眠了一下，让他觉得自己根本什么都没看见，一切都没发生。”

甄可意惊叹：“程非非你简直是超人啊！”

“不过这车不能再开了，我的能力也不是无极限的。给甄骏脱胎换骨已经耗了我不少精力，路上再多遇上几个警察要我应付我可就支撑不住了。你们俩自己回去吧，我去还了车再回来。”

“你要怎么去还车？真有本事，澳大利亚的车都被你弄来了。”

“我计划中要用房车，因为这种车国外更普及也更功能俱全。所以就突破时空到澳大利亚弄来了一辆。”

“佩服佩服。”甄可意只有五体投地的份。

程非非开着车一溜烟地走后，半响不作声的甄骏才问甄可意：“澳大利亚在哪？”

“很远很远，简直就是远在天边。”

甄骏吃惊不小：“那么远！那她怎么把这辆车弄来的？”

甄可意耸耸肩一摊双手；“天知道。”

……

甄可意和甄骏回到公寓的楼下时，正好和孟炽然迎面碰上。他跳下车来看到甄骏像看到了天外来客，一脸诧异到极点震惊到极点的表情。

“他――他不是全身重度烧伤吗？”

门口有两个保安也瞠目结舌地围过来看。那晚十楼发生的火灾，他们都知道严重烧伤了一个年轻人。而这个英挺的年轻人平时出入时他们也都见过，纷纷为他表示惋惜。怎么这个当日几乎被烧成焦炭的人会完全像没烧伤过一样站在眼前？

甄可意一看围过来的几个人的表情就知道这个谎很难编，但还是要编。她急中生智另辟蹊径：“孟炽然，给你介绍一下，这是甄骏的双胞胎弟弟甄子捷。”

此话一出，甄骏一脸愕然地看着她。

此话一此，孟炽然和那两个保安脸上震动惊疑的表怀纷纷转为释然。

“原来是双胞胎兄弟，我还以为那个年轻人被什么神医治好了呢。”

“那种烧伤哪里可能治得好，尤其是治得这样完好如初，除非是神仙转世。”

两个保安嘀咕着回自己岗位去了。孟炽然把甄骏从头到脚打量一番说：“长得跟他哥哥真是一模一样，就是皮肤比他哥哥要白。我还从来没见过男孩子长这么白的皮肤。”

甄骏老大不自然地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腕，真正是白得耀眼。

甄可意眼睛都不眨地继续编谎说：“他们兄弟俩是同卵子双生儿，所以长得一模一样。要不是那个黄皮肤这个白皮肤，简直连父母都认不了来。”

“知道哥哥出了事，你才特地赶到北京来的吧？”孟炽然问甄骏。

他只是仓促一点头：“是。”

“甄骏伤得很严重，甄可意正想办法筹钱为他治伤。对了甄可意，你跟我约好今天去大栅栏鉴定那把剑的，怎么失了约？手机又怎么打都没人接。”

甄可意这才想起来：“不好意思，手机忘带了。还有那把剑我决定不卖了，实在是对不起。”

孟炽然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回答：“你不卖了？你不是说要卖剑换钱去给甄骏治伤吗？”

甄骏闻言不由地转头深深看了甄可意一眼。

“是，我是说过，不过现在已经没必要了。甄骏他……”甄可意作沉痛状，“今天早晨已经不幸离开了我们。他弟弟子捷刚刚抵达北京正好赶上奔丧。”

甄骏一口气吸进去迟迟吐不出来。

“已经去世了！太不幸了！”孟炽然叹口气拍了拍甄骏的肩膀，“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吧。”

甄骏心里别提多别扭了，却只能闷声配合：“谢……谢你。”

“你干吗咒我死了？”

甄骏一直忍耐到孟炽然离开，才不无埋怨地冲着甄可意发问。

“我哪里是想咒你，我这也是情非得已之下的一时权宜之策。”

甄可意细细跟他解释：“你这样重度烧伤的患者突然间痊愈得完好如初地回来了，这根本不是地球医疗术所能达到的水平。消息传出去马上会引起轰动的，惊动了科研单位非抓你去左检查右化验不可。所以我只能编瞎话，说甄骏已经伤重不治，现在他孪生弟弟来北京奔丧。过几天程非非送你回大宋朝，我还能有现成的说法，就说是你带着哥哥的骨灰回老家去了。你看我这个谎编得多好，承上启下呢。”

甄骏虽然心里依然有些别扭却也无话可说了。

“甄骏，这下你可放心了吧？”

甄可意没头没脑地一问，问得甄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什么放心了？”

“程非非回来了，她能送你回大宋朝。这下不用再担心老死异乡，过几天你就能重返大宋京都汴梁了。”

“是啊！”甄骏长长叹息一声，那是将积攒多日的沉郁之气排出胸臆的长叹。“终于可以回去了。可以见到爹、娘、哥哥姐姐们了。”

却又扭头看了甄可意一眼：“甄可意，我来北京这么久，多亏你一直照应。尤其这一次受伤……谢谢你。”

“客气什么，你是我带来的我当然要照应你了。现在终于可以将你完璧归‘宋’，我也算是善始善终。不过甄骏你要走了，我还真有点舍不得你。”甄可意发现自己心里突然间就充满了离情别绪感。“人啊，处久了就是有感情的，我可真拿你当自己亲人看了。甄骏。”

甄骏低下头：“我知道……你对我很好。我不会――忘记你的。”

“你肯定一辈子都忘不了我，我也一辈子都忘不了你。”

“你也会一直记得我？”

“当然，这段时空游在我们俩的记忆中都将会永生难忘。这么离奇的际遇哪里忘得了。”

甄骏默然片刻，才点头附和：“是呀，这么离奇的际遇哪能忘得了。”

“你回去后替我向你爹娘问好，就说是曾曾曾曾……孙女给他们请安了。”甄可意跟他打哈哈。

甄骏弯了弯唇角，算是附合地一笑，但他的眼睛却没有笑，蕴满了复杂的神色。



第四十六章







甄骏伤一好，甄可意就销假上班。面对同事们七嘴八舌地关心询问，她再一次面带悲痛之色地向众人告知了：小叔公不幸辞世“的消息。赢来众人纷纷表达的安慰之辞。为了言行一致无纰漏，甄可意挂了一整天的哭丧脸，下班后回到家感觉脸都要僵了。

甄骏独自一人在家已经坐立不安一天了。

程非非昨日开着车走后，竟如黄鹤一去不复返，一直到今天日落西山时分都还不见人回来。

甄骏那个着急：”甄可意，她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甄可意倒半点都不急：“她那样神通广大能出什么事，她不让地球出事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那她怎么一直没回来？”

“那天她不是说了嘛，给你动手术让她筋疲力尽，起码得休息个七天七夜才能恢复过来。我估计她应该是找了块清净地方躲起来休息去了。”

她这么一说，甄骏想了半天也点头：“是呀，她这样的人简直就是下凡的神仙。神仙都是要修炼的、她一定是寻那种灵山秀水之地吸纳天地之精华，修炼修炼仙家法术去了。”

“是呀，等她把损失的仙家能力修回来，她就可以送你回大宋了。你别急，稍安勿躁等她七天吧。几个月都等过来了还等不了这几天嘛。”

甄骏白天独自在家吃了一天的泡面，晚饭甄可意决定带他出去吃顿好的。甄骏推脱：“就煮泡面好了。我住院你交了那么多钱，现在身上应该没什么钱了。”

“你出院那天医院退回了八百多块。咱们出去不吃大餐，随便吃两个菜还是吃得起。走吧甄骏，过几天你回大宋朝了可就别想再吃上北京的饭菜了。”

甄可意拉上甄骏去了一家经济实惠型的餐厅吃自助餐。九十九块钱一个人，她给甄骏下任务：“吃，猛吃，敞开肚皮猛吃，一定要吃回本来。”

结果他们俩还真是吃回本来了，甄骏的饭量是吃完一只烤鸭还能再吃饭，甄可意也不是怕发胖要减肥的女孩子。他们两个人起码吃掉一般顾客四个人的分量去了，看的一旁领班小姐心里直嘀咕：“这样的顾客要是多来上几个餐厅非亏本关门不可。”

酒足饭饱从餐厅走出来，甄可意又拉着甄骏去逛超市。

“牙膏快没有了，肥皂也快没有了，洗发水也快没有了，卫生纸也快没有了……”甄可意掰着手指头算，“今天要买的东西还真是多呀！甄骏，正好让你这个劳力帮忙拎回家。今天要再不抓你的差，以后你走了可就抓不到了。”

“那你多买点，把该买的都买齐，我全帮你拎回去。”

甄可意推着推车在超市里慢慢逛，陆陆续续装满一车的日用品。来了超市顺便还要采购一点零食，看电视时吃最好不过。甄可意其实对零食兴趣不大，只随便拿了几袋话梅瓜子之类。在货架上她发现一种葵瓜子的名字很强悍——葵花宝典。不由哑然失笑：“哪个哥们这么有创意呀！这瓜子男人恐怕是不敢吃了。”

甄骏不解：“这个名字很特别吗？”

“是呀，这个葵花宝典原本是一本武林秘籍的名字。被人套用到瓜子上来了。”

“那为什么男人不敢吃？”

“因为葵花宝典这部武林秘籍上的第一句话是‘欲练此功必先自宫’。”甄可意一时最快畅言无忌，听得甄骏现实一愕，继而；老大不自然地转过头去左顾右盼。

甄可意也自觉失言，忙顾左右而言他：“买水果，买水果去。”

甄可意最喜欢吃水果。但超市的水果大多是进口货，价钱都不便宜。她平时很少会在超市买水果吃，除非有特价商品。本来只是为了岔开话题才起到水果柜台去，却一眼就看中刚到的美国新奇士甜橙。那橙子金灿灿得漂亮极了。拿在手里沉甸甸，闻一闻橙香扑鼻。实在忍不住这样的诱惑她便买了两个，一称刚好十块钱。两个橙子十块钱，她想想菜市场那些一块钱一斤的橙子不由要叹气。国产水果和进口水果价格真是两重天。

推着车子到收银台结账后，一车东西大大小小装了四五个袋子。甄骏两只手全拎了。甄可意只要挎着挎包跟在一旁走。

“真好，有人帮忙拎东西。现在的男人已经很少有人会这样做了。记得大学毕业那个月我找工作，一开始我到的一架公司，进去报到后人事经理派个男同事带我去宿舍楼。当时租的宿舍楼离公司大概有两百米的距离，我拎着一个大旅行袋气喘吁吁地走，他也不会帮忙拎一下。只是自己空这首在前面走，走几步就停下来等我跟上来后再走。”

甄骏很吃惊：“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

“这样的男人多着呢。后来我在那家公司没呆半个月就不做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家公司的同事都和这个男同事相差无异。非常默然没有人情味。我实在受不了了，赶紧跳槽离开了。那段时间我一直在跳槽，从东城跳到西城，从南城跳到北城……”

甄骏突然截住她的话：“一个人在北京，你吃了很多苦吧？”

街灯莹莹，却比不上甄骏明亮的眼睛，他静静看定甄可意，眸中有深深的怜惜。

甄可意怔住，早已习惯一个人独自在异乡谋生的艰辛，学会事事亲力亲为，千斤重担一肩挑。此刻被甄骏用怜惜的目光看定一问，竟问得她从心底酸起来。

女人始终是女人，在如何要强坚强顽强，心底始终保留一块柔软的地方，软得经不起一句温暖话语的轻轻一触。

甄可意正立着发怔，有辆摩托车哔的一下擦着她的甚至飞快驰过，她忽觉肩上一轻，跨在肩头的挎包不见了。她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抢劫——”

她的全付家当都在那个包里，剩下的几百块钱要是都被抢去，那这个月只有喝西北风了。话音未落，身旁的甄骏已经丢下两手拎着的袋子，纵身追出去。

甄可意知道这包是追不会来了。摩托车抢劫劫匪在得手和撤退两方面都速度奇快，有些反应慢的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就已经跑得无影无踪了。风驰电掣般的车速哪里是人腿赶得上的。正想叫甄骏别徒劳无功地追了，却看着他奔跑的身影愕然地瞪大眼张大嘴，一副标准的瞠目结舌状。

不止甄可意，街上不少行人也都纷纷驻足，将视线锁定奔跑中的甄骏。看着他用飞轮般的双腿追逐着前面一辆疾驰中的摩托车，人与车之间的差距竟在迅速地缩短。满街人都一脸惊愕，屏声息气地旁观这场人与摩托车之间的速度较量。

摩托车上骑着两个人，一个负责驾驶一个负责抢包。驾手看着后视镜中风一般速度追上来的甄骏大惊，竭力推大油门加速，但甄骏的双腿虽然没有油门却比他加速更快，很快追上来和摩托车并驾齐驱了。车上两个劫匪从头盔中露出的双目满是震惊和害怕，坐后头抢包的那个赶紧把甄可意的包扔还给他：“哥们，包还您，您就高抬贵脚别追我们了。”

甄骏敏捷地接包在手，脚下本能一顿。摩托车趁此时机加速逃掉了。他一看包没打开过也没有再追，转身看向甄可意扬包向她示意不辱使命。甄可意站在街道那头距他约百米远处，从他开始起跑到追上始终保持高速疾行的摩托车，只有短短百米的距离。

一街行人都屏住呼吸看着甄骏——看着一个这样超级速度的人，眼睛里都是难以置信却又不得不信的神色。片刻后有个四十出头的装饰男子从惊呆中回过神，大喊大叫着跑向甄骏：“天，你刚才的速度远远超过了百米短跑的世界记录呀！我是国家体委的，我要马上抬你进国家田径队。”

一个人回过神来，更多的人跟着回过神来，都激动万分地冲着甄骏涌去：

“速度太惊人了，简直是世界飞人！”

“比刘翔还刘翔啊！太令人佩服了。”

“飞人，请你给我签个名吧。”

看着激动的人都朝着自己跑过来，甄骏满脸愕然，甄可意远远看着赶紧朝着他挥手：“快跑，快跑，赶紧跑啊。”

甄骏虽然听不明白她说的话，但能看懂她的手势，马上撒开脚就跑。一街的人都追不上只有徒呼奈何。那个自称是体委的男人还不甘心追着他跑了几十米：“你别跑……别跑呀！我真是国家体委的，我要特抬你进国家田径队备战奥运会。”

第二天的大小报纸都在报道头晚街头惊现的“超级飞人”，还刊登了路人用手机拍下的飞人照片。可惜晚上光线不好，手机拍照效果也一般般，加上又是远景，甄骏的脸混沌一片根本看不清。旁边到附了一张“国家体委”的清晰照片，他显然是在接受采访时拍的，报纸上有他呼吁群众帮助寻找飞人的话：“二十一世纪什么最贵？——人才，比人才更贵的是天才。这个超级飞人是百分百的天才，一定要把他找出来备战奥运为国争光。”

甄可意把报纸看完一声长叹：“甄骏，你追贼就追贼了，还顺便破上一个世界记录。现在好了，全北京都睁大眼睛找你呢，多亏这张照片不清楚，否则你这几天别想出门。”

“我也不知道怎么就跑那么快，以前我的速度没这么快的。”甄骏自己都纳闷。

“你没练过那种水上飞草上飘的轻功？”

“轻功哪有那么悬，练了也不过就是比普通人速度要快一些。你说的那种不过是文人杜撰罢了。”

“那你怎么追上摩托车的？”

甄骏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一跑起来才发现自己突然可以跑得这么快了。当时我耳朵里全是呜呜的风声。”

甄可意不认识似的把他从头到脚细细看一番：“难道是——”



第四十七章







孟烨然让她考虑一下，但甄可意知道自己完全不必考虑。天上掉下个金龟婿呀！也许现在谈“婿”还为之过早，但机会毕竟在招手不是？这样有身家有地位长相人品都不差的男人来求爱，还考虑什么？现在只要考虑怎么拴牢他才是真的。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虽然她说不上多么喜欢孟烨然，但也不反感他。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两个人处得时间一久自然也就有感情了。至于爱情――科学家研究说爱情最多只有八个月。两个人死去活来地爱完了，剩下的还不是三餐一宿地过日子。

甄可意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年龄。大学毕业那年，她风花雪月的校园爱情也随之结束了。她从此便清醒地不再追求那样虚无缥缈的爱情。她开始变得理智务实，更注重脚踏实地地实际生活。爱一个人爱得愿意跟他去要饭在她看来是毫无理智的行为。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甄可意很乐意接受孟烨然的求爱。但是有些时候是一定要矜持的，尤其是这种时候，草根女士遇上富家子的求爱，答应得太快了，会显得太过迫不及待。倒像小老鼠偷到油吃般得意忘形了。

在顶好的台子旁坐定，孟烨然点菜时，甄可意的手机响起来，是陌生的号码。接起来一听，电话那边的声音是甄骏的；“甄可意，你怎么还没回来？”

下班前甄可意往家里打了好几个电话，想同志甄骏不回家吃晚饭，让他自行解决。可是家里的电话怎么都没人听。

“我今晚不回家吃饭。打电话回家告诉你你又不在，你这是在那呀？”

“你不回来，又加班吗？我下午出门扔垃圾时不小心把房门锁了，钥匙又没带在身上。现在是在楼下便利店借电话打给你。”

“把自己锁在门外头，你怎么这么粗心大意呀！我没加班，我在外面跟人吃饭呢，你等着我马上给你送钥匙来。”

孟烨然一旁听见，问；“是甄骏吗？他进不了门？”

“是啊，他把钥匙锁屋里了，等着我回去开门呢。”

“何必赶回去再赶过来，干脆叫他一起来吃饭吧。”孟烨然爱屋及乌。

“那也好，我让他过来。”

甄骏很快赶到，他在桌旁坐下时，孟烨然看着他怔了一下；“甄俊，你怎么变得这么白了？现在男孩子也流行增白吗？”

“哦――孟烨然，他不是甄骏，他是甄骏的双胞胎弟弟甄子捷。”甄可意赶紧把那套谎话拿出来蒙他。

“甄骏的弟弟，拿甄骏呢？”

“甄骏他――”甄可意非常熟练地换上一脸悲痛状，可话还没来得及说，一个清脆的声音抢在她前头，带着满满的吃惊讶异；“甄骏――是你吗甄骏？你的伤完全治好了？”

甄可意抬头一看，一身红衣的杜莎佳立在一旁，两只眼睛瞪得圆圆地一瞬不瞬盯着甄骏看。

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杜莎佳，甄骏顿时一怔。

“杜莎佳，认认清楚再说话。这不是甄骏，这是甄骏的弟弟甄子捷。”甄可意重复一遍刚才的话。

杜莎佳闻言把甄骏上上下下仔细看上一遍，完全不同的肤色让她对甄可意的谎言深信不疑；“你是甄骏的弟弟？太像了，简直一摸一样。除了你比他长的白。”

