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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小妖精 / 作者：微醺的梦


我是一只小妖精（上）







『零』

我是一只小妖精。真正意义上的那种。

我的母亲是一只修炼千年的猫妖。就在她获得肉身，即将功德圆满的时候，她爱上了一个男人。

一个她不该爱上的男人。

她在一次月圆之夜，修炼过程中最脆弱无力的时刻，为那个男人挡了一劫。

愚蠢的妖。

她在生命奄奄一息的最后一刻，用剩下的所有灵力与肉身，为我和我的四个还没有足月的兄弟姐妹交换了活下去的机会。

而我，是第一个睁开眼睛的孩子。注定了我的四个兄弟姐妹成就了我有生命以来的第一餐。

我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对。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生存既是王道。

我有了人类婴儿的身体。我憎恨这幅躯体。因为它过于脆弱，因为它过于与众不同。从我离开母体的那一刻，我就注定了是住在这个丛林里的妖们所愚弄的对象。

妖和人不同，只要还有一丝灵气，残破的身体就可以复原。想要死都死不掉，我只能守着各式各样的痛苦为伴。

直到他发现了我。

后来我知道了，他叫潇慕，这个丛林的王，最厉害的木妖。

那一天，他化身人形，走到我面前。太阳光从他的背后照过来，他浑身沐浴金光，恍若神祉。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和我拥有一样躯体的妖。我第一次感觉到，原来，我并不孤独。

于是，我便成了他身边的一个侍妖。几乎日夜陪伴。

在他的身边，我懂得了一件事。

要想有尊严的活下去，唯一的方法，就是变强。无所谓手段方法。

只要你是最强的，你就永远是对的。

很快的，我发现我遗传到了人类的狡猾。在懵懂无知的妖中间，没有人能与我披靡。

我设下了陷阱和圈套，一只只曾经凌虐过我的妖，成了我修炼的食物。没有妖会知道，他们所恐惧的食妖幽灵，就是我这个看起来单薄，脆弱，可怜的小东西。

我开始爱上了我这具身体。它是我最好的掩护。

我的身体在充盈的灵气孕育下，成长的很快。当我离开那个丛林的时候，我已经看起来像一个十岁的人类孩子。

我是不得已才要离开的。因为我吃掉了潇慕的弟弟。

我回头看着从潇慕带我回来，我就从未出过的大殿，心中没有愧疚。

要怪，就怪他弟弟大嘴巴，说出了一个能够让我变得更强的秘密。

只要我成功了，我还会回来的。

而你们，都要俯首称臣。



 
『壹』

城市的夜，很亮。

五彩的霓虹，让人眼晕。

我偷偷的躲在一条后巷，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我不敢使用法术，潇慕会找到我。在我变强之前，我将小心的收敛气息，做一个普通的人类。

我相信，一切自有天意，既然老天让我知道了那个秘密，就一定会带我到那个人面前去。

那个拥有纯净灵魂的男子面前。

一个男人从一道门走了出来。身后的喧哗和音乐在门关上的一刻，随风消逝。他蹒跚着脚步，走到我面前。他看到我，朦胧的眼神闪过一阵光彩。是惊讶，是悲伤，我分不清楚。他就这样愣愣的看着我，好久好久，久到我忍不住吹了一道妖风。

他打一个机灵，尴尬的左右看了看。嘴里发出一些我听不懂的声音。我没有反应，静静的站在角落的黑暗里。看他脱下了外套，走过来，披在我裸露的躯体上。

他抱我坐进了一辆很长很黑的车里面。我知道他一路都在偷偷的看我。他的眼睛在路灯的照耀下，闪烁如星。

车停在一栋很漂亮的房子外面，有人帮我们开了车门。那个男人抱我下车的时候，我的唇不经意的碰触了他的唇。他一愣，险些把我扔到地上。

我觉得很好笑，不禁弯起了嘴角。自以为是的凡人。我只是吸收了他一点点灵气。我听不懂他们的语言，用学的，太慢了。
	
站在门口的那个人，叫他老爷。好难听，好奇怪的名字。

老爷抱着我穿过金碧辉煌的大厅，走过一道明亮的走廊。他看着一道门，身边的人就走上前，帮他打开了。

那个屋子很大，比潇慕的屋子还要大。一阵淡淡的花香钻进我的鼻子。

老爷把我放在一张很软很软的大床上。他说，这以后就是我的屋子了。

有人进来帮我沐浴。换了白色柔软的衣袍，我坐在床边，看着身边放着的，老爷的外套。

好可惜，他不是妖。

我想，他应该是个很厉害的人类吧。一个比潇慕地位还要高的人。否则他不会住如此大的房子，有那么多侍从。

他会不会像潇慕一样，让我也成为侍从之一。如果做他的侍从，可以住这么大的屋子，其实也不错。如果能留在这里，随便他叫我做什么都好。


 
『贰』

清晨习惯了的鸟叫声，换成了侍从的早安。换了晨服，跟在侍从后面去餐厅。

阳光从大大的落地窗照进来，感觉很温暖。这和潇慕点着火把的阴冷溶洞很不一样。

老爷坐在首位，我站在原地没有动。

我明白，如果我是侍从，没有命令，就应该是和厅里面的柱子一样。没有生命，没有自主。

一个男孩子站起身，走过来拉住我的手，将我按进了一个座位。

我侧头看着他，一双浓黑的眼睛，一个温柔的微笑。

好舒服的一股灵气啊。在他的身边，让人不禁感觉通体舒畅。

我冲着走回对面坐下的男孩报以一个甜蜜的微笑。他愣了一下，随即满脸通红的低下了头。

他说，他叫韩宇。老爷的独子。老爷也不是真的叫老爷，他也有个很普通的名字，韩然。

多么可爱的一家人。


 
『叁』

老爷说，他要认我做干女儿。我很惶恐，也很兴奋。我想，我应该会在这个家多呆些时日，多享受享受做人的乐趣，再去寻找那个拥有至纯灵魂的人吧。

毕竟，人类的几年，对于我这个妖来说，不过一瞬之间。

做主人的感觉真好，随便想吃什么，想干什么，都有侍从准备。做人的感觉也不错，电视，电脑，游戏机，好多好多好玩的东西。

我窝在沙发上看电视。怀里抱着一堆零食。其实我不需要这些人类的食物，但是我敌不过美食的诱惑。好在我以现在法力的段数，虽然不能任意改变身体的面貌，年龄，性别，但是控制身材还是绰绰有余。

不知道什么时候，宇坐在了我身边。他总是那样安静，淡然的样子，不像一个十三岁的孩子。

我递给他一块桂花糖。我说，宇哥哥，吃糖，很甜。

他想要接过去，我的手缩了缩。他无奈，犹豫了一下，只好张开了嘴。我把糖塞进他的嘴里，咯咯笑个不停。

我问他，宇哥哥，甜不甜。

他点点头，冲我淡淡的笑了。不知道有没有人告诉过他，他笑起来的样子，好蛊惑。

他用手在领口摸了一阵，拉出来一块挂着红线的翠绿的石头。他把那个东西挂在了我脖子上。我低下头去看，上边有一些很复杂的花纹。莫名的，我觉得它很危险，想要摘下来。

宇按住我的手，他说，这是妈妈留给我的护身符，你是我的妹妹，我希望妈妈能保佑你，永远不受到伤害。

我按了按胸前的玉坠，上面还残留着他的体温和灵气。很温暖，很舒服。

我很喜欢这个宇哥哥。

他带着我去游乐场，陪着我吃冰激凌。呆在家里的时候，他会站在院子里的树下，帮我推着秋千，陪我聊天。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回头，我就能看见他站在不远处，看着我微笑。

很温暖，很舒服。

一直到那一天。

清晨，我和平常一样，想要找宇哥哥一起吃早餐。侍从说，他已经走了。老爷连夜把他送上了飞机。他去很远很远的地方读书去了。

我知道老爷是个很怪的人。他每每喜欢看着我发呆，每次他看见我和宇哥哥在一起玩就会莫名的发火。这次把他送走，是不是他实在看我们不顺眼呢。

不过我更生气的是，为什么宇哥哥都不和我道别。

一时间，美食也不那么好吃了，冰激凌也不那么甜了，连屋后院子里的秋千，也变得枯燥不好玩了。

 
『肆』

也许，是老天提醒我，享受了三年，要开始干正事了。

可是，那样至纯的灵魂，要到哪里去寻找呢。

我拿出从潇慕的弟弟手里得来的那件宝物，左看右看都看不出端倪。

那是一面镜子一样的东西，之前我还能从里面看见我猫妖的原身。现在，它却像一面普通的镜子一样，只能映出我人类的容颜。

有点儿后悔当初我对潇慕的弟弟吃干摸净过于潇洒。肉身是留不下了，但且留一丝他的灵气在我身边，现在还可以招他的魂出来问问他，这个宝贝到底怎么用。

我起身向老爷的书房走去，他看我们不顺眼，应该是看我不顺眼吧。居然把自己亲生儿子赶去了那么远的地方。不如我自己自觉些。我离开了，他就可以把宇哥哥接回来了。而我，也方便去寻找自己应该寻找的东西了。

老爷不在书房，也不在卧室。我从空荡荡的餐厅退出来，心中抱怨着那个告诉我老爷在家的侍从。经过视听室的时候，我看到了虚掩的门缝里透出来的一丝微弱的闪动的光亮。

我推开门，男女对话的声音渐渐清晰。对面的大荧幕上，不知在播着什么老电影。而老爷坐在靠背椅上，在荧幕上留下一个黑色的剪影。

他似乎很专心的在看电影，过了好一阵子才发现站在他身后的我。

他看到我，慌乱的用手抹了抹脸。但是我已经看到了，他在哭。一个大男人，居然在哭。

我说，干爹，我想和你谈谈。

他按停了放映机，微微拧亮了顶灯。室内依然一片昏暗。

我知道，他想隐藏自己的情绪。

他走到屋角的小酒吧，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他冲我摇了摇酒杯，又了然的摇了摇头，转身拿了一瓶橘汁递给我。

其实我很想告诉他，酒精对于我，和白水没有分别。

但是酒精对于他，是一种麻醉剂。

在我到来之前，他应该就喝了很多了吧。我还没有开口讲话，他就喃喃自语起来。饶是我每个字都听得懂，却实在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

我摇摇头，今天估计是没有办法和他沟通了。我冲他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就在我快要走到门口的时候，门却在我面前关上了。一股很大的力量拉着我往后一个踉跄。我转过头，对上了老爷有些迷离的眼神。

他拥着我的手臂，说，雪儿，不要离开我。

我不禁苦笑，有人喝醉了到处乱认人。我拍了拍他的手，想要推开他离开。

我才刚站直了身体，却被他紧紧的抱在了怀里。耳边是他喃喃的呼唤，我挣扎着，两个人就直直的摔倒在地。

地上铺着很厚很厚的地毯，倒是不疼。但是我的心却一下子凉了一半。

我发现，我挣不开他。

他压俯在我身上，呼吸灼热的象一团烈火。我又一次的伸出手指，指向他。

什么也没有发生。

我惊然发现，我使不出法力了。

他略带狂暴的吻落在我的脸颊，脖颈，锁骨。我却推开他的力气都没有。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使不出法力。我一次又一次的尝试。徒劳无功。

我的确有三年都隐藏着自己的气息，很怕潇慕发现我的踪迹。但是我是妖啊。即便从来没有修练过，也不应该一点点基本的法力也使不出来。

绝望，恐惧，无助。

瞬间撕裂的痛将我从深深的思绪中拉回现实。痛到我一阵痉挛。

多久没有这样痛过了啊。

三年了。我以为我再也不会承受痛苦了，我以为自己可以尽情享受生活了。

而这一刻，我却被一个平凡的人类肮脏的欲望所入侵。

妖的灵力让我一次次恢复到完好如初。可是我躲不开人类的痛觉。而现在，我使不出法力了，是不是说明，我的身体如果受到伤害，也无法再恢复了呢。

意识已经开始游移。这幅身体，再怎样也不过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没有妖力的支撑，更加的单薄，脆弱。

在我晕过去的那一瞬间，虚弱的一声呼唤，轻飘飘的从口中溢出。

干爹，我疼。


 
『伍』

我醒了，在我柔软舒适的床上。身体很疲惫，像被碾过一样。

我还记得意识溃散之前最后看到的情景。老爷苍白的脸色，欲念退去后，惊疑不定的颤抖。我似乎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绝望。

他远远的躲开了。侍从把早餐送进了卧室，说，老爷出远门了。

愚蠢而懦弱的人。

其实我对这件事并不那么在意。在丛林里，这种延续种群繁衍生息的运动，没有人类那么多规矩。他是我的干爹，对于我，那也不过是一种称呼而已。

我所在意的，是我的法力。

侍从把碗碟清理出去之后，我在屋子里试着点一只蜡烛。可是手搓破了皮，也没有看到一丝火星。

身体上的疼痛提醒着我，我现在比一个正常的十三岁女孩子还要赢弱。

第一次有了生命上的威胁。

我很怕，怕到不能正常思考。

这一年，我每天躲在屋子里，草木皆兵，时时刻刻神经紧张。

就在我快要神经崩溃的时候，宇回来了。

他是偷偷跑回来的。

在黑暗中，我听到了他熟悉的呼吸声，我爬起来，抓着他的手。

他说，把你吵醒了。

我紧紧的抱着他，眼泪忍不住一滴滴落在他已然变得宽厚的肩膀上。

宇哥哥，我一个人，好怕。

他轻轻的抚摸着我的背，我的头。

不怕，有我在，我会保护你一辈子。

我把宇藏在了我的卧室里。我们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回来了，我们不想任何人打扰我们两个。

好在侍从早习惯了我神经兮兮的不出门的生活。

我们依偎着在窗帘的缝隙里看日出，日落。我们小声的嬉笑着抢食物。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宇离开前的样子。

他的温暖，让我慢慢放下了心中的担心和恐惧。

我甚至开始相信，他真的可以保护我，一辈子。


 
『陆』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老爷回来了。

宇被他叫进了书房。他进去的时候，冲我淡淡的微笑着。我想我懂那个微笑的意思。

放心，有我在，我会保护你一辈子。

老爷让他回去继续学业。意料中的结果。

只是这一次，他给了我们时间道别。

我放下床上的帐子，和宇躲在朦胧暧昧的光线里对望。

他的眼神很温柔，一如既往。

只是有种离别前的忧伤，淡淡的。

我抬手，抚过他脸颊的轮廓，停留在他的唇边，靠着他那一抹蛊惑的微笑。

宇哥哥，有人和你说过，你的微笑很迷人么。

我慢慢的凑过去，靠在他的怀里。他有力的双臂一下子环住了我，紧紧拥着。

他的脸埋在我的颈间，炙热的呼吸烧灼了我的皮肤。

没有。因为我只对你这样笑。

不自觉地，我的手抚上了他的左胸。我的手下，就是他的心。宇的心跳很快，很大声。他抓住了我不安分的手，气息已经凌乱不堪。

别动。我不想做出任何伤害你的事。

我抬头，对上他浓黑氤氲的眼睛。层层掩盖下，有他拼命压制的欲望。

我不怕。是你，我就不怕。

宇轻轻的吻了我的额头。

你还小，等你长大了，我会娶你。

我很想说，可惜你的爸爸并没有等待的耐心。但是我忍住了。

我不想宇不开心。


 











我是一只小妖精（中）







『柒』

宇走了。我站在大门口看着那辆黑色的车消失不见。冷风吹透了我的衣服，但是我不愿意回去。

因为老爷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不过我终究还是要走进那个华丽的大厅。站在客厅的门口，我远远看着那个明显老了很多的男人。

他占有了我的身体，我爱上了他的儿子。不知道他带我回来的时候，有没有想到事情会如此发展。

我绕过了他，旁若无人的走回了卧室。

因为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需要确定。

我的法力。

这几天和宇依偎着的时候，我隐隐约约可以感受到他身上的灵气。要知道，人类的灵气是很微弱的。如果我可以感受到他的，是不是说明我的法力回来了呢。

我试着布了一个结界。成功了。虽然我没敢做的太大，怕潇慕会找到我。

但是这样的变化让我很兴奋。

我继续试着想搬动屋子里的东西。但是那种无力感又回来了。无论我如何努力，面前的椅子都无动于衷。

我试着把我所会的法术从头到尾试了一边。重复的布了几次结界。最后精疲力尽摊倒在床上。怎么会这样呢。难道我退化到只会布最简单的小结界的程度了么。

 
『捌』

我很疲惫，所以夜里睡得很熟。

我是从梦里惊醒的。背后有点儿冷，我拢了拢被子，依然如冰冻般的感觉。

我猛地转过头，看到一个黑色的影子，站在墙角。

我起初以为是宇偷偷回来了。但是一秒钟之后我就知道我错了。他的眼神不会这样冰冻。

他往前走了两步。修长健硕的身影沐浴在月光下，清冷。

丫头，好久不见。你让我找的好苦啊。要不是经过这里的时候略微感受到你的结界能量，你还优哉游哉呢啊。什么时候记得回家啊。

我这才从震惊中还过神，手忙脚乱的从床上爬下来，双膝跪地。

主人。

他又向前走了两步。我已经清楚地感觉到了他身上的杀气。恐惧，让身心颤抖。

躲了这么久，终是没有躲过去。

我想，我这次死定了。原本就不是潇慕的对手，如今，我一个只会布结界的妖，如何挣扎。

低头看着他缓慢而沉重的脚步，如死神降临，越来越近。

我闭上眼，只求他赐我速死。

吸气的声音在我头顶向起。我睁开眼，只来得及看他向后退了几步。我没敢动，静静的等着。

丫头，长本事了啊。

也许是错觉吧，我怎么听到他的语气里有一些慌乱。

本王宅心仁厚，我可以免你一死，但是你必须把那个人带回来。我给你三年时间，如果你找不到。我会回来带你走，到时候。。。

他的话讲到这里有个停顿，我等了很久，他也没有接下去。我战战兢兢的抬起头，眼前只剩下大开的落地窗，如魔翅般飞舞的窗帘，和一地幽黄的月光。
 
我左右看了看，依然不能相信他居然放过了我。

我默默的坐在地板上，一直看到第一缕晨光照进屋子里，才慢慢的爬了起来。

逃脱升天啊。


 
『玖』

找到那个人，谈何容易。不过为了生存，妖的潜力是无限的。

之前的四年过的过于松散。是时候收拾起懒骨头，开工了。

现在要做的，大体上是两件事。

第一，搞清楚那个法宝的用法。

潇慕走的太快了，我又怕的要死，没有抓住那一次的机会去询问。

第二，多见一些人。

怀着侥幸，我看到他，说不定能靠着自己仅有的对灵力的敏感，认出他。

第一件事很难。我已经反反复复研究了那么久。一切只能靠天意了。而第二件事，似乎比较容易实行。

躲在家里，能见到的人，只有这几个。可是要自己出门，如果我是个普通的女孩子，那还有些许机会。可是我是妖，碰到段数高的妖，即便隐藏了气息，也只能保证远距离不被发现而以。以我现在可怜的法力，没有这个胆子。