甄骏不想理她，反正现在是“甄骏的弟弟”这种新身份，也完全可以视同陌路般不去搭理他。

“子捷，”杜莎佳却熟络地叫了他的名字，“你知道吗？我是你哥哥的未婚妻。”

甄可意哼了一声：“应该说是曾经的未婚妻，在甄骏重度烧伤以后，她就唯恐避之不及地提出解除婚约了。直到甄骏重伤不治她也没有再露过面。”

杜莎佳脸一红，装没听见依然朝着甄骏极尽温柔地说：“子捷，你什么时候到北京的，要在这里呆很久吗？有什么需要随时可以找我，我和你哥哥到底相爱过一场。”

“杜大小姐，子捷过几天就带上甄骏的骨灰回家乡去。就不劳您费心了！”

甄可意语意中的讽刺意味很浓，杜莎佳忍不住发作起来：“我和子捷说话，你一直在旁边夹七杂八地干什么？”

“没干什么，揭露一下你地真实面目而已。”

“是，甄骏受伤后我是离开了他，但是最初我是真正爱过他地，那时候我爱他像水一样深，像火一样热——”

甄可意飞快地接过她的话：“所以可怜的甄骏被你爱上后，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甄骏深以为然，觉得甄可意实在接得太妙了。孟烨然得唇角都忍不住挂上一抹笑。

杜莎佳被甄可意一语噎得半死，再说不出一个字来，只是脸红脖子粗地看着她直喘气。这时候有一个英俊的男孩子从洗手间方向那边过来，穿过餐厅时一眼憋见杜莎佳，走近她亲昵地腕上她的胳膊问：“亲爱的，你遇上朋友了吗？”

他边说眼睛边朝着桌旁一转，一看看到甄骏时，他的脸色顿时也变了。

“嗨，小周。”甄可意认得他，含笑与他打招呼。

周游看着她勉强挤出一丝微笑点点头，一双难以置信的眼睛又转向甄骏。甄可意第三次重复相同的话：“小周，这是甄骏的弟弟甄子捷。”

“哦，”周游的眼光分明释然许多。

甄可意看一眼他挽在杜莎佳胳膊上的手，含笑问：“你们现在是一对吗？”

“是，我和莎佳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下个月，如果甄可意没记错，这应该是以前杜莎佳和甄骏定好的结婚日期。她倒是毫不耽误功夫，这么快又找了个新郎上。

“恭喜恭喜。”



第四十八章







回去的路上，杜莎佳一直若有所思的不说话。周游看了她一眼，也默不作声地开车。车过半程，还是双双默然，周游终于有些沉不住气了：“莎佳，你在想什么？”
 
杜莎佳如梦初醒：“啊----我没想什么。”
 
“甄骏不在了，他弟弟又来了。你是不是见弟如见兄，又心猿意马了？”
 
“哪有呀！我现在最喜欢周游了。”杜莎佳朝他颊上印一个吻。
 
“真的？”
 
“当然是真的。”

“莎佳，我相信你。我们很快就结婚了，婚后我们要一起出国。我喜欢你珍惜我们之间的感情，不要闹出其他事情来。”

周游的父亲本来不愿意让儿子这么早结婚，因为他在国内根本无心向学，终日跟一群飙车族厮混，还想着送他出国换个环境去好好念几年书。但是周游坚持要结婚他也只有让步，条件是婚后小两口双双去澳洲留学。
 
“亲爱的，我都知道。你就放心吧。”

周游还想说什么，杜佳莎却已经用柔软红润的嘴巴堵住了他的唇。

……

“孟桦然为什么买衣服送你？”
 
回到家来，甄可意一个个地拆开那些漂亮的包装盒来看。甄骏在一旁看着那一件又一件漂亮别致的白衬衫，忍不住要发问。

“甄骏，因为孟桦然爱上我了。”

“你——”甄骏的尾音拖得长长的。
 
“是呀，我。怎么不行吗?我不值得人爱吗？”甄可意作横眉竖目状。

“当然不是，我没有这个意思。” 甄骏赶紧声明，“只是这个消息太突然了。”

“是够突然的，我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他们俩兄弟都这样，喜欢搞突然袭击。上会梦炽然也是冷不丁送花来，当然他的所谓爱情只是一个游戏。”

甄骏沉默片刻：“那你——爱他吗？”

“我为什么不爱他，他有车有房有资产，我要是跟他结了婚这一切我也都有份了。起码可以少奋斗二十年。”

“你爱他的就是这些吗？”

“这些已经足够了。甄骏，也许你会觉得我的爱情里太多死心杂念。但是现在社会，物质已经成为爱情的首要条件，BBS上现在有句名言叫“有钱人终成眷属”。”

“有“钱”人终成眷属，不是有“情”人吗？”

“现在社会，感情和金钱的较量往往是以感情宣告落败。所以情不如钱了。”

甄骏一瞬不瞬地盯着甄可意看：“你也是这样？”

“我也是这样。如果有个男人来想我求婚，我所考虑的最多的，无非是衡量他是否对我未来的生活更有益处。这一点孟桦然显然非常合格。至于爱情，爱情是什么？爱情就是短短八个月的狂热期，所有花前月下山盟海誓都迟早变成虚化。我不迷信爱情。我是理智型的而不是情感型的人，我看待事物每每只从自身的经济利益角度出发。现实早就把我教成经济学家。投入成本高于利益收获的行为，在经济学家看来是不划算的。"

甄可意坦荡荡的一番话让甄骏半晌无言，良久才低声道:"既然你是这么理智的经济学家，当初我被烧成重伤时，你为什么还要不顾一切地花钱救我？成本和收益完全不成正比。”

这下换甄可意半晌无言，证了老半天才一拍脑袋笑道：“世事无绝对，像我这样的经济学家，也还是免不了有亏本的时候。”

不想就这个话题多谈下去，甄可意跑去开厨房冰箱：“甄骏，我们来吃水果。” 

她手里拿着一个金灿灿的橙子出来了。“这种美国橙子特别甜特别水分充足，你等着我剥一个给你尝尝。”

甄可意吃橙子并不用切的，而是拿一把水果刀像削苹果皮那样把橙皮一圈圈削下来。削净橙皮后的橙肉是一种晶莹透明的澄黄，看起来特别有人。她再把它掰成一瓣瓣的，分给甄骏一半：“尝尝。”

这种方法吃橙子甄骏还是头一回见：“你是这样吃橙的，我们都是用刀将橙切成片，佐以吴盐，渍去果酸后再吃。”

“我知道我知道，“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你们那时候吃橙可是很诗情画意的。可是我的手够不上纤手，拿着这橙子也构不成那样一幅优美画面。”

她的手肤色微深如蜜蜡黄釉，右手食指和拇指皆有硬茧痕迹。甄骏看着问：“这是怎么留下的？”
 
甄可意自己看了一眼：“写字画画握笔时形成的。”再给他看双手手腕处，也都分别有茧。“这是打电脑键盘时形成的。现代职业女性，多半都没有纤手了。职场如战场，我们和男人一样冲锋陷阵，太纤纤弱质会被淘汰的。”

甄骏看着她的手眉头一蹩，想说什么又忍住了。他默然把手里的橙子塞一瓣进嘴里，极其清甜可口。

“这橙子好吃吧？”

甄骏点头：“如你所说，特别甜也特别水分充足。”
“这是美国进口的新奇士甜橙，虽然我从来不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但我不得不承认外国的水果真的比中国的好吃。我尤其喜欢吃这种甜橙，虽然很贵，但是要在超市看见有新鲜空运来的货，忍不住总要买两个。”

“喜欢吃，就多买几个好了。只要喜欢贵一点怕什么。”

“我不老惦记着存钱买房嘛，多以平时总舍不得花的。但有时候想一想，这样苛刻自己，万一哪天有个三长两短很不划算哦？”

“好好的怎么说起这种丧气话来了？”

“并不是丧气话。世事无常生命脆弱，每一分钟都可能出现意外。也许我应该要改变一下生活态度，不要太节俭了。再说现在我有一个钻石王老五向我示爱，我应该可以奢侈了。”

甄可意说完哈哈一笑：“洗澡去，洗完澡试新衣服。”

看着她的身影，甄骏眼睛里又浮起那种满是怜惜的神色。
•••
甄可意第二天便穿了一件新衣服预备去上班。这件精致优雅的白衬衫，立领小腰身，极好地勾勒出身体的曲线。虽然她的身材原始本钱不够，曲线一向并不凹凸有致，但穿上这件极合体的新衣，倒也颇有几分玲珑。她再洗个头，把一头短碎发耐心地用吹风机吹得柔滑如丝，飘拂在耳后，整个人看起来漂亮多了。

揽镜自招，她笑:"都说三分人才七分打扮，果然是至理名言。打扮一下我看来还是蛮不错的嘛。甄骏，你看能打几分？”

甄骏认真看了她半天：“满分。”

“呀，这个评价高。不得了，我快要轻飘飘到天上去了，下不来可要找你算账啊！”

甄可意哈哈一笑出门去。到公司后一干同事纷纷作惊艳状。

“哟，这位美女是谁呀?”
 
“我别是认错人了吧。这位——是甄爷吗？”

小郭道：“什么甄爷呀——甄、小、姐。往后可都改了吧，别再叫爷，叫小姐。”

甄可意啐他：“呸，你才是“小姐”呢。”

一屋人正嘻嘻哈哈，设计室的电话响了，小郭接起来一听：“甄可意找你的。”
 
甄可意过来接起电话：“你好，我是甄可意，哪位？”


电话里的人慢条斯理地说：“甄小姐，记不记得你还欠我一顿饭。早过了你履约的时间了吧。”
 
甄可意一怔，半晌才会过意来：“当然记得，可是我现在很穷，没闲钱请你吃饭，再宽些日子行不行？”

“你现在很穷吗?"
 
"太穷了！去年贫只立锥，今年贫锥也无。你都知道，钱全给甄骏治病用掉了，我还欠着外债呢."

"这么穷的人居然还穿名牌货的新衣？”

孟炽然话里有刺，甄可意不说话了。

“我不管，今天中午你请我吃饭，下了班你在楼下等我。”

孟炽然圣旨一下，马上挂掉电话。

中午下班前，孟桦然也打电话来了：“一起去吃饭吧？我朋友刚介绍给我一家专做浙江菜的餐厅西湖春，据说里面很多西湖特色菜肴都做得很地道。”

甄可意听的不胜心向往之，却只能推辞：“不好意思，我中午......有事，走不开呢。”

“那......就晚上再去，怎么样？”

“好，晚上去。”

和孟桦然通完电话她再给甄骏打电话，交代一声中午和晚上都不回家吃饭。他闷闷地应一声就挂机了。打两个电话耽误了一点时间，再下楼时孟炽然已经一脸不耐烦地开了车等在门口了。劈头就问：“怎么这么慢?"

甄可意没回应他，直接把钱包翻给他看：“喏，我的全部家当都在这里，如果你非要去谭家厅，恐怕不够的差价还得你补。”

“干嘛要我补，你不会叫孟桦然来补吗？他能管你的穿也能管你的吃呀！”

甄可意就知道孟桦然突然发飙肯定有原因，果然不出所料。

“你怎么知道他管我的穿了。”

“你昨天是被他接走的，今天你身上的衣服就换成了台湾货。不是他管的谁管的？”这么清楚，孟炽然真不知是有千里眼还是有顺风耳。

“是，衣服是他送的，但是没理由让他背我的债。孟炽然，你别把两处扯在一起。”
 
“你都穿上他送的衣服了，不迟早要跟他扯在一处。我先替你扯一下有什么不可以？”

这个孟炽然，他和孟桦然有嫌隙，拿她来煞什么性子呀！出言一点好声气都没有。甄可意索性再气气他：“何必要你来搭一把手，我已经在考虑做他的女朋友了。如果不是你突然跑出来要我履约，我现在都和他在西湖春餐厅吃午饭。”

“西湖春，哪家餐厅啊？很有情调的名字嘛，让我都很有兴趣去吃上一顿饭。甄可意，既然你今天的钱不够上谭家厅，就先请我去西湖春吃吧，当时付利息好了。”

他这么一说，甄可意只有应承下来的份。              



第四十九章 





甄可意没想到在餐厅会遇上孟烨然。他一个人独自坐在靠窗的位置，看到她和孟炽然双双进来，脸上的表情一变。

甄可意怔住了，他怎么一个也来了？这下可好，她推脱说自己有事不能来，结果跟他这个冤家弟弟一起来吃饭。这下……

孟炽然却得意了，施施然走过去和孟烨然打招呼：“孟烨然，你也在这里呀！怎么一个人没人陪吗？我都带上女伴来解闷，一个人吃饭很没意思的。”

甄可意恨不得缝上他的嘴。

孟烨然没有回应他的话，只深深地看了甄可意一眼。她不能不辩解，否则误会闹大了就不好了。“孟烨然，因为以前甄骏的一点事情孟炽然帮过我的忙，所以我欠他一顿饭。今天中午他非要我履约请他吃饭不可，就只好推辞了你，你别介意啊！我跟他根本没什么的。“

孟烨然脸色缓和多了：“没关系，我们反正改约了晚上。”

“那你怎么中午一个人就来了？”

“我反正开车到了附近，又是要吃饭的时辰了，就干脆先来试试味道，晚上好向你推荐我觉得不错的菜式。”

孟炽然看了一眼孟烨然面前几碟已经吃动过的菜肴，插嘴说：“孟烨然，你已经吃了一半了，有什么好菜推荐给我和可意尝一尝？”

孟炽然这是诚心要给他添堵呢，孟烨然淡然地看他一眼：“西湖醋鱼和东坡肉都很不错。”

一位正好走过来替他换骨碟添茶的服务小姐接着推荐：“先生，宋嫂鱼羹也是我们餐厅的招牌菜，味道非常好。”

“好，这三个菜都给我来一份。可意，我们去那头坐下慢慢吃。”

孟烨然眉头不易察觉地一动，抬眸瞥了孟炽然转身离开的背影一眼，唇角浮起一丝似有若无的冷笑。片刻后，他起身买单离开。

西湖春餐厅做的浙江传统菜式确实非常有水准。宋嫂鱼羹以鲈鱼为原料，添加配料烩制成羹菜，色泽亮黄，鲜嫩滑润，味似蟹羹，故此又称赛蟹羹。西湖醋鱼选用体态适中的草鱼先在清水汆熟，装盘后淋上糖醋芡汁。肉质鲜嫩，酸甜可口。东坡肉肉色红润，汁浓味醇，酥而不碎，糯而不腻。甄可意最好吃，美食当前真是吃得不亦乐乎。

孟炽然一向嘴刁，但这次吃得很满意。尤其是那碗宋嫂鱼羹，被他一个人吃掉一半。甄可意不由笑他：“感情今天是吃我的，你吃得这么来劲。以前你花钱请吃饭的时候，可没见你这么猛吃过。”

“是呀，被你宰了我那么多，我得吃回一点来扳本啊。”孟炽然一边说一边干脆把剩下的鱼羹全部倒在自己碗里了。

“啧啧啧，太心痛了。”甄可意不甘示弱地把还剩两块的东坡肉都拨拉到自己碗里。“我也得猛吃，吃自己的更要多吃一点才不亏。否则都被你吃了我多不划算。”

两个人比赛似的猛吃，把一桌菜肴风卷残云般吃的一干二净。孟炽然拍着肚皮道：“不行了，吃撑了，我从来没这样吃过。”

“吃别人的你就这么狠，小心撑死你。”甄可意边数落他边抬手叫来服务小姐来买单，是时候去上班了。

结完帐，甄可意站起来；“你还不走？还想等我请你吃晚饭啊！”

孟炽然坐在椅子上不动，原本摸在肚皮上的手移到喉咙处来了，他脸色有些发白，呼吸也有些急促起来。

甄可意看着他的样子有些担心：“你怎么了？不是真吃撑了撑出什么毛病来了吧？”

孟炽然没回应她，他的呼吸更急促了，双手突然慌乱地在身上衣服裤子的口袋里搜起来。

“你找什么？”

我很费力地吐字：“药……喷剂……”

甄可意没听明白，紧张地俯身问他：“你说什么？”

这时邻桌一个两鬓斑白的中年男子被惊动，迈着大步走过来一看：“我是医生，他这是哮喘症急性发作的症状，马上打120叫急救车。”

甄可意听得怔住，哮喘，猛炽然居然有哮喘症？！来不及多想她赶紧拿出手机打120求救。

中年男子说完飞快地在孟炽然全身上下一搜，搜出一个小小的喷雾药剂掰开他的嘴对着舌根处喷上几下。他的呼吸急促略见缓解，却不多时又重新喘起来。那是一种几近窒息般地喘，甄可意吓得一颗心都揪得紧紧的：“医生，他刚才都好好的，怎么突然间会这样剧烈发作起来？”

那个医生看了看他们的餐桌，眼光在几个空碗碟中依次转过，最后定在那碗宋嫂鱼鱼羹的碗里，碗底还有一点点余汤和汤碴。

“这个鱼羹中有鲜笋末，对于哮喘患者——尤其是对致敏源非常敏感的哮喘患者来说，鲜笋的刺激性过强容易发病症，是禁忌食品要尽量少吃。但这道菜中的笋末切的极细游掺在汤羹中，他没有发现吃的比较多是不是？”

甄可意点头，猛炽然几乎一个人吃光了这碗鱼羹。

“鲜笋的毒性迅速引发了他的哮喘，症状也来得比一般发作更激烈，支气管痉挛造成病人出现严重的呼吸困难。这个时候光吸入支气管扩张的气雾剂是不管用的，一定要马上送医院接受抢救，输氧并进行肾上腺皮质素注射，稍有延误都会有生命危险。”

说话间，120急救车的喇叭声恰好由远而近地来了。几个穿白大褂的医生护士一涌而入，各种急救器械摊开一地，输氧，注射，忙碌一番后孟炽然剧烈发作的哮喘症终于被控制住了。甄可意一口气松下来，这才发现自己已经以汗透一身。

……

广叔接到消息赶来医院来时，孟炽然刚刚清醒过来。他浑身乏力地倚在床头，甄可意守在一旁。这段时间她进医院可真是串亲戚一般常来常往。

广叔像个祥林嫂，一直翻来覆去地问；“怎么会发作呢？怎么会发作呢？二少爷你这病治了这么多年，一直控制得很好，都已经很久没有发作过了。”

“别告诉我妈。”