于是我去找老爷帮忙。

他看着我的眼神有些尴尬，有些期待，有些伤痛。我看不太明白他眼里那些复杂的感情。不过无所谓，我现在有求于他，如果他要我以任何方式报答，我都无所谓。

因为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生存即王道。

我跟老爷说，我想多交些朋友。他犹豫了一下。我不知道他为何挣扎，难不成他真的想把我关在家里，做他一个人的禁脔。那他冷落我的时间倒是够久的了。

他说，他为我筹办了一次盛大的舞会。算是我第一次正式出席社交场合。以他的养女的身份。

据说，届时会有很多年轻男女到来。当然，不是给我面子，是给他这个韩氏集团的总裁面子。

无所谓，只要来的年轻男人足够多，我就不信找不到一个半个拥有至纯灵魂的人。

 
『拾』

热闹纷繁的灯光下人头攒动。人们风流倜傥，大方得体，风华绝代的做着他们的表演。

我，穿梭在人群中，忍不住嘴角的冷笑。人，果然是不同于其他生物的存在。够狡猾，够自私，够虚伪。

而我的笑，在他们看来，是别样的妩媚。

我继承了猫妖特有的纤细，柔若无骨的身材，神秘，慵懒妖娆的气质。

一颦一笑，举手投足之间，我已经吸引了场上所有人的注意。

我忽略了他们或放肆，或隐忍，或嫉妒的眼神，走过每一个年轻男子的身边，认真的，专注的感应着他们身上零落的灵力。

不是。这个不是。那个也不是。没有。全都没有。

我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无奈。

他们居然还以为，这是我的矜持，我的高傲。

我真想看看，他们如果知道，我只是想把他们送到妖王那里，去换我自己的命。那些带着面具的脸，会是怎样的表情。

很快，我就非常的疲惫了。

没有办法修炼，没有法术的我，凭着自身的感官去一个个试探，是很费神的事。

沐浴后，披着浴袍，就把自己摔进了柔软的床里面。一动也不想动。

即便我已经感觉到了，有个人就站在我的卧室门口，看着我。

我翻了个身，侧卧在床边，看着他靠在门边，一杯一杯的喝酒。背着光，我看不清楚他的表情。

终于，他左手的酒瓶再也倒不出一滴酒了。他把酒瓶和酒杯扔在了墙角。

玻璃碎掉的声音很清脆。

喃喃的呼唤，带着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压在身上的重量很真实。我没有挣扎。

有来无往非礼也。我不喜欢欠人情。

被云遮住的月亮又出来了，落地窗下那片光，好白，好亮。

身上的人，总算结束了他的狂乱发泄。喷发而出的液体，灼热了我的身体。我在他身下略微不安的轻轻翻了个身。于是我看见了门口的一塑雕像。

宇哥哥。

我身上的人抖了一下，被雾遮住的眸子顿然清明。他转过头，看着门口呆立如雕像般的儿子。

他从我身体内退出，慌乱的披上了衣服。

我迅速低下头，不愿看见门口月光映照下，宇那冰冷没有表情的脸。我甚至来得及看到那肮脏的欲望退后，所带起的几粒白色的珍珠。

 
『拾壹』

人，很快走干净了。

我不知道他们两个人会有怎样的对话。我静静的蜷缩在床上，心有点绞痛。

我下意识的抓着脖子上的玉石吊坠。玉石的花纹刺痛了我的手，一滴鲜血沾在了上面。只瞬间，便消失不见。

我以为我会失眠。但是我睡着了，我真的太累了。

一整夜未曾停过的梦魇，怎样都躲不过，怎样都挥之不去。我宁可让自己清醒着。

我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很高了。

冷汗浸湿的真丝浴袍，贴在皮肤上，凉冰冰的。

被侍从像个木偶一样的清理干净，装扮妥当。

其实我都不会饿的。但是我习惯了一日三餐。可是我坐在一桌丰盛的早餐前，第一次什么也吃不下。

我踱到了后院，站在那个秋千架边上。轻轻抚摸着已然有些红锈的冰冷铁链。

我在宇哥哥的那些快乐记忆里，是不是也像这秋千一样，生了锈，斑驳不堪。

我坐上秋千，轻轻的荡。风吹着我的长发，在铁链上纠缠着。

这一次我回过头，是不是再也看不到你的身影了呢，宇哥哥。

我像以往千百次的回过头去，如以往千百次一样，看到了我的宇哥哥站在那里。

只是这一次，他那蛊惑人的微笑不见了。

宇转过身，慢慢的离开了。背影很落寞。

也很奇怪。

我揉了揉眼睛，但是那个幻觉并没有消失。

宇已经转过了那个转角。我呆呆的坐在秋千上，脑海里一边一边重复着那个画面。

宇，背着一对纯白翅膀的画面。

没有机会再去证实了，宇回去了，而老爷，也消失了。

又一次的，这个空荡荡的大房子里，只剩下了我一个主人。

我这个从天而降的冒牌主人，是不是也应该离开了呢。

 
『拾贰』

潇慕在一个月圆之夜又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我的卧室那个黑暗的角落。

他只是想提醒我，他给我的期限，还有两年半。

我尝试着试探潇慕，问他那个法宝的用法。态度卑微，恭敬。

他以为我是为了早日找到那个人，所以很爽快的告诉了我。

出乎意料的简单。

那只是一面可以照出你原身的镜子。无论你是神是妖还是天使恶魔。

我不能告诉他，我已经找到宇了，那个拥有至纯灵魂的男子。可是我无法将他做为自己生存机会的交换品。

第一次，我了解到，生存不是唯一的王道。

有些人，值得你付出生命也不会后悔。

我终于明白了母亲当年的执著。她不愚蠢，她很伟大。

潇慕的出现，也让我发现到一个以前没有注意的细节。

他好像不敢靠我太近。而且比上一次他出现的时候，距离我还要远。

我上上下下打量着自己，终于发现了我离开潇慕之后唯一的改变。

我脖子上的玉。

从宇把它送给我的那一天，它几乎渐渐变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我竟然一直都忽略了它的存在。

没错，一切的不正常，都是从它开始的。

我从神镜里看不到自己猫妖的原身，我的法术消失不见，潇慕对我的畏惧。一切的一切都有了解释。

我把它小心的摘了下来，放在床头的柜子上。手离开它的一刹那，我感觉一股至冷的寒气从脊柱升腾而起，扩散至四经百脉。

我抬了抬手，屋子里的所有物品都跟随着飞了起来。

我的法力回来了。

我看着漂浮着家具和摆设的屋子里，唯一稳然不动的床头柜，和上面安静的躺着的那块玉，嘴角勾起了一弯妖艳的微笑。


 











我是一只小妖精（下）







『拾叁』

又是半年的时间过去了。

韩家的两个男人，再也没有在这个巨大的房子里出现过。

而我，则很专心的躲在我的卧室里，研究这块玉。

我很快发现，这块玉，嗜血。

这半年里，在每个月圆之夜，我都会将自己的鲜血喂到玉的花纹里。戴着它，已经不会再影响我使用法术了。而慢慢的，我竟可以借取玉的能量，使出我之前无法使出的法术。

我很努力的在修炼。我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找到第二个拥有至纯灵魂的男人。我只希望在三年期限到来的那一天，能有和潇慕周旋的能力。

如果他发现了宇，我希望自己至少能够保护他。如果他没有发现宇，我也希望自己不要死的太惨。

每每想到宇，心中还是有无尽的悔恨。

我是个从小没有人教养，没有伦理道德的妖。

即便让我同时款待他们父子两个，也不会有心理障碍。

但是宇不同。

他是人，他有自己的生存和道德的法则。

而我的无所谓，成就了他深深的痛楚。

我只希望，在最后那一刻到来之前，我能够再见他一面。
 
『拾肆』

老天是很眷顾我的。

他一定听到了我的祈祷，宇回来了。

同一时刻，老爷也回来了。这个大房子里又开始很热闹起来。

忙碌的像蚂蚁一样的侍从们，在准备一场盛大的聚会。

一场庆祝宇公子归国，和他十八岁成人礼的聚会。

与忙碌的侍从们反差很大的，是三个躲在各自的屋子里，很少出现的主人。

我们都在躲避着对方。

即便我想要见到宇的渴望那么强烈，矛盾与挣扎几乎将我的身心碾碎了。

可我每次搭上门把手，宇那天如雕像般屹立的身影，冰冷没有表情的脸就会在我脑海里闪过。

我是他心上的一道伤，我不能，也不愿再站在他的面前，硬生生的揭他的疤痕。

但是聚会的那一天，还是来到了。

我躲在屋子里，想要装病不出去。但是侍从已经来无数次请我了。

最后一次侍从进来的时候，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端了一个托盘。

黑色亮漆的托盘底部，静静的放着一颗，桂花糖。

我选了最低调的礼服，没有盘头发，也没有化妆。我很想让自己像个小石子一样躲在眼花缭乱的人群中，谁也不要发现我。

我兜了一个大圈子，为了不从大厅的楼梯上出现。但我从侧边休息室的小小甬道，躲进人群的角落里时，还是被一道目光，紧紧罩住了。

我不敢抬头。我知道那道目光属于谁。

他慢慢的穿过人群走了过来。我看到一双崭新闪亮的白皮鞋停在我的视线里。

修长而略带冰冷的手指抚过我的脸颊，抬起了我的下巴。

我带着一丝惊讶，对上他依然那样蛊惑的微笑。

妹妹，好久不见。

宇比离开的时候，更加高大了。略微消瘦的脸上，罩着一片冰冷。

他扬了扬手中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看着他转身离开，走进人群，游刃有余的寒暄，客套，我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

这不是我的宇哥哥。这不是那个温暖如春日艳阳的宇哥哥。这不是那个淡然，不爱说话的宇哥哥。

他应该是温文儒雅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深沉绝烈。
 
『拾伍』

我提前退席了。那个躲在潇洒孟浪的面具后面的宇，让我心痛，痛到极致。

靠在卧室的落地窗前，看着院子里的秋千。

我已经多久没有去荡秋千了。曾经美丽快乐的记忆，似乎都被我慢慢的藏了起来，不愿，不敢去回味。

我从窗口跳了出去，光着脚走在草地上，走向那个秋千。

我站在秋千上，看着自己越荡越高，越荡越快。地面迅速的向我靠近，又远离。

风吹乱了我的头发，纠结。

风吹透了我的身体，冰冷。

在刺耳的金属断裂声中，我被高高的抛起。看着眼前慢动作一样逝过的星空，我知道，如果我使用法术，将毫发无伤。可我的手指连动也没有动一下。我只是那样愣愣的盯着星空，仿佛那一片闪耀中，就能读到自己的命运。

恢复了法力的我，清醒的很快。但是后脑和半边身子的疼痛，却没有那么快消逝。

我睁开了眼，看见宇就坐在我的床边。

我猛的扑上去，紧紧的抱着他，眼泪忍不住狂泻而出。

他抓着我的肩膀想要推开我。我便搂得他更紧了些。

我不想要放手，即便他依然冷冰冰的对着我，即便他永远也不原谅我。我就是不想放手。

身上那么多伤，你不疼么。

宇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冰冷了。

我止住了泪，在他身上抹了抹眼睛，放开了他，但是依然抓着他的手腕不放。

他的黑眸温柔如初，带着浓浓的思念与悲伤。

他又变成我的宇哥哥了。

宇哥哥，我好想你。宇哥哥，对不起。宇。。。

这次换他抱住了我。小心的绕开了身上的伤。很轻，很温柔，却有一种无法挣脱的力量。

是我不好，我没有保护好你。是我对不起你。 

我双手攀上他的脖子，吻住了他一直不听道歉的唇。

宇微微一愣，便转被动为主动，火热的唇不停的吸吮着。

他的吻很青涩，渐渐热烈。我用舌抵开了他的唇齿，带领着他的舌舞蹈起来。

宇翻身压在我身上，坚硬如铁的欲望隔着衣衫顶在我的小腹上。我伸出手抚摸着他的身体，慢慢向下移动。

他将我的手按在了小腹上，撑高了身体，悠悠的俯视着我，眼中有奔腾的情欲，和淡淡的痛苦。

我们不能这样。你还小，况且你的伤。。。

我没有给他犹豫的机会，又一次的吻上了他的唇。一只手隔着衣衫摸上了他膨胀的欲望。

他嘴里闷哼一声，欲望终于战胜了理智。

 『拾陆』

一早，宇从我的卧室走出去。我靠在门边，手指摸着唇边他刚刚留下的温度，微笑着看他恋恋不舍的背影。

转身的时候，我看到了立在走廊尽头的老爷。我的视线没有迟疑，从他身上静静扫过。

很想把宇留在身边。想到快要发疯了。

其实心里还是有些侥幸心理的。因为从那次之后，我再也没有看到过宇背后的翅膀。

我很想让自己相信，他不是那个人。我只是一时眼花了。

但是我怕，我很怕潇慕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我怕潇慕认定宇就是他要找的人。我怕他会带走宇。

我现在还没有反抗他的能力。保护不了他，就让他躲开去吧。即便这样做，两个人都被思念所折磨。

宇每个月都会回来。老爷总是会躲出去。宇已经成年了，他已经没有办法像以前强制宇做任何事。况且，宇抓着他的把柄。

那些周末，就是我最开心，也是最担心的日子。

生活静静的流过，什么也没有发生。

三年之约的日子已经近在眼前了。

我努力的修炼，努力的享受着每一次和宇在一起的短暂的快乐。

我已经做好了魂飞魄散的准备。我不怕死。我怕的，是即便我死了，却不能换回宇的平静生活。

明天，就是宇要回来的日子了。

我很期待，很兴奋，很惶恐，很担心。

因为我有个好消息，不知道应不应该要告诉他。

手覆在略略突起的肚子上，我笑得很幸福。那是我和宇的孩子，已经一个月了。下个月他再回来的时候，说不定会赶上他们出世呢。

我有些担心的是。我的身体遵循着猫的孕期。如果我真的生下来的是一群小猫，宇能不能接受呢。

他应该可以接受吧。他那么温柔，那么爱我。

 
『拾柒』

躲在角落的那个偷偷摸摸的妖被我拎了出来。

他浑身战栗，几乎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

我顺着他的眼光，看向我的胸部。正要怪他临死关头还要这么色，突然想起来，我胸前的那块玉。

我忙放了他，站在他身前，做了个结界封住了他。

你偷偷摸摸的在做什么。

他非常虚弱，刚说了两个字，潇慕，就断了气。

我心底一凉，一个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

撤了结界开始搜他的身。什么也没有发现。

就在我正要收了他的尸身和灵气之前，一块白色的东西从他的手里掉了出来。

一块桂花糖。

我以我所能做到的最快的速度回到了潇慕的山洞。靠着玉的力量很轻松的趋走了一众低级别的小妖。

刚刚走进大殿，我就看到甬道尽头的祭坛上，躺着一个一丝不挂的人。

宇哥哥。我在心底呼唤了一声，带起一片撕裂的痛。

潇慕背对着我站在祭坛边上。高大的身影在昏黄的火光里宛若魑魅。无尽的邪气在他周围盘旋，扫在我裸露的皮肤上，激起一片颤栗。

丫头，我倒是真的小看你了。
 
他慢慢的转过头，阴冷寒森的气息定定的笼罩在我身上。下意识的，我的膝盖一弯，跪在了地上。

主人。

潇慕瞬间移动到我身前，巨大的压力压迫的我一动也动不了。心底一片死灰。我努力的修炼，以为接近了七年前我离开时候他的法力，至少可以拼一拼。但是我忘记了，七年的时间对于他也并不是静止的。

现在的他，强大的可怕。我连抬一抬手指的力量都使不出。我想起了胸前的玉。可是潇慕仿佛已经不怕它了。

你还以为它能够保护你么。在我面前，它不过就是块普通的石头。我以为你这个丫头是偶尔得了这么个宝物。没想到，你居然早就找到了，还私自藏匿这个人奉。我很好奇，像你这样为了修炼什么手段都使的出的丫头，怎么会这么久都没有动他。

我转过视线看着躺在祭坛上的宇。他一动不动，不知是死是活。

潇慕的手抓在我的下巴上，把我的头狠狠地扭向他。我咬牙忍住了疼痛，没有哼一声。他墨绿色的眼眸狠狠地看进我的眼睛，我想躲，却躲不开。

头巨痛无比。很多和宇的记忆被强迫着挖出来，像播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飞舞。我知道潇慕在读我的脑。我无力抗拒。

呵呵，原来是这样。

潇慕嘴角弯起一个邪恶的微笑。他放开了我的下巴，顺手拍了拍我的脸，转身向祭坛走去。

我感觉身上的压力一松，气息一泄，险些喘不过气来。堵在身体里的压力猛的没有了对抗点，一起聚在胸口，一丝鲜红的液体从我的嘴角流了下来。

顾不得身体的极度不适，我起身跟着潇慕向祭坛冲过去。

我不能让他伤害宇，绝对不能。

 
『拾捌』

我没想到潇慕没有阻拦我。我超过了他，一路冲到了宇的身边。

我看着躺在祭坛上的宇，他静静的闭着眼睛，仿佛睡着了一般。

不需要用法术，单凭妖的本能，我就能感受到，他的灵气依然温暖充盈。

潇慕只是让他睡过去了，并么有动他。我暗暗的松了一口气。

爱情，你居然相信爱情。丫头，让我看看，爱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潇慕冰冷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我没有来得及回头，就感觉他的手贴上了我的腰际。一股凉气从我的腰间升至胸膛，又顺着我的手臂手掌传到了宇的身上。

我想挪开贴在宇皮肤上的我的手，却被那股凉气紧紧地粘在宇光滑结实的胸膛上。我不知道潇慕要干什么，心里布满恐惧。

只一会儿，潇慕拉着我的手，从宇的身上移开了。而他的另一只手依然搭在我的腰上。

宇的眼皮动了动，缓慢的睁开了眼睛。他有些茫然的左右看了看，焦距终于对上了我们两个站在祭台边上的人。

他好像要动，身体颤抖了一阵，似乎没有办法动。他想要说话，嘴巴也只是开开合合，发不出声音。

我想要过去问他好不好，腰际又是一阵冰冷，刺得我心头一阵颤动。

韩先生，你很好奇为什么会在这里，而我又是什么人吧。我就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这里的妖王，我身边这位呢，我相信你一定很熟悉。她是我的侍妖，你应该想不到吧，在你身下辗转承欢的，是一只猫妖。哈哈哈。

潇慕搂紧了我的腰，让我软绵绵的靠在他的胸前。我知道，现在的情形看起来一定很暧昧。

韩先生，你很荣幸的，是一个拥有至纯灵魂的人，一个我们这些妖用来修炼的最好的人奉。这个丫头找到了你。而我，将无可披靡。丫头，你真不愧是我调教的丫头啊。

潇慕低头吻上了我的唇。我无法挣扎，只能任凭他予取予求。

我偷偷看着宇有些迷茫，有些震惊的眼神，心底一片凄凉。我很想要解释，但是我无法开口，连面部的表情，都被潇慕控制着。

我不知道宇心里会怎么想我。我好想说，宇，我是真的爱你。

丫头，这个人奉就交给你处理了。

潇慕放开了我。只是依然用那条冷冷的丝控制着我。

我有些慌恐的发现，那股冷气纠结着向我的小腹冲过去，包裹在胎儿的周围。

我知道，潇慕要用我的孩子要挟我。

一面是宇，一面是我的孩子。心在挣扎，在滴血。

我慢慢的向宇伸出手。我看到了潇慕有些得意的表情，我也看到了宇已然变得淡定温柔的表情。

宇，你心里在想什么呢。

 
『不算结局的结局』

宇的表情渐渐痛苦。

我听到了旁边潇慕有些得意的笑声。身体内的那股冰冷略有些颤抖。

我就是在等这一瞬间。

暗暗聚集的灵气在一刹那爆发。攀着那股控制我的冰丝向潇慕冲去。

潇慕显然没有料到我有反攻的能力，慌张应战，已然失去先机。

我从进来的那一刻，就装的一幅柔弱可怜样子。因为我知道，硬碰硬，我绝对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但他毕竟还是强过我太多了。不过几个回合下来，我已经无力支撑。而他，只是在我开始的攻击中受了一点点小伤。