孟炽然可能是因为虚弱乏力的原因，只叮嘱了这一句就闭上眼睛，懒得跟他多说话。甄可意只得跟他解释是因为不慎食入过多鲜笋末缘故引起的。

“二少爷平时饮食方面一向很小心的，凡是又刺激性的食物他都不吃。这回怎么就大意了。”

甄可意这才想起孟炽然平时的诸多挑食，原以为是公子哥胃口太刁，却原来是另有缘故。不过以前真看不出他有哮喘病，看起来挺健康一年轻人，和孟烨然打起架也挺强悍。

不由要轻声问广叔：“你家二少爷平时一点看不出有这毛病，怎么的上的？”

病床上的孟炽然睁开眼睛：“广叔，去医院对面的一品粥店给我买份清粥来。”

“少爷想吃粥，我马上去。”

广叔被孟炽然打发走后，他再看着甄可意：“你想知道什么，大可以直接问我。”

“我……没想知道什么，我就那么随口一问。我随便说说你就随便听听，你不想听我就换个话题好了。”甄可意跟他打哈哈。她从广叔的失言中听出了孟家这躺浑水一定极深，他是个外人没必要去趟。

“好了，你休息吧，我先走了。”

甄可意告辞，孟炽然也没多留她。只是临出门时冷冷地说了一句：“晚上你见到孟烨然时，麻烦你告诉他一声，我还没死。”

孟炽然的那句话，甄可意翻来覆去想了一下午。他似乎意指是孟烨然害他发病，可是宋嫂鱼羹是他自己吃下去的，又不是孟烨然硬灌下去的。不能怪到他头上去吧？除非他知道鱼羹里有笋末……甄可意脸色慢慢变了。孟烨然先吃了菜，他或许是可以吃出鱼羹的配菜里有笋末的，但是他却没提醒孟炽然。

甄可意心脏一紧，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抓了一下。孟烨然不会这样见死不救吧？到底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呀！或者，他不知道孟炽然有哮喘症。

傍晚下班时孟烨然开车来接甄可意一起去吃饭，她一上车就问：“孟炽然有哮喘症你知道吗？”

孟烨然简单的答：“知道。”

甄可意心一沉，沉得不知道那里去了。他似乎有所察觉，扭头看了她一眼：“怎么了？他中午和你一起吃饭时哮喘症发作了吗？”

甄可意一瞬不瞬地看定他：“发作得非常厉害，如果不是刚好邻桌有个医生在，当机立断地为他喷药剂叫救护车。搞不好就有生命危险。”

孟烨然眉头一紧又松开：“这么严重？他这从小就有，但不是很严重。加上大妈为他四处求医治疗得很有效果，他现在已经不受病症的影响了。”

“医生说是吃了鲜笋的原因，宋嫂鱼羹里又鲜笋末，他没发现吃了很多，所以一发作起来特别。”

“这样子。看来有哮喘症的病人饮食方面真要多加小心。”孟烨然似乎不想就这个话题多说下去，转移话题道：“中午既然去过西湖春了，晚上我们另换个地方吃饭吧？”

甄可意还想说什么，却又忍住了，点点头：“好。”            



第五十章 







华打街头，甄骏一个人踱着步慢慢地走。身影在路灯下是一道长长的寂寥的影子。他不知疲倦地走着，走过一条又一条灯火煌煌的街，目光无意中一瞥，瞥见一个七彩流光的霓虹灯招牌。顿时驻足，良久良久地凝视。

“子捷，想吃冰淇淋呜？我请你。”

一个清脆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循声望去，杜莎佳笑盈盈地看着他。“这种冰淇淋很好吃的，是世界上最好吃的冰淇淋。”

甄骏掉头就走，杜莎佳亦步亦趋地跟。他答应过周游一心一意和他结婚，本来也不想再找‘甄骏的弟弟’。却又总是还想要再见他一面，就当是她最后再看甄骏一眼吧。那毕竟曾是一个令她如此迷恋过的男孩子。过几天甄子捷就要离开北京了，她得抓紧时间去见他。这天晚上借故早早结束了与周游的约会后，她马上往甄家赶，谁知半路上就偶遇了他，真是有缘啊！她自己在心里这么想。

“子捷，你不用躲我，我是你哥哥的未婚妻，我们以前很相爱的。”

甄骏不理他，只是闷声不响地走。

“你这性格，跟你哥哥还真是一模一样，也是不爱说话。你们走起路来也一模一样，大步流星的。你慢点，我都要跟不上了。”

甄骏现在很知道要怎么避开杜莎佳这种女孩子，绝对不能让她有机可乘，否则就如果小昆虫粘上了蜘蛛网，再难脱身离去。干脆跑起来，把他甩得远远的。他一跑，纵然不使全力杜莎佳也追不上。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远去的身影跺足不已：这个弟弟怎么比那个哥哥还要难接近。

甄骏回到家时，发现甄可意已经回来了，眼晴一亮：“你就回来了，我以为你没那么快呢。”

甄可意伸个懒腰向沙发上一倒：“甄骏，今天可把我累坏了，又送人去医院。我从小到大进医院的次数加起来都没有这几个月进医院的次数多。”

“出什么事了？你送谁去医院？”

甄可意把白天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细细讲给甄骏听，把自己的猜想也讲给甄骏听，最后说：“虽然我很不愿意这样怀疑孟烨然。但是他又实在太具嫌疑了。所以晚上和他一起吃饭吃得很沉闷，一吃完饭我就提出回家了。”

甄骏听罢，沉吟良久方道：“孟烨然如果真的是这样不动声色就几乎害死了孟炽然，你还会考虑跟他交往吗？”

甄可意愁眉苦脸：“我担心的就是这个，他要真是这么有城府有机心的人，我可不敢跟他搅在一起。我最怕跟这样的人打交道了，一旦得罪了他，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你倒没有完全被他的‘有车有房有资产’蒙蔽住双眼。”甄骏的口气大感欣慰。“还知道‘娶妻当娶贤，嫁夫应嫁德’。”

“品德当然是首选条件，嫁个老公千好万好品行不好，那样要吃的苦头可就多了。可是孟烨然的经济基础那么好，就这样放弃真的太可惜了。不行，我明天还是要问一问他。不能单凭我的个人猜想定人家的罪，法庭还给嫌疑犯申诉机会呢。”

甄可意言之有理，不能仅凭臆想单方面下定论，尤其是不好的定论。甄骏没有获出反对意见，但他听完整件事情后，直觉地断定这件事上孟烨然不清白。

第二天上班，甄可意还没想好怎么和孟烨然开诚布公又不伤感情地谈头天发生的事情，楼上的和兴地产闹哄哄出事了。香溪花园一二期高级公寓的业主们，一拨拨地坐电梯上去，群情激愤地要求退房。来得人太多，情绪也太激动，日新大厦当值的保安几乎全被召上二十楼去应付紧急事态。

好打听人士安娜跑上楼去打探消息，没多久回来说：“完了完了，这下和兴地产真是麻烦大了。”

“到底出什么事了？”甄可意抢先发问。

“香溪花园号称高档住宅区，各个方面都精心设计打造。但是谁知小区旁边的空地被市政规划局决定建一个大型垃圾中转站。虽然说是全封闭式的，但每天一车车臭气傲天的垃圾拖过来，还算什么高级住宅区。人家业主花了买高档住宅的钱却没享受到高档住宅的环境，当然不干了，现在一呼百应地要闹退房呢。”

众人一听七嘴八舌地发表意见：

“这下和兴地产可麻烦了，就算这批业主不退房，剩下的三期四期他还能卖给谁呀？”

“真是糟糕，三期四期还都是豪华别墅，人家住得起豪华别墅的大老板，哪里愿意与垃圾站为伍。”

“可不是嘛，香溪花园这块牌子算是砸了。”

甄可意一言不发，她默默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看着电脑屏幕发呆…… 

中午下班甄可意去了医院，看望孟炽然。他正准备出院，看见她进来面无表情地问：“你是来看我笑话的呜？”

甄可意是来向他出谋献策的：“其实这件事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了。市规划局准备建垃圾中转站毕竟还没有成为事实，你们应该去争取一下让他们另找地方建。业主们因为这个来你们公司吵也是不对的，规划局要将那块地规划成垃圾中转站也不是你们可以左右的事情。与其让他们找你们吵，不如让他们去规划局吵，转嫁一下压力。也方便你们和规划局谈改建垃圾站的事情，民众的呼声政府总是要考虑一二的。”

孟炽然看了她牛天，脸上的表情渐渐柔和起来：“你的建议很好，我会试着去做，谢谢你。”

顿了顿又道：“我也给你一个建仪，你和孟烨然不是一路人，别和他在一起比较好。”

甄可意困难地道：“你的……意思是……”

“他这个人害人不用药的。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当初把他撵出和兴地产时他半点争执都没有都走人了，原来留下这么狠的一招在等着我。”

甄可意大惊：“你是说这次香溪花园的事情是孟烨然设计的？”

孟炽然突然情绪激动起来：“不是他是谁，他来北京这么多年，搞房地产会不和规划局搞好关系？如果不知道整个城市的大致规划走向，盲目盖房子根本是死路一条。可是他……却给我理下了一条死路。香溪花园是本年初标地动工的，去年年中我爸爸刚刚发病，叫他回去过一趟。他一定那时就知道爸的病情拖不过半年，也知道我和妈一定会撵他走。所以故意标下这块地盖高级住宅区，融货贷款地大量进行前期资金投入，根本就是做好陷阱等我来钻。我也真是个傻子，就这样被他牵着鼻子是一头钻进去，拼命加快工程进度地盖房子。”

“不会的，他那时候还让我提醒你，工程别进展得太快……”

孟炽然截住她的话：“他若不叫你来提醒我，我还不会进展得这么快。他再清楚我的脾气不过，想要我怎么做得反着来，越让我别快我越要快。结果工程进行得紧锣密鼓，提前进入三期豪华公寓的建设，这样损失能更大了。你知道豪华别墅区我投进了多少资金，还指望预售中可以资金尽快回笼。现在好了，全部砸手里了。”

甄可意细细一想，背上沁出一层冷汗。如果真是圈套，那这个圈套实在太过处心积虑了。

孟炽然越说越激动：“厉害，真是厉害，孟烨然，我不得不佩服他。跟他妈妈一样最是笑里藏刀。你知道我为什么得哮喘？都是那个女人害的。要不是我妈一直没生孩子、要不是她生了个男孩，她本来根本进不了我们孟家的门。母凭子贵进来后，她装得一付非常贤良淑德的样子伺候我妈妈，以此博得我妈的信任。我妈终于怀孕后，他更是伺候得无微不至，让我妈对她完全没有戒心。我妈是高龄产妇，生下我后身体一直不好，全部由她一手照料我。一开始她把我照顾得非常好，人人都夸她贤惠难得。半岁时发了一次烧，医生怎么给我治都不好。总是白天打针吃药后烧降下去了，晚上又热起来。你知道为什么？”

甄可意摇摇头：“为什么？”

“我发烧后，她一付任劳任怨的样子天天晚上守着我。每晚照顾我睡觉时，却偷偷在我的被单下放两块冰垫一一就是那种夏天炎热时人们普在枕头上用的冰垫。天亮前再拿掉。我在冰垫上睡一夜，能不持续发烧吗？而且医生怎么都诊断不出原因。”

甄可意听得子往：“不是吧，她怎么这样？”

“她太聪明了，知道我妈是高龄产妇，怀孕时医生和家人都很紧张她，那时候动手很容易被人识破。所以等我出生后再慢慢来用手段。有一天晚上我妈妈实在担心我担心得睡不着，半夜里爬起来看我。看到我又烧得满脸通红了，赶紧抱起我来要去看医生，她慌忙趁她不住意时拿掉冰垫。但是我妈虽然没发现，广叔却在门外无意啥到了。他偷偷告诉我妈，她这才知道都是那个女人搞的鬼。虽然她哭哭啼啼死活不承认，但我妈再也不会相信她了。决定以后无论身体如何不好也要亲自照顾我。我那一次反复发烧差点就死了，后来虽然医生治好了高烧，却从此留下了哮喘的后遗症。”

孟炽然的话，教甄可意实在听得齿冷。天底下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一个女人竟能狠毒如斯到对一个婴儿下手。孟烨然其人，是否果然一如其母？



第五十一章







这是一家漂亮的西餐厅，在一条绿阴清凉的小街上有着城堡般的砖红色墙和尖尖屋顶，大大的拱顶窗户镶着彩绘玻璃，窗台上摆满了深红的玫瑰花。餐厅里的墙壁上画满别致的壁画，桌椅有好几种不同风格的款式。靠墙是柔软舒适的布沙发，中间则错落有致地摆放着几何型的桌子椅子。整个餐厅的外在与内在环境都非常有格调有艺术氛围。

甄可意坐在这样漂亮有格调的餐厅里却心事重重，时不时抬眼看一眼对面的孟烨然。他正在温文尔雅地看着菜单，似乎没有注意她，却冷不丁问上一句：“可意，你一直在看我，为什么？不认识我了？”

甄可意一惊，他头也没抬一下就知道她在时时看着他，顿有一种自己一举一动在他面前无所遁形的感觉。孟烨然居然会给她这种感觉，奇怪，以前不会呀？难道是以前不够了解他的缘故。

“孟烨然，我有话想问你。”甄可意斟酌来斟酌去，决定还是开门见山得好，她实在不想绕圈子先说一堆废话做铺垫。

“那你问吧。”

“香溪花园旁边的那块空地要被市规划局用来建垃圾中转站，这一点你一开始知不知道？”

孟烨然非常镇定地回答：“知道。”

甄可意霍然立起：“你-知-道。这么说你是故意做这个圈套给孟炽然钻。”

“是。”

“你——”孟烨然这样坦然承认，甄可意倒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他才好。

“那块空地市容规划局有意要见垃圾中转站，所以香溪花园这边的低价算得相对便宜。我标下这块地后本来是预备盖经济型住宅，不必用太好的建筑材料，地价便宜造价也压低，面对工薪阶层一样有赚头。可是这个时候父亲查出了晚期癌症，我赶回台湾大妈他们都不让我和父亲单独见面，我就知道他们肯定要捣鬼。”

“他们一位我原则北京就不知道他们在台湾做的那些事情吗？他们动的那些手脚我一清二楚，串通律师改遗嘱想把我扫地出门。既然他们不仁我也就不义，想从我手里把和兴地产全盘接受，我就留个烂摊子给他们收。我不过是以牙还牙，你觉得我不对吗？”

孟烨然振振有辞，甄可意一时倒无话可说。想了半天，她才缓缓道：“你们家里的事情太麻烦，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遗产纷争引发的事情，我一个外人不知首尾也不能批评你什么。不过，孟烨然，你明知孟炽然有哮喘症，忌食刺激性强的东西。你却任凭他点那碗宋嫂鱼羹而不出言提醒，这就未免太有失厚道了。”

甄可意此言一出，孟烨然镇定的脸色方才微微一变：“我并不知道会这么严重，我只不过是觉得他太嚣张，想让他吃点苦头罢了。”

他毫不否认，他理直气壮得完全不屑于否认。甄可意长叹一声：“可是你差点害死了他。”

孟烨然一脸冷漠：“他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吗？”

甄可意无力地说：“你们到底是兄弟。”

“我没有兄弟，我妈妈只给我生了一个妹妹。”这兄弟俩如出一辙的语气。“而且要不是孟炽然，翩然也不会落下癔症的病根。”

“可要不是你妈妈——”甄可意话一出口便忙不迭住嘴。

但孟烨然已经怒了，手里的菜单重重合上，眼睛亮的慑人：“他跟你说什么了？说我妈用冰垫害他高烧持续不退是不是？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明明是大妈故意陷害我妈，借着他儿子发高烧的机会设计诬陷她，想让爸爸把她赶走。”

甄可意彻底愣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两兄弟各执一词，真不知道相信谁才好。这些陈年旧事早已无凭无据可查实，当事人都已经有人辞世，后辈们还在这里争论不休，如何说得清？

“爸爸没有听信大妈的一面之辞赶我妈走，孟炽然后来又把翩然差点弄成精神病，爸爸这才不得已另置了房子让我们搬出来住。可是我们搬出来不到一年，我妈就因车祸过世了。大妈还要说什么她是因为坏事做多了才不得好死，你说这是人话吗？”

甄可意看着他微红的眼圈，谨慎地道：“你们家里的事情太复杂了，孰是孰非谁黑谁白我搞不清楚，我不再发表任何意见。”

孟烨然定定地看了她一眼：“你持中立态度？”

“我不持任何态度，这是你们家里的事，我一个外人跟我没有任何关系。”甄可意拿定主意不趟这趟浑水了。

“外人，”孟烨然喃喃地重复一遍这两个字，眼睛依然直直地看定她，“看来你已经考虑号了不做我的女朋友？”

“是的，孟烨然，我觉得我们不合适。”

孟烨然沉默片刻后，蓦地发问：“你不会觉得孟炽然更适合你吧？”

“当然不，你们孟氏兄弟都和我不是一路人。我是一个崇尚自然简单的人，基本上我希望生活越简单越好。而你们，显然更擅长把生活复杂化。只是和你们做朋友旁观你们的生活我都已经觉得很辛苦，更勿论加入其中。很抱歉，我只有谢绝你的求爱，尽管我也觉得很遗憾。”

甄可意说完站起来：“我先走了，请原谅我不能陪你吃饭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再坐在一起吃烛光晚餐未免太没气氛了。与其彼此相对食难下咽。不如回家和甄骏吃泡面还要来得开心些。

孟烨然也没有挽留她。他咬紧牙关看着她起身拿包走人，虽然说过让她考虑，但他对自己很有信心，考虑到最后居然是这个结果，他的骄傲被她伤害了。

甄可意转身离开时，孟烨然冷冷地说了一句话：“没关系，我会很快忘记你的。”

甄可意头也不回地回了他一句：“聪明人的生活态度理应如此，忘记过去，展望未来。孟烨然，我希望你还能忘记更多。”

……

甄骏正在用开水泡面时，甄可意回来了。边脱鞋边道：“放在那等我来煮，用煮的要好吃多了。”

甄骏又意外又高兴：“你不是和孟烨然去吃大餐了吗？这么早就回来了。”

“大餐没得吃了，只有回来和你一起吃泡面。”

“为什么？”

“说来话长。”

甄可意换好鞋子进厨房煮面，甄骏帮着她洗青菜鸡蛋地打下手。她边煮面边把孟家那些扯不清的麻烦事细细讲给他听，听得他也皱眉不已：“豪门望族中妻妾间的勾心斗角，有时简直足以媲美奸臣贼相乱朝纲。”

“可不是嘛，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豪门望族多半望不过百年去。三妻四妾一多，有异心的人就多。个人为着各自的利害关系尔虞我诈，不搅出乱子来才怪。看看和兴集团孟和兴才两个老婆就这么搞不定，再多娶几房那还了得。家和才能万事兴，可现在家不和，万事具废。和兴地产现在这个坎要是过不去，绝对损失惨重。”

甄骏很同情陷入困境的孟炽然，“你有没有办法帮帮他？”

“我有什么办法帮他，我又不是规划局头头。”甄可意一脸心有余力不足。

“程非非可以帮得到他吗？”甄骏想起那个神通广大的外星人。

“她！”甄可意摸着下巴想了想，“她神通广大没准真有办法呢，可是这个家伙什么时候才会再现身啊。她失踪都几天了？”

“今天是第五天了。”

“应该快现身了吧。咱们再等她两天好了。”

泡面煮好了，绿的青菜，黄的鸡蛋，红的火腿肠，雪白的面条，几种颜色配在一起非常好看，极其诱人食欲。两个肚子饿的人各捧一碗大吃特吃。甄骏那碗是大碗，可他几口就下去了一半，甄可意把自己碗里的再挑一些给他：“甄骏，你就快回大宋了，以后就没泡面吃了。赶紧多吃一点啊！刚来时你还很吃不惯这个，现在好容易吃惯了你又要走了。”

甄骏也怅然若失：“是呀，好不容易习惯了，又要走了。”

“会不会有点舍不得？”

“自然是有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一个地方呆久了怎么都会产生一定感情。”

“那要不别回去了，就留二十一世纪好了。我们这样高科技的现代化都市，还不比你们那千年前的封建社会要强？”甄可意逗他。

“那不行，梁园虽好非吾乡。我是一定要回去的。”甄骏一口回绝。

顿一顿，他看着甄可意想说什么却又犹豫不决的样子。她看出来：“想说什么就说呀，吞吞吐吐干什么？”

甄骏下定决心般地开了口：“甄可意，我觉得你们现代做女人太辛苦，不如你和我回大宋朝去吧。”

“什么？！”甄可意大吃一惊。

“在大宋朝，我——还有我父兄，我们可以照顾你保护你。你不必再抛投露面地挤公车上下班，也不必再加班到半夜三更才一个人摸着黑回家，更不用自己一个人百般克制节俭地存钱买房子。你留在我家，闲时跟我娘习字临帖绘画绣花就可以了，她平时就是那样打发时间的。衣食住行方面完全不用你来操心。我爹和我哥还有我将来从军后，我们的俸禄可以养活一家人，也能过得比较舒适。或者比不上豪富人家的奢华，但是食有鱼出有车是不成问题的。”

甄骏一口气说完的一大堆话，让甄可意半晌作不得声。他这么有诚意地提出来要照顾她，免去她一个弱女子独自在外谋生的百般艰苦，不是不感动的。可惜——他偏偏是来自千年以前。要是在现代，哪怕他回拉丁美洲她都跟着去了。

“甄骏，我跟你回宋朝，你打算怎么跟你父母还有哥哥姐姐介绍我？这是曾曾曾曾曾……孙女儿来给你们请安了？”甄可意默然片刻后，重新用轻松的态度和甄骏打哈哈。

甄骏却看着她认真地问：“你真是我们甄氏一族的后人吗？我不相信。”

“你不相信，程非非多神通广大你也亲眼见识过了，她推算出来的族谱你能不相信？”甄可意看了他一眼，若有所悟，加强语气道：“甄骏，你必须要相信。怀疑这个对你没好处。”



第五十二章







七日之期一满，程非非果然出现了。甄可意一大早起来进卫生间刷牙时还没看到她，刷完牙一转头拿毛巾，她却已经冷不丁站在身后了。骇了她一大跳：“你怎么进来的？悄没声息的。”

“突破空间进来的，我直接一脚从澳大利亚踏入你家来了。位置没踏好，踏到卫生间来了。”

程非非边说边转身走向客厅，舒舒服服地在沙发上躺下来。

甄可意胡乱洗一把脸就追出来问：“这七天七夜你去哪了，快说。”

“用你们地球人的话来说，修炼去了。”

“果然是修炼去了！你真是神仙级别啊！怎么个修炼法说来听听？”

“修炼的方法就是吸天地之灵秀，聚日月之精华。这个在古籍中不是早有记载嘛。”

“那些我只当故事看，难道还真有其事？”
    
“你以为前人留下的文字记载全是无稽之谈吗？空穴来风未必无因。就算捕风捉影也首先总有个风影让他们去捕捉的。地球上早在千年万年以前就有外星人来过，他们与众不同的异行偶有落入地球人眼中，多多少少被记载下来一些了。”

“照你这么说还都是事实了，可是这个天地灵秀日月精华怎么个吸收法？”甄可意听得心痒难耐，“告诉我我也试试修炼成仙。”

“其实就是一个能量吸收，向浩瀚宇宙吸取能量。这技术一般人根本掌握不了，你——做你的凡夫俗子吧。”程非非毫不含糊地把甄可意划拉出局。

“那为什么你的能量吸收过程一定要七天七夜？很多与神仙呀灵异呀等相关的事情好像都与‘七’这个数字有关。”

“因为在地球上，七天七夜正好是许多能量完全吸收与完全释放所需要的时间，所以‘七’代表一个轮回。”

“哦，难怪圣经上说，上帝历时七天造物完成，又是七天天崩地裂 。看来也不是无的放矢。”

说话间，甄骏也起来了。开门出来看见程非非时，他眼睛一亮：“你回来了？”

程非非笑嘻嘻地应：“是呀，是不是等我等到你心痛？”

甄骏有几分尴尬，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

“别开玩笑了，人家心急如焚地等着你送他回家呢。你都已经饱吸能量了，今天送他回去不成问题吧？”

“今天就送他回去呀！好不容易来一趟就多住几天再走嘛！好不好甄骏？”程非非故意逗他。

甄骏迟疑了一下，眼睛不由自主看向甄可意。她避开他的眼神推了一把程非非：“别在推三阻四的，人家来了几个月，现在归心似箭着呢。”

“他归心似箭吗？我不觉得，我倒觉得你好像迫不及待地想赶他走。他在这里是不是快把你吃穷了？这样巴不得他走得越快越好？”

她们俩斗嘴，甄骏局促不安地插一句嘴：“我先去刷牙洗脸。”

甄骏关上卫生间的门后，程非非压低声音：“可意，你好像真想快点赶他走，为什么？”

甄可意的声音压得更低：“他好像有点爱上我了，你说我能不赶紧送他走吗？”

“什么？他……”

程非非的惊叫声乍起，已经被甄可意一把捂住嘴，“拜托，别咋咋唬唬的，小声一点。”

程非非压低声音继续说：“他爱上你了，果然是日久生情。”

“可我跟谁生情也不能跟他生情不是？千年前的小祖宗啊！血统一脉相承下来的。我们俩谈恋爱那是乱伦吧？”

“这怎么算乱伦，你们又不是直系血亲，只是旁系亲属罢了。旁系三代以外已经可以谈婚论嫁了。你和他都多少代了？都二三十代你还怕什么？你想一想，如果千年前的大宋朝，甄骐和甄骏两兄弟失散了，一居南一在北，后人一代代传下来，传到二十一世纪，后代中有人相爱了，他们会知道他们以前是同一个祖先吗？还不是照样结婚生子。”

甄可意倒没想到可以这样解释，怔了怔，还是摇头：“不行，我知道他是远祖我有心理障碍。再说他不可能留在现代，我也不可能跟他去宋朝。我们之间是没有未来的，何必发展感情。你呀，快刀斩乱麻，赶紧送他回去吧。”

程非非一声叹息：“可是送他回去，这个有点难度呢。”

“什么？有难度，有什么难度？上次你弄那个时空任意门出来不见得你多费劲啊！”

“可意，我弄个时空任意门出来倒不麻烦，麻烦的是我不能准确无误地把他送回他来时的那一年。”

“什么意思，你说清楚一点。”

“你也知道地球形成至今已经有几十亿年的时间。我上次追溯时光而上，在这么浩瀚如海的时光中，如寻找沙粒般找出某个朝代中某个人的生活片段，让你回去看一下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而你如果还要重新回到当时你看到甄骏的那个时间，我根本做不到。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看着甄可意还有些发懵的样子，程非非又接着解释：“就是说我现在如果再次追溯时光把甄骏送回去，我只能尽力将时间范围控制在他父亲甄雄甄英武的在世时间内，他好像活到五十八岁吧，也就是这五十八年内。也许他回到宋朝时他父亲才十八岁，也可能他父亲已经四十八岁。天知道具体是哪个时间段，这完全看随机开启的时空任意门。”

甄可意这下子彻底弄明白了，甄骏可以送回去，但不可以准确地送回他来的那个时间段。或许更早又或许更晚，天知道他会具体回到哪一年。也许他回到宋朝后，父亲早已垂垂老矣，又也许父亲是个比他还年轻的年轻人。那他当如何自处？她不由愕然地张大嘴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甄骏这时从卫生间出来了，敏感地察觉到室内的气氛不对：“你们在说什么？出什么事了吗？”

“非非，你负责跟他解释。”甄可意都不敢看他，匆匆对程非非交代一句，就抓起手袋去上班了。

……

甄可意一上午的班都上得心不在焉。老挂记着家里程非非不知跟甄骏说得怎么样，中间实在忍不住打个电话回去问，程非非在电话里唉声叹气：“他接受不了哇，整个人呆在房间里不言不语不传播活动。你赶紧回来开导开导他吧。”

可是甄可意手头上好几个主管交下来的设计活要做，她实在走不开，除非她不要这份工作了。

“他一向是这种脾气，就让他一个人先静一静吧，我晚上回来再开导他。”

晚上甄可意往天福号买了一斤酱肘子回来，预备借美食让甄骏开怀一下。可是程非非却说：“甄骏下午就出去了，一直没回来。”


“他上哪去了？”

“不知道，他没说。就说随便出去走走散散心。”瞥一眼甄可意有些不放心的样子，程非非又说，“嗨，他又不是小孩子，你担那么多心干吗？”

“去哪里担心了，他用得着我担心嘛。”甄可意不承认，“他本来就武艺高强，何况现在他还有飞人般的速度。对了非非，你给甄骏重植皮后他好像有了特异功能。”

程非非一拍脑袋：“我倒忘了这茬了，是呀，我用自身能量给甄骏重植皮肉后，他的新身体多少有了我的一部分异能。就像铁与磁铁接触后会产生磁力一样。不、不行，他一回来我得赶紧替他清磁。否则地球就要出现一个超人了。”

“就不能留着吗？”甄可意替甄骏惋惜，“留给他回大宋朝去叱咤风云好了。”

“你想得美，历史不容扰乱，我们只能作壁上观不能改变进程。”

“非非，那个时间问题……你真的不能再想想办法，让甄骏回到他来时的那个时间段。”

“这难度太大了点，比大海捞针还要难一万倍。我是做不到。你也知道我多粗心大意了，当初送你回去就计算失误了两次。何况你还想让我算出这么准确的时间度，不可能。”程非非一口回绝。

甄可意突发奇想：“那别的外星人行不行啊？”

“别的外星人……”程非非沉吟了一下，“要不我联系联系问问看吧。”

“拜托了拜托了。”甄可意朝着她直作揖。

“要星球大串联我一路问过去，可要耽误一段时间哦。”

“没关系，我想甄骏可以等，只求能得到好消息。”

“我可不能保证有好消息给你们。”

“但好歹也是个希望呀。”

说妥了由程非非向其他星球求助，精确追溯时间长河中最细微如水滴的一刻，甄可意心情轻松了一些，等等安慰起甄骏来也有了套说辞。她进厨房一边做晚饭一边等着他回来，可是他却迟迟未归，眼看天空渐渐转为深浓玫瑰紫，暮色即将敲窗，人犹未归。不由她有些着急了：他一个人闷闷不乐地跑到哪去了？

甄骏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四处走，走到一个街心公园附近时，看到几个孩子在父母的带领下嬉笑奔跑着放风筝，不由怔怔地立住看了良久。有个小孩的风筝放着放着，被路灯杆一绊断了线，飘上高高的天空。他的眼光随着风筝飘出老远，从心底泛出痛来。觉得自己也好像一只断线风筝，漂泊无依处，阅尽天涯离别苦。

杜莎佳从车窗外一样瞥到马路旁那个熟悉的身影，马上让司机停车。

“子捷，你还没有回家乡去呀？”

子捷远眺天际的目光收回来，淡淡地瞥了杜莎佳一眼，并不回应她。

“子捷，你看上去心情很不好，是不是哥哥的死让你很难过？甄骏确实走得太早也太惨，但死者已矣，我们生者还是要尽可能从悲痛中解脱出来，继续生活下去，这样你哥哥九泉之下也才会瞑目呀！”

杜莎佳这番话说得很是漂亮，可惜听在甄骏耳朵怎么听怎么不是滋味。他低下头自顾自地走。

“子捷，你也是头一回来北京吧？对北京的印象怎么样？还好吗？你呀。和你哥哥一样不喜欢说话。别老闷闷的，我带你去玩，让你放松一下情绪好不好？”

杜莎佳跟在甄骏身旁说个不停，他不由加快脚步想甩掉她。

“子捷，你别走那么快。看你满脸闷闷不乐的，跟我去玩了。我正要去骑马，很好玩的，一起去吧。”

甄骏脚步一顿，蓦地回头：“骑马？”

杜莎佳看他陡然一亮的眼睛，知道他肯定很有兴趣：“你喜欢骑马是吗？那跟我来吧。”



第五十三章 







八达岭长城西侧，康西草原。

康西草原为京城第一大草原。西邻官厅水库，北依海坨山，自然景色优美宜人。这里是天然的跑马场，有着专业性的马术俱乐部，专门为起码爱好者进行马术与骑术的教练。

骑马在古代是交通工具和作战工具，在现代却作为一项怡情悦性的时尚运动，越来越受到都市人的青睐。

杜莎佳穿着一套鲜红的骑装，骑在一匹雪白的高头骏马上，真是一派飒爽英姿。

“子捷，你会不会骑马？我教你吧。”

她的教练牵来一匹温顺的黑马给甄骏，他看了一眼摇头：“我喜欢骑烈马。”

那个年轻的教练一怔：“你有骑马经验？”

甄骏非常肯定地一点头。然后他自己朝着马厩走去。目不斜视地走过一排长长马舍，立定在最后一间马舍前。这件马舍中只单独拴着一匹马，它浑身的皮毛如锦缎般闪闪发亮，脖子处拖着长长的蓬松的红色鬃毛，仿佛一团燃烧的火焰。

“我要骑它。”

教练很吃惊：“对不起先生，这不是提供给客人骑的马。这是我们刚买来不久的一批品种优良的赛马，它性情刚烈，桀骜不驯，我们驯马师都还未能驯服它。”

“放出来，我替你们驯服它。”

教练一愣，杜莎佳也楞了一下。她看了甄骏一眼，他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马，眸中两点光芒亮如星辰。她对他顿生信心：“就让他骑这匹马，我加倍付费。放心吧，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就算万一出了什么问题也不会让你们负责的。”

红鬃马被放出来，一出马舍它就嘶声一叫，挣开教练牵在手里的缰绳，扬鬃踢蹄如飞一般跑掉了。看来这马性躁又关的太久，得了奔跑的机会真是迫不及待。

那牵着缰绳的教练猝不及防被拖得带了个大跟头栽倒在地，眼睁睁看着马跑掉，正急得哇哇大叫，眼前有道人影一晃，甄骏已经纵身追上去了。

红鬃马的四条腿跑得虽然像旋风一样快，甄骏的两条腿却跑得一点都不比它慢。很快就追上它蹿上马背。他这样的速度让教练和杜莎佳看得双双发傻。

那红鬃马果然性烈无比，不甘被人骑在背上。它拼命地蹦啊，跳啊，想把背上的人摔下来，却摔不下，急了，刷的一下冲向草原。四蹄一扬扬成一道直线，纵驰如飞。未经驯服的马性子暴烈，奔驰起来也特别急骤快疾。骑在这等马的马背上是极度危险的事情，万一不慎摔了下来，断胳膊折腿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不少人是直接摔断脖子一命呜呼了。所以马场上其他骑术教练或是稍有经验的骑马者，看到一匹如此暴烈的红鬃马驮着人像狂风般朝前卷去时，都大惊失色：出事了出事了。

但很快，他们脸上的惊骇之色变成了惊诧之色。因为马背上的年轻人，并不如他们所想的那样很快被暴烈的马甩下来。相反他的骑术实在太精娴了，无论马儿怎么撒野般地在草原上奔驰，时而跳跃、时而挺立、时而在急奔中骤停……他却始终牢牢地贴在马背上，人与马似乎已经合为一体。

烈马狂奔，驮着甄骏朝着草原与天云连接的深处跑去。他双腿紧紧夹住马腹，双手握牢缰绳 由着它疾驰狂奔。等到它折腾够了又累又饿后自然就会服帖了。

杜莎佳想追上他，另外还有几个骑术教练策马扬鞭来追他，奈何都没有红鬃马的追风速度。没追出多远，就眼睁睁地看着那一人一马消失在草原连绵的绿浪中。

七八月份的康西草原正是水丰草茂、繁花遍野的时候。天高地阔间一带遥遥远碧，阳光烈烈如熔金，熏蒸出一股清新草香。风吹草低时，可以看到浅紫淡蓝粉红嫩的各色野花冉冉绽放。甄骏征服了暴烈剽悍的骏马，驰骋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马的嘶鸣，生机勃勃；马的奔驰，激情奔放。他郁闷多时的心在这一刻得到了舒缓……

日落西山之际，甄骏才骑着红鬃马从草原深处策马归来。一轮红日正映在他们身后，衬得那奔驰中的一人一马是一个极为精彩的剪影。

几个骑术教练都围上他，看着他胯下已经变得安静驯服的红鬃马啧啧有声地叹：“健儿须快马，快马须健儿。果然是快马当遇健儿才能一展雄风。”

其中一个偷偷模样的人特别问：“先生，你的骑术这么好，愿意加入我们俱乐部当马术教练吗？”

马术教练。甄骏一怔：“我……”他要回大宋朝去了，哪怕晚上几十年或早上几十年，他都是要回去的。那才是属于他的时代。

“可以呀，子捷，你就留在北京做马术教练别回去了。你喜欢骑马，骑术又好，天天和马儿在一起难道不好吗？你骑马的样子真是帅极了。”

杜莎佳的眼睛炽热地看定他，无限爱慕之情在其中。刚刚他驾驶烈马驰骋的雄悍英姿，实在是一个男人力量美的极致，她深深倾倒于那样的美。

“先生，要不你考虑一下再答复我们吧。我留张名片给你，考虑好了就联系我。”