终于，我没有躲过他连续的攻击。体内的残留灵气和他的冰丝在缠斗。一阵一阵的气闷和剧痛，几乎让我昏厥。

我咬着牙，憋着最后一口气，向祭坛上的宇爬了过去。

我趴在宇的胸前，看着他微弱的表情，和痛苦，怜惜的眼神。

宇哥哥，对不起。

一口鲜血翻涌而出。我努力的忍住了，没有喷到宇的脸上。

宇居然从祭坛上挣扎着抬起了上半身，捧起我的头，深深的吻了下去。

腥甜的味道在我们的嘴里越积越浓。

温热的液体顺着我的嘴角滴下，落在我的胸前。

突然一种温暖的感觉从胸口慢慢蔓延。一团白光渐渐把我们包围，再也看不到周围昏黄的火光，和一边屹立的潇慕。

疼痛渐渐消逝，意识也在抽离。

我要死了么。

宇哥哥，如果还有下辈子，你还会爱我么。



 











她是一只小妖精之错位(上)







『零』

在别人眼里，我是一个成功的男人。

在业界小有名气，有钱，有势。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个很失败的男人。

因为我一时的急功近利，我断送了一个女人一生的幸福。

因为我一时的情不自禁，我断送了两个女人的生命，让自己的儿子失去了母亲。

我对我的结发妻子的愧疚，在于我从来没有给过她应有的关心。

我知道，不是每一对夫妻之间，都有爱来调剂。但是他们，至少还有亲情。

我与晓喻的结合，纯粹的是为了利益。

晓喻她是个好女人，她安分守己，对我关怀备至，甚至逆来顺受。

可是在她陪伴我的五年里，我从来没有回头认真的看过她一眼。

以至于我脑海里对她的印象是那么的模糊，以至于我每次想起她，就只记得她最后因意外离去的时候，残破不堪的脸。

她从来没有抱怨过。没有抱怨过我的冷淡，甚至没有抱怨过我对申雪的依恋。

十年了，我依然忘不了申雪，我这一生唯一爱过的女人。

我不知道她来自哪里。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被她深深的吸引了。

猛然看去，她妖艳，妩媚，再看过去，她优雅，慵懒。

她自我，忧郁，敏感，单纯，温柔，妖娆，冷静，孤傲。

我不知道要用怎样的形容词去描绘她。

她有那么多那么多不同的个性，矛盾，却又和谐。

她时而小鸟依人，时而又独立独行。

她上一刻自信张扬，转身却低调沉默。

我的心就随着她，我的眼神就跟着她，转眼间迷失了方向。

我疯狂的爱着她，几乎忘却了生命里还有除她之外的任何人，任何事。

晓喻提醒过我，但是我沉迷在自己编织的梦里，不可自拔。

而她们两个女人，似乎说好了一样，同一天发生了意外。

晓喻，留下了一个那么像他的儿子，宇。

申雪，只留下了我对她的思念。

她连尸体都没有留下。和她莫名的出现一样，她又莫名消失了。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壹』

城市的夜，很黑。

而我在这样的夜，只想躲进吵闹喧哗的人群里，掩埋自己。

那天，鬼使神差的，我从酒吧的后门离开了。

于是我看到了她。

她一丝不挂的站在黑暗的后巷里。雪白的肌肤和肮脏的背景有着强烈的对比。

恍然间，我以为，我又看见了申雪。

大大的眼睛，在黑暗里闪着光。

那样柔情似水，婉转妩媚，神秘慵懒。

我的心在痛。雪儿，我以为我能放下你。但是我错了。

她完全没有发育的孩子的身体，却散发着那样诱人的光芒，宛若白瓷。

致命的诱惑，让我几乎无法自持。

我的思绪飘得很远，直到一阵夜风吹醒了我肮脏的幻想。

我摇摇头，告诉自己，那不是雪儿，那只是个迷失了路的孩子。

我慢慢走过去，嘴里说着安慰她的话。

孩子，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呆在这里太危险了，坏人来了怎么办。我只是要带你去一个安全的地方。

她没有反抗，没有惶恐。直到我给她披上我的外套，她都只是瞪着大大的眼睛，好奇的看着我。

我抱着她坐进我的私家车。司机帮我开门的时候，只是无意看了一眼我怀里的那个孩子，竟然有一种烦躁涌上我的心头。

我告诉自己，我不是嫉妒，我只是不愿意这个孩子的裸体被别人看到罢了。她毕竟还只是个孩子。

但是我还是拉上了幕板，隔绝了司机偷偷窥探的眼神。我没有开车里的灯。我不想让这个孩子看到，我在那样肆无忌惮的打量她。

而我越看她久一点，就越觉得她很像雪儿。

那种从不惊慌的淡定，靠在座位上慵懒妩媚的姿势。她的神情和气质，真的不像是一个孩子。

到了别墅，我把她抱下车。她的嘴唇不经意的碰触到了我的。一股电流猛然贯穿了我的身体。我用最后的一点意志力，压住了蠢蠢欲动的欲望。

从门口，走到客房的短短距离，竟让我倍受煎熬。

我觉得我怀里抱的仿佛是一颗定时炸弹。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就会被她送入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贰』

连夜，我叫来了我的助手，让他帮我查这个孩子的底细。

不过无论她是谁，我都要想办法把她留在身边。

我有钱，而这世上，没有钱办不了的事。

早上宇过来和我道早安的时候，我和他说，我帮他领养了一个妹妹。

他看起来没有不开心，这让我松了一口气。

但是他也没有表现出开心。他和晓喻一样，对我做的决定，总是如此淡然。

不反对，也不热切支持。

侍从把她带进来餐厅。她穿着宇前些年穿过的晨服，宽大的男式衣服套在她纤细柔弱的身上，别有一番味道。让人忍不住要爱怜。

我想，宇和我有同样的感受。向来安静到有些自闭的他站起身，走过去拉着她的手，温柔小心的把她安置在他旁边的位置上。

我看到，她在冲他笑。

那种烦躁和恼火的感觉，又冲上了头。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对自己说。

够了，韩然，你够了。你都有这么大个儿子的人，怎么可以对一个才十岁的孩子有非分之想。

一顿早餐，我吃的很压抑。

我尽量不去看有说有笑的两个孩子。

我告诉自己，我应该为他们能相处如此融洽而欣喜。

但是我嫉妒。我嫉妒宇的年轻。

雪儿，你说，我到底该怎么做。

上帝啊，请饶恕我曾经犯下的罪，不要如此折磨我。

 
『叁』

手下没有查出这个孩子的身世。

她竟然和申雪一样，莫名的出现了。那她会不会也和申雪一样，莫名的消失呢。

这个想法，让我惶恐。

我和所有的人，所有的侍从宣布了她的身份。

我要给她无微不至的关怀。她要的，我都要想方设法的给她。

我不允许任何人，有任何机会伤害她。

我不敢讲出口的是，在我心里，她就是这座房子的女主人。

我甚至给了她一个和雪儿音似的名字，惜儿。

我要如珍惜最最珍贵的珠宝一样，珍惜她。

我喜欢看着她抱着零食看电视。我喜欢看她玩游戏机输了噘着嘴的样子。

我随便她任性，随便她无理取闹。

一天天过去，我甚至感觉到雪儿的影子和她重叠到了一起。

可是她的身边，总是跟着宇。

宇陪着她玩耍，陪着她聊天，陪着她在院子里荡秋千。

一高一矮两个身影，看起来那么和谐，那么温馨。

那么刺眼。

而某一天我发现，惜儿的脖子上，甚至挂上了晓喻留给宇的那块玉。

他从来不让任何人碰触的护身符。

我几乎无法在忍受嫉妒对我心头的侵蚀。

我开始无缘无故责骂宇，我总是有股无名的火憋在肚子里。

我像个无形的龙卷风，让接近我身边五米以内的东西，全部被破坏殆尽。

最后我决定了，送宇去太平洋另一边的学校读书。

也许这样，对他，对我，都是一件好事。

虽然我看着惜儿孤单的身影，心里感同身受一般的伤心。

我不知道某一天我会不会因为嫉妒自己的儿子，对他做出过分的事。

我的理智已经靠在悬崖边，随时随地都将万劫不复。
 
『肆』

我把自己藏了起来。

我已经很少回家了，就是很怕单独看到惜儿。我很怕自己有一天会真的把持不住。

而我一回家，就把自己反锁在视听室。

我一边一边的看着我和雪儿在一起的时候拍的录像。

我想让这些熟悉的场景提醒自己，这才是雪儿，而那个孩子，只是个孩子。

我让自己沉浸在回忆，矛盾和酒精里。泪水，在我意识到之前，已经流满整脸。

突然，我发现了身后微弱的呼吸声。

我猛然转头，看见惜儿站在阴影里，一双眼睛闪闪发亮。

我忙擦了擦脸上的泪。不知道她在这里站了多久，心中多少有些尴尬。

她说，干爹，我想和你谈谈。

我按停了放映机，微微拧亮了顶灯。室内依然一片昏暗。

我不愿在明亮的地方，展现我的脆弱。

我走到屋角的小酒吧，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我冲她摇了摇酒杯，就像每次我对着雪儿摇酒杯。她总是笑得很妩媚，从我手中接过高脚酒杯。雪儿拿杯子的样子，真的很迷人。

我摇了摇头，可是惜儿还是个孩子，她不能喝酒。我转身拿了一瓶橘汁递给她。

惜儿接过橘汁，冲我微微一笑。那个笑像一剂麻醉药，顿时让我头晕目眩起来。

我想，我是喝多了。我怎么会觉得惜儿微笑的样子，拿着橘汁的动作，慵懒的靠在吧台边的姿势，都和雪儿一样呢。

我不断的想要告诉自己，雪儿是雪儿，惜儿是惜儿，雪儿不可能是惜儿，惜儿绝对不是雪儿。

可是当她转身离开的时候，我还是下意识的伸出了手，拉住了她。

我关上了视听室的门，阻隔了门的缝隙里，最后一点来自这个人世间的光线，把自己关进了禁忌的地狱里。

身下的惜儿，眼神迷离，密密长长的睫毛微微闪动。淡淡的少女馨香， 柔软的娇躯，柔滑的触感，世界上最致命的诱惑。

热流在身体内翻滚，我的气息渐渐沉重。

雪儿。

我轻轻的呼唤着我挚爱的女人。

酒精迷蒙了我的眼，我再也看不清这个世界，只能让莫名的异常熟悉的感觉牵引着我。

雪儿，你知道我有多么的想念你么，你怎么可以丢下我一个人，面对孤独。你可知道，我有多么无助。

一股痛苦的感觉冲上大脑，我心中充满了报复的愤怒，狠狠地吻着身下的人。

脸颊，脖颈，锁骨，酥胸。。。一路向下。

一个又一个的青红的痕迹点缀在她雪白近乎透明的皮肤上，妖艳诱人。

我像失控的野兽一样，毫无怜惜的挺进了这具我幻想了很久的，思念了很久的身体。

那么温暖，那么紧致，那么甜美。

让我脱离了理智，甚至脱离了意志，仿佛置身天堂。

直到那一声轻微到几乎听不见的呻吟，将我打回到现实。

干爹，我疼。

 
『伍』

我用衣服紧紧地抱着她，将她送回了卧室。

我亲自动手帮她擦净了身上的污渍，却怎样，也抹不去她雪白皮肤上青紫的污点。

坐在开往机场的车里面，我狠狠地抓着自己的头发，浑身颤抖。

我做了什么，我到底做了什么。

这不是真的。这一切都是梦，都是梦。

我只是喝多了，做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梦。

我看着指尖上指纹中残留的褐红，在黑暗的车里，那么刺眼。

我宠爱她，我护卫她，我不让任何人有机会接近她，碰触她，甚至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行。

可是最后伤害她的，居然是我自己。

上帝，我要如何才能赎罪。

雪儿，我要如何才能得到你的原谅。

这一年，我再也没有回过那个房子。

我拼命的工作，拼命的应酬。一个人的时候，就闷闷得躲在办公室的角落拼命的抽烟。

我几乎一年没有好好睡觉。

每次一闭上眼睛，那个布满伤痕的雪白的身体，就会在我面前摇晃。一对流着泪的大眼睛，直直的看进我心里。

有时候，我会分不清流着泪，看着我的愤怒眼神是雪儿，还是惜儿。

无论是谁，那双充满了无数情绪的大眼睛，都让我痛苦不堪。

最可怕的是，每次我想起那具身体，我依然能感受到身体内的蠢蠢欲动的欲望。这让我恐惧。

我试图在别的女人身上释放那些欲望。

但是不行，怎样都不能让我忘却那个柔软娇小的身体。

我知道，我已经疯了。

我知道，我已然陷入万劫不复的地狱之中。

 
『陆』

助理汇报说，宇偷偷的回家了。

这个消息，让我恐惧。

我怕，我怕她会和他讲出发生过的事。

我怕，我怕我最后一丝尊严，我留在宇心中的最后一丝父亲的形象，会坍塌殆尽。

我也回去了。

再次踏进那个房子的时候，心底竟然有一丝兴奋。

可以再看到她的兴奋。

愧疚，自责，期待，悸动。

矛盾的思绪在胸中纠结，几乎让人发疯。

我把宇叫进书房的时候，从门缝里看到了她。

依然那么纯净，甜美。日渐丰韵的身材，诱人的腰肢，只是那样短暂的一瞥，已经足够让我的心中燃起一片火海。

她那样温柔，妩媚的看着宇。嫉妒，在蔓延。

看宇的态度，他似乎还不知道我对惜儿做过的事。这让我多少放了心。

我让宇立即回去，继续学业。

他居然和我谈条件。

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我的安静乖巧的宇，也改变了。

惜儿，你真的是只妖精。

成功的虏获了我们父子两个。

我站在院子里，从落地窗中，看着她放下了床上的帐子，阻隔了她和宇的身影。

我在恐惧，我在嫉妒，我在愤怒。

惜儿，你只能是我的。

我一个人的。


 











她是一只小妖精之错位（下）







『柒』

宇走了。我应该开心不是么。

惜儿站在那里，夜风吹着她的白裙子，那样单薄，那样无助的背影。

我却只能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

没有办法挪动自己的身体，即使那么渴望着想要把那个小小的身影拥在怀里。

温暖她，燃烧她，亲吻她，埋入她，带着她坠入地狱。

心突然很疼，疼到我用手狠狠地抵住胸口，想要把它挖出来。

她走过来，看着我，眼中有怜悯，嘴角有嘲笑。

一刀刀将我凌迟之后，她绕过我，旁若无人的走开了。

留下我一具残破的灵魂。

迷茫的飘荡着，无处藏匿自己的伤痕。

我知道，在她眼里，我是一个卑鄙的，可怜的老头子。

一个连面对自己的勇气都没有的懦夫。

我伤害了她，却把自己劈砍得体无完肤。


『捌』

我以为，她再也不会和我讲一句话。

她走进我的书房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僵直到微微颤抖。

她来了，她来找我了。

无所谓她是为了什么。

她那样真切地站在我的面前。

依然那样迷人，那样鲜活，那样让我的身体蠢蠢欲动。

我为自己的悸动自责，但是我无法抑制看到她的兴奋与愉悦。

她说，她想多交些朋友。

我突然想苦笑。

无论我和我的儿子对她多么的依恋，恨不得为她死去，她依然不满足。

她要认识更多的人，她要个突破的缺口，她要离开了么。

也对，无论是我，还是宇，我们都没有和她并肩走下去的权利。

也许她并不知道，但是我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已经百分百的确定。

惜儿，她是雪儿留给我的一道劫数，逃不开的劫数。

我不愿意放手，却只能让她更深的扎入我的心头。

我能给她的，我都要给她，哪怕那是一条带她离开的道路，哪怕那是一条自我了断的白绫。

『玖』

我为她筹办了一次盛大的舞会。

我请来了所有和我有交往的上流社会的人。

我和大家介绍她是我的养女。

我知道这样的介绍等于磨灭了自己把她当做一个女人留在身边的最后机会。

给自己设下了最后一道阻碍，脆弱的那样可笑。

看着她慵懒妖娆的穿梭在人群中，笑得那样自我，那样迷人。

看着他们因为她而失去了往日的镇定，贪婪放肆，蠢蠢欲动。

她的眼神在他们身上游荡，未曾停留。

我心中松了一口气，即使她的眼神根本都从未扫过我哪怕一个角落。

他们的眼神在她身上肆虐，仿佛硬生生的把她剥光。

我恨不得用手中的叉子把他们统统都戳瞎。

她的一颦一笑，举手投足之间，已然让我的理智一丝丝逃离。

我跟着她的背影，像只牵线的木偶，走到她的卧室门口。

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抓了一瓶酒，我企图用它将自己灌醉。

醉了，就会忘记一些什么，放下一些什么，给自己一些借口。

只有醉酒的人才知道，喝再多，失控的只有身体，脑子里该死的清醒。

一杯一杯的喝，却怎样也无法醉倒。

月光被云遮住，酒瓶里再倒不出一滴酒。

我把手里的酒瓶酒杯扔在墙角。

没有月的窥视，夜很黑。

『拾』

她的身体，和记忆中一样的温暖湿润紧窒。

我感觉自己被她那样亲密的包裹着，幸福到颤抖。

她没有挣扎，没有哭泣，明亮的眼睛看着我，看着我的不堪，看着我的卑鄙。

我用手遮住她的眼睛，更深，更快，更绝望的在她身体里进出。

她的呻吟像水滴落在平静的夜的水面，黑色的涟漪一圈圈蔓延，交叠，乱成一团。

就这一次，最后一次，只这一次。

手指抚过她滑腻圆润的身体，紧紧地抓住她的翘臀，让自己在她的温暖中喷发。

月亮出来了，好亮，好白，照着她赤裸的身体，照着我们交叠的地方。

我们像一具交汇中的白石雕像。

我不愿意动，好想就这样留在她的身体里。

我不愿意结束，这最后一次。

我感觉到自己在复苏，在膨胀，挣扎着撑开她的紧密。

她突然开口讲话。

宇哥哥。

仿佛一道巨雷在我头顶炸开。

我转过头，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直直的僵硬在门口。

我多希望那是我的幻觉。

但是他那冰冷的没有表情的脸，冻退了最后一丝酒精带来的迷茫。

我叹了口气，退出她的温暖。

这一别，将是永诀。

不只是离开了她的风华绝代。

我失去了我的儿子。

『拾壹』

跟在宇的身后，看着他的背影，我不知道要说什么。

他站在黑暗的走廊里看着我，一句话也没有说。

他转身离开之前，我说，对不起。

他没有停下来，只留下我一个人，靠在墙边，慢慢滑落。

在人前，我依然是那个帝王般的韩氏的砥柱。

但是我的心，早已烧成一片灰烬。

没有宇，我的一切努力，一切奋斗一瞬间没有了理由。

我第一次发现，我讨厌生意人间的勾心斗角，我厌恶了虚伪，厌恶了一切，包括生命。

唯一让我坚持下来的，是宇归国前的一个电话。

平淡的语气，却让人感觉冷到透彻。

老天是很眷顾我的。

宇并没有离开我，只是，我们之间再没有亲情。

他长大了，几乎一瞬间的。

那样的挺拔，坚实，独立，自信。

深沉决烈。

冰冷的，如同千年寒冰雕成的脸。

看着我的眼睛里，只剩下鄙视。

我似乎感觉他在襁褓里哭泣，在身边抓着我的衣襟要糖吃，拿着成绩单在我眼前炫耀的日子只是昨天。

他长大了，而我，却失去了做他的父亲的权利。

我自己，用自己的双手，掐断了我和他除了血缘之外的所有牵绊。

『拾贰』

宇的成人礼，她一直不愿意出现。

侍从去请了她无数次。

我很期待，却更加惶恐，我不知道要如何面对她。

尤其是宇也在的地方，我应该用怎样的身份站立在那里。

我在心中早已伏跪在她脚边，请求她的原谅。

但是我不会做，我还留着作为男人的最后一丝无谓的尊严。

可笑的很，我这样的人，何来尊严。

我站在走廊尽头，看着她的卧室门口。

宇抱着她进去了，我看见了血。

心在颤抖，干巴巴的缩成一团，但是我不能走过去。

那道阴暗的走廊，是我再也垮不过去的距离。

我立在那里，一晃居然已经是早晨。

腿已经麻木，所以在宇从她卧室里出来的时候，无法转身离开。

他在她那里一整夜，我不知道他们发生了什么。

但我猜的出，从她看向他的那样温柔的眼神，他的恋恋不舍。

我觉得我心底的嫉妒又在蠢蠢欲动。

我不能够得到他，宇也不行，我们都是一样的。

凭什么我得不到她，宇却可以得到她，我们明明都是一样的。

『拾叁』

我退缩了，我躲开了。

我以为自己看不见，就不存在。

但是，我知道一切都在继续。

宇在她身边，做着我想要做的事。

拥抱她，抚摸她，品尝她，爱护她。

我却没有告诉宇真相的勇气。

明知道告诉了他，他就会离开她。

他会和我一样痛苦，挣扎，被思念和欲望所折磨。

但是我心底对他有亏欠，所以我踌躇犹豫。

让他们继续下去吧。

算是我和雪儿的一种别样的持续。

『他眼中的结局』

她消失了，和当年的雪儿一样。

莫名其妙的出现，莫名其妙的消失。

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的一个人，一个只存在于我记忆中的人。

当然，她也存在于宇的记忆中。

宇回来的时候，浑身浴血。

我吓坏了，挣扎着冲了过去。

他挡住了我，小心翼翼的护着怀里的一个包裹。

一个用他的衣服抱起来的，缓缓起伏的包裹。

他像抱着全世界最最珍贵的东西，那样的温柔的表情。

他说，那是他的孩子。

属于他和她的孩子。

我以为他在说笑，惜儿消失不过才两天的时间，哪里来那样大的一个孩子。

十年之后，宇来怡康院看我，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女孩子。

阳光下，绿草坪，白裙子。

她。

妖艳，妩媚，优雅，慵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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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穷，但我很富有 / 作者：微醺的梦


我很穷，但我很富有。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觉得我有钱。也许是人在海外的缘故吧。我不否认能出国的人里有很大一部分人在国内很有钱。但是漂流在外的也是有很多穷人的啊。例如我，例如我的父母。 
　　 
　　我不觉得穷是什么不可原谅或者无法面对的事情。我很纳闷为什么有些在外过的很苦的人回国的时候要装有钱。自己找罪受，面子就那么重要么。当然，我也不是说你回国就要哭穷。大家都不是傻子，你再如何假装都有露馅的时候。何必要搞得那么尴尬，不如自己量力而行。自然点儿比什么都好。 
　　 
　　穷，这个状态对我来说是个过去式。最直观就是我小时候的照片。小学六年，我的体检表个上一整排的“严重营养不良”。上初一的时候，我已经长得不算矮了，却只有不到30公斤。生长发育的年岁吃的不好，直接影响就是记忆里无边无涯的生长痛，和我的身高。我连我妈妈的身高都没有赶上。我妈现在依然经常摸我的头，说当年如果能吃的好点儿。。。 
　　 
　　出国以前，我家还住在一个不到40平米的套房里，没有装修，斑驳的白墙，单调的水泥地板，电视不过20寸，冰箱也是80年代凭票买的。那我们怎么还能出国呢。那时候，很幸运的，加国一个西部小镇的镇长和我爸爸认识，帮忙做的担保。可是他，却在我刚刚拿到移民纸后不久，因为癌症去世了。最终，我连当面跟他道谢的机会也没有。 
　　 
　　刚出来的第一年，我住在一个农场。父母起早贪黑的在工作，我抱着一本字典一个字一个字的读辞海一样厚的课本。我知道，我能坐在那个课堂里的机会来之不易。努力总会有收获，所以我以全年级第一的成绩结束了我在加国的第一年。照片还上了当地的小报呢。 
　　 
　　高中的最后一年，我搬离了那个农场，自己在另一个城市继续努力。并带着很多个奖学金进了本省最好的公立大学念工程系。我凭着奖学金，学生贷款，助教，家教念完了大学，拿到工程及荣誉数学双学位。其间，我住过车库，地下室，我买过救世军商店几块钱一件的二手衣服穿。身边的朋友家里都是做生意的，她们用名牌，开好车，住大房子。但是我从来没有刻意隐瞒过自己的家境，因为我很自豪，我已经可以靠自己的能力生活。 
　　 
　　但我不是完全的穷。我也一直都很富有。小时候家里最多的东西就是书。书架上当然是书，厨房里也有书，床头上也摞着书，床下自然也是书。很感谢爸爸妈妈奶奶在我还小的时候就开始教我认字。在我有记忆以来，我就在看书。从电视报到参考消息，从儿童画报到青年文摘，从瓜果培育到中医中药，从科普读物到专业书籍，从十万个为什么到邓选毛选。只要是我能找到的东西我都在读。肚子填不饱有什么关系，有书读就好了。 
　　 
　　父母也一直支持我的各种爱好。我喜欢音乐，于是他们就送我去学钢琴。开始我们只买的起电子琴，于是我就在毫无触感的电子琴上练了几年。后来发现实在是没有轻重，影响表达，就计划买台钢琴。那个年代，5，6千块的钢琴可不是我们那样的家庭可以负担的。他们拿出了存了很多年的积蓄，还跟同事借了几千块，才把钢琴抬回了家。说实话，看到我的屋子里摆着那个大东西的时候，我想哭的感觉早超过了兴奋。 
　　 
　　他们从来没有因此逼我做钢琴家或者音乐人。爸爸很清楚地告诉我，人是要有些爱好的，光会念书可不行。于是我有机会心情轻松的周日上午在省艺校学音乐理论，周日下午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听数学竞赛辅导。现在随便给我一个平常的乐器，给我一点儿时间，我都能很快演奏出一些简单曲子。听歌记谱子，也是难不倒我的。 
　　 
　　父母给我的自由，让我随心所欲的做我喜欢做的事情。我的画，参加过画展。我的书架上，挂着数理化竞赛的奖牌。我去参加歌唱比赛，虽然最好成绩只有第四名。屋子的墙上，挂着我的刺绣作品。我还留了木雕和捏陶的练习作在我来加国的第一个中学画室里。我在大学的ballroom里跳着国标和拉丁舞。我在学校的图书馆做过管理员。我还义卖过旧衣服，给医院的小孩子织帽子围巾手套过冬。布置联谊会会场，徒手打稿做中国风的剪纸也是手到擒来。 
　　 
　　很感谢父母，他们没有让我成为一个只会读书的呆子，他们没有让我变成一个啃老的80后。曾经的穷日子，让我更懂得珍惜，更懂得勤俭。精神上的富足，让我很快乐，很满足。 
　　 
　　当然，我还有爱我的父母，关心我的朋友，陪伴我的老公。 
　　 
　　日子穷一点儿怕什么，因为我依然很富有。 


 











清晨的眼泪-致最爱的奶奶 







　　清明前一日，我和某周姓名人在美梦中共舞的关头被某人大声的叫喊吵醒。睁眼，天已经亮了，满室光明，点了薰衣草精油的香薰炉子已经停了，只留淡淡清香。
　　
　　回头看了看身边的男人，同样被自己高音喇叭一样的梦话惊的清醒过来。
　　
　　“我又说梦话了？”
　　
　　我翻过身面对着他，伸手抚上他泛着亮光的眼角，入手温润。
　　
　　“怎么哭了？做恶梦了？”
　　
　　他一怔，也抬手抹了抹眼睛，很不好意思地笑笑。
　　
　　“没有。”他帮我掖好了被子，搂着我，“只是又梦到了奶奶。”
　　
　　我沉默，回抱住他。感觉他像个孩子一样，在我怀里默默的流泪。
　　
　　我和他都是从小被奶奶带大的孩子。他的奶奶离开的时候，他并没有在身边。唯一的孙子，也未曾送她最后一程。他说，他一直很后悔。于是他经常会梦到她，然后忍不住流泪。
　　
　　他从未和我说过他和他奶奶之间的故事。但是我知道，隔代长辈的宠溺，应该大同小异。
　　
　　我的奶奶是个身板宽宽阔阔的老人，一头灰白的头发，剪成齐耳的发式，两边用黑色的卡子别在耳后。穿着白底碎花的衬衣，深灰色的确良的裤子，露出尼龙袜子，黑色偏带的布鞋。
　　
　　小时候的记忆里，她坐在老家旧房子的门槛上，手里端着簸箕，脚边放着水盆，细细的挑出大米里面的虫子，筛出米糠，然后倒进擦得发亮的黑棕色米缸。
　　
　　总在我跑得满头是汗的时候，招呼过来，拿印了卡通角色的手绢擦我的额头，然后从水瓢里递过来冰透了的西红柿。
　　
　　屋子里总是一尘不染，高高的柜子上摆着红色的玻璃花瓶，里面插着并不逼真的塑料花。墙上挂着的圆圆的玻璃镜子，角落有暗花，她每天早上都站在那里把头发细细的梳理整齐，然后擦上发油。
　　
　　我会站在旁边，看她从雪花膏的瓶子里挖一点儿出来，在手心里搓晕，轻柔的涂在我脸上。很香的味道，在记忆深处藏着。前几日买了Garnier的红色晚霜给妈妈。打开来也是这样的香，顿时感到非常的亲切。
　　
　　她会在炕头上把书打开，一个字一个字教给我念。在我表现好的时候，从厨房挂的高高的竹篮子里拿饼干给我做奖励。以至于我每次看到那种挂着黑红相见花边的大圆竹篮，都会条件反射的流口水。
　　
　　她会做很好吃的饭菜。院子里种的瓜果蔬菜，总能变出来各式各样的口味。
　　
　　她会讲树咕咚，还有傻子的故事，告诉我做人要诚实，老天爷从来不会亏待老实人。
　　
　　她还会唱小白菜唱到流泪。
　　
　　搬到市里和我们一起住，她还是会在阳台上种好多好多的花。每天早上遛弯回来，会买好了豆浆油条，然后准时叫我起床上学。
　　
　　家里总是挂着她亲手绣的白布门帘。夏天的时候，她会用曲别针和旧挂历做一串串的长门帘挂在阳台门。
　　
　　她后来没有办法再教我什么。于是很喜欢听我讲，这种花应该怎么养，为什么人会有不同的血型。听着我抱怨因式分解，物理公式，然后摸着我的头，说，要好好学习，以后才能做大事。
　　
　　我记得，我不只一次说过，如果我长大了，出国留学，一定要带上奶奶。
　　
　　如今我已经出国快十年了，她老人家还是固执的留在国内。从市区搬回了老家，买了一栋二层小楼，把院子里的水泥地打碎了弄了一小方花坛，继续种她的西红柿，朝天椒。
　　
　　我想，他的奶奶，也大体上是这样一个老人吧。家里的包办婚姻，和丈夫之间没有爱情，只有共同生活的习惯。于是全心全意地为孩子，为孩子的孩子活着。用自己的生命为我们做着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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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醺的第三滴泪 / 作者：微醺的梦


胡杨林征文：超短篇



还是朋友







　　 ~~如果愛情會老　 
　　~~會不會有愛的勇氣 
　　 
　　“你会等着我么？” 
　　“嗯，我会，我会在这里，不离开，等着你回来。” 
　　“就算是五十年以后，你成了老头子，我成了老太太，你还会爱我么。” 
　　“当然，就算等到头发白了，脊背弯了，眼睛看不清了。记住，我会一直在这里。只要你回来，只要等着你回来。。。” 
　　 
　　~~窗外還下著雨　 
　　~~滴落著對你的思緒 
　　 
　　又是一个多雨的夏天。 
　　这个城市在飘雨，静静的打湿了我的脸。 
　　慢慢滑过脸颊的冰冷，似你的指尖，似我的眼泪。 
　　只是你已经不在身边，而我已经流不出泪。 
　　如果说，时间与空间的刀片，已经割断了一切。 
　　那你的城市，为什么也是阴云密布呢。 
　　 
　　~~怕喝醉　 
　　~~眼前一片漆黑 
　　 
　　杯中的酒，那么透明，那么纯洁。 
　　当它滑过喉咙，留下的只有瞬间的刺痛，和永恒的苦涩。 
　　我以为，迷茫中，可以看见你的身影。 
　　眼前的世界慢慢变朦胧，最后连自己也看不清。 
　　 
　　~~怕失去　 
　　~~知己再也難追 
　　 
　　有人说，爱情是沙。 
　　它随风飞舞，随水流逝。 
　　你越是用力想要把握，它从你手指间流走的就越快。 
　　当你被刺痛，张开手指，却只看见满眼的伤痕。 
　　而你握住的，除了伤痛的自己，只有残留的记忆。 
　　 
　　~~世間癡情的戲　 
　　~~等待有心人去看清 
　　 
　　你爱我么 
　　我爱你么 
　　为什么要爱上我 
　　为什么会爱上你 
　　 
　　我恨你么 
　　你恨我么 
　　为什么要离开你 
　　为什么会离开我 
　　 
　　有谁读过上帝的剧本 
　　如果知道了结局，我们会不会开始 
　　我们无法掌控那些发生过的，正在进行的，即将发生的 
　　只能跟随着剧情欢笑哭泣 
　　承诺，也只是剧本里那一行冰冷的字 
　　何必认真 
　　 
　　~~就算愛情到了盡頭 
　　~~不再有結果 
　　 
　　亲手剪断了风筝的线 
　　看着飘荡的自己 
　　离你越来越远 
　　转过头，不再去期盼 
　　就算重重的摔下，粉身碎骨 
　　那也只是我自己的选择，与你无关 
　　 
　　~~就算緣份到了盡頭 
　　~~無力再挽留 
　　 
　　看着你身边的她，笑得如此甜蜜 
　　看着她身边的你，目光那么温柔 
　　漆黑的西装和纯白的蓬裙 
　　幸福原来可以那样刺眼 
　　默默的站在人群中，看着你们紧握的双手 
　　祝福，原来我可以说的那么认真 
　　 
　　~~我們還可以是朋友 
　　~~還是朋友 
　　 
　　曾经梦想属于自己的 
　　曾经一起拥有的那些美好回忆 
　　亲手撕碎了那份情感 
　　亲手推开的那个身体 
　　 
　　如今那些担心要放下了 
　　那些祝愿实现了 
　　那份期许已经飞走了 
　　 
　　依然可以坦荡荡的聊着过去，现在，未来 
　　依然可以称兄道弟的嬉笑怒骂 
　　 
　　朋友，总是一个好过旧情人的称谓


 











没有我，你依然是最可爱的人







　　 “你做好心理准备要当军嫂么？ 
　　“呵呵，我们还年轻，谁知道以后你会不会当兵呢。” 
　　 
　　…… 
　　 
　　“如果你不回来了，我就去西藏守边防。无牵无挂，默默的死去。” 
　　“呵呵，我们还年轻，谁知道以后你还会不会记得我呢。” 
　　 
　　…… 
　　 
　　打开熟悉的信封，又看到了你熟悉的身影。 
　　你原来并没有说笑，真的穿起了那身绿军装。 
　　依然帅气，英俊挺拔。 
　　 
　　都说穿制服的男人是最性感。 
　　而穿军装的男人，最让人有安全感。 
　　我看到了你的性感。 
　　我却无法抓住那一丝安全感。 
　　 
　　从你走进那一片橄榄绿色的海洋的那一刻起， 
　　我的生活，只剩下等待。 
　　 
　　等着你的信。 
　　等着QQ上你的身影。 
　　等着你的电话。 
　　等着朋友嘴里点滴的你的消息。 
　　 
　　你的生活，我无法及时关心。 
　　站岗会不会冷。 
　　操练会不会累。 
　　而你去抗洪抢险，我也只能看着电视新闻担心。 
　　 
　　我本不怕等待。 
　　泪水，我自己会擦干。 
　　分离，我用梦想去承担。 
　　孤独，我可以视而不见。 
　　 
　　可是，在太平洋的这一边， 
　　我可以握紧的最后一屡希望， 
　　那一头，却已没了声响。 
　　 
　　我知道你的沉默，是为了放飞我的自由。 
　　军人雄壮豪迈的口号里，不再有我的名字。 
　　 
　　嘴里不熟悉的国歌 
　　桌子上的蓝色护照 
　　一切都已经结束 
　　 
　　自此 
　　从繁华到偏远 
　　从城市到荒漠 
　　就算没有战争 
　　也挡不住你奔赴艰苦的脚步 
　　 
　　你心中将装满了十几亿人民的爱 
　　没有我，你依然是最可爱的人


 











片断故事



那暖洋洋的微笑







　　 两个人站在十字路口 
　　 记得对方的几率可有千分之一 
　　 是否下一步踏上同样的路 
　　 你可曾留意 
　　 
　　 --------------------------- 
　　 
　　 每天同样的时间起床 
　　 吃同样的早餐 
　　 在同一条路上奔走 
　　 几乎数的清每个脚步 
　　 
　　 清晨的风，吹不醒脑海里残留的梦境 
　　 不过没关系 
　　 同样节奏的脚步，会准确的带着你 
　　 走进同一班地铁，坐在同一个座位 
　　 
　　 大家都是这样的 
　　 这个城市的这个时间，有这么一群人 
　　 重复着每一天 
　　 你根本不需要抬头看 
　　 除了天气和手里的报纸 
　　 一切的一切都和昨天一样，和上个星期一样 
　　 没有新意 
　　 
　　 看着窗外飞逝的广告牌 
　　 你甚至记得它们依次出现的顺序 
　　 于是你闭上眼睛，听见心脏也重复着相同的鼓点 
　　 
　　 门开，她走了进来，带着春风的清爽 
　　 淡淡的栀子花香，突破眼前的黑暗 
　　 
　　 白色蝴蝶结sandals,白色及膝裙，嫩黄色棉t恤 
　　 栗色的卷发靠在小小的瓜子脸 
　　 在满车厢的套装西服的暗淡色彩中 
　　 这同样款式简单，颜色纯净的她 
　　 没有让人惊艳的容颜 
　　 却使人心中涌起温暖 
　　 
　　 看裙边轻摆 
　　 便有清风吹过湖面 
　　 随之荡漾的心 
　　 如在梦中不愿醒来 
　　 
　　 当地铁到站 
　　 你起身，留恋的回望 
　　 看到暖洋洋的笑脸 
　　 
　　 春天的歌声突破喧嚣的街道 
　　 春天的香气围绕钢铁丛林 
　　 
　　 踏上每天走过的相同的路 
　　 却怀抱不同的心情 
　　 那暖洋洋的微笑 
　　 将会伴着每个升起的太阳 
　　 照耀你心 