甄骏回来说有个马术俱乐部请他去当教练时，甄可意双手投赞成票：“去去去，去当马术教练。这比当保安要有前途多了。”

“可是我都要回去了。”

“先别急着回去，让程非非再替你想想办法。尽量争取把你送回你来的那一年。”

“可以吗？”甄骏大喜。

甄可意把她和程非非商量的向其他外星求援的方案告诉他，让他再耐心等一段时间。

“这段时间你正好去做马术教练啊！天天骑着马在大草原上跑，日子也很好打发。比你闷在家里胡思乱想要强。”

甄骏当天就打电话回复了那个马术俱乐部，说好次日一早就去上班。

甄可意不胜向往：“那个马术俱乐部在京城大大有名，平时是会员制。入会就得先交个十万八万的，过贵族生活的人才能天天跑去那里骑马。我等草根阶级如果没有富朋友提携去开眼界是进不去的。甄骏，现在你在里头工作了，什么时候带上我这个家属去当当骑士可以吧？”

甄骏一口答应：“好，只要你敢骑。”

“我有什么不敢的。非非你有没有兴趣去骑马？享受风一般飞驰的感觉，很刺激的。”

程非非嗤以之鼻：“骑马那种速度对我来说半点刺激都没有，我在火星平时出门的交通工具都是飞机。”

“天，你们也太牛了吧。把飞机当成汽车一样使。那火星的天空岂不全是飞来飞去的飞机。”

“是呀，我们火星的街道在天上，来来去去的飞机穿梭。汽车在火星只是小孩子的玩具。就像你们地球上的儿童骑脚踏车一样。”

“这么多飞机会不会很吵哇？而且会不会很容易撞上？”

程非非点头承认：“经常会有飞机撞飞机或是飞机撞大楼的事故发生，就像你们地球马路上的交通事故一样常见。”

甄可意又吃惊又好笑：“好嘛，那你们那里岂不是天天都是911？”

“所以我们火星的有钱人都是住地下室。越是楼层高的房子越是卖得便宜。”

“可怜有钱人，住到地下室去了，黑不隆咚的。”

“我们的地下建筑可是相当漂亮的。规模之宏大设计之精美你们难以想象。但是金星人在这一方面比我们还要优秀。”

“哦，有多优秀？”

“你们中国古代有个秦始皇的地下陵宫，为地球人类建筑史上一绝是吧？”

“是呀，仅目前只挖掘出来的兵马俑就被誉为世界八大奇迹之一了。”甄可意说得很自豪感。

程非非一句话就把她的自豪感粉碎掉了：“告诉你，那就是以前来过地球的金星人帮他建的。”

甄可意诧异得无以复加：“不是吧？那是金星人的杰作？”

“当然是，否则凭秦代那时候的科技水准能建成这么浩大精美的地下皇陵吗？就是放到你们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就建不出来。”

这话虽然不中听，却是事实，当下噎得甄可意半天都说不出一个字。甄骏也听得怔住，良久后他若有所悟：“难怪，难怪。”

甄可意问他：“难怪什么？”

“难怪秦始皇曾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铜铸成各重千石的十二金人。他当时为何要耗费巨资，铸造这么笨重又没有实际作用的金人，史家一直众说纷纭。如今程非非这么一说，想来应该是纪念帮他修建地陵的金星人的缘故了。”

秦始皇时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他一统天下后，曾作出种种至今在世界上仍能令人叹为观止的壮举——譬如长城、譬如秦王陵。为后人留下了很多解不开的历史之谜，十二金人的铸造亦是其中之一。

十二金人最初铸成时。屹立在秦国都咸阳阿房宫殿前。是销天下之兵器铸造的大铜人，非常巨大和沉重。因为铜是黄色的，所有又称作“金人”。这十二铜人像都身着外族服装，雕满精细花纹，哥哥精神抖擞，英勇无比的样子。铜人造型之大，制作之精巧考究，为历史上所罕见，但随着秦王朝的覆灭，十二金人从此下落不明。再没有人可以一睹其风采了。

“聪明，可不就是那样嘛。当时地球上来了十二个金星人，很热心地帮着秦始皇设计和建造地下陵宫。当然这是极隐秘的，秦始皇都不太清楚他们的来历，只是将其奉为神人。地宫一建好他们就回金星了，皇帝就按地球人的习惯为他们塑像留下来以示纪念。”

甄可意想了想，“那金字塔该不会也是金星人的杰作吧？”

程非非竖起大拇指夸她：“你更聪明，还会举一反三。”

“我的神啊！你们这些外星人还真是把地球当后花园了。小孩子玩积木一样兴致勃勃地在这里盖这个建那个。不过也好，也算给我们地球人创造了福利不是。”

“那是，有我们在地球上常来常往着，你们的生活中多了很多亮点的。”程非非说着突然想起来，“甄骏，你跟我来，我得替你消磁。”

她边说边拖着甄骏往小房间里走，他莫名其妙：“消什么磁？”

甄可意朝他挥挥手：“你跟着她去就是了，她不会害你的。”



第五十四章







甄骏以甄子捷的全新身份加入骑马俱乐部做了马术教练，那真是如鱼得水。他是这家俱乐部唯一一个没有专业马术教练资格证的教练，经理去而在看过他驯服了悍烈的红鬃马后，当即就决定要聘请他。

这位不拘一格用人材的经理，很快就为他的好眼光而骄傲。甄骏不光是骑术精湛，而且他还非常熟悉马的脾性，懂得如何精心地喂养和训练马匹。得此一将，胜却千军。

剑眉星目的年轻人呢，一身蓝色骑马装穿在他标挺如劲竹的身上格外英姿焕发。即使是和一群同样着装的教练们站在一起，他也能被人一眼就挑出来。而他引人注目的还不仅是他年轻英伟的外表，骑马场上他的精湛骑术更是大家瞩目的中心。他为来学习骑马的会员，示范上马策马奔马等动作时，矫健灵活的身手漂亮得近乎飘逸。那种肢体动作的协调美和力量美，令旁观者有着极美妙的观感。男人为之深深叹服，女人则为之深深倾倒。

俱乐部里有很多女会员店名要‘甄子捷’做她的专业指导教练。经理便有选择的安排了了几个高级会员给他带，他带了几天后渐渐会意了她们的‘醉翁之意不在酒’，怎么都不肯带‘女弟子’了。否则宁可去喂马，也不愿再当教练。经理当然不会大材小用地让这么一块‘宰牛刀’去‘杀鸡’，干脆让他转做骑师，负责赛马。从看到甄子捷驯服悍马的那一刻起，他就认定他是一块赛马骑师的好料子。

在古代，骑术和马术就是相当被重视的一个环节，尤其是军队训练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唐代，军队马术训练非常严格，有一种“透剑门伎“，表演者纵马从利刃林立的门中疾驰而过而不伤分毫，令人惊叹无比。甄骏出身将门，自幼学习起诉，在驾驶马匹方面有着相当高超的本领。来到现代后只当英雄无用武之地，没想到马术在现代社会居然还有市场。当他来到赛马场上纵马驰骋与别的骑师一较高下时，无论从经验还是技术方面，他都处于明显优势。

一时间，整个赛马圈，都知道杀出了“甄子捷“这样一匹黑马。

虽然不做马术教练了，但有一个女会员还是甄骏怎么也避不过去的，那就是杜莎佳。她天天到俱乐部来，像甄骏的影子一样跟在他海森后，真正如影随形。

甄骏很烦：“你不是快结婚了吗？怎么还有空天天来骑马。”

杜莎佳语出惊人：“子捷，为了你，我决定不结婚了。”

甄骏大吃一惊：“什么？为了我，我可跟你没有任何关系。”

“你是甄骏的弟弟，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如今他不在了，你来了，你和他长得一模一样，你现在取代了他在我心目中的位置。子捷，我已经爱上你了。”

甄骏完完全全怔住了，这个杜莎佳，真是他的魔星灾星，无论他以甄骏还是以甄子捷的身份呆在北京，她都以爱的名义来对他纠缠不清。

“对不起，杜小姐，我一点都不爱你。请你不要再来打扰我。”

杜莎佳楚楚可怜：“子捷，我曾经是你哥哥的未婚妻。他走了我很难过，现在你来了，你为什么不可以代替你的哥哥，温柔地对待他曾经的爱人呢？”

甄骏太了解她了，毫不为其所动：“你别装了，我……我哥哥根本不爱你，你是用卑鄙的方法逼他做了你的未婚夫，他一时不慎上了你的当，我绝不会再上你的当了。”

杜莎佳脸色一变：“谁说的，甄可意说的是不是？她根本是恶意中伤我，子捷，你不能听她的一面之辞。”

“杜莎佳，不用甄可意说什么，我自己就很清楚你干过什么。你用一杯黑咖啡迷倒我……哥哥，以此胁迫他对你负责人。其实那天晚上根本什么都没发生过，你太狡诈了。我很不喜欢你这样耍心机手段的人，不，应该说我很讨厌你这种人。”

甄骏说了重话，本来他不想这样说一个女孩子。但杜莎佳这种女孩，不用重锤敲打敲打她是不行的。话一说完，他决绝地转身离开。骑上红鬃马朝着草原飞驰而去，每天只有他骑上这匹烈马的放奔的时刻，杜莎佳才没办法跟着他。

杜莎佳的白马脚力追不上红马，只有愤愤地看着驰骋而去的人跟马跺脚：“这两兄弟，怎么都这么难搞定啊。”

程非非要去星际大联盟之前，甄可意先把她带懂啊香溪花园别墅区。本来热热闹闹的售楼处此刻门可罗雀，小区看房的人更是一个都没有。

甄可意指着阳光下美轮美奂的一栋栋建筑物对她说：“你看看，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高级楼盘，你有没有办法挽救一下它们的命运，不要让它们和垃圾中转站为伍。否则卖不动的豪宅白白闲置在这里，实在太浪费资源了。”

程非非嘴一撇：“你不要把我当万能胶使，什么地方都想让我去粘合一下。”

“非非，我不是什么事情都照你的。这个事救命的大事啊，和兴地产的全部资产都押在这上头了，一个不好真会弄得孟炽然要跳楼的，你好心救救他了。”

“你跟他很要好吗？这样替他张罗。”

“我倒不是跟他很要好，只是我一时不慎，被他大哥利用，变相地让他在这个陷阱中陷得更深，我心里过意不去呀！”

现在甄可意才知道，当初孟烨然为什么知道她和孟炽然的‘交往’时，主动一再接近她。她根本是他的一步棋，他通过她曲折迂回地把那个异母弟弟更牢地套在他一早预设好的圈套中。

“非非，用你的神通力挽狂澜一下吧，求求你了。”

“好了好了，我要是不答应只怕耳根是不能清静了。只此一回，绝无下例。我们来到地球都是有行为守则规定的，不能在地球任意妄为，否则我会被总部召回去禁足。”

甄可意拼命点头：“你帮了这个忙，除了送甄骏回去的事，我绝对不会再麻烦你其他事情了。”

“那我现在去见见规划局的局长，给他洗洗脑吧。”

话音未落，程非非的人就已经鬼魅般地不见了。

甄可意惊叹不已：“哇——瞬间移动。这样的人材真不是地球这小地方可以培养出来的。”

在日新大厦遇上双眉紧皱一脸焦头烂额状的孟炽然时。甄可意忍不住要替他宽心：“放心放心，没事没事，车到山前必有路，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

孟炽然勉强挤出一个苦笑：“承你吉言了。这几天我一直跑规划局，协商垃圾中转站可否转移修建的事情。局长始终不肯松口，说一早就有的规划预设，为什么我还要在垃圾站旁边建高级住宅区，只差没说我是咎由自取。”

本着对程非非十万分的信心，甄可意大包大揽：“我的话一定是吉言，你就把心放到肚子里去，等规划局的好消息吧。”

孟炽然苦笑不已，根本只当甄可意是一番宽慰之辞。直到次日突然接到规划局的通知，说局里根本没有规划要在香溪花园附近的空地建垃圾中转站，和兴地产的负责人和香溪花园的住户们请不要再轻信谣言，天天一大群一大群地找来规划局干扰局里的正常办公了。

孟炽然再三确信消息属实后，激动万分地跑向楼下的点石广告设计室。他嘭的一声猛推开设计室的门时，一屋人被他吓一跳。他只目不斜视地冲向甄可意，一把抓住她的手不停的摇：“甄可意，真的被你说中了，规划局来了好消息。说是他们根本不打算在香溪花园旁边建什么垃圾中转站。”

甄可意跳起来，这么快就搞定了，程非非真是太神了。她简直想三呼程非非万岁。

“怎么样，我就说这道坎你能过得去吧。”

“甄可意，你简直是个喜鹊嘴，可以预先报喜讯。”

设计室里的一帮人这才回过神来，和兴地产的难关渡过去了，香溪花园这个项目保住了。纷纷向孟炽然表示祝贺。他眉目间一扫连日来的淫雨霏霏，喜气洋洋地接受大家的祝贺。

午饭孟炽然请甄可意一起吃，坐在环境幽雅的西餐厅，悠扬的钢琴曲淙淙清泉水般在耳中流过。他之前的激动已经平息，突然有很多疑问。

“甄可意，我觉得很奇怪呢。那个规划局的局长，一开始明明说那块空地建垃圾中转站是早已规划好的，怎么今天突然又说根本没有这个规划项目，真是太奇怪了。”

“嗨，你管他那么多，只要他们不建垃圾中转站就好。”

“我觉得更奇怪的是，你好像提前知道规划局的变化似的。”

甄可意一声干笑：“我怎么可能提前知道，我跟规划局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去。”

“可你昨天说得那么肯定的事，今天居然真的发生了。”

“我那时也不过就是想让你宽宽心，就随口说了几句安慰的话。谁知道还歪打正着地应上了规划局的最新通知。”

“这么巧？”

“当然是这么巧，不然怎么样，你难道以为我有通天神力，可以预知未来。如果我有，我马上去预知一下明天的彩票中奖号码是多少，立即买回来等着一夜暴富。我还天天挤公交赶来上什么班啊。”

孟炽然的一点疑惑就这样被甄可意的巧舌如簧给打消了，想想也是，她一个普通白领，怎么左右得了市规划局的项目规划安排呢，是他多疑了。

“甄可意，我这次咸鱼翻身，你说如果孟烨然知道了，会不会鼻子都气歪？”

甄可意只是摇头叹气：“你们这是什么兄弟呀？一个日子好过了，另一个就会把鼻子气歪。”

“他费尽心思让我不好过，我好过了他当然要鼻子气歪了。我真想马上去茶楼把这个消息告诉他，看看他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一定很好看。”

“千万别去。”甄可意一脸正色告诫他，“激得他恼羞成怒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你做事情要稳重一点了，孟总经理。你现在是和兴地产一把手，做事不能只图一时痛快。不要想一出是一出。”

孟炽然凝视着她：“你这话很为我着想呢，而且句句金玉良言。甄可意，你实在是个很聪明也很不错的女人。如果你长得漂亮一点的话，我可能会爱上你的。”

孟炽然挑女人的首要标准时漂亮，他很遗憾甄可意在这一方面不达标。

甄可意一口咖啡几乎喷出来了：“得了吧，我要是长得漂亮还轮得到你，既有美貌又有智慧我早竞选世界小姐去了。你顶多只能在电视屏幕上惊鸿一瞥我的倩影。”

孟炽然哭笑不得。



第五十五章 







甄骏在骑马俱乐部上了半个月的班后，甄可意以家属身份前来探班。

甄骏带着她四处观光这个贵族化的骑马俱乐部，对好奇的同事们含糊介绍她是他的远亲。甄骏虽然才来不久，但他不喜欢和女人打交道却已是众所周知的事。眼下却破天荒地带了个女孩来，大家都颇有些意外。意外这余，不免要打趣：“甄子捷，难得你会带女孩来，她是你什么远亲啊？是不是表哥表妹亲上加亲的亲戚呀？”

甄骏的脸微微发红，没有回应同事们的取笑，一把拉着甄可意转身就走。甄可意本来还想照样告诉那些人甄骏是她的小叔祖，可话还没有说出口，就身不由已地被他拖走了。

把整个俱乐部看完一圈，甄可意最喜欢的就是甄骏那匹神骏非凡的红鬃马。她一看就打心里喜欢：“甄骏，我能骑骑它吗？”

“它的性子很烈，一般的骑手都不能骑，何况你完全没有骑马经验。要不我挑匹温驯的马给你骑吧。”

甄骏挑了一匹温驯的棕色母马，先教会甄可意如何正确地上马、下马、握缰。等她正式骑到马背上去后，他用一条六米长的调马索挂在马儿的口衔旁边，牵引马儿以自己为圆心绕着走，再用另一只手拿着的调教鞭控制马儿的步伐与行进速度。让初次骑马的甄可意在他的协助下，学习如何控制马儿前进、转向、停止的方法。

甄可意头一回骑马，觉得太有意思了。虽然还只是由甄骏牵着马儿学习慢步走的骑坐姿势，距她想像中的策马飞奔还差得远，也兴趣勃勃乐此不疲。

甄骏教得非常耐心：“你的上身要挺直，且放松柔软，不要前倾。肩膀也要放松并张开，手臂放松但手指要紧握马缰。双腿尽量往下，脚跟不可以提起来。骑坐最重要的是平衡，轻松自然地伴随马儿的运动。”

甄可意有名师指点，学得非常快。渐渐觉得慢步走不刺激，想学习快步了。

“不行，不能那么快学习快步走，要循序渐进慢慢来。”

“可是我今天来骑马，就是想享受那种飞一般的奔驰感觉。这样坐在马背上慢慢地遛达，跟骑驴有什么区别。甄骏，我还是想骑你那匹红鬃马，它跑起来一定非常快吧。”

甄可意对那匹红鬃马仍不死心，完全不了解烈马之悍的程度。

甄骏正迟疑间，有个饱含怒意却又竭力按捺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来：“子捷，你不是不教女人骑马吗？”

杜莎佳，她又来了。骑着她那匹白色骏马小跑过来，死死盯着他们俩，目光中无限妒恨。甄骏顿时就眉心皱成川。

甄可意漫声一叹：“唉，某些人还真是阴魂不散。”

“谁呀？”

“我没说谁呀，我指名道姓了吗？我对着空气说话你这么激动干吗？”

“甄可意，我忍你很久了！”杜莎佳怒气冲冲。

“彼此彼此。甄……子捷，我和杜小姐不太合拍，我杨离她远一点。我策马快步走好吗？”

甄骏却摇去：“不要，你下马。”

“为什么？”

“你不想骑红鬃马了？”