 











这个疯狂的世界







　　 “就今天晚上么？” 
　　 “嗯，在我家后巷。” 
　　 
　　 一大一小两个白人男孩子，在走廊的locker前擦身而过。 
　　 
　　 转眼间到了晚上，漆黑后巷，杂乱的旧家具，垃圾桶，和挂在篱笆上飞舞的半片塑胶袋。 
　　 
　　 没有月光，远处路灯的微弱光芒，照着地上一个黑色的盒子。 
　　 大男孩拿出一张不知写了什么的纸条，塞进了盒子里。 
　　 两个孩子紧张的拉着手，将盒子围在中间 。 
　　 
　　 “要去了么。” 
　　 “嗯。咱们向往的那个城市。” 
　　 
　　 风静静的，夜静静的 
　　 碎纸屑打着旋，贴着地皮飞过 
　　 后巷里，没有留下任何人 
　　 
　　 一阵耀眼的光，说不出是什么颜色 
　　 一段不短的时间，说不出是几分几刻 
　　 
　　 等到再次恢复知觉，耳朵里是不远处噪杂的音乐和人声 
　　 两个男孩子张开眼睛，发现站在一条路的尽头 
　　 身后是一面写满涂鸦的高墙 
　　 面前是一条热闹宽敞的大路 
　　 
　　 七彩的霓虹，来往的车水马龙，奇装异服的人们，来去匆匆 
　　 不同于小城夜晚的寂静 
　　 不同于小城单调的马路 
　　 不同于小城人们温柔的笑容 
　　 
　　 但是，这就是他们所要追求的梦的开始 
　　 一个很酷很酷的地方 
　　 而他们，也会成为很酷很酷的人 
　　 这是给他们盒子的那个人承诺的 
　　 
　　 他们微笑着，走向那条街道 
　　 和来往的人打着招呼 
　　 
　　 这将是属于我们的城市 
　　 
　　 热情在胸膛里激动，在脑海里翻腾 
　　 直到马路对面的那个人抬起手臂 
　　 
　　 身边的人依然来去匆匆 
　　 路上的车依然挣扎着横冲直撞 
　　 头顶上的霓虹依然闪烁 
　　 声音却慢慢远离 
　　 
　　 不知道怎么，他们又回到了那个画满涂鸦的墙 
　　 头顶流下的红色液体，顺着脸颊淌过，带着滚烫的热度 
　　 背后冰冷的墙壁，伸出无形的根，慢慢侵蚀着背脊 
　　 
　　 面前那条繁荣的街，不曾改变 
　　 而他们的梦，成了墙壁的养分 
　　 弥漫在涂鸦缤纷的颜色，蜿蜒的线条中 
　　 成了过去 


 











一些无法分类的东西



当世上的人不再谈爱情，一切只是游戏







　　 你说，当世上的人不再谈爱情 
　　 一切只是游戏 
　　 
　　 你爱我，我爱你 
　　 嘴唇轻动用不了一成功力 
　　 
　　 噪杂的音乐，醉人的液体 
　　 摇摆着灵魂，离开躯体 
　　 
　　 太阳升起，晒不透你的世界 
　　 太阳下山，你爬出隐藏的壳 
　　 
　　 你是否怀念，曾经纯真的笑容 
　　 你是否记得，曾经五彩缤纷的梦 
　　 
　　 你说帅气的男子是祸水 
　　 优雅是刀 
　　 眼眸是麻药 
　　 若是心甘情愿躺了下去 
　　 心被切割，肢体被分离 
　　 痛苦的也只有自己 
　　 
　　 你给自己披上美丽性感的外衣 
　　 做出最妩媚温柔的表情 
　　 投入时间青春 
　　 却把心锁在自己都已经遗忘的哪里 


 











 我将只会死在你的怀中 







　　 当箭穿过你的胸膛 
　　 痛苦在我心中 
　　 突破神的结界 
　　 我们紧紧相拥 
　　 
　　 当冰冷刺穿我的头颅 
　　 微笑在你手中 
　　 封印冰冷的宿命 
　　 真爱穿越永恒 
　　 
　　 你曾对我说 
　　 我将只会死在你的怀中 
　　 我们拥抱着 
　　 度过五千年的寂静 
　　 
　　 --记瓦达洛情侣 


 











长评集锦



《欲满天下》







某梦总算来了，对于妞儿的长评字数不够问题，深表遗憾，我在此郑重道歉。这一篇，先不说唠叨不唠叨的，我绝对给你足够的字。
其实我很想说你标题党，但如今标题党是王道，得先把人糊弄进来，然后糊弄着他们看，然后糊弄着读者跟着你的角色，故事跑，糊弄着他们蹲坑里，等的死去活来。在这方面，徒弟做的很好，值得鼓励。
文案，我似乎更喜欢之前那个。多工整啊。
《色誉天下》
他是风光一时旧梦瑶步的幼主？
还是误落烟花柳尘的倡伶犹怜？
他是华都大帝独宠有加的娈童？
还是夙敌紫曜新主觊觎的龙阳？
他是前世悬在中天的一轮彤日？
还是今生映在水中的一弯残月？
他身份复杂，
因了他那惊世骇俗的容颜，
一个顾盼回眸，
便掀的起三国的血雨腥风。
他曾捏着他的下颌叫他：宝儿。
他曾箍着他的双手唤他：心儿。
他皆是嫣然一笑，
芸芸众生不过赐他个“绝色”美誉，
但却不知这色誉天下也并非无风起浪……
NP,耽美,小小虐.
嘿嘿不是凑数啊，不是。
前边的不算，长评正式开始。
话说，这古风的，习惯性通常前面都有篇那个啥，你上来就第一章，有点儿不习惯。
话说，看惯了你的妞儿，突然看你婉约了，更加的不习惯。
话说，看你满篇四个字四个字的词语，看得我这半个老外头晕目眩，拿着本子抄下来学习中。而且，还有不少我不知道怎么念的字……我这小学水平的中文啊……
看了第一章的印象就是，你明明可以好好写字的……那妞儿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能说，人的可塑性是很强的。而如玉的潜力是无穷的。师父我看好你。
基于你整天在我文后面叫唤着让我教你，我不才，没你这么好的文学背景，对于古风的文，我一向没有驾驭能力，提点建议而已，看看就罢。
开始那杀人的段子，看到母亲卖肉的段子，有点儿一扫而过扫得匆忙了。知道是要反映出月过的生活，面对的眼光，和躲不开的麻烦，母亲抚养他的甘心如苦。但是只是如此不了了之，感觉还是有些单薄。毕竟市井流氓不会是那么简单的人物。他流氓的起来，也是要多少有靠山的才能肆无忌惮。
月的倾国倾城的美，祸国殃民的媚，形象一直不太清晰。若说封面上那只，还没美到，“惊为天人”，“倾国倾城”，“貌若天仙”，让人发疯的程度。反而南宫丽的出场形象还鲜明一些。不知道是不是你整天拿南宫丽原型出来在群里炫耀的关系。还“俏丽如花的丽”，有大男人这么介绍自己的么，汗……让人家误会丽也是受的说。
而且，月看到人家南宫，居然，居然，居然有了反映，真是……瀑布汗……天生的断袖啊。
如玉似乎花了很多心思在细节上，例如，琴啊，场景啊，甚至诗词啊。我倒觉得情感单薄了些。南宫和月，这算是外貌协会的俩人的一见钟情么。后面的互动倒是还行，就是开始的有点儿匆忙。我觉得是如玉刚转型，开头几章有点儿在揣摩的意思，越往后倒是越流畅合理了。也许写得差不多了，再回头改改开头。
有的时候对话貌似有点儿不够man, “月…..这副身子，可还令你满意？”怎么听都像女人说的话。不过，咳，耽美嘛，恩，或许，古人都是这么说话的，某梦仰头望天空，遐想ing……
偷偷问下，月的菊花是不是天生比较松，第一次gj，貌似就算手指通过了，丽坚硬如铁，还是会比较困难的。一个技术性问题，对于后面来说，水的润滑效果其实并不算好。不单单是撕裂的痛，很涨，还有种无助的感觉。因为人已经喜欢了括约肌是紧密收缩着的。原本被自己掌控的部分不能控制了，突然被外力打开，会有种担心什么东西要掉出去的感觉。手指的功能在于它能弯曲多过抽插……恩，某梦最近走现实主义道路，苛求的多些。其实，对于这种非现实主义yy文，不需要想那么多，啊哈哈哈。技术性问题，回头咱们群里继续。
文字方面，因为某梦不太擅长，我就不多说了。遣词用语，委婉多姿，读起来并没晦涩难懂的生硬感觉，行云流水，让某梦佩服。师父我已经看到如玉在这个方面发展的前景十分乐观。不用担心开v了以后没人买。真的，我觉的以这个状态发展下去，不会有冷文的可能。只是如玉要记得，诸多细节固然重要，自然也是拉人气的王道，但是情感线路还是要梳顺。又要虐，又要美，又要逻辑通顺，很费神。但是我相信用心去写的文字，读者是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你的诚恳地。加油。
除却前面废话，有1200字。加上前面废话，快1700字。徒弟，师父已经很努力了。记得给我的《爱默经年》或者《夜梦微醺》写一篇啊。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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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长评的，不怕砖的在下面留言。留下笔名和书名，如对长评有特殊需要，请注明。


 











《暖冬》







暖冬，是个很让人遐想的题目。冬之寒冷，有怎样的温暖去期待呢。
楔子就直接给了一个很令人向往的方向，信仰幸福。不是奢望，不是强求，是信仰。当一种东西变成了信仰，就有了不可替代，不可动摇的地位。将幸福当作信仰的人，无论身处何处，应该都会有着面向阳光的一张脸，向往温暖的一颗心。
某梦喜欢某晨的文字。每个看似平凡，却又拨动人心的小细节。每个看似普通，却总是恰如其分的比喻和类比。不需要惊心动魄也不需要奢侈华丽的文字，感情如溪水在阳光照耀下，从初雪的缝隙中流过，闪着光芒，隐含着看不到的小小漩涡。适合在这样的宁静下午，泡一杯奶茶，看着cream在淡淡的茶杯里融化，喝在嘴里，清香浓郁却不苦涩，值得细细的体会。
每个年轻的心里都藏有一些故事，每个人的成长道路上，都有这样那样的烦恼。他们怀揣着同情，好奇，或者各种也许说不出理由的理由，窥视着另一个自己所不熟悉的世界。这样单纯而美好的小小心思，某梦几乎快要遗忘了。在某晨的字里行间，突然看到了十年前的自己。不尽然和哪个角色相似，只是那时候单调却又充满各种味道的生活中，有太多相似。似乎每个人都是从这样一片阳光下走过，时而落寞，时而兴奋，时而淡然的日子。一切的情绪都可以来的那么简单，不需要太多的理由。怀念那样纯净的笑容，不掺杂任何利益与冲突的最干净的表情，俊朗而阳光的男孩子，要强而倔强的女孩子。宛若身边曾经走过，存在过的某一个。也许已经模糊了脸孔，却没有带走的那些感觉，蠢蠢欲动。带着淡淡的水果清香，像是脾肺清新的孩子鼻端的呼吸。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么？也许只是阳光下耀眼的背影，也许只是淡淡的一个微笑。没有情欲，没有利益，牵在一起的手，已经是仿佛可以永久的承诺。多么简单的爱情，简单到简陋的程度，仿佛一间茅草屋，一阵疾风就能吹倒。有多少人，能踏下心来，将这一间茅屋修葺坚固。就算已经坍塌成一片废墟，却也永远是在人心中留下一片不可清除的空间。只因为那曾经带来的一丝丝温暖。
这不是某梦写长评的style，也许是某晨的文字感染了某梦，居然写得这么文艺。不过，触动了心底那些十年前的记忆倒是真的。某梦都快要忘记，当年做学生的时候，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只是想起来，却总是一片阳光，想来定然是快乐的。就算是当年的烦恼和痛苦，在十年后慢慢品尝起来，也是别有一番风味的美好。某晨，加油，某梦会陪伴着你，也希望某晨的文字能一直陪伴着某梦。
双数，单数，讲述的两条似乎平行的故事。在未来会怎样交汇，又怎样分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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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长评的，不怕砖的在下面留言。留下笔名和书名，如对长评有特殊需要，请注明。


 











《玉兰花开》







某梦来看文了。看到秋草的名字，又看到《玉兰花开》，某梦心里就有中凄凉感。莫名的，明明是花开了，却翻上一股子花将谢的感觉，也许是某梦最近写虐文写出毛病来了。写在刚开始看文的时候，后来发现，纯粹就是某梦自己的心情所致。某草的文还是很轻松，很幽默的。
某梦很情绪化，有时候砖拍的比较重，如果看不下去，可以删除。
其实某梦已经很久没有看穿越文了，因为看的太多了，不下几百篇了，总觉得穿来穿去的，大体上都差不多，没有什么新意。但是穿越文也永远有一批固定的读者，不会那么容易被冷落。不过草儿的文开头深得我心，很简练，很干脆，穿了就是穿了，讲的就是穿越后的故事，说那么多没用的都是浪费。虽然，实话说，穿得很主流，无论是方法，醒来后的事，女主的反应，都很主流。我猜有些读者看到这里就有些兴趣却却了，浪费了后面大篇好故事。也许，在第一章之前，加一个有悬念的楔子会比较容易抓到读者的兴趣。或者把文案改一改，现在的文案讲的太笼统了，很难吸引人。
如果说文笔，流畅度，问题都不大，但是也并不出挑，恰如其分的另一面就是，缺乏特点。开头略显稚嫩，但是后面大大的进步是看的见的。也许是某梦看太多穿越的文了，感觉开始故事情节进行的略有些缓慢，而且起伏不大，所以某些性子急的亲会觉得有些枯燥。
比较值得表扬的是草儿的思路，很清晰，很缜密，这说明草儿是用了心思在写这篇文。文开始的时候，总觉得有其他文的影子在，也许是某些穿越定式造成的。随着故事展开，已经可以看到草儿独特的思维和行文方向。偶尔的小幽默点缀其中，让人莞尔。
而且某梦很喜欢女主的性格。想做就去做，明显的实践派。某草笔下的人物性格都很可爱，而且自然到理所当然的样子，有时候觉得不够清晰。不过这也是比较真实的感觉，没有哪个现实的人的性格真的那么绝对，都是复杂的混合体，有时候甚至是矛盾的。
其实，先存文再发有很大的好处，因为前面留下的伏笔，后边不一定都用到，写着后面，还可以回去改前面。这样出来的文字会前后呼应的多。而且不用让看文的亲看着看着还要回去从新看。呵呵。期待着下部的内容，美女，我这可是五体投地的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了。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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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儿爷看上你了》







妞儿爷看上你了，这名字就太合我意了。我的口头禅是，爷，给妞儿笑一个。俺家那个就茨米茨米过来给我看他八颗牙。嗯，闲话少说，先讲正经的，某梦热烈欢迎某风加入我的群哈……貌似又跑题了，嗯，文，说文，说风的文哈~
嗯，说文之前，再容我最后跑下题，封皮儿，深的我心~啊哈哈哈~嗯，就此打住……我真的不是凑字儿啊，不是。
话说，我很少看古装的，因为本人在海外多年，文学修养不够，太文的看不下去，你开头那几行，我直接跳过了，哈哈。还好，从第一章开始我就能看懂了……文字很通顺，行云流水，词语并不华丽，却很恰当，尤其是描写的部分，很有画面感。生活啊，文字还是要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但本质还是生活，这才吸引人。也许有人会说这种小白的文字过于稚嫩，但是，小白也分深白，和浅白，白的那么幽默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值得鼓励。而且，我一直觉得，在如此压抑忙碌的生活中，这样的文字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而且就这种题材的文字来说，想要在诸多的故事里脱颖而出，能让读者认同和记住的有特点的写作风格是很重要的，在这一点上，我还是很看好某风的。继续加油。
关于隐形人的问题，我想我不多说也罢，估计某人已经被众亲反应过了。虽然我很喜欢作者在文里出现的调调，但是作者是大大呀，大大是什么，就是要端着架子的，低调的，高不可攀的，神秘莫测的，虽然隐形了，但是还出声是过于亲民的。即便亲民是现在政治界的流行，但毕竟，咱不搞政治不是。毕竟，隐形人出现的次数过多，我都快连不上那上下文了，有种冲动想挤到文里，把她给提溜出来。考虑到我冲进去还要多几行字，勉强忍住。
还有就是文案啊，文案。我经常会说起文案的重要性。那是读者对你的文的第一印象。当然，以某风这篇文的标题党的标题来说，已经足够吸引人了，但是文案还是要好好写的。虽然现在是pk榜拉票时期，也建议你能把文案好好写写哦。
看得出某风的冲劲十足，带着新作者特有的慷慨激昂在字里行间。我很感动 ，有动力的激情过后，就即将会有好文的诞生。只是这孕育的过程，是辛苦的，是疼痛的。写下的每一个字，都是作者的心血，但是为了有一篇好文，有时候删减凝缩是必要的。
最后要说一些杂事，某梦是花美男的狂热者，生平最爱看的就是有美男的文。请某风要继续努力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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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之泪》







话说，我是很少看古装文，古装戏，古装电影的，因为，本人实在是不了解古人，在外不过十年，硬说自己素半个老外，文学修养和文化底蕴太差，看不懂。不过，这篇文，我看懂了耶……放烟花……
一个可怜的女人，因为别人的错误丢了性命，很可怜。又因为一个人的错误，进入了姻缘石。也许偶然也是一种必然。谁也不知道此时的错误是不是走下去的必经之路。也许她没死，也就不会遇到妖王了。冥冥中，必有一人操纵一切，写好了剧本，让人去跳。
而写剧本的这位颖大，也绝对是想象力非凡，出人意料。开始我看到楠竹女主因为一条手帕一见钟情，还觉得真是有些老套。而且就这一面，就爱得如此之深，死去活来的也真是不容易。
没办法，某梦就是个现实的人，不相信一见钟情，甚至钟情到不愿接受菩萨度劫。总应该有点儿什么缘由，才能让一个人念念不忘吧，哪是只那擦身而过的一面就能成功的道理。
说楠竹因为那舞看上宛若仙子的女主，我理解，男人色嘛，对吧，视觉动物，飘飘然的就勾了魂魄去，可是女子看着俊逸非凡的楠竹的脸，就阵亡了，实在是……或者说，这就是古代女人的毛病，可是她似乎也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见不着活人的阿。不是说她还走在熙攘的人群中，自然是各色男人都瞅见过才对。那这楠竹必然是绝色，而若然是绝色，走在路上，为何不引起围观，毕竟，懂得欣赏楠竹的女人应该不只女主一个吧。豁然，又发现楠竹居然是妖王，恩，就想说，也许真的要是如此妖人才能在转瞬之间抢了一个女人的心，只是施展了何等妖发，如何蛊惑，亲没有明讲而已。或者这路上只有女主和她丫鬟能看见楠竹……想不通。
魅魖那个魖字，偶不认识……汗，看起来很厉害的感觉。傀儡，居然能长出心脏来。话说某梦对傀儡的认识只停留在火影忍者那傀儡术上面。而且，把心脏拿出来给人看，实在是，血淋淋的镜头，好可怕好可怕。
放下一切的执念，谈何容易。某梦放不下不待见一见钟情的执念，也放不下对任何妖魔背景的楠竹动心的执念，于是固执的要蹲在这个坑里，看亲怎么让故事发展下去，期待亲伟大的想象力，带给我们与众不同的故事，给女主和楠竹纠结而幸福的三生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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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aver somniferum L》 