甄可意大喜，马上跳下来跟着甄骏走到红鬃马身旁。杜莎佳自然是驾驭着马儿亦步亦趋地跟着他们走，又羡又妒：“子捷，你居然让她去骑你的红鬃马。她一点骑术都没有，小心那匹烈马一下就摔断她的脖子。”

“呸呸呸，你这只乌鸦嘴，你留神别摔断你自己的脖子吧。”

甄骏先安抚性地抚了抚红鬃马火焰般的红色鬃毛，暴烈的马儿在认定的主人身边安驯地偎着。他再扶着甄可意让她骑上马背。红鬃马略略骚动了一下，但看了一眼身旁的主人又安静下来。甄骏接着自己也跳上马背，坐在甄可意身后双手握缰，足下一蹬。马儿驮着两个人四蹄翻飞地奔出去，奔向辽阔无比的天然跑马场——康西草原。

杜莎佳为之一怔，“甄子捷”居然带着甄可意一起骑马走了。两人同骑一匹马，身本是零距离接触，真正的耳鬓厮磨。强烈的妒火顿时在她心里熊熊燃烧起来，烧红她的眼睛。顾不上自己的马儿追不上红鬃马，就那样不顾一切地扬鞭追上去。

甄骏带着甄可意，骑着红鬃马奔驰在绿色的康西草原。

马蹄疾飞，正是甄可意想来体验的那种飞一般的速度。想像中这种追风的感觉，原来其实并不是那么的好。一个毫无骑马经验的人，根本受不了那种马背上的颠簸。马儿奔跑时一上一下的震动，将坐在马背上的她震得反反复复地一弹一落。最先吃苦的自然是她的臂部，然后腰也吃不住劲了，再跑上一程，她只觉浑身骨头都快要颠簸得散架了。哇哇大叫：“甄骏，不能再这样跑了。不然我这把骨头架子就要完蛋了。”

甄骏一勒马缰，红鬃马四蹄一定。甄可意几乎是逃一般地跳下马，在草地上坐下，摇头苦笑：“这飞一般的感觉真不是我可以消受的。”

甄骏也跳下马，放马儿在附近自由行走，他在甄可意身旁坐下：“我早告诉你了学骑马要循序渐进，经验不够是骑不了快马的。没有充分的技巧压住马儿，马背上的颠簸还是小事，被它甩下去就糟了。”

“果然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以后一定要听小叔祖的话。”甄可意边笑边四肢平舒地在草地上躺下去，“哇，真舒服呀！草很香呢。”

烈烈阳光蒸腾出的青草香薰人欲醉，闭起眼睛，她更加纯粹地感受着这种清新的自然气息。浑然不觉身边的甄骏，眼神在起着怎样微妙的变化。

甄骏看着躺在身侧的甄可意，浑绿草色，愈发显出她的衬衫雪白。经过之前的学习骑马和一轮烈日下的飞奔后，衬衫已然微湿贴身，雕出她身体玲珑的线条。喉头一紧，他慌乱地转过头去。却又仿佛有不可抗拒的力量将他的视线一点一点拉回来……

甄可意惬意地闭目感受着清新草香，差一点要睡着时，眼前蓦地一暗，是太阳躲进云朵里去了吗？忽觉不对，睁睛一看，甄骏的脸近在咫尺，双眸闪闪地看定她。

四目相对，双双一惊。甄可意慌忙坐起，甄骏也一脸窘迫地直起身转过头去，根本不敢抬眼看她。甄可意也有些尴尬，却竭力表现得若无其事：“你……是不是想看我睡着了没有？我还真是差一点就睡着了。那个……我们出来也很久了，不如早点回去吧。”

甄骏不说话，默默地起身，撮唇一吹，一个响亮的口哨后，远处的红鬃马便闻声跑过来了。

甄可意站起来看着马儿发呆，她提议要回去，是想避开这种旷野无人的单独相处，免得甄骏心猿意马。可是有过刚才的一幕后，两人再同骑一匹马，真是……很不自在呢。

甄骏像知道她在想什么，低声道：“你骑上去，我牵着马走。”

甄可意被他看破心事，倒有些不好意思：“没关系，一起骑好了。反正来时也是这么来的。”

甄骏只是摇头，缓慢而坚定地摇头：“不用，我想走一走。”

甄可意也就不再坚持，她不用甄骏扶，自己一个人踩蹬上马。人还没完全骑上马背，踩在足蹬上的脚尖一滑，哎呀一声，整个人摔了下来。站在马旁的甄骏本能地双臂一伸去接她，人虽然接住了，却被她摔下来的冲击力带得他踉跄倒地。

两人抱在一起倒在碧绿芳香的青草地上，仿佛陷进一床厚厚的绿毯。甄骏的呼吸突然急促起来，拥在甄可意腰间的双手用力地扣紧，紧得几乎镶进她的血肉里。她还没来得及呼痛，他的唇已经带着燃烧般的温度烫上了她的唇……年轻男子原本按捺又按捺的激情与欲望，在抱住心爱女子的那一刻，如同火药堆里溅里溅进了一点火星，瞬间爆成一片轰天火焰。

一旁的红鬃马睁大眼睛好奇地把抱在一起的人儿看了片刻，似乎知道这里没它什么事了，摇摇尾巴自顾自地走到一边啃青草去了。

甄可意被甄骏吻住的那一刻，整个人都僵住了。

无比焦灼的吻，他仿佛渴极的人在寻求甘泉般吮吸着她柔软的唇瓣。起初她还想挣开他，但在他强有力的臂弯里，她半分都动弹不得，只有被动地任他亲吻。

甄骏是不嗜烟酒的男子，唇齿间的的气息干干净净，给她的是最热烈的纯净的吻。四片唇久久地胶合，反复地摩擦，让她渐渐明白，他其实并不懂得真正的接吻。僵住的身子在他火热的怀抱里一点点软一下去，最后连心也软下去。原本抵在他双肩的手环上他的颈，她开始回应他的吻。舌尖轻轻巧巧地滑入他的口中，舌挽丁香结——开在情人唇齿间的花蕾。

甄骏含住她滑腻的舌尖，气息更急了。他也试着把自己的舌尖也渡进甄可意的唇，唇舌交缠，他只觉得身体里的血全部沸腾起来。全身都在冒汗，额头上的汗水更是簌簌而下，一滴滴打在甄可意乌黑的发。

越吻越焦渴，越吻越燥热，怀中甄可意的腰肢如此轻软，唇舌如此柔腻。甄骏的手忍不住颤抖起来想去解她的衣扣……

这一刻，却有马蹄声达达，由远而近地奔来。



第五十六章 







纵然已经心靡意乱，甄骏仍不失为一个反应灵敏的将门子弟。他敏锐地感应到草地的微微震动，从而判断出有奔马正在靠近。心头猛然一警醒，绮思炽念顿时冰消，飞快地放开甄可意一跃而起。

“有人过来了。”

甄可意迷离的眼眸一凝，也从意乱情迷中回过神，赶紧起来。一张脸因方才的热吻晕满俏丽的玫红色，那颜色看得甄骏心中复又一荡。忙转过头去不敢再看，远远的，他看到一匹白色骏马正朝着他们奔来，马上的骑手是杜莎佳。

一点隐秘的怒火在甄骏眼眸深处闪动，这个女人真是纠缠不清。她凭什么这样纠缠他？

因为甄可意受不了红鬃马的追风速度，所以甄骏并没有骑着马跑出太远。杜莎佳在草原上漫无目的的地寻寻觅觅，居然主她寻到他们。

看着甄骏和甄可意都是一脸绯红，发间衣上沾了不少草屑，杜莎佳顿然明白，脸色发白地叫起来：“你们……你们干什么了？”

甄可意十分讨厌她那种质问的语气：“我们干什么了，你管得着吗？”

“你们是不是在这里亲热了？你们这是乱伦，是乱伦。”杜莎佳歇斯底里地叫起来。

甄骏脸色一凛，眼睛冷冷地闪出剑锋般凛冽的寒光。沉声道：“你不要胡说八道，甄可意和我是三代以外的亲属关系。我和她在一起不是什么乱伦。”

说完这一句，他再不看杜莎佳。唤过一边吃草的红鬃马，先把甄可意扶上马背，自己再骑上来，不管不顾地策马离开。

杜莎佳快气疯了，不甘心地骑着马在后面追，疯子一样尖声喊：“甄子捷，三代之外又怎么样。论辈伦你是她的叔祖，你们在一起就是乱伦，就是乱伦，就是乱伦……”

甄骏的手紧紧地握住马缰，紧得手背上青筋直爆。他深吸了一口气，在甄可意耳畔喃喃道：“这个女人……虽然我一直觉得男人打女人是非常恶劣的行为，但有时间我真想狠狠地揍她一顿。”

“有时候我也想扇她两个耳光，从没见过这么惹人讨厌的女孩子。看她像疯狗一样跟在后面叫，甄骏你骑快点甩开她。”

“我怕你受不了颠簸。”

甄骏的声音极其温柔，甄可意心头一甜，复又成酸：这样可以刚强如铁也可以温柔似水的男人，为什么却是一个随时要离去的人？

“没关系了，我可以忍耐。”

“那好，我先放马狂奔一阵甩开她。”

红鬃马放足飞奔，杜莎佳的白马就拉下来了。看着前面越离越远的一对人，她极其暴怒，狠狠地朝着马腹一踢：“你快点跑啊，没用的东西。”

那奔跑中的马儿被她狠狠一踢，踢痛了它，顿时嘶吼着高高抬起一对前蹄，把马背上猝不及防的杜莎佳甩下去。只听到啊的一声惨叫，她整个人重重地摔在草地上，葫芦般滚出七八米远。

远处，在红鬃马飞奔的马蹄声声中，甄骏繁锐地捕捉到后面遥遥传来的那几乎已经细不可闻的马嘶声和尖叫声。一勒缰绳让马儿立马，他回头展望，看到白色骏马在草原上来回走着，但马背上却不见杜莎佳。

甄可意纳闷地问：“怎么不跑了？”

“杜莎佳好像出事了。”

“是吗？”甄可意回头一望，也发现白马上不见红衣女骑士。“不好，该不是被马甩下去了吧。甄骏，赶紧回去看看。”

杜莎佳摔得很严重，甄骏和甄可意返回去救她时，她已经昏迷过去了。四肢软软地趴在草地上，像个没有生命力的布娃娃。甄可意马上拿出手机呼叫急救车，甄骏则小心翼翼地将她的身体调整为平躺的姿势，先大致地检查一下伤势。

“她怎么样？”

“手脚都没有骨折。”

“那就不严重了。”

“那说明她落地时应该是背部先着地，那样更糟，巨大的冲击力都由脊椎骨承受了，恐怕她的脊椎已经受了重创了。”

甄可意倒抽一口冷气，脊椎受伤的话，那真是更加糟糕。

在他们的交谈中，杜莎佳悠悠地恢复意识。听到自己的脊椎可能受伤时，她软弱地抓甄骏的手。泪眼汪汪：“子捷，我好痛，我是不是伤得很重？”

甄骏安慰她：“你忍耐一下，甄可意已经叫救护车赶过来了。”

“子捷，我可是为了你才摔伤的。我要是有什么意外，你可不能不管我。”

甄可意真是气结：“杜大小姐，这个时候你还想着要把责任往他身上推，又想赖上他吗？你搞搞清楚，我们可没有请你骑着马跟在后面穷追猛骂。”

杜莎佳完全不可理喻：“你们要是不跑，我会追……”

话没说完，她突然惨白着一张脸大叫起来：“好痛，好痛啊！”

她的双手死死地按住腹部，额头上一滴滴冷汗沁出来。甄可意下意识地用手去抚她的腹：“怎么了？是肚子痛吗？怎么会肚子痛呢，应该不会伤到这个部位呀。”

正纳闷间，她眼神一瞟，无意中瞟到杜莎佳两腿间的青草丛中，有血迹无声泉眼般地细细流动。蓦地一震：“你——你好像在流产呢。”

被她一说，甄骏也发现了草地上的血迹。鲜血其实已经浸透了她的马裤，只不过她穿的是红色骑马装，一时没有被发现罢了。

甄骏愕然得无以复加，还没嫁人的少女，倒先孕子了。怀着孕还肆无忌惮地纠缠别的男人。这个杜莎佳简直……简直……

他都不知道要怎么说她才好。

杜莎佳脸上和甄骏甄可意一样的震惊，剧烈的痛楚让她的话说得断断续续：“流产……我怀孕了吗？不……不可能……啊……啊……好痛……”

一声声尖锐的惨叫声中，救护车的喇叭声由远至近地过来了。

杜莎佳送进医院后，被诊断为“脊椎骨骨折”，严重的伤势有瘫痪之虞。同时医生宣布她早产了，夭折的胎儿还不足四周。

……

从医院回到家，天已经黑透了。甄可意随便煮了两碗面，和甄骏一起吃。

“闺阁少女，未出阁而先孕子，这个杜莎佳真是寡廉鲜耻。”甄骏平时难得说人一句重话，足见他对杜莎佳印象之糟。

甄可意的手微微一颤：“甄骏，别用你们大宋朝的封建礼教来批判现代女人。在我们这个时代，这种情况非常正常。”

她竟帮着杜莎佳说起话来，甄骏一怔，敏感地问：“你不高兴？”

“我没有不高兴，我不过就事论事。杜莎佳已经成年了，她可以自由支配她自己，无论思想还是身体。就算错也是她自己的事情，别人没有资格说三道四。”

甄骏一咬下唇，眼中有些迷茫，固执地道：“你不高兴，你非常不高兴，我感觉得出来。为什么？”

甄可意把面碗一放：“没什么，我不吃了。好累呀，早点洗完澡睡觉去。”

甄骏看着甄可意头也不回地进了浴室，一时不明白自己怎么惹她生气了。甄可意平时不是容易生气的人呀！难道是草原上他那个失控的吻，让她此刻才后知后觉地觉出冒犯之意来？可是她当时并不排斥他的吻呀！她还回吻他，那一点香软柔腻的舌尖……一念至此，甄骏心旌摇荡，从不知道原来舌与舌还可以这样纠缠打结。

甄可意从浴室里出来，看到甄骏等在她的房门前。脸色微红，眼神羞涩，声音几乎低不可闻：“你不高兴，是因为我……在草原上吻了你吗？”

“不是，一个吻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甄骏，草原上的事情已经在草原上结束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甄骏脸色一白，甄可意视若无睹地继续说下去：“我可以理解你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而对女人时会有的冲动，但你要懂得克制自己。我们这样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若不能克制自己，我可就不敢留你了。“

甄骏的脸色随着她的话越来越苍白，半响方颤声吐出三个字：“你放心。”

然后他头也不回地回了自己的房间，紧紧关上门。一道分明的楚汉河界。



第五十七章






好痛好痛，这是杜莎佳朦胧意识中唯一的感受。

她觉得她的身体已经完全碎掉了，五脏六腑寸寸断裂，筋骨皮肉片生剥落。痛楚在无比凌厉地折磨她，而她却只能一动不动地躺着，她根本没办法移动自己的身体。腰以下部位互了一般的僵直沉重。

强烈的痛楚感中，她还依稀听到母亲的声音，带着哭腔：“医生，你说什么？她可能会瘫痪？不不不，求您救救她，她才十九岁呀，难道以后半辈子都要坐在轮椅上，您一定要救救她。”

医生的声音充满了爱莫能助：“我们自然会尽力，尽人事听天命吧。”

杜莎佳脑中一嗡，什么都听不到了。

整整昏迷了三天后，杜莎佳才完全清醒过来。看到守在身旁的母亲一双哭肿的眼睛。她一醒就被痛楚折磨得呻吟不已：“好痛……妈咪……好痛……”

杜太太按铃叫医生过来，注射了一针止痛针后，杜莎佳略觉痛楚减轻了一些。勉强振作起精神问：“医生，我的伤能治好吗？”

医生模棱两可地答：“耐心一点，坚持长期的稳定治疗，相信越来越先进的医学发展会带来希望的。”

杜莎佳心一沉：“你的意思是，现在是完全没有办法了？”

医生说是很婉转：“我们会给你最好的治疗，你自己也要顽强勇敢地面对病魔，奇迹有时候是可能发生的。

杜莎佳绝望了，她想歇斯底里地发作，可是她根本没有力气发作。只能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眼泪一串串滚下来。

周游走进病房时，杜莎佳的眼泪犹未干。看到他她呜咽着朝他费力地抬起一只手，虚弱地说：“周游，你来了。”

她已经很久没见到周游了，起意要悔婚后，她用各种借口推脱他的约会，想尽一切办法避开他。但现在看到他，她有一种看到亲爱的的感觉。她腹中曾经孕过他的骨血，可惜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夭折了。

周游接住她的手，如此冰凉，触手如屋寒冰。相比之下，他的手暖如炉火，杜莎佳忍不住把另一只手也费力地放进他的掌心，想汲取更多的温暖。这一刻，无论是甄骏还是甄子捷，她都不再想了。她知道他们都是根本不会爱她的男人，一直以来都是她在强求。而周游——周游才是个肯爱怜她保护她的男人。此时此刻，她非常需要他的爱。

杜太太看着他们双手相握的柔情状，宽慰地拭一下眼睛，托辞走出病房，留他俩独处。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还好吗？”

“周游，我好难受哇！浑身上下都在痛，那个医生说我会瘫痪。我好害怕。”

“你也会害怕，你不是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吗？”

周游的话，和他温暖的手恰好相反，冷漠如冰。杜莎佳怔住了，眼睛中一丝丝浮起了恐惧。

“周游，你生我的气了？你一直是那么爱我的，你怎么会舍得对我生气？”

“你肚子里怀着我的孩子，却疯狂地追求着另一个男人，你说我会不会生气？”

“周游……我……我……我不知道我怀孕了。”

周游激动起来：“那你总该知道我们正准备要结婚吧？婚期在即，我的未婚妻却毫不顾及我的感受，天天追逐着另一个男人。杜莎佳，你完全不珍惜你所拥有的，总是奢望那些你得不到的。没错，我一直是那么地爱你，但是我的爱——已经被你的任性撕碎了。”

顿一顿，周游一字一句地宣布：“我不爱你了，杜莎佳。”

缓缓地，他松开了握住杜莎佳的手。杜莎佳惊惶地睁大眼睛，反手抓紧那温暖的双手不愿放，却终究无比绝望地感受到，那两片暖意一寸寸从她冰凉的掌心里抽离。

“不……不……周游，你原谅我一次吧。看在你曾经那么爱我的份上，你原谅我一次好不好？”

周游坚决地摇头：“杜莎佳，希望你以后会学习珍惜，我要去澳洲了，这是我最后一次来见你。再见。”

“周游——”

凄厉的唤声如杜鹃啼血，却唤不回那个已经对她彻底死心的年轻男孩了。

……

甄可意和甄骏现在简直就是同一个屋檐下的两个陌生人。

甄骏每天要赶到八达岭长城附近上班，单程就要转两趟车，天天披星戴月地出门进门。以前甄可意还会做好宵夜等他回来，一边和他一起吃宵夜，一边听他讲赛马场上的种种惊心动魄。现在她都刻意地早早睡下，基本上两个人没有见面的时候了。

偶尔几回甄骏搭同事的私家车早点回来，他们碰上面也是客气到了相敬如宾的地步。她的话不多，他的话更少，几乎和刚来时一样沉默寡言了。

甄可意拿定主意要和甄骏保持距离。明知没有结果的事情，何必还一头载进去。做人一定要理智一点，有些伤害明明可以避免就不要去自己找上门去。

她现在倒是如孟炽燃走得比较近，在同一幢大厦上班，午餐他时不时地叫她一起去吃。但只是纯粹地吃吃饭聊聊天，他们不过是一对谈得来的朋友。孟炽燃完全拿她当哥们儿看待。

“孟烨燃关了他的茶楼回台湾了，你知道吗？”

“哦，是吗？我一点都不知道呢。居然是关了茶楼走的，看来是不会再咽北京了。”

“不会了，他已经办好了加拿大移民手续。回台湾处理完一些琐事后，就要去加拿大定居了。”

“他要去加拿大定居，那他妹妹怎么办，独自一人留在台湾的夫家，他会放心吗？”

“正是因为孟翩然的夫家申请移民加拿大，所以他不放心也跟过去了。”

甄可意感叹：“孟烨然这个人，做哥哥还是相当不错的。”

孟炽然也难得地点头附和：“有时候，我都遗憾他为什么不是我同父同母的嫡亲哥哥，有这样一个哥哥在前头挡风遮雨，做弟妹的一定很幸福。”

“其实都有一半的血缘关系了，如果你们的家庭关系不是这么复杂的话，做兄弟是完全可能的。”

“可是现在已经是这样子了，什么可能都没有了。”

“你的口气有些萧索喔？”

“是，两房斗了几十年，现在他们突然一走了之，我还真有点……”孟炽然没有说下去，只是举起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以后没人跟你斗了，你还不习惯了是吧？”

“是呀，纵眼天下，寂寞无敌手。”

“什么寂寞无敌手，你当在上演江湖争霸呢，这下正好，让你人复杂的生活变得简单起来，不要再和那么多的阴谋诡计扯上关系了。”

“好，为简单的生活干杯。”

两只酒杯清响叮叮地撞在一起。

……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甄骏已经在骑马俱乐部上了一个月的班，拿回第一个月的薪水。他还在试用期，没有和其他同事一样直接去银行刷卡领工资。经理给了他一个厚厚的薪水袋，笑容满面：“好好干，下个月转正了还会更多。”

甄骏特意提前下班回家，把薪水带整个交到甄可意手里。她打开一点，数目领她吃惊。骑师这个职业收入相当高，除了比赛得到出赛费之外，还有丰厚的奖金。

若是以前，她一定会兴奋得哇哇大叫：“甄骏你发财了。”然后再拖着他出去大吃大喝。可是现在……她只是干巴巴地道：“我留一半，另一半你自己留着吧。你现在在贵族化的骑马俱乐部上班，要花钱的地方应该比以前要多。”

甄骏默不作声地接过她递回去的薪水袋，进了他的小卧室。甄可意很想问一句他吃晚饭没有，但迟疑半天后，终于还是一声不吭回了自己房间。

没一会，她的房门被轻轻敲响，开门一看，甄骏背着一只背囊立在眼前，甄可意不由一怔。

“我们俱乐部可以给部分员工提供宿舍。经理看我每天早出晚归地赶，替我争取了一间。我——搬到宿舍去住好了。

甄可意意外之极：“你去住宿舍，你不等程非非了？她去星际串联也有些日子了，可能随时会回来。”

“她回来了，自然找得到我。就算不能，你也可以带她来找我。”

他的去意很坚决。甄可意牙一咬，又很快地松开：“也对，那你去吧。程非非有消息我会通知你。”

甄骏深深看她一眼：“那——我走了。”

看着甄骏脚步沉重地走过客厅，走向大门。甄可意心如丝茧，丝线头被他牵着走，一点一点地抽空。挽留的话在她的嘴边徘徊又徘徊，牙关却紧紧咬住不肯放它出口。看着他的手拉开大门，身子顿住，似有留恋。她却只是一言不发地默然伫立。

甄骏的身形也在大门前默然伫立着，一动不动，仿佛一尊石像。良久良久，他终于走出门去，房门徐徐掩上。他自始自终没回头。

如果他回过头来，甄可意一定会看到他眼中渐渐浮起的晶莹泪水。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第五十八章 







甄骏走了，甄可意只觉这间小公寓一下子就空了。空得像万里旷的撒哈拉沙漠。多可怕，他不过是搬到宿舍去住了，她竟然会有这样强烈的失落感。如果他是回了大宋朝，那她岂不是更受不了。

仿佛患了虐疾般，甄可意坐在沙发上不停地颤抖，心如冰炭同炉，说不出的难受。那么刻意地避、刻意地避，以为可以避开想要避开的一切。到头来，才发现不过只是她的一场徒劳。不知不觉间，甄骏早已住进了她的心里。如今要剔肉切骨地把他挖出来，割爱——那是如珠离蚌般一种撕心裂肺的痛。

既然这种伤痛已然无法避免，那么，趁着可以相爱，畅快淋淳地爱一场好了。不管以后将如何结束，至少这一刻曾经深爱过。甄可意猛地一下从沙发上跳起来，打开房门就往外跑。她要去追甄骏，把他追回来。然后，爱他——直到他离开的那一天。

房门一拉开，甄可意就怔住了。甄骏还没有走，他还在门口站着。倚着墙壁，双目微阖，光洁有脸颊在楼道的顶灯下闪动着一层银白光晕，那是泪水折射出的光芒。

听到开门的声音，甄骏蓦地睁开双眼，泪水洗过的眸子格外清透明亮。他一瞬不瞬地看定甄可意，嘴唇微颤，想说什么，却又紧紧咬住下唇。雪白整齐的牙齿在唇边印下深深齿痕。

看着他这付欲诉还休的样子，甄可意从心尖尖上痛出来。扑上前，双臂揽住他的颈，踮起脚尖吻上他的唇。丁香般的舌尖撬开那紧咬的唇齿，温温软软地滑进去……

甄骏一颤，双臂下意识地环上怀中那具柔软的身体，最用力也是最温柔的拥抱。一个漫长炽热的吻后，他一把将她打横抱起走回房间。

薄软衣衫，飘起落下，他们彼此向对方敞开自己的全部骨肉。甄骏的身体热而硬，甄可意的身体烫而软，最柔软与最坚硬的缠绵在一起。他的喘息，她的呻吟；他的激昂，她的颤抖；男人与女人，肌肤与肌肤的相亲相属，原来可以如此美好。

锲骨温柔，抵死缠绵……一个人原来可以这样将另一个人完全地拥有。深透肌肤、深入血肉、深彻身与心地完全拥有。

平静之后，犹交预而卧，如鸳鸯。

“可意，”甄骏的声音还带着激情过后的微颤，“我爱你。”

甄可意伏在他赤裸的胸膛上，听着他胸膛里一下下有力的心跳声。“我知道，你的心告诉我了。”

甄骏的手轻柔地抚过她的发，再一次对她说：“你跟我走吧，我们一起回大宋。”

甄可意沉默片刻：“不。”

“为什么？”甄骏一个翻身，把原本趴在他胸前的甄可意压到在身下，定定地看着她。“我们都已纪……你难道还不愿意嫁给我吗？”

甄骏看来是希望她嫁给他后，嫁鸡随鸡地跟着他回宋朝去。甄可意伸手抚上他浓黑的眉，这么好的男人，真正可以配得上一个女人明明白白的青春，陪得起一个女人千山万水的旅程。她怎么会不愿意嫁呢？可惜，他们是两个不同时空的人。

“甄骏，你忘了我告诉你，在二十世纪，婚前性行为很正常，不一定非要论及婚嫁。”

甄骏急切地道：“不，我一定要娶你。我们虽然……虽然还没有成亲就……就洞房，可是我绝不是想白白占你的便宜。刚才……刚才是真的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可意，你是我的女人了，我就一定会对你负责。”

“甄骏，我不用你负责。”甄可意顿一顿，又缓缓说下去，“我并不是处女，我以前有过男人，也流过产。你根本没必要对我负责。”

甄骏整个人都僵住了，半响方不信任地摇头：“不，不，你骗我的，你骗我的是不是？”

甄可意推开他的身子坐起来，月光下她赤裸的身体莹白娇软如刚刚剥壳的荔枝。转身下床她拾起散落在地上的衣服，一边往身上披，一边淡淡地道：“你不信的话可以检查一下床单。”

甄骏下意识地扫了床单一眼，蓝底白印花的床单清清爽爽，干干净净，没有半分落红的痕迹。

突然他也跳下床，从背后一把紧紧拥住甄可意。“是谁？是谁这样欺负你？他既然得到了你，为什么不跟你成亲？为什么要让你去流产？”

以甄骏那套根深蒂固的大宋朝道理观念，甄可意只当他得知她也曾未婚先孕过后，纵然不会像说杜莎佳那样说她寡廉鲜耻，起码也会对她流露出怒其不争的神色来。却无论如何没有想到，他会是这样的反应。他只是心疼她，心疼她被人欺负。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从封建礼教思想严重的古代来的男人，只有他很爱很爱一个女人的时候，才会不介意她的曾经失身，只怜惜她的遇人不淑吧？

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顷刻淌满一脸。听见她哭了，甄骏一下把她的身子转过来，手忙脚乱地替她擦。

“你别哭，别哭。告诉我是谁欺负你，我去狠狠地教训他一顿替你出气。”

“他不在北京，在美国，你是找不到他的。”

“美国。”甄骏来了这么久，对现在的地球上的国家分布有些了解。“他怎么去了那么远的一个国家？”

“他是我的大学同学，毕业后有机会去美国深造。马上义无反顾地走了。”

“那他走时，知不知道你怀孕了？”

“知道，他留了一千块钱给我去做人流手术。”

甄骏愤然之极：“这个混蛋，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要。美国就那么好吗？非要离乡背井抛妻弃子地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

“美国，在很多人心目中是天堂。”

“可意，忘记那个混蛋。以后你跟着我，我会照顾你。”甄骏慎重允诺。

“我已经把他丢到脑后头去了，已经过去的事情我不会一直再想，人有时候一定要学会忘记。甄骏，我知道你是真心实意对我好。但是，你照顾不了我的。你迟早要离开这里回大宋朝去，除非——你能不走。”

本来甄可意只求和甄骏曾经深爱过，但是他对她那么的好，她突然舍不得失去。小心翼翼的，她试探他肯不肯留下来。

甄骏不假思索：“你可以跟我一起走哇。”

听他的语气，这对他而言完全不是一个需要在意的问题。因为在他来的那个朝代，女子一生都在依附男子，妻子总是要跟随着丈夫的步伐走。

“我不能跟你走，这里才是我的家。千年以前的那个朝代，相对我而言是完全陌生的世界，我不会背井离乡抛弃国家跟你走的。其实，你来了二十一世纪这么久，都已经渐渐习惯这里了，为什么你就不能留下来呢？”

甄可意款款道来的一番话，让甄骏陡然明白他以为不是问题的问题，其实是一个大问题。这个时代的女子，坚强独立，凡事有自己的思想和主张。甄可意不但不肯答应和他走，相反，在婉转地要求他留下。

怔促良久，甄骏方道：“这里是你的家与国，你不愿离开。可是我的家国，却是大宋朝呀。”

甄可意尽量为自己争取：“甄骏，其实就历史而言，大宋朝已经湮灭了。千年以前的家国早成了故纸堆里的几册史书。你何必还非要回去呢？”

甄骏久久无言，甄可意屏声息气等他的回应。终于他低低地开口：“可是就时空而言，大宋朝依然存在。我的父母兄姐他们也都还在，我的家与国并没有消失。我是将门子弟，保家卫国是我与生俱来的使命。如果我为了一已之私留下，弃我的家国而不顾，那就是——不、忠、不、孝。”

中国古代社会，讲究忠、孝二字。忠是针对君王国家，要忠心耿耿不能背叛；孝是针对父母高堂，要照顾赡养老迈双亲。作为传统儒家精神的忠孝之道，一向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主干。“大丈夫处于世，得忠孝两全，方不妄为人矣！”——这即是古代人衡量一个男人大丈夫的不二准则。

来自千年前大宋朝的甄骏，自然亦是以这样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他如何能够为了儿女私情而不忠不孝？

甄可意无话可说了，不忠不孝这顶帽子实在太大。甄骏就算能为了她留下来，只怕也会终生被这四个字压得不开心吧。算了吧，不要奢望太多。先满足于这一刻的可以相爱吧。

“甄骏，这些事我们以后再说吧。”



第五十九章 







甄可意和甄骏过起了小两口般的幸福生活。

甄骏谢绝了经理为他安排的宿舍，依然每天早出晚归地赶公交上下班。每天上班前，他总是拖到最后一分钟才离家。下班后，就马不停蹄地往家赶。尽可能争取在一起的时间多点、更多点。

每晚归家，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只做两件事——饮食、男女。总是在晚饭后，甄骏就迫不及待地把甄可意抱进卧室。初识她的身体，他惊喜无穷，欲望难耐。像个馋嘴的小孩子吃到了生平第一块糖，那种甜蜜的滋味让他忍不住想一尝再尝。

甄可意也如同宠溺一个小孩子一样，任他索取，从不拒绝，只是无比温柔地配合他。虽然她之前有过男人，但是甄骏才让她觉得自己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她的身体在他的爱抚下前所未有的光洁饱满。

激情过后，甄骏有时会对自己强烈的欲望感到难为情：“我是不是……太纵欲了？”

说这话时，他脸上欢爱后的红潮还没褪尽。看着他的黑眸殷颊，甄可意凑上前响亮地亲他一口：“是啊，人要有所节制，不然对你的身体不好。你的工作是骑师，天天骑在马背上冲刺，要是因纵欲过度而手脚发软，摔下来就糟糕了。”

甄骏回吻甄可意一下，将她紧紧拥在怀里，眼睛湛湛明亮：“可是，和你在一起后，我反而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从没有身体疲软的感觉。”

甄可意微笑：“是吗？难道我是你的力量源泉？”

“不仅仅是力量源泉，我觉得你的身体里，有我要汲取的生命之泉。”

甄骏说完，低头吻住甄可意的唇。温热的舌尖强势地一下就抵开她闭合的唇齿，与她柔软的舌缠绕在一起。他已经学会了如何真正地吻一个女人。

随着缠绵的吻，他身体的温度又在节节攀高。真的是年轻啊！有着旺盛的精力打底，欲望的大潮又卷土重来。甄可意闭上眼睛，任由那股热潮将自己完全淹没……

再一次平静下来，甄骏喘息着问：“可意，我这样一次次地要，你会不会烦？”

甄可意温柔地拭去他额头的细汗：“怎么会。只要你要，我就给。甘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

甘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古代被封建礼教束缚的女人，尚且有这样不顾一切的勇气，不惜为情郎拼上一生，只求与他做一日夫妻效一日鱼水之欢。现代女人在风气开放的大环境下，献身给自己心爱的人更是毫无顾忌。

何况，甄可意很清楚，她和甄骏在一起的时日无多。眼下的种种柔情蜜意，都是从时间手里分秘必争来的。所以她愿意满足他所能满足的一切。甄骏可能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无比依恋在她身边的每一刻。但他们都很默契地不提这个话题。

“尽君今日欢。你只是为了要让我快乐吗？你是在忍受吗？我让你难受了吗？”甄骏非常敏感。

“当然不，甄骏，你让我也非常快乐。从没有过的快乐，我第一次知道，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原来是这么美好的一件事。造物主的安排真是奇妙。”

甄骏嘴唇一动，似乎想问什么却没有问出口。甄可意猜到了他的用意，略一迟疑，还是轻声说：“之前，我和男朋友有过一次……那次除了痛以外没有任何感觉。”

甄骏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吻住她的唇，无比怜惜地吻。

……

现在每天傍晚一下班，甄可意就小主妇一样跑去菜市场买菜。在甄骏回来前，她总是已经做好了一桌丰盛的菜肴等他。

甄骏喜欢吃肉，喜欢喝热汤，因此甄可意烹制肉食和煲汤的本领与日俱增。今晚厨房煲上了一砂锅香浓的牛腩萝卜汤，一会他回来一定会一口气喝上三碗。想到他每每风卷残云般吃她做的饭菜时的样子，她就会忍不住微笑。

爱上一个人原来是这么简单的事。就是想和他一起过日子，为他洗手做羹汤，再看着他一口一口全部吃完，心中便无尽满足和快乐。

甄可意正用汤勺细细撇去汤面上的浮沫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清脆地大叫：“甄可意，我回来了。”

程非非的声音，甄可意手一颤，手里的不锈钢汤勺咣当落地。

“怎么，吓到你了？”程非非捡起汤勺递回给甄可意，她接过时勉强一笑。

“甄可意，你好像并不高兴看到我。为什么？”程非非这个火星人的感觉真不是一般敏锐，更厉害的是，她一双眼睛雷达般的在甄可意身上一扫，就仿佛透过肌肉骨骼看到她心里去了。马上有答案。

“你爱上甄骏了！舍不得他走了？”

甄可意避重就轻：“非非，你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去星球大串联要好一阵子呢。”

“星球大串联如果要一个个星球飞去问，那你得要等上我几万年。我不过就近去银河系的星球联络站，那里相当于你们地球的联合国，各星球都有人派驻在那里，集百家之长的寻我解决问题的办法。”

“找到了将时空误差尽可能缩小的办法吗？”

“一开始，我们火星有位青年俊杰说他也许有办法。但他突然闹失恋，女朋友移情别恋爱上了一个哈雷慧星人。他痛苦得独自驾上一架飞碟跑出银河系自我放逐去了。”

甄可意闻所未闻：“火星女跟着慧星男跑了！你们几个星球间已经通婚了吗？”

“我们几个科技发达的异星球间男女通婚，就跟你们地球上的异国通婚一样普遍。可惜了我们火星的那个青年俊杰呀！用你们地球人的说法他可是钻石王老五黄金单身汉。有房有车有飞碟，还自己开了宇宙飞船空间站，可是那哈雷慧星人更牛，他开的是激光束！跑到我们火星来一招摇，马上就把我们的美女撬走了一个。”