看到完结榜上这个很少出现的opium poppy的Binomial name拉丁注释，眼前一亮。貌似12年级毕业之后，就再也没注意过这样门纲目科属种的东西，很亲切。进来一看，居然还是耽美文，兴奋，想说，关于罂粟的文一定很个性很毒辣。再看到锲子里因为所以的符号，我亢奋，看到樱木，篮球，洋平，我彻底崩溃了。鼻尖莫名其妙就闻到了大麻的味道。看到“那头仿佛绽开在夏季的罂粟花的发”我喷血而亡。而且樱木给妈妈买酱油……他还真是乖巧阿，跟女娃儿一样哈。擦汗……
话说，三井居然知道樱木的那个人，他还真是不避讳啊。“工资高，而且不用经常去上班，而且还需要身材好，要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也不一定是要做小官啦，健身，业余舞者什么的……不过，看着这些日本名字，我就想起我不停光顾的男公关网站，忍不住又喷血。话说这感情还真是，萌。看到“樱木拽着流川的衣领，红着脸”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是拽着流川的衣角，咬着手指头的动作……我不行了我。其实，一句又一句的白痴，并不会让流川显得冷酷，我却感觉，那一声声呼唤那么的温柔，流淌进我心里，为了樱木而感动不已。也只有对爱的人，才这样饱含着宠腻，也只有对爱的人，才会听得这么有性子吧。话说，为了流川，樱木居然能化身为战神阿瑞斯，帅啊，五体投地。看到“蟹黄小笼包，鸭血粉丝，桂花酒酿元宵，桂花糖芋苗，蜜汁藕，翡翠烧卖”，口水阿口水，原来没想到他们俩还如此懂得享受中国美食。一句“偶爱内，硬木滑倒”，感动的我泪流满面。从多年前就开始yy的绝世搭配，总算是修成正果了……我腐朽的小心心。不管不管我不管，我就要他们在一起……
大大很是厉害，真的很厉害，无论是故事情节，人物描写还是幽默感都是极品。就连故意写错的字，（或者貌似是我才疏学浅，看错了）例如，“这家伙的习惯还是霉变的模样”，也是错的很恰当很有味道。让人忍俊不禁，乐到合不拢嘴。就是有一点儿，对话都凑在一起，而且讲话的口气都差不多，有时候不小心错过一个引号，我就搞不清楚谁说的话了。当然，这可能是我自己本身的问题，我会回去反省，但是大大若是能多添俩回车，某梦将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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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若随心》







答应mily的长评，拖了快俩月了吧，无论如何，我也要兑现诺言了，否则我自己都无法放过自己。不过比较变态的是，亲写了更多，我还要从头再看一遍才敢下笔，让我这个一只眼睛被挡起来的独眼龙着实辛苦啊。
mily亲大概是四月最最模范的读者了，从来不看霸王文，几乎我走到哪里，都能看到mily亲的身影。我也是因为有mily亲的支持，才能坚持下来，努力的度过写文的一段段低潮期。mily亲的身影，已经深深的进驻我的心底。就让我在这写长评的时机，表达一下我的爱意吧。来，我最可爱，最贴心，最甜蜜的mily亲，过来，让我啃一口。
如此优秀的读者，如今开始写文，自然是四月受她关注的大大都上门支持咯。这就是人缘，用心对待其他大大的辛苦耕耘，自然也会受到真心的回报。希望其他的亲们，都要踊跃向mily童鞋学习哦……mily亲对在她的文中每一条回复也都会认真回应，如此细心用功的亲，真的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四月应该颁发大大的奖状给mily亲才对。
看过那么多大大的文，集百家之长，mily亲的文也是写的不同寻常。说真的，很少很少新作者的第一篇文可以写的如此流畅。想我回头看我的第一篇小说，也是要捏着鼻子，皱着眉头，恨不得把我的名字从那里扣下去，不愿意承认那破文是我写的。不过我相信，mily亲回头看自己的这篇处女文的时候，绝对会带着满满的自信与自豪的。文笔流畅自然，用词丰富，动作与心理描写都很到位。
如果要说缺点呢，就是mily亲总是话太多吧，所以不免有些唠叨。（虽然看到的时候还是巴不得mily亲唠叨一些……）尤其是开头心心幼年时候的事情，洋洋洒洒一不小心就好几章了，过于细腻。其实蛮可以简单的带过就好。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咱mily文思泉涌。当然，刚开始写文的时候，对自己写下的每个字都是分外珍惜的。看到自己的手指翻飞间，能流出那么多那么多字，相当之其有成就感的说。写的多总是比写的少好，有足够的空间回去凝练提纯。
不过，文字的精简干练也是很重要的。我的一个编辑同学跟我说，用最少的字，表达最多的意思，是最最困难的事。也希望mily亲能够慢慢的捉摸。什么信息是必要的，什么是无所谓的，什么是多余的，多去思考与比较。这一点我做的就很不好，总是在文中有很多无谓的东西，这就会让重点被模糊，被冲淡，让部分读者因为故事的网撒的太宽而迷失。希望能和mily一起努力，共同进步。
mily亲文中的众帅哥真的是让人……垂涎三尺啊。你说你说，现实生活中，为虾米帅的，和那么好人的人，总不是同一个呢，为虾米那种帅的不空洞的人，只能在小说里呢。叹气啊，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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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石录》







女尊文，其实我很少能看得下去，因为女尊文太难写的好看。穿越文，我最近也很难看下去，因为，穿越文太容易雷同了。不过，我还是进来了，因为，因为，银子给我留的那短的不行的短评，我，以德报怨，我，以此逼银子也还我一长评，或者，起码，是长一点儿的评，例如，超过一行……汗……呵呵。
某梦写长评，一向以砸砖为首任，这次，看在狐狸的面子上，不砸阿，或者说，不使劲砸阿，呵呵……
首先呢，这个题目，猛一看，怪怪的。总让人感觉好像，要浸竹笼……原谅我的联想啊，阿弥陀佛，阿门……好在文案解释的好，否则，我还真不敢往下看。一颗被遗弃的石子，让女主的性格一瞬间立体起来。不过，如果还能改改，就再改改。你可以忽略我这建议啊，不过这名字的确不怎么吸引人的说。某梦是标题党的，喜欢响亮，让人遐想，当然，是正面的遐想的题目。毕竟，如果吸引不来读者，文字再好，没人看到不是就枉费写手一番辛苦了么。
穿越开始前那段，我喜欢看，尤其被女主的性格所吸引。多希望银子能把这段发展发展，写一篇，应该比女尊文还吸引人啊。而且，某梦的文集名称似乎就是叫“这个疯狂的世界”。我喜欢疯狂的人，疯狂的事，疯狂的文字。就为了这一点，我也要坚持下去看银子的文……况且，银子码的那么勤奋是吧，怎么也要啊，支持支持，鼓励鼓励。
话说，穿越的方式，穿越后的见闻，基本是依照穿越公式进行着，而男人呢，也依照女尊公式娇柔着。不过，这也不算是缺点哈，原本就应该是这样子的，只是我比较期待有点儿不同的穿越方式，或者不那么性格对调的女尊。尊的应该是身份和能力，而不单单是性格。虽然性格决定地位，但是女人的能力其实也是不容忽视的。除却千年以来的男尊女卑，其实缘由不是女人的娇柔性格，而多在力量的差异。话说，并不是脾气大，强势，占有欲强就能尊的起来。很矛盾吼，大女子主义，不一定要建立在一群小白兔，小受的身上。能让强势的男人卑，那才是我的女尊终极目标。不过貌似，相当之其有挑战性啊。
话说，银子文字的流畅度是相当好的，行云流水一般，人物形象也是很鲜明的，对话，动作，心里描写，细腻，生动，又不失适时的幽默。
某梦写不来古香古色的文字，所以，就不苛求了。反正是架空的空间，白一点儿就白一点儿吧，看着还顺当，读着不晦涩难懂。只要能让我这个出国之前中文没学好的人看的通的文字，都是好文字。哈哈
不过人物的名字的确是，让我，忍俊不禁啊，容我笑一下，穆哈哈哈哈……
ps.女主加油，早日强大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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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







绿狐，微醺的梦大人驾到……
首先声明，本人喜欢拍砖。如果看着我的评论不舒服，尽管删除。
看亲自荐，而且还是耽美，我这只骨灰级耽美狼就跑来了。我相信，很多耽美狼都会看着那两个字跑进来。
however，进来第一个想法就是……建议亲从新写个文案吧。
毕竟来看文的，文案是他们第一眼读的东西，是不是能留住读者的第一印象的阅读欲，读者会不会点进去你的第一章，文案这个东西是非常非常重要的，要给予充分的重视哦。不需要写的像诗一样，也不需要多么多么煽情。实在不知道写什么，也可以把文章人物介绍一下。直接把第一章开头贴在那里，实在让人有些抓不住重点，搞不清楚形势。
另外，就是前面几章都结束的很突然。
章节的划分，也关系到文字的节奏。倒不是说每次都停在关键时刻，揪着读者的好奇心玩儿。建议在每章结束的地方，至少加一些用于连接上下文，铺垫的文字，让读者对下一章的出现有所期待，就不会生硬，有突然一下子，被刀切了的感觉。同样需要再重复一下，作者吸引读者的阅读下去的力量，是要连贯的，他才不会看一半就跑掉了。我就见过不少文案写的很好的亲，第一章点击超高的，但是故事开始通常都在交待一些事情，比较平淡，所以越往后点击越少。怎样一下子抓住读者的心，然后扯着他们继续看下去，最前面几章的内容，节奏，至关重要。反而是后面的故事发展，已经进入状况的读者，通常都会靠着惯性读下去。只要你能保持住，就不会流失太多的读者。
亲的文字其实很流畅。简单，而且不单调。只是中间有很多缺字，或者用字重复，用错字的小缺陷。其实，亲每次写完后多读几遍，这些小错误都是可以很容易更正的。（本评论里的缺陷请忽略……毕竟发出去就改不了了。）不一定非要每日一更。写的快不如写的细。读者如果觉得作者对待自己的文字不够认真，仔细，也就不会认真仔细的对待作者的文字。貌似有点儿拗口，但是我相信亲明白我的意思。
文中的人物都是有故事的人。亲给每个角色背后故事的诠释抓得笔墨很恰当。不会太多 喧宾夺主，也不会太少，不足以塑造形象和性格。这一点是要表扬的。
总体来说，我很喜欢亲的文字，不一定非要很多修饰。我一直觉得用最简单的文字能把一个故事讲的引人入胜，是最厉害的。亲的故事，情节很生活，很真实。我会继续关注本故事的后续发展，亲要认真填坑哦~~
p.s.题外话啊题外话~~(此部分可以忽略……) 为什么有些章节只有“第x”没有“章”那个字啊。第六章前面那个[粗体]是要……怎样，这里貌似不支持那个啥的……。就算支持，粗体的文字，其实读起来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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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明日之星》







不是没写过评，但是这次和平常写评的随意不一样，实习绿狐的第一篇长评，心情可能比被评的作者还紧张。手里拿着砖，还把握不好力度，不太敢拍，又怕拍下去重了，打击到作者，以后不来了，我可就罪过了。所以建议亲看之前做好心理准备。
看到文案的时候，我就觉得本文构思应该是篇很特别的故事，心存期待。看完之后，也的确是篇很有趣的故事，情节构思都很好，感觉亲会是个很会写的大大，亲要继续写，因为我还会回来继续看的哦。
作者的文字让人感觉很清爽，没有繁复的文字堆叠，我最喜欢这种简单的感觉。只是还需要多注意些细节。动作，语言，心情的描写有些空洞单调。
细节描写，是文学作品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作品的血肉。真实而精当的细节描写，对一篇作品展现环境，刻划人物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举个例子，笑这个动作，我随便找了一章，在仅仅几行之内，作者写了“对着他们微笑着说”，“护士了然的笑了”，“男孩对着我笑着”，“大男孩对着自己笑着”，“不自觉的对着他笑笑”，“他傻傻地笑着”。大家都在开心，但是表达开心不是只有笑这个表情而已，可以喜极而泣，可以因为愉悦而紧张，等等。而且笑在不同性格，身份，心情的人脸上，是不同的。男人和女人的笑是不同的。而且要描写一个人笑，也可以通过对眼睛，嘴角，甚至肢体其他部位的动作（肩膀的颤抖之类的）。例如可以写，“乐滋滋，喜笑颜开，喜眉笑眼，喜形于色，喜眉笑目，满脸含春，眉飞色舞，脸好像绽开的白兰花，笑意写在脸上，溢着满足的愉悦”等等，我就不啰嗦了。亲平时要多积累些，不一定要成语啊，诗词啊什么的，但是总重复使用同一个字或者一个形容词，还是会有疲劳感。写完一段，回头读一遍，如果发现有重复的部分，试着改变一个字，一个词，或者一种角度，慢慢来，这部分要花时间捉摸。
刚看到第五章就开始有一种感觉，作者的文笔相当的平滑流畅，流畅的有点儿过于平铺直叙了。也不是说文章不能平铺直叙，但是缺乏跌宕起伏，就让读者感觉文字有流水账的嫌疑。这里不是讲要用怎样的描写或者文字，是说文章故事流程的节奏。
写文字也是讲故事，要讲清楚前因后果之余，也要有节奏，有重点。就算故事的情节多丰富，人物的性格多明确，讲述的方法平淡，也很容易让读者有种疲劳感。每一章，亲都交待了很多事情，有时候时间段的跳跃也很长。我感觉关键情节的笔墨不够足，可以一笔带过的情节又略有拖沓。所以看过一章之后，有些抓不住本章的重点。而且因为人物性格的塑造不够明确，性格改变的过渡不足够，让读者看着看着会有种角色突然换人的感觉。
看的出，作者的文字里饱含了作者对于这个故事的热情和急于把故事讲给大家的兴奋感，建议作者读读缪娟大大的文字，很简单的文字，但是描述都很贴切，文章节奏也很好。
亲加油，写文不怕修改，我也经常写了好几万字的长篇，最后删减成一两万字短篇的情况出现过。辛苦打出来的每一句话，都是自己的心血，但是如果不用心打磨，就会让自己的心血被埋没。希望我能在亲蜕变的路上，尽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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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想容》







颜颜啊，朕欠你的长评，总算在年底前写了。这年关啊，真不好过。
提前说一下，这篇评，将以砖为主，若有看不下去的地方，你可以任意删除。并不是你的文写的不好，只是朕想提些确实的意见。朕完全可以把你的文说的天上地下找不到的优秀，但朕觉得那就失去了长评的意义。虽然绿狐已经不存在了（哭~），朕的评，还是要认真的写。
文的定位，貌似是沉重的，悲剧色彩的，华丽的古代背景。朕很喜欢阴沉的悲剧，但是朕很惧怕华丽的古言。硬着头皮看了几章，豁然发现，并没有朕开始以为的那么晦涩，还蛮通俗的。
开篇看得出，颜想要用一些片断来抓住读者的注意力。朕感觉片断的顺序关系，略有些混乱。当然，如果你的目的是让读者晕头，那另说。但是可能有些读者说不定开篇没搞清楚，就不往下看了呢。
朕拿前几章的一些问题提出如下，后面有些类似的问题，不再重复。
Part 1: “他不怪，也只是因为母亲大人要……”这个“他不怪”最好有宾语，否则第一眼扫过去语义不明。
“年纪轻轻他便官拜左相，是父亲大人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和“朝堂之上，他是父亲大人的左相”这两句话语义类似，又紧挨着，有重复的感觉。建议删掉前者。
“我的肚子里正孕育着一个新的生命，我不想伤害他。若我真的继位，我便要失去他！我不想失去他还有和他一起创造的生命”这句话里的“他”直代两个不同的人，未能分清。
Part 2: “等了许久，一个人静静的坐到了我的身旁，带着我熟悉的……” 语序颠倒不明。
“冰冷了许久的指被一双温暖的手包裹住，像是沉寂了千年突然爆发的火山，”最后的逗号，虽然是连接后面的对话，但是如果已经分段，语义也已结束，应该使用句号。当然这也是个人标点运用的习惯，俺只是说说，不必太在意。后面多次出现类似情况，不再重复。另，“突然爆发的火山”来形容手指被温暖的手握住，有点儿怪。火山应该是炙热的，就不应该温暖，爆发是一种外散过程，形容一个收敛的动作，有些不伦不类。
“摸索着抱着他颤抖的肩膀”缺少主语。后面多次出现类似情况，不再重复。
“放手，很疼。” 既然已经说不去理会，下一段突然就理会了。中间缺少忍不下去过程。
“我终于接替你来受罪来了，您终于可以去找母亲大人了”两个“来”字重复。前后都用的“你”来称呼父亲，这突然出现个“您”，缺乏一致性。
Part 3: “轻捻一瓣花，轻嗅”表示“轻”的词不只是这一个，华丽文最好不要在一句话里重复使用同样的形容词，除非是相同结构的并列句式。
“他正像我靠近”，错字“向”。
“一偏头，那个“我”的脸正紧挨着我的”脸，用量词“个”，有点儿白。“我的”重复。你可以说，“一偏头，那张酷似我的脸，却已在近前。”之类的。
“若不是她会在只有我们两人在的时候露出放松的神情”两个“在”重复。建议删掉后面一个。
“一手将她带到这个世界”容易让人误解落接生的晨。嘿嘿。还有下一句，应该叫“主子”吧，因为你说，“她一个人睡在暖阁，唤我主子”，后面却都变成“主人”了。
“恭敬的没有迟疑的回答”尽量不要多层次的修饰，略感罗索，你可以说，“恭敬的回答，没有迟疑”
“震怒的声音，扬起嘴角扯出一丝笑容。”别告诉我昕一遍暴怒一遍笑，好可怕。笑的是落吧。然后下一句只有左引号，没有右引号。“他”等等这些代词出现的时候，第一个最好能写人名。因为你代词所代之人，变幻的实在太快，语义不明。
“干嘛，很痛也。”这个“也”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是华丽古言也~这落还真是……那边儿昕说着“可好”，这边儿落小白起来了。
正如你作者留言，这part很乱。
Part 4: “明白我的无奈明白的排斥，”貌似少个“我”。
我喜欢这章，啊哈哈哈。
Part 6: “脚丫子踏在冰凉的石板上”，“脚丫子”这么通俗的词突然出现，让我很爽啊。
Summary:
文字不是不好，只是欠打磨。
心理描写很多，每一句话单独看都很好，但是逻辑顺序欠佳。有很多句子其实略微颠倒下位置就会流畅很多。问题不大，只需要些时间自己回头细读和修改。
悲伤感觉有些刻意的痕迹。应注意环境和语言的渲染。
个别比喻不够准确。
人物形象塑造较模糊。开篇几章是塑造人物的关键章节。每一句话，每一个形容词，都是为了把形象描述清晰。按照颜的设定，昕应该“心思缜密见解非凡”，在第二个part里面，他的语言让他的形象显得很空很缥缈，而原本的目的，应该可能是想说他的矛盾犹豫，和对落要丢下他的不安和愤怒吧。原因也可能是因为第一人称描述，无法体会到昕的矛盾感。可以用落的心理描写来侧面烘托。一直到看完，昕的形象在朕脑海里始终不太明确。
代词使用混乱，个别语句缺少必要的主语或者宾语，导致语义不明。
很多编辑审文只看前三章，后三章，感觉不错才看中间三章，然后才从头通读。所以朕建议前三章修改的仔细点儿，读者也比较容易融入故事情节。
颜啊，不会因为这个评就不理朕了吧。朕可是很认真很认真的在看你的文啊。
后面朕就不多说了。开始抠故事情节。如果还有想说的，朕就再写个长评。如果凑不够长评，俺就q上直接告诉你好了。
-------微醺的梦 (师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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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你说再见》