甄可意听得忍不住发笑：“敢情你们这几个星球的男女，跟我们地球上没什么不同。同样恋爱失恋和分手。”

“我一看这哈雷慧星人这么牛，就想办法和他套近乎，问他有没有解决时空误差的办法；他想了又想，说有个办法可以试一试。如果可行的话能够把误差控制在五年内，这已经相当不错了。所以我回来报告你们一下，五年的误差可以接受不？可以的话就走吧。趁着这个哈雷慧星人日前在火星逗留，不然他一走，可就没有人再追得因来了。”

甄可意的笑容一下子就消失了：“甄骏就快回来了，等他回来你问他吧。”

她话音未落，大门处便传来甄骏雀跃的声音：“可意，我回来了。”

和甄可意一样，看到程非非出现在自己面前时，甄骏脸上的表情是陡然一僵。

这顿晚饭吃得特别沉闷，餐桌上的三个人，除了程非非，另外两个完全食不下咽。

程非非倒是吃得不亦乐乎：“可意，你如今做菜的手艺相当不错了。水准大增。美食也是地球上一大令我们依依不舍的方面。在我们的星球上，食物已经浓缩成一粒粒营养丸，吃上一颗能饱一天。虽然是省了一天三餐重复的洗菜做饭涮碗，但也少了很多乐趣。”

甄可意给她夹菜：“你喜欢吃就多吃一点吧。”

程非非毫不客气地大吃特吃，吃完碗一放，正色对甄骏说：“甄骏，情况刚才我都对你说清楚了。你今晚好好考虑一下，愿不愿意按受这五年的误差回大宋朝。如果愿意的话明天就跟我走。我带你去见那个哈雷慧星人，由他想办法送你回去。”

甄骏费力地问：“可以……迟几天吗？”

“听你的意思是要走的了。既然如此迟走不如早走，干吗还想迟上几天？长痛不如短痛嘛！”

“不是，我还有一丝事情没有办完。再给我几天时间好吗？”甄骏几乎是在央求。

程非非都被他央软了心肠：“你想迟几天？”

甄骏毫不迟疑：“七天。”

为什么是七天？甄可意不由向他投去疑问的目光。他并不看她，只是充满祈求地看向程非非，满脸的希翼。

程非非想了想：“七天，好吧。让我们漂亮的火星美女想办法，拖那个哈雷慧星人多陪她在娘家呆几天。甄骏，我可丑话说在前头。七天之后你若还想推迟，我看你也就不用回去了，就留在二十一世纪和甄可意过小日子吧。”

甄骏下意识地扭头看甄可意一眼，四目相交，又触电般各自转过头去了。



第六十章







晚饭后程菲菲告辞，甄可意口头上还挽留她，她抿嘴一笑：“你们二人世界可能也就这七天了，我还是不要夹在中间当电灯泡的好。”

真是一个知情识趣的火星人啊！

是夜，爱与欲望，比往日来得更加狂热激烈。甄骏仿佛恨不得把甄可意嵌进自己的血肉中，捆紧，再捆紧，一次又一次的要……沸腾的激情终是渐渐平息，他静静的伏在她身上，梦呓般的道：“可意，跟我一起走吧。”

甄可意良久沉默，她的沉默代表她一如既往的拒绝。

甄骏等待良久，似是终于绝望了。不再说什么，只是把头深深埋进她的肩窝。甄可意用手一下一下轻抚着他茂盛浓密的发，心里满是酸涩的柔情。

不是不爱他，却不能跟他走。回到那个时代，她一定是一尾缺氧的鱼，会窒息在哪个礼教森严的地方。甄骏虽然爱她，但他是以家国天下为己任的男子，他要征战边疆，留在她身边的时光会非常有限。她为爱走天涯，到头来的结果，可能只是眼睁睁的看着爱情一点一点被蒸发。最后点滴不剩。

曾经深爱过，也就足够了。人生如戏，最精彩最高潮的部分也不过是那么一两出。这段爱情会成为她人生舞台上一场华丽浓缩的折子戏，永远在记忆 里宝石般璀璨生辉。

“甄骏，明天我向公司请假，你也别去上班了。我们在一起完完整整地过上七天。好不好？”

出乎意料的，甄骏却摇摇头：“不，我要去。”

七天光阴，如白驹过隙，很快就一闪而过。

这七天，甄骏一如既往地早出晚归。最后一天，他很晚才回来。甄可意已经把一桌饭菜热了又热，热了又热。这最后的晚餐，最后还是无可奈何的凉透了。

甄骏回来时，又倦又累的表情。他不想吃东西，只是喝了一碗甄可意重新温热的汤，就冲个澡在床上躺下了。

甄可意偎在他身旁躺下，他抱住她轻轻一吻，无关情欲，只是一个纯粹的吻。然后他们静静地躺着，聆听壁上的挂钟在深夜里分外清晰的滴答声。那是时间的脚步在无休止的走。带走他们最后的相聚时刻……

“可意，对不起，我不能留下来。”

“别这样说，我既然不肯跟你走，又有什么权利要求你为我留下。你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

“可意，虽然你不肯嫁我。但在我心中你就是我的结发妻子，我回去后绝不会再娶了。”

“不，甄骏，我不希望你孤独一生，有合适的女孩子就接纳她吧。何况你终身不娶的话，以后就么有子嗣。我希望你会有子孙一代代传下去，我期待哪天在街头，我能蓦然遇见一张与你那么相似的脸。请你给我一个做梦的机会吧。”

听到甄可意的设想，甄骏不由自主搂紧怀中的人，声音轻颤：“可意，你说我们……会不会有孩子了？”

甄可意身体微微一震，半晌轻轻摇头：“不会。”

“你这么肯定？”

“是，因为……我以前的人流手术做得很失败，医生说我以后很难有机会做母亲了。”

“可意。”甄骏的声音是满满的怜惜，“你为什么不肯跟我走？为什么不肯让我照顾你？”

“甄骏，相信我，我们就这样结束时最好的结局。无论是你留下还是我跟去，我们都迟早会因为自己的牺牲而怨恨对方的。”

甄骏不再说话，甄可意也静默。他们就那样安静的拥在一起，看着窗外的晨曦一点点亮起来。晨曦刺眼，朝阳血红，他们的眼睛一起在明亮的光线下涩涩的痛 ，然后，双双坠下泪来。

和着泪的吻，拥抱……最后一次，他们彼此将对方深深拥有。然后甄骏缓缓松开手：“程菲菲该来了吧，你也该上班了。”

“我今天请假了。”

“不要，你去上班。我不想让你看着我离开。”

“你不想我留下来送你？”

“不，我宁可自己一个人走。”

甄可意静了半晌：“好。”

她如往常一般，起床梳洗更衣预备上班。但一连串做惯的动作在今早做来频频出错，挤洗面奶挤成了牙膏，刷牙时拿着口杯却半天不知道接水。勉强把自己收拾妥当了，心跳的狂乱，脚软的根本拎不动。

终于还是一步步地走出去了。每走一步，甄可意都想起《海的女儿》中，人鱼公主行走于刀锋之上的感觉。不同的是，人鱼公主是为了追求爱情而选择忍受这样的痛苦，她确实因为要放弃爱情。她不是为爱痴狂的人鱼公主，她做不到无怨无悔的付出。她害怕不惜一切追逐的爱，最后会变成海面上的泡沫……

听着脚步走出去房门关上的声音，甄骏闭上眼睛，甄可意走了，这一次，是从他的生命里彻底走出去了。

程菲菲出现时，甄骏已经把该做的事情都做完了。他重新换上 他来时穿的那套宝蓝劲装，腰束长剑，足蹬皮靴，浑身透着一派英武之气。静静地立在客厅中环视这套小公寓，眼神异常复杂。

“甄骏，你都准备好了。那跟我走吧。”

程菲菲向甄骏伸出了手。他最后看了这间他住了这么久的屋子一眼，再看向程菲菲额手……

…

甄可意在天安门呆了一整天。起初只是坐在那看别人放风筝，后来自己也去放。一只又一只风筝飞上天后，她就剪断线让它们飞走。她一个人几乎放光了附近风筝摊上的所有风筝。

那个摊主是个好心的老婆婆，最后忍不住对一再来买风筝的甄可意问：“小姐，你没什么事吧？”

“没事，我能有什么事，还真呢。”

老婆婆却看着她摇头：“我看你的情绪不对，你是不是和男朋友闹别扭了？”

甄可意咧嘴一笑，笑的跟哭似的：“有什么别扭可闹，它们要走就走呗！一个接一个的走吧，走得越远越好，看不见更省心。”

甄可意索性把老婆婆剩下不多的风筝全部买下来，一只只地放飞它们，如同放飞群蝶。满天飞舞的风筝，在甄可意眼中都幻化成甄骏离开时的背影，在风中越去越远。她的心里浮起一阵阵牵心扯肺的疼痛，更有一种难以放手的依恋……

最后一只风筝飞上天时，甄可意迟迟下不了决心剪断引线放飞它。手中细细一线，仿佛系在她的心上。若让它飞，它会不会带着她的心一起飞走？

最后一只风筝，甄可意终是又把它收回来。这是一只精致美丽的蝴蝶风筝，让她想起以前和甄骏一起在这里双双放飞一对蝴蝶风筝的情景。甄骏的笑容，在夕阳下市那样莹心耀目。

终其一生，她都不会再看到他的笑容了。巨大的失落感，让她觉得自己整个人都空了。空荡无所依，愿意提供肩膀给她依靠的人，她考虑再三，还是选择了转身离开。

这一刻，甄骏的声音仿佛响在耳畔，一声声，无比恳切，无比哀求：可意，和我一起走吧？

紧紧握住手里的风筝，甄可意的心动摇如初放的风筝，欲飞不飞，时而飘起，时而落下……到底要不要，比翼双双飞？



尾声







很晚很晚，甄可意才回到家。在楼下抬头望向自己的屋子，黑暗的窗如同盲人的眼睛般暗淡无光。屋里已经没有人会在她深夜归来时，为她燃起一盏等待的灯了。

推门进房，顺手按亮的电灯洒满一室清冷的白光。她没来由的就打了个寒颤，甄骏走了，这间屋子竟如此冰雪般寒冷吗？

房间收拾得很干净，甄骏走前似乎是替她细细打扫了一遍。桌椅几柜一尘不染，他是爱干净的男子。走近他住的小房间，床铺上整整齐齐叠着她为他买的衣服，衣服旁放着他的飞虹剑，剑下压着一封洁白的信。

甄骏留给她的信，刚劲有力的字迹，写满密密麻麻的三页纸。

“可意，下个月的十五号，是骑马俱乐部发薪水的日子，你去找经理领我这个月的工资和奖金，他已经答应了我会悉数转交予你。大概有四十二万左右。读到这你一定很惊讶，我这个月怎么会有这么多钱吧？”

“可意，从我知道你不会跟我走的那天起，我就在想，要怎样在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也能很好的照顾你。想来又想去，只有尽可能地为你多留下一些钱。你们这个时代的人都爱说这样一句话：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你一个独自在外谋生的女子，靠自己的双手生活，没有男人替你撑门立户，确实是万万不能没有钱的。所以，我尽可能地多赚一点。我争取每一场赛马都参加，可以赚到不菲的出场费和资金。速度赛马真是一项相当吸引人的赛事，很多你们所谓的上流社会人士，喜欢耗费巨资养马参加比扫，更有不少企业愿意一掷千金地赞助比赛。在重要的比赛中，骑师的奖金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

“这次我要求延迟七天，就是因为这期间有重要比赛，有的单场奖金就高达三百万。冠军骑师可以拿到其中百分之十的奖金额。我有信心拔得头筹，而我也做到了。我得到了这三十万的奖金，和之前一些比赛的奖金出场费加起来，我可以留给你四十多万。本来我想为你赚到一笔买房的钱，让你在北京安定下来。可惜没有时间了，我只能给你留下一笔仅够付首付款的钱。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会把你的生活全部安排妥当后再走。可是偏偏没有时间了。临走前，我想了又想把飞虹剑留给你。这是我身上唯一值钱之物。他日你若有急需用钱的地方，它一定能解你一时之急。”

“冰箱里，我给你买了一些吃的东西。本来我早就想带你去吃的，但是为了更多的赚钱我没有时间陪你去。现在要走了，才匆匆想起。我一口气买回很多，可以让你吃上很久。吃完后你再自己去买，帮我买，买给你吃。不要舍不得，你有时候真的太苛刻自己。我希望你以后可以对自己好一点。”

“可意，虽然我不曾大红花轿地将你明媒正娶。但这一生，你就是我唯一的妻。我爱你，可意。”

甄可意看着看着，双手颤抖，眼睛朦胧，甄骏竟然为她努力赚了那么多的钱。他知道她不会跟他走，他并不抱怨，反而默默地为她的未来做着妥善的安排。除了钱，除了飞虹剑，他还在冰箱里为她留了什么？

打开冰箱门，冷藏室里每一格斗摆满了一只只金灿灿的新奇士甜橙，冰冻室里则整整齐齐地堆满形状不一的冰激凌盒，清一色的哈根达斯的商标。看着满满一冰箱的脐橙和冰激凌，甄可意眼眶里的泪水终于纷纷而落，她用水捂住脸，却捂不住那纷飞的泪水……

我的爱人啊！请原谅我没有和你一起走。你有你的家国，有你不能割舍的父母兄妹，我亦有我的家国、我的父母双亲无法放弃。相爱却是别离，这或许就是我们一早注定的命运。但我永生永世不会忘记你，这即是我爱你的唯一方式。

…

程菲菲带走甄骏后，一直没有再，露面。后来，甄可意在电脑屏幕上收到她的消息回馈：甄骏顺利返回宋朝，哈雷彗星人果然将误差控制在五年内，他的亲人们都只当他意外失踪了五年，抱住他悲喜交加的大哭一场。我最近的活动太招摇了，总部勒令我立即返回火星。可意，我也就此跟你说再见。

宋朝人也好，火星人也好，都一起从她的生活中消失了。如潮汐退去沙滩无痕。

甄骏留下的那笔钱，发薪日子一到，那个经理就马上打电话通知甄可意去取。现金支票交到她手里时，他一脸惋惜：“甄子捷为什么要辞职？他这样出色的骑师，实在不可多得。俱乐部里有位英国驻中国大使馆的外交官会员都对他赞叹不已，还想邀请他去英国参赛呢。他却说走就走，我怎么都留不住。最后我对他说，只要他愿意，任何时候都欢迎他回来。你也帮忙劝劝他回来吧。”

甄可意勉强一笑：“他已经走了，我想劝业没处可劝去。”

“对了，前两天那个杜莎佳小姐还来俱乐部找过甄子捷呢。”

“她来找甄……子捷，她的伤都好了吗？”

“哪里就好了，坐着轮椅来的，听说半身瘫痪了。不过她家里人不死心，想转到美国去治疗。她来找甄子捷道别，说过两天就要去美国了。我告诉她甄子捷已经走了后，她怔了半天什么话也没说就走了。”

甄可意点点头，起身礼貌地告辞。经理送她出门时犹道：“你看到甄子捷再劝劝他回来吧。他是一个天才的骑师。”

甄可意拿着刚到手的现金支票，直接去了孟炽然的办公室。把那张支票摆在他的办公桌上。

“孟炽然，我想跟跟和兴地产买下我住的那套小公寓。这里是首付款，剩下的，我想分期付款，请你一定答应我。”

孟炽然定定看她一眼，思忖片刻：“好，看在我们是朋友的份上，房子卖给你，不过不能分期付款，必须一次性付清。”

甄可意急了：“孟炽然你个奸商，不想卖给我就直说。干嘛绕着圈子逼我自动放弃，我哪有那么多钱一次性付清？”

孟炽然慢吞吞地拿起桌上那张现金支票。说：“这不就是嘛！你已经把房款一次性交过来了呀！”

甄可意怔住，半晌回过神来，犹不敢信：“你的意思是……那套房子四十多万就卖给我了？”

在寸土寸金的北京，这样的价钱简直便宜得近乎半卖半送。

“是啊，这房子我本来就要处理，你自己找上门来就处理给你好了。”孟炽然一付不值一提的口气。

甄可意难以置信地狂喜：“孟炽然，你真是太好了。这么便宜就卖给我。”

“甄可意，因为我要走了。你算是我在北京唯一的一个好朋友。我很乐意给你一点我能给的福利。”

“你要走了？”甄可意一怔。

“是，香港花园的项目已近尾声，把收尾工作一做完，我会结束和兴地产把资金全部转回台湾区。你知道我有哮喘症，北京这里的气候并不适合我久留。而且当初回到北京开分公司，也是父亲为长房做出的安排。现在已经不存在两房之争了，且北京的房地产也有市场饱和之虞，我和母亲商量一下，认为还是把资产转回台湾比较好。”

“也是，回到台湾，在自己的故里之地，对你的身体和公司发展都会更有好处。”

孟炽然站起来向她伸出手：“以后你如果有机会来台湾，记得来找我，我一定会当好东道主好好招待你。”

“好，一言为定。”

…

时令入秋了，阳光一如夏日般金灿，却不再带着咄咄逼人的热量，长安街上，无数深橙浅黄的落叶从枝头飞落，仿佛一个个远行的人。

昔日和甄可意同在一片蓝天下的人，无论爱人、友人或敌人，都要一个接一个的离开了。甄骏，程菲菲，杜莎佳，孟烨然，孟翩然，孟炽然……走了，都走了，只有她一个人还留在这座城市。但是她并不觉孤单，因为甄骏为她在这座城市中留下了一个家。更因为……她从手袋里拿出一纸医院的化验单，在阳光下打开。唇角是一个欣欣然的幸福微笑。

甄骏还给她留下了一个孩子，她曾经以为她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做母亲了。但是她却有了孩子，是她真正深爱过的人和她一起缔造的新生命。医生在详细检查后告诉她，胎儿很健康，她喜极而泣。

甄骏，你知道吗？你做到了你想为我做的事，你留下的钱让我有了自己的房子，我终于在北京安定下来了。而且，我们还有了一个孩子。如果可以让你知道这个消息就好了，你一定会很高兴吧？

回到如今已经属于自己的小公寓，甄可意从冰箱拿出了一个甜橙坐在沙发慢慢地剥开吃。甜橙其甘如蜜，从喉头一直甜蜜到心头。甄骏走了，但他将冰箱贮成一座甜蜜的宝藏。一开始她根本都舍不得吃，现在要开始品尝了，和肚子里的宝宝一起。

次年夏天，甄可意生下了一个女儿，取名甄爱。

相恋一时，真爱一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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