本评以写作以及故事结构的建议为主，试个人喜好接受或忽略。
首先，我要赞美你的文案。当然，不是前半段，是后半段。忒有个性了你。文案是比书皮儿更重要的门脸儿，对于这种非标题党的文来说，读者愿不愿意点击“本书目录”，文案起着关键作用。光看这半段文案，我就确定了你文笔一定不错。如果前半段文案写得如后半段那么用心，那就完美了。
看了第一章，肯定了我的第一印象。语句很流畅，也基本没有文字上的问题。只是美女的名字起的略微有些偏，只是略微啊，一点点而已。含章素质，冰洁渊清，不知道起这名字是因为周易还是因为寿含章。不是说小说里不能起这种名字，只是因为开始记叙方法比较生活，所以我带了些许期待人物名字也生活点儿。当然，这只是个人爱好而已，请务必务必忽略俺这条。俺文学修养本来就不怎么好，又出国十年，一时间反应不过来那是名字而已。（擦汗）
说起生活。这篇文的文字的确很生活，很现实，很得我心。就是一路逗号下去，显见几个句号。偏偏我看不到句号不会喘气，偶尔有种缺氧的感觉。
有时候角色的样貌特点，不一定一开始就全部说完。开头可以给个大概轮廓，然后后面慢慢填入细节。人物形象是随着文的行进渐渐饱满起来的，一大块信息砸给读者呢，有时候读者记不住那么多细节，反而就浪费了那么多描写。每个角色设定一个独特的与众不同的能让人一眼记住的特征，然后其他为扶助就好。写多了反而模糊焦点。
整个文叙述性比较强。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叙述的第三人称写法，有时候不适宜读者带入角色。我觉得可以用某个角色看到，听到，感受到的，心理动态的角度去写，会比较容易刻画角色性格个性等，也让读者比较容易融入。当然，这写法完全看作者个人爱好。我只是说个大体的概念，仅供参考。以本文来讲，我觉得站在一旁看故事也不错。
文字很流畅，逻辑顺序也很强，故事描写很细致，用词也准确。但是总感觉文字中缺乏亮点。一直都很好，一直都很稳定，一直都行入流水，但是看久了就有点儿疲劳麻木。尤其是文开头的地方，没有什么明显的伏笔和疑点，平铺直叙。不够吸引人，比较慢热。文慢热，就可能浪费掉后面极好的情节。
四月的文何其多，尤其现在签约文越来越多，你要给读者一个理由留在你挖的坑里面。你不能说，我后面写得好，我后面的故事跌宕起伏。不是每个人都有耐心等好几章才开始进入状态。都说开篇不能立即打动读者，风险就是读者丢弃小说不看下去了。如何点读者的穴，如果认不准读者的喜好，怎么亮一把锋利的剑刺到读者心里去，如果刺不准，就用厚重的棒子给他打晕，反正目的就是让读者困在这个坑里出不去。
当然这是比喻，如果找不到一个好的故事切入点，不喜欢暂时的倒叙，你可以选文最最精彩的一段，放在第一章前面做序。以抓到读者视线为主要目的。你的文案已经很好了，你后面的文也不错，怎么把这个好延续下去，怎么把这些好连接起来，很重要。
先说这么多吧，呵呵。
------------微醺的梦（师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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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长评的，不怕砖的在下面留言。留下笔名和书名，如对长评有特殊需要，请注明。


 











《陌路桃花谁人心》







哎，每次评古风文的时候，都要注明自己很少看古言。文学水准不够，怕看不懂。
看文案说是人生感悟，我塌下心来慢慢看吧。文案中“终在一起，却熬不过三岁”的“三岁”……是指三年么？？
引子，赞美。话说背景音乐真是不错，只是不小心吓到。呼呼。某梦就扛不住这轮回了n世依然惦记着的爱情。轮回了四十八世，光用想的就心疼。看他喝了汤投了生，已经想要落泪了。叹，某梦该死的感性啊。
某葵的文笔真没话说。对话也很妥帖，看了那么多晦涩的古言，总算找到我轻易看得懂的了，看了那么多小白的古言，总算找到工整标致的文字了。感动得想哭。
某葵人物刻画很好，角色的情感，动作的描写适当且准确。情感很充沛，字里行间很自然的流露出情绪，不矫情也不刻意。宫廷的部分足够稳重，笑柳的部分自有一种轻松感。加上场景描写简洁并细致，而且完全没有某些古言玩弄文字，华丽堆砌的。
看得出某葵的认真用心，我最爱这种文字中流露出的认真的态度。一个作者可以没有深厚文学功底，但是最好不能没有关爱自己文字的热情（不能溺爱文字，而是要尊重文字，这样才会有进步）。况且某葵的文字驾驭能力已经很好，不用多说，看到好文，继续激动中。
话说，看这文，某梦真不想拍砖，也拍不出来。只有些无关紧要的小小想法，第二章转进民间格格的地方略有些生硬。第二章开头本属于第一章，不如修改第一章结尾，把这段并过去，再从写个第二章的开头，可能会好些。只是略微调整，避免了分隔符，连接感也会好些。还有第六章的尾巴，最好调到第七章开头……等等。那条分割线，我就是看它不顺眼。看到分割线，顿一下，还没几行，又换章节，又顿一下，会打断看文的情绪。嗯，四月不能多打回车，其实，有时候打个半角的句号来做分割也就够了。（我觉得自己有点儿吹毛求疵，汗）
然后那个喜娘……俺一只觉得她是来迎亲的。我还说，女主才几岁，就有喜娘守着，要出嫁了么。后来依旧是只要看到她的名字一次，我就满脑子大红，呵呵。
笑柳对云晏的“求婚”，真是不错，虽然前面写了他们兄妹俩的互动，不知道为什么还是略有点儿突兀。不过这突兀也凸现了笑柳的性格。所以也很难说这情节来的时间点是好还是坏。见仁见智了。
引子让人激动地爱情，来的有点儿慢。不过问题不算太大，因为某梦很顺利的就看下来了，没有枯燥的感觉。这也是因为文章的情节很顺，很能让人入戏。
第十章，“那个小姑娘也向你卖包子了啊？”错了个字儿，应该是“买”。
第十二章的山贼部分的对话，现代了点儿。和前面的较古的对话感觉差异大了些。“山贼”是没受过教育，比较通俗，但是通俗到这么现代的感觉，莫不是他们都是穿越的“山贼”？我觉得这完全是因为你前面写太好了，并不是个小白的古言，所以突然白了，让我有点儿不适应而已。这段对话很精彩，蛮幽默的。（俩白痴“山贼”，很轻松可爱）
关于文慢热的问题，我昨天给朱兮的长评里也提到过，开始总有很多背景要交待啦，有些人物成长过程要写。要么，就舍掉一些东西，简单交待。要么，弄点儿倒叙，插叙，把一些背景穿插进去，或者把成长过程当作回忆来插在文中。要么，就把过程写得很吸引人。好在你这文发展的过程本身，并不枯燥，不算慢热了啦。真的。只是爱情来的迟了些……而已。（咬牙切齿中……）不过，有美妙的H等着，一切都值得（虽然对于口味重的某梦来说，H的简单了些）。
别的，我还真不知道说什么了。文里的人们，都好善良（就连不善良的人们也不算变态）。赞美，我就喜欢这样轻松的感觉。纠结的让人不懂的勾心斗角看的我心累。
加油~我相信你，实力颇强，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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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凤凰游》







凤凰游
某梦的大脚又踏到桃子的地盘上来啦，灭厚厚厚~看着夏雨冰的名字，我就想起开心网里那个被我买卖无数次的奴隶，抽动肩膀奸笑中，嘿嘿嘿嘿~
嬉笑暂停，本评含砖，看之前建议先喝口水，喘口气，戴上防护头盔。实在忍受不了，记得可以去后代点叉叉。
001，第一行，“酒杯里红红的液体像极了喷涌而出的鲜血”，“喷涌而出”这个动词不准确。酒杯里的酒，就算你摇晃着，也不是喷涌。除非你写红酒从瓶子里倒进杯子里的过程，勉强可以说喷涌。
开始几个量词是不是错了。话说，女主威斯忌一“瓶”一“瓶”的喝，酒量不是一般的好啊。酒精含量40%到60%之间，一瓶瓶的喝，会酒精中毒吧。而且，我咋觉得酒吧里的WHISKY是倒在开口杯里，加冰块喝，一杯顶多2，3口，也不用“咕噜咕噜”的喝啊。酒保通常不会把整瓶的WHISKY给顾客，因为喝醉了没人付帐。
“夏语冰突然俯在桌上呕吐了起来”，到底是吐出来了，还是没有吐出来。以我的经验，喝醉的人吐，通常不会俯在桌子上，虽然醉，但是下意识的反应会躲开桌子。
002，“极为恣意不羁短发”，貌似少个“的”。而且……短发……果真神秘。又或者……你本来的意思是别的？？
“与心目中的帅哥形象独处一室”，和“形象”独处一室，有点儿怪。“心目中的帅哥”，就足以。
“夏语冰图案想起这里如同洞房一般的摆设”，“图案”……
“一只手已经开始不安分地在她那毫无余脂的小腹上安抚着”，没脱衣服就摸到肚子了，我以为喜服结构相当复杂。
话说，这章很激情，也很糊涂。而下章，我继续晕。
004，“竹商节”，看到这名字，原谅我，我喷了。总看成竹节商……
“公主能记得卑职的贱民是卑职的福分。”，到底是“卑职”还是“贱民”，错字鸟~
006，“兰烟熏”再次让我喷了。我感觉故事叙述似乎从这章开始才稳定下来，前面有些震动。跟车引擎一样，先预热了，后面开得才顺当了。
其实，武则天是某梦的偶像。看刘晓庆的武则天的时候还早，后来出国就没看过历史剧。那似乎是我对太平公主唯一的印象来源。对于这个穿越的太平公主的性格，其实有点儿迷糊。估计是前几章预热章节搞的。一个失恋后差点儿被强暴，穿越后就莫名给上了后，对19情的男人还这么照顾，搞了半天才知道自己穿越了，并欣然接受的女人，到底是个什么性格呢。如果女主是了解穿越的，因为刚穿自己就想到。如果女主不知道穿越，她接受的速度也有点儿神速。我想，那是因为作者比女主更了解穿越，有关穿越部分的心理变化不太明确。
不过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女主以一个不同以往的方式穿了。被“干”穿了，灭厚厚厚，鼓掌~撒花~
009，“更可气的是这突然的变脸，让夏语冰很难接受。”前面说，生气，因为稚嫩，这个“更可气”，因为“很难接受”。这个逻辑递进关系貌似不成立，至少原因不平行。因为太稚嫩本身也是一种很难接受。
然后某梦惊然了解到，原来古人也长豆豆。看了这么多古言，都没见过这熟悉的东西，我以为古人皮肤都熨过那么平，灭厚厚厚~
桃子，不要因为某梦说了这么多有的没的就被某梦砸晕了。其实都是些小意见和谁的文中都会出现的小瑕疵，不构成大问题。纯属某梦变态的破眼睛的问题。你的文我还是要肯定的。尤其是你的想象力和故事的构思，我要赞美的。文字大体上通顺，心理描写也很细致。但是对事物描写手法略显稚嫩。举个例子，“大明宫的地势要比其他宫殿要高一些，正是因为这样愈加衬托出它的至高无上”，这更像个逻辑描述，因为“高”，所以“至高无上”。如果是文字描述，应该类似“大明宫（地势较之其他宫殿高出不少）or（顺地势筑于高台之上），巍峨雄姿，气势磅礴，帝王之至高无上、与天相通的权威，一望而知”。某梦不善古言，随便写写，仅做参考。我觉得桃子的文笔，已见雏形，还需要多读读大神的文，多学习，以丰富自己的文字掌控能力。（某梦自认的文笔完全不能驾驭古言，所以从来没尝试写过。其实某梦只是说得好，我自己做，也还是做不来的。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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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爱做的事。 / 作者：微醺的梦


做，爱做的事







　　大学开学了。又要面对那群可爱的孩子们了。 
　　有时候看着他们，和他们聊天，还是会想起曾经也那么天真快乐的日子，和那些陪伴身边的同学朋友。 
　　有时候，会有些无言。 
　　 
　　电脑电子工程，算是很热门的科系吧。也算是工程科里面中国人很多的科系。 
　　也不单纯是因为中国来的孩子数理化好。 
　　我听到最多的理由，不过是，父母的决定，亲戚朋友都选择学电脑，喜欢玩电脑游戏，工作工资很高，等等。 
　　很少有人说，因为我喜欢，我感兴趣，我想要这成为我一生的事业。 
　　 
　　工资高应该不是个好理由。 
　　工程师的工作不算轻松，而且有些枯燥。 
　　如果没有点儿兴趣和热忱撑着，很容易就精疲力尽了。 
　　到头来每天像僵尸一样的工作，迟迟没有提升，甚至被能干的人挤下岗。 
　　你能抱怨工作本身，还是抱怨老板同事。 
　　该抱怨的只能是自己。 
　　 
　　兴趣的确是选择自己人生道路的一大要素。 
　　不过，喜欢玩电脑游戏，就要学电脑科学或者电子工程，多少有点儿牵强。 
　　喜欢玩，不等于擅长玩。 
　　如果非常擅长，至少还可以做那种测试新游戏的超级玩家。 
　　即便是擅长，也许逻辑思维够强，却不一定对电路或者编程就够敏感。 
　　喜不喜欢玩电脑游戏，他选择电脑电子工程能否成功的不确定因素，基本上一样的。 
　　 
　　我觉得因为父母，亲戚，朋友而选择这行，多少还有点儿实际意义。 
　　起码遗传和言传身教这个东西是很有用的。 
　　父母有音乐天赋，很容易也能影响到孩子，那影响多少从胎教就开始了，或者结结实实就写在你的基因里面。 
　　而如果父母是很成功的工程师，孩子可能从小的时候就很向往，很崇尚，多少有点儿偶像的带动力量。 
　　况且，学习中有问题可以请教，毕业后，还可以通过家长或者朋友的力量，找一份起点比较高的工作。 
　　 
　　问题是，不是每个家长都愿意子承父业，也不是每个孩子都对家长的工作有兴趣。 
　　父母多少都有自己未实现的愿望，很容易就想要灌注在孩子身上。 
　　而孩子，多少都有点儿逆反心理，你越让我学的我越不好好学，你越不让我学的，我越要下心思。 
　　 
　　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 
　　很聪明的一个学生，属于随便看看书都比你那死用功的成绩还高，让人羡慕的想敲死他的类型。 
　　按他的资质，随便学一学也是个不错的学生。 
　　但是他就是逆反他爸爸的决定，他就是每天旷课，不写作业，整天在吉他社混。 
　　为什么呢。就因为他爸爸对他学吉他有诸多言语上的冲突。 
　　 
　　不幸的，他的吉他天赋并不算高。他自己也很快意识到了这一点。 
　　只是为了拼那一口气，依然固执的坚持他自己都知道错了的道路。 
　　很无谓，很浪费时间，很莫名其妙吧。 
　　人生如果都如此固执的消耗掉，后悔的是谁呢。 
　　 
　　其实他爸爸当时应该同意他去学吉他，并给他找个好的吉他老师。 
　　当然，也不是说完全放手，随便他去玩，那也是一种浪费生命。 
　　而是应该给他定一个有时间限制的目标，例如在多长多长时间以内，达到某个级别。 
　　 
　　有了确定目标，努力的程度和方向自然不同。 
　　如果他有那个天赋，得到一个好老师的承认，继而成就自己的事业道路，那也不错。 
　　如果他没有那个天赋，一个好老师，会告诉他，而且没有达到限定目标，他也就死了心，至少已经奋斗过，尝试过，没有遗憾了。 
　　 
　　不过是人生路上绕一个小小的弯，分一个小小的岔。 
　　总比因为很无聊的原因浪费一辈子要好很多。 
　　 
　　现在孩子的问题，也不只是父母的垄断压制。 
　　他们可能从小就习惯了在安排好的格式里生活，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 
　　 
　　作为父母，应该做的不是手把手捏的塑造一个模型。 
　　而且应该有控制的让孩子去尝试不同的东西。 
　　 
　　上帝给了每个人不同的能力。 
　　在某方面，你也许不如其他人，但在另一方面，也许你就是天才。 
　　只是看你懂不懂的自己去发掘。 
　　 
　　也许你的过去已经被强制塑造了，至少你还活着，你就还有时间探索自己真正喜欢什么。 
　　也许你还有固执的父母在控制你，你可以和他们达成妥协条件，例如，让我做这个，如果在怎样的时间，没有达成怎样的结果，或者学习成绩低于什么，就放弃。 
　　 
　　只要是自己真心想要做的，爱做的，不要怕自己做不到。 
　　人的潜力是无穷无尽的。 
　　 
　　我说了这么多，你明白了么。 
　　做，爱做的事。 
　　过，自己的人生。 
　　


 











这个城市，不是一个靠地图和纬度就能理解的地方







　　 这个城市，不是一个靠地图和纬度就能理解的地方 
　　 
　　 这个城市朴素的让人讶异 
　　 这个拥有190多万人口的城市 
　　 更多的是花园绿地，矮矮的公寓楼 
　　 家里的后院，甚至可能依畔着原始森林 
　　 你想看一看水泥丛林切割的天空 
　　 都非常困难 
　　 高楼大厦，现代都市的豪华 
　　 只有在downtown那小小一片 
　　 横竖几条街的地方 
　　 这个城市缺少北京宽广的高速路，复杂的立交桥 
　　 重要的枢纽一号高速，双向加起来，也只有一小段有6条车道。 
　　 
　　 在这个北纬49度的城市 
　　 冬天，雨季，寒冷，潮湿 
　　 从地图上看，这个国家和俄罗斯一样，靠近北极圈 
　　 北纬49度，相当于比北京更北1100多公里的地方 
　　 人们印象中的冰天雪地，在这个城市却是罕见的奢侈 
　　 我来这里7年多，竟然没有遇到一个白色圣诞节 
　　 看看冬天满街飘逸的裙摆 
　　 这是一个适合爱美女生的地方 
　　 美丽不会“冻人” 
　　 最冷的1月份平均温度是零上3摄氏度 
　　 如果没有那么多恼人的雨水 
　　 这里的冬天，就完美了 
　　 
　　 站在郊野 
　　 灿烂的阳光、碧绿的田野 
　　 不禁让人想起凡高笔下法国南方普罗旺斯的田野 
　　 但普罗旺斯与这个城市比起来太干了 
　　 缺少湿润 
　　 凡高的笔下只是灌丛和丝柏 
　　 而我眼中的是绿草和冷杉 
　　 
　　 这就是我居住的城市。。。 


     温哥华


 











我们拥有的东西，是别人给的，还是自己耕种的







2007-11-24 11:20     
　　 刚刚从外面回来，手依然冰冷 
　　 本子散发的热度烘烤着翻飞的手指 
　　 我恍惚有种感觉 
　　 缺血而苍白的手指会这样融化了 
　　 一滴一滴的渗透进键盘的缝隙里 
　　 再也无法分开 
　　 
　　 从24度的space看到这样一句话 
　　 
　　 “我们拥有的东西　是别人给的 还是自己耕种的？” 
　　 
　　 拥有的，不一定就是想要的 
　　 别人给的 
　　 来得太容易 
　　 也许会忘记了去珍惜 
　　 
　　 满心期待的播种 
　　 耐心的灌溉 
　　 长出的会是什么 
　　 没有必然 
　　 
　　 是命运 是几率 是因果轮回 
　　 
　　 不是每一粒种子都能发芽 
　　 不是每一株幼苗都能长大 
　　 
　　 你种下了豆却长出了瓜 
　　 辛勤，努力白白浪费之后 
　　 你是否能弯一弯嘴角 
　　 轻抚着伤痕从新来过 


 











“拥有”的和“享有”的







2007-11-24 11:23         
　　 暖气温热的薰着依然有些迷糊的大脑 
　　 手里捧着一杯清新香浓的奶茶 
　　 能够偶尔享有这样的日子 
　　 的确要感恩 
　　 
　　 是的，日子，时间，青春，无论你如何去定义 
　　 你只能享有它，而无法拥有 
　　 正如亲情，友情，爱情一样 
　　 你可以享有它们，但是无法拥有 
　　 　 
　　 不属于你的东西，所以你无法操控 　 
　　 　 
　　 无论你有多么想要挽留时间 　 
　　 无论你有多么想要永葆青春 　 
　　 它都会毫无留恋的流逝 　 
　　 所以请你不要胡乱挥霍 　 
　　 这个道理，大家都懂 
　　 
　　 亲人，朋友，爱人 　 
　　 仿佛你已经拥有他们了 
　　 但你如果尝试着去以自己的意愿改变他们，指使他们，操控他们 　 
　　 你会发现失败几乎是必然的 　 
　　 而偶尔的成功，也只是他们对你的妥协和宽容 　 
　　 所以在你开始抱怨他们对你的不理解，不配合之前 　 
　　 请先看清楚自己在想什么，做什么 　 
　　 　 
　　 其实陪伴你的很多东西也是你拥有的 
　　 例如你口袋里的IPOD，你客厅里悬挂的一幅名画，或者你脑海里的记忆　 
　　 
　　 你拥有了IPOD，我希望你不只是因为你的朋友们都拥有它 　 
　　 那样，你并不算是享有了音乐，享有了生活 
　　 
　　 你拥有了名画，我希望你不只是因为那可以体现你的社会地位和财富 　 
　　 那样，你并没有享有艺术，和它所带来的感动 
　　 
　　 你拥有了和亲人，朋友，爱人的记忆，所以你不只是要珍惜它 
　　 请享用那些无论是美好的，还是伤痛的 
　　 真正属于你的 
　　 那样，你就享有了生命的光泽 


 











初赛，复赛，决赛







 2007-12-19 01:26
　　 今早看到一篇文章，说起职场的初赛，复赛，决赛 
　　 初赛的选手很杂，良莠不齐，大多数实力一般 
　　 这时候的努力和认真可能会让你很快脱颖而出 
　　 
　　 到了复赛，大家都已经经历了初赛的洗礼 
　　 多多少少都有些自己的独特之处 
　　 想要胜出，可能不再那么简单 
　　 你可能要更努力，更认真 
　　 你可能要拼一些天赋，一些积累了很多年别人不能短时间赶上的长处 
　　 
　　 很辛苦是不是 
　　 但是复赛选手中，有那么一些刚刚赢了比赛，骄傲着的人们 
　　 有那么一些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不愿意面对，躺在过去的胜利上自我安慰的人们 
　　 心浮躁了，于是没有了耐心，没有了肚量，满足的看着脚边已得的荣誉 
　　 也许他们依然不那么容易对付 
　　 但是猛烈的，不会长久 
　　 你需要跟着自己的脚步，耗尽对手的耐心和体力 
　　 
　　 最终决赛了 
　　 这就像武侠小说中，高手与高手之间的对决 
　　 表面平静，内里却风起云涌 
　　 想要靠攻击取胜，很可能会两败俱伤 
　　 所以大家都僵持着，等着对方犯错 
　　 
　　 而这些高手们，大多刚愎自用 
　　 他们也许很可怕，但也很可怜 
　　 因为他们的对手，就是自己 
　　 
　　 现在貌似很辛苦 
　　 至少努力很容易看得到成果 
　　 至少不需要胆战心惊的猜疑推测 
　　 
　　 只是需要时刻提醒自己 
　　 保持一颗淡定对待一切荣誉与失败的平常心 
　　 
　　 路还很长 
　　 要走的平稳，走的长久 
　　 需要更加坚实的脚印 


 











  人生之所以值得活，正是因为人生无可指导，无法解说







2007-12-19 01:27          
　　 十二月的第一天 
　　 将calendar掀过了一页，发现日子变得如此单薄 
　　 又要去寻摸新的一本了，去填补墙上空白的那一块 
　　 
　　 在宿舍里醒来，看到窗外淡淡的飘着雪 
　　 这一次，地面一片亮白，今年冬天真正的第一场雪 
　　 室内的暖气开的很大 
　　 穿着一身短打，站在窗前看雪，也是一件很奇妙很愉快的事 
　　 
　　 因为忙碌，思绪很容易停留在一点无法向前 
　　 就像我依然在为了妹妹肚子里孕育的新生命而欣喜着 
　　 有种冲动想为那个未出生的孩子写一些文字 
　　 
　　 一年一年的长大，看着流年带走了我们很多的单纯与快乐 
　　 而一个新的生命总是让人会想起曾经的自己 
　　 
　　 我们总是太容易就忘记了，或者我们根本也没有办法记得 
　　 第一次的哭泣，第一次的跌倒 
　　 我们可以说，那时候我们还太小 
　　 
　　 那我们放弃寻找真正的第一次，而从有记忆以来开始算起 
　　 第一次的伤心，第一次的痛苦，第一次拿到礼物的欣喜 
　　 依然很难找到答案 
　　 因为生命和记忆的每个临界点并不如我们想的那么明显 
　　 
　　 每日纷繁的生活，早已经磨灭了脑海中那些本就不够坚定的印象 
　　 即便是你以为记得的事情，也许早就被亲人们和自己反复的描述而偏离了原本的方向 
　　 人们总是这样子，在每一次的讲述中，下意识的加入很多自己的想象 
　　 去弥补原本故事里的不完美，或者单纯为了弥补记忆的空缺 
　　 
　　 我们的记忆便残缺了，便打了很多的补丁 
　　 我们于是乐得面对打了很多补丁，几乎看不出原本面貌的那些画面 
　　 有时候那些画面被修饰的过于陌生，仿佛看着另一个自己完全不同的生活轨迹 
　　 
　　 当一个新生命要到来的时候 
　　 我们便有了一次新的机会，从头开始体验，从头开始弥补我们残缺的记忆 
　　 然后我们就会下意识的把自己的生命和孩子的生命轨迹重叠在一起 
　　 
　　 所以，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就会发现自己做着当年我们的父母做过的事 
　　 我们就会发现，我们也会试图操纵着自己的孩子，去走自己想要走，却未能选择的路 
　　 我们就会了解，所谓的生活的经验，不过是我们挣扎在梦与现实之间的鸿沟 
　　 
　　 人生是他们的，就给与他们自由吧 
　　 人生之所以值得活，正是因为人生无可指导，无法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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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我会等你十年。 / 作者：微醺的梦


我说过，我会等你十年。







　　 我说过，我会等你十年。 
　　 
　　 我是一个固执的男人，决定了的事，绝对不会改变。 
　　 
　　 我说过，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在实验室里，我偷偷的在桌子下拉着你的小手。看着你通红的脸，恨不得一口咬下去。 
　　 
　　 那时候，生活是快乐的。即使，你在圣诞节分发的拐杖糖，也甜蜜蜜滴着幸福。 
　　 
　　 我说过，你什么时候要嫁给我。数学老师结婚，你和我抱着2公斤的幸福的糖果，回到教室。你问我，什么时候，会吃到我的喜糖。 
　　 
　　 数学老师很寒酸，他的喜糖味道并不好吃，我却把那颗糖果放在抽屉，那么多年。 
　　 
　　 我说过，如果我们跳下去，会不会化蝶。在学校的走廊里，我们趴在扶手上，看着幽暗的天井。在同样的位置，我看着你，被老师叫出去，我看着你，在这里抽泣。 
　　 
　　 我的痛苦，如我脸侧的伤疤，深深的，永远不会消失。 
　　 
　　 我不是一个善于言语的人。但我执著的，写下我心中的绝望，递给你，等待你的决策。 
　　 
　　 我说过，我们要珍惜每一刻。那个暑假，我们的每一分钟，都变得如此珍贵。 
　　 
　　 我们走在路上，我大声的喊出我的承诺。我如奴隶般侍奉我的公主。我无视别人的异样眼光。我只知道，我的时间不多了，我要珍惜。 
　　 
　　 我说过，我要做一个真正的男人。你要我坚强，我会的。因为是你说过的，对我就是圣旨。 
　　 
　　 走在科大的校园，我却怎么也忘不了，你邪恶的可爱的笑脸。为什么，我还是一次一次在梦中回到那个百草园。手上，还是那朵要送给你的小花。那朵花，那么小，风一轻吹，就消失不见，如同我现在心中的希望。 
　　 
　　 我站岗的时候，偷偷给你打电话。我翻出校门，就是为了能在网上和你打个招呼。 
　　 
　　 我看着你的信，哭过，笑过，失眠过。你即使在大洋的彼岸，依然能够牵动我的心弦。我每一次茫然，都会想起，你陪着我在操场上绕圈。我诧异，你娇小的身躯，如何装下如此多的坚决和理智。 
　　 
　　 我说过，我永远都是你的，就算你不再是我的。 
　　 
　　 直到三年前的那天，我都一直相信，你我，会幸福，会有一双儿女。就算是你50岁，白发苍苍的回国，我依然会冲过去，抱着你。你依然会如此娇小，如此坚定。 
　　 
　　 我知道，你会寂寞。我知道，坚强如你，也需要一个依靠的肩膀。 
　　 
　　 可是这次，我却再说不出任何话。 
　　 
　　 很爱很爱你。我为你录制的最后一首歌，你和他在一起，第一个生日的生日礼物。从这一刻，我会收敛我的爱情，深深的藏在心底。 
　　 
　　 我依然在等着你。你会偶尔想起我么。 
　　 
　　 转眼，你已离开我7年。时间真的是流水。总觉得十年会是漫长的一段日子。我甚至想好了要如何去折磨自己。可是每天忙碌着，茫然着，七年已经过去。回头听着张雨生的歌，那种感觉好像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人看着我。 
　　 
　　 我说过，我会等你十年。 
　　 
　　 就算你的长发已经盘起，就算你幸福的泪滴落在我干枯的心底。 
　　 
　　 我是个固执的男人 


 











没有我，你依然是最可爱的人







　　 “你做好心理准备要当军嫂么？ 
　　“呵呵，我们还年轻，谁知道以后你会不会当兵呢。” 
　　 
　　…… 
　　 
　　“如果你不回来了，我就去西藏守边防。无牵无挂，默默的死去。” 
　　“呵呵，我们还年轻，谁知道以后你还会不会记得我呢。” 
　　 
　　…… 
　　 
　　打开熟悉的信封，又看到了你熟悉的身影。 
　　你原来并没有说笑，真的穿起了那身绿军装。 
　　依然帅气，英俊挺拔。 
　　 
　　都说穿制服的男人是最性感。 
　　而穿军装的男人，最让人有安全感。 
　　我看到了你的性感。 
　　我却无法抓住那一丝安全感。 
　　 
　　从你走进那一片橄榄绿色的海洋的那一刻起， 
　　我的生活，只剩下等待。 
　　 
　　等着你的信。 
　　等着QQ上你的身影。 
　　等着你的电话。 
　　等着朋友嘴里点滴的你的消息。 
　　 
　　你的生活，我无法及时关心。 
　　站岗会不会冷。 
　　操练会不会累。 
　　而你去抗洪抢险，我也只能看着电视新闻担心。 
　　 
　　我本不怕等待。 
　　泪水，我自己会擦干。 
　　分离，我用梦想去承担。 
　　孤独，我可以视而不见。 
　　 
　　可是，在太平洋的这一边， 
　　我可以握紧的最后一屡希望， 
　　那一头，却已没了声响。 
　　 
　　我知道你的沉默，是为了放飞我的自由。 
　　军人雄壮豪迈的口号里，不再有我的名字。 
　　 
　　嘴里不熟悉的国歌 
　　桌子上的蓝色护照 
　　一切都已经结束 
　　 
　　自此 
　　从繁华到偏远 
　　从城市到荒漠 
　　就算没有战争 
　　也挡不住你奔赴艰苦的脚步 
　　 
　　你心中将装满了十几亿人民的爱 
　　没有我，你依然是最可爱的人


 











朋友，总是一个好过旧情人的称谓







　　 ~~如果愛情會老　 
　　~~會不會有愛的勇氣 
　　 
　　“你会等着我么？” 
　　“嗯，我会，我会在这里，不离开，等着你回来。” 
　　“就算是五十年以后，你成了老头子，我成了老太太，你还会爱我么。” 
　　“当然，就算等到头发白了，脊背弯了，眼睛看不清了。记住，我会一直在这里。只要你回来，只要等着你回来。。。” 
　　 
　　~~窗外還下著雨　 
　　~~滴落著對你的思緒 
　　 
　　又是一个多雨的夏天。 
　　这个城市在飘雨，静静的打湿了我的脸。 
　　慢慢滑过脸颊的冰冷，似你的指尖，似我的眼泪。 
　　只是你已经不在身边，而我已经流不出泪。 
　　如果说，时间与空间的刀片，已经割断了一切。 
　　那你的城市，为什么也是阴云密布呢。 
　　 
　　~~怕喝醉　 
　　~~眼前一片漆黑 
　　 
　　杯中的酒，那么透明，那么纯洁。 
　　当它滑过喉咙，留下的只有瞬间的刺痛，和永恒的苦涩。 
　　我以为，迷茫中，可以看见你的身影。 
　　眼前的世界慢慢变朦胧，最后连自己也看不清。 
　　 
　　~~怕失去　 
　　~~知己再也難追 
　　 
　　有人说，爱情是沙。 
　　它随风飞舞，随水流逝。 
　　你越是用力想要把握，它从你手指间流走的就越快。 
　　当你被刺痛，张开手指，却只看见满眼的伤痕。 
　　而你握住的，除了伤痛的自己，只有残留的记忆。 
　　 
　　~~世間癡情的戲　 
　　~~等待有心人去看清 
　　 
　　你爱我么 
　　我爱你么 
　　为什么要爱上我 
　　为什么会爱上你 
　　 
　　我恨你么 
　　你恨我么 
　　为什么要离开你 
　　为什么会离开我 
　　 
　　有谁读过上帝的剧本 
　　如果知道了结局，我们会不会开始 
　　我们无法掌控那些发生过的，正在进行的，即将发生的 
　　只能跟随着剧情欢笑哭泣 
　　承诺，也只是剧本里那一行冰冷的字 
　　何必认真 
　　 
　　~~就算愛情到了盡頭 
　　~~不再有結果 
　　 
　　亲手剪断了风筝的线 
　　看着飘荡的自己 
　　离你越来越远 
　　转过头，不再去期盼 
　　就算重重的摔下，粉身碎骨 
　　那也只是我自己的选择，与你无关 
　　 
　　~~就算緣份到了盡頭 
　　~~無力再挽留 
　　 
　　看着你身边的她，笑得如此甜蜜 
　　看着她身边的你，目光那么温柔 
　　漆黑的西装和纯白的蓬裙 
　　幸福原来可以那样刺眼 
　　默默的站在人群中，看着你们紧握的双手 
　　祝福，原来我可以说的那么认真 
　　 
　　~~我們還可以是朋友 
　　~~還是朋友 
　　 
　　曾经梦想属于自己的 
　　曾经一起拥有的那些美好回忆 
　　亲手撕碎了那份情感 
　　亲手推开的那个身体 
　　 
　　如今那些担心要放下了 
　　那些祝愿实现了 
　　那份期许已经飞走了 
　　 
　　依然可以坦荡荡的聊着过去，现在，未来 
　　依然可以称兄道弟的嬉笑怒骂 
　　 
　　朋友，总是一个好过旧情人的称谓


 











爱情那根头发。







2008-02-28 05:06  
　　情不过是人的头发 
　　 
　　爱情，只是其中一根 
　　 
　　缺了一根头发 
　　 
　　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给点儿时间 
　　 
　　这根头发还会长出来的 
　　 
　　上面这些话，是一年半以前，我在苹果贴出来的一个帖子里说的。 
　　 
　　我记得，当时“我是女生”里面一大堆jms抱怨失恋啊，暗恋啊，第三者啊，之类的帖子。 
　　 
　　我忘记了这段话的出处，是我听来的，看来的，还是自己瞎想出来的。 
　　 
　　反正一年半后的今天，我又想起来了。 
　　 
　　不过版本改了一些。 
　　 
　　欲望就是人的头发， 
　　 
　　人应该算是欲望相当之其多的生物，早不满足吃饱喝足，安全生存下去，有足够的地盘，找到个合适的异性延续种族这么简单的事情了。情，不过是欲望之一吧。 
　　 
　　爱情，不过是里面的一根或者一撮。 
　　 
　　爱情在每个人的心中分量是不一样的，可能对有些人来说，只是一根，对有些人来说，可能几乎占了整片头皮。怪不得有些人失恋了就要死要活的，你说一下子揪掉了那么多头发，疼也疼死了吧。 
　　 
　　有些人的头发长些，有些人短些，有些人头发多些，有些少些，有些人的头发粗些，有些细些。 
　　 
　　听起来很像废话哈。不过欲望的多寡，执念的深浅，的确会影响一个人的命运。细软的欲望，可能很容易就断掉，反而日子好过些。 
　　 
　　可惜欲望的头发，你用肉眼还看不出来。虽说和尚的光头完美的体现了他们抛掉了七情六欲，但是也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而已，大部分和尚还是拿不起，放不下的。况且，同样没头发的有可能是流氓恶霸之类的。 
　　 
　　缺了爱情这根头发 
　　 
　　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给点儿时间 
　　 
　　这根头发还会长出来的 
　　 
　　说白了，执迷于爱情中的人，揪着自己那根/撮头发搓搓，拉拉，洗洗，剪剪。也许美了一阵子，张长了就没了形状。也许丑了一阵子，长出来说不定乌黑亮丽。有些人的爱情很直，有些人的爱情自来卷，你也不一定就要让自己的和别人一样。硬拉直了，烫卷了，反而伤了发质，哪天说不定风一吹就断了，掉了，找都找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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